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2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6日(星期二)12時至12時2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宜民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12時7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邱泰源  郭正亮  陳曼麗  吳焜裕  曾銘宗  吳玉琴  陳靜敏  童惠珍  李麗芬  許毓仁  林靜儀  陳宜民  尤美女  鄭秀玲

主  席 郭委員正亮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陳秘書小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9屆第8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日程。【議程報告事項均照議程草案編列通過;各黨團增列部分:(民進黨黨團)()行政院函請審議「中醫藥發展法草案」等7案、(國民黨黨團)()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水利法第六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共計12案照列。

議程草案討論事項()()等6案院會已通過,予以刪除;議程討論事項編列及順序依民進黨黨團(邱委員泰源)提案通過;討論事項編列()(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案;(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交通、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等10案。

討論事項提案:

1、民進黨黨團(邱委員泰源)提議:議程討論事項編列()(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案;(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交通、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等10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如附件)

決定:照案通過。】

二、請願案件

()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2案)

(第1案送請經濟委員會審查)

1、朱億霜為建議動物保護法增加惡意騷擾、追逐、虐殺流浪動物與野生動物之刑罰及罰金案。

(第2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李韋達為貴院正在審查罰金累犯可申請至外役監服刑之法案,陳請一併討論犯次為累再犯,其再犯比例佔總到期51%以上者,一併放寬可申請至外役監服刑案。

()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1案至第5案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

1、洪愿為遭同事匿名檢舉,本人提起刑事告訴,檢察署被關說致歪曲意旨吃案,高檢署亦掩護將再議駁回,陳請查處案。

2、劉興兆為新竹縣政府違法又偽造文書,將本人重要養雞埸地違法搶奪致無法營運,陳請徹底查辦還地於民案。

3、張正輝為台北市政府未將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送議會通過,市府及衛生局、工務局有偽造公文書之嫌;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違反訴願法,故意違法執行職權,本人特提起訴願案。

4、賴品儒為建築物鑑定報告發生莫大違誤,提告七個刑案均被法庭以不符司法見解違判不起訴事陳情案。

5、江文淵為就行政院重複結合法務部與各級檢察署包庇吃案事再陳情案。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25案,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李念慈為請行政院長究責教育科學文化處人員違背職務,將臺教字第1080087928A號函、第1080088716A號函對聲明不保密,拒註銷密15年解密,包庇不法之瀆職之責案。(函轉行政院)

2、王郁揚為建議電子煙無明火,可減少因菸蒂造成之火災事件,減少消防員負擔案。(擬函轉內政部)

3、王郁揚為建請中央政府帶頭建立性交易示範區案。(函轉內政部)

4、李念慈為請釋示內政部發布之加強防範偽造土地登記證明文件注意事項,係屬職權命令或法規命令案。(函轉內政部)

5、李念慈為請釋示繼承登記是否僅審查不動產有無違反特留分?於動產、其他財產權部分由繼承人決定時否行使扣減權,與繼承登記無干案。(函轉內政部)

6、張新安為土地地目道路用地,所有權人買賣或贈與子女,應免除課征贈與稅、增值稅案。(函轉財政部)

7、李念慈為請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人員就本人申請案,按文書及檔案管理電腦化作業規範,示收發文目錄、總頁數,及不提供閱覽頁數與可不提供複印之法律依據案。(函轉財政部)

8、李念慈為再請教育部長究責綜合規劃司未遵照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就臺教高()字第1080021770號函予公文檢核,示處辦本人108.02.11第218號存證信函舉發案結果案。(函轉教育部)

9、李念慈為請釋示教育部綜合規劃司人員有無簽具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誓言及其內容為何案。(函轉教育部)

10、王郁揚為建請將運動防護員考試提升為運動防護師(AT),並納入醫療體系案。(函轉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11、李念慈為請釋示依民法第772條規定,時效是否指第768條至第770條所訂期間疑義案。(函轉法務部)

