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財政、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18日(星期四)14時至16時3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106年度至107年度)決議,有關行政院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1案:

(一)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106年度至107年度)決議,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1案: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項下各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106年度至107年度)決議,有關客家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計1案:

(一)客家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客家浪漫臺三線」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106年度至107年度)決議,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5案:

(一)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歲出第3款第1項「內政部」項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營建署及所屬項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警政署及所屬」項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歲出第3款第4項「消防署及所屬」項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決議,「移民署」項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今天下午議程是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有關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內政部的預算解凍報告,等一下請相關機關首長依序報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客家委員會都只有一案,為節省時間,報告時間為2分鐘,內政部則為3分鐘。

首先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簡處長報告。

簡處長宏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受邀列席貴院財政、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就行政院106~107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提出解凍專案報告,懇請各位委員支持解凍,以利業務之推動。

壹、專案報告部分擬請解凍之說明

行政院為提升地方政府及本院之資安防護能量,編列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4億5,042萬3,000元辦理「數位建設─推動資安基礎建設」項下之「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及「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院本部資料中心統合及功能提升計畫」2項計畫,計畫內容及經費執行情形如下:

一、「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4億3,842萬3,000元,凍結1/10計4,384萬2,300元

本計畫係協助地方政府導入政府基準組態(GCB),優先汰換衛政、社政及基層公所7年以上或無法進行安全性更新之資訊軟硬體設備,並以六都直轄市政府(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為核心,結合周邊鄰近縣市推動資安區域聯防,建立地方資安聯合防護網,以建立安全、可信賴的資訊作業環境,提升電子化政府與智慧城市之資安應變及防護能量。

本計畫截至本(107)年9月底預算分配數為2億4,921萬1,000元,其執行率達84.09%,符合預期目標,另外,本院為了解各縣市政府實際執行狀況,除請各地方政府每月提報執行進度外,並於本年8月辦理六都直轄市期中實地訪查作業,以確保計畫如期如質進行。

二、「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院本部資料中心統合及功能提升計畫」1,200萬元,凍結1/10計120萬元

本計畫係以院本部新聞影音運算資源共用架構為主軸,透過共用基礎建設及平台(PaaS),統合院本部新聞影音資訊資源及功能提升,即時處理龐大影音素材,提供大眾高品質之影音服務;並利用綠能雲端運算之儲存服務(DSaaS)與基礎建設服務(IaaS),更新及統合院本部實體隔離網路系統,強化院本部資料中心之資訊安全,集中化資料中心之備份備援作業,並提升院本部新聞影音資訊資源及功能。

本計畫分有「行政院數位影音資料產製及儲存統合系統案」、「107年行政院多頻道電視側錄伺服器購置案」及「行政院內網資訊系統備份備援機制規劃建置案」3案,目前皆於履約執行階段,預計於本年10月前辦理完竣。

貳、書面報告部分之說明

有關須向貴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之本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本院已於本年4月11日將相關解凍書面報告函送貴院。

參、亟需解除凍結經費之理由

前述「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係為有效降低地方政府整體資安風險及威脅、「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院本部資料中心統合及功能提升計畫」則是為提供民眾最新重大的政策資訊所推動辦理的2項計畫,皆屬迫切且重要之工作項目,為利計畫之順利推動,有關貴院所凍結的預算亟需解凍,懇請委員支持,本院一定會善用資源嚴謹執行預算,謝謝。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報告。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就各位委員對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業務的關心與支持,使本會各項業務得以順利推動,表示由衷的感謝,現謹就本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被凍結預算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

壹、前言:

針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2款行政院主管第4項「原住民族委員會」項下各計畫預算,除予凍結百分之十外,其餘不再凍結,並俟就各計畫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貳、各分項計畫預算及辦理情形:

本會前瞻基礎建設第1期特別預算(法定預算數)計編列7.43億元,茲就各分項計畫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分述如下:

一、原住民族部落免費戶外無線寬頻上網:

1.第1期預算1億元,為提高原住民族部落免費戶外無線寬頻上網涵蓋率,進而縮短原鄉數位落差,促進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社福、健康照護與經濟觀光發展。

2.已完成原定目標45個部落的無線寬頻環境建置;另協助花東二縣申請107~108年花東基金預算,並以本會前瞻計畫預算配合,以增加部落建置數,今年度花蓮縣預計建置31個部落,臺東縣預計建置26個部落,均已完成招標並預計年底前建置完畢,已執行6,531.1萬元。

二、原住民族部落文化健康綜合服務據點友善空間整建:

1.第1期預算3億2,300萬元,補助文健站購置符合長者健康需求之設施設備,提供無障礙之友善健康空間。

2.本會業已核定文健站友善空間整建193處,補助地方政府執行計畫人力9人;另已成立北區、中區、南區、花蓮區及臺東區五區專案管理中心,已執行1億8,565萬元。

三、都市原住民部落營造:

1.第1期預算4,500萬元,係整建充實都原部落公共設施,形塑都會原民聚落。

2.已核定8處都原聚落,採規劃設計及施工分階段審查補助,前階段(1-8月)已核撥規劃設計經費281萬元,工程目前已陸續發包,預計10月底後可核撥工程補助經費。

四、服務據點周邊及部落內公共設施改善:

1.第1期預算2億1,500萬元,辦理文化健康綜合服務據點周邊及部落內各項公共設施改善,提供設施使用者舒適的環境。

2.文健站周邊及部落內公共設施改善已核定78件工程,辦理部落公共設施改善147處,截至107年9月發包50件,發包率64%,其中已完工13件,執行9,039萬元。

五、部落之心示範點建置:

1.第1期預算6,000萬元,係以原住民族文化為基礎,整合長者照護、學童課後照顧、幼兒族語托育、數位運用機會等,以興、修(整)建方式建置具原住民族傳統建築特色之綜合服務中心。

2.已完成核定辦理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臺東縣4處示範點計畫。已執行4縣市規劃設計費1,682萬元。

參、預算申請動支理由

本會已積極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免費戶外無線寬頻上網」所屬各項計畫之規劃、招標與執行,逐步營建原鄉無線寬頻網路環境、並介接無線寬頻應用服務,促進原住民族地區無線網路普及、提升使用率,符合政府關懷原鄉地區、縮短數位落差等政策,對於部落資訊流通分享、提升部落居民基本生活條件、以及促進部落經濟文化發展等面向,均有正面效果;由於本計畫多項標案業已發包完成,如經費凍結將無法持續規劃辦理,影響原住民權益甚鉅,敬請准予動支所凍結之預算。

囿於原住民族相關事務的繁雜瑣碎,綜觀目前原住民族於環境文化及健康社福的各類計畫,很少有以部落文化健康綜合需求整體性角度做長期規劃的建設,本會「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經費,旨在利用部落文化健康站內部本體及周圍環境的改善,而逐漸發展成為部落文化健康綜合的服務據點,攸關族人之權益,所編預算確有其必要性,爰懇請同意解除凍結,俾利計畫之遂行,以期維護部落族人之權益。

肆、結語

本會藉由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及數位建設計畫,以促進原住民族地區無線網路普及、縮短數位落差;並以部落文化健康綜合需求,整體規劃建設,深獲族人支持與期待。本會並於4-7月辦理7場次說明會,加強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溝通,俾加速計畫之執行,以符合族人需求及提昇原住民族部落整體生活品質。

以上報告,謹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並同意解凍,謝謝大家。

主席:請客委會楊副主任委員報告。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會及所屬業務推動之支持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今天謹就大院審議本會及所屬主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所作凍結預算之決議,凍結金額計新臺幣(以下同)7,880萬元,提出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壹、凍結項目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歲出第2款行政院主管第5項「客家浪漫臺三線計畫」項下預算凍結百分之十,俟就計畫辦理情形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貳、報告擇要重點說明

本會主管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

(106-107年度)經大院審議核列7億8,800萬元,係屬城鄉建設項下「客家浪漫臺三線計畫」獎補助經費,本會為推動打造「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政策,爰針對環境整備面向之資源需求推辦該計畫,計有浪漫臺三線國家自然步道、臺三線省道軸帶自然景觀優化、臺三線市鎮街區與立面改造、客家重要建築與大師故居修建及藝術村與大地園藝建置等5大主軸,期藉由人文形塑及產業發展面向相關資源共同投入,帶動桃、竹、苗、中臺三線周邊客庄再發展,截至107年9月止,累計分配數為3億8,753萬2,000元,已依規定撥付3億8,251萬7,430元,占累計分配數98.71%,其實我們剛剛有重新計算,到10月中是99.93%的執行率;已核定補助桃、竹、苗、中等4直轄市、縣辦理浪漫臺三線國家自然步道1案、臺三線省道軸帶自然景觀優化2案、臺三線市鎮街區與立面改造9案、客家重要建築與大師故居修建3案及藝術村與大地園藝建置21案,各項補助案件經本會辦理9場次現勘、29場次工作會議及3場次工作坊積極督辦輔導,均能如期如質進行。

參、結語

本會補助桃、竹、苗、中等4直轄市、縣政府辦理之各項計畫,均依本會規劃期程積極趕辦中,為利臺三線周邊客庄環境整備工作順利推動,有關客家委員會編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客家浪漫臺三線計畫」項下經費,敬請同意解除凍結。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報告。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業務推動之關注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大院第9屆第3會期第2次臨時會審議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針對本部主管所作決議預算凍結5案之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凍結項目

一、歲出第3款內政部主管第1項內政部項下各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本部業以106年9月28日台內會字第1061901837號函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二、歲出第3款內政部主管第2項營建署及所屬項下各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本部業以106年10月25日台內營字第1061108654號函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三、歲出第3款內政部主管第3項警政署及所屬項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本部業以106年10月20日台內警字第1060873144號函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四、歲出第3款內政部主管第4項消防署及所屬項下各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本部業以106年10月2日台內消字第1060820117號函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五、歲出第3款內政部主管第5項移民署項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十,本部業以106年10月16日台內移字第1060953892號函提交本案書面報告到院。

貳、主要計畫項目辦理情形

一、水環境建設

(一)水與發展─再生水工程預算經費2,000萬元,目前辦理情形如下:

1.水湳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工程:由臺中市政府為興辦主體,現該府水利局已完成先期作業,並由本部營建署完成興建營運委託專業服務招標,正會商各機關續辦用水契約簽訂及代辦工程相關事宜,預計於110年底完成再生水廠及區外輸水管線等興建工程後開始供水。

2.臨海再生水取水管線工程:由高雄市政府為興辦主體,已完成合作意向書簽訂記者會、用水契約簽訂等相關事宜,並於107年8月16日召開甄審會,預計11月底前簽約,預計於110年底完成再生水廠及區外輸水管線等興建工程後開始供水。

3.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供應彰濱工業區:於107年4月25日經經濟部確認停止辦理,並由本部營建署依計畫啟動滾動檢討機制辦理修正作業,並於9月27日由經濟部召開前瞻水環境推動小組審議原則通過,現正簽陳報行政院審議中。

(二)水與安全─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雨水下水道建設)預算經費22億5,000萬元,主要辦理項目為都市排水整體改善工程(含用地取得)、抽水站及滯洪池整建工程、下水道系統規劃及檢討、相關非工程措施等4項。已核定共206件,均已奉本計畫複評及考核小組審定辦理,預定年底達成率可達九成以上。

(三)水與環境─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污水處理)預算經費17億7,500萬元,經濟部為本計畫中央主管機關,並由本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等共同辦理,主要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利用污水處理廠餘裕量設置污水截流設施、污水處理廠功能提升等下水道及水質改善等亮點營造項目。已於107年3月12日核定共46案,總計前瞻第1期補助經費17億6,000萬元,全數分配完畢,並依據水利署規定預計於今年12月底前完成工程發包,故本部預定年底達成率可達九成以上。

二、綠能建設

加速綠能科學城建置─科學城低碳智慧環境基礎建置(污水系統建置)預算經費9,500萬元,辦理「既有污水管線檢視」及「整建工程及新設專管工程」,二案皆已完成發包,完工後可完善沙崙綠能科學園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解決區內生活污水排放問題,預定年底達成率可達九成以上。

三、數位建設

(一)推動資安基礎建設提供網路安心服務─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內政部資料中心設置整體計畫)預算經費1億元,為善用雲端技術,提供安全的資訊服務環境,達成資訊資源集中管理之目標,爰委請專業技術服務廠商進行規劃,目前已完成內政資料中心(臺北及臺中)之選址評估,並完成機房基礎設施及資源池環境架構之規劃,刻正辦理資源池建置案之招標作業。

(二)推動資安基礎建設提供網路安心服務─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戶役地政機關)預算經費8億2,616萬元,業擬訂「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強化戶役地政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計畫作業要點」,其中戶政機關部分,為確保全國各戶役政單位機具規格一致,爰擬具戶役政電腦軟硬體設備汰換基本需求共同採購案,由本部統一採購,於107年7月11日完成決標,目前地方政府均已完成訂購。地政機關部分,各地方政府之採購案均已按原預算數完成招標採購並已決標在案,目前刻正進行設備交付及安裝作業,預計107年底經費可全數執行完畢,本部並已協同嘉義縣政府規劃於107年11月15日辦理觀摩會,展現本計畫107年執行成果。

(三)完備數位包容保障寬頻人權─普及國民寬頻上網環境(保障新住民寬頻上網計畫)預算經費4,950萬元,統計至10月初,「行動設備共享」借用服務,計有1,430人次借用平板、「建置新住民交流平臺」共發表24篇文案(6國語言呈現)並辦理6場網路活動計9,979人參與,另「打造新住民數位機會據點」截至9月底止,已完成8個據點之WI-FI環境建置,計有1萬1,618人次使用,其餘資通訊設備、環控及資安環境尚在布建中,預計10月底前陸續完成。

(四)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災害防救資訊系統整合)預算經費1億0,650萬元,為提供民眾一站式服務,以達到災前、中、後之災害防救業務需求,發展防救災前瞻應用與創新服務,進行災情災害、物聯監測、預警潛勢等資料匯流、推動開放資料政策(Open Data)及防災服務推廣與正確知識傳達,提供即時民生防災空間及災防應變決策與輔助資訊,目前標案皆已開始執行,後續將持續監督辦理標案各項內容,以符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宗旨及效益指標,並提高整體防災、抗災及救災之能力,降低天然災害對於人民財產的危害。

