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4日(星期一)9時3分至13時1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亭妃

主席(李委員麗芬代):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7分至下午4時13分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下午2時5分

地  點: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鍾佳濱  柯志恩  陳亭妃  洪慈庸  黃國書  張廖萬堅 李麗芬  蔣乃辛  蘇巧慧  吳思瑤  陳學聖  高金素梅 蔡培慧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許毓仁  林奕華  鍾孔炤  蕭美琴  林麗蟬  周陳秀霞 孔文吉  羅明才  呂玉玲  林德福  劉世芳  黃昭順  趙正宇  陳曼麗  陳怡潔  

鄭天財Sra.Kacaw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人員:

(12月17日)

 

 

文化部部長

鄭麗君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

朱宗慶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執行秘書

蔡志宏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羅莉婷

 

(12月20日)

 

 

文化部部長

鄭麗君率同有關人員

 

科技部部長

陳良基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執行秘書

蔡志宏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廖玉琳

主  席:高金召集委員素梅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杏枝 科  長 蔡月秋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繼續審查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

三、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未審查完竣部分。

五、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未審查完竣部分。

決議:

壹、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0項 文化部800萬元,照列。

第191項 文化資產局200萬元,照列。

第192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89萬7千元,照列。

第193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80萬元,照列。

第194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28萬元,照列。

第195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20萬元,照列。

第196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無列數。

第197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無列數。

第198項 國家人權博物館,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0項 文化部1,215萬元,照列。

第161項 文化資產局600萬元,照列。

第162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10萬2千元,照列。

第163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599萬1千元,照列。

第164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300萬元,照列。

第165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622萬5千元,照列。

第166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829萬3千元,照列。

第167項 國家人權博物館1萬1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6項 文化部原列5,324萬9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3節「租金收入」中「藝術銀行藝術品出租收入」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424萬9千元。

第207項 文化資產局624萬1千元,照列。

第208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62萬6千元,照列。

第209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3,510萬1千元,照列。

第210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423萬元,照列。

第211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435萬元,照列。

第212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140萬3千元,照列。

第213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237萬1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00項 文化部2,332萬元,照列。

第201項 文化資產局原列204萬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46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0萬元。

第202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721萬8千元,照列。

第203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3,104萬6千元,照列。

第204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1,592萬1千元,照列。

第205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245萬元,照列。

第206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76萬1千元,照列。

第207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50萬5千元,照列。

第208項 國家人權博物館27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1款 文化部主管

第1項 文化部原列141億9,292萬6千元,除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1節「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中「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2億3,494萬9千元、第7目「藝術發展業務」第2節「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中「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營運與發展」1億8,183萬4千元及「國立國父紀念館營運與發展」2億5,764萬3千元、第10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3億0,239萬1千元,均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74項:

(一)凍結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中「文化科技跨域研究」原列1,000萬元之10%,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蘇巧慧  洪慈庸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張廖萬堅 鍾佳濱

(二)凍結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蔡培慧  洪慈庸  蔣乃辛  陳學聖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鍾佳濱  蘇巧慧  林麗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黃國書  李麗芬

(三)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原列2億5,212萬2千元之10%,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高金素梅 陳亭妃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李麗芬  鍾佳濱  蘇巧慧

(四)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之「推動文化內容策進院籌備相關業務」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高金素梅 陳學聖  洪慈庸  蔣乃辛  張廖萬堅 陳亭妃  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五)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項下「辦理產業陪伴輔導計畫」及「引進多元投資與融資機制」原列3,865萬5千元之10%,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高金素梅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六)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產業集聚效應推展」原列8,080萬1千元之10%,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高金素梅 蔣乃辛  洪慈庸  陳亭妃  蔡培慧  吳思瑤  陳學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張廖萬堅 鍾佳濱

(七)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高金素梅 蔣乃辛  蘇巧慧  洪慈庸  吳思瑤  陳亭妃  張廖萬堅

連署人:陳學聖  鍾佳濱  李麗芬

(八)凍結第4目「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中「空總文化實驗室」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高金素梅 蔣乃辛  洪慈庸  蘇巧慧  陳亭妃  張廖萬堅 蔡培慧

連署人:陳學聖  鍾佳濱  李麗芬

(九)凍結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陳亭妃  蔣乃辛  黃國書

連署人:陳學聖  李麗芬  鍾佳濱  洪慈庸

(十)凍結第5目「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第1節「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公共電視發展與內容產製應用」之「設立台語頻道業務」8,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金素梅

連署人:蔣乃辛  柯志恩

(十一)凍結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1節「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中「推動國家語言發展相關事宜」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十二)凍結第6目「人文及出版業務」第1節「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中「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原列3億8,400萬元之10%,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洪慈庸  柯志恩  陳亭妃  鍾佳濱

連署人:陳學聖  張廖萬堅 李麗芬  黃國書

(十三)凍結第8目「文化交流業務」中「補助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辦理CTEC臺歐創意平臺計畫」2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十四)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總經費11億5,000萬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11年度。經查該計畫108年度編列預算數3億8,400萬元,然106至107年度累計編列5,500萬元,截至107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362萬8千餘元,預算執行率僅6.6%,執行進度明顯落後。爰請文化部就上開事項審慎檢視並檢討落後之原因,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陳亭妃  黃國書

(十五)文化部及所屬108年度預算案編列辦理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經費合共3億2,096萬元,本案係延續執行之跨年期計畫。據文化部提供資料,截至107年7月底止本計畫預算執行率雖達82.02%,惟仍有許多問題待檢討改善。

本計畫期程4年惟前3年累計編列預算不及核定總經費4成,允宜評估未依原定計畫分配經費對整體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之影響,並研謀相關配套措施:本計畫106至108年度實際編列預算依序為3.24億元、2.86億元及3.20億元,前3年合共編列預算9億3,258萬2千元,與原規劃106至108年度之分年經費合共17億6,740萬8千元相差8億3,482萬6千元,差距幅度達47.23%。按本計畫核定辦理期程4年,前3年(106-108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9億3,258萬2千元,僅占預定計畫總規模23億7,404萬4千元之39.28%,尚不及4成,惟後續僅剩餘109年度(1年)之執行期程。文化部允宜評估未依原定計畫編列預算執行,對本計畫目標與預期效益之影響,並預為籌謀補救配套措施,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本計畫雖已初具執行成果,惟部分項目仍容有加強空間:1.部分工作項目落後目標值:據文化部提供資料,截至107年7月底止多數工作項目已達預定分年目標,惟部分項目未達目標值,例如106年度「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工作─與日本交流活動」較預定目標減少1場、「洽邀美加地區文化領域意見領袖與專業人士訪台並促成後續具體交流」較目標減少2人次等,107年度截至7月底亦有部分項目較預定目標落後之情形,允宜加強辦理。2.部分交流計畫尚待規劃,並宜強化交流之面向廣度與深度:本計畫之目標係以文化為核心,主動在國際舞台發聲,全方位推動國際文化交流,使臺灣扮演華文世界之文化領航者。惟查部分交流計畫尚未完成規劃,或實際執行之廣度及深度容有強化之空間。

綜上所述,文化部主管辦理「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預算編列與原定計畫差異頗巨,允宜評估對整體計畫目標與預期效益之影響,並研謀補救配套措施;又本計畫部分項目落後目標值,且部分交流計畫之廣度及深度尚有落差,均待檢討改善。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改善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十六)文化部主管108年度公務預算預計進用臨時人員480人、勞動派遣6人及勞務承攬880人,合計1,366人,相關經費合計7億2,308萬1千元。

非典型人力較107年度增加201人,相關費用遽增近3成,允宜秉撙節原則檢討精簡:查文化部主管108年度預算案雖配合前開派遣人力凍結政策,大幅縮減派遣人力,改以臨時人員及勞務承攬方式進用非典型人力,惟108年度預計進用非典型人力合共1,366人(含臨時人員480人、勞務派遣6人、勞務承攬880人)、經費需求7億2,308萬1千元,較107年度預算增加201人、1億5,086萬4千元,經費需求增加幅度達26.36%(僅統計公務預算部分),容欠妥適,允宜秉撙節原則檢討進用非典型人力。

部分臨時人員僱用長期化,核與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應屬臨時性、短期性之規定未盡相符:據文化部提供資料顯示,107年8月底該部及所屬進用之臨時人員合共193人,其中進用年資超過10年以上者有53人,年資5年以上、10年以下者26人,兩者合計達79人,占全體臨時人員比率達40.93%,反映該部及所屬臨時人員之進用有長期僱用之情形,核與規定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應屬臨時性、短期性或季節性之本質不符。

綜上,文化部主管108年度雖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配合縮減勞動派遣人力,惟整體非典型人力及相關經費分別較107年度增加201人、1億5,086萬4千元(增幅26.36%),又部分臨時人員有進用長期化之現象,妥適性容有檢討空間,允宜秉撙節原則及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規定,確實檢討並嚴格控管非典型人力之運用,並回歸臨時性本質。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書面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十七)文化部及所屬臺灣交響樂團、傳統藝術中心、臺灣美術館108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科技藝術共生計畫」經費合共6,500萬元。

預算分散於4個機關之5個計畫項下編列,允宜彙整列表說明預算編列情形,俾利預算審議及督考:本計畫108年度預算分散編列於文化部本部、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文化部之分預算)、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及國立臺灣美術館等4個機關(3個單位預算及1個分預算)之5個計畫,且部分辦理項目與其他計畫併列,允宜彙整列表說明預算編列情形,俾利預算審議與監督。

預定計畫期程為4年,允宜依規定揭露跨年期計畫完整資訊:查科技藝術共生計畫預定辦理期程為108年起至111年止,預定總經費2億9,000萬元,然本計畫規劃期程橫跨4個年度,雖各年度預算分配額需視科技部逐年審查結果而定,惟前後執行計畫仍具連貫性與整體性,允宜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揭露完整資訊,以利預算執行之後續督考。

允宜落實國際連結與輔助國內團隊走向國際之計畫目標,俾增進我國科技藝術之國際能見度並擴大計畫成效:鑑於文化部辦理「臺灣科技融藝創新計畫(104年度至107年度)」,補助表演藝術跨域創作之作品,8成以上侷限於國內演出,且未落實補助藝術家赴國外駐棧創作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機制,經審計部建議檢討改善之前例,文化部允宜注意落實執行本計畫之國際連結與輔助國內團隊走向國際之相關策略,俾增進我國科技藝術之國際能見度,與擴大計畫成效。

