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3日(星期四)9時11分至13時1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宜民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7年5月2日(星期三)9時3分至13時47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宜民  陳曼麗  吳玉琴  邱泰源  吳焜裕  王育敏  林靜儀  蔣萬安  許淑華  黃秀芳  趙天麟  陳 瑩  楊 曜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吳志揚  黃國昌  羅明才  鄭天財  呂玉玲  孔文吉  蔣乃辛  林德福  李彥秀  陳賴素美 劉世芳  邱志偉  王惠美  劉建國

   (委員列席15人)

請假委員:徐志榮  陳其邁

列席官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署長

李應元

 

 

副署長

詹順貴

 

綜合計畫處

處長

劉宗勇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簡任技正

吳正道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簡任技正

李德馨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組長

盧柏州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國營事業委員會

組長

鄭英圖

 

能源局

副局長

李君禮

 

工業局

組長

陸信雄

 

台灣中油公司

副總經理

方振仁

 

台灣電力公司

副總經理

陳建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陳吉仲

 

林務局保育組

簡任技正

羅尤娟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棲地生態組

組長

林瑞興

 

農糧署糧食產業組

科長

莊岳峰

 

內政部營建署

副署長

王榮進

 

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副總經理

陳劭良

 

航政司

簡任技正

盧清泉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專門委員

洪益祥

學者專家: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醫師

葉光芃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

召集人

潘忠政

 

桃園在地聯盟

常務理事

李碧恬

主  席:陳召集委員宜民

專門委員:趙弘靜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江文宏 科  長 葉淑婷

   科  員 李懿如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觀塘工業區開發對大潭藻礁生態系統可能影響與因應、能源開發與天然環境如何共榮共存及如何有效降低電廠空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李應元、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吉仲、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陳劭良及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門委員洪益祥報告後,委員陳宜民、陳曼麗、吳玉琴、王育敏、邱泰源、吳焜裕、林靜儀、許淑華、蔣萬安、黃秀芳、呂玉玲、楊曜及陳瑩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李應元、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吉仲、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王榮進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並經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桃園在地聯盟常務理事李碧恬及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葉光芃列席說明。委員陳學聖、林德福、趙天麟、王惠美及吳志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1案:

有鑑於藻礁生態與環境保育,建請開發單位進行2項評估:

一、是否能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設置於台北港港區。

二、能否動第二條輸氣管線計畫評估。

提案人:陳宜民  王育敏  蔣萬安

另有臨時提案3案,經舉手表決,表決結果均未通過:

一、有鑑於環保署針對中油「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差案」,已於今(107)年4月27日召開專家會議第三次延續會議,專家會議中,多數學者皆指出目前中油所提藻礁生態現況資料不足,難以根據現有資料做出是否開發之判斷。據與會專家學者指出,因桃園藻礁長年來缺乏全年系統性調查,導致藻礁生態資料不足,而中油貿然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極可能對桃園外海藻礁生態產生嚴重破壞。與會專家認為農委會應先完成桃園藻礁生態進行生態調查,並提出相關生態保育計畫,才能進行後續環評審查。爰要求環保署應待農委會相關生態調查與保育計畫提出後,才能繼續審查「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差案」,避免現階段資料不足做出誤判,危害台灣重要生態環境。

提案人:王育敏  許淑華  陳宜民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9位(不含主席),贊成者2人,反對者7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二、有鑑於農委會已於107年3月動「大潭藻礁區生態研究」,相關調查報告尚未完整呈現,且預計將耗時1年。爰要求待此研究報告出來後,獲致社會共識,再來研議觀塘工業區是否進行開發工程。

提案人:許淑華  王育敏  陳宜民  蔣萬安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8位(不含主席),贊成者2人,反對者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三、有鑑於2013年的4月21日,蔡英文女士曾前往桃園,盛讚藻礁珍奇獨特,應該留給下一代,並親手寫下「藻礁永存」四字。2014年8月14日鄭文燦先生表達:「藻礁要超過千年才能形成,生態系豐富,這是桃園珍貴的自然文化資產,破壞了就難以復原。」四年後,賴清德政府的「海洋委員會」於高雄掛牌成立,藻礁不語,但重要性不言而喻。多位專家學者皆發言力挺,如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親自下海潛水,確認藻礁在7500年前開始生長,學界還沒有開始揭開生態的秘密、柴山多杯孔珊瑚的確存在於保育計畫範圍內;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林惠真,則從調查頂級消費者裸胸鯙的數量,打臉過去中油聲稱生態不佳的說法。大潭藻礁生態系統的確是「活的」,不僅養活了大量的生物,更是當地人的「百年海田」,另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主任趙淑妙更認為,政府不但要保存大潭藻礁,更應該投資研究生物經濟,而生物經濟最重海洋、農業、食物三大課題和永續利用生態資源。爰此要求中油所提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迴避藻礁方案」應改為「異地建站」,避免造成生態浩劫,並實現蔡總統「藻礁永存」的承諾。

提案人:許淑華  王育敏  陳宜民  蔣萬安

表決結果:在場出席委員8位(不含主席),贊成者2人,反對者6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7年度工作計書及收支預算案。

二、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及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三、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器官損贈移植登錄中心107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四、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107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本席稍微補充說明,今天早上會先進行答詢,每個部會都可以一併進行詢答,之後再處理預算的部分,因為環保署的財團法人只有三家,所以我們先處理環保署的部分,然後再處理衛福部的十家。

另外,等一下除了請兩個部會的首長報告之外,請這十三家財團法人的董事長預先準備,本席會給你們3分鐘報告107年度的重點,若董事長請假,則由執行長報告。現在的國會公開透明,大家都在看,全國民眾關心由政府出資、捐獻的財團法人每年的工作重點,不要照本宣科,請你們在3分鐘內說明重點。

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第9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本部主管107年度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預算案,現在謹就107年度業務計畫重點與預算編列情形,分別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財團法人概況

依預算法第41條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每年應將其年度預算書,送大院審議。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10家財團法人,其創立時政府捐助基金比率,均超過50%。截至106年度止,累計政府捐助基金比率,除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為16.7%外,均超過50%。基金比率概況如下:

貳、財團法人業務重點

有關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10家財團法人,其中國衛院等7家屬衛生及醫療財團法人,主要業務係協助政府推動醫藥衛生科技發展、推展國家醫療品質之認證、器官捐贈與移植登錄作業、提升醫藥品查驗品質與效率、辦理藥害救濟、接受委託辦理病理檢驗及資助醫學研究等業務;另賑災基金會等3家屬社福財團法人,主要業務係協助民眾因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救助貧困病患之醫療救濟業務及辦理婦女權益相關政策之研議與諮詢等業務。業務重點分列如下:

業務重點

國家衛生研究院

主要係積極協助政府推動醫藥衛生科技發展,包括執行本部補助之19項綱要計畫,另有來自科技部、經濟部及民間機構等單位,合共220件專案計畫。

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協助國家醫療品質政策之推展及執行、醫療品質之認證、輔導醫療機構經營管理等業務。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辦理器官捐贈與移植登錄作業、建置全國器官損贈移植資料庫、成立全國眼角膜保存庫、器捐宣導業務及器捐家屬關懷作業等業務。

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

資助醫學研究、臨床事務及醫療費用、舉辦醫學專題講座及活動等業務。

醫藥品查驗中心

辦理藥品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與臨床試驗案件之技術性資料審查、提供醫藥品上市之法規諮詢與輔導。

藥害救濟基金會

辦理藥害救濟業務及相關研究調查,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受害者,獲得迅速救濟。

病理發展基金會

接受委託辦理病理檢驗業務及醫療服務、及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等事項。

賑災基金會

協助因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包含死亡、失蹤及重傷慰助、安遷等賑助項目。

惠眾醬療救濟基金會

以救助在臺北榮民總醫院就醫之貧苦病人醫療暨復健之照顧為目的,辦理各項醫療救濟業務。

 

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辦理婦女權益相關政策、法令、計畫之研議,婦女權益問題之研究與諮詢、宣導與相關人員訓練等業務。

參、財團法人107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10家財團法人,107年度預算收支編列除國家衛生研究院本期短絀編列1億5,798萬餘元,主要係提列建築設備折舊費用1億6,642萬元,另賑災基金會本期短絀編列1億2,608萬餘元,主要係配合政府政策執行專案賑助編列1億6,945萬元(含104年八仙粉塵氣爆傷者扶助計畫、105年0206地震賑助計畫、105年臺東紅葉部落莫蘭蒂颱風災後復原重建計畫)致支出增加外,其餘財團法人收支相抵後,皆存有賸餘或收支平衡。107年度預算收支編列情形如下:

肆、財團法人106年度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執行情形

本部主管政府損助之財團法人,除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賑災基金會、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3家財團法人106年度無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外,另病理基金會接受政府損助及委辦金額占106年度收入比率4.9%,其餘6家財團法人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金額占106年度收入比率自68%至99%。

106年度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情形如下:

以上係就本部主管107年度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案之編列概況,所作綜合重點說明。

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支持、指教!並祝身體健康,謝謝!

主席:請環保署李署長報告。

李署長應元:主席、各位委員。環保署的基金會非常單純,只有三個,分別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簡稱環資會;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簡稱環發會;另外是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三個基金會都是由政府捐助500萬元,環資會和環發會超過20年本金都沒有動,就現金收入來講,每年就是500萬元,所生的利息約十幾萬元。一方面感謝委員會安排這樣的會議,讓委員們指教、監督,以及指導這些基金會將來有哪些可以精進的地方,但同時我也要藉這個機會向這些董事長、執行長們表達謝意,因為他們每年運作的經費都必須透過相關的計畫,和其他所有單位公平競爭。環資會最近一個案子是有關永續發展到全國各地的說明會,他的競爭對手包括中華經濟研究院,大家都差1票,所以是滿競爭的,大家都是拚過來的。

簡要報告環資會的重點工作:一、地方政府環境清潔維護考核計畫;二、相關環境影響評估書件及審查結論執行監督;三、比較特殊的是少金、少紙、少炮的計畫,他們到各個廟宇去宣導;四、公廁精進計畫,這是環境衛生方面的計畫,他們組成一個「達文西」小組,我個人覺得滿有創意,「達」指了解廁所構造的達人,「聞」是聞起來不臭,達到不濕、不臭、不髒,用這樣幽默的做法召集一些志工到全國研究如何精進公廁。其他幾項請各位參考。此外,今天有委員提出相關的提案,認為這種基金會將來的定位是不是要往智庫的方向發展,委員的指教我們都樂於接受。在國際的連結方面,包括到越南、歐洲及美國相關計畫的協助推動,以及針對廢棄物回收減量等循環再利用的研究,環境教育、資源回收、循環經濟也是目前重點的工作,其他的部分就請大家參閱書面報告。

環發會目前是由台大環工系的特任教授駱博士主持,以他的專業協助此基金會,這個基金會本來隸屬經濟部工研院,由工研院捐助500萬元,與環資會相同,每年的運作經費也必須透過各種計畫,他們的工作重點為:一、環保標章驗證;二、資源再生綠色產品推廣計畫,這些同仁們從工研院過來,把技術移轉過來,所以在環工的技術能量方面有其獨到之處;三、產業用水效能提升計畫,這幾個面向稍後請委員多多指導。這張投影片是廢棄物回收循環再利用的系統,現在的觀念是:垃圾是位置錯置的資源,包括污泥。等一下的行政院會將審議環資部和其他部會的組織再造法案,如果將來污水下水道移到環資部的話,環發會未來針對這方面智庫的角色會更強。此外,他們很重要的核心價值是綠色消費,至於節能減碳、CO2減量、低碳城市等等的技術領域也請大家參閱報告。

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是由林三加大律師主持,當時在中科的園區有很多爭議,後法院判定由政府捐助一部分的經費,就環境人權、環境保護方面由這個基金會來協助,包括環境律師培訓、公民參與機制推廣等,都是這個基金會努力的項目,也都很辛苦。

有關環資會的預算編列情形,每一筆都是從計畫拿來的,我們的會計主任也有協助督導,收入和支出接近相抵,如果沒有拿到計畫,預算就是零,甚至我們接手時,環資會的預算是負600萬元,所以真的很辛苦,106與107年的預算增減也都很單純。我也經常呼籲大家,若有任何人願意來協助當董事長,請大家儘量報名。環發會107年度的收入預算為六千多萬元,收支也接近相抵,至於細目和106與107年度的預算如投影片所示,請大家參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因為剛成立不久,所以項目也相對單純。此外,環資會董事長是蘇金鳳董事長,以前在環保署服務過,也擔任過勞委會主委的辦公室主任,以上報告請委員指教。

主席:接下來請每個財團法人基金會報告3分鐘,請簡單扼要報告你們107年度的重點。

首先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梁院長報告。

梁院長賡義: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召委給我們機會報告,因為林董事長請假,所以由我代為報告,我們有提供書面資料,請各位酌參。國衛院是一個任務導向的學術機構,主要設立宗旨是以智庫的方式協助政府推動政策,加強醫藥衛生之研究,以增進國人的健康福祉。有四個重點任務:一、執行醫藥衛生政策研究與實證建言;二、支援全國醫藥衛生研究與建立醫藥衛生合作;三、國內重要疾病之防治研究;四、推動醫藥生技產業。我對這四點分別做簡單的描述,第一,有關醫藥衛生政策研究與實證建言,今年有幾個重點,其一是老年醫學及健康研究,其二是與臺大兒童醫院進行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同時我們也協助環保署和食藥署掌控空氣污染、食品安全及環境污染等方面,希望能對重要議題有所掌控。第二,在國內重要疾病防治研究方面,以國內常見疾病為主軸,包括新陳代謝、發炎、癌症、感染、老化及神經退化等等,進行創新性的醫學研究,新治療方式的建立,以及早期診斷生物指標等等。第三,在推動醫藥生技產業方面,希望加強產學合作,落實研究成果的應用,有效推動國內生技產業發展。國內有一個生教所,包括新型疫苗的發展,希望對國內的產業有所幫助。第四,支援全國醫藥衛生,我們會持續建立各醫學中心的網絡,提供臨床實驗等其他方面的建置,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林董事長報告。

林董事長禎:主席、各位委員。醫策會自1999年成立,主要的目的是為了醫院評鑑及醫療品質,在2003年之後,因為SARS的關係,所以增加了一般醫學的教育。到今年為止歷年來執行的計畫,大家都有看到書面報告,我簡略報告這27個計畫當中的7個重點,一、醫院評鑑之改善,因為本會成立之初就是為了醫院評鑑,執行多年以來逐漸在改善當中,不過一定還有可進步的地方,我們現在進行的階段是優化、簡化及日常化,想辦法把過去大家所弊病的一些缺點逐步改善,明年我們會針對過去所累積的資料逐步改善。二、增加疾病認證,醫院評鑑是在做一般的評鑑,可是對於某些特殊疾病的治療照顧更是重點,也是民眾關心的地方,尤其是在2年前有委員開始重視這個問題,再過去的加強當中,其實我們已經推動十幾年,逐漸增加疾病認證的種類,也有愈來愈多的家數願意參加,提出更多的疾病認證也是我們明年的重點。三、醫事人員的培訓,剛才提到SARS帶動醫學醫師教育PGY(一般醫學教育),但是在民國97年之後,有更多其他的臨床醫事人員,包括牙醫、中醫等,對於醫師在畢業以後再增加訓練,以便進一步提升照顧病人的能力,都願意參加。所以這樣的計畫也會是明年的重點,尤其是醫師教育在明年以後會變成6年畢業,再接受2年的PGY訓練,我們稱其為PGY2.0,也是未來的重點。四、推動病人安全文化及提升醫療品質,是持續的努力,尤其是對整個文化、醫院對這件事情的重視,也會是一個重點。五、改變醫病關係,感謝立法院通過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修正,且衛福部提出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明年我們要推動醫糾協處的機制,幫助病人、幫助醫院、幫助醫師處理,希望未來醫糾變成訴訟事件的機率能夠降低。六、增加國際的參與,臺灣的醫療水準相當高,對於我們現在努力的方向,不管是評鑑、病人安全或是醫療品質,將其推動到國際,讓國際看到我們的努力,接受我們臺灣的努力,這是一個重點。七、健全內部文化也是我們的重點。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吳執行長報告。

吳執行長肇卿:主席、各位委員。我代表張德明院長報告活動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的工作計畫及成果,我們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每年由本金孳生約136萬元的利息,主要的工作項目,第一、資助醫學專題講座及活動,主要是贊助中華醫學會60萬元,中華醫學會和台灣醫學會並稱是最大醫學團體之一,其宗旨在提升我國國際地位,聯合各醫師會員維持醫界道德,增進醫學科學之知識,並以培育本土醫師為出發點,每年舉辦學術研討會邀請國外優秀老師來台演講,嘉惠台灣的醫界新生代,並提升台灣醫師在臨床及學術上的技術水準。舉例而言,除了各個專科重要的醫學新知識以外,我也曾經辦過一個台灣很重要成功的政策,就是B、C肝肝炎給付的政策,我們把從一開始的演進到未來的發展,做了一個很成功的研討會,包括邀請陳培哲院士、陳定信院士、廖運範院士、陳副總統、健保署長來演講,這個政策到目前為止已經嘉惠超過五、六十萬病人,已使肝癌發生率減少、肝癌開刀復發率減少、肝病死亡率減少。我們在經費上非常撙節使用,事實上這個部分的專題,我個人都有捐助,因此我們對於經費使用非常撙節。

