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日(星期三)9時1分至13時4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41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曾銘宗  賴士葆  余宛如  費鴻泰  施義芳  郭正亮  徐永明  王榮璋  陳賴素美 蔡易餘  羅明才  江永昌  劉建國  盧秀燕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林德福  江啟臣  吳志揚  鄭天財Sra.Kacaw  黃昭順  陳潔如  呂玉玲  蔣乃辛  邱泰源  高金素梅 何欣純

   委員列席12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主任秘書

黃叔娟

 

綜合規劃處

處長

張惟明

 

公務預算處

處長

李國興

 

基金預算處

處長

呂秋香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碧蘭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葉滿足

 

國勢普查處

處長

陳 憫

 

主計資訊處

處長

潘城武

 

人事處

處長

游金純

 

秘書室

主任

李錫東

 

政風室

主任

江北鑾

 

主計室

主任

周文玲

 

審計部

審計長

林慶隆

 

秘書室

主任秘書

郭大榮

 

第一廳

廳長

李順保

 

第二廳

廳長

林建志

 

第三廳

廳長

林汝玲

 

第四廳

副廳長

張玫玉

 

第五廳

廳長

李奕勳

 

覆審室

主任

李香美

 

業務研究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團寶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人事室

主任

劉永慧

 

會計室

主任

陳梅英

 

政風室

主任

楊華興

 

教育農林審計處

處長

賴政國

 

交通建設審計處

處長

葉盈池

 

臺北市審計處

處長

洪春熹

 

新北市審計處

處長

李錦常

 

桃園市審計處

處長

張漢卿

 

臺中市審計處

處長

洪嘉憶

 

臺南市審計處

處長

吳錦祥

 

高雄市審計處

處長

張志乾

 

基隆市審計室

主任

周怡

 

宜蘭縣審計室

主任

黃美蘭

 

新竹縣審計室

主任

林建成

 

新竹市審計室

主任

林慶文

 

苗栗縣審計室

主任

溫忠元

 

彰化縣審計室

主任

張倍榮

 

南投縣審計室

主任

謝淑芬

 

雲林縣審計室

主任

詹美玲

 

嘉義縣審計室

主任

陳正鏞

 

嘉義市審計室

主任

黃森裕

 

屏東縣審計室

主任

陳三民

 

花蓮縣審計室

主任

楊一芳

 

臺東縣審計室

主任

李維銘

 

澎湖縣審計室

主任

王文助

 

金門縣審計室

主任

楊肇煌

主  席:王召集委員榮璋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審計部林審計長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費鴻泰、賴士葆、余宛如、曾銘宗、蔡易餘、郭正亮、徐永明、王榮璋、施義芳、羅明才、劉建國、邱泰源、江永昌、高金素梅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審計部林審計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賴素美、盧秀燕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散會

主席:議事錄暫不確定。繼續報告。

二、邀請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為財政部業務報告及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一共兩項,採分別報告、合併詢答方式進行。

接下來請財政部蘇部長就業務及提案內容一併報告。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召開第9屆第6會期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與本部主管同仁列席,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近半年重要施政績效及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

一、107年度執行情形

(一)歲入

107年度歲入預算數新臺幣(下同)1兆9,192億元,截至107年8月底,累計實收數1兆3,568億元,較106年同期增加1,035億元,達成率70.7%,按來源別簡要說明如下:

1.稅課收入:預算數1兆5,775億元,累計實收數1兆1,303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943億元,主要係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綜合所得稅(下稱綜所稅)、證券交易稅(下稱證交稅)及營業稅等增加。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預算數2,246億元,累計實收數1,480億元,與上年同期相當。

3.規費、罰賠款、財產及其他收入:預算數1,171億元,累計實收數785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93億元,主要係本部國有財產署配合國防部編列國有不動產作價撥充基金之財產收入增加。

(二)融資性財源

債務舉借預算數1,269億元,因歲入執行良好,目前尚無舉借需求。

二、108年度編列情形

(一)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1兆9,770億元,歲出編列2兆22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450億元,加計債務還本835億元,融資需求1,285億元,規劃舉借債務彌平,總預算案舉債占歲出比率6.4%;併同考量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2項特別預算(案)編列融資情形,舉債總數占歲出總數比率10.9%。

(二)預估108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5兆6,738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32.5%,符合「公共債務法」債務存量40.6%上限規定。

貳、近半年重要施政績效

承貴委員會支持與協助,順利完成「所得稅法」、「證券交易稅條例」、「關稅法」、「海關緝私條例」及「海關進口稅則」等多項重要法案修正,同時推動各項財政措施亦具成效,謹就重要施政績效擇要說明如次:

一、國庫業務

(一)持續強化債務監管

本部恪遵財政紀律,管控債務規模,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比率自新政府上任當(105)年度審決數33.3%,下降至107年度預算數32.3%,達1個百分點。

(二)加強公股管理

1.審派公股代表督導公股事業健全公司治理,提升經營績效,挹注繳庫盈餘;督導公股銀行就推動中重大政策提供金融支援,截至107年8月底,包括五加二新創產業融資2兆9,854億元及新南向政策融資4,953億元,協助產業升級創新及擴展對外經貿實力。

2.督導公股銀行推動金融科技及行動支付,截至107年8月底,公股銀行創新金融科技研發取得專利數達419件;推動台灣Pay行動支付,公股銀行導入收單商家數3萬7,436家,綁定帳戶/卡數105萬6,926戶,應用範圍涵蓋公用事業、學費、零售等費用及稅款繳納,增進使用便利性,落實推動行動支付政策。

3.推動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督導8家公股銀行辦理青安貸款,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以優惠利率購屋,截至107年8月底,累計核貸26萬6,455戶,金額達1兆663億元。

(三)提升菸酒管理效能

1.賡續推動「優質認證酒類產業發展方案」,結合各部會行政資源共同推廣,107年薦送認證酒品參加德國烈酒競賽,獲2金2銀佳績。

2.持續檢討修正「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統合查緝機關資源,加強查緝走私菸品,107年截至8月底,查獲違法菸品逾1,381萬包,較上年同期增加272萬包。

二、賦稅業務

(一)建立符合國際潮流所得稅制優化方案

1.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部分條文,提高綜所稅4項扣除額、調降最高稅率為40%及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為5%,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兒家庭租稅負擔,與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另合理減輕企業主要投資人股利稅負及高階人才綜所稅稅負,營造具競爭力稅制環境。

2.為利民眾瞭解及明年申報適用,積極辦理相關宣導作業,以利新制順利推動。

(二)活絡資本市場延長當沖降稅措施

1.107年4月27日修正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延長實施證券商受託買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證交稅稅率1.5‰至110年12月31日,並將證券商自行買賣現股當日沖銷交易納為適用對象,活絡資本市場,強化籌資功能及維護租稅公平。

2.截至107年8月底,每日現股當沖交易證交稅稅收0.84億元,較延長降稅前每日0.56億元增加0.28億元。

(三)強化納稅服務落實簡政便民

1.為鼓勵經營實體商店小規模營業人接受消費者使用智慧型載具付款,自核准當季至109年12月31日,得由稅捐稽徵機關依行動支付業者提供銷售額資料與原查定銷售額從高按1%稅率查定課徵營業稅,免用統一發票。107年截至8月底,已核准1,283家。

2.賡續推廣各項便利性繳稅機制,積極建構e化繳稅作業環境,推動以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QR Code行動繳稅或下載行動支付APP使用行動金融卡、手機信用卡繳納綜所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服務,提升行政效能及便民效益。107年截至8月底,納稅義務人使用行動支付工具繳稅件數57萬7,334件、繳稅金額55.51億元,較106全年度分別成長476%、781%。

3.為落實鼓勵併購新創企業及加速投資臺灣政策,本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建立新創企業租稅專區,協助新創企業瞭解辦理設立登記、報繳稅、申請租稅優惠及企業併購等事宜,並發布令釋明定商譽核認要件及審核時應檢附文件,簡化審查及減少爭議。

4.為精進遺產及贈與稅網路申辦措施,107年7月1日起,民眾透過網路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其申報應附文件得併同以網路方式傳送,建構更完善便捷網路申報環境,提升服務效率。

5.為大幅改善原Mac線上版報稅軟體下載程序繁鎖及等待時間過長問題,重新設計使用者介面,加入使用者體驗設計,106年度綜所稅報稅軟體滿意度達96.26%。

(四)協助提供租稅優惠

1.為照顧經濟弱勢兒童與少年政策,107年6月6日制定公布「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提供該帳戶開戶人滿18歲之日前,依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一般牌告機動利率計算利息所得享有免稅優惠。

2.為提供員工獎酬股票租稅優惠,協助留攬優秀人才,107年6月20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第19條之1,增訂「員工持有獎酬股票2年以上,且繼續服務於該公司2年以上」,得於轉讓時按「取得時市價」或「實際轉讓價格」兩者較低者課稅,有助鼓勵優秀員工繼續留任,發揮留才效果。

(五)建構租稅協定網絡

1.107年截至8月底,與12個國家(地區)進行15次租稅協定諮商;舉辦或參與7場租稅協定、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專題演講及研討會,透過面對面溝通,增進各界瞭解,提升租稅協定適用效益。

2.為解決跨境所得稅雙重課稅,消除適用所得稅協定產生爭議,107年6月25日訂定發布「適用所得稅協定相互協議程序作業要點」,規定受理、審核及執行相互協議案件程序,符合國際標準並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六)落實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

1.為落實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制度,107年6月25日及8月31日分別訂定「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自我證明與申報書表格式,規劃實務作業流程、資訊交換資訊系統、資安措施與申報平臺。

2.107年7月19日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及「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稅捐稽徵法第46條之1規定部分,適度減免處罰,提高申報金融機構法規依從度。

三、關務業務

(一)促進關務法規合理化

1.107年5月9日修正公布「關稅法」第17條、第84條、第96條,分立「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免罰規定、增訂報關業更正報單免罰規定及縮短責令退運、沒入保證金或追繳貨價處分期間,健全業者管理,促進法規合理化。

2.107年5月9日修正公布「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刪除倍數罰下限、增訂主動陳報免罰及沒入貨物處理費用追償規定,海關得依個案酌情妥適處罰、鼓勵行為人陳報自新、降低海關查緝成本並疏減訟源。

3.107年5月30日修正公布「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履行臺宏(宏都拉斯)、臺尼(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相關決議文我方關稅減讓承諾,調降原產自宏國牛肉骨、其他食用牛雜碎、乳粉與尼國之牛腸、膀胱及胃(肚)等貨品關稅稅率為免稅。

(二)建立臺澳雙邊關務合作

107年6月5日與澳大利亞簽署「臺灣海關與澳大利亞關務合作協議」及「臺澳優質企業相互承認協議行動計畫」,落實推動新南向政策,建立臺澳關務合作關係,共同打擊犯罪,建置安全便捷優質通關環境。

(三)協同邊境管理

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辦理進口機放貨物共同查驗,有效整合空運機邊驗放作業,107年截至8月底,完成共同查驗報單2,459筆。

(四)增進查緝量能

1.為落實執行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海關積極辦理海運X光貨櫃檢查儀建置及汰換(高雄關2部、臺中關1部及基隆關1部),107年6月19日及8月13日已啟用高雄港第4及第5貨櫃中心2部貨櫃檢查儀,將如期於107年10月完成其他2部檢查儀建置,提升海關查緝效能。

2.海關強化邊境查緝作為,107年截至8月底,共查獲毒品毛重6,404公斤、槍枝619把及子彈1萬2,649發、私菸691萬包及私酒1萬51公升。

3.為精進海運貨櫃查緝,107年4月16日擴大實施海運櫃裝出口貨物集中查驗,除情況特殊且經海關核准者外,出口貨櫃經篩選為C3(貨物查驗)者,應於集中查驗區或出口貨櫃查驗專區查驗,107年截至8月底,完成集中查驗報單1,183筆,落實查驗規定,維護工作人員安全。

四、國產業務

(一)健全國有財產管理

1.健全產籍

(1)107年截至8月底,推廣輔導6個機關使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網路版,42個機關使用國有公用及公司組織財產線上傳輸系統。

(2)107年截至8月底,完成釐整異動184萬6,600筆國家資料庫,提供業務比對分析統計。

2.促進國有公用不動產有效管理

實施管理使用情形檢核,督促機關落實國有財產管理作業。107年度實地檢核8個機關。

(二)活化國家資產

1.強化國有公用財產效能

(1)辦理宣導、教育訓練及彙編點石成金手冊等,協助各機關依「國有財產法」或其他特別法活化運用國有財產。

(2)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土地,經評估適宜以非公用財產活化運用者,由本部協調收回,依法處理。107年截至8月底,收回3處土地,面積24.8公頃。

2.協助產業發展與政策推動提供用地

(1)社會住宅

107年截至8月底,視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協助完成撥用5處國有土地(面積1.99公頃),保留83處國有土地(面積39.7公頃)供住宅主管機關辦理先期規劃。

(2)綠能發電

107年截至8月底,依太陽光電用地盤點準則篩選301公頃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經濟部能源局(下稱能源局)評估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場址。

107年截至8月底,提供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27.5公頃產業用地,委託能源局改良利用辦理招商,建置風力發電機組水下基礎製造產線。

107年截至8月底,提供新北市金山區11.9公頃國有土地,委託能源局改良利用辦理招商設置地熱發電設備。

(3)活化營區土地效益

活化處理國防部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營區不動產,107年截至8月底,活化處理25案,收益8億5,326萬元,挹注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辦理營舍及軍舍建設工程,改善國軍硬體設施。

(4)協同解決企業投資障礙「缺地」議題

依產創條例第42條及第43條規定,協同相關主管機關辦理讓售產業園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促進產業園區開發。

篩選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之國有非公用土地予經濟部,提供評選是否符合產業需求。

依產創條例第65條規定辦理讓售或出租國有非公用土地,協助興辦工業人取得或使用擴展工業或設置污染防治設備需用擴展範圍內之國有非公用土地。

(三)多元開發運用國有土地

1.標租

107年截至8月底,辦理35次標租,標脫234筆土地、面積14.38公頃;標脫8棟建物、面積0.11公頃,標租收益1億6,142萬元。

2.參與都市更新

107年截至8月底,參與新發起都市更新案件9件,面積1.49公頃;驗收接管13戶都市更新建物。

3.107年截至8月底,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共同開發國有土地,簽訂契約10案,預估總收益120億元、吸引民間投入358億元資金、創造1萬1,700個就業機會。

4.招標設定地上權

107年截至8月底,公告招標15宗,標脫6宗、面積2.44公頃、決標權利金110億4,398萬元。

五、促參業務

(一)完備促參法規

107年6月8日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增加結合再生水設施、家庭污水與事業廢水之下水道及其處理設施亦得採促參方式辦理;衛生醫療設施範圍由疫苗製造工廠擴大為藥物製造工廠,帶動醫療產業發展;正面表列長期照顧設施為社會福利設施範圍,縮短行政流程;大型購物中心設置範圍不限離島地區等,有助促進經濟發展。

(二)協助檢討前瞻計畫採促參機制案源

107年截至8月底,召開4次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平臺會議,協助各部會、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推動促參案件及滾動檢討前瞻計畫可採促參機制案源辦理情形,經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確認有16項子計畫27案可採促參機制辦理。

、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

健全財政是經濟持續成長之基石,更是國家永續發展根本所在,本部將根據賴院長「安居樂業、生生不息與均衡臺灣」三大施政主軸,在既有基礎上持續檢討精進各項業務,支援政府施政需求,加速各項創新與變革,厚植國家發展實力,增進人民福祉。以下謹就未來施政方向與重點簡要報告:

一、國庫業務

(一)加強地方財政輔導

賡續強化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就考核情形滾動檢討,協助地方政府積極開闢財源;透過教育訓練、考核輔導及經驗分享,激勵地方政府精進財政業務,提升財務效能。

(二)研議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

1.本部正研議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將以調劑盈虛,增加分配到地方稅收,兼顧中央財政健全,讓中央地方擁有合理財政規模以利治理。

2.在財劃法完成修法前,本部已透過現有機制相關配套措施,維持地方獲配財源穩定性、適度均衡直轄市及縣(市)間財政分配落差。

(三)強化債務管理效能

嚴格管控中央政府債務規模,落實財政紀律,靈活財務運作,滿足政府施政需求;按月監督直轄市及縣(市)債務情形,敦促超限及債務達預警者確實執行償債計畫與債務改善計畫,嚴守財政紀律。

(四)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

持續督導公股銀行配合金融監理政策,強化內部稽核及內部控制,風險控管及法令遵循;強化事業經營利基,優化集團整合效益,提升事業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五)精進國庫集中支付效能

積極檢討現有人工及紙本作業,協助輔導特種基金及新設立機關實施電子支付作業,提升政府整體行政效能;賡續推動電子化對帳作業,提供優質便民服務,創新加值集中支付作業效益。

(六)「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完善公益彩券回饋金監理機制,推動回饋金法制化,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大院106年5月23日交付貴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審查,請貴委員會鼎力支持,俾早日完成修法。

二、賦稅業務

(一)推動稅政革新

隨著資通訊科技及人工智慧發展,本部將精進電子申報繳稅作業,提升查核效率及降低民眾納稅依從成本,並持續推動賦稅法令鬆綁及稅政革新。

(二)研擬「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鑑於各界對薪資所得減除特定費用議題甚為關切,本部委託學者研究並召開公聽會,廣徵意見,凝聚共識,於考量財政收入、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等原則,審慎評估可行方案及研議配套措施,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三)配合行政院施政需求,審慎研議引導海外資金回流措施

因應國際間合作反避稅趨勢,多國陸續承諾依「共同申報準則(CRS)」進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且近期美中貿易關係緊張,臺商可能有調整投資架構及全球營運布局需求而匯回資金,惟此涉及租稅公平、資金有效管理、洗錢防制、經濟穩定與發展等面向,本部將配合行政院施政需求,與相關部會審慎研議可行措施。

(四)落實執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賡續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業務及提升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處理案件服務品質,對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情形建立考核機制,將納保官服務態度、辦案品質及效率納入考核項目,增進納稅者信賴感。

(五)辦理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

1.因應法務部研擬修正「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業邀集相關機關及公會召開會議,廣納外界意見,俟前揭法案修正通過,即辦理發布稅、關務子法規事宜。

2.參與APG第三輪相互評鑑,就稅、關務相關議題,依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規劃期程辦理相關事宜,與各機關共同努力,落實我國洗錢防制工作,獲取評鑑佳績。

3.海關加強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宣導及查驗工作,107年截至8月底,就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查獲案件114件,沒入金額5,950萬元。

(六)積極洽簽租稅及財政合作協定

賡續推動與有意願新南向政策國家及經貿投資往來密切國家洽簽租稅協定及財政合作協定,綿密我國租稅協定及資訊交換網絡,俾提升租稅透明,營造我國成為亞太研發、營運、物流運籌中心地位。

(七)賡續建構賦稅e化措施

1.賡續與台灣行動支付公司、簡單行動支付公司及各公股銀行共同推動台灣Pay行動支付繳納營業稅查定課徵稅款,提供獨資合夥組織負責人透過台灣Pay繳納營業稅款,建構完善多元繳稅管道。

2.為因應行動支付時代來臨,善用行動科技,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網路APP統一發票兌獎,提供24小時兌獎服務,並擴大四大超商為實體通路兌獎據點,包括連鎖商店、基層金融機構等1萬2,968處,方便民眾兌領,確保兌獎權益。

三、關務業務

(一)「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為履行臺史(史瓦帝尼)經濟合作協定關稅減讓承諾,另為符合國際稅則分類架構及引線架產業發展現況,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107年9月3日函請大院審議,請貴委員會鼎力支持,俾早日完成修法。

(二)維護邊境安全

1.持續依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強化風險管理、深化情資交流、優化查緝工具、強化專業培訓,與檢警等緝毒機關密切合作,達成截毒於關口、拒毒於境外目標。

2.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持續加強進口貨物查驗,防杜虛報貨名、夾藏矇混未經檢疫活體動物及其產品,並強化行李檢查,嚴防夾帶未經檢疫活體動物及其產品入境。

(三)建構數位化海關

1.建置進口車輛資訊跨機關整合服務平臺,透過即時資料交換、全程管控及主動通知機制,強化資訊透明及提供商民更多元應用服務。

2.建置保稅服務智慧平臺,精進保稅業務線上申辦服務,透過資料勾稽比對,強化業者管理,落實遠端稽核,確保國課。

(四)落實執行貿易救濟

依據WTO反傾銷協定、「關稅法」及「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持續受理國內產業反傾銷稅或平衡稅課徵申請,完成法定調查程序,落實執行各項已公告實施反傾銷措施,確實維護國內產業合理經營環境。

(五)拓展國際關務合作

賡續推動與新南向政策國家及經貿關係密切國家洽簽關務互助協定及貨物暫准通關證協定,提升通關便利,降低貿易成本及不確定性,建構便捷與安全通關環境。

四、國產業務

(一)加強占用清理及接管作業

1.持續辦理接管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推動非公用財產管理、收益、處分及改良利用等各項業務。

2.落實執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加強清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積極解決被占用問題。

(二)持續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益

1.強化國有公用財產效能

(1)輔導機關活化運用財產,訂定年度活化收益目標值,促請主管機關列管活化績效。

(2)經本部評估適宜以非公用財產活化之大面積國有公用建地,協調管理機關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本部國有財產署接管,依法處理。

2.協助產業發展與政策推動提供用地

(1)社會住宅

持續配合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依「住宅法」規定提供適宜國有不動產,透過中央、地方合作模式,協力推動社會住宅,提升興辦動能。

(2)幼托教育

配合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非營利幼兒園需求,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以出租方式提供國有土地或建築物供其使用。

(3)青年創業

持續篩選優良標的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共同開發作為青年創新創業空間,為有志創業青年創造更有利之創業舞臺與契機。

(4)長期照顧

出租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予經主管機關認屬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政策之非營利長照機構,並按該土地及建築物當期依法應繳納地價稅及房屋稅計收年租金。

(5)綠能發電

容許國有出租農業用地承租人於農業設施屋頂設置綠能設施,輔導農民落實農業經營使用,增加農民在農業與綠電整體長期收益,並以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開發綠能設施。

五、促參業務

(一)持續優化促參環境增加投資誘因

1.因應環境變遷,適時檢討促參法規制度、蒐集及系統化整理成功案例經驗、修正及建置相關作業指引(手冊),協助主辦機關推動促參及引進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2.持續協助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修正促參公共建設範圍、定義,如綠能、城市數位科技設施等,擴大促參適用範圍。

(二)汲取國際成功經驗研議促參可行機制

107年7月31日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BAC)中華臺北共同舉辦基礎建設公私協力夥伴(PPP)計畫籌資及風險減輕措施探討國際研討會,透過與國際專家經驗交流,汲取國際PPP計畫多元籌資及風險合理配置與減輕經驗,將進一步與相關機關就我國法制及制度檢討,精進我國PPP推動機制及投資環境。

肆、結語

以上是財政工作重點報告,承蒙各位委員協助與督促,使本部業務得以順利開展並獲致若干績效。未來本部將持續提升政府財務效能、健全稅制及簡化稅政、建構優質通關環境、強化國產開發運用及便捷財政e化服務,並擴大促參業務範圍,積極引導民間資金參與公共建設,活絡經濟動能,同時賡續深化財政法規鬆綁工作,提出人民幸福有感施政亮點,使財政工作更臻完善。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接下來報告「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今天貴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本部承邀列席,深感榮幸。以下謹就修正草案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一、修法背景

履行我國與史瓦帝尼王國(臺史)經濟合作協定之關稅減讓承諾及符合國際稅則分類架構與半導體引線架製造產業發展現況,本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二、修正重點

(一)配合臺史經濟合作協定,對原產於史瓦帝尼之牛肉、豬肉、水產品、蔬果、糖、調製食品及紡織品等153項貨品,現行已為免稅者39項,涉調降關稅者114項,其中粗製糖、精製糖、天然蜜及酪梨4項貨品實施關稅配額,配額內免稅;及天然蜜、酪梨2項貨品關稅稅率分別以10年及5年逐步調降至免稅,其餘貨品均於協定生效後立即降為免稅。

(二)為符合國際規範及考量產業發展需要,於第740710目下增訂「連續內溝槽(或稱內螺紋)或連續外翅片之精煉銅管」專屬稅號,並配合修正第74章增註一規定;修正第74章增註二規定,將免稅適用範圍擴及供產製半導體裝置引線架用之銅材。

三、預期效益及稅收影響

(一)基於互惠原則與外國政府商訂關稅減讓,可深化臺史雙邊經貿關係,協助我國企業與其他非洲國家市場連結,注入貿易新動能;

(二)提供半導體引線架製造產業合理經營環境,依經濟部評估,每年關稅稅收損失新臺幣1,562萬元,惟有助於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減緩國際低價競爭之衝擊。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及支持,謝謝!

