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外交部185萬元,照列。
第73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74項 國防部1萬元,照列。
第75項 國防部所屬6億3,681萬6千元,照列。
第153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208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552萬4千元,照列。
主席:第2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3款「規費收入」部分。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領事事務局31億9,862萬5千元,照列。
第66項 國防部所屬225萬9千元,照列。
第124項 僑務委員會11萬元,照列。
第175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億7,600萬元,照列。
主席:第3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4款「財產收入」部分。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4項 外交部3,125萬元,照列。
第85項 領事事務局,無列數。
第86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11萬元,照列。
第87項 國防部所屬7億9,674萬7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陸軍司令部23萬6千元、第3目「廢舊物資售價」500萬元,共計增列523萬6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億0,198萬3千元。
第167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814萬3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4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54萬3千元。
第224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618萬元,照列。
主席:第4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5款「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部分。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4項 國防部所屬原列9億5,698萬6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主席:第5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7款「其他收入」部分。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3項 外交部1億9,350萬元,照列。
第84項 領事事務局690萬7千元,照列。
第85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41萬元,照列。
第86項 國防部80萬2千元,照列。
第87項 國防部所屬11億1,571萬9千元,照列。
第165項 僑務委員會41萬3千元,照列。
第219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9億4,407萬2千元,照列。
主席:第7款暫行保留。
宣讀二、歲出部分第8款「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二、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8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31億1,864萬9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汰購美編專業用軟硬體設備及國情簡報室視廳設備等經費」12萬5千元。
(二)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300萬元。
(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70萬元(含「業務費」之「通訊費」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2)「各地區工作會報」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3)「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200萬元。
(三)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437萬2千元。
(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50萬元、「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37萬元2千元(科目自行調整)。
(2)「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3)「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300萬元。
(四)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500萬元。
(1)「參與國際組織活動」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2)「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100萬元。
(3)「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文化交流活動」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五)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3,500萬元(含「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3,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六)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386萬元(含「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100萬元、「汰換國內公務車」286萬元)。
(七)共計減列5,135萬7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30億6,729萬2千元。
本項提案7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預算編列3,763萬6千元。惟查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已於107年成立,然至目前為止,未能具體獲悉此基金會之功用,僅有學術研究用途,與當初蔡總統宣告成立之宏大宗旨不符,我國外交資源爭取實屬不易,外交部應妥善運用,爰提案減列3,500萬元。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二)外交部於108年預算編列3,763萬6千元,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該會為玉山論壇主辦單位,且為新南向重要智庫,然玉山論壇影響力未臻理想,新南向亦未有明確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減列400萬元。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三)外交部為了推動新南向政策,捐助成立「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惟日常之國際合作與交流已有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此組織能承接,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若僅定位為玉山論壇常設機關,是否有此需要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捐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肩負結合智庫、青年等力量,由民間出發推動「新南向政策」之責。然依照各項資料以觀,新南向政策效應不佳,玉山論壇亦不如預期成效,顯見預算有檢討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凍結1,9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五)外交部108年度為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編列3,763萬6千元經費,該基金會年度自籌款為4,200萬元,外交部補助占年度預算47.26%,惟該基金會是否屬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預算是否應送立法院審議,組織定位不清,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凍結1,254萬5千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宇定 呂孫綾
(六)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4億2,220萬9千元,其中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預算編列3,763萬6千元。查該基金會除每年舉辦「玉山論壇」外沒有其他功能,縱舉辦玉山論壇,所邀外賓亦非國際上具重要影響力之人物,該基金會是否有存在之必要,外交部是否應連年編列預算補助,應予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預算編列3,763萬6千元,減列1,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七)查外交部107年10月間成立「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作為玉山論壇的常設辦理機構,專責新南向相關事務,擬與中國大陸的「一帶一路」分庭抗禮,107年10月成立典禮,東協10國僅2國(新加坡駐台副代表、越南駐台辦事處代表)參與,顯然兩岸緊張情勢持續升高之際,東南亞各國皆不願冒著跟中共翻臉的風險,與台灣有密切的官方往來,該基金會作為活絡新南向的重要智庫,是否變成曲高和寡,無法發揮具體成效,宜應審慎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預算編列3,763萬6千元,建議減列8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本項通過決議99項:
(一)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之維運暨公務文書印刷、文康活動、分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活動經費、同仁健康檢查、醫療照護、外交獎章、駐警服裝、辦理本部勤務、保全、駕駛等勞務委外、外交志工、組織學習、員額評鑑、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經費」預算編列5,322萬8千元。查本項工作,108年新增「員工協助方案」任務一項,然工作內容不明,「一般事務費」卻增加654萬5千元(108年編3,657萬3千元,107年編3,002萬8千元)。各工作項目之內容、執行方式,有詳列之必要,避免預算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42萬9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羅致政 蔡適應 邱志偉
何欣純
(二)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截至107年8月底止,外交部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共8處、346戶。過去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之修繕,近4年實際支出近1,921萬9千元,並於108年度編列331萬元賡續辦理。惟截至107年8月底止,該部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配住戶僅252戶,未配住或老舊不堪配住者94戶,閒置比率高達27.17%。外交部應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允應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羅致政 黃偉哲
邱志偉
2.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應檢討後續處置方式,俾提高資產使用效能,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則儘速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督促預算調降房屋建築養護費用。經查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較107年度增加80萬7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予以檢討改進。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3.外交部為改善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狀況,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其中用作首長及職務宿舍修繕計畫者,則為331萬元。經查,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且有部分宿舍未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所有權登記,應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建議可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並儘速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及完成所有權登記,以發揮資產使用效益並維護機關及使用人之權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外交部首長及職務宿舍閒置狀況管理精進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羅致政 何欣純 邱志偉
4.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外交部職務宿舍閒置率達27%,據外交部指出乃因年久失修不堪使用,近幾年均編列修繕預算(108年度編列331萬元)。惟此等宿舍建築興建年代久遠,未來若欲繼續使用恐修繕費用過高或不符現代使用需求。外交部應綜合規劃住入需求與修繕成本,若無使用必要者亦應早日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5.查外交部之職務宿舍不僅閒置比率達27.17%,且有部分宿舍尚未取得使用執照,此況顯見該部未妥善運用及規劃資源。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江啟臣
6.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達27.17%,且有部分宿舍未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有權登記,允宜審慎衡酌宿舍入住之效益及其維護成本,研議後續處置方式,對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允應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並儘速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有權登記,俾發揮資產使用效益並維護機關及使用人之權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60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近年多有我國公民於外國涉嫌犯罪,而遭受強制遣送中國大陸受審,我國公民權益可能受有損害,對於我國司法權之行使亦有妨礙。為保障我國公民相關權益,外交部應擬定具體對策。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110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四)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832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108年度編列「汰購各項辦公室所需雜項設備等」經費1,825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681萬1千元,增幅高達59.54%,查106年度該項目決算為1,544萬8千元,108年度預算需求暴增之原因未見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82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825萬1千元,較107年度大幅增列565萬1千元,卻未詳加說明增列理由,目前我國財政窘迫,故為免浮編之虞,對此項應有詳實說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825萬1千元,查107年度僅編列1,260萬元,增加565萬1千元。購置項目為何,未有詳細說明。國家資源有限,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1,825萬1千元購置辦公所需雜項設備,查預算書表針對設備購買之預算僅列出總額,並無比照其他部會詳列數量與單價明細,不利立法院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83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5.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1,604萬3千元,雖各分支科目互有增減,且細查增加之預算係增加於教育訓練費與臨時人員酬金,然更多預算則是增加於一般事務費、設備及投資費、雜項設備費,但經查其預算內容與107年度相同,未見到有增加哪項設備與工作內容,皆是例行性的建築養護、機械設備維護等,但預算卻較107年度增加1,834萬7千元,顯見該項預算編列有欠妥適,故為監督該項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蔡適應
(五)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110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說明(9)「本部辦公房舍、宿舍所需之環境清潔……」預算編列5,322萬8千元,較107年度增列逾600萬元,惟查無說明增列用途,且觀之該項目預算使用,皆為一般例行行政用途,有大幅度增列,顯不合理,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就本部房舍、天母使館專用區及台北賓館等設施,編列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經費;然查108年度工作內容未有變化,經費額度卻較107年度增加868萬元;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億4,03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一般事務費」等1,604萬3千元,未敘明增列原因,恐有寬列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六)鑑於天母使館專用區為提供駐華外交使館辦公及住宅大樓,除教廷國自有館舍外,目前有15個邦交國在此設置大使館,另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國迄今尚未在台灣設置大使館,外交部應宜積極鼓勵該二國在天母使館專用區設置,以鞏固邦交情誼。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有關「天母使館專用區所需之環境清潔、消毒、蟲蟻防治、保全、空調、電梯、火警系統、消防系統、水電設備及監視系統攝影機之維運等相關管理、維護、養護費」預算編列930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七)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千元,惟查相關預算自105年度起開始編列,詳細用途始終不明,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每年皆有相關閒置國有房舍,外交部應加以利用,可免去每年高額的庫房租金,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相關細目說明與閒置國有房舍之利用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859萬6千元,查107年度僅編列833萬8千元元,租用庫房是否變更或擴大,致租金提升,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八)查外交部107年度之檔案管理相關經費編列1,502萬8千元,於108年度增列為1,712萬2千元,卻未說明理由,為撙節開支及免除浮編之虞,應有詳實說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712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江啟臣
(九)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775萬元。欲修建之庫房標的,金額估算是否覈實,未予說明。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十)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檔案庫房租金859萬6千元,經查外交部自104與105年起陸續租賃場地作檔案作業庫房之用。為免連年支付高額租金,外交部應評估是否洽詢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尋覓合用之存放空間,做國家資源最有效之運用。又若有購置(興建)之計畫規劃,亦應盡速擬定。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呂孫綾 羅致政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較107年度增列1,000餘萬元,其中主要包含「108年公文歸檔及勞務承攬委外案」費用1,563萬1千元,支應35名委外人員每月薪酬及檔車運送費用等,然該人力運用是否具有必要性與效益性,有待釐清。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3.外交部辦理檔案處理相關經費,較107年度增加1,009萬2千元,然相關增加內容說明未臻明確;且外交部正研議提報興建檔庫之中長期計畫,目前進度為何亦應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處理」預算編列3,459萬8千元,較107年度大幅增加1,009萬2千元,外交部說詞為加強檔庫耐震力修復補強相關經費,但細究另一原因,實為外交部編列預算大量使用「勞務承攬」補充人力於檔案管理所致,再者,外交部未積極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閒置房舍作為檔案庫存,亦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十一)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於101至107年度逐年建置各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截至107年度預計完成80個館處之建置,該網路之建置除能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環境外,因於外交部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間形成一大內網,透過網路電話連繫即可節省原需支付之國際電話費,惟經分析外交部103至108年度通訊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通訊費似未反映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後所帶來之節約效益,外交部允宜加強運用已建置之網路以降低通訊費,另各年度預算亦宜依實需調整覈實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預算編列2億2,518萬5千元,其中為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業務編列相關業務費1億2,568萬5千元,較107年度辦理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增加974萬4千元,然本項計畫工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另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本欲節省國內外交部本部與已建置網路之80個駐外館處間及80個駐外館處所需之國際電話費。惟經針對外交部103至108年度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數量與通訊費之執行進行交叉分析,104年度因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12處,通訊費決算數1億9,119萬2千元較103年度之2億403萬9千元減少1,284萬7千元(減幅6.3%),效益頗為顯著;104年度進度停滯,未完成任何建置,通訊費卻於105年度小幅增加974萬8千元(增幅5.1%)至2億0,094萬元;嗣105年度雖完成22處跨國骨幹網路之建置,惟106年度通訊費卻僅減少27萬1千元(減幅0.13%),通訊費自104年度起似未反映跨國骨幹網路建置應有之通訊費節省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107年度編列1億1,594萬1千元,相差無幾。查外交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逐年建置駐外館處跨國骨幹網路,預計於107年底完成,隨網路逐步完成建置,形成各外館與國內機關間之一大內網,將可節省國際電話費,然外交部近年之通訊費並未呈逐年減少趨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容待檢討,通訊費計算是否覈實,應予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4.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經查該預算係用在「駐外機構資通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自102年即開始編列,但歷年之預算內容並未說明預計建構哪些駐外館處或已完成哪些駐外館處,也未說明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度,且該預算經費編列除了是加強網路安全外,另外以現行的網路通訊若是透過視訊或網路電話並不需支付額外的電話通訊費,但該預算也未說明此計畫的通訊費是否也包含一般的網路費用或外交電信傳遞所需的通訊經費等。另查106年審查107年度預算,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也針對該預算的編列方式提出決議及凍結,但108年度外交部針對該項的預算編列方式仍未改正,顯見外交部無視立法院之決議,對於該預算執行與編列方式仍未完整揭露,為監督該預算有效執行,外交部應針對該項計畫提出完整建構報告,包含預算內容項目、分年預算數、分年執行數、分年已完成與未完成建構之館處與預算明細、未完成原因、預計完成期程、預計達到之成效與經費效益等,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5.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億1,594萬1千元,增列974萬4千元。經查外交部未於預算書敘明108年度「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預算增列原因,又考量106年度整體通訊費預算執行率未及9成,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6.外交部為強化資安,解決駐地複雜及網路服務水準不一之資訊落差,建置標準化之資訊環境,自101年度起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逐年推動外館建置跨國骨幹網路。經查,外交部「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計畫期程為101年至107年,其中計畫目的之一為「大幅節省國際通訊費」,惟107年跨國骨幹網路建置完成後,108年度預算仍然居高不下,甚至比107年度編列1億1,594萬1千元還要高,若非外交部未作預算調整,即該計畫建置後不如預期,應予酌減及凍結。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7.外交部於101至107年度逐年建置各駐外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截至107年度預計完成80個館處之建置,該網路之建置除能提供相對安全之網路環境外,因於外交部本部與80個駐外館處間形成一大內網,透過網路電話連繫即可節省原需支付之國際電話費,惟經檢視該部近年來之通訊費並未呈逐年減少趨勢,跨國骨幹網路之使用成效有待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8.外交部辦理「駐外機構資通訊安全及服務精進計畫」預計於107年建置一個包含80個駐外館處之外交部內網,以期達到減低跨國通訊成本之效果。惟108年度外交部編列通訊費達2億4,851萬3千元,雖較107年度略減少編列20萬元,整體而言近年來通訊費還是逐年攀升,外交部應加強使用已建置之跨國通訊網路,確實使該項工程之成效反映於預算使用上,達到節省通訊成本之效。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億2,568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十二)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341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說明2(1)「汰購本部及駐外單位資訊軟硬體設備等」預算編列2,393萬4千元。查預算書內未敘明細部購買內容與汰購計畫進程,且較107年度增列約800萬元,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341萬9千元。然汰購之資訊軟硬體設備數量、規格不明,資訊系統擴充更新之內容不明,網站及專題網站之功能擴充規劃效益不明,美編軟體、國情簡報室視聽設備之汰購項目等,皆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三)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較107年度增加74萬元,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查台美關係友好,台美交流區正常化,「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對美費用亦大幅增加,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相對弱化,由正式外交管道取代,僅事務性之處理,國家資源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3.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事務管理」預算編列248萬5千元。惟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成立迄今,其功能性頗受質疑,雖維持相關組織體制,然卻未能有實際效能,且查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執政黨政高層皆宣稱此為台美關係重大進展,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相關業務應有調整。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之未來功能調整研擬可行性評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十四)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勞務承攬」預算編列5,636萬2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聘用之承諾,爰凍結100萬元,外交部應統整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十五)107年我國外交部駐日人員因故棄世,而外交部卻未對此即時掌握以致憾事發生;駐外人員離鄉背井且身兼重任,外交部應時時關注其身心狀況,並研擬、檢討駐外人員心輔關懷機制,以防憾事再度發生。爰針對外交部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80億0,417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十六)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編列1,772萬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772萬2千元,減列2千元。經查外交部跨國骨幹網路將於107年底如數完成建置,然該項目之通訊費預算編列卻未能反映內網建置後的節約效益,又考量106年度整體通訊費預算執行率未及9成,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王定宇
羅致政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江啟臣
(十七)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108年度編列769萬4千元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期刊編印等業務,但綜觀歷次外交部回覆國會之索資、質詢,具體內容皆稍嫌缺乏,且外交部亦未如同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定期提供研析資料與所編印之期刊,導致該項業務似無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國際輿情彙整研析及期刊編印等人員經費,於108年度「外交管理業務」編列「一般業務費」769萬4千元。經查,107年7月外交部部長吳釗燮訪前友邦薩爾瓦多,吳部長也表達薩爾瓦多與我國友好,邦誼沒有生變,惟1個月後,107年8月我國宣布與薩爾瓦多斷交。薩爾瓦多斷交前,美國即掌握情況,立法院多位立法委員亦對此事表達關心,惟外交部於斷交前仍對邦交穩定自信滿滿,顯見外交部對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未有掌握。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國際輿情彙整研析精進辦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3.新南向政策乃我國政府當前之重要施政項目,但我國民眾對東南亞國家之了解與認識尚有不足之處,以致雙方在交流時常有誤解,此情況將妨礙政府之施政以及整體新南向發展,故政府應更加積極推動民間文化交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工作內容中,大量增編勞務承攬人員費用,共計聘用12名勞務承攬人員用於美術編輯,社群媒體小編、臉書專業溝通工作,其上述專責業務工作項目,顯不符合行政院頒布《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之規定,外交部實惡化非典型勞工職場環境。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5.2018年APEC會議外交部匡列380萬元辦理新聞媒體服務事項,經查本次APEC行程外交部提供媒體新聞參考資料,內容亦相當粗糙且未經整理,實難理解預算執行效益,故應凍結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策宣導經費。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6.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267萬3千元。查使用「一般事務費」辦理之「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策宣導經費」(108年度編列383萬9千元,107年度編列339萬5千元)、「辦理國際輿情彙整研析、期刊編印等人員經費」(108年度編列769萬4千元,107年度編列728萬元)等業務較107年度預算多有增加,但所辦事項並無不同,是否有增加之需求,執行之成效為何,皆應予說明。又與國會聯繫為本分支計畫之一般事務費支用項目之一,然國會聯繫工作時有不足,未盡全力,應予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八)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較107年度1,067萬元增列127萬7千元。經查本項預算辦理項目為派員出國協處法律案件、瞭解評估管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等等歷年例行業務,並無其他新增業務,但經費卻予以增列。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2.據外交部資安監控中心近年的統計數據,外交部每年疑似網路惡意攻擊的警示次數達2萬多次,為因應資安威脅,108年度外交部預算新增編列「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之「國外旅費」178萬元,惟該計劃內容說明未臻詳盡,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194萬7千元。此預算用於派員出國協處涉外法律案件、瞭解並評估館處政策執行、查核財產管理及工程、督考人事業務、輔導會計業務、稽核及督導資安業務並提供技術協助、視導電務、裝備架裝及辦理反竊聽檢測、貪瀆或洩密案件查處、駐外館處資安防護強化計畫等差旅費。惟查其中「資安健診及資安宣導」(190萬元)之內容,參看預算書第141頁指「資安健診團隊成員納編不同機關(構)人員,掌握資源與技術不同,資安檢測涵蓋層面廣泛,可有效改善駐外館處資安防護。」縱有此說明,仍無法瞭解任務內容之真意,擬拜會或視察之機構亦未填寫,係疏漏或尚未規劃,應予說明;且既有不同機關人員組成,由外交部編列預算支應,是否妥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九)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639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小尖兵英語種籽隊選拔活動,辦理迄今已屆第15年。查本計畫係依據全民外交理念,配合落實教育部「提升學生全球移動力計畫」而辦理,目的為培育新世代英語溝通能力及國際視野,促進學生對英語文之學習興趣,因此外交小尖兵獲選隊伍參訪國家,多以英語系國家為主。然政府刻正推動新南向政策,欲大幅增進我與東南亞、南亞地區國家交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過去已就此提出質疑,惟審視106年度之計畫執行情況仍未改善。外交部未來辦理此項計畫,應考量增加不同語系選拔,並增加參訪新南向目標國家,以提升此項計畫之實質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0,63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
呂孫綾 何欣純 林麗蟬
2.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6「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政策宣導經費」預算編列383萬9千元。惟查我107年外交業務發展不甚順利,不論在國際組織參與、邦交國維護上,皆屢屢遭受阻礙,未有能創造具體開拓我國外交契機之誘因,外交部每年花大錢宣導,其實際幫助效益甚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詳實檢討相關宣導策略,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二十)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經查,外交部亦於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預算編列1,443萬元,辦理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外交部派員出國接受語訓係外交人員訓練之必要成本,且外交領事人員培訓是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的主要職掌,倘若有人員出國進修之需,外交部應妥善運用該學院各項訓練資源,不應再於外交部底下編列相關預算,而有業務重疊,浪費資源之問題。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
2.外交部於107年度預算解凍時曾答應,108年度會調整派員赴國外語文訓練之語言種類、人數,將有限資源投入世界主流語言以外之語言,惟108年度預算仍有過半之員額為英文、西班牙文語訓,總經費更高達71.2%,與近年外交特考英文、西班牙文錄取名額約占總名額八成之狀況相較,我國外交人員在主流語言以外之語言能力明顯缺乏,外交部未履行答應承諾,應予以譴責。此外,外交部108年度派赴國際組織實習之預計名額中,有1員前往泰國東協政策研究中心,該中心似非國際組織,預算科目恐有疑慮。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雖該預算係辦理選送新進同仁赴國外接受語文訓練,但同屬外交部之「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亦同樣辦理類似工作計畫。「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之業務職掌中,其中一項即是「外國語文課程:為加強行政院所屬各涉外機關人員外語能力,開辦英語、日語、法語、西語及東南亞語等語文班;另為因應外派人員實際業務需要,開辦特殊語文及駐地歷史、文化和風俗民情等課程,積極培訓我國涉外事務人才。」。不僅如此「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每年預算經費中,除了例行的人員維持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外,其他分支計畫就是外交領事人員訓練中的語文訓練。顯見外交部人員之相關語言訓練應屬「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業務,但外交部似乎未妥善運用,歷年卻仍另外編列相關預算讓新進同仁赴外學習語言,顯然有不合理之處,外交部應調整預算配置,將該預算回歸至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合理運用,不應再編列本計畫預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4.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外交部應著力培養相關外交人才,故新進外交領事人員或在職中高級人員赴國外語訓、見習或進修之情況,外交部應予說明之;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5.鑑於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及在職中高級人員出國進修;另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亦於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訓練」工作計畫,辦理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顯然上揭2筆預算編列有重複編列,業務疊床架屋之虞,應宜檢討將訓練資源有效整合,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預算編列2,35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一)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721萬2千元。其中編印出版品稿費;配合專案所需之譯稿及審稿費;辦理相關活動聘請講師費等經費計421萬2千元,較107年度320萬1千元增加101萬1千元。然查外交部未於預算書中敘明108年將新製作之國情紀錄片與過往有何不同,或將執行何種專案,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編列2,000萬元製作國情紀錄片及製作虛擬實境影片。然虛擬實境影片尚需搭配相關設備始能觀賞,其成效與成本是否相符有待商榷。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其中編列2,000萬元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拍攝國情紀錄片及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預算書並未提到拍攝影片之數量、主題內容、觸及國家、人數等預期宣傳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呂孫綾 何欣純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預算說明提及「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2,000萬元」,然拍攝主題不明,有何宣傳效益,應予說明;又虛擬實境影片之製作內容、宣傳實用性為何,亦應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相關說明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5.外交部為製作質量俱佳之視聽影音產品,兼顧國內外運用,促進國際認識我國、爭取國際支持,於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其中辦理「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拍攝國情主題虛擬實境影片」,編列2,000萬元。經查,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為108年新建案,前見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之紀錄片,宣傳成效良好,立法院應予以支持,惟有無需要拍攝虛擬實境影片,其成效仍有待商榷,外交部應說明其妥適性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虛擬實境影片之必要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6.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列1,677萬6千元。經查該預算辦理各類國際宣傳以提升台灣國際形象,往年皆有跟「國家地理頻道」或「Discovery頻道」合作,確實頗具宣傳成效,但隨著現行各種網路頻道與社群已興起,關於台灣國際文宣視聽資料之製作除原本的台灣電子報、廣告、紙本文宣品、雜誌及電視頻道之露出外,也應加強其他方式的網路新媒體及數位推廣,然經查歷年該項預算仍以傳統文宣的方式進行外交推廣,未將該預算發揮到最大效益,故外交部應針對未來數位外交之宣傳提出具體方向與預期效益,以提升該預算最大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林昶佐
7.外交部辦理國情資料製作,於108年度新增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國情紀錄片及虛擬實境影片費用;然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外交部應就預期合作對象、製播主題、效益評估等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8.外交部自106年度起,每年皆列「善用國家軟實力推動公眾外交及加強國際傳播,爭取民眾支持並提升國家形象」為重要年度施政目標,宣揚國家重要政策及軟實力,為國際傳播司承辦製作國情資料之主要實施內容。惟外交部向我國人宣傳上述國際工作之成效作為,似有不足之處,致使國人較無法了解支持我國家之外交政策,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預算編列9,13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二十二)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1)「國情紀錄片製作……製作英美日法西德俄今日台灣電子報及辦理網站行銷的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168萬7千元。惟查今日台灣電子報,外交部有9個外語版本,其中亞洲國家有日、俄、越南、印尼、泰國,新南向政策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的主要外交政策之一,其也多次宣示台灣應以區域組織之參與為目標,然台灣身處亞洲,在相關官媒外語版本,卻較為偏少,顯有不配合當前蔡英文總統決策之意,更有扯後腿之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已在106年提醒,然審視東南亞國家,亦只有越南、印尼、泰國,顯有可持續增加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對於今日台灣電子報之外語版本,研擬持續增加東南亞國家語系之可行性與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2.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辦理光華雜誌之編印發行(東南亞版),經查107年度該項目之執行率僅達54.85%,足顯未符預期之成效,為免預算寬編,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3.新南向政策為我國大力推行之政策方針,惟我對外宣傳文宣「今日台灣電子報」卻僅以三種東南亞語言編撰,大有精進作為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4.外交部辦理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工作,其中自98年起陸續共發行英、日、法、西、德、俄文等6種語版今日台灣電子報,為配合「新南向政策」107年5月即上線越、印、泰三語電子版,並108年度增加預算著重越、印、泰譯稿人員經費,但細究越、印、泰三語電子版點閱率仍偏低,宜積極推廣,另德文、俄文版107年點閱率呈現下滑趨勢有檢討的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118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三)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勞務承攬」預算編列813萬6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聘用之承諾,爰凍結100萬元,外交部應統整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二十四)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國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預算編列1,189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其中預算編列1,189萬2千元,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國與東協多邊關係,然新南向推動迄今,仍未有顯著效應,推動迄今仍須委託智庫研究,亦顯該政策當初規劃確實過度樂觀及倉促,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向政策,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協助各主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年度預算逐年增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允宜檢討原因改善。其中,編列1,189萬2千元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經查外交部欲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東南亞國家協會研究中心」定期薦派學者出席國際會議之預算,竟比委託「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辦理大型國際學術研討會之預算高出10萬元,經費明顯浮編,且辦理會議與推動新南向政策之關聯恐非必要。其次,綜觀外交部外亞太七字第10712520190號函,該項經費與預算書編列落差高達359萬2千元,疑似向立法院隱瞞業務內容。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查其中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計需1,189萬2千元;然外交部不乏研究新南向政策之人才,政府各單位力推新南向之時亦做有多項政策研究,又外交部已捐助「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3,763萬6千元協助新南向政策,是否有再另編列委辦費之必要,應予說明。且委辦對象、題目,亦未明確,是否具成效,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4.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預算編列1,189萬2千元,此預算自107年度開始編列,係配合辦理新南向計畫之政策研究,委請學者專家前往東協各國智庫訪問,在我國及東南亞辦理策略性協商會議或東南亞專案研究計畫。但根據外交部107年11月22日提供之資料,107年度屬新南向範圍之預算共計3億1,344萬9千元,預算執行數至107年10月止,僅1億1,815萬7千元,執行率僅37.7%。雖外交部說明若將正辦理核銷、跨年度計畫、辦理撥款中等計入,其執行數則有1億8,113萬元,執行率為57.79%。然即便如此,就整體預算執行進度來說,仍然未符合新南向該達到之預期效益,更無法突顯出外交部對發展新南向政策之重視。顯見該項預算雖往年執行率達100%,但預算配置研究成效是否能有效協助推動新南向相關政策研究制訂出有效作為,恐有疑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5.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108年度編列1,833萬5千元委辦費,其中1,189萬2千元係用於委託國內智庫「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推動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經查,「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辦理推動與東協多邊關係之業務係為辦理玉山論壇。玉山論壇雖邀請「新南向國家」等11國與會,但僅於學術交流性質,除交流外尚未見到任何對東協國家多邊關係之改善,顯見該筆委辦費恐流為形式。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新南向政策多邊關係推展成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6.外交部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然過去效益說明未臻明確,應就107年度委辦之機構、項目、內容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7.新南向政策乃係我國重大施政要項,然仔細檢視過去各類相關數據皆無法彰顯新南向政策具有長足成效,例如:觀光外匯減少美金20億元、貿易成長幅度不如預期。顯見外交部針對新南向相關政策規劃、研擬仍有改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8.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較107年度增加84萬元,其中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預算增加視為主因,細究近年政府政策放寬新南向目標國簽證待遇,給予13個國家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惟其中僅4個國家給予我國國民免簽證待遇,顯然智庫研究結果對我新南向政策未多所針砭,提出對策箴言,外交部宜列入追蹤及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9.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說明(3)「配合新南向政策,委託國內智庫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等委辦經費」預算編列1,189萬2千元。惟此項計畫效益不明,且相關績效指標亦未將此納入評比,其成效無可考核,且新南向政策推行近2年有餘,其相關績效偏低,另有呈現多頭馬車,統合不易等缺失,另外交部107年捐助成立臺灣亞洲交流基金會,推動我與東協多邊關係之業務,外交部應可委託辦理,而非再行編列預算尋找智庫辦理之,顯有重複編列且未能有效控管外交部資源之疑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二十五)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有關「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預算編列426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有關「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預算編列426萬2千元,惟查台日關係雖號稱友善,然其相關事務推展甚慢,如台日經貿談判、海權事務、慰安婦議題等,執政黨政高層雖一再宣稱台日關係良好,然卻未有實際作為,如近日我國舉行反核食進口公投通過,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對外發表聲明,對台灣公投通過反對日本5縣食品進口解禁表達遺憾,而台灣希望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因為這樣的事態而變得無法參加,非常遺憾」,而日前日本台灣交流協會舉辦的天皇華誕酒會,協會代表沼田幹夫致詞時主動提到,先前舉行的地方選舉和公投,結果對蔡英文政府來說相當震驚,在公投案中,維持對於日本食品進口的管制措施同意票數高達八成,日方感到相當遺憾,即使如此,為共創日台間的光明未來,日本作為台灣真正的友人,將堅持繼續合作的決心。兩種看似前後立場不一的發言,都讓人不解,也對台日關係有著種種的質疑,如同撥不開的霧,霧裡看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台日相關公共政策議題進度緩慢,提出檢討報告,另檢討未來台日溝通談判之公部門與民間協會分工,與未來台日關係之具體走向,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2.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其中預算編列426萬2千元,作為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經費,然日本日本官方日前首度表態,我國將因日本食品解禁問題無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以食安問題牽制經貿借題發揮意圖明確,顯見我國與日方關係未若執政當局想像友好,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3.我國與日本相鄰,彼此國民交流、觀光互訪十分頻繁,然臺日之間尚有許多議題尚須溝通協調。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肩負雙方溝通協調之責,卻無實際作為。例如:日籍男子藤井實彥於台南市腳踹慰安婦銅像一事,臺灣日本關係協會並未向日方抗議,其於態度展現以及立場表達顯然亟待加強。爰針對外交部第2目「外交管理業務」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83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二十六)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因多明尼加等3國與我國相繼斷交,外交部107年度已經分別裁撤該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107年入住,但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預算仍未減列,恐有寬列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2.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預算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預算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4.外交部108年度編列駐外機構其他業務租金約10億7,000萬元,其中駐外使領辦公室(館舍)及館長職務宿舍(官舍)租金總共10億1,500萬元,相較107年租金部分減少700萬元。惟107年因為與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多明尼加斷交裁撤大使館,加上泰國代表處館舍預計完成裝修入駐,以上單位106年度編列的預算租金總計3,526萬3千元,租金減幅未確實反映實際減少狀況。究因其他館官舍租金提高或有其他因素,外交部應清楚說明之。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5.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0億7,125萬1千元,減列783萬元。經查108年駐外館處因斷交及泰國代表處裝修完成,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6.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未相對減列,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7.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外交部107年度因斷交因素裁撤駐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館舍預計於107年底完成裝修並入駐,惟108年度駐外使領館舍與官舍之租金及修繕費預算並未合理減列,容待檢討。(館舍部分租金於107年度編列分別為駐多明尼加大使館533萬3千元、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197萬1千元、駐薩爾瓦多大使館331萬元及駐泰國代表處1,990萬9千元,共計3,052萬3千元;另官舍之租金預算則分別為駐多明尼加大使館257萬5千元及駐薩爾瓦多大使館216萬5千元,共計474萬元,以上館舍及官舍租金預算於107年度共編列3,526萬3千元,惟外交部108年度駐外使領單位之辦公房舍租金僅較107年度減少700萬元,其中官舍租金不減反增89萬1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8.外交部為辦理駐外館處承租租金,於108年度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作為駐外館處給付之租金。經查,外交部駐外館處因多明尼加等3個邦交國相繼與我國斷交而於107年度分別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預計於107年度完成裝修並入住,致108年駐外館處將減少4個館舍及3個官舍之租用,惟108年度駐外使領辦公房舍租金及修繕費預算未相對減列,外交部應說明預算未為調整之妥適性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0億6,94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駐外館處業務租金預算調整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9.外交部107年度因斷交因素裁撤駐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3國大使館,且駐泰國代表處館舍預計於107年底完成裝修並入駐。惟在減少4間駐外館處之情形下,外交部108年度駐外使領單位之辦公房舍租金較107年度(10億2,200萬元)僅減少700萬元,且其中官舍租金不減反增89萬1千元(增幅0.5%);此外,年需修繕費預算亦僅減少15萬元(減幅7.14%),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二十七)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7年9月份日本關西接連遭受颱風、地震襲擊,造成國人受困當地,而駐日本代表回應國人救援不力質疑時,竟以「東京離關西很遠,差572公里啊!」為託詞,顯見駐日本代表未能設身處地試想受困國人之感受。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2.我國107年度與3個邦交國結束邦交關係,108年度外交部僅編列111個駐外使領單位,亦較107年減少,但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等等活動之經費卻反向暴增,舉辦酒會並非外交部業務核心內容,預算增加並無理由。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林昶佐
3.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億3,085萬3千元。駐外單位舉辦國慶酒會、國慶特刊及各項慶祝活動等費用,計需8,797萬7千元,較107年度8,217萬7千元增編580萬元,查駐外使領單位自107年104個,減少至111個單位,但預算不減反增,是否妥適,應予說明。又館長及館員交際費、一般事務費(保全、清潔費、印刷、環境佈置等)、房屋搬遷,108年度計需業務費6億3,242萬6千元,以111個單位計算,每單位平均使用569萬7千元,較107年度之平均費用增加(107年度6億3719萬5千元,114個單位,每單位平均使用558萬9千元)10萬8千元。國家資源有限,整體預算減少,但邦交國減少,駐外大使級單位數也減少,一般事務費之開支未隨之減少,顯不合理。又外交部108年度施政目標其一為「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利與尊嚴。」然查駐日本代表處於颱風襲日時,無法及時提供民眾必要之協助,駐日本大使更以東京─大阪距離遙遠為由推託責任,顯有失職;外交部將如何有效運用外交資源協助國人,應檢討過往違失及並提出具體改進作為。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二十八)外交部為統一辦理外交人員返國述職編列外交人員返國述職國外旅費1,135萬9千元,且外交部為統一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訂有「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經查,外交部「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第三點載明「駐外機構館長於服務年資滿二年後,得向外交部申請在非公務繁忙時期返國述職。」,惟駐日本代表謝長廷於107年5月辦理返國述職,期間中共總理李克強訪問日本,其係重大日中關係事件,非屬「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所稱之『非公務繁忙時期』,駐日本代表未於崗位上掌握情資,外交部未遵循該部所定之「駐外人員返國述職要點」辦理外交人員返國述職工作,恐樹立不良前例,無益我國外交工作推展。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館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9,869萬1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江啟臣
(二十九)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8,015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駐外使領單位為雇用臨時人員及顧問編列相關費用;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外交部應就聘用單位、聘用人員及工作項目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8,01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2.日前發生駐大阪辦事處蘇處長不幸事件,令人遺憾。外交部應徹底盤點駐外館處業務並推動革新(如國人急難救助之協助方式),降低駐外館處同仁負擔。同時駐外館處同仁長年在外肩負大量工作,外交部更應負起督導與關懷之責,適時輔與諮商與舒壓之作為,以免憾事重演。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7億8,01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3.近年來我國國人於境外犯罪後受遣送至中國之例子時有所聞,不只對我國國人人身安全堪慮,更恐對國際社會傳遞錯誤主權管轄訊息,對我國之主權造成傷害。外交部應結合轄下之駐外館處,協同法務部等主管機關,積極洽談相關協議或與各事發地政府溝通澄清,以免長期下來形成慣例,混淆我國於中國之主權界線。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27億8,01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386萬6千元,其中補助駐地媒體、智庫、學者、僑團等辦理各項活動經費編列6,133萬8千元,然補助僑團之工作已有僑務委員會編列預算處理,有重複編列之疑慮,且外交部應說明過去具體執行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6,133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三十一)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人在外最常碰到的狀況,不是護照失竊,就是遺失錢財,外館在一定情況下能對有需求的國人提供借款,但以500美元為上限,但很多人借錢後都沒還,導致很多呆帳,外交部應研擬相關救濟借貸辦法,以免呆帳過多。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呂孫綾 羅致政
2.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惟查107年發生大阪風災,國人滯留機場之爭議事件,外交部飽受批評,甚有前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自諡之憾事,駐外機構相關辦理業務人力是否足夠、是否有需要做調整,外交部都應該統一盤整與檢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詳細盤整各駐外使領單位人力與業務分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江啟臣
3.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預算近30億元,然駐外使館於友邦國情掌握、訊息搜集等相關事項未臻確實,以致於外交部常於立法院回答立法委員詢問時,聲稱「短期之內沒有斷交疑慮」等不實訊息。顯見駐外領使館於相關情資掌握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4.106及107年度因陸續有邦交國與我國斷交及外交部自行評估整併,共裁減9個駐外館處,亦未有其他增設計畫。其中107年因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及薩爾瓦多等國與我國斷交,裁撤駐該3國之大使館,該等館處107年度所編預算共1億6,866萬3千元,包括人事費1億2,643萬4千元、業務費4,034萬1千元及獎補助費188萬8千元,均為該部收回之可調配資源,外交部應就各駐外館處貿易量、領務量、僑務量及外交關係發展潛力等多面向指標,通盤檢討現行各駐外館處資源之配置。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億8,634萬2千元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三十二)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惟查108年預計辦理內外互調40人次,較107年的52人次減少,然相關國外旅費卻增加近400萬元,惟預算書內並無細部說明,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江啟臣
2.駐外經濟部單位108年度辦理返國述職、內外互調人次較107年減少20人次,但相關費用卻增加446萬元,相關旅費恐有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2,594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三)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元,較107年度增加227萬1千元,細究其108年度辦理返國述職及辦理內外互調人次都比107年遞減,預算編列並未合理減列,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執政黨雖宣稱政府創造經濟與政策優勢,外商來台投資創新高,並以106年僑外投資75億美元,與104年僑外投資48億美元對照。然近10年國際併購活絡,私募基金來台投資形成趨勢,併購案竟成執政黨美化數字工具,以106年而言Google收購宏達電的手機代工團隊,而105年僅美光併購華亞科、荷商艾司摩爾(ASML)收購漢微科兩件便挹注了逾60億美元的僑外投資,這樣的併購案雖然也稱為投資,但由於只是股權的移轉,對實體經濟助益甚微,2年來我國民間投資成長率已落至2.8%、-1.4%,駐外經濟單位吸引外資投資工作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經濟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86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三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108年度我國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以及中美洲會議之會費較107年暴增1,300萬元。其次,我國參加中美洲議會觀察員年費連年增加,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及實際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用以支付亞太經濟合作(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及中美洲議會觀察員年費,然較107年度所編1億1,253萬2千元增加1,300萬元,究竟實支運用為何,是否浮編,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之「國際組織會費」108年度增列1,300萬,然此項費用乃係APEC、WTO、中美洲議會觀察員等國際組織年費,應為經常性費用。外交部對於此項預算增列原因未於預算書中說明,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4.鑑於近年來我國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他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與相關洽助及推廣工作未見成效,我方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漁業委員會(COFI)等國際重要會議均受阻攔,就連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UNFCCC),我國僅能「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組團參與,顯然參與國際會議成效不彰,惟108年度國際組織會費編列未相對減列,卻比107年度大幅增加1,300萬元,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際組織會費」預算編列1億2,5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核實繳費完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三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819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鑑於近年中國大陸持續競逐國際多邊組織主導權,藉由主導多邊組織,持續加大國際影響力,日益壓縮我方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空間,我外交部在因應陸方打壓我方國際空間之警覺與應變能力欠佳,在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方面仍抱持舊思維,以廣告刊登或專文與投書訴諸國際新聞平面媒體,例如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UNFCCC)107年12月2至14日在波蘭舉行,蔡英文總統在臉書上分享外交部在波蘭當地電車的行銷台灣廣告文宣,蔡總統並呼籲,「在波蘭的朋友,如果在路上看到公車廣告,也請傳上來跟我們分享吧」!結果迄今無網友分享照片,可見並無任何顯著效果。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說明2「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文宣經費」預算編列738萬元,較107年度增加8千元,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推動參與國際會議之費用以及文宣,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國會無法監督,且一字未改,明顯有所疏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81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供該項經費107年度支用狀況、參與成果,以及108年度規劃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六)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推動參與國際會議之費用以及文宣,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國會無法監督;其次,台灣近年參與國際組織頻頻遭到惡意干擾,此時預算書說明欄仍一字未改,國外旅費大幅暴增1,400餘萬元,明顯浮編。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較107年度1億0,629萬1千元增列1,422萬9千元。經查本項預算辦理項目為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APEC領袖會議及部長會議等例行業務,並無其他新增業務,但經費卻予以增列。為撙節開支,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呂孫綾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較107年度所編1億0,629萬1千元增加1,422萬9千元。查108年度較107年度減少出席「國際度量衡大會會議」、「亞洲稅務行政暨研究組織會議」、「亞太農業機構聯盟會議」;增加參與「華盛頓公約締約國大會」、「世界國際法學會雙年會」、「WTO法律諮詢中心年會及相關會議」。如此之會議行程調節下,預算為何需增加1,422萬9千元,應予說明。究竟實支運用為何,是否浮編,亦應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億2,05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三十七)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854萬2千元,用以協助民間婦女、原住民、衛生、人權及其他團體或個人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舉辦之相關會議及活動;補助民間團體及有關人士參加或在臺舉辦環保、生態保育、農林漁牧、慈善、宗教、人權、殘障、反毒、婦女、青年、原住民、科技、衛生、交通、醫藥、民主、體育、工商、國民外交等各項國際會議或活動經費。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5條明確揭示,基於身心障礙而歧視任何人是對人之固有尊嚴與價值之侵犯,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為符合身障公約之基本價值,有必要修正法律及政府公文書中「不當」或「歧視性」意涵之文字。然外交部預算書仍以「殘障」稱呼捐助團體及活動,與公約精神不符,亦未遵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賦予之檢視義務。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三十八)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包含參與國際組織之國際組織會費、一般事務費、捐助與相關旅費,鑑於我國的國際地位困境,此預算對我國具有相當重要性,然經查計畫內容其預計參與的國際組織與歷年相較其實都大同小異,且旅費及組織會費即占了整體經費76%,雖然可以理解組織會費及出國出席會議旅費為必要性支出,但基於我近年參與國際組織皆遭受阻礙,外交部除持續執行現有預算積極參與各國際組織外,也應適時調整預算編列,針對能提實際加入或增加我對外關係的組織,投入資源擬定計畫進行策略研究,以提升該預算的最大效益,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惟查我國近年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時有遭受阻礙一事,尤以爭取參加非會員之國際組織阻力最大,我國雖面臨中國大陸的政治打壓,然外交部應有一套突破封鎖之作為,維繫我國國際組織參與之能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外交部為推動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會議或活動、贊助國際組織舉辦會議或活動,編列有相關經費,然108年度較107年度增加755萬6千元,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預算編列3億2,2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三十九)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預算編列1,580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為推動鼓勵國內企業前往邦交國投資,歷年均編列補助投資成本或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經費。檢視近年外交部補助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情形,各該年度實際赴邦交國投資之業者僅介於3至6家,投資補助預算之執行率除102年度、104年度及106年度有逾7成外,其餘年度皆在54%以下,與投資考察機票補助款之執行形成對比;又其中屬首次申請赴邦交國投資補助之業者,以100年度之2家為最高,其後年度皆維持1家申請,104及105年度則皆未有首次申請投資補助之業者,至106年度補助考察業者家數由105年度之52家大幅增加至114家,亦僅有一家業者首次申請投資補助,占比為0.88%。另業者考察之國家自100至107年8月底止共計32個國家,然實際投資標的僅及於特定4國,部分國家如尼加拉瓜年年皆組團前往考察,惟未有業者實際前往投資,投資考察之補助機制容有待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
