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4日(星期四)9時1分至11時4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費委員鴻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3時5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黃國昌  林德福  賴士葆  余宛如  王榮璋  盧秀燕  郭正亮  施義芳  羅明才  陳賴素美 費鴻泰  江永昌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鄭天財Sra.Kacaw  吳志揚  鍾孔炤  許毓仁  周陳秀霞

   委員列席6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顧立雄

 

     綜合規劃處

處長

林志吉

 

     法律事務處

處長

徐萃文

 

     金融科技辦公室

執行秘書

蔡福隆

 

     銀行局

局長

邱淑貞

 

     證券期貨局

局長

王詠心

 

     保險局

局長

吳桂茂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林銘寬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許璋瑤

 

 

總經理

李啟賢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連煜

 

               

總經理

邱文昌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修銘

 

 

總經理

孟慶蒞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蘇郁卿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董事長

劉燈城

 

 

總經理

林棟樑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董事長

郭建中

 

 

副總經理

鄭祺耀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董事長

洪茂蔚

 

 

副院長

盧陽正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董事長

桂先農

 

 

總經理

金肖雲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董事長

李滿治

 

                 

總經理

張冠群

 

     財政部

政務次長

蘇建榮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副署長

吳蓮英

 

     關務署

副署長

沈榮詳

 

     國有財產署

副署長

邊子樹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陳泉錫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詹庭禎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魏江霖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凌忠嫄

 

 

副總經理

何英明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林水永

 

 

總經理

劉佩真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兆順

 

 

總經理

楊豊彥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瑞斌

 

 

總經理

吳 瑛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鄭美玲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當傑

 

 

總經理

羅寶珠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鄭永春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雷仲達

 

 

總經理

林士朗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林鴻琛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博怡

 

 

總經理

周燦煌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明道

 

 

總經理

施建安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趙揚清

 

 

總經理

林國良

 

     法務部

參事

劉成焜

主  席:費召集委員鴻泰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立雄就「金融科技(FinTech)現況應用與周邊發展」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會計師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專題報告及說明行政院提案並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林德福、黃國昌、吳秉叡、賴士葆、余宛如、王榮璋、盧秀燕、羅明才、施義芳、郭正亮、陳賴素美、費鴻泰、曾銘宗、許毓仁、江永昌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財政部蘇次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決議: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會計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會計師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其內容如下:

一、審查結果:

(一)第十四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並修正第一項第四款為「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情事之一,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會計師證書。」,其餘照案通過。

(二)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以上二案已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費召集委員鴻泰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1案:

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推動金融監理沙盒政策,亦即「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正在立法院審議中,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時也推動金融科技園區等政府重要施政項目,以及未來因應金融吹哨者法案、金控銀行內稽內控等修法,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方案,以利該政策推廣,並請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余宛如  郭正亮  施義芳

散會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收支部分。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報告。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今天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本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收支部分,本人承邀率同主管同仁列席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歲入及歲出預算編列情形擇要提出報告。

壹、107年度本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入預算編列情形

107年度歲入預算共編列新臺幣(下同)1兆4,496.99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兆3,608.25億元,增加888.74億元,約6.53%,亦較105年度決算數1兆4,254.73億元,增加242.26億元,約1.7%,包括:

一、內地稅稅課收入:參酌各稅目特性、近年稅收情形、稅法修正及經濟成長率等多項因素估算,107年度內地稅稅課收入編列1兆4,429.95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241.24億元,其中: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4,654.05億元

營利事業所得稅係由結算申報自繳稅額、未分配盈餘申報自繳稅額、暫繳申報自繳稅額及稽徵機關查核補徵稅額構成,分別據以推估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營利事業所得稅如下:

1.結算申報自繳稅額推估數2,353.5億元

以105年度結算申報自繳稅額2,306.22億元為基礎,並按編製時預測之106年度經濟成長率,據以估列107年度申報106年度結算申報自繳稅額2,353.5億元。

2.未分配盈餘申報自繳稅額推估數665.08億元

以104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自繳稅額655.38億元為基礎,按105年度經濟成長率,據以估列107年度申報105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自繳稅額665.08億元。

3.暫繳申報自繳稅額推估數1,884.88億元

以106年度全年應納稅額推估數4,183.04億元為基礎,按105年度暫繳稅額占104年度全年應納稅額比率45.06%估計,據以估列107年度暫繳稅額1,884.88億元。

4.稽徵機關查核補徵稅額推估數305.84億元

參酌104年度至105年度核定補徵稅額之平均數,推估107年度稽徵機關查核補徵稅額約305.84億元。經加總上開推估數,並加計申報106年度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預估增加稅額20.9億元,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估列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營利事業所得稅推估數4,707.18億元。為配合籌措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特別預算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財源,移列營利事業所得稅稅課收入43.13億元及房地合一稅課收入10億元作為支應,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營利事業所得稅4,654.05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101.84億元。

(二)綜合所得稅4,586.8億元

綜合所得稅係由結算申報稅收淨額、扣繳稅額及稽徵機關核定補徵稅額所構成,分別據以推估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綜合所得稅如下:

1.結算申報稅收淨額推估數1,455.54億元

依據106年6月30日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收淨額1,426.3億元為基礎,按編製時預測之106年度經濟成長率,據以估列107年度申報106年度結算申報稅收淨額1,455.54億元。

2.扣繳稅額推估數3,514.84億元

以106年度扣繳稅款推估數3,444.23億元為基礎,據以估列107年度扣繳稅款3,514.84億元。

3.稽徵機關核定補徵稅額推估數122.64億元

參酌103年度至105年度核定補徵稅額之平均數,推估107年度稽徵機關查核補徵稅額約122.64億元。

經加總上開推估數,並加計申報107年度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預估增加稅額20.09億元,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估列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綜合所得稅推估數4,601.8億元。為配合籌措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財源,移列房地合一稅課收入15億元作為支應,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綜合所得稅4,586.8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123.05億元。

(三)遺產及贈與稅125.37億元

1.考量遺產及贈與稅具機會稅性質,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調增稅率後之稅收狀況尚未明朗,基於穩健,以106年度遺產及贈與稅預算全國數268.05億元為基礎,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遺產及贈與稅125.37億元(遺產稅75.23億元及贈與稅50.14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減少100.47億元。

2.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明定本次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調增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撥入特種基金作為長期照顧服務使用,不納入年度總預算,尚不影響預算案數。

(四)貨物稅1,534.06億元

考量經濟狀況尚未明朗,基於穩健,以編列時全國實徵數為基礎,推估106年度全國可徵起數1,704.51億元,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貨物稅1,534.06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減少103.1億元。

(五)證券交易稅892.65億元

考量106年4月28日實施現股當日沖銷交易減半課徵證券交易稅,並參酌編列時稅收狀況,預估107年度證券交易日平均成交值約1,327.76億元,按年度交易日249天、非當沖與當沖稅率3.與1.5.及前揭當日沖銷交易措施實施後之非當沖交易量與當沖交易量占證券市場交易量比重80%與20%,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證券交易稅892.65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184.1億元。

(六)期貨交易稅40.04億元

考量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臺灣期貨交易所近來雖透過擴大法人參與期貨市場、放寬漲跌幅限制、推動新商品上市與延長股價指數類及匯率類商品交易時間等措施,惟效益尚須長時間評估,基於穩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期貨交易稅按106年度預算數40.04億元編列,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2.98億元。

(七)菸酒稅365.14億元

1.考量菸酒消費量受菸品應徵稅額調增、經濟成長及衛生福利部推動降低吸菸率與酒害防制政策情形等因素交互影響,其相關狀況尚未明朗,基於穩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菸酒稅按106年度預算數365.14億元編列,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0.13億元。

2.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明定本次菸酒稅法修正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撥入特種基金作為長期照顧服務使用,不納入年度總預算,尚不影響預算案數。

(八)特種貨物及勞務稅15.84億元

考量經濟狀況尚未明朗,基於穩健,以編列時全國實徵數為基礎,推估全年全國可徵起數15.84億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15.84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減少12.42億元。

(九)營業稅2,216億元

以105年度全國營業稅實徵數3,546.09億元為基礎,並參據編製時預測107年度經濟成長率,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營業稅2,216億元,較105年度決算數增加45.13億元。

二、罰賠款收入58.29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減少1.08億元,主要係配合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及倍數逐年調降所致。

三、規費及財產與其他收入8.75億元,包括規費收入3.65億元、財產收入0.07億元及其他收入5.03億元,較106年度預算數減少0.03億元。

貳、107年度本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編列情形

一、本部賦稅署

編列132億3,077萬3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30億4,857萬8千元,增加1億8,219萬5千元,主要係增加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9億2,305萬6千元及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依土地稅法第33條規定)7,611萬9千元,與減少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8億0,382萬7千元,增減互抵之影響。107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本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興建辦公廳舍計畫(按本部賦稅署派中部辦公單位將與該分局合署辦公)所需第1年分攤經費872萬元。

(二)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108億6,273萬元,其中新增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資料庫及應用系統建置計畫第1年經費400萬元。

(三)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14億7,510萬3千元。

(四)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4億9,234萬5千元。

(五)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1,165萬元。

(六)人員維持費3億4,314萬3千元。

(七)基本行政經費3,708萬2千元。

二、本部臺北國稅局

編列23億2,820萬元,較106年度預算數23億6,005萬7千元,減少3,185萬7千元。107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廣慈博愛園區新建信義行政中心辦公廳舍工程案所需第1年分攤經費836萬5千元。

(二)人員維持費19億2,356萬4千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3億9,627萬1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8,344萬2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3,127萬1千元,與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8,155萬8千元。

三、本部高雄國稅局

編列15億4,118萬8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5億3,991萬4千元,增加127萬4千元。107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本部高雄國稅局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合署興建所屬單位辦公廳舍計畫第1年經費310萬6千元。

(二)人員維持費13億53萬6千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2億3,754萬6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1,840萬2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2,137萬1千元,與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9,777萬3千元。

四、本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25億7,767萬7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數27億3,236萬3千元,減少1億5,468萬6千元。107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羅東稽徵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所需賡續經費750萬元。

(二)人員維持費20億5,202萬2千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5億1,815萬5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7,116萬8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4,012萬5千元,與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億0,686萬2千元。

五、本部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22億5,350萬3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數22億4,726萬9千元,增加623萬4千元。107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南投分局辦公廳舍興建計畫所需賡續經費7,120萬1千元。

(二)人員維持費18億4,430萬3千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3億3,799萬9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7,826萬1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2,547萬2千元,與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3,426萬6千元。

六、本部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17億3,465萬8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數16億6,118萬9千元,增加7,346萬9千元。107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人員維持費14億4,147萬1千元。

(二)基本行政經費2億9,318萬7千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1,923萬7千元、電子處理及運用2,393萬2千元,與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5,001萬8千元。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作如下宣告: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得延長兩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現在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我看到兩篇媒體報導及社論,上面都是肯定部長這次的稅改方案,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他們說這符合美國正在進行的減稅趨勢,包括營所稅的提高跟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降低,還有設算扣抵取消、單一稅率等等幾個項目,他們都認為這是核心不能退讓的,對此,部長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這個趨向跟世界稅改趨勢大部分是吻合的。

吳委員秉叡:另外,也有很多的受薪階級很期待這個稅改能趕快通過,最好是明年所得在後年課稅的時候就可以適用,因為這包括了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寬減額,還有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等都有大幅提高,所以這部分你有什麼樣的想法?現在連媒體都很肯定的這個稅改方案,所以能否趕快推動並予以通過呢?

許部長虞哲:這一部分雖然明年1月施行,後年5月申報明年度所得稅適用,但是事實上在明年1月給付薪水的時候,或者是要辦理扣繳的時候,有關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馬上就可以享受到這部分的好處了。

吳委員秉叡:尤其我有算過,如果依行政院版本的18萬元來看,符合稅率5%的受薪階級,即繳稅最低級距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一個人大概至少可以享受到3,600元的減稅利益,是嗎?

許部長虞哲:是。

吳委員秉叡:這不無小補啦!而且能夠減到3,600元的稅,其實很多人都很期待,即500多萬個受薪階級可以享受到這項減稅利益。所以一個好的政策如何趕快讓其通過呢?對此,部長有什麼樣的想法?

許部長虞哲:這個案子行政院送到立法院以後,雖然是有進入所謂的逐條討論,但是我們希望進度能夠快一點,這樣的話明年納稅義務人在明年1月份的扣繳稅款值就馬上可以減少了,而方才委員也有提到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部分,將會有540萬戶受益。

吳委員秉叡:更讓我訝異的是,這兩篇社論跟報導是來自中時報系跟聯合報系,要這兩個報系肯定現在執政者所提的法案是不容易的,所以連他們都贊成了,更不用論這麼多受薪階級在期待了,所以希望財政部能夠更加努力,跟媒體做更充分的說明,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然後社會大眾自然會把他們意見反映出來,接著民意代表應該就會從善如流,接受到大眾的意見才對。

許部長虞哲:好。

吳委員秉叡:這個方法我覺得可以減輕你們的阻力,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好。

吳委員秉叡:要加油喔!

許部長虞哲:好,我們會多加宣導。

吳委員秉叡:再來就是我長期都在關心的問題,之前我曾請教關於跨境電商的賦稅問題,你是說10月12日有59家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申報的營業額是8.9億元,你那時推估全年可以達到17億元,現在已經是12月中旬了,請問這兩個月來辦理登記的家數有沒有增加?

許部長虞哲:現在已經增加到71家,然後5月到10月他們申報營業稅的繳納稅額大概已經到13多億元,所以今年應該可以達到17多億元。

吳委員秉叡:但是我在你的官網上看到的資料是73家。

許部長虞哲:雖然有73家,但已有兩家註銷了。

吳委員秉叡:所以實際上是71家,而部長認為今年17億元的目標可以達成?

許部長虞哲:應該可以達成。

吳委員秉叡:可是我覺得跨境電商如果都是被動來登記才課稅,則有些就會不來登記,這樣就會有漏稅的問題發生。

許部長虞哲:其實我們有蒐集相關的資料,像鄰近的日本、韓國,尤其日本的部分是公開的,大概也是六、七十家,所以這部分我們有請台北國稅局蒐集資料,比方說他在日本有登記,在這裡沒有登記,我們就會進一步了解是否實際有在營業等等。

吳委員秉叡:我們舉實際個例來研討,1111是中國俗稱的光棍節,那天電商的購物量非常大,記得他們曾聲稱光在那天就做了幾千億元的生意,但這中間都沒有商品賣到台灣來或是從台灣過去買的嗎?

