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1款 稅課收入

第1項 財政部原列1兆5,574億9,500萬元,增列200億元(科目自行調整),改列為1兆5,774億9,500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3項:

()鑑於財政部106年度歲入預算「稅課收入」之「菸酒稅」365億1,400萬元,截至106年10月底實收數306億1,000萬元,預算執行率83.83%;又國庫署107年度歲入部分預算案30億2,546萬2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減少1,106萬1千元,主要係減少「菸品健康福利捐繳庫數」4,865萬元。顯見為籌措長照財源提高菸稅反而導致菸稅、菸捐收入之減少,長此以往恐將不利於長照制度發展,爰此要求財政部應向行政院示警,重行檢討長照財源及菸稅、菸品健康福利捐合併課徵之可行性。

提案人:羅明才 林德福 盧秀燕 

()我國106年已經開始課徵跨境電商營業稅,自5月1日起,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都應在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目前已有73家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隨著個人利用網路跨境購買勞務日益頻繁,為掌握稅源,健全稅制,財政部應建立跨境電商營所稅繳納方案,並完善稅務入口網中境外電商課稅專區的網站建置,以利境外電商業者使用。請財政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相關報告,並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我國106年已開始課徵跨境電商營業稅,目前已有71家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隨著個人利用網路跨境購買電子勞務日益頻繁,為掌握稅源,健全稅制,財政部刻研擬建立跨境電商營利事業所得稅繳納方案。鑑於實施課徵電商所得稅,可能面臨適用租稅協定情事,且我國營利事業委託境外電商購買廣告者甚為普遍,其稅源有無掌握,請財政部針對跨境電商課徵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適用租稅協定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王榮璋 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盧秀燕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6項 主計總處,無列數。

第61項 審計部,無列數。

第62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5項 財政部8千元,照列。

第76項 國庫署25萬元,照列。

第77項 賦稅署,無列數。

第78項 臺北國稅局18億5,162萬8千元,照列。

第79項 高雄國稅局5億5,262萬7千元,照列。

第80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7億7,467萬6千元,照列。

第81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1億4,440萬1千元,照列。

第82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5億0,519萬元,照列。

第83項 關務署及所屬3億3,938萬3千元,照列。

第84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無列數。

第85項 財政資訊中心1萬元,照列。

第203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204項 銀行局,無列數。

第205項 證券期貨局,無列數。

第206項 檢查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項 主計總處20萬元,照列。

第56項 審計部,無列數。

第66項 財政部25萬元,照列。

第67項 國庫署5,088萬7千元,照列。

第68項 賦稅署78萬3千元,照列。

第69項 臺北國稅局1億7,338萬5千元,照列。

第70項 高雄國稅局4,466萬7千元,照列。

第71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7,425萬4千元,照列。

第72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4,684萬7千元,照列。

第73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2,546萬7千元,照列。

第74項 關務署及所屬2億7,431萬7千元,照列。

第75項 財政資訊中心3,043萬4千元,照列。

第170項 保險局,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7項 主計總處39萬1千元,照列。

第68項 審計部73萬7千元,照列。

第69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2萬5千元,照列。

第70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1千元,照列。

第71項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千元,照列。

第72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6千元,照列。

第73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2千元,照列。

第74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千元,照列。

第89項 財政部53萬9千元,照列。

第90項 國庫署1萬5千元,照列。

第91項 賦稅署25萬2千元,照列。

第92項 臺北國稅局166萬7千元,照列。

第93項 高雄國稅局107萬6千元,照列。

第94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90萬9千元,照列。

第95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67萬4千元,照列。

第96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92萬4千元,照列。

第97項 關務署及所屬184萬8千元,照列。

第98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222億8,387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歲入預算案「權利金收入」編列23億0,923萬4千元,近年地上權案件標脫率及標脫面積逐年降低,據國產署提供國有非公用土地地上權之案件統計,自101年度標脫率達50%後即逐年下降,到105年度僅13%,得標權利金與底價之比率由101年度之174.57%下降至105年度之107.66%;脫標面積自101年3.08公頃,到106年度8月僅剩0.64公頃,脫標總金額自101年度30億餘元下降至106年度8月之2.6億元,而收入預算情形僅101年度超收,106年度8月底只有5億餘元,預決算差距逐年擴大,雖因105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漲幅高達三成,導致標脫之地上權案件減少,亦有4件地上權案件辦理提前解約,然預算金額未減列致使二者差距愈加擴大,恐有虛列歲入之虞,國有財產署107年度歲入預算案「權利金收入」雖較106年度減少11億餘元,但應再檢討,爰建請國有財產署於就本案檢討規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附表1:近年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地上權案件概況表

單位:公頃;新台幣千元

年度

列標宗數

標脫宗數

標脫率%

列標面積

標脫面積

標脫總金額

得標權利金/底價%

101

24

12

50.00

8.2536

3.0800

3,233,462

174.57

102

49

22

44.90

15.2034

4.8494

7,220,367

138.01

103

46

17

36.96

25.0387

5.0779

2,705,556

107.92

104

48

16

33.33

16.5781

3.7798

7,016,469

118.08

105

46

6

13.04

16.7232

2.2954

1,530,898

107.66

106

26

4

15.38

6.8112

0.6464

260,068

113.25

註:1.資料來源:106年為截至8月底數據。

附表2:近年國有非公用土地權利金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權利金收入

地上權案件權利金收入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101

2,834,137

2,923,371

2,657,137

2,665,791

102

6,777,000

6,162,065

6,600,000

5,826,839

103

3,181,000

2,380,602

3,000,000

2,050,901

104

3,221,000

2,719,399

3,000,000

2,240,004

105

3,303,000

1,561,221

3,000,000

1,100,263

106

3,481,414

575,684

3,000,000

198,479

107

2,309,234

-

2,000,000

-

註:1.資料來源:106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數據,107年度為預算案數。

附表3:地上權案件提前解約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訂約年度

解約年度

標案名稱

得標權利金

解約原因

102

105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段四小段205-2地號等5筆

767,890

未依契約約定期限取得建造執照並開工,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102

106

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一小段25地號

61,200

103

106

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二小段42地號

414,000

104

106

台北市中正區臨沂段四小段117地號等3筆

686,660

註:1.資料來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提供。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第99項 財政資訊中心79萬7千元,照列。

第219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26萬1千元,照列。

第220項 銀行局12萬7千元,照列。

第221項 證券期貨局3千元,照列。

第222項 保險局5千元,照列。

第223項 檢查局1萬5千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項 行政院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原列1,800億6,536萬3千元(係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數),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5項 財政部原列101億0,958萬8千元,增列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項下「股息紅利繳庫」8,000萬元(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息紅利,其衍生之稅前淨利調整數得與該公司107年度預算審查決議衍生之稅前淨利調整數擇高計算)、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000萬元,第1目、第2目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第3目「投資收益」項下「投資股息紅利」5,000萬1千元(含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收入),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2億4,958萬9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財政部107年度歲入預算案「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項下「股息紅利繳庫」,其中財政部印刷廠官息紅利繳庫8,961萬5千元,較106年度增列413萬5千元。惟財政部印刷廠主要核心產品為印刷統一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用感熱紙、有價證券、一般印刷品等,財政部一方面推動電子發票載具,力求推動無紙化,一方面卻又增列印刷廠紅利繳庫預算,在政策推動上明顯衝突,財政部對於印刷廠之繳庫預估是否過於樂觀。爰建請財政部重新核實計算印刷廠之紅利繳庫預算,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部107年度歲入預算案「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項下「股息紅利繳庫」,其中中國輸出入銀行官息紅利繳庫未編列相關收入預算。惟中國輸出入銀行為財政部100%持有的政策性銀行,主要協助我國企業拓展出口貿易,在政府力推新南向政策下, 中國輸出入銀行相關業務理應增加,財政部卻未編列其官息紅利繳庫預算。爰建請財政部重新核實計算中國輸出入銀行之紅利繳庫預算,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部107年度歲入預算案「投資收益」項下「投資股息紅利」,其中彰化商業銀行現金股利3億4,431萬8千元,較106年度增列1億2,570萬4千元。惟彰化商業銀行因配合「國艦國造」參與慶富獵雷艦聯貸案,卻因慶富公司惡意詐貸,聯貸案恐面臨解約,彰化商業銀行將面對6.1億元損失,恐侵蝕彰化商業銀行獲利,財政部對於投資收益的預估是否過於樂觀。爰建請財政部核實重新計算彰化商業銀行投資收益,說明將如何補足相關收入預算,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部107年度歲入預算案「投資收益」項下「投資股息紅利」,其中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13億7,590萬3千元,較106年度增列4億8,156萬6千元。惟第一銀行因配合「國艦國造」參與慶富獵雷艦聯貸案,並成為主貸行,卻因慶富公司惡意詐貸,聯貸案恐面臨解約,第一銀行將面對45.5億元損失,恐侵蝕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財政部對於投資收益的預估是否過於樂觀。爰建請財政部核實重新計算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收益,說明將如何補足相關收入預算,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部107年度歲入預算案「投資收益」項下「投資股息紅利」,其中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20億0,631萬3千元,較106年度增列7億5,019萬4千元。惟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配合「國艦國造」參與慶富獵雷艦聯貸案,卻因慶富公司惡意詐貸,聯貸案恐面臨解約,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將面對17.1億元損失,恐侵蝕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財政部對於投資收益的預估是否過於樂觀。爰建請財政部核實重新計算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收益,說明將如何補足相關收入預算,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部107年度歲入預算案編列「投資收益」項下「投資股息紅利」,其中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9,388萬8千元,較106年度增列1,698萬9千元。惟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配合「國艦國造」參與慶富獵雷艦聯貸案,卻因慶富公司惡意詐貸,聯貸案恐面臨解約,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將面對17.1億元損失,恐侵蝕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財政部對於投資收益的預估是否過於樂觀。爰建請財政部核實重新計算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收益,說明將如何補足相關收入預算,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楅 

()財政部107年度歲入預算案編列「投資收益」項下「投資股息紅利」,其中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1,356萬3千元,較106年度增列39萬5千元。惟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配合「國艦國造」參與慶富獵雷艦聯貸案,卻因慶富公司惡意詐貸,聯貸案恐面臨解約,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將面對21.1億元損失,恐侵蝕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利,財政部對於投資收益的預估是否過於樂觀。爰建請財政部核實重新計算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收益,說明將如何補足相關收入預算,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自104年度起,為提升資本適足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均未辦理盈餘繳庫,形同國庫於104年度至107年度挹注約293億元該予兩國營銀行(以101年度至103年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平均繳庫決算共約73億元計列),但兩國營銀行資本適足率仍未高於全國平均,也未能補足108年底分別預估262億元及224億元之資本缺口,爰請財政部提出改善措施及精進對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近年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繳庫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台灣金控

土地銀行

輸出入銀行

印刷廠

台酒公司

合計

101

預算

4,363,529

3,498,955

138,975

150,000

5,881,937

14,033,396

決算

4,532,331

3,498,955

167,460

176,635

8,935,273

17,310,654

102

預算

3,226,697

3,769,426

155,002

100,000

5,918,470

13,169,595

決算

3,053,803

3,769,426

159,263

128,506

9,498,551

16,609,549

103

預算

3,318,776

3,832,262

170,054

80,000

6,169,345

13,570,437

決算

3,318,776

3,832,262

176,862

90,000

9,767,456

17,185,356

104

預算

2,261,050

3,287,951

160,627

99,341

6,570,900

12,379,869

決算

-

-

161,562

99,341

8,909,008

9,169,911

105

預算

1,690,000

-

178,784

86,316

6,643,910

8,599,010

決算

-

-

182,174

86,316

9,467,859

9,736,349

106

預算

-

-

198,534

85,480

6,632,377

6,916,391

107

預算

-

-

-

89,615

5,074,195

5,163,810

 

台灣銀行及土地銀行各年度各項資本適足比率概況表      (單位:%)

年度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12月底

6月底

12月底

6月底

本國銀行體系平均資本適足率

12.56

11.87

12.38

12.89

12.98

13.28

13.32

臺灣銀行

10.92

10.73

11.3

11.18

12.07

12.06

12.36

臺灣土地銀行

11.35

11.3

11.06

11.42

11.46

11.61

11.97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中國輸出入銀行為配合行政院「商品出口轉型行動方案」辦理增資計畫,105年度及106年度已編列88億元,107年度續編列第3年經費18億元,並以107年度盈餘不繳庫方式形同國庫挹注約2億元(依105年度繳庫數估算)累積資本,兩筆共計20億元,較原計畫50億減少30億元;經查中國輸出入銀行對新南向國家106年度貸款目標為新臺幣108.21億,截至9月底止已達100.37億,達成率92.75%;保證額度106年度目標為12.72億元,至9月底已達25.74億元,達成率202.36%,增資計畫似已達成初步成效;鑑於該行業經增資及聯貸平台擴增業務承做能量,爰請財政部研議後續以盈餘不繳庫增資之必要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近年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機構繳庫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台灣金控

土地銀行

輸出入銀行

印刷廠

台酒公司

合計

101

預算

4,363,529

3,498,955

138,975

150,000

5,881,937

14,033,396

決算

4,532,331

3,498,955

167,460

176,635

8,935,273

17,310,654

102

預算

3,226,697

3,769,426

155,002

100,000

5,918,470

13,169,595

決算

3,053,803

3,769,426

159,263

128,506

9,498,551

16,609,549

103

預算

3,318,776

3,832,262

170,054

80,000

6,169,345

13,570,437

決算

3,318,776

3,832,262

176,862

90,000

9,767,456

17,185,356

104

預算

2,261,050

3,287,951

160,627

99,341

6,570,900

12,379,869

決算

-

-

161,562

99,341

8,909,008

9,169,911

105

預算

1,690,000

-

178,784

86,316

6,643,910

8,599,010

決算

-

-

182,174

86,316

9,467,859

9,736,349

106

預算

-

-

198,534

85,480

6,632,377

6,916,391

107

預算

-

-

-

89,615

5,074,195

5,163,810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財政部所屬金融事業投資民營事業105年度獲利配股利雖較104年度增加,惟仍有50%的投資事業獲利衰退,財政部應及時因應並責成各事業公股代表嚴格監督投資事業經營情形,掌握經營資訊。為保障各公股金融事業之投資無虞並維護政府全民利益,爰要求財政部應研擬對策減少投資不利益情形發生,並定期彙整報告各投資民營事業經營現況,俾能及時協助處理。

說明:

1.依據審計部105年度總決算報告內容指出,截至105年底止,財政部所屬金融事業投資之民營事業計27家,投資金額為702億餘元,本年度獲配股利68億620萬餘元,較104年60億6,007萬餘元增加7億餘元;惟仍有台灣行動支付等16家公司盈餘衰退,其中臺灣行動支付公司更擴大虧損達4,800萬餘元,而盈餘衰退公司占總投資家數的5成。

2.復查其中有保德信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中國建築經理(股)公司及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公司5家連2年盈餘衰退;或有經營管理問題(兆豐銀)或有景氣循環不佳影響,但經營團隊之因應為何?公股代表人是否善盡職責?財政部應該更積極主動提供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資訊,減輕不利之影響。

提案人: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第6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原列3億5,234萬7千元(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息紅利繳庫數),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12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列7億6,333萬4千元,係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6款 捐獻及贈與收入

第1項 國庫署,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7項 主計總處77萬7千元,照列。

第67項 審計部65萬3千元,照列。

第68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8千元,照列。

第69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8千元,照列。

第70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1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無列數。

第72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8千元,照列。

第87項 財政部3億6,945萬3千元,照列。

第88項 國庫署29億7,431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國庫署107年度歲入預算案「其他雜項收入」之「菸品健康福利捐繳庫」2億2,135萬元,較106年度減列4,865萬元,主要係因為預估菸稅調漲後將抑制菸品消費,導致菸捐收入減少。惟從財政部統計來看,106年度6月菸稅新制上路,而106年度10月稅收統計顯示,10月的健康福利捐實徵淨額達到286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11億元、年增率達4.2%。爰建請國庫署重新核算因為菸稅調漲,影響菸捐收入增減之實際情況,以及如何加強走私菸品之查緝,防制健康福利捐因菸品走私而短徵,反造成稅收損失,也未達菸害防制效果,並將相關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第89項 賦稅署1,263萬4千元,照列。

第90項 臺北國稅局3億0,600萬3千元,照列。

第91項 高雄國稅局3,507萬1千元,照列。

第92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億0,904萬2千元,照列。

第93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232萬6千元,照列。

第94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841萬1千元,照列。

第95項 關務署及所屬2,108萬3千元,照列。

第96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3億2,365萬7千元,照列。

第97項 財政資訊中心,無列數。

第214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萬6千元,照列。

第215項 銀行局22萬7千元,照列。

第216項 證券期貨局18萬元,照列。

第217項 保險局9萬元,照列。

第218項 檢查局,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通過決議1項:

()數位化時代來臨,隨著電子發票普及率越來越高,政府鼓勵民眾使用共通性載具不列印紙本發票、高鐵公司亦可透過T Express手機購票,直接將高鐵票存於手機通訊軟體(APP)中,不用再使用紙本高鐵票。節能減碳是政府的政策,唯現行公務機關報帳仍需檢附相關單據,與政府一直高喊的電子化政府背道而馳,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與審計部檢討現行報帳制度,研議透過雲端資料庫與電子發票系統、各種電子票證系統相連,以達成申報經費無紙化目標,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計畫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2項 主計總處原列12億1,367萬元,減列「通訊費」20萬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萬元、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物品」20萬元、「一般事務費」10萬元)、第5目「綜合統計業務」20萬元(含「辦理綜合統計」之「一般事務費」10萬元、「辦理家庭收支統計」之「一般事務費」10萬元)、第6目「國勢普查業務」項下「普查資訊供應管理及發展」之「一般事務費」10萬元、第8目「主計資訊業務」之「資訊服務費」150萬元、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之「其他設備」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6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億0,737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20項:

()行政院主計總處對於各部會所提各計畫未能滾動檢討預算執行,並適時減少或停止預算之編列,爰凍結107年度預算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2,865萬7千元之二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近年中央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預算呈逐年擴增現象,106年度預算規模更高達1,285億元(占總預算數比率約為6.51%,相較100年度之575億元成長123.48%;倘加計特別預算則金額將更形龐大,或因地方政府執行能量不足,或因事前規劃審查不完備具體成效不彰,允宜檢討。(詳附表一、二)

2.舉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城鄉風貌型塑整體計畫」(含城鎮風貌型塑計畫、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分析,自95年度起辦理迄至106年累計已編列預算137.15億元,近三年之核定件數平均逾300件,核定補助金額也逐年攀升。

3.該計畫之提案審查程序先期審核作業授權各地方政府自行辦理,再將結果彙報營建署接辦評審流程,惟各該案皆係地方政府所提,先期審核恐有「球員兼裁判」之慮;而後續之營建署審查評比著重圈選決議核定補助案件,未就各所提補助計畫評定成績,並排定優先順序,以致部分補助案件執行不佳,甚至有因推動窒礙難行而撤銷(詳附表三),並且發生部分補助案件經費核銷有延遲情事,造成營建署需要列管之情。

4.本計畫推行超過10年,投入近400多億元資源,然民眾對於住宅周邊環境滿意度調查並未提升,顯見該計畫審核補助及編列預算容有改善空間。

【附表一】100-106年度中央政府對各級政府計畫型補助款統計表

單位:百萬元

年度

總預算

對各級地方政府

計畫型補助款

特別預算

對各級地方政府

計畫型補助款

預算金額

占總預算比率

預算

金額

占特別預算比率

100

1,788,412

57,513

3.22%

203,266

53,687

26.41%

101

1,938,637

102,078

5.27%

21,833

20,419

93.52%

102

1,907,567

105,108

5.51%

8,541

5,363

62.79%

103

1,916,228

115,310

6.02%

3,323

300

9.03%

104

1,934,636

118,753

6.14%

9,326

5,284

56.66%

105

1,975,866

122,242

6.19%

14,099

540

3.83%

106

1,973,996

128,455

6.51%

15,724

8,919

56.72%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

【附表二】「城鎮風貌型塑計畫」各年度預、決算統計表

單位:百萬元

年度

90-93

94-97

98-101

102

103

104

105

106

合計

計畫

名稱

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第一期

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第二期

創造台灣城鄉風貌示範計畫第三期

城鎮風貌型塑計畫

 

預算數

6,462

5,506

8,170

1,405

760

1,365

961

1,216

25,849

決算數

4,212

5,140

7,691

1,232

716

1,018

916

 

20,927

資料來源:營建署 立法院預算中心製表

【附表三】「城鎮風貌型塑整體計畫」近年補助計畫撤銷統計表    

單位:件

計畫名稱

102年

103年

104年

105年

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

19

7

3

17

城鎮風貌型塑計畫

5

6

14

7

資料來源:營建署統計至106年4月 立法院預算中心製表

提案人:施義芳 

連署人:郭正亮 余宛如 羅明才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通訊費」編列1,071萬9千元,有鑑於其用途皆為公務所需電話、數據通訊及郵資等費用,在科技日新月異、各類通訊及網路技術不斷進步情形下,實有檢討如何降低通訊費使用之必要。為撙節政府支出,俾利國家資源有效分配及使用,爰刪減20萬元後,再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降低通訊費用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會計及決算業務」業務計畫編列派員抽查各機關決算及會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國內旅費5萬6千元、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及會計制度實施狀況之國內旅費3萬5千元;另「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及「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各編列抽查相關所需差旅費35萬元及2萬3千元。經查103年度至105年度部分主管機關預算賸餘數、賸餘率及歲出應付保留數呈逐年增加之趨勢、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計畫執行率未達3成、國營事業重大興建計畫之工程進度落後,亦未針對預算編列未盡覈實或執行率偏低之機關(基金)進行查核。次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中,亦曾就上述問題通過決議,該總處會後於書面報告陳述「請各機關於編制未來年度預算時,應檢討減列歷年預算賸餘數偏高之項目」等云云,有鑑於該總處針對前揭預算編列,未盡善盡職責予以查核及督導,爰凍結該總處「國內旅費」預算532萬9千元之五分之一,計106萬6千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有效提升實地抽查效能之檢討與解決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03年度至105年度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歲出預算賸餘摘要表

單位:件、新台幣千元

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歲出預算賸餘數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預算

賸餘數

賸餘率

預算

賸餘數

賸餘率

預算

賸餘數

賸餘率

合計

62,641

3.27

38,904

2.01

35,918

1.82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黃國昌委員國會辦公室整理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派員出國計畫」編列91萬4千元。經查,該總處104年至107年每年均編列91萬4千元派員出國參與定期及不定期會議,藉以精進該處內部稽核、國際最新普查調查及編算法及電子資訊化能力升級等職能。查該總處網站「統計專區─國富統計」資料,其部分統計項目仍以77年國富調查資料為基礎,參採當期國民所得統計、工業及服務業普查等資料,利用基點插補法編算,未與時俱進參考美國等先進國家普遍所採用之永續盤存法編製。有鑑於該總處每年均花費近百萬經費派員出國參加會議與考察,卻未能汲取專業知識及國際經驗、及時精進職能,爰凍結20萬元,俟行政院主計總處就派員出國參訪歷年具體成效進行檢討及提出改進方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04至107年行政院主計總處派員出國計畫預算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計畫項數

法定預算數

年度核定/預計人*天

104

6

914

70

105

6

914

59

106

7

914

78

107

6

914

137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書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計畫編列377萬6千元。係為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之核編,並控管預算執行以有效控制歲出規模。惟近年來部分主管機關歲出預算賸餘數過高,顯示政府資源未做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影響政府施政效能及資源分配效率,行政院主計總處卻未能加強督考。爰凍結「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維持政府施政效能及資源分配效率督考報告」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費鴻泰   林德福 施義芳 郭正亮 余宛如   羅明才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計畫編列187萬元。係為辦理特種基金預算之核編、編印與執行。行政院主計總處已於104年1月修正「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立及存續原則」,即為加強特種基金管理。惟非營業基金存有整體短期債務無總量管制,不利監督亦恐引發資金調度之風險;且部分非營業特種基金計畫之執行率未及3成,已影響各該基金設立目的之達成。爰凍結「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各基金運用效率,以及存續必要」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會計及決算業務」業務計畫編列221萬1千元,係為促使各機關及特種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以掌握各機關預算行情況。惟部分機關因事前規劃欠周導致預算編列未能核實;或因執行能力欠佳、未能積極,導致計畫進度落後。爰凍結「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落實預算籌編及執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綜合統計業務」計畫編列62萬2千元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我國統計法已40多年未進行修訂,且隨著時代的變遷,政府所需之相關政府統計較以前更廣泛。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現行統計法制、統計標準分類之改進」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綜合統計業務」計畫編列1,275萬9千元辦理綜合統計業務,包括國民所得統計、性別統計等。行政院主計總處雖於官網中增加視覺化查詢專區,將冷冰冰的數字資料以圖像化的方式呈現,惟因各項統計指標的類別不同,因此呈現的方式亦不一致,民眾在利用上較不方便。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統計業務視覺化查詢專區查詢作業一致性之可行性」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綜合統計業務」計畫,編列1,319萬1千元辦理家庭收支統計業務。公務統計原始目的與如今的用途不盡相同,因此在運用時有其侷限性,隨著網路日趨普及,公務統計取得的資料愈來愈豐富,政府統計部門除了致力於傳統的調查工作,更應精進公務統計的運用,以探索台灣經濟社會的成長所面臨的問題。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大數據下的家庭收支統計規劃與應用」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十一)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綜合統計業務」項下「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編列100萬4千元。綠色國民所得帳又稱為「環境與經濟帳」,主要用來觀察在發展經濟時,自然環境及資源的耗損情況。惟因為政府草率的能源政策,在能源政策上非但未能減少污染,反而增加更多的空污問題,顯見主計總處所做的綠色國民所得統計未能達到示警作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待行政院主計總處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十二)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主計訓練業務」計畫編列1,564萬4千元辦理主計人員訓練。主要是透過主計人員基礎、養成等訓練班與稽核理論及實務、政府內部控制作業管理系統等專業研習班,以提升主計人員之價值與能力。惟主計人員訓練班及各一級主計機構參訓人數呈現逐年減少趨勢,且107年度「提升主計人員核心能力」關鍵績效指標之預計參訓人數較103年度及104年度實際值減少甚多,應檢討改善,以客觀辦理績效評估,並提升主計人員之專業知能。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精進主計訓練業務」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十三)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主計資訊業務」項下「經費結報及薪資管理系統建置與維運」編列1,562萬2千元,此項經費係依據行政院105年1月18日「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數位政府(106年度至109年度)」辦理。但對此經費結報系統及薪資管理系統各年度優化情形資料付之闕如。為求有效監督,減少資源重複投入,爰凍結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余宛如    

