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5日(星期五)14時3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3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各黨團所提變更議程之提議,並截止收案。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處理。
現有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分別提議變更議程一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4會期第1次臨時會建請變更議程,內容如下:討論事項僅列「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一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4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討論事項建議僅列「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案』」案,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為洲
主席:請問院會,對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所提變更議程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現在進行表決。
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並按鈴7分鐘。
(按鈴)
主席:報告院會,因為國民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的變更議程建議案內容一致,所以就一併處理。
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分別提議變更議程一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時代力量黨團及國民黨黨團提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台下:撤回勞基法!)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36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二、反對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呂孫綾 鍾佳濱 何欣純 柯建銘 劉櫂豪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吳秉叡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報告事項第二案「總統咨,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現有缺額11名,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名王幼玲、田秋堇、瓦歷斯.貝林Walis.Perin、林盛豐、高涌誠、張武修、陳師孟、楊芳婉、趙永清、劉文雄(已歿)、蔡崇義11人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咨請同意案」及第三案「總統前於本(106)年3月2日提名王幼玲等11人為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請本院同意見復後任命。茲因其中被提名人劉文雄先生病故,爰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規定,提名楊芳玲為第五屆監察委員,咨請同意案」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處理。)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及第3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何欣純 劉櫂豪
主席:現在進行處理,報告院會,本案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蔡委員適應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表決結果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64人,反對者3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作以下決議: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呂孫綾 鍾佳濱 何欣純 柯建銘 劉櫂豪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吳秉叡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二、反對者:30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徐榛蔚 羅明才 楊鎮浯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廖國棟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針對以上兩案報告事項,提出一項重行決定之提議。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之內容。
案由:本院民進黨黨團提議將總統咨請本院行使監察院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2案併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建議如下:
一、1月11日(星期四)舉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公聽會分上下午各一場,每場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8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薦4人、國民黨黨團推薦2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月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二、1月12日(星期五)及1月15日(星期一)召開全院委員會,並視為一次會,審查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各黨團每日分配詢答時間:民進黨黨團2小時、國民黨黨團2小時、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1小時。各黨團推派之名單、時間及順序,請於1月1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審查完畢後,於1月16日(星期二)院會上午進行監察委員同意權案投票表決。(同意權相關事務及時程如附件)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櫂豪(代) 何欣純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62人,反對者2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62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呂孫綾 鍾佳濱 何欣純 柯建銘 劉櫂豪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吳秉叡 周春米 許智傑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蘇巧慧 趙天麟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二、反對者:29人
林德福 林為洲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致政 蔡培慧 羅明才 楊鎮浯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盧秀燕 吳志揚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黃昭順 陳學聖 廖國棟
三、棄權者:0人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針對第五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案,建請將本案循例交付朝野黨團協商,並由蘇院長召集協商。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對「本院行使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乙案,建請將本案循例交付朝野黨團協商,並由蘇院長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林為洲
報告院會,本案係報告事項之重行決定,所以非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八條第二項得交付黨團協商之議案。因此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我們沒有辦法處理。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那個不是議案……
林委員德福:(在席位上)那個不是議案……
主席:因為這個不是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八條第二項得交付黨團協商之議案。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那麼這個是什麼案?
主席:這個不是。因為排定日程係由程序委員會處理,排定之後,發言人數及每人發言時間均得協商,惟日期無法協商,故俟程序委員會排定此案之後,才有辦法進行程序的協商。
報告院會,討論事項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4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