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星期二)9時4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  林志嘉

秘書長:出席委員9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5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柯委員建銘:等一下,院會進行當中,牌子要收起來!

主席:現在正在進行總質詢,主席宣布請議事人員把牌子收起來!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有)有異議,國民黨黨團對程序委員會意見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李委員彥秀:有異議。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出異議,大會尊重你們的提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黨團是代表整個黨所有委員……

黃委員昭順:我們有異議。

主席:那你們的這個就要退回去。現在你們黨團提出異議,院會尊重貴黨團意見退回程序委員會,你們自己又反對,黨團就是代表你們所有成員,你怎麼可以反對你的黨團,請你們用個別委員提案來反對,不要用黨團的名義。好,你們不要用黨團名義,用個別連署,好不好?

黃委員昭順:個別連署。

主席:這樣就對,你們用個別連署,不要用黨團名義,因為黨團是代表所有的成員,個別連署我們就處理。

針對報告事項第二案,王委員育敏等對程序委員會的意見有異議,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王委員育敏等提案:

王委員育敏等針對本(第4)次院會報告事項第2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請退回程序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王育敏  廖國棟  黃昭順  賴士葆  馬文君  徐志榮  王惠美  顏寬恒  鄭天財 Sra Kacaw   蔣乃辛  林麗蟬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既有異議,交付表決。現在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針對本案之表決,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現在針對是否採點名表決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0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19分39秒

表決議題: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2案

     王育敏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11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1

贊成: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反對:

黃國書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馬文君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

針對是否採用點名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21分15秒

表決議題:重付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2案

     王育敏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13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是否贊成委員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鄭委員寶清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1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22分59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2案

     王育敏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13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

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1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24分31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報告事項第2案

     王育敏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13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棄權:

三、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三案程序委員會意見,呂玉玲委員等有異議,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呂委員玉玲等提案:

呂委員玉玲等針對本(第4)次院會報告事項第3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建請退回程序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王育敏  徐志榮  黃昭順  廖國棟  吳志揚  馬文君  賴士葆  王惠美  顏寬恒  鄭天財Sra Kacaw   蔣乃辛  陳宜民  曾銘宗  柯志恩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

針對是否採用點名表決,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26分53秒

表決議題: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3案

     呂玉玲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9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費鴻泰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

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12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28分26秒

表決議題:重付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3案

     呂玉玲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12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彥秀  曾銘宗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呂玉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針對本案是否贊成委員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60人,反對者1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30分00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3案

     呂玉玲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12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呂玉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8人,反對者1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31分29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報告事項第3案

     呂玉玲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8  反對人數:10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呂玉玲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棄權:

四、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報告事項第四案程序委員會意見,李委員彥秀等有異議,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李委員彥秀等提案:

李委員彥秀等針對本(第4)次院會報告事項第4案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建請退回程序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王育敏  徐志榮  呂玉玲  廖國棟  吳志揚

馬文君  賴士葆  王惠美  顏寬恒  鄭天財Sra Kacaw

蔣乃辛  陳宜民  柯志恩  曾銘宗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針對是否採用點名表決,現在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學聖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9人,贊成者11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34分24秒

表決議題: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4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9  贊成人數:11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曾銘宗  呂玉玲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黃昭順  陳學聖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管委員碧玲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35分51秒

表決議題:重付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4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13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針對本案是否贊成委員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60人,反對者1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37分23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12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3人,贊成者60人,反對者1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38分51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報告事項第4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3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13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柯志恩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棄權:

五、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報告事項第五案程序委員會意見,李委員彥秀等有異議,要求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李委員彥秀等提案:

李委員彥秀等針對本(第4)次院會報告事項第5案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建請退回程序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王育敏  黃昭順  吳志揚  賴士葆  顏寬恒  蔣乃辛  呂玉玲  徐志榮  廖國棟  馬文君  王惠美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柯志恩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針對本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針對是否採點名表決,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0人,贊成者12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41分00秒

表決議題: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5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12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李彥秀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

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3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42分30秒

表決議題:重付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5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3  贊成人數:13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李彥秀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針對本案是否贊成委員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1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44分09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5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13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黃昭順  陳學聖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

現在進行重付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3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1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45分44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報告事項第5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3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14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棄權:

六、本院委員王惠美等16人擬具「票據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報告事項第六案程序委員會意見,李委員彥秀等有異議,建請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李委員彥秀等提案:

李委員彥秀等針對本(第4)次院會報告事項第6案委員王惠美等16人擬具「票據法第一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建請退回程序委員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呂玉玲  馬文君  廖國棟  徐志榮  吳志揚  楊鎮浯  陳超明  王惠美  賴士葆  王金平  張麗善  陳宜民  羅明才  費鴻泰  黃昭順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採點名表決,針對是否採點名表決,現在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47分53秒

表決議題: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6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1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

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張廖委員萬堅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1人,贊成者1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49分23秒

表決議題:重付點名表決報告事項第6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1  贊成人數:1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針對本案是否贊成委員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3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1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50分57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6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3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14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棄權: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要求重付表決。

現在進行重付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2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1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52分27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報告事項第6案

     李彥秀委員等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2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13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彥秀  曾銘宗  呂玉玲  費鴻泰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陳超明  黃昭順  陳學聖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民進黨黨團提議,報告事項第七案至第一八八案及質詢事項,擬請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7案至第188案,及質詢事項,擬請退回程序委員會。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何欣純  許智傑  

主席:因本院第4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有議事前例,因此報告事項第七案至第一八八案及質詢事項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李委員彥秀:(在台下)有什麼前例?拿出來看!

主席:現在針對報告事項第七案至第一八八案及質詢事項,是否贊成民進黨黨團提議,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在第4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國民黨黨團提議報告事項第三五案至第一三六案均退回程序委員會,當時國民黨黨團領銜者為曾永權委員,你們可以查議事錄,都有紀錄。

黃委員昭順:(在台下)按照議事規則來處理!

李委員彥秀:(在台下)按照議事規則來處理!

主席:我們都照議事規則。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9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報告事項第七案至第一八八案及質詢事項,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上午9時54分50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7-188案及質詢事項

     民進黨黨團提案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5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蔡適應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思瑤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黃偉哲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進行內政組之質詢,休息10分鐘後,請林委員昶佐委員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9時55分)

繼續開會(11時25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在進行質詢之前,針對本次會議報告事項之處理,本席不樂見朝野黨團採取大量提案表決或一次包裹退回之方式,希望朝野黨團能多互相包容,透過理性溝通之方式來處理議事,讓報告事項可以順利進行。

盧委員秀燕聲明對上午所有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能不能請各位委員回座,讓委員林昶佐來質詢?對各位委員的意見就拜託賴院長能給予重視。

現在請林委員昶佐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昶佐:(11時27分)主席、行政院賴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賴院長,院長上任半年辛苦了,我想還有很多重要的工作需要院長繼續面對與處理。

主席:請行政院賴院長答復。

賴院長清德:(11時28分)主席、各位委員。是,繼續努力。

林委員昶佐:今天我想提出目前對臺灣很重要應該要去處理的事情,跟我自己的中正、萬華選區也有關係。

賴院長清德:是。

林委員昶佐:現在大家都知道,中國在全世界打壓臺灣,前一陣子大家都有看到新聞,包括最近美國的Marriott International及Delta Air Lines、西班牙的ZARA這些公司受不了壓力,他們本來把臺灣當做一個國家,但是這些私人國際公司乖乖地聽話,現在把臺灣從國家改成中國的一省。我想藉這個機會讓院長表達一下心聲,你認為臺灣是一個國家,還是屬於中國的一省?