綜上,文化部主管108年度預算案分別於3個單位預算及1個分預算之5個計畫項下編列科技藝術共生計畫經費計6,500萬元,允宜彙整列表說明預算編列情形及項目內容,並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揭露完整計畫資訊,俾利預算審議及監督;又本計畫允宜落實國際連結與輔助國內團隊走向國際之目標,俾增進我國科技藝術之國際能見度,與擴大計畫成效。爰此,文化部應於2週內將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十八)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計有: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臺灣基金會……及蒙藏基金會等13家。文化部108年度預算案分別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及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等5個科目編列補捐助財團法人經費計27億135萬1千元。

文化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營運績效欠佳:文化部主管之13家財團法人106年度決算為短絀者有6家,決算賸餘者雖有7家,惟如扣除政府委辦或補捐助收入即轉為短絀者有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國家電影中心及中央通訊社等3家,亦即真正有決算賸餘者僅4家;另107年度及108年度預算案,均有6家預估營運結果為短絀、預估損益兩平者分別有2家及3家,估列預算賸餘者各為5家及4家,顯示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多數營運績效容待加強提升。

營運經費高度仰賴政府挹注財源:查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臺灣基金會、公共電視基金會、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中央廣播電台及國家電影中心等6家財團法人,108年度有7至9成收入來自政府委辦或補捐助款,尤以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108年度來自文化部之財源占比達99.69%為最高,反映部分財團法人高度仰賴政府挹注財源。

綜上,文化部108年度預算案編列補捐助財團法人金額高達27億135萬1千元,實屬龐巨且為近年最高金額,顯示該部主管之財團法人高度仰賴政府挹注財源,營運績效容待提升,文化部允宜加強督導以促其提升財務自主能力。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十九)文化部108年度預算案於「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工作計畫項下分別編列投資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2,659萬1千元、國立國父紀念館1,700萬元、國立歷史博物館2億5,880萬元,合共3億239萬1千元。

部分計畫因執行落後或執行過程增加工作項目,而展延計畫期程,後續允宜加強控管執行:1.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預定計畫總經費10億5,096萬元,執行期間為104至116年度。104至107年度中央公務預算累計已編列投資預算2億4,991萬2千元。截至107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1億6,038萬8千元,整體預算執行率56.26%。經查,本計畫業經行政院於106年9月4日核定展延計畫期程3年,執行期限由原定113年延至116年。允宜就落後原因檢討改善。2.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預定總經費11億6,607萬元,預定辦理期程104至111年度。截至107年度中央公務預算累計已編列投資預算1億6,939萬8千元,截至107年8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1億5,582萬元,整體預算執行率77.14%,實際計畫進度16.44%與預定進度16.16%相較尚符合預期。3.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預定總經費10億413萬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8億5,351萬5千元,執行期間為104至111年度。截至107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2億9,449萬9千元。截至107年7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6,139萬8千元,整體預算執行率20.85%。後續允宜加強控管執行,俾如期如質完成。

各項投資計畫均調降自償率,致大幅增加公務預算負擔,允宜督促所屬加強營運機制、廣拓財源提升收益,以降低對公務預算之依賴:按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及歷史博物館雖然屬文化機構,肩負藝術文化教育及推廣之任務,較難提高自償率。但前開3個館所之地理位置堪屬頗佳,極具發展潛力,文化部允宜督促各館所掌握並運用各自優勢,強化營運機制,積極開拓財源,俾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綜上,文化部投資文化機構作業基金計畫,其中部分計畫因執行進度落後或增加計畫項目而展延期程,允宜加強控管執行,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又各項計畫均大幅調降自償率,致政府公務預算負擔遽增,文化部允宜督促加強營運機制提升收益,以降低對政府公務預算之依賴。爰此,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將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二十)文化部108年度預算案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公共電視發展與內容產製應用」科目項下編列5億3,795萬元,辦理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經費,其中4億元係供推動設立台語頻道業務經費。

設立台語頻道業務計畫之緣起:106年10月3日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立法委員質詢希望能有台語公共電視台,經行政院長承諾支持文化部規劃,並於106年10月5日行政院會指示文化部應就本案積極推動辦理。行政院院會並於107年1月4日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明定國家語言為臺灣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同時宣示將設立台語頻道。文化部爰於108年度預算案編列獎補助費,規劃以補助方式由公視以現有「公視2台」轉型為全程以台語發音之台語頻道,提供新聞、戲劇、文化等多類型節目,「公視2台」原本之兒少學習任務將轉由「公視主頻」擔任,族群服務與社會服務節目則由「公視3台」播出。

國家語言發展法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查國家語言發展法係設立台語頻道之法制基礎,惟查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雖已經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完竣,然截至107年10月1日止,國家語言發展法尚未完成三讀立法程序。爰文化部除積極推動完成法案審議作業外,本案補助款之撥付及計畫之推動亦應審慎進行。

綜上,國家語言發展法乃設立台語頻道之法制基礎,惟該法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文化部除協調儘速完成立法作業外,108年度預算案所列補助公視及華視辦理設立台語頻道業務經費4億元。爰此,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十一)文化部及所屬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08年度預算案分別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電影事業輔導」、「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及「流行音樂產業輔導」等科目編列辦理輔導影視音業者製作多元題材內容與類型節目、協助文創產業投融資、補貼利息及協助取得資金等相關業務經費合共7億4,366萬9千元。

自104年度以來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協助業者融資信保之案件數及金額均連續下滑:惟據文化部統計,自101至107年7月底止,各年度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協助業者融資信保機制或優惠貸款之案件數依序為23件、71件、98件、64件、38件、27及13件,各年度核貸金額分別為2.495億元、6.139億元、9.404億元、5.613億元、3.507億元、2.755億元及0.545億元,以上顯示核貸件數及金額均以103年度為最高峰,104年度起核貸件數及核貸金額即呈現下滑趨勢。另分析101至107年7月底止,累計核貸334件,合共30.46億餘元,換算平均每年核貸件數約50件、平均每件核貸金額911萬餘元,惟對照2016年文創產業廠商家數6萬3,339家,加以影視節目製作成本不低,資金需求動輒上億元,金融機構融資信保機制之推動成效容有加強空間。

利息補貼金額亦呈下滑:另據文化部統計,本計畫自100年度開辦以後,優惠貸款利息補貼之金額雖逐年增加,惟自104年度之後亦有下降跡象,允宜加強政策宣導以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綜上,為協助文創業者取得資金,文化部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辦理文創業者投資、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惟近年投融資信保貸款件數及金額下滑,文化部及影視局允宜加強政策宣傳,以增進計畫成效。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十二)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業已將「影音資料」納入文化資產保護的一環,並將其類別歸於「古物」。然自105年該法修訂以來,並無任何影音資產經該法指定為文資;又電影膠捲保存與影音資料修復,是否適用於《文化資產保存法》針對「古物」之相關規定,頗有疑義。鑑於現行影音資產之保存與修復,尚無法規加以保障及規範,使相關修復計畫、修復人力皆僅以專案方式辦理,不利於修復工作長期延續與修復人力養成,爰請文化部就影音資產是否應比照水下文化資產另訂專法進行立法評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三)107年文化部新列「臺灣行卷─博物館示範計畫」,預計以地理資訊系統(GIS)建構空間資料,並引入專業研究充實其屬性資料內容,該項計畫預定於107至110年間辦理,文化部106年度指該計畫執行成果,將作為與「國家文化記憶庫」之銜接。惟經查該項計畫皆已於108年預算中減列,亦未見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二期預算,爰請文化部就「臺灣行卷」計畫107年度階段性執行成果、計畫未如期連續性執行,與執行成果如何應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四)據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2016年調查,有3成青年藝文工作者年收入不到25萬元,不及基本工資。又全台創作及藝術表演業類別員工,月薪低於3萬元者高達5成1,且三分之二每日工作時數逾8小時,加班普遍無加班費,半數以上為臨時人員、派遣人力等非典型勞動者。加諸其工作傷害經常不能為勞保認定,勞動條件惡劣且保障不足,使相關人才流失嚴重。爰請文化部就我國藝文工作者之勞動條件進行全面調查,並就如何提高其勞動權利與勞動保障,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五)館藏及數位內容權利盤點計畫已於107年度完成預算編竣,108年度即不再編列。惟審計部於106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文化部所屬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等11個館(處),執行權利盤點及數位化成果落差甚鉅,且多數權利盤點未達五成,不利未來展演、研究、推廣、加值之運用。爰請文化部就107年度數位內容權利盤點計畫執行成果,與該盤點計畫截止後如何籌謀改善,是否需要賡續編列經費進行通盤檢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典藏品

總件數

權利盤點情形

數位化情形

已盤點

未盤點

件數

比率

件數

比率

件數

比率

合 計

473,453

95,192

20.11

378,261

79.89

312,943

66.1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9,107

8,858

97.27

249

2.73

9,107

100

國立國父紀念館

4,179

2,101

50.28

2,078

49.72

1,004

24.02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1,458

1,458

100

1,458

100

國立歷史博物館

57,201

7,897

13.81

49,304

86.19

56,286

98.4

國立臺灣美術館

15,838

15,838

100

15,456

97.59

國立臺灣博物館

119,455

25,009

20.94

94,446

79.06

47,916

40.11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48,028

12,351

25.72

35,677

74.28

40,781

84.91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101,666

15,182

14.93

86,484

85.07

95,582

94.02

國立臺灣文學館

101,081

885

0.88

100,196

99.12

41,029

40.59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11,840

2,013

17

9,827

83

724

6.11

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3,600

3,600

100

3,600

100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六)查文化部前瞻預算編列「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第1期預算31億1,849萬元,第2期預算126億3,500萬,2期總計157億5,349萬元。該計畫目的為:「依據各個生活圈的文化特色,以閒置空間再利用及文資活化角度切入,活化區域文化資產、完善文化設施、建構臺灣藝術史,達成區域內優質文化服務的提升,落實文化平權,豐富國人的文化生活」。鑑於該計畫與「文化保存」相關之經費編列達44.30%,故請文化部就「有形文化資產的活化利用」執行與目標達成情況,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有形文化資產歷史場域再現(處)

0

5

13

23

23

具文資潛力之老建築輔導及修復(棟)

-

60

140

180

180

人文歷史空間場域再利用,活化傳習場域(處)

0

4

8

13

13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七)中央廣播電臺分臺整併案,早於103年已驗收結案。但至今消防設備,仍未通過消防法規檢查。而機房也無使用執照,尤其所有新建發射天線,更沒有使用執照。通傳會(NCC)在被央廣隱瞞不知情的狀況下,仍核配無線電頻率給央廣。故要求文化部責成中央廣播電臺於1個月內提出相關疏失改善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吳思瑤  蔡培慧

