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第二十二條附表一照協商附表一通過。
本案全部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繼續三讀,宣讀。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三讀條文已經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本案決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通過。
繼續處理審查會及黨團協商所提附帶決議。
審查會及協商結論所作附帶決議共4項:
一、按《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年終考績列甲、乙等者,若年功俸已達最高俸額,可分別領取二個月或一又半個月俸給總額之年終考績獎金,若年功俸尚未達最高俸額,則晉年功俸一級、領取相對較少之年終考績獎金。
惟本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警正四階以下年功俸最高俸額自500調高至525,可能導致年功俸已達現行最高俸額之員警,因修法後最高俸額更動、調高,按上開二法之規定,本年度年終考績獎金反因此減少。
為維護基層警察人員權益,並維持本次修法調高年功俸最高額、改善警察人員待遇之良善立意,爰建請內政部邀集有關部會會商,並於修法三讀通過後二個月內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及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二、(一)請內政部針對基層警消人員給與(含警察人員警勤加給、消防人員的危險加給、超勤加班費等)持續研擬提高。
(二)請銓敘部針對警消人員與公務人員俸表之對照進行完整的評估與檢討。
三、有鑑於警察及消防人員之工作性質屬於危險及勞力特殊性質職務,而近年來由於治安問題、特殊火災等情形致使警消於執行職務時屢傳傷亡,可見警消之工作型態已日趨危險。為實質反應工作之危險性與警消待遇之連動性,故行政機關應於本次法案修正施行通過後六個月內研議調高危險加給之金額,以顧及第一線基層警消之權益。
李彥秀 柯建銘 何欣純 許智傑
四、有鑑於警察及消防人員勤務過重,種類及樣態不斷增加又不斷增加,導致警消過勞情形所在多有,亦無法專注於本職上之專業勤務,致使警消專業訓練後無法適才適所。為顧及警消人員之工作權益及勞動條件合理性,內政部應於本次法案修正施行通過後六個月內檢討警消整體勤務之合理性,減少警消人員之行政作業流程及排除不合適之勤務種類,以避免警消人員不斷發生過勞之憾事。
李彥秀 柯建銘 何欣純
主席:請問院會,對上述附帶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以下決定: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所提附帶決議。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
有鑑於警察工時過長、勤務時間不固定影響生活作息及身體健康,甚至造成過勞、猝死等憾事頻傳。第一線警務人員若未能充足休息,亦會影響警察在值勤現場的判斷力與合理度,更會直接威脅安全。為了全民的安全與福祉,執法人員應該擁有充足的休息時間。
爰要求主管機關就警察工時、員額、勤務加給現況提供實際數據及檢討,並就檢討結果及改善規劃向本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以下決定:照案通過。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發言時間2分鐘。
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李委員彥秀:(14時19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警消加薪三讀通過,這只是保障警消權益的一小步,國民黨一直贊成警消的加薪案,包括把它列為危勞條例之一。在年改討論時,國民黨就一直不斷強調警消工作特殊,年改過程中應該要有不同的考量。非常遺憾的是,討論過程當中並沒有被執政黨所接受。但是上一次國民黨執政時,國民黨的謝國樑委員也有提出相同的法案,卻被民進黨批評為錢坑法案,這次卻由行政院主動提出,甚至還沒有會考試院就匆促通過段宜康委員的版本,更凸顯出民進黨的昨是今非,拿警消的權益作為政治操作的工具。
我特別在這一次警消加薪的部分提出幾個附帶的意見,一如我過去的主張,加薪有照顧到資深、辛苦的警消同仁,但是對於新進的警消同仁保障仍舊不足,所以在附帶意見中我特別強調要重新檢討警消的勤務內容,目前警消的勤務不斷地增加,如果不做更細膩的分工或檢討不適合的勤務,警消過勞的狀況依舊沒有辦法減少。另外,我關注到資淺、新進警消留任率過低的狀況,包括他們的薪資待遇過低,在這一次的修正中沒有完整考量到這部分,也因此,我覺得應該要從公務體系的薪俸制度著手,雖然這非常龐雜,但是也應該從連動性比較小的危險加給去調整,這一次的調整雖然沒有照顧到新進的部分,但是我們也要求內政部對於新進的部分及工作內容可以有再次討論的機會。
主席:請周委員春米發言。
周委員春米:(14時21分)主席、各位同仁。警察和消防人員分別肩負著維護社會安全及防災打火的艱困工作,是台灣社會得以安全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近10年來,因公傷亡的警察人員高達8,244人、消防人員是1,502人,而日前國道第四警察大隊2位基層員警,在執行勤務中被大貨車追撞後殉職;桃園敬鵬工廠大火6名消防員殉職,更讓國人哀慟與不捨,在在突顯警消人員工作的危險性!
