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討論事項

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二、第四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之二條文;刪除第六條、第十一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並將第二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之一、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七條之一、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及第七十二條條文─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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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者

蘇嘉全(主席)、李鴻鈞、許毓仁、何欣純、徐永明、黃國昌、郭正亮、蔣萬安、

王榮璋、林德福、周春米、蔡易餘、余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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