許部長虞哲:跨境電商是指它的勞務部分賣給我們國內的自然人,而貨物的部分,本來就是有課稅的。

吳委員秉叡:貨物部分課了多少?

許部長虞哲:第一是關稅的部分,就是進口到達一定門檻就要課,就是3,000元……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那個門檻,那你們有無統計今年共課到多少?

許部長虞哲:快遞貨物的部分,106年課了0.75億元,進口郵包的部分課了1.22億元,所以總共課了1.97億元。

吳委員秉叡:中國宣稱光棍節總共做了幾千億元的生意,這是人民幣而不是台幣,而那幾千億元的生意裡面有一部分是做到台灣來,這是絕對的,在此狀況之下,如果這個部分你不去查,使得這個金額這麼低……

許部長虞哲:不是,跟委員報告,方才那個是補稅金額。

吳委員秉叡:那能否統計整年的金額?

許部長虞哲:可以,我們可以請關務署來統計。另外,有些轉口後就出去了,所以並不完全都在我們這裡,再來就是門檻的部分,也是不課的。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因為你也沒有辦法每一個貨物都去打開來查驗。

許部長虞哲:所以我們只能抽查。

吳委員秉叡:上次我有建議過,雖然這方面還需要努力,但你們可以從金流這一方面著手,從金流才可以知道其交易額是多少,像郵包是沒有辦法打開的,而3,000元以下你們是不追的,所以有些人在申請時就說這是在3,000元以下,但裡面包什麼你們也不知道啊!如果裡面的東西價值超過3,000元,卻跟你們申報在3,000元以下,這時就會構成漏稅,而你們也很難查得出來,所以本席認為,除了掌握物流之外,金流的部分也應有所掌握。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方才談的補稅金額是2億元,而今(106)年1月至11月我們實際課到的稅有196億元。

吳委員秉叡:但這部分我認為還有加油的空間,當然關務署查驗很辛苦,也有一定的困難度,但是若能同時掌握物流及金流,這部分的查驗就會比較簡單,像一些人常常在做買賣,整年的營業量就很大,但如果每次金額都報在3,000元以下,這時就可能有問題。

許部長虞哲:上次關稅法修正時就有規定若半年內達到6次,就不適用上述門檻的規定。

吳委員秉叡:每人6次?

許部長虞哲:是。

吳委員秉叡:如果分成很多人,這樣就可以很多次了。

許部長虞哲:沒有錯,但是我們……

吳委員秉叡:就是增加其困難度。

許部長虞哲:對。

吳委員秉叡:我是不反對啦!只是要再次跟你建議掌握物流之外,如果金流的流向也能夠掌握清楚的話,要被他漏稅的機會就比較小了,可不可以大家來加油看看?

許部長虞哲:可以。

吳委員秉叡:另外,關於跨境電商,方才你說在日本、韓國有登記,但在台灣還沒有登記的,你會要求他們登記,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假如實際在台灣有銷售給自然人的話。

吳委員秉叡:在日本、韓國有登記,但在台灣還沒有登記的有幾家?

許部長虞哲:像日本也是有六、七十家,而我們原來有73家,後來有兩家註銷,所以現在是71家,換言之,大家的數目都差不多,不過,我們還是會繼續去掌握。

吳委員秉叡:如果跨境電商是跟我們有租稅協定的國家投資讓他們來,我們也很高興啊!但也是要照我們台灣的稅法。

許部長虞哲:因為我們是逆向課稅,由消費者來繳營業稅,所以事實上繳納的稅額相對來說是少的。

吳委員秉叡:不應該由消費者來繳。

許部長虞哲:對,所以後來我們才予以改變。

吳委員秉叡:應該是收到錢的人繳營業稅,這樣才合理。

許部長虞哲:對,所以在我們改變以後,預估今年的金額可以到17億多元。

吳委員秉叡:請你們繼續加油,明年此時若還有機會再來請教部長這部分是否有成長。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可知FB一年在台灣賺了多少錢?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不能在這裡透露他們賺了多少錢,然後繳了多少稅,因為根據稅捐稽徵法是不能透露的。

黃委員國昌:之所以問部長這個問題,是因為2014年在英國發生一件事情可以說是轟動當時所有的英國,從國會到行政部門再到一般的社會,就是FB 2014年在英國只繳了4,327元英鎊的稅,當年他們光發給所有受僱員工的分紅紅利就高達3,500萬元英鎊,當然FB善待員工絕對是件好事,但重點是,FB 2014年在英國只繳了4,327元的稅,讓大家開始注意到FB在全球所適用的避稅策略,為什麼可以導致FB竟然在英國賺了那麼多的錢,結果只繳了4,000多元的公司稅,後來在英國政府跟社會強大的壓力之下,FB開始宣布改革,並表示接下來在英國銷售FB的廣告,都會在英國境內去申報。我現在講的不是營業稅,而是在講公司稅,也就是我們這邊講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結果在2016年以後,雖然英國人還是覺得FB繳的稅太少了,因為當年FB的營收是5,800萬元英鎊,結果他們只繳了大概500萬元英鎊的稅,但是跟2014年比起來,已經有大幅度的成長,所以全球在面對FB這種超大型跨境電商的時候,不管是歐盟的各個國家還是澳洲,他們都不斷的在追稅,因為FB目前所使用的策略我相信部長應該很清楚,就是把所有販售廣告的營收全部都歸到FB愛爾蘭公司,那裡有稅率比較低的優點,同時它把要付的授權費,在愛爾蘭這邊全部當成他的費用沖銷到他的所得,所以所有的營收全部倒到愛爾蘭那邊以後,因為還要扣掉付給另外一家FB在開曼群島所設紙上公司的授權費,把這些費用全部都扣掉了以後,導致FB愛爾蘭全球廣告營收中心,在取得那麼大的收益後,仍與它所繳的稅不成比例。

然在這麼多國家的努力之下,FB在這個月初宣布,以後不會再用愛爾蘭當成是在全球避稅的一個管道,他會要求在當地市場所收的廣告營收,就由當地的公司去申報公司稅,也就是我們的營利事業所得稅,但是FB宣布的這個新策略所適用的27個國家裡面,事實上並沒有包括台灣在裡面,當然部長說不方便透露FB每年在台灣賺多少錢,但是因為這個問題事實上我追半年了,我去業界問過非常多的人,財政部一些同仁也曾經到我國會辦公室,跟我們分析這整個實際的狀況,就我目前掌握到的資訊,FB在台灣每年的營收,光是廣告的營收事實上就上百億元了,但與它在台灣所繳的稅幾乎完全不成比例,對於這樣的狀況,財政部有什麼具體的作為跟措施嗎?

許部長虞哲:這可以分成兩部分,一個是營業的部分,B2B的部分他們是有繳營業稅,B2C的部分今年開始也有繳營業稅了;至於營所稅的部分,因為今年的營收稅B2C的部分明年要申報繳納,而B2B的部分它已經有繳了,當然這部分我們會加強來查核。

黃委員國昌:就B2B跟B2C的部分,就FB他們這樣的操作方式,請問台灣每年面臨的稅損有多高?就是我剛剛所講的,它在全球都是用這種手法在進行避稅的工作,據了解,在台灣如果線上跟FB買廣告的話,那個錢是直接過去愛爾蘭那邊,即你直接跟愛爾蘭下單,所以在台灣這邊就沒有去申報任何的營利事業所得,這是消費者直接在線上操作的話就是這樣的情況,而FB在台灣每年的營收事實上是占相當高的比例,就是B2C的比例,據我所掌握的資訊,可能比B2B的都還要高,因為它銷售對象為個人的數目非常多,方才部長說B2C的部分要它申報,但如果它採取的是這樣的策略,則你到底要它如何有效的申報?

許部長虞哲:那當然啦!營業稅也好,營所稅也好,當然要由納稅人誠實申報,申報完以後我們當然會去查核。

黃委員國昌:你知不知道我國的政府機關每年花多少錢在臉書做廣告?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沒有特別去統計。

黃委員國昌:部長可以再進一步去了解一下……

許部長虞哲:是,好,這部分……

黃委員國昌:我國政府機關在FB上花的廣告費有多少錢?第二個更關鍵的問題是,光政府機關在FB下的廣告,讓FB賺走的廣告費用,我們自己到底有效的課了多少稅回來?現實上是我們花了一堆錢下廣告,結果連我們政府機關花的錢,被它賺走的錢,你都無法有效的把稅收回來,那你要如何執行跨境電商在內、外國廠商彼此之間租稅公平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現在全世界各國都注意到利潤移轉的問題,所以我想每一個國家都會關心這個問題。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按照現行的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如果成本費用分攤計算困難,以營業收入的15%作為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所得額,這就是典型的規範設在國外的跨境電商,如果在我國沒有設立營業據點、獨立報稅的話,此時你把它營業收入的15%視為營利事業所得額,等於就是把營業利潤率訂為15%。按照我的了解,之前FB曾經用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向財政部申請適用15%的營業利潤率,然後向我國政府申請退稅。我現在要問部長的問題是,我們的法條規定營業收入的15%當作它的營業利潤率,FB真正的operating margin,所謂的「operating margin」部長應該知道,也就是營業利潤率,你知道FB真正的營業利潤率是多少嗎?

許部長虞哲:實際的狀況,我們當然沒辦法了解。

黃委員國昌:根據FB在2016年公布的全球財報,它的operating margin,我show給部長看,是45%,45%喔!結果目前財政部依照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因為有兩種狀況,剛才前面我跟部長講的是連申報都沒有申報,後面的這個狀況,是在少數它有申報的情況之下,明明它的營業利潤率,按照它自己所公布的財報高達45%,結果我們財政部還允許它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以15%來申報營業利潤率。部長,您覺得這樣對我國國內的廠商公平嗎?

許部長虞哲: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最主要是為了簡化、簡便,它就不需要提出來,這部分我們針對個案來檢討它是否適用這個條文。

黃委員國昌:這個15%是1983年時修正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時增列的,當時所設想的絕對不是像FB這樣的公司,所以有兩個層次的問題我要拜託部長。第一個,像FB這樣的公司是否適當讓它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這是第一個問題,因為把關的權責在財政部,我應該沒說錯吧?

許部長虞哲:是。我想B2C這部分我們會先檢討……

黃委員國昌:對。第二部分,財政部要回去評估的是到底有沒有必要推動修法?還是不需要修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目前按照所得稅法給財政部授權的權責就可以去處理這種不合理的狀況?因為它的營業利潤率明明高達45%,結果我們還用二、三十年前規定出來的標準讓它適用15%。因為這部分對於我國在境內,不僅僅是從租稅公平的問題,還有從內、外國廠商競爭平等的角度來看,都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許部長虞哲:是。

黃委員國昌:部長可否承諾我,回去檢討這件事?

許部長虞哲:我想可以,第一個,有關B2C的部分,因為今年才開始課徵營業稅,所以年底之前我們會針對B2C的相關廠商,明年度申報今年度所得稅該如何處理訂定一個準則;至於B2B的部分到底能不能適用第二十五條?這部分我們一定會檢討。

黃委員國昌:部長,最後一個問題,您剛剛所講的那個檢討的結果跟進度,是不是可以隨時保持讓我知道?

許部長虞哲:可以,我們一旦有個進度、結果,就會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部長。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虛擬購物崛起,現在又有一家經營了28年的實體零售商「倍適得」電器在上個禮拜宣布17家店全部收掉。請問部長,您認為目前的賦稅法規周全嗎?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不論是實體或是虛擬通路,我們同樣對待,都要加以課稅。

林委員德福:稅籍登記的配合度、稅金稽徵的達成率,國內稅務機關是不是還在摸索的階段?

許部長虞哲:現在沒有,有關電商的課稅,事實上網路交易課稅我們大概在八十幾年就發布了。

林委員德福:所以你認為未來整個稅務機關對電商的課稅都沒有問題,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不是都沒有問題,因為網路交易畢竟不像實體交易有實體店面,所以這部分當然只能抓大放小,從大的開始來查核。

林委員德福:現在全球跨境資訊傳播的發展也帶來電子跨境商務的大幅度成長,全球最大的零售商Wal-Mart也宣布從明年2月1日更改其法定登記名稱,從「Wal-Mart Stores」更名為「Wal-Mart」,重點在於刪除「Stores」,象徵該公司去實體化,迎接電商的決心,從純實體店面的經營模式轉型。請問您認為到目前為止,國內的跨境電商稅制完備嗎?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其實還算完備,因為本來B2C對勞務的部分是不夠完備的,所以後來就修法了,從今年5月1日開始,跨境電商也要在國內辦稅籍登記。

林委員德福:到目前為止,到底實體店面跟跨境電商稅收稽徵的比例如何,你們有沒有統計過?到現在為止,我們對跨境電商、虛擬購物的通路一年到底抽多少稅?

許部長虞哲:比例這部分現在比較沒有辦法統計,第一個……

林委員德福:你說網路交易課稅從八十幾年發布到現在,但是最起碼我們應該要有一些……

許部長虞哲:稽查的稅收金額那部分資料是有的,只是有些營利事業部分是虛擬的、部分是實體的,也有部分的營利事業,全部實體都有啊!所以說……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們沒有統計過到底我們從虛擬電商一年徵收了多少稅?

許部長虞哲:有,這部分的統計是有的。

林委員德福:因為一定有一個數據嘛!這是未來的趨勢,我看到現在很多店面都關掉了,網購太方便了,很多年輕人購物幾乎都透過網購,所以虛擬電商是未來的趨勢,一定會越來越多。

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國稅局也密切注意,譬如網紅或是一些大規模的虛擬網路交易,我們都會去掌握到。

林委員德福:為什麼本席一直關心這件事?如果稅制不夠完備,不但會造成我國的稅基流失,更影響到整個租稅的公平。

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確實很重要,既然是個趨勢,我們國稅局會確實去掌握。

林委員德福:我看到很多大的店家,現在幾乎都由實體店面轉成為虛擬購物,所以這是一個趨勢,也避免不了,站在財政部的立場,如果你們沒有建立周全、完備的稅制……

許部長虞哲:有,這部分都有,法規都在,就是實際查核的時候,我們就……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你給我一份統計數據,到底我們現在從虛擬交易中一年徵收多少稅?跟實體交易比較又是如何?這些數據應該都有吧?