第二、捐助電子耳,電子耳和一般傳統揚聲器人工耳不太一樣,它可以直接刺激聽神經,對弱勢民眾聽力的改進有很大幫助。另外,本基金會也贊助三家榮總作為研究合作的平台,此研究合作平台是以相關作業方式、項目與臨床試驗資料庫整合的討論為主,使資料庫能夠發揮最好的應用,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陳董事長報告。

陳董事長昭姿:主席、各位委員。藥害救濟基金會主要的業務有三項,藥害救濟、醫療事故救濟、藥物安全業務。藥害救濟的部分已經進行了20年,主要就是透過徵收金之徵收,受理調查協助整個評估作業以及救濟金之發放,透過這些作業把累積出來的資訊也做一個很好的宣導,跟大眾分享。

預期目標是讓過去一直正當使用合法藥物,但是因此而受害的民眾都能夠得到一個合理的救助,也能夠維護產業界、醫療界的發展目標。我們這幾年來比較積極進行的是資訊的提供,也希望能夠進行到事先預防,所以累積這麼多年資料,除了藥害救濟之外,我們也將其推到更前端,希望能夠讓民眾認知這些風險,怎麼樣避免這些風險,以減少藥害救濟之必要性。

在醫療事故的部分,我們辦理了生育事故以及麻醉事故的救濟,透過這樣的做法,在訴訟外的醫療糾紛處理能夠協助這部分把訴訟的必要性降到最低,未來我們對於其他有關的醫療糾紛也能夠做一些新的準備工作。根據這些經驗建立一些必要的關懷小組、關懷機制,讓民眾及相關人員能夠得到一些資訊和調處的好的機會,減少醫病對立。

有關藥物安全業務部分,主要是做藥物上市之後以及醫療器材上市後之安全評估管理資訊的蒐集。在健康食品部分,我們對於錠狀、膠囊狀的食品,在研究當中臨床實驗沒有辦法發現非預期反應通報,我們蒐集這些資訊之後都能夠提供藥物食品管理署做政策方面的參考,以維護國人在藥物和健康食品使用的安全性。

我在此要跟委員強調是,我們這三項重要業務的經費來源都是透過研究計畫,如果沒有委辦的研究計畫,沒有參與政府公開徵求的招標案,我們是沒有經費的。未來我們也希望在醫療事故救濟這個部分能夠多多參與貢獻,透過藥害救濟的20年經驗希望能夠達到迅速化解醫療爭議,推動訴訟外醫療糾紛處理機制,讓整個社會的醫病關係做得更好,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張董事長報告。

張董事長景森:主席、各位委員。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是在民國90年行政院成立的,成立的主要目的是要應用社會資源統合民間力量,協助因為天災受災地區的賑災和重建工作,本來賑災和重建是政府的工作,但是政府有很多地方沒有辦法做得很仔細,本基金會有互補之用。其主要資金來源是921震災後民間的善款,行政院將其移到本基金會統一管理。主要目的是補政府賑災不足之處,希望防救災的工作能夠做得更完善。

主要的工作內容第一、如果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有死亡、失蹤或者重傷,我們會給與賑災協助,發給賑助金。第二、他可能需要搬遷、租屋、重建,這些都是由本會加以協助,尤其是水災時住戶有淹水的話,那麼針對低收入戶及已列入政府扶助的中低收入戶家庭,我們會給與他淹水的協助。其中在災區若有失依的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需要扶育或養護,因為災害失去依靠、生活陷入困境就會由本會加以協助。

災害發生時,若自有住宅發生毀損致不堪居住的狀況,需要重建或重購,我們也會給予協助。受災戶子女就學上有困難,本會會給與獎助學金協助。在緊急狀況下有物資不足的部分,我們也會幫助、協助民生物資短缺地區的物資。另外,過去發生災害之後,往往有非常多的民間團體參與協助,但是協助中間如果沒有整合的話,反而會變成另一個問題,所以本基金會就是協助民間組織參與災害防救的服務,建立一個聯繫平台,也希望這個平台能夠運作順暢,好處就是如果發生災害時可以擴大及整合民間組織參加災害防救工作,讓災害防救工作變得更順暢。

另外,我們有些專案的賑助工作,例如在八仙塵爆之後,我們有三年的整合服務,台東莫蘭蒂颱風災後協助原住民部落重建,這些是屬於專案賑助的部分,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簡執行長報告。

簡執行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是以婦女權益的促進為主要設立目的,同時也成為政府與民間政策溝通的一個平台。107年度業務計畫重點有8個面向,第一個面向是關於婦女權益政策和重大措施的相關研議,包括婦女經濟議題、性別資料統計、聯合國性別議題的研究。第二個是有關婦女權益相關法令的研議,包括第三次CEDAW國際審查民間培力暨政策對話,CEDAW跨世代角色演練,我們也培訓很多大專院校在學青年及婦女團體。第三個是婦女權益計畫的相關研議,包括性別主流化人才資料庫、婦女聯合網站Global Gender、台灣婦女館相關網站都有蒐集相關訊息提供婦女團體,以及各界做為有關婦女權益的參考。第四個是有關重大婦女權益工作的相關諮詢,包括婦女議題溝通平台之建構,讓各界可以討論性別平等政策的改革和落實。另外對於台灣國家婦女館我們做了很多的訊息讓各界參訪,我們也會給與接待及說明。第五個是有關婦女權益相關議題的研究,包括如何讓婦女從事社會企業或創業。第六個是婦女權益的措施和宣導,包括民間婦女團體的培力、性別暨國際事務青年人才相關培力、科技女性的培力計畫、農村婦女、原民婦女、新住民婦女培力以及基層弱勢婦女的相關培力。第七個是有關婦女國際事務之參與,我們也鼓勵協助非政府組織的工作者把實務經驗結合相關的原則,例如國際婦權和性平原則、參與NGO的CSW論壇與國際社會交流和分享。另外,我們也參與APEC婦女經濟的相關會議,作為婦女經濟有關議題的討論。

今年度編列的總收入4,622萬元,總支出也是編列4,622萬,以上簡要報告。

主席:請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陳執行長報告。

陳執行長寶民:主席、各位委員。本基金會是民國66年由台北榮民總醫院籌組新臺幣200萬元作為創立基金會,之後就無政府任何之補助。以下報告工作的計畫方針及計畫重點,本基金會配合台北榮民總醫院醫療社會工作來爭取社會的資源,本基金會是運用外界捐款及收入基金孳息救助貧困病患,其使就醫的貧困病患能夠獲得適當的醫療救濟及照顧。

計畫重點是依照本基金會捐助章程第三條,以救助在臺北榮民總醫院含所屬七家分院的專戶,包括新竹分院專戶、桃園分院專戶、宜蘭分院專戶、玉里、鳳林及台東分院專戶等醫療救濟事項,使這些就醫的貧苦病患醫療及復健,期使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及貧困的病患能獲得醫療的同等機會,使他原有渴望挽回之生命或肢體殘障,能夠因此獲得醫療照顧而不是致於放棄應有之治療為宗旨,做為我們在業務推展的一個重點項目。

本基金會目前的經費需求都是接受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及社會慈善人士或團體之捐贈,其次是本基金會的孳息,再來是發票中獎所得,最後是台北榮民總醫院員工的愛心百元捐款。另外,本基金會在105年開始所有的相關的資料皆正式公布於網頁上,包含100年到106年年度預算、100年到105年決算資料,已達資訊充分揭露之要求,以上為本基金會之報告。

主席:請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江董事長報告。

江董事長宏:主席、各位委員。台北病理中心是民國71年應國建會建議,政府成立一個中心性實驗室,當時由台北市政府和公水利會各出資3億元成立,我們的業務主要是委託代檢,因此有營收,所以成立之後,我們的經費來源是自給自足。

主要的業務為接受委託從事病理檢驗的工作,除此之外,還有從事有關病理技術的研究成果推廣,以及辦理疾病預防。尤其我們的重點業務新生兒篩檢是國家指定的3家新生兒篩檢中心,也辦理所有醫療機構從事病理和醫技相關的訓練及交流。成立三十多年以來,尤其最近10年業務成長特別快速,病理中心目前除了成立的6億元基金不動之外,總盈餘增加將近9億元,這二、三十年來總盈餘將近3億元。這個也是因為我們用人精簡,競競業業業務成長所達成,尤其最近10年的業務量成長加倍,我們的人均產值也是加倍,而用人精簡是因為擔心業務不穩定,只能鼓勵員工能夠暫時辛苦加班,如果業務穩定再補充人力。

去年預算的重點就是因為最近我們的發展需要是在配合精準醫學,所謂個人化醫療,服務臨床要達到這樣的目標,所以要發展很多新的檢驗,特別是有關分子病理方面的檢驗,因此需要召攬更多有能力的人才加入我們的陣營。我們的員工10年來都是在60到70位之間,到目前為止,有42位專業醫檢師,有7位是專業病理醫師,這樣的人力要應付目前成長的業務其實已經有點吃緊、吃力了,所以我們去年的預算想要增加3位專業的醫檢師。還有,最近為了配合伴隨檢驗,需要增添一些比較精密、高端的儀器,譬如次世代定序的儀器、做藥物監測檢驗的UPLC,我們希望能夠更進一步地配合政府的需要,發展成為與國際接軌、高品質的中心實驗室。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高執行長報告。

高執行長純琇:主席、各位委員。醫藥品查驗中心的工作計畫主要根據章程所定的業務範圍來訂定,包括受託新醫藥品及生物製劑之技術審查、協助新藥品上市前相關試驗之規劃,以及其他與醫藥品查驗相關的業務。

在受託新醫藥品及生物製劑之技術審查方面,我們現在的業務包括新藥、原料藥、學名藥、生物藥品、部分的醫療器材技術資料的審查,最近幾年也有參與健康食品查驗登記的一些審查業務。我們主要的任務除了協助衛生福利部辦理審查業務之外,主要還是在建立一個跟國際接軌而且能夠符合我國國情的審查機制,協助推動提升醫藥品的查驗品質與效率,確保醫藥品的安全。

在協助新醫藥品上市前相關試驗之規劃部分,主要包括醫藥品研發之法規諮詢,譬如針對有些部會署的科研計畫屬於醫藥品的轉譯醫學研究,或者是學研臨床試驗的規劃,我們會提供法規上面的觀點,協助評估計畫的合適性,這是有關生技醫藥轉譯的創新發展方面。另外還有一部分是協助衛福部對於臨床試驗的規劃,優化制度,建置早期臨床試驗法規的科學研發策略、指導原則,希望能夠進一步協助學研與產業界在臨床試驗的推動。

其他與醫藥品查驗相關的業務包括兩部分,一個是在協助經濟部業界科專計畫的審議過程中提供藥物法規方面的諮詢,並協助委員對於這些計畫的合適性給予評估。另外一個部分是提供健保相關的醫療科技評估,就是在健保藥品支付的決策過程提供醫藥科技評估的機制,透過比較有科學根據的方式協助委員決定是否要給付。此外,在醫藥科技評估的科學發展方面,最近幾年我們也開始對衛生福利政策相關的資源投入提出一些評估。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謝謝高執行長。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夠講一下重點,因為你們講的好像都是一般性的東西,107年度的工作重點要稍微講出來,譬如查驗的東西、改善的部分。沒關係,等一下還有詢答。謝謝。

接下來請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劉副執行長報告。

劉副執行長嘉琪:主席、各位委員。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是在民國91年由衛生福利部捐助成立的,當初成立的主要宗旨是希望能夠從事器官捐贈的推廣,建置器官移植的資料庫,促進器官的有效運用,增進國民健康。這十幾年來,我們已經陸陸續續在推廣器官捐贈方面有一些成果,以下謹就今年度本中心的工作重點報告如下。

本中心今年主要有三項大計畫。第一項是作業計畫,自去年底衛生福利部發布「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參考指引」以後,我們今年主要的重點是對醫護人員大力地提供30場相關的教育訓練,希望讓大家對於心臟死後器官捐贈有比較清楚的瞭解。其次是訂定相關的SOP,為了讓醫護人員更為熟悉整個流程,我們製作了書面及影片相關教學的教材、錄影帶等等。此外,我們希望能夠增進器官捐贈的人數,所以除了心臟死後器官捐贈,今年也會持續推動活體腎臟配對交換的移植作業。

相關的法規之前已經通過了,我們也訂定一些相關的作業及文件,再經過跟醫院的幾次會議以後,大家已經達成共識。今年度7月1日本中心登錄系統的相關功能將臻於完備,並開始執行,目前已經在進行相關的準備作業。另外,關於HIV+的病人,法規如果正式通過以後,我們也會進行相關的配合作業,希望在上開幾個作業上能提升國內器官捐贈的人數。

第二個計畫是針對器官勸募網絡的部分,我們把國內各個器官勸募的醫院組織成北、中、南、東四個器官勸募的網絡,希望透過總共200多家醫院綿密的網絡更積極地推廣器官勸募,讓捐贈的人數能夠更加提升。其次,眼庫的部分已經推動5年了,眼角膜捐贈的人數也節節上升,除了培養、訓練眼庫的技術人才以外,我們也訂定了SOP。很重要的是,我們與美國的衛生組織SightLife簽訂了合作備忘錄,他們會輔導我們的眼庫作業,希望今年或明年能夠通過眼庫的認證。以上是本中心今年度的工作重點報告,謝謝。

主席:本席要提醒一下衛福部,你們的書面報告順序最好按照你們提出來的順序及本會開會通知上的順序,否則委員看起來會很辛苦,譬如開會通知上最後一個是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可是衛福部的報告卻擺在第三個。部長、綜合規劃司,拜託一下,這是很簡單的事情。你們報過來的資料有一個順序,本委員會按照你們提出的這10個單位發出開會通知,結果你們彙整回來的書面報告順序卻胡亂調整,讓我們委員很辛苦,最好是按照那個順序,不然我們還要翻來翻去。這是文書處理的問題,很簡單,但還是要拜託稍微注意一下這個業務。

接下來請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蘇董事長報告。

蘇董事長金鳳:主席、各位委員。環資會是環保署於82年6月捐助500萬元成立的,過去20年來,本基金會的決算都是3,000萬元左右,甚至有時候到3,500萬元。105年的決算是2,063萬元,造成虧損,甚至一度面臨發不出薪水的窘境。106年度的決算是6,500萬元。假如今年的決算數不錯的話,我們也會適當地提高明年的預算,因為之前有一年預算不足的經驗,所以我們不能再強調預算數有多少。

107年本基金會的得標計畫目前應該有10個,計畫人員大概有20位,要執行所有的計畫,其實也很辛苦。我們希望日後能轉型成為一個行政法人,作為環資部的智庫,以NGO的組織參加一些國際的合作。

目前我們的業務是環教的推動,第一個是推動友善環境的祭祀,用健康環境的概念來推動少燒、少香、少金、少炮。另一項推動的重點是惜食計畫,目的在減少食物的廢棄物,從提供物品端或是餐廳團膳,再從消費者端實施問卷調查,以達到與2030聯合國永續目標一致。

第二個是推動清潔家園,除了提升廁所文化之外,也從108年到113年推動美質環境,並媒合企業認養公廁。

第三個是推動水環境前瞻計畫,我們爭取到臺灣中區河川的監測業務,也加強沼渣糞尿的農場能轉成生質肥料的評估。另外,我們也拿到一個生活污水減量的推動計畫。

第四個重點是循環經濟推動、永續物料管理,讓資源能發揮到最大的利用,也建構了塑膠資源循環經濟的模式。

第五個重點是與工研院、其他團體及教授們合作回收廢棄物的創新計畫。

第六個重點是進行國際合作,協助環保署與美國EPA推動各項合作,例如環教、清淨空氣、土地污染、電子廢棄物的回收、汞蒸氣的監測,以及7-SEAS的合作,並推動到東南亞的國家。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駱董事長報告。

駱董事長尚廉:主席、各位委員。謹代表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在此報告。環境與發展基金會是21年前工研院鑑於國內需要推動環保標章相關的制度、法規及驗證規範而捐助500萬元成立的,特別在前任于寧總經理的策劃之下,本基金會環保標章的相關工作在國際環保標章的聯盟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同時,前任總經理余寧董事擔任過好幾年該國際組織的主席。本基金會在國內逐步推動循環經濟、資源再生利用、特別是綠色產品推廣的計畫,並協助各縣市推動低碳城市、節約用水及用電、將廚餘及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等等工作。

最近幾年我們有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協助產業用水效能的提升,工業局及水利署都有一些相關的計畫,我們也拿到工業局3年的持續計畫,協助輔導廠商節約用水。我要向大家報告,在節約用水方面,早期對冷卻用水的回收再利用比較容易達到一定程度的回收率,但是現在越來越困難,甚至很多很高級的技術有一點像用電來換水。所以現在國際上有一個很重要的呼籲,就是把水與能源鏈結在一起,甚至再把糧食鏈結在一起,這就是我們所謂的food-energy-water(FEW)nexus。我們非常努力地積極參與Belmont Forum及國際合作,希望在技術上有所提升,同時也考量到FEW的鏈結問題,把這項工作做好。

我們從去年開始有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化學品在接近10個部會都有做一些管理、運作,因此在環保署化學局成立以後,我們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協助化學局規劃國內毒性化學品管理的策略方針及行動方案計畫,今年已經順利完成。就像李署長講的,我們希望未來環資部成立以後,本基金會能在污泥、廢棄物、資源回收方面,為社會大眾貢獻、發揮力量。謝謝各位。