(十四)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預算案「營建工程」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結構補強工程1,716萬5千元,經查自107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3,625萬5千元,107年度編列約占總經費一半,審酌107年度尚須設計規劃以及整體施工進度,編列預算數額比例待酌,爰凍結預算150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余宛如    

(十五)行政院主計總處107年度「營建工程」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辦理廣博大樓廁所整修工程260萬元,說明內容空泛,無法具體了解整修內容,本於撙節預算原則,爰凍結預算50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余宛如    

(十六)行政院主計總處「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其他設備」編列1億4,723萬1千元,參照中央各主管機關編制107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對於購置電腦機房或開發資通訊系統如需新購或汰換資訊設備,應優先檢討改用雲端基礎設施服務之精神。惟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6年度、107年度預算中,對於個人電腦、螢幕、筆記型電腦、印表機、投影機、伺服器等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各編列620萬元及728萬1千元進行汰購。為期政府帶頭響應雲端運算,推動資訊設備虛擬化,落實節能減碳政策,並本於撙節原則進行汰購,爰此,凍結預算100萬元,提出汰購相關設備之必要性暨雲端化設備,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陳賴素美 施義芳    

(十七)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為落實2011年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特設相關要點及「行政院主計總處性別平等專案小組」,推動總處性別平等業務,營造無性別歧視之環境。經查,該專案小組於2016年11月11日第17次會議達成決議,請該總處之國勢普查處於辦理2020年人口及住宅普查試驗調查時,研議納入多元性別或同居伴侶相關問項之可行性。爰此,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儘速就上開決議進行研議及評估,提出具體執行方案及詳細時程規劃,並於107年年底前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十八)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工業及服務業歷次普查皆採派員地毯式實地訪查方式辦理,雖已於95年導入網路線上填報系統,然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目前全臺企業自行上網填報家數只有11萬7千餘家,僅占8.7%,普查拒訪率亦約有3%;次查,2017年10月18日行政院召開《統計法》修法討論會議,該總處提出之修正方向,就辦理「國勢調查」、「指定統計調查機關」項目,拒絕、故意為不實答覆或故意阻撓者,經要求限期改善而未為者,加重其罰鍰並得按次處罰。科技日益發達,各機關電子化作業已是政府多年推行政策,惟近年詐騙事件頻傳,個人隱私意識抬頭,雖的確增加統計調查執行難度,但網路填報系統低度利用、拒訪率無法有效降低、提高罰鍰而未見其他配套措施等現象,在在顯示該總處對於如何提高普查效率及正確性,以及如何強化資安使國人安心使用系統等問題,並未有通盤檢討及就現有普查相關問題進行整體規劃。爰此,為提高統計資訊品質,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儘速就上開議題進行整體分析及提出具體解決方案,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十九)107年度行政院主計總處預算案「國勢普查業務」計畫編列9,326萬3千元,預期成果包括「辦理10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資料處理、母體資料檔案更新、初步報告編印與攤販經營概況調查等相關作業。」等項目。經查,該總處工商服務業母體係以前次普查資料為基礎,蒐集相關公務及調查資料進行更新產製普查名冊。該項普查主要運用稅籍檔更新母體之廠商基本資料,並參考營所稅及營業稅統計資訊,作為普查名冊編製及資料檢核基礎,惟尚無法取得原始稅務資料以簡化普查項目。然查該項普查有關企業收入、支出、資產及薪資等財務項目,稅捐稽徵機關已有詳實資訊,在去識別化或確認資訊安全無虞之前提下,可研議修法參採美國及澳洲等國家做法之可行性,由統計機關依法定期由稅捐機關取得企業營所稅、薪資及企業主檔等資訊,整合工商普查母體檔來源。爰此,為減少企業重複填報或漏(短)報之缺失,並提高統計效率及增進資訊之正確性,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儘速就上開議題與財政部開會研議,並與財政部將開會結論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二十)鑑於軍公教人員兼職交通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與其他關於邀請講者各項費用支出之標準,現行講座鐘點費之價碼最高價為2,400元,即使為國外講者也一樣,此價碼相關費用支出與現今社會普遍演講價碼落差甚鉅,於此情況下公務機關難以邀請優秀講者授課。爰此,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1個月內將各項邀請講者費用支出標準改善方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陳賴素美 施義芳    

第6款 監察院主管

第2項 審計部原列10億2,848萬5千元,減列「國內旅費」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1目「一般行政」4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房屋建築養護費」10萬元,其餘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中央政府審計」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30萬元(含「營建工程」20萬元、「其他設備」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1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2,738萬5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審計部於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計畫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509萬8千元,其中「文康活動費」項目編列145萬8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社會觀感上不佳,應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此,提案減列145萬8千元,避免損及國家之財政。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有鑑於審計部於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計畫編列「設備及投資」預算878萬5千元,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155萬元。但查欲汰換項目之「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均為106年度法定預算中已編列汰換之項目。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該經費編列有浮濫之嫌。爰此,凍結「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審計部所有個人電腦及筆記型電腦詳細清冊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連署人:羅明才 

()審計部107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審計」計畫編列「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2,986萬3千元,主要為完成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及半年結算查核報告。惟審計部每年完成之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且未上網公開各機關之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爰凍結「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五分之一,俟審計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有鑑於審計部於107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審計」計畫編列「通訊費」190萬9千元,用途皆為公務所需電話、數據通訊及郵資等費用。在科技日新月異,各類通訊及網路技術不斷進步之狀況下,實有檢討如何降低通訊費使用之必要,藉以最有效率地分配及使用有限之資源。爰此,凍結「通訊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未來如何降低通訊費用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連署人:羅明才 

()審計部107年度預算案「中央政府審計」計畫編列「審計訓練」277萬5千元。政府審計為政府財務監督體系及公共治理重要之一環,為減少各機關不必要之浪費及防止弊端,審計機關應強化查核工作,尤其105年度逾9成財務(物)上違失案件屬於內部稽核疏失,顯示部分機關內控制度確有加強之必要,爰凍結「審計訓練」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加強審計人員內控制度查核能力」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審計部107年度預算案「縣市地方審計」編列預算966萬6千元,主要為完成各縣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惟審計部每年完成之各縣市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且未上網公開各機關之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爰凍結「縣市地方審計」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審計部「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營建工程」編列4,231萬2千元,參照106年3月7日「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及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等新建辦公廳舍計畫」執行情形報告之規劃,「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預於106年6月底前申辦建造執照,於107年12月底完工驗收啟用。惟經查,本計畫於106年9月5日、14日、18日重新辦理開標,仍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而流標,截至106年度8月底累積預算執行率僅6%。進度已嚴重延宕,卻於107年度仍續編1,542萬元,爰此,凍結「營建工程」中「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1,542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流標原因與改善執行進度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陳賴素美 施義芳 羅明才 

()審計部107年度預算案「營建工程」項下編列「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1,542萬元,但截至106年8月底累計預算執行率僅6%,預算執行進度嚴重落後。爰凍結「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有鑑於審計部107年度預算案「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其他設備」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523萬元,然計畫內容中之「汰購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已於「一般行政」計畫編列,而106年度法定預算亦有編列。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該經費編列有浮濫之嫌。爰凍結該預算經費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審計部所有個人電腦及筆記型電腦詳細清冊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連署人:羅明才 

()104年12月9日修正公布之審計法第36條規定「各機關或各種基金,應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之規定,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依限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並得通知其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但經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中指出,105年度中央政府每季平均193個機關重新傳送資料,重傳率達22%,第4季則因歲末為傳輸資料量高峰,致重傳率比高達50%。

為考量減輕審計人員之書面審核工作負擔,且相關資訊檔案之品質攸關查核工作之進行,爰凍結「一般建築及設備」中「其他設備」項下「審計業務電腦化系統更新」預算523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陳賴素美 施義芳    

()審計部編列預算之「忠孝東路舊大樓改建計畫書」雖已獲行政院同意,然該部修正計畫遲未獲行政院核定,致計畫迄未執行。審計部雖屢從財務可行性等面向,敘明倘忠孝東路舊大樓改建完竣而交通建設審計處遷回進駐後,該處原房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署接管,其房地市值已大於改建成本等,但行政院考量面向顯與該部有異,僅重申總統指示優先運用現有閒置廳舍整建原則而未予同意,爰建請審計部調整計畫修正方向,並將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以解決資產長期閒置問題。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十一)公益信託係以慈善、文化、學術、技藝、宗教、祭祀或其他公共利益為目的,依據信託法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經許可後設立。目前共有內政部、教育部、文化部、勞動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等11個部會,已訂定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依據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之統計資料,105年第4季為止共有207個公益信託帳戶,信託財產規模約為761億元。其中信託財產規模在5千萬元以上者有37個,信託財產總額約748億元,占整體規模98%;信託財產規模1億元以上者有25個,占整體規模97%。由於現行公益信託制度規範密度不足,致使部分公益信託存有公益目的欠缺、公益事務行使比例偏低等問題,且有淪為稅捐規劃工具之疑慮。

據了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許可公益信託設立後,並未善盡信託法第72條規定的監督責任,甚至有部會從未比照對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的監督強度,進行定期查核。且有72個公益信託帳戶,係以辦法授權由地方政府許可並監督。

爰要求審計部專案查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監督之公益信託業務,除列入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之重要審核意見,並應於107年6月底前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十二)鑑於日前美方溢領國防部駐美採購組帳戶金額;慶富獵雷艦案又爆詐貸案,公股銀行連帶損失恐高達百億元,又是全民買單;審計單位功能全失!另,以往幻象機、拉法葉艦等購案之佣金索賠案,又持續打官司迄今;且查審計部過去三年均無赴國防部駐歐採購組視察,為強化審計功能與責任,掌握國家經費合法支用。因而建議,未來審計部每年必須派員赴國防部及外交部駐外單位,進行公務經費稽核,並完成稽核報告;未來如上述單位仍有經費支用不法事宜,審計部應追究責任。

提案人:賴士葆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第3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原列6,822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812萬8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卻於業務費中編列文康活動費,實有浪費公帑之虞。6款3項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31萬9千元,其中內屬文康活動費原列10萬6千元,提案減列10萬6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107年度預算案「審計業務」編列預算191萬3千元,該單位之年度施政目標包括「推動績效審計,加強考核重大公共建設計畫,督促政府提升施政效能」。惟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針對臺北市若干重大公共建設延宕之問題,未考核其計畫執行情形及成效;針對臺北市政府第二預備金使用情形亦未進行後續追蹤改善情形,如何落實績效審計。爰凍結「審計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第4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原列5,747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742萬8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卻於業務費中編列文康活動費,實有浪費公帑之虞。6款4項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32萬1千元,其中內屬文康活動費原列9萬2千元,提案減列9萬2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107年度預算案「審計業務」編列預算180萬元,主要為完成新北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惟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每年完成之新北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且未上網公開各機關之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爰凍結「審計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第5項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原列4,686萬9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681萬9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卻於業務費中編列文康活動費,實有浪費公帑之虞。6款5項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32萬4千元,其中內屬文康活動費原列7萬元,提案減列7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107年度預算案「審計業務」編列預算94萬元,主要為完成桃園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惟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每年完成之桃園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且未上網公開各機關之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爰凍結「審計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第6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原列5,885萬1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880萬1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卻於業務費中編列文康活動費,實有浪費公帑之虞。6款6項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57萬8千元,其中內屬文康活動費原列9萬元,提案減列9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107年度預算案「審計業務」編列預算151萬4千元,主要為完成臺中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惟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每年完成之臺中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且未上網公開各機關之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爰凍結「審計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第7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原列6,007萬2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002萬2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卻於業務費中編列文康活動費,實有浪費公帑之虞。6款7項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182萬4千元,其中內屬文康活動費原列8萬8千元,提案減列8萬8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107年度預算案「審計業務」編列預算160萬6千元,主要為完成臺南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惟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每年完成之臺南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且未上網公開各機關之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爰凍結「審計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第8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原列7,056萬2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046萬2千元。

本項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卻於業務費中編列文康活動費,實有浪費公帑之虞。6款8項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75萬元,其中內屬文康活動費原列11萬4千元,提案減列11萬4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本項通過決議1項:

()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107年度預算案「審計業務」編列預算153萬8千元,主要為完成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惟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每年完成之高雄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僅擇列重要審核意見,且未上網公開各機關之審核意見及後續改善作為。爰凍結「審計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俟審計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第1項 財政部原列248億7,045萬2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40萬元、第2目「財政人員訓練」項下「學員訓練」35萬元、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50萬元、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營建工程」10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2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8億6,820萬2千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其他給與」398萬5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54萬4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社會觀感上不佳,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爰此,提案減列54萬4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獎補助費」48萬元,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既無法源依據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爰提案減列48萬元。避免損及國家之財政。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54萬4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是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建議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羅明才 

本項通過決議39項: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編列基本行政經費之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0,437萬1千元。鑑於國家財政收支未達平衡,又將舉債擴大公共建設支出,各單位宜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明才 林德福 盧秀燕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編列9,371萬5千元,有鑑於財政部對於其所屬公股行庫之監督管理表現不佳,損及納稅人利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資訊服務費」1,518萬9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盧秀燕 林德福 羅明才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編列9,371萬5千元,其中「辦公廳舍及檔案庫房清潔費、管理費暨辦公環境綠美化等費用」編列353萬2千元,較106年度編列之302萬6千元,高出50萬6千元,增幅甚高。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該經費編列有浮濫之嫌,且辦公室環境綠美化亦非國家必要之支出項目。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編列9,371萬5千元,其中「聘請保全」項目編列756萬元,較106年度編列之396萬元,高出360萬元,增幅幾乎達一倍。雖107年度尚含新建辦公大樓部分,但查同樣含新建大樓部分之「辦公大樓水、電及瓦斯費」項目,107年度僅較106年度多編列百分之六。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本項保全經費編列恐有浮濫之嫌。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財政部聘僱適用勞動基準法所有人員之勞動條件及待遇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聘請英文諮詢人員提供英文文稿、報告及資料等諮詢服務費88萬7千元。惟財政部之相關報告,有許多國際間專用的專有名詞翻譯,一般民間英文諮詢人員不見得瞭解,且財政部亦編列3千多萬元進行財政人員相關訓練,為撙節預算運用,同時減緩政府財政狀況惡化,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財政部自行研究計畫及研究發展報告主題評審等相關經費42萬2千元。惟其中評審費26萬元、出席費9萬2千元,占該預算83%,獎勵經費卻僅7萬元。財政部自行研究計畫之比例已偏低,而大部分之經費用使用於評審及出席費,獎勵經費低如何提高內部人員參與自行研究。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辦理三項委託研究計畫197萬元。財政部對於稅改規劃、重大議題之研究多採委外方式進行,而不同的研究團隊會有不同的思維方向,有可能因此造成整體國家財政方向不一致,且政策未能具有延續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赴國外進修國際租稅課程等經費78萬6千元。為因應國際業務需要,培育國際租稅人才,增進對歐美等先進國家稅制及稅政瞭解,促進國際租稅交流、改善稅制及稅政,財政部自民國94年起,每年均選派相關人員赴國外進修國際租稅相關課程,迄今已逾10多年。有鑑於國際租稅環境正歷經重大變革,為掌握最新趨勢有赴國外進修之必要性,惟該計畫已歷經十多年,財政部應檢視選派出國進修人員、研習課程選擇等相關規範如何更精進,以使該項計畫更具整體性延續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委請精算師辦理財政部應負擔所屬民營事業機構民營化相關法定義務支出等精算所需費用9萬5千元。惟相關費用於財政部所屬民營事業機構已編有相關預算,為撙節預算運用,同時減緩政府財政狀況惡化,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十一)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說明(65)為因應政府組織精簡,部分工作人員出缺不補,並落實業務委外,將一般例行不具機密性公文處理委由專業廠商派員處理,所需經費1,267萬2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十二)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國外旅費」270萬7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國外旅費」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十三)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為進駐新建辦公大樓搬遷所需經費781萬4千元。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羅明才 盧秀燕 

(十四)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人員訓練」項下「學員訓練」編列「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01萬4千元,係講座鐘點費、外聘評審委員出席費、考試作業費等。該項預算應由參與學員自理,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當前政府財政困難,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五)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人員訓練」項下「學員訓練」編列「物品」132萬1千元,係教學物品、影印教材紙張、學員寢具、清潔衛生用品等經費。該項預算應由參與學員自理,才符合使用者付費原則,當前政府財政困難,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六)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3目「促參業務」編列4,977萬7千元,我國內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不僅可藉由民間管理技術提升公共建設計畫之運作效率,亦能促進民間投資,創造就業機會,帶動經濟成長,複查105年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簽約案94件,較104年減少31.4%,簽約金額606億元,較104年減少46.6%,簽約件數與簽約金額亦為101年以來最低,創業就業機會為11,343個,較104年大幅下降79%,從近三年固定資本形成情形,亦顯示政府與公營事業所形成之固定資本遠不如民間所形成之公共投資,爰凍結500萬元,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促參推動環境與提升招商有利條件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年度

年度促參簽約達成值及個案效益

件數

計畫規模

(億元)

簽約金額

(億元)

契約期間減少政府財政支出(億元)

創造就業機會(個)

101

99

1,437

1,437

414

15,297

102

103

775

775

592

13,621

103

130

1,201

1,201

3,752

23,412

104

138

1,135

1,135

438

54,830

105

94

606

606

3,067

11,343

105與104

年度之比較

-44

-529

-529

2,629

-43,487

106(至六月)

38

148

148

46

3,662

 

近年固定資本形成構成GDP

年度

民間

政府

公營

固定資本形成總和

103

0.63

-0.24

0.07

0.46

104

0.52

-0.07

-0.09

0.36

105

0.51

0.03

-0.03

0.51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十七)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3目「促參業務」編列4,977萬7千元,其中「協助各機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自106至109年之總經費4億3,904萬元。107年度編列第二年經費4,750萬9千元,惟預算書內未詳列相關計畫及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106年度「協助各機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效益與改進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十八)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136萬7千元,較106年度編列之78萬4千元超出58萬3千元,增幅接近75%。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該預算編列有浮濫之嫌,爰凍結58萬3千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供「按日按件計資酬金」使用方式,包括人次、支付標準、工作內容等之書面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十九)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3目「促參業務」項下「設備及投資」編列「強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系統開發經費」300萬元,然計畫內容不明,欲達成之政策目的亦不清楚。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該經費編列有浮濫之嫌,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財政部運用資訊科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成效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二十)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營建工程」編列1億4,004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新建辦公大樓及財政人員訓練所學員宿舍大樓裝修等經費。因大樓裝修預算已列有家具、辦公櫥櫃等,為避免辦公家具預算重覆編列,同時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減列該項預算100萬元後,再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羅明才 

(二十一)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第7目「填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編列77億2,232萬4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1億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查107年度財政部編列77億2,232萬4千元補助「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作為前此公營事業移轉民營化時政府應負擔之法定義務支出,容因目前基金實務運作短期內無其他穩定適足之財源挹注,爰依「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提撥運用辦法」以舉債方式支應;復查,自103年度以來財政部已編列363億元撥補,迄至107年底止,累計歷年短絀將高達634億4,002萬1千元,國庫撥充達455億1千餘萬元,差短情況嚴重已不容小覷。

2.另查,審計部105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有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支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未來所需支出給付精算現值」高達1,467億元(甲-53)成為影響財政惡化之主要因素之一。

3.立法院審議財政部106年度預算案對民營化基金虧損及債務等問題作出決議,要求財政部應儘速評估基金存續之合理性並研擬退場機制,然迄今未見提出可行方案。

4.由於釋股計畫多年來已未獲立法院同意,長年以舉債方式支應撥補民營化基金相關支出,舊債未還又舉新債,恐非全民之福。

提案人: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二十二)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編列國庫增資中國輸出入銀行第3年經費18億元,係為了擴充中國輸出入銀行資本,強化貿易金融,協助對外貿易,希望藉由擴增輸出入銀行辦理輸出融資、保險及信用保證之能量,協助廠商拓展業務以促進我國出口動能。政府積極推動南向計畫,輸出入銀行係我國唯一國營專業貿易金融機構,肩負協助廠商拓展海外市場之政策性使命,惟目前尚未看到具體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中國輸出入銀行如何協助廠商降低籌資成本及協助廠商規避貿易風險,以提升廠商在新南向市場之競爭能量之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二十三)財政部107年度預算案編列繳納亞洲開發銀行增資股款1億5,640萬2千元,鑑於過去我國會籍名稱被亞洲開發銀行擅自變更,顯見亞銀對我國會籍之不尊重。爰凍結財政部編列增資亞洲開發銀行股款1億5,640萬2千元之五分之一,俟財政部據此向亞洲開發銀行表示立場,待獲亞銀正面回應,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明才 林德福 盧秀燕 

(二十四)鑑於過去我國會籍名稱被亞洲開發銀行擅自變更,顯見亞銀對我國會籍之不尊重。爰凍結財政部編列對亞洲開發銀行第12期亞洲開發基金第2年捐助款9,939萬元之五分之一,俟財政部據此向亞洲開發銀行表示立場,待獲亞銀正面回應,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明才 林德福 盧秀燕 

(二十五)財政部即將搬遷至景美新建辦公大樓,現行愛國西路原址位於台北市中心且價值甚高,為避免有閒置之虞,爰要求財政部於3個月內依據員工人數、辦公面積、業務特性等面向,規劃未來入駐機關,以避免該地閒置。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二十六)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規定,中央政府應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5%編列債務還本,自103至105年度止,債務還本預算編列占稅課雖符合公共債務法之規定,但因近年稅收超過預估,致決算結果,債務還本比率分別下降為4.76%、4.50%、4.76%,連三年未達法定比率;為落實遵守財政紀律,爰請評估增編債務還本預算至少為6%,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近10年債務還本及稅課收入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債務還本

稅課收入預算數

稅課收入實徵數

債務還本預算占稅課收入預算%

債務還本決算占稅課收入實徵數%

預算

決算

總預算

特別

預算

合計

98

650

650

12,671

-

12,671

10,516

5.13

6.18

99

660

660

11,264

-

11,264

10,824

5.86

6.10

100

660

660

11,691

-

11,691

12,034

5.65

5.48

101

940

940

12,501

-

12,501

12,221

7.52

7.69

102

770

770

12,803

-

12,803

12,181

6.01

6.32

103

640

640

12,713

-

12,713

13,434

5.03

4.76

104

660

660

13,194

-

13,194

14,651

5.00

4.50

105

730

730

14,400

41

14,441

15,338

5.05

4.76

106

740

-

14,693

157

14,850

-

4.98

-

107

792

-

15,575

43

15,618

-

5.07

-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二十七)有鑑於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成立以來連年短絀虧損,近年來更因釋股預算無法執行,皆是仰賴財政部編列預算挹注該基金支應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時相關支出所需。經查,自103年度以來迄今,財政部已編列預算補助民營化基金高達363億餘元,顯然民營化基金已喪失特別收入基金財務自給自足之原則;且鑑於民營化基金至107年底,其舉債空間僅剩2億元,然財政部至今卻未能提出有效解決方案,實有未該。基此,建請財政部應積極面對民營化基金之長期虧損及債務問題,應即評估該基金存續之合理性並儘速研議民營化基金退場機制或研議未來運作之可行性方案。

提案人:郭正亮 吳秉叡 施義芳 陳賴素美

(二十八)鑑於國營事業民營化之推動引發諸多爭議,立法院多次做成釋股作業暫緩實施之決議,爰依「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提撥運用辦法」第4條第1款規定,循運算程序由政府挹注民營化基金,107年度財政部預算案編列77億元,自103至107年度已編列共363億元,然該基金短期債務舉債空間僅餘2.08億元,嗣後年度恐需仰賴財政部編列預算撥補,以支付相關法定支出,為此舉將不符特別收入基金財務自給自足之原則,爰請檢視民營化基金虧損及債務等問題,研議基金未來運作之可行性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民營化基金收支、餘絀及國庫撥充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餘絀

國庫撥充

103

7,207,417

7,895,166

-687,749

7,014,000

104

7,428,262

7,955,394

-527,132

7,014,000

105

7,350,587

7,837,291

-486,704

7,014,000

106

8,235,962

8,493,789

-257,827

7,545,811

107

7,885,004

8,521,803

-636,799

7,722,324

 

民營化基金年底剩餘舉債空間計算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年度

當年度釋股

收入預算

以前年度釋股

收入預算保留

舉債上限數

債務舉借數

剩餘舉債

空間

103

-

635.31

635.31

611.9

23.41

104

-

633.06

633.06

618.06

15

105

3.7

633.03

636.73

623.23

13.5

106

4

633.03

637.03

624.58

12.45

107

-

633.03

633.03

630.95

2.08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二十九)有鑑於財政部為公股銀行股權管理之主管機關,惟財政部目前對於公股銀行股權之管理似乎多僅著重於核派負責人、總經理及董監事之事宜,對於公股銀行股權管理強度似乎有所不足,且對於部分公股銀行治理欠佳及未能提升整體經營綜效,實有檢討之必要。因此,建請財政部除應加強重大事件之確實通報及強化公股銀行董事會功能,並應精進強化對公股銀行之相關管理措施,以維護政府持有公股之權益且裨益人民對公股銀行之信任。