許部長虞哲:有,應該有,只是家數不一樣,所以徵收到的稅收當然也會不一樣。

林委員德福:請你把統計數據給我,本席要那份資料,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好。

林委員德福:當沖交易稅減半為千分之一點五此一降稅措施明年4月28日將到期,就財政部的觀點,請教部長,你認為有沒有必要延長?

許部長虞哲:根據到目前的情況,當初顧慮稅率從千分之三降為千分之一點五之後稅收會有所損失,但從現在的數據來看,這部分是有彌補的。

林委員德福:有彌補是嗎?

許部長虞哲:對。

林委員德福:媒體報導金管會跟財政部針對當沖降稅不同調……

許部長虞哲:也沒有不同調,現在……

林委員德福:請問你能夠接受的延長時間到底是多久?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本部在11月中旬時就去函金管會,請金管會再詳細評估,評估什麼呢?第一個,降稅的範圍是不是要擴大?第二個,時間點是不是要延長?然後這裡面當沖……

林委員德福:你們有沒有達成共識?

許部長虞哲:現在金管會尚未答復本部。

林委員德福:就是還在評估當中?

許部長虞哲:對,還在評估,畢竟金管會是主管機關。

林委員德福:畢竟當沖降稅期間只剩4個多月……

許部長虞哲:我想大概1月底之前應該會報行政院。

林委員德福:1月底以前就會決定?

許部長虞哲:對。

林委員德福:部長,金管會希望當沖降稅政策能維持穩定,所以建議比照公司債的證交稅降稅延長7年,但財政部認為公司債和當沖的性質不同,兩者不能相提並論。請問部長,公司債降稅延長7年是拿什麼作為政策參考的基準?

許部長虞哲:第一個,當然是它們提出來的;第二個,因為公司債這一類金融債券的利息不多,所以免除的證券交易稅只有千分之一而已,這兩者有幾個點都不太一樣。這部分還是要等到金管會正式來函以後我們會再商量,因為此案勢必要修法,所以要從行政院再送到立法院,我們兩個單位假如有需要協調的部分,我們會跟行政院報告。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需要哪些條件才能符合降稅措施延長7年,有沒有條件?

許部長虞哲:因為兩者的性質不一樣,很難說一定要7年,因為事實上財委會的委員之間也有不同的意見。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現股當沖與公司債性質有別,請問兩者之間的性質差異到底在哪裡?

許部長虞哲:第一個,一個是股票,一個是公司債的金融債券;第二個,兩者獲益的情況也不太一樣。

林委員德福:所以不應該把它們拉在一起?

許部長虞哲:兩者性質確實不太一樣。這部分因為金管會並未正式來函表示準備延長7年,所以我也無從評論到底要幾年。

林委員德福:請教部長,依您的判斷,當沖降稅延長多久比較適合?

許部長虞哲:根據現行的稅捐稽徵法或未來今年年底要施行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它特別提到租稅獎勵不得過度,所以這部分我們會訂出一個很妥適的時間。

林委員德福:所以時間點這部分,部長現在還未確定?

許部長虞哲:對,應該綜合研判,第一個看金管會提出期間要延長多久,我們再決定。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說降稅必須合理且有固定的期限,不能無限期的降稅?

許部長虞哲:是。

林委員德福:既然你對金管會提出的7年有些不同的看法,那是不是有別的方式或標準可提供金管會衡量當沖降稅的適當期間?

許部長虞哲:金管會是主管機關,它一定要衡量,因為當初公司債、金融債券暫停徵收證券交易稅一案也是金管會自己提出的,所以它是這些業務的主管機關,它本身要先做衡量。

林委員德福:部長,最近外資持續賣超台股,台股大盤指數從11月27日的10,856點到12月7日只剩1萬0,322點,9個交易日的跌幅約500點,很多委員也都很關切國安基金要不要護盤?上個禮拜你說台股即使跌破萬點,還是在高點,表明國安基金不會在萬點時進場。八大公股行庫12月以來天天進場買股,金額高達83億多元,請問部長,這到底是不是在護盤?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我沒有做任何指示,各公股銀行基於財務調度,它們自然會自行判斷何時進場對銀行效益較大。

林委員德福:因為買超的股票多是指數成分股,包括鴻海、台積電,若不是公股行庫護盤,難道是短線看好鴻海跟台積電嗎?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當然我無法去猜測,另外跟委員報告,無論是11月份或是12月份到目前為止成交量都滿大的,換言之,雖然股價有點下跌,但是都有人承接,所以市場還是滿穩定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從12月股市大盤成交量來看,你認為持續萎縮的成交量是正常反應,還是因為第四季外資看淡台股,所以持續賣超,準備回家過聖誕節?

許部長虞哲:以往一向12月中旬以後外資就買得比較少,以往一向如此,不過以12月來看,到目前為止台股的平均成交量還有1,700多億元,成交量跟以往比起來還是增加很多。

林委員德福:最後一個問題,金管會主委說外資稅率調高1%會影響股市資金的結構,所以金管會期待內資及法人的占比要提高,請問如果台股成交量外資占比減少,你認為金管會希望股市保持的流動性是否會產生很大的衝擊?

許部長虞哲:當初稅改草案將外資扣繳率增加1個百分點,金管會也是同意的;但是金管會認為如果再將外資稅率提高到22%比較不那麼妥適,因為到目前為止只有韓國的稅率是22%,其他國家都低於21%,所以金管會認為應該提高到21%就好了。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認為提高到21%就好,不要再提高到22%,是嗎?

許部長虞哲:對。

林委員德福:所以有差那個1%?

許部長虞哲:我想還是有影響,因為絕大部分的國家稅率較低,而且這裡繳的稅負還是最後的稅負。

林委員德福:主要是因為內、外資的稅率有落差,所以當然要考慮合理性,不然台灣股市會變成炒股的天堂。

許部長虞哲:這次稅改的重點之一就是把內資的稅率適度降低,把外資稅率適度提高,讓內、外資的稅率差距減少。

林委員德福:其餘問題下次再問。謝謝。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剛才林委員的問題來請教部長,你們當初有個說帖,也到財政委員會每位委員的辦公室去,說是如果當沖的證交稅減半,稅損大概是37.5億元;剛才你回答時卻說沒有稅損。至於成交量,根據過去別國的經驗,當沖大概占10%,而今天你們的報告寫得很清楚,是占20%。換言之,現在的當沖對於股市成交量是有幫助的、是沒有稅損的,是不是?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對。

賴委員士葆:要去哪裡找這麼好的政策!你怎麼會怕得要死,連7年都不敢?以我來看,我覺得這也不是優惠,因為它本質上是一個避險的概念:我買錯了,把它賣掉;我賣錯了,把它買回來。如果避險的概念比較奇怪的話,也沒有到千分之三呀!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你聽我講完,你先不要急,我會有時間讓你講。我的主張是永遠都千分之一點五,因為已經實驗了,數字會說話,這個數字是這麼一段時間下來,發現它對於成交量有貢獻,稅損則是沒有。你還預估有37.5億元稅損,結果你等於賺了37.5億元,到哪裡去找這麼好的政策?你們還怕成這樣!金管會講延長7年,你們應該說太少了,只有7年,最少是10年起跳還差不多,對不對?優惠並沒有限制絕對不可以超過10年的,當時賦稅署李署長害怕得不得了,說這個會有稅損37.5億元,現在沒有,還倒賺。來,你講一下。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當沖主要有兩個目的,金管會講過,第一個是避險,第二個是炒作。

賴委員士葆:炒作?

許部長虞哲:會做當沖的人有兩種情況,避險當然是很好,但也有些政界人士,包括有些委員,認為當沖不是很好的。

賴委員士葆:現在你覺得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以稅收來看,我認為……

賴委員士葆:當然好呀!財政部長就是看錢,因為「money talks」。

許部長虞哲:但是我想因為……

賴委員士葆:你告訴我,有什麼不好?有人因為當沖跳樓嗎?沒有!有人因為當沖而夫妻吵架嗎?也沒有看到!你回去有跟你太太吵架嗎?沒有呀!這就是市場規則嘛!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委員之間也有不同意見。

賴委員士葆:是啦!但是已經過了嘛!大家在過程當中有不同意見,但最後還是把它通過了,實施的結果很好呀!

許部長虞哲:我現在是指延長的時間,委員之間有不同意見。

賴委員士葆:我問你,確定可以延長吧?

許部長虞哲:這個應該是確定的。

賴委員士葆:可以最少5年起跳吧?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想等收到金管會的案子……

賴委員士葆:你肚子裡總是有你的baby在那裡,你覺得不能超過多少?

許部長虞哲:畢竟金管會是主管機關。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他們提了7年呀!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

賴委員士葆:我們大家都在這裡問過,他們說是7年。

許部長虞哲:他們12月底、1月初才會正式來函,我們是根據他們的正式來函。

賴委員士葆:你一定要看到函就對了?

許部長虞哲:當然啦!跟委員報告,他們的評估包括範圍要不要擴大,我們也請他們統計,避險的或炒作的……

賴委員士葆:如果你問我,我主張現在的狀況一訂定下去就是10年,最好是永遠,forever。它不會一直上去,你放心;你也不必怕賭博,本來股市就是一個投資市場兼投機市場,它是一個market maker,如果沒有讓它有一點過分的想像,大家是不會來的,一定是想說我在這裡可以賺多少才會來,這是人性,這是股票市場的本質。你希望讓股市活絡,但「捏怕死,放怕飛」,這樣就別做了。好歹我們一直在push你,當初你也是怕得要死。

許部長虞哲:當初金管會提出來及委員提出來時,我們經過審慎評估,後來也同意了。

賴委員士葆:對呀!正反兩面的意見都有,事實上這個政策是好政策,不用怕。我們再看其他的部分,你們的歲入還是編得很低,每年超收,到現在11月,已經超過107年的預算數,你們還怕什麼呢?每年都有達標。

許部長虞哲:今年的情況雖然是超徵,但是今年的實徵數可能比去年的實徵數還少。

賴委員士葆:你們最少要反映實際呀!

許部長虞哲:有,這次我們將明年的預算數較去年的實徵數增加200多億元。

賴委員士葆:200多億元,不夠看,實際要增加1,000多億元。

許部長虞哲:今年的實徵數比去年的實徵數還要少。

賴委員士葆:從你們的預算裡,我們看到大部分是減少的,對臺灣經濟很沒有信心,這跟中央的蔡政府講得不一樣,他們說景氣多好、多好,結果你們在貨物稅部分一開始就說「考量經濟狀況尚未明朗」,好多稅的部分都是這樣說,唱衰自己。你自己看,特銷稅減少45%、遺贈稅減少45%,減少這麼多。

許部長虞哲:但是我們今年度預算數比上年度預算數增加880億元。

賴委員士葆:在你們的說帖裡,關於菸稅跟遺贈稅,你們說遺贈稅從10%增加為20%,可以增加63億元,菸稅又可以增加200多億元,加起來有人講是288億元,有人講是270幾億元,沒關係,加起來將近有300億元,統統要給長照,結果現在並沒有呀!預估菸稅可以增加233億元,實際只收到38億元;預估遺贈稅可以增加63億元,結果只增加1億元。

許部長虞哲:時間還沒有到,我們估的是一整年。

賴委員士葆:你們估算明年度(107年)的遺贈稅是125億元,比去年少了整整100億元,你對自己怎麼好意思講呢?你有沒有看啊?你都沒有看。

許部長虞哲:有啦!

賴委員士葆:你怎麼好意思這樣列呢?部長,過去5年的遺贈稅沒有一年是低於200億元的,你怎麼好意思將預算數列為125億元?你怎麼敢列出來?丟臉丟死人了!

許部長虞哲:遺贈稅我們是院轄市部分編50%,其他地方只能編20%,所以整個稅收……

賴委員士葆:你不要「黑龍踅桌」的亂糊弄,去年編了268億元。

許部長虞哲:沒有!去年的預算數是125.16億元,今年編了125.37億元。

賴委員士葆:你們寫的是107年比105年決算數少100億元。怎麼不是呢?你自己寫的呀!你們的決算是200多億元,怎麼好意思編125億元?

許部長虞哲:不是,這個決算數是因為今年預估要漲,很多就提前反映。

賴委員士葆:我們看過去5年的遺贈稅,哪一年是低於200億元的?沒有一年低於200億元。有嗎?

許部長虞哲:它是全國數與中央數,這兩個本來就不一樣,因為院轄市部分我們只有50%而已,其他縣市只能編2成,這是屬於中央的。

賴委員士葆:你講這個也聽不懂,我只是用一種話來問你,你根本沒有辦法回答。你的文字寫得這麼清楚,較105年度決算數減少100億元,我就問你收了200多億元,為什麼編這麼少,你自己講的,這跟地方都沒有關係啦!不要亂扯。

再來你看這兩個加起來是給長照的,現在沒有錢啊!長照要300億元,你們加起來有多少?雖然時間還沒到,如果時間到了,沒有錢啊!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遺贈稅是5月12日開始實施,菸稅是6月12日開始實施,所以一整年,到明年加起來……

賴委員士葆:乘以12也可以啊!乘以12也沒有啊!差那麼多!

許部長虞哲:有啦!到明年差不多啦!

賴委員士葆:沒有,什麼差不多?遺贈稅11月只有1億元,乘以12就12億元,怎麼會有呢?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它是陸陸續續增加,像菸稅本來很少,後來就增加很快。因為之前是用舊菸嘛!舊菸不會跑到10塊錢那部分。

賴委員士葆:我想大家都很清楚,菸價提高,吸菸人口減少,所以菸稅是減少的,上下增減大概1億元左右,沒有你們想像的200億元,沒有!遺贈稅率從10%提高為20%,剛剛好跟原來的當沖證交稅調降一樣,倒過來,你會發現遺贈稅稅率提高,遺贈稅收沒有增加,反而減少,很簡單,因為今年大家都已經申報了。同樣的,菸價提高,抽菸的人口減少了,菸稅也減少,這個道理就這麼簡單!