12、王郁揚為依現行長照法400億長照財源約有320億由菸稅支撐,請衛福部說明台灣在現行制度下,如何能在2040年達成無煙台灣目標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3、王郁揚為建請修正大麻二酚(CBD)為食品,並將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上限由現行10PPM調整為0.2%案。(函轉衛生福利部)

14、王郁揚為建請建立醫療大麻、大學設立大麻系制度案。(函轉衛生福利部、教育部)

15、楊仕謀為請退輔會所屬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解除門禁管制,恢復自由人之身與家人團聚案。(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6、王郁揚為菸蒂為全球海洋最大污染物,建議參考電子菸可減少菸蒂造成之環境污染,請環保署儘速提出相對應解決方案案。(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7、李念慈為請釋示民事訴訟法有關法院職員違反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司法院解釋、判例,是否達第33條執行職務偏頗案。(函轉司法院)

18、李念慈為請釋示刑事訴訟法有關法院職員違反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司法院解釋、判例,是否達第33條執行職務偏頗案。(函轉司法院)

19、石佩玉為本人申請任職司法院,以處理計畫內容所涉及行政、立法相關議題案。(函轉司法院)

20、王郁揚為建請開放漢藥從業人員國考制度案。(函轉考選部)

21、李念慈為再請台南市長究責台南市中西區公所,拒依法交付本人申請與弟(李立彰)有關歷次陳情、各機關交辦全部卷宗之收發文檔案目錄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22、李念慈為台南市地政局公務員違反國家法令,未遵照內政部長函指示,處辦地政事務所人員,無法律依據逕將本人財產移轉他人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23、李念慈為再請台南市長究責衛生局人員違反國家法令,拒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提供本人閱覽歷年陳情、請願、各機關交辦案之全部卷宗之責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24、李念慈為請臺南市長示衛生局韓姓人員赴大陸旅遊觀光紀錄;及有無違反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規定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25、李念慈為請台南市長究責財政稅務局拒受理本人不動產移轉登記案核稅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簡表

 

案號

法案名稱

條數

備註

1.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案。

()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交通、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請蘇院長

召集協商

2.

本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案。

 

交付協商

108.11.13

3.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及委員蔡培慧等16人分別擬具「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交付協商

108.5.14

完成協商

4.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交付協商

108.5.14

完成協商

5.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交付協商

108.5.14

完成協商

6.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交付協商

108.5.14

完成協商

7.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王榮璋等18人擬具「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

不須協商

8.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榮璋等17人擬具「獸醫師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靜敏等16人擬具「獸醫師法第六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不須協商

9.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0人及委員李麗芬等21人分別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

