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星期一)14時2分至17時1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及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35案:

(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十六)凍結該部「促參業務」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凍結該部「填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十)凍結國庫署「菸酒管理作業」宣導經費3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教育訓練費」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通訊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保險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國內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國外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設備及投資」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十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稽徵業務」之「水電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十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通訊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稽徵業務」之「國內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水電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十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關稅資料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關稅資料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十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關務服務資源整合」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1案:

(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二)凍結該部「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三、繼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2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合凍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查局『一般行政』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外合凍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本次會議進行107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繼續凍結案及金管會繼續凍結案的審查及處理。

首先請財政部許部長報告預算凍結案。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安排本部就107年度本部及所屬預算35項歲出預算凍結項目提出報告,本人承邀率主管同仁列席,深感榮幸。謹就各項報告內容簡要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同意動支,俾各項業務順利推動。

壹、凍結項目及擬請解凍之說明

一、凍結本部「促參業務」預算50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項預算係辦理促參法第6條所定主管機關掌理事項,完備促參作業環境,提升促參案簽約量能。

民間參與投資公共建設為市場經濟景氣振興重要指標,惟促參案得否成功簽約,有賴主辦機關積極推動及各界建立正確認知,且受外在經濟環境影響甚大,為協助各主辦機關積極辦理促參業務,本部持續精進相關措施,包括建構完備促參法制環境、運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平臺解決各主辦機關推動窒礙、辦理招商大會及商機座談行銷商機、補助及激勵各機關辦理促參、推動輔導機制,協助主辦機關開發潛在案源、辦理促參專業人員訓練及認證,並請主辦機關加強辦理訪視作業掌握執行情形,俾強化促參推動環境及提升招商有利條件。

二、凍結本部「填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預算1億元,俟向貴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本項預算係本部為因應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下稱民營化基金)虧損及債務問題,於106年6月12日函報行政院協處,行政院同年8月1日核示原則同意保留民營化基金存續運作,由該基金按所定用途支應相關支出,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視政府整體財政收支狀況及民營化基金實際運作需要,增編國庫撥補收入,償還債務及註銷釋股保留數,保障民營化退休人員權益及基金順遂運作與管理。

三、凍結本部國庫署「國庫業務」項下「菸酒管理作業」之宣導經費預算30萬元,俟向貴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項預算係為加強宣導國人勿購買低價、來路不明菸酒品,俾免危害身體健康,並鼓勵檢舉不法,維護公眾權益,宣導優質酒類認證制度及標誌,與參加酒品展銷活動等強化認證酒品行銷,促進國內製酒產業正向發展,進而保障國人飲酒安全。

四、凍結本部賦稅署「賦稅業務」項下「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向貴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項預算係為有效宣傳稅制稅政革新,及表揚優秀與資深稅務人員、績優稅務代理人、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所需經費,本撙節原則覈實編列,俾利業務推動及提升稅務服務品質。

五、凍結本部關務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教育訓練費、通訊費、保險費、物品、一般事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國內旅費、國外旅費與設備及投資預算各五分之一,共10項,俟向貴委員會提出成果報告或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10項預算為辦理提升同仁專業知識及技能、一般經常性公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行政事務推行及管理、反傾銷實地查證、與他國海關交流、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及汰購辦公設備所需,本撙節原則覈實編列,俾業務順利推動。

本部關務署為提升X光檢查儀操作人員應有資格及技能,積極辦理操作人員輻射防護訓練及輔導考取輻射安全證書,104年度至106年度分別有87人、66人及76人報名,其中70人、50人及54人及格,107年預計輔導71位同仁考照,嗣後亦將賡續辦理輻射防護人員教育訓練課程。

疑似誤放毒品事件,該署請各關依施予破壞性檢查處理原則規定,就符合要件之貨物執行破壞性查驗,並於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納入該處理原則,強化執行依據。

伊波拉疫區鳥類未檢疫遭報關業者挾帶入境部分,該署要求倉儲業者加強倉庫管理及貨物放行複核機制,同時將不定期稽核業者辦理情形,改善倉間管理。

自有宿舍空置情形部分,截至107年6月底總戶數595戶,扣除具安全疑慮及擬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無法配住40戶後,可配住戶555戶,空戶數124戶,空置比率22.34%。該署將賡續辦理宿舍核配作業,增進使用效益。

六、凍結本部關務署及所屬「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及其水電費、通訊費、物品、一般事務費、國內旅費,「查緝業務」及其業務費、水電費、物品、一般事務費、雜項設備費,「關稅資料處理」及「關務服務資源整合」預算各五分之一,共21項,俟向貴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本21項預算係辦理稅費稽徵、走私查緝及通關業務電腦化作業,本撙節原則及業務需求覈實編列,有助進出口通關行政作業、電子商務貨物通關改善及創新措施、關務查緝、跨境貿易及強化邊境管制等業務推動。

海關建置軌道式貨櫃檢查儀計畫解約條件、投標資格等疑點,本部關務署於相關契約訂有規範,且依政府採購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各類檢查儀(含機動式貨櫃檢查儀、固定式板臺檢查儀及行李檢查儀)採購契約及保養維護契約相關資料在案。

為精進進口貨物通關及稽查稅收方式,該署就優化快遞貨物通關環境實施多項精進改進措施,經統計106年度補稅件數(92,904件)及金額(7,490萬元)分別較105年度成長31.42%及32.70%,具有成效;107年將賡續研議推動「快遞貨物收貨人實名認證」、「報關委任電子化查核作業」及「小額稅費多元線上支付系統」等精進措施,進一步提升快遞貨物徵稅及查緝績效,並積極推動以「源頭管理」、「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臺」及「簡易通關優惠措施」為核心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期核實徵稅並落實邊境管理。

貳、亟須動支經費之理由

本次報告有關本部及所屬107年度預算凍結項目,皆為推動各項業務必要經費,均按業務需求本緊縮及節能原則覈實編列,確有動支必要,本部及所屬當善用資源嚴謹執行各項預算。

有關各項凍結預算詳細報告,請參閱書面報告,懇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同意執行相關預算,並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許部長。於開始詢答之前,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下午3時截止登記。本次會議如有臨時提案等相關提案,可於詢答階段送至主席台,以方便議事人員處理。

請登記第一位的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拔管」事件之後,金管會調查了相關公立學校老師兼任獨董的程序,現在金管會打算如何處理?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日前有跟教育部進行協商,教育部跟我們就股東會通過前要先取得學校同意這部分應該有共識。另外是產學合作契約部分,教育部提出來是不是在之前就要有個公司承諾書之類的書面,表示願意簽訂產學合作;金管會是提醒他們,要求公司提出這類的承諾書,對於公司提名之獨董候選人可能比較沒有疑問,但若是由市場派提名之獨董或少數股東提名之獨董,要拿到這個承諾書可能會有些困難。

曾委員銘宗:在股東會通過之前要取得學校同意書,實務上有沒有困難?因為很多公司在6月中或6月底就開始選董事,那個時候學校基本上都開始放暑假了,要舉辦相關畢業典禮,又要三級三審,從系、院到學校,這個問題沒有解決,到時候學校可以拿出同意書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在協商過程中,我們也有邀請學校的人員一起討論,因為只是要一個書面,而這個書面在他們內部形成過程中是如何形成的,我們並不清楚,大概大家都有一個意象,認為經過這樣的流程由學校出具一個書面,應該是可以做得到的。

曾委員銘宗:並沒有解決現行問題。假設學校出具同意書非常困難的話,到時候上市、上櫃公司不願意,他們可能認為取得同意書要三級三審非常麻煩,變成三輸的情況,第一是變成上市、上櫃公司不願意聘請學校老師擔任獨董;第二是學校老師喪失擔任獨董,讓他的專業跟實務相互印證的機會;第三是學校也沒有取得產學合作計畫的捐款;所以目前的情況並沒有解決現有的問題,還是要三級三審。你認為在6月中或是6月底以前,學校一定可以拿出同意書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假設把產學合作跟同意書這兩者分開,產學合作在後面簽,同意書要先拿到的話,他在接獲邀請擔任獨董候選人時就提出來,經過系所到學校,他們認為這樣的作業時間是可以做到的。

曾委員銘宗:其實問題還是在學校,要趕快拿出同意書,就像管中閔教授是6月14日改選,學校10月2日才給他同意書,問題並沒有解決,希望金管會及教育部可以拿出確實的解決辦法。請問主委,政策上你為什麼要開放純網銀?主要政策目的是什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就是鼓勵金融創新。

曾委員銘宗:你認為開放純網銀會創造什麼創新?

顧主任委員立雄:純網銀跟傳統銀行經營型態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完全沒有實體分行,這樣的情況下,為肆應新世代的需求,並且促進普惠金融,我們認為這部分有一定的創新性……

曾委員銘宗:純網銀從美國、日本開放到現在,已經近20年,由美國、日本的情形來看,沒有什麼創新,它只是一個通路,過去是實體通路,現在改成網路而已。另外,為什麼你們現在堅持一定要由銀行主導?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當然是從風險控管及創新的平衡性來考量,我們認為在創新的同時要有負責任的態度,所以對於平衡風險控管跟金融創新……

曾委員銘宗:你認為網路銀行會有什麼風險?在你開放之前,我先說說我的看法:第一、你要銀行主導,違反金金分離;第二、你說國外有創新,但美國也好、日本也好,純網路銀行已經開放20年,沒有太大創新,也沒有你所謂的產生太大風險,風險是在資訊部門。另外,網路銀行開放之後,還是要接受金管會依照金融法規的規範,其風險還是在金管會管控之下,你對外講說會產生不負責任的創新,所謂「不負責任的創新」是指哪方面?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完全由科技業者主導而沒有金融業者具備一定的主導性,就會有不負責任創新的可能性。

曾委員銘宗:何謂不負責任的創新?請你舉例說明。我很誠懇的跟你報告,美國也好,日本也好,開放20年來並沒有太大創新,也沒有你所謂的重大風險,它能做的業務很有限,就是存款、放款、消費金融,而且它也要接受你們金融法規的規範,你們還是有金融檢查,哪裡有你想像的不負責任的創新?

顧主任委員立雄:假設全部是由非金融業者來做,在金融秩序的穩定方面,包括法令遵循、洗錢防制、消費者保護、資訊安全等部分……

曾委員銘宗:主委,即使是非金融業者申請之後,也會變成金融業者,要接受你們現行法令的規定,包括金融法規、洗錢防制,統統要受你們的規範,這樣還會產生你所講的這些事情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們希望他們儘快在進入銀行領域或金融領域時,就能很快速的理解何謂……

曾委員銘宗:當他們依照金融法令成立網銀,要接受你這套完整金融法規的規範,也要接受檢查,不會出現你想像的不負責任的創新。我再講一次,美國、日本開放20年來,沒有產生你所謂不負責任的創新。你想想看,它只是通路改為網路,所做的金融業務,譬如一些高風險的外匯操作等業務還被你們限縮,未來只能做消費金融而已,你不要只憑想像。你還說你不放心,我不曉得主委你現在這麼大,你不放心、你不安心,就不能開放!你在媒體講說「我顧立雄不放心」,但你要先搞清楚到底會不會發生你所謂不負責任的創新,你要看看國外的情況。而且你剛剛講網路銀行要觸發創新,你講講看會有什麼創新,它只是通路改變而已,金融內容及服務內容根本沒有變化,還限縮了呢!這會引發什麼創新?美國20年來沒有創新、日本20年來沒有創新,你說中華民國開放網路銀行會有什麼創新?你講講看!

顧主任委員立雄:關於網路銀行,我想參照委員提到的日本,就我了解日本是先提供一個比較小的資本要求,業務做一些限縮,然後再根據業務情況逐步放寬,韓國部分也有要求跟金融業者合作,重點當然是在整個金融消費生態圈的建構。

曾委員銘宗: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因為現在的資本還是100億,以後還要接受你的規範,你對外講說會產生不負責任的創新,所以要金融機構來主導。我跟你說,假設由金融機構主導,就跟現在相關銀行對於網路銀行一樣,更會限縮原來創新的能量。網路銀行本來就不會創新,你又由傳統銀行來主導,我可以跟你預告,你這個開放等於沒有開放,你還預期它有創新,但從國外來看,網路銀行20年來哪有創新?只是通路改為網路而已,業務比傳統銀行的業務還限縮,你卻說它會創新,還講會造成不負責任的創新。主委你講講看,什麼叫不負責任的創新?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再次說明,科技業者確實有一定的創新概念的發想,在導入金融服務時,他要理解整個金融監理的重要性,所以我們才會希望……

曾委員銘宗:主委,所謂的發想在哪裡?美國沒有,日本也沒有,我倒是要跟你討教,網路銀行開放後,你有沒有配套?

顧主任委員立雄:網路銀行所要求的相關事項,譬如資訊安全、流動性等等,我們都會在聽取相關意見後,做出一些……

曾委員銘宗:你最應該有配套的是它會對價格造成破壞性的創新,對市場價格有破壞性,其次是會大量減少工作機會,這兩個配套才重要,你不要煩惱創新的部分,網路銀行不會有太多創新。

最後,5月31日地震基金董事長在這裡向你揭發一些問題,後來他把這些報告函覆給財委會,在4月24日下午2點半他到金管會開會的會議紀錄第6點提到:陳董事長請示顧主委,我們願意聽從主委指示,但因為律師意見指稱怡安涉及商業詐欺,律師意見需先辨明,否則我們可能有法律風險,顧主委明確指示會找地震基金律師談。這個答復立法院的會議紀錄談到怡安涉及商業詐欺,我正式發文跟金管會調這個地震基金的法律意見書,主委,為什麼金管會不給?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件事我不是很清楚,我請保險局吳局長代為說明。

曾委員銘宗:局長,你有簽到主委嗎?

主席:金管會保險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茂桂: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您的文我們一定會循行政程序簽辦,關於這個東西,當時是考慮到雙方的律師意見書可能會涉及到雙方在法律上的攻防,所以我們認為這不適宜由本會來提供。

曾委員銘宗:他都明講哦,他說怡安涉及商業詐欺哦,這樣的法律意見書,本席出公文去調,金管會卻不給,我不曉得金管會是什麼意思。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部分因為不是我決行的,但如果委員需要,也沒有涉及其他太多的顧慮,而且我覺得就是說,地震基金也有這樣子的法律意見,現在委員如果有需要,是不是可以去跟地震基金要?