四、城鄉建設

(一)提升道路品質計畫預算經費82億元,為因應高齡與少子化趨勢對未來都市居住需求及擴張之影響,以提升道路環境品質、整合共同管(線)溝、人行道、自行車道、植栽、街道、天空纜線整理、標線標誌、公共通行空間環境建置等面向,進行檢討與系統規劃建置工程。本計畫完成後可達成公共通行空間之暢行安全,使道路不再挖挖補補,天空不再纜線飛舞,提升環境品質進而落實公共通行環境整體改善。另截至107年9月30日完成第四次審議核定808案,總計前瞻第1期補助經費81億4,500萬元,已全數分配完畢,後續將採滾動式檢討,視需求召開提案審議會。

(二)城鎮之心工程計畫預算經費25億元,本計畫主要針對國內中小型的二、三線城鎮進行整體規劃,並結合城鄉建設的其他計畫資源共同投入,擴大有發展潛力鄉鎮的投資與建設,改善生活服務機能;為利計畫推動執行,本計畫分為競爭型計畫(每縣市擇一具潛力鄉鎮辦理,補助經費上限為3億元)及政策引導型計畫(不限鄉鎮,依各縣市補助額度分配),目前共核定357件,核定補助25.37億元(競爭型4.33億元、政策引導型21.04億元),107年度預算全數分配完竣。目前競爭型計畫(33件)已完成基本設計,預計於107年10月完成細部設計、11月完成工程上網發包;而政策引導型計畫(324件)已要求加速趕辦工程施作,並完成請款作業,藉以達成預算執行目標。

(三)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預算經費9億584萬2,000元,包括:

1.審查督導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辦公廳舍及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案1億4,384萬2,000元,截至107年9月底止,計已完成核定補助424件地方辦公廳舍及村里活動中心耐震能力評估及整建計畫,經費1億4,799萬3,100元。其中280件第1階段耐震能力評估計畫(含災防廣播系統)業辦理完竣,補強及拆除重建工程之前置作業等計144件,預計107年底前全數完成,以提升建築物耐震能力。

2.補助地方警政機關廳舍案4億2,800萬元,截至107年9月30日止,共核定67件詳評、73件補強、5件重建案,合計145件計畫,補助經費共計3億5,365萬2,000元,各核定案件皆已發包執行或辦理規劃設計作業中,並積極督導各受補助機關儘速執行。

3.補助地方消防機關廳舍案3億3,400萬元,業以106年11月27日內授消字第10608239862號函核定補助額度,計核列補助詳評6件、補強20件、拆除重建6件,106年度400萬元、107年度3億2,965萬3,730元,合計3億3,365萬3,730元,現階段各計畫項目刻依預定規劃期程辦理。

參、結語

本部主管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業經大院審定支持通過,本部依計畫審慎督促各機關單位全力積極辦理中,有關前揭預算凍結案,懇請各委員支持同意經費動支,俾利各項業務計畫推動。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先進賜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8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下午3時截止登記。本次會議委員如果有相關的臨時提案,可以在詢答階段送至主席台,方便議事人員整理。

接下來請登記第一位的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的1124大選全國矚目,你們的部長已經在立法院坦承警察全部停休,這個影響滿大的喔!你要不要講一下警察是不是全部停休?如果全部停休的話,他們就不能投票,等於是剝奪他們的投票權,請跟我們講一下確定的影響人數有多少人?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總影響人數我不是很完整的掌握,但是現在警察同仁的人數大概有六萬多人。

賴委員士葆:所以會影響六萬多人?

花次長敬群:其實不是不准他們去投票,而是會在值班的過程中,安排時間讓他們可以就近投票。

賴委員士葆:怎麼就近呢?譬如他在台北市值勤,可是他的戶籍在台南市,他要怎麼回去呢?沒辦法回去啊!

花次長敬群:這個部分確實是現階段的一個壓力……

賴委員士葆:你們估算過沒有?精準的影響人數大概是多少?

花次長敬群:現階段並沒有特別去計算……

賴委員士葆:應該估算一下讓全國老百姓知道啊!因為現在競爭這麼劇烈,有些縣市藍綠的票數相差很少,就是差幾千票而已。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劉副署長說明。

劉副署長柏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正在統計,每個選舉都會碰到同樣的問題,我想外縣市的部分是同仁個人權益的問題,像是我戶籍也在外縣市……

賴委員士葆:你是警政署副署長嗎?

劉副署長柏良:是,劉柏良。

賴委員士葆:好,你請講。

劉副署長柏良:因為這是每年都會發生的問題,外縣市的同仁戶籍沒有設到他的服務地區,我想他有他自己的考量……

賴委員士葆:這個比例大概有多高?

劉副署長柏良:報告委員,我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

賴委員士葆:不,請現在講,粗略的數字就好,不精準沒關係。

劉副署長柏良:我手上沒資料,抱歉。

賴委員士葆:一半有沒有?

劉副署長柏良:不會啦!是13%。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有七萬多人、將近8萬人的警察,對不對?

劉副署長柏良:6萬人。

賴委員士葆:那13%就大概是七、八千人,這個影響也很大喔!我們不斷在推不在籍投票,這時候就看到為什麼民進黨每一次都會擋不在籍投票,因為民進黨知道這不僅僅是影響警察,老師也會受到影響,連選務人員都會受到影響,請問花次長,選務人員大概有多少人?

花次長敬群:這部分可能中選會那邊會比較清楚,我們並沒有負責這項業務。

賴委員士葆:我們全部的投開票所,你知道有多少個嗎?1萬5,000個啦!那每一個投開票所需要多少人?你不知道?

花次長敬群:我真的不知道。

賴委員士葆:我們就隨便講,譬如每一個投開票所如果是10個人,那就是15萬人,然後其中有5%屬於不在籍,那影響就很大啊!我們就不瞭解為什麼會這樣子?後來經過仔細推估,想了一想,有道理啊!「機關放在倉庫」啊!因為民進黨都認為軍公教這些公務人員,或者是老師及警察,大部分都不投他們的票,所以他們少來投沒關係,就是這樣而已,答案很簡單。要不然的話,你說不在籍會怕台商都回來投藍軍的票,可是我們已經把台商都去掉了,我們也願意讓了,只希望這個法能夠通過,請大家特別注意今年,因為今年是民進黨全面執政的第一次,而且今年的競爭又特別激烈,所以大家會斤斤計較啊!如果有些縣市的首長是差500票落選,你看他會不會恨你,一定會恨死你啊!我請次長把這個意見帶回去給部長,不在籍投票要通過啦!不在籍投票不能擋啦!台灣的創新能力有多好,或是要往自己臉上貼金我都不反對,但是我們號稱民主卻不實施不在籍投票,根本就不是所謂的真正民主,而是假民主。因為你剝奪人家投票權,我想你也很清楚,美國人在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投票,既然我們都一直抱著美國大腿,那為什麼不實施?

再來請問內政部是不是真的要限縮有大陸居住證的人,要限制他公職的權利?請問有這件事情嗎?有確定嗎?

花次長敬群:這個當然是跟陸委會在討論……

賴委員士葆:對,但是你們也是負責的人,不要忘了。

花次長敬群:目前還在瞭解掌握中。

賴委員士葆:可是最後是你們定案,內政部要負責啊!

花次長敬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政是……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是他們,但基本上是內政部,我要提醒你,人民的參政權是憲法賦給的,你沒辦法去修改或是把它幹掉啊!就像現在綠營很多的高官或者是領高薪的人,多少人有美國籍?80萬人耶!我當然不是指綠營有80萬人,可是全台灣有80萬人有美國籍,包括綠卡,那這些人你怎麼不限縮?是不是?你說中國大陸有敵意,美國沒有敵意,可是話不是這樣講啊!我覺得這個題目是很嚴肅的題目,現在民進黨是全面執政、全面掌權、全面鴨霸、全面獨裁,愛怎麼修法就怎麼修法,限縮這個、限縮那個,可是不要忘了,有些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人民有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這是憲法的權利,請好好讀一讀憲法。

再來我問一個你很熟悉的題目──社會住宅,請問社會住宅現在蓋得怎麼樣?

花次長敬群:目前已經可以申請入住的戶數在六千多戶,新建中有一萬多戶,已經有確定要興建的也有二萬多戶,所以目前全部加起來大概有5萬4,000戶在執行中。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全部落成?

花次長敬群:109年之前全數一定要動工,至於完工的戶數,到109年應該可以在2、3萬戶之間。

賴委員士葆:好,你知道蔡英文總統的社會住宅政見是幾萬戶嗎?

花次長敬群:我們的進度本來就是109年新建中加完工是4萬戶……

賴委員士葆:不能唬弄大家啦!

花次長敬群:這是一開始的政策就是這樣……

賴委員士葆:你讀一讀他的白皮書,8年是20萬戶啊!

花次長敬群:是,沒錯,是這樣沒錯。

賴委員士葆:那4年就是10萬戶啊!

花次長敬群:本來就有我們的節奏,這是很清楚早就跟國人宣告過的事情。

賴委員士葆:到109年你也只不過2、3萬戶而已,那我就問你更清楚的,台北市現在蓋了幾萬戶?

花次長敬群:台北市之前完工加上已完工的大概是快1萬戶。

賴委員士葆:那你知不知道柯文哲的政見是幾萬戶?

花次長敬群:台北市興建中加上規劃中的應該有2、3萬戶,其實這已經是全台灣第一名。

賴委員士葆:那他的政見有沒有跳票?

花次長敬群:我不認為他跳票,我想台北市政府的努力應該是有目共睹。

賴委員士葆:我把這個問題丟給你,你替他講話,那就是打你的嘴巴喔!除了台北市,其他都完蛋了,你吹捧柯文哲很好啊!你吹捧他啊!

花次長敬群:其實好幾個縣市都非常努力啊!

賴委員士葆:你得罪民進黨喔!不要忘了喔!

花次長敬群:好幾個縣市都非常努力啊!

賴委員士葆:你得罪民進黨喔!民進黨現在是用全黨之力在修理柯文哲……

花次長敬群:我必須很負責任的把各縣市……

賴委員士葆:結果你大力捧柯文哲,你糟糕了,你要知道這個……

花次長敬群:我想社會住宅在台北沒有問題。

賴委員士葆:你剛剛說109年能夠完工2、3萬戶,結果柯文哲就有2、3萬戶,那就全部是柯文哲的,其他全部是零嗎?

花次長敬群:我是說完工加興建中的部分,而不是只說完工的部分。台北市現在既有的……

賴委員士葆:完工多少?

花次長敬群:早期就蓋好的將近七千戶,在這三年當中興建完成的有兩千多戶,合起來大概八、九千戶。

賴委員士葆:八、九千戶就是將近一萬戶嘛!

花次長敬群:對,將近一萬戶了。

賴委員士葆:剛才你給我們的數字是全國在109年可以完成兩、三萬戶,其中台北市就占兩、三萬戶,這樣說來就是全部都在台北市,其他縣市等於零嘛!

花次長敬群:我不是這樣講的,我是說完工加上興建中會有兩、三萬戶。

賴委員士葆:講話要精準一點,不要讓人家覺得全國的社會住宅只有台北市做得好,其他縣市都做不好,這樣子的話……

花次長敬群:桃園和台中也做得非常好。

賴委員士葆:相關數字請你提供給我們好不好?

花次長敬群:好的,沒問題。

賴委員士葆: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永明發言。

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如果擁有美國綠卡的話,其實應該限縮其參政權,至少不能參選中華民國總統,限縮的範圍應該有其比例,馬總統給人家最大的疑慮就是他參選的當時到底有沒有綠卡。

早上我曾問過這個不幸的事件,當時是車檢出來之後出事,這位小隊長去做車檢出來之後,根本沒有發生車禍,結果整個車頭就往前翻、人也摔出去,請問消防署有去瞭解這件事情嗎?培養一位小隊長不容易啊!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江副署長說明。

江副署長濟人:主席、各位委員。針對整個事件,現在台北市消防局正配合檢調及警方進行調查當中。

徐委員永明:你們有基本瞭解嗎?

江副署長濟人:前天消防署有到家屬那邊去慰問,同時也有跟台北市消防局做一些業務上的聯繫。就目前來講,這件事情的發生真的有點奇怪,我們也還在瞭解當中。

徐委員永明:如果車子、設備是沒問題的,只是去做個車檢出來,結果就發生這樣的事件,那真的很奇怪。我們發現這輛車的車齡高達17年,車齡已經17年的車還在用,而且還是在台北市,我想首善之區的經費應該會比較充裕才對。根據報導,車齡超過10年的消防車占一半以上,到底現在消防弟兄所使用的設備情況是怎麼樣?這並不是去救火,而只是去做車檢出來,結果就發生這樣的事情,其實這是可以避免的。早上本席質詢交通部的時候,我就說如果車檢真的有落實,怎麼可能通過車檢之後開出來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你們的設備保養得當或作適度更新,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啊!後來本席發現在106年的時候,消防車最低使用年限是規定10年,107年改為得辦理報廢必須屆滿15年,為什麼使用年限會往後延呢?這樣的設備不是更不安全嗎?

江副署長濟人:後來把使用年限從10年改成15年,那是行政院統一的規定,事實上消防車輛在行政院的……

徐委員永明:消防車輛有其特殊性對不對?

江副署長濟人:消防車輛有些時候要看使用單位平常使用及保養的情況,基本上消防車輛的里程數……

徐委員永明:這部車輛平常使用保養的情況如何?

江副署長濟人:就台北市的回報是正常,而且是很好。

徐委員永明:如果正常的話,為什麼車頭會往前翻?我當然知道行政院有統一的規定,可是消防弟兄出任務的風險高,而這些設備都是用來救人的,結果使用年限卻從10年延至15年,難道你們不能爭取嗎?我的意思是說這部分可不可以有特別的考量?之前在總質詢的時候,本席也曾經建議警用車輛不一定要限制都是國產,因為他們所面對的對象設備越來越好,所以進口車輛也可以列入考量,而且成本也沒有多大差別。進一步來說,不論使用年限是10年或15年,這部車輛的車齡已經高達17年,如果真的是因為車輛設備的關係,導致一位小隊長過世,請問這樣值得嗎?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回去之後我們會再檢討,將警政或消防的車輛使用……

徐委員永明:這並不是立法,這只是你們的作業規範而已,從10年變成15年,那麼車子是不是完全都不用換了?

花次長敬群:我們現在是配合行政院的決策在執行,我們回去之後會再檢討看看。

徐委員永明:你們可以做一些特殊的要求對不對?

