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7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7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楊委員曜,針對現行「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有關軍職教師之延役規範,似有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與規範明確性等行政法一般法原則之疑慮。另為有效達成提升國軍軍事院校整體教研能力之政策目標,國防部對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標準,應與「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規範內容一致為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國103年國防部制定「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作為申請延役之標準,歷經多次修訂,於民國105年修正第四條新增規定「申請延役之資格;第(一)款、校級軍官;第1項、官科專長、第(5)項,有關軍職教師延役資格:「軍職教師(具博士學位)符合延役所需專長領域並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且佔該項編制實職者。但助理教授近三年應至少發一篇SCI或SSCI論文,或二篇TSCI或TSSCI論文,……」」。相關規定於民國105年修正,卻大幅壓縮了現職軍職教師有關申請延役所須條件之準備時間,且未針對適用舊制之軍職教師給予緩衝期,有牴觸行政法原則中有關平等原則與規範明確性之疑慮。

二、此外,民國105年國防部修定之「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除損害新聘未滿三年且需延役之軍職助理教授權益外,由於部分軍職幹部因生涯規劃或教學單位需要特殊學術及實務專長,於延役期間受聘為軍職教師(初聘以助理教授為主),其所具備之學術要求應符合「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應於六年內升等之規定,而「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規範之學術要求以及升等作業標準,相較「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更為嚴謹,故「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要求軍職助理教授於三年內須具備之學術貢獻,國防部對於軍職教師之延役規範應皆與「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之內容一致為妥,始能發揮提升整體國軍軍事院校之教研能力等政策目標。

三、經查,「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已全面規範軍職教師平時所需具備之學術表現,該規定更注重軍職教師平時的學術基本要求,藉延役機制篩選具學術競爭力之軍職教師,成為全面提升軍職教師研究能力及學術貢獻的傑出機制。然「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卻僅規範「軍職助理教授」需具備學術論文產出數量,未平等要求其他等級(副教授、教授)軍職教師的研究競爭力及學術貢獻,有「職務歧視」之疑慮。

四、另依據「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軍職教師提出延役程序與其他專長軍職人員相同,均由軍中人事單位審核,並召開人評會表決,若僅單以軍隊人事標準審查之,無法周延對教師學術及研究要求之審查及篩選,此程序並未考量軍職教師之特性,軍職教師延役成功與否,即是一個教學職務的延續,亦即原本應該開缺召募新人的職缺由原教師持續擔任,本質上屬續聘原教師;鑑此,辦理軍職教師延役作業之前,更應依據教育人員身分屬性,逐級召開系(所)、院、校級等評議會議,審查其教學、研究、服務等績效貢獻決定續聘與否,經所屬學術單位審查確認續聘後,方得召開軍職人評會評審其役期延長之資格,以完備軍職人員及教育人員職務雙重需求之審查機制。

五、行政院應要求國防部儘快檢討,為了公平對待且全面提升軍職教師研究能力,並將人事管理作業協調一致。「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應參照「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對軍職教師升等期限及每年度學術論文發表的最低數量要求,對各等級軍職教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做出全面性學術要求,如此方能公平公正篩選具學術競爭力之軍職教師。若僅僅針對助理教授提高要求,除有失公允外,更難達成全面提升軍職教師學術競爭力之政策目的,更產生嚴重之職務歧視現象。故「國軍校尉級軍官延役申請作業規定」有關軍職教師之延役規範,應與「國軍軍事學校教師人事處理規定」一致。

(二)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多明尼加無預警斷絕和我國長達77年的邦交,轉而承認中國大陸,我邦交國降到新低的19國,為我外交政策一大警訊,究其原因,蔡政府不願思考或反省兩岸政策係否需要改進或修正,站在全民利益之角度,拉開視野尋找對台灣有利的發展道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繼巴拿馬、聖多美普林西比之後,多明尼加是兩年來第三個與我國斷交的國家。多明尼加與我有過長達七十七年的邦誼,這說明它不完全是「見錢起舞」的外交投機客。但從近三次斷交後的反應看,蔡政府皆無反省之意,都選擇以尖銳的態度回應斷交事件,看不到政策或戰略調整的跡象。當然,蔡總統也許可以自稱是在維護國家「尊嚴」,但從另一個角度,其實已暴露她無法妥善照顧人民福祉和國家「利益」。

二、台灣現在真正的問題,還不是金源外交不如對岸,而是明明身處艱難困境,卻被政黨意識型態綁架,不肯盡力擴大生存機會,反而無視兩岸與國際政治現實,自綁手腳,讓自己一步步變得更弱、更被動、更危險。

