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部分委員提案:

 

三、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預算部分委員提案: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文化部歲出提案第1案由洪委員慈庸針對第21款第1項所提,本項原列數為3億元,洪委員建議凍結10%,請問部長可以嗎?

蔣委員乃辛:歲入呢?歲入還沒審。

主席:第1案是歲出,歲入部分排在第2案,好嗎?

蔣委員乃辛:排第2?

主席:先把歲出……

蔣委員乃辛:把歲出全部審完,再審歲入?

主席:本項原列3億2,096萬元,屬歲出部分。文化部其餘歲入及歲出提案依序排在第3個,好嗎?各位手上都有提案嗎?現在處理第1案,洪委員慈庸的提案,本項原列3億2,096萬元,洪委員建議凍結10%。

洪委員慈庸:可否請文化部說明一下?因為上次文化部雖派人來溝通,但並未達成共識,現在可否請文化部補充說明?

李次長連權:政府預算有一般預算、科發預算及社發預算三種,有關社發預算的問題其實是制度問題,即便行政院審查通過,但每年還是只給一定額度,不像科發預算四年期計畫審定多少就給多少,所以社發預算不給足是常態!誠如委員所說,我們確實編列了23億元,但最後行政院只給9億元,這就是目前的狀況,且就算到最後一年,也不會補足不足的錢,仍舊依照今年的水準額度來撥給。

洪委員慈庸:所以最後根本不會給到23億元?

主席: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社發預算係當年四年中程計畫暫框列,且每一年仍須編列預算讓行政院核定,但就中程社發預算而言,行政院不一定會依照當時所核定額度分四年分配給我們,只是我們仍舊會依照計畫來提列。再者,經常性預算通常比較沒辦法給足,這是一個普遍現象。

至於國際及兩岸交流計畫預算,明年度文化部這部分的經常性預算總算有所突破,從107年的2.9億元突破到4.1億元,此係歷年來首次有比較多的增加,所以懇請委員支持。畢竟過去文化預算比較少在軟體方面有增加,明年算是一個突破,所以懇請委員支持。

洪委員慈庸:主席,那我就不堅持。

主席:好,請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社發基金第一年編列在哪個委員會審查?科發基金第一年都給教育委員會審查,但第二年之後就交給各委員會審查,所以我想知道社發基金第一年交給哪個委員會審查?

李次長連權:教育委員會。

蔣委員乃辛:社發基金都在教育委員會審查?像科發基金去年審查數是93億元,但這是第一年,所以交給教育委員會審查,第二年開始屬經濟部的就交給經濟委員會審查,交通部的就在交通委員會審查,其他各部會亦同,並不會集中在教育委員會審查,所以社發基金是否與科發基金一樣?

李次長連權:社發沒有基金,而是社發預算,四年期的預算採逐年編列,併入一般預算……

蔣委員乃辛:所以社發沒有基金?

李次長連權:沒有。

蔣委員乃辛:剛剛說社發基金就像科發基金一樣,所以我才會這樣問。

主席:沒有,這是文化部自行編列的。

鄭部長麗君:社發是四年中程計畫,我們先寫計畫給行政院,由行政院暫框列為社會發展預算,與科發基金概念並不一樣。

主席:這樣我和蔣委員就放心了,因為我們從科發基金看到很多問題。洪委員不堅持?既然洪委員不堅持,那麼文化部歲入部分照列。

文化部歲入部分有蔣委員乃辛、陳委員學聖、蘇委員巧慧提案,第3案、第4案係租金,蔣委員的提案係針對財產孳息,租金收入部分蔣委員、陳委員及蘇委員均有提案。

蔣委員乃辛:國家鐵道博物館收入列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鐵道博物館現在尚無收入。

黃委員國書:還沒開始營運。

蔣委員乃辛:哪一年開始有收入?為什麼我要問這問題?因為鐵道博物館工程計畫自償率為29.8%,請問這個自償率從何而來?當然是門票收入及其他收入,且在你們的中程計畫及規劃報告上註明106年門票收入為780萬元,107年1,950萬元,108年為1,950萬元,這點記載於你們提報給行政院核定的計畫裡。問題是,計畫裡有提到門票收入,但預算編列中又不見門票收入,如此,自償率要怎償還?

主席:誰可以說明一下?

蔣委員乃辛:這筆收入和文資司就鐵道博物館的支出有關,也就是這筆收入和支出是連動的。

洪司長世芳:那是自償率的估算值,我們估算自償率約為30%左右。

蔣委員乃辛:對,29.8%,將近30%。

洪司長世芳:至於收入,必須等到116年開館後才會有。

蔣委員乃辛:我對這些沒有意見,但從你們報行政院核定的計畫來看,自106年開始就有收入!

洪司長世芳:那個屬於自償值的概念……

蔣委員乃辛:所以行政院與國發會是依照你們30%的自償率來核定計畫,如此你們就必須依照核定內容達到30%自償率,且依照規劃,你們在106年就已經開始有門票收入……

洪司長世芳:106年沒有收入。

蔣委員乃辛:你自己看啊!

洪司長世芳:那是我們擬訂計畫時的預估值,也就是估算財務自償時的預估值。

主席:蔣委員,這部分請他們再向你說明?

蔣委員乃辛:你看第166頁,從106年開始就有門票收入多少,租金收入多少,課程收入多少,停車費收入多少,規費收入多少,這些統統列在後面,還一直列到119年!換句話說,鐵道博物館計畫裡的財務計畫與工程計畫是行政院一起核定的,既然行政院一起核定,且國發會還規定了30%的自償率,自然就包含上述收入在內,你們自己也明列106年多少、107年多少、108年多少,一直列到119年,為何卻無法顯現在歲入預算上?若無法顯現,試問將來的財務計畫又要如何處理?

洪司長世芳:現在我們正在檢討財務,因為當初在評估時可能有疏忽,所以我們會再跟委員……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這涉及到兩個層面問題:一是國發會核定了30%的自償率,而你們也照單全收了,接著就是湊數字,好讓國發會同意計畫,然後才執行;另外一個是,你們應該告訴國發會問題所在,這問題我也提醒過故宮注意。故宮的自償率為50.5%,但博物館的自償率怎能這麼高?博物館的自償率不該這麼高,其實我認為該不該訂定自償率都要好好想想!之所以如此,係因你們用的是公共工程建設預算,也才會出現自償率問題,所以你們更應該向國發會強調,博物館不該有這麼高的自償率!這是根本做不到的!

主席:蔣委員講得對,這點請部長說明。

蔣委員乃辛:我對故宮這麼講,對文化部也是這麼講!當然,這也是在點醒文化部,不要為了做而做,然後就隨便報數字上去讓行政院核定!站在文化部主管博物館的立場,你們應該告訴國發會,30%的自償率是做不到的!博物館也不該有自償率!

主席: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在擔任立委時,對於這點的看法我和蔣委員及其他委員看法都是一致的,也就是文化設施的興建計畫,例如博物館,不該適用政府跨域加值30%自償率的門檻。從我上任後,我積極在溝通這點,國發會也逐步放寬,並在第一年放寬地方文化館計畫,只是鐵道博物館報院核定時不在放寬之列,故必須修正計畫希望能放寬,使自償率不要達到30%。謝謝蔣委員的提醒,我也認同蔣委員的意見,並請文化部同仁積極爭取,先放寬鐵道博物館的自償率。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們要儘快與行政院溝通,並修訂中長程計畫。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這也是我的期待。

蔣委員乃辛:否則歲入就必須據此核定數編列,但你們又做不到!我不堅持你們一定要這樣編列,不過我堅持你們一定要報行政院,與行政院溝通。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非常認同。

主席:部長應該會接受。

黃委員國書:所以就不增列?

主席:不增列。

黃委員國書:蔣委員的意見很好,未來很多新設的博物場館如果係透過國發系統來估算自償率的話,那麼文化部根本達不到!如果要達到,那就會變成賣店、精品店,所以蔣委員的提醒非常好。至於鐵道博物館,我想有些狀況與進度必須了解。柯P說鐵道博物館是不是要釋出一些空間,好配合大巨蛋的逃生通路興建?如此,計畫是不是應做更改?我想瞭解文化部對這件事的看法為何?鐵道博物館是國定古蹟,當時不是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而是文化部審查的,如果為了配合大巨蛋做一些通道,會不會改變鐵道博物館現有的推動期程及計畫內容?會不會影響到未來自償率的問題?這些都有可能,我們也想瞭解一下,所以部長可不可以簡單地針對問題予以回應及說明。

主席:請部長回應之前蘇巧慧委員所提……因為剛才有說明?

蘇委員巧慧:不同的問題。

主席: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覺得不論是國家級的計畫在城市還是城市發展計畫,其實都需要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但前提是大家都能夠坐下來理性討論。比如希望打通台北機廠菸廠路部分,其實我們在今年9月協助台北市政府到現場會勘,而這個打通方案是上星期提出的,所以是一個晚近的議題。在這個議題提出之後,僅有初步方案,尚未定案,就我們看到的初步方案的確是希望打通菸廠路,這涉及台北機廠一段約40公尺的圍牆,因為台北機廠是國定古蹟,所以如果要變更圍牆就需要送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以上是第一點。第二點,打通計畫中更大幅度地涉及臺鐵其他段的土地及公圳水利會的土地取得,因此恐怕文化部還不是最重要的,而是其他兩個單位的土地取得。而土地取得部分就會有都市計畫變更之前提,這需要台北市政府自行處理都市變更計畫,我們當然也希望未來他們在變更都市計畫以後,讓台北機廠作為保存區。所以我認為理性討論才能把資訊釐清,對於各自要做的事情先各自做好。就我們的立場而言,我們也有協助他們到現場會勘,但是仍有文資程序要進行,還有另外兩段土地取得與都市計畫變更部分都要進行。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這些都涉及文資程序。另外,關於國父紀念館的文資審議是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現在屬暫定古蹟。

鄭部長麗君:文化局於6月暫定全區為暫定古蹟。

黃委員國書:所以任何的變更需要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做文資審議,進行必要之更動,而且現在屬暫定古蹟,導致國父紀念館原本要進行修繕工程,現在都暫停沒有辦法動。因此未來有沒有可能動到國父紀念館的基地,當然這部分是否為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說明的?因為現在文資審議程序還在進行,現在只是暫定而已,還未確定取得文資身分,所以文化部就這整件事情要做非常清楚的說明,不然會讓人家覺得文化部怎麼不協助解決大巨蛋問題,各司其職。但其實事實不是這樣,而是整個問題是全盤性的,因為有些是文化部面臨文資的問題,有些是台北市政府文化局要去處理的問題。因此目前就整個狀況來看,台北市政府並沒有把所有問題的輪廓掌握清楚,是不是這個樣子?國父紀念館部分是不是可以請……

主席:因為目前還沒有審到這邊,我們先繼續處理之後的部分,再請部長說明,好嗎?好,現在請蘇巧慧委員發言。

蘇委員巧慧:就剛才討論這麼大的問題而言,看起來真的就是要把輪廓釐清才有辦法一步一步的切開來看哪個問題是由哪個單位負責的。為了審查預算的進度,我就遵照主席指示回來討論預算部分。

主席:對。

蘇委員巧慧:我的案子是第4案有關歲入部分,提案增列100萬元。這一案與藝術銀行、藝術品出租收入有關,這是一個從2013年起正式編列預算,推動藝術銀行的計畫,而藝術銀行先購買年輕藝術家的作品,再媒合官方或民間單位租賃,在這樣的狀況之下,讓大家有更多被看到的機會。可是我們看到歷年來藝術銀行租金收入之歲入預算編列差距甚大,與購買藝術品所需之歲出預算不符比例,所以看起來要達到其設置目的與效益的話,還需要很大的加油。可是我看得出來雖然歲出及歲入的差距還很大,可是每年出租收益都比原本編列的金額高,所以我建議增列100萬元。第一是鼓勵、督促藝術銀行能再加把勁,也就是希望可以更努力;第二,從去年來看,去年收益已達162萬元,而今年才編列110萬元,我覺得編列的金額實在是太少了,因此我建議增列100萬元,變成210萬元。而這只是一個鼓勵的方式,去年10月都已經做到162萬元,今年努力一點的話,210萬元的歲入應該是可以達成的。對不對?

主席:增列100萬元,可以嗎?

蘇委員巧慧:你看我藉著這樣短短的3分鐘把你的成績講給全世界聽,這不是很好嗎?再增列100萬元,OK啦!

主席:好,第1目第3節增列100萬元。

處理蔣乃辛委員所提有關「雜項收入」部分,提案增列500萬元。

蔣委員乃辛:剛才關於鐵道博物館收入部分,我不堅持增加,可是我們做一個主決議好不好?有關財政規劃部分,尤其自償率30%實屬偏高,應向行政院修改計畫,降低自償率,好不好?

主席:好,現在歲入部分採取……

蔣委員乃辛:那就請文化部寫一下,好不好?

主席:好,趕緊寫。

歲入部分有蘇巧慧委員提案增列100萬元,其餘預算照列。

再者,有關文化部歲出部分,蔣乃辛委員之提案改為主決議。

現在處理第6案。洪慈庸委員之提案為第21款第1項部分。

洪委員慈庸:這一案已與文化部溝通,我改為主決議。

主席:好,改為主決議。

洪委員慈庸:但我認為非典型人力運用還是真的要請各部會再努力,這個費用還是非常……

主席:所以還是希望你們能再注意勞務承攬及勞動派遣,提案改為主決議,預算照列。

處理第7案至第11案,有關第1目「一般行政」部分,有5位委員提案凍結及減列預算,提案減列金額最多的是蔣乃辛委員,提案減列1,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其實這就是剛才提到的臨時人員、勞務承攬部分,我們每年都在討論,可是感覺人數還在增加,雖然只增加1人,但這表示問題還沒有解決,還要再增加人力……

主席:就是與剛才洪委員的部分一樣……

蔣委員乃辛:對。文化部現在進用的臨時人員有191人,我覺得就臨時人員而言,如果組織編制真的有需要,你們應該調整編制表,增加正式人員編制。文化部是否能就這部分予以回應?

主席:好,謝謝,我們請……

蔣委員乃辛:因為進用勞動派遣及勞務承攬的人力仍將近260、270人,這樣的數字還滿大的。

主席:請蘇巧慧委員發言。

蘇委員巧慧:因為要討論的部分一樣,所以我就一起講,之後再請文化部一起回答。確實誠如剛才蔣乃辛委員所講有關非典人力運用情形,雖然現在派遣人力減少,但勞務承攬卻大幅增加了51人,雖然文化部來說明時表示剩下的派遣人力係為了衛武營的收尾及負責鐵道部的管理維運,但我想提這個案子最主要的目的也是希望文化部在這個地方再公開說明到底要怎麼解決?或者你們現在只是把派遣轉為勞務承攬,那我認為這個沒有太大的意義,反而更失去保護的用意,所以請你們一併說明。

主席:有沒有其他委員要再說明?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提案是第7案跟第9案,其中第7案的部分,我看了審計部的決算報告,它裡面特別提到文化部從104年開始推動科技與藝術共同結合培植藝術團體及表演活動。我提案凍結是因為看到今(107)年以前,在101年、102年、103年及105年的科技藝術節最下游的表演活動,分布在北部跟南部,但中部跟東部一場也沒有,整個藝術資源分配嚴重不均。因為這筆預算是從科技部取得,並分屬文化部本部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明年度還包括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傳藝中心及國立臺灣美術館,當然這裡面已經有2個團體在中部。不過,我想我也不凍結,但我希望未來要執行的藝術活動,包括團體培植、活動展演都能均衡發展,所以你們能否將明(108)年度核准的資料送一份給我們,並且請加強各項藝術活動推廣的均勻分布,好不好?

主席:針對前面兩位委員提案部分,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有關臨時人力部分,我們都知道委員希望我們能檢討,然後不要再增加,我們也在努力檢討,整個部包括本部及附屬都有實質減少,但是因為衛武營藝術中心籌備處功成身退,那裡面有一些臨時人力,我身為部長,考量他們興建衛武營工程這麼多年,這些臨時人力因為籌備處卸牌就讓他們離職,所以我就調整將人力減少,有一些臨時人員可以轉本部或支援其他單位的,就安排他們轉進來,所以懇請委員最後總數增加1個,能否同意我們這麼做,謝謝。

主席:在場的委員都同意嗎?好。

第1目「一般行政」就按照原列數,另外,針對委員希望你們說明的部分,像張廖委員要求提供的資料,也請提供給委員。第一目通過。

現在處理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一直到29案。其實這幾案當中,有幾位委員的提案是一樣,像在文化發展評估與推動方面,大家的提案內容都差不多,所以哪位委員要先說明?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的提案是第18案,文化部都有來做說明,但這個案子是針對召開全國文化資產會議暨分區論壇之後,為了落實「部部都是文化部」,制度性要求各部會編列經費維護所屬文資,我想大家也都支持,只是我希望給文化部更大的督促,因為我調閱各部會的文資預算,發現他們是減列,光減列的部分就大概占了半數。我認為要給文化部更大的力量,我也很高興聽到部長說,明(2019)年開始有全國的國公有文資修復期程經費的大調查,我覺得這是對的。我為了給個督促,本來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但我還沒看到你們彙整各部會的狀況,所以我凍結100萬元,給我書面報告就好。

鄭部長麗君:可是我……

吳委員思瑤:因為我還沒有看到啊。

鄭部長麗君:我不是院長,我也只能調查,我沒辦法……

吳委員思瑤:現在可以彙整一下嗎?等一下請部長說明,因為我一直看不到各部會針對文化會報平台送上來的資料,所以是不是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

主席:部長,凍結100萬元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不是凍結100萬元不行,因為我一定尊重委員的決定,只是這件事情真的是我的心願,為什麼我們要提到文化會報?就是因為「部部都是文化部」,大家都有文資,所以各部會都要編列預算。賴院長也在會議上裁示,請各部會回去盤點。原則上有這個裁示,我們也很期待,所以明年會做經費調查來追蹤,但是編預算與預算核定權在各部會及主計總處,若委員動我們的預算,我也沒辦法指揮主計總處,我必須誠實說,但是我們文化部能做的,我一定全力做。因此,文化會報再提案討論,然後再追蹤、調查,也請委員支持。

主席:好啦,我們就不要凍結,可以嗎?請問在場委員都同意嗎?召委在此提醒,關於「部部有文化部」,麻煩將原民會的平台也放上去。部長,可以嗎?因為原住民自己有非常多的小館,他們的經營都非常困難,我們也希望文化部就這部分,在原民會的平台上把它建立起來,所以你們提報行政院的時候,麻煩也提報這部分,謝謝。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關於我的提案第16案,在綜合規劃裡面當然有很多文化政策的推動,包括發展會議、評估等等。其實部長上任以後在這方面滿努力的,像推動全國文化會議與分區論壇,但是現在很多法案好像都停在行政院,所以明(108)年又多編一千五百多萬元,剛剛吳思瑤委員也有問到,其實我們有滿高的期待,譬如文化基本法,以及推動比較有創意的文策院要落實文化產業。現在又聽到部長提到公共媒體法,其實公共媒體法要解決的問題滿多的,它是不是明年文化部所推動的重要法案?所以要辦理各項溝通會議及政策平台,這方面要如何進行,就增加的一千五百萬元,可否再說明一下。我提案刪減是因為之前也同意你們編列許多預算辦理相關會議,但是到目前為止所形成的共識,好像在行政院那邊就卡住了,文化部這邊也在等,是不是請部長就這方面做更清楚的說明。現在公共媒體法要整合中央社、華視或公共電視台,其實這個問題滿大的,你們明年打算怎麼做?你們增加這筆預算要怎麼跟各部會來進行溝通?請說明。

主席:請李麗芬委員發言。

李委員麗芬:在第2目我有2個提案,第1個是第20案,關於全國文化會議結束之後,我們一直沒有看到文化政策白皮書,我知道最近已經送到各委員辦公室,所以這部分我就不堅持。另外,我還是要提醒,因為目前文化部的網站上面,針對出版物、清冊或國家出版社的網站都還沒公布,請文化部將相關資訊都能夠上網公布。至於第25案的部分,因為之前你們的資訊人員有參加國際相關資訊會議,為什麼這次改到外館進行資安維護?後來文化部說明,因為目前外館確實沒有這方面的專業人員,所以需要你們的協助。不過,我要再次提醒文化部,過去讓你們的人員參加國際會議,現在卻因為要赴外館支援資安維護,以致於他們無法參與,我認為這樣有點可惜,因為他們的工作增加又沒辦法出國。雖然這部分我不堅持也不減列,只是資訊人員本來是可以參加國際會議,我也希望未來這部分可以讓他們繼續參與。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的提案是第21案,其實跟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幾乎一模一樣,確實在這個項目中增列1,500萬元,可是計畫陳述跟去年差不多,所以到底為什麼增加那麼多?後來文化部有來說明因為還要辦這麼多論壇活動,並增加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各項與文化相關的論壇活動,深化由下而上的討論,這是當時來說明的原由,我們確實會產生疑問,如同張廖萬堅委員說的,這麼多場論壇會議之後,它的進行狀況如何?它的成效如何?這個論壇是否真的得到成果,我們希望可以聽到說明,讓這個預算順利過關。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在第20案的部分,我這邊提了一個意見,我們希望文化部在推廣新住民相關文化的時候,我們不知道你們推廣成果為何,或是有沒有做滾動式調整,因為你們說有定期去聽取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一些委員的建議,但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可能半年開一次,一年開兩次,大部分都是各部會報告完就結束了,很少去深入討論,這部分希望文化部可以針對相關新住民,現在有很多文藝工作者、畫家、作家都是新住民子女,相關議題都可以去做了解,包括我們在推動新住民相關文化的時候,有沒有符合現階段新住民的需求,或是有推廣多元文化讓本國人也認識?

最後,我們也希望了解現在文化部在推廣相關議題的部分,你們到底有哪些項目?你們說有補助,也有相關的計畫在進行,請提供你們計畫的項目給我們,包括作業或補助要點以及補助項目,這個部分非常重要,也懇請主席跟本委員會支持。

主席:一定支持,我們待會請部長一起說明。

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我有幾個案子,第15案跟第17案其實差不多,因為高潞委員也有提案,我跟張廖委員的意見有點類似,對於文化部辦理法規研議狀況,以及協助創作者法律服務機制好像不是那麼順利,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再提出檢討,並做一個書面報告。

在第29案的部分,文化科技跨域研究是一個新增的工作計畫,預算高達99%都是委辦費,文化部有來做過說明,不過針對你們要做文資保護,引進5G、AR、VR的技術,我想可能需要進一步書面說明,關於你們要用哪些場域以及時程規劃都要清楚說明,不然我們也不曉得你們要如何使用這筆經費,所以這部分我希望以書面來做一個解凍。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有關第14案,今年預算比去年增加一千六百九十多萬元,尤其是108年的業務預算跟上年度差不多,可是在「補助與輔導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辦理常態性文化論壇、公共參與平台維運」項目上增加1,300萬元,尤其該項經費補助地方政府一千兩百多萬元,請問107年有關補助地方政府的部分,到現在為止動支多少錢?因為照你們給我的資料只有107萬元,去年編了一千多萬元,只有來申請107萬元,今年為什麼還要增加1,200萬元?原因何在?

主席:待會一併說明。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黃委員提的案子跟本席提的案子是一樣的。

黃委員國書:有關於文化部提出「文化路徑」,這是非常好的概念,因此我們要來檢視一下,我們有計畫、有預算,現在碰到的問題是什麼?從106年編了500萬元,實際執行一百多萬元,我們可能要重新去思考,這麼說好了,我們需要一個平台,觀光局應該去建構一個文化路徑,對交通部觀光局而言,奇美博物館跟麗寶樂園都是一樣的東西,所以他們完全沒有文化路徑的觀光路線規劃,像我也推動過體育遊程,譬如登山、溯溪,現在慢慢變成是一種觀光路徑,甚至在旅展也開始有這些遊程,我幾年前開始推動,現在開始有這樣的遊程,可是在觀光局根本看不到文化路徑的遊程,幾乎沒有。

我為什麼要講這個?這對台灣下一個階段的文化觀光產業太重要了,我很高興看到文化部開始要推這個東西,但是還要再加把勁,比如說我們去德國,德國那麼多城市,可是我們一定會想到羅曼蒂克大道、新天鵝堡、黑森林、童話大道、不來梅這些地方,他們規劃以文化為主題,結合他們每一個城市、每一個地區不同特色創造出來的文化路徑,全世界都知道,台灣有沒有機會做這樣的文化路徑?我覺得是有的,包括高金委員的原鄉就有非常多,像莫那魯道那種過去的歷史故事或是場域,台灣有很多東西可以推動文化路徑,包括場景、生態、產業,甚至是故事,既然文化部有這樣的計畫,可是執行了1、2年,就是長不出一個很好的東西出來,我常常跑去交通委員會質詢觀光局,他們對於「文化路徑」這個概念可以說是零,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想法,所以文化部要去做很多事情,包括你們對整個台灣觀光發展要有一些掌握,所以這個平台要建立起來,我認為文化跟觀光在台灣下一個的階段發展會變成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所以我建議我的提案凍結十分之一,請文化部提出詳盡的書面報告。

主席:我再說明一下,本來這個案子我是全數凍結,原因是因為我曾經質詢過部長,這些都是由地方政府提出來的,也就是您剛剛談到的那個概念,地方政府其實沒有這些歷史文化底蘊,包括他的審議委員會,他只想要做他自己想要的,例如台北市政府的三井倉庫,他只講「最為風光的西區歷史」,可是大家不知道三井倉庫對原住民的歷史文化路徑是多麼坎坷滄桑,我簡單講一下三井倉庫,它是從大豹社的歷史開始,茶文化統統弄到那兒去,所以當地方政府在講文化路徑的時候,文化部現在已經同意我給地方政府這筆錢,文資局要下去了解,調查研究後才能夠報出來,不然我們所謂的文化路徑就是各縣市政府各做各的,根本沒有跨縣,譬如三井,其實它跨了三個縣市,包括桃園市、新北市及台北市,如果不把這三個縣市串起來的話,這條文化路徑就沒有意義,所以我本來是全數凍結,但是部長已經答應我文資局會去統合,這也是我提的案子。

黃委員國書:我再補充一下,到目前為止,在文化部沒有很清楚的文化路徑,現在有一個是浪漫台三線,那是客委會的,我們也希望未來至少文化部這邊規劃3條文化路徑出來,好不好?4條示範?

主席:這4條其實就可以了,這4條我邀請部長一定要跨縣市好不好?不要各縣市做各縣市的,這4條就可以跟觀光局結合了,要不然各縣市還會跑到觀光局裡面去拿錢,他們就做他們的。這個事我們要不要做主決議?我本來主張全數凍結,我就不要凍結,然後我們來做一個主決議,要求文化部要統合各縣市政府一起來做文化路徑好嗎?