賴院長清德:臺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論按現實面或是具備土地、領土主權,每一項條件我們都具備,當然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中國用強壓的手段,要求一些公司甚至一些國家,做不是事實的改變,它的這種作法讓美國、西方國家看到中國的「鴨霸」,大家反而會對它提防,這樣對中國不一定是好的。

林委員昶佐:前一陣子的新聞,院長一定也知道,瑞典政府部門把臺灣改成中國的一省,引起很多臺灣年輕朋友的反彈,紛紛寫信向瑞典政府抗議,瑞典也有四十幾位國會議員聲援我們,替我們發聲,說瑞典政府應該把臺灣的名稱改回去。院長要不要藉這個機會鼓勵也感謝一下瑞典政府?

賴院長清德: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會因為外界壓力而有任何改變。當然,在這個過程中,除了看到中國的惡霸之外,也看得到台灣的主人或國際社會對我們的聲援和支持,所以我要在此向維護國家主權的國家主人及外國友人表示感謝。

林委員昶佐:除了外國政府與國際公司最近受到中國的打壓以外,其實當我去逛某個網站時,上面的英文內容就充滿了許多對台灣歷史、地理以及文化等介紹,算是一個很不錯的網站,只是它是以英文的方式把台灣介紹給全世界認識。然而,這個網站在introduction的部分卻依然把台灣稱為一個「省」,不曉得院長知不知道這是哪個網站?

賴院長清德:不好意思,不曉得是不是衛生部?

林委員昶佐:不是,這是我們台灣人自己花錢做的台灣省政府官方網站。雖然網站好心地提供了英文介紹,但我卻覺得如果真的要做的話,英文就不要寫了,愈寫反而愈令人混淆。台灣自己花錢做的網站,上面的英文介紹卻說台灣是一個province(省),如果院長和我一樣都認同台灣是一個國家,你覺得現在還存在一個台灣省政府是正常的嗎?

賴院長清德:確實不正常,但我也要向委員報告,上次你質詢後,行政院現在的進度是,因為台灣省的名稱是寫在憲法裡的,行政院並無能力取消,但是我們今年會籌編明年的預算,希望明年省政府的預算是空的。

林委員昶佐:對,我覺得這點非常重要,因為現在他們的預算是兩、三億元,上次我質詢的時候就請教過院長,因此我也要趁此機會讓所有人民知道,這兩、三億元實在花得很冤枉。先別說國家定位,光是把這些錢花在表揚地方人物、辦研討會、文化歷史的推廣以及辦理一些有的沒的文化活動,這些其實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就可以做的,而且也是早就在做的,沒有一項工作是其他政府部門不能做的,這兩、三億元完全都是多花的錢,因此希望院長下次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有關省政府的部分,包括台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以及台灣省諮議會都不要再編相關的預算了。

賴院長清德:台灣省政府是按這個方向在走,明年的預算就不編了,但是省政府基於其他的考量會針對某些必要的部分,會把真正有需要的留下來,包括行政院在離島,像是金門、馬祖所設立的服務中心,但若是辦一些沒有意義的活動,或是中央就能做的工作,我們就會取消,所以不管是福建省也好,還是台灣省諮議會也好,雖然明年不一定能達到零預算,但是在預算的編列上金額會比較少。

林委員昶佐:剛才院長也講到,如果要澈底解決,最重要的還是在憲法,不然我們現在也只能在預算上減編而已。因此我要請院長表態,對於台灣現在面對的所有問題,包括國家體制在內,憲法上的改革是不是非常重要?

賴院長清德:非常重要,因為憲法除了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外,也規定了政府的體制。不過,我認為台灣的憲法如能作出一番改變或改革以符台灣民意的話,對團結國家人民也會有幫助,因此我個人也支持推動憲政改革。

林委員昶佐:其實上次國會就通過了18歲的公民投票權,去年總統也宣示應該要推動憲改,而院長剛剛也認為台灣應該要推動憲法改革,因此我希望院長以及整個執政團隊,包括總統如果在開會時又談到了憲法的話,院長就應該予以清楚地表態。我們的時間不多了,蔡總統這屆的任期也只剩二年多,如果真要推動憲法改革,時間其實也有限,所以我希望院長今天的表態,在執政團隊開會的時候應該也要持相同的立場。

賴院長清德:我在國會所講的話,就是在向人民報告,所以當我們內部在開會的時候,也會持相同的態度。

林委員昶佐:這是我的期待,畢竟就剩兩年了。其次,我要跟院長討論的是轉型正義的事情,轉型正義的工作百百款,包括現有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以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等。台灣的轉型正義大家都知道,都在討論,現在也在推行的就是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被霸占的國家財產要如何恢復的問題。戰後的國家財產被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霸占了,但另外也還有其他的團體在同一個時間做了與國民黨相同的事情,所以這些都是同一個歷史時期的問題,至於我們該如何處理這個歷史問題,恢復國家的財產其實就是轉型正義的工作。

接下來,請看看這張投影片上的圖,它被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侵占的,這部分現在是以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在處理的,但是對於同樣被其他組織霸占的國家財產,不曉得院長認為該如何處理?其他的國家,包括德國、韓國等都不只是處理過去的獨裁政權與獨裁政黨所霸占的國家財產,也會去處理同一個時期其他組織所做的同樣事情,這些都要思考,不曉得院長認為這些應該要怎麼處理?

賴院長清德:我的基本理念是只要原本是屬於國家和人民的財產都應該要還給國家和人民,無論它在這個過程中是被國民黨侵占的,還是被其他組織侵占的,這些其實都一樣。如今我們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可處理國民黨所侵占的黨產,對於其他組織所侵占的,我會交由行政院去研究。

林委員昶佐:我在這裡就是為了和院長好好討論這個問題,讓你瞭解當國家財產被這些組織霸占之後,轉型正義不只要處理不公不義的事情,它也大大地影響到人民的權益。現在我要告訴院長的就是,不光是國民黨在做這種事,過去占有艋舺超過幾萬坪土地的仁濟院也是。

仁濟院在國民黨來台之前的日本時代是個官方的組織,林萬億政委就研究過,仁濟院在日本時代是財團法人,相當於當時的公法人,戰後國民黨來台灣之後,台北州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連震東(連戰的父親)接收了仁濟院後,仁濟院就成了私人的,當時接收的土地超過10甲,約莫3萬坪,從當時到現在這些土地都在台北市最精華的地段,但這些全都成了私人的,而連震東還接任了私立仁濟院的董事長,這些土地全都由連家控制。就像我剛剛講的,這些土地的市價就在300億元以上,每個月光是收房租就是天文數字。我一直追查這些土地與財產當時到底是透過什麼方式才從公家變成私人的,我一直在找公文,找到最後甚至希望能找到是連家自己買下來的證明,想知道當時是如何買賣,如何通過審查的,結果找了半天就只找到投影片上的這紙公文,1905年時這些人把仁濟院改名為「私立仁濟院」後就將這些財產納為己有,表示這些財產不是國家的,所以國家不能接收。因此,當時的台北市政府就發公文給當時的臺灣省公產管理處,詢問那些土地變成私人所有的原因為何。結果臺灣省公產管理處回覆的公文指出,既然已改名為私人的,這些就變成他們的了,在完全沒買賣也沒審查的過程下,他們就把公家的財產變作私人的,就只因為他們改了名字,請問院長,這樣做對嗎?公家的財產以這種方式處理對嗎?