不須協商

10.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蔣絜安等20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五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絜安等24人擬具「師資培育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李麗芬等23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不須協商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宣讀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2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11、12月29、3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陳賴素美等17人擬具「集會遊行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陳賴素美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陳賴素美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9人擬具「法官法第八十七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1人擬具「獸醫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陳曼麗等16人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陳曼麗等16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余天等17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之一及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邱泰源等18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邱泰源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邱泰源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邱泰源等18人擬具「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邱泰源等19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6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臺灣交流協會簽署之「促進進出口有機食品合作備忘錄」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禁捕魚種名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限制18.2%益達胺水懸劑等七種農藥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免經許可之動物展演類型條件方式或場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指定鹿慢性消耗病發生國家(地區)之活鹿、鹿精液及鹿胚停止輸入」,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名稱修正為「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之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種類」,並修正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美鐵芋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百香果為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之植物種類」,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展演動物業設置及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動物展演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探勘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經濟部函送109年度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水災智慧防災計畫(109-113年)」,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8年7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8年8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08年度對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案件彙總表」第3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經濟部函送本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會議所通過之臨時提案該部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經濟部函,為「空調系統冰水主機能源效率標準」名稱修正為「蒸氣壓縮式冰水機組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經濟部函,為「法定度量衡器(衡器及體積計)所涵蓋種類及範圍」名稱修正為「法定度量衡器所涵蓋種類及範圍」,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經濟部函,為修正「加工出口區區內事業申請設立審查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九條、第八十九條之一及第九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經濟部函送「應施檢驗折合桌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商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設「自助儲物空間商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08年第3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行政院函送「有利於林口新市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行政院函,為修正「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行政院函,為修正「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行政院函,為交通部為辦理「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措施」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2億6,297萬5,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行政院函,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本(108)年度人事費不敷,動支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5億3,643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文化部函,為修正「聚落建築群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文化部函,為修正「史蹟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之一、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文化部函,為修正「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之一、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文化部函,為修正「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文化部函,為修正「金鼎獎獎勵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文化部函,為修正「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文化部函,為修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文化部函,為修正「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文化部函,為修正「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文化部函,為修正公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文化藝術領域特殊專長」,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文化部函送108年17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文化部函送該部辦理臺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截至108年6月底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文化部函送108年18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中央研究院函,為廢止「中央研究院設置訪問研究學人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處務規程」第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處務規程」、「教育部編制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教育部函送「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教育部函送「各類學位名稱訂定程序授予要件及代替碩士博士論文認定準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教育部函送「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教育部函,為修正「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科技部函送該部暨所屬機關108年第2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該院108年第3季補(捐)助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役政署處務規程」第八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內政部函送「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組織規程」、「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辦事細則」及「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編制表」等7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內政部函送「全國性內政財團法人資料電子傳輸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內政部函送「共同管道工程設計規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內政部函送「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二十三條之三及第三十條之六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內政部函送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及其週邊之集會遊行禁制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申請戶籍及土地登記資料辦法」第二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內政部函送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搭配巡防救難艦之機艦組合作業108年1至6月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08年7至9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第六條條文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8年度第1季及第2季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第2季補捐助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該會105年8月31日至108年9月10日業務執行現況暨調查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限制產品過度包裝檢驗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車用汽柴油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移動污染源燃料販賣進口許可及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許可或認可證明文件審查費及證書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完成簽署之「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環境保護交流與合作瞭解備忘錄」中文與日文約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化學物質檢測方法─有機類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1C)」,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化學物質檢測方法─有機類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0C)」,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環境用藥檢測方法─層析法(NIEA D902.0aB)」,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環境用藥檢測方法─層析法(NIEA D902.09B)」,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108年第3季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函,為廢止「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交通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神經性貝類毒素之檢驗」,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中重金屬檢驗方法─砷、鉛及鎘之檢驗」、「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中重金屬檢驗方法─汞之檢驗」及「包裝飲用水及盛裝飲用水中重金屬檢驗方法─銅及鋅之檢驗」,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公告「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衛生福利部函送「包裝(盛裝)飲用水及食用冰塊中重金屬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七十四條及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多重殘留分析()」,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細懸浮微粒(PM2.5)特徵對民眾健康影響之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新增科技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送107年度樂生園區整體發展計畫等業務執行明細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更新之108年1月至6月執行政策傳播說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108年7月至9月執行政策傳播說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函,為修正「化妝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部分條文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勞動部函,為修正「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勞動部函,為修正「家庭暴力被害人創業貸款補助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勞動部函,為修正「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勞動部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勞動部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勞動部函,為修正「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勞動部函,為修正「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勞動部函送「勞動部勞動基金監理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法務部函,為修正「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法務部函送「法務財團法人誠信經營指導原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司法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司法院函送「強制執行文書使用電子訴訟文書服務平台傳送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司法院函,為修正「民事閱卷規則」第十六條附式四,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司法院函,為「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名稱修正為「民間公證人遴選研習及任免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司法院函送「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司法院函,為廢止「各級法院法官評核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司法院函,為修正「法院庭長任期調任辦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考試院函,為修正「典試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條文等10項法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考試院函,為修正「試場規則」及「監場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及「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二條、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三條附表一、附表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考試院函,為修正「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大地工程技師考試分階段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考試院秘書長函,為108年第3季該院暨所屬部會並無辦理媒體政策宣導廣告相關業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一、總統府函,為該府及所屬、國家安全會議108年第3季均無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之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二、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截至第3季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三、交通部函送「海事評議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四、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載重線勘劃規則」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五、交通部函,為修正「驗船師執業證書核發規則」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六、交通部函,為修正「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第十條附表一至附表三,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七、交通部函,為修正「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八、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九、交通部函,為修正「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8年8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一、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8年9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二、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二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三、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四、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及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07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依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七款認定屬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採購稽核小組組織準則」第五條及第六條及「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度第3季對國內團體捐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評議委員資格條件聘任解任及評議程序辦法」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組織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函,為修正「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七、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8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截至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八、財政部函,為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三條之一、第五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九、財政部函,為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財政部函,為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修正發布之「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六條條文,定自108年9月30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一、財政部函,為修正「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第一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二、中央銀行函,為修正「中央銀行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三、僑務委員會函送「109至112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四、僑務委員會函,為修正「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申請護照加簽僑居身分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五、國防部函,為修正「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六、國防部函,為修正「政府使用及剷除殺傷性地雷補償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七、國防部、交通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動員實施階段國軍機動運輸及軍品運補交通管制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交通、內政三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八、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外交替代役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度第3季退伍軍人社會團體活動經費補助情形說明」及「108年度第3季主管補助團體經費執行情形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該會108年第3季無刊登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前交付審查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遊說法第八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因該法案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建請改交權責所屬委員會審查,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前交付審查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郭正亮等19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0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等6案,建請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委員鄭運鵬等16人、委員郭正亮等19人、委員蔣萬安等17人、委員余宛如等20人、委員林昶佐等16人及委員楊曜等17人分別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均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108年度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九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中央研究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6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九五、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本院制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時,通過附帶決議「若須提高禁伐補償金額,應由開徵碳稅支應」,檢送相關研處情形乙案,業經審查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一九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氣候變遷下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第一期」等3項新興重大施政計畫備選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案等403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1人於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7人於第9屆第8會期第6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反滲透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施義芳等22人擬具「技師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技師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一、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6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財團法人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件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件