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我瞭解。

徐委員永明:這和公務車是不一樣的,我覺得這部分必須予以重視。

這部車輛的車齡已經高達17年,而且不是在救災當中發生事故,這真的不只是浪費生命,也是浪費國家的資源,同時也造成家庭的悲劇,使用年限是不是要改回10年,好好汰換?

副署長,你看看這兩張照片,你是不是覺得這兩張照片很像?

江副署長濟人:是。

徐委員永明:這是什麼事件?

江副署長濟人:是敬鵬大火和新屋大火。

徐委員永明:我看了照片以後很驚訝,所有場景幾乎一模一樣,人數也一樣,都是6位。我不太清楚,這是主辦單位特別安排還是怎樣?相隔幾年?這不是隔天發生的,相隔幾年?

江副署長濟人:3年。

徐委員永明:相隔3年,同樣是6位消防員犧牲,所以有很多消防弟兄一到夏天就開始考量要如何自救,時代力量黨團辦了相當多地方座談,消防弟兄提出許多有關消防法和災防法的訴求,比如:事業單位和雇主的救災責任;消防員應該有退避權,在火場變化難以預測時,消防員可以考量退避;火災鑑定應該由獨立單位來做。新屋大火之後有一堆爭議,我想請問內政部:對於消防法和災防法的修法方向,你們態度如何?

花次長敬群:這部分請副署長說說看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好。

副署長,我們在地方辦過多場座談,北中南加起來大概辦了5場,很多地方主管會到現場,5年有28位消防人員犧牲,相當慘重。

江副署長濟人:時力黨團和消防員工促進會提到的有關消防法和災害防救法修法建議,針對這部分,我簡單說明。

有關災害防救法的議題主要有二,第一是把危害性化學物質劃歸環保署主管,第二是建立危害性化學物質的搶救資料庫,這部分牽涉到環保署和災防辦相關的業務,我們予以尊重,有關消防法修法……

徐委員永明:退避權呢?

江副署長濟人:在現行的消防安全搶救的相關規定,都已經有退避權的部分,包括最近的……

徐委員永明:事後鑑識的獨立單位的調查呢?

江副署長濟人:關於這部分,原來的建議是要在消防法裡面來修,可是以擬出來的條文來看,實際上是在我們火災原因調查這個部分。

徐委員永明:這個方向你們支不支持?

江副署長濟人:原則上支持這個方向。

徐委員永明:雇主和事業單位的救災責任呢?比如說,發生事情時,敬鵬的主管應該到現場跟大家講。

江副署長濟人:這個部分,我們在消防法修正時已經把它納進去。

徐委員永明:副署長,我覺得消防署應該更積極一點,已經有28人犧牲了,這真的不是開玩笑的事情。

再來看最後一題「救護車當計程車」,每年救護車出勤次數都多達上百萬次,有22%都是未送醫的,這個問題怎麼處理?這是浪費!

江副署長濟人:事實上,針對這種濫用救護車的情況,有10個縣市的消防局有訂收費標準,不過,即使有收費標準,還是有很多民眾在可能可以自行處理的狀況下呼叫救護車。

徐委員永明:你看平均每年都有二十幾萬次,開罰97件,有些民眾叫救護車,根本沒有急迫性,也沒有送醫的需要,後來開罰次數似乎有增加,24萬次中開罰146次。次長、副署長,這不僅是浪費資源,可能還排擠到同時真正有需要的人,他們在這個時候就叫不到救護車,可不可以從中央定下一個明確的規範,讓地方有個執行的依據?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回去以後會積極檢討。

徐委員永明:這個數字顯示資源浪費的情形太嚴重了。

花次長敬群:是,了解。

徐委員永明:現在捕蜂捉蛇等業務不是應該回歸農政單位了嗎?根據統計資料,今年還有執行六萬多件,還是消防弟兄在處理,真正回歸農政單位了嗎?

江副署長濟人:事實上各縣市都在積極推動當中,只是交接還需要一些時間。

徐委員永明:可是你看,每年都有8萬件,今年到9月都還有6萬件,表示這部分都沒有變動嘛!預算也編了,中央也支持,到底消防署有沒有堅持?還是說,民眾電話打來,你們就繼續去捕蜂捉蛇?前陣子不是有一個弟兄被蛇咬到嗎?消防員在學校有受這方面的專業訓練嗎?有沒有?

江副署長濟人:在學校沒有,不過到實務單位……

徐委員永明:沒有,你又叫他們去做這種事!我是說,如果立法院支持,中央也定調往這方面走,消防署就要確實做到,可以嗎?

江副署長濟人:是。

徐委員永明:好,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記得我曾經在內政委員會請教部長和花次長有關身分證換發的問題,次長,原本在今年5月21日預定明年上半年要換發新的身分證,目前進度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當初並不是說在明年上半年要換發,那時的講法是往下繼續研商如何推動,這件事情我們現階段還在做各方面的溝通,因為還包含要設哪些欄位及要不要裝晶片等問題,都還處於溝通的過程,所以我們暫時還沒有訂時間表,不過本部戶政司還在努力跟各界溝通。

曾委員銘宗:我們來看看世界各國發展的情況,在一百八十幾個國家裡,像我們臺灣這樣用傳統身分證的國家,只剩28國,有超過160個國家晶片化,甚至有些國家根本連晶片都沒有,像愛沙尼亞,早在民國91年就已經晶片化了,今年已經是民國107年,我們臺灣還在用傳統的身分證。愛沙尼亞很早就透過晶片身分證在線上投票,而且身分證還結合了護照的功能。現在內政部有沒有規劃相關的整合?會不會整合健保卡、駕照或自然人憑證?初步的規劃是怎麼樣?

花次長敬群:之前比較有共識的部分是和自然人憑證整合,其他的證照倒沒有要整合進來。

曾委員銘宗:所以很確定的是會和自然人憑證整合,健保卡和駕照不整合進來?

花次長敬群:之前我們的共識大概是朝這個方向。

曾委員銘宗:以後的身分證有沒有配偶欄,有沒有性別欄,有沒有父母欄?現在初步的規劃,有沒有這樣的欄位?

花次長敬群:除了一些最基本的資訊,如姓名、出生年月日等等,對於其他欄位,我們現在真的還沒有很明確、很具體的方案。

曾委員銘宗:在晶片化以後,新的身分證沒有配偶、性別及父母的欄位,初步規劃是不是這樣?

花次長敬群:也不是這樣,因為外界的意見真的比較錯綜複雜,我們希望再多溝通,能夠再掌握一些比較具有共識的答案。

曾委員銘宗:其實外界的看法已經趨於一致了,主要是換了部長了,我不為難次長,因為你是次長,現在換了部長,我不想改天再來請教徐部長,我之所以主張身分證要趕快晶片化,是因為這涉及行政院一直在推的經濟數位化,經濟數位化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身分認證,假如身分認證沒有辦法做到,沒有辦法確實認證,往後推動數位經濟將面臨很大的困難。

花次長敬群:我完全認同委員的意見。

曾委員銘宗:到底什麼時候換發身分證?現在也沒有時程,或是還需要很長的時間研議,部長上台也已經有一段時間了,這個議題何時會有比較明朗的方式出來?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我現在確實比較沒有辦法具體回應這個問題,部長在部裡面聽過幾次報告,也做過幾次討論,現階段我們的結論就是繼續去溝通,把一些議題釐得更清楚,屆時再來為政策定調。

曾委員銘宗:我希望內政部或徐部長不要成為數位經濟推動的阻礙,數位經濟很重要的一個關鍵就是身分確認,這個議題是高度政策性的問題,問你可能不太合適,本來葉部長在位時已經明確裁定今年下半年或明年上半年要做,甚至有可能更快,本來就要報院了,是確定要執行的事情,但是徐部長來了之後可能搞不清楚狀況,所以停了下來,不該急的部分他很急,比如說九成房貸,次長,還要不要推九成房貸?

花次長敬群:這個政策現在已經停下來,都沒有在做。

曾委員銘宗:停下來了?

花次長敬群:是。

曾委員銘宗:怎麼只有實施3天?你看徐部長現在要推九成房貸,3天內就收回去。另外一個很重要的政策,就是要推公墓太陽能發電,這個政策還要不要繼續推?

花次長敬群:這個政策其實要檢討,倒不是在公墓上面做太陽能發電,而是在公墓旁邊的空地上做,有些墓地都已經整理過了,下面已經沒有墳墓,為了有效利用土地,有人提議做太陽能發電,這個部分我們還在評估。

曾委員銘宗:還會繼續做嗎?還是在評估?這個政策恐怕又會夭折,因為徐部長正務不做,專門想這些有的沒有的。公墓要怎麼做太陽能發電?根本就是吵死人,標準的吵死人。

內政部第一期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預算總數編168億元,到9月底已經執行一年了,次長,執行率是多少?

花次長敬群:到現在大概是百分之六十幾。

曾委員銘宗:你那個數字是按照分配預算去算的,真正累計的分配數占實際的執行數,以168億元來算,執行率只有24.4%,非常非常低,現在只剩下3個月,有將近75%的經費尚未執行,到年底有辦法執行完畢嗎?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剛好我們昨天下午才開完進度管控會議,目前幾乎可以確定,到年底執行率達九成以上應該沒有太大問題。

曾委員銘宗:明年編多少?明年城鄉建設又編了多少經費?

花次長敬群:對不起,我沒有背起來。

曾委員銘宗:總經費是731億元,次長,這731億元經費裡絕大部分是用來在2020年大選時綁樁。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不是這樣,其實我們的計畫4年經費原則上都已經做了分配,都已經開始規劃,是一次分配就配合一次規劃,分年執行。

曾委員銘宗:次長,第一期的部分就用在今年年底綁樁,我是嘉義人,很多鄉鎮過去申請經費都申請不到,結果選舉到了一個鄉鎮就可以申請從1,500萬元到2,500萬元不等的經費,非常普遍,都分得非常均勻,而且幾乎每個鄉鎮都有,其實非常明顯。

花次長敬群:這些都是鄉鎮地方的需求,過去預算不足,沒有辦法提供,現在因為有錢,所以滿足鄉鎮的需求。

曾委員銘宗:怎麼那麼巧?選舉到了,都能夠滿足各鄉鎮的需求。謝謝次長。

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

主席: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跟花次長談談社會住宅,我也幫次長檢視一下目前社會住宅的問題。為了要落實社會住宅政策,政府推動包租代管,鼓勵房東釋出房屋,除了可以確保房東收到租金,也委託專人代管,也提供了賦稅優惠或房屋修繕補助,以吸引房東。根據貴部今年6月到8月的統計資料,六都已經出租1,162戶,根據媒體的報導,有一家做包租代管的公司叫做永勝,從今年6月起開始積欠員工薪水,9月份開始拖欠房租,次長也在臉書上說明,說這應該是行政作業銜接或短期資金周轉的問題,而不是公司財務出了問題,次長,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有幾個面向,一個是大家對於拖欠房租認知的問題,那家公司有對外說明過。另外一個部分我有去了解,主要是有兩個縣市應該付給這家公司的補助款或代墊款拖了太久,拖了三、四個月,一般來說,像臺北市大概一個月就可以付款,累積了很多應收帳款沒有收到,造成這家公司可能在短期內出了一些狀況,但是現在這些問題都已經獲得解決,特別是這家公司真的非常積極協助政府推動住宅政策。

施委員義芳:如果到最後證實有公司真的是財務有問題,面臨解約,內政部會如何處理?

花次長敬群:通常是中央把補助款撥到縣市政府,由地方政府和公司簽約,如果真的是公司本身的問題,解約的權利還是在地方政府手上,地方政府可以解約,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他們所經管的這些房子可能就要移轉到其他已簽約的公司底下,繼續維持……

施委員義芳:問題沒有解決,在租的這一段,房東沒有收到錢。

花次長敬群:我們有評估過,這種事情應該不會發生,因為現在是公司先付錢給房東,政府才付錢給公司,所以是政府欠他們錢,他們才沒錢付給房東。

施委員義芳:未來是不是可以利用管理信託機制去處理這些房租?是不是可以這樣思考?

花次長敬群:我們現在召集地方政府來開會,希望下週就開會,把地方付款的SOP建立起來,如果有必要,可能會跟金融機構來做專戶管理,讓資金流動得以監控。

施委員義芳:這也是一個機制。

花次長敬群:是。

施委員義芳:本席查了一下內政部最近所做的屋齡統計,全國超過50年以上的屋子大概有69萬棟,40年到50年的大概有128萬棟,推估下去,未來十年這兩個數字的總合會有200萬,我們也看到都市更新的速度已經跟不上了,住宅安全攸關全民的權利,是不是該在一定的屋齡標準底下辦理強制耐震評估?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我們現在的做法是透過建照來做快篩,委員也非常清楚,至少在高樓層的結構安全,我們要做一次全面的普查,因為我們從這幾次的地震發現有些設計會讓高樓層轉脆弱,才會造成大量傷亡,反而是一些低矮的樓層未必造成過度大量傷亡,這部分我們透過危老重建和都更,來引導民眾自行來加強辦理。我們針對的是6層樓以上的樓層,透過快篩、強制耐震評估等等,應該可以在3年之內針對這部分的問題,完成第一次的掌握。我了解這部分的需求真的非常非常大,近期我們正在積極地跟地方政府合作,培訓很多危老推動師,來增加執行量。

施委員義芳:本席有看到內政部推動的決心,也有看到你們的努力,不過速度真的太慢,未來部裡可以要去思考如何加速推動,或許變更一些獎勵措施都可以,以現階段的速度,幾百萬戶的評估,每次都只核准上千戶,這樣的速度還是跟不上。

花次長敬群:是,如果過一陣子我們覺得量能不足,我們還會重新來思考。

施委員義芳:次長有沒有搭過國內的郵輪?有沒有這個經驗?

花次長敬群:有到過基隆港。

施委員義芳:有搭嗎?

花次長敬群:沒有。

施委員義芳:所以你沒有這個經驗,本席要告訴你,基隆關去年的旅客大概有110萬人次,搭輪船和搭飛機是不一樣的,飛機是班次多旅客少,輪船是班次少旅客多,一艘船可能就有四、五千位旅客,移民署通關目前是用人力查驗,連自動通關機都沒有,去搭船的人都要排隊,慢慢查驗,速度很慢,移民署副署長也在場,我想問副署長:這個問題如何解決?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鐘副署長說明。

鐘副署長景琨: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也非常重視這個問題,早在今年我們就多次跟港務公司協商,基於場地因素,要增加人工櫃台不容易,用自動通關確實是比較科技,經過多次協商,港務公司也核定,願意撥五千二百多萬元,協助我們在東西岸的旅運中心,各蓋4座雙向自動通關設備,屆時可以大幅度減少通關時間。

施委員義芳:給我一個目標,需要多久的時間?