賴院長清德:感謝林委員,因為我並不清楚此案的詳細內容,不過我會請行政院的相關部會進一步去研究瞭解。

林委員昶佐:我一定要跟院長說,不只因為轉型正義,我還要告訴你他們是如何欺負那些民眾的,在我們中正區、萬華區的光復里就超過200戶,愛國里則超過100戶,差不多有幾千人住在我的選區,這些房屋都已經很老舊,社區也都很老舊,都快要倒塌,很多房屋都已經損毀。這些在地民眾擁有這裡的地上權,一般而言,當他們的社區變成這樣,就要趕快改建,但是他們根本無法改建,這些在地民眾向我反映,仁濟院要求,如果他們要改建,要先捐一大筆錢給仁濟院,不然,要參加現在他們很不公平的都更。一般而言,如果這些土地仍然是國家的,當我們看到這些房屋已經這麼受損,快要倒塌,我們會設法給予優待、補助,要民眾趕快改建,我們怎麼可能不准他們改建,任由這些房屋毀損,還向他們收取土地租金,所以我一定要在此向院長請命,雖然內政部正在推動老舊建築應該趕快依危老條例等規定處理公共安全的問題,但是這是私人霸占國家的土地,他們都不願意讓這些有地上權的民眾行使他們的權利,一直阻擋他們。

剛剛我在此也很高興聽到院長表示,雖然這不是黨產條例可以處理的部分,但是行政院可以調查清楚這個真相。事實上,不只中正區、萬華區,他們霸占整個台北多少的土地!當時他們到底如何取得這些土地?中間過程到底是誰向誰購買?是否有購買?現在這個仁濟院是否為真正的醫院?他們都是如何處理這些財產?如何對待這些有地上權的民眾?如何限制這些民眾的權益?如何任由那些老舊房屋毀損、倒塌?關於這個部分,拜託院長一定要給我一個答案。

賴院長清德:向林委員報告,未來行政院會詳細調查研究這個部分,並將結果向林委員報告……

林委員昶佐:好,三個月以內……

賴院長清德:在此之前,你剛剛說到一點,關於附近居民居住權利的問題,事實上,現在仁濟院是財團法人,他們也應該有公益的道德,應該先幫忙住戶解決居住權利的問題。

林委員昶佐:是。所以我希望三個月以內行政團隊可以給我一個答案、報告。

賴院長清德:好。

林委員昶佐:第二個,對於不是國民黨但是做出像國民黨一樣事情的團體,要如何處理,也請給我一個回答。

賴院長清德:好,謝謝。

林委員昶佐:感謝院長。

賴院長清德:多謝。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陳委員怡潔:(11時43分)主席、行政院賴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政府宣布4月起電價要漲3%,這等於經濟部本來同意今年10月前不漲電價及蔡英文曾經表示10年內電價不漲的承諾雙雙破功,你們等於開出兩張芭樂票,請問院長,你覺得民眾還能信任政府嗎?我們對於政府還能有何指望?

主席:請行政院賴院長答復。

賴院長清德:(11時43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陳委員,經濟部在面對電價問題是秉持三個原則:第一個是照顧民生;第二個是節約用電;第三個是穩定物價。

雖然電價審議委員會認為依各方面考量,成本應該調漲3%,但是經濟部也有發揮他們的責任,他們用平準基金減少民眾和小商家的負擔,因此,雖然電價調升3%,但是有百分之八十幾的民眾和小商家是沒有在調漲的範圍內,對於這一點,我們也要肯定經濟部的作為。

陳委員怡潔:我不知院長這樣的答案是否太天馬行空,雖然你一直強調民生用電不漲,又警告工商業不要藉機漲價,可是以衛生紙一案你們處罰大潤發350萬元為例,最後衛生紙仍然漲價,請問到底什麼東西才是政府可以管得好、管得了的?因為最後都是民眾在受罪啊!而且賴院長您的風評本來是不錯的,現在外界都稱你為「賴隊長」,以後「賴隊長」就成為你的外號了,這樣對你公平嗎?你相不相信?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關於衛生紙一案,我們也要肯定公平會,因為他們很快就查出這是某家公司的違規行為,也依法作出處置,表示政府還是相當積極穩定物價,有積極作為。

陳委員怡潔:不是,院長,我覺得你這樣講都是過於樂觀的說法,而且不知民間疾苦!說真的,在此我想和你打賭,電價上漲之後,一定是百業齊漲,不然,既然院長表示有80%的人都不會受影響,請院長在此保證如果未來物價連動上漲,你就辭職下台,你敢不敢?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我們必須講,如果有85%的民眾或商家都沒有在調漲的範圍內,剩餘的百分之十幾也能夠節約用電的話,他們同樣可以進入不調漲的範圍,如此一來,如果約八、九成的民眾或商家沒有調漲,物價自然可以穩定……

陳委員怡潔:院長,你這些話都說得很漂亮!

賴院長清德:這是事實。

陳委員怡潔:問題是對民眾而言,物價就是在漲,如果今天院長敢在此掛保證未來電價上漲……

賴院長清德:可是百分之八十幾沒漲……

陳委員怡潔:就算今天電價上漲,不會影響85%,只會影響15%,如果未來物價上漲,你就辭職,你可以在國會殿堂下這個保證,讓民眾也可以安心啊!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您可能沒有看到我們主計總處的報告,該報告指出,今年物價整體CPI大概是2%以內……

陳委員怡潔:院長,現在工商界、民眾最擔心的是會百物齊漲……

賴院長清德:對於這個部分,政府有在努力。

陳委員怡潔:院長,對於這個東西,你要放在心裡。

賴院長清德:當然、當然。

陳委員怡潔:院長,看來你就是不敢保證!現在我請問你,你能不能保證今年夏天不跳電也不缺電,就是815事件不會再重演?

賴院長清德:815事件是意外……

陳委員怡潔:沒有那麼多意外!執政政府哪有那麼多藉口和那麼多意外?

賴院長清德:我們已經要求經濟部,也要求台灣電力公司,甚至中油公司,在公安方面一定要做到好,對於這個部分,我們一定可以向委員承諾……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可以在此保證今年夏天……

賴院長清德:我們會全力以赴,不讓公安事件發生。

陳委員怡潔:我們等著看,因為沒有那麼多藉口和意外。

賴院長清德:是。

陳委員怡潔:另外,台電表示,今年油價、煤價將維持高點,所以要爭取10月再漲3%。院長,你會不會要求他們凍漲?