曾委員銘宗:我跟它要了,它說金管會交待它不能給,所以我才轉而正式發文給金管會,你還是趕快給我……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真的覺得您剛剛講的那個,我在整個事件當中真的是非常尊重專業的意見,那個決議講我明確指示要聽取專業律師的意見,會後也明確的指示說要再請地震基金的律師來。現在有關於地震基金的律師後來又表示說希望這個民事契約,我們也發文表示希望他們、尊重他們……

曾委員銘宗:它的律師也明講這個民事糾紛顧主委不合適介入,所以你應該趕快給我地震基金委外律師的法律意見。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沒有其他特別的考量,是不是有需要這樣的法律意見曾委員才能夠確信這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容我們回去考量一下,我覺得這件事情我們徵詢一下……

曾委員銘宗:主委,這件事情我沒有預設立場,假設你不願意給我,這也不是密件,我跟你講,這叫此地無銀三百兩!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沒有任何此地無銀三百兩,曾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拔管事件之後,台大校長到現在還沒有上任,關於教育部長的人選,最新的消息是說要找一位李校長來接任,但到底怎麼樣,現在還不知道,可是我們卻看到後續的影響、負面的影響已經產生了。根據最新的TIME的education ranking,復旦大學從去年的116名進步到今年的90名,台灣大學卻是從去年的150幾名掉到200多名,由此可以看到拔管的代價非常高。剛才也有委員提到獨董資格認定的問題,根據媒體的報導,主委的意見與教育部不一樣,教育部因為已經拔管了,所以就會一直執行拔管的政策,但金管會這邊則是不是允許部分或允許有條件的先上車後補票,是不是這樣子?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我現在做個完整說明,事實上,教育部跟我們對於事先取得學校同意函這件事並無爭議,主要是所謂的產學合作契約到底要在何時簽定?教育部是希望在獨董提名當下,亦即在股東會通過之前,就由公司出具承諾書,言明當選之後願意簽定合約;而我們提醒他們,公司派提名的獨董候選人,願意出具這個承諾書大概比較沒有疑義,但若是市場派或少數股東提名的獨董候選人,那麼要在之前先由公司取得承諾書,也許實務上有困難,所以必須考慮到這個問題。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主張上任之前還是要取得產學合作……

顧主任委員立雄:同意書,也就是學校同意他擔任獨董的同意書,要在股東會之前就取得,這是沒有疑問的;現在是那個產學合作契約簽在後……

賴委員士葆:但是教育部堅持要簽在前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沒有,教育部並沒有堅持簽在前,也同意簽在後;但是教育部說……

賴委員士葆:如果教育部同意簽在後的話,那管中閔就沒問題了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是,教育部是希望這個產學合作的公司可以承諾說,如果他當選獨董,願意在之後簽定產學合作契約;也就是說,教育部希望先取得一個公司的承諾書,所以這是兩個部分,一個是產學合作契約,另一個是學校同意函,而學校同意函是要在之前取得,因此,這兩個部分並無分歧。

賴委員士葆:以學校同意函來看,校長同意算不算?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並沒有規範說同意函一定要是什麼樣的內容……

賴委員士葆:那差別很大喔!

顧主任委員立雄:但如果學校……

賴委員士葆:校長同意如果算,那管中閔就沒問題了啊!就是因為你們認為不算啊!要學校正式發函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管教授的案子,在之前學校也沒有發出那個函啊!他是內部的……

賴委員士葆:內部函不是函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但他沒有發出來啊!要發出來啊!

賴委員士葆:公司沒有跟他要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管怎麼樣,我們現在就是說要拿到一個同意函嘛!

賴委員士葆:所以現在為了一個錯誤拚命的補、拚命的補,我看主委乾脆規定,教授不可以擔任獨董,這樣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嘛!反正你現在權利這麼大、刀子這麼利,乾脆下令教授不可以擔任獨董,何必這麼費事呢?到現在還跟教育部搞不定……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還是要在不影響本職的情況下,歡迎教授依照其專業來擔任上市(櫃)公司的獨董。

賴委員士葆:那我上次要求查的,到現在為止,你們怎麼處理?就是過去已經先上車後補票的那些擔任獨董的教授要怎麼辦?都沒問題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可能會規範以後要提出一個證明文件,也就是學校同意函,而在……

賴委員士葆:你現在才要求公司聘教授擔任獨董必須要有學校同意函,但過去沒有這樣的規範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雖然過去沒有要求必須提出這樣的證明文件,可是在教育部主政的法令中,有要求必須先取得學校同意函。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啦!但過去金管會所轄的證交所,並沒有這樣要求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在我們的辦法裡面,沒有要求這樣的證明文件……

賴委員士葆:沒有要求,但現在補上來了嘛!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但現在教育部是說要由學校事前同意,這在他們以前的辦法裡面就已規定……

賴委員士葆:其實可以從好幾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像現在大家看到你們跟教育部拚命在補破網,結果愈補愈讓人看出拔管事件非常荒謬,如果都沒有問題,你們為什麼要補上這些動作?就是因為這塊有問題,所以要把它補起來嘛!坦白說,我覺得拔管事件真的很難看,到現在為止,不僅影響到我們的高教,而且影響到台大的排名以及我們在國際上的競爭地位,如果還要繼續這樣扯下去,真的讓人滿難過的!

其次,我要關心的是網銀問題。剛才有委員提到不知道為什麼你們要開放網銀?在我看來,是因為選舉到了,你們心裡早有所屬,就是三搶二,大家猜也猜得出來,日本的LINE一定會中標,你們心裡一定有這家嘛!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並沒有任何心有所屬,而且跟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當然有啊!怎會沒有?抱日本的大腿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年底以前應該還無法完成整個法制作業程序啦!所以沒有什麼為選舉考量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據我們估算,因為你要回饋日本,所以對於LINE這家,可能是心裡有譜啦!基本上,這個想法很清楚,但大家不懂,現在銀行已經可以做網銀工作,為什麼還要開放?剛才曾委員一再挑戰你,可是你的回答,我們還是聽不懂,那就是為什麼你現在要開放網銀?對此問題你一直沒有回答,如果說只是為了創新,則這樣的答案,人家會覺得不夠、不行啦!所以我才會猜說是因為選舉到了,要對日本回饋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純網銀是有它的創新性的;相對於傳統的實體分行,它所投注網路上的資源會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純網銀只能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面……

賴委員士葆:你這樣講,外面的人根本聽不懂!

另外,對於鴻海FII,你根本不屑,覺得不怎麼樣……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沒有不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啦!

賴委員士葆:你說那個本益比如何如何,結果人家現在漲翻天!接下來南僑、和艦都要這樣做,那你總該回應一下了吧?現在國內這些知名大公司的子公司在大陸整合資金,然後掛牌他們的A股,你是不是應該認真看待?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在上海或大陸其他地區的子公司,之所以申請A股上市,是因為他們本身是在大陸註冊,本來就不能回台上市;也就是說,他們在當地是基於籌資需求,所以申請A股上市,這樣就不需要再由母公司挹注資金過去,以聯電為例,這樣做是因為有擴廠需求,我想這跟一般在台灣的母公司下市,然後再到大陸去上市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

賴委員士葆:請問你事先有掌握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聯電的部分,在他們公布之前,有先來通報。

賴委員士葆:後面還有幾家類似這樣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就是5家嘛!

賴委員士葆:後面還有幾家?

顧主任委員立雄:大概就是巨大、臻鼎─KY、榮成、南僑及聯電等5家。

賴委員士葆:就我了解不只耶!可能還有10家喔!請你回去認真查一下,應該不只這5家啦!

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記得1930年美國胡佛總統在任時,曾掀起貿易大戰,當時有1,000多個教授學者寫信給他說千萬不可,但他不聽硬幹,結果引發經濟大蕭條;時至今日,川普又要這樣幹,美國故事重演,也有1,000多個教授寫信給他說千萬不可,但川普後續是要繼續走或是走走停停,我們不知道。部長,對於這件事,我們要不要很緊張?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這要審慎評估啦!因為過去有這個案例,美國學者也提出一些建言,所以川普應該會審慎考量;當然,目前在檯面上,他跟中國大陸展開類似貿易戰,但我想他應該會聽聽其他專家的建言吧!

賴委員士葆:會不會產生川普版的經濟大蕭條?

許部長虞哲:我很難預測啦!不過,我想他應該會以美國經濟為主,因為他一直強調……

賴委員士葆:美中貿易大戰對台灣有沒有負面影響?

許部長虞哲:假如持續下去,當然會有影響;但以短期來看,目前為止……

賴委員士葆:小心喔!你的想法跟總統和院長不一樣耶!賴清德院長說這對我們是好機會;不過,天下雜誌卻說台灣、南韓及馬來西亞,都會受到很大影響。這是人家很客觀的預測,但是政治人物一遇到選舉,就不敢講真話,反倒拚命說謊話,而且謊話說得最多者還得獎,那個人叫徐國勇,他竟然得到「最佳發言人」……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

賴委員士葆:你要講真話,不要講謊話!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有關卡管一案衍生而出的就是大學教授出任公司董事或獨董時的條件說。我們知道,上週二你親自主持會議針對這個問題和教育部進行協調,結果教育部派了一個處長與會,你心裡會不會不是滋味?兩個部會協調這麼重大的政策問題,結果人家只派一個處長來,你會不會覺得不太妥當?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那天早上教育部也開了一個會,我們有派人去,然後下午我們開會,他們派人過來,所以我想這是OK的。

盧委員秀燕:所以是大人有大量,事情能解決比較重要啦!但我聽說這位與會處長滿強勢的,因為你們認為如果要有學校同意函,又要簽產學合作契約才能出任獨董,這樣的要件可能太嚴,但教育部為了保護學校及教授,正所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所以堅持學校同意函和產學合作契約必須同時簽才行……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們沒有說產學合作契約要在股東會召開前就簽,而是說由公司出具一份承諾書啦!

盧委員秀燕:對,這個承諾書一定要有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是教育部的擬議,但我們提醒他們也許實務上會有困難,因為公司派會願意幫自己……

盧委員秀燕:如果教育部堅持必須同時簽有同意書和承諾書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們也有提出一些意見,請他們帶回研議參考。譬如我們在想,產學合作是否一定要由學校跟公司簽?既然獨董在公司那邊拿到薪水要回饋給學校,那麼學校跟獨董簽應該也是一種方法,所以另外一種可能是由獨董出具一份承諾書,言明在當選之後願意促成產學合作的簽署,如果他就任之後沒有簽署,違反教育部那邊的法令,亦即……

盧委員秀燕:反正就是教育部不同意嘛!變成把球丟給教育部,必須教育部同意才可以……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是,如果他拿不到的話,就會變成他不能兼職,而不能兼職只有兩個方法,一個是辭任獨董,另一個是辭任教授,這部分是由教育部來……

盧委員秀燕:對,教育部就是怕有這種情形,所以聽說他們回去研究後還是堅持意見,那你這邊會退讓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兩個部會近期內會再協調,我想一定可以找到一個好方法。我們主要concern的是,如果那個承諾書只有公司派那一邊會簽,另外一邊拿不到,那麼在市場上就會產生一種遊戲規則的不公平,所以針對這點,我們會再跟教育部協商。

盧委員秀燕:如果協商不成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會協商不成啦!因為教育部並沒有說一定要在股東會之前就簽產學合作契約,而是說要有一份承諾書,至於這個承諾書由誰出具?我想這是可以討論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現在連金管會跟教育部之間都有這樣不同的意見,那會不會導致各公司要從學校挖角獨董愈來愈困難?這件事既然對於教授要來貢獻社會有所影響,那同樣的,對於公司治理會不會造成影響?現在大家都看到卡管案血淋淋的,還有誰要去淌這個渾水?更何況未來還可能出現公司派跟市場派之類的角力,不是嗎?從卡管案發生到現在,政策一直舉棋不定,這對未來學術界協助公司治理方面,會不會產生窒礙難行的影響?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覺得這個問題釐清得愈清楚,應該愈有助於公司治理,所以不至於影響學校教授兼任公司獨董的意願;當然,重點還是在於教育部希望教授能夠專注於本職,因此,我們希望能夠兩邊兼顧。

盧委員秀燕:好,我拭目以待。

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雖然我們去年沒有列入歐盟稅務不合作黑名單,但今年又要重新評估,聽說對於我國在租稅透明的表現上,歐盟不滿意,所以有可能在今年把我們列入黑名單,也因此,財政部官員急赴歐盟說明。請問目前情況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跟事實不太符合,因為我們早在好幾個月前,就準備組團去跟歐盟好好說明,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的情況跟其他一般國家不一樣,譬如在歐盟的28個國家當中,我們已與其中14個國家簽署租稅協定,彼此有資訊交換;至於另外14個國家有沒有意願跟我們簽?我們會將這個訊息告訴歐盟,也就是說,我們盡力了,它要幫我們促成,如果對方國家還是不願意,那就不算我們不努力。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部長澄清。

另外,我要再請教主委,對於聯電子公司和艦要掛牌大陸A股一事,你們表示和艦並非聯電重要子公司,所以影響有限。其實上次鴻海子公司要去,你們也是同樣講法,這讓民眾不禁要說:「兩岸猿聲啼不住,A股已經跑很多。」如果我們的政府官員都說:「沒關係啊!這些都是子公司!」那我要提醒主委,所謂「窮則變,變則通。」現在有很多含金量高的金蛋都是子公司,如果金管會的態度再這麼消極,認為都只是一些子公司,去了也沒有影響,那以後大家都用這種子公司,即母雞下金蛋,而金蛋下到對岸去,應了「兩岸猿聲啼不住,A股跑掉很多去」這句話,會不會導致我們的資金、企業統統外流?坦白說,如果未來台灣鎖國愈來愈嚴重,對我國財經發展是非常不利的。請問主委,對於和艦繼鴻海富士康之後在大陸A股掛牌,有何評論?

