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9時至15時3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焜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7年12月12日(星期三)9時5分至15時53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焜裕  陳曼麗  吳玉琴  陳靜敏  林靜儀  徐志榮  蔣萬安  邱泰源  王育敏  趙天麟  許淑華  陳 瑩  黃秀芳  楊 曜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鍾孔炤  黃國昌  孔文吉  吳志揚  林奕華  周陳秀霞 江啟臣  林為洲  劉世芳  劉建國  顏寬恒

   (委員列席11人)

請假委員:陳宜民(公假,赴波蘭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4次締約方大會」)

列席官員:

經濟部

政務次長

曾文生

 

 國營事業委員會

組長

邱萬金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邱家守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助理副總經理

王煥文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鍾炳利

 

 台灣自來水公司

總工程師

李嘉榮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張傑德

 

 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羅清溪

 

勞動部

政務次長

施克和

 

 勞工保險局

副局長

劉耆誠

 

 職業安全衛生署

署長

鄒子廉

 

 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所長

劉傳名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司長

謝倩蒨

 

 統計處

處長

羅怡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副署長

張子敬

 

 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局長

謝燕儒

 

 環境督察總隊

大隊長

張乃仁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副處長

謝炳輝

 

 水質保護處

簡任技正

儲雯娣

 

 廢棄物管理處

簡任技正

黃輝榮

 

 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處長

袁紹英

 

 環境檢驗所

副所長

巫月春

 

交通部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簡任技正

盧清泉

 

 總務司

簡任秘書

黃其銓

 

 人事處

科長

陳亭君

 

 重大工程督導會報

正工程司

扈立業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副總經理

高傳凱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李建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協理

郭純陽

 

 臺灣鐵路管理局

主任

李永昌

 

 公路總局

科長

蔡清泉

 

 運輸研究所綜合技術組

副研究員

蕭為元

 

內政部消防署

副署長

江濟人

 

列席學者專家:長榮大學

教授

陳振和

主  席:吳召集委員焜裕

專門委員:趙弘靜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江文宏 科  長 葉淑婷  專  員 賴映潔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經濟部、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及內政部就「我國高風險工業及國營事業職業安全衛生及環保總體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勞動部政務次長施克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張子敬、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及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等列席報告後,委員陳曼麗、吳焜裕、吳玉琴、陳靜敏、林靜儀、王育敏、蔣萬安、許淑華、徐志榮、趙天麟、黃秀芳、鍾孔炤、邱泰源、陳瑩、林為洲、楊曜及劉建國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張子敬、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勞動部政務次長施克和及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長榮大學教授陳振和並答復委員質詢。委員吳志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3項: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近年力推老舊柴油車輛進行污染排放改善(加裝濾煙器等)或進行汰換,惟經濟部及交通部所屬各國營事業擁有大量柴油車輛卻無明確改善或汰換計畫,爰要求經濟部及交通部於3個月內針對所屬各國營事業提出老舊柴油車輛污染排放改善及汰換計畫,提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依計畫訂定目標逐年實施。

提案人:吳焜裕

連署人:黃秀芳  林靜儀

二、國營事業近年職安衛及環境保護事故頻傳,嚴重影響台灣民眾對於國營事業努力提升職安衛水準與致力環境保護的信心。爰要求經濟部、交通部編列預算,於3個月內會同勞動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內政部消防署完成規劃所屬國營事業職安衛及環保總體檢提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並於明年度據以執行。

提案人:吳焜裕

連署人:黃秀芳  林靜儀

三、現行國營事業所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並未足額,基於國營事業勞工健康保護,爰要求經濟部、交通部於2個月:(1)研議國營事業之醫護人員足額僱用,減少特約。(2)檢討特約醫護人員執行後之各種狀況並提出改善。(3)護理人員職等升遷制度,同工不同酬之現象進行檢討。(4)研議重大工安意外或職災現場,場域內醫護人員協助急救時之流程與權責。(緊急救護是否涵蓋外包廠商人員)

提案人:陳靜敏

連署人:林靜儀  吳焜裕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本日會議所列議程。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財政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法務部就「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食品安全、防疫把關、消費者保護及犯罪漏洞等相關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國家安全局、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內政部及海洋委員會列席,並備質詢。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就「公費流感疫苗政策執行現況與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衛生福利部、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就「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塑化劑超標後續處理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財政部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列席,並備質詢。

四、邀請衛生福利部就「蘋果西打產品變質後續處理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財政部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列席,並備質詢。

主席:以上4項議程採綜合詢答。

首先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女士。今天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邀本部就「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食品安全、防疫把關、消費者保護及犯罪漏洞等相關問題」、「公費流感疫苗政策執行現況與檢討」、「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囊塑化劑超標後續處理作為」及「蘋果西打產品變質後續處理作為」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第一,有關跨國網路消費行為衍生之食品安全部分,由於科技進步,網路無遠弗屆,再加上國際物流業蓬勃興盛,開始有更多的民眾向國外網路平台購買商品後直接郵寄至國內,進而衍生出食品衛生安全議題。

網路消費常見的違規行為有3類,第一,販售未向本部食藥署申報之輸入食品,涉違反食安法第30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7條第13款,得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第二,自網路購買禁止輸入之檢疫物,涉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3條規定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者,可依同法第41條規定,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第三,網路頁面刊登違規廣告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現行本部食藥署管理機制,除持續與地方衛生局加強監控網路,倘查獲民眾販售未經本部食藥署查驗之產品,即請相關單位提供涉違規者資料,並移請所轄衛生局處辦。

另,倘查獲民眾自行自國外網頁購買禁止輸入之檢疫物,將移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相關規定處辦,本部食藥署持續強化跨部會橫向溝通及合作。

未來,本部食藥署持續透過國際輿情監控,及時掌握相關食品安全資訊。此外,為強化管理,近期將邀請網路平台業者召開會議,重申應遵守之相關法規規範,加強平台自主管理並符合本部發布之「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廣告中揭露商品資訊、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企業經營者等資訊。

再者,有關公費流感疫苗部分,107年計畫實施對象與106年度相同,依本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建議採購三價流感疫苗601萬5,330劑,維持至少達25%全人口接種涵蓋率。本部疾病管制署於接獲疫苗異常事件通報,隨即收回不提供民眾施打。針對可能衍生疫苗短缺問題,依專家建議延後學生校園集中接種作業,優先提供高危險族群,並積極爭取廠商替/換貨疫苗。另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使用條件,以減少併發重症及死亡的發生等方式,減少接種率下滑之衝擊。

為因應疫苗異常事件及疫苗短缺影響接種率,疾管署已積極與疫苗廠商協商替/換貨疫苗,並已完成0.25mL劑型5,040劑替換貨之配送,及爭取0.5mL劑型以其他批號疫苗共24.3萬劑疫苗進行替換,另採取調控高風險族群接種順序,優先照顧高危險族群、延後校園集中接種作業,同時自107年12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等,以減少接種率下滑之衝擊。

此外,將主動監視國內、外藥品安全或品質訊息、進行市售品抽驗及製造廠稽查等,以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第三,針對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囊塑化劑超標後續處理案,本部食藥署於今(107)年6月14日媒體報導當日,即函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查處,經稽查抽驗後,有1件檢出DEHP含量超出「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中之指標值,隨即要求下架回收銷毀。

本部食藥署亦啟動後市場查核,以確認架上涉案產品皆已下架;另亦加強邊境輸入管控,針對製造廠之產品,加強抽驗,自今年6月19日迄今僅進口一批,該批產品塑化劑檢驗結果,符合指引要求。

目前世界各國中,均未針對食品訂定塑化劑之污染限量,本部為加強食品業者食品中塑化劑之管理,已訂有「降低食品中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提供業者自主管理參考。另,國際間對於塑化劑之管制標準,均訂於塑膠類容器具及包裝之溶出限量,本部業已於「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中訂定DEHP等6種塑化劑之溶出限量規定。

最後,有關蘋果西打產品變質事件,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寶特瓶裝之蘋果西打,容量2,000毫升之產品有變質、異物沉澱的情形,經調查發現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7月起,陸續接獲民眾客訴,雖自107年9月起主動辦理回收問題產品及暫停使用異常設備,惟未依食安法規定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

本部食藥署責成地方政府衛生局,命大西洋公司下架回收疑慮產品,經暫停作業之設備,須經地方政府衛生局確認已符合衛生安全原則,始得作業;另產品須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始得販賣。召開跨區稽查行前會議,強化中央及地方三向溝通,另針對業者未主動通報一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予以重罰100萬元罰鍰。

針對本案之精進作為,本部食藥署將持續落實消費者保護措施,於食品業者說明會、教育訓練等場合,加強宣導業者主動通報,以強化業者自主管理,另已建置便捷線上通報系統,提升自主通報之便利性及即時性。

總結

本部為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將持續強化跨部會橫向溝通及合作,重建業者之生產管理能力,為國人食品衛生安全把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正賜教,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報告。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向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報告「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食品安全、防疫把關、消費者保護及犯罪漏洞等相關問題」,本人謹代表農委會向各位委員報告強化動植物與其產品、動物用藥及農藥網購管理情形,至感榮幸,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動植物與其產品、動物用藥及農藥相關法規說明

依據我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動植物或其產品等檢疫物輸入,不論以貨運、快遞或郵包等方式,均須符合檢疫規定,並向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簡稱防檢局)申請檢疫,並經檢疫合格後始得輸入。如未申報檢疫擅自輸入貨品屬禁止輸入之植物檢疫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動物檢疫物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依據我國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及農藥管理法規定,動物用藥及農藥均應經本會登記或核准始得輸入,且均不得於網路販賣。違規於網路販賣動物用處方藥品可處新臺幣9萬至45萬元罰鍰;違規於網路販賣農藥可處新臺幣2萬至20萬元之罰鍰。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偽動物用藥,違反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未經核准擅自輸入偽農藥,違反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貳、強化動植物與其產品、動物用藥及農藥網購管理

跨境電子商務翻轉傳統交易模式,打造全球化的經濟市場,為阻絕動植物疫病蟲害及各類農業用藥藉由網購快遞貨品及國際郵包管道入境,本會加強各項措施如下:

一、針對電商平台宣導及管制

(一)函請查獲販售中國豬肉產品之電商購物平台,要求加強控管及過濾擅自輸入賣家,並拜會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轉知電商業者配合相關規定。

(二)強化搜尋電商平台:除透過公會轉知訊息外,亦派專人持續強化搜尋電商購物平台,發現違規販售案件,即逕行向電商平台檢舉。

二、強化貨運、快遞及郵包等物品邊境攔檢

(一)貨運輸入動植物檢疫物由本會防檢局依規定辦理檢疫,符合規定者始得輸入。如有匿藏未申報貨品者依規定移送法辦或處以罰鍰。快遞貨物及郵包貨物均經關務署以X光機查驗,本會防檢局亦加強派遣檢疫犬組機動巡查。

(二)持續加強邊境檢疫措施及宣導,製作各類宣導素材於機場、機上、官網及新媒體等露出,每週於官網更新查緝非洲豬瘟疫區肉品成果供新聞媒體報導。

參、執行成果

一、淘寶台灣分公司已建置並公告禁止輸入我國之動植物等清單,透過篩檢運送地址以阻斷下單方式之屏蔽措施,如違規情節重大將直接凍結該商家帳戶,並於Taobao淘寶臉書粉絲專頁公告提醒用戶避免購買相關產品。

二、為免民眾透過電商網站購買中國大陸豬肉或其產品,蝦皮購物、奇摩拍賣、露天拍賣及PChome等大型電商平台均已自主承諾加強落實清查過濾下架。

三、協調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電商業者及經濟部於今(107)年12月5日召開記者會,共同宣示成立非洲豬瘟防疫聯盟,由政府與業者建立長久性共同防疫機制。

四、持續強化搜尋電商購物平台,針對不願配合商家逕行向電商平臺檢舉違規。今年迄12月7日止計365件,其中動物檢疫物180件,植物檢疫物46件,動物用藥101件,農藥38件。

五、迄今年11月止,接獲民眾檢舉跨境電商購物平台和網路交易平台動物用藥案件計7件,農藥案件計14件,皆已函轉各縣市政府或地檢署偵辦查處。接獲關務署函詢查獲進口貨物動物用藥品案件計12件,農藥案件計65件,皆已回復並由關務署辦理後續查處事宜。

六、迄今年11月止快遞違規輸入動物及其產品計裁罰86件,違規輸入植物及其產品計裁罰92件,以遏止違規投機行為。

肆、策進作為

一、強化與電商合作:透過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及非洲豬瘟防疫聯盟機制持續與各大電商溝通聯繫,發現網路違規販售案件均回饋電商聯繫窗口,俾加強清查過濾賣家之產品。

二、加強查緝邊境走私,強化與財政部關務署、內政部警政署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之合作機制。

伍、結語

面對新型態跨境電子商務的挑戰,本會將持續加強民眾宣導教育,讓消費者能正確認識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可能衍生之跨境動物、植物疫病傳播問題,並協同相關單位共同建構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確保農業生產之安全,並維護國內的自然生態環境以及動植物和人類之健康。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報告。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今日貴委員會就「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食品安全、防疫把關、消費者保護及犯罪漏洞等相關問題」進行專題報告,本部承邀列席,至感榮幸。以下謹就跨境網路消費進口食品之通關及邊境查緝執行情形簡要說明,敬請指教。

壹、現況說明

輸入食品、生鮮農漁畜產品、活動植物,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相關規定執行食品查驗及動植物防檢疫。另依快遞貨物通關規定,生鮮農漁畜產品、活動植物不得於快遞專區通關,涉食品查驗之食品,雖得於快遞專區通關,但應以一般進口申報單辦理通關(即不得簡易申報通關)。如查獲進口貨物違反食品查驗或動植物防檢疫規定,均按相關法規辦理。

海關配合主管機關執行食品查驗及動植物防檢疫,於貨物抵達前,依申報艙單資料預先過濾鎖控高風險貨物;貨物抵達時,嚴密機坪與倉間巡倉等貨物移動安全監管措施;貨物通關時,每件均須經X光檢查,並配合近期建置之「申報資料與X光影像同步顯示系統」,使關員於X光影像判讀時同步比對申報資料,即時攔查。

海關亦持續以簡易動畫、懶人包、文宣及發布新聞等多種方式,積極向民眾宣導跨境網購食品、活動植物及生鮮農漁畜產品時應注意之食品查驗及防檢疫規定,以免造成疫病害蟲入侵或影響身體健康。

另就非洲豬瘟邊境防疫,本部關務署督促各關加強查緝,提高自疫區進口貨物抽核比率,防杜虛報貨名及夾藏矇混進口、播製宣導短片、辦理宣導會及嚴防入境旅客與船、機服務人員夾帶。

貳、查獲績效

107年1月至11月查得應實施食品查驗或防檢疫案件數3,348件;去(106)年同期為2,146件。

107年1月至12月5日查獲未經檢疫豬肉及含有豬肉製品:郵包90.22公斤、空運貨物130.65公斤,旅客行李15,014.69公斤(其中金馬小三通1,504.59公斤)。

參、精進方向

除現行邊境管理機制,未來海關將推動「進口貨物艙單預先申報制度」、「國際郵包電子資料傳輸通關」及「快遞貨物收貨人實名認證及報關委任查核」等多項精進措施,以強化風險評估、監管貨物移動安全及防堵冒名虛報,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及防疫把關。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報告。

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貴委員會邀請就「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消費者保護問題」等案提出報告。感謝各位委員平日給予本處的支持與協助,先向各位委員致上最高的謝忱。

我國消費者保護業務,依政府之權責分工及實務運作,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6條明文規定,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縣(市)則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以食品安全之管理為例,本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督導協調各機關共同推動跨部會(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衛生福利部等)食品安全之合作機制,提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效能。

至消費者因食品、商品或服務等消費而衍生之爭議案件,原則上由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下稱消保官)負責個案之處理;倘遇重大消費事件時,即由本處指揮各地方政府消保官進行跨縣市之查核,並邀集相關主管機關進行會商及處理後續事宜。此外,倘有眾多消費者受害時,本處則依消保法第50條之規定,積極協調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協助受害消費者向法院提起團體訴訟,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壹、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消費者保護問題之相關作為

一、因應趨勢修正「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

為建立友善消費者之電子商務環境,本處於去(106)年11月參考聯合國等相關國際組織文件,修正「電子商務消費者保護綱領」。重點包括:強化商業廣告及行銷活動之公平性、強化線上資訊揭露、兒童權益保護、鼓勵支付服務業提供適當之爭議處理及賠償機制、強化教育宣導等。

二、舉辦國際研討會並積極參與國際組織會議

為促進國際合作與交流,本處多次舉辦國際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官員與專家學者探討電子商務相關議題。以去年為例,本處配合新南向政策,舉辦「2017旅遊消費者保護國際研討會」,邀請東南亞國家討論跨國旅遊網路訂房訂票等消費者權益保護議題。

另每年均派員出席「國際消費者保護執法網絡(ICPEN)」等國際組織會議,掌握最新消費議題,其中電子商務即為近年來討論之焦點。透過積極與各國消保機構暨國際組織交流與經驗分享,受益匪淺。本處網站亦提供ICPEN之跨境申訴網站econsumer.gov資訊,作為民眾跨境申訴管道。

三、促進民間跨境消費爭議處理之合作

由於跨國消費爭議有管轄權等問題,透過消保團體與國外機構或組織合作處理消費爭議,為目前運作模式之一;因此本處為鼓勵消保團體協助處理跨境消費爭議,訂有獎勵補助消費者保護團體作業要點,對於與境外機關或民間組織簽訂跨境消費爭議處理協議(MOU)之消保團體酌予提供獎勵金(發給新台幣1-5萬元)。目前已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日本、澳門、韓國及新加坡等4個消保機構(組織)簽訂協議,提供消費者多元之跨境申訴管道。

四、提供消費者支援服務

由於各國對消費爭議之申訴管道與處理方式不一,本處除已經公布「國人涉及跨境消費爭議之處理機制及管道」提供民眾事前應注意事項及事後如何提起救濟之參考外,另本處網站亦提供跨境消費爭議英文申訴範例,協助消費者向國外企業經營者或主管機關申訴。

五、積極處理重大跨境爭議

跨境爭議之處理有其困難,惟本處對重大案件仍積極協處,例如:

(一)二手票券爭議:消費者向國外網路平台(如Viagogo、Stubhub等)訂購熱門演唱會門票,因網站資訊揭露不足,致有誤導消費者,且不能退票等不合理情事。經本處多次邀集上述國外訂票平台業者協商,除督促其改善網站內容外,並多次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注意。

(二)國際訂房網站爭議:消費者透過國際訂房平台預訂飯店,常遇之糾紛包括:取消訂單不能退費、未先告知信用卡海外手續費、旺季定義不明確等。本處除邀集相關業者座談,促請業者於訂房流程中揭露重要資訊外,另多次發布新聞稿,宣導消費者於訂房前詳閱相關條款。

六、加強消費者教育宣導

跨境交易風險較高,且詐騙時有所聞,為防範糾紛,本處常規劃各種宣導活動,如舉辦研討會與教育訓練,充實消保業務人員專業知識。製作短片、摺頁及教育影片,提供宣教人員運用。另針對偏愛網路購物之學生族群,則在大學舉辦多場次之數位世代專題講座。此外,亦運用入口網站、社群、網誌等通路加強宣導等。

貳、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囊事件之後續處理作為

一、聯繫臺北市政府消保官配合衛生機關稽查作業

本案經媒體於本(107)年6月報導後,本處立即啟動「重大損害消費者權益事件處理作業參考原則」,聯繫業者所在地之臺北市政府消保官儘速妥適處理消費申訴案件。臺北市政府消保官除配合衛生機關進行稽查,要求「全國維他命有限公司」預防性下架外,並責令該公司設立專屬客服專線,提供消費者諮詢服務。

二、積極參與消費申訴案件之處理

本處彙整本年6月迄今之全國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系統結果,申訴案件共計370件。臺北市政府消保官於本年8月邀請業者及消費者召開大型協商會議(本處消保官亦參與協助並提供意見)。會議結論為消費者可選擇同意業者提供之退費方案,倘消費者不願接受該方案,亦可依消保法提起團體訴訟,或依民法提起消費集體訴訟。

三、本案後續辦理情形

本案消費申訴案件共計370件,目前已辦結案件為330件,本處及臺北市政府消保官目前尚未接獲消費者欲提起團體訴訟之申請。

參、蘋果西打產品變質之後續處理作為

一、聯繫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妥適處理

本案經媒體報導後,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及衛生局於本年11月12日進行行政調查,發現問題商品為「蘋果西打」2000ml生產線所生產,隨即於11月13日責令「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西洋公司)針對同年9月28日前製造之寶特瓶裝「蘋果西打(2000ml)」於11月14日中午前全面下架回收;並就其未依規定主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之規定,處罰新台幣100萬元。

二、後續處理情形

本處彙整全國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系統,目前並無申訴案件(據了解,消費者均直接向業者提起申訴)。惟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及該府衛生局仍要求大西洋公司提出賠償方案,即凡購買寶特瓶裝「蘋果西打(2000ml)」,生產日為本年9月28日,有效期限為108年6月25日以前者,可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亦未過期之產品於各通路進行換貨,若無發票或需辦理退費者,則可撥打該公司客服專線,由其指派專人辦理退貨或退費事宜。截至本年11月28日為止,據了解大西洋公司呈報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回收系爭變質蘋果西打53萬640瓶。

肆、結語

消費者權益之保護為本處之職責所在,對於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虞之消費事件,自當全力督導協調相關主管機關落實消費者保護之機制及措施、滾動檢討修訂定型化契約、完備消費者保護法規、積極處理重大消費爭議事件及加強消費者保護之教育宣導。面對日新月異之新興消費態樣,亦將積極結合民間及政府機關之力量,共同為消費者權益把關,俾使消保業務更臻完備。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黃副司長報告。

黃副司長謀信: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貴委員會議就「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食品安全、防疫把關、消費者保護及犯罪漏洞等相關問題」代表本部專題報告如下,敬請參考。

壹、跨國網路消費行為所可能發生之犯罪行為

一、侵害隱私權之犯罪:例如妨害秘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

二、侵害名譽權之犯罪:例如誹謗罪、妨害信用罪。

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犯罪:例如著作權法、商標法。

四、侵害一般財產權之犯罪:例如詐欺罪。

五、侵害資訊安全之犯罪:例如妨害電腦使用罪。

貳、跨境網路犯罪偵查上述犯罪可能面臨之困難

一、證據蒐集之困難

我國由於國際地位及外交處境特殊,與他國間之刑事司法互助,除刑事司法互助協定外,目前主要透過個案互惠保證聲明之方式,以達成互助目的。然經由互惠聲明方式請求互助,固具有彈性及因事制宜之優點,惟是否提供互助,及提供之程度如何,均由被請求國片面決定,而非國際法義務,對於犯罪偵查、法院審理之實效性,以及被告或第三人訴訟權利與程序安定性而言,較無保障。

二、網路服務提供業者之設限

調查網路犯罪行為人時,帳號申設資料為非常基本且重要之資訊,但目前重要之網路服務提供業者,例如Google、Facebook,對於調取帳號申設資料有相當多之限制,例如原則上僅於申登人IP位在我國國內,且所涉案件為其所規範範圍內之罪名者,始提供資料。若不符合前述要件,往往拒絕提供,若要以司法互助方式取得資料,往往曠日廢時、喪失時機。

三、資金流動快速

通過正規渠道或非正規渠道將非法資金跨境轉移是洗錢和逃避法律制裁的慣用手段,一旦贓款或相關資金離境,監控和扣押難度極大。

四、逮捕和移交犯罪嫌疑人之困難

因我國國際地位特殊,在相互逮捕和移交犯罪嫌疑人之事項,是否必須適用國際司法互助中有關引渡制度的「雙重處罰原則」、「特定性原則」、「一事不再理原則」以及「雙重審查程序」等保護規定,可能因雙方對國家主權原則存有歧見,以致阻礙進度。

參、精進之方向

一、強化司法互助之可能性

缺乏正式的司法互助管道,往往是上述問題的根源。因此,依據現行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積極與他國締結國際司法互助協定,建立相關國內法制,與他國共同抑制及預防跨境網路犯罪,應為我國當前司法互助實務可資努力之方向。

二、持續與業者溝通

針對Google、Facebook等重要網路服務提供業者,持續溝通,以我國社會情況及法制實務為本,佐以我特殊之外交情形,設法說服業者減少其所設置之查詢限制條件,例如擴大可查詢之案件罪名範圍。另設法增加其所可提供之資料範圍,例如IP若位在國外,在一定之情況下仍可提供資料等。

三、增強跨境資金追查與扣押之能力

就資金追查方面,強化利用金融帳戶開戶查詢系統追查資金流向,並使散佈於各個機關間之資訊,能有效迅速地整合成單一有效之資料。例如視案件需要,洽請法務部調查局、金融檢查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派員協助或提供資金流向之分析報告。

就阻斷資金流動方面,即時聲請法院對特定帳戶為禁止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讓或其他相關處分。必要時並得通報金融機構暫時停止相關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或其他電子交易。

肆、結論

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通常具有上述調查困難之情況,但本部持續朝向前述精進方向前進,強化偵查之能量,以保障我國消費者之權益。

主席:請行政院食安辦許主任報告。

許主任輔: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食安辦就「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塑化劑超標後續處理作為」進行專題報告,該案發生於今年6月14日,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全國維他命公司的DHA藻油膠囊驗出DEHP,即超出食藥署公布塑化劑含量之企業指引,約5ppm以上。

當年在塑化劑事件發生後,第一,根據國際上的規範,歐盟有訂定SML,主要是防止在食品添加類似起雲劑及塑化劑等。第二,食藥署根據必要食品容器可能溶出塑化劑等,而在包裝衛生等也訂有相關的六種類限制。第三,在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囊裡已有發生的部分,食藥署是以企業監測指引來實施及定期去檢驗。針對飲料、嬰幼兒食品、膠囊錠狀食品、油脂類食品及甜點等,在DEHP、DBP及DINP等均訂定不同值的數據。我們會根據風險高低,包括不能在食品添加、容器溶出及食品可能發生的部分,均會以企業指引去做規範。

有關此次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塑化劑超標的後續處理作為,由縣市衛生單位來做產品的下架或銷毀,共計4,840罐,之後也有查核過,以確保有問題的產品不會在市面上,因而能保障國人健康。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一、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三、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四、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請登記第一位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剛受訪時提到一個時間點恐怕有誤,我再向部長確認一次,現在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罰鍰提高到100萬元?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

趙委員天麟:總統於12月12日公告?