為鼓勵基層警消人員的士氣,也彌補在現行人事制度中基層警消陞遷不易的困境,本院段宜康委員與民進黨多位同仁就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俸級一起提出法律修正案。本案在經過司法委員會聯席內政委員會的審查,昨天並經過行政院賴清德院長邀集行政、立法、考試三院代表進行協商,達成將警正四階以下人員之最高年功俸俸額從原先的500俸點提升至525俸點,以及將警正三階之俸額再加至550俸點的共識,今天也在朝野各委員的合作、支持下,三讀通過!
基層警消人員的俸級經過調整之後,每月可加薪1,300多元,在第1年約有2萬8,000人受惠,未來更將擴及到6萬6,000位警消人員,這是政府在6月15日警察節前夕對警察人員的辛勞表示稍稍地肯定,謝謝你們長期對於台灣社會的付出!謝謝你們,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14時24分)主席、各位同仁。904個,這個數字是過去幾年以來我們的警消平均因公傷殘的人數,這樣的一個數字反映出我們的警消人員長期在一個高危險、高風險、長時間的狀況下工作,所以對於警消待遇的合理調整有其急迫性。2007年時,我們曾經有過一次警消的待遇調整案,馬政府時代也曾研議,但是都沒有真正的落實實施,小英總統上任之後看到這樣的問題,因此在今天朝野各黨團的同意之下完成了新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待遇修正,我相信未來對於警消人員的合理待遇會進一步提升。這也是表達對於即將來到的警察節,我們給予所有基層警察人員最高的肯定。事實上,台灣社會扛起第一線消防、第一線治安的就是警消,謝謝你們!這也是未來持續推動警察、消防相關權益提升重要的第一步。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14時25分)主席、各位同仁。警消人員工作性質特殊,工作也特別辛苦,我們討論非常多次。但是如何幫警消人員增加待遇,最重要的不是年金,也不是加給。因為年金是退休以後領取,其工作性質與大家都一樣;至於加給的部分,因為各縣市的財政狀況不一樣,到時候還會有同工卻不同酬的情況,所以我們認為最實際的方式就是在俸點裡增加。繼2007年之後,這次又再次修正警消人員的俸點。俸點增加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警正四階俸點由原來的500調到525,適用的人員總共有2萬8,000人,未來可以適用者將近6萬人,大概涵蓋八成以上警察人員。提升俸點不但有助於增加現有警察的實際薪資,也有助於他們退休以後,因為本俸乘以2計算的退休金將因而增加。另外,大法官釋字第760號也特別提到這樣的觀念,所以俸點從500加到525,我們真的認為有助於勉勵警察同仁的辛勞。第二個部分是俸點從525增加到550,因為警察人員向來有兩種,一種是警專畢業,另一種警官學校畢業,我們還是要區分升遷序列,所以將俸點從525調到550,未來讓他們的升遷序列能夠更順暢。
因此,我們在此修正兩個部分,一是警正四階俸點從500增加到525;另外,警正三階俸點從525增加到550。我們希望警察建立這樣的制度,能夠順利升遷。更重要的是,讓辛苦的警察基層同仁都可以得到比較好的薪水待遇,而且退休時候可以受到比較好的照顧。因此,我們認為薪資要這樣調整。除了感謝所有警察人員之外,我們也要再次說:政府挺你們,警察人員加油!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14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警察的俸給能夠調高,我知道是許多警察同仁期盼已久的一步。過去我在民間就常常與警察同仁們合作,進來立院服務之後,我與警察朋友有更多的互動,也更加認識到警察朋友們的辛苦。關於警察俸級的議題也是來自警察同仁的反應,曾有位警察朋友給我一個很生動的比喻,他說警察的人事結構就像是一支避雷針,基層人員在警察人員中占了絕大多數,那麼如何改善這些基層同仁的待遇,當然就是一個至關重要的議題。因此,才會把目標放在從500調到525,希望讓這些基層人員能有更好的待遇,同時也增加同仁退休後能享有的年金。