(十八)一級主管需提出營運計畫及年度評鑑制度。

中央廣播電臺從106年到107年中,僅僅1年半時間,就花大筆金額更換4個網站,充份曝露空降主管規劃及執行能力不足,採購流程又在前述行政部的配合下,又可有權無責,繼績外整為零執行採購案。尤以委任主管,空降進央廣前後,完全不需提任何營運計劃及預期目標,到任後不斷以「化整為零」方式委外採購規避採購法。建請文化部責成中央廣播電臺由董事長對一級主管進行績效評鑑時,參酌工會意見。故要求文化部1個月內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吳思瑤  蔡培慧

(十九)要求文化部重視偏鄉地區文化體驗教育活動,查文化部於「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與推動」項下辦理「文化體驗教育系統架構及補助文化體驗教育計畫」,透過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培植藝文美感素養與生活美學。

復查文化體驗教育計畫係希望透過專業藝術團隊的帶領,深度體驗劇場空間與劇場元素,並透過對文化藝術的學習培養學生的藝文素養。

惟因城鄉資源分布不均,偏鄉地區除文化場館較少外,亦不易有藝文團隊或藝術工作者進行藝術表演或安排藝文體驗內容。文化部應重視偏鄉學校、學童的藝文資源不足,透過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協助增加偏鄉的藝文刺激,針對偏鄉學校加強文化體驗教育之活動規劃。

爰要求文化部於108年度針對偏鄉的文化場館或偏鄉學教辦理10場或以上之「偏鄉地區文化體驗教育活動」,以平衡文化資源,將文化教育深入偏鄉。

提案人:蔡培慧

連署人:黃國書  蘇巧慧

(三十)啟動「臺灣文學館執行臺灣農民、農村文學調查整理與專題研究」,查文化部於「臺灣文學館業務」項下辦理「文學推展」,內容包含臺灣文學史料調查整理與專題研究及展示教育一般業務……等。

復查臺灣以農立國,農村社會因應時代變遷而有著許多不同面貌。而臺灣的農業、農村與農民記憶,展現在戰後至今的農民文學,透過文字、影像、音樂等方式記錄著臺灣的社會樣態。

爰要求文化部於6個月內啟動「臺灣文學館執行臺灣農民、農村文學調查整理與專題研究」,透過農民、農村文學爬梳臺灣社會演變過程,並將成果公開展出,促使臺灣社會重視人與土地之記憶。

提案人:蔡培慧

連署人:黃國書  蘇巧慧

(十一)推動文化資產體驗學習計畫,查文化部108年度重要施政計畫「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實施內容包含輔導個人、團體及縣市政府,推動多樣文化之認同並進行活化再運用。

復查現今台灣有許多珍貴的有形農業文化資產,如宜蘭二結農會穀倉、台南後壁菁寮義昌碾米廠與彰化福興穀倉碾米場,紀錄著台灣種稻的歷史;自日本時代就擔任起水力發電的竹東圳,至今仍在運轉、灌溉著竹東的農業,為存在生活中的活文資。

惟現行的農業文化資產保存,責任多數於地方政府,忽略了跨部會合作及整合。且生活中的無形農業文化資產,如茶藝、工藝、竹藝、陶藝、木藝……等技術與精神,必須透過實際體驗、手作實作的過程來進行傳承。

爰要求文化部於6個月內啟動跨部會合作,協調經濟部、教育部、農委會等部會,推動文化資產體驗學習計畫,鼓勵學校開設相關通識課程,讓學生們有機會到第一線場域向師傅學習,使技藝持續傳承。

提案人:蔡培慧

連署人:黃國書  蘇巧慧

(十二)制度支持青年回(留)鄉系統,查文化部於「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項目,編列「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經費,支持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並透過補助各縣市政府,擴大培育在地文化人才及藝文團體,以增強青年對在地文化認同,並擴大全民關心公共事務。

復查文化部為鼓勵青年回(留)鄉,堅實在地社區組織,欲串連各種地方組織與產業,作為在地文化種子的培力教學平台,並透過媒合民間資源投入,協助結合社會企業,使社區完備社會安全網的功能。

惟鼓勵青年回(留)鄉應有完整的制度支持系統,包括實習或工作媒合、經費支持、地方網絡連結。特別是對於願意主動參與社區營造等公共事務的青年,應給予階段性薪資補助、能力培養與專家陪伴,以協助回(留)鄉的轉換與適應,如此方能達成建構有利新血投入社造環境之目的。

爰要求文化部於6個月內提出「制度支持青年回(留)鄉系統」具體措施,包含能力培養、網絡連結、專家陪伴,並給予階段性薪資補助之實施可行性與做法。

提案人:蔡培慧

連署人:黃國書  蘇巧慧

(十三)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9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協調相關政府機關(構)、金融機構、信用保證機構,建立文化創意事業投資、融資與信用保證機制,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資金投入,以協助各經營階段之文化創意事業取得所需資金。」因此,文化部自100年度起開始辦理文創產業優惠貸款利息補貼業務。然而根據文化部統計,自101年度至107年7月底止,各年度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協助業者融資信保機制或優惠貸款之案件數依序為23件、71件、98件、64件、38件、27及13件,各年度核貸金額分別為2.495億元、6.139億元、9.404億元、5.613億元、3.507億元、2.755億元及0.545億元,顯示核貸件數及金額均以103年度為最高峰,104年度起核貸件數及核貸金額即呈現下滑趨勢。再者,累計核貸334件,合共30.46億餘元,平均每年核貸件數約50件、平均每件核貸金額911萬餘元,對照2016年文創產業廠商家數6萬3,339家,其比例實屬偏低,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及精進報告。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四)文化部常年均編列預算辦理文化體驗教育,其目的係透過專業文化、教育單位,連結文化課程內容,共創研發及意見交流平臺機制。

惟文化部辦理體驗教育相關資訊之宣傳未有適當管道,而交流平臺之使用亦不普及。建議儘速與教育部及相關團體研議如何有效媒合相關活動及宣傳相關資訊,俾利文化體驗教育之推廣。

提案人:洪慈庸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五)文化部兒童版網站於107年設立,然目前網站仍以靜態圖片陳列為主,單純介紹文化部業務,內容有待改善。兒童版網站不應只是教授兒童認識文化部業務的教科書,而應注重台灣文化的介紹、兒少文化設施資訊、近期兒少文化活動資訊,以及兒少文化權利的宣導。且過去文化部所建置的兒少相關網頁:「兒童文化館」與「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並未與文化部兒童版網站進行資料整合,仍舊各自獨立運作。建請文化部邀請兒少專家學者,研議如何完善文化部兒童版網頁。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十六)文化部正積極推動「地方學」與「文化路徑」工作,鼓勵青年回鄉進行文史工作。雖然文化部編列預算支持地方與社區工作,然而地方文化工作者長久面臨被檢舉開設非法旅行團而受罰之情況。

《發展觀光條例》第27條規定,只要是「招攬或接待旅客、並安排旅遊食宿交通、設計旅程、安排導遊或領隊人員」,都算是旅行業業務,只特許給立案的旅行社才能處理。但是成立旅行社,就算是規模最小的乙種旅行業,也要有300萬元的資本額,並繳交60萬元保證金,這條件對全臺社造協會跟文史工作室是不可能的任務。雖然《發展觀光條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但文化部應以文化主體性優先的立場向觀光局協調,不然一旦青年回鄉開設文史導覽被檢舉開罰,文化部之前所做的扶植工作便功虧一簣。

建請文化部先行收集地方村落工作、社區營造、文化資產等工作者對於地方文史導覽可能之風險匯集意見,後與交通部觀光局研議解決之道,必要時應邀請相關工作者與會討論。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十七)文化部「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網站」每年都會舉辦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推薦。目前該網站對於優良讀物的分類為:圖畫書類、自然科普類、人文社科類、文學類、文學翻譯類、叢書工具書類、漫畫類、雜誌類。這樣的類別是以文種作為分類,而不是以主題分類,不見得符合兒少的實際需求。例如:如果想找「台灣歷史」為主題的讀物,他有可能散落在圖畫書類、人文社科類、漫畫類、文學類等類別中,兒少或家長得從每年五百多份書單中一一搜索。

建請文化部檢討未來優良讀物分類,或是資料中加上關鍵字標籤等方式,以便於使用者更容易找到所需要的書籍。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十八)文化部正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正工作,計畫正名為《公共媒體法》,整合公廣集團、中央通訊社與中央廣播電台,建置公共媒體集團,強化公共媒體規模,以因應國際傳播產業發展潮流,引領媒體產業發展。

因應國際影視相互競逐文化話語權的現況,各國紛紛以國家資源成立國際衛星頻道,如英國的BBC、日本的NHK。我國近年也產出不少優秀的影視作品,但欠缺國際間傳播的官方媒介。建請文化部在規劃未來公共媒體集團的架構時,將國際衛星頻道納入考量。並檢討成立國際衛星頻道現行可能的法令障礙與因應方式。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十九)依據《財團法人法》第19條第3項第5款規定,財團法人之財產之運用方法,購買股票不能超過財產總額的5%。檢視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108年度預算編列,使用基金共30億元進行股票類投資,收入1億5,600萬元。購買股票占總財產接近一半,不符合《財團法人法》第19條之規定。

《財團法人法》訂定基金購買股票之比例上限是因為財團法人不是商業公司,非營利組織財務應長久穩定,把基金設立之後應拿來孳息,如果像一般公司完全以營利為目的,把多數財產拿去投資股票,對非營利組織來說恐怕風險太大。當然國藝會過去長年如此操作基金,108年起才因為《財團法人法》立法後才遇到適法問題。

雖然文化部正與法務部研商能否能就現行法規解釋來解套。但國藝會身為我國最重要的藝文補助單位,卻需要透過風險較大的方式來運作財務,顯見政府對於藝文發展支持的程度不足。建請文化部研議如何長期改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基金缺口之結構性問題。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四十)「空總文化實驗室第一期發展整體計畫」目的在打造一個面向國際的亞洲藝術文化的新基地,期待成為臺灣藝術生態系統的催生基地。該地點為原空軍總司令部,擁有眾多軍事遺產與景觀。「空總文化實驗室第一期發展整體計畫」為期2年,主要為進行舊有建築之修繕與改造,以符合當代藝術創作之空間設備所需。然而空間的再利用如果沒有對其空間記憶進行傳承與延續,所產出的斷裂文化便無法有更深度的連結。目前空總的建築整修規劃會以創作硬體需求為優先來規劃,跟建築本身所承載的記憶關聯不大。建請文化部在進行「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此為「空總文化實驗室第一期發展整體計畫」目前正式對外名稱)」計畫同時,應進行舊空軍總部之文史資料調查(含口述歷史),以厚實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本身場域的文化基底。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十一)有鑑於文化部對國內表演藝術的推動政策,長年以扶植、補助為主。在每年文化預算編列有限之情況下,並無法有效形成「劇場、團隊、觀眾」三者良性循環之表演藝術生態系,有尋其解方之必要。