主席:請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林董事長報告。

林董事長三加:主席、各位委員。以下謹就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成立的緣由、工作方向及107年工作重點向各位做簡單說明。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是因為中科三期的訴訟案件和解產生的,剛才李署長已跟各位做一個簡單的報告。這個案子目前還在二階環評中,不過因為在民國95年通過的那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被撤銷之後提起一個訴訟,97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用96年訴字1117號把它撤銷之後,環保署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用99年判字第30號駁回環保署的上訴,後來環保署在99年又做了第二次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當地的農民再提起第二次撤銷訴訟,也經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這個環評違法,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發回更審之後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訴更一字第40號更審期間,行政法院主動提出和解方案,勸諭雙方和解,因此在103年8月8日達成訴訟上之和解,寫下環評案件行政機關與人民達成和解之先例。和解條款有好幾項,其中跟基金會成立有關的是命被告科技部編列新台幣3,000萬元捐助成立公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並自105年起接續4年,每年各編列500萬元之經費捐助基金會做相關的事務,以上簡單報告基金會成立的緣由。

至於工作的方向,因為我們在過去協助民眾,包括詹副署長之前也一起協助過中科三期的農民,所以在整個環境權協助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有非常多需要做的工作,基金會成立之後基本上也是往這個方向在落實中。我們會用跨領域的方式去協助社區的民眾,基本上也是用奧爾胡斯公約(Aarhus Convention)的精神,就是希望政府各機關單位能夠做到資訊公開,並落實民眾參與,而且我們會協助相關的司法救濟的任務,包括非訟及訴訟案件。目前訴訟案件大部分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去處理,我們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基本上是採取法扶資源網絡的概念,也就是說目前沒有被扶助的部分我們提供扶助。

從環境權的角度我們不僅協助訴訟,我們的重點更放在非訟的部分,特別是在爭議還未產生之前,我們希望協助居民了解問題的來源,也希望協助居民跟政府機關或任何一個開發案進行比較好的溝通,所以我們建立了一個非常好的平台來做這件事。在這整個過程中,除了會內幾位同仁的投入之外,我們也邀請會外的專家學者以及律師共同合作,在整個合作過程中,律師、專家學者、居民、NGO及社會工作者一起合作時能夠讓社區民眾有一個權利覺醒的過程,他們會知道到底什麼樣的事情他們可以做更多的主張,他們可以爭取他們的權益,這是我們希望做的,所以我們後續也在做一些律師及環境青年的培訓工作。

106年到現在我們還在協助的案件包含淡江大橋的環評案、台中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的環評案,還有中科三期二階環評的審查案、雲林六輕四期擴建計畫案的環評審查協助、社子島開發計畫環評案、台東卡大地布知本光電案的協助,我們都是協助居民去進行相關的了解以及給予協助,還有台中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二期環評案、新北市雙溪水庫的二階環評案、中部科學園區台中園區的擴廠案、台中中鋼公司二期二階的環評監測案。另外我們也跟其他NGO團體在協助,比如到底要如何處理農地上的違法工廠等事宜,還有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落實的工作平台,至於其他相關的案件再請委員參閱我們提供的107年的預算書。謝謝。

主席:在進行詢答之前先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非本會委員為4分鐘,10點半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本日不處理臨時提案,暫定10點半左右休息10分鐘。

首先第一位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醫策會能夠影響醫院是否通過醫學中心評鑑或是地區區域醫院評鑑等等,所以你們的權力是很大的。台灣的文化向來都是考試引導教學、評鑑引導行為,所以我對醫策會的作為有極大的期待,因為現在全台灣對於醫院評鑑最有影響力的大概就是你們,衛福部除了讓你們承包醫院評鑑案之外,大概也沒有其他的單位有足夠的能量來做這件事。醫院評鑑的任務指標「任務五、積極配合國家衛生醫療政策,參與國際衛生活動。」這是你們評鑑醫院是否符合醫學中心的條件之一,對不對?談到國家衛生醫療政策,請問董事長,您覺得現在國家最重要的衛生醫療政策是什麼?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禎:主席、各位委員。我想現在國家最重要的醫療政策是改善整個台灣的醫療環境,因為台灣過去直接走向專科,所以在醫療照顧上就會變成非常專業,可是各個醫院在執行時必須照顧各式各樣民眾的健康,因此如何把從醫學中心、醫院、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到診所的整個醫界的力量整合起來推動照顧居民的健康,往這個方向來努力是目前最重要的衛生醫療政策。

林委員靜儀:是,要往這個方向努力,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台灣在過去20年完全沒有落實分級醫療制度,我們沒有落實分級醫療,有嗎?

林董事長禎:謝謝委員,我想這就是現在我們正在努力的事情。

林委員靜儀:是嘛!請問你們的任務五裡面有哪一個部分你們會去檢視醫院有沒有配合國家醫療分級制度?輕症住院的比例很高,醫學中心開禮拜六的門診、開晚上的門診看輕症、做癌症篩檢,這些行為是否符合分級醫療?

林董事長禎:這在一些指標上是有,或許沒有直接顯示在評鑑的條文上,但是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靜儀:所以如果醫學中心沒有落實分級醫療制度,它會不會還是醫學中心?

林董事長禎:因為現行醫院評鑑制度採分數制,所以或許某一項沒有表現很好可能也列在醫學中心裡面,不過……

林委員靜儀:是啊!我們現在所關心的幾項很重要的議題,包含是否落實分級醫療制度,包含護理師的勞動權益是否落實勞基法,住院醫師的受訓是否落實工時管理等等在醫策會的評鑑分數裡面只是茫茫大海中的一小部分,也就是說,評鑑是做了,每個醫院都合格,因為其實這些事情要做不是做不到,所以醫院評鑑都合格,但是就像你講的,反正現在不論是衛福部覺得重要的、委員們覺得重要的或者醫事人員覺得刻不容緩必須改善的事項,在你們的評鑑裡面根本沒有用啊!

林董事長禎:是,謝謝委員。因為現在評鑑是以3年為一個基期,現在進行的是其中一個基期到今年年底結束,下一個階段的基期,剛剛說評鑑的條文或者是內容我們都會做滾動式的修正,所以謝謝委員……

林委員靜儀:是,我很感謝你們終於把電話禮貌那一條修掉了,因為你們在很多年之前有一條就是護理師接起電話時要說「我是誰誰誰,你好,很高興為你服務」的所謂醫院禮貌運動,完全扭曲了醫療專業應該有的價值,把醫院搞得跟百貨公司週年慶一樣,所以我一直講醫策會的評鑑看的是什麼,非常嚴重強烈地影響到醫院的經營以及這些醫院是否配合國家應有的作為。過去這兩、三年一直聽到的是大型醫療院所的急診塞爆,病患沒有床只好坐在輪椅上等床或者躺在地上急救,這個部分在你們的評鑑,這樣的醫院會不會過?

林董事長禎:在過去的條文或許不會因為單一項就不過,不過在未來評鑑條文的修正當中,您剛剛所提到的過去發生的一些事情,或許有些還存在,不過已經有些改善了,因為時代改變,我們對於一些人性該注意的事情的敏感度逐年在改善當中,未來因為下一階段的評鑑基準還會再修正,我們會把這些變成加強的重點。

林委員靜儀:好。董事長,這個就是重點,今天我對你們的提案是採凍結預算方式,意思就是我還是承認你們得做點事情,但是方向很重要。護理師假班表的問題已經有一堆護理師在講,雖然衛福部已採取行動讓護理師可以檢舉,可是事情很清楚,前兩年很弔詭,你們才剛剛公告通過醫學中心評鑑的醫院相隔不到幾個月,就被台北市勞工局踢爆勞檢時它的護理師的加班費及排班有問題,其實這是你們在評鑑可以處理的事情。一個醫院在參加醫學中心評鑑的前兩年如果被勞工局或者是勞檢檢查到它違反勞基法,它的護理師的班表跟加班費等等有問題,兩年內有這個問題,那一年的評鑑就不讓它取得被評鑑的資格,這種事情做不到嗎?

林董事長禎:報告委員,您提到的這部分絕對是個重點,過去被大家所詬病的就是醫院可能會造假或者只是做一個表面的、不實的東西……

林委員靜儀:因為你們都跟我們說沒辦法,造假你們查不到嘛!勞檢幫你們查到了,為何不能以勞檢的資料作為處理的依據?

林董事長禎:是。對。報告委員,第一個,我們剛剛講現在評鑑要往日常化的方向走,所以我們會往持續性的指標這個方向努力以防止造假;另外,評鑑委員本身受到的訓練能夠真正把問題找出來,我們會就您剛才提到的問題,比如說像護理師的專家……

林委員靜儀:大家都曉得醫療院所的評鑑,你們家醫院也是那種德行,我們家醫院也是那種德行,每個醫院的員工都知道評鑑當天的急診就不會有人躺在野戰區等床,開刀房就整理的很乾淨,其他時候就亂成一團,病人多到爆炸,大家都知道,你要跟我講評鑑委員會盯出來,這個文化不可能啦!我就跟你講,勞檢那部分都處理過的事情,你們就拿來用,在評鑑裡面的條文可以處理。

最後再講一件事,母嬰親善評鑑也放在醫院評鑑裡面,對不對?你們醫策會也負責母嬰親善評鑑嘛?

林董事長禎:是。

林委員靜儀:你們覺得台灣的產婦對於醫院實施母嬰親善評鑑,醫院做的所謂mother and baby friendly是不是很friendly?

林董事長禎:謝謝委員提到這個問題,我想的確過去在努力的過程當中,雖然出發點是對的,但是在執行的細節上有些的確有值得改善的地方。

林委員靜儀:所以你們有檢討嗎?

林董事長禎:有,有檢討,已經逐漸在修正當中。

林委員靜儀:你們的評鑑委員,還有你們的評鑑條文其實對於那些mother都沒有friendly,更不friendly的是對第一線的護理人員非常不friendly,也就是說,你們要求這些醫院做母嬰親善評鑑,也不能講你們要求,而是由你們去進行評鑑,這是衛福部的政策,問題是推動這個政策時護理師要幫忙做相關的業務,他的病人量已經夠多了,他的業務量夠多了,還要陪在那邊幫忙根本做不到,沒有人、沒有錢就直接要推動這個政策。

部長就不必上台,我跟部長講。你們衛福部新的政策,母嬰親善評鑑除了要求純母乳率、出生之後幾分鐘小孩要抱在身上之外,你們還要玩的一個東西叫做親子閱讀,出生一天、兩天就要跟他閱讀,叫那些累得要死的媽媽跟護理師陪著在嬰兒室讀書給小孩子聽,不要再玩這種東西了啦!要做這個我贊成,你把這個案子、這種業務放到基層醫療院所,給人、給錢可以做,在目前分級醫療制度沒有落實,每個人都累得要死、業務量很大、事情忙都忙不完的情況之下,還要請護理師陪著家長,然後媽媽剛生完小孩也很累,要在狹窄的嬰兒室裡面念書給小孩聽,在出生的第一天培養你的閱讀習慣,不要這麼不食人間煙火,拜託!

針對醫策會我再一次要求,最重要的是因為全台灣有五百多家的醫院評鑑都在你們手上,現在看到的這些問題,包括護理師的假班表問題、住院醫師的勞動權益問題,你們還有一項業務是中醫師負責醫師評鑑,中醫學生負責醫師的超時、訓練不確實、訓練內容有問題,你們根本評鑑不出來。我再次強調你前面也同意了,評鑑會影響醫院的走向,評鑑會影響行為的走向,你們要負的最重要責任就是我們現在所提的分級醫療制度,你們根本評不出來;急診室的狀況你們也評不出來;大醫院收輕症你們也評不出來;護理師假班表你們也評不出來,這樣你要我們怎麼說你們評鑑出來的結果有用?這是你們在評鑑條文、評鑑分數、評鑑方法上可以去主導、決定的,不要跟我講那只是所有評鑑條文之中的一、兩條,不符合沒有關係。謝謝。

林董事長禎:謝謝委員指正,我們會往這個方向努力。謝謝。

主席(陳委員曼麗代):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什麼今天我希望三個基金會都能上台報告,因為我們這次在審查預算時就發現很多基金會都是照本宣科,給本席的資料都跟去年沒有兩樣,講重點都沒有重點,給你們3分鐘報告很多人也沒有講出重點,不過我倒是很意外地發現環保署三個基金會的三個董事長講得非常好。

雖然講得很好可是給的資料卻不是很好,比如本席上禮拜二就已經跟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索取資料,但是都不提供資料而只給本席一張說明,直到昨天傍晚給我這麼大一本資料,我很高興地把它打開來一看,結果發現裡面全部都是公開的資訊。其中的資訊是什麼呢?是105、106、107年度的決算,這個我也會印啊!跟今天蘇董事長很有誠意的報告相對照真的是落差很大。

你今天講得很好,而且也講出重點,包括你怎麼幫我們的環保署,甚至將來可能會擔負一些國際組織的責任,例如UNFCCC將來是否會由你們來協助我們去參加等等,我想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你們的行政人員還是要留意一下,你們給的資料真的是沒有重點,而且有點是在搪塞的感覺。為什麼我們要花時間審查基金會的預算?其實大家都在互相學習,這些基金會大部分都是政府出資的,當初成立的時候一定有其目的,環保署的三個基金會分工得非常好,而且重點都講出來了,所以希望你們給的報告要加強一下,好不好?謝謝。

部長,你們的10個基金會裡面有一些基金會的預算編得很糟糕,可能當初預算編列1,000元,到了決算變成1,000萬元,差了1萬倍,實在讓人嘆為觀止!甚至也有人跟本席陳情,說什麼董事長要領退休金,請問部長,董事長可以領退休金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名目上,董事長應該是委任,不是聘僱關係,所以法制上應該沒有所謂退職金或退休金適用的規定。

陳委員宜民:可以自肥到這個地步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也認為不妥。

陳委員宜民:對!所以我們覺得很奇怪,董事長是無給職吧?是不是無給職?

陳部長時中:有部分是有給職,這都有相關規定。

陳委員宜民:好,了解,但有時候就是社會觀感不好,都是德高望重的人,怎麼會自肥到這個地步,更不要講有些基金會出席費8,000元,有些是2,000元,有些則根本沒有,這有沒有一定標準?他們都是衛福部所屬的基金會啊!

陳部長時中:這還是要根據內部董事會決定的相關章程和施行辦法實施,當然,也都會經過審查,基本上,如果沒有離譜,我們都讓它備查。

陳委員宜民:8,000元和2,000元差距這麼大,有離譜嗎?都是衛福部捐助成立的基金會,我覺得應該要有一定的規範。

陳部長時中:其實在薪資部分,行政院是有一些規範。

陳委員宜民:當然,有些可能不是來自衛福部的捐助,而是台北市政府或公圳的一些經費,但都是來自公家單位,我希望這樣的狀況可以改善。

另外,國衛院大概是所有基金會中預算最高的單位,每年有30幾億,我們發現每一年他們都會做整合性的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這個計畫的學術審查長達半年,而且整個過程,是由國衛院聘請國內外傑出醫藥衛生學者專家組成學術諮議會,依計畫主題分設5組學術審查會,每一組由8到15人組成,來做extramural的審查,請問部長,國衛院做這5個主要學術審查會,他們所要求的研究重點,有跟衛福部商量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還是有跟我們的科技組研商,我們在前一年相關重點就有跟國衛院一起討論。

陳委員宜民:每年預算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大概是2.3億元。

陳委員宜民:所以算是一個很重要的補助國內研究的經費,本席希望做出來的東西或是研究的項目,一定要跟衛福部的整體政策環環相扣,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對!現在國衛院跟我們的配合度和相連度是越來越高。

陳委員宜民:那為什麼很多都是做基礎醫學的研究?這跟衛福部有關嗎?跟新藥開發有關嗎?跟疫苗研發有關嗎?

陳部長時中:以前是有一些延續性的,我們現在把重點漸漸往轉譯來做。

陳委員宜民:還有國外專家學者來了以後,知道我們衛福部或整個國家衛生福利及流行病學方面的資料嗎?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審查會不會有點狀況外?

陳部長時中:我們國內的專家,或是國衛院本身很多各方面研究,他們還是會互相溝通的。

陳委員宜民:對於國衛院聘任國外專家學者這點,院長要不要說明一下?你們請國外專家來,有先跟他們說明到底我們國內的重點是什麼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梁院長說明。

梁院長賡義: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剛才提到那5個委員會的召集人,我們都會跟他們講過去這一年跟衛福部……

陳委員宜民:就像剛剛林靜儀委員講的,不要不食人間煙火,其實國衛院很重要的精神,就是要配合衛福部的政策來做。

另外,我也一直跟部長講,我們要重返WHA,這是很重要的,每一年如果要去日內瓦開會,國衛院有沒有可能有一組,甚至可以call for proposals,至少能夠有一些國內的研究案到日內瓦去,讓世界各國醫藥衛生專家了解我們國家在Global health上面能夠參與的expertise、專長在哪裡?這個國衛院其實是責無旁貸。過去我知道至少你們在政策組還有一個邱亞文的研究員,現在人也不在了,跑到北醫去了,現在國衛院有這方面的人才或者有這方面的研究案委託進行嗎?

陳部長時中:剛剛委員講的邱亞文,我們現在已聘他回來,請他到馬來西亞負責南向政策相關業務。

陳委員宜民:我在講WHA啦!