黃委員國書:交通部觀光局平台要快點建立起來,你們沒有平台,他們做他們的,我們做我們的。

主席:沒有錯。

黃委員國書:觀光局的錢非常多,他們有觀光發展基金。

主席:這樣子好不好?我的案子和國書的案子做主決議,然後不凍結好嗎?其他的案子再請部長一一說明。

鄭部長麗君:謝謝各位委員關心的問題,首先張廖委員、蘇委員提到,有關文化會報編列1,500萬元,基本上就像剛剛委員期許我們文化部,從文化會報推動各部會一起來進行很多文化政策,所以我們編列的是1,500萬元跨部會合作的預算,因為我們總是要有一些誘因,因為各部會參加文化會報都是我們拜託各部會一起做事,但是我們只編列1,500萬元,就是讓各部會可以和我們一起推動,如果沒有一點點預算,有些部會如果要做的事情,它沒有編列預算就沒有辦法做,所以我們1,500萬元是為了促進文化會報各部會的合作。

有關立法的部分,我想我們目前的立法狀態是國家語言發展法跟文策院設置條例在大院,我每天都在祈禱大院能夠來通過這兩個法案;以及文化基本法已經在行政院,我們也期待能夠儘速送出行政院到立法院;公媒法其實部裡已經完成各公媒法人的整合,也開過討論會,目前跟政委在討論中,有共識我們就會送到行政院,這是4個法案的進度。

張廖委員萬堅:公媒法有對外開過類似的討論嗎?

鄭部長麗君:開過十幾場諮詢會,我們有開過一個法案預告的記者會,就是希望讓社會瞭解,接下來就會召開公聽會,也邀請各法人一起來參加這個公聽會,這個是法案的進度。有關白皮書李委員所關心的網站已經公布了,我們有把白皮書送交給各位委員,後續我們會儘可能跟社會就白皮書來進行凝聚共識;有關外館資安的部分,這個跟我們資訊人參加會議是兩件事,參加會議或許我們預算編列不足,我們未來會努力。但是外館的資安服務為什麼要部裡去維護?這是我們一個固定的SOP,有些程序不能用寄的,必須要人員,這是一個資安的SOP,還請委員能夠理解,這兩件事我們都要努力;有關文化論壇2,600萬元,明年新增1,300萬元,今年的預算大多補助民間政府,地方政府是競爭型預算,新北市有獲得補助,所以蔣委員關心107萬元,是地方政府,其餘的是對民間的補助。明年新增是因為這個是全國文化會議的結論,就是不要一次會議開完了就停止民間參與,希望有民間跟地方政府來持續建立常態性的文化論壇,因為文化治理需要中央地方跟民間協力由下而上,所以增加這個預算。

蔣委員乃辛:我想請教一下,107年的預算裡面有關補助地方政府有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補助地方政府是107萬元,是新北市……

蔣委員乃辛:它是實際申請107萬元嗎?

鄭部長麗君:因為是競爭型,我現在不知道它申請……

蔣委員乃辛:你們的預算編列多少?有關地方政府這一塊。

鄭部長麗君:我們是民間和地方政府合併在一個補助要點,1,300萬元,因為這邊有補助的……

蔣委員乃辛:民間申請了多少?

鄭部長麗君:我們是不是給委員清單?所有受補助的民間團體跟地方政府……

蔣委員乃辛:你幫我算一下,主管司難道不知道,沒有一個概念,你到底補助民間多少,然後地方政府多少,還要我們自己算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把這個資料現在就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司長這邊沒有概念嗎?

鄭部長麗君:有啦!因為1,300萬元……

蔣委員乃辛:你的業務應該要隨時掌控,假設一千三百多萬元給地方政府,到107年現在是12月底了,地方政府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1,300萬元,新北市政府107萬元……

蔣委員乃辛:這個資料我有啊!

鄭部長麗君:其餘的是地方政府1,200萬元,民間1,200萬元,但是這不是我們分配的比例,是就計畫,因為我們是合併編列。

蔣委員乃辛:你們的預算是多少?到107年你們的執行數是多少?

鄭部長麗君:我請司長說明一下。

林司長宏義:我們107年編的預算是1,300萬元,補助給新北市政府107萬元,其他2個縣市是臺中和彰化,他們有提案,但是他們那個提案沒有審查通過,因為這是競爭型的審查,所以他們沒有通過。

蔣委員乃辛:所以沒有數字在上面嗎?

林司長宏義:對,沒有數字在上面。

蔣委員乃辛:其他的部分呢?你這一千三百多萬元到現在為止……

林司長宏義:其他1,200萬元是補助給民間團體……

蔣委員乃辛:全部都補助了?

林司長宏義:對,全部都補助給民間。

蔣委員乃辛:你怎麼補助法?你是用什麼方式去補助的?

林司長宏義:我們用競爭型的審查,由委員會審查方式來審查。

蔣委員乃辛:審查完以後到現在為止剛剛好一毛錢都沒有剩餘嗎?

鄭部長麗君:要看結案。

蔣委員乃辛:你一個數字都不給我,都給不出來嘛!你不能一句話,除了給新北市政府107萬元以外,其他的統統是民間的,所以一千三百多萬元統統沒有了,是不是這樣子?

林司長宏義:是,是這個意思。

蔣委員乃辛:一千三百多萬元扣掉107萬元就是補助民間的,是不是這樣子?

林司長宏義:因為我們補助出去的經費是審查會後的費用,但是整個結案必須要等他們結案報告出來之後,補助款的增減情形,因為它會有執行結果,執行結果會有一個它執行的狀況,譬如我們核定高雄市打狗文化再興協會,它可能補助96萬元,執行結果有可能只執行了94萬元或95萬元,會有結餘款繳回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1,114萬元加上107萬元是多少?

林司長宏義:1,221萬元。

蔣委員乃辛:你的預算是1,370萬元對不對?1,370萬元減掉1,221萬元是多少?

林司長宏義:剩八十幾萬元。

主席:蔣乃辛委員,你可能想要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你補助民間的是1,114萬元?

林司長宏義:對。

蔣委員乃辛:地方政府是107萬元?你的預算是一千三百多萬元,我不是主管司都可以把這個數字講出來給你聽了,你自己是主管司卻講不出來,還可以講說107萬元是給地方政府,其他都是民間團體的。

主席:這樣子好不好?我覺得這個部分可能是麗蟬委員非常需要的……

蔣委員乃辛:到底誰在做司長?誰在做科長?部長,不能這樣啦!雖然文化部的預算我們都很支持,因為文化是很重要的,可是自己主管司的業務,應該弄得很清楚,當人家提出意見的時候,你要馬上說得很清楚,不能含糊籠統地說107萬元補助給地方政府,其他都是民間團體,好像我們都不懂一樣。

主席:以後來一定要講清楚,不要緊張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蔣委員,我們再請綜規司把詳細的數字資料補充給委員,這是有關文化論壇預算,謝謝!

蔣委員乃辛:我就是要看司長能不能講出數字。

主席:綜規司司長加油!

鄭部長麗君:我們趕快把數字算出來好不好?現在馬上算,然後數字書面報告馬上給委員。洪委員關心法扶機制,我們今年針對藝文建立一個法扶機制,針對文學作家及關懷的部分建立一個法扶和關懷的機制,後續我們會來精進它執行的情形,會來強化落實。以及第25案有關文資科技應用……

主席:抱歉!部長,我再提醒一下,麗蟬委員提的是,希望你進行資源盤點。

鄭部長麗君:還沒有,我現在說明的是洪委員……

主席:哦!是洪委員,不好意思。

鄭部長麗君:因為洪委員剛剛的發言順序先,有關第25案文資保存的科技應用部分,是因為文資防災守護方案很需要結合科技,我們這個基本上在強化整個文資防災守護,包含它的建模,才能夠從數位工具去掌握它整個有形文資跟內部文物的一個點雲檔,所以它需要持續來結合科技應用。我想不管是從文資的保存或文化科技的發展,都是一個非常前瞻性的計畫,所以希望委員支持,未來我們會引入到各地方政府,並與民間一起來運用,委員希望我們提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謝謝委員。

有關林委員麗蟬關心新住民的文化參與及文化近用,這是我之所以成立文化平權推動會報的原因,我們會關懷新住民的文化參與,也有文化平權補助要點,這會提供給委員參考。委員希望我們積極參與協調會報,我們會更積極參與,如果委員能夠以主決議的方式提出來,我們會很支持。

最後是黃委員國書及召委所提出的文化路徑,文化部會主動提出來,因為文化路徑有文化觀光的效應,但是實體還是在文化內涵,這就需要跨單位整合。由於觀光局比較注重觀光的部分,所以我們願意來扮演這個平台,將邀地方政府及跨部會來協助地方知識學及文史調查,也會建立cowork platform來讓民間參與。所謂由上而下的打造,不僅是跨縣市,還包括了內涵,就如召委關心的史觀,讓多元觀點的呈現才會有文化實體的內涵,接著我們就會與觀光局合作,所以建請委員以主決議的方式提出,讓我們可以積極推動。

主席:可以。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有4項示範計畫在規劃當中,以上說明,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我要補充一下,第一,有關行政院新住民協調會報,文化部本來就有參與了,所以我們不是要求文化部去參與。該協調會報早在馬政府時代就有了,我的意思是協調會報的功能性沒有很彰顯。有關新住民相關的補助計畫或推動項目裡,你們應該再去盤點一下,看看是否符合現在大家所需要的部分。我尊重委員會的意見,但是也認為應該還是要凍結,在文化部提出改善規劃後,再一併解凍。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尊重委員會的決定,其實我們有預算要進行民間補助,如果凍結……

林委員麗蟬:我們用凍結就是希望文化部能快速去推動,而凍結也不是我們的目的,目的是要你們要做好,否則就刪除好了,因此我們希望予以凍結。

鄭部長麗君:瞭解委員的意思,我們願意積極來努力,我們有參與協調會報並沒有錯,剛才我的說明是除了協調會報之外,我們會更為積極,我請李次長說明一下,因為有請他去座談,並到地方去瞭解及如何幫忙新住民。

主席:請次長簡短說明一下。

李次長連權:奉部長指示去關心新住民,我在去年及今年大概有4次去參與,有一次是到我們舉辦的新住民文化論壇,其次,我有到桃園市、屏東市及嘉義與新住民座談,尤其是現在的屏東市已有很多藝術家在此聚居,我上上個月去時,有跟10位新住民,包括蒙古、東南亞……

主席:次長說的細節太長了,現在你要說明的是你要怎麼做,其實林委員講的很簡單,就是希望你們去盤點文化部的資源,就如我之前講的原住民,我們也有這個平台,所以有關新住民散布在你們各局處的資源能夠盤點出來,並交一份報告給林委員。

李次長連權:沒問題,我們就是因此在盤點新住民的預算。

主席:我幫林委員做一個追蹤,就是盤點文化部給新住民的資源,針對有哪些資源是可以用的,大家對此也都不太清楚,您是這個意思嗎?

林委員麗蟬:對,除了資源以外,您說去參與的部分,我也都知道,比如到達哪一站等。

主席:不是只有聽及看而已,而是要去落實會議上的要求,我們就不凍結,但要求他們提出一個主決議,好不好?

柯委員志恩:還是要凍結。

主席:第2目好像做了幾個主決議,我們一起來……

蔣委員乃辛:第2目的第27案還沒有……

主席:第27案是文化科技跨域研究……

蔣委員乃辛:不是,我想請教一下,什麼叫做前瞻先導性驗證計畫呢?

主席:蔣委員乃辛的第27案是文化科技跨域研究,總共是1,000萬元,蔣委員要求全數減列。

蔣委員乃辛:前瞻先導性驗證計畫是什麼意思呢?

鄭部長麗君:它是一個實驗計畫的概念,針對我們在文資防災守護及數位文化內容保護上,後者需要追蹤盜用或授權紀錄等,以強化著作權保護及建立授權制度,這部分需要一些先導的實驗計畫,我們就先用此預算來進行。如果實驗計畫可行,就是現在的規劃應該可行的話,未來就會廣泛用於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整體文資防災守護的計畫,並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來推廣運用。

主席:這是部裡自己做得嗎?

蔣委員乃辛:我的意思是為什麼列入「前瞻」這兩個字,這與前瞻計畫有沒有關係呢?如果與前瞻計畫有關,為什麼不擺入前瞻計畫的預算裡,而要擺在公務預算中呢?

王處長揮雄:基本上是比較用區塊鏈的技術來保護……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區塊鏈,這筆預算與前瞻計畫……

鄭部長麗君:沒有關係,由於科技前瞻的概念也涉及……

王處長揮雄:這是4年的計畫,我們要做1年OK了,我們才會提4年的中長程計畫。

蔣委員乃辛:現在有8,800億元的前瞻計畫擺在那邊,這與前瞻計畫有沒有關係要說清楚。這邊是說要爭取現行網路或5G的實驗網路,基本上就是要朝向5G,如果是現行網路還要什麼實驗,現在我的問題是5G在哪裡呢?

王處長揮雄:由於5G很靈敏,我們不是用5G的手機,而是以5G的實驗來跟現在科技部的SRB會有一實驗場域在文資部分,那需要高頻寬,也需要驗證。

蔣委員乃辛:現在5G的規格都還沒有訂出來,華為的CFO為什麼被關起來?就是為了5G嘛!難道現在科技部有5G的東西?如果有的話,我們要向科技部瞭解現在的狀況為何,哪裡有5G的東西?根本沒有,規格沒有嘛!

柯委員志恩:你們有寫透過5G將相關數據上傳傳控中心,你們有這個技術嗎?蔣委員主要問的是這個,現在你手上沒有嘛!

王處長揮雄:我們是沒有,但是廠商有,我們一定要做一個宣導……

蔣委員乃辛:台灣的哪一個廠商有?我真的很想瞭解,但並不是對廠商有意見。

主席:你們私底下去讓蔣委員搞清楚。這部分是不是與國網中心合作呢?

蔣委員乃辛:我也不知道。

主席:不是,那你們是跟科技部合作嗎?

林委員麗蟬:可以說明一下嗎?

王處長揮雄:這部分我們是委託公開徵求,即一般政府智庫的研究,因為這是驗證實驗。

主席:是在文化部或別的地方去執行呢?

王處長揮雄:執行是文化部在執行,場域會選擇一到二處,比如龍山寺或北港朝天宮,所以也與文資局商議中。

主席:你們與文資局一起在做,是不是?

蔣委員乃辛:不是,我了解一下,現在5G在哪裡?哪個廠商有5G?

王處長揮雄:這個案子主要是因為巴西那個博物館被燒毀,文化資產也經常被燒。

蔣委員乃辛:你做這些事我都贊成,問題是你給我的資料是5G,所以我才問5G在哪裡?現在根本沒有5G的東西嘛!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說明,5G不是本部負責,科辦是在做未來5G時代智慧應用的規劃,他們有一個先期的規劃。其實各政府都可以從不同角度思考5G時代可能產生的科技應用的機會,但這個計畫不是只針對5G啦!

蔣委員乃辛:科技辦公室現在……

鄭部長麗君:委員,剛才您的問題,我沒辦法回答說台灣的5G……

蔣委員乃辛:未來一定是5G嘛!我們要做一定是做5G,問題是現在沒有這個東西,你們先導一年的預算到底要做什麼?如果你是用現在的4G來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嘛!

鄭部長麗君:好,我說明完,最後尊重委員會的決定。先導不是只針對5G,而是針對文化科技本身的發展、前瞻未來的先導實驗計畫。所以我們在規劃文資防災守護系統以及文化內容的應用時,必須把未來的標準考量進去,是這樣的概念。應用是另外的,就不叫先導計畫、實驗計畫。這個實驗計畫未來要應用在國家文化記憶庫及文資防災守護系統,所以才叫做先導。懇請委員支持我們的先導計畫,否則屆時再建立就比較慢了,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再補充計畫?

蔣委員乃辛:部長沒有聽懂我的意思,你們做這件事我不反對,而且的確要做,只是你們給我的說明讓我產生疑問,所以想進一步了解。你們說要5G的實驗網路場域……

主席:5G將相關的數據回傳控制中心。

蔣委員乃辛:現在台灣實驗室是不是有5G的實驗網路場域?我只想進一步了解這件事,你們要在哪裡做?

鄭部長麗君:我分兩點向委員報告,5G政策不是文化部主管,那是要由相關部會提供,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規劃時會規劃現在的4G時代要怎麼做,假設有一天進入5G時代,它的功能可以如何進行,所以這是一個先導計畫的規劃,但這計畫不是去主責5G的政策。那部分我們應該是會同其他部會,把資訊一併給委員書面報告。

柯委員志恩:蔣委員的提案是關於1,000萬元的部分,部長提到的不管是AR、VR或是5G都是未來要使用的技術,目前為止還只是paper work,只是對雛形做一個規劃。我們在乎的是,如果只是一個規劃或是對未來的一個願景,需要用到1,000萬元的經費嗎?這是我們比較存疑的。你們現在還沒有用到技術,只是對未來的東西有個想像,規劃需要用到1,000萬元嗎?

王處長揮雄:還有系統。

柯委員志恩:系統雛形!我覺得……

鄭部長麗君:例如文化內容保護系統結合區塊鏈「不可否認性」,可以協助博物館數位典藏在授權方面有關盜用、追蹤、授權紀錄,這樣才能建立完整授權制度。現在我們要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未來文策院會加速文化原生內容的應用,現在很需要進行整個系統的規劃,具有急迫性。這個計畫會規劃4G要怎麼做,未來5G可能可以提升的功能是什麼,現在4G也可以進行。

主席:所以它只是一個計畫案,就是蒐集文資場域以及環境數據,1,000萬元主要是做這些工作,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就是建立文資防災預警以及3D模型雛形系統驗證。

主席:它跟防災也有關,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有兩部分,一部分是文資防災,一部分是加速文化原生內容的應用。而應用就包括開放和授權,尤其是授權要強化監督,因為授權後要追蹤它有沒有盜用、有沒有再授權、再授權有沒有紀錄追蹤?我們利用數據可以強化授權的完整制度,過去國家都沒有這個制度,有科技就比較好做。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在這個項目下有提案,就是第28案,我剛才沒有發言是因為經過文化部的說明,我確實理解這用白話文講起來很簡單,也就是科技一直在進步,現在有新科技,但是要如何應用在文化部相關的文資保存和數位文化內容的保護?不論是硬體或軟體,未來要如何應用新時代的新科技做保護,我們當然要先研究,等規劃好了,到時才馬上可以應用。我想不管是拍電影或其他行業,都知道期前的準備工作越完整、越完善,後面才能一次上路。我本來的提案是凍結二分之一,其實我的目的是支持這個計畫,我不但贊成編列,而且要做。只是這個計畫是委辦,我希望有更好的監督,拿出成效來,所以提出凍結提案。經過說明之後,我是支持的。剛才大家討論這麼久,所以我才把我聽到文化部報告說明後的理解以白話文向大家說明,看看對討論有沒有幫助?我是覺得這個計畫應該要支持的。

蔣委員乃辛:我補充一下,根據他們的說明,這是一個先導性的驗證計畫,如果驗證成功,後面還要編4年的預算,所以這個驗證很重要。其實對博物館、資訊部分,我統統贊成,可是你們要在哪裡驗證?你們要爭取5G實驗場域驗證,現在到底有沒有5G實驗場域?我不知道,如果有,可不可以明確告訴我在哪裡?你們要在5G網路場域去驗證,驗證出來證明可行才會編後面4年的預算,現在這個場域如果根本沒有,你們要如何編後面的預算?你要在哪裡驗證?我們當然要了解啊!我只是針對5G實驗場域到底在哪裡?你們怎麼去進行驗證?你們說明完,我就沒有意見。

主席:蔣委員,我做個裁示,這個案和您那案就凍結二分之一,採蘇巧慧,書面報告,所有的計畫一定要跟我們說明。

黃委員國書:要凍到二分之一嗎?

主席:這是巧慧委員的提案。

黃委員國書:蔣委員的意思是說,未來會有5G,你們現在做了以後跟5G是不是會有衝突?之前做的是不是都會丟到垃圾桶,變得窒礙難行?會不會有這個問題?文化部要說明未來是不是會有窒礙難行之處?

鄭部長麗君:現在4G就可以做,5G屆時有實驗場域就去實驗,提升它的功能。4G現在一定要做,其實文資防災守護方案已經進行一年多,從局處橫向連繫跟監測系統、預警系統、數位模型開放都在做,現在要強化整個功能,把它整合起來。而且還要應用在內容的授權,現在有示範開放,台灣數位模型庫就是開放的。我們要做授權,而且要追蹤,授權才會完整,所以現在是很急迫地需要做這件事。這個計畫不是針對5G,現在4G就要做,以後5G傳輸速度更快,就會做得更好。

蔣委員乃辛:基本上,要做不做我都沒意見,要做我也支持做,可是你給我的資料是講在5G的實驗場域進行……

主席:上面有寫5G。

蔣委員乃辛:你給我的資料上面寫的,因為4G和5G是不一樣的東西,5G可以無人駕駛,AI人工智慧、物聯網都是要靠5G,4G做不出來啊!如果我們用現行的4G來做,很多東西我們做不到,你怎麼來做先導實驗型驗證呢?你做不到!驗證就是我在未來的情況下,我到底要做什麼東西、這些東西能不能做,我現在去做一個驗證。

鄭部長麗君:委員,4G就可以做。

蔣委員乃辛:4G當然可以做,以前3G也可以做,就是做什麼嘛!做的內容到什麼程度。我們是希望未來,所以你要做5G,我剛剛講過我沒有意見,我只是想知道一件事而已,5G的實驗網路場域現在臺灣有沒有嘛!如果沒有的話,你要在哪裡做?我只想要了解這一件事情,你們就告訴我在哪裡做不就好了!

主席:蔣委員,因為這個案子已經討論滿久的……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不是科技部,我不能代他向委員回答未來實驗場域在哪裡,但我們會會同科技部,把資訊補充在書面報告裡面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如果要凍結提書面報告,我沒意見。

鄭部長麗君:沒問題,我們一定會同相關單位,因為我不是科技部長,我沒辦法回答你。

主席:第2目綜規業務有柯志恩委員、洪慈庸委員的提案,我們這部分不要凍結,改成主決議,就是對於新住民的部分,一定要盤點文化部裡面所有的資源,我覺得主決議比較好。

黃委員國書:好。

林委員麗蟬:沒關係,我尊重主席的裁決,但我覺得如果改主決議,文化部是不是要給我們一個時限?

主席:1個月,我相信可以,因為它們撈原住民所有的資源時也都做了,所以今天多做一個新住民。就是按照原住民這個平臺,也建立一個平臺,讓你們的資源整合,文化部裡面到底有什麼資源都放到這個報告裡面,讓我們所有的委員知道。

林委員麗蟬:可以,我們也希望文化部要重視,因為這個議題我們也一直在談,但是一直沒有看到具體的行動。

主席:我會幫你一起來做。

處理第14案到第21案。你們是不是有做一個主決議?

蘇委員巧慧:就剛剛那個。

主席:書面說明就好了,不凍結也不減列。

柯委員志恩:要凍才有書面報告。

主席:個別說明。第22案和第23案不凍結,做一個主決議。第27案、第28案、第29案凍結10%,你們一定要提一個書面報告,很完整地告訴我們要怎麼做。

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協商。

處理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總共有17億7,794萬5,000元,一直到第53案,因為只有2節,我們就一併討論,第1節是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第2節是臺灣歷史博物館業務。臨時人員的酬金。從第30案到第53案,是不是請部長先說明?

鄭部長麗君:請司長先簡要說明。

柯委員志恩:不用說明了。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是第40案,104年博物館法通過之後有三個配套措施,包括政策白皮書、博物館業務統計資料庫的公布跟上線,以及博物館評鑑跟認證制度的推動。到目前為止,包括博物館的發展政策白皮書去年都已經完成了,初稿都出來了,今年已經到年底了,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公布,等你公布的時候已經過了3年了。現在是數位時代,如果你的效率這麼慢的話,你公布之後又面臨到新的意見,程序和效率是不是有檢討的必要,請你們說明一下。第二、你們資料庫的建立也是同樣的問題,已經3年了。第三、有關博物館的評鑑及認證制度,你們說完成了17家,公立博物館到底有幾家?你們講60家,我看中華博物館學會統計是有256家,所以到底幾家?

在場人員:有立案的是69家。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也要說明一下,我們已經有了法,結果要匡的對象都不清楚,還有我們要公布的白皮書和統計資料庫的上線進度一直都沒有,所以我希望酌凍,讓你們來說明。

主席:第40案和第53案都是張廖委員的提案。

張廖委員萬堅:第53案我沒意見。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發言,接著是柯志恩委員、洪慈庸委員。

林委員麗蟬:針對這1目主要預算是文化資源業務推動及輔導,但是從我們的文化資產業務裡面其實沒有看到去研擬,在我們中華民國大概有54萬個婚姻移民家庭,如果乘以2的話就是上百萬人,再加上他的下一代將近37、38萬人,其實加起來有1、2百萬人在臺灣,所以我覺得相關的文化推動跟輔導以及相關的業務都沒有思考是否要研擬一個新住民博物館。其實在新住民相關的業務裡面,我們也沒有看到文化部有這方面的研擬。我們從去年開始就跟文化部相關人員討論是否要去研擬新住民博物館推動的可能性,到現在我們都沒有看到,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要由中央的角度、中央的位階去做整體性的推動,也希望文化部跟本會的委員支持,也希望部長能夠支持,因為你的支持可以讓博物館的成立更快,不然我們在這邊一直講也還沒有看到你們有相關的研擬或討論出來。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的是第32案,有關社區營造的部分,當然,我覺得母語的推廣是非常的重要,但是你應該要盤點,我之所以要提案凍結,純粹就是要做個盤點,母語包括閩、客、原住民、新住民的語言,因為目前為止教育部、客委會及原民會的母語推廣內容,與文化部的內容雷同度非常高,你可以去比對一下,而且你可以看到其他部會在辦理這些活動當中,其實也是從文化介面開始切入,也都是為了增加在地認同及保存群組的生活文化,跟你們給我的解釋,其實各部會都是用這個角度,所以你每次編列這個東西,不管是預算或計畫的內容等等,其實都非常雷同,所以我只是提出來,希望能夠凸顯文化部執掌「文化」的這個概念,所以不是以抽象的概念來辦理類似重複性很高的,你去盤點一下,其實真的是長相還有裡面的內涵都很雷同,所以我為什麼要提出一個減列、凍結,主要是要凸顯這個問題。

主席: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我的第33案和第35案一併說,在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的部分,高潞委員跟我有一些疑慮,她認為在推廣上面,不管是文化發展、母語的推廣,都還是沒有以原住民的思維去做推廣,所以她建議文化部應該要以原住民的NGO與青年組織來優先,她希望這個部分你們能夠再做一個書面報告再來解凍。我的第35案是針對在你們的輔導上面,也就是獲獎率的部分,能夠針對一些獲獎率比較低的縣市做一些輔導,像臺中市的獲獎率還滿低的,我不太清楚原因是什麼,這部分也希望文化部能夠針對資源分配做一些精進,提出書面報告來解凍。第49案的部分,針對歷史博物館項下編列的業務費用,相對於107年增加了二千二百多萬元,你們有做了一些說明,你們說要增加學校的推廣、教具和師資的經費,這部分我沒問題,但是我希望你們可以針對這個預算投入教具和師資的比例,把這些內容做一個清楚的書面說明,讓我們知道你們這些錢到底怎麼分配的。

主席:請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有關張廖委員關心博物館白皮書,其實我是覺得我們國家的博物館政策,在博物館法通過之後還是有必要做一個整體的檢討和提升,所以我第一個讓同仁做白皮書,也做了比較多的研議,初稿出來,後續我們會跟社會來進行討論,我們也據此認為有需要再修博物館法,我就很誠實地跟委員說,我覺得博物館法需要再修,例如認證的機制到底對博物館產生的鼓勵作用,還是原來法裡面補助跟認證有一些掛勾,這個是不是會造成一些影響,所以我們現在有另外的地方博物館、文化館計畫進行補助。可是如果未來的博物館法認證進行之後,它到底能夠得到的實質幫助是多少?所以為什麼有些博物館在提出的過程就會再做一些思考。當然,我們鼓勵認證,因為其實很多國家都有類似這種國家認證,像法國博物館(Mus'ee francais)等等,是一種對國際的識別,所以它其實需要再做一些思考跟檢討。第三,就文化部的組織本身來講,博物館目前是個科,其實我也有一個期待希望提升。所以希望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都已經在進行整理檢討,未來我們會提定期說明給教委會,也會再跟委員說明,這是第一個問題,也請委員支持。

第二個問題是林委員關心婚姻移民,我們很關心新住民的文化參與,委員提到新住民博物館,我們願意跨部會,因為本部是博物館法的主管機關,各類型的博物館也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當然需要跨部會研究,因為未來也不是文化部一個部可以做起來,例如原住民博物館現在是原民會,但是我們也會從博物館的角度來協助,所以我們先研究,文化部願意啟動這個討論,但是誰來設、怎麼合作,可能還是需要整體思考,因為各目的事業都有它的功能。

林委員麗蟬:我們知道,我們提了一個新住民基本法,可是本法還是躺在立法院,如果能完成三讀的話,我們也知道它主管機關當然是新住民基本法項下的主管機關。

鄭部長麗君:是內政部?