許部長虞哲:有,我們當初有考慮到……

賴委員士葆:可是你們就一直認為稅率提高,稅收就會增加。

許部長虞哲:沒有,當初我們預估就會減少。

賴委員士葆:最後,我告訴你,地價稅雖然是地方的稅,但是選舉到了,原來公告地價突然增加一百多%,現在降低四十幾%,當然公告地價不是財政部的權限,我們了解,你是管稅率的,但是公告地價之所以大幅提高是因為財政部先扣扳機,所以他們可以……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跟委員報告,公告地價一向是內政部和各地方政府去決定的。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我是說最早的時候,不然為什麼幾十年不調呢?就是因為財政部解釋出來,他們才開始動作,你去查一下。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財政部是下游,公告地價調整以後,後續的地價稅才在11月課徵嘛!

賴委員士葆:我已經沒有時間跟你扯這些,我只是告訴你,這是很惡劣的操作方式,平常時候高舉公平正義的大旗,選舉一到就大幅調降公告地價,宜蘭縣就是典型的例子。執政黨在選情越危險的縣市,公告地價就調得越低,這對國家而言是很悲哀的!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三年我們稅收差不多年年超收千億元,今天已經是12月14日,預計再過半個月就要過新年了,所以到目前為止,今年稅收大概可以超徵多少?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中央政府的部分大概超徵500多億元左右,但是今年實徵數應該會短於去年的實徵數。

盧委員秀燕:所以今年大概沒有辦法像前三年一樣超徵千億元?

許部長虞哲:沒有了。

盧委員秀燕:那是什麼原因?是因為民進黨執政不好?

許部長虞哲:有沒有超徵是根據預算數編多少決定的,過去10年有6年超徵、有4年短徵,所以都有可能發生。像現在要開始審查預算了,行政機關在今年2、3月就開始估計了。

盧委員秀燕:可是今年年中的時候問你們,你們還說有可能還是超徵千億元,怎麼到了年底忽然變成500億元了呢?

許部長虞哲:不是啦!要看那是中央數還是全國數。

盧委員秀燕:前三年超徵千億元是全國數還是中央數?

許部長虞哲:中央數應該沒那麼多啦!

盧委員秀燕:中央數也將近有七、八百億元啊!

許部長虞哲:對。

盧委員秀燕:但是今年中央數變成500億元啊!

許部長虞哲:沒有啊!那就表示今年我們編的預算比較準一點。

盧委員秀燕:不是吧?是不是景氣比較不好,還是民進黨執政比較漏氣?

許部長虞哲:沒有啊!今年的景氣2.58,比去年的1.4好。

盧委員秀燕:沒有關係,今年雖然沒有像前兩年近千億元,至少到目前聽起來也有500億元,本席多次主張還稅於民,我們現在正在談稅改,上禮拜還沒有結論,因為將近有50個案子,一下子要協商出來也不容易,不過,我自己的提案,原來現在的薪扣是12.8萬元,上禮拜提出18萬元左右,可是我知道你們還有空間,第二,我主張還稅於民,你們來跟我協調的時候也表示還有一點點空間,我有一個提案,我去年就喊嘍!不是現在為了選舉或今年才談,我就主張薪扣20萬元,上個禮拜大概是18萬元。我為什麼特別指定薪扣?因為薪資所得者是國家賦稅最大稅源,一毛錢都跑不掉,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今天從他們身上超徵,那麼國家稅收好的時候,當然應該要還稅於民,薪資所得者應該是最優先的。也因此我提出薪扣20萬元,你們也表示有空間,所以為了我們的協調更加順利,部長,你可不可以現在就答應20萬元?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因為行政院送出來的版本就是18萬元,所以……

盧委員秀燕:但是你們私底下跟我講有空間啊!

許部長虞哲:我不曉得哪一位去跟你講有空間。

盧委員秀燕:銜你之命來的啊!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我想有沒有空間,將來還要協商,行政院送出來的版本是這樣,但是最後我還是要請示院長、副院長,在整個協商的過程中,後續有哪些空間,我不曉得啦!

盧委員秀燕:因為如果說提高1萬元,大概需要30多億元,提高2萬元,大概需要60、70億元,超徵500億元……

許部長虞哲:不是啦!跟委員報告,那個超徵是因為跟預算比,事實上今年的實徵數比去年還差耶!

盧委員秀燕:超徵就是多賺的啊!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

盧委員秀燕:你不必這麼客氣。

許部長虞哲:將來我們就少發行公債嘛。

盧委員秀燕:事實上,這應該還稅於民,要不然我看你所謂的打消負債也沒有提高很多,但是卻搞了一大堆前瞻沒有必要的建設,把錢拿回國庫,又在搞七搞八的,這沒什麼意義啦!你們私底下跟我講還有空間,所以薪扣應該提高為20萬元。

昨天故宮博物院院長在立法院答復時表示,受到陸客來台減少的影響,故宮門票收入大減,也因此要提高國外遊客的門票到350元以外,假日的老人票價也希望從免費提高到75元,而且院長特別提到是財政部要求,財政部說一定要收。部長,現在全國老人都很討厭你們,國家有窮到這個程度嗎?本來實施數十年老人免費的政策,現在國家有窮到去跟他們計較75塊錢嗎?

許部長虞哲:我想這是規費,這部分我不曉得,而且故宮也沒有找我,我不知道這件事。

盧委員秀燕:可是他就說是你們要求的啊!

許部長虞哲:我請國庫署署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現在65歲以上的老人是可以免費參觀,如果是平日的話就是減半,這是根據老人福利法規定。

盧委員秀燕:老人65歲以上者免費,可是故宮現在是要求65歲老人要交75塊錢。

阮署長清華:那是根據老人福利法來收費。

盧委員秀燕:老人福利法也沒有說一定要收費啊!而且他是說這是根據規費法。

阮署長清華:那有分平日跟假日,如果是假日就是免費。

盧委員秀燕:那所謂的65歲老人免費還有分假日或是平日?照理應該都是根據身分別來區分才對,即他是老人、身心障礙者、兒童或是學生,應該要根據身分別來做,怎會現在又轉口變成根據假日別與例日別呢?

許部長虞哲: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是有規範的,即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平日的話,應予免費。所以老人福利法本身就有差別待遇,不是說規費法有什麼樣的規定。

盧委員秀燕:所以假日是半價?因為有的法律是低度執行,有的是高度執行,比方說行人未走斑馬線的話,平常其實是滿低度執行的,不會硬要一大堆警察在那裡站崗說要抓違規的行人,換言之,過去是低度執行,而今要求認真執行是因為執政不好、經濟太差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本身就有規定,至於故宮有沒有跟我們接洽,我是不太了解。

盧委員秀燕:老人福利法也不是你們管的啊!

阮署長清華:這是直接根據老人福利法去訂定的。

盧委員秀燕:這是你們強制要求嗎?

阮署長清華:我們不會強制要求。

盧委員秀燕:衛福部是老人福利法的主管機關,他們都沒有強制要求,結果你們卻變成壞人,所以你們要澄清啊!

阮署長清華:我們不會強制要求。

盧委員秀燕:規費法並沒有這樣子的規定,雖然老人福利法有這樣的規定,但你們並不是主管機關,而且故宮說這是財政部要求的。

阮署長清華:沒有,我們不會這樣要求。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要不要去文澄清一下?

阮署長清華:我們是依據老人福利法來訂定的,這部分我們會再和他們釐清。

盧委員秀燕:因為現在國內經濟不景氣,所以大家蠢蠢欲動,如果故宮帶頭的話,接下來雲林客運要停賣敬老票,即大家都陸續蠢蠢欲動要跟進,雖然這個案子現在被李進勇喊卡,但是如果公家機關先開頭,州官一旦放火,則百姓就跟著點燈!

最後,我想請問一下,因為明年初兆豐金跟合庫金的總座、總經理都滿65歲,外傳說會有第三波的公股人事調整,所以我想請教部長,關於兆豐金、合庫銀總經理,你們現在是不是已經在尋覓當中?一定會更換嗎?

許部長虞哲:他們兩位已經不想再做總經理了。

盧委員秀燕:是你們逼退還是他們不想再做?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可以去問本人,因為兆豐金的總經理壓力很大,他是從華南調到兆豐金的,那時候是董事長特別請他過去的,但他說壓力很大。

盧委員秀燕:他已經跟你表達這個意思了?

許部長虞哲:他說壓力很大。

盧委員秀燕:那合庫銀的部分呢?

許部長虞哲:也是一樣,其實他今年2月份的時候就想提前退休,因為他說眼睛相當不好,後來我們予以慰留,所以他說可以做到年底。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證實民進黨裡面的公股行庫負責人紛紛要掛冠求去?

許部長虞哲:沒有!沒有!董事長並沒有要換,只有兩位總經理。

盧委員秀燕:沒有掛冠求去,而是被你們換掉了。

許部長虞哲:不是啦!兩位總經理是因為屆齡,所以不想再做了。

盧委員秀燕:那你們現在尋覓的人才是誰呢?不會也是高雄來的?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俟定案後我會向委員報告。

盧委員秀燕:所以已有人選了?

許部長虞哲:還沒有,因為到年底還有一段時間,而且他們是做到明年初。

盧委員秀燕:明年1月還是2月?

許部長虞哲:不會那麼久,要不今年年底,不然就是明年年初。

盧委員秀燕:今天已經14日了,所以下個禮拜會揭曉?

許部長虞哲:到月底還有一段期間。

盧委員秀燕:除了兆豐金、合庫銀外,還有其他人要求去的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兩個是因為屆齡退休,而且他們不想再繼續做下去了,這是基於他們自己個人的因素。

盧委員秀燕:除了兆豐金、合庫銀之外,八大公股行庫及周邊機關中還有其他第三波的人事異動嗎?

許部長虞哲:應該沒有了,但上述兩位退休後,總是會有一些調整。

盧委員秀燕:所以短時間內不會再有?

許部長虞哲:對。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12月9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三讀通過,並於今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首先,本席要謝謝部長,這部法本席推動了超過10年的時間,在這中間我曾溝通、連繫、遊說過超過4位財政部長,包括許部長在內,而該法能夠通過我知道部長用了非常多的心力、支持,這是基於您的資歷還有您對納稅者權利保護的重視,所以本席感謝部長在這個部分的支持,然在過去一年準備的時間中,相信你們也做了非常多相關的準備,既然28日就要正式施行了,則財政部的準備工作進行的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絕大部分都已經準備完成了,除了綜合所得稅跟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因為現在時間還沒有到,所以這部分我們預定1月底會完成。另外,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大概近期就會公告了,其他部分則都已經完成了,至於已完成的相關法規、繳款書等等的資料……

王委員榮璋:相關的資料屆時請部裡相關同仁再提供給本席。

許部長虞哲:是。

王委員榮璋:其實這裡面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請問已經籌組完成了嗎?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所以從12月28日也會開始運作?

許部長虞哲:對,但不一定是當天就開始運作,而是之後會找一個適當的時間邀請相關委員一起來開會。

王委員榮璋:另外,這次大家關注的重點之一是納稅者權利保護官,我知道在遴選上,財政部找了具稅務、會計、法律專業且從事稅務或是關務工作10年以上、成績優良的同仁來擔任,最近也有我們的委員同仁主張,納保官應該有一定比例是由民間人士來擔任,對此,部長的看法是什麼?

許部長虞哲:我們有正式發函給司法院及法務部,比方說司法官或者檢察官可否借調給我們,不過他們回函表示是不方便。

王委員榮璋:如果要由民間人士擔任,就要由母法來規定人員、資格等條件,所以這部分可能再做修法,之所以會有這樣意見的提出,因為大家很看重這樣一個保護官未來所擔任的角色,所以第一部分就是一定會要求他的專業能力,還有一個部分就是他的公正性,也就是不因為來自於稅務或關務而有官官相護的情況,相反地,應該站在納稅者的立場來看待相關的規定、要求及裁處是否合理、合法,以及是否有服務的心態。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未來除了人員的資格、條件等等之外,尤其現在已經選任、擔任保護官的同仁有沒有辦法展現專業、公正及服務的心態,事實上是非常重要的,也希望部長能夠督促相關所屬能夠有好的開始,贏得人民的信任,未來稅務訴訟才能夠大量地減少。

許部長虞哲:對,關於委員的質詢,我們的目標就是這樣,我們一定會去考核納稅保護官,並在第二年向財委會報告。

王委員榮璋:未來執行的情況、民間的反應一定會受到委員及社會各界重視及關切。再請教部長,我們逐一查詢過財政部網站公告的資料以後發現,納保官的人數與其轄區的範圍、業務量之間看起來沒有一定的標準。我們要求5區國稅局及關務署在分局、分關都要設置專人,但是我們對地方的稅捐稽徵機關是沒有辦法要求的嗎?從財政部公告的資料看起來,彰化縣政府最重視納稅者保護的權利,總共設置了5位納保官,而且分布在彰化市總局、員林分局及北斗分局這3個地方;比較起來,幅員更遼闊的新北市只有設置納保官2人,而且地點統統都在板橋,我不曉得在林口、汐止、瑞芳、淡水等等有需要的人難道統統都要跑到板橋去嗎?此外,花蓮只有1位納保官,我們知道花蓮的地形狹長,辦公的地點只在花蓮市,其他的鄉鎮統統都沒有。部長覺得這樣的狀況是適當、適切的嗎?問題出在哪裡?

許部長虞哲:當然,以業務量來看沒有完全適切,我想是不是等到實施一段期間以後,畢竟它是地方稅捐機關……

王委員榮璋:但是作為中央主管機關,有行政指導的權力。

許部長虞哲:對,我們可以透過考核,我想先實施一段時間以後……

王委員榮璋:部長,你認為在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訂出相關的標準,讓地方政府有一個參考及依循,當然,這也是地方政府的權力,站在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應該訂出相關的標準讓地方有所依循。

接下來我想請教廖署長,以關務機關來講,高雄關設置了8名納保官,人數最多,其次依序是基隆關7名、臺北關5名,但是臺中關只有2名納保官,這是因為與其他各關相較,臺中關在進口報單的收單份數是最少的嗎?不然為什麼臺中關納保官的人數最少?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以報單量來看,105年基隆關達到182萬份,臺中關只有86萬份,高雄關也有達到147萬份,所以我們是依這樣的業務量來考量。

王委員榮璋:署長,我查閱了你們105年度的業務統計,臺中關在進出口商船數量、出口貨櫃的數量方面事實上與基隆關都差不多。

廖署長超祥:報告委員,因為有些船載運進來會轉運到其他地區去通關,所以光看船隻的數量可能也不太……

王委員榮璋:所以要看他們報關的數量?

廖署長超祥:對,要看報單的量。

王委員榮璋:在這個部分也請署長能夠特別注意。

廖署長超祥:好。

王委員榮璋:我們當然希望納保官的勞逸是平均的,好不好?

