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黨團協商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星期三)14時7分至15時18分

地  點 本院議場三樓會議室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協商主題 一、研商「第9屆第6會期開議日」相關事宜;二、研商「台灣加入聯合國決議文」相關事宜。(時代力量黨團提議)

主席:宣布開會。今天最主要有兩個協商議題,第一個是研商「第9屆第6會期開議日」相關事宜,第二個議題是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能不能分發給各黨團?都收到了。第二個議題是研商「台灣加入聯合國決議文」相關事宜,我們今天就針對這兩個議題做協商。

我們先針對第一個議題,即第9屆第6會期的開議日先行討論,在這裡要請大家決定要在哪一天開議做討論,因為外交部特別請求立法院能夠在9月18日至22日組團赴美國紐約觀察第73屆聯合國大會,所以拜託各黨團能夠選派委員一位代表參加,時間是18日至22日。但因為開議及召委選舉都在這一段時間舉行,大家要不要把這個時間點考量進去?過去我們的開議日大概都在9月20日左右,這點提供給大家參考。過去幾年來大概都是在9月20日前後開議,所以我們也請各位能夠來做討論並參考。

現在就請各黨團針對開議日表示意見,而決定開議日時是不是也把聯合國大會的觀察團時間計算在內?最好不要跟召委選舉有所衝突,否則各黨團都無法派人。若國會沒有派人去的話,外界會感到很奇怪,因為幾十年來立法院都有派人參與聯合國大會的觀察團。在此跟大家做以上報告,我們現在就請各黨團表示意見,哪一個黨團要先表示意見?

柯委員建銘:尊重在野黨。

曾委員銘宗:你先來。

柯委員建銘:沒關係啦!

曾委員銘宗:你先來啦!真的。

柯委員建銘:尊重你們啦!

曾委員銘宗:沒關係,你先來。

主席:如果大家這麼客氣,我就先大概說明一下。開議之後以我們的時間表來說,大概三天就選舉召委。如果我們要派人參加聯合國觀察團則有兩個選擇:一個是18日開議,然後26日選召委,因為他們22日就回來;不然就21日開議,因為中間有中秋節,故26日選召委,大概有這兩個選擇。如果14日開議,18日至19日選召委,因為大家都在美國,可能時間上會比較有衝突了,所以大概有幾個時間點,大家來做一個決定,好不好?請徐委員發言。

徐委員永明:院長對不起,剛才因為有訪問所以比較晚上來。可否詢問一下大概會有多少委員出席?因為時代力量黨團會有委員去,可是大概就只去一天,即22日遊行那一天。

主席:如此就會有衝突,因為飛機來回大概就三天了。

徐委員永明:現在不知道民進黨、國民黨或親民黨黨團會不會有成員出席?去年我有去,因為去年比較早開會,所以跟我們這邊比較沒有衝突。

李委員鴻鈞:21日開議啦!

主席:這樣就避開了,各黨團可以充分地派代表。

柯委員建銘:21日開議,不就……

主席:27日選召委。

曾委員銘宗:假設決定在21日開議,我們沒有意見。另外我要請教幾個問題:第一,到時候會期的過程當中會不會有再休會?第二,因為8月23日大雨造成嘉義、臺南、高雄及屏東的淹水,我這裡有一張表,歷年來有關特別預算的部分,從95年到108年已經花了1,817億元;但是花了那麼多錢,賴院長卻說下這麼大的雨,哪個城市不淹水?中南部的民眾,尤其是嘉義及屏東的鄉親,他們已經淹怕了!他們不想再深受淹水之苦!所以國民黨希望開議之後,麻煩賴院長來做有關治水的專案報告,他說下這麼大的雨,沒辦法不淹水,而且蔡總統也說朝野一起來。假設他能夠來做一個很完整的專案報告,之後拿出具體的辦法說明到底要多少錢,其實我們也願意,甚至是挪前瞻基礎建設的預算,尤其前瞻基礎建設這一次的城鄉建設又編了731億元,基本上我們贊成把它挪來治水預算。

因此,我們強烈建議,更講得比較實在一點,屏東及嘉義的鄉親真的是淹怕了!也拜託院長、拜託柯總召、拜託朝野,能夠請賴院長開議第一天就來做專案報告,報告完給兩天讓朝野的立委可以跟他切磋、討教、質詢,到底臺灣中南部這些民眾何時可以免除淹水之苦?讓他提出可行的辦法,真的需要預算資源,國民黨也願意支持。所以基本上我們贊成21日開議,但是21日跟連續兩天,第一天麻煩請賴院長來做專案報告,之後還有兩天的質詢。謝謝。

主席:謝謝曾書記長。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赴美國紐約觀察團是18日到22日,這個部分可能是大家會擔心選召委的時候沒有人,不過剛才詢問過國、親兩黨,並沒有說要派人去,再加上9月14日開議,然後在隔週的17日禮拜一來選召委,因為可以18日才出國,時間上還是來得及,我們是覺得如果要避開這個時間……

李委員鴻鈞:召委選完,議程就要排下去,排下去就要開會了,那一段時間,他們就不在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還好啦!

徐委員永明:去年其實只有3位委員去,包括我跟民進黨的2位委員,像我們這一次大概會去參加的就是22日的遊行,所以委員會開會的時候也會在。若民進黨有代表出席,因為上次是2位,我覺得如果為了2位委員,然後把開議的時間從14日延到21日,剛才也講治水的問題很重要,我們也覺得是。當然現在講要提前到7日,各位可能會覺得有點趕,因此我覺得14日應該是一個恰當的時間。

主席:如果14日開議,依照規定17日要編訂召集委員的選舉人名冊,然後19日要投票,剛好在18日到22日之間。

徐委員永明:如果17日下午投票呢?

