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星期三)9時3分至10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蔡委員適應
主席: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2時8分;下午2時6分至5時50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許毓仁 劉世芳 吳焜裕 江啟臣 羅致政 馬文君 蔡適應 王定宇 呂孫綾 林昶佐 莊瑞雄 呂玉玲 王金平(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陳怡潔 吳志揚 葉宜津 孔文吉 鄭天財 周春米 鍾孔炤 徐榛蔚 廖國棟(列席委員9人)
列席人員: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翔宙及所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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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許永議 |
主 席:馬召集委員文君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決議:
一、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7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200萬元,照列。
第2目 賠償收入70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原列1億5,428萬元,增列1,500萬元,改列為1億6,928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4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財產孳息原列657萬6千元,增列第3節「租金收入」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77萬6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175萬2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9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雜項收入原列9億4,494萬7千元,增列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2萬1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4,496萬8千元。
歲出部分
第25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160億4,671萬2千元,減列:
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50萬元(含「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10萬元、「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項下「業務費」20萬元、「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項下「業務費」之「水電費」20萬元)。
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獎補助費」10萬元。
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中「設備及投資」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共計減列6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60億4,011萬2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65項: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常年補助固定金額予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作為臨床教學與研究之用,然比較106及107年預算之預期成果,所預計完成各項重大醫學研究案件數,由980案減少為850案,又107年說明部分並未如106年分列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所欲研究之主要內容。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手冊針對「獎補助費」中「對特種基金之補助」,應按個別基金實際需要核實計列,該筆預算編列應予檢討。爰針對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中,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吳焜裕 王定宇 林昶佐 劉世芳 莊瑞雄 馬文君 許毓仁 呂玉玲
(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50萬7千元,凍結15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有關「辦理退除役官兵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等各項就學業務所需差旅費」預算編列15萬2千元。查本項預算費用逐年增加,105年度編列8萬5千元,106年度編列8萬5千元,107年度編列15萬2千元,然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有關「辦理輔導就學作業所需文具紙張等物品」預算編列4萬2千元。查本項預算費用逐年增加,105年度編列1萬2千元,106年度編列2萬元,107年度編列4萬2千元,然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有關「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及學用合一等各項就學輔導之郵資、電話等費用」預算編列6萬7千元。查本項預算費用逐年增加,105年度編列4萬4千元,106年度編列5萬元,107年度編列6萬7千元,然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4.現行大專院校在少子化衝擊下,報考難度已不如以往,且大多數退役官兵已無須經由輔導協助即可就讀,然預算編列中編有辦理各項推甄考選入學招生委員會出席費及審查費,編此預算是否仍有需要。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3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鼓勵退除役官兵投身企業,並研議相關措施以協助退除役官兵藉此習得一技之長,然預算項目未見詳細規劃,多為委託及宣導項目。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預算編列99億8,300萬9千元,其中「榮民健康保險」編列53億0,113萬6千元、「榮眷健康保險」編列17億5,778萬8千元,「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編列29億2,408萬5千元。然查過去榮民與榮眷健康保險投保人數皆低於預算書所列之概估人數,而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則連年超支,此項預算之編列是否覈實編列,應予檢討。爰凍結2,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王定宇 林昶佐 吳焜裕 羅致政 劉世芳 莊瑞雄 蔡適應
(四)經查就養榮民安置各榮譽國民之家人數,近年來內住人數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就養榮民外住人數偏高,顯然各地榮民服務處並未積極加強宣導並瞭解榮民之需求,以提升入住榮譽國民之家誘因,落實服務照顧榮民暨有效運用榮譽國民之家資源。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805萬3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予以檢討改進,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王定宇 劉世芳 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莊瑞雄 吳焜裕
(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水電費」預算編列573萬元,較106年度編列493萬5千元增加79萬5千元,其中水費、電費皆有調整,然106年水電費並未調漲,是否覈實編列不無疑義。由於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4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羅致政 王定宇 吳焜裕 蔡適應 莊瑞雄 林昶佐
(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72萬9千元,較106年度增列130萬9千元,說明和106年度相同,皆是各榮民服務處所需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無從探究預算增列之緣由。爰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莊瑞雄 劉世芳 王定宇 蔡適應 林昶佐 吳焜裕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七)榮欣志工之獎補助費,106年度編列9,556萬元,107年度編列1億0,033萬元,增加477萬元。預算增加之原因,乃服務組長(397人)之補助,由106年每月約2萬0,008元,增加至每月約2萬1,009元,換言之,每人每月約增加1千元。經查「榮欣志願服務實施要點」中,榮欣志工參與服務工作得補助交通、誤餐費,交通費補助20元、誤餐費補助60元。但此要點自103年至今並未修正,若交通及誤餐之獎補助費每人每月需增加1千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先從管理面檢討,而非逕自編列預算支應。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0,033萬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吳焜裕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莊瑞雄 林昶佐 馬文君 許毓仁 江啟臣 呂玉玲
(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預算編列525萬4千元。惟查蔡英文總統上任後,推動各項年金改革,然卻少於溝通,不願意獲取社會共識,導致抗議四起、風波不斷,各項團體上街頭抗議時有所聞。而在軍人年金改革部分,對於相關修法進度卻始終無法對外說明清楚,尤其是退役軍人與其眷屬。爰凍結1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因公派員赴大陸計畫,計有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及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和辦理指紋驗證2項,其中單日生活費預算頗有差距,其編列的依據是什麼?為何同樣是赴大陸出差,生活費預算編列卻有差異。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之「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13萬1千元中,凍結5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預算編列1,181萬元,較106年度增列176萬元。其中「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議及訪視海外榮光聯誼會及其他國外旅費328萬2千元」,相較106年派員出國計畫增加赴美「出席世界退伍軍人聯合會大會及訪視榮光會」、赴美「出席固邦專案會議及訪視榮光會」,參與各項會議之實質效益為何,固邦應為外交部業務,何以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承擔,應予說明。爰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劉世芳 吳焜裕 羅致政 莊瑞雄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一)鑑於時代變遷,國軍逐步邁向軍隊國家化;與此同時,退伍軍人社團亦應朝此方向轉型,以達政治中立化,成為客觀反映退伍軍人意見之社會團體,屏除成為特定政黨、意識形態進行動員之工具,尤其是領受政府補助之登記立案退伍軍人社團。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退伍軍人社團活動經費補助作業要點」明定,嚴格禁止退伍軍人社團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如經發現,除依法追繳全數補助款外,並按其情節輕重,停止補助1至3年。然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狀況,擎天協會於105年舉辦擎天之愛演唱會、新春團拜研討會、十年回顧專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共核定57萬元;106年5月補助擎天協會會刊印刷2萬4千元。而擎天協會前任理事長陳興國退役中將,曾於105年11月11日參加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之紀念孫中山150周年誕辰大會,且接受訪問時更直言此舉「何罪之有」;而現任理事長蕭士材退役少將於106年1月在中國漳州參加第5屆海峽兩岸將軍連緣文化節開幕活動,同年9月與前理事長陳興國等團員以成都交流參訪團之名,拜會四川省政協常委曹風平,會中蕭士材以「身在臺灣,心在大陸」自況,皆披露於媒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身為退伍軍人主管機關,對於獎補助之審認,宜應謹慎。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400萬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吳焜裕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莊瑞雄 林昶佐 許毓仁
(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編列辦理「本會主機房及異地備援機房等主機及伺服器維護」、「本會個人電腦暨其週邊設備維護費」及「本會所屬服務、安養機構電腦及周邊設備維護費」等項目預算編列1,315萬元。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書中未能詳盡說明細節內容或維護品項規格、價位,恐有浮編預算之嫌,實需檢討改進。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125萬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蔡適應 莊瑞雄 林昶佐 吳焜裕 劉世芳 羅致政
(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辦理「汰換本會所屬機構已逾年限、效能不佳防火牆」預算編列680萬元(40部低階防火牆、1套中央控管系統),成本估算為何,未予說明,不利國會監督。爰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羅致政 莊瑞雄 劉世芳 吳焜裕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6年度預算審查時保證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進度將會在106年度全部完成,107年度將不會再另編預算。經查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工作至今仍然尚未完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遂於107年度編列4億5,513萬7千元,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於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工作進度掌握有待加強。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4億5,513萬7千元中,凍結6,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莊瑞雄 吳焜裕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 劉世芳 林昶佐
(十五)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8條規定,領有榮民證、義士證並符合第3條與第4條規定人員,所需不在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非具積極治療性裝具之費用,及住入榮院護理(康復)之家或榮譽國民之家之醫療費用,由輔導會編列公務預算支應。經查101至106年度榮民總醫院分院公務預算病床平均占床率未達八成,未符合預算應核實編列,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5億5,106萬5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羅致政 吳焜裕 許毓仁 馬文君 蔡適應 林昶佐 呂玉玲 呂孫綾 劉世芳
(十六)護理人員是各醫療場所中提供醫療服務之重要專業人力。惟查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中仍有大量持有護理師證書之護理人員因預算員額等問題,以「高資低用」的方式,規避原應以師級資格任用而改以士級任用。此等作為,不僅是技術性降低大多數護理師應領之薪俸,更是對護理師專業能力的詆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全臺榮民總醫院體系之主管機關,卻對所屬護理人員之困境未有積極作為,坐等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以己力向銓敘部陳情後,至今5年仍未完成解決,如此怠惰行為令人不齒。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所屬醫療機構聘用之護理師全數恢復師級聘用」在3個月內完成規劃,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07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莊瑞雄 蔡適應 馬文君 許毓仁 劉世芳 林昶佐
(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較106年度增加近5千萬元。惟相關預算說明並未有增列原因,且並無細目得以掌握該項計畫實際作為,爰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相關計畫細目與績效指標、預期績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羅致政 吳焜裕 莊瑞雄 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八)經查榮民人數自100至105年平均每年自然凋零1萬2,141人,且65歲以上榮民每年平均減少1萬1,314人,但107年度預算卻較106年度預算增加1億1,915萬1千元,並未說明增列預算之用途。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5,066萬7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吳焜裕 羅致政 江啟臣 蔡適應 林昶佐 馬文君 呂玉玲 呂孫綾 許毓仁
(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因應行政院102年11月26日核定之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自104年度起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為護理之家。經查,截至106年10月,僅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完成52床轉型且對外營運,其餘2,223床仍處於主管機關審查階段或施工階段,達成率僅2.29%。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護理之家」預算編列7,890萬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蔡適應 林昶佐 吳焜裕 莊瑞雄 呂孫綾
(二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補助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進行林區管理等費用,計畫內容與過去績效說明未臻明確,且未說明如何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相關機關橫向合作事宜。爰針對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項下「林區經營管理」預算編列535萬6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劉世芳 羅致政 蔡適應 馬文君 吳焜裕 林昶佐 呂玉玲 莊瑞雄 許毓仁
(二十一)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轄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配置之護理人力有不足現象,主要係多數榮譽國民之家地處偏僻,交通不甚便利,加以平均薪資較一般老人福利機構低,較難募足護理人力。為減輕既有護理人力之工作負擔,提升護理工作品質,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榮譽國民之家積極改善。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億7,400萬5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蔡適應 吳焜裕 莊瑞雄 林昶佐 呂孫綾
(二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818萬3千元,包括:1.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及復健器械設備等購置費533萬8千元;2.各安養機構辦公及事務機器等設備費2,284萬5千元。較106年度增編501萬7千元,然連年編列此預算,採購之品項、內容為何,未清楚說明,若設備係為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公機器設備應為常態性及多年使用,預算編列浮動劇烈之原因應予說明;又若有老舊汰換需求,亦 應予敘明,避免國家資源濫用,或浮編以利流用他處。爰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林昶佐 吳焜裕 蔡適應 莊瑞雄 呂孫綾
(二十三)長居中國就養榮民平均年齡歷年來均高於全體就養榮民,106年度兩者差距增至9.5歲,長居中國就養榮民之年齡90歲以上者至106年度8月底計有404人,逾總體之半數,達百歲者更達24人,長居中國榮民之年齡遠高於臺灣,甚是奇怪。關於長居中國榮民就養金之發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係採每年度1月與7月指紋寄回驗證,並派人赴中國實地訪查,訪查率106年度上半年只占總體16.41%,無法完全查驗是否有中國人士冒領就養資源。各年度實地訪視亦發現已死亡者之比率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反映現行指紋驗證機制存在侷限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檢討現行制度,修正驗證作業方式,以杜絕外國人冒領之風險。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77億0,370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吳焜裕 呂孫綾 馬文君 呂玉玲 莊瑞雄 許毓仁 蔡適應
