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財政委員會舉辦「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9日(星期三)9時6分至11時5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現在開會,謝謝各位的出席和蒞臨,在今天的天氣、交通和維安狀況下,各位很辛苦地進到會場,現在還有一些出列席代表還沒有到,等一下會陸續蒞臨。
今天所以召開這個公聽會,主要是在施義芳等委員的大力要求下,希望能聽取各位學者專家、產業界及委員對現行貨物稅條例的意見。今天到場關心的委員雖然只有兩位,但是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委員在辦公室都可以看得到,有時委員要同時關心兩個以上的委員會議程進行,大部分都會在辦公室監看議事進行的情況。各位的高見、想法透過網路的直播,各委員在辦公室都可以看得到,由於國會透明的關係,在網路、有線頻道也都有播出。同時,列席機關代表會聽取各位的高見,帶回去作為政策的參考依據。
接下來就邀請各位發表意見,第一輪每位發言時間以6分鐘為原則,如果大家的意見都已陳述,行政部門也已回應,必要時可以有第二輪發言。今天的公聽會主要是要聽取各位的意見,如果委員有發言的需要,請向主席台登記。全部發言完畢之後,我們會請行政機關就業管權責來作回應。首先,我們請學者專家作總體的說明和陳述意見。
請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林恭正副教授發言。
林恭正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貨物稅的修正,我先從整體租稅的制度加以說明。我國租稅目前課徵的情況,今天討論的是銷售稅也就是貨物稅這一塊,一般國家銷售稅主要有加值稅,我國是加值型營業稅,另外根據不同的目的還會課徵特種銷售稅。在目前我國稅制體制下,特種銷售稅包括貨物稅、菸酒稅及特種貨物與勞務稅。所以當我們檢討貨物稅的修正時,如果用特種銷售稅來看,其實還包括菸酒稅及特種貨物與勞務稅。而我們課徵特種銷售稅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項理由:財政收入的問題、社會公平的問題、外部性問題、稅務行政的問題、經濟發展的問題。目前貨物稅七大類裡面的有些項目,在早期大家或許認為屬於奢侈品,所以基於寓禁於徵的目的予以課徵,但是隨著時空背景的改變,這些情況可能不復存在。但同時又有其他財貨的項目屬於這樣的性質,應該考慮課徵貨物稅,目前卻沒有包括進來。
針對現行貨物稅七大類來看,橡膠輪胎類是基於外部性,平板玻璃類早期可能有它的理由,現在的理由是什麼呢?值得考慮。飲料類這一塊在早期有它的理由,但是剛才楬櫫的各項理由是否還存在?水泥類在其他國家也有類似課徵的情況,因為有外部性的問題。電器類部分,其實由於時空背景的改變,冰箱等等已不再被視為奢侈品。同時我要強調,有些項目可能會產生剛才提到的原則、目的,需要考慮加以課徵特種銷售稅,但是並沒有被包括進來。油氣類和車輛類在國外都有考慮當貨物稅來課徵。
根據我們之前的研究,橡膠輪胎類一般來說有當特種銷售稅來課徵,雖然美國加州課徵的是最終零售稅,但是在貨物稅這一塊是有考慮的。平板玻璃類、飲料類和電器類比較沒有考慮,水泥類在有些國家有考慮,一般來講在加值稅裡面都有課徵。油氣類和車輛類在國外都有相關的例子。
我要特別強調的是,如果以租稅負擔來看,一個財貨項目被課徵的時候,除了貨物稅以外還有營業稅的成分在,OECD34個國家加值稅(VAT)的平均稅率已高達20%,再回顧我國的情況,現行的稅率只有5%,即使再加上貨物稅的項目,租稅負擔也並沒有比較高。另外,OECD國家加值稅平均稅率雖高達20%,但是他們對民生必需品的稅率有給予降低和減免,採用差別稅率。所以從租稅負擔來講,我們不認為現在這樣的情況會特別地重。
至於減稅利益如何分享,我覺得在技術上相對比較困難,因為涉及統籌統支,由於時間關係,這部分我就略掉。
過去我們對綠色稅制的討論已經相當多,我認為改革的方向、漸進的方向是先整合財政部的特種銷售稅,也就是貨物稅、菸酒稅及特種貨物與勞務稅,思考哪些應該加進來,哪些要排除掉。我認為通盤的檢討是亟需的,個別地檢討稅率對稅制的公平性並沒有助益,因為可能補了這塊又缺了那一塊。在稅收的考量上,貨物稅和營所稅加起來超過整個稅收的10%,所以在改革的過程中要特別重視對稅收的衝擊,某些項目降低之後,其他項目沒有課徵,其實會更加劇稅制的不公平,謝謝。
主席:關於今天會議的討論提綱,我們希望相關問題能從這四個面向來討論,一、現行貨物稅之課徵品項及稅率訂定是否合理?二、我國家電類與飲料類商品之貨物稅,與其他國家相較是否合理?三、未來若稅率下降,我們從理論和實務上可以知道,貨物稅是會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所以要如何落實將減稅利益分享予消費者?四、如何藉由稅制改革及能源、環境等相關政策規劃達成推動綠色稅制的目標,來替代對貨物稅的課徵?當然不是每位發言都要論及這四個面向,但是請儘可能聚焦在這四個面向,我們好作整理。另外,各位提供的書面資料會列入公報紀錄。
接下來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暨研究所黃士洲副教授發言。
黃士洲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剛才主席希望我們依據提綱去回應,我簡單說明如下:
我想要關注的焦點是在飲料和電器部分,從國際比較來說,飲料和電器不會被課徵特種貨物稅,林教授剛才就特別提到,國際上沒有這樣的例子。飲料被課徵特別貨物稅通常不是稅而是捐,就是健康捐,如一般所說的糖捐、糖稅。現在要課飲料的貨物稅,從很多角度來說都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它根本不是奢侈品。而且包裝飲料要課貨物稅,手搖飲料卻不必課,這之間的差距非常大,在競爭公平上是有問題的。
再來是天然果汁、保健飲品免稅,而稀釋果汁要課稅,這是對窮人不公平的逆分配的稅制。因為天然果汁價格比較高卻屬於免稅,保健飲品在財政部解釋函令也屬於免稅,似乎消費得起高價值的不必繳貨物稅,消費比較便宜的東西反而要繳貨物稅,所以這是比較不好的逆分配的稅制。
另外,從新創事業或新創產品的角度來看,飲料加徵貨物稅是莫大的沉沒成本。我在東南亞旅行時發現,當地並沒有台灣的飲料,只有日本和韓國的飲料。我認為台灣飲料在製作時有15%的貨物稅,這對產品的創新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
從國際做法來說,很多國家是採課糖稅、糖捐的方式,上個月起英國就針對軟性飲料開徵糖捐,終端價格增加10%到15%左右,由教育部作為推廣小學體育活動之用,是一種類似健康捐的方式。從國際實證統計可以發現,課徵糖捐並不會影響中下階級的生活,他們反而因此減少劣等財的消費。所以在國際實證運作上來說,這是一種有助於重分配的累進稅。我國飲料貨物稅一年貢獻30億元稅收,金額看似很多,但是占整體貨物稅比例只有2%,對飲料業者的創新和國際競爭力是否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這部分可以再作思考。
我個人建議,短期可否先將飲料貨物稅調降至8%?因為現在稀釋果汁是8%,一般飲料是15%,在稅捐稽徵上要區分8%和15%。如果考量到稅收的衝擊,是否先把稅率調整為8%,一則簡化稽徵的手續,同時也可考慮對含糖飲料加徵7%,這樣稅收就可得到適當的彌補。中長期則用糖捐來取代飲料貨物稅,或許對國民健康和飲料業者的創新會是比較正面的。
關於電器的貨物稅,從長遠發展來說,不利於國發會「亞洲矽谷」物聯網發展的重大政策。去年電器貨物稅總共收了85.9億元,最主要的三個品項是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和冷暖氣機,其中又以冷暖氣機和電冰箱最重要。國科會「亞洲矽谷」推動方案有一個質化、量化重要標竿就是物聯網,不只要建立物聯網國家隊,並協助業者努力開發「智慧家庭」、「環境監控」、「智慧健康照護」,這部分屬於家電業者可以努力的部分。
接下來我以物聯網的電冰箱和一般電冰箱的比較、物聯網的冷暖氣機和一般冷暖氣機的比較來說明。我們可以發現物聯網功能的加入會使得物聯網家電產品變得比較貴,因為這個加值的功能被課了貨物稅,而這個加值功能是來自於物聯網的功能。所以某種程度來說,這等同於懲罰致力於物聯網科技研發或是新業務功能、新業務品項研發的廠商,他們必須繳交更多不合理的貨物稅。從長期來看,為了物聯網的推廣,我們是不是思考把「混裝功能電器條款」即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廢除。同時基於鼓勵物聯網功能研發並兼顧稽徵成本,把稅收未達3億元的小家電免除。並且對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和冷暖氣機配合國發會發展物聯網技術的國家政策,給予政策性減半課徵至112年。以上報告,請多指教,謝謝。