陳部長時中:這是農委會主責。

趙委員天麟:剛剛是您受訪,還是誰?

陳部長時中:剛剛是我,但這是農委會主責,我知道這個法在立法院12月1日已經討論過了。

趙委員天麟:但生效日應該不是即日起,應該是明天,是不是請農委會再確認一下?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對,總統昨天公布,所以是12月14日正式實施。

趙委員天麟:12月14日正式生效實施?

馮局長海東:對。

趙委員天麟:沒關係,我只是再確認,請部長和農委會都要確認,所以還有今天一天的時效,不過你們有做了一個網絡。目前看起來你們接下來是針對貨物從海關等各方面把關,我有以下幾個提醒,第一是人的把關,除了自己帶東西進來,或者是一般遊客帶進來之外,現在農畜業者及疫苗學者、業者往來兩岸非常多,他們帶東西進來比較容易查,不管是棄置時被查到,還是過檢驗機台被發現,但如果他們去過畜牧場,或者接觸到這些肉品,你們在報告中是有提到衣服、鞋子上面會有一定殘留期,這部分怎麼辦?目前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

馮局長海東:目前我們建立了一群高風險人士清單,請移民署協助,當這些人入境時,檢疫台會派專人帶他們到檢疫站清洗鞋子或者衣物,然後指導他們做一些防護措施,避免他們在短期之內進入國內的畜牧場。

趙委員天麟:因為高風險清單涉及個資,我們就不問個人的姓名,但包括哪些項目?

馮局長海東:主要是畜牧場經營者,還有一些兩岸學者,以及以前有紀錄的民眾。

趙委員天麟:你說這樣的人在入關時會有專人協助,因為已經提出資料,他們屬於高風險?

馮局長海東:是。

趙委員天麟:你可不可以再講一次會怎麼做?

馮局長海東:檢疫官會帶他們到檢疫站消毒,然後宣導,告訴他們回來以後要間隔一段時間,不要到國內的畜牧場。

趙委員天麟:所以他們的衣服、鞋子都會消毒?

馮局長海東:對。

趙委員天麟:目前開始實施了嗎?

馮局長海東:已經在實施了。

趙委員天麟:再來是環境把關的部分,我們一定要防患於萬一,事情一旦蔓延開來,對台灣就是重大傷害,所以你們做了手機提醒、請媒體呼籲他們要自律,對此我們百分之百支持。但是我們現在就說這個「萬一」,假設萬一還是無法防堵,讓它們進來了,我想請教的第一個問題是撲殺的範圍,假設在某個場發生非洲豬瘟,你們有演練過撲殺範圍是怎麼樣嗎?

馮局長海東:我們現在設定的撲殺方式是案例場本身撲殺,周圍3公里之內移動管制,然後要觀察14日,如果在這14日當中有其他場也發生的話就再撲殺。

趙委員天麟:所以先前有傳出3公里內各場即時撲殺,目前沒有要採取這樣的措施?

馮局長海東:只有移動管制。

趙委員天麟:可不可以說明一下移動管制如何執行?

馮局長海東:就是豬不能出來,只能限制在畜牧場內不可以運出來。

趙委員天麟:14天?

馮局長海東:對。

趙委員天麟:只要14天之後沒有再發生就保證沒有問題?

馮局長海東:對,14天沒有疫情就解除移動管制,但是監測會持續進行。

趙委員天麟:14天的依據是什麼?是像一般傳染病一樣可以確認絕對不會有其他狀況?

馮局長海東:對,這個日數是從潛伏期開始算,如果過了這段時間沒有發病,應該就沒有感染。

趙委員天麟:移動管制是避免3公里內各場撲殺造成重大恐慌和傷害?

馮局長海東:是。

趙委員天麟:但是14天的移動管制還是可以達到一定的效果?

馮局長海東:是。

趙委員天麟:這個已經是確認的就對了?

馮局長海東:對。

趙委員天麟:另外就是農畜場自律的部分,首先我想請教,假設有撲殺,補助是以什麼樣的成數計算?

馮局長海東:關於補償金額,現在法規規定是6成,但我們爭取儘量提高,鼓勵初次發病的場家可以主動通報,所以我們儘量爭取以比較高額的方式補助。

趙委員天麟:還沒有決定嗎?

馮局長海東:目前我們是希望全額,但院裡還在呈報中。

趙委員天麟:這個要快,現在中國大陸疫情的蔓延還沒有遏止的現象,幾乎7成以上省份都已經發生非洲豬瘟的疫情,所以,短期間看來,這種情況在中國大陸還在進行中,目前你們報院的程序怎麼樣?我還是再三強調,這沒有任何唱衰的意思,而是防患於未然,我們之所以支持全額補助是因為這會讓所有農畜業者沒有任何需要僥倖的心理、沒有任何需要隱匿的需求,因為政府會全額補助,所以一旦有發生非洲豬瘟的可能性,一定會在第一時間就通報,避免後面更重大的損失,這也是你們從6成爭取到全額的原因對不對?

馮局長海東:是。

趙委員天麟:因為事情正在發生,我們現在也要和時間賽跑,現場雖沒有行政院代表,但你們有沒有預計在什麼時間點?

馮局長海東:我們會加速辦理。關於疫情的發展,大陸的狀況就是有點不可收拾,而我們和大陸的旅客、貨物來往又是那麼密切,所以我們確實必須要有這樣的警覺性,對養豬的農民來講也是一個安心的做法,現在鼓勵他們通報疫情是一個很重要的步驟,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加速辦理。

趙委員天麟:對這個答案我並沒有很滿意,從8月、9月一直以來,這也不是這兩天才發生的事情,希望你們務必要加快速度,行政院也要加快速度,因為我們都要用最最最寬的標準,畢竟料敵從寬,假設已經有任何潛伏的可能性,我們都要防患於未然,所以哪怕只晚一天對農民公布是全額補助,請大家放心,就會多產生一天黑數的可能性。對於你答復會加速或盡全力這件事,我當然支持,但問題是我沒有很滿意,請你們務必將此當做第一要務,儘快宣布。也不一定要怕會造成恐慌,因為你們在前面所做的事情已經用國家最高防災規格對外宣布了,在人的部分,對於來往的高風險群也有掌握,至於電商的部分,等一下我再問海關;所以我覺得國人對你們是支持,而且目前是相對有信心的。我剛才問的是後端,因為我們必須做最壞打算,你可否承諾你的加速會使盡全力,一旦有結果會立刻對外公告?

馮局長海東:好。

趙委員天麟:謝謝。最後要請教關務署,因為現在電商太多了,你們和電商溝通的結果,目前看起來他們都願意配合,但總有一些不是從主要電商,或是個人之間流竄、在外個體戶等各種管道寄進來的,報告中有提到你們的X光系統……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都有看X光。

趙委員天麟:最後我再double check問一下,那個效能是百分之百的嗎?

謝署長鈴媛:快遞貨物和郵包一律都要經過X光,我們有風險管理,對於高風險貨物,同仁會拆包檢查。另外再補充一點,這次為了防範豬瘟,我們已經協同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派遣檢疫犬到快遞貨物通關現場檢查,一起執勤。

趙委員天麟:所以你們有信心沒有或然率的問題?我知道百分之百這種東西是人和上帝的競爭,那是沒有辦法的,我的意思是以前採抽查方式,但你們現在是只要看到火腿、肉品,就一定會拆?

謝署長鈴媛:關於加強官員判讀,只要看到形狀、質地、成色可疑,就會全部攔下來,也就是說,我們會從包裝、形狀和製程全部拉下來。

趙委員天麟:所以這部分已經和其他貨品不一樣了?其他貨品或許還有一定的……

謝署長鈴媛:毒品是特別的。

趙委員天麟:我知道。

謝署長鈴媛:最近針對豬肉製品成分、質地判讀影像有特別加強。

趙委員天麟:好,再加上你說……

謝署長鈴媛:檢疫犬一起協查。

趙委員天麟:OIE終於可能要將台灣排除口蹄疫疫區,我們真的很希望這次能夠渡過難關,要不然的話這幾十年的努力實在都白費了。謝謝。

謝署長鈴媛:好,我們會努力,謝謝。

主席(陳委員靜敏代):請吳委員焜裕發言。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延續方才趙委員的質詢,先請教疾管署周署長,人感染非洲豬瘟會有什麼樣的情況?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人豬共通傳染病。

吳委員焜裕:所以人不會發病?

周署長志浩:不會。

吳委員焜裕:沒有症狀?

周署長志浩:對。

吳委員焜裕:剛才馮局長有提到會對高風險群進行衣物、鞋子的清洗,如果人感染到非洲豬瘟,會不會經由排泄物排出?或者經由人再傳給豬?要怎麼預防?人感染了非洲豬瘟,但是因為沒有症狀,也不自覺,我們要怎麼預防由人再傳給豬?

周署長志浩:因為人不會有任何症狀,所以不容易查覺。

吳委員焜裕:對啊!就是不容易查覺。

周署長志浩:目前我們還沒有發覺這種傳染的情形,但是如果……

吳委員焜裕:有可能傳染對不對?是有這個可能性啊!

周署長志浩:可能性是一定有,但是我們想這種機會算低,不管怎樣,如果有人涉及高危險群,且有可能帶進來,必要的時候……

吳委員焜裕:不是,是人受到感染,進到國內,然後因為他去養豬、處理豬,結果經由人傳染給豬,這個途徑可不可能?

周署長志浩:目前看起來,我們覺得這個機會是低的。

吳委員焜裕:但是我們要怎麼預防?現在有沒有預防機制?

周署長志浩:農委會對這部分……

吳委員焜裕:對,就是農委會有沒有預防機制?因為我剛剛聽到馮局長回答趙委員質詢時提到針對高危險群是有控制的,會協助清洗衣物、鞋子等,但是在病毒已經進入人體以後,我們沒辦法預防,不是嗎?

周署長志浩:沒有辦法,因為我們不會知道。

吳委員焜裕:對,我們不會知道。馮局長,那你們要怎麼做?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根據對過去所有在其他國家發生的非洲豬瘟案例所做的疫調結果,其傳播方式跟人類感染非洲豬瘟病毒這件事情都沒有關係,主要都是因為車輛跟人員本身的衣物甚至他們身體上面沾附到病毒,在歐洲國家最近也發生比較多這種情形。像波蘭這些地方因為有野豬,當地農民到田間操作農事時可能會踩到野豬的糞便或屍體,而把病毒帶回到他自己的農田裡面去,通常不是因為那個人感染而是他身體外部附著病毒,所以算是一種機械性的傳播,主要是以這種情形為主,目前在國際之間現在並沒有任何有紀錄的案例是由人感染非洲豬瘟而傳播的案例。

吳委員焜裕:我想這是相當的確定,只是沒有報告或沒有研究的方法,因為人在感染以後並沒有症狀,就不會察覺到,所以不會去懷疑是因為人的關係,除非病毒進到人體以後會死掉而不見,否則怎麼可能人感染以後不會傳染給豬呢?這是有可能的啊!對不對?確實有這種可能性,只不過在過去因為人沒有發病,所以對這方面沒有注意嘛!所以你們必須要思考怎麼去防範這件事情,因為防疫就跟作戰一樣,我們對於各種可能性都要先規劃好防疫措施。

吳署長,這次顧可飛含有塑化劑的事件在國內的受害者都是孕婦和年輕的媽媽,他們都非常的擔心,人數多達幾千人,我覺得我們在整個處理上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在2011年的塑化劑事件以後,因為影響的層面太大,民眾對食品安全失去信心,所以我們要重建民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這一點是很重要的。這次事件也是一個很好的契機,可以讓我們重建大家對食品安全的信心。關於產前照護,有很多醫生都會建議孕婦服用DHA,很多孕婦服用DHA就是因為醫生的建議。因為之前在2011年發生了塑化劑事件,後來國內有人做了很多研究,我不曉得食藥署有沒有人去看這些研究報告。本席有去回顧國內所做的研究,根據我的同事陳保中教授做的研究,從幼兒暴露到2歲、5歲,經證明跟荷爾蒙、生殖健康的危害有關係,他是量測尿液中DEHP的代謝物;成大的李俊璋教授也有發表研究結果,發現會導致8歲以下幼童性早熟。根據陳保中教授的研究,胎兒早期暴露在DEHP等塑化劑,會增加過敏跟異位性皮膚炎等疾病的風險。在2018年國際上也有研究報告指出,從懷孕18週到24週時暴露,後來到5歲的時候可能會有異位性皮膚炎。

但是我們的企業監測塑化劑指標值是在什麼時候公告的?是在2011年,後來有這些研究報告,可是我們都沒有去檢討到底要不要重新評估這些指標值,這些指標值真的能夠保護民眾的健康嗎?後來已經有這麼多的研究,一再證明胎兒和幼兒暴露對他們的健康有很大的影響,可是對於這些指標值是不是真的能維護民眾的健康,你們都沒有再重新檢討過。因為署長在那個時候還沒有上任,所以本席希望食藥署的官員們能夠告訴我2011年的指標值是怎麼訂出來的,這些指標值真的能夠維護民眾的健康嗎?其實這只是企業應變的指標值而已,我們現在根據這個指標值來判斷到底對顧可飛事件受害者的健康有沒有影響,這個邏輯根本就不對啊!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時是依照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相關資料來訂定企業指引的指標值,也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回去以後會把最新的資料調出來再檢視一下,然後再討論要怎麼樣修訂這個指標值。

吳委員焜裕:食藥署不會知道要怎麼去整合這些數據並進行修訂,因為我知道食藥署沒有人會做這方面的風險評估,即使是食藥署的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也沒有人會做。我們目前所碰到的困難就是,現在對塑化劑是訂定100公克只要低於10%的TDI(每人每日耐受量)就認為安全,可是這裡講的塑化劑是哪些塑化劑呢?有沒有講清楚到底是哪幾種?現在對民生用品有管制6種塑化劑,總額小於0.1%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在食品、藥物的殘留呢?即使你們認為是從容器裡面溶出來的,那我們現在是怎麼管的?這裡的塑化劑是幾種塑化劑?這是有分別的,因為不同塑化劑的毒性是不一樣的,你們是加總算在一起,這樣對嗎?

吳署長秀梅:我們在企業監測塑化劑指標值裡面有列出5種塑化劑。

吳委員焜裕:那這個10%的TDI是怎麼算的?

吳署長秀梅:就是這些塑化劑加總。

吳委員焜裕:塑化劑加總是什麼意思?

吳署長秀梅:我們這裡有訂定,比方說在飲料裡面DEHP不得超過1ppm,所以相關的這些加總然後用……

吳委員焜裕:不是,署長,你看錯了,DEHP在膠囊類的上限是5ppm,你怎麼會講1ppm?

吳署長秀梅:我是說飲料。

吳委員焜裕:顧可飛是5ppm。

吳署長秀梅:是。

吳委員焜裕:那到底是哪幾種?在個別算出來以後要怎麼去整合?因為不同的塑化劑的毒性是不同的,我們現在只有驗DEHP一種嗎?如果大家認為是從民生用品的塑膠容器溶出來,那應該至少會有6種啊!我們有量測6種嗎?我們只有量1種而已啊!

吳署長秀梅:這個是在檢測出來的時候所看到的DEHP,但是我們在檢測的時候是這5種,就是對企業監測塑化劑指標值裡面的這5項其實都會驗,因為現在要做這種同時分析並不難。

吳委員焜裕:我知道。當然這個是進口的,所以我們也不知道到底殘留了多少種塑化劑,塑化劑總共有300種,常用的是50種,大家知道嗎?所以要怎麼管制是很重要的,歐盟在很早以前評估出來的標準是0.05mg/kg bw/day,但是我們現在這樣的算法到底是針對多少塑化劑?這樣是不是真的安全?這個科學證據是不充分的,現在我們消保處消保官在調解的時候認為這樣是安全的,但是都沒有參考毒理資料、流行病學等跟人有關的資料,怎麼會根據那麼久以前的資料來判斷人的健康安全?這樣是不合理的。現在你們針對這2,000多個顧可飛的受害者就是根據舊的資料去調解的啊!這樣對嗎?

吳署長秀梅:這些資料是不是有一些變動,我們回去會馬上檢討。

吳委員焜裕:新的科學證據已經出來了,國內外都已經發表那麼多篇學術研究了,我們都沒有去參考,只是根據2011年的指標值來判斷它是否安全,這是不合理的,也違反科學精神,對不對?

吳署長秀梅:謝謝委員,我們回去一定會儘速檢討。

吳委員焜裕:從這件事來看,我們甚至要訂食品的殘留量,既然食品裡面會殘留的話,這部分就要訂,不是說國際沒有訂,我們就不需要訂,國際沒有訂是因為他們不需要,如果我們有科學證據證明需要訂,那我們就可以訂,這沒有違反WTO的規範,而食藥署的人都說其他國家會怎麼樣,這是錯的,WTO是根據科學證據來決定要不要訂殘留量,我想食藥署的同仁們應該加油,要根據科學證據來訂標準,好不好?

接下來談電子商務,現在電子商務很重要,根據關務署、經濟部的統計,現在電子商務食品銷售占很高的比例,除了零售以外,約占4.14%,這個比例是相當高的,幾乎是最高的,電子商務在食品安全上我們要如何管理?

吳署長秀梅:關於電子商務,我們大概會從平台的部分加強監控。

吳委員焜裕:昨天本席的助理告訴我,他有一個朋友在淘寶網買了一條狗鍊,結果送來了3條火腿腸,請問關務署、防檢局要如何解釋這個情形?也就是說,他在淘寶網購買狗鍊,結果收到3條火腿腸,請你們對此作一說明,他好像有在Facebook說這件事,新聞有報導出來,你們有沒有去確認其真實性?

馮局長海東:我們現在正在跟他聯絡,我們還是要跟他面對面溝通,確認這個事件的實際情況究竟如何。

吳委員焜裕:電子商務販售的食品如何確保符合SPS協定?我們有辦法確保嗎?如果他是在淘寶網購買,我們如何能確保這部分?這是WTO的規範,我們如何確保它有符合SPS?

馮局長海東:現在針對跨境簡易物的部分都是要申報,所以如果他有走申報程序的話……

吳委員焜裕:如果沒有申報,我們可以發現嗎?

馮局長海東:如果沒有申報,方才我們有說過,關務署針對所有快遞貨物全部都經過X光的儀檢,經過檢查之後,如果發現有這些……

吳委員焜裕:如果他經由第三國進來,比如說淘寶網賣的是從馬來西亞或其他國家進來的,他透過網路來銷售,我們要如何確定它有符合SPS?

馮局長海東:跟來源國家沒有關係,因為所有貨物都是從同樣的管道進來,所以都是用相同的方式在做檢查。

吳委員焜裕:淘寶網的賣家並沒有說他的產品有符合SPS相關協定,也不是我們認可可以進口的,這不一定,對不對?

馮局長海東:理論上現在都不行,都要經過申報。

吳委員焜裕:理論上不行,但實際上是可能的,對不對?

馮局長海東:但是他應該就會被擋關,也就是說,在檢查的時候……

吳委員焜裕:問題是我們真的能夠擋關嗎?如果他沒有申報的話,我們可以擋關嗎?如果我們跟淘寶網買東西,這些產品是否符合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這部分要如何確認?從三聚氰胺事件發生之後,我們跟中國有訂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請問有沒有關於電子商務食品安全的協議?這部分要如何確認?我記得三聚氰胺事件發生之後……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在ECFA項下,我們海關有簽一個合作協議,但是有沒有食品的……

吳委員焜裕:沒有嘛!有關食品安全,在兩岸的電子商務上,這部分是很難確保的,對不對?

謝署長鈴媛:我們有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

吳委員焜裕:但現在電子商務販售的食品可以確保它有符合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嗎?

謝署長鈴媛:這會依據相關的訊息通報跟……

吳委員焜裕:對,訊息通報,但事實上我們很難主動發現、檢查到,對不對?

謝署長鈴媛:有,大家都努力在……

吳委員焜裕:大家真的要很努力,不然這是很麻煩的事。現在是透過X光來看,但是添加物、微生物、農藥等檢驗會更困難,如果食品中含有這些過量的話,我們真的能夠查到嗎?食品安全要如何確保?我們真的要好好去研擬,本席建議食安辦或相關單位要召集大家來做跨部會的研擬,看看如何來確保食品安全,尤其是電子商務的食品安全,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吳委員,接下來請陳委員曼麗發言。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這兩天許多民眾都有收到農委會防檢局的簡訊,我覺得這是非常好的,如果我們沒有加強宣導,民眾如果誤觸新修訂的法令,他可能會被處100萬元罰鍰,透過這個簡訊,很多人都在討論,相信很多人都已經知道這部分的資訊,我希望已經有超過90%的人知道這個訊息。因為我們是一個輸入很多食品的國家,很多人會在網路上買東西,現在大家都會注意食品安全,國人在這方面的意識高漲,所以對於食品的部分就會很注意,可是我們還是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情況,如果政府沒有好好去查察的話,可能很多人會認為方便就好了。今天很多委員都有提及,有人買了一條狗鍊,但是後來卻送來火腿腸、肉腸,所以我們對於境外包裹的檢查可能要更加注意了,因為有些是從國外進來的,它不是走一般商店的管道,而是走網路這個管道,所以這部分你們可能要特別加油。

本席在此要特別提出一點,在網路上購買東西或是利用販賣機買東西,我想很多上班族都很習慣這麼做,大家覺得這樣很方便,只要付了錢、刷卡之後,東西就會送過來,可是這種新興食品供應的型態在管理上會有一些漏洞,我看到台北市政府有去稽查,他們發現半數以上都沒有食品業者登錄,本身也沒有體檢報告,也有不潔的情形,有些還放在地上,政府面對這種新興購買物品、食品的管道,有沒有一些方法能在這方面做好管理?

主席(吳委員焜裕):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市場的查驗裡面查到這些違規情事,這些餐飲業者基本上都要登錄,否則就是違規、違法的行為,地方衛生局要依相關的食安法予以裁罰。

陳委員曼麗:如果有一些違規情事,也有進行裁罰,請問我們的績效如何?既然已經知道有這種違規的狀況,政府也說要裁罰,我們也會繼續追蹤查察的效果。大家除了會買便當、午餐以外,其實很多人會在網路上買零食,尤其是滷味的東西,但是滷味也是有些存在的風險,很多人可能沒有注意到滷味常常有中毒的病原體,包括沙門氏桿菌、肉毒桿菌等,有些食物的菌種可能是耐低溫,如果低於零度的話,放在冷藏或冷凍也沒有太大的績效;有些菌種是耐高溫,可以到40度,因此很多東西在常溫之下病原菌不斷擴增。

很多人在網路上買東西,就隨便上網挑了幾家,業者可能有登記食品業登錄字號,事實上食品安全的管制,還要有查驗的登記字號,但是幾乎都沒有。例如真空豆乾,這些真空包裝的黃豆根本沒有即時食品的登記檢驗核可,在此種情況之下,網路上食物食材的風險比大家想像的更高,請問你們在這部分有開始做這樣的注意和管理了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請相關的網路業者,跟他們重申以前的一些相關管理方法,並要求日後在網路平台刊登廣告時,應該也要把相關訊息一併登出。

陳委員曼麗:我認為登錄的字號不是只有食品業者的登錄字號,應該還要有查驗的登記,這在食安法上有特別的要求。

在網路平台上看起來很漂亮的蔬菜水果、很可口的食品,但真正點進去之後,就會看到很多的問題,第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有標示官方驗證,其實只是讓消費者安心,自己加了一個官方認證的字樣在上面,很多消費者可能覺得是有機農品市集,有得到官方認證,所以大家對它很安心,但是再點進去看裡面的東西就發現有問題。例如苗栗在賣枸杞,但點進去之後會看到其實地點卻在新北市貢寮;屏東賣的火龍果乾,點進去發現根本沒有委託在賣,甚至很多都是不實的,我們也看到南投產品,點進去看卻是花蓮的產品,而花蓮也沒有委託在賣,所以裡面的資訊非常雜亂,甚至有一家更離譜,賣的枸杞點進去卻是中國寧夏的枸杞,寧夏枸杞售價不到100元。因此網路世界是非常不真實的,我們要怎麼樣去做求證?農委會副主委也提到,我們現在要阻絕於境外,請問如何阻絕於境外?農委會或衛福部如何落實,還是有什麼管道能夠做這樣的整合呢?

陳部長時中:剛才委員所提出的一些案例,基本上是一個詐欺的行為,應該以詐欺的情況去辦理,而不是以食品安全的角度來看待這些事情,他這是騙人嘛!在網路上行騙的行為,就應該以詐欺的行為去處理。至於相關的食品安全,我們要求各食品在網路上登出廣告時,要把相關法所規定的相關字號在廣告上呈現出來,未來我們會監控在網路上所登的廣告有沒有相關字號或其字號的真偽性,以這樣的方式為我們精進的作為。

陳委員曼麗:因為這是跨部會查緝不法的網路實品銷售、運輸,所以才請行政院食安辦處理,他可能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也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我們買東西一定要注意有沒有商業登記,有沒有食品業者登記;另外,我們在買的時候,也不知道他的IP設在哪裡,如果設在國外,我們可能也不知道;很多的生鮮食品,告訴你有7天的鑑賞期,但生鮮食品怎麼可能鑑賞7天,還不會壞?請問許甫主任,你如何去做跨部會查緝呢?

主席:請行政院食安辦許主任說明。

許主任輔: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有和消保處劉處長討論,我們會在食安消保的平台上面做跨部會,方才吳委員也特別提到,針對網路部分,食安辦和消保處雙方會共同來補強。至於委員剛才提到IP設在國外,之前的盤點會有實施和執法上面的困難,但是我們可以先管好國內的做法,然後透過這個宣傳……

陳委員曼麗:有可能在一個系統上面公布嗎?如果發現有不妥的情形,是不是應該有告知的責任?

