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6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3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鄭委員天財

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下午2時16分

下午3時4分至下午5時3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曾銘宗  賴瑞隆  陳怡潔  黃昭順  張宏陸  洪宗熠  鄭天財Sra Kacaw  林麗蟬  Kolas Yotaka     姚文智  趙天麟  吳琪銘  陳其邁  顏寬恒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葉宜津  江啟臣  林俊憲  黃偉哲  孔文吉  鍾佳濱  陳歐珀  吳志揚  徐永明  呂玉玲  林德福  劉世芳  邱志偉  鍾孔炤  張麗善  徐榛蔚  蔣萬安  蕭美琴  陳雪生  陳賴素美 羅明才  劉櫂豪  李彥秀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官員:

 

 

上午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張小月

 

  特任副主任委員

林正義

 

  主任秘書

李麗珍

 

  企劃處副處長

楊千惠

 

  文教處處長

華士傑

 

  經濟處處長

葉凱萍

 

  法政處處長

蔡志儒

 

  港澳處處長

杜嘉芬

 

  聯絡處處長

許君如

 

  參事兼秘書處代處長

盧長水

 

  人事室主任

林翠玲

 

  主計室主任

周杏春

 

  政風室主任

林廣明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柯承亨

 

  副秘書長

蔡孟君

 

  秘書處處長代理主任秘書

黃國瑞

 

  文教處處長

劉克鑫

 

  綜合處代處長

彭顯鈞

 

  人事室兼會計室主任

楊秀蓮

 

  經貿處副處長

饒仁宏

 

  法律處副處長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簡信惠

下午

 

 

 

內政部部長

葉俊榮

 

  政務次長

花敬群

 

  常務次長

邱昌嶽

 

  警政署副署長

邱豐光

 

    保安組組長

陳博珍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王瑞盈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

陳大偉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

林尚諭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主任秘書

邱立文

 

國防部軍備局獲得管理處副處長

徐福臨

主  席:鄭召集委員天財Sra Kacaw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薦任科員 賴映潔

   辦 員 鄧瑋宜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田弘茂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三、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9案。

1.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百分之二十五,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大陸地區旅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一大陸地區旅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委辦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兩岸互動與協商」預算百分之二十,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7.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大陸地區旅費」預算數十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8.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9.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經濟業務委辦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0.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經濟業務項下「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預算1,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1.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一般事務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2.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項下「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一般事務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大陸地區旅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項下「捐助海基會」預算20%,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5.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預算3,000千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6.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港澳業務項下「港澳交流事務之協調與執行」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7.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所列辦公室租金79,350,000元之20%,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8.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港澳業務項下「臺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一般事務費」預算數1/10,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19.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聯絡業務項下「網路媒體廣告之製作費、刊載費、網路活動及網站維護」預算20%,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除第14案另擇期處理外,其他各案均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25案。

(本次會議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綜合報告,計有委員曾銘宗、賴瑞隆、陳怡潔、黃昭順、張宏陸、洪宗熠、鄭天財Sra Kacaw、林麗蟬、吳琪銘、姚文智、趙天麟、Kolas Yotaka、陳其邁、江啟臣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小月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李彥秀、林俊憲、顏寬恒、陳明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處理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25案。

1.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事務費5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委辦費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大陸地區旅費三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54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5.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332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6.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兩岸互動與協商」5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7.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150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8.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情勢評估與政策規劃」預算345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9.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企劃業務」項下「情勢評估與政策研究」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0.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本會企劃業務預算百分之二十,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1.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經濟業務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2.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經濟業務項下「加強對經貿團體聯繫、溝通及協助」計畫預算百分之二十,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經濟業務百分之二十,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1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5.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5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6.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項下「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凍結5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7.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法政業務預算20%,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8.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港澳業務5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19.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港澳業務項下「強化臺灣與港澳溝通及磋商機制」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0.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聯絡業務5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1.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聯絡業務項下「獎補助費」5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2.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聯絡業務」百分之二十,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3.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聯絡業務項下「兩岸政策說明及溝通」1,855千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教業務200萬元,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5.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教業務經費百分之二十,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除第6、7、9、14、15、16、23、24案另擇期處理外,其他各案均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下午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及第二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孔文吉等23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第六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簡東明、曾銘宗等17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第一案至第五案併案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Kolas Yotaka、賴瑞隆、孔文吉等4人所提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二、審查結果如下:

1.第四條,修正如下:「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槍砲、彈藥、刀械如下:

一、槍砲:指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鋼筆槍、瓦斯槍、麻醉槍、獵槍、自製獵槍、空氣槍、魚槍及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具有殺傷力之各式槍砲。

二、彈藥:指前款各式槍砲所使用之砲彈、子彈及其他具有殺傷力或破壞性之各類炸彈、爆裂物。

三、刀械:指武士刀、手杖刀、鴛鴦刀、手指虎、鋼(鐵)鞭、扁鑽、匕首(各如附圖例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查禁,非供正當使用具有殺傷力之刀械。

前項第一款之自製獵槍,係指原住民為傳統習俗、文化及祭儀,由申請人自行獨力或與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原住民協力製造完成,供作生活、文化所用之工具。

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槍砲、彈藥,包括其主要組成零件。但無法供組成槍砲、彈藥之用者,不在此限。

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2.委員簡東明、曾銘宗等17人提案第五條之二、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提案第六條之一及委員陳瑩等16人提案第二十條之一、第二十條之二,均不予採納。

3.第二十條(各提案)及親民黨團提案第二十條之二,均予保留。

4.第二十五條增列第三項:「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餘維持現行法條文。

5.本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鄭召集委員天財Sra Kacaw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六、臨時提案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田弘茂先生去年520就任以來,歷次業務報告及預算審查皆借故請假,拒不接受國會監督,無法針對當前中共十九大後兩岸關係情勢發展到立法院做報告,有逃避國會監督之嫌,嚴重藐視國會,應予譴責。

提案人:黃昭順  林麗蟬  曾銘宗  顏寬恒  孔文吉  鄭天財Sra Kacaw

決議:通過。(採舉手表決方式,在場委員5位【不含主席】,贊成者4位,反對者1位,贊成者多數)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李仲威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繼續凍結30萬元,檢送選舉業務費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報告。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報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內政委員會與主席安排中選會解凍案的報告,這個凍結案是上會期審查解凍案的預算時,要求本會提出二項報告後始得動支,這二項報告分別是「鼓勵新住民參與2018選舉之選務人員計畫」與「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計畫」。以下針對這二項計畫的辦理情形簡單向委員報告,至於詳細的書面報告,敬請委員酌參。

有關於辦理新住民模擬投票教學辦理情形,我們請地方選委會參與規劃,並邀請新住民團體與會,聽取他們的意見,納入規劃的計畫中。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規劃5場模擬投票教學的試辦課程,迄今已完成4個場次的試辦,包括彰化縣、桃園市、新北市及台中市,效果相當不錯。我們也計畫要與教育部及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協調,希望未來在教育部的課程及移民署的新住民活動中,能納入模擬投票教學。

有關於鼓勵新住民擔任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之選務人員方面,我們規劃於明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因為這段期間,我們在每個地方選委會,希望能夠透過政府機關,包括行政單位、移民署及新住民的相關團體,利用各種網站、媒體及各種活動,希望能夠鼓勵新住民參與107年地方公職人員的選務工作,有必要時我們也會為有意願的新住民朋友辦理特殊的選務人員訓練。

附帶再補充一點,目前我們做的模擬投票的教學,也有一定的外溢效果,有一些身心障礙團體也跟我們聯絡表達高度的興趣,我們也在規劃為身心障礙團體辦理類似的模擬投票活動,我們也希望未來能在投票率特別低的原住民族地區,辦理類似的模擬投票的活動,希望有助於選民參與投票。以上報告,敬請指教,敬請各位准予我們動支相關預算。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10點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登記第一位的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署長,海巡署過去及未來有很多造艦計畫,請問海巡署有無委託慶富造船廠執行相關的造艦案?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還在執行中的強編案(強化海巡編裝方案),慶富就有幫我們造28艘100噸的艦艇。

曾委員銘宗:28艘?

李署長仲威:是。

曾委員銘宗:總金額多少?

李署長仲威:決標的金額是37億多元。

曾委員銘宗:現在的進度如何?

李署長仲威:現在已經交了13艘,還有8艘正在建造中,另外7艘根本尚未開工。

曾委員銘宗:您對此案後續能否完工樂不樂觀?因為最近慶富可能就會宣布破產。

李署長仲威:特別跟委員報告,這個合約還在繼續履約中,但是正如同委員剛才講的,針對它目前的財務狀況及種種因素,我們對於它履約的能力並不樂觀,所以我們也做了一些因應的……

曾委員銘宗:不是「不樂觀」而已,會「非常不樂觀」喔,它可能會宣布破產,後續整個財產會被銀行查封、拍賣,後續的履約幾乎沒辦法完成。請問署長,你有沒有後續確保海巡署相關權益的因應方案?

李署長仲威:跟委員說明,因為我們簽訂的契約跟海軍簽訂的獵雷艦契約不太一樣,28艘船分為7批建造,每一批是4艘,在每一批的第一艘船開工時,我們付這一批4艘船總價的20%給慶富作為預付款,然後……

曾委員銘宗:你們已經付出多少預付款了?

李署長仲威:預付款只有1億400萬元,到這一批4艘船的最後一艘船交船以後,我們才會再付這4艘船賸餘的80%的總價款。

曾委員銘宗:但是這會衍生一個問題,當確定合約無法完成之後,到底你要付他多少錢,屆時恐怕要打民事官司,另外也delay了海巡署的造艦計畫,必然會衍生很多糾紛,同時對海巡署的執勤也會造成影響。

李署長仲威:這是我們最不希望見到的狀況,我們還是希望它能繼續履約,但是假如它解約,我們就照解約的條款來走,解約……

曾委員銘宗:你有沒有找慶富造船廠來談一談後續該如何因應?

李署長仲威:我們一直很關注此事,也邀請很多專業人員及法律顧問,針對未來所有可能發生的狀況該如何因應,我們都做過研究,也都做好了各項準備。譬如說假如它跟我們解約,我們就要提告、求償,至於該如何求償……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初步的想法就是提告、解約?因為屆時它一旦破產,一定無法履行相關的契約。

李署長仲威:報告委員,我們付給他的錢都有銀行作保證,所以我們也要求銀行把預付款的保證金還給我們,因此整體來看固然會造成我們很多困擾,但是我們會在保護本署最大權益的原則下來處理這件事。

曾委員銘宗:對,但是造艦計畫恐將大幅delay,請問原本這28艘艦艇何時要完成?

李署長仲威:最後一艘船是108年。

曾委員銘宗:所以幾乎已經都造得差不多了,都已經在建造過程當中了?

李署長仲威: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現在正在建造中的有8艘,還有7艘尚未開工。

曾委員銘宗:所以總計現在還有15艘?

李署長仲威:對,還有15艘尚未交船。

曾委員銘宗:OK,希望海巡署拿出相關的因應方案,確保海巡署該有的權益。另外,萬一要解約,希望海巡署儘快提出後續的因應措施。

李署長仲威:跟委員報告,假如解約的話,我們大概就會提告、求償;另外,後續我們希望在我們還有的預算內重新招標,繼續完成造艦計畫,這些招標採購作業,我們已經開始著手準備。

曾委員銘宗:預估一旦解約,若要重新開標需要多久?

李署長仲威:就要看預算能夠歸還的期程為何,因為現在我們手上還有17億元尚未付給慶富,銀行保證歸還的錢何時能夠歸還,我們就依照總價再去開標。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

接著向主委討教,汐止區的罷免案,現在的進度如何?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第二階段連署已經地方選委會查核通過,並把結果送到中選會,我們會在下星期二舉行的委員會加以審議,若審議沒有問題就會通過成案。

曾委員銘宗:成案之後,預定會在何時舉行罷免投票?

劉主任委員義周:成案之後有10天的時間讓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意見書,在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意見書之後5天內我們會公告,罷免投票日期是在公告之後30天至60天之內。

曾委員銘宗:所以預估的時程大概是12月左右?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不曉得下個禮拜的委員會若審議通過成案之後會不會有其他的決議,因為我們現在剛好在委員會交接的過渡期間當中,照過去的經驗,差不多是在宣告成案之後的一個月。

曾委員銘宗:一個月內要辦理投票?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所以差不多在12月初。

曾委員銘宗:好,另外有關立法委員選區劃分的情況,現在進度如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收集學者的意見之後,我們也了解各方不同的意見,因為按照現在選罷法的規定,是要用11月底的人口做名額的分配,所以應該是要到11月底之後,我們才會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曾委員銘宗:但是主委很清楚11月底跟現在的資料,人口增減沒有太大變化。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過去幾個月當中,是有一些變化。

曾委員銘宗:你們初步試算會影響到選區名額的劃分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因為檢討過去的劃分公式,還沒有確定的結果;如果適用不同的公式,是會有差異的。

曾委員銘宗:沒錯!基本上有兩個公式,現在是用第4屆或用第7屆試算,假設你用第4屆試算的結果會是如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用第4屆試算,以現在的人口來看,依照現在的名額,有可能是台南市跟桃園市會各增加一個,屏東跟嘉義……

曾委員銘宗:增加的是?

劉主任委員義周:增加的是桃園、台南以及台中,因為台中人口在增加當中;減少的是南投、嘉義跟屏東。

曾委員銘宗:嘉義是指嘉義縣?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嘉義縣。這是用9月底的人口來計算。

曾委員銘宗:假設是用第7屆來試算呢?

劉主任委員義周:第7屆以9月底的人口計算,增加的應該是台南市跟新竹縣。

曾委員銘宗:減少的呢?

劉主任委員義周:減少的是高雄市跟屏東縣。

曾委員銘宗:請問主委,各界的意見是傾向第4屆,還是傾向第7屆的算法?

劉主任委員義周:傾向第7屆的說法比較多,因為我們認為在第7屆採用該公式時,中選會成立一個專案小組做了各方考量,採用現在這樣的分配公式,到目前為止,我們不太認為它有改變的理由。

曾委員銘宗:好,什麼時候整個方案才會送到立法院?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就分配的話,應該是5月底。

曾委員銘宗:明年的5月底?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明年的5月底。

曾委員銘宗:立法院是不是11月要處理?

