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是論壇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3日(星期五)9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主席:現在進行國是論壇,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3分鐘。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主席、各位同仁。促轉會、中選會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均是獨立機關,原本這三個獨立機關應該獨立行使職權,但我們看到最近它們的所作所為卻不是如此,這三個機關幾乎已經變成民進黨的東廠,為什麼本席會這樣說?因為促轉會自稱是東廠,而且它都是針對特定人士來作處理,藉此遂行其政治目的;以中選會而言,針對這次的公投,中選會的公告引發爭議,之後最高行政法院要求以10月24日原意見為主,因此將其抗告打回票。因為中選會必須補正,所以它就補登公告,總共費用為931萬元。依照審計法的規定,不合法動用預備金當然必須加以剔除,所以我們堅持這些錢必須由主委、副主委及所有中選會委員來負擔,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必須自行全權負責,而不是為所欲為、違法亂紀,最後由全民來負擔。再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來講,最近他們針對TVBS、中天等特定對象進行處理,許多學者都認為這是有選擇性的處理。本席認為媒體應該要中立,TVBS認為莫健專訪有問題、引發一些爭議,所以將其下架,結果NCC卻加以干涉並提出要求,甚至還直接約訪,我覺得這件事情真的很離譜,所以現在NCC已經不是NCC,而是髒兮兮,它也不是一個獨立的單位。

另外,最近我們看到蔡英文總統在輔選過程中到彰化去,針對鐵路高架化、捷運延伸至彰化、綠能發電等問題,蔡英文總統大剌剌的說要是換了政黨來執政,這些全部都沒有了,由此可見她的心中只有黨派,在此本席要呼籲所有的選民,我們必須用選票來抵制獨裁的政府、鴨霸的政府,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明天就要進行包括公投在內的選舉,前天我們看到許多優秀的國手站出來,希望大家在這次的東奧正名公投能夠考量保障體育人的參賽權益。我們不妨回想一下,今年八、九月間,在雅加達所舉辦的亞運當中,我們的選手拿到17金、19銀、31銅,這代表著台灣在整個國際賽事當中能夠嶄露頭角;另外在世大運當中,我們的選手也拿到26金、34銀、30銅,今天能夠讓我們的體育選手有這樣的國際舞台來展現他們從小就開始培養的各項體育能力,同時也能代表國家出去參賽,這是我們應該要對體育選手的基本保障權益。本席剛從教育局過來擔任立委,我非常瞭解要成為一個這麼優秀的體育選手真的非常不容易,從小要吃非常多的苦、要受非常多的訓練,之間如果沒有咬緊牙根的話,根本沒有辦法走到像這樣可以在國際場合發光發熱的地步。

針對這項公投案,最大的利害關係人其實就是這些優秀的體育選手。雖然許多主張應該要正名的朋友提出了他們的看法,他們認為這並不會剝奪這些優秀體育選手的國際參賽權,但問題在於國際奧會三次來文均提及希望能夠維持洛桑協定相關事項。按照公投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公投出來的結果,政府還是必須要遵守,亦即「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請問誰能告訴我們公投案如果通過的話,絕對不會影響到這些體育人的參賽權益?再加上有人甚至主張這並不會影響到體育人的參賽權益,因為他們可以用「奧林匹克獨立隊」的名義來參加比賽,但我認為這對我們的選手來說不是更大的傷害嗎?當我們搖著國旗為他們加油的時候,就先告訴他們未來如果不行的話,他們必須以「奧林匹克獨立隊」的名義來參加比賽,升的是奧林匹克的旗子,放的是奧林匹克的會歌,請問這情何以堪?在透過公投案表達意見的同時,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針對這個案子提出呼籲,以體育人的參賽權益為優先,謝謝。

主席:登記國是論壇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國是論壇到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