鐘副署長景琨:如果順利,我們希望在今年年底完成發包,明年中完成,可以開始來試營運。

施委員義芳:這樣很好,是不是今年年底發包?

鐘副署長景琨:是。

施委員義芳:好,那我在明年初再請你報告一下。

鐘副署長景琨:是。

施委員義芳:謝謝。

鐘副署長景琨: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余委員宛如改提書面意見。

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客委會楊副主任委員。楊副主委,我在10月10日看到你在臉書上寫你到楊梅錫福宮和伯公山,關心楊梅的建設及客家文化,還寫「保得了樹,保不了廟,老廟還是拆了」,楊梅錫福宮拆了以後,現在要重建,你正好遇到打醮,被地方鄉親的淳樸感動到。

主席:請客委會楊副主任委員說明。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主席、各位委員。我去的那幾天剛好打醮齋戒禁屠,上街覓食,食店都關門了。

陳賴委員素美:承蒙你關心我們楊梅,本席的選區楊梅故事園區修復經費總共四千九百多萬元,當時我極力向客委會爭取修復,很感謝客委會,總共撥了三千八百多萬元,我們市府編了一千多萬元,總共四千九百多萬元。修復工程預定在今年年底完工,對不對?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要辦相關的竣工程序。

陳賴委員素美:差不多要完工了。文化扎根與維護是我所在意的,當選立委以後的第一項成績也是爭取客委會投入經費三千多萬元,配合市政府撥款補助,這個故事園區原來是楊梅地區傑出教育家張方杰校長的宿舍,現在重新規劃,這個園區只是一個平台,如何與在地文化及歷史結合才是重點,文化不該只是單純的硬體建設,更應該呈現軟實力,對不對?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沒錯。

陳賴委員素美:我們還有需要共同努力的地方,我希望能夠結合地方的軟實力,在這個故事園區打造完畢之後,除了對硬體建築的補助之外,客委會能不能在後續的軟體方面也給一些補助?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跟陳賴委員報告,目前桃園市的幾個比較大型的計畫,包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楊梅故事館,我們後續都會跟市政府就各個館舍未來採OT或其他營運方案策略,邀請專家一起來討論,我們不會在硬體補助下去以後就認為結束了,就丟給地方,我們會一起來關心。

陳賴委員素美:對,這個很重要,像我們最近在鐵道藝術文化園區舉辦地景藝術節,辦得熱熱鬧鬧,老百姓就很開心,覺得政府不是光會蓋硬體建設而已,而且要投入一些元素進去,這是很重要的。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是。

陳賴委員素美:人們常常質疑,國家的公共建設還有隱藏一些問題,比如說執行單位邀請某人擔任諮詢委員,提供寶貴意見,這是很好的,但是這些諮詢委員經常私下與執行單位串連起來拿案子,如果有這種現象,就會引人詬病,用提供的意見當作綁標的利器,這是不對的,我不禁好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這麼龐大的經費,客委會有沒有努力杜絕我提到的這個問題?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依採購法的相關規定,我們同仁都會注意避免發生這樣的現象,但是如果有個別的諮詢委員私下跟廠商串連,雖然在事前是不宜,但是如果是在事後有一些諮詢,我們把它看做一種服務。

陳賴委員素美:事前一定是不行的嘛!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對。

陳賴委員素美:涉及公共利益嘛!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是。我們也會來注意。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提出這個疑慮是必須的,唯有杜絕這些弊端,才能讓國家的公共建設得到更多氧氣,讓大眾幸福。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如果委員有相關訊息,我們會積極處理。

陳賴委員素美:接下來我要問的是,客家到底是什麼?客家人來講客家、談客家、做客家,客委會在前瞻計畫中推動的一些建設,在設計施工時,也需要客家人來做嗎?是這樣子的嗎?有這樣的狀況嗎?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這個分兩個層面,首先,在法制面,依政府採購法,並沒有相關的限制,如果有相關的限制,可能也違反憲法規定的平等權原則。

陳賴委員素美:我在這邊要提醒的是,客委會必須要以更開闊的態度來面對族群議題,當客家成為客家的時候,是侷促而無法發展整個客家文化的,對不對?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是,我同意。

陳賴委員素美:以本席的選區楊梅為例,我們楊梅有埔心、楊梅、富岡、新富4個火車站,這些火車站和早年桃竹苗的經濟息息相關,更與臺三線有緊密的關聯,可是這些火車站可能不在臺三線規劃的道路上,讓我感到很遺憾,我很擔心這些車站會被忽視。以埔心車站來講,該站過去就是臺三線上的龍潭、平鎮等地茶葉銷售的要點,站前中清路直達龍潭,還經過平鎮,這條路蘊含著客家的文化,也有外省和平埔族等族群的記憶,這裡有具百年歷史的茶葉改良場場長宿舍,在我主動要求下,農委會也同意撥給桃園市政府,讓他們管理運用。這裡還有發表臺灣人民自救宣言的「大魏」魏廷朝過去的宿舍,也在這條路上。我很擔心有關臺三線的文化建設會拘泥於臺三線上的點,沒有在臺三線上的地方是否也會獲得重視?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其實只要是客家地區,只要是客家文化,客委會都責無旁貸,必須重視,不會有地域的分別。所謂臺三線的概念,像剛才委員所指教的,有一些有關係的,我們當然也會一起來處理。就算是沒有直接關係,像剛才委員所指教的與魏廷朝先生相關的遺址和記憶地點,都非常重要,對臺灣的客家現代歷史而言,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委員非常關心桃園地區的發展,協助我們找到更多好的題材和元素,我們都願意好好來投入。

陳賴委員素美:以富岡來說,這是北臺灣最重要的一個米倉車站,周邊有許多鐵路倉庫,當初建設就是為了堆放稻米,與周邊的新屋、觀音等客庄的歷史都息息相關,不能分開來論,這些也是我們客庄最重要的聚集地。我擔心這些銜接地方文化的地方被忽視,我期望客委會能夠讓這些客庄一起活化,不僅是硬體的投入,也要有更多軟體的投入,包含客家唯一的漁港永安漁港,也需要客委會投入更多的資源和協助。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謝謝委員,關於這個車站,如果地方政府有提案,我們也願意跟臺鐵等相關單位一起來協調。

陳賴委員素美:好,謝謝。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謝謝委員。

主席(施委員義芳代):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城鄉建設部分有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特別強調在生活效益上可以重新賦予高齡者和身障者在街道上應有的權益,使他們更容易從事社交活動,增加外出意願,在生活空間和交通權利上的需求可以落實。特別在經濟效益部分,可以配合衛福部的長照2.0計畫及高齡友善城市推動計畫,整合規劃,統整各部會的資源,對此本席非常同意,也支持這樣的規劃,希望部會與部會之間、計畫和計畫之間能夠整合。這個計畫強調的是道路,然而道路是一個連結的設施,大家到街道上不是只為了行走,一定有目的存在,今天我想針對餐飲場所和醫療院所,來跟次長溝通。目前公共建築物的無障礙環境的適用範圍,以餐飲場所來說,百貨公司和醫院的美食街必須符合相關規定,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飲食店、飲料店、飲酒店也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請問:為什麼是300平方公尺?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副署長說明。

吳副署長宏碩: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我們將標準訂為300公尺,都有跟一些相關的委員及建築研究所的專業人員有一個前置的……

王委員榮璋: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飲食店、飲料店、飲酒店占多少?

吳副署長宏碩:比例上應該比較少,大概10%到20%左右而已。

王委員榮璋:其他的不用?

吳副署長宏碩:應該是不用……

王委員榮璋:我想請教副署長,大部分人使用這些空間,會去300平方公尺以上的店家,還是300平方公尺以下的店家?以您自己出入的習慣,您會去哪裡?

吳副署長宏碩:大部分來講,300平方公尺以下的會比較多。

王委員榮璋:是,所以在這個部分,300平方公尺以上的店家並不是大多數的人使用的地方,不只是身心障礙者,大多數的人都是這樣。

再來談醫療院所,依法10床以上的醫院、療養院或500平方公尺以上的機構要符合有關無障礙空間的規定,診所呢?診所也很重要,我們的診所數量是不是多於醫院?

吳副署長宏碩:是。

王委員榮璋:營建署不是不知道,我們在105年11月21日就已經討論過了,要做研修,把樓地板面積分成300平方公尺以上和1,000平方公尺以上這兩類,新增無障礙環境的要求,結果在今年4月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公告?我們要求分級醫療,民眾最好先在社區診所就醫,但是現在大部分的診所沒有無障礙設施,身心障礙者進不去,現在用什麼方式解決這個問題?就是讓我們到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醫學中心去,不用增加部分負擔,不增加掛號費,通常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但是這樣的醫院相對於診所來講是比較少的,而且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距離更大,請問為什麼不新增這樣的項目?

吳副署長宏碩:這部分我們回去研究一下。

王委員榮璋:你們已經研究過了。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我們回去了解一下。

王委員榮璋:你們研究過這部分要新增,但是為什麼不新增?研究之後告訴本席,好不好?

吳副署長宏碩:好,是,我們一定來做。

王委員榮璋:要回函給我。

吳副署長宏碩:好。

王委員榮璋:幾天內可以告訴我為什麼不新增?

花次長敬群:一個星期,好不好?

王委員榮璋:一個星期?好。另外,如果覺得這是要新增的,那麼甚麼時候可以新增?基層診所跟平價餐飲部分現在是沒有做道路無障礙設施的。

最後本席要再請教,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在今年3月1日就已經預告修正,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公告?一般的預告頂多2個月,這一次的設計規範裡面有很多修正重點,本席現在就列出3個,為什麼你們可以拖了半年以上都沒有公告?是遇到甚麼問題或阻礙嗎?

吳副署長宏碩:這部分應該沒有問題,因為正常來說是要先做一個修正公告,看看各界反應有沒有問題之後……

王委員榮璋:對,請教現在有沒有問題?

吳副署長宏碩:目前沒有很重要的問題,但是我們內部現在就是針對法令部分在做修正、討論。

王委員榮璋:甚麼時候會公告?

吳副署長宏碩:我們會儘快。

王委員榮璋:「儘快」是多快?

吳副署長宏碩:目前還沒有很確定。

王委員榮璋:次長,下個月可不可以?11月底以前。

花次長敬群:我們回去了解掌握一下再跟委員報告,好不好?因為我現在真的也沒辦法掌握到底有沒有……

王委員榮璋:我知道這不屬於你負責督導的範圍。

花次長敬群:對。

王委員榮璋:吳副署長也不知道?這也不是你的業務範圍?

吳副署長宏碩:對,不是我的業務範圍。

花次長敬群:我們回去馬上掌握了解。

吳副署長宏碩:我們回去馬上了解,馬上向委員報告。

王委員榮璋:我覺得署裡面要重視這樣的工作。

吳副署長宏碩:好。

王委員榮璋:請次長轉告部裡,這部分要要求。

花次長敬群:好。

王委員榮璋:這不單只是為了障礙者,在高齡化之後,現在是我用得到,未來各位也都有可能會用得到。好不好?

花次長敬群:是。

王委員榮璋:相關問題請在一週內回覆本席。

花次長敬群:好,沒問題。

王委員榮璋: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不只原鄉,在原鄉之外的地區也有這種狀況,早期有很多活動中心或部落聚會所的興建沒有那麼嚴謹就蓋了,所以沒有所謂的建築執照或雜項執照,為什麼?到底是根據甚麼規定?我們想要修繕活動中心和聚會所,卻不同意我們修繕,如果我們要在旁邊蓋一間廁所也不被同意,理由是因為我們沒有建築執照、雜項執照,必須補照完之後才可以蓋。請問這到底是根據甚麼規定?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副署長說明。

吳副署長宏碩: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要蓋建築物必須符合它的使用地目和實際可以開發的情形,目前原民地區有很多村里活動中心和建築物當初興蓋的時候確實沒有執照,在這次長照2.0裡面,我們有特別修正相關法規,只要能提出結構安全證明無虞的話,這部分我們大概就有開放的規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部分我等一下會跟你談。甚至有的學校很多教室,其中1間沒有使用執照……

吳副署長宏碩:那是違建。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它要蓋另外1間教室時,你們就不同意,這到底是根據甚麼規定?請營建署提供你們的意見。我有初步跟你們的同仁要過資料,他引用的是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九條,那是講建蔽率,其實這跟建蔽率當然也有關係,但如果建蔽率足夠,你們也是不同意啊!我不知道這是你們的問題,還是地方政府的問題?請副署長說明。

吳副署長宏碩:我知道那個狀況。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副署長提供相關規定,到底是法律這樣規定、還是法規命令這樣定、抑或是你們的行政規則這樣定?我是認為不可思議。如果談的是建蔽率,它的建蔽率足夠,而你還不讓他蓋!我覺得一碼歸一碼,尤其副署長剛才特別提到,你講的是長照。

吳副署長宏碩: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在長照之前,最早的是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這是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授權訂定的辦法,如同我剛才所說,因為原住民族地區有很多活動中心或聚會所沒有建築執照、雜項執照,因此當時我特別要求對於沒有建築執照者,可以以結構安全鑑定證明文件替代建築物使用執照,讓消防主管機關也可以以查驗合格之簡易消防安全設備配置平面圖來做替代,這些都已經在處理了。

你剛才所提的就是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為什麼你提我也提?就是一樣可以用結構安全鑑定。現在政府的前瞻計畫中,原民會、衛福部或其他機關去推動長照相關的設施設備,例如文化健康站等等,當它要修繕就會面臨你們所說不能修繕的問題,因為相關機關說它得要申請雜項執照或建築執照。過去因為沒有蓋廁所,現在要在旁邊蓋1間廁所都受到禁止。吳副署長,這部分不是你主管的嗎?

吳副署長宏碩:這不是我主管的,不過這部分我稍微知道一些狀況,實際上在申請新的建築執照時,當地縣市主管機關大部分都會到現場勘查,以一般核發建照來講,如果基地裡有違章建築時,都會要求針對違章建築的部分予以拆除,所以有可能是現場有違章建築,導致不同意核發其他新建物的建照。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這個法規到底規定在哪裡?請提供給我,好不好?