主席:不行啊!這就是規定,這是議事規則裡面所規定的,因為要有選舉人的……

徐委員永明:如果執政黨只有1位代表出席……

主席:他們可能不只1位啊!

徐委員永明:可是這邊不是說,各黨團選派委員1位……

主席:可是如果其他黨團放棄的話……

徐委員永明:院長,這有點題外話,在夏天的時候有很多團,可是我們黨團從來沒有接到通知,當然有些團可能有委員會的,可是這裡已經講得很清楚,由各黨團選派委員1位參加,如果執政黨要增加也可以,可是為了1位委員,我們就要把開議日期從14日移到21日,我覺得這要對外說明可能會……

李委員鴻鈞:召委選舉輸贏只在1票……

徐委員永明:對啊!所以我才說……

主席:現在就是執政黨會派比較多人,如果其他黨團沒有派員,執政黨就會增加派員的人數,你們就知道選舉召委……

徐委員永明:如果執政黨真的有誠意就請友邦在大會裡面提案,這是我們可以做得到的……

主席:這個也會啦!這個也會做。

徐委員永明:跟院長報告,我那時候去參加時,很多都是拜會行程,拜會在地的議員,但其實重頭戲是22日當天會有遊行……

主席:對啦!

徐委員永明:因為我們很多僑胞、台僑,還有這些團體都很支持,我覺得立法院要表示,所以我們會去參與。

主席:沒有參與不好啦!如果今年沒有去,一、二十年來都有,就只有今年沒有……

李委員鴻鈞:看要21日還是25日開議。

徐委員永明:又要往後延……

李委員鴻鈞:其實意思都一樣,因為中秋連假,召委選完委員會就要開始排下去。現在重點大概就是剛剛國民黨所提的,治水方面的專案報告要不要列入,還是行政院把治水的專案報告列入首要的施政報告裡,現在要討論的應該是這個方向。至於開議的日期,其實大概已經濃縮到21日或者是中秋節過後,這部分大家來協調,因為這牽扯到召委選舉跟委員會議方面,這部分比較單純。至於施政報告究竟要怎麼樣,我覺得這部分如果協調好,就應該差不多了。

主席:執政黨柯總召這邊的意見?

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久未謀面,別來無恙!今天才剛開始,大家平和一點。關於親民黨和國民黨提出21日,我們也可以接受,這部分大家就不必爭辯,然後鬧得很不愉快。我要回應國民黨所提出的「治水」,這個部分比較重要,大家都很關心這件事情。關於「治水」,從2010年以來,民進黨執政到馬英九執政,再到現在的前瞻計畫,過去謝長廷時期的經費是880億元,再追加300億元,總共大約1,100多億元。接下來馬英九執政時的流域綜合管理計畫是600億元,再來就是前瞻計畫。前瞻計畫第一期列的相關經費是391億元、第二期的經費是593億元,兩期共約1,000億元,這是目前國家在做治水上的所有能量。

當然大家認為這次是氣候異常所造成的水患,過去沒有經驗,也造成很大的損失,立法院理當在治水上重新做出思維,或是行政院要有治水的綜合看法。中央政府總預算差不多是2兆元,前瞻計畫第二期的預算已有送進來立法院,第一期的預算則還沒解凍,第一期中有治水的預算,我們希望趕快解凍,談這些才合理。第一期的治水預算未解凍、第二期也拚進來院內了,相關預算有593億元。

未來整體治水的大架構看法到底怎樣、預算如何配合?行政院賴院長也在這個地方著墨、思考,包括整體工程是有一定能量的,前瞻計畫當時規劃一年的工程能量,除了民間以外,希望能再投入約1,000億元的工程能量。沒有人敢保證2兆元全部投入治水就能夠完全解決,因為那需要很長的時間。

所以,第一點,我能肯定國民黨剛剛所提的關於賴院長做報告的部分,這是大家共同的體悟。總質詢在即,我是否可以建議:第一是賴院長的施政報告,第二是關於他的報告題目應該同時報告兩件事情,是不是這樣呢?第一個施政報告的部分,是他對於下一個會期的看法,第二個部分則要有一份很完整的報告書,是對於治水的完整報告,一併來處理,質詢的時候也可以一起質詢。

過去立法院也是這樣,譬如林全院長時,為了輻射食品沒問題而認為應該追加報告,我們也從善如流,也修改預算報告書,另做一本比較薄的專案報告,歷年來都是如此。我覺得在治水上大家是理性的,不是今天做表演或抗爭可以解決的,所以是不是可以這樣進行呢?

關於第一個議題,我就不多說了。第二個議題的部分,就是賴院長報告時,關於治水的部分一定要報告,但是在施政報告完畢後,他再針對治水的部分做專案報告,兩本不同的報告書、一併舉行。總質詢時,每個縣市的情況不一樣,每個人的想法和關注議題也不一樣,各黨團一定會派出菁英來詢問治水,有的區域是這次淹水比較嚴重的,他們的火力當然會比較強、要求會比較嚴謹,讓賴院長好好回答這些問題。

至於預算調整上,持平而論,預算書都送進來了,這部分會有一定的困難度,至少第一期的治水預算要先解凍,第二期的則要趕快讓它通過,至於未來如何辦理追加預算或特別預算等等可以再思考,需要考量國家整體財政及到底如何進行,那個當然是行政院必須思考的。

以上就是我針對這次開議的部分所提出的意見,我想第一個題目不必再爭辯,針對第二個題目,我們可以比較重視,是不是就這樣處理?立法院針對治水要理性而言,這件事不是一、兩年就可以解決的。

主席:這個就是這樣啦!我看大家的意思就是,治水一定要進行專案報告,這部分就在施政總報告當天處理,因為施政總報告有一段時間,然後治水的專案報告也有一段時間,他們要提出兩份報告送來,我想大家針對這一點比較沒有意見。

