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長 林志嘉
秘書長:出席委員5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5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6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一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學位授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十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洪慈庸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因提案委員來函撤回,作以下決定:同意撤回。
十六、本院委員洪慈庸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八十六條及第九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洪慈庸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請願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4人擬具「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電信法第四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2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2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李麗芬等2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及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保險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河川復育及污染整治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內政、經濟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9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7人擬具「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林昶佐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二、本院委員林昶佐等20人擬具「褒揚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三、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9人擬廢止「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8、10、11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四、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8、10、11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師法第四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鐵道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及「交通及建設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能源署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及「經濟及能源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民服務及農業金融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科技園區管理中心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研究所組織法草案」及「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資源保育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土保持及地質礦產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毒物及化學物質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環境管理局組織法草案」及「環境資源部生物多樣性及森林保育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國防部函,為修正「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經濟部函送「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經濟部函送「輸配電業分離會計處理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經濟部函送「發電業純益認定運用及監督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經濟部函,為廢止「電業控制設備裝置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經濟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四轉型計畫並重估核能電廠除役經費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經濟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蘭嶼低放射性廢棄物遷移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經濟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審慎評估最新、可行、共同認可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推動行政區劃法(草案)立法工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行政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區劃規劃及推動立法工作」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內政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索羅門群島政府間警政合作瞭解備忘錄」中文及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內政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間有關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作瞭解備忘錄」中、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考試院函送「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司法院、考試院函,為修正「法官遷調改任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司法院函送民間對於司法改革進度之意見等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七十、財政部函,為修正「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財政部函,為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化工業放流水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一百零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衛生福利部函送「一百零七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勞動部函送「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一百零七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經濟部函,為廢止「應施檢驗礦工用安全帽燈商品之應施輸入及國內產製檢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配線用插接器及延長用電源線組等四項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經濟部函送「臺美水資源發展技術支援協議」主約第7號修正及第8號附錄第3號修正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經濟部函送「電業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所稱一定規模」,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法國自新城病非疫區刪除」,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糧業者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選舉罷免辦法」第二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六日至一百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鴨隻應經中央動物防疫機關指定之檢驗單位檢驗家禽流行性感冒陰性,並檢附檢驗報告,始得送往屠宰場;未檢附者,禁止輸送至屠宰場」,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收費標準」第五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八、文化部函送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決議第2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文化部函送「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間有關工藝產業合作瞭解備忘錄」英文影本及其中譯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交通部函,為修正「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間臺馬總統獎助學金基金瞭解備忘錄」我方輪先中英文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國防部函,為該部「後勤及通資業務」科目申請動支106年度第一預備金5億9,169萬7千元,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備查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三、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第5-817項國家圖書館辦理公共圖書館作為社區公共資訊站計畫預算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四、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第5─879項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辦理公共圖書館作為社區公共資訊站計畫預算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五、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該部主管第3項第5─765案之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六、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立法進度及重點說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七、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九十八案至第一一五案,其中第九十八案、第九十九案、第一○八案及第一○九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八案及第一一一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除上述議案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外,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近年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超時加班費決算數低於預算數甚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九、經濟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審計部審核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104年度辦理補(捐)助情形核有多項缺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9款第2項決議(二五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款第2項機密部分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款第2項機密部分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三、(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款第2項機密部分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款第2項機密部分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五、(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款第2項機密部分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六、(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款第2項機密部分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密)國安局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款第2項機密部分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八、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性別工作平等法」、「公教人員保險法」等相關修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九、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審慎研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之投資標的、項目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監試法廢止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一、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一)近10年身心障礙公務員考績等第分析及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二、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研擬更細緻的性別統計做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三、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收取資料使用費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四、銓敘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選拔、表揚及宣傳辦理方式之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五、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部分預算疑有重複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一一六案至第一九五案,其中第一一六案至第一四二案、第一四四案至第一四九案、第一五二案至第一六五案、第一六七案至第一六九案、第一七一案、第一七三案、第一七五案、第一八三案至第一九五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一六四案、第一九三案至第一九五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審查。依序宣讀,宣讀後除上述議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一一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凍結1億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預算凍結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107年度計畫籌獲AAV7兩棲突擊車」預算凍結3億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一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辦理「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業務費」預算凍結3億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快速布雷艇」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凍結12億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凍結5億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各式靶機具採購案」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籌建案」預算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一階段合約設計」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二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長程潛射重型魚雷」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之「物品」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憲兵指揮部「辦理軍事偵察裝備所需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憲兵指揮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1億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機械設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部「科技專案」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三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陸軍司令部「動員整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陸軍司令部「動員整備」之「物品」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部「一般科學研究」預算凍結4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部「教育訓練業務」預算凍結1,6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心理及口腔健康業務」1,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2目「綜合規劃業務」817萬1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5目「醫院營運業務」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派員出國計畫」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目「公費生培育」957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科技業務」6,5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3目「社會保險業務」1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社會救助業務」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5目「社工及社區發展業務」15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保護服務業務」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7目「一般行政」1,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8目「醫政業務」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0目「護理及健康照護業務」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1目「中醫藥業務」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3目「國際衛生業務」1,500萬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4目「衛生福利資訊業務」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五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1目「中醫藥業務」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預算凍結第2目「一般行政」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預算凍結第3目「國民健康業務」652萬7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4,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3目「食品藥物管理業務」5,441萬9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預算凍結第3目「健保業務」2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1,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第2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六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科技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強化全國身心障礙福利資訊整合平臺功能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社會福利科技發展與績效管理」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輔具補助方式多元化與相關資源整合實施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委辦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推展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一)「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七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決議(十)「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推展家庭支持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推展家庭支持服務-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推展家庭支持服務-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業務」5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四、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預算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五、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預算凍結第3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6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一八六、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八)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八七、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一)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之「獎補助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八八、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二)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之「獎補助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八九、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四)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