吳副署長宏碩: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鍾副主委,如果本席剛才講的結構安全鑑定已經可以取代的時候,像這樣的狀況我們不應該拘泥於相關地方政府、營建署、其他消防規定的禁止,應該專案處理和補助,可以嗎?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配合辦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配合辦理」,他們那邊還沒解決你一樣要處理呀!它本來就可以使用,按照長期照顧服務法的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以及剛才講的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它都可以使用。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對,結構安全鑑定使用許可就可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既然可以使用,它若要修繕或在旁邊蓋建築物,就同意補助,好不好?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好,謝謝委員。

吳副署長宏碩:目前知道修繕是可以,但是蓋新建築物的話還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你還是把相關規定提供給我,好不好?

吳副署長宏碩: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接下來的問題還是跟營建署有關係,請教花次長,都市原住民自有住宅率相較於一般,其落差高達25.87%,所以在相關法令例如原住民族基本法、住宅法都有社會住宅的規定,尤其是內政部根據住宅法訂定之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其中規定分配保障原住民入住社會住宅的比例,這我們都談過了,以新北市林口社大運選手村的社會住宅來講應該要有9.3%,也就是應該要有232戶,當初我說你們規劃100戶不合規定,但因為你們有很多考量,所以最後部長說要提高到125戶,我們原住民族也忍痛,結果你們承諾一般原住民125戶,但卻因為你們沒有做好完善規劃,導致實際上只有73戶。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清楚提供資料給鄭委員辦公室,委員的助理應該也很清楚,林口世大運選手村2,500戶最後屬於原住民分配到的總數是340戶,不應該用這73戶來扭曲。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知道,我要談的是……

花次長敬群:我們這麼積極滿足委員協助原住民居住正義的需求,我們很努力在推動,在執行上分配到睦鄰戶、優先戶、原住民戶、甚至警消戶及一般戶,其實我們很積極在滿足委員的期待。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可以更好。

花次長敬群:我們做出比委員更高的期待,最後的比例是13.6%而不是您期待的9.2%,我希望委員了解我們是做得更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我們要做得好,為什麼?我剛剛講了,比例落差高達25.87%,這部分在未來……

花次長敬群:我們提供的更多,絕對沒有落差,我們給的更多,是over。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你還是要有同理心啦!

花次長敬群:如果要這樣的話,我們是可以用那個標準,但是要單獨抽籤,單獨項目就沒有其他的抽籤,要理解這是資源分配的問題,不可能過度把資源統統集中到原住民身上,弱勢家庭真的還很多,我必須保護他們!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要那麼硬,我質詢徐部長的時候,他願意再考量,好不好?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瞻計畫中的數位建設包括五大部分,今天我想請教簡處長,你們有一項「服務一點通」計畫,把防救災、水資源、地震預警等服務整合成一個共通性的一站式平台,你覺得現在做得如何?

主席:請行政院資安處簡處長說明。

簡處長宏偉: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資安處在前瞻計畫裡負責的是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跟區域聯防,以及建構公教體系綠能雲端資料中心,有關張委員剛才提到的並不是由我們負責,不好意思。

張委員宏陸:不然是誰?是內政部嗎?

簡處長宏偉:報告委員,我們只負責推動資安基礎建設這一塊。

張委員宏陸:對呀!是資安基礎建設呀!

簡處長宏偉:在資安基礎建設底下還有各相關……

張委員宏陸:是還有很多,但這個跟你們有關,所以我問你這個一站式服務做得怎麼樣,而你說這不是你的業務,對不對?

簡處長宏偉:是。

張委員宏陸:那是誰的業務?不知道嗎?這是哪個單位的業務?這個業務沒人負責嗎?

簡處長宏偉:我們回去再看一下這部分主責的部會是哪一個,我們再跟他們協調請其提供相關資料。

張委員宏陸:好。除此之外我還要繼續延伸請教,現在詐騙很多,這個一點通平台既然有防災、救災,能不能整合防詐騙等讓民眾能一體使用?只要進到這個平台便可以查詢到,譬如法院的通知是真是假,這應該是跨部會要共同做的吧?統籌的是誰?不是你們資安處嗎?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防救災的部分是在內政部,至於其他一站式服務則是由其他單位分別承擔,例如法務部。

張委員宏陸:我剛剛講了那麼多一點通的內容,你看吧!現在卻沒有人知道由誰負責一點通這項服務,我要點出的問題是一點通計畫雖然非常好,但是如果沒有主責單位,這項工作會做得好嗎?我剛才所做的這些要求是要讓民眾知道前瞻計畫數位經濟裡面有這個一點通服務,當我要知道所有訊息,應該是點進去查詢就好,如果詐騙集團說法院有甚麼事情找我,我透過我的個資就可以查,政府應該很開放啊!是不是?目前我看起來,光這個就沒有人說是由他負責的,因為每個部會都有相干、每個部會都有摸到,所以我特別點出來,我希望不管怎樣行政院都應該責無旁貸,主責解決這個問題,讓民眾在一點通得到真正的服務,你要去跨部會整合,可以做得到嗎?

簡處長宏偉:再次報告委員,有關這個意見我會帶回去協調相關單位處理,但是資安處這邊負責的是政府整體資訊安全的部分。

張委員宏陸:我剛剛不是講了嗎?我是故意特別點出來,我知道一定沒有哪個部會說是它負責的,你現在只要回答我的問題:你能不能帶回去由行政院去統籌這個問題?

簡處長宏偉:我可以把這個問題帶回去,謝謝。

張委員宏陸:「帶回去」是不處理還是帶回去要處理?我要你回答重點,若只是要帶回去,我找國會聯絡人就好,幹嘛在這邊質詢?

簡處長宏偉:再次報告委員,我們帶回去以後,因為前瞻計畫裡每個計畫都有主責的部會,剛才委員問到的這件事情我們會找到是哪個部會在處理,也會轉達委員的意見,請他們務必要協調好。謝謝。

張委員宏陸:我跟你講,如果可以做決定再來這邊接受質詢!我已經點出問題了而你還在繞圈圈,那你來幹甚麼?現在請你回答我,你拿回行政院可不可以處理?抑或是把資料帶回去而已?就這麼簡單!我不管你找誰處理,你就回答我帶回去能不能由行政院處理就好。

簡處長宏偉:好,這邊還是跟……

張委員宏陸:你回答我的問題就好,我不希望你只是帶資料回去,我希望你轉達行政院要處理這個問題,你們有那麼多單位,你們自己去處理,不用回答技術性。可不可以?會啦?

簡處長宏偉:好,我會帶回去。謝謝。

張委員宏陸:「帶回去處理」還是「帶回去」?

簡處長宏偉:報告委員,我還是會帶回去轉達給相關負責的部會。謝謝。

主席:下一位登記發言的郭委員正亮改提書面質詢。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劉副署長,你使用過PPQ M2手槍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劉副署長說明。

劉副署長柏良: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劉委員建國:沒有?所以好不好用你並不知道?

劉副署長柏良:但是我們的業務單位有用,因為這是新槍,舊槍用了20年……

劉委員建國:我沒有問舊槍。請問PPQ M2清槍時走火是因為員警的操作程序不熟悉,還是因為槍枝有瑕疵?

劉副署長柏良:經過調查了解應該是人為問題。

劉委員建國:人為問題?

劉副署長柏良:對。

劉委員建國:到目前為止有幾件了?

劉副署長柏良:23件。

劉委員建國:副署長算是坦白,有23件。請你看一下螢幕上這張圖表,這是你們的清槍桶,臺灣員警所使用的PPQ M2手槍清槍桶有4個版本,澎湖離島有離島的版本、基隆有基隆的版本、雲林有雲林的版本、桃園有桃園的版本,這是甚麼樣的規格、甚麼樣的規定?

劉副署長柏良:去年9月,我們新任署長上任之後在高雄推動清槍,我個人在國外也看到新加坡在使用,所以他回來擔任署長之後開始推動,因為這屬於地方預算,所以他把這個作法推動到各局之後,目前有17個警察機關在做、18個警察機關還在持續推動。

劉委員建國:紅色的是甚麼板?白色的又是甚麼板?

劉副署長柏良:基本上應該都是鋼製的,這是怕清槍時子彈打到裡面,要讓子彈不會跳出來傷害到其他人,它的主要作用是在這裡。

劉委員建國:紅色的專業板應該跳不出來,但白色的自製板你保證跳不出來嗎?

劉副署長柏良:他們應該都有跟廠商提過規格。

劉委員建國:這是由地方財源自主去購買的,對不對?

劉副署長柏良:對,由各警察局自己做。

劉委員建國:但是副署長還是要掌握嘛!

劉副署長柏良:對,我們……

劉委員建國:我已經幫你講了,如果是專業板應該是OK,但是這種自製板……

劉副署長柏良:臺中曾行文上來,署裡也研討過,首先因為經費問題,第二是目前全世界還沒有一致的規格,所以我們基於創意,鼓勵……

劉委員建國:全世界沒有一定的規格,是新任署長希望有清槍桶的裝置,對不對?

劉副署長柏良:對。

劉委員建國:那麼針對它的安全性、材質,還有子彈會不會在清槍過程中彈出來等問題,你們應該都要掌握,因為這是新任署長的要求。

劉副署長柏良:目前裡面放置沙的方式比較多,所以子彈打進去是在沙裡,不會……

劉委員建國:你現在是告訴我這四種清槍桶裡面都是放沙?你確定?

劉副署長柏良:應該是這樣。

劉委員建國:應該?不是確定?

劉副署長柏良:對,不會對著鋼打。

劉委員建國:槍走火就換亂彈,可以這麼講嘛!

劉副署長柏良:對。

劉委員建國:如果清槍過程在裡面走火,不一定是打到沙啊!

劉副署長柏良:對著槍桶打,子彈就會打到槍桶裡面去,裡面有放沙,所以彈頭會鑽到沙裡面,就不會亂飄了。

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很確定這種白鐵製的桶不會出問題?

劉副署長柏良:是,應該是這樣。

劉委員建國:「應該」?你又多了兩個字叫做「應該」!到底是應該還是不應該?

劉副署長柏良:我想各局都會站在安全的考量下跟廠商談。

劉委員建國:我相信沒有人要把這件事搞到有trouble,傷害到員警的生命財產安全。

劉副署長柏良:報告委員,我在新加坡看到的更簡單,沒有蓋子,裡面就一個沙桶,他就針對著沙……

劉委員建國:但是我們在對整個清槍程序不熟悉的情況下已經走火23件了。

劉副署長柏良:發生這種事署裡也很重視,每年都有發生,以去年來說有9件、前年有10件,今年到現在──當然我們希望不要發生,經過了解,我們會加強訓練,但是員警大部分都忽略最後一句話,就是我們面對這支槍要以假設子彈都上膛的情況來處理,很遺憾發生……

劉委員建國:所以槍沒問題,是人員操作出問題嘛!

劉副署長柏良:操作、訓練跟習慣。

劉委員建國:所以是教育訓練有問題?

劉副署長柏良:我們有在加強,目前18個警察機關發生槍枝走火,其中有卸槍的有7個機關,有11個機關沒發生,所以並不是全面發生,在教育訓練上還要再要求。

劉委員建國:對嘛!所以我剛才說教育訓練要再加強。

劉副署長柏良:是。

劉委員建國:你說去年發生9件、今年發生10件,對不對?

劉副署長柏良:前年10件、去年9件,今年到現在是23件。

劉委員建國:今年累積有23件了。

劉副署長柏良:對。

劉委員建國:愈來愈多呢!你沒提醒,我還沒注意到這個數字,前年是9件、去年是10件、今年是23件。

劉副署長柏良:前年是10件、去年是9件。

劉委員建國:有差這麼多嗎?今年發了新槍,對不對?

劉副署長柏良:對,去年8月開始陸續發放。

劉委員建國:以年初來說,都發放新槍,而新槍走火的比例又比往年更高,可以這麼說吧?

劉副署長柏良:不是全面替換新槍,而是陸續換裝。

劉委員建國:我覺得臺灣是全世界中第一個使用這支槍的國家。

劉副署長柏良:不是。

劉委員建國:不是?

劉副署長柏良:委員誤會了!製造這支槍的德國廠已經有一百多年歷史了,歐洲有5個國家的軍警都在使用這把槍。

劉委員建國:這個型號?

劉副署長柏良:對。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這家工廠有一百多年歷史,但是這把型號PPQ M2的槍各國都已經在使用了?

劉副署長柏良:對,已經有5個國家在使用。

劉委員建國:有5個國家在使用?

劉副署長柏良:對。

劉委員建國:臺灣不是第一個使用的國家?

劉副署長柏良:不是。

劉委員建國:我希望不要把臺灣的員警當作白老鼠去試用。

劉副署長柏良:不會。

劉委員建國:因為臺灣第一次,世界都在看。

劉副署長柏良:不會。

劉委員建國:應該從教育訓練著手,另外要不要再去思考採購過程中有甚麼問題是我們沒有注意到的?不然走火的比例為什麼會逐年攀高?

劉副署長柏良:報告委員,針對槍枝走火,新槍、舊槍在清槍以前要先卸彈匣,目前的23件中有19件都是因為沒有先卸彈匣的狀況下就清槍了,所以我想這是教育訓練……

劉委員建國:沒有卸彈匣的情況到底是誰要負這個責任?為什麼會讓員警在過程中沒有先卸下彈匣就清槍?

劉副署長柏良:這一點我們內部有在檢討,我們會檢討改進。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次長,我的建議是內政部可能要擔起督導的責任。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是。

劉委員建國:這件事聽起來是有一點恐怖,為什麼23件中有19件沒有先把彈匣卸下來?顯然是我剛才所提的教育訓練有問題,依副署長的答復這支槍並沒有問題,有5個國家在使用,可是槍枝走火的比例偏高,如果單純是因為沒有卸彈匣,當然就回歸到教育訓練的問題;但如果是有技術面或這支槍的材質問題,我想從採購規格等等方面,你們都要重新審視,到時候不要你們審視出來的結果竟是這支槍是不可用的,那你們就吃力了!槍枝使用者本身都要注意安全相關的問題,不然到時候會出大問題的,臺灣的員警如果短時間內沒有一支可以使用得當的槍,可能就無法保護人民,甚至無法保護自己,會不會這樣?

劉副署長柏良:報告委員,在採購槍枝前都有經過完整的意見調查和專家審核,目前新槍與舊槍相比有5個優點,第一個優點是重量……

劉委員建國:你不要跟我講優點,新槍跟舊槍相比,就以近三個年度來對照就好,舊槍的後三個年度的走火比例有這麼高嗎?