三、總統府對三次斷交的原因首先歸罪於中共操作「一中原則」,打壓我國國際空間。我們應當認清外交本質上就是你爭我奪的零和遊戲,中國大陸絕對有打壓我國際空間的能力,對中共而言這是「操之在我」的範圍,因此打壓是常態,是結構性問題,但是有能力打壓並非一定會打壓。如果有更高的雙方利益作為基礎,結構性的問題仍然可以適度的管理。與其抱怨結構的不公平,不如有智慧地尋求在結構中的生存與發展之道,過去已有成功的經驗。

四、前外交部長錢復多次表明,兩岸關係不好,台灣國際空間難有出路。過往馬政府依此原則,讓台灣取得彈性空間,如今蔡政府「外交高於兩岸」,讓外交空間寸步難行,實亦「中華民國憲政架構」處理兩岸關係,才是國人之福。

(三)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蔡政府上任後,去年國人在國內旅遊人次出現五年來首度下滑,許多民眾將旅遊目的地從國內改到國外,對觀光業構成新一波衝擊,且最為國人所詬病為各地觀光建設內容重覆性高,品質不佳,消費哄抬價格或不公平交易屢見不顯,亟需中央主管機關除弊興利拯救觀光產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去年國人旅遊表現係五年來最差,估計全年約1.8億人次,較前年1.9億人次,足足少了1千萬人次。相較之下,近年國人出國旅遊卻迭創新高,去年高達1,565萬人次,很多國人寧可出國觀光,不愛留在國內旅遊,這對觀光產業打擊,更甚於陸客減少,同時也導致國際收支表旅行收支逆差擴大,去年逆差達56億美元,成為拉低經濟成長的因素之一。

二、就國內過去旅遊熱門景點墾丁而言,根據墾管處遊客人次統計,去年(106年度)恆春半島各景點人次約430萬人次,比起前年550萬人次,崩跌120萬人次,比起103年度遊客高峰期的830萬人次,幾乎少了要一半。墾丁遊客雪崩式的減少其來有自,其一是全台重要景點的商業營運模式幾乎都雷同,墾丁也不例外,造成特色不足難以吸引新旅遊族群,近來再加上天價滷味等負面新聞,讓墾丁這個南島風光的渡假勝地不再人潮湧現,墾丁遊客崩盤絕非個案,應國內觀光政策通盤檢討。

三、平心而論,政府可用的政策工具及資源非常有限,包括國旅卡使用放寬、補助旅遊等,可以發揮多大效果,令人存疑。應該認真思考的是,國人不是沒有國內旅遊需求,而是愈來愈多民眾將旅遊目的地寧可選擇國外,何以致此,政府須深切檢討,做好統籌規劃和行銷,避免排擠效應,集中有限資源,創造出結合在地文化和地域特色的區域性旅遊設施及商品,才能對症下藥,找出有效處方。

(四)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於台灣民眾前往海外就業的人數越來越多,而且素質亦越來越高,面對這種趨勢,國內許多企業主極為憂慮人才外流,據香港城市大學調查,台灣的大學生中,有百分之八十二考慮往海外發展,顯然政府再坐視不理,台灣恐陷人才外流之國安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年一月公布的調查,二○一六年赴海外工作的台灣民眾達七十二萬八千人,較二○一五年增加四千人。更長期的調查結果顯示,二○○五年赴海外就業的台灣民眾為三十四萬人,二○一三年已突破七十萬人,而且此一數字年年增加,未見回落。

二、日前,某人力銀行公布調查結果,今年畢業且在該人力銀行填有履歷的新鮮人,有三千五百六十二人希望赴海外工作,其中百分之五十二具碩博士學歷;若以學校觀察,「台成清交政」五大名校就占了百分之二十八。主計總處的調查顯示,二○一六年赴海外工作的台灣民眾中,四十九歲以下者占百分之六十八點四;某人力銀行的調查則發現,十八至二十四歲占全體前往大陸求職者的比例,已從二○○八年的百分之二、提升到今年的一成,前往或有意前往海外工作的台灣民眾,具有高素質、年輕化的趨勢,這種現象當然是個警訊。英國牛津經濟研究公司早在二○一二年就預估,由於人才外流,外加吸引不到國際人才,到二○二一年台灣將成為在四十六個評比對象中,「人才不足」最為嚴重的經濟體。

