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交通、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7日(星期四)9時9分至11時4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俊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葉委員宜津:我有程序問題。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程序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同仁。剛才幾位委員在討論,我們早上也問過助理,因為今天又是臨時變更議程,實在不知道列席的官員有哪些,剛剛看了名單以後,我們覺得經濟部不能都沒有人來,現在是不是請經濟部趕快先派一個人來參加,我們沒有要求一定要部長或次長來,至少國貿司之類的要派一個人來,否則會有問題。我們必須要讓社會大眾知道之所以變更議程,急著修這個條文是因為要不然會受到歐盟制裁,如果歐盟制裁的話會影響到我們的出口貿易,所以經濟部應該要來表達他們的立場或是向社會大眾及委員說明這是必要的,因此,是不是趁其他單位報告的時候趕緊請經濟部派員參加?謝謝。

主席:謝謝葉宜津委員的意見。請議事人員現在開始聯絡。

葉委員宜津:議程可以繼續。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報告。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提出本部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深感榮幸。

本次修正主要係因近年來維護租稅公平已為全球貿易先進國家努力方向,歐盟亦積極尋求各國合作朝該目標邁進,基於我國為全球貿易發展之一份子,前已承諾歐盟將「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配合國際趨勢進行調整,因此本部會同財政部多次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並參考歐盟經濟特區租稅優惠指引、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租稅協定作法,於兼顧稅基考量下擬具本修正草案,消弭國內外營利事業於課徵營所稅之差異。經107年4、5月於臺北、高雄共舉辦2場公聽會向外界說明,業界均能瞭解及認同,另經辦理法案衝擊評估及稅式支出評估,確認對國際機場園區發展影響有限,並經財政部複評同意在案。

本法案攸關我國能否排除於歐盟貿易不合作名單之外,謹請委員鼎力支持,相關詳細內容,將請航政司陳司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葉委員宜津:請問剛才祁次長講影響有限……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陳司長報告。

陳司長進生: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貴兩委員會針對行政院所提「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召開審查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行政院之提案提出報告,尚祈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

壹、行政院提案

近年來維護租稅公平已為全球貿易先進國家努力方向,歐盟亦積極尋求各國合作朝該目標邁進,基於我國為全球貿易發展之一份子,前已承諾歐盟將「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配合國際趨勢進行調整,因此本部會同財政部多次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並參考歐盟經濟特區租稅優惠指引、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稅約範本、租稅協定作法,於兼顧稅基考量下擬具本修正草案,本部亦依規定完成稅式支出評估並經財政部複評同意在案。謹摘述修正重點如下:

一、適用對象將「外國營利事業」修正為「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者」;免稅行為將「儲存及簡易加工」修正為「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稅範圍由「銷售國外100%全免、國內僅10%(總額)減免」,修正為「國內、外銷售100%均可全免」。

二、為保障原核准案件權益,針對107年底前核准案件保障適用至110年;108年(含)後核准案件適用新修正規定。

三、刪除「簡易加工」免稅優惠,惟原歸屬簡易加工之部分行為態樣(如貼標、包裝、區分級別等)因屬儲存、運送及交付作業之一環,將可認定屬儲存範疇而繼續享有免稅;內銷原限制僅10%(總額)免稅將放寬為100%免稅。

本法案前經107年4、5月於臺北、高雄共舉辦2場公聽會向外界說明,業界均能瞭解及認同,並經我國代表團於107年6月下旬赴歐進行雙邊對談確認所擬修正草案可符合歐盟要求。另已辦理法案衝擊評估確認對國際機場園區發展尚無影響。

貳、結語

本次修法除符合歐盟共同合作之需求外,同時也因應國際稅務發展趨勢(租稅公平)進一步完善我自由港區營利事業所得稅制度,祈請委員鼎力支持本項法案,以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創造符合國際租稅公平之發展環境。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至於剛剛葉委員所指導的部分,我們有做稅式評估,稅式評估做出來比較複雜,所以我把結論稍微簡單講一下,假設修法以後將新增1至5家業者的狀況之下,自由貿易港區之稅式支出評估的淨效益將產生274萬元左右至1,479萬元之稅式增加,稅損部分初估大概是26.82萬元,這部分有委託專業的機構來幫我們做評估,而且程序也經過財政部的專家審查同意,以上跟葉委員報告。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本會出席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1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3分鐘。上午9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各位委員如有臨時提案或修正動議,請於9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首先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對桃園很重要,對我們國家也很重要,所以今天一定要把該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弄好。

我另外談到越南旅客來臺觀光脫逃的問題,這幾天新聞炒得非常熱鬧,而且大家都很爭議這個問題,觀光客在短短3天就有152個人脫逃,請教次長,這些旅客不見了,你們有沒有單位可以掌握他們的行蹤?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是,我請林主任秘書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林主任秘書說明。

林主任秘書坤源:主席、各位委員。通常行蹤不明的,因為整個方案的合作機制是由外交部、觀光局及移民署共同來合作,所以對於行蹤不明的旅客人士會由移民署專勤大隊去處理。

趙委員正宇:觀宏專案2014年10月多……

林主任秘書坤源:104年10月1日開始。

趙委員正宇:2015年我們在院會有提到很多人利用觀光的名義來台跳機,即假觀光、真脫逃來這邊打工,當時很多人說觀宏專案一定有問題,你們卻回答它是一站式的,而且是線上申請的,絕對沒有問題,觀光局及外交部領事館都會做完善的處理,結果今天跳機還是這麼多人啊!你剛才講很重要的是跨部會的合作機制,包含移民署等三個單位,今天發生這些問題,是不是代表你們審核的機制已經失效了?

林主任秘書坤源:現在適用觀宏專案的大概有6個國家,即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

趙委員正宇:現在只有越南的嗎?

林主任秘書坤源:對,現在行蹤不明有九成都是越南的,其他的國家很少,大概幾乎都是一、兩位而已,針對這樣的機制來講,其實我們每年有兩次的檢討,到現在為止,315家的指定旅行社大概已經fire掉48家,當然也有新進來的,就是進進出出,所以我們是有篩選機制的。

趙委員正宇:假觀光、真偷渡是以前就有的事情,我們委員都已經跟你們提過,叫你們要防範,結果今天還是有這麼多的狀況,觀光局在審查的時候,是不是有特別監督旅行社?像是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如有違反就是罰錢,即一個人罰10萬元,而觀宏專案也沒有相關罰則啊!你現在把這6個國家當作是絕對沒有問題,你知道一個國家要免簽證是非常困難的事情,臺灣是好不容易到現在的階段,從剛開始跟大媽一樣出國,被人家貽笑大方,沒有人要給我們簽證,好不容易經過幾十年,到現在不管是日本或美國,他們才認證我國為已開發中國家,要人民水準、經濟條件、人民素質等皆夠了,他們才會給予免簽證,而現在是因為我們南向政策要拚觀光,所以給這些國家人民免簽證,結果帶來這些問題,當初你們有沒有考慮到這些問題?假觀光、真偷渡的問題是非常嚴重的,聽說你們第一天發布新聞說是單程機票,今天又說是來回機票,新聞炒作的很嚴重,你們是不是要解釋到底是單程機票還是來回機票?

林主任秘書坤源:基本上我們審查的要件當中是沒有包括機票的。

趙委員正宇:你們沒有審核機票,所以以後這個部分應該要納入,因為如果旅客是買單程機票就有問題啊!

林主任秘書坤源:是。

趙委員正宇:像我們出國一定是買來回機票,第一個,我們要回來;第二個,也比較便宜,所以只有買單程,就一定有問題嘛!我想這個部分以後也要納入審查,移民署有沒有掌握脫逃那些人的行蹤?

林主任秘書坤源:移民署現在也積極在處理。

趙委員正宇:請教次長,關於機場禁令,由於非洲豬瘟非常嚴重,第一個被罰的就是桃園的一位外籍新娘,他跟我投訴說他沒有聽到宣導,他也不知道相關禁令,而我問他飛機上有沒有廣播?他說好像有又好像沒有。國內的班機有,但他坐大陸的航空公司沒有,所以我今天講的重點是,臺灣國籍的長榮或華航一定有宣導,但是大陸的或國際的其他航空公司沒有宣導怎麼辦?

祁次長文中:我覺得防疫是國際間共同的,所以大陸的飛行器上面也有,下了飛機在我們的航空站內……

趙委員正宇:他們不宣導,你要怎麼辦?下飛機到通關還有一段路,你們是不是應該要宣導?我們還有查驗有沒有發燒的檢疫局前面也可以貼廣告,或是利用提領行李的時候都要跟民眾講清楚,好不好?

祁次長文中:我們在機場都有……

趙委員正宇:絕對要嚴格把關,好不好?

祁次長文中:是。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寶清發言。

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要修正,修正為營利事業在我國境內,即它的貨是在我國境內,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自由貿易港區的運作已經有一段時間了,現在歐盟要求的是不可以有差別對待,我們原來是寫外國營利事業在我們的自由貿易港區享有一些租稅上的優惠,但它認為不可以有差別性,所以我們把外國事業拿掉,只要是營利事業在我們的自由貿易港區都享有很微小的租稅優惠。

鄭委員寶清:不管是外銷或內銷都百分之百免稅嗎?

祁次長文中:關於稅的部分,我請吳次長說明。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詢問的第二個問題,即自由貿易港區是不是在中華民國境內?答案為是。但對海關來說,它是境內、關外,所以自由貿易港區的設置,在歐盟的界定是一個特別的經濟區域。

鄭委員寶清:我知道,現在內銷、外銷是不是都百分之百免稅?

吳次長自心:也不是,因為過去我們是看它的功能,修法後自由貿易港區的設定只有在採購、輸入、儲存及運送部分,所得稅是免稅,其他部分並沒有免稅。

鄭委員寶清:請問次長,免稅一年大概會損失多少稅收?

吳次長自心:在修法之前,即現行運作的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在105年免稅1,391萬元,104年是1,544萬元,大概一千多萬元,這次修法以後,因為有修正放寬內銷免稅不以10%為限,依交通部初步評估,為40萬元稅損。

鄭委員寶清:所以不多,大概26萬至33萬元。

祁次長文中:我補充一些資料,稅式評估裡面有提到稅損大概26.82萬元,但是會產生274萬元到1,479萬元的稅式增加,所以是划算的。

鄭委員寶清:所以修這個法對我們是有利的嗎?

祁次長文中:是。未來中美貿易戰爭之後,修這個法對我們未來的利基會更大。現階段港區事業營收大概是1.61億元,以後還會再增加。

鄭委員寶清:對臺灣有利就要快一點。

祁次長文中:但如果這個不修的話,會被列入不合作名單,我們不講增加的部分,可能連1.61億元都會消失。

鄭委員寶清:你講的列入黑名單,其實不是單一這個條件,它有三個條件,第一個就是……

祁次長文中:它是講如果這一項不處理完成……

鄭委員寶清:這是其中的一項,對不對?

祁次長文中:是。

鄭委員寶清:另外一個就是沒有照國際標準與歐盟會員國進行資訊交換,換句話說,就是要跟歐盟各國簽CAA,請問現在我們有簽了嗎?

吳次長自心:歐盟窗口是賦稅署宋副署長,簽這個政府的協定一直是財政部國際財政司現在努力的目標。

鄭委員寶清:一直沒有簽訂嘛!對不對?

吳次長自心:日本部分已經簽訂生效了,接下來還有其他的國家。

鄭委員寶清:所以這也是其中條件之一,它認為列入黑名單有三個條件,對不對?

吳次長自心:對。

鄭委員寶清:除了今天通過的貿易港區所得稅百分之百減免以外,其他部分也要趕快去做,我發現現在整個行政單位立法都太慢,像這件事情他們不是今天才告訴你們,歐盟10月份就發正式函文糾正,但你們到12月才告訴我們。

祁次長文中:我報告一下這個過程,事實上在去年10月歐盟才來函希望要改這一項,我們在11月就發函,承諾會儘快修法,並在今年年底前會送到立法院,但它在今年的12月16日才來函不可以只送到立法院,希望法令要通過,所以不好意思,才讓委員增開這個審查會。

鄭委員寶清:速度要快一點,要儘量跟民眾溝通,要製作簡易圖文,說明這個法案通過以後,對臺灣會帶來多少好處,最重要的是跟歐盟傳達臺灣國會的意見。

另外有關越南旅客逃跑事件,這個觀宏專案是在馬英九時代104年11月開放的,主要是讓他們方便,但是方便之後就變成沒有管理,隨便他們來,連有無回程機票都沒有去檢查,才造成這麼嚴重的問題,顯然是人蛇集團利用這個專案,政府有管理辦法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林主任秘書說明。

林主任秘書坤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一個管理辦法,但為了因應這次的特殊狀況,我們會針對此管理辦法再做檢討。

鄭委員寶清:要怎麼檢討?修改方向為何?