2008年,雲門舞集排練場遭大火祝融,當時表演藝術界積極探討未來發展時,便論及表演藝術獎項設立之構想。距今18年,除了由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於2002年設立之《台新藝術獎》是目前臺灣獎勵當代視覺、表演及跨領域藝術展演作品的指標性獎項。根據1992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現為文化部)以「扶植文化藝術事業,輔導藝文活動,保障文化藝術工作者,促進國家文化建設,提昇國民文化水準」訂定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頒授榮銜予台灣文化有傑出貢獻者及提供生活保障。文化部在表演藝術發展策略上,除了培植藝文界新生代,與向終身成就藝文前輩表達敬意的行政院文化獎(1980年─)、總統文化獎(2001年),以及國家文藝獎(1997年─)之外,欠缺獎勵全年度劇場演出相關從業人員之獎項。

2007年,臺灣旅奧音樂家曹馨文以「海洋OCEAN」環保音樂劇計畫,榮獲奧地利Theodor Koerner Preise總統藝術獎;2012年,驫舞劇場陳武康與蘇威嘉以自傳式作品《兩男關係》獲得德國Kurt-Jooss-Preis庫特‧尤斯編舞大賽金獎與最佳觀眾票選獎。2014年,影像設計師王奕盛以雲門舞集舞作,《稻禾》獲得英國最重要的影像和燈光設計獎項,The Knight of IlluminationAwards/ Theatre Projection Design光明騎士獎劇場影像設計類首獎;2018年,周東彥與狠主流團隊也以雲門舞集舞作《關於島嶼》獲得該獎肯定。2017年,翃舞製作賴翃中以《Birdy》獲得,西班牙Certamen Internacional de Coreografia Burgos-New York布爾戈斯暨紐約國際編舞大賽首獎;2017年旅美舞蹈家簡珮如演出《Ekstasis》,獲The Bessie Awards紐約貝西獎最佳表演者殊榮。甫宣布2019年退休的舞蹈家林懷民,於2008年因「卓越的藝術成就,以及在台灣致力推廣文化的努力」,獲頒法國騎士文藝特殊貢獻二級勳章。國內表演藝術從業人才濟濟,屢屢在國際獲得重要獎項肯定。

法國前文化部長Jack Lang密特朗博士,於2012年應文化部邀訪來臺,提出,「文化是很重要的經濟投資」,站在觀眾的立場,獎項的肯定勢必增加可看性,成為票房的風向球。在美國,1947年設立的Tony Award東尼獎為劇場界最高榮譽獎項,和電影Academy Award奧斯卡金像獎、電視Emmy Award艾美獎、音樂Grammy Awards葛萊美獎並稱為美國藝術四大獎。東尼獎設有男女主角、配角、音效、燈光、舞台設計、服裝、配樂、詞曲創作、劇本創作、導演等19個獎項。英國Olivier Award勞倫斯‧奧利佛獎,1976年由倫敦劇院協會Society of London Theatre(SOLT)和英國偉大演員勞倫斯‧奧立佛男爵共同設立,是英國戲劇界最負盛名的獎項,地位相當於紐約百老匯東尼獎。德國1948年設立Berliner Kunstpreis Award;Berlin Art Prize Award柏林藝術獎,獎勵美術,建築,音樂,文學,表演藝術,電影及媒體藝術等領域的傑出人士與團體。

例如,1997年,音樂劇《Titanic鐵達尼號》並未因為電影熱潮而票房受益,而是在一舉拿下東尼獎5項大獎後,瞬間票房從第5名上升至第2名,僅次於《歌劇魅影》。由此可知,東尼獎是美國百老匯舞台劇票房的催化劑。

臺灣有金馬獎、金鐘獎、金曲獎,卻沒有如東尼獎、貝西獎、光明騎士獎等專屬於劇場藝術工作者的榮耀獎項。這樣的殊榮,不僅鼓勵在劇場工作的表演藝術從業者,往更專業的領域探索,也讓其職涯更容易獲得較好的資源,對於推進票房、活絡藝文生態系也有助益。

基於此,當國表藝北中南3館挾著龐大國家支援運營,國內中小型演藝團體如何吸引閱聽人目光,「表演藝術獎項」設立刻不容緩。建議援引臺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組織,設立具公信力之國際級表演藝術獎項。爰請文化部於6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蔣乃辛  柯志恩

(十二)藝術行政人員主要工作內容是在協助藝術家、表演者,以及觀眾,無疑是每場精彩的表演或展覽背後最重要的推手。隨著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轄下,北中南三大國家級藝文場館陸續完成,國內相關藝術行政人員之需求勢必增加。然而,依據勞動部指定適用勞基法現況,「公立藝文業之工作者」因工作性質特殊列為「不適用之各業工作者」,即其不受《勞動基準法》條文框限,成為勞基法的法外之地。

根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其業務範圍含括:一、國家兩廳院、衛武營國家藝文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以下簡稱各場館)之營運管理。二、受委託辦理展演設施之營運管理。三、表演藝術之行銷及推廣。四、表演藝術團隊及活動之策劃。五、國際表演藝術文化之合作及交流。六、其他有關本中心事項。

產業人才培養不易,高流動率將造成人力資本提高。倘若,文化部積極落實文化平權,提供多元藝術欣賞內容,讓各年齡或身心障礙者平等參與文化活動同時,忽略了「公立藝文業工作者」的勞動權益,更遑論以接案維生的藝文業工作者普遍的過勞與窮忙。

是故,建請文化部盤點轄下公立藝文場館之勞動人力分布樣態,審慎評估及檢討辦理,並提出書面報告,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蔣乃辛  柯志恩

(十三)國家電影中心(下稱:國影中心)目前所作的電影修復及所擁有之典藏皆屬公共財,國影中心礙於身分屬於財團法人,因此以「代管」之方式運作,民眾若要借閱電影中心典藏文物(製作電影片、製作電視節目、活動與展覽、商業廣告等需求)須向文化部申請,經過繁瑣程序再到國影中心借閱。國影中心在組織法上法源位階不明確,因此,文化部允宜使國影中心組織上法制化,讓國影中心能夠名符其實為國家資產保存及修復盡一份力。

且電影中心辦公室位於青島東路,設有閱覽室、圖書室、視聽中心與電影教室,另外在新北市樹林工業區則設有典藏中心,有13座片庫典藏十分可觀的影像史料,包括華語影片1萬7千餘部、外語影片3千餘部、中外影碟及錄影帶7萬3千餘片/卷,圖書約1萬5千餘冊、中外海報20萬餘幀、劇照4萬5千餘張、電影器材4百餘件。台灣擁有龐大影音資產,應妥善保存,讓分散在各大片廠的1萬8千餘件典藏能夠完整。

而2004年行政院新聞局與台北縣政府時已開始籌畫台灣電影文化園區,園區占地2.69公頃,其中有1公頃為國家電影中心,為文化部與電影中心共同籌畫之部分,是故建請文化部針對國家電影中心之辦公室場館及片庫完善規劃。針對國影中心組織法制化之問題相關規劃,爰請文化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鍾佳濱  洪慈庸

(十四)金鐘獎、金曲獎及金馬獎被譽「三金」,為娛樂界之三大盛事。金馬獎頒獎典禮更為華語電影圈之重要頒獎,係電影從業人員一年一度之盛事,更被稱為「亞洲奧斯卡」。

108年度金馬獎之預算編列2,808萬5千元,惟歷年來金馬獎頒獎典禮舉辦位址皆於國父紀念館中,然國父紀念館僅有2,518個座位,相較於台北小巨蛋12,477個座位,減少約1萬個位子,且國父紀念館場地及座位亦較為擁擠,過去(2007年)金馬獎曾於台北小巨蛋舉辦,金曲獎自2006年始至2018皆舉辦在小巨蛋。建請文化部協調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審慎評估金馬獎變更舉辦地點之可行性,提供較大之場所舉辦年度盛事以凸顯金馬獎於華語電影圈之重要性及特殊性,並提供更多座位方便欲前往觀禮之民眾一同共襄盛舉。爰請文化部與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金馬獎頒獎典禮之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鍾佳濱  洪慈庸

(十五)文化部人文出版司出版事業之輔導為一協助出版業行銷國際、推動數位轉型之計畫。其內容包含辦理出版行銷推廣及跨域合作交流、數位閱讀推廣行銷、人才培育及創新應用,協助出版產業數位化轉型、辦理台北國際書展與輔導業者參加重要國際書展及相關展會及出版產業海外交流推廣業務、赴大陸地區參加出版品展會及交流活動差旅費相關業務。

然現今國際出版行銷手段推陳出新,跨域結合蔚為風行。如視刊物出版,媒合國際節慶、國際展覽、國際博物館。藉以將出版物推廣至國際,促進出版物推廣。

爰此,文化部應積極於提出相對應計畫,與時俱進,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六)文化部現行規劃4條文化路徑,包含糖鐵文化路徑、茶文化路徑、阿里山林業鐵道路徑以及再造歷史現場城市散步路徑。並於陸續編列臺灣文化路徑整合行銷預算,作為先期委辦研究之用。

就觀光局106年統計國人旅遊時主要從事的旅遊活動中,文化體驗類活動占比31.2%,經過分析後發現其宗教活動以及參觀藝文展覽兩項位居一、二名;而在觀光局106年對外國旅客做的調查,風俗文化、歷史文物兩項也占了極大的誘因,文化部善加利用台灣優勢,納入宗教文化路徑放眼國際,許多國家也推出各類主題文化路徑,例如歐洲理事會選出之33條文化路徑,其中包含5條宗教路徑,聖地牙哥朝聖之路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為世界遺產。

台灣現行已有許多潛力文化路徑,如串聯台灣中部4個城鎮的大甲媽祖遶境,每年有30萬人共襄盛舉,更被Discovery認定為世界三大宗教盛事活動之一、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證為「世界非物質活的文化遺產」。另外,白沙屯媽祖也是另一條深具潛力的宗教文化路徑,除了作為徒步距離最長的媽祖遶境活動外,亦行經水陸路,能夠在體驗宗教文化的同時飽覽台灣的美景。