顧主任委員立雄:報告委員,我們當然要持續關注,但這兩個case的不同在於,鴻海是把好多家的子公司併合到它的FII公司裡面;至於和艦,除了既有的本身之外,又再找另外兩家子公司,但它是限於中國大陸地區的子公司業務,並未將聯電在台灣的業務移轉過去,所以它在大陸有直接籌資的必要,不再從母公司挹注資金進行擴廠,也因此,它有一個直接籌資的動作,對於這部分,我們會持續關注。當然,到現在為止,它是百分之百……

盧委員秀燕:上次對於富士康,你們也說會關注,結果你們關注愈多,去的愈多。恕我直言,你們好像都無關緊要,連我都比你們著急,所以對於上次富士康的問題,我在這邊問,同樣的,對於現在和艦的問題,我也在這邊問。金管會是不是抱持鴕鳥政策,反正把頭埋在沙裡,沒看到就好,就算看到也不打緊,認為不重要?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分兩點向委員說明:第一,和艦在大陸地區註冊子公司,本來就不能回台上市,所以它有直接籌資的必要,在這點上,我們要尊重他們的商業判斷。第二,我們不會抱持無關緊要的態度,相反的,我們當然會很關注國內資本市場的健全性……

盧委員秀燕:那要如何「有要有緊」?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們要開放整個多元上市(櫃)的條件啊!

盧委員秀燕:你要請他們喝咖啡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也排除台商回台上市的障礙,譬如有提到30%……

盧委員秀燕:如果是「有要有緊」,你會請他們喝咖啡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的重點應該是健全國內資本市場,所以我們有一個重要的政策,就是儘量排除台商這些KY公司回台上市的障礙。

盧委員秀燕:你的說明已經展現金管會的態度,那就是對去的人認為無關緊要,沒有任何意見,只好加強回台資金的管道。看起來就是這樣啊!

我再請教部長,非常感謝去年的稅改,我的3個版本,統統被你們採用,第一個是我把學前扣除額從2.5萬元拉到12萬元,亦即1個月1萬元,這部分最後用了我的版本;第二個是我把薪資扣除額從12.8萬元拉到20萬元,當時我還跟你對談,我說20,你說不會用20,結果真的用20。第三個是身心障礙扣除額拉到12.8萬元,也是用我的版本。雖然我的3個版本全部被採用,但我要說的是,只要是好事,你們就樂觀其成,這沒有什麼顏面問題。

本席長期關心長照問題,所以最近我提出1個月3萬元、1年36萬元的長照扣除額版本,我是有依據的,因為根據長照協會統計,1個人1個月的長照費用大概是3萬元到7萬元,而我是採最下限3萬元;聽說你們也要提版本,但所提扣除額比我低,在此我要提醒部長,去年稅改,你們搞到後來,還是採用我的版本,因為我來自民間,了解民間需求,所以我提出的版本一定比較貼近地氣,能夠得到共識。最近我已送出長照扣除額1年36萬元的版本,不知部長是否接受?

許部長虞哲:報告委員,目前我們賦稅署還在評估中。相信委員很清楚,從納稅人的角度來看,扣除額項目一定是愈多愈好,但必須考量財政及公平性的問題。

盧委員秀燕:對啊!可是去年稅改,也有人提出的版本比我高,但並未被採用,最後是採用我的版本啊!

許部長虞哲:是,的確很多人都有建議啦!

盧委員秀燕:因為我當了6屆立委,接近地氣嘛!尤其本席長期在財政委員會,不會不考慮國家財政負擔,所以我建議部長,只要對國家人民有益,財政負擔又可以的話,今年你們的版本就不要做了,直接抄我的版本就好了……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做整個評估,好不好?

盧委員秀燕:這樣比較快啊!你們何必寫呢?寫了半天,結果都用我的版本,你們的版本也不會被用,豈不浪費紙張,又浪費公務人員的心力?

許部長虞哲:不會,其實上次通過的稅改,絕大部分還是以行政院版本為多……

盧委員秀燕:哪有?在這邊協商之後,統統用我的版本啊!你可以看看我們當時的對談,像薪資扣除額從12.8萬元拉到20萬元,你剛開始還不以為然,結果最後還是用我的版本啊!我手上還有錄影證據,但那不重要啦!我是建議你們今年長照扣除額就直接用我的版本,謝謝。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有關金改這塊,尤其是產金分離的部分,最近遠東商銀召開股東會時,有小股東提醒徐旭東要注意產金分離的問題,結果他說只有那兩個老板有這個問題。其實5月份黃國昌委員就在委員會中質詢這個問題,你們回答說1個月內會做處理或是展現態度。因此,我在6月27日問你們有沒有進度?但目前看來是沒有。現在我要請教主委,徐旭東說他本身沒有這個問題,還是繼續擔任遠東商銀副董,而且他說只有那兩個老板有這個問題。到底是哪兩位老板?現在我們來看投影片上的資料,首先,蔡明忠是台哥大董事長兼富邦金控副董;蔡明興是富邦金控董事長兼台哥大副董;徐旭東是遠東集團董事長兼遠東商銀副董。當時我們除了規範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外,還加了一個職責相當人,所以現在徐旭東出來說他都沒有去管遠東商銀的事情,違背產金分離原則的不是他,是另外一家。主委,從5月到現在,金管會展現的立場到底是什麼?難道任憑他們彼此在那邊講是別人有問題,自己沒問題嗎?金管會有去查嗎?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有。

徐委員永明:有訂定規範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剛才委員提到的兩個案例都有涉及副董事長這個位置。以副董事長來說,因為在名稱上不是董事長跟總經理,所以……

徐委員永明:所以才有職責相當人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這就是我要向委員解釋的,在非金融事業這部分,我們已經訂了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人,所以就委員所提的這個例子來看,我們必須要去了解:第一,蔡明興擔任台哥大副董,但在內部權限上是否等同董事長、總經理或是與這兩個職務相當的職責相當人?第二,如果回過頭來談金融這一塊,也就是金控的副董事長,像蔡明忠是富邦金的副董、徐旭東是遠銀的副董,所以就這部分,我們要去了解他們在內部的相關權責規範上,是否等同董事長或總經理?

徐委員永明:蔡明忠和蔡明興是兄弟,就我和一般民眾理解,他們當然是同時控制台哥大,也同時控制富邦金控啊!他們兩人的分工只不過是在名目上,因為按照規定,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啊!所以他就擔任副董嘛!如果你說因為他們分工,所以他沒有實質影響力,這就跟徐旭東出來講說:「我都沒有處理案子,那兩個老板才有問題,我沒有這種情況!」的意思一樣啊!徐旭東說他在銀行裡面沒有實質權利,也從來沒有介入任何一筆貸款交易,關係企業若有需要貸款,就自己去找銀行,不必到遠銀。主委,他這樣講,你就認為他沒有違背產金分離原則嗎?他就過關了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我們會透過……

徐委員永明:你會認為徐旭東在遠東商銀裡面沒有影響力?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主要是透過檢查來尋求一個證據的支持,然後根據這個證據去做相關處置。

徐委員永明:那你要怎麼檢查?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的檢查局本來就可以做檢查。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那要如何認定?如果他最後給你一個paper work說都沒有影響呢?我希望主委能夠從實際觀點來看,當徐旭東坐在遠東商銀股東會上講那些話時,大家當然會注意他是不是遠東商銀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但他卻說自己沒有這個問題,只有那兩個老板有這個問題,因為他們實質擁有那家公司。如果在此情形下,主委還說檢查結果都沒有,那你覺得金管會真的有辦法處理產金分離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確實有處理這個問題的能力啦!

徐委員永明:主委這樣回答,我不能接受,因為你這樣講之後,這3個董事長都可以放心了!回去以後他們就會處理「哪些會我不發言」、「哪些會我不出席」,這樣就可以確定「我沒有介入啊!」對不對?可是在董事會、股東會裡面,誰會注意這部分?所有股東注意的是徐旭東講的話,因為大家知道他才是實質上具有影響力的人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關這部分,我們會透過歷來的檢查以及尋求的證據,做出適切處置;我們不可能無憑無據就去做相關處置……

徐委員永明:你們在規範上已經增加所謂的職責相當人了,如果從你們的態度來看,我想他們都會放心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確實是在我任內……

徐委員永明:我比較擔心的是,金管會規範的產金分離,未來都會變成紙上工作啦!

事實上,很多改革都會遇到這種狀況,像網銀也是,前面已有多位委員質詢,你當時是希望要有銀行參加,而且持股比例必須在50%以上,結果人家現在有找銀行啊!媒體報導說是找10家,每家來個4%、5%,加起來超過5成,但實質影響力不是在這些銀行手上。正所謂你有政策,他有對策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可是他要來申請,必須經過我們核准。

徐委員永明:他要來申請,自然會想辦法,就跟我接下來要談的教授兼獨董這塊一樣。我覺得很有趣,首先,就任前取得學校同意函是可能的,因為有人拿到嘛!這不困難啊!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所以這點沒有爭議啊!

徐委員永明:但很多人說就任前取得同意函很困難……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於這點,我們兩個部會都有共識。

徐委員永明:那管中閔在就任前取得同意函並不是一件難事啊!目前你們和教育部之間爭執的是產學合作契約嘛!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

徐委員永明:你們認為不需要,但教育部認為需要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是,我們兩個部會都同意就任後才簽產學合作契約,但教育部希望在提名獨董候選人時,公司就要出具一份承諾書言明他一旦當選,會簽產學合作契約。因此,我們只是提醒教育部,如果是公司派提名的獨董候選人,他要拿到公司承諾書,當然比較沒有問題;但如果是另外一邊,比如市場派或少數股東推薦的獨董,那麼他要在選前拿到公司出具的承諾書,可能就會有問題,所以這樣的遊戲規則並不公平。

徐委員永明:OK,謝謝主委澄清。

接下來我要請教財政部,恆怡能源科技和宜諾工程向彰銀左營分行貸款,一個借到13.1億元,一個借到2.4億元,其實這兩家公司是同一家,主要從事國營企業工程。問題是他們向彰銀貸款後,合約未到期就申請展延,這無非表示無法還錢,但彰銀董事會竟然予以通過。請問合約未到期就申請展期,這是常態嗎?不是應該到期之後,如果真的還不出來,才能申請嗎?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是公司內部的治理事項,基本上……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但這個銀行是你們的啊!基層為什麼檢舉?主要是因為他們同時向左營分行及大順分行提出申請,大順認為不可行,左營一開始也認為不可行,但後來該分行的楊經理把原本的承辦人員換掉,改由在彰銀西台南分行任職不到3個月的謝襄理來承辦,結果這個案子就成了,而且在貸款合約未到期就同意他們申請展期,所以這借出去的15億元很可能變成呆帳;更有趣的是,主導左營分行的楊經理在今年申請退休。我當然知道這是個案,但要提醒部長和署長,我們花了這麼多心力,好不容易把彰銀保在公股行庫裡面,結果下面這樣惡搞,這讓我不禁要問,合約未到期卻申請展期,這是常態嗎?重點是彰銀竟然核准,難怪基層議論紛紛,所以我才會接獲這個消息,因為基層都認為這個案子有問題啊!剛才我說了,一開始大順分行不同意,左營分行也不同意,後來把承辦人員換掉以後,案子才通過,然後接著就變成這樣的情況。部長有何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供這個案例,我們會請公股代表,包括董事長及總經理好好調查這件事。

徐委員永明:合約沒有到期就申請展期,董事會竟然同意,而且是換掉承辦人員才通過,等到事情發生了,幹部也離職,所以基層才會具體檢舉。部長,有人不同意,就被換掉職位,同意的人現在拍拍屁股要辦退休了,我想這絕對是弊案,你要責成國庫署好好查一下。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財政部跟金管會的預算凍結案,為了讓政務順利推動,本席支持予以解凍,但針對部分預算問題,還是要跟部長討論一下。

首先,有關民營化基金的部分,我們從投影片上可以看到,這張表是近10年的收支情形,97年度短絀是272億元,經過逐年攀升,到107年增至627億元,所以每年國庫大概要編列70多億元供作它的基金來源。請問部長,民營化基金是屬於自償性嗎?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裡面有釋股收入大約232億元,但無法執行,因為立法院沒有通過,所以我們在去年6月份報給行政院,行政院說照樣留著;不過,國發會正在檢討這個基金到底有沒有存留價值,因為它現在只有支出,沒有收入。

施委員義芳:所以它是屬於一種自償性基金,而債限計算是要排除自償性基金,但這幾年來,政府卻編列了幾十億元去做填補,明顯違反自償性原則。據此本席要請問,雖然國發會正在檢討,但財政部有何想法?

許部長虞哲:其實在沒有釋股收入的情形下,繼續維持這個基金也不是很好,所以我們會在國發會主持的會議裡面,適度表達這個意見。

施委員義芳:部長認為目前的作法有沒有違反預算法規定?

許部長虞哲:應該沒有,但若是虧損一直由國庫彌補,也不是很好的作法。

施委員義芳:我們再來看看推動民營化以後的收支情形。當然,這個基金目前係由財政部管理,但從這張表可以看出,花費最多的是交通部,大概有780億元左右,占了7成,原因是什麼?

許部長虞哲:因為他們民營化的單位比較多,據我了解,應該是中華電信……

施委員義芳:就我所知,民國95年,中華電信退休人員的退俸總共是24億元,及至105年攀升到55億元,而目前2萬名員工的退休金大概達70億元,剛好是你們每年填補的數字。因此,我要請教,這個基金到底是民營化基金?還是中華電信的退撫基金?

許部長虞哲:當然,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民營化裡面有好幾家公司,只是目前顯現出來它占的比較多。

施委員義芳:不過數字剛好啊!

許部長虞哲:對,因為其實不只這一家,其他還有好多家都有。

施委員義芳:其他的都很少啊,你可以看到那個比例,經濟部是10%、6%或8%之類一點點而已,而它占了近73%。

許部長虞哲:對,沒錯。

施委員義芳:繼續來看釋股部分,本席看了最近5次的釋股,除了98年榮工工程公司合資之後變成為榮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到103年的漢翔公司釋股以後,接下來近五年幾乎沒有釋股,為什麼沒有釋股?部長要不要補充說明一下?是不同意你把金雞母、好的賣掉,把不好的留下來?

許部長虞哲:委員也很清楚,其實當初有編,但是大院不同意。

施委員義芳:在釋股的未來規劃,像台電、中油及台糖都在修正中,自來水公司則是暫緩,菸酒公司也是暫緩,而中華郵政則幾乎沒有釋股民營化的規劃,這些幾乎都沒有動啊!部長的看法是……不管未來國發會怎麼建議,而本席要問的是這種基金是不是將之解散,回歸到各部會?