現在就是我們要不要特別再撥一天或兩天,只針對治水部分詢問?民進黨黨團的意思是,在總質詢時大家一定會詢問治水的問題,這樣備詢就可以往前推進。不管是執政黨或在野黨,這次我看治水的問題是重點之一。如果這樣處理可以接受的話,我們當然可以做成決議,就是當天行政院要提出兩份報告,一個是施政總質詢的報告,包括明年度預算編列的報告;第二就是要針對治水進行專案報告。有關這兩份報告,我們就請行政院長在同天一同報告。

柯委員建銘:我再補充一下!就政治現實面而言,賴院長來這裡做施政報告,屆時大家一定都會問治水問題,不會說不問治水,等到專案報告才問治水問題,大家都會問的,所以現實面會變成這樣,坦白說就是這樣。賴院長來立法院,每個縣市的議題都不一樣,每人關注的議題都不一樣,但關於治水問題是一定跑不掉的,一定要好好地報告。

現在前瞻計畫8年共8,400億元,條例也已經通過,當中包含了水環境預算共2,500億元,爾後,第三期、第四期的預算要怎麼調整?這讓賴院長他們去思考,反正條例就在那裡,軌道、城鄉建設等部分都有,因為現在立法院已經沒有辦法調整,除非再抽回去。但是在完整的報告之後,就大家的建議而言,包括之後水環境兩千多億元預算是不是要在8,400多億元中再進行調整?這些都可以談,因為第三期及第四期的部分都還沒有送進來,而且我們之前說四年檢討一次。或者,需要另外的特別預算?坦白說這沒經過大家討論,用喊價的也不準,我們說真的,我們理性的面對治水,我相信這都閃不掉的。我們期盼以後都不會有水災,但國家的能量是怎麼樣?

主席:請吳委員發言。

吳委員志揚:我個人認為一開始兩份報告是可以一起進行的,假如一定要另外一個期日進行報告……

主席:這會很奇怪啦!

吳委員志揚:但是今年大家特別想問治水這件事情!雖然柯總召說總質詢時大家都會詢問,但問題是,總質詢是我們好不容易半年才有一次,而且時間也不過30分鐘。我覺得這部分不要占到總質詢的時間,不能因為發生水災,我們非要問治水議題,結果其他的議題都不能詢問,導致時間被占掉。所以我覺得是不是可以折衷一點處理?不用兩天,就是第一天進行施政報告,接下來進行一個比較完整的治水報告,那天各黨就分配幾個名額重點質問治水議題,之後就是總質詢的時間。對於還想在總質詢詢問治水議題的人,就用自己的時間,這樣好不好?這樣比較重視這個議題,不然這會跟以前在後面附一點一樣。

李委員鴻鈞:我覺得這樣應該可以,就用一天處理就好,比如在21日那天政黨代表針對治水部分提出質疑,這樣就好。

李委員俊俋:各位先進的意見都很重要,但我有一個疑問,這部分可能議事處比較清楚。那就是專案報告的程序跟總質詢的程序是不一樣的,剛才柯總召有說明,我們會要求行政院針對施政總質詢跟治水特別報告,將這兩份報告都送來,因為大家特別地關心。但是如果照吳委員剛才提出的,關於治水的部分要再安排一次的質詢,為避免占掉總質詢的時間,因為這在會議上的安排,這兩個是完全不同的程序,它能不能排在一次會,這個是一個爭議。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憲法就規定他要來做施政報告,在總質詢的時候也勢必被問到這個部分,這個部分是不是就兩份報告,但是一併綜合詢答,這樣會比較清楚。如果受災比較嚴重的縣市,他們想要多問,在總質詢期間,這本來就是他的權利,比如嘉義市受害比較小、嘉義縣比較嚴重,這要怎麼處理?我的意思是說,它有牽涉到這個問題,所以是不是可以兩份報告,但採一併綜合詢答。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如果我們開議的日期是14日,就會多一個禮拜的時間。我實在不清楚,國民黨希望多時間問治水,而且你們也不會派人去參加這個團,可是又同意從14日延到21日?我跟院長報告,我為什麼一直覺得開議日期很重要,因為如果21日才開議,之後又有假期,今年11月24日又有選舉,當然大家應該都同意,雖然有選舉不應該提前,可是這個會期時間將會很短。所以我們才會覺得,如果14日開議,國民黨要多問,沒有問題,因為就會多一個禮拜,至少多兩次院會啊!如果民進黨說他們有委員要去,我在此跟民進黨報告,去都是參加代表處的活動,也進不到聯合國裡面,如果真的急著要18日去,我相信改成19日投完票再去都來得及,因為比較重要的活動是22日的遊行,像上次民進黨委員也才兩位委員參加,我們是不是要跟社會交代,因為有兩位委員要參加代表處的活動,以致整個開會日期要從14日延到21日?然後又遇上放假,讓整個會期變得很短?我只是不能理解,國民黨的朋友又要多問,然後又要往後延?但是你們又不會派人去,我實在是沒辦法理解。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我來說明一下,永明兄在質疑國民黨,我實在是雞婆啦!第一,對行政院長質詢的時間是固定的,每個委員不管是政黨代表還是個人代表都一定要輪一遍,只要是政黨沒有抽到的人,就是個人質詢,這個是固定的。提前開始也好,這樣就提前結束,往後延的話也是在那個時間點結束,不會說提前了時間就會空出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這是固定的、綁死的。

徐委員永明:他們要兩個報告……

李委員鴻鈞:可是現在爭議的是,行政院願不願意針對只有單獨的一天,剛剛講的就是一天……

曾委員銘宗:對,一天。

李委員鴻鈞:就是一天,然後各政黨派代表出來,在這一天裡面針對治水的問題,代表政黨提出質疑,其餘就是正常的報告,也就是所謂的施政總質詢。這個部分剛剛民進黨所提的就是在議事規則上面是不是符合,待會就請議事處說明一下。你們如果覺得一天是可行的,要把兩個部分混合談,我認為就這部分來討論,這樣才能協調好,現在大概已經濃縮到這裡,就做一個決定就好了。