(二十四)查103與106年衛生福利部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之評鑑資料顯示,獲得優等之榮譽國民之家數量由7家下滑至4家,遭評乙等之榮譽國民之家數量由1家暴增為4家。另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部評鑑優點、改進建議彙整表觀之,許多榮譽國民之家在疏散避難逃生系統設置、衛浴設施安全設備、消防與建管等機關查核資料有所缺失;復又入住榮譽國民之家者多為長者,行動多所不便,若發生緊急事件,可能造成難以挽回之悲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應等閒視之。爰針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4,225萬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吳焜裕 王定宇 劉世芳 呂孫綾 林昶佐 馬文君 許毓仁
(二十五)鑑於「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係為因應我國人口老化,長期照顧需求增加,身障服務機構資源不足,建構優質長期照顧環境,並與民共享,發揮機構服務最大效能,以期整合中部地區「中、彰、投、雲」及「嘉義、臺南」安、養護資源,成為中、南部「安、養護專區」,營造符合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居住之空間與環境。經查截至106年9月之執行進度,雲林榮譽國民之家業經申報竣工,取得綠建築標章及使用執照。然臺南榮譽國民之家僅完成整體遷建計畫修正,委託代建代拆,專案管理招標先期規劃,建置期程有落後狀況。為避免編列預算無法如期執行,應宜檢討改進。爰針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編列1億9,412萬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吳焜裕 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許毓仁 馬文君 林昶佐
(二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預算編列442萬元。查本項工作計畫中,有關「安養機構車輛汰購」106年度編列791萬5千元,汰換臺南榮譽國民之家公務轎車1輛、汰換白河榮譽國民之家小客貨兩用車1輛、汰換中彰榮譽國民之家中型復康巴士1輛、汰換新竹及岡山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2輛、增購板橋及臺南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2輛。而107年度再編列214萬5千元用以汰換高雄榮譽國民之家小貨車1輛、白河榮譽國民之家小客貨兩用車1輛、新竹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1輛。其中「白河榮譽國民之家小客貨兩用車1輛、新竹榮譽國民之家救護車1輛」連2年重複編列,原因為何應予說明。又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公務車輛明細表,未明確標示使用之安養機構,致無法明確知悉汰舊之車輛是否卻為該榮譽國民之家之財產,且同型車輛中使用年份更久者為數不少,汰舊之標準為何,亦應說明。爰針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許毓仁 林昶佐 吳焜裕 蔡適應 呂孫綾
(二十七)退除役官兵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已轉(再)任公職者,106年度截至8月底有946人,補貼金額1億0,116萬6千元。公教人員皆已制定相關法令,明定退休人員如有再任公職等,應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之權利,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然退除役官兵已轉(再)任公職者,由於現行法令並未明文規範其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與公平原則尚有未符。又退伍除役官兵如有符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3及34條之情況而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者,依現行規定仍可續領優惠存款,主管機關應就上述兩種情況儘速修正現行規定。爰針對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208億3,381萬8千元中,凍結7,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吳焜裕 呂孫綾 蔡適應
(二十八)國軍單身退員宿舍係屬國防部之管理權責,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度單位預算編列1,117萬7千元,作為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費用。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服務機構加強輔導及服務照顧國防部國軍退員宿舍退員作業規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負有指定業務承辦人員查詢退舍狀況、退員勸住榮譽國民之家及輔導其外籍配偶職業訓練、就業等之責。目前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有相當多未符合相關規定及資格之遺眷及來臺依親人士繼續居住宿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前開作業規定,業務承辦人員應查詢及記錄目前退舍使用情形,亦應向遺眷說明宿舍入住規定,針對年紀較年長者,視其需求協助申請急難救助。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於106年2月實施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業務試行計畫,提供65歲以上榮眷、遺眷及民眾自費入住榮譽國民之家。惟國軍單身退員宿舍之遺眷及來臺依親人士未符合規定繼續居住宿舍之情形卻未見改善,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處理態度過於消極。爰針對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76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吳焜裕 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許毓仁
(二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中「獎補助費」之「獎勵及慰問」預算編列50萬元,惟查106年度國防部尚無相關人員核定案件,爰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莊瑞雄 劉世芳 王定宇 蔡適應 吳焜裕 呂孫綾 馬文君 許毓仁
(三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作業所需文具用品項下,編列書籍及錄音筆預算作用為何,未見預算說明,爰針對第12目「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項下「退除業務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54萬2千元中,凍結2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蔡適應 吳焜裕 呂孫綾
(三十一)鑑於軍人年金改革方案未來通過後,退伍軍人員原有終身俸及18%優惠利息等措施,將逐年調降俸額或取消優惠,導致退伍後所得減低,生活無法獲得足夠保障,亦影響社會青年從軍意願,造成國軍人才招募不易。爰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規劃退伍軍人穩定就業具體配套方案,例如參考韓國報勳部補助退伍軍人再就業之作法,提供退伍軍人就業津貼,以保障期退伍後生活,並藉此提升募兵制招募誘因及留營成效。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三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鼓勵退除役官兵投身企業,並研議相關措施以協助退除役官兵藉此習得一技之長。然預算項目未見詳細規劃,多為業務費,其中員工訓練講座鐘點費1萬6千元,如何安排運用,是一次講座?還是多次講座?是邀請何種等級師資?是否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內部人員擔任鐘點師資?亦未見詳細說明。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預算編列說明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三十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國軍官兵輔導就業業務,除統計輔導就業人數及達成就業數據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該追蹤受輔導之榮民,其工作持續之狀況,並依據輔導就業時間中,分別以(1)1年內再度失業。(2)持續工作1年以上,未滿2年。(3)持續工作2年以上,未滿3年。(4)持續工作3年以上。分別統計,並將統計結果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三十四)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社區志願服務組長係屬志工性質任用,為各榮民服務處第一線服務人員,協助推動照顧年長、弱勢之退除役官兵服務事項,其中包含了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服務照顧等作業,其工作至為繁重。惟相對所支用補助渠等費用,因受「志願服務」之名,渠等所領取之交通誤餐補助費不得超過國內基本工資,與其服務退除役官兵之辛勞不成正比。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社區志願服務組長服務時數、補助金額及應有之福利、提高保障措施、或另增加社區志願服務組長員額以舒緩工作負荷等,進行研討,俾激勵渠等服務意願,提升服務照顧水準。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三十五)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經濟弱勢榮民所提供之協助主要採發放補助費方式,107年度於「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項下,針對經濟弱勢榮民之照顧編列急難救助金5,309萬1千元(17,697人次*3千元)及三節慰問金6,264萬9千元(6,961人*3節*3千元/每節),合計1億1,574萬元。而近年社會救助措施已由傳統單純提供生活補助費,加入更多積極性、多元性之措施,諸如教育投資、就業自立、資產累積、社區產業、社會參與等更多積極性、多元性之作法。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既有之急難救助金發放及轉介地方社福機構外,另可參考前揭作法及精神,通盤檢討現有輔導資源之配置情形,提升經濟弱勢榮民之就業競爭力,使相關輔導資源獲得更有效率之運用。
提案人:羅致政 莊瑞雄 劉世芳 王定宇
(三十六)由於特殊之歷史背景,有許多榮眷為新住民之身分,其陪伴年事已高之榮民,並擔負生活照護,貢獻甚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亦編列生活輔導相關費用,以使其能適應臺灣之生活環境。然查107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編列之預算,較106年度有所減少,雖政府預算拮据,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仍應於其範圍內盡可能增進新住民榮眷之生活輔導相關課程、活動之辦理,以促進其權益。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蔡適應
(三十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計畫累計虧損仍逾150億元,潛藏債務規模頗鉅,惟未於預算書中充分揭露。依預算法第9條規定:「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7年度預算書僅以補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舉借款利息3,749萬4千元及補助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虧損填補經費4億1,764萬3千元等簡略說明,有關舉借本金,積欠利息及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待填補之累計虧損金額等資訊均未揭露,除與前揭預算法規定有間外,亦不利本院審議。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詳述處理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三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預算補助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舉借利息3,749萬4千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虧損填補經費1億1,919萬6千元,及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擔經濟部工業區土地市價化政策虧損32億8,900萬元,自107年度起編列2億9,844萬7千元,合計4億5,513萬7千元。依行政院104年1月19日核定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第2次修正計畫,清理工作即將屆期,尚有諸多業務亟待清理,後續作為及期程,尚未陳報行政院核復,107年度卻已先行編列公務預算填補。為加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對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作業之督導管制,爰建請提送辦理情形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三十九)查107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獎補助費」項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中針對各級榮民總醫院醫療基金之挹注高達29億4,506萬7千元,內容含括執行、社區醫療服務、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高齡醫學照護與推廣以及臨床教學與研究經費等,而預算說明中卻不見預計成效與目標,且缺乏業務之全貌,不利立法院監督,同時編列基準亦不易掌握。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醫療基金之挹注金額與項目進行檢討,並就此疑義提出改進措施,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羅致政 莊瑞雄 劉世芳 王定宇
(四十)為因應近年來榮譽國民之家安養床占床數比率呈逐年下滑、養護床呈攀升趨勢,又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即將邁入高齡社會,加以榮譽國民之家配合推動資源共享計畫,更加凸顯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之重要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榮譽國民之家積極改善,除改善護理人員之勞動條件外,另針對符合條件之榮眷亦提供就學獎補助,允宜研議對曾獲公費補助且具備護理專業者提供誘因機制,鼓勵渠等回流赴榮譽國民之家任職(已退休者可選擇擔任護理志工),減輕既有護理人力之工作負擔,提升護理工作品質。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四十一)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歲出部分第26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決議第二十七項: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提升榮民醫療體系整合後之成效,並於每年8月定期將榮民醫院之收支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參酌。惟每年8月份函送之收支報告僅列出半年度收支情形,難窺整體榮民醫療體系營運全貌,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7年度起,將榮民醫院之收支報告併入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算書,以供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參酌。
提案人:羅致政 莊瑞雄 劉世芳 王定宇
(四十二)因應行政院102年11月26日核定之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4年度起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分院榮民養護公務預算病床轉型為護理之家。截至106年8月底相關公務預算累計執行數已達1.96億元,預定107年度完成2,275床轉型為護理之家。惟查,截至106年10月初,僅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完成52床轉型且對外營運,其餘2,223床仍處於主管機關審查階段或施工階段,達成率未及3%(2.29%)。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改以合適方式編列預算。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四十三)近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轄下各榮民總醫院、分院屢有完成醫療行為後霸佔床位、病房拒不出院之情事。榮民總醫院均未即時提出有效迅速之解決辦法,放任霸佔病房問題持續,若無媒體揭露,院方恐將繼續消極放任,讓國家資源形同個人資產,不僅積欠巨額費用無法獲得繳清,更嚴重影響後續有實際病床需求的病人無法得到適當醫療照顧。再者,此舉若衍生他人仿傚,恐導致我國醫療資源負面衝擊。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6年12月31日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各委員提供目前所屬榮民總醫院、榮譽國民之家等機構遭霸佔國家資源之清單、情事敘述與各項個案處理辦法,並於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報告以前,全數處理完畢。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吳焜裕 王定宇 劉世芳 呂孫綾 林昶佐
(四十四)鑑於近年來多數榮民總醫院分院所設置之榮民養護公務病床平均占床率均未達8成,空間運用效率尚待提升。又截至106年10月初,實際已轉型護理之家並對外營運之病床數占所訂目標比率未及3%,恐不利於107年轉型目標之達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持續輔導各榮民總醫院分院,並加強與有關主管機關溝通,儘速完成相關作業程序,俾確保轉型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四十五)為表彰退除役官兵為國犧牲奉獻精神,彰顯尊崇感受與政府之照顧與重視,並增進社會對退除役官兵之認同與尊重,以鼓勵國人志願服役、擴大募兵成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參考國外作法,並參照各級學校學生證結合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票證方式,檢討現行榮民證與第二類官兵權益卡,提供符合現代科技與便利使用之服務,編列預算,迅速換發,俾達施政有感及落實照顧退除役官兵。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蔡適應 吳焜裕 呂孫綾
(四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度於「榮民安養及養護─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預算編列「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8億8,194萬8千元,其中委外護理人力經費1億282萬8千元(209人*41,000元/月*12個月)。有關當前各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配置情形,截至106年8月底,尚有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配置之護理人力有不足現象。主要係多數榮譽國民之家地處偏僻,交通不甚便利,加以平均薪資較一般老人福利機構低,較難募足護理人力。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改以合適方式編列預算。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四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民總醫院與榮譽國民之家,為我國長照政策重要之資源;由於榮民漸漸凋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有規劃,在滿足照顧退除役官兵之前提下,適量釋出床位資源予一般民眾可自費利用,因此未來照護人員之需求孔急。然在此一轉型階段,為避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構照服員因薪資較低而面臨招不到、留不住的問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立即檢視其照服員聘用之政策,並研擬相關因應措施,以維持並提升所屬機構照護之品質。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蔡適應
(四十八)近年來榮譽國民之家安養床占床數比率呈逐年下滑趨勢,養護床則呈攀升情形,又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即將邁入高齡社會,加以榮譽國民之家配合推動資源共享計畫,更加凸顯榮譽國民之家護理人力之重要性。榮譽國民之家之設置法源不同於一般老人安養機構,其所需護理等專業人力配置,目前卻仍參照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截至106年8月底,尚有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之護理人力有不足現象,主要係與既有榮譽國民之家地處偏僻及勞動條件不如其他社會福利機構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榮譽國民之家積極改善,除改善護理人員之勞動條件外,另針對符合條件之榮眷亦提供就學獎補助,允宜研議對曾獲公費補助且具備護理專業者提供誘因機制,鼓勵渠等回流赴榮譽國民之家任職,減輕既有護理人力之工作負擔,提升護理工作品質。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四十九)「落實服務量能,提升訪視關懷作為,建立完善安全網絡」之關鍵績效指標之一為「各榮服處年度各級服務人員解決退除役官兵及眷屬問題比率」,其衡量標準係「(本年度訪查解決問題件數/本年度訪查發掘問題總件數)*100%」,年度目標值則設定為94.5%。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3、104及105年度亦有內容大同小異之衡量指標,同期間各年度衡量指標實際值分別為96.76%、96.37%及95.69%,3年度平均值為96.27%,107年度目標值卻訂為94.5%,低於前揭平均值。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允宜參考先前執行績效,妥適調整目標值,俾符合績效管理精神。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五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為我國長照政策重要之資源。由於榮民漸漸凋零,許多榮譽國民之家之設備也漸漸老舊、空置。以新北市三峽區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為例,過去最多曾有1,600名榮民入住,而迄今僅剩700多名長者居住於此,其廣大面積園區未能妥善利用,甚為可惜。因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是否能同相關部會合作,共同建立新式長照園區,以使園區土地利用發揮最大之效益,進行相關研擬,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劉世芳 蔡適應