主席:請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蔡金土董事長發言。
蔡金土董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在台灣這個產業領域裡已經做了41年,對於不合宜的稅率,希望委員能幫我們拿掉。
剛才臺北商業大學教授提到物聯網,台灣的TV要課貨物稅,如果切掉tuner就叫做monitor。如果不是在產業專業裡頭的人,不知道在台灣要作全面性的外銷有多大的困難,我敢這麼講,在台灣TV廠只有禾聯碩擁有R&D,我們非常強,物聯網做得非常好。我們的TV要在台灣銷售,也要外銷,萬一外銷出去有問題,在內銷不能賣,因為它有tuner,變成AD4的機板要換好幾個,浪費了非常多人力和資源。政府一定要顧到產業面,不能不顧產業面而一味追求稅收,這是不對的。長期以來,臺灣的廠家要外銷很難,現在的物聯網時代可以打破臺灣的困境,我們也積極努力地發展,因此我建議政府對於在臺灣打拚的有心的廠商,應該提供更有利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讓我們投入新的設備及研發人員,為臺灣這塊土地打拚,這才是對的。我曾多次建議,不合宜的稅拜託要拿掉,冷氣機的部分就不多提,因為今天來了很多冷氣機的專家,由他們去提。今天非常感恩政府的官員給我們電器業多多加油和打氣,讓臺灣人能真正走出去,謝謝大家。
主席:請中華民國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廖全平理事長發言。
廖全平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家電的貨物稅是從我當台北市電器商業同業公會的理事長才開始有這個機會來爭取,尤其在我們這個行業,大家都很老實,也很實在,結果政府都欺負我們。前幾天施委員才通知我參加這個公聽會,我這幾天特別調出來這個資料,我記得民國74年新制營業稅開始實施,當時的財政部長在75年曾經說新制的營業稅開始徵收以後,我們的貨物稅會慢慢的取消。結果算一算,到今天已經32年了,我今天也沒有這個權力來批評政府,但是我希望大家來思考一下,尤其這個產業從之前的奢侈品到現在成了家家戶戶的必需品,竟然還對它課徵這個不合理的稅,我覺得很不公平。
尤其相較於現在中國大陸很多購物平台,包括淘寶網、京東商城等網站,相同的東西來比價的話,我們臺灣的價錢比大陸貴很多,為什麼?因為我們有關稅、貨物稅等稅,造成我們沒辦法與其競爭。剛才禾聯碩公司的蔡董事長特別強調,它是一個臺灣的本土企業,臺灣的市場有限,他一直要拓展外銷,結果卻沒辦法。再者,現在很多家電都已經有app、物聯網的功能,IT產業不用被課徵貨物稅,而我們這個傳統產業卻要被課徵,我也不知道這個認定標準認定在哪裡。所有的家電業、空調業就乾脆不要去開發這個物聯網了,現在從手機就可以控制電視、控制冰箱、控制除濕機、控制空調、甚至控制你家裡的生活家電,我覺得這個我們也要去思考。
尤其現在節電的環保意識抬頭,每個國家一樣都面臨缺電的危機,但是我們要考慮到以前老舊的空調產品、家電產品的用電量跟現在變頻的用電量相差40%,如果全部汰換掉,可以為臺灣節省6%到8%的用電量,希望包括次長在內的各位長官能夠好好思考這個問題,不要老是說要課徵、課徵,因為課徵的話對我們這個產業的影響很大。剛才我也特別調查了一下,整個家電跟空調差不多占1,500億元,如果把我們的貨物稅取消,可以增加多少的商機出來?包括財政部也可以多徵收很多稅,相信這部分也值得政府去檢討一下。以上報告。講得比較坦白的部分,尚祈見諒。謝謝。
主席:請台笙貿易有限公司呂勝雄總經理發言。
呂勝雄總經理:主席、各位委員。我代表電器公會電器和音響廠商在此發言,以目前來講,我們現行的貨物稅已經過時了。剛剛廖前理事長提到75年要開徵時,政府告訴我們,就是為了財收的理由所以要開徵貨物稅,但只限徵3年,以後就逐年陸續取消。但到目前為止,這個貨物稅繼續存在。
各位曉得這個貨物稅現在加在我們業者身上的負擔非常之大,對我們來講,看起來好像是一個苛政,在兩百多年前的清朝時期,當時大家說臺灣是一個不好的地方,三年一反、五年一大反,當時有包括朱一貴、林爽文、戴潮春等一般所謂的三大民反,那時候都是因為清朝在臺灣實施苛政、抽重稅,所以民不聊生,大家為了要過日子遂起而反之。各位知道大陸在最近二、三十年有重大的經濟發展及很多的建設,很多都需要電器、音響的器材,很抱歉,因為貨物稅,我們臺灣的廠商完全沒有吃到大陸發展這一塊的好處,這個利益完全都被免稅的香港和新加坡廠商獲得,到今天為止,這個貨物稅繼續存在。各位曉得嗎?從陳水扁前總統、馬英九前總統一直到現在,我一直都在爭取取消貨物稅,最後都安排跟財政部長見面了,當時他唯一的理由就是稅收的理由,第二個是沒有替代能源,所以就不能取消。我們現在的蔡總統在選舉時列舉了國家重大的公共建設,也針對國民黨的執行以及民進黨的執行做了比較,例如北二高,國民黨列3,000億元的預算,到民進黨執行的時候只有1,400億元,所以剛剛第一位發言的教授說,我們一年電器音響的財收方面,像去年只有80幾億元,我剛剛所舉的國家重大建設例子,政府執行上浪費了那麼多,所以我覺得以財收來徵收貨物稅的理由現在已經不存在了。
另外,現在電器音響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且它不是耗電的,也不是污染能源的,基於上述理由,現在再課徵貨物稅已是一種落伍的情形。現在的蔡總統非常注重經濟發展,如果我們把貨物稅取消掉了以後,國內商業活動及經濟會更加的發展,那就是一般所謂的德政,故取消貨物稅就是政府的德政,所以在此特別提出呼籲。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呂總經理寶貴的意見,在我們聽取了幾位電器業代表的聲音跟意見之後,接下來再來聽聽汽車商業同業公會代表的意見。
請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莊國海理事長發言。
莊國海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本人是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莊國海,本會原提案為建請針對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適當修改為將「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五萬元」之相關條文,修改增列條文內容大意為將原該筆補助款轉補助提高老舊車輛報廢獎勵金之用。
但經財政部賦稅署貨物稅科與本會溝通後,建請貴會將該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條文改為增列轉補助老舊車輛報廢獎勵金之相關條文,以利沒有能力換購新車,卻因工作、接送小孩、遠途上學而對代步交通工具有所需求之民眾,得因報廢老舊車輛所獲得之報廢補助款,而有能力更換年份較新之車輛,以達政府節能減碳之目的。
該補助新車方案,在經過有能力換購新車者的換購熱潮過去後,目前成交量已趨近於供補助前之數字;但無能力換購新車者,卻依然不得不繼續使用年份極為老舊之車輛。
若政府欲真正落實汰換老舊車輛,以達節能減碳之目的,應朝向鼓勵將老舊車輛報廢,以換購較新年份之車輛,以該筆補助「新車減徵貨物稅5萬元」改為補助「老舊車輛報廢獎勵金5萬元」。如此才能真正鼓勵並提高車主將老舊車輛報廢之意願,能因報廢獎勵金的補貼,以供所有民眾可依個人能力,自由選擇換購新車或是較新年份之車輛,以充份減少年分老舊車輛此等移動式高污染源於道路上行駛之車輛數,並可同時將有行駛安全疑慮之老舊車輛汰換完成,以確保行車安全。
目前依行政院環保署所實施之機動車輛報廢獎勵金約為新臺幣3,000元整左右,著實嚴重偏低;此報廢金額,令民眾完全無感,完全無法令民眾有報廢的積極動力。
建請貴會將該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條文改為增列轉補助老舊車輛報廢獎勵金,且在修法後,也應每半年檢討一次所實施之條例是否真正符合現況。
以上,呈請 貴會王召集委員及全體委員,能聽見市民大眾及本業會員的苦況及心聲,能夠以民情需求之現況,作為制定政策時的實際考量,衷心期望 貴會對本會的建言,能予以採納,以達政府政策、人民生計及本業生存三者共贏的目的。感謝各位的傾聽與思考,謝謝大家!