林主任秘書坤源:包括前端的審查方面,針對前、中、後大概都要有一些機制來因應,我們現在也跟移民署與外交部共同研議如何把這個做更好、更完備。

鄭委員寶清:我認為是管理出了問題才讓他有漏洞可鑽,希望政府單位能夠趕快去補這個漏洞,好不好?

林主任秘書坤源:好。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防疫非洲豬瘟,全臺人人有責,但關務是站在第一線,我們現在採取重罰,大家都贊成,因為它會影響臺灣將近2,000億元相關肉品的經濟活動。剛才已經有委員質詢提到,還是會有人說他不知道這件事,我們也相信,因為中國的航空公司飛到臺灣來並沒有廣播,所以他不知道,我們不能讓人家因此而受罰,但我們更不能讓防疫破洞,所以我要求關稅署無論在海運或空運方面都要加強管理。

你們要求我國航空公司要廣播,我都聽到了,但我們不知道外國航空要不要廣播,所以旅客在下飛機之後,在等待通關時,可以在通關大廳廣播啊!旅客在通關的時候廣播一次,等提領行李的時候再廣播一次,可以嗎?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機場有三道防線,不只是廣播,連標示牌都有在做。

葉委員宜津:旅客可以說他沒有看到標示牌,所以我們要讓他耳朵聽到,除了在飛機上廣播一次,下飛機之後在過關大廳再廣播一次,提領行李時再廣播一次。因為無論旅客是搭船或飛機,都要過海關、都要提領行李,請問可不可以做到呢?次長,就這樣做了吧!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陳副署長說明。

陳副署長善助: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就有在廣播,而且標示牌一下飛機……

葉委員宜津:有像我所說的這樣廣播三次嗎?

陳副署長善助:廣播兩次。

葉委員宜津:哪兩次?

陳副署長善助:在下飛機時廣播一次,在行李轉盤處再廣播一次。

葉委員宜津:等候過關時再多一次。

陳副署長善助:那我們在過關時再增加一次。

葉委員宜津:只要他領到行李,從行李拿出肉品丟棄,都還不會受罰,所以廣播三次,讓他沒話說,好嗎?

陳副署長善助:好,那我們再增加一次。

葉委員宜津:這個非常重要,所以強烈要求趕快執行。

接下來詢問觀宏專案相關問題,剛才你們提到觀宏專案包含六個國家,關於越南,你們真的是太後知後覺了吧!在今年越南152人脫團事件發生以前,已經跳機脫逃348人,再加上這次,到今年為止剛好500人,對此,觀光局應該難辭其咎。其實之前都有警訊,這次乾脆不顧一切,一次152人都跑光光,這真的要檢討,至於你們要怎麼檢討,我們等你們的檢討報告出來。

你們不但沒有檢查他過去的記錄,也沒有檢查他的財產,甚至連他是否有買回程機票,你們都不太在乎,而且他們只花1萬元團費就可以進來了,入境非常容易,難怪他們要跳機啊!你們簡直是門戶大開啊!現在他們逃走了,結果處罰自己人,處罰臺灣的旅行社,如果他們將來真的被抓回來了,旅行社不但要負擔滯留費,還要幫他們買機票遣返。臺灣的旅行社是依照政府的政策去接觀宏計畫的旅行團進來,結果現在要求旅行社負全責,門是你們打開的,是你們讓門戶大開,出了事反而要臺灣的旅行社負責,這樣不對吧?我認為你們的行政疏失大於旅行社的責任,請問次長及林主秘,這樣合理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林主任秘書說明。

林主任秘書坤源:主席、各位委員。觀宏專案中有保證管理的部分,旅行社負責的部分是要切結。這部分是自由的,如果你不參加就不要參加這個方案,如果要參加觀宏專案的話,就有連帶的關係,因為對方旅行社和臺灣的旅行社應該是要很熟的,這樣合作才能防止這方面的事情發生。

葉委員宜津:旅行社彼此之間很熟,但在前面應該把關的這些檢驗,你們完全開放,問題是出在這裡。

祁次長文中:有關委員方才提的所有問題,我們會請觀光局做檢討,有關查緝及管理部分,我們也會和外交部與移民署共同檢討。

葉委員宜津:多久結果會出來?

祁次長文中:但是旅行社不會沒有責任,觀宏專案裡面也賦予它部分責任。

葉委員宜津:我沒有說旅行社沒有責任,我是說責任的分配要公平。

祁次長文中:對,責任分配部分我們會納入一起檢討。

葉委員宜津:結果什麼時候會出來?

林主任秘書坤源:因為我們還要跟移民署與外交部開會。

葉委員宜津:好啦!什麼時候結果會出來嘛?

林主任秘書坤源:一個月內。

葉委員宜津:一個月?一個月又不知道要跑掉幾團了!一個星期,什麼一個月!

祁次長文中:接下來過完年就1月2日了。

葉委員宜津:那扣掉放假日,一個星期內提出來。

接下來請問財政部,你們說內銷免稅從百分之十變成百分之百,估計只有26.82萬元的稅損,但可能會增加很多,所以是划算的,如果是這樣,早就該拿出來了,怎麼現在才拿出來?我告訴你,我不相信,如果真的這麼好,早拿出來了,怎麼可能放到今天?以後會不會有這樣的疑慮,即全部都跑到自由貿易港區去,通通都不用繳稅?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這次修法有一個很重大的修正,在修法之前,可以在自由貿易港區做簡易加工,簡易加工部分免稅,但修法之後,簡易加工已經拿掉了,所以將來的功能只限於採購、輸入、儲存及運送部分……

葉委員宜津:我擔心的就是輸入,輸入全部免稅了。

吳次長自心:沒有,它是在自由貿易港區免稅,但是它如果到課稅區還是要課稅的。

葉委員宜津:所以還是要課稅?

吳次長自心:要。

祁次長文中:關稅都還是要課。

葉委員宜津:剛才提到本來10%可以免稅,現在百分之百免稅。

吳次長自心:是所得稅。

葉委員宜津:對啊!

吳次長自心:最主要獲利功能是在簡易加工部分,這部分在本次修法時已經拿掉了。

葉委員宜津:在那裡?我沒看到修法有拿掉啊!

吳次長自心:在條文對照表有拿掉。

葉委員宜津:我沒有看到,請提供條文對照表給我。

吳次長自心:是,我們馬上拿給委員。

葉委員宜津: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大家提到有關越南民眾來到臺灣脫逃的狀況,其實在推動整體新南向觀光過程裡面,新南向的旅客增加非常快速,在2016年總共有165萬名東南亞旅客來臺灣旅遊,不管是以什麼名義,截至2017年目前為止,已經有213萬旅客人次來臺,亦即新南向民眾來臺人數從165萬人成長到213萬人,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當然歡迎新南向及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灣旅遊,但不可否認還是有很多並不是純粹以旅遊或觀光來到臺灣,而是從事打工、其他行業或是其他相關目的的行為。很可惜今天移民署沒有派員出席,交通部觀光局要如何具體掌握相關的狀況,來提高真正的旅遊人次與目的?這是你們要努力的目標,請次長召集相關單位研商,方才葉委員也明確要求你們儘速做到。

接下來請教暖冬旅遊相關問題,現在業者報名暖冬旅遊方案非常踴躍,報名的旅行社及相關業者已經高達四千多家,相信很快就會突破5,000家。因為暖冬旅遊補助是業者自動報名,觀光局相關的人力及電腦系統其實負荷不了,昨天旅宿組的電腦又當機了。在上次本席的要求之下,因為我們要儘快給業者有行政效率的服務,所以請交通部觀光局全力支援旅宿組做相關的登入,現在已經有十幾位役男來支援,但人力還是不足,你們服務的行政效率要出來,不然一個禮拜領到錢的心情跟一個月、兩個月或三個月領到錢的那種心情是不一樣的。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方才委員提到第一階段暖冬旅遊計畫因為集中由觀光局處理,在效率上業界一直有意見,所以這次擴大暖冬旅遊擴及到由13個風景區管理處處理,除了委員在預算上幫忙由役男投入之外,各個風景區管理處也去招募一些人員來協助,就是希望後續的處理程序能夠簡化、時間能縮短,否則業者會覺得還要先代行支付,然後等一、兩個月時間……

李委員昆澤:對,還要先墊款再請款。

祁次長文中:所以基於第一階段的經驗,在第二階段處理的點就由一變成一加十三,人力誠如剛才委員所說的,在委員指示之後,風景區管理處也增加人力,而且持續還在招募一些專案的人力協助做核銷的工作。

李委員昆澤:整個暖冬旅遊確實帶起國內旅遊的新活力,也算是一場及時雨,但交通部必須將行政與服務的效率展現出來。

接下來請教桃園機場公司的相關議題,桃園機場公司到今(107)年12月26日為止,總共有23起負面新聞,這些會讓社會對桃園機場的管理非常有意見,有漏水、斷電、停電,還會發生小水災、大水災,另外也會發生冒煙,甚至小火警,而且還會發生車禍,車禍除了發生在航廈之外,也會發生在航廈之內,這些都是非常離譜的事件,我要求交通部及機場公司必須針對機場公司整體的問題,不管是相關工程、水電系統、服務設施等等去進行總體檢,請次長簡單說明。

祁次長文中:目前已經在進行機場的總體檢,我們也會要求他們必須依照機場總體檢的結果列出清單,逐一去做改善,相關辦理情形,必要時也可以提報到委員會給各位委員指導。

李委員昆澤:機場公司新任董事長什麼時候要交接?下星期,還是這個星期?

祁次長文中:初步規劃是108年1月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

李委員昆澤:另外,有關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的營運狀況,106年度是有達到目標,不過107年度還需要更努力。106年度達標,與105年度同期做比較,貨量增加2,000噸,增加10.2%,貿易值增加402億元,也增加12.34%。截至11月為止,航空自由貿易港區的貨運量是2.8萬噸,也較去年同期成長42%,貿易值4,054億元,也較去年同期成長22%。招商狀況,出租率已經達到95%,目前進駐的家數有33家,基本上是有達標,甚至是超標,希望機場公司在這方面能夠更加努力,請簡單說明。

祁次長文中:誠如委員所言,今年確實有達到目標,但是我覺得還是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交通部會與機場公司持續去努力,掌握未來的機會。

李委員昆澤:最後,本席簡短請教一個小問題,桃園機場公司的官網應該要增加相關的觀光訊息,機場公司的網站必須提供更多元的資訊,目前網站總點閱人次已經達到1,627萬人次,但桃園機場的官網卻非常單調,其實我國的官方網站看起來都很無聊、很單調,也沒辦法提供更多元的資訊服務,內容也過於死板。我們應該以新加坡的樟宜機場官網做為借鏡,除了基本入出境資料、航班資料、交通資訊、機場介紹外,他們還有免費的新加坡之旅,就是在轉機的過程中,他們會提供旅客簡易的觀光活動,免費的導覽行程大概是2個半小時,途中還可以有2次短暫的下車拍照時間。另外,他們也有文化之旅,每天一共有4次,再加上城市觀光之旅每天2次。他們是利用轉機的空檔,安排免費的交通接駁,讓旅客在這個城市進行相關的文化、城市觀光,桃園機場應該與觀光局、地方政府加強合作,借鏡新加坡推廣觀光的作法,請簡單說明。

祁次長文中:委員剛才講的我們都非常贊成,機場公司的網頁應該要更多元、更豐富,而且要更能夠去帶動觀光產業發展,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李委員昆澤:除了資訊的多元化之外,本席所提新加坡樟宜機場的簡易觀光活動……

祁次長文中:我們會來取經、借鏡……

李委員昆澤:簡易觀光活動能不能在一個月內做出初步的規劃?李副總,有沒有問題?有沒有這樣的規劃?我先問你要不要做?

主席:請桃園機場公司李副總經理說明。

李副總經理建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正在規劃,明年5、6月我們會提供一個旅客進來後定位、推播的服務,所以明年5、6月時,旅客進來後只要使用手機進入我們的官網,就可以看到商店的推銷活動,可以接收到最新的資訊。

李委員昆澤:這是相關活動的資訊,我說的是免費的……

李副總經理建國:免費……

李委員昆澤:在轉機過程中,你們應該要安排免費的交通,讓他們在桃園、機場周遭進行相關的觀光活動嘛!