三、據某人力銀行的調查顯示,近九成的上班族有意前往海外發展或曾有海外工作經驗,其中約七成是因薪資因素;其次,累積職場經驗、看好當地產業發展也是主要考量,在在顯示台灣整體產業環境和薪資環境,實為留不住人才的主因,倘政府不付出實際行動,人才還是會繼續外流。更重要的是,蔡政府端出的五加二產業、新南向政策,都看不出重大進展,台灣人才仍會繼續外流,亟需儘速檢討。

(五)本院馬委員文君,鑒於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享有自治權,惟教育部近日干預大學自治,駁回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嚴重侵犯大學自主核心,踐踏學術自由,大學喪失自我主導的能力,教育部違法濫權,政治黑手伸入校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國82年12月17日《大學法》公布第1條第2項「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並同時公布第6條大學校長遴選兩階段的規定,此乃正式賦予「大學自治」的法源基礎。但因選制仍未完全達到「大學自治」目標,故再修法研議,以94年12月13日為分水嶺,之前的公立大學校長產生的程序由學校與教育部的「兩階段遴選」改為之後的「一階段」,並經100年及104年修改為「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聘任之」,由該修法之密集可知社會對大學校長聘任程序的重視,由上述修法歷程可知,此次教育部「拔管」確實違法。

二、大學自治受憲法保障,在釋字三八○、三八二與四五○等號解釋都有過清楚的定義,根據法學專家陳朝建「大學自治之意義─憲法專業名詞解析」一文中提到,「大學自治是受憲法『制度性保障』的核心領域之一,它是指大學本身可具備公法人資格,準於教授治校、學生自治、課程自主與行政自主等原則,來決定各個大學的發展方向。因此,相關法律僅能以形成它、保護它的方式加以規畫,且對於其自治事項之核心領域不得以法律加以侵害」。

三、法律是要維護大學自治而生甚至應是保護大學自主,顯然教育部對於依合法程序產生的大學校長粗暴拔除,倘今日社會容許或默許拔管案,也宣告往後所有大學都將成為變成一所「教育部大學」,大學自治退回原點,所有政治的黑手更能肆無忌憚地伸入其他任何大學校園,社會將失去依賴,國家將紛擾不斷,亦難以平服社會攸攸之口。

(六)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基隆關四月底發現一只來自香港的可疑貨櫃,內藏大批槍械,本次查獲槍枝數量高居十年來首位,對照近年來節節高升的槍枝走私數量,及不斷發生的持槍犯案事件,台灣槍枝氾濫情形已到了令人憂心的地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基隆關四月底發現一只來自香港的可疑貨櫃,內裝物品為注塑機,但經X光機查驗後,卻發現其中一部機具內藏大批槍械,經檢警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偵辦,取出內藏槍彈清點,發現十三國、三十二款廠牌、型號的各式槍械,包括滾筒式霰彈槍、美製半自動突擊步槍、烏茲衝鋒槍七把長槍,及巴西金牛座、克拉克、左輪等,總數高達一百零二把的短槍,以及一萬二千三百七十八發各式子彈,查獲的每把槍枝彈藥均已上膛,危險程度令人咋舌。本次查獲槍枝數量雖非歷來最多,但也是高居十年來首位,對照近年來節節高升的槍枝走私數量,及不斷發生的持槍犯案事件,國內槍枝氾濫情形已到了令人憂心的地步。

二、槍枝在台灣是受到嚴格管制的管制品,除了軍人、警察、原住民及少數特殊人員外,一般人是不允許持有槍枝的,違法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因為不能合法持有槍械,導致每年都有大量殺傷力強大的槍械經由非法渠道走私進入台灣,成為黑道火併、恃強傷人的武器,善良百姓反而隨時暴露在違法槍械的威脅之下。

三、國內查獲的非法槍枝,從民國一百年到一○二年都超過一千五百枝,一○三年到一○六年都超過一千七百枝,一○五年更超過二千枝,這些是已經查獲的數量,但是在海關人員和警力不足情況下,更多數量的走私槍枝已經流入台灣許多角落,造成的影響難以估算,除了無辜百姓的生命受到威脅之外,幫派火併造成的社會動盪不安代價不小。

四、本席呼籲政府應該正視負責查緝的海關人員和設備不足問題,儘速補充所需人力,添購先進設備,以減少警察非必要的勤務,讓相關部門有足夠的人力設備,在海關、甚至在境外就截斷槍枝、毒品的走私管道,讓其無法進入台灣領土,不至於荼毒我善良百姓。