主席: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詢答,先做以下宣告: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本次會議委員若有修正動議或臨時提案,可於詢答階段送主席台,俾便議事人員整理。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美國與中國間之貿易戰互相加徵關稅,第一波關於500億美元的部分已啟動,後來再針對2,000億美元商品加徵關稅,這是美國對中國的部分,而中國也提出反制措施。本席想請教部長,財政部針對美中貿易戰對今年及明年的衝擊評估,包含出口貿易、工業生產及GDP,甚至對物價之影響,尤其在對經貿影響後,連帶對財政收支、稅收等部分是否會產生衝擊,你們針對這方面是否有相關的瞭解或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委員所提之問題。基本上我們可以這樣講,中美貿易戰的影響必須從全球市場需求、產業聚落、供應鏈、原物料及運輸成本等多面向評估。目前對台灣產業衝擊的部分,我想經濟部與中央銀行皆進行相關評估,基本上這些評估都是「有待觀察」。而財政部以財政主管機關的角度來看,對於中美貿易戰可能對國內經濟產生之影響,甚至對未來的稅收與財政之影響,當然我們會密切注意。

吳委員秉叡:不會突然間有非常巨大財政稅收的變化吧?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一點,基本上我們不能說全部沒有,但若發生類似像2008年金融風暴之情況,當年度稅收大概短收2,000億元左右,所以除非是發生類似金融風暴的系統性風險。

吳委員秉叡:系統性風險不是不可能發生,因為中國網路借貸平台(P2P)現在也出問題。

蘇部長建榮:對。

吳委員秉叡:中國很多地方債也出問題,如果中國在中美貿易戰下引發壓力,難道你們沒有評估過這將導致中國衍生系統性風險?中國系統性風險將影響臺灣到什麼樣的程度?

蘇部長建榮:對於這部分,其實我們也在密切地注意,特別是中國債務的部分,按照IMF的推估,包含國債、地方債及民間的債務,其債務餘額占GDP之比重已高達250%。

吳委員秉叡:這是很高的比例,在小國家幾乎已是金融風暴了。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對於未來的中美貿易戰是否引發中國內部的金融風暴,這值得我們進一步觀察的地方。

吳委員秉叡:好。繼續這個話題,我要提醒你,財政部針對中國經濟、金融遭受貿易戰衝擊之後,我們的公股金融機構在中國會遭受到哪一些經營型態的風險,你們對於這部分有沒有評估過?因為今天媒體都在講,臺灣有些企業準備鮭魚返鄉,有的外移到東南亞、南亞,部分企業會移回臺灣,甚至有的會移到美國。請問我們公股金融機構在中國遭遇經營型態上的改變與衝擊有沒有什麼樣的預備、預估?

蘇部長建榮:根據我們的統計,截至107年8月底止,公股銀行在大陸曝險及對大陸地區中資企業授信的情況,總額大概7,199億元,占106年度決算……

吳委員秉叡:這個是只有銀行的部分嗎?

蘇部長建榮:對。占106年度決算淨值0.49%,而法規規定的上限是1%,所以這在法規容許的範圍內。

吳委員秉叡:不是,與淨值相比是1,不是1%。

蘇部長建榮:對,比例是1。其實在公股銀行的管理而言,我們都會陸續要求各公股銀行對於中國曝險部位能夠審慎地控管,包含強化大陸地區授信及貸後管理,對大型企業客戶、集團整體的曝險情形進行加強控管。

吳委員秉叡:本席要提醒部長,在臺灣有很多借貸是有擔保的,但因為中國民法的規定與我們有些不一樣,基本上他們擔保的比例不高。本席在此要很憂心地跟你說,包含公股銀行底下的保險、租賃業,其上一季曝險金額增加。像剛才提到有關本國銀行、金融機構的部分,就我手上依金管會統計的數據,今年第三季總金額是1兆7,140億元,比第二季增加576億元。照這樣來看,大家是愈危險愈往哪裡衝,如果最後獲利提升,冒這個風險還算是有點代價。結果套一句俗語來說明現在的情況,很難聽的話,賣毒品的風險結果得到賣麵粉的利潤。中國金融危機風險逐步升高,臺灣公股銀行底下所有的金融機構在中國金融曝險金額增加,獲利卻一直遞減。你知道前面三季的獲利有多少嗎?

蘇部長建榮:針對中國的部分,是否可以會後再提供委員相關資料?

吳委員秉叡:好,會後再提供資料沒有關係。但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是,首先,本席從7年前在財政委員會就一直講,臺灣金融跟中國間最好可以有一個防火牆,但事實困難,因為現在很多企業都是透過分公司方式,如果用子公司的方式割斷,我沒話講。但分公司的防火牆無法建立,我很擔心中國如果發生系統性風險,失火會不會延燒到臺灣?因此我才會一再提醒財政部,這部分一定要加強控管,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們在每季的公股金融事業研討會中都有要求公股事業……

吳委員秉叡:我覺得要做一個評估啦!你們做了多少曝險、做了多少生意,到底獲得多少利潤?如果不成比例,是否商討如何檢討、改變整體的營運策略?如果曝險金額這麼多,比如投入1兆多的資金,結果每年都賺幾十億、一百億、二百億元利潤,我認為從經營的角度來看,這樣的生意需要調整,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我想各公股有其專業,對於他們在中國曝險部位,我們會持續要求他們注意相關可能的風險。

吳委員秉叡:好。最近媒體報導,原本前任許部長預計在本會期提出減稅方案,但因為有些學者提醒稅基減少的幅度太大,使得稅務能否支持國家財政,需從長計議、更深入的檢討。針對這部分,我是贊成的!但也要跟您說明,因為這個訊息已經發出,也有很多人對這部分充滿期待,是不是請部長再向本委員會詳細說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我想情況是這樣的,因為在上一波稅改時,基本上四大扣除額已經大幅度提升,但後來我們發現如果四大扣除額提升後之所得淨額只占申報所得總額76%,原來是62%。對不起!應該是這樣講,綜合所得總額中免稅額與扣除額之合計,在稅改前原本是62%,我們估算稅改後大約占綜合所得總額之76%,課稅所得僅剩24%。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基於本身財政專業,如果要進一步納入其他扣除額,可能還是要再思考。以上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因為今年才剛實施稅改,我們可以觀察明年申報所得稅的情況,如果真的有需要,在明年申報所得稅後,以及我們稅基可以擴大以後,可以再思考、有需要再修改。

吳委員秉叡:本席提醒部長,對於106年度的稅改方案,社會當然都贊成、接受,但其實按照當時財政部的估算,稅額流失大概是200出頭億元。

蘇部長建榮:198億元。

吳委員秉叡:但現在這是預估數,而且今年原本要提出的減稅額度,多少也是有待財政部提出?

蘇部長建榮:是。

吳委員秉叡:所以你們用的估算數需要比較保守、慎重,這一點我贊成。但我也要提醒你,國人對於某方面的照顧還是有所期待,因此如果能早一點將這個弄清楚,造福社會,我覺得大家會更歡迎。當然我贊成財政部有慎重的態度,但仍希望能儘速檢討。

蘇部長建榮:這一點我們瞭解,比如像長照扣除額部分,未來檢討時會將其列為優先考量。

吳委員秉叡:好,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最大的稅案就是關於名模條款,大法官釋憲表示薪資所得可核實扣除,之前你也向財政委員會各委員說明。我們看到財政部目前所做的方案,很多薪資階級認為大法官這樣的釋憲多少可以扣除一些稅額,所以大家原本都很期待。不過大家看到財政部推出的方案有很多的門檻與設限,只有治裝費、職業工具支出及進修訓練費等項目可以扣除,所以並不是實質支出多少就可以扣除多少,而是設有扣除上限,大約2%至4%左右。

另外,你們對於某些扣抵項目設有門檻,如果按照你們所規定的設限與門檻計算,以核實項目而言,大約要年薪超過500萬元的人才能因為這樣的制度而受惠;如果三項都能扣抵,年薪至少也要超過220萬元。換句話說,有人就批評這恐怕是高薪階級,即年薪超過220萬元,或採用另一方案的薪資超過500萬元者才能受惠,預估符合的人數大約是5萬至10萬人,並不是普遍數百萬薪資階級、受薪者可以享受新的稅制。所以有人認為其實這並不是大法官的用意,因為大法官比較會希望幫普羅階級受薪者減稅,而不是為高薪富人減稅。請問部長對於財政部目前的方案被外界批評為高薪階級減稅有何回應?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是依據大法官解釋之用意進行修正,我必須特別向委員說明,我們沒有針對委員剛才所說對高薪階級減稅的情況,因為在今年年初的稅改已將薪資特別扣除額定額部分從12萬8,000元提高到20萬元。以這樣的比例來看,薪資所得在200萬元以內者統統皆可適用,等於10%的比例,在薪資所得200萬元以內都可以適用這個扣除額。如果薪資所得超過200萬元者之支出確實超過20萬元,我們未來規劃其可以選擇核實減除或定額扣除,兩者擇一。

因此,基本上我們並不是針對高薪者減稅,這是因應大法官解釋中取得薪資所得的成本費用給予核實減除。經過我們瞭解,取得薪資所得的成本費用較高者,其薪資所得相對較高。至於針對一般所得200萬元以下者,20萬元定額扣除部分是按照我們的推算與經驗,大約10%左右,20萬元已足以涵蓋所有薪資所得成本費用;若其薪資所得成本費用確實超過20萬元,得以核實減除方式處理。以上是我們未來的規劃方向。

盧委員秀燕:你們這樣的處理會不會跟大法官釋憲之原意不合?因為現在已有扣除額的規定了?

蘇部長建榮:對。

盧委員秀燕:大法官的意思是現有的扣除額規定不足以讓薪資階級之必要支出得以扣除,所以部長的意思是絕大部分的人現在已有扣除額,就不需再另外處理。但若想要採取列舉扣除,即需於扣除定額以外進行列舉者,則其年薪需超過220萬元才得以享受,難免外界有這樣的想法。因為如果想要使用現行扣除額以外之規定,其薪資需超過220萬元以上之高薪者才能適用,不是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薪扣大幅調高後已經涵蓋大部分人薪資所得成本。而大法官的解釋係指減除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不允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

盧委員秀燕:我跟你報告,我們在場絕大部分人之薪資所得都沒有超過220萬元。現場薪資所得超過220萬元者請舉手。

部長,這些人是最標準的薪資階級者,比如公務同仁或記者同仁等人,統統享受不到你們修改的稅法,所以難怪外界有這樣的批評。因為這些普羅大眾的受薪者享受不到啊!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想委員可能誤解我們的意思,就是如果薪資所得沒有超過200萬元,成本費用超過20萬元,我們在稅法的設計上也允許,因為要依照大法官釋字第745號之解釋精神,所以我們在稅法上也需允許其可以核實減除,這個原本就是大法官解釋的用意。

盧委員秀燕:核實減除多少?如何計算?你們現在訂的方案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我們目前一方面也要參考其他國家的作法,所以我們大概……

盧委員秀燕:你們試算過假如一個人一個月的薪水5萬元,一年收入60萬來講的話,按照你現在訂定的版本,可以減少多少呢?

蘇部長建榮:一個月5萬元,年薪大約是60萬,如果再加上1.5個月或2個月的年終獎金,年薪大概有70萬元,這樣薪資特別扣除額20萬元大概就都可以適用,除非他成本費用真的……

盧委員秀燕:所以每月薪資5萬的人,他現在就適用政府的稅,並沒有因為你要提新的辦法而可以適用,他都沒辦法扣到,對嗎?

蘇部長建榮:除非他的成本很高,那我們可以核實減除,否則的話是定額減除相對比較有例。

盧委員秀燕:就是用現在的薪資扣除額來做,對嗎?

蘇部長建榮:相對比較有利。

盧委員秀燕:所以在場這些人不會因為大法官釋憲這個新的制度出來而受惠,可是我相信在場絕大部分這些薪資的人應該就是大法官認為應該要處理的對象,我覺得是這樣子。沒關係,因為我們還要再審理這個法案,所以我們可以繼續再探討,不過我只是把外界的反應跟你說明,亦即至少在這個範圍裡面的人應該都享受不到優惠,難怪外界會有為高薪減稅的疑慮。

蘇部長建榮:成本的減除跟所得的高低沒有很大的關聯,他如果真的有成本,我們也是核實減除。

盧委員秀燕:部長,我看到前兩天你在宣傳台灣Pay,當然你這樣的推廣動作是滿好的,我覺得已經盡到部長的責任,可是你要知道台灣Pay在所謂的消費者使用評價上評分只有2.2,這代表很不好用,如果大家一看到只有2.2的話,大概沒有人會想要下載這個東西,因為表示很不好用,反應很差,當然反應很差有幾個原因,因為能適用的銀行非常少,大概只有十幾家,這十幾家中有8家就是你們自己的公股行庫,那大概是勉強加入,因為政府在推這個東西,其他民間銀行加入的其實並不多。

蘇部長建榮:我們目前大概有12家,年底之前應該會有32家會進來,我們在今年的7月萊爾富已經跟台灣Pay……

盧委員秀燕:加入的家數是一回事,為了要求它要普遍化,所以政府運用公權力,那誰敢不從,但另外一方面,評分跟評論也要提高,也要設定績效目標,不然你加入30家,結果評分搞不好掉到剩1分,那就很麻煩。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再努力。

盧委員秀燕:當然這部分也可以作弊,不斷的找人上去評,但是總而言之,我是覺得它本身跟其他的支付工具比較起來,還是很不普遍,大家都覺得不夠好用,可能你們要再請教一下消費者他們到底覺得有哪些問題。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請公股行庫持續精進。

盧委員秀燕:還要再加強。

另外,今年外資到8月份流出了2700億元,到8月是亞洲的第一名,這表示新興亞洲流出的金額裡面,台灣占了三分之一,表示外資對台灣沒有信心,不願意在台灣投資,所以資金外流的情形很嚴重,你身為國家的財政部長,你對這個事情有什麼回應和解決辦法?

蘇部長建榮:我想資金外流部分,最主要是金管會跟中央銀行所監理的業務,就財政部的立場來看的話,資金外流基本上可以有不同的解讀,以目前台灣的經濟情況來講,事實上,據我們所了解的數據,台灣的經濟情況還算滿穩健的,資金外流也許是一個短期的現象,特別是像中美貿易戰所產生的影響,所以未來這部分還是要持續觀察,當然跟財政部……

盧委員秀燕:你剛才提到資金外流是否與中美貿易戰有影響,表示外資認為中美貿易戰會波及台灣,所以台灣經濟前景堪虞,以致資金外流,你為什麼會提到資金外流跟中美貿易戰有關係,這表示台灣受到波及,是這樣子嗎?

蘇部長建榮:不一定,基本上中美貿易戰是一個因素,當然未來中美貿易戰對台灣的影響後續還待評估,我要老實跟委員報告,資金外流有一些長期、短期的情況,不能用簡單月份的統計來看資金外流所代表的意義,事實上從實際長期的情況來看,資金是淨流入的。

盧委員秀燕:不過至少你是個老實人,因為你剛才提到中美貿易戰對台灣的影響,到底資金外流對台灣是好是壞很難講仍有待評估,而有些部會都開始誇大,要不就安慰國人沒影響,要不就說沒有壞處只有好處,大家對此就感到很質疑,至少你沒有故意誤導放假消息,但很多部會還沒有評估就開始放假消息,所以至少你是一個老實人,到底會不會波及我們以及波及多少,你說這部分有待評估,這顯示至少你是一個老實人,部長要繼續保持,不要變壞了。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恭喜你由次長升任部長了,我覺得我們財政部都欣欣向榮向上提升,次長升為部長,署長升次長,部長也有好的出路,去擔任董事長,過去一年多來慶富案、台灣Pay造假事情好像對你們都沒有影響,4月時,關於慶富案,委員會這邊召開一場專案報告,當時公股的懲處報告只有3家提出來,10月繼續追,只有8家提出來,部長,這到底是什麼標準?200億元的損失總共有1個記過、35個警告、43個申誡。第一銀行核貸58億元有5個警告,合作金庫核貸28億元也5個警告,核貸20億元的也有1個記過、4個申誡的,部長,這是怎樣的標準?我覺得財政部給人的感覺是發生事情沒關係,上下造假也沒關係,部長下台之後換次長上來做,關於慶富案,我看你報告的第18頁提及關於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我認為慶富案至少應該要提一下,但一句話也沒有提,4行60個字非常抽象,請問這項懲處,部長買單嗎?這是他們送上來你就吃下來,結果就這樣算了嗎?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基本上各行庫的懲處是屬於他們內部的事項,他們不會報到部這邊來。

徐委員永明:你不是有公股可以管理嗎?

蘇部長建榮:這是屬於各行庫他們自己內部的人事懲處案件,經由各銀行本於職權審慎妥適評估。

徐委員永明:我想請問土地銀行核貸20億元,有1個記過、4個申誡,請問公股行庫的人員被記過有什麼效果,可不可以教我們一下?

蘇部長建榮:我想各公股行庫他們有自己的……

徐委員永明:就他們自己隨便決定?

蘇部長建榮:他們有自己的人事法規……

徐委員永明:我們要求懲處,4月時只有3家提出,罵完以後,8家都提,我還看到有些只是書面記過、書面警告,除了我們看到的這個數字之外,它的效果是什麼?部長,損失200億元有1個記過、35個警告、43個申誡、2個告誡,你覺得社會可以買單嗎?看起來財政部今天是買單了,亦即由各行庫自己決定,但它的效果是什麼?記過會減薪嗎?申誡會減薪嗎?根本不痛不癢。

蘇部長建榮:據我們的了解,基本上記過或申戒未來他們在升遷上可能會受到影響。

徐委員永明:不過記過的也只有1個人,警告有35個,這些人會受影響嗎?部長,我的意思是說,整個部裡面如果出了事情之後,大家都這樣繼續升官,下面的行庫一定覺得沒問題,要懲處報告就隨便給你幾個數字,那你這邊不需要再檢討嗎?還是不退回,就直接吃下來了。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個是各行庫的自治事項,他們也沒有報到部裡面來……

徐委員永明:那你報告第18頁這邊講,提升公股股權管理效能要怎麼做?

蘇部長建榮:我們基本上是責成公股代表就公股管理……

徐委員永明:對,你有公股代表在那邊,這東西要送董事會,你們派出的公股代表有講話嗎?你不要講由各行庫決定,根本是在推卸責任,針對這個數字,本席要懇請召委再召開一次會議,解釋一下這是按比例原則嗎?核貸58億元的給5個警告,核貸20億元的記過,核貸10億元的申誡,這是行情嗎?這樣的懲處真的會影響他們的升遷嗎?部長如果要新人新政,就不要忘記慶富案,不要認為反正已經過去了,所以船過水無痕。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的指教,我想這個公股管理的部分,我想未來我也會認真思考整個公股……

徐委員永明:我想這個事情不要只是嘴巴說說而已。你還提到你們的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那時候在委員質詢有不同的條文,我們想問的是台彩有一些獎金沒有人來領,你們是否就把它歸到公益這一塊?可是你們之下還有統一發票,如果獎金沒來領就繼續當作獎金,所以本席提出一個修正案,認為未來逾期未領的獎金應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獎金支出,針對這部分,財政部的立場為何?你本來切一塊作為公益獎金,數額滿大的,每年至少有7億到10億的獎金沒有人來領。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在民國96年時,我們提出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的修正,將逾期未兌領的獎金修正歸入次期獎金,而不作為盈餘使用,但是外界擔憂該法條修正通過之後,社福的財源就會相對減少……

徐委員永明:這段歷史我知道,那現在我們幾位委員有提出不同的版本,希望把未領的7到10億獎金的部分,原本就應該作為獎金的部分,是否繼續放在獎金這一塊?財政部的立場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因為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已經送到大院審查……

徐委員永明:因為送到委員會審查時,行政部門還是要有立場。

蘇部長建榮:我想如果各位委員如果都同意的話,我們表示尊重。

徐委員永明:你們的態度是什麼?統一發票可以,但是彩券不可以,你們的標準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們96年時已經提案修正。

徐委員永明:所以你們之前是支持的嗎?