(五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為我國長照政策重要之資源。由於榮民漸漸凋零,許多榮譽國民之家之設備也漸漸老舊、空置。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亦編列相關費用以進行老舊建築之耐震補強與整建;然若能檢討相關預算運用,改整建以重建,增加更新式設備與床位數,使一般民眾亦能享受此一資源,將使預算使用更具效益。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進行相關研擬,並就優勢劣勢進行盤點,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劉世芳 蔡適應 羅致政
(五十二)依據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第10條及該條文授權訂定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指紋驗證作業要點,各榮譽國民之家於每年1月份及7月份各實施手指紋驗證1次,倘有未寄回驗證紙或寄回指紋模不清、無法辨識之情形時,即暫停核發就養給付,並於每上、下半年派訪時列入訪視對象,以查證榮民是否仍健在。各年度實地訪視發現已死亡者之比率(介於2.08%與9.21%之間),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多數均不及1%),反映現行指紋驗證機制存在侷限性,一旦有人謀不臧,恐難以杜絕就養資源遭不當侵占之情事。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五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編列因公派員赴大陸計劃,計有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及訪查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和辦理指紋驗證2項,然其中單日生活費預算頗有差距,其編列的依據是什麼?為何同樣是赴大陸出差,生活費預算編列卻有差異。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說明,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五十四)近年給付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之就養金隨人數減少而逐年下滑,惟其規模仍逾億元。鑑於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呈增長趨勢,且較全體就養榮民平均年齡高出9.5歲,當前指紋驗證作業尚且須搭配實地訪視,始能剔除部分無資格就養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配合科技發展,審慎評估採取準確度更高之查核機制之可行性,除強化相關作業人員之專業能力外,亦可輔以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之影像作為佐證,以利就養資源獲得妥適運用。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五十五)近年安置於榮譽國民之家之榮民人數逐年遞減,平均使用率呈下滑趨勢,雖又推動資源共享計畫,惟整體釋出資源之利用率未及3成,允宜積極了解安置對象之需求,改善榮譽國民之家安養設施,並廣為宣導,俾利提升榮譽國民之家安養資源之運用效益。另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該會雖已採取因應作為,惟在設施建置上多涉及中程計畫,允應嚴格掌握工程進度,始能發揮預期成效。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適當編列方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五十六)鑑於退除役軍、士官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下稱服役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規定,已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權利仍繼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貼者,經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共計3,207人,補貼金額共2,833萬6千元;106年截至8月底共計2,131人,補貼金額共1,877萬4千元。然查服役條例第33條係規定軍官、士官領受退除給與期間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判處徒刑執行中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而停止領受退除給與之情形;第34條係規定軍官、士官領受退除給與期間,喪失國籍、違反國籍法、犯內亂、外患罪或因現役期間犯貪污治罪條例之罪、判處死刑、無期徒刑,而喪失領受退除給與之情形。衡諸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以及新制定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皆有明定退休之公務人員或教職員,如有應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權利情事者,應停止優惠存款。然目前退除役之軍官、士官則未有法規明文規範,導致違反服役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情事者,仍得繼續享有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貼,既不合理,亦對奉公守法之退除役軍人顯失公平,更是社會大眾所無法接受。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國防部就此情事於2個月內提出法律修正,使退除役之軍士官與公、教一致。
提案人:劉世芳 吳焜裕 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五十七)鑑於退除役軍官、士官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轉(再)任公職,仍繼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貼者,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共計825人,補貼金額共1億4,263萬7千元;106年截至8月底共計946人,補貼金額共計1億118萬6千元。然公務人員退休法第32條第6項、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第2項、新制定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0條第3項、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70條第3項等規定,均明定退休公務人員或教職人員於再任公職時,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然退除役之軍官、士官轉(再)任公職者,由於現行並無明文規範其應停止辦理優惠存款,故其仍得繼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貼,除有失公平外,亦徒增國家財政負擔。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國防部就此情事,儘速提出法律修正,使退除役之軍士官與公、教一致。
提案人:劉世芳 吳焜裕 王定宇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五十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布106年8月1日起,退休公教人員月退金額2萬5千元以上者,不得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而退伍軍人不問所得高低或福利,一律發給子女教育補助,有失公允,且救助性質不明,以目前國家財政困難,可能擠壓到其他福利支出,同時造成社會觀感不佳。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研議退伍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發放之準則,以維社會公平正義及符合國家資源分配正當性。
提案人:羅致政 莊瑞雄 劉世芳 王定宇
(五十九)鑑於國防人力目前嚴重缺額,軍人工作性質特殊、工作尚負有服役年限之限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做好安置退除役官兵之責任。行政院規定自106年8月1日開始,退休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軍人限制上校以上不得領取。理由為「中校以下軍人退伍時往往只有40幾歲,小孩可能還在讀高中、大學,比較需要照顧;上校以上軍官退伍年齡較晚,就沒有這樣的狀況,因此決定維持原案。」經查上校退休年齡與中校差異不大,行政院之理由顯不合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於106年10月17日行政院施政總質詢也贊同此種說法。為保證退役軍官之應有福利,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盡一切可能,向行政院爭取恢復上校官階退伍之子女教育補助費。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六十)退除役官兵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已轉(再)任公職,105年度仍續支領優存差額利息補貼者計825人,補貼金額1億4,263萬7千元;106年度截至8月底則有946人,補貼金額1億118萬6千元。另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規定已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權利者,105年度仍辦理優存補貼者,計3,207人,補貼金額2,833萬6千元;106年度截至8月底則有2,131人,補貼金額1,877萬4千元。按公務人員及教職員皆已制(訂)定相關法令明定退休人員如有再任公職等應停止或喪失領受退休俸權利情事者,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然退除役官兵已轉(再)任公職者,由於現行法令並未明文規範其應辦理停止優惠存款,與公平原則不符。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國防部研議修正法規,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符預算編列原則。
提案人:許毓仁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六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度關於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總經費共1,235萬9千元,107年度編列1,117萬7千元,經費縮減近10%。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屬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惟基於管理方便,多年來委託國防部實際執行,目前全臺灣共計40處國軍單身退員宿舍、分布於陸軍、海軍、空軍等國防部所屬單位。然進一步了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每年編列之費用與實際需求均嚴重不足,作業費支用項目限制過多,基本之水電費更是毫無編列,所有款項之撥款也未依照固定時程,時有拖延撥款情事發生。國防部站在實際面對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的角度上,不得不先依照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作業規定第四大項「營舍管理(制)與維護」中第四點「退舍電費基本用度由各單位年度預算付費……」,並挪用國防部相關預算墊付。基於服務退員並非國防部業務,而屬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此舉形同編列一筆嚴重不足之預算,便把業務全數推託出手。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於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業務報告前,完成與國防部交接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業務之時程與計畫並列載於業務報告中。再者,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7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國防部交接回所有有關業務。另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目前有1,143位老兵入住,但卻有1,175位「眷屬」,比退員還多,與規定是否相符?是否係歷史遺留原因?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在兼顧人道與符合規定的前提下提出合理方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許毓仁 羅致政 吳焜裕 王定宇 劉世芳 呂孫綾 林昶佐 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六十二)鑑於行政院辦理年金改革意見調查表及民意調查結果與民間退伍軍人團體及協會結果相差甚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官方辦理之意見調查表及民意調查結果之詳細資料公布於眾,以昭公信。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六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年金改革說明會,應將退除役官兵意見反應至行政院。惟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所釋出之年金改革版本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意見大相逕庭,顯見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未採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年金改革意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送出之意見,對比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採用狀況,製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許毓仁
(六十四)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公司股權變化及董事長、總經理安置相關問題,欣彰、欣南、欣雄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股比例約佔整體股份1/4,但董事長、總經理卻皆由朱家人把持,形成家族企業的怪異現象。這3家天然氣公司榮民安置率過低,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存在的目的背離,且皆由朱家把持;從外觀上看來,民眾直觀上會認為這是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支持之家族企業,希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改善。另外,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從40%下降至28.8%,且榮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也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有,持股超過5%的股東沒有高育仁,高育仁卻能擔任董事長。一樣,欣高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也無持股超過5%的股東,董事長、總經理卻由陳家把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公司持股比例都有20%,安置率卻很低,董事長、總經理皆為家族把持,且大台南區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稅後盈餘從103年開始逐年銳減,105年甚至銳減42.27%,可見公司經營不佳。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能在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加強公司治理,並透過國會加以監督,讓資訊更公開透明。
提案人:林昶佐 蔡適應 吳焜裕 徐永明
(六十五)鑑於軍職退伍考試合格轉任公職人員,其職等及俸級悉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條例」及「公務人員俸給法」等規定,於轉任比(提)敘後,因所轉任職缺職等之不同,形成比(提)敘俸級之懸殊差異,且無法與軍職期間之俸級相銜接,致薪資待遇無法合理反映軍職年資。國家政策及推動募兵之際,國軍退伍就業輔導需求及退伍軍人能有適當的轉任待遇與尊嚴,並繼續發揮專才為國效力,實有效增加募兵誘因、留營實效、考轉任意願,應有檢討現行制度及作法之必需。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同銓敘部、國防部共同檢討修正「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條例」,將軍職全年資納入提年資及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將公職退職服務年資併入軍職年資計算軍職或公職退休俸(金)。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許毓仁 江啟臣
二、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馬召集委員文君出席說明。
三、有關委員提案內容文字及金額在不影響提案原意下,授權議事人員修正、處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案。
主席:現在請外交部劉次長就「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案提出報告。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本人今天非常榮幸能代表外交部向貴委員會報告「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以下簡稱臺巴協定)」。首先,對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給予外交部的指導與支持,表達誠摯的敬意與感謝。以下謹就本協定背景及重點提出報告,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正。
壹、我與巴拉圭共和國關係
巴拉圭共和國為我國在南美洲唯一邦交國,兩國建交於1957年,今(106)年適逢建交60週年,邦誼篤睦,雙邊合作計畫推動順利。今年7月卡提斯總統特別率團來臺親賀兩國建交60週年,並為促進兩國經貿交流及人民往來,爰於7月12日在兩國總統見證下,由雙方經濟部長及外交部長在我總統府分別簽署「中華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經濟合作協定」及「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卡提斯總統於事前另已簽署我國民得免簽證入境巴拉圭之行政命令,秉持互惠精神,我國亦給予相同待遇,足見兩國邦誼深厚及卡提斯總統之堅定友我態度。
貳、臺巴協定背景
為簡政便民、提升我國人經商便利度及增進與國際接軌,本部近年來積極規劃簡化民眾申辦跨國文件驗證之流程,並擬透過與外國政府簽訂雙邊協議方式,免除民眾跨境文件重複驗證之冗長程序,相互承認對方權責機關驗證之效力。爰自上(105)年6月1日起,參照「海牙簽註公約」規範之簽註書格式,採用新版「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並建置線上驗發紀錄查詢系統;另於本部「106年度施政計畫」及「中程施政計畫(106至109年度)」將「提升文件證明服務品質」設定為本部關鍵績效指標之一,並將「與我邦交國簽署雙邊協議簡化跨國文書驗證流程之國家總數」列為施政計畫衡量標準。
嗣經通函我駐外館處評估回報各駐在國與我洽簽「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之可行性後,擇定40個推案目標國,並於本年5月指示相關駐外館處積極進洽駐在國政府與我簽署是項雙邊協議。
為配合本案之推動,以規範後續與他國簽署「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之法源依據,本部嗣於本年1月17日報請行政院將「外交部及駐外館處文件證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核轉大院審議,其中增列第十五條之一「與我國簽署免除重複驗證國際書面協定者,於該國境內作成之文件,經其政府指定之權責機關驗證後,與經我國駐外館處文書驗證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具體落實與我簽署「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國家之權責機關所簽註或驗證之文書其法律效力與我駐外館處文件證明相同,該案業於本年11月7日經大院三讀通過,11月22日經總統公布施行。
臺巴協定則經我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與巴國政府數次溝通協調,於本年7月2日將達成協議之協定草案轉呈行政院核定。嗣於巴拉圭共和國總統卡提斯本年7月11日至13日率團來臺進行國是訪問期間,於7月12日在兩國總統見證下由雙方外交部長在我總統府簽署本協定。本部於本年7月19日將臺巴協定報請行政院核轉大院審議,行政院並於8月2日函請大院審議。
參、協定內容
臺巴協定共計9條,係雙方鑒於跨境文件與人員交流日益頻繁,為簡化兩國跨境文書驗證流程,爰同意基於國家間平等、互惠及合作之原則,簽署協定以有效提升雙方人民交流便利性與降低商業往來成本,促進彼此未來更多元交流合作機會。其主要內容分述如下:
一、本協定公文書之定義及適用與不適用之範圍(第1條)。
二、雙方文件證明書之格式規範與要求(第3條)。
三、權責機關之功能與疑慮文件之查證管道(第5條)。
四、雙方對協定之解釋或施行存有疑義時之解決辦法(第8條)。
五、協定之生效、修改、中止及終止(第9條)。
肆、展望未來
臺巴協定將於臺巴雙方各自完成內部國會審議程序(我國刻正由大院審議中,巴國亦待該國國會審議),並經正式外交書面通知後之30日起生效。未來兩國文件之跨境使用,僅須經文件作成地本國權責機關(我國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暨雲嘉南辦事處;巴國係外交部領務司)驗證即可,免除以往須再經對方國駐外使領館複驗之程序。未來臺巴將得以大幅簡化雙邊跨境文件驗證程序,有助提升兩國跨境經商及企業與民間往來之便利性,誠懇期盼各位委員能給予支持,俾能順利審議通過。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因為今天下午有另外的考察行程,所以今天的詢答本會委員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今天我們是審議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這個法案應該可以深化兩國之間的關係,我想本委員會大多數的委員應該都會給予支持。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莊委員瑞雄:不過本席仍有幾個問題想要就教次長,因為國家現在面臨到一個困境,最近常常傳出一些很丟臉的事情,例如:我們的詐騙集團到世界各國去攻城掠地,但我們看了之後也不曉得該怎麼辦,因為現在這些詐騙集團厲害得很,常常為了避免東窗事發後遭遣送到中國,因為他們只要被中國政府起訴、判決,刑期絕對比我國重上很多。這些壞蛋雖然是我們的國人同胞,但他們從事這種詐騙行為,還遠赴加勒比海及我國在中美洲的邦交國─多明尼加架設詐騙的機房,而且他們去中美洲架設詐騙機房並不是要詐騙當地國家,而是在詐騙中國,怪不得中國會很生氣,這樣的反應其實很合理。問題是詐騙的金額確實太大了,例如根據媒體的報導,有人到多明尼加不到4年就海撈上億元的金額,這些人為什麼要跑到這麼遠的地方去詐騙?請問次長知道原因嗎?
