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協商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25人、委員盧秀燕等16人分別擬具「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1人擬具「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頁次:421-428)

發言者

林靜儀(主席)、李彥秀、陳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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