為何我這樣問?因為台電預計6月將核四廠的燃料棒運到美國拆解,這個金額是高達2,838億元的投資債,所以民眾擔心你們會不會將這個債算到我們身上,對於這個部分,你們是要一次認列或是電費攤提?請說明清楚。

賴院長清德:其實油價和煤價都是國際市場行情……

陳委員怡潔:所以院長不能保證不漲嗎?

賴院長清德:我想民眾也不會要求我保證國際市場行情決定的東西不會漲價或跌價……

陳委員怡潔:可是民間疾苦啊!

賴院長清德:這和民間疾苦沒有關係……

陳委員怡潔:你是這麼接地氣的院長,不能你用的閣員都不知民間疾苦,院長也變成如此,這樣的話,我們對你都失望了!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你質詢的是煤和油……

陳委員怡潔:沒錯,但是院長可以保證,你可以協調……

賴院長清德:那些是國際行情在決定的……

陳委員怡潔:對,但是對於如何才是對我們全國民眾、民生物價最好的,你要拿出相對的對策和態度嘛!所以我才問你的態度為何?

賴院長清德:就是穩定物價……

陳委員怡潔:你是賴神耶!你是賴神耶!

賴院長清德:穩定物價就是我們的政策。

陳委員怡潔:現在大家擔心未來這個2,838億元的投資債會一次認列,因為一次認列的話,有可能……

賴院長清德:我們會根據會計準則。

陳委員怡潔:還是電費攤提?你應該有一些想法吧!

賴院長清德:我們會根據國際的會計準則辦理。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不論是一次認列或電費攤提,受傷的都是民眾,所以我希望院長能夠好好思考,不要轉嫁到民眾身上……

賴院長清德:我們會妥善處理。

陳委員怡潔:繼續請教,關於深澳燃煤電廠案,你為了挺違背環保良心的副署長,大家對此聲音都一堆,你開始告訴大家深澳電廠用的是乾淨的煤,既然如此,你乾脆說你放的屁都是香的、大家放的屁都是香的,民眾不要擔心、不要害怕,但是我想問你,不是零污染、零紅害的煤,你有何理由說這是乾淨的煤?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乾淨煤是從英文clean coal翻過來的,如果你上網去查clean coal,其實有很多資訊……

陳委員怡潔:院長講的這些,我們都非常清楚,你的解釋我們都非常清楚……

賴院長清德:讓我把話講完嘛!

陳委員怡潔:但問題是現在大家都說你是「插話王」,你總是要有一點態度,不然讓所有的閣員都難望其項背,這就變成很神奇的插話,對不對?你也不能把民眾都當成傻子一樣,每天都欺騙、迷昏他說:民進黨的燃煤場就是乾淨煤,民進黨用核電廠沒有放射性、沒有輻射。

院長,我說真的,我們都覺得你是一個接地氣的賴神,不是神棍,如果一天到晚用這樣方式來騙民眾、講神話級的插話,你覺得民眾不會對你失望嗎?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有很多的誤解,基本上我們講,乾淨煤或者是超超臨界……

陳委員怡潔:院長,不是我對你誤解,是全民對你有誤解。

賴院長清德:當天我接受媒體的採訪所回答的話,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針對深澳燃煤發電廠政府會採取從源頭管理,會選用相對比較乾淨的煤,就是它的熱質比較高……

陳委員怡潔:重點來了!院長,您所解釋的大家都非常地清楚,你講的這些,事實上只要……

賴院長清德:硫會比較低,如果我們又用超超臨界的機組去發電,提高它的效能,效能提高燃煤的量就會減少。

第三個就是排放的除污設備,我們最終會讓排放的量接近天然氣發電。

陳委員怡潔:院長,對於民眾很簡單,你就拿出對策讓民眾可以安心,不要講插話。

賴院長清德:我剛剛的發言主要的目的在此。

陳委員怡潔:沒有,你現在只要拿出對策讓民眾安心,這才是執政政府應該做的,才是院長應該做的。

現在新北市政府已經重申不會核發生煤許可證,請教院長,你現在一定要蓋嗎?非蓋不可嗎?這就是唯一一條路嗎?現在中南部的空害、紅害都沒有解決,看起來現在你是要讓北臺灣的空氣品質也保不住。蔡英文說我們要共好,但是看起來我們現在都要共壞了!憑什麼我們要為民進黨的反核神主牌而讓全國民眾都當這一台空氣瀘淨器?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因為……

陳委員怡潔:院長,你的專業大家不一定懂,民眾只想知道,憑什麼因為你們反核的神主牌,我們要當這空氣濾淨器這一排?走在路上,為什麼?對啊!今天民眾不要用肺發電,讓我的肺變黑,我們要的是乾淨的肺!你說是乾淨的煤,我要的是乾淨的肺,院長!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我剛剛已經跟您報告,我所說的那一段話─就是乾淨煤跟超超臨界的基礎,目的是要民眾知道,現在的燃煤發電跟以往的燃煤發電已經不一樣了,排放出來的污染量跟天然氣發電其實是相差不遠的。

陳委員怡潔:沒有,院長,我覺得全民都不應該因為民進黨反核這張神主牌,讓我們全民去成為空氣濾淨器,我們用自己的肺去發電,換回的是我們乾淨的肺。院長,請傾聽民意好嗎?

賴院長清德:這樣的話不是事實。

陳委員怡潔:傾聽民意啦!院長,我們爭執沒有意義,我現在只告訴你,民意的感受是什麼,請你接受。

賴院長清德:委員,我跟您報告一件事實……

陳委員怡潔:「神明要聽信徒在問什麼」要替他們解決問題嘛!但你不是,你一直反駁我,我已經跟你說我要的是什麼,你是賴神,你要幫我想辦法,對不對?真的,我們的我們的爭執沒有任何理由。

賴院長清德:目前北部的耗電量已經占全臺灣供電的四成,可是北部本身的發電量才34%而已……

陳委員怡潔:院長,請還給我乾淨的肺!

賴院長清德:現在缺電已經6%……

陳委員怡潔:院長,請還給我乾淨的肺,這是我們的訴求,請你傾聽民意!