提案人:郭正亮 吳秉叡 施義芳 陳賴素美

(三十)查財政部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相關部會退休官員轉任公股行庫董事長,長期掌控財政金融體系,裙帶關係盤根錯節,甚至出現被監理者,即為監理者前長官之情事,因而衍生弊端,爰請檢討「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包含公股銀行董事長改為公開選拔、公開甄選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三十一)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ew York State Department of Financial Services,NYDFS)於105年8月依違反美國洗錢防制相關法規,對兆豐銀行處以罰款新台幣58億元;時隔一年,華南銀行紐約分行又因無法符合美國洗錢防制規範,再遭警示,該等案例顯示公股行庫海外分行仍未積極落實內控與法遵;查兆豐依照NYDFS合意令訂定改善計畫,包括設立獨立監督人與相關工作人員訓練工作等,聘用人數年增百人,法遵成本年增約新台幣10億元,且美國紐約法遵規範漸趨嚴格,法遵成本將不斷提升,爰請評估八大公股行庫於美國各分行設立與業務之必要性、近五年之獲利情形與法遵成本,以及評估提升法遵至符合美國紐約標準之所需成本,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三十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於106年8月份發布警告,中國整體債務以「危險的」速度成長,整體企業負債佔中國GDP比重,自103至105年增加21%,主要原因為企業負債;經查自106年第1季至第3季,我國國銀於中國曝險金額已自新台幣1.53兆快速提升至1.71兆元,公股行庫於106年第1季至第3季,對中國曝險金額亦從新台幣6,327萬元升為新台幣6,475萬元(附表1);過去我國公股銀行曾有多次於中國放貸後,遭中國企業惡意倒閉,提列呆帳以致國庫虧損之情形(附表2),爰請財政部檢討公股行庫於中國分行之放貸策略與風險評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附表1:公股行庫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104年

第4季

105年

第1季

105年

第2季

105年

第3季

105年

第4季

106年

第1季

106年

第2季

106年

第3季

臺銀

136,975

124,210

123,000

111,792

108,637

109,124

99,990

92,912

土銀

66,087

57,599

63,411

53,704

56,626

58,123

56,674

61,311

合庫

92,950

98,763

93,969

92,278

85,186

81,506

86,813

88,091

第一

106,043

94,808

96,604

85,004

81,194

76,704

73,807

74,552

華南

84,446

88,700

84,265

81,761

79,218

70,182

69,647

69,109

彰銀

80,266

71,668

65,610

68,682

73,561

63,726

65,574

70,719

輸銀

8,417

7,450

6,664

5,930

5,568

5,433

5,361

4,910

兆豐

160,296

163,729

173,489

148,808

150,577

130,077

146,735

148,805

中小企銀

43,276

44,757

41,207

38,257

40,356

37,914

37,150

37,101

國銀曝險

金額

1,731,978

1,607,854

1,600,367

1,544,975

1,589,807

1,536,053

1,656,413

1,714,051

公股行庫曝險金額

778,756

751,684

748,219

686,216

680,923

632,789

641,751

647,510

 

附表2:今年公股行庫遭中國企業倒帳事件表

時間

事件

描述

103年

中國旭光高新企業倒帳案

由兆豐、台新、大眾、國泰世華、富邦、東亞、開發、台企銀籌組聯貸,九家國銀共貸出約新台幣31.5億元;另遠銀雖未參加聯貸,但自貸約新台幣6億,使遠銀反而成為國內最大債權銀行。

103年

中國索力鞋業倒帳案

由國泰世華、彰銀、台企銀、合庫銀、華泰、萬泰籌組聯貸,六家國銀共貸出約新台幣16.6億元,8月簽約撥貸後,9月索力即無法正常付息倒帳。

104年

中國福斯特紡織倒帳案

由彰銀、土銀、台銀、台新、玉山、中信、華泰、一銀籌組聯貸,八家國銀共貸出約新台幣18億元。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三十三)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3款規定,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其本身及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免納所得稅。該條文授權行政院訂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自68年發布以來歷經多次修正,免稅標準卻由其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不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經常性收入的80%持續下修至60%,使稅收流失情形日漸嚴重。

以醫療財團法人之股利所得為例,依據財政部提供予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之資料,105年度醫療財團法人股利所得淨額為121億1,574萬元,創下歷年新高,因現行規定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之股利所得,並不計入所得額課稅,故同一年度醫療財團法人的納稅總金額僅有4億1,230萬餘元。再者,僅以當年度收入支出之比例做為免稅門檻,而不考慮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不同之性質與設立規模,亦難謂公平合理、量能課稅。

爰要求財政部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現行規定對於免稅標準過於寬鬆、設立非營利組織淪為企業避稅管道等問題,並參考美國內地稅法對於非營利組織採分類分級適用不同租稅優惠之規定,於107年3月前提出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羅明才 

(三十四)為健全財政,行政院於92年7月18日以院臺財字第0920087917-B號函發布「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舉凡政府為達成經濟或社會目標,利用免稅額、扣除額、稅額扣抵、免稅項目、稅負遞延或優惠稅率等租稅減免方式,補貼特定對象之措施,每年度稅收損失在5千萬以上者,皆應辦理稅式支出評估。

然而,14年來行政院並未嚴格要求各部會落實辦理稅式支出評估作業,致使該注意事項形同具文,且存在效益分析空泛、未追蹤後續年度稅損、未研擬替代財源、未評估立委提案稅損金額等弊病。

爰要求財政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將業務主管機關應辦理該作業之稅收損失金額下修,並增列規定,要求業務主管機關於涉及稅式支出之法案三讀通過後,應於1個月內更新稅收損失金額,經財政部確認後公布於稅式支出報告專區。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三十五)財政部近年推動稅改,目標之一為「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查103至105年,中央政府稅收分別超出法定預算721億元、1,457億元及938億元,為因應少子化危機,除現行綜合所得稅提供扶養5歲以下子女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規定外,爰建請評估針對國小至高中之教育扣除額,每人2萬5千元,適用稅率12%以下或綜合所得113萬元以下之家庭,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三十六)財政部稅提出之稅改方案中,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12.8萬元提高為18萬元,預估有62萬戶受惠,約將產生14億元稅損,惟查103至105年,中央政府稅收分別超出預算之721億元、1,457億元以及938億元,為降低身心障礙者之賦稅負擔、達到照顧弱勢之目的,爰建請評估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增加至每人22萬元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三十七)為建立勞資雙方共識,提升泛公股銀行之競爭力,請財政部在銀行員年金改革方案報行政院之前,須充分向泛公股銀行員工會溝通說明,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曾銘宗 

(三十八)鑑於財政部國稅各區局承辦人員所使用之個人電腦,除作業系統外,常用之Office系統(含word,power point,excel),因經費不足,並未購足版權;故基層大多數同仁,辦理大量文書工作時,仍採用所謂免費且號稱與微軟相容之Open Office或Libro Office文書系統。然實務上,仍與原版微軟文書系統不完全相容,造成對外文書往來,仍需耗費大量時間人力,進行檔案、格式之轉換,嚴重影響同仁工作效率與熱誠。故要求財政部檢討改進作為,於本會期提報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羅明才 

(三十九)鑑於財政部辦理統一發票路跑活動已行之有年,然由於五區國稅局的處理方式與路線均一成不變,造成舉辦所在地與沿線居民及店家,營運之不便與困擾;加以每年除耗費數千萬公帑,辦理一次性大拜拜性質之活動外,尚要求公股行庫投入數百萬經費協助辦理;因此爰請財政部督導五區國稅局,辦理多元化之活動方式來倡導統一發票;並應一併訂立所收受統一發票受贈公益團體之遴選標準與受贈數量等作業細節。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第2項 國庫署原列1,260億6,907萬1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70萬元、第2目「國庫業務」155萬元(含「債務管理作業」25萬元、「菸酒管理作業」50萬元、「國庫資訊作業」30萬元、「私劣菸品查緝作業」5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2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60億6,682萬1千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人事費」2億9,692萬4千元,其中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共計8萬7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且該項國家支出之社會觀感已引起普遍大眾之不滿,甚至對於勞動階級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並弭平階級不公平之輿論對立,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共計8萬7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員維持」,其中「其他給與」編列384萬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獎補助費」之「獎勵及慰問」,編有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及在職亡故人員遺族慰問金共計25萬2千元,其中「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計有23萬4千元,查其編列於法無據,且此項國家歲出早已形成社會普遍大眾之強烈不滿,為撙節政府支出,且消弭社會不同階層之相對剝奪感,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共計23萬4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52萬4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是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鑑於此,建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23項: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一般事務費」,其中說明(8)協助公文繕打所需經費153萬6千元、說明(9)公文影像掃描所需經費268萬8千元,合計費用高達422萬4千元,卻未見詳細說明,為樽節政府開支,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國外旅費」154萬4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國外旅費」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特別費」15萬8千元,查近日爆發之獵雷艦聯貸弊案,國庫署為我國公股行庫管理及監督機關,經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質詢並查行政院調查小組調查報告,國庫署就政府所派各公股行庫董事長、總經理執行業務、詳實徵信及執行各階段放貸之管理顯有未竟之責,有鑑於本事件之機關首長難辭其咎,且此一聯貸弊案之社會觀感已造成普遍大眾對於主管機關之強烈不滿,為支持社會輿論就此事件形成主管機關於未來之警示寓意,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業務費」編列「一般事務費」6,844萬8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公股代表改善出席率、提高公股代表對投資事業的參與度及事業轉投資虧損改進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規定,擔任負責人、常務董(理)事及常駐監察人(事)職務者,每年出席會議次數應達四分之三以上;擔任董、監事職務者應達三分之二;亦將於本要點中將其出席率列為其績效考核項目之一。然查審計部105年度總決算報告重點審查意見資料顯示,統計103至105年度公股代表出席率未達75%者分別有7人、6人及7人(詳附表一),公股代表未出席善盡督導業務及維護公股權益之職責,顯失代表性。

2.復查財政部公股事業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總家數(103至105年)計有38家、40家及40家,虧損家數為6家、8家及6家,虧損金額分別為9.96億元、27.97億元及36.15億元,虧損金額有逐年擴大現象(詳附表二)。

3.根據行政院成立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跨部會因應專案小組」調查兆豐案報告指出核有以下缺失:(1)董事會未加強對海外分支機構法令遵循等督導。(2)內部稽核未能確保查核品質及督促海外分行改善缺失。(3)未能將檢查報告重要缺失及時提報董事會等缺失。政府投資兆豐金控資本占25.40%,並由財政部核派董事12席,而公股代表聯絡人未及時將檢查報告及受裁罰等情迅速陳報財政部,損及公股權益重大。

4.綜上,國庫署六大核心工作之一即為「公股管理」,於公股代表一節管理不善,允宜檢討改進。

【附表一】財政部公股代表出席情形表           單位:%

 

公股代表總人數A

全勤出席B

出席率未達75%

人數B

比率B/A

人數C

比率C/A

103年度

98

62

63.27

7

7.14

104年度

96

53

55.21

6

6.25

105年度

92

51

55.43

7

7.61

【附表二】財政部公股事業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整體盈虧情形表

單位:億元

年度/項目

轉投資事業

盈餘事業

虧損事業

總家數

盈虧合計

家數

盈虧金額

家數

盈虧金額

103

38

904.79

32

914.75

6

9.96

104

40

966.68

32

994.65

8

27.97

105

40

982.24

34

1,018.40

6

36.15

資料來源:審計部105年總決算審核報告

提案人: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編列「國庫及支付管理」1,998萬3千元,以辦理研修國庫法規,加強國庫行政自動化作業及各級代庫機構便民服務措施,提升國庫管理效率及廣籌歲入財源支應政務推動。政府力推電子支付5年倍增計畫,財金部會主導的「台灣Pay QRcode共通支付」已上路,除了可購物消費外,也可用於繳納稅費。為增加台灣Pay之使用率,並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繳稅方式,應研議如何將台灣Pay與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加以結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盧秀燕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公股管理作業」之「業務費」編列「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1萬3千元。查其說明乃以「委請法律專業顧問提供公股管理業務相關法令諮詢服務費及委任律師代理訴訟相關作業經費」小計219萬6千元,及「委請專家學者審查國營事業工作考成初評報告」小計1萬7千元,又該分支計畫係以「辦理中央政府歲入預算籌編、國營事業及公股股權管理、特種基金資本增減、盈虧撥補、資本支出計畫及預決算之核議、行政及財產收入管理等所需經費」。

惟查106年度中,針對接連數起公股行庫管理不彰之社會重大矚目事件,國庫署作為公股行庫之主管機關,竟未於事發前後展現為民看守國庫應有之法律作為及回應,已造成社會普遍大眾之強烈不滿。

為從嚴審查,並督促預算撥用機關委請法律專業顧問之有效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國庫署就106年度如何撥用預算委請法律專業顧問提供公股管理業務法令諮詢暨所得之法律意見採取如何之具體作為,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編列「菸酒管理作業」3,576萬4千元,以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協調事宜。106年6月菸稅調漲,導致菸品走私情況大幅增加,自106年1月起至10月中旬,共查獲1,790萬包走私菸品,與105年同期809萬包相比,年增達121.35%,且走私型態也不斷出現新態樣。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菸品結合防偽標籤及電子發票,建制菸品追蹤管理系統」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編列「委辦費」2,458萬4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有效可行之改進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審計部105年總決算報告重要審查意見指出,財政部於民國92年起推動優質酒類認證制度,並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及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辦理優質酒認證制度相關作業,期以輔導認證方式帶動國內製酒產業向上發展。經查國內目前酒製造業者家數有356家,酒類產品登記總量有17,378項。

2.檢視103年度迄至105年度通過認證廠線及酒品項數共48家廠線,204項通過認證酒品品項,而106年至4月止,累計通過優質酒類認證廠線及產品數計35家業者之47廠線及208項酒品,約僅占國內製酒業者家數之9.83%,若以認證酒類品項占產品登記總量則僅有1.2%,顯示成效非常低落。

3.促進國內酒產業正面發展,並保障消費者飲酒安全權益。

提案人: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之「業務費」編列「委辦費」2,458萬4千元,其中乃以「說明(2)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等事宜所需經費964萬元(含資本門450萬元,其內容包括進口酒品之檢驗、輻射檢測、防腐劑檢驗等作業及汰購檢驗設備)」之964萬元之部分,較106年度預算516萬5千元,增加達447萬5千元。

查此計畫乃委託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甚為重要,為從嚴審查並加強督促預算撥用之有效性,爰凍結107年度「委辦費」增列金額447萬5千元之五分之一,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委託辦理查驗及使用設備之現狀、所需汰換設備之情形及金額,暨委託查驗下為何仍需購置設備之整體情形,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國庫署107年度預算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之「業務費」編列「一般事務費」861萬9千元,查其中說明(3)乃以「透過電視、電台與報章雜誌等媒體廣告及網路,適時宣導俾益菸酒管理業務之推展所需經費」計50萬元,及說明(10)另以「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加強認證酒類之宣導」計130萬元,為本年度所未提列。為將有限人力集中執行私劣菸酒查緝之業務,並樽節國家預算,爰凍結該項預算30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十一)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之「業務費」編列「一般事務費」共861萬9千元,其中說明(8)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獲酒品之獎勵金261萬1千元(查緝機關部分),為妥實敦促查核緝獲違規菸酒之案件處理時程,並從嚴審核機關預算撥用之妥慎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件列表、查獲種類數量、查核單位及計算之獎勵金,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十二)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編列「私劣菸品查緝作業」2億2,135萬元,以辦理菸酒之管理、監督、考核及協調事宜。106年6月菸稅調漲,導致菸品走私情況大幅增加,自106年1月起至10月中旬,共查獲1,790萬包走私菸品,與去年同期809萬包相比,年增達121.35%,且走私型態也不斷出現新態樣。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菸品結合防偽標籤及電子發票,建制菸品追蹤管理系統」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三)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之「業務費」編列「一般事務費」共5,630萬5千元,其中乃以「說明(10)依據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規定應核發緝獲菸品之獎勵金3,295萬3千元(查緝機關部分)」之部分,為妥實敦促查核緝獲違規菸酒之案件處理時程,並從嚴審核機關預算撥用之妥慎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案件列表、查獲種類數量、查獲方式及所得計算之獎勵金」,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十四)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編列「獎補助費」對地方政府之特定補助1億2,174萬2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進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規定,107年度分配預算2億2,135萬元作為私劣菸品查緝業務運用,其中編列1億2,174萬2千元予各地方政府之查緝特定支用項目專款專用,不得挪為他用。然審計部105年總決算重要審核意見中指出「地方政府獲配菸品健康福利捐支用情形,間有未符專款專用規定等情」。

2.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各縣市政府於95至105年度累計獲配菸品健康福利捐14億0,958萬餘元,累計實支數10億5,827萬餘元(執行率75.08%),其中保留供未來辦理查緝業務之用者2,626萬餘元,其餘約2億6,053萬餘元均已解繳各市縣庫,不符規定用途。

3.賦稅署曾有委外研究報告指出,我國走私菸品平均一年達1億5,826萬包,稅捐流失金額約為41億9,500萬餘元;惟據國庫署統計報告,101至105年間中央及地方查緝違法菸類查獲數量介於990萬包至2,129萬餘包之間,年平均數約為1,441萬包,約僅占研究報告推估數之一成左右,顯然查緝力道不足,容有改進空間。

提案人: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十五)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編列「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5,263萬元,以辦理公益彩券制度研究發展。公益彩券發行的目的是為了提供弱勢族群就業機會,並挹注社會福利財源,為使資源有效分配,爰凍結該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公益彩券盈餘運用監督機制及績效評估」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六)國庫署107年度預算第2目「國庫業務」項下「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之「獎補助費」編列「對特種基金之補助」90萬元,其中說明乃以「補助大專院校、學術研究機構等進行公益彩券制度及回饋金運用相關作業」。查立法院於106年5月23日已將「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交付審查,為從嚴審核機關預算撥用之妥慎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該計畫預擬研究當前回饋金法制化之爭點暨具體之研究題目,並經同意後,始得支用。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十七)依據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揭露之政府潛藏負債事項,保守估計約17兆以上;復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統計,歷年未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逾1.58兆元,其中95至100年度連續6年未列入債限之每年債務舉借數甚至高於該年度總預算等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顯示未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仍偏高,恐導致為中央政府債務持續增加因素之一。且經查我國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即1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預估至107年底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6,957億元。綜上,我國近年財政狀況雖尚屬穩健,惟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仍持續增加,舉債問題導致帶動經濟成長之效益有限。職是之故,為因應我國財政問題並減少未來世代之負擔,要求財政部國庫署除應正視鉅額潛藏負債問題外,並應秉持健全財政、營造經濟永續發展之基礎,積極檢討改善及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提案人:郭正亮 施義芳 陳賴素美    

(十八)為提升政府財政效能,財政部國庫署自98年起推動中央政府各機關保管款及特種基金納入集中支付等擴大庫款統收統支措施,而目前各級政府公庫為減輕債息負擔,亦多存在向所設特種基金及保管款專戶調度情況;依公庫法第21條第1項及公債法第5條第5項後段規定,賦予公庫向特種基金及保管款專戶調度之法源與避免刻意規避債務揭露之完整性,然國庫署公布之中央政府向特種基金調度金額僅包含國庫向特種基金調度部分,漏列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等機關向特種基金之調度情形,恐與公債法規定有悖,應全面清查並儘速揭露,故爰請財政部國庫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十九)公債法規定各級政府向所設之各項基金調度周轉金額均應充分揭露,然財政部國庫署公布之中央政府向特種基金調度金額僅包含國庫向特種基金調度部分,漏列其他機關向特種基金調度部分,與公債法規定有悖,爰要求財政部國庫署於3個月內研議,如何清查並揭露。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二十)為確保身心障礙者充分享有基本權利、平等及合理便利之金融服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5年7月20日公布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擬具之「銀行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該準則第6點規定:「金融機構入口網站應符合無障礙網頁設計規範第一優先等級要求,提供公共資訊之無障礙內容,另在兼顧資訊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下提供主要的電子銀行服務。」,但公股銀行除臺灣銀行以外,其入口網站皆未取得無障礙網頁標章認證。在網路銀行及網路ATM部分,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與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其網路銀行及網路ATM皆無法提供視覺障礙者使用,明顯不符該準則之要求;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與華南商業銀行,雖另開發簡易版網路銀行提供視覺障礙者使用,但放棄驗證碼功能影響資訊安全。財政部所屬各公股行庫之金融服務無障礙程度,遠不及中華郵政公司之入口網站、網路郵局及網路ATM皆已取得無障礙網頁標章。

爰要求財政部國庫署督導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及彰化商業銀行等8家公股金融機構,其入口網站、網路銀行及網路ATM皆應於107年4月前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訂定之「網站無障礙規範2.0版」AA以上等級標章,並彙總各公股金融機構改善成果,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二十一)公益彩券自88年12月發行以來,截至106年10月底止,累計盈餘共達4,070億4千萬餘元。依據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及財政部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成辦法等規定,盈餘45%供國民年金、5%供全民健康保險準備,其餘50%供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支出之用,且不得充抵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分配及補助之社會福利經費。

查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之重要審核意見指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普遍表示社會福利經費不足,但部分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卻累積高額的公益彩券盈餘待運用數,顯然未積極規劃使用,財政部應積極督促運用情形,並檢討考核結果處理規定。

爰要求財政部會商衛生福利部及地方政府修正「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情形公告辦法」及其附表格式,針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分配款辦理社會福利事業之情形,除依據福利類別及項目按季填具執行數外,應併同揭露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歲出預算中以彩券盈餘為財源之詳細資料,以利各界檢視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於社會福利財源之運用,有無以彩券盈餘分配款大量取代自籌經費編列之情形。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二十二)針對財政部國庫署107年度有關查緝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之編列,因菸稅調漲後抑制菸品消費,導致菸捐收入減少(較106年度減列4,847萬元)。惟查,自菸稅調漲後,近期違法菸品走私查獲數量竟反而增加,據國庫署統計,截至106年10月中旬,已查獲走私菸品1,790萬包,較105年同期成長超過1倍,為近4年來菸品查獲量新高;高雄港亦查獲歷年最大宗走私菸品案件,同時8月也查獲全國首宗大型地下菸廠,推估106年全年可能寫下歷史查獲走私菸品量第五高的紀錄,顯見面對菸品走私問題不得不慎,惟107年度查緝作業預算編列卻因菸捐減少而減列;因此,為避免因預算的減少弱化私劣菸品之查緝能量,爰要求財政部國庫署除應賡續加強私劣菸品查緝作業及提高查緝績效外,亦應積極研議財源萎縮之因應措施及管制力道。

提案人:郭正亮 施義芳 陳賴素美    

(二十三)財政部國庫署為辦理私劣菸品查緝事宜,於「國庫業務」計畫下列有「私劣菸品查緝作業」分支計畫,而有關查緝作業經費之編列,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及第5條規定,菸捐經定額分配後,餘額1%供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之用;復依「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第2點規定,上開金額95%分配供私劣菸品查緝業務之用;是以,查緝作業經費多寡與菸捐收入具有關聯性。惟國庫署107年度預算案私劣菸品查緝作業分支計畫編列2億2,135萬元,較106年度預算減列4,847萬元,主要係菸稅調漲後抑制菸品消費,菸捐收入減少所致,但因本次菸稅漲幅甚大,致走私誘因增加,據國庫署統計,截至106年8月底違法菸品查獲數量1,109萬7,800包,較105年同期566萬5,900包增加96%(詳附表1)。綜上,菸稅為挹注長期照顧服務財源而調漲,致近期違法菸品查獲數量較105年同期增加約1倍,惟107年度查緝作業經費卻因菸捐減少而較上年度減列近5千萬元,恐弱化查緝能量,故爰請財政部國庫署於3個月內,就財源萎縮之因應措施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附表1:近年違法菸品查獲數量及私劣菸品查緝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萬包;新台幣千元

年度

違法菸品

查獲數量

私劣菸品查緝預算

查緝作業預算

查緝機關獎勵金預算

101

1,343.69

266,365

40,091

102

2,129.53

265,392

41,736

103

1,690.35

268,197

33,189

104

1,055.17

269,530

32,984

105

990.93

274,500

36,004

105年8月底

566.59

106

1,109.78

269,820

32,969

107

-

221,350

32,953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第3項 賦稅署原列132億3,077萬3千元,減列第2目「賦稅業務」120萬元(含「稅務稽核及稽徵業務經費」10萬元、「稅務行政管理經費」10萬元、「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100萬元)、第3目「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30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2億2,657萬3千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人事費」編列「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11萬1千元,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11萬1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郭正亮 江永昌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350萬3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10%。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獎補助費」編列20萬4千元,查其內容為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20萬4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郭正亮 江永昌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50萬6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該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建議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委員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22項:

()賦稅署及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等五區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計畫之「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3,200萬元、2,342萬4千元、1,567萬2千元、2,560萬8千元、2,190萬元及1,659萬6千元等共計1億3,520萬元,惟查上開預算編列目前並無法律依據,僅依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發放,長期以來屢遭各界批評,且有違立法院決議意旨。經查,稅務獎勵金發放目的雖不僅限於提升士氣追繳欠稅案件,然國人對政府追查欠稅能力甚為重視,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度新增欠稅件數、以前年度欠稅案件數及金額,較上年度均依然呈現增加趨勢,原因包括納稅義務人對稅法規定不熟悉、相關稽查作業尚待加強等,可見政府整體稅務行政效率亟待提升。次查,立法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三項,即要求行政院於102年度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法制作業前,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為保障政府租稅債權,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計640萬元,俟財政部就如何加速推動相關法源依據進程、「稅務獎勵金核發審查小組」歷次會議記錄及決議、近五年獎勵金實際核發金額與預算編列決算率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羅明才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編列性別平等相關預算計61萬9千元。依據「中央各主管機關編制107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各機關擬編概算應持續關照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有關促進性別平等工作之需求。查財政部賦稅署105年修正「財政部賦稅署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處理要點」,規範該署應設置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負責處理性騷擾申訴案件,惟查該署107年度預算書中,關於性別平施政目標及相關經費編列,不僅未見上述規範納入重要施政事項,性平相關計畫經費編列內容濫竽充數、文字生硬嵌入既有一般行政等相關費用中,未見該署就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重要政策進行全盤檢討及編列合理預算,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如何具體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範等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項目

相關計畫經費編列(單位:千元)

