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6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0時18分、下午2時43分至10時2分

6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31分至下午4時33分

6月29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21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曾銘宗  許毓仁  鄭寶清  徐榛蔚  鍾孔炤  吳秉叡  李昆澤  李麗芬  陳亭妃  段宜康  洪宗熠  賴士葆  蘇巧慧  李俊俋  管碧玲  邱泰源  施義芳  王榮璋  陳曼麗  吳玉琴  陳賴素美 鄭運鵬  林岱樺  余宛如  林靜儀  蕭美琴  陳素月  黃國書  吳琪銘  邱志偉  劉世芳  賴瑞隆  蔡培慧  柯建銘  何欣純  許智傑  張廖萬堅 郭正亮  葉宜津  高志鵬  黃偉哲  陳 瑩  吳思瑤  劉建國  呂孫綾  吳焜裕  江永昌  Kolas Yotaka    林淑芬  趙天麟  林俊憲  邱議瑩  蘇震清  張宏陸  黃秀芳  莊瑞雄  王定宇  蔡其昌  洪慈庸  蘇嘉全  鍾佳濱  周春米  蔡適應  徐永明  盧秀燕  蔡易餘  蘇治芬  劉櫂豪  陳其邁  陳明文  姚文智  尤美女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柯志恩  楊 曜  林昶佐  黃國昌  陳雪生  趙正宇  李彥秀  鄭天財Sra.Kacaw  周陳秀霞 孔文吉  陳宜民  蔣萬安  徐志榮  江啟臣  陳怡潔  吳志揚  黃昭順  蔣乃辛  林德福  王育敏  王金平  林麗蟬  羅明才  許淑華  張麗善  廖國棟Sufin.Siluko 王惠美  陳超明  呂玉玲  馬文君  顏寬恒  費鴻泰  高金素梅 李鴻鈞  陳學聖  羅致政  林為洲  陳歐珀  楊鎮浯       

委員出席 112人

  席

院長

蘇嘉全(6月25日上午9時1分至9時29分、9時30分至10時18分、下午7時21分至10時2分、6月27日下午1時41分至4時33分、6月29日下午2時至3時52分)

 

副院長

蔡其昌(6月25日上午9時29分至9時30分、下午2時43分至7時21分、6月27日中午12時31分至下午1時41分、6月29日下午3時52分至4時21分)

  席

秘書長

林志嘉(6月25日下午7時14分至10時2分、6月27日中午12時31分至下午4時33分、6月29日下午2時至4時21分)

 

副秘書長

高明秋(6月25日上午9時1分至10時18分、下午2時43分至7時14分)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秘書

黃良瑩

 

秘書

陳小華

 

科長

鮑夏明

 

公報處處長

尹章中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6月25日上午)

一、本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翁柏宗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鄧惟中及孫雅麗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決議:一、翁柏宗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續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同意票70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0張。

二、鄧惟中、孫雅麗均獲得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票,同意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鄧惟中 同意票72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0張。