林委員麗蟬:現在還沒有確定,法是丟到內政委員會,但我們期待文化部這邊做整個E化,我們會先做研擬,如果部長也答應了。

鄭部長麗君:也許我們會把新住民博物館涉及的面向,因為如果是文化部催生,屆時我們會被受限在文化,因為我們到時候提到行政院爭取預算或項目時,我們就會被受限在文化,新住民其實可能有生活、歷史、臺灣和他的母國發展等等各個面向,所以讓我們把那個面向研究出來,屆時再來跨部會合作。

林委員麗蟬:好。

鄭部長麗君:第三是柯志恩委員關心母語教育推廣有沒有重複,我想應該不會,因為我們其實也有參與教育部的語言推動會等等,教育部比較重在學校教育體系,我們偏重在社區,請委員支持,我們會再把詳細書面報告給委員。洪慈庸委員提到高潞委員希望我們提供書面報告,我們會趕快準備。洪委員關心的村落文化過去有些獲補助比較少的,我們會來檢討,然後再進行書面報告,請委員支持,因為社造預算其實民間都需要較長時間的推動,先支持,我們會給予書面報告,即使不凍結,我們還是會給報告。第49案委員希望教具……

洪委員慈庸:增加編列的部分。

主席:歷史博物館裡面有個教具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支持、再強化這個部分,教育推廣方面的支持。

主席:請問歷史博物館有出教具嗎?

林館長崇熙:臺灣歷史博物館有做非常多的教育推廣,針對各式各樣不同的族群,特別是針對學校,有跟學校合作開發很多教具,讓老師帶學生來的時候可以使用。

主席:原住民這一塊我還沒有看到文化平臺有你們進來。

林館長崇熙:我們現在正在做所有的常設展和特展,都會把原住民放進去。

主席:有嗎?你如果有做教具的話,好像跟原民會有點衝突,原民會做教具,你也做教具嗎?你們要不要整合一下?

林館長崇熙:現在的教具是先針對學校到博物館來所需要的各種教育推廣的教具。

主席:你是說學校到博物館來用的。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首先是第39案,有關全球布局106年到109年辦理的成果,可是要想看這個成果的話,在你們的網站上看不到,反而還要我們向各司要資料,各司給的資料、別的網站上的資料要詳細很多,既然要公布在網站看結果的話,我希望這個網站的內容要調整一下、詳盡一點,好不好?預算我就沒有意見。

鄭部長麗君:好。

黃委員國書:好。

蔣委員乃辛:第45案就併那個歲入的主決議,就是鐵道博物館,因為一個是歲入,一個是歲出,自償率的問題你要去調整。

主席:第45案併文化部歲入的第5案。

蔣委員乃辛:第48案臺灣博物館增加了二千六百多萬元,你給我的書面資料提到一個是增加十六至十九世紀臺灣涉外關係史料翻譯出版,這個我沒有意見。另外一個就是108年辦理學運的主題展覽,這是什麼意思?而且是要展示318公民運動當代物件,開創當代典藏新典範,使該批物件能用於展示及推廣教育等永續使用。這個是歷史事件嗎?這個跟臺灣歷史博物館有什麼關連?318發生在4年前,你現在就要去展示、做推廣,那今年高雄市市長選舉是不是也要併在一起做展示推廣?

林館長崇熙:那個不是在做318的宣傳,因為它的歷史太近了。

蔣委員乃辛:歷史一般來講都是30年以上,看它的影響整個持續過程,長久的可能還不只,有的事件蓋棺定論可能要等到50年、100年以後才知道,你4年就要開始展示做推廣教育?你的意思是說318的事情是要鼓勵大家去做318的推廣教育嗎?

林館長崇熙:不是。

蔣委員乃辛:它到底是正面或負面,到底是什麼樣子,我們現在都不知道,對不對!

林館長崇熙:我們現在不是要做展示,我們現在是要發展一個當代典藏。

蔣委員乃辛:這是你們講的,你給我的資料說這邊要做主題展覽,然後開創當代典藏新典範,使該批物件能夠展示及推廣教育等永續使用,這跟你的業務有關嗎?

林館長崇熙:我們現在發展的當代典藏是我們看到博物館的典藏基本上都已經經歷過非常久之後,要典藏已經找不到東西了,所以我們現在發展的當代典藏就是現在發生,從921地震、維冠大樓的震災,或者苗栗苑裡的木構公有市場火災之後,所有各式各樣的文物我們都去協助做各種的典藏,這個並不是現在要立刻做,因為這離歷史還是太近了,但是我們先把文物典藏起來,可能經過若干年之後,在這個期間提供各種的研究,日後,當然可能是過了30年之後,要再做展示的時候就比較不會有各種的爭議,所以我們現在希望來發展當代典藏。

主席:這些資料是民間主動給你們的嗎?民間主動給中研院,中研院認為有必要蒐集就收起來。

鄭部長麗君:我再說明一下,據我了解,臺史博作為一個歷史的博物館,它有一個當代典藏的平臺,各相關機關或民間有相關覺得是當代臺灣社會發展歷史脈絡裡面的文物,他們會捐,中研院當時有典藏一些318學運的文物,它們希望移轉進來,像維冠大樓救災過程物件,其實臺史博也開放讓那些文物進來,所以它其實是一個開放性的平臺,民間會來提出這些方案,是一個開放的當代典藏。

主席:這個是中研院移轉過來的業務嗎?

鄭部長麗君:不是業務,是文物,像921這些歷史文物也移轉進來。

主席:以後我們是直接給臺史館?還是要去到中研院?

鄭部長麗君:以後會典藏在臺史博,臺史博所有文物會做一些保存,它也要有個審議過程。

主席:也有審議過程,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然後會做保存,也支持一些相關研究。

主席:因為原住民歷史其實有很多近代的抗議,我是不是也提供給你們,就不用提供給中研院了,提供給臺史館,是這樣的意思嗎?

林館長崇熙:是,我們對於當代的各種社會運動也都很重視。

黃委員國書:我補充一下,最重要的這個是當代,當代有很多重要的歷史事件,歷史事件當然不涉及所謂的你用什麼樣的立場和角度,最重要的是它是一個事件,這個事件影響了歷史的發展,或者它在整個歷史發展過程中,是一個必須被看到的事件,歷史上有非常多的事件,可能離現在不是很遠,但是100年以後可能就會變成一個必須要在歷史上被看到的一件事情。今天從中研院移轉過來的可能是當時歷史發展的事件的史料或文物,史博館有個重要的功能,就是它可能要去做典藏、研究、整理歷史上重大事件,可能從中研院移轉過來,事實上史博館也有任務去針對這些重要的歷史事件做處理,我覺得主要的功能是這樣子,也不涉及政治立場或政治角度去看這個事件的問題。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基本上光典藏我沒有意見,可是從你給我的書面資料寫的那些問題,就讓我們產生懷疑,才發生4年你就可以做展示、做推廣教育,那你要推廣什麼樣的教育?

鄭部長麗君:不是針對那一案。

黃委員國書:不是針對……

林館長崇熙:基本上不會做這麼近的歷史的展示和推廣。

蔣委員乃辛:當代的事情跟你們歷史博物館有什麼關係?

林館長崇熙:所以我們只做典藏。

主席:它只是典藏而已。

蔣委員乃辛:研究歷史起碼多少年以上,一定要有個過程、一個時間,看它的影響到什麼程度,你才能夠去做,照你給我的書面資料來講的話,就是318事件的資料移過來之後,馬上就要開始展示、做推廣教育。

黃委員國書:有嗎?

主席:沒有啦,他舉例而已,館長,沒有展示嘛!

蔣委員乃辛:他給我的書面資料就是這樣寫的。

主席:會展示嗎?

林館長崇熙:不會,這麼近的不會做展示,那個資料還要整理。

蔣委員乃辛:我再唸一遍,臺史博規劃於108年辦理學運主題展覽,將運用中研院移轉的318公民運動當代物件,所以你這個連在一起,是不是108年學運展覽就是要把318的拿來展覽?第二,為開創當代典藏新典範,使該批物件能用於展示及推廣教育等永續使用。我一字不漏唸下來,大家看到是什麼想法?

主席:館長,你再確定一下,你這次要辦的展覽是幾年到幾年的學運?

林館長崇熙:我這邊可以確定地講,不會辦這個展覽,只會做典藏和相關的研究。

黃委員國書:連展覽都沒有?

林館長崇熙:對。

主席:你確定就好了,以後發公文的時候請注意一下,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蔣委員乃辛:這不是不必要的誤會,這是必要的誤會,因為我問他增加的二千六百多萬元預算要做什麼,他給我的資料就說增加的二千多萬元做兩件事情,一個是十六到十九世紀的東西,一個是學運的展覽,這是你給我的書面資料,我對你的書面資料提出疑問,這麼近的東西你怎麼可以去做歷史的判斷呢?

主席:館長,你確定不會辦嗎?

林館長崇熙:不會辦。

主席:以後原住民運動的一些資料我也趕快送到你那邊去。

第3目第1節有5個案子,我們是要做主決議還是凍結?柯志恩委員和蔡培慧委員的是一樣的,慈庸委員是有關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

柯委員志恩:前面第30案、第31案是麗蟬委員的。

主席:都是01,我們就用節來算,就是一直到第46案,也是蔣乃辛委員的提案,第2節是第47案到第53案,整個文化資源業務總共是十七億七千多萬元。

柯委員志恩:但是你分兩個部分來處理。

主席:對,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

柯委員志恩:社區營造有二億九千四百多萬元,我建議凍結500萬元,交書面報告始得解凍。

主席:第30案到第46案凍結500萬元,提供書面報告給每個委員。

處理第47案到第53案,蔣乃辛委員有2個提案,巧慧委員有2個提案,張廖萬堅委員有1個提案。文化資源業務整個凍500萬元,提供書面報告說明。

處理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有5個分支計畫,從第54案到第93案。

柯委員志恩:分兩個。

主席:分兩個,01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有我和柯志恩委員的提案。

柯委員志恩:第54案至第69案先討論?

主席:對。我的第55案是凍結20%,文化部有來跟我說明,我問他們所謂的臺語是什麼?文化部告訴我臺語抑或是教育部現行課綱使用的閩南語。

柯委員志恩:我們現在討論是文化產業。

主席:對不起,我現在搞錯了,柯志恩委員先說。

柯委員志恩:我的第54案,我必須針對文化部給我的說明和我所提出來的部分來請教一下,請文化部來解釋,因為文化部的說明告訴我們2016年全球經濟成長不佳,全球經濟成長率的確是衰退,但是不要忘了,臺灣經濟成長率卻是稍微提升的,2015年是0.85%,2016年是1.5%,所以文化部如果認為文化產業的衰退是來自於全球景氣不佳,對不起,這個解釋是不太成立的,而且你特別提到因為國內文化產業容易受到國內市場有限、人才流失等等,這些都是存在的事實,所以我們才會要求文化部是否能夠對這些已經既定的現況提出一些解決的方法,可是文化部給我們的解釋卻是把現況再重新描述一次,這會讓人覺得文化部對文創產業無法提升的困境是無法得到一個解決的方案,這是我要特別提出來的,我們大家都非常關注,但是文化產業園區,特別是五大文化產業園區,即使文化部目前做了很多的平臺,也找了很多的業者來討論,顯然績效還是相當不佳,可是寫的問題又是歸於人才流失和國際整個惡化,我在說明欄裡面完全看不到積極的做法,所以我個人認為還是有必要凍結或減列。

主席:我同意柯志恩委員,我補充說明一下,其實我覺得我們在講文創的時候通常都會淪為商業化,還有塑造菁英產品,我覺得這其實已經失去了文化本質的價值,我們現在看到產業和產品裡面有很多「假文創之名、行商業之實」的做法,我同意柯志恩委員,我不堅持凍結20%,但是必須要凍,你必須要有非常好的說明來告訴我們,未來的文化創意產業到底是什麼東西?

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我的是第60案和第62案,第60案是高潞委員所提,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推動的部分,她認為原住民文化是很值得扶植的文創類別,除了產業發展之外,也可以達到文化傳承和保護的目的,所以她希望文化部在經費的部分能夠積極和優先挹注於原住民文創的發展,所以她希望這部分能夠請文化部提出對於原住民文創產業的扶植和資源挹注的書面報告。第62案是文策院的部分,因為現在條例還沒有三讀,預算可能需要凍結,在文策院條例通過,進行專案報告後再來解凍。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是第57案、第58案和第64案,我先講第64案,也是文策院,其實我們都相當關心如何趕快讓它立法成立,來積極推動內容產業的投資,這個大家都非常關心,但是到目前為止法律還沒過。第57案、第58案的部分,我們還是很關心文化創意產業的輔導,我們知道部長其實很重視整個文化產業生態系的建立,大概不到1個月前,我看你們開了一個記者會,表示會有100億元的大投資,但是我從現在看到的資料,事實上你們投融資審查的部分,好像補助的金額和優惠貸款的融資都沒有增加,件數也減少,坦白講,現在整個產業環境都很不好:我看到一個新聞,我們要組一個OTT,就是要建立一個平臺來提供臺灣相關內容產業的上架,包括電視、電影製作的影劇,可是我想請問,這個OTT國家隊是不是你們上次開的記者會講的會有重要的投資,你們要結合影視業者、內容產製者一起共同投資。我記得大概在2年多前部長剛上任的時候,我們有很多海外的OTT業者已經到臺灣來了,當時我們有提過,它裡面的內容我們管不管得到的問題,當時部長的想法是現在數位匯流,我們儘量朝開放的態度。我們現在要建立一個國家隊,要成立這個平臺,到底我們電視、電影也好,例如我們八點檔都有一些限制規範,我們跟民間業者去成立一個OTT的平台,到底有什麼樣的規範?或者與投資者之間有沒有什麼協議?對我們的產業要催生生態系、產業鏈,才真的有幫助。不然這100億元中,到目前為止整個投資還動不到10%,這已經推動好幾年了,並不是這幾年的事。我們每個會期都很關心影視產業,據報告顯示,去年的國片有成長了大約百分之九點多,但看起來仍然不是那麼明顯。雖然已經很用心、用力,能不能再跟我們說明清楚一點?到底台灣的影視產業有沒有救?

主席:好,請李麗芬委員發言。

李委員麗芬:我有提2案,第1個是第66案的文策院。未來的文策院會選在哪裡?這部分是我關心的重點。雖然設置條例還在立法院審查,但是整個籌備的相關作業還是應該要進行的。

再來是第69案,最主要是針對今年臺灣文化博覽會的圖像IP授權區,在入口處看到的還是外國代理商的IP,列在前面比較醒目的地方,本國的創作者在比較後面。當然這些是有攤位及費用等等的問題,但我覺得既然是台灣的文化博覽會,是不是應該讓本土的IP能有一個比較好的位置?然而,工作同仁表示很難要求接下來的承辦單位做這樣的安排,那我是否就凍結一點預算,這樣你們就可以要求承辦單位重視本土的IP創作者,讓他們可以在比較好的位置?以上,謝謝。

主席:至第69案請部長一併說明。好,先請蔣乃辛委員發言。

蔣委員乃辛:我的第63案基本上和前面幾位委員講的意見是一樣的,都是關於文策院。基本上我是支持文策院,可是它的相關法令還沒有完成三讀,所以現在預算編了,也動不了,也沒辦法用。所以,應該還是要等到組織法通過,完成三讀以後,再來處理這個案子。

另外有關投融資的問題,細節就不提了,反正預算中心寫那麼大一篇,如何提高效率以解決投融資的問題,讓這些產業能因此進入市場等等。

只到第69案對嗎?

主席:對,我們這一目先解決。請部長一併說明,謝謝。

鄭部長麗君:非常感謝各位委員的指教。首先關於柯志恩委員的提案,我們提供給柯委員的書面報告是105年本部主管8項文創產業產值的說明,是針對105年,因為我們的年報都是今年底要完成去年的,這樣才會完整,所以有時間差。當然現在有加強每季的研究評估說明,但這份年報的資料是解釋2016年。我們不會每一年用這個解釋,請委員放心。

我們也的確看到,這幾年有逐步變化的趨勢,所以需要振興文化內容產業。在這兩年就獎補助與投融資以雙軌進行,投融資以張廖委員所提到的國發1、2期而言,大概只有10%的投資。其實在2期時也有修正過,但因為只投10%,投資的效率有限,所以我們就啟動了3期60億元的計畫,包含在100億元裡面。事實上從我們去年4月成立協力辦公室後,融資是有成長的。有25件融資共計2.47億元,4件是媒合民間資金進去,所以投融資、投融辦是有一定的成效,但我認為這屬於比較協力性質的辦公室,所以很需要成立文策院,以專責機構來振興市場、促進投融資、加速文化內容應用、科技應用與國際通路。

其實在這兩年的政策下,以電影為例,106年的電影產值較105年成長6.7%。今年到目前為止,上週票房也是比去年成長的,所以今年的結案應該也會比去年的產值再成長。尤其是106年比105年的出口成長20%,所以我們在國際上是有比較好的展現,有成長的趨勢。出版業也有止跌,有微幅成長,但還是需要如文策院這種系統性的政策要進場,所以真的很需要委員的支持。以上是針對柯委員和張廖委員所提到的。

至於OTT的部分,部裡的理事長有主持一個和NCC及財政部共同的OTT工作平台,協助民間OTT的發展。但是委員提到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國際OTT來台,這涉及國家是否有整體網路治理的政策,但這部分的權責不在文化部,NCC曾提過相關的綠皮書。第二部分是關於本國OTT的發展,很希望我們能夠國際化,也很期待未來的文策院如何協助策略聯盟,以OTT和其他可能的通路形式平台去協力,達到國際化,我們會協助未來的文策院,這是一個台灣重要的戰略,能夠壯大國際版的OTT。這是我的期待,也很希望未來文策院能夠來協助,也會在國家政策面積極努力。

主席:部長,你可能速度要快一點。

鄭部長麗君:好,速度會加快,抱歉,謝謝召委提醒。原住民的部分,我們會提供書面報告給高潞委員。洪委員及蔣委員關心的文策院預算編列,因為大院還沒有通過條例,但這是籌備預算,雖然還沒通過,但一定要啟動籌備作業,無法等到通過再來籌備、推動,產業真的不能等,產製期都大概需要兩三年,很期待趕快通過,要趕快進場,所以這要先行籌備。依設置條例裡的相關條文,只要法律成立並施行,就可以預算移轉,條例裡面已經有了,所以請委員支持。我們現在其實已經有籌備工作在進行,但是沒有預算,現在都只能用規劃的方式。子法也都已經研擬了,所以拜託委員支持籌備預算,若是能通過,就有相關條例可以讓預算移轉。

主席:好的。

鄭部長麗君:高金委員關心的文創園區商業化,餐廳比例有經過平台的檢討而下架,文創產業進駐後會提升層數,以及個別的微型文創工作者也保留一定的空間和額度讓他們進駐。

主席:這部分一直到第69案,怎麼來處理?01是「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但我跟柯志恩委員講的好像是同樣的,所以我們來做一個主決議,然後按照柯委員的案子,減列500萬元。

鄭部長麗君:召委,對不起,我忘了回應李委員的意見。授權的部分會要求明年改善,我們有做檢討。文策院成立會先以租用的方式,因為未來要進駐到哪裡,都需要整體計畫,所以要趕快做推動產業的部分比較重要,我們會先招租。

主席:好,我們現在處理第1節的部分。柯志恩委員,我們的案子是全部,待會在第1節裡再看。第1節裡面有第56案至第69案,要不要一併處理?

柯委員志恩:在第54案裡面一併處理嗎?

主席:對。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是我和柯志恩委員的那個主決議是嗎?

柯委員志恩:主決議?

主席:不是主決議,就我們兩個……

柯委員志恩:對啊!我覺得現在應該把到第69案的部分處理完,之後再整目做處理。

主席:沒有,我們現在就是要處理第69案。

柯委員志恩:因為第54案還是純粹文創產業,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提出一個解決的方式,這是我比較堅持的。

主席:所以是第56案至第69案一併處理,好不好?處理完了後,最後再處理第70案至第77案,這樣可能會快一點。

01,有幾位委員的建議,有沒有幫我們整理出來?好像都沒有說。所以你們就照案通過嗎?

蔣委員乃辛:主席,是處理文策院的部分嗎?

主席:對,第56案至第69案。

蔣委員乃辛:有文策院的案子?

主席:有文策院。

蔣委員乃辛:因為剛剛部長說是籌備費用,可是籌備內容在預算書看不到。到底籌備些什麼?要做什麼?

主席:她剛剛講了好多。

蔣委員乃辛:預算書看不到啊!你至少應該要有書面告訴我們。

主席:所以是不是要先凍結,再讓他們提書面報告,好不好?不然她剛剛已經講滿長了,再來我們好多……

蔣委員乃辛:一開始我就講,我到現在都沒有凍或刪文化部預算一毛錢……

主席:好,文策院的案子你想要怎麼凍?

蔣委員乃辛:但必須符合程序嘛!讓以後的人來看預算書的時候,可以看得懂,否則後面的人看不懂啊!

主席:好,文策院總共是從第61案至第66案,你們想怎麼處理?是凍結100萬元、500萬元、600萬元,還是全數凍結?

鄭部長麗君:不能全數凍結,到成立時再準備就來不及了。

主席:凍結500萬元?

鄭部長麗君:500萬元。

蔣委員乃辛:可以啊!我沒有意見,把你到底要做些什麼的資料給我們。不要那麼少啦!全數凍結啦!

主席:好,第61案至第66案凍結500萬元,謝謝。

接下來處理「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第56案至第60案,凍結多少?10%?書面報告,好嗎?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主席:好,凍結10%,提書面報告。

接下來處理第67案至第69案。

張廖委員萬堅:凍結10%。

主席:第67案至第69案凍結10%,要不要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要啊!沒有書面報告要怎麼審?

主席:所以第67案至第69案提書面報告,凍結10%。

鄭部長麗君:文博是4月要辦。

主席:文博4月要辦,所以……

鄭部長麗君:會來不及。

主席:第69案就不要凍,好不好?將第69案排除掉,第67案及第68案都是蔣乃辛委員提的,凍結10%可以嗎?好,這上面我們就先處理了。

02的部分是第70案至第77案,有沒有委員要說明一下?請柯志恩委員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的是第71案,因為這部分同樣是「產業集聚效應推廣」,因為五大文創園區還是受到監察院的要求,要改善很多問題,所以產業的集聚效應目前還只是有推廣之名,但去看它的內容,有些園區的清潔、保全、房屋稅等,都是一些行政事務的經費,沒有達到當初它應該帶動的一些績效和產業。文化部說明的內容和預算書其實非常類似,只要看預算書就知道計畫內容了,重覆說明預算是沒有意義的。所以我覺得這個預算裡面,還是維持我所提到的減列100萬元或凍結10%,因為沒有達到解禁的目標。

主席:好,第70案至第76案都是一樣的,所以是不是就按照柯委員的意見?請洪慈庸委員發言。

洪委員慈庸:有關第72案的部分,高潞委員等一下會改一個主決議。

第75案主要針對園區聚落委外營運招標的辦理程序,我覺得時間上都有一些拖延,所以希望你們針對辦理的程序再檢討,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所以洪慈庸委員只要書面報告及檢討就可以了?那其他委員呢?

第70案至第76案總共凍結10%,提書面報告。蔣乃辛委員,這樣可以嗎?

好,接下來是陳學聖委員所提的部分,陳委員不在,是不是要幫他,還是……

柯委員志恩:一樣吧!

主席:一樣的,他是在其中的「鼓勵藝術與創意進駐聚落」,都併在一起好不好?

第70案至第77案凍結10%,提書面報告。

接下來處理03,第78案至第80案「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有吳思瑤委員、洪慈庸委員及陳學聖委員等3位委員的提案。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可以懇請委員支持?因為Fresh Taiwan都有得到海外很多訂單,這對業者要透過Fresh Taiwan去參展,而能獲得的訂單和授權金,其實滿重要的。

主席:好,陳學聖委員進來了,剛好談到您的第80案。第78案至第80案是洪慈庸委員、吳思瑤委員、陳學聖委員的提案,陳學聖委員是凍結1,000萬元。剛剛部長已經說了,希望不要凍結,因為是非常有績效,她拿到了非常多訂單。

陳委員學聖:是嗎?你講一講訂單,我好像認知不太一樣。

主席:還是你要先說明?因為我們案子好多。

陳委員學聖:我知道你要趕今天審完。

主席:今天沒有要審完,如果審不完也沒關係……

陳委員學聖:那我就放下心了。

主席:我還有禮拜六可以排。

陳委員學聖:我聽到訊息說今天要審完。

主席:但是我們希望快一點,好不好?就是說明也不要太多。大家沒有疑慮,我們就讓它……

陳委員學聖:她說績效很好,所以我績效不太好。

主席:好,請說明。要請部長說明,還是提案人說明?

陳委員學聖:我要講的意思是說,很多地方都在學華山,但是學得不是很好,每個縣市的閒置土地都拿來複製,但複製完後發現,它就是一個空殼,沒有所謂的「台灣價值」,對我而言,是沒有主體價值。我去看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連眷村的重新活化再利用,也都是在複製。這樣複製之後,也許只有一家成功,其他全部都輸。若說它的成效好,到底好在哪裡?這也是我一直不太了解的,因為我看到的各地方實際上是萎縮的,以上。

主席:好,部長要說明一下嗎?謝謝。

鄭部長麗君:這裡面有涉及Fresh Taiwan,希望委員支持,其實業者獲得很多國際的訂單和權利金。委員剛剛提到華山文創園區,這個我在委員會曾經報告過,就是短期內主要是檢討平台強化,因為都簽ROT的約,而且履約好多年,但長期真的需要轉型,如果沒有產業生態系,集聚在一起也不一定有助於產業發展。所以除了空間政策,很重要是產業政策,我們在進行園區轉型的同時,也在進行振興產業。其實我們都是逐個園區在思考,在思維上也有跟地方政府有很多的溝通,委員的提醒都持續在努力中。

陳委員學聖:再補充一點,會不會有政去人息的問題?龍應台做部長的時候,也做了很多平台去做媒合,甚至當時還要推出很多產業的經紀人,一度還要去考照,你知道嗎?就是希望幫產業推出去。這是不是政去人息?我今天比較少講話,我如果來,大概預算就過得很慢。像龍應台講的媒合,當時還在老文化部的時候,講得轟轟烈烈,在座如果還有跟過那個年代的人……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所以我認為這個都要以組織設計去推動,而不是透過一任部長一年的預算,所以希望成立文策院就是這個原因。我們將文策院的架構設計好,但條例還在大院,子法我們也已經準備好,以後組織性的產業合作平台就可以永續進行。

陳委員學聖:最後一句話講完就好。

主席:好。

陳委員學聖:那文策院的案子送來,我一定反對到底,因為公家機關和民間企業差異在哪裡?我只講一件事情。公家機關是每個月1號一定等得到薪水,但民間企業是1號時要如何去找到薪水,差別就在這裡。如果文策院變成公家機關,就是國家拿錢養了一群沒有創意的人,以上。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那不是公家機關行政法人,我們是不是再跟委員說明?因為……

主席:不用說明了。

陳委員學聖:這個案子催很久了,不用再說明了,我已經講完了。

主席:第78案至第80案,就照案好嗎?洪慈庸委員、吳思瑤委員及陳學聖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學聖:我講完,1,000萬元就沒有了?