(七)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近來有若干大學表示因高教經費補助縮減,影響校務運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鑒於教育部過去五年五百億之經費使用,長期為人詬病獨厚特定學府。因此政府已將頂大計畫之經費,以及高教深耕計畫經費做切割使用。經費補貼也已從百億縮減為數十億,然此舉是否會造成校務運作困難,政府應詳查。

二、由於日前有部分頂大教師表示,過去五年五百億之經費使用,可以彌補校務運作之財務缺口。然教育部當年編列此預算之目的在於:「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劃」,應非運用於校務基本運作之上。過去百億之預算補助,究竟是否均落實於刀口發展頂尖大學走向?而非變相擴張使用於目的不符之處。然若要如此龐大預算才足以校務運作,那縮減高教特別預算之補貼,是否有影響校務運作,亦應一併詳查。

三、建請行政院應妥適思考,針對頂大經費之使用,過去數年成效應通盤檢討。不只有助未來預算編列未來經費運用亦立下標竿。

(八)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多所大學將其畢業門檻制定為外商英語測驗成績,此舉是否有獨厚特定廠商,抑或是讓學校本應負之責推予外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鑒於近年來,國人對外語能力重視。對於學子之外語能力尤其是英語成績,相當之重視。然而,早年政府曾主動設計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卻只有短時間之效果。近年有美商引進的多益英語能測驗(TOEIC)再度引領全國風潮,甚至多所大學以多益測驗成績作為畢業門檻。

二、然學生進入大學,外語能力之把關,應由大學單位負責,更不應該外包指定給某一特定機構做測驗。形成多益測驗以「商業能力」做測驗目的,卻形成多數學生應考的怪現象,而且年齡層不斷下降,政府有必要正視此事。尤其該測驗不斷變換題型,調整報名費,已成社會紛擾。此外,更應該正視多少大學將類似測驗作唯一畢業,限縮學生選項,政府應予糾正。

三、建請行政院應妥適思考,針對外語測驗做為學生唯一畢業門檻的不合理現象嚴格把關,更不應讓各級大學推卸原先應負之責。

(九)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近來教授兼任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數量之多,然而程序多有不完備,對於公司治理與大學制度均有影響。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鑒於為增強公司內部治理,我國引進了美國之獨立董事之職位設計。但該制度長期設計下來,卻常遭批評為「有權無責」。空領高薪但沒有實際具體監督作為,這與當初我國引進該制度的立法設計,是否有違背?政府應有責任向社會表述。

二、另近來台大校長人事爭議案,也衍伸出台灣有許多教授並未實際按照兼職程序走,但校方未能妥善約束,教育部應對於相關人事單位的怠惰不行政作為加以監督檢討。

三、至於未完成獨董兼職程序之教授,其與會董事會所作成之決議,是否會有效力未定問題?金融監管單位,對於類似樣態是否有更積極的把關措施。

四、建請行政院應妥適思考,針對獨董相關爭議,完備法律制度。並應讓社會清楚獨董設計之原意,並提出改善檢討之處。

(十)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近來外交事件不斷,外交困境似成常態化,應有所因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鑒於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對我外交局面進行打壓,接連發生多明尼加共和國與我斷交,及WHA我國連續二年無法取得邀請函。類似的外交困境已非首次,甚至已有常態化之風險。政府有關單位,應就此有所因應措施。

二、本次多明尼加共和國斷交事件,外交部之說法為台灣無法再跟進金錢外交。然金錢外交之說法對於民眾說服力漸漸麻木,此次外交部說明中,即列舉哥斯大黎加、聖多美普林西比等國與中國建交發生跳票事件等,外交部相關單位也應在中國打壓專區,新增中國金援跳票進行論述,並加強國際輿論宣傳。以利我國爭取邦交,有助於增加與友邦之信任關係。