劉次長德立:關於這些人為什麼跑到這麼遠的地方,我想原因大概是第一,現在是免簽,他們可以順利進入這些國家,入境之後……
莊委員瑞雄:到歐洲去也是一樣啊,不過我們現在先不談歐洲的部分,我的問題是他們為什麼會跑到中南美的國家?
劉次長德立:他們跑到我國在中南美的邦交國,主要原因應該是心存僥倖,除了我剛才提到的免簽理由外,而且那邊還有我國的大使館,大概是這樣。
莊委員瑞雄:不是因為我們設有大使館,而是萬一被逮到以後,會怎麼樣?
劉次長德立:就是因為我們設有大使館,可以做一些我們可以做的事情。
莊委員瑞雄:因為我們設有大使館,所以這些人被捉到以後,大使館會給予協助,然後遣送回國。
劉次長德立:對,基本上大使館有一定的功能。
莊委員瑞雄:所以有心人士會刻意去利用我國與邦交國之間有邦交關係,來從事這些非法的行為,請問我國與這些邦交國家有沒有簽訂引渡協定?
劉次長德立:有一些邦交國有引渡協定。
莊委員瑞雄:所以一引渡就可以回到國內?
劉次長德立:對,過去我在巴拉圭、巴拿馬擔任大使時,我與當地的警方、警政署、移民署經常會有互動,希望……
莊委員瑞雄:我的意思是,我們的國人在國外犯法確實應該引渡回國,接受司法權的審判,這些作法都對,問題是這些人常常會利用這種方式來犯罪,這樣是很恐怖的,請問我們有沒有什麼好方法可以防堵?這是第一個問題,請你們去思考一下。第二,有許多台籍的詐欺犯在歐洲落網,包括:英國、希臘、西班牙、土耳其、匈牙利、拉脫維亞,尤其是西班牙,一共有200多人,原因就出在申根免簽證!
劉次長德立:對,就是免簽。
莊委員瑞雄:難道你們不會覺得很「漏氣」嗎?這樣會不會有一天影響到其他國家對我國的……
劉次長德立:如果情況越來越惡化的話,將會破壞國人的形象,既有的良好形象將會被破壞掉,這是一定的。
莊委員瑞雄:如果國人利用免簽跑到其他國家,哪怕是無邦交的國家,搞不好有一天人家會認為我們是專門在詐騙的。
劉次長德立:對,所以以後在入境、簽證上可能都會有影響。
莊委員瑞雄:這個問題不應該是未雨綢繆,因為它已經發生了,請問要如何解決?
劉次長德立:這個問題我請條法司代為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條法司丁司長說明。
丁司長樂群:主席、各位委員。去年4月發生肯亞案後,外交部有建立一個跨部會的小平台,之後也在行政院的指導下,由法務部、陸委會擔任雙主席,各相關機關也有參與這個平台。從該平台開始舉行會議到現在,我們把所有處理原則送交平台會議通過以後,就依照該原則去處理。
莊委員瑞雄:有沒有效啦!重點是現在的方式是否有效?
丁司長樂群:基本上,我們是建立由我們這邊的刑事偵查機關,透過大數據的方式去查緝詐騙的主要機房是設在哪裡,然後我們再去建立雙邊管道、情資交換管道,像這一次多明尼加的案子,也是因為我們採用大數據的方式,知道機房設在哪裡,才順利找到人,由我們這邊的刑事偵查機關與當地政府一齊破獲案件,這樣的情況已經累積很多case,例如拉脫維亞也是把人送回來了。
莊委員瑞雄:這些作法當然都很好,但本席要強調的是,我們至少要讓這些行為地國家認為中華民國政府與他國交往是友善的國家,我們有一定的作為,哪怕是國人到他國去從事犯罪行為,我們還是有努力去做防制。
丁司長樂群: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已經將詐欺罪加重刑責了,組織犯罪條例也有配合做修正,所以相關刑度已經提高了,從3年提高到7年。另外,賴院長在其第一次行政院院會上就指示我們必須對國際發聲,所以外交部也將法務部的說帖發給全球的外館,讓他們跟相關機關做一些澄清。
莊委員瑞雄:該做的還是要做啦。
另外,現在舉世最矚目的國際情勢就是北韓的情勢,未來如果萬一發生戰爭,我國要不要接收難民?內政委員會現在在審查的難民法已經初審通過了,未來萬一戰爭爆發以後,難民確實有可能會跑過來,請問我們有什麼未雨綢繆的措施?
劉次長德立:這個問題我請亞太司代為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藍副司長說明。
藍副司長夏禮:主席、各位委員。媒體報導的部分是因為提到中國大陸在邊境做了一些準備動作,而中國是因為它與北韓的邊境……
莊委員瑞雄:即使中國大陸不做準備,萬一爆發的話,我們也要做好準備。
藍副司長夏禮:是,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說,那一則報導的主要目的是要報導那件事情,而我們也有做好相對應的準備,例如:自從北韓情勢緊張以後,駐館就一直在密切觀察情勢的變化,而且也有跟相關的僑社、僑民、學生建立聯繫管道,以及萬一出現緊急狀況時要如何應變,我們都隨時在更新相關計畫當中,所以這部分的工作我們確實有在做。
莊委員瑞雄:我並不是問你們僑民的部分,我現在是問難民耶,僑民和難民可說是天壤之別哦。
藍副司長夏禮:對,但我們是同樣的應變措施,關於難民的部分,就目前來講,還是要看到時候出現什麼樣的狀況,因為現在相關的國際磋商都還在進行當中。
莊委員瑞雄:北交大辦了一場研討會在討論朝鮮的危機問題,結果你們卻把很多人已經核發的簽證臨時取消,外界第一個聯想就是你們配合聯合國的決議在制裁北韓,這件事是不是屬實,你們的回應好像是說不是,但是關於難民的部分,我覺得你們必須特別小心。
劉次長德立:難民問題基本上是跨部會在做處理的,但是我們一定會未雨綢繆。
莊委員瑞雄:好,但未雨綢繆就是還沒有綢繆啦。
劉次長德立: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昶佐發言。
林委員昶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國與巴拉圭簽訂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對於這個大方向我們當然是支持的。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林委員昶佐:不過我認為國人對於這個協定簽署以後,未來我國與巴拉圭之間的來往到底會有什麼差別應該會有一點好奇,所以請次長透過國會直播稍微簡單說明一下。
劉次長德立:這個協定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簡化,未來在我國這邊完成簽署以後,在我們這邊辦完的文件,就可以直接拿到巴拉圭政府那邊去辦理,等於是簡化一道外館的程序。
林委員昶佐:我想最重要的應該是人民的來往,例如:結婚、商務貿易、各種交流都會便捷很多。
劉次長德立:一定會便捷很多。
林委員昶佐:這一點應該要很清楚的讓人民知道,尤其是外交部現在正在努力做的一些便捷措施。
劉次長德立:是。
林委員昶佐:這對未來國人的經商,或是兩國人民之間的交流,應該會產生一些正面的幫助,我覺得這一點必須要讓大家知道。
劉次長德立:對。
林委員昶佐:所以我們當然支持政府簽署這項協定,因為我國在國際間確實遇到很多困難,但我們更需要關心的是,除了巴拉圭之外,一些與我國實際交往很深的國家,未來是不是能夠更便捷的來往,也是大家很關心的,我知道外交部目前的規劃目標是40個國家,請問目前進度如何?哪些國家比較樂觀?
劉次長德立:這個問題我請領務局陳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華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推動雙邊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的研議,其實已經推動一年了,目前一共選定3個群組、40個國家,第一個群組是我國的邦交國,這部分一共有15個國家。第二個群組是APEC國家。第三個群組是歐盟國家,這部分主要是因為商務往來及人民往來非常密切的關係。關於邦交國的部分,我們是先推動今天請大院審查的與巴拉圭完成簽署的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此外,目前已經有好幾個邦交國準備要簽了,包括:多明尼加、尼加拉瓜,然後聖克里斯多福,已經在審議條文內容中,我們駐外館處挑出來的其他國家,他們的文件交流及人民往來密切,且文件認證比較確實,而且有enregister,我們相關要證機關也可以直接上網去查證,我們從這方向……
林委員昶佐:目前進度如何?
陳局長華玉:目前進度就是邦交國……
林委員昶佐:我是問非邦交國的部分。
陳局長華玉:非邦交國對於我們提出免除公文書重複驗證可以提升雙邊交流,免除文件驗證反覆的程序,而且可以達到簡政便民,促進商務人員交流的功能,大部分的國家都給予正面的肯定,有些還牽涉到外交部或政策上的研議。
林委員昶佐:我們在可見的未來將會有多少國家可以簽訂類似的協定?
陳局長華玉:明年我們有三個國家大概已經確定了。
林委員昶佐:請問有包括非邦交國在內嗎?
陳局長華玉:目前還沒有,邦交國都還在談。
林委員昶佐: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我們的邦交國和實際有商務與人民往來的國家,可能在國際上不是排名前幾名的國家,日本、美國、歐盟及東南亞一些國家和我們的往來可能又更密切,所以希望外交部能夠針對這些實際上對人民會更有感及和我們交流密切國家,可以再多做努力。
另外一個問題是,在簽訂相關協定,如果和邦交國不幸斷交,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是否照後面解約的條文來處理嗎?例如基於他們國家政策等因素,日後又會回到本來不便捷的方式嗎?
劉次長德立:容我請周組長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文件認證組周組長說明。
周組長道元:主席、各位委員。在本條約第九條,任何締約方得以公共安全、社會秩序或國內法規調整為由,暫時中止,也可以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約;我想委員剛才的考量,在那時候,我們很不幸地或許就要啟動第九條的機制。
林委員昶佐:在這裡除了給外交部勉勵之外,同時也想讓外交部知道,像這樣的事情,對臺灣來說當然是很不公平。1961年之後其他國家只要加入海牙的協定,締結公約後,他們就不用像我們需要一個國家一個國家,還要列四個群組,然後花上許多人力物力,一個一個國家去簽,還要看人家要不要簽;有一天不小心斷交了又沒了,必需重來一次。對一些現在和我們沒有邦交的國家,明明雙方資金來往關係都很好,但還要去求人家。
劉次長德立:是。
林委員昶佐:所以我要在此說出不公平的原因,像這樣的案例是很值得讓國人及國際上知道,為什麼臺灣一直在爭取國際空間,原因即在此。
我常常參加外交部相關的出訪或是與外賓之間的交流,我們說帖上面都很正面,正面表達我們人民參與國際的友善意願,並願意貢獻己力。
劉次長德立:沒錯。
林委員昶佐:但像這樣對我們不公平及各種打壓,因為國際的限制,我們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說要免除雙重認證,其實只要簽一個海牙公約之後,一百多個國家就OK了。
我們現在第一次匡列的只有四十個國家,在這四十個國家中,明年只有三個會簽訂,花了這麼多人力物力,還不一定得到正面的結果。這種事情要多讓國人知道,要不然,我們往往和國人說我們要作為一個正常國家,在國際上有一個正常的國際地位,有些有心人士就會以為我們是在拼意識型態、撩撥兩岸之間爭議的烽火外交。
我們要怎麼樣讓人民知道,我們在一個不正常的國際地位之下,結果是造成對人民這麼大的不便,然後我們花再多的錢,比別人多好幾倍的錢,都還不能得到跟其他國家人民一樣的國際待遇,這些都必須要讓人民知道。
我們在外交的說帖上有時要說得很正面,但像這麼不便的事情,如何透過一個比較清楚的描述,讓國人及國際間知道,我們的確有在國際間拼外交,這是對人民有保障的事,不是只為了意識型態和外交上的詞藻而已。
所以,我在這裡除了前面所揭露一些具體對人民有利的措施,以及外交部同仁辛苦所做的努力以外,同時也請外交部將這些對我們這麼不公平的事情,讓國際間廣為了解,也就是說,當你們在為國人打拼的時候,也要讓國人知道。
劉次長德立:是。
主席: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雙方減免程序當然在方便性上是好的,在外交的關係上其實也是提升的。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對。
王委員定宇:現有的邦交國也是可以減免的。
現在接續前面幾位委員所提的問題,當然臺灣如果能成為正常國際社會的一份子,我們在海牙公約裡面就可以省事很多。但這是很現實的,臺灣就是沒有那麼輕鬆,臺灣的外交就特別辛苦,我們就是要面對這樣的環境,需要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去簽訂,人家可以省事很多,我們就不行。
在這辛苦當過程中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我們雙方文書驗證免除的程序,會不會適用到所有邦交國?因為有的還有安全疑慮,因為都免除了以後,有的國家有偽造的習慣或是容易流入一些不當的事情,這部分外交部的計畫是什麼?第二個,對於非邦交國,有沒有辦法進行同樣的條約或條例的建立?