雖然我的提案趕不及在這次三讀,但我近一年來持續向內政部警政署詢問相關議題,過程中有很多討論,例如到底要調高加給或是調高本俸,或本俸應該怎麼調。在過程中,警政署的同仁非常積極提供相關資料。他們也非常體恤基層人員的辛苦,希望能夠為同仁爭取更好的待遇。也有許多警察同仁一直在網路上支持與鼓勵我,並提供相關意見,所以今天警察待遇的改善也是警察同仁們共同促成的成果。
確實警消人員工作所要承擔的壓力與風險非常重,同時警消的值勤方式也會影響同仁的家庭生活。
過去我就關心過警察人員的心理健康議題,希望警政署能加強這方面的協助工作,因此我確實認為在思考警消人員的相關制度及待遇時,我們要有不一樣的思考,要因應警消工作的特殊性而給予應有的保障。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14時30分)主席、各位同仁。站在這裡,其實我心中是五味雜陳,為什麼我會這樣講?因為這個案子從2007年開始就一直在討論,我們討論警消的危勞,也討論其待遇應該如何修正,歷經了10年的時間,這次是在什麼樣的狀況下才促成今天能三讀通過呢?是國道警察殉職,是敬鵬工廠大火意外,以及警消不服從走上街頭,這三個重大事件促成民進黨今天比較誠實的面對這個案子。但是這個案子真的能夠讓他們的待遇有所修正嗎?有網友說一天不到50元,怎麼會是警察節的禮物?我再講一次,一天不到50元,怎麼會是警察節的禮物?所以本席很期待一件事,大家都知道他們的工作時間非常長,而且意外事件也相當多,不僅只是如此,警察超時加班費部分,我們的院長跟夫人都是警界出身的,他們非常清楚知道縱使警察加班88個小時,頂多就只能領60個小時,而且如果地方政府財政不足,他們依舊沒有辦法領到另外的加班費。所以我在這裡期許大家,我們是勉為其難的簽字同意,今天還通過了三項附帶決議,我們希望這三項附帶決議不是看得到,吃不到,希望在明年的警察節之前,我們能夠真正給所有警察人員一個大禮,讓警察超時加班費能夠真正的領滿、領好,這才是真正給他們的警察節禮物。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孔炤發言。
鍾委員孔炤:(14時32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都知道,在最危險的時刻,警察及消防人員總是站在第一線,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在警察節的前夕,我在這邊特別感謝這些警消人員。不管從2007年開始討論,至少在民進黨執政後2018年的今天,我們肯定了這些警消人員的辛勞,也支持這些警消人員,你們的辛苦我們看到了,我們用行動來支持你們。
我記得之前有一天在立法院剛好討論到勞動權益事項,有幾位年輕的警察同仁看到我時,跟我說「委員加油,感謝你們對警消人員勞動權益的支持!」,看著他們疲憊的身影,我內心感觸良多,我一直惦念著。這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能把現有的薪俸做個調整,我感謝這些警消人員,謝謝你們,在我們最危險的時候,你們永遠站在我們的身邊,感謝你們,也趁這個機會,未來我們執政黨仍會持續努力,為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及勞動條件去繼續努力,我們不會因此而自滿,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