三、建請行政院應妥適思考,針對外交困境,要有更多新想法新論述與新思維,除了鞏固邦誼之外,也有助民心。

(十一)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桃園平鎮敬鵬工廠大火中的罹難者,再次暴露出政府對移工居住環境及工安問題的長期漠視,特別提請有關重視。據瞭解;國內目前有高達近70萬名移工,雇主為便於管理產業類移工,多採集中住宿管理,移工沒有選擇居住環境的權利,住宿環境也等於勞動環境的延伸。許多雇主為了省錢,加上政府機關漠視,根本沒有依法提供安全合理的住宿環境。以敬鵬公司的宿舍為例,該公司有500多名移工,因為沒錢、沒空間,火場旁邊的四樓鐵皮宿舍就住了200多人,居住環境之惡劣可想而知,然這卻是產業類移工在台居住環境的常態。儘管產業移工已高達70多萬人,但至今卻還存在許多管理上的空白,包括勞檢員的嚴重不足等,更嚴重的是,移工住宿建物是否合法,竟不在訪視員的職安檢查範圍;若喪命地點不在工作場所,即可能無法申請職災補償。移工的居住安全與權益問題,暴露了從勞動部、內政部到地方政府的失職。蔡政府近兩年撒重金補貼新南向政策,可謂不遺餘力!但對於在台討生活撐起台灣家庭和傳統產業的移工,卻連他們基本的居住權益與人身安全都不在意。這種一手擁抱新南向旅客,一邊卻無視該等國家移工身處的惡劣居住環境,是政治算計還是罔顧人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離鄉背景的數十萬移工,不是來搶工作,他們做的是國人不願從事的工作,無論是伸手不見五指的「3K」產業,還是24小時沒有輪班、終年無休看顧病人,為國人承擔的是不可或缺的責任。曾有人引述已故瑞士知名作家弗里施(Max Frisch),針對早期歐洲外籍勞工現象的一句經典名言「我們要的是勞動力,來的卻是人」,提醒政府制訂移工政策必須考慮移工或許是外來客,卻有人性的需求。但台灣從未正視移工做為「台灣勞工」之一,應有的權益。

二、隨著台灣經濟發展停滯,移工來源母國經濟起飛,加上各國都在搶工,台灣吸引移工來台的優勢不再,近來政府更力推將移工來台年限由12年延長為15年、放寬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老人聘僱外籍監護工等重大政策,若不能由心出發,看重移工對台灣的貢獻,從各個層面善待移工,當移工不再來台,任何開放政策都將淪為空談。而移工休閒規畫,只是移工在台問題之一,外顯的是國人的運輸權益,隱含的卻是政府及國人對移工不夠友善。

三、去(2017)年11月,新北市中和發生違建公寓縱火案,造成九死二傷;其中,即包含了來自印尼和緬甸的勞工。一個月後,桃園蘆竹的矽卡工廠宿舍發生大火,造成六死五傷的慘劇,死者全是越南籍的年輕移工。死者家屬近日前往地檢署遞狀陳情,要求檢察官查明移工被公司安置在狹小鐵皮屋中吃不飽、睡不好的真相。事實上;許多雇主為了省錢,加上政府機關漠視,根本沒有依法提供安全合理的住宿環境,確實市產業類移工在台居住環境的常態。

四、根據勞團調查,許多雇主提供移工的住處空間,遠低於法令規定的每人三.二平方公尺。最常見的,就是住在公司閒置的廠房中,或搭建簡陋的鐵皮屋,伴隨著全天候運轉的機台噪音,甚至與有機溶劑或易燃物為伍。有些無良雇主或受託管理的仲介怕移工逃跑,對外僅留一條狹小的樓梯或通道,甚至入夜後便拉下鐵門,形同軟禁,在在都嚴重違反消防公安與基本人權。

五、移工訪視屬勞動部權責,雖然來台移工人數不斷創新高,卻因員額控管,已五年未增加訪視員人力。但勞團最近調查發現,沒有選票的移工安危,很快就被遺忘。美國國務院公布年度人權報告,再次表達對台灣外籍勞工人權的關切。在台移工權益幾乎每年都上榜,密集發生的移工葬身火窟及抗議居住條件事件,又成了蔡政府揚名國際的難堪人權汙點。

(十二)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民調顯示;有達6成民眾厭惡民進黨藉著「台灣主體性、愛台灣、多元文化」論述,任所欲為大行欺騙、膽大、妄為政策,籲請蔡政府莫忽視民意怒火的反撲。台灣政治亂象背後的核心問題其實主在政黨和民眾的理盲、民粹、媚俗、懦弱、缺少良善價值的信仰所致,坦白說;從台灣民主化以來,「民主」二字已被有心份子玩弄的『出神入化』,只要打著這二字,就可以將所有的歪論合理化,諸如可以任意剝奪軍公教警消的合法退休金、可以違憲違法地用「轉型正義」來清算鬥爭過往的歷史;只要打著「反核」就有正當性,而不用考慮人民健康、經濟發展需要。而讓人更驚訝的是;媒體卻似乎在無形之中成了推波助瀾的力量,只要是與執政黨政策相異的訴求,即使現場活動人數成千上萬,媒體播報卻輕描淡寫點到略過,反之;凡能醜化、挑撥族群對立、世代仇恨文章,只要有一滴蛛絲馬跡,就竭盡所能24小時不斷電的置入性行銷,無所不用其極的痲痺、蠱惑人心,這樣的政府是真正為國家發展,為全民福祉著想嗎?變色的民主已不再是台灣的驕傲,為政者趕快覺醒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從民進黨第一次執政起,就很喜歡為自己戴上「愛台」的高帽,同時隨意幫對手冠上「賣台」的罪名。而在又再次執政後,更是將「民主愛台」及「轉型正義」操弄的出神入化!問題是;什麼是民主?誰又會賣台?從這兩年的實際的結果來看,或許可以這麼定義:阻礙台灣發展、激起社會對立,最後害得台灣無法維持原本優勢的行為,才是真正的賣台;而做出這些行為的人,就是賣台的人。