2.外交部連年編列預算鼓勵我國業者赴邦交國投資,包含補助考察團機票以及未來於當地實際投資之各項補助,108年度編列1,580萬6千元。然檢視執行內容可發現機票補助執行率高,但實際赴邦交國投資之業者數量有限,是否能達成招商互惠成效容有疑問。外交部應追蹤並分析成因,例如前往投資之業者是否因參與政府考察團而投資,進而更新經貿交流政策。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為增進我國與邦交國之經貿發展及外交關係,鼓勵國內業者赴邦交國投資,訂定「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辦理對業者之投資補助及投資考察團機票補助,惟近年來申請投資考察機票補助款之業者家數,均遠高於申請投資補助之業者數,且近年內申請投資補助之業者重複性高,顯見達成政策目標效果有限。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4.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等預算1,580萬6千元,然成效未如預期,且未有妥適績效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5.外交部為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對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業者之機票款予以補助,其用意良善,惟近年來辦理成效未如預期,除申請投資業者數屈指可數外,投資標的亦過於侷限,外交部未對申請赴邦交國投資考察補助之業者建立完備資料庫,致無以分析該項政策成效欠佳之原因並加以改善,藉以找出問題並檢討改善,期提高辦理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6.外交部為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特給予機票及投資金額之補助,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億5,449萬9千元,其中用於「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計畫」有1,508萬6千元。經查,外交部為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對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業者之機票款予以補助,其用意良善,惟近年來辦理成效未如預期,應針對申請各項補助業者建立完整資料庫,進而交叉分析產生有效資訊,藉以找出問題並檢討改善,期提高辦理成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四十)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913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為辦理推動及資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於108年度編列委辦費6,913萬4千元,其中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推動亞太地區文化交流活動經費,108年度編列240萬2千元,包含委辦費90萬2千元及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0萬元。經查,外交部駐泰國代表處於107年舉辦「泰國學生青泰壯遊台灣」,發生主辦單位『臨時修改活動規則』、『獎金延遲發放』、『資格審查黑箱』等多樣爭議,引發泰國學生界對我國政府嚴重不滿聲浪,甚至指控我國外交部為詐騙集團。外交部為推廣國際、文化交流特辦此活動,卻因活動規劃、進度掌握狀況不佳,反招負評,外交部應藉此深刻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91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駐泰國代表處『泰國學生青泰壯遊台灣』活動檢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之費用,但預算編列方式浮濫,不僅使國會完全無法監督,且外交部亦未提供執行成效,明顯有所疏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6,91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供該項經費107年度支用狀況、參與成果,以及108年度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四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列1,5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列1,500萬元,惟查近日我國舉行反核食進口公投通過,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對外發表聲明,對台灣公投通過反對日本5縣食品進口解禁表達遺憾,而台灣希望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因為這樣的事態而變得無法參加,非常遺憾」,以日本外交最高官員身分說出此話,顯見日本已不樂見台灣參加CPTPP,由於日本在CPTPP中主導權甚大,此一聲明亦表示我國參與CPTPP已幾近無望,相關預算編列是否需要,猶待質疑,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於108年預算編列1,500萬元作為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我國加入CPTPP,然我國加入CPTPP政治因素高於成員國經濟考量,日方甚或以開放核食作為要脅,編列上列預算恐無法達到預期成效,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3.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參與國際交流活動之費用,但預算編列方法浮濫,不僅使國會完全無法監督,且外交部亦未提供執行成效,明顯有所疏失。108年度外交部編列1,500萬元於委託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協助推動我國加入之經費。惟公投結果是否影響我國加入CPTPP,外交部應有具體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4.為推動加入CPTPP,外交部編列1,500萬元委託各會員國當地智庫與公關公司協助推動,惟實際運用細節不甚明確,例如欲以哪幾個會員國為優先、欲籌辦何種活動……等等。特別於公投過後,主導國日本有傳出不解聲音,如何洽談與遊說更顯得重要,外交部應有更進一步細部規劃說明以利後續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5.為加入CPTPP,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1,500萬元委託成員國當地單位協助規劃推動,惟核食公投過關以後,日本外務大臣於107年12月初首度公開表示台灣將因此不能加入CPTPP。鑑於此新發展,外交部允應重新評估相關經費配置安排,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6.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成員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我方加入CPTPP。然日方日前已明確表示由於日本食品解禁問題,以致我國無法加入CPTPP。於此情形下此項預算是否仍有實益,應重新審慎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7.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編列2億0,837萬2千元,其中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1億4,447萬3千元。查為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編列1,500萬元,然談判成員國包括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汶萊、墨西哥、智利及秘魯等11國,經費將如何配置?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預算編列1億4,44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8.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計畫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並推動台日經貿交流;然近來日本外相表達因日本核災區食物管制問題,將影響我加入CPTPP;外交部應就目前我國與日本就此議題之討論進程,進行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9.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編列委託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協定事宜;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10.鑑於美國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大使習達難(Dennis Shea)在美國參與智庫研討會,會中提及台灣承諾WTO以「已開發國家」的定位參與談判,等於事前幫台灣宣布曝光後我方才迫於承認,此種做法嚴重犧牲我國農業與產業的競爭力與權益,也缺乏事先盤整與討論,顯然我方進退失據,外交部108年度擬對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新編列預算用於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作法上值得肯定,但日後推動效益與成果須定期檢視,以避免美國WTO大使事先曝光我方底線事件頻繁上演。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經貿交流活動(6)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4>委託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成員之當地智庫、公關公司規劃協助推動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預算編列1,50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四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相較於107年度增列逾8,500萬元,然未於預算書中詳與說明,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呂玉玲
2.108年適逢台灣關係法40週年,外交部北美司為在美辦理週年相關活動,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增列4,494萬9千元,增幅達55.73%,其經費運用規劃尚無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四十三)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國際傳播司」編列之經費較107年度寬列1千餘萬元,卻僅陳是為辦理「臺灣民俗文化展」及推展海外文化交流,除此未有其餘增列預算之說明,恐有浮編之虞,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億3,894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四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凍結23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編列相關費用協助向日本索償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經查107年度外交部亦編列同項預算,然臺籍慰安婦始終未獲得任何補償費用,顯見本項預算確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編列之經費較107年度寬列1,400餘萬元,卻未詳述增列理由,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6,10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四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補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種經貿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76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1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針對我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統整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四十六)總統府成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希望透過該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相關轉型正義工作。然該委員會迄今仍未有法源依據,相關立法仍未有具體進度,原住民轉型正義工作仍待積極推動。然外交部於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說明該計畫配合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與外交部主要工作無涉,且未闡明該項預算與原住民轉型正義相關之處,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四十七)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較107年度增加416萬9千元,但預算書中未具體說明預算增加原因,也未評估效益為何,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008萬8千元,其中歐洲司就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3,328萬9千元,工作內容與107年度未有不同,但卻較107年度2,706萬4千元,增加622萬5千元,且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而本項預算106年度僅1,939萬2千元,逐年增加,需求及成效為何亦應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歐洲司:持續辦理『中華民國(臺灣)講座』;加強對歐學術界交流及協助團體舉辦各種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3,32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八)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中,亞東太平洋司就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編列2,332萬4千元。其中新增「國外旅費」200萬元,對外捐助之費用大幅增加,整體預算倍增,然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鑑於台日無司法互助,近期運毒犯遣返台灣獲判無罪引發國內譁然,經查我國與日本已簽署包括關務、文化及教育領域之協定或備忘錄,允宜就刑事及司法互助等兩國密切往來事項,賡續研議與日方洽簽相關協定或備忘錄,以強化實質合作關係。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推動亞太地區學術交流;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各項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2,332萬4千元,較107年度巨幅增加1,405萬7千元,主要係108年舉辦台日論壇,基此,建議學術議題方向朝共同打擊跨境犯罪防治、刑事及司法互助等學術議題交流,以提升台日雙邊實質關係。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四十九)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萬元,較107年度417萬1千元,增加152萬9千元,然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舍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57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一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我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108年度預算增加係因係為辦理「2019年臺灣亞西論壇─區域安全與跨境犯罪國際研討會」,經查106年亦曾舉辦過,與會者包含東南亞、中東、日本、歐美澳加等155位外國學者專家及執法官員來臺與會,美國代表團人數即達19人,日本及韓國亦有15人。惟亞西及非洲司係辦理亞洲西部與非洲地區業務,上述活動舉辦,顯然與加強亞西與非洲地區學術交流不相符,應宜廣邀亞西與非洲學者專家與會,基此,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協助團體辦理及參加亞西地區各種學術交流活動;辦理亞西及非洲地區問題國際學術研討會及加強與智庫聯繫交流經費等」預算編列570萬元,較107年增加166萬8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4.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008萬8千元,主要是透過各主管地域司辦理各種學術交流計畫,但經查歷年該預算說明籠統,並未說明辦理何種類型之學術交流活動所預計達到的效益與經費如何有效運用,尤其以亞東太平洋司與西亞及非洲司說明最為粗略。且另查106年審查107年度預算時,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即針對該預算的編列與說明提出凍結,但108年度之預算說明與編列同樣未見改正,顯見外交部未重視立法院之要求,故為監督該項預算有效運用,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五十)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預算編列1億8,008萬8千元,其中「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計需1億0,919萬5千元。工作內容與107年度未有不同,但卻較107年度預算1億0,378萬2千元,增加541萬3千元,且具體之用途、成效為何,未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對美學術界交流活動及協助國內外團體辦理學術交流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億0,919萬5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五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等經費」,計需208萬8千元,與107年度預算相同。業務執行是否淪為例行性工作,實質之招商及經貿交流成果為何,應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歐洲司:舉辦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及推動中東歐國家來臺參加專業展等經費」預算編列208萬8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五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查反核食公投通過後,日方揚言向WTO提出告訴,並以支持加入CPTPP作為威脅,但臺日經貿大幅逆差問題持續無解,外交部應有對策。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或研討;推動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就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進行交流及研討;推動台日經貿交流及對話等經費」預算編列690萬元。惟查台日經貿雖有交流,然卻難有具體成果,台日關係號稱友好,在實際成果上卻難以呈現,不利台日關係之發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鑑於臺日經貿關係密切,日本為我國3大貿易夥伴,臺灣為日本第4大貿易夥伴,106年雙邊貿易總額627.4億美元,我國對日貿易逆差211.6億美元,如何重啟臺日經濟貿易夥伴協定之洽商,爭取日方支持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均為當前臺日雙方合作之重要課題,惟迄今仍無實質進展,且日前日方直言擬阻礙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6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五十三)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凍結8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對美加重大工作計畫專案……等經費」預算編列1億2,559萬7千元。查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對台美關係是一大進步,然觀之外交部之作為,對台灣旅行法通過後,台美關係實際交流之作法,並無太大改變,甚至沒列入我對美重大工作計畫專案,甚為可惜,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台灣旅行法通過後,我對美之重大工作計畫專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美國《台灣旅行法》已於107年正式生效,卻未見外交部具體針對該法通過後,要如何進一步促進台美關係的積極作為或因應方法,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李彥秀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1億2,559萬7千元,與107年度預算規模(8,067萬7千元)及業務相較,增加「在美辦理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相關活動,以加強臺美關係」之業務即增加4,492萬元,是否合理,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北美司」預算編列1億2,55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五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研究設計會」預算編列644萬5千元,經查研究設計會係屬外交部組織架構之一,此會之主要功能為研究中、長程外交政策,訂定施政計畫,管制重要計畫,並對當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重大外交問題籌謀因應方案。換言之,該單位主要功能在於提供外交部主要政策方向及外交燈號之擬定研判,雖近年來我國邦交國雖因中國因素而遭遇斷交挫折,斷交無法完全怪罪於外交人員,但該單位長期以來扮演外交政策擬定之研究,面對我國長期之外交困境似未能完全掌握。顯見該項預算政策研究制訂無法做出有效的因應作為。爰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邱志偉 林麗蟬
(五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在北美地區舉辦臺灣相關文化活動及對美公眾外交等經費」預算編列1,116萬6千元,惟查107年美國國會通過台灣旅行法,對台美關係是一大進步,然觀之外交部之作為,對台灣旅行法通過後,台美關係實際交流之作法,並無太大改變,外交部應積極規劃,配合台灣旅行法與美方展開各層面的實質交流,加深與加大廣度,爰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五十六)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1,308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活動等經費」預算編列1,308萬2千元。惟查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已連續2年沒有舉辦,由於台美TIFA會議是台美經貿交流的重要會議,連續2年停辦,又有一連串的巧合,難免會讓人質疑是否台美經貿有生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TIFA會議停辦與台美經貿談判之現況、具體進程與目標,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預算編列2億0,837萬2千元,其中「北美司就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編列1,308萬2千元。查該業務107年度編列592萬8千元,為何108年度預算倍增,具體之執行作為為何,未予說明,新增國外旅費600萬元,有何用途,預算執行成果難以瞭解。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經貿交流活動─北美司:辦理各項雙邊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進行雙邊經貿諮商及爭取參與多邊自由貿易機制;加強對美各州州長及政要之聯繫及相關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1,3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五十七)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會議員聯盟各項交流活動;加強與各國友臺團體交流;協助向日本索償各項債權及臺籍慰安婦受害人補償費;出席台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辦理我國與亞太國會議員……出席台日諮商會議等經費」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惟查慰安婦議題台日協商牛步,自105年5月20日迄今,一場會議皆未召開,我國未能掌握慰安婦議題相關主動權,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屬被動許多,慰安婦議題係屬我國爭取國際正義重要議題,外交部卻相形被動,實屬不該;且107年發生日本人藤井實彥在台灣踹踢我國慰安婦銅像一事,外交部亦無積極作為,讓國人失望,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鑑於慰安婦是人類歷史上的傷口,足以證明自由、民主與人權必須被珍視,104年12月底,日本和南韓就二戰期間慰安婦議題達成共識,日本同意出資10億日圓(約新台幣2.73億元)為南韓倖存慰安婦成立基金,反觀我國政府未正視臺籍慰安婦慘遭日軍奴役殘害史實,未積極向日方爭取臺籍原慰安婦尊嚴及道歉賠償。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東太平洋司」預算編列59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五十八)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亞西及非洲司:加強與各國國會及其他各項交流等經費」預算編列400萬元。惟查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我國在非洲僅剩1邦交國史瓦帝尼,加上大陸在非洲外交動作頻頻,我國在非洲之外交處境顯日漸困難,需有一套整合之策略,從各層面尋求突破管道,爰凍結40萬元,俟外交部就我國在非洲外交處境之各層面交流之突破,提出具體統整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五十九)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其他各項交流活動,北美司推動對美關係,及台灣關係法立法40年相關活動,預算較107年度增加4,492萬元,然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邱志偉 羅致政
(六十)外交部辦理各項國際交流活動中有關其他各項交流活動,其中協助國際重要非政府組織辦理活動等經費,較107年度增加1,996萬7千元,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邱志偉 羅致政
(六十一)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說明提及「配合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然當時訂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未將原住民族納入範圍,現外交部卻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為名,編列此項預算,似與當初立法態度不符。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六十二)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預算編列8億8,041萬1千元,較107年巨幅增加1億2,378萬元,尤以獎補助、對外之捐助、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等經費為大宗,雖獎補助與捐助對國際交流活動係為常見手段,但恐流於形式,且預算逐年增加,反而國際聲援我方力量日漸薄弱,顯然外交部應宜通盤檢討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之資源配置,俾發揮最大綜效,爰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江啟臣
(六十三)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6,974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6,974萬2千元,較107年度增加1,469萬1千元,預算增編原因係擴大辦理「臺灣民俗文化展」活動,經查107年在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英國倫敦OXO藝廊設兩站辦理「台灣廟會民俗文化展」,除開幕式有百餘人參加,其餘展出期間皆靜態文物展示,活動效益有待商榷,倘採此行為模式108年擴大辦理,又排擠其他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之合理性容待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有關「文化交流活動」預算編列6,974萬2千元,其中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108年2,000萬元,107年918萬元、國際傳播司108年1,550萬,107年465萬6千元費用倍增;但預計規劃辦理之活動內容、場次、國家、地點不明,能否發揮文化外交之效果,難以評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六十四)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與交流」項下「出國訪問」編列1億7,467萬9千元。惟查該筆預算每年在預算說明上並無任何細目說明,不利預算審議,且查歷年總統出訪,幾乎每次都超出預算,還得挪用其他預算支應,外交部在預算控管上顯有缺失,爰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108年出訪規劃與花費細目及預算控管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六十五)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薩爾瓦多與多明尼加與我國於107年斷交,該2國皆為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國家,然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書中,針對該地域邀訪外賓之預算數額卻與107年度維持一致,且未見維持之必要性或具體預期成果等相關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江啟臣
2.總統府成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希望透過該委員會推動原住民族相關轉型正義工作。然該委員會迄今無法源依據,相關立法未有具體進度,原住民轉型正義工作仍待積極推動。然外交部於「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編列「訪賓接待」預算,說明該計畫配合「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相關工作,與外交部主要工作無涉,且未闡明該項預算與原住民轉型正義相關之處,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3.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相較107年度增列800餘萬元。經查邀訪歐洲外賓人數較106年增加27人,預算數額卻遽增近700萬元。外交部於預算編列上顯有寬列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4.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預算於國際訪賓接待,但人次之預估與政府推行之新南向政策明顯有所違背。其次,邀訪人次與經費亦無連帶更動,以亞太地區為例,108年度邀訪人次較107年度下降21人次,但所需費用居然完全相同,編列明顯有所問題。北美地區則出現邀訪人次與預算皆重複未改變之狀況。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5.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其中「邀訪強化資安國際交流外賓20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180萬元,為108年度新增計畫,規劃邀訪之人員屬性、名單不明,成效為何,應予說明。又平均每位訪賓之邀訪預算為9萬元,然查其他邀訪計畫之預算規模低則每人次13萬6千元(亞太地區),高則每人次31萬2千元(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資安外賓之來源國,邀訪計畫內容不明,為何邀訪預算可低於其他計畫,應予說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6.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雖預算內容揭示是因邀訪歐洲外賓從107年的328人次,預計提升到108年的355人次所以增加相關經費,但細查該項預算,歷年都曾針對人次預計與費用增減評估都曾遭質疑。以108年度預算為例,雖預計邀訪歐洲外賓人次較上年度增加27人次,故預期增加預算,但細查108年預計邀訪的亞太地區外賓人次(399人)較107年(420人)減少21人次,可是其預算數卻與107年度相同。另外邀訪亞西及非洲地區人次,108年較107年預計邀訪人次,從158人次增加至168人,但預算數卻減少200萬元。雖然預估邀訪人次,與後來實際來訪人數產生落差雖屬正常,但從其編列方式的計算合理性,顯示長久以來恐有流於形式或是為編而編的浮濫狀況,故為讓該預算發揮應有功能,確實提升我國外交,避免流於形式之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7.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較107年度增列835萬4千元,用以接待歐洲地區訪賓,對於接待來賓規劃未有闡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8.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相較107年度增列800餘萬元。經查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人等外賓,108年度人數較去年增加4人,預算數額卻遽增近180萬元。外交部於預算編列上顯有寬列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9.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邀訪歐洲地區外賓(含歐盟)355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6,724萬8千元。查107年度邀請328人次,編列6,038萬8千元。查108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較107年度增加27人,預算金額大幅增加686萬元,平均每人25萬4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107年度328人次,6,038萬8千元,平均每人18萬4千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10.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其中透過國際非政府組織邀請國際知名團體負責人、婦女領袖、幹部及國際專家學者等外賓36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462萬3千元。查107年度邀請32人次,編列282萬3千元,108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較107年度增加4人,預算金額大幅增加180萬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11.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邀訪亞太地區外賓399人次,所需機票、膳宿費、交通費、保險費及什支等,計需5,433萬元。查107年度邀請420人次,同樣編列5,433萬元,108年度預計邀請之外賓人次減少,預算金額未隨之降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12.查外交部自蔡總統上任來,相繼丟失聖多美普林西比、巴拿馬、多明尼加、布吉納法索、薩爾瓦多等5個邦交國,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聯合國糧農組織(FAO)漁業委員會(COFI)等國際重要會議都被拒於門外,外交部在爭取國際外賓邀訪108年人數較107年激增,但能否實質增進友我力量,尚須檢討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訪賓接待」預算編列3億8,296萬6千元(較107年度增加835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六十六)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因應我國役政制度調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得以持續派遣我國援外技術合作所需輔助性人力,爰研擬「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並預計於108年度開始執行,惟經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於107年9月19日將上開管理辦法及支給標準函報外交部後,截至107年10月10日止,外交部尚未函報行政院。外交部允宜先行評估該計畫之成本效益,並協助該會擬訂人才甄選策略、績效考評制度及替選方案,俾利計畫之遂行,同時因應未來替代役人力短缺問題。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9億5,836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就具體替代方案函轉行政院核定,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劃業務督導等計畫,108年度編列經費1億3,236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列1,255萬8千元(10.48%),該預算項目已連續第3年超過10%成長,外交部允應檢討並說明該業務經費需求連年增加之原因及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9億5,836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3.外交部歷年編列大筆對外捐助預算,以進行技術團、服務團、專案業務等進行所用,惟以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主之對外技術團時有發生問題,對於國家、項目、經費之投入選擇依據,國會亦無法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1,180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針對此項對外之捐助提出107年度執行狀況以及108年度預算編列預估,以及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業務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4.檢視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有部分計畫之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如「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等計畫(預算數為2,538萬3千元)執行率為61.66%,且該計畫107年度編列預算(1,649萬6千元)截至107年8月底止,「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執行率亦僅61.89%,進度顯有落後。然參與國際組織為我國外交重點項目之一,倘若在資源有限情況下仍執行成效不彰,外交部應予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黃偉哲 林昶佐
(六十七)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有關辦理各項友邦人才培訓計畫經費,108年度編列5,128萬5千元。查友邦數減少,本項預算卻較107年度增加99萬1千元,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108年度之執行規劃亦未說明,連年執行相同計畫,成效是否檢討,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外交部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中,亞太地區技術團及專案經費較107年度增加2,740萬6千元,然相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外交部辦理駐外技術服務經費中,辦理外派技術人員儲訓及赴海外地區評估規劃業務督導費用,較107年度增加1,255萬8千元,然相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4.新南向政策為政府重要政策,然部分相關計畫執行率偏低。檢視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截至107年8月底止,「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執行率亦僅61.89%,進度顯有落後。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5.鑑於亞西地區巴林王國的台灣駐巴林商務代表團(Trade Mission of Taiwan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遭要求更改為駐巴林台北貿易辦事處(Trade Office of Taipei to the Kingdom of Bahrain),外交部除表達不滿與遺憾外,卻毫無後續作為,反仍對於巴林王國進行「園藝作物發展顧問派遣計畫」、「水產養殖繁殖發展顧問派遣計畫」駐外技術服務,在現有的預算規模下,對我不友善的非邦交國提供援助,外交部應宜通盤檢討援助資源之配置,俾使外交資源發揮最大綜效。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預算編列10億7,5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六十八)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駐外技術服務」有關「辦理外交替代役(駐外)經費」預算編列3,705萬5千元。根據內政部役政署資料顯示,外交替代役106年度之徵集人數為132人,預算編列4,301萬元(平均每人32萬5千元),107年度之徵集人數55人,預算編列4,233萬元(平均每人76萬9千元),108年度內政部役政署核定規劃徵集40人,預算編列3,705萬5千元(平均每人92萬6千元),人均經費逐年提高,預算編列是否妥適,不無疑義。爰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六十九)外交部108年度擴大辦理推動友邦青年技職教育,編列預算1億2,185萬3千元,該計劃過去辦理成效、計畫內容及經費規劃允應提出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億7,933萬4千元中,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七十)外交部為強化友邦國家邦誼關係,促進友邦經濟、社會及生產部門之建設,同時減輕年度預算之重擔,於各友邦推動「政府開發協助計畫」(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即ODA)。ODA設計理念係為政府請民間銀行貸款給友邦收取利息,友邦以銀行貸款付款給我國工程公司獲取建設,而我國工程公司亦可於該建案中獲得貨款,於原始設計中為四贏之外交策略。經查,外交部辦理海地「政府開發協助計畫」─太子港輸電網計畫,因貸款國家風險過高,外交部僅能尋求我國公股民營「中國輸出入銀行」協助貸款,再將建案交給我國公股民營「台灣海外工程公司」承建,完全違背「政府開發協助計畫」由民間參與的主軸,顯見外交部「政府開發協助計畫」係假民間,真公股。外交部應針對「政府開發協助計畫」提出相關策進措施,真正落實民間參與,四贏之外交策略。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8,939萬9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七十一)108年度外交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派員評估規劃督導各項合作計畫經費250萬元,較107年度增列114萬2千元,增幅近1倍,預算書未說明該經費需求暴增之原因,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928萬3千元中,凍結25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七十二)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凍結3,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有關亞西及非洲司的部分共編列14億2,545萬6千元,較107年度的14億0,059萬1千元,增加2,486萬5千元,微幅增加約1.78%。然我國於107年5月與布吉納法索斷交後,在非洲僅剩史瓦帝尼1個友邦,該項預算卻不減反增,有違常理,恐有金援外交疑慮,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2.布吉納法索107年5月與我斷交後,非洲僅存史瓦帝尼王國1友邦,惟108年度「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編列13億6,966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列2,763萬8千元,預算不減反增,且直接揭露投入單一友邦之金額,其編列方式不甚合理。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3.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捐助WTO杜哈發展議程全球基金,贊助WTO發展議題相關活動及捐助WTO相關組織經費600萬元,然WTO近年談判進度緩慢,各國紛紛以其他多邊區域協定或是雙邊自由貿易協議取代WTO現有功能,改革WTO聲浪不斷,加諸我國政府主動宣示將以已開發國家參與後續談判,對於我國未來經濟發展影響仍未有完整評估,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4.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編列對外援助款項,援助我國各地友邦。然107年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我方於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劃等款項不減反增,外交部於預算書中卻無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81億1,030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5.外交部為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於108年度編列13億6,966萬4千元。經查,107年5月布吉納法索與我國斷交後,非洲友邦僅剩史瓦帝尼。惟「協助非洲友邦國家經建」該項預算,於107年度編列13億4,202萬6千元,於108年度不減反增,編列13億6,966萬4千元。外交部應針對非洲友邦經建預算未隨友邦減少而依比例調整提出專案報告。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13億6,966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6.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有關「亞西及非洲司: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及醫療衛生合作等經費」預算編列13億6,966萬4千元,經查雖108年度有關「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之整體預算經費已較107年度減列2億0,727萬9千元,但其中與協助友邦之經建建設經費的各項預算中,亞西及非洲司與亞東太平洋司仍較107年度成長,惟107年我國在非洲邦交國僅剩下1國(史瓦帝尼),另1非洲邦交國布吉納法索已於107年5月斷交,然協助非洲邦交國之預算經費卻較107年增加2,763萬8千元。雖基於我國的外交困境,外交部面對非洲在僅剩1個邦交國的狀況下,其有關經建、社會發展及醫療衛生合作等各經費編列有其必要或特殊考量須審慎評估,但有鑑於目前我國非洲邦交國確實僅剩1國,外交部應適時調整預算配置,讓預算發揮應有效益,避免再讓斷交情事發生,故為讓該預算能8,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7.外交部辦理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經費中,亞西及非洲司部分增加2,486萬5千元,主要係於協助非洲友邦各項經建、社發及衛醫合作經費,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8.鑑於我國在非洲僅剩史瓦帝尼1個邦交國,外交部協助非洲友邦國家各項經建、社會發展計畫及衛生醫療合作經費明年度編列卻比107年度大幅增加,外交部顯然資源配置有欠公允,應宜通盤檢討援助,俾使外交資源發揮最大綜效。爰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編列84億0,6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七十三)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案總說明中將「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列為108年度施政目標之一。政府開放新南向目標國之各項簽證待遇,促進各該國旅客來臺旅遊交流已有相當成績,惟外交部仍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作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81億2,851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七十四)外交部為配合新南向政策,協助民間團體參與國際人道救援及慈善援助計畫,於108年度編列94萬元。經查,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有部分計畫之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如106年「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計畫,預算數為100萬元,執行率為54.6%。且該項計畫107年度編列預算為94萬元,截至107年8月底止,「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方面尚未執行,進度顯有落後,甚至無執行之可能。外交部又於108年度編列94萬元,其計畫應重新審慎考慮。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584萬6千元中,凍結94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七十五)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作為對國際間重大災害提供適度協助之用。我國國際空間雖然屢遭對岸打壓,仍自詡為國際社會1員,相關人道協助本應盡力為之,然總統宣示將捐款100萬美元,協助非洲伊波拉病毒疫情,但捐款至今「卡關」還沒捐出,顯示我國希望透過捐款彰顯人道價值之用心,仍有許多波折,捐款名稱關係我國尊嚴,仍應嚴正看待,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2.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查本計畫係對國際間重大災變提供適度協助,但實際之執行情形為何,何以發生日本關西水災國人求助無門之事,外交部之各項關懷救助標準如何訂定,應予說明。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3.外交部辦理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編列有各項提供國際重大災變救助之援外經費;然過去執行狀況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邱志偉 羅致政 林昶佐
4.新南向政策為政府重要政策,然部分相關計畫執行率偏低,其中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計畫,106年度執行率僅54.60%,107年8月底,尚未有執行數,顯見該項計畫執行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5.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餘元,然蔡總統針對先前伊波拉病毒捐助之100萬美元捐款,至今尚未尋得適合管道捐出。顯見我國針對國際關懷救助及重建業務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外交部第5目「國際合作及關懷」項下「對國際之關懷救助及重建」預算編列1億2,4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七十六)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4億4,636萬7千元,減列9,078萬5千元。經查外交部於該項目預算下,針對105至108年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編列最後年度預算期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部除允宜依規定擬訂修正2億1,267萬9千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部除允宜依規定擬定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度妥為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呂孫綾 何欣純
2.外交部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102至105年共編列3億1,770萬7千元購買新館舍,並編列1億2,820萬元進行裝修整建工程,該計畫總計4億4,590萬7千元。惟新館舍地點偏遠、交通及停車不便,且有僑胞反映建物外觀簡陋、購置價格亦不合理,相關決策有未臻完善之嫌,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3.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編列3億5,558萬2千元辦理駐外機構購建館舍計畫,其中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編列最後1年經費2億1,267萬9千元。上開計畫原訂期程為105至107年度,嗣因計畫進度落後,將執行期間延長至108年度,然未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但計畫所餘經費卻全數於108年度編列。綜上,計畫進度與預算編列似未適切配合,外交部應予檢討。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邱志偉
4.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處辦公問題並節省租金,分年規劃駐外館舍購置計畫。行政院核定通過「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總經費1億7,616萬8千,108年度編列1億4,290萬3千元,高達全部計畫之八成。惟過去購置洛杉磯辦事處館舍時,即發生計畫時程延宕、工程流標之情事,多次辦理預算保留,原定107年完成之計畫向後推研至109年12月才能完成預計之工程。有此前例之狀況下,此次布里斯本辦事處之工程,是否能如期順利進行不無疑問,外交部應對招標動工等進度規劃詳細報告,以利預算監督。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呂孫綾 羅致政
5.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費用最後1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元,然該項計畫進度落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各項工程,108年度仍應依實際工程執行進度編列為宜,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6.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最後1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部除允宜依規定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度妥為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7.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108年度編列1億4,290萬3千元。本計畫奉行政院107年5月28日院臺外字第1070018244號函核定,總經費1億7,616萬8千元,分年辦理。購置計畫為何,外交部未有說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不無疑義。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有關「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編列1億4,290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8.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有關「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編列2億1,267萬9千元。依外交部之預算說明「該計畫奉行政院105年6月3日院臺外字第1050025221號函核定,總經費8億4944萬6千元,分年辦理,105至107年度已編列6億3,676萬7千元,本年度續編餘額。」然而,該計畫原訂期程為105至107年度,嗣因計畫進度落後,將執行期間延長至108年度,惟外交竟未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且因計畫預計於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現是否妥適,不無疑義,是否切實符合需求,亦應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9.鑑於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最後1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部除允宜依規定儘速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度妥為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10.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最後1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部除允宜依規定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宜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度妥為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呂孫綾 羅致政
11.經查,外交部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最後一年所需經費2億1,267萬9千元,惟查該項計畫因進度落後致計畫期程往後推延至109年12月方能完成裝潢等工程及設備之採購,外交部除應依規定擬訂修正計畫報送行政院外,108年度預算亦應參據工程實際執行進度妥為編列。爰針對外交部第6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項下「購建駐外機構館官舍」預算編列3億5,5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馬文君
(七十七)為增進我國與邦交國之經貿發展及外交關係,鼓勵業者赴邦交國投資,外交部訂定「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辦理對業者之投資補助及投資考察團機票補助,然經檢視近年來業者赴邦交國之投資情形,補助考察與業者投資間之關連性為何,又該項補助政策管考機制,有待檢討,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七十八)查外交部為改善老舊宿舍屋況以提升宿舍配住率,每年均編列預算進行宿舍修繕,惟其經管之首長及職務宿舍部分閒置比率偏高,且有部分宿舍未依規定取得使用執照(許可)及完成所有權登記。爰建請外交部應積極評估宿舍之維護成本及使用效益,對低度利用者,應考量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活化國家財產,有效利用。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七十九)外交部108年度單位預算各業務計畫編列新南向政策相關經費共3億2,810萬7千元,較107年度之3億1,300萬9千元增加1,509萬8千元(增幅4.82%)。外交部為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於5大旗艦計畫及3大潛力領域中擔任多項協辦機關之角色,持續協助各主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年度預算亦逐年增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想,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八十)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總說明中將「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列為該年度施政目標之一,具體作為包括: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利與尊嚴、推動簽證作業便捷化及放寬外籍人士來臺簽證簡化措施等。政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陸續針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給予各項簽證便利措施,期促進雙邊實質交流與互動,惟其中有部分國家尚未給予我國平等互惠之免簽證待遇;而開放免簽證後,部分獲放寬簽證待遇之國家旅客來臺間有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外交部針對放寬外籍人士來臺簽證簡化措施,所可能產生之利弊得失,應有通盤之檢討及因應策略。爰要求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八十一)鑑於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協助各主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年度預算逐年增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允宜檢討原因改善。建請外交部針對新南向政策預算執行進度落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八十二)鑑於外交部經管之國有房地無償供其捐助之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作營運使用迄今已逾10年,與「國有公用財產無償提供使用之原則」所訂僅得提供法人從事綠美化或舉辦短期公益活動之規定未合。外交部數度無異議使該契約自動延展,使該基金會得以無償使用至112年4月30日,外交部應針對該政策之妥適性進行檢討。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八十三)鑑於內政部移民署發生外賓性騷擾醜聞,移民署前署長楊家駿甚至表示「是外賓展現熱情、致謝的方式有誤解。」,顯見我國仍有部分官員對性別平等概念之匱乏。外交部應引以為鑑,針對外交部簡任10職等以上公務員之單位主管,確實做好性別平等教育,不得再發生性騷擾事件,或是未依照性平程序處理。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八十四)鑑於我國國際詐騙頻傳,建請外交部配合法務部、內政部對我國人民宣導切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以免繫獄海外,耽誤自身前途,損害國家形象。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八十五)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外交管理業務」、「國際會議及交流」與「國際合作及關懷」等多項業務計畫中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費,主要是為「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NGO對國際社會之貢獻」施政目標之實踐;惟上述捐助經費似集中於部分團體如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中華台北亞太經濟合作研究中心等團體機構,因此外交部應就諸多補助項目之對象篩選,及是否能增加對國內較為弱勢之NGO之補助,以使其有參與國際發展之機會,進行相關檢討,並提出具體之改進方案。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八十六)我國於107年11月24日針對10項公投案進行投票,其中第9案「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通過,對此,日本政府表示此公投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並不排除訴諸該組織處理,恐對臺日關係造成衝擊,爰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完成衝擊評估,並提出因應之政策方案。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八十七)外交部為培植友我人脈,獎勵具潛力之優秀外國學生與學者來台留學或進行研究,分別於93年、99年設立「台灣獎學金」與「台灣獎助金」,除增進彼等對我國之了解,同時也強化我與外國學術界之交流與拓展關係。然近來於臉書、網路上屢屢傳出訊息,指稱外交部撒錢給外國學生,每個月就要耗資1.8億元之預算,他們還可以在台灣打黑工,是浪費國人的納稅錢。比較107年度與過去預算書,本項計畫之年編列經費,含與外國政府、學校、文教機構團體交流等業務,亦僅4.7億餘元,並無每月耗資1.8億元的情形?且獎助外國學生與學人,外交部亦有嚴謹之查核規範,顯見此根本為惡意之網路謠言。外交部對此般謠言的應處,影響我國人對外交部之印象與對政府之觀感。因此,外交部應對各項不實之謠言進行澄清,以免不實訊息影響政府形象。外交部為確保外交政務推行,應提出具體之改善方案。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八十八)我國自105年起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然國內精熟新南向國家語言之外交人才仍顯有不足;過去外交部派送外交領事人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之語種以英語、西班牙語、法語等於國內應可獲得專業培訓之語言為主。出國語言受訓由於經費有限,因應新南向政策以及我國語言人才現況,應加強派送人員至新南向國家接受語言訓練,方能促進我國新南向政策之推展。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八十九)配合新南向政策之推動,政府對東協10國及印度採行多項簽證放寬措施,以促進新南向國家之觀光客、商務人士來台之便利性,實施迄今已卓有成效;而目前新南向國家亦多有給予我國人簽證方面之優惠及便利,惟越南對於我國人現仍維持「申請一般簽證」入境之方式,似不符合互惠之原則;又我國人106年至越南旅遊比例為前述國家中最高者,故若越南能給予我國人相關之優惠便利措施,除有實際之效益外,亦能顯出我與越南之關係有所推進。爰此,外交部應積極努力,進洽越南政府,期能給予我國人更便利之簽證待遇,以增加新南向政策之成效。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九十)外交部所提供其新南向政策相關預算之執行情形,106年度決算實支數為2億3,209萬7千元,部分計畫之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如「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及「委託國合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等2項計畫(預算數各為100萬元及2,538萬3千元)執行率分別為54.6%及61.66%,且該2項計畫107年度編列預算(分別為94萬元及1,649萬6千元)截至8月底止,「委託國合會辦理亞太地區駐外技術團經費」執行率亦僅61.89%,「參與國際組織發起之國際關懷與救助活動」方面則尚未執行,進度顯有落後。外交部為配合政府推動新向政策,持續編列相關預算協助各主政機關辦理各項計畫,106至108年度預算逐年增加,惟部分計畫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允宜提出執行成效。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九十一)外交部經管首長及職務宿舍截至107年8月底止,配住戶252戶,未配住或老舊不堪配住者94戶,包括建國南路宿舍2戶、木柵宿舍2戶、北投居安樓宿舍4戶、北投敬業樓宿舍1戶、北投樂群樓宿舍4戶、北投致遠新村宿舍56戶及北投明志新村宿舍25戶,閒置比率達27.17%。據外交部說明,上開宿舍因興建年代久遠,屋況不佳尚待修繕,不適配住,致閒置比率較高。鑑於上開未配住宿舍興建年代久遠,後續修繕費用將愈益增加,外交部允宜衡酌入住需求及修繕成本,研議最適處理方式;而低度利用及無使用必要者,允應考量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充分發揮資產使用效能。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九十二)因應我國役政制度調整,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得以持續派遣我國援外技術合作所需輔助性人力,爰研擬「大專青年海外技術協助服務計畫」並預計於108年度開始執行,外交部允宜先行評估該計畫之成本效益,並協助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擬訂人才甄選策略、績效考評制度及替選方案,俾利計畫之遂行,同時因應未來替代役人力短缺問題。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九十三)外交部擬於108年度汰換9輛5人座小客車,雖車齡已達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規定之可汰換年限,惟除部分車輛行駛總里程數及使用率偏低外,該部現有車輛中亦有多輛未經常使用者可資運用,外交部允宜依規定集中並優先調派低度使用之車輛,俾提高車輛之使用效益。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九十四)政府開放新南向目標國之各項簽證待遇,促進各該國旅客來臺旅遊交流已有相當成績,惟其中有部分國家尚未給予我國平等互惠之免簽證待遇,且開放免簽證後,部分獲放寬簽證待遇之國家旅客來臺間有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外交部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作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九十五)依據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書(第212頁)針對(三十七)附帶決議之辦理情形,提及:「鑑於政府財政非屬良好,駐外館處公務車汰換預算亦趨緊絀,本部已持續加強駐外館處公務車輛管理及撙節編列相關預算機制。」然近3年度外交部所編列「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之預算連年成長,復據108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有關公務車輛之汰換年限規定:「公務車輛(不含機車)具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辦理汰換:……(五)駐外機構用車滿10年或行駛里程逾12萬5,000公里。」細究108年度所欲汰換之40部駐外單位公務車,雖均滿足兩者條件之一,然其中7部車輛雖逾10年但行駛總里程數未達12.5萬公里,若予汰換恐未臻經濟。爰要求外交部盤點目前駐外館處車輛分配與實際用車需求後,並於108年2月底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九十六)外交部108年度預算總說明之年度重要施政計畫(第8頁)將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UNFCCC締約方大會、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納入推動參與目標。然查外交部常年針對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活動淪於口號性,始終反覆覆誦特定客觀上無法參與之組織,未對實質參與其他國際組織之策略進行研究,使得我國國際空間無法突破。爰要求外交部全面檢視參與國際組織之策略與作為,設定短中長期目標,尤其針對108年度我國政府之國際組織參與提出實質規劃,並將書面報告於108年2月底前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至於參與UNFCCC部分之報告,配合政府整體規劃,於108年7月底前提交。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九十七)臺北賓館是我國接待外國元首及貴賓的場所,也是台灣非常重要的文化資產,亦是全民共有的財產,外交部應本於管理機關權責,做好管理維護工作,惟查臺北賓館107年開放場次僅9次,比106年12場次少,顯然未達國定古蹟活化之目標,外交部應研議增加臺北賓館對外開放參觀場次及空間。
提案人:馬文君 邱志偉 林昶佐 羅致政 林麗蟬 江啟臣 李彥秀 王定宇 呂玉玲 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九十八)近年我部分駐外館處辦理國慶酒會活動經費有超支情形。為加強預算使用紀律,外交部應要求駐外館處檢討預算運用之合理性,並於核定預算額度內辦理國慶酒會活動。
提案人:馬文君 蔡適應 李彥秀 王定宇 何欣純 羅致政 林麗蟬 呂玉玲 江啟臣 林昶佐 呂孫綾
(九十九)外交部於108年度編列邀訪聯合國相關組織經費,包含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等。然我國方遭環保團體「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公布的全球氣候變遷績效排名指標列為「非常糟糕」等級,只贏南韓、伊朗、美國及沙烏地阿拉伯。外交部應積極協調主政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積極研擬說明方式,適時向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邀訪對象及外界說明或澄清我國推動績效,並加強說明我國透過現行雙邊合作計畫,協助友邦及特定發展中國家調適氣候變遷與推動永續發展的成果。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第2項 領事事務局原列13億0,628萬元,減列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億0,528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268萬4千元,凍結5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南部辦事處規劃搬遷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編列新建辦公廳舍裝修費用853萬4千元,預算書未闡明搬遷原因及必要性,加諸國家財政日趨困難,該項預算恐有寬列之虞,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268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關於外交部南部辦事處遷移至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所費不貲且工程浩大,然我國目前財政窘迫,為切合撙節開支與廉能之方向,故應詳實說明其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急迫性。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268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近年開放泰國免簽入台,104年僅查獲泰籍違反妨害風化3人、105年僅查獲18人,105年8月起至107年3月,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的旅客高達1,424人,其中色情活動者高達435人,泰籍從事色情活動人數飆升,顯見免簽政策已經嚴重妨害我國治安,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該預算用於領務電子資訊系統之維護及護照製發之設備等,領事事務局資訊網並建構「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出國登錄)」,讓民眾出國前登錄個人資訊,旅遊地之外館領務電子信箱就會收到資料,民眾若在海外遭遇急難,可獲得即時協助。經查領事事務局曾因106年發生約1萬筆人次個資遭竊取事件,該案外交部及領事事務局已於106年8月經監察院糾正,但細查107與108年領事事務局針對資安維護也未提任何應變加強預算,顯示領事事務局仍忽略個資安全之防範提升與加強,故為監督預算之有效運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辦理領務資訊安全設備及領務資訊系統提升、擴充簽證指紋比對系統等費用;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王定宇
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肩負我國簽證發放之重要職責,卻於107年爆出外籍學生領取學生簽證入境後,至屠宰場非法打工情事。顯見領事事務局發放簽證時,未盡查證之責,領事事務局顯有尚可精進之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8,50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其中用以印製晶片護照之費用共7億8,965萬元,預期成果為與國際接軌,提升我國護照之國際公信力,加強護照防偽功能及品質,便利國人持照通關。惟領事事務局於第2代晶片護照改版時,未能審慎搜尋正確之桃園國際機場照片,以提供中央印製廠據以繪製護照內頁圖案呈現風格意象之參考,而後又未再詳查護照內頁圖案之正確性以及其是否確取得合法授權,致發行內頁桃園國際機場圖片誤植之護照,造成社會大眾困擾。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林昶佐 黃偉哲 羅致政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查106年底、107年初發生新版以台灣為主題護照頁中誤植美國杜勒斯機場之照片,事後亦以高額經費做補救,顯見相關護照編印審核機制有誤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106年年底發行第2代晶片護照時,因為照片誤植之疏忽引發生社會紛擾。其中誤植之護照累積發行296本,其中雖領事事務局主動聯繫民眾更換並貼防偽貼紙,截至107年9月19日仍有84本尚未處理,任其在外流通,恐造成民眾被誤認持造假護照之風險。領事事務局應持續追查宣導,盡速協助民眾更換,以防不知情民眾於國境外發生不必要之困擾。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查107年第2代晶片護照內頁圖片誤植美國杜勒斯機場事件致使虛擲公帑1,650萬元補救,有關單位至今未徹查源頭,說明錯誤原因且未公布懲處名單,顯有疏漏,次查我國自97年起至今平均護照核發量約為168萬本,現存護照未驗收有32萬本,已驗收有65萬本,尚存近百萬本護照,惟108年預計印刷170萬本,顯有高估,應予酌減,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5.我國護照內頁發生誤植他國機場照片事件,此事除有損我國國際形象之外,亦足見護照製作之相關審核機制顯有瑕疵。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四)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印製第2代晶片護照,內頁將桃園機場圖樣誤植為美國華府杜勒斯機場,經媒體緊急宣布將用防偽貼紙貼住出包頁面,然已突顯出該局行政缺失,恐影響本國護照國際效力及國人旅遊便利性,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推出第2代晶片護照(e-Passport),但卻爆出大烏龍,將護照內頁的桃園國際機場照片誤植為美國杜勒斯國際機場,領事事務局除應持續追蹤辦理加貼防偽貼紙,並應與駐外館處密切聯繫,適時給予持誤植內頁圖案護照出國民眾必要協助,俾有效降低風險,確保其境外行動之安全。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呂孫綾 羅致政
3.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8年度印製晶片護照費較107年減少1.57億元,然護照登錄外包等經費卻增加638萬元,顯有不合理之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預算編列8億4,80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五)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4,606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8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委託戶政事務所代辦業務編列4,606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601萬9千元(增幅15.03%);查105年度該科目決算數為4,384萬5千元,106年度決算數4,401萬8千元,實際經費需求皆維持一定水平,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4,606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4,606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601萬9千元,查自104年度起民眾前往戶政事務所親辦護照之人別確認者無明顯增加(104年度44萬件,105年度45萬件,106年度44萬件),次查近年委辦費雖為透支,但僅透支約200萬元,此次增列600萬元顯有浮編疑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六)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工作」中「業務費」編列6,051萬9千元,政府新南向政策採取簽證放寬措施,其中「東南亞國家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有條件免簽)」僅印尼給予我國免簽待遇,查越南、緬甸、柬埔寨、寮國皆未予我國免簽待遇,政府政策形同自我放棄談判籌碼,且106年我國外籍嫌犯人數超過9成來自東南亞,單越南1國就占46%外籍犯罪人數,顯見有條件免簽政策使我國自失立場又造成治安惡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2.政府應秉持平等互惠之精神推動新南向政策。我國自94年起實施「境外面談」制度,針對特定21國國民跨國結婚之事件,於駐外館處先行面談,其中多為新南向目標國家。此類對他國國民預設立場之面談制度是否仍合時宜不無疑問。領事事務局應協同內政部移民署商討精進甚至廢除境外面談制度。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051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3.根據媒體報導,旅外退休教師原領有月退俸,必須定期完成身分查驗才能領取,107年要進行身分驗證時,因為驗證表格有修改,審核表格的台北市教育局要當事人親自到我國外交部駐溫哥華辦事處進行驗證,對年紀超過九旬的當事人造成困難,在外交部溫哥華辦事處員工協助溝通聯繫下,才用原本的方式完成身分驗證。此個案中,領事事務局雖認真協助,但仍顯見目前相關查驗工作對於國人來說便利性仍有改善空間,加諸年金改革後,退休公教人員已然對政府多所怨言,如類似個案頻傳,恐將持續影響退休公教對政府信任,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未能審慎搜尋正確之桃園國際機場照片,以提供中央印製廠據以繪製護照內頁圖案呈現風格意象之參考,復因該局基於對中央印製廠製作護照多年合作與信賴關係,未再詳查護照內頁圖案之正確性,及是否確有取得合法授權,致未能發現護照內頁桃園機場圖片被誤植情事,顯有疏失。該局除應持續追蹤辦理加貼防偽貼紙,並應與駐外館處密切聯繫,適時給予持誤植內頁圖案護照出國民眾必要協助,俾有效降低風險,確保其境外行動之安全。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5.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其預算編列係辦理加強為民服務政策、海外旅遊安全資訊宣導及發送國際漫遊旅遊警示簡訊等工作,經查若國人出國有辦理海外漫遊,其電信公司即會在抵達當地時即刻傳送相關國際協助關懷訊息,然部分國人出國並未辦理海外漫遊,而此時「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就可發揮這功能,也就是提供供國人在出國前事先登記,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但經查該登錄系統自91年8月開辦至今,國人登錄使用率偏低,領事務務局應檢討其成效不佳之原因,故為監督預算運用,讓該設置功能發揮其應有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羅致政