蘇部長建榮:對。

徐委員永明:另外,有民眾陳情,運彩可以用悠遊卡刷,但是台彩不行,原因是什麼?運彩的投注站只有200家,台彩的投注站有到5,000家,但是不能用悠遊卡,你們的考量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就是買運彩可以用悠遊卡來刷,目前台彩也在申報他們的計畫。

徐委員永明:刷悠遊卡也是1,000元以下,金額不大,運彩都可以做,為什麼台彩不可以做?你們可以再作考量嗎?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們會納入考量,因為未來台彩還會申報他的計畫過來。

徐委員永明:有很多政策是靠上面改革,現在光是用悠遊卡去買台彩都還不能做,而光台彩就有5,000多個投注站,這部分實在可以從便民的角度出發。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悠遊卡連學生、小朋友都有,所以……

徐委員永明:那運彩也禁止啊!運彩是教育部體育署在管,所以教育部沒有關心學生的權益?

蘇部長建榮:公益彩券是限制未成年不能買,所以要具有其公益性。

徐委員永明:但他使用悠遊卡,你還是可以看他的身分證嘛!

蘇部長建榮:所以未來比如說有……

徐委員永明:因此重點不是因為悠遊卡有學生使用,所以就不能用悠遊卡刷。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就不能讓學生……

徐委員永明:所以不能以悠遊卡在統一超商買香菸喔?

蘇部長建榮:對,所以他們會提出一些配套。

徐委員永明:部長對此你思考要有邏輯,未成年不能買香菸,因為未成年可以使用悠遊卡,所以悠遊卡不能買香菸,這是你的邏輯嗎?

蘇部長建榮:不是,因為這涉及到身分認定的問題。

徐委員永明:所以運彩沒有身分認定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如果他未來能夠有類似銀行的信用卡跟悠遊聯名卡在一起的話,這整個配套措施,台彩那邊……

徐委員永明:他用現金買怎麼做身分認定?

蘇部長建榮:用現金買,基本上小朋友就不能到彩券行去買彩券。

徐委員永明:所以小朋友拿悠遊卡,你會看不出來他是小朋友,所以你就會讓它買,但是部長從最基本所謂的便民的民生角度,你還是要有邏輯。

蘇部長建榮:我不是反對,但是需要有一些配套措施,關於這些配套措施,我想台彩那邊正在研議,所以未來如果他們報到部裡面……

徐委員永明:你是主管機關,你還是要有……

蘇部長建榮:當然我們會正面看待。

徐委員永明:關於列舉扣除額這塊,你列了治裝費、職業上工具支出跟進修訓練費,很多職業運動員也跟我們辦公室反映說,他們比較擔心的是他們有所謂的自主訓練費,他們需要移地訓練,他們可能要去不同的場地適應人工草皮、自然草皮以及適應高地不同的氣候,這些東西是否有可能也放進去做考量,例如他們談自主訓練費,他們聘僱訓練員、防護員,從他們的角度而言,這與他們的進修訓練費也相關,部長,這部分可以放進來一起考量嗎?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部分,謝謝委員所提供的資料,未來我們在進一步檢討時,我們可以……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是我們有考量到演藝人員,但有很多運動的選手,在他們拿獎牌的時候,我們稱作台灣之光,有提供獎金,可是他平常自己在做訓練時,他花了很多錢在做投資時,我覺得我們在訂定列舉扣除額時,也應予以考量,不要只是在他得獎時,說是台灣之光,平常的時候卻完全不去處理他的問題,我是說這部分其實你們可以增加很多誘因。

蘇部長建榮:因為運動員得獎的獎金,基本上不列入薪資所得……

徐委員永明:我講的不是拿獎金,我剛才講過我們現在看到都是拿獎牌的,他們領有獎金,我們現在是擔心很多平常自己在訓練,投資自己的運動員,在他們還沒有拿獎牌之前,這些都要他們自己吃下來。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想進修訓練費,我們未來會……

徐委員永明:當然我們考慮到演藝人員,可是我覺得我們可以做更整體的考量,讓我們的台灣之光、我們的職業運動員在平常還沒獲得獎牌之前,就可以有一些誘因跟鼓勵,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

主席: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想跟您討論有關房屋稅的問題,2014年房價是飆漲的,本席想針對當時房屋稅條例進行修正的部分來談,房屋稅屬於地方稅,過去4年有發生一些亂象,本席希望財政部有更積極的作為去處理這些問題。2014年房屋稅有提出修正,將住家用房屋當中,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維持現行稅率1.2%,其他非自住者,房屋稅下限由1.2%提高到1.5%,上限由2.0%提高到3.6%。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本席想請教部長,你認為哪些縣市可能會提高到3.6%?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的資料來看,目前應該只有台北市。

施委員義芳:為什麼他們會訂那麼高的稅率?

蘇部長建榮:其主要目的應該是要避免非自住的房屋持有太多,因為台北市的房價已經高了。103年12月我在台北市政府擔任財政局長的時候已經就是這樣的情況……

施委員義芳:除了數量的問題,也有需求面的問題。我國並沒有囤屋稅這個稅目,但是地方政府會以設計稅收的方式來達到課徵的目的。至於非自住的部分所徵收的稅率,原先台北市對於3戶以上包括建商所持的新屋都課徵3.6%,後來因為建案的成交量不如預期,所以去年台北市又修法了,又把它改成1.5%,並給予3年的緩衝期,這部分一改再改,但是對於囤房稅的部分,也沒有因為這樣而加速銷售或是增加稅收等等。最近媒體報導說台北市打算要再次做調整,去年是從3.6%調到1.5%,這次又傳說整個要調整,這樣頻繁的修正,部長認為後面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

蘇部長建榮:按照房屋稅條例之規定,這是屬於地方政府的自治事項,台北市政府有台北市政府的考量,本來現行規定是代售住家房屋,3年內未出售適用1.5%的稅率,未來他們要怎麼修正?只要他們不違反房屋稅條例的規範,財政部原則上……

施委員義芳:當然是不違反啊!請看前面的資料,一個國家有不同的稅率,台北市從3.6%調到1.5%,新北市從1.5%調到2.4%,所以這部分一直在變動中,這是2017年7月前和7月後的情形,從這個資料可以看出一個國家有不同的稅率。

另外,華固新天地的仲裁勝訴,關於去年的公告地價,本席有針對這個議題提出質詢,當時財政部也提出新的地租公式並接受這個仲裁,當然本席也樂見財政部能夠站在民眾的立場提出這個仲裁,讓這個廠商有申訴的機會,本席給予高度肯定。不過,地方政府為了調高公告地價,它針對的不是一般私有的部分,它針對的是中央所持有公共的土地去做調高,避免造成民眾的恐慌等等,但這樣的源頭並沒有因為這次的仲裁而獲得解決,未來可能還是會有這些問題產生,請問應該要如何克服?

蘇部長建榮:華固新天地是地上權宅,當初它在簽訂地上權契約的時候規定租金率是3.5%,而且是隨著公告地價上漲而上漲,剛好前年台北市政府把公告地價調了33%,當然會造成許多地上權宅用戶負擔很大,所以後來國產署針對這部分跟華固做了一些仲裁,我們也採取新的作為,就是在2.5%的範圍內是用所謂固定的費率、固定的基礎,剩下的1%則是浮動的,如此可以避免因為地方政府調高公告地價後造成民眾的負擔增加。

施委員義芳:方才的問題是一個國家的土地有不同的稅率,另外一個則是同一個城市公告的地價有不同的漲幅。

蘇部長建榮:當然,因為要看它的地段,還有……

施委員義芳:其實有的是臨近在旁邊,像有個案例就是在忠孝東路旁邊,因為公有的地價高得離譜,而它在旁邊卻低得離譜,有這樣的情形。

接下來談豪宅稅的部分,其實稅法裡面也沒有這個科目,這也是地方自治的權限,2014年7月1日我們訂定8,000萬元以上還要加上核定的標準,這個核定標準訂下去之後,很多人會找市議員去關說等等,後來又在2017年7月份以8,000萬元做為一刀切的方式,但是問題又來了,因為它是追溯到15年,即追溯到2001年,在這15年當中,過去採用實價登錄可能是舊的豪宅8,000萬元以上就必須要課稅,但是新的成交屋為了規避這個8,000萬元就訂了一個7,988萬元,節省了12萬元,在節省這12萬元之後,他每年的稅就省了95,000元,又出現這個亂象,請問部長是否知道這種情形?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也了解,目前實施豪宅稅的大概只有台北市,台北市是在103年的時候就開始適用,這也是屬於他們的自治事項。據我的了解,台北市針對豪宅的部分後來做了一些調整,有些不合理的部分就把它拿掉了,在計算房屋評定現值的時候,有些不合理的部分都已經把它拿掉了,所以以目前的情況來講,這部分應該稍微有降一些。

施委員義芳:再給部長看一個很經典的案例,在同一條街道上有2個飯店,請問這2個飯店稅率差別原因何在?部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蘇部長建榮:我非常了解這2個飯店,也有深刻的體認,因為我在台北市財政局長任內就是受到民眾的陳情,即萬豪酒店的部分,主要差別是在7月1日以前跟7月1日以後分別取得使用執照,它適用的房屋標準現值就不一樣,所以就造成這樣的情況。

施委員義芳:本席要替這些住宿的旅客陳情,我去查了一下,有一家飯店去年繳了1.7億元的稅,它總共有320個房間,若這320個房間天天都住滿,經計算,光稅的部分就要增加1,660元在消費者身上,若沒有住滿的話,可能就要增加兩千多元,也就是說,它每天開門營業就必須要繳2,000元,所以這2,000元會加諸在消費者身上。這裡曾辦過國宴,也曾經辦過2018區塊鏈高峰會,是台北市最大的複合式飯店,稅當然一定要收,但是不穩定的稅率和不穩定的方式會讓業者或一般旅客受不了,部長認為這些亂象應該要如何處理?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我們也了解,後來台北市政府也知道這個問題的所在,所以後來他們對於豪宅稅的部分,就是那個認定標準有一些額外的部分,都已經把它刪除掉了,減輕它很多負擔,未來在地價稅或房屋稅的部分、評定現值等等,有關地價稅調整的部分,像105年30%的調整,未來比較不太可能會發生這種情形。

施委員義芳:這些問題已經發生4年了,本席認為財政部應該制定一套標準讓地方政府去依循,不要因為有任何地方自治的理由,而去製造一些極不合理的亂象。請問能否在一個月內制定囤房稅、豪宅稅或是這些地段的稅率等等一些很標準性的東西,讓地方政府能夠依循而不要出現這種亂象,這已經發生4年了,請問部長的看法如何?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的指教,如果是通用的事項,我們當然可以來訂定,如果是個別地方政府的自治事項……

施委員義芳:你應該就合理性的部分去制定一些標準,財政部有這個責任、義務。

蘇部長建榮:像房屋折舊的部分,這是共通的,我們有去做檢討,未來如果有共通事項需要進一步做檢討的話,我們也會做進一步檢討。另外,方才委員有提及地上權宅的部分,在公告地價調整以後,我們也會把各地上權宅公告地價的部分,就是有設定地上權的土地提供給地方政府,讓他們在調整地價時能有一個比較持平的基礎,未來我們還會再徵詢各地方政府的意見。

施委員義芳:另外,本席要反映一件事,最近有許多進口業者不斷在陳情,不可思議的是,一張104年的進口報單被認為是虛報貨物的價值而移送檢調,檢調則認為證據不足而結案了,但是我們的海關承辦人員一直認為這是不實的單據,所以就裁罰、罰款了,並且再度追殺到102年和103年的問題,也再次把他移送檢調,像這種常常用行政裁量去懲處廠商會讓廠商的商譽受損、經營困難,本席認為在行政裁量上應該要有一些限制或標準,我知道關務署署長剛到任不久,高雄關或基隆關的問題層出不窮,希望在本席質詢之後,你們能好好整頓這些關務單位,請問部長有何看法?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的指教。再過幾天我就到任滿3個月了,在我的想法中,除了稅政的革新以外,另外就是關務的部分,我們希望這部分也能夠做一些改變,未來我們會持續推動這方面。

施委員義芳: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現在行政部門都把施政績效不好歸咎於假新聞,而且有立委提案說散播假新聞要抓去關3天。蘇部長,你剛好在製造假新聞,要關3天哦!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假新聞。

賴委員士葆:你對外說扣除額太多了,從62%加到76%,看到鬼哦!有這麼多嗎?你是怎麼算的?我告訴你要怎麼算,這是道地的假新聞,恐嚇老百姓說不可以再減了。這是所有扣除額除以綜所稅,但你的扣除額是用107年的,綜所稅則是用105的,可惡到這個地步!你底下的人在亂搞,分子是用107年的,分母是用105年的。蘇部長上任後曾在9月4日說長照的部分可以照顧弱勢,你的臉看起來這麼慈祥,說要照顧我們的弱勢,9月4日蘇建榮是這麼說的,結果9月20日馬上就改口說這個稅基太可怕了,不行啦!所以長照的部分沒有了,卻要給名模,扣除額的部分你怎麼沒有想到還有很多是增加的?像增加股利的扣抵就有五百多億元了,營所稅你把它放一邊,但是也有增加六百多億元。許虞哲說到似乎可以飛天,說那時候的優化稅改方案有多好就有多好,說這個很讚!結果換蘇部長上任之後就說不行,認為以前都錯了,這是什麼意思?簡單用白話文來說,就是蘇建榮說許虞哲減稅太多,要打屁股!

蘇部長建榮:沒有。

賴委員士葆:就這樣而已啊!這個是假新聞耶!因為你的分子和分母是不同年度,請部長對此加以說明。

蘇部長建榮:這不是假的,這是我們推算出來的。

賴委員士葆:請告訴我你們是怎麼推算的,這不是你算的,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賴委員士葆:誰算的?

蘇部長建榮:賦稅署。

賴委員士葆:賦稅署的資料錯誤、給你搞鬼,分母是用105年的,而扣除額則是用107年的,怎麼可以這樣?說不定李署長要害蘇部長哦!心地真不好!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即使是105年的62%,在國際上的比較來看,美國扣除額所占的比重大概只有35%。

賴委員士葆:你的意思就是歷任財政部長推的扣除額項目,統統把它幹掉。你的意思是這樣?

蘇部長建榮:不是,從稅制穩健的角度來看,我們要進一步把其他扣除額納進來的時候,我們要對綜所稅稅制的穩健做一個全盤性的檢討,我不是不做。

賴委員士葆:怎麼每任財政部長都這麼會拗、黑龍繞桌?每次都有一套說法,當許虞哲說要給富人減稅,才1萬人,但是就減了100億元,正確數字大約80億元,你們有一套說法,說總共稅損198億元,一點點而已,而我們的稅收有2兆,所以不到1%,怎麼會從62%到76%?現在又不敢承認76%,認為要趕快回到62%,都是你的話,對不對?蘇部長,要做功課啊!

蘇部長建榮:我們的考量是因為稅改才剛實施,未來在所得總額稅基擴大部分還要持續去觀察,所以請給我們一年的時間,明年所得稅申報以後,我們再來……

賴委員士葆:請你回去算清楚76%是怎麼來的,76%這個數字是假新聞、假數字,我就告訴你這個,你們內部專家中的專家親口告訴我,蘇部長被底下的人唬弄,以76%這個數字來恐嚇老百姓。

同樣的,這次你推出名模、三師的部分要稅改,這部分約40億元,這也是你們的數字,需要長照的有132萬人,家庭戶數有80萬戶,如果是扣10萬元的話,這部分就是76億元,而你就是不要給76億元而要給40億元,為什麼?名模有錢啊!三師有錢啊!社會壓力大啊!

蘇部長,我要告訴你一件事,財政部有一個退休的約聘人員向我哭訴,他說他先生住在長照機構裡面,看護一個月要4萬元,他的退休金原來一個月有6萬元,年改後剩45,000元,這是最近發生的事情,他乖乖把他的老伴從養老院帶回家裡,他說活不下去了,賺45,000元給人家4萬元,自己只剩下5,000元,這樣沒有辦法活。這是財政部退休人員向我講的,結果你不給他,好歹長照也給他扣一下,可是你也不願意!

蘇部長建榮:剛才委員所舉的例子,退休金4萬多及5萬的,在退職所得裡基本上是不用繳稅的……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你可以給他的子女嘛!我舉例讓你考慮一下,他沒有錢,而他的子女會有所得,我知道你會講這樣,我早就想好答案了。現在台灣有132萬人需要長照,除以1.5大概有80萬戶。這是你講的話,蘇建榮部長就是你嘛!9月4日蘇建榮說:長照大家有共識,我們的稅改就往這個方向。你有講過,可是不到兩個禮拜的9月20日就說不行了,這中間的轉折很奇怪。我覺得你是要故意修理許虞哲,他做的全部要推翻而已。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故意要修裡許前部長,我覺得稅制的健全……

賴委員士葆:你給我強烈的感覺是要修理許虞哲,你修理他,我們沒有意見。上次稅改是為了高所得、高股利的1萬人,這次稅改只為名模、三師,弱勢的你都不要,財政部的任何部長在推稅改都是這樣在推!

蘇部長建榮:我們上次的稅改已經大幅度提高四項……

賴委員士葆:沒有增加很多耶!

蘇部長建榮:那四項扣除額有542萬戶,大部分已經享受到利益了……

賴委員士葆:你告訴我1年的綜所稅有多少?

蘇部長建榮:1年是4,900多億。

賴委員士葆:差不多是5,000億,1年的整個稅收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1年的整個稅收是1兆5,000多億。

賴委員士葆:1兆5,000多億,為什麼你只提三分一的綜所稅,而不提全部呢?你應該全部考量,因為有人的直接稅減少了,可是間接稅卻增加了,即其他稅及財產稅增加了。三大塊包括所得稅、營業稅及財產稅,而這三大塊是互動的,你不能只挑一個出來講,綜所稅只占三分之一而已,你只考慮綜所稅,這就很奇怪。

蘇部長建榮:如果真的要調整,這是整個國家的租稅結構問題,就是所得稅、消費稅及財產稅的結構問題,所以必須透過很大工程去調整。

賴委員士葆:沒關係啊!但是你不能只挑綜所稅,讓那些比較弱勢的人一點機會都沒有。上次部長就是這樣唬弄我們,不少委員提出長照應該要扣抵,他說下次稅制會處理,這次你說要開始處理,但也沒處理啊!部長是一次一次在騙,唯一不會變的,就是永遠在照顧比較有錢的,而不會照顧沒有錢的。

蘇部長建榮:沒有!沒有!

賴委員士葆:有人提到要不要租稅特赦,我對這四個字很有意見。現在因美中貿易戰之故,號稱有些台商要回來設廠及有資金要投資的問題,你有什麼想法?

蘇部長建榮:這分為兩種情況,第一,我們要考量的情況是目前國內資金已經過剩;第二,就是他們會來投資的標的及資金去處為何?最後,就是資金回來以後,這些資金是黑、白或什麼,也會涉及到洗錢防制的問題,我們都要考量到這些問題。

賴委員士葆:洗錢能夠處理,由於時間到了,我就跟你講最後一句話,國民黨的政策有些是不錯的,你應該撿起來用,比如自經區的模式,如果回到自經區進行百分之一百的直接投資及聘用員工,而不是買股票或房地產,就給他們很低的稅率,你要考慮這種作法,不要國民黨的版本都不用啊!

蘇部長建榮:即使是自經區的減稅措施,在國際的OECD及歐盟稅務不合作名單中都會將減稅措施列入考量,如果我們被列入不合作名單,對整個國家來講……

賴委員士葆:你的意思是以後只要是減稅,就統統會被列入不合作名單的國家,那就不能減稅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那是類似自經區或另外的特區部分,這方面還要仔細去思考。

賴委員士葆:本席另外再找時間請教,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向委員會預告,在費委員鴻泰質詢完後休息10分鐘。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建議蘇部長質詢時,嘴巴請儘量靠近麥克風,因為在下面聽不到你的答復。

今年7月份內閣改組,院長介紹蘇部長是青壯世代不可多得的人才,也代表你來擔任財政部長是一時之選。從你接任的那刻開始,各界都拿放大鏡來看部長,以檢視賴院長所言是不是假訊息。曾銘宗委員曾經質疑蘇部長以學者來從政,行政經驗仍然是不足的,不管是對答或對業務的熟悉度也嫌太嫩,因此快速拉到部長的位子,就是所謂的揠苗助長,部長要不要回應一下曾委員,告訴大家你有能力坐上部長的位子,並有信心帶領國家財政事務邁向高峰呢?剛才我才會建議,請你將嘴巴接近麥克風一點。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我要謝謝總統的厚愛及院長的提攜,對於委員所做的任何指教,我都悉心接受。我的態度就像我在就任致詞所提,對於國家財政健全的初衷從來沒有改變,重點在於並非只是找一位財政部長來做口才上的表現,而是要部長來做事的,因此能將財政穩健做好才是最重要的。我從學界來到政府部門,我一直都是持這種態度。

劉委員建國:你當財政部長有沒有抱負及有新的目標呢?

蘇部長建榮:財政事務是經緯萬端,很多事情不論是大或小,最後還是要部長來負責。我經過兩個多月的思考,未來在財政事務的工作上,也曾經在媒體上說過,我們會進一步來思考稅政的改革。另外,有關公股管理的部分也能精進,還有國產活化及促參案件能以更符合實際需要的政策來推動。當然這方面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目前我在部裡也組成三個小組,一是稅政革新小組,一是所謂促參的PPP的推動革新小組,還有公股管理這部分的小組,我們希望從這三個面向來精進財政部財政管理的效能,讓政府的財政更加穩健。

劉委員建國:我用個比喻,記得勞動部許銘春部長在今年3月剛上任時,在衛環委員會具體承諾,最低工資法若在年底沒有送立法院,她會負責到底。部長,你對所掌權的所得稅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要不要具體承諾?