許部長虞哲:對,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規劃。

施委員義芳:因為已經無法自償了!

許部長虞哲:對,沒錯。

施委員義芳:這部分會怎麼做?在多久時間內可以去做?

許部長虞哲:目前國發會的建議是希望在108年、109年去做。

施委員義芳:應該要這樣做才對。

許部長虞哲:對。

施委員義芳:繼續請教金管會顧主任委員,今年5月份左右,本席曾經跟你提到崩盤四國跟我國金融的連動,當時從油價到費率都跟主委做了討論,你當時的回答是「會持續觀察」,根據境外基金觀測站的統計,我國投入新興市場的金額已經破了1兆元,但是過去3個月它的跌幅大約是10%左右,所以這段期間國人的投資已經賠掉約1,000億元,針對這部分,主委在這個時間有沒有甚麼要提醒投資人的?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就新興市場的風險來說,不管在政治、經濟與金融風險上,我們都會要求業者和銷售機構在銷售基金時要對客戶做基金適合度的評估。至於委員剛才所提金額部分,據我們現在的統計,整個境內外新興市場的基金規模大概8,376億元左右,所以如果以新興市場做為主要投資國家的基金,風險等級當然相對比較高,所以它在做客戶風險承受度評估時並不適宜銷售給自評為屬於保守型的客戶。

施委員義芳:好。另外,本席參考財訊,它提到上百億元的基金有13檔,在這13檔基金中投入超過200億元者之跌幅已經在11%至20%之間了,其中只有1檔跌幅較小,是1.94%,其餘的都是虧的,虧損相當嚴重。在國內,只要股票異常,證交所都會有警示,請問主委,警示的原因是甚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會要求基金要做多元分散投資,所以投信公司在管理操作基金投資時,本身對基金投資標的會設內控風險控管與停損機制,這是投信公司在操作時就應該要做得到的。

施委員義芳:我要提醒主委的是,觀光局在境外旅遊部分,對政局不穩定、有發生天災的國家都會發出警訊燈號,因為國人境外投資金額相當大,所以我希望主委在這部分也要適時去提醒這些投資人。請問主委的看法為何?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就這部分我們來研究看看,因為投資風險本來就應該在相關的公開說明書、投資人須知等銷售文件上做揭露,現在委員所提的是不是指這些國家發生一些比較大風險的狀況,這樣的風險警示是不是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提醒投資人注意?

施委員義芳:因為基金本身不會提醒投資人不要買、說自己的基金都是虧損的。那是不可能的事!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過基金銷售人員在銷售時本來就應該要有一些預測。

施委員義芳:沒有人那麼老實啦!

顧主任委員立雄:銷售機構本來就會有一些基金在賣,不會只賣1檔基金,所以它對客戶要做一些適合度的評估,並做完整的告知,我想這是一個基本要求。

施委員義芳:最後本席要跟談一下比特幣,現在虛擬貨幣很多,從一些資訊中看到主委表示未來要去管制比特幣,請問原因是甚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於虛擬貨幣例如比特幣的管理,我想大致上分為3類,一是違法吸金,另一是ICO背後有一個證券的發行,如果不涉及這兩個,其他的我們只在實名制和洗錢防制這一塊做一個低度的管理,基本上大概分為這三類。因為如果涉及證券,那就有證交法的問題;如果涉及違法吸金,承諾一些不合比例的承諾藉以吸收金錢,這可能就會有違反銀行法或詐欺的問題。關於貨幣本身,我們就是從法定貨幣換到虛擬貨幣的關口去做實名制的管制。

施委員義芳:現在區塊鏈的技術已經開始慢慢普及,有很多公司標榜自己是新興虛擬貨幣的創新公司,目前的集資方式也不是用股權,而可能是用採礦方式去產出它的虛擬貨幣,請問主委,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新興的新創公司有沒有違法?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們去進行採礦嗎?

施委員義芳:對,已經不是釋出股票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沒有在這部分認為它涉及違法,因為它進行採礦可能需要大量電能及相關的消耗,所以它可能要找到一些投資人一起出資吧,依我的理解現在大概是這個狀況。

施委員義芳:虛擬貨幣不只是單一商品比特幣,目前市場上已經有很多虛擬貨幣了,請金管會在1個月內清查國內市場到底有多少新創公司採用虛擬貨幣,可以嗎?你要管制總要知道國內有多少種虛擬貨幣。

顧主任委員立雄:報告委員,我們監理的對象是金融業,這些新創公司……

施委員義芳:就當作是研究也可以。

顧主任委員立雄:新創公司不歸我們管理,我們沒辦法叫它來……

施委員義芳:因為未來你要去管制它,而它有多少種你卻不知道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的行政權沒有擴大到金融業以外、沒有這麼大的觸角,我們現在都是從銀行端,要去……

施委員義芳:主委不要緊張,我只是要你去了解有多少種虛擬貨幣而已,你不必那麼緊張,因為未來你也是要去管制它。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從銀行端來做個研究。

施委員義芳:好,謝謝。

主席:請郭委員正亮發言。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顧主委,本席觀察你最近一個多月來關於網銀的言論,包括公聽會,說實在我有一點失望,因為當初你說開放網銀的目的是鼓勵金融創新、深化金融普及、滿足新世代的消費需求,而且你還說希望能在金融市場產生鯰魚效應,鯰魚就是會「噴噴跳」,促進市場新的競爭;而且你也承認網銀必需要在網路世代尋找利基,才有創新發展的可能,否則無法生存。這些都是你講過的話;可是我們看到你最後的結論回到原來的兩點,第一,你還是要求金融業要持股過半,你做了一個重大判斷,你說因為防制洗錢、資安、個資維護,科技業恐怕不懂,法遵成本他們也不知道,所以金融業要繼續主導;第二,資本額要維持100億元。為什麼?因為你的理解中,網銀只能是綜合銀行,也就是必須依循我們既有的銀行法。目前所有的銀行大都是商業銀行,所以不能個別選擇項目來做,例如有人說只想做網路支付,但你說:不行!你是綜合銀行,所以資本額一定要提高到100億元。坦白說,從你一開始所揭櫫的目的,說要金融創新、深化金融普及、創造網路世代新的金融型態等等,一直到你回歸到必需符合銀行法、最低資本額100億元、由銀行業主導,你知道你已經產生一個新的綽號嗎?現在有人叫你為「顧屌屌」、「顧柱柱」,對我國的銀行業「顧屌屌」。網銀的目的不就是要突破嗎?而你現在卻是「顧屌屌」。

我現在問你一些個別問題,按照你目前的規定,如果有人進來之後拿到網銀執照,然後要做跨業的整合經營,銀行法允許嗎?我舉例來說,例如有人有便利商店、物流業這些通路,他要透過這些物流業、便利商店來代收或提領,你們會允許嗎?依銀行法的規定是不准的喔!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在上禮拜公聽會也有提出這樣的問題,我們是認為這樣等同有實體銀行的味道。

郭委員正亮:所以你反對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覺得創新性可能不足,但是我覺得若跟其他異業結合,只要在滿足個資保護的前提之下,我想這樣的異業結合正是純網銀的……

郭委員正亮:沒有啦,銀行法不允許啦!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就它現在要……

郭委員正亮:我請問你,它是不是要接受銀行法的權利和義務?是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啊!

郭委員正亮:是嘛,所以它一定要比照銀行法來監管,不是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那它在銀行這一端……

郭委員正亮:所以既有傳統銀行不能做的事,它也不能做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啊!例如它是一個電商,它主要是要將這部分客戶吸引到它的金融服務範圍內,然後在雙方間形成一定的消費生態啊!

郭委員正亮:這樣憑甚麼會有額外利潤?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如果單純卡在……

郭委員正亮:我是說這個商業誘因何在?

顧主任委員立雄:支付始終是比較不容易營利的一塊,但是在支付這一塊他們會漸漸去發展出他們的利基。

郭委員正亮:我跟你講,我們既有的傳統銀行也可以介入成立網路銀行喔,因為你現在開放的叫做純網銀執照,也就是沒有實體銀行。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沒錯。

郭委員正亮:所以既有的傳統銀行可以介入成立自己網路版的銀行。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問題。

郭委員正亮:事實上現在就有。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

郭委員正亮:如果純網銀不能突破銀行法的限制來做另外一些營業行為,當然這也是在你監管可以更寬鬆的範圍下,那他們怎麼會有利基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並沒有說它……

郭委員正亮:你可以舉個例子告訴我這種錢要怎麼賺嗎?我想半天想不出來。

顧主任委員立雄:像……

郭委員正亮:我再舉另一個例子,大陸有一家銀行跑去校園做小額貸款,它是透過組織做貸款,都是小額的貸款,可以透過手機就直接借錢,它是純網銀,這種營業形態銀行法也不准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種小額信貸要做好它的信貸事前工作項目,現在它的差別應該只是在於它在行動手機上形成一種核貸的流程,它相應的……

郭委員正亮:顧主委,我跟你講,我們的純網銀一定是零售金融,這個我想你心裡有數,它不可能有很大的客戶。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是現在的……

郭委員正亮:它的利潤是很微薄的,既然它的利潤微薄,你就要允許它有多種產品去設計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啊!

郭委員正亮:舉例來說,依照現行銀行法不准夾層融資,不准有附帶條件的融資、或是附帶未來取得股權的融資、抑或附帶具有創投性質的融資,如果網銀連這個也不能做,那麼網銀要怎麼賺錢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沒有不允許夾層融資,如果它結合銀行跟創投來做夾層融資,我想也是OK的,因為它可以結合創投和銀行的授信做它的……

郭委員正亮:這不一定是創投,它也許是附帶條件。

顧主任委員立雄:當然最後它取得股權就要涉及我們在投資上給它的規範。

郭委員正亮:而且你也沒有給它特別的條件,例如若是它要做外匯,還是要設立滿3年,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部分在那天的公聽會有提出來,就這部分我們要再跟央行協商討論。

郭委員正亮:我剛才報告了那麼多,基本上傳統銀行有實體通路,大家也熟悉它的知名度,而它也在做網路銀行,基本上它是實體兼網路,有一些既有客戶喔,現在純網銀要進來跟這些既有的銀行競爭,是要憑甚麼去搶人家的客戶呢?如果你沒有給它一些特別的條件,它憑甚麼去搶客戶?我再舉另一個例子,邱局長回覆過,因為有人提到是不是可以放寬開戶的限制,而你們說依照民法第十二條規定,低於20歲者必須有法定代理人陪同才可以開戶,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我聽到的……

郭委員正亮:你們解釋從嚴,限制要滿20歲嘛!請問你,網路使用者有很多是12歲至20歲,這些人還要爸媽去簽同意書才能開戶或做小額貸款,那它要怎麼開拓業務啊?你也不給它這種權力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報告委員,一個是在網路上開戶的便利性,另外一個是你所提到法定年齡的問題,現在法定20歲才成年,如果18歲至20歲的限制行為能力人某種程度是不是可以……

郭委員正亮:顧主委,有沒有行為能力牽涉你的解釋啦,你認為開戶這種行為跟考駕照這種行為是要等同20歲或18歲?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部分我們的想法比較open一點。

郭委員正亮:對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但是我們要繼續跟法務部……

郭委員正亮:我只是跟你說如果你沒有open一些新的空間讓純網銀去經營,則我想像不出它會有甚麼利多的空間,而且講白了,如果有一些人認為只有個別項目的銀行才有賺頭,那它就來申請監理沙盒就好,不要去做綜合網銀,綜合網銀多累啊,還要先放100億元在那邊當做資本。例如它來申請監理沙盒,說它只要做網路支付,搞不好你也准了呢,那它剛好把一些項目抽出來單獨做就好了,不是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我們准許這樣的純網銀之綜合業務有比較開闊的擴展性可能,另外科技業者或非金融業者這一塊,它去跟金融業者合作,當它來申請時就已經想好它的利基在哪裡了。以韓國Kakao Bank的例子來看,它就是要吸引消費者透過這家網銀在其中從事所有的消費,而且透過消費還可以取得點數,……

郭委員正亮:那是因為它有一些大數據的data。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它當然要思考好它的整個利基,它已經有一些既有的客戶存在這一家非金融業者的手上,它在做好符合個資保護的情況下取得它的同意,再跟它要進一步經營的網銀做結合,這樣才能讓黏著度……

郭委員正亮:這個我知道。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樣就會有利於這個,它原來是支付,透過在裡面消費,然後進一步從這個地方逐步擴展它的業務型態。

郭委員正亮:顧主委,這個還沒有答案,因為今年11月才開始申請,不要到時候沒有人來申請,如果受銀行法的監管,只能接受傳統銀行的監督方式,真的會縛手縛腳。

顧主任委員立雄:屆時如果有新的業務型態,帶來創新的當下,有經營網路的傳統銀行,也會比照開放,避免形成兩套不同的監理強度。

郭委員正亮:好,我們拭目以待。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6月12日菸稅增加20元,目的是要挹注長照,但是去年下半年實徵的菸稅不到一、二百億元,只有55.6億元,請問今年上半年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今年上半年的情況不錯,當時我們估計菸稅可以增加233億元,依照今年1至5月的數據來看,會超過233億元。

江委員永昌:今年全年度會超過233億元?

許部長虞哲:會超過233億元。

江委員永昌:在增加菸稅的過程中,我們很擔心走私菸會變更多,因為香菸價格高就會增加誘因,請問國庫署在這方面做了哪些努力?截至4月為止,走私菸好像只查緝589萬包,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對。

江委員永昌:之前本席曾請教部長你們的防偽措施要怎麼做,為了避免走私菸進來,你們查緝時不是要建立資訊系統嗎,今天的解凍案中有一筆三千多萬元的預算,就是要規劃研究設計,在菸品上面貼防偽標籤,並建立相關交易、資訊、QR Code紀錄,且每包菸都有一個號碼加以定位,你們不是去土耳其考察嗎?