花次長敬群:我們會從部的角度積極督導落實教育訓練,並落實清槍的動作。

劉委員建國:好,我只是提醒不要到時候這把槍不能使用,那真的是會──全世界都在看。謝謝。

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

主席: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花次長,今天你們所提解凍報告中我所關心的一項寫得滿簡短的,在第6頁的「城鎮之心」編列預算25億元,共核定357件,請問彰化縣有幾件?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手邊沒有「城鎮之心」的細項……

洪委員宗熠:在你們所提解凍報告的第6頁,請問彰化縣有幾件?

花次長敬群:23件。

洪委員宗熠:彰化縣有23件,有資料嗎?請唸一下。

花次長敬群:彰化縣城鎮之心有23件,核定數將近1億3,000萬元,撥款將近3億元。

洪委員宗熠:撥款快3億元,其中溪湖鎮有一個城鎮之心,目前執行情況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都計組廖專門委員說明。

廖專門委員建順:主席、各位委員。溪湖城鎮之心的基本設計已經通過了,目前正在做細部設計,在年底之前應該會辦理工程發包。

洪委員宗熠:依照解凍報告上面的資料應該是在11月嘛!我看報告上是寫11月,那就是下個月啊!

廖專門委員建順:11月會辦理工程發包,12月會決標。

洪委員宗熠:田尾呢?

廖專門委員建順:田尾鄉部分今天有做一個基本設計審查,因為它還要再做一個更細緻的規劃,可能會在11月時做基本設計審查。

洪委員宗熠:另外的21件是甚麼?我已經講了2件了。

廖專門委員建順:另外21件是做政策型的部分。

洪委員宗熠:對嘛,那這兩件呢?

廖專門委員建順:這是屬於競爭型的部分。

洪委員宗熠:這兩件我們魏明谷縣長非常重視,他希望未來透過前瞻計畫當鄉鎮陳報上來之後,內政部能大力支持,魏明谷縣長希望溪湖鎮和田尾鄉未來能成為彰化縣的亮點,所以我今天在此特別拜託內政部能全力支援,待會請將比較詳細的資料提供給本席。

花次長敬群:好,沒問題,這個我們會全力支持。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

主席(王委員榮璋):謝謝洪委員。

接下來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花次長和陳處長,本席比較在乎的是解凍報告第19頁中所提到的水資源工程、水環境建設部分,報告中提到再生水工程,兩位應該知道目前再生水廠通過的只有高雄市鳳山,但我們希望能再有1座或2座,現在有1座是在臨海工業區,可以產出3.3 CMD,對於再生水補足水資源不足而言是很重要的,目前為止我看到的好像是要委託高雄市政府進行,現在市政府的規劃已經出來了,但是經費好像沒有著落,這對於補充水資源是非常重要的,怎麼會到目前為止都還沒處理?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水工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志偉: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臨海這部分的經費都沒有問題,預計今年11月底會跟民間機構簽約,再生水部分今年編列了2,000萬元,只要簽約,我們都可以撥給它,其他的到下一期會繼續再編。

劉委員世芳:在你們的報告中提到8月時已經召開甄審會,據我了解11月底簽約也沒有延宕,所以可不可能如期完成,開始供水?我想你們大概也了解,高雄臨海工業區是全臺灣非常重要的加工出口區,好不容易找到一塊地,雖然不多,但是可以供水3.3萬噸,對旁邊很多工廠的助益確實滿大的,請問可以如期給他們嗎?

陳處長志偉:這沒問題。

劉委員世芳:好。另外還有一個是靠近橋頭的岡橋污水處理廠整個污水道下水工程建設已經開始處理了,未來是否可能用這種循環經濟的概念,繼續處理有關再生水的問題?因為他們也可以保留一部分污水處理廠的廠區來做再生水廠,是否可能這樣做?這已經提出來了,但不在我們的6座裡面,因為高雄的進度比較快,我知道其實還有永康、安平、福田和豐原,他們可能有用地取得等問題,可是高雄的速度會比較快,如果未來還有其他經費的話,不管是營建署、環保署、經濟部或其他單位,可不可能繼續給他們?

陳處長志偉:關於岡橋部分,我們有跟市政府討論要合作,有先編經費給市府先做再生水的規劃,要先把相關的用水方確認出來。

劉委員世芳:我可以先跟你報告,為甚麼我會特別強調岡橋部分?岡橋並不在原來的6座裡面,是因為賴院長在兩個月前宣布要啟動橋頭科學園區,其實在高雄,橋頭科學園區所在地橋頭的水資源是比較不足的,如果我們可以開闢另一個岡橋科學園區,不管是2萬噸或4萬噸,其實都不無小補,因為以整個高雄大工業區的概念來說是缺28萬噸,我想這你們大概也知道,如果未來我們有將近一半或40%都是用再生水的話,不僅合乎循環經濟,也可以解決工業區供水的問題,好嗎?請把它列入考量。

陳處長志偉:是,有需求我們會全力支援。

劉委員世芳:對,因為科學園區裡面如果建構好,但缺水、旁邊的交通建設不夠,這樣就枉費我們在處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麻煩你,基本上臨海廠的供水到臨海工業區是沒有問題。

陳處長志偉:好,沒有問題。

劉委員世芳:好,非常謝謝。

陳處長志偉: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原民會鍾副主委,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關於幫助新北市政府的預算,有3個項目中央撥付數到現在是0,新北市政府的已實現數也是0,分別是烏來區烏來部落文化健康站的設施改善,烏來區忠治、信賢部落也是文化健康站周邊設施的改善,另外還有一個是新鶯飛翔是在三峽原住民生活文化園區部落總體營造計畫,這三項的撥付數是0、實現數也是0,您掌控了嗎?為什麼會這樣?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這三項計畫,其中在烏來部落的部分,我們是核定200萬元,已經於10月11日開工,預定12月9日完工,這部分的請款,新北市政府可以直接向我們請款,按照我們的規定可以撥付90%,所以我們會積極敦促新北市政府向我們申請,這是第一案的部分;第二案是針對忠治與信賢部落的部分,本案在8月23日核定,目前烏來區公所已經準備上網招標,我們核定後就可以先撥付30%,所以我們也等新北市政府向我們請款以後,30天以內就可以撥付;至於第三案是有關三鶯部落與溪洲部落的部分,這部分預計在12月底以前向本會請款後,整個工程費用約1,816萬元是可以補助給他們。

江委員永昌:好,我希望中央與地方權責要劃分清楚,到底是誰的執行率沒有出來,你們要確實掌握!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我們會請新北市政府盡快向我們請款,我們30天以內一定會撥付。

江委員永昌:要不然帳都算在你們頭上,看你們執行率都是零,怎麼會這樣?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是,謝謝江委員。

江委員永昌: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內政部,新北市政府所申請的前瞻基礎建設,包括道路的部分:亮點型計畫、板橋台藝大周邊環境、淡水滬尾人文景觀環境、深坑埔新街、汐止福德二路路面改善以及災後復建推薦型一般核定、三維管線資料整合,還有補助案的經費調整,這八項加起來三億多元,中央的核定經費目前撥付數及實現數皆為零,這是在做什麼?你們掌握了嗎?這是道路改善!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道路組張組長說明。

張組長之明:主席、各位委員。新北市的部分已經撥付了1億5,000萬元。

江委員永昌:已經撥付了?但是新北市政府向審計部陳報資料時,零、零、零,通通都是零!

張組長之明:因為他那邊的資料大概有一點落差,我們這邊是根據新北市政府的資料……

江委員永昌:他的資料落差,但是這裡有撥付下去,結果造成一個問題,現在大家在檢討執行率,帳算在你們頭上啊!那你已撥付,他不實現?還是你已撥付,他有實現?審計那邊又報不出正確的數字!

張組長之明:審計部的資料是需要有憑證核銷直接撥付包商,我們的資料是依照工程進度辦理撥款。

江委員永昌:那你認為他的工程進度,新北市政府現在執行的成效好不好?

張組長之明:目前在全國來看,新北市政府的執行績效算是在前面的。

江委員永昌:如果他執行績效不錯,表示你們的工作也做得好啊!結果被人家罵?你喜歡被人家罵嗎?把這部分做個釐清,好嗎?

張組長之明:好。

江委員永昌:接下來請教次長,新北市政府送的有關於興辦社會住宅,政府的部分以及包租代管的部分,獨獨與其他五都不同,連中央蓋的,他也要收房屋稅與地價稅,照他這樣講,連他自己蓋的豈不是也要跟自己收房屋稅與地價稅,請你解讀看看,這是在做什麼?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當然就地方內部而言,若要收房屋稅與地價稅,會造成地方社會住宅資源被挪到稅收去,造成地方自己內部住宅資源的損耗;當然就中央協助地方而言,那更是糟糕!也就是說中央政府幫地方政府蓋社會住宅,提供市民居住正義之協助,結果還要再另外繳給地方政府房屋稅與地價稅,變成做好事還要買門票的這樣一個問題,我想這是一個不好的作為;其實在六都中,現階段其他五都已同意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只有新北市政府仍然不願鬆口落實這件事!

江委員永昌:你我口中講的社會住宅普世價值,它跟你斤斤計較房屋稅與地價稅,但是我們中央自己有八年20萬社會住宅的目標政策,我問你:你可曾聽過新北市政府有社會住宅的目標政策到多少數量?它是零啊!所以它覺得是在幫你做啊!所以它覺得社會住宅,好像不需要這一塊!所以要收房屋稅地價稅;你以為它要跟你共同一起努力?他們沒有啊!

花次長敬群:其實新北市政府的人口高達400萬人,是全台灣需要社會住宅最多的縣市,我們當然希望新北市政府勇敢起來,好好承擔對市民的責任。

江委員永昌:我這樣說,過去的政府撥錢給新北市政府,在中和秀峰段、在三重大同跟大安段做青年社會住宅,中央撥錢給它,它再用中央撥的錢跟中央買地回去,再去蓋社會住宅,自己去收房屋稅與地價稅,自己收給自己;但是現在,根據所修之住宅法與相關配套法令,我們土地給它,雖然按照地價去研議收租金,但也會從其他補貼,等於效果是一樣,地還是提供給它讓它去蓋社會住宅;並不是如他們所說,它現在跟你爭執說如果造成地方稅損,財劃法當中要修正與補貼它,它這樣講有沒有道理?你是不是回應一下?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其實還沒有蓋之前社會住宅是不存在的,所以房屋稅收本來也是不存在的,我們蓋了社會住宅之後,提供青年更多發展機會,反而讓地方政府創造更多稅收;因此我們才會希望中央能積極幫地方政府蓋社會住宅,就地方而言,整個總稅收是增加的,並沒有因為免徵地價稅與房屋稅就導致地方稅損,我想這部分其他五都都完全理解,我相信新北市政府應該也是理解的,只是心態上我覺得需要再……

江委員永昌:它現在心態上就是跟你計較林口世大運選手村,它想要代租代管,你們這邊要求基本條件是包租代管,所以現在跟你們要求,計較一億多元的房屋稅和地價稅,道理是這樣啊!這心胸實在太狹窄了嘛!但你們要具體說明。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其實世大運選手村當然是現在浮上檯面的一個個案,我們若真的要繳稅給新北市政府,一年大概需要1億2,000萬元的稅;我們現階段還是積極針對六都需要興辦量能不足的部分,中央願意繼續跳下去幫地方政府蓋社會住宅,因為後面還有很多的量需要推動,我們希望中央與地方是站在一體合作,但現在把它區隔這麼清楚,我相信最大的傷害是在新北市民。

江委員永昌:我希望你發揮你的能力,現在五都是一樣的,中央與地方共同用心,看新北市政府是否能和全國一致,不要把社會住宅普世價值的政策目標弄成這樣,不知道是不是要對抗?還是要做怎樣的政治訴求?這對民眾來說絕對是不好的事情。

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的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江委員。接下來請蔣委員絜安發言。

蔣委員絜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新政府上任兩年多來,尤其是去年底剛頒布施行的客家基本法修正案,特別強調客家語言的傳承與復振,另外國家級的客庄浪漫臺三線大道,也是非常重大的百年客家文化建設工程。這部分據我了解,客委會在中央部會的前瞻預算執行率上是名列前矛的,謝謝客委會同仁的用心。能否請客家委員會楊副主任委員簡短說明前瞻計畫對客家族群的重要性?