蘇部長建榮:所得稅法部分,我們在這會期大概會推出第745號解釋的……

劉委員建國:財劃法呢?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配合行政院的施政進度。

劉委員建國:當然是要配合行政院的施政進度,但是你是新部長上任,行政院原本對財劃法就非常重視,想說在這會期就要提出。

蘇部長建榮:是,院長在去年就任時就已經提出……

劉委員建國:對,財劃法確實需要快速因應作相關的修正,讓比較窮的縣市可以看見一線曙光。你對台灣整體區域劃分是不是可以重新盤點,作相關的調整,對住在各縣市的所有納稅人而言才有公平正義。因此我才問蘇部長,上任後要不要對財劃法做具體的承諾?

蘇部長建榮:財政部目前正在研議財劃法的修正,因為涉及中央和地方財源的分配、地方和地方之間財源分配的問題,……

劉委員建國:部長有沒有魄力像許部長答復最低工資法一樣,承諾今年年底?

蘇部長建榮:目前正在研議當中,最快最快(不是一定)也是明年了。

劉委員建國:你乾脆直接答復我最慢是什麼時候吧!你的最快是明年上會期還是下會期?

蘇部長建榮:這還不一定。

劉委員建國:所以你還是無法給我具體的承諾,我不勉強你,但是拜託你在院會向賴院長提醒這件事,這也是他就任以來非常重視的事情。時間不宜再拖,因為會卡到選舉,現在已是地方選舉,大家都在看待這件事,明年又是總統和立委的選舉,大家要如何用精準的態度和足夠的時間來好好討論財劃法?這樣是不是緩不濟急?

蘇部長建榮:財政部也了解……

劉委員建國:麻煩你回去跟賴院長講,最好在這個會期就提出來,麻煩你努力,可以吧?

蘇部長建榮:我儘量,但是也要配合行政院的施政進度。

劉委員建國:請蘇部長展現魄力啦!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在財劃法還沒有……

劉委員建國:好啦,我給你很多時間了。在多明尼加和布吉納法索之後,我國在8月和薩爾瓦多斷交,從1993年建交至今,我們對薩國的基礎建設、兒童教育、農業發展和醫療衛生都給予極大協助,平均每年提供5,000萬美元。從財政部的角度如何去看待?如何給予外交部比較具體的建議?許前部長說這是全民買單,他無法對外交部有任何建言,我希望蘇部長能從財政的角度給予外交部具體的建議。

蘇部長建榮:從財政的角度來看,每一塊錢都要用在刀口上,但是經費的撥用不是財政部的職責,主要是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對於外交部在外交上所需要的經費,他們也會考量。

劉委員建國:從台灣財政的角度來看,蘇部長絕對有說話的分量,而且你又是青壯派不可多得的人才,希望……

蘇部長建榮: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希望每塊錢都能……

劉委員建國:好,本席的發言時間快到了。現在網購盛行,不少人喜歡上網買外國商品,聽說財政部擬取消2,000元的進口免稅,這是真的還是假的?

蘇部長建榮:這是假消息。

劉委員建國:如果是假的,這個消息是怎麼來的?現在不是在打假,你們打假好像打得不夠積極。

蘇部長建榮:這是一個委外的研究計畫,主題是關於進口關稅的制度。

劉委員建國:所以消息來源是這部分嗎?你們有沒有去調查消息來源?

蘇部長建榮:有媒體說那個計畫是研究取消免稅,事實上不是。

劉委員建國:那是媒體說的,財政部的調查結果呢?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不是,我們也沒有這個規劃。

劉委員建國:財政部有沒有去調查?現在不是要打假嘛,你們要積極因應啊!

蘇部長建榮:據我的了解,記者有寫,但不是寫到那2,000元免稅的問題,然而標題卻寫了要取消,這是誤解。

劉委員建國:所以部長自己去查,查出來是誤解?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媒體把標題放大了,內文裡面並沒有提到免稅部分。

劉委員建國:今年1到7月2,000元以下的報單數就有2,361萬份,完稅價格是141億元,如果全部取消免稅,這很奇怪,要如何認定是營業行為還是單純的消費行為?如果假的變成真的,那要怎麼刺激消費?會不會有重複課稅的問題?如果真的沒有這回事,那就算了,但未來會不會呢?

蘇部長建榮:老實跟委員講,目前我們沒有規劃。

劉委員建國:會不會往後還是有?

蘇部長建榮:沒有。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主席:請郭委員正亮發言。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2016年12月通過的,納稅者的權益如果受到不當侵害,大部分都跟稅捐稽徵法有關,稅捐稽徵法有帝王條款即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二,部長應該很清楚,也就是如果民眾收到稅單,我們是採取不停止執行原則,如果要提起訴願就要繳納半數或提供相當的擔保。我剛才查了一下,1976年公布稅捐稽徵法之後,這個帝王條款至今從來沒有修正過。部長覺得1976年制定的第三十九條之一、之二,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沒有衝突矛盾之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最主要是提供擔保的部分。

郭委員正亮: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一條說,為了落實憲法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基本權利,第四條又說要慮及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而且你們必須提供妥適必要之協助。稅捐稽徵法帝王條款第三十九條之一、之二完全是行政掛帥,你先認定你是對的,即使民眾認為稅單有問題,對不起,要先繳納一半的錢或是提供相當的擔保,才能暫停執行、開始進入訴願程序,根本沒有考慮那個人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和基本生活保障;這些你們完全不考慮耶!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我們的了解是,他如果沒有提供擔保、沒有繳半數的話,還是可以繼續……

郭委員正亮:不是啊!你們就繼續進行了嘛!因為……

蘇部長建榮:還是可以進行救濟的程序;他的救濟程序沒有終止啊!

郭委員正亮:救濟程序並沒有造成你們停止追究,你們是所謂的不停止執行原則嘛!我跟你講,因為民間團體對這一條非常反感,本席還特別行文財政部,賦稅署也給我整理了一些其他國家的做法。你們說除了比利時之外如何如何,我真的不知道你們是怎麼讀文件的!比利時是立即變成停止執行,你們就說只有這個國家是這樣,其他都不是。你們這個理解有問題!你看德國,沒有錯,德國表面上是不停止執行,可是資料後面有寫:如果執行的方式產生不允當,例如危及納稅義務人的生存、健康,或者因為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影響他的給付能力,可以暫停執行。你們根本沒有考慮這個嘛!

蘇部長建榮:按照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如果是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他也可以申請……

郭委員正亮:我們不要講天災,就講前面的部分。我們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講的就是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和基本的生活權利嘛!

法國還規定必須是稅單的金額超過台幣16萬元,才可以採取繼續執行,也就是不停止,其他基本上是要顧及人家的基本生活權利的!部長,我只簡單問你一句:你認為這個帝王條款(第三十九條之一和第三十九條之二)需不需要修法?你不認為它這樣沒有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精神納入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部分我們回去以後再研議看看,好不好?

郭委員正亮:而且你們要求人家提供一半的納稅金額或者是相當的擔保,這合理嗎?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

郭委員正亮:全世界有人要求提這麼高嗎?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請容我們回去再檢討。

郭委員正亮:不是啊!這次休會期間,我就一路在問你們這個問題,請你們去調查各國的狀況。你們提供了日本、韓國、法國、比利時、德國的資料,相信你們一定有發現沒有人要求台灣這種金額啦;甚至我聽人家講說,在美國打一個訴願只要60塊美金。所以我的意思是說,進行訴願、要你們暫停執行,沒有人會要求提出納稅額的一半、擔保也要相當於納稅額的一半;我看只有台灣這樣搞,其他沒有這樣搞的吧!

而且我跟你講,部長,你也是學界出身,坦白講,在台灣的民主運動中,政治民主運動已經進行到一定程度了,納稅者權利保護這個部分的民主運動我們王榮璋委員最瞭解,他一直是站在納稅者那一邊的。我們當初制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已經是七折八扣了,有些條文就是先讓你走走看;可是你不能因為那個條文走了,然後就不處理既有的法規。像這種稅捐稽徵法是民國65年制定的法律耶!民國65年是1976年,距離現在已經42年了,可是你們對第三十九條之一和第三十九條之二這種從來沒有修過的條文都不處理!怎麼可以這樣搞呢?你認為這樣符合賦稅民主的精神和賦稅憲政權利保障的精神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回去以後會進一步研議檢討。

郭委員正亮:我跟你講,我下個會期才會去修法,因為這個會期主要是審預算,所以我真的希望你下會期能把我們的稅捐稽徵法違背賦稅民主、賦稅人權的那些條文,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的精神來做修改,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2年就要檢討,未來稅捐稽徵法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相關的部分,我們會一併在2年的檢討裡面……

郭委員正亮:我跟你講,這部分社會上的反彈真的非常多,而且坦白講,我跟國稅局很熟,我也不認為國稅局的官員故意刁難,而是法律就是這樣,他們沒有空間。所以法律一定要容許把民主和憲法保障權利的精神納入,這樣人家才有執法的空間,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的。

郭委員正亮:另外還有一個小問題。現在說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部分要修法,可是你們從嚴核實的解釋是不是有違反大法官釋字第745號解釋的用意?大法官解釋的文字是這樣寫的:薪資所得者該年度之必要費用如果超過法定扣除額的時候,這些必要費用是可以列舉扣除的。這是大法官解釋的原文,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郭委員正亮:結果你們現在要從嚴認定,不是嗎?我聽說必須是工作時用的才能列舉扣除,那麼譬如說一個模特兒穿的那件衣服,只要他在宴會也穿去,費用就不可以抵扣。是這樣子嗎?譬如說我穿西裝來立法院,這就叫做工作服,那麼我這件衣服在外面就不能穿,是這樣嗎?你要從嚴認定是嗎?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是要跟工作直接相關。

郭委員正亮:我知道,可是你不能說我工作用的東西,在工作外就不能使用啊!這是什麼邏輯呢?因為如果是「必要」,就是我事實上會用嘛!譬如說在金融業工作,可以不穿西裝嗎?可是你可能會說,在金融業工作的納稅人要用西裝做為列舉扣除的時候,他在非工作時間就不能穿這件西裝,有這種道理嗎?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我們的考量就是要在工作上直接相關啦!

郭委員正亮:當然是直接相關!金融業誰不用穿西裝,一定要穿嘛!那麼西裝開銷是不是金融業的必要費用?

蘇部長建榮:但是根據我的瞭解,基本上金融業的西裝有一部分可能是由雇主來負擔。

郭委員正亮:不管啦,我就是說非雇主負擔、他自己負擔的部分嘛!

蘇部長建榮:當然,如果是非雇主負擔的部分,那麼……

郭委員正亮:你們就是要把它排除,不是嗎?說他只要非工作時間也使用,你們就認為這個不是工作使用!

蘇部長建榮:因為這會涉及消費或是成本的問題……

郭委員正亮:我知道,可是你們要符合大法官解釋的原意嘛!

蘇部長建榮:但是這在界定上就會造成很大的稽徵行政上的的困擾。

郭委員正亮:我知道,但這就是稽徵原則要從寬或從嚴的問題。不能嚴到因為你下班之後也在穿,所以這就是平常的衣服;因為沒有人會像去參加金馬獎頒獎典禮一樣,特別製作一件禮服的啦!誰會去做那種服裝?一般就是這樣!所以這是不是必要費用?對金融業來講,西裝是不是必要費用?如果不是公司給的,那是不是必要費用?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們會……

郭委員正亮:這個你要想清楚喔!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

郭委員正亮: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進財政部當次長到現在多久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我從105年5月20日到現在……

費委員鴻泰:好,換句話說,今年1月份提出稅改時,你在當次長,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的。

費委員鴻泰:你當部長快3個月了嘛!針對當時提出所謂的優化稅改,我只問你三個問題,第一,請問股利分離課稅讓我們稅損多少錢?

蘇部長建榮:股利分離課稅的部分?

費委員鴻泰:股利分離課稅的稅損是多少錢?

蘇部長建榮:淨稅損31億元。

費委員鴻泰:301億元?

蘇部長建榮:31億元。

費委員鴻泰:股利分離課稅的稅損只有31億元嗎?

蘇部長建榮:它是把那個可扣抵稅額拿掉……

費委員鴻泰:你別扯了!根據你們送來的資料和報紙的報導,所有的資料都是寫198億元,你說是……

蘇部長建榮:198億元是全部稅改方案的淨稅損。

費委員鴻泰:絕對沒有31億元那麼少!

第二個,公司未分配盈餘取消課徵10%,其造成的稅損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328億元。

費委員鴻泰:再請教一下,稅率取消45%這個級距後,產生多少稅損?

蘇部長建榮:79億元。

費委員鴻泰:這3項就是所謂的富人稅,加起來就有四、五百億元,當時許虞哲部長就在這裡說服我們,表示這次的稅改暫時不提的有兩項,一個是長照的特別扣除額,另一個是學生畢業後學貸利息的特別扣除額,而這兩項下次一定會處理,我方才講的有兩個重點,首先,光是那3項就是在減輕富人的稅,反觀那些需要幫忙的,像家裡有父母或是岳父母要照顧的,還有那些家裡沒有錢的年輕朋友,他們在大學畢業後,讓他們在學貸利息上能有一點點的扣除額,基本上,政策在每個政府的推動上,尤其是財政部,應是有連續性的,結果你們現在要改變,即富人減稅,而那些需要幫忙的人、窮人,本來要幫忙的地方現在不改了,這是在劫貧濟富,所以無論是你對或是許虞哲對,你們財政部根本就是一個騙子!

蘇部長建榮:上次的稅改不只委員方才提到的,事實上四大扣除額已經大幅度提高,讓542萬戶……

費委員鴻泰:四大扣除額提高也是對高薪所得者有幫助……

蘇部長建榮:中低所得也有……

費委員鴻泰:那些中產階級的,很多家裡都有臥病在床的父母或是年輕孩子畢業後只領到兩、三萬元薪水的,幫他們一個忙不對嗎?而且當初就在這個場地,曾銘宗委員、賴士葆委員及本席都在大聲疾呼,而許虞哲部長表示大法官釋憲的時限問題必須要處理,所以屆時一起來處理,這些話言猶在耳,我不願對部長大小聲,畢竟我們是學校的同事,但財政部怎可以做出這樣的事呢?第一,你們就是劫貧濟富;第二,你們根本就是騙子!騙子!騙子!財政部真的很混帳你知道嗎?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們在了解情況後是有做過通盤的檢討……

費委員鴻泰:那個時候為何不好好去做通盤檢討?把富人的稅都減完了才說要通盤檢討?民進黨心中只有富人嗎?

蘇部長建榮:沒有。

費委員鴻泰:沒有嗎?為何富人的稅減完了,那些沒有錢的人你們就棄之如敝屣?

蘇部長建榮:也沒有這樣子!

費委員鴻泰:那些人該死嗎?那些人是混蛋嗎?

蘇部長建榮:也沒有這樣子!

費委員鴻泰:做人要講道理,是我們答應讓你們這樣做、讓稅改趕快過的,但是民進黨也應負起這個責任,當初不只私底下,連公開場合都是這麼說的,此時將有錢人都養飽了、有錢人都捐款給民進黨了,然後對窮人就無所謂了,在此我要大聲告訴全國老百姓,民進黨就是騙子!

蘇部長建榮:沒有,跟委員報告,上次的稅改方案絕大部分……

費委員鴻泰:我要跟部長講清楚,若不把長照特別扣除額納入、若不把學貸扣除額納入,我才不管是不是大法官釋憲的時限問題,屆時我一定會杯葛該條款,我要透過杯葛告訴全國老百姓,你們在劫貧濟富,你們就是騙子!

再問你們一個問題,今天還要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而裡面有兩項重點,第一項是台史經濟合作的協定,這部分我沒有意見,即我支持並配合外交部的政策,但是第二項我就看不懂了,你們要針對半導體引線做一個調整、做一個減稅,為什麼呢?可以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嗎?請不要順便夾帶!請不要又是圖利有錢人喔!難道財政部心目中只有有錢人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是經濟部提出來的。

費委員鴻泰:經濟部的誰提出來的?經濟部有派人列席嗎?

蘇部長建榮:這是有做稅式支出評估報告的。

費委員鴻泰:這個減稅額讓我們的關稅減少1,562萬元,那麼小的一個事情,少了1,500萬元的稅會影響到我們的經濟發展嗎?會影響到我們的競爭力嗎?誰會相信?而且類似這樣的案子,難道就只有這一個嗎?再講一遍,1,562萬元會影響到那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嗎?這不是1,562億元,而是1,562萬元,而且這麼小的案子,為何不通盤檢討呢?我們海關進口的部分,就像你們講的,難道就只有這個案子嗎?本席認為,不是有人私下透過經濟部來尋求幫忙才怪!我們一看就懂了,財政部可恥!經濟部也可恥!給我們一個理由,請問這個產業一年可以創造國家多少的營收?

蘇部長建榮:本人請關務署代為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有做稅式支出評估報告。

費委員鴻泰:我在問的是,你們要減稅的這個產業,其一年創造的價值有多少?

謝署長鈴媛:做稅式支出評估後是可以增加19個就業……

費委員鴻泰:經濟部叫你們講什麼你們就講什麼,請署長告訴我,他們一年可以創造多少的價值?事實上,你根本講不出來,因為你根本不知道現況是什麼,這就是某位立委跟經濟部說,然後經濟部就轉給你們,這就是官商勾結,道理就是這麼簡單,你們不要用這種夾帶的方式,我們真的是看多了,真的是可恥啊!署長才剛上任,連這種事情都搞不懂,你這是在幹什麼呢?你們心目中只有有錢人嗎?

部長,你們的稅改如果不給我們一個交代,我不管什麼大法官釋憲的問題,我一定會杯葛,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不要做那麼丟臉的事啊!

蘇部長建榮: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施委員義芳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會期本院在幾位跨黨派的立委努力之下,我們總算推出一項稅制改革,基本上,這項稅制改革到明年我們就可以看出成效,到時候月薪在3萬元以下的青年朋友可能就不需要再繳稅了,請教蘇部長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是的,他們的確不用再申報所得稅了。

余委員宛如:其實,在這次稅制改革的過程中,我們非常注重稅負的公平性,同時,也非常照顧到青年世代及收入較少的階層,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是,當初我們主要是考慮到剛剛進入職場的青年世代,特別是月薪在3萬元以下者免申報所得稅,這樣對他們職場生涯也是一個好的開始。

余委員宛如:到時候大概會有多少人受益?

蘇部長建榮:以目前整體來看四大扣除額的部分,應該會有542萬戶受惠。

余委員宛如:記得去年在委員會當中有多位委員提出與特別扣除額相關的提案,時任財政部長的許虞哲部長確實有提到會在下會期考量長照的部分,但這個會期的稅法修改卻未將長照納入特別扣除額,請問部長,你主要的考量為何?

蘇部長建榮:原因大概有以下幾個,第一個原因一如剛才我們在委員質詢時所指出的,如果把扣除額加上免稅額,占綜合所得申報總額的比例會從原來的62%增加到76%,等於課稅所得額只剩下24%,我以一個財政學者立場,並站在長期關注我們國家稅制健全發展的角度,當然要好好思考,特別是在扣除額這一塊,還有部分尚待重新整理,所以,我決定宜暫緩推動扣除額做進一步的減除;請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等明年所得稅申報以後,容我們對稅改的新制有一個比較完整數據的觀察,再進一步對所有免稅扣除額做全盤的檢討,俾讓所得稅的稅制能發展得更穩健,同時,為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有關基本生活費的檢討,我們也一併在兩年內提出檢討,這是我在做決定的思維。

余委員宛如:當然,為維持稅基的穩定,你們還有持續檢討的必要,除此之外,政府對於長照的政策,本席認為應以一整包來看,過去幾年來政府已編列相當多的預算來推動長照的ABC建設,本席也長期關注長照預算的執行及與長照相關的議題,目前在我們社會中出現了一個問題,即是再有錢也買不到長照的服務,在此情況下,在本會期硬推稅減與稅改究竟有沒有必要,我覺得也應該好好考量。

另外,上會期在討論這些事情的時候,我不記得許前部長有承諾過學貸的特別扣除額也會在這會期列入考慮,針對這部分能不能納入本會期稅改的考量,請問部長的態度如何?

蘇部長建榮:剛剛進入職場的年青朋友,每個月的薪水三、四萬塊,根據新的所得稅制,他們能適用的情況可能不多,此其一。

第二個要考慮的問題是,行政院對於學貸的繳納已有一些措施,包括4年的寬限期,並請承辦學貸的4家銀行對於利息的部分給予優惠補貼。

余委員宛如:也就是說,在中央政府總預算內對學貸的部分已經有相關配套措施,不僅承辦的銀行有優惠利息補貼,學生的父母也有扣除額的稅減,這樣一來,年青人一出社會,他們就已經不在新稅制適用的範圍,可以說他們已經不需要繳稅了,基此,我實在看不出在野黨委員硬要用長照、學貸的扣除額來批評政府沒有透過稅制改革來照顧中低階級與年青人的直接因果邏輯到底是什麼,這樣的說法與批評,簡直就是似是而非!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有關設置國家級投資基金的問題,我們都知道,台杉國家投資型基金的成立,主要是投資新創 之後還能夠再繼續擴大者,重點是它是有使命的,其所做的投資並非只看獲利,而是要連結台灣跟下個世代產業的關係,這樣的做法在日本其實已經有先例,他們的產業革新機構幾乎是同樣的狀況,為什麼今天我們國家的政策要交由國家級的投資公司來推動與執行,因為在我們執政之後,發現國民黨長期以來對這方面不作為,以致台灣的境外投資活動幾乎完全停擺,資金動能更是消失殆盡,甚至連我們的超額儲蓄都沒有辦法去化,種種問題都變成台灣經濟結構性的沉痾,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有一個國家級的投資機構,來領導我們邁向下一個世代投資的產業,並藉此帶動所有金融機構資金的運轉,這才是非常重要的目的。

但很遺憾的是,台杉基金成立才剛剛一年,在野黨的立委就急著想抹黑它,這些資深的財政立委明明知道金融機構都是受到高度規管的,他們還要蓄意拋棄自己的專業不斷地進行抹黑,今天我們就針對他們的質疑,特別是泛公股的部分,幾位相關的董事長都在座,相信他們都可以提出詳細說明;目前台杉共有兩個基金,一是水牛1號,一是水牛2號,裡面都有泛公股銀行的資金,現在就請你們各位董事長針對國民黨的質疑來一一回答,國民黨的第一個質疑是:公股銀行投資未經合法程序授權董事長決定;第二個質疑是:泛公股銀行為何投資高風險的案件?第三個質疑是:泛公股銀行如何監督台杉的投資?