主席:報告事項已宣讀完畢。現在有委員登記發言,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同仁。有關報告事項增列的部分,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民進黨黨團擬具「反滲透法草案」的部分,我有三點意見,第一,國民黨的意見是假設要修相關法案有助於提升國安的能力,並可以維持國家的穩定、社會的穩定,基本上國民黨黨團都贊成──再講一次,假設這樣的修法有助於提升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穩定,國民黨黨團舉雙手贊成;第二,民進黨黨團提出的反滲透法草案,程序上因為關係重大,而且裡面的條文有些是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些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關係到相關人民的權益重大,但是很遺憾,民進黨竟然不付委到委員會做相關審查,程序上要逕付二讀,所以在立法程序上沒有符合……

郭委員正亮:我們這裡沒有逕付,逕付二讀是因為……

曾委員銘宗:我知道你們現在已經提議要逕付二讀,你們昨天記者會已經講了要逕付二讀,另外就是這麼重要的法案,行政院都沒有版本,所以程序上嚴重不符合程序正義,這是有關程序的部分;第三,有關實質內容的部分,包括條文第三條提到有關「委託」或「指示」的法律概念不清楚,另外是就滲透來源的部分包山包海。所以這麼重要的法案,我們希望不要逕付二讀,能夠到委員會來,讓朝野一起溝通、一起詳細審查之後,再讓它完成法定的立法程序。