阮署長清華:有關這個案子,我們蒐集了幾個國家的制度,其中土耳其跟我們的設計理念比較接近,所以我們到土耳其參訪。

江委員永昌:土耳其的問題不是走私菸,台灣的狀況是這些菸都是真的,只是沒有經過正常管道課稅進來,而是從海上走私進來的,土耳其的狀況是偽造菸,並不是真的菸,你們是事先已經知道了還跑去土耳其考察,還是在不知道的狀況下去土耳其考察,本席認為兩者都有錯。

阮署長清華:土耳其的制度是先有防偽標誌,後面還有一個資訊系統,可以互相勾稽,我們現在的設計理念和他們很接近,所以我們去參考他們的做法。

江委員永昌:他們的問題跟我們不一樣。

阮署長清華:雖然問題不一樣,但是系統的功能一樣,都是要把不合法的菸揪出來,目的一樣,所以我們想了解他們是怎麼做的。

江委員永昌:由於有不肖商人偽造菸商製造的菸,所以他們的菸商願意在菸品上增加防偽功能,以保障菸商的利益;我們的問題並非如此,我們進口的菸都是國外菸商製造的真菸,只是為了逃漏稅,不經過關務系統而從海上進來而已,現在在市面上販售的進口菸,不論是走私菸或從國外合法進口的菸,標籤都完全一樣,在此情況下,每一包菸你們都要去追蹤,所以你們要花費4億元建置資訊系統,另外斥資19億元在每一包菸上建立防偽系統,為了防偽總共要花費23億元,這是你們的評估報告顯示的,但是去年全年度總共只查緝1,800萬包走私菸,現在菸稅是11.8元加20元,再加上51.8元菸捐,1,800萬包大約逃漏9億多元稅額,你們花了23億元,1年只追了9億元,你們甚至還在報告上表示可能無法100%達到目的,今天要解凍三千多萬元讓你們研究,請問這個事情你們考慮清楚了沒?

阮署長清華:報告委員,我們今天沒有這個解凍案,不過我們對這個系統很謹慎,因為它的建置成本相對比較高,所以我們要確認它的有效性,確認沒有問題以後,我們才會開始做。明年歐盟也要推動這樣的系統,所以我們現在正在蒐集、研析歐盟相關的資訊,並洽相關的專業單位仔細研究,希望能夠做到有效的……

江委員永昌:我澄清一下,是上次的解凍案。我剛剛已經點出問題,部長應該知道了,花這三千多萬元研究經費之後,無法100%追到這包菸究竟是真的菸還是假的菸,也無法確認這是進口菸還是走私菸,由此可見,其中有很多問題存在。

顧主委,有關歐盟的GDPR,我們準備得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不管在歐盟地區有沒有分行,銀行公會都要建置一個平台,我們己陸續要求他們進行符合GDPR規定的措施。

江委員永昌:我國現在有6家銀行在歐洲設立據點,他們一定在GDPR規範中,歐盟規定我們要設置DPO資料保護長,這是什麼意涵?這跟資安長不一樣,是另外再設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會不能兼任,如果既有一個資安單位,不會完全不准資料保護長兼任,相應他們的要求,在當地有分行的,就應該要設置資料保護長。

江委員永昌:確認嗎?不要像兆豐銀一樣,又被美國NYDFS罰了,目前台銀、兆豐銀、一銀、合庫、彰銀、華銀這6家只設了3個資訊保護長,是誰還沒設?動作怎麼這麼慢?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有一個checklist,他們一定要符合,根據我們的瞭解,應該都有設置資料保護長,委員剛剛說有3家沒有設置,資料來源是金管會的報告嗎?

江委員永昌:當然啊!你再去查一下。GDPR裏面有一個內容,如果客戶有要求,事後金融業能不能改變或刪除他原本的個資?也就是說,原本客戶同意銀行使用他的資料,但事後不同意,我們做得到嗎?GDPR裏面有這一項,如果客戶事後要求刪除資料,做得到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銀行蒐集資料時,都是為了特定的目的,例如開戶等,它會比委員剛才提到的像臉書……

江委員永昌:事前同意,事後反悔。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樣他的目的就消失了,如果銀行蒐集的目的是開戶,可能要等到開戶的目的消失、要做銷戶的動作時,才會發生要求刪除資料的問題,如果一直處於開戶的狀態,這個特定目的並沒有消失。

江委員永昌:同一家金控底下有銀行、證券、期貨、保險業務,客戶到銀行開戶的資料能不能被拿來做為推展保險業績、跟客戶銷售的資料?這份資料可不可以引用?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國的個資法本來就有這個限制,當時蒐集的目的是在這個範圍,如果要進行另外的行銷,要徵詢當事人同意。

江委員永昌:即使在同一個金控,不管是銀行跨保險或保險跨銀行,一樣都會被限制?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因為原來是銀行。

江委員永昌:GDPR的規範,現在科技技術進步,有AI人工智慧、大數據,理財機器人在這方面會不會受到挑戰?因為理財機器人和AI人工智慧、大數據結合,要拿客戶的個資來演算。

顧主任委員立雄:理財機器人是不是一定會跟大數據結合,還是會在沒有違反個資的情形下透過學習、公開資訊市場比較好的分析判斷來進行?我覺得不見得會藉由個資的蒐集來判斷。一般而言,我們願意提供比較好的資訊,是因為它在公開資訊上能做很有效的分析。

江委員永昌:這個我會繼續追,因為這涉及金融業成本的提升。有關網銀部分,最近你們開了一個公聽會,令本席奇怪的是,為什麼你一定要讓金控或銀行持股50%以上,你們不是一直要透過金融科技業、電子商務的創新來帶動網銀的發展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大家一直在談50%,另外一方面非金融業也是50%,非金融業者有自己的產業,所以網銀在某種程度上已經透過這個開放了,產金的分離,在純網銀會比較模糊。另外的50%,強調的是金融秩序的穩定,那天大家在公聽會上有提到有沒有可能不要到50%的問題,但是他們也不敢說要低於30%,大部分還是認為銀行、金控要有控制性持股。

江委員永昌:其實那天是乏人提問,我怕將來會乏人問津,現在是雷聲大雨點小,好像越來越低調,當場沒有人跟你提50%,因為當天的公聽會不像立法院辦的公聽會,當天的公聽會是由你主持的,很少人會直接挑戰金管會,如果我現在提30%,可否請你們回去考慮?主委,你本身就是一個創新,你知道嗎?你的專長不是財經、行政這個領域,法律是你的專業,你是靠2位副主委、4位局長在這個領域的專業來balence你,你會這樣想嗎?你怎麼會一直想一定要有傳統的銀行?現在每一家傳統銀行都有網銀,你要建立純網銀的優勢,它的優勢是什麼?是它的創新性。你要用它的創新,又要讓你主導,天底下有這樣的事情會成立嗎?

主席:江委員,時間到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會思考的是,如果30%和50%之間還有一個空檔,有關金融秩序穩定所需要的專業,例如專業的董事、獨董,這個部分可能要有一個很好的配套。

江委員永昌:這個可以啦!你擔任金管會主委以來的表現,我相信到目前為止,大家並沒有挑戰你在金融治理上的專業,也許你覺得不能這樣類比,但真的要突破思考一下。

主席:等一下費委員鴻泰質詢後休息5分鐘。

現在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顧主委,聽說你上禮拜五開公聽會時,冷氣很冷。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剛剛江委員指教是不是因為我主持的緣故,其實金融業者出席很多,但是發言不多,這是實情,我不曉得是什麼原因。

余委員宛如:所以我想請教你,不只冷氣冷,氣氛也很冷,就像你說的,純網銀、金融業者都出席,但是該來的電信、電商業者都沒有出席。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

余委員宛如:沒有LINE,沒有樂天,沒有遠傳,沒有網家。

顧主任委員立雄:日本樂天特別從日本過來。

余委員宛如:樂天有來?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來,LINE也有來。

余委員宛如:只是沒有發言?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沒有發言,但都有來。

余委員宛如:目前非金融業者都希望純網銀的持股比率至少要50%到70%,可是顧主任委員希望不要過半,期能由金融業主導,而且不限幾家銀行業者參與,其中一家持股至少25%,換句話說,可以一家25%,第二家5%,第三家10%,反正就是要湊到另外的50%,這是你允許的,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提25%的概念是要達到控制性持股,要成為這個金控底下的子公司,至少要25%以上,俾在金融監理所需要的專業部分有一定的主導性,這是我的想像,但是我到現在還不太能接受每家都是5%,然後由20家湊起來,這個我不太能接受。

余委員宛如:其實非銀行業者也不希望這樣,但是你現在訂的標準聽起來就是有問題的,為什麼呢?因為業者出了50%,卻可能沒有純網銀的主導權,甚至有可能在整個經營權上沒有主控權。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說的是非金融業者嗎?

余委員宛如:沒錯。

顧主任委員立雄:非金融業者也占了50%。

余委員宛如:這會讓他們不想參與這件事情,所以我很好奇的是,你這樣做,有沒有思考到這一端?你沒有辦法鼓勵這些非傳統的金融業者出資成立純網銀,因為這個條件無法確保他們在公司的經營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給的是商業銀行的執照,所以資本額一開始就要100億元,50%就是50億元,而且一開始還不見得能賺錢,資金投入其實是相當高的,以後如果還有增資需求,更要有一定的commitment。

余委員宛如:我講的是這個銀行的主導權,我再從另外一個角度請教顧主委,這個業務會不會有不公平競爭的問題?如果我找兩家銀行各出25%,結果這家純網銀公司做了很多創新的手法,結果金控、銀行卻用這個方法回過頭來打他,你有沒有想過會有這種不公平競爭的狀況?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提出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如果有一個大股東持有金控100%持股的純網銀,另外又有一家持股不到25%的銀行,某種程度上對他有一定利基的,其實這兩個都是他的子公司,也許一個是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一個是只持有25%的子公司,我們當然希望他建置某種程度的防火牆,也就是說,我們既然允許金控進來成為他的子公司,當然要做合併報表,盈虧都要一起看,創新這一塊是我們對純網銀的期待,但是他們經營的時候要考慮純網銀本身的業務發展,金控在這個部分的業務發展,也要把它視為子公司,所以一定要建置一定的防火牆,也就是要有競業禁止的概念。

余委員宛如:主委提到我接下來要問的問題,防火牆到底要怎麼設,不是喊喊就好,現在希望純網銀由金融機構主導,會不會違反金金分離原則?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一開始內部討論開放純網銀且要金融機構有一定持股比例時,就已經針對這個問題有一個討論,我們認為它構成金控底下子公司的情況下,並沒有違背我們對於金金分離的原則,現在反而是金控底下有兩個銀行,這兩個銀行產生了業務上的競爭,這兩個競爭我們要求要有一定的防火牆的設計。

余委員宛如:我還是再提醒主委,我非常擔心你現在想要做的方向最後會讓純網銀的發展胎死腹中,沒有人想要來參與這件事。我知道主委你們在做這樣的規畫其實一直在強調的是負責任的創新,但是我要再講一件事情,你們現在是希望由金融體系來主導,就是希望它們的法遵更熟悉,比較不會造成金融市場的不穩定,可是以前100%都是金融機構在做的時候,一樣有一堆問題,所以不代表今天它的控制權或主導權都在金融機構就是負責任的創新。所以我還是建議你取法日本,目前純網銀網路公司可以占股到80%,重點在於它的董監或負責人是由金融知識專業背景的人擔任,才真的能夠銜接你們想要的金控法遵等問題,也希望主委在這部分可以思考一下。另外,沙盒已經開始申請了,請教主委,目前有多少申請案數?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已經有申請案進來了,比較多的應該是我們輔導的案件數,因為輔導案件數是針對寫這些相關的文件或輔導的內容是不是具有一定的符合監理沙盒所要的,也就是說,它是不是符合監理沙盒的要件,包括它本來是不是就可以做,還是說屬於監理沙盒要適用的案件,我們會做一些輔導,總之,輔導的案件還算滿多的。

余委員宛如:再回到我前面的問題,我想問主委對於我所提的建議,有關負責人與董監事的資格,假設是由具備金融專業的背景跟經驗的人擔任,主委是否贊成非金融業者持股可以高達70%?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那天對這個問題提出兩個想法,第一,我還是希望至少有一家金融業者持股25%以上。第二,假設現在要談它不到50%,但是在30%以上,這有20%的差距,等於會有70%放在非金融業者的身上,假設要採這樣的approach的話,它就必須要讓負責人或董監事的資格部分如何讓我們來確保專業的把關,另外那30%的金融業者在這個部分我們所要的法遵、洗錢防制、資安的這一塊,如何不會變成旁落,就是變成過度強調非金融業者的創新,對於風險控管的平衡性讓我們覺得沒有辦法安心,我覺得這部分要提出來做更多的討論。

余委員宛如:看起來主委不反對,但是我希望這部分能夠進一步討論,因為照原本的框架來講,我們如何確保營業秘密不外洩的這些問題,這些應該都是要想到的,不然沒辦法鼓勵非金融業者來參與這次網銀牌照的發放。

再回到沙盒的問題,就像剛才主委講的,有非常多的申請業者都被轉介去輔導了,這邊有幾個問題,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要輔導,我不敢說所有的業者準備都很良善,你們馬上可以接受,可是到底什麼狀況之下要被輔導其實沒有很明確,還有輔導的時間長度到底是多少,主委知道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每個案子的狀況不一樣,有的成熟,有的不成熟,有的我們要考量是不是要進到沙盒來,還有我們是不是要建立一個更明確的期程,這些我們可以來思考看看。

余委員宛如:我知道一定會有一些落差,如果業者完全不知道為什麼被叫去做輔導,你也沒有告訴他什麼時候輔導完的話,大家會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做,我建議這部分要儘快明確,可以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輔導的期程應該要儘量明確,不要好像不知道什麼時候可以。

余委員宛如:再請教部長,今天有關臉書退稅,就是要自動報稅的最後一天,結果我收到很多人的反映,因為退稅的流程沒有很明確地告訴這些自願申請退稅的人,所以今天大家遇到一些狀況,舉例來講,地區的國稅局要求用信用卡在臉書上刷廣告的人,每一次刷卡都要填一張單子,就有人要填到300多張,沒有辦法彙整在一起,所以我請部長儘快把這個流程明確一下,儘量減少納稅義務人的作業,再麻煩部長了。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大部分的委員都對純網銀感到興趣,因為我排在後面,所以我也一直聽每位委員問的,但還是有一些問題,請問主委及部長,你們有8家官股銀行,我們現在的銀行有沒有做網路服務?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就我了解有啊!

費委員鴻泰:這些純網銀成立以後,這些一般的傳統銀行可不可以從事網路服務?