賴院長清德:如果北部電廠不再興建,未來北部是會缺電,我們要誠實面對這個問題。

陳委員怡潔:院長,接下來是有關吳音寧的部分,因為28日北農董事會有人說要換掉他,因為之前你很挺他,現在你的態度要不要繼續挺下去?要不要拿農民的權益去做你的政治鬥爭、政治籌碼?你還要不要繼續挺他啊!講你的態度就好,你要不要他啦!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你這樣的問題太過簡略。

陳委員怡潔:沒有,我要的是你的態度,院長,我不希望你細說為什麼要他,你告訴我要不要用他就好,還是你現在連敢不敢用他、挺他都偷偷摸摸不敢講?這樣答案就很清楚了啊!好,你的答案很清楚,我沒有想到到現在你……

賴院長清德:因為總經理的任免是由果菜運輸公司,那是屬於臺北市政府的權責。

陳委員怡潔:人家柯P說人是你們硬塞過去的啊!說真的,院長,你不要因為你們和柯P的政治惡鬥就犧牲農民的權益,這是很違背良心的事。

賴院長清德:沒有。

陳委員怡潔:我在此懇求你,請你顧及社會大眾對政府的觀感,如果你要埋葬農民的權益,消費消費者的信任,那我覺得你沒有資格在這裡說……

賴院長清德:我講一句話就好了,……

陳委員怡潔:我希望到時候開會,你們5席官股要有擔當和態度,你的答案很明顯,連保證、連說挺不挺都不敢講,所以你的態度很明顯,我非常失望。

關於新台幣改版一事,如果促轉會作出新台幣要改版的決定,央行就會依法行政。院長,你認為央行應該聽促轉會嗎?之前彭淮南說新台幣改版要花6年,成本需要約500億元,而且現行的防偽功能非常好,所以他認為改版沒有急迫性,這樣專業的立場獲得各界的肯定。請問院長的態度是什麼?是要彭規楊隨還是應該聽促轉會的?

賴院長清德:央行還沒有就此事跟我說明,我看媒體的報導,看起來是楊總裁接受委員質詢時的反應,目前這件事還沒有形成行政院的政策。

陳委員怡潔:所以不一定會朝這個方向走?

賴院長清德:因為他還沒有來說明。

陳委員怡潔:說明之後呢?你的態度呢?

賴院長清德:那個時候再作決定。

陳委員怡潔:要多花500億元喔!

賴院長清德:再作決定嘛!

陳委員怡潔:我希望院長能想辦法把新台幣放進人民的口袋,而不是花人民的納稅錢去改什麼新台幣,你要有專業的立場。本席之前探討的這幾個問題,我們的訴求是希望院長和政府官員一定要秉持專業的立場來做事,不然枉費你是這麼接地氣的院長。關於你的閣員,我們不談滷肉飯的事情,這是庶民小吃,他的回答雞同鴨講也就算了,難道報紙要問你米其林漲不漲,你才開心嗎?今天你們要了解如何和人民接地氣,如果閣員的回答都是答非所問、不接地氣,那就會和民意脫節。如果和民意脫節,院長能接受嗎?

賴院長清德:我們部會首長的專業沒有問題,近兩年他們的工作都充分反映了社會大眾的意見,有些當然還需要再加強,但我相信未來他們會繼續加油。

陳委員怡潔:院長,你要替他們加油,因為對我們來說,他們是不及格的,對你來說,他們的表現有及格嗎?

賴院長清德:我剛才已經回答了……

陳委員怡潔:予以肯定和讚許?

賴院長清德:不管他們的來源是學者專家、民意代表或政府官員,他們都是學有專精,……

陳委員怡潔:院長,沒關係,你的答案非常明確。

賴院長清德:我跟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一個縣市一個縣市去辦座談會,了解地方的民意,其實他們是一支可以工作的團隊。

陳委員怡潔:院長,請了解民間疾苦,不要跟民眾脫節,不然到最後你的民調連神仙都救不起來。

關於兩岸部分,蔡政府執政快要兩年,你們現在才質疑馬習會的機密檔案未移交,那是什麼原因?是因為兩岸官方管道都斷光光了,所以想知道有沒有密使在兩岸穿梭,好如法炮製嗎?

賴院長清德:關於馬習會的檔案有沒有依法移交,這要由總統府來發言,因為行政院無從得知。行政院的立場是依法應該要移交的檔案都應該要移交。

陳委員怡潔:根據媒體報導,2017年底中共19大之後,我們的陳明通大主委曾秘密赴北京與涉台系統密談,本來雙方都講好不對外透露,但後來消息曝光,北京也覺得很不滿。請教陳主委,這件事是不是屬實?

陳主任委員明通:報告委員,陳主委沒辦法回答陳教授的問題,那是屬於學術交流。

陳委員怡潔:主委,你錯了,當時你號稱是「中國通」,任用你時大家一片看好,認為你上任之後非常有把握能打破目前兩岸兩會「已讀不回」的僵局。主委,你有通天本領嗎?你覺得你可不可以打開這樣的僵局?

陳主任委員明通:是的,這是我的自我勉勵……

陳委員怡潔:你有沒有信心?

陳主任委員明通:蔡總統、賴院長任命我,我必須努力工作,我非常有信心。

陳委員怡潔:你非常有信心可以打開兩岸已讀不回的僵局,那麼「陳劉會」有機會成局嗎?你會抱予期待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總要先創造一些機會。

陳委員怡潔:你會創造機會嗎?你覺得有沒有可能成局?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當然會努力創造這個機會。

陳委員怡潔:如你所說,過去你是用陳教授的身分赴北京訪問,見面的層級都非常高,聽說你回台之後也都有入府報告,我可不可以說,其實你就是蔡政府的兩岸密使?

陳主任委員明通:陳主委沒辦法回答陳教授的問題。

陳委員怡潔:喔!跳針就對了。過去陳主委也說過:「只要中國不統,什麼都可以談。」現在你的身分不一樣了,主委還是抱著同樣的堅持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陳主委沒有說過這樣的話,請委員不要把陳教授的話拿來……

陳委員怡潔: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不論你是教授或主委,請對自己的話負責。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對陳主委這個角色負責,陳主委沒辦法回答陳教授的問題,抱歉。

陳委員怡潔:穩重一點,不要這樣就被激怒,還說兩岸會通?

接著,兩岸要如何創造不承認九二共識之外的可能?我會這麼問是有原因的,今天人大閉幕,習近平發表重要談話,堅持一中、堅持九二,最重要的就是要推進和平統一進程,你覺得這是明示還是暗示?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北京的對台政策是陽謀不是陰謀,他講的話我們都很清楚,但是是否有九二共識本來就出現一個爭議,蔡總統在就職演說也提到,我們尊重九二香港會談的精神。

陳委員怡潔:院長,你覺得呢?這是一個明示還是暗示?

賴院長清德:剛剛陳主委已經提到,中國要併吞台灣是公開的事實。

陳委員怡潔:你不能好像每天都抱持大陸崩潰論,每天自我摧殘、自我恐嚇,每天都說併吞台灣。台灣人民又不是被人家嚇大的,這樣的說法是不可以被接受的。

賴院長清德:中國的確是這個樣子,但是我們要壯大自己,這是最重要的目標。

陳委員怡潔:院長,不要自我威脅、自我害怕。

賴院長清德:我們也不會妄自菲薄。

陳委員怡潔:另外,今年台北上海的雙城論壇卡關,請問陸委會到底會不會讓上海台辦主任來台?因為年前陸委會政策性的不准李文輝入境,他們推說是因為沒申請,如果現在申請了,你會不會讓他進來?