劉次長德立:容我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華玉: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邦交國目前20個國家,我們選定15個,這是經過評估的結果。
王委員定宇:所以,你們選定15個家,評估的項目包含國家文書驗證的嚴謹度。
陳局長華玉:是。
王委員定宇:第二個就是有沒有外國勢力在那邊造成偽造的事實,因為這常會變成跳板,你們評估這15個國家都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是嗎?
陳局長華玉:是。
王委員定宇:那不好意思問一下,是哪5個國家沒有通過評估?可以說嗎?
陳局長華玉:對這部分,改天再跟委員報告。
王委員定宇:也許你基於禮貌不能說,不過我要提醒你們,要小心這部分,外交很重要,但是外交是內政的延伸,外交也不能影響到內政,如果透過這樣的免除之後,會造成內部安全上的問題也是一大問題。請問,你們對非邦交國有沒有這樣的計畫?
陳局長華玉:有的。非邦交國我們選定了APEC的11個國家,以及選定歐盟的15個國家作為共同推動……
王委員定宇:APEC的11個國家,歐盟的15個國家,加起來26個國家,加上邦交國15個國家,這樣是41個國家。
陳局長華玉:抱歉,邦交國應該是14個國家。
王委員定宇:扣掉現在這個嗎?
陳局長華玉:扣掉巴拿馬,一共是40個國家。
王委員定宇:要想清楚,常常數字提供不對,過兩天就會被檢討。
劉次長德立:總共是40個國家。
王委員定宇:總共是40個國家,你們有沒有預計在1年內,這40個國家可以達成幾個?
陳局長華玉:我們預計明年至少可以達成3個邦交國。
王委員定宇:這部分有沒有中共阻撓的現象?
陳局長華玉:邦交國應該是沒有。
王委員定宇:那非邦交國呢?
陳局長華玉:對非邦交國的部分,我們駐外館處正在努力推動中,一開始領務單位都談得很好,但是要refer到政務單位,就比較有一點程序……
王委員定宇:就是要多一點考量,其實,中國要阻撓這部分,一點意思也沒有。畢竟這只是一個程序的驗證而已,就好像很多國家給臺灣免簽,是因為我們國家人民的素質及簽證的品質夠好才能免簽。
今天川普簽署NDAA,這是北美司的事情,在NDAA簽署之前,中國駐華府的公使李克新說了一個非常不符合外交禮節、非常不禮貌、也非常粗俗的一種講法,他提到NDAA軍艦泊靠高雄港之時,就是武統之日。他提出這個說法一方面試圖影響美國內政,其實那時已送出院版了,川普總統準備要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另外,他這種說法,也違反了外交的禮儀,更重要的是,如果美國軍艦泊靠高雄港,中共要進行武統,到時候要打的不只是臺灣而已,還有美國軍艦。
當然,這是兩手策略,中國內部自己的外交部,這兩天也出來滅火,劉次長是中南美洲的專家,請問這件事情有沒有影響川普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的態度?就你們的評估,他已經簽了,簽的內容有沒有受到這件事的影響?
劉次長德立:對這部分,容我請北美司王參事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王參事說明。
王參事翼龍: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川普總統簽署的內容完全是國會參眾兩院協商之後的版本,沒有改變。
王委員定宇:只有這樣而已嗎?應該不只這些,你確定看完了嗎?
王參事翼龍:基本上內容是沒有變。
王委員定宇:他新聞稿有沒有加註意見?
王參事翼龍:那是新聞稿,並不是……
王委員定宇:我們所重視的還是在執行面,因為從2017年歐巴馬政府最後簽署的「2017國防授權法」,每個財政年度都要簽一次,那次授權美國現役將領可以來臺灣,臺灣的外交部長及國防部長可以到華府,這是47年來一項重大的改變,但那只是一個樂見這樣做,實際上並沒有執行,不過,在雙方關係上還是有提升,我們還是要謝謝美國國會朋友的努力。
「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最重要的是軍艦互訪可行性,請美國行政部門研究,並不是落實就要開過來。其次,高階軍官的交流及訓練,還有美國應該進行類似紅旗軍演的方式及臺美雙方的軍方進行軍事演習。此外,對臺軍售也很重要,我們提出需求之後,國會要求行政部門一百二十天內必須做出評估回復,而不是無止盡的拖延,另外六項保證及TRA等都在其中,但是川普的新聞稿中有列了一部分章節,這是我三軍統帥行政權,是不是國會的部分不要強加於我們,讓三軍統帥,也就是美國總統,根據職權自行處理。
他挑出來的部分,當然有中東的國家也有其他國家,但挑出來的第1259這一節就是說臺灣,針對他挑出來的這部分,你們的看法如何?
王參事翼龍:基本上,國會通過之授權法案的意見性條文,經常是對美國行政部門,或是對軍事政策的一個支持跟建議,當然,最後執行的決定權還是在行政部門。
王委員定宇:當然,但是川普總統特別把臺灣這一節和其他國家的章節,如1069、1031、1232、1239、1239A、1258、1259、1263、1271、1279A到1607這些section挑出來,表示我為唯一的代表及作為三軍的統帥,這部分是不是交由我方來處理,換句話說,國會建議的部分,我方自己處理,不見得要聽你的。他挑出來的章節中,特別有一節是說到臺灣,這樣挑出的方式,是不是對這些章節特別有意見?
王參事翼龍:我想川普總統特別做這樣的聲明,還有加上條款及別的國家事項一起做聲明,基本上,我們也沒有辦法在這裡揣測他的用意,沒辦法幫他代打……
王委員定宇:是中國施壓……
王參事翼龍:但是美國行政部門官員一再重複強調,他們會重申及堅持臺灣關係法跟六項保證之下……
王委員定宇:從2017年的國防授權法案到明年的2018年國防授權法案,雙方高階現役將領的互訪,或是外交部長及國防部長到華府,根據外交部的評估,在未來一年內有沒有落實的可能性?
王參事翼龍:這個可能還是要經過雙方官員進一步的討論。
王委員定宇:我們在即將來到的這個年度,臺美的國防會議要在臺灣舉辦,換我們做東,這個國防會議,我不管在詢問國防部或詢問外交部,都一直提醒要邀請美國的將領來參訪,因為他們法律已經授權可以了,至少動作要做出來,至於要不要來,美國當然有它的考慮,我們沒辦法去指揮他,但可以去影響他,所以請外交部在這部分著力一點,因為這才是外交真實最重要的一塊。
我本來還有一些有關印太地區的問題,改天再來跟你們溝通這部分。但有關國防授權法案相關條例,希望外交部能定期renew一些新的東西,俾利隨時檢討。
主席(劉委員世芳):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請教和巴拉圭文書驗證之前,想先請教一個問題,前二天川普總統宣稱簽署了一個命令,就是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這件事,因為這件事情,外交部也有發布一個聲明,在外交部的網站上,把耶路撒冷也寫上去。到目前為止,我方有正式承認,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首都嗎?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容我請亞西司陳司長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亞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俊賢:我們沒有承認,代表處還在特拉維夫。
蔡委員適應:所以我們現在認定它的首都還是特拉維夫?
陳司長俊賢:我們代表處是在網站提到以色列宣稱首都在耶路撒冷,但是這有爭議,我們代表處仍在特拉維夫。
蔡委員適應:所以你認為美國要求駐以色列大使館從特拉維夫遷到耶路撒冷,臺灣會考慮跟進嗎?
陳司長俊賢:不會嗎?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
陳司長俊賢:我想我們是跟著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步調在走。
蔡委員適應:所以,你們覺得美國這次的宣稱太操之過及?
陳司長俊賢:目前為止,除了美國以外,只有捷克和俄羅斯,他們也不是完全承認耶路撒冷,他承認六日戰爭以前,以色列所擁有的西耶路撒冷,但也認為東耶路撒冷還有爭議。除了美國,沒有其他國家承認整個耶路撒冷屬於以色列。
蔡委員適應:所以我們還是和大多數國家看法一樣。
陳司長俊賢:對,我們不會跟進。
蔡委員適應:目前網站上有提到包括我國在內,均將代表處設在特拉維夫,目前還是如此?
陳司長俊賢:是的。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會有這個議題,主要原因是有另一個相對的國家─巴勒斯坦,請教次長,對巴勒斯坦這個國家有什麼看法?
劉次長德立:對這部分,容我請陳司長說明。
蔡委員適應:所以次長對這部分比較不瞭解。
陳司長俊賢:巴勒斯坦是全世界最獨特的地方,在聯合國擁有觀察員地位,但還沒有完全的國家地位,國際之間要以兩國模式來處理以巴問題。
蔡委員適應:這比我們還厲害,在聯合國的參與度上面比目前臺灣的處境還要更好。
陳司長俊賢:巴勒斯坦是觀察員。
蔡委員適應:比臺灣還好,臺灣連觀察員都還不是。請問目前我們和巴勒斯坦有沒有往來?
陳司長俊賢:和巴勒斯坦有一些……,有些事在這裡還是不要說,好不好?
蔡委員適應:我只問有沒有往來?
陳司長俊賢:當然不能說完全沒有往來,因為沒有官方往來,但私下還是有。
蔡委員適應:是私下官方往來,還是私下民間往來?
陳司長俊賢:我私下再跟委員報告。
蔡委員適應:目前國人可以去巴勒斯坦嗎?
陳司長俊賢:有人去過。
蔡委員適應:可以去嘛,對不對?
陳司長俊賢:應該可以。
蔡委員適應:我們有考慮在巴勒斯坦設代表處嗎?或是有哪一個駐外兼管巴勒斯坦的部分?
陳司長俊賢:以色列及約旦都有。
蔡委員適應:以色列不是和巴勒斯坦關係非常不好?
陳司長俊賢:不是,巴勒斯坦分兩部分,有一個比較激進的,哈瑪斯那個當然不會,那個一定要打以色列,而阿巴斯這邊是比較……
蔡委員適應:等於是對於巴勒斯坦,我們是分兩個部分來處理?
陳司長俊賢:兩邊都可以兼管。
蔡委員適應:一個是約旦,一個是以色列。
陳司長俊賢:是,都可以兼管。
蔡委員適應:我之所以特別詢問,我會建議你們是不是可以考慮跟巴勒斯坦加強聯絡,我提出這個建議的主要原因是,過去我們都把巴勒斯坦當成一個恐怖組織,最早的時候都是這樣認為,但是經過幾十年來的努力,他們從恐怖組織變成邁向一個正常化的國家,往聯合國前進,針對這個部分,相當程度值得我們學習跟參考,所以就這個部分而言,我們應該要考慮。另外,我剛才特別請教你,我想很多國人可能也搞不太清楚我們和巴勒斯坦駐處的管轄,剛才司長講得很清楚,以色列或是約旦都可以,是不是?
陳司長俊賢:是的。
蔡委員適應:接著我要請教有關北韓的議題,前兩天莫健是不是跟蔡英文總統會面?外交部是誰作陪?
劉次長德立:這是北美司。
蔡委員適應:所以北美司安排這一次的會面。
劉次長德立:對。
蔡委員適應:我請教你們,總統有沒有講過「台美會一起穩定朝鮮半島」這句話?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王參事說明。
王參事翼龍:主席、各位委員。我本人沒有在現場,我可以再幫委員確認。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會這樣講,我就搞不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這句話絕對不是總統自己講出來的,一定是外交部給她的相關參考資料,才會講這句話,你怎麼會告訴我們不曉得呢?你講不知道,不是很離譜嗎?有就有,沒有就沒有啊!
王參事翼龍:我本人不在現場,所以我必須要跟……
蔡委員適應:外交部提供的稿子有沒有這句話?總統大概不會自己脫口而出,講出這句話,我想應該會有官方的參考資料給她講。為什麼我這樣講?北朝鮮現在是被聯合國禁運,對不對?
王參事翼龍:是。
蔡委員適應:按照規定,相關的產品是不是都不能輸出到北韓?
王參事翼龍:對,前一陣子已經規定全面停止貿易。
蔡委員適應:有一個運煤船,上次在台灣也進出港過,為什麼會有這件事?不是說禁運,為什麼又有北韓的船進來台灣?
王參事翼龍:報告委員,有關有無載運北韓貨物的船隻在台灣停靠,這個業務基本上是屬於交通部航港局的責任,基本上我們沒有掌握這樣的消息。
蔡委員適應:我了解。我的意思是如果禁運,是不是就不能停靠?
王參事翼龍:原則上是如此。
蔡委員適應:對啊!我的意思是你們要去了解,因為行政院也宣布了,為什麼宣布之後,還有這種情形,我就覺得很奇怪。另外我要請問,我們跟北韓有無往來?剛才問了巴勒斯坦,現在我要問北韓。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藍副司長說明。
藍副司長夏禮: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民間方面的交流還是有存在。
蔡委員適應:北韓在台灣有沒有設立代表處?