主席:請客家委員會楊副主任委員說明。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主席、各位委員。前瞻計畫實施的地方是集中於浪漫臺三線計畫中關於環境整備的部分,我們知道臺三線這地方在內山屬於相對落後的地區,像我個人的故鄉苗栗縣獅潭鄉與隔壁新竹縣的峨眉鄉,他們的老化程度共居全國第一,這些是過去長期被忽略的地方,但卻是非常重要的客家文化原鄉,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計畫帶動臺三線的產業經濟發展,更重要的是希望透過產業經濟的發展,推動客家的文藝復興。

蔣委員絜安:好。我之前在桃園市政府擔任客家事務局局長,在第一線推動的實務經驗,我非常了解客家語言的傳承和客家文化建設,在地方上要落實執行不是這樣簡單的事情,但地方的鄉親也很引頸期待;民進黨政府從陳總統水扁時代,就成立客家委員會,讓客家組織正式進入國家政府組織內;成立客家電視,讓客家族群有發聲的頻道;成立客家學院,讓客家研究與文化向下扎根,但是這些過去都是中央層級來推動。這次浪漫臺三線,是除了中央層級以外,還結合地方政府的互相合作,所以成敗就是在於地方政府的整合能力。

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前瞻計畫的執行情況,當時我所帶領的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團隊,在中央前瞻建設中,我們爭取了十一億五千多萬元左右,經費比例高達6成,另外還包括新竹、苗栗與臺中也有不少客家建設。總而言之,我覺得浪漫臺三線不僅包含軟體與硬體建設,也受到藍綠不同地方政府的支持。

以桃園市政府為例,我們當時在前瞻計畫中提了8個案子,其中幾個是具有指標性的,我們先看位於平鎮的1895乙未保台紀念公園,這是第一個代表客家族群在臺灣歷史定位的國家級紀念公園,我們所要彰顯的就是客家族群在乙未戰爭當中,為了保護臺灣這片土地犧牲奮鬥忠勇義民的精神;我們很重要的另一個前瞻建設是臺灣客家茶文化館,客家族群本身和茶皆息息相關,客家人種茶、做茶、喝茶、品茶,衍生了很獨特的與茶有關的文學及音樂,像我們的山歌音樂是其他族群所沒有的,有關茶的文化在世界上來說也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我們在前瞻計畫中也提高格局,希望將客家人與茶的故事能廣為周知;這張是我們未來願景的設計圖;這張是在永安漁港海螺文化體驗園區,本計畫案所要彰顯的是海洋客家的文化。

其實前瞻計畫對客家族群來說有其特別的意義,以桃園市來說,過去鮮少有所謂的客家文化建設,透過這次小英總統國家級的浪漫臺三線建設,要打造一條屬於客家族群的文化廊帶──臺三線。可從中發現客家人的認同感、光榮感和凝聚力都找回來了,我認為這樣的前瞻建設應該傳達給所有客家鄉親或臺灣民眾,甚至是國際旅客這樣一個概念,就是有關臺灣客家族群的歷史人文、自然生態、環境教育、文化體驗及產業發展,終極目標是希望帶動臺三線客庄的文藝復興,打造一條讓年輕人可以回家的路,這是浪漫臺三線計畫最積極的建設。

本席建議,未來中央客委會應該要和地方政府做好協調、指導和督導的工作,製作更多高質感的戲劇或音樂節目,培養更多年輕人,讓客家可以更年輕化與創意化;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客家的軟體或硬體建設都必須要同時到位。同時,現在有一句流行話是「越在地,越國際」,我們也希望臺灣的客家可以做到國際觀,讓更多的國際旅客進來,也希望客家的美好被看見。

我希望未來前瞻的預算不僅要解凍,而且要持續的增加,因為目前客委會的分配執行率,據我了解高達98%,我們也有這樣的信心,客委會有這樣的能力,可以帶領4個地方政府甚至是全國,不管是浪漫臺三線、南部靚靚六堆或花東的幸福臺九線,我相信這樣國家級客家的文化工程,是值得所有客家鄉親期待的,可否請楊主委您就這一點,做個具體承諾?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報告委員,我是副主委。

蔣委員絜安:這麼簡潔嗎?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剛才委員所指教的,沒有錯,我們沒有分黨派,在和不同政黨執政的縣市都有很密切的合作,剛委員也提到桃園的情況,我們不用總投資額來看,我們認為新竹、苗栗、臺中都非常用心,我們覺得有一個很好的機會,在國家挹注相當資源情況下,開始在客家地區有些指標性、地標性的建築,有些更好的基礎建設,從文化的角度來思考,都是很重要的一個槓桿,我們也非常感謝大院的支持,能讓我們預算解凍;我們執行率最新的數字是99.93%。

蔣委員絜安:99.93%!我還少估了。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這是最新10月中的數字,拜託委員給我們支持。

蔣委員絜安:本席作為一名客家立委,還是會盡力捍衛客家預算,我也希望中央和地方互相合作,大家一起努力開創客家文藝復興,開創下一個客家美好年代。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謝謝蔣委員。

主席:謝謝蔣委員。接下來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第一個要請教次長是,因為之前已經有討論過針對國道警察在高速公路上執勤時應爭取的危險加給,本來內政部這邊的態度是積極的,而且也認為國道員警確實在國道上發生事故或執勤的死亡率,是比六都的警察高出一到三倍,甚至在四月時曾發生一件很嚴重的國道員警殉職事件。這個案件,現在到底問題是卡在哪邊?為何過了這樣久?甚至葉前部長還會說?再行研議?這四個字,到底問題是出在哪?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敬群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內政部已於今年9月21日報院辦理核定,目前是在人事總處那邊還在做一些相關的討論。

蔡委員易餘:對,到底人事總處現在認為癥結點是怎樣?就是說,替國道員警爭取危險加給這件事,人事總處會這麼的質疑?或是這樣猶豫?或是這樣小氣嗎?

花次長敬群:當然就人事總處的概念,他們還是從比較全般的考量,來了解各類型執勤的危險性相互比較,當然就內政部立場,還是會幫國道員警積極的來說服人事總處,希望能得到他們的支持。

蔡委員易餘:因為已經過了好久,從這事件到現在也已經超過半年的時間,我認為有些既然已經是大家認定為可行的政策,這種東西拖基本上並不好,尤其現在已經牽扯到明年度又是新的預算年度,若在今年沒有辦法先做確定,也許到時候又會再拖很久了。

花次長敬群:好,我們會再更積極的和人事總處溝通。

蔡委員易餘:好,我再問下一個問題。針對最近菲律賓說截獲大量毒品,菲律賓緝毒署署長艾奎諾說初步情報線索顯示,毒品源頭是來自臺灣,犯罪集團只是利用馬來西亞作為轉運點,所以看起來這毒品來源可能是從馬來西亞到臺灣,最後到菲律賓,以這樣的情況,臺灣已經變成毒品中繼站或轉運站了嗎?

花次長敬群:當然這都可能只是他們片面地認為,我們也試著去了解過,其實並沒有積極證據認定毒品真的來自臺灣。

蔡委員易餘:對,這是外國的情資,事實上可以看到,這一、兩年警政署很不簡單,警政署在上個月才在水上鄉與白河鄉交界處查獲一間超大型製毒工廠,裡面查獲的毒品數量非常多,數字我現在想不起來。所以臺灣現在製毒的狀況有變嚴重?有這樣的趨勢嗎?請警政署說明一下。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劉副署長說明。

劉副署長柏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目前全力掃毒是國家的政策,因為有些案件要偵破並弄清楚才能知道真實情況,如同剛才委員關心的,菲律賓抓到,按照他們的認定就是從臺灣來,事實上,經過我們查證並非如此;第二,剛才講的在地區查獲的案件,查到的這些是設備或毒品、鹵水都是半成品等等,要抓到整個核心,才能了解起意,何時開始?何時製造?產品送到哪邊?整個流程與過程才能弄清楚,剛看到的一部分,可能是偵查之初所發現到的,全案可能要等到再進一步向上溯源,才會比較清楚。

蔡委員易餘:我不會去質疑整個內政部包括警政署在查緝毒品這件事上的決心,與是否有確實辦案的態度。但是很遺憾的是臺灣毒品的狀況,我認為年齡層是越來越往下,甚至已經有抓到吸毒年齡最小的才10歲;表示臺灣毒品氾濫的狀況是有的。尤其在我們鄉下,庄頭的小孩原就不多,又看到那幾個孩子還吸毒,我們感到十分痛心,因為整個庄頭就已經少子化和老人化很嚴重,竟然小孩還吸毒,因此我們對藥頭十分深惡痛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是關係到候選人的消極資格,第二十七條也是關係到下列人員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這兩條都是在講候選人。我們先看第二十六條的狀況,第二款指的是曾犯貪污罪,經判決確定;第三款曾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一百四十四條,這應是指曾犯選罷法賄選的狀況;其他犯罪,就是有期徒刑以上確定尚未執行或是執行未畢。基本上,我認為這樣的一部法律,這個選罷法已經不合時宜了。犯貪污罪或賄選罪的人以後不能選,那為何我們不能把毒品販賣的人,也列為終身不得參選?最近我們嘉義有位有名的小商人在Ptt上說,嘉義有位議員本身是藥頭,他要投入選舉且一定會選上,因為他是藥頭很有錢,我們原以為這只是傳聞,不能隨便說,後來警察在一個抓毒品的案件上,查獲賄選的清冊就和他有關係;就我看來,他不只要選舉,結果他還是藥頭加上選舉又買票,居然還能選上!讓這樣的人未來掌握地方的資源,掌握決定地方預算的議員,甚至有可能還做到更高,這樣讓他成為候選人是否適合?次長,這一條可否改為以後只要有販毒的人就終身不能參選?要參選的候選人,應比照奧運的選手,提供這六個月沒有吸毒反應的檢驗報告。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對於國人非常痛恨的販毒、詐騙、詐欺……

蔡委員易餘:不!這和詐欺沒有關係,我現在是針對毒品,詐欺當然也很可惡,可是我現在跟你說的是毒品這件事,這種販毒或吸毒的人,還出來選民意首長或是民意代表,政府要拿出決心,就是要反對這種毒品。

花次長敬群:好,我們會和中選會討論。

主席:謝謝蔡委員。接下來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內政部營建署在新北市新店區將華城路拓寬,那條路進去有一堆密集的社區,但只有一條路,當初上下班堵車情況很嚴重,經過本席不斷的爭取,這幾年我們也看到成果逐一顯現,20米的道路拓寬都完成了。因為今天講前瞻,我覺得如果真的講前瞻,若是華城路的拓寬直接在車城路的旁邊,大概七百多公尺直接接到特一號道路,現在是改成安一路,讓附近約三萬名的居民免於受塞車之苦,因為現在都塞在華城路與安康路交叉口的那個地方,若能直接上交流道,就能引導很大交通流量,不用下來後再上去,這部分能否拜託內政部營建署這邊大力支持?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副署長說明。

吳副署長宏碩: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有關華城路的案子,是屬於生活圈的案子;一般來說,生活圈的整個作業計畫是地方政府對整個交通系統做整體盤點,若新北市政府經過整體盤點後,認為有交通上的需要時,正式跟我們提出申請,我們在審查時儘量再作協助。

羅委員明才:好,我們馬上來提案,請問那一段若再接到安一路,直接就上北二高的安坑交流道,大約經費多少,也請你們估算一下。

吳副署長宏碩:對於交通影響評估以及前置作業評估部分,都會請新北市政府備齊後,才提出做一個審查。

羅委員明才:好,希望你們多多努力,有做事我們還是要感謝,因為有成果出來,我們還是理性討論一些事情,所以謝謝內政部的幫忙。另外,我想請教有關大陸居住證的問題。請教次長,現在到大陸的台商,經常的居民有多少?因工作需要住在大陸的台商有多少?那另外住在香港的有多少?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手邊並沒有掌握到這樣的資訊,這資料可能陸委會會比較清楚。

羅委員明才:你們也很重要啊!因為你要限縮人家的權利,你不曉得會有多少人受到影響?

花次長敬群:我們並沒有要限縮他們的權利。

羅委員明才:現在不會限縮了嗎?

花次長敬群:台商當然權利不會被限縮。

羅委員明才:是,他領了居住證,有規定不能領嗎?

花次長敬群:應該沒有吧!這是個人自由。

羅委員明才:個人的行為喔?那他領了居住證以後,我們內政部、中華民國政府這邊會不會採取處罰的行為?

花次長敬群:我想我們還是會和陸委會來討論,到底居住證的實質內涵為何?若是涉及到真的必要限縮一定程度的公民權,這部分當然會和陸委會好好討論。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討論過?

花次長敬群:現階段主要還是陸委會在主導,我們當然也會參與討論。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曾經開過這樣的會議?

花次長敬群:我沒有參加。

羅委員明才:內政部有沒有人參加?

花次長敬群:有。

羅委員明才:有參加過?這樣類似的會議開了幾次?

花次長敬群:報告委員,我不是很清楚,因為不是我參加,所以我不曉得。

羅委員明才:那清楚的是哪一位?內政部是否由戶政司來回答嗎?經常住在大陸的台商有多少人?

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鄭副司長說明。

鄭副司長信偉: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陸委會並沒有提供資料給我們。

羅委員明才:好,你把這資料弄清楚啦!政府站在一個很高的位置,輕輕一個動作,可能受到影響的人會很多。台商住在那邊,可能因為生活的便利,我也不大清楚可以做甚麼,但聽說可能坐高鐵,或是一些開戶的申請會比較便利,是否請戶政司的同仁去了解一下?當大陸那邊不斷讓利或一直提供惠台措施,台灣政府不要當成是寒冷的北風嘛!只是不斷的用北風的威嚇,來加大台商對政府的厭惡。如果要限縮台商的權利,請問鄭副司長,國人持有美國護照的有多少人?

鄭副司長信偉:報告委員,關於這部分,他們並不需要向我們申報,因此沒有這樣的數據。

羅委員明才:大概嘛!

鄭副司長信偉:報告委員,我無法做這樣的預估。

羅委員明才:有人說持有美國護照和綠卡者,加起來大概將近80萬人。請問,當你限縮了大陸的居住證持有者,那你要不要去限縮持有綠卡或美國護照、雙重國籍的這些人員?有的人可能有馬來西亞護照、新加坡護照或是日本護照啊!

花次長敬群:我們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港澳人民關係條例的這些基礎在,所以當然會有這方面衍生出來的課題,在陸委會那邊做這樣相關的思考和評估,因為有法的基礎在,背後大概也有相關的政策在,所以才會在這部分衍生出的這些討論。

羅委員明才:老百姓是無辜的,人民手無寸鐵。

花次長敬群:是,我完全同意。

羅委員明才:是為了不同的環境,他就必須這樣做。就比如說你去美國,第一個你一定要去申請social security number,你必須要有driver's license,你一定要有,才能在那邊生活嘛!所以請內政部多考量,站在民眾的立場,他們離鄉背井去工作也是很辛苦,你以為這些人他喜歡到新疆、到上海、到遙遠的北方嗎?嚴格說起來是西北漂啊!西漂、北漂,像高雄民眾一樣,你以為高雄人喜歡流離失所,喜歡離開自己家鄉跑到台北來工作嗎?沒有嘛!為了環境嘛!對不對?有小孩要養、家有老小、有醫療費要付,沒辦法,他只好被迫離鄉背井去工作,所以希望內政部多考量,站在民眾的立場,不要為難人民。

花次長敬群:我想也請中國政府不要為難台灣的台商。

羅委員明才:另外,本席很關心的就是,剛有講到國道員警要給他危險性加給,警察的部分,你認為危險的工作有那些?

花次長敬群:我想,警察在外勤的工作很多其實都充滿著危險。

羅委員明才:都很危險嘛!其實我們一些同仁很辛苦,軍公教警消年金被政府砍、砍、砍,砍得刀刀見血。

花次長敬群:我想,委員應該了解那個背景。

羅委員明才:可是,一個重點,是看國家有沒有錢。次長,你知道這四年來中華民國政府,國家的稅收超徵多少,你知道嗎?

花次長敬群:詳細的數字,我不是很清楚。

羅委員明才:我告訴你,這四年來,稅收已經被超徵五千億元,中華民國是有錢的,對這些軍公教警消人員不要再苛刻了,他們是危險性的,要多多幫助他們。前瞻一次就花了8,800億元,為何不把零頭80億元或800億元多多照顧這些基層員警、來多多照顧這些辛苦的人員?