現在容我先請教部長一個問題,昨天央行楊總裁才再次強調要去化國內高額儲蓄,以及金融帳從馬英九時代即不斷外流到現在的問題,所以,現今我們的政策一定要擴大內需及擴大對內投資,請教部長,你是怎樣看待台杉這個國家級的投資基金?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我認為台杉公司是一家國家級的投資公司,從它設立的目的來看,的確存在著一些優勢,第一個優勢是:它可以掌握產業發展的潛力跟投資的先機,也能接近或感知國家發展環境的問題,比如說政府五加二的產業發展政策、生技及IOT等等,都是它可以優先掌握到的。

第二個優勢是:它也比較能吸引國際專業人才,因為它能提供比較彈性的薪資與報酬條件,也接近國際的水準,可以延攬國際人才參與。

第三個優勢是:它具有指標的作用,其投資的方向可以帶動國內其他更多資金投入相關的產業,特別是它能跟國際連結,把國際間重要的關鍵技術引進到台灣,讓台灣的產業能有新技術的發展,至終促進國內整個產業升級。

我們希望透過台杉公司的成立,讓它有機會成為國際級的投資公司,不只是國內一家投資公司而已!

余委員宛如:接下來我要請兆豐金控的張董事長回應一下,國民黨的委員說你們評估台杉水牛2號生技創投投資違約率名列為第12的高風險等級,屬觀察名單,請問張董事長,事實真是這樣嗎?抑或只是國民黨委員惡意誤植?

主席:請兆豐金融控股公司張董事長說明。

張董事長兆順: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對於投資這一塊都有獨立的報告,通常我們的系統裡面會帶出一個徵信報告,徵信報告裡面有一欄是要算違約損失率,該違約損失率必需輸入前三年的實績、前三年的資料,因為它是投資案,不是授信案,所以那個部分都空白;空白的時候,它就會跑出來說這個投資等級是12,所有案子都是12,不是只有這個案子12。兆豐銀行與其他銀行不太一樣的地方是,兆豐銀行可以進行創導性的投資,是以前交通銀行留下來的,所以我們有一個很堅強的投資部,還有一個投資審議委員會,這些都要經過投資部的評估、投資審議委員會的通過及董監事會的同意。至於那個部分,我想是誤用,跟投資無關。

余委員宛如:接下來,我想請教黃董事長,您是普惠金融專家,公股行庫既然是官股,就應該配合政策,對從事高風險的投資,你怎麼看台杉投資?

主席: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博怡:主席、各位委員。金融機構在國家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過程當中,本來就應該承擔相當的責任,公股銀行更應著眼於美好社會的實踐。

余委員宛如:是的。本席在此再次重申一遍,兆豐投資水牛1號基金6億真的是小錢,跟你們3兆多的總資產相比,只占0.01。公股銀行的問題是去化資金不易,要如何導入投資,真的很重要,特別是台灣已經沒有工業銀行。

最後請教一銀董事長,銀行任何授信投資案都需要依照規定呈報董事會審議通過,授權董事長和總經理全權處理。你們投資台杉基金這件事情被質疑是遭到政策施壓,董事長強行施行,請問有沒有這回事?實際狀況究竟如何?

主席:請第一金融控股公司董董事長說明。

董董事長瑞斌: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不是這樣子,我沒有任何政治上的壓力,純粹只是內部的一個考量,整個過程也都以討論案的方式通過。在董事會討論過程當中,當然會有一些董事或監察人對這個案子提出一些建議方向,在這種建議方向之下,就授權給我再去跟台杉公司談一個好的條件。到目前為止……

余委員宛如:事實上,這種授權是常態,本席手上就有一整個列表是授權給董事長、總經理去做決策的。台杉投資水牛2號資金不過4.5億,這邊授權董事長或總經理自己決定的資金金額高達百億者,所在多有,所以這根本就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抹黑。本席還是要再次呼籲,國家級投資公司解決台灣經濟的結構性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我們財委會資深的委員不要故意忽略法制,而蓄意抹黑;我最擔心的,其實還是抹煞我們下一個世代的希望,抹煞我們新創啟動的契機。以上,謝謝各位。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財委會的委員要到這裡質詢,可能需要再用功一點,是不是故意抹黑,下禮拜我們會要求國民黨的召委安排台杉投資的專案報告。本席要在這裡預告,假設剛剛上去說明的幾個董事長不好好澄清,我們下個動作就是把你移送法辦;到底是不是抹黑,到時候請余宛如委員來聽聽看就知道,請在質詢之前,多用功一點;還說6億、4.5億都是小錢,要知道這是國家的錢,每一塊錢都要看好,這6億、4.5億怎麼會是小錢?下禮拜我們來做專案報告,看看在座的董事長在投資時,有沒有好好評估內部報酬率,是不是閉著眼睛就通過?張董事長,那個評估報告是你們兆豐送給立法院的委員,卻在這裡睜眼說瞎話,我們下個禮拜算帳時,第一個移送你。

今天是部長第一次到立法院作業務報告,身為財政部長,您的施政願景是什麼?你想做什麼?想要幾年達到什麼樣的施政願景?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委員也是財稅系畢業的,我們對於財政都有一個共同的理念,就個人來講,因為我長期在學校裡面關注國家財政問題,所以我有一個很重要的願景,就是希望我們國家的財政是具有永續性的,在此前提下,當然會有一些作為、一些措施。

曾委員銘宗:永續性?本席希望部長的願景是很明確的,而不是一堆形容詞;你說要讓國家的財政具有永續性,那麼你希望國家的財政要做到什麼樣的程度,不要光用形容詞。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的。在我們國家裡面,稅收是最重要的財源,所以要有一個比較健全的稅制才是最重要的,因為這個稅制而能有充足的稅收……

曾委員銘宗:舉例來說,財政舉債的額度占GDP 40.8,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40.6。

曾委員銘宗:在你任內,你希望在40.6的情況下,可以維持在哪個程度?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106年我們的未償債務餘額占GDP比重是32.3,107年是32.8……

曾委員銘宗:部長能否說出你的目標,你的願景?那些數字,我都記得,你不用講,請你說你想維持的比率是多少。40.6是上限,你希望在你任內能夠維持在哪一個比率?

蘇部長建榮:因為最高曾經達到36%,我們不希望超過那個數字。

曾委員銘宗:所以在你任內,你希望舉債額度的上限不要超過36%,好!很明確。其次,泛公股的管理,你想做到什麼樣的目的?

蘇部長建榮:泛公股的問題涉及到很多層面,財政部是股權管理機關,業務上有很多都必須由金管會來監理;財政部可以做的,第一個在股權管理上,我們會有一些精進的作為,目前我也在思考未來要怎麼做。

曾委員銘宗:金管會正在推動金融整併,對於公股的部分,部長是否贊成整併?像公併公的部分,你是不是贊成?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說明。就我個人的了解,公股行庫目前最重要的還是績效的提升,公公併的部分,我之前也表示過態度。各公股行庫之間,如果他們評估合併是有那個綜效,財政部當然會表示支持。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尊重行庫的評估?

蘇部長建榮:重點不是為了合併而合併,一定是合併後要有一個綜效出來才可以。

曾委員銘宗:因為這是一個大政策,假設財政部沒有拿捏政策,放給那些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他們哪會去評估?所以你在政策上是鼓勵?反對?還是放牛吃草,讓那些銀行董事長、總經理去決定?這九家泛公股銀行,你贊成公併公整併還是不贊成?

蘇部長建榮:這個要看現實環境怎麼樣;如果現實環境裡面,特別是在金融科技發達的情況下,有一些現實環境競爭的壓力或是怎麼樣一個情況下,當然可以去評估。

曾委員銘宗:假設這九家銀行評估之後,彼此整併是有綜效的,你是贊成的?

蘇部長建榮:是。

曾委員銘宗:好,這是您對於公併公的態度。至於其他合併方式,以現在的情況,公股銀行不可能併給民間銀行,所以,只有公併公有其可能性,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因為公民併涉及釋股預算問題。

曾委員銘宗:另外,關於稅制改革,你希望做到什麼樣的施政願景?

蘇部長建榮:第一,以我國國民的租稅負擔率而言,稅收占GDP的比重目前大概是世界上最低的,在12%、13%左右,我們希望透過稅制或稅政上的改革,讓國民租稅負擔率上升,進而給國家財政比較穩健的基礎。

曾委員銘宗:現在是12.8%嗎?還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現在是12.9%。

曾委員銘宗:你希望拉到什麼樣的層級?

蘇部長建榮:這不是短期之內承諾要做到多少就可以做到多少,但是,基本上,稅制結構的改革也會影響整體國民租稅負擔……

曾委員銘宗:對,既然您提到現在的租稅負擔率是12.9%,那在你任內總有一個方向吧!你試想一個方向,大約要拉高到什麼比率?

蘇部長建榮:至少能超過13%。

曾委員銘宗:13%?現在是12.9%耶!拉高幅度只有0.1%喔?部長,你這不是願景,照你這樣設,只要逃漏稅抓一點就超過了。

蘇部長建榮:如果真的要做徹底的改革,也就是整體稅制結構的改革,當然可以,但是要花一點時間。

曾委員銘宗:沒錯,願景不是一個禮拜或兩個禮拜可以做到的。

蘇部長建榮:對,不是我這邊說數字多少就可以做到多少,而是實際上要能執行。

曾委員銘宗:但是你總要有個願景。身為部長,你要有理想,要向社會大眾說:「我當財政部長,我的願景是……」。關於稅制改革的目標,只能達到13%嗎?能不能再往上調一點?你總要有一點理想性嘛!

蘇部長建榮:當然,也要看整體經濟的情況。前幾年的財政健全方案事實上已經……

曾委員銘宗:15%如何?能不能朝這個方向?你總要有個努力方向吧!

蘇部長建榮:我沒辦法這樣承諾,但是我會盡量。

曾委員銘宗:這能不能成為你努力的方向?你不要承諾,但這是不是一個可以努力的方向?

蘇部長建榮:我們當然可以朝讓國民租稅負擔率上升的方向努力。

曾委員銘宗:但你訂的目標是只提升0.1%,這靠賦稅署長就可以了。

蘇部長建榮:不會的,我們在稅政與稅制上也許可以做進一步的思考,比如說稅基的擴大等等。

曾委員銘宗:對,稅基擴大,租稅負擔率就會提高。

蘇部長建榮:未來再配合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

曾委員銘宗:所以,提高到14%有沒有問題?

蘇部長建榮:我還是不要做這樣的承諾,但是我們會盡量做。

曾委員銘宗:部長,照你這樣當財政部長,我們看不到願景,也沒辦法支持你的相關施政作為。租稅負擔率只提高0.1%,這樣不行啊!這只要署長就可以了。

蘇部長建榮:增加GDP的1%就已經是幾千億了,而目前中央政府的財政赤字不過2,000億元以內,所以,增加幾千億其實就已經能滿足我們的財政需求。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這樣的施政願景其實太狹隘了,看不到財政部應該給人民的願景與希望。

蘇部長建榮:這不是一年增加多少的問題,而是要能讓稅收隨著經濟適度成長,滿足政府施政的需要,這才是重點。

曾委員銘宗:那不是重點啦!

回過頭來,你們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什麼時候會遞出來?

蘇部長建榮:應該沒有那麼快。

曾委員銘宗:沒有那麼快?那到底是什麼時候?

蘇部長建榮:在這個會期會提出來,這是依照大法官第七四五號解釋文。

曾委員銘宗:你是指年底之前,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曾委員銘宗:你說要通盤研議,那就表示你認為許部長任內的政策評估與租稅支出評估有問題啦!不然,財政部當時答應納入長照的特別扣除額,學貸的也答應,現在你喊剎車、又講稅基流失太大,是不是代表當時財政部的租稅政策評估有問題?

蘇部長建榮:應該不是。可以這樣講,第一,委員也了解,我是財政學者,對於稅制的健全有我的專業,所以,我是依據我的專業判斷,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稅基必須適當檢討。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是財政學者、你有這樣的專業,許前部長不是財政學者,沒有這樣的專業,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不是。

曾委員銘宗:你就是這樣講啊!

若不是以前的評估錯誤,那是誰有錯誤?

蘇部長建榮:因為上一次的稅改已經考量到大部分的人,有542萬戶受益,所以,若是要進一步改革扣除額,我們當然會考量整體檢討。我們不是不做,只是要給我們一點時間,讓稅制更健全,未來的發展更好。

曾委員銘宗:好,你講一點時間,那是哪一點?你什麼時候會再提出通盤評估?

蘇部長建榮:在明年所得稅申報之後。今年所得稅在明年申報之後,會有初步統計數據……

曾委員銘宗:所以,明年6月底之前可以嗎?因為5月申報所得稅。

蘇部長建榮:6月1日是申報期限的隔天,我沒有辦法……

曾委員銘宗:那要什麼時候?

蘇部長建榮:至少明年下半年就會啟動。

曾委員銘宗:9月可以吧!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啟動整體檢討。

曾委員銘宗:好,明年9月能不能提出通盤檢討?

蘇部長建榮:9月資料還沒完全出來。

曾委員銘宗:那要什麼時候?請你講個時間。

蘇部長建榮:大概9月之後的會期,大概在明年年底至少有一個初步的……

曾委員銘宗:明年年底以前?

蘇部長建榮:對。

曾委員銘宗:部長,我跟你講清楚,要是你沒有好好解釋,不要以為送進立法院的修正草案會通過,我跟你打包票,不會過!我是國民黨黨團這個會期的書記長,可以動員35席,把修正案擋下來,若你不好好解釋,我才不管依照大法官會議解釋必須在年底通過。就算你不好好解釋,一下子說因為你是學者的關係,一下子又說財政部的評估沒有問題,你也要有一套合理的說詞,而且時間點要講清楚,不然,你不要以為修正案會過。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今日中午不休息,會議繼續進行至本日議程結束為止。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財政部蘇部長,今年稅收情況還不錯吧!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是。

羅委員明才:都有達標?現在已經10月份了。

蘇部長建榮:今年的稅收情況應該比預期好。

羅委員明才:比預期好?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國家稅收在這4年來超徵快5,000億元了,工作人員固然很辛苦,認真追稅、查稅,但是錢收了那麼多,超收5,000多億元,怎麼也不退給人民?超收那麼多錢都是民脂民膏,有時候會感覺不知道花到哪邊去了。

蘇部長建榮:雖然稅收超過預算數,但事實上,我們的預算還是在赤字階段,基本上,多的稅收還是沒辦法彌補赤字。如果要退稅,大家是否願意舉債以退稅?

羅委員明才:開源節流嘛!畢竟錢收了那麼多,但前瞻計畫一次就花掉8,800億元,還有風力發電,標一決下去,全民就要多負擔9,000億元。第一點,我要請教,剛才提到的前瞻計畫費用,錢從哪裡來?

蘇部長建榮:全數舉債。

羅委員明才:全數舉債?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又是債留子孫?你看,一邊不斷舉債,另一邊稅收又不斷增加,已經超徵5,000多億元。目前國家總債務餘額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到108年為止,預計大約是5兆6,700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5兆6,000多億?那個數字也沒有好轉啊!國債鐘也不斷往上跳啊!這幾年有往下調整嗎?

蘇部長建榮:目前平均每人負債是22.9萬元。

羅委員明才:增加22.9萬元,還是減少?

蘇部長建榮:平均每人負債。

羅委員明才:每人負債22.9萬元?

蘇部長建榮:對,國債。

羅委員明才:財政部長管錢,要朝公平、正義的方向思考。依我看,每個地方的債務餘額都很嚇人。高雄現在欠多少、負債多少?

蘇部長建榮:可能要查一下數字。

羅委員明才:是2,400億元。

蘇部長建榮:2,000多億元。台北相對比較少。

羅委員明才:台北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應該降到1,000億元以下了吧!

羅委員明才:1,000億元以下?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新北市呢?

蘇部長建榮:新北市1,000多億元吧!

羅委員明才:可是新北市人口有400萬人啊!應該說近400萬人。高雄市人口有多少?

蘇部長建榮:高雄市應該是200多萬人吧!

羅委員明才:270萬人,是不是?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你看,200多萬人的縣市,但負債在全台灣應該是第一名吧!有2,400億元。

蘇部長建榮:論每人負債的話,高雄市是8.9萬元。

羅委員明才:8.9萬元?

蘇部長建榮:平均每人8.9萬元。

羅委員明才:每個人一生下來就要負擔8.9萬元?

蘇部長建榮:就是高雄市政府的債務。

羅委員明才:所以才導致高雄市有很多北漂青年,他們不住高雄市了、離開了!

蘇部長建榮:我想,一個城市的建設……

羅委員明才:高雄市的負債餘額2,400億元,是全國最高吧?不然第一名是哪個縣市?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統計當年度最高的,一年期以上非自償性債務是2,485億元。

羅委員明才:我還以為是2,400億元,原來2,400億元還要加上85億元耶!這是第一名吧!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地方政府之中最高的。

羅委員明才:第二名是哪個縣市?

蘇部長建榮:以預算數來看,台北市是1,834億元。

羅委員明才:看到這些資料,令我怵目驚心。而現在高雄陸客又減少很多,六合夜市也空蕩蕩的,所以,你們在處理統籌分配稅款方面要注意一下。我一直強調要有「人均」的概念,就像新北市人口近400萬人,每個人都繳了稅,但平均下來獲得的照顧卻相對較少。

蘇部長建榮:統籌分配稅款部分,未來會……

羅委員明才:另外一個問題,你有沒有注意到?為什麼高雄市這兩年來拼命賣地?賣了多少地?

蘇部長建榮:我想那應該不是賣地,而是資產活化的形式。

羅委員明才:資產活化?部長,這些你們都要注意,要全盤考量。

蘇部長建榮: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羅委員明才:有一些地方政府拼命花錢、把錢花光,花光之後,再不斷向中央政府要錢;中央這幾年稅收超徵5,000多億元,又不還稅於民,看得我心很痛,感覺就是不斷亂花錢。

蘇部長建榮:由於目前還有預算赤字,所以沒辦法做到所謂的還稅於民,因為基本上邏輯是不通的,頂多可以減少舉債,但不可能還稅於民。

羅委員明才:至少各方面的稅不要查稅等等,搞得人民都很痛苦,現在生意都不好做,企業很辛苦耶!

我再講一點,中美貿易戰開打,我們每年出超到大陸的金額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屬於關稅統計,我可能還要再查一下。

羅委員明才:關務署不是有人列席嗎?有沒有來?

蘇部長建榮:據我的了解,我國目前最大的出口國就是中國。

羅委員明才:最大的出口國是中國?

蘇部長建榮:對。

羅委員明才:一年出超是多少?中美貿易戰已經開打,他們互相……

蘇部長建榮:對,委員關心的這個問題當然牽涉台灣、美國與中國之間的產業鏈關係。

羅委員明才:部長,你是否注意到,如果大陸與台灣,也就是陸台貿易戰也開打,那怎麼辦?

蘇部長建榮:所謂的陸台貿易戰是什麼?

羅委員明才:我們每年都出超,大陸方面也可能祭出懲罰性徵稅啊!例如進口關稅提高到25%、30%啊!

蘇部長建榮:據我了解,由於台灣出口到大陸的主要是關鍵零組件,尤其是高科技產業比較重要的零組件必須從台灣進口,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對方這樣做,對大陸的產業也沒有好處,因為他們也要思考對大陸相關產業的傷害。

羅委員明才:你覺得,陸台貿易戰會不會開打?

蘇部長建榮:我們當然不希望發生這樣的情況,但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情況,我想,對於整個產業的發展必須有比較長遠的思維,這也就是為什麼新政府上台之後,在整個政策上採取新南向政策,不把所有貿易都集中在中國,以分散風險。

羅委員明才:所以,現在兩岸關係是不好囉?

蘇部長建榮:我想,委員也都非常了解。

羅委員明才:很多訊息都是已讀不回啊!這種關係是很緊張的。

蘇部長建榮:這不是財政部能回答的。

羅委員明才:那在稅的部分,部長要有準備。你說不會打,但要是陸台貿易戰下個月就開打,你要怎麼辦?除非你保證不會,但如果會呢?之前很多人也說中美貿易戰開打的話,美中彼此都會受到傷害……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是假設性的問題,所以……

羅委員明才:假設性的問題?如果這個假設馬上……

蘇部長建榮:等到真實發生了,我們再……

羅委員明才:因為我們都會全盤考慮,並做沙盤推演;你說不會,但如果下個月或下下個月陸台貿易戰突然開打的話,我們承受得起嗎?

蘇部長建榮:就財政部的立場,我們會針對所有的財政作為做通盤性的思考。

羅委員明才:稅改還要再推動嗎?外傳財政部又在想東想西要加稅,請問有沒有加稅的計畫?

蘇部長建榮:目前沒有。

羅委員明才:半年以後會不會有?

蘇部長建榮:根據租稅法定主義,任何加稅的作為都一定要立法通過才可以,所以財政部不可能這麼做;目前我們知道第745號解釋令,就是……

羅委員明才:一個有為的政府應該是盡量輕稅簡政,稅越低越好,特別是現在的中小企業、老百姓,大家都苦哈哈的,萬萬不可再加稅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目前沒有加稅的計劃。

羅委員明才:謝謝。

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部長成為第一個入主財政部新大樓的財政部長。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陳賴委員素美:部長曾經說過自己是放羊的小孩,但不會說謊,本席也如此的期待。部長7月份上任,今天第一次到本委員會備詢,有媒體報導說你已經戴上鋼盔,請問是什麼因素讓你要戴上鋼盔來應戰?