藍副司長夏禮:沒有。
蔡委員適應:有沒有民間代表處?有一個北朝鮮聯合在台聯絡處,這是官方還是半官方?還是這不能講?
藍副司長夏禮:這個……
蔡委員適應:另外我們還設立一個台灣朝鮮經貿協會。
藍副司長夏禮:這些應該是屬於民間組織。
蔡委員適應:他們有沒有跟外交部聯繫過?
藍副司長夏禮:我們外交部主管韓國,無論是北韓事務或韓國事務也好,都是由韓國代表處統一處理。
蔡委員適應:外交部部本部是哪個單位負責?
藍副司長夏禮:就是亞太司。
蔡委員適應:對啊!所以亞太司的人員有沒有跟北韓方面有接觸過?包括他們的官員、代表以及學者專家,有沒有接觸過?
藍副司長夏禮:我想是有民間的交流,但是正式官方的東西……
蔡委員適應:他們的官方代表團沒有來過台灣嗎?
藍副司長夏禮:我沒有辦法把所有過去的紀錄一次跟委員報告。
蔡委員適應:至少最近這幾年都沒有嗎?
藍副司長夏禮:至少在我的印象範圍內……
蔡委員適應:你就任亞太司司長多久?
藍副司長夏禮:大概半年。
蔡委員適應:半年之前呢?
藍副司長夏禮:如果委員要知道……
蔡委員適應:還是要問次長?次長在外交部更久了,或者你都是在中南美洲,所以對於這部分,你不清楚?
劉次長德立:我們了解之後,再跟委員報告。
蔡委員適應:還是又不能講了?
最近有一些人寫了一些回憶錄,一直談到台灣跟北朝鮮的問題,次長應該知道我說的是誰寫的回憶錄,他寫到關於台灣跟北朝鮮有關核廢料的處理、台灣跟北朝鮮代表的貿易貸款以及台灣跟北朝鮮人員的派訪往來等等。所以我覺得很好奇,他寫的是更早之前的情形,那麼最近這些年難道都沒有嗎?因為包括日本,最近他們幾次內部的新聞節目都一直批判台灣輸出許多相關產品到北韓。因為日本非常支持禁運北韓這件事,所以他們一直認為禁運北韓會失敗,很大的原因是台灣跟中國進出了不少關鍵性的物資到北韓。我覺得就外交部而言,外交部也應該確實了解清楚,我們的態度到底為何?還是因為我們也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我們對北韓有不一樣的特別情感,所以你會做出一個不一樣的政策出來,我認為這可能要做確認,好不好?
劉次長德立:是。
蔡委員適應:有關40國的部分,我最後要提一下,我們上次在審查經貿合作協議時,就談到同樣的問題,我們中英文的文字要一致。
劉次長德立:對,沒錯。
蔡委員適應:那為什麼這個一樣,會造成西班牙文的部分是括弧後面有台灣,中文的部分又沒有了?
劉次長德立:我們就跟之前的經濟合作協定一樣,我們把它改過來。
蔡委員適應:因為我們還有目標40個國家要簽訂,我希望把這個目標確認得非常清楚。
劉次長德立:是。
蔡委員適應:我想確認未來簽署的格式都是一致的,只是簽署國不一樣而已,是不是如此?
劉次長德立:原則上邦交國是這樣。
蔡委員適應:好,謝謝。
主席(蔡委員適應):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次長關於耶路撒冷的問題,目前川普逕自宣布以色列首都為耶路撒冷之後,我們有沒有要呼應川普的宣示,把我們代表處也遷到耶路撒冷?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對這部分,容我請亞西司陳司長答復,好嗎?
許委員毓仁:好。
主席:請外交部亞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俊賢: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會遷代表處,我們還是留在特拉維夫。
許委員毓仁:目前不會遷,但是因為目前看來有一些零星的暴動,當地僑胞現在的情況是如何?
陳司長俊賢:我們有發布旅遊警訊,加薩走廊為紅色警訊,約旦河西岸為橙色警訊,以色列是灰色,但是有文字提醒。所以目前為止,哈瑪斯會發動大規模的抗爭。
許委員毓仁:我們這邊有沒有接到美方關切,希望我們對於這項政策做出任何回應?
陳司長俊賢:沒有要求我們要配合。
許委員毓仁:沒有要求,對不對?
陳司長俊賢:是。
許委員毓仁:好,謝謝。我請問次長,莫健主席前天來立法院,他特別關心台灣剛通過的促轉條例,他提到在美國促轉也是一個複雜,甚至也包含跟種族相關的議題,他表示希望台灣在處理促轉時,可以考慮到多方面的觀點,而非用單一一元化的觀點去做。他跟朝野立委對談時,提到一個問題是,這一個促轉條例通過,中共或中方北京有沒有做出任何反應?針對這部分,外交部有沒有掌握到任何情資?因為在莫健主席的問話中,他很明顯知道這一方面可能有一些情蒐,北京方面對於台灣通過一個某種程度牽動美中台三方的重大內政法案,可能有一些反應,請問外交部有沒有做這方面的情蒐?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王參事說明。
王參事翼龍:主席、各位委員。北美司的業務並沒有接觸到相關的訊息。
許委員毓仁:台灣在美、中、台三方的賽局中是不是已成了恐怖平衡的狀態?那天莫健主席也提到美國國會剛通過的授權法案,可以讓軍艦在兩邊互相停泊,於是中方強烈回應,如果這樣做的話,就會發動武統。台灣是不是在美、中、台三方的賽局底下成了一顆棋子?你沒有辦法回答嗎?
劉次長德立:不是,所謂的「NDAA」目前只是在研究評估,之後要如何往下走,我們會繼續關注,但目前我們會就各方面資訊的蒐取,作最好的因應,這部分很多都是跨部會的。
許委員毓仁:莫健主席那天說,這件事其實是中共在對美方施壓,而不是對台灣施壓……
劉次長德立:沒有錯,基本上,那個意涵是有點在……
許委員毓仁:也就是說,我們因為被牽進兩大強權的角力中,所以在這樣的賽局裡,台灣的外交或是在對美關係上,我們的拿捏到底是什麼?我們要與美方靠得多近?川普是個dealmaker,目的就是在做deal,屆時可能會犧牲台灣的利益,我對這樣的法案甚至都可以明確地說,這是一個兩面刃,對台灣並不是100%的正面,對此,你同不同意?
劉次長德立:國家利益是我們最高的……
許委員毓仁:對美國來說也是一樣,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利益,亦即America first。
劉次長德立:沒錯,所以我們一定要很謹慎地因應任何情況的改變。
許委員毓仁:對。但我們的外交官在華府是不是清楚地知道,台灣在通過這項法案的過程中,到底被扮演什麼角色?是被當作chess被交換?還是美國真的把台灣當成盟友?
劉次長德立:我請北美司回答。
王參事翼龍:原則上我們對美國國會往年一再通過友我的決議案或法案,一向都是持高度感激的立場,而且也會充分地與美國國會合作,加強台美關係,所以我們的解讀是,這是美國國會友善的表示。
許委員毓仁:如果在這樣的狀態下,希望外交部可以作出審慎而且是非常嚴謹的評估。
劉次長德立:一定!
許委員毓仁:中共最近不斷地繞台,請問美方有何反應?我方是否已對美方發出訊號?今天早上正進行台美雙方高層的會議,包括Priebus都在現場,請問蔡總統是不是已就這方面提出國安上的需求?
王參事翼龍:因為我們都不在場,所以對於外賓來到台灣,見了哪些人,也不敢具體指出進行過什麼討論。就我所知Priebus這次來台,原則上就只是參加這一場台、美、日的研討會和座談會。
劉次長德立:我們外交部一定會有人在場,只是在場的人現在不在場。
許委員毓仁:部長在場嗎?
劉次長德立:對。
許委員毓仁:我個人認為這個時機非常敏感,莫健主席也提到,美方對台的守護承諾是不會改變的,對台軍售的承諾也不會改變。
劉次長德立:這是盟友的表示。
許委員毓仁:但是我們要小心,在中美雙方的恐怖平衡中,我們不要被利用了。
劉次長德立:我們會把所有因素都列入考慮。
許委員毓仁:外交部對這個部分必須審慎評估。另外,針對北朝鮮,總統府與國安單位裁示必要時會參與制裁,請問外交部對這方面的評估是什麼?我們要參與什麼樣的制裁?是發動軍事?還是如何?
主席:請外交部亞太司藍副司長說明。
藍副司長夏禮:主席、各位委員。政府其實在9月25日已正式宣布,根據聯合國相關的制裁決議,我們現在與北韓間的貿易是全面禁止的。
許委員毓仁:我還是要提醒一點,美、中、台三方的恐怖平衡可說是牽一局則動全身,所以在作任何aggressive的強烈手段前,一定要有審慎的評估。
劉次長德立:是。
許委員毓仁:不要讓中國有任何理由或藉口對台灣採取任何動作,這部分要額外且特別小心。
劉次長德立:謝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如果通過重複驗證協定的話,下一個目標是不是應該就是40個目標國了?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是的,剛剛的報告確實是這樣。
劉委員世芳:請問這是針對邦交國還是非邦交國?
劉次長德立:我們是一起在動的。
劉委員世芳:所以邦交國和非邦交國都有可能談判關於外國公文書的重複驗證協定嗎?
劉次長德立:我想駐館處……
劉委員世芳:這對人民,特別是一般人民之間的交流是好事。幾年前有位巴西男孩吳憶樺,當時在許多文書的認定上,包括國內的民法都出現問題,才會造成台灣母國的家庭無法獲得這個男孩的領養權。
劉次長德立:除了文書的驗證之外,還有駐在國當地法律的問題。
劉委員世芳:如果我們可以在邦交國和非邦交國通過重複驗證協定的話……
劉次長德立:就會有實質上的便利。
劉委員世芳:除了拉丁美洲之外,新南向國家有沒有可能?
劉次長德立:我請局長說明。
劉委員世芳:是不是有4個目標國?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華玉: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新南向國家有4個目標國。
劉委員世芳:在未來的一年中可以簽定嗎?現在是不是都在談判當中?
陳局長華玉:我們都有在推當中。
劉委員世芳:上個禮拜我們與菲律賓簽了新南向更新投保協定,未來還會有哪幾個大的國家?是集中在東南亞,還是集中在亞西?是亞西多還是亞東多?
陳局長華玉:我們選定了40個目標國,其中包括了14個邦交國,以及11個APEC國家,以及15個歐盟國家,這40個目標國都在同步推動中。
劉委員世芳:次長,您剛才特別提到,未來要簽定這個協定,在拉丁美洲的部分會包括邦交國與非邦交國,請問其中有沒有包括我們今年斷交的國家─巴拿馬?
劉次長德立:目前我們與巴拿馬之間沒有政府間的互動。
劉委員世芳:該國會不會成為我們下一個談判的目標?
劉次長德立:將來如果說……
劉委員世芳:我們要怎麼做?
劉次長德立:當初斷交之後,雙方都建立了聯繫的窗口,如果他們一旦啟動了這個聯繫的窗口,我們就可以……
劉委員世芳:正式的邦交是一回事,我們要努力爭取,但有些經貿或人民之間的交通往來,包括觀光等等,我們當然是希望這些方面能夠互動……
劉次長德立:沒錯,我們都希望,但是對方國政府的態度很重要。
劉委員世芳:我們有努力的空間嗎?
劉次長德立:一定有努力的空間。
劉委員世芳:那就請你們加油好嗎?
劉次長德立:好的,謝謝委員。
劉委員世芳:大家都知道這些斷交是由於對岸作梗,當然我們要去除這樣的障礙比較不容易,但事實上外交還是有很多不同的多元管道可以進行。
劉次長德立:我們會全力以赴。
劉委員世芳:另外,針對台灣旅行法案、台灣安全法案及台灣國防授權法案,我相信我們在美國的外交官員或相關官員都做了很大的努力,可是我們在媒體上一向都處於弱勢,也就是說,若干法案對我們來講是好的,當然我們都是保持低調,但是在中國駐美外交官員接連對台灣議題不斷發言的狀況之下,我們的外交官員卻沒有辦法有任何講話的空間或對媒體解釋與說明的空間,好像就是一直被對方打臉耶!
劉次長德立:其實我們都在做。
劉委員世芳:那我怎麼都沒看到呢?我現在看到態度最強硬的只有美國國會議員對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放話,李克新說美國軍艦抵達高雄就是武統的時候,結果美國國會議員就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台灣和美國來個軍事演習好了。請問外交部有提出什麼聲明嗎?雙方重要政治人物都已經各自放話了,難怪別人會覺得我們是籌碼或是棋子。其實我們有我們自己的主權應該要執行的地方,結果應該要由我們講話時我們卻沒有講話。剛才北美司副司長的說法本席不盡然同意,你們到國會來備詢時,應該要有充分的準備,可以對外公開的部分就要講,不能對外公開的部分也得要思索該如何解釋,而不是兩手一攤說不知道就了事,我覺得你們這樣好像是在藐視立法委員的質詢權。
劉次長德立:我們會改進。
劉委員世芳:針對本席剛才所提出的問題,請問在李克新發表這樣的說法之後,外交部做了什麼事?
劉次長德立:外交部在第一時間就發出新聞稿,這份新聞稿也有公諸在我們的報紙上。我相信我們的駐美代表處一定做了很多工作,包括美國國會議員的表示、莫健到台灣來所作的表達等等,我相信這些都跟我們同仁所做的工作有關。
劉委員世芳:所以你還滿意嗎?