李副總經理建國:是。

祁次長文中:委員剛才提出的建議我們也覺得很重要,是不是讓我們跟相關的CIQS談一談,然後提出書面資料。

李委員昆澤:好,一個月內。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因為非洲豬瘟的問題,對於入境旅客會進行很嚴格的檢查,舉例來說,桃園國際機場每天有這麼多的包裹,我不知道交通部有沒有跟財政部海關這邊積極協調、開會,採取什麼樣的具體作為,來防範包裹中有任何肉類製品?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機場在通關時,所有旅客的行李都會經過X光的檢查。另外,農委會的防檢局因為有配置犬隊,也會去嗅聞可疑的行李,找出可疑之物。此外,關員也會進行機動的攔檢。

張委員宏陸:你可能沒有聽清楚我的問題,我是說每天有很多空運進來的包裹,那不是跟著人進來的,關於這個部分,兩個部會有沒有進行協調,有沒有提出具體的作為?我要問的是這個。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相關單位都有定期的工作會報,委員剛才關心有關……

張委員宏陸:你們有沒有定期舉行工作會報,那是你們本來就應該要做的,我現在問的是你們有沒有針對這個問題去開過會、做過協調?有或沒有,一句話就好了嘛!

祁次長文中:有。

張委員宏陸:什麼時候?有什麼具體的作為?準備怎麼做?

吳次長自心:郵包、快遞貨物在進來的時候,每一件都有經過X光儀檢。

張委員宏陸:一天有多少?

吳次長自心:量非常大,一天可能有十幾萬件。

張委員宏陸:十幾萬件,你們光用X光去掃過,就可以確定裡面沒有任何肉類製品嗎?

祁次長文中:其實這些包裹只要是來自於管制地區,例如大陸地區,就會分流、集中、隔離管理,然後再請關務單位去做檢視,防檢局也會帶防疫犬來嗅聞,如果發現有問題的包裹就會去特別處理,通知收件人,告知他們的包裹出現這樣的情形,政府將予以銷毀或要求退回,所以都有分流管理。

至於機場部分,也有三道防線,行李下了飛機,在分揀的過程中,第一道X光機就會檢查,檢查完畢後,到了行李轉盤還會進行第二道的檢查,從行李轉盤到入境處還會有第三道檢查,這三道檢查裡面有兩道是透過X光機,而且來自於疫區的行李,會集中在特定的行李轉盤,防疫犬也會在這些地方密集巡視。在出境之前只要被查獲,一樣都會被處罰,目前在政策上就是希望做到滴水不漏。

張委員宏陸:你們可以保證滴水不漏嗎?

祁次長文中:這是我們的方向、目標啦!

張委員宏陸:方向、目標與保證是差很多哦。

祁次長文中:第一是境外的宣導,在航空器裡面再次強調與廣播,還有從入境到任何場站中間的廣播、文字宣導,都持續在進行。

張委員宏陸:跟著人進來的部分是一件事情,郵寄包裹進來又是一件事情,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祁次長文中:包裹的部分,我們會針對特定地區郵寄過來的包裹,採取分區、集中、隔離管理。

張委員宏陸:請問泰國是不是疫區?

祁次長文中:就是國際上認定的清單,泰國……

張委員宏陸:我只問你泰國是不是疫區啦!

祁次長文中:亞洲目前只有大陸啦。

張委員宏陸:對啊,你還要人家跟你講。有沒有一種可能,我是來自疫區的人,但我長住在泰國,我們不一定要以泰國為例,這樣對人家會不好意思,我住在非疫區國家,然後我從這個國家寄包裹到臺灣,而包裹裡面就是來自疫區的肉類製品,有沒有這種可能?

祁次長文中:應該是有這種可能。

張委員宏陸:可能性很大吧!

祁次長文中:現在我們重點性的管理對象是這個部分,例行性的檢查還是會進行,只是對於來自疫區的包裹會特別分流、集中、隔離管理,非來自疫區……

張委員宏陸:你講的都是原則,我現在就跟你講了嘛!有沒有這種可能?

祁次長文中:各種可能都必須要防範。

張委員宏陸:所以我會認為你們做得不夠,而且剛才聽你這樣講,兩個部會並沒有針對我說的包裹去開會、去研究如何將這個漏洞補起來,我聽你們剛才的答詢,應該是沒有特別召開專案會議去處理這件事情。

祁次長文中:農委會其實有開過很多次專案會議,各個管理機關都是配合單位。

張委員宏陸:農委會當然是主管機關,但我今天指出的機場或其他地方,其實是你們這兩個部會最直接相關,所以你們應該要召開專案會議,而不是讓它這樣子過啊。

祁次長文中:農委會開專案會議時,我們都會去參加,相關管理機關都會參加。

張委員宏陸:我剛剛已經講了,農委會召開的會議是邀請你們去參加,但你們這兩個單位在很多地方,如機場都是由你們共同在維護、管理的,我剛才已經指出漏洞了,我希望你們能夠針對這個部分,把該補的洞給補起來。

祁次長文中:是,謝謝委員。

張委員宏陸:你們會不會開專案會議來趕快處理?其實不一定是開專案會議,趕快開會去處理這個問題啦。

祁次長文中:我想機場會來開專案會議,針對委員剛才提出的問題。

張委員宏陸:這樣就好了,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建會在民國94年5月5日曾發布新聞稿,表示依據估計,台北港及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完全營運之後,每年將可分別創造新台幣233億元及8,000億元以上的經濟產值,每年也可以提供1,300人及2萬5,000人的就業機會,經過多年的發展以後,請問次長,有沒有達到目標?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數字部分是不是請同仁再查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關係,數字的部分你們再提供給本席,好不好?

祁次長文中: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近5年的資料。

祁次長文中: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特別規定,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百分之三具有原住民身分者。這個條文執行的狀況如何?

祁次長文中:這個部分是有做到,但我們也有跟原民會討論過,企業體必須僱用到足額,但不一定是用在港口裡面,這樣也可以給原住民勞工朋友更多的選擇。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只要企業體有僱用?

祁次長文中:對,例如某企業在自由貿易港區裡面有事業,而該企業僱用原住民勞工的比例必須達到3%,但這3%是不是一定要到港口去上班,我們要尊重有些原住民勞工的想法。如果他們選擇不在港口,而是在企業體另外的事業機構工作,我們也同意納入計算,這部分是有協商過,目前實際的使用情形是超額錄用,以3%來講,12家應該要達到49人,現在已經用到82人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沒有不足額的?

祁次長文中:我請司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進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有一家啦,桃園航空園區有一家僱用不足額,其實他們都有公告,也有去招聘,可是就有一家目前是不足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它是長年不足額,還是偶發性?

陳司長進生:今年大概缺3個人。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請你們把每一家企業在自由貿易港區裡面進用多少人,以及港區外進用多少人,還有工作地點在哪裡,因為企業可能位於台中或其他地方,是不是可以把這樣的數字提供給本席?

陳司長進生:好,我們來統計及提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事實上,北北桃竹的原住民人口比例就占了三分之一,桃園市原住民人口占整體原住民人口的比例達13%,比例是相當高的。如果以原住民縣市的人口數來講,花蓮的原住民人口最多,台東居次,桃園市排第三,表示原住民人口越來越多,所以你們的統計數據必須統計到縣市。因為次長表示企業為了尊重原住民的就業意願,可以讓他們到港區外工作,所以我希望你們統計港區內的工作人數是多少,桃園市的部分有多少,桃園市以外的有多少,提供這樣的數據應該會比較精確,才可以去進行評估,可以嗎?

祁次長文中:可以,沒有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多久可以提供這項數據?

祁次長文中:1月底之前可以嗎?因為他們還要再整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月底嗎?

祁次長文中:原則上,依照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的規定應該僱用多少,上班的地點在哪裡,我們會把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1月底前提供。我覺得這個問題是很重要的,你們一定要提供相關數據。

祁次長文中: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尤其是就業部分,其實條文的規定是很清楚的,但是你們做了協調、放寬,所以我們還要再做檢視。

祁次長文中:我們一併將協調的資料呈現出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今天大家關注的焦點是新南向的觀宏專案,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從12月21日到23日,153人的越南觀光團來台居然脫逃了152人,這個問題不僅僅是脫逃的問題而已,其實就是我剛才在談的,它會影響很多人的就業,因為這些人就是來工作的。12月21日發生後,12月22日還繼續讓他們進來,12月23日仍繼續讓他們進來,這很奇怪,這個國家難道沒有任何管制的敏感度嗎?

祁次長文中:這起事件確實讓我們要去好好重新盤點,目前有關觀宏專案的成效,尤其是來自越南的部分,在管理上,各層級有沒有哪些地方應該要把螺絲上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於觀宏專案,你們打算如何檢討?因為這一次的事件這麼嚴重。

祁次長文中:推動觀宏專案的目的是希望鼓勵南向國家的人到臺灣來旅遊,認識臺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初的理想是這樣,但現在顯然是出了問題嘛!

祁次長文中:因為現在出現這些問題了,我們會針對這些問題去提出一些想法,等檢討完以後,再看看有沒有必要在觀宏專案中做一些討論或檢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問題當然不止這些啦,很多學生專班也出現類似的問題,都是來打工的,好不好?

祁次長文中:好,謝謝委員。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個部分當然與你們無關,那是另一個單位的問題。

祁次長文中:我們是在整個team裡面,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祁次長,今(107)年1月時你是擔任什麼職務?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在105年10月就接任常務次長,一直到現在。

洪委員宗熠:今年1月26日,行政院核定彰化縣一項很重要的重大工程案,本席在質詢前,應該有請幕僚提供資料給次長看。

祁次長文中:對,台76線的來源。

洪委員宗熠:台76線的案子行政院已經在今年1月26日核定了,總經費是140億元,從核定至今已經快一年了,交通部這邊有沒有掌握相關的進度?

祁次長文中:現在綜合規劃案已經報院核定建設計畫,所以預算已經有了,接下來就要做所謂的細設,在做完細設之後就會進行工程採購,目前是在細設當中。

洪委員宗熠:關於台76線,這次核定的大概有20K,0K到10K是採平面的,10K到20K則是採中央高架道路的配置,這個高架的配置會有幾個交流道?

祁次長文中:這可能要到細設,而且在細設過程當中也要跟地方政府充分溝通之後才會定案。

洪委員宗熠:原則上細設已經都差不多了,會有3個交流道。方才我提及0K到10K是採平面的,其實民眾所關心的是,就算是採平面的,民眾如何方便上去快速道路?包括採高架的部分會有3個交流道,民眾如何方便上這個交流道直接接到76線?我想這就是你們目前的規劃、未來要特別注意的部分。

另外,在整個20K裡面,當初我們地方上的需求,因為這裡會經過2個重要的工業區,一個是中科四期,另外一個是芳苑工業區。我想這2個工業區的廠商也在期待如何方便上去這個快速道路,未來你們到地方說明的時候,我想這些聲音應該都要聽進去。

祁次長文中:設計案還沒有到部裡面,委員講的都是在設計階段本來就應該要做的,因為綜合規劃的時候,他的線形可能是來自於空測圖,還沒有實測,所以包括交流道的設置位置、聯絡道的銜接、地方道路的銜接等,這些本來在細設階段、細設報告裡面就要能夠涵蓋,而且我會請他們一定要跟地方做密切的說明與溝通。

洪委員宗熠:本席在此要跟次長建議,民眾已經在反映了,其實地方上多數民眾都是期待這條道路,當然有些地主會被徵收到用地,有可能被徵收到用地的民眾已經有聲音出來了,他們建議如果在規劃道路經過的用地時,希望多數是經過公有地或是水利地,這樣用到民地的機會就會比較少,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如果要經過民地,他們希望在經過的時候,不要讓民地變得零碎、不能使用,這也是民眾很擔心的部分。另外,民眾也很關心他們的權益,雖然他們希望、期待道路可以闢建,但是如果真的被徵收用地,民眾也希望徵收的部分不要讓他們的權益損失太大,請問你們要採用什麼樣的徵收方式?