花次長敬群:有啦!其實我們都在努力幫員警爭取福利,軍公教今年也加薪3%。

羅委員明才:誰反對?你把名單交給我,我來處理一下,謝謝。

主席:報告聯席會議,今天登記發言委員都已經詢答完畢;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吳琪銘、余宛如、吳秉叡、郭正亮、費鴻泰、趙正宇及盧秀燕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的部分,請相關部會在一周內以書面答覆,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也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會」。

委員吳琪銘書面意見:

一、針對內政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之「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中編列「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地方辦公廳舍及村里活動中心」預算1億4,600萬元。

根據去年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指出,上述計畫部分內容與先前內政部所辦理四年專案計畫有部分雷同,而且,內政部先前所辦理類似建物補強計畫,預算執行率都偏低,屢次被審計部提出糾正,因此,內政部宜通盤審核地方政府對補助計畫需求評估、後續維運財務負擔能力與配套措施,並加強設施竣工後使用情形追蹤管控,以避免閒置或低度利用,避免修繕完成之建物有低度使用的狀況,因此,想請教內政部,針對上述問題,如何提升地方政府關於計畫之執行率,對於執行率低之地方政府,有無對策來提升執行率?放任地方政府領取計畫補助卻不積極作為,實非人民之福,作為主管機關內政部,應有積極作為來改善此狀況。畢竟,公有建物安全問題不能等閒視之,政府應該要有積極作為,當災難發生時,人民冀求的並非事後的天災補助,而是能有一個安全避難的場所。

二、針對內政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之「數位建設─推動資安基礎建設」中編列「強化政府基層機關資安防護及區域聯防─戶役地政機關」預算8億4,000萬2千元。

雖內政部以往開發資訊系統軟硬體架構複雜,系統移轉時有一套完整規畫評估,但內政部所掌管戶政、役政、地政、消防、移民及營建等各項業務及民眾們的基礎資料。而根據今年9/20的新聞指出,去年台灣每個月遭中國攻擊2,000萬到4,000萬次攻擊。民間、軍方和研究單位的伺服器遭鎖定,包括醫院系統被駭、竊取個人健康資訊和其他個資,新聞更直言十一月選前,中國恐怕會再發動猛烈的網路攻擊。

請問內政部,在系統移轉時,是否有針對這部份的攻擊做出相對的因應措施?畢竟你們掌握了許多民眾的重要資訊及各單位系統資料,若真的被駭,是否有緊急應便措施?所有的系統、資訊、資料是否有做備份?有沒有做過模擬測試因應網路攻擊?

三、針對浪漫臺三線計畫,行政院也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也編列了25.64億元加速推動計畫,根據客委會所提供資料,預期效益有:

1.增加每年200萬旅次

2.增加消費金額約41億7,200萬元

3.加計在地農林產業產值提升部分,可創造當地每年45億餘元經濟規模。而本計畫內容,只有針對以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及臺中市臺三線地區為主軸,雖根據客家基本法第6條:「本會對於客家人口達三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應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加強客家語言、文化與文化產業之傳承及發揚」。然根據106年客委會所發布的105年度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基礎資料調查中指出,在新北市客家人口約佔全市總人口16%(約64萬人),總人口數為全國第二多(僅次桃園的85萬人),新北市雖非客家基本法內所列之客家文化發展區,在此請教客委會,為促進客家文化推廣,是否能擴大浪漫臺三線計畫,將新北市也納入其中。

委員余宛如書面意見:

本院余委員宛如,針對資安法與資安預算,特向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政府規劃各計畫皆有一定比例資安預算,請說明目前規劃與預計如何執行。

二、資安法通過後,請說明如何使各關鍵基礎設施理解規範與如何落實。

三、請於2週內以書面報告回覆本辦公室。

委員吳秉叡書面意見:

質詢內政部關於城鄉建設計畫實施成效。

1.有關內政部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審查時間安排於年度中後段,卻要求地方政府提報當年度可完成的計畫,行政流程過於緊湊,被迫只能提案規模小的案件或單一個案,才能滿足於該年度中完成的條件,已失去前瞻精神與效益,請內政部檢討如何加快行政效率及案件品質。

2.請內政部提供第一期城鄉建設計畫審查通過之補助案件資料。

委員郭正亮書面意見:

內政部營建署為因應地方城鎮機能萎縮與老化之發展危機,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辦理「城鎮之心工程計畫」,希藉以改善老舊市區公共服務、公共設施品質,促進城鄉均衡健康發展。經了解,營建署此次辦理該項計畫是希望能藉由中央直接補助各地方政府方式,投入舊市區再生工程與核心城鎮之重點投資,藉以改善鄉鎮環境及生活水準,並凸顯在地特色。

惟據審計部審核報告指出,營建署於2017年10月5日核定各市縣政府「城鎮之心工程計畫」競爭型提案之規劃設計及監造計畫補助經費案,計21市縣政府(臺北市未補助)22件計畫(高雄市2件),補助計畫經費51億2,064萬餘元,先行補助規劃設計監造費3億3,553萬餘元,但據審查結果發現,部分市縣政府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或於管考系統登載之補助金額與核定補助數額不符,或未揭露核定補助計畫,亟待檢討積極辦理。

經查,營建署推動城鄉風貌改造計畫已超過10年,若根據主計總處於2017年公布我國居住條件之福祉衡量指標,其中「住宅周邊環境滿意度」近五年(2012年至2016年)皆為80%左右,顯示近五年來民眾對於周邊居住環境品質之滿意感受似乎皆未顯著提升、變化不大,表示還有再加強改善與檢討空間。

因此,有鑑於營建署過往辦理城鎮風貌型塑計畫,讓人民未有感城鎮居住環境改善且執行績效僅侷限環境綠化及因跨部會資源整合成效不彰等問題;為此,本席希望營建署此次為打造舊城新風貌,於特別預算案中辦理「城鎮之心工程計畫」,能更強化補助計畫執行內容以提升城鎮風貌建設執行成效與提升城鎮風貌改造成效之人民有感度,並希望營建署亦能強化跨域整合推動機制之運作,有效整合跨部資源與投資建設,以達事半功倍之成效。

委員費鴻泰書面意見:

原住民族委員會自民國102年3月21日起,以行政委託方式委託法扶辦理「原住民族法律扶助專案」,同年度4月1日起正式啟動。

1.原住民族法律扶助專案,只要是具有原住民身分且有法律扶助需求的民眾,就可申請法抉律師;通過審查後,律師費由原民會經費支付,但不包含訴訟時的郵務寄達費及裁判費等法院費用。

2.為避免資源被濫用,法律扶助基金會向原民會提出設立資力門檻的建議,建議在原民專案中,涉及非與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有關的一般民、刑事案件,以一般民眾在台北市申請法律扶助的標準(每月可處分收入未達新台幣2萬8,000元)作為標準,再調高1.5倍或2倍作為原民專案的資力門檻。

3.原民會每年補助原住民族法律扶助專案多少費用,每年協助處理多少案件?

4.針對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建議,原住民族委員會的評估?未來如何有效防止有限的資源被濫用?

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各中央執行機關預算執行情形表(截至107年8月底)

 

中央執行機關

主計總處(軍位:元)

累計分配預算數

累計實現數

 

金額

占累計分配預算數

行政院

249,211,000

207,228,531

83.2

原住民族委員會

530,250,000

324,888,664

61.3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

304,684,000

299,630,430

98.3

內政部主管

7,042,536,000

3,073,220,910

43.6

內政部

364,535,000

301,542,673

82.7

營建署

6,247,000,000

2,621,004,313

42.0

警政署

180,572,000

28,141,256

15.6

消防署

226,000,000

104,776,253

46.4

 

移民署

24,429,000

17,756,415

72.7

營建署、警政、消防署,截至8月底的執行率還未達7成,目前手邊的錢都還沒執行完,就來要求解凍,到年底前真的能完善執行?

委員趙正宇書面意見:

今日審查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之書面報告,本席對下列事項提出質詢:

一、

內政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之「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中編列「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地方辦公廳舍及村里活動中心」編列1億4,454萬元的獎補助預算,鼓勵地方政府辦理公有建築耐震能力評估。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本計畫有以下三點缺失亟待改善:

(一)村里業務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舉凡有關社會福利、環保衛生、教育文化、基層建設座談、敦睦聯誼及天然災害應變等,村里活動中心均扮演重要角色。但根據內政部調查,全國各村里設置有集會活動中心者僅約44%,且大部分設置後有年久失修、現況不佳及內部設施不完善等情形,導致無法發揮原本功能。故本預算於107至109年度編列11.67億元,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耐震評估。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本計畫部分的文字,竟與98年度起執行之「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興建及修繕四年專案計畫」及「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內容雷同,內政部是否為了便宜行事而遂行抄襲?建議內政部因應環境變更而妥善擬訂計畫。

(二)根據內政部所提供之資料,「健全地方發展均衡基礎建設計畫」102至105年度共計核定補助件數與金額分別為681件、16.68億元,但卻有20件遭註銷,其金額高達6,200萬元,其原因為何?顯見內政部事前未審慎評估計畫之可行性。為避免後續計畫發生類似情形,建內政部查明原因並盡速改善。

(三)內政部辦理之四年專案計畫及健全計畫迄至105年底止,補助竣工件數共計1,896件,內政部均無發現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況。但依所提供各縣市政府查報資料,尚有多件101至103年度補助案件竣工後迄未啟用或未填報使用人次,或每月使用人次甚低之情形,且審計部於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也指出,根據縣市政府所提供之資料顯示,新竹縣等6處活動中心有閒置情況,且部分每月僅使用1次或每2週使用1次,使用情形不佳。顯見內政部對地方政府所提之申請計畫,事前未慎審其必要性、可行性及後續維運財務負擔能力與相關配套措施,事後又未能建立追蹤管考及效益評估之回饋,為何內政部未能有效掌握地方政府之計畫辦理情形?

綜上,請內政部盡速改善相關問題,以維護民眾使用公共設施之權益及安全性。

二、

營建署及所屬編列「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經費82億元,其中辦理案件審查及督導作業所需業務費5,500萬元及獎補助費81億4,500萬元,為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綠色生態路網、打造綠色運輸系統路網、建置共同管(線)溝、型塑城鄉人文地景街道、都市無障礙系統建置及社區照顧環境建置等示範工程,透過道路多目標改善建設及公共通行無障礙環境建置,以提升道路整體品質。本計畫亦有三項缺失亟待改善:

(一)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本計畫未自辦先期審核作業以篩選提案周延性、案件評比優先序列未明、核定補助案件相關資訊也並未充分揭露,明顯違反「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14條規定計畫內容應符合明確性之原則,請問營建署何時能改善?

(二)營建署對於歷年補助市區道路人本建設完竣後之相關管考作業,係透過定期評鑑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查核各地方政府對於相關設施之後續維運情形,如維護管理績效評鑑指標抽查及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並將各縣市之評鑑與考評成績排列等級。但根據營建署105年度市區道路養護管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評鑑報告指出,考評重點之一「政策作為」之考評成績,各縣市對於改善市區道路及人行環境之管理機制顯有落差,且偏遠及離島縣市分數明顯較直轄市為低。顯見部分地方政府對於完備市區道路及人行環境之管理機制尚有加強空間,主管機關是否有對該等地區加強督導之業務?

(三)參考該計畫書所載,預計109年達成之關鍵績效目標值,包括無障礙空間改善長度、綠化面積數、孔蓋下地數、改善道路品質長度等,多為片面之目標數值,欠缺整體效益指標。又對照計畫推動目標,包括推動道路養護整建、建置綠色生態路廊、打造自行車暢行網、統合公共設施管線、推動街道景觀整合、整合無障礙公共通行系統等,似未能有效關聯,如綠化面積數無法充分反映各地方建置綠色生態路廊情形,打造自行車暢行網卻乏相關績效指標目標值,是否只是為了要達成表面上的績效而應付了事?

綜上所述,建請營建署盡速改善以上問題,以提升整體道路安全。

委員盧秀燕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年底九合一選舉與公投案同時進行,依照「選罷法」規定選舉當天不得競助選,但「公投法」並無此規範。中選會表示投票日只能宣傳公投,然而內政部認為需以個案認定。究其領銜人宣傳公投之具體認定條件為何;爰此,本席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1.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候選人最後宣傳期限選到投票日前一天晚上10時,至於公投宣傳則未規範。中選會表示只要不涉及候選人宣傳,沒有違法之虞。

2.內政部持不同看法,表示投票當天依法不得選舉宣傳,對於參選人為公投提案人宣傳公投一事將與中選會再進行討論,讓員警執法有準則依據。

3.年底九合一選舉與公投案同時進行,參選人與公投提案人為同一人時,針對宣傳之具體規定仍造成許多疑慮,若僅表示視個案狀況來討論,存在模糊空間,其認定之公信力有所疑慮;爰此,本席認為,參選人與公投提案人之宣傳認定條件務必公正宣布。

主席:接下來,我們審查討論事項及處理臨時提案。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凍結報告案,其中行政院一案、原住民委員會一案、客家委員會一案以及內政部主管五案,共計八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宣讀。

臨時提案:

本院委員江永昌為確保民眾在購置房屋時明確掌握房屋現況,建請內政部一個月內研議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建物現況確認書中加入中繼水箱與基地台設施,以確保民眾權益。

江永昌  余宛如  王榮璋

主席:有關本臨時提案,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在「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句後面的「及」字改成「之」,因為建物現況確認書是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的附帶東西,不是兩樣東西。

主席:請問江委員您的臨時提案這樣修改可以嗎?就是在第二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句後面的「及」字改成「之」,因為建物現況確認書是定型化契約的一部分。

江委員永昌:可以。

主席:好,本案修正通過。

針對討論事項,做以下決議:「行政院部分,有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凍結報告一案,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原住民族委員會部分,有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凍結報告一案,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客家委員會部分,有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凍結報告一案,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內政部主管部分,有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預算凍結報告五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針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有施委員義芳等提出復議案,請宣讀。

委員施義芳等復議案:

案由:針對第9屆第6會期財政、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審查之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案共8案所作之決議,提出復議,並請本聯席會隨即處理本項復議動議。

提案人:施義芳  郭正亮  江永昌  余宛如  王榮璋  蔡易餘  陳賴素美

主席:請問各位,贊成本復議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本復議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贊成者0人,反對者13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本次會議議程已經進行完畢,倘若有登記出席的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本次聯席會議議事錄由本席核定後確定。

謝謝各位委員也特別謝謝曾委員銘宗,今天會議結束,謝謝,散會。

現在散會。

散會(16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