綜上述,宗教路徑為極有發展潛力之路徑,文化部應予以納入文化路徑之研究中。

爰此,文化部應積極於提出相對應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七)文化部為持扶植具展演能量團隊,發揮藝文扎根之文化影響力並回饋社會,促進國際交流合作,推動臺灣品牌團隊計畫、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等計畫。

然目前國家品牌結合國際重大活動作為外交行銷手段已成趨勢,2020東京奧運即將舉辦,實為文化部將台灣特色行銷國外之最佳時機,文化部應結合各部會、民間NGO組織成立「2020前進東奧小組」,作為台灣品牌推廣之用。

爰此,文化部應提出相對應計畫,與時俱進,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八)經查,近期多間藝術空間,皆因租約問題面臨搬遷、關閉之困境。文化部當前雖然提出多項文化政策扶植計畫,然現行3個補助計畫,由文化部主責之「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及由文化部與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共同主持之「視覺藝術類補助」都側重在營運類別上,缺乏既有藝創空間的補助。對現行藝術生態之發展而言似猶有不足。

期盼文化部能提出短期因應措施,提供或媒合中繼空間給藝術家,並同時著手長期規劃,活化閒置文化設施,提供永續與展覽空間,協助藝術生態之健全。

爰此,文化部院應提出相對應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九)根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7年「全國文化資產會議暨分區論壇」議題說明()文化資產保存在資源有限現況下的因應對策提及,將落實「部部都是文化部」,制度性要求各部會編列經費維護所屬文化資產。

又據第3次行政院文化會報紀錄,「強化國公有文化資產保存活化及再利用」報告案之決定為:請文化部積極協助各部會保存活化及再利用國公有文化資產,結合相關資源與專業,修復管理文化資產;另請研議精進文化資產之指定、登錄規定,儘可能明確相關標準,並規劃協助文化資產所有人、管理人之有效措施,提高保存共識,確實維護珍貴文化資產。

然查,108年各部會文資保存經費編列情形,近半數部會減列或為持平編列文資保存相關預算,且其中三分之一部會預算執行率偏低於50%(統計至10月底),足見文化部制度性要求各部會編列經費維護所屬文化資產未見成效。

爰此,文化部應提出相對應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五十)經查,目前全台登記在案的691名匠師中,有434人都已達到60歲以上的屆退年齡,其中在內政部登記在案的匠師中,有四分之一已不在人世,尚在世的229人中,也有152人(67%)已屆齡65歲,顯示了「老幹少,欠新枝」的問題。吳思瑤同時發現,目前文化資產修復人才不只量能不足,更集中於特定類別,如泥作、大木作、泥塑剪黏等項目,其他技藝常只有個位數目的技師(如日式瓦作、日式小木作、日式土水),被政策面所忽略。

然全台僅有5所大專院校設有文化資產修復相關科系,而每年雖有139名學生畢業於文化資產修復相關科系,但實際上進入此產業工作者少之又少,只有個位數,顯示出產學斷鍊的現況。

爰此,文化部應積極與教育部合作並提出相對應計畫,與時俱進,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一)為強化藝術文化的國際經濟力,透過將台灣文化輸出世界藝術季,為一強化台灣國際行銷之重要方式。威尼斯建築雙年展為台灣與國際建築界交流之重要管道。現行與威尼斯建築雙年展相關計畫由中央主導,國立臺灣美術館則作為威尼斯建築雙年展預算匡列支持之機構,然查,其補助建築團隊前往威尼斯雙年展之經費僅400萬元,扣除採購所,剩390餘萬元。

反觀由台北市政府主導、台北市立美術館作為預算支持機構之威尼斯藝術雙年展,平均一年經費約3,500萬元。難免令人有中央不如地方之慮。

爰此,文化部院應文化應視財政狀酌量提高國美館之威尼斯建築雙年展預算補助並提出相對應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二)文化部為推動文化交流業務,提出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辦理全球重要藝術村交流網拓展計畫,其中選送藝術文化相關人才出國駐村交流計畫為透過獎助方式,拓展臺灣藝術家參加國際藝術村駐村,富極高宣傳效益。

惟日本越後妻有大地藝術季訪客眾多,2015年更有超過51萬觀覽人次,近年亦有多國政府啟動越後妻有大地藝術季相關藝術家駐留計畫,以期促成國家部屋於越後妻有大地藝術季之建立,藉此達國際交流及宣傳之效。

日本越後妻有大地藝術實為台灣文化於國際展現之良機,文化部應與時俱進,成立「越後妻有大地藝術季部屋徵集計畫」,儘速推動台灣部屋於越後妻有大地藝術季之成立。爰此,文化部院應提出相對應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三)文化部與科技部跨部合作推動台灣文化科技產業新價值,透過參訪與座談交流等方式以期推動藝術與科學領域碰撞擦出創意火花。

於106年安排專業策展人、新媒體、表演與視覺藝術等藝術家參訪國研院轄下國網中心、儀科中心實驗室;107年持續安排參訪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與國家太空中心。

惟參訪與座談交流為短期之互動,應近一步規劃長期藝術家駐於科技實驗室之計畫,積極推動跨域結合。爰此,文化部院應提出相對應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李麗芬

(十四)經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彙整之「近5年戲劇類節目統計資料」,及「近5年觀眾人次前10名之戲劇類演出」,發現「近5年戲劇類節目統計資料」內容,戲劇類節目─各類型比例中,包含國家兩廳院、台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三館舍辦理之音樂劇及傳統戲劇演出場次所占比例甚少,然就「近5年觀眾人次前10名之戲劇類演出」之資料統計,音樂劇及傳統戲劇演出皆名列十名內,且觀眾人次、售票比例極高。綜上述,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場次安排與觀眾喜好似略有出入。

爰此,文化部應積極於提出相對應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鍾佳濱

(十五)台灣的影視園區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目前具體落實和規劃中的園區共計有16處,目前臺南岸內糖廠影視基地有獲得文化部前瞻1.2億的補助款,尚有許多地方政府及民間曾提出構想,但未具體落實或內容不明確之計畫。

以目前台灣一年約45至60部的拍片量,目前現有的影視園區及設備應足敷使用,而近年來有很多好萊塢電影與美國影集相中台灣,不約而同前來取景拍攝,代表台灣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潛力,文化部應該以國土規劃角度,進行國家整體產業的需求與效益評估,進行完整的評估報告,思考如何集中財源選擇適當地點,避免影視園區過度興建,造成各園區缺乏人文地景特色造成營運績效低落淪為蚊子館,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十六)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計有: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化臺灣基金會……及蒙藏基金會等13家。文化部108年度預算案分別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及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等5個科目編列補捐助財團法人經費計27億0,135萬1千元。惟經查,文化部主管財團法人之經營績效欠佳,高度仰賴政府挹注營運財源(詳附表),應加強督導以提升財務自主能力,爰要求文化部就本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文化部主管財團法人接受政府委辦、捐助及其收支賸餘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財團法人

名稱

政府出資捐助比率

106年度(決算數)

107年度(預算數)

108年度(預算案)

政府委辦補捐助占總收入比率(%

餘絀

政府委辦補捐助占總收入比率(%

餘絀

政府委辦補捐助占總收入比率(%

餘絀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99.93

4.54

31,140

49.85

-20,200

47.52

-20,000

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

100.00

94.44

742

95.81

788

94.90

752

文化臺灣基金會

100.00

0

-1,683

34.42

3,347

92.59

-11

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

100.00

0

29

0

0

0

0

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

100.00

0

202

0

2

0

2

臺灣美術基金會

88.44

0

970

0

10

0

0

中央通訊社

100.00

67.82

10,446

53.04

0

54.73

0

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

99.35

0

-83

98.64

-200

99.69

480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100.00

88.97

-277,612

86.71

-392,612

70.52

-352,503

中央廣播電臺

100.00

88.29

-98,779

87.26

-155,116

77.37

-98,460

國家電影中心

100.00

96.49

-4,773

96.83

-4,939

96.92

-5,592

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

80.00

35.91

4,766

39.82

-4,981

39.14

-6,007

 

蒙藏基金會

-

-

-593

-

12

-

12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十七)文化部主管108年度公務預算預計進用臨時人員480人、勞動派遣6人及勞務承攬880人(以下統稱非典型人力),合計1,366人,相關經費合計7億2,308萬1千元,非典型人力經費需求較107年度大幅增加,且依據文化部提供資料顯示,107年8月底該部及所屬進用之臨時人員合共193人,其中進用年資超過10年以上者有53人,年資5年以上、10年以下者26人,兩者合計達79人,占全體臨時人員比率達40.93%,反映該部及所屬臨時人員之進用有長期僱用之情形,核與規定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應屬臨時性、短期性或季節性之本質不符,應重新檢討人力運用規劃,爰要求文化部就本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文化部主管107年度及108年度非典型人力預算一覽表

 

單位名稱

107年度

108年度

比較增減

臨時

人員

勞動

派遣

勞務

承攬

相關

費用

臨時

人員

勞動

派遣

勞務

承攬

相關

費用

人數

費用

文化部

122

78

206

216,869

191

6

260

254,310

+51

37,441

文化資產局

28

8

63

43,921

36

0

66

45,631

+3

1,710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5

13

33

32,155

15

0

36

31,846

-

-309

傳統藝術中心

27

0

37

27,468

24

0

155

112,470

+115

85,002

臺灣美術館及所屬

6

52

105

65,123

57

0

106

66,847

-

1,724

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5

30

47

39,228

35

0

47

39,228

-

-

臺灣博物館

14

26

34

35,371

40

0

40

40,224

+6

4,853

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22

51

76

71,918

64

0

95

78,261

+10

6,343

國家人權博物館

10

21

46

40,164

18

0

75

54,264

+16

14,100

 

合計

239

279

647

572,217

480

6

880

723,081

+201

150,864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十八)文化部及所屬108年度預算案編列辦理文化部全球布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國際及兩岸交流中程計畫經費合共3億2,096萬元(詳附表)查本計畫原核定總經費23億7,404萬4千元,前3年(106-108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9億3,258萬2千元,僅占預定計畫總規模23億7,404萬4千元之39.28%,尚不及4成,惟後續僅剩餘109年度(1年)之執行期程。文化部應評估未依原定計畫編列預算執行,對本計畫目標與預期效益之影響,並預為籌謀補救配套措施,爰要求文化部就本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全球布局行動方案106-109年第二期計畫分年經費與實際編列預算對照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目\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6-108年小計

109年度

核定計畫分年經費

577,336

610,336

579,736

1,767,408

606,636

實際預算編列情形

324,636

286,986

320,960

932,582

後續年度

 