劉主任委員義周:應該用11月底的人口數來計算。

曾委員銘宗:立法院什麼時候要公布?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5月底送到以後,立法院應該是在……

曾委員銘宗:在明年12月底前要完成審議,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曾委員銘宗:所以明年5月底前要送到立法院,但明年12月底前,立法院要完成審議?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主委。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委員。

主席: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向署長謝謝,因為在8月1日,你有親自下鄉到彰化縣跟漁民座談,當時漁民反映的問題主要的訴求是針對你們處理3浬內違規拖網事件的狀況。請問署長,你有掌握從你下鄉之後到現在有無再發生這樣的狀況嗎?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我很關注苗、中、彰以及雲林這一部分的海域,3浬內違規拖網捕魚的狀況。所以我們每天都在檢討,假如……

洪委員宗熠:我要跟你說謝謝,是因為你去過之後到現在沒發生,所以漁民對你也很感謝。

李署長仲威:對,在我的印象是。

洪委員宗熠:但我要講的是,我們希望這個狀況可以持續地保持下去,好不好?

李署長仲威:是,我們會持續保持。

洪委員宗熠:當然也歡迎你隨時下鄉跟基層漁民來座談,聽他們的意見,如果有你們業務上可以協助的,就請你們多多協助。

李署長仲威:是。

洪委員宗熠:海巡署現在有做人員的精簡嗎?

李署長仲威:我們沒有做人員的精簡;我們是做組改,即組織的調整。

洪委員宗熠:海巡署現在的編制是多少人?

李署長仲威:現在整個海巡署的編制是將近1萬3,000人。

洪委員宗熠:預算員額呢?

李署長仲威:預算員額有兩種,在行政院核定的預算員額大概有六千多人,但是還有軍職上士以下的,是不列計在這個預算員額裡。

洪委員宗熠:所以,以整體的狀況來看,其實海巡署是人員不足的?

李署長仲威:人員是有一些不足的現象,但產生的原因,其實我很坦白地跟委員報告,是跟兵役有關係。因為原來我們的人事在預判時,以為我們今年應該會獲得比較多的義務役,但是因為明年開始完全取消徵兵制,所以今年來服役的人數大量減少,造成了我們的義務役缺人的狀況;我們在前年做人力預判時,沒有預想到這個狀況,還是以為能獲得這麼多人,而在今年的招募上沒有把這個因素考慮進去,所以造成了我們現在人力上有一些不足,現在洋總局人力的編現比是到91%……

洪委員宗熠:好,我跟主席建議,好像每次海巡署來開會,現場都很多人,署長知道你們今天來多少人嗎?

李署長仲威:詳細人數,我沒有統計。

洪委員宗熠:大概80至100人,是不是有需要來那麼多人?因為你們的人員本來就有一點少,所以如果有審預算或業務報告時,是不是重要的人員來就好,否則來那麼多人,你們人力本來就不多了,又舟車勞頓,真的是浪費他們的時間,我是不是可以跟主席建議,以後重要的人員來就好?

李署長仲威:我們會來檢討,把人數減少。

洪委員宗熠:我剛講到人力上可能有短缺,請問你們現在岸際雷達執行的狀況?

李署長仲威:岸際雷達的換裝,今年是最後1年,整個就完成了,目前進度正常。

洪委員宗熠:你們準備全部布建多少個?

李署長仲威:全島固定是有78座雷達,現在要增加6座的港區監控雷達,還有5座彌補雷達;彌補雷達是可能有些……

洪委員宗熠:類似車輛?

李署長仲威:不是,雷達盲區還是要加裝一個反向去彌補它的盲區……

洪委員宗熠:但你們還是會出現兩百多個偵測的盲點啊!

李署長仲威:那個數字是還有討論的空間,因為是以前雷達換裝還沒有執行前所產生的現象,現在可能沒有這麼多盲點。

洪委員宗熠:看你們的資料所示,真正的盲區大概有204個啊!

李署長仲威:現在可能已經沒有那麼多了!

洪委員宗熠:有減少?

李署長仲威:有減少,因為雷達性能的調整,還有功率的增加,所以有調整……

洪委員宗熠:對於真正的盲區,你們要怎麼去補足?

李署長仲威:用人力的守望,未來我們希望再增加採購紅外線熱顯像儀來彌補。

洪委員宗熠:我剛剛提到你們人力已經不夠了,你們又要用人力去補足偵測盲區,這兩者是衝突的啊!本來人力就不夠,還要用人力去補足偵測盲區,就表示在人力的運用上,必須還要再加倍!是不是會讓你們的基層人員覺得很累?

李署長仲威:我們的基層同仁大家的工作量都是按規定的,一天就是8個小時的工作量,並沒有因為調整增加守望會增加他們的工作量,這件事情是我可以在此跟委員保證的。至於人力怎麼去調整,我們可以把很多其他的工作做一些調整,把人力運用到這方面;目前來講,我們所有的守望哨增加以後,讓整個的偵防不會產生下隙及漏洞。

洪委員宗熠:署長剛剛講到守望哨,目前全國有多少個守望哨?

李署長仲威:大概有247個。

洪委員宗熠:這些守望哨的造型有沒有統一,還是都是各自做?

李署長仲威:這些沒有辦法統一造型,因為地形、環境等皆不同。

洪委員宗熠:署長請看這一個台東的守望哨,我覺得非常的好,因為它跟在地結合,包括將台東的一些相關特色都放上去,這樣很不錯,地方上也很歡迎。

李署長仲威:這是我們新建的,只要是新建的都會朝跟在地結合的方向。

洪委員宗熠:請問署長有去過在彰化縣的台灣玻璃館嗎?

李署長仲威:沒有。

洪委員宗熠:那你本身有沒有看過白海豚?

李署長仲威:我也沒有看過。但是我……

洪委員宗熠:署長也沒有看過。請問在場海巡人員有看過白海豚的,可以舉手嗎?有人看過,白海豚是生長在台灣非常特殊的動物,目前在全世界也被列為最珍貴的保育物種之一。牠的生長地帶是在苗栗、台中、彰化及雲林,根據統計,目前全世界大概剩下70到80頭而已,剛好就在彰化的外海。

署長剛剛在業務報告時,有提到你們配合辦理淨灘活動成果不錯;於10月22號,你們配合地方的台灣玻璃館辦了一個千人淨灘活動,在該地方上的輿論回應非常好,且剛好就是可以看到白海豚的地方。針對我剛剛列舉的守望哨,台灣玻璃館的館長其實很願意配合,他希望在「漢寶」這個地方,如果可以提供做一個白海豚造型的守望哨,你們願不願意跟他配合?

李署長仲威:我們再跟他聯繫。

洪委員宗熠:這是環保、生態跟地方做結合,我覺得非常好!署長認為這樣是否可行?

李署長仲威:我們絕對願意配合來做,而且也謝謝館長這麼有心協助我們。

洪委員宗熠:局長有跟他聯繫過,請局長作一說明。昨天我跟林董事長也通過電話,他說願意幫忙。

主席:請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巡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佩璘: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指導。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前天也跟在地的里長做初步的協調,會在最短時間內安排現地會勘;之前針對白海豚的部分,我們也跟理事長有做一些相關的策略聯盟,對於白海豚的保育,共同維護我們的海上資源。

洪委員宗熠:署長可能沒看到該地方的媒體報導,即10月22號當天淨灘活動清了3噸的垃圾,所以大家都覺得這個活動非常好,當然海巡的弟兄很多人都有去,我當天也有去,覺得非常地欣慰,也對你們非常地肯定。其實我剛剛一直在講人力不足的部分,你們在這一次也希望可以增加旋翼型的無人飛行載具,可以補足很多人力不足的問題,有關這個部分,請署長簡單說明。

李署長仲威:不管是旋翼型的無人載具或紅外線熱顯像儀,其實就是要逐步地取代人力;紅外線熱顯像儀有自動警示功能,在其偵測範圍內,只要有任何目標靠近,就會自動警告,將減少很多人力。

洪委員宗熠:我要講的重點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剛才曾委員也認為你們的設備真的有不足,希望在該編列的部分要編列出來,我們一定會全力支持。

李署長仲威:我們會積極向行政院爭取。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署長。

李署長仲威:謝謝。

主席:請顏委員寬恒發言。

顏委員寬恒: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幾位委員的詢問,包括海巡署現在各地有78座岸際雷達,有204處偵測盲區,有247個守望哨;以目前的狀況,偵測盲區都是用肉眼監控,沒有其他更精進的設備或方式可以再加強嗎?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還有二個方式,第一、在雷達的換裝方面,有6部機動雷達車,它是車載型的,可以在重點的時間放到重點區域,以彌補盲區;第二、我們正在籌建的也是剛才特別報告的紅外線熱顯像儀,它可以看到12浬的車及船,而人的部分是8浬,也就是在它偵測的範圍之內,只要有目標進來,還有自動警示的功能。所以,我們用高科技的裝備去彌補,惟此部分需要相當多的預算,我們也跟行政院爭取,107年度就可以爭取到10具的紅外線熱顯像儀。

顏委員寬恒:所以目前有6具?

李署長仲威:是6部雷達車。

顏委員寬恒:你剛才講的熱顯像儀,即將在107年度爭取10具的部分還沒有確定,對不對?

李署長仲威:已經在預算書裡,且行政院也已核定。

顏委員寬恒:就剛才你提到的204個偵測盲區與247個守望哨,而目前只有6部偵測機動雷達車,數量是嚴重不足!你們怎麼知道什麼地方會出現什麼狀況?一旦發生時,如果黃金時間過了就過了,即可能出沒的時間稍縱即逝,沒辦法抓到正在進行的違法行為。

李署長仲威:違法行為是從海上過來,而雷達盲區大都在近沿岸,所以在雷達的情資上,78座雷達可以把海岸線的外海都掌握的非常清楚;在更外面的海域,跟海軍的雷達有雷情的共享;也可以運用海科中心的觀浪雷達提供的雷情資料。其實在外海的目標掌握上,只要先期能掌握,就能有預警時間,觀察其航向,再把機動雷達車部署到其可能到達的位置,這是可以彌補的。我知道委員很關心裝備的不足,這也是我們目前要積極爭取的。我們希望未來在雷達盲區上都可以裝置紅外線熱顯像儀,這個問題就可以有效的解決。

顏委員寬恒:但是數量還是嚴重不足!有這麼多處都是用人力、用目視去偵測,一旦遇到天候不佳、極端氣候或是颱風風災、下大雨,又沒有這些高科技設備輔助,等於是全盲一樣。

李署長仲威:其實雷達效能在極端天候,像是大霧或大雨的狀況下一樣會減少,所以我們還是希望能夠持續增加紅外線熱顯像儀的功能,這個儀器裝上去以後,受到天候的影響會比較小一點。

顏委員寬恒:我看了你們的報告書,你們目前的預算編制、員額是多少?

李署長仲威:我剛才特別說明了,一種叫做預算員額,而有一些是不列在預算員額裡面的,現在總共的編制員額是1萬3,000多個人。

顏委員寬恒:實際上呢?

李署長仲威:實際的話,海洋總局的編現比是91%;海岸總局的編現比大概是81%、82%。

顏委員寬恒:有這麼大的一個缺口,怎麼辦?

李署長仲威:我剛才也特別說明了,我們的人員分為兩部分,包括不列在預算員額裡面的軍職人員,上士以下是不列計在員額裡面的,上士以下有很多人,大概有四、五千個人力之多。前年我們在做人力預判的時候,就義務役的預判人力上產生了一個落差,因為之前宣布到107年就要全部取消徵兵,因此青年願意來服義務役的人數大減,造成我們人力上面的落差。這一點我們會檢討,未來在人力預判上面能做得精準一點,避免造成人力上的缺口。

顏委員寬恒:你們在報告書當中提到要積極爭取海巡部隊的待遇,報行政院同意就服役士兵的加給每個人增加5,000元。

李署長仲威:這個是我們要併案跟國防部一起……

顏委員寬恒:我的意思是說,你們增加5,000元只是提升他們的待遇,並沒有增加有效的人力以紓解目前人力不足的狀況。你們提升他們的待遇,這個我沒有意見,我是說如何去增加員額?你們現在嚴重缺乏的是員額,不只是待遇,一個人加5,000元,但還是缺少那些人力。

李署長仲威:在招募的工作上面,我還是跟委員報告,就是由於預判的錯誤,造成了我們招募的目標訂得比較低,假如人力預判精準點的話,招募目標就會提高一點,其實我們招募的成效一直很好。

顏委員寬恒:在執行成效這邊,你們又提出了要興建臺中港海巡基地,是在哪裡、計畫為何?

李署長仲威:就在臺中港。

顏委員寬恒:就是原來的……

李署長仲威:不是,原來那邊沒有基地,我們這次是新建,所以跟港務公司的協調等,除了廳舍以外還有碼頭,以後就有海巡署的專用碼頭。

顏委員寬恒:所以現在還在規劃,是不是?

李署長仲威:現在碼頭的部分已經在施工了。

顏委員寬恒:我是說你們的海軍基地,廳舍呢?

李署長仲威:廳舍的部分,今年完成設計,明年開工,預算都已經有了。

顏委員寬恒:好。另外,你們巡防海域時大概都是以一艘巡防艦或艇為單位來負責,看有沒有違法行為,包括漁民的捕撈過程,還有一些跟菲律賓、日本重疊海域之維安工作,如果一旦發生了什麼事故或者臨時性的狀況,不管是護漁的事件或漁船發生危難之時,你們如何才能夠快速抵達救援?一艘艦艇在當地巡邏,除非是特殊狀況才會交換巡防,不然的話都是單艘去回,我們的海域這麼廣闊,一艘艦艇怎麼有辦法因應隨時可能發生的狀況?

李署長仲威:我們有15個海巡隊,每一個海巡隊每天都保持有一艘船24小時在海上,任何地方發生狀況,旁邊的偵巡船馬上就可以去支援。至於在港內也有備勤的,是在待機狀態之下,接到緊急通知後30分鐘之內就能出航趕去那個地方。委員關心的是能不能很迅速的趕到事發的地方,其實就是速度的問題,所以未來在船艦的建造上面,我們希望把速率變成是一個重大的要求……

顏委員寬恒:不管是我們剛剛所提的247個守望哨、偵測盲區、人力監測的部分,還有一些是無線電的裝備,已經老舊不堪使用,甚至有些巡防艦艇是在保固期內但無法使用,如何汰舊換新、如何精進,你要很很縝密地去進行這些事情,要很精確,不然的話……

李署長仲威:我找一個時間到委員辦公室,跟委員親自說明。

顏委員寬恒:好,時間有限。

李署長仲威: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依本席調到的資料,現在應該已經支付了慶富公司19億2,400萬元嘛?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怡潔:已經交船13艘了。

李署長仲威:是。

陳委員怡潔:施工的有8艘船。

李署長仲威:是。

陳委員怡潔:我去調這份資料出來看,目前對於慶富公司的財務情況到底你們有沒有掌握?因為施工的這8艘裡面,未開工的還有7艘嘛!