獎補助費」之多元資訊整合經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預算之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一、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五)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之「獎補助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二、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四十二)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一)凍結第2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1,200萬9千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二)凍結第3目「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5,005萬9千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三)第4目「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合凍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一九六案至第二○八案,其中第一九六案國民黨黨團改為交審查;第一九七案到第二○八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一九七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第第一九六案改為交審查,其餘議案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一九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凍結第5目「促進產業發展」1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預算凍結10%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科技研究發展」預算凍結10%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漁業管理」預算凍結10%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9目「蒙藏文化中心業務」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一、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二、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三、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凍結案「推展新南向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預算凍結第2目「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業務」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六、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5目「公共電視發展與內容產製應用」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七、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預算凍結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八、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綜合規劃業務』2,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二○九案至第二五二案,其中第二一○案至第二一二案,第二一五案至第二一七案,第二一九案、第二二二案、第二二四案、第二二六案、第二二七案,第二二九案至第二三一案、第二三三案至第二三九案、第二四二案至第二四五案、第二四八案及第二四九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二○九案至第二一一案、第二二四案、第二二六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第二○九案改為交審查;其他議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二○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預算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4項決議(一)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一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研究所預算凍結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之機械設備費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一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9款「第二預備金」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直轄市及縣市社會救助補助」預算凍結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預算針對一般性補助款凍結四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結構補強工程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經費結報及薪資管理系統建置與維運」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綠色國民所得統計」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會計及決算業務」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一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內旅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訊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綜合統計業務」預算合計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五、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預算針對專案補助款預算凍結四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其他設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廣博大樓廁所整修工程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八、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主計訓練業務」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二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家庭收支統計」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綜合統計」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統計行政與統計標準」預算凍結二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二、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特種基金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凍結算二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三、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主計資訊業務」預算合計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四、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總預算核編及執行」預算合計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一)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六、臺灣省政府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該府業務費3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七、臺灣省諮議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業務費3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八、福建省政府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業務費3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三九、福建省政府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公共藝術經費7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6目項下「辦理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計畫,勞務承攬預算金額」凍結六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6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健全原住民族法制─業務費─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經濟發展業務」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土地規劃管理利用業務」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0目項下「原住民就業服務經費」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業務費」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四九、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目「公共建設業務」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五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預算凍結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二五二、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2目「諮詢研究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二五三案至第三一一案,其中第二五五案、第二五六案、第三二九案至第三三一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為交審查;第二五四案時代力量提議改為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上述議案改為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五三、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補助輔導運動產業與觀光旅遊及醫療保健等跨業合作」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四、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五、經濟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重新檢討年度營運績效目標與開源節流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五六、經濟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部分核能機組提前停轉之穩定供電措施及電源開發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五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凍結1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預算凍結1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五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迅安系統後續維持」預算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政治作戰局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政治作戰局「政戰綜合作業」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政治作戰局「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辦理修護工場等廠房設施修繕等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六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一般建築及設備」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憲兵指揮部「戰情指管視訊系統換裝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政治作戰局「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環保業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3,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醫局「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醫局「戰術戰傷及災難事故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預算凍結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各型履車保修零附件及耗材籌補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軍事裝備及設施」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辦理旗津廠區土壤汙染工程及機場噪音委外監測等一般事務費」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軍事行政」中「人事行政」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之「運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凍結8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醫局「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醫療設備」預算凍結3,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艦艇零附件軍購案等循軍購管道辦理保修零附件及耗材籌補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艦艇設計服務顧問等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凍結2,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軍事行政」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醫局「軍事行政」預算凍結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醫局「軍事行政」中「人事費」之「其他給與」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醫局「軍事行政」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主計局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大學「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大學「一般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醫局「一般建築及設備」項下「軍事教育設備」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凍結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主計作業」預算凍結3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訓練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辦理「三軍聯訓基地訓場危險路段修建」等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3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海練四號教練儀性能提升專案」預算凍結7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人員」項下「薪餉」中「人事費」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人事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軍事行政」項下「其他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後備指揮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後備指揮部「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凍結4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後備指揮部「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1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一般裝備」項下「柴電潛艦」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九、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後備指揮部「軍事行政」項下「獎補助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事情報局「軍事行政」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凍結3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一、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二、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軍事人員」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法務及法制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四、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大學「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凍結5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五、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情報及測量作業」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六、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後勤補給支援」之「物品」預算凍結5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凍結1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八、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大學「後勤補給支援」之「物品」預算凍結8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凍結第8目「管制考核」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凍結第6目「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項目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三三二案至第三四二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依序宣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三三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預算凍結第4目「檔案典藏維護」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預算凍結第9目「國家檔案典藏及服務建設計畫」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建設總合評估規劃中程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凍結第4目「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六、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3目「國際經濟合作與促進投資」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七、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模擬博奕遊戲加強管理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農業生物經濟與智慧科技農業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漁產品用藥源頭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農業生產管理及污染源規劃與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三四一、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文化交流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三四二、文化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三四三案至第四一六案,其中第三五六案、第三五七案、第三六八案及第三七七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三四三案、第三四四案、第三五二案、第三五四案、第三六八案、第三六九案、第三七二案、第三七三案、第三七六案、第三九○案、第三九四及第三九六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第三五六案、第三五七案、第三六八案及第三七七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其他議案改為交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三四三、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眾加入特定體育團體資格審核」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三四四、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特定體育團體預報名專區紛爭說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三四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一)凍結該部基本行政經費之其他基本運作需求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四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六)凍結該部聘請英文諮詢人員提供英文文稿等諮詢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四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八)凍結該部「辦理三項委託研究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四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凍結預算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四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一)凍結預算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八)凍結該部「促參業務」項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8萬3千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九)凍結該部「強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系統開發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二)凍結該部「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四)凍結該部辦公廳舍及檔案庫房清潔費等費用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三)凍結該部「進駐新建辦公大樓搬遷所