主席:請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紀文慶副理事長發言。
紀文慶副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本人是中華民國汽車商業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紀文慶,同時我也是現任台北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針對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本會之所以建請 貴會將該條條文改為增列轉補助老舊車輛報廢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整之相關條文,乃是基於以下因素之考量:當初立法第十二條之五的目的,就是負有環境保護及促進經濟繁榮等目標,身為地球一份子的我們責無旁貸,必須注重環保。然而目前臺灣的大環境及經濟景氣,不用多說,任何民眾都有無比深刻的感受。辛勤工作,收入卻常常不成比例,生活非常困苦。
車輛對某些人而言,只是彰顯身分的表徵;但對某些人而言,則是重要的代步交通工具;對某些人而言,卻是賴以為生的生財器具。然而,並不是家家戶戶,人人皆有閒錢,可以在政府一句「節能減碳」的政策口號下,就馬上更換新車。
以個人感覺,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似有專為圖利某些特定對象,亦令政府稅收因而必須銳減多年。也使得沒有能力換購新車之民眾,依然開著高污染之老舊車輛繼續上路。除新車公司增加營業收入外,所有與中古汽車相關之行業,諸如汽車買賣業、汽車修理業、汽車保養業、汽車零件業全都是叫苦連天。
光就我們所熟悉的「中古汽車」行業來說,該條法規實施之前,會員每月皆維持穩定的成交量;該條法規後,會員每月之成交量已減少20%至30%。以臺北市為例,本人105年初接任時,尚有逾300多家的會員廠商,而目前卻剩不到200家。
試問,目前這樣法令,在打著環保的旗號下,究竟是利民,還是害民!國以民為本,當人民因不當政策的危害,而致無法配合環保政策,甚至是生計嚴重受損,無以為繼之時,政府是否該審慎思考,委員們是否能重新修法,以給我們一條基本的生路。
以上為本人為本業之所有相關行業發聲建言,希望王召集委員及各位委員們,能聽到人民及相關行業業者的心聲,建請 貴會將第十二條之五條文增列轉補助老舊車輛『報廢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整重新審視原條文所帶來之不當影響,並予以修正,以符人民的現況需求,謝謝各位。
主席:請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梁育誠監事會召集人發言。
梁育誠監事會召集人:主席、各位委員。本人是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梁育誠,本會建議 貴會將該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改為,增列轉補助老車輛報廢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整之相關條文,如此方能有效使願意換購較新年份車輛,以為環境護盡一份心力之民眾,及仰賴中古汽車維生之所有相關行業,得因報廢老舊車輛所獲得之報廢補助款,而有能力更換年份較新之車輛,以達政府節能減碳之目的。
老舊車輛行駛於道路上,除為行動式之高污染源外,因車輛本身機件老舊,行駛中所衍生出之高危險性,亦不得不列入考量範圍。亦因此,淘汰及報廢年份過於老舊之車輛,實為刻不容緩之事。建議政府應提高補助老舊車輛之報廢獎勵金,以供所有民眾可依個人能力自由選擇換購新車或是較新年份之車輛,甚至如同本會莊理事長所言,民眾可能於車輛報廢後,改搭大眾運輸工具。如此方能令老舊及危險車輛順利循環淘汰,較新之車輛產能因此增加,除可顧及全民公平性,促進活絡市場交易,並可帶動景氣自然回溫復甦,更可落實節能減碳之目的,以達政府為推動環境保護而修法之良善本意
該條不公平、不健全、立場似有偏頗財團新車公司、新車製造廠之法規,實施至今,已對中古車相關行業造成極為鉅大、難測之長遠衝擊,更使相關行業之經營陷入困境,已造成為數頗多之中古車商及相關行業業者不得不忍痛結束營業。此之施政措施,理應為全民共享,不應有圖利特定財團之嫌,無端波及相關業界,建議應針對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儘速修法,以免造成民生基礎產業嚴重經營困難及失衡,並有圖利特定財團之不良社會觀感。
建請貴會將該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改為增列轉補助老舊車輛報廢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整,以達政府節能減碳之目的,謝謝。
主席:請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黃世鑫名譽教授發言。
黃世鑫名譽教授: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很榮幸有這個機會來參與「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之公聽會,我將會以PowerPoint來說明。
有關今天的公聽會,我的標題是「稅制改革非兒戲」,這個是針對以前的泛紫色聯盟,王召集委員以前是泛紫聯盟的成員,我不太清楚他今天坐在那個位子是怎麼來看這件事情的。螢幕上這張表格是我綜合整理這次相關修法提案所要修改的項目內容,這次修法總共有9個提案,而委員的提案也都至少有16、17人以上連署,這些提案林林總總的提出貨物稅條例中要刪減的稅目,對於這些提案的內容,坦白講,每一項我都贊成,因為實在找不出反對的理由,但我不太清楚外面想要怎麼降,而他們提出的理由都對,為了促進什麼、為了環保等等,其實都對啦,所以就個別項目來說,其實沒有反對的理由,但是我要講的是,稅制改革不是這樣幹的啦。每一項挑出來都對,但貨物稅的稅目不只這些,還有一項水泥,水泥公會沒有在這裡,水泥公會也可以跳出來啊!水泥分為進口水泥與國產水泥,稍後我可以跟大家談談貨物稅修正中有關水泥的精彩故事,而貨物稅對於進口水泥與國產水泥的態度又不一樣。
我要講的是,稅制改革不是這樣一項、一項挑出來,只針對自己關心的稅目來討論,因為這樣做討論,每一項都對,就像軍公教要不要減薪、要不要減稅?要!勞工要不要減稅?要!我要提醒大家一個觀念,租稅改革並不是為了減稅而來的,減稅減到最後都沒有當然最好,但是以民主國家來說,歐洲一些資料都講的很清楚,租稅是一個政府的血液與生命力,它的意義不只是單純那幾個錢,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我們的稅源不足,那麼長照的錢要從哪裡來?當然以民主國家、資本主義國家來說,課稅是會損害到個人的私有財產權,但是螢幕上的紅字很清楚,雖然這會損害到個人的財產權,但「不應損害一個家執行基於一般利益而控制財產的運用,或確保租稅、其他徵課或罰款的給付之法律的權利」,沒有錯,在確保私人財產權之餘,同時也要考慮到公共利益,私有財產也有兼負公共利益的責任,那就是透過課稅來達成。
有位學者提到「沒有租稅,亦無真正的自由」,雖然租稅會侵蝕到私人的自由,但沒有租稅就沒有自由。沒有錯,在過去威權體制時代,因為我們對政府不滿,連帶的對租稅產生不滿,但是既然我們已經步入民選的民主國家,雖然還不完全,也就是說,這個民主國家課徵的稅不是用於政府,而是要用於老百姓,這是我們在民主化過程中對於租稅的意義、本質應該要去先認識的。對每一個民主國家來,租稅改革都必須要注意到這個問題。
在這裡我也要提出示警,因為很多人常說我是學者之見、理想性等等,所以我自己在提出意見之前先提出一個警惕,對於租稅,我們不僅了解相當有限,甚至我們自認為已經知道的,卻往往是錯誤的。還有,租稅很多都是意識型態的衝突。
接下來,針對提綱的部分,租稅只是國際化並沒有國際比較,這是在一個特定時空的環境裡面,如果特別去追求國際比較的話,那是相當危險的。Rostenkowski為什麼寫了一篇有關消費稅的文章,因為他怕只是學者在那邊提出意見,換句話說,這是我們要自我警惕的部分,那就是不要當一個蛋頭學者。
有關稅制改革的途徑,我們要講租稅改革,除了國家整體稅制系統化,還要從歷史來看,更要考慮到政治、社會、經濟結構變遷,最後是政策取向,到底是為了財政收入還是特定政策目的?剛剛很多先進的發言都是從特定的政策、跟他那一行有關的特定政策目的來看的,這當然沒有錯,但問題是租稅也兼負了財政收入的目的,這是最根本的,若沒有兼負財政收入的目的,基本上根本就不要課稅了。所以我們在考慮一個稅制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到兩個政策目的,一個是財政收入的目的,一個是特定政策的目的。
接下來這一張是稅制的歸納圖,我剛剛有說過要從整體稅制來看,我們要談貨物稅,但不是就貨物稅談貨物稅,貨物稅是消費稅的一部分,而消費稅又是整體稅制的一部分。整體稅制包括所得稅、消費稅、財產稅、流通稅及無法歸類的使用牌照稅及印花稅,而貨物稅只是裡面的一項,而委員所提修正案所涉及的稅目又只是貨物稅課徵項目之一。我們在討論個別項目時,要從整體稅制系統來談,因為彼此是會有牽涉的。
以消費稅現制來看,分為一般消費稅及特種消費稅,一般消費稅是加值型營業稅,而特種消費稅則包含貨物稅、非加值型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菸酒稅及娛樂稅,這幾種稅彼此是相關連的,換句話說,不能只改一個地方而不動到其他。
至於貨物稅的沿革,請大家注意看,如果要修正的話,貨物稅應該整個廢掉,例如我剛剛所講的,對於水泥還有課稅的必要嗎?為什麼現在貨物稅還存在?民國75年配合新制營業稅的實施,本來那時候就應該要取消貨物稅了,重點是考慮到稅收問題,所以大家質疑貨物稅裡部分稅目不恰當,如果純粹從學理上來講,確實是不恰當的,但是因為考慮到稅收問題,所以即使不恰當仍然保留了,但如果要修正貨物稅,應該要全盤考慮貨物稅的存廢問題,而不是某一個稅目的問題,但是要談這個問題,又涉及到稅收了。螢幕上這張是近5年消費稅各稅目收入及占總稅收比重,其中貨物稅的稅收都還有一千多億元,所以我剛剛講如果要考慮貨物稅的存廢時,換言之,如果將貨物稅全部廢除,政府可不可以承擔得起高達一千多億元的稅損?這部分也涉及營業稅的問題,因為當時貨物稅本來課徵的稅收很多,貨物稅是主要的消費稅,後來因為實施營業稅,貨物稅稅目大量刪減,所以現在每年營業稅稅收有三千多億元,現在營業稅稅率是5%,如果營業稅稅率提高1%也許就有檢討貨物稅的空間了。