蘇部長建榮:我想沒有所謂戴不戴上鋼盔的問題,坐在這個位置上就是要把工作做好……

陳賴委員素美:坐在這個位置就是要把鋼盔戴上?

蘇部長建榮:任何的挑戰都必須去承擔!

陳賴委員素美:今天我們就來談談迫使你戴上鋼盔迎戰的稅改問題。請問當時推動稅改的主要的原因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大概有幾個思考的面向,第一、希望能夠促進投資;第二、讓整個稅制更加優化,讓中低所得者的稅負能夠減輕。另外就是留才、攬才的部分……

陳賴委員素美:剛剛講的不外乎是促進投資、擴大稅基、優化整體的財政狀況、健全財政體制等等;但本席認為重點還是要放在人民感受得到的─稅制的公平合理這個部分,你認為是嗎?

蘇部長建榮:是。

陳賴委員素美:有媒體報導,今年初通過的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有人說那是對富人減稅,請問是這樣嗎?

蘇部長建榮:應該不是,今年2月份通過的稅改─所得稅優惠方案,基本上是全民減稅,有增有減,最後的淨損失198億元。我要在這邊特別強調的是,我們把四大扣除額大幅度提升以後,所有綜所稅申報戶大概有542萬戶都享受這個利益。

陳賴委員素美:部長剛剛提到有增有減,可是輿論表示股利所得的減稅是在幫大股東們減稅,股利所得高者,大部分是富人階級,因為富人所得,有7成以上的比例是來自於資本利得,而這次的稅改,實際上富人階級減稅受益才是最大的,財政部為了平息外界對富人減稅的批評,才大幅調高各項扣除額,換算之後,我們看到一般家庭減少的所得稅金大概是一、兩萬元,高所得級距家庭平均可以少繳數百萬的稅,更頂尖的富豪則是以億計來降稅,初步來看,幫富人節省的稅的確是比較多的。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事實上也未必,因為我們在股利所得的部分,已取消兩稅合一,減半扣除的部分,對高股利所得者來講,基本上他已經沒有享受設算扣抵的部分,所以並不是針對富人減稅。另外對低股利所得者來講,我們給他稅額抵減;同時提高四大扣除額,基本上對中低薪資所得者、育兒家庭、還有比較弱勢的家庭,相對是受益比較大的。

陳賴委員素美:聽你洋洋灑灑講那麼多,最後一定會有個數據可以告訴老百姓,就是實際發生的,對不對?另外,在9月份媒體大幅報導之後,財政部懸崖勒馬暫緩第二波的稅改,這是真的嗎?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已經對外宣布了,所以我也沒辦法說謊,就是這樣子。

陳賴委員素美:這是確定的嘛!

蘇部長建榮:對。

陳賴委員素美:再請教部長,第一波稅改的時候,您好像是擔任次長的身分?

蘇部長建榮:是。

陳賴委員素美:在第一波的稅改裡面,您做了什麼樣的努力?扮演的角色跟業務又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在前一波的稅改裡面,我是部裡面的發言人,負責對外政策的說明及對媒體的溝通。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想請教賦稅署署長在第一波稅改裡面的角色和業務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負責整個稅制的研擬及稅收估測的模擬,讓部長參考。

陳賴委員素美:聽起來是各司其職。我看到9月20日財政部發布的新聞稿,對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檢討說明中,有一段提到財政部表示所得稅優化方案自今(107)年實施,於108年5月首次申報,該部將觀察該方案對綜合所得稅的稅基以及稅收的影響;簡單來說,這篇新聞的用意是在告訴社會大眾,財政部將通盤檢討扣除額,沒錯吧?

蘇部長建榮:是。

陳賴委員素美:接著看新聞稿的第三段,以105年度資料估算,實施上開方案之後,免稅額及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的比例將提高為76%,亦即綜所稅的課稅稅基僅餘24%。從以上各段來看,財政部因為稅基僅剩24%,所以現在要來通盤檢討,也就是這個因素才停止下一波的稅改,是這樣子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是其中一個因素,就是24%這一部分……

陳賴委員素美:請兩位不用急著回答,我一個一個來問,我先請署長回答,再請部長做完整的說明。一、綜所稅稅基減少24%,作為暫緩稅改的原因,是否合理?二、綜所稅稅基剩下24%是突發的,還是何時得知的?三、第一波稅改造成綜所稅稅損是500億元還是198億元?四、減稅容易,加稅難,稅基降至24%,稅收影響不小,財政部有什麼因應方式?五、如果執行第二波稅改,扣除額對稅收會影響多少?六、請討論綜所稅對國家財稅健全是否有幫助?請回答!

李署長慶華:委員,我先回答。其實在上波稅改之後,因為大幅度提高4項扣除額,即免稅額加上各項扣除額還有相關的數字跟綜合所得稅的總額來比較的話,它的稅基占比確實是大幅度的提高,因為看到這樣一個數字,所以我們覺得應該觀察今年這波稅改到明年申報以後,實際顯現的情況,再來對扣除額的部分,做更進一步的檢討。為什麼要做這樣的考量?因為我們知道上波的稅改確定會擴大稅基,也會增加我們的所得;但是這個效應應該要等到申報以後才能夠真正的證實,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比較具體的數字以後,再做下一波扣除額的調整會比較審慎,而且在評估的時候也會有比較正確的數據,可以做考量。

陳賴委員素美:部長有什麼要補充的?

蘇部長建榮:針對這個部分,委員所提的問題,基本上可以這樣講……

陳賴委員素美:不可以這樣講是哪一個部分?

蘇部長建榮:就是作為暫緩後續稅改的原因是否合理?第一個部分我可以這樣講,就是稅基減少的這個部分,若是跟國際比較,我們的稅基是相對比較少的,如果我們進一步要增加這個扣除額的話,整個稅制就會更脆弱。至於第六個問題─國家財稅的健全,事實上我的重點是整個綜所稅稅制的健全,因為綜所稅的稅收將近5,000億元,占國家稅收將近三分之一;綜所稅如果沒有一個健全的稅收,則國家財政就會發生問題。所以,我希望綜所稅能夠做一個健全的改變,讓免稅扣除額所占的比重不要那麼高,稅收能隨著經濟的成長而有適度的成長,讓國家財政可以有一個比較穩健的趨勢,這也是我們當初為什麼會踩煞車的重要原因。當然,我們不是不做,我們是希望綜所稅的免稅扣除額能夠做通盤檢討,而不是零零碎碎的這邊切一塊、那邊切一塊……

陳賴委員素美:因為今天的問題比較多,如果沒辦法完全表達,事後可以提書面說明。之後還有一些問題,我也會提書面。

最後我想跟部長跟署長表達的是,稅改的重點不僅僅只看到國家收入的多寡,也應該考量稅制的公平合理,這才是最主要的。

蘇部長建榮:當然!這是我們未來會思考的一個問題,也是我們為什麼要有一點時間去檢討整個免稅扣除額的原因之一。

陳賴委員素美:加油。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財政部4月中對中國進口的五項鋼品,包括鍍鋅及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不鋼冷軋鋼品、不鋼熱軋鋼品及特定碳鋼冷軋鋼品進行反傾銷及反補貼的五項調查,請問這次的雙反調查進度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可否請關務署回答?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昨天有召開關稅審議小組會議,做傾銷跟補貼的初步認定;但是在會議當中,因為涉及非市場經濟的問題,有委員質疑他的這個出口價格到底是傾銷造成,還是補貼造成的?是不是有雙重救濟的問題?所以委員提議我們是不是再寄發雙重救濟的問卷給涉案送廠商填覆之後,再完成後續的初步認定。所以昨天會上是沒有通過的。以上。

江委員永昌:進出口東西這麼多,牽涉到關稅及貿易之間的關係,你們還要查多久?上次質詢的時候,說8月底以前是你的調查期限,後來你們又發公文,延遲到10月3日,不就是今天嗎?昨天開會又說要延期,究竟要延到什麼時候?

謝署長鈴媛:法規是有提會的時間,沒有去規範……

江委員永昌:是啦!但你不斷的延遲下去,到最後就什麼事情都沒有做,那就不要調查了嘛!調查總要有一個限定的時間點,才是有效的作為。你們去查他到底有沒有傾銷,有沒有補貼政策去傷害到我國的產業,查完之後還要再通知經濟部,經濟部再就你們的調查去看有沒有損及我國的產業,然後再去做臨時性的要不要做平衡稅或反傾銷稅的處罰,那是最初認定,還要到最終認定之後,才會真正去課稅或做反應。你今天再提一個時間讓我聽聽看啊!

謝署長鈴媛:其實在初步認定的損害階段,經濟部已經說明是有損害之虞,所以我們必須迅行……

江委員永昌:經濟部如果說有損害之虞,那麼調查結果只會有三種,一、如果有損害的話,因為這5項鋼品裡面有3項已經在課徵平衡稅,是不是就要讓這個平衡稅繼續課下去?

謝署長鈴媛:有3項已經有課……

江委員永昌:可是你這樣子繞一圈之後又推給經濟部,經濟部可否跟你們一起做最終的審定,就直接課徵平衡稅、課徵反傾銷稅?

謝署長鈴媛:其實昨天的會議之後,我們會把問卷寄發給涉案廠商,並給他們一個月的填覆期……

江委員永昌:我說你們執行不力,你們延宕的原因究竟是什麼?你是跟誰問卷?是跟廠商問卷?

謝署長鈴媛:對。

江委員永昌:我上次就問你,要不要跟中國政府問卷?我聽說現在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國政府也不會給你文件,以前做的調查的時候,中國政府會給你們文件嗎?以前調查的結果,後來作為課徵平衡稅的依據,又是什麼樣的情形?昨是今非嗎?

謝署長鈴媛:補貼的部分,的確涉及政府的調查,我們有透過WTO代表寄發問卷……

江委員永昌:他們有沒有答復你?

謝署長鈴媛:沒有答復。

江委員永昌:對啊!那麼你要等多久?本席請關務署聽清楚,中國的鋼鐵製品進口到台灣來,所占的份量相當重,高達50%上下,如果你要對它課平衡稅、課反傾銷稅,也會打擊到國內市場,內需市場會漲價;而且剛剛也有立委說,中國也會對你反報復─我們出口到中國相關製品,他們也會提高關稅,作為他的貿易壁壘;問題是台灣也有鋼品製造業者,他們再衍生製作出來的製品,可能會往美國出口,如果你不對它課平衡稅、反傾銷稅,對業者也不利,甚至將來也會被美國做其他的報復,包括我們現在的鋼品就沒有受到豁免,不是嗎?這些都是非常重大的事情,現在是你不急,還是經濟部不急?還是你們打算以緩待變,拖著就好?如果是這樣子,你們就講清楚嘛!

謝署長鈴媛:像委員所說的,這個案子牽涉到國內產業、消費者跟下游業者的需求,所以我們非常的審慎;在程序上,我們也覺得程序正義……

江委員永昌:如果你們是這樣的一個決斷,這件事情就不要碰了,也可以;但是你一直拿還沒有調查完當作藉口,我認為這很不智,因為你不能每次都以此為搪塞的理由。請問這個案子還要多久?明年是否還是相同的問題?

謝署長鈴媛:不會的,初步認定結果出來後,我們馬上移給經濟部做後續……

江委員永昌:上次質詢時,你們也說了時間,後來看到公文說延到10月3日,今天再問,又是什麼都沒有!我跟你說,中國如果對台灣貿易制裁,大部分是政治的理由,絕對不會是經濟的理由!我不想在這裡闡述兩岸的關係跟問題,但是今天對這個事情,你們要給個交代。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部分涉及到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如果時間許可,我們會儘速處理,交給貿易調查委員會。

江委員永昌:把責任交給人家,財政部關務署不扛?

蘇部長建榮:我們跟經濟部都有分工。

江委員永昌:你還是沒有說出final的時間,我會再追,我不會放過的。

接著要請教賦稅署署長,金管會說虛擬貨幣要改採實名制,我之前就問過了,虛擬貨幣跟法幣之間的交易要不要課稅、要怎麼課稅?走向實名制之後,有沒有更好一點的想法?部長、署長說說看。

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李署長說明。

李署長慶華: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我們就虛擬貨幣的課稅,還是要視虛擬貨幣本身的性質來認定,如果它是屬於商品的話,當然在交易的過程當中有營業稅與所得稅的問題……

江委員永昌:部長要去做一下功課啦!前部長講的是,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交易的手續費會課營業稅。

李署長慶華:是,那是平台。

江委員永昌:這個我沒有意見,實名制之後可能更好抓。我現在提出幾個,首先,署長剛剛就講了,其他的交易行為不是手續費的部分。法幣跟虛擬貨幣之交換,其他國家大部分是沒有課消費稅,也就是營業稅,但是有些國家有課資本利得稅,比如日本,法幣換虛擬貨幣,虛擬貨幣價值增加後換回法幣,就那個利差他們會去課稅。而你們課稅還是不課稅?因為實名制之後你們就更好抓了,虛擬錢包跟平台業者在銀行開戶的帳戶,以及購買交易的消費者、投資者,它也會是同一個帳戶,這都看得到,所以你們要不要課資本利得稅?

蘇部長建榮:既然目前主管機關認定是商品,商品的交易所得當然是要課稅。

江委員永昌:要課稅。如果發生損失,要不要讓人家認列,能夠扣除……

蘇部長建榮:所得課稅,損失當然可以認列。

江委員永昌:「可以認列。」記得這一句話,我等一下還有另外一個問題。

蘇部長建榮:這是指交易損失……

江委員永昌:你想想看,如果今天有一個本國人在外國有帳戶,又經過外國的交易平台,而國外沒有實名制,這個你們要不要課稅?你剛剛講了,資本利得你們要課稅,就交易的價差要課稅喔!後面的你要不要繼續講下去?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要看它是不是海外所得,如果是海外所得就會進到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江委員永昌:我希望你儘快,不要在這邊再模糊下去了。虛擬貨幣的發展走向到底如何,在臺灣,首先是定義不清,其次是法制不明,你要它發展,還是你覺得它對消費公平等相關方面會有害,或者將來會造成投資損失等等?

蘇部長建榮:有關虛擬貨幣,最主要的就是要定義,到底它是商品還是貨幣?如果是商品,當然我們用所謂的交易所得來課稅,但如果它是貨幣的話則又是另外一種處理方式,兩者是不一樣的。所以一定要上游的定義清楚,它的屬性清楚以後,後續我們才能依稅制進行課徵、有比較明確的方向。

江委員永昌:我今天要再問你一個問題,房地合一新制實施之後,105年1月1日之後購得的話,這時候這個交易已經是採分離課稅了,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而且納稅義務人必須在30天之內申報,如果沒有申報,是不是會處罰?

蘇部長建榮:是。

江委員永昌:那我問你,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是讓納稅義務人員到隔年再申報,也就是103年以前取得的,或是103年之後取得但持有超過兩年以上者,仍適用舊制。

蘇部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舊制到現在還是適用,就是納入到綜合所得當中再去算財產交易所得、去課稅。

蘇部長建榮:是,房屋交易所得納入綜合所得……

江委員永昌:這兩個申報的期限有差別,而且同時在實施,現在很多人搞不清楚其實他的交易是適用房地合一制,要在30日內申報、完稅,可是他還存有過去的錯誤觀念,以為像過去的財產交易一樣,放到隔年於綜所稅申報的時候再去申報,結果你們就這樣對人家開罰,而且有需要罰得這麼重嗎?罰到本稅的1倍以上,你們難道不覺得這就是由於法制的紊亂,新制、舊制這兩個制度同時併行所造成的現象嗎?讓申報的期間可以延長一點,或者在其交易的過程當中你們就要求他們可以先來、把稅單開出去,而且註記一下、日期可以拉長點,避免讓人落入陷阱,或是由於過去的舊觀念而導致有人被懲罰,這個不能改嗎?

蘇部長建榮:這一部分未來我們會更加強輔導,因為這個也是……

江委員永昌:不是加強輔導,第一個,我剛剛就講了……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跟地方稅捐稽徵機關……

江委員永昌:像這種是無心之過,我認為不應該處罰,本稅可以叫他繳,這本來就是應該的,但有關申報的期間,我覺得你們可以拉長,或者你們現在就去制定一個規範,讓他們在交易的過程當中就要先跟稅捐單位申報,但是那個時候還不用完稅。因為當時你們之所以設計這個制度是希望,買方過戶後取得了可以去銀行貸款的資格而付款給賣方,賣方拿到錢之後,就是納稅義務人、再來申報,結果這樣的設計卻產生疏漏,因為現下就有新制跟舊制,房地合一新制實施後的交易所要納的稅,以及過去採財產交易納入綜所稅的方式,兩者的時間上有所差異,形成一個陷阱,害苦了百姓哪!剛剛講到兩個部分,我再強調一次,申報期間延長,並且那個本來就是3倍還是2倍以下本稅的懲罰,你們硬是要懲罰本稅1倍以上,這實在是太不符合道理了。此外,你們可以在他們過戶交易的時候就發稅單去提醒他們,這個可以去研究啊!

蘇部長建榮:對,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去檢討。

江委員永昌:你需要多久的時間?

李署長慶華:委員,是這樣子,關於輔導的部分,我們回去請5區國稅局研議一下,應該可以儘速辦理。亦即在交易的時候我們就發函提醒他們看是不是適用房地合一稅制,如果是的話應該在什麼時間辦理申報,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儘快辦理。另外,剛才委員提到申報期間以及減罰的問題,涉及到的首先是稅法的修正,可能就要更加審慎來做評估跟研議;至於減免處罰標準的部分,我們也可以回去儘速研議。

江委員永昌:那就1個月好了啦!

李署長慶華:如果是屬於裁罰倍數表的部分,應該1個月的時間我們可以完成。但如果是要免罰,這部分因為涉及到減免處罰標準,必須要報行政院,而且有預告的問題,那個就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主席:時間到了。

江委員永昌:那麼就你所了解的狀況……

李署長慶華:是,我們再提供一份書面報告給委員。

江委員永昌:以及建議。

李署長慶華:好。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今天一個上午都要做回答。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王委員榮璋:最近聽到很多意見,希望我們仿效美國的方式,用租稅特赦來鼓勵海外臺商的資金能夠回流。據本席所知,有一部分的臺商對此非常期待,也有委員提了相關的法案,但是具體的操作、對於租稅的影響以及公平性方面,到底有沒有這麼容易,這部分我們需要做一些釐清。美國這次稅改的重點是要把屬人主義改成屬地主義,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王委員榮璋:即使將來不再針對企業在境外轉投資公司所產生的盈餘來課稅,而是要把修法以前累積在境外的盈餘,採用匯回的方式來加以課稅,所以即使企業在海外的盈餘無論是不是有實際匯回,都只用一次性的方式。換句話說,美國的政治改革將之改為屬地主義後,課不到海外的稅,所以有鼓勵海外盈餘匯回的配套,是不是這樣子?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應該是這樣子。

王委員榮璋:回過頭來談臺灣的稅制,如果採用同樣的方式,進行所謂租稅大赦的話,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

蘇部長建榮:首先,我之前也提到過,就是有關租稅特赦,基本上資金回流,稅並不是主要的問題,我們可以這樣講,海外的資金並不等同於海外的所得,臺商將資金匯回國內的話,如果屬於資金運用的事項就不涉及到海外所得課稅的問題,也沒有所謂基本稅額的問題,他們亦不用繳稅,那麼匯回的資金與課稅就沒有必然的關係。如果是屬於海外資金被投資公司的盈餘處分、海外資產所產生的所得,或是提供勞務所產生的所得,這時就可能會有海外所得課稅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情況。

王委員榮璋:是,所以它分成個人跟公司兩個部分嘛!

蘇部長建榮:對。

王委員榮璋:我具體請教您,假設臺灣有個人在外賺了錢,他要不要申報繳稅,而如果是公司的話則會是什麼樣的情況?您剛剛講到,個人的部分,如果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670萬元以下,事實上是不用的,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在670萬元以下就不用繳稅,基本……

王委員榮璋:但若是營利事業的話,我們是採屬人兼屬地主義,在全球各地的所得,目前依法統統都是要申報,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王委員榮璋:換句話說,現今臺商公司的海外獲利不管有沒有匯回來,他們原本就是要繳稅嘛!

蘇部長建榮:對。

王委員榮璋:我們的獎勵方法,針對原本就要繳稅的獲利部分,這次如果再有這樣子的做法,事實上就是要開一個例外,對不對?亦即他們原本來就應該要申報、要繳交……

蘇部長建榮:本來就要繳的稅。

王委員榮璋:現在是說對於他們本來就要繳的稅,我們有所優免,等於再開一個管道,是不是這樣子?而且是在他們有獲利的情況之下喔!

蘇部長建榮:大院有諸多委員提了相關的法案,臺商也積極在遊說,但這一部分當然我們必須審慎研議,看是不是可行,而且也涉及很多非租稅的因素要考量。

王委員榮璋:他們在國外的所得是否統統都要繳稅,即便是在目前的情況之下?此外,是不是也存在著他們不需要繳稅的情況?您剛剛講的……

蘇部長建榮:資金的運用事項當然就不用繳稅。

王委員榮璋:如果過了核課期間,譬如……

蘇部長建榮:就沒有繳稅的問題。

王委員榮璋:就是大概5至7年左右,看它的性質,那他們就不用再繳稅了,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而且99年以前的所得……

王委員榮璋:此外,在99年以前的部分,那時候沒有最低稅負制的門檻,所以也不用,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

王委員榮璋:好。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還有一個就是,即便有要課的稅,按照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一的規定,他們自動補繳也可以免罰,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這個是……

王委員榮璋:我們還沒有開稅單給他們,之前不管是由於什麼樣的原因而漏了、有短少,這部分他們自己再做申報也是可以的嗎?