二、放眼當今政壇,多位品德、操守、能力都大有問題的政務首長都安居高位,這當然要「歸功」蔡政府假轉型正義行「假民主」的結果,為求目的可以普設黑機關,廣納東廠殺手,十年寒窗苦讀求仕,已成天大的笑話,專業與否非政務官御用之考量,能否顛倒是非黑心昧良,才是唯一入仕之道,這種只求私利、不理公益的政治亂象,已讓國家發展漸入萬劫不復之險。

三、民進黨政府為何敢如此囂張蠻橫,憑心而論;若沒有魚幫水、水幫魚的相成互利,也造就不了今日民進黨的恣意妄為。依照前述定義,台灣有若干媒體為了爭取少數基本教義派的閱聽眾,以及隨之而來的廣告利益與政治權力,長期刻意散播不實指控、黨同伐異、煽動對立,不管是非、公理,媒體自宮的結果,則讓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政治迅速腐敗變質。

四、台灣民主改革與發展的歷程上,新聞媒體曾是反映民意、資訊溝通的橋梁,也是突破禁忌、引導輿論的先鋒,與政府、民眾共同建立經濟繁榮、政治民主兩大「台灣奇蹟」。但曾幾何時,現在的媒體環境雖然比以前更開放,媒體數目也比過去更多,可是媒體表現卻未必更優質進步,反而更不能受到民眾的信賴與尊重。

五、媒體或因商業需求,拚命吸收「同溫層」閱聽大眾相互取暖、打擊異己,或基於政治立場,配合特定政黨放話製造新聞輿論,結果究竟是政治影響媒體,還是媒體影響政治,變成因果難分,相互糾纏,整個台灣民意錯亂,對抗分裂,相互毀滅,一起陪葬。

六、據蓋洛普調查,美國民眾在2016年只剩32%信任媒體,回首1997年尚有53%,20年後已如雪崩。尢其因為黨同伐異的兩極分化,兩黨猶如仇人,共和黨支持者只剩14%信任媒體。至於英國民眾,依照EDELMAN調查,信任媒體的比例從2015年的34%降到2017年的24%,每4位民眾就有3位不信任媒體。看看別人想想自己,我們的媒體又有多少的公信力,值得國人信賴呢?

(十三)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蔡政府在大力鼓吹能源政策無虞的同時,卻又將「節電」列為優先工作目標,要求能源大戶必須強制節電,並在尖峰時間抑低5%用電,顯示我國缺電危機已進入倒數計時,籲請執政黨多為民生社稷著想,勿再硬逞口舌之能!觀察近期蔡政府上下對電力的發言,其空洞、脫線與無知,到了令人難以想像的地步。諸如:「深澳電廠燒的是乾淨的煤」、「想想家裡要放一桶煤或一桶瓦斯」、「晚上十點以後限電」等,完全戳破蔡總統「不缺電」的承諾。蔡英文在接受專訪時,亦坦言今(107)年確實是供電挑戰性比較高的一年,但她認為還是有能力安然度過。然現在才初夏,供電已進入橘色警戒,盛夏用電勢必再創新高,如何安然度過?若真那麼輕鬆,行政院又何需強迫工業用電大戶節電,由此可見,台灣供電確已進入實質限電的狀態,問題只在頻率多寡而已。我國電力供應會落到今天的窘迫地步,正是錯誤的認知設下了錯誤的目標,又為了政治顏面而一味將錯誤的政策堅持到底;殊不知,這樣錯誤政策的苦果,不僅要花更多的金錢來掩飾,要民眾忍受汙濁的空氣和缺電之苦,而人民還不知道最後的出路在哪裡。政府可以不斷用空話來編織其能源政策,但老百姓會再相信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總統日前在接受專訪時也表示,她2012年沒有當選,而使得「2025年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少了4年的時間,挑戰性雖然很大,但絕對不會跳票,言下之意,如早當選「2025年非核家園」根本就是探囊之物。但對照最近一個多月以來,興建深澳燃煤電廠所引發的重大政策爭議,以及上周剛剛公布的離岸風電開發廠商的遴選結果,政府的能源政策有兩個盲點。第一在2025年之前,「以核養綠」,似乎是目前不得不然,但卻不願意公開承認的作法;第二,「興建未來在北部發電、汰舊換新的燃煤電廠,可以減少空氣污染」,似乎是當前能源轉型政策的思維邏輯。