陳主任委員明通:剛才我進立法院的時候也有媒體提出這個問題,我再次跟委員說明,兩岸交流的本質是促進兩岸的了解,營造良好的互動環境。李文輝上次來的事情跟兩岸交流的本質有段距離,所以之前政府停止他後續的交流活動,但是城市論壇是政府的政策,過去也鼓勵台北的雙城論壇,所以這是一碼歸一碼。今天如果台北市政府要辦雙城論壇,他有需要,我們一定加以協助,但是要回到問題的本質、政策的本質,即增進兩岸的相互了解、促進兩岸的良性環境,這樣的政策是人民賦予我們的,所以我們往這方向走,若台北市政府有需要,我們一定全力協助。

陳委員怡潔:如果台北市政府有需要,你們全力配合、全力支持,不要到時候搞得像政治惡鬥,為了鬥柯P不讓李文輝來台,那就很難看了。

此外,行政院為因應大陸31項惠台措施,提出壯大台灣,無畏挑戰,四面向、八強台的39項措施,看起來大都是換湯不換藥的舊政策,唯一比較經典的是,院長要內部的公文把「惠台」改成「對台」,這樣的回禮藝術真的讓民眾非常傻眼,也很翻白眼。如同你剛才所說的,每天都自我催眠大陸就是為了併吞台灣,這樣阿Q的精神,大家會覺得,你都不說要怎麼救我們,只會說人家要來殺我們了。你是如何看待自己的回應方式?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你可能沒有詳細了解行政院所提出來的四大方向、八大策略,其實那些都相當務實,對於壯大台灣或是挽留人才有相當具體的作為。

陳委員怡潔:院長說的那些我都看過,接下來我就是要跟你討論,那些到底是不是務實?

賴院長清德:第二、我們可以讓社會來評評理,中國要求扶貧、支教,即解決偏鄉教育的問題,連開放我們的慈善團體進入中國幫助解決他們貧困的問題都當做是「惠台」,合理嗎?

陳委員怡潔:院長,這個就是我接下來要與你討論的。

賴院長清德:合理嗎?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這樣不合理。

賴院長清德:對於31項對台政策,我們不褒也不貶,平實看之。

陳委員怡潔:你覺得不合理,根本不是「惠台」,只是「對台」嗎?

賴院長清德:我剛剛舉例就很清楚了,國家本來就有責任幫助貧困的民眾。

陳委員怡潔:不論教育部、衛福部或公共工程委員會,都在防堵並告訴民眾不要踩紅線,之前賴院長不會要國人別登陸,好像是說假的!有關惠台政策,你們給大陸的回禮,所謂的四大面向及八大強,看起來似乎也相對地充滿惡意,你怎麼看?

賴院長清德:不。

陳委員怡潔:好像是說假的!對方是準國民政策,你們對人家是準犯人,對方就是犯錯了。

賴院長清德:我的意思不是這樣。

陳委員怡潔:不然是什麼意思?

賴院長清德:如果陳委員仔細檢視行政院所提出的對策,不難發現我們是嚴肅面對而且務實因應,也就是關於國家安全及人民權利,我們現在禁止的部分仍然禁止,屬於正常交流的部分也仍然正常交流。

陳委員怡潔:所以不是嚇自己的國人?

賴院長清德:我們沒有。

陳委員怡潔:也不是逼國人二選一?

賴院長清德:我們也不能夠忽略剛剛陳主委所講中國的「陽謀」,中國併吞台灣是他們國家的政策。

陳委員怡潔:院長要提出對策

賴院長清德:我們有提出。

陳委員怡潔:你不能一直心存大陸崩潰論的想像。

賴院長清德:我們的同仁沒有這樣。

陳委員怡潔:基於你的立場及政策,你要提出對策,不能自我封閉、自我催眠、自我恐嚇。

賴院長清德:你誤解了。

陳委員怡潔:對方還沒打來,你就好像打了蔡總統維持現狀的巴掌,很難看!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的這套說法我已經聽很久了,過去有類似這種言論的人在批評民進黨,其實不是!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要拿出創意,拿出新的、可以說服大家的說法。

賴院長清德:如果陳委員願意,你可以再檢視中國的31項對台政策,很多都不是台商長期以來要求的。

陳委員怡潔:因為院長剛剛講到台商,惠台31項政策現在不單只讓台灣的企業界心動。據調查指出,18歲至29歲年輕世代,即所謂民進黨認為天然獨的年輕選票,有40.8%的人認為對岸是友善的,同時願意前往大陸發展的人有59.6%,更有高達66.7%的年輕人認為31項惠台政策有助於穩定兩岸關係。連天然獨都無法抗拒惠台31項、都吃這一套了,這對院長已發出相對的警訊,你卻還心存大陸崩潰論的想像,你不怕嗎?這項數據是遠見雜誌做出來的,你知道嗎?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一直在唸自己的稿,我剛才已經跟你報告了……

陳委員怡潔:因為數字不能錯!有六成的人……

賴院長清德:我剛剛已經向你報告,政府的目標是壯大台灣,不是寄望中國崩潰,台灣存在的價值不會寄望在中國崩潰的基礎之上,你一定要了解。

陳委員怡潔:這就是我要跟院長討論的,你現在所設的紅線就是告訴國人,也就是自己嚇自己,不能說「惠台」,要說是「對台」,這就可笑!

賴院長清德:這是平實看待。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連六成天然獨的選票都心動了,都覺得對岸對我們釋出善意,你卻說不是,他們只想併吞台灣!你現在的選擇就是二選一。

賴院長清德:中國的31項對台政策,連細部的具體作法都沒有公布!

陳委員怡潔:院長,很清楚地,他們就是想拉攏民心,相對地,對方給我們準國民待遇,而院長的態度非常明確,你給的就是國人所謂的準犯人待遇,如果是這樣,就是把企業界及現在的年輕人逼向二選一的狀態。如果只有二選一的狀態,請問你認為郭台銘會選哪邊?根留台灣還是去大陸?

你這麼有信心,我就問你,你覺得呢?

賴院長清德:他還選擇了美國他並不是只有二選一而已。其次,我覺得你不妨有另外一個面向,不要把中國誇大成那個樣子,把台灣貶低成如此!

陳委員怡潔:我沒有誇大!我是要你提出相對的對策!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這樣的立場也沒有必要。

陳委員怡潔:不是,我現在的立場是希望我們的政府提出相對的對策。

賴院長清德:我們已經提出來了。

陳委員怡潔:而不是逼我們的國民去選擇,去玩一個零和的遊戲!

賴院長清德:陳委員可以檢討我們的哪一項對策不夠,或是你認為行政院應該要做哪一項好的政策?很可惜你沒有這樣做,反而是貶抑!

陳委員怡潔:院長,我們爭執這個部分沒有任何的意義!如果到最後,我們的政府只會自我威脅、自我恐嚇,除了失望,也沒有別的!

賴院長清德:我們沒有!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川普簽署了所謂的台旅法,現在對岸也因為該法很反彈,甚至說了「挾洋自重必將引火燒身」的重話。院長、主委你們認為這樣會不會影響兩岸關係?他們講這樣的重話所挾帶的意義又是什麼?我不希望台灣到最後變成是夾心餅乾,或是成為中美兩國博弈的棋子,請院長提出你的對策,說明你的態度是什麼?