祁次長文中:有關剛剛的3個原則,本來就應該這樣做,第一個就是儘量減少民地的徵收;第二個是必要徵收時不要造成民眾留下畸零地、沒有使用價值;第三個就是用地取得的時候,當然會經過協議價購的方式,而協議價購的計算方式,現在行政院有一些規定,但也留了一些空間,我們會請高公局一定要儘可能站在照顧被徵收者的立場來處理。

洪委員宗熠:次長,本席在此要再次提醒,既然地方上是歡迎的,我們希望整個過程都是公開、透明的,讓民眾可以充分瞭解。因為目前聽起來民眾還是「霧煞煞」,所以本席認為你們還是要用多一點時間到地方上去溝通、協調。

祁次長文中:我們一定會多溝通、多開說明會,然後能夠照顧到民眾的福祉。

洪委員宗熠:謝謝。

祁次長文中: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及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我想先請教財政部吳次長,我們在4月30日和5月21日分別舉辦了2次修法公聽會。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是。

劉委員世芳:在高雄開會的時候有提到一個會議結論,就是希望交通部對於自由港區的相關稅務手冊應該提供更完整的資訊,包括英譯的部分,因為英譯的部分涉及相關稅務的說明,要請賦稅署來協助,到現在已經經過將近7個月的時間,請問財政部稅務署有沒有處理這部分?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請主辦的組長來說明。

劉委員世芳:有還是沒有?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饒組長說明。

饒組長智平:主席、各位委員。中文版已經出來了。

劉委員世芳:英文版?我剛剛說的是英譯版,因為英譯的部分涉及稅務相關名詞,請問這部分出來了嗎?在航港貿易上,一定要中英文並進,這部分出來了嗎?

饒組長智平:英文版還沒出來。

劉委員世芳:什麼時候可以出來?我剛才已經講了,已經經過7個月的時間了。

饒組長智平:我們是1月底以前把它完成。

劉委員世芳:1月底之前完成,請列入會議紀錄,也請提供一份給本席參考。財政部請回座。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交通部。大家對於觀宏專案有許多不同的指責,後來我查了一下,不管是移民署或是觀光局所提供的資料,我們在開放新南向國家的觀光方面,以越南來講,104年的入境人數只有257人,我現在純粹是講觀光的部分,到107年11月的時候已經增加到8萬9,852人,這表示在新南向的觀光政策上,雖然這次有越南團落跑152人的部分值得大家來檢討,但是本席也不希望我們因噎廢食。

祁次長文中:是的。

劉委員世芳:所謂因噎廢食,第一,我知道現在我們已經做了境外阻絕,馬上阻止越南團來台,但是我們也要了解未來將如何去追查這些逃脫的旅客及提高人蛇集團的罰則。就像外面所說的,這次越南團落跑的人當中,4個領隊有3個是假的,本席想請問法務部,到目前為止,你們有沒有掌握相關資訊?

主席:請法務部法制司王副司長說明。

王副司長全成: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劉委員世芳:什麼叫「沒有」?連知道都不知道?

王副司長全成:因為我們來是要討論航港區的法制作業……

劉委員世芳:你這樣很不負責任哦!從頭到尾已經有七、八位以上不同黨派的立委在問這個問題,難道你們的國會聯絡人沒辦法告訴你這個真相嗎?你先幫我問一下好嗎?

王副司長全成:好。

劉委員世芳:外交部的同仁也是一樣。我們都知道,在觀宏專案裡面,你要溝通的不是只有台灣內部,也包括越南,我想請教外交部,關於觀宏專案這個越南團和越南端有關的人,外交部有沒有去協商?有沒有跟交通部一起做觀宏專案的協商?你也不知道?

主席:請外交部歐洲司徐專門委員說明。

徐專門委員允功: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

劉委員世芳:你幫我查一下。接下來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請觀光局主秘來說明。

劉委員世芳:好。我只是要跟祁次長說,這是一個跨部會的協商,而我們在處理新南向的部分是由行政院張景森政委在召集協商,到目前為止已經相當長的時間了,除了交通部以外,這部分也牽涉到內政部移民署、外交部、法務部等,但是到目前為止,大家只有指責交通部,請問目前交通部是不是還沒有主責去開這樣的專案會議?針對剛才我所說的,如何杜絕逃脫的旅客、繼續追查他們、提高人蛇集團的罰則等。本席認為第一,不要因噎廢食;第二,一定要儘速處理這一塊,因為整個專案裡面不是只有越南,還包括柬埔寨、緬甸、印尼、印度、寮國,這些都是屬於觀宏專案的一部分,如果這樣一直發展下去,這些人蛇集團,不知道祁次長聽不聽得懂台語,就是「食著羹」啦!如果152人落跑後都沒有人去抓的話,以後每個國家都照樣來這一套,那該怎麼辦?現在我們的處理方式為何?

祁次長文中:包括剛剛的相關單位,我也問了觀光局的主秘,確實對這件事情的掌握不夠。

劉委員世芳:沒有警覺心。

祁次長文中:過完年我們就來協商,馬上開一個檢討會議。

劉委員世芳:不是協商,現在這152人在台灣地區亂竄,你們有沒有儘速通知相關法務單位或警政單位進行追查?

祁次長文中:已經有通知了,其實觀宏是一個好的專案,也讓我們的產業結構更均衡,但是對於這些個案,我們也要加以防堵。

劉委員世芳:旅客的名單要先掌握住,有了旅客的名單就可以知道他們下榻於何處,最重要的是人蛇集團在哪裡,剛才我已經跟你說4個領隊有3個是假的,另外那位真的領隊一定不會不知道,而那位領隊有沒有進入我們的法制程序裡面來處理?請你們對此作一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林主任秘書說明。

林主任秘書坤源:主席、各位委員。通常領隊的部分是由組團社那裡去派遣。

劉委員世芳:不是啦!我現在不是跟你講行政的部分,現在已經出現這個問題,難道我們的警政、檢調單位不會去追查那個領隊到底是從哪裡來?他是不是台灣籍?有誰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祁次長文中:我們已經把名單交給移民署的緝查小組,他們可能正在進行當中。

劉委員世芳:正在追緝當中?

祁次長文中:對。可能年後大家來看看辦理的情形。

劉委員世芳:儘量追緝好嗎?

祁次長文中:是的。

劉委員世芳:剛才我有詢問過法務部及外交部,請負責的同仁將本席要的資料提供給我。

祁次長文中:好。

劉委員世芳:謝謝次長,繼續加油好嗎?

祁次長文中:好。

劉委員世芳:第一個是不要因噎廢食,但也要有好的防衛機制,謝謝。

祁次長文中:是的。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最近觀光局的暖冬計畫有收到一些成效,其實每項政策都是這樣,有贊成的、支持的,也有反對的、酸言酸語的,但如果這是好的、對的方向的時候,外界雖然有一些批評,好的批評我們就要參考,但也不要因為受到一些批評就收手了。其實我們都很清楚,要振興台灣的觀光產業不是只有靠補貼,這是救急或是比較特殊的狀況。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對,暖冬就是度過寒冬。

劉委員櫂豪:但也真的有看到成效,第一個我要反映第一線觀光業者的心聲;第二,關於這個方案,到目前為止,大家認為要改進的地方就是請款很慢,舉例來說,有些台東飯店業者已經代墊近百萬元甚至近千萬元的也有,有些民宿業者淡季1個月的營業額搞不好只有五、六萬元,但是他現在已經代墊將近10萬元,10萬元就相當於2個月的營業額,對他來說,雖然政府有這樣的美意,但是在請款的速度上,我當然知道公家機關講到錢的時候都會比較仔細,這個我們可以體諒,但是不能慢到這個樣子,否則政府雖然有這樣的美意,但整個程序上卻是如此。本來這個方案是到12月31日,現在則延長到1月31日,剛好連接農曆年假期,這是一個好的方向,但是在整個作業流程上,我相信你們也有聽到許多這樣的投訴或意見,請問你們有何改進的作法?

祁次長文中:暖冬的第一階段確實業者要代墊、要承擔審核或是有些資料不完整的風險,第一階段的部分其實是集中在觀光局,確實有大家所反映的效率不夠好的問題,第二階段在擴大辦理之後,除了觀光局以外,我們的13個風景區管理處也作為申報的窗口,而且給了風景區管理處適當的人力,除了役男加入支援之外,他們也正在委外找一些勞務委託來協助,希望能夠把這個效率提高、時間縮短。

劉委員櫂豪:第二階段是從1月1日到1月31日,這部分你們有簡化?

祁次長文中:受理的窗口……

劉委員櫂豪:這部分有比較多啦!我們的第一目標當然是希望以後都不需要補助,大家的生意就會很好,但是萬一我們有這樣的需要的話,將來還是有可能會需要透過這樣刺激景氣的方法來提振整個觀光產業,其實這次幾乎所有請款業務都是觀光局在做。

祁次長文中:是的。

劉委員櫂豪:雖然現在觀光局的窗口有增加,但還是觀光局在做,只是多了風景管理處等等。我覺得這件事情跟地方政府的關係很密切,如果地方政府有這樣的意願,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分工合作,現在的資訊、網路這麼發達,關於請款的部分,有些事情可以事先作業,你了解我的意思嗎?現在我們的作法是旅客住完之後,先由飯店業者代墊,然後業者再去請款,請款時間可能要半個月到一個月,甚至可能更久,如此一來,他們代墊的款項就會愈來愈多,如果我們知道這是一個預定的行程,有些事先該做的,比方說網路上的表格等等,其實都可以來處理這件事情。

祁次長文中:滾動檢討絕對是必要的,我們的工作夥伴可不可以把地方政府或是協會拉進來?第二,經費可不可以部分、適當的授權,讓他能夠立刻來做處理?這部分我們會儘快來檢討。

劉委員櫂豪:你們去研究一下,其實這並不困難。因為我們跟地方政府、跟協會的合作,在經費上的合作或是政策上、推動上合作,絕對不是只有這一件,以前有很多這樣的例子。

祁次長文中:以前就做過了,像溫泉季就做過了。

劉委員櫂豪:如果有多一點人來做,你們就不必每項工作都攬來做了。

祁次長文中:我請觀光局來檢討。

劉委員櫂豪:其實地方政府在做的時候,因為有牽涉到錢,大家都會很謹慎,所以這部分你們不用擔心,其實我們可以預撥一些錢給地方政府,當我們在推動這個方案時,比方說預撥500萬元在他們那裡,這筆錢若用完了,他們再向你們請款,就是有多一點人來做這件事,等於說有好幾軌,有些可以跟觀光局請款,也可以跟地方政府請款……

祁次長文中:是的。

劉委員櫂豪:你現在跟地方政府配合,並不是把所有工作都交給他們,那還是一樣的意思,就只有他們在忙而已,總之就是多軌、多種軌道。

祁次長文中:就是多軌、增加工作夥伴、適當的預撥下去並且授權他們,這部分我們會來檢討。

劉委員櫂豪:如果第二階段來得及就在第二階段改。

祁次長文中:我們希望在後半……

劉委員櫂豪:如果來得及,現在可以改進的就改進,謝謝。

祁次長文中: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蔣委員絜安發言。(不在場)蔣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今天本委員會是針對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以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進行修正的審議,今天的修法重點主要是針對適用對象及免稅的行為、免稅的範圍來做修正,本席想請教次長,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是在92年7月23日公布實施,迄今已超過15年,這15年來,我們實施自由貿易港區之後,對我們的稅收有多大的挹注?未來這樣修正之後,對我們的稅賦有沒有什麼影響?有沒有什麼衝擊?請簡單作一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稅收的部分,我請航政司來說明。

陳委員素月:好。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國際運籌科王科長說明。

王科長玉明: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我們每年都有做績效評估,以105年和104年為例,正向的稅收大約增加2,709萬元,105年大概是215萬元,基本上都是符合當初的期待。

陳委員素月:符合當初的期待?看起來這樣的數字也不是很大。

祁次長文中:跟委員報告,我覺得自由貿易港區不在於稅賦增加多少,因為自由貿易港區的一些營運型態可促成更多轉口貨到我們的港區從事儲存、運送,或是早期我們希望的簡易加工,帶來產業鏈結的產業效益是更高的。

陳委員素月:就是帶動產業鏈結。

祁次長文中:包括今天所談的,因為歐盟認為我們沒有公平對待,像外國營利事業體,他們希望不可以只限外國營利事業體,所以我們也退縮了一點點,本來有一個簡易加工,他認為你們那麼好的誘因,大家都跑到你們那邊,會對我們不公平,所以我們這次也做了一些修正,這次增加的不多,但經濟創造的乘數效果是很好的。

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知道目前整個國際情勢─中美貿易戰正打得如火如荼,未來如果要做這樣的調整,對我們來說有沒有什麼利基?