孫雅麗 同意票71張,不同意票0張,無效票1張。

討論事項

一、(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23人、委員林淑芬等18人、委員賴瑞隆等17人、委員吳玉琴等17人、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委員賴瑞隆等20人、委員蔣萬安等17人、委員陳宜民等17人、委員陳曼麗等22人、委員黃昭順等16人、委員江啟臣等17人、委員盧秀燕等16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委員吳焜裕等18人、時代力量黨團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世芳等22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六條、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22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曼麗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及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宗熠等22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21人、委員劉世芳等16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德福等24人、委員徐永明等17人、委員邱泰源等29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19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22人、委員邱志偉等19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慈庸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曼麗等21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9人、委員賴士葆等18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六條及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16人、委員王育敏等17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8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9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增訂第八十四條之一、增訂第八十四條之二及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惠美等22人、委員林岱樺等17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曼麗等18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20人、委員吳玉琴等16人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盧秀燕等17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七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19人、親民黨黨團分別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志榮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二案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通過。〔本次會議二讀時,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七條及第六十五條均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均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9)】;三讀時,第十四條第五項條文中日期空白部分填入「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其餘均照二讀文字通過;全案並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0);嗣經復議,復議案不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1)】;並通過11項附帶決議:1.有鑑於台灣十大死因中,有七大和空氣污染密切相關。其中,空污中最難發現的PM2.5 (細懸浮微粒),更可以穿透一般口罩,直達胸腔,增加各種心血管疾病和提高死亡率的風險。和OECD的36國相比,台灣的懸浮微粒濃度更高居第二糟!而一般民眾對空污之訊息均來自於測站,因此,建請環保署廣設空污監測站,並分開標示諸如工業站、一般站等各類不同之測站訊息。2.為回應民眾對於台灣空氣污染改善之關切,並確實監督政府對於各種污染源之改善進度。爰要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就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條所訂各種污染源輔導改善業務之推行,於每年度終結後三個月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落實責任政治。3.有鑑於國際間均規劃推動電動車等零排放車輛,我國亦宣示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為達此目標,爰建請環保署、經濟部及交通部協調逐年達成一定比例零排放車輛之牌照核發。4.交通工具係與社會界面聯結之重要載具,其移動污染源裡的交通工具:鐵路列車,更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是以制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標準時,應與先進國際標準接軌。本法第36條修正通過後,該排放標準應為國際(如EU、美國EPA)採用之先進環保排放標準,並應依據上述經認證之獨立驗證單位驗證為准。5.有鑑於老舊車輛污染排放嚴重,爰請環保署對所徵收之移動污染源空污費,應優先用於加速淘汰及改善老舊車輛污染排放。6.行政院所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法》草案第8條擬讓「既有固定污染源未來加入排放抵換交易制度作為買方」一事,行政院環保署及經濟部工業局遲遲無法就擬實施之抵換交易辦法與現行實務運作狀況清楚說明,且無提供明確之案例成本及背景資訊;又上開規定之執行,是否真能如行政院環保署所言,對於固定污染源之空污防制有正面之效益,亦讓各界多有質疑。爰此,要求行政院環保署及經濟部於空氣污染防制法通過修正後3個月內,提出固定污染源總量管制改善相關配套措施、長期如無改善之既存固定污染源轉型規劃、移動污染源與固定污染源抵換情形,及排放量抵換交易辦法,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7.請環保署於本法通過後三個月內提出空污總量管制計畫期程草案。8.有鑑於各項資訊的公開,將有助於廣納社會大眾參與、一起改善空污。爰建請環保署應協調地方政府,將就公私場所排放與減排計畫等相關資訊定期上網公開,以利空污治理。此外,對於南部空污嚴重,但目前設備降載意願與幅度,靠的是企業的「友善降載」,環保署應透過有效的政策工具,真的讓污染源負起責任地降載以維民眾健康。9.有鑑於高雄港都重工業林立,污染熱區多,無論是林園工業區、臨海工業區或仁武與大社工業區,鄰近區域居民的健康風險都偏高,有研究報告甚至直指居民的健康風險超標達「百倍之多」!在這麼惡劣的基礎下,人們迫切希望看到更好的污染防制成果,確保那些影響範圍內居民的健康風險已經降低到可接受程度,倘若在缺乏證據顯示確實達到(降低風險)之前,我們何忍再增加其污染負荷?爰建請環保署應盡速針對工業區鄰近區域居民進行健康風險評估調查,盡速建立相關數據,以維護民眾應有之健康權益。10.有鑑於空氣品質監測民間可做到即時線上公告,相較於環保署僅能做到1小時前之統計數據,對於民眾而言1小時前的空氣品質已無參考價值,不能作為出門之生活安排,爰此要求環保署研擬全台空污即時資訊系統並公告上網,以利民眾參考。11.有鑑於本次空污法修正,據報載將有8萬輛貨車需要汰換,貨運業近八成以靠行為主,一台車就是一個家庭,尤中南部之老舊車輛甚為嚴重,其中又以高雄、台中、花蓮最嚴重,若政府無配套措施使民眾有準備期間換購三期貨車,不但影響一般貨運時效,更使一個家庭頓失經濟支柱,爰此要求環保署統整政策變更之影響,三個月內規劃配套措施,避免法規修正延伸更嚴重之社會問題。〕

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吳玉琴等17人、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委員鍾佳濱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17人分別擬具「財團法人法草案」案。(本案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財團法人法草案修正通過。〔二讀時,第一條、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第二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2)】;第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五十九條均照協商共識條文通過;委員吳玉琴等提案第六條、第二章至第四章章名、第二十一條、委員鍾佳濱等提案第四條、第十九條、第四十九條、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二章章名、第四章至第十章章名、第二十條、委員林俊憲等提案第二章章名、第四章至第九章章名、第二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均不予採納;第六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不予採納【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3)】,原第六十三條以下條次依序遞改;原第六十四條遞改為第六十三條、原第六十五條遞改為第六十四條及委員吳玉琴等提案第五十條遞改為第七十四條,並均照協商共識條文通過;原第六十九條遞改為第六十八條,並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4)】;新增第七十五條照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共同所提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5)】;其餘均照審查會名稱、章名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全案並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6);嗣經復議,復議案不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7)】;本法條次及條文中條次如有不一致情形,授權議事處調整;並通過2項附帶決議:1.行政院於訂定本法第二條第六項授權辦法時,應考量租稅減免之公平性,避免財團法人透過將財產列入基金而達到避稅之效果。2.行政院應要求或轉知各級主管機關儘速調查以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之過程,有無涉及遭不法或不當侵占之情事,並將調查報告、被侵占之財產清冊公開揭露於專屬網站。〕