需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五)凍結該部「學員訓練」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六)凍結該部「促參業務」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凍結該部「填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二十二)凍結該部「中國輸出入銀行」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五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二十三)凍結該部「亞洲開發銀行股本」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二十四)凍結該部「對亞洲開發銀行第12期亞洲開發基金第2年捐助款」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三)凍結該部「一般行政」項下「資訊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五)凍結該部「一般行政」項下「聘請保全」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七)凍結該部「自行研究計畫及研究發展報告主題評審等相關經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九)凍結該部「赴國外進修國際租稅課程等經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四)凍結該部「學員訓練」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七)凍結該部「協助各機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二)凍結該部「一般行政」項下「國外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新增決議(一)凍結國庫署「一般行政」及「國庫業務」預算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六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四)凍結國庫署「國庫業務」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十二)凍結國庫署「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二)凍結國庫署「一般行政」項下「國外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五)凍結國庫署「國庫及支付管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六)凍結國庫署「公股管理作業」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七)凍結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十五)凍結國庫署「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一)凍結國庫署協助公文繕打及公文影像掃描所需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十)凍結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宣導經費3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十一)凍結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之緝獲酒品獎勵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七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八)凍結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之「委辦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七)凍結賦稅署「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一)凍結國有財產署「一般行政」項下「水電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三)凍結國有財產署辦理性別主流化教育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十一)凍結財政資訊中心會議、講習費用及出差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十三)凍結國庫署緝獲菸品獎勵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十四)凍結國庫署對地方政府特定補助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十)凍結財政資訊中心強化商品流程溯源追蹤與跨域稽查整合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十二)凍結財政資訊中心「財政資訊業務」項下「資通資源管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六)凍結財政資訊中心預算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八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三)凍結財政資訊中心「財政資訊業務」項下「通訊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新增決議(一)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一)凍結財政資訊中心基本行政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新增決議(一)凍結財政資訊中心「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後預算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五)凍結財政資訊中心「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一)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三)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水電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九)凍結賦稅署委外所得稅等相關研究經費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二)凍結財政資訊中心「一般行政」項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七)凍結財政資訊中心會議、講習費用及出差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三九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四)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臨時人員酬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四)凍結財政資訊中心賦稅服務續階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五)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九)凍結財政資訊中心辦理我國稅務各項網路服務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二)凍結賦稅署性別平等相關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六)凍結賦稅署「賦稅業務」項下「國外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十)凍結賦稅署「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八)凍結財政資訊中心辦理國稅各項網路申報服務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四○七、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4目「文化教育推展」凍結六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八、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4目「文化教育推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五目「傳播行銷推展」凍結六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5目項下「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5目「傳播行銷推展」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二、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凍結六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三、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凍結10%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四、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五、客家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預算第3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凍結六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一六、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整「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丁類審查標準之建築物高度緣由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四一七案至第四三七案,第四一七案、第四一八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為交審查;第四一九案至第四三七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四三一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第四一七案、第四一八案改為交審查;其餘議案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四一七、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三)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四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一八、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凍結各業務費項下業務宣導經費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一九、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三)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經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一、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三)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二、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七)凍結印製定檢通知、逾檢及違規裁決書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三、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九)凍結「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宣導經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四、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九)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獎補助費」補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五、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七)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六、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五)凍結公路汽車客運營運審議委員會等學者專家出席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七、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二)凍結辦理第3代公路監理資訊系統維運等費用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八、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五)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二九、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六)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106-109年)」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新增通過決議(一)陸方開始啟用M503北上航路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一、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新增通過決議(二)遠航公司財務管理及勞資爭議處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二、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新增通過決議(四)因應陸客及墾丁地區遊客縮減整體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三、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新增通過決議(七)蘇花改通車後交通策略與改善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四、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新增通過決議(八)國道6號延伸至花蓮路段替代方案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五、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新增通過決議(九)蘇花公路舊線景觀慢活路線具體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六、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六)凍結「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之「獎補助費」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七、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臺灣新車安全評價制度成立具體期程與經費需求規劃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四三八、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二)凍結「勞務承攬」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三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新增決議(七)針對「媒體壟斷防制暨多元維護法」立法作業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交通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四○、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廉政署「揭弊者保護法、肅貪法案之立法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四一、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新增決議(一)凍結該部5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四二、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該部新增決議(二)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合凍「一般行政」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四三、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該部決議(三)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四四、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該部新增決議(三)合凍第2目「法務行政」100萬元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四五、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3項法醫研究所決議(一)凍結第2目「法醫業務」5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四六、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4項廉政署新增決議(一)合凍第2目「廉政業務」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四七、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5項矯正署新增決議(二)凍結第2目項下「辦理獄政興革、交流及研討等業務經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四八、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8項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新增決議(一)凍結第2目「檢察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四九、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4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增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五○、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4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增決議(二)凍結第2目「檢察業務」2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五一、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37項調查局新增決議(一)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五二、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該部決議(二)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五三、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該部決議(四)凍結第2目「法務行政」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五四、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該部決議(五)凍結第2目「法務行政」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五五、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4項廉政署決議(一)凍結第2目「廉政業務」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五六、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5項矯正署決議(二)凍結第2目項下「大陸地區旅費」38萬4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五七、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6項行政執行署決議(一)凍結第2目「執行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五八、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37項調查局決議(一)凍結第2目項下「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工作」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五九、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37項調查局決議(二)凍結第2目項下「經濟犯罪防制」之「業務費」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六○、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5項矯正署新增決議(一)合凍第2目「矯正業務」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六一、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5項矯正署新增決議(三)凍結第3目「改善監所計畫」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六二、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項該部決議(一)凍結第1目項下「研討(考)暨進修業務─委辦費」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四六三、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2款第14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決議(一)凍結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六四、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預算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476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六五、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預算凍結第2目「保險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六六、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預算凍結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六七、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預算凍結第2目項下「人員維持」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六八、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預算凍結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四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四六九案至四七九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四六九案、第四七○案、第四七二案至第四七四案、第四七六案、第四七八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四六九、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預算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預算凍結第2目「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1,04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一、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1目「勞動保險業務」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二、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2目「一般行政」1,780萬7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三、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3目「綜合規劃業務」14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四、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勞動關係業務」2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五、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5目「勞動福祉退