陳部長時中:WHA部分,未來我們一定會跟國衛院合作得更好。

陳委員宜民:可是過去二十幾年來,從來沒有這樣的機制,就是讓國內的一個團隊到日內瓦去,長期針對國內的一些專長到WHA報告,譬如在座的何功次長就有環境職業醫學專長,而國內的環境職業醫學其實做得很好,高醫的環境醫學研究中心也拿到教育部的補助,是一個卓越的中心。我只是舉個例子,並不是說一定要這個項目,重點是要讓參加WHA的這些外國醫藥專家,了解台灣有哪些重要的貢獻,讓這些貢獻能夠讓世界衛生組織看得到,我覺得這部分國衛院是責無旁貸。

另外就是審查的制度,我剛剛已經講了,你們可以參考科技部,現在科技部有一個專業、公正的滾動式透明、公開審查機制,這部分希望國衛院也可以再加強。

最後,我要請教醫策會林董事長,剛剛林靜儀委員提到有關醫院評鑑部分,去年高雄發生龍發堂事件,很多病人罹患了開放性肺結核,在協助處理的過程中,本席和心口司司長、CDC署長一起討論這個問題,發現必須把這些感染open TB的病人從龍發堂送出來,可是國內相關精神病療養院卻都沒有隔離病房,所以根本送不出去,草屯療養院有隔離病房嗎?台北松德院區有隔離病房嗎?他們可以接受open TB的病人嗎?在此,要請教林董事長,你們進行醫院評鑑時,到底是怎麼決定評鑑項目?你們是bottom-up approach?還是全部都是top-down,醫事司叫你們評什麼,你們就評什麼?你們有什麼樣的機制?告訴我,為什麼有這麼大的漏洞,難道精神科的病人都不會得到open TB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決定評鑑的條文中,當然醫事司會先召開委員會,我們有一個機制,就是邀請國內一些專家,根據醫院應該要發展的方向來做決定。

陳委員宜民:那為什麼這些療養院都沒有open TB的隔離病房?他們跟我說只能送到醫學中心,沒有辦法送到草屯療養院或是其他療養院,因為過去從來沒有要求病房必須要有分開、隔離的ventilation、通風系統,到時候只能是一人一間,但是通風系統還是互通的,所以就產生了這樣的狀況,意思是還是有精神科的病人會得到open TB,現在龍發堂這麼多病人要移置、轉院,可是很多療養院都沒辦法收,因為這些療養院沒有這樣的設備,所以就是一個問題。剛才林靜儀委員說的是非常細的東西,可是有一個大方向,就是有這些專科的醫院應該配置隔離病房,而且你們要全面性去關照,以及檢驗這些項目有沒有漏掉。同樣的,我們說要保障愛滋病人的隱私權,也絕對要保護他們的隱私權,可是有些病人得到乳癌卻不想讓人家知道,這該怎麼辦?因此你們要全面式去做檢討,而不是錙銖必較去看那麼小的項目,並且在全面式做好之後,再去做比較細節的部分。

本席希望你們在做評鑑時,不要見樹不見林,有些要規範及處理的部分,比如精神療養院是屬於專業性的收容、門診及住院機構,可是病人也會得到愛滋病或肺結核啊!你們要去找那些專業且沒有被關注到的部分,比如這些人的權益,所以龍發堂有些病人也都被帶回家了。

陳部長時中:相對而言,設置隔離病房是有可能的,可是要配感染科醫師就會有人力上的困難,比如我們在急性期的時候,就會轉到有感染科的醫院去,在急性期過後就會回到精神專科醫院,這是人力資源的應用問題,我們會去做思考。

陳委員宜民:這些精神療養院應該會有感染科的醫師……

陳部長時中:不一定。

陳委員宜民:在醫院評鑑裡要怎麼去規範,你們還是要很注意。

陳部長時中:對,等一下可以討論人力、病房及實際需求等要如何整體來規範。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陳委員宜民):現在繼續開會。

請陳委員曼麗發言。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有關長照人員的薪資部分,過去是說平均為32,000元,後來又宣布最低薪資是32,000元,目前很多在經營的居服聯盟均表示,以前你們給的是平均薪資,現在如果將32,000元變成是最低薪資,他們因而放話說要退出行政院團隊。你們對此是否有做過研究,以使這些人繼續與你們保持友善的關係,並在薪制上能作一清楚的說明呢?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原本大家是說不清楚,當我們講得很清楚之後,大家又說太清楚了!由於服務提供單位、照服員及政府的三位永遠是一體的,任何問題我們都願意來溝通。針對提供服務的居服單位,我們有召開幾次會議,大家都有討論過,也算過提供32,000元的薪水,這是大家都可以做到的事情。我們原本在合約中沒有寫得這麼清楚,在經過3個月的緩衝期之後,照服員並沒有得到這樣的基本照顧。我們認為整體發展的基層人力是最要緊的,如果今天他們沒有立即感受到政府的善意,有關人員的回流及維持就會造成困難。

當我們訂定下基本原則後,也立下3至6個月的緩衝期,如果大家對支付標準有任何疑慮的話,也都可以提出來與我們討論。初步而言,規模小的部分在論量計酬中,可能就會有經營上的困難。針對規模小及偏遠、離島與山地的單位,他們在論量上可能會有一些問題,我們都會補充居服人員的全職薪水。當他們因規模小及論量計酬,而無法達到全職薪水的狀況,我們就會補他們全職的人。其他規模中大型的部分,在整體計算基礎上可以再來討論,即討論支付標準表的支付基準。目前我們掌握到的資料,針對規模中大型的部分,這樣的薪水他們應該是可以做到的。

陳委員曼麗:我自己還滿支持32,000元的最低薪資。如果能讓大家知道在此系統中能非常有未來性,加上最低薪資也會受到保障的話,大家都會進來,我們希望衛福部對此應該能有妥當的處置。

另外,有關人力的部分,由於政府做很多事情都需要有人力,明年會將醫師納入勞基法,衛福部的說法是人力可能會短缺900人,我們希望衛福部能夠增加培養一些公費生。其次,有關護理師的人力部分,現在已有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我們看到很多人會來呈報有哪些不公平的對待,或是表達一些意見。我們可以看到有些人是打假卡,因為要11個小時的休息,所以可能就會開始作假,甚至花花班或班次時間太短及無償待命等,比如育嬰期間也被叫回來打工。上述這些事情能不能讓其更透明化,也就是他們提出問題時就能有一些資訊,除了讓相關單位知道之外,也希望其他人能夠掌握,你們要如何處置這部分的問題呢?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從2月起開辦這樣的爭議平台,採用的是匿名檢舉或具名都可以,無論來的是哪一個案件,我們都會去查。

陳委員曼麗:如果檢舉的部分被查到是真的的話,你們會公布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我們會做一個輔導,2月到5月是輔導期。我們有16萬位護理人員、500家醫院及1萬多家診所,其實25個案例是非常少的,那是個案,我們會去處理,但是5月之後,關於勞基法的部分,我們會轉給勞工局處理,如果是屬於醫療法的部分,我們會轉給衛生局,這都是依法辦理。

陳委員曼麗:我們希望未來可以往公開的方向去呈現,一般護理人員認為他們的惡老闆可能要承受一點被知道的風險,讓他們不敢再做惡。接下來,我們看到病理發展基金會的部分,我們試著去找他的研究或成果,結果發現全部都是掛零。這個部分的資訊公開,其實應該要求所有基金會都要做到,希望衛福部能繼續督促,讓資訊公開的部分能夠揭露。再者,我們也看到病理發展基金會的員工大概有七十幾位,他的用人費用都是超支一千多萬元的情形,預算、決算數的超支情形這樣過份,請問你們能用什麼合理的方式來對他們透支的狀況做要求呢?針對基金會處理不當的部分,我們也很想把它的經費再刪掉一些。

陳部長時中:這裡的經費是無從刪起的,不過重要的是,這裡的用人費用超支,在我看來,病理經費大概分成兩個層次,一個是基層的用人費用,基本上是在檢驗、檢查、相關病理切片等部分,即為績效獎金上,如果服務量越大、差額就會越大,所以,我不認為這地方有問題,我覺得這地方應該予以基層員工,大家努力……

陳委員曼麗:如果這個東西是一個……

陳部長時中:管理階層裡列的退職金,我們是不滿意的,我們是不會同意的。

陳委員曼麗:如果你們認為他們的花費本來就應該那麼多,你們就應該增加他們的預算。

陳部長時中:他的花費都是由他的醫療收入裡支應,他都沒有拿我們的預算,基本上它在民國72年或70年開始捐贈成立時,臺北市政府捐了3億元,公圳捐了3億元,剛才有報告過,病理發展基金會拿了6億元,這30年來,它也增加基金數變成9億元,它是有營運績效在的,它也有一定的社會功能,對於醫療的檢驗病理上有提供一定的社會助益。所以,在基層所使用的大多用在這個部分,我覺得是合理的,但是在管理階層裡有關退職金的部分則需要檢討,而且我們本來就不同意這個名目。

陳委員曼麗:我們先謝謝部長,因為看到這個部分的差異這麼大,我們覺得還是應該要做一些合理的調整。

我們看到環保署的業務相對單純,因為只有三個基金會,其中最新的是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這個基金會的成立時間只有一年,我們會去看他的業務成效,但是業務成效好像沒有在他的系統裡被呈現出來,所以這個部分可能要請環保署再去督促,希望讓相關計畫和成果揭露出來。

另外,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要麻煩環保署,經費支出的部分,如果以三個基金會而言,我們很驚訝的是他們的董事長酬勞不是一定的,執行長的酬勞更讓人瞠目結舌,有的只有5萬5,000元、有的到12萬元、有的到15萬多元,為什麼差距會這麼大?請問這在環保署的系統裡有掌握嗎?還是隨便由基金會去做處置?

主席:請環保署詹副署長說明。

詹副署長順貴: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關於執行長的薪酬,行政院有核定一個給付原則,更重要的是因為後面兩個基金會的成立時間比較久,而且現在工作的業務量也比較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則如委員剛剛所講的,因為它才成立一年,現在業務量還沒有那麼多,原則上它的薪酬,除了依據行政院的給付標準外,主要還是要由董事會來做一些決定。關於這部分,我們原則上只要看到他符合行政院的給付範疇,我們就予以尊重。

陳委員曼麗:執行長的酬勞是由董事會決定的,與環保署無關?

詹副署長順貴:由環保署捐助的資金只有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環境與發展基金會當初是由工研院捐助,因為與環境有關,所以我們來督導。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其實如剛剛林三加董事長所講的,它是由科技部在訴訟上和解後捐助的,所以,我們原則上只是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監督工作,薪酬只要不逾越行政院的核定範疇,我們原則上予以尊重。

陳委員曼麗:我想大家看了應該都會覺得比較驚訝,基金會執行長的薪酬是12萬元、15萬2,000元不等,所以大家才會提出來,請我一定要注意,民眾提醒我注意,我就要提醒環保署注意。

詹副署長順貴:我們會注意。

陳委員曼麗:我也很希望能請你們再去了解怎樣是合理的給付,好嗎?

詹副署長順貴:好,沒問題。

陳委員曼麗:謝謝。

詹副署長順貴: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我們今天的預算審查,本席多數的提案都已經先與相關單位做過溝通,溝通結果還算順利,只要本委員其他委員沒有意見,大概就是這樣。不過我還是要提出幾個重點,我看醫評策進會今年的預算編列,在後勤行政費用上,很多委員對這筆預算是有意見的,因為它是不降反升,特別是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消耗、訓練費用等,比去年增加大概一成以上。我原本要詢問增加的主要原因,現在我就直接針對問題點跟部長做溝通。

行政院其實在107年度編列概算時有一個注意事項,希望各種會議、訓練應該以在機關內部辦理為原則,必須節能減碳,基本消費應該要嚴格控管。所以,我剛剛講的服務費用、訓練費用增加一成的部分,與行政院頒布的注意事項是互相違背的。請教部長,財團法人應不應該遵照行政院頒布的注意事項?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還是要在這個規範下進行。

楊委員曜:所以委員會對這一筆預算有意見,其實不是沒有原因的,可以節省的經費預算,你們還是要節省,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會的。不過我相信他們是在業務上可能有這樣的需要,可否讓他們有機會再跟委員說明?

楊委員曜:好,你們就找機會來談。另外,關於賑災基金會的預算,我基本上沒有什麼太大問題,它有一個災害防救的溝通平台,這部分連續兩年的執行率都未達七成,本席發現今年的編列數和去年一樣,去年編列200萬元,決算數卻不到130萬元。今年你們同樣編列200萬元,希望這方面的執行率能夠再提高一點,要不然就是不要每年都照常編列,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的。

楊委員曜:賑災基金會之下設有921網路博物館的網站,這個網站已經太久沒有更新,最後一次更新是在2011年……

陳部長時中:因為那已經10年穩定了,所以相關資料就當作……

楊委員曜:其實網路上的訊息是很重要的,像我就覺得教育館有關防災、救災的宣導是很重要的,這方面……

陳部長時中:它的經費並不是用於維護921網路博物館的網站,那個已經不動了,這40萬元乃是官網的相關維護費用。

楊委員曜:官網和921網路博物館是兩個不同的網站嗎?

陳部長時中:對。

楊委員曜:最後本席想請教環保署李署長,昨天我曾提到澎湖的垃圾已經堆積了三千多噸,或許署長並不瞭解整體狀況,其實它是整體的露天堆置,而不是掩埋,所以現在覆土、撒石灰都沒有辦法處理,可能只剩下中央趕快投入人力一途,該給的經費就要給,把垃圾先打包起來,要不然如果天氣繼續炎熱下去的話,很快就會有傳染病發生。

主席:請環保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應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全力協助,現在總隊同仁陪著馬局長在縣市拜訪,我們會以多元方式來處理,一是打包,二是整理環境,三是MBT及RDF的部分,立即讓三千噸……

楊委員曜:不只三千噸,垃圾量是持續在增加的啊!

李署長應元:雖然持續在增加,但是每天也有運出去。

楊委員曜:運出去的並不多啦!

李署長應元:我的意思是說現在委員非常關心這個問題,而這是我們原本就應該要做的工作,我們已經將勞務採購招標須知及範例都拿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呈報上來之後,我們會儘速核准,之後就只剩下招標的時間,我們會儘快把資源、人力、技術都給他們。

楊委員曜:地方政府先呈報計畫,你們把經費核准下去,然後他們再招標,屆時三千噸的垃圾恐怕已經變成五千噸了。

李署長應元:不是的,在這中間澎湖縣政府……

楊委員曜:本席先問一個問題,假如垃圾不是縣政府堆的,而是一般民眾堆的,請問你們會怎麼處理?

李署長應元:本來地方政府就有收運垃圾的義務……

楊委員曜:但是離島偏鄉的縣府人力和經費都有限嘛!

李署長應元:經費我們會完全支持,縣政府報上來的短期計畫我們會完全支持。這個問題已經在處理了,昨天委員說過之後,我們就已經在處理了,我們會用最快的速度來處理,因為三千噸……

楊委員曜:聽你今天的回答,顯然已經比昨天瞭解狀況了,昨天你可能聽不懂本席所說的,也就是說,這些垃圾並不是進掩埋場,而是露天堆置,所以處理的速度一定要很快,而且要很確實。

李署長應元:湖西鄉有多少、澎湖本島有多少……

楊委員曜:湖西那邊就已經……

李署長應元:照理說,我們都有活化貯存的空間讓他們暫存,其實地方政府有許多方法可以稍微調整一下來維護環境衛生。無論如何,地方政府現在需要什麼經費,我們都會全力支持,而且會用最快的速度處理。

楊委員曜:最後本席再講一個觀念,現在問題已經產生了,所以你不要再一直說有多少東西可以活化再利用,掩埋場該關的都已經關了,如果再把這三千多噸的垃圾放在僅存的現有掩埋場,那麼以後離島連事業廢棄物都得全部往外運,或是臨時要用時卻沒有場所可使用。

李署長應元:我知道,我會在10天之內到澎湖去看一下,我親自去處理。

楊委員曜:中央政府對離島的垃圾處理一直沒有一個很確定的政策,因為沒有確定的政策,所以就沒有政策的執行,也才會搞成現在這種把垃圾堆置在外面的狀況,一般民眾看了可能會有「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感覺。

李署長應元:以前可能是像委員所講的這種狀況,因為過去要蓋焚化爐招標很久都不成,所以我們才決定用多元垃圾處理的方式來規劃中長期方案。就短期而言,廚餘皂化、快速發酵、分類都可以減量,剩下的就暫時運送到本島來,老實說,在焚化爐發生事故之後,本島真的也消化不掉。針對這種新的狀態,我們就用打包這樣的緊急措施先來處理,同時進行環境整理,讓環境看起來不要那麼骯髒、不要發生疫病的傳染。

楊委員曜:用說的我們都不會相信,請你們趕快去做。

李署長應元:我們一定會去做。

楊委員曜:這真的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李署長應元:我10天之內就會到澎湖去一趟。

楊委員曜:你不一定要去,人力、物力趕快送過去比較重要啦!

李署長應元:我知道,三、五年之間政策都會變化,我要藉此讓大家瞭解離島有離島的政策,謝謝。

楊委員曜: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焜裕發言。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上任多久了?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15個月。

吳委員焜裕:過去作決策的時候,你覺得有什麼需要補充資料或改善的地方嗎?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在作決策的時候,需要各個單位提供充足的背景資料,這樣我們在作決策的時候才能有比較正確的方向。

吳委員焜裕:在你擔任部長任內或過去尚未擔任部長期間,有沒有想過像美國或日本等先進國家的衛生福利健康相關決策是怎麼作出來的?不知你是否探討過相關的流程?

陳部長時中:我約略瞭解這種龐大而重要事務的決策,必然是經過由下而上及由上而下的相關交流,然後才能夠作出正確的決策。

吳委員焜裕:第一個應該是先做好政策評估吧!

陳部長時中:當然。

吳委員焜裕:必須研擬各種政策並評估政策執行後的影響,包括正面及負面的影響應該都要做吧!

陳部長時中:當然。

吳委員焜裕:不知部長在經歷各種決策的時候,是不是有充分的資料可供你參考作決策?