小計

一般行政

執行性別意識培力:聘邀專家學者至本署專題演講,增進同仁對於性別主流化之認識所需經費5千元。

 

487

辦理政風興革問卷及廉政社會參與活動,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就本署「往來業者」之廉政滿意度,委外辦理電話問卷調查,並規劃辦理廉政社會參與活動,積極宣導「誠信教育」及「性別平權」觀念,俾建構廉能政府所需經費66千元。

購置文具紙張、報章雜誌、法令書刊、性別主流化相關議題及環境教育影片、事務性設備耗材及辦公所需用品等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消耗品及非消耗品所需經費416千元。

賦稅業務

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經費10千元。

132

加強宣導納稅義務人正當納稅,建立全民風紀共識,並兼顧平衡不同性別讀者資訊觸及機會,以深植風紀理念、落實性平精神,報章雜誌廣告刊登費等120千元。

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主管法案報院審查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性別影響評估作業經費2千元。

 

經費總計

619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水電費」507萬9千元。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臨時人員酬金」396萬7千元,主要係僱用臨時人員協助文書繕打、公文收發、民意電子信箱郵件收發與管制、新聞稿上網等事宜。近年政府部門運用臨時人員、勞動派遣等非典型人力執行業務,有逐年增加的狀況,顯見人力檢討與運用未加以落實,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一般事務費」763萬7千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編列137萬5千元。查102至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預、決算執行率,平均不到8成(詳請見下表),且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財政部104年度就上提計畫已採行建議比率表不到7成,平均每次出國計畫提出之建議項數更只有2.45項,不到3件。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及「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為避免國外旅費寬濫使用,各主管機關應針對派員出國年度計畫之擬訂、預算編列、經費支用控管、事後評估等,輟力撙節政府支出。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爰依據近年決算執行率皆不到8成之決算數,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02-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預、決算(公務預算部分)明細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機關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財政部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1,985

8,963

74.79

11,145

9,160

82.19

11,623

8,482

72.98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根據農委會統計資料顯示,民國94年間國人平均每5戶飼養1隻寵物,到104年增加為每3戶飼養1隻,飼養寵物情形密集;進一步分析發現,六大都會區中,飼養家犬占全國2/3,家貓數量成長倍增明顯,從22萬隻增加至56萬,成長1.5倍,其中一半集中於新北市、台北市及台中市。我國家庭飼養寵物比率越來越高,對於犬隻美容及動物寄宿旅店的需求也就應運成長,寵物商機每年上看新台幣500億元。

財政部於民國84年發布台財稅地841615409號函規定,獸醫師公會開業會員經營之「犬美容」「犬旅社」業務者,因非屬獸醫師執行業務者提供專業性勞務之範圍,仍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並課徵營業稅。然據賦稅署提供資料,迄至105年度動物醫院辦理營業登記兼營犬美容或犬旅社業務者約有5,500家,其中以查定課徵營業稅者約占總家數的8成多,課稅金額不到3,000萬元,平均每家稅額僅5至6千元;而開立發票者約為1,000餘家,家數占比不到2成,課稅金額約一億餘元,平均每家稅額達到8萬至10萬元間,差別過鉅,顯有不實。

賦稅署應督促各區國稅局加強查核,並輔導開立統一發票,避免稅捐不公。爰凍結賦稅署107年度「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預算數553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施義芳 陳賴素美 余宛如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編列「資訊服務費」之該署全球資訊網服務費等97萬元。經查,財政部賦稅署之英文版頁面簡陋,不僅資訊詳細提供程度落差甚大,在最新資訊─新聞稿部分,相較於中文版已更新至12月,英文版頁面仍停留在11月中旬。有鑑於國家財政窘困,應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該署英文版面將如何改進,使外國投資人得以更簡單明瞭了解台灣賦稅制度,進而有助於政府增加外資投入動力,並提供外國民眾更友善使用介面之檢討與改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有關委外之所得稅等相關研究經費60萬元,本次研究擬以「我國地下經濟活動規模與所得稅法制之探討」為題,有關我國之地下經濟活動研究,已有國內之研究,如故前財政何志欽部長及其成功大學團隊之研究等,成果卓越,因此對於此研究項目,應以財政部期刊「當代財政」徵稿接續之研究,而非以專案計畫經費支出。因此,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此計畫必要性說明之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余宛如 施義芳  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陳賴素美 

()有鑑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編列「物品費」105萬元,惟鑑於響應節能減碳,且現今網路平台可提供之資源相當多元,故應撙節公帑,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一)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編列153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租稅教育、租稅宣導與風紀宣導等。惟近年來網際網路普及,民眾已熟悉透過網路學習,賦稅署應建立各更網路教育資源,透過數位化學習減少政府支出,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十二)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編列153萬6千元,查其中媒體廣告宣導經費項目恐有重複編列之虞(詳請見下表),有鑑於國家財政窘困,應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計畫經費說明

備註

製作全面性媒體租稅宣導廣告及購買宣導品等20萬元。

媒體廣告費用

加強宣導納稅義務人正當納稅,建立全民風紀共識,並兼顧平衡不同性別讀者資訊觸及機會,以深植風紀理念、落實性平精神,報章雜誌廣告刊登費等12萬元。

「加強宣導納稅義務人正當納稅」及「落實性平精神」前後文因果關係預算編列說明語焉不詳,且亦屬媒體廣告費用。

「媒體廣告」相關費用計32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十三)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編列153萬6千元,查其中約42%經費用途為「慶祝稅務節表揚優秀及資深稅務人員、績優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發給獎座、會場布置及雜費」計65萬元。查國家租稅制度近年大幅翻修,政府有義務對人民納稅權利義務加強教育及宣傳,稅務風紀健全對避免國家稅基流失亦至關重要,然卻赫見是項經費近五成專為籌備稅務節表揚大會使用,顯與計畫預算編列目的不盡相符,且於社會觀感不佳。有鑑於國家財政窘困,應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十四)有鑑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32萬8千元,惟鑑於響應節能減碳,且現今網路媒體平台相當多元,可提供資源宣傳,故應撙節公帑,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賴士葆 費鴻泰 

(十五)查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32萬8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六)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稅務稽核及稽徵業務經費」編列239萬元,主要係執行內地稅稅務事後稽核業等。惟近年來行動支付掘起,未來民眾使用行動支付的比率越來越多,賦稅署應提出因應行動支付之稅務稽核方式。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七)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賦稅業務」項下「稅務行政管理經費」編列194萬8千元,主要係為推動賦稅業務自動化作業、辦理稅務行政業務督導考核及全國賦稅會報等。惟近年來行動支付掘起,未來民眾使用行動支付的比率越來越多,賦稅署應提出因應行動支付之稅務稽核方式。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八)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3目「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編列108億6,273萬元,較上年度增列9億2,305萬6千元,增幅達9.28%。其中新增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資料庫及應用系統建置計畫第1年經費400萬元。惟中獎清冊資料恐涉及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等問題,該系統建置之應用範圍等允宜向國人交代清楚,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明才 盧秀燕 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余宛如 施義芳 陳賴素美

(十九)賦稅署107年度預算案第3目「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項下「委辦費」,編列汰換更新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開獎設備45萬元。惟電子發票推行多年,共通性載具推廣卻不如預期,民眾利用無實體發票的意願低,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二十)因應臺灣將於108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CRS)」,財政部於107年8月進行法規預告,未來臺版CRS內容將與OECD規範高度一致,並將於109年第一次與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資訊交換。因應此項政策,查國發會於今年7月向行政院提報之金融產業發展戰略中,建議採取類似國外「租稅特赦」,鼓勵海外資金回流,對回流資金採一次性課稅,並採配套避免炒房。然查,依據財政部107年「吸引國人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相關租稅措施說明」報告,以及賦稅署副署長於11月公開會議表示,政府仍將採取最低稅負制20%稅率課稅,軟性期許國外人海外資金能主動匯回、補報或補繳稅款,即可免予處罰。此項未定案之政策將因應俗稱「全球版肥咖條款」的CRS上路後拍板定案,但目前未見財政部對此提出統一之官方政策方向,甚有國發會送行政院草案與財政部賦稅署立場不一之情形。為有效吸引外資回流,同時兼顧租稅公平,爰要求財政部就上提政策提出清楚立場及說明、預期效益評估報告、相關配套措施及時程規劃等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二十一)全球消費習慣迅速改變,未來實體購物及虛擬購物環境之占比將逐漸改變,據經濟部調查結果,我國103年全國B2C(Business to Customer)電子商務市場較102年成長16.1%,復依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調查結果,臺灣消費者年網購消費總額104及105年分別大幅成長14.1%及12%,且預估再快速成長,賦稅署及各區國稅局倘未能及時因應,未來恐將發生重大侵蝕稅基情形。依財政部賦稅署目前政策,現有關於境外電商課徵營業稅業務,主要按租稅客體區分貨物與勞務二部分進行。據賦稅署統計,惟查迄至106年9月為止,登記稅籍店商僅有58家,複查106年5月至6月、7至8月營業稅收入分別為4億2,200萬1千元、4億6,432萬2千元等。為確保稅收,爰要求財政部就如何加強蒐集相關稽徵資訊、檢討稽徵技術、輔導應辦理稅籍登記店商辦理稅籍登記、加強核課,以及相關法規配套規劃及進程等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二十二)行政院宣示我國「行動支付」在2020年的普及率要到60%、2025年達90%。韓國先前為推廣行動支付,針對使用行動支付的店家,可享6年內免被查帳、還有抵稅優惠。包括水電、瓦斯、學費、加油站、醫院、交通運輸、觀光遊樂場、故宮等業者,明年將分階段加入行動支付,為鼓勵小商家參與行動支付,財政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第4項 臺北國稅局原列23億2,820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40萬元、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100萬元(含「直接稅稽徵」30萬元、「稅款徵收及處理」20萬元、「間接稅稽徵」10萬元、「法務案件處理」10萬元、「電子處理及運用」3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4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億2,680萬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臺北國稅局於107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人事費」編列「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118萬3千元,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118萬3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2,930萬9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10%。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臺北國稅局於107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獎補助費」63萬元,查其內容為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63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文康活動經費390萬4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該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全數凍結該項預算,俟向立法院財委員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臺北國稅局針對104年度及105年度該2年度再移送案件徵起數占比分別為臺北國稅局0.57%及0.55%以及北區國稅局0.70%及0.62%,均較五區之平均數為低,績效不足,難以有效確保政府債權,爰凍結臺北國稅局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數6,393萬6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105年度國稅累計欠稅額(不含罰鍰)825.56億元。依欠稅類別分析,以移送執行未結572.38億元(占69.3%)最多,獲得執行憑證數229.94億元(占27.9%)次之;另依稅目別分析,以營利事業所得稅417.06億元(占50.5%)最高,其次依序為營業稅165.68億元(占20.1%)、綜合所得稅133.13億元(占16.1%),顯示欠稅主體多為公司、行號等法人,相較一般民眾或者薪資所得納稅人更具稅務常識與能力,但仍欠稅甚至逃漏稅捐,殊不可取,而國稅局卻未對該等納稅本體之資料綜合整理、彙整清查,更顯疏失。

2.另查,賦稅署所屬五區國稅局因無法順利徵起稅收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案件金額龐鉅,舉104及105年度為例,年度期初數分別為428.99億元及400.75億元,倘執行署無法查獲可執行之財產,則掣發債權憑證予國稅局,如若國稅局不積極再移送,將可能逾徵收或執行期間而註銷,難以保障政府債權;經查104及105年度再爭起數額不高(分別為3億餘元)占各該年度欠稅數比率為0.81%及0.93%。

提案人:施義芳 陳賴素美 余宛如    

()賦稅署及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等五區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3,200萬元、2,342萬4千元、1,567萬2千元、2,560萬8千元、2,190萬元及1,659萬6千元等共計1億3,520萬元,惟查上開預算編列目前並無法律依據,僅依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發放,長期以來屢遭各界批評,並多次經立法院通過決議凍決預算。經查,稅務獎勵金發放目的雖不僅限於提升士氣追繳欠稅案件,然國人對政府追查欠稅能力甚為重視,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度新增欠稅件數、以前年度欠稅案件數及金額,較上年度均依然呈現增加趨勢,原因包括納稅義務人對稅法規定不熟悉、相關稽查作業尚待加強等,可見政府整體稅務行政效率亟待提升。為保障政府租稅債權,爰凍結臺北國稅局該項預算五分之一,計468萬4千元,俟財政部就如何加速推動相關法源依據進程、提供「稅務獎勵金核發審查小組」歷次會議記錄及決議、近五年獎勵金實際核發金額與預算編列決算率等,於3個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水電費」編列2,687萬5千元,係辦公房舍水電費。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萬6千元,是辦理兩性平等相關法規等講座鐘點費。惟人事行政總處建立e等公務園學習網,建置多種線上學習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課程,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994萬3千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編列443萬6千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1,454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納稅服務、租稅宣導、華僑及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等。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之「協助辦理服務、外僑櫃台業務及電腦登錄資料整理等工作費用」編列264萬4千元。查上開兩百多萬經費預算說明,未就資料整理工作內容做任何說明,殊難理解資料整理等相關工作費用為何將花費百萬經費。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就經費編列具體細項、費用分攤、民眾就外僑櫃檯利用程度之歷年成效及數據(業務項目、近五年民眾就該櫃服務項目利用次數)等相關資訊,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編列5,732萬2千元,主要係辦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之收件、調查、審核及相關行政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編列6,393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執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等。今年度欠稅大戶共893件、欠稅金額929.89億元,與去年相較,件數及金額分別增加33件、50.59億元。雖財政部已積極查調納稅人可供執行財產送相關行政執行機關運用,對有繳納能力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也積極追查其動向,將欠稅人資料及行蹤送行政執行機關參考,並配合行政執行機關拘提、管收欠稅人,但每年的欠稅金額仍持續增加。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一)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編列6,218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交稅、期交稅、營業稅等之稽徵與各稅檢舉案件之查緝等工作。我國今年已經開始課徵跨境電商營業稅,目前已有73家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如何輔導更多跨境電商業者辦理稅籍登記,並稽核其營業稅繳納狀況,成為未來重要查核重點,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二)臺北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編列3,127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稅務應用系統及行政資訊服務平台維運及支援系統整體規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第5項 高雄國稅局原列15億4,118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80萬元、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2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4,018萬8千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人事費」計畫編列「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10萬4千元,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10萬4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1,998萬6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10%。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獎補助費」編列40萬2千元,查其內容為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40萬2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文康活動經費261萬2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是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全數凍結該項預算,俟向立法院財委員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賦稅署及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等五區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3,200萬元、2,342萬4千元、1,567萬2千元、2,560萬8千元、2,190萬元及1,659萬6千元等共計1億3,520萬元,惟查上開預算編列目前並無法律依據,僅依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發放,長期以來屢遭各界批評,並多次經立法院通過決議凍決預算。經查,稅務獎勵金發放目的雖不僅限於提升士氣追繳欠稅案件,然國人對政府追查欠稅能力甚為重視,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度新增欠稅件數、以前年度欠稅案件數及金額,較上年度均依然呈現增加趨勢,原因包括納稅義務人對稅法規定不熟悉、相關稽查作業尚待加強等,可見政府整體稅務行政效率亟待提升。為保障政府租稅債權,爰凍結高雄國稅局該項預算五分之一,計313萬4千元,俟就如何加速推動相關法源依據進程、提供「稅務獎勵金核發審查小組」歷次會議記錄及決議、近五年獎勵金實際核發金額與預算編列決算率等,於3個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水電費」編列1,868萬5千元,係辦公房舍水電費。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2萬元,係邀請專家學者講授兩性平等等相關法規。惟人事行政總處建立e等公務園學習網,建置多種線上學習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課程,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一般公務使用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購置費」143萬5千元。經查,是項經費屬「使用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至少由99年迄今每年皆編列百萬元預算購置費用,除以違背常理原由汰換使用年限未及二年、金額相對小額之「物品」,內容更就具體物品項目隻字未提。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就經費編列方法、物品具體細項、使用年限及情況等相關資訊,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889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納稅服務、租稅宣導、華僑及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等。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編列3,297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之收件、調查、審核及相關行政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編列5,505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執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等。今年度欠稅大戶共893件、欠稅金額929.89億元,與去年相較,件數及金額分別增加33件、50.59億元。雖財政部已積極查調納稅人可供執行財產送相關行政執行機關運用,對有繳納能力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也積極追查其動向,將欠稅人資料及行蹤送行政執行機關參考,並配合行政執行機關拘提、管收欠稅人,但每年的欠稅金額仍持續增加。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編列3,037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交稅、期交稅、營業稅等之稽徵與各稅檢舉案件之查緝等工作。我國今年已經開始課徵跨境電商營業稅,目前已有73家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如何鼓勵更多跨境電商業者辦理稅籍登記,並稽核其營業稅繳納狀況,成為未來重要查核重點,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法務案件處理」編列731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營業稅、營所稅、綜所稅、遺贈稅等行政救濟、違章案件處理暨相關法律事務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高雄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編列2,137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稅務應用系統及行政資訊服務平台維運及支援系統整體規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原列25億7,767萬7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90萬元(含「納稅服務及規劃」20萬元、「直接稅稽徵」30萬元、「稅款徵收及處理」30萬元、「間接稅稽徵」1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4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億7,627萬7千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計畫編列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21萬元,查其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21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3,092萬9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10%。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107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54萬元,查其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54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文康活動經費426萬8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是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全數凍結該項預算,俟向立法院財委員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賦稅署及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等五區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3,200萬元、2,342萬4千元、1,567萬2千元、2,560萬8千元、2,190萬元及1,659萬6千元等共計1億3,520萬元,惟查上開預算編列目前並無法律依據,僅依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發放,長期以來屢遭各界批評,並多次經立法院通過決議凍決預算。經查,稅務獎勵金發放目的雖不僅限於提升士氣追繳欠稅案件,然國人對政府追查欠稅能力甚為重視,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度新增欠稅件數、以前年度欠稅案件數及金額,較上年度均依然呈現增加趨勢,原因包括納稅義務人對稅法規定不熟悉、相關稽查作業尚待加強等,可見政府整體稅務行政效率亟待提升。次查,立法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三項,即要求行政院於102年度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法制作業前,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為保障政府租稅債權,爰凍結北區國稅局該項預算五分之一,計512萬1千元,並要求財政部就如何加速推動相關法源依據進程、「稅務獎勵金核發審查小組」歷次會議記錄及決議、近五年獎勵金實際核發金額與預算編列決算率等,於3個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水電費」編列3,506萬2千元,係辦公房舍水電費。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中「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31萬6千元,係辦理性別平等、慶政會報相關法規等講座鐘點費。惟人事行政總處建立e等公務園學習網,建置多種線上學習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課程,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867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納稅服務、租稅宣導、華僑及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等。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編列9,392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之收件、調查、核及相關行政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針對104年度及105年度該二年度再移送案件徵起數占比分別為臺北國稅局0.57%及0.55%以及北區國稅局0.70%及0.62%,均較五區之平均數為低,績效不足,難以有效確保政府債權,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數1億0,694萬4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105年度國稅累計欠稅額(不含罰鍰)825.56億元。依欠稅類別分析,以移送執行未結572.38億元(占69.3%)最多,獲得執行憑證數229.94億元(占27.9%)次之;另依稅目別分析,以營利事業所得稅417.06億元(占50.5%)最高,其次依序為營業稅165.68億元(占20.1%)、綜合所得稅133.13億元(占16.1%),顯示欠稅主體多為公司、行號等法人,相較一般民眾或者薪資所得納稅人更具稅務常識與能力,但仍欠稅甚至逃漏稅捐,殊不可取,而國稅局卻未對該等納稅本體之資料綜合整理、彙整清查,更顯疏失。

2.另查,賦稅署所屬五區國稅局因無法順利徵起稅收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案件金額龐鉅,舉104及105年度為例,年度期初數分別為428.99億元及400.75億元,倘執行署無法查獲可執行之財產,則掣發債權憑證予國稅局,如若國稅局不積極再移送,將可能逾徵收或執行期間而註銷,難以保障政府債權;經查104及105年度再爭起數額不高(分別為3億餘元)占各該年度欠稅數比率為0.81%及0.93%。

提案人:施義芳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編列1億0,694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執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等。今年度欠稅大戶共893件、欠稅金額929.89億元,與去年相較,件數及金額分別增加33件、50.59億元。雖財政部已積極查調納稅人可供執行財產送相關行政執行機關運用,對有繳納能力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也積極追查其動向,將欠稅人資料及行蹤送行政執行機關參考,並配合行政執行機關拘提、管收欠稅人,但每年的欠稅金額仍持續增加。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編列7,030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交稅、期交稅、營業稅等之稽徵與各稅檢舉案件之查緝等工作。我國今年已經開始課徵跨境電商營業稅,目前已有73家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如何鼓勵更多跨境電商業者辦理稅籍登記,並稽核其營業稅繳納狀況,成為未來重要查核重點,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編列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法務案件處理」編列2,244萬元,主要係辦理營業稅、營所稅、綜所稅、遺贈稅等行政救濟、違章案件處理暨相關法律事務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物品費」編列925萬7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編列4,012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稅務應用系統及行政資訊服務平台維運及支援系統整體規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原列22億5,350萬3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億5,220萬3千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計畫編列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90萬7千元,查其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90萬7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3萬8千元,查其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33萬8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2,728萬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文康活動經費365萬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是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全數凍結該項預算,俟財政部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22項:

()賦稅署及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等五區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稅務獎勵金」分別編列3,200萬元、2,342萬4千元、1,567萬2千元、2,560萬8千元、2,190萬元及1,659萬6千元等共計1億3,520萬元,惟查上開預算編列目前並無法律依據,僅依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發放,長期以來屢遭各界批評,並多次經立法院通過決議凍決預算。經查,稅務獎勵金發放目的雖不僅限於提升士氣追繳欠稅案件,然國人對政府追查欠稅能力甚為重視,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度新增欠稅件數、以前年度欠稅案件數及金額,較上年度均依然呈現增加趨勢,原因包括納稅義務人對稅法規定不熟悉、相關稽查作業尚待加強等,可見政府整體稅務行政效率亟待提升。次查,立法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三項,即要求行政院於102年度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法制作業前,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為保障政府租稅債權,爰凍結中區國稅局該項預算五分之一,計4,38萬元,並要求財政部就如何加速推動相關法源依據進程、「稅務獎勵金核發審查小組」歷次會議記錄及決議、近五年獎勵金實際核發金額與預算編列決算率等,於3個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水電費」編列2,953萬4千元,係辦公房舍水電費。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萬6千元,係辦理性別平等、慶政會報相關法規等講座鐘點費。惟人事行政總處建立e等公務園學習網,建置多種線上學習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課程,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於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購置一般公務使用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購置費」115萬4千元。經查,是項經費屬「使用年限未及二年」或「金額未達一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歷年皆編列百萬元預算購置費用,除以違背常理原由汰換使用年限未及二年、金額相對小額之「物品」,內容更就具體物品項目隻字未提。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就該經費編列方法、物品具體細項、使用年限及情況等相關資訊,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406萬3千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辦公室大樓管理費、保全費」459萬7千元。經查,是項經費歷年皆編列5,617千元至6,380千元不等,在未有削減辦公大樓管理工作及保全需求之情況下,107年度上開經費之刪減恐有壓縮人力資源、增加保全人員管理工作負擔之虞。為確實理解保全人員及相關管理工作報酬編列之合理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該局100年迄今,所有保全及管理相關人員之平均工時、平均加班工時及平均加班工時待遇等勞動條件統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之「一般事務費」編列616萬4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849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納稅服務、租稅宣導、華僑及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等。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辦理租稅教育宣導,印製電腦題庫、薪資所得扣繳辦法、所得稅法令修正條文對照、各項國稅報繳、宣傳手冊、節稅手冊及宣傳單等」62萬7千元。查上開經費於106年編列34萬元,較107年增加近2倍經費,雖可理解因應稅法修正或有需要增加宣傳費用,然近年民眾對於稅務流程不熟悉等相關新聞仍時有所聞,是以政府宣傳成效顯然不足,宣傳教育方法需要亟需與時俱進。有鑑於上開經費對納稅義務人有重大影響,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就租稅教育宣導方案進行整體檢討與創新規劃,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結算申報及全功能櫃檯流程圖、標示牌、顏色標示動線等設施裝置經費」計6萬5千元。經查,該局近年每年皆編列百萬元預算,重複購置標示牌、流程圖等設備;且內容相同之項目內容,經費編列卻有每年不同之情形。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就歷年每年皆編列相同預算原因、設施維護情況以及相關設備全部重整盤點(購買及使用年限、使用現狀、更換原因)等相關資訊,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00-107年該局流程圖等相關設施裝置經費編列情況一覽表

 

年度

預算計畫編列

100

本局及稽徵所櫃檯、服務臺之流程圖、標示牌等設施裝置經費183元。

101

本局及所屬稽徵所櫃檯、服務臺之流程圖、標示牌等設施裝置經費183元。

102

本局及稽徵所櫃檯、服務臺之流程圖、標示牌等設施裝置經費183元。

103

本局及稽徵所櫃檯、服務臺之流程圖、標示牌等設施裝置經費165元。

104

結算申報及全功能櫃檯流程圖、標示牌、顏色標示動線等設施裝置經費14萬4千元。

105

結算申報及全功能櫃檯流程圖、標示牌、顏色標示動線等設施裝置經費12萬4千元。

106

結算申報及全功能櫃檯流程圖、標示牌、顏色標示動線等設施裝置經費12萬4千元。

 