6.目前我國並未於世界各國皆設有駐外館處,若國人或外籍人士於我國未設外館之國家內,申請相關文件證明時,須前往我國駐他國之外館辦理,此況極為不便,亦迫使申請人須疲於奔命且受舟車勞頓之苦,實不符我國提升行政效能與便民之施政目標;基此,外交部應經研擬、評估後,提出更為彈性之認證辦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預算編列6,05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0億2,509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肩負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後,申請入境簽證面談制度之責。然對於需要結婚面談之21個國家別,從未檢討修正。例如泰國公民入境我國已開放免簽證,為何泰國公民與我國國人締結婚姻仍須歷經面談制度。以此觀之,面談制度顯具檢討、改進空間。又面談官之態度、提問問題之內容亦多有可受質疑之處。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0億2,5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2.為落實新南向政策,我國給予13國免簽或有條件式免簽,但其中僅有4國給予我國免簽,實不符平等互惠原則,亦有損我國國民權益。爰針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預算編列10億2,50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江啟臣
(八)據統計,目前跨境婚姻媒合案件中,僅不到10%的比例是透過合法登記之婚媒協會所媒合,有更多情形是非法婚姻仲介業者,假借親友名義擔任介紹人,規避主管機關之監督及規範,不但使民眾權益缺乏保障,也難以杜絕假結婚之情形。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既為辦理境外結婚面談之主管機關,申請面談之交往經過書表格內亦要求揭露介紹人或婚姻代辦公司之資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允應請申請人確實提供介紹人詳實個資,建立適當資料庫,適時將相關資訊提供內政部移民署參處查察非法婚姻仲介,以確實把關杜絕非法婚姻仲介之情形。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九)外交部108年度預算案總說明(第6頁)將「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為民服務之效率及品質」列為該年度施政目標之一,其中包括:增進我國人出國旅遊便利與尊嚴、推動簽證作業便捷化及放寬外籍人士來臺簽證簡化措施等。政府為推動新南向政策,陸續針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給予各項簽證便利措施,期促進雙邊實質交流與互動,惟其中有部分國家尚未給予我國平等互惠之免簽證待遇,且開放免簽證後,部分獲放寬簽證待遇之國家旅客來臺間有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據此,外交部仍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做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十)鑑於政府開放新南向目標國之各項簽證待遇,促進各該國旅客來臺旅遊交流已有相當成績,建請外交部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做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馬文君 林麗蟬
(十一)審計部於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有關外交部之重要審核意見中指出,「政府放寬部分東南亞國家簽證待遇以來,該等國家旅客來臺間有逾期停留及非法工作等情事」,並提出東南亞部分國家旅客以免簽證或有條件式免簽證入臺後逾期停留及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活動人數統計數據,其中試辦免簽證(泰國及菲律賓)及有條件式免簽證(印尼、越南及菲律賓)之國家自開放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經各治安機關及內政部移民署查獲在臺非法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者(如冒用證件、非法工作、國境線上拒絕入境等)分別為1,441人及606人,另逾期停留滯臺行蹤不明者則分為349人及1,597人,又觀宏專案自104年11月推行以來,間有以觀宏專案名義申獲電子簽證來臺之東南亞國家旅客,未按規定團進團出,逕自入臺或脫團後在臺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或不法之活動等情事。外交部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之規定,會商相關機關就開放簽證待遇以來,對我國觀光、國境安全及其他效益等審慎加以評估,檢討研議因應對策,並做為是否續辦之重要參據,同時持續積極洽各該國給予我平等互惠之簽證待遇,以維國家安全及尊嚴。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8,150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預算編列1,183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歷年編列預算用於許多培訓、外交運作模擬推演等等業務。然而,外交部本部既然未將語言訓練重心置於特殊語言訓練,代表外交部並不在意特殊語訓,則為何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需要編列,明顯邏輯不一致。此外,性別主流專題演講、外交運作模擬推演等等業務皆未見必要性。爰針對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預算編列1,18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主要係辦理外交部新進人員、在職人員及跨部會涉外事務人員之培訓課程,包括充實新進外交領事人員知能、增進在職人員實務經驗與專業技能、推動國際交流及拓展外交政策研究途徑等,該學院雖地處於交通便利之台北市精華地段,惟容訓率未及7成,訓練資源恐未充分運用,應宜妥善規劃運用相關訓練資源,提高容訓率,俾提高訓練績效。爰針對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第1節「外交領事人員訓練」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預算編列1,18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江啟臣
(二)鑑於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係外交部為辦理外交領事與國際事務人員培訓、外交政策研究及國際交流所設置之獨立訓練機構,專職從事訓練業務,且地處於交通便利之台北市精華地段,建請外交部應妥善規劃運用相關訓練資源,提高容訓率,以提高訓練績效。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江啟臣
主席:第8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9款「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國防部原列10億0,078萬3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231萬元(含「人員維持」中「人事費」50萬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100萬元、「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50萬元、「業務費」之「設備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萬元、「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25萬元)。
(二)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2,520萬元(含「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500萬元、「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000萬元、「法務及督考」之「業務費」20萬元)。
(三)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
(四)共計減列2,751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7,327萬3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41項:
(一)鑑於108年度國防部單位預算編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權利使用費」之說明7「權利使用費係示範樂隊樂譜著作權費、各類國內外軍事史籍之版權、照片授權費及翻譯授權費等所需權利金」,建議在著作權、版權等需長期使用項目能以買斷方式,而非每年支付權利金。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權利使用費」預算編列103萬2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將現行合約書及評估報告彙整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二)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32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32萬2千元、「資訊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000萬2千元,該項預算說明8係辦理門禁資訊系統、公文書資訊系統等資訊系統軟硬體操作維護,說明24亦包含門禁管制系統軟硬體系統開發升級或改版等,然並未說明分別編列之差異,預算編列似有重複。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2.國防部為辦理本部各項資訊系統,如門禁資訊系統、公文書資訊化系統等9項系統之軟硬體操作及維護,編列有資訊服務費;然細項說明未臻明確,無法得知各項系統費用分配;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32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蔡適應
3.國防部辦理辦理門禁資訊系統、公文書資訊化系統、全球資訊網站暨國軍檔案影像借調閱系統、史料與軍書影像資料庫、圖書資訊服務系統、國軍採購作業資訊系統維運(FC、FD、FE及採購稽核系統)、海空運進出口報關EDI系統、人事資訊服務網及個人電腦維護等資訊服務費,計需1,332萬2千元,然國防部預算書說明欄內皆無相關細項、數量、維護成效之說明,不利預算監督,有浮編之嫌,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32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江啟臣
4.國防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資訊服務費」1,332萬2千元,惟查107年度國軍檔案影像調閱系統維護等兩項,尚餘標餘款20千元,該項經費顯有可撙節之處。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32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5.查國防部歷年預算書均羅列「作業資訊系統維運(FC、FD、FE及採購稽核系統)」採購預算之分配,然每年均未敘明細目,108年度預算書中亦未說明,似有規避預算審查、浮編濫支之嫌,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32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6.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32萬2千元,其中辦理國軍採購作業資訊系統維運(FC、FD、FE及採購稽核系統),查歷年預算書均羅列該筆採購預算之分配,惟108年度預算書亦未敘明,不利相關預算審查,亦有浮編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提出相關採購作業系統說明,與歷次招標紀錄與方式、相關績效控管,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國防部辦理「聯合作戰指揮中心暨國家政軍中心之核生化防護系統」維護案,108、109年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保修計編列1,034萬元,經查106、107年相同維護案也編列1,147萬2千元交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由於每年度維護機電、警監項目大致相同,卻還需每年編列高額預算維護,可見維護成效不彰,由於國防預算有限,相關設施及機械養護應詳實規劃,以免浮編預算,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6,338萬3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四)國防部為籌建「國家軍事博物館」,擬於108年度派員赴美考察具特色之博物館硬、軟體設施及規畫,然內容細節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658萬5千元,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五)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勞務承攬」預算編列2,601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勞務承攬」預算編列2,601萬3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聘用之承諾,且觀之107年度預算,該項目進用勞務承攬人員57名,108年度預算卻上升至66名,顯見國防部並未檢討相關人力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國防部應統整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本部108年度預算員額明細表說明欄(第31頁)中,以「業務費」預計進用「勞務承攬」71人經費需求3,029萬8千元,較107年度62人增加9人,較106年度39人增加32人;另預算金額較107年度增加46萬8千元,主要為「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增加進用所致,顯然與107年7月18日行政院宣示中央各機關應於2年內讓派遣人力歸零之政策相違。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邱志偉
3.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勞務承攬」預算編列2,601萬3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聘用之承諾,顯見國防部並未檢討相關人力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國防部應統整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六)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訂頒「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調整管制作業規定」,各單位年度內繳回不需支用之工程、標案標(節)餘款,均納入管制預算運用範疇,優先運用於三軍戰備整備及災損復原等急要施政,經查國防部近期(107年第2季)管制預算之運用情形,動支項目係以「改善官兵生活」所需房舍整建或設備更新為主,金額占比超過75%,其中不乏購置冷氣機、草坪委外維護、無線區域網路建置或鋁門窗更換等較不具迫切性之項目,該等整建計畫無動支管制預算之迫切性及必要性。國防部允宜就管制預算動支計畫加強審核及管制,不具迫切性者,仍宜循預算程序納編年度施政計畫後再據以執行為妥。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2.國防部對外採購之裝備,不論是否為軍事武器,亦有相當重要之安全保防需求,因此除排除中國廠商外,更應了解非中資之廠商背後是否由中國收購或實質控制、經營。因此,作為國防部對外採購案負責單位之國防採購室,應對此與國安單位、各部會建立完整查核SOP,而非單純書面資料審核,以免我國國防安全受到嚴重衝擊。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國防採購室完成前述要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3.國防部近各年度就文職人員均以依規定最低應進用人數203人為其預算員額數,雖每年均甄補多名新進人員,然同期間亦不斷有在職者申請退離情況下,各年度淨增加人數極為有限,鑑於文職人員流動性偏高,國防部依過往經驗預期難以達成進用目標。近年就文職人員之人事費皆未依所列預算員額203人,108年度文職人員所需人事費預算2億4,352萬1千元即係以190人為核計基礎編列,所編預算員額數203人並非年度實際目標數,容有虛列之嫌。為避免留有高額賸餘報繳,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七)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文物史料典藏室為國軍保存珍貴文史資料,乃國軍發展重要之文化史實,然其相關經費散落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各項目下,無法明確知悉其預算使用用途,亦無法對經費使用結果進行效益評估。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其中物品、一般事務費連年增加,原因為何,應予說明。又國外旅費編列至美國博物館考察,是否必要,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八)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博愛營區環境清潔委外案」預算編列1,588萬元,惟查該筆經費於107年度賸有逾百萬元的標餘款,該項經費顯有可撙節之處,爰凍結50萬元,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合約書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九)國防部為辦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之業務費較107年度增加約800萬餘元,其中主要係增加文物史料典藏室設備費667萬4千元,然相關內容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8,263萬8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902萬2千元,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占其總額近半,說明概以採購專業人員子系統、門禁管制系統、全球資訊網站系統、軍史館網站系統、國軍文物史料管理系統、預算控制系統等業務所需之汰換老舊設備、伺服器、系統開發及升級,惟未見老舊設備之比例與現況說明,難見此預算編列之合理性與必要性,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1,000萬2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一)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402萬元,較106年度增加801萬7千元,但未明列支出明細。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十二)國防部在一般行政計畫下之獎補助費,係捐助中華軍史學會辦理推展軍史研究、召開會員大會、學術研討會、會刊印製、理監事會議,以結合國內外軍事歷史學者、團體,共同推展國軍史政學術,惟查此學會近年在國家圖書館之期刊文獻收藏中,2002、2005、2009、2010年各出版11筆資料,不見其積極透過研討會、與國內外學者交流後出版軍史相關刊物,有失國防部捐助此團體之合理性,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92萬2千元中,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三)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566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之「教育訓練費」係辦理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國家安全政策暨戰略高階教育課程、成本精進與業務交流等,108年編列1,566萬9千元。查「國軍軍事投資之彙總、協調、審查及額度分配」為戰略規劃司所掌業務之一,然108年國防部預算卻出現軍投持續案未能依建案規劃編列,縱有延誤,就連作業費也發生未准即編列,教育訓練是否落實應予檢討。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566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2.國防部本部「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一般事務費」係辦理建軍規劃、組織編裝、5年編裝需求計畫與調整、跨部會工作會報、國防報告書專案、國防政策與戰略研討及講座、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模式模擬業務輔訪、國際軍事作業研究與模式模擬論壇、年度評估專案、遠程戰略環境評估、募兵制兵力轉型對戰力影響評估、自行研究計畫暨專題講座、國防淨評估論壇、國內外學者專家交流研討活動、成本分析業務講習、成本精進與業務交流、計畫效益驗證評估等業務之印刷、獎牌製作、環境布置、清潔、雜支及辦理加菜對團體慰勞、獎勵等,108年編列979萬3千元。查「國軍軍事投資之彙總、協調、審查及額度分配」為戰略規劃司所掌業務之一,然108年國防部預算卻出現軍投持續案未能依建案規劃編列,縱有延誤,就連作業費也發生未准即編列,業務是否落實應予檢討。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79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十四)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457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每年編列上億元預算補助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該院性質係屬國防智庫。然國防部卻又編列相關委辦費用辦理國防報告書專案、戰略論壇、國際安全論壇……等相關評估作業,兩者之間似有業務重疊之處。國防安全固然重要,但國防資源不可浪費應做最有效利用。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115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本部「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之「物品」係辦理建軍規劃、組織編裝、5年編裝需求計畫與調整、國防報告書專案、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國際軍事作業研究與模式模擬論壇、年度評估專案、模式模擬工具、國軍軍事能力總評、遠程戰略環境評估、募兵制兵力轉型對戰力影響評估、自行研究計畫暨專題講座、國防淨評估論壇、成本分析業務講習、成本精進與業務交流、計畫效益驗證評估、國內外學者專家交流研討活動等業務所需之消耗品及非消耗品,108年編列223萬7千元。查「國軍軍事投資之彙總、協調、審查及額度分配」為戰略規劃司所掌業務之一,然108年國防部預算卻出現軍投持續案未能依建案規劃編列,縱有延誤,就連作業費也發生未准即編列,業務是否落實應予檢討。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223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十五)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79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本部「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79萬3千元,相較於106年大幅增加200餘萬元;國防部亦未詳細說明增編預算理由,應有撙節空間。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79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79萬3千元,較107年度預算增列201萬元,惟查相關預算細目,用途已大幅減少,然預算卻不減反增,顯不合理,爰凍結部分經費,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六)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981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機密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已於107年5月份成立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其屬性為國防智庫性質。「國防安全會議」以及「華美軍事作業研究暨模式模擬專案規劃會議」等重要智庫會議應由國防安全研究院參加較為妥適,顯見國防部對於國防安全研究院工作職掌分配以及具體業務規劃仍有諸多疏漏。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981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機密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美國國會通過國防授權法已有一段時日,該法案鼓勵台美雙方強化台灣軍力,推動美台聯合軍演,擴大雙方軍事交流與聯合訓練、派遣醫療船訪問台灣……等計畫推行。然國防部對於相關計畫尚無具體規劃,為免該法案淪宣示性法案,國防部應積極推動台美軍事合作連結。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981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機密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3.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981萬9千元,惟查美國國會已於106年通過2018國防授權法法案,其內容授權美國高階軍事官員與台灣高階軍事官員互動交流,然此法案通過1年以來,未見台美雙方有任何高階軍事將領互訪之紀錄,以一個府院高層高度肯定,且認為是台美軍事關係前進一大步的2018國防授權法法案,卻未能落實進行,顯見國防部還須積極與美方磋商,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詳細盤點與美方相關磋商會議紀錄,與108年在與美方高階軍事將領互訪安排規劃、進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機密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七)國防部近年執行預算卻時有出現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且部分計畫所涉金額頗高,有待嚴予管控以期發揮應有效益。因推廣募兵制,軍事投資及作業維持預算配置之彈性空間愈益受限,理應更加審慎調配並精實運用可獲預算。然近年國防部卻仍有多項高額計畫預算之執行涉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致預期效益無法如期、如質產生,經審計部查有執行缺失並專案報告監察院者。諸如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籌建空勤人員求生訓練裝備案、輕、中型戰術輪車軍事投資計畫、升降船台性能提升軍事投資計畫、無人遙控靶機軍事投資計畫、國防部新建大樓內部裝備及設施需求計畫、國軍夜視鏡裝備第2階段續購案、無人飛行載具系統籌購案、雙連坡(一)營區新建工程等,顯見國防部未盡督導之責,對於有限之國防預算資源,未能妥善充分運用,確實充分發揮其應有效益。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預算編列1億9,213萬3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十八)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25萬8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募兵制計畫旨在提升整體志願役現員人數至計畫目標數,爰計畫成效當以考量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退離因素後之整體志願役人力能否逐年穩定提升為據。然截至107年8月底國軍志願役人數為15萬2,843人,雖較106年底增幅4.13%,惟與「募兵制」計畫所訂16萬9千人之目標相較,仍有相當差距。又揆國防部107年度就志願役官兵薪餉係以16萬716人為基礎編列,然108年度預算案中,該志願役官兵預算員額卻反減至15萬9,061人,減列人數達1,655人(減幅1.03%),其中又以志願役士兵減列5,218人減幅最高,突顯國防部對於108年度志願役人力之增補趨向保守。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25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2.國防部為辦理募兵推動、兵役行政等各項業務,編列相關事務費用與慰勞、獎勵費;然相關獎勵辦法與標準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25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十九)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4,484萬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從106年起推動後備戰士制度,然各軍種招募成效越來越低,空軍107年僅招獲1員,但其作維費編列卻逐年攀升,對此,國防部應重新思考該制度執行的方向及推動之必要性,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925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江啟臣
2.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099萬1千元,係辦理募兵推動、兵役行政、軍人保險監理會、推動性別平等、環境保護等,惟查國防部推動周末戰士制度已行之有年,然綜觀各軍承辦情形,卻有招募不佳,甚有軍種招募個位數之狀況,綜歸其因,乃是各軍種周末戰士之員額由國防部統一訂之,並未實際考量各軍種之需要,而直接給以員額,造成各軍種招募之困難,使一立意良善的政策走向消化員額之窘境,爰凍結部分經費,國防部應就周末戰士制度推動相關缺失提出精進方案,針對目前各軍種分配員額與實際需求詳細檢討,未來應朝向由各軍種提出專長需求,再分配專長員額此方向,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自推動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方案以來,部分單位招募不易,部分單位儘管無上述問題,卻對於招募進來之人力無從有效運用,導致政策淪為「為招募而招募」,而無法有效運用資源,間接浪費人力與預算。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檢討政策,並訂出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是否續辦或改革(包含納進義務役或軍事訓練役)之明確方向。其次,目前女性官士兵退伍後並未完全納入後備動員管理體系,既國防部已對外預告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第15條之1條文「志願服士兵役者,經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者,應受後備軍人管理」,而修法說明中,言明女性官兵退伍後須納入後備軍人管理,並接受教召與徵集動員,國防部應更積極推動,以落實性別平等。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099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完成上述所提之具體規劃與推動期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4.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099萬1千元。查後備戰士政策規劃失當致執行率不佳,若108年政策調整改為提升執行率而降低招募人數,則非實質結合民間團體、退伍軍人專長成為堅實後備戰力,有浪費國家預算公帑之嫌。且自104年起,連年編列預算出國考察動員業務,所稱目的皆是為「考察國外之動員制度,瞭解後備部隊人員編組、裝備整備、訓練方式及薪資待遇等事宜」,究有何成效,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5.國防部編列國防資源管理項目,目標推動募兵、推動性別平等、環境保護……等工作內容。而國防部推動周末戰士制度已行之有年,然綜觀各軍承辦情形,卻仍成效不彰、招募困難。對此,國防部卻遲遲未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有效解決方案。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4,484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二十)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4,484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編列國防資源管理項目,目標推動兵役行政、推動性別平等、環境保護等工作內容。然於推動性別平等方面,107年監察院糾正國軍並指出,國軍未能釐清軍風紀案件調查與性侵害性騷擾調查處理的差別,誤認軍風紀案件調查即為性騷擾案件調查,調查人員將相關證人召集於同一時間、地點書寫案件報告書,並允許相互討論,且部分證人於事後被要求補述報告書內容,調查過程粗略草率,導致被害人因身分曝光而身心受創嚴重,核有重大違失。綜上,國防部應積極研擬具體改善計畫並加強官兵法治教育,以杜後患。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099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編列國防資源管理項目,目標推動募兵、推動性別平等、環境保護等工作內容。然國軍近年募兵成效不佳,且基層幹部嚴重招募不足,導致基層幹部勤務加重,甚至發生現役軍官路邊擺攤招募兵力、沿街發放傳單等情事,顯見國防部對於募兵推動始終未有良善規劃,上述事件對於國軍形象亦有負面影響。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099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3.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4,484萬3千元,係辦理募兵推動、兵役行政、軍人保險監理會、推動性別平等、環境保護等,惟查國軍近年募兵成效不佳,且基層幹部嚴重招募不足,導致基層幹部勤務加重,甚至傳出自虐、自殺等情事,國防部募兵推動顯有疏漏,爰凍結部分經費,國防部應就相關募兵現況、未來募兵方向、募兵缺額、相關法規研擬、志願役待遇提升,與軍中環境與風氣整頓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4.國防部業已多次報奉行政院同意增發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之多項加給及獎金,以增其招募誘因,但為達成志願役員額招募目標,國防部近年來不斷放寬招募條件,然除所招獲人員素質堪慮外,亦恐與募兵制計畫中「招募優質人力」之初衷不符。鑑於軍人負有保家衛國之責,須接受嚴格軍事訓練、恪守軍紀武德並接觸軍事機密、操馭精密昂貴之武器裝備,業務性質迥異於一般民間行業或公教人員,一旦所用非人,代價不斐。爰此,國防部應審慎評估現行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之招募政策,避免重量不重質之情事。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編列4,484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二十一)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977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為辦理「國防施政滿意度調查」,每年均編列相關委辦費用;然委託調查之分析報告並未提供立法院,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中「業務費」之「委辦費」預算編列22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羅致政
2.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25萬2千元,辦理軍風紀、內部稽核等相關監察業務。經查,海軍陸戰隊99旅戰車營反裝甲連服役之1名一兵,於107年8月4日酒駕返營途中遭警方查獲,6日上午海軍陸戰隊99旅戰車營營長為展現軍紀決心,下達「軍紀操」整飭軍紀。而事後海軍陸戰隊卻以「作法違反規定」為由,將營、連長等相關人員記過處分、調離現職並移送法辦。惟國防部於104年廢除軍法系統後,部隊基層人員經常反應軍紀整治無力,僅能以「操演」、「訓練」作為紀律約束,而本次海軍陸戰隊懲處相關營、連長一事,使部隊基層對軍紀整治之唯一手段更加生怯。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主管軍風紀政策規劃相關業務,卻對基層整飭軍紀之執行毫無建議及建樹,使得高司單位要求基層軍官整飭軍風紀,而基層軍官無可行之辦法,基層因此瀰漫著一股針對軍風紀整飭之無力感,此為政策主管機關之作為不足。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之一般事務費係辦理法令研修、法治教育、反毒教育宣導、軍風紀等作業項目。然106年1年,國防軍風紀案件仍然層出不窮,顯見國防部針對軍方風紀整飭仍有許多亟待改善之處。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97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二十二)國防部為追討2,321元,提告台灣自來水公司,儘管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國防部勝訴,但也表示浪費司法資源「莫此為甚」,台灣自來水公司為經濟部國營事業,與國防部之間之業務應優先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協調,尤以本案僅牽涉2千餘元,卻在未進行協調之狀況下對簿公堂,浪費司法資源,成為負面教材。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法務及督考」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25萬2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三)國防部為辦理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國防資源管理之業務,每年均編列委辦費委外進行各項相關研究;以107年度為例,計有「人工智慧於國防之運用範疇與發展趨勢」等5項主題,然相關研究內容效益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預算編列2億9,028萬9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二十四)有關年改訴願案件,國防部訴願審議會應於108年4月完成審議。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林昶佐
(二十五)近年來我國接連實行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以及全募兵制,兵力結構有相當大之轉變,目前編制僅剩18萬8千人。而將軍編制人數儘管有所下降,卻並未依比例調整,導致台灣將軍人數與各國相較而言比例明顯偏高。此外目前國軍針對違紀人員於部分單位設有罰薪、降級之處分,但未設有降階之懲處,儘管國防部數年前曾推出修正草案,後續推動卻未見積極。爰要求國防部盤點目前全軍人力分配、未來調整方向後,提出將軍編制人數規劃方向,進一步降低將軍人數,以及降階懲處具體推動作為。並於108年2月底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二十六)經查軍事審判已在平日交由一般司法系統辦理,惟國防部目前保留直屬院檢單位,儘管平時進行之業務與院檢審判無關,但國防部法律事務司、直屬院檢單位仍然有組織過於複雜之狀況。此外,國防部於106年成立資通電軍指揮部,負責電子、資訊、網路作戰業務,同時,國防部另有電訊發展室之編制,負責業務雖與資通電軍指揮部有所不同,但性質卻有所相似。為整合國防部能量、避免資源疊床架屋與重複投資,爰要求國防部針對法律事務司與直屬院檢、資通電軍指揮部與電訊發展室整併可行性評估提出書面報告,並於108年3月底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二十七)美國國務院於107年9月24日批准對台軍售案,金額3.3億美元,包含F-16戰機與其他軍機的零組件,行政部門已正式通告國會。這也是美國總統川普上台後,任內第2次宣布對台軍售。美國上次對我出售軍機零件已遠在100年9月時,這7年來並非台灣的軍機不需要補充零件或是技術支援,而是歐巴馬政府時期後期,都以「化整為零」的包裹方式,將這些定期必須供售的「維持補保」軍品,分割成低於美國法定必須通告國會門檻的金額(5,000萬美金),為的是迴避中共給的壓力。這次的軍售案並未依循著過去的包裹模式,而是採取個別審查、個別通告的原則,這意味著美國政府中「支持對臺軍售暨安全合作推向正常化的勢力」,終於有了重大性的進展。然國防部108年度之預算,早已於本事件前擬定完畢,爰要求請國防部須因應美國對台軍售正常化之改善態度,做出更宏觀之軍購計畫規劃,以增進我國軍事實力,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配套規劃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二十八)美對台出售武器裝備,中共外交部與國防部均對此表達強烈不滿與堅決反對的態度。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說,「美方向台灣出售武器嚴重違反國防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損害中國主權和安全利益。中方對美方售台武器計畫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而有怨懟情緒的除了中共以外,我國也有部分的民眾對此表達不滿,質疑為何不將部分軍購預算花在民生的刀口上。台灣與美國交流程度提升的對我國有極大助益,但也必須讓民眾了解,才算是真正的政策落實,且若日後有新的交流計畫,亦需要國人的支持與了解。爰要求國防部須針對國人之質疑,提出完整澄清及說明,對此類事件建立應對流程,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配套措施,以解民眾對於軍購之疑竇之處。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二十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承接眾多國防科研及產製案,國防部又規劃未來投資金額達10億元(含)以上之重大軍備系統購案,將依相關規定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籌辦理,均顯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於國防部武器籌獲所扮演之角色益趨重要。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是否具備足夠能量承接此國防重任,不無疑義;或僅是承包商,減少軍種採購程序,此種作法將難免令人質疑是否從中獲利。而國防部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績效評鑑若又流於形式,則二者間交互勾結,恐無法有效提升我國防實力。爰要求國防部就重大軍購案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之妥適性及成效提出檢討報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三十)國防部107年元旦起實施「全募兵制」,但招募成效始終受外界質疑,美國國防部公布的「2018年中國軍力報告」指出,台灣正努力發展不對稱戰爭的新概念與能力,包括通資電反制裝備、高效能作戰艦艇、無人飛行載具等;但台灣採行募兵制,為吸引人才,可能導致相關費用增加,占用國防預算經費,參照中央政府108年編列4,266.8億元人事費中,國防部主管人事費即占1,557.1億元,是總人事費的36.4%,若加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的退休退職給付733.8億餘元,光是國防部現役與退役人員人事費總額,就占中央政府總預算人事費53.69%,這項占比也創近5年來新高。而國防部108年度之預算數為3,450億元,光人事費用即占了45%,似符合美國國防部對我國判斷之情形。為免國防部之人事費用過度擠壓軍備之預算,爰要求國防部須對此研擬相關措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三十一)因近年來國軍女性士官兵人數及比例都有明顯成長,已達到2萬2千多人,占總官兵人數的14%;且我國業已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國防部應配合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之政策,更積極推展性別平等、性別主流化相關措施。惟國防部下轄各軍種、單位均將性別平等、性別主流化預算與其他如人力招募、人事規劃等業務費混編,難以確切得知性別相關預算之比例與使用狀況,國防部網站雖設有性別主流專區,但對各部隊、單位之性別推動狀況說明仍未臻明確。且近年國防部性騷擾案件仍時有所聞,站在對性騷擾零容忍之立場,建議國防部應對性別平等、性別主流化預算做更詳盡的揭露,以利國會行使監督權,並能確保國軍官兵具有尊重性別平權之精神,營造軍中性別友善環境。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蔡適應
(三十二)鑑於國防部106年為提升國軍部隊待遇,向行政院提報「第2階段戰鬥部隊加給」等各項加給,其中「儀隊加給」原提報正式隊員1萬元,儲備隊員5,000元,遭行政院刪減至正式隊員5,000元,儲備隊員3,000元。惟國軍儀隊為國軍門面,且國軍儀隊隊員練習積極,於107年度世界儀隊錦標賽獲得第四名及創辦人特別獎,為國爭光,其努力應值得肯定。爰提案要求國防部應繼續爭取儀隊加給從現核定正式隊員5,000元,儲備隊員3,000元提升至正式隊員1萬元,儲備隊員5,000元,以鼓勵我國軍儀隊勤奮苦練、為國爭光。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十三)鑑於國防部原先規劃軍人年金改革相關計畫時,原計畫針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科研人員給予「不停俸」或「不停優存」之差別待遇,以爭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科研人員留在國防部之誘因,達到人才留優之功能。惟後於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政務委員林萬億主導下,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科研人員「不停俸」或「不停優存」之相關留優誘因刪除。而「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於立法院審議期間,針對「精實、精進、精粹案」中,就轉任國防各單位之約聘僱人員及私立學校未任教職之校務人員給予「不停俸」之差別待遇,因此部分約聘僱及校務人員相關人等之月領總所得,多已高於現任職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科研人員,致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科研人員多已產生相對剝奪感。國防部應針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科研人員提出有效攬才、留才之具體方針,使我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科研人員能有足夠誘因留下為國服務。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十四)國防部108年度持續編列預算捐助財團法人國家安全研究院,以供其業務運作所需。惟該院自107年5月1日成立後,部分組織運作狀況未盡良善,如年度預算之編審陳報未依規定辦理、董事監察人出席會議情況欠佳、多項重要制度規範迄107年9月底止仍尚未獲國防部核定等,應予檢討。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三十五)國軍近年積極推動軍事文創、傳承國軍光榮歷史,讓國人更對國軍有良好印象;然文創須以扎實的史料保存與調查為基底,且需要長期建立相關能量。惟國防部及所屬各單位,針對史政作業多只為例行性之資料彙整、隊(校)史文物館維護等作業,依人員編制做固定之預算編列,能否真正傳承國軍歷史傳統與記憶,有所疑問。且查國防部及所屬各單位雖均有編列史政作業預算,惟各自分散且歷年均呈相同預算規模,甚至108年除陸軍司令部增加預算額度外,其餘均維持107年度之原預算額,無法彰顯國軍對史政之重視。目前雖有在營區或歷史文物館作各軍種特展,惟宣傳力道及民眾參與度,仍有提升空間,實應由國防部政務辦公室作更全盤之規劃,配合各軍種之歷史,匯集成一系列之展覽、套書,以展現國軍歷史光輝,並吸引民眾參與國防活動。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蔡適應
(三十六)國防部本部108年度文職人員預算員額為203人,惟實際文職人員進用額近年來皆不足,致有違反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情事。爰要求國防部依法積極進用文職人員,研擬進一步擴大文職人員進用比例,並於108年4月30日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三十七)國防部應正視文職人員培育方針,並提出相關政策及改進辦法。經查,國防部文職人員多年來均未依法足額進用,並衍生虛列預算員額情事。國防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制員額為609人,依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然截至107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亦僅186人,距法定最低進用員額仍不足17人。立法院針對國防部長期忽視文職人員之培養及任用亦要求國防部持續檢討,惟仍不見國防部有意建立國防體系之文職人才之健全培養、任用及改革決心,目前現任軍政副部長、軍備副部長及兩位常務次長皆為軍職人員,顯見對文職人員之不重視。爰建請國防部應針對文職人員人才培養、任用提出健全改革制度,以改善國防部長年文職人員不受重視、員額不足之問題。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十八)查國防部單位預算之編製,多年均未設定第一預備金,未合預算法第22條第1項規定。預備金之設定以備供年度歲出預算執行時,如遇各機關原列計畫奉准修訂、業務量增加或因應政事臨時需要等,必須增加經費時動支,第一預備金之適時勻支除可解機關經費臨時籌措之急外,亦有助機關於相關計畫之執行進度不致受阻、預期效益不致減損,其額度之設定有其功能及必要性,國防部單位預算未依法設定,允非所宜,國防部應檢討單位預算之編製,並依法設定第一預備金。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邱志偉 林昶佐
(三十九)請國防部就定期出版之區域安全情勢、國際關係動態(含雜誌、期刊),同步提供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參酌。
提案人:邱志偉 羅致政 林麗蟬 蔡適應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呂孫綾 林昶佐
(四十)近年來國軍持續關注募兵成效,然未注意到軍中聘僱人員,其中也有科技研發人才,推動長留久用是國防部既定政策,是未來發展方向。然而根據「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薪給支給要點」顯示國軍科研人員薪資與民間科研產業相比,尚有差距;另經查相關科研單位人員編制員額僵化,平均年齡老化,人員進用困難。為推動國防科技研究永續發展,吸引優質科研人才投入國防自主,請國防部適時檢討薪資與民間水準比較、通暢內部升遷管道、改善新進人員進用與資深人員留用窒礙點,避免造成資深人員屆退,經驗無法傳承新進人員,民間專業人才進來服務意願不高或因外界誘因高,造成人力流失,產生斷層。爰要求國防部108年2月底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科研人才培育及進(留)用改善方案」書面報告並依其辦理。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羅致政 吳焜裕
(四十一)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1,991萬2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負責籌設業務及發行專業期刊,以培養國防研究及二軌交流先期能量。惟依照財團法人法第61條規定,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之會計、內部控制、內部稽核等制度未於第一時間完成,有礙組織運作。其次,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提交之108年度預算中,第16頁所載支出明細表明顯過於簡略,編列有所缺失。此外,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從業人員因業務執行勢必接觸部分國防機密,需受到相當機密管控機制,但目前機制為何不為外界所知。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1,99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續為國防部107年度所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以下簡稱「國防院」)編列補助預算1億1,991萬2千元,惟國防院自107年5月1日正式掛牌成立後,部分組織運作狀況未盡良善,謹分述如下:(一)國防院107年7月4日始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108年度預算案、107年7月9日方函報國防部,未依國防院捐助章程第19條第1款:「會計年度開始前6個月,應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提經董事會通過後,陳報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另國防院自107年5月1日掛牌運作後迄同年9月底已歷5個月,國防院4項重要制度規範除人事制度外,餘會計、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等3項經陳報後,至107年9月底均仍尚未獲國防部核定,恐有礙組織之正常運作,亟待解決其間問題,儘速完成。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1,99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3.國防部成立國家級重要智庫「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然自成立至今尚未有具體成效展現。另國人針對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亦有成為「候將直達車」之疑慮,國防部應具體說明以釋國人疑慮。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1,99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4.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1,991萬2千元,係對「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之捐助,作為國防智庫能有多少成效不明,財團法人應自行營運,自行募資,不應長期接受國家資助,連年編列預算捐助,一旦形成慣例,不利組織正常運作及發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5.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億1,991萬2千元,惟查國防部107年已成立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作為國防專屬智庫,然其功能未臻明確,且人力已有不足之現象,尤有甚者,連內部董事會會議出席率偏低,亦有流會之情形,以一籌備10餘年之久的智庫來說,此種混亂狀況實屬少見,顯見國防安全研究院仍未做好準備,其功能亦受質疑,恐有酬庸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待國防部就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之內部營運、未來走向、與國防部現有軍事研究能量之結合統整,提出精進與執行進程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6.財團法人法第61條第1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建立人事、會計、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核定。」,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捐助章程第8條亦有相同規範,尤顯公設財團法人該等組織運作制度是否周妥建立,係主管機關監督之重點。惟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自107年5月1日掛牌運作後迄同年9月底已歷5個月,上列4項重要制度規範除人事制度外,餘會計、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等3項經陳報後,至107年9月底均仍尚未獲國防部核定,恐有礙組織之正常運作,亟待解決其間問題癥結,儘速完成。爰針對國防部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戰略規劃及國防評估」預算編列1億9,213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原列3,081億1,668萬1千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27億3,568萬9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第1目「軍事行政」1,615萬元。
(1)陸軍司令部:「人事行政」中「業務費」130萬元(含「物品」30萬元)、「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300萬元。
(2)海軍司令部:「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20萬元、「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50萬元。
(3)空軍司令部:「情報及測量作業」50萬元、「行政事務」100萬元、「督察作業」50萬元。
(4)後備指揮部:「人事行政」中「獎補助費」之「獎勵及慰問」65萬元。
(5)軍醫局:「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50萬元。
(6)參謀本部:「人事行政」500萬元、「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300萬元。
(二)第2目「情報行政」376萬7千元。
(1)「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水電費」100萬元、「資訊服務費」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物品」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一般事務費」100萬元,「設備及投資」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2)「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20萬元。
(3)「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16萬7千元、「雜項設備費」20萬元。
(三)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2,191萬元。
(1)陸軍司令部:「教育行政」中「業務費」240萬元(含「權利使用費」40萬元)、「動員整備」100萬元。
(2)海軍司令部:「動員整備」中「業務費」250萬元、「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100萬元。
(3)空軍司令部:「教育行政」100萬元、「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動員整備」中「業務費」40萬元、「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100萬元。
(4)參謀本部:「教育行政」1,000萬元、「作戰綜合作業」150萬元。
(5)資通電軍指揮部:「動員整備」11萬元。
(四)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1億2,700萬元。
(1)陸軍司令部:「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1,500萬元、「營產管理」5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3,000萬元。
(2)海軍司令部:「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100萬元、「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200萬元、「一般作戰設施」20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1,10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1,50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1,000萬元、「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1,000萬元、「後勤補給支援」500萬元。
(3)空軍司令部:「後勤綜合勤務」50萬元、「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200萬元、「後勤補給支援」1,500萬元。
(4)後備指揮部:「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100萬元。
(5)憲兵指揮部:「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50萬元。
(6)軍備局:「後勤綜合勤務」100萬元、「營產管理」100萬元、「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100萬元。
(7)主計局:「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100萬元。
(8)參謀本部:「後勤綜合勤務」200萬元。
(9)軍事情報局:「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50萬元。
(五)第5目「一般裝備」4億0,098萬元2千元。
(1)海軍司令部:「政戰裝備」52萬2千元、「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5,000萬元、「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1億元、「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快速布雷艇」1,000萬元、「微型飛彈突擊艇」2億元、「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中「業務費」30萬元。
(2)空軍司令部:「政戰裝備」50萬元。
(3)憲兵指揮部;「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反裝甲武器」80萬元。
(4)政治作戰局:「一般裝備」─「特種車輛暨周邊設備」2,636萬元、「政戰裝備」─「國軍政教視聽器材」50萬元及「戰略溝通訊息處理系統」200萬元。
(5)軍備局:「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105公厘輪型戰砲甲車研製」1,000萬元。
(六)第6目「軍事人員」─海軍司令部「薪餉」中「人事費」之「法定編制人員待遇」250萬元。
(七)第13目「環保業務」300萬元。
(1)陸軍司令部:「環保設施維護」200萬元。
(2)海軍司令部:「環保設施維護」100萬元。
(八)以上除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之「教育訓練費」20萬元及「情報建築及設備」之「運輸設備費」16萬7千元、「雜項設備費」20萬元外,其餘均科目自行調整。
(九)共計減列5億7,530萬9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75億4,137萬2千元。
本項提案6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國防部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中表示,108年3月1日是潛艦國造設計標進入細部設計的「關鍵節點」,在進入每個節點前都會詳實檢視合約進度有無問題,通過覆核後才會進入下階段;海軍公開承諾,屆時會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讓國會了解潛艦國造的進度及最新狀況。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75億0,976萬1千元中,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於108年3月說明進度,符合需求,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二)海軍司令部辦理「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建計畫,108年度預算編列75億0,976萬1千元業務費,辦理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建造計畫。經查,107年10月25日國防部部長嚴德發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潛艦國造於108年3月是1個「關鍵節點」,潛艦國造必須在108年3月確定前面之合約設計沒問題,才會進入細部設計階段。前揭意指「潛艦國造」一案必須在108年3月以前取得所有造艦關鍵紅區裝備所需之輸出許可,若於108年3月以前未能將相關紅區裝備輸出許可取得,該案預算即不支應。為監督海軍造艦預算運用支應,同時慎防107年「獵雷艦專案」事件重演,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針對「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凍結40億元,俟國防部於108年3月確定取得所有相關紅區裝備輸出許可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案108年度預算編列75億餘元,係「預供主合約商辦理裝備簽約下訂、人工費、次合約商簽署、承造廠資源設施建置提升等專案建造需求。」雖依海軍說明,潛艦建造需於設計階段完成前,選定各主要裝備納入設計圖說,然「潛艦國造第1階段合約設計」之期程屆期為109年底,且逾六成設計文件預計於107年下半年以後始能提出。海軍在「合約設計」尚未有較完整之成果前,即急於108年度納編「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必要性及妥適性有待商榷,其間潛藏風險亦應妥思。為避免類似獵雷艦造艦案相關弊案再次發生,嚴格監督國防預算管理與財政紀律,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75億1,334萬7千元,減列37億元。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四)潛艦國造第1階段合約設計初步設計尚未完成,在沒有建造藍圖下,如何執行原型艦!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75億1,334萬7千元,減列75億1,334萬7千元。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江啟臣 李彥秀
(五)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全案計需493億6,170萬9千元,108年度編列75億1,643萬7千元。查本案為政府重大造艦政策,108年3月為重大節點,屆時將決定本案是否續行,第2階段造艦預算是否執行。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75億1,643萬7千元,凍結50億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林麗蟬
(六)108年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75億1,643萬7千元為新列預算。經查該預算行政院編列期間恐過短而易欠周慮,又國內船廠設備能量及相關產業人才是否足堪配合尚有疑慮,且潛艦合約設計尚未完成並確定可行,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75億1,643萬7千元,凍結7億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本項通過決議241項:
(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551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其中,依據預算書說明,108年度新增辦理「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編列1,000萬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該項計畫之辦理內容及預算金額明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77萬5千元辦理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然國防部並未說明採購項目、所需設備、服務等相關細項,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針對執行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1案,分年編列(108-111年)8,000萬元執行,108年度編列1,000萬元,老歷資料數位化已為一般業務歸檔技術,預算編列計價的依循為合?何以老歷資料數位化須採高額辦理?另採用開放式合約辦理此案而非採量計價或逐年勞務採購應予釐清。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較107年所編1,502萬5千元增加。其中為辦理「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編列1,000萬元,查該案需求經費8,000萬元,預算是否高估,不無疑義。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5.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有關「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預算編列1,077萬5千元辦理新增案「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案。經查,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頒布「中央政府各機關用途別科目分類及執行標準表」,一般事務費僅能處理「經常一般公務或特定工作計畫專項費用」,例如押金、印刷、獎牌製作、廣告、環境佈置、清潔、保全、接待外賓、訴訟、制服等作業費用,並不包含採購、招標費用。陸軍司令部編列「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竟編列1,077萬5千元作為採購作業費。又於預算書第129頁其他項編列108年1,000萬元採購預算,兩者為相同分支計畫名稱,金額卻不相符合。若非預算書編寫錯誤,則實為重複編列或虛報浮編,應予減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6.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9,551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加2,083萬2千元,其中「通訊費」、「一般事務費」及「國內旅費」均大幅增加,其中「陸軍老歷資料數位化」採購案之經費高達8,000萬元,雖分別於108-111年執行,然未見該計畫之詳細說明,恐不利立法院預算審查;另每年均編列之辦理人事行政所需相關物品,恐有浮編預算之嫌,陸軍司令部應秉持惜物愛物原則,宜推廣無紙化會議,有助於節能減紙政策的落實,為撙節政府有限預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481萬7千元,辦理推展性別平等正確觀念教育與宣導。經查,107年9月監察院以「106年7月間國防部陸軍五六四旅性騷擾案件」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提出糾正。糾正理由其一為陸軍司令部將「軍風紀案件調查」與「性侵害性騷擾調查」處理混為一談,誤認前者即為後者。導致調查過程粗略草率及嚴重違反保密規定,更使本案受害人因身分曝光而身心受創,顯見陸軍司令部各級單位對性別平等案件處理準則毫無知悉,其性別平等案件處理觀念有待改進。爰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143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國內旅費」有關「辦理全軍內部管理督導、招募作業、募兵制輔訪、人事業務講習、會議、演訓、督訪等所需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143萬4千元,惟查陸軍107年風紀違紀案件不斷,性騷擾、自殺、酒駕案件層出不窮,內部管理顯然失當;且陸軍募兵成效不彰,編列高額督導國內旅費,是否能達到預期成效,質疑甚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將各類業務所需國內旅費之相關使用之改進、未來提升績效之具體策略,提出精進報告,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國內旅費」有關「辦理各級士官督導長至各單位督(輔)導、瞭解基層士官兵生活實務及驗證精進士官制度等所需國內旅費」編列261萬1千元,惟查107年7月,爆發軍士官變賣軍廢品貪瀆弊案,裡面大多為士官階級,甚有士官督導長涉案,陸軍編列高額士官督導旅費,卻沒能找出此問題,反而需爆發後才予以得知,而事後陸軍亦並未公開調查報告,更加看出陸軍敷衍了事的消極心態,士官督導制度形同虛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情報及測量作業,編列敵情管制室保養修護及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用;然相關內容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編列861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525萬元,惟查國軍107年軍風紀違紀案件不斷,其中不乏違法亂紀之案件,其相關法制教育是否確實落實宣導,顯見有非常大的改進空間,爰凍結100萬元,俟陸軍司令部對於法治教育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預算編列4,570萬元,惟查107年陸續發生盜賣軍廢品採購弊案、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採購弊案,陸軍雖有督導制度,卻未能洞燭機先、防患未然,反而讓媒體大肆報導,傷害國軍形象甚深,督導制度形同虛設,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74萬6千元辦理軍隊(校)史館文物陳展維護、史籍編印等計畫。然國防部並未說明為何同樣計畫項目108年度所需預算數額較107年度高出150萬元,似有浮報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人事軍務處職司史政作業辦理相關史籍編撰、史料蒐集、業務講習,然未能積極或落實對優良史蹟或陸軍文物蒐集及保存或舉證歷史,怠忽相關工作。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7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25萬6千元辦理史政編纂、建軍史料蒐集及檔案整理等相關業務。經查,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屏東大聖西營區公共藝術招標案文字當中,使用「臺灣總督府基於『理蕃』上的需要……」之相關歧視文字,且招標文案當中又提及「日本陸軍飛行第八連隊」時,卻漏未提到該連隊於1930年於莫那魯道主導之霧社事件中投擲炸彈及毒氣彈用以屠殺賽德克族之相關文史資料,事後因涉美化日本軍國主義引起巨大爭議。顯見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對我國建軍史之見聞不足,有待加強其文史教育。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4.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在屏東新闢「大聖西營區」傘兵基地,由於該基地的公共藝術區,將日治時期駐紮屏東的日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納入紀錄,但該基地公共藝術未提及該日軍單位,曾在霧社事件投彈轟炸原住民之事。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蔡適應 羅致政
5.軍事史料蒐集及編纂,為國軍傳承光榮歷史、保家衛國歷史記憶之重要工作。陸軍司令部每年均編列相關預算用於史政作業;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6.陸軍近期為屏東大聖西營區公共藝術招標,徵選主題之一包括呈現當年駐紮在屏東的日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相關歷史與文化,招標書以正面肯定的語氣說明第八聯隊背景,卻隻字未提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當年以毒氣彈對付南投霧社的抗日原住民,根據淡江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曾令毅在2012年發表的「二次大戰前日軍在台航空兵力發展初探」論文,日本陸軍飛行第八聯隊在霧社事件時,前後派遣4架飛機,對事件發生區域進行大規模偵察與轟炸,自10月28日轟炸開始,到當年11月21日飛行部隊撤退為止,使用瓦斯彈等各式炸彈,投彈近千枚,由此可見陸軍史政作業資料收集不盡周全,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7.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542萬元,較107年編列392萬元增加150萬元,未說明詳細用途,難以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經查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並無衛生連、工兵連之編制,儘管於戰術上關渡地區指揮部屬於衛戍旅,與其餘打擊性質之聯兵旅有所相異,惟在平時勤務中,相關業務有所需求時,資源、人力投入時效性恐有所不及。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針對第六軍團指揮部衛生、工兵等單位訂定例行輪調關渡地區指揮部之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劃管理作業」預算編列441萬5千元,辦理軍制編裝、建軍備戰、綜合系分等業務作業,然陸軍「國軍多功能雷觀機」已因備料不足而於108年度緩列預算,陸軍辦理計畫修訂或緩列預算,似顯其在倉促辦理下之決策品質堪慮。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計畫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55萬元。查本分支計畫主用「執行本軍後續兵力規劃計畫整備、調整規劃、年度各梯次組織調整、編裝訪查、輔導、驗證及接受與陪同國防部定期、不定期督訪、效力文件(編裝表、組織系統表、編裝計畫教則修頒及其他規範文件等)製發、系統維管及其他行政與人事作業經費需求等工作,達成國防部賦予本軍階段組織調整政策與階段目標」。然陸軍原規劃107-110年採購國軍多功能雷觀機,但108年卻未持續編列預算採購,是否影響國軍兵力,不無疑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410萬6千元,較107年編列900萬元增加510萬6千元,是否確有需求,增加之目的、任務為何,預算編列之合理應予說明,且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可透過視訊方式減低會議物品成本。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512萬元,係辦理各級單位行政事務及改善官兵生活設施等所需雜項設備費,惟相關行政事務費用已於「行政事務」項下編列,在此編列亦無敘明用途,恐有重複編列之嫌;另改善官兵生活設施,如修繕營舍,應循正常管道建案計畫編列,以便追蹤績效進度,不應如此含糊草率,爰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23萬4千元,辦理軍風紀相關督察業務。經查,107年6月陸軍六軍團206旅新訓中心,1名軍事訓練役新兵霸凌另1名同梯同袍,強逼對方喝穢水、自瀆。陸軍六軍團表示,單位主動察覺該案後,完成行政調查,依法究辦,並已依「刑懲併行」原則嚴懲,後續將援引為案例,加強4個月軍事訓練訓員法紀及性別平權教育,防杜類案再生。惟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指出,該名霸凌新兵對同期新兵作威作福,同期新兵敢怒不敢言已久,案發後受霸凌新兵向長官通報,營級長官認為茲事體大,始轉報憲兵隊偵辦。其陸軍六軍團新訓中心未能察覺及掌握新兵相處情況,自霸凌事態嚴重時,始移交憲兵隊處置,係僅能「事後處理」,並未能「事前防範」,督察作業有其不周。爰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9億3,288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9億3,288萬5千元。107年9月20日針對「2017年7月間國防部陸軍裝甲564旅性騷擾案件」,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楊芳婉的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王美玉、楊芳婉指出,國防部陸軍裝甲564旅在處理性騷擾案件時,未能釐清軍風紀案件調查與性侵害性騷擾調查處理差別,誤認軍風紀案件調查即進行性騷擾案件調查,調查過程粗略草率及嚴重違反保密規定,肇致本案被害人A女因身分曝光而身心受創嚴重。在調查處置未盡周延下,10餘天期間就認定行為人違反軍紀核予2大過、2小過,以行為人1年內累計記大過3次為由予以撤職停役,損及行為人權益;又因陸軍裝甲564旅將「軍風紀」及「性騷擾」案件重複調查,導致證人重複陳述,不勝其擾,且案件疑遭軍方洩密,致媒體大幅報導。陸軍裝甲564旅對本案調查處理錯誤百出,傷害當事人隱私與人格尊嚴甚鉅,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除了性騷擾案件之外,陸軍司令部的調查處理具有不小瑕疵,對被害者是二度傷害,陸軍司令部的調查手段及模式,實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2.鑑於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已針對辦理「錄音著作公開播送暨傳輸概括授權」、「衛星轉頻器訊號使用權」、有線電視收視等所需權利使用費編列預算,陸軍司令部仍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法務及法制作業」、「計畫管理作業」、「行政事務」乃至「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權利使用費」編列多筆預算,建議此費用由政戰單位統一編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辦理學校教學大樓、體育館及活動中心等建築養護,編列相關費用;然經費使用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435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之「神鷹(弓)操演熱源遙控靶機」預算編列1,843萬8千元,惟查該項預算並無細目說明,針對籌獲原因、籌獲進程、採購商源、交貨期程、預算分配皆無說明,不利預算審議,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相關兵科學校近期均有對外招聘僱員教官,過去除飛行類教官較難留用與爭取外無發生相關情形,陸軍司令部相關單位責無旁貸應規劃教育訓練人才的培養與晉任用,並予以檢討。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342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有關「教育訓練用彈及戰備彈藥購置:……」預算編列17億2,889萬9千元,係辦理標槍飛彈、M18黃色煙幕手榴彈及35公厘縮設練習火箭彈,惟未有細目說明其3項彈藥採購之必要性,且該筆預算較107年度增列3,308萬6,300元,無法得知增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詳細說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有關「逾限彈藥及廢彈處理」預算編列3億8,746萬元,惟查107年屢有民眾發現廢彈事件,除造成驚慌,易讓外界對於陸軍相關廢彈處理是否完備,容有質疑,爰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針對廢彈處理程序、外包廠商處理業務、廢彈統整、後續銷毀事宜提出詳細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凍結4,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軍種所需一般彈藥均委軍備局採製,然相關報價竟由生產單位訂定及複審後核定無法真正反映成本或降低預算,淪為基金單位獲利來源,虛擲預算。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將採購美國M1A2主力戰車,但M1A2戰車主砲口徑為120mm之滑膛砲,與目前陸軍CM-11、CM-12、M60A3主力戰車之105mm旋膛砲完全不同,陸軍目前尚無製造120mm滑膛戰車砲彈以及砲管維護之能量。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建立120mm戰車滑膛砲彈以及砲管維護生產能量,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編列24億2,581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加2億8,020萬元,然逾限彈藥及廢彈處理等相關費用高達3億8,746萬元佔比將近該預算2成,陸軍司令部應審酌彈藥實際需求,以降低逾限彈藥之數量,撙節逾限彈藥及廢彈處理等相關費用。委託執行一般彈藥購製、維護與銷爆毀所需費用每年高達20餘億元,應擴大技轉由國內生產比例及運用彈藥推陳、效期彈藥射擊等手段來降低採購及銷爆毀金額。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2,58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8年度辦理人員公路委商運輸、公務車輛臨時租賃、外離島間軍租包船等等業務之租金較106年大幅成長接近1倍,惟陸軍尚未針對如此大筆之成長提出說明,預算恐有浮編之疑慮。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1億2,048萬6千元,增列1億4,004萬6千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辦理項目,與106年度辦理項目相似,且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億6,053萬2千元,107年與108年預算說明內容相似,惟預算額度暴增1倍有餘。國防部對此並無詳細說明,有規避預算審查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十九)國防部107年度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部分預算要求改善委商運輸項目應增列高鐵運輸乙節,經陸軍司令部與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協商後尚無定論,事涉官兵權益與撙節國防開支,國防部允應儘速達成跨部會協議,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業務費」之「運費」預算編列1億7,593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二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28萬元,凍結3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28萬元,數額係107年度編列之18倍有餘。國防部對於此項預算數額未有說明,不利預算審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運輸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328萬元,較107年所編18萬元大幅增加。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二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6,658萬2千元,凍結400萬元(含資訊服務費100萬元及一般事務費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後勤資訊系統整合勞務委外案」採購、裝備後勤(補保)支援、防(救)災整備等後勤業務資訊系統軟體升級、委外維護、資訊作業等相關所需預算高達1,683萬元,將後勤資訊委外是否有資訊保密、安全維護疑慮應予釐清,又因此衍生權責單位作業費148萬6千元,顯有虛擲預算之嫌;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68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142萬7千元。經查,107年6月陸軍第八軍團裝甲564旅辦理械彈清點時,發現彈藥庫中「40公釐榴彈槍音效練習彈」數量短少30多發,雖該類軍品是訓練用彈,不具殺傷力,仍見陸軍司令部對械彈武器裝備維安管理有欠改進。陸軍後勤指揮部應針對械彈武器庫儲維安管理加強教育。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將採購美國M1A2主力戰車,M1A2戰車體積與現有陸軍履帶、輪型車輛有所不同,屆時後勤勤務勢必須配合軍用鐵路運輸,惟目前陸軍軍用鐵路無法運輸M1A2,相關能量應事前建置,以免時程遭到拖延。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6,658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建立M1A2之鐵路運輸能量,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二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790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790萬9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431萬3千元,增列359萬6千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辦理項目,與107年度辦理項目相似,且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790萬9千元,108年度預算額度較107年度增加359萬6千元。此項目於說明欄僅增加辦理危險機工具作業,其內容模糊不清,不利於預算審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李彥秀