陳部長時中:當然有時候不見得會完全,所以需要運用一些時間去研究,在我們作成決策之前,基本上我們的事務單位所提供的資料應該都是比較完整的。

吳委員焜裕:今天早上很多委員提出建議,本席在此也要誠懇的建議,其實在3月份李明亮署長出國之前,他特別找我建議,就是我們國家衛生福利相關政策需要一個很好的政策評估研擬中心或單位,過去我在國家衛生研究院工作,我覺得目前來看還是國家衛生研究院最適合擔任這個角色,它的經費來自衛福部的科技預算,所以我覺得國衛院應該義不容辭,未來是不是直接修改組織法,明確國衛院為衛福部的智庫,部長和院長的看法如何?

陳部長時中:以現在組織的基本架構,它應該就是衛福部最主要的智庫,而且院長對這方面的認知也非常清楚,率領國衛院積極做衛生福利部的後盾。

吳委員焜裕:我知道,梁院長是我非常尊敬的清華學長,也是陽明的校長,也是中研院院士,過去他在國衛院擔任副院長也非常照顧我,我非常尊重。我想梁院長率領國衛院擔任衛福部的智庫沒有問題,但是不同任期的院長會有不同的看法,比如第一任的吳成文院長,他認為國衛院應該是行政院的智庫,當時他不認為國衛院是衛生署的智庫,顯示不同院長會有不同的看法。我們知道過去國衛院的院長都是基礎科學出身、從事基礎研究的人,所以他們很強調基礎研究,這是過去的情形。我對梁院長認識比較多,他是從事公共衛生相關領域的研究,比較容易接受這樣的看法,擔任衛福部的智庫比較沒有問題。但是未來每位院長都有其任期,未來的院長是不是能夠接受這樣的看法或接受這樣的角色,可能不一定,因此,我個人的建議是直接修改組織法,直接確定國衛院是衛福部的智庫。

其實衛福部所要做的決策相當多元性,從食品安全等各方面有很多議題需要研擬政策,事實上非常複雜,不是一個人、兩個人,或是少數人的小單位所能夠研擬,我認為它需要做系統性、科學性的建構,而我們在健康衛生福利這些領域的人才濟濟,為什麼不能利用國內的優秀人才來研擬國家衛生政策相關工作?我覺得這個非常需要。也請環保署注意一下,有關PM2.5的健康效應也做了很多,這是國健署社區健康組的工作,是不是要再做很多流行病學研究?我個人是質疑,因為做出來又會發現一個新的效應,讓民眾又再嚇一次,但對決策是沒有幫助的,因此本席會提出質疑。我認為反而要做基礎研究,因為就PM2.5的風險評估中,在國際上是要瞭解它的機制,我們才能確定到底有沒有安全劑量,目前大家說沒有安全劑量,但是這樣的說法太過粗糙和草率,事實上,我們對致癌的機制、致病的機制不夠完整了解,我們缺乏研究的機制,所以這部分反而需要基礎研究,這個很重要。

再者是長期要做的整合性風險評估,比如對毒理學家的認證課程,大家知道在美國認證的毒理學家主要從事什麼工作嗎?他們是在做生物科技新藥的安全性評估,不是做食品安全評估,而我們花錢在做跟食品安全沒有相關的工作,研討會做這些不一定會有相關,比如我們最重要的叫管制,不是只有評估,比如劣質油品之危害物質檢測技術開發研究,其實要開發一個方法,經費不用太多,而我們每年花上幾千萬,我看起來是不值得花這麼多錢。

這幾年來,營養跟健康就誤解了食品安全要做什麼,食品安全不是研究營養及疾病的關係,是要建立具共識性食品健康風險評估機制,國際上對風險評估機制都建構得很完整,只是我們沒有人才、沒有專業、沒有組織、沒有機構來建構起來,國衛院缺乏人才、缺乏專業,根本建立不起來。

有關人才的培訓,我在台大公衛學院上課,我上下兩個學期都上,我都覺得還不夠理想,兩天的研討會會誤導參與研討會的學員,他們以為學了兩天,聽了兩天的課就可以了,如果食藥署編這樣的經費,今年我一定砍,這是無庸置疑的,因為浪費金錢。我們看國際怎麼做,歐盟的食品安全局,他們做風險評估是一個組織複雜、人員專業的單位;日本食品安全委員會也是這樣。為了增進公信力,這個單位要負責溝通、評估,我們不是認為國衛院的專業不夠,而是目前它的人員專業跟人才是不夠的,經費也不夠,而我們要跟國際接軌,應該瞭解國際上目前做法是怎麼樣,而不是僅就我們目前的做法。我看每次所做的結果也不一定成為食藥署所做決策的參考,我覺得這樣就浪費了研究人員的時間和國家的預算,這是不對的。

另外,像生醫與奈米其實都做太多理論了,尤其在竹苗地區有清大、交大、科學園區和工研院,這些應該是幫助建構完整的醫療器材產業才對,醫療器材產業是目前台灣生物科技產業裡面產值最高,一年大概有1,500億元到1,600億元的產值,遠高於現在新藥的產業,但是長期以來我們低估了它的潛力,要如何整合做研究,讓我們的醫療器材產業能夠蓬勃發展,這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建議未來應該學習工研院,鼓勵研究人員將研究成果作為創業,這樣能夠創造國家衛生研究的資金,如果研究成果具商品化的潛力,公司賺了很多錢,工研院就累積了很多資產,那就不用擔心經費了。我想這些是值得我們學習、值得我們去做,建議衛福部各單位應該去瞭解目前國際上怎麼做,我們應該怎麼改革,才能讓衛福部的決策做得更好、更科學化,謝謝。

陳部長時中:我向委員報告,我們需要改進的地方很多,不過,不管是國衛院,或是衛福部的科技組,我們有相關的專家,也會做相關的的選題,如果相關的選題失之於偏頗,需要求助於外部的專家一起來解決,我們會召集各個專家一起討論。總之,對於委員的指教,我們未來在水平整合會更為努力,對於選題和科技發展的連結也會做得更好,我們會努力來做。

吳委員焜裕:我認為國內的專家人才不夠多,以風險相關為例,我也知道衛福部、食藥署過去邀請了哪些專家,我很了解他們的能耐,那我們都知道專業真的是不夠,風險評估就是代入公式來算就對了,有很多很深入的議題,像風險評估到底是不是科學,國人的認知都是錯的,其實這個很簡單,在國內有很多議題都還沒有釐清,就是因為不夠專業,明年有科技法的教授舉辦研討會並請我去講風險評估到底是不是科學,我們在食安法裡面有規定風險評估,但是卻不清楚它是不是一門科學,這樣在法院判決時會有很大的爭論,事實上這樣是不好的。本席認為,一個好的衛生政策要有好的政策評估,我們應該要進步,這樣我們的民主才會進步,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看到衛福部長照司的籌備辦公室在5月1日發出新聞稿,回應了很多人在討論的全職居家照顧服務員薪水太少這個問題,然後我們看到行政院賴院長跟社會好像也開始對焦,希望能夠提高他們的薪資,媒體大幅報導希望月薪至少有3萬2,000元,採時薪制的居家照顧服務員時薪至少能有200元,此外,照顧服務員在不同個案家庭轉換的交通時間也要計入工作時間,而且每小時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140元,這些都很好,而且這個新聞很振奮人心、很正面。可是在提出來以後馬上出現另外一種聲音,就是質疑目前的居服單位來不來得及準備,譬如說政府說要提升,可是居服單位除了從報紙上看到這些訊息之外,他們有沒有收到應有的火力支援?還是其實他們目前派案的服務量並不多,營運資金不多,營運可能會有虧損的情況?本席要先強調一點,我很支持你們這個政策,問題是你們有沒有辦法落實,因為這些居服單位可能都還來不及鼓勵照顧服務員,自己就因為已經無以為繼而先倒掉了!所以本席要請問你們的輔導方案是什麼,你們在5月1日發出新聞稿,我要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要從什麼時候開始上路?你們所謂的月薪、時薪最低限到底是從什麼時候上路?在上路的前後你們要怎麼去協助?會進行輔導嗎?會有補助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達到這個水位?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的支付新制裡面是按照支付標準表的支付基準,就是以3萬2,000元為基礎來計算我們的支付基準,定出每一個項目要付多少錢,然後再加上一定比例的加成。在開始實施以後,基本上我們是希望能夠達到一種競爭的機轉,讓照服員的薪水能夠往上調升,不過在經過3個月之後,那樣的mechanism似乎不明顯,勞資雙方還是有資訊不對等的情況,所以勞方一直沒有辦法拿到比較好的薪水,才逼得我們不得不把這些都定得更明確。在這樣規定和發出這個新聞稿之前,其實我們也有跟居家服務的提供者開過幾次會,他們非常明白我們要這樣做的決心跟方向,我們有給他們3個月到6個月的緩衝期,讓他們能夠做一些相關的調整。最早在薪水發不出來的時候,有人說他們是惡老闆,我覺得不能這樣講,因為前3個月剛好是在制度的轉換期,然後接下來2月又剛好是過年,他們請領的錢有稍微晚一點才下來,所以老闆們不敢把錢真的發下去。不過根據我們的計算,大概平均是以3萬2,000元為基礎薪資,應該是沒有問題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以這種制度來講,我們認為中大規模的一點問題都沒有,但是小規模的可能就會有問題,因為我們是論量計酬,所以小規模的就會有一些相關的問題,目前我們決定對於偏遠、山地、離島等服務量比較小的地方增加一個照服員,因為我們是論量計酬,一定的量就可以養一個照服員,但是總是會有零頭,規模大的就可以吸收掉零頭,可是規模小的對零頭就吸收不掉,所以我們要把這個零頭補足,就要補一個照服員,讓他們的經營能夠稍微寬列一點。未來我們會密切注意大家經營的情況跟實際申報的數字,之後整個申報系統會越來越完整,所有機構都有代碼、照服員有代碼、會有薪資的金額、也會申報數量,我們就可以做很明確而且有科學根據的計算,然後再來決定支付標準表到底要怎麼定才會真正的合理。我想在一開始的時候很需要這樣來進行檢討跟改進,以目前來講,我們認為一定要保障照服員可以領到勞工的基本薪資,讓他們能夠安心的工作,畢竟這些人力是我們現在最需要的一環。

趙委員天麟:所以輔導期是6個月?

陳部長時中:對,3個月到6個月。

趙委員天麟:是從5月算起?

陳部長時中:對,從5月開始算,所以最快是8月到11月。

趙委員天麟:文化大學社福系的陳正芬教授說他覺得先前的認知是均薪,是這樣嗎?

陳部長時中:其實我們那時候在討論的時候,我們計算的基礎是3萬2,000元……

趙委員天麟:基礎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就是我們在算支付標準表的支付基準,也就是要付多少錢,針對人力我們是用3萬2,000元去算。

趙委員天麟:是最低3萬2,000元嗎?

陳部長時中:其實有一點算是平均,但是算出來以後我們有加成,我們有加了15%,就是為了幫助補足他們在營運上的需要,他們可能需要一些器械、器具,或是需要年資比較長而希望拿到一定薪水的照服員,在加了15%之後,以3萬2,000元當成基本薪資應該是可以付得起的。

趙委員天麟:我問這個問題的用意就是希望更明確的表達出這其實是一個最底限。

陳部長時中:對,這是最底限,但是提供單位如果在經營上有困難,在未來這些數字很清楚的情況下,其實我們可以很理性的來討論。

趙委員天麟:對,所以本席希望你們在這6個月能夠很務實的提供協助,包括增加照服員或是給他們相關的補助,讓他們在這個制度上路以後能夠心悅誠服,而且滿懷歡喜心的和你們一起來做,給這些照服員比較足夠的薪資,讓他們能夠長留、久用,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對,我還是要再強調,不管是服務提供單位或是照服員,永遠都是我們的夥伴,我們很清楚的知道一定要先建立夥伴的關係,才能夠把這樣的社會制度建立好。

趙委員天麟:好,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趙委員提到,衛福部在日前宣布希望保障居家照服員月薪最低3萬2,000元,我想大家都贊成這個方向,對於照服員的薪資,過去也有進行專案報告並討論過很多次,我們願意支持這樣的政策。其實這是政府、長照機構和照服員三方之間的問題,現在政府要求實施這樣的政策,就是照服員最低月薪是3萬2,000元,可是中間的長照機構也就是居家服務提供單位因為政府突然宣布這樣的政策而有點措手不及,我舉一個很具體的例子,這些照服機構從去年開始就跟地方政府簽了特約,部長了解這個長照特約的內容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在1月1日的那個範本是我們所提供的。

蔣委員萬安:對,你們有一個制式的範本,內容基本上就是平均薪資3萬2,000元。當時簽的是平均薪資,現在突然一個命令下來,要求他們今年對照服員提供最低32,000元的薪資,在這當中是不是政府要強制他們換約?

陳部長時中:在這裡面,我們有3至6個月的緩衝期,再看這個約要怎麼樣來訂定……

蔣委員萬安:你們說有3至6個月的緩衝期,8月至11月如果違反你們的政策,就不再續約,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可能到最終是這樣子……

蔣委員萬安:長照2.0從去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中間有很多問題,我想部長也知道,過去幾位委員也一再提到,包括申報、核銷制度緩慢,使得他們必需自掏腰包,來撐起這個長照服務,今天卻突然說他們跟地方政府簽的約要換,他們過去就是依照合約內容給予平均薪資32,000元,也就是我請的照服員有的是31,000元,有的可能會比較高,不一定都是32,000元起跳,現在政策一變再變,如果過了緩衝期,他沒辦法達成,就不再續約,對他們來講真是情何以堪?過去很多細節及技術上面的問題,他們都自掏腰包苦撐,本席跟中南部很多業者開過座談會,知道他們自掏腰包,做得很辛苦,就是希望配合政府的政策。結果今年1月1日支付新制上路,3個月以後又說要求最低32,000元,這個部分你們事先有沒有跟他們溝通清楚?因為他們說,你們通過這樣的政策、這樣的修正,並沒有經過長照相關諮詢委員會的討論就定案,讓他們有點不滿。

陳部長時中:他們當然會有一些不滿,但是我也強調過,我們確實也計算過這樣的一個基礎,如果是全職的,一定付得起32,000元,現在大家會有這些疑慮,是因為他在帳目上、財務上的管控沒有那麼清楚,怕申報後要被核扣,或什麼時候錢才會拿到,就是一些行政上的干擾,讓大家沒有信心而產生疑慮。在沒有信心的情況下,其實受到傷害的是照服員。事實上,他如果是全職─工作160小時的話,絕對值得那樣的薪制。

蔣委員萬安:當然!我現在講的是,你們1月1日開始實施的支付新制,到了3月份又開始要求最低薪資32,000元;首先涉及到的是換約的問題,政府有沒有考量到?你們有沒有事先跟他們討論?顯然沒有!

陳部長時中:我們事先都有跟他們討論過,至少開過兩次會議……

蔣委員萬安:他們為什麼還會有這樣的反彈?

陳部長時中:他們講的是沒有召開諮詢會議。

蔣委員萬安:沒有經過討論嘛!

陳部長時中:有經過討論,但不是正式會議。

蔣委員萬安:所以首先會遇到換約的問題;其次,對於未來的服務品質會不會有影響?因為他們過去已經找好的這些照服員,有的願意提供比較多、比較高品質的服務,或比較好的、比較有經驗的,給比較高的薪資,現在全部齊頭式的以32,000元起跳,過去對於能夠提供好服務品質的,我給比較高的薪水,過去我可能給他31,000元的,就必須拉高,就整體成本考量,業者也要重新評估,所以他們認為是不是能夠事先做更縝密、周詳的規劃,讓他們參與討論。我想他們和我們都願意支持;現在突然一變再變,讓他們有些措手不及。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我們會持續溝通檢討,事先也都有跟他們討論過。其實這樣的制度設計,它的競爭機轉是非常強的,工作能力強的人,大家都搶著要,不會因為其他的關係而往下拉,未來是保障這些工作能力強的,我們希望大家都往工作能力強的地方去拉。

蔣委員萬安:部長,長照2.0去年上路以後,包括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也拖了一年多的時間,都還沒完成,今年4月好不容易正式上線,但還是有非常多的問題,到現在為止,他們都還沒有辦法使用這個平台,必須自己土法煉鋼,製作Excel表才能去申報,部長知道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它是以前設計的format,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實際使用的需要再往上加。當然這裡面牽涉到的問題跟薪水一樣,是一個彈性的平台,大家可以加很多自己要的,或是我們將來建立一個fix平台,可是建立fix平台,大家又會覺得一點彈性都沒有。

蔣委員萬安:本席沒辦法接受說這只是一個平台,如果他要加,就自己加。花預算建立的資訊系統,當然就要讓他們能夠使用,而不是讓他們自己再額外開excel表,自己再key in到表裡面。

陳部長時中:健保實施二十年,在我們的經驗裡面,這樣的平台在反覆建置的過程中,我們覺得現在這樣的效果是最好的,如果大家需要……

蔣委員萬安:我不知道你們委託誰建置這樣的資訊系統,如果需要,我可以介紹人給你,這個不難!只要有資訊背景的人都可以製作出來,不要讓這些照服員或長照機構去申報的時候,還要自己開excel表!有這麼多事務官坐在這裡,一定會有這些專業知識可以自己建置資訊,如果你找不到人才,我可以幫你介紹。要解決問題,而不是還要自己再開excel表。長照2.0上路以後,面臨很多申報核銷的問題,1月1號換支付新制,現在又突然要換約,底薪32,000元起跳,在在都讓他們無所適從。如果這就是政府所謂的滾動式檢討─邊做邊學、邊改,其實就是沒有一個完整的規劃。

陳部長時中:委員所提的幾個問題,就是我們有沒有一步步去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在薪水方面,我們原本期待大家能夠建立一個好的薪資系統,一個競爭的系統,但是經過前3、4個月的觀察,顯然這樣的競爭系統很難去達成;對於照服員的權益,我們不能放著在那邊等,所以我們才會規定一個比較fix的樓地板,讓大家有所依循。未來在資訊系統或其他系統,如果大家覺得有這樣的需要,我們也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但若我們服務的越周到,系統就會越僵化,這都是相對應的情況。像薪資部分,我們維持一個彈性,大家如果沒有辦法將彈性運用的好,就會引發照服員抱怨,真正希望能夠提升他工作效率的經濟誘因沒辦法落實,反而會讓我們的長照2.0沒有辦法真的做好。至於委員剛剛提到的資訊系統,我們回去後,會再跟他們好好地談,看要怎麼做才是最適中的方式,事實上,這部分並不是那麼的難,我們再看要怎麼跟其他系統來接軌。

蔣委員萬安:對,這種資訊系統不是這麼難,就是你願意把它做好,也看出政府的用心。

最後我要問一下部長,因為上次我質詢關於支付新制上路,新制造成被照顧者自付額增加很多,過去舊制是每月平均5,700元,新制以後變成要自付1萬600元……

陳部長時中:我有請他們算,不知道有沒有來跟委員報告?

