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3月14日(星期三)9時至12時5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3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3時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曾銘宗  吳秉叡  賴士葆  余宛如  盧秀燕  王榮璋  徐永明  施義芳  劉建國  郭正亮  陳賴素美 蔡易餘  羅明才  費鴻泰  江永昌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邱志偉  陳歐珀  林德福  黃昭順  林俊憲  張麗善  王惠美  蔣乃辛  鄭天財Sra.Kacaw  劉世芳  鍾孔炤  蕭美琴  高金素梅 周陳秀霞 廖國棟

   委員列席15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主任秘書

黃叔娟

 

綜合規劃處

處長

張惟明

 

公務預算處

處長

李國興

 

基金預算處

處長

呂秋香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碧蘭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葉滿足

 

國勢普查處

處長

陳 憫

 

主計資訊處

處長

潘城武

 

人事處

處長

游金純

 

秘書室

主任

李錫東

 

政風室

主任

張福長

 

主計室

主任

周文玲

 

審計部

審計長

林慶隆

 

 

副審計長

王麗珍

 

秘書室

主任秘書

郭大榮

 

第一廳

廳長

李順保

 

第二廳

廳長

林建志

 

第三廳

廳長

林汝玲

 

第四廳

廳長

林榮國

 

第五廳

廳長

李奕勳

 

覆審室

主任

李香美

 

業務研究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團寶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人事室

主任

劉永慧

 

會計室

主任

吳鈞富

 

政風室

主任

楊華興

 

交通建設審計處

處長

葉盈池

 

教育農林審計處

處長

賴政國

 

臺北市審計處

處長

洪春熹

 

新北市審計處

處長

李錦常

 

桃園市審計處

處長

張漢卿

 

臺中市審計處

處長

洪嘉憶

 

臺南市審計處

處長

吳錦祥

 

高雄市審計處

處長

江上進

 

基隆市審計室

主任

 

宜蘭縣審計室

主任

黃美蘭

 

新竹縣審計室

主任

林建成

 

新竹市審計室

主任

林慶文

 

苗栗縣審計室

主任

溫忠元

 

彰化縣審計室

主任

張倍榮

 

南投縣審計室

主任

謝淑芬

 

雲林縣審計室

主任

詹美玲

 

嘉義縣審計室

主任

陳正鏞

 

嘉義市審計室

主任

黃森裕

 

屏東縣審計室

主任

陳三民

 

花蓮縣審計室

主任

楊一芳

 

臺東縣審計室

主任

李維銘

 

澎湖縣審計室

主任

王文助

 

金門縣審計室

主任

張志乾

主  席:王召集委員榮璋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黃姵瑜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審計部林審計長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曾銘宗、吳秉叡、賴士葆、劉建國、盧秀燕、王榮璋、徐永明、施義芳、余宛如、郭正亮、陳賴素美、蔡易餘、費鴻泰、羅明才、高金素梅、江永昌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審計部林審計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宣讀今日議程。

邀請財政部許部長虞哲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主席:今天本會邀請財政部許部長進行相關的業務報告,同時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在座各位委員均為資深委員,對列席首長都非常熟悉,本席不再做介紹。今天的業務報告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兩項議程,採合併詢答方式進行,首先請財政部許部長就業務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案一併進行報告。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召開第9屆第5會期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與本部主管同仁列席,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近期通過重大法案及重要施政成果、已送審法案及未來施政重點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

一、106年度執行情形

(一)歲入

106年度歲入預算數新臺幣(下同)1兆8,414億元,累計實收數1兆9,033億元,較預算數增加619億元,達成率103.4%,按來源別簡要說明如下:

1.稅課收入:預算數1兆4,693億元,累計實收數1兆5,228億元,較預算數增加535億元,達成率103.6%,主要係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遺產及贈與稅等增加。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預算數2,244億元,累計實收數2,265億元,較預算數增加21億元,達成率100.9%,主要係部分營業基金營運優於預期,盈餘繳庫及股息紅利較預算數增加。

3.規費、罰賠款、財產及其他收入:預算數1,477億元,累計實收數1,540億元,較預算數增加63億元,達成率104.3%,主要係財產收入減少169億元,罰賠款、規費及其他收入增加232億元,增減互抵所致。

(二)融資性財源

債務舉借預算數2,066億元,執行923億元。

二、107年度編列情形

(一)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編列1兆9,192億元,歲出編列1兆9,669億元,歲入歲出差短477億元,加計債務還本792億元,融資需求1,269億元,占歲出比率6.5%;併同考量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2項特別預算編列融資情形,合計舉借數占歲出比率11%,符合公共債務法債務流量15%上限規定。

(二)預估107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5兆6,486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33%,符合公共債務法債務存量40.6%上限規定。

貳、近期通過重大法案及重要施政成果

承貴委員會支持與協助,順利完成多項重大法案,相關措施亦具成效,謹就近期通過重大法案及重要施政成果報告如下:

一、通過重大法案

(一)「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

1.為降低太陽光電模組製造成本,提升國內太陽光電模組產業競爭力,強化產業供應鏈;執行臺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我方關稅減讓承諾,106年11月22日修正公布「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

2.為履行「第2屆臺薩(薩爾瓦多)自由貿易協定執行委員會」我方關稅減讓承諾,106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調降原產自薩爾瓦多天然蜜等貨品免稅。

(二)「貨物稅條例」第九條之一、第十二條之六

為利國內發展太陽光電能源及改善空氣品質,106年11月22日增訂公布「貨物稅條例」第九條之一、第十二條之六,明定106年11月24日起5年內專供太陽光電模組用玻璃免徵貨物稅;106年11月24日至108年12月31日報廢88年6月30日以前出廠之大貨車換購新大貨車,減徵新車貨物稅5萬元。

(三)「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

為鼓勵使用低污染車輛,建構永續發展環境;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政策,落實社會福利,106年12月6日修正公布「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電動汽、機車得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0年12月31日;社會福利團體(機構)身心障礙服務接送車及長期照顧服務接送車免徵使用牌照稅。

(四)「菸酒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

為提升菸酒查緝效能,健全菸酒市場秩序,106年12月27日修正公布「菸酒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九條,明定依該法規定應予沒收者,不問屬於行為人與否均予沒收。

(五)「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第十二條之一

為充實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金控)資本適足率,107年1月31日修正公布「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增訂對政府以國有不動產作價增資臺灣金控,排除預算法及國有財產法相關限制。

(六)「所得稅法」部分條文

為營造「投資臺灣優先」及「有利留才攬才」租稅環境,使全民共享稅制優化效益,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提高綜合所得稅(下稱綜所稅)4項扣除額額度及調降最高稅率為40%、實施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調高營所稅稅率為20%(課稅所得額50萬元以下者分3年逐年調整)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降為5%、調高外資股利扣繳率為21%,獨資合夥所得直接歸課出資人綜所稅等,自107年1月1日施行。

二、重要施政成果

(一)加強公股管理

1.督導公股銀行配合重大政策提供金融支援,截至106年底,五加二新創產業融資2兆9,148億元、新南向政策融資4,490億元,協助產業升級創新及擴展對外經貿實力。

2.推動「台灣PAY」行動支付,擴大應用範圍涵蓋公用事業、學費、零售等費用及稅款繳納,106年地價稅繳納件數達9萬9,093件,增進使用便利性,落實政策目標。

(二)精進菸酒管理

1.落實執行「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統合查緝機關資源,加強查緝走私菸品,確保市場秩序及國家稅收,自105年10月20日至107年2月底,查獲違法菸品2,664萬包。

2.106年6月30日函頒「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結合各部會行政資源共同推廣,106年薦送認證酒品參加布魯塞爾烈酒競賽,獲3面金牌及1面銀牌佳績。

(三)配合政策提供租稅優惠

1.為增加國際人才來(留)臺誘因,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106年11月22日制定公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107年1月30日訂定發布「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來臺工作前3年,每年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減半課稅,海外所得免計入基本所得額課稅。

2.為協助企業留攬人才及新創事業募資,配合經濟部106年11月22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提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員工獎酬股票、學研機構創作人獲配股票得選擇適用緩課所得稅、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採透視個體概念課稅及個人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

3.為促進運動產業發展,配合教育部106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對個人透過專戶對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運動員捐贈,提供列報綜所稅捐贈列舉扣除及不計入遺產及贈與稅法贈與總額租稅優惠。

4.為完善我國住宅租賃制度,保障國人租屋權益及居住品質,配合內政部106年12月27日制定公布「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對個人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交由專業經營出租者,提供綜所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租稅優惠。

5.106年11月30日修正發布「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對屬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提供與自住者相同房屋稅稅率1.2%租稅優惠。

6.為完善長照制度,鼓勵輔導長照機構轉型,配合衛生福利部107年1月31日制定公布「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該條例施行後5年內設立登記為長照機構法人,將原供作長照服務使用土地於上開設立登記期限無償移轉該法人續作原用途者,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四)落實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配合106年12月28日施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修(增)訂對外書表114份及相關電作系統、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官165人、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及建置錄音、錄影設備與適當場所。

(五)推動簡政便民措施

1.提供線上申請補辦電子稅務文件服務:

(1)106年11月1日起,提供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納稅證明,及補發近5年贈與稅相關證明書。

(2)107年1月1日起,提供補發贈與稅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及贈與稅逾核課期間證明書。

2.107年1月1日起,提供民眾至本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遺產稅網路申報,便利繼承人查詢被繼承人財產參考資料。

3.為利實行境外電商稅制,107年1月2日核釋「外國營利事業跨境銷售電子勞務課徵所得稅規定」,外國營利事業透過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境內買受人所收取報酬,按經濟關聯性認定我國來源收入,得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定淨利率及境內利潤貢獻程度計算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4.賡續推廣各項便利性繳稅機制,積極建構e化繳稅作業環境,推動以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 Code行動繳稅或下載行動支付APP使用行動金融卡、手機信用卡繳納綜所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服務,提升行政效能及便民效益。

(六)洽簽租稅協定

為消除跨境經濟活動重複課稅及建立稅務合作機制,積極推動與經貿投資密切國家洽簽租稅協定。106年12月12日與捷克簽署租稅協定;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於106年12月29日生效,自107年1月1日適用。

(七)完備我國資訊交換機制

1.106年11月16日訂定發布「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俾利執行稅務用途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

2.106年12月7日訂定發布「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稅務用途資訊交換實務運作程序。

(八)強化關務管理

1.精進查緝作為

持續依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強化風險管理、深化情資交流、優化查緝工具及專業培訓,與檢警等緝毒機關密切合作,達成截毒於關口、拒毒於境外目標。106年緝獲毒品585案、毛重4,438公斤,較105年417案、2,984公斤增加,成效良好。

2.推動關務合作

(1)106年10月11日與印度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行動計畫,奠定未來簽署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基礎,拓展跨國合作版圖至南亞地區,實踐新南向政策。

(2)106年11月22日與日本簽署生效「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關務合作及互助協定」,有助提升貨物通關效率,促進跨境貿易便捷與安全。

3.落實貿易救濟

對自特定國家產製進口碳鋼鋼板、特定鍍鋅或鋅合金扁軋鋼品、不鋼冷軋鋼品、毛巾、鞋靴、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過氧化苯甲醯7項產品課徵反傾銷稅。106年課徵反傾銷稅3億4,639萬元。

(九)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1.配合住宅政策,提供需用國有土地

106年配合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協助完成撥用3處國有土地及1處國有房地,保留25處國有土地(面積8.71公頃)供地方政府辦理先期規劃。

2.多元運用國有土地

(1)106年辦理50次標租,標脫335筆土地、面積14.02公頃;標脫建物18棟、面積2.67公頃,標租收益金額2億6,854萬元。

(2)106年國有土地參與民間新發起都市更新案40件;驗收接管47戶都市更新分回建物。

(3)106年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共同開發國有土地,簽訂契約6案,預估總收益26億元、吸引民間投入156億元資金、創造5,900個就業機會。

(4)106年國有土地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34宗,標脫9宗、面積1.58公頃、決標權利金總金額6億9,142萬元。

(十)優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環境

1.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下稱促參)執行成效

106年簽約114件,簽約金額939億元。91年至106年完成1,564件促參簽約案,簽約金額1兆3,064億元,契約期間減少政府財政支出1兆5,368億元、增加政府財政收入7,777億元,創造逾24萬個就業機會。

2.研修(訂)促參相關法規

(1)106年11月27日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增訂「政府廳舍設施」投資總額達10億元以上(不含土地)案件得適用租稅優惠(如地價稅、房屋稅與契稅減免),吸引民間投資。

(2)106年11月30日訂定「民間參與政府廳舍設施接管營運辦法」,明定政府廳舍設施強制接管依據,確保因故終止投資契約後,得以繼續維持公共建設營運。

、已送審法案

本部積極推動各項財政法案修正,尚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惠予支持,期順利完成修法,謹報告如下:

一、「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修正草案

為維持股市交易動能及減低市場不確定性,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修正草案,延長當沖降稅措施3年至110年4月27日,並增列證券自營商為適用範圍,兼顧課稅公平,經大院107年3月9日交付貴委員會審查。

二、「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為落實臺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執行委員會及臺尼(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自由貿易委員會關稅減讓承諾,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經大院107年3月2日交付貴委員會審查,感謝主席安排於此次會議審查本修正草案。

三、「關稅法」第十七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六條修正草案

為與海關緝私條例免罰規定分立,增訂報關業者申請更正報單免罰規定,並對已放行之不得進口貨物,命其退運等處分有合理期間限制,擬具「關稅法」第十七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六條修正草案,貴委員會106年12月7日審查完竣。

四、「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使海關得就個案酌情妥適處罰、鼓勵行為人主動陳報自新,並就沒入貨物處理費用設立追償機制以符合公平正義,擬具「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貴委員會106年12月7日審查完竣。

五、「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完善公益彩券回饋金監理機制,推動回饋金法制化,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大院106年5月23日交付貴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審查。

肆、未來施政重點

財政健全是國家經濟永續發展基石,與全民福祉息息相關,本部將在既有基礎上持續檢討精進各項業務,動態調整相關財政策略與做法,謹就未來施政重點簡要報告如下:

一、統籌國家財力資源,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一)精進債務監管

依「公共債務法」嚴格管控債務規模,落實財政紀律,靈活財務運作,滿足政府施政需求,為國家永續發展奠定厚實基礎。

(二)健全地方財政

1.賡續推動「地方財政業務輔導方案」,輔導地方政府積極開闢自治財源,提升財務效能。

2.積極研擬「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修正原則包括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以提升地方財政自主,直轄市與縣(市)適用同一分配公式,優先彌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以維持財政公平立足點,激勵財政努力及強化財政紀律。

(三)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

1.配合部分公股事業董事改選,提名適任候選人參選,積極爭取有利席次。

2.持續督導公股銀行配合金融監理政策,強化內部稽核、內部控制、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

3.督請公股銀行積極提供五加二新創產業、都市更新、綠能科技及新南向政策等金融支援。

二、持續健全稅制,建立優質賦稅環境

(一)提升薪資所得計算合理性

為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意旨,本部將依兼顧量能課稅及簡政便民等原則,研擬合理計算所得方式,預定107年6月底提出修正草案。

(二)檢討綜所稅各項扣除額

綜所稅各項扣除額向為外界關注焦點,為回應社會訴求,本部將就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務行政等面向,通盤檢討各項扣除額,預定107年6月底提出修正草案。

(三)加速推動行動支付

1.107年1月12日訂定發布「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鼓勵經營實體商店小規模營業人接受消費者使用行動支付裝置付款,自申請核准當季至109年12月31日,得由稅捐稽徵機關依行動支付業者提供銷售額資料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持續輔導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

2.研擬「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修正草案,營利事業利用電子支付帳戶進行款項收付達一定比率者,給予營所稅減免處罰優惠,提升使用電子支付誘因。

3.賡續推動「台灣Pay」QR Code結合電子發票,便利民眾使用行動支付裝置存取雲端發票。

(四)建構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

規劃自108年度起實施網路APP兌獎,提供24小時兌獎服務,擴大四大超商為實體通路兌獎據點,包括連鎖商店、基層金融機構等約12,968處,方便民眾兌領,確保兌獎權益。

(五)踐行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

1.與租稅協定夥伴國洽商主管機關協定,執行稅務用途資訊(包括金融帳戶資訊及國別報告)自動交換,提升資訊透明及強化跨國稅務合作。

2.持續規劃資訊交換實務流程及作業,推動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制度。

三、強化邊境查緝,提升通關效能

(一)增進邊境查緝量能

1.為精進海運貨櫃查緝及配合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積極辦理海運X光貨櫃檢查儀汰舊換新計畫,規劃107年底完成汰換4部X光貨櫃檢查儀。

2.督導關員依標準作業程序落實查驗貨物、規劃緝毒儀檢專業培訓、認證及獎勵制度,培養緝毒專業人員,提升海關查緝量能。

(二)優化通關環境

1.配合經濟部「新南向跨境電商潛力領域工作計畫」,推動自由貿易港區發展跨境電商貨物中轉業務,規劃自貿港貨物轉快遞及郵遞出口模式,提供整進零出物流環境,吸引跨境電商於自貿港設立海外發貨倉,快速出口至世界各地。

2.建置進口車輛資訊跨機關整合服務平臺,透過即時資料交換、全流程管控及主動通知機制,強化資訊透明及提供商民更多元應用服務。

(三)加強洗錢防制業務

配合「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擴大邊境實體金流申報及通報範圍,協助掌握可疑金流軌跡,完善洗錢防制體制。

(四)強化國際關務合作

為營造優質通關環境,保障合法業者,促進跨境貿易便捷與安全,賡續推動與新南向政策國家及經貿關係密切國家洽簽關務互助協定及貨物暫准通關證協定,強化與各國海關合作及交流。

四、加強共同開發,增進資產活化效益

(一)配合再生能源政策,提供國有非公用土地

1.拓展再生能源應用領域,增進國內能源多元應用,提供嘉義縣、臺南市及屏東縣406公頃國有土地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開發。

2.配合行政院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以委託管理方式提供內埔子水庫等14處水庫或埤圳予農田水利會招商設置水域型太陽光電設施。

3.容許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於農業設施屋頂設置綠能設施,輔導農民落實農業經營使用,增加農民在農業與綠電上整體長期收益。

(二)釋出國有房地協助推動社會住宅

配合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依「住宅法」規定提供適宜國有不動產,透過中央、地方合作模式,協力推動社會住宅,增加社會住宅興辦動能。

(三)提供國有房地配合建構友善青年創業環境

篩選優良標的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共同開發作為創新創業空間,為青年塑造創業舞臺與契機,107年度目標提供12處國有房地。

五、引進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提升促參推動成效

(一)健全法制環境增加投資誘因

1.研修促參相關法規,包括「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擴大鼓勵地方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作業要點」等,健全促參法制環境。

2.研修促參作業指引等參考文件,包括「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權利金設定及調整參考原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履約爭議協調委員會運作指引」等,協助主辦機關推動促參業務。

(二)加強行銷商機擴大民參量能

1.辦理招商大會,提供促參案源招商資訊,行銷及媒合商機;舉辦商機座談會,擴大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量能。

2.主動至各主辦機關辦理促參啟案及諮詢輔導,善用跨域合作機制,積極開發潛在案源。

伍、結語

以上是財政工作重點報告,承蒙各位委員協助與督促,使本部業務得以順利開展並獲致若干績效。未來本部將積極推動符合社會各界期待法案,同時妥善運用財政工具,支援政府各項施政,達成院長安居樂業、生生不息、均衡臺灣施政主軸,使財政工作更臻完善,敬請各位委員支持及指教,謝謝!

繼續簡要報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部分。

一、修法背景

履行臺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FTA)執行委員會第14號及第15號決議文及臺尼(尼加拉瓜)FTA自由貿易委員會第6號決議文,本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二、修正重點

原產於宏國粗精糖配額數量由本部每年依臺宏FTA規定公告、原產自宏國之牛肉骨、其他食用牛雜碎、乳粉及尼國之牛腸、膀胱及胃(肚)等產品關稅稅率調降為免稅。

三、預期效益

本項措施,係基於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商訂關稅減讓,可擴大雙邊經貿交流及合作商機,發揮經濟互補之利基,有助鞏固邦交友誼。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及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部長精簡扼要的報告。

報告委員會,在開始詢答之前,先做以下宣告,每位委員詢答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質詢之登記。本次會議各位委員如果有修正動議等相關提案可於詢答階段就送到主席台來,俾方便議事人員整理,亦可節省會議的時間。

首先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有仔細看過你的這份業務報告,想針對報告中的一些問題就教於部長。在第16頁提到你們要提升薪資所得計算的合理性,也提到了釋字第745號解釋,因為依照現行規定,薪資所得只有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超過的部分不能用列舉或其他方式來減除必要費用,因此被解釋為違憲。部長,你們初步的方向打算怎麼改?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細節當然還沒有詳擬出來,不過初步而言,這個跟你的業務有關,因為取得薪資所得有必要性,也有共通性,另外一個是朝重大性的原則,大致上是朝這個方向去擬訂。而且,雇主沒有負擔。

曾委員銘宗:好。所以你們預計要用一定的百分比來扣,還是循列舉的方式?