最後我的結語是,稅制改革不是為了減稅或減輕人民的負擔,而是追求稅負分配的合理性,此處我不用「公平」二字而刻意用「合理性」,因為「公平」很難定義,以及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企業經營環境。各位先進所關心的就是是否有一個公平競爭的企業經營環境,這個當然也是課稅的時候必須考量的。貨物稅制度之存廢已經到了應該檢討的時候,但是不是這種即興式的、拚業績的刪刪減減,否則不僅淪為利益團體操作的對象,我剛才講的「利益團體」不是指各位,但是就像剛才講的水泥業沒有來的話就沒有,對不對?哪個產業沒有組織遊說團體的話就沒有機會,所以若是這種刪刪減減的作法,就會淪為利益團體操作的對象,更會破壞整體稅制的合理性。
因此,我要呼籲民進黨黨團,既然國家賦予黨團經費,黨團就應該肩負責任,哪有一個黨團裡面每個委員想要提什麼法案就提什麼法案,黨團必須負起整合的功能,這才是一個民主國家正確的立法方式,不然我可以打包票,所提的案子每個都過,相不相信?一定每個都過嘛!你的提案,我不能反對你啊!但是對一個負責任的執政黨來講,這是最不負責任的作法,所以在此我要批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你必須去重新檢討你的政策的制定模式,如果放任這種即興式的、聽任各個委員自己想提什麼案就提什麼案的情況持續下去,坦白說這對整個國家來講是一大不幸。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黃世鑫教授的寶貴意見,我也跟黃教授作個說明跟報告,過去我在參與無論是泛紫聯盟還是公平稅改聯盟的過程中,確實受教於黃教授非常多,但是當然一直學得不是很好,我也要跟教授說明、報告的是,關於貨物稅這部分,單從貨物稅的角度來講,相關的提案包括朝野不同政黨的委員統統都有,我們就是希望能夠整體來看待這個問題,我們追求稅制上的公平,不單單是個人,包括產業界這部分也是我們必須衡平考量的。
依照目前立法委員職權行使的相關法律跟規定,當然每一個委員都有提案權,但是相關的提案是不是能夠通過,一則因為立法院是合議制,二則各個政黨、黨團也有相對應的權力,所以這部分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平衡,特別是今天之所以召開公聽會,就是希望能夠聽取各界的意見。我也特別跟黃教授報告,今天邀請黃世鑫教授與會也是出自民進黨黨團的推薦,在各個公聽會當中,各個政黨黨團都可以推薦相關的學者專家及代表與會,這部分也跟您作個說明。
接著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黃耀輝教授發言。
黃耀輝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很榮幸受邀參加這一場很有意義的公聽會,我們都知道貨物稅在性質上就是一種特種銷售稅,英文叫做excise tax,從各國課徵excise tax(貨物稅)共同的特徵來看,貨物稅本身就是基於特定的政策目的而選擇性地針對某些貨物,有些國家甚至是對一些勞務課稅,所以貨物稅的特徵簡單來講就是要因時制宜,依據當前政府的政策目的重點隨時去檢討課稅的項目。在檢討台灣的貨物稅到底課稅的項目是否恰當以及稅率是否妥當之前,我想提供外國實施貨物稅相關制度的經驗以供大家參考。
我昨天上網到各國財政部(稅捐稽徵機關)查閱各國實施excise tax的相關稅制,可以發現沒有一個國家例外,包括我搜尋過的新加坡、美國、加拿大、日本、英國、南韓等國,這些國家都共同課徵的項目就是油氣類,還有車輛類、菸酒類,所以我們的菸酒稅嚴格來講應該也是屬於貨物稅。
但是除了剛才講的共同課徵項目包括油氣類、車輛類、菸酒類之外,比較特別的像日本在油氣類之外,對煤也課徵特種銷售稅,還有電源開發稅,因為日本自從福島事件之後發現電源開發是一個很大的困難,所以就開徵了電源開發稅。英國除了剛才講的共同課稅項目之外,它還有一個氣候變遷捐(climate change levy),針對電力、煤、油、氣另外再加徵相關的稅費,可看出這是因時制宜,考量氣候變遷的因素而與時俱進地去課徵造成氣候變遷相關的包括電力、煤、油、氣等能源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的來源。南韓更特別,南韓還對奢侈品課稅,我查了一下它的奢侈品項目,到現在為止還針對包括香水、鹿茸、珠寶、貂皮、冷氣機、冰箱、洗衣機、電視等電器課徵奢侈稅,南韓是比較特殊的國家,除此之外,它也課徵運輸能源環境稅,更可以看出它也是為了節約能源、促進環保而在後來開徵這些稅,地方政府也課徵汽車稅。至於美國,除了對煤、油、氣跟車輛、菸酒課稅之外,它還對健保加徵excise tax,還有高速公路的基金,作為政府的其他財源。
從各國實施的相關稅制來看,中華民國的貨物稅課稅項目中比較特別的就是電器、水泥、飲料、玻璃跟輪胎,這跟大部分國家不太一樣,在油氣類的部分,韓國有對煤課徵貨物稅,我們則沒有,但是有些國家有課徵所謂的「肥胖稅」,就造成國民健康上損害的部分課稅,這部分就比較類似我們的飲料。但是比較各國的制度可以看出,中華民國的貨物稅課稅項目中比較特別的就是電器、水泥、飲料、玻璃跟輪胎,所以我個人的看法是,既然它要與時俱進予以檢討,那就去檢視當初課徵電信、水泥、飲料、玻璃、輪胎等的這件事是否需要檢討,我覺得這個部分的檢討應該放在行政院的層次來檢討當前的政策。就我所知,課徵能源稅是行政院層級的既定政策,當初也規劃如果能源稅制能夠建置起來,比較算屬於前瞻性的稅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漸進式地將那些不需要課徵的項目,就是我剛才提到的那5種超過國外課徵範圍的項目,若實在講不出有任何堅強的政策目的理由,就可以予以檢討,並漸進式地廢止,但為避免對稅收產生重大的衝擊,我建議可採漸進式的調整方式,先調降稅率,最後在能源稅制phase in之後,就可以將貨物稅phase out,這樣不但可減少財政的衝擊,也能配合行政院層級的節能環保等目的,如此一來,稅制就會變得公平合理,也可以減輕廠商在成本上的負擔。以上是我個人的淺見,供大家分享,謝謝。
主席:目前學者專家、相關產業代表及列席人員都發表過意見,接下來請財政部蘇次長發言。財政部是貨物稅的主管機關,是否能夠就各位剛剛的意見加以說明?你們今天也很負責任地準備了書面資料。在回應委員提案的部分,畢竟今天不是審查會,或許不需要就這部分加以說明,是否能站在財政部的立場,針對方才的發言內容先有一個回應及說明?蘇次長也是國內有名的財政專家,相信你對貨物稅方面應有相當程度的瞭解。
蘇次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本人很高興代表財政部來參加這場公聽會。就剛才業者所提的問題及各學者專家所提的意見,我先以財政部的立場做一整體的回應。
我們認同方才黃耀輝老師及黃世鑫老師提及的意見,對於整體貨物稅的改革應有一整體性的檢討。以財政部的立場,行政院若未來要研議推動能源稅這個方向的話,我們也會配合行政院,參酌行政院能源局減碳辦公室的政策擬議,就產業的競爭力、經濟發展、環境永續的面向去探討,因為所有貨物稅課稅的項目7大類中,都跟這些內容有關。我們會針對貨物稅個別項目與上述這些政策有關的部分進行通盤性的檢討,當然在檢討之前,我們會凝聚各界的共識,配合我國減碳的路徑,為租稅工具之應用以及國內外經濟情勢適當地檢討修正貨物稅的相關法令,維護整體租稅之公平,創造比較友善的租稅環境,這是我們最基本的立場。
當然有業者提及幾個比較特定的如電器、淘汰老舊車輛等的部分,未來如果行政院整體能源稅或碳稅的大方向正確的話,我們就會配合這個方向來進行檢討,因此,基本上貨物稅的修正可能無法單純就個別項目來進行檢討,這是第一個要跟各位說明的部分。
第二個,因為貨物稅每年的稅收大概是1,600-1,800億元左右,約占國家整體稅收的10%,這一個非常重要的稅收項目,如果個別切割,在稅收影響上,當然會使整體國家財政可能面臨一些問題,所以,如能透過對整體稅制的通盤檢討,也許在維持財政的穩健情況下進行檢討會是比較恰當的做法。
其次,剛才汽車同業公會先進們提到有關補助報廢汽車輛之提案,在此我必須特別說明,因為這是補助,所以是環保署的業務,而貨物稅屬於課稅,兩者不能混淆,這部分可能透過環保署提案會比較好,因為這邊是貨物稅條例的修法,屬於稅收,而補助則屬於支出,可能無法在貨物稅中增列。
當然針對方才所提的意見,我們都會一一記錄下來,未來在貨物稅的檢討上,配合行政院能源稅或碳稅的實施,我們會進行整體的評估。以上簡要說明,謝謝。
主席:等一下等所有出列席人員都陳述完畢之後,再請次長再行補充。
請中華民國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賴明元副理事長發言。
賴明元副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本人是中華民國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我代表基層,今天剛從臺中北上。我相信大家應該有注意到基層的聲音,這其中不只是稅的問題,有關稅的問題,我們真的不懂,到底要不要全盤進行檢討,那是財政部與政府的事情,我們關心的是什麼?我們關心的是老百姓已經沒有錢了,結果政府還要課徵電器項目諸多的稅賦,請替他們想一想,他們每月的薪資那麼低,連買一個節能電器的政府補助都要求要1、2級的標準,這樣的冷氣價格又比較貴,所以應該替他們想一想。今天我們不是因為財政的問題,而是針對修正那些不符合現況的稅率才來到這裡。我認為政府應具有國際觀,因為全世界幾乎已經沒有課徵像奢侈稅、貨物稅的國家,臺灣竟然還在課徵!現今的民眾常常出國,我相信在座的人幾乎都曾出過國,你在國外應該會聽到為何別人沒有臺灣卻有的這種質疑聲音,人民對此的觀感必定截然不同,這是基層的聲音。
此外,我也曾帶領臺中的廠商到國外參展,因為卡拉OK音響的主機在臺灣是非常強的一個項目,而到國外去展覽的時候就發現我們的價位跟人家有差別,雖然我們的東西很好,但是價位上跟人家相比則沒有競爭力。所以問題就來了,我們曾經到過新加坡,像今天我們的理事長又到德國了、到德國去看看可不可以把我們的廠商帶過去,但是政府沒有予以支持的話,那要怎麼去!關貿協會有支持,但是我們的稅金是這樣子,要怎麼出去呢?所以問題很多,政府應該要去考慮、想一想要怎麼幫助這些廠商走到國外去,政府不是要推新南向政策嗎?那就要想辦法,不是只有說拿一點錢給大家,叫他們自己出去,這樣子是做不成什麼工作的!這是我們的心聲。