(二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216萬7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2,437萬4千元,增列3,779萬3千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辦理項目,與106年度辦理項目相似,且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爰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二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12億2,939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我國位於天然災害頻發之區域,尤其近來氣候變遷加劇、地震周期臨屆,因此政府設施之災害防救至為重要。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所作之研究計畫,全台大規模崩塌點超過1千處,可見災害防救之急迫性。陸軍近來正進行老舊營區整建及設施更新,相關作為是否有引進其他部會之災害潛勢調查,及複合型防災思維,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2億2,873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12億2,939萬3千元。所做工項、成本估算不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二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水電供應」預算編列8億8,605萬2千元,較107年8億7,705萬2千元,增加900萬元。然查海軍司令部之水電費較107年減少,空軍司令部與107年編列相同預算額度,何以陸軍水電費有所增加,應予說明。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二十六)國防部107年度因迅安系統無法鏈結等疑慮,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部分預算,經業管檢討後提出相關精進作法,惟鏈結尚有未克服的項目及尚未提升人員巡管率、教育訓練頻率等,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億1,128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二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辦理資訊(安)管理及通資勤務作業相關機電及儀器維修保養所需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374萬1千元,惟查107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標餘款約60餘萬元,則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6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二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辦理各式通資系統軟硬體維護,編列有相關資訊服務費及租金;然經費使用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億3,363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二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編列1,858萬2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電腦兵棋作業系統為現代化軍隊訓練之重要裝備,陸軍司令部編列相關設施提升之設備費用;然相關計畫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740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編列1,858萬2千元,其中大幅編列辦理兵棋教室及裝訓部模擬訓練館等建築室內地磚、浴廁、門窗、燈具、電力及防漏處理等修繕所需房屋建築養護費320萬元,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三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其中辦理AH-1W、OH-58D、CH-47、AH-64E旋翼機等航空裝備相關採購,較106年增列3億1,867萬7千元,然預算書並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AH-64E直升機於102年返國迄今宣布成軍已逾5年,成軍後整體訓練時卻已超過保固期,造成維保費由106年3億餘元激增為9億餘元,相關項目及技術移轉未能於採購前談定獲得,亦衍生如今高額維保費用及送美維修,占去陸軍航空特戰指軍部各型機總體預算四分之三,造成新飛機排擠舊飛機所需預算,顯見相關裝備維護及預算編列待改善,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更新我國地面部隊個人戰鬥裝備,自106年度起,全軍逐步換裝新式「地面戰鬥個人裝具」,預計至108年度換裝完成;然相關換裝後之測試評估,攸關未來裝具之改良,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52億4,54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三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107年軍援外交修復悍馬車費用每部單價高達80萬元上下,已激近新車價購款三分之一,相關悍馬車車禍事件頻傳造成人員傷亡,每年編列高額零附件籌補,卻不思精進作法、加快整併修車輛以降低預算,顯有虛擲公帑。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2億4,545萬9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7億2,293萬9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1億8,917萬8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25億9,917萬8千元,增列5億9,000萬元。因預算書並未詳細說明新增預算金額之用途,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各型戰甲車等裝備維修,其中裝備總交委民間廠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等單位辦理,然其中針對消失性商源未能管控衍生委商後無法履約的爭議,且顯見消失性商源在認試制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開發上顯有違失,產生之爭議亦有違法之虞,亟待國防部改善;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1億8,917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零附件購製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惟相關預算投入超90億元,金額龐大,陸軍應先提供歷年實際支用狀況統計,以利監督。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7億2,293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養」預算編列90億5,493萬5千元,辦理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所需之業務費,然目前陸軍最大的問題並不是裝備太過老舊,而是妥善率維持不佳,且國軍裝備購入複雜,每遇到不同長官便有新的建軍規劃及軍備需求,未來陸軍加入新型主力戰車後,缺料待修的情況是否更嚴重。國軍的問題關鍵應是如何改善國軍的反登陸、反裝甲戰力,且陸軍屢次發生發貪瀆弊案,可見管理能力有嚴重瑕疵。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7億2,293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三十三)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專用服裝等103項委製及飛行兩棲特戰跳傘等委商採購,其中國防部針對戰鬥個裝進行委製案,然其中特戰裝備與戰鬥個裝項目趨近卻採委商採購,高空跳傘項目雖國防部軍備局尚無能力製發,但委商採購後如何維護?採購的方式待商榷,陸軍司令部應採取妥當的方式以滿足作戰需求,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0,442萬9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四)KY-32野戰數位交換機(958套91年交裝)、KY-1000A固定數位交換機(62套82年交裝)已屆汰除,仍編列3年預算維護金額高達6,709萬7千元。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0,442萬9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8億4,430萬2千元,惟查107年陸續發生軍廢品私賣弊案、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汽車基地勤務廠採購弊案,顯見相關庫儲管理有缺失,才讓不肖份子有機可趁,爰凍結3,000萬元,俟陸軍司令部提出庫儲管理精進方案,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8億4,430萬2千元,惟查106及105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餘款逾上億,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3,000萬元,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三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就「陸軍司令部等14個單位伙食人力委外」、「補給庫儲管理人力委外」、「通基廠庫儲管理人力委外」、「汽基廠庫儲管理人力委外」委外高達2億6千餘元,儼然成為發包公司,顯見陸軍人力缺口不斷增加,委外項目已由伙食擴增到作戰時的後勤必需,國防部應妥善管制撙節預算並保持後勤的常態戰力,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8億4,430萬2千元中,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三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編列74億8,454萬8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經查陸軍建案「新型通用直升機」有預算進度控管不佳、建案規劃相互矛盾之狀況,該計畫係預計於97至109年度編列經費847億3,786萬7千元,向美方採購60架UH_60M型通用直升機,俾利汰除UH_1H型老舊直升機。惟其計畫所購置60架直升機中,前已規劃移撥15架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國防部又於105年度再將其中15部移撥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致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所留UH_60M型通用直升機僅為原規劃數之半數,建案至今僅剩半數留於陸軍使用,與當初陸軍建案規劃「戰備急需」之理由相互矛盾。鑑於國防部不當流用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採購UH_60M通用直升機年度預算4億5,000萬元支付海軍獵雷艦第3期款項,顯見陸軍預算編列浮濫,又因僅剩半數留於陸軍使用,後續預算中所指建立訓練能量、整體後勤支援、教學設施與美方支援服務、各式備份料件及國內相關配合款等費用亦應減半。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通用直升機」預算編列1億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2.陸軍當初建立UH-60M通用直升機採購案中,原先欲採購90架,但最終核定數量為60架,以替代老舊之UH-1H,惟購得後卻因為政策因素,移撥15架予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15架予空軍,造成陸軍龐大預算投資不僅浪費、更無法滿足其最低戰訓整備需求,更讓原先老舊之UH-1H無法順利除役,不僅本末倒置,更衝擊同仁安全。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陸航機隊維保能量整合案」之「業務費」有關「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億7,085萬5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三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33億2,211萬2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30裝步戰鬥車於107至108年編列50億餘元,依核定金額應獲得49輛,然迄今尚無交車1輛,預算編列錯誤及建軍期程嚴重延誤,其中更有移交車輛依緊急缺裝補充為由,未採集中採購方式獲得逃避監督,迄今亦未能交車。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預算法第37條、第39條規定,預算編列須列明全部計畫內容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等,除工作量無法計算者外,應分別選定工作衡量單位,計算公務成本編列,惟查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計劃採購裝步戰鬥車部分,僅列計畫籌補638輛,未詳列108年度購製數量資訊,且未區分30公釐機砲裝步戰鬥車、40公釐榴彈機槍裝步戰鬥車及指揮車,立法院無從知悉每單位購製成本,不利審議預算時評估其合理性,108年度預算書表編製內容亦未依107年度立法院預算審查意見進行修正。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33億2,211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3.國軍擁有近千輛履帶型主力戰車,但履帶車行進緩慢,近年漢光演習發現,陸軍機械化步兵旅整體機動性卻沒提升,執行跨區增援出現困難,台灣道路資源豐富,裝甲車已成為陸軍各機械化步兵旅快速機動主要戰具,步兵乘車快速抵達所望地區,下車戰鬥,成為步戰協同的新模式,且陸軍機械化步兵旅過去被賦予「三軍聯合截擊作戰與跨區作戰」等戰術運用的火力支援任務,但國軍戰術風向如今又改變為「固守區域」,主體戰略未能確定之下,該裝備恐成為國軍大型裝置藝術,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33億2,347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四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陸航基地塔臺(通信)換裝」執行期程106至108年預算編列4億2,414萬4千元,108年編列2億1,572萬4千元。查本案106年未招標執行,預算報繳,107年決標後,部分裝備廠商尚未取得輸出許可,無法如期交件,已申請展延,致107年預算將再辦保留。108年是否可如期取得,應予說明。爰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3億1,976萬6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107至109年計需8億3,327萬8千元,108年度編列3億1,976萬6千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甫於97至104年籌補新式戰砲甲車車內通話系統1,630套5億7,092萬1千元,使用迄今僅3年餘,現以缺裝補充案採購1,267套8億3,327萬8千元,單價過高,顯見新式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建案作業草率,有浪費公帑之虞。為嚴格監督國防預算管理與財政紀律,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3億1,97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執行期程107-109年預算編列6億4,420萬元,108年編列3億1,976萬6千元。查本案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經詢107年僅可能獲得1套,未如預算書所示107年籌購234套、108年710套、109年323套。預算執行為何出現缺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是否提出延宕之檢討,委其採購有何利弊,應一併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3億1,97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為提升化生放核防護研究,預計籌獲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相關所需裝備;然裝備規格性能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化生放核防護研究中心儀器裝備整備」預算編列1億4,176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四十三)陸軍司令部辦理特戰部隊武器裝備採購品項繁雜且分年獲得,然預算書內未能將分年預算所需情形詳於備載,應思改善;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四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部隊武器裝備」107-108預算編列4,989萬6千元,108年編列1,590萬4千元。經詢107年預算執行率不佳,委製單位無法如期交貨,預算將辦保留,應予檢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部隊武器裝備」預算編列1,590萬4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7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辦理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統由空軍採軍售管道辦理,採購美軍現役R11型油罐車(六千加侖)、其中陸軍採購12輛補實缺裝,然陸軍因應作戰需求及作戰環境,作戰編制為2600加侖型,空軍統購卻採統一型號與建案需求不符,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辦理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所需業務費」預算編列709萬6千元,查該預算由空軍統一建案採購,107年5月已遞交相關發價書予美方,惟至今尚未獲得美方回覆,相關預算執行其呈顯有緊繃狀況,對預算執行顯有困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整相關說明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經詢本案未向國內採購以促進國內產業商機,亦非採國際標自行採購,而係透過美軍對美國內採購,獨惠美方產業,何以採此執行方式,應予說明。又縱屬對美軍購,亦尚未取得美方發價書,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預算編列71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智慧型運輸系統」預算編列1,053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辦理「智慧型運輸系統」預算編列1,049萬9千元。經查陸軍司令部於工作計畫「一般裝備」下有30項採購計畫,其中有13項為108年新規劃案,其餘為持續預算。惟近年新規劃案中,例如「沐浴機」、「傾卸車」、「多用途橋車」、「保修收集站工程車研改案」、「新型手槍」、「油壓工具組」、「爆破成套工具」、「國軍輪型油罐車籌購案」等8案,皆以現有裝備已逾使用年限,急需汰換為由進行籌購。惟「智慧型運輸系統」此一新規劃案並非替換舊有裝備,僅係精簡作業時效,其促進提升效能並無其急迫性,亦不見其建軍規劃之前瞻性,實難認有其籌購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智慧型運輸系統」執行期程108至110年預算編列4,876萬5千元,108年編列1,053萬5千元。然何謂智慧型運輸系統,使用對象、方式、監控能否發揮效益,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凍結1億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陸軍辦理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採購3套武器設備含1組聯合指揮管理系統,編列預算高達3億9千萬餘元,然其中的機砲、砲座、遙控系統等均為歷年國軍現有或預算所支持及研發的關鍵項目,裝備採購價顯然有浮報、重複投資之嫌。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9億6,010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據108年度預算書所示,為因應敵情威脅及考量外島(河防)反登陸及灘岸作戰能力,陸軍新增建案籌購「進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然其計畫內容與作戰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預算編列3億9,764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3.募兵制正式上路後,招募狀況不易,部隊人員數持續下滑,因此為配合人力改變以及科技進步,相關裝備之設計皆朝向自動化方向精進。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於其他國家行之有年,該系統不僅有效縮減人力,亦可避免人員過度暴露於敵砲火威脅中,砲塔操作、射擊精度等狀況亦大幅改善,惟陸軍108年度僅編列採購6套,數量過度有限。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之「業務費」有關「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億9,764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司令部提出更具規模之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規劃,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近程自動化防禦武器系統」執行期程108至110年預算編列7億2,524萬5千元,108年編列3億9,814萬4千元。查本案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委製協議書,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成果是否已成熟,測評結果是否符合需求,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四十八)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說明四六「辦理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預算編列31萬元。惟查陸軍未來將採購「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與金門馬澎花東(東引),擇點試辦,相關戰訓使用用途不明,且建案採購數量與真正需求差距甚大,無法看出具體需求效果,爰凍結31萬元。俟陸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執行期程108至111年預算編列9億4,450萬8千元,108年編列50萬元採購作業費。經詢本案將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簽委製協議書,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統籌採購事宜,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為研發單位,非採購組裝單位,以此方式執行是否適宜且可有效協助陸軍籌獲所需裝備,不無疑義。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預算編列50萬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五十)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雷射標定儀採購,單向品項已高達千萬元,但在陸軍功能驗證時卻發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之裝備標得到目標卻在熱顯像時看不到標定點,嚴重影響作戰效能,雖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表示已取得關鍵裝備於108年9月可驗證相關功能,然初次測評即發生如此嚴重缺失,若於108年9月份驗證再次發生功能不彰,將影響建軍備戰。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736萬2千元中,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一)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60億0,746萬4千元,惟查107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標餘款約3,400餘萬元,且觀之近3年該工作計畫之預算使用,每年皆有千萬元以上的標餘款,則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3,000萬元,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五十二)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航特部隊辦理籌購狙擊槍、夜視鏡頭戴式12具等軍事裝備及設施,其中頭戴裝置及無線電裝備已於C4ISR案內編列預算執行中,重複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於現貨市場採購,顯有怠惰及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60億0,746萬4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三)陸軍目前砲兵部隊主要使用M-109A2/A5自走砲、M-114輪型牽引砲、M-110A2八吋自走砲等武器,上開裝備年限已久,性能多半屬於上一世代,恐無法應付現今戰場所需。M777牽引榴彈炮、M-109A6等裝備世代較為新穎,重量輕量化、人員配置減少,更可透過許多車輛、直升機運載,相當適合台灣之環境,台灣期冀更新砲兵裝備許久,但陸軍卻連最基本之規劃建案都缺乏。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514萬3千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五十四)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6,019萬5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陸軍近年來投資相當資源於訓練模擬儀器,包含直升機作戰訓練系統、八輪甲車模訓系統等等,惟部分裝備成效與預期效益之比較尚屬未知,且使用頻率偏低。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6,01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陸軍提出各項訓練模擬儀器之說明、歷年使用狀況及成效分析,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陸軍辦理訓練模擬儀器,108年多項裝備進入系統整合測試、細部設計審查等項,相關完整架構尚未明確,相關預算及已動支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已具備相當高之採購案風險;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億6,01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五)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億4,654萬1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3億4,605萬4千元,增列2億0,048萬7千元。經查107年度辦理籌購手持式無線電機及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相關設備數量大幅增加,然預算書未說明增購之理由,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羅致政 何欣純
(五十六)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主副食與口糧」預算編列48億5,387萬1千元,惟查107年度陸軍司令部相關預算使用,賸有餘款約7,000萬元,且觀之近3年該工作計畫之預算使用,每年皆有千萬元以上的餘款,甚有上億元之餘額,則相關編列似有減列之空間,爰凍結3,000萬元,以符撙節。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呂孫綾 何欣純 馬文君 江啟臣
(五十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東山彈庫興建工程」預算編列2,089萬1千元,然該計畫106年招標進度嚴重落後,僅完成專案管理簽約,無法清楚說明本項工程106年度之執行進度及預算執行情形,僅能按預算書表臚列,不利國會監督。爰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五十八)陸軍編列16億餘元興建陸軍航空指揮部豐年基地及清泉崗基地,其主要因應基地訓練、強化飛訓質量及戰力保存,兩地基地計畫需求不同但建設項目相近,分別編列高額設計費用且另行編列預算支應審查卻未能納編專業的業管單位(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中心),甚至於作戰設施工程內納入裝置藝術費用;爰針對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4億4,268萬8千元中,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五十九)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之「105-109年陸軍官校充實基礎教育設備(施)」預算編列8,454萬5千元。然查國防部日前正式公告「107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招生簡章」,受到106年國軍各軍官學校106學年度各校錄取分數已下修4至5分,且今年起首度開放高職畢業生以「技專校院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報名,「統測生」有34個名額。國軍各軍事院校招生狀況,106年度正期班獲得率最低者是陸軍軍官學校及國防大學理工學院,其獲得率僅46.91%及46.35%,卻仍無法招滿額的情況下,國防部106年大幅刪減107年各軍官學校的招生總名額高達144人,其中陸軍官校刪減173人,刪減幅度最大,嚴重影響國軍新血之補充,未來恐有軍官素質低落問題,連帶影響預算編列及設備採購之實際需求性。爰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六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482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482萬元,惟查國軍近年募兵成效不佳,且基層幹部嚴重招募不足,導致基層幹部勤務加重,甚至傳出自虐、自殺等情事,相關募兵推動顯有疏漏,且108年人事行政費用較107年增加逾百萬元,以過多資源去執行績效偏低專案,是否有其必要性,猶待商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司令部針對招募績效偏低,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2.107年8月11日海軍陸戰隊現役簡姓士官,被警方攔下臨檢,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級毒品一粒眠及分裝袋以及改造手槍,嚴重打擊國軍形象,對招募國軍士官兵有嚴重影響,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482萬元,相關募兵績效不彰,國防部應針對官兵素質改善、端正軍中風氣,以及募兵動能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如招募誘因、福利待遇、入營方式、訓練及服勤內容等要項提出具體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六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205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95萬元,辦理海軍反毒之相關業務。經查107年8月,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步二營1名士官,於休假期間與同行友人深夜開車期間遭警方攔下臨檢,並在車內搜出20包安非他命、4顆一粒眠、分裝袋、磅秤,遭警方懷疑有販毒嫌疑。事後,海軍司令部對相關單位進行安檢、驗尿皆未發現持毒、吸毒之情事,而該涉案士官除送交司法調查外,海軍司令部已給予撤職處分。惟國軍各單位長期不定期進行尿液毒檢,應能有效防範吸毒人員入侵營區,卻仍有吸毒人員能規避尿檢,顯見國軍現今防毒措施仍有若干漏洞,海軍司令部應研擬檢討並提出策進方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辦理輔導訴訟、貪污治罪、酒後駕車等法制教育等國防法制化、毒品防制等所需國內旅費,預算編列61萬1千元。然國軍酒駕、攜帶毒品事件層出不窮,107年8月11日警方於台北市羅斯福路、辛亥路口攔下一名海軍陸戰隊現役簡姓士官,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三級毒品一粒眠及分裝袋以及改造手槍,國軍106至107年官兵違反軍紀案件的狀況,在統計500個案件裏,吸毒就占3百多件,其次則是酒駕的109件,可見宣導及督導手段不足,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預算編列205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六十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每年編列200餘萬元在編列文宣史籍費用,既不環保又浪費公帑,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29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六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負責海軍相關預算審核重要單位,然對於預算編列未依照裝備獲得期程、及委製成本審查等工作未臻周延,亟待建立改善的方式,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1,30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六十四)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預算編列717萬6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98萬4千元,辦理海軍風紀督導及監察相關作業。經查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戰車營反裝甲連服役之1名一兵,於107年8月4日酒駕返營途中遭警方查獲,6日上午海軍陸戰隊陸戰九九旅戰車營營長為展現軍紀決心,下達「軍紀操」整飭軍紀。而事後海軍陸戰隊卻以「作法違反規定」為由,將營、連長等相關人員記過處分、調離現職並移送法辦。惟國防部於104年廢除軍法系統後,部隊基層人員經常反應軍紀整治無力,僅能以「操演」、「訓練」作為紀律約束,而本次海軍陸戰隊懲處相關營、連長一事,使部隊基層對軍紀整治之唯一手段更加生怯。海軍司令部督察長室主管軍風紀相關業務,卻對基層整飭軍紀之執行戕害阻擾,基層軍官針對軍風紀管理已無所適從,海軍司令部應針對基層主官如何執行軍紀整飭提出說明作為海軍整飭軍紀手段之統一標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預算編列717萬6千元,而臺灣透明組織曾針對國軍士官兵抽樣做民調,有67.4%的受訪者不同意國軍本身就能做好反貪污、廉政的工作,且認為國軍的反貪污廉政工作需要引進公民團體來參與軍方的反貪污工作,顯見國軍的財務督察的確有改進空間;且海軍近1年來風紀案件亦有耳聞,相關督察作為竟未能事先警覺,影響國軍聲譽甚深,督察制度形同虛設,國軍106至107年官兵違反軍紀案件的狀況,在統計500個案件裏,吸毒就占3百多件,其次則是酒駕的109件,可見宣導及督導手段不足,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六十五)為提升國軍士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政戰綜合作業中編列文宣心戰作業相關費用;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3,037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何欣純 羅致政
(六十六)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137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137萬5千元,其中通訊費、權利使用費、資訊服務費、其他業務租金、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物品、一般事務費等皆大幅增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8,137萬5千元,其中多項項目預算數額皆較106年增加。然於預算書中未有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六十七)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2,190萬9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艦艇對空射擊訓練租賃空中勤勞務服務,編列租金2,600萬餘元,繼1994年誤擊事件後2016年雄三誤擊事件,造成的原因均為感應目標針對更大更熱的目標源所產生人員傷亡,應思考現今無人機發展完整,如何取代相關演訓模式,降低人員傷亡又能撙節每年高額租金的方向辦理,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682萬6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海軍多數大型軍艦配置有直升機飛行甲板或直升機機庫,而海軍反潛航空大隊目前共有27架直升機,惟直升機與軍艦之機艦組合次數過少,且多半非於任務執行中之配合,無法發揮有效戰力。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2,19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六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編列9億5,904萬元,其中辦理「雄風二型BLK II飛彈籌購」委製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編列5億2,800萬元,惟查該筆預算項目與107年度預算比較,其在計畫總經費增列2億餘元,顯見該筆計畫相關執行顯有變動,然預算書內未敘明原因,不利預算監督。爰凍結1億元,俟海軍司令部針對雄風二型BLK II籌購委製案提出預算變更之緣由、申請程序與相關核可公文之說明、目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委製進度,及後續辦理期程變更之敘明,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六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348萬8千元,用以辦理「海軍後勤資訊整合系統」委製案、後勤資訊作業已逾壽限電腦及印表機汰換等。然執行方式、成本估算不明,有再說明之必要。爰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七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編列3億7,944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該計畫辦理營區綠化、營區修繕等整修工程,然國軍營舍老舊、軍方因人力不足或管理欠周,常有閒置營區雜草叢生、環境髒亂,國軍尚需精進軍官住宿品質及周邊環境維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為辦理大直營區、威海營區及淡海營區等營舍與生活設施整修工程,編列房屋建築及設施養護費;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所做工項、成本估算不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與維護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係辦理電腦主機、周邊設備、網路設備及軟體維護等後勤資訊系統維護,惟查該業務107年度賸有1,600餘萬元標餘款,似有可撙節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5.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與維護管理」預算編列3億7,944萬3千元。然預算書中對於所欲修繕之工程項目、成本均未詳列,不利於預算審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七十一)海軍124艦隊承德艦傳出敏感的軍事機密外洩案,艦上負責資訊系統維護的洪姓士官長,竟將大量軍事機密文件複製存入個人電腦硬碟,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懷疑他違法刺探、收集國防軍事機密,法務部調查局、憲兵隊搜查洪男住所、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隊辦公室等3處地方,並將洪男及同袍共12人帶回偵訊,編號1208號的海軍承德鑑原型為法國的拉法葉級巡防艦,屬於海軍一級艦,主要任務是防禦台灣海峽,執行防空、反潛、護航、反封鎖及聯合水面截擊作戰,該事件顯示海軍對於資訊安全控管有極大漏洞。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3億6,025萬1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七十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分支計畫中,就「銳鳶系統委修」委製案,於「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元。國軍現有無人飛行載具包括銳鳶無人機及紅雀無人機均編配於海軍,無人飛行載具具有避免人員傷亡、精巧靈活、隱密性高、維護費用少、機動性高及戰術運用特性等多項優點,為我國發展「創新/不對稱」戰力之關鍵項目之一。惟近年國軍無人飛行載具失事事故頻傳,機具損失不輕,各年度事故發生原因,無論係因引擎轉速異常墜海、飛行高度不足撞山、高度保持不足碰撞河堤,或因瞬間陣風過大而墜海,多與人為操作不當、環境評估欠妥或機具維修保養欠佳等因素有關,實顯無人飛行載具之操作人員訓練及機件維修等作業顯待加強;又銳鳶無人機操作人員具有相當專業性且培育不易,目前取具合格證照之外部操作手人數有限,人員培訓工作亦顯刻不容緩。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134億3,181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七十三)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億5,719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餘元。其中N1補給品及服裝購置相較於107年大幅增加。然預算書中未與詳細說明,不利審查。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0,254萬4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億0,254萬4千元。其中N1補給品及服裝購製之雜項設備費大幅增加,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億5,719萬6千元,惟查該業務107年度賸有逾1,400萬元標餘款,且觀之歷年預算使用,皆有千萬元以上不等的標餘款與餘款,相關款項編列有撙節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9億5,719萬6千元,惟查107年陸續發生軍廢品私賣弊案,顯見相關庫儲管理有缺失,才讓不肖份子有機可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司令部提出庫儲管理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四)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現已有能力自製天弓及海劍羚防空飛彈,如再投資於海欉、檞樹與標二等防空飛彈屆壽組段維持,不符效益,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億5,724萬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七十五)107年度國防部因迅安系統無法鏈結等疑慮,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部分預算,業管檢討後提出相關精進作法,惟鏈結尚有未克服的項目及尚未提升人員巡管率、教育訓練頻率等,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9,148萬2千元中,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七十六)國防部相關技令修訂服務未結合施政目標執行;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0億6,026萬9千元中,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七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0億6,026萬9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中「業務費」之「N1裝備零附件購製」─「成功級艦、基隆級艦、康定級艦等主戰艦保修零附件及關鍵物料等耗材籌補」預算編列22億7,821萬元,較107年度增列近1倍,該筆預算大幅增列,但在預算書內卻無說明增列原因,與107年度預算書敘述內容類似,無法詳細了解增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中「業務費」之「N1裝備零附件購製」─「油彈補給艦、飛彈快艇及錦江級艦等輔戰艦保修零附件及關鍵物料等耗材籌補」預算編列4億6,662萬2千元,較107年度增列近1倍,該筆預算大幅增列,但在預算書內卻無說明增列原因,無法概知預定辦理情形,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海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中「業務費」之「N1裝備零附件購製」─「艦艇列欠損管航安、艦機輔降等器材暨基準存量籌補……」預算編列2億0,851萬6千元,該筆預算大幅增列,但在預算書內卻無法詳細了解增列原因,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海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七十八)T700發動機系統商維公司為長榮航太科技股份公司,相關費用由107年度5,693萬7千元暴增為108年度1億3,069萬7千元,相關採購實需及項目差異性不明,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32億7,890萬5千元中,爰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七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銳鳶系統委修」委製案預算編列1億元。經查,「銳鳶系統委修」委製案為我國國軍銳鳶無人機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維修案,無人飛行載具為國軍發展不對稱作戰能力之一環,以「機動、隱匿、快速、價廉、量多、損小、效高」為發展方向,打造重層防衛及嚇阻戰力。惟近年來國軍無人飛行載具失事事故頻傳,105至107年6月底止,銳鳶無人機及紅雀無人機均頻有撞山、墜海或墜毀跑道等事故發生,如105年度迄今,銳鳶無人機已發生5次意外事故,雖有部分機身經撈回後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修復,然原購置32架銳鳶無人機現僅餘28架可供訓練運用,對國軍戰力之減損實屬不輕。海軍司令部應加強其培訓工作。爰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八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1億1,987萬4千元。經查107年10月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於屏東三軍基地演訓時,行進間1輛悍馬車右前輪突然爆胎,車輛偏離暴衝差點翻入河溝,此事故雖無人員傷亡,海軍司令部亦將事故車輛送修,惟此事件顯現出海軍司令部在後勤維護未盡確實,致使我國軍士官兵於駕駛軍事車輛時,得不到應有之保護,反致身陷危險。海軍司令部應深切檢討,並針對特種車輛之輪胎堪用程度徹底清查,保障軍士官兵操作裝備之基本安全。爰針對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特種車輛養護費」預算編列4,725萬6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八十一)審計部於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中指出,海軍艦艇修護作業一延再延,延遲最長之康定級艦平均13個月,導致維修間隔長達21到24個月,成功級、基隆級也延遲3個月,儘管海軍司令部表示,各型艦艇戰演訓並未受到影響,但上述艦艇服役時間均逾20年,在維修時程遭拖延、中壽性能提升未果之情況下,勢必影響海軍戰力。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1億1,987萬4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海軍提供108年主力軍艦進塢維修期程、縮短間隔期,並規劃中壽性能提升,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八十二)「銳鳶系統委修」委製案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億元,其無人飛行載具為我國發展「創新/不對稱」戰力之關鍵項目之一,惟近年國軍無人飛行載具無論銳鳶無人機或紅雀無人機,均頻傳失事事故,機具損失不輕,相關訓練及維修作業均有待加強。又無人機之操作人員具有相當專業性且培育不易,目前銳鳶無人機合格外部操作員人數又極為有限,海軍司令部允宜加強其培訓工作。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與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預算編列134億3,181萬4千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八十三)光華三號錦江級艦已屆使用壽期,相關測臺升級投資,不符合效益,爰針對國防部所屬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134億3,181萬4千元中,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八十四)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預算編列134億3,181萬4千元,惟查該業務107年度賸有逾億元標餘款,且觀之歷年預算使用,皆有億元以上不等的標餘款,相關款項編列有撙節之空間,爰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五)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向美國籌購新型MK48型重型魚雷潛射長程重型線導魚雷恐無法與劍龍級戰鬥系統整合,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長程潛射重型魚雷依美方提供發價書而於107年5月25日修訂計畫,將辦理期程由6年調整為11年,總經費增列7億5,624萬3千元;「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因受美方輸出許可、武器系統整合期限等問題,亦於107年6月8日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將計畫期程由5年調整為7年,似顯其在倉促辦理下之決策品質堪慮,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長程潛射重型魚雷」預算編列1億1,070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中「長程潛射重型魚雷」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1,058萬4千元,惟查該計畫至107年10月相關執行進度為零,主因為美方調整發價書執行期程與價款,顯見該計畫執行顯有落後與變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司令部提出具體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八十六)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預算編列11億9,309萬7千元,凍結3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沱江級巡邏艦首艦自服役測評以來進度有所落後,尚未進入量產工程,且海軍需求不斷改變。最新消息指出首批3艘為強化防空作戰功能的「防空型」,艦上配備國家中山科學研究研製的海劍二型防空飛彈;第二批是「反艦型」,但就沱江級巡邏艦800噸以內之排水量而言,海軍應侷限該艦功能,不應裝置過多裝備,以免影響原始設計。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預算編列11億9,30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針對沱江級巡邏艦定位提出具體說明,且訂定第一批3艘之各艘具體時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2.經查海軍106年完成沱江級艦精進設計,並於107年度開始第一批次量產計畫。惟「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規劃3艘艦艇相關預算分為106至114年度編列,時程拖延過久,嚴重衝擊我國海上安全,且是否能如期交艦,容有說明之必要。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預算編列11億9,30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預算編列164億0,205萬4千元,108年編列11億9,309萬7千元。查本案原預算總額為144億3,444萬7千元,經修正後提高至164億0,205萬4千元,追加19億6,760萬7千元,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八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5億0,093萬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74億1,254萬3千元,執行期程107至113年,108年編列5億0,093萬元。然裝備輸出許可尚未取得,後續執行是否因此延宕,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5億0,09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因受美方輸出許可、武器系統整合期限等問題,於107年6月8日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將計畫期程由5年調整為7年,似顯在倉促下辦理之決策,品質堪慮。若後期相關進程持續延宕,該戰鬥系統提升案將無法成案,嚴重影響海軍戰力及國家安全發展。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中「劍龍級潛艦戰鬥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5億0,09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八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預算編列6億1,910萬2千元,凍結1億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一家設立在伊比利半島直布羅陀的Gavron Limited(GL)小型代理商,得標「潛艦國造」中現階段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的潛艦設計技術顧問標案。雖GL為主承包商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的技術顧問,與海軍或國防部無關,仍受到各界質疑,包含為何49天臨時成立的小公司可以擊敗6家國際公司、直布羅陀輸出許可的真實性與合法性、GL公司是否可聘請到潛艦設計人才等等,皆有待海軍司令部就其疑點詳加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2.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計畫建立細部設計前段工作,於尋商工作尚未完成,107年度解凍原因尚未達成,另尚有500餘項計畫資料未完成審核,遑論進入細部設計;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編列6億餘元籌辦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期程計畫,然國人對於潛艦國造仍有諸多質疑。國防部部長亦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潛艦國造於108年3月份是關鍵。為監督海軍潛艦國造相關計畫與預算支應,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辦理「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期程計畫,108年度編列6億1,834萬5千元,辦理潛艦之細部設計前段工作、載臺、戰系裝備試研製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經查,107年10月25日國防部部長嚴德發於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潛艦國造於108年3月是一個「關鍵節點」,潛艦國造必須在108年3月確定前面之合約設計沒問題,才會進入細部設計階段。前揭意指「潛艦國造」一案必須在108年3月以前取得所有造艦關鍵紅區裝備所需之輸出許可,若於108年3月以前未能將相關紅區裝備輸出許可取得,該案預算即不支應。為監督海軍造艦預算運用支應,同時慎防107年「獵雷艦專案」事件重演,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於108年3月確定取得所有相關紅區裝備輸出許可後,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5.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預算編列29億9,770萬8千元,108年編列6億1,910萬2千元。查本案為政府重大造艦政策,108年3月為重大節點,海軍所循合法非正式管道,能否完成此重大造艦案,不無疑義。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預算編列6億1,910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6.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工作計畫中,為「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續編列第4年預算6億1,910萬2千元。潛艦之設計與建造技術難度頗高,國內又未曾具潛艦設計作業與實務經驗,且有眾多關鍵技術尚需倚賴他國協助,爰「潛艦合約設計」階段之藍圖與圖說產出狀況,以及海軍就其文件審查及驗證程序,均攸關「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之順遂與否,海軍司令部「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之期程屆期為109年底,且逾六成設計文件預計於107年下半年以後始能提出。海軍在「合約設計」尚未有較完整之成果前,即急於108年度納編「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必要性及妥適性有待商榷,其間潛藏風險亦應妥思。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預算編列6億1,910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八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AN/SLQ-32電戰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4億7,555萬3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AN/SLQ-32電戰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19億9,587萬2千元,108年度編列4億7,555萬3千元。查本案尚未簽署發價書,107年執行率不佳,預算將辦保留,108年可否如期執行,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AN/SLQ-32電戰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4億7,55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中「辦理AN/SLQ32電戰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4億7,555萬3千元,查該案美方曾於107年3月、8月告知我方,系統採購未來會有消失性商源問題,並擬修改發價書,相關採購內容需修改,顯遲延相關採購程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檢整相關說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3.AN/SLQ-32電戰系統提升案雖未辦理計畫修訂,然截至107年9月底仍尚未與美方完成發價書簽署事宜。該等軍事投資建案總經費均逾10億元,卻於建案核定並編列首年度預算後,隨即辦理計畫修訂或緩列預算,似顯在倉促下辦理之決策,品質堪慮。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貿然提出無法完成電戰系統之裝備提升案,恐影響到海軍電子偵察和電子干擾作業,無法確實威脅頻率內提供警戒和監視,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AN/SLQ-32電戰系統提升案」預算編列4億7,55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九十)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部分,總計畫經費101億5,936萬2千元,分106至114年執行,108年度編列10億6,361萬6千元。然本案執行進度不如預期,付款未如發價書額度期程,是否影響整體獲得期程,應予說明。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購BLOCK 1B方陣快砲」預算編列10億6,361萬6千元中,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九十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1億7,768萬3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09年,108年編列7,237萬6千元,為陸軍統建案。查本案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進度未如預期,107年僅可能產製1套給陸軍,是否影響海軍108年裝備獲得,不無疑義。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甲砲車車內通話系統缺裝補充案」預算編列7,237萬6千元中,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九十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0,164萬4千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建造案歷經多次延宕,107年度接連4次招標皆無法完成相關作業,直至第5次招標才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單獨投標下得標,計畫期程大幅延後,因此108年之預畫期程能否順利進行,不無疑問。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2億0,058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全案計需73億3,212萬4千元,108年度預算編列12億0,164萬4千元。查本案預計108年中旬開工,是否可順利招標尚不得而知,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0,164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馬文君 林麗蟬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108年度「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計畫」預算編列12億0,164萬4千元,然該計畫於106年度籌編首年預算,106年7月開始招標並歷經4度流標後,始於107年3月8日由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海軍司令部並已修訂整體獲得規劃書,除將辦理期程延後1年外,計畫總經費亦由62億9,736萬4千元提高為73億3,212萬4千元,經費增列10億3,476萬元,增幅達16.43%,顯示海軍計畫事前評估作業之未臻周全,致與執行間產生嚴重落差,且國內現有船舶產業人才仍不足,無法支應後續國艦國造任務所需之人力需求,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預算編列12億0,164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九十三)海軍的快速布雷艇採用得標船廠參與「載台設計」作業,全案區分為設計標、載台標、戰系標3個部分同時進行,設計標已交由財團法人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SOIC)設計中,載台標採公開招標,以最有利標方式交由國內船廠執行,然計畫進度將設計與建造同步執行,工作項目不合理;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快速布雷艇」預算編列1億3,759萬2千元中,爰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九十四)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造20機砲研改車載機動及遙控槍塔」預算編列2億2,573萬3千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募兵制上路後,由於招募工作不易進行,直接影響全軍人員編現比,相關武器之設計皆朝向自動化方向精進。國造20機砲研改車載機動及遙控槍塔,於其他國家行之有年,該系統不僅有效縮減人力,亦可避免人力過度暴露於敵砲火威脅中,砲塔操作狀況亦大幅改善,射擊精準度將獲得改善。儘管如此,海軍108年度僅編列2億餘元採購3套,數量過度受限。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國造20機砲研改車載機動及遙控槍塔」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億2,53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海軍提出較具規模之規劃採購進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造20機砲研改車載機動及遙控槍塔」預算編列2億8,709萬8千元,108年度編列2億2,573萬3千元。查本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尚未完成測評,研發之成果是否符合海軍需求,尚未定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九十五)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第二代砲兵戰、技術射擊指揮系統」預算編列2,36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第二代砲兵戰、技術射擊指揮系統」預算編列2,360萬元,然預算執行方式不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第二代砲兵戰、技術射擊指揮系統」預算編列2,360萬元。然該案尚未進行招標及簽約流程,尚未有較完整之成果前恐有疑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九十六)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72萬1千元,凍結1億6,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海軍新一代飛彈巡防艦國造所需諸多關鍵裝備、系統均未完成研發,籌獲時程尚有些許時間。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6億4,809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於各項裝備系統皆獲得輸出許可或向國會報告具體研發狀況。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09萬2千元,辦理船艦設計、建造及戰系裝備委製。經查,國艦國造雖為推動國防自主重要政策之一,然仍應採批量、循環及長期方式辦理。國內船廠近20年承接海軍造艦計畫數量極為有限,海軍卻於短期間內密集提出多項艦艇國造計畫,國內船廠設備及產業人才是否足堪配合,恐有疑慮。又部分執行中之造艦計畫,已有部分計畫多次招標不順而迄未能決標,部分計畫甚需以提高計畫總經費或延後辦理期程方式因應,海軍司令部允應加強計畫事前評估作業,降低與執行間之落差。綜上,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0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245億4,916萬2千元,108年度編列16億4,872萬1千元。查本案為政府重大造艦政策,第一階段合約設計尚未完成,戰系裝備尚在研發,是否已可執行造艦工程,不無疑義。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7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馬文君
4.軍事投資因所涉金額較鉅、不確定性高、執行期程長,一經決定影響深遠,因此建案程序須經通盤考量且縝密規劃,惟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審議期間亦僅20個工作日,審查時間過短,在國防部倉促建案下,除行政院是否有充裕時間就其經費需求總額、辦理期程及建造數量之允當與否進行審議外,亦恐難謂符合其「未完成建案程序者,不得納案編列預算」之規定,且新一代巡防艦尚有海基型相列雷達之技術問題,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7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5.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72萬1千元,為108年度新列預算。經查該預算行政院審議期間恐過短而易欠周慮,又國內船廠設備能量及相關產業人才是否足堪配合尚有疑慮,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7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6.海軍為厚植未來作戰艦規劃之基礎,提升海軍造艦技術與能量,預計籌獲新一代巡防艦之原型艦;而就各國海軍造艦趨勢言,新式軍艦是否具有相位陣列雷達系統及垂直發射系統,至為重要,因此海軍應就新一代飛彈巡防艦之規格、性能進行詳盡說明;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編列16億4,872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九十七)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救難艦」預算編列1億0,911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我國目前雖具備簡略之淺海救援能量,但完全不具有深海潛艦救援能量,包含大型作業井、DSRV救難潛艇、DDS深海潛水裝置、減壓艙室等等皆缺乏。我國潛艦國造政策具體化後,於韓國都建立起潛艦救援艦後,台灣救援需求若持續依靠美國、日本,於關鍵時刻恐有時效不及之處。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救難艦」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0,519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海軍將上述深海潛艦救援能量納入新型救難艦,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2.海軍編列高達36億5千餘萬元打造新型救難艦的原型艦,預劃擔任海上艦艇、海上遇難救險、拖帶及大型無動力載臺,另可協助民間其他需求;然近10年內海軍僅出動需求1次,相關投資不符成本,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江啟臣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救難艦」計畫中,辦理海軍艦艇海上遇險救難、拖帶及大型無動力載台海上拖帶任務為主,編列1億0,911萬2千元。然近20年來,海軍委由國內船廠建造之船艦數量有限,實際交船者僅光華三號錦江級近岸巡防艦12艘(500噸級,83至89年間交船)、光華六號飛彈快艇31艘(186噸級,95至100年間交船)、沱江級巡防艦1艘(500噸級,103年交船)及油彈補給艦1艘(約2萬噸,104年交船),在缺乏足夠建造案件支撐下,國內船舶產業人才恐已嚴重流失,而人才養成並非一蹴可及,且軍艦建造要求規格及品質又遠高於一般商船或公務船,海軍司令部於短期間內密集提出多項艦艇國造計畫,國內船廠設備及產業人才是否足堪配合,恐有疑慮,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型救難艦」1億0,911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型救難艦」1億0,911萬2千元,為108年度新編列預算。經查該預算行政院審議期間恐過短而易欠周慮,又國內船廠設備能量及相關產業人才是否足堪配合尚有疑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九十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編列201億8,945萬8千元,較107年度之99億0,524萬9千元,大增102億8,420萬9千元,增幅達103.83%。108年度海軍司令部提出多項新增造艦計畫,包括「微型飛彈突擊艇」(總經費316.38億元)、「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總經費493.62億元)、「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總經費245.49億元)、「新型救難艦」(總經費36.58億元)等4案,加上其前已編列預算且刻正執行中之造艦計畫,該軍近年所提各型船艦建造數已達97艘,所需總經費達1,376.78億元,均將依「國艦國造」政策委由國內船廠辦理;若再考量海巡署所提「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計畫需求,未來數年委由國內船廠建造艦艇數將達238艘。惟過去20年間,海軍司令部提出之國內造艦計畫數量相當有限,卻於近期間內提出多項造艦需求,國內船廠造艦能量及相關產業人才是否足以配合,恐有疑慮。且部分執行中之國艦國造計畫,已有因招標不順而需提高計畫總經費或延後辦理期程之情事。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九十九)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8億8,336萬6千元,凍結2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海上反劫持特種作戰裝備內部分裝備,已由其他軍種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製作,相關成本及製作不應採商購模式,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計劃籌購人攜式短程防空飛彈、發射系統及敵我識別器等本案計畫內容僅說明,海軍計需61億0,998萬3千元,納入106至114年度編列,分年計畫及分支計畫及用途說明均未詳述預劃採購數量及形式,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籌建機動飛彈發射系統應就目前人力編制、後續募兵成效等作全盤考量,並提出戰術測評;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4.國防部海軍司令部108年度編列4億餘元辦理微型飛彈突擊艇籌建計畫,但對於其作戰能力、打擊效果及未來運用方式皆未說明。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88億8,28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5.國軍辦理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統由空軍採軍售管道辦理,採購美軍現役R11型油罐車(6,000加侖)、其中海軍採購7輛補實缺裝,然海軍因應作戰需求及作戰環境,作戰編制為2,600加侖型,空軍統購統一型號與建案需求不符,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88億8,33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6.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預算編列200億元左右預算,其中包含幾項總經費超過10億元之建案(微型飛彈突擊艦艇、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以及新型救難艦),依規定須陳報行政院審核。然動輒上百億元之經費,國防部至107年7月底左右才完成內部編列,行政院則趕於8月底核定,係於時間有限下倉促作業,經費運用是否合理且經充分評估不無疑義。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編列201億8,945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一○○)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左營二港口擴建工程」之「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0億4,331萬8千元。惟查國防部歷年執行相關計畫皆有落後,且至目前為止,尚未辦理招標作業完成,爰凍結5億元,俟國防部決標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邱志偉 羅致政