祁次長文中:非常好。現階段以106年來說,目前12家增加港區事業大概1.6億元,未來如果中美貿易開戰後,有很多台商去大陸製造的產品,如果要直接銷到美國,可能會有障礙,它可能會選擇到台灣來,經過台灣的儲存或加工後,再從台灣出去,如果今天的條文修改通過之後,因應中美貿易,對我們來說是加分的。

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知道目前國際情勢非常險峻,希望台灣能夠在夾縫中求生存。

祁次長文中:這是我們的機會。

陳委員素月:接著請教桃機公司,我們知道近5年來桃園國際機場的旅客人次,包括航班起降架次、貨運量都逐年增加,相對地,桃園機場的硬體設施顯然不夠提供完善的服務,我們也看到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的建設工程有延宕的狀況,在這次的總預算裡面,有一些預算都讓你們過了,包括增加外包人力和再聘請工程顧問的部分,希望這部分的預算通過之後對第三航廈的工程建設進度是有幫助的,你們預計在明(108)年3月到5月要公開招標第三航廈的主體工程,預計於112年底完工,完工後還要試營運8到12個月,也就是將近一年的時間,整個的時程真的比較久,當然我們希望能在這個預計的時程完工是最好,那有沒有可能再提早?

祁次長文中:這個問題由我來說明,因為目前我還是暫時兼任桃機公司的董事長,其實所有的改善是不間歇的,包括T2的擴建會增加500萬人次,因為桃園機場明年就40歲了,我們會在明年的1月份選一個時間,同時辦理40週年慶與T2的開放,T3的部分其實已經辦過廠商說明會,把過去大家心中的疑慮都在招標文件中解決了,現在就預定3月開標,目前分成土建與機電,希望都能夠順利決標,即便還有變數的話,我們自己設定的目標就是9月要開工,剛剛委員所指教的可不可能提前,不要到112年底,這部分當然工程當中能夠提早一天完工,我們就提早一天完工,但工程的變化是相當大的,我們會朝著這個方向來努力。至於第三航廈還牽涉到航空城的土地徵收,那部分的變數可能就比較多,但是行政院已經訂下目標,我們會朝目標來努力。

陳委員素月:預算、人力都給你們了,我們希望可以看到具體的效率,畢竟桃機是國家的門面,謝謝。

祁次長文中: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今天的修法,剛剛次長也有回答說是針對歐盟的要求,我們是依照OECD的稅約條約做修正,其實台灣長期以來就是靠貿易來做基本的調節,現在這樣的狀況下是大國說了就算,歐盟要求我們修正,我們就配合修,可是最近日本、越南這些國家都跟歐盟簽了FTA,我們這樣配合究竟換來的是什麼?我們可以跟歐盟做相對的配合,可是在自由貿易上,究竟會給我們什麼樣好的優惠?這是彼此互相的,不是他叫我們做,我們就做,而我們該要求的條件,我們並沒有去要求。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其實歐盟會尊重我們的稅制制度,他在意的是要公平對待,因為原本我們寫的是「外國營利事業」,那其他的就不行,所以他希望我們是公平對待。

李委員鴻鈞:我們為了在貿易上求生存,相對地我們也要求往這方面做突破。

另外,有關航空自由貿易區的問題,本席以前也常常在提,以巴生港為例,我們並不是做出來規劃之後,將自由貿易區的蛋白、蛋黃的名字訂了一大堆就好,主要的重點是在於如何有向上提升的力道,它的競爭力在哪裡?我們可以看到我們自貿區的貨運量從105年1,386噸的高點,已經下滑到952噸,這個量下滑也是事實,我們如何建構出特色,這才是重點,當初亞太營運中心的時間點等各方面都已經過了,也比不上人家,大陸的幾個大港都已經出來了,競爭力也不見了,在此情況下,我們必須要往我們的特色來做,此其一。第二個是有關台商的回流,因為大陸跟中美貿易的關係,台商在承受不了關稅的狀態下,因而往台灣回流,所以在自貿港區要如何接納台商回流,這部分也要趕快用政策來做銜接,這部分提醒你們要趕快做處理。

最後,針對最近越南觀光客的問題……

祁次長文中:他非法脫隊。

李委員鴻鈞:這應該叫觀光客,不叫外勞吧?

祁次長文中:對,他是觀光客。

李委員鴻鈞:以前陸客來台灣觀光,我們訂有許多條件,規定必須有多少存款,在旅遊上也有許多限制,所以陸客來台的脫逃率並不是很高,而且是大幅下降的,現在陸客不來了,我們為了美化數字,觀光局的補助也是很扯,觀宏專案一團人數在300人以下,每人補助400元,還有一頓迎賓宴400元,等於一個人可以補助800元,他們要來觀光卻給予補助是要做什麼?就是為了美化數字而已。

祁次長文中:跟委員報告,根據過去這段期間的痛苦經驗,就是我們的觀光產業太過倚重某個國家,所以在有政治的干擾……

李委員鴻鈞:我可以不要倚重這個國家,但是我不能因為要維持這個數字,不讓它往下降,所以胡搞瞎搞,亂出政策!

祁次長文中:觀宏專案推出後既然發生這些問題,那我們就確實應該要檢討這些問題。

李委員鴻鈞:等到現在出問題了,你們才罵聲一片,其實我之前就不斷告訴政府及交通部,我們要的不是數字,數字下降就下降,因為後面引進來的更糟,這還不包括新南向教育補助問題!現在有學校為了能維持下去,所以引進一堆東南亞學生來臺灣唸書,人數也從兩萬多人暴增到四萬多人,請問這些學生到底來幹什麼?當然,真心來臺灣唸書的也有,可是打工的打工,問題照舊一堆!我要重申,我們要的不是維持數字,不是讓數字好看,而是本質必須要好,內容要好,這才是重點!其實這些話跟你講也沒用,因為這是行政院長的問題!

祁次長文中:其實我們更在意的是觀光產業的帶動效果,既然現在遇到這些問題,那麼我們就會痛定思痛進行檢討。

李委員鴻鈞:謝謝次長。

祁次長文中: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素月代):請林委員奕華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有很多委員提到越南觀光客來觀光卻集體脫逃一事,而且這些人才到台灣第一天就集體脫逃,且脫逃人數高達152人,根本就是為了脫逃而來的。此次這些人是利用觀宏專案來的,那麼何謂觀宏專案?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林主秘來做比較完整的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林主任秘書說明。

林主任秘書坤源:主席、各位委員。觀宏專案結合了六個國家比較優質的旅行社,這些旅行社都經過媒合,並與我們的接待社及其組團社有聯繫,才納為指定旅行社參與團體送客的……

林委員俊憲:我再補充一下,觀宏專案是馬英九政府時代於2015年11月1日開始推動的五年試辦計畫,到2019年12月31日期滿,用的是試辦之名。那麼觀宏專案定義為何?觀宏專案適用六個國家,也就是主秘之前所提到的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及寮國,這六個國家人民參加經由觀光局核可之優質旅行社來台。其次,團員名單經過觀光局審核通過後始可來台,可見當中有幾個條件必須遵守:有試辦期、需為上述六國人民、需為優質旅行社且經觀光局審核名單後始可來台,因為觀宏專案的特色就是一旦觀光局認可,外交部直接發給電子簽證,讓他們可以快速到臺灣觀光,這是從2015年馬政府時代就開始試辦迄今,這是第四年。透過觀宏專案來台觀光的人次到現在共累積多少人?

林主任秘書坤源:22萬5,700多人。

林委員俊憲:可見你有掌握到人數。一共跑掉多少人?

林主任秘書坤源:到11月底為止,不包括這次脫逃的人數在內,共414人。

林委員俊憲:414人?這次脫逃的先不算,在這414人中越南旅客占多少?

林主任秘書坤源:390幾個。

林委員俊憲:我的數字是409個,我們算整數400好了!換句話說,觀宏專案實施四年,有22萬觀光客經此而來,共脫逃414人,其中百分之九十八點幾,幾乎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越南人!為什麼越南人這麼會脫逃?你們有沒有做特別研究?

林主任秘書坤源:應該和越南勞工來的數字多有關。

林委員俊憲:沒錯,越南人在臺灣當然有一定網絡,不然他們怎麼活?我認為這絕對是系統性犯罪。你說越南有很多勞工在臺灣工作,那麼臺灣現在一共有多少外勞?勞動部今天未派員列席,所以我講幾個數字給你們參考。臺灣累計到上個月底外勞人數大概是70萬6,000人,至於逃逸外勞有5萬2,000人,其中有一半約2萬4,000人是越南籍,可能因為越南人口多,但不管他來臺灣做什麼,不管他是勞工、看護,甚或是觀光客,都是脫逃人數最多的!現在事情發生了,請問我們怎麼辦?媒體報導說這些人買的是單程票,但也有人說是雙程票,到底有沒有確定?

林主任秘書坤源:是雙程票。

林委員俊憲:誰會知道來臺灣的旅客是買雙程或單程票?

林主任秘書坤源:一般來說都是雙程票,除非是很特殊的情況。

林委員俊憲:沒錯!如果只賣單程票,根本就過不了移民署那關,對不對?

林主任秘書坤源:通常移民署是審查……

林委員俊憲:第一關是誰在審查?航空公司!如果我們有要求的話應是如此。因為旅客從國外到臺灣來,第一個報到的櫃臺就是航空公司,美國就是這樣做的!如果不是持有綠卡,也不是美國公民,到美國只買單程機票的話是絕對無法入境的!所以第一關在哪裡?航空公司!既然如此,怎麼會有單程票、雙程票的傳言?偏偏有媒體在亂傳!當然,這件事觀光局、交通部都必須檢討,還要把警政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統統找來,看這跑掉的一百多人能不能抓到!也要看他們究竟是透過何種管道逃跑的?如果不能壓制住他們在臺灣的系統並且把人抓出來,那麼後面來的還會繼續逃跑,因為人一定往可以賺錢的地方跑,也一定往生活水準比較高的地方去,是不是?

祁次長文中:我們下個禮拜就會找相關政府部門與旅行業者……

林委員俊憲:這不是單純個案,而是系統性的犯罪。觀宏專案要繼續推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要先解決個案問題。

林委員俊憲:我覺得還是要繼續推,因為觀宏專案推動迄今,來了22萬人才跑掉414人,比率約在千分之二,每一千人跑掉兩個人。請問外勞脫逃率是多少?將近7.5%,每一百人就有7.5人跑掉,觀光客是一千人中跑掉兩個人,不過這種事其實可以不用發生的,畢竟觀宏專案本就有所限制,必須是觀光局認可的優質旅行社,且觀光客必須經過審查,只是你們到底可以審查什麼?我實在不知道你們可以審查什麼,不過是官樣文章罷了!還是你們真的有辦法可以查驗這些透過觀宏專案來臺灣的國外旅客?至少我是不知道!希望以後這種事不要再發生了,也請交通部觀光局能深切檢討,謝謝。

祁次長文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條例,主要是針對國內外營利事業所得稅來做一個齊頭式的處理。此次修法刪除了簡易加工,增加採購輸入與運送,我想知道簡易加工拿掉後,現有的六海一空自由貿易港區中有多少產業會受到影響?有哪些產業在做簡易加工?

主席(林委員俊憲):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自由貿易港區中申請的港區事業大概有12家,其中只有一家從事簡易加工。

蕭委員美琴:哪方面的簡易加工?

吳次長自心:自行車。

蕭委員美琴:所以會對這家自行車公司造成影響?這是本國籍公司或外國籍公司?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饒組長說明。

饒組長智平: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原來需要申請的,外國的公司委託臺中自由港區試驗做這樣的活動,有從事自行車的簡易加工,我們已經跟它溝通過了,它覺得沒有問題。

蕭委員美琴:簡易加工拿掉,增加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會不會很多國外的貨品要進入到臺灣,只要在自由貿易港區裡面過個水再進入到臺灣,那麼貨物稅、其他關稅是不是還是有?

吳次長自心:有的,因為……

蕭委員美琴:差異是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吳次長自心:剛剛委員提到的,就是輸入、儲存或運送這個部分,如果有所得的話,所得稅是免掉……

蕭委員美琴:所得稅是免掉20%?

吳次長自心:對,但是它進入課稅區的時候完全跟現在的狀況一樣,包括關稅、貨物稅與營業稅都是要課徵的,我們只是希望利用臺灣優良港埠的設施,然後讓國外營利事業或國內營利事業能夠在我們的港區設置發貨中心,這樣對……

蕭委員美琴:它把發貨中心設立在港區,跟設立在臺灣其他非自由貿易區的地方,現在的差異就是,在港區內是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吳次長自心:就是只有那4個功能的部分。

蕭委員美琴:包含輸入、採購、運送、儲存?

吳次長自心:對。

蕭委員美琴:這個也不少耶!

吳次長自心:但是利潤是很少的,真正比較大的利潤是在簡易加工的部分,但是簡易加工部分可能就會造成國內外營利事業之間不公平的競爭,歐盟也關切這一點,所以就把它拿掉。

蕭委員美琴:你們覺得在整個產業上面這一次的修法影響是不大的?