在電器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冷氣,我相信在座的各位也知道,現在這麼熱,晚上睡覺時如果不吹冷氣,你受得了嗎?在醫院如果沒有冷氣的話,你受得了嗎?絕對受不了!難道吹冷氣叫做奢侈、要算入奢侈稅嗎?我想應該不是吧!既然不是,你們就趕快把它給修掉啊!我記得在8年前還是幾年前,馬總統親自跟我講了一句話,他說他在8年內一定會改,結果是放我們鴿子;現在的蔡總統也有親自跟我講,但看這個態勢,我看恐怕也快要放我們鴿子了啦!這是我們南部人的心聲,想跟大家報告一下。
為什麼要修改貨物稅,看是減免或降低也好,其實這有兩個重點,第一個,如果把貨物稅降低,我們產品的價格也會降低,其汰舊換新率更高、節能率也會更高。現在針對冷氣的部分好像是20%嘛?如果降20%,你知道冷氣的價格會下降多少嗎?一台1萬元的話就減了5,000元耶!你認為大家會不會去換新的?若是換新機,其節能率是否就提升了?購買力提升了,我相信財政部一定會很高興,因為他們就能收到稅金了。減免貨物稅,可以提升營業稅的收入,為什麼不可以呢?這是我的構想,但對或不對我不知道,因為我不是財稅人員,我是銷售人員、是代表基層、代表電器公會來向大家報告。如果東西流通,可以增加稅收,所以我是建議財政部去思考看看,這個絕對、絕對會有幫助的嘛!我記得胡自強市長在臺中有辦過1場活動,我們在臺中的消費好像只要達2,000元以上就有一張發票,可以抽900萬元的房子,你知道那幾個月臺中的稅收是多少嗎?我相信財政部一定知道。所以你們一定要去想辦法,這是我的建議,謝謝。
主席: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蔡孟彥助理教授發言,他也是臺北市電器公會的顧問。
蔡孟彥助理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兼任助理教授,也是電器公會的顧問。今天我只針對電器類商品課徵貨物稅的這個部分表示一下意見,前面幾位學者專家及各界的代表有提到,貨物稅最早期的設定其實是針對奢侈稅去課說,剛剛北商的黃耀輝老師也提到這是一個特別的稅,就特別的目的來說,我們可以來看目前貨物稅條例裡面所規範的這些電器商品,再對照當時的立法目的,甚至民國68年我們在修正貨物稅條例的時候已經很明白地寫到,這些電器商品的課徵對象是高所得家庭。老實說,在時空背景產生變化的過程中,當時立法目的之範圍根本不足以涵蓋現今的現象,因此這些稅還繼續維持之目的何在,從課稅的正當性來說其實這就是令人質疑之處。
另外一個部分,我們也可以去考慮的是,當以前所謂的奢侈品變成是現在的民生必需品的時候,如果針對民生必需品再去加稅,基本上反而會增加一般國民的租稅負擔。打個比方,日本最近在調消費稅的時候,前提是要有一個思維,民生必需品要嘛免稅,要嘛減稅,現在世界各國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國家沒有錢,為了擴增財源,基本上也不會去動到民生必需品,因為從某個程度來說這等於是壓縮到國民的生存空間,日本最近對於消費稅的修正,民生必需品的免稅或減稅會變成是非常強烈的一個立法模式,這個也要提醒立法院去加以留意。
此外,剛剛電器公會的先進有提到,其實臺灣的產業能力非常強,而且基本上就電子端的運用來說也非常強,可是老實說如果我們去看貨物稅條例,有一個非常不合理的規定,就是第十一條第二項,你們把應稅跟免稅的東西加在一起的時候,本來免稅的東西會變成應稅,而且稅基會增加,這個時候其實從某個角度上來說會去妨害到資訊技術的運用,打個比方,以電視來說,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98號解釋裡面就講到,目前我們就電視的課稅的方式事實上是可以再討論的。可是問題來了,如果今天有個東西假設它只有電視的接收功能、連接到其他功能的話,會因為營業稅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導致它的稅基被擴張,對業者來說,它會變成是箝制業者發展的一道緊箍咒,因為他們不敢從電視繼續再去做衍生。我再跟大家報告一個趨勢,目前我們國家有一個很重要的政策是follow其他國家的無人車,大家應該有發現到一件事,車子上面的面板會愈做愈大,功能性也愈來愈高,如果是這樣,依貨物稅第十一條第二項的規範它的稅基將變得愈來愈大,在價格居高不下的狀況之下,對我們業者的發展反而是一種傷害。
再講回來,電視機就不用說了,它是民生必須品,除了電視以外,剛剛先進有提到電冰箱,臺灣是高熱的氣候,包括除濕機,甚至以後會遇到的空氣清淨機,這些東西可能在臺灣都已經變成是民生必需品,我們給它們加了十幾%的稅,基本上因為貨物稅也是一個間接稅,它會轉嫁在消費者身上,消費者等於要支付更高的金額,那麼從某個角度來說其實是不利於消費者去過一個比較舒適的生活,尤其是在所得沒有實質提升的狀況之下。這樣的一個立法方式,我們對民生必需品去課稅,在我看起來這其實是有去干預到人民生活的一種情形。
最後,這是我自己最近這幾年在做稅務研究的一個感想,也提供給貴院,我們大家一起來思考,其實臺灣的稅制上有很多不合理的規定,老實說我相信財政部自己應該也有研究,問題卡在哪裡?因為現在我們的財政困難,會變成稅制改革的一個非常大的阻力,於是在財稅上面就出現一句話了──課徵最久的稅就是好稅。可是老實說這種老稅不一定是好稅,也就是說不一定是一個理想的稅,歸根究底,就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今天要把一些不當的稅給修掉的時候,必須找替代財源,可是有時候我們反而沒有去想到底這個稅制持續的必要性何在,我覺得這是一個滿可惜的現象。以上,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因為今天立法院剛好在審查建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所以我就兩邊跑來跑去。貨物稅在民國35年第一次立法,當時是對菸、酒、茶葉及棉花等課稅,此後,隨著歷次的修法陸續加入了鋼琴、化妝品等,也讓這個貨物稅具備有奢侈稅的內涵,不過隨著社會變遷,有一些屬於早期奢侈品的貨物稅已經被免除掉了,這次本席提出的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是針對電器業的貨物稅提出修正,無論是冰箱、彩色電視機、除濕機、電唱機或錄音機等,這些電器當年都是奢侈品的代表,但是到了今天家家戶戶都已經有了,像電視幾乎是99.9%,每家都有,1家至少有1台甚至是2台或3台,早期那些黑白電視都已經變成了古董,在這種情況下,有很多電器設備都已經不再是奢侈品了。
以電視為例,民國51年台灣電視公司成立以後,除了播放節目以外,它更和日本合作,製作了14吋黑白電視,大同當年也是因為黑白電視非常有名,所以舉辦了隨機附贈大同寶寶的活動。民國54年,電視機第一次進入貨物稅的名單,當時的貨物稅率大概是10%,在黑白電視的時代,1台黑白電視機大概要1萬元。民國60年以後,電視台播放了彩色電視的訊號,台灣當時的黑白電視大概有125萬台,因為供過於求,所以慢慢就降價了。雖然已經是民國60年,但是那時候的彩色電視機相當珍貴,也不是很普及,記得當時我在念國小,要看史艷文布袋戲還要到有錢人的家裡,坐在門檻去看,或者是在一些比較傑出的診所和商店才會有電視機,收看少棒是那時候的熱潮,阿姆斯壯登陸月球也是。
民國67年左右我最近翻閱了的報紙,當時1部彩色電視機要價12萬元新台幣,那時候在中和買25坪的房子只要20萬元,所以當時的2部電視機相當於1戶房子的價格。民國79年貨物稅修正以後,黑白電視機免除貨物稅,僅對彩色電視機課以貨物稅,稅率大概是13%。隨著台灣經濟成長,從黑白電視機到彩色電視機,從類比到數位式,從1個村莊1台到每個房間都可以有1台,電視機早已經不是奢侈品了。再來我要談到的是,15年前液晶電視開始生產,因為電視是家電,所以必須課以13%的貨物稅,但顯示器卻不用課稅,它的稅率是0,我們發現有很多業者把顯示器和視訊盒拆開來賣,這樣就不用繳貨物稅,但是這個部分也造成民間業者很多的民怨,因為電視要課稅13%,所以業者就把它分開販售,以上是電視的一個背景。
至於其他的電冰箱、除濕機等,這些都有它的故事,沒有辦法在這短短的時間去說明,同樣是屬於奢侈品的年代,但是隨著時代的進步,這一切都已經變成家家戶戶的必需品。根據立法院公報,民國74年採用加值營業稅,當年的財政部長不只一次提到政府的稅改要以長程作為目標,他要全面落實營業稅取代貨物稅的部分,讓貨物稅是針對奢侈品課稅,非奢侈品的部分已經不需要再課稅了。在經濟部金工中心2017年的報告中也提到取消貨物稅有助於整體家電的採購規模,也減除了節能減碳的壓力,所以同樣都是有利。
我要感謝王榮璋召委特別排了這一次公聽會,藉由這個公聽會,希望能夠有產官學界代表針對今天的議題充分討論,當然這一次貨物稅的提出我們認為是一個適切的方向,本席也期許在未來的簡化稅則裡面要降低民生賦稅的負擔,促進整個產業的發展,使我國在國際的經濟地位能夠添加前進的動能,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台灣樂金電器股份有限公司金載承董事長發言。
金載承董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從韓國派過來的台灣LG電子金載承,韓國對於大型家電產品以前也有營運過類似這種稅,我們稱為「特別消費稅」,但2016年開始,政府對家電產品取消了特別消費稅,因為家電產品不是奢侈品,已經是民生必需品。取消這個稅經過3年之後,對於家電消費的活力有不少的貢獻,如果台灣也能免貨物稅,我覺得可以減少消費者的稅負擔,而且我相信台灣也跟韓國一樣,可以提升家電消費的活力。
在手機、筆電以及具備互聯網的產品都沒有貨物稅的情況下,LG家電90%以上都是互聯網產品,我覺得對家電產品維持貨物稅是不合理的,而且不符合時代變化趨勢。目前貨物稅的營運是進口的廠商負擔比較多,這有一點不公平,我覺得有關稅就夠了。以上是我的意見,謝謝。
主席:請台灣日立江森自控空調設備販賣股份有限公司張世冠處長發言。
張世冠處長:主席、各位委員。在此謹代表廠商表達一下心聲,五十幾年前,冷氣是一個非常高貴的奢侈品,它和賓士的價值可能是同等級的,經過50年之後,大家還是買不起賓士,但冷氣已經是家家戶戶都有了。一個法令經過了50年之後,財政部是不是應該要思考加以修正?以上,謝謝。