休業務」8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六、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7目「勞動法務業務」74萬3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七、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預算凍結第2目「勞動力發展業務」1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八、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6目「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55萬8千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七九、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預算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四八○案至第五○○案,其中第四八○案、第四八二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第四八一案、第四八三案至第四九六案、第四九八案至第五○○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四八三案、第四八四案、第四八六案、第四九○案、第四九二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第四九七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第四八○案、第四八二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其餘各案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四八○、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預算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委辦費」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派員赴大陸計畫」5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1目「科技發展」1,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2目「一般行政」1,017萬4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3目「綜合計畫」2億1,2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4目「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5目「水質保護」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8目「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八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7目「環境衛生管理」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9目「環境監測資訊」2,831萬7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預算凍結第4目「毒物及化學物質評估與管理」3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預算凍結第5目「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防制」641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預算凍結第6目「化學物質查核及資訊」2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預算凍結第6目「化學物質查核及資訊」24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預算凍結第10目「區域環境管理」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第6目「廢棄物管理」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四九七、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1項新增決議(三)第2目項下「辦理及督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3、4、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1項新增決議(一)凍結第2目「選舉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3、4、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九九、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1項決議(二)第3目項下「兼職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3、4、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11項決議(一)第2目「選舉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3、4、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五○一案至第五一二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第五○六案、第五○八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依序宣讀,宣讀後均改為交相關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6項凍結第2目「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第7目「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1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款第6項預算凍結第10目「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四、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專案」預算凍結10%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五、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3款第1項第7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六、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七、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歲出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八、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5億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3、4、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3、4、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公平交易業務」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第4目項下「森林保護與林地管理」預算凍結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五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第4目項下「發展森林遊憩與環境教育推動」預算凍結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五一三案至第五五三案,第五一三案、第五一四案、第五四五案、第五四六案、第五四九案、第五五三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上述議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五一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決議(八)凍結北區國稅局「間接稅稽徵」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九)凍結第2目項下「委辦費」較106年度預算增列金額之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4項決議(九)凍結臺北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5項決議(六)凍結高雄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新增決議(一)凍結北區國稅局「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預算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決議(二)凍結北區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水電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一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決議(四)凍結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決議(六)凍結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第10款第6項決議(七)凍結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決議(九)凍結北區國稅局「法務案件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決議(十)凍結北區國稅局「電子處理及運用」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6項決議(十一)凍結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7項決議(十二)凍結中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中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中區國稅局「稅款徵收及處理」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二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中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中區國稅局「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中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8項決議(二)凍結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辦公廳舍搬遷裝修等經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8項決議(九)凍結南區國稅局「直接稅稽徵」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8項決議(十)凍結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8項決議(十一)凍結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8項決議(十二)凍結南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海運X光貨櫃檢查儀汰舊換新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三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機械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汰購貨櫃檢查儀4部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之「資訊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合凍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證券期貨局第1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物品』預算10萬6千元」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四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查局『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合凍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證券期貨局『證券期貨市場監理』十分之三」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保險局『保險監理』項下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保險局『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檢查局『金融機構檢查』項下『業務費』8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五五四案至第五六二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五五五案、第五六一案、第五六二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請依序宣讀,宣讀後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五五四、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歲出第6目項下「辦理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計畫」經費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五、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歲出第1目項下「業務費」經費凍結百分之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六、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及所屬歲出第1目至第8目除人事費外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七、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及所屬歲出第1目「一般行政」除人事費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八、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決議(一)第2目項下「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五九、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項下「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中程計畫」經費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六○、內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新增決議(二)第2目項下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六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7款第3項新增決議(一)凍結第2目「放射性物料管理」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五六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3項決議(一)凍結第2目「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五六三案至第六二二案,請依序宣讀,宣讀後除第五九六案、第六○九案、第六一四案國民黨黨團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五六三、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參謀本部「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四、(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資通電軍指揮部「迅通專案」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五、(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資通電軍指揮部「迅恆專案」預算凍結二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六、(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資通電軍指揮部「永冠專案」預算凍結1,2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七、(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玄風專案」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八、(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玄銳專案」預算凍結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六九、(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萬威專案」預算凍結2,25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萬征專案」預算凍結5,1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一、(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騰雲專案」預算凍結1億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二、(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尖兵專案」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三、(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碁嶽專案」預算凍結3,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四、(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迅聯專案」預算凍結2億5,0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七五、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市審計處第1目項下預算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七六、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市審計處第2目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七七、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市審計處第1目項下預算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七八、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市審計處第2目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七九、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項下預算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項下中央政府審計工作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一、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項下通訊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二、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目項下審計訓練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三、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3目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四、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五、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其他設備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六、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其他設備審計業務電腦化系統更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七、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項下凍結「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新建辦公廳舍計畫」1,542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八、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北市審計處第1目項下預算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八九、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北市審計處第2目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九○、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中市審計處第1目項下預算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九一、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中市審計處第2目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九二、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市審計處第1目項下預算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九三、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市審計處第2目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九四、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南市審計處第1目項下預算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九五、審計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南市審計處第2目項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五九六、(密)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鞏固雙邊及多邊關係」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七、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部決議(十)第3目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800萬元,請安排秘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八、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二)第6目第2節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五九九、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1目項下「資訊處理」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外交使節會議」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二、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三、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訂閱外文期刊、報章雜誌、購買與業務相關之書刊及輿情資訊研蒐等費用」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四、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委辦費」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五、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六、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七、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2目項下「製作國情資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八、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一般事務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九、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出國訪問」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一、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二、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4目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三、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四、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五、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六、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對外之捐助」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七、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對外之捐助」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八、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第5目項下「駐外技術服務」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一九、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預算凍結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二○、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二一、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務局第2目項下「印製晶片護照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二二、外交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領務局第2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二三、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會員重新提出。