(一○一)海軍辦理多功能特種作戰訓練場,採購虛擬實境戰術模擬訓練系統等裝備,相關營建工程建構一個訓練館即高達4億元,顯有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594萬元中,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一○二)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編列135萬元,查國防部每年編列科研經費,鼓勵各單位,以現有軍事裝備為基礎,自行研究發展及製造,改善或提升裝備效能,俾利有效支援作戰,維持裝備妥善與節約預算,但實際研發成果不明,應定期呈現,以利監督。爰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一○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119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國內旅費」預算編列1,482萬1千元,惟查空軍107年相關風紀違紀案件不斷,其中不乏士軍官幹部,空軍每年編列高額督導旅費,卻未能察覺出品行不良之幹部,而任其發生違紀案件,甚至鬧上媒體版面,徒傷空軍形象,則相關督導旅費似無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空軍司令部針對士官督導業務進行檢討,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2.107年2月及9月分別有空軍軍官違紀之媒體報導,不論是士官長酒駕或是讓民眾進入軍機拍照事件,均嚴重打擊國軍形象,對招募國軍士官兵有重大影響,相關募兵績效不彰,國防部應針對官兵素質改善、端正軍中風氣,以及募兵動能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如招募誘因、福利待遇、入營方式、訓練及服勤內容等要項提出具體說明,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3,119萬5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一○四)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法務及法制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11萬9千元,辦理性別平等宣導及法治教育。經查,107年3月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1名上尉在1名女士官之內務櫃放置針孔攝影機,藉此偷窺女士官之起居更衣畫面,該名女士官向上級報告後,經單位調查後始揪出該名上尉之犯行。惟空軍司令部督察室辦理各項性別平等宣導及法治教育,竟發生軍官攜帶針孔攝影機進入營區偷窺之情事,顯見空軍督察室於性別平等宣導及法治教育未盡落實,空軍司令部應著重各單位性平宣導及法治教育,絕不可再發生此等嚴重之性平案件。爰凍結2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一○五)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4,931萬5千元,惟106年2月,空軍清泉崗基地發生毒品丟包案,數十包毒品公然在營區內遭丟包,影響空軍聲譽甚鉅,而事發至今,卻未能找出相關犯嫌及背後動機,國軍雖一再強調反毒決心,然卻無法找出毒品丟包之犯嫌,甚為諷刺,不僅讓國人對國軍反毒之信心蕩然無存,也對國軍情報保防工作之信任降至谷底,爰凍結1,000萬元,待清泉崗毒品丟包案破案找出犯嫌,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須檢討該事件,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六)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預算編列2,584萬4千元,辦理軍風紀督察相關作業。經查,106年12月空軍臺南基地1名中尉醫學官,利用網路購得安眠藥丸FM2,向營區內女兵下藥迷昏後猥褻並謀圖性侵,因女兵強烈反抗,犯嫌性侵未果,台南地院於107年9月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未遂判刑5年10個月。空軍司令部已將該名中尉記2大過,並於107年5月汰除退伍。惟空軍司令部督察室辦理軍風紀督察相關作業,竟發生軍官於營區下藥意圖迷姦女兵之嚴重軍紀事件,軍風紀、官兵性別平等觀念蕩然無存,空軍司令部應深切檢討,加強軍風紀、性別平等及法治觀念宣導,以杜絕此類案件發生。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一○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42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42萬3千元,辦理政戰、保防教育宣教。經查,107年1月空軍臺南基地1名士官未依「國軍水銷作業程序」,私自進行廢棄紙張焚毀作業,不慎造成1名士兵臉部、手部灼傷。空軍司令部於事件發生後,業已針對相關違失人員檢討懲處。惟空軍司令部政戰室負責保防教育宣教,其國軍文件銷毀應依「水銷作業程序」進行,443聯隊未遵其規定,造成人員受傷,既無文件水銷保防知識,亦無公共安全知識,空軍司令部應針對水銷作業等保防教育多次宣教,慎防有貪圖方便之人員再次妄用火燒銷毀國軍文件。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日前於臉書宣傳單位時,部隊徽章表露出雄二E巡弋飛彈之疑似樣貌,由於機敏性,空軍既不便承認、也不便否認,但政戰體系處理文宣業務時確實有所不妥。其次,106年嘉義空軍基地開放時,有民眾闖入封鎖管制區內,該區域為軍機起降滑行所用,嚴重影響飛安。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942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一○八)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685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空軍編列赴歐美、東北亞、東南亞各式座談、參觀及參訓所編列的預算項目高達30項(不含隨裝赴美訓練),費用多達3千餘萬元,相關任務、時間、派遣人員,應精算審核或合併勤務等方式撙節預算,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685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空軍司令部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訓練費編列1,600餘萬元,內容係為赴國外參加模擬訓練。但未予說明預期成效、參加人員等相關訊息,不利於預算審查。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685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一○九)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預算編列24億6,654萬8千元,惟107年發生飛官吳彥霆駕駛F16戰機演訓時撞山意外,且觀之歷年F16戰機意外事件,大多為演訓時所發生,是否相關訓練方式有其調整的空間,以增加演訓人員之安全性。爰凍結200萬元,俟空軍司令部針對相關演訓方案進行檢討,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既已規劃對美採購66架F-16V新戰機,何需編列高達7億餘元預算辦理「雲母及魔法等2型飛彈火工件籌補」。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置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7億1,861萬9千元中,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一一一)空軍辦理寰網系統資訊技術發展服務案於明年實施,編列預算高達4千7百餘萬元,惟需求目的及相關目的未明,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770萬8千元,凍結4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一一二)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4億6,529萬4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107年度國防部因迅安系統無法鏈結等疑慮,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部分預算,業管檢討後提出相關精進作法,鏈結尚有未克服的項目及尚未提升人員巡管率、教育訓練頻率等,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2億3,940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近年來中國軍機常以單機、多機編隊飛行臺海周邊,107年4月18至19日中共解放軍一連2天,派出各式軍機演出「繞台」戲碼。4月18日派出兩架轟6轟炸機,4月19日派出轟炸機、電偵機、戰鬥機共6架,以順時針方向繞台飛行一周。此外4月19日中午在我方防空識別區的西南角,連續傳出中國戰機闖入,前後達2小時之久。其中搭配的電偵機,可刺探我國空防及電子情報,故空軍能否反制、防制甚為重要;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4億6,529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一一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8億8,604萬4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空軍近2年來為各型裝備零附件購置所編列預算大幅成長約48億元,惟就104至106年決算可得知,有關業務所需預算雖有成長,但成長幅度遠低於預算新增幅度。108年度編列139億餘元,恐有浮編之疑慮。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39億4,81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39億4,814萬2千元。空軍司令部於104至106年度決算數均高於預算數,遂於107年度大幅提高裝備零附件購置預算至109億6,317萬9千元,高於106年度決算數之98億7,757萬5千元,增逾幅度達為11%。然107年度累計至9月底執行數61億9,976萬9千元,執行率僅56.55%,顯示107年度增列之預算應已能滿足其所需。而空軍司令部於108年度之預算竟又增列近30億元,實有浮編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39億4,814萬2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109億6,317萬9千元,增列29億8,496萬3千元。經查此2級科目於107年已增列10億8,560萬4千元,增幅達11%,又於108年增列近30億元,增幅達27.23%,其必要性及妥適性有待商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4.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4億1,903萬4千元。空軍台東志航基地在107年7月22日,2架F-5戰機在完成訓練任務後返回基地降落時同時發生爆胎意外,其中一架是機鼻輪爆胎,另外一架則右後輪爆胎,戰機衝到跑道的攔截網上被攔住後才停下。有一方說法指出F-5戰機過去曾使用「翻修胎」,軍方則推估為天氣突變造成跑道濕滑,不論實際原因為何者,皆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一一四)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8億8,604萬4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既已規劃對美採購66架F-16V新戰機,何需編列高達34億餘元預算辦理M2000-5型機及F-5型機零附件採購,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39億4,814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既已規劃對美採購66架F-16V新戰機,何需編列高達17億餘元預算辦理M2000-5型機及F-5型機軍事裝備設施養護,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4億1,90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一一五)空軍自陸軍移撥15架UH-60直升機,106年編列4億餘元用於購改及建構零附件存量,本型機都尚未成軍,在購改及零附件存量補充完畢後,又於107年度編列高達3億餘元的零附件採購,相關維保管理及預算支用顯有失當,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4億1,903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一一六)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於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4億1,903萬4千元,凍結4,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空軍辦理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國有民營二軍機商維採購案,預算由107年度5億7千餘元暴增為8億餘元,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4億1,90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空軍辦理空軍松山指揮部修護補給隊委託民間經營案,預算由107年度1億2千餘元暴增為2億5千餘元,爰針對國防部所屬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4億1,90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空軍辦理空軍軍官學校第十一修護補給大隊委託民間經營案,預算由107年度2億8千餘元暴增為9億9千餘元,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104億1,90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一一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預算編列287億1,613萬3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空軍司令部108年度為辦理各型裝備零附件購置,編列預算139億4,814萬2千元,為近年來最高。空軍為解決各年度零附件購置預算經執行後仍有不足問題,業於107年度大幅提高採購預算額度至109億6,317萬9千元,空軍縱使預估108年度仍有增列預算之需求,然遽增額度高達近30億元,其增幅過高,空軍應說明其預算之必要性及妥適性。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辦理各型飛機、發動機、防空武器、通信裝備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39億4,814萬2千元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媒體報導,為強化F-16戰機體後勤戰力,台灣將建立F-16戰機「廠級維修能量」之工業合作案列為第一優先,未來F-16戰機若有各式維修需要,將可完全在台灣檢修,不必再送回美國。惟我國目前使用之外購軍機,皆未取得廠級維修能量。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48億8,604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針對各型軍機廠級維修能量爭取提出完整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辦理F16型機『左側壁板81項』及『F-100發動機護罩等13項』等裝備零附件採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1億8,363萬5千元,較107年度增列近1倍,惟有大幅增列卻未能敘明,不利預算審議,且美方近日宣布售予我方F16相關裝備與料件軍購案,我方雖未開始接洽,然F16戰機係我方空防重要防衛力量,相關洽談進度亦一概說明,有利立法院後續預算審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針對F16戰機相關保修提出具體說明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4.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辦理F16型機『左側壁板81項』及『F-100發動機護罩等13項』等裝備零附件採等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31億8,363萬5千元,其中辦理F16型機偵照莢艙系統維護計1億3,786萬8千元,惟查F-16型機偵照莢艙過去有妥善率不佳、維修不易之紀錄,有影響戰備之可能性,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針對F-16型機偵照莢艙相關保修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5.空軍104至106年零附件購置預算需求頗鉅,該軍業於107年度較106年度增編購置預算約18億餘元(增幅19.80%),經107年度大幅增列預算後,累計至107年9月底執行數61億9,976萬9千元,執行率僅56.55%,顯示107年度增列之預算應已能滿足其所需。又空軍司令部縱使預估108年度仍有增列零附件購置預算需求,然如以其過往決算數逾預算數比率均未超過10%之經驗推估,該108年度遽增近30億元預算(增幅27.23%)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亦有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252億2,77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6.空軍司令部104至107年度為各型裝備零附件購置所編預算及執行情形,雖104至106年度決算數均高於預算數,致預算執行率分達108.91%、108.60%及107.94%,然該軍已於107年度大幅提高裝備零附件購置預算至109億6,317萬9千元,已遠高於106年度決算數之98億7,757萬5千元(增逾幅度為11.00%)。經107年度大幅增列預算後,累計至107年9月底執行數61億9,976萬9千元,執行率僅56.55%,顯示107年度增列之預算應已能滿足其所需。又空軍司令部縱使預估108年度仍有增列零附件購置預算需求,然如以其過往決算數逾預算數比率均未超過10%之經驗推估,108年度遽增近30億元預算(增幅27.23%)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亦有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預算編列252億2,779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7.空軍近3年零附件購置預算需求頗鉅,該軍業於107年度較106年度增編購置預算約18億餘元,增幅近兩成,但截至107年9月底預算執行率僅56.55%,所增預算應尚能滿足其所需;然該軍認為108年度仍有增列零附件購置預算之需求,增加高達近30億元預算。空軍司令部108年度為辦理各型裝備零附件購置,「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預算139億4,814萬2千元,為近年來最高,縱然空軍預估108年度仍有增列預算之需求,然遽增額度高達近30億元(增幅27.23%)預算之必要性及妥適性,恐仍有待商榷,宜予進一步提出詳細檢討報告。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預算編列287億1,613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一一八)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億9,964萬9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5億4,728萬8千元。預算較107年度大幅增加,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事務費」,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額大幅增加。空軍司令部卻未予說明,不利審查。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9,165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一一九)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9,355萬6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9,355萬6千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6,207萬8千元,增列3,147萬8千元。依據預算書說明辦理項目,與前一年度辦理項目相似,且未說明預算增列之理由及內容,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羅致政 何欣純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9,355萬6千元。其中辦理各單位庫儲及餐廚作業所需雜項設備費大幅增加,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一二○)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53億6,525萬4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256億7,361萬4千元。首架國產新式高級教訓機將在108年9月出廠,惟目前進度不明,若是108年有所延誤,對我國飛官訓練影響甚大,爰要求空軍對此提出具體之細節報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邱志偉
2.空軍高級教訓機原型機計劃於108年交機,並展開驗證作業,惟空軍對於高級教訓機之狀況與協調明顯不暢通,該型機組裝工程宣布居然在未充分溝通之情況下由漢翔董事長搶先公布,而非空軍,顯有不當。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新式高級教訓機」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53億5,80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空軍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協調,掌握高級教訓機進度細節後,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邱志偉
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686億3,901萬7千元,108年編列53億6,525萬4千元。查本案定108年9月首架原型機出廠,係是否繼續執行之重要節點,屆時應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確認成果,決議是否續行。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53億6,52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4.為汰換原有教練機,提升訓練效益,並配合國機國造政策以為下一代戰機開發基礎,空軍於106年度起籌獲新式高級教訓機,原型機預計於108年完成;由於本機為國機國造之指標計畫,至為重要,空軍應就目前研發製造之進度與狀況進行說明;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新式高級教訓機」預算編列53億6,525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一二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空對面戰術研發─干擾效益戰裁分析系統籌建案」預算編列330萬元,凍結1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勇禦專案」預算編列330萬元。查本案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未能達空軍需求,故未付款,致107年度預算執行率不佳。若為產品問題,108年是否可獲得改善並持續執行,不無疑義。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空對面戰術研發─干擾效益戰裁分析系統籌建案」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10萬元。惟查該系統在委外研發上出現缺失,導致該案全部暫停,造成空軍戰力籌獲真空,其相關損失求償無門,爰凍結部分經費,俟空軍司令部針對該案委外研發廠商擬出求償方案,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二二)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91億6,017萬7千元,凍結5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1.我國採購F-16A/B型戰機為制空主力戰機,空軍於101年起辦理性能提升,預計將我國所有F-16戰機提升為F-16V型;然相關升級內容性能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91億6,017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王定宇 羅致政 何欣純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預算編列91億6,017萬7千元。本案105年度9月核定鳳展專案投綱暨總工作計畫修訂案增賦預算由原編1,100億元至1,296億2,376萬4千元,增幅196億餘元。執行進度較原訂工進落後,是否影響我國空防應予說明;未來又欲透過追加預算之方式不斷擴充原案內容,是否規避國會監督,容有說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一二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預算編列1,185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部分,全案金額6億4,331萬4千元,執行期程108至112年,計畫籌購74輛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108年編列1,185萬5千元。經詢本案未向國內採購,以促進國內產業商機,亦非採國際標。自行採購,而係透過美軍對美國內採購,獨惠美方產業,何以採此執行方式,應予說明。又縱屬對美軍購,亦尚未取得美方發價書,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中「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預算編列1,185萬5千元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辦理國軍輪型(航空)油罐車籌購案」預算編列1,181萬元,查該預算由空軍統一建案採購,107年5月已遞交相關發價書予美方,惟至今尚未獲得美方回覆,相關預算執行期程顯有緊繃狀況,對預算執行顯有困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空軍司令部檢整相關說明,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二四)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編列258億0,333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空軍目前部分機隊已面臨中壽性能提升之需求,但多數規劃尚未進行。其次,空軍自陸軍撥得15架UH-60M直升機後,目前仍未規劃所屬之救護直升機建案,如此挖東牆補西牆之政策,對陸軍戰訓本務有所負面衝擊,應有所補強。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79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空軍提出救護隊直升機S-70C後續採購建案,並完整規劃目前所屬機隊汰換、性能提升計畫,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預算編列5,481萬7千元。空軍自74年採購T-34C合計49架,目前仍有大約30架服役中,最早在95年就曾規劃要在102年汰除,因該機型服役迄今逾30年發生了9起意外,並造成10名飛行員死亡,初級教練機沒有彈射坐椅恐是主因。而F-CK-1剛完成中壽性能提升,F-16V目前正進行相關工程,為了避開10幾年後採購新戰機的大宗預算支出,此類機種現似是良好購入時機,且亦必須包含彈跳座椅之設置。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預算編列5,48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先期選擇與採購準備」預算編列563萬7千元。惟查目前我國現有主力戰機,包括F-16型機、幻象型機、IDF型機,皆已服役多年,且目前世界各國都有淘汰類似型號戰機之計畫,我國應未雨綢繆,積極籌建下一代主力戰機,惟目前仍未看出空軍籌建下一代主力戰機之規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針對下一代主力戰機購建方向、進程,及相關型機之選擇評估,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二五)空軍第四聯隊現使用之輕兵器訓練靶場已有3座,使用單位僅257旅等33個單位,而新建室內靶場全案經費達4億0,769萬餘元,且輕兵器射擊訓練非空軍之主要訓練項目,恐有浪費行政資源之必要性。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訓練設施工程」中「辦理空軍第四戰術戰鬥機聯隊175公尺室內輕兵器靶場興建工程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644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一二六)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空軍各基地新建塔臺案」預算編列596萬4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空軍各基地新建塔臺編列預算竟將通訊設備費並於整建工程款中,顯有規避審查、逃避監督之虞,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編列1,281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空軍各基地新建塔臺案」預算編列596萬4千元。查本案105年度編列1,224萬2千元,106年度編列4,484萬1千元,107年編列5,105萬3千元,然分年預算執行率不佳,皆辦理預算保留。部分建案已陸續發包,但仍有部分工程遲無法順利執行,是否影響飛航安全,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3.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空軍各基地新建塔臺案」預算編列596萬4千元,惟查空軍司令部辦理該計畫進度落後,目前仍有塔台工程尚未招標之狀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二七)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辦理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億7,581萬元,凍結7,000萬元,俟國防部就工程進度達到百分之二十五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辦理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億7,581萬元。查本案執行進度不佳,無法按預期發包施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工程進度達到百分之二十五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辦理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億7,581萬元,惟查空軍司令部辦理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進度嚴重落後,空軍內部疏於督促該案進度,造成計畫進度停滯不前,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由空軍司令部提出精進與追蹤管考作法,就工程進度達到百分之二十五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3.空軍司令部石子山洞庫系統自80年完工至今已逾20餘年,歷年需高額維護費用,且各項系統裝備多為機電整合系統,精密度高且有專利權等問題,修護不易執行,但該整建工程106年度預算執行率僅33.1%,107年也無法順利招標,須檢討該整建工程執行進度,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辦理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1億7,581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工程進度達到百分之二十五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一二八)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跑(滑)道擴建工程先期規劃」預算編列3,803萬2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跑(滑)道擴建工程先期規劃」全案編列4,930萬元,108年編列3,803萬2千元,執行效益不明,跑(滑)道擴建擴建與「整體防衛構想」、空軍戰機滑跳板戰術是否相異,應予說明。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跑(滑)道擴建工程先期規劃」預算編列3,80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2.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為辦理「跑(滑)道擴建工程」,編列預算3,803萬2千元,用於戰時協助飛機起降作業。然軍事科技日新月異,精準打擊與火力強化同樣為對岸及其他國家積極發展之目標,若於同一處地點拓寬整建,恐對於戰時飛機起降並無太大幫助,且各聯隊現有跑道搶修人員編制,根本無法應付中共的彈道飛彈飽和攻擊,因此需檢討跑道搶修單位的編制予以擴充、提升搶修工程機具的自動化程度。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中「跑(滑)道擴建工程先期規劃」預算編列3,80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一二九)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億6,766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空軍東沙基地目前營舍部分為鐵皮屋建築,東沙地區終年高溫潮濕,且值勤環境與本島相較有所受限,官士兵服役之狀況不佳,空軍有限之預算應優先投入規畫改建。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億6,76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空軍針對東沙基地鐵皮屋營舍提出改建規劃,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2.近年來,中國之長程攻擊武器進步迅速,對我各軍基地之防衛造成嚴重威脅;而空軍戰力之維繫,機場及相關設施之抗炸、復原能力至為重要,因此空軍應就目前相關設施之強化進行說明;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2億6,76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蔡適應 羅致政
(一三○)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編列187萬5千元,凍結25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編列187萬5千元,查國防部每年編列科研經費,鼓勵各單位以現有軍事裝備為基礎,自行研究發展及製造,改善或提升裝備效能,俾利有效支援作戰,維持裝備妥善與節約預算,但實際研發成果不明,應定期呈現,以利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2.空軍司令部編列科學研究經費,研發經國號戰機、C-130、各型發動機周邊設備。然研發成果是否得以達成預期目標尚未可知,國防部應具體說明,以利監督。爰針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編列187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一三一)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之「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032萬元。基於國家安全相關國防建設之建置確實有其必要,惟實務上,部分國防設施常因禁建或噪音,造成周邊居民困擾與城鄉發展受限。經查我國飛彈陣地應屬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之一,不僅無法納入國軍地方睦鄰工作經費範圍,且經多次要求,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亦未積極研修《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及油料彈庫影響地方睦鄰工作要點》,故為督促國防部業管單位重視地方民意,需就前揭狀況予以地方合理之權益損失補償,將飛彈陣地列入睦鄰、補償或補助回饋範圍內,以盡環保業務之責。爰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一三二)國防部空軍司令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1億5,523萬元,相較於107年度預算數1億4,203萬元,增列1,320萬元。經查國防部空軍司令部針對噪音補助業務辦理不周,容待檢討,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一三三)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為辦理情報研究、準則研發與敵情威脅研整等事務,編列有情報及測量作業費用;然相關經費使用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編列118萬2千元中,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蔡適應
(一三四)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辦理國軍因戰公傷殘退除役官兵三節慰問金及安養津貼,僅列支給標準明細,爰針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眷服務」預算編列4,288萬9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一三五)鑑於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已針對辦理「錄音著作公開播送暨傳輸概括授權」、「衛星轉頻器訊號使用權」、有線電視收視等所需權利使用費編列預算,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仍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計畫管理作業」、「案管作業」、「行政事務」乃至「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權利使用費」編列多筆預算,建議此費用由政戰單位統一編列。爰針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2億4,085萬7千元中,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一三六)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6,827萬8千元,辦理後備動員整備相關業務。經查,近年我國列管後備軍人接受教育召集訓練比率偏低,且各年度申請免除教育召集緣由中,「因事出國」核免人數及比率仍居高不下,截至107年6月底,「因事出國」核免教召總人數為8374人,占107年度核免總人數比率達75.83%,顯見「因事出國」為國人申請免召之最主要因素。為免應召集人員持續以出國名義規避教育召集,國防部應提出具體改善作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準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6,827萬8千元,惟查國軍107年辦理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服役業務,績效偏低,相關業務顯有加強之空間,後備指揮部應與承辦後備戰士業務之單位,由國防部業管召集,針對員額分配、單位需求、招募誘因、福利待遇、入營方式、訓練及服勤內容等要項提出具體精進方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3.為辦理後備軍人召訓業務,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準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近年我國列管後備軍人接受教育召集訓練比率偏低,如103至107年6月底,實際召訓人數占目標數之比率分僅72.98%、71.62%、68.68%、72.40%及65.78%,且各年度申請免除教育召集緣由中,「因事出國」核免人數及比率仍居高不下,對於教育召集訓練成效實屬堪慮,為免「因事出國」成為後備軍人規避教育召集之管道,國防部應思考如何提高招訓比例,維持後備軍人戰力。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4.國防部自推動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方案以來,後備指揮部招募狀況良好,但對於招募進來之人力無從有效運用,導致政策淪為「為招募而招募」,而無法有效運用資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檢討政策,並訂出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是否續辦之明確方向。爰針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後備指揮部提出完整後備軍人志願短期入營人力運用方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5.我國後備部隊教召天數,較美國、新加坡、以色列其他先進國家少,且配賦裝備不足、訓練缺失多,加上目前改受4個月軍事訓練,教育召集8年2次是否不致影響後備部隊戰力?後備指揮部應審慎評估。爰針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蔡適應 羅致政
6.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我國列管後備軍人召訓比率偏低,且實際召訓人數與所訂年度目標差距甚遠,均顯召訓業務有待加強辦理;又兵役法第43條雖允許接獲應召人員於符合特定條件下,得申請免除召集,然近年以因事出國為由申請免招之人數及比率居高不下,甚有連續2次以上申請者,爰為免應召人員持續以出國名義規避教育召集,國防部允宜提出具體改善作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7.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為辦理後備軍人召訓業務,108年度於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較107年度之2億8,523萬元略減377萬元(減幅1.32%)。據後備指揮部提供資料顯示,近年我國列管後備軍人接受教育召集訓練比率偏低,且各年度申請免除教育召集緣由中,「因事出國」核免人數及比率仍居高不下,為免其成為後備軍人規避教育召集之管道,國防部允宜妥思對策。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8.近年來國軍數量規模因應現代化作戰需求進行精簡,且於107年度起採行全募兵制制度,故此,戰時或緊急救災時之動員整備十分重要;而動員整備有賴於完善的後備幹部組織與制度,後備指揮部應就相關因應精進作為提出說明;爰針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中,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蔡適應
9.根據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提供資料顯示,近年所列管後備軍人接受教育召集訓練比率偏低,且各年度申請免除教育召集緣由中,「因事出國」核免人數及比率仍居高不下,且其中重複申請比率頗高,為免其成為後備軍人規避教育召集之管道,國防部允宜妥思對策。爰針對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動員整備」預算編列2億8,146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一三七)我國憲兵兵科創始迄今,已歷近百年,歷史悠久,其史蹟、史料之保存與蒐集甚為重要;因此,憲兵指揮部應就目前史政作業辦理情況進行說明,爰針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編列46萬8千元中,凍結5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一三八)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1億2,956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憲兵指揮部108年度於「後勤補給支援」中編列「憲兵訓練中心伙食委外所需一般事務費」887萬4千元,經查107年度預算僅編列683萬9千元,增加200多萬元,未於預算書表詳註原因,爰針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1,508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2.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辦理「憲兵訓練中心伙食人力委外」及各式廚房設備養護汰換,相採購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1億2,956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一三九)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辦理「電腦鑑識及科技偵查實驗室」相關設備採購,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電腦鑑識及科技偵查實驗室」預算編列2,495萬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一四○)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10億7,913萬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裝步戰鬥車」預算編列10億7,913萬元,惟執行方式、採購數量未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2.憲兵為衛戍區實際需求本來於100至104年取得6輛車後續並無編列預算,106年底在沒有預算下,又從陸軍部隊移編以服戰備用車輛,造成原裝備鏬隙;軍備局亦因此以急需為由,分割預算採購料件補實陸軍缺裝,憲兵108年度起臨時編列預算購買24輛,相關計畫、預算管制失當,爰針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2億5,049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一四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為遂行特種作戰及維安任務,108年度預計籌獲「憲兵隊勤務車輛」等8項裝備;然各項裝備之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13億1,924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一四二)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3,069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全民國防教育、心戰廣播、九三軍人節系列活動等項目時,往往經費過於浮編、預算使用管控不當,部分活動更無舉辦必要,甚至帶來反效果,淪為消化預算之嫌。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億4,153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2.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相關文宣宣傳時,缺乏資源統一性,製播過多內容過於類似,且宣傳效益有限之節目、影片,全民新視界與莒光園地實無法看出分製兩節目必要性為何。此外,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儀隊競賽、創意愛國歌曲競賽每年花費國防部超過1千萬元之預算舉辦,具體成效卻無從了解,且相關活動在國防預算有限的當下,應思考是否改為2年舉辦1次,以免預算之浪費與議題之模糊。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023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023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加629萬5千元,且多項內容皆與其他業務費用雷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一四三)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023萬1千元。經查目前國軍各單位管理之單身退員宿舍計38處,經揭露多處宿舍有未符入住資格者占住,請政治作戰局查處。惟截至107年6月底,單身退舍水費每人每月平均327元、電費每人每月1,173元,為全國人均水費3.76倍、電費5.24倍。顯見政治作戰局對於各軍事單位就國軍單身退員宿舍占住情形之改善,未積極監督辦理。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四四)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023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辦理「莒光園地電視教學節目製播」、「全民國防文宣品製作」等工作所需一般事物費,計需1億4,023萬1千元,較107年度1億3,393萬6千元,增編629萬5千元,實際需求為何應予說明,由於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023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2.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製播莒光園地等電視節目宣導國軍形象、表揚國軍楷模,固係政治作戰及心戰作業重要媒介。然若以107年度與108年度公務預算相較,108年度增列預算卻未予以詳細說明。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億4,023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一四五)近來媒體報導,我各軍事院校招募己降低錄取標準,今社會充滿「仇軍」氛圍,過去更有小白狗被虐事件打敗了國軍精銳陸戰隊的說法,認為軍人的社會地位還不如小白狗,因而令國軍陷入嚴重缺員及招募困難之窘境,國軍應向內找出重大影響國軍形象的主要因子並行改革,才能建立正面良性形象,如能將責任推給社會國人,這是本末倒置無助於國軍進步與形象重塑。國防部挹注龐大資金於國防建設,卻忽視國軍士氣及全民皆兵之戰略目標。另該計畫中多次提及心戰作業車維護,恐有重複編列預算之嫌。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3,069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一四六)查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規劃建置大數據作業系統,針對中共境內負面議題、對臺統戰、三戰作為等議題之聲量及發展趨勢分析,並解析文宣及軍聞效益影響,然查「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編列3億5,479萬8千元,除人事費外,未針對共軍心戰情蒐情研及大數據系統之運用提出說明,亦未列出具體預算規劃、國軍人員之相關專業訓練,以及與國內情報機關合作等事宜,具體成效或難檢驗。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億3,069萬8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一四七)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314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314萬7千元,辦理購置執行軍聞採訪任務所需之電影級高速攝影機、便攜型4K電影攝影機、電影定焦鏡頭組所需機械設備。經查,除拍攝動物動態照片捕捉、戰機高速飛行起降靜止畫面外,攝影實無需使用「電影級高速攝影機」高幀數攝影能力之必要。惟根據政治作戰局預算書說明記載,採購電影級高速攝影機僅用於軍聞採訪任務所用,故難認有其採購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編列負擔國防部軍聞社、青年日報等等對外媒體之經營與業務工作,伴隨採訪任務購置相關設備實屬應當,惟採訪業務與電影級高速攝影機、4K電影攝影機之連結性必要尚有討論空間,預算應優先使用於急迫之項目。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314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呂孫綾 何欣純
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購置執行軍聞採訪任務所需之「電影級高速攝影機」等所需機械設備費,計需314萬7千元,然預算書內無相關規格、數量等細部資訊,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314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4.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計劃購置電影級高速攝影機等相關設備,卻未說明購買需求原因、數量、規格等細目。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314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一四八)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政戰綜合作業」預算編列3億5,479萬8千元,包含心戰廣播、保防安全、心戰資訊管理系統軟硬體維護、心戰廣播等相關工作。經查,中國共產黨解放軍戰略資源部隊在104年12月31日成軍,總部設在北京,為第五軍種,編制有10萬人以上,國安單位研判「解放軍正在軍改,人數會一直往上修」。這個10萬人的部隊有3萬人負責網路,要對台灣跟美國要展開「認知空間、制腦權作戰」,也就是俗稱的洗腦,這「不是單純的錯誤訊息散布,是一個新形態的作戰」,台灣是作戰最前線。然政治作戰局所屬心戰大隊或安全總隊對於這種新型態的訊息作戰,似無相關因應措施。爰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一四九)眷村文化因其特殊之歷史背景,為我國重要歷史記憶之一部分,尤其於眷村改建後,眷村文化、文資之保護與傳承,更為急迫;政治作戰局作為眷村文化保存之主責單位,應就目前現況與未來規畫進行說明;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眷服務」預算編列636萬8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王定宇 何欣純 羅致政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一五○)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3億9,705萬6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3億9,705萬6千元。實務上於軍中從事心輔相關業務的是各級的心輔官及連隊輔導長,其階級多屬上尉或少校階層的中間幹部。在此階級以上且有心輔需求的軍職人員,可能礙於面子問題而甚少尋求協助,而在此階級下的軍職人員更常存有對「長官」的戒心,兩者均會害怕被貼上標籤,影響自己在長官心中的形象,甚至影響未來的升遷機會。而且從諮商倫理角度來看,有關「個案保密」及心輔相關人員應避免與案主有「雙重關係」更是難以做到,如此即大大削弱了心輔功能。心理輔導功能的不健全,對我國戰力會造成莫大影響,國防部不能忽略此等長久之問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2.106年國軍發生多起自戕悲劇,當中竟有1位是負責心輔工作之輔導長,顯見政治作戰局針對部隊軍士官兵心輔作業仍亟待加強。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3億9,705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主責國軍官兵福祉權益,然近年來官兵權益申訴案件量逐年增加,顯見國軍官兵權益仍有亟待改善之必要。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3億9,705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一五一)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政戰裝備」中「戰略溝通訊息處理系統」預算編列2,172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為進行心戰文宣拍攝製作,預計籌購「戰略溝通訊息處理系統」,其中包括各項伺服器、專業相機及航空特種攝影配備;然現今國際電子產品多有傳出使用中國製元件、晶片,可能造成資通安全損害;因此,政治作戰局應就採購內容詳加說明,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政戰裝備」中「戰略溝通訊息處理系統」預算編列2,172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蔡適應
2.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為執行專案任務拍攝,製作國軍形象廣告、短片及微電影等工作,預計採購「戰略溝通訊息處理系統」預算編列2,172萬6千元,然經查案內購置92項300件物品皆無相關規格、型式說明,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略溝通訊息處理系統」預算編列2,172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一五二)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3,286萬3千元,凍結1,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空置營區清理釋出之進程似過於緩慢,不利國家資產活化運用,空置營區管理困難且耗費頗鉅,更有可能成為登革熱等病媒孳生場所。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06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2.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063萬元。國軍積極推動老舊營舍整建,造成營改相關預算大幅增加,但近5年來的整建計畫執行率卻低於7成,且部分工程進度落後,甚至出現登革熱孳生源情況,國防部空置營區及空屋閒置問題有改善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3.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063萬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2,653萬元,增列410萬元。經查國防部空置營區及空屋閒置情形未能改善,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4.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為辦理「樟樹灣空置地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裝甲零散地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德南營區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及「空置營區環境清理(開放式合約)」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及清潔編列「一般事務費」2,460萬1千元,較106年度2,291萬元,增加169萬1千元(增幅7.38%)。據軍備局所提供資料顯示,該局所經管營地現仍處於空置者多達153處逾841.98公頃,其未能積極檢討釋出以活化國家資產,致每年仍需編列高額委商巡管費用,其妥適性容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06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5.國防部軍備局於桃園市大溪區之傘具儲備庫,計有6筆國有土地,營區總面積共2萬2,709平方公尺,擬整建為文創園區。然自107年1月公布規劃至今,營區活化未見積極。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06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6.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3,286萬3千元,辦理營產管理、國有土地活化等業務。經查,為辦理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及清潔,軍備局編列「一般事務費」2,460萬1千元。據軍備局資料顯示,該局所經管營地現仍處於空置者多達153處逾841.98公頃,其未能積極檢討釋出以活化國家資產,致每年仍需編列高額委商巡管費用,其妥適性有待商榷。經管閒置營產中不乏長年閒置、大面積又具高價值者,實有礙國有資源之有效利用。國防部應積極就非需用土地檢討釋出,使該等資源儘早得獲活化利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7.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為辦理「樟樹灣空置地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裝甲零散地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德南營區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及「空置營區環境清理(開放式合約)」等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及清潔編列「一般事務費」2,460萬1千元,較106年度2,291萬元,增加169萬1千元(增幅7.38%)。據軍備局所提供資料顯示,該局所經管營地現仍處於空置者多達153處逾841.98公頃,其未能積極檢討釋出以活化國家資產,致每年仍需編列高額委商巡管費用,其妥適性容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3,28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8.國防部軍備局所經管營地現仍處於空置者多達153處逾841.98公頃,其未能積極檢討釋出以活化國家資產,致每年仍需編列高額委商巡管費用,其妥適性容待商榷,且其中不乏長年閒置、大面積又具高價值者,實有礙國有資源之有效利用。建請國防部積極就非需用土地檢討多元化利用,並檢討釋出作業,讓資源儘早得獲活化利用。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3,28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9.國防部軍備局為國軍空置營區相關事務管理單位,為維持空置營區之環境與安全,切實掌握空置營區現狀,相關作業程序、資訊系統及委商巡管等至為重要,軍備局應就目前空置營區管理提出詳盡說明;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3,28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10.國防部軍備局經管多處閒置營地,卻未予妥善管理、活化運用,未能有效運用國家資產。爰針對國防部所屬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3,28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一五三)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2,963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預算編列1億3,286萬3千元。國防部規劃預計招收240人,收費比照公立托兒所,會提供兩成名額的比例給台北市弱勢、低收入戶,未來各大型營區也會設立。國防部前部長馮世寬規劃於北部印製廠舊址成立托兒所,供國防部所屬官兵托育之用,但每當國防部釋出相關福利,不論是高司餐點或托兒所,從客觀條件觀之,皆無法在基層單位落實,不僅出現不公平現象,更可見國防部大張旗鼓宣傳,絲毫不顧基層同仁的感受,偷渡高官福利。除了台北之外,其他各大縣市以及各大營區亦有其需求,國防部皆須通盤考量並妥善規劃相關方案。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5,89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2.國防部為提供官兵幼兒托育服務,爰辦理國防部幼兒園修建統包工程;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5,89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3.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5,890萬9千元,辦理「國防部幼兒園修建統包工程」,然國防部幼兒園經營方式不明、成本效益不明,預算是否覈實編列,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一五四)國防部軍備局為辦理202廠等兩單位伙食人力委外,編列相關事務費用;然就伙食內容、相關人力運用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728萬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一五五)迫砲系統為戰場上重要之步兵火力支援武器,為提高殺傷力與機動性,研發車載式系統為國際趨勢;軍備局亦於106年起啟動研製案,預計於108年度完成P2樣車及初期作戰測試評估;軍備局應就目前研發進度與成效進行詳盡說明,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輪型迫砲車研製案」預算編列1,444萬7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一五六)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105公厘輪型戰砲甲車研製案」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2,947萬7千元,凍結6,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備局先前提出第二代雲豹車體試驗車,惟未來之105公厘戰砲車卻希望採用全新研發車體,導致第二代車體目前無投產之規劃,殊為可惜。其次,國內目前尚不具有105公厘戰車旋膛砲研製能量。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105公厘輪型戰砲甲車研製」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2,947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軍備局提出雲豹二代車體之運用方向,以及105公厘戰砲車砲塔、砲管商源,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為提升戰場步兵支援火力機動化,各國均投入相當資源研製輪型戰砲甲車,例如日本陸上自衛隊之機動戰鬥車輛、義大利之人馬座輪型戰甲車等,軍備局亦於108年度起編列預算研製105公厘輪型戰砲甲車;然相關之技術規格與計畫性能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105公厘輪型戰砲甲車研製」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1億2,947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一五七)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編列4億元,凍結1億元,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中「設備及投資」之「土地」預算編列4億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2億5,694萬元,增列1億4,306萬元。考量土地收購與糾紛並非機密,軍備局卻未將相關說明附於預算書表中,不利立法院審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致
2.查國防部軍備局「土地購置」項下編列4億元辦理土地收購及糾紛處理作業,然為達致營區產權完整之目標,理應優先盤點營區土地遭占用情形,始能估算訴訟、價購及使用補償的相應費用。此非機密事項,然未於預算書表中說明相關資料及規劃。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4億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3.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編列4億元,辦理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經查,國防部軍備局為解決國軍早年占用民地之軍民糾紛,減少民怨,達成營區產權完整性,解決訓練場地因占用民地無法整建開發之問題,遂於107年2月經國防部核定後編列。惟軍備局未載明占用民地面積,亦未針對占用地地段進行說明,而軍備局現存即有大量閒置國有土地,又編列大量預算購置民地,其妥適性有待商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4.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編列4億元,較107年度編列2億5,694萬元增加1億4,306萬元,然預算書中未說明預算大幅增加原因,以及購置何處土地,購置面積幾何,且相關計畫說明亦闕如,不利立法院預算審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5.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編列4億元。為解決國軍早年占用民地之軍民糾紛,減少民怨,達成營區產權完整性之目標,以解決國軍老舊營舍、訓練場地因占用民地無法整建開發之問題,土地購置計畫有存在之必要。然相關計畫說明付之闕如,軍備局須對此提出詳細之計畫及說明,以對官兵營舍生活設施整建任務發揮正面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6.國防部軍備局為處理國軍各營區早年占用民地,或是營區土地為民所占用之問題,編列有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費用;然相關說明未臻明確,軍備局應就歷年處理狀況提出詳細說明,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編列4億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7.國防部軍備局108年度土地購置計畫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編列4億元,惟相關計畫說明付之闕如,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編列4億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8.經查國防部目前仍有大量閒置營區,遲遲未予妥善規劃,卻以解決訓練場地為由,編列大筆預算購置民地,其政策規劃似有疑慮。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土地購置」項下「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編列4億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簽約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一五八)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航太級大型化積層製造技術開發與驗證」預算編列8,7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積層製造技術為未來製造業之重要發展趨勢,有利於零組件之輕量化、縮短製造時間與成本;因此,軍備局自106年起編列相關預算,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於107年6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更和民間廠商組成「台灣航太積層製造產業協會」;軍備局應就目前研發進度與成果進行詳細說明,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航太級大型化積層製造技術開發與驗證」預算編列8,70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2.國防部軍備局「軍品研發」編列2億7,668萬元,較107年度增加8,078萬元,雖107年6月14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因執行「航太級大型化積層製造開發與驗證計畫」,配合政府「5+2產業創新計畫」對航空產業的政策推動,與台灣經濟研究院共同策畫籌組的「台灣航太積層製造產業協會」正式成立,然實際研發成果未見相關成效,軍備局應加強配合政府進行國防產業發展業務之推動,確實督導「軍品研發」經費之運用,以提升國家軍事生產科技水準,落實「國防自主」政策。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一五九)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1億9,590萬元,增列8,078萬元。經查未概述其計畫內容為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羅致政
2.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其中辦理「國防科技合作計畫」編列補助費1億0,960萬8千元,僅說明對國內團體之捐助,未說明計畫內容及捐助對象。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林昶佐
3.國防部軍備局每年編列近3億元鼓勵學界參與國防科技基礎研究及結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推動關鍵技術開發,相關智慧財產權及衍生後的商業行為均應列屬國防部持有,然就近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衍生公司所主張之技轉權利均排除國防部,國防部對所屬單位權利及智慧財產權、專利項目毫無管制作為,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4.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美國歷經20多年研發出新式的野戰口糧,拆開包裝就能吃的比薩,保存期限長達3年、耐得住高溫嚴寒、高處墜落後完好如初還很美味。而我方新款的野戰口糧仍是以餅乾為主,墨守成規,停留在過去的餅乾階段,無法有效提升我國國軍之即戰力。國防部可結合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或是民間的能量,制定長期之研發計畫,以增進我國之軍事實力。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呂孫綾
5.國防部軍備局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編列2億7,668萬元,查國防部每年編列科研經費,結合國內學研單位資源,執行學術合作研究計畫,辦理軍品研發,但實際研發成果不明,應定期呈現,以利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一六○)國防部軍備局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預算編列3,996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備局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937萬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9,347萬2千元,減列5,410萬2千元。考量預算減幅達57.8%,恐影響整治成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羅致政 何欣純
2.光中營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程107年度上旬未能落實檢查驗證執行成效,以致使用費用倍額增加,於107年第二季修正驗證辦法落實管制後,費用趨於預算,為避免因管制不當肇生追加預算情事,宜持續監督,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996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3.國防部軍備局辦理「光中營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程」,全案計需5億6,255萬元,每年編列高額預算,且執行期程過長,整治成果亦未臻明確,軍備局應積極辦理,避免污染擴大影響周邊土地。爰針對國防部軍備局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預算編列3,996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一六一)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4,486萬5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醫局辦理軍事醫療任務之衛材、藥材、檢材之籌補所需物品費,計需1億7,109萬2千元,經查107年度僅編列2,000萬元,漲幅高達8.5倍,其相關品項、說明、數量皆無,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億7,10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2.國防部軍醫局辦理「第三、四等級負壓實驗室設施維護保養」及「戰勤警監e化系統暨影像自動追蹤系統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採購案,計需7,248萬元,此2案皆為108年度新建案,相關說明過於籠統不易審查,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734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3.國防部軍醫局辦理國軍中部及南部地區臨床檢驗毒物室,以及第三、第四等級負壓實驗室之業務,於國內生物戰防範領域屬關鍵之業務,相關工作不應出現延誤。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軍事醫療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億4,486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軍醫局說明上述業務之進度與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一六二)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4億4,197萬8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軍事醫療人員養成實屬不易,軍醫局應研討如何有效慰留軍事醫療人才,減少提早退伍、人才外流之情事。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4億4,197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2.國防部軍醫局第1目「軍事行政」預算編列4億4,197萬8千元。日前傳出軍醫局中職掌官兵風紀的監察官成為針孔之狼的事件,使得女性同仁人心惶惶。經過保防與憲兵單位調查,證實有多位女性同仁遭到偷拍,其中有1位同仁因為經常穿裙裝而導致春光外洩。知情人士表示,軍醫局擔心事件曝光影響形象,一度要求內部封口,防止醜聞外洩,讓不少同仁憤憤不平。軍中傳出偷拍案對國軍形象已是大傷,竟又傳出有掩蓋消息的狀況,使得軍中近來努力推動的性別平等教育大開倒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邱志偉
(一六三)日前國防部訂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認為服役滿一年者,若無繼續服役意願,則需要至少賠償學雜、伙食、健保、住宿等公費,以及薪資、醫保、訓練成本等金額,上開合計的「2倍」方為賠償金額;此外,軍醫與飛官因培訓費用高,則為「15倍」,最高金額可達3,000萬,此舉嚴重打擊軍醫及飛官之士氣,國軍專業人才已然欠缺,為了留住人才而訂定之法規卻造成反效果,未免賠了夫人又折兵,軍醫局須針對此事,妥善研擬配套方針,以弭軍官弟兄之憂心。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預算編列8,500萬4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邱志偉
(一六四)國防部軍醫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術戰傷及災難事故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預算編列4,538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醫局為提升國軍戰場及災害救護能力,於107年度起,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建置「戰術戰傷及災難事故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以模擬各項情境進行訓練;然計畫內容與進度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戰術戰傷及災難事故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預算編列4,50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2.國防部軍醫局為辦理「戰術戰傷及災難事故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預劃執行期程107至111年度,委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製,全案計需9億0,333萬8千元,經查國軍各軍種皆有委由民間廠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等管道採購之訓練模擬器,因而無法達到各類模擬器做到組合訓練之情境,另科技發展VR、AR、MR已漸趨成熟,應思考一套多模式方式辦理委製採購,而非各自編列預算行之,且國軍軍醫人力嚴重短缺,執行一般醫療任務已嫌不足,在國防經費短絀及人力短缺的狀況下,是否需投資9億多元採購該系統,仍有待商確。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戰術戰傷及災難事故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預算編列4,53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3.國防部軍醫局自107年起辦理戰術戰傷及災難事務救護訓練系統暨設施,作為國內軍醫系統野戰救護關鍵訓練能量,相關工作不應有所拖延。爰針對國防部所屬軍醫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訓練模擬儀器」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編列4,50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軍醫局說明相關業務進度、預劃期程,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邱志偉