李署長仲威:是。

陳委員怡潔:到底你們有沒有掌控他們的財務狀況?當然你剛剛說到因應的劇本,有4個選項,譬如繼續履約,跟海軍一樣,或者是其他船廠去承接、重新招標,抑或是認賠出清,海巡署到底有什麼樣的具體方向?

李署長仲威:因為這是一個合約,合約還在繼續進行中,慶富公司也沒有明確講不能履約。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們沒有掌握他們的財務狀況?

李署長仲威:他們的財務狀況我們當然會知道、了解,因為我們有督工人員,有履約的督導在。

陳委員怡潔:會不會認賠……

李署長仲威:就未來他們可能發生的任何一個狀況,我們都請了一些專業人員及法律顧問來研究,看怎麼樣去確保我們自己最大的權益。剛才委員講的,其實我們付的19億元裡面,假如他們真的走到跟我們解約的地步,或者他們破產,有一些我們是可以再拿回來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這已付的19億2,400萬元裡面,有的可以再拿回來?

李署長仲威:對。

陳委員怡潔:可以拿回來多少?

李署長仲威:銀行保證的部分,將近4億元。

陳委員怡潔:台船好像說過,如果慶富不能做了,他們可以做……

李署長仲威:還是應該要這樣子講,他們說可以做,那他們必須去跟慶富說,我想這個反而複雜。我們現在的想法是,假如他們……

陳委員怡潔:所以慶富不能做,有哪一間船公司可以接著做,你們也沒有認定嘛?

李署長仲威:我們就再公開招標。

陳委員怡潔:如果公開招標,交船的時程上會不會延後?

李署長仲威:一定會延誤,包括交船延誤,以及我們重新招標造成的價差、已經交的船之保固,就這些問題我們就要向慶富求償。

陳委員怡潔:求償需要一段時間,是走法律途徑,但不能因為你們要求償而遞延時間……

李署長仲威:不會。甚至要重新招標的這些作業,我們都已經開始去做。

陳委員怡潔:重新招標的這些作業已經開始啟動?

李署長仲威:已經開始啟動。

陳委員怡潔:所以不會delay到後面的任何時程,還是預計在整個作業上……

李署長仲威:一定會delay。

陳委員怡潔:大概會delay多久?

李署長仲威:我們希望能縮的越短越好。

陳委員怡潔:目前應該有評估,最少會delay多久?

李署長仲威:最少要1年。

陳委員怡潔:OK。所以也不至於會選擇讓剩下的7艘巡防艇認賠出清,這個不可能?

李署長仲威:不會。

陳委員怡潔:OK。我想跟你聊這個的原因,是因為你不能認為這是納稅人的錢、栽的是公股銀行的錢,感覺就無關緊要,不能有這樣的心態。

李署長仲威:不會,今年初他們財務開始產生警訊的時候,其實我們就長期密切關注……

陳委員怡潔:所以海巡署從年初的時候就開始緊密盯上?

李署長仲威:我們就已經非常緊密在注意這件事情。

陳委員怡潔:不要因為今天海軍出事了,然後海巡署就跟著出事,抱持著反正他已經出事了,我跟著出事也不會有事,我不希望有這樣的心態。因為據我所知,你們100噸的船都是他們做的,只有慶富一間廠商在做100噸的船?

李署長仲威:其實100噸的船很多廠商都有做,只是這個標是他標到。

陳委員怡潔:100噸的巡防艇在2年前的海安8號演習時,有發生主機燒缸跟海上當機的事情,那應該也是慶富做的沒錯吧?

李署長仲威:對,就是慶富交的第一條船。

陳委員怡潔:第一條船?那事後你們……

李署長仲威:第二條船。

陳委員怡潔:那事後發生事情了,有沒有對他們已交的巡防艇去進行全面檢測。

李署長仲威:有。特別跟委員講,主機燒缸以後……

陳委員怡潔:有嚴格檢驗嗎?

李署長仲威:有。叫他一定要重新檢查、重新更換,然後這個檢查更換完的東西,還送去做了200小時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目前他交的船,你們可以保證在品質上絕對沒有問題?

李署長仲威:因為我們……

陳委員怡潔:因為全面檢測過了嘛!

李署長仲威:都全面檢測過了,目前使用到現在,都還是正常的。至於委員說要保證,因為還在使用中嘛!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在心態上,你們還是要全面嚴謹以待,好不好?

李署長仲威:是。

陳委員怡潔:不要說今天栽的是公股銀行的錢或納稅人的錢,你們在心態上就……。如果有全面檢驗,我覺得這是值得再去處理的,不要到最後,你在下一個演習又出糗了,然後搞不好到最後他們又破產,這樣其實是丟海巡署的臉,好不好?

李署長仲威:是。

陳委員怡潔:另外一個是國艦國造的部分,因為這個部分從107年度就開始編列,有426億元,但這個不是新興計畫,第1波是從99年度到106年,你們編列了208億元,經過修正之後是調整到162億元,那中間就落差了46億元喔!至於接下來的第2波,從107年度開始總共編列426億元,整整多了一倍多。因此,未來在預算執行上會不會出現更大的落差,因為你第一次預算跟實際執行的時候,總共就差了46億元,那你107年度以後又編列第一波造船double的經費,會不會出現更大的落差?

李署長仲威:我特別要跟委員報告,上一個階段的造艦計畫會落差這麼大,是因為低價搶標的問題。

陳委員怡潔:不是你走一步試一步,一邊做船一邊改正?

李署長仲威:沒有,不是這樣子。我跟委員特別報告,其實上一個28艘的部分,我們編列的預算是52億元,結果因為他低價要搶這個標,所以得標是39億元,委員也可以瞭解這個差異是多少。至於未來的造艦,我們希望都走最有利標,我們不要再重蹈最低標、低價搶標、品質沒有辦法保障的狀況。

陳委員怡潔:對,這就是我要跟你探討的,到底造船品質你有沒有做好,因為你107年度要做4,000噸的船,這是沒有做過的,目前只有到3,000噸。

李署長仲威:對。

陳委員怡潔:所以造船品質到底可不可以維持,我們不希望國艦國造到最後只是一個口號,是粗製濫造的,這個就不是我們要的嘛!你拿納稅人的錢去做白老鼠也好,或者是粗製濫造,然後打著這麼漂亮國艦國造的口號,是不是?

李署長仲威:我想我們在品質上一定會很嚴格來管理,我們這次採購也希望都採最有利標的方式,避免低價搶標的問題。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這個部分的規劃要周延,不要好像走一步改一步,這個部分納稅人其實有很大的反彈,好嗎?

李署長仲威:是。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要請教中選會劉主委。最近蔡總統拋出修憲的議題,要求修正票票不等值的問題,憲法增修條文也規定每一縣市至少要一個立委,一旦要加上票票等值,離島或原住民的席次就會面臨檢討,也可能牽動特定政黨的優勢跟既得利益,因此要兼顧多方權益。在這種情況下,大家可能就會開始想,增加立委席次的空間就變大了,主委認為蔡總統是不是想要透過修憲去增加立委席次?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講實在話我不是很清楚,關於立委席次的問題,在政治學界其實有過不少討論,認為那是可以考量的,因為上次修憲的時候一下子減半,對於議事運作的影響我也聽過不少聲音,一般說起來,政治界是認為以臺灣的狀況來講,立委席次是稍微少了一些。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立委席次也應該增加?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增加。

陳委員怡潔:所以不是想像,而是朝這個方向在走了。為什麼我會這樣問?因為如果需要調整,到底未來要如何劃分比較好?因為大家都稱主委是政治學界的師公,我看一些文獻,你也都是檢討這方面的問題。所以我想請問一下主委的觀點,主委認為臺灣的政治體制是並立制比較好,還是聯立制比較好,哪個比較好?

劉主任委員義周:並立和聯立就是看我們社會的政治目標是什麼,聯立的比例代表制精神非常明確,如果要採取比例代表,有利扶植比較小的政黨的話,那就用聯立。並立的話,因為選區是單一名額,相當程度會扭曲代表性。

陳委員怡潔:所以主委覺得聯立制會好一點?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政治目標是要扶植小黨,做到比例代表的話,那就是聯立制。

陳委員怡潔:主委覺得未來朝聯立制的狀態,會對整個臺灣比較好,還是這是目前的修憲目標?你覺得呢?聽起來你是比較支持聯立制的,因為扶植小黨應該朝野都有共識,我記得前幾天協商的時候,大家也都在討論這樣的問題,雖然還沒有討論到並立制或聯立制,但是對於整個民主來講,是不是會有比較正面的發展?

劉主任委員義周:只要符合我們社會的共識就可以啦!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聯立制可以發展?

劉主任委員義周:只要大家覺得這是社會的共識。

陳委員怡潔:如果照規劃,2020年要調整立委選區,因為本來10年就要調整一次,我們也討論過很多,譬如高雄那些選區都要再做調整。一旦啟動修憲,就會觸及立委選舉制度的變更,中選會認為要單一處理還是要合併處理?如果修憲確定會改變選制,最晚要哪個時候通過,才能讓2020適用,還是說基本上就算現在啟動,2020也不會到適用的階段?

劉主任委員義周:因為修憲的部分我們沒有辦法去預期,所以我們是按照現有……

陳委員怡潔:那你覺得要單一處理,還是乾脆一併合併處理?

劉主任委員義周:按照現有的法律就是現在就開始處理……

陳委員怡潔:所以現在已經……

劉主任委員義周:過去的修憲都有在修憲的同時做決議,說明何時在相關法律的配合下實施,這個部分我們並不擔心,只是現在的狀態就是依照現有的法律來處理。

陳委員怡潔:所以也不排除會合併處理?

劉主任委員義周:看以後修憲的結果。

陳委員怡潔:就是不排除會合併處理嘛!我們也不能說2020不會適用,就是都有可能,或許也可能在修憲之後馬上適用,這個時程我們不能拿捏,但也可能2020就會適用,包括你所提到聯立制的部分等等,是不是有可能在2020就可以適用?

劉主任委員義周:關於選區的部分,上次的修憲其實是隔年就適用了。

陳委員怡潔:所以有可能在2020就可以適用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有可能。

陳委員怡潔:如果執政的政府願意去推的話,其實時間不是問題,有可能在一年內就會往這個方向去走,甚至可以實施?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沒有辦法預測,但是相關法律的配套一定要做。

陳委員怡潔:反正我覺得你的答案已經相對明確了,對於我們上次所討論的選區劃分,10年檢討一次的法令是很明確,之前我們討論到很多,可能因為少一席等等的問題,再加上修憲議題,牽扯到很多變數,但不論怎麼改變,對於政府的運作而言,其實都是不好的,如果又有政治壓力的話,那麼就會相對麻煩。我希望主委能夠拿出你的專業和抗壓性,建立一個完備的制度,這是本席對你的期待。

劉主任委員義周:報告委員,我下個禮拜五任期就滿了,所以恐怕沒有辦法對這方面有所貢獻。

陳委員怡潔:難怪你講話可以這麼不負責任、這麼樂觀!不過本席還是很開心,在你任期即將屆滿之時終於聽到一些具體的方向,甚至連政治學的師公都說採聯立制好了,我還在想你今天怎麼這麼有guts!

劉主任委員義周:社會共識如果是這樣的話,當然就朝這個方向去做。

陳委員怡潔:就是往這個方向推動啦!主委剛才的回答已經很明確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的報告當中提及「南海維權」,也就是關於南海主權的維護,最近我們在媒體上看到對岸及東南亞國家協會明年準備要舉行聯合海上演習,署長應該知道這件事吧!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我有在報紙上看到這件事情。

黃委員昭順:你只是從報紙上得知?所以你並沒有去瞭解嗎?

李署長仲威:整個南海的狀況我們一直都有掌握,同時我們與相關單位也都有密切連繫,情資也都有共享,對於南海所發生的任何一個狀況,其實我們都能掌握。

黃委員昭順:太平島是我們領土的一部分,主權屬於我們所有,大家也都非常關注南海的議題。從你們上任到現在,始終不敢將太平島稱為「島」,對此大家都有意見,針對本席剛才所說的聯合演習,不知你們是不是有另外的因應方案?

李署長仲威:關於演習方面,他們現在還在規劃,究竟那是什麼樣的演習、在哪個區域演習,未來我們還是會持續掌握狀況。

黃委員昭順:你們必須掌握相關狀況,其實他們大概就是在那個區塊,當時我們也有一個島曾經被……

李署長仲威:一開始我就已經向委員報告過,對於南海的情況,我們比委員還要關心,因為那就是由我們在防守,所以……

黃委員昭順:你現在還稱太平島是太平島嗎?

李署長仲威:我們還是稱為太平島啊!我們從來沒有認為太平島不是島啊!

黃委員昭順:因為你們從來都不敢大聲的講。

李署長仲威:沒有啊!我們從來都是……

黃委員昭順:如果你敢大聲的說太平島是島,那麼本席就會給你加分。

另外,以前曾有兩岸聯合搜救演練,請問現在還在做嗎?

李署長仲威:去年就沒有在做了。

黃委員昭順:為什麼?

李署長仲威:他們有他們的考量,但我們一直在積極跟他們協調,我們希望能夠持續的……

黃委員昭順:是對岸不理我們,還是我們不理他們?是對岸不同意嗎?究竟你們碰到什麼瓶頸?

李署長仲威:我們一直透過搜救協會去跟他們協調,其實本來就是透過中華搜救協會去進行細部的聯繫,我們一直……

黃委員昭順:從去年就沒有做了是嗎?

李署長仲威:我們一直跟他們聯繫,但是他們所回覆的都是……

黃委員昭順:就兩岸而言,其實這是相當重要的一個部分,包括你們也把太平島作為人道救援中心,可見搜救的演練還是很重要。兩岸之間到底要如何聯合搜救,以往的演練都做得不錯……

李署長仲威:報告委員,我們雖然沒有演練,但是我們實際上每天都在做,比如現在金門的外面有一條大陸的運砂船擱淺,相關人員的救護就是透過兩岸的搜救機制在進行。

黃委員昭順:當然必須這樣做,我想……

李署長仲威:我要向委員報告的是我們實際上隨時都在做這樣的事情。

黃委員昭順:我認為演練還是很重要,有練習就一定會進步對不對?面對各種狀況,也比較容易達成目標。

請問署長看過「靠北海巡」嗎?