廖署長超祥:好。

王委員榮璋:最後一個問題想請教李署長,納保法三讀之後,有3項附帶決議,其中2項是本席所提出來的,有一案是要求財政部檢討各個稅法裡面罰鍰金額與倍數的合理性,並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按照9月30日財政部公布最新的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十八條是針對土地稅法,第十九條針對房屋稅,第二十條對應的是契約稅,我們大概都做了調整,但是調整的幅度其實是非常地微小。譬如房屋稅的部分,漏稅額原來是1萬元以下免罰,調整到1萬1,000元以下免罰;在契稅的部分,原來短、匿稅額是6,000元到1萬2,000元,按照0.5倍處罰,我們改成6,000元到1萬3,000元。請問署長,這個修正幅度的依據是什麼?我們是考量什麼依據來做調整及改變?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減免處罰標準裡面涉及土地稅、房屋稅、契稅條例修正的部分,其實是參考了近年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稅標準價格的調整幅度而做調整的,因為這個部分涉及地方稅的稅目,所以我們也徵詢過各縣市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的意見,目前是初步做了這樣的調整。

王委員榮璋:賦稅署在91年訂定這個標準,當時全國應稅的房屋單位面積現值到105年已經增加了7.93%,也就是將近8%的幅度,所以我認為應該考量以價值增減的幅度來調高中間的金額區間,也希望能夠有一個標準及說明,讓民眾了解為什麼這樣調整,以及在不同的法規裡面是用什麼樣的標準來看待,它應該要有邏輯性及一致性,這個部分應該再做檢討及改進,好不好?

李署長慶華:是,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進行檢討,並檢視近年調幅的狀況,包括各個房屋土地公告現值調整的狀況、房屋標準單價調整的狀況,因為近年部分縣市房屋稅的標準單價也是明年度才開始調整,我們會參考這個資料再做一次檢視,如果需要修正,我們會儘速辦理修正。

王委員榮璋:好,謝謝3位。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發言。(不在場)余委員不在場。

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有兩個議題要向部長討論一下,一個是有關於跨境電商的課稅,另外一個是納保法針對納保官的部分。今年5月份跨境電商課稅的措施已經上路了,年底預計納保法的部分也要上路。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對。

施委員義芳:跨境電商課稅就是為了要防堵網路交易讓稅基流失的部分,所以在去年已經修法,針對國內沒有任何營業據點的跨境電商,營業額超過48萬元必須自行或是由稅務代理人向國稅局登記稅籍及繳納5%的營業稅。當時財政部預估稅收大概是在9億元左右,對此違規未申報的罰則,第一次是3,000元,第二次是9,000元,第三次以上的話,每次3萬元。請教部長,目前有沒有查到任何違規的廠商?

許部長虞哲:目前有71間設籍登記都在臺北市。

施委員義芳:有沒有違規的?

許部長虞哲:現在沒有違規的,但有因延遲申報而受處罰的。

施委員義芳:未來如果有違規的狀況,因為它在臺灣又沒有代理人之類的,怎麼讓它去繳這些罰款?

許部長虞哲:這些跨境電商大部分都有報稅代理人,少部分沒有,不過它還是有誠實申報繳稅。剛才有提到我們首年稅收預估9億元,應該是指營業稅;營業稅的部分,目前我們大概可以收到13億多元,另外還有營所稅,營所稅是明年5月才會申報。

施委員義芳:我從稅收的部分看到目前登記71間,繳交的稅額從5月份到10月份,大概13億元,也超過你的預估。

許部長虞哲:對。

施委員義芳:13億元當中,大致上有八成來自Google Play或App StoreE兩個平台,所以今年如果照這樣預估,大概可以收到18億元左右……

許部長虞哲:是指營業稅嗎?

施委員義芳:對。

許部長虞哲:因為11月及12月的營業稅在隔年1月才申報,所以今年大概13億多元而已。

施委員義芳:這些都是願意報稅的部分,但是就開立發票的部分,在技術上預計要到後年(108年)的1月份,請部長說明為什麼開立發票要那麼久?

許部長虞哲:其實跨國企業本身都有開收據,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因為它的平台要界接,基本上你要讓它有一段時間,我想遊戲規則給這些跨境電商,他們都會配合,像這一次5月份開始實施以後,陸陸續續有71家來登記,這也是超過當初我們所預估的,像日本也不過六、七十家而已!跟我們也很接近!我認為因為其他國家沒有開立統一發票的問題,因此我們要有一段時間讓這個平台跟我們的統一發票能夠界接,當然我們很希望既然它是電商,應該開立電子發票,所以一開始我們要求其開立電子發票,而不是一般手寫的發票。

施委員義芳:現在我國電子發票的技術非常的普遍,也有透過信用卡或e-mail等方式,技術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對。

施委員義芳:開立發票的部分,希望財政部儘速協助這些業者。

許部長虞哲:會,我們一定要協助它,因為它碰到困難,到時候開不出來,對徵納雙方都不好,所以我們會請國稅局、財政資訊中心對於技術面需要協助者,我們就協助他們。

施委員義芳:剛剛部長有提到營所稅,也有說在今年年底要開始研擬……

許部長虞哲:我們希望能夠在年底之前發布,讓它能夠有一個依循。

施委員義芳:有關這個部分,現在進度如何?

許部長虞哲:已經有開過會了,不只找我們國稅局,還找電商業者一起開過會。

施委員義芳:本席再來要談國稅局複查的情形,部長也了解我上個禮拜針對關務署的部分做複查,我看了國稅署近5年來,平均複查量大概在7,000件左右,但是複查後整個撤銷或部分撤銷的比例太高,最高達到26%左右,大概每4件就有1件撤銷,這可從兩個層面來看,第一個是本席要肯定這些稅務人員,在複查的時候沒有包庇同仁,所以讓這些複查案撤銷原先處分;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第一線的人員在複查比例這麼高的情況下,為什麼沒有從複查結果思考如何在未來處理案件做改善?當然複查也是在檢視第一線同仁錯誤的處分,針對這個部分未來會如何改善?

許部長虞哲:我們複查新收的案件數確實有逐年減少,這是個好現象,表示原查很正確就不需要複查,比如說100年有八千多件、101年就降為六千七百多件、102年6,599件、103年6,557件、104年6,556件到105年降為五千三百多件,所以,讓原查很正確的話就不需要複查;另外一點是撤銷與部分撤銷,目前希望無論是撤銷或部分撤銷都退回原查,告訴他哪些部分被撤銷,下次就要注意,不能重複犯同樣的錯誤。

施委員義芳:我同意部長所說的。本席有三點建議,第一個,針對稅務人員的在職訓練;第二個,針對複查案件做檢討與改進;第三個,有關於稅務人員操守的考核,本席認為應該要著重並落實這三點。

許部長虞哲:我們現在都有在做,未來會再加強。

施委員義芳:在職訓練如果沒有做,他還是會繼續再犯錯。

許部長虞哲:對,不只是內部訓練,甚至會請五區國稅局同仁到財政人員訓練所做案例的檢討,因為可能某個國稅局會發生,而另一個國稅局也會發生同樣的問題。

施委員義芳:好,接下來是納保法的部分。納保法第二十條規定納保官的工作方式,比如說對於稅捐有爭議的時候,他必須要進行溝通協調、針對陳情案件提出改善建議、救濟案件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或是每年提出工作成果報告等等;以臺北市為例,共有16個納保官,扣掉總局後,可能每一處只有一位納保官,在複查案件那麼多的情況下,只有一位是否足夠?因為未來即將要實施。

許部長虞哲:我想實施一段期間以後,有些分局或稽徵所業務量少的當然一個就夠了,業務量多的部分,我想適當時間會請他們再增派。

施委員義芳:接下來是有關資格的部分,因為在母法裡面沒有規定資格,所以本席去查了選任要點,該要點規定從事稅務10年以上,考績3年以上要有一個甲等或是八職等的同仁,針對這樣的資格,本席認為可能會選到一些很優秀的查稅人員,有關這一點,部長的看法是?

許部長虞哲:我想不一定是查稅,很重要的是他也要有稅務行政救濟工作經驗或是法律專業,我想三名人員以上,其中一名至少要有這樣的資格;事實上,我們的稅務人員不會一開始從事審查一科就永遠是審查一科,一定會……

施委員義芳:本席擔心的是未來這些稅務人員如果從事納保官,問題是他的案件常常被複查,要如何幫民眾爭取權利?

許部長虞哲:當然,這部分希望儘量避免,他有這個專業以後,譬如有查帳經驗,萬一納稅義務人碰到困難,他可以協助納稅義務人,假如沒有查帳專業,其實是沒辦法協助。

施委員義芳:未來有沒有可能讓不是公務體系出來的稅務律師、會計師等等來擔任這個角色,這部分有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目前規定就是這樣子,事實上,納保法通過之後,我們也去函司法院與法務部,表達是否能用借調法官或檢察官的方式,但是這兩個機關都不願意派人來。

施委員義芳:未來針對不是公務體系的部分……

許部長虞哲:對,這個部分將來修正,讓我們實施一段期間以後……

施委員義芳:可能在實施的時候就要檢討。

許部長虞哲:對,實施一段期間以後,再考慮能否適當地讓外部的律師、會計師進來,我們可以……

施委員義芳:不然他當了2年的納保官以後,跟同事處得不好,他要回到原單位沒辦法繼續派任,這樣把機關的關係搞得很不好。

許部長虞哲:不會,因為隨時可以解任,不會一直等到做了2年才解任。

施委員義芳:這個部分實施了以後要注意。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我們會隨時監督。

主席(施委員義芳代):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到105年底總共欠稅的案件有多少件?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我現在沒有數據。

曾委員銘宗:有47萬件,總金額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大概有幾十億元吧!

曾委員銘宗:總金額達1,475億元。

許部長虞哲:不是,那是累計的。

曾委員銘宗:當然是累計。

許部長虞哲:新增加的不可能那麼多。

曾委員銘宗:累計到去年底有47萬件,累計未徵起的欠稅有1,475億元。103年底件數是46萬件,總共1,464億元。雖然我知道財政部每年徵起舊欠大概都有一定績效,但是欠稅的件數、金額還是在快速累積。去年真正查緝舊欠部分的金額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105年256億元。

曾委員銘宗:所以每年大概200、300億元。

許部長虞哲:對,差不多,104年246億元、103年大概278億元。

曾委員銘宗:一方面稅收不足,另一方面稅基侵蝕、流失的問題非常嚴重,舊欠的部分有47萬件、金額1,475億元,在這裡我也跟你請教過,譬如外面真正出租的房子有繳稅的只有30萬戶,但外界預估可能超過60萬戶的房子有出租。有關稅基流失的部分,請問部長,有無採行什麼具體措施?因為每年徵起200、300億元的舊欠,其實都是依照過去固有的查緝方式。為了因應未來稅基大量流失的情況,請問部長,有沒有新的具體措施?

許部長虞哲:租賃的部分,103年我們實際掌握到100多萬件。

曾委員銘宗:但是,這個會期我們在內政委員會審查的時候,依照內政部的資料是30萬戶。

許部長虞哲:我曉得,那是潛在的,事實上,今天我有房子並不代表我要出租,我可以空閒著啊!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但是出租有繳稅的就是30萬戶。有關臺灣地區稅基流失的問題是非常、非常嚴重,請問部長,有沒有具體措施?

許部長虞哲:透過租賃管理法,這個部分就是……

曾委員銘宗:那只是房屋,在其他的部分有沒有具體能夠讓稅基慢慢地流進來,讓整個稅收能夠更充裕?才符合租稅公平。

許部長虞哲:我們每年會訂定維護租稅公平專案,大概有10個專案,其中地方稅2個,國稅8個專案,除了一般查核之外,會另外針對這些專案特別查核。

曾委員銘宗:但是專案查核的結果,累計的欠稅金額、件數還是在大量增加。

許部長虞哲:還是有點不太一樣,譬如在查核專案中有補到稅,讓他繳稅才是最重要。這些欠稅都是累積很大的金額,例如有些是貨物稅的案子,已經累積很大、很久了,事實上他也繳不出來。

曾委員銘宗:那些都是舊有的措施,有沒有更具體的措施或辦法可以因應稅基流失?

許部長虞哲:對於一些新型態的案子,無論是網路交易、電商交易、網紅等等,國稅局都會掌握。

曾委員銘宗:另外,請問部長,目前公益彩券1年的發行金額是多少?大概在1,100-1,200億元之間,電腦型的佣金8%……

許部長虞哲:刮刮樂是10%。

曾委員銘宗:現在有新興的方式,因為整個社會在數位化、網路化,以後可能會發生的情況是網路下單,這會讓中間的經銷商消失。萬一整個經銷商消失,客戶買電腦彩券是直接到彩券公司下單,這個趨勢很明顯。部長有沒有想到,萬一這個情況發生,佣金要歸誰?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以我們目前的規範還不行網路下單,所以一定要透過實體店面,或到街上買刮刮樂。

曾委員銘宗:刮刮樂沒有問題,他一定要當場取得彩券來刮。但是電腦型的彩券,因為整個社會網路化、電腦化、數位化的結果,以後這個趨勢非常地明顯,現在運動彩券已經可以網路下單。我希望財政部要預先因應、研究,萬一可以直接透過網路購買公益彩券,其結果會讓這些經銷商、弱勢團體拿不到佣金。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部分……

曾委員銘宗:我希望部長一定要堅持透過經銷商。

許部長虞哲:對,目前這一屆是到112年年底,這中間不會改變,到下一屆,我們也會審慎考量是否開放。

曾委員銘宗:下一屆在標的時候,這個條件要加進去。

許部長虞哲:是。

曾委員銘宗:這個條件若不加進去,經銷商會拿不到佣金,1年發行金額在1,100-1,200億元之間,8%的佣金,1年有將近80-100億元佣金,這些佣金照理是要由弱勢的經銷商取得。但是讓客戶可以直接電腦下單,到時候這些佣金怎麼分?現在的條例沒有改,歸屬誰就會有爭議。

許部長虞哲:對。

曾委員銘宗:現在運動彩券已經可以電腦下單,這些佣金變成彩券公司拿去,會造成非常不公平。

許部長虞哲:我想委員指教得很好,因為我們發行公益彩券主要是要照顧那些弱勢……

曾委員銘宗:沒錯。

許部長虞哲:如果是這樣的結果,弱勢就沒有辦法得到所應該得到的,所以未來我們可能就考慮像你講的,不要用網路下單,在下一屆的時候我們會考量。

曾委員銘宗:對,即使網路下單是一個趨勢,但是你應該要求一樣要透過經銷商的電腦才能下單,這樣的話,弱勢的經銷商每年還可以拿到將近80億元至100億元的佣金,這筆佣金對弱勢的團體有重大的助益,如果你讓消費者直接從彩券公司下單,結果就是每年80億元至100億元的佣金可能會歸屬到彩券公司,對那些弱勢團體就沒有任何助益。

許部長虞哲:確實會發生這種情形。

曾委員銘宗:部長,這一屆是到112年,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曾委員銘宗:我希望不論是部裡面或者是國庫署,都要注意這個問題,下一次再招標的時候,一定要綁這個條件,不然……

許部長虞哲:我會把這件事情列入交代。

曾委員銘宗:對,因為部長不可能做到112年。

許部長虞哲:不可能。

曾委員銘宗:但是這個事情很重要,不一定啦!你也不一定做不到啦!但是這個事情很重要,因為這個事情已經發生在運動彩券,所以運動彩券的佣金,現在是歸屬到彩券公司,這樣對經銷商來講是不公平的,對那些弱勢團體也是不公平的。

許部長虞哲:而且他有年齡的問題啊!因為……

曾委員銘宗:沒錯!所以我要特別拜託部長,要請國庫署預為研議,下一次在招標的時候列為必要條件。

許部長虞哲:好。

曾委員銘宗: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吳秉叡委員關心我們的稅改,我相信很多人也都希望趕快通過,只是大家要坐下來談。有人跟我講,如果拖到明年5、6月份再過,其實整體對一般報綜所稅是完全沒有影響的,對報營所稅也沒什麼影響,只是有的公司營所稅要先預繳,是不是?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主要是ICA帳戶還要設立,我想這個是比較麻煩的。

費委員鴻泰:你覺得這些人會覺得預繳不好嗎?