(一六五)國防部軍醫局辦理「國軍中部及南部地區臨床檢驗毒物室設備整備」所需設備及投資,計需2,060萬元,然相關說明過於籠統,不利預算監督,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國軍中部及南部地區臨床檢驗毒物室醫療設備整備案」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060萬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一六六)國防部軍醫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醫學中心高階磁振暨正子整合系統整備案」預算編列3億2,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軍醫局辦理「醫學中心高階磁振暨正子整合系統整備」所需設備及投資,計需3億2,000萬元,相關說明過於籠統,不易瞭解實際計畫內容,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醫學中心高階磁振暨正子整合系統整備案」預算編列3億2,00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呂玉玲
2.國防部軍醫局連年針對許多醫療設備進行購置,惟相關需求是否有其必要性,尚屬未知,且部分設備亦可考量與國內其他醫療院所進行任務分工。爰針對國防部軍醫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機械設備費」預算編列5億7,65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軍醫局提出相關設備之需求性以及國內醫療分工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邱志偉
(一六七)國防部國防大學辦理國外訪問團蒞校參訪禮賓事物、國際軍事交流及遠朋班召訓訓練費用等所需一般事務費,108年度編列576萬7千元,較107年度414萬7千元增列162萬元,經查預算書內對增列預算皆無相關細項說明,預期成效無法預知,可見預算編列浮濫。為嚴格監督國防預算管理與財政紀律,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76萬7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呂玉玲
(一六八)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2億5,894萬8千元,凍結8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大學在「教育行政」中「人事費」編列有法定編制人員、約聘雇人員、獎金、加班值班費等項目,其中以辦理兼任教師(官)兼課鐘點費、資安教育訓練中心及充實國軍智力測驗題庫作業等專任研究助理所需約聘雇人員待遇,需3,342萬2千元,占過半之人事費用,惟未見上述計畫聘用約聘雇人員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也與今年行政院宣布逐漸減少約聘雇人員之方向相違。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人事費」預算編列5,83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2.國防部國防大學辦理教學環境改善、各項教學研究設備購置及維護、充實資圖中心館藏及建構數位化資源等所需權利使用費,108年編列2,137萬9千元,較107年1,827萬7千元增列310萬2千元,經查預算書內對增列預算皆無相關細項說明,與107年度預算書敘述內容類似、抄襲、沿用。為嚴格監督國防預算管理與財政紀律,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權利使用費」預算編列2,137萬9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呂玉玲
3.國防部國防大學辦理改善校務及教學資訊系統,執行「電腦兵棋推演輔助系統」、「校務資訊系統維護」及「校區個人電腦維護」等採購案所需資訊服務費,108年度編列801萬8千元,較107年度550萬元增列251萬8千元,經查預算書內未列明服務內容、品項細目、單位數量,係那些服務?租用抑或購置?預算編列過於籠統不利監督,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801萬8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呂玉玲
4.國防部國防大學辦理各項學術研討會、學術講演、聯合畢業典禮、深造教育開(結)訓典禮、各項慶祝活動、慰勞犒賞團體加菜(獎)金等所需一般事務費,計需3,626萬9千元,經查較107年度預算2,555萬2千元增編1,071萬7千元,漲幅原因無任何說明,另國防預算拮据,各項會議、慶祝活動宜合併及減少,避免鋪張浪費,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626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呂玉玲
5.國防部國防大學辦理外籍學員「臺灣獎學金」及自費生暑訓薪副費作業所需對學生之獎助,108年度編列1,699萬9千元,較107年度765萬元增列934萬9千元,經查預算書內未說明增列原因?預算編列過於籠統不利監督,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獎補助費」之「對學生之獎助」預算編列1,69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呂玉玲
(一六九)國防部國防大學辦理「慈安六村及八村職務宿舍整修」工程案,計需577萬6千元,經查107年「慈安六村職務宿舍整修」已編列885萬元,若是延續整修案應以專案分年方式表達,若不是,則有拆案編列,逃避監督之嫌,爰針對國防部國防大學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營產管理」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524萬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李彥秀 呂玉玲
(一七○)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6,568萬8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108年度辦理遊學團赴美參訪業務,預計指派3名教師帶領10名同學赴美交流,惟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無辦理遊學團業務之必要性,相關國防預算不應優先使用在此,且僅僅10名同學能帶來之成效,外界疑慮不低。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39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提出遊學團之細部行程規劃,確定將與美國軍事院校交流,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教育訓練費」,為辦理「108年遊學團赴美參訪」編列139萬4千元,然揆其規劃出國名額中,帶隊人員多達3名,且學生人數10名,亦為各軍事院校之最高,104至107年度國軍各軍事院校選派出國參訪學生人數約介於10至26人間,並以陸軍官校及海軍官校各年度之5人或6人較高。次依108年度國防部陸軍、海軍、空軍及國防大學分別規劃選派5名、6名、3名及9名(分為政戰學院2名、理工學院2名及管理學院5名)學生赴美國各軍事院校參加短期訓練或交流,出國期間短則一星期、長則逾半年,所編預算分為48萬8千元、61萬9千元、20萬3千元及87萬8千元;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首次遴選優秀學生赴國外參訪之人數即高達10名,已為各軍事院校中之最高,且其出國以旅遊參訪成分較高,與其他軍校以定點研習方式不同,規劃多達10名名額之必要性及妥適性亦有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39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3.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為培養學生語文能力及國際視野,每年均辦理赴美參訪遊學團,至美國軍校及訓練基地參訪;然歷年執行狀況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39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4.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為辦理「108年遊學團赴美參訪」編列139萬4千元,預計派遣13名人員至美國各軍校及訓練基地實施短期參訪遊學12日,經查行程以旅遊參訪成分居多,不同於其他軍事院校以定點研習方式實施,且預劃高達13名人員也高於其他軍事院校,故其出國計畫恐有浮濫之嫌,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39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5.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辦理教育行政學術網路、資訊化系統及教師甄選報名等系統所需資訊服務費,計需138萬3千元,然經查該校教師甄選有委託教育部辦理,年度也編列委辦費10萬元,故案內教師甄選報名系統其功用是否重複,造成預算投資浪費,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138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6.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辦理招生、學術研習、校慶(際)活動及校外參訪、教學訪問等用車、場地、行政用影印機等教材租賃所需其他業務租金,計需355萬6千元,經查108與107年度編列原因皆相同,然107年度僅編列165萬8千元,漲幅原因皆無任何說明,為撙節預算支出,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355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7.國防部部長嚴德發107年10月29日南下高雄鳳山,視導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國中部,了解教學實況及戰備任務訓練規劃,但部長詢問同學適應環境與否之方式,顯屬虛應了事,並無誠意。國防部自107年復招國中部,是否有發現具體問題,或僅淪為報喜不報憂。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77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8.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教育訓練費」辦理全校參與校際聯盟活動、生活設施等維護,教育行政、學生退學賠償、招生諮詢、各教育班次教學等費用,然預校以公費為招生主要誘因,更在媒體標榜能「吃漢堡、打電動」與外校學生無異,但校內卻接連發生多起暴力及不適應事件,可見該校仍有改進之處。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694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9.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規劃辦理學生遊學團赴美參訪,然帶隊人員多達3名,學生10名亦為近年各軍事院校派員出國人數中最高,且高中以下學生不確定性高,將來未必會在國軍中長留久用,該參訪行程及人數之必要性及妥適性恐容待商榷。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6,56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10.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為未來國軍幹部培育的重要搖籃,107年7月16日該校發生學生鬥毆事件,尤其還有實習幹部參與,可見該校在軍人培養自律自愛的品德及智信仁勇嚴的軍人武德教育中完全失敗,為避免該類情事再度發生,該校應提出如何精進軍校學生品德觀念及武德教育作法,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6,56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一七一)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辦理「國中部桌床櫃」訂製採購案,計需1,000萬元,然經查107年該校國中部桌床櫃已以管制預算1,256萬5千元購置,現又編列預算購置,其原因為何?且預算書內無相關規格、數量等細部資訊可供審查,爰針對國防部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2,046萬1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一七二)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7,891萬7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548萬4千元,辦理人員志願役士兵、志願役軍官等考選作業,為強化宣導,總會協力機關團體及運用網路行銷廣告,提升招募能見度,達成國軍招募目標。然國防部已有出版多項國防宣傳小物,更有模型、便利貼等優質文創商品,實不應重複編列經費用於招募文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2.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609萬5千元,辦理人員招募考選作業。經查,國防部在驗證「募兵制實施計畫」過程中,為達成各年度所訂志願役員額招募目標,並改善志願役人力不足之現況,除持續向行政院爭取各項福利外,並不斷放寬各種招募條件。如接受有微罪前科者報考、放寬軍事院校學生退學規定等。惟根據監察院於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近年(101至105年度)已多次就國軍官兵違法、違紀情事,要求國防部應該妥謀改善。監察院亦指出國軍持續放寬志願役人力招募條件,造成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之隱憂已逐漸浮現。國防部應重新審核人力招募條件是否符合原計畫所稱「招募優質人力」之條件相符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3.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609萬5千元,查軍人年改匆促上路,配套措施至今尚未完備,應予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4.國防部連續4年軍官及士官班隊之招募未能達預期目標,造成國軍基層幹部短缺,影響國軍戰力甚鉅,雖提出各種招募政策及放寬招募條件,然部分作法卻非長久良策,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609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5.國防部98年後相關人事資料均已電腦化,而對於詢問有關98至106年相關役男資料統計,人事參謀次長室1星期內使用電腦統計卻無法提供任何資料,顯示人事參謀次長室對於主管業務之不熟悉,人事參謀次長室每年編列人事資訊運用、人事戰備整備等經費顯有浪費之嫌,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7,89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人事參謀次長室人事管理電腦化實施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6.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主責人事調動、員額補充、調派晉任等人事相關事項。然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通過後,增訂現役軍人退場機制。未來恐造成空軍飛官、軍醫提前申請退役等問題,但國防部卻未針對新頒布之退場機制未來可能對國軍之衝擊與影響作出評估報告。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人事行政」預算編列7,891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馬文君
(一七三)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079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偽裝為國軍重要科目之一,但近年來國軍偽裝課程並未完整進行,且許多裝備塗裝不僅無法達偽裝預期,更有可能暴露行蹤,在在凸顯我國裝備塗裝只在意後勤一體性,未考量戰場生存性。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25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參謀本部提出偽裝督考之細項以及未來精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邱志偉
2.國防部參謀本部為修繕敵情研討室等辦公處所,編列相關養護費用;然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所屬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2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3.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079萬元,查其中為辦理國軍各類型機動車組新式偽裝資材籌購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編列2,600萬元,然執行方式不明,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4.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各項費用如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物品、一般事務費大幅增加,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07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5.國防部參謀本部辦理國軍各類型機動車組新式偽裝資材所需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計需2,600萬元,然經查案內皆無相關規格、型式說明,不利預算監督,另由於國家資源拮据,行政單位應撙節使用,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07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一七四)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9億6,384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參謀本部108年度編列5億餘元預算予教育訓練用途,龐大之金額容易使外界不易理解預算適用合理性。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5億3,34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參謀本部提出歷年班隊執行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邱志偉
2.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億8,718萬5千元,其中「教育訓練費」編列5億3,340萬9千元,辦理各類志願役人力之考選與訓練業務。按募兵制為國家重要國防政策,依行政院101年核定之「募兵制實施計畫」,係採「逐年增加募兵、並減少徵兵」,最終達常備部隊由志願役人力擔任之政策目標。該政策自執行以來,由於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未如預期,國防部為補充基層軍官、士官及士兵缺額,近年不斷提出各種招募政策並放寬招募條件,此雖得暫解部分人力不足燃眉之急,卻恐衍生部隊管理與人員素質問題,而有影響國軍整體戰力之虞。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5億3,340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林麗蟬
3.國軍全面實施募兵制後,如何招募優秀人才進入國軍服務至為重要,因此各類班隊之招生作為與效益,參謀本部應詳細說明之;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教育行政」預算編列9億6,384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一七五)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編列1億3,961萬5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每年指派各軍種單位之特勤隊進行戰技表演場次過多,儘管戰技表演確實為宣傳能量之一,但特勤隊仍應以戰訓本務為主,不應耗費過多資源於表演活動。此外,由於特勤隊性質特殊,不無以美國特種作戰司令部為範本,而有整併國軍所有特勤單位成立特種作戰指揮部之呼聲。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3,250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近年來國軍員額精簡,各營區安全防護如何運用科技建置相關系統甚為重要;因此,參謀本部應就營區整體安全防護作業,進行相關說明,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3,250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3.因應近年中國資訊作戰能力快速增長,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自106年編成後,於107年首度投入三軍聯戰單位運用、驗證,然資訊作戰無分平時、暫時,敵軍攻擊目標亦不僅限於國軍作戰部隊,故除與三軍聯合作戰演訓外,亦應與國內各情報機關協同作戰,建立共同準據,以符合現代電子戰作戰環境之改變及電資作戰需求。然查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編列1億3,961萬5千元,未見與國內其他國安、情報及資訊單位協同演訓之規劃,資訊戰之防護能力有待驗證。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3,250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4.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之說明一「辦理聯合作戰、戰備整備、作戰演訓等計畫、制定、執行與督導作業所需人事費、業務費、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753萬7千元,惟查107年國軍相關重大演訓,發生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上兵秦良丰跳傘意外,相關演訓規劃顯有疏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參謀本部研擬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5.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作戰綜合作業」之說明六「辦理漢光演習聯合作戰指揮機制作業所需」預算編列2,800萬元,惟107年發生空軍飛官吳彥霆於演訓時失事撞山意外,相關演訓視導與規劃顯有疏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參謀本部研擬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七六)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預算編列1億5,834萬3千元,凍結1,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新兵入伍訓練單兵戰鬥教練科目長久未大幅更新,目前科目已無法適應現代戰場所需,儘管訓練參謀次長室已於107年開始針對單戰科目進行改革並有相當進度,惟進程恐過於緩慢。海軍於102年以前每2年指派1艘潛艦進行30日耐航訓練,但該項訓練已停止數年,儘管刻苦,耐航訓練確實可讓潛艦官士兵完成嚴苛之考驗。台海防衛作戰中,其中一項關鍵項目即為城鎮作戰,但我國長期以來對於城鎮戰並不關心,不僅訓練科目中沒有相關科目,演訓場地亦未建置。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107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參謀本部針對上述3點狀況,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精進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國軍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某旅發生士兵將改造槍枝攜帶進營區,一路從大門安檢到寢室都未遭查獲,再賣給同袍,可見軍區門禁管制仍有待加強,國防部應針對各衛哨勤務訓練提出精進作法,以避免類似情事發生,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107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3.體適能為國軍官兵身心健康及戰力維持之重要基礎;參謀本部編列有體適能教師鐘點費及體能鑑測中心維保費用,然對國軍體適能提升相關作為,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預算編列1億5,834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4.基於國家安全相關國防建設之建置確實有其必要,惟實務上,部分國防設施常因禁建或噪音,造成周邊居民困擾與城鄉發展受限。經查我國飛彈陣地應屬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之一,不僅無法納入國軍地方睦鄰工作經費範圍,且經多次要求,國防部參謀本部訓練參謀次長室亦未積極研修《國軍主要武器訓練場及油料彈庫影響地方睦鄰工作要點》,故為督促國防部業管單位重視地方民意,須就前揭狀況給予地方合理之權益損失補償,將飛彈陣地列入睦鄰、補償或補助回饋範圍內,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原列1億5,834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就參謀本部修正該要點及提出相關配套方案,將飛彈陣地納入地方睦鄰工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一七七)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預算編列1億0,042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陸軍八軍團某旅107年度漢光演習後發生「40公厘榴彈槍音效練習彈」彈藥短少事件、六軍團某旅6月底時,執行連主官裝備保養時,也發生步槍「槍閂零附件」短少事件,可見國軍械彈管制相關措施仍有疏漏,國軍應提出械彈管制精進作法,以避免國軍械彈流出,進而影響國內治安,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5,293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2.後勤工作整備是國軍執行任務之重要基礎,因此相關督考、管制、後勤資訊系統建置至為重要;參謀本部應就此進行相關說明,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綜合勤務」預算編列1億0,04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林昶佐 蔡適應 邱志偉
(一七八)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億6,382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次長室辦理「高階網路設備及周邊維護等8項」、「弱點掃描軟體維護」及各項網路管理系統軟、硬體維護等所需資訊服務費,計需4,682萬3千元,然107年度僅編列3,354萬8千元,108年度增編1,327萬5千元,國防部全未說明為何增列預算,由於國家資源拮据,行政機關應撙節使用。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編列4,682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2.戰時或遇到重大災害時,如何確保全軍通訊線路暢通甚為重要,參謀本部應就此進行詳細說明;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億6,382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一七九)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編列2,777萬9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辦理「ZBZ國軍聯戰訓練管理系統維護」、「ZCM聯合戰區階層模擬維護」、電腦輔助指揮所演習規劃及聯合作戰模擬技術發展執行等所需資訊服務費,計需1,796萬元,經查國防部每年針對「ZBZ國軍聯戰訓練管理系統維護」、「ZCM聯合戰區階層模擬維護」皆花費高額美金購買系統維護費,然未明列服務內容、品項細目、數量,係哪些服務,預算編列過於籠統。另國內在資訊開發及AI人工智慧成果皆不輸國際大廠,現今提倡國防自主,扶植國內產業,期能減少預算支出,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236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呂玉玲
2.電腦兵棋系統為國軍重要訓練工具,其計畫內容與效益,參謀本部應予以說明;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編列2,777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一八○)國防部近來皆以管制預算支應「改善官兵生活」的各項採購計畫,然管制預算用途應以支應各單位急需之作業維持及軍事投資需求,而改善官兵生活等整修工程或設備汰購計畫,應循預算程序納編施政計畫執行,以符合預算管制、監督精神,爰針對國防部參謀本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預算編列1,751萬1千元中,凍結2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林麗蟬
(一八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108年度辦理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包含系統維保升級、電子憑證養護、虛擬桌面管理系統維保、數位信號處理系統等業務,惟外界不易了解相關業務之必要性。爰針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56萬8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就軍事情報局說明上述業務之必要性及內容,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邱志偉
(一八二)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購置辦公事務用具及改善官兵生活所需物品,編列有相關採購費用;然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行政事務」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331萬6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一八三)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辦理營區設施維護,及翔園、林園營區設施修繕,編列有相關費用;然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編列2,597萬3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一八四)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辦理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億3,999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確保營區安全、減輕警勤人力負荷,建置具有網路防護功能之警監系統;然相關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預算編列2億3,99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2.國防部籌建「重要防護營區智慧型警監系統建置案」以減輕警勤人力負荷及汰換警監設備,於資通電軍指揮部「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編列3億5,880萬1千元,又於電訊發展室「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編列2億3,999萬9千元,然系統建置規劃以及2單位之業務分工,皆未見於預算書表,恐有重複編列之嫌。爰針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億3,999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一八五)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為辦理林園營區環境防疫作業及相關設施污染檢測等事務,編列有相關業務費;然經費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電訊發展室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預算編列2,174萬3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一八六)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預算編列54萬元,辦理資通電軍指揮部軍風紀督察作業。經查,107年8月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1名上兵,涉嫌架設經營色情網站,誘拐未成年少女下海,因資通電軍指揮部單位敏感,犯嫌恐藉職務之便進行網路犯罪。事後資通電軍指揮部澄清,該員於資通電軍指揮部僅負責無線電操作任務,並無涉及軍用網路。惟資通電軍指揮部督察室負責軍風紀督察作業,卻致生資通電軍指揮部人員利用電腦網路知識架設色情網站,並誘拐未成年少女,督察室軍風紀督導不周。爰凍結1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一八七)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億1,380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每年辦理網傳作業各項管道工程施作所需稅捐及規費,均編列670萬元,不符零基預算精神,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稅捐及規費」預算編列67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迅安系統為國軍重要之聯合作戰管制系統,其目前之運作情況與效益,資通電軍指揮部應詳細說明之;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編列6億1,380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蔡適應 林昶佐 邱志偉
(一八八)戰術區域通信系統後續軟體支援軍購案已編列1億9,127萬元、另「戰術區域通信系統後續軟體支援專案管理會議出國案」編列34萬2千元、「戰術區域通信系統後續維持軍購案」編列2億8,823萬8千元,共計4億7,985萬元;尚在實驗編裝階段,每年即需4億餘元,已成為錢坑裝備,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編列5億6,014萬3千元中,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一八九)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為辦理改善官兵生活設施物品補充、汰換,編列有相關費用,然經費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後勤補給支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904萬3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一九○)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各項加給」預算編列5,459萬9千元,其中說明二「辦理國軍資訊勤務加給網路戰勤務所需法定編制人員待遇」係辦理資通電軍網路戰勤務加給,惟查107年資通電軍承辦網路戰人員培訓,至107年9月止,共有333人,其中大部分落在專精一級與專精二級,而最高專家級竟無一人,顯見資通電軍在人才招募與培訓顯有加強之空間,爰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資通電軍指揮部,針對網路戰人員招募與培訓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江啟臣
(一九一)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090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資安旗艦計畫─資安人才技能精進計畫」係依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指導,惟資通電軍指揮部編制於國防部下,該項業務卻延伸範圍至國內外公私營機構協防、協防國家關鍵基礎資訊設施等任務,似有過度之疑慮。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2,0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呂孫綾 邱志偉
2.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肩負防護國家關鍵資訊基礎設施之重要任務,查資通電軍指揮部辦理「資安旗艦計畫─資安人才技能精進計畫」業務費編列2,090萬元,然針對強化人員資安防護能力之課程規劃,似仍有欠周詳。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業務費」預算編列2,09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邱志偉
(一九二)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為辦理營區環保設施維護及相關污染防治,編列有相關費用;然經費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第13目「環保業務」項下「環保設施維護」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54萬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邱志偉 林昶佐
(一九三)國軍現有無人飛行載具包括銳鳶無人機及紅雀無人機均編配於海軍,無人機具有避免人員傷亡、精巧靈活、隱密性高、維護費用少、機動性高及戰術運用特性等多項優點,近年來國軍無人機失事事故頻傳,多為機械故障所致,請海軍管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擬精進作法,並對無人機操作強化各項訓練,國防部應就相關事件進行檢討,並提出改進方案,以避免國軍戰力減損。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一九四)海軍司令部108年度「一般裝備」預算編列201億8,945萬8千元,較107年度之99億524萬9千元,大增102億8420萬9千元,增幅達103.83%。108年度海軍司令部提出多項新增造艦計畫(總經費1,092億元),包括「微型飛彈突擊艇、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型救難艦」等4案,再加上刻正執行中之造艦計畫,該軍近年所提各型船建造數已達97艘,所需總經費達1,300餘億元,均將依「國艦國造」政策委由國內船廠辦理;若再考量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所提「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計畫需求,未來數年委由國內船廠建造艦艇數將達238艘。國艦國造為推動國防自主重要政策之一,仍應採批量、循環及長期方式辦理。揆國內船廠近20年承接海軍造艦計畫數量極為有限,海軍於短期間內提出多項艦艇國造計畫,國內船廠設備及產業人才是否足堪配合,恐有疑慮。又部分執行中之造艦計畫,已有部分計畫多次招標不順而迄未能決標,部分計畫須以提高計畫總經費或延後辦理期程方式因應,海軍司令部應加強計畫事前評估作業,充分了解國內國防產業造艦之能力及能量,並將相關報告提交立法院,以使「國艦國造」之政策能落實,降低預算與實際執行間之落差。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一九五)108年度海軍司令部提出多項新增造艦計畫,包括「微型飛彈突擊艇、潛艦國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型救難艦」等4案,加上其前已編列預算且刻正執行中之造艦計畫,該軍近年所提各型船艦建造數已達97艘,所需總經費達1,376億元,均將依「國艦國造」政策委由國內船廠辦理;若再考量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所提「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計畫需求,未來數年委由國內船廠建造艦艇數將達238艘。惟過去20年間,海軍司令部提出之國內造艦計畫數量相當有限,卻於近期間內提出多項造艦需求,國內船廠造艦能量及相關產業人才是否足以配合,恐有疑慮。爰此要求國防部,就國內船廠造艦能量及相關產業人才是否足以配合,審慎研擬詳細之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一九六)台灣除了有中共可能封鎖台海、渡海攻台的軍事威脅外,周邊的台灣海峽、東海、太平洋、巴士海峽以及南海等海域,也是我國對外的經貿要道與漁民的傳統漁場。而歷年海軍護漁,都是海軍實力保障國家利益與國民生計的最佳例證,如102年5月的「廣大興28號事件」、101年9月蘇澳區漁會發動「為生存、護漁權」繞行釣漁台列嶼周邊海域活動、105年海軍軍艦在沖之鳥礁海域實施護漁行動。除了中共之外,越南對我國的太平島一向宣稱擁有主權,近年積極透過軍購手段精進軍備,除了水面艦的質量有所提升,更已擁有6艘自俄國採購的新型基洛級潛艦。我國現有的茄比級與劍龍級潛艦,成軍服役時間都已超過30年,其中茄比級潛艦更是高達40餘年。根據「全球火力」所公布106年、107年全球軍力排名顯示:越南總排名已經連續2年超越我國,對我國太平島及其周邊海域所形成的威脅自是不容小覷。爰要求國防部除潛艦國造計畫外,針對東、南沙、太平島領土主權維護,持續依敵情適時修訂衛疆作戰計畫,肆應未來周邊國家之敵情威脅,確保領土主權完整。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一九七)我國的憲兵部隊地位特殊,有其歷史、大環境背景使然,「領袖的鐵衛軍、忠貞鐵衛」等形象早已深植人心。這也不只是封號,更成為憲兵部隊時至今日最重要的使命之一。政府播遷來台,憲兵不僅在軍事的領域,甚至在對於整個台灣民主的進程,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隨著社會風氣的開放,憲兵解除了許多時空背景下的勤務,卻也承擔更多值勤時可能遭遇的狀況跟風險。102年配合國防部組織調整,「憲兵司令部」降編為「憲兵指揮部」,「司令」改稱為「指揮官」,由於位階下降,連帶包括憲兵學校、地區指揮部主官也同步降編,從少將變成上校,只剩下衛戍首都的「202指揮部」還維持少將指揮官編階,由於憲兵的地區指揮部只剩下202指揮部是少將缺,這職缺亦成為憲兵部隊資深上校競逐的目標,是現今憲兵將領晉升唯一方式,壓擠憲兵專業人才之晉升及發展機會,國防部應重新檢視憲兵的價值並加以強化。爰要求國防部須針對憲兵軍官之晉升及專業人才之運用,審慎研擬詳細之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書面報告,以重振憲兵「忠貞鐵衛」之精神。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一九八)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辦理暑期戰鬥營/寒假戰鬥營深受學生好評,請政治作戰局及相關業管機關持續辦理暑期戰鬥營/寒假戰鬥營,深化全民國防教育,提升國軍形象,並針對有意參與國軍、為國服務之青年,輔導加入國軍,以達全民國防教育及人才招募之業務結合。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一九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承接國防部眾多重要武器裝備之研發及研製,國防部又規劃未來投資金額達10億元(含)以上之重大軍備系統購案,將依相關規定委由該院統籌辦理,且編列對該院相關獎補助費用合計達6億9,303萬6千元,均顯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對國防部武器籌獲所扮演之角色益趨重要,然目前國防部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實施績效評鑑之程序,係由該院先行自評,再交評鑑委員會複評,最後由國防部就複評結果予以核定。然此對於營運計畫眾多、規模龐大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而言,實不易窺見其實際運作真貌,如此則流於形式而無實質評鑑之效果,年度績效評鑑恐不利確實檢視該院各項目標任務之達成途徑與程度,以及發揮振衰起敝之功能。爰國防部除應加強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業務督管外,並應針對特定專案或個案進行實地查證,以落實年度績效評鑑作業。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二○○)107年10月底在美舉行的台美國防工業會議,美方首次將我國防採購案合作排入討論議題,讓執行25年的國防工業合作成為焦點,而監察院曾針對「國防採購案工業合作執行成效檢討」進行專案調查,指出各國對美軍事採購(含軍售及商購)總值前25名國家(組織),我國排名第2位,惟簽署工業合作協議金額僅占軍事採購金額20.02%,排名為倒數第2位。此項規定的目的在利用對外採購案時機,以政府協議或商業條款,強制要求國外工業合作承商以採購案總金額一定比例為衡量基準,估算其必須在國內執行工業合作計畫的承諾額度(須提供技術轉移或是資金),以協助我國從事技術引進、採購、訓練、研發、行銷協助及投資等工商業活動。監察院以「天鷹專案」及飛彈採購案為例,指出我國實際所獲工合的比例額度皆未達國防部工業合作作業規定的40%,工合小組卻僅依憑協議書簽訂40%,認為已經合乎規定。爰要求國防部(軍備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書面報告,並檢討相關案件之流程,以符制定工業合作計畫承諾額度之精神。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二○一)協助推動「5+2產業創新」是經濟部與國防部工合的重大任務之一。國防部也表示,為配合政府「5+2產業創新」政策,具體推動國防自主及產業發展,依實際需要並參酌美方建議,擬定107年赴美參加工合會議之研討項目:推動事前工合、調整工業合作執行門檻、結合產業發展。經濟部與國防部著手運用工業合作協助國內廠商提升相關產業,參照102至106年度產業工業合作執行成效之數據,就近幾年的投資、產值以及就業人數來看,數據皆相當不穩定。102年至今,促進民間投資的金額大致上是成長的,但增加民間的產值卻忽高忽低,新增的就業人數甚至是逐年下降的。爰此要求國防部檢討上述問題,並就如何協助國內廠商取得認證、輔導認證,以及如何建立起國內供應鏈之困境,研擬相關措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二○二)國防部近年可動支之管制預算金額少則近30億元,多則逾50億元,雖該部明定管制預算優先運用於三軍戰備整備及災損復原等急要施政,然揆其107年度第2季運用狀況卻以「改善官兵生活」之營舍整修工程或設備汰購經費占比最高,該等用途或有助於提升招募及留營成效,然恐未具以管制預算支應之急迫性。爰要求國防部就管制預算之動支提出檢討報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二○三)國防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認為服役滿1年者,若無繼續服役意願,則需要至少賠償學雜、伙食、健保、住宿等公費,以及薪資、醫保、訓練成本等金額,上開合計的「2倍」方為賠償金額;此外,軍醫與飛官因培訓費用高,則為「15倍」,最高金額可達3,000萬元。從法律層面來談,先前曾有過「教育部就陽明公費醫學生分發及證書保管」等規定是否違憲的案例,司法院釋字第348號解釋認為,這是主管機關為解決公立衛生醫療機構醫師缺額補充的困難而訂定,並作為與自願接受公費醫學教育學生,訂立行政契約之準據,並不違憲。而國防部此次通過的退場機制草案,也是以行政契約而生的法律概念,在法律面來說沒有問題,然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仍有爭議。爰要求國防部(軍醫局)擬定相關配套措施,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完整書面報告,以解國軍專業人才流失的問題。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二○四)108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額度雖創歷年新高,並較次高之97年度增加120億元,但扣除人員維持費及變動不大且相對小額之「其他」項目預算後,所餘可供軍事投資及作業維持運用之預算額度,卻較之減少182億餘元,顯見人員維持費需求數大幅增加為關鍵影響因素。國防部主管預算額度創歷年最高,扣除人員維持費後,僅逾5成之預算資源有賴妥慎配置運用,俾發揮應有效益。國防部業已多次報奉行政院同意增發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之多項加給及獎金,以增其招募誘因,然國軍志願役人力雖已逐年略增,但與目標計畫數仍有相當之差距。爰此,請國防部就募兵成效及相關激勵措施進行檢討,非一味提高相關加給及獎金,以妥善運用有限資源,在最短時間內獲得足夠志願役人力,改善部隊編現比不足的情況。
提案人:羅致政 邱志偉 王定宇 林昶佐
(二○五)陸軍軍官學校、海軍軍官學校、空軍軍官學校,目前分別編制於各軍種下,3所學校都設於高雄地區,但彼此間各自為政,劃地自封,導致資源重複投資、學生間互動不密切等問題。爰要求國防部整合三軍軍官學校資源,成立聯合大學系統,增進彼此間關係,強化未來聯戰能量,並比照各國將此大學系統提升至與國防大學平行,而非繼續由軍種管理。相關初步具體評估書面報告應於108年5月底前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二○六)國防部在驗證「募兵制實施計畫」過程中,為達成各年度所訂志願役員額招募目標,並改善志願役人力不足之現況,除持續向行政院爭取各項福利待遇提升以增加招募誘因外,並不斷提出各種人力招募政策且放寬招募條件,如接受有微罪前科者報考參加軍(士)官、士兵之考選、允許士官接受短期訓練即可轉任軍官、招募短役期之預備軍官、放寬軍事院校學生退學規定等。在招募措施一再放寬各項篩選條件之下,志願役人力招募成效或可短暫獲得提升,惟國軍人力素質受到影響,應予檢討。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二○七)中國近年來頻密出動戰機、軍艦繞臺演訓,其中又以轟六K長程轟炸機所帶來威脅最大,美國國防部最近公布之中國軍力報告,特別以圖表列出共軍機艦分從臺灣南北兩端到西太平洋演訓的路線圖,以及轟六K搭配對地攻擊巡弋飛彈時,其長程打擊範圍長達三千三百公里。未來每當中國於臺灣週遭進行海軍、空軍(包含但不限於)等單位之演訓,爰要求國防部適時對外發布新聞稿,使國人知道,國軍對中共各項軍事活動,均能有效掌握。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二○八)目前我國無人機能量規劃,乃由海軍陸戰隊使用紅雀無人機、海軍使用銳鳶無人機、空軍使用騰雲無人機,惟各軍種對於無人機之使用未臻完備。舉例而言,海軍至107年6月底,擁有無人機高級證照者僅有1名、中級亦僅有5名,人員嚴重不足。僅管無人機為全球各國潮流,國防部於籌獲操作之餘,卻未同時引進使用配套,導致預算浪費之嫌。爰此,要求國防部重新擬定無人機運用規劃,如何增進無人機使用效益。並將相關書面報告於108年2月底前送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二○九)國防部目前以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第12條規定,提供備(除)役上將或其配偶軍車,供其於因故無法自行就醫時使用。就國防部提供之說明資料將上述辦法第12條擴張使用範圍至「備(除)役上將或其配偶因故無法自行就醫等需求」。請國防部應詳實檢討派遣方式,避免浮濫核准情形。
提案人:蔡適應 林昶佐 羅致政
(二一○)國防部設置多處飛彈陣地影響周邊居民權益甚鉅,造成地方發展受限,且平時營區演練車輛機具之移動及其噪音,更是由民眾長期承擔。故建請行政院及國防部積極偕同相關單位3個月內研擬提出「飛彈陣地睦鄰」完整配套方案。另考量為避免飛彈陣地資訊曝露影響國家安全,建議應以秘密方式不予公開地點及相關資訊。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蔡適應
(二一一)請國防部提供招募軍用門號撥發情形及通信費支用狀況,並請撙節使用及依實核銷,善盡經費稽核及抽查,以有效提升國軍招募成效。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馬文君 呂孫綾 羅致政 江啟臣 蔡適應 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王定宇 林昶佐
(二一二)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106至114年度編列160億餘元,單艦造價超過50餘億元,與原型艦造價差異過大,監造專業人員均由海軍派遣,請務實檢討所需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需求,另相關技術手冊等未完備,即編列預算籌購整體後勤支援,在相關資料未完整及需求不明確下,恐造成國防預算虛擲,爰針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提出附帶決議:為確保作戰效能無虞,高效能艦艇後續艦量產案,須待首艘艦完成作戰測評,經海軍驗收合格,後續艦艇方可動工。
提案人:馬文君 江啟臣 呂玉玲
(二一三)請國防部針對籌獲快速布雷艇等國艦國造計畫,應加強計劃事前評估作業,針對國內造船產業執行國艦國造計畫所需人力(含養成教育)事先評估及預應,並納入建造案期程規劃考量,以維周延。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二一四)為維護國會預算審查及法案之職權,爰要求自下次起,國防部國防大學校長應國會邀請參與相關議事及預算審查會議時,應親自出席。
提案人:何欣純 江啟臣 邱志偉 馬文君 蔡適應 李彥秀 呂孫綾 林麗蟬 羅致政 王定宇 林昶佐
(二一五)請國防部針對國軍招募宣導小物及校園宣傳贈品,應優先評估整合國防部各單位既有之文創商品,並擴大使用,避免重複編列設計及採購經費。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一六)國防部配合行政院頒之「國防科技發展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科技部與國防部尋跨部會合作,分別編列專款委請校方進行有關國防科技研究之合作計畫,鼓勵大專院校及學術界投入國防科技研發工作,以落實國內軍民合作國防武器研發管道,並可運用未來相關裝備研改及現有武器系統性能提升,但歷年來研發成果有多少回饋至國軍,協助國軍在裝備研改及武器性能提升上有所幫助,另計畫構想主題由國防部提供給科技部,主題構想是否因應國防需求而提出,且詢問各研究單位是否有重疊之研究主題,應進行詳實評估,才不致浪費公帑。爰此,「國防科技學術合作計畫」為武器系統發展之先期扎根研究,又為影響國艦(機)國造之研發期程、先進科技研究及後續武器系統研發,為避免武器系統發展延宕,無法滿足防衛作戰需求,請國防部應在會期中之業務報告,新增「國防科技學術合作計畫」執行狀況。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羅致政 吳焜裕
(二一七)國防部軍備局108年度於「後勤及通資業務」業務計畫之「營產管理」分支計畫中,為辦理空置營區委商巡管及清潔編列一般事務費2,460萬1千元,較106年度之2,291萬增加169萬1千元(增幅7.38%)。據軍備局所提供資料顯示,該局所經管營地現仍處於空置者多達153處逾841.98公頃,其未能積極檢討釋出以活化國家資產,致每年仍需編列高額委商巡管費用,其妥適性容待商榷。爰要求國防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李彥秀 林麗蟬
(二一八)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建造案未依預算法程序調增10億元預算,請國防部針對內部作業程序檢討究責,並提出軍事投資建案精進作法,實施專案報告;另後續建案修訂、或招標訂約過程涉及總經費調增,應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得執行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邱志偉 呂孫綾 呂玉玲 林麗蟬 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二一九)國家安全局歷年編列大筆預算使用於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勤務獎金等,108年度編列1億1,083萬元,較107年度1億0,938萬6千元顯著成長,惟系爭獎金並無一致之發給標準,不利國會監督,為求情報預算支出必要性,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人事費」之「獎金」預算編列1億1,083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提供該筆預算發給標準,及106年及107年該筆預算科目之支用狀況、各筆明細清單等,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二二○)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28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家安全局為辦理情報及特勤業務,編列一般事務費,然相關內容項目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2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2.國家安全局「行政管理」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28萬9千元,較107年4,750萬1千元,增加1,378萬8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增列原因。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2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3.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28萬9千元,為辦理情報及特勤業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潔、員工健康檢查及辦理藝文、康樂活動之費用,應為例行性之開支,然相較於107年預算數4,750萬1千元,108年度增列1,378萬8千元,預算增幅達29%,卻未說明增列原因,恐有浮編之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王定宇
4.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28萬9千元,相較107年預算數4,750萬1千元,增列1,378萬8千元。經查國家安全局108年度該項預算增幅達29%,卻未說明增列原因,為撙節國家開支,嚴守財政紀律,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蔡適應
5.108年度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108年編列6,128萬9千元辦理情報及特勤業務所需之各項事務費用。其情報相關業務亦涉及國際、大陸地區、臺灣地區等地之安全情報蒐集之相關業務。查「中華民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我國總統、各級政務官及相關人等,皆公開指涉我國選舉遭中共假新聞、假消息入侵,甚至散布我國部分候選人係為中共政權扶植、培養之在台代理人,若該候選人當選之後,台灣極有可能會被併吞。惟107年11月26日,國家安全局局長彭勝竹於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回答委員質詢時指稱「目前沒有任何當選人係為中共政權扶植、培養之在台代理人」,至於假新聞、假消息僅有「政府擬將太平島出租美國」及「政府禁止漁民至釣魚台捕魚」兩件消息,對選舉影響甚小。顯見國家安全局於情報偵蒐、分析與真實輿情相差甚遠,對於相關民間人士散布錯誤、虛假之國安重大消息,亦沒有出面澄清,致使我國人民受錯誤國安情報誤導,人心惶惶,國家安全局有其責任。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12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6.民進黨政府強調本國暖實力,軟實力的同時,國家安全局卻於選前爆出針對社群網路上的言論監控,已經踩到我國言論自由紅線,更引發國人對於國家安全局之疑慮,國家安全局的目標應該是國家安全而不是針對自己的國人進行情蒐。國家安全局屢次於立法院答詢失言,顯見行政管理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預算編列9億7,925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二二一)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特別費」預算編列117萬8千元,因國人對於政府機關編列首長特別費支出用途不明、觀感不佳,且經常被挪為私用、無公益公用性質,爰凍結2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二二)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23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家安全局為辦理史蹟館駐地變遷展區多媒體系統及浮空投影展示系統建置,編列有相關費用;然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2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2.國家安全局辦理訓練中心學員生活區新增中央影像管理系統等設備建置;然相關內容項目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23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23萬元,經查「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項下預算數估算竟以「拍賣網站」之標價作為預算估計之參考數額,顯見本預算科目估算草率,未經詳實估價,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二三)國家安全局「情報行政」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12萬5千元汰購學員寢室床架、床墊等物品;經查107年度亦有此筆預算編列且108年預算數額較107年為高,疑有濫編浮支之疑慮。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146萬8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二二四)國家安全局第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32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家安全局辦理各項進修、培訓及在職教育訓練;然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32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2.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32萬3千元,經查107年度編列596萬6千元單獨舉辦新進人員多益英語測驗,占教育訓練費用高達三成,效益有待商榷,且排擠必須之教育訓練支出,應可規劃其他類型之考試或以部分補助代替單獨舉辦,以達撙節開支之目標,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3.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編列1,832萬3千元,係各機關對現職員工實施教育訓練所需補貼有關學分費、雜費、教材、膳宿及交通費等各項經費支出,而在政府資源有限情況下,是項經費用途當應以提升現職職員職場所需能力為妥。據國家安全局提供之資料,國家安全局每年均為鑑測新進人員語言能力而單獨舉辦「多益英語測驗」,所耗之外語訓練經費為596萬6千元,占教育訓練費中相當高的比例,然國家安全局人員的英語能力皆不一,單獨舉辦「多益英語測驗」之成效尚未明朗。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王定宇
(二二五)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022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家安全局108年度編列1,022萬9千元用於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該筆經費不僅成長額度可觀,且綜觀國家安全局例行提供立法院之說明資料及官員備詢之發言,各項專題講座對於人員專業技能增進明顯無正向發展。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022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2.國家安全局辦理各類專題講座及教育訓練班隊編列有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然相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022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國家安全局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編列1,022萬9千元,相較於107年增列157萬9千元,卻未於預算書中說明緣由,不利預算審查。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預算編列1,022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二二六)國家安全局購買受訓學員課務教材、書籍文具與訓練用槍彈等消耗性物品,相關內容項目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物品」預算編列150萬元中,凍結1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二二七)國家安全局辦理各項教育訓練庶務等經費,相關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48萬1千元中,凍結1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二二八)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333萬3千元,查特勤中心於104年實施「4對3對向交錯移動同時射擊」訓練,未配有適當護具,致教官癱瘓,且與教官家屬纏訟多年,近日判決指出國家安全局認為教官應「自負責任」,惟特勤訓練科目應配有相應護具方得實施,以保學員安全,為避免再次造成無法挽回之憾事,爰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二九)國家安全局於107年間至少發生兩起維安特勤人員涉毒案件,恐置國家元首安危及國家安全於風險,顯見現行宣教、採驗作為效果不彰,應檢討現行辦法及策進作為,以防再生此類情事。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223萬2千元中,凍結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李彥秀 王定宇 何欣純 蔡適應 呂玉玲 林麗蟬
(二三○)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47萬元,凍結15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國家安全局第七處資訊安全人員,目前擁有相關專業證照的比例已提高至86%,有長足進步。但同時具有安全技術證照及安全管理證照之比例,只有14%,仍有待改進。且證照種類多達39種之多,國家安全局應具體規劃,針對不同之需求或職務,所應考取之證照為何。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47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2.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47萬元,因應中共網路戰威脅係國家安全局107年度施政重要目標,經立法院多次監督,國家安全局處置措施僅停留於「監控」與「澄清」,無法有效「阻絕」與「反制」,且國家安全局局長多次對外強調「境外敵對勢力」威脅我國資訊安全,但又在立法院說明僅能「監控」無反制能力,又對外強調敵對勢力介入僅能造成民眾惶恐不安,本科目預算擬建置「網安平臺」,惟其功能與預期成效未予說明,亦未能安定民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三一)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1.依國家安全局108年度預算書所列「公務車輛明細表」,預計汰除各式公務車輛共42輛,該等車輛雖均已符合使用屆滿15年之汰換條件,然部分車輛行駛里程數仍偏低,未及10萬公里者多達13輛,占汰除車輛總數比率達30.95%,是否均已達「不堪使用」或「不堪修護使用」之條件,不無疑慮。是以,國家安全局擬汰除前揭行駛里程數尚低之車輛,恐難謂已物盡其用。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國家安全局為因應外勤單位及情報支援單位需求,並為執行安維特種勤務(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所需,108年度於「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將採購各式公務車輛共43輛(外站主官車1輛、警備車38輛、公務車4輛)及機車6輛;另為符合國家安全局公務車輛配賦編制數量,國家安全局亦同時檢討將於108年度汰除42輛警備車及公務車。然經檢視所規劃汰除車輛中,逾三成(13輛)行駛里程數均不及10萬公里,除難謂已物盡其用外,全數汰除之必要性亦有待商榷。依「108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中就公務車輛得辦理汰換標準為「已屆滿15年」或「行駛里程數逾25萬公里」;另外,車輛管理手冊第39點第1項亦規定:「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辦理汰換:(一)使用年限達當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者。(二)不堪修護使用者。」爰機關辦理公務車輛之汰換除考量使用年限外,並應將車輛之行駛里程數及實際堪用狀況列入考量,不宜僅因使用年限屆滿15年即辦理車輛汰除。國家安全局108年度預算書所列「公務車輛明細表」,108年度預計汰除各式公務車輛共42輛,依國家安全局提供所規劃汰除車輛使用現況,雖均已符合使用屆滿15年之汰換條件,然部分車輛行駛里程數仍偏低,未及10萬公里者多達13輛,占汰除車輛總數比率達30.95%,是否均已達「不堪使用」或「不堪修護使用」之條件,恐不無疑慮。爰針對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3.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相較107年預算數123萬8千元,增列7,063萬6千元。查國家安全局為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大選安全維護工作,計劃增購及汰換各式車輛計39輛,共編列預算5,883萬元,惟所購車輛係為因應短期性任務所需,且國家安全局現有與擬增購之同型車輛眾多,似可考量部分以調派現有車輛支援方式辦理,俾撙節購車;又國家安全局亦同時檢討將於108年度汰除42輛警備車及公務車,然規劃汰除車輛中,逾三成(13輛)行駛里程數不及10萬公里,除難謂已物盡其用外,全數汰除之必要性亦有待商榷;另國家安全局108年度規劃為外站主官更換座車1輛,然所規劃購置車輛之排氣量除高於已報廢之舊有車款等級外,亦與外交部相關規定未合,難謂妥適,且有違撙節支出與節能減碳政策,國家安全局允宜重新檢討所需購置車輛之規格及等級,綜上,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蔡適應
4.查國家安全局為外站主官購置公務車輛之排氣量高達3,500cc,已高於外交部通函各外館主官座車汰換等級(3,000cc),恐難謂妥適,又因應第15任總統大選編列5,883萬元購置警備車輛,查第14任總統大選購置之車輛後續使用規劃未如預期,超過三成車輛行駛里程數都不到10萬公里,造成設備閒置且徒增保養經費負擔,宜允檢討改進。第15任總統大選購車應有後續使用規劃之方案,或以「租賃代替購買」,為力行撙節開支,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5.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科目,編列「駐外單位推展情報工作所需公務車輛」1輛汰換預算158萬6千元。惟查該車為外站主官座車,汽缸總排氣量為3,500,其排氣量高於外交部通函外館主官座車規格(3,000cc),有違撙節支出與節能減碳政策,經立法院預算中心披露及立法委員質詢後才改口調降規格,顯見國家安全局於編列預算過程過度浮濫,行政態度輕忽,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6.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科目中,為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大選安全維護工作,計劃增購及汰換各式車輛計39輛,共編列預算5,883萬元,惟所購車輛係為因應短期性任務所需,且國家安全局現有與擬增購之同型車輛眾多,似可考量部分以調派現有車輛支援方式辦理,俾撙節購車。據108年度國家安全局預算書表所附載「公務車輛明細表」,國家安全局現有各型警備車計136輛,其中擬增購之同型車輛中,5人座警備車已有90輛,7人座警備車則有10輛,而9人座警備車雖僅7輛,然11人座警備車亦多達13輛,機車則有67輛,均顯現有車款為數頗多;且108年度亦同時為「外勤單位推展情報工作所需」,編列汰換5人座警備車3輛及7人座警備車2輛共380萬元,容可考量部分以調派國家安全局現有車況較佳車輛支援方式辦理,俾撙節購車,節省公帑支出。爰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7.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編列7,187萬1千元,包含駐外、外勤單位推展情報工作、情報支援工作之車輛,以及增購及汰換第15任總統、副總統大選安全維護工作所需之警備車輛。依108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之規定:「各機關購置各種公務車輛,……於編列年度增購及汰換車輛預算前,並應確實評估所需車種及數量。」、「各機關……於公務車輛報廢後,應優先以集中調派方式運用現有公務車輛,支援各項公務所需。」依國家安全局108年度預算書表所附載「公務車輛明細表」,現有各型警備車計136輛,其中擬增購之同型車輛中,5人座警備車已有90輛,7人座警備車則有10輛,而9人座警備車雖僅7輛,然11人座警備車亦多達13輛,機車則有67輛,均顯現有車款為數頗多。國家安全局108年度雖因執行特殊任務而有增購及汰換車輛之需求,仍應依規定確實評估所需車種及數量。然未見國家安全局對此有詳加評估,且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大選安維任務,計劃增購、汰換各式車輛達39輛,皆為短期任務所需,或能以調派現有車輛之方式辦理。為妥善運用設備之經費,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王定宇
(二三二)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5,593萬2千元,計畫內容包含各資訊軟硬體之設備購置,然除了高端資訊裝置需購買全新配備以達任務需求並避免有心人士竊取資訊之外,於第15任總統、副總統大選安全維護工作項目下購買之攝影機、印表機、數位相機、筆記型電腦等物,為一般性資訊設備,大選結束之後將會做何處置,國家安全局須詳加計劃說明,以免造成設備之浪費。爰凍結3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江啟臣 王定宇 羅致政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三三)國家安全局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中「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214萬7千元,107年度並無編列,為108年度新列預算。查國家安全局為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大選安維工作,於108年度預算案中持續編列多項雜項設備購置經費,然揆其編列內容,安維人員防彈背心購置數量及預估單價均有高估之嫌,又第15任大選安維任務之基本編組數已由第14任時之4組降為3組,然所編安維人員文康設備購置預算卻不減反增,恐難謂已撙節編列,爰凍結200萬元,俟國家安全局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江啟臣 李彥秀 何欣純 蔡適應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三四)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20條已於92年將寄列文字刪除,國家安全局應儘速完成法制作業,使預算編列依法有據。此外,國家安全局應比照國防部、外交部、僑務委員會,編製獨立之機密預算摘要本,並送至立法院,以周延預算審議工作。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二三五)鑑於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政府假消息、假新聞橫行,政府不只對假消息、假新聞毫無防範手段,甚至政府自己就在散布假消息、假新聞干擾選舉。建請國家安全局針對假消息、假新聞應呈報正確國安情報及相關輿情予國安團隊,使我國國安團隊能獲得正確之國安情報,確保我國人民不受錯誤國安情資恐嚇,以利109年總統選舉得平安進行。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二三六)鑑於國家安全局針對輿情蒐集易涉及人民隱私及言論自由等部分,建請國家安全局於輿情蒐集應注意言論自由等憲法基本權利。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二三七)鑑於假新聞、假消息對我國社會安全影響甚鉅,國家安全局應針對錯誤國安情報積極澄清,以防有心人士以錯誤國安情報影響我國民心。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二三八)鑑於有心人士常以「不願具名國安人士」對外發表不實國安情資,不僅傷害人民對國家安全局之信任,亦致生民心惶恐,國家安全局應調查其不實言論消息來源,以杜絕有心人士假藉「國安團隊」為名散布恐懼。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馬文君
(二三九)「假新聞」、「爭議訊息」全球肆虐,前有俄國介入美國大選,近期中共亦介入柬埔寨選舉等情事,確已成為各國高度重視的國安議題。而其實相關民主國家如美國、德國、法國、日本等國均訂有專法加強防制,例如德國,因為其特殊的歷史背景,為了避免二戰時期屠殺猶太人的悲劇再度發生,德國在毀謗、公然煽動犯罪和暴力威脅方面,擁有全世界最嚴格的法律,鼓動族群仇恨者依據德國刑法是可以遭判刑入獄的。與其他西方民主國家相比,德國選民整體上來說相對較不受到社群媒體上的仇恨言論和假新聞影響。近期,德國通過了「社交網路強制法」,規定大型社群網站,像是Facebook和Twitter,必須在接受到使用者通報後的24小時內,撤除「明顯」違反德國刑法的仇恨言論,而對於假新聞或是「較不明顯」、「有爭議」的仇恨言論,社群媒體公司有7天的時間可以決定是否要移除該貼文。雖然國情不同,但國家安全局仍可學習他國的優點,改善成最適合台灣的制度。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於2個月內提供「國際對假消息應處機制現況」,作為立法院草擬未來法案修改方向參考。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王定宇
(二四○)92年12月新修訂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首次將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通稱為「三戰」)列為「戰時政治工作」的重點,至此所謂三戰成為北京對台統戰工作的新內涵。簡單來說,「三戰」屬於不對稱戰爭的一環,發動者企圖透過最小的成本達成最大的「攻心為上」或「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結果。所謂的「心理戰、輿論戰、法律戰」,就是中共除了在武力威脅之外,對我國進行的軟性攻擊。而近期出現在我國國內的假民調、假消息的「心理戰」、貶低國格的「輿論戰」,還有日前中國一系列收買人心的惠台政策,也就是「法律戰」,這些與中共對台戰爭的三戰內涵不謀而合。我國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普世價值,實為反制中共「三戰」的最佳利器。但也由於如此,更是中共能夠利用的最佳手段。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國家安全局身為情資單位龍頭,須一肩扛起重責大任,我國不能一再地面臨挨打的局面。不只要做好防患未然,更要搶先一步、占據先機。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於3個月內,研析中共當前及今後可能會採取之三戰措施,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王定宇
(二四一)目前中央政府同仁於公務出國歸國後皆須撰寫報告並刊登至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以供檢視。惟該資訊網上卻不見國家安全局公務出國頁面。然基於國家安全局相關情報工作業務屬性特殊,請國家安全局於立法院會期業務報告中,適時說明公務出國執行情形與成效。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主席:第9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16款「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6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2億0,999萬3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19萬5千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電動汽車電池租金5萬元、「物品」1萬5千元─科目自行調整,「設備及投資」之「雜項設備費」─新增電動車充電設施10萬元、「資訊管理與維護」3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280萬元(含「召開僑務委員會議」中「業務費」30萬元、「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四)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辦理文化社教活動」7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五)第6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六)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100萬元(含「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50萬元、「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中「業務費」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八)共計減列769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億0,229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7項:
(一)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81萬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查僑務委員會於107年7月24日以僑秘文字第1070401121號函請國防部軍備局將經管之泉州營區閒置房舍(臺北市詔安街35號)無償撥用,國防部軍備局於7月30日以國備工營字第1070008945號函復將儘速依「國軍營地移管及釋出審查作業規定」納案審議後回復。後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亦於7月30日行文國防部軍備局申請撥用該地,國防部軍備局於8月1日函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已先行接獲僑務委員會之撥用需求,建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另覓其他合適地點或與僑務委員會協商;因此,為表達僑務委員會對檔案庫房之迫切需求。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81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針對檔案庫房作出規劃與進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王定宇 何欣純