蘇部長建榮:這個就是常態性的租稅赦免,就是他們自動補報補繳的話就免罰,免……

王委員榮璋:所以在這樣子的情況底下,請教部長,也並不是所有回臺的資金都會被課稅,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是。

王委員榮璋:就算是應該要課的稅,這些海外資金也是因為在臺灣會被課得比較輕,相對上有比較的機會,他們可以保留在原來的國家裡面,也可以到其他的地方去,這樣子的話,我們再特別開一個通道,有另外的獎勵、鼓勵,它的作用大不大?

蘇部長建榮:剛才我也提到,涉及到的不只是租稅問題,更重要的是,首先,我們國內的資金基本上已經非常充裕,重點是國內資金沒有辦法去化,而海外的資金進來以後要到哪裡去,有資金監管的問題。另外,我之前答復過幾位委員,現在我們接受APG的洗錢防制評鑑,這個評鑑非常重視租稅特赦的問題,所以這一部份也要審慎,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做綜合性的考量,或者是純粹就資金回流的這個問題而已,因為這會涉及到整個國家的……

王委員榮璋:既然部長提到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即將在11月要來做第3輪評鑑,針對海外資金,我們有沒有把握可以把關跟檢驗?到底這些是洗錢來的黑錢,還是說這是他們以前的資金、本金,加上獲利的部分,我們有沒有辦法分清楚?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基本上他們可以自己舉證,但是如果……

王委員榮璋:當然我們可以要求他們舉證等等,在證明之後,以您的了解,就我們目前的能力、技術以及資訊等部分,有沒有辦法、把握能夠正確地加以分辨?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就我們目前的情況,如果我們能夠追……

王委員榮璋:部長有所質疑,我們就會很緊張啊!因為沒有通過會造成影響,我想本委會員的委員們都非常清楚。

蘇部長建榮:對,我想是這樣子,因為剛才跟委員報告了,這個問題事實上牽涉到後面洗錢防制的部分,要循軌跡來查他們的資金來源是黑、是白,這些都必須要有好的配套措施才能做到。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事實上我們對這個部分還是採比較審慎的態度。

王委員榮璋:新加坡最快希望在明年跟我們簽署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協定……

蘇部長建榮:是。

王委員榮璋:另外,32個租稅協定國目前有承諾,在下一次自動交換的國家裡面,是有23個,當然這部分的時程還不確定。

蘇部長建榮:是。

王委員榮璋:其實這對於未來我們在這個部分的掌握是有助益的。

最後,本席認為在現在的國際情勢底下,資金回臺是一個最好的選擇,我們何必再用犧牲租稅公平的方式來錦上添花?從剛剛部長的說明也可以知道,資金回臺後只是要繳原本應該要繳的稅,我們沒有針對他們特別再做處罰,甚至於可以免除處罰,對於臺商海外資金而言,事實上這還是有吸引力的。您認為呢?

蘇部長建榮:如果他們按照稅捐稽徵法的規定自動補報補繳,基本上就可以免罰。

王委員榮璋:好,請部長繼續努力,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首先還是要跟你再聊一下關於目前整個稅基的問題,我們知道在去年的修法中,如果以綜合所得稅計算的結果來看,在扣除額部分大量減少稅收,尤其是薪資所得扣除額,一口氣從12萬元提高到20萬元,這是一個相當大的扣除額,當然我們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受薪階級,讓他們少繳稅。所以,假設是在一家四口的狀況之下,大概100萬元上下的……

主席(王委員榮璋):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雙薪家庭123萬元以下的……

蔡委員易餘:雙薪家庭、年收入123萬元以下的幾乎是不用繳稅。

蘇部長建榮:如果他有兩個小孩的話是這樣沒錯。

蔡委員易餘:就是一家四口、年收入123萬元以下的雙薪家庭……

蘇部長建榮:對,以下的都不用申報所得。

蔡委員易餘:這當然是政府為了減少這些受薪階級的壓力才做出這個決定,當然,以財政部的立場而言,你們看到的就是這個決定會產生很大的稅損。

蘇部長建榮:是,大概249億元。

蔡委員易餘:在綜所稅標準扣除額部分,每一個加起來之後稅損可能是388億元,針對一個部分,你們後來認為要補充的話,就是在營利事業……

蘇部長建榮:營所稅稅率提高。

蔡委員易餘:用這樣來補充。上一次的稅改中,我們的稅損評估大概是198億元,這個資料是正確的嗎?

蘇部長建榮:對。加加減減之後,淨稅損是198億元。

蔡委員易餘:如果今年要推第二波的稅改,以部長現在的判斷及你們所謂的評估,將產生更大的稅損還是如何?

蘇部長建榮:因為原先大家所預期的扣除額部分,因為大院也有多位委員提出其他相關扣除額的修正案,基本上我們是從一個稅制健全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因為上一波的稅改已經把四大扣除額大幅度的提升,而且有542萬戶的綜合所得稅申報戶受益,故如果要進一步把這個免稅扣除額擴大的話,當然就會有一些我們要思考的問題。特別是從我們估算結果來看的話,所謂的課稅所得比,即減掉免稅額、扣除額以後,課稅所得占所得總額會從原來的38%降到24%……

蔡委員易餘:就是說你認為基本上第二波的稅改可以預期的是,如果是每個委員的提案……

蘇部長建榮:稅損會大幅增加。

蔡委員易餘:所以現在你比較擔心這件事情。

蘇部長建榮:是。

蔡委員易餘:所以我認為財政部必須好好評估此事,而且必須對外界說明。

蘇部長建榮:對。

蔡委員易餘:因為政府要進行稅改的話,民眾當然期待可以有更多的扣除額,包括我自己都認為是不是也可以用一些參加體育活動、藝文活動的扣除額來鼓勵國內民眾對於體育活動賽事、藝文活動的支持,但是,大家看起來這部分會有稅損,而且此稅損似乎比較像是對富人去減稅。

蘇部長建榮:對,它是消費行為。

蔡委員易餘:這部分我可以同意,但我認為你們有必要對外界做更清楚的說明。

蘇部長建榮:是。

蔡委員易餘:第二個問題,我們剛剛講到會有稅損的產生,如果以去年的修法之中,評估的稅損至少就有198億元。以現在的中央統籌分配款的分配方式而言,我們知道說地方財源的分配款很重要的一塊係來自於所得稅,所得稅的10%基本上就是地方的統籌分配款,既然已經產生稅損了,會不會造成地方的統籌分配款不足?如果不足,現在政府的解決辦法是我們還可以用補助的方式去補助,但這筆錢從哪裡來?

蘇部長建榮:所得稅的10%是統籌分配款的財源之一,當所得稅有減損的話,統籌分配款相對就會減少。目前在財劃法尚未修正之前,主要是透過補助款來補救,一方面……

蔡委員易餘:統籌分配款不夠……

蘇部長建榮:不足的話,就是從補助款來解決,補助款的財源就是一般稅收或者……

蔡委員易餘:所以一樣還是由中央政府的財源去補助嘛?

蘇部長建榮:就是由國庫來負擔。

蔡委員易餘:對,無論是統籌分配款還是補助款,一樣是來自國庫啊!

蘇部長建榮:對。

蔡委員易餘:既然這部分來自國庫,是否就會有舉債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如果稅收不足的時候,當然就必須舉債。

蔡委員易餘:以108年歲入與歲出的短差來看,大約還短差450億元,所以這部分就會有舉債的壓力。

蘇部長建榮:對。

蔡委員易餘:我們看到美國10年來的公債殖利率是上升的,是否也帶動了我們國債的殖利率也在攀高?若是如此,就增加了所謂的還債成本,所以,現階段我們去舉債的話,是不是處在一個相對不利的時間點?

蘇部長建榮:美國的公債係屬國際型,各國都持有。但美國最近是因為聯邦準備銀行提縮表計畫的關係導致其公債殖利率上升,但臺灣是沒有這個情況。我們的公債殖利率相對是比較低的。

蔡委員易餘:我們是相對穩定,但美國則持續在攀高。不只是美國如此,連中國也是處在一個相對的高點,達到3.7%上下。講到中國,目前看來,他們的公債殖利率是升高的,但整個中國對國內的控制度是越來越強,因此,連馬雲都可以放棄了阿里巴巴可變利益的所有權,可見中國已經發生了國內企業自己要離開中國的現象,而且看起來整個中國就有這樣的氣氛,我用這張照片來說明,這張照片就是說支付寶這家公司在香港貼了一張廣告,廣告中提到:「他鄉遇故支」,結果「阿六仔」就大抓狂,質疑這個「支」是不是就是指「支那」?中國似乎對「支那」二字很在意,所以就開始批判支付寶,支付寶也跳出來說:沒有,這個「他鄉遇故支」係指支付寶的「支」,不是「支那」的「支」。但是中國在炒作這種氣氛,看起來是不是要針對阿里巴巴的相關企業、馬雲、支付寶來處理?是否有這樣的氛圍?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

蔡委員易餘:你無法判斷。

蘇部長建榮:我無法判斷,因為這個是中國的事情。

蔡委員易餘:我覺得中國這個國家真的是很誇張,他們對於國內債務攀高的解決方式就是把債權人幹掉,債權人不見了,他們的債務問題就解決了。在中國目前看起來是人人自危的情況之下,你認為臺灣的機會在哪裡?

蘇部長建榮:中國可以說是一個世界的工廠,但是目前美國跟中國的貿易戰可能會牽扯到整個世界產業的佈局,基本上,其後續影響是值得我們觀察。產業佈局的部分,比方說,現在有一些在大陸的產業也許就會移出來,則臺灣就有這個機會來吸引他們或是跟國際大廠之間的連結,這個部分當然就會是臺灣的一個機會。

蔡委員易餘:部長講到一個重點,像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更鼓勵國內的產業可以跟國際的大廠做連結。

蘇部長建榮:對。

蔡委員易餘:因為看起來現在他們是急著要逃離中國,脫離其整個紅色產業鏈,否則就像我剛才說的,中國要解決他們的國債攀高,就是要解決債權人。面對這樣的狀況,對臺灣是一個很大的機會,所以,包括財政部也要去跟相關的部會討論這個時候我們到底可以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讓臺灣在美中貿易戰中取得最佳的戰略地位,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是。謝謝委員指教。

蔡委員易餘:謝謝部長。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內政部長徐國勇對外表示,希望雙北儘速通過自治條例,讓社會住宅的地價稅、房屋稅降為0,以配合中央推動社會住宅政策。請問蘇部長,您對徐部長這樣的看法認同與否?贊成與否?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一部分當然涉及到地方自治的權限,因為這個地價稅、房屋稅是地方政府的稅收,而社會住宅也是政府的政策之一,針對這個部分,如果說雙北有共識,當然就可以……

林委員德福:社會住宅無論是地價稅、房屋稅歸零,有共識的話,我也支持。但地價稅、房屋稅都是地方稅,我請教你,則短少的部分中央是否要補足?

蘇部長建榮:關於這部分,因為係屬地方政府的自治事項,所以如果它不課稅,基本上中央沒有……

林委員德福:但是以財政部的立場,你要是支持的話,短收的部分就是由中央回補,即中央就將地價稅、房屋稅短少的部分補足,如此才有道理嘛!

蘇部長建榮:因為依據財政收支……

林委員德福:不能說中央請客,地方出錢。

蘇部長建榮:這個完全是屬地方自治事項、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如果是中央減稅影響到地方的稅源,我們才會用補助款的方式補助他們。

林委員德福:換言之,你就是不贊成這樣的做法?在行政院院會裡面有一個跨部會的會議,我認為中央應該要在這個會議中做出決定,如果真的要照顧購買社會住宅的人,我們也支持,但是地方短收的這些房屋稅、地價稅,只要中央補足,我認為他們才會讓自治條例通過,這是非常現實的。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個授權地方政府對社會住宅免地價稅、房屋稅的部分,乃住宅法裡面的規定,那是由地方政府自己去決定。問題是整個政府的預算有限……

林委員德福:我知道有限啊,但如果你財政部願意支持的話……

蘇部長建榮:如果新北市跟台北市政府的自治事項裡面同意免稅,當然就是……

林委員德福:同意免稅的話,就是以後減了這部分的房屋稅、地價稅,中央如果有這樣的政策,願意補足,他們當然就會支持。

蘇部長建榮:但問題是,中央政府的財力也有限。

林委員德福:有講跟沒講一樣。

蘇部長建榮:我們不可能只針對台北市、新北市這樣做,更何況雙北的財政狀況相對是比較穩健,我們有一些中央的補助款還要照顧其他比較弱勢的縣市以求均衡。

林委員德福:雙北站在地方自治的立場,對於中央的這一項美意,他們是不可能去支持,除非中央願意補足所扣減的房屋稅、地價稅,則他們絕對會通過那個自治事項;沒有補助的話,財劃法的修正案也沒有過,台北市可能還好一點,新北市現階段還不是很好。

其次,俗話說:久病無孝子,臺灣在長照上有很大的一部分是靠自己家庭來照顧,長期下來,這個照護等相關費用對民眾來講已經變成是一個沉重的經濟負擔,陸續發生很多起長照的悲歌,許多長照所衍生的費用又無法以醫藥費列舉扣除,其實社會各界也認為說有必要檢討,本席其實有提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修正案,就是增列長期照護的特別扣除額一項,讓受照護的每個人每年可以扣除36萬元。其實我認為這是很合理的,因為政府沒有辦法做到長期照顧每個長者。有些人家裡的長者年紀大,需要有人照顧,所以就有很多的人需要聘用外傭,聘這些人就必須負擔一些費用,目前需要長照的人在2017年已經成長到有73萬人,許多長照家庭其實很期待趕快修法通過,財政部蘇部長在8月對外說要增列長照扣除額,到目前……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說要增列,而是說大家的共識是如此。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增列這個扣除額合不合理?

蘇部長建榮:方才回答前面幾位委員時就特別說明過,我們在這一次的稅改方案裡面已經大幅度的調高四項扣除額,讓大部分的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所謂的受薪階級都能夠享受到減稅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基本上特別是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就我們的了解,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方面,長照裡面大概一半以上都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我們把這個扣除額提高之後,基本上長照家庭一樣可以享受到這個利益,因此基本上就已經回應了一部分的需求,未來如果真的要修改,我們是希望在明年申報所得稅以後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比較長的時間去觀察,然後提出比較完整的扣除額調整方案,讓整個稅制更為健全。

林委員德福:部長,說實話,現在政府要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實少子化、高齡化的部分應該要被列入計畫,但是政府都沒有做,那個什麼鼓勵生育、百寶箱根本都是騙人的、沒有用,毫無意義!又,長照在前瞻計畫裡面又列了多少?錢要花在刀口上!

蘇部長建榮:長照的部分,我們從菸稅、遺產贈與稅、房地合一稅去找財源,預計每年要撥入三百三十幾億的資金進入長照基金來推長照2.0服務,所以,政府在支出面已經做了一些。

林委員福德:那些都是機會稅,也不是固定的。我認為你們在很多事情上應該要有比較長遠的計畫和作法,而且要固定,並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最後什麼都沒有醫好。前瞻建設為什麼要取名「前瞻」?就是未來式、馬上要發生才叫前瞻,結果你們把預算用在鋪柏油、修馬路、挖水溝、蓋停車場,這些跟前瞻有何干?但你們就框了一個「前瞻建設計畫」的名義,而且還去做兩千多億元的輕軌,那些錢其實都跟丟入大海裡一樣,很多民眾是罵得要死,這一次高雄淹水那麼嚴重,千瘡百孔,五、六千個坑洞,講實在話,那都是因為偷工減料才會造成這種狀況,台北下大雨就不會發生這種狀況。

蘇部長建榮:關於上一次的水災,因為它的雨量超過八八風災……

林委員德福:我也當過首長,風雨再怎麼大,也不可能這樣千瘡百孔,這個是很扯的!所以我認為政府的監督機制失靈,而且你沒有把錢真正花在刀口上。

蘇部長建榮:委員可能有誤解。事實上應該不是如此。

林委員德福:我再請教國有財產署今年9月標售空軍官兵活動中心設定地上權一案,疑因郵局作業疏忽,造成開標結果大翻盤引發爭議。請問財政部針對各式招標案,包括地上權招標是否採用固定信封封面格式,以利投標單位寄回參與投標?

蘇部長建榮:容我責由國產署曾署長回答。

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主席、各位委員。為了避免郵局發生同樣錯誤,國產署已經檢討未來……

林委員德福:過去都沒有?這件事很扯!

曾署長國基:因為國產的標單比較簡單,因為常常只有一份證件與金額而已,不像一般工程採購有很多相關文件或是企劃書。為了避免這樣的問題產生,我已經責令三個分署,對於相關招標的部分會有統一標封。

林委員德福:統一標封、招標須知等內容都要有規範,我認為這個部分很重要!

曾署長國基:其他的部分都有,就是沒有標封,我們已經檢討這部分了。

林委員德福:這個實在是很扯!國產署已經成立那麼久的時間,連這一點點規範都沒有,實在是太扯了!有改進就好。

曾署長國基:是,對此我們檢討。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聯合國2005年建設普惠金融體系藍皮書特別提到,呼籲世界各國有效和全方位為社會所有階級和群體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為社會各階層提供適切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尤其是弱勢族群。儲蓄互助社有儲蓄互助社法,是以自助、互助原則所組成的非營利社團法人,目的是為了鼓勵儲蓄、聚集資金,以合理利率、簡易的貸款方式提供貸款給需要資金的社員,以解決其生活或者是生產上的需要,提高其社會地位,改善其經濟狀況,大大減少地下錢莊及高利貸的危害。

儲蓄互助社法從86年5月6日公布施行,儲蓄互助社法第一條明訂,為健全儲蓄互助社的經營發展,維護社員權益,改善基層民眾互助資金的流通,發揮社會安全制度的功能,所以制定儲蓄互助社法。基本上,儲蓄互助社是增進社員的生活,協助經濟弱勢社員改善生活所需的資金、自立脫貧為目的的經營,具有社會安全的功能。但是現在因為各社放款下降、收入來源短缺,存放金融機構僅能以大額利率存放,收益欠佳,也連帶影響儲蓄互助社根本的營運及生存。

受到整體金融環境的影響,本國銀行貸放比亦逐年降低,惟其仍有其他收益可供經營。101年度至106年度本國銀行與儲蓄互助社總共有335社相較,有30%幾的落差。儲蓄互助社法在104年2月修正公布施行,其中特別增訂儲蓄互助社法第七條之一第三項,明訂政府因為下列各款提供存放於金融機構的制度,即政府要建立存放於金融機構的制度,包括各社的穩定金及協會的餘裕資金、各社的餘裕資金。其中第五項特別規定,儲蓄互助社餘裕資金提供於存放金融機構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會商中央銀行及金管會訂定。104年2月公布施行之後,內政部就會同相關機關訂定辦法,但是辦法到現在還沒有完成。按照儲蓄互助社法第七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政府要提供這些協會及儲蓄互助社存放於金融機構的制度,以財政部部長的專業,你認為怎樣才能在這個辦法擬定比較好的制度?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因為涉及金融的部分,與金融監理相關,基本上也要符合主管機關內政部相關法規的規範,同時因為涉及金融的部分,也會與金管會有相關涉獵,所以這個部分我可能無法在此表達立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關係。因為法律授權要訂這個辦法,從104年到現在已經三年多,快要四年了。這個辦法的條文要怎麼訂才是對儲蓄互助社有幫助,內政部參考相關機關的意見,包括儲蓄互助社的意見,我召開了協調會,蕭美琴委員也召開協調會。我先請教部長,對於儲蓄互助社的餘裕資金,如果在辦法明訂要存放在公營銀行、公股銀行,你認為可不可以?你支不支持?我希望你支持。

蘇部長建榮:第一、據我了解,現在院裡已經在協調。第二、我剛才提到這樣的處理方式涉及金管會的金融監理業務。另外一個就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毫無關係!這是你的業務,與金管會毫無關係!因為儲蓄互助社不是銀行,所以跟金管會沒有關係。我問你的是,這些餘裕資金可不可以在法規明訂轉存在公股銀行?這樣很簡單,應該可以吧?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目前要看銀行的公司治理,因為它接受存款。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樣就很難訂!當初你們都有參與這部法修訂,雖然104年你還沒有上任,但是你們的同仁都有參與,立法三讀通過的時候你們也都在場,所以我認為財政部應該支持這個部分。

第二、我們當時很希望這些存放的利率應該適用牌告定期儲蓄存款的一般利率,而且不受大額存款利率限制,你支不支持這樣的規定?

蘇部長建榮:每家公股行庫都有其接受存款的條件,對公股行庫的公司治理、經營績效來講,條件可能會受到一些影響。基本上,各公股行庫有自己的評斷。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我給你看你們的意見好了。你們送給行政院的意見是,有關建議訂定專案優惠利率,由各公、民銀行及中華郵政吸納利率差或由內政部編列預算補貼一節,參諸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均無訂定餘裕資金專案優惠利率之作法。為什麼要參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我們現在是在談儲蓄互助社,儲蓄互助社法第七條之一有授權訂定存放金融機構的制度,政府要建立這個制度,當然就是要有新的東西啊!你卻去比照、參照其他的信用合作社,那不一樣!針對這個部分,請部長回去與同仁再檢討。後面還有一句話「政府不宜強制金融機構提供轉存優惠利率,並配合吸納利差」,我們現在是在訂定法律、法規,這是法律授權來訂這個辦法,既然是法律授權訂辦法,訂下去之後就要依法行政,沒有法當然不能強制金融機構。你們不是常常訂一些法去要求金融機構嗎?現在就是在立法,而且法也訂了,接著要訂子法。你們要重新調整,好不好?

因為憲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扶助,儲蓄互助社法第七條之一第一項也寫明,政府應提供必要之協助,並得予以獎勵。法律明訂了!現在是在立法。完全沒有法的時候你當然可以說政府不宜強制金融機構,而現在我們是在建立制度,建立新的法律來解決這些問題。請部長責由同仁重新調整自己的思維,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我了解委員的用心,據了解,目前的進度應該是內政部還在協商各部會當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內政部同意了,可是你們有意見,已經3年多了。好不好?