二、相對於德國的能源轉型,在過去13年只能夠做到減少10%的燃煤發電量,而蔡政府的政策目標則是要在2017年到2025年的9年之內,就要將燃煤供電量的所占比例,從2016年總體發電量配比結構的45.4%,減少到30%,其所引發的後遺症不容忽視。然民進黨政府為了達成「2025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老舊的燃煤和燃油機組的屆齡除役,其前提是:「天然氣必須無縫接軌」和「再生能源必須如期達標」;問題是,單就原本預計新機組能在2022年陸續運轉的大潭天然氣發電廠,將是2025年天然氣占總體發電量配比50%最重要的一塊拼圖,但因為要在觀塘興建每年可供應600萬噸液化天然氣的第三接收站,迄今尚未通過環評而處於遙遙無期的延宕狀態,更遑論其他。

三、正常的能源政策規劃,應該是「創能」和「節能」並進,才是落實能源安全之道;如果「節電」成為主要手段,即顯示政府的供電策略已經窮盡。日前賴揆在向立法院的專案報告中說,「未來台積電、華邦在南部都有重大投資,南部電廠已無法支援北部用電,再加上核電廠除役後,北部電力缺口愈來愈大」。由此,不難看出執政團隊的焦慮,重建深澳電廠便成了溺水者的稻草。

四、蔡總統受專訪時強調「核廢料無處可去」才是真正的問題,又稱核一核二廠若出事,北部將全部癱瘓。這些作法,都被認為是在打「恐嚇牌」,逼使新北就範接受深澳電廠。但因新北市民強力反彈,行政院隨即以「直轄市人口稠密,不宜設核廢料場」為由,撤銷前議。試想,2025年的燃煤發電占比若真要從目前的45%降至30%,事實上,關閉目前運轉中的燃煤電廠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有空間去興建深澳電廠?何況,台灣兩座天然氣接收站已經窮於負荷,蔡政府卻侈言要將天然氣發電的占比提高至50%;而且我們的天然氣安全存量僅有7至10天,這難道是望梅止渴之計嗎?

(十四)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檢警調與關務署宣布破獲的近年來最大宗的走私槍械案,起獲109把各式制式長、短槍械,各式子彈1萬2,378顆,籲請政府正視台灣黑槍愈益氾濫的嚴重。近年來在國際上,台灣最引起各國矚目的大事,不是能不能參加WHA或我國與那個邦交國斷交,而是電信詐騙及毒品走私,然在國內同樣不可遑讓的毒品及黑槍氾濫,亦是愈見囂張,不僅動輒驚見槍聲,警察執勤攔檢亦常見攜械攜毒,不只走私槍械無孔不入,土法煉鋼的改造槍枝,非但火力不容小覷,數量更是可觀,前時亦曾遭警方查獲改造槍枝用的工具,光是一件案件就有拉彈勾151個、彈匣底版52個、結合插銷67個、撞擊零件173個、擊鎚106個等等,儼然一座小型兵工廠。美國可以私擁槍枝自衛,在台灣槍枝係屬管制品,然黑槍氾濫,槍戰場景卻不在美國之下,可是善良百姓卻不能擁槍自衛。生命無價,也不能重來,任何可以消滅生命的武器都是必須慎重處理的物品,尤其在當今槍枝等軍火武器流通快速、取得容易的狀況下,對國家社會造成的危害更為嚴重,政府不能放任槍枝氾濫的情勢無止境的發展,必須以最嚴正的態度遏止情勢的惡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內治安最大的問題,首推槍枝和毒品的氾濫,尤其槍枝的危害既甚且烈,甚至危及國家安全。槍枝在台灣是受到嚴格管制的管制品,除了軍人、警察、原住民及少數特殊人員外,一般人是不允許持有槍枝的,違法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也因為不能合法持有槍械,導致每年都有大量殺傷力強大的槍械經由非法渠道走私進入台灣,成為黑道火併、恃強傷人的武器,善良百姓反而隨時暴露在違法槍械的威脅之下。

二、日前基隆官查獲槍枝數量雖非歷來最多,但也是高居十年來首位,對照近年來節節高升的槍枝走私數量,及不斷發生的持槍犯案事件,台灣槍枝氾濫情形已到了令人憂心的地步。世界各國均多少總有黑槍及槍械管制的問題,近年美國校園槍擊事件也遭社會輿論一再撻伐,但是至少在美國人民可以私擁槍枝自衛,但在台灣槍枝屬管制品,問題是黑槍的氾濫程度,及槍戰場景卻毫不比美國遜色,要台灣人民如何安心及自保?