許部長虞哲:不是!不是!

費委員鴻泰:我請教一下,如果馬上通過,需要預繳的話,他會繳得比較多還是比較少?

許部長虞哲:假如扣繳稅款馬上在12月底前公布實施的話,當然被扣繳的會比較少。

費委員鴻泰:如果我們馬上通過,1月1日就實施,你認為預繳營所稅的人,他是要多繳還是少繳?

許部長虞哲:營所稅沒有這個問題,只有綜所稅。而營所稅的問題主要是ICA帳戶要設立。

費委員鴻泰:他現在要預繳嘛!

許部長虞哲:沒有……

費委員鴻泰:按照以前的紀錄,我協調過好幾次……

許部長虞哲:沒有……

費委員鴻泰:按照以前的紀錄要先預繳多少稅?

許部長虞哲:那是暫繳,那沒有這個問題。

費委員鴻泰:好吧!我講預繳,你講暫繳,請問他是暫繳的多,還是暫繳的少?

許部長虞哲:其實……

費委員鴻泰:當然是暫繳的多嘛!因為現在的稅率是17%,要通過的稅率是20%,當然暫繳的要多囉!會有人願意暫繳多一點嗎?你可不可以告訴我這種人多不多?

許部長虞哲:嗯……

費委員鴻泰:不多啦!

許部長虞哲:按實際繳納比較多啦!

費委員鴻泰:理論上是沒有啦!除非你現在還要虛張聲勢說還是有,還有很多愛國、愛許虞哲的人,他們願意為了許虞哲多繳,但是愛你的人,除了你太太之外,大概其他人也不太多啦!是不是?所以你們不要在那邊虛張聲勢,說有人想要多繳,應該是沒有。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社會大眾報告,我相信明年一定會過,只是時間到底是什麼,你有沒有跟院長或副院長談呢?

許部長虞哲:還沒有,因為……

費委員鴻泰:我都已經跟你講二、三個禮拜了。

許部長虞哲:因為你下次排大概是下下禮拜了,我下禮拜會找時間。

費委員鴻泰:請趕快跟行政院長還有民進黨的黨團商量,我們已經把proposal給你們了,你可以檢驗一下我們的proposal到底合不合理嘛!

許部長虞哲:我想我會先跟副院長報告,報告完……

費委員鴻泰:你除了要跟院長談,還要跟立法院的黨團談,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好。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先過,很多人會覺得他馬上要多繳,因此就不高興,所以我相信希望多繳的人很少啦!我們這次稅改有一個題目,大家一直沒有談,就是企業未分配盈餘從加徵10%降到5%,這個題目大家一直沒有好好來談,你覺得把未分配盈餘從加徵10%降到5%,是對還是不對?好還是不好?我們也許不能用對錯,可是我們可以用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因為美日韓大概還是有這個制度,我們把這個降低,主要是讓新創事業或中小企業在賺錢的同時,能夠保有盈餘……

費委員鴻泰:曾銘宗委員你聽著,我們講未分配盈餘從10%降到5%,是對青創及中小企業好,我們把營所稅定在17%,也是為中小企業啊!那你為什麼會不同意呢?

許部長虞哲:不是……

費委員鴻泰:然後這個部分又同意,這不是矛盾嗎?

許部長虞哲:因為我們這樣降低以後,整個稅負從25.3%降為24%。

費委員鴻泰:我也覺得現在學術界跟輿論界、媒體有一個很大的改變,當我們營所說在25%的時候,我們的未分配盈餘也是課徵10%,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費委員鴻泰:那時候大家是計算75%沒有去分配盈餘,所以我多繳10%,多了7.5%,再加上25%,加起來是32.5%,因為這些人的綜所稅大部分都是繳40%,所以把32.5%跟稅率最高上限的40%相比,當然是32.5%比較低,所以他當然不要分配盈餘嘛!當時學界以及媒體大家都覺得應該要課徵10%,甚至課徵10%還太少,後來我們把營所稅從25%降到17%的時候,當時就有包括財委會的好多位委員,當然現在有幾位委員都不在了,他們說應該要從10%調到15%,那要怎麼計算呢?很簡單,營所稅是17%,未分配的就是83%,未分配的部分加徵10%就是8.3%,8.3%加上17%是25.3%,而這25.3%要跟什麼比呢?要跟40%的稅率比吧?你看!這時候的差距越來越大了,剛才的40%跟32.5%是差距7.5%,現在則是40%跟25.3%,那他當然更不要分配盈餘嘛!是不是?

那時候的整個氛圍、邏輯,尤其是財政部都在講應該要加,當時因為還有少數委員要求未分配盈餘不要增加,讓中小企業可以保有盈餘,你們也都反對,曾幾何時,我談的這兩件事,你們的立場都不存在了。你為中小企業著想的同時,也說為了青創,而我們更同情青創人士。對於青創和中小企業,我都支持,將他們的未分配盈餘課稅稅率從10%降到5%,我支持,甚至全都免課也可以,但是大型企業的未分配盈餘稅率還是要維持10%,好不好?就是分為兩級制嘛!

許部長虞哲:這都是配套的,因為增加了3%……

費委員鴻泰:這時候你又說是配套了。

許部長虞哲:因為增加了3%……

費委員鴻泰:部長,在稅法從業人員中,大概沒有一個人的資歷比你還長,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我不敢說後無來者,但確實前無古人,你在5區國稅局都任職過,你在賦稅署也任職很久,在稅務方面資歷完整,講經驗,沒人比你豐富。部長,你真的要摸著良心。其實我不是專指你,但為什麼以前你們的想法是那樣,現在卻突然改變?你總可以告訴我一個理由嘛!我很愚鈍,為了開竅,求教於你,你可不可以教教我,為什麼這些人以前的想法現在一樣、一樣地改變了?難道我們換了星球居住嗎?

許部長虞哲:不,其實工商界一直認為應把未分配盈餘課稅取消,是我們一直維持。

費委員鴻泰:好,既然如此,你要不要代表財政部為你們以前做了幾十年的事向企業界道歉,承認你們以前都錯了?可不可以?部長,你可不可以代表財政部

,向在過去未分配盈餘被課徵10%的時代多繳稅的人鄭重道歉,說財政部以前是渾蛋,都錯了?這樣的話,這件案子我就可以接受。可不可以?你講嘛!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因為不同時空……

費委員鴻泰:現在問題很明確,只有在昨是今非與昨非今是之間二選一。你願不願意代表財政部表示,你們這些處理稅務的人都在欺負那些多繳未分配盈餘的人,財政部錯了,向以前繳稅的人請求原諒?可不可以?

許部長虞哲:這是當時官員的考量,我當然不能代表他們,但有一點很重要,就是營所稅與未分配盈餘兩者之間一定有關聯,因為只要營所稅大幅下降,就會有未分配盈餘,這個議題老早就存在。

費委員鴻泰:如果你這個邏輯對,那我覺得連未分配盈餘加徵5%也應該取消。因為邏輯應該維持一種,既然你剛才講的對,那為什麼還要課徵5%?可不可以給我個說法?你們現在已經失去理論基礎了。不能講沒有理論基礎,而是沒有立論基礎,這樣很危險!我現在用3種方式來講,首先假設我接受你的想法,那為什麼還要課徵5%?請你告訴我。

許部長虞哲:第一是稅收考量,這也確實是實際的考量。

費委員鴻泰:部長,我對你的尊敬在於你的誠實,不要讓我對你的尊敬在今天消失,那樣不好。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未分配盈餘課稅是依照財務會計法則,有很多免稅所得,我們完全課不到稅,所以要從這方面補充。

費委員鴻泰:根據什麼?財務會計?

許部長虞哲:對。

費委員鴻泰:我財務會計可是念了3門課,不見得念得比你少。

許部長虞哲:我不是這個意思,而是以課稅……

費委員鴻泰:雖然我是統計系出身,可是會計系的課我念了5門耶!

許部長虞哲:我是說,未分配盈餘的課稅基礎是財務會計,而不是稅務會計。

費委員鴻泰:你這樣講,我真的聽不懂。我雖然不是會計系教授,但我在會研所教了20多年,然而,對於你講的這些,我真的聽不懂。不是你要回去重新念書,就是我要回去重新念書。

許部長虞哲:我想,我們都沒有這個問題,免稅所得在營所稅沒有……

費委員鴻泰:部長,你要讓社會大眾聽懂!你要想想看,能不能為財政部以前、現在和未來的政策,找出合理的解釋,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恭喜財政部許部長,為的是在你主政財政部以來的成績。今天五區國稅局局長都來吧?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都到了,因為要審預算啊!

羅委員明才:在他們的努力之下,這3年以來,稅收統統達標,而且已經超徵了大概4,200億元。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中央政府沒有超徵那麼多,今年大概超徵500多億元而已。

羅委員明才:今年也超徵嘛!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今年1-12月的實徵數會比去年的實徵數來得少。

羅委員明才:剛才您提到,今年超徵數是500億元,既然超徵,國庫進帳也很多吧!根據國債鐘,我們現在的負債餘額總共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從存量與流量角度來看會不太一樣,一是33兆多元,一是13兆多。

羅委員明才:所以,國債鐘上的金額是多少?財政部大樓掛了一座顯示國債數字的國債鐘。

許部長虞哲:每一人大概負擔22.9萬元。

羅委員明才:負擔多少?

許部長虞哲:22萬多元。

羅委員明才:一出生就負擔22萬元?

許部長虞哲:所以我才說,今年度雖然超徵……

羅委員明才:國債好像降了一點。

許部長虞哲:因為有超徵,所以政府可以少發行一些公債,或用來還公債。

羅委員明才:那現在我國發行的公債金額有多少?

許部長虞哲:總數大概有幾兆元吧!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以今年預算數為準,大概是有5兆4,000億多元。

羅委員明才:5兆4,000億多元喔!

美國等其他國家把國債市場經營得很活絡,反觀國內似乎比較冷門,不甚活絡。

許部長虞哲:這跟利率也有關係。

羅委員明才:您剛才提到,今年大概超徵500億元。

許部長虞哲:對,500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既然如此,這5區國稅局長也達標了,那他們今年有沒有加薪?

許部長虞哲:沒有啊!但明年1月以後就會調薪了。

羅委員明才:既然沒加薪,大家何必做得那麼辛苦?

許部長虞哲:那是工作啊!

羅委員明才:大家很拚命。

許部長虞哲:沒有拚命啦!

羅委員明才:而且不是只有局長在做,大家都很認真地做啊!

許部長虞哲:當然。

羅委員明才:行政院林全前院長曾說,養鵝拔毛這樣的理論是為了藏富於民,道理是不要把民眾或企業勒得太緊,因為勒緊會給人窒息的感覺。部長,養鵝拔毛的理論是否適用在你身上?你是不是蕭規曹隨?

許部長虞哲:一般來說,財政都會考慮這個理論。

羅委員明才:還是這樣想的吧!

許部長虞哲:都有。

羅委員明才:所以,請部長認真地做。

許部長虞哲:有啦!

羅委員明才:但只要關心,輕鬆地查就好。

許部長虞哲:課稅原則就是抓大放小。

羅委員明才:抓大放小?

許部長虞哲:對。

羅委員明才:現在也用愛心查稅嗎?

許部長虞哲:當然是啊!

羅委員明才:其實所有納稅義務人與財政部建立的應該是友好、合作的關係,而不是對立,類似警察抓小偷的關係。

許部長虞哲:不會的!我也感謝絕大部分民眾,我要強調,絕大部分納稅人都是很誠實的。

羅委員明才:一個講理的社會、誠實的社會、善良的社會,應該鼓勵大家多朝善的方面來看,不要把每家企業都當賊。

許部長虞哲:不會。

羅委員明才:不會這樣?

許部長虞哲:其實絕大部分納稅人都不會,畢竟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都要由納稅人申報。

羅委員明才:中華民國財政部長管錢,原則應該像財神爺一樣,和氣生財,每天都開開心心的,讓國家有充足稅收,可以進步。

國內納稅義務人大概有多少人?

許部長虞哲:每種稅都不太一樣。

羅委員明才:綜合所得稅有多少納稅義務人?

許部長虞哲:600多萬戶。

羅委員明才:租稅負擔率大概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大約12.9%至13%左右,

羅委員明才:12.9%是平均之後拉下來的數字!就每年稅收中的個人綜所稅來說,大概90%集中在哪一個百分比級距?