劉次長德立:我一直在外交部裡面強調一件事情,那就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還是有改善的空間就是了。
劉委員世芳:當然大家都很努力,但我懷疑外交部的文官是不是缺乏兩岸關係的up date information,所以常常連被打了都還搞不清楚狀況。當然有很多方面都是陸委會主其責,而外交部在外交戰場上常常都是受制於中國大陸,如果我們完全不瞭解現在中國大陸對於台灣的立場或相關狀況的話,那麼你們就只能在後面等著收拾善後,而且有時是非常難堪的收拾場面,譬如我們的邦交國一直斷鏈,或是與友邦的關係一直在疏遠當中,我們必須花費千倍、百倍的力量才能回復原來的商業貿易或是人民之間的往來。請問次長,外交部內部人員的再訓練有沒有包含兩岸關係?
劉次長德立:這是一定有的,其實兩岸關係和外交關係是息息相關的。
劉委員世芳:本席希望司長或部長級以上的官員能夠常常聯席開會,而不是等到總統府要召開會議時你們才過去,也就是等到發生事情之後你們才過去,其實你們應該常常針對現在中國的狀態、共軍的狀態進行研討,讓外交部同仁也能瞭解現在到底出了什麼狀況,這樣才不會很突兀。尤其現在媒體都處於準即時狀態,第一秒才剛講完話,第二秒全世界就都知道了,結果外交部卻還在後面追趕,這樣會讓大家覺得你們的效率不彰。
上述意見謹供次長參考,次長是外交部的老兵,你也非常努力,對於新進外交人員進行這方面的訓練其實是非常好的,這將有助於未來我們在外交戰場上的攻防。
劉次長德立:謝謝委員。
劉委員世芳:謝謝。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下午我們要去看悍馬車,國防部的檢整工作已經做得差不多,目前已經在裝櫃了,這50輛悍馬車預計於明年2月27日多明尼加國慶前運抵,對嗎?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希望能夠在他們的國慶當中展示。
馬委員文君:上一次審查預算時,外交部說現在都已經檢整完畢,這就表示這筆錢勢必得要花,請問這些錢從哪裡支出?
劉次長德立:現在我們就是按照預算的程序及規定來辦理。
馬委員文君:你知不知道相關預算編列多少?拉美的部分編列了兩千多萬元,而這50輛悍馬車總共要花多少錢你知道嗎?
劉次長德立:依照我們目前所看到的訊息,一輛的價格及運費加總起來大概是三、四萬美金。
馬委員文君:三、四萬美金折合多少台幣?
劉次長德立:大概是100多萬元。
馬委員文君:外交部要付錢嗎?
劉次長德立:要運出去就一定要有人付錢啊!
馬委員文君:是由外交部支付嗎?
劉次長德立:付啊!
馬委員文君:這筆錢由你們支付?你跟部長講的完全不一樣。
劉次長德立:不是的,我們現在是這麼說啦……
馬委員文君:什麼叫做「這麼說」?
劉次長德立:在此向委員報告,現在兩部正在磋商當中,基本上,我們一定要讓這個啟運成行。
馬委員文君:如果國防部那邊沒有編列預算,請問這筆錢要從哪裡支出?
劉次長德立:昨天國防部來跟我談了一下,之後我們應該還是雙邊合作款吧!
馬委員文君:如果是雙邊合作的話,請問外交部要出多少?你們應該都已經談好了吧!
劉次長德立:目前還在磋商當中……
馬委員文君:外交部至少要出多少?你們到現在都還不知道嗎?明年2月27日之前要送到耶!拉美部分的預算明明只編了兩千多萬元,而1輛悍馬車就要一百多萬元,請問50輛要多少錢?
劉次長德立:如果以4萬美金來計算,50輛就是200萬美金。
馬委員文君:200萬美金折合台幣是多少?
劉次長德立:6,000萬元左右。
馬委員文君:這6,000萬元外交部要從哪裡支出?
劉次長德立:如果是雙邊合作的話……
馬委員文君:明年的預算是今年編列的,你們明明知道明年2月27日之前就要送抵,所以今年一定要開始做這件事情,即使今年的預算當中沒有相關經費,明年的預算也應該要編列,結果國防部也說他們沒有編列這筆預算,而現在悍馬車竟然已經檢整好了,請問你們有財政紀律嗎?
劉次長德立:基本上,之後就是用雙邊合作款……
馬委員文君:雙邊合作是什麼?本席只關心錢從哪裡來?你們要提供這樣的軍援給我們的邦交國都可以,可是在你們開始做這件事情之前,難道都不需要瞭解經費該如何編列嗎?從過去到現在到底有多少案子是用這種模式處理的?你們都是這樣先斬後奏嗎?明年都已經要用了,而你們卻連編都沒編,難道你們不用跟國防部談嗎?
劉次長德立:有關雙邊合作款的部分,其實是我們跟邦交國……
馬委員文君:你們到現在都還沒談,還說什麼雙邊合作款!我問國防部的時候,國防部說他們也沒有編列相關預算啊!外交部的預算都已經審完了,當初你們也說沒有編列相關經費啊!即使一輛只要花費五十幾萬元台幣,再加上運費,那麼總共也要花四千多萬元,請問這筆錢要從哪裡來?
劉次長德立:我請拉美司周司長來作一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拉美司周司長說明。
周司長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今年已經準備適當的預算來支應……
馬委員文君:適當?是什麼預算?請直接講出來!面對全國人民,你直接講出來!因為我們監督的是預算!錢從哪裡來?
周司長麟:我們是雙邊合作裡面的……
馬委員文君:雙邊合作?國防部負擔85萬,這部分先撇開不談,審查他們預算的時候我們會跟他們談;你們外交部要負擔的15萬再加上3、4萬美金,50輛就要6,000萬元,這是你們自己剛剛說的。這6,000萬元從哪裡來?你們外交部的預算從哪裡來?要不要講清楚?
周司長麟:我們部裡面有控存……
馬委員文君:所以你們的預算都超編囉?現在已經12月了,你們都已經做好了,可見外交部有錢,對不對?
周司長麟:是的,今年的部分……
馬委員文君:那個錢在哪裡?是哪一筆?
周司長麟:跟委員報告,我們是用跟多明尼加的雙邊合作款……
馬委員文君:跟多明尼加的雙邊合作款,你們在明年度只編了二千多萬元……
劉次長德立:委員講的是台幣嗎?
馬委員文君:對。
劉次長德立:不只啦!
周司長麟:我跟委員報告……
馬委員文君:次長,2,000多萬是美金嗎?
劉次長德立:不是、不是……
馬委員文君:上次我們已經討論過了!
劉次長德立:請司長報告一下。
周司長麟:我們跟多明尼加的雙邊合作款不只這個數目。
馬委員文君:編了多少?
周司長麟:這個預算因為牽涉到……
馬委員文君:審查預算的時候你怎麼沒講?審查預算的時候司長是怎麼回答的?你記得嗎?
周司長麟:我記得。
馬委員文君:你怎麼回答的?你再講一次好不好?
周司長麟:我在報告的時候說,因為這個案子很晚進來,我們編明年概算的時候,這個事情還沒有發生,8月底國防部馮部長……
馬委員文君:拉美部分明年的雙邊合作款其實只編了2,000多萬元,是不是?
周司長麟:不只。
馬委員文君:總共編多少?
周司長麟:因為我不好在這個地方公開……
馬委員文君:那是公開的預算啊!為什麼不好說?我是問總共,不只是多明尼加喔!拉美司雙邊合作的預算總共編了多少?
周司長麟:我要詳細查一下,因為我們有11個邦交國……
馬委員文君:還要詳細查?你都已經說這筆錢是從那裡來,會不知道自己編了多少錢嗎?
周司長麟:我跟委員私下報告好不好?因為這牽涉到我們和多明尼加雙邊彼此的understanding,我們不宜……
馬委員文君:我現在問的不是多明尼加,而是拉美司明年度和各個國家雙邊合作的總金額有多少!
周司長麟:這個我跟委員……
馬委員文君:針對雙邊合作,次長剛剛一直說有,可是你們竟然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可以掌握錢從哪裡來!本委員會另外一位召委也在場,還有其他那麼多委員在場,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編預算的,而且跟本委員會所有委員報告的時候都是騙我們的!是嗎?
周司長麟:沒有、沒有,絕對沒有。我們不敢騙,絕對沒有。
馬委員文君:你現在講得清楚嗎?你只簡單地講錢從哪裡來,你說是雙邊合作款,對不對?
周司長麟:是的。
馬委員文君:那就把雙邊合作款以詳細的書面資料提供給我們,好不好?
周司長麟:是的,一定。
馬委員文君:我認為你們應該要負很大的責任,並非說是雙邊合作就好了,如果國防部不付錢,外交部的錢到時候又統統弄不出來的話,我不知道你們要用什麼樣的錢!
另外,上個禮拜外交部利用本委員會審查退輔會預算的時候,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駐外機構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本席認為你們非常不尊重本委員會!尤其是第五條規定公使得以特任任用,次長認為這是為了讓外交體系能夠有新血、新思維加入,因為傳統外交議題以安全和貿易為主,現在還包括環境、衛生、反恐等等,所以需要新的人員配置,請問為什麼不在相關部門挑選優秀的文官去做就好了?
劉次長德立:我請人事處郭處長來報告。
馬委員文君:好。
公使的缺總共有55位,對不對?
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
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實際只派了三十幾位而已。
馬委員文君:如果用其他非外交、非文官體系的人員,會造成什麼影響?時間有限,你告訴我它的負面影響就好了。
郭處長素卿:政務公使將來也有可能從其他部會的相關公務人員轉任。
馬委員文君:可能?我們說的是你們外交體系沒有人!我說的是,公使的部分會造成什麼樣的負面影響?有沒有辦法簡單講一下就好了?
郭處長素卿:公使的部分,我們是為了因應外交情勢變化……
馬委員文君:負面影響!講負面影響就好了!
郭處長素卿:嗯……
馬委員文君:你講不出來嗎?
郭處長素卿:應該……
馬委員文君:應該沒有嗎?
郭處長素卿:不是,因為我們是正面的,就是需要引進……
馬委員文君:講負面影響!給我書面資料,謝謝!
劉次長德立:謝謝委員。
主席: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次長,美國川普總統昨天簽署了2018國防授權法案,除了加強台美軍事交流之外,同時也要評估台美軍艦互訪事項,這代表台美之間的軍事關係有可能會進一步升級。但是另一方面,美國國務卿提勒森在華府談論美中關係的時候,有關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只有提到三個公報,而沒有像過去一樣提到台灣關係法。請教次長,你有沒有注意到這樣子的一個變化?這是不是代表美國外交系統對於一中政策的說法有所改變?
主席:請外交部劉次長說明。
劉次長德立:主席、各位委員。我請北美司徐司長來說明好不好?
呂委員孫綾:好。
主席:請外交部北美司徐司長說明。
徐司長佑典: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剛剛質詢的部分,美國的行政部門一直跟我們保證,他們對台灣的政策是一貫的、是沒有改變的。所以雖然在一些公開的發言當中,他們也許沒有把所有的元素都一次講到,但是也請委員注意到,譬如今年年初提勒森在任命聽證會的時候,其實有對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做過相關的闡述,所以美方現在還是跟我們講,他們的對台政策是不變的。
呂委員孫綾:所以雖然在檯面上沒有講到台灣關係法,但是美國對於台灣的態度和政策是沒有改變的嘛!
徐司長佑典:是的。
呂委員孫綾:謝謝。
接下來,美國在台協會主席莫健前幾天有來台訪問,這對深化美台雙方互動和交流來說相當重要。川普總統在上個月的亞洲行當中與安倍晉三首相見面的時候,有提到所謂自由開放的印度太平洋區域戰略,雖然這不是川普總統第一次提到這個印太戰略,但是可以看到川普政府對於西太平洋的戰略變化。所以本席想要請教次長,根據你的研判,未來美國會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和戰略來鞏固這個印太戰略的架構?這樣子的架構跟過去歐巴馬政府「重返亞洲」的政策有什麼不同的地方嗎?
劉次長德立:請司長回答一下好了。
徐司長佑典:有關川普總統所說的印太戰略,其實在他提出之後,目前對於其內涵本身還沒有太多的闡述,所以未來會是怎麼樣的一個發展,我們現在也都在密切地跟美國的行政部門交換意見。與此同時,我們也讓他們知道,其實台灣在亞太地區扮演了非常關鍵的角色,在未來這個戰略成形的過程當中,可以考慮把台灣納入一個重要的地位。
呂委員孫綾:也就是說,美國在這部分的相關策略還沒有明朗化?
徐司長佑典:對。
呂委員孫綾:你們也有跟美國表達,我們在亞太地區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地位,其實這和未來我們推動新南向有很大的關係,所以,對於台美之間要如何進一步交流和深化,你們是不是有做好相關的配套措施?
徐司長佑典:其實我們在台美的交流互動方面一向都有非常穩健的基礎,雙方的對話也一直都在進行,對於一些新的概念和想法,雙方也都非常認真在思考,所以這方面請委員放心。
呂委員孫綾:所以台美之間對於這個戰略都有不斷在討論?