107

結算申報及全功能櫃檯流程圖、標示牌、顏色標示動線等設施裝置經費6萬5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十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配合政府性別平等政策,辦理促進性別平等工作所需經費」計12萬9千元。該局配合政府性別平等綱領施行編列相關計畫經費應予肯定,然查其預算說明,內容空洞,就百萬預算如何具體促進性別平等工作隻字未提。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就經費就促進性別平等工作提出完整具體計畫,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十二)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062萬1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三)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編列「直接稅稽徵」6,832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之收件、調查、審核及相行政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四)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7萬6千元;考量兩岸氛圍冷峻,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五)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931萬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六)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編列6,645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執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等。106年度欠稅大戶共893件、欠稅金額929.89億元,與105年度相較,件數及金額分別增加33件、50.59億元。雖財政部已積極查調納稅人可供執行財產送相關行政執行機關運用,對有繳納能力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也積極追查其動向,將欠稅人資料及行蹤送行政執行機關參考,並配合行政執行機關拘提、管收欠稅人,但每年的欠稅金額仍持續增加,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七)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91萬7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八)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編列4,347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交稅、期交稅、營業稅等之稽徵與各稅檢舉案件之查緝等工作。我國今年已經開始課徵跨境電商營業稅,目前已有73家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如何鼓勵更多跨境電商業者辦理稅籍登記,並稽核其營業稅繳納狀況,成為未來重要查核重點,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九)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法務案件處理」編列1,013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營業稅、營所稅、綜所稅、遺贈稅等行政救濟、違章案件處理暨相關法律事務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二十)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編列1,162萬7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二十一)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物品費」編列665萬1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二十二)中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編列2,547萬2千元,主要係辦理稅務應用系統及行政資訊服務平台維運及支援系統整體規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第8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原列17億3,465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億3,365萬8千元。

本項提案4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之「人員維持」計畫編列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19萬6千元,查其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19萬6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2,128萬6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編列「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7萬8千元,查其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37萬8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文康活動經費276萬6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是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賦稅署及臺北、高雄、北區、中區、南區等五區國稅局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列「稅務獎勵金」分別為3,200萬元、2,342萬4千元、1,567萬2千元、2,560萬8千元、2,190萬元及1,659萬6千元等共計1億3,520萬元,惟查上開預算編列目前並無法律依據,僅依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以下簡稱要點)》發放,長期以來屢遭各界批評,並多次經立法院通過決議凍決預算。經查,稅務獎勵金發放目的雖不僅限於提升士氣追繳欠稅案件,然國人對政府追查欠稅能力甚為重視,據立法院預算中心統計,105年度新增欠稅件數、以前年度欠稅案件數及金額,較上年度均依然呈現增加趨勢,原因包括納稅義務人對稅法規定不熟悉、相關稽查作業尚待加強等,可見政府整體稅務行政效率亟待提升。次查,立法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三項,即要求行政院於102年度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法制作業前,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為保障政府租稅債權,爰凍結南區國稅局該項預算五分之一,計331萬9千元,並要求財政部就如何加速推動相關法源依據進程、「稅務獎勵金核發審查小組」歷次會議記錄及決議、近五年獎勵金實際核發金額與預算編列決算率等,於3個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編列1億3,670萬7千元,其中增列新營分局辦公廳舍搬遷裝修、天花板修繕、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等經費5,161萬2千元。鑑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特別預算中亦包含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相關經費,未免預算有重複編列之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確無重複編列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明才 盧秀燕 費鴻泰 林德福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水電費」編列2,298萬7千元,係辦公房舍水電費。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中「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10萬7千元,係邀請專家學者專題演講之講座鐘點費。惟人事行政總處建立e等公務園學習網,建置多種線上學習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課程,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於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汰購影印機3台22萬5千元、冷卻水塔1台23萬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費4萬5千元」共計50萬元。經查,該局近8年每年皆編列類似預算百萬元以上,重複汰購冷氣機、冷卻水塔、影印機、電動打孔機及碎紙機等設備;次查,該局每年亦有編列「辦公室器具養護」相關經費維護器具使用,因而該局每年編列同樣預算重複購置相同物品,顯有器具維護不當之虞、抑或是未能覈實編列預算購置必要物品。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就歷年每年皆編列相同預算原因、器具維護情況以及相關設備全部重整盤點(購買及使用年限、使用現狀、更換原因)等相關資訊,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歷年該局機具相關設備經費編列情況一覽表

 

年度

預算計畫編列

100

汰購碎紙機、電動釘書機、電動打孔機、撕表機及影印機等設備730萬8千元。

101

汰購投影機、飲水機、電動打孔機、撕表機及電梯設備708萬元。

102

汰購投影機、飲水機、電動打孔機、撕表機等設備692萬元。

103

汰購影印機、飲水機及移動式檔案櫃等雜項辦公事務設備354萬8千元。

104

汰購空調設備、影印機、碎紙機、冷氣機、裝訂機、摺紙機等設備442萬5千元。

105

汰購影印機11台110萬元、碎紙機9台22萬5千元、冷氣機4台14萬元、裝訂機2台15萬元、摺紙機3台29萬4千元、飲水機9台27萬元、空氣清淨機5台14萬元、撕表機1台40萬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費50萬5千元,共計342萬2千元。

106

汰購影印機15台150萬元、碎紙機5台12萬5千元、冷氣機4台14萬元、裝訂機2台15萬元、……、電動釘書機10台15萬元、飲水機17台51萬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費39萬2千元,共計340萬5千元。

 

107

汰購影印機3台22萬5千元、冷卻水塔1台23萬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費4萬5千元,共計50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汰購影印機3台22萬5千元、冷卻水塔1台23萬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費」50萬元。經查,上開預算由100年迄今將連續編列第8年,每年均重複編列百萬元經費汰購影印機、冷氣機等設備,累計至107年總計3,833萬1千元;若原因非為該局就辦公室器具維護不當或計畫執行不力,則顯有預算編列浮濫之虞。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就經費重複編列具體原因、費用細節等相關資訊,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100-107年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影印機」等經費編列情形一覽表

 

年度

項目

金額(單位:新台幣千元)

100

汰購碎紙機、電動釘書機、電動打孔機、撕表機及影印機等設備。

7,308

101

汰購投影機、飲水機、電動打孔機、撕表機及電梯等設備。

7,080

102

汰購投影機、飲水機、電動打孔機、撕表機等設備。

6,920

103

汰購影印機、飲水機、冷氣機、電動打孔機、空氣清淨機等設備。

5,271

104

汰購空調設備、影印機、碎紙機、冷氣機、裝訂機、摺紙機等設備。

4,425

105

汰購影印機11台110萬元、碎紙機9台22萬5千元、冷氣機4台14萬元、裝訂機2台15萬元、……、飲水機9台27萬元、……。

3,422

106

汰購影印機15台150萬元、碎紙機5台12萬5千元、冷氣機4台14萬元、……、電動釘書機10台15萬元、飲水機17台51萬元、……。

3,405

107

汰購影印機3台22萬5千元、冷卻水塔1台23萬元及其他雜項設備等經費4萬5千元。

500

 

總計

3,833萬1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盧秀燕 江永昌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之「一般事務費」編列470萬9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編列716萬2千元,主要係辦理納稅服務、租稅宣導、華僑及外國人所得稅稽徵業務等。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054萬8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編列4,523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之收件、調查、審核及相關行政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一)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153萬6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二)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編列4,119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國稅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業務之規劃、執行,國稅欠稅清理、稅捐保全等。今年度欠稅大戶共893件、欠稅金額929.89億元,與去年相較,件數及金額分別增加33件、50.59億元。雖財政部已積極查調納稅人可供執行財產送相關行政執行機關運用,對有繳納能力故意隱匿財產之欠稅人,也積極追查其動向,將欠稅人資料及行蹤送行政執行機關參考,並配合行政執行機關拘提、管收欠稅人,但每年的欠稅金額仍持續增加,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三)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276萬1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四)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編列3,280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交稅、期交稅、營業稅等之稽徵與各稅檢舉案件之查緝等工作。我國今年已經開始課徵跨境電商營業稅,目前已有73家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如何鼓勵更多跨境電商業者辦理稅籍登記,並稽核其營業稅繳納狀況,成為未來重要查核重點,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五)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法務案件處理」之「一般事務費」編列146萬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六)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編列「法務案件處理」564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營業稅、營所稅、綜所稅、遺贈稅等行政救濟、違章案件處理暨相關法律事務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七)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編列888萬4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八)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物品費」編列712萬6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十九)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編列「電子處理及運用」2,393萬2千元,主要係辦理稅務應用系統及行政資訊服務平台維運及支援系統整體規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原列63億4,820萬5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39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90萬元、「設備及投資」200萬元)、第2目「關稅業務」125萬元(含「稽徵業務」80萬元、「查緝業務」45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1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3億4,305萬5千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5,980萬6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10%。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874萬4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該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委員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47項: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獎金」編列7億2,711萬元,就目前關務獎勵金之編列發放並無法律依據及授權,僅以較低位階之行政規則「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為據,且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原即職責所在,領取額外獎金,有欠妥適,為撙節國家財政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進行研擬法制化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教育訓練費」編列191萬元,惟與上年度比較,預算減列4萬3千元,關務署今年底汰換15部舊型X光檢查儀,明年將汰換30部,對於人員操作儀器之技術應有精進計畫,然人員訓練費用反而減少,不見預算編列之合理性。鑑於政府財源應有效運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培訓人員相關計畫及考照成果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通訊費」編列67萬元;經查,該筆預算於106年度編列102萬元,年度預算差別在於,為民服務電話費減列為27萬元,不見其減列一半以上之原因;另寄發統計月報、光碟片、公務統計報表等郵資,則與上年度相同。鑑於政府財源日益困窘,公部門經費應符合零基預算精神,核實編列預算,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保險費」編列60萬9千元;經查,106年度編列49萬8千元,年度預算差別在於辦公大樓保險費從29萬9千元,增列為44萬3千元,此處保險費方案說明未臻明確,不見預算編列之合理性。鑑於政府財源日益困窘,公部門經費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物品」編列709萬3千元。惟關務署連續發生誤放疑似毒品入關、來自伊波拉疫區鳥類未經檢疫即遭報關業者挾帶入台等事件,顯見關務署管理草率、螺絲鬆散,加以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編列3,572萬4千元,其中有各關外勤員工制服費之688萬元;依據「財政部研究發展獎勵作業要點」編列之研究發展計畫經費之4萬9千元,去年制服費編列824萬5千元,對於汰換時程及目的說明未臻明確;研究發展計畫去年編5萬4千元,對研究計畫用處亦無說明。鑑於政府財源日益困窘,公部門經費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房屋建築養護費」編列1,253萬6千元,經查關務署及其所屬自有宿舍逾28%空置或尚待配住,空置情形多年皆未改善,允應積極處理,俾增進資產使用效益,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江永昌  施義芳 郭正亮 王榮璋   陳賴素美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1,476萬1千元,較106年度法定預算數1,450萬3千元,高出25萬8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為避免損及國家之財政,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國內旅費」編列202萬2千元,說明內只見員工國內出差及調任旅費,說明未臻明確。鑑於政府財源日益困窘,公部門經費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國外旅費」編列165萬1千元,較106年度法定預算數149萬8千元,高出15萬3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為避免損及國家之財政,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十一)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設備及投資」編列7,114萬3千元,較106年度法定預算數2,540萬4千元,高出4,573萬9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為避免損及國家之財政,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十二)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編列1億4,320萬9千元,以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及徵稅等業務。為因應態樣繁多的電子商務新型態貿易模式,財政部應積極推動改善及創新措施,關務署應精進其進口貨物的通關及稽查稅收方式,以確保稅收如實稽徵。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十三)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編列1億4,320萬9千元,以辦理理進、出口貨物通關及徵稅,並代徵貨物稅、營業稅、菸酒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健康福利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及外銷品之進出口原料保稅、退稅等業務。查現已有多樣的電子商務模式可供操作參考,財政部關務署應精進其進口貨物的通關及稽查稅收方式,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十四)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編列1億4,320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及徵稅等業務。隨著網購的興起,民眾直接自國外網路購物再進口,以及各種代購服務的盛行,都使得電子商務的營業模式不斷創新,關務署應精進其進出口貨物的通關及徵稅方式,以確保稅收如實稽徵。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盧秀燕 

(十五)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水電費」編列5,592萬5千元;經查,該筆預算106年度編列5,973萬5千元,及105年度編列6,178萬9千元,鑑於政府財源日益困窘,公部門經費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十六)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通訊費」編列1,247萬8千元,用以辦理郵寄進出口報單證照、補稅、退稅等公文函件郵票費及暨配合24小時通關作業之電話費及傳真費;經查,106年度編列1,381萬8千元,105年度編列1,468萬8千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七)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物品」編列261萬7千元,其中辦理進出口貨物稽徵等業務用文具、影印紙、傳真紙、碳粉等文具紙張費用年需234萬1千元編列過高之虞,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應循撙節原則辦理,鑑於國家財政資源應為有效率之利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十八)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552萬4千元,用以辦理進出口報單及各種文件影印費編列293萬2千元及印製稅費繳納證、外銷品沖退稅申請書、報單袋、稅款收入日報表、資料袋、各類書表通知單等計編列286萬6千元編列過高之虞,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應循撙節原則辦理,鑑於國家財政資源應為有效率之利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十九)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國內旅費」編列586萬5千元,用以辦理各項稅費稽徵業務需要,赴其他機關開會、洽公,辦理事後稽核業務人員至廠商辦公處所、工廠查核帳冊、資料,保稅查核關員、驗貨員至發貨中心、保稅工廠、物流中心執行查核、廠驗等業務所需之員工出差旅費,鑑於政府財源日益困窘,公部門經費應撙節支出,財政資源應為有效率之利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二十)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10億4,067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進出口貨物之查緝及私貨處理等。惟關務署連續發生誤放疑似毒品入關、來自伊波拉疫區鳥類未經檢疫即遭報關業者挾帶入台等事件,顯見關務署管理草率、螺絲鬆散,加以考量政府財政困難,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二十一)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業務費」編列1億9,521萬1千元,經查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106年7月疑似誤放毒品入關,所屬長官更在立法院指稱,經由X光機掃描和緝毒犬嗅聞,並無毒品反應和跡象;然而實際狀況卻與說法有出入,案件發生後,海關仍拿不出證據證實機器內沒有海洛因毒品;實屬重大缺失,允應積極檢討改進。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二十二)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水電費」編列687萬元;經查,該筆預算106年度編列668萬3千元,及105年度編列647萬6千元,鑑於政府財源日益困窘,公部門經費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二十三)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物品」編列2,829萬9千元,其中辦理查緝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各項費用88萬8千元編列過高之虞,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應循撙節原則辦理,鑑於國家財政資源應為有效率之利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二十四)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編列3,035萬5千元,惟鑑於響應節能減碳,透過電子化有效運用,且現今國家財政困難,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賴士葆 林德福 

(二十五)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編列3,035萬5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二十六)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編列3,035萬5千元,用以辦理印製進出口貨櫃運送單、資料袋、載運單、處分書、答辯書及各類書表等88萬7千元及公務文件影印費91萬3千元編列過高之虞,政府機關編列預算應循撙節原則辦理,鑑於國家財政資源應為有效率之利用,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二十七)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之「臺北關稽查組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編列374萬2千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二十八)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之「基隆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編列227萬9千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二十九)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 項下「查緝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臺中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213萬7千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三十)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高雄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386萬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三十一)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針對四處關署(基隆關、台北關、台中關、高雄關)共編列維護費1,201萬8千元(詳附表),爰凍結各關署稽查組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復查關務署公有70部X光檢查儀分別設備於四關口,並預計於明(107)年度汰購30部逾年限使用的儀器,新編64,500千元經費(每部2,150千元);經詢問關務署會計單位了解每台機器使用年限為8年。

2.關務署針對每部機器的維護費各關署預算金額不一,僅以每月維護金額*12個月總數呈現,難以分辨其預算支用情形,恐有浮濫。

3.本年度汰換之舊機器設備是否具回收價值?亦未見編入廢舊物收入科目,難窺詳情。

4.關務署明年度將有30部新購入X光檢查儀,維護費是否應減少?卻未能從預算說明中列出,顯有改進空間。

關務署所屬各關署X光檢查儀設備設置情形   單位:台、千元

 

台北關

基隆關

台中關

高雄關

合計

設備數量

46

7

5

12

70

107維護費

3,742

2,279

2,137

3,860

12,018

費用/台

81.3

325.7

427.4

321.6

171.68

106維護費

5,023

1,621

2,249

4,000

12,893

費用/台

109.2

231.6

449.8

333.3

184.20

提案人:施義芳 陳賴素美 郭正亮 盧秀燕 

(三十二)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之「CSI半固定式貨櫃檢查儀2部維護費」編列351萬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三十三)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機動式貨櫃檢查儀8部維護費」3,600萬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三十四)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機動式貨櫃檢查儀特殊零組件汰換經費」780萬6千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江永昌 盧秀燕 

(三十五)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編列1億0,247萬7千元,財政部關務署針對本項業務內容於預算書內僅針對工程費用進行呈現,對於各項工程建置之必要性及相關內容付之闕如,無法完整瞭解本項業務之必要性,為撙節國家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三十六)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海運X光貨櫃檢查儀汰舊換新計畫」編列5億6,428萬5千元,惟鑑於其新建辦公室、電腦及雜項設備等之經費,已超逾所訂之基準數,宜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賴士葆 林德福 

(三十七)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務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機械設備費」編列4億5,414萬8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三十八)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機械設備費」之「汰購貨櫃檢查儀4部」編列4億4,720萬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三十九)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編列6,546萬9千元;採購能精確辨識貨品之X光檢測儀30部(215萬元x30部);惟此採購數量及金額,應可爭取價格之優惠;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四十)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編列「雜項設備費」6,546萬9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是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四十一)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編列6,546萬9千元,財政部關務署於106年度遭揭露海關疑誤放行毒品案,顯示該署執行業務嚴謹有待改進。加之甫決標簽約之「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4部採購」乙案,其中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處充斥疑點。又財政部關務署各類檢查儀購置、簽約、履約、維養本應依法辦理,但多次向該署洽詢,仍無法詳整說明內容,甚至多數資料付之闕如、無法提供。為有效釐清,並為有效瞭解本業務內容,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江永昌 盧秀燕 

(四十二)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關稅資料處理」編列2億5,616萬2千元,財政部關務署針對本項業務內容於預算書內並無呈現相關資料處理、服務之提昇,並為撙節國家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王榮璋 盧秀燕 

(四十三)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關稅資料處理」編列2億5,616萬2千元,主要係辦理海關各項業務之電腦化作業等工作。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四十四)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關務服務資源整合」編列3,690萬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四十五)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之「海運X光貨櫃檢查儀汰舊換新計畫」,執行計畫總經費為6億8,736萬2千元,執行年度為106年度至107年度,經查106年度為配合行政院反毒策略提前辦理,故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1億2,307萬7千元,106年6月起將同時開始建置4部X光貨櫃檢查儀,除汰換高雄關2部X光貨櫃檢查儀外,另於基隆關與台中關增設2部,雖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3款之「因應政事臨時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之規定,惟據新修正之計畫期程顯示,應分別於107年4月、6月、8月及10月設置完成及啟用,該計畫係配合行政院反毒政策辦理,並已動用第二預備金,應加強控管執行時程、加速辦理;鑑於107年年末將至,請財政部就「海運X光貨櫃檢查儀汰舊換新計畫」之後續成效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四十六)經查關務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列有自有機關宿舍594戶,惟空屋比率逾28%,除目前首長宿舍1戶尚未入住外,該署自有機關宿舍分散於台北市、基隆市、花蓮市、桃園市、台中市及高雄市,截至106年9月5日單房宿舍229戶配置178戶,尚有51戶待配住;多房宿舍364戶,目前配住246戶,雖有因建築物結構因素而廢止宿舍用途及為處坡地而有安全疑慮而無法配駐外,該署自有機關宿舍空置比率逾28%,與104年及105年同期之空置比率25%及27%相較,空置情形多年未見改善,該署雖已逐年編列預算辦理修繕,惟宿舍空置比率逐年增加,故請財政部關務署盤點長期空置之未配住宿舍並評估屋況是否正常、是否符合業務需要;因安全疑慮而未配住者,儘速研議修繕之可行性,並就其整理及其後續處置進行規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四十七)針對來自日本核災地區食品,提高抽驗比率,關務署各關署應利用輻射偵檢設備,輔助檢查,例如:高雄關大港倡議計劃之門式輻射偵測儀及基隆關、臺中關之手持式輻射偵測儀,以達阻絕核災食品於境外,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提案人:費鴻泰  王榮璋 郭正亮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原列18億7,944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40萬元、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60萬元(含「國有財產接收保管」20萬元、「國有財產管理處分」4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億7,844萬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其他給與」編列1,134萬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157萬8千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該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爰建議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27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水電費」1,833萬1千元。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臨時人員酬金」379萬5千元,主要係僱用臨時人員協助完成檔案掃描。近年政府部門運用臨時人員、勞動派遣等非典型人力執行業務,有逐年增加的狀況,顯見人力檢討與運用未加以落實,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為辦理性別主流化教育編列4萬2千元。惟人事行政總處建立e等公務園學習網,建置多種線上學習課程,包含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課程,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308萬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41萬2千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於107年度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汰換本署及所屬所需之設備」編列216萬7千元。查該署自99年起,每年皆編列預算汰購冷氣機、冷卻水塔、數位相機及投影機等相關設備;依照常理,該等資訊設備如經正常使用,並不會有每年皆須汰購、汰換等情況,國產署每年編列大筆預算購置相同之資訊設備,顯然於常理不合,有預算編列過於鬆散之虞。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爰將該項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就一般行政設備列表、使用年限及狀況一覽表,以及明列汰換或汰購標準,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年度

汰購項目部分項目

冷氣機

數位相機

投影機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185萬8千元,較前一年編列71萬增加,且連續兩年汰換冷氣機、投影機、飲水機、指形機等設備,並未敘明理由,有浮濫之虞。基於監督國家財政有效率利用之立場,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雜項設備使用現況暨採購費用增加之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有鑑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之國有土地管理措施要求各機關加速清理活化經營土地,但相關之配套卻欠缺兩公約有關居住權保障之觀點,導致主管機關對所管轄土地上之居民多採取司法途徑強迫拆遷,已於近年衍生許多爭議。

若依目前國有土地的管理型態,或有違反經濟社會文化公約中有關適足居住權之保障的相關規範,2013年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時即曾提出糾正意見,2017年初第二次國家報告亦已提出相似建議,指出台灣現行體制,過度注重『財產權』的優先性,應在履行國際人權的承諾下,重新定位住房與土地政策。

惟現今相關法令仍未加以修正,非旦有違兩公約之要求及建議,更造成各土地管理機關即便有意願遵照公約要求,仍無可實際執行之法令依據。

綜上所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原列10億6,317萬7千元,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參採兩公約相關意見,檢討修正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佔用不動產原則、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佔用處理要點、國有公用不動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作業注意事項及國有不動產撥用要點等相關行政法令,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評估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編列5,215萬8千元,其中僱用臨時人員部分為1,694萬9千元,占32%。近年政府部門運用臨時人員、勞動派遣等非典型人力執行業務,有逐年增加的狀況,顯見人力檢討與運用未加以落實,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編列「通訊費」931萬7千元,相較於106年度國有財產署編列之經費874萬5千元為多。且新增列支經費細項,並未於內容說明中詳列。有鑑於國家財政應有效利用,預算編列應謹慎評估,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十一)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資訊服務費」,編列76萬元,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7年度預算書編列之資訊服務費,約為105年度及106年度編列之經費36萬7千元的兩倍有餘,經費增列之必要性為何,並未能於預算說明中得知。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就資訊服務費用增列與國有土地管理績效之相關性,於3個月內向本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十二)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辦理國有非公用財產出租、換約及租金收繳等業務」編列3,936萬9千元。惟未知國有非公用財產出租、換約及租金收繳之執行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十三)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編列1億4,751萬6千元。惟未知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之執行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十四)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辦理國產署管理之國有非公用財產及代處理土地之讓售或標售業務」編列1,290萬8千元。惟未知執行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十五)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估價及標售業務」編列2,000萬元。惟未知執行成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十六)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編列321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及都市更新等業務。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十七)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公用財產」編列307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公用財產管理業務。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減緩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十八)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之「國有公用財產」編列57萬4千元,有鑑於「國有財產業務」計畫之內容,為確保國有財產之有效管理與利用,避免業務交接有誤,影響業務內容辦理之延續性,相關分支計畫應以正式人員專職為之,然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107年度預算案編列之臨時人員酬金經費42萬1千元,即為該計畫「國有公用財產」項編列之預算57萬4千元的七成以上,除人事費用占總經費比例過高外,可推論該項業務幾乎僅交由臨時人員為之,人員之輪替或將影響該項業務之延續性,為避免疑義,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檢討改善後,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十九)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編列4,023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二十)依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施政績效評估要點第十三點,各機關年度績效報告及行政院研考會評核意見陳報核定後,除應保密者外,應辦理下列公開事項:1.各機關應將年度績效報告及評核意見上網公開。2.行政院研考會應利用媒體,使公眾得知各機關年度績效報告及評核意見。

然觀諸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網站中之施政績效報告專區,民國105年之施政績效評估報告(行政院綜合意見及評估結果),與施政績效自評報告,均以行政院多項重大施政未及納入為由,未對外公開施政績效報告。此外104年之施政績效評估報告以英文繕寫。以致於外界難以知悉、監督國有財產署之施政績效,有違行政院營造高績效政府之目標。為落實政府對外承諾施政目標,落實施政課責,爰凍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經費1,624萬2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針對上述情形提出具體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二十一)國有財產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編列「資訊服務費」2,492萬2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二十二)國有財產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669萬2千元;考量政府經費短絀,該項經費可予精簡,以減少公帑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二十三)國有財產署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編列辦理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業務經費53萬8千元,用以辦理都市更新權利價值及財務計畫專業審查、現場勘查與相關行政作業。然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更後總價值雖大幅提升163億元,惟目前待處理之房舍達139戶,占已分回房舍比率75%以上,且近3年度繳納之水電費及管理費達1,400餘萬元,恐未能適時挹注國庫收入,反增加額外支出,請財政部就研擬標售之外之處置對策,於1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二十四)國有財產署未保留國有土地所有權,明定面積在1,650平方公尺以上土地改以出租、設定地上權等釋出使用權方式。查自101年度脫標率達50%後即逐年下降,迄105年度僅13%,而得標權利金與底價之比率亦由101年度之174.57%,下降至105年度之107.66%。近年公告地價隨土地價格調高,上述數據反映105年公告地價大幅上漲對地上權案件推動確有不力影響。次查,國產署之權利金收入內容雖包括委託經營、改良利用等,最主要仍為地上權案件之權利金。如有最近五年度該收入預決算情形觀察,僅101年度出現超收,而後陸續幾年迄今皆呈現預決算差距逐年擴大現象,有待覈實編列。為使國家資源有效利用、減少預算虛列歲入之虞,爰要求財政部允以檢討並覈實編列,就上述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近年國有非公用土地招標地上權案件概況表  (單位:公頃;新臺幣千元)