許部長虞哲:沒有,基本是還是逐一列舉,有些則有額度的限制,此係參考其他國家的制度。

曾委員銘宗:好,所以,第一,它是採列舉。第二,還有額度的限制。

許部長虞哲:不是每一個都有額度限制,我們參考了其他國家的制度。

曾委員銘宗:就這一項而言,根據你們初步的估計,在多少的稅收損失之下會做這樣的改革?

許部長虞哲:稅收損失比較不容易估計,但我們也試著估算出來,第一,當然我們只能參考,用列舉扣除額的話,稅損可能最重,因為他平時就有蒐集這些憑證的習慣,因此,按某個百分比去估計。這個是一定會造成稅收損失,因為他一定是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以外……

曾委員銘宗:對,但是,每一項租稅要改革時要有稅制支出,所以,你會考慮到其造成的稅損有多少。就這一項而言,你能忍受的可能損失最大值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我們目前還沒有估計到這麼細。

曾委員銘宗:我來講好了,100億元可不可能?

許部長虞哲:不能那麼多啦!

曾委員銘宗:50億元?

許部長虞哲:一定要是這個數額以下,因為……

曾委員銘宗:所以會在50億元以下?

許部長虞哲:對,希望如此,因為必須在項目列出來以後,才比較有辦法去估算。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所以,你希望不要超過100億元,最好在50億元以下?

許部長虞哲:希望在50億元以下。

曾委員銘宗:好。另外,在第17頁也提到擬檢討綜所稅各項扣除額,你的標準就是從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務行政等面向去檢討。

許部長虞哲:對。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們初步的方向為何?

許部長虞哲:譬如臨時會有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其中有考慮到少子女化的問題,現在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高齡化,因為我們臺灣人已面臨到這個問題,所以我們這一部分會優先考量,至於其他的部分,事實上委員也提供了很多意見,我們會參考這些意見再來處理。

曾委員銘宗:所以長照特別扣除額是有可能的?

許部長虞哲:長照這一部分係因要配合高齡化,事實上也有需要。

曾委員銘宗:另外,希望學貸特別扣除額也納進去,這部分是當時國民黨力推的,而且稅損非常少,當時估算出來是20億元以下,所以我希望部長到時候也能盡量考量學貸特別扣除額,而且它符合財政收入、租稅公平與稅務行政等面向。

繼續再請教部長,有關泛公股13%優存的年金改革,現在的時程是如何?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我們還是邀集了3家公營銀行包括臺灣金控、土地銀行及輸出入銀行的董事長來開會,但尚無具體的結果,另外也要跟工會溝通,因為這個案子將來定案之後,也要報到行政院去,所以這個案子目前還在討論的過程中。

曾委員銘宗:所以,預估在7月1日實施?

許部長虞哲:當然,應該是如此。

曾委員銘宗:如果是7月1日,時程已經是很趕了,你們初步的方案是300萬以內維持13%,超過者則是在6年內逐年調降到6%,基本上就是希望維持員工每個月至少可以領公教的樓地板─3萬2,160元,這樣的方向正不正確?

許部長虞哲:我不能講正不正確,因為現在還在草擬之中,在跟3家國營事業溝通,也跟工會做初步的溝通,這部分是朝那個方向去處理。

曾委員銘宗:但是,目前包括臺銀、土銀輸銀、中央銀行有意見的部分,你也很清楚,即97年1月1日之後,已經將他的退休金部分改為3年定期加3%,即現在是4.165%,在此情況下,假設目前退休金每個人只有1萬7,000元,他們現在是公保、有年金,將來公保年金只有1萬元左右,兩者加起來只有2萬7,000元,遠低於公教的3萬2,160元,面對這樣的情況,您怎麼處理?

許部長虞哲:其實目前這個問題還不到這裡,比如說之前退休,在96年12月31日前的年資並不是照這樣算,等於是97年1月1日的年資才照這個計算。

曾委員銘宗:沒錯。

許部長虞哲:所以短期間不會碰到這個問題。

曾委員銘宗:一定會碰到這個問題,你在改革時就一定注意到會面臨這個問題,你不能等他退休後才來面對。

許部長虞哲:我們都會考量這個問題。

曾委員銘宗:好。我希望你能夠考量這個問題,因為就我的理解,臺銀、土銀、輸銀現在已經預估到員工在3月16日要去投是否罷工的票,部長,你知不知道這件事?

許部長虞哲:我曉得。但是,我們也已經請臺銀的董事長、總經理要好好去跟員工溝通,事實上我們也會儘量保障退休員工的福利。

曾委員銘宗:到時候不要讓改革的結果造成公股銀行,尤其是臺銀、土銀所有員工的退休金只有2萬7,000元,比公教的樓地板3萬2,160元都還低。

許部長虞哲:不會啦!因為剛才報告過了,目前退休的人在96年12月31日以前的年資比較長,但是97年1月1日以後的年資比較短,所以短期間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曾委員銘宗:但是以後這些年輕人退休就會碰到這些問題。

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我們會考量。

曾委員銘宗:你不能講現在的情況,因為97年1月1日進來的人也會退休啊!

許部長虞哲:對,不過這大概已經是10年後、20年後或30年後的事情。

曾委員銘宗:但是你不能這樣講,因為改革就是從你開始,到時候又不是你當部長。

許部長虞哲:我想我們都會考量這些問題。

曾委員銘宗:另外,有關程序上的問題,現在財政部只有找董事長溝通?

許部長虞哲:沒有,我們也有找工會,像最近蘇政務次長都有找工會理事長溝通。

曾委員銘宗:因為去年12月27日在財委會,本席提出一項附帶決議,也是希望你們送出改革方案到行政院之前必須向公股員工工會充分溝通,我希望部長要做到這一點。

許部長虞哲:有,事實上蘇政務次長都有找他們溝通起碼2次以上。

曾委員銘宗:你現在還沒有全面地找這3家工會溝通?現在只有找1家?

許部長虞哲:有,我們都有找。

曾委員銘宗:好。另外,我要請教你,除了年金改革以外有沒有其它的配套措施?因為你很清楚,現在還有泛公股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也在這裡,他們的薪資遠高過臺銀、土銀跟輸銀,而且公營和純民營的員工薪資相比就更低了。部長,你也很清楚。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我想分幾個階段處理,第一個就是國營銀行以往都是跟公務員加薪綁在一起。

曾委員銘宗:對,沒錯。

許部長虞哲:未來應該脫鉤,當然就是看它本身的生產力、盈餘及用人費率等等計算,其實其他的公股銀行沒有這個問題,事實上最近幾年他們幾乎每年都在加薪。

曾委員銘宗:沒錯。

許部長虞哲:因為績效好的話,他們每年都在加薪。

曾委員銘宗:我贊成部長的講法,因為過去臺銀、土銀、輸銀的考試要經過高考,現在他們已經可以自行招考,既然可以自行招考,他們的薪資就應該跟公務人員的部分切開。該處理就處理,該加薪就加薪。

許部長虞哲:我們已經朝這方向做了。

曾委員銘宗:部長,請問行政院同意了嗎?

許部長虞哲:對。

曾委員銘宗:所以已經同意了?從什麼時候開始?

許部長虞哲:今年開始。

曾委員銘宗:從107年開始?所以他們的加薪可以跟公教人員切開?

許部長虞哲:對。

曾委員銘宗:好,就是今年開始了。

許部長虞哲:基本上也要看他們的績效。

曾委員銘宗:當然要看他們的生產力。所以從今年開始臺銀、土銀、輸銀的加薪,部長可以自行決定?還是授權董事會?

許部長虞哲:第一個,基本上107年還是加薪3%,未來就授權董事會自己處理。

曾委員銘宗:Ok,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曾委員。

接下來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網路上面流傳的訊息很多,有一些訊息在我看來是不可能的事,為什麼大家還要相信,我也很納悶,群組間一直傳來傳去,有時候都澄清到手軟,所以我希望借你的口跟大家報告。去年為了要做長照,所以菸捐、菸稅有增加,然後增加菸稅指定用途,請問是什麼時候實施的?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菸稅是6月12日開始實施。

吳委員秉叡:去年的6月12日開始實施,但是最近網路上又在流傳,今年又要增加。

許部長虞哲:不可能。

吳委員秉叡:絕對不可能?

許部長虞哲:絕對不可能!因為才加20元。

吳委員秉叡:不止20元啦!稅是加20元,但是售價不止加20元,因為營業稅再加5%,等於多加1元。

許部長虞哲:對,21元。

吳委員秉叡:另外,有一些菸商尤其是菸酒公司,他們覺得總銷量減少了,因為增加20元之後估計總銷量大概少五分之一。

許部長虞哲:差不多。

吳委員秉叡:也就是業務量少五分之一,假設每一包所賺的錢跟以前一樣,變成獲利就減少了。他們說要給通路商一些空間等理由,有的漲25元以上甚至漲到30元,所以不止漲這樣。現在很多消費者對這一點很有意見,所以行政院針對這件事情著手調查,是嗎?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也洽公平交易委員會,他們初步的答復是個別業者考量營運成本及預期未來市場的供需狀況,所以他們認為尚難有違反之事實,不過他們會持續注意。

吳委員秉叡:但是公股的菸酒公司可以先檢討吧?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會轉達委員的意思,請菸酒公司……

吳委員秉叡:如果進口的菸品……

許部長虞哲:今天菸酒公司的董事長也有來,事實上菸酒公司調整的情形,有一部分是調整25元,有一些是調整30元。

吳委員秉叡:對啊!這就是我剛剛說的,消費者的感受就是政府調稅20元,如果加5%營業稅就多增加1元是21元,後來卻變成漲25元、漲30元?我們上次也反應過了,所以再一次利用你的口證實今年絕對不會漲?

許部長虞哲:沒有,菸稅不可能再調漲了。

吳委員秉叡:因為調漲或加稅也要經過立法院。

許部長虞哲:一定要經過立法院同意,而且我們也沒有計畫,因為現在長照的財源滿穩定的。

吳委員秉叡:好,我就是要利用你的口,不要我自己澄清,每次在臉書、LINE上面弄到我自己都手軟。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再來,最近因為中國對台的31項政策裡面,有人感覺就像是磁吸效應,不過其實行政院去年就推動留才攬才計畫。其中有一項措施一直被拿出來討論,就是多年前上市公司員工的分紅配股是用股票的面額計算稅金,你知道這件事情嗎?

許部長虞哲:我曉得,事實上這部分在財務會計97年就改變了。

吳委員秉叡:後來就是像你講的,因為財務會計準則的因素改成用市價,現在是視分配的時候跟賣出的時候,什麼時候的價格比較低,你們就用那個標的課稅,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上市股票是沒有,那是未上市股票。

吳委員秉叡:未上市的時候?

許部長虞哲:也不是這樣,未來我們準備朝這個方向去改。

吳委員秉叡:這有一個問題,如果分了之後很多年才賣呢?什麼時候課稅啊?

許部長虞哲:現在跟委員報告,原先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延緩5年,有人認為要多觀察一段時間,所以後來就放寬為沒有期限,由他們自己規劃,他們認為什麼時候合適,尤其是長時間規劃以後可以分散所得,落在當年度的話,稅率就不會那麼高了。

吳委員秉叡:為什麼一直提這件事情,這就表示過去在97年以前的會計方式用面額課徵,對納稅人比較有利,對留才攬才更有利,所以讓所有人都懷念這個政策。

舉例來說,年輕的時候進公司就跟著公司一直努力打拼,當公司壯大以後變成上市櫃公司,分到股票的時候是用10元的面額,所以公司上市製造了大老闆,也產生一些小有資產的員工,這些員工對公司的向心力很高。然而,這一套方式被中國撿去用,中國到現在還在用。部長是這樣嗎?

許部長虞哲:應該沒有,據了解這部分還是一樣,因為會計準則大概全世界都是這樣。

吳委員秉叡:如果是這樣,媒體有時候的討論,如果發現事實並非如此,你們應該要發布正確的訊息。

許部長虞哲:稅制的部分,其實國際間都是按照一樣的規則處理。

吳委員秉叡:部長,這些我都知道。我有時候看你們網站上的新聞,當然你們很認真在發布新聞,不過我說實話,財政部每天的新聞很多,你們寫得都非常的制式也非常的長,裡面還有很多專業用詞,一般人是看不懂、一知半解的。我建議應該更口語化,讓所有的人能夠了解,因為太專業化的東西只有少數人了解,這些訊息就很難傳遞。

許部長虞哲:我們未來寫新聞稿儘量口語化,謝謝。

吳委員秉叡:最後,關於跨境電商現在登錄的狀況怎麼樣?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目前三期大概課了18多億元,但是今年1、2月的部分大概最近就要申報了。

吳委員秉叡:對,我現在要問的不是金額,而是登錄狀況。其實跨境電商有的是巨無霸,像是FB或是中國的跨境電商規模都很大,有一些廣告很多,但現在是自然人先登錄,其實應該先找大魚啊!請問Agoda登記了嗎?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這些都有登記,到現在為止總共有76家。

吳委員秉叡:我剛剛講的大的電商呢?

許部長虞哲:他們相對地金額都比較多,因為去年5月開始推行,7月才開始申報,所以現在台北國稅局已經在進行登錄了。

吳委員秉叡:請問FB登錄了嗎?

許部長虞哲:登錄了。

吳委員秉叡:所以如果現在跟FB有商業往來是從FB課稅?不是由我們這邊的人代繳?

許部長虞哲:不是。自然人的部份,他自己要去申報繳稅,假如是營利事業自己本身就要處理了。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誰賺走錢誰就要課稅,稅的來源是有收入就課稅,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吳委員秉叡:誰做的生意誰課稅嘛!我現在舉一個例子,假設我去FB買100萬元的廣告,我要不要先替FB代繳稅?還是你們會直接從FB扣稅?

許部長虞哲:假如是營利事業,他們不用申報繳稅,而是你要處理。

吳委員秉叡:如果我是自然人?

許部長虞哲:如果是自然人的話,他們就要申報繳稅。

吳委員秉叡:誰申報?

許部長虞哲:FB,因為這一次跨境電商辦理稅籍登記主要針對買受人為自然人。

吳委員秉叡:至少這幾間大規模的跨境公司,現在台灣有登錄也願意在台灣繳稅、設有稅籍,這是很重要的,所以這部分做到了嗎?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總共有76家。

吳委員秉叡:這76家可否全部列出來,讓大家看看是哪76家。

許部長虞哲:網路上都有公布,只要辦理稅籍登記在我們的網站上都有公布。

吳委員秉叡:好,這樣也可以澄清一些流言,因為有人跟我陳情,他跟這些跨境電商做生意,結果政府不跟跨境電商課稅,反而要他代繳、代扣。

許部長虞哲:營利事業的營業人當然要繳,但是自然人就不需要。

吳委員秉叡:但是不應該要他代扣,你們應該直接找跨境電商不是嗎?因為販售的是跨境電商的勞務,也是跨境電商在收錢啊!

許部長虞哲:對,勞務的部分是自然人,我們這一次修正主要是純粹自然人的部分,因為營業人還是照原來的規定處理。

吳委員秉叡:我今天也給署長一份陳情書,因為現在資訊傳遞方便,很多人我也不認識,突然就一個簡訊丟來跟我們陳情。所以,這些政策的事情還是要釐清,謝謝。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題目我在這裡問了好幾次,就是過去4年超收了5,000億元,我的訴求就是應該有機制的還稅於民,但是你們一直強調已經還了。我看了財政部公布的國債鐘,去年底的時候每年債的負擔是22.9萬元,105年底的時候是23.2萬元,所以每一個人的債總共少掉3,000元而已。如果用2,300萬人估算大約六百多億元。這部分能否請部長解釋,為什麼說要還債結果也沒有,去年超收一千多億元就只還一點點,究竟錢是跑去哪裡了?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在今天報告的第2頁裡面有提到,本來去年債務舉借數的預算數是2,066億元,後來只有發債922億元,所以第一個是少發債,第二個是償還債。

賴委員士葆:問題是國債鐘要歸納啊!國債鐘顯示只有少3,000元啊!

許部長虞哲:不是,一個人少3,000元就很多了,全國平均……

賴委員士葆:就600多億元啊!不然是多少?2,300萬人口一個人一萬元就是2,300億元,如果每個人3,000元就是690億元將近700億元。所以請你告訴我們,這個數字就有問題啊!

許部長虞哲:沒有,跟委員報告,去年中央政府的稅課收入才超徵536億元。

賴委員士葆:不是,這已經累積5年了,4年就有5,000億元。

許部長虞哲:沒有,跟委員報告,因為每一年都是超徵,也不能講超徵,就是比預算數多了。第一個,從我今天的報告第2頁就看得出來,舉債……

賴委員士葆:部長講這些,我們聽不懂啦!你要跟外界解釋清楚,你跟我們講要還債就還債,也減少我們的負擔,可是國債鐘每一個人只有少3,000元,這部分要解釋清楚,到現在為止是解釋不清,你們要講清楚!

除此之外,我們看到最近的題目,賴院長的服務有夠讚!賴清德院長大概準備選總統了,或者是說選總統已經開跑啦!他將特別統籌分配稅款分給各縣市,每一個縣市幾億元、每一個鄉鎮1,000萬元,而且服務有夠讚,還打電話到各個鄉鎮問有沒有收到,總共花了多少?總共花了120億元,但是我們都了解,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有一個辦法,法律訂得很清楚,它是要用在緊急、重大的部分,但現在並沒有發生什麼事情,他怎麼就這樣用呢?請部長說明一下。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權責。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不知道?

許部長虞哲:事後才曉得。

賴委員士葆:可是管帳的人是國庫署長啊!

許部長虞哲:事後才曉得,但是今天主政機關是……

賴委員士葆:署長要不要說明一下?你說我的數字有沒有錯?數字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數字是正確的。

賴委員士葆:正確的嘛!這個數字也是我跟你check的嘛!他已經花了120億元,錢是每個月進來,所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是行政院的私房錢!奇怪耶!林全做了一年多還呆呆的不會用,被人家罵得要死。你看賴清德上任不到一年,錢灑下去,每個縣市首長、鄉鎮市首長感謝他,而且服務到家還打電話到你家說:「鎮(鄉)長,你有收到嗎?」賴院長有夠讚,選舉開始了啦!

許部長虞哲:第一個,這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權責;第二個……

賴委員士葆:但錢是你們管的啊!國庫署管的啊!

許部長虞哲:我們主管稅入也收稅,這些都是我們管的,但是由行政院主計總處支出。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我會跟你check這個數字對不對嘛!你就跟我講對就好了嘛!署長來解釋一下,這個錢是什麼性質,它是一個特別的帳戶,它不放在總預算裡面,對嗎?

阮署長清華:跟委員報告,這筆錢分下去以後,地方政府要列到地方政府的預算裡面,並且經過地方民意機關的監督,所以……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我問你嘛!因為這個錢是你管的?

阮署長清華:剛才部長也報告過,這是院裡面核定,我們……

賴委員士葆:院裡面核定,但是在你手上嘛!

阮署長清華:沒有,我們負責撥款,因為……

賴委員士葆:對!那錢在你這裡啊!

阮署長清華:沒有,是國庫的統籌應用……

賴委員士葆:是你的統籌應用嘛!

阮署長清華:是。

賴委員士葆:我要強調的是,這個錢一般怎麼用?都是地方向上申請,符合需要、有一定的程序,就發下去,結果現在不是!以前是Bottom-up,現在是Top-down,就直接來,因為剩很多,但是林全時代也剩很多啊!他每一年大概有150億元!因為是統籌分配稅款的6%,統籌分配稅款大概2,500億元,6%是150億元,每年150億元進來,花不完就放在那裡,像一個大水庫,錢每年一直進來;過去的行政院長林全沒有發,再前任的張善政也沒有發,毛治國也沒有發,陳也沒有發,但這就奇怪了!賴清德很有sense,為什麼趕快發?因為選舉要到了,所以很有可能今年10月再發一次,效果會更好!因為11月要投票,大家會感謝賴清德啊!開始要選總統了,就是這樣,你不會回答沒有關係!這是我的解讀,你同意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賴院長最近到每個縣市去視察有關長照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到各個縣市視察,同時作散財童子!