許部長虞哲:應該高所得的人比較少。

羅委員明才:是高所得,高所得納稅人的平均負擔率是非常高的,包括股利所得、證交稅,雖然沒有課徵證所稅,但健保補充保費也要多繳2%,還有遞延等費用,加一加應該超過53%吧!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

羅委員明才:我是說以最高級距來看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原本的稅率是45%,稅改之後降為40%了。

羅委員明才:什麼時候開始降為40%?

許部長虞哲:我們希望從明年1月1日開始。

羅委員明才:其實,如果真的要落實租稅公平,降到40%還不夠。你看,目前外資FDI對國內的投資非常低,表示大家認為投資環境不友善。美國川普總統的稅改應該已經底定了吧!

許部長虞哲:還沒有,因為眾議院和參議院版本不一樣,必須協調出一致版本以後,才可以通過。

羅委員明才:好像是最近底定的。

許部長虞哲:還沒有。

羅委員明才:美國稅改的大方向就是大幅降稅,以鼓勵民間多多投資,企業所得稅要從35%降到20%,算是大幅調降。

許部長虞哲:但是個人綜合所得稅……

羅委員明才:也降了一點啊!

許部長虞哲:沒有,眾議院版本是維持,參議院調降一點點,從百分之三十九點多降為百分之三十八點多。

羅委員明才:遺贈稅呢?

許部長虞哲:有一個版本主張維持,另一版本主張廢除,有不同版本主張。

羅委員明才:新加坡課不課遺贈稅?

許部長虞哲:沒有。

羅委員明才:香港課不課遺贈稅?

許部長虞哲:沒有。

羅委員明才:我更聽說,大陸要在5年內廢除遺贈稅,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還沒開始。

羅委員明才:為什麼全世界都出現這樣的方向?

許部長虞哲:我想,開徵的國家還是比不開徵的國家多。

羅委員明才:但鄰近國家都這樣做了,這代表一個訊息,就是當一國稅負偏離了國際認知的標準,就會有很多有錢人跑掉,所以我們的國家如果想永續發展,還是應該輕稅簡政。

這2年來,遺贈稅有沒有意外收入?

許部長虞哲:在贈與稅部分,前一陣子有,因為我們準備把稅率從10%提高至20%,所以上半年確實……

羅委員明才:增加很多?

許部長虞哲:有增加。

羅委員明才:那有沒有什麼舊案?例如可以為國庫增加幾千億元的案子,你們有沒有列管?

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一定要在5月12日之前死亡者,才適用10%遺贈稅。

羅委員明才:我是說以前適用50%的舊案啊!

許部長虞哲:那現在當然沒有,畢竟時間過很久,沒有留存了。

羅委員明才:沒有這個案子了?

許部長虞哲:對啊!因為必須在6個月內申報,了不起也只是延長。

羅委員明才:我要強調的遺贈稅這一塊。

部長今天也提到欠稅問題。請問,現在欠稅大戶有多少人?

許部長虞哲:以你的指標,是認為欠稅多少才算欠稅大戶?

羅委員明才:你們的定義標準是多少?欠稅2,000萬元還是5,000萬元?

許部長虞哲:營所稅大概是1,000萬元。針對欠稅大戶,我們每年7月1日也會公告。

羅委員明才:目前為止,欠稅大戶以及欠稅加起來有多少,也就是總金額大概多少?

許部長虞哲:是公告部分嗎?我們公告了893件,公告金額是929億元。

羅委員明才:900多億元嗎?

許部長虞哲:對,900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對於這900多億元,我們新北市一直在等。新北市升格直轄市了,可是財政部都沒有給我們統籌分配稅款啊!應該說,沒有像給台北市的那麼多。我們本來期望,升格之後,生活也升等,結果落差很大。既然你們課到這900多億元,可以優先給新北市,讓新北市將近400萬人口享受更高級、舒適的周遭生活環境啊!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今年和去年都因為所得稅、貨物稅和營業稅等幾項統籌分配稅款來源增加,對地方還是有幫助。

羅委員明才:那是小幫助,我們希望建立的是可長、可久、可大的完善機制。

許部長虞哲:那就要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了。

羅委員明才:要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中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比例,我們新北市也等了好幾年了,拜託加快。

許部長虞哲:在還沒修正之前,其實只要有超徵,都會分配。

羅委員明才:分配也只是小補而已,就好比我們需要1元,而你給我們的不到5毛啊!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

羅委員明才:既然國家稅收3年來超徵4,000多億元,新北市人口又真的很多,需要很多地方建設,甚至有很多地方還沒有自來水,基本民生設施還沒趕上直轄市應有水準,所以,新北市可說嗷嗷待哺,拜託部長,請多撥一點給我們,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依照公式,對每個縣市公平對待。

羅委員明才:我們有400萬人口,真的希望生活可以升等、升格,而現在財政部有錢了,請多多照顧新北市,新北市市民會以感謝、感恩的心情面對國家。

許部長虞哲:只要我們有錢能夠分配,都會儘量分配統籌分配稅款給縣市。謝謝。

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股行庫高層人事明年1月將會有第2波異動,請問財政部許部長,是這樣嗎?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應該說有2位總經理屆齡。

陳賴委員素美:可以透露一下大致情形嗎?

許部長虞哲:第1位是兆豐金控與兆豐銀行的總經理,2個職務為同一人;另外一人是合庫銀行總經理,他也屆齡。

陳賴委員素美:那財政部會藉此大幅異動嗎?

許部長虞哲:應該還好,就是稍微調整一下。實際上,目前還沒有完全定案。

陳賴委員素美:請教部長,行政院已經鬆綁國營事業負責人以65歲為天花板的限制,經濟部對於轄下國營事業也鬆綁,跟進辦理,然而財政部至今仍未決議跟進放寬,您認同這項放寬嗎?

許部長虞哲:當然要碰到這種情況才要考慮是否適用,至於現任者大致上都沒有這個問題。

陳賴委員素美:請你再說一次好嗎?

許部長虞哲:除非現任者要離開,才需要找續任人選,也就是找新人時,才會有這個問題。

陳賴委員素美:不同單位之間的調任也沒有受到這項限制?

許部長虞哲:對,目前我們也只有台、土、輸,以及菸酒公司這家國營事業。

陳賴委員素美:您的意思是指,財政部後續不會跟進這樣的做法?

許部長虞哲:不是不會跟進,而是因為目前相關人員都沒有異動。

陳賴委員素美:針對跟進與不跟進之利弊得失,財政部日後會作具體考量嗎?

許部長虞哲:是指關於這方面的考量嗎?

陳賴委員素美:對,65歲限制。

許部長虞哲:當然各有利弊,若讓年紀比較長的人去做,他很有經驗,不過,負責人年輕化也有好處。

陳賴委員素美:也有好處?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財政部傾向不跟進鬆綁最高年齡65歲的限制?

許部長虞哲:是目前沒有碰到這個問題。

陳賴委員素美:目前沒有?如果碰到呢?

許部長虞哲:因為不會碰到,所以我現在也難說明碰到以後會怎麼樣。

陳賴委員素美:我是說,如果碰到的話呢?

許部長虞哲:既然是行政院的政策,我們配合行政院的規定。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你也有這方面的壓力,是這樣嗎?

許部長虞哲:應該也還好,既然沒有異動,就沒有找新人的問題。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在此要具體建議部長,除了要注意我先前提出的財經幫與旋轉門條款問題之外,部長也必須注意人民的觀感,唯有適才適用原則是最重要的,您認為是這樣嗎?

許部長虞哲:對,要適才適用,沒有錯。

陳賴委員素美:要適才適用,您也這麼認同?

許部長虞哲:是。

陳賴委員素美:好。

接著我要請教,目前每月平均營業額2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利事業單位,享有申請免用統一發票規格,但在實務上,我們卻經常看到已經達到應開立發票規定,卻仍享有免開立發票優惠的個案;或者被認定不符資格者,也就是不應開立發票,被要求開立統一發票,但又刻意漏開的個案,這些都形成規模很大的地下經濟活動。部長,您知道嗎?

許部長虞哲:我想是少數個案被我們核定須使用統一發票之後,還是不想使用,因此提起行政救濟,但這些案子後來都輸了,就像某豆漿店,以及台大附近的幾家商店,其實後來都開立發票了。

陳賴委員素美:那營業人核定免用統一發票是否以銷售額為唯一標準?

許部長虞哲:原則上標準是這個,但如果是公司組織,一定要使用。

陳賴委員素美:但根據我看到的財政部規定,銷售額並非唯一標準,可視營業性質、營業規模而定,如果是財政部認定的特殊營業人就不受限制,應該是這樣吧!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餐飲業開立統一發票之認定標準,除了我們剛才提到的每月平均營業額20萬元以上,須開立統一發票以外,還有財政部認定的特殊營業人類型,包括甜食店、麵食店、自助餐等。須開立統一發票的還有另外的類型,就是以電子系統設備──POS機管理座位、提供餐飲或以號碼牌方式經營者,你們就認為業者具備可開立統一發票或開立電子發票之資格,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是這樣嗎?

許部長虞哲:對。我舉個例子,很多人到台南旅遊,當地有很多名店,只要店家改變方式,例如能夠透過電腦訂位或使用叫號系統,其實其營業方式就改變了。

陳賴委員素美:你是說這類商店的經營模式已經具備可以開立統一發票的條件,所以也可以開立發票?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愈來愈多人利用網路販賣商品或勞務,根據我看過的資料,人氣高的賣家1分鐘甚至可以達到好幾萬元業績。實務上,只要勞務收入超過新台幣4萬元,貨物交易超過8萬元,就要依法申報、繳稅,並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不僅要辦理營業登記,還要開立發票。但是,網路上常見店家兼營直播拍賣,卻藉低報收入逃稅、短漏營業稅等問題,針對這樣的網路交易,國稅局有沒有列為查核重點?

許部長虞哲:因應網路交易愈來愈多這種趨勢,我們從105年開始將網路交易列入專案查核,而且每個國稅局都列入專案查核。

陳賴委員素美:已經實施專案查核?

許部長虞哲:有。

陳賴委員素美:這些年的查核內容、查核項目,以及查核績效可以提供給本委員會嗎?

許部長虞哲:可以,我們會提供給委員參考。另外,我也要報告一個數據,到11月底為止,我們查核補徵的有6,000多件,所以只要是沒有照規定來,我們都會要求補稅。

陳賴委員素美:你是說,今年就查核、補徵了6,000多件?

許部長虞哲:對,6,000多件。

陳賴委員素美:財政部也已經在這方面積極注意?

許部長虞哲:對,我們從105年就開始。

陳賴委員素美:那我想請教一下,國稅局因應網紅經濟現象,要用什麼方法稽查逃漏稅?

許部長虞哲:這種現象慢慢多了,其實國稅局同仁也曾透過網路交易購物,所以會注意到,我們也會蒐集資料,加以查核、課稅。

陳賴委員素美:目前還在哪一階段?蒐集資料而已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有些已經掌握到資料,開始課稅了。

陳賴委員素美:我剛才要求提供的資料也包含網紅經濟,請一併提供報告給我們。

許部長虞哲:對,都會包括在內。

陳賴委員素美:近來,夾娃娃機店面數量大增,在街上、校園附近都有夾娃娃店。這種店的設立已非以電子遊藝業管理,因為只要是一般娛樂店就可設立,而且可以在文教、樂器、娛樂、零售業登記,每座機台取得經濟部的合格證書之後,就可以在商業區設立。但依娛樂稅法,夾娃娃機屬於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之範疇,因此必須比照娛樂設施,由主管機關課徵娛樂稅,各地稅務局有沒有確實進行娛樂稅稽查工作?又成效如何?

許部長虞哲:地方稅的稽徵機關大概都把這種行業列入娛樂稅的稅籍清查工作,目前大概有2,400家左右,查定稅額大概有5,500萬元。這個部分,我們還會請地方稅稽徵機關繼續加強,因為這也是很熱門的議題。

陳賴委員素美:另外,販賣機的銷售品項也愈來愈多,從飲料、食物,現在還轉向百元販售機。由於販售機的商品不屬於娛樂性商品,所以不須課娛樂稅,但這類型販賣機就像是微型商店,營業前必須向主管機關登記,才能營業,還要申報販賣機的機器編號,以及放置處所、營業台數等明細資料、外觀機型、註明營業人之地址與電話,這些都是課徵營業稅管理辦法的規定,但業者多未標明或標註,而且販賣機也不限擺設地點,國稅局在這方面有沒有加以查核?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是有的,國稅局每一年都會清查,而且因為這也滿熱門的,基於抓大放小原則,在熱門地點,我們一定會積極查核,並且要求補稅。

陳賴委員素美:你們有沒有設計一些鼓勵檢舉人,或是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的制度?

許部長虞哲:有,不一定是開發票,但首先是要辦理稅籍登記,如果漏辦,也有處罰規則。

陳賴委員素美:那業者的銷售額度有多少,你們又怎麼掌控得到?

許部長虞哲:只能查定。

陳賴委員素美:要去查定才知道?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政府積極推動電子支付真正的阻礙是什麼,我想部長應該知道,主要就是怕被稽核營業稅、所得稅,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我們在研議如何讓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比例更高,例如只要這些小規模營利事業使用行動支付,適用的營業課徵稅率就維持在1%。

陳賴委員素美:在抑制地下經濟猖獗活動與跨越電子支付障礙工作中,所該突破的應該是針對不肖商家逃漏稅等違規行為,各地稅務機構必須確實清查,稅務的公平性以及電子商務推展才會有所進步。

許部長虞哲:對,其實我們最近也召開2次會議,除了找國稅局等相關政府機關,也找電子支付業者開過會。

陳賴委員素美:已經開過會了喔?