蔣委員萬安:還沒有,所以我今天才特別問部長。你說要回去瞭解,有瞭解出來為什麼自付額增加這麼多?

陳部長時中:我以為已經跟你報告過了,沒關係,我回去馬上跟你再報告這個事情。

蔣委員萬安:這個問題很嚴重,因為從舊制變換新制,過去一個包裹可以全部服務,現在拆開來單獨項目來計算,會造成自付額增加,所以這部分我希望衛福部部長儘快去瞭解,然後讓我們知道,因為很多民眾跟我們陳情。

陳部長時中:如果像委員講的差額那麼大,那真的是一個大問題,我們要解決。

蔣委員萬安:好,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去年桃園發生89歲的醫生,因為他的診所沒有做好針具管控,爆發C肝群聚感染,後來監察院要求衛福部要盡到督導的責任。現在衛福部發了一個公文給各個縣市,就醫政業務考評項目部分,要新增70歲以上診所負責人醫師,除了確認他有沒有出借醫師證件之外,也要瞭解他的身體狀況適不適合這個職業。雖然現行法規並沒有規定年齡的限制,但是這樣的公文一出來後,造成很多年長醫生的反彈,認為衛福部有年齡歧視。

當然這個立意是很好,但不要因為他一到70歲,就要被打很多問號,尤其在很多偏鄉地區,本身已經很多年輕的醫生不想去,雖然70歲以上的醫師不是不能執業,但就很容易被打上問號,這樣我們偏鄉的醫療可能就會更加嚴峻,我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這個事情?這個規範的善意是很好,但接下來我們如何去減少這個問題,不要讓人家覺得我們對年長的醫師有所歧視?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這個文是我們內部發給衛生局,我們並不是在外發新聞稿來宣導這個事情,這是我們發給衛生局的文裡面,有關於訪查的一個重點需注意事項。第二個,當然年紀大也代表他經驗很豐富,但是也可能有一些情況,根據以往相關的醫療案件裡面,就發生有很多高齡醫師借牌的情況,反而產生更多醫療的糾紛跟風險,這時候哪一個人的權益比較重?當然是病人的權益比較重,所以我們衛生單位有責任來負責把關。我舉個例子,我們現在規定75歲以上的駕駛人要換駕照,並不是對他歧視,也是希望能夠經過檢視,建立一個安全性。

許委員淑華:部長,沒有錯,不管是證照或是其他問題,我們有很多考評的重點,但因為你把年齡寫上去,就會讓人家覺得我們好像用年齡在做一個基準。我要講的是,我們的退場機制或是包括評鑑的內容有很多,就如同你剛剛講的,這些我都認同,但如果我們讓人家覺得我們用年齡來做一個基準,這樣是不好的。我是提醒部長,包括未來在跟衛生所互動的過程中,如何把文字做更好的修正跟調整,不要讓人家詬病,主要是這樣啦!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我們溝通的技巧要增加。

許委員淑華:接下來針對廢氣物清理法第六十八條規定,中央本來就有責任主動去協調垃圾的問題。我跟署長探討過非常多次垃圾的問題,你也非常瞭解南投縣的問題,去年12月我們縣政府又再次行文,但是到現在為止也還沒有處理完畢。你記不記得我在去年就針對這個問題,還是前年的時候就講過?當時署長答應我南投縣堆置的垃圾半年之內會清理完畢,可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有兩萬多公噸還沒有處理完畢,甚至現在已經增加到3萬8,000噸,如果按照這個數量累積,年底會到8萬噸。署長確實有答應我半年之內要處理完畢,但為什麼這半年中,我沒有一直對環保署非常苛刻?因為我確實看到我們總隊陸續都有在處理,也不是敷衍,所以我覺得這樣的態度,只要有在處理,慢慢把它消耗掉就可以了。

可是實際上,現在的問題是垃圾已經堆置在這裡,根據早期的法源,是因為南投縣配合環保署停建焚化爐,中央也給出20年的補助計畫,過去的條文中,我們是一天要協助南投縣處理330公噸,從105年開始,環保署要求縣政府開始做減量,從250公噸減到194公噸,我們南投縣每年都有固定在做減量,而且南投縣垃圾減量的成效是做得不錯的。如果現在要求縣政府減量,你沒有達到的話,我就不給你轉運的補助費用,這樣不是變相在懲罰我們這些當時配合中央政府沒有蓋焚化爐的縣市嗎?署長知道嗎?

主席:請環保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應元: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許委員一直很關心這個問題,所以我們也一直在追蹤南投縣的處理。我們希望能夠一勞永逸,包括之前我們介紹相關的廠商,看有沒有其他新的處理方式,甚至到招標的階段都去追蹤,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現在雲林縣和南投縣幾乎是一樣的狀況,因為雲林縣環保局局長當過空污處組長,也當過廢管處組長,他對於處理廢棄物相關法律的規定都很瞭解,所以很積極地發包MBT,將垃圾打包去掩埋場暫置。南投縣掩埋場的量是很大的,上次院長到南投縣,我們也有就這個部分和方局長交換意見。

另外,我們讓兩個縣互相觀摩,就雲林縣可以做的……

許委員淑華:署長抱歉,你剛剛說現在南投縣還有一些掩埋場,它還有可以處理這些……

李署長應元:對。

許委員淑華:因為目前我們的垃圾全部都是中央來協調,不管是去台中或是去嘉義,我們都必須要把底渣載回來,照理講,應該是中央要去訂定我們載回來的數量比例,可是現在變成是各個政府按照自己簽訂的契約、內容,看要載回來多少,比例從15%到180%都有。所以對南投縣來講,我們自己的空間有限,而且中央也要控管,受限於焚化爐處理的過程中,我們載回來的可能比自己轉運出去的底渣量更高,當然我們也要準備空間處理底渣,否則我們底渣也沒有地方去嘛!

李署長應元:這個都會整體考量,委員所講懲罰的部分,我想絕對不會也不該這樣做。之前我們有協調鄰近的台中,也有有相關的行政契約,中間因為過年期間有很多歲修的因素,譬如高雄和台中之間就配合南投的部分,也有一些合作的事項,這些事項因為部分焚化爐發生燒毀意外事件,所以整修又拖了半年……

許委員淑華:針對底渣的部分,中央能不能更加有主導性來要求南投縣跟哪一個縣市在焚化爐的處理過程中,我們載回來的底渣比例不能夠讓人家漫天開價?我們現在怎麼辦?我們讓人家處理,就得把超過我們自己處理的底渣也載回來,等於是還要幫其他縣市消耗他們的底渣。反正全國的問題都是一樣,不過對於我們自己垃圾的問題,我們還是要預留空間來處理,中央能不能更有主導性來處理底渣的部分,並幫我們做行政契約?

李署長應元:我們的都會積極去協調相關的縣市,當然南投之前是協調台中,包括簽訂行政契約,以及委員所提到的比例問題,過程裡面都去注意到這樣的現象。

許委員淑華:是啦!我覺得不能說你……

李署長應元:我們認為每個縣市的事情,最終環保署一定要積極去協助……

許委員淑華:當然,要本於權責。

李署長應元:包括新的技術、相關資源的投注,以及包括相關的行政契約,如果是比較沒有經驗科長或組長,我們甚至還請隔壁的縣市把範例拿過來,已經做到這種程度,但是地方政府也要一定程度認為這是我的責任……

許委員淑華:當然,這沒有錯。

李署長應元:因為現在是一個民選的時代,雖然立法院是好意,給環保署有這個權利,很多還是必須要用協商、拜託類似的方式,但不管怎麼樣……

許委員淑華:當然,是沒錯,但是不能夠讓人家漫天開價。

李署長應元:這部分不會啦!

許委員淑華:因為我看署長週二到台東,針對台東有提出一個MBT垃圾自主處理方式,你也表示支持。我們南投縣政府有提出多項計畫,比方之前本席有向您爭取高效能廚餘堆置處理廠,也獲得署裡面五千多萬元的補助,這個我當然非常感謝,在此再次感謝。未來南投縣政府在環保議題上還有很多需要處理,也希望能夠獲得中央的重視。

最後還是要請署長針對南投縣現在垃圾的量,能不能給出一個具體的時間?因為這個問題不管是你剛提到有其他衍生出來問題,可是現在總是要解決,能不能請你再給我一個時間?

李署長應元:委員,因為今天沒有準備這個議題,我沒有準備這個量中間的變化,我來請總隊……

許委員淑華:我不會隨便跟你亂講啦!

李署長應元:你很用心,我知道你不會亂講。二十年來已經到一個新的階段的垃圾處理,包括新的技術、支援、設備的提供,包括軟硬體的方式,我們的態度都是全力協助地方政府,所以包括南投縣任何一個縣市,我們都要整個處理完畢才會安心,這個過程裡只要能夠安排的量,包括暫置也是一個處理方式,打包也是一個處理方式,運送、焚燒也是一個處理方式,這必須要多元處理。我會請總隊和南投縣政府就整個量討論後,再把時間表送到委員辦公室。

許委員淑華:這一個禮拜之內,先把你初步的方法跟方式怎麼做,我們再來看看可以怎麼樣來配合,好不好?

李署長應元:可以。

許委員淑華:謝謝署長。

李署長應元:謝謝委員關心這件事。

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

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賑災基金會底下有編列200萬元建置災害防救溝通平台,這一個溝通平台建置將近兩年,整個預算執行率也不到7成。我想請教董事長,災害防救溝通平台設置的功能以及它的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張董事長說明。

張董事長景森: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報告時有跟貴會報告,以往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有非常多民間團體都會湧向災區去幫忙,當然這個熱誠是很好,但中間如果沒有整合跟協調,很可能會造成另外的問題,反而不利於救災。所以我們賑災基金會就出面來建置一個協調跟溝通平台,這並不是指物理上我們有一個電腦的平台的意思,是指我們把大家都叫起來,我們有成立一個聯繫的會報。

黃委員秀芳:我看到這一個溝通平台上面,app到現在只有1,000人次下載,今年2月6日花蓮震災也只有一則使用災情回報,這一個平台在這次花蓮地震的時候,它到底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

張董事長景森:因為我剛接任一個月,所以我不清楚,我請執行長來做一個報告。

黃委員秀芳:好。

主席:請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陳副執行長說明。

陳副執行長宗良:主席、各位委員。首先,這個app在兩年前已經結束,事實上我們已經全部都完成了,但是這個app主要的目的並不是提供給民眾來使用,因為我們在救災的過程中,最怕發生的一件事就是資訊的混亂,這些民間組織想投入,當然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資訊,以及要在政府整體的指揮底下,這樣效率才會好。

黃委員秀芳:內政部消防署沒有這樣的平台嘛?

陳副執行長宗良:有,所以剛剛提到……

黃委員秀芳:所以你們跟他們的平台是如何去分工或是合作?

陳副執行長宗良:所以在這個平台上面,比方說有收容安置、物資的,每一個NGO組織本身的屬性跟專長不同,我們就是希望能夠透過他們的專長來協助,這個溝通平台的主要目的就在這個地方,這個app的功能是把正確資訊,比方花蓮地震、台南地震重大災情的狀況,我們會透過這個app傳送給我們這幾個NGO組織,但並不是給民眾,因為……

黃委員秀芳:是你們自己的NGO組織?

陳副執行長宗良:對。

黃委員秀芳:如果地方政府自己又開一個賑災專戶或是其他平台,你們做的工作會不會重疊、重複?我們董事長在這邊,其實有很多譬如內政部消防署已經在做了,你們賑災基金會也在做,可能地方政府也在做,所以這樣的平台是不是可以統整,一個單位做就可以?

陳副執行長宗良:是,您提的問題就是我剛講到的救災資訊,賑災基金會的角色是協調公私部門之間,但是under在公部門的指揮體系,所以你剛特別提到消防署、科技中心、災防辦,他們就是透過我們這個平台把他們的資訊傳遞給我們NGO組織,所以我們並不是要指揮我們NGO組織來做這件事情,我們是希望能夠提供一個正確的資訊。因此像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比方消防署的這些資訊,我們就會透過這個平台提供給他們,告訴他們這些地方是危險的;又比方衛福部的收容安置是在這個系統底下,如果衛福部有物資、人力的需求,我們會透過這個平台把訊息發布出去,所以這個系統跟官方的系統是有所誤差。

黃委員秀芳:我認為這個平台的預算不多,也才200萬元,可是實際上它到底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其實我是存疑。我認為你們跟消防署或是地方政府的功能有點重疊或是重複,所以我希望透過今天的詢答,是不是可以把你們跟內政部消防署做的事情有所整合或是分工?

繼續請教署長,剛剛10點的時候,環團針對煤灰處置在立法院這邊有開一個記者會。我記得我在去年10月在委員會的時候也有問過署長,針對彰濱工業區台中火力發電廠的煤灰直接倒入彰濱工業區的池塘裡面,當時我有提到他們直接用卡車把煤灰填海造路,當地的居民也反映整個空氣的汙染。

我今天要跟署長講的是,你當時說這個水塘裡面,是有用帆布跟地下水或是土壤做一個隔離,我知道這個帆布的部分是透水不透灰,也就是說,這可能會造成當地附近地下水遭受重金屬的污染,以致水中的重金屬含量超標。當時環保署及經濟部都表示隨時會做水質監測,但如今環團也特別提到,他們監測出當地水質重金屬有超標的現象,所以我向環保署李署長提出要求。據我所知,美國環保署在2010年及2015年針對煤灰的處置有訂定標準,即是處置煤灰時要使用不透水、不透灰的帆布,但是,我們看到你們未向彰濱工業區提出處置煤灰時必須使用不透水、不透灰等要求。請問署長,倘若依照環保署的標準,現今環團提出彰化沿海地區地下水重金屬含量超標的數據,環保署可否要求經濟部中部火力發電廠在處置煤灰時,務必要使用不透水、不透灰的帆布,以隔離地下水層。請問署長能否做這樣的指示?

主席:請環保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應元: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委員持續關心煤灰的議題,我想這是一項很重要議題。正因為知道這些情況,才會將煤灰公告為應進行流向追蹤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而且經濟部也於今(107)年3月1日預告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已將此列入追蹤項目,並加強相關管理。第二、有關煤灰是否不透水、不透灰?我將責請業務單位處理。

黃委員秀芳:本席所指的是填海造陸的部分,如果你們再利用煤灰的部分……

李署長應元:我知道。如果是經濟部……

黃委員秀芳:今天我要詢問的是使用煤灰填海造陸的部分,其實我們都擔心使用煤灰填海造陸,不但會污染到地下水層,也會影響到土壤。根據去年經濟部人員表示,你們針對水質會隨時進行監測,如今環團提出的數據顯示,當地附近的地下水層重金屬含量有超標的現象。

李署長應元:我會責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會及環檢所再行檢測,並針對環團所提出的數據做比較。無論如何,倘若民眾對此有疑慮,我們就要做再次確認,並加強管理。對環團所提出的數據,我們要做到double check,以免造成民眾不必要的恐慌。有時候環保朋友非常的積極、熱心,發現到我們未注意的一些事情,我們很肯定,也很感謝,但是,為了要讓它具有公信力,所以我會責成環檢所再做確認。

黃委員秀芳:好,請署長要求經濟部,尤其是台電方面,台中火力發電廠設在台中,整個煤灰都是傾倒在彰化,彰化這邊也沒有審查權,因此,本席要求環保署應否針對現今被傾倒煤灰的彰濱工業區沿海進行檢測,畢竟彰濱工業區附近屬於養蚵仔或魚類等養殖區,我們擔心萬一滲透到地下水,不但污染地下水層,也會污染整個海域,甚至會影響到食安。今天本席是第二次提出煤灰的問題,針對中部火力發電廠在彰化彰濱工業區使用煤灰填海造陸的部分,希望署長要求他們一定要使用不透水、不透灰的帆布,甚至你們要定期監測整體地下水及土壤是否遭到重金屬污染?請問部長,我可否提出上述要求?

李署長應元:因為環保署與經濟部屬於兄弟部會,大家可以相互協調,倘若需由我們協調經濟部督促台電該負責的部分,就一定要負責,此其一。第二、環保署針對地下水或土壤要讓民眾安心的部分,我們會主動做檢測。至於委員特別強調有關道路的部分,我將責成總隊與廢管處再行瞭解。好不好?