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謝謝院長。我綜合一下剛剛兩個議題,我們現在對於開議的日期跟要不要再加一個治水的專案報告做討論。如果加一個專案報告就會變成時間往前或往後,這會不會有影響?我跟大家報告,關於水患防治的部分,不管我們是在9月中或9月底開會,都已經不是一個即時的議題,水患防治也不是現在講了,明天就可以好,這個是長期氣候變遷的問題。如果大家早上有看日本的新聞,台灣的新聞也都有報導,日本遭遇颱風,關西機場甚至從空港被淹成海港,所以施政報告裡面對於國際災情的比較,臺灣是不是特別嚴重?過去排洪治水的工程有沒有效?各縣市的比較都必須要去做。我剛剛有跟大家說明,在9月中以後這已經不是一個即時的議題,所以如果要排專案報告,也不可能在施政總質詢之前,更不可能在院長施政報告之前。若往後排到9月底,萬一發生其他議題,委員都不會想問了。所以建議院長的施政總質詢先進行,並依剛才柯總召的建議,在賴院長的施政報告裡面加一本對於水患防治的特別報告;如果走完了總質詢這一輪,因為有政黨質詢及個人質詢,若覺得行政院對於水患防治的相關政策說明不夠,之後再提多一個專案報告。專案報告不可能在施政總質詢之前,現在排在後面,可能到時連問都不想問了!現在談這個,不但時間上大家會有不同的見解,事實上也不會是這個樣子!我建議先把施政總質詢走完,然後院長加一本報告在裡面,一併質詢,之後若覺得還有問題,再提專案報告。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其實邀請賴院長就815跳電來做能源政策報告時,也是兩天把它講清楚。所以希望能一開議就請院長來講治水的情況,並包含823的後續檢討情形及以後的因應措施,我本來希望是兩天,若集中一天朝野分配三、四個,我覺得意義非常重大,也可讓院長講清楚。823淹水相信對民進黨也造成很大的衝擊,有必要讓院長在國會殿堂講清楚、說明白,並透過朝野質詢讓這個議題更清楚,花這一天的時間,我覺得對民進黨及行政院都值得!我們本來想用兩天,假設縮短成一天的話,希望能單獨切出來,謝謝!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意見?

李委員鴻鈞:現在就簡單了!問議事處這樣子行不行?

主席:一般都是總質詢先開始,如果黨團協商覺得可以,當然沒問題!也沒有說不行啦!但是過去的慣例大概都是總質詢先開始,從早期一直到現在,大概都有兩個報告,專案報告都是在下面,但都一起質詢。

李委員鴻鈞:我覺得還好。

柯委員建銘:開議後1個月內要總質詢,請議事處先回答一下。

主席:請高處長說明。

高處長百祥:如同剛剛院長所說,過去向來就是先有施政總報告才會有專案報告,如果黨團協商認為有這個需要,也不是說不可以,但就是跟過去不太一樣。

李委員鴻鈞:所以黨團協商OK就OK!

主席:所以要不要改變這個慣例,以後就變成常態?

柯委員建銘:應該是先總質詢。

主席:對,應該是先總質詢。

柯委員建銘:總質詢結束後,再用一天來談治水沒關係。我們都要面對,賴院長也不會迴避這個問題。

主席:大家能不能接受柯總召所說的?就是總質詢結束後,最後一天就是治水的專案報告?

柯委員建銘:不是最後一天,最後一天就問完了。

曾委員建銘:但是這是額外的一天,你講的是……

柯委員建銘:你說總質詢問完才來問治水,總質詢大家題目都問完了,還會發明新的?這是政黨質詢的主權利,一定是先說治水。

曾委員銘宗:尤其現在還是汛期,所以……

柯委員建銘:這樣啦!我們坦誠來面對問題沒有關係,既然賴院長要來備詢,兩個報告裡頭會問到治水的問題,治水方面他一定要備詢,這是不可迴避的,他也沒想要閃躲,當院長的人都知道這是政治現實,他也有自己的想法,這是一個考驗嘛!我認為總質詢一定要先開始,然後才作專案報告,立法院從來沒有先作專案報告,然後再進行總質詢的情況,對憲法的尊重應該是這樣才對。開議以後行政院長必須在一個月內來作施政報告,這麼多年來都是如此,其實後面的專案報告都是多出來的,但這是大家共同關心的議題,各政黨對於治水有什麼想法,等到質詢結束之後,院長也會知道大家的意見或是未來的預算該如何編列。現在我還是直接回答問題好了,真的要的話,光是國民黨在那邊出價也沒有意思,我認為應該是總質詢先開場,第二次會議再來問治水的問題也沒有關係啦!

李委員鴻鈞:簡單講就是21日總質詢,25日(禮拜二)進行治水問題的各黨質詢,這樣好嗎?

吳委員志揚:21日報告完之後要幹嘛?

柯委員建銘:那我們再調整吧!

主席:就是照以前的規定來啦!

李委員鴻鈞:照慣例走啦!施政總質詢到誰為止,那天就停下來,然後25日就是禮拜二了,因為週五、週二一次會嘛!

柯委員建銘:這中間還有一個總預算的報告和付委,這還有很多程序啦!

曾委員銘宗:處長,這樣可以嗎?

主席:協商只要大家都同意就可以了啊!

李委員鴻鈞:協商時大家都講好就好了!

高處長百祥:在此向各位黨鞭報告,根據剛剛李總召所言及大家的建議,那麼可能會作以下的安排:如果是訂9月21日(禮拜五)開議,那麼協商結論就會這樣寫:9月21日開議,其與下禮拜二兩日合為一次會,開議日當天請行政院院長來作施政報告,施政報告完畢之後進行施政報告總質詢,依照政黨比例四、二、一、一發言,質詢完畢之後,次週專門針對行政院院長所作的治水機制報告當日進行……

柯委員建銘:專案報告啦!