許部長虞哲:了解縣市鄉鎮的需求。

賴委員士葆:對,同時作散財童子!要給地方,我們也不會反對,但不是這樣的做法,要地方向上申請,並有一定的程序,而不是直接就給你,這裡分5億元,那裡分1,000萬元,嚇死人了!直接分配下去的效果多好!效果都出來了!所以,10月份可能再發一次喔!我知道你沒辦法回答,因為這跟你沒有關係,是主計長的事情,事實上應該是賴院長的事情,不然我下週再問他好了!但是我要提醒,官員也有責任要提醒賴院長,這樣做不好,吃相不好看啦!選總統不是這種選法,蔡英文會很緊張!他已經開始收買人心,不得了!

接著,有關公股行庫13%的問題,請教較具代表性的臺銀及兆豐董事長。請問呂董事長跟張董事長,你們兩個的薪水差多少百分比?

主席:請臺灣銀行呂董事長說明。

呂董事長桔誠:主席、各位委員。我只知道我的薪水,不知道他的。

賴委員士葆:你問他吧!呂董事長最多是部長的薪水乘以2倍嘛!

呂董事長桔誠:沒有,我是部長的90%。

賴委員士葆:張董事長是部長的5倍,還是3倍?

主席:請兆豐金控張董事長說明。

張董事長兆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我記得最高大概是32萬多元……

賴委員士葆:2倍多,你還是比呂董事長多嘛!請問臺銀中級主管的薪水跟兆豐的差多少百分比?

呂董事長桔誠:如果以一個十二職等經理,薪水大概是10萬元。

賴委員士葆:兆豐的經理呢?

張董事長兆順:我們的經理薪水大概可以到14萬元。

賴委員士葆:你們的員工都有13%的問題。請問張董事長,你們跟純民間的行庫相比,比如富邦或國泰金,你們的經理薪水又比他們的少,對不對?

張董事長兆順:對。

賴委員士葆:我們算過,其實公家行庫的員工薪水比外面大概少2成到3成。部長仔細聽好,現在要砍13%,大家都了解13%不是退休金,它是因為你們沒有月退,所以他存一筆錢就給他13%,某種程度上,最多存500萬元,年息約60萬元,一個月最多5萬元,所以,臺銀跟兆豐差4萬元,而兆豐跟外面差更多啊!如果是這樣子的話,不要忘了,這個錢不是國庫的錢,是銀行賺來的;兆豐賺來的錢,它給員工、照顧員工,況且大家都說現在是普遍低薪,請教許部長,為什麼年改要扯到他們呢?

許部長虞哲:這一次年改,大概只針對3家國營銀行而已。至於為什麼有差距呢?因為以往3家國營行庫的薪水是比照公務員,公務員調薪,他們就跟著調薪,但是未來會脫勾。

賴委員士葆:13%對於臺銀、土銀及輸銀等3家銀行,你要認真思考;第一,它的錢不是年金,是因為薪水比外面少太多,為了留住好的人才,你們才有這樣的機制,這也不是國庫的錢,當然以廣義來講,這3家銀行是國庫的,如果這邊多給了,那邊就少給了。

許部長虞哲:因為百分之百是國庫……

賴委員士葆:對,我了解。可是以兆豐來講,它沒有13%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它沒有,我們這次改革針對……

賴委員士葆:所以,兆豐沒有改?

許部長虞哲:只有3家國營銀行。

賴委員士葆:那你們這樣更苛了!因為臺銀就已經比兆豐少了,結果臺銀跟其他的純民間銀行相比更少!

許部長虞哲:第一個,未來薪水調薪是看它的績效成長率……

賴委員士葆:很簡單!你先調好以後再回來改嘛!不要先改再調!

許部長虞哲:會,這部分是……

賴委員士葆:先調薪上來,再來改,他們比較能夠接受。

許部長虞哲:這次的3%,我們有跟著調薪。

賴委員士葆:3%不夠啦!

許部長虞哲:未來還會調。

賴委員士葆:我再提醒你,現在臺銀等3家銀行的平均薪資比外面民間的銀行大概少4成左右,如果這樣來算,不只是3%,還要再加上1個「0」,調30%差不多,之後再來談13%。

部長,這是你的責任,要捍衛你的員工啦!

許部長虞哲:基本上,從他們的薪水脫勾開始,慢慢改善他們的待遇。

賴委員士葆:3%不夠啦!加1個「0」差不多!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賴委員質詢有關統籌分配款的問題,統籌分配款分配到各地方縣市,到底好或不好,其實我覺得可以有很多討論的空間。請問部長,在你任內,除了現在的院長要分配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院長也分配過?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以往也有分配到鄉鎮的。

余委員宛如:因為我剛剛看了一下,號稱「公道伯」的吳敦義前院長在100年就做過統籌分配款分配到各地方縣市的情況,所以,過度的政治抹黑,我覺得不太好,但是這個部分我們留待後面可以跟財政收支劃分法一起討論。

接下來,我想要請教一個一直很無解的問題,我看了你們的資料,有關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的部分,只有短短的3行,我實在看不出什麼端倪!因為我相信臺灣各界在這兩年來對於公股的管理效能是有目共睹!所以,我再請教部長,公股股權管理的效能目前是否有管理的指標?

許部長虞哲:有。

余委員宛如:指標是否長期以來都維持一致?

主席:請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隨時在檢討這個部分。

余委員宛如:滾動檢討再修正,是不是?

阮署長清華:是。

余委員宛如:好,那你們新的效能指標是什麼?

阮署長清華:因為我沒有帶資料過來;基本上,我們會看它經營的績效,包括它盈餘的成長力或營收的成長等各方面綜合考量。

余委員宛如:因為事實上公股行庫大概占全臺灣總體銀行的市場份額大約5成,根據2015年的ROE來看,私人行庫大概是百分之十三點多,可是公股行庫只有百分之七點多;換句話講,我們的資產效能沒有利用到極大化,大家常常會講公股要配合國家政策,所以有一些不得不的做法或為難之處,可是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藉口,因為我們經營過企業,大概就會知道提升效能有非常多的可能跟方法,尤其是現在的數位科技潮流,請問面對整個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到底我們目前的KPI有沒有什麼是跟效能提升相關的?

許部長虞哲:申請專利也是指標之一,事實上,目前公股銀行也很重視FinTech的部分。

余委員宛如:我跟部長交換一個觀念,臺灣最厲害的研發中心是工研院,工研院最大的問題就是滿手專利,每年付龐大的專利費,沒有辦法商轉;專利很重要,重點是你怎麼使用才重要。我們講效能其實來自於系統性的優化,我相信系統性的優化是我們公股行庫最大的痛點,所以我想要問的是,面對整個數位潮流,不能夠只看你的專利;專利及各種優化或是效能提升,其實跟你不知道怎麼使用的關聯並不大,除了專利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指標是可以迎戰整個數位潮流的?

阮署長清華:其實……

余委員宛如:闕如、沒有嗎?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回去檢討?

阮署長清華:基本上,我們有很多種指標,比如剛剛講到它獲利的狀況、營收成長的狀況,以及它內稽、內控、內部管理的狀況,我們都會列入考量。

余委員宛如:事實上,這些指標非常的表面性,你要它營收增加,其實營收增加有一些方法;你要它公司自行提升,它也有一些方法去做,但是這些指標都非常表面性,我相信旁邊的董事長一定很有感,請臺銀的董事長來講你上任以來所看到效能的問題,好不好?

主席:請臺灣銀行呂董事長說明。

呂董事長桔誠: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數位化、科技化的部分,公股銀行都一直在努力,專利的申請跟核准是一個面向,目前公股銀行所得的專利基本上都是運用導向的,並不是只有專利數目,另外……

余委員宛如:謝謝。因為時間有限,我還有其他的重要議題,不好意思!你們的應用要跟最後的產出是相關的,一定要有End-to-End的概念。

我再問你們一個問題,簡單來說,在公股系統裡面,管理職的平均年齡過高,如果跟民間相比,你們的管理階層大部分都是50、60歲以上,可是民間單位的管理階層大概是40歲。因此,現在非常多人抱怨金融方面的年輕人才在臺灣沒有位置,其實這些都是相關的。換句話講,管理職如果有新世代的生活經驗,對於幫公股行庫找到新的市場的機會可能也比較多,請問你們在這個部分有什麼KPI?管理階層年齡過高是否會是危機?請國庫署署長代為回答。因為假設今天國庫署是管理公股的部分,這是不是也列入你們管理的部分,不然你們的管理都是假的嘛!

阮署長清華:這部分是不是容許我們帶回去研究,再看看能不能儘量納進去?

余委員宛如:好,我希望你們於1個月之內提出,因為我根本沒看到你們有回答這個問題,在你們現在的報告裡就只有3行!這個問題麻煩請部長幫忙帶回去。

許部長虞哲:目前包括副總也好,事實上年齡也慢慢往下降……

余委員宛如:沒關係!我希望整體公股效能的報告能讓外界看到,因為這是大家非常關心的一件事情。

再看下一頁投影片,因為我還有一點時間,請問部長有關電子支付的部分,我看到你們提出幾個政策。現在很多小規模、地下經濟的商家,他們其實不希望查稅,你跟他們講只要響應行動支付,是不是只要課徵1%營業稅?

許部長虞哲:對,小店鋪……

余委員宛如:請問財政部有沒有計算1年能增加行動支付幾個百分點?

許部長虞哲:第一,因為目前才剛實施,所以事後才能驗證。第二,行動支付要增加,應該是所有部會一起來做才有辦法,不是單靠財政部而已。

余委員宛如:當然是全部的部會都要行動,財政部也很重要,我相當肯定財政部願意有所動作,只是我們要討論這樣的政策到底是不是可以有誘因?其次,你們有提到使用電子支付帳戶的店家給予營所稅減免處罰優惠,這句話滿好笑的,因為我認為這句話看起來就是鼓勵犯罪,抓到的可以減免,沒抓到的算賺到!

許部長虞哲:不是鼓勵犯罪,這部分是指用電子支付的話,按照它的某一個百分比,如果沒有到那個百分比,就罰得比較輕,或是不處罰。

余委員宛如:我當然知道你的意思,但其實你沒有聽懂我的意思,這是在鼓勵犯罪,反正我就是這樣去做,假設沒有抓到的話,就沒辦法罰我。

許部長虞哲:應該說是微罪不舉,不可能百分之百做錯任何事,都要受處分,所以輕微的,我們就不處分了。

余委員宛如:再者,你們在報告上也提到推動「台灣Pay」的QR Code結合電子發票;我再跟部長講,民間有非常多的電子支付業者其實都可以做到這個部分,為什麼財政部要特別幫財經公司做promote?

許部長虞哲:這一部分能夠跟我們的電子發票……

余委員宛如:我要提醒部長一件事情,財政部要幫全臺灣推動電子支付,而不是幫財經公司推動電子支付,部長有沒有看到這點差異?

許部長虞哲:「台灣Pay」是我們自己本土要發展的品牌,才剛開始推動而已。

余委員宛如:你講這個話就有失你身為部長的高度了!

許部長虞哲:我們所有的……

余委員宛如:我再次提醒部長,看得出來你們的這個報告寫得真的非常草率,尤其針對臺灣未來幾個重大發展的政策,我真的看不出來你們有思考過,我剛才只是客氣地點出三點,接下來我還會再繼續質詢相關的議題,並且跟財政部進行深入的討論。謝謝大家。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米其林臺灣臺北版要公布星級餐廳,當然大家都拭目以待,如果能得到米其林的星級餐廳是一個榮譽,不過也傳言財政部已經把這些米其林星級的餐廳或是必比登所推薦的餐廳及小販要列為查稅的對象,不知道有沒有這回事?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餐廳生意好,假如還沒開發票,當然我們會儘量去輔導使用發票,這很正常啊!大家都希望我到餐廳消費能有發票,拿了發票能對獎、中獎,我想這是很自然的現象。這36家中已有20家開立發票了,另外還有14家是沒有使用發票的,剩下的兩家則是沒有辦理稅籍登記,所以我們會去了解其負責人是誰,也就是會做進一步的了解。

盧委員秀燕:第二個傳言是,不只沒開發票的要開發票,有開發票的,聽說你們擔心他們生意太好,所以要擴大查稅,是嗎?

許部長虞哲:不會啦!因為若有開發票,消費者消費時就會索取發票,若沒有提供,可能就會被檢舉。

盧委員秀燕:第三,我想求證一下,方才部長已經間接證實,就是這些米其林或必比登推薦的餐廳,若沒有開發票的話,就會成為輔導或是查稅的對象。再來,因為這是政府觀光局贊助了4,000萬元,邀請米其林來台灣進行評鑑,則我想知道他們是否有拒絕評鑑的權利?因為政府花錢叫人家評鑑,結果人怕出名豬怕肥,即因為被評鑑後成為被推薦或是星級餐廳,結果成為政府查稅的對象……

許部長虞哲:假如有誠實申報,每一筆消費都有開發票,則我們不需要去查稅啊!畢竟這本來就是他們的義務,即消費者到你的商店去消費,結果你卻不開發票,這是不對的。

再來,你的商店生意這麼好,超過了所謂的20萬元,可能就會有消費者或是委員質疑我們,為什麼讓他們可以不開發票呢?所以要求他們開發票也是我們的責任啊!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今天證實了,米其林或是必比登推薦的餐廳,都會成為被查稅或是追稅的對象?

許部長虞哲:對於使用發票的廠商,我們不會查稅,至於沒有使用發票的,我們會輔導他們使用發票。

盧委員秀燕:不管你們是採用查稅、追稅或是其他的名詞,反正指的就是被政府盯上了,這部分我沒有評論,不過,成為米其林推薦的餐廳或是登上星級餐廳的排行榜,不知是福還是禍?

許部長虞哲:消費更多他們就能夠賺更多的錢,就算多繳一點稅,我想這也是很合理的。

盧委員秀燕:好。

今天是本會期我們第一次見面,在此本席要謝謝部長送我的一份禮,因為有很多小7的超商工作人員跟我陳情,那時候統一發票小額中獎是可以在超商換物的,結果他們不勝其煩,因為消費者在中了200元後,在超商可能買了蝦味先、冰棒等等,想要湊到200元,如此一來造成小7門市忙得要命,所以他們覺得,乾脆直接給中獎者200元或是1,000元就好,所以去年本席在此提出質詢,替所有的小7工作人員陳情,即除了換物之外,可否直接兌獎給現金,就是200元或1,000元的小額兌換,這樣的話就比較省事了,當時財政部的回應是有困難,雖然如此,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夠好好研究,結果經過半年多的研究,今天部長也給了我正面的回應,也給在這些小7工讀的孩子一個回應,就是小額的1,000元以下的,可以直接進行兌換,但是為了安全起見,這部分有時間上的限制,此舉我覺得不錯,是可以進行試辦,對此,部長可以說明一下嗎?

許部長虞哲:目前大概都是要到郵局兌領現金,然全國的郵局大概有1,500家,所以還是有一些限制的,而且郵局認為不敷成本,不願繼續辦理兌獎,所以我們公開招標的結果是由財金資訊公司得標,而他們也找到相關業者來提出合作備忘錄,第一個就是四大超商,另外還有全聯、美廉社,屆時這些地點都可以兌換現金,不過這是有時間限制的,像超商的部分就必須考慮安全上的問題。

此外,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農業金庫、信用合作社及基層農會等等,也都可以進行兌換,所以兌換地點增加為1萬3,000個左右。

盧委員秀燕:就是1,000元以下且晚上11時到隔天早上9時之間是不能兌換的,其他時間則都可以兌換。

許部長虞哲:另外,若是電子發票,上面有QR code,這時就可以用網路兌獎,我們就直接把獎金匯到你的帳戶裡,如此一來更是方便。

盧委員秀燕:所以我的意思是,我的質詢一定是有所本,我是資深的委員,而且長期以來我談的都是小市民財政,而且我一定是經過研究也覺得可行才會提出,這部分有太多的案例,當初我要求你們把米酒降稅,你們說不可能,結果還不是降稅了。還有方才提到的兌獎,當初你們也說有困難、不可能,結果今天也可以做了,而且也連個招呼都不打一下。

許部長虞哲:沒有,跟委員報告,這是明年1日1日才開始實施,現在還沒有實施。

盧委員秀燕:對,但至少是可行的,所以以後答復時要謹慎一點。

另外,現在政府有公共政策平台,以鼓勵民眾提案,結果有很多網友提案,因為連續3年政府超徵將近5,000億元,所以應該還稅於民。經過本席的了解,而且過去我也多次提出質詢,就是香港跟澳門都有所謂的派彩制度,就是政府稅收超過一定的程度,就會退稅或是還現金給民眾,尤其是在過年前或是春節前,除了香港、澳門外,好像新加坡也有這個派彩制度,就是退稅於民、還稅於民。總之,既然這部分已經成案,即超過五千多位的網民提案,則不知財政部有什麼樣的回應?

許部長虞哲:我們過去10年中有6年超徵,共超徵四千一百多億元,但仍有4年短徵,即短徵了三千四百多億元,假如超徵要退稅的話,則短徵也要補稅嗎?沒有嘛!基本上,這是編在預算裡面,只是實徵數跟預算數有點差距,畢竟不可能跟估算的完全一樣,但從過去10年來看,結果是6年超徵、4年短徵。

另外,今天報告的第2頁有特別提到,去年本來要舉債二千多億元,但因為稅收比預期好,所以後來執行的數字就比較少一點。

盧委員秀燕:部長有沒有仔細看一下提案的內容?裡面提到你們一直在叫窮,並表示超徵的錢要拿去還債,所以你們沒有辦法退稅於民、還稅於民,可是你們現在卻分配很多的統籌分配稅款給很多的鄉鎮,以討好他們,尤其又碰到選舉年,換言之,就是拿錢給地方首長來亂花錢,所以很多民眾就不服,如果這些錢通通拿去還債大家還沒話說,可是你們並沒有這麼做,甚至還拿這些錢到處去地方做人情,所以部長有沒有仔細看看網友的說明呢?

許部長虞哲:其實剛才有委員提到,100年的時候也是一樣有分配給縣市跟鄉鎮公所,就是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累積到一定額度後就會採取這樣的處理。

盧委員秀燕:網友是說,你們一方面說超徵的部分要拿去還債……

許部長虞哲:確實有還債,即公債減少發行。

盧委員秀燕:但是另外一方面你們卻給鄉鎮公所統籌分配稅款去蓋很多的蚊子館,為什麼不還稅於全民呢?這兩者之間你的選擇是什麼?

許部長虞哲:最近臨時會通過的稅改,也將近減了兩百億元的稅款。

盧委員秀燕:可是你們給鄉鎮的部分是1,200億元,反觀稅改了半天、勞師動眾了半天,結果才兩百億元,難怪網民會有這樣的質疑。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只有120億元,而非1,200億元,這是包括了縣市及鄉鎮公所的部分。

盧委員秀燕:就算是120億元,如果可以用於稅改,則民眾是否可以享受更多?

許部長虞哲:因為這是法定用途。

盧委員秀燕:可否拿來當作退稅的標準,也就是予以派彩,可以嗎?你是否準備修這樣的法?

許部長虞哲:可是碰到短徵的時候,又該怎麼辦?畢竟預算執行的結果有可能超徵,也有可能短徵。

盧委員秀燕:你一直提到短徵,可是另外一方面你們卻發給地方單位統籌分配稅款,這就表示沒有短徵啊!

許部長虞哲:過去10年中有4年是短徵的。

盧委員秀燕:還有8,800億元的前瞻計畫,看起來並沒有短徵啊!看起來都是拿去做一些蚊子建設而已,不是嗎?

許部長虞哲:前瞻基礎建設是很有效益的。

盧委員秀燕:沒關係,民進黨政府自己來解釋你們的財務到底是怎麼處理的,一直去蓋很多的蚊子建設,或者選舉年到了,給地方很多的錢去做很多的選舉建設,這些我想民眾心裡自有觀感、自有公道。謝謝。

主席(施委員義芳代):王委員榮璋質詢完畢後,會議休息10分鐘。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問一個最近大家都在談的議題,雖然你們已經做了一些澄清,但我還是希望部長能夠講得更清楚一點,就是婚喪喜慶的紅包要報稅一事。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回事,事實上也從來沒有這樣的案例發生過。

徐委員永明:依照法律,無償贈與是要課稅的。

許部長虞哲:問題是雖然包了禮金,但你還是有去喜酒、有拿喜餅,所以怎會是無償呢?