吳次長自心:我們希望還是有正面效益,還是有很多……

蕭委員美琴:可是你剛剛講這個利潤不多,你們現在加了採購、輸入與運送項目,即便過個水,這個利潤還是很少,所以大家還是沒有誘因去設置在港區裡面?

饒組長智平:過水對我們港區的發展是有意義,因為它要倉儲什麼,那些都要支付費用的,它的船舶停泊到我們的港也要支付費用,所以對整個國家來講經濟效益是高的,稅是少的。

蕭委員美琴:你預期哪些新增產業因為這次修法的調整會再進駐?哪一些領域?

吳次長自心:這個可不可以請園區主管機關來說明?

蕭委員美琴:簡單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國際運籌科王科長說明。

王科長玉明: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自由貿易港區當初是希望做發貨中心,有這些誘因,所以會吸引一些貨到這邊做中轉加值,相關的關連產業譬如運輸業、裝卸業、倉儲業或物流業,還有區外一些甚至提供加工部分,這些產業應該都會相關的受惠。

蕭委員美琴:如果做一個轉運,其實在現在的中美貿易大戰裡面,我們比較擔心有一些是不是中國的貨品,它想要過水臺灣,然後變成是從臺灣進出的貨物,它的原產地經過臺灣的簡易加工或者是過水處理之後,蒙混進入到第三國─美國或其他國家的市場,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王科長玉明:目前在自由貿易港區做儲存和簡易加工是拿不到臺灣的原產地證明。針對中美貿易大戰,比如說有一些301條款的部分,我們交通部包含所屬跟國貿局這邊已經有一個因應的機制,也就是中國大陸的貨品進來跟海關通報這部分,如果產地是中國大陸,出口的部分假設這些是屬於301條款的部分,這個部分要經過國貿局的核准,就是出去的時候會嚴格把關。

蕭委員美琴:這個部分一定要嚴格把關,不然會影響我們整個後續跟美國或其他國家在討論不管是臺灣本身的雙邊貿易也好,或者是其他的貿易協定,這個也都會影響到。

另外,目前的六海一空沒有包含花蓮港,花蓮港在幾年前有申請過,是不是請交通部還是港務公司來評論的?

王科長玉明:請港務公司。

蕭委員美琴:好。花蓮港在2014年就開始申請籌設自由貿易港區,但是招商到現在是一家廠商都沒有,當時的前縣長傅萁說,花蓮的自由貿易港區要做臺灣的東大門、要做東部發展帶動整個觀光跟經濟,但是到現在一家廠商都沒有招商到,這是什麼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進生: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它曾經有申設過,我們交通部審查完了以後,把它匯送到院裡面去,主要審議的時候後來有退回來。因為花蓮港比較特殊,大概都是以大宗貨物為主,自由貿易港區是以物流,像貨櫃這一部分是主要的貨量,花蓮那邊是沒有,當時有說,怕一開始就核准,會有投資的成本下去,所以希望是先去找廠商有意願書的,我們就同意來申設、來做。退完以後大概一直在招商這一部分有努力,可是目前為止還沒有業者有意願。

蕭委員美琴:你們招商的對象是誰?是你們在招商,還是縣政府在招商?

陳司長進生:自由貿易港區是由港務公司在做招商,花蓮港因為沒有像貨櫃主要的航線,它還是以大宗貨物為主,所以產業要進入這一塊的話,像以後如果有海洋深層這種行銷國際的,或者在相關比較精緻的這些物品加工等等,這樣的可能性會比較高。目前看起來花蓮港都以砂石或木屑等為主要貨品,困難度目前是這樣子。

蕭委員美琴:意思是你們不看好花蓮港作為一個採購、輸入跟物流的國際港嗎?

陳司長進生:我們還是持續努力這一塊,主要跟產業特色有關。

蕭委員美琴:你剛剛提到的農產加工或者是深層水,這個都是花蓮在地的產業,對於進入到自由貿易港區的誘因在哪裡?

陳司長進生:自由貿易港區如果劃設完了以後,在裡面是可以自由活動的,關稅……

蕭委員美琴:在外面也可以自由活動啊!

陳司長進生:境內、關外……

蕭委員美琴:如果內銷……

陳司長進生:有一些稅是可以免的,大概是有稅費的一些減免,然後在這個區內的關務是比較鬆綁的,所以……

蕭委員美琴:可是它是國內生產的,它的製程都在國內,為什麼需要關稅上的減免?也沒有啊!

陳司長進生:如果把它劃設進去了,而且是在國內生產,就要透過……

蕭委員美琴:在國內生產何來的關稅呢?除非是進口的,才有關稅的問題嘛!

陳司長進生:它進到自由貿易港區裡面,如果在區域內,當然銷售出去是不用課徵關稅的,可是它如果進到課稅區則是要課關稅的,目前的狀況是這樣子。剛剛講的……

蕭委員美琴:不是國內生產的,為什麼進到課稅區要關稅呢?國內生產、販售的商品為什麼需要課關稅呢?

陳司長進生:我請組長來說明。

饒組長智平:如果是國內生產的,進入自由貿易港區視同外銷,貨物稅、營業稅全部都會退掉,營業稅歸零,所以從國內生產的東西到自由貿易港區視同外銷,有些貨物會用這種模式來操作。

蕭委員美琴:所以它的誘因就是免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饒組長智平:從國內往自由貿易港區,所謂的視同外銷是針對出口稅,出口稅包括營業稅、貨物稅等等這些方面的稅。

蕭委員美琴:只有要出口的才有誘因進去,它要做內需的根本沒有任何誘因。

饒組長智平:自由貿易港區確實是要走轉口還有出口,如果是進口跟非在自由貿易港區,沒有什麼任何差別。

蕭委員美琴:你們從頭到尾從當初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到現在,總共也只有12家業者進駐?

饒組長智平:118家。

蕭委員美琴:剛剛次長跟我說12家。

饒組長智平:12家是適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申請免稅的家數,所有的自由港區事業總共116家。

蕭委員美琴:所以這些事業未必符合免稅的條件,它為什麼要進駐?

饒組長智平:如果還有時間的話,容我簡單說明,其實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的免稅對象不是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而是外國的貨主,舉個例子來說,假設有某個外國的貨主把一個價值10元的東西送往自由貿易港區,並花了2元儲存,最後賣到國外總共花了15元,我們中華民國的稅法本來是規定這15元扣掉原來的成本10元,以及2元的儲存費用,剩下3元的部分是要課稅的,但因為我們跟其他國家有雙重免稅的租稅協定,所以剩下的3元是不用課稅的。換言之,我們原來的稅法會造成外國的貨主雙重課稅,所以,我們真正的免稅對象並不是自由貿易港區的事業,而是貨主,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條文來吸引「貨」到自由貿易港區轉運。

蕭委員美琴:不過,看起來整個貨的量還是不大,你們是不是後續再以書面資料提供本席參考,包括哪一些業者有進駐自由貿易港區?又,從自由貿易港區設置到現在整個貨物進出的總額(即適用免稅的總額),以及適用第二十九條的總額大概是多少?

饒組長智平:好。

主席:向聯席會報告:本日會議延長至討論事項處理完畢,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就這樣決定。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鍾委員孔炤、蔣委員乃辛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交通部在12月25日審查嘉義縣鐵路高架化計畫,請教祁次長是否了解當天審查結果如何?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是,我了解。

陳委員明文:當天審查的結果如何?

祁次長文中:因為那天正好遇到縣市長交接,所以,在縣府報告完之後,委員也提了一些意見,當然有部分意見是第一次提出的新意見,所以報告裡面並沒有做詳細交代,當委員提出來之後縣府必須做回應,因為縣府來報告的處長也是剛上任,對整個狀況並不是很清楚,所以縣府大部分的回應都是說很贊同委員的意見,他們會把這些意見帶回去詳加整理後儘速再把報告送過來。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你們要求縣政府重新再做檢討,是嗎?

祁次長文中:因為審查委員會有非常多的外聘委員,他們提的意見,縣府的回應是將依委員的意見進行修改與整理後,再把完整的報告提出來。我們認為,這已充分表達縣府對於該項建設重視的程度,對委員的意見也表示感謝。

陳委員明文:有關明雄水上鐵路高架化的時程表,這也是歷任部長大概都有確認過的期程表,原來的規劃是希望交通部在2018年8月就把這個期程表送到行政院,並經行政院核定可行性評估報告,但今天已經是何年何月了?

祁次長文中:問題的關鍵在於縣府提出來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必須通過委員會的審查,可能也因為團隊……

陳委員明文:我們都知道,這個可行性評估報告目前還在交通部審查當中,可是我們原來預計是在今年8月就要完成行政院核定時程表的程序,結果到現在已是2018年12月底了,你們到底審查的如何?

祁次長文中:對這部分的程序,我們當然會協助縣府……

陳委員明文:不是你們要不要協助縣府的問題,而是你們比縣府所規劃的時程已經延宕那麼久的時間,難道你們事先都沒有做好協調與溝通嗎?這件事情如果8月沒有完成,再延至少也要在9月、10月完成吧!怎麼會拖到12月不僅沒審完,還要把報告再送回給縣府?難道你們是要縣府再重新討論一次嗎?

祁次長文中:縣府所提出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對於委員會的意見並沒有做回應。

陳委員明文:坦白說,委員會所聘的委員都是一些天龍國的委員,舉個實例來說明,台北市在20年內就建造了5條線,就是捷運線大概也開了一條多,還有台北、新北甚至到桃園所有的鐵路都已經地下化,嘉義縣只要求將明雄水上鐵路高架化,光是耗在交通部的審查程序就已經拖了幾年?我可以告訴各位,到現在已經拖了6年的時間!

祁次長文中:委員所講的確是事實,但審查委員所提的意見中,譬如水上機場位置調整之後,進出機場的坡度依規定不得高於15%,但縣府所做的規劃卻是25%,所以,委員會告訴縣府必須修改為15%以下,可是縣府一直沒有做這樣的修正。

陳委員明文:你們要求縣府必須重新做檢討,理由包括計畫的必要性、計畫的效益、縣府的財務風險、都市發展的需要性、對環境景觀的衝擊等等,這些不都是老生常談嗎?難道縣府還要再檢討這項建設計畫的必要性嗎?他們在可行性評估報告中不是把這項建設的必要性與效益都已經清楚寫明了?老實說,目前全台行經各縣市的鐵路都朝高架化的方向來做規劃,為什麼嘉義縣卻不能高架化,難道它就沒有必要性嗎?殊不知這段鐵路高架化之後,整個民雄地區就不會因為鐵路的阻隔而被分成兩個地區,嚴重影響都市的發展,這不就是高架化計畫的效益嗎?至於你們所顧慮的財務風險問題,殊不知台北市的捷運經費高達一兆多元,請問次長,以目前台北市捷運的營運績效,這一兆多元可有賺回來?

祁次長文中:委員剛才提到的幾個項目,的確是行政院審查作業要點的項目,縣府針對財務效益的說明是:未來會參考嘉義市的方式來爭取專案全額補助。現在委員又說要負擔經費,請問到底是要還是不要補助?

陳委員明文:這件事情很清楚,因為站在嘉義縣政府的立場,當然是希望能全額補助,其實,嘉義縣跟嘉義市在財政上還是差上一級,所以,我們當然不希望比照嘉義市……

祁次長文中:但根據現行審核要點,其中並沒有全額補助的規定。

陳委員明文:到底會不會全額補助的問題,我們當然很清楚,請問目前對嘉義市補助的百分比到底是多少?應該是12%吧?我想應該沒有錯,對嘉義縣補助的百分比又是多少,次長是否知道?

祁次長文中:對縣市的補助當然會有不同,這部分容我請組長作一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鐵道局規劃組陳組長說明。

陳組長慧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對嘉義縣的補助是90%,至於其本身配合款的部分則是10%,也就是說,嘉義縣自償部分必須自己負擔之外,非自償部分的配合款是10%。

陳委員明文:站在地方的立場上,我們當然希望配合款的部分能再減少一點,對這部分大家還是可以再討論。

祁次長文中:但按照目前縣府提出的可行性評估報告中,其所列出的財務負擔必須符合規定的10%,這樣才算是具有可行性,否則,像現在報告中所寫的將來會跟中央爭取全額補助,明顯不符合現行審核作業要點的規定。

陳委員明文:當初他們在可行性評估報告中並不是這樣寫的,也沒有像次長所說有寫未來會跟中央爭取全額補助的文字。

祁次長文中:他們是這樣寫的:會跟議會申請同意先行墊付;以後再跟中央爭取全額補助。

陳委員明文:對,他們是這樣寫的,沒錯。不過,所謂:以後再跟中央爭取全額補助的說法乃是後話,我們當然希望能先由縣議會墊付,我個人覺得在整個財務計畫裡面,縣政府還是會扮演一定的角色,因為他們一定要配合,最重要的是,我們希望中央的配合款能再多一點,這樣一來,嘉義縣政府的負擔就可以少一點,我想這樣的財務配置應該沒有問題,縣政府基於這樣的立場來跟審查會報告,我覺得也很合理。至於審查會的立場,你們也可以寫下但書,因為地方上對這項建設最大的願望就是行政院能儘快核定,俾讓這個案子能正式確認,這應該是所有嘉義人最大的期待,至於其他都不是什麼重要的問題。

祁次長文中:委員所說,我都很了解;不過,因為現在縣府新的團隊已經成立,他們認為審查委員所講的意見也都可以認可,所以,他們會把報告再重新做修正,未來在修正的過程中,我們會儘量提供協助,此次審查會會議的紀錄對這部分的內容都有很詳盡地寫出來。

陳委員明文:我想他們在一個禮拜內應該就會送來了。

祁次長文中:哪有可能?