六二四、國史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會員重新提出。
六二五、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第1目「客家浪漫臺三線」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一、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二、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會員重新提出。
報告院會,第六二六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六二七案至第六四九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
六二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田水利會財務處理辦法」部分條文乙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展延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二七、本院經濟、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二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中華民國106年9月14日訂定發布之「再生能源發電業申請直供審查規則」,定自106年10月15日施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二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釋迦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第十五條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應定期申報資料之動物用藥品種類」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自然地景指定及廢止辦法」名稱修正為「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並修正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經濟部於106年9月25日公告訂定「禁止或管制與特定國家或地區之貿易」及修正「暫停特定國家或地區或特定貨品之輸出入或採取其他必要措施」一案,請予以追認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三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電力調度轉供費用優惠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三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公告「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三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用天然氣事業天然氣售價及基本收費計算準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地方政府處理電業用地爭議準則」名稱修正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發電業及輸配電業用地爭議準則」,並修正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電業供電電壓週率標準」名稱修正為「電業供電電壓及頻率標準」,並修正條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優惠電價收費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再生能源發電業申請直供審查規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限制輸入貨品表」中CCC0206.10.10.00-8「牛肉骨,生鮮或冷藏」等21項貨品之輸入規定代號「113」內容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四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第2次修正)核定本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系統為全民健康保險自付差額之特殊材料品項類別」案等7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六五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特種勤務獎勵標準及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國家情報工作獎勵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函為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條之一、第二十條之二及第二十條之三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五條及「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銀行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六條、第十條、第三十八條條文及相關附表、「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及相關附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五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第十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六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有關振化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劉宇辰)為請立即決議通過其所提「台灣特色社會轉型正義時期國家安全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六六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有關財團法人世聯倉運文教基金會為建請修正「商港法」第三十六條有關危險物品之定義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六六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有關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為有關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酒後駕車危害公共安全著手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該會就修正內容提出建議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六六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1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六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六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1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六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麗芬等19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針對中美貿易摩擦之因應策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臺灣產業創新升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灣觀光缺乏中心思想,一味以補貼為能事,因缺乏整體性戰略,活動多偏向瑣碎化,難形成綜效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貿易戰對臺影響及因應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葉委員宜津就第9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有效提振內需及強化投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WHA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有效因應美中貿易戰及提升經濟實力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羅委員明才就第9屆第5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中興新村活化政策及現(原)住戶權益保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辦理國人在香港澳門急難救助借款追償情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任教育部長除了必須勇於依法行政外,更應以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臺大)校長遴選爭議為起點,矯正目前高等教育輕忽公共任務的積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大專校院輔導轉型為具有社會福利功能的「長照與幼教健康學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灣應加速擴大內需,積極引導資金投入都更、長照、基礎建設等領域,及促進產業升級提高附加價值,以因應中美貿易摩擦可能造成出口下滑衝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內人才外流及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STEM)領域之女力培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強化涉及國家安全及機密人員赴陸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政府施政應提升國內薪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照顧服務員職涯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獨立董事資格、提名、選舉、任期等議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長照財源、照顧服務員人力以及專業醫事人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解決低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國高唱貿易保護主義及中國大陸、日本推動經濟合作的東亞情勢變化,臺灣應嚴防被邊緣化的風險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總量管制可否允許移動污染源減量用以抵換固定污染源增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推展臺灣觀光及各區域市場行銷策略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107年3月21日「預告修正增訂8項亞硫酸鹽漂白劑在發酵蔬菜及醃漬蔬菜之使用範圍及限量,以及增列二氧化硫為食品添加物草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公教人員退休法案之救濟事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建請行政院儘速研議遷移至中興新村閒置廳舍,以利國家資源有效運用,促進閒置空間活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長照財源、照顧服務員人力以及專業醫事人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消基會17日公布國內文具用品塑化劑含量測試結果,22件樣品中有5件樣品含量超出標準,影響幼童生育,請主管機關查核檢驗」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蔣委員萬安就儘速研擬有效防疫措施以阻斷麻疹疫情傳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就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指出,107年軍公教調薪3%,主張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之調整,應名符其實以3%為基準調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相關警務人員時常需支援大型抗爭事件,維護國人安全,然經常值勤超時,未有實質補休。政府應妥善制定配套措施,並落實警員補休等相關規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相關警務人員時常需支援大型抗爭事件,然而經常看到普通警力人員必須經常負責大型抗爭活動,致使受傷,政府是否考慮專設專業化警力處理抗爭事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警消退休人士發起的「警消不服從」陳抗活動,街頭上演起退休警察抗議,現職警察反制的時空錯亂場面,實在不得不佩服蔡政府,在不到兩年的施政,居然就能讓整個國家的景況,如此不斷脫序!特提警告,不要玩火自焚。這些年來由於陳抗的激增,使得警察人員被迫在長時疲憊下值勤,因過勞成疾致亡故者,時有所聞!警消一家的打火弟兄,除了人力、裝備不足完全支援勤務外,同樣也因業外勤務(如捕蜂抓蛇)過重,迭迭引發社會關切!近日因救火、執勤就有7名警消殉職、近百名警消受傷,引發社會的震撼與關切。從在職到退休,原本以除暴安良、搏火救人為職志的警消人員,為什麼竟會變得如此悲情不堪?近年來由於民粹氾濫,導致公權力淪喪,使執法環境日趨惡劣,警察的執法壓力愈形吃重,出現空前退休潮,造成全國警力嚴重短缺;警察的高壓過勞,因而猝死或因公殉職,更形成惡性循環,讓整個國家社會付出的代價實非數字而已。本席誠摯期望,政府藉由這次年金改革的爭議激盪,更正視警消人員危勞成災的問題,除了合理改善他們在職時的工作條件與權益,對於警消人員退休後的處理與待遇,亦應比照退伍軍人,以符公平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美國彭博以「亞洲四小龍台灣被拋下」為題,指出我國因經濟長期弱勢,將加速拉開與新加坡、香港、南韓的差距。再次籲請蔡政府應予正視,意識形態治國將面臨的危機。該報導並以產業結構與我國相似的南韓做為比較,指出台灣經濟長期弱勢的關鍵在於無法發展出自己的國際品牌。南韓向來是我國最主要的競爭對手與比較對象,但短短十年間,兩國的差距不僅逐漸拉開,且加速擴大,怎不令人情何以堪!彭博的報導相當程度點出了台灣經濟困境的原因,也說明了何以蔡政府窮全國之力,但經濟成長率卻愈來愈慣性處於低檔、無法追上全球平均經濟成長率的原因。綜觀近來美中貿易摩擦及大陸惠台31項政策,要說對我經濟成長沒有影響,是不可能的事實,光在口水戰中拚高下,不如冷靜的坐下來思考,什麼才是國家之幸、全民之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工廠4月28日晚間驚傳火警,導致5消防員殉職、1重傷、2移工死亡。根據勞動部資料顯示,敬鵬工業前(106)年三月迄今,共違反勞基法、職業安全衛生法15次;敬鵬18年前也曾失火,近三年來有多項職安違規,其中前(106)年12月兩次違規,分別是化學設備管路維修未將閥等加鎖、員工工作時沒適當防護具。本席請教勞動部針對敬鵬公司多次違規事項,除了開罰外,發現缺失後又做了什麼樣的輔導及改善措施呢﹖若是政府相關單對敬鵬公司已做了多次輔導及改善措施後,仍舊未達安全標準,勞動部處置的方式又是該如何﹖而且根據勞動部資料顯示,桃園敬鵬公司多年來已有多次違規紀錄,也處罰及勒令停工過,但對於此類公司長期於內部工廠擺放如強酸、強鹼等危險化學藥品,勞動部都只是例行性進行罰款、停工,之後就不再去檢查去違規事項是否真的改善了嗎﹖自桃園敬鵬公司發生大火至今,行政院等相關部門對於此類的化學廠房,開始進行職場安全檢查了嗎?如果沒有,規劃何時進行全面檢查﹖要怎麼做﹖本席請行政院將未來規劃安全檢查及改善等計畫送交立法院,以利後續查核監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基隆關四月底發現一只來自香港的可疑貨櫃,內裝物品為注塑機,但經X光機查驗後,卻發現其中一部機具內藏大批槍械,經檢警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偵辦,查獲的每把槍枝彈藥均已上膛,危險程度令人咋舌。本次查獲槍枝數量雖非歷來最多,但也是高居十年來首位,對照近年來節節高升的槍枝走私數量,及不斷發生的持槍犯案事件,台灣槍枝氾濫情形已到了令人憂心的地步。建請行政院應該正視人力、設備不足的問題,儘速補充所需人力,添購先進設備,也減少警察非必要的勤務,讓相關部門有足夠的人力設備,在海關、甚至在境外就截斷槍枝、毒品的走私管道,讓其無法進入台灣領土,不至於荼毒我善良百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大陸證監會在5月4日就《存託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上海證券報報導,依照工作程序《CDR辦法》徵求意見期為一個月,徵求意見完成後,將在進行必要修改且完成相應程序後發佈實施。這場大陸金融政策的世紀豪賭,對於全球金融市場即將帶來的衝擊難以想像,台灣受制於兩岸關係倒退的拉扯,政府與民間把富士康互聯網的上市當成兩岸對峙的棋局,其實如果了解大陸的金融布局,建請行政院應該以更全面的角度來檢視對岸開放金融市場的大格局戰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南韓中小企業暨創業部(Ministry of SMEs and Startups, MSS)最近公布「智慧工廠擴散與升級戰略」。此一計畫的戰略目標是希望2022年南韓智慧工廠家數能達到2萬家,並創造7.5萬個工作機會。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該建構一個智慧工廠人才資源資料庫,提供產學媒合平台及智慧工廠產業輔導,幫助企業有效率地找到相關資源,解決智慧工廠導入的難題,加速中小企業的轉型與升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一度閃耀的經濟光芒漸漸黯淡,現在不只輸給領先群的新加坡及香港,甚至遠遠落後南韓,早已從亞洲四小龍脫隊,近年GDP成長率還比不上越南等亞洲五虎。相較於南韓選擇與大陸做好朋友,台灣卻選擇排斥、抗拒大陸,甚至鼓吹台灣經濟向下沉淪是依賴大陸過深的謬論,也難怪台韓之間的差距愈拉愈大。看看近來台灣政府對中興通訊事件的反應,竟然是將大陸列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出口管制對象,就不難理解政府對大陸所抱持的敵意,也凸顯在這敏感時刻政府刻意選邊站的意圖。只是,這種落井下石做法,真的能夠為台灣企業在這場貿易戰中帶來任何好處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只會激起兩岸對立的氛圍,讓台資企業在大陸的處境更顯尷尬。政府營造出的兩岸緊張關係,無疑正是台商最擔心的,更是影響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一大關鍵。南北韓可望簽署和平協議,結束超過半世紀的戰爭狀態,市場開始想像南韓未來的經濟榮景。兩岸何嘗不能如法炮製?當有和平的基礎,再加上兩岸新興戰略及高科技產業整合與大陸市場的優勢,台灣就有機會再創一次經濟奇蹟,找回亞洲四小龍榮耀。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目前上路的國土計畫之功能分區,無論是城鄉發展、農業發展、或是國土保育的地區,都和產業發展導向的區位規劃相關。此其中,無論是工業總會提高企業投資意願的政策建言,或是對於功能分區劃設及其使用管制,乃至於對於企業投資所需用地,中央政府總合檢討之後「全局治理」的政策規劃,以及地方政府對「因地制宜」期盼的落差,新版國土計畫面對「府際關係」的互動磨合,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國際知名的麗晶集團,驚傳董事長潘思亮以台幣一一.五億,低價售出逾半股權給英國洲際酒店。由於潘思亮領導的晶華國際酒店,不論品牌經營、服務風評,乃至營運績效,均堪稱台灣觀光旅宿業的翹楚。這起不尋常的股權交易,背後隱約透露出國內觀光業龍頭對未來產業景氣的態度。台灣觀光產業龍頭售出逾半股權,這是不可輕忽的警訊。政府必須正視後續如海嘯狂潮的產業危機,要求行政院更應該劍及履及展現作為,拉高跨部會行政層級,端出具體措施,有效改造台灣觀光產業體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日前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工商普查結果,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這一年全體企業的利潤率創下近二十五年、五次普查最高。從本次工商普查企業利潤率創二十五年、五次普查最高看來,利潤率的升高依舊無助於低薪的改善,這說明其中有著結構性的問題,若不改善這個結構,餅做的再大、利潤率升的再高,成長的果實恐怕也難以讓全民共享。靠成長來改善所得分配是行不通的,由這次工商普查的結果再度得到證實。惟有著手於經濟結構改革、賦稅改革才能改善這個問題,合理推論財富分配的情況應該更為嚴重,政府必須有所因應才是。民主政治的執政黨經常是「選前是左派,選後變右派」,但建請行政院不要遺忘從政的初心,至盼今後能以更積極的作為來改善這一分配的困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中不幸的罹難者中,除了五名我國消防人員,另有兩名是年輕的泰籍移工。他們飄洋過海來台工作,卻再也回不了故鄉。近半年來,這已是第三起重大移工死亡火警,暴露出政府對移工居住環境及工安問題的長期漠視。移工的居住安全與權益問題,暴露了從勞動部、內政部到地方政府的失職。行政院這兩年撒重金補貼,大舉向南向觀光客招手,並當成政績吹噓;但對於在台討生活撐起台灣家庭和傳統產業的移工,卻連他們基本的居住權益與人身安全都不在意。南向國家來的旅客是「人」,南向國家來的移工難道只配當成「勞力」看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美國與中國大陸為期兩天的高階貿易談判於4日結束。這次會談雙方聚焦如何解決美中雙邊巨額貿易失衡、中國對智財權保護、不公平貿易如強制技術移轉等議題。美中貿易戰因牽涉雙方根本利益問題,可說是一場「零和賽局」,未來能否透過談判達成協議,美方對中國所提超高標準的清單可以打多少折扣,以及中國的承受能力及妥協意願,可說是兩大關鍵。從長遠來看,「零和賽局」終究是「雙輸」結果,同時也將波及台灣、日本、韓國等供應鏈上的產銷國,造成「多輸」局面。在這場世紀對抗中,未來美中要如何走下一步,建請行政院應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嚴陣以待並隨時提出因應之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經濟部在4月30日公布離岸風電開發商的遴選結果,行政院院會在5月3日通過組織改造方案,經濟部將改制為「經濟及能源部」,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則從二級機關,改制為「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的三級獨立機關。此外,賴清德院長於5月4日在立法院的「能源政策專案報告」,除了宣示有決心、也有信心,要在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也將綠色低碳能源之發展視為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能源轉型的過程將會確保供需穩定和安全無虞。過去「兩兆雙星」的經驗和教訓,仍然歷歷在目。「爾俸爾祿,民脂民膏」,期望行政院對於離岸風電產業的在地化,能夠提出更具體的政策配套方案措施,以更進一步落實產業的在地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教育部長吳茂昆發起「三不運動」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日前在「課綱審議大會」的現場抗議,以「搶救教育」為名,要求教育部長吳茂昆下台。全教總的四名代表除拒絕參與課審,理事長張旭政也說,吳茂昆公私不分、圖利自己,由他主持課綱審議是對課綱最大的侮辱。一個連為人的基本道德標準「守法」和「誠實」都做不到的人,要如何領導國家的教育大政?這樣的人如繼續當教育部長,難道是要向下一代示範如何說謊、栽贓和自肥嗎?撇開吳茂昆拔管的「功勞」不論,行政院若再對吳茂昆的操守爭議置之不理,恐將成為教育淪喪的共犯。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日前美國彭博以「亞洲四小龍台灣被拋下」為題,指出台灣曾經是亞洲四小龍的成員,但因經濟長期弱勢,將加速拉開與新加坡、香港、南韓的差距。報導並以產業結構與台灣相似的南韓做為比較,指出台灣經濟長期弱勢的關鍵在於無法發展出自己的國際品牌。目前,我們有很多經濟發展的策略,如透過5+2產業創新計畫力促產業轉型升級、透過新南向政策或強化與美、日等國的連結來擴大全球經貿布局等。但這些策略雖然可有效強化台灣的產業與經濟體質,但發展思維的改變不大,對於有效提高經濟成長與人均所得、拉近與競爭國家的差距仍有其侷限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多明尼加無預警斷絕和我國長達77年的邦交,轉而承認大陸,我邦交國降到新低的19國。多明尼加與我國斷交,是金錢與外交利益的選擇,台灣如今完全不是大陸銀彈與一帶一路大商機的對手。建請行政院必須更廣泛聆聽不同的意見,也必須與在野的國民黨改善關係,緩解台灣社會的對立仇視,設法凝聚開創新局、改善兩岸關係的社會支持,以勇氣與誠意與對岸重啟關係。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與南韓總統文在寅的世紀大和解,簽署板門店宣言,以朝鮮半島無核化為最高目標,雙方將在2018年年內宣布結束韓戰,推進停戰和平機制轉換。而台灣廠商在北韓耕耘多年,2016年台朝貿易總額超過20億美元,當年是北韓第4大貿易夥伴,台灣廠商本身有強大的製造能力,合資設廠談判具有一定優勢,此外台灣貿易代理商長期與歐美大廠建立高度信賴關係,在北韓禁運逐漸解除的期間,也是國際大廠建立灘頭堡的最佳夥伴;台灣的電視媒體從2011年開始進行北韓的採訪,台灣觀光業者也成為北韓開放觀光的重要客源,隨後將會出現經濟的重大突破,因此建請行政院應積極掌握並協助國內廠商取得商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內政部於4月份宣布,我國已正式邁入「高齡社會」,全國六十五歲以上人口比率,於今年三月底即已達到14.05%。我國積極推動長期照護,確係因應高齡社會來臨必要之舉;建請行政院應兼顧資源供給與長者需求,前瞻性調整高齡者對使用長期照護資源的需求性,才能繼續維持長者良好生活品質、確保長期照護永續經營,並避免台灣下一代必須擔負起過於沉重的長期照護財務壓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全球經濟去年能夠同步成長,靠的是多項有利因素碰巧同時出現,而不是由於各國普遍採取能夠支持成長的政策,且彼此互動所產生的結果。美國仍維持溫和成長,歐洲是因為結束撙節政策而讓經濟得以療癒宿疾,中國經濟「軟著陸」成功,巴西、印度及俄羅斯也擺脫之前的重大震撼而邁向復甦。但今年只有美國能藉由擴張性財政政策維持成長,歐洲長期投資不足已開始抑制復甦動能,中國因貿易衝突升高而出現成長減緩信號,一旦全球爆發貿易戰則新興市場勢必淪為池魚。全球經濟同步成長,貨幣政策同步正常化,金融市場同步繁榮的好景也將成過眼雲煙。面對國際經濟及金融市場的動態變化,建請行政院在政策規劃上須知所因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桃園市過去3年發生多次重大火災,高達11位消防員先後殉職,顯示從地方到中央政府都出了很大問題,消防員從優撫卹、入忠烈祠都於事無補。此次除了釐清敬鵬工廠大火的真相與究責,更應痛定思痛,把防災當做施政要務,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全。要求行政院應該逐年增加消防人力及預算,並且正視消防員成立工會爭取合理權益的需求,不要再讓消防員成為各種剝削下的犧牲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開會。