許部長虞哲:我們準備在2月底之前推出一些鼓勵措施。

陳賴委員素美:我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我也呼籲部長,對於您剛才提的這些,財政部一定要加強,以避免稅務公平性受到質疑。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主: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郭委員正亮、吳委員志揚、李委員昆澤、鍾委員孔炤及鄭委員天財皆不在場。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上個禮拜就質詢外籍旅客退稅問題,財政部因應我的質詢,也承諾1個月之內提出檢討。但是,上禮拜有一些問題還沒有談得很清楚,我在此希望再加強一下。上次我提到退稅金額到底有沒有上限以及退稅機制,包括目前申請退稅商店大概不到2,000家,可退稅的消費金額是2,000元至2萬4,000元,以及市區特約商店就只有4家而已,包括台北101、新光三越、SOGO與高雄漢神百貨,金額大約都在12萬元以下,如果是更高消費金額,就要到機場退稅,但也有上限24萬元。當時財政部許部長曾說,即使超過24萬元,也可以按照消費稅的規定退稅,只不過我們的查驗機制可能會加強,以防發生其他弊端。我查了一下數據資料,除了來台中國大陸旅客以外,不論是日本、馬來西亞、新加坡、美國、泰國、南韓、加拿大、澳洲等等,情況都不太一樣。以退稅件數來講,來自這些國家的旅客,在現場小額退稅件數比較高,去機場退稅的件數反而比較低,這就是習慣上的不同。回頭看消費金額,則是剛好顛倒,除了中國大陸旅客以外,這些外籍旅客在現場退稅的件數高,可是總退稅金額低,在機場退稅的件數低,但總退稅金額高,那我們需不需要因應調整?因為我們觀察到,外籍旅客在現場小額退稅的件數逐年升高,現場小額退稅的金額也逐年升高,從促進觀光發展的角度來說,觀光客在現場獲得退稅,手上就會立刻有現金,可以立刻再消費,這是好事情喔!所以,我要再次跟財政部許部長釐清這方面的疑慮,您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們也會鼓勵營業人加入退稅行列,不過,營業人必須墊付大概1個月的成本,所以營業人也會納入考量。假如生意好,退稅之後,觀光客能再買東西,我想,這會讓營業人更有意願加入退稅行列。

江委員永昌:這個問題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就是要不要再拓展更多營業場所、店家配合提供外籍旅客退稅服務,增加更多據點。第二部分就是我一直強調的,你不用幫店家擔心退稅金額上限,其實,市區特約商店透過與中華電信簽約設置的自動退稅機台,還可以收到手續費,就算撇除這點不談,店家如果自覺資金成本夠,願意把能夠退稅的額度、幅度拉高,讓觀光客在消費、獲得退稅之後,就在現場立刻再消費,那你何必為店家擔心墊付成本問題?畢竟店家都不怕,像幾家大型百貨公司都不怕啊!那財政部是不是該適度放寬?或者,你也可以這樣做,例如以24萬元或12萬元為基礎,對於願意接受退稅超過這個額度的店家,可以審酌處理或放寬啊!

許部長虞哲:我想,這個部分還是一致化比較好。

江委員永昌:還要手續費,費率是17%,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沒有。

江委員永昌:沒有嗎?

許部長虞哲: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找這些已經提供小額退稅的營業人研商一下。

江委員永昌:說不定他們資金充裕,都不怕成本負擔。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找他們研商,假如絕大多數營業人認為這樣的額度不能再提高,那當然就維持;如果絕大多數營業人認為需要提高,我想,我們也會同意提高,好不好?

江委員永昌:好,但你們只有1個月的檢討時間,趕快研究吧!

許部長虞哲:1個月來不及啦!因為我要找營業人研商,範圍遍及全國。

江委員永昌:沒關係,時間我給你,畢竟我也把數據都提出來了,說明外國旅客的習慣真的比較不一樣。

第二個問題,國內正在推廣無實體電子發票,紙本發票也愈來愈少了,而有很多社福團體都需要發票捐贈,因為這樣就未必需要辦理募款活動,民眾也會認為這真的是做愛心、做公益,真的是好事。可是現在紙本發票的量愈來愈少,隨著總量削減,捐給社福團體的比例一定也會減少。財政部固然與衛福部共同考量,公益團體可以申請無實體電子發票愛心碼,以獲贈發票,可是量真的很少。根據財政部的統計,今年到8月為止,49億張電子發票中,只有2,400萬張流向社福團體,其實單位也不能算「張」了,畢竟是無實體的電子發票。由於有愛心碼,所以查得出來,但流到社福團體的比例只有0.49%,相較於過去紙本發票的捐贈,比例實在不高,財政部有什麼看法?

許部長虞哲:我們當然還是要推廣,讓無論是個人也好、營利事業也好,其實主要應該是個人,透過愛心碼將發票捐給社福團體。

江委員永昌:你的說法還是繞回愛心碼,那我要提出一個問題,發給愛心碼到底有沒有審核機制?什麼才是社福團體?不同於以前捐紙本發票的做法,現在的愛心碼則是透過SCA憑證就能申請得到。我把我上網查詢得到的資訊念給你聽,在學校類,財團法人康寧大學有社團愛心碼,實踐大學、海洋大學、台北醫學大學也有;綠黨也有,台灣排球運動協會也有,基督教青年會、中華小馬少年籃球運動協會、還有財團法人公共電視基金會等。以上都是你們認證的社福團體,也可以透過這個途徑獲得捐贈?這樣愛心碼就不一定有愛心了耶!

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可以檢討,確實必須是一般社福團體才能使用。

江委員永昌:要是這樣使用,就不算是愛心碼了,因為隨便是誰申請都可以,大家怎麼分辨?

許部長虞哲:我會請財政資訊中心確實檢討。

江委員永昌:會同衛福部一起檢討好了。

許部長虞哲:好。

江委員永昌:另外,2016年也就是去年,來自社福團體愛心碼受贈電子發票的中獎獎金有5,900多萬元,根據財政部的紀錄,扣繳稅額大概是300多萬元。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我的看法是,既然愛心碼是無實體發票的捐贈途徑,財政部要不要大方一點,免除這300多萬元的所得稅?當然,印花稅比較少,但財政部要不要直接免除?反正金額不多。

許部長虞哲:不是金額不多的問題,而是原則問題。

江委員永昌:如果是原則的問題,那就修法嘛!其實,300多萬元只是一點點,但對社福團體來講都是很大的幫助,要做愛心就做到底,做了愛心,還要求他們繳所得稅,有需要嗎?

許部長虞哲:我們寧可把該收的稅收好,把錢補助給衛福部,由衛福部補助這些團體,這樣比較直接,而非透過租稅減免,因為這一減以後,問題還會延伸到公益彩券等範疇,因為這些畢竟是機會中獎。

江委員永昌:好吧!你研究一下吧!我就是做出這樣的建議,畢竟這筆經費也不高。

許部長虞哲:我們當然可以研究,不過,應該把該收的稅收好,交給相關部會從事補助工作。

江委員永昌:好。

接下來,我再問你一個問題。2013年,中華郵政提過,他們為每張發票兌獎所負擔的成本高達30元,而財政部印刷廠付給他們的費用只有15元多,現在這個問題解決了沒?

許部長虞哲:發票兌獎等事項未來會有重大變革。

江委員永昌:其實,金融與資訊相關科技已經發展、進步至此,民眾持紙本發票前往中華郵政旗下郵局兌領現金,其實可以創造郵局的人潮,說不定還會產生附帶價值,例如郵局可以多接業務,但郵局檢討後,反而認為這對他們不利,我真的想不清楚理由。在類似事件中,財政部有時候反而不該付錢給對方,說不定因為把業務交給某個單位承接,為對方開創了某種營運模式或經營模式,反而應該收錢。因為,兌獎等過程一定都有數據,也一定會連結到許多其他業務。

許部長虞哲:沒有錯,委員講的正是我們未來要改進的方向,說老實話,儘管財政部針對每張兌獎發票只給15元多,對於郵局來說也是重要補助。

江委員永昌:現在去郵局的人潮固然還不少,但是如果開放到郵局兌領獎金,對於郵局來說,一定可以增加更多拓展業務與接觸民眾的機會,所以他們把話說顛倒了,難道郵局不想辦理統一發票兌領獎金業務嗎?

許部長虞哲:我們的新制度準備在108年1月實施。

江委員永昌:什麼樣的新制度?

許部長虞哲:現正緊鑼密鼓準備。

江委員永昌:透露一下嘛!多元兌獎?

許部長虞哲:不只透過郵局領獎,因為將來未必仍是中華郵政得標,超商也可能得標,另外是可能透過App兌獎。

江委員永昌:如果主席允許,可不可以讓財政部說得詳細一點?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為了提升民眾兌獎的便利性,我們正在研發,希望新增網路兌獎服務,也擴大兌獎服務的據點,希望將來網路與實體兌獎通路能均衡發展。我們現在已經擬定一套計畫,並且委託財政部印刷廠在今年12月5日招商評選,將來由獲選公司承作本案,包括開發新的兌獎App,兌獎通路比起現在單一由郵局負責也會更多,包含四大超商或基層金融機構,都會參與兌獎行列。

江委員永昌:是啊!道理本來就應該倒過來,以後不是從財政部委託其他單位辦理業務,導致其他單位增加人事成本這個角度去想,應該是回過頭來看,這些都是智慧財耶!

許部長虞哲:對,沒有錯,這就是我們預計在108年推出的重大改變。

江委員永昌:好,既然如此,我就要問一個今年在委員會中有其他委員問過的問題,超商會不會加入?超商根據營業人申請辦理代客戶兌領五獎或六獎獎金,但很奇怪的是,代領辦法中容許三種作法,包括兌換商品、兌換獎金,也就是兌換現金,或是將中獎獎金轉換為儲值金額,超商為什麼可以只做兩種,換現金這一項就不做?這點可不可以一併檢討?這個問題好像年初就有委員問過,到現在為止,你們與超商業者檢討了沒?

許部長虞哲:我們找過廠商開會。

江委員永昌:能不能要求超商,如果要承接,就要三種服務全都提供,不可以只做其中兩項對自己有利的?我認為財政部根本不用跟對方協商。我再講一次,三項兌獎途徑包括換商品、儲值與換現金,超商業者只挑其中的儲值與換商品兩項,換現金這項服務卻不做,但這種服務明明就寫在你們的辦法裡,所以我不明白啊!對於這一點,上半年就有委員請你們檢討,到現在還沒有具體成效嗎?

許部長虞哲: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納入規劃,在108年以後整體改革。

江委員永昌:超商也要聽財政部這些好的建言,一起配合。

許部長虞哲:對,讓納稅義務人中獎後更方便是我們的目標。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高委員金素梅、周陳委員秀霞及顏委員寬恒皆不在場。

本日詢答完畢,作如下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余委員宛如及郭委員正亮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周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五、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收支預算案,詢答部分結束,審查部分另擇期處理。

委員余宛如書面意見:

案由:本院余委員宛如,針對我國稅收連年超徵,今年將成為連續第四年超徵稅收之年度,雖然提前達成稅收目標,且其中重要項目為政策性推動,如遺產及贈與稅,以及股市當沖降稅等,另外營所稅與營業稅提前達標,表示我國民間消費及產業狀況良好,但仍然為民眾觀感不佳,故特向財政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如案由。

二、請財政部賦稅署說明近四年來,包含今年已經公布的稅收資料,針對稅收超徵項目,以及稅收短徵項目,以年度、項目區分,並對過去三年之稅收超徵、短徵之具體影響原因提出說明,另對本年度之稅收預估超徵及短徵項目同樣提出各項之預估原因說明。

三、請國庫署針對法定規費項目之收入,同樣對近四年來提出各種類規費細項整理,並以各年度列表、分開各項規費,提出該各項規費之說明,如有明顯趨勢之變化,請提出具體原由,如未明顯之趨勢變化,同樣請提出解釋原因。

四、請各區國稅局,同樣對近四年來,各區國稅局之罰款、罰金、罰鍰、賠償以及規費收入等,整理並以各年度列表、分開各項收入金額,提出各項收入之數據,並以此檢討近四年來查核逃漏稅之績效等,提出說明。

五、以上請以書面回覆本辦公室,並於兩週之內完成。

委員郭正亮書面意見:

會議主題:審查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為避免地下經濟損及國家整體稅收,除檢討課稅措施及法令外,建議應積極研議推動電子支付等政策,縮減地下經濟規模。

有鑑於台灣經濟結構主要以中小企業為主,但因國人多習慣用現金交易,加上地下經濟活動發達等因素,導致營業額以多報少之逃漏稅問題相當嚴重,長期如此,不僅造成國家稅收損失,更形成不公平競爭,嚴重影響合法經營業者之權益,主管機關實有待應就制度面及執行面等方面予以檢討改善,更應積極輔導業者合法經營並誠實納稅。

立法院預算中心針對全台25家知名夜市進行調查,其中,交通部觀光局統計旅客到訪人數前兩名的台北士林夜市、饒河街夜市以及高雄六合夜市,去年稅收金額竟比規模較小的桃園觀光夜市、基隆夜市還少,有逃漏稅之嫌。

再根據財政部賦稅署統計,104及105年度適用25%及15%稅率夜店之繳稅額均低於全體平均值,且其部分營業收入仍得適用5%稅率,與同屬奢侈性消費之特種飲食業規範不一,恐無法有效防杜逃漏稅。加以,台灣雖有美食王國之稱,更以夜市文化聞名世界,但鑑於部分夜市攤商實際繳納稅額偏低,且課徵營業稅有集中於台中逢甲等少數夜市之情形,似有欠合理,仍允應加強查核,應積極輔導依規定辦理登記及納稅。

另有關違法日租套房問題,依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105年度查處各縣市違法日租套房5,411件、裁罰金額7,319萬元,其中查處6都4,790件、裁罰金額5,017萬元,該局對台北市(3,462萬元)、高雄市(965萬元)及台南市(268萬元)之裁罰績效較國稅機關高出甚多,有鑑於此,本席也建議國稅機關可以結合觀光局及各縣市地方政府共同辦理違法日租套房聯合稽查,或分享查核資訊,以提高查稅績效。

職是之故,有鑑於我國地下經濟猖獗、逃漏稅問題日益嚴重,為恐影響國家稅收及賦稅公平問題,主管機關實有嚴正面對之必要。

本席建議主管機關應適時檢討課稅措施及法令,並落實實地稽查,以確保稅收及增進租稅公平。此外,為有效遏止逃漏稅問題,建議主管機關應加強與其他機關間之橫向聯繫、建立聯合稽查及主動通報機制,以增進查緝成果。另,有鑑於電子支付已成為世界趨勢之際,建議財政部亦可參採南韓、丹麥及瑞典等先進國作法,研議推動強制電子支付等政策,以減少逃漏稅情事發生,俾有效縮減地下經濟規模。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有登記發言之不在場委員提補充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另向各位委員報告,對本日議程審查收支預算若有相關提案,請儘量於下周四(12月21日)前送交本委員會,方便議事人員整理,以利後續審查。

本日會議進行至此,現在散會。

散會(11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