許主任輔:委員剛才也提到網路無遠弗屆,其實我們可以靠被動的,假如有人發現有問題來跟我們檢舉,我們可以……

陳委員曼麗:那你的窗口開在哪裡?

許主任輔:我們開完會先確認法源之後……

陳委員曼麗:你們大概需要多久時間才會處理到一個……

許主任輔:我們儘速開會儘速處理,定期的就會有成果出來。

陳委員曼麗:12月底可能嗎?

許主任輔:可能沒有辦法這麼快,我們會先請部會盤點……

陳委員曼麗:有些事情要急事急辦,不要再拖。

許主任輔:明年第一次會議就來處理。

陳委員曼麗:謝謝!另外,公費流感疫苗看起來快要用完了,現在有很多人尚未施打,各大醫院包括台大、三總、榮總等都說到12月初就沒有疫苗了,因此現在無法在醫院施打流感疫苗,一些貨源又沒有辦法充分到位,原來107年的目標是希望接種流感疫苗覆蓋率達全人口25%,現在看起來無法達到25%,依這樣的現況,在疫苗防疫部分,會不會有很大的漏洞?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很大的漏洞是沒有,但是社會防禦力確實會稍微減低,三年前仍然施打200多萬劑,今年增加6萬劑,是好要更好的概念,今年可能會缺貨30萬至50萬劑,第一線涵蓋率25%的目標可能無法達到,但我們仍然維持換貨的機會,努力從世界各地調貨,希望將短缺的疫苗補全,此其一;第二,我們也建立第二道防線,在集體防禦力稍低的情況下,開放抗病毒藥物使用,避免感染到的人演變成重症;最後一道防線則是以優良的醫療體系,給予重症患者即時治療。

陳委員曼麗:現在看到各大醫院幾乎都沒有疫苗,民眾就變得很恐慌,因為可能還是有這樣的需求。

陳部長時中:我們除了供給疫苗給學校之外,現在市面上還有17多萬劑疫苗,所以大家應該要去施打疫苗。

陳委員曼麗:既然還有疫苗,為什麼台大醫院、國泰醫院、馬偕醫院、榮總、三總、北醫及新光醫院都告訴我們,可能只能夠打到12月初就沒有了,今天已經……

陳部長時中:12月底還是12月初?

陳委員曼麗:12月初。

陳部長時中:相關的醫學中心……

陳委員曼麗:這個新聞是在12月2日發布,說疫苗只能夠打到今天。

陳部長時中:現在剩下17萬多劑,市面上仍然是有的,包括我們指定的供給點,只是有一些點的病患比較多,施打的也比較多,當然會早一點用完。現在網路有一個平台,大家可以上網查哪裡可以打得到,打疫苗不見得要到臺大打。

陳委員曼麗:是,我瞭解,我的意思是,你們還是要公告,讓還沒有打疫苗的民眾知道,第一個,不用太擔心,第二個,要打的話哪裡還可以打。

陳部長時中:平台上有。

陳委員曼麗:你剛剛講的網站再宣布一下好不好?要讓更多人知道他到哪裡可以得到疫苗。

陳部長時中:缺貨量絕對不會達到100萬劑,請委員放心。

陳委員曼麗:這個網站是放在疾管署嗎?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局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網站在疾管署的網站也有,各縣市政府衛生局也有連結。

陳委員曼麗: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剛剛公費流感疫苗的議題,您剛才好像有提到,原來預計107年要有601萬……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的採購量。

吳委員玉琴:現在不是缺100萬劑,而是缺30幾萬劑,是嗎?

陳部長時中:對,在查驗登記裡面,一個是最早的兩批,一批是國光,還有賽諾菲……

吳委員玉琴:有出現問題嘛,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我們發覺有一些變色跟異物的問題,所以那兩批同時停止使用……

吳委員玉琴:現在缺貨缺多少?

陳部長時中:賽諾菲那一次將近35萬劑,另外國光大概是5萬劑,這些被我們停止使用。

吳委員玉琴:所以是40萬劑。

陳部長時中:差不多40萬。

吳委員玉琴:調貨調得怎麼樣?

陳部長時中:接下來因應這樣的情況,食藥署在封緘時採取更高的標準做相關檢驗。

吳委員玉琴:阻擋了另外一批,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另外發現兩個批號有問題,將近40萬劑,所以總共有70幾萬劑被我們停止,停止之後有補貨,國光針對0.25毫升的疫苗補了5,000多劑。

吳委員玉琴:那很少,剛剛的報告都有提到。

陳部長時中:另外要換24萬劑。

吳委員玉琴:疫苗少,所以大家有一點恐慌。你們一定要宣示會補足、什麼時候會補足以及什麼時候會施打完成,這些議題疾管署是不是能夠明確宣示?你們都有跟國外調貨……

陳部長時中:它不會再補足。

吳委員玉琴:缺了70幾萬……

陳部長時中:剛剛還沒有報告完,賽諾菲現在有答應我們,會去世界上調24.5萬劑。

吳委員玉琴:對嘛,要調進來,所以還是要補嘛……

陳部長時中:差了40幾萬,我們持續在努力,希望能夠補全,但是相對的困難是不可預期的,因為生產疫苗全部都是計畫型的,剩下的量很有限。我們期待它補足,但是不見得做得到,這不是操之在我們手上,因為製造疫苗都需要時間。

吳委員玉琴:過去我們大概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我不知道……

陳部長時中:我們三年前打200多萬劑。

吳委員玉琴:那是那時候的情況,現在我們希望能夠更普及……

陳部長時中:對,沒有錯。

吳委員玉琴:要達到25%的防禦率,我們在進步中,所以不能夠三年前比。我現在問的是,過去沒有出現過疫苗發生相關問題的狀況?很少,我記得沒有。

陳部長時中:對,封緘的時候查出有問題的情形不多。

吳委員玉琴:對,不多。過去採購合約都是直接交貨,問題也不太大,出現這種問題之後,你們會不會把品質列為契約中要求廠商的一項?

陳部長時中:一定都有要求品質,事實上,品質都有查,我們在封緘的時候會查,每一批貨都有一定的量。

吳委員玉琴:聽說食藥署有去法國瞭解疫苗,到底是產線還是運送上出問題?

陳部長時中:法國政府要查廠,有邀請我們去,所以我們有一起去。

吳委員玉琴:結果是什麼?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11月26日到11月28日,我們跟法國的衛生單位去查賽諾非的廠,看到膠塞的微粒,可能是膠塞的微粒造成。

吳委員玉琴:所以是生產線出了問題。

吳署長秀梅:應該說包裝的材料……

吳委員玉琴:包裝的材料出了一些問題。

吳署長秀梅:是,他們已經全面檢討所有的批次。

吳委員玉琴:這一波流感可能只能儘速補足疫苗,國光那邊可不可以再增加生產?都很難嗎?

吳署長秀梅:製造要八個月,不是我們說要就馬上有。

吳委員玉琴:瞭解。現在只能說市面上還有剛才部長說的多少劑量,要公告給所有的民眾,需要的話要就近施打,就近的話可能在衛生所就可以施打了嘛,不一定要跑到臺大等大醫院。

陳部長時中:真的不需要到醫學中心打,這毫無意義。現在有的量大概是34萬多劑,供給學校施打17萬劑,放在指定的相關注射點大概有17萬多劑。

吳委員玉琴:好,你們加強宣導好不好?民眾不用跑到大醫院,有施打的地方就趕快宣布。

另外,有關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的預算,上次我在追蹤這件事,行政院有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系統第三期計畫,署長、部長有沒有爭取預算?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去爭取。

吳委員玉琴:爭取之後呢?

周署長志浩:計畫還沒有核定下來,應該快核定了。

吳委員玉琴:有沒有信心爭取到?

周署長志浩:當然有。

吳委員玉琴:部長,有信心嗎?要爭取。肺炎鏈球菌疫苗對老人非常重要。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老人家的疫苗我們會施打,費用方面請委員不用擔心。

吳委員玉琴:好,謝謝,我擔心沒有要到錢,你們要繼續努力。

其次,我比較想討論兒童醫療必要器材的問題。少子女化非常嚴重,部長也知道,去年的出生率是1.13%,全球第三低,低於新加坡及澳門,新生兒低於20萬,到19萬人,其中大概有8%到9%的早產兒。孩子對國家來講,是一個都不能少,我想這個部長應該同意,所以我要請教早產兒及兒童醫療的問題,有些部分是討論健保給付,也有一些部分是討論有沒提供藥品,因為他們是少數中的少數。年初的報導談到醫療難民─兒童,他們的人數少,急重症或是早產兒的數量也少,產生很多醫院的藥品過期不展延,或是因為市場太小,占健保給付的比例也不高,所以不願意進口的現象。我要肯定李署長,他在這個議題被報導出來之後,有行文給各新生兒的相關醫學會,請他們提供健保不足或是廠商不敷成本、不願意供貨的項目。他8月份提出要求,請各單位提出需求,並進行瞭解,各單位10月底都提出了。今天健保署的人沒有來,對於各新生兒醫學單位提供的建議參採的情況如何,我會持續追,也希望你們提供資訊讓本席瞭解。不能夠供給醫材用來救命,關係到跟時間賽跑的議題。過去有時候要專案進口,經過專案審查,根據相關報導,有時候要耗到兩年。食藥署可不可以告訴我們,如果像這樣的情況,因為我知道罕病也是應用專案審查的方式,罕病大概要花多久的時間?另外,這些小孩有沒有可能仿照罕病的流程來處理?請部長或署長回答。

陳部長時中:既有很多流程在專案審查或在特別短缺的時候,都有一個通報系統。不過還有兩個問題,一個是有些到期的許可證,因為商業利益太少,導致許可證持有者不願意延期;另一個是進貨量,我們很難讓醫院都完全配合,因為案件不一定有那麼多,所以會有醫材或是藥品短缺的問題。現在有關兒童的部分,經過國衛院這一年的研究後,我們要建置一個兒童醫療的體系,結合家醫整合計畫,把該計畫當作基層,中間是重症醫院,最後是核心醫院。我們希望把醫材集中在重點醫院,把資源集中調配,才能紓解醫材缺貨的問題。既有系統裡,不管是蛇毒血清或是非常少使用的抗病毒藥物,現在都集中在幾個醫學中心,未來在兒童的部分,我們會放在重點醫院,做適當的搭配。

吳委員玉琴:本席有兩個要求,請食藥署回去清查近5年有關嬰兒用藥藥品及醫材申請查驗的品項,並檢視申請流程可否縮短,希望於2個月內回復本席。另外,剛剛部長已經回答我,關於我想問的整個兒童必備的藥材庫平台,國健署有罕病藥品平台,而部長剛才提到另外一種平台,我沒有反對,我覺得我們要參考過去罕病藥品的經驗,因為兩種藥品都是稀少且量少,廠商可能不願意進口,該如何讓供貨穩定,或是有需要時可以就近調到貨,不可以從北往南送,要考慮分散式建置資料庫或醫材平台,希望於3個月內回復本席,關於部長剛才所提到平台的詳細設計,因為初步構想已經有了,我希望佈點能更加清楚。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朝您建議的方向再提供比較清楚完整的計畫。

吳委員玉琴: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農委會馮局長,我知道你是負責防疫的部分,所以本席今天在有機認證的部分不會著墨太多,局長可不可以先稍微跟我們說明,目前在有機農產品或畜產品認證的部分,農委會有沒有對民眾宣導或是固定跟團體合作的課程,讓民眾了解怎樣辨識哪些是真正的有機農產品?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不是我們業管,所以我不太清楚。

林委員靜儀:這部分先跳過。另外,我們在網路上已經有看到一段時間了,我們查了一下,從去年開始就一直有出現在網路上,它還強調有官方認證、宣稱是有機,不過我們看它賣的很多其實是中國的產品,舉例來講,我們看它前陣子有賣銀耳─台灣稱為木耳,它說它是台灣的,但我們查到它用假的有機認證驗證書、假的資料、假的地址,有滿大可能性是中國的,另一個也是一樣的情形,同樣在臉書網路市集上賣的有機枸杞,我每天都看到它出現在我的臉書上,它說是苗栗,可是我覺得看起來不像,我們辦公室的同事很厲害,他以圖找圖找到它是在新疆。我先請問局長,像這些在網站上面宣稱是台灣的有機食品,但它其實很多是中國進來的農產品,你們在檢疫上面怎麼處理這個部分?

馮局長海東:農產品檢疫基本上我們有開放產品可以從大陸輸入的部分,要透過檢疫的方式,經過檢疫合格之後就可以放行。

林委員靜儀:也就是它有跟你們報關說要進一批中國的農產品,然後你們會去做檢疫,檢疫核可後,它就進來。請問局長,像它這樣在網站上面宣稱是台灣的農產品,但因為我們查到那個照片是新疆的,有可能是從中國新疆進來的,你們檢疫得到嗎?

馮局長海東:它的原產地是哪裡在它報單的資料裡面會去註明,但是一旦它進來以後,因為這個東西進來是作為食品使用,可能要變成是用食品再接下去管理了。

林委員靜儀:它就變成用食品去管理了,比方說枸杞、紅棗進來就是用食品去管理,對不對?

馮局長海東:對。

林委員靜儀:我先跟你確定一件事情,像這一類的產品,它在網站平台上面用的都是繁體字,它說是台灣農產品,可是實際上應該是中國進來的,有沒有可能他們沒有報關說要進口中國農產品進來?你們會不會撈不到檢疫?

馮局長海東:透過正常管道進來的,以一般貨物的方式一定是經過檢疫報關程序,如果指的是走私的,還有海巡的走私防範……

林委員靜儀:所以還有一個可能性是,它跟你們申報進口中國農產品,可是它賣給民眾的時候還是用台灣農產品的方式賣?

馮局長海東:對,所以針對產地部分,我們沒有辦法在邊境上做什麼處置,等於它就是來源國……

林委員靜儀:反正就是他有跟你們申報,你們就查得到,他沒有申報,你們就沒辦法查,對不對?

馮局長海東:對。

林委員靜儀:如果是民眾檢舉呢?你們抓得到源頭嗎?

馮局長海東:如果是民眾檢舉的話,就要給我們相關足夠的情資,才有可能去查證。

林委員靜儀:請問消保處,民眾在臉書網站上看到宣稱是有機、是官方認證的產品,但是用的卻是假的有機農產品,而且這些資料都是我們去查的,民眾不見得能查得到這個東西,民眾買到之後發現有問題要怎麼向消保處檢舉或向廠商求償?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說明。

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如果消費者發現這個東西是廣告不實的,那麼他會去跟業者要求退費等等,如果業者不退費,他當然可以向消保處申訴,因為我們是由各地方政府的消保官做第一線的處理,所以這個案子會交給地方消保官,但是地方消保官還是要回到地方的衛生單位,因為衛生單位才能判斷、確認這個東西是不是真的是境外移進來的,消保官沒有辦法……

林委員靜儀:地方衛生單位有能力判斷這些東西是從境外移入的嗎?

劉處長清芳:至少他應該可以判斷,這個權責機關是衛福部,在地方是衛生單位,衛生單位才能去了解到底是不是……

林委員靜儀:地方的衛生局有辦法知道這個農產品來自於中國嗎?

劉處長清芳:但至少可以確認這個業者是不是台灣的業者。

林委員靜儀:署長要補充嗎?是不是大家沒遇到這種案子,我覺得有可能是大家沒遇過這種案子,因為這些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買到的是假貨。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是會先查證書面資料,然後依照相關的規定,例如看產品輸出的地方,並從來源的部分去確定。

林委員靜儀:說實在的,其實撈到最後會發現大部分它的商品網站都設在國外,我們台灣人做的都不多。我再請問一下消保處劉處長,在程序上我當然可以說我買到了,這個是消費糾紛,但以旁觀者的立場來看,根據我們查到的資料它就是假的,我沒有跟它發生消費上的關係,我可以怎麼檢舉這家廠商?

劉處長清芳:我請消保官說明。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王消保官說明。

王消保官德明: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它真的是假的,就屬於債務不履行,原則上,債務不履行在民事上是要退費,如果它是假的,也可能涉及刑事詐欺,刑事部分要移送檢調進行後續的犯罪偵察。

林委員靜儀:也就是我們看到這一類的產品,其實以我們的一些專業背景或是我們查詢了台灣農產的一些資料,發現它是假的,其實旁觀者完全拿它沒辦法,一定要被它騙了,才有辦法告就對了?

劉處長清芳:所以我們會教育消費者在買之前要非常小心,只能從教育宣導方面。

林委員靜儀:請問農委會,如果民眾很認真,他也想懂,他也去查了,但是廠商在網站上面說它有經過有機認證,只是民眾沒有辦法看懂,原來這個不是那一家,而且廠商是用偽造的方式,我們完全沒有辦法,是不是?

馮局長海東:基本上,我們的有機產品是有標章的,所以有一個標章可以辨識。

林委員靜儀:這就是我一開始問的,農委會的有機認證及有機標章,到底讓怎麼讓民眾瞭解,至少要有一個標章,如果它在產品上面用了這個標章,結果它不是真實的,我還可以說它是偽造文書,可是至少要讓民眾知道要認哪一個標章。因為有機農業法通過了,接下來真的要把台灣有機農業部分做一些處理。我再請問一下消保官及關務署,另外,像這種連正式網站都沒有的,而是在臉書透過廣告的方式,一點進去它的網站裡面發現是空的,它根本沒有賣農產品,而且它賣這樣東西的資訊完全隱藏在它的網站裡面。民眾面對這樣狀況,第一、除非民眾買了發現有問題去告才會成立,對不對?在這之前我們沒有其他主動的作為,例如為了保護消費者,我們發現這個部分有問題,有沒有辦法進而做一些預防性的動作?

劉處長清芳:目前……

林委員靜儀:所以在消保方面沒有前面保護的動作,要等到出了事之後,後面再來處理就對了?

劉處長清芳:因為其實針對消費者保護這樣子預防的工作,當然消保處也要盡一份力量,但是最主要還是要回到主管機關。

林委員靜儀:這是去年質詢過的事情,其實網路上的主管機關是在交通部,販賣農產品部分之所以請教農委會,就是想知道農委會有沒有辦法管到這個東西,可是剛剛農委會講除非在報關時,報的是要進口中國農產品,結果進來之後在網路上用台灣農產品名義販賣,除非被檢舉,不然農委會不會知道對不對?這就是一個毫無王法的狀態,請問關務署,進口國外的農產品要不要報關稅?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要。

林委員靜儀:單純在台灣賣台灣的農產口有沒有稅的問題?

謝署長鈴媛:在台灣賣台灣的農產品可能有營業稅的問題。

林委員靜儀:但是如果是從國外進口農產品來賣就有報關稅的問題。署長看了我前面講的這些案例,你覺得他在報關的時候有沒有誠實報稅?

謝署長鈴媛:其實進口的時候,他應該要報產地。確實有可能他在進口通關階段是誠實申報,如果是可以開放進口的,一般都會誠實申報,也可能是不是開放進口的,就有可能涉及虛報。在誠實申報部分,如果這是大陸可以進來的,但是這邊又標示為台灣,那麼這是販賣端的問題。如果在通關端虛報產地,我們一定會用海關緝私條例來論處。

林委員靜儀:如果有民眾發現這些產品基本上就是中國產品,進來台灣後,用台灣農產品的名義販賣,民眾檢舉後發現稅有問題,你們會怎麼處理?

謝署長鈴媛:如果經過有人檢舉或是地方衛生機關的主管機關去跟業者查詢,主管機關會詢問業者這個產品是台灣產生產的還是進口的,如果是進口的,並且取得相關資料,他回來跟海關檢舉的話,我們會去追前面所有報關資料,看看是不是有虛報,如果有虛報,我們會補稅帶罰。甚至如果是不得進口的會追繳其貨價。

林委員靜儀:檢舉人有沒有其他的鼓勵或是獎勵措施?

謝署長鈴媛:應該有檢舉人獎金。

林委員靜儀:我給署長看一個公文,這是去年有民眾檢舉一個臉書網站叫做「愛上新鮮」,他們是進口泰國的農產品,而且是農產加工品,之所以會發現是因為那個農產是以農產品入關,但是入關之後,我們跟食藥署合作驗到那個農產品裡面有添加不該添加的東西叫做「糖精」,因為這個原因證實它其實是農產加工品,但是他們打的是農產品的稅,這個案子後來也處理了,檢舉人收到一張公文跟他說:謝謝你的檢舉,你的獎金是新臺幣2元。你們要羞辱人嗎?

謝署長鈴媛:這部分是臺北國稅局的案子,不是海關的,所以我對這個個案並不是很清楚。

林委員靜儀:這不是海關的案子,這是哪裡的案子?

謝署長鈴媛:臺北國稅局。

林委員靜儀:你們剛剛說像這類案子可以裁罰業者?

謝署長鈴媛:虛報產地的話。

林委員靜儀:這個個案就是虛報,農產加工品以農產品報關,後來被逮到原來是農產加工品,適用的稅又不一樣,但是我們的檢舉人最後拿到的是2元獎勵金,他要領這2元必須檢附身分證,如果到統一超商印身分證影本,獎勵金2元還不夠付帳,自己還要倒貼。這不是你們關務署的業務,是國稅局的業務,對不對?

謝署長鈴媛:對,這個個案是國稅局的業務。

林委員靜儀:今天國稅局沒有列席。本席要提醒你們,關於這個部分,因為有些民眾了解,所以他們會去檢舉,你也告訴本席,檢舉之後會有一些獎金,我們鼓勵民眾檢舉,因為這些事情官方沒辦法查得那麼詳細,但是檢舉結果就是這樣,這件事處理了一年,結果就是收到一張發給2元獎勵金的公文。

關於網路販售的農產品,我們會持續追蹤農委會的作為,因為網路販售農產品有很多問題,漏洞一大堆,根本是欺騙民眾不懂這件事要如何查證。所以接下來我們會對農委會做一些要求,要教導民眾相關知識和資訊,至少要讓民眾知道可以看哪個logo,如果看這個logo買了東西,結果買到有問題的,至少消費者可以去告業者偽造文書,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主題包括網購、藥品、保健食品、偏方等等,甚至是有關旅遊互動的問題。首先本席要謝謝陳部長對家庭醫師制度的推展,其實這些事情的教育、指導是很重要的,家庭醫師是不是可以有更多貢獻?請問部長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也在極力推動,希望社區醫療這一塊能夠更紮實,提升全民的健康及方便性,這部分的好處很多啦!

邱委員泰源:既然部長這麼推薦家庭醫師制度,該如何讓民眾有感?讓他覺得全家能因此受到照顧,這一點非常重要,徒有制度是不行的。據了解,現在如果打電話問民眾有沒有家庭醫師,聽說80%的人可以說出一個醫師的名字,因為他們都給這位醫師看診,所以狀況已經改善很多,部長在這個部分也給基層家庭醫師很大的鼓勵。至於今後要如何推展社區這方面的業務,今天部長回答幾位委員質詢時也說到,其實民眾不一定要到醫學中心,因為社區也可以做很多事情。

陳部長時中:當然。

邱委員泰源:本席在乎的是如何讓民眾趕快感受到家庭醫師制度的溫馨,以及它帶來的全面照顧,這部分可能要由衛福部的層級進行整合,因為這和健康署、醫事司都有關係,和食藥署相關的藥品衛教也有關係,部長對這部分有什麼看法?因為家庭醫師制度已經做了這麼多年,應該要讓它落實到民眾身上,讓大家有感。部長有什麼高見?

陳部長時中:第一個是和專業團體合作,這是能否成功的第一步。第二步,當民眾有感的時候,對這個制度的配合和滿意度當然就會改變。我們希望明年能夠進行兩個計畫,一個是對嬰幼兒的家庭個案管理,這部分是用這個方式介入,另外是針對高齡者,我們也希望從個案管理的方式介入。事實上這樣的制度建立,最重要的就是個案管理、全家的照顧,希望這樣的精神能夠彰顯,只要民眾覺得社區裡面就有好醫師、好鄰居,這樣的感覺就會出來,我們的醫療效率和品質也會更好。

邱委員泰源:謝謝部長。部長剛才提到一點,本席覺得非常敬佩,也具有可行性,就是從高齡者和嬰幼兒著手,因為他們屬於相對弱勢,需要身體照顧的頻率的確比較高。你們有沒有更具體的想法?這個制度要全國推動嗎?或是建築在社區醫療群上面?怎麼掌管這些高齡化病人及嬰幼兒個案?怎麼的approach?

陳部長時中:我剛才說到一個前提,基本上我們當然希望在全國推動,但是需要專業團體配合,我們也會和家醫整合計畫配合,雖然不是完全重疊,但一定要和它連結起來,在這樣的系統下進行嬰幼兒和高齡者的健康管理,也會和居家醫療連結。

邱委員泰源:現在社區的確做了很多工作,也有居家醫療的部分,如果再加上高齡者的健康管理,本席認為這是非常有意義的,而且馬上可以讓民眾感受到被照顧,其實這也是政府應該做的,所以要把它落實。

陳部長時中:當然。

邱委員泰源:關於這個計畫,我們也非常樂意、期待可以馬上去做。但是站在社區醫療群的層面來看,也要看他們有多少能力可以承接,因為現在已經有部分架構,也有很多工作要讓他們承接,包括居家醫療、末期安寧照顧等等。部長也很清楚,其實健保經費相當有限,像居家醫療,出勤時要冒著風雨、被狗咬、車禍的危險,但出去看診二個小時才給付一千多元,聽說日本是給付1萬元臺幣,所以臺灣的醫療團隊真的很辛苦。

陳靜敏委員也在場,雖然我們的護理人員秉持犧牲奉獻的精神,願意做有意義的事情,但是請部長在推動這些事情的時候也要考量醫護人員的能力,要多給他們一些鼓勵。當然鼓勵包括精神上的,也包括實務上的,因為他們出診也很辛苦。例如臺北,大家不要以為臺北市是一個很熱鬧的地方,其實也有很多獨居老人,有些老人在墓園旁邊居住40年沒有出去看過病,後來發現很多這樣的例子。

今天臺北市可以變成這樣,是因為聯醫做了很多居家醫療的服務,得到很多民心,尤其是士林社子島,那邊有很多人被照顧到,這部分的確是有所成就。本席的重點是,推展這些事情的時候要怎麼鼓勵這些人,部長對這方面有什麼看法?