差異

252,700

323,350

258,776

834,826

--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十九)博物館為從事蒐藏、保存,維護研究人類活動自然環境之物質及非物質證物,以展示教育推廣或其他方式定常性開放供民眾利用,為高度公共性之非營利機構。有關其建設及營運應以政府資源支持為主,且其效益非全以經濟投資收益、自償率等作為評估基準,為民眾文化資源近用,落實「厚植文化力,帶動文化參與」之核心理念。有關各博物館之公共建設計畫自償率不應過高。

爰此,文化部「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自償率達29.84%,請檢討修正報請行政院核定調整。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陳學聖  蘇巧慧

柯志恩  洪慈庸  張廖萬堅 李麗芬

(六十)文化部108年度單位預算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191人、勞動派遣6人、勞務承攬260人,計457人,預算達2億5,431萬元,較107年度增加51人、3,744萬1千元,預算增幅達26%。

非典型部分人員僱用長期化,所從事之業務為常態性或繼續性業務,是否妥適,實有檢討空間,且相關人員與正式人員存在同工不同酬情形,進而影響其勞動權益,按照行政院所宣示逐步減少非典型人力,必要時改為約聘僱之政策,應檢討文化部非典型人力進用狀況。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洪慈庸  蔣乃辛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吳思瑤  蘇巧慧  柯志恩  張廖萬堅 李麗芬

(十一)我國新住民人口與新住民二代日益增多,對於我國社會之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產生相關互動、融合與影響。對此,文化部應就我國新住民之相關文化作為,進行資源盤點、說明目前作為與當前政策是否切合需求,研擬未來推廣新住民多元文化之政策建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林麗蟬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張廖萬堅 洪慈庸  李麗芬  蔣乃辛

(十二)近年來國際間擴大文化資產定義,除有形、無形之文化資產外,「文化路徑」也漸成為各國保存重視之趨勢,臺灣擁有豐富及多樣之歷史、人文、生態、藝術、產業等資源,文化部積極推動「臺灣文化路徑」,希以臺灣在地文史出發,從多元面向梳理文化路徑的主題脈絡,串連起完整的臺灣文化歷史面貌,帶動文化資源共同發展。對此,請文化部統合地方政府、交通部觀光局及相關部會,建立文化路徑整合平臺,透過平臺統整相關政策、計畫及資源,共同進行協調合作,擴大文化路徑整體推動綜效,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連署人:柯志恩  洪慈庸  張廖萬堅 李麗芬  蔣乃辛  林麗蟬

(十三)文化部規劃產業集聚效應推展,其計畫之一工作為:推動文創園區經營管理,強化產業育成、扶植功能及與在地文化特色之結合。

其下共有華山、花蓮、嘉義與台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等。

其中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所在地為台灣原住民族人口最多之縣市,而園區內卻未見有關原住民族文創發展及展售空間,難以該園區之軟硬體設施推廣原住民族在地文化特色、發展原住民族文創產業。

爰此,文化部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結合在地原民元素、發展原民文創產業改進作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李麗芬  黃國書  蔣乃辛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柯志恩

(十四)文化部推動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其中有相關經費補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辦理金馬獎頒獎典禮、金馬獎國際影展與創投會等活動。

惟查第55屆金馬獎,有中國籍參與典禮人員發表傷害臺灣主體性及尊嚴之言論甚至夾帶具統戰意涵之內容,引發軒然大波。金馬獎辦理之經費,係來自於納稅人的稅金。故經費支應單位應監督並確保各項工作辦理時,如何維護並發揚台灣人民、從影人員之尊嚴及主體性。

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第55屆金馬獎中國籍參禮人員不當言論之檢討、未來金馬獎如何彰顯臺灣主體性及振興台灣電影產業質量」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張廖萬堅 黃國書  柯志恩  高金素梅

(十五)文化部為培育與深耕文化土壤,提升人文素養、尊重及保障國民平等使用母語權利、建構友善多元語言環境,共編列6,005萬7千元。其中推動國家語言發展相關事宜,計編列4,303萬9千元。惟國家語言發展法仍未完成三讀立法程序,且瀕危語言多屬原住民族語,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調查報告顯示,目前撒奇萊雅語、噶瑪蘭語、邵語、拉阿魯哇語、卡那卡那富語等5種語言被評為極度危險,賽夏語和魯凱語下三社的方言(茂林、萬山、多納)為嚴重危險。請儘速協調,完成立法作業並以此法為本,與原民會搭建平台共同推動進行瀕危語言及語料之典藏與復振。

提案人: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張廖萬堅 陳學聖  蔣乃辛  蘇巧慧

黃國書  柯志恩  高金素梅

(十六)中央社法定任務之一為「促進國際對我國之瞭解」,除建置陣容堅強的海外駐點團隊外,如何讓國際社會更瞭解台灣這片土地和人民,台灣的民主制度、風土民情、人文歷史、在地特色、偏鄉故事等豐沛的民間能量,在在都值得發掘和傳揚。文化部應寬列相關預算,以利中央社補充地方駐點人力,擴大地方新聞的報導能量與在地文化,透過專業新聞報導和深度調查,將台灣的好、台灣的美及台灣的軟實力傳達到世界各地。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蔡培慧  李麗芬  高金素梅

(十七)文化部推動表演暨視覺藝術政策之研議推動,其目的在於推廣表演及視覺藝術、文化體驗教育。台灣豐富且多元之原住民族表演文化,具有高度藝術之價值,如原住民族音樂、舞蹈、戲劇等,如舉世聞名的布農族八部合音。除了發揚表演藝術、培育人才外,並可透過文化體驗教育達到文化傳承、保護之目的。故文化部應思考,相關經費如何挹注於原住民族表演藝術推廣之可行性及辦法,透過一筆經費達到事半功倍的效益。

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政府資源如何挹注、扶植原住民族表演藝術」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慈庸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蘇巧慧  吳思瑤  張廖萬堅 陳學聖

柯志恩  蔣乃辛  李麗芬  高金素梅

(十八)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長期製播十數種外語節目,扮演臺灣對國際宣傳的文化交流平台,同時,外語節目企製人才亦屬可貴的人力資源。爰請央廣評估於合乎政府法令前提下,將外語人員納入本國勞健保制度的可行性。請文化部責成中央廣播電臺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高金素梅 吳思瑤  蘇巧慧  洪慈庸

張廖萬堅 李麗芬  黃國書  柯志恩

(十九)「國家攝影資產搶救及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計畫」自104至110年,計畫內容之一為「臺北市直轄市定古蹟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修復再利用為攝影文化中心辦理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至107年9月,該工程已完成84%。然而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修復工程,目前已經完工之頂樓塔樓,被民眾發現塔樓修復結果與原型制差異甚大,包括屋簷曲線、塔樓牆面角落四角,都跟舊觀有相當落差,未免未來如果草率驗收完工後恐成負面案例,請文化部重新全面檢視盤點「大阪商船株式會社台北支店修復工程」之工程缺失,並釐清責任歸屬與後續善後方式。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陳學聖  高金素梅 黃國書  吳思瑤

蘇巧慧  洪慈庸  張廖萬堅 柯志恩

(七十)東南亞地區擁有6.3億人口,且文化語言、地緣環境都與我國有雷同之處,可為我國文學交流及相關文學作品拓展之重點區域。且來自東南亞區域之新住民也占我國人口一定比例。再者,我國文學創作人才與作品眾多,為打造我國國際文學品牌,文化部應積極推動我國文學作品翻譯東南亞語言及拓展我國與東南亞地區文學交流,另東南亞文學、繪本也應多加以翻譯為我國語言增進多方文化交流。

提案人:柯志恩  鍾佳濱  林麗蟬

連署人:陳學聖  高金素梅 黃國書  吳思瑤

蘇巧慧  洪慈庸  張廖萬堅

(十一)文化部於106年9月15日配合組織改造成立蒙藏文化中心,辦理蒙藏文化之推動與交流工作,包含研擬、執行蒙藏文化在台發展之各項計畫,及與蒙藏族聚居地區之交流合作,增進多元文化發展。

蒙古國面積廣博,人口三百餘萬,積極發展與鄰國的友好關係,對台灣十分友好,而臺灣與蒙古國長久以來在教育、文化、經貿、醫衛及科技等各方面都有深入頻繁之交流,且政府與民間皆在蒙古進行人道援助工作,使臺蒙關係友好且穩定發展;而西藏文化有其深厚底蘊,藏傳佛教更是西藏文化精髓所在,隨著藏傳佛教在臺灣逐漸發展,各教派弘法中心相繼成立,海外藏僧每年來臺弘法人數都超過2,000人次以上,顯見臺灣民眾對於西藏文化之喜愛。

文化部應持續推動與蒙古各項文化教育之交流,維繫臺蒙友好關係,同時促進西藏文化在臺灣正向發展,提升多元文化的交流與融合。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陳學聖  黃國書  吳思瑤  高金素梅

蘇巧慧  柯志恩  洪慈庸  張廖萬堅

(十二)鑑於我國新住民與東南亞地區遊客日益增加,為促進文化交流,除目前國立臺灣博物館有設立新住民服務大使提供母語導覽外,另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東生活美學館及臺灣文學館均已製作新住民語言之導覽影片或提供語音導覽系統等服務,文化部應持續推動及深化博物館東南亞地區等多元語言相關服務,及培育多語導覽人才,並鼓勵新住民及其子女加入文化導覽行列,增近我國文化交流與人才培育。

提案人:柯志恩  林麗蟬

連署人:高金素梅 李麗芬  吳思瑤  洪慈庸

蘇巧慧

(十三)文化部獲「行政院國家科技技術發展基金補助計畫」核定辦理之科技發展計畫均為跨年期計畫,惟文化部卻連年以年度預算方式表達,未揭露各計畫完整資訊,為利預算督考,文化部應與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行政院主計總處討論,研謀改善,109年度預算編製應揭露各年期計畫之完整資訊。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李麗芬  吳思瑤

蔡培慧  張廖萬堅 鍾佳濱  蘇巧慧

柯志恩

(十四)國立臺灣交響樂團108年度編列預算2,184萬2千元辦理「樂季、定期音樂會、歌劇.交響樂等多元型態演出,聘請等之演出酬勞及費用。」歷年來曾聘用駐團指揮、助理指揮及首席客席指揮,名稱及定位不一,建請文化部研議現行指揮制度,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鍾佳濱  蘇巧慧

李麗芬  吳思瑤  蔡培慧  蔣乃辛

張廖萬堅

第2項 文化資產局14億4,859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凍結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中「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之「辦理大陸新疆地區民俗文化空間暨傳統知識與實踐探討計畫大陸旅費」17萬2千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二)凍結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中「文化資產多元永續發展計畫」、「文化資產跨域發展計畫」、「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計畫」及「文化資產保存調查與智慧場域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李麗芬  蔣乃辛  吳思瑤  