主席:還是你要讓她做個主決議,來說明報告就好?

陳委員學聖:好,讓她提書面報告好了,給部長的禮物。

主席:好,第78案至第80案提書面報告,謝謝。

接下來處理第81案至第86案「04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有全數凍結、凍結四分之一、凍結20%、凍結五分之一的提案。請蔣乃辛委員發言,謝謝。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實在看不懂這個預算書,到底是年度預算,還是連續型的預算?如果光看預算書的話,是每年編列的預算。今年編了1.2億元,可是如果認為它是連續型預算的話,5年是4.2億元。這是在編列預算的程序上一個很重大的問題,因為他去年是用科發基金編了1.2億元;今年是用科技預算,在公務預算裡編了1.2億元。整個計畫要做什麼?不知道。預算書上也沒有顯現出這是一個5年的連續型預算,而且這個預算又是一個新興重點的政策計畫。如果光看預算書,沒有人知道它是一個新興重點政策計畫,也不知它去年做了什麼?未來要做些什麼?它整個計畫裡到底是要做什麼?

主席:好。

蔣委員乃辛:如果光看預算書,是沒有人知道的。

主席:對,其實我也看到了這筆預算。

蔣委員乃辛:對資訊揭露而言,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以,對於預算書,雖然你們補充報告說每年要經過科技部,可是經過科技部是行政院內部的事。對立法院來講,我要知道這是5年連續型預算,第一年編了多少錢?第二年編多少錢?以後要怎麼編?你計畫的內容到底要做些什麼?這個在預算書上都應該有充分揭露才對。

主席:好,謝謝。

蔣委員乃辛:所以,對於日後審預算才有幫助,否則都當作年度預算去看。

主席:沒錯,我也看到了這筆預算。先請陳學聖委員發言,再請文化部一併回答說明,謝謝。

陳委員學聖:這跟未來台北時裝週會不會有什麼關係?今年是第一屆舉辦,你提到跨屆的,這算不算裡面的?到底誰在推這個事情?時裝的部分是文化部哪一個司在負責?我很好奇。

主席:好,現在請她一併說明好不好?其實我也很好奇這筆預算,請文創司來說明。

陳委員學聖:因為過去曾經推過台灣衫,出過很多事情。

鄭部長麗君:不是。

陳委員學聖:但我很想了解時裝週怎麼來的?你怎麼去整合的?文化部的角色到底在哪裡?因為也辦過很多了,連在故宮也都合作過。

鄭部長麗君:不是我們。

陳委員學聖:對,不是你們,但這個案子怎麼出來的?是不是屬於未來預算裡,會變成長期要推的一個計畫?你們和經濟部誰主?誰從?我想了解一下好不好?謝謝。

主席:好,請說明。

鄭部長麗君:請文創司說明。

主席:請文創司說明一下好嗎?

鄭部長麗君:先講預算編列,再講辦理情形。

主席:沒錯。

陳司長悅宜:我跟各位委員報告,預算編列分兩部分。它雖然是5年,第一年107年是用科發基金,第二年到第五年,108年到111年就轉換成科發計畫。科發計畫有一個特色,它跟公建計畫不太一樣的是每年要審,不會一下子就匡列4年的總額度,科技計畫的特色在這裡。所以,在預算裡沒有辦法呈現出未來108年到111年四個年度總共有多少錢,只能逐年審,逐年在預算上呈現出來。至於整體的計畫,我們上次拜訪蔣委員時,其實有把整個計畫也給蔣委員參考,再敬請蔣委員支持。另外是有關……

蔣委員乃辛:我補充一下。我剛講過,科技部是每年審,是行政院內部的問題。對立法院來講,這是一個5年期的計畫,在預算書上就要顯現出這是5年期的預算。至於你匡列多少錢?說實在的,文化部過去匡列了多少預算?包括旗艦計畫,過去匡列了40億元,5年下來,編了二十幾億元的例子很多很多嘛!所以,這個問題在哪裡呢?就是你預算書上要顯現出來,我這是5年期的預算,第一年編了多少錢是在科發基金裡面?去年審科發基金的時候,我們有這麼詳細去審理這部分嗎?沒有啊!為什麼沒有?因為是科發基金。科發基金是用匡列的,然後你們向行政院申請,最後動支科發基金。

所以今年的預算實質上來講,今年是第一年審,今年去探討這個案子到底是如何?已經過了一年了,到下一屆委員來了之後,他又搞不清楚前面兩年是什麼東西。依照你們的編列方式,他以為又是當年度的預算,這會誤導我們審預算。說實在的,科技部對文化部這種編列預算是很保留,他說你們應該要用資訊揭露法,你們要把5年的東西全部都要揭露在預算書上面,讓大家知道你到底在編什麼。所以他每年審是他的事情,至少你預算書要讓委員知道到底是年度預算,還是連續型預算。

主席:好,你說明一下這是不是年度預算,以後是每年都會做的嗎?有關時裝週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我先補充剛才司長報告的預算編列。第一年是科發基金,明年開始是4年的科技預算,是有個計畫先報給科辦。他覺得這個計畫可以推動,就逐年編列,所以他並沒有核定一個可以載明在預算書上、有文號的計畫。

所以,依照預算編列,我們不能自己假設他已經同意給立法院這樣一個計畫。但他會每年給計畫的確是依據我們報給他的計畫,然後每年評估要加或減。那是科辦的一個通則,並非對文化部計畫不支持,這是要跟委員說明的。原則上他們是同意這個計畫,但每年會再核定年度預算。

主席:你們是跟經濟部一起合辦嗎?主辦是哪個單位?

鄭部長麗君:第二個就是計畫內容,是文化部和經濟部合作推動,我請司長再補充說明這個計畫的內容。

主席:跟蔣乃辛委員報告一下。為什麼今天我不審查科發基金的預算?就是因為我發現科技辦公室裡面有非常多像這樣的計畫在做,而我現在就要請他們把所有的資料撈出來,我們再來看看有沒有你們的部分。

蔣委員,其實計畫非常多,是科技辦公室自己去核准的計畫,另外還有一些資源人力的部分。講得更清楚一點,這些資源人力是蓋著行政院的名片。所以,本席為什麼一直想要去探討它裡面的結構?很奇怪!這些科技計畫撈出來,想必部長的這個計畫也在裡面。那有沒有資源、人員在裡頭呢?我們想要看一下計畫。

所以我同意蔣乃辛委員和陳學聖委員的意見,這一筆應該更清楚地了解。如果文化部認為這是必須要做的,而且是很好的,我們就循例編在你們的預算裡,讓委員們都可以審查它是幾年計畫,也可以看到未來它是否能再延續。否則,這個科技計畫裡面,萬一科辦公室不同意的話,你就沒有了哦!是這個意思嗎?

蔣委員乃辛:隨時都可以腰斬的。

主席:是啊!

蔣委員乃辛:那這個到底是什麼?今年通過的預算,是指我們今年要做?那你未來整體的規劃是什麼?我們不知道。如果科辦同意刪掉,就沒有了啊,整個計畫腰斬。

主席:若是4年計畫被認為沒有成果,那這個就沒有了。

蔣委員乃辛:對。還有很奇怪的是,這筆預算現在是編在文化部,可是資料是經濟部工業局提供的。

主席:對,所以……

鄭部長麗君:經濟部核可……

主席:那到底誰在執行?

蔣委員乃辛:到底是工業局的錢,還是文化部的錢?

鄭部長麗君:雙方各一半。

蔣委員乃辛:會不會今年編在文化部,明年編在經濟部了?

鄭部長麗君:雙方都有預算。

蔣委員乃辛:這就是我們要了解的事情。

主席:沒錯。

蔣委員乃辛:因為我們審預算就是希望前幾年的都有,而且是連續型計畫一定都是看完整的。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一本計畫,雙方都有預算,但科辦因為同意……

蔣委員乃辛:對,我知道。部長,請讓我講完嘛!我知道部長為了爭取預算很急,可是你要讓我們講完。我的意思是,我們不希望看到一筆預算,一年編在工業局,一年編在文化部,甚至是腰斬。既然是這樣的話,你就不要用重點的新興科技政策計畫,按照年度預算去編,每年來審,每年來看計畫,對不對?可是,它事實上是一個5年的連續型預算。

主席:對,它是4年的預算,報到科技辦,科技辦同意它這4年的預算,然後變成文化部和經濟部各編一半,1.2億元等於是各編6,000萬元,然後由文化部文創司,跟經濟部工業局合作。所以在這筆預算中,委員認為是4年的,我們當然會支持,反正科技辦公室已經同意你們要辦4年了。但如果你們認為這個時尚計畫是好的,應該就用你們本部的預算去編。萬一未來4年內,任何一個科技辦公室不支持你們,你們也就沒有了。

蔣委員乃辛:而且去年是編科發基金,那個科發基金又是在經濟部,不在文化部。

主席:對,全部都在那邊。

蔣委員乃辛:所以我們審科發基金時,也看不到這個案子,然後今天又看到是文化部的案子,那明年會到哪個部會去,我們不知道啊!

主席:它是科技部的辦公室裡核准他們的,就是你凍結了18億元裡面的。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我可以再補充?

陳委員學聖:等一下,我也想請司長解釋一下什麼叫「時尚」,好不好?這樣我才知道後面預算怎麼編。我覺得這裡面最有資格談的就是主席和鄭部長,其他人我都覺得搭不上時尚,柯志恩委員當然是早期的時尚,她已經環遊世界完畢了,看過很多了。

黃委員國書:你就是最沒有時尚,才會輸她那麼多。

陳委員學聖:對,我完全承認。這兩個字不要隨便亂用,我特別找出來看,你們所講的要「協助台灣時尚產業發展,打造台灣成為亞洲時尚的新樞紐」。台灣的時尚產業到底是什麼?我不太知道。就像南院要成立的時候,要打造成為亞洲的藝術博物館中心,不能隨便亂講啦!所以我想問司長,而且不能3位次長只有那天穿得很像樣,之後又恢復老樣。不可以這樣,這不是時尚。

主席:學聖委員,其實那天我去了,而且我也特別注意這個案子,原因是文化部特別找來台灣幾位有名的服裝設計師。其實有好幾位服裝設計師剛開始去討論的時候,他們是不支持的,他們覺得是一個大廟會。我去看了之後,我也覺得沒有一個主題出來,這也是我們希望請他們再討論的。當然第一屆不好辦,但我認為我們應該要支持它,但預算絕對不是像你們所講的4年以後就沒有了,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所謂「時尚跨界」不是只有把這些人放在一起表演完了就好了,裡面當然也有很多新的設計師出來,但我更希望你們能夠打造台灣的品牌以協助他們,而不是做完了一場時尚秀就結束了,好不好?

陳委員學聖:報告主席,我剛才為什麼問時尚代表什麼樣的內涵?是因為台灣的美髮、美容等等在亞洲是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的,只是長期以來,沒有任何一個政府部門認為是自己該推動的工作重點,所以我才說,既然要打造台灣的時尚產業,你要告訴我產業重點是什麼?什麼叫時尚?如果都搞不清楚,辦個服裝週之後就沒有了,那這筆預算我不能支持。

主席:好。第81案至第86案是同樣的案子,我們就凍結它,希望他們再好好評估這個計畫該怎麼做,好不好?大家都關心這筆預算。它已經在科技辦公室通過4年的預算,我們就不可能在這裡把它刪掉了。所以我們讓它凍結,再請他們說明未來還想要怎麼繼續做,好嗎?

請蔣委員發言。

蔣委員乃辛:如果照它的預算書,是一年一年的,沒有整個連貫性的。

主席:還有3年或4年……

蔣委員乃辛:還有3年,明年可能就腰斬了……

鄭部長麗君:不會啦!

蔣委員乃辛:我們不知道啊!因為依照預算的編列方式是這樣的。第二,去年的預算是科發基金,我們根本沒審,科技辦公室核定了就定了,到底內容是什麼?我們也不知道。所以對我們來講,今年是第一次審。

主席:沒錯,所以我說就凍結,再好好來看它的預算,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好,全數凍結。

主席:全數凍結,可能他們動不了,不行。我知道他們想做什麼,但希望他們能再聚焦一點,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我們不知道他要做什麼啊!

主席:好,凍結500萬元,讓你們好好地來……

蔣委員乃辛:不行,1.2億元的預算才凍結500萬元,金額真的太少了。

主席:好,那凍結多少?

陳委員學聖:一半。

蔣委員乃辛:至少一半,陳學聖委員也是說一半,一定要專案報告,而且要說明你將來的預算是用什麼方式去編列?是用連續型預算編,還是用年度預算編?這個層面一定要弄清楚。這部分我很堅持。

主席:我們凍結20%好嗎?

蔣委員乃辛:不行,一定要一半。

主席:6,000萬元嗎?在場的委員有沒有意見?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謝謝。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剛剛沒有說明委員的問題。

主席:他們是和經濟部各編6,000萬元。

鄭部長麗君:我再補充一下預算編列。科發基金是該年度的預算隨到隨審,所以第一年用科發,它覺得做得不錯,就會轉科技計畫。科技計畫既然認同這個計畫而編列了第一年,它就會延續編,只是科技計畫預算核定的模式並不是公建計畫的模式,不會一次完整匡列,所以每一年還要評估調整。這是科技計畫的模式,並不是本部的預算編列。

召委期待未來長期推動,我們當然也期待,但必須先爭取這筆預算才能啟動,因為部裡沒有這個預算,所以要請委員基於本案是文化部積極跟經濟部一起攜手合作,並且是民間業界期待已久的,跨出這一步真的需要委員支持。

這會涉及為什麼需要兩部攜手合作,就是回答陳委員的問題。因為過去我們的時裝產業是經濟部主管,它比較從製造的概念,上、中、下游整合也的確比較不好。但文化部從文化的角度來看,除了上、中、下游整合,整個生態系之外,還有設計的概念很重要。所以從時裝到時尚,除了產業生態系整合及設計,因為過去設計師沒有被看見。如召委所提的,設計師的收入也不像其他國家是以品牌為主導,所以要強化設計和產業生產的結合,要強化品牌及跨域合作,因為時尚比時裝更廣,時尚是一種文化的展現,包含服裝設計與生產、美妝、美髮,它還是一種思維,一種生活方式、文化底蘊,所以是把它看成一個時尚文化,整個文化的展現。各國如紐約、倫敦、巴黎、首爾等城市,都是透過時裝週去展現本國設計師與品牌的魅力。在亞洲,其實台灣也應該有一個時裝週,能夠加入這一個系列。我覺得這個舞台對設計師很重要,今年的開幕表演有40位設計師參與;靜態展有60位設計師參與;品牌秀有八大臺灣國際性的品牌。這是一個品牌跟業者很重視的,以及我們的設計師、整體model與所有上中下游,大家共同可以展現,也有主題呈現臺灣機能布相關的這種產業研發能力。我只是舉例,需要跨域包含整個時尚文化,也許跨藝術,也許跨地方文化底蘊,也許跨我們的文化根基,也許是創新思考或科技應用,它是跨域有很多的可能,所以我要懇請委員支持,這是民間期待政府要跨部會合作的第一步。

主席:部長,這樣子好不好?因為真的是講太多了……

陳委員學聖:沒有,沒有,還有很多話沒有講,因為……

主席:要聚焦一下好不好?

陳委員學聖:因為部長的話引起我很多的想法,你說設計家沒有被看到,我跟你講,電影、電視寫劇本的劇作家也沒有被看到啊!

鄭部長麗君:都要被看到。

陳委員學聖:都要被看到,請告訴我那你要花多少錢?因為你講那個,對不起!我不能接受,所有現在從事設計、創意的人都沒有被看到,因為都活得很艱困,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你花這麼多錢要做這個事情,我告訴你,每年上半年所有各大專院校相關設計、建築的新一代創作展,你問問看,他們為了那個畢業展自己貼錢去做那個展覽,你知道嘛!如果你今天要講那個設計創意,請問文化部,你給他們多少支持和鼓勵?今年過了,明年、每年的臺北藝術博覽會是我們引以為驕傲的,是亞洲非常大的藝術博覽會,明年有心的勢力要來臺灣,我們長久維持不墜的臺北藝術博覽會,還能不能維持我們自己擁有的地位?那都是新的挑戰,但是這些你沒有給予支持,你現在給我開了一個新的大餅,對不起!我沒有那麼容易就被說服,但是你只要說服我,我一定全力支持,因為這是一個好構想,我只是說你們構想的還不夠那麼完整,真的不能說服我。

鄭部長麗君:完整,當然委員的提醒我們都會努力,像人才培育也在計畫裡,我們也會有串連學校,所以產官學,然後年輕新秀,這些我們都會支持。

陳委員學聖:新一代藝術展明年要補助多少錢?

鄭部長麗君:這個藝發司都有在協助,我請他現在先把數字整理出來,等一下請他把預算說明一下。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把他給我的資料唸給大家聽聽看好不好?這麼大的一個計畫,14.2億元的計畫。

主席:它裡面有14.2億元的計畫,沒有吧?

蔣委員乃辛:5年啊!5年14.2億元。

主席:好。

蔣委員乃辛:評估內容()資源與過程─1、經費配置:本計畫無;2、執行策略:本計畫無;3、宣導傳播:本計畫無;4、性別友善措施:本計畫無。

(二)效益評估─1、落實法規政策:本計畫無;2、預防或消除性別隔離:本計畫無;3、平等取得社會資源:本計畫無;4、空間和工程效益:本計畫無;5、設立考核指標與機制:本計畫無。

鄭部長麗君:這是它的一個計畫……

蔣委員乃辛:我不知道啊?14.2億元的東西你用年度預算來編,事實上是一個連續型的東西,然後你評估的效益是什麼?你的指標是什麼?如果是本計畫都沒有的話,你劃一個大餅到時候做出什麼樣的東西?我們不知道啊!說不定行政院明天就把它卡掉了也不一定啊!對不對?

主席:這樣好不好?蔣委員,我們先休息一下,因為現在已經12點鐘了,我不太喜歡邊吃便當邊審查預算,我們休息30分鐘用餐,可以嗎?然後30分鐘完了以後,該去怎麼再解釋的,你們趕快再去跟委員分別解釋,因為案子真的很多,否則我們真的審不完,好不好?我們12時45分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繼續審查預算,剛才蔣乃辛委員比較在意的就是「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我們來凍結好不好?凍結1,000萬元,麻煩你們再提一些計畫,亦即有關你們辦完這一屆之後,你們想要怎麼做,包括你們要跟教育部合作,對不對?所以我希望在科發基金上面,你們也要提出一個新的計畫,因為我們現在還沒有看到科發基金裡面有相關的計畫,我在107年度是看到了。

鄭部長麗君:後面就沒有……

主席:轉科技計畫,希望能在科技計畫裡面看到,給在場委員看一下,科技辦公室的確是有經濟部跟文化部的計畫在裡面,但是我們現在要的是108年度你們怎麼提給科技計畫,這部分我們要看到。時尚跨界是專案,我們還是提出書面報告,我們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我在這邊再跟蔣乃辛委員說明,這部分就凍結1,000萬元,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原因是這樣,科技部給我的107年度計畫中,是有這一項,但是我們看不到108年度他們要怎麼做,因為剛才他們有跟我說明他們希望結合教育部,未來教育部裡面的相關科系也要跟他們配合,這樣才能夠有一些教育的功能,不要只做一個大廟會,做完之後,事實上教育的功能也沒有延續,所以我們就這樣做一個決議,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還有預算編列的方式,在預算書上面無法看出來啊!

主席:是。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個預算書,要怎麼顯現出來啊?

主席:書面報告麻煩要顯現一下。

蔣委員乃辛:主計總處有沒有人員在場?

主席:今天我們沒有邀請主計總處。

蔣委員乃辛:一般審預算都會有主計總處的人員到場。

主席:主計單位有派員嘛?羅專門委員有在場。

蔣委員乃辛:預算的編列像這種東西要怎麼編?是用年度預算、用連續型預算,還是要用什麼編列?至少在預算書上面也應該要揭露資訊吧?

羅專門委員莉婷:有關於預算編列本來就是年度的方式,只是因為立法院審查預算時對於跨年期的計畫多有質疑,所以我們針對跨年期計畫有擬訂相關的事項,在表達方式可能要表達總經費、每年的需求預算數,另外在預算書裡面也有一張跨年期的表,我們訂定這個跨年期的表,我們覺得這個資訊要對外揭露可能要有比較一致的說法,因為科技計畫……

主席:你可不可以站起來,再大聲一點說明?因為現在剛好科技部裡面的預算也是本召委在審的,我們現在一直在審這些計畫,在審查時覺得很奇怪,有時候在各部會裡面,我們看不到這些計畫,請你們再說明清楚,謝謝。科技計畫在我們的預算書裡面應該怎麼陳列?

羅專門委員莉婷:是。向召委及各位委員報告科技計畫的呈現方式,首先要說明第一點,我們的預算本來就是一個年度表達的方式、年度預算編列的方式。第二點,委員歷年來在審議預算時對於跨年期計畫多有質疑,所以我們從97年開始,我們就在預算書中列了一張跨年期的表,並且要求部會針對跨年期計畫在預算書中做表達,因為書表格式是給各個單位使用的,所以我們覺得針對表達的方式可能要有一致的說明,因為科技計畫確實跟公建比較不一樣,科技計畫是科技部用匡經費的方式跟公建是匡整個計畫的編列方式是不一樣的,所以針對科技計畫的方式,我們還是用現在文化部預算書呈現的方式在處理,以上。

蔣委員乃辛:如果主計總處這樣講,我完全不能接受,因為今天我們不是在審行政院的計畫,行政院的內部程序是怎麼處理,你們自己內部去處理,但是今天要我審查你們的預算,卻不讓我知道前年、明年、後年以及未來你們要做什麼?難道都不需要嗎?依照現在文化部的預算這種顯現方式,我可以知道他們去年做了什麼嗎?編列了多少錢的預算?未來這幾年要做什麼?編列多少錢的預算?我完全無法知道。你們要年度審,那是你們的事,可是在立法院審查,我要求知道全部啊!如果是5年的計畫,我就要知道5年,怎麼可以用這種方式,按照你們的計畫、按照你們的意見、方式來處理?難道預算書這種陳列方式不需要改進嗎?

主席:好啦!主計總處回去以後把蔣乃辛委員的意見告訴主計長,好不好?的確是非常多委員想看,不然我們要跑到每個部會去翻每一個預算,其實是很辛苦的。現在科技部辦公室已經給我這份資料,我也請他們要提供相關資料給所有在場的委員,你們對於其他部會所質詢的計畫,其實都在裡面,只是我現在還沒看到108年度的預算,所以等他們的預算整個給我之後,我們再審他們的計畫,好嗎?所以請主計總處的人員回去之後要告訴主計長,這部分一定要好好想一個辦法來讓我們了解,好嗎?好,謝謝。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各單位自己都知道有相關的表格,而這個表格不能給我們嗎?不能顯現在預算書上面嗎?所以如果主計總處還是要用這種方式做說明,只有行政院內部可以知道,但是立法院卻不能知道,那麼我要刪你們主計總處的預算了!

主席:對,我認為應該從主計總處那邊……

蔣委員乃辛:因為預算書怎麼編一定要讓它呈現出來。

主席:好,有關這個案子,我再說明一下,第81案至第86案凍結1,000萬元,提書面報告。

現在處理第87案至92案,有關「空總文化實驗室」之預算,預算為3億1,849萬元。有蔣乃辛委員、柯志恩委員、洪慈庸委員、蘇巧慧委員、陳亭妃委員、張廖萬堅委員等委員提案。

請柯志恩委員發言。

柯委員志恩:很多人對空總這個案子都非常關切,現在變成一個實驗室,像一個計畫一樣,我們每個人都已經把淨值算出來,目前為止的評估是負121.89億元,當然文化的層次不能做為績效的運算,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要特別提到,我想在場每位委員對於幫助文化以及藝術產業轉型的大方向都會支持,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但是我們還是得需要看一下,空總每年的短差將近3億元,你代表文化部,每年勢必要再編列3億元來維持空總的運作,當然這就會跟剛才大家一直討論有關時尚的這部分一樣,我們也不希望這會排擠到其他的文化預算,所以你們要盡量跟科技辦公室互相協調,這樣當然最好,但是我還是要強調,文化部必須要提出如何提高空總的自償率以及不排擠其他文化的相關報告,因為每一年你們還要另外編列3億元,這件事情是茲事體大,好不好?有關這個部分,我想其他委員對於空總整體淨值負數這麼高的部分,還是很關切,即使在文化之名底下,其實有很多績效,我們還是得要做一個評估,我認為對於這個部分,文化部還是要多做一點說明。

主席:還有其他委員要做提案說明嗎?

請蔣乃辛委員發言。

蔣委員乃辛:空總的部分,未來到底要朝哪個方向進行?這個規劃案何時可以確定?