高處長百祥:那個報告案已經報告過了,他在禮拜五已經報告過了,當日是專門進行治水的質詢及答復,那一天是獨立出來的,按照那一天的開會時間是9點到6點的正常開會時間,按照政黨比例來發言,然後接下來的第二次院會就又回到政黨質詢的循例進行。

主席:要寫清楚啦!我們要把它寫清楚!

曾委員銘宗:第一個要寫清楚……

柯委員建銘:如果是這樣的話,頭一天就是施政報告,接下來就是治水專案報告,然後大家來詢問,就是這樣嘛!

主席:這樣好啦!

曾委員銘宗:我再確定一下,萬一有delay就是遞延對嗎?

主席:不會delay啦!這個排了就排了,怎麼會delay呢?

李委員鴻鈞:回過頭來講就是那天總共幾個人發言?

柯委員建銘:這就像總質詢期間挪出一天來作總預算報告付委,一樣的意思嘛!

曾委員銘宗:我另外再確認一個問題,因為這次的預算書有兩本,包括總質詢和前瞻第二期預算,請問前瞻第二期預算怎麼報告?這不能放在總預算裡面,這是另外一個問題哦!

柯委員建銘:請問議事處,前瞻第一期的時候是……

高處長百祥:現在行政院已經把明年(108年)的總預算與前瞻計畫第二期預算送到議事處來,所以我們循過去的例,針對這份行政院公文,等到開議日確定之後,我們會排在報告事項裡面,請院會定期安排行政院長、財政部長和主計長來針對預算做報告(如果必要的話,透過黨團協商),這是預算法規定的,就是他們三個來做報告,跟施政報告要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不太一樣,所以那是另外有一天;是這樣子的。

柯委員建銘:就是中央政府總預算跟治水預算一起嘛!

高處長百祥:過去向來都是這樣子。過去的例子是,只要有特別預算和總預算是合在一起的,院會和黨團協商通常都會安排在同一天、以一天半的時間來處理。如果大家有不同的意見,那就是另外大家再看嘛!

曾委員銘宗:OK,那個時候再處理,對不對?

柯委員建銘:那要再多一天啦!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和前瞻2期預算兩個一起報告啦!

李委員鴻鈞:那一定要合乎預算的……

曾委員銘宗:對,那個另外處理。好!

柯委員建銘:兩個一起報告啦!

吳委員志揚:我可不可以請議事處再講清楚一點?五、二一次會嘛!對不對?

主席:對。五、二一次會。

吳委員志揚:所以是不是這樣?施政報告、總質詢是禮拜五,禮拜二是治水報告,治水報告專案質詢。

主席:對,他的意思是這樣。

李委員鴻鈞:禮拜二的治水報告就不用報告了啦!

主席:也可以報告。

李委員鴻鈞:因為他禮拜五就已經報告完了!

柯委員建銘:假如這樣的話……

曾委員銘宗:分開報告啦!

吳委員志揚:要另外一本啦!

李委員鴻鈞:當天就報告完了!

柯委員建銘:分開好啦!禮拜五是routine的總質詢,接下來的禮拜二則是治水報告後再質詢,哪有先報告……

主席:對啦!對啦!應該這樣會比較契合啦!好不好?

李委員鴻鈞:好,看要排幾個人?

主席:等一下,請徐委員發言。

徐委員永明:我還是覺得這個討論很奇怪!國民黨如果覺得需要時間來質詢治水問題,我還是認為應該14日開議,如果協商可以先做的話,那可以先做治水報告啊!而且治水報告的質詢還可以做兩天呢!對不對?五、二嘛!然後下個禮拜五院長再來做正式的施政報告。

為什麼我這樣提?外交部也有給我們去紐約的行程,禮拜二到,禮拜三哥大座談(主講人是李應元署長)、下午是參訪,就這樣而已!禮拜四(9月20日)的活動比較重要,因為它是一個藝術展─Why Taiwan Matters,立委去可能就是立委扮演角色。所以我的意思是,禮拜三投完票,再去紐約參加9月20日這個Why Taiwan Matters的展覽我覺得都來得及。國民黨不派人,親民黨我看大概也不會派人,因為去年沒有,我們是22日會到,現在就剩民進黨會派人去,真的不行禮拜三投完票再出發嗎?這樣國民黨可以拿到他們想要多的治水質詢的時間,然後我們可以順利選出召委,開議日期也可以跟社會有交代,不會因為有幾位委員要去紐約而延遲。

我當然知道這是外交部的要求,可是我也看過行程,所以跟各位報告,禮拜三出發其實是可以的,因為我們只是有一個李應元署長在哥大的座談沒有參加到而已。所以我的意思是,如果大家真的覺得質詢這麼重要、院長來做報告這麼重要,為什麼一定要拖到21日?而且其他兩個黨團也不會派人,所以從21日提前到14日並不會影響到黨團的權益;可能會影響到的是民進黨,而這其實就像我前面講的,投完票再去參加紐約的行程也是來得及的。

我為什麼這樣提?因為最後如果我們跟大家報告說,因為紐約的事情,所以我們從14日延到21日,可是如果大家又發現紐約的行程根本參與的委員有限、行程也沒那麼重要,禮拜三投完票再出發都來得及呢?所以我們的立場還是認為14日開議,而且這邊也呼應,搞不好還可以做兩天的質詢

主席:我先說明一下,外交部在行程表上並不能寫得太詳盡。事實上,我們派了代表過去,絕對是有其需求及使命,像我這次到美國,事前他們也是沒有告訴我要怎麼做,但最後我們還是有了一些成果。所以我們不要光看行程表,那是對外的部分……

