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紀律委員會第1次召集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5日(星期五)12時15分至12時2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為洲

陳秘書耀東: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請在場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陳委員宜民:林委員為洲。

陳秘書耀東:請林委員為洲主持本次會議。

主席(林委員為洲):現在開會,請宣讀議程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請各召集委員互推1人為主席。

說明:依據本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規定辦理。

主席:經在場委員推舉林委員為洲為本次召集委員會會議主席。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議程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會期(第9屆第6會期)紀律委員會召集委員業經各常設委員會推舉擔任,敬請討論決議本會期各月輪值召集委員人選。

說明:

一、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依憲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第二次自9月至12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爰請討論決議本會期(第9屆第6會期)10月、11月、12月及可能延會期1月之輪值召集委員人選。

陳秘書耀東:因為今天只有4名委員出席,建議各列席委員至主席台抽籤,缺席的委員則請各黨委員代表代為抽籤。

主席:我們就以抽籤的方式決定輪值召委,每個人都有抽籤的機會,未到場之委員由該黨委員代為抽籤。現在開始抽籤。

(進行抽籤)

主席:經在場委員以抽籤方式決定第9屆第6會期(107年10月至12月及可能延會至108年1月)之輪值召委名單如下:107年10月輪值召集委員為林委員為洲,107年11月輪值召集委員為賴委員士葆,107年12月輪值召集委員為陳委員宜民,108年1月輪值召集委員為黃委員昭順。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