徐委員永明:現在財政部的立場是,包紅包不算無償贈與?

許部長虞哲:將其界定為無償贈與其實是會有爭議的,而且從來沒有這樣的案例發生。

徐委員永明:所以這部分財政部要講清楚,到底你們是如何界定婚喪喜慶的紅白包。

許部長虞哲:這就是禮尚往來。再來,你吃了喜酒然後也拿了喜餅,一般金額也不超過200萬元……

徐委員永明:如果給的金額不成比例呢?

許部長虞哲:就是按照通常的標準,畢竟不可能一下子就給兩百多萬元。

徐委員永明:所以不會有派人站崗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不可能!而且我們的人力要放在有效率的地方,如此才會有成本效益,所以怎會浪費在這個部分呢?

徐委員永明:部長能做個澄清也好,否則大家都在討論如何去稽徵,難道真的要去站崗嗎?所以現在有這樣的澄清也是不錯的。

第二,關於惠台的部分,財政部有提到,台灣在企業、人才方面的稅制比大陸有競爭力,但台商的反應卻是不同的,你可以看到台聯會、台企聯有一些發言,還有大企業家王文淵也認為這是正面的,所以財政部除了分析出我們的稅制比較好之外,有沒有一些counter offer或是新的策略?

許部長虞哲:以稅來說,今天廠商要去投資,不會只考慮稅的因素,而是很多面向都要考慮的。

徐委員永明:行政院說要來統籌,而院長也說要親自主持會議,所以我才想到,除了去分析我們的稅制比他們優惠外,請問財政部有沒有新的措施?

許部長虞哲:去年年底時產業創新條例修正了第十九條之一……

徐委員永明:那是之前發生的。

許部長虞哲:我們準備還要再修正,因為萬一股票價格跌下來了該怎麼辦,所以我們可能會取較低者來課稅。

徐委員永明:還有其他的嗎?

許部長虞哲:今天的報告有提到,就是薪資所得的部分也可以核實減除。

徐委員永明:其中第五項可能跟金管會比較有關係,就是台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透過銀行團貸款等方式來提供金融服務,我想這部分他們應該會予以強化,雖然這與金管會比較有關,但財政部的立場是什麼?畢竟公股銀行的管理權還是在你們的手上,所以你們會鼓勵還是禁止?或者就是採取一個比較中立的態度?

許部長虞哲:我們雖然是股權管理,但是監理的部分還是由金管會負責,換言之,這部分我們只是派公股的董事長、總經理而已。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但第五項的優惠很多跟公股銀行搞不好是有關係的,所以公股銀行的部分,財政部會不會有一個一致的態度來做處理?

許部長虞哲:因為現在我們很多公股銀行也在大陸設置分行、子行……

徐委員永明:所以他們有一些優惠你們也在做,既然如此,你們會更積極嗎?還是只是不去處理它?

許部長虞哲:不只是在大陸投資的台商,國內的台商我們也有很多的鼓勵,譬如說五加二產業的投資等等。

徐委員永明:所以財政部對於惠台這一塊,雖然很多業務可能跟金管會有關,可是公股銀行要不要參與他們的聯貸、同業協作,這部分你們會不會有一個態度呢?

許部長虞哲:我們尊重公股銀行的處理。

徐委員永明:就是他們自己做決定?

許部長虞哲:對,有沒有風險他們要自己去評估。

徐委員永明:財政部並不會要求他們不要配合對岸的惠台措施?

許部長虞哲:不會,我們充分尊重公股銀行的處理。

徐委員永明:如果公股銀行大規模、大幅度參與他們聯貸或是相關的事情……

許部長虞哲:他們還是要做風險評估,有利的話他們當然就會去……

徐委員永明:再來,慶富案當中,雖然被起訴者沒有被關,也沒有包括相關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但之前我們已換了3位董事長,請問接下來會不會有第二波的處理?

許部長虞哲:大概……

徐委員永明:不能說司法沒處理到我,我就沒有事情,根據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除了違法之外,失職也是可以處理的。

許部長虞哲:對,金融監理的部分雖然金管會有做一些處分,除此之外他們也會去了解到底這中間有沒有失職人員。

徐委員永明:其中第七點()講得很清楚─「執行職務未遵照相關規定致損害本部或第二點所定事業機構權益者」,之前你們處理了一銀、合作金庫跟台企銀,接下來會不會有第二波?還是就算了?如果是算了,那前面3位不就是倒楣了嗎?

許部長虞哲:不是……

徐委員永明:你們應有一致的標準,慶富案的損失很清楚,而這些管理人員、董監事都不需要處理嗎?

許部長虞哲:第一,關於所派的董事長、總經理,我們會去檢討哪些人是失職的,然後去做一些處理。

徐委員永明:會不會有第二波的懲處名單?會不會有第二波的改派?

許部長虞哲:當然就是看金管會那邊調查出來的結果……

徐委員永明:但方才我提的是你們訂定的要點啊!所以你可以處理啊!

許部長虞哲:但是金融監理的部分是由他們來金融監理。

徐委員永明:要點中把他們的職責講得很清楚,包括維護公股權益、監督事業機構依法經營、隨時掌握事業機構營運狀況並與本部保持聯繫等等。

許部長虞哲:另外,我想也要綜合考量啊!我們的董事長、總經理,必須整個年度來考量,不能只看一個個案,例如這個案子或許是損失……

徐委員永明:部長,他已經損失這麼大了,你會不會有第二波?還是那3個董事長換掉就結束了?

許部長虞哲:目前為止還沒有這個……

徐委員永明:目前還沒有第二波,但會不會有?還是你們的處理就到此為止?

許部長虞哲:沒有,準備要看金管會到底對公股銀行有沒有另外的再處分,他們有究責的時候,我們就會處分了。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要看金管會,把球丟給金管會就對了!

許部長虞哲:不是,因為他們負責金融監理,所以最清楚,因為事實上我們沒辦法……

徐委員永明:部長,我們擔心不會有第二波了,因為之前我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你的要點就可以處理了,不需要看金管會。有沒有損失?有損失啊!社會觀感好不好?不好啊!有沒有缺失?有啊!但你都不處理,你處理那3個董事長被報紙評論為「雷聲大雨點小」,還有人說那3個董事長真衰,如果起訴後搞不好都沒事,因為都沒有被起訴啊!部長,態度要一致,也不要說這個事情好像告一段落了,其他人就都不處理,華南銀行也有參與,臺灣銀行、土銀、彰銀都有參與,你要有態度啊!

許部長虞哲:第一,金管會有做處分,第二,他假如有失職的情況,我們會究責。

徐委員永明:部長,你當然可以說金管會有處分,但財政部本來就可以做,你可以改派嘛,對不對?而且我覺得你的處罰可以增加多一點啊,否則大家都有恃無恐,出了事只要不被起訴就沒事,繼續當董事長、總經理,你會讓人家覺得那三個人是代罪羔羊,會讓人家覺得你沒有態度!你要不要好好想一下第二波的名單、第二波的處理?

許部長虞哲:我們對這方面會審慎來評估。

徐委員永明:我覺得這個就是讓民眾感到失望,不只是金管會,財政部是有辦法可以處理的,而且你還說隨時可以處理,上面寫得清清楚楚!

許部長虞哲:是沒有錯啦,但總是要把這個事件……

徐委員永明:這個事件到現在還不清楚嗎?

許部長虞哲:金管會負責整個監理,所以金管會最清楚,比我們還更清楚,監理權不在我們手上啊!

徐委員永明:本席發言的時間有限,再問最後一個問題,我們提到列舉扣除額要改革,其實很多運動員都提到,他們雖然參加職棒,被視為領薪水,可是有很多事情是他們自己要出錢的,例如經紀人的佣金、聘請防護員或訓練員等,甚至是自己去做自主訓練時的球具。從財政部的角度來說,你們6月要做改革,是不是允許職業運動員把這些支出列為……

許部長虞哲:因為我們不會把某一個行業,例如是什麼類的運動員列舉出來……

徐委員永明:我說的是,從你們改革的角度而言,這些項目會不會被納入?

許部長虞哲:因為一定要是與業務、薪資所得有必要關係的部分……

徐委員永明:我就直接問你了啊,經紀人的佣金可不是公司或球隊球團幫他支出的,這個部分可不可以列入?

許部長虞哲:假如是雇主幫他出的,當然是不行啊!

徐委員永明:我是說如果是他自己出的。

許部長虞哲:如果是他自己支出的,我們會考量進去嘛!因為草案到6月底才會出來……

徐委員永明:我們希望支持國球、支持職棒、支持職業運動,可是其實很多東西他們有負擔,但我們在租稅上面並沒有給予優惠。

許部長虞哲:我們所謂的薪資所得當然也包括職業運動員,所有行業的情況我們都要考慮到,不是只有考慮某一個行業別,我想是這樣的原則。

徐委員永明:好,謝謝。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就公益團體與公益信託是不是享有租稅優惠,以及目前的相關規定是否適當,與部長做討論。目前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就能免納所得稅。這個適用標準自68年發布以來經過8次修正,最近我們也要做相關的修正,財政部已經在1月12日做了相關的預告。

本席整理了預告修正草案修正方向與現行規定不同的一些重點,針對集團控股和股票投資等相關問題,其實主要就是長庚集團、長庚醫院所引發的一些爭議,所以要把年度收入總額5,000萬元的部分分成三級。現在的規定是支出不低於60%,修正方向則是將其分級為60%、70%、80%三級。另外一個修正方向是納入主要捐贈人為營利事業,其董監事、總經理之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的人數計算,現行規定是主要捐贈人、配偶及三親等內親屬,擔任董事之人數不得超過全體三分之一,預告修法方向則放寬到只計算到董監事、總經理之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請問部長,這個部分放寬的原因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實務上,通常比較有關係的話,二親等大概就夠了,三親等已經滿遠了。

王委員榮璋:三親等很遠?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這個部分與實際狀況及實際的感受問題,部長不太相同啊!

再來,預告的修正草案中還增訂「不得以顯不相當之代價給予捐贈人或其關係人利益」及「除經主管機關依法核准,不得購買主要捐贈人及其關係企業之股票與公司債」。當然有些部分需要依照事實來認定,例如所謂顯不相當的代價到底是什麼?這個部分應該要有一些適當的舉例與說明。當然,詮釋的權利還是在主管機關,也就是財政部。

這樣的規定與修正是不是真的能夠解決目前現存的問題?主管機關,也就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前我們有提到,在這裡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這些分別由不同部會來主管。有關其經營與其創設目的的部分如何認定?到底哪些業務屬於創設目的?過去實務上的認定是傾向寬鬆的。其實我們都知道,這些機關團體的創設目的最後都還有一個「其他」,其他的公益事項、其他的教育事項等等,幾乎是所有相關類別全部都包含了,主管機關對這個部分是傾向寬鬆認定的,特別是最後一項的「其他」。

另外,現行規定當年度收入支出比例是60%,未來即便修正為70%、80%,總額超過在5,000萬元以上或1億元以上等等,只要主管機關同意保留結餘款,其實就可以享有免稅資格,即便只有支出10%,其他50%想要保留,因為預計未來要做什麼事項,只要主管機關同意,這個部分也可以享有免稅。部長,未來的情況會是什麼樣?

許部長虞哲:我們都會去追蹤,這個支出如果延後的話,之後到底有沒有實際去從事業務,我們都會去追蹤,如果沒有,我們就會去課稅。

王委員榮璋:部長,以過去的實際情況來說,稽徵機關其實並沒有做什麼樣的追蹤!

許部長虞哲:有啦,都有追蹤……

王委員榮璋:主管機關能否知道他們原本預計要做的事項後來有沒有去做?做到什麼程度?是否符合原本的創設目的?其實稽徵機關在能力上、人力上是有問題的。這裡面很重要的是主管機關要負起責任!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本席認為財政部對於這個部分應該要負責去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溝通與協調,主管機關對於保留款在後續年度的運用及其實際用途,以本席過去30年在相關團體工作所大概知道的情況來說,其實主管機關是沒有落實監督的!部長,財政部未來會跟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什麼樣的溝通?

許部長虞哲:其實我們都有去追蹤,如果當初有保留下來,未來年度要申報所得稅時,我們就會去查看他當初經過主管機關核准保留的部分,我們還會實地去瞭解的。

王委員榮璋:部長,對於這個部分,你要更進一步的去瞭解實際的情況。

許部長虞哲:會的。

王委員榮璋:這是理論之應然,但在實際上是不必然。

另外,其中一個規定是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1億元以上,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但是這與現行相關規定相較似乎是更寬鬆啊!醫療法人、私立學校、非營利幼兒園及政黨是不分金額都要,這是規定於其設立條件裡面。另外的機關或團體則以1,000萬元、1,500萬元及3,000萬元來為門檻,現在免稅的部分是1億元以上才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請問這是基於什麼樣的考量?

許部長虞哲:主管機關有不同的規定,主要是基於管理目的來處理的……

王委員榮璋:就是它設立後每一年都要有這樣的規定?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但這樣不一定免稅喔,額外可以免稅的規定卻高達1億元!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應該做適度的斟酌,同樣的,財政部針對這個部分也應該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去做溝通。

許部長虞哲:向委員報告,其實一般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也是1億元以上,不能說我們要求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反而比一般營利事業更嚴格,委員也很清楚……

王委員榮璋:部長,這個部分仁智互見,因為它享有免稅,不只免稅,還包括政府補助及募款等等不同規定的適用,如果與一般營利事業去比較的話,本席認為這個寬鬆程度事實上是有待商榷的。

另外,在公益信託這個部分所享受的租稅優惠包括所得稅、遺贈稅、房屋稅及營業稅,現在我們有234個公益信託帳戶,信託財產總金額,當初申報的時候是844億元,事實上的現值是遠遠超過的。請問在這裡面都沒有不當避稅的情形嗎?

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我們沒辦法每個都去查核,但是我們這一次有特別把相關的一些規定送給法務部,因為這是他們主管的法律。

王委員榮璋:部長,這個部分我們過去也曾討論過,現在公益信託其實已經淪為企業或是非常有錢人的避稅管道,我們信託法的規定其實是空泛的,主管機關也消極的不查帳,我指的是相關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部長,稅捐機關只能被動的等待資料嗎?

許部長虞哲:其實主管機關在設立的時候也邀請財政部去開會,一起來做審查,等於是讓我們……

王委員榮璋:那是後面嘛!你說設立……

許部長虞哲:沒有,是設立的時候就讓我們注意到……

王委員榮璋:但之後的情況與行為呢?如果現在只能等待主管機關移送資料來,稽徵機關才能做後續處理,部長不覺得這樣的方式太過於消極嗎?

許部長虞哲:向委員報告,其實他也要申報,所以與一般營利事業一樣,申報時如果有出現異常情況,我們就會詳細去查核。

王委員榮璋:部長知不知道除了自然人及營利事業之外,財團法人也可以設立公益信託?

許部長虞哲:財團法人應該也是一樣。

王委員榮璋:法人的部分也可以設立公益信託,設立公益信託之後,再設置所謂的社會企業,而社會企業的營利是可以做相當程度的分配,這裡面所產生的問題與狀況,作為財政主管機關、稅捐主管機關,應該在這個部分要有相當的規範。還有一種情況是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的董理監事事實上是雷同的,然後聯合募款、互相捐贈,在我們所訂定支出百分比的規定裡面互相做捐贈,然後列為支出,包括共用人力、採集團化的方式經營,這也是現在存在的問題。另外,財團法人以捐款,並不是當初設置的款項,而是向民眾募款,再用捐款來購置房地產,以達到支出60%的規定,但是這樣的房產事實上卻是閒置或出租,並沒有用在服務的用途,這也是目前存在且所在多有的情況。其實我們在支出的認定上,例如有沒有用於服務項目上應該要有更明確的規定,如果只是以當年度的收入支出比例做為是不是符合公益,事實上就只會流於形式。我要特別強調的是,主管機關的查核流於形式,甚至於根本無作為!在本席提出這些問題之前,很多部會過去從來沒有做過相關的查核。

部長,針對免稅的適用標準,本席認為不應該因為特定的財團案例而來更改制度,其中很重要的還有一點,我們應該比照醫療財團法人的部分,要求各主管機關對於他們管轄的機關團體的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應該要能一致。現在有公告的部分,在財務報告的編製是不同的。簡單來講,以人事費為例,有的人就明明白白顯示在人事費上,但有的團體卻列為業務費的一部分,這樣即便將財務報告公開,民眾還是沒有辦法詳細看到相關的內容,然後也無從做比較。

最後,本席認為你們應該加強查核機關團體資料的正確性,在公開之後,除了主管機關以外,稅捐稽徵機關也要負起相關的責任。這些問題相當程度在這次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裡面應該一併做相關的考量,如果要針對所得稅法相關條文進行修法的話,就應該去修法,我們不要讓民眾的愛心或是政府提供免稅的鼓勵措施被濫用,我想這個部長應該能夠同意吧?

許部長虞哲:對,基本上譬如你講的第二點部分,應該還是要回歸各主管機關來規範,我們財政部不可能去規範其他各主管機關要怎麼去做,例如在未來的財團法人法裡面去規範他,因為財政部畢竟是主管稅政……

王委員榮璋:但是如何編製一個合理相關的報告,而且有其一致性跟共通性部分的相關專業,事實上是在財政部,財政部應該會同相關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起來在這方面努力。

許部長虞哲:所以未來在財團法人法或相關法律裡面規範是比較好的,而不是在我們稅法裡面規範。

王委員榮璋:但是它不會一條條一項項的列出來,所以他有相關的辦法、準則或是標準的話,財政部就應該要積極參與。

許部長虞哲:會,假如未來他會同開會時,我們會加以要求,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王委員榮璋):現在繼續開會。

請郭委員正亮發言。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台灣的稅制比起中國的稅制其實並不差,中國稅制所得稅課稅高達45%,員工分紅事實上也沒有特別的措施。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對,沒有特別措施。

郭委員正亮:這些本席都同意。本席要問的是事實上中國對台灣高端人才的挖角並不是循市場的邏輯在運作,問題就在這裡,事實上稅制我們不輸人家,如果完全是市場競爭,我們也不會差太遠,可是我們現在已經看到幾項數據,就像幾年前面板廠商來台灣挖角就是祭出五倍薪水,最近半導體廠商也開始前來挖角,區分公司不同的等級給予兩倍到五倍的薪水,中國人均GDP事實上只有台灣的三分之一,很多金融業的挖角也是兩倍起跳,所以這就是我們面對的困境,坦白講,他們為什麼不去韓國、日本挖角呢?因為對方不會講中文,所以我們台灣真的是處於一個很特殊的狀況,因為我們同樣屬於華文經濟圈,所以會碰到新加坡、香港、中國來挖角。如果碰到香港,他們的稅制只有17%當然比我們更有誘因,可是我們現在純粹講的是中國,我們如果碰到這樣的問題,恐怕就真的要有非常對策,所以很多人才會問到底我們的留才戰略是什麼?財政部過去對一些政策的調整,我覺得有一定的論據,像是以前用面值來課稅,這將會扭曲財報,造成企業趁虛而入,也會造成對投資人不公平,這些論調我都同意。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所以我們現在是否有折衷的辦法?折衷的辦法就是我們儘量不要扭曲會計的原則,所以有人就提出我們是否考慮以後用現金增資分紅,然後讓員工有分離課稅的空間?譬如說,現在員工最高稅率也許是40%,讓他所分到的現金分紅可以分離課稅課以30%的稅率,你覺得這樣的邏輯是否較能說服大家?

許部長虞哲:其實我們現在有效稅率才百分之二十幾而已,如果要課徵30%的稅率似乎比較重。

郭委員正亮:部長,我們現在所討論的不是一般人才,而是高端人才,高端人才當然不是新進人員。

許部長虞哲:對,我曉得。因為我們現在適用的最高稅率的級距才40%,所以根據我們104年的資料換算,最高有效稅率才二十幾而已,現在如果要課徵30%的稅率反而比較重。

郭委員正亮:那是平均值。

許部長虞哲:沒有,最高級距適用40%、45%費率,有效稅率才二十幾而已。

郭委員正亮:有效稅率是平均值?