顧主任委員立雄:可以。

費委員鴻泰:第一個問題,既然這些銀行現在有做,以後也可以做,你為什麼不讓它自己去創新發展、去投資就好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也是一條路。

費委員鴻泰:你搞純網銀的目的是什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加進來純網銀的工作,完全沒有實體銀行的情況之下,我想這種金融創新……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誰會加進來現在大概只有你會知道,一般人包括我在內都還在猜測,大家都講臺灣的銀行over baking,你再把它引進來,我都不知道這對臺灣是好呢?或者不好?剛才曾銘宗委員也有提到,我們希望金金分離,我看到你也講希望這家純網銀有一個股東,這個股東要超過50%的股權來自於傳統的銀行或金控,剛才曾銘宗委員也請教你,你也沒有把話講清楚,這算不算金金合一?

顧主任委員立雄:剛剛有委員指教,我們也有提到,在一個金控底下,構成它的一個具有控制性持股的銀行,本身並沒有金金分離的顧慮,但可能有競業禁止的顧慮是在於一個金控底下可能會有兩個銀行,而這兩個銀行之間有競爭。

費委員鴻泰:主委是去年9月上任的,快10個月了,憑良心講,對你的認真學習、願意吸收新知,我是肯定的,但是有這些題目我都覺得不知道該怎麼去形容你,舉例來說,你說要用自然人董事取代法人董事,我就覺得是不可行的事情,但是也搞不清楚你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如果是官股銀行,之前我在這裡也問過好幾次,最後的結果就是臺新併彰銀,很多的事情我覺得是想清楚了就好,請問,你們有沒有給純網銀有一些別的銀行沒有的機會或條件?

顧主任委員立雄:以後純網銀成立之後,傳統銀行能夠在網路上提供的服務,純網銀可以做的,傳統銀行也可以做。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這些純網銀拿到了執照,並沒有比傳統銀行有什麼利基或好的地方,這些傳統的銀行或金控為什麼要去投資它呢?理由是什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要是資源配置的問題。

費委員鴻泰:什麼配置?

顧主任委員立雄:資源的配置。

費委員鴻泰:對不起,我聽不懂,我學問可能沒有你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敢。

費委員鴻泰:什麼叫資源配置的不同?

顧主任委員立雄:例如既有的傳統銀行已經有一定的實體分行了,它也要投資相當的資源放在實體分行上面,它投資在網路的這一塊,到底它能提供多少資源在這塊,它的創新性如何,這個就是令人會感到……

費委員鴻泰:主委,我不願意講你外行,我們從logical sense想一想就知道,現在實體銀行有做網路服務這一塊,我只要再投資個20億元,我相信展現出來的能力就跟純網路銀行投資100億元的功能不相上下了,所以我覺得你講的事情是不存在的。我們講一般的銀行大概有幾大業務,企金、消金、理財和服務,銀行收入大概來自於這四個方向,請問純網銀可以經營這四大業務裡面的哪幾項或全部?

顧主任委員立雄:從其他國家現在的純網銀看起來,當然還是著重在消金這一塊。

費委員鴻泰:大概就在消金,最多再加上一些服務的手續費,對不對?你認為它的獲利會吸引到很多人願意投入嗎?以你以前的工作,你認識各行各業的朋友很多,我猜可能是科技界的朋友跟你講說科技界想要進入到市場來,但是純粹科技界進來,憑良心講,你們可能又不放心,因為你們是用銀行法來管理它,就訂出你們現在想出來的東西,借用剛才余宛如委員講的話,那天很冷,氣氛很冷還是空調很冷不曉得,我相信因為基本上純網銀可以做的,銀行都可以做,我建議主委,千萬不要沒吃到羊肉卻弄得一身騷,最後果然就是護航的哪兩家拿到銀行執照,千萬不要變這樣,不然你一世英名就毀了,我想你這輩子努力辛苦,你也不缺錢,你也不要去A錢或拿人家什麼好處,但是千萬不要最後今年年底公布以後,或者明年5月公布以後,讓人家覺得搞了半天,原來顧立雄是在搞這個,因為紙是包不住火的,如果有人搞鬼的話,舉例來說,銀行局或你想要搞鬼,最後要讓大家不知道這種事情很難。請想想看,網路銀行的創新是什麼?剛才曾銘宗委員是有實務經驗的,他也有朋友在美國的網路銀行工作,他們有這個經驗,都已經看到了,這沒有什麼創新,請主委思考一下,對消費者、對就業市場,還有對國力,從這三個方向來看,各有什麼好處?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相信當一家銀行沒有任何實體通路的時候,它所有的通路都在網路上的時候,那個通路所帶來的……

費委員鴻泰:然後呢?對消費者有什麼好處?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從消費者的觀點,我們有兩個考量,一個是它對於年青世代所因應出來的需求會更強化。

費委員鴻泰:現在在傳統銀行工作的人,他們很多的工作人員是年青世代的,提供的服務也很多是年青世代,我覺得用這個理由去切入並不道德,你故意要製造世代的對立嗎?現在的銀行難道沒有去服務年青的朋友嗎?現在銀行的從業人員難道沒有年青人嗎?不是嘛!我覺得這個理由很顯然是不存在的。最後如果網路銀行的結果是就業市場一片蕭條,因為不需要人了嘛!那是市場機制,憑良心講,我覺得你有這個創意,我們並不反對,我個人並不反對,好好朝這個方向來想,但是不可以為設立而設立,這是什麼意思呢?不可以到時候公布出來就像大家猜的,就是幫哪兩家、哪三家護航,現在也有傳說你們想找人投資,如果萬一找不到願意投資的人,就想到財政部。請教部長,銀行局或顧主委有沒有找你們官股銀行投資?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為止我是不了解。

費委員鴻泰:你不了解還是不知道?

許部長虞哲:不知道。

費委員鴻泰:因為網路上都在講金管會可能去接觸關貿網路公司、兆豐或一銀,有沒有這回事?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是有聽說過,他們是有接觸,但是目前沒有結論。

費委員鴻泰:主委,你的創意、鯰魚效應,我覺得這些都很好,提醒你,腦袋裡千萬不可以有幫誰護航搞了一堆理由,好不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我們絕對沒有這樣的想法。

費委員鴻泰:我們金融業不容許有人來亂搞,你要朝這個方向思考的同時,其實你就可以要求現在所有的銀行加強網路服務這一塊,可以嗎?這是並行不悖的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那當然,因為我們一直鼓勵業務的創新,但這都是要由銀行自主來推動,我們是從監理的角度,現在開放純網銀……

費委員鴻泰:你的邏輯不通,又要銀行加入純網銀的公司去推動這件事,你讓銀行好好地去加強、去創新不就好了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兩個應該並行不悖。

費委員鴻泰:對啊!應該是並行不悖的,你的邏輯裡面一直講金金分離,但在這個領域看到你又是矛盾的,又拉著官股銀行進來幫你們的忙,我覺得也很好笑。今天那麼多委員提供建議,主委思考一下,不要為搞而搞,我相信你不會,不要去幫人家作嫁、護航。謝謝。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江委員永昌代):現在繼續開會。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空污法修正案甫三讀通過,出廠10年以上的車輛,檢驗的排放標準將更嚴格,檢驗沒過最重可以註銷牌照。再者,一直以來汽車舊換新可以減徵貨物稅5萬元,那政府現在對於機車舊換新的部分,有沒有什麼租稅減免?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同時也是有的。

劉委員建國:機車有嗎?

許部長虞哲:機車也有,大概是4,000元,即汰舊換新的會退稅4,000元。在此向委員報告一個數字,基本上,這是105年1月8日開始施行的政策,到今年5月底為止,機車的部分減徵了98萬7,355輛,減徵稅額將近40億元,所以除了汽車以外,機車也是有減免的。

劉委員建國:謝謝部長清楚的說明。

另外一個問題就要請部長好好跟環保署溝通及思考了,這可能是一項未來會被關注的議題,就是關於電動車的二氧化碳排放,從英國和美國的研究看來,好像沒有比傳統燃油車好到哪裡,部長,電動汽車、機車免徵牌照稅到相關租稅的減免,本來是希望用稅損換更好的空氣,這樣的政策人民絕對百分之百支持,然後也從減輕人民的負擔去更換不會造成更大污染的交通工具,這些人民也都會支持,但是現在卻又有這樣的報導,所以部長可能要跟環保署作一溝通。

許部長虞哲:我可以跟他們溝通,不過我也不曉得學者是不是只有一、兩位而已,事實上,德國聯邦參議院已經通過2030年以後禁售燃油車;法國則是2040年起全面禁止在法國境內銷售燃油車;英國也是規定在2040年;荷蘭是在2025年時只能出售零排放的汽車;挪威是在2025年禁止銷售燃油車,所以從這些歐洲國家來看,他們應該是認為燃油車產生的污染會比較多一點,不過剛才委員所指教的,我會跟環保署長進行溝通。

劉委員建國:感謝部長提供這個訊息,部長方才提的這些國家中,這是不是一項既定的政策?

許部長虞哲:是。

劉委員建國:OK,未來會不會提出其他相關比較新的研究報告進而有一些變動,我想機會可能比較小,也可能不會有。

許部長虞哲:是。

劉委員建國:也就是說,全世界各國在對抗空污,包括針對移動污染源的部分,大家都在努力達成預定的目標,所以他們對燃油車的部分,顯然應該是以部長方才提的內容為主,然後我們就不需要再有諸多疑慮,也不勞部長再去與署長做相關的討論了。

再來,瑞普萊坊在6月29日發表2018年「財富報告」,報告指出,台灣的超級富豪人數,從2016年的1,590人增加420人達到2,010人、排名全球第15。請問部長,根據財政部租稅相關統計資訊,最近大家一直說股市上萬點,經濟部說經濟成長率、外銷訂單創新高,看起來現在的經濟好像很好,從繳稅狀況來看,這樣的成長果實有全民共享嗎?

許部長虞哲:一般國際間衡量所得分配都是採家庭收支調查取得的所得分配資料,要不就是採吉尼係數,要不就是採五等分位家庭所得差距倍數,在2016年我們每戶五等分位差距倍數在6.08,比日本的6.31、香港的20.20,甚至比美國的都還好,但好還要更好,我希望所得分配差距儘量不要擴大,關於這部分,我們從105年開始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也是有這樣的效果在,而且從那個時間開始,不動產部分也開始有了微降或是平穩下來,我想這對我們貧富分配差距的縮小是有幫助的。另外,今年年初時也通過了一項稅改方案,這多多少少也都有一些幫助,大幅提高……

劉委員建國:所以部長是在回答我,台灣的超級富豪越來越多,畢竟是件好事,也不會造成所得分配更兩極化、貧富差距也不會越來越拉大,如果有施行一些相關配套的話?

許部長虞哲:對。

劉委員建國:據了解,聯電和艦宣布赴A股上市,是國內第6家上市公司子公司赴大陸掛牌公司,據統計,台商約有18家上市(櫃)公司的中國子公司,都想赴陸掛牌。再來,去年度盈餘發放現金股利最大方的五大金控─國泰、富邦、中信、兆豐與第一金,合計發出超過千億元現金,其中,中信金的外資持股比最高,計超過4成,其他4家外資持股比都在3成上下,概算來看等於外資從這5家金控,就可抱走340億元現金。還有,電子業未來恐怕有出走潮,金控業獲利也大多被外資賺走,面對這樣的困境,台灣企業獲利,相關成果卻沒有留在台灣,金管會怎麼看這個現象?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金控業者現金股利的發放基本上都是按照章程相關規定來做,方才委員提到其外資比例高,可是本人認為,有一定現金殖利率這樣的股票在,則國內投資如果能夠增加,屆時國內就能夠享受到他們在經營上的好處,而且從資本來看,我們本來就是開放外資可以進來,所以外資在每個行業中股利取得的多寡,這本來就是一個自由經濟的展現,不應該說好像就被外資拿走了,而且相對應來看,還是有六、七成的部分是由國內投資人拿走。

另外,關於上市公司的大陸子公司赴大陸掛牌一事,基本上,我們的市場是要吸引台資回台掛牌,大陸子公司的部分是屬於在大陸註冊成立的公司,所以他們不是屬於KY公司,本來就不能夠回臺上市,所以這個部分是兩個市場,並沒有什麼樣的衝突,而他們大陸子公司現在想要在大陸直接籌資,比如說聯電有擴廠的需要,所以進行直接籌資,不需要再從聯電的母公司弄資金到大陸去,我想這應該是有他們的一個考量在。

劉委員建國:所以主委是要我把這個事情就當成是一個自由市場自然現象,不必過度緊張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於我們國內的市場,包括集中市場跟櫃買市場,還是要做好我們在競爭力上的加強,這個競爭力的加強包括多元上市(櫃)、公司治理、法規透明、資訊充分揭露、積極赴海外招商、台商回台上市的障礙能夠排除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應該要努力的。

劉委員建國:稍後私底下再跟主委講一件事情,這跟主委方才說的都不太一樣,也就是底下的人員跟你現在的思維是南轅北轍的。

另外,我們要推動電子支付,用來線上購物、支付、訂票等,但是消保處抽測發現,卻爆出15款熱門app資安漏洞(包括網銀、人壽、電信在內)。這15款當中,7家經輔導複測通過,8家仍未過,且為防止駭客侵入,消保處不公布8家未通過的名單。如果銀行、人壽、電信業者的app不夠安全,則將來會發生什麼事?以及當消費者面臨資安風險時該如何防範?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針對app有訂定一個安控基準,希望他們能夠透過檢測來符合這項安控基準的要求,換言之,有經常性的要求他們來做檢測。另外檢查的部分,也都會加強相關的檢查。

劉委員建國:主委提到有安控基準及經常性的檢測,但是這個事件是經消保處抽測發現的,而且一抽測就發現15家有漏洞,如果普查的話,則你看家數會有多少?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目前app相當的多,而我們針對這部分都有一再的要求。

劉委員建國:複測通過的7件分別是國泰人壽、南山人壽、三商美邦、歐付寶、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等等,另外還有8家仍未過,為防止駭客侵入,消保處不公布這8家未通過的名單,而現在未通過的那8件app,其改善情況為何?

顧主任委員立雄:本人請王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檢查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就我們所知,這次的抽測並沒有包括銀行的部分,保險的部分後來則是都通過了。

劉委員建國:你怎麼回答我這樣的答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是說原來抽測的部分中有些是有問題的……

劉委員建國:而且還沒有抽測到銀行的部分,萬一抽測到銀行的部分,則你們保證全部會過關?還是會有一樣的比例抽測不過關?