鄭部長麗君:我待會回答。

主席:待會一起回答好嗎?是否有其他委員要說明?如果沒有,我們就請部長說明。

請陳學聖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對這個案子一直情有獨鍾,但是一直無法照計畫去做,我一直認為它是一個最好的文化自由貿易港的實驗基地,我也曾經從國民黨的執政時代以來,一路在談這件事情,當時自由貿易港雖然沒有過,但是我認為文化自由貿易港可以先做,就是把這個地方當作境內關外,亦即在這裡所有重要藝術品的交易都是免稅的,這裡就會變成一個集合全世界最重要的地方,不論是藝術品、珠寶等所有交易都會在這裡,它的意義不僅是代表很多重要的資產在這裡交易,它還涉及到保全、展示、行銷,我們一毛錢都沒出,但是會把全世界所有重要的珍貴物品擺在這裡,而且會象徵台灣是一個安全的地方,因為沒有人敢打這裡,一旦打下去,損失便是幾百億元、幾千億元。而且國外也都有人來看過。這個案子最早實施的地方是新加坡,現在上海也在做文化自由貿易港,台灣一直在推,就卡在關稅,只要文化部有那個想法,就可以把境內關外原本屬於製造業的用於文化藝術上面去交易,這個地方就是最好創造全世界平台的地方。所以為什麼剛剛我對於你的時裝週活動有意見?是因為自創一個舞台還不如利用這個平台,吸引全世界的人來這裡,根本不需要花什麼錢。香港在短短不到10年的時間內成為最大的葡萄酒交易市場,為什麼成功?因為他們選擇了正確的單一項目來做。所以如果你能夠仿照境內關外過去對於工業產品的作法,把這裡當作全世界最珍貴的文化藝術品交易平台,我保證一定會成功,原因是在亞洲地區最重要的藏家和買家就在台灣,為什麼你不利用自己的實力,讓全世界的交易在這裡進行?所以我在這裡一定要講,今天做什麼樣的空總文化實驗計畫,都不是我心中所要的,因為我認為只有走文化自由貿易港,我們才能在亞洲脫穎而出,在世界占有一席之地,謝謝。

主席:請部長一併回答。

鄭部長麗君:柯委員關心自償和收入的部分,因為我們是文化實驗室,而那塊地現在是軍事機關用地,目前不能收費,因此,我們想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多目標臨時使用的許可,目前有一些困難,都無法排審,我們也很急,我也表達過希望能夠協助。

柯委員志恩:好啦,到底文化部和柯P的關係為什麼會這麼密切?我真的要好好來討論一下,所以到目前為止,空總是卡在台北市政府?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從來沒有用「卡」這個字,我不覺得是誰卡誰,其實早上我有說明過,國家級計畫在城市或城市本身的發展,其實兩者都需要中央、地方合作。像空總現在是兩階段在推動,第一階段行政院核定我們的兩年計畫,第二階段等我們今年底提master plan,後面會有長期計畫,兩期計畫我們採同步工程,因為可能台北市政府不了解同步計畫以軟帶硬的思維,他們以為我們只是一個工程而已。因為我們採同步工程,所以在第一階段的整修過程就需要開始使用,像今年10月到現在已經有上百場的活動,藝文團體演出需要收費,需要先申請多目標臨時使用功能的許可,結果被退件,我們希望台北市政府趕快排審,但是目前沒有排。第二、master plan提出之後,行政院如果核定,我們就會去跟台北市政府討論都市計畫變更,這就比較屬於長期的定位,台北市政府認為有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的問題,但是我們現在希望同步工程以軟帶硬,就需要多目標臨時使用許可。所以其實是很需要理性討論、彼此合作。像我也沒有說什麼回嗆大巨蛋,也許外界都簡化,其實沒有,我真的是覺得自己要先想清楚需求是什麼,然後大家坐下來理性討論,各自盡好彼此的責任,才有辦法協力合作。

柯委員志恩:我也不曉得為什麼不能理性討論,這可以理性討論啊!我也不懂為什麼不能這樣。

黃委員國書:當然這要理性討論。

柯委員志恩:我現在只是要確定這樣是每年都要編列3億元,對不對?不管台北市政府有沒有排審或怎樣。

鄭部長麗君:不是,行政院先核定兩年計畫推動,這兩年是各編列3億元,但是接下來我們會有一個master plan主計畫,就是第二階段比較長期的計畫。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可是如果台北市政府在這一塊沒有跟你們一起解決的話,你就是虛耗嘛!

鄭部長麗君:沒有虛耗,就是門票沒有辦法收入,或許未來其他的收入方式,例如創新模式、有沒有授權等等,有另外可能的收入,但是展演部分的門票收入,因為是軍事機關用地,就不能有收入。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所以如果他們不解決這部分問題的話,我們就一直繼續編列下去?因為你就不可能有收入啊!

鄭部長麗君:像展覽、演出。

柯委員志恩:對啊!就不可能嘛!

鄭部長麗君:其實不僅是預算,我是覺得藝文展演還是要有一定的收入,才是對團體的一種尊重。

柯委員志恩:當然是啊!

鄭部長麗君:他們可以決定怎麼樣面對公眾,這就要給我們空間,所以我們很期待。這不是誰卡誰、誰嗆誰,我們也沒有對外講,我們就去送件,也不需要對外去講什麼話,就直接送件,循程序進行,目前是沒有進入審議。

柯委員志恩:對啊,這是個問題。

黃委員國書:目前空總這個文化實驗場還不是一個名正言順的場地,我們的臨時多目標使用許可沒有過。

鄭部長麗君:退件。

黃委員國書:那要了解是基於什麼原因退件,是不是我們還要再送?

鄭部長麗君:他們退件,我們又再送。

黃委員國書:退件的原因是什麼?

陳司長悅宜:因為他們當時可能想要納入整體都市計畫變更考量,所以他們建議我們先撤回。

黃委員國書:那都市計畫變更要多久時間?

鄭部長麗君:都市計畫變更會涉及行政院如何核定我們的長期計畫,因為當時行政院決定先給我們兩年預算,我們先推動第一階段,這兩年預算採同步工程,邊修建邊使用,就是有展演活動,希望有收費,所以要去申請多目標臨時使用許可,等到長期計畫master plan主計畫年底提出來,經行政院核定以後,我們當然就會啟動都市計畫變更,那也要去送件,所以事實上是兩階段。可能因為台北市政府的理解是有一塊空地就要蓋,所以覺得要有都市計畫變更的程序,但是我們是一個同步工程,而且以軟帶硬,利用這兩年的同步工程發展軟體的組織,發展實驗室的生態系。其實我們國內進駐的團隊已經相當多,有上百場的展演,有幾萬人次的參與,我們也跟國際合作,例如跟龐畢度藝術中心所屬的音樂實驗室簽署MOU。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了解,這部分都是你的規劃,但是如果前端沒有跟台北市政府解決的話,後面這麼多的想法還是沒有辦法一一實踐嘛!所以你們還是得去釐清你們和台北市政府之間的問題,即使你說台北市政府要把它納入整體都市計畫變更考量,如果他們慢慢考量呢?這邊就繼續耗著嗎?你們都已經知道問題所在,可是問題顯然無解啊!怎麼辦?

鄭部長麗君:不會完全耗著啦,像我也不會抱怨,我們就會在目前的狀態下努力進行,我們先發展生態系、進駐團隊、實驗計畫的支持、國際合作,把國際網絡建立起來,對於這一點,我真的很感謝委員的支持,讓我們這筆預算第一年就可以進場。我們自己要去克服,他們退我們就送,我們的次長要去拜會,好像副市長也沒有約見,那就繼續約,像史博的修建,我們也約了6次,因為是古蹟,要台北市文化局審議,終於有審議,也感謝文化局審議。所以我們自己要不斷的努力,我也沒有抱怨,但是我也只是以這個例子說明事實上真的不需要很多政治的考量。

主席:好,不好意思,現在裁示,因為時間真的太久了。

鄭部長麗君:我會去努力克服。

黃委員國書:我只是問一下,部長,文化部和台北市政府之間的行政程序問題,你們本於權責去處理,我們立法院在意的是在目前的狀況之下,預算執行有沒有困難?有沒有辦法執行?有沒有窒礙難行之處?如果沒有的話,如果用這樣的預算額度都有辦法達到計畫目標,我想我們會支持的。至於文化部和台北市政府之間,如何讓文化實驗場在使用上比較能進入正常的軌道,以後你們再去努力,我比較在意的是目前的框架下……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這點很重要,因為預算委員支持通過,執行沒有困難,軟體預算我們都會執行,只是沒有多目標臨時使用許可,沒有交易,沒有收入。所以剛剛陳委員講的都沒有辦法交易、沒有辦法有收入,這就要我們去克服,我們會繼續送,但是預算編列了我們一定執行。在軟體的發展沒有問題,硬體的部分,我必須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是今年初進駐,原來的空間修建計畫是想修建完使用,我們進駐之後要修建,開始進行調查,發現其中有幾棟有安全結構的問題必須拆除,因此在硬體預算的執行上,我們就報行政院修正。

主席:好,有關這個問題,我們再請一位委員發言之後就來處理。

請蔣乃辛委員發言。

蔣委員乃辛:不管是行政院也好,或者台北市政府也好,我覺得應該坐下來好好談,不要因為選舉的關係或其他關係,跟台北市政府搞成這個樣子。大巨蛋的問題,現在雙方天天在報紙上面隔空交戰;空總的問題,市政府也在那邊……。今天報載AIT搬走以後信義路的那塊空地將來要做什麼用,因為涉及國有地,國有財產署不配合又卡住了市政府的規劃,這對於台北市市民、全國老百姓都不是好事情,而且這些事都在我的選區,空總、AIT都在我的選區,大巨蛋就在我的選區旁邊,都涉及我們大安區。我不曉得誰對誰錯,我只是說行政院或蔡總統,應該好好的跟柯P坐下來談,不要談政治的問題,談地方建設的問題,好好處理,讓台北市未來有一個好的發展,站在我的選區的立場,我必須要講這個話。

主席:好了,請部長說明,部長說明完畢就處理。

鄭部長麗君:我補充一句話,各位委員認識我也有一段時間了,其實我是一個做事的人,我也不會去說是誰的責任,我覺得重要的是彼此盡到自己的責任,充分合作,才會有好的規劃,所以台北市政府要想清楚大巨蛋要不要續建,它的連通道方案也變更過,其實郝龍斌市長任內已經啟動,後來柯市長上任之後有變更過,停頓了,現在重啟協商,其實國父紀念館都有參與,方案還在修,因為文化局又暫定全區市定古蹟,所以他們也要審議,北市府的方案也要配合他們文資審議的結果,這些都是做事的程序,我是一個做事的人,只要台北市政府想清楚,需要中央幫忙的,大家都可以理性討論,而我們需要台北市政府幫忙的,也希望循著行政程序進行,委員編列在空總的預算,有關軟體的部分執行絕對不會有問題,我們會去努力。

主席:好,回到我們的主題來,第87案至第92案同樣是實驗室的預算,蔡培慧委員提到獎補助,其實也是屬於空總文化實驗室的預算,柯志恩委員主張凍結10%、洪慈庸委員凍結1/4、蘇巧慧委員凍結1/10、陳亭妃委員凍結1,000萬元、張廖萬堅委員凍結500萬元。

柯委員志恩:500萬元。

黃委員國書:500萬元。

主席:第87案至第93案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在「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這一目全部凍結500萬元嗎?

柯委員志恩:不行,這麼多業務,特別在文化產業有五大園區。

主席:所以我問大家。

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總共有八億多元的預算,我們已經凍結了4,800萬元,提書面報告。

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01的部分有柯志恩委員、蔣乃辛委員、洪慈庸委員、蔡培慧委員、黃國書委員的提案,分別主張凍結10%、凍結3,000萬元、凍結15%、凍結300萬元及凍結1/10。

請柯志恩委員發言。

柯委員志恩:01的部分是到第98案之前,

主席:沒有,分兩節,到吳思瑤委員的第112案。

柯委員志恩:好,那我分別來說明。我先講第94案,就是有關二手票券交易平台的消費糾紛及跨部會的問題,我在說明裡面講得非常清楚,也舉了一些實例,目前相關的申訴案件仍然層出不窮,表示你們這個藝文票券定型化契約的規定其實無法讓消費者滿意,個人覺得文化部應該在行政院院會再次提出,並作一些處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這是第一點。另外,還有第105案的部分,主要有兩項建設,文化部雖然已經請高雄市政府提出工程的進度,但是因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是高雄重要的流行音樂場域及表演空間,到底你們有沒有繼續追蹤和督導?因為整個執行缺乏進度的控管,我在說明欄裡面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在此不再贅述,請文化部待會針對追加預算及工程進度作一說明。在第108案的部分,主要是來自國家語言基本法,因為還沒有三讀通過,據我所知下禮拜二的協商應該會有一些成果,但是如果有些條文沒有共識的話,恐怕要訴諸表決,表決就要到禮拜五才能有結果。我比較在乎的是第94案,就是有關二手票券平台的問題,待會請相關單位作一說明。

主席:柯志恩委員提出的提案是第94案、第105案及第108案,請問在場委員有沒有相同的提案?主要是影視流行發展、北部流行音樂、國家電影資產、海洋文化流行、公共電視發展及內容產製,總共有8小節,請洪慈庸委員發言。

洪委員慈庸:第96案是高潞委員的提案,這一案已經溝通過了,會改為主決議。

主席:第96案改主決議,其他委員呢?

本席也有一個提案,就是第112案,這也跟柯志恩委員剛剛所提到的公共電視發展及內容產製運用有關,現在我們要在公共電視平台編列台語頻道的預算,我先說明一下為什麼我要全數凍結的原因,有兩個問題我想就教的是,文化部告訴我語言名稱是「台語」或是教育部現行課綱使用的「閩南語」,你們自己對此還沒有一個論述,然後你們又跟我說明NCC已經同意把台視二台變更為台視台語台,所以基金會在107年6月21日經過董事會決議,你們要規劃推動台語頻道,你們用這兩個理由告訴我文化部願意給它4億元,我覺得這個部分有點荒謬,審預算是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們談的,而不是部長告訴我NCC已經同意了,而公共電視的董事會也同意了,我們就必須編這筆錢,我覺得這個理由我沒辦法接受。再來要跟大家說明,台語到底是不是閩南語,而閩南語到底是不是台語?這個語言在被世界各國使用語言的比例,到底有沒有流失的問題?

我必須再講清楚,如果要講「台灣語」,其實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應該才叫做台灣語吧?本席一直不斷的講,不論是跟公共電視,或是跟文化部也好,原住民語言包括平埔族語言都流失得更嚴重,如果要用語言流失的概念來說服我們,我是不能接受的,這是我第一個要提的意見。第二個,我希望文化部跟公共電視能夠理解,也就是你的4億元有20%,大概8,000萬元左右是用在人事費,如果按照公共電視董事會的提報是要做好的古語,其實不需要一個頻道給你們,你們在既有的文化部裡、在公共電視裡有哪麼多節目,你們難道不能夠做嗎?再來,我們打開電視,有哪個頻道會讓人覺得你們所謂的閩南語快流失了?台灣霹靂台,你們可能沒看吧?古語講得真好!而民視也都有一些台語專門的節目。

我們這樣講好了,你們先讓我們清楚台語到底是什麼語言,就我的理解,應該就是「閩南語」,如果是閩南語,各個頻道並沒有流失的問題,也就是文化部告訴我基於以上理由,第一個是董事會決議了,第二個是NCC同意了,第三個是因為你們認為台語要流失了,所以你們要做這個頻道。我身為一個在這邊審預算的原住民立法委員,我不斷告訴你們我們需要有一個頻道,無論是講原住民語言也好,講新住民語言也好,或者是其他的語言也好,你們都一直不給我們,你們推給原民台,事實上現在既有的16族,原民台光是用母語播報新聞,要輪多久才會再輪到那個母語的新聞?所以我當時才會一直極力爭取再多一個頻道給我們,這一個頻道我們就可以完全說族語,行政院不願意,文化部不願意,公共電視也不願意釋出,結果你們現在提出董事會同意了,NCC同意了,所以文化部要編列1年4億元去建立這個頻道,這個我無法接受,請你們說明一下,謝謝,或者待會有委員還有提出一些意見,也一併請你們說明。

黃委員國書:我講別的案子……

主席:可以,都可以啊!

黃委員國書:我來講一下,現在北流已經蓋到哪裡了?我們文化部出的錢,是不是?總共是多少預算?文化部總共出了45億元,對不對?45.5億元。委託給台北市政府幫忙發包,辦理國際標,設計也是他們辦的,工程進行也是由他們負責,我記得從去年大家就千呼萬喚,可是到現在還是「始不出來」,北流未來還要不要再繼續推?當然還是要,但是我覺得我們要掌握一下進度,因為這些經費是文化部的錢,我們要了解現在的進度到哪裡,去年柯文哲市長是說今年的6月北基地可以完工,南基地要到明年4月可以完工,今年6月已經過了,請問今年北基地的進度到哪裡了?文化部之前有提到預算不夠,文化部是不是有追加預算了?追加多少預算?等一下是不是請文化部說明?錢不夠,也都追加了,原本去年提到今年6月北基地要完工,現在進度怎麼辦?6月已經過去了,到現在也看不到北基地有任何可能何時完工的跡象,何時會完工還不知道。所以我覺得我們為預算把關,我們總是要了解一下進度,等一下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也說明一下?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想針對台語頻道這部分也表述一下我的意見,其實剛才聽主席這樣講,真的是身為原住民的委員,我們真的完全可以理解高金委員為原住民族的權益大聲疾呼的這種心情,其實真的很可以理解,如果有更多的資源,能夠讓原住民族的頻道更多,本席也表示完全支持。我想在座的人員應該也可以理解我的背景,我是漢族,但是現在是原住民的媳婦,所以我的孩子同時要學習好多種母語,他要學習他爸爸的語言,所以要學習阿美族語,但是我自己也就是媽媽,我當然希望我的孩子會說台語,所以在這個狀況下,我想我應該可以對這個問題做一點我個人的意見闡述,我已經說過我支持高金委員剛才說原住民族的語言應該有更多機會被保存、被看見、被復興,但是回到台語頻道的這個問題,剛才高金委員有提到了幾個問題,我也想說一點我個人的看法,語言是活的,所以我們現在在討論第一個問題,什麼叫「台語」?我不知道什麼叫做台語,但是現在這一段我所講的話就叫做「台語」,我現在講的話,我們自己稱它為「台語」,或是另外一個名字叫做「河洛話」?其實是河洛話,但是我從來沒有用過這個語言說什麼叫做「閩南語」,我也不覺得我這個話叫做「閩南語」,我認為我講的這個話去到所謂的「閩」福建這個地方已經也有很多細緻的差異,已經不一樣了,它這個語言是從河洛那個地方到閩南這個地方,現在到台灣這個地方在使用的這種話,我們稱做「台語」,每個住在這裡的人也覺得我們現在說的這個語言叫做「台語」。所以我認為我們在說要保存這個語言,正是我現在正在使用的這個語言,這是第一個,我想這個定義要保存的就是我剛才使用的這個語言。我希望在立法院的議事紀錄上,記錄的人員可以聽得懂我剛剛用的話,把它寫成文字,這是第一點,什麼叫做台語,不論它的名稱是什麼,我要保存的是剛剛的這種語言,我在台灣使用的這個語言。

第二個,它有沒有漸漸消逝的問題?有啊!當然有啊!像我的孩子,我是用盡全力在家裡不停跟他講,現在他算是會講,所以去搭計程車時,計程車司機會說「你的孩子台語講得不錯」,其實也稍微有一些腔調了,連我自己本身現在在講,也是有一些腔調了,坦白講,在台北長大的人才是講這種腔調。更有甚者,其他的孩子會使用台語講全篇的話,可以用純這樣的語言講話的,其實越來越少了,所以它有沒有被保存、保護以及傳承的必要,坦白講,我認為是有的。所以我尊重高金委員的想法,我也很了解他的心情,如果能夠有更多資源,原住民頻道可以有更多,我也贊成,但是今天這個提案,所謂台語頻道的這個問題,如果這個頻道有名字的再修整,沒關係,我們可以再討論,但是我認為這個案子應該要被支持,這是本席的意見,我在這裡做第一次發言。

主席:好啦!我是這樣講,我是泰雅人,我也是會講你剛才講的那個台語,不管是什麼「語」,但是我要大家好好思考一下,其實在這塊土地上還有非常多語言必須挽回,所以是不是真正要有一個台呢?剛才我講的一個頻道,可是請不要忘記4億5,000萬元經費的20%,約8,000萬元是人事費,政府每年都要編列像原民台的預算在這裡面。如果要這樣的話,我倒是希望以8,000萬元去做,不管是既有的公共體系也好,或是拍我以前主演愛的連續劇也好,之前我不會講台語,結果我去演女主角的那位「月女」才學會閩南語。如果大家覺得必須讓這種語言繼續留下來,其實不見得要有一個頻道,這部分還需要8,000萬的人事費,我真的不能同意。現在大家對行政院及文化部在此亂花錢已經非常反感了,我希望你們不要這樣做,反倒希望文化部或公共電視在既有的體系裡,你們能多編一點預算去拍連續劇,就如我以前不會說台語,現在也會了一樣,所以能用這種方式應該會更好。以上是我的建議。

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現在要討論這個問題就一定要用台語,有關第112案,我很支持台語,而且也絕不是沒落的語言。我會講,我的小孩也會講,但是我也一定要支持高金委員的說法,因為我自己當過製作人。說真的,如果讓小孩看節目去學台語,最好的方法就是將現在的主流頻道改用台語節目,你們卻說有需要用另外一個頻道。我以前當過兒童新聞的製作人,如果教兒童來做新聞,他們絕對不會來看,因為他們還是喜歡看有成人報導的。相同而言,如果放在台語頻道不見得會有用,假使是以主流頻道來用台語,基本上,每個人都會同意,因此一定要用台語頻道才能保留台語嗎?我認為這有必要好好來討論。

現在原民電台放在那裡,並沒有多少人去看,而民眾也沒有比較瞭解。如果將原民的編劇等編得很好,並放在主流頻道上,反而能夠很瞭解原民的脈絡。我們絕對不是不支持台語,也不要將我們框在這個架子裡,最主要是在於如何將台語節目做好,比如製作很精準且以台語發音,假使還能放在華視或你們能掌握的8點檔,大家就可能都會說台語了,所以並不是有或沒有頻道就能支持台語的問題。我支持台語,至於有頻道才可以將台語發揚光大,我對此劃一個問號。從目前現有的狀況就可知,反而是在主流頻道放入一定比例的台語遠比台語頻道被邊緣化,對學的人將會有比較高的感受度,請大家思考一下,畢竟這是4億多元的經費。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到底要不要有一個頻道呢?剛剛召委已經講得很清楚,現在原民台只有一個頻道,由於有很多種族語,因此無法讓所有族人都能聽到自己的母語,所以我覺得頻道是很現實的問題。1天只有24小時,我們如何分配其中的內容及要如何安排呢?如果目前沒有台語頻道,只靠公視等相關頻道的話,這部分一定是完全不夠的。

剛才有提到商業台,商業台有很多台語節目嗎?我們要問,如果要讓小孩開始學台語,上述的節目是不是完全適合兒少或小孩來學台語呢?我覺得應該還是要有一個台語頻道,誠如召委所講,以後原民台是不是要多一個頻道,我們也都樂觀其成,因為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小孩能夠學習到自己的母語。台灣無論是哪一種語言,我們都應該讓其延續及修復,這才能展現台灣多元的族群及語言。我們希望各位委員能夠支持台語頻道的成立,讓願意學習台語的兒少能有一個適合的節目及時段可以觀看。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當然節目一定比頻道重要,這我可以理解。現在主流電視台都可以製播台語節目,這當然非常好,問題是政府有辦法管嗎?因為他們是商業電視台,也有其商業機制,如果節目有很大的收視率,他們就會去做嘛!現在的問題在於要設台語頻道,由於有非常多的想法、需求及目標,一方面我們希望讓下一代能有更多管道可以學習台語,而他們學習台語的動機及機會相對都非常少了,也不是大多數人都像柯委員志恩的小孩那麼會說台語。現在的阿公與孫子都不是講台語,阿公及阿嬤都跟孫子說華語了。

如果有頻道的話,就會有一些好處,比如提供一個管道讓閱聽者有機會可以學習,至於頻道製播的內容要放什麼,這部分我們再去處理。我認為有頻道是正面的,如果四億多元可以提供一個管道,這絕對划得來。1年花4億元,我們有一個專業頻道,讓民眾透過此一頻道可以獲得學習台語的機會,加上很多本土節目應該用台語來製作會比較符合,好像布袋戲有一段時間用國語來演,就會很不倫不類。現在很多年輕朋友都是透過學江蕙的台語歌,他們才知道台語是這樣,否則學台語沒有用嘛!由於江蕙受到歡迎,電視台都會播,可是有些人不一定要看江蕙,比如他們想聽柯委員志恩講台語,但是也不可能8點檔都請柯委員志恩來講台語,不可能這樣嘛!

柯委員志恩:這不是頻道的問題,而是節目或誰製作節目的問題。

黃委員國書:我不是反對柯委員這樣的說法,但是這樣的說法會限制某一種可能性,今天不是要讓這一個台語頻道多受歡迎,只是提供一個卑微的機會,即提供教育下一代的一個頻道,讓他們在此能夠獲得學習的管道,大概就是這樣而已。如果要到主流電視台去做很好的節目,請問是要做什麼好節目呢?這還要看做了之後,他們要不要播呢?政府要用什麼角度讓他們去播呢?以上,謝謝。

主席:你自己講到霧煞煞,其實你也是「霧煞煞」的。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是長得很像外省人的河洛人,我是正港的艋舺人。我每次講台語,大家都說這位阿山講台語講得不錯。今天要台語頻道的「台語」兩字就有很多爭議,我是客家語系的,為什麼客家人就不是台灣人呢?為什麼許信良每次演講時都必須講閩南語,他就覺得很委屈。我沒有去桃園時,我還不知道桃園分成南桃及北桃,如果來到南桃不會講客家話,你就跟本不算是桃園人;如果來到北桃不會講河洛話,你就不會被認同。一個桃園有分南北,何況桃園都會原住民的人數僅次於台東,再過3年我們就是原住民的第二大縣市,誠如高金委員所講,單單要去參加桃園的豐年祭,你們知道我必須準備多少問候語嗎?請各位不要用頻道來證明你們對台灣文化的支持,而且用台語兩字來含括所有台灣的語言,也就是河洛話啊!馬祖的陳雪生委員是講閩北話,我根本就聽不懂,但是桃園就有非常多馬祖人,有時會讓人覺得好像是在另外一個國家一樣,因為我完全聽不懂他們講的話。

今天如果要講台語頻道的話,後面會衍生太多的定義,現在我都無法得到答案。部長也知道現在的蘭陽歌仔戲團被宜蘭縣議會砍掉預算,這難道不是發展台灣重要文化的一部分嗎?如果多給他們一點錢讓其存活下來,這比花很多人事費去搞一個台語頻道,你覺得哪一件事情比較值得去做呢?客家大戲花了多少年才能上國家劇院呢?多少年才被認同呢?我們周遭有太多可以做的事情,而不是搞一個台語頻道,你就認為你是在保存及發揚台語文化。我從定義開始就不是很認同,我再次強調我是河洛人,不是外省人,只是長得太像外省人及國語講得太標準了。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補充一下,在大家的辯論中,我也認為不是有台語頻道就能保有台語文化,如果從文化多元性來看的話,台灣的主流語言是華語,由於有語言的競爭,就像我的孩子到台北之後,他的台語就變弱了。我認為並非有一個台語頻道就可以拯救台語文化,但在節目製作的品質上,至少可能會好一點,因為將會建立起製播台語的生態,我們不妨以此來思考。

如果有一主流節目是用台語播出的話,我不否認效果會很好,然而要出現這種節目,其背後要有多少人員訓練才可能拍出有文化水平及收視率高的節目呢?或者只有商業的收視率,可是本身卻是貧瘠的文化內容,雖然很流行卻變得很粗俗,這也不是推動文化的方向。現在已經有原民台及客語台,主流節目中也有國語、台語及其他語言等,我認為有一個台語頻道也並不是壞事。

主席:大家的聲音都聽到了,對該目也只想到這部分而已,由於還有北部流行音樂及海音等,所以我再說明一下,大家所謂的台語能有好的品質可以延續下去,但是大家不要忘記,這與要成立頻道是兩回事情。大家要注意一下,剛才你們說已經有原住民頻道及客語頻道,也必須要有台語頻道才能叫多元化,本席覺得這種說法還有待討論。由於你們說的台語頻道是建立在人民納稅錢的4億元之上,其中有8,000萬元是人事費,按照本席看所有問題的觀點而言,我們還是要回歸到公共電視的既有架構,即我們寧可你們編這筆錢好好去做優質的台語節目,包括探討古漢語、南語及北語等,我都可以同意,但是不應該再成立一個新頻道,這會花費非常多的人事費,何況做的節目還跟現在的一樣,這也是本席所擔憂的問題。我希望部長要好好考慮一下,這部分還是要凍結,大家在朝野協商時再來辯論。

鄭部長麗君:有關南、北流的部分是不是請影視司長向委員說明一下進度?