黃委員秀芳:好。事實上,台電為國營事業,不要盡做出讓民眾感到疑慮,甚至是危害整體環境的事情,請環保署加強督促。謝謝。

李署長應元:當然,我們會協調處理。謝謝。

主席:今日會議我們稍後會宣布法案另擇期再審,中午會延長開會時間。

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請教國衛院梁院長、副院長、醫策會林董事長及執行長,4位都是醫藥界非常頂尖且令人尊敬的學者專家,你們願意投身台灣的公共事務領域,本席要致上最大的敬意。今天我們要看看梁院長所領導的國衛院團隊,如何能夠發揮最高的戰力,當然,我們站在人民的角色,也要看看你們如何將預算發揮出最高的戰力。最近幾年來,我們都知道國衛院常常要面對的問題,所以我們在預算方面可能會做一些討論。譬如之前發言的吳焜裕等委員都有提到一些問題,我看到你們的收益面好像是滿native的,你們在政府補助或收支方面是否有愈來愈困難的局面?此其一。第二、因為國衛院實屬財團法人,你們在面對員工可能加薪3%時,你們在執行上是不是確實很困難?本席建議你們要propose問題,大家下一步要如何研商來解決。我要詢問梁院長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即是為何感覺上經費的收益面變成native,你們在人力調整與薪資福利上會不會有問題?

主席:請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梁院長說明。

梁院長賡義: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出的第一個是經費短絀的問題,主要因為折舊所造成的現象。方才委員提及我們薪資加給的問題,這點沒有錯,譬如今年我們因為加薪3%必須將近1億元的經費挪用為人事費,我想委員反映出更大的問題是,財團法人的人事單位不像學校有分開預算科目,國衛院幾乎百分之百都屬於科技經費,人事費亦包含在內,每年我們被統刪經費時,相關經費也會受到刪減,所以我相信不只有國衛院會受到影響,所有研究方面的財團法人都要面對到這項很重要的問題。

邱委員泰源:我想這部分應該提出做通盤的考量,否則,大家在台北工作好好的,為何要遠赴苗栗工作?這實在很辛苦了,所以你們應該給予同仁最大的支持。事實上,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衛院員工宿舍的費用好像比較便宜,本席完全支持你們應該免費使用宿舍,不應該還要自付一點錢。像我每次來立法院開會,我都將車子停在台大醫院的停車場,每個月都要繳交3,000元,每次我繳錢時心都在泣血。雖然有人認為每個月繳3,000元停車費不是什麼大問題,但這是感覺上的問題,所以我建議要鼓勵學者專家到國衛院服務,況且,你們一定會帶動並提升整體的學術水準,所以我們會予以你們協助。

另外,我要提醒你們注意下列幾個問題:第一、在幾年前你們注重醫療人力的研發,但是,現今全世界趨勢正在改變,譬如現今醫療趨勢從hospital慢慢地revise到community care,再到self-care,依照醫療的人力及勞基法的變化,你們有沒有重起爐灶再做研究?譬如,之前你們提供的data,我們不一定會信服,在醫師公會我們也有建立一個很大的智庫,從別的角度來研究,在研究成果上我覺得大家反而相得益彰,對這一點我們可以提出建議。剛才次長說如果沒有改變執業型態,預計在7號再留600位醫師,講得醫界都嚇死了,為因應環境的變化,本席認為未來可能還需要再做調整;有鑑於此,醫療體系變化的研究應該考慮放進去,過去你們一直沈浸於基礎醫學的研究,所獲得的研究成果並沒有讓我們有足夠的資訊與能力因應醫療體系的變化,所以,醫療體系變化的研究才是民眾實際的需求,事實上,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資訊與數據,衛福部也不敢講得太大聲,就像我現在跟人家講分級醫療如何好,一定馬上被打臉是一樣的情況,連我這種有最堅強意志的人都會被摧殘至此,更遑論是你們了!所以,稍後我們再看看國衛院預算要怎麼處理才比較適當,接下來我要請教我的師兄弟也就是醫策會的林董事長幾個問題:

對林董事長從成大一位教學非常優異的教授投入醫策會這條不歸路,我覺得非常感佩,因為我也是跟醫策會一起長大的,所以我非常了解整個醫策會的運作,現在就不先講評鑑的部分,我覺得醫策會的成立有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是確立我們國家醫療體系未來發展的方向,大概在民國88年SARS以後醫策會就成立以社區為主的基礎醫療體系,以及以社區為主的醫療教育,後來社區醫療群、家庭醫學制度才慢慢形成,這些都是維繫台灣目前醫療體系還不致於毀壞的真正力量所在,在這當中醫策會的功勞還不小,當然我們非常懷念謝博生老師,由於他當年無私無我的奉獻與推動,才有今天以社區為主醫療體系的建立,今天我要請教董事長,站在醫策會的立場,你覺得有無需要提升社區醫療與分級醫療制度?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禎:主席、各位委員。台灣醫療體系所忽略的就是基本的居家照顧與家庭醫學,這些都是未來一定要加強的部分,醫策會對此當然有責任,未來在這方面的制度設計上,我們會努力配合分級醫療制度,讓它參與整個醫療體系,進而讓它在社區醫療群及家醫制度這一塊能發揮更大的作用。

邱委員泰源:因為PUI制度正在改變當中,在1年變成2年的過程中有很多成分可以加進去,希望你們能落實推動。

其次,你們有列出很多計畫,譬如對醫療末期的照顧,只要多花一點時間跟患者互動,就可以讓患者免去承擔不必要的痛苦,省下ICU兩個禮拜60萬元的費用,留下來的錢可以用來照顧更多的人,請問董事長,你們未來在推動相關計畫時可否加強落實這部分?

林董事長禎:制度會改變文化,我們會往制度的方向去努力。

邱委員泰源:因為你的能力遠超過我十幾倍以上,所以,我對你有百分之三百的信心。

另外,醫策會將來在調薪上可能會有問題,據我所了解,裡面離職率還滿高的,尤其是年青人,未來很可能發生人力斷層的情況,本席非常擔心將來這會形成很大的問題,我們在審查預算時可以對這個問題做一些討論。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衛生署升格為衛福部是在什麼時候?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是在103年吧!

吳委員玉琴:本席告訴你,是在102年。

陳部長時中:那時候我還沒來衛福部。

吳委員玉琴:對。衛福部成立到今天已經有5年的時間,當衛生署升格為衛福部時,本席在民間團體包括社會福利總盟及老人福利聯盟,我們都有參與整個組織改造過程中的一些建議與倡議,記得社會福利總盟曾提議在這樣的組織改造過程中應該要有一個中央級或是國家級的人口與社會福利研究中心,這個議題其實是95年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召開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在討論如何因應高齡化的議題時我就提出來了,台灣真的需要有一個人口政策研究的中心,在此我先請教國衛院,將來有沒有可能轉型為國家衛生福利研究院,並成立社會福利及人口方面相關的研究單位?部長,這是你的職權,因為國衛院是屬於衛福部管轄下的財團法人,是否請部長就這個問題作一說明?

陳部長時中:有關社會及人口等相關政策,在中央專責的研究機構確實是比較少。

吳委員玉琴:我已經看過中研院及國科會的業務報告,的確如部長說,不僅很少,而且也都很分散。

陳部長時中:我們都知道,在各大學的領域中的確有相當多好的人才,所以,未來如果在經費及人力上比較寬裕的時候,國衛院的確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

吳委員玉琴:過去我們期待國衛院的定位,一直是希望它能成為衛福部的智庫,對於過去政策面的研究,包括醫師納入勞基法、登革熱流行等等,國衛院都有做過相關的研究,還有食安的議題,他們也協助進行相關的研究,所以,我們真的期盼他們能扮演好衛福部智庫的角色,可以協助提供更優質的政策,因為以衛福部現在的人力,要做政策方面的研究,其實是有它的難度,所以,我們非常期待國衛院能扮演智庫的角色,惟今天衛福部的組織已經被改造,福利這一塊比較不受到重視,目前國衛院有成立一個群體健康科學研究所,我聽說該所目前正在做在宅醫療議題的研究,其實,過去國衛院也成立過兒童醫學及健康研究中心,是任務編組的屬性,他們的確有在做相關的研究,但沒有一個像你們現在五、六個所都有這樣清楚的編制,我們期待將來能成立一個小小的研究所,朝著人口及社會福利的範疇來做一些相關的研究,尤其在當前少子女化的趨勢下能做與健康相關的研究,我當然會給予支持,但有關社會福利方面,包括現在正在推的社會安全網,還有各項福利諸如老人身障等議題,特別是有關人口老化的議題,也是我們國家未來要面對的大課題,我真的希望你們能做一個政策性、長遠性的研究,因為我知道衛福部所委託的研究案都是屬於比較短期的案子,一個案子的研究經費從八、九十萬元到一百萬元不等,可能做了一年、兩年之後就沒有下文,沒有延續性與持續性……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委託大案,也有委託小案,以小案來說,並沒有如委員說得那樣小。

吳委員玉琴:不過,據本席所了解,衛福部現在給社會福利經費就是如此,給衛生方面的錢可能比較多一點。

陳部長時中:國家衛生研究院的成立主要是替國家服務,只是在屬性上及行政上跟我們比較相關,它的成立並非替我們衛福部服務;至於未來要擴大它專家的功能進到部裡面,我們當然表示歡迎,不過在這裡要請各位委員支持相關的預算,因為目前國衛院預算相當吃緊,過去當它想要擴編的時候,後來也的確擴編成功,但由於相關經費沒有增加,反而會讓它的量能受到損害。

吳委員玉琴:對這部分,我們當然希望要有相關配套,所以,我自己會再提一個法案,希望國衛院改制為國家衛生暨福利研究院,當然組織、人力和財源方面都要搭配,我們再一起努力。

至於是否先成立一個社會福利暨人口政策研究所,請衛福部能不能在三個月內研議或規劃?

陳部長時中:報告委員,我們是不是在論壇先成立一個這樣的題目,請專家一起討論?就是針對未來發展,如何在國衛院內成立一個專責研究社會或相關人口學的組織,還有它的定位、研究題目及量能等等,先請專家們一起討論。

吳委員玉琴:所以這在三個月內可以完成啦!如果你們只是先在論壇討論……

陳部長時中:三個月內這是無法完成,三個月內這是可以開始啦!

吳委員玉琴:好,連部長都討價還價的。

陳部長時中:不是,我是就實際可行的情形回復委員,不要到時跳票了。

吳委員玉琴:好,你們先討論,到時給我們一個討論結果。

另外,今日議程包含審查10個衛福部財團法人與3個環保署財團法人的預算,關於這些財團法人,我知道他們各有其歷史和任務,只是因為財團法人法現正審議中,且快要通過了,而其中設有合併機制,所以請衛福部和環保署是不是再進行盤點,如果他們的使命已經達成,有些基金會是不是可以合併?因為有些基金的規模實在滿小的,這些是不是可以調整?這是我給兩個部會的建議。

陳部長時中:雖然有些基金比較小規模,但是他們實際運作是聯合運作的,又有牽涉到歷史感情及任務……

吳委員玉琴:我知道,所以我希望你們再檢視,因為財團法人法確實讓他們的合併更簡易,過去他們要合併實在有點難度,但是現在法規設計簡化一些程序,所以我建議你們再檢視。

陳部長時中:好。

吳委員玉琴:接著談到醫院評鑑,我知道醫策會已經有一個監督並鼓勵醫院平時就可達到評鑑標準的資訊系統,106年你們又新增一項醫事人力。本席要問,這個監測系統有沒有資訊公開的規劃?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正在規劃當中,有預計要公開,目前尚未公開。

吳委員玉琴:你也知道,我持續在關心護病比的議題,關於這個部分,自從獨立給護理人力的鼓勵基金滾進總額後,我們實在很難監測這個部分,既然這個監測資訊系統從100年試辦至今已經第八年,我們很希望透過這個監測機制更加了解、更能比對查核滾進的基金是否確保護理人員的勞動及病人的安全?

陳部長時中:目前醫策會在醫事評鑑有13項人力指標,他們正在規劃資訊公開;至於護理人員的登錄,現在健保署每個月都會在網站公開這個資訊……

吳委員玉琴:但是這樣可以讓之前投入的資源與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勾稽嗎?

陳部長時中:這不用勾稽,他們一定要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他們違法的話,我們就查啦!

吳委員玉琴:所以我們很難稽查他們的違法情事了?除非……

陳部長時中:對於違法情事,現在我們不是有「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他們可以匿名通報……

吳委員玉琴:所以這要透過護理人員自己通報就對了?

陳部長時中:對,當然我們會不斷公布相關案例,以提高他們對相關權益的警覺性;對於不符合規定者,他們通報後,我們會處理,就不符合勞基法者,我們交給勞工局處理,就不符合醫療法者,我們交給衛生局處理。

吳委員玉琴:這樣還是護理同仁要自救,如果他們受到不當對待,還是要……

陳部長時中:沒有,自助人助啦!

吳委員玉琴:因為現在我們看到護理人員打下班卡後繼續工作的情況還是普遍存在……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函知他們相關權益及申訴管道。

吳委員玉琴:好,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關於委員提案的處理,因為衛福部、環保署及各財團法人與委員的溝通協調尚未完成,所以委員提案另擇期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吳委員志揚、林委員德福、何委員欣純、黃委員昭順、蔣委員乃辛、呂委員玉玲及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請看這張身心障礙證明,其中載明「若未依限重鑑取消相關福利」,你可以解釋這幾個字的字義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意思是若未依它的限期重新鑑定,福利就會被取消。

劉委員建國:OK。請問部長,如果他已經被確認為永久難以恢復,好比小兒麻痺,他還須要重新鑑定嗎?如果他不接受重新鑑定,你們要取消他的相關福利嗎?

陳部長時中:最主要是96年7月11日法規重新修訂之後,身心障礙者每五年要換證,這是基於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因為他的身體可能有變化,重新鑑定可能讓他能夠獲得更多相關福利,或者長照上的各種鑑定對他可能有幫助;但是其中牽涉到96年7月11日以前核發的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對於這一塊的處理,基本上,104年至108年第一階段處理方式是盡量給予這些人方便,我們並未強制他們重新鑑定,而且換證時,基於他們有時身體不方便,我們採取服務到家,由相關社福人員、區公所人員一起協助他換證,所以目前這一塊的處理方式是沒有強制鑑定,服務到家換證;至於第二階段……

劉委員建國:處理方式是沒有強制鑑定,服務到家換證,既然如此,永久難以恢復者到底要不要重新鑑定?

陳部長時中:委員,依現在第一階段的作法,他不用重新鑑定,但是他可以重新鑑定。

劉委員建國:誠如你所講,104年換證時,很多人不須重新鑑定,他們只須配合政府政策換證。

陳部長時中:對。

劉委員建國:又誠如你所講,很多人根本無法到醫院重新鑑定,但是衛福部卻通知人家,沒關係,二擇一,第一個,先換證,第二個,再重新鑑定,這二項選擇一項。

陳部長時中:我們的意思是他可以不用重新鑑定,如果他要重新鑑定,當然可以重新鑑定,如果他不重新鑑定,也可以,就直接換證……

劉委員建國:104年換證後,這些永久不能恢復的身障朋友到108年馬上會遇到這個問題,如果他沒有重新鑑定,就會如同剛剛那張身心障礙證明所載,被取消相關福利。你們敢取消人家的相關福利嗎?

陳部長時中:沒有,今天我們已經討論過這件事,決定108年之後第二波的……

劉委員建國:部長,今天你的下屬才緊急告訴你這件事,你們才開始討論這件事嘛!

陳部長時中:對,有你的關心,我們會將這件事做得更加人性化……

劉委員建國:沒有,謝謝,這也不是只有我的關心而已……

陳部長時中:很多人都在關心,你也……

劉委員建國:對於身障朋友的福利,社家署署長在很多事也覺得滿無奈的,只是我不曉得這是誰的決定……

陳部長時中:對、對、對……

劉委員建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清楚規定,一個是換證,另一個是他無法減輕或恢復,無須重新鑑定。這些都已經很明確規定,怎麼有人敢擴權到這種程度?通知民眾,因為要換新證,不管他是否為永久難以恢復者,統統都要到醫院重新鑑定,才可以申請這張證明。怎麼會搞成這樣?104年你們要推動一個新制度,要求他們換證,即使你們知道很多人是癱瘓躺在醫院,無法重新鑑定,更換新證,卻告訴人家,沒關係,二擇一,先換證,之後再說。怎麼會有這種作法?

陳部長時中:沒有,報告委員,這很清楚,對於96年7月11日以前持有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者,我們將這樣的鑑定當作權利,不當作義務,如果他們換證有困難,我們也可以服務到家;第二波再換證時,我們也會繼續沿用這樣的作法。

劉委員建國:部長,對於換證的事,你已經講得非常明確,我能接受,但是永久難以恢復或減輕者要不要為換新證,再重新鑑定?

陳部長時中:第二波時,他們可能要,但是今天我清楚講,未來這是當作權利,不當作義務。

劉委員建國:對不起,你後面講的,我聽得清楚,但是你前面講的,第二波時,他們可能還要。這是何意?

陳部長時中:第一波是104年至108年,之後會有第二波,因為這些人換過證後,五年過後,又要換第二次……

劉委員建國:對!

陳部長時中:這一波我們會沿用原來第一波的作法;簡言之,要不要重新鑑定由他們自己決定,如果他們想要重新鑑定,也可以,沒有問題!如果他們不要重新鑑定,也沒有關係……

劉委員建國:這也沒有關係就對了!