許部長虞哲:不是,以104年度的稅率標準適用40%、45%稅率級距的人,換算其有效稅率才二十幾而已,我想可以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郭委員正亮:以前享有面額課稅的那群人,現在大概都40、50歲以上,那群人現在是曾經滄海難為水,每天都在懷念美好時光,所以他們被挖角的可能性就更高,可是他現在的薪水因為開始費用化之後,事實上他在台灣的總薪資降低非常多,所以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是台灣中上層高階人才被挖角的問題,你要如何留住他們呢?我們現在所討論的是很現實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對,所以我們根據104年的實際資料換算,薪資所得有效稅率有5個級距分別是1.39%、3.4%、6.09%、11.04%……,最高稅率是23%而已。

郭委員正亮:我就跟你講,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少數人,你怎麼聽不懂!

許部長虞哲:就是適用40%、45%稅率級距的人,這部分的人數很少。

郭委員正亮:這部分有多少人?

許部長虞哲:因為我手上沒有薪資所得這項數據……

郭委員正亮:你就是認為現有的制度就足以保障他了,所以他並沒有被挖角的誘因,那他為什麼還是要離開呢?

許部長虞哲:如果對方挖角給予五倍的薪水,任何人都會想要去,因為稅率不是因素,比如現在適用所得稅率20%的人,假如有一筆所得的要讓你繳40%……

郭委員正亮:部長,你教我別的方法好不好?我現在就是要跟你討論這個問題,他們給你五倍的薪水,雖然這不是多數,但是他們就這樣幹了,那政府該怎麼辦呢?雖然他一樣要繳給大陸45%的稅,可是他還是一樣去了,因為薪水還是很高。

許部長虞哲:對,所以不是稅的因素,而是給付報酬金額的因素。

郭委員正亮:這樣子我們政府該如何提高它的所得,你要用什麼方法讓他願意留在台灣?我隨便再舉另外一個例子,昨天我在此質詢時也提到說在台灣趨勢科技分公司的起薪是42K到50K,在美國的起薪是每年10萬美元,相當於300萬元台幣,你去換算美國的GDP人均,大約是台灣的兩倍多,可是他們薪水的起薪是我們的四倍到五倍,所以這樣的條件根本無法改變,因為公司給多少薪水已經是既成的事實,我們可以力保趨勢科技要漲薪水嗎?根本沒有辦法,所以我們才想到財政部還有招,否則的話我幹嘛要質詢你!請問現在有誰還能夠出招?

許部長虞哲:全世界的薪資所得都不採分離課稅,此其一。第二,這是我們以實際數據計算出來的最高稅率。

郭委員正亮:部長,不要講臺灣的稅是否要與全世界一樣,因為我們現在正是華人圈經濟中被人家挖角的地方,這就是現實!結果你卻說沒有哪一個國家的稅制是這樣的!問題是,我們的人才就是在流失,特別是高端人才,所以你還是沒有面對問題,而且還說人家開五倍薪水,以致我們沒有辦法,難道你也跟賴院長說「我們沒有辦法」嗎?

許部長虞哲:不是,假設適用30%的最高稅率,這當然可以,但目前適用到的最高稅率也才23%。

郭委員正亮:我沒有說一定會適用到30%,但就你所看到的數字來說,當中有現金增資分紅的減稅吧?

許部長虞哲:對,向委員報告……

郭委員正亮:就只是這樣一個概念罷了。

許部長虞哲:未來我們準備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

郭委員正亮:那是5年折抵。

許部長虞哲:不是5年,已經改為沒有期限了。

郭委員正亮:沒有折抵期限嗎?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這是你現在才講的!

許部長虞哲:沒有,今天早上……

郭委員正亮:在我的逼問下,你才終於給了一個方法,不是嗎?

許部長虞哲:剛剛委員質詢時,我就有提到這點。也就是5年期限已經修改了,未來是能夠折抵的。

郭委員正亮:針對中國對台灣的挖角行動,行政院原本打算於本星期一召開小組會議,但因準備還不夠周延,故而順延。想來想去,我認為準備不夠周延的原因可能就在於財政部。我昨天已見過經濟部沈部長及國發會陳主任委員,這兩位都說思來想去,應該把台灣的經濟做大做強,至於能立刻影響到個人薪資分配的方法,我想這兩個部會目前都做不到!能夠迅速影響到個人薪資分配的單位只有一個─財政部!但如果你們仍不提出作為的話,那麼大概3年就會見真章,屆時台灣的金融業、高科技業及高端人才會大量流失,或許到時候部長已經不在位置上,問題是,賴院長該如何面對國人?否則請你告訴我一個能讓個人薪資與高端人才迅速增加的方法,因為我實在找不到其他方法!畢竟政府不能下令,友達的薪水要跟上大陸京東方、跟上華星光電,請問我們能這樣立法嗎?沒有辦法!難道我們能規定台積電的薪水必須跟上紫光,可以這樣搞嗎?不行啊!這就是現實!請問到底要不要留住這些人才?這就是我們要面對的問題,而非討論所得稅的原理,說什麼全世界稅制沒人這樣定。這些我都知道,但台灣就是碰到了!我們就是碰到了大國要來挖角的問題!這問題在總質詢時我會繼續問賴院長,謝謝部長。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

主席: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和部長討論與財政租稅有關的議題。最近有個議題引發外界討論,那就是大陸惠台31項政策。當中與財稅有關的部分提到,設置在中國大陸的研發中心,於採購大量設備時增值稅得全額退稅;至於在大陸投資設置的高階製造、智慧製造或綠能製造總部及研發中心均享租稅優惠。請教部長,設置在我國的研發中心在租稅上有何規定?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從營業稅來看,研發中心所購置之固定資產、設備原本就可以退稅。其實不僅止於研發中心,其他營利事業所購置之固定資產均可退稅。此外,研發中心的支出亦適用投資抵減。

施委員義芳:本席一直希望在研究發展這部分,財政部能給予大型企業免稅優惠,甚至提高免稅優惠。

許部長虞哲:有,無論是產業創新條例或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都享有研發的投資抵減。

施委員義芳:對於我國當前現況,本席稍做整理。我發現去年產創條例對於技術入股、員工獎籌股票,乃至個人稅率、企業稅率均有優惠,相較之下我們並不比大陸差,甚至更有競爭力。部長,剛剛本席所提的幾項現況,有無遺漏之處?

許部長虞哲:去年年底針對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進行了修正,將5年的緩課期限放寬到無限期。畢竟股票有漲有跌,萬一跌的話怎麼辦?所以最近經濟部與財政部準備研擬,對這部分從低課稅,這是我們未來準備提出的課稅修正。

施委員義芳:看過大陸政策與我國現況,我認為我們並沒有比較差!

許部長虞哲:是。

施委員義芳:大陸所提出的對台31項優惠中,特別是財稅部分,我認為財政部應即時宣傳、即時回應,這樣廠商才會知道我們也有這些優惠,不知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許部長虞哲:其實我們都有持續在宣導,未來還會再加強。

施委員義芳:另外一個大家所關心的議題是薪資調整,請問銓敘部與人事總處是否支持?這問題有很多人在問。

許部長虞哲:就是說……

施委員義芳:人事薪資的調整。

許部長虞哲:委員是指公股銀行部分嗎?

施委員義芳:對。

許部長虞哲:基本上是支持的,未來也準備脫鉤,視其生產力、盈餘績效及用人支出費用而定。

施委員義芳:接下來我們討論行動支付問題。從過去到現在,行動支付已經發展5年了,但成效一直不是很好,誠然,業者並未對此好好整合,從而影響到消費者與商家的使用意願,以致無法擴大。為了在2025年讓行動支付達到九成,政府最近公布從2018年開始,凡願意採用行動支付之小型規模營業人均提供3年租稅免費,或減免1%的營業稅,預估將有20萬店家參與。本席請教部長三個簡單的問題,首先,目前有開發票的店家中,如生意很好的阜杭豆漿是否適合此項優惠?

許部長虞哲:阜杭已經適用5%的稅率了,除非消費者所使用的行動支付另有提供優惠。

施委員義芳:所以是不適用的?

許部長虞哲:對。

施委員義芳:其次,本席之前關心過夜市店家的繳稅問題。夜市業者原本適用1%營業稅3年,一旦參與行動支付活動,是否仍有3年的1%抵減優惠?

許部長虞哲:3年後我們會做滾動調整。但增加已經很大的,我們就……

施委員義芳:這樣一來誘因就減少了!因為夜市業者原本就只繳1%的營業稅!

許部長虞哲:但營業額已經達到那麼多,所以這點未來還要觀察。若金額成長不多,甚至有的營業人是在第二年、第三年才加入行動支付,總不能讓他到期就沒了吧?因此我們會滾動調整。

施委員義芳:第三,沒有列管的店家幾乎不用繳稅,請問這些店家是否可參與活動,並得到3年的1%營業稅抵減?畢竟這些店家根本不用繳稅,又何需參與?

許部長虞哲:其實,沒有不用繳稅的店家,現在的狀況是,除非沒有做稅籍登記,否則,任何營業人都要繳稅,只是繳交的稅額不一樣,譬如開發票5%……

施委員義芳:但你在2018年1月份所提出的政策,對剛才本席提到的三種情況可以說幾乎沒有什麼誘因,過去財政部對這些店家都是以一個月20萬的營業額來做一切割,兩邊分別是繳5%開發票的部分,或是1%、免用統一發票的部分。

請問部長,針對20萬營業額的標準究竟是在民國幾年訂定的?

許部長虞哲:是在75年訂定的。

施委員義芳:本席查了一下75年國民所得(GDP)的統計資料,大概在4,000美元左右,到106年主計總處公布的統計數字顯示,我們國民年平均所得大約在24,000美元左右,折合台幣大概是15萬元至75萬元左右,當然,我們都知道繳稅是應該的,惟隨著時代的變遷,你們現在還能再沿用75年所訂定20萬元的標準嗎?以20萬元這個標準來說,扣掉水電與材料的部分之後,剩下來就是店家虧錢的部分,坦白說,這幾年我們一直在談租稅改革,但從75年到現在已經有三十幾年的時間了……

許部長虞哲:這是消費稅的部分,應由消費者負擔,剛才委員提到水電的部分有扣除,但如果沒有所得,當然就不用繳交營利事業所得稅。

施委員義芳:本席提出這個議題主要是告訴部長,這個沿用已久的20萬元標準應該作一修訂了!

許部長虞哲:其實,任何營利事業都應該開立發票,但我們事實上還做不到,所以只能做階段性的租稅改革,否則就不太公平,當然,我們也考慮到目前許多小店戶要他們開立發票,這的確有事實上的困難,所以,我們採取查定課稅的方式。

施委員義芳:本席提到20萬元的部分,未來還會不會再作一修訂?

許部長虞哲:應該不會,譬如現在改為30萬元要開發票,將來就不用開發票,這對消費者顯然不公平。

施委員義芳:不過,以30年前的物價來看現在一些相關的數據,的確應該做個調整。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是消費稅,所以,跟委員提到的問題應該沒有關係,是由消費者來負擔的,這跟店家本身並沒有關係。

施委員義芳: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臺灣菸酒公司吳董事長幾個問題:今年過年是你在臺酒公司第二個年節檔期,去年年節檔期的營收4億元,今年績效比較好,整個營收提高45%,總共銷售5.8億元,本席整理你們販售前10名品項的排行榜,讓本席很驚訝的是,過年期間買泡麵的人竟然特別多,營收高達2.3億元,占總銷售額的40%,前3名分別是花雕雞麵、麻油雞麵、牛肉麵,既然年節檔期泡麵銷售的成績這樣好,那麼,臺酒公司對未來年節檔期銷售的品項有沒有做出什麼樣的預估?

主席:請臺灣菸酒公司吳董事長說明。

吳董事長容輝: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臺酒公司目前已經是一個邁向多角化經營的企業,在推出泡麵這個品項之初,我們也沒有預期會有這麼好的銷售成績,去年的銷售成績比前年成長35%,只能說這項績效實在出乎我們意料之外。

施委員義芳:你們在這一塊的銷售成績每一年都有成長,而且速度驚人。除此之外,你們還有一些委外的商品,這些委外商品不論在成本或售價上,比同等級的商品都相對來得高,對這部分還有沒改善的空間,俾讓消費者可以買到更便宜的價格?

吳董事長容輝:不容諱言地,委託代工生產所花費的成本當然比較高,不過,在售價上還不致於太高,畢竟國營事業的定價本來就不是很高,未來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考慮從委託代工成本的議價著手,目前我們也正朝這個方向努力去做。

施委員義芳:本席提醒你們兩件事情,第一、你們每一年都有舉辦各種促銷活動,促銷的產品大部分都會在短期內銷售一空,甚至還會發生缺貨的情況,以酒為例,有可能會發生酒瓶來不及供貨,這其中牽涉到你們跟廠商簽訂的契約,當契約終止後你們就沒辦法繼續擴充,到時候簽約的廠商很可能複製你們熱銷的產品並對外販售,最後演變成你們要把這個市場給讓出來,比如過去所推出的佛跳牆、海鮮羹,在推出3週後馬上銷售一空,所以,未來在產品銷售的預測上,本席提醒你必須先提升幕僚預估的精準度。

第二是有關你們跟廠商簽合約及擴充的問題,未來在跟廠商簽訂契約時這部分必須考慮在內,不知道董事長的看法如何?

吳董事長容輝:委員指教的很正確,一般我們在預估時都是根據歷年來銷售的量,當然,有樂觀的預估必定也會有悲觀的預估,現在某些產品有供不應求的現象,顯然當初的預估有檢討的空間,對這部分我們會做檢討,至於要跟代工廠議價降低成本,或是某些產品在達到一定經濟規模時,我們就必須考慮要掌握自己的市場。

施委員義芳:對委外代工的部分,降低成本以降低售價,絕對是你們未來要努力的空間,最後,對你認真經營的績效,本席也給你一個掌聲,謝謝。

吳董事長容輝: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衛環委員會禮拜一談到的議題,部長是否關心?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禮拜一的衛環委員會是討論「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

劉委員建國:部長是否知道這個草案的擬訂是要達成什麼樣的立法目的?

許部長虞哲:主要是維護國內貧窮兒童受教育的權益,這裡面跟財政部主管業務相關的規範,就是衛福部委託臺灣銀行設置一個帳戶,讓兒童及少年先存一筆錢(自存款),比如一年上限為1.5萬元,政府相對也存入同樣的金額,一直存到18歲為止。

劉委員建國:也就是說,兒少存多少,政府也相對提撥同額款項存入,對吧?

許部長虞哲:對。

劉委員建國:主要是考慮到這一代脫貧可能有困難,所以,由政府出面協助,設立這樣的帳戶,或許能因此讓第二代達到脫貧的目的與效果。其實,這項政策我們在第8屆第3會期就已經提出來,很高興看到總統對這件事也很重視,希望能在這個會期將此法案排入審查,我們都知道,財政部掌管全國稅收與財政調度,站在財政部的立場,請問部長如何看待這項政策?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兩點,第一點是這個草案第十四條的規範跟財政部管轄的業務有關,即設在臺灣銀行帳戶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息是可以免納所得稅;第二點是大院今年臨時會通過的所得稅法修正案,已大幅提高相關的扣除額,對於一個剛邁入社會新鮮人來說,如果每個月薪水在3萬元以下就可以免繳所得稅;另外,假如是四口之家,其扶養兩名五歲以下子女,且年薪為123萬元者也不用繳納所得稅。

劉委員建國:基本上,把相關扣除額提高之後就不用繳納所得稅,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是。

劉委員建國:對於一個隔代教養的家庭,即阿公阿嬤扶養孫子女,中間第二代不見了,在教育扣除額中卻獨漏他們,理由何在?

許部長虞哲:當初稅法制定時就是做這樣的規定。

劉委員建國:你們要不要對這部分的修法作一評估?

許部長虞哲:我們當然可以進行評估。

劉委員建國:請問需要多久的時間進行評估?

許部長虞哲:我在業務報告中有提到相關扣除額的部分,到6月底就會提出修正草案。

劉委員建國:既然6月底提出修正草案,那麼,針對這部分的評估,你們需要多久的時間可以提出來?

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因為我們需要考慮很多特殊狀況,包括父母都死亡,到時候應該會交由祖父母扶養,這些特殊情況,未來我們都會做通盤考量。

劉委員建國:是嘛!就是要通盤考量,要評估嘛!依部長的能力,一天就可以評估出來,還是一個月?

許部長虞哲:沒有,沒有;我們6月底就要送草案過來。

劉委員建國:我們希望看到部長對這件事情的評估報告,因為部長覺得這需要評估,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如果有特殊狀況,因為有些會利用祖父母扶養的方式來規避……

劉委員建國:這個不會有什麼利用的問題,我提供一個數字給部長看,根據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祖孫家庭的數量前年是95,904戶,比10年前的80,518戶增加了15,386戶,對比20年前增加34,106戶,增幅高達1倍,相較於10年前則增加了20%。在這個過程中,誠如部長所說的,我們應該趕快做評估,希望在政策上可以給他們一些協助。

許部長虞哲:是。

劉委員建國:請問評估多久可以出來?

許部長虞哲:我們的草案6月底就會提出來。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草案6月底會提出來,本席現在是針對這一塊的評估……

許部長虞哲:6月底之前一定會……

劉委員建國:不要6月底啦!以你的能力應該可以很快提出來,管數字的人,做事情原本就很快速。針對祖孫這部分教育扣除額的納入,能否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要一個月、兩個月,還是這個會期之內?

許部長虞哲:可以啦!細節部分就在修法的時候討論。

劉委員建國:那就一個月內啦!

再請教一個問題,悠遊卡、iCash及一卡通的時代應該快過去了,賴院長曾宣示「因應國際趨勢及國家未來發展需要,台灣要成為智慧國家,行動支付普及率要在2025年達到9成目標。」就本席的理解,行動支付主要可分為手機業、電子支付如街口支付、Apple Pay、Line Pay等等,廝殺很嚴重。請問部長手上有幾種行動支付?

許部長虞哲:就是Taiwan Pay和銀行的Wallet兩個。

劉委員建國:我們就從Taiwan Pay來討論。公股銀行為因應這個新型的金融支付及創新產業,推動Taiwan Pay,部長也在使用Taiwan Pay……

許部長虞哲:去年我就是用Taiwan Pay繳納地價稅。

劉委員建國:好用嗎?部長的地價稅繳了多少?你的地價稅有很多筆嗎?

許部長虞哲:透過Taiwan Pay繳付,共有九萬九千多筆……

劉委員建國:你用Taiwan Pay支付地價稅有九萬九千多筆?

許部長虞哲:不是,我說的是全國。

劉委員建國:請問你用Taiwan Pay繳納地價稅,這樣的支付方式好用嗎?

許部長虞哲:還好啦!當然還有改善的空間,可以讓它的介面更友善一點。

劉委員建國:你用Taiwan Pay繳了幾筆地價稅?

許部長虞哲:兩筆。

劉委員建國:還好用而已?

許部長虞哲:還不錯啦!因為我們才剛推出來……

劉委員建國:去年9月就推出來了,並不是剛推出來……

許部長虞哲:因為地價稅是11月份繳的。

劉委員建國:你第一次使用,覺得還好,所以還有修正……

許部長虞哲:如果它的介面可以更友善的話,會有更多的納稅人會去使用。

劉委員建國:跟部長一樣用Taiwan Pay去繳地價稅的比例有多高?

許部長虞哲:我們目前的統計,共計九萬九千多筆。

劉委員建國:占總繳納的比例有多少?

許部長虞哲:那當然是不高,因為是第一年推出……

劉委員建國:占比大概多少?你們應該有統計數字。

許部長虞哲:我的手上沒有這個數據……

劉委員建國:如果全國有1,000萬筆,那這9萬多筆當然是小巫見大巫。

許部長虞哲:因為是第一年推出,就像網路報稅一樣,剛推出去的時候,綜合所得稅的部分都只有個位數,現在則占七、八成以上……

劉委員建國:普及率有達到10%嗎?

許部長虞哲:Taiwan Pay應該還沒有,未來會繼續努力的。4月份要繳交牌照稅,5月份有房屋稅和綜合所得稅……

劉委員建國:房屋稅和綜合所得稅都要納入,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劉委員建國:就像你說的,介面要寬廣……

許部長虞哲:對,要更友善。

劉委員建國:根據財金資訊公司委託尼爾森調查「消費性支付工具實態研究」統計顯示,台灣消費者普遍期待能夠使用行動支付,關鍵在於提供的服務是否能廣泛地滿足各族群消費者的需求。其中74%的消費者知道「行動支付」,但目前為止,僅32%有下載或持有行動支付工具。請問Taiwan Pay有這樣的數據統計嗎?