賴院長清德:美國的台灣旅行法是把台灣當作是一個國家來看待,這是前美國駐台代表處司徒文處長公開講的,而行政院認為台灣旅行法代表台美關係往前邁進一大步,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事情,未來我們會促進台美關係的交流。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覺得對於台灣的長期來說,是利是弊?

賴院長清德:當然是好的。陳委員,不必那麼怕中國啦!我們應該怎麼生存發展,還是要去發展……

陳委員怡潔:院長,我不怕中國!我怕的是我今天所待的中華民國執政政府沒有guts!

賴院長清德:你太誇大中國了!

陳委員怡潔:沒有,我不需要誇大中國!我只希望今天台灣不要變成兩大國間的博弈棋子,你在此有沒有辦法保證,你不會去媚日、媚美?

賴院長清德: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有2,300萬人,我們有我們的條件及客觀的優勢,我們自己要有信心啊!不必妄自菲薄!

陳委員怡潔:我期待,也希望你的信心不是自我毀滅,我不希望你也是以自我毀滅的態度。

賴院長清德:不會啦!

陳委員怡潔:另外,南韓總統文在寅在幾個月內就成功翻轉東北亞的局勢,他在5月份要進行國際上非常重要的川金會面;對照現在的兩岸局勢,你認為蔡政府有沒有以兩韓為師的得到啟發?因為我不希望「拉美媚日抗中」的這一招到最後,你以為槓桿原理都扮演了,結果你輸了兩岸,也輸了國際關係!

賴院長清德:為什麼說輸了兩岸呢?這難道不是雙方的責任嗎?

陳委員怡潔:所以,就不會只有單方輸贏。

賴院長清德:大家都要共同努力,剛才陳主委所說的一席話也是這個意思。

陳委員怡潔:當他說他代表的是陳教授,不是陳主委,對於過往的話都不負責的時候,我們對於他的過於樂觀,已經高於他的期待,真的令人非常失望!

賴院長清德:給他一點時間做做看,不要太早下定論。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內政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3分)

繼續開會(13時50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

蔣委員乃辛:(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蔣乃辛、王惠美等12人,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議中,非政府組織「德國監測」發表2018年全球氣候風險指數(Global Climate Risk Index),台灣的名次從去年的51名大幅跳升到第7名,驟升44名。報告中指出,面積小的島國,受極端氣候的影響特別大,而台灣在2016年曾出現罕見低溫,又受到6次颱風侵襲,包括重創台灣的莫蘭蒂和梅姬颱風,因此,風險指數高居世界第7。為防患未然,降低氣候變遷對台灣危害,本席等要求行政院責成科技部、中研院等相關單位增加氣候變化對島國危害的各項研究,並提出有效的防制對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案:

本院委員蔣乃辛、王惠美等13人,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3次締約方會議中,非政府組織「德國監測」彙整颱風、暴雨和乾旱等極端氣候造成的死亡人數及財產損失等數據,發表2018年全球氣候風險指數(Global Climate Risk Index),其中海地、辛巴威、斐濟、斯里蘭卡和越南名列前5,而台灣的名次則從去年的51名大幅跳升到第7名,驟升44名。報告中指出,面積小的島國,受極端氣候的影響特別大,而台灣在2016年曾出現罕見低溫,又受到6次颱風侵襲,包括重創台灣的莫蘭蒂和梅姬颱風,因此,風險指數高居世界第7。為防患未然,降低氣候變遷對台灣危害,本席等要求行政院責成科技部、中研院增加氣候變化對島國危害的各項研究,並提出有效的防制對策。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蔣乃辛  王惠美

連署人:孔文吉  許毓仁  呂玉玲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吳志揚  曾銘宗  陳宜民  張麗善  林麗蟬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並轉請中央研究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德福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許委員毓仁說明提案旨趣。

許委員毓仁:(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0人,根據研究指出,空氣污染導致我國居民身體健康受到嚴重威脅,肺癌連續3年達國人癌症十大死因之首,衛福部二期研究更進一步指出,台灣人不吸菸卻罹患肺癌之可能性竟高達歐美程度吸菸人士之2倍。

根據台大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研究,2014年因暴露PM2.5 死亡的患者達6,000多位,6成集中在中南部,主要死因為缺血性心臟病、中風、肺癌及慢性阻塞性肺病。爰此,建請衛福部將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Low-dose CT scan)肺癌檢測納入公費篩檢項目,並協同相關部會提出相關配套之作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四案:

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1人,有鑒於中華民國(台灣)境內空氣污染事件頻傳,民間不滿聲浪漸起,規模甚至擴及旅居台灣之外籍人士們,近期因空氣品質遂有搬離台灣之念頭。據研究指出,空氣污染導致我國居民生理健康受到嚴重威脅,肺癌連續三年達國人癌症十大死亡之首,衛福部二期研究更進一步指出,台灣人不吸菸卻罹患肺癌之可能性,竟高達歐美重度吸菸人士之2倍。爰此,建請衛福部對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Low-dose CT scan)肺癌篩檢納入公費篩檢項目,並協同相關部會提出相關配套之作法。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根據衛福部105年國人死因統計,惡性腫瘤連續35年為十大死因之首,其中肺癌為十大癌症死因之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39.9人,從103年開始,連續3年蟬聯首位。鑒於空氣污染問題嚴重造成國人罹癌致死率高居不下,肺癌應跟進四大癌症篩檢,給予達特定條件之居民篩檢補助。

二、根據台大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研究,2014年因暴露PM2.5 死亡的患者達6,000多位,6成集中在中南部,主要死因為缺血性心臟病、中風、肺癌及慢性阻塞性肺病。

三、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鄒冠全主任醫師以及台大醫院麻醉部主治醫師王明鉅皆表示,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ow-dose CT scan)有助於預防早期癌症。爰此,建請衛福部將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Low-dose CT scan)肺癌篩檢納入公費篩檢項目,責成相關部會提出相關配套之作法。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盧秀燕  曾銘宗  林德福  柯志恩  費鴻泰  吳志揚  徐榛蔚  尤美女  姚文智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明才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旨趣。