陳委員明文:我已經跟他們說了,從今天開始算一個禮拜,雖然他們希望有兩個禮拜,但我說不行。

祁次長文中:委員的意見……

陳委員明文:我希望最起碼也要在農曆年前把它完成,最起碼交通部的審查也要通過並送到行政院,時程上已經從4月拖到8月,從8月到現在都已經12月了,如果到2019年1月交通部都還沒審查……

祁次長文中:我們是希望……

陳委員明文:我們預計2020年5月就要實質動工。

祁次長文中:我們希望這次先寫起來,對於委員的意見都要有些交代,不然……

陳委員明文:他們是會交代,但也要與委員溝通,不要只是生活在天龍國,覺得臺北、新北和桃園市政府的財務風險都沒有問題,但真的都沒有問題嗎?只要審到嘉義這種貧窮的縣分,我們也只是稍微講講能不能減少一點配合款,由中央全額補助,你們就打槍,這樣有道理嗎?

祁次長文中:那天的意見其實很多,他們如果真的寫出來,我們就會請鐵道局協助進行初審……

陳委員明文:對於這件事,我們是希望鐵道局應就事前該怎麼寫先行溝通,都已經講了一年多,鐵道局到底有沒有去縣政府輔導?

祁次長文中:有,鐵道局一直與他們有會議在談。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每次都是會前會?一直到現在的審查會,都是這個案子不行,那個案子也不行,就連計畫的必要性、效益性都還要重新再寫,包括縣府的財務風險都還要再重新討論,對環境景觀的衝擊……

祁次長文中:這些是在審查作業要點……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但我的意思是,希望鐵道局在這個禮拜能確實與縣政府進行溝通,會前會就能將具體修正的檢討報告送到交通部來,讓交通部能立即將它審查完畢。昨天我特別向代理部長提到,縣政府送達到交通部,希望交通部能在一個禮拜內審查完成,而代理部長也說可以。

祁次長文中:他們送過來,我們就會立刻排審查會了。

陳委員明文:我只希望你們能在時間上幫忙縮短一下,不要任由久拖,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鐵道建設中,這是嘉義的大家所共同期待的建設,所以拜託不要拖著,可以嗎?

祁次長文中:好。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與你曾在105年到土城,當地要新設北土城交流道,105年到106年2月高公局也通過了可行性評估,這點我要感謝你,但從106年到現在的進度,以及新北市配合工程及土地的可行性評估都送到了交通部高公局,可是我卻聽說後續的進度都已經停擺了,請問情形到底是如何?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高公局的人不在場,是不是容我瞭解之後再給委員一份書面資料,如果真有停擺的現象,我會來解決問題。

吳委員琪銘:土城包括了土城的重劃、土城醫院的設立……

祁次長文中:委員說計畫停擺是指這個計畫不執行嗎?

吳委員琪銘:不是不執行,而是新北市後來又把資料送給交通部高公局,又要求他們進行修改,所以就要一改再改,速度真的非常慢,因此本席很擔心,民眾也都有疑慮。土城中和交流道在上下班時塞車塞得非常嚴重,次長可以到現場去看看。因為土城又連接了65快速道路,只要每天上下班民眾都會搶成一團。

祁次長文中:那天我有去現場看,下禮拜也會請高公局來和我討論,我會把討論的情形作成書面報告,提供給委員。但現在問題究竟是在哪裡,就要主動坐下來談,把問題的解決方法擬出來。

吳委員琪銘:好,那就拜託次長,這是地方上的交通網,一定要趕快聯結、趕快打通好嗎?

祁次長文中:是。

吳委員琪銘:感謝次長回應本席的要求。

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提了好幾次經貿區,經貿區在離島建設條例中,關係到金門和馬祖通航、通貨的事務,不曉得陳司長有沒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進生: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離島發展相關經濟的制度,我們當然要全力配合,也希望能夠促成。在離島方面,之前委員確實希望能透過離島建設條例去修,而我們也提出了建議條文,希望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之一和之二能準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的條文,以促成離島與對岸或其他地區在這方面的方展。

陳委員雪生:我想請問臺灣目前適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的究竟有哪些港?除了臺北港、基隆港、臺中港以外還有哪些?

陳司長進生:目前有六海一空。

陳委員雪生:哪裡?

陳司長進生:包括基隆、臺北、蘇澳、臺中、安平、高雄,這是海的部分,另外再加上桃園的自由貿易港區。

陳委員雪生:金門、馬祖與澎湖不在其中嗎?

陳司長進生:依照條例,因為金門和馬祖是國內港,但自由貿易港區的特色是要有國際的物流和貨櫃航線,其中又以貨櫃為主。所以,當時在設條例的時候就是要國際港,而金門和馬祖雖然是國內港,但亦為兩岸通航的港口。

陳委員雪生:司長,我在交通委員會提了很多次,但卻沒看到交通部有任何動作,你們有阻力嗎?不曉得能不能把阻力在哪裡告訴我?

陳司長進生:沒有……

陳委員雪生:因為這和陸委會有關,也和財政部有關,不曉得你們的阻力在哪裡?明年琅岐航線即將通航,你知不知道彼岸福建的琅岐開港了?明年5月新任的劉縣長也要帶一艘500公噸的船開進去,對岸自貿區的工作已然完備,但我們這邊卻一點動靜也沒有。我一直不停地講也不停的呼籲,但我仍然看不到交通部有任何動作。

陳司長進生:因為離島建設條例不是交通部主管的條例,但我們已就地方和相關離島,包括委員的辦公室提出建議的條文,所以那個部分……

陳委員雪生:這部分的主政單位是航港局,還是你們航政司?不曉得謝局長能不能回答我,你們那邊有沒有什麼動作?有關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的修法,修了老半天還是沒有修到我們的條例啊!

主席:請交通部航港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我記得3個離島都共同提出了這樣的申請,由於3個離島都沒有國際商港,所以不能比照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此那時我們就建議從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之二著手進行補充修正。事實上,我記得這個案子已提報到院裡,院裡是希望……

陳委員雪生:院裡面有阻力嗎?

謝局長謂君:沒有阻力。

陳委員雪生:是財政部、海關還是什麼?

謝局長謂君:要由3個縣政府再提供一些比較具體的資料……

陳委員雪生:吳次長,這個事情你能不能幫我們一下忙?明年6月份縣長要去對面拜訪。對面的一帶一路,除了平潭之外已經延伸到琅岐島。習進平擔任福州市委書記的時候,我們常常去跟他見面吃飯;他當了裡面的老大,當然對琅岐島念茲在茲,他心裡面想的不是平潭,而是琅岐島,所以他當了一把手之後就希望把琅岐島搞起來,以前平潭一天一個億,現在琅岐島已經弄起來了。琅岐島的工作準備好了,馬祖怎麼跟他們對接?我以前到金門考察的時候,對面有一個碼頭剛剛做起來,我們也希望能夠對接。我們新任的韓市長講「人進來,貨出去。」可是我們的貨出不去。明年6月份是不是請你們海關的相關人員陪我們的縣長一起進去?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我會們配合處理。您是指福澳嗎?

陳委員雪生:對,福澳港,不過不光止是配合處理。我們要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之二,之一是人員,之二是貨物,自貿區不要那麼多東西嘛,我們只要兩、三個就好了,準用那樣的規定可以了。次長能不能在這方面幫我們一個忙?

吳次長自心:財政部只處理稅務的部分。

陳委員雪生:對啊,只要稅務能夠幫我們忙就好了,海關的麻煩很大,問題很多,你們不要卡我們就好了。縣長要發展產業,光牡蠣跟生蠔就扯了老半天,你知道嗎?什麼叫牡蠣?什麼叫生蠔?生蠔的小的種,一顆那麼大,在牡蠣來講就是成品了。漁業署也很好玩,不過沒關係,我們慢慢推敲。將來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因為次長是這方面的專家,請你多協助我們,不要給我們阻力,可以嗎?

吳次長自心: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謝謝召委,謝謝各位長官。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委員春米、周陳委員秀霞、鄭委員運鵬及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是吳次長主管,但是因為祁次長兼任桃園機場公司的董事長,所以這些業務其實你也都看得到。我們來看一下,這是台灣的同胞、鄉親去韓國時,他們給我們的海關申報單;這個應該是日本的,日本海關也會給台灣同胞入境用的入境卡;這是美國給台灣鄉親入境的申報卡。無論是韓國、日本或美國,他們都特別為我們準備一份繁體中文的資料,用簡體中文替中國大陸的人民準備一份。現在看看國外的民眾來台灣的時候,會拿到我們海關給他們什麼樣的申報單。事實上,入境卡或海關申報卡都只有一種,只附繁體中文跟英文,日本人來給這一張,韓國人來也給這一張。你看看這一頁,日本人來的時候,我們沒有給他們日文的申報卡,上面完全沒有日文,所以他們還要用教學版來教日本來台觀光客怎麼填這個卡。你身為桃園機場公司董事長天天看到入境旅客在那邊填這些表,在飛機上拿到這種卡,還要人家教。關務的部分是小事,可是這代表你們坐在冷氣房,你們要真的到最基層瞭解,好不好?人家來我們國家觀光,你就因應每個國家,去弄不同語言的卡給他們填,好不好?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好,我們來努力。謝謝。

管委員碧玲:其次,我去盤點很多跟民生非常相關,而且跟交通部有關的課題,第一個我先談郵局。郵局有很多分揀信件的業務,你看看高雄市的郵局有一個標案,是用時間下去採購勞務,要4萬5,808個小時的勞務,用九百多萬元下去採購,這種用時間下去採購的勞務,他所設定的平均數是1個小時一百九十幾元,那高於平均薪資,基本上是用時薪制的概念下去採購,但是轉化到最基層的員工─臨時工的時候變成論件計酬,要求他們1個小時要做多少公斤,結果明年變成要增加到1個小時31公斤,從1個小時24公斤增加變成1個小時31公斤,他們做不到。1個小時31公斤變成他們3個小時的薪水要做4個小時,才做得到論件計酬的次數,平均下來就會低於基本工資。你們回去好好查,不要這樣苛扣最弱勢的非典型勞工的薪資。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該用時薪制就不要把它轉換成論件計酬制,這樣是在剝削最基層的勞工。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回去會詳細瞭解,然後回應委員。

管委員碧玲:好。本席再給你一個數字,你們這個禮拜六去開了一個會,這個會是討論小貨車的定義要不要增加噸數,因為現在有很多假的3.5噸貨車,3.5噸以下才叫做小貨車,可是現在從工廠生產出來的小貨車,它的淨重就差不多是3.5噸了。有非常多中小企業一家子的生意就是用這樣的小貨車,超載的狀況非常普遍。你知不知道我國拒磅跟超載的罰款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罰款的總量是多少嗎?

祁次長文中:我的腦筋裡面沒有這個數字。

管委員碧玲:是占總量的百分之十幾,最高的時候將近15%,今年預估大概是13.44%,將近10年的平均是占12.16%。每年的成長率我就用一個數字表示,民進黨2016年上台以後,光小貨車超載這一項罰款跟2015年相比,成長率是四分之一,成長了25%。中小企業養家活口只能用小貨車做生意,這些弱勢產業面臨的超載問題不解決可以嗎?日本是用6噸當小貨車,很多國家是用6噸以上當小貨車,你們也在研議,結果研議了一、兩年,到現在還不做決定,跟事實完全不符合,讓百姓在那邊「沐沐泅」。現在小貨車出廠都已經3.5噸了,你們還要求不能超過3.5噸才叫做小貨車。我們中小企業為了這件事情陳情了那麼久,你們也研議了一、兩年,到現在還懸而未決的時候,光是這一項罰款,我們上台以後比104年要成長25%,這樣的政權不是苦民所苦的政權。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

向聯席會報告,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作以下之處理:顏委員寬恒及蔣委員絜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顏寬恒書面意見:

20181227交通、內政聯席會審議「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書面質詢

最近發生152名越南觀光客集體逃逸事件,為台灣的治安和觀光事業帶來隱憂。首先,本席好奇的是為何153名旅客可以逃走152名,是不是有人幫忙接應?請問內政部目前初步調查,了解的狀況是如何?逃逸旅客的身份是否已經掌握?會不會有影響到國家安全之虞?