王局長儷娟:去年都有檢測過,而且銀行的部分都有規範,即有一些安控基準要……

劉委員建國:所以對銀行的規範比較OK,但對於人壽、電信等等,則是比較沒有加強規範?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桂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對於保險業的app,除了公會自律規範有要求之外,事實上,銀行的部分是有要求app在上架之前,可能會有其他獨立的機構去做評估,而保險這一塊,未來我們會研議是否要比照銀行去找一個獨立的專家來做評估,但是在制度規範上,現行都有一些app的自律規範在。

顧主任委員立雄:針對上架之前的部分,我們會再研議一下是否要有一個驗證的要求。

劉委員建國:就是一個檢測的認證標章。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

劉委員建國:也請納入其社會責任評估指標(CSR)中。

顧主任委員立雄:銀行在這個部分有安控基準,也有相關的檢測,而保險的部分我會請他們研議一下比照銀行來辦理。

劉委員建國:因為8家仍未檢測通過,而且也不公布這8家的名單,則這裡面最好沒有包括銀行在內,最好不要消保處在進行相關檢測時,連銀行都被抽測後未通過,則你們就很漏氣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8家中有3家是與保險有關,經複核後是有通過的。

劉委員建國:不是,方才提到7家複測是通過的,我也把他們的名稱說出來了,現在還有8家檢測未過且正在輔導中,而這8家的名單目前是不公布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保險的這3家經複核後是通過的。

劉委員建國:總之,請主委想辦法對此來做因應改善,而本席方才的建議是否可以納入社會責任評估指標(CSR)中?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保險的部分,我們會要求保險局再加強。

劉委員建國:好的。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個問題,上次我曾針對日本大創違法偽造文書取得輸出入許可證提出質詢後,結果發現他們進口的貨物非常多,現在這個輸出入許可證已經被國貿局撤銷掉了,按照關稅法的規定它就必須去辦理退運,而現在的狀況是我看到財政部關務署已經發文了,要求大創來進行退運,請教一下目前這件事情處理的進度到哪裡了?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廖署長說明。

廖署長超祥:主席、各位委員。我們6月4日發函限期退運,6月6日送達,它在6月29日提出訴願。

黃委員國昌:他們提出訴願的理由是什麼?

廖署長超祥:他們引據新修正的規定,就是今年5月9日新修正的第九十六條規定,也就是說……

黃委員國昌:我們逐一把事情講清楚,就是它偽造文書、違法輸入貨品,然後輸入許可證後來被撤銷掉了。

廖署長超祥:是。

黃委員國昌:按照現在關稅法的規定,這些東西要辦退運,問題是這些違法進口的東西早就賣完了,按照關稅法的規定,我們必須要追繳他們的貨價,你們現在估算出來追繳其貨品的價格是多少錢?

廖署長超祥:201份報單,大約有3.5億元。

黃委員國昌:這3億5,000萬元,財政部關務署的立場是不是要追徵到底?

廖署長超祥:我們依法是要追徵的。

黃委員國昌:你們依法要追徵到底。

廖署長超祥:對。

黃委員國昌:後來我去看了關稅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結果嚇了一大跳,從我開始處理日本大創違法進口一事後,3月在委員會的時候,記得那時也是署長來回覆我的問題,你說要回去調查,結果本院在4月的時候三讀通過上述的條文,即三讀通過的條文是說限期辦理退運或是追催貨價的處分,要從貨物放行之翌日起算,本來是5年,後來縮短為1年,這個新的條文對於大創這個弊案有適用嗎?

廖署長超祥:應該是沒有適用。

黃委員國昌:沒有適用的理由是什麼?

廖署長超祥:這不是屬於裁罰性的行政罰,所以沒有行政罰法第五條從新從輕的適用。

黃委員國昌:好,接著進一步請教,大創現在提出了訴願,打算主張本院通過縮短為1年的規定,認為這個事情早就發生過了、已經超過1年了,所以該公司不願意賠,現在財政部對於其訴願的提起,對於接下來的行政處分以及後續的執行應該不會產生影響吧?

廖署長超祥:我們會依照法律規定來進行,畢竟這不是屬於裁罰性的行政罰。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在這裡請不要講空話,何謂依照法律來進行?我要跟大家說的是,第一,訴願不會停止原行政處分的執行,沒有錯吧?

廖署長超祥:是。

黃委員國昌:第二,時間到了以後,如果它3億5,000萬元還賠不出來,你們是不是就會移送行政執行?

廖署長超祥:對。

黃委員國昌:不會因為他們提出訴願就因此停下來?

廖署長超祥:如果法律是這樣規定,我們當然是依法追徵。

黃委員國昌:我再講得更直接一點,我希望這個法律的解釋就如同剛剛署長在這邊報告的,還有跟社會大眾講的,不會因為我們在4月三讀通過以後,結果大創就莫名其妙的解套了,如果大創因為這樣而解套的話,後續的責任追究,恐怕會更嚴重。我現在要跟署長講的就是,該執行的3億5,000萬元,一塊都不准少,都要依法執行,署長能否承諾呢?

廖署長超祥:依法一定要執行的,我們會執行到底。

黃委員國昌:另外,兩個禮拜前我曾針對在去年夏天的時候,金管會還有國發基金,允許一家上市公司如興去併中國的玖地公司,這項併購案在去年夏天引發了相當多的討論,包括是否是反向併購等等,後來我持續關注這個案子以後,我看到了現在在電腦螢幕上所呈現的這個報表,即收購那時認為中國玖地公司公允的價格是108億元、商譽的部分值59億元、無形資產價值22.7億元、存貨高達44億元、應收帳款高達30億元,我看完了這個內容後,老實講我沒有辦法理解我們的國發基金為什麼會去投資、會用108億元去收購,然後國發基金去投資15億元,結果我發現這個案子在整個審查過程中,所有的主管機關,相對而言比較認真的是金管會,因為金管會針對這個併購案一直到2016年年底,總共擋了兩次,而那兩次的內容,我有調資料出來看,包括了評價的合理性,這家公司有值這麼多錢嗎?再來,金管會也針對其有44億元的存貨提出質疑,即44億元的存貨是什麼概念?44億元的存貨要放在什麼地方?然後應收帳款占33%,所以是不是有反向併購的疑慮等等,換言之,金管會在前階段審查的時候將所有問題全部都提出來了,但是我困惑的事情是,後來如興在12月15日提出補正資料,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然後在1月13日時申報就生效了,請問顧主委,1月13日當然那個時候你還沒有上任,那是前主委任內的事情,但是以金管會的內部審查來說,這些疑慮全部都去除了嗎?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委員有關心這個案子,而他們在12月15日提出補正資料以後,相關疑慮的部分,本人請王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這整個案子比較大的顧慮是,第一,有沒有造成反向併購的問題?這個部分他們最後都是有簽具相關的承諾書,就是要維持原來董事長相關持股的比重,然後還有董事席位,以確保這個經營權的組成……

黃委員國昌:以現在檯面上董事會的組成來看,方才局長講的沒有錯,我有調出公文來看,裡面有提到「貴公司現行管理階層於本收購換完成以後能夠繼續主導掌控管理階層」,但問題是即使做了這個承諾,現實的狀況是除了剩下董事長叫做陳仕修,在台北管財務以外,其他從原料、採購、生產、製造、物流、業務等等,全部都是由中國人來擔任一級主管,這不是明顯違反當初金管會核准時他們所出具的承諾嗎?這個事情從我開記者會到現在你們有沒有去了解?

王局長詠心:從這個事件發生後,我們最近有請交易所去做例外管理,然後也會對財務報告做實質審查,此外,也會請會計師對公司的內控做一個實審。

黃委員國昌:我們現在逐一來討論,因為這家公司的問題真的太多了,所以我才會花那麼多的時間,逐一將其臚列出來,而且現在我談的只是第一件事情,剛剛你還提到是不是有反向併購的疑慮,所以我才跟你說當初承諾的是管理階層不能換,但是現在的管理階層全部都是中國人,放任中國玖地公司這些腐敗的第一級主管在中國那邊貪污舞弊。

第二件事情,我最困惑的事情就是當初讓你們最後通過的是價格的評估,即我看了會計師事務所提出來的價格評估,裡面它採用了兩種方法,一個是市場法,指的就是中國玖地值多少錢,結果是1億2,000多萬元到2億8,000多萬元,另外一個方法則是收益法,結果大概是3億元出頭的價格,這兩個價格區間、兩種評估方法完全沒有overlap,價格比差異這麼大,然最後它是用收益法來決定最後客觀的合理價格,但問題就來了,當你用收益法去決定客觀合理價格的時候,這個公司的營運狀況跟其獲利能力的表現,則是重中之重、關鍵中的關鍵,可是所有評估的基礎資料,全部都沒有被查核過,全部都是從中國那邊來的帳目,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必須要再講一次,我現在不是在責難金管會,如果今天這家公司出事,在所有部會中,我願意肯定一件事情,以我到今天為止看完所有的資料後,我認為最認真的是金管會,但問題是你們為什麼最後在這些疑慮都還沒有釐清的時候,最後是什麼力量讓你們決定放行?請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我看到的資料,最後好像留了一個20%……

黃委員國昌:主委說的沒有錯,但即使留了20%,其價格還是非常、非常的高啊!主委提到留了20%主要就是看它的performance是否足夠,在此我進一步讓主委看一下相關數字,方才提到要用收益法來估這家公司的價格,其最近一年的評估,即依據2017年年初的評估,評估的獲利是2,000多萬美金,等於折合台幣要獲利6億元,結果到2017年淨損3億6,998萬元,這個差距太大了,我們都知道任何的財務評估都有誤差,但是竟差距到這個程度!而且當初還是用一個讓人非常質疑的方式來評估它的價格,這就是我現在的問題,即當初為什麼會放行?

王局長詠心:第一個,它當初有對玖地進行財務預測……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但是所有財務預測的基礎資料全部都沒有查核。

王局長詠心:第二個,其實玖地在106年是有達到原來預期的目標,可是委員講的淨損是指如興的淨損而不是玖地那邊的,因為玖地那邊是有賺錢的,但是整個公司……

黃委員國昌:方才講的那些事情,我在第一場記者會就已經講過了,其實你們應要深入去看,何謂深入去看?現在把玖地併過來後,它已經是如興集團的一部分,而現在的CEO就是孫瑒,他實際上就是中國人,他在派訂單的時候,好單全部都算中國玖地的,但壞單全部都算如興的,總之,這件事情我現在只拜託金管會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他們在12月15日補正資料,它到底補了什麼資料,能不能夠提供?因為我現在最好奇的拼圖是12月15日如興到底提供什麼補正資料,竟然把你們過去所有的疑慮全部都推翻了,結果讓其在1月13日放行,請問這可以提供嗎?

王局長詠心:其實這些都在公開說明書……

主席:請金管會就你們提供的資料……

王局長詠心:公開說明書都已經有揭露了。

黃委員國昌:所以他們補正的資料就是公開說明書的資料?

王局長詠心:是。

黃委員國昌:所以看完這些公開說明書的資料後,說服你們讓其在1月13日放行?

王局長詠心:是。

黃委員國昌:沒有其他我沒有看到的資料了?

王局長詠心:應該是沒有。

黃委員國昌:好。第二件事情,你們既然找了證交所,也找會計師事務所去做,就先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給一個合理的解釋,它2018年第一季公布的財報中,其營業損失只報了3,500萬元,老實講,就是接一張訂單就虧一張訂單,且現實的狀況是,他們的生產線光是一、二月就已經虧損了263萬美金,折合台幣將近8,000萬元,奇怪是的,為什麼公司內部的財務資訊跟他們公布出來的數字差這麼多?安永當初真的有確實去查核嗎?這件事情金管會是不是可以承諾,請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提出說明?而且也要要求證交所進去裡面查核,可以嗎?

主席:請金管會就你們可以提供的資料提供給黃國昌委員。

王局長詠心:這部分可否請委員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們?

黃委員國昌:這些資料我全部都貼出來了,我敢把資料貼出來,其來源及真實性我一定會負責,這是在如興行政高階主管會議中提出來的報表數字,並不是我個人偽造、變造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承辦人有提到我們會請證交所來查核。

黃委員國昌:查帳的結果何時可以讓大家知道?

顧主任委員立雄:可否讓我們會後問一下證交所?

黃委員國昌:好的。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想就公益信託可以享受的租稅優惠及其從事的公益活動來和部長做進一步的討論。基本上,公益信託可以享受一些租稅優惠,這是很清楚的,我們也討論過很多次,然有些公益信託的資產規模是非常龐大的,但是相對的其每年度無論是捐贈或者是所從事的公益活動,其占比卻是非常低,請問這樣的情況符合我們租稅優惠鼓勵的目的嗎?現在我就直接點名公益信託育慈社會福利基金,它是在105年度經衛福部許可設立的,而設立時其財產規模是現金100萬元,105年度對外捐贈金額是零,它只支付了國泰世華銀行信託費用5萬元。到了106年度,其土地暴增91筆,市值大概是5億多元,但是106年度總支出是54萬5,000元,對外捐贈只有10萬元、銀行管理費14萬元、地價稅28萬元,請問這樣合理嗎?合乎之所以要給公益信託租稅優惠的目的嗎?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經衛福部通報後,我們已經請國稅局前去詳細查核,看看他們到底有無符合當初設立的目的。

王委員榮璋:所以你們現在的看法是?

許部長虞哲:當然從數字來看好像不是很符合,不過我們還是要深入查核一下。

王委員榮璋:這還不是最離譜的,就只是金額跟規模從總的來看其占比是小的。

另外就是企業用公益信託捐款給自家基金會來享受雙重的所得稅的優免,記得我們今年曾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免稅的相關規定要進行修訂,當中我們要求支出的部分要占其年度收入相當的百分比,也就是最少要60%。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若其規模越大,則可以達到80%,剛剛本席提到育慈,現在我們就來看看葉慈基金會,這是在106年度經衛福部許可設立的,設立的時候財產是現金5,000萬元,106年度的捐贈是970萬元,占其總資產大概是0.16%,為何占比這麼低?因為在106年底的時候,其財產清單中暴增5家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大概是60億7,000多萬元,而且970萬元的捐贈中,有300萬元是再捐給同集團的漢慈公益基金會,所以針對這個部分,未來即便我們定在60%、70%或是80%,則這樣的左手交給右手、這樣的捐贈我們將來會如何認定?