王司長淑芳:我先說明北流目前的進度,到11月底為止,也就是北基地主廳館的總工程進度是94.2%,超前0.06%,而南基地文化館及產業區的總工程進度是59.44%,有稍微落後,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一直下雨,加上工程有點複雜,因此工程才會有點落後。我們已經協調台北市政府必須加班趕工。他們總共請爭15億元的預算,我們也有一些工程督導機制,每個月都有去訪視,並與他們開會來監督。有關海音的部分,整個總工程進度到11月底為止是88.85%,超前0.15%,也與北流一樣,我們都一直在監督。

柯委員志恩:你們的進度還是很落後!

王司長淑芳:海音超前,北流有落後。

柯委員志恩:會不會跟柯文哲有關?

鄭部長麗君:我們沒有針對人,因為南、北流是文化部計畫委辦兩個地方政府。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有關北流的問題,我提的案子主要是要瞭解工程進度,然後凍結二分之一。我的目的是要瞭解進度為什麼會落後?依照預算將在108年結束,108年會不會完成整個工程呢?文化部給我一個函,讓我覺得很奇怪,你們為什麼會用這樣的用語,即如果預算凍結,計畫恐怕無法順利完成。因為我們凍結,所以計畫沒有辦法順利完成,反過來講,我要請教文化部,如果今天我們不凍結,你們可不可以百分之百完成呢?如果你們不能百分之百完成,你們要負什麼責任呢?怎麼會把這種帽子扣到我們頭上呢?你們要爭取預算就應該說明才對,現在卻將這麼大的帽子扣在我的頭上,因為預算凍結就無法完成,也將所有進度落後的責任全部都丟在我們身上。今天是不是作一主決議,文化部該負什麼責任呢?你們不可以用這種文字來回覆我們嘛!

主席:第102案及第103案是有關北流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事由當然不是沒有完成是委員的責任,當然不是嘛!南、北流是文化部計畫委辦高雄市政府及台北市政府,目前海音的進度看起來是超前的,北流則有一點落後,明年底都要完成計畫推動,因此工程要在之前完成,計畫才會完成。計畫是到明年,工程委辦地方政府,他們必須在明年底之前完成,計畫才能在年底完成,我們有軟硬體工作平台會去督導,請委員支持不要凍結。

蔣委員乃辛:不凍結,如果工程落後,文化部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鄭部長麗君:明年底要完成計畫。

蔣委員乃辛:如果沒有完成,文化部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去督導地方政府的工程。

蔣委員乃辛:如果沒有完成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鄭部長麗君:計畫結束就一定要完成,每個計畫都是這樣。

蔣委員乃辛:如果今天部長這樣講的話,我要求全刪!

主席:部長,你們給蔣委員的公文說明,以後可能要注意一下文字。

蔣委員乃辛:我只是提醒文化部不能用這種方式來回我們的文,怎麼會全部都由立法院來負責任,那我就負責任,全部刪除!

鄭部長麗君:剛才我沒有這樣說,由於有助理在跟您講話,委員可能沒有聽到。首先,我就說不能這樣說,就是絕對不是委員的責任。

主席:下次注意一下你們的文字。

鄭部長麗君:當然是文化部要去督導,我們也請爭預算,要讓地方政府做完,所以其實該幫忙的我們也都會全力幫忙,該盡的責任也會盡責。我們的責任就是把預算編好,讓它不會有預算缺口,第二,其工程有軟硬體平台,然後我們會負責任去督導,預算執行率部分,我們也都會盯得很緊。這是我們的責任,一定會去督導。

主席:蔣委員的意思是文字部分要去修正,以後不要再用這樣的文字。

蔣委員乃辛:對,我只是提醒一下文化部……

鄭部長麗君:我請同仁再修正。

蔣委員乃辛:文字不要罵這樣,那樣的文字好像說你要凍結我的預算,我就沒辦法……

鄭部長麗君:我剛才第一點就說明絕對不是這樣子。我們再修正……

主席:陳委員要先針對北流的部分發言。

陳委員學聖:本席要講的是有關北流,這件事我提很久了,希望到時候不要讓本席一語成讖,第一,北流將來成立之後,它跟周遭民房之間的噪音問題如何解決?未來絕對會有居民抗議,因為房舍太接近了。第二,中華電信旁的那塊基地,從我第一次去參觀後就一直告訴你們要趕快做土地交換,才會讓北流的基地完整,中華電信那塊地卡在那裡就是一個畸形,你要把土地處理完畢,它才能變完整。這件事起碼講了兩到三年,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去做。

主席:我認為陳委員所言的確是如此,土地(畸零地)方面,行政部門有什麼問題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在軟硬體平台協調中華電信跟台北市政府……

陳委員學聖:中華電信那個地方只是一個機房、庫房、放材料的地方,但對北流中心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塊基地。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提醒,我也有持續關注這個議題。

陳委員學聖:最起碼兩年以上了。

鄭部長麗君:有,因為這個計畫是中央委辦給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營運,我也持續關注、幫忙協調,讓土地將來可以完整化,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有透過軟硬體平台去協調,也會持續努力。

陳委員學聖:你講這句話,我就知道沒有希望了。

主席:第102、第103案的部分,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北流將來如果是行政法人的話,將會有幾位董事?

鄭部長麗君:我請司長說明。

王司長淑芳:市政府有送行政法人的條文到部裡,我們也審查過了,將來……

蔣委員乃辛:有多少位董事?

王司長淑芳:我再查一下,大概是十幾位。因為海音中心也是十幾位。

蔣委員乃辛:十幾位董事?往後幾十億全部都是預算出的錢……

王司長淑芳:文化部有一席。

蔣委員乃辛:只有一席嗎?我的意思是,政府出了幾十億的錢,做這麼多,結果只占一席?

鄭部長麗君:有啦,我只能這樣講,因為我們有主張要有代表。

主席:北流的部分,還有沒有委員要發言?如果沒有,部長要針對台語頻道……

鄭部長麗君:我說明一下台語頻道的歷程,因為目前是由政府來支持原民台、客家台頻道的設置,客家台是由客委會招標辦理,原民台則有組織法支持,因為有組織法,由基金會在負責。關於召委垂詢因原民的族語相當多,原民台頻道是否夠用的問題,因為現在有一個組織法,係於原民會下設一個基金會,我們會跟原民會來討論,看看如何照顧原住民母語的傳播權,這是第一點。如果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也更有助於我們跟原民會來討論。

第二點,民間對台語頻道其實倡議已久,然後在大院有71位委員連署支持,我身為部長,既然國家支持原民台與客家台,基於文化平權,我們也應該支持台語頻道的設立,而這也是一個臺灣多元文化的發展。至於台語頻道是否就一定能百分百附贈母語,事實上,陳委員講得有道理,不是有台語頻道就絕對百分百復振母語,要附贈母語還需要有相當多層面的工作。所以在國家語言發展法就有教育權、傳播權、生活環境的使用等等,各語言都視同國家語言來復振、保存與發展。但是,這個是由文化平權的概念來支持。所以,其預算的編列也是比照這個水位。再者,這個預算為什麼有一筆人事費,因為一個母語的電視台需要專業,並不是說現在既有的公視的人就一定懂得怎麼做台語的節目,所以他還是要有一定的專業,否則為什麼原民台要有一個組織法、基金會及專業團隊?目前的計畫裡面就有留一部分讓公視可以再去邀請一些專業的工作人員,要有專業他們才會做出優質的節目。至於進度上,感謝公視董事會支持,也提出營運計畫,但NCC還要進行審查,進度大致上是如此。至於名稱部分,在我們研議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過程中,民間的確有各種不同的觀點,但我必須說,語言使用者有自己使用名稱的脈絡,有人稱台語,現行的教育部課綱則稱為閩南語,也有人認為是河洛話,但就我的理解是他們並沒有互相代表性,把它叫做台語的人也不認為說它代表了全部,包括客家話等等,彼此還是會理解與尊重,就是說沒有互相代表性,我想這是形成的一個觀念跟概念,所以請委員理解,臺灣絕對是多元文化,不可能說有這種互相代表性。所以我想要請委員支持,明年就可以讓台語頻道開始籌備和設立。當然,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也更強化了這樣的一個法律基礎,這是現在就可以做的事。

至於蘭陽歌仔戲團,其實我這個週末也請主秘跟他們保持聯絡。我密切關心他們的預算,因為目前是初審,議會還沒有經過最後的三讀。所以我跟陳委員保證,我一定會關心到底,好不好?那我們宜蘭園區也可以合作,所以,於公於私我都會關心。是不是請委員支持台語頻道的預算?

主席:我是召委,我提這個案是非常堅決主張凍結,因為剛剛您提到文化平權,台語是否就是所謂的一個固定語言、是否多元等等,其實我也沒有想要去爭執,因為你是設立一個台語頻道,你們非常清楚地將它列為為台語頻道。如果不列台語頻道而是列新住民、多元的頻道,剛才新住民的委員還在場,你不是說過多元文化權嗎?既然強調多元文化權,你要在公共電視裡面放一個台語頻道,其實有待大家去辯論,我只是認為人民的納稅錢不應該這麼做,你說設一個台語頻道當然就必須進用人員、要有人事費,然後你也說既然要設台語頻道當然要有專業的人去做,最專業的就是中研院,中研院裡面難道沒有語言發展等等的人才?都在裡面嘛!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再講清楚一下你們真正想要做的是什麼。

我再建議你們,關於需要新增人事成本,我想行政院體系現在有非常多的辦公室,然後你們又成立了非常多的臨時組織,進用很多人員。我希望文化部跟公共電視不要成為外界和民眾指摘的標靶。我只是提醒和建議你們,我認為如果要把這個事情做好,應該就在既有的公共電視架構底下去好好的推廣,將其優質化,你如果花了4億元可以做到這樣,這個本席同意,但是絕對不是新設一個所謂的頻道。我再一次的說明,針對這部分,身為召委,我非常堅持要凍結,就是全數凍結,因為它不可能做嘛!

鍾委員佳濱:召委,誠如主政單位所說的,今天這一個題目其實有其脈絡可循,如果今天要問我的話,臺灣只有一個原住民,其他的都是非原住民,所以從這個土地跟民族的發展脈絡來講,現在我們說臺灣是多族群或多語言或多元文化,這是發展過來的,先是原住民,其他的都是非原住民,非原住民當中也有先來後到,有客家、福佬、外省、大陸籍、新住民或越來越多從東南亞遷徙過來的,都會陸續加進來。個人有一個觀點供大家參考,我們官方的電視台都是講國語,它就是我們的官方語言,慢慢地我們就有台語,當然當時是稱為閩南語,因此,我們先成立了原民電視台,接下來有客語電視台,現在我相信也會有人主張要有台語電視台,未來可能還會有東南亞語電視台,但是在成為電視台之前,作為一個頻道來了解其受眾使用的需求,這個可能是存在的。誠如剛才召委所提到的,除了這些已經擁有頻道或電視台使用語言的族群之外,還有很多、很多的多元族群,他們的語言並沒有在我們的公共媒體當中被運用。公共電視既然標榜著公共電視,他的公共性質應該是不斷的被充實、擴大,初期文化部所提出來的台語頻道或許在某個程度會被認為是比較狹隘的定義在那個位子,但我相信這些未來都會逐漸被擴充。

若是用凍結的方式,是不是會造成其他使用各種不同語言的族群認為,自己的語言在公共媒體上得到平等對待的機會被抹煞?因此,我們是否可以不要用凍結的方式,而以賦予這個頻道更多任務的方式,可能目前他是以台語的概念做為名稱,誠如剛才部長所說的,那可能有他發展、自我認知的定位,但是我們希望未來在營運的過程當中,目前在這個土地上其他使用相對比較弱勢或比較稀少的語言的族群,他們所希望看到的、聽到的語言節目能夠被放進來。簡單講,我也覺得台語頻道應該不會只播台語,應該能夠在以台語為主的節目當中穿插很多不同的語言,我想大家不會認為只有聽到「Bonjour」才是高雅,聽到「撒挖低咖」我也覺得很開心,有時候我們在台灣說乾杯「かんぱい」也有日語的成分,現在到東南亞去也會聽到人家說「講繃講」,就是100%、乾杯的意思。我希望未來台語頻道應該把這樣多元族群在使用的文化內涵放進去,這是我個人的意見,也期望召委能夠體會我們希望公共媒體的擴展有脈絡性,能不能不要直接用凍結的手段,而是以要求他充實內涵的方式為之,這是我的建議。

主席:我覺得這是協商,因為本席在文化部裡完全沒有任何一個案子是要凍結他的預算或是刪減他的預算,希望你們了解我剛剛一直在講的,閩南語到底是不是屬於台語,有差異到必須把他獨立成一個頻道嗎?我覺得這是大家可以思考的,我相信外界很多人可以聽到這樣的聲音,如果有人對我有意見,我當然會擔負起這個責任,但是我們就是平心而論來討論,這是人民的納稅錢,我們需要把20%的預算用到這個頻道去嗎?你們思考一下,好不好?我覺得這筆錢都是人民的納稅錢,專列一個所謂的台語頻道,就覺得是對這塊土地其他人的尊重嗎?我覺得這是大家要思考的,謝謝。

黃委員國書:我可以理解高金召委的看法啦!其實這個台語電視台也不是今年才有這樣的倡議,已經倡議很長的時間,在立法院不分藍綠、跨黨派有71個立委都已經響應支持,在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以後我們好不容易找到可以設置的法源。

我們先來檢討台語的定義是什麼,什麼叫台語?如果這樣講的話,我們是否應要求定義華語?在大中華地區使用的語言太多了,北京話是不是華語?湖南話算不算華語?四川話更多人聽不懂,在大中華地區可能只有四川人才聽得懂,那算不算華語?我們不要用一個地區或這個地域使用的語言來理解,我覺得台語這兩個字已經自然生成,而且我們都說「講台語嘛ㄟ通」,平常我們在講的這個「台語」是什麼話?其實大家很自然的就是這樣,這個過程沒有去敵視不同的語言,也沒跟不同族群敵視的味道……

主席:沒有啦!沒有人說敵視,你怎麼這麼說?我們沒有說敵視,我們都尊重大家的語言。

黃委員國書:對啦!沒有嘛!都尊重。

主席:但是有沒有必須要再成立一個台語頻道,這是大家要討論的問題。

黃委員國書:為什麼會這樣提?就是因為認為有必要嘛!就是有必要才要提嘛!

主席:那請文化部跟公共電視提出來有必要的理由,現在文化部給我的理由只有三個,第一個是NCC已經同意他的頻道,第二個是董事長、董事會裡面同意了,第三個,他告訴我,台語瀕臨語言危機。我不知道這三個可以說服大家嗎?如果是用這三個理由要說服大家,要我們硬吞下這4億元。任何一個委員都有說明權,但是不要說到我對立、我敵意,我完全沒有,我只是說,因為原住民語言現在官方有16個語言,但是有非常多的平埔族的語言已經瀕臨滅絕,當時我們希望有一個專門的頻道。如果這個頻道可以把所有的語言全部放在裡面去研究,我也同意,但是,是不是必須要用這樣的名稱?我的意見是在這裡,因為這是人民的納稅錢,而且所謂的台語或閩南語是不是真的已經瀕臨滅絕了,這個大家要去探討。

第二件事情,我們沒有敵意,不要認為我們有敵意。

黃委員國書:我了解,我可以接受高金委員的說法,但是你說,用是否瀕臨滅絕才決定去設置一個電視台,我覺得不是這樣,不是因為他要滅絕、馬上就要消失我們才去設立電視台,我們要設立這個台語電視台其實是回應在這塊土地上歷史發展以來很多使用這個語言的台灣人民在情感上的投入,他們希望有一個電視台是使用這個語言的……

主席:抱歉,黃國書委員,這是文化部給我的。

黃委員國書:我現在不管文化部的說明,我講我的立場嘛!

主席:他說面臨語言嚴重流失……

黃委員國書:若是文化部的說明不夠好,那文化部去處理,但我認為這回應非常多台灣人在這件事情上的投入,而且這個倡議已經非常久了,有71個跨黨派的立委都支持,我不知道為什麼到這個委員會會面臨這麼大的阻力,我也非常驚訝。

張廖委員萬堅:本來是爭取電視台,現在是多一個頻道。

黃委員國書:他只是多一個頻道,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卑微的請求。其實是這樣,雖然這塊土地上有很多人使用華語,但也有非常多人使用台語。

主席:你的意思是,建立了這個頻道,就讓絕大部分的人心裡面就舒服了嗎?是這樣的意思嗎?

黃委員國書:這是一個平權嘛!

張廖委員萬堅:這是一個台語的製播環境,裡面有人才培育、節目製作。

黃委員國書:當時設立客語電視台時,也沒有人在立法院裡面反對,有人有反對嗎?原民要設電視台,有人反對嗎?

主席:請你們注意一下,原民的語言是瀕臨消失,我剛才說很多平埔族的語言……

黃委員國書:但是我們不是因為他快要瀕臨滅絕了才去設立……

主席:這是文化部告訴我的,文化部告訴我,因為這個語言瀕臨滅絕,所以馬上要成立這個頻道。

黃委員國書:他是有衰退的危機,但是我覺得更重要的是,他要回應非常多使用台語這個語言的人在這件事情上情感的投入和期待。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我在委員會已經回答非常多遍,並不是在今天才做說明,或許給召委的資料不夠完整,我們會再補充,但是我在委員會一再表達,依照研究,台語、客語、原住民語都衰退,他們危急的程度或許不一,但是都嚴重衰退、嚴重流失,這是事實,也因此有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對於文化平權政府要盡到基本責任,原民台是一個電視台,他有組織;客家台現在是由客委會辦理,其實本來民間倡議和71為委員支持的是要有台語公共電視台,甚至是希望有一個自己完整的電視台,但是我跟大家溝通,大家初步也同意讓我們先在公視底下變更一個頻道來做台語頻道,相對其實比較弱了。但是基於文化平權,對我而言,文化是用加法,召委,我們可不可以有這個精神,文化真的是用加法來發展?對台灣多元文化,我們有基本文化傳播權的保障,原民台容量不足的部分我們再來跟原民會討論,用加法這樣的視野來看待這些母語的傳播權。

主席:今天我們還有非常多的議題要談論,這個我們是不是先……

黃委員國書:酌凍好不好?

主席:不是,我不知道他要怎麼規劃,請你們尊重一下,因為我在文化部裡沒有任何一個意見與提案,但我真的認為這個大家需要再討論一下,我並不是不尊重台語,但是我覺得按照文化平權,台灣還有更多語言已經快要瀕臨滅絕,包括平埔族語言幾乎已經沒有了,所以如果按照那樣的先後次序,我們能不能夠再討論?謝謝大家。

黃委員國書:是全凍嗎?還是暫時擱置?

主席:我們先暫時擱置。

黃委員國書:最後再來處理嗎?

主席:對,因為還有非常多案子。

柯委員志恩:暫時不處理,那麼這個部分文化部是不是要有什麼樣的理由來說服大家?

主席:當然是要說服大家。

柯委員志恩:就我剛才的理解,大家對於要延續台語都沒有任何的意見,對不對?

主席:對,完全沒有意見。

柯委員志恩:現在只是在討論,要如何讓大家,特別是我們的下一代能夠更熟悉台語,你是要用一個頻道,那麼這個頻道有沒有人去看?還是召委的意思是把這些錢放在……

主席:放在更好的地方。

柯委員志恩:複製你過去所演的「愛」,那個是幾乎每個人都知道,如果這個東西要成為主流的話,你必須用很多的錢,所以與其把這些錢放在這裡,還不如放在很多優質台語節目的製播上,變成一種潮流。因為這些錢中間包含制定一個頻道八千多萬元的人事費,最終的目標都是在延續台語這樣的文化,現在大家討論的是這兩個點而已。

鄭部長麗君:我回應一下柯委員,對政府而言,文化平權需要不斷彌平,政府不能帶頭造成不平權,這真的是我內心的想法,我們現在已經有原民台,而且他有一個電視台,也有客台,所以我覺得政府可以支持台語頻道。問題是,原住民的文化節目是不是只在原民台?當然不是。客家文化是不是只在客台?當然不是。剛才陳委員提到的客家大戲、表演藝術,或是鍾佳濱委員提到的,在所有電視台都可以融入台灣多元文化,我們當然也都支持。但是這是文化平權的概念,我作為一個部長,我真的不能夠說政府支持客台、支持原民台,我卻去反對一個台語頻道,作為部長,我沒辦法做這個決定,文化是加法,我們一定是讓文化平權,讓每個族群的母語能夠有一個基本的傳播權。所謂公共電視的概念就是市場可以提供,但市場不一定有,他有公共電視台不代表市場不能提供,公共性的意思在於,市場可以有,但當市場不一定有的時候,國家用政府的力量來做,這都是用同樣的概念在推動文化平權。

主席:市場怎麼沒有啊?部長,現在市場上並不是沒有講台語、沒有講閩南語的節目製播。

鄭部長麗君:但這是一個文化平權,就是政府有……

主席:如果是文化平權,你們就像客家台和原民台一樣,正式成立一個基金會,不要去吃掉文化部的預算,對於文化部這4億元的預算,我倒覺得你可以去做其他更多的事情,好嗎?如果現在大家有很多的意見,我們就先擱置,繼續往下走,好嗎?謝謝。

處理第5目第1節,一直到第122案。其他委員還有沒有什麼意見?如果沒有,我們就逐案處理。

我們先處理01,有蔣乃辛委員、洪慈庸委員、蔡培慧委員以及黃國書委員的提案部分。

黃委員國書:我的改主決議。

主席:都改主決議,洪慈庸委員也有一個主決議,是高潞委員提的,黃國書委員第98案也有一個主決議。

處理02「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文化推廣」,第99案、第100案及第101案,有蔣乃辛委員、吳思瑤委員及黃國書委員的提案,蔣乃辛委員是全數凍結,吳思瑤委員是凍結十分之一,黃國書委員是減列300萬元。

都不要,照列嗎?

黃委員國書:我的照列。

主席:03也照列嗎?蔣乃辛委員也照列嗎?

蔣委員乃辛:因為我怕承擔進度落後的責任。

主席:好,02照列。

03「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照列。

處理「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第104案到第107案,黃國書、蔣乃辛、柯志恩及陳亭妃委員。

柯委員志恩:這個只是凍結一部分,讓他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你要凍結多少?凍結百分之十?

柯委員志恩:15億元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我知道你們有工程需要,但是我們還是要善盡監督。

主席:第105案到第107案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

處理第108案到第111案「公共電視發展與內容產製應用」,總共編列五億三千多萬元。蔣乃辛委員是凍結4億元,柯志恩委員凍結百分之十,吳思瑤委員凍結五分之一,李麗芬委員凍結100萬元。這個部分包括剛才我提到的4億元,我的這個不談的話就是一億多元,這個部分總共有5億3,795萬元,用4億元設立完這個頻道之後只剩下1億元,所以我才會講你會排擠到其他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不會排擠……

主席:前瞻預算不是經常有,所以部長不能這麼說。我的那個部分我們先暫時不談,現在就針對一億多元的部分,你們就照列嗎?好,我的4億元保留,其他的部分照列。

接下來處理07「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從蔣乃辛委員一直到張廖萬堅委員,有全數減列,也有減列1,000萬元,凍結1億元,凍結五分之一,凍結20%,凍結1,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這個部分跟剛才時尚是一樣的,也是用科技預算,我不曉得文化部到底有沒有聽清楚我剛剛講的真正的意思是什麼,我是說科技預算怎麼審是行政院的事情,但是在立法院我們審預算的時候,你至少要交代整個來龍去脈,這是108年的連續型預算,在預算書有沒有顯現出來?像剛剛時尚的,至少在預算書上面你告訴我們,連續型預算的第一年(107年)是在科發基金裡面,將來108年以後要在文化部預算裡編多少,我真的不懂把這個呈現出來有什麼困難。因為這個預算涉及到5年,以後我們看預算書時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否則你們之後用每年的年度預算來編,以後誰看得懂這個來龍去脈?所以涉及科技預算時,至少在預算書裡交代清楚。

主席:希望部長下次讓我們清楚知道這是在科技部辦公室裡面的,所以這個部分是要減列還是要凍結?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是在做些什麼?

你們是跟哪個部會合作?經濟部嗎?科技部?也是科辦同意的計畫?這部分其他委員有無意見?

蔣委員乃辛:關於這部分,107年度編多少錢?執行率是多少?

主席:部長,今年的執行率是多少?

王司長淑芳: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是今年3月間公告,經過評審,7月初公告補助名單,8月才簽約,所以時間上是有點晚。到今年九月底的執行率是31.6%,預計年底可以達50%,因為它是內容產製,到明年3月會全部完成,所以會做一些保留。

鄭部長麗君:我再補充一下,因為這個是新計畫,為的是引導內容產業加強科技應用,例如後製、IP的孵化等,所以我們辦了一些說明會、討論會,也彙整了大家的意見,所以補助的進度比較慢,計畫會到明年3月結案,所以我們有保留到明年3月的預算。

蔣委員乃辛:這個在預算書上也是編一年度的預算,但它根本就是一個連續型的預算。

主席:它報給科技部的是4年預算。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在預算書上至少要顯現出這是一個4年的計畫,107年有編了相關的預算,108年是繼續編。這一點要讓我們知道嘛!

主席:主計總處沒有要求他們。

蔣委員乃辛:這是我們一個卑微的要求耶!預算書上都不能這樣顯現出來嗎?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要求我很能理解,剛才主計總處有說明,他們要求我們要有一個預算書說明的格式,我們回去之後再請教主計總處這一點要如何克服,未來無論如何,我們一定把詳細計畫書提供給委員,委員所指出的這一個問題,我們後續會再跟主計總處來請教。

主席:好,第113案至第118案,就不凍結,是否讓他們把計畫及執行成果給我們看一下?好,謝謝。預算照列。

蔣委員乃辛:主席,預算照列,本席沒有意見,但是,建議把它改成主決議,將來預算書上一定要完整顯現,讓我們知道。

主席:好,我們就寫一個主決議。

第113案至第118案,預算照列,然後另提主決議。

處理第119案至第122案,有關國家電影中心場館的裝修及設備。有委員分別提案凍結二分之一、凍結200萬元、凍結1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提案委員分別有:蔣乃辛委員、陳亭妃委員、張廖萬堅委員、吳思瑤委員。

蔣委員乃辛:國家電影中心的法人進度如何?

鄭部長麗君:行政法人設置條例送行政院已有一段時間,也來回送給我們修改,人事行政總處也有去視察,目前應該在最後審查階段,我們都有持續在溝通。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何時可以定案?

鄭部長麗君:就我瞭解,應該是最後階段了,因為這整個過程我們都一直在努力。。

蔣委員乃辛:都溝通過了?

鄭部長麗君:是,而且也去看過現場了。

蔣委員乃辛: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

主席:所以預算照列?