許部長虞哲:Taiwan Pay目前開通的戶數才23萬戶,另外收單的家數大概是14,000多家,我們還要繼續努力努力。跟委員報告,之前有8家公股銀行導入Taiwan Pay,去年年底有8民營銀行加入,總共16家。今年預計要加入16家民營銀行,所以到年底之前,至少會有32家銀行。

劉委員建國:不論是行動支付或部長所說的Taiwan Pay,都從去年9月才開始,兩季多下來,比例還是很低。

許部長虞哲:當然,我們還要繼續……

劉委員建國:如果要達到賴院長所宣示的,2025年要達到9成目標,恐怕還需要多努力。

許部長虞哲:當然,各部會都需要努力。

劉委員建國:既然部長都已經在使用Taiwan Pay,我們是不是要讓消費者覺得非載不可Taiwan Pay來做相關的支付,這樣才有辦法提升它的使用率。

許部長虞哲:我想繳費、繳稅是來源之一,另外也要鼓勵消費,所以我們要提供比較優惠的條件,讓商家能夠加入,這才重要。

劉委員建國:部長可否說明將會有什麼樣的優惠,鼓勵更多人加入Taiwan Pay?

許部長虞哲:對於加入Taiwan Pay的營業人,我們可以給它比其他Pay更好的費率,這是我們要努力的;消費者的部分,像上次以Taiwan Pay繳地價稅者有提供50元的回饋金,另外,財經公司也有提供抽獎活動。未來我們要多方面促進,讓Taiwan Pay可以更普遍,因為它比較晚出現,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方式讓更多人使用,不只是消費,繳費、繳稅亦然。

劉委員建國:建議部長可以讓這個優惠更多元、更多樣態,讓大家對它產生好奇,就會想去了解,了解之後覺得不錯,他就會進來使用,使用更順暢的話,普及率就可以提高。希望這樣的優惠可以融入生活中,像長照就可以!本席的第一個題目就是從社福的角度來跟你討論,對於精算數字的人來說,看到數字很低的時候,心情難免會低落,數字高的話,也會亢奮;如果可以結合社會關懷的角度,我想普及率會滿高的;本席期待從長照的角度,部長可以有一些新的一個思維去做連結,不只是長照,很多與社福相關的活動或是連結,部長可以交代下面的人來研擬。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有Taiwan Pay的這八家公股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今天都在座,對於委員的期許,我們希望能夠多元化。

劉委員建國:銀行給人的感覺比較冰冷,像郵局就辦得不錯,不時會有一些活動,銀行幾乎很少在做這種事情。其實透過這類活動的舉辦,讓內部員工知道長照服務的項目是什麼?長照未來的給付是可否透過Taiwan Pay做相關的連結?

許部長虞哲:我想公股銀行也有從事很多社會責任的事情,未來也會再加強。

劉委員建國:好,我們再找時間來討論,還是期待部長能有這種新的思維。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有沒有在路上買過玉蘭花?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偶爾。

羅委員明才:最近看到在台北市街頭賣玉蘭花的人愈來愈多了,以前就是賣花,但我昨天看到的時候,眼淚差點就要掉下來。對方不是請你去買他的玉蘭花,而是在每台車前面,當著車就跪下來懇求你買玉蘭花,部長有沒有遇過這樣的情況?

許部長虞哲:是沒有看到,畢竟為了生活,安全還是第一,有時候看到就覺得滿危險的。

羅委員明才:部長的意思是要建議他們姿勢優雅一點嗎?

許部長虞哲:不是,我的意思是,還是要注意安全。

羅委員明才:我看到這一幕,眼淚就快掉下來了。我知道這有安全的問題,不過我還是趕快從口袋掏錢,眼睛都不忍心看著他,因為我覺得好難過。這類很辛苦的情境台灣現在很多,最重要的是,政府文武百官沒方向,台灣找不到出路,大家沒信心,就連衛生紙都要搶,還上了國際媒體。部長知道這些情況嗎?

我們看到財政部這幾年來可說是擠稅有功、搶錢有效,稅收連續3年超徵4,400億元,就連今年1、2月最新出爐的數字也頻創新高,稅收飆收2,036億元,創了20年來的新高。

部長,苛稅猛於虎。當稅收不斷超徵,政府還稅於民了嗎?政府收了那麼多錢,你的心態和感想是什麼?是高興嗎?還是說這出現了很多警訊?你應該要怎麼面對?

許部長虞哲:政府賦予財政部的責任就是徵取賦稅收入,這是要給全國相關人員或機關去運用的。

羅委員明才:看到大陸惠台31項措施實施以後,我不禁為台灣所有的人才、科技以及年輕下一代的未來捏了一把冷汗。當我們就所有的優勢把兩岸一比,或是把全世界拿來一比,要是企業家大量出走而不在台灣投資的情況不斷持續下去,台灣是沒有活路的。如果部長心裡有台灣,也真正愛台灣的話,第一目標就不應該向老百姓大力擠稅。稅收的觀念應該是老百姓因為愛這個國家,所以誠實申報、誠實納稅。美國有很多成功的企業家不會把遺產傳給下一代,而願意把自己90%以上的財富全都捐給國家,這樣才是永續的概念,而不是強取豪奪,與人民作對,從人民的口袋裡不斷地壓榨錢,同時也對企業強行課稅。

許部長虞哲:我們都是依照法律來課稅的。

羅委員明才:聽說財政部現在也要派稅務人員到婚喪喜慶現場查稅了。

許部長虞哲:我要鄭重澄清,沒有這回事。

羅委員明才:所以到底是有還是沒有?

許部長虞哲:沒有,也從來沒有過。

羅委員明才:對,這是風俗民情,但報紙還寫了很大一篇,指出你們連人家包紅包、包白包,都還要派人去加強稽查……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回事好嗎?

羅委員明才:沒有嗎?

許部長虞哲:對。

羅委員明才:所以不會發生這種事嗎?

許部長虞哲:本來就不會,從來就沒有課過。

羅委員明才:未來會不會課?

許部長虞哲:當然不會。

羅委員明才:部長這樣做就對了,在大方向上,你要抓大放小。就我所聽到的聲音是「這個政府怎麼會這樣啊!搶錢吶!」,其實包紅包或白包在民間的禮俗上是一種「陪對」。

許部長虞哲:所以沒有這回事。

羅委員明才:部長能不能保證,以後不會派人去查婚喪喜慶的稅?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本來就沒有。相信委員也參加過很多婚喪喜慶,請問我們有派稅務人員到那邊去嗎?沒有嘛!

羅委員明才:部長澄清了以後,我覺得這樣就好了,如果有人去查稅的話,我會向部長報告。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

羅委員明才:剛剛講到大陸的經濟崛起,不斷地向台灣推出優惠措施,請問部長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留才?讓企業願意長期投資台灣?你有沒有什麼相對的方法可以提供?

許部長虞哲:最近剛通過的所得稅法,其實就對投資台灣有幫助,因為將企業主要投資人的股利稅負、綜所稅、營所稅加起來,就從原本的49.68%降到百分之四十二點多,大幅下降的稅率就是為了讓他們能夠盡量投資台灣。

羅委員明才:以前企業留才會採員工分紅、配股,過去是採面額課稅的,現在卻是用實價來課稅……

許部長虞哲:沒有,全世界都是按實價課稅,因為財務會計準則就是這樣規定的。

羅委員明才:過去的台灣都是按面額課稅的……

許部長虞哲:那是97年以前的狀況,後來全世界的財務會計準則就改變了。

羅委員明才:面對大陸祭出的許多惠台措施,他們提得很大方,也希望你不要當個小器部長……

許部長虞哲:我們在稅制上的競爭力並不遜於大陸,第一是因為對岸薪資所得的最高稅率就要課45%,而我們這次降低到40%……

羅委員明才:我說的是員工分紅與配股的部分。

許部長虞哲:一樣,對岸也是要按實價課稅的。而且我們的產業創新條例還有緩課,可以無限期延長到實際轉帳才課稅。

羅委員明才:對,但這些都是小菜兩、三碟,人家就連魚翅和鮑魚都推出來了。

許部長虞哲:不,對岸連緩課稅都沒有,但我們還有緩課。

羅委員明才:希望部長可以當一位大方的財神爺,把人才、企業留在台灣,而不是斤斤計較。

許部長虞哲:我們沒有斤斤計較。

羅委員明才:你看,我們3年稅收……

許部長虞哲:相關規範在大院委員的支持之下通過,我們才能把人才盡量留在這邊。

羅委員明才:稅收超徵四千四百多億元,但你們卻沒有退稅給人民。

許部長虞哲:過去10年中,有6年超徵4年短徵,所以這主要是預算數與實徵數的差額問題。剛才委員提到的這兩個月,事實上與分配的預算數相比,這兩個月還達不到預算數……

羅委員明才:我們都知道國家的稅收收了很多,超徵的這些稅收如果沒用在照顧處於貧窮線以下或是需要幫助的人民……

許部長虞哲:有,這部分會透過社會福利支出給予幫助。

羅委員明才:我們看到的是,行政院到處在發紅包,真的是前所未有,許多地方的鄉鎮市公所……

許部長虞哲:這個100年也有啦。

羅委員明才:很多地方的鄉鎮市公所最近收到了,每個地方統統有獎,不分大小,有人就有份,都拿到1,000萬元的紅包。超收的錢不給窮苦的老百姓,不去支持年輕的下一代進行教育訓練,投資未來,卻給每個地方1,000萬元,這個是不是有綁樁之嫌?

許部長虞哲:我們已經透過社會福利支出、教育支出分配到各部會去了。這個當然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權責。

羅委員明才:每個鄉鎮區公所的1,000萬元大紅包是怎麼來的?這個合法嗎?以前我們在這裡開會沒有看到……

許部長虞哲:這是行政院主計總處根據特別統籌稅款辦理,100年也是這樣處理。

羅委員明才:特別統籌分配稅款?

許部長虞哲:對。

羅委員明才:給了誰?

許部長虞哲:100年也同樣給鄉鎮公所,都有。

羅委員明才:直接給嗎?

許部長虞哲:對。

羅委員明才:後續都沒有監督。

許部長虞哲:有啊。

羅委員明才:這個錢拿去,他可以自由的花嗎?

許部長虞哲:這是行政院主計總處的權責,立法院本來就可以監督。

羅委員明才:這個要小心監督一下,它變成私人的小金庫啦。

許部長虞哲:這是主計總處的權責。

羅委員明才:現在選舉要到了,每個地方都給1,000萬元,這樣會影響選舉。會不會?好啦。

許部長虞哲:謝謝。

羅委員明才:最後提醒部長,公股銀行在慶富案總共損失多少錢?幾百億元嗎?

許部長虞哲:100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結果好像每個人都沒事,這樣要怎麼向民眾交代?

許部長虞哲:有啊,上次董事長都換掉了。

羅委員明才:該換的都換了嗎?

許部長虞哲:對啊。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該換的沒有換?

許部長虞哲:這一方面金管會都有處分。

羅委員明才:好啦,我希望部長瞭解之後,找時間向財委會報告。100多億元不能輕描淡寫,不痛不癢就結案,這樣要怎麼對社會交代?人家為了賣30塊的玉蘭花都跪在那邊,100多億元的損失卻不痛不癢,錢就花掉了,那是老百姓的錢。部長回去思考一下。

許部長虞哲:公股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在這邊,都聽到委員的質詢了。

羅委員明才:要加油啦,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謝謝。

羅委員明才:謝謝。

主席:謝謝羅委員。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我去年就有質詢,民間就有APP,作為相關發票的對獎之用,這個東西為什麼要讓民間去做?因為這當中也會產生數據,也會影響推動無紙本發票政策的績效,所以我說官方來做,財政部也因應這樣的想法,今天的業務報告也說了,明年就會上路。我第一個要問,過去民間版發票對獎的APP,跟你們現在推動官方對獎的APP,在功能上有什麼不一樣?你們的特色、特點,以及讓民眾更便利的地方在哪裡?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以往對獎之後,兌領現金只能夠到郵局,一天大概僅有500個地方,未來會比較廣,可以到四大超商、美廉社、全聯、第一銀行、彰化銀行、信用合作社、全國的農業金庫、基層農會,總共有1萬3,000多個地方,比較方便。

另外,APP的部分,凡是有QR code、電子發票證明聯的民眾,未來可以透過網路直接對獎……

江委員永昌:要有一個……

許部長虞哲:會把錢匯到民眾的帳戶。

江委員永昌:指定的帳戶嘛。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我先問一下,現在作業流程是什麼進度?

許部長虞哲:大概明年1月1日就施行了。

江委員永昌:表示這個標案已經委託出去了。

許部長虞哲:委託出去了。

江委員永昌:誰得標?

許部長虞哲:財金資訊公司。

江委員永昌:財金資訊公司以多少的價格得標?

許部長虞哲:原來郵局的時候,每一張的成本大概15塊多,現在平均大概9塊左右。

江委員永昌:我記得……

許部長虞哲:它分為APP,另外還有雲端發票、一般的紙本發票,它有不同的價格,整個來看,成本減少了。

江委員永昌:過去在郵局兌領,每一筆的手續費好像是15.8元。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所以每次付給他們的手續費,一年結算下來差不多要3億元,對吧?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這個本來是你應該回答我的,怎麼變成我在……

許部長虞哲:未來可以節省8,000萬元左右。

江委員永昌:未來會節省嗎?

許部長虞哲:節省啊,因為未來不要花那麼多錢。

江委員永昌:推出這個APP之後,有關傳統紙本發票兌領的手續費,現在看起來,你們要讓四大超商以及部分金融機構承接。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這個部分要付多少手續費?

許部長虞哲:比之前郵局的情形少了8,000萬元左右。

江委員永昌:不是啦,每一個個案一張的手續費差多少錢?

許部長虞哲:傳統發票是13塊,電子發票APP的部分7塊,雲端發票直接匯到帳戶的部分是3.5塊,分三種。

江委員永昌:對啦,但是如果財金公司得標的話,走電子發票證明聯的可以去掃,另外有APP對獎的,還有載具歸戶自動匯款的,分別是8.5元、7元、3.5元,這個是給財金公司嘛,可是你剛剛講了,有一個標案的金額,他得標是每年2億6,700萬元,所以這些金額付給他,是從2億6,700萬元當中扣除嗎?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如果他們收這些手續費超過或低於2億6,700萬元的話呢?不用再補貼嗎?

許部長虞哲:不用了。

江委員永昌:我認為這個價格還不夠合理,央行在財金公司不是也有持股嗎?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左手付錢,右手賺入,但是他不是全部都由央行持股。

許部長虞哲:對啦。

江委員永昌:百分之三十幾嘛。可是他經由這個官方的APP一定會取得大數據,這當中有智慧財產權;到時候它是歸財政部跟你們的資訊中心,還是他也能夠運用?如果他也能夠運用的話,價格應該再講一下。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

江委員永昌:過去中華郵政代收每一件的手續費是15.8塊,那是中華郵政不知道怎麼去發揮、運用,我之前也檢討他了;我現在回頭過來看財金公司,他算是你們的自己人嘛。

許部長虞哲:對啊,因為APP的話……

江委員永昌:他會取得數據財,將來大數據的運用怎麼辦?

許部長虞哲:大數據基本上還是在我們財政資訊中心。

江委員永昌:他會知道消費產品、消費趨勢、消費途徑,掌握很多東西。

許部長虞哲:但是基本的都在我們財政資訊中心,透過APP的平台嘛。

江委員永昌:好。走四大超商的話,目前就是發票拿去之後,可以換購商品。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以後讓他們可以兌換現金嗎?

許部長虞哲:除非深夜,否則白天的話,上午9點到晚上11點之間,可以兌領1,000塊以下的現金。

江委員永昌:1,000塊以下有一點少,要不要上升到2,000塊?你剛剛說晚上行不行?

許部長虞哲:晚上只能夠兌領商品而已。

江委員永昌:白天是1,000塊嗎?

許部長虞哲:主要是考慮到安全的問題。

江委員永昌:1,000塊好像有一點低。

許部長虞哲:不會啊。

江委員永昌:要不要考慮到2,000元呢?

許部長虞哲:1,000元以上就是4,000元,4,000元會牽涉到扣繳問題。

江委員永昌:除了四大超商之外,還有一些連鎖商店及大型量販店也會加入嗎?

許部長虞哲:美廉社及全聯。

江委員永昌:談好了嗎?

許部長虞哲:這些都已經談好。

江委員永昌:金融機構呢?我聽到外面的消息是說一銀及彰銀會參加,確定了嗎?

許部長虞哲:對,還有全國農業金庫、信用合作社及基層農會等。

江委員永昌:今天八大官股都有來,但是只有一銀及彰銀會參加,其他的都不參加也不配合財政部的政策嗎?

許部長虞哲:這是財金資訊公司跟他們談的,我們標給財金資訊公司……

江委員永昌:如果財金公司這樣講,難道不會太狹隘嗎?今天官股銀行都有來,如果財金公司都沒有去找你們,只去找一銀及彰銀的話,那財金公司的眼界也太小了。

許部長虞哲:不是,我們將這部分的標案給財金資訊公司之後,他們會自己去處理。

江委員永昌:如果官股銀行統統都參加的話,兌獎的據點就會更多嘛!

許部長虞哲:對,現在已經將近有1萬3,000個點,之前在郵局才1,500點而已,兩者差很多,而且還有APP對獎,從整體來看的話,對消費者會更方便。

江委員永昌:我要知道其他官股銀行為什麼不參加的具體理由,現在你答不出來,到時再提供一份書面報告給本席。

這個APP還要不要有其他的附加功能,比如今天我的載具是悠遊卡,是不是可以讓資料全部進去,即統統靠APP進入指定帳號去對獎呢?諸如此類,是否能開發出讓民眾更便利的方式,請回答此一問題?

許部長虞哲:基本上,前提一定是屬於電子發票證明聯的QR Code才可以,傳統收銀機的發票什麼都沒有,所以就沒辦法……

江委員永昌:部長請你聽我講,樂透是一券在手希望無窮,我們認為過去的紙本發票,至少是一券在手,如果你們要進入無實體的話,也要讓民眾在APP裡扎扎實實感覺到它的存在,而且便利性還會更高,如此去推動才會成功嘛!

許部長虞哲:我想載具部分更是我們最後的目標,這部分還可以直接匯到帳戶,而且不限金額。

江委員永昌:請不要說是在明年,可不可以提早到今年的10月,有機會嗎?

許部長虞哲:今年還是在郵政公司,明年才會招標出去。

江委員永昌:卡住的原因為與郵政公司的合約是到今年年底,而不是因為開發技術之故。

許部長虞哲:有些系統也要修正。

江委員永昌:剩下一點時間,我要問另外一題,現在都在說留才、攬才,去年底我們修過產業創新條例,其中的第十九之一條可說是額外重要。如果公司員工願意跟公司共同承擔的話,他們在獲配股票且沒有去做處分或轉售時,原本可以讓他們選擇緩徵5年,即在稅算出來5年後才去繳稅。去年的修法並沒有越修越有利,反而是越修越差勁嘛!

許部長虞哲:不會,因為現在改為沒有期限,他們可以觀察的時間就更久了,而且5年後還可以分年來實現。

江委員永昌:我才問過行政院,他們說叫財政部自己解釋,去年修完法上路後,在員工獲配股票後,如果選擇當時就納入所得課稅,或是以將來處分及買賣時的價值去課稅,由於在當下就要選擇,如果公司員工認為股價會下跌,他們早就會去拋售了,可是這並不是我們要的方向嘛!如果公司員工願意跟公司共同承擔,這就會有一個風險在,即獲配股票幾年後也有可能會上漲或是下跌,所以沒有道理說現在就要選擇,比如以未來上漲的股價來當成所得課稅的計算基準嘛!由於股價上漲,我們並沒有課證所稅,只有課證交稅,部長理解嗎?

許部長虞哲:我理解。

江委員永昌:因此條文中的選擇權,我們希望財政部的解釋,就是當下可以不要選擇,而且還可以加以保留,即將來要處分時,獲配股票的員工可以考慮以現在或是未來的價基來處分及納入所得,你們可以這樣解釋上述的選擇權嗎?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不能解釋,條文規定得這麼清楚,財政部怎麼可以解釋呢!

江委員永昌:如果你們無法透過解釋的話,那是不是可以採取修法的途徑,以使員工願意與公司共同承擔,並使員工不要因為股價波動而造成對其不利的課稅狀況呢?

許部長虞哲:沒有錯,股價不可能永遠上漲,也有可能會下來,如果屆時要實現的話,當然就會產生這種問題。

江委員永昌:如果你同意的話,我就會提案。

許部長虞哲:我們贊成這樣,經濟部及財政部也都同意這樣做。

江委員永昌:員工及公司之間的職務存續關係或股票要持有多久的問題,這部分就讓經濟部去傷腦筋,至於課稅部分,你也同意本席的看法嗎?