年度

列標

宗數

標脫

宗數

脫標

率(%)

列標

面積

脫標

面積

脫標總金額

得標權利

金/底價%

101

24

12

50.00

8.2536

3.0800

3,233,462

174.57

102

49

22

44.90

15.2034

4.8494

7,220,367

138.01

103

46

17

39.96

25.0387

5.0779

2,705,556

107.92

104

48

16

33.33

16.5781

3.7798

7,016,469

118.08

105

46

6

13.04

16.7232

2.2954

1,530,898

107.66

106

26

4

15.38

6.8112

0.6464

260,068

113.25

近年國有非公用土地權利金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權利金收入

地上權案件權利金收入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101

2,834,137

2,923,371

2,657,137

2,665,791

102

6,777,000

6,162,065

6,600,000

5,826,839

103

3,181,000

2,380,602

3,000,000

2,050,901

104

3,221,000

2,719,399

3,000,000

2,240,004

105

3,303,000

1,561,221

3,000,000

1,100,264

106

3,481,414

575,684

3,000,000

198,749

107

2,309,234

-

2,000,000

-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二十五)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7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為「健全國家資產管理,創造資產活化價值」,惟據該署統計,截至106年8月底國有非公用土地歸屬為建築用地之面積約8,169公頃,其中閒置部分約1,796公頃,閒置比率21.98%。有鑑於閒置國有土地如能妥善管理並積極活化,當可有效挹注國庫,爰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就如何持續推動標租、設定地上權等措施,並建立閒置土地追蹤機制並續規劃有效之活化方式,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儘速去化閒置土地。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二十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截至106年8月底止國有非公用土地總面積達21萬8,905公頃,總價值約為9,320.66億元,經查國產署107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為「健全國家資產管理,創造資產活化價值」,但閒置可用之建築用地面積卻高達1,796公頃,占總建築用地之比率逾20%,96年度國有非公用土地總面積只有1萬506公頃,105年6月底增加為3萬9,170公頃,10年間增加之面積超過2倍,其中位於雙北市之閒置建築用地面積約161.49公頃,相當於6個大安森林公園之面積,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就閒置土地追蹤機制並規劃有效之活化方式進行規劃檢討,並於1個月內以書面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附表1:近10年國有非公用土地閒置情形概況表     單位:公頃;%

年度

總面積

閒置情形

閒置面積

閒置面積占總面積比率

96

233,582

10,506

4.50

97

228,028

10,967

4.81

98

222,067

13,304

5.99

99

219,576

15,912

7.25

100

216,972

21,167

9.76

101

216,044

25,353

11.74

102

217,496

30,635

14.09

103

218,104

35,679

16.36

104

217,981

38,280

17.56

105年6月

218,436

39,170

17.93

105年

218,179

20,012

9.17

106年8月

218,905

19,082

8.72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二十七)103年12月修正之「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首次明訂都市更新單元範圍內之國有土地,應就更新後可分回之國有非公用房地,優先依序評估作為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使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近年雖已調配多處都更案房舍作為中央機關辦公室,惟107年度各機關所編國內租金預算仍逾10億元,而未定用途之預計分回大坪數都更房舍亦超過60戶,國產署雖已調配勞動部、工程會及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等機關進駐都更案預計分回房舍,但目前都更計畫大多尚在規劃,實際進駐時程難以預估,致仍需耗費高額租金以租用辦公廳舍,允應加強管制都更案辦理時程,故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就本案檢討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盧秀燕 

第11項 財政資訊中心原列12億2,809萬8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20萬元、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550萬元(含「綜合規劃管理」100萬元、「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150萬元、「地方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100萬元、「徵課管理系統」20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7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億2,239萬8千元。

本項提案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編列「人事費」3億9,722萬5千元,查其中退休人員之年終慰問金共計62萬9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且該項國家支出之社會觀感已引起普遍大眾之不滿,甚至對於勞動階級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並弭平階級不公平之輿論對立,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共計62萬9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編列「其他給與」608萬6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編列理由及細項說明,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十分之一。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一般事務費」727萬元,其中說明(1)乃以文康活動費81萬元,為樽節政府開支,敦促編列預算之優先性,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計81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獎補助費」編列「獎勵及慰問」共計28萬2千元,查其編列於法無據,且此項國家歲出早已形成社會普遍大眾之強烈不滿,為撙節政府支出,且消弭社會不同階層之相對剝奪感,爰提案將該項預算全數減列,共計28萬2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中「一般事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81萬元,考量目前國內經濟景氣係屬緩步恢復期,而當前國家財政狀況未臻復甦,是項預算編列應予以更有效之運用為妥。鑑於此,建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德福 賴士葆 費鴻泰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編列基本行政經費4億4,666萬元(含財政資訊業務4億2,295萬3千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370萬7千元)。鑑於國家財政收支未達平衡,又將舉債擴大公共建設支出,各單位宜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明才 林德福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雜項設備費」384萬2千元,主要係購買小型送風機、空調箱及冰水主機等設備汰購經費。但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業務費」編列「通訊費」155萬2千元。惟與106年度相較,107年度預算大幅增加,疑有浮編預算之嫌,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經費應撙節使用,以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綜合規劃管理」,分四年辦理「賦稅服務續階計畫」,107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2,879萬3千元,希望建購具效率及更簡化之賦稅環境。該計畫於106年度進行辦理電子稅務文件驗證服務之基礎建設及應用系統開發作業,並規劃建置不動產移轉網整合服務之申報及繳稅基礎環境,惟尚未提供該計畫第1年度之系統規劃成果,以及未來之規劃內容,且為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編列2億9,072萬8千元。查106年5月報稅季首日,該中心委外由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關貿公司)承包之電子申報繳稅整體資訊作業系統即無法操作,為報稅系統建立17年以來最嚴重的大型當機事件。財政部部長雖已於5月承諾將依照合約向關貿公司求償,然查該公司歷年不僅承包資訊中心網路申報系統作業,更有「智慧型行動裝置跨系統使用稅務」、「巨量資料分析平台建置」、「地方稅網路申報整體資訊作業」等標案。報稅季首日湧入大批民眾致使系統無法正常運作雖尚可理解,然查該公司之專業即針對巨量資料處理提供服務,財政部資訊中心委外多項服務案予該公司處理巨量、智慧型行動裝置等作業,後續作業品質是否可以達成預期標準足堪生慮。有鑑於電子化網路作業為未來趨勢即政府重要政策目標,為使國家財政有效運用,保護人民納稅權利義務,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上述問題之後續處理及未來如何加強監督及預防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承包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相關標案一覽表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承包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相關標案

年度

1

電子申報繳稅整體資訊作業第3期後續

99-107

2

綜所稅扣除額單位電子資料交換整體資訊作業

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單據電子化作業-創新應用計畫

100-103

101-102

3

財政資料研究中心暨巨量資料分析平台建置

財政巨量資料分析平台建置

103-105

食品產業之財稅巨量資料分析應用與推廣輔導計畫

104

4

智慧型行動裝置跨系統使用稅務服務暨扣除稅額單位電子資料交換整體資訊作業

提升財政資訊行動服務

103-107

103-104

……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郭正亮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編列辦理「智慧型行動裝置跨系統使用稅務服務暨扣除額單位電子資料交換整體資訊作業」509萬2千元,以提供智慧型行動裝置之多元報稅管道。惟政府力推電子支付5年倍增計畫,財金部會主導的「台灣Pay QRcode共通支付」已上路,除了可購物消費外,也可用於繳納稅費。為增加台灣Pay之使用率,並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繳稅方式,應研議如何將台灣Pay與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加以結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編列辦理「智慧型行動裝置跨系統使用稅務服務暨扣除額單位電子資料交換整資訊作業」,為賡續辦理之計畫,該計畫為多年執行,且所辦講習對象為各地稅捐機關,惟該項分支計畫編列經費,分別為「邀集各稅捐機關人員參加國稅系統會議及講習費用……」編列4萬6千元,及「派赴各稅捐機關輔導、講習國稅作業系統……」編列29萬4千元,合計編列34萬元,其中上述二項經費似有矛盾,且既為續年期計畫項目,為何每年都要對財政部所屬其他機關做輔導說明?以財政資訊中心之業務定位而言,應改採數位化線上資訊課程方式;另外,上述二項經費之執行應以派赴或邀集擇一而行,同時編列顯然浮濫。根據上述理由,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余宛如 施義芳 郭正亮 王榮璋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編列辦理「電子化/網路化政府」作業4,707萬1千元,以提供辦理國稅各項網路申報服務。惟政府力推電子支付5年倍增計畫,財金部會主導的「台灣Pay QRcode共通支付」已上路,除了可購物消費外,也可用於繳納稅費。為增加台灣Pay之使用率,並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繳稅方式,應研議如何將台灣Pay與電子申報繳稅服務加以結合,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編列辦理我國稅務各項網路服務經費4,707萬1千元,服務範圍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等稅目,惟106年5月綜所稅申報首日發生網路壅塞造成許多民眾不便,財政資訊中心應該確實檢討,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盧秀燕 林德福 賴士葆 

()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訊集中處理」編列分四年辦理「強化商品流程溯源追蹤與跨域稽查整合計畫」,107年度編列第三年經費6,165萬1千元,希望運用電子發票及財稅資料建立食品及商品供應鏈追溯追蹤功能,協助食品安全溯源追蹤與跨域稽查。惟未於預算書中完整提供相關規劃內容及計畫成果,且為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盧秀燕 

(十一)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地方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辦理「賦稅資訊系統整合再造更新整體實施計畫」,其為賡續辦理之多年期計畫,辦理目的為強化地方稅務機關之稅務宣導效能,以提升稽徵效率。該項分支計畫編列經費中,「邀集各稅捐機關人員參加有關地方稅系統會議及講習等……」編列45萬6千元,及「派赴各稅捐機關輔導、講習地方稅作業系統……」編列31萬7千元,合計編列77萬3千元。該二項經費實為重複,且既為續年期計畫項目,何以每年皆須對財政部所屬之機關做輔導說明?另外,上述二項經費之執行顯然應以派赴或邀集二方式擇一而行,同時編列顯為浮濫。據此,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余宛如 施義芳 郭正亮 王榮璋 

(十二)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第2目「財政資訊業務」項下「資通資源管理」編列3,883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資訊安全作業及稅務資訊作業之正常運作。世界經濟論壇2017年全球風險調查報告,將「資料欺詐或盜竊」和「網路攻擊」列入全球10大最可能發生的風險之中,顯示網路攻擊日漸頻繁。財政資訊中心所處理資料多涉及民眾個人隱私資料,如何強化資訊安全及稅務資訊作業正常運作更形重要,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三)財稅資料量龐大,資安系統安全是最重要課題,財政資訊中心若有過多委外事項,導致資安掌控不易,且將嚴重衝擊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為精進財政資訊安全,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5年9月已選派成員,協同財政部關務署、國有財產署及臺灣銀行等,進行培植滲透測試、弱點掃描、數位鑑識保全、分析能力人員等相關訓練,並於105年底完成電子發票系統滲透測試作業演練。

翻查財政資訊中心預算說明,近年財稅資訊處理仍多所委外進行,如:財政資訊行動服務委外服務案、稅務資料委外建檔……等;然資訊安全應為資料處理重要考量之一,為求資訊安全制度建全,財政資訊中心除人員訓練外,也應建立系統設計與訓練、加強技術自主,培養自行掌握相關資訊等能力。

為利財政部資安健檢、資安事件處理及分析之能量,並加強訓練既有人員,提高資訊中心數位鑑識能力,以防範可能之資安事件發生。爰此,要求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應加強進行資安檢查及壓力測試,研擬全面減少資訊委外處理之計劃,另於107年4月提出健全資安相關業務檢討報告及改進措施,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十四)財政資訊中心自88年起開始辦理網路申報服務,每年5月份透過網路申報綜所稅,成為使民眾有感之施政措施,隨著網路日益普及,綜所稅網路申報件數已占全部申報件數六成以上,惟106年5月1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首日,因適逢勞動節,報稅民眾踴躍,申報系統負荷過大,致網路產生壅塞情形,部分民眾未能順利透過網路辦理所得稅申報,雖事後立即修復,但已造成民眾不便而引發關注。每年5月份為我國綜合所得稅開徵月份,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應建立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以及突發狀況應變小組,以避免同樣狀況再次發生,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報告,並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十五)為因應電子商務發展及提升企業效率並落實節能減碳,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自94年度起開始推動電子發票作業,107年度預算案「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編列賡續辦理「電子發票服務躍升計畫」,該計畫總經費6億5,881萬1千元,期程自106至109年度,主要係透過跨域資訊整合提供服務,以提升電子發票整體資訊服務價值;經查,自94至107年度,相關推動預算計已編列22億3,049萬3千元(詳附表1),惟據財政資訊中心統計,該政策推動後電子發票開立總張數逐年遞增,迄104年度已超過傳統發票申購張數,其中以載具開立張數每年雖有成長,105年起該比率更因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大幅增加超過16%,惟大部分仍屬紙本發票,且如扣除公用事業後,使用載具之比率僅逾8%,與以前年度相較,未明顯增加,出現停滯狀態(詳附表2),且105年度已辦載具歸戶占使用載具之比率為4.58%,比率甚低;推動電子發票最主要目的,係將發票資料雲端化,減少開立紙本發票以落實節能減碳,爰請於3個月內就電子發票之推廣,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附表1:歷年電子發票推動計畫預、決算情形彙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計畫名稱

預算數

決算數

 

94

電子發票

推動計畫

34,660

34,660

該計畫旨在解決電子商務發票開立問題,計畫期程自94年度至98年度,實際預算編列數4億2,657萬6千元,決算執行數4億1,842萬2千元。

95

150,000

150,000

96

143,716

136,533

97

60,000

59,211

98

38,200

38,018

99

全面推動

電子發票

應用計畫

8,560

8,560

該計畫主要係將適用範圍擴大至實體消費通路,計畫期程自99年度至102年度,實際預算編列數11億2,953萬3千元,決算執行數11億2,612萬4千元。

100

43,000

42,069

101

574,750

574,748

102

503,223

500,747

103

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

101,602

111,300

該計畫主要係為達到節能減碳、科技應用及智慧生活之目標,加強與電子商務、雲端、智慧化物流等產業整合,計畫期程自101年度至105年度,實際預算編列數3億6,646萬3千元,決算執行數3億7,645萬8千元。

104

165,706

165,706

105

99,155

99,452

106

電子發票服務躍升計畫

131,392

-

該計畫主要係透過跨域資訊整合提供服務,以提升電子發票整體資訊服務價值,計畫期程自106年度至109年度,總經費6億5,881萬1千元,迄107年度已編列經費3億0,792萬1千元。

107

176,529

-

     

2,230,493

1,921,004

 

註:1.資料來自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為預算案數。

附表2:實體消費通路發票開立情形一覽表        單位:萬張;%

年度

傳統發票

申購張數

電子發票開立張數

電子發票列印紙本張數

使用載具開立情形

當年度開立張數

比率

100

935,643

19,126

17,672

1,454

7.61

101

851,292

257,552

243,588

13,964

5.42

102

554,060

378,605

358,713

19,892

5.25

103

498,173

435,469

397,948

37,521

8.62

104

453,882

482,689

438,271

44,418

9.20

105

404,303

607,106

507,607

99,499

16.39

106

184,370

434,542

364,043

70,499

16.22

註:1.資料來源,財政資訊中心提供,106年傳統發票為截至6月底、電子發票為截至8月底之統計數。

2.105年度及106年度電子發票載具開立比率扣除公用事業部分為8.14%及8.29%。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十六)為提供便利報稅環境,財政資訊中心107年度預算案「財政資訊業務」項下「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編列辦理國稅各項網路服務經費4,707萬1千元,服務範圍包括綜所稅等多種稅目,惟106年5月綜所稅申報首日發生網路壅塞8小時造成民眾不便,主要係承商未落實檢視負載平衡器之DNS分流設定,及應用系統伺服器負載平衡器未正常運作,致使用者連線全部導向台中備援中心,嗣將流量導回台北主中心後,系統始回復正常;此次網路壅塞事件雖短時間內即予排除,惟造成民眾不便而引發關注,為維護便利之報稅環境,爰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於3個月內,就強化廠商履約管理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江永昌    

(十七)所得稅為我國每年度賦稅收入占比最高之稅目,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徵約5,104億元、綜合所得稅實徵約4,960億元,以營所稅之稅收較高。然而在賦稅統計資料方面,經查詢財政部、賦稅署及財政資訊中心等網站資料,除每月公布賦稅實徵淨額外,綜合所得稅另編有申報核定資料統計專冊,但於營所稅部分,僅有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徵數及預算數、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加徵10%自繳稅額,及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統計表等零星資料。

爰要求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會同該部統計處及賦稅署,參考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之架構,每年度編製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並發布於該中心入口網站,供各界參考利用。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羅明才 

第24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

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列2億1,630萬3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247萬8千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網路設備等電腦機房硬體設備維護經費」10萬元、「金融市場公文電子交換中心維運等各項資料庫應用系統維護經費」180萬元、「物品」10萬元、「例行性、簡易性之行政工作或文書處理作業委外經費」20萬元、「委外辦理收發校繕工作經費,檔案建檔及掃描等費用」20萬元、「房屋建築養護費」4萬1千元及「設備及投資」3萬7千元)、第2目「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通訊費」60萬元,共計減列307萬8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億1,322萬5千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編列5,072萬5千元,其中「文康活動費」編列21萬元。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社會觀感上不佳,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爰此,提案減列21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有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獎補助費」編列3萬6千元,於此國家財政困窘之際,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既無法源依據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爰此,提案減列3萬6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本項通過決議33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水電費」212萬2千元。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並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羅明才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自103年12月3日起施行,其中第10條第1項規定為:「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就其所主管之法規及行政措施於本法施行後2年內提出優先檢視清單,有不符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3年內完成法規之增修、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並應於本法施行後5年內,完成其餘法規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經查,行政院於105年11月14日核定法規及行政措施優先檢視清單,確立共674條條文須優先研議及修正,以「影響身心障礙者權益」、「涉及不當、歧視性文字」及「符合公約,使保障更臻完足」為主要推動修改之目標。

其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辦機關者,共有49條條文(9部法規、40個行政措施),分別牴觸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3條(一般原則)、第5條(平等與不歧視)、第25條(健康)及第27條(工作與就業)之意旨。截至106年9月底止,除會計師法第6條條文係由王榮璋等16位立法委員提案修正,並已於105年11月25日三讀通過之外,其餘皆未完成法規之增修、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顯見該會對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不甚重視,相關業務辦理消極以對。

由於優先檢視清單的法定增修期限為106年12月3日,且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將於106年10月30日起進行。為督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實依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之意旨,積極辦理法規修訂及行政措施改進,爰凍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金融監理」預算1,916萬9千元之十分之一,俟該會將相關法律修正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類別

案由

對應公約條文

法規

保險法第107條

第25條

法規

保險法第125、128、131、133、138-2條

第3條

第5條

法規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35條

行政措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第18、19條

行政措施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3、4、5、7、8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表格名稱

行政措施

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5、6、7、8、16、17條;附表名稱;註8-3

行政措施

團體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5、6、7、8、20、21、22、24條

行政措施

旅行平安保險單示範條款第2、6、7、8、9、15、16條;附表名稱

行政措施

旅行業責任保險基本條款第2、4、8、12、20條

行政措施

人壽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注意事項第3點

行政措施

本會104年7月23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546500號函核定之「重大疾病項目及定義」重大疾病:腦中風後殘障

法規

會計師法第6條

第27條

提案人:王榮璋 余宛如 盧秀燕 施義芳   羅明才 

()有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金融監理」項下「業務費」編列「教育訓練費」47萬8千元,該費用全數皆用於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之旅費,惟其中一項子計畫係派乙員至「歐洲」參加海外研習課程,但詳細地點及課程內容皆不明。爰此,凍結該項預算10萬7千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詳細會議計畫與欲達成之政策目的等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金融監理」項下「業務費」編列「通訊費」711萬8千元,以辦理業務連繫所須電話、數據網路通訊等。為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減列該項預算60萬元後,再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黃國昌 江永昌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金融監理」項下「業務費」編列「一般事務費」80萬4千元,以中英文年報、研究結果、金融展望月刊等印製費。為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且現行閱讀者已習慣電子化閱讀,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金融監理」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9萬4千元,鑑於兩岸關係陷入僵局,不只兩岸協商停擺,兩岸當局的對話管道也關閉。行政院因此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全方為發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的關係,促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台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而相關經濟與計畫都應配合辦理。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黃國昌 江永昌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編列「設備及投資」738萬元,辦理汰換99年採購反垃圾郵件閘道器、個人電腦及筆記型電腦等經費等相關事項;考量政府經費短絀,類似之經費支出應予節約,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盧秀燕 費鴻泰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案「金融監理」項下「設備及投資」內編列建置美國國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不合作帳戶資訊申報平台、員工陞任評分統計系統、金管會及所屬行政資訊入口網系統第二期擴增等經費編列400萬元。唯預算書中未詳列相關計畫內容及達成目標,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五大「證券期貨」周邊單位,包括「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集保結算所、證券期貨發展基金會」,未依立法院決議,將預算書送立法院審查。金管會明顯督導不周,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善盡督導之責,並將相關改善之方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盧秀燕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金融科技(FinTech)之發展日新月異,台灣具有資訊領域之產業優勢,亦具備高品質的資訊人才,在數位科技與金融專業整合愈趨密切的狀況下,卻受限於既有的過時法規,更被消極面對的政府阻擋發展的契機。

為使我國能加快腳步趕上世界各國發展金融科技之趨勢,而不被不確定的法遵風險箝制,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不損及消費者權益之前提下,每半年具體提出既有法規命令應重新檢討或失效之定期報告,以鬆綁不合理之法令限制,並使金融科技之發展得以迅速面對市場需求,與世界競爭。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羅明才 

(十一)鑑於近年來重大金融弊案層出不窮,但竟發生勇於吹哨揭弊之金融業內部從業人員遭報復性開除之事。為保障吹哨者之工作權益,並鼓勵未來更多從業人員勇於揭弊,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之專案報告,必要時應提出修正或訂定法規命令或法律之草案,以確保勇於揭弊者不因維護公平正義反使自身權益受損,亦確保金融業之外部監理及內部自律得以齊頭並行。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十二)有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定重要職掌之一,即為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督導該會金融評議中心提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積極迅速解決金融消費爭議。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金融消費者保護仍採消極作為,不願意仿照美國、英國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認為現行機制足堪達金融消費者保護效果。然觀察目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機制,多以「轉介」至其他機關的方式處理,目前評議中心功能亦多以紛爭解決為主。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如何強化現行申訴機制,及不願意成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何以能完善消費者保護機制,提出書面評估報告、現行申訴機制強化方案,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十三)因應無現金交易的消費潮流,及提升國人消費的便利性、安全性,發展台灣支付卡品牌此其時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於3個月內研提創造國內自有支付卡品牌發展契機,擺脫國際卡競爭,開拓專屬國內自有支付卡各種多元受理通路、結合科技技術之數位應用,提供消費者及商家,便利、安全且價格合理的支付工具。

說明:

1.分析國內信用卡消費型態於國內交易占92%,國外交易僅為8%,顯見國人的信用卡交易仍以國內消費為主;再觀以國人整體消費支付型態,現金交易方式占七成以上,此支付市場「藍海」商機值得開拓。

2.國內發卡銀行受理發行國際卡(VISA、MASTER等)需支付國際卡組織交易服務費及品牌使用費,粗估每年約有新台幣10億餘元,可為我國業者願意加入國內支付卡之誘因。

3.重要的是,國際卡組織主導產業規則及系統規格,使其他國家喪失建置自有支付卡基礎建設的機會,倘主管機關不能展現建立國家級支付體系基礎建設的決心,終將阻礙我國在發展行動支付或未來支付產業創新的環境。為免台灣成為國際技術的跟隨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擔負主管機關責任,汲取他國發展國內支付品牌成功案例(例如:中國大陸─銀聯卡、韓國BC卡、日本JBC等)研礙規劃屬於台灣的支付卡,結合在地消費模式,導入多元通路,逐漸改變國人在夜市、傳統市場、攤販小吃等現金支付習慣,並可連結電子憑證、稅務稽徵及建立消費大數據資料等應用,其所延伸的方便性與效益將創造政府、金融機構、商家、金融科技創新業者及持卡人多贏的局面。

提案人:施義芳 余宛如 郭正亮 羅明才   盧秀燕 

(十四)近年來販賣金融商品之「手續費收入」成為金融業者之收入主力,因而造成諸多金融亂象,諸如銀行理財專員為販售高額手續費產品而推薦高風險之金融商品予風險承受度低的民眾,亦或是金融業者不斷地發行新基金產品並要求客戶購買。這類「手續費導向」的商業模式不僅對實體金融發展幫助不大,甚至造成推銷劣質產品的負面誘因,有損普遍民眾之消費者權益,更降低民眾接觸以客戶利益為優先的優秀金融商品的可能性,也喪失對於金融業者之信任。

為使我國金融市場健全,並確保消費者權益不被侵害,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之專案報告,以使金融市場不致產生劣幣驅逐良幣之情形,並確保金融業者與民眾間之互信。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十五)有鑑於資訊安全為發展金融科技及建構數位金融環境之核心基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提升金融體系整體資安應變能力,以強化資安防護管理,於金融科技發展推動計畫建立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簡稱F-ISAC)為重點項目,規劃於106年度委外建置F-ISAC,將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等金融機構納入資安聯防體系成員。