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四百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邱志偉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震清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國勇等22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國棟等22人擬具「公司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0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二條文草案」、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20人擬具「公司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二條及第二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邱志偉等16人分別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高志鵬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一百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24人擬具「公司法第九十九條及第一百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志鵬等18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宗熠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一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6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九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及第二百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蔣萬安等19人分別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條及第三百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第(二)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以上二案併案討論。〕

決議:定於下次會議繼續處理保留條文。(本次會議二讀時,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二條之一、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二十二條之三、第二十二條之四、第二十七條、第一章之一章名、第三十九條之一至第三十九條之六、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百九十三條之一、第二百零六條、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三百七十二條條文均予以保留;委員高志鵬等提案增訂第八條之一、第二十二條之二、第二十六條之三、第二百零六條之一、第二百十五條之一至第二百十五條之三、第三百八十七條之一、委員賴士葆等提案增訂第十條之一、第二十三條之一、委員許毓仁等提案增訂第二十三條之一、第二百十五條之一、委員蔣萬安等提案增訂第一百七十條之一、委員林俊憲等提案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二、委員郭正亮等提案增訂第一百九十四條之一、行政院提案增訂第二百十五條之一及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二百十五條之一條文,均不予採納;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百九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第二百二十條及第二百六十一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第三十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二百十條、增訂第二百十條之一、第二百十八條、增訂第二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三條及第三百七十七條均照協商共識條文通過;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六、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三百八十四條及第三百八十五條條文,均予以刪除;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七十二條、增訂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第一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二百十六條之一、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百八十八條及第三百九十三條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其餘均照審查會章名及條文通過。)

其他事項

壹、民進黨黨團提議6月25日至26日會議延長開會時間至討論事項第一案審議完畢。經記名表決結果,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8)。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九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56  反對人數:35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6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陳賴素美 管碧玲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郭正亮  蘇治芬

反對者:35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昶佐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蔣乃辛  鄭天財Sra Kacaw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2)「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55  反對人數:36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反對者:36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昶佐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許淑華  周陳秀霞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陳宜民  鄭天財Sra Kacaw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3)「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四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0  贊成人數:56  反對人數:3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6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賴瑞隆  陳賴素美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張廖萬堅 郭正亮  蘇治芬

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4)「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四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3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5)「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八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3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6)「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3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7)「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三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7  贊成人數:63  反對人數:3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3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洪宗熠  Kolas Yotaka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8)「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五十七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8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3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反對者:30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9)「討論事項第一案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六十五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34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反對者:34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陳學聖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棄權者:0人

(10)「討論事項第一案全案付表決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反對者:0人

棄權者:0人

(11)「討論事項第一案委員柯建銘等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9  贊成人數:0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者:0人

反對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莊瑞雄

棄權者:0人

(12)「討論事項第二案財團法人法第二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63  贊成人數:54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9

贊成者:5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林靜儀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反對者:0人

棄權者:9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吳志揚  廖國棟

(13)「討論事項第二案財團法人法第六十二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不予採納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66  贊成人數:54  反對人數:1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4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林靜儀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反對者:12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費鴻泰  賴士葆  蔣乃辛  鄭天財Sra Kacaw  吳志揚  陳雪生  陳超明  廖國棟

棄權者:0人

(14)「討論事項第二案財團法人法第六十八條照民進黨黨團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4  贊成人數:62  反對人數:1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2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昶佐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反對者:12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費鴻泰  賴士葆  鄭天財Sra Kacaw   蔣乃辛  吳志揚  陳雪生  陳超明  廖國棟

棄權者:0人

(15)「討論事項第二案財團法人法新增第七十五條照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共同所提再修正動議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65  反對人數:5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費鴻泰  賴士葆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吳玉琴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蔣乃辛  鄭天財Sra Kacaw  吳志揚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陳雪生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廖國棟

反對者:5人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棄權者:0人

(16)「討論事項第二案全案付表決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9  贊成人數:59  反對人數:0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9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反對者:0人

棄權者:0人

(17)「討論事項第二案委員柯建銘等所提復議案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58  贊成人數:0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者:0人

反對者:58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鄭運鵬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棄權者:0人

(18)「民進黨黨團提議6月25日至26日延長開會時間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87  贊成人數:55  反對人數:3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55人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宏陸  吳思瑤  許智傑  柯建銘  何欣純  劉建國  尤美女  鍾孔炤  陳素月  李麗芬  蔡適應  蔡易餘  施義芳  呂孫綾  吳琪銘  周春米  鍾佳濱  蕭美琴  蔡培慧  蘇巧慧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高志鵬  邱泰源  邱志偉  李俊俋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江永昌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反對者:32人

林德福  李彥秀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李鴻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周陳秀霞 許淑華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陳宜民  蔣乃辛  盧秀燕  吳志揚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王育敏  江啟臣  陳超明  黃昭順  顏寬恒  王惠美  廖國棟  王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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