陳部長時中:當然是精神鼓勵100分,但實質鼓勵要看預算。初步來說,這部分大概是由各管司和醫師合作,進行健康管理,然後轉介居家醫療或其他醫療,醫療本身當然是用健保的費用,個案管理就是由公務預算支應,目前我們是希望從醫療發展基金支出這筆錢。

邱委員泰源:我們也非常期待,希望這樣的想法能夠馬上落實,本席相信醫療端應該會全力配合。

陳部長時中:好的,謝謝。

邱委員泰源:趁這個趨勢去做這件事,也許每個關節點都可以發揮很多力量,希望之後可以有更多成就,我們一起努力。

陳部長時中:對,這個系統最重要的,當然就是醫療體系必須落實個案管理,我們也想和公衛端結合,還有小孩子的福利和保護端,要把這些連接起來,因為這些都是不可分的。

邱委員泰源:非常好,謝謝部長。接著請教疾管署周署長,本席記得一、兩年前的5月份,部長到WHO參加過幾場重要會議,當時你們有發表一些關於旅遊醫學的論文,其他國家對臺灣推展這個部分也給予最大的肯定。關於旅遊醫學,從部長擔任衛生署副署長時,那時是侯勝茂擔任署長,當時我們就開始推動,疾管署真的很用心,你覺得旅遊醫學在臺灣推展的如何?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旅遊醫學,原先臺灣並沒有做這方面的事務,經由幾家醫學中心協助,加上旅遊業者的幫忙,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漸漸走上軌道,相信以後應該會有其他國家可以參考的地方。

邱委員泰源:你回答的不是很具體,不過沒關係,本席這邊有張圖表可以看。其實旅遊教育有很多部分可以透過教育把關,現在臺灣的大醫院幾乎都有旅遊醫學門診,而且越來越多人使用。

周署長志浩:是的。

邱委員泰源:本席知道疾管署也有推出健康旅行社,讓更多旅遊社願意把健康的元素加進去,這是好事,本席希望疾管署繼續推動、鼓勵,因為這個看起來並沒有用到疾管署的經費,頂多就是一張獎狀或獎盃而已,真的是物美價廉。本席的意思是說,今天討論了很多這方面的主題,因為主席非常英明,提供這麼好的機會讓大家談這些事情,其實旅遊醫學也可以派上用場,你們回去之後是不是可以想一下,可以把這部分加入,讓它發揮更多功能。

周署長志浩:是的。我們除了推動旅遊醫學之外,也有和新南向工作結合。

邱委員泰源:今天談了很多疫苗的事情,但本席還是擔心明年的狀況,老實說現在還是有流行的趨勢。現在流感有沒有流行的趨勢?

周署長志浩:流感現在還算是低度流行,雖然這個季節看起來有點要流行起來的樣子,但還算是低度。

邱委員泰源:看了過去這段時間衛福部和疾管署所做的事情,本席感到非常敬佩,各部門的因應都算得宜,但是有一段時間基層醫療突然缺乏一些醫療物品,錢都收了,但是沒辦法注射,後來是用國光生技的疫苗救急。我們做事要有前瞻性,明年能不能順利進行?有沒有什麼安排?

周署長志浩:有的,明年我們會做一些安排,儘量減少這部分的衝擊。同時,疫苗廠的部分也學習到很多經驗,這部分發生問題的機會也會降的更低。

邱委員泰源:本席認為大家應該要積極任事,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因為大家一直反映,所以本席才會一直請教你們,其實大家都覺得很煩。很多事情進行時希望不要有斷層,因為這中間可能會有很多狀況,不要因為某個狀況就造成供藥斷層,明年再努力一下,好不好?

周署長志浩:我們現在已經在努力了。

邱委員泰源:最後請教食藥署吳署長,關於管制藥品如何使用,你們有比較內行的人在場嗎?你是這方面的教授,應該也很內行。你們有沒有管制藥品組?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管藥組沒有來,因為今天主要的討論議題是食品。

邱委員泰源:本席直接請教你,現在公告的麻醉藥品主要是使用在疼痛症狀,但是這幾年來,照顧末期病人的單位最頭痛的問題,就是政府一直不願意把嗎啡用在呼吸困難的病人身上,甚至是用在非癌症病人,不管是疼痛或是其他症狀,這方面真的困難重重。現在的趨勢就是讓病人回家做居家安寧治療,結果這些藥卻很難讓他們帶回家,因為條件非常多。

專科學會一直向食藥署反映,不管是發公文或是當面反映,結果你們最近公告的內容還是沒有這些Indication,造成他們非常大的困擾。本席告訴你,其實大家都在用了,本席發表的幾篇SCI paper也是在探討這個問題,Morphine for dyspnea control in terminal cancer patients,這已經是世界公認的處理方式,本席二、三十年前開始照顧末期病人時就每天在用,如果我們不控制末期病人呼吸困難的問題,你知道會怎麼樣嗎?就是病人不敢待在家裡,或者家屬一看到病患喘息急促就會馬上送急診。

一旦送到急診,你也知道結果是什麼,就是插管送ICU接受死亡套餐,導致前面的照顧化為烏有。前面我們很努力的告訴他們該怎麼處理,結果那一剎那就讓他無法在家裡善終,其中最大的關鍵就是不會用嗎啡控制呼吸困難的問題。署長對這方面的看法如何?

吳署長秀梅:這個議題我們會帶回去找相關專家研究,包括醫學會、藥物方面的專家。

邱委員泰源:你要找對醫學會,必須是實際在照顧末期病人的醫學會,好好聽他們的意見。因為現在大家有兩個疑惑,所以有的人就不敢使用,一個是政府並未許可,結果讓末期病人喪失在家善終的權益,第二個,其實專利廠商也一直反映,但公告結果還是沒有這一塊,到底能不能用?大家都不知道。

另外就是教學時也很困擾,因為教學時要告知現在國家是怎麼規定的,但是有的醫學生就說了,他到中部某個病房照顧末期病人時,醫師卻說國家規定不能用。這時學生就疑惑了,所以到群組反映,我們回答哪有這回事,這一、二十年來,你去查paper,Morphine for dyspnea control,有多少末期病人使用這樣的藥物,隨便都有幾十篇以上。這個部分拜託你們,因為最近專科醫學會也在反映,大家坐下來好好談一談,本席認為這對末期病人的權益影響非常大,拜託署長了,謝謝。

吳署長秀梅:好的,謝謝。

主席:王委員發言後,處理臨時提案。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探討有關非洲豬瘟疫情的問題,因為它有持續擴大的態勢,我們的防疫層級到底是怎麼處理?先請教防檢局馮局長,你說非洲豬瘟的防疫不亞於地震,所以你們才會發佈讓很多人都嚇一跳的警訊通知,讓大家以為有地震。請問你們現在的防疫等級如何?有開設任何應變小組嗎?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動物傳染病是國內有疫情的時候,我們才會開設,現在是……

王委員育敏:所以現在根本沒有開設?你們連基本的緊急應變小組都沒有嗎?

馮局長海東:我們現在已經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工作會報。

王委員育敏:那是什麼等級?按照你們的業務計畫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是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農委會緊急應變小組,以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緊急應變小組,請問你們現在是處於什麼層級?

馮局長海東:我們現在不是在這個緊急應變的層級。

王委員育敏:都沒有?

馮局長海東:對,現在還沒有成立。

王委員育敏:你說這個防疫等級不亞於地震,結果你們連預備工作、跨部會的小組都沒有成立,這算什麼防疫等級?

馮局長海東:現在已經成立跨部會的工作會報,整合現在的預防工作。

王委員育敏:多久開一次會?

馮局長海東:現在沒有定期開會。

王委員育敏:本席覺得這樣太鬆散了,你們昨天發出這麼重大的訊息,這是屬於國家災害防救等級的警訊,結果現在卻沒有進行實質的防疫工作,這是法定的三級業務計畫,你們連一級都沒有做到,只用一個不定期的工作會報處理,這樣防疫工作會澈底嗎?會嚴謹嗎?可以這樣做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要發那個重大、緊急警訊呢?

馮局長海東:因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動物疾病,院長已經召開過兩次院級會議。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的邏輯很矛盾嘛!如果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問題,為什麼你們到現在連應變小組都沒有成立?這是不合常理的,前後邏輯完全矛盾。這件事是否屬於重大事件?如果誠如你所說的,這是非常重大的事情,本席也支持你們發這樣的簡訊,但是請你們配合業務計畫行事,應變等級也要升等,你不是說這個疫情等同地震般嚴重嗎?為什麼不設立?

馮局長海東:現在的重點是在做預防工作。

王委員育敏:因為現在農委會沒有主委嗎?所以沒有人下達決策,因為現在是代理狀態,還是現在內閣進入看守狀態,沒有人做重大決策?請問你,昨天是誰下令發這封簡訊?

馮局長海東:這是由防檢局發佈的。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就可以決定,不需要任何把關機制?你們告訴NCC之後就發出去嗎?

馮局長海東:有簽辦到災防辦,透過行政院的系統發出。

王委員育敏:今天災防辦的人有到場嗎?或是有任何行政院層級的人在場嗎?只有食安辦嗎?食安辦有涉及這塊業務嗎?也沒有!所以你們有呈報到行政院災防辦公室,他們同意後才發簡訊?今天政府的行政決策非常詭異,防檢局一直告訴大家這件事非常嚴重,要把它當一回事,結果你們並沒有根據業務推動計畫執行,緊急應變程序並沒有升級,這樣要怎麼防疫呢?本席覺得你們這個部分要好好檢討。

本席以下要問的,就是各部會怎麼配合你們,結果連農委會這個主管機關都沒當一回事,別人怎麼配合?這件事情要好好檢討。關於非洲豬瘟的疫情,本席贊成要很嚴峻的面對,但是依你們現在的防疫等級和處理方式,本席認為過於鬆散,這樣是處理不了的,各部會也不會接受你們的指揮。你們現在有指揮官嗎?局長就可以調度大家嗎?局長,你覺得你們有這個能力嗎?你可以指揮其他部會嗎?

哪一個部會會聽你的指示?站在你隔壁的陳部長會聽你的嗎?沒辦法吧!如果沒有更高層級的防疫單位,怎麼指揮各部會?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可是今天農委會代理主委沒有來,只派局長參加,請你回去後充分反映這個意見。你們到底要不要開設應變中心?要開設什麼等級?不能像昨天一樣,貿然發出這封重大警訊,這樣是有問題的。接下來本席要請問衛福部陳部長,今天早上你回應媒體時也說到,未來有些疾病發生時,你們也要比照這次事件發佈警訊通知。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是記者問我,發佈這樣的訊息是否恰當,我認為有重大事情時,資訊透明是一件好事,衛福部也許會有和食安或防疫相關的事情,如果需要資訊透明時,能夠透過這樣的管道發佈,我認為這是對的。記者要我進一步舉例,我是說在食品方面,目前追溯、追蹤系統和下架,基本上程序還是要完整,所以用到這個系統的機會恐怕不大,而防疫、醫療體系也有一貫的作業方式,但是對於新興疾病,當這類事情到達一定層級時,可以運用這樣的系統讓大家了解,這是好的。

王委員育敏:請問你對這個系統的認知是什麼?它是一個告訴大家訊息、宣導的管道,或者是緊急、重大事務的國家級警報系統?本席希望大家要弄清楚,災防中心規劃的這套系統不能被濫用,昨天收到防檢局的簡訊之後,很多人都在罵,他們一直認定這是國家級警報,以為有地震災害拔腿要跑,因為大家已經被教育過,它是國家級的警報,所以才會帶有聲響、震動,是用非常緊急的方式呈現。

如果現在各部會類似這種和防疫有關的訊息,不管緊急與否都用這套系統,它就會形成一種狼來了的效應,以後民眾會麻痺,因為一個月可能會接到好幾通來自各部會的不同簡訊通知,而且每一通都會響、會震動,請問他們怎麼分辨?當真的有大地震需要逃命的時候,他們可能不跑了,本席覺得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以本席要問的是,誰在管理、管制各項訊息的通知?各部會就有權決定嗎?看起來這個層級很低。

陳部長時中:各部會可能會有通知的需求,但決定權可能在行政院災防辦這樣的層級。

王委員育敏:災防辦的管理也很鬆散,本席覺得他們根本沒有在管理,只是尊重各部會,只要你們需要發訊息,他們就會幫忙發出,這是不可以的。為什麼不可以?現在有國家級警報、緊急警報和警訊通知這三種方式,今天災防辦應該要來列席,請問它的通報方式在樣態上有沒有任何不同?沒有!所以昨天大家收到的警訊通知,和國家級警報是一模一樣的,和緊急警報也一模一樣,請問這樣的通知方式,人民如何判斷這個訊息的重要性?

所以本席認為今天委員會做成的決議應該通知災防辦,本席希望各部會都要注意,今天陳部長算是列席單位中的最高層級首長,你要告訴災防辦這樣的訊息,如果只是要通知訊息,就不可以用這種警響的方式,因為大家現在一收到這個通知就是拔腿要跑的概念,如果只是單純的警訊通知,就應該比照一般簡訊,不需要發出聲響,也不應該警鈴大作,這樣才能區分嚴重性,因為這是各部會的重大訊息通知,不是叫大家跑,本席覺得警報和通知的意義差很多。

所以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必須要做區別,才能開放讓各部會做為訊息發佈和通知的管道,否則我們好不容易發展出來的國家級警報、災害防救系統會功虧一簣,會因為被眾多訊息淹沒,失去最重要的緊急救命功能。部長,你認同嗎?

陳部長時中:委員說的是對的,這個部分應該要單一功能,如果想要擁有多重功能,反而會傷害到原有的功能,所以怎麼做一個清楚的區隔,這是應該檢討的。

王委員育敏:是啊!本席希望這個部分要澈底檢討。另外就是現行的防疫措施,其實這次非洲豬瘟事件,被帶進來的都是食品,請問衛福部,你們的角色和責任在哪裡?特別是現在有網購的包裹,他們可能是賣衣服或商品,結果廠商贈送一個東西,裡面就挾帶一條熱狗,這樣的包裹方式,其實以我們現在的檢疫機制,海關是驗不出來的,對不對?局長是不是可以回答?現在海關驗的出這種把一條熱狗包裹在衣服裡面的包裹嗎?

馮局長海東:這個事件我們正和當事人接觸中,希望可以還原這件事情的真相,因為現在得到的都是一些片面的資訊,至於……

王委員育敏:本席說的是樣態啦!如果類似這樣的樣態,不是整包都是熱狗,只是在衣服當中挾帶一個東西。

馮局長海東:我知道。這個部分是不是由關務署說明?因為他們主管這方面的業務。

王委員育敏:請關務署說明一下,類似這一類的問題,你們怎麼加強防疫查緝?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照理說包裹要經過X光機檢查,X光影像看的出來,包括火腿等豬肉製品,我們已經把相關產品的密度差異放在X光檔案裡面讓關員判讀,照理說X光機是可以檢查出來的,這個個案我們會再了解。

王委員育敏:好的。本席覺得防疫視同作戰,有關非洲豬瘟的疫情,需要各部會動起來,所以本席要拜託農委會,你們該開設的應變中心,麻煩你們趕快設立,這樣才可以要求各部會定期來開會、檢討,任何防疫上的漏洞都要即時補足、補強,這才是你們口中所說的,它是和地震一般等級的防災措施。請馮局長回去務必告訴農委會,這個應變中心一定要開設,不要像現在這樣要開不開,如果只是工作會報,本席覺得達不到防疫的效果,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指導,關於防疫這件事,當時防檢局長沒有參加,行政院有請農委會做過兩次專案報告,院長也很清楚的做了分工指示,不管是環保署也好,或是衛福部、財政部也好,都有相關指示。

王委員育敏:這樣的問題就應該設中央災害防救等級的應變中心,各部會才可以動起來,而不是隨院長一個人的意志,他要開會就開會,他不開會,大家就不開會,就是讓它制度化、正式化。因為中國大陸的疫情還在延燒,還會持續一段時期,情勢是非常嚴峻的,所以本席才會要求開設應變中心,各部會都要參與,這段期間大家要很密集的開會,對這件事情做最嚴密的把關,把它阻絕在境外。

陳部長時中:對,只要農委會有什麼決定,我們都願意配合。只是剛才委員問到,行政院有沒有進行統整,事實上工作方面有做統整分配。

王委員育敏:只是還沒有正式的防疫層級指揮官。

陳部長時中:對,但是有做工作分配的討論。

王委員育敏:一定要開設,好不好?謝謝。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總共有7案,請一併宣讀。

臨時提案:

1、

經查,日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19件產品後發現三件產品不符合規定,其中「台灣菊花」除檢出殘留農藥殺蟲劑剋安勃0.06ppm,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外,另其包裝標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合格」字樣。

爰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應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進行調查,並就該所農藥檢驗方法、相關設備以及合格字樣標示提出檢討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至本委員會,以確保民眾對於該機關檢驗檢測品質之信賴,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提案人:陳曼麗

連署人:陳靜敏  吳玉琴

2、

消費者使用網際網路獲得世界各國產品資訊,透過境外電子商務平台於線上下單購買境外貨品。此為目前世界各國之趨勢,我國消費習慣及網路使用頻繁之影響,透過電子商務購物消費模式在台成長迅速,每天逾10萬件包裹貨品入境台灣,每年近千億低價免稅貨品進入台灣市場,嚴重影響台灣經濟。

有關貨品透過境外電商平台行銷模式,各國為保護境內產業之措施不一,各國低價貨品免稅規定及包裹入關模式亦不同。基於維護國家經濟發展,且因跨境電商行銷模式已對國家經濟具重大影響及衝擊。爰此,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三個月內,針對「境外電商對台灣經濟之影響」提出相關影響評估報告,並針對未來趨勢提出具體政策建議。

提案人:陳 瑩  黃秀芳  吳玉琴

3、

有鑑於電子商務盛行,透過網路網購貨品已是目前世界各國之趨勢,台灣目前2018年1月至11月有4,332萬件包裹進入台灣,其中約94%包裹為低價免稅貨品,等同每年近千億元免稅貨品輸入台灣,對我國批發業、零售業、服務業、製造業、電商業者及相關產業影響甚鉅。

爰此,要求經濟部應於3個月內,針對境外電子商務購物行銷模式,低價免稅貨品入境台灣,對台灣境內相關產業影響之評估報告,並針對目前境外電子商務發展趨勢,提出因應政策之建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 瑩  黃秀芳  吳玉琴

4、

自2011年來,國內外對胎兒與嬰幼兒暴露DEHP塑化劑,誘發健康危害的研究成果很多,主管機關應積極將新的研究成果納入管制參考,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一個月內就塑化劑對於食品安全的危害,提出重新執行風險評估之規劃,並於一年內依據風險評估之結果修訂塑化劑殘留標準,並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焜裕

連署人:陳靜敏  陳曼麗

5、

107年度流感疫苗施打計畫由於新增的病毒株培養較預期慢,導致延後兩週開打:加以後來疫苗出包,目前流感疫苗尚短缺76萬5,726劑,為避免發生民眾擠打問題,請疾病管制署針對接種人力質與量的準備、各個接種地點完善度,以及施打對象優先性與完成率等,於2週內提出相關緊急應變因應措拖。又因採購來的疫苗配送不及,恐超過流感高峰期,影響民眾施打意願,請衛生福利部就現行公衛體系在疫苗管理、接種考評、衛生所定位、基層醫護人員血汗問題等進行全面性檢討,並於2個月內報告。

提案人:陳靜敏

連署人:陳曼麗  吳玉琴

6、

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規劃,告警訊息分為「國家級警報」、「緊急警報」、「警訊通知」等類別。「警訊通知」適用較無急迫性,但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之警訊,如氣象局的大雨即時訊息、海嘯警報、颱風強風告警:公路總局的公路封閉警戒;水利署的水庫放水警戒;水保局的土石流警戒;疾管署的傳染病、國際旅遊疫情;民防管制所的空襲警報演習;原子能委員會的核子事故警報等。惟現行警報通知並無針對「國家級警報」、「緊急警報」、「警訊通知」等狀況區分其警報方式,致使民眾收到是類訊息無從區分其嚴重性,進而影響災防告警服務之效益。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會同相關部會,於一個月內提出告警訊息警報方式區分檢討報告,俾使民眾確切即時掌握應變時機。以維護民眾安全。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蔣萬安  徐志榮  許淑華

7、

有鑑於網路消費行為近年蓬勃發展,民眾消費模式漸由網路平臺購物取代傳統面對面現金支付,臺灣網路購物市場漸趨熱絡及成熟,伴隨社群網路之興起,連帶衍生許多網路交易糾紛,所衍生之犯罪問題亦日趨繁複。據警政署統計資料所示,近2年假網路拍賣(購物)案件及財損數,105年計3,189件,財損新臺幣1億1,169萬5,344元;106年計3,591件,財損2億8,367萬6,981元,有明顯上升的趨勢:惟目前我國民眾對於詐騙通報機制仍僅限於165反詐騙電話,未配合科技發展與時俱進,進而影響詐騙防範政策推行之效益。爰建請衛生福利部會同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警政署,於一個月內提出反詐騙通報app平台建置計畫報告,強化通報量能,以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提案人:王育敏

連署人:蔣萬安  徐志榮  許淑華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第1案還在溝通中,先保留。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

請國發會社發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武育:主席、各位委員。倒數第三行是不是可以修改為「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會商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機關於三個月內」,其他的沒有問題。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第2案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3案。

請經濟部商業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秘順: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建議修改為「要求經濟部應會同相關部會於3個月內,針對境外電子商務」。倒數第二行的逗點之後,修改為「並於5個月內提出因應政策之建議」。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第3案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4案。

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4案,這裡提到的一個月建請改為三個月。另外「一年內依據」修改為「一年內研議」。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本案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5案。

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容許我們和委員就這部分再做溝通?

主席:好的,先保留。處理第6案。

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一下,有關疾病的部分,我們當然可以配合,但是這部分涉及跨部會的事務,是否由更高層級的單位來做協調?

王委員育敏:今天行政院有代表列席嗎?就改由行政院負責。

主席:但是行政院的哪個單位可以處理?

王委員育敏:食安辦可不可以代表行政院?這件事的確需要跨部會處理。

主席:請行政院食安辦許主任說明。

許主任輔:主席、各位委員。假如要寫行政院的話,我回去之後會請災防辦研議、處理這一條,好不好?

王委員育敏:好的。

許主任輔:時間可不可以長一點?改為三個月呢?一個月可能可以,不過……

王委員育敏:如果是三個月,各部會這段時間會不會就亂發訊息?

許主任輔:不會的,我剛才有注意聽這個問題。

王委員育敏:三個月太久了啦!兩個月。

許主任輔:好的,兩個月,謝謝。

主席:本案文字修正後通過,謝謝。陳委員曼麗要針對第6案發言。

請陳委員曼麗發言。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委員。針對第6案,剛才有說到將「建請衛生福利部」改成「行政院」,由行政院做相關報告,但是本席認為這麼做並不恰當,其實還不到檢討的地步啦!關於是否傳送這樣的國家級訊息,例如現在非洲豬瘟這件事情,其實對我們的農業影響非常大,經濟委員會也討論過這個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會把罰金調高到100萬元的原因,因為這件事情真的滿嚴重的,它會摧毀臺灣的農業。

所以這個部分到底是不是緊急警報?本席認為可以再討論,但是否要做檢討報告?本席認為改成書面報告就可以了。另外,針對第1案的部分,剛才農委會的官員有和本席做過溝通,基本上本席已經和他們說過,就是按照本席提案的內容,請他們提書面報告說明。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可以只提書面報告,應該是提檢討報告。當然要檢討,為什麼不行?這部分本席說的非常清楚,這件事情應該要檢討,因為現在社會上有兩種看法,本席剛才也說過,非洲豬瘟這件事情如果是重大、緊急的,需要提升它的防疫等級,那麼行政院就應該有所作為,除了工作報告,防疫等級也應該升級。如果是這樣,你們就可以發佈這樣的訊息。大家要知道,現在警告的訊息都帶有聲響、震動,大家會把它視同地震警報,所以本席的提案案由寫得非常清楚,我們要區分訊息,讓民眾可以很清楚的分辨。針對這一點請行政院檢討,不曉得民進黨委員為什麼反對,你們應該說出一個比較清楚的理由,因為這是為了大家好。本席不是反對使用這樣的系統,而是這個系統的等級不一樣,所以發出的訊息、聲響也應該不一樣,這是從人民的角度思考,請大家好好的思考這個問題。

主席:其他委員對這部分有沒有意見?

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王委員的提案立意沒有問題,但這裡不要用檢討報告,其實這次豬瘟的事情真的和防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所以也不是提書面報告,應該是檢視、區分警報訊息、警報方式,這部分要做一個區分說明。這不是檢討的概念啦!應該是一起檢視。

王委員育敏:本席的意思就是這樣,如果未來所有的訊息都用這樣的方式呈現,讓大家分辨不出來是地震或是其他訊息,大家認為這樣的做法適當嗎?

吳委員玉琴:發出警訊是為了讓大家知道相關訊息,這才是重點,大家才能夠提高警覺。

王委員育敏:本席沒有意見,如果你們一定要擋的話,讓社會公評。

吳委員玉琴:只是文字做修正,並不是擋這個提案,就是行政院要對警訊方式做區分報告、精進報告,就是說明嘛!