許部長虞哲:基本上,我們會參考公司法有關限制型股票期間的規定。

江委員永昌:希望這部分還要再努力,我會找財政部作更進一步的研究,而且我也會提案。謝謝。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特別規定,非公用財產經撥用,當用途廢止或變更原定用途時,應由財政部查明並隨時收回。另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七條,凡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用之土地才會撥給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然而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尚未依公務計畫使用且不留用國有土地的面積及比數都非常之大,總共有3,375筆,面積高達627多公頃。針對這種情形,去年財政委員會於4月12日通過臨時提案,針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沒有為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土地的部分,應由財政部收回,目前財政部對上述臨時提案的辦理情形為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請署長來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提到的是退輔會管的國有公用的部分,隨著退除役官兵人數的凋零及越來越少,針對沒有公用的部分,依法一定要廢止撥用及繳回。退輔會有做清查,剛才委員的資料也非常清楚,大概有三千多筆,由各單位逐漸在辦理廢止撥用及繳回國產署。退輔會於每一季都有列管,國產署也會來配合,針對廢止撥用繳回的國有土地,我們會依照狀況來辦理。如果位於原住民地區,或很確定要增劃編為原保地,我們傾向不要廢止撥用,而是直接由當地原住民機關取得退輔會的同意撥用,並直接就變更為管理機關,且依照原開辦法來增劃編為原保地。假使不屬於原保地的部分,我們會依法來處理;如果原占用情形符合82年7月21日的狀況,我們就會請他們來改申請,並會出租給原占用人。其他只要有騰空的部分,我們會依國有土地的相關規定來辦理放租,以使國有土地能夠適當活化運用。以上報告,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署長說明得非常清楚及正確,完全是依規定及依法的。退輔會沒有依輔導條例第七條的規定來辦理,即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土地並沒有在使用,何況有些土地已經不再使用,也有很多一直都空在那裡的土地,或是本來有使用後來凋零就不再使用,也有一些是把它出租,像這些土地都必須作一區分,包括哪些土地一直都空在那裡,哪些土地又已經租出去,這些土地已經不符合退撫條例的規定,所以,我們先對這部分作一釐清。剛才曾署長也特別提到這是正確的做法,即符合行政院對於增劃編保留地計畫的部分,因為它已被列為公務需要,所以,現在應先變更為非公用,只要符合行政院某一個計畫的規定就可以直接增編為保留地。

另外,還有一項新規定,就是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目前這個辦法已經發布施行,所以,你們也要配合這個辦法,對於符合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的土地,也應該照剛才所講的直接劃設為傳統領域,希望你們對這部分確實作一處理。

曾署長國基:事實上,除了退輔會之外,還牽涉到海巡署的部分,昨天我們跟海巡署開了協調會,有鑑於海巡署在花蓮、台東擁有很多土地,本來預定作為機關用地,甚至想規劃為軍事設施用地,但目前事實上都沒有在做使用,需要一併處理,譬如因應前瞻計畫地方需要使用一些土地,結果因為這些土地還是屬於軍事設施用地,但實際上海巡單位老早就不在那邊了,甚至他們也希望能早點撥出去使用,所以,對這部分也希望你們能同步進行,可以嗎?

曾署長國基:鄭委員剛剛所指示的部分,以海巡署所屬土地的部分,我們比較擔心會變成機關用地,因為如果是屬於機關用地,而事實上他們又不再使用時……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據本席所知,海巡署的確不再使用這些土地。

曾署長國基:所以,我們會要求海巡署要把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的部分辦理變更,否則,如果不做變更時,我們就沒有辦法交回給地方的鄉鎮公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就涉及都市計畫的部分……

曾署長國基:有關都市計畫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的變更與調整,必須先完成相關法定程序之後,再依照剛剛委員所講應交由原民管理機關處理,或是留在國產署繼續給予活化;同樣的情況,經過指定的五十幾個原住民鄉鎮的部分,國產署對收回的土地做處分或是將其出租之前,還是要徵詢地方的鄉鎮公所,以取得不再增劃編的範圍內,即不在所謂傳統領域劃設範圍內的時候,我們才可以辦理出租。當然,處理這些土地的前提都是以保障原住民權利為優先,這是國產署要求15個辦事處、三個分署一定要落實執行的部分,也是根據立法院許多原住民委員所做成的決議,到時候我們一定會遵守這些決議的內容。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剛才提到3,375筆面積有六百多公頃的土地,你們還是要請退輔會提供他們現況的資料。

曾署長國基:我們都是每3個月辦理一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他們必須要先提供現況,到底是已經出租了還是仍空在那邊?這些現況的資料最起碼要提供給原民會及本席,好不好?

曾署長國基:好,相關報表我們都會副知委員參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另外,有關住宅法的部分,去年1月11日修法通過後,現在已公布施行中,修法後的第二條第四項特別提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等傳承發展之需要,會同主管機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原住民族承租之社會住宅。因為我們考慮到原住民居住在都會區的比例已經高達46%以上,而原住民房屋的自有率非常低,相關社會住宅的處理,地方政府當然有在進行,但都比較零散,因此,住宅法在去年進行修法,並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這次修法特別針對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等傳承發展的需要,規定可以興辦皆是由原住民族居住的社會住宅,這樣一來,原住民族的教育文化與語言的推動就會比較有效,所需要的土地跟國有財產署所屬的國有財產就很有關係,當然,現在有一部分已在興辦中,國有財產署也都做了很多的配合,譬如新北市政府推動新店、三鶯的部分,你們也都持續配合;因為現在法令有更清楚的明定,所以,中央政府不論原民會、內政部都會積極推動這部分,到時候也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積極來配合,好不好?

曾署長國基: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很多人對於慶富獵雷艦的案子幾乎完全都不想去提,但本席還是要在此很沉痛的說,除了剛才有委員提及你們已承認有上百億的損失,對這部分如何究責與求償,部長的說明是:今天還沒有辦法提出一個完整的答案,還要看金管會是否做出處分,在此本席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請教部長,金管會針對第一銀行處罰一千萬,對高雄銀行罰八百萬,至於臺灣銀行則處罰八百萬,其他處罰情節比較輕微的,我在此就不一一列舉,請問部長,這些罰鍰到底是由誰繳納?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是由公司繳納。

黃委員國昌:既是由公司繳納,也就是由全體股東繳納,是嗎?

許部長虞哲:是。

黃委員國昌:為什麼上面的人做錯事,結果罰款卻是由包括納稅人在內的股東來繳納,請問部長,這樣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嗎?高層拿錢做錯事卻半毛錢都不用賠,由下面的股東一起來買單,請問部長,你覺得這麼做對嗎?請你以財政部的高度給全體納稅人一個明確的答案,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因為我們有派公股,包括董事長及總經理的人選,所以,在處分上目前我們也已解任部分董事長的職務。

黃委員國昌:解任部分董事長的職務,並不是剛剛我所說明的部分,有關董事長該不該負責,我們等下一步再談,我現在具體的問題是上面的人亂搞,結果是讓所有股東包括納稅人在內全體買單,請問部長,你覺得這樣處理對嗎?

許部長虞哲:就一個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及整個團隊來說,今天他們來經營進入一家銀行企業,當然會有一定程度的風險。

黃委員國昌:所以部長認為慶富一案是純粹屬於風險的問題?其中並沒有人為的疏失或是不法行為,所以由股東買單剛剛好,請問部長的立場是這樣嗎?

許部長虞哲:有沒有不法行為,必須經過法院判定,我們看到法院對這部分刑事責任的追究並沒有起訴。

黃委員國昌:金管會處分的部分不是已經很清楚了嗎?要不然金管會是在罰什麼?

許部長虞哲:沒有,金管會這部分有關人員……

黃委員國昌:今天我針對這部分等於先洩題,等到總質詢進行財政組質詢的時候,我會再請教部長,屆時要麻煩國庫署署長協助部長把該有的答案,以及接下來你們該如何處理做個整理,因為本席今天看到財政部業務報告,包括加強公股管理,我不知道是你們不好意思寫還是什麼原因,這裡面根本沒有任何關於加強公股管理的內容,去年爆發那麼多相關的案件,導致公股上百億的損失,結果你們在報告中有關加強公股管理的部分,到底是不好意思寫還是不曉得要寫什麼,竟然連一個檢討都沒有提到,完全看不出未來你們到底要加強什麼?

接下來我要請教一銀的董事長,我知道這件事情並不是發生在你任內,但是這件事情我一定要說明清楚,坦白說,本席站在這裡質詢一向都會有所本,沒有追查清楚的事情我是不會隨便亂講,去年我在追慶富獵雷艦案的時候就已經講得很清楚,聯貸的條件是2016年要增資20億元,這是要測試慶富自籌資金的能力,結果第一銀行作為主辦銀行,一方面在聯貸合約做這樣的規定,一方面卻用另外一隻手借了14億元給慶陽投資,在財報上也沒有揭露,當我就這件事提出質詢時,第一銀行馬上發新聞稿喊冤,聲明已經按照金控法規定做清楚的揭露。

今年2月的時候金管會是不是裁罰第一銀行200萬元?是吧!請教你們裁罰的事由為何?是如同去年你們告訴全國民眾及媒體說本席已經清楚揭露,還是本席所述無誤,你們根本沒有依法揭露?

主席:請第一金控董董事長說明。

董董事長瑞斌: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所講的是另外一個案子,就是我們在申報期間……

黃委員國昌:不是另外一個案子,而是同一筆,就是一銀貸給慶陽的14億元,當初我說你們沒有揭露,你們馬上發新聞稿否認,現在金管會的處分已經出來了,我把處分的內容唸給你聽:第3季申報及揭露作業內容因為未含慶富造船集團企業交易總餘額資訊;以上是金管會寫的,不是我講的,請問你們一銀對金管會這樣的處分服不服氣?

董董事長瑞斌:這是我們兩個公司即金控與銀行之間在申報上……

黃委員國昌:對這部分我很了解,請你針對我的問題作一答復,你對金管會這項罰鍰處分到底服不服氣?要不要進行政爭訟?

董董事長瑞斌:沒有……

黃委員國昌:這也太奇怪了!我在國會殿堂上質詢,你們竟然說我亂講,然後發新聞稿澄清喊冤,現在金管會做出處分,你們又不服氣說要提請行政爭訟,請問我講的有錯嗎?

針對你們貸給慶陽的14億元,我也請教過你們的前董事長,當時他在委員會還跟我信誓旦旦說慶富有整棟大樓的抵押,我就問他鑑價的金額總共多少,能否足以受償?他告訴我:沒有問題,照現在的市價有14億元,針對這一筆呆帳─你們慶富大樓所做的鑑價,請教一銀有沒有評估你們到底可以拿回多少金額?還是到現在你們都沒有進行評估?一銀的總經理今天有沒有列席?如果有,是否請你趕快上來協助董事長,不要讓董事長一個人很無助地站在這裡好嗎?畢竟這件事不是他的錯,他只是剛好來接這個位子要來幫你們收拾殘局的,一銀的總經理現在到底在或不在,還是到現在也搞不清楚這件事?

董董事長瑞斌:總經理目前有事到香港出差……

黃委員國昌:所以,一銀今天只有董事長列席本會嗎?

董董事長瑞斌:當然也有其他同仁列席。

黃委員國昌:在座一銀的列席人員,有誰能幫董事長回答本席的提問?你們前董事長說慶富大樓鑑價的金額為14億元,那時候我就很狐疑真有14億元的價值嗎?

主席:請第一金控債管處徐處長說明。

徐處長美鳳:主席、各位委員。對這部分,我們現正進行法院取得執行名義的程序。

黃委員國昌:我對這部分都很了解。

徐處長美鳳:將來法院在進行拍賣時,他們會再請公正的第三人進行作一鑑定。

黃委員國昌:針對慶富大樓鑑價的金額,你們有沒有進行評估,以及評估的結果如何?還是完全不知道,認為都是前董事長亂講。

徐處長美鳳:我們評估的結果認為還是有。

黃委員國昌:你們知不知道這棟建築物土地上有的權限是跟國家租用的,他們甚至連租金都沒繳,現在已經被封死了?

徐處長美鳳:我們有看到報紙上登載這方面的消息。

黃委員國昌:你們怎麼只是看報紙上登載的消息,作為債權人,對發生這樣的事情竟然認為無關緊要,殊不知我比你們都還要緊張!

徐處長美鳳:我們都有在持續做追蹤,惟此還牽涉到主管機關跟慶富之間的租賃合約……

黃委員國昌:從銀行的觀點來看,一棟無權占有土地的建築物,當你們在評估它的價值時,這件事情會不會納入考慮?

徐處長美鳳:因為對這部分我們還是有設定抵押權……

黃委員國昌:對,所以我現在才純粹以銀行商業考慮的觀點來請教你們,一個建物在土地上是有權占有還是無權占有,會不會影響到你們對於該建物價值的評定?請妳以一銀的專業明確告訴大家!

徐處長美鳳:還是會有影響。

黃委員國昌:之前你們有權占有的時候說它的抵押權值14億元,現在變成無權占有,妳跟我說你們評估認為還是有14億元,是否請妳再好好想一想這確實是一銀的立場嗎?因為剛才妳跟我說價格沒變,你們評估的結果還是有14億元,現在又說不論有權占有還是無權占有,當然會受到影響,妳會不會覺得自己的答案就已經前後矛盾了?

徐處長美鳳:目前這個案子已經進入法院拍賣的程序……

黃委員國昌:本席下一個要問的問題是:針對無權占有的建物,請問有沒有被拆屋還地的風險?

徐處長美鳳:這個問題還是要看經濟部跟企業之間所簽訂的租賃合約。

黃委員國昌:我剛才已經告訴你,租賃合約已經被終止,現在是處於無權占有狀態。

徐處長美鳳:針對租約的部分,我們銀行還不是當事人……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你們銀行不是當事人,所以,我現在問你一旦整棟大樓被拆屋還地時,你們的抵押物就跟著滅失了!對這件事情,難道一銀都不緊張嗎?

徐處長美鳳:對這棟大樓我們是設有抵押權的。

黃委員國昌:你們設定抵押權的部分是針對建物而非針對土地來設定,一旦建物被拆除,抵押物滅失後抵押權不就跟著消滅了嗎?這不是銀行在拍賣不動產實物時,任何法務人員都會知道的事嗎?

董董事長瑞斌:對這件事情,未來經濟部加工處、慶富或是銀行團基於共同利益著想,相信絕對不會讓這棟大樓走上被拆屋之途。

黃委員國昌:請問你們到底有採取哪些行動讓它不被拆屋?從你們剛才的回答,我們可以看出一些事情的端倪,董事長公務繁忙,以致很多事情都無法掌握到細節,對此我可以諒解,但如果你們公司負責的同仁都講出違反一般銀行最基本的專業知識時,我實在很擔心你們一銀究竟有沒有把心思放在這件事上!

現在你們拍賣牴押物的裁定已經拿到了,請問這座建物查封了沒有?

徐處長美鳳:它已經被查封了。

黃委員國昌:在查封的時候,你們有沒有到現場進行履勘?又,有無發現現場有被第三人占用的情形?

徐處長美鳳:查封當時沒有發現這種狀況。

黃委員國昌:妳確定嗎?請問是在幾月幾號查封的?

徐處長美鳳:這部分的資訊我還要再查一下。

黃委員國昌:好,請你們會後再告訴我:究竟是在幾月幾號查封的?當時是不是已經有被第三人占用的情形?抑或是有地下錢莊的人入住?為什麼我會比你們還清楚這些事情,你們覺得自己真的有用心在針對這件事情進行求償嗎?當天你們在進行查封抵押物的時候,一定有做成筆錄,麻煩會後提供給本席參考;我們都知道,法院在進行強制程序時一定都會做成筆錄,但我現在要把重點告訴一銀:事後責任的追究,你們該求償的就要求償,惟一銀站在維護國家資產及看緊全體納稅人荷包的立場,如何讓抵押物最後變價時能最大化,這絕對是一銀團隊目前最重要的責任,董事長,我沒說錯吧?

董董事長瑞斌:是的,正確。

黃委員國昌:好,如果到時候拍賣的價格跟你們今天所講的14億元差距非常大的時候,董事長可不可以承諾最起碼要展開內部的調查:當初鑑價到底是誰做的?

董董事長瑞斌:沒有問題,我們可以來做。

黃委員國昌:因為前董事長跟我承諾,將來還是會賣到14億元,我也希望能賣到這個價格,但我很老實地跟董事長報告:對這件事情我是打了一個超級大問號,現在這座建物可以說已被無權占有,上次我去看的時候甚至還有第三人在裡面,等到查封完的時候能不能完成點交,以及最後拍賣價額訂多少,等到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把最低拍賣價格的底價亮出來的時候,你們一銀再拿算盤重新算一算,是不是如同你們之前到今天還嘴硬的跟大家講這有14億元,這些事情無論你現在如何否認都沒有用了。正如同一開始我檢舉你們財報沒有清楚揭露的事情一樣,事後都可以被外界檢驗。

不好意思!因為今天我的發言時間到了,原本我要請其他的長官上臺詢問一些問題,可能等到下次本委員會排審本案時,我再請教各位。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有委員詢及最近網路有兩件事情,大家一直都在討論,第一件事情就是國稅局對紅包、白包要課稅,第二件事情就是國稅局對合資購買彩券者也要課稅,我相信國稅局從來就沒有課徵過這種稅。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費委員鴻泰:事實上,贈與稅是贈送者為繳稅義務人,對於打算結婚的年輕人,除非有特定對象包給新人結婚紅包金額超過220萬元,當然這並不符合常態,所以我認為國稅局日後回答類似的問題應該再小心謹慎。部長可以上網查詢,大家都罵這個政府是在搶錢,這樣就不好了。

許部長虞哲:是的。

費委員鴻泰:其次,同事之間集資購買彩券也是常有之事,如果在一個家庭中,爸爸中了彩券,如果爸爸說這是他與兒子、女兒集資合購彩券,這就有可能會牽涉到贈與稅的問題,但是,在一間辦公室內大家彼此都是同事關係,如果我中了彩券,我會平白無故的分給其他人嗎?

許部長虞哲:不太可能會發生這種情形。

費委員鴻泰:實際上,也不會發生這種事情。本席建議,請你們同仁日後回答問題時,千萬要小心。

許部長虞哲:未來我會請國稅局同仁注意此事。

費委員鴻泰:本席辦公室也接獲民眾詢問,到底我們是怎麼監督的?我向民眾解釋,這可能是你們的回答有誤,絕對不可能讓這種事情發生。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的指教。

費委員鴻泰:請教部長,有人問我們辦公室助理,我要請你們回答。舉例而言,有人購買FB的廣告時要事先扣營業稅等等,當時你們是先扣20%的營業稅,後來你們發現不對,這只需要扣6%的稅,對於有些自行申報的大戶,你們可以退稅給他,但是,對於個人申報的部分,請問這要如何退稅給當事人?

許部長虞哲:向委員報告,事實上,個人的部分並不必扣繳營業稅,因為前年我們修正營業稅時,已經改為由廠商自行完成稅籍登記以申報營業稅。換言之,如果提供勞務的對象是自然人的話,這部分要由……

費委員鴻泰:我不是指向臉書購買廣告的部分,但你確定所有的退稅都已經退還給公司或個人嗎?

許部長虞哲:個人不需要……

費委員鴻泰:你確定這些稅款都退還了嗎?

許部長虞哲:不是,我必須先向委員說明稅法的規定,有關自然人的部分不需要代扣,正因為以前自然人並沒有代扣的規定,所以我們才會改變制度由營業人負責納稅,也就是由跨境電商自行報繳營業稅。

費委員鴻泰:剛才我提出的問題,你還是沒有回答。

許部長虞哲:我曉得,這部分……

費委員鴻泰:這是已經確定的部分,當你們發現這些退稅金額相差14%,這些稅金都有退還給個人或公司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自然人沒有扣繳的問題,惟有營業人才會有……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公司行號,你如何確定都有退稅給公司行號?

許部長虞哲:對,這整個部分……

費委員鴻泰:部長確定嗎?你要不要詢問署長看看?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們還要再做最後查證。

費委員鴻泰:你們查證之後就要說明清楚,否則人家找我陳情,難道他是神經病嗎?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基本上,如果是國內的營業人購買臉書的廣告,因為依照所得稅法的規定,臉書之前在臺灣沒有營業……

費委員鴻泰:因為臉書在臺灣沒有營業據點……

李署長慶華:正因如此,之前給付的時候必須辦理20%的預扣稅款,如果現在有退稅的問題,當然也是由扣繳義務人申請退稅。

費委員鴻泰:如此說來,你確定國稅局已經將稅款統統都退還給那些購買廣告的商家嗎?