李署長仲威:我沒有看過。

黃委員昭順:你都沒有去看?

李署長仲威:沒有看。

黃委員昭順:現場有看過「靠北海巡」的人請舉手好嗎?後面好像有幾個人有看過,署長不知道有一個「靠北海巡」的……

李署長仲威:我知道。

黃委員昭順:你知道,但是你不去看?

李署長仲威:我以前有看,但我覺得其中有些言論是有偏差的,而且……

黃委員昭順:所謂「有則改之、無則嘉勉」,在一個團隊當中,對於某些同仁提出的意見,我們還是必須瞭解他們到底在想什麼。前幾天有一則報導提到所有海巡署的軍、警、文官都對署長不滿意,我覺得這是很嚴重的指控,而且他們非常質疑署長要把海巡署變成第二海軍,署長要不要藉這個機會向大家說明?

李署長仲威:我不知道第二海軍的定義是什麼,我所知道的是我接任署長之後,依照海巡署組織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在某些狀況下必須接受國防部的作戰管制,我跟國防部進行協調,我說當我們在接受作戰管制的時候,他們希望我們去做什麼事情、要求我們去做什麼事情……

黃委員昭順:在此本席要提醒你,因為過去的署長都沒有從海軍過來的,所以大家都不把海巡署歸類為作戰部隊,它是一個執法的單位。署長你是從海軍過來的,當然你有你的執著,可是海巡署過去在國家的體制上的確並不屬於軍隊……

李署長仲威:我並沒有要把海巡署變成軍隊,我要特別向委員報告……

黃委員昭順:署長沒有去看「靠北海巡」沒關係,但我希望你能夠瞭解大家在想什麼,包括每一個內部的想法,署長都必須要掌握,尤其是組織馬上就要改變了。

李署長仲威:如果這個網頁只是一直在談負面的報導,即使我們要加以澄清,他們根本不願意讓我們上去,如果是委員的話,你還要不要去看這樣的網頁?我根本沒有機會提出說明嘛!如果網頁上有這些意見,而我可以提出一些說明……

黃委員昭順:你不要忘記,蔡英文一直說「謙卑、謙卑、再謙卑」,民進黨執政說要「莫忘初衷」,有許多內部的意見,你還是必須要去溝通。其次,組改馬上就要來了,如何在組改之後讓我們的人民對海巡署更有信心及向心力,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前一段時間海巡署緝毒的成績很亮眼,對此我們予以肯定,但是也有幾個部分必須加強,包括最近發生的高雄港貨輪、小金門羅厝漁港外海翻船事件等等,顯然你們在執勤過程當中,還是有一些「落漆」,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我希望署長能夠有則改之、無則嘉勉,所有員工都是團隊的成員,我們還是必須瞭解和溝通好不好?

李署長仲威:好的。

黃委員昭順:我希望署長能夠加油。

李署長仲威:我向委員簡短說明一下,其實我們有一個正常反映的管道,我的署長信箱只要有人來信,我一定會處理。

黃委員昭順:接下來我想請教中選會劉主委,大家都很關心立法委員多少席次才適合的問題,因為上次修憲是從225席降到113席,當時發生相當多事情,包括林義雄絕食等等,所以我們一下子就把它降下來。剛才你提到立法委員的席次應該可以增加,請問主委,你是從哪一個觀點認為應該增加?應該增加到多少席次?選區怎麼改會真的符合中華民國的需要?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整個立法委員的名額到底要多少,這個問題在政治學界有不少討論,我看到最多的可能是150席上下。

黃委員昭順:換句話說,你認為小選區、中選區或者是什麼樣的選區對我們整個國家的發展,以及未來立法院行使職權是比較具有優勢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和選區制度,因為我們現在……

黃委員昭順:這和選區制度當然有關!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現在採用的就是……

黃委員昭順:我看你們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比較趨向於把不分區立委的席次增加,是這樣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是這樣子,就是不分區立委和那個……

黃委員昭順:區域立委!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區域的立委……

黃委員昭順:我看你們在討論過程當中,顯然區域立委增加的並不多,所以你們是把目標放在不分區立委,是這樣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是一部分人的意見,中選會並沒有去touch這個問題。我是講一般政治學界的看法是覺得,區域立委的部分固定,不分區立委的部分去增加的話,其實是用那個部分來提升小的政黨的機會,另外就是可能也可以把區域立委代表性扭曲的情形稍微做一些調整。

黃委員昭順:既然要討論這個部分,就必須把小選區、中選區的優劣一併討論。雖然你馬上就要任滿,但大家都對你非常尊重,所以我覺得你的發言還是有一定的地位。不管是18歲可以投票、票票等值,或者是不在籍投票,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議題,而不是選擇性地採取一些做法。不管是中選區或小選區,本席都參加過無數次的選舉,其實中選區還是有它的優勢,因為對很多公共事務未來在立法院的推動,中選區選出的立委會比較客觀,而且比較願意用力去推。所以在討論過程當中,我希望主委不要只把席次的重點放在區域立委和不分區立委,以及小黨的增加等等,否則可能會失去討論的意義。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想我沒有,我們以後也不會有。

黃委員昭順:好,謝謝。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委員。

主席(黃委員昭順代):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請教海巡署李署長。我們原住民族靠山、靠海、靠河,靠海的部分就常常會和海巡署第一線人員有所接觸。這個業務當然牽涉到很多機關,譬如漁港、漁船和漁業署有關;出海的工具像小船、舢板則和航港局有關;捕魚工具像釣竿、魚槍、魚網,則不僅和漁業署有關,也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而與警察機關有關,總之,涉及的機關很多。因為這樣的情形,我們和海巡署的工作人員,甚至海巡署的機關與機關之間的聯繫,要怎麼建立相關的機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甚至會涉及原民會有關文化、祭儀的規範。

海巡署和民眾之間,尤其是我們原住民族鄉親,基於自己的文化、祭儀和生活所需,對於相關法令規定的瞭解,和海巡人員比起來,一般而言會相對有所不足,但是當他們遇到這方面的問題,不僅會向地方民意代表反映,也會跟我們中央民意代表反映,所以有時候他們知道的也會比海巡人員多。因此,你們的第一線人員不要動不動就禁止、限制,甚至開罰!怎麼樣去避免這些,是很重要的事情。

現在我們來看一些新的規定,去年修訂了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原來的第十七條第三款是從事潛水活動者「不得攜帶魚槍射魚及採捕海域生物」,但是後來在修正的時候,已經因為我的建議把它刪除了。

接下來是野生動物保育法,今年6月8日原民會主委和農委會主委會銜發布了一個解釋令,這個解釋令是怎麼來的呢?是因為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有規定要在施行後三年內完成野保法、森林法、漁業法等等的修正,但是經過十年以上都沒有修正,所以我們在上一屆修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增列第二項,規定法律還沒有修正之前可以透過解釋,所以在6月8日做了這個解釋,這個解釋也是我爭取了很久才完成的。它的內容主要是原住民在原住民族地區,可基於「非營利自用」獵捕野生動物,而且這個「自用」不是只有個人使用,還包括親屬,以及依傳統文化供分享之用,因為我們是分享的民族,部落可以分享所獵捕的野生動物。海巡人員可能認為自己並沒有管到山上的事情,其實野生動物也包括海裡的魚類。

另外就是漁業法。地方政府機關可能會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公告某個區域禁止採捕魚類等等,可是按照原基法第三十四條,現在已經可以了。根據農委會和原民會有關漁業法的解釋,對於地方政府已經公告的區域,原住民族如果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和自用,並不受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公告規定之限制。也就是說,儘管花蓮縣政府或台東縣政府公告了這個區域不可以,但是原住民可以,這就很重要啊,不然會一直死守著地方政府的公告。這是今年6月23日最新的解釋令。

此外,現在最高法院也做了決議。因為署長的報告裡面有提到保育類的魚類不行,可是在最高法院106年第二次刑事庭會議已經做了決議,因為最高法院院長提出:原住民未經向主管機關申請,持自製獵槍上山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當然也包含下海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是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也就是有沒有刑事責任的問題。這是今年2月7日所做成的決議,這個決議最主要的目的是要闡明,第一、野生動物保育法並沒有載明限非保育類動物,它並沒有規定原住民只能獵捕非保育類動物,所以應該是包含保育類動物的。原基法第十九條也說我們可以獵捕野生動物,而這個野生動物也沒有寫明只限非保育類,所以當然也就包含保育類動物。

最高法院的這個決議最後也有提及:「不能因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十一條之一僅規定對於未經許可獵捕、宰殺或利用一般類野生動物科以行政罰,即認同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謂野生動物僅指一般類野生動物而不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題旨並無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處罰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原住民族因原基法第十九條及野保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獵捕到保育類動物也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所以你們不要隨便的移送,如果你們隨便的移送,我們的原住民就會感到恐懼,法扶的律師還要到地檢署和法院去做協助,浪費行政資源,所以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要怎麼樣去建立這個機制?第一線的執法人員不可能什麼都知道,但最起碼要做教育訓練。但除了教育訓練之外,因為法律也不斷地在修正、增加或有不同的解釋,所以海巡署或是海巡總局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個平台?這個不一定要是一個單位,不一定要是原住民族事務的專責單位,但最起碼要有專責的人,由這個專責的人來跟原民會保持聯繫。你們甚至要跟相關的機關、就是本席剛才講的那幾個機關建立一個平台,你們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去做規劃,讓這樣的事件能夠減少?像我最近還有接到鄉親的電話,他說他可以在新北市的汐止搭乘小船出海到基隆,結果他回到成功鎮他的老家就不行了,為什麼一個國家會有2種不同的規定?署長,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去努力?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我覺得委員今天所提的這件事情非常的重要,就是如何跟相關主管機關建立一個平台,我們以後會非常重視這件事情,這樣以後他們有新的修訂,我們就能夠馬上獲得這個新的訊息。在我們獲知這個新的規定後,我們就可以來修訂我們執勤時的勤務規定,讓這種狀況不要再發生。執勤時我們都是先規勸,假如規勸就能夠達到目的,那我們就不會來逕行告發。

至於委員剛才特別提到的小船的問題,其實我們在跟主管機關多次討論後,現在我們是將小船的管理授權給地方政府來訂定規定,所以有些是在新北市不能做,但是到了臺東就可以;有些是在臺東可以做,但是到了新北市可能就不能做。每個地方政府所訂的規定都不一樣、可能會有差異性,但是我們執法時必須要依照當地政府的規定,有規定的我們就會做,沒有規定的我們當然也就沒有辦法去做,這一點我要請委員跟原住民同胞們說明一下。我們的執勤面未來還有精進的空間,所以我們會往好的方向去做調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除了部會之間的溝通平台,你們總局還要有一個熟悉這些事務的專責人員,讓第一線的人員可以隨時打電話來請示,這樣就可以減少很多偏差的執法。

李署長仲威:好的,我們一定會建立這個制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李署長仲威:謝謝!

主席(鄭委員天財):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海巡署的工作項目很多,不過大家比較關心的,比如說:南海,因為這個事關國家安全,另外跟民眾比較相關的就是護漁。本席先請教署長,你覺得我們現有的人力跟船隻是否足夠擔負得起保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人員跟裝備確實都有所不足,裝備不足可分兩個部分來看,一個是裝備比較老舊,另一個則是數量不夠,所以這些都有待我們積極向行政院爭取,我們也對此做過全般檢討了,剛才也有委員提到,未來10年內我們將有130艘船要屆壽,這些船都已經使用25年到30年了,所以我們要整體來做一個規劃,我們有一個新的造艦計畫,我們希望未來我們可以引進高科技的偵搜設備,譬如:旋翼型無人機及紅外線熱顯像儀,我們希望可以利用這些高科技來彌補我們現在勤務面上的不足,這些都是我們現在的規劃。

至於人力不足的部分,坦白說,這是我們預判錯誤,造成我們的年度招募目標訂得比較低,所以我們沒有辦法可以獲得足夠的人力,雖然我們要招募的人力有達標,但是整體的編現比還是往下降,這是我們內部的作業疏失,我們希望明年不要再發生這種失誤,我們現在也正積極的在爭取。

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其實行政院對我們海巡署真的是非常地支持,針對我們前一個階段、就是強編案人力不足的問題,行政院今年就特別給我們增加了七十幾個員額,明年還會再增加127個員額,所以我們的人力會逐步地恢復到正常的狀況。

張委員宏陸:除了你剛才說的船艦跟人力,我們再舉一個例子,你覺得太平島上的防衛重裝備夠嗎?如果真的有事情發生,你認為你們海巡署可以守多久?

李署長仲威:我們可以守多久要看敵方的攻擊強度。

張委員宏陸:既然它要攻打你,就是想要馬上攻下來,難道它會隨便的派一個實力不夠的部隊去攻打你們?那這個攻打有什麼意義?所以我們應該要做好面對最強攻擊的準備。

李署長仲威:對,但如果它是採取最強的攻勢,我們還可以看它是使用什麼樣的方式。當然,我了解委員關切這個問題的目的,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太平島的防衛能量到底需不需要再提升?這點我們一直都有在考慮,我們也一直在跟國防部做一些討論,有一些重裝備我們現在也正積極的要把這個能量建立起來。假如有機會,我再到委員的辦公室去跟委員單獨的報告這件事情。

張委員宏陸:好。另外,剛才也提到你們的船艦,本席知道這個問題剛剛也有委員問到,那就是我們現在正在造的船艦是由慶富來承造的嗎?

李署長仲威:不是,上一個階段的強編案有3個廠商,有:台船、中信跟慶富,台船跟中信都已經交船結案了,只有慶富這28艘船還在持續進行中。

張委員宏陸:對啊!但交船後還要有保固,如果慶富倒了呢?

李署長仲威:我們會告它、會求償。

張委員宏陸:不是,你們要告它?但它都已經倒了。它現在還有多少的保證金在我們這裡?

李署長仲威:他們的保證金現在都在銀行裡面,假如它跟我們解約,或是它破產了,我們就可以要求銀行把保證金歸還給我們。

張委員宏陸:本席的意思是,這個已經很明顯、是可以預期的、這個很有可能會發生,所以我們要提早規劃、提早做準備。

李署長仲威: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邀集多位專家和法律顧問來就各種可能會發生的狀況做過討論了,也提出因應之道了,包括未來解約後,我們要另外招標來承接這個採購案,這些採購的作業我們都已經開始在做了。

張委員宏陸:好,有提早因應是應該的。另外,對於護漁的問題,本席想要請教一下署長,本席手頭上的資料顯示,西元2014年中國籍漁船非法越界而被我們查緝到的數量是1,790件、西元2015年是1,761件、西元2016年是988件,署長,這是因為他們都沒有來,還是因為你們沒有空去取締?