王委員育敏:這樣不叫檢討報告要叫什麼?你們不要在文字上做文章。

吳委員玉琴:就是請他們說明,大家都很支持你的提案。

主席:文字上要怎麼修改?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昨天這個簡訊的問題,本席有一些資訊提供大家參考,第一件事情,其實還有非常多民眾不知道中國發生豬瘟,而且還有中國民眾翻牆到本席臉書表示,央視說沒這件事。所以本席覺得昨天發這個簡訊,第一,它其實是依照我國的警訊通知規定,這部分的確有相關法規規定,他們不是自己突然發通知,是經過相關部會同意才發出訊息。

第二件事情,你問大家要不要發這個簡訊?本席這麼說啦!大家收到簡訊時,難道完全都不看,就認定現在有地震,直接躲在桌子下面嗎?真的一個字都不看嗎?今天你收到這樣一通簡訊,對,你會嚇一跳,但這是重要訊息,我們希望民眾能注意到,非洲豬瘟這件事情的嚴重性,對臺灣農業之危害和威脅,其實已經是國安問題,所以中華民國政府應該用盡一切可能,讓民眾知道這件事情的嚴重性,而且要用盡一切可能讓民眾了解如何防堵這個可怕的疫情。

你說大家收到一個警報訊息就叫擾民,可以!那麼本席請問大家,如果我們沒有用盡各種方式,讓民眾知道非洲豬瘟疫情的嚴重性,導致疫情蔓延或進入臺灣,又該如何負起民眾交予我們的責任?本席再次強調,王育敏委員認為這樣會嚇到民眾,但本席要問一件事情,今天民眾的手機一響,難道連看都不看,手機一響就以為是地震,然後馬上躲到桌子下嗎?難道都不看簡訊內容嗎?

當你收到帶有響鈴的簡訊,這通簡訊告訴你,臺灣現在正遭遇一個問題,非常靠近我們的中國,一直不停有人帶含有非洲豬瘟病毒的農產品進入臺灣,甚至透過網購方式送入臺灣,這種所謂的祖國善意,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還告訴我們這個簡訊叫擾民,本席只能請臺灣所有豬農及相關產業的業者一起公評,國家是否應該盡一切可能讓人民了解,我們正在遭受中國豬瘟這個恐怖的威脅。

本席再次強調,本席不相信臺灣民眾收到簡訊時,第一個動作是先躲起來,而不是看簡訊內容要告訴你什麼事,謝謝。

主席:文字上要做什麼修正?有沒有什麼建議?提精進報告嗎?

蔣委員萬安:改善報告啦!本來就要改善內容嘛!

林委員靜儀:所以是聲音不一樣,還是怎麼樣?

王委員育敏:讓他們去研議,不可以嗎?還是你要維持現在的樣子呢?

林委員靜儀:你們希望民眾不知道豬瘟的嚴重性,是不是?

王委員育敏:你有沒有聽到本席剛才的發言內容?

林委員靜儀:如果你覺得很嚴重的話,請問發一個簡訊是會害死誰啊!

蔣委員萬安:本來就要做區分啊!連改善都不願意嗎?

主席:不然改區分報告,這樣可以嗎?

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現在執政黨委員是怎麼了?有需要護航到這樣的程度嗎?本席剛才一再重申,關於非洲豬瘟這件事情,本席還要求行政院設立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等級,跨部會好好的討論、研議。

林委員靜儀:開設應變中心就不能用簡訊通知嗎?

王委員育敏:這樣的簡訊通知方式,對民眾來說是混淆的,林靜儀大委員,你知道嗎?你要不要看一下新聞媒體報導,現在出現兩種聲音,要求行政院針對這件事情檢討,請問什麼地方不對?

主席:休息3分鐘,大家協商一下,好不好?

王委員育敏:只是要求行政院針對發布方式區分,讓民眾更清楚,請問哪裡不對?

主席:行政院代表要不要和兩方面溝通一下?

王委員育敏:行政院都沒有意見,請問執政黨委員在亂什麼?本席還要求他們好好宣導。

林委員靜儀:對於非洲豬瘟的警訊,你們在怕什麼?你們在捍衛誰?

主席:休息3分鐘,再協商一下,好不好?

王委員育敏:什麼在捍衛誰!我們有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國會議員真的非常可悲,不能就事論事。

主席:協商一下吧!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第6案文字修改為「建請行政院會同相關部會,於二個月內提出警訊息警報方式區分報告,俾使民眾確切即時掌握應變時機,以維護民眾安全」,如果文字這樣修改,大家可以接受嗎?

林委員靜儀:這樣可以達到什麼效果?可以說明一下嗎?這樣就不會警訊一響就嚇到嗎?

主席:就是提出通報的區分方式,因為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想法,感覺也不一樣,用不同警訊方式,說不定大家就可以很快的區分這是地震或是其他警報,這樣也合理啦!請問各位,有沒有問題?如果沒有問題,第6案文字修正後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1案。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原則上會遵照辦理,但我必須說明的是,我們農方沒有核准任何的報告結果登載在標示上面,所以我們會用這個方式向委員說明。

主席:好,第1案就照案通過。謝謝。

處理第5案。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溝通的結果是,前面的文字都維持不變,但是,自倒數第三行文字修正為:請衛生福利部就現行公衛體系在衛生所定位及考評(如社區保健、醫療照護、預防接種等)與基層醫護人員血汗問題等進行全面性檢討,並於2個月內報告。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案做上述文字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處理第7案。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在網路詐騙裡面,政府有積極作為有其必要的,這也事涉到比較多不同的單位,就有跨部會管理的權責,我本來想建議由內政部主責,不過,由於內政部的長官也不在場,所以我想將文字直接修正為:爰建請內政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及農委會於一個月內提出基本反詐騙通報app平台建置計畫報告。如果委員願意的話,給予兩、三個月的時間處理,可能會建置得比較完整一點。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7案做上述文字修正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現在繼續進行詢答。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流感疫苗有出一些狀況,我也不再一一贅述,從衛福部一開始宣布延後接種流感疫苗,還發現有些流感疫苗已經變色,以致社區與校園都有延後接種流感疫苗的問題。針對我們今年處理過程、明年預防、改善機制及未來整個流感疫苗政策等問題,我想要請教部長與署長。我們都知道國光及賽諾菲疫苗的問題,這部分我就不多說了。因為方才部長表示,受到這些流感疫苗有出現一些問題的關係,所以我想請問部長,現今到底還有多少縣市尚未完成校園接種流感疫苗,大概還有幾劑?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可以分為兩方面向委員說明:在校園接種方面,大致上有8個縣市的接種對象到國中以下,至於在高中的部分,有一部分學校無法接種,剩下縣市則是全部都可以完成。目前這8個縣市大概缺乏11萬餘劑。

徐委員志榮:依照部長的說法是,這8個縣市是國中以下的學生都已經接種流感疫苗。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全部在國中以下都會接種流感疫苗,在高中部分有8個縣市恐怕會接種不完全,而我們提出的補救措施可能有些學生接種當天因故未接種,學校可以開立證明書證明該生尚未在校接種,他可以在社區接種流感疫苗。以目前而言,今年流感疫苗的接種率約達百分之六十幾,等到月底大致上疫苗都會打完,所以現在學校方面有17萬劑,社區也有17萬劑。

徐委員志榮:這也不用我在這邊說了,台大感染科的教授說,校園接種的目的是為了建立群聚的免疫,大家也知道接種流感疫苗之後也需要2週的時間才會發生效力,所以我們關心的問題是,剛才部長講的那些流感疫苗是否在12月底或一週後,即可接種完畢?

陳部長時中:因為各衛生局都已經排好接種時程,這17萬劑流感疫苗應該在12月下旬就會完成接種完成。

徐委員志榮:如果從12月中旬到月底會打完的話,應該會比較好一點。

部長,今年流感疫苗供應不及,然後又出了事情,我的想法是,我們只向國光與賽諾菲2家公司購買流感疫苗,是否因為採購對象過於集中所致,萬一發生什麼狀況,我們可能預期的接種規劃都會delay了。

陳部長時中:對。基本上,我們是向各廠商都進行邀標,不是只有邀請這2家公司,抑或是只有限制2家公司競標,所以我們整個標案都是開放的。

徐委員志榮:部長,國際上製造三價流感疫苗的廠商有多少家?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國內有4家廠商領有藥證,當時我們都有邀請這4家廠商來投標,其中只有2家廠商可以依照我們所提出的期程提供疫苗,所以最後只有2家廠商來投標。

徐委員志榮:我是指國際上的情況是如何?

周署長志浩:在國際上先進國家的話,主要大概就是這幾家藥廠而已,剩下的有些根本就……

徐委員志榮:如此說來,我們要取得這600萬劑流感疫苗,除了國內以外,國外也不是很容易購買到這些流感疫苗,是不是?

周署長志浩:對,這確實不容易。

徐委員志榮:一方面是我們出的價錢可能也不是很高,另一方面是我們要採購的數量也不是很多,所以在採購上會有點困難。

周署長志浩:事實上,我們覺得現今流感疫苗的數量已經不少了,但是,從國際市場上來看,我們的數量當然是少的。另外還有一個因素是,有些國家生產流感度苗並不出口至其他國家,只提供給自己國內民眾所需。

徐委員志榮:因為這些國家不賣給我們,所以我們也就不容易購買到。

周署長志浩:對。

徐委員志榮:我們一般所謂的全人口疫苗涵蓋率達25%,但在發生這些事件以後,可能要下降幾個百分之點了。

周署長志浩:這部分會稍微降低一點,不過,現今國內全人口疫苗涵蓋率已經達到21%,接續民眾完成接種之後,我想接種流感疫苗的全人口疫苗涵蓋率應該可以達到22%。

徐委員志榮:根據疾管局的初估差不多下降3%左右。我們是不是可以有這樣的概念,不是說每年疫苗都會出問題,能否在我們預期購置流感疫苗的數量再增加幾萬劑,萬一有出了問題,你們還有預備流感疫苗;如果沒有出事情,這幾萬劑流感疫苗也不會浪費,我們可以擴大接種的對象。反正已經多準備了一些,萬一都沒有發生任何事情,你們就再提高或下降現今接種流感的對象再擴大一些年齡層或工作性質較特殊者,不要浪費地把所有疫苗統統打完,這就是有點備量的觀念。

周署長志浩:目前我們購買600萬劑流感疫苗,其實在當初就已經有考量這個部分。事實上,每一年我們大概準備五百多萬劑,願意接種流感疫苗者都差不多包括在內了,但是,既然我們購買了600萬劑,就希望把它全部都施打完了,所以我們購買這600萬劑疫苗就已經包括這部分的考量。

徐委員志榮:可能一些具有接種資格者,我們都已經計算在內,但是,這些有接種疫苗資格者不見得全部都要接種,所以才會剩餘一些疫苗。以今年而言,因為出事情而扣掉幾十萬劑,你講的可能有一些剩餘的數量,如此可以彌補得過來嗎?

周署長志浩:目前我相信願意接種者,除了在學校的部分之外,我也有機制做處理。我們正努力尋求有無其他可替代的貨品再行購置,我們覺得這樣應該可以大致上還是可以滿足民眾的一些需求。

徐委員志榮:請教署長,像今年賽諾菲公司出問題,明年我們要如何與該公司訂約?譬如我們訂購50萬劑流感疫苗,倘若這些疫苗出了問題,難道我們就可以不必付錢,至於我們是否要求該公司賠償,這點我就不知道了?因為今年發生的種種事情,我們不能稱之為糾紛,會不會等到明年我們想要跟他採購的時候,因為今年該公司發生一些事情而彼此合作會不會不太愉快,這點我也不知道,如果彼此發生不悅,我想等到明年我們要向他們採購,他們會不會不賣給我們?依照周署長的預估,未來會不會發生這樣的情形?此外,有關中國大陸發生長生疫苗事件,中國大陸會不會尋找中國以外的國際市場大量採購?總而言之,本席提出上述兩點憂心,主要擔心我們明年採購的流感疫苗會不會碰到難題?

周署長志浩:根據目前我與疫苗廠進行溝通,除了主張我們的權益之外,我們也強調疫苗本身供應還具有社會責任的角色存在,而且疫苗廠也有這方面的認知,我們還是會盡量讓他們感受到,雖然有發生這些意外事件,只要把問題改正過來,他們依然還是我們在公衛上的合作夥伴之一,希望大家共同為了民眾的公衛與健康做好把關,事實上,我們已經與疫苗廠清楚傳遞相關的訊息,他們也認知到自己的社會責任。

徐委員志榮:如果我們國家可以自行生產流感疫苗,當然就應該優先提供自己國內的民眾使用,只是我擔心,不要等到明年我們要採購流感疫苗時,因為這些種種事情的關係,我們需要採購的數量可能又會不足,不過,我聽到署長這樣講就放心一點。

再者,請教部長,日前針對全面禁止日本核災輻射5縣食品輸台進行公投,簡單講,當這項公投案通過之後,衛福部還會做開放日本核災輻射地區食品進口的規劃嗎?

陳部長時中:報告委員,無論是行政院院長與本部的立場都一致,當公投的結果出爐,我們當然要尊重民意,所以這就很清楚會針對日本這5地區的食品持續管制2年,在這2年內我們不會再提出針對上述5個區域的相關作為。

徐委員志榮:好,這就是尊重我們公投的結果。

最後,我要請教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一個簡單的問題,或許這對於食安也沒有什麼關係,但我是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請教處長。我在臉書上或網路上看到某種產品很喜歡就網購相關商品,賣方可能採用代收貨款方式,等到商品送到了,我也付了錢,結果我打開商品一看,實際商品與網路上照片有很大的出入,我想要退貨,雖然對方有留下連絡電話,但打了三天三夜的電話也沒人接。請問消費者該如何是好?他們要向誰投訴?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劉處長說明。

劉處長清芳: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消費者可以向地方政府消保官申訴,至於申訴途徑可以透過網路線上申訴。消保官在受理申訴案件之後,可能會視產品的性質做處置,如果屬於商品的話,可能會請地方政府的工商單位處理;如果屬於食品的話,則會請地方的衛生單位處理,以此類推。重點在於如果業者不理會的話,其實我們有協調國內的網路平台業者,當政府機關發文請他們出面協調的時候,平台業者必須提供正確的網站業者名單給政府機關……

徐委員志榮:問題在於現今這些網站大多在境外,甚至有些IP遠在非洲或其他國家,消費者根本就投訴無門。

劉處長清芳:對,有關跨境消費爭議確實是一個問題。

徐委員志榮:難道政府都無法處理嗎?

劉處長清芳:到目前為止,由各相關主管機關……

徐委員志榮:有許多的情況是,消費者向主管機關申訴之後,賣方會再次更換新的IP,繼續在網站上販售商品。事實上,有許多的鄉親無論是購買食物或一般商品,都會遇到類似的情況,消保處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應設法遏止這樣的歪風,否則網購的商品未免也差太多了!譬如照片上看起來好大,結果寄來的卻是這麼小,實際物品與網站所述完全不同,即使消費者打電話連絡賣方,電話也沒有人接。我在想,如果民眾透過網購採代收貨款的方式,譬如哪家貨運公司收取該筆網購金額,我們能否透過貨運公司追查源頭?

劉處長清芳:可以,目前我們已經有這樣的機制。

徐委員志榮:如果貨運公司在收錢之後,可能又把錢給匯款到其他帳戶了,唯恐他們把錢匯到國外,我們可能對他們又沒輒了。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王消保官說明。

王消保官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要補充說明的是,如果是透過郵局寄送商品,消費者在2天之內就可以扣下這筆款項,至於一般宅配的部分,我們也與交通部合作,甚至有些業者已經與講好,在7天之內會找到清關行把錢給扣下來,但這要在一定時間之內做處理,通常最長時間是在7天之內。

徐委員志榮:不過,根據我所知,直到現在消費者都無法追回被扣留的款項。最後我們結果研究的是,許多消費者會串聯設法抵制不良賣家,大家都向賣方訂購商品,等到商品到貨之後再拒收,好讓賣方多付一點運費,否則大家豈不是對他沒輒了?以上建議提供大家參考。謝謝。

劉處長清芳:我們會努力。謝謝。

主席:建議消保會思考如何規劃做一些宣導的資料,以避免國人受騙,好嗎?

劉處長清芳:好的,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還是要詢問流感疫苗的問題,首先,對於疾管署日前發現疫苗有異常,積極任事、努力處理,本席給予肯定,但是,在目前疫苗接連出現這樣的問題,我想許多的事情還是必須要說明清楚。衛福部在一開始訂購601萬劑流感疫苗,目前到底我們實際收到了多少劑?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我們不予封緘或放行的,大概有三、四十萬劑,至於在市場被要求停止使用的,也大概將近40萬劑,兩者相加大約短少70萬劑。

蔣委員萬安:部長,本席我根據衛福部所提供的書面報告,簡單來講,你們在10月份時發現30萬劑流感疫苗顏色有異常,然後另外……

陳部長時中:只有其中1劑發生有異常,而那個批號還有35萬劑尚未施打。

蔣委員萬安:根據衛福部的書面報告指出,你們向賽諾菲訂購30萬劑裡面發現其中有顏色異常的情況,另外國光約有8萬多劑也發現有白色懸浮物,大概38萬劑是你們採高標準且嚴格的要求而停用。此外,衛福部在11月份主動發現有43萬劑同樣出現黑色懸浮物,當時你們決定就不予封緘,以致廠商無法如期交貨,原本你們預計601萬劑,直到11月29日加起來實際收到524萬劑,短缺將近77萬多劑。

陳部長時中:這比預期的購買量……

蔣委員萬安:對,這比預期的601萬劑尚短缺77萬劑,到底什麼時候會補足?

陳部長時中:現在國光補了五千多劑,另外,賽諾菲預期有24.5萬劑可能可以補足,其他的我們持續在努力中,不過,我相信要把它完全補足是有困難的,因為疫苗的生產需要時間,都是計畫型的生產,剩下的量要在世界上找恐怕有困難。但是我們也要求賽諾菲要把疫苗補足,目前它答應的數量是24.5萬劑。

蔣委員萬安:這裡面就有幾個問題,第一、按照你們的書面報告提到,賽諾菲承諾以最快的速度提供24萬劑,這24萬劑最快到底是什麼時候會送到?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它分為三批,其中第一批4萬劑已經送到台灣了,但是目前還在申請檢驗封緘當中,另外9萬劑,我們的食藥署也已經同意它專案進口,預計大概在12月底之前,我們希望12月底之前就能夠進到台灣來,另外的11萬劑大概預計明年1月多才能夠進口,現在還在法國。

蔣委員萬安:好,所以就算24萬劑,加上9萬劑,再加上11萬劑,我們假設最理想的狀況是全部都可以進來,沒有問題,但是還是短缺20萬劑。

周署長志浩:還是會短少。

蔣委員萬安:這短少的20萬劑到底要怎麼處理?要怎麼因應?要怎麼補足?

周署長志浩:針對這個部分,對於國產疫苗的部分,我們現在也在跟對方談談看,看看它是不是有可能再補給我們,因為我們國產疫苗的部分好像也有一批有些狀況,這部分還在洽談當中。

蔣委員萬安:部長、署長,我為什麼那麼關心什麼時間可以補足?因為不要等到補足的時候,然後我們經過施打後2到3週真的有保護效力了,等到那時候整個流感期都已經過了。另外,就算是最理想的全部補齊,再加上國內的疫苗,還是有短缺十幾到二十萬劑,這個部分難道要國人自求多福,還是你們有因應對策?10月中我在這裡質詢過部長,當時第一次發現異常,部長那時候的承諾是學校延後,12月學校就可以施打。現在不幸的是第二次發現異常,這43萬劑你們主動不予封緘,所以現在要再次延後,請教部長,學校的孩童施打公費流感疫苗到底要延到什麼時候?

陳部長時中:現在我們的諮詢會有決議,國中以下大概會全部施打,但現在8個縣市中有一部分高中及專科可能沒有辦法施打,因為目前的供貨還是不齊,總共大概有11萬人,如果這些人沒有辦法在學校施打,我們希望他可以到社區施打,學校會開證明,如果他們有需要可以到社區施打。

第二、因應疫苗的涵蓋率沒有辦法達到我們今年的預期目標,所以我們現在也開放抗病毒的藥物,讓萬一沒有施打的人或有施打疫苗的人發生流感情況,可以讓有流感情況的人不會變成一個重症,或者重症的時候能夠讓他治癒的比較快,這是我們的第二道防線。

蔣委員萬安:這些都是補救措施。回過頭來,我們這次跟賽諾菲採購有一個採購合約,根據採購合約,如果發生這樣的異常,在合約裡面有沒有寫,他們在多快時間內必須要補足?

周署長志浩:我們只是在這裡頭請它補足,但是我們也知道疫苗生產的量就是有限,所以它如果不補足,我們也會沒收其相關部分的保證金。

蔣委員萬安:沒收它的履約保證金?

周署長志浩:是的。

蔣委員萬安:另外,這次你們採購601萬劑,你們的目標設定是全人口涵蓋率25%,現在很顯然短缺77萬劑,你們發現了也會儘快補足,你們預期全人口的涵蓋率會達到多少?

周署長志浩:我們預期今年的都可以打完,這樣應該是23%、24%。

蔣委員萬安:根據你們的報告指出,目前到12月11日為止,是接種483劑,跟去年同期相比少了將近70萬劑,少這麼多!去年同期的施打涵蓋率是多少?

周署長志浩:去年同期也只剩下1、2萬劑而已,其實都打完了。

蔣委員萬安:所以很明顯去年這個時候疫苗幾乎都已經打完了,但是今年到現在短缺了77萬劑,所以為什麼我那麼關心這個問題,還有更重要的是為什麼學齡前孩童(6個月以上、3歲以下)的接種率這麼低?現在的接種率到底是多少?

周署長志浩:目前6個月以上0.25c.c.的接種率大概是百分之三十四點多,這個族群本來就是接種率比較低的一個族群,很容易受到影響的是,這個疫苗的新聞一出來,大家一看到疫苗可能有問題時,家長會比較採取保守的態度,而不去接種,現在我們也努力地希望能夠把接種的進度趕上來。

蔣委員萬安:署長剛才講到的34%是指只接種1劑?

周署長志浩:至少接種1劑的。

蔣委員萬安:那真的完成2劑的呢?當然更少,對不對?

周署長志浩:是,沒有錯。

蔣委員萬安:多少?

周署長志浩:我再算一下。

蔣委員萬安:我這邊要凸顯一個問題,你們當然是講至少1劑,但是在這邊要很清楚地告訴大眾,對於學齡前幼兒,尤其3歲以下的孩子,事實上他們第1次接種必須要接種2劑,而且中間要間隔4週,以目前來看,很多孩子不算完成接種2劑,所以他們是沒有得到完整的保護力,這要很清楚的述明,而不是只報喜、不報憂。他們的接種率是比實際公布的更低,這部分真的要加強,不管是用宣導、宣傳等各種方式,或是趕快把短缺的疫苗補足,要把這個漏洞補起來,他們是非常容易受到感染、非常弱勢的一群。

周署長志浩:我們現在每一個禮拜有兩次都在盯著這部分的進度,對於沒有接種的人要趕快催他去接種,已經接種的,一定要接種2劑才足夠的部分,現在也努力在催種當中。

蔣委員萬安:第一次發生異常的時候,民眾的施打意願一定會下降,有幾個步驟是我認為衛福部疾管署應該要好好來做的,第一、怎麼趕快消除民眾對於疫苗安全的疑慮非常重要。第二、如何快速補足短缺的疫苗數量,這個也要趕快來做。第三、你們能不能趕快採取很多應變機制,因為很顯然包括部長、署長談到,我們現在即便再去要求廠商或替代廠商把疫苗補足,時間上也來不及,因為大家也知道疫苗的生產需要時間。但是流感疫情最高峰每次都發生在過年前、後這段時間,現在還不是高峰,所以如果我們真的等到疫苗生產好再拿來施打,已經來不及,是緩不濟急的,流感疫情的高峰期都已經過了,所以你們有什麼緊急應變措施要趕快提出來,包括學校延後施打,部長剛剛談到你們有宣導,還有他不一定要到學校施打,也可以到社區施打,這些補救措施要很清楚讓國人知道,否則很多孩子的家長不知道你們應變措施是什麼。第四、要檢討這次的事情,我們可以預期未來每年都要採購,為什麼這次與這間廠商會發生這樣的問題,要深刻的檢討,未來在跟任何廠商採購合約的時候,你們要嚴格、嚴厲要求,一旦發生這些事情,他們要負擔什麼責任。今天是我們國人健康的問題,如果有任何一個流感疫情發生,造成急重症病患死亡,請問誰要擔這個責任?這是嚴肅的事情。我希望這件事情不是就這樣子,我們補不足就採取其他的措施,剛剛部長講到開放用藥,這也是因為他已經被感染了,今天沒有一個民眾會願意感染到流感。我希望衛福部、疾管署藉由這次的經驗學到一個教訓,未來怎麼處理相關的應變機制,好不好?

周署長志浩:是。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提醒。不過我們每次都一樣要呼籲,有需要的要趕快施打。

蔣委員萬安:今天談到網路食安的問題,我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因為很多民眾跟我反映,食安法有區分包裝食品及散裝食品,包裝食品在食安法第二十二條規範得很清楚,包括其相關的標示;但是關於散裝食品就沒有非常嚴格,而是母法授權,由你們訂定行政規定,接下來我想問的是,現在網路上有很多這種個人工作室或小賣家也好,把自己烘培的蛋糕、餅乾、手作的產品放到網路平台販賣,請問我們對於他們的食安標示有什麼要求?

陳部長時中:我等一下請相關單位說明。不過只要是賣的一定有相關的規定。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這都需要依照我們的定型化契約,要揭露一些相關的商品資訊。

蔣委員萬安:揭露什麼資訊?

吳署長秀梅:這個資訊包括品名、內容物、名稱及淨重、食品添加物的名稱、製造廠商……

蔣委員萬安:我知道,你說的是你們在去年公布的「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個主要規範的對象是企業經營者,可是這個是個人,也在這個規範的範圍嗎?