    蔡培慧  柯志恩  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陳學聖  張廖萬堅

(三)凍結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中「古物遺址及水下資產活化發展計畫」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四)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08年度預算案「文化資產業務」計畫編列12億5,395萬6千元,較107年度12億5,214萬5千元增列181萬1千元(增幅0.14%),主要係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技術推廣、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等。

近年無形文化資產傳習計畫辦理件數呈減少趨勢,惟107年新增3位藝師,108年度將增加辦理傳習計畫:102至107年度文化資產局辦理無形文化資產傳習計畫分別為21件、18件、17件、18件、17件及16件,辦理件數有減少趨勢,主要係藝師過世、休養,或藝師選擇以教育推廣、出版等方式進行保存維護。按無形文化資產之技藝與藝能保存是以「人」為媒介,故具有脆弱且不易再生之特性,極易隨社會變遷或藝師凋零而消逝,是以,無形文化資產之保存與維護,又被喻為與時間賽跑之比賽。爰此,文資局允宜結合各方資源,充分掌握無形文化資產之個案狀態,並視個案狀況與意願以多元方案進行維護及保存,以提升無形文化資產之保存與維護成效。

綜上,文資局辦理無形文化資產教育推廣、紀錄與傳習,鑑於無形文化資產極易隨著社會變遷或藝師凋零而消逝,允宜視個案狀況,以多元方案進行維護及保存,俾提升保存與維護之成效。爰此,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五)鑑於古蹟及歷史管理人或所有人常因不諳相關法規,致管理與維護有形文資時有困難,或不慎觸法,經查文化資產局於2012年曾經出版《古蹟及歷史建築管理維護手冊》,然2016年文資法已經立法院完成全文修訂,建請文化部應就新法重新出版相關手冊,並可參酌文化資產局於107年出版之「校園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操作手冊」,配合圖表呈現實務操作流程,以便利相關人士參考操作,共同維護與保存我國古蹟與歷史建物。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鍾佳濱

(六)台灣古蹟有4成是屬於私有,為鼓勵私有古蹟之保存,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提供私有古蹟所有人多項優惠與補助,例如享有稅賦減免、容積移轉以及高達90%的修繕補助等優惠,但同時因古蹟具有公益性,文資法亦有義務規範,例如古蹟所有人應訂定管理、維護計畫。然而,因政府單位對文資所有人的告知及輔導不足,導致民間普遍反彈自宅列為古蹟,進而影響古蹟保存成效,根據致力於古蹟保存的學者調查發現,長政府處理私有文化資產時,不與所有人溝通協調、未盡告知責任的情況經常發生,造成私有古蹟所有人誤解法令,致使抗拒自宅列為古蹟保存;同時也欠缺輔導機制,政府機關大多在完成文資審議後就不再過問建物狀況,僅依法開罰未盡義務的文資所有人,讓文資所有人欲哭無淚。綜上,關於私有古蹟保存之政策執行時,很少從所有權人、使用人的角度來思考,勢必影響古蹟保存成果,爰此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提出私有古蹟保存之輔導機制(例如設立專責機構就古蹟保存之權利義務事項提供實際上的協助)。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洪慈庸  鍾佳濱

(七)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文化景觀歷史業務,近5年來,多起古蹟遭破壞之案件,顯見長年以來文資局關於提高民眾對古蹟和歷史建築之認識、利用及教育之推廣績效未見顯著提升;尤有甚者,各縣市均存有部分已由縣市認定之古蹟、文化景觀等因預算有限遭置荒廢、崩壞之情事,文化部作為主管機關,應督導及協助地方文化局提出積極作為,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陳亭妃  李麗芬

蘇巧慧  柯志恩

(八)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為執行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並期符合世界趨勢,與國際接軌。賡續辦理推動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民俗、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及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保存維護工作。近5年文資修護人才補助現況,共29計畫計補助1,283人,其中修復計畫補助,重複性高。就地方政府而言,補助20案,育成744人。其中,重複補助案件內容如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剪黏(5次)等等。此外,就公會、NGO而言,補助件數為6件,育成240人,重複補助案件則為澎湖海洋文化協會吉貝保滬隊─石滬修造(3次),計其重複補助人數為35%,補助範圍略顯失衡,且過度重複集中,應予改善。爰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陳亭妃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張廖萬堅 蘇巧慧

李麗芬  柯志恩  鍾佳濱

(九)面對文化資產保存議題亦需依靠教育潛移默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強調培養以人為本的終身學習者,分為三大面向九大素養,其一為「藝術涵養與美感素養」,惟其目的是要使學生具備對美的賞析能力,而非學習文化資產保存。依文資法第12條「為實施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文化部應與教育部協調,將「文化資產保存」教學落實於課程中。爰此,文化部應於6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高金素梅 吳思瑤  李麗芬  蔣乃辛

張廖萬堅 柯志恩  鍾佳濱

(十)依文化部統計,105年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後,短短兩年間,文化資產遭不當毀損、破壞或其他違反其保存之案例高達13件,地點分布於全台各地。蓋因文化資產保存法中之誘因對地方執行而言乃杯水車薪,土地開發利益遠高於文資保存利益,文化部應提出有效獎勵機制,鼓勵所有權人進行文資保存,杜絕文化資產「被自燃」「被誤拆」等情事不斷發生。爰此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高金素梅 吳思瑤  李麗芬  蔣乃辛

柯志恩  張廖萬堅 鍾佳濱

(十一)為解決地方主管機關轄下文化資產在列冊後缺乏追蹤機制衍生之問題,106年文化部頒布「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史蹟、文化景觀列冊追蹤作業注意事項」。按上開法規第3、4條規定,詳載「列冊追蹤方式、列冊後審議」相關事項,有關機關應定期訪視、現況紀錄、得委由相關單位協助追蹤、或委託民間參與追蹤機制。

然而,現實面是許多珍貴的文化資產建物都在正式審議前(即列冊期間)遭無名火或有心人士「誤拆」而毀損,此外地方主管機關往往礙於人力、財力有限無法進行有效率和及時的追蹤。

綜上所述,為落實文資保存及管理維護,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張廖萬堅 蘇巧慧

陳亭妃  吳思瑤  李麗芬  鍾佳濱

第3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7億6,218萬7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08年度「廣播電視事業輔導」計畫項下「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編列5億1,875萬7千元,較107年度4億1,125萬7千元增列1億750萬元(增幅26.14%)。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以提升我國整體廣播電視產業發展為目標,惟近年補助案之預算執行未達預期,允宜加強計畫控管:計畫總經費25億5,000萬元,104年度至107年度累計編列13億3,275萬9千元,108年度編列第5年經費5億1,875萬7千元。104至106年已實現比率分別為78.23%、71.39%、58.42%。105、106年度預算執行情形不佳,主要係補助製作電視節目、旗艦型連續劇及綜藝節目,因技術、演員檔期、天候等因素影響拍攝時程。爰此,允宜加強計畫執行之控管,俾提升計畫執行效率。

近年中國對於我國電視劇之引進採嚴格審批,致105年度出口值僅11億元:近年電視產業之產值呈現成長趨勢,惟出口值自103年度起逐年衰退,105年度出口值僅11億元:1.產業之產值方面,98至104年度間呈現成長趨勢,惟105年度較104年度微幅衰退。出口值方面,103年度達22億元為近年最高,惟其後之出口值逐年衰退,104年度18億元,至105年度僅11億元,與目標值18.32億元差距甚大。2.103年度以後來自中國之海外收入比重大幅衰退:101至104年度我國電視頻道業之海外收入,以來自中國之比重最高,其中103年度最高達58.28%,惟其後之比重逐年下降,104年度為28.66%;105年度海外收入比重,以馬來西亞最高57.1%、中國居次11.71%。3.中國引進電視劇採嚴格審批,對於境外劇之播出時數及時段均有嚴格限制,影響臺灣電視劇之銷售:近年中國對於全國引進節目及視頻網站審批加嚴,直接影響臺灣之海外版權交易。播出時數及時段方面,中國「境外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管理規定」等相關法令規定,各電視頻道每天播出境外影視劇不得超過該頻道當天影視劇播出時間之25%,且不得於黃金時段播出及限制在50集以內等,均壓縮臺灣電視節目播出機會。

我國電視臺播出中國劇之時數及比率,呈現成長趨勢:101至104年度,台劇播出時數呈成長趨勢,且為各語言別電視劇之冠,其中104年度播出時數最高達4萬576小時,占全部電視劇之41.53%;惟105年度台劇播出時數3萬8,768小時,占全部電視劇之38.41%,較104年度衰退。此外,104年度起中國劇播出時數及比率均呈現成長趨勢,104年度2萬5,686小時(26.29%)、105年度3萬597小時(30.32%)。台劇與中國劇播出比率之差距由101年度11.80個百分點,105年度降為8.09個百分點。又,監察院107年度糾正文化部辦理之「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監察院之糾正案文略以:「『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不僅未能核實編列相關預算並確實執行,旗艦計畫預計達成的建構友善影視產業環境、彌補人才斷層、對內帶動閱聽眾回流、對外打造影視臺流……淪為口號。我國99至105年有關電視產業外銷金額占總產值比率均未及2%,尤其105年更下滑至1%以下,嚴重落後計畫目標,在數位匯流之發展趨勢下幾乎失去競爭力。另我國進口中國及日本電視劇日益遞增,顯示文化入超現象日益嚴重……」。

綜上,影視局辦理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旗艦計畫,惟近年補助案之預算執行未達預期,允宜加強計畫控管;再者,針對我國近年電視節目出口值逐年減少,且中國劇在臺播出時數及比重逐年成長等現象,影視局允宜研謀改善策略,俾提升整體電視產業發展。爰此,文化部應於1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二)政府推動母語傳承及「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立法工作,及接續臺語電視臺的建置,未來急需許多流利的母語聲優與母語表演人才,然而因為臺灣學院表演及影視相關科系,欠缺適當的母語表達訓練,固未來可能會有母語表演人才斷層。建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鼓勵母語影視表演人才相關培訓。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三)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旨在進行跨產業資源與行銷模式整合,以提升人才及創意能量、促進產業數位發展,然從107年10月發生台灣新媒體藝術家黃心健之VR電影作品曾無法進行分級審議乙事,可發現台灣VR電影產業與國際趨勢之脫節,爰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就人才培育、鼓勵優秀之從業者、刺激產學能量、協助從業者建立未來協作關係等,帶動VR電影作品之發展進而與國際接軌為目標,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蔣乃辛  柯志恩