最後,我還是要代表國民黨講,假設相關的立法或修法有助於提升國家安全、防止敵對勢力的滲透、有助於社會安定的話,國民黨黨團全力支持,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同仁。我想我就反滲透法的條文,提出個人幾點的觀察。當然,在現在這個時機提出,社會上對它的正、負評價都有,因為現行的法律針對反滲透法裡面規範的內容,其實有相關類似的規範,包含第十二條條文以及所規範的政治獻金,妨礙選舉、罷免的行為,我們現行的選罷法和公投法其實都有相對應的規範和罰則,如果透過新的專法去定目前法規已經可以去規範的內容以外,是不是會造成「莫須有」的法網?這是第一個我們要提出來的疑問。第二,反滲透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就境外敵對勢力的界定,它不僅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或團體,就連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之國家或團體也視同境外敵對勢力,所以「主張」這兩字其實是擴及言論及思想的範疇,「主張」這件事要如何界定,還有「團體」的部分到底是指非營利組織或宗廟?最近也有委員質詢時把宗廟籤文的內容拿出來,說這個有可能是在幫中共滲透,這部分是否會過度地擴大解釋?這部分在法律上有沒有辦法實際去執行?我覺得這是第三個我們要提出來的。

第四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界定的「滲透來源」,這部分是把國際間所有的機構、團體、組織以及個人全部規定在內,如果政府認為你是滲透來源,你就是滲透來源,也就是說誰是不是滲透來源是政府說了就算,這樣的法會不會過度擴權?會不會過度地讓人民產生一種心理上的恐懼?我想這是接下來我們必須去討論的,包括星期四在內政委員會的公聽會裡面,相關的學者也會就目前民進黨團所提出來的12條條文作比較深度的討論,但是本席認為以上提出來的種種疑問,是不是能夠讓社會大眾信服,我想這是一個比較大的重點。謝謝。

主席:請郭委員正亮發言。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同仁。首先,我們歡迎國民黨黨團對類似法案的支持,反滲透法經過陸委會、國安單位、法務部等相關單位的協商,據我了解已經是第五個版本,所以到時候絕對各個政府單位都會出來背書,只是為了立法的效率,所以才由黨團提出。

第二點,本來有16個版,後來我們限縮到反滲透法只有11條,就是希望把它可能產生的外溢的、不好的效果都排除,只限縮到直接針對政治行為、介入選舉或者有妨礙國安等行為的管制,我覺得這個版本已經儘量求取,我們也聽取了很多包括國民黨及社會各界的各種不同意見,所以已經做了最大程度的限縮。這個版本如果國民黨願意好好來討論,我覺得我們雙方達成建設性共識的機會是非常高的。

第三點,本會是程序委員會,我認為要進行實質的討論,大家如果要表態,可以到院會再作表達。至於逕付二讀,那也不是程序委員會的職權,那是院會才會發生,現階段我們程序委員會能夠做的只是就這個法案通過進入審查是不是合理?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在程序上讓它通過,至於未來有不同意見時再尋求在院會或其他方面作表達,這樣會比較合適。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同仁。剛剛正亮委員講的有幾分事實,第一個……

郭委員正亮:有幾分?全部都事實啦!

曾委員銘宗:兩、三分事實啦!第一個,國民黨正面看待這個事情,假設它有助於國安能力的提升、有助於防止敵對勢力的滲透、維持國家社會的穩定,我們都贊同。但是各位想想看,裡面幾乎都是刑罰,而且處罰這麼重,你們真的不願意讓這麼重要的條文──你們認為很重要啊!涉及到國家安全這麼重大的法律。昨天你們總召及整個黨團開記者會,說要抽出來逕付二讀,你們真的要這麼草率嗎?你們民進黨真的整個立法院黨團都要配合蔡總統的選戰步驟跟策略嗎?你們真的要淪落到這種程度嗎?民進黨什麼時候變成這麼墮落?第三點,真的我再講一次,我們希望這個法律好好的定、發揮它正面的功能,負面的把它拿掉,這樣才能夠向……

郭委員正亮:我們說你來朝野協商嘛!真奇怪耶!