主席:請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王玄郎總經理發言。
王玄郎總經理:主席、各位委員。和泰大金空調王玄郎第一次發言,說實在的,大家在爭這個稅制,我也不知道要從何說起,但是我覺得財政部應該最清楚稅制的問題,針對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希望你們提出來讓委員幫忙制定更好、更合理、更公平的稅,我覺得這是正面的一個看法。我們大家都要共同面對這些問題。包括在座的財政部官員及,各位委員,大家都有用到這些商品,假使相關貨物稅能夠遞減或減免,要用什麼方式我覺得政府單位可以來考量,譬如剛才常務次長有提到這部分占稅收的10%,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1,800億元如何逐年遞減?如何逐年去增加稅收?可以從我們的消費稅來著手,日本都已經是課8%,周邊國家很多都是課7%,而我們還是處在5%,假如今天從5%調到7%,稅收會增加多少?那是增加40%的意思,從消費稅著手可以真正課到政府想要的稅收,明年日本還要從8%調升到10%,其中還包括1%要留給長照費,這是日本長期規劃的一個稅制方式。財政部對稅制應該是最清楚的,由他們來主導怎樣讓稅制更公平,請各委員幫我們來監督,做最好的一個稅則。
說實在的,我也知道許多人都有一大堆避稅方法,只是我不想多講而已,雖然國家有很多稅都要去課,但是真正課得到稅嗎?也不一定,因為很多人都已經把錢往外移了,回頭進來就變成假外資,政府只課20%,其他的部分都?不用課稅。據說政府今後還要推動身分證IC晶片卡,我覺得這個方向很好,以後大家都可以用IC晶片卡去消費,消費越多折抵越多,剩下的就以綜合所得稅的方式課20%就好,也不用再申報之類的,我想這對於國家的管理絕對有很大的幫助。
剛才提到周邊許多國家的情況,其實大金賣這麼貴我也不願意,因為關稅再加上貨物稅,稅率20%是累進的,假如今天1台定價5萬元,貨物稅降低20%,那麼1台就可以降低1萬元,或許屆時大家都用得起也不一定。現在台灣的收入低,稅金又這麼高,剛才提到在家電業只有課八十幾億元,說實在,也不是很多啦!當然我不是說一定要馬上解決,但是我希望我們的財政官員不要為了稅收沒有來源就暫時擱置,我們可以做年度規劃,請委員把不合理的地方改掉,幫我們研擬將來的稅收如何增加的方法,讓國民更能夠接受的一個方法,這個早晚都要去做,今天不做,將來還是要做的,尤其是稅收,因為國家需要錢,所以需要一些合理的稅收進來。假如消費稅能夠一稅到底,其實消費稅就可以解決一切,張忠謀要不要消費?他也要消費啊!我上次看了我們國家的稅收,台積電的營所稅有300億元,聽起來是全國最高,但是它一年的經常利益高達3,800億元,還不到9%,當然它有很多的優惠,但是對於很多不公平的地方,我覺得財政官員應該是最清楚的。所謂因時制宜,既然有這個機會,我們希望財政官員能夠把不合理、不公平的地方提出來,請委員幫你們做,而不是讓委員來拜託你們,結果你們只回答一句「我們再考慮看看」,謝謝各位。
主席:謝謝王總經理寶貴的意見。
請台松電器販賣股份有限公司黃慶記經理發言。
黃慶記經理: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台灣松下代表黃慶記,這次貨物稅條例的修正,針對家電產品是屬於奢侈品課徵貨物稅等定義,以及是否取消或減徵,學者和業者剛才已經多所琢磨,在此我就針對貨物稅的稽徵實務提出一些淺見。
過去徵納雙方有所爭議的事件,譬如說手機還有電視加tuner的事件、浴室暖風機的事件,還有行車紀錄器是否具有主要功能的認定,都造成雙方很大的困擾,而且易有爭訟,由於家電產品貨物稅條例年久失修,且家電產品日新月異,造成課徵貨物稅的爭議不斷,因此建議藉由此次的修法,如果家電產品的貨物稅能夠取消是最好,如果要維持或是減徵的話,希望家電產品的課徵項目能夠明確化,不能以解釋令擴大認定的方式來課徵,沒有列入家電課稅項目的應不予課徵,以符合徵納雙方的利益,以上報告。
主席:接下來請卡門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李友德董事長發言。
李友德董事長: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各位先進的發言都認為電器類產品不再是奢侈品,而是民生必需品,大家對電器類的東西都有一個共識。現在我要針對此次貨物稅有關音響組合部分的調整,音響業者認為不周全的部分,特別說明如下:第一,冰箱、電視、除濕機與音響均為電器類商品,音響類產品占總電器業貨物稅不到5%,可見對稅收影響極其微小。此次修正,大宗電器產品冰箱、電視、除濕機之貨物稅均已刪除,音響是傳播音樂的工具,音樂是民眾的精神食糧,民眾在社會競爭壓力大、校園毒品氾濫之際,音樂讓心靈得到舒壓及療癒的功能更形重要,目前政府致力於推動人民生活與文化素質的提升,且已深受大眾肯定,若能將剩下的5%音響貨物稅也刪除,更能顯現政府不僅重視民眾對民生物資的需求,對於人民精神與文化的另一層次也一樣重視。
有關新增部分,調升頂級組合稅率至20%,我們更是期期以為不可,這不僅是大開民主倒車,也將音響污名化,就這個原因分析如下:第一,不論任何產品,政府稅制應單一化、公平為最高原則,所有市售產品,例如汽車、手錶,即使有些因製作困難度及稀有性而導致單價較高,但不管是低價或高價,其稅率都是單一的,何以選擇針對最後組合體音響課徵特別高的稅率,如此顯有失公允之嫌。
第二,案內提及此次修法的目的,即獎勵創新與成長的經濟政策,專門訂製的組合音響並非頂級享受的奢侈品,其代表的是個別公司的創新與研發功能,並對產業有示範性及研發技術提升的功能,近年來國產品音響的突飛猛進就是明證,即使是一些成功的企業家能消費得起,也是放在家裡獨自享受音樂這項藝術,並藉此充實自身的能量,讓本身企業更形壯大,完全沒有炫富的功能,例如汽車、手錶等外在的精品產品,其稅制也是採單一化,單獨把藝術化的音響產品列為奢侈品,實屬不妥。
第三,奢侈品之稽徵原則應被取消,從市場經濟觀點來看,臺灣早已進入自由經濟的市場體制,而非啟動國家政策來強暴市場自由經濟,之前房屋奢侈稅才宣告失敗,此次針對最後組合音響課徵20%的貨物稅,明顯將重蹈覆轍,讓消費市場的自由經濟、民主化開倒車,有自信的國家會比較開放,貨物稅應該走入歷史。
希望政府能體恤業者之難為,懇請幫忙處理音響業者相關的兩點訴求,第一點是刪除音響組合貨物稅,第二點是刪除新增音響組合體超過一定金額以上則適用奢侈性之稽徵原則提升為20%的部分,謝謝大家。
主席:請臺灣三菱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吳力浩副總經理發言。
吳力浩副總經理: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聽到很多學者、先進發言,我大概彙整一下各方面的意見。其實主席一開始也有強調,第一個就是貨物稅的由來,剛才學者和相關長官也有說到,當初第一個是針對奢侈品,第二個是戰略或策略所需。我們以現在這個時間點來看,實在看不出當初修訂這項法律時,這兩個目的存在的價值或必要性,個人的淺見是認為這兩個理由完全不存在,因為它已經不是奢侈品,同時也看不出我們現在討論的電器類有任何策略、戰略所需而必須課這個稅。
第二個是賦稅公平,剛才學者報告及長官致詞時也有說到,其實很多產品已經取消了,以化妝品為例,賦稅公平的意思是說,它已經不是奢侈品,而是民生必需品。有的品項已經取消了,至於剩下的,就是我們現在談的這些品項卻不取消,它的公平性在哪裡?另外,所謂的稅務改革,剛才有一位學者提出很好的論述,就是每樣看起來都合理,但是稅務改革真的要這樣做嗎?
我是提供一個反面思考的方向,如果所有改革都要等所謂的問題有答案之後再改革,那可能要等到民國1,300年,或者可能再等另外一個30年、300年,我們的稅務改革仍然沒有辦法推動。所以我個人的見解和提案是,已經知道不合理的、沒有必要存在的,或是被視而不見的,例如剛才大金的總經理也有表示意見,他們也不算是外商,各位買冷氣是否要花5萬元或是4萬元?
前陣子電器同業商會聚會的時候,當時就提到中南部、花蓮、屏東那些貧苦人家,他們沒有錢吹冷氣,所以小孩子不能好好唸書,對不對?結果最後只能去做苦工,這樣的狀況就會世代循環,所以它已經是必需品,你讓這些人消費不起,他們可能就會品質低落,最後降低國家的競爭力,這是政府想要的嗎?另外,就效果而言,如果把單價降低,那麼大家的消費就會增加,我想營業稅的收入也會增加,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效果,政府在推動所謂的無核能政策、節約能源,結果現在卻訂了一個稅制,把有節約能源的必需品售價提高,這樣的政策不是背道而馳嗎?呼籲大家節能,但是卻讓你買不起節能產品,我覺得這個政策是矛盾的。只是很不幸的,節能政策是經濟部主推,課稅是財政部的事,不好意思,我說話比較嚴格,公務人員應該本著愛臺灣之心,不要只站在自己的部會看事情,要從跨部會的立場去思考。
關於稅收短少的問題,我想這個問題應該是任何政府成立第一天都會面對的,全世界應該沒有一個國家的稅務是充足的。關於稅收短收,剛才也有說過,第一個是增加消費能力,讓營業稅提高,第二個是課稅的公平性,哪些人在繳稅?哪些人應繳而未繳?政府要認真執行這件事,因為它可以增加的收入應該遠大於這87億元。
另外,剛才也有人提到,如果沒辦法開源的話,那就節流嘛!對不對?這就是我們時常說的蚊子館,可能名稱比較不好聽啦!但是一蓋就是30億元、50億元,其實節省下來的錢足以彌補這個坑洞。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彭繼曾協理發言。
彭繼曾協理:主席、各位委員。我現在在東元集團服務,負責東元的家電及空調事業,我也是這個國家的國民,我覺得繳稅是愛國的表現。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當然支持取消家電的貨物稅,但是我覺得即使支持取消,也要找對方法。以我們集團為例,我是負責家電及空調事業部,在我們集團內有很多產品和馬達、重電相關,所以其他事業部有很多單位於海外,例如美國、義大利分公司。
在集團開會時,我常常發現一件事,就是很多分公司要拓展業務、發展銷售、打市場品牌等等,所以需要很多funding,也就是預算,但是我們的金管單位,就是守利潤的單位卻拒絕了,這時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影射到這次的貨物稅,如果真的要把政府的稅收減少,這樣是否能夠帶動實質成長?我剛才舉的例子,和各位長官報告的一樣,我們是不是真的要把稅降的很低?我們是不是能夠換來實際上所需要得政策拉動力?