李署長仲威:我們的護漁強度都沒有改變,從民國105年開始,我們就很積極在做,被我們查扣的漁船,人員都會被居留30天以上。

張委員宏陸:不是,署長,請你先回答我的重點。

李署長仲威:我知道您的意思,我要說的是,第一、因為我們實施這個作為,所以成功地嚇阻了他們,所以後來他們來的船數就比較少了。第二、他們也知道被我們抓到後,就會被居留很長的時間,還會被罰很多錢,所以他們現在在海上都會有一些抗拒的行動,但是我們的執法強度從來都沒有減弱過,只是因為他們來的數量減少了,所以被我們查扣的數量也就相對減少了。

張委員宏陸:好,我們就以你剛才講的,你們的資料顯示,民國105年你們驅離的船隻有1,282艘,結果你們只扣留94艘,為什麼不能全部扣留?是因為你們沒有那個能力,還是因為你們的執法有分等級?

李署長仲威:不是,這個委員可能有些誤會,第一、如果他們越界了,進入我們24浬之內,但是我們去的時候,他們並沒有任何的捕撈行為,只是單純航行的話,我們就會以驅離為主。但是如果它是在24浬之內,它又有作業,那我們就一定會查扣。

張委員宏陸:本席先跟署長溝通一個觀念,它只要是在24浬以內,就算它沒有下網捕魚,它也有可能是在做更糟糕的事,像水文的偵測或是蒐集情報,反正國土是我們的,我們的執法就是要嚴格,我管你有沒有作業,應該要全部扣留,署長,這個你認不認同?

李署長仲威:我了解委員的意思,但我們是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的規定來做這件事情的,我們回去會查一下相關的規定,看還有沒有這個空間,假如我們可以做的話。我了解委員所講的,委員是從國家安全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

張委員宏陸:本席認為,不論是從國家安全的角度或是保護漁民的角度來看,只要是在我們的領海內,我們就不能容許有任何人來挑釁,尤其是對我方不友善的國家,今天如果是其他國家的漁船,我們還可以讓它無害通過,但是我們明明知道發生的都不是這些事情,對不對?所以我們應該要拿出鐵腕來,這個除了有國安的因素之外,還可以保護我們的漁民。

另外,本席剛剛有看到你們的報告,你剛剛也有提到,以後你們會使用無人機,本席是這樣覺得啦!署長,你們有沒有辦法可以搭配無人機這個新的裝備,還有我們所有的雷達,讓所有靠近我們領海的船隻,我們就先針對中共就好,只要他們的漁船踩到我們的線,你就用最嚴格的方式去處理,我們的漁民現在之所以會很痛苦都是因為中國的漁船,因為他們來我們這邊就算不捕魚,也會在那邊搗亂,你剛剛也講了,只有當他們下網捕魚,你才會扣留,但實際的情況是,就算它不捕魚,它的船也會在那邊亂開來打擾我們漁民的作業,本席完全無法忍受我們的領海被一個相對不友善的國家來這邊,他們都已經來到我們的家門口了,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海巡署應該要有強力的作為,這樣一方面可以給漁民一個安心的捕魚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給我們國人一個安心的臺灣。

李署長仲威:是。

張委員宏陸:署長,這個可以做到嗎?

李署長仲威:我會繼續努力,我也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今年有到全省去跟所有漁民召開座談會,我也跟漁民同胞們交換過意見,我們希望以後他們在海上發現越界的大陸籍漁船,就馬上告訴我們,因為我們都會有正在巡航的船艇,我們會馬上趕過去處理,特別是在臺灣的西北海域,這個狀況最好,現在只要漁船一通報,我們的船馬上就過去了,該趕的就趕、該驅離的就驅離。我要跟委員報告,這個強度我們一定會持續去強化它。

張委員宏陸:本席知道,這件事情本席還要感謝署長,因為本席上次跟你說,所有漁民都希望你們可以這樣子做,結果你們也真的做到了,漁民也有跟本席講,但本席覺得我們還可以再做得更好一點,好不好?

李署長仲威:好,我們會持續努力。

張委員宏陸:署長,謝謝!

李署長仲威: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看到海巡署總共查獲4,485公斤的毒品,市價約38億元,這個數字真是滿嚇人的。海巡署除了要護漁、維護主權、維護海上的安全,還要驅趕非法漁船,對於海巡署,本席真的是非常地肯定,但是現在行政院要將海巡署改隸為海洋委員會所屬機關,這會不會對未來海巡署的作業造成影響?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新的這個組織法不會對海巡署的整體作業帶來什麼變動,所以影響應該不大,它會影響到的是,我們原來是二級機關,但未來變成是三級機關,所以有部分的人員必須要做調整,有些人可能會被調整到海洋委員會或是其他的海洋保育署,所以它會對「人」產生一些變動,但是由我們所負責職掌的工作並沒有什麼大的調整。

吳委員琪銘:那人員減少會不會影響到我們的護漁?

李署長仲威: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人員減少的比例並不高。

吳委員琪銘:比例不高嗎?

李署長仲威:不高。

吳委員琪銘:你們從二級機關降到三級機關,整個士氣有沒有受到影響?

李署長仲威:我想大家或多或少都會覺得好像是被降級了,任何一個人被降級,心裡大概都會不太高興、不舒服,但是拿我們現在做的事情與以前做的事情做比較,其實並沒有甚麼大的調整,我們還是在做。特別向委員報告,整個編組我們現在還在做細部的規劃,至於未來會減到多少?我想應該不會很大,我只舉一個例子向委員說明,目前海巡署有127個科,未來變成三級單位以後,大概還有115個科,亦即科長最多只少了十幾個,而這些科長的安置可能就要在海洋事務委員會中做增修。

吳委員琪銘:現在少了十幾個科,這十幾個科長職缺有他們的職權與工作,對海巡署及未來海洋事務委員會的整體運作會不會有影響?

李署長仲威:減少是因為會將整個業務移到那邊,人員也會跟著過去,所以對我們不會有影響,我覺得影響真的不會很大,因為我們已經討論過不下七、八次。

吳委員琪銘:好,那就加油。另外,媒體報導慶富造船公司面臨破產,依本席手上的資料,它承造海巡署28艘100噸級巡防救難艇,完成的有13艘、施工中的有8艘、完全未開工的有7艘,這對海巡署的船艦團隊會不會有影響?

李署長仲威:假如它不造了,當然會有影響,所以如果走到最壞的那一條路─解約,我們除了提告之外,也會再另行招標,我們還是希望把這28艘100噸級的艦艇照原計畫完成。

吳委員琪銘:如果解約、提告,我們的權益會不會受損?

李署長仲威:進行解約、提告是要求他們要賠償我們的損失。

吳委員琪銘:它就已經要破產了,要如何賠償?

李署長仲威:它還有資產。

吳委員琪銘:它還有相關資產?

李署長仲威:這部分就由法院執行。

吳委員琪銘:好。還有一點,有13艘完成交船、還有8艘正在施工中,加起來共21艘,未來要如何維修呢?

李署長仲威:報告委員,如果解約,我們就不會要建造中的這8艘船,假如未來我們再招標,而得標廠商願意接用造了一半的船,但是因為一定會停止很長一段時間,所以我們還要考慮材質有沒有受損。真正的問題是已經交船的13艘及未來要建造的15艘之保固,當初我們跟慶富造船公司的合約上有寫,我們都要求償,連同保固它都要負賠償責任。

吳委員琪銘:本席現在擔心的是零件問題,他們採公開招標,且都是用低價標來綁零件,未來使用零件就一定要找慶富造船,現在它已經破產,那麼未來缺乏零件要怎麼辦?

李署長仲威:不管是主機、電機,這些主要裝備都是國外廠商,我們可以直接跟原廠接洽。

吳委員琪銘:可以嗎?

李署長仲威:可以找到。

吳委員琪銘:那有關這點本席比較放心了。其次,現在新建造那麼多艘船,未來人員編制短缺要怎麼辦?

李署長仲威:在前一階段強編案時,行政院有依照造船速度增加我們的員額,所以今年和明年行政院都有依照造船進度增加預算員額,未來再造新船時,因為除了新造的船隻以外還有除役的船隻,我們會轉用除役船隻的人員至新船,還有不足的再向行政院爭取,這項計畫已經送到行政院而且核准了。

吳委員琪銘:依本席的資料,不足的還有四百多人。

李署長仲威:對。

吳委員琪銘:四百多人滿嚇人的呀!

李署長仲威:這是依照交船的速度和汰除後轉用的人力分10年去爭取,每一年需求的人力不會那麼高,大概四、五十人。

吳委員琪銘:因為我有到艦艇上看過,艦艇上的弟兄真的很辛苦,尤其臺灣四面環海,我們的海巡弟兄真的很辛苦,你身為署長更應該照顧他們,本席也在此提議,海巡署人員都已經不夠了,不用那麼多人來開會,只要主管來就好,好不好?

李署長仲威:是。但是我沒有要求他們,他們是主動來了解委員關切的問題,才能好好回應。

吳委員琪銘:你們的人員已經不足了,不用浪費大家的時間在這,主管來就可以了。

李署長仲威:是,下一次我們會注意。

吳委員琪銘:謝謝。

李署長仲威:謝謝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李署長,從明年開始啟動10年造艦計畫,有141艘、426億元,這個確定了嗎?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確定。

賴委員瑞隆:明年最大亮點是4,000噸級的艦艇有4艘,過去最大的是3,000噸級,兩者之間差異有哪些?有甚麼更強大的功能?

李署長仲威:報告委員,為什麼選擇4,000噸級的船?是因為我們希望未來船隻具備野戰醫院的能量,而現在3,000噸級的空間沒辦法容納它的設施和艙間。

賴委員瑞隆:所以它的耐浪也更高嗎?

李署長仲威:對。我們去找有沒有4,000噸級的船艦,剛好海軍也在規劃4,000噸級的船艦,所以我們就跟他們共同商討,用他們的設計,然後把海軍需要但我們不需要的部分拿掉,然後加裝我們需要的東西,也就是用共同設計的藍圖做這件事情。

賴委員瑞隆:這也是節省整個國家的經費。

李署長仲威:節省非常多。

賴委員瑞隆:這樣就可以節省整個設計費用,因為國家是一體的,行政院也是一體的,各單位用這樣的方式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浪費。所以這是未來可以在南沙做人道救援基地的概念嗎?

李署長仲威:不僅南沙,若東南亞各國發生事情,像菲律賓之前遇到颱風侵襲,假如我們有這型船,不但可以運送救援物資,還有醫療能量可馬上支援。

賴委員瑞隆:所以某種程度也有國土延伸的味道?

李署長仲威:我想這是敦睦、支援友邦。

賴委員瑞隆:既然我們的船艦能到那邊提供這樣的協助,等於國力也延伸到那邊了。

李署長仲威:我們是國際村的一員,我們善盡國際的責任。

賴委員瑞隆:另外,它有黑鷹直升機落艦的功能嗎?

李署長仲威:對,以後它一定有落艦的能力,因為有些傷患必須空中運送,但是它不會有駐艦的能力,因為除了海軍反潛機有旋翼功能可以駐艦以外,其他所有類型的直升機都沒有旋翼功能,沒有旋翼功能就不能駐艦,所以它只有落艦的能力。

賴委員瑞隆:OK。上次臺南艦、新北艦有一些問題,包括直升機不能起降及臺南艦操作不當,未來要怎麼預防這些問題不在新造船艦發生?

李署長仲威:報告委員,直升機能不能落艦跟當初如何設計船隻有關,假如當初沒有設計或設計時沒有想到……

賴委員瑞隆:所以未來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問題?

李署長仲威:不會的,臺南艦是操作不當,我覺得那是人員訓練的問題。

賴委員瑞隆:這個也不會再發生了?

李署長仲威:我們當然是希望……

賴委員瑞隆:須要求絕對不能再發生。

李署長仲威:是。

賴委員瑞隆:另外,剛才也有提到,從民國99年到108年,100噸級的巡防艦有28艘,現在交了13艘,還有8艘在建造中、7艘尚未建造,預計今年可以交1艘嗎?

李署長仲威:今年應該要交5艘。

賴委員瑞隆:現在交了幾艘?

李署長仲威:只交1艘。

賴委員瑞隆:其他4艘會交船嗎?

李署長仲威:都逾期。

賴委員瑞隆:依署長判斷,你認為會交船嗎?不會了吧?

李署長仲威:不樂觀。

賴委員瑞隆:我也不樂觀,發生這麼大的事情,你們前面有展延,還逾期到現在,第1艘逾期69天、第2艘逾期14天、第3艘逾期5天、第4艘落後9.4天、第5艘落後9.8天、第6艘落後7.9天、第7艘落後5.9天、第8艘落後5.9天,依我看第1艘還有點機會,而後面這些應該全部都有困難。

李署長仲威:對,我們真的不樂觀。我剛才也跟其他委員報告,當慶富造船公司發生財務危機時,我們就邀集很多專業人員、法律顧問,針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每一種狀況做討論。

賴委員瑞隆:所以未來最有可能選擇的方案是解約嗎?

李署長仲威:第一,假如它沒辦法將合約執行下去,我們就解約。

賴委員瑞隆:時間點甚麼時候會出現?

李署長仲威:合約上面很清楚,在甚麼條件下我們可以提出解約。

賴委員瑞隆:甚麼狀況?署長可否講得更清楚?

李署長仲威:比如逾期交船超過一定時限。

賴委員瑞隆:超過多久時間?

李署長仲威:超過90天。

賴委員瑞隆:今年已經有1艘逾期14天,第1艘已經逾期69天,它應該會交船吧?

李署長仲威:我們在看。

賴委員瑞隆:所以,第1艘已逾期69天,應該在8月12日交船,如果逾期90天,亦即在11月12日還沒有交船的話,就達到解約條件。

李署長仲威:逾期後有3種做法可以選擇,第一是拒絕接收這條船,第二是我們減價接收,比如減少20%的造艦款。

賴委員瑞隆:我知道,但是減少這一艘,那後面幾艘怎麼辦?