曾委員銘宗:朝野?你就到委員會來審查啊!所以我們希望如同昨天柯建銘總召講的,一起來啊!創造雙贏啊!國安雙贏啊!朝野雙贏啊!但是你們講一套、做一套啊!說一套、做一套啊!你把立法院變成民進黨的競選策略,把我們立法院變成為立法局,這個我們國民黨看不下去。謝謝。

郭委員正亮:我簡單回應。

主席:請郭委員正亮發言。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同仁。曾委員,你剛剛講到大家來好好談,對不對?未來即使逕付二讀也是進入朝野協商的程序,國民黨也有很大的發言權,全部法條只有11條,你要逐條每一條把關,你都可以做到嘛!所以,不要用扣帽子的,這個法對誰選舉有利,誰知道?不知道嘛!你也可以去營造反對的言論啊!我覺得你既然認為這個法有必要,我們已經把16個版本都放在旁邊了,那裡面有很多更激進的條文,我們都拿掉了,現在就剩下11條,而且都限縮到政治的行為,所以我覺得真的大家是要好好審,我也不想跟你吵了,如果真的大家在程序上有不同的意見,我希望就交付表決、留個紀錄。謝謝。

曾委員銘宗:好,我就算了,不再回應。

主席:報告事項已發言完畢。請問對照草案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通過。

請宣讀議程草案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主席:討論事項已宣讀完畢。現在請登記委員發言。

  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2次會議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22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請議事人員代為宣讀,謝謝。

民進黨黨團提案:

 

主席:請鄭委員秀玲發言。

鄭委員秀玲:主席、各位同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2次程序委員會建請增列討論事項7案,是否公允?請議事人員代為宣讀,謝謝。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主席:討論事項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先提案的先處理。

請問各位,對李委員麗芬之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現在進行表決。請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在場人數11人。贊成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贊成者9位。反對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者1位;棄權者1位。決議: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總數、內容及順序已確定,其他提案不再處理,討論事項修正通過。

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2案)

(第1案擬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王振志為提出土地法第104條、土地登記規則第97條之修法建議案。

(第2案擬送請修憲委員會審查)

2、王果雄為使國人能行使國家政權及地方政權,建請恢復建立國民大會及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1案至第7案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

1、柯景祥為中油資訊處等事檢送相關整理資料案。

2、林淑華為提起刑事自訴狀附帶民事,請求最高檢舉獎金1,000萬元及被侵權損失200萬元案。

3、張國安為重測後土地面積減少損及權益事再陳情案。

4、李明林等為岳母102年間遺失證件,最近接到台灣之星委託之顧問公司催繳費用,受到刁難及恐嚇事陳情案。

5、廖德偉為台南永康區戶政事務所、台水及台電欺騙法官‧違法行政誤導司法公正案。

6、吳炳乾為當事人間返還特留分及家繼、贈與契約等事件,提出準備程序及上訴抗告狀案。

7、林松陵為北檢108年度他字第5408號詐欺案,違反憲法第24、170條規定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7案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李念慈為議事處經辦程序委員會事務對本人請願案件,不遵照政府法令,有違公文一文一事……等規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案。(擬函轉本院人事處)

2、李念慈再為議事處經辦程序委員會事務對本人請願案件,不遵照政法令,有違公文一文一事……等規定,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案。(擬函轉本院人事處)

3、汪仕賢為請蔡總統到教會參加禱告聚會案。(擬函轉總統府)

4、韋日興為就衛福部掠奪老弱國民年金權益事續陳情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5、許石旺為建請海洋委員會規劃在花蓮縣設立國家級國立海洋資源博物館案。(擬函轉海洋委員會)

6、博崴媽媽為建請衛星輔助系統及器材應開放案。(擬函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7、鄒世東為有關身心障礙津貼少領1個月陳情案。(擬函轉屏東縣政府)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2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