蘇部長建榮:好,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恭喜部長,從次長升任為部長。你還記不記得去(106)年10月我在這個諮詢台上直接問你,慶富獵雷艦聯貸案是不是有銀行的人來找你,要求你出面召集給慶富集團紓困?那時候你承認有。我進一步問你,是不是有找相關部會?你也說有。部長還記不記得,那時候你所邀集的相關部會有哪些?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的了解,應該是金管會,還是……

黃委員國昌:請你回去查清楚以後,會後直接跟我講。我直接跟部長講,這件事情還沒有結束!我不管有多少有權有勢的人牽涉其中,他們巴不得幾百億元由納稅人買單就算了。大家不想談、不想提,所以今天財政部交給財政委員會的業務報告,針對這個讓納稅人損失上百億元的弊案,半個字都沒有提!在公股管理裡,大家都想要把這麼嚴重的事情矇混過去,但是我可以直接跟部長說,這件事情還沒有結束!我一定會繼續追下去,讓所有應該負責任的人全部現形、全部揪出來!讓他們負起應該負的法律責任。部長回去想一想,如果不是去年10月我在此勸阻你,搞不好那時候真的讓它紓困,當時全體納稅人所面臨的損失會不斷地繼續擴大。我現在就請一銀董事長及國庫署署長直接看。今(107)年2月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針對陳慶男等人跟各銀行,包括我們的銀行團,最主要、最慘烈的就是第一銀行,他們詐貸所得的金額超過2億元。針對這個案子的求償,我問一銀求償進度,結果回一份報告給我,表示依照金管會的函釋必須列為密件。我看了快要嚇壞了!我們的公股行庫借錢出去,納稅人不能問追討了多少回來,請教追討的進度,如果回函竟然是密件。沒關係!既然是密件,我就在委員會公開問,求償了多少回來?

主席:請第一金融控股公司董董事長說明。

董董事長瑞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去年10月25日就扣違約金,隔天我們就開始展開扣押。

黃委員國昌:對啦!講結論,好不好?現在追了多少回來?

董董事長瑞斌:現在最確定的就是兩成的存款先求償回來。

黃委員國昌:對!其他的部分呢?

董董事長瑞斌:其他都還在進行。

黃委員國昌:追償了多少回來?

主席:請第一金融控股公司債權管理處徐處長說明。

徐處長美鳳: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程序還在進行中,法院還沒有分配。

黃委員國昌:對!我現在跟你講具體兩個部分,慶富造船集團聯貸的部分是一塊,慶洋投資用慶富大樓抵押的部分,我等一下再跟你談。但是我要說的是,擺明這一筆爛帳絕大多數要整體納稅人買單。我要挑戰一件事,對於所有應該進行求償的人,你們是不是統統進行求償了?我們以後再講銀行團內部的人。針對檢察官的起訴書,陳慶男現在被羈押,陳偉志跑了,他的名下是不是有財產?我等一下再進一步問你們。簡良鑑是參與詐貸洗錢的共犯,李維峰也是參與詐貸洗錢的共犯,你們有沒有對這兩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請回答。

徐處長美鳳:有關保證人陳偉志的部分,我們針對他的財產所得都有扣押中。

黃委員國昌:對不起!我剛剛跟你講這兩個,等一下再問你。我現在問的是另外兩個,一個叫簡良鑑,另一個叫李維峰,在檢察官的起訴書裡,寫著如何參與詐貸、如何參與洗錢,犯罪事實明確,全部都起訴了。我現在只問銀行團,要負責任的這兩個人告了沒有?財產扣了沒有?還是全部都脫產脫完了?

徐處長美鳳:針對簡良鑑的部分,我們對他的現有財產也進行假扣押中。

黃委員國昌:扣押到多少財產?提起訴訟了嗎?

徐處長美鳳:現在由委任律師在進行中。

黃委員國昌:提起訴訟了嗎?

徐處長美鳳:已經具狀。

黃委員國昌:有具狀提起訴訟,也扣押了。那李維峰呢?李維峰這條魚更大!他在國外還有基金,目前為止,這個李維峰還在承包我國國家重大的公共工程建設!可能最快這個禮拜五總質詢,我會直接質詢賴清德院長,請你們做好妥善的準備,不要禮拜五我問賴院長的時候,大家一問三不知!有告李維峰嗎?財產有扣押嗎?

徐處長美鳳:這部分我們要再回去整理。

黃委員國昌:你們還要再回去整理?這個案子從開始到現在多久了?檢察官今年2月就提起公訴了,現在公股行庫的心態是什麼?反正賠得也不是我的錢,大家散漫、隨便,該追究的不去追究責任,讓他們輕輕鬆鬆地脫產,把錢藏起來,事情發生錯誤,我們現在要把傷害降低,但是我從你們具體的行為當中完全看不到公股行庫有這樣積極的心態和作為,這麼嚴重的犯罪行為是共犯,被起訴了,結果到現在都還沒有採取任何行動,董事長,你可以接受嗎?

董董事長瑞斌:我們馬上處理。

黃委員國昌:我希望你處理得到。好好把財產清查一下,特別是什麼?特別是陳偉志跟李維峰,我建議一銀發函給各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問清楚,李維峰跟陳偉志是不是還有承包國內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設,錢是否就是從紙上公司洗進去的?我敢說我一定追查清楚,我給你們時間回去查,同時董事長回去追究。有這麼明確的犯罪事實,公股行庫會覺得反正是別人的錢沒有關係,我沒有要管的這種心態我完全無法接受。

下一個問題,請問蕭署長,2015年12月,簡太郎喬貸款的會議你有沒有參加?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蕭署長說明。

蕭署長家旗:主席、各位委員。喬貸款的會議我並沒有參加。

黃委員國昌:真的嗎?請問您是蕭家旗嗎?

蕭署長家旗:是。

黃委員國昌:請問您是前行政院財政主計金融處的處長嗎?你沒有參加,奇怪,怎麼白紙黑紙上面說你有參加?

蕭署長家旗:對,我有參加過一次。

黃委員國昌:12月嘛?

蕭署長家旗:那個日期我已經不確切記得。

黃委員國昌:對嘛!我剛問你,你為什麼說沒有參加?

蕭署長家旗:因為那個好像不是在喬貸款,我沒有聽到有說喬貸款的案子。

黃委員國昌:你沒有聽到喬貸款,那天誰讓你去的?

蕭署長家旗:應該是秘書長交代或是秘書長辦公室交代過。

黃委員國昌:所以找你去要發揮的功能是什麼?

蕭署長家旗:那時我們是幕僚,只有進去,在裡面並沒有表達意見。

黃委員國昌:進去那個會議裡面談了什麼?是不是要求各個公股行庫、合庫、臺銀,指示他們要配合?有沒有?

蕭署長家旗:這個我沒有作成紀錄,我也不是很清楚。

黃委員國昌:你的意思是那天發生什麼事,你都忘了?所以才會今天一開始我問你是不是有參加那個會議,連你都忘了?

蕭署長家旗:我是後面時才進去的,前面的部分當場我並沒有了解到整個狀況,進去時也不曉得是什麼案子……

黃委員國昌:進去的時候,你看清楚簡報,黃枝樹,有沒有看到他?有沒有在裡面?

蕭署長家旗:其實我不是很認得,我那時候是臨時進去,而且那時講的好像是國際外交處理的方式,我進去時大概只有聽到這樣,人的部分其實我真的沒有很記得,而且我是後面才進去。

黃委員國昌:我就直接講了,你有進去,有參與那個會議,你也承認了。

蕭署長家旗:有,後面有進去。

黃委員國昌:我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得到確認,我今天不會提出來問,我要講更扯的是,那時候的行政院秘書長公開跟社會講:「沒有啦!我是有接到慶富造船的陳情,所以基於國家公共重大建設,我們才會找各個公股行庫來談這件事。」說謊!公然說謊、欺騙社會!黃枝樹是誰?陳慶男的妹婿,他是簡太郎屏東的友人,就是他牽線的,兩次會議全部都是黃枝樹受陳慶男之託帶他去參加,拜託簡太郎出來喬,黃枝樹之前是做漁網的,先前還在高雄辦有關於電動車的事情,從我國各個中央政府機關拿了非常多的補助。

主席:委員,時間到了。

黃委員國昌:這些事情,公股行庫也好、財政部也好,最讓我失望的是連高雄地檢署查得清清楚楚的,但是大家都裝不知道,全部裝糊塗,發生什麼事?忘記了。為什麼去參加那個會?忘記了。有沒有喬貸款?忘記了。錢怎麼貸出去的?銀行的專業判斷,然後呢?現在納稅人損失了上百億元。最後一件事,請一銀的董事長回去函復給我,之前你們說慶富大樓貸款時鑑價有14億元,貸了11億元出去,現在鑑價出來的金額是多少請函復給我,因為當初一銀的人就是在這個會議室跟我拍胸脯保證一定會受償,錢絕對拿得回來,時間會證明你說的話是真話還是假話,時間也是追究責任最重要的工具。

主席:請一銀同仁儘快回復黃委員要索取的資料。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呂委員玉玲、蔣委員乃辛、何委員欣純、吳委員志揚、劉委員世芳及李委員昆澤均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陳賴委員素美另提書面補充資料,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的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也請於限期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委員陳賴素美書面意見:

˙主席好,請財政部蘇部長。

˙先恭喜部長成為第一個入主財政部新大樓的財政部長,部長曾經說過自己「是放羊的小孩,但不會說謊」,本席也如此期待。

˙部長,你7月份上任,今天是第一次到委員會備詢,但有媒體報導你已經戴上鋼盔,到底是因為什麼因素,迫使你要戴上鋼盔迎戰?請你說明一下?

˙部長,我想今天我們就來談談迫使你要戴上鋼盔迎戰的稅改問題。

˙部長,先請教當時我們推動稅改的主因是什麼?

˙沒錯,當時我們是期望透過稅改,進而促進投資、擴大稅基,並且能優化台灣整體的財政現況,健全財政體質,重點更是放在讓人民感受到稅制的公平合理。

˙有媒體報導今年初通過的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是對富人減稅,是這樣嗎,部長?

˙對於這次稅改有這樣的輿論:股利所得的減稅,其實就是幫大股東們減稅,股利所得高者多是富人階級,而富人所得有更高比例(7成以上)來自資本利得,因此這次稅改,實際上富人階級減稅受益最大。

財政部為了平息外界「為富人減稅」的批評,才大幅調高各項扣除額,換算起來,一般家庭減少的稅大概1-2萬元,高所得級距家庭平均可少繳數百萬元的稅,更頂尖的富豪則是以億計的降稅利得。部長,你針對這樣的質疑,有什麼說法?

˙另外,九月份媒體大篇幅報導財政部「懸崖勒馬」暫緩第二波稅改,這是真的嗎?

也請教部長,第一波稅改時,您是什麼角色?我記得那時候你好像是擔任財政部次長,對於第一波稅改你做了什麼努力?

好,請賦稅署李署長也上前。

˙李署長,是不是請你說明賦稅署在第一波稅改時,你們的角色和業務。

˙聽起來各司其職,那我要請教兩位,9月20日財政部發佈的新聞稿「對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檢討案之說明」,這當中第一段提到:「財政部表示,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甫於今(107)年實施,於108年5月首次申報,該部將觀察該方案對綜合所得稅稅基及稅收之影響」。

˙簡單來說,這篇新聞稿的用意是在於告訴社會大眾,財政部將通盤檢討扣除額,沒錯吧。

˙接著看一下新聞稿的第三段「以105年度資料估算,實施上開方案後,免稅額及扣除額占綜合所得總額之比率將提高為76%,綜所稅稅基僅餘24%。」。

˙部長、署長從「財政部將通盤檢討扣除額」,搭配第三段「綜所稅稅基僅餘24%」,串連起來,意思是財政部因為稅基僅剩24%,所以現在要來通盤檢討?也因為這個因素才必須暫緩下一波的稅改,是這樣嗎?

這邊兩位不用急著回答。

˙我先提問,先請署長回答後,再請部逐一完整說明:

(1)以綜所稅稅基減少為24%,作為暫緩後續稅改的原因,是否合理?

(2)綜所稅稅基剩下24%是突發?還是何時得知?

(3)第一波稅改造成的綜所稅的稅損是「500億元」還是「198億元」?

(4)減稅容易加稅難,稅基降到24%,稅收影響不小,財政部有什麼因應方式?

(5)如果執行第二波扣除額稅改,對稅收會影響多少?

(6)僅討論綜所稅對國家財稅健全是否有幫助?

˙部長、署長,我今天要先向兩位表達的是,稅改的重點不僅僅只是國家有沒有收入,也應該放在「稅制的公平合理」,對不對。

˙而目前媒體皆以綜所稅的稅損作為討論主軸,但我認為討論不應該有偏廢。另外從今年1月發布方案的內容來看,當時財政部就已估算整體稅收損失約198億元,占整體稅收2兆2,000多億約1%,財政部難道是今天才預期到嗎?還是財政部對於當時的評估數據沒有信心?

˙那我也要藉這個機會詢問部長,目前有學者提出:「如果以財政部在乎稅收損失的角度來看,當初富人稅稅率從45%降到40%,這個為什麼要先做?一開始不要降的話,稅收損失就不會這麼大。」部長你認同嗎?有什麼見解?

˙我今天在這裡除了要提醒部長不忘初衷的持續推動稅改,除了對於錯誤訊息要嚴加澄清,不過本席好奇的是,去年推稅改時,財政部再三強調的財政穩固,是不是破功了?

˙媒體報導提到:「任何減稅方案,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預算法、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法案,本來就都要求涉及超過5,000萬元之租稅減免者,應經審慎稅式支出評估程序,始可採行。針對綜所稅扣除額的提高,或是各部會拚命開出減免稅方案,財政部何不就以稅式支出評估機制來嚴格把關,總比用表面嚇人卻不客觀的數字來做為決策依據強多了。」。

˙除了稅基穩固的問題,關於賦稅的公平與政府財政健康的結構性問題,部長應該要有整體性的思考和規劃。租稅公平、經濟效率、稅政簡化及財政收入四大面向不可偏廢,但重點是要讓全民能共享稅改利益,部長有信心嗎?

主席:接下來我們處理法案。請財政部和各相關部會官員留下,其餘國營事業董總座可以先行離開,謝謝各位。

(列席人員離席)

主席:請宣讀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之條文內容。

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第2章 肉及食用雜碎

修正 第02011010號、02011090號、02012010號、02012020號、02012090號、02023090號、02031200號、02031919號、02032100號、02032200號、02062100號及02062200號等1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3章 魚類、甲殼類、軟體類及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

修正 第03011100號、03019400號、03019500號、03019929號、03023900號、03024400號、03024600號、03061429號、03061600號、03074210號、03077110號及03081110號等1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4章 乳製品;禽蛋;天然蜜;未列名食用動物產品

增訂 增註三

修正 第040900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7章 食用蔬菜及部分根菜與塊莖菜類

修正 第07039000號、07061000號、07081000號、07082000號、07089000號、07099300號、07102200號、07142010號及07142020號等9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8章 食用果實及堅果;柑橘屬果實或甜瓜之外皮

增訂 增註五

修正 第08026100號、08026200號、08027000號、08029090號、08044000號、08051020號、08051030號及08054091號等8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13章 蟲漆;植物膠、樹脂、其他植物汁液及萃取物

修正 第130220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17章 糖及糖果

增訂 增註六

修正 第17011200號、17011300號、17011400號、17019910號、17019920號、17019990號、17029011號、17029012號、17029020號、17029030號、17029040號、17029090號、17041000號及17049000號等14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19章 穀類、粉、澱粉或奶之調製食品;糕餅類食品

修正 第19011000號及1901200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0章 蔬菜、果實、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之調製品

修正 第20011000號、20019012號、20019019號、20079910號、20079990號、20082000號及20083000號等7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1章 雜項調製食品

修正 第21039090號及21069051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2章 飲料、酒類及醋

修正 第22071010號、22071090號及22084000號等3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3章 食品工業產製過程之殘渣及廢品;調製動物飼料

修正 第23099010號及2309909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7章 礦物燃料、礦油及其蒸餾產品;含瀝青物質;礦蠟

修正 第27011900號及2701200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8章 無機化學品;貴金屬、稀土金屬、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之有機及無機化合物

修正 第283630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9章 有機化學產品

修正 第29163100號、29181400號及29211900號等3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33章 精油及樹脂狀物質;香水、化粧品或盥洗用品

修正 第33021010號、33021090號及33029000號等3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34章 肥皂,有機界面活性劑,洗滌劑,潤滑劑,人造蠟,配製蠟,擦光或除垢劑,蠟燭及類似品,塑型用軟膏,「牙科用蠟」以及石膏為基料之牙科用劑

修正 第34011100號、34011900號、34012090號、34013000號及34060000號等5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38章 雜項化學產品

修正 第38249999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39章 塑膠及其製品

修正 第39231010號、39231090號及39232100號等3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44章 木及木製品;木炭

修正 第44011100號、44011200號、44031100號、44031200號、44041000號、44042000號、44071100號、44071200號、44072900號、44091000號、44101100號、44140000號、44152000號及44211000號等14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46章 草及其他編結材料之編結品;編籃及柳條編結品

修正 第46021100號、46021200、號46021910號、46021990號及46029000號等5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49章 書籍,新聞報紙,圖書及其他印刷工業產品;手寫稿、打字稿及設計圖樣

修正 第49019910號及4901999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52章 棉花

修正 第520300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57章 地毯及其他紡織材料覆地物

修正 第57021000號、57022000號、57023100號、57023200號及57023990號等5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0章 針織品或鉤針織品

修正 第600622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1章 針織或鉤針織之衣著及服飾附屬品

修正 第61046220號、61091000號、61099010號、61099020號、61099030號及61099090號等6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2章 非針織及非鉤針織之衣著及服飾附屬品

修正 第62034210號、62034310號、62044910號、62044990號、62046210號、62046911號、62069000號及62113200號等8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3章 其他製成紡織品;組合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破布

修正 第630533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9章 陶瓷產品

修正 第69111000號、69119000號、69120010號及69120090號等4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70章 玻璃及玻璃器

修正 第700420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71章 天然珍珠或養珠、寶石或次寶石、貴金屬、被覆貴金屬之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鑄幣

修正 第71131100號、71131900號、71132000號、71171100號、71171900號及71179000號等6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74章 銅及其製品

修正 增註一

刪除 第7407102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74071030號及7407109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84章 核子反應器、鍋爐、機器及機械用具;及其零件

修正 第84183090號、84185010號、84185090號及84813000號等4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94章 家具;寢具、褥、褥支持物、軟墊及類似充填家具;未列名之燈具及照明配件;照明標誌,照明名牌及類似品;組合式建築物

修正 第94036010號及9403609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96章 雜項製品

修正 第96071100號及9607199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在接下來的協商,我們分成兩個部分,一是跟史瓦帝尼FTA有關的部分,我先請教各位對這部分有沒有意見?(無)無意見,通過。

另外一部分就是第74章「銅及其製品」,對這部分費委員有意見,請費委員發言。

費委員鴻泰:我在質詢的時候已經講過,其實,我對這一章也沒有什麼意見,不過,如果大家要讓第74章通過,我們希望能保留協商。

主席:是不是請工業局楊副局長針對第74章修正的項目與內容,以及為何要做修正作一說明。

楊副局長志清:有關國內半導體產業,依產品可以分為兩路,一是積體電路(IC),一是分離式原件,像LED或是電晶體都是屬於這一路;在稅則上這兩項產品是分開的,但這兩項產品都需要用到引線架,即將IC或是LED放在板子上,再把信號拉出來,而引信架需要前端的材料,也就是所謂的銅型材,積體電路的銅型材在74.09章,過去這部分已做過增註,只要經過工業局發證讓它免稅,我們對這部分的材料是有實施管制的,但LED或電晶體中的有部分引線架前端銅的材料,則是放在74.07章,這部分的稅率現在是3.5,我們提出的需求是,希望用工業局經濟部門管制的力道來進行審核,不是隨便亂發證照,即准許有給半導體使用的材料可以免稅,這樣一來,對於半導體產業的發展便可以在過去的優勢上持續發揮,謹說明如上,請委員給予考慮。

主席:之前在進行整包修正的時候為什麼你們沒有提到這部分?

楊副局長志清:因為現在我手邊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主席:我的意思是說,為什麼是到這時候才單獨提出這部分?

楊副局長志清:主要是我現在得到的資訊是:業界對於這部分材料的使用會越來越精進,然後它的章節的分註現在是被分到74.07,而業者所使用的材料大部分是從日本進口過來,所以,希望委員能考慮到產業使用材料的實況。

主席:除費委員對這部分有意見之外,請問各位委員還有無其他不同意見?

雖然楊副局長講得很明白,但我聽起來還是覺得很模糊,特別是有些細節的部分還不是很清楚,所以,這一章……

費委員鴻泰:上次你當主席整包處理的時候,在整體檢討的過程中,只要行政部門講出個道理邏輯,我們都沒有意見,整包讓它們通過;如果今天這一章單獨會影響到國家經濟或產業的發展,我真的不太相信,因為修正後整體減少的稅也只有1,562萬元,至於今天我為什麼會單獨把這一章抽出來,主要是因為我得到的訊息不是這樣,當然,對這部分在我剛才的質詢中都已經講過,所以,現在我也不必再講了。

主席:其他單位還有沒有要做補充說明的?

謝署長鈴媛:有關第74章增註一修正的部分,我們是配合SH的國際編碼,原來我們放錯了位置,這當中的精煉銅管,因為國內生產冷氣機的業者,為使產品效能提高,他們所需要的銅管內都要有類螺紋,基於生產冷氣機廠商的需求,而且這部分對我們也沒有造成稅損,所以,懇請委員支持這項修正。

主席:針對第74章,現在我們只要處理增註一的部分。

(協商結束)

主席:我們現在已完成協商,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除第74章增詮二不予修正外,其餘第2章、第3章、第4章、第7章、第8章、第13章、第17章、第19章、第20章、第21章、第22章、第23章、第27章、第28章、第29章、第33章、第34章、第38章、第39章、第44章、第46章、第49章、第52章、第57章、第60章、第61章、第62章、第63章、第69章、第70章、第71章、第84章、第94章及第96章均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所宣讀之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針對討論事項作以下決議:「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王召集委員榮璋補充說明。」請問各位,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已經進行完畢,倘若有登記出席的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現在散會。

散會(13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