請陳學聖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還是國家電影中心的片庫這個老問題,這個問題已經講了很多年,有沒有人可以幫他們忙?每次去看他們,他們都很努力,但我覺得很丟臉。

鄭部長麗君:我也都有持續在努力,等定案之後會跟各位委員報告。

陳委員學聖:部長,你講了很多方面都在努力,包括北流也是,片庫的問題,從你當立委到現在,我們已經看了很多次,你給了他們什麼協助?有沒有找到一個地點?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是有幾個案子在規劃當中。

主席:好,是否請你們提供書面?好,謝謝。

處理第123案至第126案。委員提案中有3案是凍結二分之一、1案是凍結100萬元。這裡面的預算總共有9億元,在影視流行音樂推動及輔導部分包含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之捐助、對中央廣播電台之捐助及對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之捐助。

請陳學聖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平路就坐在我旁邊,剛才雖已經有溝通過,但對於中央廣播電台,本席還是有三個問題,第一,他們本來有定存5億元於3家金融機構,但曾經要改集中存於陽信銀行,還好董事長明智,最後仍維持存在3家,但3家之中,還是有包含陽信。我認為有些東西要避嫌,話先講在前面,還好董事長明快地決定,沒有把錢集中放在陽信,這件事已經過了,也就算了。第二,中央廣播電台內有非常多的外語人才,長期以來他們都沒有勞健保。而為了解決臨時老師的問題,政府都已經幫他們加勞健保,教育部甚至都編了2億元的預算給各私立學校。剛才提到給台語頻道4億元,請問中央廣播電台,給數十年來讓中央廣播電台成為國際電台的這些人加入勞健保才需幾毛錢,你們竟然不做,數十年來還都不調薪,後來因為這一次要審預算了,民進黨的陳姓委員開了一個協調會後馬上調薪,不可以這樣子!我認為中央廣播電台有非常多優秀的人才,他們是讓臺灣能夠國際化的一個重要角色,此事比成立一個台語頻道更迫切,我請剛才支持台語頻道的這些同仁看看中央廣播電台數十年來沒有納入勞健保的這群人,給他幾毛錢有那麼困難嗎?難道不該給這些人補助嗎?又,中央廣播電台分台整併之後,對於一些消防設備、機房使用執照、新接發射電台的使用執照等問題解決了沒有?希望你們能給我們一個說明。最後一點,你們在鹿港有一個非常棒的分台,它如果能跟鹿港結合在一起,可以幫央廣及鹿港加非常多的分數。我們兩年前去看過,當地有很多非常棒的老舊房舍,也有非常棒的發射電台,但中央廣播電台就是沒錢,你們有沒有辦法做一個大的計畫,請文化部大力支持你們,讓該分台也變成你們非常重要的基地之一,也讓彰化、鹿港被看見?以上,謝謝。

主席:陳學聖委員質詢的這些問題應該都解決了吧?央廣要請誰說明?你是總臺長嗎?

邵總臺長立中:我是總臺長,我還是補充說明一下,我們的外語人才當然是非常豐富,我們也非常重視他們,所以我們的調薪跟這一次的協調會是沒有關係的。其實這個不是薪水而是報酬,因為他們都是屬於合約制承攬人員,這是在媒體界普遍實施的一個制度,他們其實是負責製播節目或主持人,針對這部分,我們已經把整體的預算調漲了5%,我們在今年初編預算書時就已經有這樣的規劃,主要是希望吸引外語人才來增加我們的競爭力。由於他們是承攬者的角色,所以有關勞健保一事真的是茲事體大,我們必須要審慎評估。至於鹿港分台部分要如何規劃,因為依照章程,我們在不做廣播使用時必須要把它繳回國庫,因為它也有文化資產的成分在,所以我們也尊重文化部最後的決策及董事會決議,看這塊土地要如何使用及如何轉型或繳回國庫,我們最後都會尊重。至於陽信銀行的部分,我們並不是針對陽信銀行,各位都知道我們是公司財團法人,不論是大院的委員們、我們的董事會還是文化部,對我們的收入和營運狀況都非常關切,但若檢視我們過去6年的利息所得可知其實是遠遠低於銀行牌告利率的,因為銀行的一年期存款牌告利率,從5年前開始就自原本的1%多掉到0.6%,前年掉到0.4%,去年則掉到0.3%,我們在檢討了這樣的因素後,就詢問原來跟我們合作的銀行是否願意提高利率,但他們都不願意,所以我們才採取公開徵求的方式,在我們的網站上公告,請所有有興趣的銀行都來應徵,結果來了兩家,其中一家是我們原本合作的銀行,最後是陽信銀行以最高牌告利率的方式來吸收我們的存款。基本上,未到期存款則仍存在原本的銀行,至於已到期的活儲部分,我們只秉持一個原則,即需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放在給我們利息最高的銀行,同時也建立每年公開比價的制度,哪個銀行利率高就給誰,這完全是基於電台營運的考慮,跟任何銀行都沒有特別的考量。

主席:公開透明本來就是唯一的方式和態度。

路董事長平:我也非常贊成委員的說法,自我到央廣後,一直覺得我們的外語主持人雖然只是承攬但卻全心全力幫忙電台以14種語言播音,我一直設法希望他們可以加入勞健保,並跟我們的總台長商量過,卻因涉及非常大筆的經費而無法達成,不論是基於感情、人情或是他們對於工作的努力,我都覺得……

主席:這件事迄今仍未解決嗎?是否有什麼困難?有評估過需要多少錢嗎?之前你們好像從來沒有提起過這方面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這是一個歷史共業,以前為了規避央廣的責任,遂將這些人視為委製的人、承攬的人,但是他們一做就是幾十年,教育部因應委員的建議,為了不讓私校教師在寒暑假中斷勞健保,可以編列2億元給予補助,既然你們可以為了台語頻道花4億元,對於央廣這些外語人才、對台灣國際網絡有角色的人,我們居然出不起勞健保費?本席認為這樣錢有大小之分,但要用在刀口上,所以本席要就這件事幫央廣說話。

至於剛才提到的三家金融機構變成一家的事情,本席主要是提醒你們要小心陽信的背景,因為總台長過去的政治性格比較強,不過現在好一點了,所以必須要小心,不過問題解決就好了。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於影視音、國家電影中心還有其他意見嗎?(無)無其他意見。

那就請部長就央廣的部分協助瞭解一下,看是在政策上還是其他方面有問題,同時請董事長回去將需要多少經費計算一下,本席認為在費用部分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

邵總臺長立中:目前還有幾位同仁和我們之間有法律訴訟問題,我們擔心會追溯……

主席:那就把有訴訟問題的部分撇出來,不能因為這幾個人影響其他多數人的權益。

邵總臺長立中:因為會有溯及既往的問題,這樣就會很嚴重。

主席:你們提出一個書面報告,讓我們瞭解到底問題何在,如果要做需要多少預算,其中又有幾人有訴訟問題。

邵總臺長立中:沒問題。

主席:有關中央廣播電臺的部分就改為主決議,預算不凍結。

陳委員學聖:公廣現在比較沒有事情了,請問你們的國會頻道和華視之間還有無關係?你還會購買他們的器材嗎?

陳董事長郁秀:沒有關係,不會購買他們的器材。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其他意見?(無)無其他意見。既然沒有其他意見,那就預算照列。

柯委員志恩所提第94案就按照剛才的決定通過。

現在處理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部分,從第127案至第155案,我們逐節處理,先處理第127案至第148案有關第1節的部分,先請各提案委員說明。

柯委員志恩:第128案是幫林委員麗蟬提的,希望重視東南亞地區多元文化語言翻譯的部分,他認為為打造國際文化品牌,文化部應該重視東南亞語言之翻譯,這對拓展文學交流是非常重要的,提案原本建議凍結部分預算,希望文化部能提出更精進的作為,經過溝通後,她願意改為主決議,請你們將林委員的意見納入,草擬主決議文字。

主席:好,第128案改為主決議。

柯委員志恩:第131案是有關程序方面的提案,雖然一般來說大家對國家語言法的意見不大,只有幾個名詞需要協商,若協商不成,也僅有一、二條條文需要在院會中表決,所以建議在該法尚未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前,將相關預算酌予凍結,俟完成三讀後即予解凍。

第145案是有關國家漫畫博物館的提案,當初大家都鼎力支持成立該博物館,但目前看來執行率是偏低的,迄今僅徵得3004個史料,未達預期目標,以故宮為例,收購相關文物應由相關文化及藝術發展基金來支應,並由專家學者進行審議,之所以建議酌凍部分預算是希望文化部提出如何加速收購史料、收購標準及博物館成立後是否繼續編列公務預算進行收集史料和邀請專家學者審議的報告,俟你們做了相當的說明後我們再予解凍,所以就是以凍結預算的方式促使博物館做出更積極的回應。

陳委員學聖:本席要談的是我們桃園的兩家經典小書店─晴耕雨讀和南崁小書店,未知文化部是否有注意到這兩家小書店目前的發展情況?臺灣的小書店已經不多了,而這兩家又是經典中的經典。晴耕雨讀因為房東要收回房屋而被迫搬家,南崁小書店是一間在蘆竹地區非常經典幾乎帶動整個社區閱讀風氣的書店,則是因為店主覺得太累,走不下去了,所以年底要打烊了。本席不知道文化部對此有何對策?

洪委員慈庸:黨團已對第127案溝通過,第127案撤案。

第130案改為主決議。

第139案是有關出版品推廣跟輔導相關的法律服務問題,本案雖已經溝通過,但本席還是希望能針對未來提供法律服務的地方做一些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第144案和剛才柯委員的提案一樣,我們認為國家漫畫博物館在如何加速採購作業和擴大作品收集範圍需繼續努力,希望能針此提出書面報告然後再解凍。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之所以提出第138案建議凍結100萬元是因為依據台經院的調查,出版業從去年到今年雖有微幅成長,但與七年前的99年相較幾乎等於腰斬,可見整個出版業的問題還是滿大的。因為文化部同時主管出版與影視產業,以日、韓為例,日本的電影有34%是自小說改編,28%自漫畫改編;韓國的電影有17%自小說改編,10%自漫畫改編,而我們台灣改編自小說的只有3%,改編自漫畫的也只有3%,本席的意思是既然我們的文化部同時主管出版和影視產業,不知能否有一個喬接的機制,讓出版業能殺出一條新路?希望文化部能有這樣的計畫促進出版業的發展,這兩年出版業雖有微幅成長,產值達到195億多元,但和七年前的367億元相較,只剩下了一半。

吳委員思瑤:文化部對於本席提出的第134案和第151案都已做過說明,也已經過溝通,所以本席同意預算照列。

第142案是認為ACG產業未來再創造傳播轉譯運用的二創作品與原著作間的權利要進一步的就制度上給予協助、調和,達成產業發展操作權益的平衡,文化部現在與中研院的數位文化中心有研議如何建立授權標示機制,未知目前進度如何?請部長說明並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

主席:現在請鄭部長簡單說明。

鄭部長麗君:有關漫畫博物館史料徵集計畫方面,有鑑於漫畫家對於收藏品是否捐贈的意願和溝通會有考量期,有時需要反覆溝通,可能一時想捐下個時刻卻又會有一點保留,這都要花時間,而且我們還要召開說明會,所以第一年的執行率稍微有一點落後,現在我們已經研究出一個強化機制,即先進行策展與研究,透過這個過程比較能瞭解他們的意願,相信後續的執行就會比較精準,之後的執行率應該就會追上來。

其次是有關出版業連續幾年產值衰退的部分,我上任時有提出檢討,所以我覺得這兩年有止跌,去年開始有微幅成長,數位部分也有成長,但我覺得這樣還是不夠的,必須要跨域振興,委員也提到其他國家的改編率很高,所以我們明年有納入文本和內容產製的媒合計畫,未來出版的部分也納入文策院支持範圍,由文策院負起跨域振興之責。

有關ACG的再創和原著之間權益平衡方面,我們已針此研議相關機制,早上也曾就文化內容的數位追蹤也就是著作權授權和盜版的追蹤已有強化科技應用,所以我們會在制度面和科技面加以強化,我們會針此提供書面報告。

主席:現在就第127案至第148案做個整理,第127案撤案;第128案及第130案改為主決議;第139案及第144案均提出書面報告;第131案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第142案也是提出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關於第143案,106年度針對漫畫博物館編列了5,000萬元預算,審查時凍結1,000萬元,可以動支4,000萬元,後來這1,000萬元也已經解凍了,107年度則是動用第二預備金500萬元支應,所以未編預算,108年度則編列了3億多元,請問此博物館是否為博物館法中所稱的博物館?如果確實是適用博物館法,其自償率幾乎高達120%耶!上午談到鐵道博物館的自償率達30%左右,本席都覺得太高了,必須修正,這裡的自償率高達120%,要他們如何營運?

鄭部長麗君:不會有高達120%的,是否給委員一份書面資料來說明?

陳司長瑩芳:計劃書上面的自償率是35.26%。

蔣委員乃辛:可是本席看到計畫書第70多頁上寫的是120%,建議酌予小凍,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柯委員志恩也建議小凍,提出書面報告,所以第143案及第145案「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之預算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

陳委員學聖:有關小書店的部分尚未做說明。

陳司長瑩芳:陳委員關切的晴耕雨讀小書店已經找到新的家,目前正在搬家。至於另外一個南崁小書店,我們的同仁也去了解過,書店主人表示經營得有點累,想先做休息,後續我們除了一直推動實體書店補助要點之外,也會持續關心、持續發展,如果需要協助,我們會再積極協助。

陳委員學聖:非常官方的回答,你們剛剛是看南崁小書店的臉書講什麼回答我的,這兩家書店是桃園非常經典的小書店,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非常值得你們深思,對這些小書店到底有沒有產生實質的幫忙,你這樣的回答,我實在很難接受,表示你們確實了解有限。

鄭部長麗君:陳委員,我會請次長下去了解。

陳委員學聖:我只是以這個……

鄭部長麗君:陳委員提的我都非常關心,事實上,我週末才去過蘭陽劇團。

陳委員學聖:全台灣的小書店都面臨困境,這兩家很用心經營,而且過去非常有口碑,都面臨這樣的處境,小書店已經營多年,這個計畫現在是不是碰到瓶頸,對實際經營者沒有辦法產生實際的助益,我只是請你去省思而已,但是你們剛剛的回答,我不大能接受。由於主席表示要快審,我就不多講話,放在心裡面好了。

主席:請部長注意一下小書店,看看怎麼關心他們。第148案是蔣委員乃辛對中央通訊社捐助部分的提案,請問中央通訊社有沒有跟你說明?好,本案撤案。

陳委員學聖:前任要離開之前,接到很多檢舉函,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問題是社長有小金庫,請問這個問題解決了沒有?

主席:中央通訊社今天有人來嗎?

張社長瑞昌:解決了,沒有什麼小金庫的問題,前任任內就已經在執行了,沒有剛剛委員提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以前是誤會一場,對不對?

黃委員國書:什麼事情?我怎麼沒有聽過。

張社長瑞昌:中央通訊社過去是不是有類似其他新聞媒體做業配的情形?其實新聞從業人員不應該有收取業務獎金的情形,這個部分已經處理了,沒有問題。

陳委員學聖:我待得夠久,所以我要幫一些事情平反一下,借你的口平反以前的一些問題。

吳委員思瑤:這個問題我有印象,不是平反,是部長上任後徹底了解、調查後進行制度的革新,這是新任部長的作為。

陳委員學聖:要不要我再把事情翻出來看?那個帳有查出結果嗎?

黃委員國書:我在意的是,新的部長上任以後,有沒有繼續發生業配的問題,現在都沒有這個事情了吧?

主席:第148案照列。

現在處理台灣文學館業務部分,也就是第149案到155案,其中蔣乃辛委員有2個提案,其他提案委員包括吳委員思瑤、蔡委員培慧、鍾委員佳濱、蘇委員巧慧。

陳委員學聖:請問台灣文學館館長,你會做多久?從2007年到2018年,11年間換了6位館長,而且換的速度越來越快,為什麼?台灣文學館不值得做嗎?所以我想請問館長,你會做多久?

蘇館長碩斌:我是從台大借調來的,目前已經借調2年。

黃委員國書:這要問部長。

陳委員學聖:部長,你要嚴肅面對我講的這個問題,剛剛討論台語頻道時,你們講了很多,好像反對台語頻道的人就是從事不重視台灣的文化藝術發展,我要告訴你的是,單單一個台灣文學館11年就換了6任館長,而且越換越快,這表示:一、台灣文學館一直沒有找到適當的人,二、台灣文學館不是重要角色,是拿來做跳板的。一定要把這個問題解決,不然你們口頭講的台灣價值都是騙人的,所以我才問館長會做多久。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任內只換一次,但那不是換,是廖館長因家庭、個人因素請辭的,其實他聘任之後有延聘過一次,換言之,他已經聘二次,後來因為個人因素請辭,我慰留不成,謝謝蘇教授來擔任,依制度是借調2年,當然還可以再借調,所以請委員支持文學館。

陳委員學聖:我是很支持,因為李瑞騰館長待了4年,4年可以做很多事情,蘇館長是10月接任的,現在執行的是前館長的預算,如果只做2年,明年借調滿2年,你的預算編完以後還沒有執行就離開了,你知道嗎?

鄭部長麗君:可以再借調啊!

陳委員學聖:2年非常短,第一年是執行別人的預算,第二年編好預算,你走了以後,是別人幫你執行,所以2年是非常短的時間,希望部長請一個人來的時候要先問他有沒有長期的合作計畫,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

陳委員學聖:不要11年換6任。

鄭部長麗君:我很感動陳委員希望蘇館長繼續做。

陳委員學聖:他做得好不好,我不知道,做不好當然就要走。

鄭部長麗君:我的主觀意願當然希望借調更久,但是學校有學校的制度,所以我們先借調2年,以後再繼續努力。

陳委員學聖:我剛剛是回答黃國書委員,不是回答你。我的問題是,要來這裏服務的人,第一個主觀意識是要做到不能做為止,表示他對這邊有貢獻;第二個客觀因素是學校能讓他借調多久。

黃委員國書:立法委員也希望能做到不能做為止,但選輸了就沒有辦法當啊!

陳委員學聖:有些館長來的時間太短,我已經看到這種情形,所以特別提出來,第三個才是自己本身的問題,要有企圖心。

黃委員國書:陳委員學聖是好意,說得很好。

主席:文學推展你們要怎麼做?有沒有包括原住民的文學?

蘇館長碩斌:我們正在研擬整體的文化政策,思考範圍包括內容的產出及產出之後的推廣。

主席:有這個平台?

蘇館長碩斌:多元的都在規劃裡面。

主席:你也在工作平台裡面?

蘇館長碩斌:對。

主席:部長,這個平台館長有進來嗎?你確定有進來,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文學館跟人文司有一個工作圈,我們也支持原住民作家走到國際上。

主席:好。

陳委員學聖:我給館長一個任務就好,我們的典藏空間真的很小,工作環境非常艱困,工作人員非常辛苦,請你想辦法幫他們改善一下。你去過台灣文學館頂樓的私密空間嗎?

蘇館長碩斌:去過。

陳委員學聖:這表示你很快進入狀況。

主席:鍾佳濱委員所提的大陸旅費,不在這邊處理,因協商的時候會一起處理。

新南向部分,鍾佳濱委員和蘇巧慧委員都有提案。文化部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6到109年第二期國際交流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都在文學館的業務裡面,都有說明嗎?

蘇館長碩斌:說明了。

主席:好,預算照列。現在處理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總共有2節,我們從第1節開始,第1節一直到第177案,是李麗芬委員等提的,第1節是「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業務,總共有33億元,包括01、02、03、04、05、06、07等,柯志恩委員的提案比較總體,柯委員主張藝術發展業務33億元減列500萬元,凍結10%,這33億元包括下面要談的1、2,最後再處理你這個提案,我們現在先處理第157案到177案,有4個委員提案,包括蔣乃辛委員、陳學聖委員、洪慈庸委員及張廖萬堅委員,提案內容分別是6,392萬9,000元減列5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凍結3,500萬元、凍結20%、凍結300萬元。

洪委員慈庸:第159案改主決議。

主席:第159案改主決議,蔣委員乃辛的第157案和第159案跟洪慈庸委員的提案一樣,是「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0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6,300萬元。

蔣委員乃辛:這個部分沒有意見。

主席:第157案到160案用洪慈庸委員的主決議,可以嗎?

張廖委員萬堅:好。

主席:沒有問題。第161案是蔡委員培慧的提案,有關01「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辦理文化體驗教育系統架構及補助文化體驗教育計畫」3,500萬元,蔡培慧委員主張凍結500萬元。

鄭部長麗君:她同意改主決議。

陳委員學聖:長期以來,我非常重視文化體驗教育,鼓勵孩子一定要去看一場表演、一場展覽,但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交通工具,現在的體驗教育是由文化部和教育部合作,合作以後,這個問題解決了沒有?

鄭部長麗君:解決了。

陳委員學聖:教育部提供的學校是不是以原鄉、偏鄉為主?還是以哪裡為主?我們沒有看到這樣的說明。至少我沒有看到這個計畫改變了桃園的體驗情況。

鄭部長麗君:我們分兩階段,今年試辦資源平台,文化部協助藝文團體、藝文場館提出體驗計畫,教育部有一拍即合網站,學校可以上網選取相關體驗計畫,由教育部、教育局協助學生到藝文團體體驗,教育端的後勤費用與資源由他們協助,今年的成效不錯,接下來是系統化,擴大到各學校辦理,但體驗計畫要增加,所以我們有共創平台研發這些體驗計畫,明年就會逐步體系化,未來我們希望逐步系統化。

陳委員學聖:我有超過文化部以外的計畫,我直接找樂團到學校、偏鄉去,都沒有列在這裏面。

鄭部長麗君:委員可以來提案。

陳委員學聖:已經執行完畢了,請你告訴我桃園有哪幾個學校參加,這樣我就知道你有沒有到偏鄉、原鄉,我最關心的是這個。

鄭部長麗君:我希望今年能把整個媒合的模式建立出來,今年是系統的實驗,我請教育同仁去找……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很擔心的是,你有好的想法,但是教育部糊弄你,由本來就有能力的學校去參加,因為他們最有能力爭取,他們寫的計畫……

鄭部長麗君:不會,因為我們有一個工作平台可以進行檢討。

陳委員學聖:請告訴我桃園……

鄭部長麗君:我請他們現在整理。

陳委員學聖:你只要給我學校名稱,我就知道是不是原鄉、偏鄉。

鄭部長麗君:今年是第一階段,未來會逐步擴大,沒有的部分,我們會開始鼓勵學校進場,體驗計畫也會增加,並進行媒合,委員要的資料,我會請同仁整理給委員。

主席:這是跟教育部合作的,偏鄉和原鄉的孩子真的非常需要。

陳委員學聖:他們沒有給我名單,我不知道是不是都請都會型的學校去。

主席:請提供桃園的名單給陳學聖委員。

陳委員學聖:全台灣的名單。

鄭部長麗君:今年試驗媒合。

陳委員學聖:現在要審預算,只要給我桃園的名單,我就知道這個計畫是不是教育部糊弄了。

鄭部長麗君:今年嘗試建立系統,實驗媒合的模式、合作模式可不可行?今年的確沒有地毯化實施,我請同仁整理今年有參加試辦的學校,明年系統成熟後,我們就會逐步擴大,大家都有機會參加。

陳委員學聖:我就不為難你了,待會請提供資料給我,執行計畫時,請提醒教育部以原鄉、偏鄉的孩子為第一優先,他們就差一個交通部工具。

鄭部長麗君:好。

主席:蔡培慧委員有一個主決議,是不是也放在裏頭?如果沒有,內容就是要著重原鄉和偏鄉。蔣委員乃辛的第162、163案和吳委員思瑤的第164案是一樣的。

吳委員思瑤:我的第164案,因為文化部有來說明,而且有更進一步的具體作為,我不凍結了。就如同司長跟我報告的,未來越後妻有及大地藝術季第3年館的計畫,基本上,我非常同意要有深蹲、強化在地鏈結的計畫,未來我會繼續追蹤這個計畫、方案的執行,這筆預算我ok。

主席:蔣委員乃辛對第162案和第163案的看法呢?

蔣委員乃辛:沒有意見。

主席:預算照列。第165案是陳學聖委員的提案,有關藝術銀行……

陳委員學聖:我關心很多年了,從龍部長時代就開始關心,請問藝術銀行的營運還好嗎?

主席:藝術銀行計畫6,508萬元,館長可以說明一下嗎?

蘇館長碩斌:租金收入有增加。

張司長惠君:截至目前為止,已經購入2,100件、1,100人次藝術家的作品,在目前403案的租金中,7成是民間的旅館、餐廳,3成是公家機關的公共空間,例如車站、機場、辦公場所、會議室,我們也去新加坡、DC拓展外館,今年新加坡做得很不錯,把藝術家帶到新加坡,慢慢有……

陳委員學聖:你們幫忙出租而讓大家看見之後,有沒有因為你們的媒介而增加購畫的比率,有數字嗎?

張司長惠君:有,藝術家的作品展出後,有些業主想買下來,但因我們不能買賣,就媒介他們去找藝術家,成交案件很多。

鄭部長麗君:買他另外的作品,因為這個藝術品不賣,就買另外的作品。

陳委員學聖:我一直很關心藝術銀行的原因,就是怕人去政亡,所以很關心它到底有沒有活絡,今天要審預算,請你告訴我,有哪些藝術家的作品因為被看到而有人購買?有誰去買?這樣會讓我們對這筆預算更加支持。既然稱為銀行,這樣才是經營嘛!但你剛才講的,好像在講文學,是抽象的字眼。

主席:你們有沒有提供數字給陳委員。

張司長惠君:我們有一本計畫給委員,委員剛剛講的藝術家名字,我們的確沒有記下來,我們會再追蹤,但是我們媒合、介紹很多案子。

鄭部長麗君:我們媒合的都有紀錄,但是他們彼此之間的交易我們不能揭露給委員,我們會把媒合的工作做一個整理。

主席:陳學聖委員,你還要減列、凍結嗎?還是提書面就行?

陳委員學聖:我只能嘆氣一聲,因為他用文學回答我銀行的事務,我又不好為難他,好吧!我就持續關心你們。

主席:預算照列。

黃委員國書:要不要請金管會來?

陳委員學聖:每年舉辦藝文會的時候,文化部要非常重視藝術金融這一塊,你們真的要請金管會重視,每次開會的時候都要把這些金融業帶入藝術市場,這是你的責任,所以黃國書委員很有遠見。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166案「展演藝術之推廣與應用」3,047萬元減列150萬元,是蔣乃辛委員的提案。

蔣委員乃辛:這又是連續型預算,而且是一個中程計畫,可是我們從預算書上面……

主席:是嗎?這個也是科技的嗎?

在場人員:第166案不是。

主席:第166案展演藝術之推廣與應用。

蔣委員乃辛:上面寫得很清楚,是108年到111年啊!

主席:我們講的是第166案,不是第167案,還沒有到第167案,第167案是「科技藝術共生計畫」。

蔣委員乃辛:第166案沒意見。

主席:好,第166案沒意見。

接下來處理第167案至第173案,提案委員包括蔣乃辛委員、黃國書委員、柯志恩委員、陳學聖委員、洪慈庸委員、蘇巧慧委員及吳思瑤委員,都是一樣的提案,請部長一併說明。

蔣委員乃辛:文化部今年到底有多少筆連續型預算用年度預算來編的?預算書上有不少件。

主席:對,沒錯,我們剛剛就已經講到這個問題。

蔣委員乃辛:現在已經是第3筆了,我們已經找到第3筆,我不知道後面還有幾筆,可是一定要在預算書顯現出來,我跟你們要資料後結果發現這是一個中程計畫。

主席:已經看到3案了。

蔣委員乃辛:是108年到111年的連續型預算,所以在這個情況下,文化部對於預算的編列要如何改進,請文化部說明,或者是預算凍結一部分,讓文化部提出書面,說明未來預算要怎麼編,像108年這筆預算是第一年的預算,第一年的預算都不寫清楚,後面的預算怎麼辦?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類似剛剛的科技計畫預算我們有計畫一覽表,待會請同仁提供給委員。剛才蔣委員有提主決議,是否一併用這個主決議?因為我們必須跟主計總處反映,我們會請教主計總處。

蔣委員乃辛:主決議有寫過來嗎?