李署長仲威:因為我們付款的方式不一樣,不是交1艘船支付1艘船的費用,而是這一批船有4艘,第一艘船開工支付20%,要第四艘……

賴委員瑞隆:我的意思是要整體一起思考,如果慶富造船公司沒辦法做下去,在達成解約條件後,你們應該就要朝解約方向走。

李署長仲威:對,我們持續關注這件事情。

賴委員瑞隆:不可能第1艘處理完,而第2艘再繼續等。

李署長仲威:不會一個一個處理。

賴委員瑞隆:我的意思是危機已經存在,如果該壯士斷腕就應該要處理,好不好?

李署長仲威:這我們一定依約辦理。

賴委員瑞隆:看起來如果第1艘在11月12日沒有交船,或者第2艘在12月7日沒有交船的話,就會達成解約的條件,那海巡署會考慮朝這個方向進行嗎?

李署長仲威:對,一定會考慮,我們絕對會保障我們的權益。

賴委員瑞隆:要以國家利益為最大考量,好嗎?

李署長仲威:對。

賴委員瑞隆:不要考慮訴訟細節,當然有可能……,但是,如果研判後面是不可能的事情,就不要再拖拖拉拉,反而會造成更大傷害。

李署長仲威:是。

賴委員瑞隆:過去這28艘其實有非常多問題,分別展延過110天、109天、95天、45天,之前就已經有一堆問題,我想署長心裡都應該要有準備,慶富造船公司的問題不是現在看到的,而是早就有跡象。它的損壞原因是吊車損壞,這是非常基本的條件,因吊車損壞,導致展延最長達到110天,幾乎是一年的三分之一、三個多月,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不是你想辦法讓它繼續做,它就做的下去,我希望要壯士斷腕。

李署長仲威:是。

賴委員瑞隆:請問後來吊車修復完畢了嗎?

李署長仲威:這我不知道。

賴委員瑞隆:沒有關係,我希望你們再了解。2010年它承造前一期的7艘100噸級巡防艦小艇時,第6艘小艇就出現問題,原本要罰215萬元,後來經工程會調解改罰款7萬元了事,其實從很多小跡象就可看到執行上的問題。在28艘100噸級的第1艘驗收時,因為滑油問題導致主機高溫停機,逾期90天,最後工程會介入,你們同意展延22天才剛好達到標準、才能驗收。其實慶富造船公司的問題已經發生非常多次,我覺得這次你們要更有決心處理。

另外,剛才提到100噸級新艦艇服役1個月主機就故障,當時你們講過將依約拒收,不過後來你們還是接受調解,講實在話,這當中存在很多問題。

慶富造船公司當初承造時,第一批次總價是12億元,一艘造價是1億7,900萬元,但是這次最新的28艘,一艘的造價是1億3,364萬元,相較上次每一艘就少了4,602萬元,羊毛出在羊身上,低價搶標就會造成這樣的結果,對於後面的問題我不樂觀。當時有慶富、高鼎、龍德3家公司來投標,你們規劃的預算是52億元,高鼎的投標金額是49億元,龍德的投標金額48億元,而慶富用37億元非常低的價格搶標,請問如果後面走向解約的話,預計可以拿回多少錢?有沒有機會用這樣的錢去建造剩下沒有完成的船艦?

李署長仲威:除了未付款,還可以從銀行拿回履約保證金大概21億多元。

賴委員瑞隆:僅21億元而已嗎?根據我的資料好像不只。

李署長仲威:21億多元,另外,整個案子開標時還有標餘款。

賴委員瑞隆:13億元。

李署長仲威:標餘款能不能使用還要跟行政院……

賴委員瑞隆:標餘款現在還在,對不對?如果行政院同意就可以動用嗎?

李署長仲威:對,要再跟行政院……

賴委員瑞隆:所以,如果標餘款可以用,標餘款有13億1,429萬元、再加上未付款19億0,106萬元、銀行連帶保證3億1,200萬元,總共有35億2,735萬元,其他還沒有建造的有15艘,每一艘就有2億元的建造經費,是這個意思嗎?

李署長仲威:對。

賴委員瑞隆:若這些錢可以全部留下來,再重新開始的話,一樣可以如期達成我們原本的目標嗎?

李署長仲威:一樣可以達到原先建造15艘的目標,但是期程……

賴委員瑞隆:期程會延後?

李署長仲威:對,一定會延後。

賴委員瑞隆:但還是可以完成目標?

李署長仲威:是。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署長努力朝這方向做,儘量達成原來設定的目標,同時確保國家的權益,謝謝。

李署長仲威:我會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今年蘭嶼飛魚祭期間,海巡署加強海岸巡防的密度,以致今年情況真的改善很多,尤其署長的報告提到了強化蘭嶼地區及周邊海洋海域資源保育專案,也具體的把海上巡查的強度、登檢的次數、港口檢查、岸際巡查等等實際、客觀數據都列出來讓我們了解,所以我們知道海巡署有在做事,而且也愈來愈友善原住民族,當然增加岸巡的強度就必須增加一些預算,所以接下來審查107年預算時,我們一定會非常的支持,尤其是東巡局方面的預算。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Kolas Yotaka委員:同時我們也希望海巡署針對台灣東海岸,不只是蘭嶼,即東海岸在面對原住民族舉行各式各樣祭典時,其實在海岸的部分也會有大量的活動,所以希望岸巡的同仁或是弟兄能夠多以協助原住民族來維護文化權的角度來巡防,畢竟這個文化權是需要被保護的,而不是以取締犯罪行為的心態來做巡防,不知署長是否同意這樣的說法?

李署長仲威:我非常同意,而且若有這樣的活動,就請告知我們,在能力範圍內,能夠協助、支援的,我們一定全力去做。

Kolas Yotaka委員:另外,關於國艦國造,請問這到底有什麼意義、價值?尤其署長是海軍出身,一定是非常有感。

李署長仲威:其實國艦國造代表的意義就是,第一,代表國防自主的能力;第二,因為國艦國造,所以可以同時帶動相關的產業,另外,我們的造船業在獲利以後,可以將這些錢再拿去研發更好的設計。基本上,我覺得國艦國造是可以創造三贏的局面。

Kolas Yotaka委員:我也同意署長的看法,的確,國艦國造是一個非常好的政策,但誠如多位委員說的,它在執行上似乎出了問題,關於2002年慶富造船廠承建海巡署緝私艦一案,署長應該印象非常深刻,因為當時就被發現有問題,監察院也提出糾正;2015年6月的時候,海巡署又讓慶富承建100噸級巡防艇,可是交艇狀況不佳,相信署長應該也是印象深刻,而且你甫上任之際,PP10052巡防艇在進行海安8號演習時,光是預演就發生了主機故障的狀況,所以我的疑問是,一個有前科的造船廠,而且是在2002年就有紀錄的慶富,本身甚至還有融貸的問題,為何它最後還是得標呢?

李署長仲威:就是我們在採購上採取的策略應該要做檢討,當初採取的是最低標,並非最有利標,最低標就是我們審核它是否有這個能力來造船,以致其他的就忽略了,而且它提出的價格又是最低的,方才賴委員就提到,當初開標的時候,有3家來投標,它的價格遠遠低於其他兩家,顯而易見的就是要低價搶標,的確,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現象。

Kolas Yotaka委員:前面幾個詢答中你都有提到這個歷史,而我的問題是,為什麼或是誰來決定採價格標、最低標?這麼重大的建設案,涉及了國家安全,甚至艦上弟兄的安全,為什麼採最低標而不是最有利標?一直到現在你當了署長,然後又發生這麼多事情,所以大家終於理解應該要採最有利標才是,這中間10幾年來的時間,國家浪費、耗費多少成本,人民承擔了多少的風險,甚至國家承擔了多少聲望上的損失,這些由誰來負責?這中間的轉折或是當年這個最低標決策的過程是什麼?

李署長仲威:我真的不太清楚當初的決策為何是採取最低標,但是這種狀況應該不單只是發生在海巡署,可能很多公務機關都有這種狀況,只是最近這幾年來大家發現最低標都會產生這種問題,因為低價招標造成品質較無保障,或是廠商因低價搶標,到最後就做不下去,甚至還要解約。所以後來大家的觀念慢慢就改了,覺得應該採取較有保障的方式,也就是最有利標,以往之所以不用最有利標,我覺得還有一個最大的原因,就是最有利標比較繁瑣。

Kolas Yotaka委員:署長點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手續繁瑣,大家不願面對繁瑣的流程,這時就會來比價格,的確,有一些政府的業務是可以採價格標,但有一些不行,舉例來說,在處理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的檢整過程中,就是把已經破損的核廢料桶要重新檢整的這個工程,竟然是採價格標,而這幾年也發生了讓人印象深刻的核輻射外洩等問題,因為就是使用最便宜、最廉價的工人,甚至在完全沒有穿防護衣的狀況下去把裝核廢料的桶子予以拆解、破碎,然後予以重新裝桶,所以我希望海巡署或是政府相關單位能夠以此為鑑。遺憾的是,這次的慶富案讓我們終於發現原來有那麼多的弊案、問題。不過,據相關的報導及資料顯示,從明年開始一直到2027年,海巡署還是有在規劃要興建艦艇100多艘,而且耗資四、五百億元,因此,你要如何鼓勵國內造船廠踴躍來投標呢?而不是標來標去就是這幾家,請問署長打算怎麼做?

李署長仲威:這次在造艦上我們絕對會採取最有利標,同時會透過造船協會、公會,儘量找一些有這方面造船能量的廠商來,然後我們會來做個說明,基本上,只要有能力的,我們都歡迎來參與這項工作,畢竟國艦國造是需要大家共同支持、贊助的,至於品質保證上,我們就是採最有利標,而且會嚴選評審委員,希望他們能夠好好幫我們把關,讓以往產生過的弊端不要再發生、讓我們可以獲得需要的艦艇。

Kolas Yotaka委員:另外,我發現海巡署拍了一部短片,片長約15分鐘,好像是用中巡局的預算拍的,裡面談的是海巡弟兄對媽祖的信仰、守護海洋的意志以及如何犧牲奉獻等等的故事,後來我知道這是希望有志青年可以報考海巡隊,總之,這好像是中巡局拍的。

李署長仲威:是的。

Kolas Yotaka委員:花多少錢拍的?有到200萬元嗎?

李署長仲威:沒有。

Kolas Yotaka委員:我看了中巡局地區海岸巡防工作項下,好像有這麼一筆經費,所以我想請問最後的效果如何?事實上,一般人可能比較少看到,但既然拍片了就好好運用、宣傳。

李署長仲威:本人請李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中巡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佩璘: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影片我們是用極少的預算完成的,包含影片中的演藝人員、朋友,都是他們義務來贊助的。

Kolas Yotaka委員:贊助的意思就是沒有收取任何演出費?

李局長佩璘:是的。

Kolas Yotaka委員:聽說中巡局副局長還有軋一角?

李局長佩璘:是。

Kolas Yotaka委員:男主角有在現場嗎?

李局長佩璘:今天沒有來。

Kolas Yotaka委員:我主要不是談影片,而是海巡署應該有出現人力短缺吧?

李局長佩璘:目前中巡局的招募狀況其實是在我們的預期掌握之中,然後也符合整個招募的進度,拍這個影片最主要目的是希望在整個招募的過程當中,比方說到各院校來進行推廣,讓所有的民眾、學生可以看到我們海巡署的工作內容,甚至願意投入到我們的行列。

Kolas Yotaka委員:也希望招募海巡人員的工作可以順利進行,同時也再次提醒署長,針對蘭嶼及東海岸原民海岸活動,要適度給予相當的協助。

李署長仲威:我剛才也特別跟鄭委員報告,我們歡迎原住民同胞能夠加入我們海巡的行列,因為加入海巡後在原鄉執行工作時,相信執行的身段可能會更為柔軟、更有效率一點,這點可能要請委員幫忙了。

Kolas Yotaka委員:好,謝謝署長。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提醒一下委員會,方才我在研究室看現場直播,發現官員席的麥克風太小聲了,其實我已經反映很多次了,署長可能長得比較高,距離麥克風比較遠,所以聲音就更小聲了,換言之,我們在研究室看現場直播時,不只是署長,每一個部會首長在官員席講話時放出來的聲音都是不成比例的,所以麻煩改善一下。

今天大家都很關心海巡署的艦艇,據了解,目前是有28艘,對不對?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對。

趙委員天麟:強化海巡編裝方案100噸級巡防艇一案,很多委員關心之後該怎麼辦、你們打算如何處理等等,但本席關心的是另外一個面向,就是之後他們如果破產,或是沒有破產但一直拖在那裡,則是否會影響後面艦艇興建的進度?

李署長仲威:他要繼續拖是有可能的,但是合約上有規定,假如該交船時沒有交船,逾期90天以上,我們就可以解約。

趙委員天麟:解約後就進到另外一個程序?

李署長仲威:對,但解約不是唯一的辦法,我們還可以減價收購,但這完全要看慶富後續會有什麼樣的狀況發生,依我們的預判情況並不樂觀,不過我們是有邀集很多專家、法律顧問來進行討論,就可能發生的不樂觀狀況將如何因應,都做了一些討論,若最後走到解約這條路上,那就是提告求償。另外,我們也要求銀行團把履約保證金還給我們,而我們就用未付款還有銀行保證金再另外辦採購案,即我們還是希望這28艘巡防艇能夠如數獲得。

趙委員天麟:這28艘是由哪家銀行來處理?

李署長仲威:兆豐銀行,即這是兆豐跟慶富簽的約。

趙委員天麟:所以除了一銀、土銀,現在還有兆豐,那不就變成一個小金融風暴了,可能就有收拾不完的殘局了。

再來,海巡署裡面到底有沒有內神通外鬼的問題?因為我也沒有具體資料顯示這裡面有勾結、舞弊,所以結果我不知道,但是從實際上開始去做,到後來做出來的品質,本來就已出現危機了,第一,前3艘中至少有1艘一下水主機就燒壞了,然後連續兩、三艘都有一些狀況發生,這樣的情況署長知道嗎?

李署長仲威:就我看到的資料,是10052艇參加海安8號時發生主機燒缸的狀況,後來澈底檢討原因後,認為可能是在裝備運送途中防水沒有做好,以致造成鏽蝕,而他們也沒有注意到。

趙委員天麟:之後呢?

李署長仲威:這樣的狀況發生以後我們就做了一個澈底的檢討、檢查,該檢換的全部檢換,後來這個主機就拿去做200小時的測試,結果是完全沒有問題,所以其他已經交船的就全部比照這個情況來做相關的改進。

趙委員天麟:這13艘已經驗收的艦艇經你們檢討後是還可以用的?