所以我覺得重要的就是是否取消貨物稅,剛才先進、專家已經提出很多意見,因為這是一個政策性的問題,所以我就不再強調了,但是我覺得取消貨物稅關係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為政府一定要拉動產業,取消這個稅的目的就是要拉動這個產業,但這個產業要benefit到實質受益人,也就是要帶領拉動本地企業的利益,我覺得這是每個國家、每個政府的責任。
我從這四個角度來說明這件事情,從產品本身來看,因為在座有很多日商朋友,所以我就不以日商為例。例如有的吹風機一台要1萬5,000元以上或是1萬元以上,如果取消這部分的貨物稅,我覺得社會觀瞻是不太好的。也有人會用沒有扇葉的風扇或吸塵器,基本上這類的產品需要2萬5,000元左右,如果說這是民生用品,的確有點說不過去。所以談產品就要談到一件事情,那就是價格,對不對?如果是民生必需品,對於窮苦孩子、一般家庭或者年紀老邁需要社會長照的人來說,他們是不是需要用到一支1萬元以上的吹風機?我覺得這一點大家要看清楚。所以在定義這件事情時,例如多少金額以上就不屬於民生用品,而是奢侈品,其實這部分沒有必要這麼設定,難道大家越窮就越要開好車嗎?這邊有汽車業者,對於汽車公會來說,我只是一個外人,但是難道大家都要開瑪莎拉蒂嗎?那是有點奇怪的事。所以產品本身要定義為民生用品時,如果是以價格來界定,那就要訂得非常詳細,不能說取消就取消,而且大家應該都一樣,不能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應該很細緻的處理,因為這是從國家的稅收掏錢出來拉動產業,所以要非常小心、非常珍惜。
還有,我們也必須考慮市場占有率,如果一個Commonality的Prada市場占有率已經達到20%以上,其實就是那個行業的Gorilla,以微軟為例,它就受到反托拉斯法的限制,所以微軟的價格是不能降的,因為它一降價的話,全世界的軟體業都不要發展了。所以你們要很清楚的定義,如果取消這一塊,會不會幫助那些大猩猩變成大恐龍?卻把其他你所愛的、應該扶助的企業消滅掉。我覺得這些必須很清楚的考慮到,而不是平頭式平等,你要了解這個行業的競爭動態,想要幫助的是誰等等,我覺得這要從產品角度,從pricing、market share去看。
第二件事情是關於政策補貼,如果這個政策是要取消貨物稅,要幫助這個產品,例如大型空調,因為這會影響到能源政策,所以當然要趕快去做,這麼做不光只有這個幫助,而且還會幫助另外一個,等於是做一個補兩個,所以我覺得大家要很重視這個policy。
第三個,中華民國的官員一定要很清楚實質受益人的觀念,到底這個補貼的標準是什麼?不要越補越窮。補助之後的受益人到底是誰?不要說本國企業或是其他人,實質受益人在中華民國的狀況是越補越窮,造成他國越補越富,這會造成政策很大的偏移,我覺得這部分要很審慎的考慮,因為減低稅收是一件不得了的大事,不管是1元或2元,我們就事論事,這一點我們希望請政府官員特別考慮清楚。
第四就是社會的公平性和感覺,不要補到後來變成窮學生、窮孩子都用外國貨,都穿Armani西裝、義大利的皮鞋,這是不對的,如果最後都用外國舶來品,這也是一個很奇怪的補貼。我支持補貼政策,取消這個貨物稅,但是我要再三提醒各位長官,好好思考要怎麼取消?要補貼給誰?會照顧到誰?以上是我的說明和報告,謝謝大家。
主席:請良峰塑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許蒼林董事長發言。
許蒼林董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因為這些話已經說了30年,剛才財政部給我們的回答就是他們會積極配合,但是依照現今的財務狀況,我可以告訴各位,我預言臺灣的財務絕對不會好轉,所以貨物稅永遠沒辦法再修正,各位要有這種共識。我今天要和各位討論一件最基本的事情,政府官員要為臺灣所有人民制定方向往前衝,所以應該是財政部提出方案改革,然後我們來參加公聽會,結果現在是我們提出方案要求財政部,但是對於我們提出的方案,他們卻表示窒礙難行,或者這邊有問題、那邊有問題。
我不知道財政部在做什麼、政府在做什麼,臺灣的經濟已經淪落到這種地步,但你們卻說所有事情都比照泰國或其他國家,還說他們和我們是一樣的狀況,我們為什麼要和他們比較?臺灣必須尋求一條新的路。所以我希望財政部的同仁能夠為臺灣所有企業重新制定一套稅基,反年金改革的人在外面衝,我們進來這裡開會卻像個小孩那樣無力,為什麼稅制不能重新規劃?這關係到稅制的公平、正義,而且大數據也顯示得很清楚。
今天是立法院的公聽會,所以我建議所有的貨物稅都取消,只保留油氣車輛的部分,這兩項的比例就占了90%,剩下的10%,說真的,從這兩項再做修正,馬上可以平衡財政。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的出列席人員均已發言完畢,請問各位,是否還有另外的補充意見?
請國立臺北大學財政學系黃世鑫名譽教授發言。
黃世鑫名譽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來做個整理,因為大家都聚焦在是否為奢侈品的議題上,所以我剛才一直強調,關於貨物稅,我們要從歷史來看,其實當時對車輛課徵貨物稅,本來就不是因為它是奢侈品,大家不要忘了,除了車輛、電器之外,還有橡膠輪胎,有人會說橡膠輪胎是奢侈品嗎?也就是說,本來就不是因為它是奢侈品所以才要課徵貨物稅,但是大家被100年實施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搞混了,當時大家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稱為奢侈稅,我記得民國100年立法的時候我也曾來參加公聽會,當時我持絕對反對的立場,為什麼?因為我認為針對每一種消費行為,政府及立法院都無權定義什麼叫做奢侈。早期有一位民進黨立委總喜歡戴金錶,請問那是奢侈品嗎?坦白講,針對奢侈而課稅,我本來就反對,因為在民主國家當中,沒有一個學者或政府官員有權定義什麼是奢侈、什麼不是奢侈,如果以是否為奢侈這種道德觀來當成課稅標,這完全違反租稅理論,尤其是在民主國家。只有獨裁國家可以這樣做,因為獨裁國家就是獨裁者說了算,如果獨裁者說是奢侈,那就是奢侈。就是因為威權體制還沒有完全民主化,所以才會以奢侈的觀念來課稅。我剛才提到這本來就是未遂說,如果從是否為奢侈品這個角度去探討的話,當然它就應該要取消,所以我剛才說過不只是你們所提的這幾項而已,而是全部的貨物稅幾乎都應該要取消,例如以飲料而言,現在都是手搖杯居多。
現在我們所考慮的是1,800億元的稅收,有人說政府應該撙節開支,也就是「死道友不要死貧道」,這些人認為從其他方面去課稅就好,我剛才也說過稅制改革是一個分配的問題,也就是挪來挪去的問題。如果電器類減少80幾億元,那麼車輛類也要減、橡膠輪胎也要減,每個行業都可以說他們只是一小部分。我的意思是說如果要討論這個問題的話,應該要從它的歷史淵源去探討,當時貨物稅之所以沒有取消,乃是因為財政收入1,800億元的問題。要解決1,800億元稅收的問題,絕對沒有辦法在短期之內解決,一定要有一個比較大型的檢討,當時營業稅是課徵5%至10%,也就是立法授權行政院可以在5%至10%之間課徵。剛才有一位先進提議增加營業稅,其實行政院早就動過腦筋了,上次為了長照的問題,行政院就已經考量過了,行政院只要以行政命令加1%就可以,根本不必透過立法院,因為立法已經授權,但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這麼做。民國70年我回來教書,所以我參與稅制改革到今年已經有三十幾年的時間,每一個大場合我大概都曾參與過,所以我對稅制非常熟悉。據我所知,想要增加1%營業稅,這樣的腦筋至少已經動過三次,每當有重大政事要推動時,就會動這方面的腦筋,只要行政院長敢簽就會通過,但是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人敢這麼做,為什麼?因為他們擔心會引起物價波動。因為營業稅是全面性的,即使去超商買個5塊錢的東西也要課稅,因為它是全面性的,所以他們擔心增加營業稅,物價就會上漲。業者站在本身的立場講話沒有錯,但是政府必須就整體的立場來考量。以上是我提供給業者的意見,我認為這不是財政部或行政院的事情,而是民進黨的事情,因為民進黨是執政黨,所以民進黨應該要對蔡主席施壓,謝謝。
主席:請中華民國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廖全平理事長發言。
廖全平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如果真如黃教授所言,那麼我們今天都白來了。工研院今年年初曾提供給我一份資料,現在全台灣總共有900萬台舊冰箱,1,300萬台舊空調,這些都是定頻產品,如果把它們汰換成變頻產品,可以節省40%用電量,占台灣整體用電量的6%。現在大家一直在強調節能、環保,如果我們把貨物稅取消的話,那麼我們根本不用節能補助就可以馬上汰換這些老舊空調和家電。今天我代表的是電器商業同業公會,如果什麼都要綁在一起的話,我想連今天的會議主席也沒有辦法決定什麼,今天財政部次長、賦稅署署長和北區局長都來到現場,我們希望政府能夠多給家電行業一些支持,其實我們從來沒有為這個行業爭取什麼補助,大家可以去翻翻中華民國的歷史,家電業界和空調業界從來沒有爭取過任何補助。在此引用前輩所講的話,20年前我們在養台灣的IT產業,20年後我們這個行業必須靠政府給予合理的稅率,這樣我們才能為這塊土地繼續效力,希望政府能夠好好重視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今天聽取了各方對於貨物稅的多元看法,各位所發表的口頭意見及書面意見,我們都會彙編成冊並送交本院所有委員同仁,也就是本院113位委員都會收到今天公聽會的資料。