李署長慶華:對。

費委員鴻泰:你要確定喔!

李署長慶華:如果確實有退稅問題的話,我們還是會退款給扣繳義務人。

費委員鴻泰:好。我會再拿個案給你看。

再者,今天有一份報紙對臺灣中小企銀黃董事長的講法非常的不好聽。請教黃董事長,近5年來中小企銀的獲利狀況如何?換言之,你們這5年來盈餘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博怡: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去年發生慶富案,以致本公司的盈餘稍微……

費委員鴻泰:你不要提到慶富案,你只要告訴我,這5年來臺灣中小企銀的盈餘各是多少?這些都是很重要的數字,黃董事長應該隨時記在腦袋裡。如果我詢問你較小的金額,你不記得也就算了,連這麼重大的盈餘金額,你會不記得嗎?你要用功一點!

黃董事長博怡:報告委員,去(2017)年本公司稅後的EPS為0.82元……

費委員鴻泰:我詢問公司的盈餘,你卻回答我公司的EPS。你懂不懂盈餘叫什麼?那是叫做每股盈餘,好嗎?

黃董事長博怡:去年盈餘為58億元。

費委員鴻泰:前年呢?

黃董事長博怡:2016年的盈餘為63億元;2015年的盈餘為62億元;再前一年是……

費委員鴻泰:好了。請問每一年你們的EPS大概是多少錢?

黃董事長博怡:大概是介於0.8元到1元之間。

費委員鴻泰:再請教黃董事長,近5年你們有沒有發放過現金股利?

黃董事長博怡:我們有發放現金股利。

費委員鴻泰:你要詢問清楚,你們有沒有發放現金股利?

黃董事長博怡:我們都有發放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

費委員鴻泰:我只詢問你現金股利,你卻回答我股票股利。難道我講的話你聽不懂?

黃董事長博怡:去年我們發放的現金股利是一毛錢。

費委員鴻泰:你搞清楚之後再回答我,我要知道近3年臺灣中小企銀發放現金股利是多少錢?董事長,我都不太願意講一件事情,事實上,今日眾聲日報把你形容成是一個完全與金融無關的人來擔任臺灣中小企銀的董事長。我剛才問你的那些問題都很清楚,是不是?麻煩你針對我的問題做回答,好嗎?請問近5年,你們發放的現金股利各是多少?

黃董事長博怡:好的,謝謝。去(2017)年是一毛錢;前(2016)年也是一毛錢;再往前的3年則都沒有發放現金股利。

費委員鴻泰:這就是你們有很多的員工向我反映,現在你們的股價都是七、八塊錢,還是九塊錢?

黃董事長博怡:大概是8.6元。

費委員鴻泰:你們的股價為何拉不起來?本席認為,可能有一項很重要的原因,像外資大概就不會購買你們的股票,因為他們要看到自己可以拿到多少的現金股利,但你們的現金股利發的太少了,這可能是外資不願意購買你們股票的原因之一。好不好?

黃董事長博怡:好的。謝謝。

費委員鴻泰:再請教黃董事長,誠如我方才所言,中小企業銀行的現金股利應該發多一點,這項建議可以列入參考,否則你們擁有那麼多的官股銀行股票,但是你們的股價始終拉抬不起來,令人感到非常的難過!今年我在財政委員會已經是第十四年,我看到你們的股價就是要死不活的,實在很差!何況你又被人家評價成這樣,請問在你擔任中小企銀董事長的期間,對中小企業放款的成長情況大概是如何?

黃董事長博怡:現在我們在對於中小企業的放款……

費委員鴻泰:也就是你們你上任以後到現在,你對中小企業放款的成長,不管你告訴我金額或百分比都可以,同時也請你說說看,你對中小企業放款的策略為何?

黃董事長博怡: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中小企業放款的金額約有四千八百億元,現在我們……

費委員鴻泰:你怎麼老是聽不懂我講的話?這很令人感到頭痛,我是指你上任以後的情況!

黃董事長博怡:就我上任之後,我們對於中小企業的放款還是依照既有規模繼續成長。

費委員鴻泰:算了!黃董事長,我就不要再問你了。

部長,我要告訴在座各位,銀行是非常專業的單位,千萬不要有酬庸的情形,你們自己看一看這篇報導寫得好難聽,好嗎?如果說你們為了酬庸而找人來當董事長或總經理的話,這就沒有意義。像臺北農產運銷公司的吳總經理,現在他被人家形容的是拿了年薪250萬元的「二百五」,這句話講得多難聽!方才我請教黃董事長幾個數字,如果你知道就要回答,結果你卻答非所問。憑良心說,我建議對你的專業要加強一點!

此外,請教101公司周董事長,現在伊藤忠購買頂新股票的狀況是如何?

主席:請臺北金融大樓公司周董事長說明。

周董事長德宇: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自從投審會核准此案之後,現在我們都在等雙方股權交割的事實發生。

費委員鴻泰:周董事長認為,這日後股權的變動會不會影響到101公司董事席次的問題?

周董事長德宇:目前我們都有向國庫署報告,依照股權的比例來看,並不會影響到董事席次。

費委員鴻泰:好的。自從你上任以後,101公司的獲利情況如何?你上任多久時間了?

周董事長德宇:今年是第三年。

費委員鴻泰:請周董事長回答我,近4年來你們的獲利各是多少?

周董事長德宇:本公司在2014年獲利金額為17億元;2015年為20億元;2016年為21億元;2017年財務報表尚未核定,但是,這與前一個年度相當,也是……

費委員鴻泰:你自己覺得是否滿意?

周董事長德宇:都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費委員鴻泰:這有多大的空間?

周董事長德宇:目前我們希望本公司的EPS能夠從1.3元左右提升至1.5元。

費委員鴻泰:好,我就看看明年此時,你們可不可以提升到1.5元。

最後,我對於你們內部管理有非常多的意見,麻煩財政部許部長及國庫署署長有空到本席辦公室,我們要談談101公司的情況。謝謝。

周董事長德宇:謝謝。

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一轉眼已經到3月中旬,5月報稅季節也快到了,去(106)年5月1日發生網路報稅系統大當機事件,大家應該記憶猶新。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對,我想這部分的問題確實不應該發生,所以……

陳賴委員素美:當天財政部國稅局人員對外表示,依照你們初步了解是報稅民眾的數量太大,才會造成報稅系統當機。事實上,一大早國稅局的報稅系統就有狀況,直到下午1時左右財政部對外宣稱報稅系統已經修復,結果不到1個小時整個系統又開始有不穩定的現象,遲至傍晚4時左右才恢復正常運轉。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請教部長,經過大約快要1年左右的時間,財政部對於報稅系統的缺失做了哪些改善,你們可以向本席及社會大眾報告嗎?

許部長虞哲:針對委員所垂詢的問題,稍後我請財政資訊中心的主任做補充報告。有關報稅系統缺失的部分,凡是涉有違失的人員,我們當然會予以處分。另外,依照合約規定有關關貿的部分,我們也會處以罰金。

陳賴委員素美:你們針對違失人員會加以處罰,對於委外單位也會課以罰金。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你們課以多少的罰金?

許部長虞哲:第一、我們當然要加強同仁的專業與應變能力。第二、我們也會加強同仁的關貿的觀念與督導。第三、主要針對我們內部單位橫向聯繫的部分,這還需要再加強,以確保重要資訊有效傳遞、共同合作,這點實屬重要。

陳賴委員素美:換言之,在今(107)年5月報稅系統應該不會再發生狀況吧?

許部長虞哲:我們應該也不容許再發生類似的情況,畢竟同樣事情不應該再發生,所以我們都要特別注意財政資訊中心及關貿網路的情形。

陳賴委員素美:部長,我於2月底看到一則新聞報導,「蘋果電腦使用者有福了,適用Mac報稅系統即將上線」,其中提到行政院公共數位創新小組與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合作成立工作坊,邀集蘋果電腦使用者共同參與討論,主要針對如何將報稅軟體流程與介面重新設計,並建置適用於蘋果電腦的報稅系統進行討論。請問部長可否針對這部分進行說明?

許部長虞哲:之前Mac報稅系統的引導方式確實不夠友善,也沒有清楚的指引,這不符合一般民眾使用3C的習慣,因此,我們配合行政院唐政委召開的協作會議,我們也在會議中針對問題逐一改善。以往大家會認為下載報稅系統時間都相當長,如今我們已經修正報稅程式,今年報稅程式應該會大幅改善。至於詳細的情形,能否容許本部財政資訊中心陳主任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泉錫: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我針對使用Mac報稅系統向委員報告,去(106)年Mac發生兩項問題,第一個是報稅程式下載時間過長;第二個是使用介面不友善,所以我們將此分開為兩部分做處理。有關使用Mac下載報稅程式時間過長的問題,現在我們已經針對相關程式做了大幅修正,所需時間從原來40分鐘可以縮短到5分鐘,這實在是非常大幅度的改善。

陳賴委員素美:依照你的說法,下載程式所需時間已經從原本的40分鐘縮短到5分鐘?

陳主任泉錫:對。至於介面改善的部分,剛剛委員也幫我們做了大部分的說明。因為現在我們已經成立一個協作會議,該會議的成員除了行政院公共數位創新小組(PDIS)之外,我們也找了使用介面的領域專家、一般的使用者、國稅局與賦稅署等人員共同參與討論,一共召開過4次的協作會議,所以現在新的程式完全是按照大家所需的介面加以開發,現在已經開發出新程式正進行測試中。

陳賴委員素美:換言之,這部分也可以協助網路報稅使用者的方便性與便利性。對不對?

陳主任泉錫:我想今年Mac報稅系統應該會給大家滿印象深刻的改善,所以Mac報稅系統的部分沒有問題。至於剛剛委員很關心今年我們報稅會不會在效能方面出現問題?現在我對此做非常簡要的報告。去年最主要是負載平衡器的設定問題,為了避免類似的問題重複發生,今年我們就有非常大幅度的處理。第一、我們要建立一個同步的總監控機制,除了針對關貿加以監控之外,今年本中心也會進行同步監控,以備問題發生時不會只有關貿在監控,造成我們有落後觀察的情況,所以我們會建立同步監控的機制。

陳賴委員素美:依照方才陳主任的說法,不光是關貿的部分,我們自己的本體系統也會做大幅度的修正……

陳主任泉錫:我們也可以提升它的效能問題,如此便能在第一時間就發現問題,一旦發現問題,我們即可盡快處理,所以我們去年在發現問題上就花費很長的時間,等到找到真正的問題之後,我們只花5分鐘就解決問題了,所以今年報稅程式才會做這樣的改善。

另外,我們還針對扇葉進行壓力測試,以檢視我們的同步監控系統能否有效的運作。在4月底我們還做人海的壓力測試,即是邀請5位國稅局人員同步來做壓力測試,以檢視網路流量與路徑是否正確,以確保不會再出現問題。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很多方面的測試都有做一個……

陳主任泉錫:是,我們就是非常審慎的處理。

陳賴委員素美:好,我不希望再有這樣的烏龍事件發生,這應該沒有問題吧!部長!

許部長虞哲:我們也不希望,當然也不可能會再發生。

陳賴委員素美:好,我對你有信心,希望你也要讓我們的民眾對你、對行政單位有信心。

許部長虞哲:對!我們對納稅人一定要有所交代。

陳賴委員素美:另外,行政院2月初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草案,延長當沖降稅3年。當沖降稅到今年4月27日即將屆滿,金管會1月舉辦當沖降稅公聽會,各界對於延長當沖降稅以及降稅擴大適用至自營商買賣已經有所共識,至於延長的時間,業界爭取的是常態化,也有學者建議至少5年時間,但金管會當時認為考慮我國股市每10年為一個循環,為了兼顧、涵蓋整個循環週期,因此折衷建議當沖降稅實施期限可以延長7年,這是當時金管會的建議,在此,本席要請教部長,當時財政部內部認為擴大範圍施行是短期措施,如果長期實施,恐會失去效果,因此建議最多延長2年,這是財政部內部的看法。部長可否針對當初你們的評估加以說明?

許部長虞哲:當沖降稅措施目前實施期間只有8、9個月,其中集中市場現股當沖比從9%增加到21%;櫃買市場則從16%增加到30%;至於現股當沖日成長值部分,也從104億增加到356億元,證交稅稅收的日均則從0.31億元增加到0.54億元,從這些數據來看,確實是對股市、證券市場有幫助的。

陳賴委員素美:目前股市已經達1萬1,000多點,依照你的看法,你認為不是台股基本面好,而是當沖的效益造成的?

許部長虞哲:不是!不是!當然基本面最重要,當沖只是一種輔助措施。再向委員報告,其他國家也有當沖,比率甚至比我們還高,不過他們並沒有降低任何印花稅或證交稅,所以我們要很審慎考量這個問題,今天最後行政院送出來的版本是3年,我們考慮的是當初期貨交易稅也是減半徵收,那時候也是限定3年為觀察期,而如果一個措施變成常態性,延長時間過長,當沖在股票市場往上漲時,當然不錯,但假如急遽下跌的話,又是不同的情況,加上現在觀察期間只過了8、9個月,時間還不夠長,所以我們認為應該先延長3年,然後再做觀察。

陳賴委員素美:你的意思是依照行政院規劃的延長3年,還要再觀察,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財政部賦稅署有參加金管會的公聽會,請問,會中贊成的聲音多?還是反對的多?

許部長虞哲:因為金管會找去參加的大部分都是券商,他們當然是支持;學者大概是部分支持,不過,一般民眾則有不同看法,正如同我們的委員……

陳賴委員素美:我問的是贊成的多?還是反對的多?

許部長虞哲:贊成這個措施是比較多,但是期限部分,我們認為不能一下子延長那麼長,總是要觀察一陣子。

陳賴委員素美:行政院拍板3年,和財政部有1年的差距,那麼財政部對於整體稅收影響部分,有沒有再進行評估?

許部長虞哲:有。

陳賴委員素美:這部分,請財政部會後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謝謝。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邱委員志偉、周陳委員秀霞、王委員惠美、李委員彥秀、劉委員世芳及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跟部長聊一下有關菸品的問題。我們通過健康捐漲價20元這件事,造成的結果就是人民產生預期心理,因此可能會囤貨,而這段期間大概也已經過去了,現在我發現最嚴重的問題是私菸的存在,包括走私菸品或國內的一些劣質菸品。本席提供兩個數據給部長參考,以106年1月、2月的數據和今年同期比較,去年1月國內私菸有56萬包,今年1月增加到261萬包;2月份則從86萬包增加為134萬包,這些數字都是非常明確的。另外,在走私部分,也就是關務署負責的部分,更為誇張,去年1月不到1萬包,只有8,200包,2月是1萬5,900包,到了今年1月,成長到191萬包,2月成長到52萬包,光比較1月和2月,成長幅度高達101倍,實在非常可怕!部長對這件事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最重要的是,今天走私進來的菸品,無論是透過海巡署或關務署在海關查察,如果能夠查獲,未來走私就會慢慢減少,但如果查不到,就是有機可乘,所以針對這部分,如果我們查得到,將來走私應該會慢慢降下來。

蔡委員易餘:對!查緝是一個問題,但是對於很多基層老百姓來講,菸品漲價確實已經影響到他們的生活,有些工人可能一天就需要1包菸,漲價讓他們的負擔增加,也因此就變成有需求,有需求也才會有私菸產生,我要強調的是這一點。如果回歸到這一點,接下來我要跟部長討論的是,國內的菸品來源,菸酒公司是一部分,剩下就是進口菸品,在這張圖表上,我大概列舉了3個菸品,包括菸酒公司的玫瑰涼菸、萬寶路硬盒菸及登喜路菸,民國98年時,這3個菸品一樣都是70元,民國100年時,菸酒公司為了反映成本,做了一次調價,其他二種菸品在當時也同步調整為85元,甚至在102年還調整為90元。到了這一次的,因為增加20元健康捐,菸酒公司認為還有部分成本必須一併反映,所以這次調了30元。從98年到現在,菸酒公司只調整兩次,但是這兩家公司卻是不斷的調價,尤其是登喜路,這次也跟菸酒公司同步調漲30元,事實上他們在過去幾年都有因應成本而調漲過,這次看人家漲30元,也跟著漲30元,這樣問題就來了,這是不是明顯的聯合行為?他們利用這次政府調整健康捐及反映成本,也跟著調漲價格,本來公平會有跳出來查,查了以後,認為沒有聯合行為,真的沒有嗎?如果是反映成本,他們過去就已經反映過了,為什麼現在又跟著來一次?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財政部有特別去函公平交易委員會,他們認為並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蔡委員易餘:對啊!我對這樣的回覆不能接受啊!在這件事情上,不管是賦稅署或財政部,應該盯緊這些進口菸商到底反映了什麼成本?按理講,他們可能只要漲20元就夠了,那另外的10元是如何計算出來的?他們之前都已經有經常性的調價了啊!

許部長虞哲:其實以稅制來講,菸稅是20元,營業稅是1元,所以應該是21元,不過,有些業者是調整到25元,有些品牌甚至調整到30元,大概就是這樣的情況。

蔡委員易餘:是啊!我知道啊!我認為這部分你們應該好好跟他們談,就算是21元,為了湊成整數,那也就是25元,他們不能跟著調漲30元啊!我覺得問題是在這邊,部長不要小看這5元,5元對基層勞工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就像我剛才講的,有些勞工平均一天一包菸,這樣相對就會存在非常大的剝奪感,而且現在透過Line不斷散播假訊息,表示今年5月還要再調整一次價格,部長是不是應該藉此機會加以澄清?

許部長虞哲:其實目前菸稅是不可能調整,也不會調整。

蔡委員易餘:部長說的很清楚,不會再調整,我覺得有必要把這件事情廣傳,讓謠言得以澄清。

另外,昨天總質詢時,我請教了賴院長有關如何解決農村老化問題,現在我們嘉義縣是最有可能變成極限農村的,而所謂極限農村,就是年齡65以上的人口超過50%,而最有可能產生這種現象的,就是嘉義縣六腳鄉。昨天賴院長表示財劃法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之一,過去國民黨籍曾巨威委員也曾經提出應該在統籌分配款下做部分匡列,所以本席認為未來財政部在考量這件事情時,應該把國土計畫法中的農業發展地區,也就是所謂的特定農業區,納入一個平衡指標,因為只有把特定農業區納入指標,傳統的農業縣才會有機會。我們的發展因為受到特定農業區的限制,土地不能改變,但以台北市來講,台北市的土地中,特定農業區占多少?零!台北都是都市計畫土地,就是可以開發利用的土地,但是我們嘉義縣都市計畫的土地,亦即可以做其他非農使用的土地,只有8%,剩下有的可能是山坡地,可能是靠海邊的濕地,剩下的就是特農,所以我們沒有發展空間。問題是我們為什麼要做這樣的劃分呢?因為我們要替國家守護綠色土地、守護糧倉,被賦予了這樣的任務,相對的,我們農業縣的發展機會就少很多,也因此人口老化嚴重,年輕人因為在地方上難以發展,也都不想回鄉,所以我希望部長未來在這部分,能夠在財劃法中納入農業發展地區的指標,可以嗎?

許部長虞哲:第一,未來如果修正財劃法,我們一定要把直轄市和縣市做同樣的分配基礎,這點,現在是不一樣的。換言之,如果一樣,縣市應該會增加比較多。第二,有關農務用地部分,現行規定就有,未來我們也會特別加強這個部分。

蔡委員易餘:謝謝部長這樣的回答,我們知道財劃法的修正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但是我相信提出財劃法修正,所要面對的就是各縣市都會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資源,當然,我站在農業縣立場,也要跟部長反映,農村之所以沒有機會,就是因為過去政府關注的眼神真的是比較少,我們真的希望可以在這一次的修法過程,獲得適度的反應。謝謝。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在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也請在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請宣讀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修正內容。

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第2章 肉及食用雜碎

修正 第02061010及0206109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宏都拉斯(HN)適用之稅率。

第4章 乳製品;禽蛋;天然蜜;未列名食用動物產品

修正 第04021000及0402210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宏都拉斯(HN)適用之稅率。

第5章 未列名動物產品

增訂 第05040023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17章 糖及糖果

修正 增註四及五。

主席:現在按照修正第2章、第4章、第5章及第17章的順序進行。

請問各位,對第2章修正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章修正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章修正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17章修正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針對審查結果,作如下決議: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所列議程均已處理完畢。如果有登記發言之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