徐委員永明:行程表中也可能會討論是否禮拜三出發……

主席:外交部希望18日去一定有其理由,畢竟在外交工作上,屆時在美國舉辦的聯合國活動當中,一定會有來自全世界各國的代表,而且立委、國會議員這幾十年來基本上也都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況且也不只是參加那個遊行而已,雖然那個遊行很重要,但並不是唯一重要的活動,所以這一點可能要跟大家說明一下,我們要體恤外交部的困難,畢竟他們不能把很多的事情都詳述在行程表裡面。

總之,我看現在大家的意見已經有在慢慢的集中了,關於21日開議一事,過去也曾有過26日開議的,平均來說都是在20日左右開議,所以這次21日開議基本上也沒有特別的慢。像在第7屆的時候,也都分別有在24日、14日、18日或是26日開議的,所以大概就是在15日到20日左右開議,基本上都還算正常。因為開議之後就進入總質詢,所以如果爭議不是很大的話,我覺得我們還是配合外交部的國會外交工作,就是21日開議。

此外,方才我們也有了一些共識,即21日開議後我們就進行施政總報告、總質詢及備詢;再下個禮拜,也就是9月25日,進行治水的專案報告並備質詢,但只有在這一天進行,剩下的就恢復到原本的總質詢。而預算的部分是有分成總預算及前瞻預算,共兩個報告,且兩個一併報告;至於質詢的時間是要花一天或是兩天,屆時我們另外再來協商。如果可以的話,我們能否就照這樣的方向來處理?

吳委員志揚:預算現在沒有要處理吧?現在是處理開議一事……

主席:還沒有討論到預算的部分,屆時或許會再召集黨團協商,如果大家覺得可以的話。關於第一個案子,總質詢的部分是每人30分鐘,也可以放棄,至於專案報告就是依政黨比例……

李委員鴻鈞:就是每個政黨可以發言多少時間……

主席:請高處長說明。

高處長百祥:跟各黨團報告,上個會期有一次的專案報告,主要是針對能源政策,那時朝野協商結論是按照時間區塊來做區分的,即國民黨、民進黨各兩個小時,時代力量、親民黨各45分鐘,人數、時間的部分就依往例報名單過來即可,然後就依此順序進行詢答,所以我們是否就循這個前例來處理?

主席:就是分成兩個小時、兩個小時、45分鐘、45分鐘……

吳委員志揚:報告差不多要半小時……

主席:結束也差不多快要下午6時了。

李委員鴻鈞:院長,我們可否改為1小時?

主席: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

柯委員建銘:要稍微符合一下比例原則,而且這個問題以前都談過了,就依往例好了。

主席:就是分成兩個小時、兩個小時、45分鐘、45分鐘,時間的部分就這樣處理,至於要派幾人、一個人要講幾分鐘,由黨團各自決定;要聯合質詢也可以,就送給我……

曾委員銘宗:院長,我想請你確認一下,國民黨可以分到幾個小時?

主席:兩個小時,跟民進黨一樣。

曾委員銘宗:能不能多一點?

主席:這樣就已經快到下午6點了。

曾委員銘宗:6點,是不是?

主席:是的。

曾委員銘宗:你們民進黨其實也不太質詢。

主席:這一次淹水都是在民進黨的選區,我們就依照這樣子,沒有關係,大家互相……

柯委員建銘:我們也要罵一下、建議一下。

主席:當然,依政黨比例就不只兩個小時了,但是民進黨已經願意退讓,那就OK了。

吳委員志揚:不得放棄,放棄就留給我們。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

吳委員志揚:放棄就留給我們,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院長,我們黨團的立場就是希望14日開議。如果訪問團要出去的話,真的有影響到召委選舉,就星期三投完票以後再出發,按照我們看到的行程,這樣也來得及,這是我們的立場。

主席:如果今天沒有共識,可能要召集談話會再表決,是不是大家不要再……

徐委員永明:這是我們立場,因為我們覺得這個會期的時間已經很短了,沒有必要再往後延。我剛剛也跟各位報告,依照這個行程,如果早一天去,只是去聽李應元在哥大的演講。

柯委員建銘:我們有一些秘密行程不便講,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我去年也去過,對不對?

主席:沒關係,我們先這樣,好不好?

柯委員建銘:搞不好你會在那邊碰到我。

徐委員永明:我相信大家期待這個會期的議程趕快開始。如果大家關心治水的議題,趕快提早問啊,我也真的不了解……

柯委員建銘:治水的問題不是早幾個禮拜來問就可以解決的。

徐委員永明:但國民黨不派人去,又希望延到21日,這是真的關心治水的議題,還是在打什麼球啊?

吳委員志揚:徐委員,這個日期並不是國民黨提的,我們其實要求的是治水……

徐委員永明:你們也不派人去,又說要考量這個時間……

吳委員志揚:這個日期是民進黨提的,我們願意配合,不是我們要求要……

徐委員永明:唯一會影響到的是民進黨黨團嘛!

鄭委員運鵬:沒有因為選舉就休會,它只是議程剛剛在談而已,所以……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是,禮拜三投完票再出發都來得及。

主席:會來不及啦。

徐委員永明:會來得及,因為我在跟你講……

主席:19日投票……

柯委員建銘:會期才剛開始,大家互相體諒一下。

徐委員永明:如果真的沒有結論,我們就只能照談話會的程序來走。如果大家覺得時間真的會因為選召委而受到影響,7日開始也可以。

主席:如果我們18日開議,黨團同意26日選舉召委,也就是提早4天開議,因為我們也不宜在14日到26日兩個禮拜……。這樣可不可以接受?

徐委員永明:院長,如果按照這個邏輯,也可以在11日開議,對不對?