休息(11時47分)
繼續開會(11時56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各黨團變更議程之提議,並截止收案。
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處理,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案共9案,首先進行第一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內容如下:
內 容 | |
二 |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48人及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
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
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民法親屬編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 |
五 |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進行表決。現在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拿到表決卡?已經都拿到了,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所提變更議程第一案。
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3人,贊成者6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06分47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3 贊成人數:6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許毓仁 段宜康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二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二: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六案,內容如下:
內 容 | |
六 |
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邱委員志偉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4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08分5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4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1
贊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許毓仁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三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三: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七案,內容如下:
內 容 | |
七 |
有鑑於時代力量黨團已於2016年6月13日正式提出「《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並於同年6月17日院會完成一讀程序。且無論是總統於去年10月10日國慶典禮上之發言與朝野各黨團之呼籲,均希望儘速展開憲改工程。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於本會期(第5會期)結束前由院長籌組修憲委員會,針對各委員提出之憲法修正草案、修憲程序及議程制訂等,進行實質討論及審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針對本案,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林委員昶佐聲明對剛才所有之表決,與時代力量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11分2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四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四: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八案,內容如下:
內 容 | |
八 |
民進黨黨團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針對本案,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13分27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五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五: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九案,內容如下:
內 容 | |
九 |
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案、本院委員吳思瑤等31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等7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針對本案,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採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15分48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5)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六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六: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將下表所列之提案自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十案。
內 容 | |
十 |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明文聲明對剛才所有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5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17分54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6)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5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七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七: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將下表所列之提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十一案。
內 容 | |
十一 |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5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19分55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7)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5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八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八: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讓程,將下表所列之提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增為討論事項第十二案。
內 容 | |
十二 |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5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21分5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8)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5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九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九: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十三案,內容如下:
內 容 | |
十三 |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事項第八十二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案」一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鍾委員孔炤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5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23分5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9)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5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議程討論事項,建請僅限列入下表 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議 案 名 稱 | |
1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3人、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法草案」案及親民黨黨團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案 |
2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3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委員吳思瑤等31人擬具「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案 |
4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5 |
(1)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柯志恩等17人、委員劉建國等16人、委員陳曼麗等16人、委員李麗芬等21人分別擬具「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及委員呂孫綾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教育發展與儲蓄帳戶條例草案」案 (2)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案 (3)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儲蓄帳戶條例草案」 (4)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案 |
6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7年度預算書」案 |
7 |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曾銘宗等16人、委員吳秉叡等27人分別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8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9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10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11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高志鵬等17人擬具「專利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12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高志鵬等17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13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六十五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14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強制執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15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一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16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非訟事件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17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18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19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破產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20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破產法施行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21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及第九十八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 |
22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23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8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一百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24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及委員許淑華等16人分別擬具「證人保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60人,反對者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25分51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民進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4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毓仁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院會剛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為僅列討論事項共二十四案,因此其他黨團變更議程列入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提議,就不再處理。
現在接續處理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之提議,首先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共2案。
現在處理第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一: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2)次會議建請將委員柯志恩、王惠美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作以下宣告,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第二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國民黨黨團提案二: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2)次會議建請將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自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彥秀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作以下宣告,國民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共計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擬請院會將委員蘇治芬等20人、委員賴瑞隆等19人分別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均自經濟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以下宣告: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陳亭妃等23人、委員許毓仁等17人、親民黨黨團分別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及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法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1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5會期第11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因協商已逾1個月,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現在進行廣泛討論,依登記順序發言,請李委員鴻鈞發言。發言之後停止廣泛討論之登記。
李委員鴻鈞:(12時29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針對資安法的立法,當然有其必要性,但是我們應該要避免行政院過度的擴權便宜行事,尤其是關於民間關鍵的基礎設施的指定,我們更應該要求程序的透明,有明確的遊戲規則來遵守,減少不必要的爭議,所以親民黨團參考國土辦的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主張應該明定第三條的關鍵基礎設施要分為8大領域,包括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與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中央與地方機關、高科技園區。然而第十六條所指定的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的程序,應該要比照行政程序法,讓當事人、利害關係人都能夠陳述意見,並給予行政救濟的機會。同時也參考南韓情報通訊基礎保護法第八條,把列管標準入法,讓民間產業知道為什麼他們會被列管,這樣的立法才是對人民權利的最小侵害,也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及法律明確的確定性原則。
之前民間對於原行政院版第十八條的行政檢查反彈非常大,這是因為民間產業也害怕他們的商業機密會被外洩,行政檢查條款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已經從善如流的刪掉了,但好還可以更好,親民黨參考歐盟、新加坡及台灣自己的立法例,希望能夠再增加第六條保密條款、第七條稽核小組成員利益透明及利益迴避條款,這個就是希望讓民間的產業能夠更安心。
我們希望立法院的同仁們能夠看到真正的問題,也希望大家能夠支持親民黨針對資通法第三條、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六條等條文的看法,讓民間能夠更安心。資通法當然是必須要通過的法律,可是我們必須要更公開、更透明,這才是我們的基本原則。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截止廣泛討論之發言登記。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2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要處理的資通安全管理法,是對台灣現狀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我們都知道,在資訊安全方面,因應整個科技時代的到臨,我們需要有一套完整的因應措施,由行政院來統籌,做好整個資訊安全的最終管理。
在訂定未來的相關管理時,本法針對於涉及到民間團體的部分,我們將其名稱訂定為關鍵基礎設施,這個關鍵基礎設施就誠如剛剛李委員所說,我們參考國土辦訂定了8大關鍵基礎設施,包括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及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高科技園區等領域。但是整個科技的進展是日新月異,我們完全沒有辦法去預測未來科技會發展到怎樣的程度,所以未來這整個資訊安全不會單單只限於這8大領域,也許在不同領域中還是有資訊安全的需要。基於這樣的立法,我們認為不應該在母法中直接訂定限於這8大領域,而是將其定義為屬於資訊安全,另把這8大領域在說明欄中詳列,未來因應時代的變遷及進步,有可能還會有新領域的產生。
另外,如果要做權利上的衡平,有關第十六條,在這次委員會通過的版本中,也已經把相關程序說明清楚,也就是所謂關鍵的基礎設施中,如果政府決定把它列為關鍵基礎設施要經過行政院核定,之後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程序就是必須告知被核定者,被核定者被告知後就可採取相對應的措施,比如它去陳述意見或者後續就採取不同的途徑。我們認為整個配套措施未來可以在子法中再更細膩地訂定,而現在我們在處理的是母法的層次。另外我們也在委員會的審查中納入親民黨一直在意的公私協力的部分,也就是公部門跟私部門在資安領域上應該要一起合作。就未來台灣不管是AI產業或是區塊鏈底層技術的帶動上,我覺得資安法是很重要的一部法典,請大家一起支持民進黨的版本。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逐條討論,宣讀法案名稱。
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二讀)
名稱 資通安全管理法
主席:因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名稱照審查會通過之名稱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一章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主席:因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第一章章名照審查會通過之章名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一條。