李委員彥秀:(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2人,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肝癌發生率於各類癌症發生率中高居第四,而慢性B型肝炎及C型肝炎病毒之感染,則為形成肝癌最重要之危險因子,且肝炎亦可能造成次發性腎絲球腎炎等腎病變,顯見肝炎之治療和預防與我國民眾身體健康息息相關,倘若得及早提供治療資源,自可減少後續重症機轉發生之機會。爰建請衛生福利部以全民健康保險總額外之公務預算,擴大提供B型肝炎及C型肝炎治療藥物之費用補助及後續追蹤衍生之檢驗檢查費,並放寬補助條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六案: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2人,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統計,肝癌發生率於各類癌症發生率中高居第四,而慢性B型肝炎及C型肝炎病毒之感染,則為形成肝癌最重要之危險因子,且肝炎亦可能造成次發性腎絲球腎炎等腎病變,顯見肝炎之治療和預防,與我國民眾身體健康至為相關,倘若得及早提供治療資源,自可減少後續重症機轉發生之機會。爰建請衛生福利部以全民健康保險總額外之公務預算,擴大提供B型肝炎及C型肝炎治療藥物(包括全口服新藥及傳統干擾素療法)之費用補助及後續追蹤衍生之檢驗檢查費,並放寬補助條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於106年公布之癌症發生資料,於各類癌症發生率中,肝癌之發生率位居第四。又根據流行病學和動物實驗研究,業已確定慢性B型肝炎和C型肝炎病毒之感染,係形成肝癌最重要之危險因子。而依世界衛生組織報告,B型肝炎病毒帶原者佔全球5%人口,其中高盛行地區如非洲及亞洲,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帶原者可高達10-15%,該等慢性帶原,日後均可能進展為肝硬化及肝癌,更可能造成包括膜狀腎絲球腎炎、膜狀增生性腎絲球腎炎、A型免疫球蛋白腎絲球腎炎及局部性腎絲球硬化症等多種腎絲球腎炎。在在可見肝炎早期治療,具諸多維護國民健康之成效,可減少後續如洗腎等鉅額醫療費用支出,進而達到節約全民健康保險資源之效益。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固已於全民健康保險總額預算中,以專款方式擴大提供C型肝炎藥物(包括全口服新藥及傳統干擾素療法)治療名額,惟對於病情較輕之患者,囿於全民健康保險資源有限仍無法雨露均霑。鑒於全民健康保險收支平衡已屬不易,利用全民健康保險預算擴大給付B型肝炎及C型肝炎治療藥物(包括全口服新藥及傳統干擾素療法)確實可能造成資源排擠效應,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於全民健康保險預算外(即不增減與影響目前全民健康保險B型肝炎與C型肝炎專款預算及各總額部門預算規模,且於公務預算不足時,亦不應將原以公務預算編列之經費移由全民健康保險預算支應),另行籌謀每年均利用公務預算擴大提供B型肝炎及C型肝炎治療藥物(包括全口服新藥及傳統干擾素療法)之費用補助及後續追蹤衍生之檢驗檢查費,並放寬補助條件。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蔣萬安  曾銘宗  廖國棟  王育敏  陳宜民  林為洲  王惠美  許淑華  徐志榮  盧秀燕  柯志恩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賴委員士葆:(13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2人臨時提案,針對健康飲食最核心的關鍵是「消費者資訊力」,參考全球具有頂尖智能技術發展的先進國家芬蘭之作法,係從1943年起政府便關懷年幼學子的飲食,而歐美日各國亦於近二十年來努力推動飲食教育。反觀我國各級行政部會因職權分立,農委會主管之農業基本法、教育部的學校衛生法,以及衛福部刻正推動國民營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之間的整合有問題。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協調各級單位開放open data共享資料庫,建置飲食生產至消費端之「飲食雲」,行政院應於一個月內完成評估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具體研擬相關說明、作法,鼓勵民間共同運用,進而達到健康飲食的生活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七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2人,針對健康飲食最核心的關鍵是「消費者資訊力」,參考全球具有頂尖智能技術發展的先進國家芬蘭之作法,係從1943年起政府便關懷年幼學子的飲食,而歐美日各國亦於近二十年來努力推動食育。反觀我國各級行政部會因職權分立,農委會主管之農業基本法、教育部的學校衛生法,以及衛福部刻正推動國民營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均各司其職,難以有效整合與滿足國民對健康及飲食改善的需求與結果。而衛福部刻正推動國民營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目前亦遭受民間及輿論的負面評價,且有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反映教材不易統整與傳授。有鑑於培養國家棟樑養成良好的健康飲食習慣,得善用和結合當前的資訊技術,以使國人充分了解飲食資訊並落實生活應用,爰提案要求行政院應協調各級單位開放open data共享資料庫,建置飲食生產至消費端之「飲食雲」,行政院於一個月內完成評估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具體研擬和說明相關作法,鼓勵民間共同運用,並利用飲食資訊加以開發具有創新且健康的生活應用功能,融合學校教育與文化傳播,推動食育傳播,進而達到健康飲食生活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飲食履歷之意義:結合食品雲之源頭管理,讓有關機關或消費者隨時可以查詢,給消費者充分的知情權,從農場、牧場、飼養場以至工廠、物流通路、銷售點,最後到消費者購買資訊公開、透明、可追溯。

二、先進國家對飲食履歷制度之推動共識與做法:目前國際發展方向須能使權責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在需要時,得以知悉食品之物質的來源與去向。

(1)美國:訂於《聯邦食品藥物及化粧品法》(Federal Food,Drug,and Cosmetic Act)之「履歷紀錄保存及查驗條款」(Maintenance and Inspection of Records provision)規範食品業者必須對供應者(sources)、接收者(recipients)及運送者(transporters)留下紀錄。自2005年元月生效施行。

(2)歐盟:《歐盟執委會2002年第178號規章》第十八條第一項規範所有食品及飼料產品建立強制之履歷。依《一般食品法》包括可追溯性項目,並建議業者建置履歷系統。

(3)日本:2003年及2011年特別立法農產品之生產履歷。

三、我國現行法令規範制度不足之處:《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中定義之「產銷履歷」,「台灣優良農業作業規範」(TGAP)、「驗證優良農產品標準」(CAS)、吉園圃等標章制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未及於食品製程及消費者端,且未整合衛福部擬依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所建置之資料庫功能,尤其教育部之學校衛生法及相關課綱未能與此資源分享,形成各級機關之行政與國民日常生活脫節。

提案人:賴士葆

連署人:徐志榮  費鴻泰  李彥秀  林麗蟬  盧秀燕  羅明才  許淑華  王育敏  許毓仁  曾銘宗  陳雪生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李委員昆澤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周委員春米說明提案旨趣。

周委員春米:(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鑑於交通部觀光局辦理過境轉機旅客入境台灣觀光半日遊程,多年來皆安排中正紀念堂,恐違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之精神。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為避免違反上該促轉條例精神,必須重新商榷中正紀念堂是否適合作為我國政府向國際旅客介紹台灣之代表景點。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一個月內提出路線調整之具體檢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九案:

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鑑於交通部觀光局辦理過境轉機旅客入境台灣觀光半日遊程,多年來皆安排中正紀念堂,恐違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之精神,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積極檢討並調整路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交通部觀光局針對過境轉機旅客辦理入境台灣觀光半日遊程(free tour),每日二梯次,一梯次最多十八人,上午路線為三峽鶯歌,下午路線為中正紀念堂及台北101。據統計2017年共服務7,212人,支出約635萬元。

二、針對下午路線,由於中正紀念堂內部常設展,至今皆為蔣介石先生相關文物,包括銅像、座車、轎子、手稿、徽章、蠟像及一比一辦公室陳設等,言必稱蔣公,威權象徵十分強烈。

三、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五條,「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四、為避免違反上該促轉條例精神,必須重新商榷中正紀念堂是否適合作為我國政府向國際旅客介紹台灣之代表景點。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一個月內提出路線調整之具體檢討。

提案人:周春米

連署人:呂孫綾  張宏陸  鄭運鵬  鍾佳濱  葉宜津  鍾孔炤  許智傑  林靜儀  李麗芬  段宜康  吳思瑤  邱泰源  何欣純  蘇巧慧  蔡培慧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內政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