吳署長秀梅:他也是食品業者。

蔣委員萬安:好,他們不需要標示非常清楚,但是的確有民眾跟我反應,因為幾個關鍵重要的標示不清,譬如如果他使用的食材標示不清楚,我買回來給孩子食用,孩子可能過敏患者,我不知道裡面含有什麼樣的過敏原可能會對孩子產生影響,因為沒有寫清楚。另外,還是有很多情況是,民眾買回來了,但是沒有很清楚告知是什麼時候製造的、可以保存多久,我買回來的可能是即期品或是已經過期的。這個部分我們不必苛責太多的標示義務,但至少幾個重要的標示是不是可以要求,而且要落實?食藥署、部長就這部分的想法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委員講得很好,就是我們不要太細啦,但是有幾個非標不可的重點,我們要來強調一下。

蔣委員萬安: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委員會更正,我們等鍾佳濱委員質詢後休息到2時,謝謝。

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中國非洲豬瘟的疫情狀況如何,農委會防檢局有掌控嗎?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知道的是昨天又增加一個青海,所以應該是23個省市區以及93個案例,目前還在擴散。

黃委員秀芳:目前有23個省市區都淪陷了。

馮局長海東:是。

黃委員秀芳:目前你們得到的這些疫情資訊都是從哪裡來的?

馮局長海東:我們現在透過兩個管道可以拿到這個資訊,一個是中國大陸農業農村部對外部公開的資訊,另外一個是世界動物衛生組織也會有他們通報的資料。

黃委員秀芳:我們之前不是有簽一個「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你們有透過這樣的協議規定得到這個訊息嗎?

馮局長海東:協議裡面比較關切的是雙方農產品的貿易,所以針對貿易相關的疫情,過去大家會做主動的通聯。

黃委員秀芳:所以這部分他們不會主動通知?

馮局長海東:從8月份我們已經要求他們提供資料2次了,但是都沒有提供。

黃委員秀芳:所以這個是白簽的。

馮局長海東:目前雙方的關係是比較冷。

黃委員秀芳:你們現在得到的訊息大部分都是從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得到的訊息嗎?

馮局長海東:對,也包括大陸的官網。

黃委員秀芳:就是直接從他們的網站上面得知訊息,可是他們網站上面的資訊可以相信多少?它也會隱匿疫情。

馮局長海東:所以我們對大陸本身的資訊透明度是比較懷疑,所以他的嚴重性我們是考量,但是以目前的通報狀況來講,它通報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資料與它自己官網的資料是一致的。

黃委員秀芳:國內對於非洲豬瘟非常重視,所以你們昨天才會對全民發一個訊息。從中國發現有非洲豬瘟到現在,你們跨部會的會議開了幾次?

馮局長海東:跨部會的工作會議開了2次,8月及10月各開了1次,另外,我們也在行政院院會跟院長報告了2次,把一些跨部會的工作協調在院會裡面做了……

黃委員秀芳:8月份的會議是由國安會秘書長開的,那10月份是誰開的?

馮局長海東:10月份是在會裡面由2位副主委主持的。

黃委員秀芳:所以是由農委會召開,邀集各部會一起來商討如何因應,我看到這個跨部會會議有很多單位,包括交通部、衛福部、國防部。8月份的會議當中,好像是由農委會來主責,並請各部會來協助,在各部會當中,譬如國防部、環保署或是衛福部,在會議當中,這些單位有沒有提到就他們自己單位的業務怎麼跟你們配合?我看到好像都是農委會防檢局建請某個部會來配合,譬如以交通部來說,可能在各地區例如機場、港口或在其他地方,在他們最知道、最熟悉的業務,他們自己應該要去規劃怎麼跟農委會配合,請問衛福部怎麼跟農委會配合,可否說明一下?

馮局長海東:基本上,大部分的防疫工作都還是在農委會這邊,針對一些已經在業務分工上具備的,譬如關務署、海巡署在邊境上協助查驗的部分,因為在部會之間業務已經有分配了,所以我們就沒有特別地做什麼要求,而是大家協同看看怎麼強化。但是針對一些原先不存在的,我們舉國防部的例子好了,我們最需要的可能是萬一國內發生疫情時,我們要籌備……

黃委員秀芳:萬一發生疫情時,請他們來搬這些死豬就對了?

馮局長海東:請他們來做人力的協助,就是做這種規劃,所以有一些不是常態性的工作,我們就會在會議裡面提出來。

黃委員秀芳:8月份由國安會秘書長召開的跨部會會議,有衛福部的人員參加,對不對?

馮局長海東:有。

黃委員秀芳:為什麼沒有疾管署的人參加?

馮局長海東:因為當初我們的研判,在國際上大家所知的就是它不是一個人畜共通的疾病,因此我們沒有通知疾管署。

黃委員秀芳:請教疾管署,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通的疾病,但是H1N1原本是豬裡面的一個病毒,後來變異之後變成人畜共通的疾病,未來非洲豬瘟有沒有可能在變異之後,變成人畜共通?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微生物怎麼演變都有可能。我們不敢預測幾年後或以後會不會有什麼變化。

黃委員秀芳:如果是跨部會的會議,為什麼疾管署不需要參加?

周署長志浩:跟委員報告,我們當時大概是考量這不是人畜共通的傳染病,所以就沒有去參加那個會議,但是提供協助的部分我們還是會做,比如說如果真的要處理這些動物或什麼的,人應該要有適當的保護這部分,我們現在已經跟農委會建立起一個非常好的模式,來協助農委會做這些防疫的處置工作,這個模式已經存在了。

黃委員秀芳:局長,從非洲豬瘟爆發到現在,其實地方農民、畜產業者是擔心萬一臺灣出現非洲豬瘟的疫情,和豬有關的產業可能會有很大的損失。二十幾年前因為發生口蹄疫,外銷產值就少了600億元,整個產業鏈可能也蒸發了1,700億元左右,所以大家會擔心有這樣的疫情發生。

我相信農委會真的是非常用心在防堵非洲豬瘟蔓延到臺灣來,這件事雖然是由農委會主責,可是我也看到很多跨部會的工作,譬如我剛剛講的衛福部、交通部、國防部和環保署,其實很多部會最清楚在他們原本的工作當中可以怎麼樣來協助你們。也就是說,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可是8月份這個跨部會的會議只開了45分鐘,到底結論是什麼?

8月份到現在已經過了三、四個月的時間,現在大家都對這個疫情感到很緊張。8月份剛發現的時候,大家可能還不會緊張,但是到了12月份,中國那邊幾乎都快淪陷了,而中國跟臺灣的人民往來這麼頻繁,所以大家非常擔心。我希望你們除了跨部會的會議之外,也要有定期的工作報告,而且我覺得這不只是農委會的事情,應該提高到整個國家的層級,同時這也是未來的國安問題。尤其剛剛有幾位委員特別提到,我們即將要從口蹄疫的疫區除名,萬一非洲豬瘟來了,將會對整個產業造成很大的損失。所以我希望它是跨部會的議題,而且全民的神經都要緊繃,不然未來真的會嚴重的。

另外,請問你們宣傳非洲豬瘟的問題時,除了發簡訊讓民眾知道之外,在電視、媒體、網路方面,你們做了什麼樣的宣傳?

馮局長海東:大家都很重視非洲豬瘟,但是目前的目標應該是阻絕在境外,希望它不要進來,所以全民防疫觀念的擴散是很重要的。我們現在透過電視和廣播,都已經有一定的時段在播出,像電視部分這個30秒的時段已經播了1,000多次,廣播電台的部分也有400多次的時間露出;另外,我們自己的網頁、臉書或是LINE的群組當然也有充分運用。

黃委員秀芳:我覺得你們也可以跟網紅合作,因為有很多年輕人會看。我可以給局長看一下這個片段。

馮局長海東:這個我們看過了,而且我們也在轉傳它的內容。

黃委員秀芳:因為這是他們主動協助,所以我覺得很多網路名人或許也會非常樂意協助,因此防檢局也可以利用這樣的平台,把疫情的資訊傳播出去。

這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們彰化是全臺灣第三大養豬縣份,很多豬農都很擔心,雖然他們有做自我防護,可是大家真的不知道這個病毒會怎麼進來,所以這件事情雖然是農委會主責,可是需要其他部會來協助的話,我也希望能透過跨部會的平台來做宣傳。除了各部會共同努力,還有人民;除了政府要努力將整個訊息讓民眾知道之外,民眾自己也要互相提醒,不要把境外的豬肉或者是什麼相關的東西帶進來,我覺得這些也都非常重要。以上,謝謝。

馮局長海東:謝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時間有限,我有兩個問題要提醒並就教部長。昨天媒體報導2公升裝的蘋果西打變質,出包原因找到了,內容我就不再贅述。大概的情形是,2,000毫升裝的蘋果西打經民眾購入,發現有變質、異物沉澱的情形,經新北市衛生局一個月檢驗,結果出爐,發現是酵母菌污染案內產品,致有酸敗及沉澱現象,涉有變質或腐敗的情形,依食安法最重可處2億元罰鍰。

有關貴部對蘋果西打產品變質的後續處理作為,我看你們的書面資料是這樣寫的:依據昨日媒體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大西洋飲料公司7月起陸續接獲客訴案122件,卻未主動通報。這是什麼狀況?以上是第一點。

第二,雖然貴部在書面報告中特別點名大西洋公司未主動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已違反食安法第七條第五項規定,該局予以重罰100萬元罰鍰,但是100萬元對這麼大的廠商而言應該不痛不癢吧!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但是那個條文是罰3萬元至300萬元,所以100萬元算重的了。

劉委員建國:客訴122件才罰100萬元?

陳部長時中:那是針對他們沒有主動通報的部分;針對變質的部分,今天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好像又另外裁罰120萬元。

劉委員建國:引用的法條是一樣的嗎?

陳部長時中:應該不一樣。這次不是通報的部分,而是針對產品裡面有問題。

劉委員建國:所以他們現在是在做事後的補懲處,還是什麼意思?

陳部長時中:原本是針對應通報卻沒通報立即予以處罰,之後則要檢查到底是怎麼回事,瞭解裡面的東西是雜質還是本來就有的,結果查出裡面有細菌、對人體有害,所以根據這點來裁罰。

劉委員建國:相較於藥品,基本上食品在人體中產生的立即危害似乎比較輕微一些,但是相較於截至目前為止回收53萬640瓶,消費者更在乎的應該是這個批號總共生產了多少數量,假使是100萬瓶,是不是就代表有大約47萬瓶已經被消費者喝進肚中?請問政府要怎麼因應這件事情?

陳部長時中:這分為兩個部分,首先是這幾個月可能有問題的大概有300多萬瓶,回收50幾萬瓶等於是下架,至於喝掉的部分,如果身體發生狀況或怎麼樣,可以根據消保法做一定的求償。所以大概分做兩部分,在消費者這邊,因為消費行為所產生的損害可以根據消保法來求償。

劉委員建國:應該是這樣,大西洋公司在9月28日主動暫停使用異常設備,但客訴案件從7月份開始到現在是122件,請問你們所掌握的這個批號公布了沒有?

陳部長時中:那是有效日期,有效日期到9月28日的那一批全部讓它下來。

劉委員建國:有效日期到9月28日?

陳部長時中:對。

劉委員建國:不對吧?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說生產的時間到9月28日就全部讓它下來。

劉委員建國:這個設備的生產時間到9月28日,之前的全部下架?

陳部長時中:對。

劉委員建國:總數有300多萬瓶?

陳部長時中:9月28之後,這個生產線就停了。

劉委員建國:你這麼講我覺得有點奇怪。你們在今天的報告中提到有在食品業者說明會、教育訓練等場合,加強宣導業者主動通報之相關規定及管道,並建置便捷通報管道,顯然業者並沒有在注意和遵守這些事情嘛!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這是其他的改善措施。

劉委員建國:可是你們在報告中好像並沒有提到具體的防堵措施!

陳部長時中:委員指的是哪方面的防堵?

劉委員建國:就是當這個產品已經出了問題,業者必須主動來通報,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劉委員建國:可是他們不通報嘛!所以才會從7月份一直延燒到現在,而且在這段時間讓消費者喝下更多有問題的蘋果西打,請問相關的防堵措施應該怎麼做?

陳部長時中:第一步是教育宣導、自主管理,另外就是要建立一個通報的平台,讓它更方便。

劉委員建國:就算很方便,他們還是不通報啊!

陳部長時中:那就罰它啊!

劉委員建國:這麼大的公司,先罰100萬元,再追加罰它100多萬元,說他們的產品裡面……

陳部長時中:這還是有相當的商譽損失,我相信任何食品工廠都不願意這樣子的啦!

劉委員建國:沒有錯,但我覺得是不是要想其他的方式,就算這個通報平台基本上很簡便,但他們就是不通報、不作為,那麼衛福部是不是應該採取其他的方式?你們是負責制定政策的地方,台語說:蟳若沒腳,便無法行走,政策制定好之後,地方衛生局就該主動去稽查,稽查的頻率有沒有明文規定?次數是不是要增加?還是應該怎麼樣跟地方衛生局積極配合?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還在研究,因為事情一發生就是客訴嘛,那麼是否能跟衛生局相連?這樣起碼就可以節省一些時間。

劉委員建國:對啊,對啊!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在想要怎麼樣相連,或者是我們設一個專線,鼓勵民眾在客訴的時候……

劉委員建國:所以我問你們在因應方面有沒有一些修正的防堵作為,這些應該要呈現在報告裡面才對。

陳部長時中:看看能不能把時間縮短。

劉委員建國:這件事情的第二個問題更讓我納悶,新北市衛生局是在11月12日針對蘋果西打進行抽檢,但是直到12月11日整個檢測報告才出爐。

陳部長時中:對,他們檢測了一個月。

劉委員建國:照理說,這種東西應該一、兩個禮拜就能檢查出來了,不是嗎?為什麼要拖到一個月?這到底是什麼問題?

陳部長時中:委員要知道,公家機關做事都非常嚴謹,一項檢查可能要repeat幾次,前後都要全部完成才會對外公布。

劉委員建國:檢驗這個飲料需要長達一個月的時間?我覺得這有問題。部長難道不要再瞭解一下嗎?不要這麼快回答我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我再瞭解一下。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倒是對檢驗的部分沒有那麼擔憂,因為那畢竟是科學化的事情……

劉委員建國:對,我知道。

陳部長時中:我比較擔憂的是,以前他們自主下架了一部分,後來我們又要他們下架,最後下架的件數我覺得有點高,因為他們已經下架過一次了,為什麼還有那麼多?是不是第一次下架的時候沒有做得很確實,或者有欺騙我們的行為?這部分我會再查。

劉委員建國:好。

本席最後還有幾個問題,就是昨天媒體報導,臺大名醫涉私賣造血針,北市衛生局罰2至10萬元。這是醫學中心耶,醫學中心竟然發生這種事情!本席首先要請教的是,這整起案件,該醫師是否有開立處方箋?是否有在病歷中詳實記載?第二,醫院內對醫師開立或釋出處方箋是否有所規範?對院內醫療人員的行為有無任何管理措施?本席認為應該有,但是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第三,在這個案件中,臺大醫院目前為止有無任何具體改進措施?第四,我剛才特別強調,連臺大這樣的醫學中心都會發生這種事情,衛福部爾後要怎麼去管理?有什麼因應作為?最後,對於本案醫師、醫院和賣藥的這個人(我知道他是無照藥商),你們是否已依據他們所違反的相關法令進行處理?

陳部長時中:醫院的部分我們已經處理了,地方衛生局也處理了不具藥商身分卻在賣藥的行為,並罰了3萬元。

劉委員建國:對藥商罰了3萬元?

陳部長時中:是賣藥的人。因為他不是藥商,所以就是那個賣藥的人。

劉委員建國:部長對這件事情可能要更重視一些,因為醫學中心發生這種事情實在很難交代。

陳部長時中:好。

劉委員建國:我那五個問題麻煩以書面答復本委員會。

陳部長時中:好,就是針對處理的情況嘛?

主席:針對劉委員所提的五個問題,請衛福部提供書面報告給本委員會。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遭受最猛烈炮火的應該是農委會,而農委會的代表是防檢局馮局長,我要給局長看一下今天有人在LINE群組流傳的圖片,是豬隻死掉的很可怕的情況,也有人在指責臺灣居然有電子媒體還在介紹中國的豬製品。此外,昨天發了那個網路上以為可能是地震的簡訊,之後馬上有平面媒體說那是農委會發布假消息、來自未來的簡訊等等之類的,馮局長心裡感受如何?覺得被冤枉了沒有?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無論是正面的反應或負面的反應,如果能對宣傳產生效果,我們都歡迎,因為可以帶動社會……

鍾委員佳濱:不錯!我覺得你這是很有智慧的答復。廣告界有一句話說,沒有好廣告和壞廣告,只有活廣告和死廣告,如果沒有人注意,就不用做廣告了。這部分就不多說了。

我現在要請教陳部長和馮局長,今天很多委員都提到「訂狗鍊送臘腸」的事情。我在前幾天的公聽會上也提到,今天農委會能做的人員進出管制做到了,包括從機場進來的旅客夾帶物品也嚴密地處理了,宣傳也做到了,現在最怕的就是網購的問題,如果連「訂狗鍊送臘腸」這個網購方式也存在的話,我們幾乎沒有辦法可以防耶!如果真的到了連你訂的並不是中國的豬肉製品,都給你夾帶其他的東西來,我們要用什麼方法才能把這些對我們境內包括食品安全、疾病管制的危害杜絕到最低?局長,你覺得有沒有辦法?

馮局長海東:現在網購如果是跨國運送物品的話,基本上關務署在貨品進來的時候都會做X光檢查,我們也有機動派出檢疫犬去做……

鍾委員佳濱:前幾天我有聽到你們講的一系列做法,首先,你們告訴網購平台要下架、不要再宣傳中國的豬肉製品,避免民眾透過網路去訂購;第二,當他們的東西送抵我們邊境的時候,你們就會做管理。雖然針對平台的部分告訴他們不要販售,但有些人並不是透過網購平台,而是透過一些其他的私人訂購方式,或者更嚴重的是,他訂的並不是中國的豬肉製品,但是送進來的時候,對方給他塞個豬肉製品,這樣你們就幾乎沒辦法防了嘛!那怎麼辦?就靠這一關嗎?

我之前有提過,可不可以透過防疫的協定,要求中國不得輸出疫區的豬肉製品,您那天告訴我說不行,因為國際之間的防疫規定只能是:如果你被列為疫區,我可以拒絕你的東西進口,但是不能限定你都不能做,對不對?所以我們的邊境有沒有辦法推到對岸的收貨倉庫?

衛福部陳部長表示沒有辦法,請問馮局長有沒有辦法?

馮局長海東:還是要靠對方的業者自律。

鍾委員佳濱:對方業者都給你釘狗鍊、夾香腸了,你們還有辦法叫他們自律嗎?請問關務署有沒有辦法防範?有沒有辦法要求對岸,把我們的防線從邊境推到對岸的收貨倉庫呢?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這有實際上的困難。

鍾委員佳濱:我們主權不及那裡,所以他們可以不理我們,對不對?我們來看看我們要怎麼辦?我看到你們的查驗,過去在旅客部分,免申報的攔檢率大概是3%至4.3%,我是側面瞭解的,貨物快遞每天大概有將近10萬件,郵包抽檢率過去是2%,聽說你們現在不斷提高抽檢率,請問你們的人員負荷得了嗎?

謝署長鈴媛:老實跟委員說,我們的同仁其實真的非常辛苦。

鍾委員佳濱:請問為了檢驗來自中國的郵包,是不是讓你們對其他國家郵包的檢驗密度下降了?你們不得不這樣,為了顧此而失彼了,是不是?請大家想想有沒有辦法做以下這件事,目前WTO非關稅壁壘有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我們有MWO,就是中國物品不准輸入的項目,這些我們都做了,我們也有一個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我看到召委早上的質詢,召委也提到他們對於這兩個部分似乎沒有嚴格遵守,請問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協定合作協議有沒有落實?這四個協議有沒有辦法做到?這四個的確是我們與對岸透過官方或其他準官方方式簽訂的協議,請問目前為止對岸有沒有落實呢?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不是他們有沒有落實的問題,他們的水準本來就是差,有落實也沒用。

鍾委員佳濱:您說得這麼坦白,我們大概知道了。但是現在有「萬國郵政公約」和「海峽兩岸郵政協議」,包裹、快遞是這樣進來的,有沒有可能……

謝署長鈴媛:這個部分是郵包。

鍾委員佳濱:這是郵包,你們負責的則是貨品通關,這兩者都會是外來是漏洞,我有一個建議,就是可以比照旅客的快速通關和一般通關,如果對岸不能落實我們要求的自主管理,那抱歉,他們就走我們的關卡,如果他們能落實,我們就讓他們快速通關,我們不能在萬國郵政中加收對方郵費,這是違反國際協定的,這會造成違反WTO的非關稅壁壘,但是我們可以在收貨端將貨物放一天,向他們收取倉儲費。

我們要告訴民眾,如果對岸不配合,民眾去向不配合的地方買東西,以後在領貨端就會比較囉嗦、麻煩,因為他們製造了我們邊境檢驗的壓力和成本。我們不能把這個成本以透過向對方收費的方式轉嫁,因為萬國郵政協定規定不能向對方的郵務收費,但是我們可以對臺灣領貨的人收費,請你們研究可不可行。

在海關通關時,你們把貨品放一、兩天,向他們收取過夜管理費,我們希望目前兩個協定無法要求對方的情況下,我們來約束臺灣境內的消費者,只要在這時候向中國網購,郵包裡的東西,如果對方有尊重我們的自律規定,我們讓它照一般正常程序、一般規則抽檢通關,如果沒有就先在貨倉放一天,跟他們收取倉儲管理費。我們沒有違反萬國郵務協定去加收對方業者的郵費,但是讓收貨人必須負擔國家社會因為他們去向沒有自主管理業者訂購的行為,所增加給我們的困擾,請問可不可以接受呢?

謝署長鈴媛:委員,這有幾個層面,關於自律業者與非自律業者部分的差別管理,涉及承攬業者、報關業者和快遞業者的分級管理,其實臺北關現在有在做,我們可能需要進一步精進。但是,如果把不自律的部分放入倉容,其實現在臺北關的倉容是有限的,所以可能會爆……

鍾委員佳濱:你們現在要想盡辦法,對於這些加諸我們困擾的冒失鬼、不重視國人畜養安全的買貨人,你們要讓他們去面對,不是讓整個國家社會來承擔,所以,只要在不違反國際貿易協定的情況下,我們要求中國自我檢驗,如果他們不做自律管理,那我們就在收貨端加收查驗費或倉儲費。關於這部分,本席在立法院可以徵詢委員會,必要時做成決議來支持你們,不要讓訂貨人損及國家社會的整體利益。

你們已經在前端為了通關管理耗費那麼多人力,現在抽檢率提高很多,就是怕再次發生遺漏了一件進來的情形,只要遺漏一件進來,我們就會損失2,000億元,包括屏東養豬農的產值,也包括未來我們可能沒有豬肉可吃。請問部長、署長及局長,可以支持這樣的做法嗎?

謝署長鈴媛:我們來評估。

鍾委員佳濱:你要大方一點,剛剛部長都說對方實在沒辦法,我們也拿他們沒辦法,既然拿他們沒辦法,我們就要有辦法,有辦法嗎?有,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修正休息時間,在許淑華委員發言完畢後,我們休息至下午2時30分。

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金管會,最近普悠瑪事件後續的保險理賠發生很多爭議,未滿15歲的孩童無法獲得旅遊平安保障,受害家屬等待理賠金下來,要為孩子料理後事時,結果只獲得退還170元保費,因此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再次獲得很多關注,大家都在討論,先前雇主委也有提到會在1個月之內提出修法版本。

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歷經多次修正,最早禁止未滿12歲幼童投保,從1997年取消規定,到2001年又再次修法,這其中有很多過程。限制未滿14歲幼童投保人壽險和傷害保險,除了喪葬費用給付之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都是無效的,喪葬費用的保險金額上限是200萬元。

現在未滿15歲未成年者身故不賠的保險金只能用保費加計利息的部分,我們總體討論國家立此法規的原意,是希望不要讓孩子成為那些無良父母獲取金錢的管道,但是,不論是復興空難,或是臺南地震之後,大家針對15歲以下未成年幼童的保險是否應該多些討論?

如果金管會真的有修法考量,我們會非常支持,因為現在已有各委員的修法版本,包括本席也有提案,先前主委有說要修法,請問現在金管會的立場有沒有改變?雖然本來就有討論過,但是常常最後都是無疾而終,不知副局長對於這個狀況清不清楚?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莊副局長說明。

莊副局長琇媛:主席、各位委員。不好意思,因為我是銀行局的……

許委員淑華:沒關係,本席在這邊提醒一件事情,也請你回去轉達。依照目前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也就是未滿15歲受害者的家屬,以本次普悠瑪事件來看,可以獲得旅客運送人責任保險250萬元以內及學生保險100萬元的理賠,這種方式的理賠,如果沒有設定上限就會造成很大的道德風險,就是我剛剛講的。當時我們召開公聽會蒐集很多各方意見,如果金管會真的要朝向修法方向,我希望內容裡務必把當時公聽會提到的設定上限建議納入參考,我希望金管會如果真的傾向修法,這部分務必要參照當時很多人提出的意見,不要造成道德風險。

莊副局長琇媛:我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回去給保險局。

許委員淑華:謝謝。請教部長,關於我剛剛提到的問題,這幾年來的虐童案件都非常多,每個月幾乎都會看到一些虐童事件,譬如上個月有個小朋友在家裡被母親鎖在浴室裡,身上還有很多排泄物。從衛福部提供的資料顯示,106年兒少保護死亡人數是27人,其中有13人是遭到父母、監護人或照護者虐待死亡的,這個情形的嚴重性就是兒童的境遇會影響到未來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的修正,對於我剛剛提到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的部分,請問您的看法是什麼?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在保險法修訂裡,對於15歲以下未成年者沒有給予死亡給付,我覺得應該再研議,以前是考量生產率的問題,不過這東西還是有一些需要研議的地方。衛福部的角度還是認為預防、積極避免傷亡才是真正要努力的目標。

許委員淑華:我剛剛剛提到,雖然衛福部的受虐兒人數資料看起來是下降的,但是因為出生率其實也是等同比率下降的,如果從比率上來看,受虐兒的比率還是算滿高的。我希望針對保險法的修正,衛福部能夠表達的是,我們辛苦地做這些預防工作,最後一端如果開了方便之口,未來不要造成很多無良父母的情況,在這個立場上,我也希望衛福部能夠儘量表達。

現在針對兒少保護工作,衛福部推動三級預防工作,我們看到大部分都只針對發生事情的後端做一些管理,但是實際上在事後做補救,總是不比事前的預防工作重要,比方我們調查國內會打孩子的父母,比例大概還是有七成,很多父母的情緒管理及在親子教育上的知識其實還是無法那麼足夠,雖然現在我們做了很多事後補救,可是我們都知道其實事前才是重於事後,不知道衛福部的事前預防工作,還有現在即將推動的政策,應該從哪裡出發?