2.僑務委員會應持續積極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洽詢適合存放實體檔卷之處,並積極辦理檔案文件數位化存管作業,降低對實體檔案存放空間之需求,俾使國家資源得以有效運用並節省公帑,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81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81萬元,其中編列檔案庫房租金162萬元。惟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曾多次提供僑務委員會閒置國有房舍之場址,僑務委員會並未明確選擇,仍舊以高額租金租賃檔案庫房,顯有浪費公帑之嫌。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81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昶佐
4.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281萬元,其中編列檔案庫房租金162萬元。惟查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曾多次提供僑務委員會閒置國有房舍之場址,僑務委員會並未明確選擇,仍舊以高額租金租賃檔案庫房,顯有浪費公帑之嫌,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曾於106年示警,並要求僑務委員會儘速尋覓適合國有房舍,作為庫房使用,惟查僑務委員會至今尚未尋覓適合場所,顯有精進加強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應儘速從現有閒置國有房舍中選址作為檔案庫房,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5.為有效運用國家資源,僑務委員會應主動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積極爭取理想的檔案庫房空間,非被動等待消息。再者,若競爭者眾多,也應儘速研議其他備案,解決僑務委員會檔案庫房租用問題。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9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馬文君 呂玉玲 李彥秀
(二)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906萬7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之「一般事務費」編列處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印刷、辦公室環境美化、環境教育、公共區域清潔維護、員工健檢、性別主流化業務及雜支等預算,107年與108年相較,108年度多增加87萬6千元,用於因應機密文書及機密文件之所需,經查明細資料有關信封、封套、檔案盒等編列費用單價過高,顯有浮濫編列之嫌,另往年機密文書及機密文件之編列情況無從查知,容待僑務委員會說明。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之「處理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印刷、信封與封套(含機密文件專用)、檔案盒(含機密文件專用)、證書夾、獎狀、環境教育、辦公室及公共區域清潔維護、員工健檢、性別主流化業務及雜支等」預算編列177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檔案資訊化及檔案與傳票整理外包服務等作業」預算編列298萬5千元,惟查辦理公文、繕打、文書處理等本應為公務人員職務內之工作;且已雇用臨時人員負責相關文書處理作業,卻又編列高額之公文案件委外繕打經費,將該等工作委外視為正常,自行將之劃分至職務範圍外,實非由人民納稅支應經費之公務機關所當為。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趨增,恐致員額閒置,浪費政府人力資源,顯見僑務委員會並未考量文官人力運用,只仰賴委外人力,實屬不智,爰凍結部分經費,以為撙節。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3.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檔案資訊化及檔案與傳票整理外包服務等作業,因委外服務人力只有兩位,預算卻編列295萬8千元,是否有浮編情形?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2,993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三)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特別費」預算編列94萬4千元,係正、副首長相關餽贈、招待、獎賞及公共關係等相關費用,惟公關費用應撙節為之,立法院每年審查都決議減列十分之一,該筆預算理應刪減;且查107年發生歐華年會停辦、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遭批拒與美台僑同桌等事件,僑務委員會雖屢屢為委員長發澄清新聞稿,然負面批評不斷,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相關公關形象顯有待加強,爰凍結10萬元,僑務委員會應檢視正、副首長相關公關宣傳作為,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四)僑務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預算編列1,222萬6千元,凍結1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每年均編列系統維護經費,由103年度之65萬元逐年成長至107年度之93萬元,108年度亦同額編列該項預算。惟因該系統建置以來,累積資料量龐大、使用率高且業務承辦人員更迭頻繁,致系統登載之僑務資料間有同名自然人重複、未歸戶管理等情形,影響資料查對正確性及後續相關決策應用。鑑於僑界資源基本資料及各類僑團組織動能等之追蹤與掌握係屬僑務政策布局及僑務工作推展之基石,僑務委員會允宜針對僑務資料之收集運用建立內部控制機制,以確保相關資訊系統正確及有效運作,並持續督促各業管單位落實資料庫登載、記錄及更新,暨參酌「第五階段電子化政府計畫(106至109年)」規劃目標,研議提升「僑務資訊系統」功能與加值應用之可能性。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573萬1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王定宇
2.由於近來網路假消息、假新聞頻傳,且中國對僑界之滲透亦不斷加大力道;因此僑務委員會之資訊系統或資料庫更應注重資訊安全,108年度僑務委員會配合行政院資安稽核辦理弱點掃描及滲透測試,並進行僑民身分證系統改版,僑務委員會應就目前網路攻擊之狀況與資安保護進行說明;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與維護」預算編列1,222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五)僑務委員會單位預算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勞務承攬」預算編列869萬7千元,惟查公務部門進用派遣人員行之有年,行政院107年雖大動作宣示要將公部門進用派遣2年歸零,然各機關卻轉以勞務承攬模式,勞務承攬不論是與自然人或非自然人簽訂,都大大影響簽約勞工相關待遇與勞權,與派遣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舊瓶裝新酒,更違背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日前公開宣示,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由政府自行聘用之承諾,爰凍結100萬元,僑務委員會應統整相關勞務承攬業務之所需原因,及未來如何降低勞務承攬人員與該業務如何轉成自聘人員或以現有預算員額補足之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六)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召開僑務委員會議」預算編列1,066萬6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每年固定編列預算辦理僑務委員會議,其中包含高額旅館、場地租金以及補助機票費,惟科技日新月異,僑務委員會應思考是否能採用如視訊等電子設備輔助會議進行,甚至分區辦理,而非花費大筆經費辦理。況且僑務委員會議之成效(如議案之後續追蹤)過去亦遭質疑,恐淪為形式上「為辦而辦」。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召開僑務委員會議」預算編列1,06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何欣純 蔡適應
2.僑務委員會為因應當前海內外情勢變化,每年定期辦理「僑務委員會議」廣納建言,以研討策訂前瞻務實之僑務發展策略,經查106年《第五屆全球僑務會議實錄》內容所指,會議議事安排「僑務論壇」,特別邀請全球代表性優秀華僑四位,專程飛抵台灣輪番上台報告,但大會安排主講者僅演講10分鐘,其中一位主講者還抱怨「10分鐘大概是我一生最短時間的演講」,由此可證僑務委員會議淪為徒具形式大拜拜,且現在網路科技頻繁使用,有無必要每年定期舉辦,值得商榷,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召開僑務委員會議」預算編列1,06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3.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召開僑務委員會議」預算編列1,066萬6千元,惟據108年度預算書所示,107年度僑務委員會議計有181位代表參與,較106年度的300位代表,足足少了近1倍,顯見僑務委員參加1年1度的僑務委員會議興致不高,僑務委員會議之效用猶待質疑,爰凍結部分經費,待僑務委員會針對未來僑務委員會議之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七)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預算編列1,597萬9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鑑於僑務委員會為辦理國內十月慶典系列活動,成立「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經查107年度返國參加十月慶典僑胞人數約5,930人,較106年人數相比相差無幾,但以歸國華僑洲別分布觀之,美國、歐洲、大洋洲、非洲四大洲參與人數大幅下滑,顯然提升僑界與國內各界緊密連結及正向互動有待加強,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預算編列1,597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僑胞回國參加國慶慶典,不僅代表海外僑界對我國之支持,更是政府向僑界宣傳我國家發展、了解政策之重要機會;然查108年度相關預算額度較107年度減少200餘萬元,僑務委員會應就預期僑胞回國參加國慶之情況進行說明;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預算編列1,597萬9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預算編列1,597萬9千元。惟查107年國慶慶典計有5,930位海外僑胞回國參加,較去年的5,939位減少9位。國家慶典乃是一國之象徵,更是宣揚國力的好時機,然回訪僑胞卻有減少,顯示僑務委員會在相關業務顯有疏漏,有改善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針對108年國慶慶典僑胞邀訪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八)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編列662萬7千元,凍結14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由政府捐贈4億元作為基金,成立基金會,除協助政府推展僑務政策以外,亦提供僑胞捐款支持僑務運作之用。然而,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自105年起營運效果欠佳,相較於106年度編列1,214萬元預算,107年度營運經費僅剩628萬元,書面報告更表示「預估募款及活動收入減少緣故」,顯示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亟需重新調整,僑務委員會作為主管機關,應全面檢討組織運作。鑑於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尚未提出具體組織定位與發展規劃。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0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2.僑務委員會將原列於「僑校發展與補助」科目下之輔助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活動經費移至「綜合規劃業務」,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之辦理活動項目勢必有所調整,活動項目與基金會宗旨未必相符,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104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提出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未來辦理活動方向之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3.僑務委員會「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預算編列558萬7千元,傳過去曾參與此計畫之學生對僑務委員會相關業務處理方式評價普遍不佳(例:機票報價不合理、處理人員無故不回應等……),是否因此導致削減學生參與此計畫之意願及熱情,僑務委員會應予檢討。另同項目相較107年度預算編列539萬5千元微幅增加,僑務委員會應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包含108年預算增加原因、未來如何精進、預期成效等)。且鑑於搭僑計畫之精神,除了讓臺灣學生更了解海外僑務,且與海外僑民建立關係外,亦有協助臺灣學生接軌國際,故在遴選學生上,應設有一定比例之弱勢家庭學生名額,以保障弱勢學生學習機會。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532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昶佐
4.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為108年新列預算。經查該專案於預算書所述之預期成果缺乏可供檢視之量化指標,不利立法院監督,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編列662萬7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呂孫綾 蔡適應
5.僑務委員會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編列662萬7千元,推動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及輔助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辦理僑務相關推廣活動。惟僑務委員會自106年起推動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106年補助117位青年至海外參訪,107年編列539萬5千元,辦理192位青年至12國25城市參訪見習,僑務委員會表示,成效良好,108年將擴增名額,規劃遴選234位青年至18國33城市。然查108年之補助及捐助費用編列348萬4千元,少於107年度編列之396萬元,擴增名額之補助經費從何而來,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6.僑務委員會推動之「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有助我國青年學子瞭解海外僑務工作。然有部分學生及接待家庭反映,停留時間過短且僑務委員會安排之行程太多緊湊,僑務委員會應重新檢視相關安排並加以精進。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編列662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7.僑務委員會為建立臺灣青年與海外僑界之橋梁,增進海外僑胞家庭與國內大專青年之互動,推動臺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辦理迄今2屆成效頗受各界好評,惟開辦初期活動流於拜會參訪及觀光旅遊為主,缺乏細膩程度,建議仿效外交部「國際青年大使」增加志工服務、文化僑務推展等元素,以徹底溶入僑界連結中,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編列662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8.為拓展國內青年國際視野,並增進對政府僑務工作之了解,自106年起僑務委員會舉辦「台灣青年海外搭僑計畫」,選送國內優秀在學青年赴海外見習;查108年度預算較106年增加130餘萬元,且業務由僑務委員會僑民處轉移至綜合規劃處,僑務委員會應說明相關原因及過去執行效益;爰針對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僑務專案企劃」預算編列662萬7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九)僑務委員會每年編列購置國旗、紀念徽章及辦理年會之旗座等相關預算,在現有預算資源拮据下,僑務委員會應檢討現行制度或研擬提供可重複使用之用品,避免資源浪費。爰針對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預算編列1,406萬5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十)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預算編列1,103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遴邀各地僑界新生代菁英青年返國考察,並鼓勵其參與僑界公共事務,編列有相關業務費用141萬元;然相關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03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2.僑務委員會辦理僑界專業人士回國邀訪團,促進與國內產業交流;然計畫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03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預算編列1,103萬9千元,其中「辦理僑界專業人士回國邀訪團,促進與國內產業交流互動或商機媒合」預算編列253萬5千元。然查僑務委員會於「僑商經濟業務」項下,亦編列138萬6千元辦理「加強海外僑臺商返國參訪交流,拜會政府相關部會及績優企業,增益海外僑臺商對國內經貿環境之認識,進而引介增進對臺投資。」業務是否重複,經費是否浮編,應予說明。爰針對首揭預算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4.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辦理僑界專業人士回國邀訪團,為108年度新興計畫。然僑務委員會僅說明邀請全球醫師、律師、工程師與會計師等專業性僑團回國參訪,其預期目標績效並未詳述,難以評斷該計畫之實質效益。爰針對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預算編列1,103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5.僑務委員會108年新增「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目的在僑務工作導入更多創新思維與作法,經查「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科目下,將既有的「遴邀各地僑界新生代菁英青年返國考察,並鼓勵其參與僑團活動及投身僑社公共事務」,新增列84萬5千元的補強計畫,經查新編預算計畫邀請美國2團70人次返臺參訪,全球華人分布最多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皆無規劃,顯然資源過於偏重美國僑界,並作通盤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6.僑務委員會108年新增「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目的在僑務工作導入更多創新思維與作法,經查「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辦理僑界專業人士回國邀訪團,促進與國內產業交流互動或商機媒合編列253萬5千元,擬邀請全球醫師、律師、工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性僑團回國參訪,就促進「商機媒合」而言,醫師、律師、工程師或會計師為社經地位高端人士,是否願意在國內「商機媒合」有待商榷懷疑,新編預算可謂大膽!先以小規模試練為原則為宜。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十一)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預算編列1,049萬3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於「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中分別編列40萬元增加邀請20名FASCA學員來台及45萬5千元增辦僑青幹部成長營梯次,惟查僑務委員會已於本預算科目中既有計畫遴選30名FASCA學員返台研習及僑青成長營計畫,兩者工作項目顯有重複,既屬原計畫之擴充,不宜以新計畫方式編列,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9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僑務委員會辦理海外青年志工在地培訓暨活用增能計畫;然相關計畫內容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49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108年度僑青培訓之相關規劃,除增加既有的海外青年志工FASCA人數規模,更特別針對美國辦理僑界青年幹部在地培訓及專業成長營(美西、美東各一場),又於聚僑固臺計畫下,規劃邀訪北美地區美國華裔大學生校際聯盟ITASA、臺美菁英協會TAP兩團體。僑青培訓計畫理當以全球為布局,然就目前僑務委員會規劃,是否過度將資源置於北美,再者,相關活動是否有人員重複性問題。爰針對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預算編列1,049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4.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預算編列1,049萬3千元,其中業務有「辦理海外青年志工在地培訓暨活用增能計畫」,經查此項業務僅加強美國、加拿大等8地區在地培訓及僑民服務,對於全球華人分布最多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皆無此規劃,顯然資源過於偏重美國、加拿大僑界,資源有欠公允,爰凍結部分經費,並作通盤檢討,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李彥秀
5.僑務委員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預算編列1,049萬3千元。惟據僑務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書,107年上半年僑務志工參與僑社各項聯繫工作約1萬4,016人次,而106年整年志工則有6萬6,600人次,107年上半年連106年一半的人數都達不到,顯見在志工聯繫推展工作上,有顯著加強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應盤整相關人數次減少之原因,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十二)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辦理文化社教活動」預算編列3,457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每年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藝文人員赴海外展演,以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然過去執行及預期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辦理文化社教活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3,190萬2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羅致政 林昶佐
2.僑務委員第4目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辦理文化社教活動」中「遴派國內優質藝文團體及文化藝術專業人員赴海外展演,關懷僑胞並宣揚我國文化,促進國際交流」預算編列3,050萬元,較107年度增列350萬元,僑務委員會應詳述增列原因,檢討其績效並應提供相關補助內容,以利監督。爰針對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辦理文化社教活動」預算編列3,457萬5千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羅致政
(十三)僑務委員會第4目第1節「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預算編列1,089萬1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中「輔導海外僑教團體舉辦夏令營活動暨遴派國內文化教師及美加地區文化種子教師巡迴教學活動」預算編列668萬5千元,惟據108年度預算書所示,僑務委員會107年上半年共辦理27場夏令營巡迴教學,選派6位文化教師;106年度辦理66營場次,遴派16名文化教師前往巡迴教學。107年度相關承辦營次與遴派教師人數未達106年度之一半,顯見有顯著加強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應盤整相關營場次與遴派人數減少之原因,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2.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中,雖107年度預算較106年度減列41萬2千元,但107年度預算中「辦理海外青年文化志工在地培訓暨活用增能計畫」從僑教處移至僑民處減列217萬6千元,故該分支計畫是較106年度增列176萬4千元,增列金額分散到其他計畫並無任何詳細說明,爰針對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預算編列1,089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預算編列1,089萬1千元,比照107年度預算雖有減列,但透過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卻再增列187萬元。惟計畫內容只在原有之規劃中,增加辦理25場次相關培訓計畫,難以看出具體革新之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4.僑務委員會於「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編列187萬元,辦理種子教師就地培訓計畫,惟查僑務委員會已於既有計畫中編列預算選派37人至海外進行文化教學,現僅增加辦理培訓計畫場次,顯見此計畫屬原計畫之擴充,不宜以新計畫方式編列,爰針對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預算編列1,089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5.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1節「僑民文化社教活動」項下「輔導海外各地夏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中「辦理海外民俗文化種子教師培訓計畫,強化海外僑教人士文化推廣能力」預算編列309萬2千元。惟查107年1至6月共遴派14名文化教師巡迴教學,參與學員逾4,400人,較106年同期遴派22位文化教師,參與學員計8,500人,績效大幅下滑,顯見有加強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應盤整遴派教師與參與學員人數減少之原因,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十四)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1,203萬5千元,凍結5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為行銷台灣、促進僑界未曾造訪、生活於台灣之二、三代僑民對台灣之認識與認同,僑務委員會應利用既有海外華僑文教中心之資源,辦理如「台灣日」之文化推廣活動,向海外台灣人介紹目前台灣之文化,有助其了解台灣。甚至辦理如107年10月交通部觀光局與紐約大都會運輸局合作之彩繪台灣列車等行銷活動。另預算書上對海外華僑文教中心舉辦活動之業務說明竟表示欲「向僑社與主流社會推廣具臺灣特色之中華文化」,明顯對現今台灣文化之綜合組成理解有誤,恐造成國際主流社會對台灣之誤解。爰針對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923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何欣純 蔡適應
2.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中「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編列179萬5千元,較107年度增加30萬6千元,經查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中心實已裁撤泰國曼谷一處,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李彥秀
3.僑務委員會第4目「僑民社教業務」第2節「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項下「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億1,203萬5千元,較107年度增加71萬3千元,經查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中心實已裁撤泰國曼谷一處,然而相關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十五)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預算編列1億5,595萬1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業務計畫編列新南向政策等相關經費共1億5,595萬1千元,較107年度增列350萬元。其中主要擴增「技職教育僑生專班」計畫,經查,106學年度學員招生達成率僅68%(原預計招收1,500人次,實際就讀人數為1,034人)。新南向政策係政府現階段施政重點之一,僑務委員會負有協助其他部會結合該會於東南亞僑界人脈,以推動新南向相關工作之任務,惟各項計畫經費執行進度未盡理想,允宜加強控管進度,俾發揮協助者之功能,促成政策目標之達成。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中「獎補助費」之「對學生之獎助」預算編列1億2,452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昶佐
2.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之「辦理輔助及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業務」預算編列298萬4千元,其中辦理印尼輔訓班計260萬元。查本案107年辦理222人結業,預算支用332萬餘元,108年預計招收200人,預算僅編列260萬元,預算是否足以支應,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3.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預算編列1億5,595萬1千元。經查107年度僅編列8,651萬1千元,大幅增列預算6,944萬元。惟其計畫內容雷同,為避免預算浮編,僑務委員會應詳述增列原因,檢討其績效與說明增列預算預期成效。其次,107年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入學人數減幅更達21%,顯見海外招生有進一步改善之空間,僑務委員會應儘速研擬應對方針。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4.僑務委員會每年預算有限,資源應有效率運用。108年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預算編列2億餘元,惟僑生之界定,多次質詢僑務委員會,皆無清楚之定義,僑生僑民僑胞之範圍時常隨法規不同而變。僑務委員會推動各項業務應有嚴謹明確之目標對象,始能妥善運用預算發展各項業務,而非流於主觀恣意認定。爰針對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預算編列1億5,59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何欣純 蔡適應
5.僑務委員會於105至108年度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招收優秀僑生回國於技職教育體系升學,107年度為最後1年,因此僑務委員會應詳細說明辦理迄今之效益,爰針對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預算編列1億5,59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十六)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預算編列7,571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預算編列7,571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列333萬6千元。經查106學年度約有3萬8千名新南向國家學生來台就學,其中有1萬874名僑生攻讀正式學位;106年僑外生畢業7,784人,其中透過評點制共有3,326人留台工作,占所有畢業僑生4成2,顯見僑生留台工作制度已逐見成效。惟面對中國同樣強力投入新南向學生的招生,僑務委員會應與教育部、國家發展委員會等相關部會合作,研擬進一步的僑外生攬才、留才、育才相關政策或計畫。故為監督該項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2.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之「辦理僑生校內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補助」預算編列1,876萬8千元。本案107年度編列1,698萬8千元,截至11月止每月補助753人,共核發1,888萬5240元。據僑務委員會表示,108年規劃增加僑生工讀金或學習扶助金預算,以擴大補助人數,鼓勵僑生用功讀書爭取獎學金;然而,僅編列1,876萬8千元,約與107年度實際核發金額數相同,如何擴大補助人數,應予說明。又辦理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應屆畢業優良僑生獎學金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等結業成績優異僑生獎學金,108年編列288萬4千元,較107年148萬元增加140萬4千元;然據僑務委員會表示,105年、106年、107年之核發金額分別為358萬3千元、381萬6千元、400萬1千元,高於預算編列數,不足之數額從何而來,僑務委員會應予說明。爰針對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預算編列7,571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呂玉玲
3.僑務委員會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落實在學僑生輔導與畢業留臺校友聯繫」預算編列7,571萬4千元。經查107年度僅編列7,237萬8千元。惟其計畫內容雷同,為避免預算浮編,僑務委員會應詳述增列原因,檢討其績效。其次,許多畢業僑生與企業單位都反應留台工作條件過高,僑務委員會應與其他相關部會共同檢討目前制度,研議改善措施,落實育才、留才之人才戰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十七)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算編列1,682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權利使用費」預算編列500萬元,用於採購國內新聞稿來源,提供海外華文媒體下載採用。但依據審計部106年決算報告指出,海外華文媒體下載使用率偏低,建議考量預算資源有限,相關權限可移轉其他華文媒體承接,基此,為求研謀改善,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鑑於審計部106年決算報告指出,僑務委員會運維「僑務電子報網站」訪客造訪次數偏低,推廣成效亟待提升,且僑胞收視台灣影音節目或獲取國內政經訊息已有其他多元管道,實有督促檢討之必要,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中「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57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3.僑務委員會第6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算編列1,682萬元,辦理強化海外文宣機制,提升我國能見度。惟依據審計部106年決算報告指出,自107年宏觀電視停播以來,所屬網站內容移轉至僑務電子報網站,以接續推廣僑務工作,但網站訪客造訪次數減少近2成,另僑務委員會採購新聞稿來源提供海外華文媒體下載,使用率偏低,均待研謀改善,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4.僑務委員會長期以來為強化對海外新聞傳播效能,促使海內外人士了解我國建設與政策,除價購國內新聞稿源外,亦辦理海外華文媒體工作者來台參訪等,目的即為增加我國相關訊息在海外及僑界之宣傳。然就海外媒體報導之效益、使用我提供稿源之數量、參訪活動之行程等說明均未臻明確;爰針對第6目「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預算編列1,68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林昶佐
(十八)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預算編列1,824萬元,凍結3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22萬3千元,較107年度增加159萬2千元,用於加強海外僑臺商返國參訪交流,拜會政府相關部會及績優企業,增益海外僑臺商對國內經貿環境之認識,進而引介增進對臺投資。惟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數據顯示,107年1至6月核准僑外資來台投總金額方面,累計30億332萬美元,則較106年同期大減20.39%,顯見僑外資有衰退現象,僑務委員會對引介增進對臺投資效益不見顯著,108年度增加預算規模有待評估商榷。爰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315萬元,較107年度增加90萬1千元,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3.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62萬元,較107年度增加251萬元,用於辦理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及輔助僑臺商青年組織推展業務,以厚植海外友我力量。惟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數據顯示,107年1至6月核准僑外資來台投總金額方面,累計30億332萬美元,則較106年同期大減20.39%,顯見僑外資有衰退現象,僑務委員會對聯繫海外僑商效益不見顯著,108年度增加預算規模有待評估商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4.僑務委員會於「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編列190萬元,分別辦理增加商會組織幹部培訓活動、大型國際商機交流洽談會及辦理海外青商與國內新創之媒合會,惟查前列3項活動均屬增加辦理場次之性質,各該活動均已於既有預算中編列辦理,自不宜以新計畫方式編列,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6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5.僑務委員會為聯繫海外僑臺商,積極辦理各類型邀訪團或培訓班,惟查各活動之缺額比率居高不下,顯見參與活動意願低落,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06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統整僑臺商之實際需求及活動確實目的,妥善調整各類型活動之方向,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呂玉玲 林麗蟬
6.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為協助推動招商引資工作,因應海外僑臺商需求,分區辦理2場次大型國際商機交流洽談會,並在「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中增列70萬元。但招商引資工作係屬經濟部業務,僑務委員會增列此洽談會的意義與效益為何,卻無任何說明,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762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何欣純 蔡適應
7.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762萬元,較107年度增加90萬元,用於輔助僑臺商組織,並以「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來擴充補強預算規模。惟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數據顯示,107年1至6月核准僑外資來台投總金額,累計30億0,332萬美元,則較106年同期大減20.39%,顯見僑外資有衰退現象,僑務委員會計畫108年加開兩場大型國際商機交流洽談會,能引介增進對臺投資效益,實有待商榷,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8.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預算編列1,824萬元,較107年度增列341萬元。該項預算係用於配合國家經貿發展,引進海外僑臺商人脈網絡,增加國內投資為主。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資料顯示,107年1至9月華僑投資金額雖較106年同期增加14.19%,惟回頭檢視華僑投資歷年資料,自99年起華僑投資金額逐年遞減,106年全年度投資金額僅有940萬美元,顯見長期以來,雖僑務委員會該項預算皆逐年增加,但所帶來的投資成效卻未跟著提升,故該項預算工作內容確實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9.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預算編列1,824萬元。經查107年度僅編列1,483萬元。惟其計畫內容雷同,且少了建置僑臺商產業資料庫,協輔新南向重點國家僑臺商與國內商機與產學合作之業務,為何還要增列該項預算?為避免預算浮編,僑務委員會應詳述增列原因,檢討其績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10.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中「協助僑臺商會領導幹部永續傳承,辦理幹部人才培訓活動」等預算編列608萬4千元。惟查僑務委員會107年1至6月辦理107年第1期海外商會領導班及107年海外商會秘書長班,海外僑商幹部共計57人參加,較106年度同期100人,少了近一半,顯見該業務有加強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須盤整幹部培訓人數減少之原因,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十九)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2,139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2,139萬元,相較106年增加853萬。此計畫之預期目標為增辦4團次(共80人)之邀訪活動及配合新南向政策擴大辦理經貿專題演講等。惟在既有人力配置下,僑商處應予敘明執行方法、目的、預計成效。再者,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資料顯示,106年度僑外來臺投資金額為75億1,319萬2千元美金,較105年僑外來臺投資金額衰退近3成。顯見僑外資皆有衰退現象,僑務委員會於增益海外僑臺商對我投資成果不進反退。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941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昶佐
2.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2,139萬元,其中編列1,512萬4千元用於辦理僑臺商事業行銷、創業、投資合作等相關人才研習培訓或邀訪活動等。該項預算計畫之經貿研習培訓活動與海外僑商來台投資相輔相成,僑務委員會亦於108年以「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之方式編列486萬元辦理相關業務,但檢視其與原計畫之差別,僅是擴大辦理重點產業邀訪活動,鼓勵僑臺商回台投資採購,仍是僑務委員會既有辦理計畫內容,顯見該項預算編列容有疑義,恐無法達成預期之效果,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2,139萬元。經查107年度僅編列1,285萬7千元。惟其計畫內容雷同,為避免預算浮編,僑務委員會應詳述增列原因,檢討其績效。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4.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2,139萬元,較107年度增加853萬3千元,用於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鼓勵僑臺商回國投資採購,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107年1至6月僑外來台投資金額大減20.39%,而政策關注的新南向投資,其中新南向國家來台投資減少21.78%,而對新南向國家投資更少31.27%,雙向同步降溫,顯然該項業務推動不力,且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5.僑務委員會為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培訓,辦理各項培訓、邀訪、講座或展演活動,以增進僑臺商競爭力,並加強合作商機;然相關辦理活動內容、次數、效益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預算編列2,139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6.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中「配合政府政策,辦理僑臺商事業行銷……」等預算編列1,512萬4千元。惟據僑務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書,107年1至6月辦理僑臺商回訪參加研習計251人,較106年同期的356人,足足少了100人,較106年度同期100人,少了近一半,顯見該業務有加強之空間,且該項目也大幅增列近1倍預算,無法看出實際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須盤整相關僑臺商經貿人才培訓策略與能量,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二十)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預算編列9,932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辦理「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以協助僑臺商於新南向國家發展,惟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近年來承作保證業務,有資源集中於少部分特定國家現象,如截至107年8月之承作件數116件,泰國與越南就分別佔了39件與52件。為協助僑臺商投資布局東協、南亞及紐澳市場,僑務委員會應儘速研謀增加海外銀行服務據點之可行性或擴展其授信範圍,以協助更多僑臺商。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8,36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2.僑務委員會108年編列補助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8,360萬元,該基金財源高度仰賴僑務委員會補助。但近年來基金代位清償金額回收情形欠佳,代償餘額居高不下造成基金虧損。又為了配合新南向政策,該基金除了修正新南向專案融資信用保證要點,提高新南向地區每戶最高融資額(相較其他地區高50萬元),也將單一經濟利害人均設於新南向地區之融資上限提高至250萬美元。貿然提高融資金額,未來恐造成更多筆難以追回之呆帳,僑務委員會應與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充分溝通,提出完善的追償與提高金額檢討報告。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蒐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8,360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何欣純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項下「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預算編列9,932萬8千元,用於新南向國家之僑臺商提供實質金融支持,協助僑臺商擴大事業規模,落實政府新南向政策。據經濟部投審會資料指出,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服務據點,南向18國僅設於其中11個國家,餘7個國家尚未設立。又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承作保證業務之12個國家中,不論承作件數、授信及保證金額,年年皆以越南居冠,泰國次之,顯然資源有過度集中於少部分特定國家之虞。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一)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預算編列1億3,895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預算編列1億3,895萬8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4億3,808萬6千元,減列2億9,912萬8千元。經查108年僑務委員會預估全球參加總人次達1萬8,000人次,培訓商會會長、青商菁英等主要幹部150人次,在「聯繫海外僑臺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及「培訓僑臺商經貿人才協助僑臺商企業發展」2項合計增加1,194萬3千元的情況下,未明列活動舉辦預計場次,又僅較107年所設目標增加培訓主要幹部10人次,比例有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呂孫綾 蔡適應
2.針對僑務委員會108年度因執行「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有關投資臺灣計畫所新增的計畫,如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產業邀訪,舉辦大型國際商機交流洽談會,邀請國內企業赴海外交流等,為避免資源重複造成浪費,相關計畫之提出應先與其他部會溝通分工。爰針對第7目「僑商經濟業務」預算編列1億3,895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二十二)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3,750萬6千元,較107年度增加68萬6千元,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之「運費」預算編列630萬元以供教材及書籍等運輸裝卸之用,為僑務委員會每年必要支出。惟往年皆有編列且金額相似,為何108年有221萬1千元要特別編列於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劃之中?僑務委員會應詳加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3.僑務委員會長期自編語文教材,惟海外語文教育之推動,除了一般語文教學目的,更蘊含吸引僑民二、三代認識台灣、了解台灣之政策目標。為增進其對台灣之認同,僑務委員會教材編纂應加入台灣文史地之素材,傳統國語教材更應與時俱進盤點檢討過時之教材。爰針對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中「業務費」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何欣純 蔡適應
(二十三)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較107年度減列16萬5千元,但實際上則是以新增「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劃」方式補助應有的預算經費,雖該項預算計畫以提升華語學習資源,故需編印大量華語文學習教材,但為因應海外華語文教學趨勢變化及華語學習環境改變,提供海外僑校華語文學習教材應跟上科技趨勢,除編印書本教材外也須繼續提升數位學習資源,故為督促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2.泰北近百所僑校過去都使用正體中文教材,但近幾年中國以金錢攻勢,希望華校改用簡體字教材和師資,加上僑校學生習慣以泰語交談,正體中文學習環境逐漸浮現隱憂。希望僑務委員會提出應對方案。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王定宇 蔡適應
3.僑教為僑務之本,為僑教所需,僑務委員會長期編著相關教科書與華語文教材。惟部分教材在語文別部分仍有再加強之空間,尤其在東南亞語言部分,如緬甸語、柬埔寨語及馬來語,都可滾動檢討有無新增或調整之必要,僑務委員會應儘速檢視相關內容。爰針對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4.鑑於僑務委員會盤點全球僑校,認為泰國、緬泰地區僑校具生源潛力,採「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方式新編預算,自編教材10萬冊及30支教學影片供應泰緬僑校,以提升僑生回國升學意願,然近3年除印尼、馬來西亞僑生回國就學比例高外,泰緬僑生回國升學意願低落,遠不及越南具生源潛力,是否有必要在僑務委員會預算資源有限下,另外採「新名義」擴充泰緬僑校預算,實有待商榷,顯有違預算精神。爰針對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5.僑務委員會於「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中編列740萬5千元預算,以針對泰緬僑生編制華文銜接教材,惟查僑務委員會於本預算項目中已有自編教材供海外僑校教學之計畫,實屬原計畫之擴充,不宜以新計畫方式為之,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編印及供應僑校華語教材」預算編列4,453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四)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預算編列4,303萬3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預算編列4,303萬3千元,其中「派遣替代役男及遴聘專家學者赴海外資源匱乏地區教學並參加教學研討等支援僑教活動」預算編列427萬2千元,然據內政部役政署提供資料顯示,108年未分派替代役男予僑務委員會,編列預算之依據為何應予說明;隨著替代役男之人數減少,僑務委員會應如何調整業務因應,亦應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2.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之「辦理海外暨偏遠地區僑校校長、主任及教師等來臺參訪」預算編列1,880萬元。惟據僑務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書,107年1至6月邀訪校長、教師及升學輔導人員計32人,較106年度同期67人足足少了一半,顯見該業務有加強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須盤整邀訪人數減少之原因,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二十五)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編列785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補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編列785萬元,其中「辦理華語教學國際研討會」預算編列250萬元。惟僑務委員會對此計畫並無提供任何預定執行規劃、形式、預期成效為何之說明;且目前我國已有一年一度例行性之亞太地區漢語教學學會國際研討會(107年邁入第10屆),由亞太地區漢語教學學會主辦。此時僑務委員會於107年突編列250萬元欲舉辦「華語教學國際研討會」,是否太過草率?另此分支計畫名稱為「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辦理「華語教學國際研討會」對數位僑教、雲端學習之實質效益頗受質疑。爰針對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66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昶佐
2.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編列785萬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663萬2千元,增列121萬8千元。經查僑務委員會針對該預算所開發之數位教材,訂定6,000人次瀏覽數目標,僅較107年多出1,000人次,其預算增列幅度與瀏覽數成長比例有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呂孫綾 蔡適應
3.僑務委員會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編列785萬元。經查107年度僅編列663萬5千元。惟其計畫內容雷同,為避免預算浮編,僑務委員會應詳述增列原因,檢討其績效。其次,108年度之預算多用於「全球華文網」之營運管理,僑務委員會應詳細說明實際用途與成效;另本次項下有編列辦理華語教學國際研討會費用,也應詳加說明預期成果及活動內容。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4.僑務委員會為順應數位教學潮流,特別建構「全球華文網」網站,提供給海外華語文教師、華裔子弟1個數位網路學習模式,可謂切合時代立意甚佳。惟據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該網站「全球華文網」未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所訂定「政府網站Web2.0營運作業參考指引(社會網絡篇)」,提供簡易、免費且能跨載具閱讀之電子書格式,仍需繁瑣上傳個人照片註冊申請為會員,未能達到使民眾參與交流意願提高便利性的目標,且指謫全球華文網網站流量逐年遞減,官方回應網站留言機制緩慢等問題。爰針對第8目「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預算編列785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六)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7,299萬2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中「業務費」之「其他業務租金」預算編列156萬9千元,較107年度增加12萬元,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設立係以培養海外華裔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俾利於僑居地事業發展為目的,其招生對象應廣為各地華裔青年。然近年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員組成偏重單一國家(馬來西亞),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在審查僑務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時早已示警,但106年度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第36期秋季班及第37期春季班中,馬來西亞學生仍高達1,246人(佔82.2%),資源配置顯有不均。僑務委員會應就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資源配置提出檢討方案。爰針對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中「獎補助費」之「對學生之獎助」預算編列5,518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羅致政 林昶佐 呂孫綾
3.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7,299萬2千元,該項預算係以辦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招生培育海外青年,輔助學習生產技能為主,但長期以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辦理成效停滯,且招生對象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除資源配置有欠妥適外,也會造成生源過度單一。故為配合我國新南向政策,並監督該項預算有效運用,僑務委員會應檢討長期以來成效停滯及生源單一之問題,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4.日前有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認為,來台灣學技術還不錯,但台灣農地太貴了,未來若想要從事農業,可能返鄉接掌家業,也可能放眼全世界,要留在台灣從事農業有難度。僑務委員會應調查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畢業後之流向,作為未來招生改善的參考,讓學生除了單純來台學習技術之外,還可將所學貢獻台灣。爰針對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7,29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王定宇 蔡適應
5.鑑於僑生來臺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海青班),為實際了解學生需求及校方建議,僑務委員會應與其他相關部會,邀請學生、學校共同召開座談會,廣泛蒐集各方建議,精進我國教育制度及落實學生關懷。爰針對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7,29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馬文君 江啟臣 李彥秀 呂玉玲
6.僑務委員會為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鼓勵華裔子女來臺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習一技之長。經查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第31至37期學員逾8成來自於馬來西亞華裔子女,資源分配恐失衡之虞,對新南向其餘17國華裔子女有欠公允。爰針對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7,29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7.僑務委員會為推動新南向政策,鼓勵華裔子女來台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查其目的,係為使海外青年學習技術,返回僑居地發展。然現今國內五缺情況嚴重,因此積極推動新經濟移民,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員亦為其中一環,就政策之目的言,似有矛盾之處,僑務委員會應詳細說明。爰針對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7,29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8.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7,299萬2千元。惟據僑務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書,第37期海青班春季班報到人數為1,020人,較106年度第36期海青班春季班報到人數1,350人,少了整整330人,下降近四分之一,顯見海青班相關招募有加強之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僑務委員會須盤整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招生減少之原因,並提出具體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二十七)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預算編列1億2,848萬1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僑務委員會定期辦理「海外青年臺灣觀摩團」梯次活動,藉由體驗活動,讓海外僑界青年瞭解臺灣多元文化、政經發展現況及優質教育環境,但其報名資格開放各梯次人數百分之五以下之名額供「非華裔」青年參加,顯與僑務委員會服務華僑宗旨不符。爰針對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5,302萬5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中「獎補助費」之「對外之捐助」預算編列211萬4千元,較107年度並無編列此項預算,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增列,其未予說明效益,不利預算審查,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3.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預算編列5,548萬9千元,辦理海外青年來臺研習參訪活動,增進對臺灣之瞭解與認識,並促進海內外青年交流;另結合海外青年豐沛之創新活力回饋國內社會,辦理各項志願服務活動,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志願服務,協助偏遠地區學童拓展國際視野,惟成效不明,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4.僑務委員會於「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畫」預算編列280萬元,以增加遴選海外青年來台進行英語志願教學服務,惟查僑務委員會於本預算科目中已有英語志願教學服務,此計畫顯屬原計畫之擴充,不宜以新計畫方式為之,爰針對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預算編列5,54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呂玉玲
5.僑務委員會辦理各項海外青年來台研習參訪及志願服務活動,編列相關預算;然就各項活動效益說明未臻明確,僑務委員會應就107年度辦理狀況提出相關說明;爰針對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預算編列5,54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6.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預算編列5,548萬9千元。惟據僑務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書,107年1至6月海青觀摩團計有448人參加、海青華語文研習班計有428人參加,較106年同期472人、434人,有微幅下滑,顯見相關執行能量略有減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針對海青觀摩團、海青華語文研習班活動承辦提出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江啟臣 林麗蟬
7.僑務委員會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預算編列1億2,848萬1千元,相較於107年預算數1億4,248萬9千元,減列1,400萬8千元。經查108年僑務委員會預計海外青年來臺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研習及參訪活動人數達4,200人,較107年多出100人次,預算減少,目標人次卻增加,其海外青年技訓研習業務之品質恐有下降疑慮,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呂孫綾 蔡適應
(二十八)查僑務委員會辦理「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資計畫」,期藉由協助僑臺商於新南向國家發展壯大,進而成為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之強大助力。惟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近年來承作保證業務,有資源集中於少部分特定國家現象,為促成僑臺商投資布局東協、南亞及紐澳市場,爰要求僑務委員會就研謀增加海外銀行服務據點之可行性提出檢討報告,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十九)僑務委員會108年針對回國升學僑生服務,共編列2億3,166萬5千元,其中「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分支計畫編列1億5,595萬1千元。查106年康寧大學透過人力仲介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107年即爆發學生受到非法媒介,從事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工作事件,且仲介或有人口販運犯罪嫌疑。鑑於僑務委員會負責辦理海外僑生回國升學業務,103至106學年度每年在學人數約2萬餘名學生,其中包括「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是應掌握學生於產業實習時之權益。為遏止人口販運犯罪,避免回國升學僑生落入人口販運犯罪陷阱,淪為人力仲介或雇主之剝削目標,建請僑務委員會適時辦理訪視與座談,了解僑生來臺就學管道及實習情形,並配合內政部移民署加強宣導人口販運防制法相關資訊,爰請僑務委員會於108年3月30日前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羅致政 李麗芬
(三十)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明定,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作業應為預防、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發展,所研擬具前瞻性、新興性及重大性之計畫。或配合國家發展需要,所研擬重要實質公共建設之計畫。故僑務委員會於108年度擬定「國家發展新局下僑務鞏固與革新計劃」,雖獲行政院同意,但其內容多數與原本公務預算重疊,且不利後續績效研考及展現計畫亮點,僑務委員會應加以檢討改善。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三十一)僑務委員會為主管我國僑民、僑商、僑教、僑生事務之最高主管機關,在國際情勢丕變之下,更為重中之重。故僑務工作人員應除嫻熟行政立法運作外,更應加強調和鼎鼐能力、廣納各界僑團、僑領建議,精進我國僑務工作。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三十二)為因應國家海外情勢發展之需要及配合政府僑務政策之推動,擴大辦理海外華僑文化教育工作,密切配合僑務委員會、外交部及教育部政策,協助辦理各項相關業務,並補強政府在無邦交國家或推展僑教工作困難地區,以民間團體名義推動,聯繫海外僑團、僑社,宏揚中華文化等工作,前依據79年4月全球僑務會議決議暨同年11月29日行政院第2209次會議通過成立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並獲教育部80年8月15日台(80)文字第42925號函同意許可設立。鑑此,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之轉型,應行更為周詳之評估與討論,方為適妥,而非僅由僑務委員會或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單方面進行決議。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三十三)鑑於僑生就讀我國大專院校、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高中職、3+4僑生技職專班之人數日益增多,為實際了解學生需求及校方建議,僑務委員會應與其他相關部會,於每學年之間邀請學生、學校共同召開座談會,廣泛蒐集各方建議,精進我國教育制度及落實學生關懷。爰此,建請僑務委員會於2個月內,會同教育部等相關部會,研議每學年辦理相關座談會之可行性與精進作為,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麗蟬 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李彥秀
(三十四)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108年度預算總收入與總支出同額編列為1,058萬8千元,較107年度之628萬元增加430萬8千元,增幅達68.6%。該基金會年度預算皆以收支平衡方式編列,惟近年來因基金孳息收入及募款收入時不敷推動業務及管理所需,致營運結果皆為短絀。鑑於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負有配合政府推動僑教政策之任務,惟其主要收入來源皆非穩定,僑務委員會允宜協助該基金會積極研謀增加收入之策,使業務推動不致受收入波動之影響,始能達其政策目標並永續經營。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三十五)僑務委員會自2004年起,為落實國際志工服務精神,鼓勵海外志工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並使海外華裔青年對我國有向心力,辦理「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迄今已14年,成效卓著。海外有志僑青來台從事偏鄉英語志願教學活動,不僅能增加國內偏遠中小學生之國際視野、英語教育資源,且又能使海外華裔青年來台親炙我國文化、了解各項建設,促進海外華裔青年對台灣的親近與感情,因此本項活動實有重要之意義。又據僑務委員會表示,未來將擴大此項計畫,擴增來台海外華裔青年之人數名額;又以國內偏鄉教育之相關法規「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已完成立法,如何更為擴增此項志工服務計畫至國內偏鄉學校,僑務委員會實應與教育部持續密切合作檢討。爰建議僑務委員會協調教育部未來應加強輔導未參與過此項計畫之偏鄉學校,使計畫之效益能發揮到最大,使海外華裔青年之志工精神得以更為發揚。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三十六)僑務委員會青年海外搭僑計畫旨在建立我國青年與僑界橋樑,拓展我青年海外視野,並深化對僑務之了解;自106年起前往3國家、12區域,有117位學員參加;107年則有12國家、25區,192位學員參加。在參訪國家數目、參與學員數皆有長足成長,足見此為政府重視項目,亦為僑務委員會之重要施政亮點。然在計畫辦理過程中尚有需精進之部分,如評選制度之公開透明、報名資格之疑義、過程中與學員之溝通及與政府單位之橫向合作未臻完善等,學員亦有反映些許問題,期望僑務委員會能加以改進。故僑務委員會應以過去執行之經驗,將青年海外搭僑計畫做更詳盡之說明與改進,以利計畫目標之達成,更有利於國會對預算之監督;期望本計畫能更加檢討精進,方始不負計畫之美意,不使其成為爭議。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三十七)僑務委員會自100年迄今,法定預算大略維持13至14億元,但內部預算結構卻呈現劇烈的變動。100年僑教經費3.81億元(僑校2.04億元,社教1.77億元),下降到108年1.40億元(僑校9,541萬元,社教4,546萬元),只剩約36.7%。反觀100年僑生經費1.28億元(升學8,529萬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4,252萬元),成長到108年3.60億元(升學2.32億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1.28億元),增加2.81倍。上述經費分配變化,造成全球僑校僑團的經費大幅縮減,難免引發僑校僑團質疑。鑑於108年度僑務委員會內部預算編列已進行多項調整,爰要求僑務委員會於108年2月前,針對近年內部預算結構重新檢視,並針對僑校僑團疑慮進行說明與溝通,必要時提出改善之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主席:第16款暫行保留。
宣讀第25款「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部分。
第25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列1,230億7,792萬6千元,減列:
(一)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第5目「一般行政」315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5萬元、「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之「設備及投資」150萬元,以上科目自行調整;「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100萬元)。
(三)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89萬元。
(四)第12目「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項下「退除業務作業」50萬元。
(五)共計減列504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30億7,288萬6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54項: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用於挹注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臨床教學及研究計畫年度獎補助費。由於補助原則偏重計畫件數,雖有助於提升該等機構之研究能量,惟在臨床運用於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之件數比率不易有效提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審慎適時檢討補助標準,提供適當誘因,促使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將補助經費導入能有效提升臨床照護品質之研究,俾提升獎補助費之運用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為解決醫師過勞的問題,勞動部日前宣布自108年起,住院醫師正式納入勞動基準法。惟目前勞動基準法之適用範圍限於私立醫院,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所聘任之住院醫師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內;以該法立法目的觀之,勞動權益不應容許差別待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議相關機制以保障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住院醫師之勞動權益。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國家政策及該會醫學研究核心範疇,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獎補助費,補助3所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從事重大醫學研究計畫經費。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挹注各級榮院之臨床教學及研究計畫之年度獎補助費金額均逾10億元,由於補助原則偏重計畫件數,雖有助於提升該等機構之研究能量,惟在臨床運用於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之件數比率不易有效提升。且補助對象近5年逾半數皆補助予臺北榮民總醫院,未顧及區域平衡。爰針對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主要在支應所屬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醫學臨床教學研究、培育醫療專才等。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該會為提升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臨床照護品質,近年來平均每年挹注獎補助費逾10億元,提供該等機構培育人才及教學研究。在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近年臨床教學研究成果方面,103至107年度(截至8月底)期間,研究計畫合計件數已自640件增至795件,同期間各項研究成果中臨床運用於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之合計件數則介於69件及234件之間,雖有初步成果,惟103至106年各年度平均占整體研究計畫件數之比率30.7%,僅約3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挹注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臨床教學及研究計畫之年度獎補助費金額均逾10億元,由於補助原則偏重計畫件數,雖有助於提升該等機構之研究能量,惟在臨床運用於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之件數比率不易有效提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審慎適時檢討補助標準,提供適當誘因,促使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將補助經費導入能有效提升臨床照護品質之研究,俾提升獎補助費之運用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5.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原則及相關案件統計資料,鑑於分配補助額度之計算以前1年研究案件數權重最高,爰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醫療體系均致力於提高研究計畫件數,以爭取較大之補助份額;相對而言,就臨床教學研究成果賦予相對較低權重之情況下,對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在改善臨床醫療照護品質方面之研究較缺乏誘因,致相關案件比率不易提升。綜上,為有效提升臨床運用於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之件數比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審慎適時檢討補助標準並提出改進報告,提供適當誘因,促使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將補助經費導入能有效提升臨床照護品質之研究,俾提升獎補助費之運用效益。爰針對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辦理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臨床教學與研究。然查108年之預算編列方式未如107年分列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研究金額,係尚未分配完畢,或保留彈性調整之空間,預算編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惟其進修後是否就業達到生涯規劃目標,據審計部資料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有各榮民服務處派員進行訪視,訂有就業追蹤計畫,但是訪視後脫離追蹤比率逐年升高,顯然就學獎助美意大打折扣。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預算編列150萬元中,凍結15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編列1,238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為全國榮民職業訓練之唯一專責機構,成立迄今已滿43年,舉凡開辦職類、課程設計、教材準備等皆已步上軌道,然據審計部指出,該中心未能審慎認定專任職業訓練師每月應授課時數,即予核定調減,又有部分月份未達基本授課時數或完全無授課時數等情事,造成專任職業訓練師基本授課權益受損,也連帶影響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權益。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747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編列100萬7千元,較107年增加67萬1千元,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且預算書未說明大幅增加的理由,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3.依據目前「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屆退官兵在接受訓練後滿6個月就必須退伍,雖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專案報告中指出目前提早3個月,也就是屆退前9個月開始實施職業適性評量,但實際就學轉職訓練還是維持在屆退前6個月期間;6個月的期間十分短暫,若只能用6個月的時間來訓練轉業的技能,期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可以提出更多的彈性方式。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編列1,238萬元,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係為使退除役官兵能夠於未來順利進入社會職場,維持經濟並貢獻己力。然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所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理之職業訓練,參訓數次之官兵占一定之比例;究竟是課程不符實需,抑或求職不穩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詳加調查原因;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編列1,23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為全國榮民職業訓練之唯一專責機構,該中心歷次行政院員額評鑑均表達有人力不足情形,據審計部指出,係因該中心除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外,另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申請辦理全國、學員專案及即測即評等技能檢定業務,造成人力吃緊。由於委託辦理之全國技能檢定並無強制性,該中心縱使未提出申請,對學員權益並無影響,故另行向勞動部申請辦理全國技能檢定業務之適當性,有待檢討改進。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編列1,23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透過自辦、委外、補助、行政委託方式,舉辦多場次職訓班隊、技能訓練。然若仔細檢視其就業推介成效,多數仍為技術技能較低、薪資待遇不高的基礎產業,顯見轉職輔導作業仍有改進空間。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編列1,23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388萬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退輔會)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其中為激勵退除役官兵就業意願,培養專業技能,強化訓用合一,促進長期就業,以發給「推介就業穩定津貼」為方案,惟試辦迄今符合「已穩定就業3個月」之申請條件而提出申請者僅80餘人,相較方案實施後經退輔會推介成功就業人數不到1成,申請狀況仍有改進之空間,退輔會應滾動式檢討該津貼宣傳推廣之成效,以達預期之制度目的。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38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林麗蟬 馬文君