經審計部調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雖已於民國105年3月間建置證券暨期貨單位資安資訊分享平台,並將投信投顧公會、證券期貨業者納入聯防體系,惟截至民國106年4月底止有關該會F-ISAC委外招標作業尚協調銀行局、保險局、證券期貨局及相關周邊單位進行細部討論,仍處於採購需求規劃階段,招標作業進度落後,啟用時程延宕。

鑑於國內外金融資安事件頻傳,網路已成為新型態犯罪工具,金融業資訊環境面臨之潛在風險與日俱增;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應持續強化金融機構資訊安全風險管理及督促金融業者積極建立資安認證機制外,並應積極加強各業務局及相關單位之協調溝通,並加速規劃及執行作業,積極加速辦理「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平台」F-ISAC之共享機制,以有效監理資安風險,提升整體金融資安防護能力,建構安全數位金融環境。

提案人:郭正亮 吳秉叡 盧秀燕 余宛如   羅明才 

(十六)據統計,我國之國際板債券投資規模從95至103年間,投資總額僅約1,000億元,惟103年政府開放保險業投資後,3年內國際板債券的投資規模竟成長到3兆元,若加計國際板投資後,許多國內保險公司的海外投資估計占可運用資金的比重將遠高於上限的45%。復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106年至第3季底共發行353億7,500萬美元的國際債,顯見發行動能仍不足。職是之故,有鑑於近年來匯率波動愈趨顯著,然目前國際板債券流動性明顯不足(幾乎為零)之情況下,一旦國際市場利率或匯率反轉時,恐迫使我國保險業必須賣掉債券,進而對該行業造成巨額損失甚或因此影響保戶之權益;因此,為利主管機關之金融監理,且為避免保險業大量投資國際板債陷入高度風險,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研議對保險業國外投資國際(包括國際板債市)相關風險進行壓力測試,並於1個月內將規劃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郭正亮 吳秉叡 盧秀燕 余宛如   羅明才 

(十七)我國自2007年間參與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2輪相互評鑑程序落入「追蹤名單」之改善情形不佳,未能順利加入該組織。經查,我國將於2018年進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3輪相互評鑑,倘若結果仍未順利,恐將影響我國未來經濟活動甚深。復查政府為因應防制洗錢,雖已積極辦理各項實務作業,惟民眾對國家未能加入國際防制洗錢組織之可能影響及防制洗錢新制施行後之運作方式相對陌生,甚至因民情的不同造成民眾誤解、甚至民眾引發擾民質疑(例如:民眾辦理婚喪喜慶收受禮金後欲辦理存款手續、我國民眾出國習慣帶現金等……問題),從而影響配合度。

爰此,有鑑於「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3輪相互評鑑時間將至,為順利加入國際組織與國際接軌,並避免影響我國經濟活動,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與相關部會積極合作、加強宣導,就現行措施有無須調適之處持續檢討,以提高民眾共同配合意願;並就檢查發現防制洗錢及反恐作業缺失部分,確實督促金融機構全面檢討改善,落實法規遵循,提升金融監理績效。

提案人:郭正亮 吳秉叡 盧秀燕 余宛如   羅明才 

(十八)我國在1997年加入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是創始會員國之一,卻在2007年被列為一般追蹤名單,與越南、印尼、菲律賓同等級;至2011年又被降等為加強追蹤名單,與緬甸、寮國、阿富汗等國相同,洗錢防制的績效每況愈下。我國在2018年若未通過APG的第三輪評鑑,將被列為「不合作國家」,金融機構在海外的業務將受到影響及限制,台灣的國際聲譽與地位也將大幅貶落。「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在106年實施,金融業若違反申報義務將被罰鍰新台幣50萬元至1,000萬元,金額不算少;若涉及協助洗錢,甚至有相關刑責,因此金融機構多抱持「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漏掉一人」的作法,反而增加民怨。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現行防制洗錢作業缺失、引發民怨作法提出相關檢討改善方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締造銀行、客戶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三贏」的洗錢防制環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羅明才 盧秀燕 

(十九)鑑於公務人員服務法訂有旋轉門條款,但仍留有灰色空間,致使諸多高級官員退職後,直接轉任至公營機構或財團法人擔任主管職務,再轉至私人企業之銀行或金控擔任要職,以規避旋轉門條款。邇來金控公司弊端頻傳,且涉及不法金額甚鉅,105年8月兆豐金控因涉及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新台幣57億,永豐金控更於近兩年內爆發三寶建設超貸案、鼎興牙財詐貸案、輝山乳業踩雷案以及替中資客戶下單買大同股票等弊案,金額達上百億元,凡此除了顯示金融檢查不確實、效益不彰。而近年來重大金融弊案層出不窮,且多數發生在由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所屬機關之公務人員離職後轉任之金融機構,原擔任金融監理的人員從裁判變成球員,且變成下屬官員來監督轉任的上屬官員,形成「學弟妹管理學長姐」,不僅易生官商勾結弊病,亦造成金融監理失靈。為改正前揭亂象,健全金融市場,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之專案報告,並應研議修正或訂定法規命令或法律之草案,以強化監督金融高官離開職務後之任職狀況,確保金融監理之正常。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連署人:羅明才 

(二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之證券、期貨周邊單位,由政府授權經營而享有獨占利潤,卻因法規限制未能受國會監督,而周邊單位之高階管理階層至今多為政府指派或由金管會高階主管退休後轉任,不僅領有優渥薪資更能分派高額獎金,顯失合理。允宜改正,俾符公益。

說明:

1.證券期貨周邊單位之設立及收入係基於法律規定授權而取得,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管理,擔任協助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證券期貨市場之角色。然因預算法第41條規定,略以「……,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因為證交所政府捐助基金未達50%,每年度係由財政部彙送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而櫃買中心則由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單位分別捐助,故無需送預算書受本院監督。

2.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機構其薪資待遇及獎金之發放須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及立法院決議辦理,有一定規範及標準;而證券期貨周邊單位之薪酬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定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派任或推薦至事業機構、財團法人及其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薪資標準規範」辦理。經查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等單位董事長、總經理之薪資係以台灣銀行或中國輸出入銀行董事長、總經理薪資之2倍為支領上限,實際支領待遇(平均薪資+平均獎金)高達新台幣7百萬元以上,期貨交易所董事長更高達8百萬元以上。

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周邊單位董事長及總經理等人事多由該會高階主管人員轉任,不僅形成昔日部屬監督管理前任主管情形,於行政倫理不符外,也有角色分際衝突之虞,允宜檢討改進。

提案人:施義芳 余宛如 盧秀燕 郭正亮 

(二十一)綠色金融泛指支持環境永續發展議題相關之投資及貸放等行為,國際間綠色金融已發展多年,其中英國、德國等政府已利用政策性銀行推動綠色金融,並鼓勵民營銀行將綠色議題納入投融資決策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已將發展綠色金融列為重要推動政策;然經查我國目前綠色金融僅五檔綠色債券掛牌,其他如綠色指數及其衍生性金融商品、綠色信評、綠色保險、碳交易市場等,均付之闕如,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營造國內有利發展綠色金融環境,促進金融市場支持綠能產業,研議編製國內綠色股票指數及綠色債券指數、鼓勵信評機構提供綠色信評服務、推動投信事業募集發行綠色基金、加強培育綠色金融人才等,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規劃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二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提升金融體系整體資安應變能力,以完備資安防護管理,分享多元資安情報為策略目標,於「金融科技發展推動計畫」內,列有「建立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Financial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Analysis Center,簡稱F-ISAC)」重點項目規劃於民國106年度委外建置F-ISAC,將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等金融機構納入資安聯防體系成員,F-ISAC工作項目包括:提供成員國際及國內金融重要資安情資、處理資安危機事件、駭客入侵手法及資安事件大數據分析、資安專題研究及分析、進行資安演練等等;經查招標作業進度落後,延宕啟用時程,鑑於國內外金融資安事件頻傳,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辦理F-ISAC建置作業,以提升整體金融資安防禦能力,並於107年1月底前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設置進度及業務內容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二十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之一為「維護金融穩定及市場秩序,提升金融業風險承受能力」,然近年大型金融資安案件頻傳,104年曾發生本國銀行網路銀行遭異常登入,可疑登入次數逾5萬次,106年7月發生第一銀行遭外籍犯罪集團計畫性以惡意程式入侵ATM提款機,並於ATM提款機吐鈔後大量盜領8,327萬餘元,106年8月台新證券、大眾證券遭到DDoS的駭客攻擊,10月又傳駭客入侵遠東銀行的國際匯款交易系統(SWIFT),植入惡意程式,並遭駭客暗中盜匯高達6,000萬美元鉅款;上述資安攻擊事件皆顯示,金管會對於金融資安管理上頗有不足,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如何強化我國金融資安管理及共享機制,以健全整體數位金融安全環境,於107年1月底前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二十四)鑑於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結果屢遭外界質疑偏向業者;惟該中心經費部分來自金融業者,金融業者又為爭議案件當事人,其正當性恐有疑慮。為落實評議中心之獨立性及消費者之保護,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該中心之經費避免直接由業者捐助或提供,考量由政府編列補助之,並將研議結果,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秉叡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二十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計畫,係辦理金融制度及監理政策之研擬,預期促使金融業健全發展,計列經費1,916萬9千元,惟實務上銀行慣用5C及5P信用風險評估原則來決定顧客的信用可靠度,作為訂定貸款條件的依據,不利更生人等弱勢者之貸款。

徵信調查之5C或5P原則中,無論係品格(Character)、借款戶因素等皆因更生人身分有礙,縱使嗣後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已予以塗銷,惟一旦經銀行了解,仍無法給予必要的金融支持,有違協助更生人復歸社會之精神。

綜上,爰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促相關金融機關以人權保障觀點針對審核機制不利於司法少年、更生人等部分研議支持方案或適度放寬標準,並協助社福機構、中途學校或矯正機關等設計或教授理財課程,敬請將前述辦理及檢討之內容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以保障我國更生人及弱勢者等權利。

提案人:陳賴素美 郭正亮 江永昌 盧秀燕  李麗芬 

(二十六)普惠金融強調金融體系的包容性,包含窮人、富人、一般人和大中小企業在內的所有不同服務對象都能得到相對應的金融服務。惟對於被傳統金融所忽視的農村地區、城鄉貧困族群,他們原本就不熟悉網路操作,或無法有效保護自己免受網路詐騙,若不進行教育宣導,他們自然更形弱勢。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推動金融科技教育普及性」專案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二十七)依據統計,截至106年8月底,金融機構共設有2萬7,866台ATM,若以全台約2,350萬人計算,等於平均每843人就擁有1台ATM。唯ATM大多集中在直轄市,六都包辦了全國超過七成四。金融科技會弱化實體分行的角色,分行家數減少的情況下,偏遠地區民眾大多需仰賴ATM進行交易,若ATM多集中在直轄市中,對多數民眾來說會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利。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如何鼓勵金融業者於偏遠地區裝設ATM」,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二十八)普惠金融的目標是讓每一個人都擁有平等接受金融服務的權利,我國目前對身心障礙者所提供之金融服務,尚有改進之空間,以ATM設置為例,根據銀行公會統計,截至106年6月底止,視障語音ATM已設置566台,惟設置數量與速度無法回應視覺障礙者與高齡者成長之趨勢,且目前語音模式之操作流程並未統一,不便於視覺障礙者使用。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會同銀行公會共同研議,加快視障語音ATM之設置,及統一語音模式之操作流程,以提供符合身心障礙者需求之適切服務,並將相關資料提交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二十九)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到2025年時,台灣65歲以上人口所占比率將達20.1%,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為解決越來越多老人在經濟安全上的需求,內政部至2013年起推動「以房養老」試辦方案,亦即將房子抵押給銀行,由銀行分數年期、每月提供生活費;房子雖抵押給銀行,但還可繼續居住,貸款期滿或未來身故時,可選擇清償貸款或由銀行將房子拍賣,餘額可領回或分配給家屬。

銀行於2015年正式開辦,目前已有9家銀行共同參與,但截至106年6月底,合計總承作件數才1,751件,總核貸金額約93億元;唯華人普遍有「有土斯有財、有房子就要留給孩子」的觀念,造成以房養老政策推展上產生不少爭議,甚至在借款人失智或往生後,造成繼承人與銀行間產生糾紛。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推廣以房養老政策以及有效降低相關爭議」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羅明才 林德福 盧秀燕 

(三十)上市櫃公司公開之財務報表旨在使投資人明瞭公司財務狀況、資產與現金流動,藉以瞭解與推測產業的發展態勢,然查各上市櫃公司財務報表揭露的內容程度及格式項目並不統一,對於調查員工福利及薪資狀況造成困難,實務上發現有公司將薪資隱藏在員工福利內和其他福利項目合計,致使財務揭露失真;為使投資人明確瞭解公司營運狀況、員工薪資依據,財報必要欄位如「薪資費用」、「勞健保費用」、「退休金費用」、「其他員工福利」等有必要統一規格,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財報揭露之一致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三十一)「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28條規定,對於同一原因所引起之證券、期貨事件,得由20人以上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授與投保中心提起團體訴訟或仲裁,經查截至106年5月,進行中的訴訟案件尚有107件,牽涉的投資人逾11萬人,請求總金額約合449億元,由於金融案件的時效掌握非常重要,相對一般刑事及民事案件得以速審速結,遭掏空之上市(櫃)公司案件卻遲遲無法定讞,追繳犯罪所得,不僅侵蝕了我國的法治信用,且時間越久,追償的難度相對越高,投資人損失也難以獲得賠償,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案件追蹤以及司法機關之溝通機制。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三十二)我國申請上市(櫃)及登錄興櫃公司家數大為減少,我國資本市場對企業吸引度出現警訊,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增加產業群聚效果,有效提升我國上市(櫃)申請吸引度」書面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三十三)為利新陳代謝,培養資本市場專業人才,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派任證券周邊公司(含證交所、期交所、集保公司)之董事長及總經理,其初任年齡逾65歲者應接受更高的專業考量。

提案人: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費鴻泰   曾銘宗 

第2項 銀行局原列3億3,341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8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水電費」及「一般事務費」20萬元、「物品」及「一般事務費」10萬元、「資訊服務費」及「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0萬元)(以上均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銀行監理」項下「通訊費」6萬元,共計減列86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3,255萬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社會觀感上不佳,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44萬2千元,爰提案減列44萬2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既無法源依據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獎補助費」編列「獎勵及慰問」3萬元,提案減列3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編列5,587萬8千元,爰凍結二十分之一,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金融機構營業違規之相關改善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根據報導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金融機構違規者處分暫不得參加亞洲盃或新南向擴點。包括兆豐銀行與永豐金控及其子公司暫不能申請設立海外據點;還有富邦、國泰、台新、永豐金、中信、康和及遠智七家券商暫停3個月或1年轉投資及設點。

2.查107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預算書所載以前年度實施狀況及成果概述於「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年度計畫中有關達成情形所述,略以,「本會已於105年度同意下列本國銀行赴海外(不含大陸地區)設立11家分支機構,兆豐銀行等5家銀行已獲准於緬甸設立分行,顯與處分內容不符。(原定目標值為8家)

3.銀行局自訂之施政目標六大項,其中第五項為:擴大發展普及數位金融服務,其關鍵績效指標為「推升公部門及醫療機構電子支付普及率」,目標值為800家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之使用家數;惟截至106年6月底為止該平台已導入732家公務機關、公營事業或公立醫療機構為特約商店。此新年度重要施政目標似顯簡單容易達標,對應政府機關數、公營事業單位數加上公立醫療機構數,以及既有系統套用難度言,銀行局訂此年度目標及目標值,恐難符期待。

4.審計部105年度決算已送立法院審議,其中關於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收入核定數高於原列數44.25%,係因金融機構營業收入及違規案件罰鍰增加所致,其中又以銀行違規罰鍰最多。

提案人:施義芳 余宛如 郭正亮 盧秀燕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特別費」15萬8千元。有鑑於近年金融監理怠惰鬆散,捕獲率低、罰則輕,造成金融市場敗壞,銀行違法情事頻傳,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342萬元辦理辦公室自動化電腦硬體及周邊設備充實及更新。唯預算書中未詳列相關計畫內容及達成目標,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編列692萬1千元。按身心障礙團體自民國100年起,多次透過會議提案、公開聲明等方式,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重視身心障礙者做為金融消費者之權益,要求協調各銀行增加設置無障礙ATM。

現有無障礙ATM主要為輪椅使用者適用的120公分以下機種,以及視覺障礙者適用的語音機種。根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揭露之資訊,符合輪椅使用者所需高度的無障礙ATM共有10,428台,多數設置於便利商店內,然此一統計未考慮便利商店出入口是否符合無障礙建築技術規範,造成輪椅使用者無法入內操作的情形所在多有。

經查,對於106年度立法院所提之相關決議,相關單位函覆無進一步修訂之規劃,而銀行局也無更積極作為。

爰凍結「銀行監理」預算200萬元,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會同內政部營建署,修訂無障礙ATM相關無障礙規範,及針對語音機種明顯不足之情形,積極協調銀行,擇分行地點或交通場站就近增設,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榮璋 余宛如 施義芳 羅明才   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編列692萬1千元,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等。惟金管會銀行局面對金融科技的發展卻未見提出針對銀行監理的完整因應措施,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編列692萬1千元,業務內容為強化金控公司及銀行業風險管理,查近年來大型金融弊案頻傳,繼105年8月兆豐金控因涉及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重罰新台幣57億之後,永豐金控於近兩年內爆發三寶建設超貸案、鼎興牙財詐貸案、輝山乳業踩雷案以及替中資客戶下單買大同股票等弊案,金額達上百億元,且此兩案內部稽核與風險管理問題積弊長達數年,此等金融業漠視法令遵循,致弊案越演越大,法遵與風控機制形同虛設,金管會銀行局難辭其咎,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編列692萬1千元,爰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加強對發卡銀行信用卡異常現象監理改善計畫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資料顯示,截至105年底我國信用卡的流通量已經高達4,070萬餘張,當年度信用消費金額高達2兆4千餘萬元;106年度統計至8月底止的流通量增加至4,120萬餘張以及消費金額已達2兆2千餘萬元,國人使用信用卡消費習慣約占年度消費額的三成左右。

2.經查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統計發卡機構通報之詐欺樣態及詐欺金額資料顯示,MOTO/EC(即未經持卡人授權之非面對面交易)犯罪型態逐年攀升,102至105年短短4年中詐騙金額成長近6倍,詐欺型態比重從81.92%上升至88.65%。(詳附表)

3.銀行局為銀行之主管機關未針對此異常現象加強對發卡銀行監理,或者提出警示,核有失當。

附表

詐欺型態

102年詐欺

金額(新臺

幣,元)

102年

比例

103年詐欺

金額(新臺

幣,元)

103年

比例

104年詐欺

金額(新臺

幣,元)

104年

比例

105年詐欺

金額(新臺

幣,元)

105年比例

MOTO/EC

268944101

0.8192

462145873

0.8586

706043189

0.8607

1129011794

0.8865

多刷帳單之詐欺

392604

0.0012

363127

0.0007

1045641

0.0013

1569297

0.0012

遺失卡

22073852

0.0672

22201858

0.0412

25021361

0.0305

22751918

0.0179

被竊卡

10239990

0.0312

11454233

0.0213

265989

0.0125

11286639

0.0089

未達卡

1158975

0.0035

425376

0.0008

265989

0.0003

928595

0.0007

冒用申請卡

2092924

0.0064

3421736

0.0064

837261

0.001

580892

0.0005

偽卡

16422355

0.05

31306892

0.0582

67852326

0.0827

98511513

0.0774

其他

6995224

0.0213

3606292

0.0128

8995363

0.011

8934901

0.007

資料來源:本中心會員發卡機構通報之詐欺金額(非實際損失金額)

資料期間:102年1月~105年12月

卡片類別:U卡、VISA卡、MasterCard卡及JCB卡

提案人:施義芳 余宛如 江永昌 羅明才   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編列692萬1千元。經查,日前網路借貸平台曾尋求與銀行合作,而銀行公會也正研擬自律規範,目前已知有中國信託、凱基、渣打3家銀行有相關意願與網路借貸平台合作。對此,銀行局對外宣稱,網路借貸不是金融特許行業,也不是金管會管轄範圍,網路借貸是屬於比較創新的商業模式,若用高度規範的法視來監理,恐影響其創新發展。

然,網路借貸既已有銀行主動表態有意合作,且金管會也已得知銀行公會正修訂相關自律規範,但銀行局又將相關監理責任推諉,顯有違背銀行監理計劃、維護市場紀律、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令制度研究、擬訂、修正之意旨,且將相關職司權責,交予銀行公會處理,更是匪夷所思。

為利國內金融環境穩定及發展,且為端正銀行局辦理健全金控公司及銀行業監理法規等業務,爰此凍結「銀行監理」預算十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鼓勵銀行從事金融商品創新及業務多元化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榮璋 余宛如 盧秀燕 施義芳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107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41萬5千元,鑑於兩岸關係陷入僵局,不只兩岸協商停擺,兩岸當局的對話管道也關閉。行政院因此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全方為發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的關係,促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台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而相關經濟與計畫都應配合辦理。考量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黃國昌   江永昌 賴士葆 羅明才 

()在人口密集地區設自動提款機(ATM)稀鬆平常,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屏東九鵬基地向彰化銀行申設的自動提款機,106年10月在滿州鄉九棚派出所啟用時,不僅彰銀、中科院、鄉公所主管和在地村長到場見證,居民甚至興奮到放鞭炮慶祝,解決了過去提款、轉帳要繞半小時山路的煩惱。

中科院九鵬基地位處滿州鄉九棚村和港仔區山區,民國71年成立後,300多名員工和官兵想提款、轉帳或繳費,要開半小時山路至滿州鎮區,基地行文多家金融機構,最後於106年10月終於獲得金融行庫同意設立,因此基於互惠,基地也將新進員工薪資轉帳業務交給彰銀。

根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揭露之資訊,多數ATM設置於便利商店等人口密集之地,然此一概念雖基於各家行庫營利考量,但近年金管會力推普惠金融,偏遠地區之需求也應被等同照顧,因此金管會應盡速啟動評估相關需求。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積極協調各銀行,遵照普惠金融原則,檢視現有ATM設備設置地點,提出相關改善檢討報告並於後6個月內完成相關改善措施計畫。

提案人:王榮璋 余宛如 施義芳 羅明才   盧秀燕 

(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為提升電子支付比率,設定2020年電子支付占比達52%為目標。行動支付是眾多電子支付的其中一種,行動支付的發展需要規模經濟,若所有的資訊流可以統一管理,業者也會有較大的誘因投入資訊安全的防護工作,資訊安全度夠高也會可讓消費者較願意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然而,行動支付的共同平台具有共享的「公共財」或「搭便車」的特性,政府應搭建平台提供不同的電子支付業者,以降低民眾的使用成本與提高民眾對資訊安全的信賴感。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提出「整合行動支付共同平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十二)金融業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南向步伐看似照進度走,但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資料來看,相關銀行106年上半年在東南亞八個市場稅前獲利僅29億元,和105年同期51億元相比,減幅四成三。主要是因為海外市場獲利關鍵在銀行本身,許多東南亞企業財報不透明、擔保品也有問題,但大部分國銀卻無法落實完整徵信和實地查核程序,KYC又大多依賴書面審核,若只追求高利差或手續費,未同時考慮客戶信用風險和國家風險,自然無法提高獲利。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協助配合新南向政策業者,加強東協十國風險控管,並建立資料庫」報告,以健全業務經營。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第3項 證券期貨局原列3億1,933萬5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6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教育訓練費」10萬元、「資訊服務費」20萬元、「一般事務費」10萬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萬元)、第2目「證券期貨市場監理」之「國外旅費」10萬元,共計減列7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1,863萬5千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既無法源依據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7年度預算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獎補助費」編列「獎勵及慰問」9萬6千元,爰提案減列9萬6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有鑑於國家財政狀況困窘,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社會觀感上不佳,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7年度預算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48萬2千元,爰提案減列48萬2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本項通過決議4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7年度預算案「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特別費」15萬8千元。依據行政院「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特別費」之使用範圍主要在於贈禮、獎(犒)賞、招待、餽(捐)贈、慰勞(問)、餐敘等支出,有鑑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相關贈禮、餽贈、餐敘等消費性支出應儘量減少。為避免損及國家之財政,爰凍結該項預算4萬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雜項設備費」115萬6千元。為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黃國昌   江永昌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7年度預算案「證券期貨市場監理」編列907萬元,係為擴大證券期貨市場規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交易安全,並強化風險控管機制等。惟金管會證券期貨局面對我國證券市場規模不斷縮小,卻未見提出完整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之因應措施,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三,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江永昌   余宛如 施義芳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107年度預算案「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63萬1千元,鑑於兩岸關係陷入僵局,不只兩岸協商停擺,兩岸當局的對話管道也關閉。行政院因此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全方為發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的關係,促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台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而相關經濟與計畫都應配合辦理。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黃國昌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羅明才 

第4項 保險局原列1億4,290萬9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4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資訊服務費」20萬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4,250萬9千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21萬元,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社會觀感上不佳,應樽節相關費用支出,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21萬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獎補助費」6千元,查其內容為職亡故人員遺族三節慰問金,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該項預算全數減列,計6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本項通過決議8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編列1,233萬4千元,爰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根據105年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民眾申請金融評議案件數量已逐漸減少,但部分案件賠付比率卻提高,業者之自律情況有督促改進必要,俾降低金融消費糾紛,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

2.審計部報告內容顯示,統計民國101至105年度評議件數分別為2,486件、2,231件、2,053件、2,035件及1,722件,逐年下降並趨於穩定;惟分析評議中心受理申訴內容多集中在產物保險業、保險輔助人、證券期貨業,金融業賠付比率分別為6.84%、11.90%及13.33%,較104年度增加(詳附表)。

3.綜上,顯示金融業者基於自身業績考量,於招攬業務、理賠認定、及受託買賣金融商品等過程中,恐有傷害客戶權益之情;保險局應擬定改善對策,或研擬條文修正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附表】評議中心評議案件賠付件數統計表            單位:件數、%

 