而且現在不只是觀光客逃逸,媒體報導,連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也有學生脫逃的情形,請問目前移民署掌握到的逃脫學生人數,究竟有多少?這些逃脫事件的背後是不是有集團在背後操控?請內政部提供相關資料,供本席參考。

另外,這次越南旅客脫逃事件,全部都是以新南向觀宏專案的名義申請簽證來台,來台之後卻可以全數逃逸,顯示觀光局對於這些新南向的旅客並沒有做好安全管控,而是將所有責任都丟給旅行社來承擔,對於旅行社業者來說,並不盡公平,觀光局應該要針對觀宏專案的實施方式及此次旅客體脫逃事件,進行檢討,並將檢討結果送交本席參考。

根據交通部公布的數據資料顯示,我國在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內的自由港區在96年至106年期間,雖然廠商家數從35家減少至32家,但貿易量從5,660公噸上升至21,633公噸(成長達2.82倍),貿易值從387.41億元上升至3,660.59億元(成長達8.45倍),顯示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內的自由港區近幾年的表現相當亮眼。

既然是這樣,為什麼目前在國際機場園區內還沒有按照本條例第35條的規定,申請核准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營利事業?國際機場園區內適用自由港區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都是按照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29條的規定申請核准,原因在哪裡?又,本條例第35條既然沒有據以申請適用的,為何仍然保留這個條文?

現行本條例第35條第1項但書規定:「當年度售與國內客戶之貨物,超過其當年度售與國內、外客戶銷售總額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不予免徵。」它的立法目的是要「避免造成國內製造、銷售同一種貨物之營利事業面臨不公平競爭之環境,及防止國內營利事業假借免稅天堂子公司之名義來臺銷售貨物以享免稅」。如果是這樣,本草案準備把這個但書規定刪掉,是不是會造成國內製造、銷售同一種貨物的營利事業面臨不公平競爭的環境,以及國內營利事業假借免稅天堂子公司的名義來臺銷售貨物以享免稅之負面效應?

本草案第6項條文是:「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申請尚未核准之案件,屬一百零七年度及以前年度之所得者,適用修正前第一項規定:屬一百零八年度以後之所得者,適用修正後第一項規定。」按照條文對照表說明6是說:「為使營利事業已依現行條文提出申請,惟於本條例本次修正施行時尚未核准之案件,在過渡期間有其適用準據,爰增訂第六項。」但是按照法制作業的規定,「以前」或「以後」都包含本數,所以本條草案第6項條文中的「屬一百零七年度及以前年度之所得者」規定應刪除「及」及「年度」等字,建議修正為「屬一百零七年度以前之所得者」。

委員蔣絜安書面意見:

有關本次「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修正之目的在於促使我國之國際貿易可與世界接軌,避免我國在國際貿易有被邊緣化之虞,也有效突破中國對於我國在國際社會上之打壓,實屬立意良善。並趁此次修法,達成與歐盟之承諾,配合國際趨勢進行維護租稅之公平,惟本席有以下之疑慮,請相關機關提供相關書面報告說明。

一、本案之稅式支出評估相關資料,以確保我國之財政收支權益。

二、交通部辦理相關公聽會之相關專家學者意見、會議紀錄及相關意見後續辦理情形。

三、相關衝擊影響評估成果報告。

若本案順利修正並經三讀通過,亦請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持續追蹤修法後之實務概況,以保障我國在國際社會之權益。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的逐條審查,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臨時提案一併宣讀。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條文:

第三十五條  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自行或委託園區內之自由港區事業在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之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審查核准者,其銷售貨物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前項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之範圍與適用要件、營利事業核准免徵期限、申請程序、核准、廢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第一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實施期限至中華民國一百三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自一百零八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適用之。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修正前第一項規定核准之案件,其核准免徵期限最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條例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申請尚未核准之案件,屬一百零七年度及以前年度之所得者,適用修正前第一項規定;屬一百零八年度以後之所得者,適用修正後第一項規定。

臨時提案

1、

歐盟於2017年10月24日通知台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所得稅優惠措施,在自由貿易港區內對國內、外營利事業及與境內外客戶交易有差別待遇,認定有侵蝕稅基之虞,要求修正。但交通部卻遲至歐盟給予之修法期限2018年12月底,才提案向立法單位溝通。修法過程延宕,也並未對交通委員會各委員提出充分說明,也沒有足夠時間可向民眾溝通。

要求交通部於一周內將關於本修法之影響評估報告、相關研究數據全數公開,並製作簡易圖文說明,方便民眾理解,同時務必向歐盟傳達台灣國會立委審查意見,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修法時程為何延宕,以供各委員審查。請交通部往後若有重大法案之修正,需提早與立法單位進行溝通,以確保修法內容之完備。

提案人:鄭寶清  趙正宇  葉宜津

主席:如果沒有委員對臨時提案補簽,列入紀錄。

現在進行逐條審查,處理第三十五條。

請問各位委員及交通部,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依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請問各位委員及行政單位,有無意見?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行政部門有什麼意見?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進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剛剛有跟鄭委員說明過,我們希望能多給一點時間,他也同意了,所以將「一周」改為「兩周」。

主席:請問各位,對改為「兩周」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意見,修正通過。

管委員碧玲:對不起,剛剛小貨車的部分我覺得要叫他們趕快做決議,他們其實是有方案的。

主席:管委員的提案非常好。

管委員碧玲:對啊,我們提個臨時提案。

葉委員宜津:管委員,我們還有下一案,也還可以啦!

主席:因為我們待會馬上會再開會,在本委員會開會時,我們再幫你提出來,現在是聯席會,聯席會還沒有散會。

管委員碧玲:可以一起提。

葉委員宜津:他要用聯席會來處理。

管委員碧玲:因為我也是聯席會的本會委員,也可以提。

葉委員宜津:我們要不要先往下走,等會再回來處理?

主席:因為還有一個臨時提案,沒關係……

葉委員宜津:我們讓條文先過,等會再處理臨時提案。

主席:可以。

本日討論事項: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林召集委員俊憲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如果沒有異議,本案就這樣處理通過。

葉委員宜津:我們可以先處理別的,等會再回來處理這一案臨時提案不行嗎?

主席:我們都全部處理完畢了,臨時提案處理完,聯席會就可以散會,我們現在就是等管委員提的臨時提案。

葉委員宜津:聯席會等一下再散會不行嗎?

主席:你要先處理哪個?我們都處理完啦!報告、詢答也完畢了。沒關係,我們稍等一下。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第2案。

2、

案由:依現今法規小貨車載重限制3.5噸,為目前小貨車之出廠重量即近3.5噸,中小企業以小貨車為生,每年超重罰款佔交通違規罰款高達將近15%,107年預估相較104年更成長25%。

爰要求儘速重新議定小貨車定義,苦民所苦,一個月內完成政策。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蔣絜安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葉委員宜津:建議在「苦民所苦」之前加一個「與時俱進」,因為那個規定跟現在小貨車的車況已經截然不同了。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加上「與時俱進」有無異議?如果各位委員及交通部都沒有問題的話,臨時提案就修正通過。

管委員碧玲:請交通部注意,你們今年這一項罰款已經賺夠了、賺翻了,所以在還沒重新議定之前,這個東西不要再開單了!

主席: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果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

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的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陳歐珀書面意見:

20181227交通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請教交通部王代理部長,今天本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聯席安排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主要是應歐盟的要求,必須於本年底完成修法,以符合租稅公平的原則,否則我方極可能遭歐盟列入稅務不合作國家名單。但本席有疑問的是,雖完成此項修法,可以進一步完善我自由港區營利事業所得稅制度,但我方應這些強國要求就配合修法,是否影響我國主權獨立?究竟配合修法能為我國帶來多少利益,相關主管機關是否做過詳細評估?請交通部向本席做簡單說明。另外,針對這次修法,政府宣稱將全面放寬自由貿易港區的國內外廠商所銷售到國內外的產品,都可以享有100%免徵營所稅的優惠;同時修法後,由於也適用於大陸的營利事業,因此也可謂是「招商引資」的突破性政策。或許有鑒於國際港埠和機場對於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以及各國的海港與空港在全球物流所扮演愈來愈重要的角色,面對競爭激烈的國際經貿環境,行政院此次在中美貿易戰開打後,所提出減稅的因應策略,一方面這固然符合國際租稅公平和「反避稅」、以及國際社會防止租稅協定被濫用的發展趨勢;但外界也提出質疑,這些作為卻忽視經貿投資的基本面並不只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優惠」,而是更深層、難以速成而且涉及「流程簡化」和「權力下放」之「投資環境的優化」。不知對此王代理部長有何看法?本席認為,此次行政院拍板定案的這兩項財經法案的修法,或許並沒有掌握到政策的「眉角」:除了貨物流通和商務人士入出境之外,無論是海港或機場,自由貿易港區的競爭力並不是延續長久以來「租稅措施」做為吸引外資的主軸,而在於貨物通關程序的便利化和自動化、或是「綠色通道」迅速的查驗放行。海空自由貿易區或機場園區的租稅優惠,並不能振興台灣的經濟,「提高行政效率」和「建立官民互信」,才是非常時期追求國際經貿發展的王道。綜上,本席建議自貿港區的問題在效率優化,而不僅是租稅優惠!對此,交通部未來會有何因應作為?請向本席提出一簡單書面檢討報告。

二、請教王代理部長及高公局趙局長,本席身為宜蘭選區的唯一一席立委,針對國道5號嚴重壅塞,政府至今似乎沒提出很有效的解決策略,導致民怨不斷。本席也常接到民眾的相關陳情,最近有民眾向本席反映,國道5號速率不一,造成民眾很大困擾,也容易吃上衝單,政府有何管理作為?而能避免民眾這樣的困擾。民眾甚至提出國道5號統一訂定速限100km/hr,本席日前就提出相關質詢,以現今科技的發達及不斷進步的工法,是否可以做到國道5號統一訂定速限100km/hr?若無法達成,有甚麼改善作為?請於一個月內向本席提出相關書面說明報告。

委員黃國書書面意見:

一、台中位處臺灣中心點,雖可坐飛機直達澎湖,但近年來臺中鄉親若要坐船到澎湖,都必須拉到嘉義布袋,對往澎湖旅遊成為一大阻力,也不利澎湖民眾到台中觀光,若能重啟臺中澎湖海上航線,配合臺中花博與三井outlet的開幕,將能實質帶動台中觀光產業效益。

本席106年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第三次全體委員會議中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責成航港局主導,協調港務公司、觀光局與公路總局、臺中市政府配合規劃,於108年底前開闢「臺中─澎湖之船班航線」與「臺中港─清泉崗機場─臺中市區之雙港輕軌先導路線」,後又於立法院再次質詢要求交通部評估重啟「臺中─澎湖之船班航線」,並在107年底試營運,獲交通部支持,臺中澎湖旅遊業者踩線團首發團已在今年啟航,業者對未來臺中澎湖航線充滿信心。

本席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航港局盡速辦理「臺中─澎湖之船班航線」招商事宜,發揮台中、澎湖觀光資源之乘數效應,以求創造兩地旅遊業之雙贏佳績。

二、交通部航港局提出《申請非本國籍工作船來台作業要點》修正草案,其中第九點新增『一零九年完成併聯之「海洋」、「臺電第一期」、「海能」及「允能」離岸風力發電廠,於建置階段申請非本國籍船舶者,得排除第七點第一款至第九款規定,排除適用時間至一零九年底。』此修正恐有圖利外籍業者之嫌,建置離岸風力發電廠之非本國籍船舶不需具備交通部委託之驗船機構核發之船級證書、不需僱用一定比例之我國船員、不需投保特定P&I保險與傷害險……等,雖可降低成本,惟此會影響已特檢許可取得風電海事工程運輸工作船之工作權與生存權,亦危害船上工作人員之生命安全。

本席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航港局應於一個月內邀集相關機關及業者會議協商取得共識,以落實國輪優先政策。

主席:本次聯席會議事錄授權由主席核定後確定,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如果沒有異議,今天聯席會就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1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