鄭部長麗君:剛剛是委員說要提一個主決議,那我們寫給委員,給委員參考是不是照這個方向,因為是同樣的問題,好嗎?剛剛委員有這樣提,所以我們……

主席:現在我手上有一份一覽表,包括文化部106年、107年及108年的科技預算,所以我們一併做主決議,讓以後文化部和科技部申請的預算要在預算書裡面呈現讓我們看到,至少文化部都要把106年、107年及108年的科技預算在審預算時體現出來,以後請你們主動,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預算書上就應該寫清楚。

主席:沒錯,我們都看不到。

蔣委員乃辛:我們沒有疑問的話,不要求他們補充資料,根本就不知道這是連續型預算。

主席:我再補充這筆預算是行政院科技辦公室核定的計畫,所以我們經常因科技部預算請科技辦公室來說明,就是要問這些預算到底在做什麼。

請柯志恩委員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是提第169案「科技藝術共生計畫」,當初的目標是希望導入國際交流之虛實平台,因為你們很希望爭取國際能見度,所以辦理一些類似科技技藝甄選,可是我看你們目前所做的,包括展演場次或論壇還是相當傳統,並沒有當初計畫目標中所說的國際交流之虛實平台的創新作為。隨便舉例來說,上次報導政大傳播學院黃心健教授的VR沙中房間在威尼斯影展獲獎,據說他本來要申請補助,可是文化部給他的公文表示這兩件作品並不是VR電影。

鄭部長麗君:調整了。

柯委員志恩:我知道調整了,我的意思是以這件事情來說,我要強調之所以要做一些凍結,是因為目前你們提供給我們的包括一些大師講座等,誠如我提案說明提到的,並沒有你剛剛所提到的交流虛實平台的創新做法,還是維持比較傳統的做法,所以我要做一些凍結,希望你們提出一些更新的做法,不然請做個說明。

主席:陳學聖委員也有提案,現在討論的是第167案至第173案,這幾個案子都是一樣的。請陳學聖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關心臺北數位藝術中心的議題和吳思瑤委員很接近,臺北數位藝術中心等於代表臺灣在數位藝術這一塊非常好的發展,但是因為和市議會的認知不同被迫閉館,現在重新開館以後一年只有800萬元預算,吳思瑤委員覺得很少,表示一定會努力幫它爭取預算,我只是想問現在難得有一個民間單位願意花這麼少的錢撐起這個數位藝術中心,我們這麼大筆錢到底有沒有支持這個好不容易活起來的藝術中心,不要到最後這筆錢又是天女散花般地散到很多地方,因為吳思瑤委員有關心過這個議題,所以我特別關心,而且是她的選區,對不對?

主席: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非常感動桃園選區的立委關心臺北的……

陳委員學聖:開玩笑!我親自帶隊去看的。

吳委員思瑤:非常好,非常感謝陳委員。過去確實是因為國民黨籍的議員們對臺北數位藝術中心的預算有很多責難,因此讓藝文界非常痛心地被迫關館了一段時間,現在找了視盟團隊非常勇敢地繼續營運重新reopen,這些我都有參與,目前每年編列的預算確實比較少,但這是臺北市政府轄下的文化館所,拜託陳學聖委員請國民黨籍議員們不要再為難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相關的數位藝術預算,當然,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如果循程序向中央文化部爭取相關預算的支持,我想文化部也不會為難,非常感謝陳委員和我一樣支持數位藝術。

第二,我收回我提的第173案,第173案要求文化部加入世界「MuseumView」也就是GoogleArt&Culture計畫,故宮也加入了,我調閱資料得知文化部轄下的美術館及博物館僅有一所加入,經向文化部提出質詢後,文化部將在108年度全面加入,我要提醒的是故宮雖然是臺灣第一所加入的文化博物館,但只有18件文物放在這個平台,看起來有加入但實質上釋出的典藏不夠多,所以我希望文化部重新盤點108年度各文化館所加入GoogleArt&Culture計畫,我們不只要加入,實質釋出的數位典藏也都要能夠到位,這是我的說明,本案改為主決議辦理。再次謝謝陳學聖委員。

主席:請陳學聖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基本上,這是對財產管理認知的問題,國民黨籍議員是從市有財產管理的角度認為投資效益不當,但是如果從文化藝術的扶植來看是對的,只是市政府沒有勇於捍衛、表達,這是市政府的錯,和議員監督沒有關係。我若選上市長會把數位藝術拉到桃園來,可惜我沒有選上,但我不希望斷了這條線,既然你跟科技部申請到這項預算,而且之前臺灣發展的數位藝術遠超過其他國家甚至領先大陸,但現在別的國家都已經超越我國,目前只有在臺北看得到數位藝術,別的地方沒有,所以我希望你提出這項預算讓這株幼苗壯大起來,我主要是問你們有沒有主動關懷如何把數位藝術在臺北市再次深耕,這樣對議會也是一個交代。謝謝。

主席:剛剛思瑤委員講的,重新把它恢復起來的這個人提了一個案子給科技部,所以這個案子才能夠再繼續延續,對不對?

吳委員思瑤:我再講一次,現在數位藝術中心委外營運的團隊是視盟,其實視盟幾位藝術家也是去年文化部數位藝術節做特展的團隊,這些資源平台都有在架接,因為臺灣的數位藝術家交流得非常活絡。當然非常謝謝學聖委員,我覺得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確實可以再積極一點,因為這些內容都可以共享,大家可以跟文化部在相關的策展一起協助這些藝術家,我覺得方向上都是一樣的,現在雖然這個館慘澹經營,但我認為它相當具有替臺灣培育這類藝術家的功能,各位委員應不分黨派、不分選區全力支持,這是我們該做的事。

陳委員學聖:請文化部主動關心這個議題。

鄭部長麗君:我們對科技數位藝術創作端的補助,其實也可以在數位文化中心展演,我們對內容補助都有支持,也是一種好的協力模式,跟委員補充,整體的推動……

主席:柯志恩委員是要凍結……

黃委員國書:柯志恩委員要凍結?

主席:對,第167案至第173案同樣是「科技藝術共生計畫」的案子。

黃委員國書:藝術共生計畫有表演藝術跟數位科技跨界整合的創作,我們有把這些優秀作品推向國際作為目標,但是檢視審計部的意見,17案中只有3案曾經在國外展演,請文化部張司長說明,當然我非常支持這個計畫,但是目前來看,這個計畫是不是審計部預算中心審計報告所顯示的只有3案?請說明一下。

鄭部長麗君:應該不只3案,得獎的案子有3個,參加的案子不只3個。

張司長惠君:國際交流得獎的案子有很多,包括黃心健教授之前第一個案子有在這個計畫,後續他的VR有得獎,也許很多人第一個案子沒有得獎,可是後續像陶亞倫、黃心健、周東彥等都有得獎。

主席:黃國書委員也瞭解了,柯志恩委員……

黃委員國書:照列。

主席:就照列,但是再提醒文化部,你們和科技部合作的第106案、第107案及第108案的部分,請提供給我們,讓所有委員都知道。

第167案至第173案照列,另加一個主決議。

處理第174案至第177案,「打造視覺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是蔣乃辛委員的提案;「攝影文化中心建置計畫」是陳亭妃委員、蔣乃辛委員及李麗芬委員的提案。

請李麗芬委員發言。

李委員麗芬:我提的是第177案,攝影文化中心預定的場址是過去大阪商船株式會社,目前已經修復約8成,但是有民眾反映過去屋簷是彎曲的,現在修復成平的,以及有些牆角有凹角的部分沒有修復出來,我有請文資局來討論,你們有提供一張2013年很新的圖片,所以我認為需要再加強考證的部分,我知道你們願意照原樣再修復,所以我改成主決議,不凍結這部分的預算,希望整個工程能順利完成。謝謝。

主席:第177案李麗芬委員提主決議、不凍結。陳亭妃委員及蔣乃辛委員有提同樣的案子,現在蔣乃辛委員不在場,請問蔣委員的助理有無和蔣委員協調過?蔣委員的案子是第174案及第176案。

在場人員:沒有……

主席:不在嗎?

好,處理第178案至第183案共6案,「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也就是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提案委員包括陳亭妃委員、陳學聖委員、蔣乃辛委員及黃國書委員,都是提一樣的案子。

黃委員國書:照列。

主席:17億元全部照列。

第182案及第183案是蔣乃辛委員的提案,「對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捐助」2億3,000萬元。

請陳學聖委員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只要留一個發言紀錄,希望文策院不用設了,文策院的功能就放到國表藝中心好了,就這樣而已,大家應該都有聽到了。

主席:好,陳學聖委員的發言有文字紀錄。

在場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第178案至第183案預算照列。

處理第184案,是柯志恩委員的提案。

柯委員志恩:這部分還是牽涉到制度的問題,根據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的編制顯示,目前應該依據教育人員的規定聘任一名指揮,但是從104年到現在國臺交都沒有聘任指揮,指揮的工作都是由助理指揮協助,你們雖然想從1月1日開始聘任一位首席客座指揮,但這是以臨時人員的方式聘任,為了確保國臺交指揮專業化及促進整個樂團的健全發展,我希望凍結預算能讓你們儘速處理指揮懸缺多年的問題,但是因為你們有來溝通過,所以我知道要變成主決議,請問你們打算何時可以聘到指揮?

郭執行長玟岑:感謝委員的關注,我們從99年開始聘任水藍先生擔任指揮,103年聘任簡文彬先生當我們的指揮。

柯委員志恩:沒有問題,我現在是說你應用專任的方式聘任,因為根據條文不能用臨時的方式聘任,我是根據法規來看待。

郭執行長玟岑:是的。雖然我們叫做首席指揮,但是對交響樂團來講還是有一位駐團指揮,兩位指揮互相分配工作。

柯委員志恩:都是專任的?

郭執行長玟岑:駐團指揮是專任,首席指揮則是規劃整個年度的節目,以公務單位來講類似音樂總監。

鄭部長麗君:我跟柯委員說明一下,NTSO和NSO不一樣,NTSO現在是屬於文化部的附屬政府機關,其人員屬於政府編制,所以要用編制內的職缺跟預算去聘國際級的指揮。

柯委員志恩:很難。

鄭部長麗君:不是很難,這是不同層次的思考,所以我們現在用編制去聘一位駐團指揮,但還是有加一個強化樂團的首席指揮的機制進來,我覺得更為完整。就因為它是政府機關的性質,其實他們一直都有聘指揮,不是沒有聘,但是因為……

柯委員志恩:他不是正式專……

鄭部長麗君:因為政府職缺職等跟預算……

柯委員志恩:我瞭解,所以你就應該在法規……

鄭部長麗君:我現在會跟委員確立,我有在研究指揮制度的檢討,好不好?

柯委員志恩:你現在不是要考慮,因為我是根據……

鄭部長麗君:委員可以提一個主決議,現在我已經啟動指揮制度的檢討。

柯委員志恩:你們還是要符合任用條例的規定,如果發現任用條例沒辦法聘到很專業的指揮,也就是說一定要用專任的方式去做,那你們……

鄭部長麗君:駐團指揮也是專業,不是不專業,只是說……

柯委員志恩:不是,我是說「專任」,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們就必須修改任用條例,所以這部分就改成主決議,畢竟還是必須符合法規的規定才可以。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進行指揮制度的檢討。

柯委員志恩:所以還是用主決議的方式比較好,這樣比較能夠解決問題。

主席:第184案就改以主決議的方式來處理。

第185案與科技藝術共生計畫有關。

郭執行長玟岑:對,這是一樣的,和科技藝術……

柯委員志恩:雖然這和前面的部分一樣,但本席還是覺得你們應該提出如何運用虛擬實境等科技結合的書面報告。另外,未來你們打算如何吸引人潮、培育人才,這部分雖然有條列出來,但並沒有寫得很清楚。當初之所以提出預算凍結案,就是希望你們有更完善、更詳細的規劃。本席並沒有要減列預算,我只是凍結預算,希望你們能夠提出更好的方案。

主席:所以是不是要針對科技藝術……

柯委員志恩:第184案已經改成主決議了。

主席:好的,第184案改成主決議。

針對「04-科技藝術共生計畫」經費700萬元,委員提案凍結10%……

柯委員志恩:這部分凍結100萬元,然後請他們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185案、第186案是同樣的案子……

黃委員國書:預算要凍結多少?

主席:預算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就行了。

黃委員國書:凍結100萬元有辦法嗎?會不會為難?

主席:不會啦!只要提出書面報告就可以,不用來……

郭執行長玟岑:不會為難,但在此要向委員報告有關700萬元的經費,目前我們正在建置影音化廣場,今年截至10月16日為止就已經超過五萬人來參觀,特別是對於音樂教育推廣有很大的幫助。我想音樂教育推廣不一定要到音樂廳去聽音樂會,我們的對象涵括不同年齡層的民眾,包括幼稚園、國小學童在內,當他們戶外教學時就可以到這個地方來體驗,如果委員凍結100萬元並要求我們提出書面報告的話,因為建構計畫還是有一個時程表,所以後面的建構計畫我們就必須稍微……

黃委員國書:照列啦!

主席:第185案、第186案相關預算照列,但必須提出書面計畫給柯志恩委員好不好?

郭執行長玟岑:好的。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相關提案為第187案至第198案。

柯委員志恩:第187案乃是本席幫林麗蟬委員提出來的,剛才她特別指示這一案可以改成主決議。大家應該可以看得出來,她非常關切新住民的文化,希望相關單位能夠盤點各文化機構的母語導覽,她在乎的是導覽方面必須使用新住民的語言。個人認為她之所以提案凍結預算,主要也是為了督促文化部去做這件事情。這個案子可以改成主決議,請文化部設法精進並於三個月之內提出報告就可以了,以上就是林麗蟬委員的想法。

主席:針對第187案,柯志恩委員希望能夠作成主決議。

第188案、第189案及第190案都是針對「全球布局策略推展計畫」,提案委員包括蔣委員乃辛、張廖委員萬堅及洪委員慈庸,原列預算為1億5,792萬5千元,現在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這是高潞委員的提案,她的意見在於當我們進行國際文化交流時,當中包括南島原住民文化及亞太地區多元族群的交流,但是她認為就107年所辦理的活動而言,其所涵蓋的廣度及深度比較狹隘,因此希望文化部能夠針對南島語族文化交流活動的深度及廣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這部分的預算酌予凍結,待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就可以解凍。

主席:因蔣委員乃辛不在場,因此蔣委員所提提案不予處理。

陳學聖委員的提案為第191案,主要是針對「多面相拓展文化外交工作」,相關預算為8,000多萬元,陳委員提案凍結4,000萬元。

陳委員學聖:本席不堅持。

主席:陳學聖委員所提第192案主要是針對「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人才養成計畫」,這部分陳委員也不堅持。

洪慈庸委員、蔣乃辛委員、吳思瑤委員針對「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所提出的提案其實都是差不多的。

吳委員思瑤:本席的提案是第195案,其實我也知道人事的部分比較困難,部長一直希望外交部的駐外使館能夠館館都是文化館,但現在文化部在調派人員方面有困難,像現在只有13處有文化人員駐館,所以這方面的推動很困難。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包括中南美洲及中東、非洲地區好像都沒有辦法設置,當然我也知道這樣的困境,但是每次看到這個問題都覺得不知該如何解決,等一下是不是可以請部長針對這個問題說明一下?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針對第197案,我向文化部要一份台歐創意平台計畫書,結果你們給本席的答案卻是必須等計畫書核定之後再提供,既然我跟你們要計畫書你們都沒有辦法提供,那本席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審查這筆預算?目前你們提供的計畫只用兩頁書面簡單說明大致的方向,根本沒有實質內容,對於這項計畫的效益,你們完全沒有提供我們應該要獲得的相關資訊,這就是本席凍結這筆預算的理由。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針對第196案,文化部外文版網站資料更新進度真的很慢,本席在寫預算提案的時候,發現金曲獎及金馬獎的資料都只更新到104年,後來看到我們的提案才又更新到最新進度。基本上,外文網站是給外國朋友看的,我覺得目前的更新進度真的太慢了。另外,文化部的外文網站到底應該包含哪些內容?除了業務介紹之外,本席認為應該可以有更多臺灣文化的介紹,另外也應該讓國外藝術家瞭解如果他們要來臺灣交流的方式是什麼,但這些在你們的外文網站上都看不到。總而言之,第一是更新進度慢,第二是內容的問題,第三是目前只有用英、日、西、法等四種語言,我們知道現在來自東南亞的觀光客人數增加非常多,今年總共有200萬人次,其中越南最多,其次是菲律賓,這部分其實也應該考量除了這四種語言之外,能不能再增加東南亞語言,讓這些觀光客也能看得到臺灣文化的相關介紹。

針對第198案,就「推辦歐非地區各海外據點」而言,目前文化部駐歐地區共有五個據點,非洲則沒有任何據點,這項提案的用意是提醒你們利用適當時機到非洲拓點,既然這項計畫的區域包括非洲在內,那麼就不應該排斥到非洲拓點,而應將其納入相關計畫當中慢慢把這個點設立起來。

主席:在部長說明的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主決議。

現在請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有關外館的部分,吳思瑤委員及李麗芬委員都希望我們能夠拓展,其實我也很希望,但就政府的制度而言,並不是文化部想要拓展就可以設點,這方面必須由外交部規劃,因為他們在那邊有外館,他們必須先確定外館是否能夠容納一個文化組,然後還要增加人員給我們,增加人員的部分,必須先經行政院同意給外交部,然後再給我們。針對這件事情,我曾拜會過外交部長,而且過去這兩年來我一直在協調,目前增加了駐泰,同時也規劃了駐澳及駐印,外交部同意我們駐澳,但是現在還要去協調人數和空間的問題。我很努力在增加駐外文化組,但這方面並不是由我決定就可以做得到,不過未來我還是會繼續溝通。沒有駐外文化組並不代表我們不做,針對沒有駐外文化組的地方,我們也有提出補助計畫要點。就非洲的部分而言,我們也會鼓勵民間進行藝文交流,這部分我們會先透過補助來推動。對於剛剛吳委員關心的部分,我們也會繼續努力。

其次,網站更新進度我們會加以檢討,外文表達方式我們也會加以檢討,但是連結到其他部會的部分,可能有一些是非英文,所以我們會把這個問題帶到文化會報當中去努力。至於增加東南亞語言的部分,我們會加以研議,同時也會儘可能檢討與強化。

關於柯委員所提有關CTEC台歐創意平台計畫的部分,可能是同仁送給委員的計畫內容比較少一點,原本這項計畫包含與荷蘭、德國、法國、韓國的個別交流計畫,這些個別交流計畫形成之後,法國駐台協會主動建議臺灣可以建立國際平台,讓這些國家的個別交流計畫可以整合,建立一個台歐創意平台。也就是說,個別計畫都有具體的MOU,現在把它整合成一個台歐創意平台,我會請交流司把個別計畫的相關內容……

柯委員志恩:目前我只拿到兩頁的資料,憑這兩頁就想跟我們要4,100萬元的預算嗎?而且當初我們要這些資料時,你們第一份公文還回覆無法提供,等到我們說要全數減列之後,你們才提供這兩頁資料。我覺得這是態度的問題,你們要4,100萬元的預算,結果就只提供給我兩頁的資料,這樣的態度我真的很難接受。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是由於計畫形成的時間關係,因為我們有個別國家的MOU交流計畫,而這些國家很期待我們能夠建構一個共同的平台,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建構一個共同合作的平台,讓這些計畫可以彼此交流發揮綜效,我會請同仁儘速補充相關書面計畫及個別計畫內容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那麼第197案相關預算先予以凍結,等我們看到部長剛剛所說的……

鄭部長麗君:其實個別計畫都在進行當中,只是現在要成立一個共同的平台,讓這些計畫彼此可以協力、coworking,如果全數凍結的話,恐怕會影響到我們簽署的MOU,懇請委員改為凍結一部分,讓我們提出補充說明。其實包括龐畢度中心下面的聲音實驗室、荷蘭計畫、德國計畫等個別計畫都有在進行,只是要把它整合成一個台歐創意平台。

主席:請將所有計畫都提供給我們好嗎?

柯委員志恩:這部分凍結200萬元好了。

主席:相關預算凍結200萬元,並請將所有計畫提報出來讓所有委員瞭解。

第187案柯志恩委員已經同意改成主決議;第197案凍結2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第198案李麗芬委員已經同意不凍結預算。

接下來處理第9目「蒙藏文化中心業務」,鍾佳濱委員所提兩項提案均已改為主決議,現在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本席感到比較疑惑的是蒙藏文化中心成立之後還編列大陸地區旅費,事實上,就臺灣與蒙藏之間的交流而言,包括文化及教育方面的交流,應該是外蒙的對象相當多,內蒙則是屬於大陸地區,主決議的內容乃是希望未來儘量往外蒙古地區進行交流。另外,藏傳佛教在臺灣有許多信眾,本席比較不希望用達賴流亡政府來稱呼,其實這些非中國治權範圍內的相關人士,應該也是我們必須努力爭取的對象。本席對於編列大陸地區旅費持保留的態度,如果改為主決議,用於強化上述兩種對象的話,那麼本席願意撤案,將其改為主決議,謝謝。

主席:第9目「蒙藏文化中心業務」兩項提案均改為主決議。

第10目兩項提案均為蔣乃辛委員之提案,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那麼相關預算照列。

接下來要開始處理主決議,在處理主決議之前先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開始處理主決議。

第203案是鍾佳濱委員的提案,鍾委員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03案照案通過。

第204案修正為「文化部應於三個月內將改善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205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05案,我們有文字修正建議如下:第一行修正為「文化部主管108年度公務預算」,最後一行修正為「文化部應於三個月內將改善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這部分就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06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0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07案。

鄭部長麗君:我們建議將最後一行修正為「文化部應於三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第207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08案。

鄭部長麗君:我們建議將最後一行修正為「文化部應於兩個月內將改善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第208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09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09案,建議將第三段最後一行修正為「亦應審慎進行」,同時將最後一行的「兩週」改為「兩個月」。

主席:第209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10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10案,建議將「兩週」改為「三個月」。

主席:第210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11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1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2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1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3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1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4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1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5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1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6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16案,建議將最後一行修正為「故要求文化部責成央廣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疏失改善書面報告」,同時第一行文字是不是可以刪除?

主席:第一行文字為「久居要職萬年主管欺上瞞下有權無責」,這部分予以刪除,其餘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17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17案,建議將最後三行文字修正為「建請文化部責成央廣由董事長對一級主管進行績效評鑑時,參酌工會意見。故要求文化部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主席:第217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18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1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9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1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0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1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2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3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4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5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6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7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8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28案,建議將倒數第三行「建請文化部逐步補足國藝會應該有的基金規模,以便國藝會長久穩定運行。」等文字刪除,相關檢討我們會在六個月內提出報告。

主席:第228案倒數第三行文字修正為「建請文化部研議如何長期改善國藝會基金缺口之結構性問題」對嗎?

鄭部長麗君:對,建議將「建請文化部逐步補足國藝會應該有的基金規模,以便國藝會長久穩定運行。」等文字刪除,因為現在我們已經不採撥足基金的模式。就基金當時設立100億元的額度而言,乃是由政府撥充60億元,民間則是勸募40億元,我們建議不要採填補100億元基金的模式,還是要給它預算比較重要,這樣才能馬上對藝文團體有幫助,所以我們建議刪除這段文字。

主席:第228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29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29案,建議倒數第二行改成「應進行舊空軍總部之文史資料調查(含口述歷史)」。

主席:第229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0案。

鄭部長麗君:建議將「一個月」改成「六個月」,因為這方面需要一點時間。

主席:第230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1案。

鄭部長麗君:建議將「2個月」改為「3個月」。

主席:第231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2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32案,建議倒數第四行改為「建請文化部針對國家電影中心辦公室場館及片庫完善規劃。針對國影中心組織法制化之問題相關規劃,爰請文化部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232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3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33案,建議倒數第五行改為「建請文化部協調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審慎評估金馬獎變更舉辦地點之可行性」,並將倒數第二行改為「爰請文化部與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研議,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金馬獎頒獎典禮之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233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4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3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5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3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6案。

鄭部長麗君:建議將「兩個月」改成「三個月」。

主席:第236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37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3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8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3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39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3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0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4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1案。

鄭部長麗君:建議將「兩個月」改成「三個月」。

主席:第241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42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4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3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4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44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柯委員志恩:第244案是本席的提案,我需要押個時間,但是我忘記寫了,請問三個月之內提出書面報告可不可以?

鄭部長麗君:可以。

主席:第244案按照上述增加之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45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45案,建議改為「於三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245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46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46案,建議將第一行修正為「文化部主管108年度公務預算」,同時將倒數第二行修正為「於三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246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247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247案,建議將倒數第一行修正為「於三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247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第161案併入第218案,這是蔡培慧委員的提案,請問文字有沒有修正?剛才第218案是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新增主決議提案。

主席:首先處理第5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6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2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案、第23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2案、第2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72案。

鄭部長麗君:針對第72案,是不是可以將「專案報告」改成「書面報告」?這部分我們已經向委員報告過了。

主席:第72案將「專案報告」改成「書面報告」,本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96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9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30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30案照案通過。

第127案至第155案乃是針對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之新增主決議。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27案至15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59案。

鄭部長麗君:建議修正為「於三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府資源如何挹注、扶植原住民族表演藝術』之書面報告」。

主席:第159案按照上述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124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2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7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7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28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2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99案、第200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99案、第20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87案。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187案照案通過。

另外有四項主決議還沒有簽署,這部分等到星期四再處理。

現在處理「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相關提案,鍾佳濱委員所提第1案、第5案及第6案均改為主決議,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主決議為第2案、第3案及第4案,分別是由鍾佳濱委員及李麗芬委員所提出,這部分文化部都已經與委員討論過了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遵照辦理,但針對李麗芬委員所提的提案,將時間改為「三個月」可以嗎?因為董事會並不是每個月都開會,他們都是好幾個月才開一次會,所以是不是可以改成「三個月」?

主席:但根據董事長方才的說法,主決議的文字並不需要修正。

鄭部長麗君:好的,那我們就遵照辦理。

主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案已經處理完畢,相關提案均改為主決議,主決議第2案、第3案及第4案均照案通過。

鄭部長麗君:時間還是改為「三個月」好了,因為他們還要報部,然後再由文化部送到委員會來。雖然他們說一個月的時間可以,但是部裡面還要作業啊!

主席:第3案再重新處理一次,第3案是鍾佳濱委員的提案,鍾委員的提案內容是希望在一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現在部長的意思是希望改成三個月,這樣他們作業比較方便,這部分就按照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第2案及第3案都將時間改成「三個月」。

第4案李麗芬委員的提案是要求文化部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鄭部長麗君:遵照辦理。

主席:第2案及第3案都將時間改成「三個月」,這部分修正通過。

今天文化部預算沒有審完的部分,我們改為禮拜四再審查,也就是禮拜一、禮拜四及禮拜六為一次會,禮拜三則是審查原住民族教育法。

今日預算案審查結果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並列入紀錄。

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業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現作如下決議: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未及審查部分,定於12月20日及22日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及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未及審查部分,亦定於12月20日及22日繼續審查。

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補充說明。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6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