第 一 條 為積極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加速建構國家資通安全環境,以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法。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二條。
第 二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三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 三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資通系統:指用以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資訊或對資訊為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之系統。
二、資通服務:指與資訊之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相關之服務。
三、資通安全:指防止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四、資通安全事件:指系統、服務或網路狀態經鑑別而顯示可能有違反資通安全政策或保護措施失效之狀態發生,影響資通系統機能運作,構成資通安全政策之威脅。
五、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地方機關(構)或公法人。但不包括軍事機關及情報機關。
六、特定非公務機關: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七、關鍵基礎設施:指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或網路,其功能一旦停止運作或效能降低,對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國民生活或經濟活動有重大影響之虞,經行政院定期檢視並公告之領域。
八、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指維運或提供關鍵基礎設施之全部或一部,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並報行政院核定者。
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指其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應依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規定送立法院,及其年度預算書應依同條第四項規定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三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資通系統:指用以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資訊或對資訊為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之系統。
二、資通服務:指與資訊之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相關之服務。
三、資通安全:指防止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四、資通安全事件:指系統、服務或網路狀態經鑑別而顯示可能有違反資通安全政策或保護措施失效之狀態發生,影響資通系統機能運作,構成資通安全政策之威脅。
五、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地方機關(構)或公法人。但不包括軍事機關及情報機關。
六、特定非公務機關: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七、關鍵基礎設施:指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或網路,其功能一旦停止運作或效能降低,對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國民生活或經濟活動有重大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定期檢視並公告之領域。
八、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指維運或提供關鍵基礎設施之全部或一部,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並報主管機關核定者。
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指其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應依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規定送立法院,及其年度預算書應依同條第四項規定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三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資通系統:指用以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資訊或對資訊為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之系統。
二、資通服務:指與資訊之蒐集、控制、傳輸、儲存、流通、刪除、其他處理、使用或分享相關之服務。
三、資通安全:指防止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以確保其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四、資通安全事件:指系統、服務或網路狀態經鑑別而顯示可能有違反資通安全政策或保護措施失效之狀態發生,影響資通系統機能運作,構成資通安全政策之威脅。
五、公務機關: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中央、地方機關(構)或公法人。但不包括軍事機關及情報機關。
六、特定非公務機關:指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公營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七、關鍵基礎設施:指能源、水資源、通訊傳播、交通、銀行與金融、緊急救援與醫院、中央與地方機關、高科技園區等實體或虛擬資產、系統或網路,其功能一旦停止運作或效能降低,對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國民生活或經濟活動有重大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定期檢視並公告之領域。
八、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指維運或提供關鍵基礎設施之全部或一部,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並報主管機關核定者。
九、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指其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應依預算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規定送立法院,及其年度預算書應依同條第四項規定送立法院審議之財團法人。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現在表決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2人,贊成者4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44分50秒
表決議題:資通安全管理法第3條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2 贊成人數:4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毓仁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三條條文不予採納。
宣讀第四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 四 條 為提升資通安全,政府應提供資源,整合民間及產業力量,提升全民資通安全意識,並推動下列事項:
一、資通安全專業人才之培育。
二、資通安全科技之研發、整合、應用、產學合作及國際交流合作。
三、資通安全產業之發展。
四、資通安全軟硬體技術規範、相關服務與審驗機制之發展。
前項相關事項之推動,由行政院以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四 條 為提升資通安全,政府應提供資源,整合民間及產業力量,提升全民資通安全意識,並推動下列事項:
一、資通安全專業人才之培育。
二、資通安全科技之研發、整合、應用、產學合作及國際交流合作。
三、資通安全產業之發展。
四、資通安全軟硬體技術規範、相關服務與審驗機制之發展。
前項相關事項之推動,由主管機關以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五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 五 條 行政院應規劃並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資通安全科技發展、國際交流合作及資通安全整體防護等相關事宜,並應定期公布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對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概況報告及資通安全發展方案。
前項情勢報告、實施情形稽核概況報告及資通安全發展方案,應送立法院備查。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五 條 主管機關應規劃並推動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資通安全科技發展、國際交流合作及資通安全整體防護等相關事宜,並應定期公布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對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概況報告及資通安全發展方案。
前項情勢報告、實施情形稽核概況報告及資通安全發展方案,應送立法院備查。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二章章名及第六條條文均不予採納。
委員余宛如等提案第十三條條文不予採納。
宣讀第六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 六 條 行政院得委任或委託其他公務機關、法人或團體,辦理資通安全整體防護、國際交流合作及其他資通安全相關事務。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六 條 主管機關得委任或委託其他公務機關、法人或團體,辦理資通安全整體防護、國際交流合作及其他資通安全相關事務。
前項被委託之公務機關、法人或團體或被複委託者,不得洩露在執行或辦理相關事務過程中所獲悉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秘密。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六 條 主管機關得委任或委託其他公務機關、法人或團體,辦理資通安全整體防護、國際交流合作及其他資通安全相關事務。
前項被委託之公務機關、法人或團體或被複委託者,不得洩露在執行或辦理相關事務過程中所獲悉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秘密。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與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相同,故一併處理。
請問院會,對第六條照民進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施委員義芳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余委員宛如等提案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均不予採納。
宣讀第七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 七 條 行政院應衡酌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業務之重要性與機敏性、機關層級、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及性質等條件,訂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分級;其分級基準、等級變更申請、義務內容、專責人員之設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行政院得稽核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其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特定非公務機關受前項之稽核,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向行政院提出改善報告,並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七 條 主管機關應衡酌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業務之重要性與機敏性、機關層級、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及性質等條件,訂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分級;其分級基準、等級變更申請、義務內容、專責人員之設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得稽核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其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特定非公務機關受前項之稽核,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向主管機關提出改善報告,並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七 條 主管機關應衡酌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業務之重要性與機敏性、機關層級、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及性質等條件,訂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分級;其分級基準、等級變更申請、義務內容、專責人員之設置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得稽核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其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稽核小組成員之組成及其利益自我揭露與利益迴避、資訊公開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特定非公務機關受前項之稽核,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向主管機關提出改善報告,並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現在表決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5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2時55分20秒
表決議題:資通安全管理法第7條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5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曾銘宗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毓仁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宣讀第八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 八 條 行政院應建立資通安全情資分享機制。
前項資通安全情資之分析、整合與分享之內容、程序、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八 條 主管機關應建立資通安全情資分享機制。
前項資通安全情資之分析、整合與分享之內容、程序、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九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 九 條 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於本法適用範圍內,委外辦理資通系統之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之提供,應考量受託者之專業能力與經驗、委外項目之性質及資通安全需求,選任適當之受託者,並監督其資通安全維護情形。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 九 條 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於本法適用範圍內,委外辦理資通系統之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之提供,應考量受託者之專業能力與經驗、委外項目之性質及資通安全需求,選任適當之受託者,並監督其資通安全維護情形,並將委外辦理之情形、受託者名單及經費明細定期公告於所屬機關網站。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12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修正動議,其實我們是支持審查會通過的條文內容,只是希望增加「並將委外辦理之情形、受託者名單及經費明細定期公告於所屬機關網站。」,主要原因是因為公務機關或特定的非公務機關,依據本法可以委外辦理資通系統建置、維運或是資通服務的提供,但由於資通安全影響國安及人民的財產、隱私等重要權益,因此應儘量將委外辦理的情況、委外的名單以及經費明細等項目公開透明,一方面避免特定利益的輸送問題,也可以讓全民共同監督,二來受託的廠商也可以將這種情況、這些資訊的揭露視為正向的鼓勵,以促進委外的業者能精進資安能力及服務品質,促進競爭。
因此,我們希望能夠通過時代力量黨團的修正動議,讓委外的情形公開透明,讓全民來監督,謝謝。
主席: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現在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5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時00分56秒
表決議題:資通安全管理法第9條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56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
請宣讀第二章章名。
第二章 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
主席:第二章章名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第二章照審查會通過之章名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條。
第 十 條 公務機關應符合其所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 公務機關應置資通安全長,由機關首長指派副首長或適當人員兼任,負責推動及監督機關內資通安全相關事務。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二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十二條 公務機關應每年向上級或監督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無上級機關者,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送交行政院。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二條 公務機關應每年向上級或監督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無上級機關者,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送交主管機關。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處理順序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三條。
第十三條 公務機關應稽核其所屬或監督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受稽核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提出改善報告,送交稽核機關及上級或監督機關。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四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十四條 公務機關為因應資通安全事件,應訂定通報及應變機制。
公務機關知悉資通安全事件時,除應通報上級或監督機關外,並應通報行政院;無上級機關者,應通報行政院。
公務機關應向上級或監督機關提出資通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並送交行政院;無上級機關者,應送交行政院。
前三項通報及應變機制之必要事項、通報內容、報告之提出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四條 公務機關為因應資通安全事件,應訂定通報及應變機制。
公務機關知悉資通安全事件時,除應通報上級或監督機關外,並應通報主管機關;無上級機關者,應通報主管機關。
公務機關應向上級或監督機關提出資通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並送交主管機關;無上級機關者,應送交主管機關。
前三項通報及應變機制之必要事項、通報內容、報告之提出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若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委員余宛如等提案第十一條條文不予採納。
宣讀第十五條審查會及修正動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十五條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對於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績效優良者,應予獎勵。
前項獎勵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五條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對於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績效優良者,應予獎勵。
前項獎勵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若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三章章名。
第三章 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
主席:第三章章名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第三章章名照審查會之章名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六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十六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徵詢相關公務機關、民間團體、專家學者之意見後,指定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報請行政院核定,並以書面通知受核定者。
行政院應將前項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名單,送立法院備查。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符合其所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稽核所管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提出改善報告,送交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第三項至第六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實施情形之提出、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改善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六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徵詢相關公務機關、民間團體、專家學者之意見後,指定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並以書面通知受核定者。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符合其所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稽核所管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提出改善報告,送交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第二項至第五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實施情形之提出、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改善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六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據下列事項,準用行政程序法之行政聽證規定,指定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一、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管理相關資通訊設施所負責任之國家或社會重要性。
二、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所執行業務時對資通訊設施之依賴度。