李署長仲威:到目前為止使用狀況都沒有什麼大問題產生。

趙委員天麟:還有,方才你提到的90天很關鍵,即合約有賦予你們,若逾期90天,是可以減價、拒絕他的交船或是解約,據我們取得的資料,前兩艘就已經超過103天,表示已經超過90天了,但他們為何這麼厲害,總是可以在跟你們討論完畢後,你們實際認定的天數都在90天以下?

李署長仲威:就我看到的資料,當初我們是拒絕接收這艘船,他們就向工程會申請調解,工程會在看了相關資料後認定,像他們吊車之所以壞了,是因為被颱風吹壞,所以有一些天數就要被扣除,即原來延誤103天後來就變成延誤81天。

趙委員天麟:工程會有介入處理的就只有這1艘?

李署長仲威:對。

趙委員天麟:後面的則都是你們自己認定的啊!

李署長仲威:後來的都沒有超過90天,超過90天的話我們就是祭罰,每逾期1天大概就會罰13萬元,所以已經交船的13艘中,光是罰款的部分,就有7,000多萬元。

趙委員天麟:所以每一艘都逾期?

李署長仲威:是,只要逾1天,就是罰13萬元。

趙委員天麟:第2艘逾期3個月,但後來為何被少了4天以致變成在90天以內?

李署長仲威:可能也是經檢討後,認為有的是因為天然災害而受到影響。

趙委員天麟:不是內神通外鬼?

李署長仲威:應該不會,因為這些船艦建造後是我們自己要用的,所以我們同仁在監工、品管上一定會很用心的做這件事情。

趙委員天麟:現在有人說船公司當時跟執政黨有很親密的關係,所以你們會不會有這方面的壓力呢?我們現在來看看106年的情況,其實每一艘都延誤超過90天,像第13艘的部分,你們已經驗收了,但是原本逾期111天,結果經你們認定後就只有逾期46天,這又是什麼情況呢?此外,第14艘、第15艘及第16艘你們還沒有完全驗收,但也分別逾期3.5個月、3個月不等,然後經你們的認定,卻變成有的是73天、有的是17天,要不是說現在慶富在海軍艦艇案出包了,使得你們現在就可以很大方的說後續就依實際情況來處理,可是依過去的案例來看,本來都有超過90天,但你們一直未予處理,為什麼呢?

主席:請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黃技正說明。

黃技正棋模:主席、各位委員。去年颱風來襲時有造成他們的天車損壞,使得建造時無法吊裝,所以經我們邀請專家進行審查後,也委請監造單位去審查、評估,看看要給多少展延工期才算合理,也就是依照工程的狀況、因吊裝設備受到影響等等,依不同等級核予他們不同等級延展的工期,總之,我們都有經過審查,然後給其一個合理的工期展延,所以才會產生如委員所說誤差的狀況。事實上,我們都有經過一個審查的過程,然後給其一個合理工期的展延。

趙委員天麟:我想請署長重新再審視一次,對你來說,這件事情可能很輕鬆,因為署長甫上任,方才提到的那些艦艇跟你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我想要讓你理解的是,趁著這次檢討的過程,不只在政治上是誰在執政的問題,主要是國軍的國艦國造,不管是海巡或是海軍的,這在高雄是我們五加二產業中的一項,如果這中間產生了那麼多瑕疵,其實對台灣的造船業、對高雄來說是很不公平的。對於方才你們的說明,老實說我半信半疑,因為據我所知,慶富聘請了很多海巡退休人員來工作。

李署長仲威:是海巡的還是海軍的?

趙委員天麟:海巡及海軍。就因為如此,所以在驗收的過程、日期認定的過程中,經常都會出現上述情況,所以署長是否同意重新再審視一次這樣的過程是否嚴謹?

李署長仲威:其實這個案子在經過澈底檢討後,我們是認為當初採購策略的錯誤,採用了最低標,讓他們可以低價搶標,一艘船只用60%的價錢來得標,這樣要如何去確保品質呢?

趙委員天麟:甚至還去買歐洲人家已經壞掉的引擎、主機等相對劣質的東西,像這些的傳言都時有所聞。

李署長仲威:這是未來我們要特別注意到的事情,方才委員提到希望我們重新審視這個案子,事實上,我們的重點除了審視以外,後續的處理我們也會當成是一個重點,而且特別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未來所有的船艦承造,我們大概都會採最有利標的方式,以之做為保障。

趙委員天麟:最近的新聞有提到你們打算在岸際布建無人機、熱顯像儀,請問是否也可以用最高規格來處理?本席認為,你們就不要再用最低標,以免造成品質參差不齊的情況。

李署長仲威:大概重要的採購案都會採最有利標,讓品質能有一個保證。

趙委員天麟:新聞提到這個熱顯像儀未來在使用的時候可能會碰到鹽份高、濕氣高等問題,而且你們只開商規沒有開軍規,到時可能品質還是很差,這部分你們是否也可以一併注意一下?

李署長仲威:熱顯像儀在很多艦艇上都有裝設,艦艇上海水、鹽份等影響絕對會比岸際還要嚴重,但使用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發生什麼大問題,不過,我們會將這些因素列為未來採購的考量,將要求的標準訂得高一點。

趙委員天麟:品質一定要維持住,然後上述可能產生的弊端,也請你們重新審視一下。

李署長仲威:是的。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志揚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劉主委的任期是到11月3日屆滿嗎?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下星期五。

陳委員其邁:還是要向主委說聲辛苦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陳委員其邁:在此對主委表達高度的肯定及感謝,至少在中選會的任期當中,不管是中選會的業務或是維持選舉的公平,你都很努力,的確,主委是選舉專家,在你的任期內受教很多。再來,今天有可能是主委任期內最後一次備詢,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應該是。

陳委員其邁:算是主委的告別秀。

劉主任委員義周:畢業典禮。

陳委員其邁:但該問的我還是要問,方才主委答復曾銘宗委員時有提到第4屆、第7屆的情況,根據2017年9月的人口試算,若按第4屆計算的方式,則增加的縣市是桃園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減少的則是南投、嘉義及屏東;若按第7屆計算的方式,則增加的縣市是台南市,減少的則是高雄;此外,新竹增加1席、屏東減少1席,所以這是兩種不同的算法,而中選會在7月18日、21日及27日曾舉辦北中南3場說明會,從會議紀錄來看,贊成第7屆的方式比較多,贊成第4屆的方式好像比較少一些,但為何第7屆和第4屆的算法不同,而且也都沒有人可以講出一個道理來說明票票等值或是整體選票的代表性,所以變成是各吹各的調,主委即將卸任,而中選會會不會在您卸任前就把相關的修法案子送到行政院或是立法院?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沒有這個打算。

陳委員其邁:所以會交由新主委及新的中選會成員來決定?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陳委員其邁:主委到目前為止有無打算改變中選會的看法?

劉主任委員義周:中選會並沒有在這兩個當中選出一個看法。

陳委員其邁:主委個人的看法是?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是以解釋現行第7屆以後適用的辦法來說明為什麼這樣來計算,基本上,委員一向強調要依憲法規定來處理,而憲法是有規定包括選區、名額的劃分等等,像原住民6名的部分就排除在外,且其人數也就扣掉了。另外,關於區域的部分,就是按照人口比例來計算,而憲法增修條文又提到要保障每個縣市至少一人。基本上,第4屆和第7屆最大的差異在於,第7屆使用的方法是把各縣市保障的1席及人口數扣除,然後再算出一個商數,讓剩下人口的名額代表趨於一致,這是兩個公式最大的差距。

陳委員其邁:但問題是第4屆是用一個標準去計算,而用一個標準去衡量各縣市,理論上會比較符合樣本代表性的問題,若用兩個不同的平均值去計算,但要先把所謂的1席扣掉,畢竟這在憲法裡面有規定,這樣大家爭議就不大了,我的意思是說,同樣都是憲法的規定,從第1屆、第2屆到現在,憲法或是增修條文就這個部分,其實改變並不大,在此情況下你去更改計算的基準,而這是依中選會的一個決議或是中選會部分的意見,這恐怕會讓人家覺得說同樣的憲法有不同的解釋、不同的計算方式,是不是改天用1席以下的計算方式餘額扣除,到了2席後才把餘額扣除,如果用這樣的方式來計算,也許各個縣市的差異會造成不同的結果,像按第4屆的計算方式,有增加的縣市是桃園、台中、台南,為何增加的是這些人口多、成長速度較快的縣市?成長較快的縣市,代表餘額分配時可以拿到比較多的餘額。的確,雖然在區域別、土地面積別會有所不同,但是就人口來看,人口多就擁有比較多的席次,就這個意義來看,其實第4屆的計算方式是一個比較符合人口代表性的問題、選票代表性的問題,關於這部分,雖然主委要卸任了,我還是希望主委好人做到底,你是這方面的專家,而且以後還要面對學生,屆時學生還是會問你同樣的問題。第二個,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第7屆的這種算法到底是誰發明的?我問中選會快2年的時間,都不知道第7屆的算法根據何在?是誰去創造這個新的算法?理論根據到底是什麼?這一定會有相關的會議紀錄或是哪個學者專家在哪次的會議提出的建議才對,可是都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件事已向委員報告過,那是中選會專案小組提出並經過委員會通過的案子,所以並沒有究竟是誰說了什麼的紀錄。

陳委員其邁:主委,因為時間的關係,你是否能將那份報告完整提給本席來好好拜讀,雖然之後你已卸任,我還是會再向你討教。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陳委員其邁:祝主委退休生活愉快,還能對選舉制度多所貢獻,你是國家的人才,本席對你表示高度的肯定。謝謝主委。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陳委員其邁:李署長,我還是要關心一下南方四島,有關大陸拖網漁船近日在當地活動的狀況,這裡有幾張圖片,10月14日發現當地有幾艘目測約200噸的大陸作業漁船,從圖片中的漁具看來,他們顯然正在進行底刺網或流刺網捕撈作業,換句話說,從他們船上的裝備來看,這件事恐怕有違反我們的漁業法及國家公園法中,南方四島劃定的保護區範圍之管制行為,我們現在對於南方四島,尤其是東西吉廊道目前10月及11月的執法狀況如何?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知道漁船最近大量出現在這裡,所以我們在南方四島持續維持一艘大型500噸級澎湖艦的巡防作業,我們都有掌握最近這幾天的狀況,只要雷達一發現目標,澎湖艦隨即出動,如果沒在作業就馬上驅離,若有在作業就隨即採取因應對策。

陳委員其邁:據我的瞭解現有一種狀況,當地現吹東北季風,風浪其實很大,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會停靠在望安等地避風,等海巡署這艘500噸級的艦艇離開後,他們的船馬上現身捉魚。

李署長仲威:就因存在這種狀況,所以長時間在那裡,在海象不佳的情況下,我們仍會維持一艘艦艇的巡防作業,因為海象不佳,他們就會躲在七美或西吉避風,我們會加以驅離,等風浪稍微平息後,可能就以100噸的船艦來代替這些大艦艇,讓它回去休息或整補。

陳委員其邁:署長,去年我們曾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本席也多次質詢,建議能將執法裁罰標準依噸位加以區分,也就是大船罰多一點,罰款必須有比例之分。對海巡署在今年9月22日公布新的裁罰標準一事,我要表達感謝之意。本席具體建議在執法過程中,有關東西吉廊道或南方四島的部分,假如他在澎湖望安、馬公被我們捉到他們以避風為由,行貓捉老鼠之實,顯然故意觸犯台灣漁業法或國家公園法之相關規定的話,我要求一定全部要以其他情節重大加重處罰,最高處新台幣一千萬元的裁罰規定處罰之,我的意思是說,應視執法狀況決定裁罰內容,而非單純以噸位標準來量刑,假如有嚴重違法之情事,涉及欺瞞等不同情節,應以最高罰則加以處罰,本席要拜託及要求海巡署做這件事。

李署長仲威:是。

陳委員其邁:另外,我看過海巡署公布的資料,在取締非法越區捕魚的部分,從97年的二千四百多件截至今年106年8月降至約246件,換句話說,減少的數目一直以等比級數方式往下掉,其中的理由何在?漁民仍舊持續反映說到哪裡都看得到中國的鐵殼船,就以現今的南方四島部分來說,10月14日當天一開始只看見3艘,到晚上突然變成18艘,加上東吉有2艘,總共有20艘之多,我擔心政府整體執法過程中的巡防船艦動向已被對方掌握,又或者他們已熟悉我方的作業模式?導致巡防艦值勤時看不到對方的船,等到要取締時又找不到船的窘境,可是等巡防艦一離開,這些船又一擁而上,我們都開玩笑說他們利用夜黑風高的晚上進行捕魚作業,我們的行蹤是否已被掌握或執法過程中任何疏漏之處?

李署長仲威:我們一直在研討這件事,深究為何我們驅離及查扣的船隻數量持續往下降的現象,這件事有幾個原因,第一個,我們查扣後拘留的時間長,這對他們影響很大。第二個是罰則增高,致使他們的負擔增大。第三個,這是現在特別要說明的,我們現在整體驅離模式已有改變,只要現在有漁船告知我們在海上有發現對方的漁船,我們馬上出動進行驅趕作業,所以對方的船隻進來的機率就比較低,查扣數量才會越來越少。方才委員質疑我們勤務的模式是否已遭對方掌握,我不排除有這種情形,不過我們值勤的模式也一直在彈性地調整,他們想掌握我們的情況機會不大,為何現在會有這種狀況,感覺數量上好像突然增加?其實5至9月是他們的禁漁期,他們的漁船是不可以出航的,禁漁期過後,他們大批的漁船才出航。其次,他們冬天作業的習慣性就是在作業海域工作,但天氣轉差後,他們就喜歡鑽到那邊去避風,因為這種狀況而讓人感覺數量有增加。

陳委員其邁:你看那些作業漁船根本不像是在避風,避風只是他們的藉口。

李署長仲威:這個是明顯在……

陳委員其邁:署長,你看他的漁具,再看下一張的漁具,他的船都是拖網漁船。

李署長仲威:假如是這種狀況的話,我們的船過去一定……

陳委員其邁:所以這種一定要強力地取締。

李署長仲威:一定會查扣。

陳委員其邁:好。海巡署辛苦了。

李署長仲威:沒有,謝謝。

陳委員其邁:我們希望你們能夠嚴加查察此種越界非法的捕魚,以保障漁民的權利。謝謝。

李署長仲威: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劉委員世芳發言。(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這是第10屆立法委員選區及名額調整案,請問已經定案了嗎?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

邱委員志偉:一定會調整?