主席:因為委員會的召委要先選出來才可以排議程,所以我們18日開議……

徐委員永明:院長,如果11日開議,12日、13日兩天都可以處理委員會的事情,也就是12日名單出來,13日選召委,之後就可以……

主席:因為本來都跟人家講14日,所以11日可能很多委員都會在國外……

徐委員永明:我了解,所以我才講為什麼不在14日開議……

主席:所以只能往後延,不能往前……

柯委員建銘:院長,我希望今天才剛開始新的會期,大家可以好好談。現在大家已經說了一輪,每次協商都是先說一輪,然後又重新開始,有的人可能已經走了,要怎麼辦?不然的話,就開談話會決定,還是怎麼樣……

主席:不要啦,我們覺得大家可以協商的部分……

柯委員建銘:人已經走了,沒關係,這個沒什麼差別……

主席:開談話會,還要表決。如果18日開議,大家同意26日來選召委,這樣就不會有召委的問題了,可不可以?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柯總召,那個行程我去過,而且其他幾個政黨也不會有人去……

柯委員建銘:搞不好你會在現場見到我。

徐委員永明:你是執政黨的委員,為了一、二個代表去,我們拖延一個禮拜才開會……

柯委員建銘:也不是全然這個意思,我覺得和解最重要,大家講成這樣就算了,也無所謂,已經講成這樣了。我們都一直希望開始的時候有好的開始……

主席:去年的狀況跟今年會不一樣,由於這一年中國的打壓,需要國會全力來支持,外交部一再拜託的原因就在這裡。如果可以,大家同意我們18日開議,能不能不要再開談話會了?現在如果開談話會還要請大家全部回來……

徐委員永明:我懂這個困難,所以我們才需要協商。

柯委員建銘:放軟一點啦!大家互相一下,這個會期頭一天不用生氣……

徐委員永明:現在很多人都不在,可是我們9月3日、4日不是就已經報到了嗎?

主席:我說過,過去大約20日左右開議都屬正常。

徐委員永明:這會期的時間會很短,又有選舉在干擾。

主席:就算選舉期間,中間也可以不要休息。

徐委員永明:絕對不要休息,因為這個休息,我們一定會……

我的意思是說,就是因為這樣子,14日開議……

主席:不休息是正常,國民黨黨團也覺得不要休息。大家如果覺得不要休息就不要休息,所以就不見得要提早開議。那時候是怕選舉休息,所以大家提議提早開會;現在如果大家覺得選舉不休息,就不用提早。因為有三、四位委員出訪,對召委選舉的確都會有影響,大家都是在為國會外交,並不是大家不開會,所以希望永明兄能夠體諒一下。你的立場我們都知道,但是能否體諒一下?因為這次我們的聯合國觀察團真的很重要。

鄭委員運鵬:明年2月4日除夕,所以明年1月會讓大家開到滿,所以會期不會比較短。

主席:會期不會比較短,只要延會就好了。

李委員鴻鈞:明年會期只會比較長不會比較短。

主席:對啦!那我讀一下結論,因為這都是為國家,不是為哪一個政黨,也不是委員要逃避開會,大家都很希望開會,因為……

柯委員建銘:頭一天和諧最重要。

徐委員永明:不是和諧的問題,14日開議是之前大家的共識,而且我前面也講到,如果顧及召委選舉,就禮拜三投完票再去。

主席:如果真的禮拜三再去,18日到20日的節目活動就會缺席一兩天,我們不能說那個活動不重要。

徐委員永明:不就是李應元的演講。

報告院長,如果最後執政黨也只是派一、兩個委員去,就因為一、兩位委員去紐約,最後……

李委員俊俋:跟那個無關,選舉辦法有選舉辦法規定……

徐委員永明:我懂……

主席:好啦,不要緊,今天大家第一次開會協商,我們都知道大家的立場,而且這是直播,大家也知道。

徐委員永明:我覺得最重要的應該是執政黨要求行政部門提案,對不對?

主席:我覺得不要再召開談話會,這樣一點意義都沒有,好不好?

我唸一下,看大家覺得怎麼樣?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21日(星期五)舉行第9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9月21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1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二、9月21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報告,並答復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三、定於9月25日(星期二)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相關部會首長列席,提出有關823中南部水災之治水機制專案報告並備質詢,質詢時間由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各2小時、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45分鐘進行,質詢順序依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四、本會期程序委員會,依例不再重新推派委員及選舉召集委員。

因為這是一年一次,所以就依例,如此大家的意思都含括在內了。沒有問題吧?等一下我們處理第二案徐委員永明提議,有關台灣進入聯合國的決議文事宜。

柯委員建銘:大家簽一簽。

徐委員永明:依照黨團決議,我不能簽,很抱歉!我還是認為應該14日開議。如果沒辦法的話,那就召開談話會來解決。

柯委員建銘:所以就是時代力量說怎麼樣就怎麼樣,如果你們不聽話的話就免談!

徐委員永明:李俊俋委員,臺灣加入聯合國一事不僅是我們黨團的問題,還涉及我們的意見與立場,所以什麼叫第二案不用處理?

李委員俊俋:我從頭到尾沒有講你啊?我的意思是,如果協商一定要照你的意見來通過才可以的話,那就不用協商了!

徐委員永明:第二案不是民進黨過去的立場嗎?

柯委員建銘:好了,別翻臉!

李委員俊俋:奇怪了!

柯委員建銘:別這樣,我們一樣一樣來。你堅持一定要14日開議?不能稍微考慮一下嗎?

徐委員永明:跟各位報告,四個黨團中有三個黨團不會出席18日的活動,我們則是22日才會到……

柯委員建銘:不要講那些啦!

徐委員永明:在行程裡面……我知道召委選舉很重要,所以禮拜三投完再去也來得及啊!

柯委員建銘:像剛剛國民黨提意見,基於和諧起見,我們也儘量……

李委員鴻鈞:再繼續講下去就沒意思了!乾脆表決好了,否則大家只是在這裡陪他浪費時間罷了!