三、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與其他資通訊設施之相互連結度。
四、如發生入侵事件對國家安全,經濟和社會所造成之破壞範圍和程度。
五、入侵事件發生可能性及復原難易度。
前項之行政救濟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符合其所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稽核所管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提出改善報告,送交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第三項至第六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實施情形之提出、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改善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主席: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首先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13時12分)主席、各位同仁。關於第十六條,時代力量黨團的立場是支持審查會通過條文,因為目前相關的修正案其實重點是把「行政院應將前項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名單,送立法院備查。」此一要求拿掉,在審查會的時候有滿多的討論,大家都有個共識,認為這個應該要送立法院備查,如此立法院就有監督的機會,否則依目前其他相關的修正案,可能連備查的機會都沒有。因為當時討論得蠻多的,大家都有共識,送出了審查會,而現在要把「行政院應將前項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之名單,送立法院備查。」這一塊拿掉,而且僅限於名單,一方面我們不只是擔心行政擴權,另外一方面立法院取得資訊,甚至予以關心的機會都沒有,我想這跟審查會當時審議的意旨、大家的共識其實有很大的差距。所以,懇請各黨團是不是等一下能支持原本審查會送出的條文,謝謝。
主席: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要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後,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首先處理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7人,贊成者10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時15分26秒
表決議題: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6條
親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7 贊成人數:10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0
贊成:
曾銘宗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毓仁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吳秉叡 邱議瑩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宣讀第十七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十七條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應符合其所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要求所管前項特定非公務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稽核所管第一項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發現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限期要求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提出改善報告。
前三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實施情形之提出、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改善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七條 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以外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應符合其所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之要求,並考量其所保有或處理之資訊種類、數量、性質、資通系統之規模與性質等條件,訂定、修正及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要求所管前項特定非公務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稽核所管第一項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發現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限期要求受稽核之特定非公務機關提出改善報告。
前三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實施情形之提出、稽核之頻率、內容與方法、改善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表決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十八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十八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為因應資通安全事件,應訂定通報及應變機制。
特定非公務機關於知悉資通安全事件時,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報。
特定非公務機關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如為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者,並應送交行政院。
前三項通報及應變機制之必要事項、通報內容、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知悉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時,行政院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適當時機得公告與事件相關之必要內容及因應措施,並得提供相關協助。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八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為因應資通安全事件,應訂定通報及應變機制。
特定非公務機關於知悉資通安全事件時,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通報。
特定非公務機關應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如為重大資通安全事件者,並應送交主管機關。
前三項通報及應變機制之必要事項、通報內容、報告之提出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知悉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時,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適當時機得公告與事件相關之必要內容及因應措施,並得提供相關協助。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處理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行政院提案及委員陳亭妃等提案第十八條條文均不予採納。
宣讀第四章章名。
第四章 罰則
主席:現有民進黨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建請將審查會通過之「第四章 罰則」照審查會通過,並改列於第十九條條文前。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以下宣告:「第四章 罰則」照審查會通過之章名通過,並改列於第十九條條文前。
李委員彥秀、曾委員銘宗聲明對剛才所有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李委員昆澤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宣讀第十九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十九條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未遵守本法規定者,應按其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予以懲戒或懲處。
前項懲處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十九條 公務機關所屬人員未遵守本法規定者,應按其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予以懲戒或懲處。
前項懲處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處理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二十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二十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依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修正或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或違反第十六條第七項或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之規定。
二、未依第十六條第四項或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實施情形,或違反第十六條第七項或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提出之規定。
三、未依第七條第三項、第十六條第六項或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送交行政院、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違反第十六條第七項或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改善報告提出之規定。
四、未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及應變機制,或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通報及應變機制必要事項之規定。
五、未依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行政院提出資通安全事件之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或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報告提出之規定。
六、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通報內容之規定。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二十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依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修正或實施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或違反第十六條第六項或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必要事項之規定。
二、未依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實施情形,或違反第十六條第六項或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提出之規定。
三、未依第七條第三項、第十六條第五項或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送交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違反第十六條第六項或第十七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改善報告提出之規定。
四、未依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及應變機制,或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通報及應變機制必要事項之規定。
五、未依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主管機關提出資通安全事件之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或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報告提出之規定。
六、違反第十八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中有關通報內容之規定。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處理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後,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二十一條條文。
第二十一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未依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通報資通安全事件,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罰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行政院提案第二十一條及委員陳亭妃等提案第二十二條條文、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三章章名、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均不予採納。
宣讀第五章章名。
第五章 附 則
主席:第五章章名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第五章章名照審查會通過之章名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二十二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二十二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二十二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開始進行處理,處理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後,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第二十三條審查會及修正動議條文。
審查會條文:
第二十三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
第二十三條 本法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
主席:本條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進行處理,處理順序為:一、修正動議條文;二、審查會條文。依序進行表決後,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請問院會,對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十條至第十二條條文均不予採納。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現在繼續進行三讀,宣讀。
資通安全管理法(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現有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職權行法第十一條規定,提請將全案付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規定,提請將本案「全案付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何欣純 許智傑(代)
主席:現在進行全案之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1人,贊成者59人,反對者0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多數,全案表決通過。作以下決議:「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修正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時42分04秒
表決議題: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
民進黨黨團提案全案付表決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1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2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反對:
棄權:
曾銘宗 許毓仁
主席:本院委員柯建銘等人針對本次會議三讀之資通安全管理法提出復議,並請院會隨即表決處理。
委員柯建銘等提案:
本院委員柯建銘等人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討論事項第1案院會所作之決議,提出復議,並請院會隨即處理復議動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柯建銘
連署人:莊瑞雄 羅致政 鍾佳濱 林靜儀 林淑芬 呂孫綾 吳玉琴 黃秀芳 蕭美琴 陳 瑩 管碧玲 吳琪銘 楊 曜 周春米 蔡適應 邱議瑩 陳明文 蔡易餘 邱志偉 邱泰源 段宜康 吳思瑤 王榮璋 郭正亮 蘇治芬 姚文智 張廖萬堅 洪宗熠 江永昌 賴瑞隆 施義芳 Kolas Yotaka 陳賴素美 余宛如 李昆澤 陳素月 李麗芬 吳秉叡 趙正宇 張宏陸 趙天麟 鄭寶清 蘇巧慧 葉宜津 劉世芳 許智傑 黃國書 尤美女 吳焜裕 鍾孔炤 劉建國 高志鵬 林俊憲 何欣純 蔡培慧 陳曼麗 李俊俋 蘇震清
主席:現在處理本件復議案。現在進行表決,針對委員柯建銘等人所提復議案,現有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0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作以下決議:「委員柯建銘等人所提復議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下午1時44分05秒
表決議題: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
柯建銘委員等提請復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0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曾銘宗 許毓仁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繼續處理審查會所作之附帶決議。
附帶決議:
有鑑於資通安全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上非常重要之議題,隨著資通科技之發展蓬勃隨之資通安全風險也逐漸增大,國際近年來已逐漸以訂立專法之方式對資通安全之保護加以規範,我國亦需要對整體資通環境制定相關法規以降低並防範相關之資通安全風險。
然而相關資通安全管理法規,除母法之資通安全管理法外,該法授權訂定之子法亦牽涉到人民權利,為妥善研議擬定子法方案,政府應與各界進行溝通,爰此,要求行政院應召開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子法之研討會並邀請產官學及相關民間團體討論以健全法規。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附帶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
請許委員毓仁發言;許委員發言後截止登記。
許委員毓仁:(13時4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針對今日三讀的資通安全管理法有提出自己的草案版本,也很感謝版本中的許多精神獲得行政機關及朝野立委採納。本席肯定我國政府對於資通議題的重視與防護,而在各方協商努力之下,將原本草案第十八條刪除,藉由民間的自律,可以彰顯資通安全的重要性。
另外,這個草案還有一些不足的地方,譬如對於關鍵基礎設施的定義。目前關鍵基礎設施是透過20年前國土安全辦的功能性分類,但是依照科技的進步,這個部分將來或許會有所不足。所以,本席依然必須堅持以精確的定義來重新定義關鍵基礎設施,希望在此法上路後,可以滾動式檢討、確保公開透明,並且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加入討論。
最後,美國聯邦資訊安全現代化法對非公務機關並沒有廣泛管制,所以本席認為在非公務機關的部分,應該尊重民間自律,僅就公務機關作為管制對象。然而,最後的協商結果仍保持非公務機關的定義,就民間企業對於資通安全防護及自律、自主仍有相當阻礙。針對這個部分,本席表達遺憾,因為本席強烈認為資通安全的部分應該透過民間自律,本席將會持續維護民間資安自律、自主,努力監督國家不要過度干涉資安秩序。本席認為政府應該適度信任民間機構業者自律的能力,唯有公私彼此信任,民間才能發揮自律,才能達到資訊安全維護的最佳效果。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13時48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資通安全管理法能完成三讀,本席再次感謝全院委員跨黨派的努力。
這個法案完成三讀,相較於其他法案完成三讀所帶來的喜悅,本席是既開心也憂心。大家都知道,在邁向數位國家的路上,資通安全是一切的基礎,也是帶領台灣邁向國際很重要的一個基石,所以台灣不能沒有資通安全管理法。但是,一個國家的資通安全不是只靠一部法律,而要有完善的體系,所以,在我的版本裡有參考美國FISMA提出完整的架構和明確的分工,同時也有扶持標準人才的育成和觀念的提升。
但是,相較於美國FISMA的發展已經數十年,礙於台灣才剛起步的現況,我們很難採用,所以我想再次提醒行政院資安處,雖然我們現在不能達到美國的治理架構,但不代表台灣就要停在這裡,我們應該努力追求更好的發展。
從這部法案提出以來,民間各界一直有不少的爭議,如原本第十八條的行政檢查,和關鍵基礎設施的定義,其實一直是爭議不斷。本席很感謝行政院資安處能採納民意,將行政檢查予以刪除,但是這不代表民間的憂慮有因此減少,所以我還是要再次提醒行政院資安處,能夠在這部法規通過之後,還是要繼續有更好的治理架構、更好的人才培育觀念,並繼續努力,我們也期待能夠帶領台灣奠定更好的資安基石,謝謝。
主席:請高潞‧以用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時代力量黨團在2016年9月即已提出時代力量黨團的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該版本主要的精神是重視資安管理,並希望確立政策、技術以及管理合一的專責機構,同時針對事前防護、事中應變、事後恢復來制定通則,並賦予專責機構定期內檢討現有法規並制定子法之職責。
時代力量黨團認為,資安非資訊,政府治理的部分應以資安為優先,資安研究包括資安管理技術的研究以及資安技術內容的研究,資安管理技術才是政府資安治理的根基,如果不理解資安技術的內容,就無法管理。因此,時代力量認為,應該要有技術和管理合一的專責機關,而政府的資安研究重點和資源,應該將管理優先於技術,很可惜的,這樣的主張在討論的過程中被退到以主管機關模糊帶過,本黨團原在資安法裡放入的法規調適的義務、解決政治監聽的資安陽光條文、重大施政計畫必須有資安影響評估,以及培育資安人才與資安產業發展的鼓勵條款,均沒有納入,令人遺憾,而在審查法案過程中引起軒然大波的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因同時涉及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引發來自民間業者極大的爭議及反彈,時代力量黨團認為,這個部分需要謹慎以對,且應清楚定義、清楚約束、公開透明,才不會引發爭議。
今天資通安全管理法的通過,是我國在資通安全管理上的第一步,但只是一小步。國家安全進入新技術的領域與思考,是台灣面對境外敵對國家時已經面對的嚴峻考驗,必須要審慎以對,謝謝。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經第5會期第8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因協商已逾1個月,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七十一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未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進行逐條討論。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二讀)
主席:宣讀增訂第十條之一。
第十條之一 商業銀行為提供參與重建計畫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起造人籌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重建計畫所需資金而辦理之放款,得不受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之限制。
金融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前項放款之最高額度。
主席:增訂第十條之一未有委員登記發言,請問院會,對本條照審查會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全案已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現在繼續進行三讀。宣讀。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本案作如下決議: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
報告院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現在休息。
休息(13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