2.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6年服務滿意度調查,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就學補助申請及職訓課程之滿意度,分別有6.6%及8.3%不清楚有相關服務、3.9%及2.6%不知如何辦理,可見業務單位針對關於就學補助及職訓課程資訊的宣傳,仍有進步的空間。為強化服務品質,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38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蔡適應
3.經查我國退除役官兵經推介後成功就業比例雖從102年之56.4%提升至106年之89.7%,然就職之後離職率居高不下,佔比約達50%;另現齡65歲以下之榮民計有19萬餘人,失業比例亦偏高。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於107年推出「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但其成效為何尚未可知,是否能夠達到預定目標亦存疑慮。爰針對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編列1,388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預算編列28億6,477萬6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8年度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預估補助人數已逐年減少,其中榮民部分,由106年35萬3,692人降低至34萬3,413人,減少約1萬人,然針對補助榮民健保就醫藥品及檢驗項目等部分負擔費用卻較107年度增加2,000萬元,疑有不合理之處。爰針對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預算編列28億6,477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預算規模逐年遞減,主要係投保人數逐年減少緣故,但「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下編列「補助榮民健保就醫藥品及檢驗項目等部分負擔費用」4億3,000萬元,較近3年預算增加2千萬元,該預算卻不減反增,且預算書未說明大幅增加之理由,顯不符常理推斷。爰針對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預算編列28億6,477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六)審計部針對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妥善榮民(眷)醫療服務照顧,編列預算補助健保費或不在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費用等提出看法指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榮民(眷)資料庫並未妥為建立定期檢核機制,相關控制或稽核制度存有缺漏,且未配合實際執行情形適時研修相關規定,均有待檢討妥處。爰針對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預算編列95億7,785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為數眾多之榮民、榮(遺)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積極推動志工服務業務,以各地區榮民服務處作平台,除榮民服務處同仁外,招募熱心公益之榮民(眷)及社會人士成立榮欣志工隊,並遴聘志願服務人員,其近年出勤人次、提供服務時數及服務對象人次均呈增加趨勢。惟各地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力與主要服務對象之人數比值差異頗大,工作負擔相對不均,允宜適時調整人力配置,俾兼顧服務人員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4,656萬2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編列1億2,825萬1千元,凍結1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推動社區志願服務所需經費,編列業務費716萬2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為數眾多之榮民、榮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積極推動志工服務業務,以各地區榮民服務處作平台,除榮民服務處同仁外,招募熱心公益之榮民及社會人士成立榮欣志工隊,並遴聘志願服務人員,其近年出勤人次、提供服務時數及服務對象人次均呈增加趨勢。惟各地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力與主要服務對象之人數比值差異頗大,工作負擔相對不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適時調整人力配置,以兼顧服務人員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業務費」預算編列716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編列1億2,825萬1千元,主要供支應推動社區志願服務所需經費。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截至107年8月底,所屬榮民服務處轄內服務對象(包括現存榮民、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及榮眷等)合計數109萬9,952人,實際可運用之服務人力合計數4,488人,平均每位服務人員所分配之照顧對象達245人。進一步觀察各地榮民服務處轄內服務對象人數,以高雄市榮民服務處居首,達16萬6,871人,新北市榮民服務處15萬4,512人居次,人數最少者係澎湖縣榮民服務處8,543人。至於平均每位服務人員所分配之照顧對象則以臺北市榮民服務處481人居冠,高雄市榮民服務處446人次之,澎湖縣僅78人最少,反映各地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力與主要服務對象之人數比值差異頗大,工作負擔相對不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各地榮民服務處適時檢討調整人力配置,以兼顧服務人員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志工照顧榮民作業,查志工人數與幹部人數均無變動,工作內容亦如以往;然較107年,本項預算增加近2千萬元,原因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編列1億2,82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社區服務組長的遴選,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社區志願服務人員招募及運用計畫」規定甄選、遴用,並按「志願服務法」第16條規定核發「交通、誤餐補助費」。108年度針對社區服務組長提高相關補助費至每月2萬4,360元,允宜考量納入勞健保或其他保險機制,或結合長照2.0專業人員規範及需求之聘僱方向,適時向行政院及相關機構建議納實。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編列1億2,82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編列1億2,825萬1千元,較106年度增列服務組長相關出勤費等1萬9,495千元。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統計資料,所屬榮民服務處轄內服務對象合計數109萬9,952人,實際可運用之服務人力合計數4,488人,平均每位服務人員所分配之照顧對象達245人。進一步觀察各地榮民服務處之平均服務人員所分配之照顧對象,以臺北市榮民服務處481人居冠,高雄市榮民服務處446人次之,澎湖縣僅78人最少,反映各地榮民服務處之服務人力與主要服務對象之人數比值差異頗大,工作負擔相對不均。為兼顧服務人員勞動權益及服務品質,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預算編列1億2,825萬1千元,較107年增加1,949萬5千元,經查101至106年度期間,辦理志工服務照顧榮民(眷)業務所編列之預算數介於1億0,339萬1千元及1億1,243萬7千元之間,決算數則介於1億0,180萬1千元至1億0,976萬9千元,執行率約介於93.52%及99.85%之間,經費規模略呈減少趨勢,顯然108年度大幅增加預算規模不甚合理。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編列3億0,308萬8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計畫項下,針對弱勢榮民、榮(遺)眷等編列獎補助費3億0,305萬8千元,辦理急難救助、慰問等事項。經查,有關針對弱勢榮民、榮眷、遺眷之就學補助、急難救助之業務分工方面,高中職(含五專前3年)以下之就學補助係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預算支應,大學(含專科4、5年級)以上之獎(助)學金則由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預算編列榮民、榮眷及遺眷急難救助經費,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亦編列榮民榮眷重大災害救助經費,顯示無論就法規或實務層面而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在榮民、榮眷、遺眷之照顧、救助業務內涵方面,存在重疊或相近之處。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表示,該會與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針對就學補助及急難救助金等核發業務採取目前之分工主要原因之一係考量公務預算有限,不足以支應各類申請人之所需。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就榮民、榮(遺)眷之就學補助、急難救助之作業模式,不僅申請者須瞭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分工情形,又在部分項目為避免申請者重複申請,受理單位需進行相關資料之勾稽,恐衍生相關作業成本,不利該業務工作效率之提升及推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針對該會與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性質相似之業務項目,考量組織定位,通盤檢討現行分工模式,俾利照顧服務業務之推展。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編列3億0,3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榮眷急難救助及慰問,此項業務據立法院預算中心之評估所示,與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之業務似有重疊之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各自角色與工作定位詳加說明之;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編列3億0,3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所屬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就榮民、榮(遺)眷之就學補助、急難救助之作業模式,不僅申請者須瞭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基金會之分工情形,又在部分項目為避免申請者重複申請,受理單位需進行相關資料之勾稽,恐衍生相關作業成本,不利該業務工作效率之提升及推展。再者,該筆歲出預算編列數額完全比照107年度,連辦理人次皆未調整,相較之下,107年度較106年度預算減列1千萬餘元。因此,基於「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編列3億0,3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編列3億0,308萬8千元,針對弱勢榮民、榮遺眷辦理急難救助、慰問等事項。細分有關針對弱勢榮民、榮眷、遺眷之就學補助、急難救助之業務分工,高中職以下之就學補助係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預算支應,大學以上之獎學金則由財團法人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辦理。又參照「108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及基金會對弱勢榮民、榮遺眷就學、生活補救助之業務項目及經費情形」之資料,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與基金會在榮民、榮眷、遺眷之照顧、救助業務內涵方面,存在重疊或相近之處。為提升業務工作之效率及發展,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5.國軍官兵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架構綿密服務安全網絡,以19座榮民服務處作為地區資源整合平台,並藉此連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機構、地方政府社福資源以及民間組織。但107年仍出現遺眷疑似照顧不周等事,顯見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業務仍有精進空間。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預算編列3億0,308萬8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預算編列446萬6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服務機構加強輔導及服務照顧國防部國軍退員宿舍退員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各類退員,應由榮服處、榮家盡最大服務能量及耐心,依勸導難易程度,循序漸進勸住榮家。」查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現仍有第一級與第二級近千名榮民榮眷,尚待勸住。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預算編列44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2.經查就養榮民安置各榮譽國民之家人數,近年來入住人數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就養榮民外住人數偏高,顯然各地榮民服務處在輔導宣慰及開辦座談時,並未積極加強宣導並瞭解榮民之需求,以提升入住榮譽國民之家誘因,落實服務照顧榮民暨有效運用榮譽國民之家資源。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預算編列446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編列328萬2千元,預算數雖與107年度相同,但經查全球共計有43個海外榮光聯誼會,該預算經費不僅每年度固定編列,也未詳述預計前往哪一地區或哪一個榮光聯誼會進行參訪,也未曾針對歷年固定訪視榮光聯誼會之實質效益為何,提出說明報告,顯見該預算已淪為例行性海外旅費性質。為督促該項預算發揮實質效益且要求說明歷次參訪成效,以監督該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獎補助費」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編列388萬元,其業務計畫內容為維繫與各友我國家退伍軍人事務組織情誼、參與非政府組織世界退伍軍人活動及鼓勵退伍軍人參與社會公益,但經查105、106年皆有發生部分退伍軍人團體以交流參訪團之名參加中國民間或官方舉辦之交流活動,明顯與補助要點不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身為退伍軍人主管機關,對於獎補助之審定補助應更為謹慎監督,才能讓該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預算編列950萬,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預算編列950萬元,用以管理國軍單身退員宿舍。而相關管理計畫與預期成果付之闕如,不利監督。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何欣純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預算編列950萬元,其中「業務費」之「臨時人員酬金」790萬2千元為自治會長、清潔工作人員補助費及聯絡人員聯繫服務工作補助費,另「一般事務費」92萬7千元等。經查立法院於106及107年度預算審查均曾針對國軍單身退員宿舍退員人數及現居人數差距過大、水電費過高等不合理現象,要求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改善相關缺失。然根據國防部提供資料顯示,截至107年8月底退舍雖已整併為38處,現居退員677人,但居住總人數高達1,822人,超過合法居住退員人數1,145人近兩倍之多,使用房間數也高達2,913間為現居退員人數4.3倍;另107年1至6月水費為全國人均3.7倍、電費為全國人均5.24倍。顯見有關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缺失之改善,仍有待加強。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針對弱勢榮民、榮(遺)眷等編列「獎補助費」3億0,305萬8千元,辦理急難救助、慰問等事項。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此事項就學補助、急難救助業務內涵與所主管之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存在部分重疊之處,容待檢討,並應提出報告。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預算編列6億1,407萬3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預算編列376萬9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預算編列376萬9千元。查108年起規劃徵集480人,然106及107年之實際進用人數皆未達計畫人數,預算否覈實?又未來隨著役男減少,相關業務如何補足人力,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2.因應全募兵制上路,替代役役期及人數均有所調整,根據內政部役政署預估,107年至109年約有2萬5,000名(107年規劃員額1萬5,000人、108年7,000人及109年3,000人),因此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編列役男替代役訓練相關預算應有所減少。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預算編列376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十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19億5,545萬1千元,凍結1億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民營化,係依行政院98年11月1日核定,採切割營造業務、與民間投資人亞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新公司之方式辦理,留存業務依行政院99年5月24日核定之「民營化未隨同移轉業務清理計畫」(下稱清理計畫),預計至100年底完成清理。嗣因清理進度未如預期,分別經行政院於101年、104年及107年核定3次展延,預定順延至108年底。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截至107年8月底尚有部分業務尚待處理,又該計畫之相關財務資訊未於預算書妥適揭露,與預算法相關規範意旨有間,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後續允應適時充分揭露該公司清理資訊及積極管控執行進度,並如期如質完成清理作業。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19億5,54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19億5,545萬1千元,雖是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辦理,補助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虧損填補經費,惟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立法院審查106年度預算時表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進度會在106年全部完成,107年不會再編列預算。但107年度仍未完成清理續編補助經費,故當時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預算6億元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專案報告中表示,清理比率已達94%,自107年已進入最後階段。然108年仍編列大筆預算,甚至較107年度增列15億0,131萬4千元,亦未說明增列原因。且另查該項預算內容歷年皆未針對清理概況及相關資訊揭露於預算書中,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僅未積極辦理清理作業,亦無視立法院之要求。為嚴格監督該項預算之運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時程,屢屢延宕,多次申請展期,預定延期至108年底,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截至107年8月底以前,尚有7筆土地、6家國內轉投資事業、2項國內業務、1處局部民營化及31件訴訟案件待處理,108年度編列清理作業相關經費高達19億餘元,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理作業自98年起至今已逾10年,曠日廢時,且訴訟案件屢屢增加,為督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效率,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19億5,54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蔡適應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延宕多時,經行政院多次核定展延,預定於108年年底前完成。然目前尚有多筆土地、建物、轉投資事業以及相關事項待處理,顯見相關計畫時程仍有待精進之處。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19億5,54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編列「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9億5,545萬1千元,包括補助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舉借款利息3,234萬8千元及補助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9億2,310萬3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訂107年完成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於立法院107年度預算審查時保證不會將清理計畫延至108年,惟107年8月仍有部分業務待處理,並呈報行政院辦理計畫展延至108年年底。顯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計畫掌握度不足,應凍結部分預算,促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掌握計畫進度及執行概況。爰針對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編列19億5,545萬1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預算編列15億5,006萬2千元,各項補助經費之編列依據不明,預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5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醫療服務。惟108年預期成果中,提供社區巡迴醫療及義診服務由107年的15萬人次下修到10萬人次,減少了5萬人次,而經費卻不見減少,實有不妥。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何欣純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醫療服務,提供社區特需榮民(眷)及民眾持續性健康管理、整合性預防保健及疾病篩檢、社區資源連結及社區醫療、成立社區醫療服務中心提供多元介入方案、高就診榮民(眷)關懷訪視、社區醫療創新服務等。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96年起,為協助榮民(眷)建立正確就醫觀念,維護渠等之就醫權益並落實健保醫療資源有效運用,推動高就診次輔導專案計畫,結合各地區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之家及各級榮民總醫院人員就高就診次榮民(眷)進行訪視輔導及協助就醫。就104至106年度期間高就診次人數之變化情形觀之,儘管高就診次榮民(眷)自4,859人降至4,167人,已連續2年列入高就診之人數及占比均略減,惟新增個案率卻自56.5%略增至57.4%,趨近6成,顯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輔導榮民(眷)運用醫療資源方面尚有進步空間。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3.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榮民醫療體系3級照護網,係以榮譽國民之家保健組為第1級、榮民總醫院分院為第2級、榮民總醫院總院則為第3級。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以「強化榮民醫療體系三級醫療照護網絡」為計畫內容,然經投入相當預算後,近3年度榮民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體系就診之各級占率並無明顯改變,其中第1級榮譽國民之家保健組就診比率更由105年度之9,63%下降至107年度(截至8月底)之9.04%。此外,無業榮民赴醫學中心門診就診之比率亦較全體民眾為高,均見分級醫療之成效尚有精進空間。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為我國重要之醫療資源,近年來亦著力發展社區醫療服務。然查107及108年預算額度均相同,是否符合零基預算精神?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目前社區醫療發展之內容與執行效益,提出說明。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5.近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醫養合一及分級照護政策,榮民就其所屬醫療資源之運用效率已有改善,惟無業榮民赴醫學中心就診比率仍高於國人平均水準。另針對高就診次榮民(眷)之輔導雖有初步成效,惟新增個案率仍近6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持續加強衛教宣導,建立榮民(眷)正確就醫觀念,俾減少相關醫療資源不必要之浪費。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何欣純
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雖與107年度編列相同,但107年編列時就已較106年增列近5千萬元,細查其計畫內容僅列出服務項目,並未詳列各項服務預算,無法掌握該項計畫實際作為。為讓高齡社區照護有效落實及經費預算有效運用,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7.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與107年維持同額編列,提供社區特需榮民(眷)及民眾持續性健康管理、高就診榮民(眷)關懷訪視等獎補助費。經查榮民人數逐年遞減中,106年與105年相較,榮民數減少1萬3,449人,然上揭預算編列卻未隨為榮民數遞減而減少,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8.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醫療服務,提供社區特需榮民榮眷及民眾持續性健康管理、整合性預防保健及疾病篩檢、社區資源連結及社區醫療、成立社區醫療服務中心提供多元介入方案、高就診榮民榮眷關懷訪視、社區醫療創新服務等,編列1億5,238萬9千元獎補助費。經查,近年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醫養合一及分級照護政策,榮民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資源之運用效率已有改善,惟無業榮民赴醫學中心就診比率仍高於國人平均水準,另針對高就診次榮民榮眷之輔導雖有初步成效,惟新增個案率仍近6成。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持續加強衛教宣導,建立榮民榮眷正確就醫觀念,以減少相關醫療資源不必要之浪費。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顧」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編列1億5,238萬9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1億5,066萬7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1億5,066萬7千元,與107年度預算相同,是否本於零基預算精神編列,又補助、建置成效及各項補助經費之編列依據不明,預算是否覈實,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預算編列1億5,066萬7千元,較107年維持同額編列,其目的在提供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發展高齡醫學等獎補助費。經查榮民人數逐年遞減中,106年與105年,相較榮民數減少1萬3,449人,然上揭預算編列卻無因為榮民數遞減而減少,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二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前業務報告中提到,為配合長照政策及提升榮譽國民之家服務量能,提出幾項相關規畫,其中為增加委外照服員及護理人員招募與留任誘因,規劃於108年提高薪資,分別由現行3萬2,000元及4萬4,000元,調整為3萬5,000元及4萬8,000元;惟檢視過去質詢資料發現是如果只是增加薪資,對於降低人員流動率、增進醫療照護院所人員的穩定性改善有限,針對這個部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提出人員加薪以外的留任措施。爰針對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預算編列23億0,602萬1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二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項下「林區經營管理」預算編列455萬3千元,凍結5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轄三高山農場(即清境農場、福壽山農場及武陵農場)近2年之住宿率多有下跌,如武陵農場106年度住宿率較105年度下跌11.24%,清境農場107年度迄至9月之住宿率更較106年度衰退14.3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與國際訂房網站合作,藉以拓展提高觀光淡季時之住宿率,然而因訂房網站客群多為自由行之觀光客,高山農場先天受限於交通不便,較不易受觀光客青睞。惟交通部觀光局近年來推出「台灣好行」交通套票,與台灣高速鐵路或地區性接駁工具合作,增加各交通要點至觀光景點之便利性,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實得加強與其他部會間之合作,共同推廣國內優質之高山觀光。爰針對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項下「林區經營管理」預算編列45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林機構成立目的以安置榮民(眷)為農場場員為本,優先僱用退除役官兵以維持生計。查106年農林機構員工總人數501人,榮民(眷)安置人數131人,安置率僅26.15%,顯然實有改善之必要。基此,為求研議積極改善,爰針對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項下「林區經營管理」預算編列455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二十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1億6,468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提升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護理人員之留任意願,故於108年度將渠等薪資調升至4萬8,000元,然據勞動部統計資料顯示,受僱之護理人員平均每人月薪資已達4萬4,525元,兩相對照,勞務外包護理人員薪資並無顯著優越。考量部分榮譽國民之家地處偏遠交通不便;且榮譽國民之家中,直接照顧住民之護理人員,年資未達3年之較資淺者占比近5成;107年度離職或更換護理人員更迭人數比率逾50%者多達5所,皆可見現有作為恐未能有效改善榮譽國民之家照護人力不足、人力招募困難之現況。故除增加薪資誘因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更可將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含勞務外包人力)遵循勞動法令之情形,作為首長考績評核依據,藉以督促勞務委外廠商確實保障勞動權益。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億5,007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2.近年來各榮譽國民之家為改善現有照護人力不足情況,採取勞務外包方式補充,致相關人力及經費呈增加趨勢。其中直接照顧住民之護理、照顧服務人力逾7成屬資淺者,又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照護人力更迭較頻繁,不利經驗累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研謀善策,俾確保整體照護品質。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億5,007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何欣純 呂孫綾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安養機構警衛、廚工、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及駕駛等勞務外包等業務,編列一般事務費10億5,007萬元。經查,近年來各榮譽國民之家為改善現有照護人力不足情況,採取勞務外包方式補充人力,導致相關人力及經費呈增加趨勢,其中直接照顧住民之護理、照顧服務人力逾7成屬資歷尚淺者,又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照護人力更替較為頻繁,不利經驗累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研謀善策,以確保整體照護品質。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編列10億5,007萬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6年2月起推動一般民眾自費入住榮譽國民之家計畫,對榮譽國民之家整體床位資源運用之改善已略有成效。惟截至107年8月底,占床率未達9成之榮譽國民之家中,排除候住人數為零者,逾半數之空床數大於候住人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在保留運轉床位及維持榮民優先入住所需之床位外,靈活調度床位,俾及時滿足有意入住者之需求。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億3,650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81億0,494萬6千元,支應榮譽國民之家辦理榮民就養服務。自106年2月起推動一般民眾自費入住榮譽國民之家,占床率已略有提升,惟截至107年8月底仍有6間榮譽國民之家的空床數大於候住人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靈活調度床位,在保留運轉床位及維持榮民優先入住床位的同時,能滿足有意入住者之需求。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編列11億3,650萬3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何欣純
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818萬3千元,其中「機械設備費」1,592萬4千元,相較107年度533萬8千元,增加1,058萬6千元,增幅達198%,計畫說明卻和107年一致,無從了解購置了什麼新設備及預算編列之必要性與急迫性。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何欣純
7.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及復健器械設備等購置編列1,592萬4千元,較107年增加1,058萬6千元,且未予說明增幅原因,經查在預算逐年緊縮之客觀環境下,上揭預算卻不減反增,顯有違「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凍結部分經費,俾有效撙節開支,以予檢討改進。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林麗蟬
8.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設備及投資」預算編列2,818萬3千元;其中「各安養機構所需電信、廣播、通訊及復建器械設備等購置費」108年預算編列1,592萬4千元,較107年所編533萬8千元增加1,000餘萬元,原因為何,應予說明。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9.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編列「各安養機構勞務外包經費,警衛、廚工、清潔工、水電工、鍋爐工、駕駛等」1億1,056萬8千元,「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9億2,874萬元,合計10億3,930萬8千元。經查榮譽國民之家在組織定位上雖為行政機關,惟其業務屬性實為老人安養機構,爰以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為主要照顧人力,囿於預算員額限制,須以勞務承攬方式補充。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資料,101至106年度期間,各年度之勞務外包人力數自973人成長至1,695人(增幅74.2%),各類別中,以護理人員增幅逾1倍(141.67%)居首,照顧服務員居次,達99.05%。在支用經費方面,則自101年度之3億6,121萬6千元提高至106年度之6億2,152萬9千元(增幅72.07%),107年度截至8月底支出經費規模則已達5億9,461萬3千元,顯示榮譽國民之家對勞務外包人力之依賴程度逐年提高,致相關支用經費亦隨之成長。然其中直接照顧住民之護理、照顧服務人力逾7成屬資淺者,又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照護人力更迭較頻繁,不利經驗累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研謀善策,俾確保整體照護品質。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10.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有關勞務外包照護人力更迭資料,自105至107年度8月底期間,最近年度人力更迭比率或比率增幅逾30%者,在外包護理人員方面,計有臺北榮譽國民之家、八德榮譽國民之家、中彰榮譽國民之家(維持100%)、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白河榮譽國民之家、佳里榮譽國民之家及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等7所;至外包照顧服務員部分,計有板橋榮譽國民之家及屏東榮譽國民之家、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等3所,顯示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照護人力均有更迭頻繁之現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允諾改進,但未見具體成效,盼其提出報告具體說明。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1億6,468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昶佐 羅致政 呂孫綾
1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榮民安養及養護,編列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然查108年度較107年度增加1億6千萬元,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1億6,468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1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1億6,468萬6千元,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有關勞務外包照護人力更迭資料,105至107年度期間,最近年度人力更迭比率增幅逾30%者,在外包護理人員方面,計有臺北榮譽國民之家、八德榮譽國民之家、中彰榮譽國民之家、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白河榮譽國民之家、佳里榮譽國民之家及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等7所;至外包照顧服務員部分,計有板橋榮譽國民之家及屏東榮譽國民之家、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等3所,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照護人力均有更迭頻繁之現象。為確保整體照護品質,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13.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全省各地設有16處榮譽國民之家,其護理人員及照服員多為勞務委外性質。然委外人力更替頻繁,身居榮譽國民之家之住民絕大多數為年長者,若照服員更替頻率過高,恐造成住民適應不良、溝通困難等情形。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編列11億6,468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二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預算編列69億0,891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近年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人數隨凋零而逐年減少,就養金給付金額亦呈下滑趨勢。然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資料,104至107年度上半年期間,在指紋驗證作業雖無發現有指紋不符之情形,然模糊無法辨識之人數,則自104年度上半年之12人增至107年度上半年之31人,同期間模糊無法辨識之比率則自0.96%提高至4.29%。雖已提高實地訪視人數比率,且迄今尚未發現冒充者,但同期間各年度實地訪視發現已死亡者之比率(介於2.08%與9.62%之間),多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反映現行指紋驗證機制存在侷限性。鑑於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漸增並高於全體就養榮民平均年齡,且依掌握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員額之指紋驗證作業結果顯示,近年模糊無法辨識之人數及比率有漸增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加強查核,俾兼顧榮民與國庫之權益。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8億4,79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何欣純
2.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8億4,799萬2千元,包括「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與」、「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就養榮民亡故喪葬補助費」,其中含長居中國榮民就養金之發放。經查長年居住中國就養榮民人數雖已逐漸凋零,實際給與金額也逐年下降,但歷年編列皆未詳列實際預算數,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雖採每年度4次的指紋寄回驗證,並派人赴中國實地訪查,但實際訪查率107年度上半年只占總體16.2%,且模糊無法辨識之人數自104年度比率逐年上升,卻仍繼續發放,顯然該機制無法完全查驗是否有中國人士冒領就養資源。另查長居中國就養榮民總數至107年8月底為633人,其中年齡90歲以上者計有379人,逾總體之半數,達百歲者更達19人,其長居中國就養榮民平均年齡歷年來均高於全體就養榮民平均年齡。綜上所述,關於長居中國就養榮民之驗證與就養金發放方式,恐有無法確實查核的侷限,故為督促該預算之運用,須積極檢討現行制度,修正驗證作業方式,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榮民、義士、榮胞、就養榮民眷屬及就養榮民亡故喪葬補助費等相關補助,編列68億4,799萬2千元。經查,其中供給付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之補助費計9,642萬1,500元。近年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人數隨凋零而逐年減少,就養金給付金額亦呈下滑趨勢。鑑於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漸增並高於全體就養榮民平均年齡,且掌握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員額之指紋驗證作業結果顯示,近年模糊無法辨識之人數及比率有漸增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加強查核,以兼顧榮民與國庫之權益。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8億4,799萬2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編列68億4,799萬2千元,包括「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與」65億4,803萬元、「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1億2,613萬4千元,以及「就養榮民亡故喪葬補助費」1億7,382萬8千元,其中供給付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之補助費計9,642萬1,500元(18萬3,660元*525人)。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辦理長居中國大陸地區就養榮民之就養金發放業務,存在指紋驗證模糊無法辨識之人數及比率漸增情形。根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統計資料,104至107年度上半年期間,在指紋驗證作業尚無發現有指紋不符之情形,至於模糊無法辨識之人數,則自104年度上半年之12人增至107年度上半年之31人,同期間模糊無法辨識之比率則自0.96%提高至4.29%。至於各年度實地訪視人數比率方面,104年度上半年為10.2%,至107年度上半年已增加至16.2%,概呈增加趨勢,實地訪視迄今尚未發現冒充者,惟統計資料亦顯示,同期間各年度實地訪視發現已死亡者之比率(介於2.08%與9.62%之間),多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反映現行指紋驗證機制存在侷限性。鑑於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漸增並高於全體就養榮民平均年齡,且掌握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員額之指紋驗證作業結果顯示,近年模糊無法辨識之人數及比率有漸增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加強查核,俾兼顧榮民與國庫之權益。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預算編列69億0,891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統計資料,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榮民指紋驗證模糊無法辨識之比率,近年來迭有上升,復觀長居大陸之就養榮民中,逾半數超過90歲,百歲以上人瑞更達19人,即該類榮民平均年齡實遠高於全體就養榮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應審慎分析查核是否有冒領之情事,與究明何以大陸地區榮民普遍較為健康之原因,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預算編列69億0,891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二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81億0,494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81億0,494萬6千元,主要支應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辦理榮民就養服務,及社區關懷據點服務所需經費。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促使榮譽國民之家資源更有效運用、擴大資源共享及落實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所作決議,自106年2月起辦理一般民眾自費入住試行計畫(下稱自費入住計畫),試辦期間為3年,針對年滿65歲、符合開放入住床型之條件、有入住需求之國民,榮譽國民之家得視自身安置設施量額決定受理渠等之申請入住。有關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入住計畫之床位運用,主要有以下2大原則:(1)提供床位數以16所榮譽國民之家總床位數之2%至5%計算;(2)保留1成之床位,作為榮譽國民之家運轉床位及維持榮民優先入住所需之控留床位。爰占床率逾9成之榮譽國民之家原則上暫不提供,至於占床率低於9成之榮譽國民之家,床位以開放至9成為上限。根據榮譽國民之家近2年(106及107年度截至8月底)床位資源統計資料,整體占床率自81.84%增至82.62%,惟細部探究各榮譽國民之家情況可發現,107年度截至8月底,除板橋榮譽國民之家、中彰榮譽國民之家及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等3所占床率達9成外,排除候住人數為零者,包括臺北榮譽國民之家、彰化榮譽國民之家、雲林榮譽國民之家、臺南榮譽國民之家、屏東榮譽國民之家及馬蘭榮譽國民之家等6所呈現空床數大於候住人數之情況,顯示多數榮譽國民之家在床位調度上容有改善空間。為促進榮譽國民之家資源更有效運用、擴大資源共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在保留運轉床位及維持榮民優先入住所需之床位外,靈活調度床位,俾及時滿足有意入住者之需求。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定宇 何欣純 呂孫綾 羅致政
2.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近年之占床率略有提升,但仍有多處榮譽國民之家尚存近百床之空床數,顯見榮譽國民之家在床位調度以及資源配置上仍有待改善之空間。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81億0,49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支應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辦理榮民就養服務,社區關懷據點服務所需經費,以及公費安養榮民身障照護與醫養合一等相關業務,編列81億0,494萬6千元。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6年2月起推動一般民眾自費入住榮家計畫,對榮譽國民之家整體床位資源運用之改善已略有成效,惟截至107年8月底,占床率未達9成之榮譽國民之家中,排除候住人數為零者,逾半數之空床數大於候住人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督促各榮譽國民之家在保留運轉床位及維持榮民優先入住所需之床位外,靈活調度床位,以利及時滿足有意入住者之需求。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編列81億0,494萬6千元中,凍結部分經費,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二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安養機構,不僅為榮民老年安養之重要設施,近年來亦開始提供一般民眾自費安養之需。然多數榮譽國民之家建物興建年代已久,相關結構、設施等多有老舊或不符現代建築標準之處,且面臨災害防救之需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說明其所屬安養機構是否位於災害潛勢區,是否符合相關災防標準。爰針對第9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2億6,332萬4千元中,凍結10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呂孫綾 何欣純 蔡適應
(二十六)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金係依據國防部93年2月17日(93)睦眺字第02269號修頒「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人事處理作業要點」辦理,惟國防部迄今無是項人員核定案件。爰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國軍在台期間作戰被俘歸來人員慰問」預算編列40萬元中,凍結40萬元,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呂孫綾 何欣純
(二十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固已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將因調降舊制退休金給付及優惠存款利息所節省經費,編列公務預算挹注退撫基金,惟考量退除役官兵對於年金改革仍多有質疑,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定期將各年度挹注退撫基金數額及估算方式等資訊,透過如榮光週刊等妥適管道公開,俾增進退除役官兵對軍人退休金制度變革之瞭解及信賴。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二十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為我國之重要醫療資源,長期以來肩負榮民及一般民眾醫療服務,及國內醫學發展之重責大任。近年來,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戮力推動社區醫療服務計畫,為政府照顧弱勢、照顧偏鄉居民之醫療社福政策重要一環。社區醫療服務計畫提供社區醫療保健服務、巡迴醫療、義診、預防保健、居家訪視等服務;面臨國家進入老年化社會,長照需求快速成長,偏鄉醫療資源缺乏問題,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實應更為擴充相關服務之規模,以造福更多的民眾。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擬相關政策,如何在長照2.0之下,責成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加強社區醫療服務之規模,並定期盤點、檢視對偏鄉地區之服務,以促進醫療人權之保障,完整國家之整體醫療照護。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二十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照顧榮民老年生活,自1954年成立以來,陸續在全國建置了16處的榮譽國民之家,提供榮民自費或公費安養,尤其是失智失能榮民之養護。然而,隨著榮民人數漸漸減少,諸多的榮譽國民之家床位空床率漸漸變高,也使得這項重要的安養資源運用效益較為不佳。為因應我國邁入老年化社會之進程,一般民眾的老年照護需求快速增加,因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擴大政府資源共享政策及呼應民眾需求,自2017年起,開放榮譽國民之家餘裕床位供一般民眾申請自費安養;本項政策可使資源得到最大的利用效益,並擴大照護服務的範圍,值得肯定。然而,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所示,有部分占床率未逾9成之榮譽國民之家,其空床數多於候住人數,建議可適時檢討調度,俾及時滿足有意入住者之需求。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此項政策,適時進行滾動檢討,了解各地榮譽國民之家吸引民眾入住之優勢與劣勢,加以改善並彈性調配,以符合國家長照資源利用提升之政策目的。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三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早年為提供榮民安置,建設了農場設施,包含清境、福壽山、武陵、彰化、台東農場;隨著時代的變化,這些農場也變成為台灣重要的文化資產與深具特色的觀光景點。尤其清境、福壽山、武陵等三高山農場,更是國內外旅客的重要觀光目的地。而近年來,隨著政府推動觀光,以及新南向政策的推展,如何深化這些農場的設施與服務品質,持續吸引國內外觀光客,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著力的施政重點,也是國家觀光政策重要一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提供新南向國家觀光客更為方便獲取所屬農場資訊,近來已有增加多語言版本之網站首頁,也首度嘗試與國際知名訂房網站合作,以推展農場之國際知名度,更使國際觀光客得以方便訂房。然除此之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應思考,如何吸引日、韓乃至於歐美旅客,在台灣觀光行程中,將農場作為其必至的觀光亮點;同時,對於新南向國家觀光客基於宗教信仰而需求之飲食清真認證,也應加強努力。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加強資訊便利、設施更新與多元化深度旅遊行程之規劃,以使所屬農場成為台灣觀光動能的重要吸引力來源。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三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8年度單位預算案因應軍人退休給付制度變革,所編給付舊制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預算雖較107年度減少102億餘元,惟如併計新制退休金及該會退休金增編數後,則軍人退休金預算較107年度增列近68億元。雖就退撫支出節省數依法自109年度起始需編列預算挹注退撫基金,惟該會108年度實已透過增列公務預算之方式,強化退撫基金財務。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定期公開各年度挹注退撫基金數額及估算式等資訊,以增進退除役官兵對軍人退休金制度變革之瞭解及信賴。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三十二)查近年來各榮譽國民之家為改善現有照護人力不足情況,採取勞務外包方式補充,致相關人力及經費呈增加趨勢,其中直接照顧住民之護理、照顧服務人力逾7成屬資淺者,又逾半數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照護人力更迭較頻繁,不利經驗累積,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呂玉玲
(三十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近年以立法院96、100及102年度審查該會預算案決議「醫學臨床研究經費不得逐年減少,並須維持一定額度預算」,故自106年起迄今維持教學研究經費編列10億2,503萬4千元,主要支應所屬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醫學臨床教學研究、培育醫療專才等。參考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近年臨床教學研究成果,103至107年度(截至8月底)期間,研究計畫合計件數已自640件增至795件,相較之下,同期間各項研究成果中臨床運用於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之合計件數則介於69件及234件之間,雖有初步成果,惟各年度平均占整體研究計畫件數之比率30.7%,僅約3成。探究原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助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之臨床教學及研究計畫之補助原則偏重計畫件數,雖有助於提升機構之研究能量,惟在臨床運用於改善醫療照護品質之件數比率不易有效提升。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8年3月前提出「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補助額度之分配原則」之書面報告,重新檢討補助標準,提供適當誘因,促使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將補助經費導入能有效提升臨床照護品質之研究,俾提升獎補助費之運用效益。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四)依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之查詢結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107年度迄今已發生4件違反勞動法令之情事,基於醫護勞動權益之維護,及醫療品質之提升,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8年底前針對「所屬醫療機構首長副首長績效評核實施要點」重新檢視,要求將護病比與落實勞動法令情形納入評核,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將「學有所用、壯有所業、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孤獨廢疾困苦者可獲得適當服務照顧」設為目標。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7年5月30日最新之榮民整體狀況統計資料,現有65歲以上之榮民人數高達18萬餘人,其中又以85歲以上逾半,約近10萬人。衛生福利部統計,我國被列冊關懷的獨老約4.5萬人,其中列冊關懷的獨老人數前3名縣市,依序為高雄市、台北市及基隆市,約3,700至4,800人不等。其中,獨居榮民人數約2,200多人。考慮近年屢傳獨居榮民住宅火警事件,造成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動關懷獨居榮民,宣導居家安全,並進一步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加強宣導所屬轉投資事業編列補助或捐贈相關費用,協助獨居榮民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維護榮民居住安全品質。
提案人:蔡適應 何欣純 羅致政 呂孫綾
(三十六)10位在板橋浮洲地區的大觀社區,近來面臨強拆壓力,由於該地居民長期占用國有地,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起訴,並經法院判決三審定讞,大觀社區居民須拆屋還地。不過居民認為,大觀社區的成因有其歷史脈絡,政府應保障他們的居住權,因此展開抗爭,要求原地續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97年採取司法途徑,對大觀社區居民提告「侵占國土」,要求居民遷離並追討不當得利,經法院判決三審定讞,居民敗訴,自106年起率先拆除部分已點交戶。至於部分堅持不願離開並組成自救會展開抗爭的居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仍持續與其協調,但同時也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一旦法院核准,便可進行強拆。此舉引發自救會強烈抗議,向行政院、總統府表達心聲,備受各界關注。為避免社會成本持續提高,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且善盡國家機關解決人民需求及困境之責,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研擬完整配套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三十七)榮譽國民之家在組織定位上雖為行政機關,惟其業務屬性實為老人安養機構,以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為主要照顧人力。參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供之資料,榮譽國民之家對勞務外包人力之依賴程度逐年提高,而護理人員、照顧服務員以及廚工等人力,委外人數已來到歷年之新高2,114人,致相關支用經費亦隨之成長。榮譽國民之家勞務外包照護人力更迭亦十分頻繁,大量外包人力之狀況下,不利照護人力經驗累積,直接影響照護品質,且數月前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才表示欲將外包人力大幅降低,為落實行政院政策方向及確保榮譽國民之家整體照護品質,維護相關勞工之權益,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研擬完整配套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三十八)行政院於107年宣示跨部會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與地方政府全力提升空氣品質,以減少煤、重油使用量及改善空氣污染,其中除電力設施管制外,還包括鍋爐汰換、餐飲業油煙管制等。經查經濟部工業局為配合推動「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已於107年4月擬定相關補助要點,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污基金及經濟部石油基金共同負擔補助業者換裝燃氣鍋爐之部分費用。推動鍋爐汰換空污減量,以硫氧化物預期減量成效推估,相當於減少台中火力發電廠3座機組的排放量;以氮氧化物預期減量成效推估,相當於減少一、二期柴油車5.8萬輛的排放量,顯示對於改善空污確實具有顯著效益。惟實務上雖目前已有換裝燃氣鍋爐部分經費的補助,但若要使用天然氣,仍需申請拉設支線管線至工廠,且因天然氣管線舖設不足,導致工程及經費龐大且申請程序繁雜,加上燃氣成本遠比燃油(煤)成本高上許多,換裝後續經費支出將相當驚人,仍是目前亟待克服的問題。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全台天然氣公司共計15家,其業務性質屬獨占公用事業,基於空氣污染乃全國性與跨部會議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之天然氣公司應協助業者鋪設管線共同改善空污問題。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協調轉投資之天然氣業者,針對管線舖設及天然氣費率費用,擬定相關優惠計畫,並於2個月內提出完整配套方案。
提案人:何欣純 蔡適應 呂孫綾
(三十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已於107年6月21日完成修法,並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依該條例第5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以強化退撫基金財務。故為健全退撫基金,未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將各年度挹注退撫基金數額及估算式等資訊,透過妥適管道定期公開,以同時達到增進退除役官兵對軍人退休金制度變革之瞭解及信賴。
提案人:羅致政 林昶佐 蔡適應 何欣純
(四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106年2月起,針對占床率低於9成之榮譽國民之家,辦理一般民眾自費入住計畫,開放上限至占床率9成,試辦期間3年。榮譽國民之家占床率自106年起確實反轉上升,顯示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計畫對安養資源的運用有正面提升效果。然截至目前為止,仍有13處榮譽國民之家,占床率未達9成,其中更有9處榮譽國民之家占床率不到8成。而許多有需求的一般民眾,亟待尋求安養資源的協助。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個月內,盤點各榮譽國民之家閒置床位,進行擴大閒置床位提供一般民眾使用之可行性評估,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何欣純 蔡適應
(四十一)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花蓮縣境所管理之財產有許多用途廢止、閒置、低度利用或不經濟使用之狀況,應儘速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管。為使地方政府能妥善維管,請優先將用途廢止、閒置、低度利用或不經濟使用之水利地、道路用地等完成盤點,供有關單位申請移撥。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個月內完成相關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羅致政 何欣純 蕭美琴
(四十二)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8年度單位預算案因應軍人退休給付制度變革,所編給付舊制退休金及優惠存款利息預算雖較107年度減少102億餘元,惟如併計新制退休金及該會退休金增編數後,則軍人退休金預算較107年度增列近68億元。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退撫支出節省數依法自109年度起始需編列預算挹注退撫基金,惟該會108年度實已透過增列公務預算之方式,強化退撫基金財務。未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依法編列預算挹注軍職人員退撫基金,並將各年度挹注退撫基金數額及估算式等資訊,透過妥適管道定期公開,以增進退除役官兵對軍人退休金制度變革之瞭解及信賴。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三)鑑於八二三砲戰為中華民國國軍不分省籍、不分軍民之共同抗戰,於我國軍事歷史及榮民榮眷有其重大意義。查107年8月,民主進步黨副秘書長於政論節目上發表「八二三難道是民進黨跟共產黨打仗嗎?八二三不就是國民黨跟共產黨打仗嗎!如果這些今天去打仗的人,是以犧牲台灣人民的性命,來換取國民黨的性命,這樣子的紀念有意義嗎?」等分化軍心、擴大軍民矛盾言論,傷及榮民榮眷情感。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正視歷史、彌平傷痕,並於108年期間協調國防部宣導金門砲戰真實史實、展示相關史料。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四)鑑於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正在清查、清除「威權象徵」,業於107年期間發文各單位清查「威權象徵」,並表達應該要清除兩蔣銅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辦理促進轉型正義業務時,應正視歷史,同時重視榮民榮眷歷史情感,不得任意清除歷史文物,致傷害榮民榮眷情感。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妥善保存相關歷史文物,不受政治力量扭曲其歷史及其文物完整。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五)鑑於台南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發生醫護人員因不滿排班、人事異動及職場霸凌等因素,憤而持刀砍傷同僚事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辦理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行政管理等業務時,應注意醫護人員作息、人事管理等相關狀況,以他院事件引以為鑑,避免發生職場霸凌、上班過勞等情形。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六)鑑於軍人退撫制度改革,退役人員退撫給與損害幅度甚大,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允諾針對退撫給與損害程度致生活困難者,詳加輔導及加強訪視,並將相關案例統計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七)經查,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目前僅補助領俸少校及中校階級,獨缺上校。但在軍人服役年限設計中,上校最大服役年限為30年,要到將級軍官才是以年齡作為限制,故上校退役人員,子女可能才就讀中學,導致發生「上校退休福利,不及中校」等違反人力資源管理原則之詭異情狀。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積極爭取發放退役軍人子女教育補助費至上校階級,以保障退役上校軍官應有權益。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八)鑑於臺北榮民總醫院醫師、教授、副研究員、助理等7人,於97至100年間,以與研究計畫無關之假發票浮報請領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研究補助款,遭檢方調查,惟檢方以「7人在偵查期間均坦承犯行,素行良好,沒有前科」為由,予以緩起訴處分。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研究計畫請領管理制度嚴加審核,避免發生會內人員以假發票請領補助款之情事。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四十九)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部分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設備老舊毀損待修,為提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照護品質及居家安全,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統計各榮民總醫院及其分院待修設備及其全體修繕所需經費,並將統計結果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呂玉玲 林麗蟬 李彥秀
(五十)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轉投資事業共有25家,直接持股比例皆未超過50%;然若加上交叉持股之股權數,則欣欣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欣嘉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國華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持股比例則超過50%。多數轉投資事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亦占股權約30~40%,惟目前計有多家轉投資事業非官派董事長,對於民生經濟及公司運作影響甚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擬相關對策,並積極爭取公司經營權。
提案人:林麗蟬 呂玉玲 李彥秀
(五十一)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設之職業訓練中心,除辦理學員專案技能檢定外,尚有向勞動部申辦全國技能檢定。然職業訓練中心於行政院歷次員額評鑑均表達人力不足,自應專注於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以免因法定業務外之工作,損及原服務量能。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技能檢定之現行作法,有效提升職業訓練中心之服務能量與訓練品質,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五十二)查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108年1月6日施行,若該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病人,得及時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為預立醫療決定,渠等即可自行決定當其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應採何適當照護方式及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如此不僅可節約全民健保險資源支出、提升病人生活品質,更可貫徹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條所揭「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利」之立法目的。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配合政府推展安寧緩和醫療外,於所轄醫療機構中,以公務預算方式積極實踐保障病人善終權,並訂定績效考核機制評量所屬各醫療機構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件數,及研謀具體做法以求成效逐年提高,藉以落實病人自主權利法之意旨。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五十三)查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108年1月6日施行,若該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病人,得及時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為預立醫療決定,渠等即可自行決定當其處於特定臨床條件、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應採何適當照護方式及是否接受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與流體餵養。如此不僅可節約全民健康保險資源支出、提升病人生活品質,更可貫徹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條所揭「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之立法目的。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配合政府推展安寧緩和醫療外,於108年度起應於所屬榮譽國民之家就病人自主權利法各項概念及作法進行宣導及人員教育訓練,並掌握相關辦理成效,以保障其善終權益,促進醫病關係及其家屬和諧。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
(五十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配合行政院「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政策,規劃自108年起逐年購置電動車輛,以維護空氣品質、促進民眾健康,並節約能源、減少排碳量。考量電動車輛購車成本高於汽油車輛44萬5千元(每輛),電動車輛每年電池租賃費及電費亦高於汽油車輛之油料費近7萬元,若全面換置電動車輛,預算金額龐大,恐非年度預算所能容納。爰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逐年編列預算,並妥慎規劃後續換置電動車輛期程,以有效運用有限預算同時兼顧政府響應空氣污染防制政策,維護民眾健康。
提案人:李彥秀 馬文君 林麗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