金融業別

104

105

受理件數

金融業

賠付件數

賠付

比率

受理

件數

金融業

賠付件數

賠付

比率

合計

2,035

149

7.32

1,722

119

6.91

銀行業

235

25

10.64

278

22

7.91

人壽險業

1,302

94

7.22

977

60

6.14

產物險業

419

28

6.68

380

26

6.84

保險輔助人

42

2

4.76

42

5

11.90

證券期貨業

37

-

-

45

6

13.33

資料來源: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網站公布資料 審計部決算報告乙-723

提案人:施義芳 余宛如 郭正亮 羅明才   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水電費」214萬3千元。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並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一般事務費」492萬9千元。為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黃國昌 江永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設備及投資」256萬7千元,預算書中無法具體凸顯資訊使用整體規劃,對資訊作業之效益不明,綜合考量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保險監理」編列537萬8千元,係為辦理保險業財務及清償能力、各類保險商品審查、消費者保證及保險教育宣導等。惟金管會保險局面對數位金融的來臨,卻未見保險局針對金融業推動網路線上投保之相關鼓勵配套措施。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度公告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新增小額終老及身心障礙者等兩項評等標準,鼓勵保險公司銷售小額終老及身心障礙者保險。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之統計,截至8月底止,小額終身壽險累積契約件數為251,294件,保費收入為28億7,309萬元;然而同樣期間保險業承保身心障礙者之新契約件數僅有20,101件,新契約保費收入約為30億1,183萬元,遠不如小額終身壽險之成長幅度。

經查,「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107年適用之評等標準,於「承保身心障礙者人身保險之保費收入」部分,第一級評等之指標級距為前一年度資料大於等於5億元或1%;但於「小額終老保險保費收入」部分,第一級評等之指標級距為前一年度資料大於等於1,000萬元。顯見小額終老之評等標準相對寬鬆,而身心障礙者人身保險之評等指標相對嚴苛,致使對於保險公司之激勵效果有所差異。再者,由於身心障礙者投保人身保險長期存在歧視之情形,若僅以保費收入作為評等標準,而不考量保單件數之消長,將無助於引導保險公司消弭歧視之現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保險監理」編列537萬8千元。爰凍結「保險監理」預算五分之一,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修正「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107年適用之評等標準,每月公告身心障礙者人身保險之保費收入及保單件數,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榮璋 余宛如 施義芳 羅明才   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保險監理」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29萬7千元,鑑於兩岸關係陷入僵局,不只兩岸協商停擺,兩岸當局的對話管道也關閉。行政院因此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全方為發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的關係,促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台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而相關經濟與計畫都應配合辦理。爰該項預算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黃國昌 江永昌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07年度預算案「保險監理」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28萬2千元,政府公部門積極與國外進行對接,除增加國家國際能見度,亦有助於相關業務推動,然保險局歷年出國參與定期會議效益不明,無明確資料,加之考量政府財政困難,公部門應撙節支出,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第5項 檢查局原列4億2,820萬9千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5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資訊服務費」10萬元、「一般事務費」20萬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2,770萬9千元。

本項提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文康活動費」59萬2千元,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文康活動費之編列於社會觀感上不佳,應撙節相關費用支出,爰提案減列該項預算59萬2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獎補助費」2萬4千元,查其內容為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不僅編列於法無據,且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又引發社會大眾之不滿,甚至加劇一般勞工之相對剝奪感,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全數減列該項預算,計2萬4千元。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水電費」583萬2千元。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並緩減政府財政收支惡化危機,爰凍結該項預算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於107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編列「特別費」15萬8千元,有鑑於國家金融環境不佳、風氣敗壞,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檢查不力,爰凍結該項預算7萬9千元,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編列2,443萬8千元,爰凍結五分之一,俟該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後續「資安平台建置規劃」並如期上架營運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金管會在2016年8月時,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曾對媒體表示,金融機構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將於2017年第一季委外建置,將於第二季時完成;106年3月20日則在財政委員會時透過質詢表示預計6月即可完工上線。

直至目前為止,資安平台仍未發包,惟期間內卻接連發生一銀及遠銀遭駭客入侵事件,甚至在遠東銀行發生SWIFT駭客詐領事件後,金管會主委才表示將於106年10月開始建置國銀資安聯防體系;鑑於金管會作為全台金融服務業管理、發展、監督及檢查業務之窗口,卻未能如期建置資安平台,無法提供國內金融資訊安全之深度與保障;金管會一直向社會大眾宣傳將建置資安平台卻無如期委外發包建置,不免啟人疑竇。

提案人:江永昌 余宛如 盧秀燕 施義芳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項下「業務費」編列2,443萬8千元,有鑑於該局歷年怠忽職守,近年接連爆發之永豐弊案,經查2014年金管會檢查局早已發現其違法超貸給三寶集團的海外紙上公司J&R超過30億元;甚而,時任檢查局局長於2016年高升銀行局局長,現在繼續主導永豐案之究責。金管會放任永豐金超貸案,不僅前朝包庇、新政府亦未究責,金管會形同虛設,嚴重傷害海內外投資人及國人信心、損害國家形象,爰凍結該項預算800萬元,俟該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項下「國內旅費」編列1,172萬6千元,然觀察近年國內發生多起重大金融弊案,多為銀行內稽內控或徵授信上出現問題所造成之結果,顯見主管機關疏忽怠惰,為有效監督、強化金融機構檢查,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107年度預算案「金融機構檢查」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404萬7千元,鑑於兩岸關係陷入僵局,不只兩岸協商停擺,兩岸當局的對話管道也關閉。行政院因此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全方為發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的關係,促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台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而相關經濟與計畫都應配合辦理。爰凍結該項預算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與行政院新南向政策之政策目標一致之研究與參訪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賴士葆   黃國昌 江永昌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施政目標與重點之一為「加強專案檢查機制」,然查金管會並未配置資安專職人員(見下表),鑑於資安環境之重要性,以及國內面對網路攻擊的程度升高、損失金額龐大之狀況,金管會應配有資安專職人員,以因應世界科技發展現況,提出具體有效的資安檢查目標,配合專案及一般金融檢查,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協調人力資源配置,加強資安金檢量能。

機關名稱

資訊人員

資安

專職人員

職員

約聘人員

約僱人員

其他

小計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32

4

0

0

36

0

提案人:陳賴素美 余宛如 施義芳 盧秀燕 

()鑑於2013至2016年臺灣金融業在國外設立的銀行分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因洗錢防制、辦理轉口貿易購付匯業務、法遵機制、可疑交易申報、未對客戶充分揭露交易資訊或違反法令等作業缺失,陸續遭巴拿馬、中國、美國、香港及韓國處以罰款,部分案例處分金額甚至逾億美元,顯示國外分支機構運作不夠嚴謹,有審視整頓的必要。以本國銀行為例,金管會雖已規範將國外分支機構法令遵循列為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事項,並由總機構(母公司)定期實地查核,然而遭所在地處分案例接連發生,仰賴業者自律改善恐怕不足.爰此,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討現行處分機制、加強監理,並持續修正檢查篩選機制,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連署人:盧秀燕 

()為促進我國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提升金融業整體競爭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雖自104年起即陸續啟動「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3.0」、「金融基礎工程」等計畫,並接續於105年發布「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公布「金融科技發展推動計畫」,並於106年提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且業於立法院審查中。惟近年來金融科技發展衍生業者服務型態多樣化變革,檢查作業面臨技術層級挑戰,加以金管會近年來更迭經外界質疑檢查人力不足因應金融市場數位發展及衍生資安科技犯罪之疑慮;爰此,為配合國際金融環境之變遷,為與時俱進,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應持續充實金檢預算及人力,加強檢查作業能力外,並應重新通盤檢討審視辦理檢查作業之科技應用,以因應變化快速之數位發展趨勢。

提案人:郭正亮 吳秉叡 盧秀燕 余宛如   羅明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6年8月時,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曾對媒體表示,金融機構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將於2017年第一季委外建置,將於第二季時完成;106年3月20日則在財政委員會時透過質詢表示預計6月即可完工上線。

直至目前為止,資安平台仍未發包,期間卻發生一銀及遠銀遭駭客入侵事件,甚至在遠東銀行發生SWIFT駭客詐領事件後,金管會主委才表示將於106年10月開始建置國銀資安聯防體系;鑑於金管會作為全台金融服務業管理、發展、監督及檢查業務之窗口,如能金融資安平台順利建置,國內金融資訊安全將更具深度與保障。

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後續「資安平台建置」進行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江永昌 余宛如 盧秀燕 施義芳   羅明才 

(十一)近年來金融業國外分支機構屢屢傳出遭所在地核處罰款,顯示國外分支機構有可能因為不清楚當地法規規範、或是因為主管機關無法進行實地查核導致運作未盡嚴謹,因此有審視整頓之必要。金管會雖有規範國外分支機構的法令遵循,列為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事項,且母公司需定期實地查核,但主管機關亦應實地監理,才能發揮懲戒警示作用。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金融業國外分支機構實地查核篩選機制及如何加強監理規劃」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盧秀燕 羅明才 

(十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主要施政目標為為維持金融穩定,配合金管會金融監理需要,積極推動各項檢查工作,以使國內金融市場得以永續發展。而金融科技(FinTech)的發展,為政府帶來創新與監理的兩難挑戰,透過新科技進行的金融服務,在實現跨時空、跨維度的價值交換的同時,會在何時、何處產生風險無法事先得知,而這對於監管者與受監管的業者而言,都是極為巨大的挑戰。檢查局的金融檢查除了查核業者是否有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業務外,亦應與時俱進針對不斷更新的金融科技發展,提出金檢因應措施,確保「監管科技」應用得以發展,讓諸如洗錢防制及市場揭露等機制能高效率執行。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金融創新下的金融監管」報告。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羅明才 盧秀燕 

第26款 省市地方政府

第3項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618億8,507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107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編列1,369億元、專案補助款編列250億元,約1,619億元,占總預算歲出1兆9,918億元之8.13%。

中央對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逾9成依公式設算,其餘依考核結果增減分配,雖公式及保留之占比不同,將影響各地方政府之財政收入。惟地方政府編列社會福利預算超過一致標準的情形日益嚴重,且大多數縣市未設排富條款,影響社會福利資源配置的妥適性,亦造成政府財政負擔。爰凍結一般性補助款1,369億元預算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提升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考核機制課責性,以使社會福利資源合理配置」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對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編列1,369億元、專案補助款編列250億元,約1,619億元,占總預算歲出1兆9,918億元之8.13%。

中央對地方政府之專案補助,包括對直轄市及縣市保障財源補助15億元、對直轄市與縣市平衡預算補助235億元,主要係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協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改善財政結構,紓解財政壓力。惟地方政府在擔心民眾抗拒壓力的考量下,多怠忽地方自闢財源的動機,導致有依法得徵收之財源而未努力開徵的狀況。爰凍結專案補助款250億元預算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如何有效激勵地方政府開闢財源」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羅明才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之1條規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以總額6%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地方政府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所需經費,由行政院依實際情形分配。然而自101年度起,由於行政院陸續修正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等6項社會福利津貼之法規,增訂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每4年定期公告調整發放標準。101年度該項調整所需經費,係以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刪減0.85%額度為財源,不足之數由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102至104年度援例辦理,105年度衛生福利部參照104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100年上漲3.65%為基礎,再度調高6項社福津貼發放標準,新增經費亦由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

社會福利津貼之調整固然有其必要性,但並非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之1條所稱緊急事項,亦為可預期之固定支出。以105年度支出情形為例,全年度社福津貼調整經費已超過82億元,但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總規模僅149億餘元,占比超過55%,明顯令其支出結構僵化,長久以往,將影響緊急事項發生時支應餘裕。而前述6項社會福利津貼調增發放標準所需經費,實應回歸一般性補助款之社會福利補助經費,俾利特別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於緊急及其他重大事項。

爰凍結107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社會救助補助1%經費4,565萬元,待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會同衛生福利部,檢討101年度至今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社會福利津貼調整所造成之經費排擠效應,並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將該項經費回歸定額設算社會福利補助經費之計算,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社會福利津貼調整經費情形

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因應社福津貼調整經費(千元)

6,575,000

7,002,860

7,078,555

6,951,608

8,203,832

特別統籌款累計撥付(千元)

9,875,902

12,562,144

12,349,716

13,565,708

14,912,883

占比

66.58%

55.75%

57.32%

51.24%

55.01%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政府一般性補助(不含專案補助款)計畫編列1,369億356萬餘元挹注市縣財源,以供基本設施及教育設施建設與社會福利經費需求。然依據審計部105年度中央總決算審核報告,部分經中央考核成績欠佳項目或未據中央評定結論研提具體改進措施,包括考評分數欠佳遭扣分、補助收入編列未盡覈實、編列社福經費支出項目超過一致標準等原因。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最大化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行政院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核實改進及追蹤補助款運用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民國105年度各市縣政府執行一般性補助缺失情形簡表

部分經中央考核成績欠佳項目或未據中央評定結論研提具體改進措施

缺失分類

市縣政府名稱

考評分數欠佳遭扣減分數項目或可增加分數項目,未落實檢討原因暨提出改善措施,或已擬具檢討改進計畫,惟尚未實施。

新北市、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補助收入編列未盡覈實

新竹市、嘉義縣

編列生育津貼等社福經費偏高或社福支出項目超過一致標準

新北市、臺中市、基隆市、彰化縣、嘉義市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羅明才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及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3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分為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與專案補助款等3類。

審計部於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高估補助收入整體金額已較104年度減少,惟仍有部分縣市連年高估補助收入且金額龐鉅,影響財政健全。編列無上級機關補助文號預算,導致決算短收者共有3個縣市:雲林縣高估28億3,173萬8千元、嘉義縣高估22億5,705萬元與新竹市高估5億5,681萬3千元。顯然並未落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8條第2項,編列補助收入應註明編列依據,否則不得編列之規定。

另外,行政院主計總處雖於100年訂定「行政院主計總處對地方預算及執行預警項目表」,將高估補助收入列入預警項目,但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揭露之100至105年度對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結果總表,各年度仍有7至8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高估補助收入,顯示部分地方政府仍舊以高估補助收入美化預算數字,而行政院主計總處扣減考核分數或補助款之措施,並未有效促使其改善。

經查,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編列計畫型補助收入之情形,散見於各地方總預算書,缺乏一致性的資訊揭露,也增加外界監督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的困難度。爰行政院主計總處自107年度起,將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總預算編列計畫型補助收入之情形,統一揭露於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

年度

列於預警項目高估補助收入之直轄市及縣市

缺失縣市數

100

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基隆市、新竹市

8

101

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新竹市

8

102

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新竹市

8

103

新北市、台南市、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新竹市

7

104

台中市、台南市、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花蓮縣、新竹市

7

105

台南市、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基隆市、新竹市

8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政府一般性補助(不含專案補助款)計畫編列1,369億356萬餘元挹注市縣財源,以供基本設施及教育設施建設與社會福利經費需求。然依據審計部105年度中央總決算審核報告,部分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成效欠佳,包括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工程進度延宕及使用效益欠佳等原因。經查,執行率欠佳原因包括招標延誤或流標、部分縣市政府未能落實填報基本設施標案管考系統等。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最大化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行政院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核實改進及追蹤補助款運用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民國105年度各市縣政府執行一般性補助缺失情形簡表

部分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成效欠佳

缺失分類

市縣政府名稱

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工程進度延宕

基隆市、宜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臺東縣、金門縣

使用效益欠佳

桃園市、臺中市

其他

基隆市、宜蘭縣、苗栗縣、連江縣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政府一般性補助(不含專案補助款)計畫編列1,369億356萬餘元挹注市縣財源,以供基本設施及教育設施建設與社會福利經費需求。然依據審計部105年度中央總決算審核報告,部分補助計畫預算地方政府執行率未達80%,包括部分補助基本設施、教育設施及社會福利經費。經查,執行率欠佳原因包括作業冗長或流標、項目經費未能即於年度結束前核銷等。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撙節政府支出,最大化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行政院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核實改進及追蹤補助款運用情形,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民國105年度各市縣政府執行一般性補助缺失情形簡表

部分補助計畫預算地方執行率未達80%

缺失分類

市縣政府名稱

補助基本設施經費

桃園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嘉義市、花蓮縣、臺東縣、連江縣

補助教育設施經費

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嘉義市、臺東縣、連江縣

補助社會福利經費

桃園市、臺南市、屏東縣、連江縣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107年度行政院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款項之一般性補助款,共編列1,369億元,運用於教育、基本設施、社會福利等三項支出用途。其中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為351億元,除66億元為差短補助,其餘285億元為設算定額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與106年度相較,社會福利設算經費增加5億元,但差短補助減少1億元。

差短補助係就各該直轄市及縣市基本財政收入,不足支應社會福利基本支出之差額給予補助;定額設算則是每年度先行匡定總額,再依據公式計算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之個別獲配金額。列入社會福利基本支出的項目,包含社會保險保費與法定現金給付兩類,規範於「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2條第3款第3目;而設算定額社會福利補助經費之公式及指標,則未於該辦法中明文規定。兩者之差異在於行政院對於列入基本支出的項目,是以補足的概念來計算補助款;但列入設算的項目僅為部分補助,主要仍由地方自籌經費支應。

依據107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分配方式,社會福利基本支出之項目,包括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負擔之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費、老年農民福利津貼、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4項。而在定額社會福利補助經費設算公式之多項指標中,占比49%最高者為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經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與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兩者性質皆為保障經濟安全的法定現金給付,且同樣設有排富條款。然而長年以來一般性補助款之公式設計,缺乏學理依據便將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歸入中央僅部分補助的定額設算經費,遠不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可獲得充足經費需求之保障,實有損身心障礙者之權益,更加重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經費自籌負擔。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自108年度起將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列入基本財政支出。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第27款 調整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122億0,572萬7千元,照列。

本款通過決議1項: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軍公教人員待遇準備122億元,係為中央各機關人員調薪3%。近10多年來軍公教加薪情況,分別在90年、94年和100年都曾加薪3%,政府希望透過軍公教加薪帶動民間薪資成長與刺激內需景氣,為使全民都能加薪,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針對企業進行薪資調薪調查,同時提出配套措施,以帶動民間加薪。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盧秀燕 羅明才 

第28款 災害準備金20億元,照列。

本款通過決議1項:

()鑑於近年我國受極端氣候現象加劇,伴隨而來的天然災害常令國人措手不及,連帶造成資產嚴重受損,災害準備金及第二預備金往往僅能於事後彌補資產上損失,無法撫慰當事人之身心靈受創。今(106)年6月暴雨襲擊臺灣,新北市金山、萬里等傳出嚴重山壁崩塌土石流災情,經查為該區進入颱風、汛期前夕始進行堤防整建工程,新堤防建造不及造成當地嚴重災情。行政院於今(106)年4月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其中「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及「縣市管河川及區排整體改善計畫」,預期目標減少集水區土砂災害。有鑑於行政院於106年度回覆立法院決議建請該院於3個月內會同相關部會籌組跨部會小組、檢討我國山坡地水土保持不足情形,予以否定答覆,並表示目前相關業務推動已有機動性召開跨部會會議機制。為確保中央與地方於災害應變溝通與合作可達預期效益,並有效整合前瞻計畫相關經費以因應氣候變遷嚴峻挑戰,爰要求行政院就105年核定之「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106至109年度)」、「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106至109年度)」,其如何與上提前瞻計畫之相關計畫整合,並就該等具體施行措施、部門分攤經費運用細目、相應成立之所有會議參與成員、會議舉行時間及決議內容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羅明才 

第29款 第二預備金74億元,照列。

本款通過決議7項:

()行政院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歲出機關別預算編列第二預備金74億元,與前1年度(105年)相同;審視其前年度用途,皆屬例行性業務執行,但卻號稱事先未能掌握相關數量所致,多為人事費用支出(如考試院、司法院、法務部、海巡署等單位);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申請第二預備金亦達6億3,767萬8千元,達其全年度預算1成以上;預算編列不實且第二預備金總經費執行率達9成以上;考量政府經費短絀,類似經費應予節約,凍結上述第二預備金十分之一,俟行政院提完整需求報告,由行政院秘書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至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士葆 盧秀燕 費鴻泰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政府第二預備金計畫編列74億元。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1至103年度違章案件舉發人財物罰緩獎勵金預算數分別為1,548萬9千元、1,168萬5千元及1,384萬5千元,決算數分別為1,451萬9千元、1,098萬元及1,354萬9千元,原編預算數尚敷使用。104年度及105年度預算數分別為549萬5千元及686萬2千元,較以前年度減少甚多,惟檢舉獎金需求數分別為1,911萬7千元及2,194萬元,卻呈增加之趨勢,致分別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1,159萬7千元及1,031萬3千元,顯示相關計畫年度預算有未能妥適或足額編列等情事,與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1點第1項:「各機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時,應衡酌執行能力,避免於年度結束申請保留,並應避免每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規定顯有不符。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最大化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行政院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核實追蹤相關部門預算編列及運用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羅明才 

()107年度行政院編列第二預備金74億元,然第二預備金之動支情形,長期存在部分機關連年以同一事由申請動支、申請前核算經費未臻確實,核准後執行能力欠佳導致賸餘數過多等缺失,迭受外界詬病。

審計部於103至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皆以重要審核意見指出,部分機關連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顯示年度預算未覈實編列。然而行政院主計總處除重申行政院已嚴格審核及控管第二預備金之動支外,並未積極督促各該機關檢討改善,反令有此缺失之機關數,由103年度3個、104年度6個,持續增加為105年度共8個機關。其中,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教育部體育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等4個機關,於104及105年度皆為審計部指出應檢討連年動支第二預備金。

查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資料,目前已登載87至105年度之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然每年度之第二預備金動支情形,於隔年度將動支數額表編製完成前,除每筆數額超過5千萬元者,依據預算法第22條第3項規定,應先送立法院備查者外,其餘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機關、科目、金額及案由,外界皆無從得知,顯與行政院推動政府資訊公開之原則有違。

爰要求自107年1月1日起,各機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經行政院核准後,無論每筆數額是否超過5千萬元,行政院主計總處皆應於核准動支後7日內,將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等訊息揭露於網站。

年度

連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機關

機關數

103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

3

104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教育部體育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國立故宮博物院、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6

105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教育部體育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司法院、法務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8

提案人:王榮璋 施義芳 郭正亮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政府第二預備金計畫編列74億元。依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之事由為以下三款: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計畫經費不敷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查部分機關經費不敷之原因,非屬不可預測,乃編列年度預算時未覈實估列或漏列所致。如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已連續2年因發放違章案件舉發人財務罰鍰獎勵金經費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辦理社會福利服務業務,已連續5年因辦理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之經費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行政院主計總處審核概算時,疏於注意近年來我國托育政策改變、年度經費需求逐年增加,致未能妥適或足額核列預算;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因志願役實際招募人數增加及義務役進用政策改變等,致人事費不敷動支第二預備金,惟動支金額占原預算數達20.7%等,均凸顯年度預算編列有欠覈實。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最大化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行政院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核實追蹤相關部門預算編列及運用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政府第二預備金計畫編列74億元。依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各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之事由為以下三款: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計畫經費不敷時、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查部分機關事前未能詳實估算,致申請動支後賸餘過多。如行政院因籌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所需經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賸餘數565萬3千元(占原核定動支數20.02%),惟其中人事費及業務費分別賸餘217萬3千元(占原核定動支數27.80%)、209萬元(占原核定動支數28.78%);國家發展委員會為辦理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幕僚工作而動支第二預備金,惟賸餘數1,089萬8千元(占原核定動支數57.54%);外交部駐外人員人事費因匯率變動致原編經費不敷支應而動支第二預備金,惟賸餘數4,565萬3千元(占原核定動支數93.94%)等。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最大化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行政院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核實追蹤相關部門預算編列及運用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羅明才 

()行政院所屬機關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之經費核算不確實,或連年以同一事由申請動支,歲出資本門預算執行率未達8成,以前年度保留款項屆滿4年未結清餘額龐鉅。未免國家有限資源錯置,無法發揮財政功能,爰要求行政院主計總處應遵守預算法第67條所定,「各機關重大工程之投資計畫,超過四年未動用預算者,其預算應重行審查。」積極盤點各機關預算保留已逾期限之計畫,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書面報告。

說明:

1.依據審計部105年審計報告資料,該年度編列74億元第二預備金,經行政院同意動支有14個機關,共動支69億元5,682萬餘元,動支率94.01%;經查外交部執行率僅6.06%,另外其他8個機關連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核與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1點規定不符。

2.105年度歲出資本門預算數3,123億7,723萬餘元,審定實現數2,483億2,615萬餘元,已實現比率79.50%;審定應付保留數559億4,461萬餘元,保留比率17.91%;復查中央政府資本門已實現比率近3年度從85.26%降至105年之79.50%,整體資本門預算執行能力未見改善。

3.審計部審計報告顯示歲出保留轉入數已屆4年有1,260億1,286萬餘元(占未清數81.27%),政府資源未有效利用發揮公益,部分機關業務執行不力,連年辦理保留卻不思改善,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從嚴審核,俾利政府效能增長。

提案人:施義芳 江永昌 郭正亮 羅明才 

()107年度中央政府第二預備金計畫編列74億元。查經濟部工業局為支付「雲林縣斗六工業區人行空間改善工程」涉訟之賠償款及「林園/大發污水處理廠單元設備密閉集氣工程」之工程尾款暨末期空氣污染防制費,致原編經費不敷支應,動支第二預備金487萬7千元。經查,工業局為支應98至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部分計畫工項履約爭議已結案件所需經費,動支第二預備金,係因應105年度預算未編列專款所致,與法雖無不符,惟查該局辦理上揭特別預算履約爭議未結工程案件尚有4案,其中預計107年度可結案者計3案(原保留金額計5,078萬1千元),允宜循預算程序,納入年度預算辦理,以避免來年復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以達周妥。有鑑於國家財政困窘,為最大化國家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行政院研提具體改進措施並核實追蹤相關部門預算編列及運用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國昌 江永昌 盧秀燕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三、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792億元,另歲入歲出差短943億6,890萬2千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1,735億6,890萬2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均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財政委員會費召集委員鴻泰出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