接下來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這一類的公聽會我並不是第一次參加,我儘量不要發言太長的時間。財政部的報告當中提及「鑑於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為產製廠商或進口業者,租稅優惠提供,消費者尚非直接受益者,宜審慎考量。」,也就是說,如果提供租稅優惠、調整稅率的話,消費者並不會直接受益,在此本席想問一個問題,現下消費者不就是這些稅的負擔轉嫁者嗎?廠商不會把貨物稅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嗎?難道他們會自己扛下來嗎?如果把這句話反過來看,財政部真的應該要好好思考。剛剛大家已經講了很多,現在我只問一件事情,當原有課稅的理由消失時,不管是從奢侈品的角度出發,或是考量到健康、環境等等因素,當原有課稅的理由消失時,是不是非得等到能源稅、節能減碳等相關規劃都已經完備的時候,才有辦法回過頭來討論當原有課稅目的消失時,這項稅負是不是還要繼續課徵?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就是完全以財政收入當成唯一考量,於是就無限上綱,政府的權限也實在太大了,我認為財政部本來就應該主動檢討才對。本席再講一次,當原有課稅的緣由已經消失,不再是根據二、三十年前奢侈品的概念時,那就應該回到公允、合理的角度來看待賦稅制度。
這次總共有九個法案經過一讀交付到委員會來,貨物稅是正面表列的東西,只要列在裡面的項目就會課稅。剛才大家都提到稅制完備的問題,還有人提到營業稅的問題,其實這有消費連動的關係。以飲料來講,我們都知道含糖飲料對身體有危害,現在可說是劫貧濟富,因為對天然果汁並沒有課稅,但那是有錢人才喝得起,試問稀釋之後的飲料是誰在喝?就是中下階層的民眾在喝。究竟課稅的緣由是什麼、該如何解釋,如果我們不再認為家電產品是奢侈品的話,那麼課稅的緣由就消失了。現在很多3C產品都比這些家電產品的功能還要多,然而3C產品卻免稅,當家電產品要附帶增加其他功能時,卻反而要課家電產品更多的稅,這不但抑制了產業發展,對國家而言也是不利的,諸如此類的問題,政府應該趕快設法解釋,而不是一味等待。如果要把能源政策、減少污染等議題一併納入的話,請政府趕快研議出一個方向,而不是把貨物稅做為擋箭牌,總是不作調整。這個問題攸關產業的競爭力及產業未來發展的方向,財政收入及經濟發展乃是課稅四大原則當中的兩項,這兩者會發生相互作用,也許可以擴大消費、擴大銷售、擴大稅基,其他方面的稅收會挹注到這方面的稅損,本席希望不要以財政收入作為最大的理由,而應以課稅的合理性及公平性為主要考量。
召開公聽會乃是為了廣納各方意見,這次九個法案都已經送進來了,身為立法委員,我一定會在審查會當中,根據大家今天的發言內容,為大家作最有利的爭取,個人也認為那才是正確的方向,謝謝。
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接下來我們就請行政部門加以回應,首先請財政部蘇次長發言。
蘇次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聽到各位的意見,我與財政部李署長已經把各位的意見一一記錄下來,關於未來稅制的改革,請給我們一點思考的空間,這並不是一下子就能解決的事情,但至少我們已經聽到各位的意見。
其次,我必須再次強調課徵貨物稅有其歷史背景,就像黃世鑫教授所言,未來重新檢討時,我們會把相關歷史背景再作進一步檢討。當然整體的稅制改革不會針對某一個特定項目,我們還是要回歸到稅制的衡平性考量。各位的意見我們都已經記錄下來,回去之後我們會根據事實進行相關檢討,不過我們還是必須進行整體評估,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周組長發言。
周組長崇斌:主席、各位委員。從產業發展的過程來看,其實今天業界所提的意見在相關座談會當中已經多次提及,就行政體系而言,從產業發展創新的角度來看,其實經濟部支持貨物稅進行整體改革,包括飲料、家電、電器產品等等,未來經濟部在行政部門相關會議當中,將會持續反映業界先進的意見。就整體產業發展的考量而言,希望能夠多給業界創新的能量,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李專門委員發言。
李專門委員昭賢: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公聽會與本部有關的議題乃是關於貨物稅的課徵,誠如方才某位學者所提,貨物稅是特種銷售稅,它的檢討應該考量社會趨勢、社會公義與環保、健康等面向。改善空氣品質已是社會期待,而且目前社會發展朝向高齡化,另外為了促進節能產業發展及基於減少私人運具使用的考量,所以我們提出以下建議:一、貨物稅第十二條第一項規範從103年6月5日開始,5年內購買的低底盤公車、油電混合車、天然氣公車、電動公車、復康巴士等均享有稅率優惠,為使公共運輸能夠更便利、更無縫,我們希望這方面的優惠時間能夠予以延長。其次,有關第十二條第五項有關無障礙車輛的部分,因為追求國內提升身障人權行無礙的立場乃是政府的重要政策,因此我們建議現行第十二條第五項規定自104年開始5年內購買之無障礙車輛享有之優惠,到109年之後是不是可以考慮再適當予以延長?針對第十二條之五,我們建議排除燃油機車適用減徵貨物稅的政策,藉此減少燃油機車之使用,鼓勵民眾利用公共運輸,這部分我們希望財政部能夠試著檢討,謝謝。
主席:請環保署空保處張簡任技正發言。
張簡任技正乃仁: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今天大家所關心的議題,就環保的部分而言,大概就是汰換舊車輛的問題。最近大家都非常關心空氣污染相關議題,這方面環保署責無旁貸。有關貨物稅的部分,許多人都提到希望加速汰換舊車輛能夠減免貨物稅,站在環保署的立場,我們樂觀其成。剛才也有幾位先進提到希望提高汰舊補助的問題,趁這個機會要向大家報告,就汰舊補助而言,1,000元補助是針對二行程機車之汰換,至於老舊柴油車則是按照車型大小,提供5萬元至40萬元不等的補助。因為這部分是從空污基金加以支應,目前還有100萬部二行程機車及8萬部老舊柴油車必須汰換,相關預算已經超過200億元,倘若要全數汰換的話,那麼空污基金將會非常吃緊。在此要對大家說明,能夠加速汰換的部分,環保署一定竭盡所能予以鼓勵及補助。有關貨物稅減免的部分,包括許多委員都提案希望3年內汰換能夠享有貨物稅減免,這部分我們也樂觀其成,謝謝。
主席:在今天公聽會的討論當中,各位提出許多寶貴的意見,就貨物稅相關品項及稅率而言,多數學者、實務界及業界的意見表達都認為有修正的必要,就如黃教授所言,雖然天下沒有絕對的公平,但我們必須合理看待,因此這部分必須與時俱進的進行相關檢討。若以單獨品項來講,32年前訂定的法條到現在是不是有檢討的必要?舉例來講,這些年無論是震災、水災所造成的災害,就災民的安置而言,無論是組合屋或貨櫃屋的安置,都必須準備電視、冰箱、冷氣,讓災民能夠在裡面生活,救總的作法就是如此。我記得在我年紀小的時候,如果社會救助單位進行家戶訪查時,發現受救助戶家中有電視、冰箱、冷氣,大概就會將其列入取消救助資格的考量。時至今日,卻是連災民的安置都得要準備好這些電器提供給他們使用。另外,現在烤箱要課貨物稅,但水波爐、微波爐卻不須課稅;電視、錄放影機要課稅,但是手機卻不須課稅,雖然手機具有播放、錄影、攝影功能。單純就貨物稅的角度而言,它確實有檢討的必要。總體來講,我們必須設法用漸進的方式,以其他方面的財源來彌補這方面的稅損,剛才有許多先進表示應該撙節不必要的支出,其實這是在財政寬裕的情況下都應該要做的事情,更不用講在目前的狀況下,當然要一併予以重視。
藉此機會希望業者及公協會也能考量一個問題,如果未來針對稅率加以調整,不論是廢除或調降,這樣的降稅利益該如何同等回饋給消費者。就我的經驗而言,這將會是政府在作相關政策時非常重要的一個考量,我相信現在的售價也同樣反映了目前的貨物稅,如果貨物稅有所調整的話,該如何反映在售價上?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立法院第8屆會期時,財政委員會曾經因為奶粉市售價格增高,因此將進口奶粉的關稅調降,結果若干時間之後,在調查當中發現關稅下降並沒有反映在進口奶粉的售價上,當然主管機關在這方面有責任,後來財政委員會又重新修法,把關稅調回降稅之前的稅率。對於消費者而言,無論觀感或實質經驗都是非常重要的,這部分有勞各界業者及公協會努力,除了自動自發之外,倘若彼此之間能夠有一些協調與約制,我想效果應該會更好。
今天非常感謝各位的參與,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委員會應於公聽會結束後10日內,依照出席者所提供之正反意見提出公聽會之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另外,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公聽會報告作為審查該特定議案時之參考。因此我們會把今天與會者所有發言意見綜合歸納並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及今天出席的貴賓參考,如果各位貴賓還有其他書面意見或相關資料,也請儘速提供,我們將會一併納入本次公聽會報告當中。
委員劉建國書面意見:
貨物稅為特種銷售稅,各國基於財政需要或政策考量,課徵貨物稅之項目不盡相同,我國依專屬條例,指定課稅項目為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類、電器類及車輛類等七類,其中水泥及油氣係從量課稅,其餘從價課稅。
世界衛生組織於1996年正式將肥胖列為是一種慢性疾病,2005年也估算出全球約有16億成人是屬體重過重,而屬肥胖者則超過4億人。肥胖不僅是成人的疾病,對兒童的影響更大,兒童的肥胖會直接影響兒童的生長、社會心理發展,兒童期之肥胖更會在成年時造成高脂血症、高血壓、糖尿病和動脈硬化等,增加成年後相關慢性病的罹病率和死亡率。
因此,有鑑於國人食甜品與飲料,導致國人肥胖,其中國小學童肥胖允應及早治療和預防。各國為了有效制止國內肥胖人口,歐美各國包括英、美、法、比利時、匈牙利、墨西哥及北歐多國相繼針對含糖飲料課稅。故為維護國人健康及降低肥胖率,於飲料貨物稅課稅項目之檢討,允應併同考量。
另外,電冰箱、彩色電視機、除濕機等電器已成為日常生活用品,不應再課稅。但由於進口電器一般較國產電器價格高,由於電器類貨物稅係從價課徵,對這類電器減(免)貨物稅,是否影響國產電器之產業發展亦應併用考量。
主席:再次感謝各位學者專家、業界及政府機關代表的出席,現在散會。
散會(11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