陳部長時中:如果他們換證有困難,我們也會服務到家,但是我們要完成相關法定程序。

劉委員建國:好,所以這很明確,第一波時,不管他們要不要重新鑑定,只要他們是身心障礙無法減輕或恢復者,你們同樣會核發證明給他們?

陳部長時中:對,但是法定程序要完成;至於重新鑑定,這是他們的權利,他們可以重新鑑定,也可以不用重新鑑定。

劉委員建國:之後這個部分不會再更改了吧!

陳部長時中:對。

劉委員建國:就照這樣處理?

陳部長時中:對,如果他們想要更改等級,必須重新鑑定,如果只想維持原等級,不用重新鑑定。

劉委員建國: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劉委員建國:我希望部長還是要了解,為何很多身障朋友很難理解行政機關在這件事的作為?

接著請教李署長,不好意思,因為我的詢答時間比其他委員還短,所以我要很快速講,署長盡量聽我講,不好意思,我不是不讓你講。

主席:請環保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應元: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指導。

劉委員建國:對於讓環境空氣好這個目標,大家都要打拚!全台人人有責,但是我仍然要一直提醒署長,至今讓我感受最深者還是民眾認為主管機關在降低空氣污染的部分還是處理移動污染源大過處理固定污染源。

比如你們補助二行程機車汰換,也補助1-2期老舊柴油車汰換,更修法讓未來縣市政府可劃設專區,禁止高污染老舊車輛進入,但是使用這些車輛者多是什麼情況的民眾,你很清楚實際情形;反觀你們對固定污染源的處理,在284間民間業者中的麥汽與和平火力發電廠使用之機組排放的污染已經高過署長一直講的超超臨界機組排放的一倍以上,對於這個部分,請問你們事後準備什麼蘿蔔與鞭子?

李署長應元:報告委員,像提高空污費的措施都是針對固定污染源,我光說這一個就好,所以我們絕對不會只關心一項污染源,因為污染源包括固定、移動和逸散源這三個方面;關於這個部分,如果委員需要更詳細的資料,我可以查詢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劉委員建國:我覺得署長要提供明確資料,如此一來,有時我們要為政策說明,也好說明,對不對?表示你們不是只處理移動污染源,對於固定污染源,你們處理的範圍比移動污染源的還大。

不過,今年1月2日麥電自己也發出新聞稿,聲明他們要砸570億元轉型為燃氣發電。請問這是何時?

李署長應元:好像是2025年。

劉委員建國:就是配合政府政策,對不對?請問署裡對他們可有鼓勵?沒有?

李署長應元:我們沒有特別另外鼓勵。

劉委員建國:這會不會像去年政府陪同他們召開記者會,他們表示不再使用石油焦的情況一樣?去年4月他們就講,至今年已經足足1年,卻還要有勞我們在委員會審查空污法時,刪除「石油焦」三個字,這會不會又是假的?

李署長應元:不會!這不會是假的。

劉委員建國:署長要替他們背書嗎?你要替這間電廠背書他們為2025年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要投資570億元將麥電轉型為燃氣電廠嗎?你要替麥電背書他們2025年要配合政府這樣進行嗎?

李署長應元:不是,這是經濟部督導的能源供應部分,關於哪間電廠要用何種發電,這是經濟部……

劉委員建國:對啦!但是我是從空氣污染的角度……

李署長應元:我只是說,他們提出他們要這樣進行。

劉委員建國:對嘛!但是我是從空氣污染的角度請教署長,過去他們也曾經表示不再使用石油焦,當時政府等於替他們背書,在他們召開記者會後,行政院也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們不再使用石油焦;結果去年他們表示不再使用,今年卻仍然使用,這是事實!

如今他們召開記者會,表示要投資570億元轉型為燃氣電廠。對於這件事,不管能源供應是經濟部主管或空氣污染是環保署主管,請問署長,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李署長應元:委員是問他們要轉型為燃氣電廠是真的還是假的?

劉委員建國:是。

李署長應元:如果到時他們沒有這樣進行,我們有相關法令可以處理,好比他們的空氣污染排放是否有照當初環評的承諾,我們要照他們的相關承諾督查、處理。

劉委員建國:署長,我只是很簡單提醒,如果民間業者要配合政府2025年非核家園的預期目標,我們當然要接受,甚至鼓勵。

李署長應元:是。

劉委員建國:對於移動污染源,我們有蘿蔔及鞭子,對於固定污染源,我們一樣可以給蘿蔔,何況這是他們主動講的,但是如果他們做不到,政府要不要給鞭子?這是我要強調的。再者,不是只有麥電,包含和平電廠,因為這些使用亞臨界的……

李署長應元:就是民間電廠……

劉委員建國:你可以看看,這些數字都很恐怖!我不需要特別解釋,他們機組排放的污染已經是超超臨界機組的double以上,如果居住在此的居民還必須等到2025年,他們才要更換這些機組,對這些居民很難交代,也很不公平!他們必須再多忍受7、8年。如果現在政府可以處理,趁著他們要轉型,你們趕快鼓勵,不用到2025年才解決,2020年就解決,或許這有時間上的問題,不然,2023年解決,讓百姓減少2年的空氣污染是政府應該有的具體作為嘛!

李署長應元:對於委員的用意,我了解,因為你剛剛表示有詢答時間的限制,所以我也不說太多,只說看看這個過程是否有污染防治設備可以處理的,這是一種,另一種,如果他們提早設廠,就損失的部分,看看政府在投資抵減部分可以如何處理,你的意思是這個方面要棒子與胡蘿蔔同時進行,我先這樣回應。

劉委員建國:好,關於固定污染源的部分及你們如何處理、因應他們主動提出要配合政府將燃媒改為燃氣一事,請署長提出具體報告給我們,好不好?

李署長應元:好,固定污染源的部分就是我剛剛舉的例子,至於其他的,我們再談。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李署長應元: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我沒有特別要垂詢的事,我慎重請你上台只是要提醒你,一個男人的承諾不要亂給,你說過的話要算話,我已經被你騙過一次,這次我希望你去年11月承諾我的事能夠做到。

昨日我曾經提醒你,南庄有民眾使用雞糞當作有機肥料,招來很多蒼蠅,這件事從去年到現在一直都沒有解決,我不希望你落實承諾和我一起去那裡看時,這些當作有機肥料的雞糞及蒼蠅全都跑掉。

主席:請環保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應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希望這些是經過快速發酵處理過才成為肥料的,避免造成環境問題,我們往這個方向努力,我會來了解。

陳委員瑩:我就提醒你這件事,謝謝。

李署長應元:謝謝。

陳委員瑩:部長,請教一下,你覺得一個健康的肝值多少錢?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健康的肝無價。

陳委員瑩:那麼一條人命值多少錢?

陳部長時中:其實這也有一個年齡的算法,不過,基本上,當然也是無價的。

陳委員瑩:應該是說如果要賠償的時候,依年齡的不同會有所差別,但是生命還是無價的。因為我在一個多月裡面處理了三件滿嚴重的醫療糾紛,我覺得醫院評鑑有很多需要檢討的地方。過去我對於部長及部裡面很多政策,都相當支持,所以我今天提出的訴求,也希望部長可以認同及支持。我剛剛講在這一個多月裡面處理了三件醫療糾紛,我們原住民的人口其實只有百分之二點多,但是剛好這三件全部都是原住民的,這樣的比例看起來就有一點高了。我也很感嘆,多年前胡志強的老婆出了很嚴重的車禍,當下大家緊急call了很多很厲害的名醫急救,我們可以看到那就是一個100分的醫療,但是碰到原住民的時候,不但沒有60分,還不及格。我會這樣講是因為在這三件裡面特別有一件是因為我們很仔細的檢視了他300多頁的病歷之後,確實有發現。這是一個40歲年輕人發燒的案例,他進去不到48個小時死掉了,被抬著出來,一開始第一線的醫生說應該要送到加護病房,後來沒有,沒有送到加護病房,也沒有轉診,一直搞到最後要死掉了才送到加護病房,但是來不及了,這個40歲的年輕人就死掉了,留下兩個小孩和父母。我相信每一位醫生都很努力的在醫治病人,我想要講的是,事後這三家醫院對於醫糾的處理態度不一樣,第一個案子的醫院態度很謹慎,到辦公室來都眉頭深鎖,用很嚴謹的態度在看資料,另外一間醫院代表來的時候,會議還沒開始,他就很輕鬆的戴著耳機在聽音樂,我覺得這在態度上就有很大的落差。我剛剛也有請教了醫策會,醫策會表示醫療糾紛的案件逐年下降,你可以稍微說明一下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禎:主席、各位委員。根據統計,三年前最多大概五、六百件,這兩年稍微減少一點點,大概四百多件。

陳委員瑩:我相信數字會反映現象,但是真的表示整個醫院的醫療品質就提升了嗎?我想要告訴你們是,我是原住民選區選出來的立委,我們的族人普遍教育程度都比較低一點,在專業資訊不足還有財力不對等的狀態下,他們可能連要到哪裡投訴都不曉得,或者是他們已經投訴了甚至提起訴訟了都沒有用,所以很多的病人或家屬有什麼事情,當然就會向民意代表求助,請問你們的統計會統計到我們原住民地區的案件嗎?

陳部長時中:其實統計數字是比較冰冷的,問題是我們未來要怎麼做,所以現在有一個醫療事故預防及處理法,就是讓大家在發生醫療爭議時,有一個法律可以依循,讓大家縱使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也能夠得到公平的待遇,這個法已經開始在審,請委員多支持,讓它趕快的進入軌道,相信對所有人都是會比較公平,不管是在醫療面或病人面,或者在醫療糾紛中的醫病關係都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陳委員瑩:這個法雖然有點緩不濟急,但是因為我手邊就有好幾件醫療糾紛,很急著要處理,但是在醫療評鑑項目中並沒有醫療糾紛的案件數,我認為醫療糾紛的案件數應該納入醫療評鑑的指標。

陳部長時中:這恐怕不是那麼的恰當,醫療在管理上若有相關的醫療糾紛,我們是要走向除錯的機制而不是在評鑑上給它打分數,因為這樣醫療的訊息或錯誤沒有辦法變成將來大家學習改進的機會。所以應該是把未來有沒有建立除錯機制納入評鑑是比較好的。

陳委員瑩:部長講的除錯機制我可以同意,但是我為什麼提出要把醫糾案件數納入評鑑指標?是因為有些醫院就是紀錄特別不良,常常有很多的這個案件累積,可是因為項目的關係,可能其他的項目就把它的分數拉高了。我提出的是這樣一個考量。另外,我想部長也不用在這個時間一下子就拒絕我的建議,我覺得你們還是回去全面性的研議一下,而且這個評鑑過去是3年一次,現在改為4年一次,這樣子改我不曉得醫糾的狀況除了數字下降以外,我不認為它真的反映了什麼實質正向的發展,所以以前3年一次的評鑑現在改成4年一次,時間拉長了,然後沒有緊縮,卻是放寬,我對這一點也不是很滿意。

陳部長時中:評鑑最重要的目的是讓大家不斷的演練,打分數是附加的價值,透過這些評鑑的指標讓大家去演練一些必須要做的事情。現在3年變成4年,時間拉長,但是同時也發展出醫療評鑑的一個持續性監測指標,就是要透過定期的填報,等於是讓評鑑能夠日常化,我們透過定期填報資料不斷去check品質有沒有進步,還有醫策會也另外發展了一個醫療品質量測指標,希望透過這些經常性的指標,能夠促使醫院進步,而透過評鑑時間的拉長,讓大家可以有更多的戰力用在病人身上,我會持續的注意那個效力消惰的問題。

陳委員瑩:最後我要提出的是,評鑑的約束力到底在哪裡?其實對於一些比較油條的醫院,這些評鑑可能也沒有太大的用處,醫策會一年大概有2億的經費,其中20%是自籌,80%的經費就是人民的納稅錢,目前根據統計,評鑑一次就通過的醫院大概有九成五以上,必須要複查的大概有3%到5%,大概花了1.9億元,但是到底有沒有精實評鑑?因為不通過的醫院算起來只有1%,幾乎參加評鑑的全部都過啊!這個評鑑讓大家看起來好像是在消化預算,還是你們在替醫院背書。所以我第二個訴求就是為了讓醫策會的評鑑工作可以精實,確實提升醫療品質,請你們研議將評鑑不通過的門檻比例拉到10%。

陳部長時中:台灣的醫療水準沒有那麼差,台灣的醫療水準基本上都相當優良,不可能到10%那麼高,台灣的醫療水平絕對沒有那麼差。至於整個評鑑的系統是不是好?其實他們在評鑑人家,但是也接受醫療體系的評鑑,這是互為監督的,有任何不公平……

陳委員瑩:或許我們的醫療水平是高的,但是我們在處理醫糾的態度是差的,或許我今天提出兩個建議,以你們身為醫生的專業角度看起來不合理,但是我是站在病人的角度,因為我的選民死掉了。我每次處理醫療糾紛我都覺得很「厭氣」,一口氣悶在這裡不曉得該怎麼辦。

陳部長時中:對,其實處理醫療事故,大家心都很痛,因為那是大家不希望看到的一個結果,不管是病人端或醫院端,大家都不希望看到那樣的結果,委員要求透過評鑑希望能夠改善醫病關係,未來在法訂定之後或者法還沒訂定,其實我們就可以督促關懷小組的訓練。

陳委員瑩:我沒有辦法看到我們棒球隊的小朋友,只因為一次滑壘撞到臉,最後就變成壞死的筋膜炎,從此不能再打棒球;一個朋友30幾歲不過是去動一個小手術,搞到肝都需要被換掉,然後再加上今天我講的這一位,感冒進去,隔天被抬出來。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情況,但是……

陳委員瑩:然後醫院怎麼樣?就愛理不理啊!一條人命值多少錢?

陳部長時中:未來對於關懷小組的成立,我們會加以監督。

陳委員瑩:我今天從案例去帶出這些事情,或許醫策會會說不能直接介入醫療糾紛,但是你們可以針對醫院的很多項目進行評鑑,甚至你們自己都說了,未來醫院在處理醫療糾紛的態度也可以納入評鑑,因為我那位死掉的朋友,醫院在他死後不聞不問,一直到我出面,大家才要來正視這個事情,可是醫院真的有正視嗎?還是那個很油條的態度!還有我今天大費周章站在這裡質詢,然後我們還要提案,這叫做惡意給醫院壓力嗎?其實不是,因為我們的選民真的很弱勢,原住民整個教育水平真的是非常差,我每次處理這種案件,我真的受不了!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才會有醫療事故預防暨處理法,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夠等同的得到……

陳委員瑩:或許你今天對這10%不認同,但是我今天提出的這兩個建議,還是請你們好好去研議。

陳部長時中:好。

陳委員瑩:如果這兩項建議,你們覺得不可行,那我希望你們針對我剛剛提出的這幾點,可以在你們的能力範圍內提出改善計畫。

陳部長時中:未來我們會要求在關懷小組的成立及小組的教育訓練列入考慮,同時除錯機制建立的完善與否,也會列入我們的考慮。

陳委員瑩:一條人命不到10萬塊錢,是很廉價的,希望你們能夠正視這個問題,我希望我不要再接到這樣的陳情,令人難過。

主席:謝謝陳瑩委員的質詢,也請部長留意這部分的問題,如果整個評鑑的結果就如我們委員所說,只有1%不通過的話,你們也沒說明到底有多少趴是降等的,難道每一個醫院都是升級的嗎?你們都沒有講出來,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有關評鑑的結果,我們可以提供一份報告到立法院來。

主席:是,一定有被降等的,醫院評鑑不是都是通過的。

陳部長時中:是,改善的都有。

主席:這都要說明。當然很重要的是醫療糾紛的問題,病人真的是非常弱勢的,所以還是要請衛福部多留意。

本日會議的詢答全部結束,委員王育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王育敏書面意見:

一、我國每年有近1萬人死於肺癌,肺癌已於105年超越肝癌成為國人死亡人數最多的癌症,儼然已成為台灣的「新國病」。細懸浮微粒(PM2.5),更已經被世界衛生組織認定為一級致癌物,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當PM2.5濃度每增加10Ug/m3,對人體就增加6%的死亡率風險。此外,兒福聯盟調查報告、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均指出PM2.5對於兒童的傷害更加嚴重。深澳電廠如果重新興建,將會大幅增加北部地區的空氣懸浮微粒,對於國人的健康影響甚鉅。深澳電廠離鄰近的瑞濱國小只有500公尺、周邊更有八斗國小、義方國小、八斗高中、瑞芳國中、瑞芳高工、深澳國小、深美國小、二信高中、信義國中、基隆海事學校和國立海洋大學。衛福部應比照當時雲林許厝分校遷校一案,以相同標準辦理專家會議,並進行當地的空氣污染評估,其具體期程與作法為何?

二、我國少子化問題嚴重,是政府必須正視的課題!106年出生人數僅193,844人,跌破20萬大關,是台灣史上第二低的出生人數,生育率更只有1.13,全世界排名倒數第三,僅贏過新加坡和澳門。106年10月的施政總質詢時,賴清德院長承諾在半年內將提出我國的「育人革命」政策;3月的總質詢時,院長亦表明4月中旬即會端出具體的少子化政策。如今,半年期限已過,仍不見政府提出相關政策,顯示民進黨政府宣示重視少子化淪為空談。經查,衛福部今(107)年所編列的少子化預算相較於106年已短少7.26億元,明(108)年少子化的相關預算提升幅度及預算數為何?此外,針對日前兒少團體召開記者會倡議成立中央兒少專責單位之訴求,衛福部多久會提出相關的研議報告?研議過程徵詢兒少團體的管道及意見為何?

主席:本席作以下的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新增提案請於明日下班前交到委員會來。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3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