主席:李委員先別走!

李委員鴻鈞:大家花了一個多小時,講了半天,結果就是白講!乾脆表決算了!

主席:若我們要開談話會的話,當天會有滿多委員不在,所以要開談話會會有點困擾。

柯委員建銘:也不會啦!

徐委員永明:院長講得好,因為開談話會的話就很難看!

柯委員建銘:談話會沒有人數限制,沒關係!

徐委員永明:那樣大家就來簽到表決啊!看哪些委員在啊!其實我們認為可以更早開議,但既然之前已經有14日開議的共識,為什麼今天還要改變?還用外交部當理由?我無法接受。

柯委員建銘:也不全然如此啦!但我還是希望朝野能儘量和諧,所以國民黨的提議,能接受的我們都儘量接受,親民黨的提議也是如此。但不能最後才翻盤!

徐委員永明:我沒有提議7日開議喔。

柯委員建銘:好啦!大家想一想。

主席:李鴻鈞委員,等一下。如果18日開議,26日選召委呢?

徐委員永明:如果真是為了選召委,也可以11日開議啊!12日、13日還可以開兩天委員會!

主席:就說人家……

徐委員永明:所以我也沒堅持一定要提早啊!

主席:還有召委選舉啦。

徐委員永明:我就提禮拜三再去都來得及。

主席:不是啦!人家會有安排,我們不能用個別的角度來看,他的時間還是18日去及19日活動,因此我們不能說19日選完,去一天後為了遊行又跑回來,那要去幹什麼呢?外交部也一定有其安排。如果可以的話就18日,大家同意26日選召委,就是提早1次院會,而原本是提早兩次院會。

徐委員永明:院長,我還是覺得維持14日比較安全,你提前又怕有人不在,對不對?

主席:這會影響到人民的權益,現在國家需要國會來協助,我們當然要盡最大能力去做……

曾委員銘宗:院長,另外就是程序委員會的部分,比如這次我是書記長,也是程序委員會的召委,而我們真的是要改選,過去好像也有改選喔!

高處長百祥:它是一年組成,在組成那時可能就會用推派或選舉的方式,現在是這一年的第2會期,因此不會推派新的委員來組成程序委員會。如果黨團因為召委要換人的話,這屬於另外的一個問題,如果說不選舉了,我們也不會去做選舉。

曾委員銘宗:OK。

徐委員永明:我們的立場還是覺得要14日,真的!

李委員鴻鈞:如果這樣,就不要再講了。

徐委員永明:院長,可以提前到11日開,12日及13日還是可以處理召委的事。

主席:我們還是要在9月幾日召開開談話會呢?可能要到9月20日開,然後21日開議,怎麼樣,時代力量這邊沒有轉圜的餘地嗎?

徐委員永明:14日是之前大家覺得適合的,今天來後卻變成21日,理由是這個團的因素,可是前面我有說過這個團不會有人參加,其他3個黨團都不會派人,對不對?如果用這個當理由來……

鄭委員運鵬:其他黨團要決定就……

徐委員永明:我們現在來討論,如果人數很多……

鄭委員運鵬:還可以開黨團會議看如何來決定……

徐委員永明:我們還是認為要14日開始,如果要問治水,也比21日提早一個禮拜,還有兩天可以問。國民黨這邊不會派人,我們是22日才到,如果真的會影響到召委選舉,就投完召委的票再去。

柯委員建銘:徐委員,開議日期不是一定要怎樣,由於每一黨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希望大家一開始的氛圍可以好一點,比如要一個專案報告就專案報告,本來我們是併在一起報告,所以我們儘量朝此方向去處理。如果處理到最後,大家沒講好又要重新來,有時候會前言不對後語,也不知道該怎麼講了。

立法院是合議制,這種事沒有什麼好堅持的。不要說你們黨團交代什麼,請交代的人來也沒關係,每一條都要你們說怎麼樣就怎麼樣,立法院也不能一直這樣繼續下去,立法院也不能讓這種文化一直下去,每次都你說要怎麼樣一定要附和你才可以!不然的話就要開談話會!也不需要這樣嘛,這個不是主戰場啦!

徐委員永明:柯總召,我沒有說7日開議喔!對不對?

柯委員建銘:不要再說那個啦!

徐委員永明:我沒有說我們7日開議啊!

李委員鴻鈞:之前講了半天,現在又說不可以,這樣開了一個多小時會是開火大的喔?

徐委員永明:我們3日、4日就已經報到了,對不對?

李委員鴻鈞:好啦!走啦!走啦!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辦法協調的話,我們就擇期召開談話會,好不好?

柯委員建銘:等我們通知啦!好不好?

主席:我們會通知時間。

第二案是研商「台灣加入聯合國決議文」的相關事宜,請問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要表達?

柯委員建銘:這個不必再講。

李委員鴻鈞:叫他們自己參加就好了。

柯委員建銘:決議文也不是現在可以講的,也要開議以後再提案,大家……

主席:現在兩黨已經離開了……

徐委員永明:我們前面說是因為要參加聯合國外交部這個團的會……

主席:現在不必再辯了,因為親民黨跟國民黨已經離開了……

徐委員永明:所以我們才要把開議時間往後延,現在關於加入聯合國的事情,其他黨團……

主席:都離開了,我們也沒有……

徐委員永明:我真的覺得這個邏輯很矛盾。

柯委員建銘:不是,你的邏輯也奇怪嘛!大家又不是今天才來立法院,讓我說一下好嗎?決議文也不是有辦法現在處理的,那是要經過一個程序的。

徐委員永明:我們開放啊!我們覺得這件事要有個立場跟態度啊!

主席:這樣吧,我們現在就散會啦!因為有兩個黨團已經離開,現在散會。

散會(15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