劉主任委員義周:要看11月底人口的變動而定,如果有需要調整會……

邱委員志偉:11月底的人口相較於現在會有很大的變動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我無法預測,因為過去這半年來……

邱委員志偉:這絕不可能有劇烈的變化,現在已經10月底了,一個月內人口會有劇烈變化?你現在就可以以現在的人口去預測。說實在的,到11月份人口數的變化其實不大。

劉主任委員義周:9月份……

邱委員志偉:我的問題就是這件事一定會調整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選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每10年要檢討一次。

邱委員志偉:那是要檢討,但是一定會調整嗎?現在不是每10年要調整1次。檢討後會有既定的結果,檢討完不調整或檢討完調整的判斷及基礎何在?

劉主任委員義周:依憲法來執行,就是依各縣市人口比例來分配名額。

邱委員志偉:對,那分配的方式就會不一樣,究竟要採用第4屆還是第7屆的算法?標準哪一種比較合理?不管採用哪一種標準,都會受到很多挑戰。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是當然的,在選舉制度的規定中,本來就是採用不同的制度,就會產生不同的爭議。

邱委員志偉:你如果按照人口數去分配,憲法規定就是如此沒有錯?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邱委員志偉:但你看目前的制度真的有按人口數在分配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的確是照這個比例進行分配。

邱委員志偉:第7屆有實際按人口比例進行分配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

邱委員志偉:事實上雖然有朝這個目標走,但是尚未完全精確地反映到票票等值上。

劉主任委員義周:憲法規定的其實有幾個不同的條件,其中有保障各縣市至少要有一個名額的條文,這就造成等值是不可能的。

邱委員志偉:是,所以你說按照人口比例分配這件事,在第7屆以新竹縣及宜蘭縣為例,人口數約五十多萬人、六十多萬人,配得的立委人數只有1席,其他選區可能人口數有30萬人,甚至二十多萬人就有1席。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這樣的沒有錯。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絕對不可能百分之百達到這個目標。

劉主任委員義周:當然不可能。

邱委員志偉:對,所以法律上才規定說可以檢討,但不見得會調整。

劉主任委員義周:檢討後若有必要就要調整。

邱委員志偉:那就是有可能沒有必要也不會調整?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在比例上真的可以反映出來,人口數有變化是一定要調整。

邱委員志偉:你覺得這是法律問題還是政治問題?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就是法律問題。

邱委員志偉:如果是法律問題那就很明確,法律有其明確的概念及範圍,你檢討後調整與否的法律依據何在?

劉主任委員義周:憲法原本就規定有比例的問題,所以如果那個比例有改變的話,就必須要做。

邱委員志偉:以比例去分配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完美,只能儘可能地去追求公平。

劉主任委員義周:報告委員,我們就是要儘可能地去追求公平,所以若人口有變動的話,就一定要調整。

邱委員志偉:檢討之後不見得會調整,也有可能檢討後要調整,是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人口的變化有造成這樣……

邱委員志偉:如果需要調整,究竟依照哪個標準去做,現在還尚未決定?

劉主任委員義周:中選會目前是依照現行法律來處理,除非立法院有不同的修法決定,再依新法來做。

邱委員志偉:所以中選會就可以決定是否調整?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法律沒有變動,當然是依照現行的法律。

邱委員志偉:中選會的委員會議就可以決定?

劉主任委員義周:當然。

邱委員志偉:謝謝主委。李署長,你有沒有去過興達港?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有。

邱委員志偉:興達港是哪個大隊的?

李署長仲威:是南巡局。

邱委員志偉:是南巡局的哪個大隊?南巡局的隊部在興達港?

李署長仲威:對。

邱委員志偉:那屬於哪個大隊?

李署長仲威:南巡局下屬11總隊。

邱委員志偉:11總隊的隊部在哪裡?

李署長仲威:在台南。

邱委員志偉:所以台南有個總隊就在興達港,目前人力配置有多少人?

李署長仲威:這部分可否請滕局長說明?

邱委員志偉:好。

主席:請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南巡局滕局長說明。

滕局長永俊:主席、各位委員。在台南市的部分,管轄是在11總隊,興達港則配置興達港安檢所,在總隊底下除安檢所以外,大概還設置一支大隊,是機動性質……

邱委員志偉:是安檢衛隊?

滕局長永俊:那是原來的52大隊現改為……

邱委員志偉:興達港的駐在部隊是52大隊?

滕局長永俊:對。

邱委員志偉:目前轄區的範圍有多大?

滕局長永俊:這個大隊是將底下整個11總隊區分為兩部分,分兩個區塊進行巡邏,也就是那個部分都是屬於一個大隊來執行巡邏,只是區分成不同的兩個區塊。

邱委員志偉:我要問的是52大隊巡邏的範圍在哪裡?

滕局長永俊:應該是現在的台南……

邱委員志偉:你應該要很明確才對,總隊長,你應該很清楚,你是局長。

滕局長永俊:不好意思。

邱委員志偉:你應該很清楚各隊負責的轄區及執行的區域範圍大小才對。

滕局長永俊:是。

邱委員志偉:你還不太清楚?

滕局長永俊:清楚。這個大隊的巡邏範圍涵蓋台南八掌溪到後勁溪這個區塊,這是總隊底下的大隊巡邏範圍,也就是這個大隊負責全區的巡邏,方才委員問的是大隊部,那就是在二仁溪溪口旁邊。

邱委員志偉:編制人力有多少?

滕局長永俊:應該是……

邱委員志偉:什麼應該是?你應該對你轄下的人員編制很清楚才對。

滕局長永俊:編制是27人。

邱委員志偉:一個大隊編制才27人?

滕局長永俊:不是,那個區塊的巡邏編制人力是27人。

邱委員志偉:常見的違法樣態是哪一種?

滕局長永俊:大概就是漁船在溪口附近的捕魚狀況,至於近岸違規拖網案件目前狀況還少。

邱委員志偉:有很多近岸捕撈作業你們查緝得非常兇,讓很多漁民不知所措,你們的重點應放在防制毒品及走私,以確保國土安全,現在漁民的漁穫量越來越少,漁業資源也日益減少,你們卻將全部的力量用在對漁民撈捕作業的查緝上,一張罰單的罰款就讓他一整年的心血付之東流。

滕局長永俊:是。

邱委員志偉:局長,你要特別注意你們取締的能量。

李署長仲威:海洋生態的保育工作其實需要大家共同來維護,只要其漁法是合法的,我們不會……

邱委員志偉:我沒有說不去取締,問題是你們把所有人力的重點都放在那裡。

李署長仲威:不會。假如我們有這種執行面上的偏差的話,我們一定加以糾正。

邱委員志偉:局長,你去瞭解一下。

李署長仲威:好,一定。

邱委員志偉:另外,你的報告第17頁提到建設要革新,增購性能優越的海巡艦艇141艘,建軍大概是107到116年,對嗎?

李署長仲威:對。

邱委員志偉:目前的進度如何?

李署長仲威:等預算通過後,明年開始進行設計。

邱委員志偉:這10年的計畫預計編列多少預算?

李署長仲威:426。

邱委員志偉:426億元?

李署長仲威:對。

邱委員志偉:都可以如期如質完成嗎?

李署長仲威:我們希望如此。

邱委員志偉:在國內的部分……

李署長仲威:這都採國艦國造方式。

邱委員志偉:目前的進度如何?

李署長仲威:我們現在已經開始進行各型船的採購計畫。

邱委員志偉:整體執行進度盯緊一點,不要像海軍獵雷艦那樣,最後根本就無法完工。海巡的艦艇也很重要,因為其對國土及海洋的安全保護具有關鍵性的作用。

李署長仲威:是。

邱委員志偉:所以其中的成軍、建軍過程一定要掌握,要如期如質完成。

李署長仲威:我們一定努力。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李署長仲威: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啟臣、蔣委員乃辛、徐委員榛蔚皆不在場。

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方才也有委員提到這個問題。海巡署基於護漁、查緝及整體海洋資源維護,在執行的過程裡面,當然會碰到很多問題,今天也有人提到造艦的問題,還有未來海洋委員會或是海洋部改組的問題,這些都有很多問題,我先請署長看一段影片。

(播放影片)

姚委員文智:這段影片署長有沒有看過?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我看過,我也知道這是搜救新發貳號時,我們新竹海巡隊的一艘艇,當初出海時因為湧浪過大,可能產生一些危險的狀況。

姚委員文智:一方面我們要護漁、要照顧漁民,挽救他們生命財產的安全,一方面,我們海巡署弟兄的任務及安全也是一樣重要,怎麼在弟兄們安全的前提下去達成任務呢?署長,你覺得這段過程有沒有按照作業的標準進行?你覺得這樣的海象出海會不會太過危險?

李署長仲威:關於派勤海洋總局都有派勤的規定,不同噸位大小的船能在什麼樣的風力下派勤都有明確的規定。關於這件事情事後的檢討,我們是不是再請海洋總局做一些檢討,因為單純用風力來看,可能不能很周全,希望他們能將浪湧的狀況一併考量。其實當天的風力大概就是在出勤與否的界線邊緣,假設再考慮浪湧的狀況,可能就可以考量到各種變數,而有較周延的應對。

姚委員文智:對,過去你們可能的只考慮風力、幾級浪或是船的噸數,但是可能可以更細緻,有時候可能也與隊長或者是指揮人員的判斷相關。我們期待的是各種目標都能完成,我只是提醒署長一下。

李署長仲威:是,謝謝。

姚委員文智:接著請教中選會劉主委,今天可能是劉主委的畢業典禮,不讓他上來一下不行。剛才主委以一個政治學者看法,有提到票票不等值、選區劃分等等的問題,當然有些時候我們的意見不一定一致,例如我們現在用社群網路,在選舉當天或選舉之前的做法就有些與現行選舉法規扞格之處,我也感謝主委有所調整。您在中選會這段時間裡,我覺得也算是開明、也算是有站穩公正的立場,藉這個機會也對我的老師您做個表達。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姚委員文智:但是接下來還有很多的問題,第一,你提到未來如果是修憲要票票等值,還有立法院的運作,你剛才是說大約150席,那麼你覺得不分區立委應該幾席?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完全是看制度的選擇,我在當學者的時候,我也是比較贊成聯立制,但是聯立制有一個基本的精神就是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其實比較適合用內閣制的國家。但我們的憲政制度可能不是這樣子設計,這完全是在中選會的職權以外,所以我只是表達這樣的看法,純粹就選舉這個部分,聯立制可能是在過去1、20年來若干老牌民主國家採用的制度,但是他們可能大部分都是內閣制國家。

姚委員文智:都是內閣制國家,而且是全國唯一選區的國家居多吧?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也是兩黨制度的合併。

姚委員文智:所以你也是比較支持內閣制?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沒有這樣的主張,因為不管是內閣制、總統制或是雙首長制,只要可以運作順利就是個好制度。

姚委員文智:現在罷免法新修訂,然後本院黃國昌委員面臨第一次的試用,大概什麼時候要投票?

劉主任委員義周:現在還沒有決定,但是下禮拜二的委員會會先審查是不是成案,現在看提出來的數字,成案的機會比較大。

姚委員文智:還沒有成案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要經過委員會審查,審查後如果成案的話,照現在的規定是20天到60天內要投票。

姚委員文智:這次開始雙方可以互相宣傳、廣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

姚委員文智:跟選舉的時候一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這已經有新的法律規範。

姚委員文智:就是投票數大於總選舉人口的四分之一才能夠罷免成立,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新的門檻是這樣。

姚委員文智:我不是唱衰黃委員,黃委員自己也開記者會說要「戰」,你對可能會進行的罷免案有什麼看法?

劉主任委員義周:因為這是一個新的制度,運作一下讓大家有檢討的機會,所以我覺得有這樣的機會讓大家思考……

姚委員文智:這樣不是太犧牲黃委員了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是新的制度,不是說犧牲他,因為總是有一部分這樣的民意,我對黃委員當然沒有任何的意見,但是如果有一部分民意有意願運用新制度的話,我覺得可以提供大家一個機會去思考這個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在哪裡。

姚委員文智:但是他其實點出一個問題,我們先不管投票率或是投票技術上的問題,因為他的政治主張做為連署罷免他的理由,再加上我們降低了提案及連署的人數,也增加了宣傳和連署的時間,也就是更容易提案罷免。

劉主任委員義周:更容易提案,但通過大概跟以前差一點點。

姚委員文智:可是可能因為他單一的政策主張,例如他對婚姻平權的主張,如果是因為這樣你覺得……

劉主任委員義周:民意代表在當選後執行他的職務,需要負的責任是政治責任,這是政治學的講法,政治責任是什麼東西則由選民判斷,這個部分我們很難用客觀的標準去說什麼樣的罷免理由合理,什麼樣的罷免理由不合理。

姚委員文智:目前除了黃委員之外,有沒有其他的罷免案提出來?

劉主任委員義周:還沒有聽說。

姚委員文智:村里長的有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村里長的部分,上個會期在進行時,屏東有一個村長被罷免,他是適用新的制度。他就是因為同意設置靈骨塔,其他村民不同意,結果村民就發動罷免,那個案子是成立的。

姚委員文智:所以黃委員並不是第一個案例。

劉主任委員義周:就新制度並不是。

姚委員文智:只是第一個委員。好,我的質詢時間到了,我想下禮拜應該不至於再請中選會到內政委員會,那麼今天就是主委的畢業典禮,我們祝福主委。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蕭委員美琴、鍾委員孔炤、蔡委員易餘、陳賴委員素美、林委員麗蟬、陳委員明文、何委員欣純及羅委員明才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林麗蟬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委員林麗蟬書面意見:

一、近幾年,在海上漁船作業的外籍漁工處境,接連被許多國際媒體與國際NGO揭露近乎奴工的狀態,因此在兩公約第二次審查時,就被國際審查委員列為重點議題,尤其是外籍漁工又分為境外聘僱與境內聘僱的漁工。在漁工權益低落的狀況下,海巡署是否有定期或突擊漁船上的非法漁工之機制?

二、日本眾院選舉結果出爐,安倍勝選後可望成為日本戰後在任最久首相。而執政聯盟也成功贏得眾院2/3超級多數優勢,達到修改和平憲法的法定人數。而近年來,日本多次在我國經濟海域驅趕我方漁船,對於日本修憲後會不會有更激進的做法針對我方漁船?海巡署如何在我國經濟海域保護我國漁民權益?有什麼相關作法可以在我方海域維護主權?

主席:現在處理106年度中選會預算繼續凍結項目。

宣讀提案內容。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選舉業務」項下「選務策進」繼續凍結30萬元,檢送選舉業務費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賴委員瑞隆:(在席位上)沒有意見。

主席:好,本案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