許部長虞哲:就財團法人的規範來看,這等於是變相了,有點像是利益輸送。

王委員榮璋:現在是信託,然後再捐給自家的基金會。

許部長虞哲:等於是不當的利益輸送。

王委員榮璋:將來我們會認定它有從事公益性的支出嗎?把公益信託的錢捐給自家財團法人基金會,這部分將來會如何來認定呢?

許部長虞哲:這個個案我們有問了法務部及衛福部,即是不是屬於積極信託的性質,假如是消極信託,或許我們主管機關可以將其撤銷掉。

王委員榮璋:好,我再繼續請教,過去曾被詬病說財團法人基金會會成為企業集團的控股公司、控股的中心,現在在公益信託的部分,也出現這樣的情況,從媒體上看到我們林堉璘先生捐贈千億資產防子女爭產,然後這樣也可以提升社會形象,如果所捐出來的資產真的都是為了要做社會公益之用的話,當然值得肯定跟鼓勵,但事實上仍然成為豪門的公益信託,然後利用這樣的免稅,即透過這樣的方式來控制集團的經營權,就跟台塑集團透過長庚醫院來間接控股,事實上是沒有什麼差異的,我們在財團法人法中對財團法人的部分設下相關的限制,但不包括宗教財團法人,所以以目前的法律規定來看,是否會讓我們的公益信託成為另外一個巧門?

許部長虞哲:本人認為,在還沒有修正之前,確實有這個可能,目前法務部正在修定信託法,一個是在公益信託裡面進行處理,另外一個是直接單獨拿出來處理,而目前法務部的見解好像是在信託法中……

王委員榮璋:站在財政部的立場,關於免稅的部分,屆時法務部在修法時,財政部會提出什麼樣的建議?

許部長虞哲:首先,若能直接定在法律裡更好,假如沒有辦法定在法律裡,也希望能透過子法規,類似財團法人免稅準則……

王委員榮璋:我再舉一個例子,在林堉璘公益信託一案中,其目前總資產是303億元、現金部分大概是1億6,000萬元、股票市值大概是301億元,這些都是從相關公告內容得知的。另外,其106年度收入9億4,000多萬元、支出5,400多萬元,這包含給國泰世華銀行管理費200萬元,實際上捐贈出來的5,200萬元,只占它當年度收入5.59%,同樣的,它有3,434萬元,即捐贈的65%是捐給同集團林建生文教教育基金會跟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而且不只是在集團之間,在公益的集團中也做了一些移動,據媒體報導,未來在中嘉交易的部分,林堉璘公益信託基金也將成為交易案的買方,預計要投入580億元,而這樣的投資、交易,財政部覺得適當、恰當嗎?

許部長虞哲:我想總是不太好,第一個針對支出比例不符的部分,可能我們要有所規範;第二個捐贈的部分,剛才提到絕大部分是捐給同一集團……

王委員榮璋:另外就是投資中嘉案,財政部會同意嗎?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參照財團法人免稅標準,像這些也要有所規範才行。

王委員榮璋:如果將來這個事實發生,而我們不認為它是公益信託,則免稅的部分是否要追繳?

許部長虞哲:目前的法律並沒有這樣的規範,所以要修法之後才能規範到這個部分。

王委員榮璋:修法時是否應將這個部分納入?

許部長虞哲:都應該。

王委員榮璋:最後,整個公益信託的節稅利益過高,各個主管機關並沒有辦法有效監督,所以相關稅法是有待修正的,像財團法人法在這個部分,即其免稅標準變得更為嚴格,包括禁止回購捐贈事業股票、提高大型財團法人支出比例、董監事關係人納入規範,同時不得以顯不相當的代價給予捐贈人或其關係人利益,但是公益信託在這個部分,絕大部分是沒有規範的,本席希望財政部針對這個部分應負起責任嚴加把關,不要讓公益信託變成另外一個避稅的巧門,甚至成為企業集團的控股中心。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和法務部密切聯繫。

王委員榮璋:好的。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據媒體報導,聯電子公司要在中國上市,對此,主委有何看法?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聯電那天有發布兩項訊息,即除了子公司中國上市之外,他們也購入日本富士通12吋晶圓廠。對於他們大陸子公司要上市一事,是因為有擴廠的需要,之前本來的都要從母公司挹注資金,現在想直接從大陸市場籌資,因為這部分本來就不屬於可以回台掛牌的公司,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還是要加強資本市場的健全度,吸引台商、可以來台掛牌的這些KY公司來台掛牌,至於委員所提的案例,我們會尊重他們的商業判斷。

吳委員秉叡:方才主委提到他們本來就不符資格回台掛牌。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他們屬於大陸註冊的企業,所以不能夠回台掛牌。

吳委員秉叡:已經在中國註冊,所以不能回台掛牌?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如果要回台掛牌,就要另外成立KY公司。

吳委員秉叡:目前全世界對於中國大力金援高科技產品一事都產生了一些疑慮,因為中國會用政治力、用大額的補貼去跟一般民營公司競爭,也就是變成一個不公平競爭的產業環境,所以聯電要併日本的12吋晶圓廠一事跟在中國掛牌有關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兩個是不一樣的觀念,這邊聯電本來有77%的股權,另外再加碼變成百分之百的子公司。

吳委員秉叡:其know-how不會被拿到中國去?因為據了解商業間諜法已經通過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但這兩個問題不一樣,和艦本來就是聯電的一家子公司。

吳委員秉叡:聯電有沒有可能為了要讓子公司在中國上市、為了發展、籌資等目的,然後把在台灣、日本得到的know-how丟到它的子公司去?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我的理解,對於半導體產業經濟部有一項政策就是他們能夠赴中國大陸做的產業,特別是晶圓代工產業,好像是有一些限制,好像是用一個n減1的概念,相對來講必須不是一個新進技術才能夠這麼做。

吳委員秉叡:不是最新一代的技術,而且要多久之前的才可以過去?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

吳委員秉叡:就我個人看到那則新聞後的感覺,就是台灣的IPO真的要加油,因為就像主委講的,真正的關鍵是如何健全台灣本身的資本市場,其實台灣本身並不缺資金,問題是台灣這些資金並不會想要投入製造業來生產,這中間的因素十分複雜,如果台灣現在銀行體系中很多的游資願意拿來投資的話,資本市場的IPO應該會很快速、很健全啊!否則這中間的落差是如何造成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們當然要加強國內的投資環境,因為國內的投資環境不好,超額儲蓄一直存在,放在銀行的存款一直增加,投資增加的比例低於儲蓄的比例,我想這並不是一個好的現象,所以就金管會主政的部分,當然要鼓勵相關的銀行、保險業,當然也要鼓勵在資本市場上……

吳委員秉叡:之前我就提過,早年交通銀行有投資銀行的特性,但現在台灣的銀行基本上都變成商業銀行,變成他們的專長都不太一樣,沒有辦法針對有發展性、有前景性且資質良好的小企業去做放款同時讓其能夠成長,換言之,現在的銀行就是商業銀行,就是看交易流量、金額,看有少資產來做擔保,做的就是以上這些業務,主委上任後我就曾經提過,要不要考慮過去類似投資銀行相關人員的培養,至於要不要有投資銀行,當然是將來政府要在這方面做出決策,但是如果人才沒有及早培養的話,將來就算要做也來不及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指教的很好,就像兆豐、過去的交通銀行就有工業銀行的底子,所以我們現在在法規鬆綁上,銀行業我們已經同意它可以100%投資創投,也可以有一個創投部門,就像過去的交通銀行,即可以有一個投資研發的部門,專門投資創投。另外,證券業現在也開放、鬆綁相關法規,讓它有一個投行的概念。

吳委員秉叡:在你們開放之後,有哪家銀行創投部門已經在運作?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陸續已有一些銀行在做了,像兆豐也積極在研議回到以前……

吳委員秉叡:是在研議還是已經開始落實去做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相關銀行已經有一些進來的案子是去投資相關五加二產業。另外,兆豐為了更進一步提升其研發能量,我現在講的是,要創投能夠成立還是要有投資的標的,這個投資的標的是哪些,可能就要有研發能力,如果沒有研發能力,可能就不知道要投資到哪裡去。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國發基金有一小部分可以替代這樣的功能,但是全靠國發基金也是沒有辦法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因為國發基金涵蓋的範圍可能不太一樣。

吳委員秉叡:是,而且國發基金動不動就會被質疑說為什麼投資這個、為什麼沒有投資那個,大家都有非常多的疑問。

顧主任委員立雄:會有一些政策性的影子,然後……

吳委員秉叡:依照台灣現在的政治環境,絕對會引發很多的爭議,所以本席認為,真的有必要鼓勵,當然將來就要看相關執行的狀況了。

另外,我最近又接到一大堆TRF、DKO等應該要處理、要仲裁的問題,過去是有管道在處理,但還是很多人對這個處理很不滿,銀行到底有沒有欺上瞞下?或是答應你們的是一套,然後跟受害人協調時,又是另外一個嘴臉或是資料不提供等等?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每兩個禮拜會有一次的控管,現在控管的部分就是要有一個進度,換言之,我們現在管的是進度,就是我們有一定的時程,要求銀行一定要去解決這件事情,即對此有一個比例上的進度,到哪個時間點要解決一半、到哪個時間點要解決到60%、到哪個時間點要解決到70%……

吳委員秉叡:用量來控管是很好,但若其爭議、糾紛是不合理的,則我希望你們還是能夠更深入的去了解。

顧主任委員立雄:事實上是有提出一些啦!

吳委員秉叡:已經一陣子平息了,現在突然之間又來了一堆,他們提到在這個過程中被修理、被欺負的問題,當然我們不能聽片面之言,一定是開協調會時兩邊都會請來,可是若陳情人說的是事實,即有些銀行處理的手法真的很惡劣,比方說簽約時是委請另外一家代為簽約,那是銀行的代表人,然後簽約後卻不認帳,當然你用量來控管是很好,可以促進這件事情的進度,可是也要對質的部分進行了解,因為金融消費評議的金額是低的,即有決定權的金額是低的,所以通常這類案件都在那個金額之上,我們都曾經當過司法人,等司法的決定絕對是緩不濟急,常常一拖就是好多年,所以請再多一些關心,我以前就覺得,能有一個獨立的窗口,然後讓真正了解這件事情的人在裡面扮演除了量的監督之外,在協調過程中如果有不公平、不合理、不給資訊等用差別的方式用強者去壓迫弱者時,希望你們能夠介入或是幫忙關心一下,好不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方才委員提到有一個窗口,因為這些TRF都是已經既存的案件,所以如果要來了解銀行這邊處理的誠意跟態度,此時我們可以就這個部分來建置一個窗口,民眾如果有任何的反映,可以有一個窗口來做處理。

吳委員秉叡:好。謝謝。

主席(王委員榮璋):報告委員會,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羅明才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且財政部、金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金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也請在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委員羅明才書面意見:

一、目前國民身分證已發行超過10年,內政部正研擬晶片國民身分證換發計晝,將朝「自然人憑證、國民身分證」二合一方向規劃。本席建議內政部應再會同各部會,研商是否除自然人憑證之外,亦能同時整合健保卡、駕照等其他官方製發的證件。同時考量民眾報稅便利性、以及政府未來擬推動的不在籍投票等措施,將所需要的各項資訊與技術能一併納入討論。同時,由於多卡整合為一卡,將來防偽、電子晶片防範駭客等的設計應予以強化與升級。由於目前身分證換發計畫尚未定調,故希望內政部能將上述若干意見反映於行政院,將來在跨部會討論的時候能夠鉅細靡遺,讓未來推動換發身分證計畫能夠一步到位,若再衍生其他問題反而會成為擾民的措施。

二、行政院日前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達2742.3萬瓩要台灣占整體發電量的20%;另外80%為火力發電,50%以天然氣燃氣發電、30%以燃油、燃煤發電為目標。換言之,在8年之間,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要較現今所有再生能源增加5.47倍,其中太陽光電要提高14.3倍,風電要成長至7倍,而生質能源要提高8.21倍。再生能源年平均成長率要高達25%,該目標為美、日再生能源年均成長率的4倍,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爰此,經濟部應向外界交代清楚,倘若未來再生能源發電占比無法如期提升至20%,政府的因應作為為何?能源缺口對台灣的產業與經濟產生的衝擊與影響亦應對外說明評估。

三、依照台電的規劃,109年起至114年中南部皆將除役燃煤、燃油發電機組改為燃氣,唯獨只有北部規劃新增燃煤的深澳電廠!為何經濟部在改善中南部空污的同時,卻把空污送到新北市來?如果賴院長口中「乾淨的煤」真的那麼好,中南部各電廠機組也不用改為燃氣機組了!是因為新北市不在民進黨的執政版圖中嗎?本席請經濟部、台電給新北市民一個交代!

主席:接下來我們審查及處理討論事項以及臨時提案。

針對107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35案、繼續凍結1案;金管會主管繼續凍結2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對以上處理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繼續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臨時提案後逐案處理。

臨時提案:

鑑於在臉書下廣告的業者或個人,都不清楚財政部相關退稅作業程序,因此要求財政在三日內,站在簡化報稅作業的立場上,公布退稅作業程序,以利各地區稅局作業,同時便利民眾申報。

提案人:余宛如  江永昌  劉建國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本臨時提案我們原則上是同意的,只是文字上有一些修正。第一,第1行「或個人」等3字建議刪除,因為個人沒有扣繳、不需要扣繳,即個人不是扣繳義務人,所以並沒有退稅的問題。第二,第3行的「三日內」改為「七日內」。謝謝。

主席:我們就照修正文字通過,即修正為「鑑於在臉書下廣告的業者,都不清楚財政部相關退稅作業程序,因此要求財政部在七日內,站在簡化報稅作業的立場上,公布退稅作業程序,以利各地區國稅局作業,同時便利民眾申報。」另外,要共同提案的委員,我們就一併列入。臨時提案就照協商文字修正通過。

針對審查結果,作如下決定:財政部主管107年度預算凍結專案報告35案、繼續凍結1案,計36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107年度預算繼續凍結2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議程已經進行完畢,倘若有登記發言的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本次會議議事錄由本席核定後確定。散會。

散會(17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