陳部長時中:我們既有的政策大概就是社區內暴力零容忍,有責任通報的人要儘量通報,但是這樣還是不足,第一,要從教育開始做,大家的教育理念要認知孩子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個體、如何管教才是恰當的,這是教育面要做的。第二,對於現在能夠掌握的風險因子,譬如一些未成年時期、特殊行業、吸毒者或以前有家暴前科等等,我們正在蒐集這些風險因子,我們要建立一個較好的預警系統,及早發現問題,讓社工及早介入。再來就是發現問題後如何讓他們不再回頭、不再發生第二次,以及如何進入我們的通報系統,還有如何處理讓它將來不再發生,這是我們現在進行的兩大重點。

近來,我們有一個0歲到2歲家庭醫師的制度,如何思考讓家庭醫師制度,讓個案管理員與公共衛生及社政做適當連結,也是我們未來建立整體預防系統的重要一環。

許委員淑華:我今天有答應主席會簡短發言,我就在此做幾點提醒。衛福部現在要推動「原住民族地區社區整合型服務計畫」,預計徵求五個縣市的部落試辦1年,經費上限是500萬元,包括建置老人微型日照中心,還有相關人力培訓,這是大致上要推動的內容,請問現在有幾個部落提出申請了?

陳部長時中:我現在不知道。

許委員淑華:我目前看到大概有11個部落提出,可是現在全臺其實大概有700多個部落,我要提醒的是現在部落內還有很多原民會做的文健站,衛福部也做了很多社區關懷據點、長照巷弄站等等,所以,現在要做的微型日照必須避免與既有的東西重疊,你們既然要投入這麼多資源,不要讓資源投入之後又是疊床架屋,這是第一點提醒。

再來,關於現在長照人員的人力培訓,過去我們也探討過原鄉比較注重在地化,部落會提出如何讓他們自己照顧族人的主要概念。衛福部現在有一點是我也很肯定的,就是你們放寬原鄉照管員的年資,也提高了他們的薪資,這些方面都很好,但是現在原鄉的照顧課程其實還是不夠多,包括很多原鄉人員要去受訓時,受訓地點不在原鄉本地,他們都要離開本地到其他地方去,交通、吃住等等因素都會影響這些原鄉人去受訓的意願,關於這個問題,我希望部長也能考量進去。

另外,有關現在原鄉部落的盤點,原民會推估106年原住民的失能人口有一萬五千多人,這部分是你們要處理的目標,但是衛福部推估出來的結果卻是五千多人,差了三倍多之多。這是一個很大的落差,你們既然要做原鄉的工作,卻在人口推估上,兩個單位就差異這麼多,如果連失能的人數都無法很精準掌握,未來你們如何能把這個工作好好落實?這也是另外一個要請你們提出說明的問題。

最後,有些原民團體提到衛福部可能不是那麼了解我們原鄉的需求,因為現在5年的試辦計畫看起來是1年,接下來會不會有延續性的計畫,我希望政府有一個非常嚴謹的規劃,否則大家會不清楚試辦完1年後還會不會繼續辦理,這樣對於很多想要投入的人員或是原鄉會產生影響。所以,你們既然要做就把它做好,避免資源重複浪費。再者,請問延續性計畫試辦1年的成效如何?有必要讓它的觀察時間加長,我們就讓它加長時間,這樣政府在落實政策目標時才會有更清楚的數字,好嗎?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微型日照計畫一定會繼續辦理,我們希望計畫成功之後納入支付表,讓它永續經營,這是第一點。第二,原鄉相關照服員的訓練,我們現在有一個創新計畫,我們自己認為很好,首先在學科方面,我們以線上方式讓大家學習,他們不用下山學習,第二,他們出來實習的機會很少,所以我們現在直接派出有經驗的老師,到原鄉直接做給他們看、帶著他們做,當成一個實習課程,我相信這會解決委員剛剛所提示的問題。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質詢時,我和部長針對蘋果西打事件有過充分的討論,那天部長展現出來的態度,我很肯定,但是我必須說,到現在為止整件事的後續發展讓人很失望。不僅是失望,在這段時間我接到來自四面八方各式各樣的抱怨和怒吼。

上次質詢我們所建立的事實是,9月初大西洋飲料公司就知道蘋果西打出了問題,但是它消極不作為。後來民眾向新北市衛生局檢舉,新北市衛生局說他們要桃園市衛生局查明,這個動作被認為是在踢皮球。結果搞了半天,我們終於看到新北市衛生局有一些行動,他們下令11月14日全面回收下架。部長知不知道,蘋果西打流入市面的到底有幾箱?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所收到的資料,9月28日之前的生產線總共生產了372萬瓶。

黃委員國昌:如果以箱來計算,應該是62萬箱,現在回收了幾箱,你知道嗎?

陳部長時中:之前之後總共回收64萬瓶,約10萬、11萬箱。

黃委員國昌:按照目前我取得的資料,62萬箱約300多萬瓶,回收了8萬8,000多箱,這個比例差很多,還有53萬箱耶!

陳部長時中:因為前面那段已經販賣掉了。

黃委員國昌:販賣掉了要怎麼辦?數量有多少?如果有問題的62萬箱進入了市場,回收了8萬多箱,大家關心還有53萬箱在哪裡?是全部都賣掉了,還是有部分處於尚未回收的狀態?你們現在有數字嗎?

陳部長時中:前兩天我和食藥署討論這個事情,並且請他們進一步去查。在11月12日之前,廠商號稱自主回收,收了42萬箱。但是11月12日之前,我們強制他們下架,回來就變成總共64萬箱。換言之,最後一個月還回收20萬箱,所以是不是有下架不實的情況?照理說,他們自主回收花了2個月應該是很徹底才對。

黃委員國昌:剛才部長講到一個關鍵詞就是「下架不實」,因為與我們目前所掌握的數字差太遠了,很多消費者關心的是,如果有53萬箱處於還沒有回收的狀態,現在放在哪裡?是不是全部被喝下肚了?這個數字到目前為止還不清楚。

陳部長時中:我們可以去查它的銷售額。

黃委員國昌:下架不實、有沒有徹底回收、其他商品在哪裡?這些事情到底是中央主責還是地方主責?

陳部長時中:主要還是在地方,不過我們有指導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黃委員國昌:關於地方政府實際上的執行,上次質詢時,我曾提醒不要輕罰縱放。60幾萬箱、300多萬瓶,上次罰100萬元。這個數額出來後,大家都覺得政府對這些大廠商竟是如此地寬容,那誰來為消費者的食安把關?部長說對這個數額也不滿,你會要求地方政府去做。結果抽檢了以後,還不只是前面的問題,又驗出了黴菌、酵母菌,所以再罰120萬元。部長覺得前面罰100萬元太輕了,我們還談到食安法第十五條的適用,現在再罰120萬元,你覺得符合比例原則嗎?對廠商會有嚇阻力嗎?

陳部長時中:那是兩段罰,上次是3萬到300萬元,結果罰了100萬元;今天早上新北市罰了120萬元,是針對產品裡有有害物質、細菌等等。我現在在意的是有沒有真實下架,數目應該要再查。

黃委員國昌:我們把問題釐清楚,第一個,上次我請教部長,飲料公司是不是明知有問題還繼續賣?這個事情如果建立,絕對不是罰100萬元、120萬元,因為它等於是罔顧消費者的健康,繼續販賣已經變質腐壞的產品。到目前為止,這件事還沒有答案。

第二個層次的問題是,它不僅是前面故意賣,後面也下架回收不實,這個責任要追究,而後續處理這件事還需要多久?

陳部長時中:我覺得要清查販售的額度、出廠的額度及最後回收的額度,做一個比對。

黃委員國昌:今天上午我最新收到當初吹哨者寄給我的簡訊:「吹哨者的怒吼!地方政府各自為政,輕罰縱容,就算質詢食藥署也拿他們沒辦法。我跟吹哨者蒐證就是希望可惡的不肖廠商可以被重罰,實在是很失望。」老實講,我今天早上收到這樣的訊息,心裡很難過,它某個程度是說:我告訴立法委員,但是立法委員在國會殿堂上質詢,部長也做了承諾,So what!大家一樣這麼輕罰縱容啊!大西洋飲料公司非常了不起,哪有在怕!300多萬瓶出去了,罰個220萬元,這是在開什麼玩笑!

另外有新北市衛生局的同仁發訊息給我,他說:黃國昌,你是不是處理食安問題的時候分顏色?我看了心裡難過得不得了。他問我為什麼只打新北市衛生局,為什麼對桃園市衛生局不敢打?我問說桃園市衛生局做了什麼事,需要被究責?他說事情一爆發時,新北市衛生局就發函給桃園市衛生局,但毫無下文。他又說他在10月16日就函移桃園市衛生局查察,至今尚未收到回覆。

如果在臺灣討論食安問題時,消費者也好,第一線的稽查人員也好,大家想到的只有踢皮球和看顏色,臺灣這個國家就沒有救了。我沒有要找出是新北市的錯還是桃園市的錯,但這件事要徹查到底,該負責的負責,大西洋飲料要給消費者的交代要給,該有的處罰要處罰。現在只有一個人有位子把這件事情做好,那就是部長您。部長可不可以承諾我,你一定會搞清楚到底怎麼回事?

陳部長時中:至少我已經請食藥署一定要去了解它的銷售額,如果這一關沒有做好,其他都是假的。量算清楚,就知道它有沒有誠實做這件事。

黃委員國昌:沒錯,但還要再往前回溯嘛!過去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它是不是明知故賣?甚至發生事情之後還下架不實?地方政府是不是有踢皮球?是不是有人擺爛?老實講,我監督不到新北市政府,也監督不到桃園市政府,但是衛福部食藥署作為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把地方政府找來,到底發生事情要調查完整,給消費者一個清楚的交代,這樣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可以,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首先想請教有關日本福島食品開放的問題,上星期日本外務大臣河野針對我們公投的最後結果,認為我們無法加入CPTPP,甚至說要向WTO提出告訴。對於日本這樣的回覆,經濟部後續有什麼樣的做法和因應的態度?日本已經丟出訊息,你們有沒有做什麼準備?

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李科長說明。

李科長勇毅: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的身分是代表商業司,而這個權責是在國際貿易局,我沒有辦法替他們回答。

李委員彥秀:你完全沒有資訊,是不是?

李科長勇毅:我沒有資訊。

李委員彥秀:你完全沒有資訊喔!

李科長勇毅:對,我今天來是針對跨國網購行為所衍生之我國食品安全等相關問題。

李委員彥秀:部長了不了解經濟部後續要怎麼因應?政府對公投的結果必須遵守嘛!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這要分兩段,公投結果出來,對地區管制,兩年內不再開放,這已經確定。第二個是跟日本的貿易關係當然也很重要,……

李委員彥秀:按照河野的說法,他要到WTO提出貿易上的告訴,我們要如何因應,你有沒有進一步的了解?

陳部長時中:他要告是他的權利,他現在是這樣講,經濟部和國貿相關單位一定會積極準備。如果要付出代價,我們只好承擔,但還是要持續修補關係。

李委員彥秀:我們和日本長期的關係,不管是民間的友善交流還是兩國之間在很多議題的合作,從來沒有間斷過,政府和國人對此應該都非常有信心。過去我們討論藥品專利連結時說要配合CPTPP,很多委員也提到科學根據,我知道衛福部思考要不要開放福島食品時,經濟部希望能朝向科學根據去做研究,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李委員彥秀:跨部會有這樣的想法。

陳部長時中:當然,食安要以科學證據……

李委員彥秀:連日本外務大臣都有這樣的說法,可見他們一定有給我們壓力,部長同不同意?

陳部長時中:當然。

李委員彥秀:可是食安是國人非常重要的價值選擇,能不能跟國際貿易組織混為一談?現在我不是就行政院的角色或蔡總統的角色來問你,你個人認為應不應該混為一談?

陳部長時中:以衛福部的角色來看,唯一就是安全。

李委員彥秀:是,我同意這樣的說法,我也支持你這樣的說法。我們能不能加入CPTPP其實受到很多國際上不同的因素所影響,還有國內法規有沒有做好準備,以及各國角力因素在裡面。日方拿食安和加入CPTPP這兩件事要我們二擇一,在我看來,這是恃強欺弱的霸凌手法。

陳部長時中:他只是發表心裡的觀感。

李委員彥秀:這或許是他個人的意見,但我要強調的是,這已傷害我國和日方的感情、和日方長期的友好。不要忘記,我們和日本還有這麼多的貿易逆差,所以我覺得這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我並不反對科學根據,但是這次河野提到必須依據科學根據確立國際間的原則,他長長的一段話其實就是說我們現在的管制違反了SPS的規定,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這要到WTO去判定。

李委員彥秀:他的說法是這樣的,今天經濟部國際貿易相關部門不在,所以我要提醒經濟部,後續對這件事要做預防和準備。去年差不多此時,我和蔣萬安委員提出一個臨時提案,我們認為如果未來考慮要開放,在開放之前應該成立對等的平台,針對水產品和海水作平等的採樣。到目前為止,日方提供給我們的數據,我們只能被迫接受,沒辦法像大陸和韓國一樣,兩個對等的組織……

陳部長時中:去年決議之後,我們有派人到日本取樣回來檢查。

李委員彥秀:那是在決議之後,之前都是日方提供數據給我們。

陳部長時中:對。

李委員彥秀:我只是要提醒經濟部,日方提到我們違反SPS相關規定,但是在我們要不要開放之前,他們有沒有讓我們像其他國家一樣建立對等的平台,大家來討論要如何開放、如何取樣?過去完全沒有,在我們做成這個決議之前並沒有。

最後,這次賽諾菲和國光疫苗發生變色以及出現白色懸浮物的事件,目前疫苗還短缺75萬劑,去年放行了705萬劑,現在還短缺50萬到70多萬劑。我知道目前有一些三價的缺口存在,原來四價的缺口包括賽諾菲都已經和民間自費的簽好了,請問民間的到底夠不夠?

陳部長時中:就我所知,民間這部分,賽諾菲也會收回一點到公費這邊來。

李委員彥秀:所以民間不夠,你們這邊也不夠,這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現在系統性的問題到底解決了沒有?我知道你們有到賽諾菲去查廠,因為距離的關係,後續一些系統性的原因到底找到了沒有?找到之後,由於距離很遠,你們有沒有辦法再飛回去看他們確實改善了沒有?你了解我的意思嗎?你們可能已經找到原因,但是對於系統性的原因,他們後面有沒有改善,你們不得而知。你們有沒有辦法飛回去,第二次、第三次看他們改善了沒有?這是第二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現在賽諾菲有補給我們四價疫苗,由於疫苗還是不夠,所以有些人打到三價,有些人打到四價。我今天接到民眾的電話說,他非常想打四價,為什麼只打到三價?請問你們有沒有優先順序,誰可以打三價?誰可以打四價?你們有沒有什麼程序來處理?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一些調配,不過以今年的情況,三價和四價一樣好,大家不用擔心。

李委員彥秀:這是部長的說法,但是國人總是想說四價多一層保障。

陳部長時中:現在的案例出來,大概都是這樣子。

李委員彥秀:我已經接到很多陳情的電話,對這件事你們應該要有更清楚的說法。四價總是多一層疫苗,不然民眾幹嘛自費多付好幾百元在外面打四價。我覺得應該要有更清楚的規則,老老小小都是高危險群,他們是不是可以打四價?我不去制定原則,這由你們的專業來制定,但是前幾天我跟著召委出去考察後倒是有一些看法,因為這次發生問題的因素,讓我們想到未來在採購合約裡面能否有變更條款,目的不是要賽諾菲罰款,而是發生事情時我們有足夠調配的量去因應產生的狀況,所以我認為應該思考未來的合約要有變更條款。我不知道未來是否會有諸如此類的狀況,但是對政府來說,我希望如果國人想打疫苗,可以讓每一個人都打得到,政府應該要有足夠的調配能力以因應這次的狀況,不讓狀況再次發生,這是我今天質詢的重點。或許現在你沒有時間答復本席,則請你以書面回復;如果你願意說明我也非常高興,你的答案大家都知道。

陳部長時中:目前我們只能把資訊做得透明,把平台建立得完整,這是現在只能做的部分,當然,我們會積極注意世界各地可能可以再提供的疫苗,但現在沒有辦法生出來。

李委員彥秀:未來如果發生諸如此類的事情,對於疫苗的調配,你應該要有更多的彈性去處理,我們的目的除了罰款之外,還要有更多的彈性可以去找別家廠商提供疫苗,就不會被合約綁死。

陳部長時中:這是我們疫苗的困難,生產疫苗要8個月。

李委員彥秀:這是合約的問題。

陳部長時中:不是,疫苗的生產期要8個月。

李委員彥秀:這是你跟廠商的合約問題,因為你有第一標、第二標及第三標。

陳部長時中:唯一的困難是生產的時間。

李委員彥秀:你可能要在合約上做一些變更條款,這是我考察後給你的建議。總而言之,罰款是政府和廠商之間的問題,而讓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打疫苗則是政府的責任,如何去做合約上的調配及修正,是你要思考的問題。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謝謝召委,跨國電子商務有關食品安全、防疫、稅務、就業等問題都相當重要,之前拜託召委很久,今天終於排進來。

我想請教經濟部和國發會的官員,現在電子商務非常盛行,已經是消費者購買貨品的主要方式之一,針對今天的題目有關食品安全及防疫把關的部分,前幾個禮拜我在社環委員會已經質詢過了,今天我想就境外電子商務對臺灣產業的經濟影響做討論。目前我們在新聞媒體注意到這個問題不是很多,但是已經對臺灣市場造成很大的影響,可以用哀鴻遍野來形容。因為中國的免稅低價貨品大量湧進臺灣,造成批發業、零售業甚至服務業都哇哇叫,我很多開店賣東西的朋友,甚至國內電子商務業者都不斷地向我反映這個情形,經濟部應該也有接到很多業者的反映,他們反映的是生意受到免稅貨品的影響太重。而每年有上千億元的免稅貨品進來臺灣,如果再繼續下去的話,大家可以想像臺灣的店家、好工廠到底要倒閉多少家,有多少人會失業!你們有沒有評估過這個問題?有沒有警覺到這個問題?

我們看第一張圖表,這是臺灣近5年申報單的案件數,2014年只有1,740萬件,到了2017年就有3,790萬件,短短3年間成長了2倍,今年1月到11月已經突破4,000萬件了,這種成長速度的原因相當多,譬如國人消費習慣的改變、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等等。

再看第二張,不知兩位有沒有看過這樣的數據,這是2017年各國輸入臺灣的包裹申報單案件數,其中85%來自中國,你們看到這樣比率非常高的數據有何想法,是否認為這是中國對臺灣的一種傾銷模式?中國透過電子商務把低價貨品完全傾銷到臺灣,你們有沒有這樣的感覺跟這樣的發現?有。

再看下一張,表格A1及A2是臺灣每年申報單的件數及成長率;B1及B2的數據則顯示中國對臺輸入低價貨品的成長速度遠大於臺灣每年申報單件數的成長;E1的數據是中國對臺輸入低價貨品的件數不斷成長,從2014年每10件就有7件來自中國,一直到今年中國輸入的貨品已經占全部申報件數的87%,也就是每10件包裹就有9件來自中國,換句話說,有9成貨品都是免稅進來的,你們不覺得這個問題很嚴重嗎?

如果還沒有發現這件事情的嚴重性,接下來繼續看下去,今年9月淘寶網在臺灣設點,中國官方更在10月1日對中國境內的跨境電子商務業者宣布利多消息,鼓勵它們把低價貨品透過電子商務平台往外銷售,首當其衝的就是臺灣,淘寶網為何要在臺灣設立據點?其目的為何?在臺設點對其業務的拓展可以做什麼改變?你們有沒有思考這些問題?

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李科長說明。

李科長勇毅:主席、各位委員。淘寶網在臺灣成立分公司主要目的是做行銷廣告,強化臺灣消費者對淘寶網服務的形象。跨境電子商務的特性是符合財政部規定,半年兩次新臺幣2,000元以下是免稅才能去植入,因為臺灣民眾特別喜歡透過臉書購物,臉書有很多一頁式廣告,廣告上的產品照片非常精美且價錢誘人,於是連上那個一頁式廣告,輾轉連到中國大陸,下單之後回來的結果其實衍生很多問題,除了剛剛講的逃稅及檢疫的問題外,還有很多廣告不實甚至是網路詐騙的問題,我們商業司或行政院消保處對此也疲於奔命。

陳委員瑩:尤其是退、換貨的時候都有很大的問題。

李科長勇毅:是的。

陳委員瑩:所以淘寶網在臺設點除了宣傳以外,另一方面是提供更多的服務。我們再看這張圖,淘寶網和天貓在臺設立公司,淘寶網以LINE為平台刊登廣告宣傳貨品,不斷地在臺傾銷,11月有雙十一,12月除了雙十二之外,還有年終促銷,廣告也都打得很火熱。我舉個例子,之前淘寶網一直打廣告,使得低價免稅貨品大量進入臺灣,結果連帶影響臺灣服務業包括汽車精品店,過去汽車精品店幫客戶更換零件,除了工本費以外,還可以在貨品上得到一些利潤。可是現在的情況是,客戶在淘寶網買行車記錄器或音響主機,然後拿到汽車精品店安裝,汽車精品店只能賺取幾百元服務費,因為材料是客戶自淘寶網購買的中國製貨品。這是連鎖的影響,不但影響到代客安裝的服務業,還包括販賣貨品的零售業、店面、中盤商、大盤商及後端製造的工廠,大家撐不下去以後,倒閉的倒閉、外移的外移,或有些乾脆利用成立境外公司的方式去避掉一些稅,接下來臺灣還有多少就業機會?政府還有多少稅可以收?這都是相當嚴重的問題。

接下來我還要再提醒你們,請看下一張,這張表格是去年和今年1月到11月申報單的案件數,去年的免稅額是3,000元,今年降到2,000元,我們姑且把每件貨品以2,000元計算,所以今年大概有八千多億元的貨品是透過電子商務平台進入臺灣,如果以B2B來說,很多臺灣店家已經不透過傳統方式向經銷商取貨,而是透過B2B的方式直接在境外電商平台訂貨,你們有沒有評估這樣的方式對臺灣進口批發業者的影響有多大?我們很急於知道這個答案。電商平台最大的交易模式是B2C,每年將千億元貨品輸入臺灣,你們有沒有評估這對臺灣零售業者、生產業者造成多大的衝擊?因為我們要處理這個臨時提案,早上在辦公室和你們討論的時候,國發會認為這和它們沒有關係,我剛剛講了那麼多,你們自己看看到底有沒有關係。

再繼續看下來,我要趕快把你們沒有注意到的問題講給你們聽。2017年的免稅額是3,000元,報單案件超過3,000元以上的案件數,有需要課稅的部分只有6%而已。今年財政部將免稅額降至2,000元,如此一來,我們認為應該可以課多一點稅,因為案件會增加,課稅就可以增加。結果統計數字超過2,000元以上的課稅案件還是只有6%,一點都沒有成長,從頭到尾乖乖報稅的案件還是只有6%,所以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嘛!利用化整為零或低報價格等各種方式讓政府課不到稅,等到這些不用課稅的貨品進來了,臺灣貨品自然就降低了價格上的競爭力。回到前面提到的,1月到11月總共有4,332萬件,如果一件最低以2,000元來計算,至少就有866億元的貨品進入臺灣。再按照圖7的數據統計94%是免稅的,等於今年就有814億元的免稅貨品進入臺灣,其中9成是來自中國,而且這個數據還在不斷地成長,所以這是中國計畫性地對臺傾銷行為,已經是很嚴重的國安問題了。財政部再怎麼降低免稅額,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下,一樣會有很多辦法來因應,如果繼續這樣下去,臺灣整個產業可能就這樣垮掉了,失業人口也會一直不斷地增加,國發會及經濟部有沒有針對境外電子商務對臺灣的影響做過評估?

主席:請國發會社發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武育: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是主管這個業務,可是據我了解,目前是還沒有。

陳委員瑩:很好,沒有喔!還在睡覺。經濟部呢?

李科長勇毅:經濟部有初步對國內相關產業的影響做瞭解,譬如我們的MoMo及PChome跟大陸的淘寶網其實是同業,可是因為民眾到淘寶網買東西,就會降低在PChome或MoMo購買的金額。另外,PChome和MoMo認為從大陸進來的貨品對它們造成不公平的競爭,因為免稅、不用檢驗及檢疫、不須符合消保法例如7天鑑賞期免費退貨的規定等,對同業或其他製造相同商品的製造業甚至零售業都有大小不一的衝擊。

陳委員瑩:這些只是描述或統計一個現況而已,都沒有進一步對臺灣產業造成影響的數據進行研究分析,然後提出具體對策。所以我很緊張,希望你們立即開始進行研究,對臺灣的進口業、批發業、零售業、傳統產業、電商業甚至服務業,做一個完整的評估報告,提供相關機關做政策調整的依據。我在這裡要提出一個非常嚴正的警告,兩個臨時提案要求你們做評估報告,我不希望你們的報告只是說有很大的影響,也不要說是關稅的問題,就全部推給財政部。這是今天你們來的每一個單位的問題,包括衛福部也一樣,希望整個評估報告是按照各部會執掌的業務做具體的報告,否則中國根本不必用任何武器,只要利用臺灣民眾的小確幸就可以打趴我們了,本席今天在此發出嚴正的警告,請各部會正視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孔炤發言。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997年我國列名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口蹄疫疫區,2019年該組織大概準備要把我們從疫區名單除名,對我們的養豬戶及農、漁、牧業非常有幫助。現在大家因為非洲豬瘟討論了很久,包括昨天的手機示警,對於非洲豬瘟的問題,不論海關或檢疫再怎麼嚴防還是會有漏網之魚,舉例來說,飛機上吃完的廚餘會怎麼做後續處理?另外,你們的報告顯示,去年廚餘的回收量大概是55萬噸,其中最大部分是養豬業的34萬噸,這是環保署自己掌握的數據,黑數還是有,但黑數是多少你們也不知道,能不能做個說明,包括我剛剛提的,中國大陸的飛機來來往往,未經高溫處理的飛機廚餘,你要如何去做預防?