三、槍枝的管制與否在美國造成激烈的爭論,但在台灣,我們所要討論的重點並不是管制與否的問題,而是非法槍枝造成的社會、國安問題。根據警政署統計,國內查獲的非法槍枝,從民國100年到102年都超過1,500枝,到了105年更超過2,000枝,這些是已經查獲的數量,但是在海關人員和警力不足情況下,更多數量的走私槍枝已經流入台灣許多角落,造成的影響難以估算,除了無辜百姓的生命受到威脅之外,幫派火併造成的社會動盪不安代價更是不小。

四、在當今槍枝等軍火武器流通快速、取得容易的狀況下,黑槍氾濫對國家社會造成的危害更為嚴重,政府不能放任類此情勢無止境的惡化,必須以最嚴正積極的作為有效的去遏止,否則人民的安全何以確保?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現今負責查緝的海關人員和設備都不足,復加原已捉襟見肘的配合警力,在陳抗事件遍地烽火的情況下,更是出現嚴重罅隙!爰此;本席要求政府應該正視警察及海關人力、設備不足的問題,儘速補充所需人力,添購先進設備,也減少警察非必要的勤務,讓相關部門有足夠的人力設備,不但要在遏制本土黑槍製作(改造)上能有成效,在海關、甚至應設法在境外就能截斷槍枝、毒品的走私管道,讓這些禍害根本就無恐可入,如此才是真正能使人民能免於黑槍恐懼的陰影!

(十五)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環保署通過深澳電廠環境差異分析案後,距離深澳電廠不到一公里的瑞濱國小,於5月12日舉辦校慶及社區聯合運動會時,引發很多家長憂心孩子們以後上課恐受煤灰汙染威脅,教室門窗是否要緊閉?可能要戴口罩上課,都認為對學生太不公平,甚至可能面臨遷校下而疾呼:「我們不要變成許厝分校第二」;關於因興建電廠後所產生的空污問題,進而影響周圍附近的學校學生的健康問題,甚至有可能因空氣污嚴重情況下,而導致必須遷校之疑慮。本席認為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應針對此問題,成立專案小組,重新審議台電公司擴建深澳電廠而引發之空汙問題,應否再重做環差案?以解當地居民及學校家長之擔心及疑慮,並保障電廠周遭學校學生的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環保署通過深澳燃煤電廠環差案後,距離深澳電廠不到一公里的瑞濱國小,於5月12日舉辦校慶及社區聯合運動會,引發很多家長憂心孩子們以後上課恐受煤灰汙染威脅,教室門窗是否要緊閉?可能要戴口罩上課,都認為對學生太不公平,甚至可能面臨遷校下疾呼:「我們不要變成許厝分校第二」。許姓家長的兩位小孩都就讀瑞濱國小,他說,瑞濱以後可能要面臨「遷校」命運,因為距離深澳電廠太近了,學生24小時都在這個環境裡,不像大人會到外地工作,受害會最深,這樣對學生太不公平,連最基本自由的呼吸的權利都沒有,很擔心以後孩子們上課都要戴口罩。聯合報新聞報導,還有家長指出,「我們真的很擔心以後學生怎麼辦?」政府口口聲聲會作好防汙,但大家根本不放心,以後如果發生汙染,怎麼可能擋得住,「以後活動、運動會都要改在室內了」。

二、根據中興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莊秉潔計算,與深澳電廠同樣採超超臨界機組的林口電廠,每發1度電就比燃氣電廠多排138倍的二氧化硫、1.84倍氮氧化物、48倍粒狀物,另外還會排放一級致癌物重金屬。莊秉潔也以氣象資料模擬,發現深澳電廠運轉後將為宜蘭到新竹等6縣市帶來最高每立方公尺7.499微克的PM2.5濃度,程度遠超過台電所計算。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即說,新北市目前全市PM2.5年平均值為每立方公尺18.7微克,距標準15微克仍有差距,若再增加一座燃煤電廠,新北市要達到二級空品防制區是「難上加難、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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