徐司長佑典:對,無論是國防安全的需求、經貿或整個亞太戰略的部分,雙方都有持續在交換意見。
呂委員孫綾:美國對於我們的外交關係上來說是非常的重要,影響層面也是非常的大,因此,不論美國現在或未來所執行的外交政策都希望外交部能有所掌握,也能有所因應,才能繼續穩定臺美之間的關係。
徐司長佑典:是,謝謝委員。
呂委員孫綾:謝謝。接下來,今天要審查的是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外交部提供的書面資料當中提到,駐外館處評估各駐在國與我國簽洽的文書驗證協定之可行性之後,選定了3個群組,分別是邦交國、APEC國家,以及歐盟國家等40個國家,來作為推案的目標國。我想請教次長的是,外交部分別用什麼樣的計畫來針對這3個群組的40個國家進行合作呢?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華玉: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經過一年的評估,以不同群組的特殊性來選定這些目標國之後,我們從今年5月開始就指示我們的駐在國一起同步推動。
呂委員孫綾:對,我的意思是你們是用什麼計畫來跟這40個國家合作?
陳局長華玉:是,我們分別跟這些國家討論如果能夠洽簽一個雙邊免除公文書跨境重複驗證的協定,可以簡化文件驗證的程序,提高貿易的自由度,可以推動經貿及人民的交流;另外,最主要是雙邊的政府可以達到簡政便民的政策的目標,所以基本上大部分的都是肯定這個想法。
呂委員孫綾:我們針對這3個群組、40個國家也是像巴拉圭這樣的模式、計畫去跟他們洽談嗎?
陳局長華玉:是的。
呂委員孫綾:OK。
劉次長德立:等於開始推動。
呂委員孫綾:也是用同樣的模式及合作計畫嗎?
劉次長德立:對,把協定內容提供,看看雙方是否達成共識,如果達成共識,就準備簽署。
呂委員孫綾:所以,依照巴拉圭的模式,跟40個國家做簽訂?
劉次長德立:對,基本上這變成是一個model。
呂委員孫綾:就是同一個模式下去。
劉次長德立:是。
呂委員孫綾:在這3個群組接觸的過程中,比較沒有外交障礙的當然是我們的邦交國,而其中有11個是海牙外國公文書免除驗證公約的會員國。請次長說明這11個國家目前磋商的情況是怎麼樣呢?另外,接下來有哪些國家可能合作談判成功?
陳局長華玉:海牙外國公文書免除驗證公約的簽署國有115個,如同剛才跟你報告的,我們在當中選定了40個目標國,從今年5月推動以來,第一個達標的就是巴拉圭,已經在今年7月簽署了,其他目前有3個國家政府已經正式表達有簽署的意願……
呂委員孫綾:我現在要問的是,我們在這11個邦交國當中,接下來有哪幾個國家會洽談成功?
陳局長華玉:接下來是尼加拉瓜、多明尼加、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呂委員孫綾:所以,接下來可能會談成功的有4個國家?
陳局長華玉:3個國家。
呂委員孫綾:好,目前洽簽的目標國群組當中,外交部的書面資料也有提到,APEC國家後面都會特別註明排除特定國家,所以我想請教次長,排除特定國家考量的理由是什麼呢?
陳局長華玉:特定國家比如有些國家沒有加入海牙外國公文書免除驗證公約,也沒有公文書線上查證,還有一些國家是因為他們的文件可能來源比較多元,查證比較困難……
呂委員孫綾:就是複雜性比較高的?
陳局長華玉:對。
呂委員孫綾:就是這些國家……
陳局長華玉:經過評估之後,有排除一些國家。
呂委員孫綾:好,謝謝次長。
劉次長德立:謝謝。
呂委員孫綾:我非常支持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簽訂該協定,也很肯定外交部各位同仁的辛苦,我希望次長能夠帶領我們的外交部繼續在外交工作上做更多的努力。
劉次長德立:謝謝委員。
呂委員孫綾:謝謝。
主席:好,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啟臣、羅委員致政、吳委員志揚、鄭委員天財、鍾委員孔炤、周陳委員秀霞、羅委員明才及陳賴委員素美均不在場。
本次議程已登記質詢的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本次會議有羅委員致政、江委員啟臣、吳委員焜裕等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二週內回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二週內提供。
委員羅致政書面意見:
壹、本院羅委員致政,針對近年國人在海外涉跨境電信詐騙案件頻傳,更屢有台籍詐騙犯遭外國政府遣送至中國之情事,特向外交部提出質詢,敬請外交部回覆說明因應措施及簽署引渡條款之評估。
說明:
一、根據外交部提供資料,自2016年4月迄2017年9月為止,國人共計於20個國家涉入跨境電信詐騙案件,其中遭外國政府拘禁共339人(32.69%),經外國政府遣返回台共430人(41.47%),遭遣送至中國共268人(25.84%),逾四分之一台籍跨境詐欺犯遭遣送至中國,嚴重侵害我國家尊嚴及國人司法權益,外交部允應慎重因應。
二、敬請貴部說明目前我國對國人涉跨境詐欺而遭遣送中國之因應措施,及與經常案發國簽署引渡條款之評估。
貳、本院羅委員致政,針對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簽署之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特向外交部提出質詢,敬請外交部回覆說明該類協定之策略目標及成效指標。
說明:
一、外交部業務報告書第二頁提及將「與我邦交國簽署雙邊協議簡化跨國文書驗證流程之國家總數」列為施政計畫衡量標準,請說明目前已簽署相關協定之國家數。
二、簡化跨國文書驗證程序實為一提升我國人經商及進行國際交流便利度之政策,允宜推廣至非邦交國家,外交部業務報告書第三頁亦提及已擇定40個推案目標國洽簽相關協定,請說明外交部推動策略及重點目標國為何。
三、該政策目標既為「簡政便民、提升我國人經商便利度及增進與國際接執」,其成效指標不應僅為簽署協定之國家數,請說明外交部就此協定所訂立之成效評鑑標準。
委員江啟臣書面意見:
一、美國軍艦靠港?
美國國會日前通過「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FY2018 NDAA),法案中要求美國國防部評估台美軍艦相互訪問靠泊的可行性。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日前表示,美國國會通過的國防授權法要求美台軍艦互訪,違反中美建交的基本精神,他告訴美國國會,「美國軍艦抵達高雄之日,就是我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他說,台灣問題仍是中美關係的挑戰,美國國會日前通過的國防授權法,其中一條是美國軍艦和台灣軍艦要實現互訪,違背了中美建交的基本精神。對此中國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與外交部發言人陸慷週一都聲稱,北京將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
在中美兩國互相叫陣中,台灣的角色、意願似乎完全被忽略,更似乎成為兩國的籌碼,美國國會通過之國防授權法,有助於提升我與美方軍事交流之層級與位階,但交流乃雙方,美方國務院、川普總統若批准並派艦抵台外交部將如何因應?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在涉及自身國家利益時,仍如此任他國擺布,是否合理?外交部之評估為何?
美國智庫「外交關係協會」旗下的「預防行動中心」調查顯示,在2018年,美國與北韓爆發軍事衝突的風險最高;而中國與一個或多個東南亞國家因南海主權爭端而動武,也屬高風險性。若調查成真,因南海主權爭議而有軍事衝突,台灣也難置身事外,屆時又該如何應處?請外交部說明。是否因南海主權爭端,而美國插手,進而延伸至台海主權爭端?對此外交部的評估又是如何?
二、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之後續?
美國總統川普宣布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後,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曾說他預料會有其他國家跟進。但在歐洲,僅有零星的反伊斯蘭政客響應,附和川普者寥寥無幾。請問川普此舉對台灣可能的影響有哪些,外交部是否評估?當地因為巴勒斯坦的抗議行動具有危險,外交部當然提升旅遊警示燈外,而對於國與國之間可能的後續衝突,外交部是否掌握?若中東情勢惡化,是否連帶影響全國股市、經濟、石油價格等,對於這些可能的風險,外交部是否已有因應作為?或仍停留在觀察階段?
美國智庫「外交關係協會」旗下的「預防行動中心」調查顯示,在2018年,美國與北韓爆發軍事衝突的風險最高;而中國與一個或多個東南亞國家因南海主權爭端而動武,也屬高風險性。美國之音(VOA)報導,這項於11月上半月進行的調查顯示,伊朗與美國或美國的盟友發生衝突,則是2018年風險性僅次於美國與北韓衝突的事件。換言之,接下來的一年除美國與北韓之軍事衝突外,中東也可能有更多之戰爭衝突發生,外交部隊於這些可能的風險,應有相對應之SOP,有時台灣受到的影響不是直接的而是間接,而間接影響所可能變動的因子就更多,外交部是否掌握情勢的變化,提供國安高層研判?
三、巴拿馬宣布將與中國簽FTA
巴拿馬今年6月突然閃電宣布與台灣斷交,改與中國建交,其後雙方互動頻繁,兩國的商務部長更於日前共同宣布,將於明年6月起展開自由貿易協定(FTA)簽訂協商。外媒報導,中巴2國日前在巴拿馬首都巴拿馬市(Panama City)聯合舉行記者會,雙方商務部長在場共同宣布,稱2國未來的貿易合作將更為緊密,並預告了雙方FTA簽訂協商的日期。中國商務部長鍾山指出,基於兩國的共同利益,中國方面未來將鼓勵國內企業積極參與巴拿馬的基礎建設。
以商業利益、基礎建設奪取我邦交國,與巴拿馬簽署FTA是否對中南美其他邦交國產生示範效應,進而動搖我邦交關係?對於中巴兩國可能的FTA洽簽進度及協商訊息,外交部是否掌握?
委員吳焜裕書面意見:
一、是否已建立雙方驗證後資訊互通機制?機制內容為何?其便捷性、時效性為何?民眾可否即時自行查閱驗證進度?如勞動部之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之申請已可線上查閱申請進度。
二、可進行線上查閱之人員是否限於申請人本人,資安防護之相關措施是否完備?如查閱時帳號、密碼之設置與要求?
三、文件證明書是否可能被偽造?是否具有防偽功能?防偽功能之種類為何?是否足以防止日新月異之防偽技術?如防偽圖樣之增加。
四、與個人身分(如國籍、親屬關係、婚姻關係)、重大權利(如物權、債權、繼承權)之處置相關等事項,我駐外館處是否有介入查證相關文件真偽之需要?以避免不法情事(如詐騙)。
五、協定中,公文書之定義為:
‧法院、法庭相關文件
‧行政文書
‧公證文書
‧官方認證之以私人身分簽署之文書
(一)實務上是否有相關規定、辦法,定義出明確之適用文書類別,以利行政機關、民眾適用?如財產處理之授權書是否符合上述類別?
(二)實務上是否有相關規定、辦法,定義出明確之適用文書類別主責、核發機關,以利行政機關、民眾適用?如財產處理授權書之相應核發機關?
六、另本協定不適用涉及商業之行政文書,此發展是否不利我國降低雙方貿易障礙?企業之商業授權書之驗證是否另有協定?主責機關是否為領務局?或經濟部?
主席:現在開始審查中華民國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請議事人員宣讀法案名稱及條文。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對本協定條文部分有無意見?
本席先提出幾個問題,在上次審查中華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經濟合作協定的時候,我看到同樣的內容卻有兩個不一樣的地方,第一個是這次有把「政府」二字放進去,上次並沒有把「政府」二字放上去,請教外交部劉次長或領務局局長,有無放上「政府」二字差別在哪裡?
劉次長德立: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差別。
主席:為什麼同樣的文本會有一個是加上「政府」二字,另一個文本就沒有「政府」二字?
劉次長德立:是根據海牙外國公文書免除驗證公約的某一個模式來辦理。
主席:所以海牙外國公文書免除驗證公約是有把「政府」二字放進去?
劉次長德立:對。
主席:我們一般跟其他國家的相關協定通常不會寫上「政府」,就寫兩個國家的國名而已?
劉次長德立:對,兩個國家的國名。
主席:好,第一個就確認清楚了,請列入議事紀錄,因為這個部分與我們跟其他國家簽的一些協定不一樣,特別有加註「政府」二字。第二個,按照上次的決議,我們有請外交部未來在所有的雙邊協定裡要加註「臺灣」二字,我想請教外交部,「臺灣」要加在哪裡?
劉次長德立:一樣是「中華民國(臺灣)政府」。
主席:「中華民國(臺灣)政府」?
劉次長德立:對。
主席:好,所以在中文的部分就是「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
劉次長德立:對,就跟外文一致。
主席:OK。接下來除了標題改之外,第一行是不是也要改過來?即改為「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
劉次長德立:對,是跟外文一致。
主席:好,包括這個部分,現在確認一下。在最後簽名的地方,在政245頁改為「中華民國(臺灣)加入」,另外,還有哪裡要改的?
劉次長德立:李部長簽名的上面。
主席:李部長簽名的部分改為「中華民國(臺灣)政府代表」。
劉次長德立:對,就是跟外文一模一樣。
主席:就是這幾個部分嘛!附件二改為「中華民國(臺灣)權責機關」?
劉次長德立:是。
主席:附件二的部分要不要加上「政府」二字?先看西班牙文的部分有加嗎?西班牙文就沒有加啦!
劉次長德立:沒加的話,就完全按照外文一致,好不好?
主席:好,比照外文一致。
劉次長德立:謝謝。
主席:所以附件二就改為「中華民國(臺灣)權責機關」。
劉次長德立:是。
主席:好,將這幾個文字加入,比照上一次我們所做的決議案,我還是希望外交部未來繼續跟其他國家在洽簽時,就按照之前立法院做的決議,也才名實相符。
劉次長德立:沒問題。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對於上述的文字修正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按照修正意見通過。現作以下宣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經修正後,審查完畢,送交院會審理。
請問委員會,對於院會審理前,是否需交黨團協商?應該不需要,因為共識度很高!院會處理本案時,推派本席做補充說明。
今天的會議進行到此,下午2時我們要去了解外交部跟國防部,捐贈多明尼加悍馬車檢整情形做現地實況的考察。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0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