主席:請環保署毒化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燕儒:主席、各位委員。廚餘來自兩個方面,第一、事業機構產生的,例如:餐廳,包括空廚下來的這些,會歸類在事業廢棄物;第二、是家戶的廚餘。

因此統計數字是從這兩方面而來,亦即家戶的就會交給清潔隊,這在每個縣市都可以做統計,另外有關事業機構的部分就會交給代清除業或其他的再利用業,這裡也會申報,我們的數字大概從這邊來。

鍾委員孔炤:所以總total數就是55萬噸?

謝局長燕儒:對,目前就是這樣。

鍾委員孔炤:因此還是會有一些漏網之魚嘛?

謝局長燕儒:對,若有些申報不實的話……

鍾委員孔炤:如果這些申報不實、漏網之魚,造成2019年我們無法從疫區除名,請問該怎麼辦?

謝局長燕儒:我們可以掌控所有的養豬場,不管有沒有報,若最後會到養豬場,那邊的高溫蒸煮……

鍾委員孔炤:因為這事涉我們的養豬文化及環保,最重要的是農民的生計和產業,該如何拿捏平衡?就在於面對非洲豬瘟時,我們必須要謹慎及防堵這些漏洞,避免事情發生後,後續的處理發生如1997年的口蹄疫事件。我剛剛有特別提到,環保署到底有沒有掌握養豬的廚餘有多少?因你剛剛說你們都有規劃,養豬戶豬隻的數量有多少,你們是否都有掌握住?

謝局長燕儒:跟委員報告……

鍾委員孔炤:包括用廚餘的養豬戶到底有多少?

謝局長燕儒:在因應這次非洲豬瘟的專案中,環保署扮演的角色有幾個,第一、廚餘有沒有按規定高溫蒸煮,這次的專案也感謝農委會給我們全國養豬場的資料……

鍾委員孔炤:我知道廚餘都是要經過高溫蒸煮,但在高溫蒸煮兩次或三次的過程中若散發出味道,你確定隔壁鄰居能夠接受嗎?為了要避免因味道飄散造成隔壁鄰居的抗議,乾脆就少一道程序,本來要煮三次或兩次,變成煮一次,但有沒有把菌給殺死?

謝局長燕儒:跟委員報告,除了廚餘的高溫蒸煮之外,關於廚餘的來源,這幾天我們也對外公告,若廚餘的來源裡可能有來自中國的肉製品,就不要放到廚餘去,一方面高溫蒸煮,另一方面也防止它。

鍾委員孔炤:因為廚餘之外還有堆肥,你相信一般民眾都很仔細的在分堆肥嗎?或跟著一般垃圾放在一起?這些都是我剛剛特別提到在防疫漏洞之下,該怎麼處理,透過掩埋的方式做處理,因為我可能就不會丟到廚餘,可能就當一般垃圾去丟。

謝局長燕儒:不過在這次專案裡面,其實我們早就已經開始了……

鍾委員孔炤:我來自屏東,屏東六堆的黑豬肉非常有名,牠幾乎都是吃廚餘,因黑豬吃廚餘的肉質和吃飼料的絕對有差別,包括桃園豬,牠是國家級保種種族的一個族群,若發生非洲豬瘟時,連國家級的這些統統都會不見了。

謝局長燕儒:這我們會注意!對豬農而言,這也是他們的資產,所以在宣導和稽查並進下,目前都在我們掌握中。

鍾委員孔炤:當然,若我是你,我一定會說嚴防稽查,重點是該怎樣去做稽查及策略為何?因時間的關係無法讓你闡述清楚,希望會後可以給其他衛環委員會的委員包括我個人更詳細的資料,因這對農村農民的生計,包括未來養豬產業的文化都非常重要,故在做疫情防治時,是我們必須要誠懇去面對的問題。

除了這部分,我也想就教農委會及關務署,你們和電商聯盟有開過會嗎?

主席:請農委會防檢局馮局長說明。

馮局長海東:主席、各位委員。12月5日有開過一次記者會。

鍾委員孔炤:請問旁邊的署長為何一直搖頭說沒有?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謝署長說明。

謝署長鈴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講的不是電商聯盟,我們是有和電商業者都有開會,電商平台跟……

鍾委員孔炤:討論的結果有採取什麼具體的措施嗎?我得到的訊息除了下架之外,還有其他的政策策略來防範嗎?

馮局長海東:現在因為沒有什麼其他比較直接的法規可以做約束,目前是呼籲業者自律,他們也參與我們的聯盟,就是要自律……

鍾委員孔炤:就是除了下架之外沒有其他的……

馮局長海東:除了下架之外,他們還可以主動做產地的屏蔽,針對現在台灣禁止輸入的檢疫物,於訂單下單時就屏蔽……

鍾委員孔炤:其實有很多的商業營運模式都遊走在規範之下,我給你看這個圖,這個火鍋料裡,它裡面有什麼?裡面豬肉都有啊!

馮局長海東:委員提到這個就是淘寶網,它現在的做法就是訂單下訂時會按照輸入的地址做屏蔽,若遇到台灣不允許的產品時會無法下單成功。

鍾委員孔炤:有些是你買某些東西時會送什麼讓你驚喜,有可能買的是衣服,但送的是香腸,亦即買衣服送香腸,但報時是報衣服,你也不知道裡面包含香腸。

馮局長海東:有關網傳贈品的部分,我們還在追查。

鍾委員孔炤:我的重點還是在於不管是農委會或關務署,你們各自要如何面對及因應這種情況,不論是賣家私自贈送之肉品的闖關或仍在架上而含有豬肉製品的商品?

馮局長海東:這部分因為是國際網路,所以它不會下架,但會用產地屏蔽的做法,會用這種方式來防堵,讓它到適當的輸入地點……

鍾委員孔炤:你也知道非洲豬瘟從非洲、西班牙、葡萄牙經過俄羅斯再到中國大陸,一連串從非洲傳播過來。你說因為國際上的緣故,所以無法下架,若購買進來,你們會把它剔除掉或會拆除包裝將裡面的豬肉拿掉,剩下的就可以帶走?

馮局長海東:現在的做法是讓顧客無法下單。

鍾委員孔炤:是讓顧客無法下單?

馮局長海東:是,亦即不會出貨。

鍾委員孔炤:好,謝謝!不過最後我還是再次提醒,面對非洲豬瘟的問題,這事涉民生,處理得好就沒事,處理得不好就會回到1997年的口蹄疫事件,這對農民的傷害其實很大,農委會要特別小心!

馮局長海東: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靜敏發言。

陳委員靜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一整天,很多委員都在質詢有關公費流感疫苗的事情,現在已經到下午,很多問題應該都有得到解答了。儘管今天在這坐一整天,但有些問題我還是想要叮嚀疾管署。有關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實在是政府的美意,從87年開始試辦,從高危的老人施打疫苗開始,然後接種的民眾就不斷的擴張,從一開始的一點點到後來300萬劑上下,一直到105年後變成要到600萬劑,所以也讓很多廠商或民眾對於疫苗接種有很多的期待。也就是因為這樣,我們發覺今年大家對於這個期待落空,從一開始第一波的恐慌,因為大家都知道過去11年都是從10月1日開始施打,所以今年延到10月15日開始施打後,就已經造成第一波恐慌,開始發生急打的狀況。然後看到一堆疫苗出包,又引起更多民眾的恐慌。我們也看到衛福部疾管署努力的去找廠商來把相關疫苗缺口做填補的動作,現在賽諾菲雖然承諾最快要補回24萬劑,但我想請教補回的時間會在何時?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補回的時間分為三批,第一批的4萬劑已經到台灣了,目前在做檢視及相關的檢驗;第二批還會有9萬劑,它是跟我們講在聖誕節之前一定會做出來……

陳委員靜敏:12月底……

周署長志浩:他是說這之前,我們是希望它能更早;第三批大約會有11萬多劑,大約於明年1月份才會送出來。

陳委員靜敏:送出來以後,何時才能送到醫療機構開始來施打?

周署長志浩:送出來之後,我們還要經過國家機構來做檢驗及檢視,若時間拉寬一點,大約在30至40天左右。

陳委員靜敏:我看到的訊息至少是要8周?

周署長志浩:一般而言,國內公費流感行政作業時程都會儘量想辦法縮短,但有關檢驗的部分,那個工夫不能省。

陳委員靜敏:是啊!所以這一定的時間還是都在那裏?

周署長志浩:要,還是要!

陳委員靜敏:所以在這段時間之前,民眾的確會感受到疫苗的短缺?

周署長志浩:是。

陳委員靜敏:所以恐慌一定會造成嘛!因此各位同仁都有提到民眾要打就是打不到,這該怎麼辦?我們有沒有疫苗短缺的應變方式?

周署長志浩:除了努力的再來找這些疫苗之外,我們也會找其他的廠商,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的疫苗可以補進來,這目前還在進行……

陳委員靜敏:一樣啊!看到了以後還是要等到我們檢驗OK後再來施打。

周署長志浩:是,沒有錯。

陳委員靜敏:所以您覺得何時疫苗可以補齊並開始施打?因疫苗短缺已經是現況,疾管署有沒有擬定怎樣的策略,針對疫苗短缺來做因應?

周署長志浩:我們除了繼續找疫苗之外,在12月1日開始已經擴大公費抗病毒藥物的使用,亦即民眾若有發燒等這些類流感的症狀時……

陳委員靜敏:所以要他自費的叫他變成Tamiflu(克流感)?

周署長志浩:對,主要是Tamiflu(克流感),Oseltamivir其他的Relenza也有可能啦!我們現在是把公費的對象再放寬……

陳委員靜敏:所以感冒了以後就可以讓他打抗病毒……

周署長志浩:是,在時間最短之內有個好處是,產生重症或疾病延長的時間,這種機會就會變小;另外傳染的期間就會縮短,他的症狀就會減輕。

陳委員靜敏:這部分的evidence,我記得2015年的Lancet已經告訴我們,Tamiflu(克流感)並沒有這麼神奇的效果。

周署長志浩:會縮短一些。

陳委員靜敏:一天!evidence就是告訴我們一天,我們花了這麼多的公費就為了省這一天,然後對重症也沒有太大的療效。

周署長志浩:可能不好從只有用一天這個角度來看……

陳委員靜敏:我看到Corcoran寫的就是一天啊!

周署長志浩:這是對的,但如果症狀比較輕時,傳播率的確會稍微比較低。

陳委員靜敏:這部分在Corcoran沒有看到有這樣的影響。

周署長志浩:Corcoran的那一份報告是反抗病毒藥物的,那份在醫學界其實大家有點不同的看法。

陳委員靜敏:是喔!可是我們一直在講evidence,我現在看到的就是這一塊,沒錯,疾管署是有一些應變的措施,我看到接種計畫手冊裡面也的確寫到有一些短缺的應變措施,包括剛剛署長提到的要去協調廠商、做切換貨或調整實施對象等等,但最大的問題是應變不能只有標準答案!

周署長志浩:是沒有錯,應變要看實際情形演變來機動做調整。

陳委員靜敏:對啊!現在廠商也告訴我們最快就是要這些時間,而我們還要再等相關的檢驗完成,這樣就已經過了流感的高峰期了!政府告訴民眾10月起就開始來施打,但到現在為止民眾一直都打不到,這已經引起很大的恐慌了,更感謝很多專家學者一直在傳播這些訊息給我們的民眾,說12月之前一定要趕快去打。我們有因應這樣的訊息,告訴民眾說沒關係慢慢來,我們有Tamiflu(克流感)嗎?

周署長志浩:這些其實都有訊息,若現有疫苗時,能打還是要儘快打,但另外……

陳委員靜敏:但你告訴我只剩17萬劑?

周署長志浩:還有三十幾萬劑。

陳委員靜敏:喔!還有34萬劑在打,OK!

周署長志浩:有一部分是要打校園,另一部分是要打社區。

陳委員靜敏:學校這邊嘛!我從早上坐到現在,都很認真在聽,可是民眾確實已經造成恐慌啦?你看,這是民眾排隊要去接種疫苗的情形啊!

周署長志浩:我們跟民眾說,有關流感的預防有疫苗當然是儘快打最好,另外其實還有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陳委員靜敏:當然,我知道這個都有公告。

周署長志浩:那個都要做,我們現在也努力在做,另外像擴大公費抗病毒藥物的使用,若民眾有懷疑時我們也請醫師勇敢的用藥。

陳委員靜敏:就直接幫他打了。

周署長志浩:那不需要檢驗、勇敢用藥,這樣對於抑制疫情的散播或徵狀,其實都是有幫助的。

陳委員靜敏:是,謝謝署長。在標準流程之外,我們疾管署已經有做了很多的因應,但我覺得最可怕的是有人一天到晚在講假消息,當然這不是假消息啦!可是對於相關的醫藥訊息,尤其告訴民眾說在12月之前要去打,所以我媽媽都在問何時可以去打?這些問題都存在啊!

周署長志浩:關於施打疫苗,現在一般而言,只要在高峰期之前,能打儘量打。

陳委員靜敏:就是沒地方打,就告訴你沒有了嘛!

周署長志浩:是,跟委員報告,目前在社區裡面,其實是還有疫苗,只是有些衛生局會把疫苗集中起來……

陳委員靜敏:把疫苗扣住啊!

周署長志浩:在集中起來的地方,這些點,我們在網站上都有公布和更新……

陳委員靜敏:好,謝謝!其實重點就是這句話「在網站上公告」,請問網站上的這些內容是給誰看?

周署長志浩:是給民眾看。

陳委員靜敏:若我們target的是老年人,請問他們的電腦識能是OK的嗎?

周署長志浩:除此之外,我們也設置24小時不停的免費專線1922,若民眾……

陳委員靜敏:我請問一下在座的各位,大家知道打1922是代表可以撥去疾管署詢問哪裡可以施打疫苗的專線號碼嗎?謝謝部長!很為政策負責,只有部長舉手。

周署長志浩:這部分我們會再努力。

陳委員靜敏:對!最大的問題可能在緊急應變上,我們應該有更好、更廣的傳播方式,避免再度造成1124之亂,我們政府已經受夠這樣的情況了吧!該如何把這樣的訊息好好傳達給民眾,我想這是最重要的,所以相關避免急打的配套措施應該要更有彈性及更應該好好的說明。

我想提醒疾管署更重要的部份,就是對於施打對象的優先性及完成率,剛剛您一直覺得疫苗夠啊!對於那些要優先施打的對象,應該充分讓他們知道還有疫苗要保留給他們施打,但重要的是他們知不知道?還有我們的施打人員,知不知道誰是優先施打的對象?有無足夠的施打地點及好的安排?就像您特別提到的,很多地方想去打可能沒有疫苗,可是還有其他地方有,包括社區接種站,這些大家都不知道,所以大家都跑台大、榮總及北醫。

周署長志浩:在疫苗數目有限的情況下,目前各地方政府並沒有到社區裡普遍的設點,而是集中在醫療院所,而醫療院所也不是只有大醫學中心有,像衛生所及醫務所都有……

陳委員靜敏:這點李署長伯璋已經講很多次了,希望分級轉診讓大家都到基層醫療去,但民眾的就醫行為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我們當然可以去宣導,可是民眾急打的情形一定會發生。

至於該如何做,我這邊有列出來優先施打的對象,可是從貴單位提供給我們的數字來看,到12月9日止,接種率並不是很理想,譬如:老人/機構對象,接種率才37%。

周署長志浩:跟委員報告,這涉及到我們今年疫苗的供應,且因媒體刊出疫苗的事情後,有些家長及民眾會擔憂,就會比較有所保留……

陳委員靜敏:對啊!你自己終於承認了。

周署長志浩:有關民眾的想法和心態,我們可以理解,所以我們現在努力的在催種,目前看起來疫苗應該很快可以用得完。

陳委員靜敏:好,重點就是這些人要知道還有地方可以去接種,再來是要去接種的人知不知道,你們應該廣為去宣傳,更重要的是這群人有沒有好好去準備。我每次在質詢時,都很想跟大家提這些哀怨的衛生所護理人員,通常這群人都是被賦予目標數的一群人,但在急打的情形下,當他要去達成很多目標數時,他自己的準備及會不會過勞,這些我都希望疾管署及衛福部在考評時可以整體來考量。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提一下今年八月才發生疫苗管理不當的銷毀問題……

周署長志浩:這不是今年八月啦!是今年年初時,八月才上新聞。

陳委員靜敏:對不起,是八月才看到的事情,衛生所為了要達到績效,問題就發生了,我覺得這是公衛體系在管考上很大的問題。今早我提了個臨時提案,希望疾管署在這兩周內對於接種的人力、地點、施打對象的優先性及是否能有緊急應變的措施,在兩個月內和衛福部對於疫苗的管理、考察及整個公衛體系的運作一併做個專案報告,好嗎?

周署長志浩:是,好的!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劉委員世芳、張委員宏陸均不在場。本日會議質詢,詢答全部結束,林委員德福、江委員永昌、楊委員曜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林委員德福書面意見:

一、「跨國網路消費行為(電子商務)盛行所衍生之我國食品安全、防疫把關、消費者保護及犯罪漏洞等相關問題」專題報告

二、「公費流感疫苗政策執行現況與檢討」專題報告

三、「顧可飛植物性DHA藻油膠塑化劑超標後續處理作為」專題報告

四、「蘋果西打產品變質後續處理作為」專題報告

問題一、

107年10月15日起,季節性流感疫苗接種計畫開始。截至107年12月5日止,全國共施打季節性流感疫苗總數為466.8萬劑,共接獲疫苗不良事件通報150件,平均每十萬劑注射通報數約為3.2件。

在150件疫苗不良事件中,又有48件屬於「嚴重不良事件」通報,其中含2件死亡通報案件。

請問衛福部代表,是否有協助或提供資訊給上述民眾,可向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救濟金?

問題二、

2017年世界衛生組織猜錯流感病毒株,讓許多民眾擔心公費流感疫苗白打。不過,專家指出,就算猜錯,疫苗都有交叉保護力,仍有效果。

2018年流感接種日期較往年延後,其原因在於「世界衛生組織」改變流感疫苗株的組成,病毒抹培養比預期慢,導致疫苗生產時程延後,影響疫苗交貨。

請問衛福部代表,假設,2019年世界衛生組織的病毒株培養「又有延誤」,衛福部有何因應?屆時,2018年流感疫苗若仍有存貨,是否會開放民眾先施打應急?

這次疫苗出包接二連三,是否會影響明年疫苗採購?對於疫苗出包的業者,衛福部有哪些求償措施?

問題三、

流感併發重症確定及死亡病例數統計2018/10/1至2018/12/3,已有89件病例數,共有10人死亡,其中8人為65歲以上民眾。去年2017年同期,病例數有47位,共有2人死亡都是65歲以上民眾。

今年成人流感疫苗出問題數量不小,影響許多民眾接種願意,許多醫師擔心天氣轉冷,流感進入高峰,若疫苗施打率不夠,將助長流感流行。除了原先6百萬計公費流感疫苗,衛福部是否會決定追加生產公費流感疫苗?

本席不禁要懷疑,今年流感疫苗10月至今的疫情,較去年嚴重,是不是疫苗延誤施打所致?

委員江永昌書面意見:

壹、蘋果西打產品變質 衛福部怎麼罰?

說明:

1.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西洋公司)於107年7月起,陸續接獲民眾客訴蘋果西打(2,000mL)之產品有飄浮異物,共接獲122件。

2. 8月客訴事件增加後,自107年9月起已主動通知下游通路商辦理問題產品下架回收,並於9月28日暫停使用異常之設備,但依然沒主動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

3. 10月6日及11月2日分別有民眾向新北市衛生局反映蘋果西打有產品變質情形,11月12日食藥署協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共同調查大西洋公司產品異常原因。

4.稽查發現,其中1條生產蘋果西打之原料混合桶破損,並在調閱相關紀錄時發現,大西洋公司早於7月就接獲民眾客訴,9月28日自行暫停使用異常設備,也通知下游通路商辦理產品下架回收,但未依食安法第7條規定主動向主管機關申報產品異常,11月14日新北市衛生局開罰100萬。

5. 11月21日的抽驗報告指出,製造日期107年7月9日至9月27日之產品,13瓶產品中有6瓶驗出黴菌與酵母菌,是導致出現酸敗、沉澱等變質現象的主因。6瓶中還有2瓶生菌數超標。

有鑑於食安問題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為避免紓解民眾疑慮。爰此,特提出書面質詢,並請衛生福利部於一週內以書面形式回覆本席。

問題1:明知故犯怎麼罰

11月14日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在衛環委員會備詢時,說業者有點明知故犯,一定會重罰,本席查了一下相關檢驗報告,業者明顯就違反了食安法第15條的相關規定,相關罰則可以處罰6萬元到2億元以下的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可以命其歇業、停業,現在食安法第15條就擺在那邊,衛福部打算怎麼做?是要處以歇業?停業?還是處罰業者幾百萬就了事?

問題2:

依裁罰基準加權事實(G)之規定(附圖一),其他作為可以成為罰鍰裁量之參考,而且加權倍數還可以大於1或小於1,11月14日備詢時部長說,「最後在裁罰時會把(退貨處理)這段作為列入參考,如果不負責就會裁罰更重,如果態度積極當然在裁罰上會放寬一點點」,現在大西洋公司因退貨服務牛步被消基會批沒誠意,衛福部要怎麼做?

問題3:

自9月起大西洋公司開始回收有問題的產品,當時估計在外流通約有235萬瓶,根據衛福部的書面報告指出,截至11月28日,僅回收53萬640瓶,從事發至今已三個月,也就是說,事件爆發前業者不但隱匿產品異常,還不積極回收,事件爆發後,即使被下令要求下架回收,也只處理了約25%的問題商品。

但是在衛福部的罰鍰基準表中,卻沒看到針對不積極回收的部分所做的處罰條件,像這種例子衛福部要怎麼裁罰?目前到底收回了多少問題商品?

問題4:

依衛福部制訂之罰鍰基準(附圖二),違規次數自主管機關查獲違規事實當日起,「前十二個月內」違反相同條款裁罰次數計算,所以違反相同條款只要隔一年就重頭算起?

2010年2月曾發生裕香食品公司出產的裕香豆乾被驗出過量防腐劑,之後,在2014年12月16日又被查出豆乾中含有二甲基黃,像這種例子,依照罰鍰基準表,是否就要重新計算?又以六萬元為起算標準嗎?

貳、疫苗出包 衛福部僅要求補齊,其他亳無作為

說明:疫苗到底出了什麼包?

提問一、

43萬9,475劑缺口賽諾菲已無法補貨,疾管署已表示將以公費克流感來應急。

請問:今後疾管署該如何避免疫苗大缺的情形再度發生?萬一發生了,如何在發現疫苗開始出狀況,預見會有大缺口時就迅速因應?總不能都放任這個風險存在,讓大家每逢因廠商疫苗製造有瑕疵而退貨後,就缺疫苗又買不到新的吧?疾管署有沒有應變方案?

提問二、

依照採購契約中有明文約定,廠商之疫苗必須符合食藥署之檢驗標準,「每批號疫苗需經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依藥事法相關法規規定完成檢驗封緘(放行)」,否則須自行補齊未過關之疫苗數量。

復按採購契約第12條第7款之規定,疫苗驗收時有瑕疵的話,機關得限期要求廠商改正,若未限期,由主驗人定期限,而逾此期限未改正者,就要計算「逾期違約金」。

但問題來了,疾管署在118對賽諾菲的函文,只說「請貴公司儘速提出替換方案」,並未要求於幾日內改正,依採購契約第12條第7款規定,不是疾管署要設期限,就是食藥署要設期限,請問哪個單位有要求?(依目前資料看來是都沒有)所以118發文給賽諾菲,他們1128才回文表示可以補貨,不但拖延到疫苗補貨,而且這樣如何計算逾期違約金?因為沒設期限,所以可以讓廠商說什麼時候補,就什麼時候補嗎?若是如此,逾期違約金的存在必要性何在?公費疫苗的需求難道不需及時補上?

委員楊曜書面意見:

本院楊委員曜,針對網際網路交易行為,可能衍生之國人健康危害與違反法規等問題,特向衛生福利部與法務部提出質詢。

說明:

1.近年來,大量民眾藉網際網路購買國內外各式商品,包含可能來自疫區之食品或受管制之藥品。更有甚者,假藉合法交易品項,暗藏毒品與其他非法物入境,影響民眾健康與治安甚鉅。

2.然,由於我國際地位及外交處境特殊,與他國間刑事司法互助,除已簽定協定外,諸多案件偵辦須透過個案互惠方式勉強達成互助成效。即使經由互惠聲明請求,惟是否提供互助及提供程度多寡,均由被請求國片面決定,對我國犯罪偵查、法院審理之實效性與攔阻非法物品入境之嚴謹度,皆欠缺執法效率。

3.此外,網路服務提供業者,如google、facebook,對調取帳號申設資料設有諸多限制,原則上僅於申登人IP位於境內始願意提供協助,且所涉案件必須為其所規範之罪名。若不符合前述要件,往往拒絕提供。如此加深對於社群網站之司法追訴,並對利用社群網站私密對話之犯罪者,更加無法偵查。

4.法務部與衛福部應加強合作,共同研議如何針對網路交易侵害國人食品安全、用藥安全等問題有效阻絕,並研議跨國精進與各大社群網站合作之可行性,藉此強化偵查能量,保障我國國人健康與用藥安全。

主席:現在做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周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5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