(四)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地址位在台北市中正區開封街1段3號,建物坐落於台北車站站前商圈精華地帶之三角窗位置,來往國內外旅客甚多,廣告效益明顯,惟目前櫥窗與騎樓柱子皆為閒置,應作為本土影視及流行音樂相關廣告行銷使用,以提升台灣影視及流行音樂之能見度。爰要求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研擬相關公益廣告設置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鍾佳濱  洪慈庸

(五)依國產署105年度調查,中央機關共有602筆閒置及5,420筆低度利用建物,又107年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提決議:要求各機關應儘速檢討租用現址房舍之必要性及適當性,儘量運用國有房舍,俾國家資源有效運用。按中央政府財產數額龐大,國有房地閒置時有所聞,惟每年仍需編列高額租金預算,顯示國家資源運用效率有待提升,爰請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積極洽國有財產屬尋求永久存放檔卷之適合庫房,俾國家資源有效利用,並於6個月內將洽談之結果及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陳亭妃  吳思瑤

張廖萬堅 李麗芬  蘇巧慧  鍾佳濱

第4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8億1,522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凍結第2目「傳統藝術中心業務」1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張廖萬堅 李麗芬  柯志恩  

    陳亭妃  吳思瑤  蘇巧慧

高潞‧以用‧巴魕剌

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蔣乃辛  陳學聖

(二)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07年預算決議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針對臺灣戲曲中心文林路車流量大、行人安全問題進行改善行人交通之研議。傳藝中心於107年3月19日邀集臺北市政府相關科室開會討論,會議討論結論認為沒有需要調整的餘地,無須增設人行陸橋或地下通道、道路號誌秒差應足夠年長者安全穿越馬路。

然而臺灣戲曲中心為目前藝文場館中周遭交通最危險的狀況,傳統戲曲又以年長者觀眾居多,當表演進場與散場時間人潮聚集穿越馬路,步行速度跟人數都不應單純以平常行人穿越為前提計算。從會議結論看來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並未向臺北市政府表達行人穿越的安全急迫性,若未來發生任何人員意外將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建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再次審慎研議改善觀眾行走安全問題。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陳亭妃

吳思瑤  蘇巧慧  鍾佳濱  柯志恩

第5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7億7,970萬6千元,照列。

第6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2億8,211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108年度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業務包含臺灣工藝之家產業提升與補助,欲扶植臺灣工藝之家推展工藝產業創新、行銷及地方特色工藝推廣及技藝傳承。

復查臺灣傳統工藝技術與知識深厚,竹藝、木藝、漆藝等在國際舞台均有亮眼成績,惟現今有職能斷層,技藝傳承等困境,也造成國內工藝技職教育體系面臨專業師資不足之危機。

爰要求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應積極媒合工藝之家專業師傅與技職體系工藝美感教育師資需求,以回應工藝技術與知識傳承,解決工藝科系師資斷層之危機,同時拓展工藝之家產業能見度,並帶動現代工藝開發創新。爰此,請文化部於2週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蔡培慧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陳亭妃  高金素梅

黃國書  鍾佳濱  柯志恩  吳思瑤

(二)查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編列「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業務,為保存、活化與再生無形文化資產,推動「工藝培力、地方創生」,將利用科技與跨領域知識,協助地方工藝傳統產業找到永續經營切入點,轉化為新工藝產業,並帶動在地特色發展。

惟臺灣傳統工藝技術與知識卓越,如今面臨職能斷層、產業外移之困境,而傳統工藝的沒落,不僅是文化斷裂,經常也和地方經濟,區域產業鏈結的蕭條息息相關。

新工藝產業建構應有厚實的地方文化蒐集與紀錄作為基礎資料,爰要求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加速地方工藝之調查工作,規劃短、中、長期的在地工藝產業特展,並充實國民記憶庫一臺灣故事島的百工群像故事內容。

提案人:蔡培慧

連署人:陳亭妃  李麗芬  蘇巧慧  黃國書

高金素梅 吳思瑤  鍾佳濱  柯志恩

第7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3億2,515萬3千元,照列。

第8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2億7,449萬3千元,照列。

第9項 國家人權博物館 4億0,287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國家人權博物館108年度「博物館業務之推展」計畫項下「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編列1億6,780萬元,較107年度1億7,527萬元減列747萬元(減幅4.26%)。

截至107年度8月底預算及計畫執行進度均有落後,據說明將依107年5月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賡續執行:1.截至107年度8月底預算及計畫執行均有落後:截至107年度累計編列預算數3億7,429萬元,截至8月底累計實現數1億1,726萬元(預算執行率31.33%);截至107年度8月底計畫實際進度5.25%,較預定進度6.21%落後0.96個百分點。2.該計畫執行進度落後,主要係105年10月底始經行政院同意動支預算,及部分計畫內容未確定而暫緩執行:國家人權博物館說明該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原因如下:(1)105年7月行政院核定該計畫,惟遲至同年10月19日始經行政院同意,得專案動支公務預算。(2)為使計畫執行更為周延,該館於106年4月5日、11月6日召開擴大諮詢會議,就計畫執行細節進行研議,爰部份計畫暫緩執行,並參照文化部第4屆「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規劃諮詢會」決議,於106年底提報「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修正計畫陳報行政院,並繳回累計賸餘經費1億2,899萬2千元。

對於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國家人權博物館表示107年5月10日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計畫期程延長至110年,後續將依修正計畫加強對外溝通,並配合修正後之計畫期程,將以前年度賸餘繳庫數回編分配於108至110年度。

修正計畫之自償率僅3.31%,且營運收入含有高度不確定性之外界捐贈,及營運成本有低估之情事,允宜積極籌措長期且穩定之財源: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之財務效益分析,未來人權文化園區營運後將有出版收入、博物館整、擴建館舍空間共享租金收入、博物館紀念商品銷售收入、人權相關活動收入、規費收入及外界捐贈等6項。預估111至134年度間之營運收入,由2,085萬7千元逐年成長至5,479萬8千元;惟111至118年度之間,營運成本大於營運收入;119至134年度之間,營運收入雖高於營運成本,惟營運收入包含高度不確定性之外界捐贈1,000萬元至2,500萬元,如外界捐贈未達預期,營運收入恐低於營運成本。再者,有關營運成本之估計,由111年之2,860萬元逐年成長至134年之3,644萬9千元,惟計畫期間長達30年,卻未估計重置成本,營運成本顯有低估。爰此,該計畫之自償率僅3.31%,營運收入含高度不確定性之外界捐贈,且營運成本顯有低估,允宜積極籌措長期且穩定之財源。

綜上,國家人權博物館計畫執行落後,惟行政院已核定修正計畫,該館允宜依據修正計畫積極管控計畫執行,避免再度延宕;再者,該計畫之財務收支預估,部分收入項目存有高度不確定性,且營運成本低估,允宜積極籌措長期且穩定之財源。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108年度「博物館業務之推展」計畫項下「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獎補助費科目編列500萬元,較107年度466萬5千元增列33萬5千元(增幅7.18%)。

107年度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之補助申請案件,仍在審核中,允宜積極辦理:「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獎補助費主要係辦理補助地方政府推動不義遺址之調查研究、測繪、展示教育及保存維護等,且訂有「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107年度截至10月上旬,該年度之補助案件仍在審核中,尚無執行數,允宜積極辦理。

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之補助範圍,與其他補助計畫之補助範圍有重疊及類似之處,允宜明確區分,俾準確評估計畫執行成效:107年7月5日國家人權博物館訂定「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補助類別包括()不義遺址場域保存維護。()不義遺址研究調查、出版或應用計畫。()不義遺址活化與人權推廣等。惟查,該館對於人權教育推廣活動另訂有「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範圍包括「不義遺址調查、研究、保存維護規劃」、「人權推廣活動、講座、座談會、研討會、國際交流活動」、「不義遺址研究及踏查」等,與「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之補助類別有部分重疊及相似之處。爰此,國家人權博物館執行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對地方政府之補助範圍允宜與其他計畫之補助內容明確區分,俾精確評估各計畫獎補助費之執行成效。

綜上,國家人權博物館補助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允宜參酌以前年度實施成效編列預算,俾提升預算執行效率;且各計畫之補助範圍允宜明確區分。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三)國家人權博物館108年度「博物館業務之推展」計畫項下「人權教育展示及推廣計畫」編列4,741萬元,其中「獎補助費」科目編列2,000萬元,較107年度增列1,000萬元。

108年度補助人權教育推廣活動增列1,000萬元,主要係增加對地方政府、特種基金及私校之補助:108年度人權教育展示及推廣計畫項下獎補助費主要係依「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辦理各項補助作業。108年度較107年度增加補助項目: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200萬元、對臺灣省各縣市之補助200萬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190萬元、對國內團體之獎助350萬元,及對私校之獎助80萬元。

108年度人權教育推廣活動獎補助預算較107年度增列1,000萬元,亦較106年度決算數增加981萬餘元(96.37%),增幅甚高:惟查,108年度對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特種基金及私校編列補助之預算分別為400萬元、400萬元、250萬元及120萬元,均高於107年申請補助金額之196萬元、300萬元、100萬元及0元。國家人權博物館雖有說明,108年度地方政府、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國內團體申請案件數(金額)將增加,惟鑑於預算資源之有限性,該館允宜審查申請案件補助之必要性及效益。

綜上,國家人權博物館補助人權教育推廣活動,惟108年度預算較107年度增加1,000萬元,且較106年度決算數增加981萬餘元(96.37%),增幅甚高,爰成效應一併提高;另107年補助案件,未詳盡審查等,允宜說明清楚。爰此,文化部應於3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蔣乃辛

(四)將520農運研究納入「人權民主發展史料文物蒐集典藏及出版計畫」項目,查國家人權博物館於「博物館業務之推展」工作計畫中辦理「人權史料文物蒐集典藏集出版計畫」,包含人權史料蒐集整理、調查研究與出版,搶救歷史記憶─口述歷史及影像拍攝計畫等內容。

復查1988年5月20日,大批農民集結北上抗議,提出農業改革七大訴求。起因於政府經濟發展策略長期扶植工業犧牲農業,加上貿易自由化,政府開放大量進口農產品造成國內農民損失。這是美麗島事件以來,國內最嚴重的街頭抗爭事件,警民衝突激烈導致130多人被捕,近百人移送法辦。隔年,包括總指揮共有19人判處有期徒刑1到3年不等。

520農運對台灣農業及農民運動發展影響深遠,除了農民保險、肥料降價、農地釋出等政策調整,也對許多因此次運動入獄的參與者造成重大的生命衝擊。為釐清真相,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學者群曾組成事件調查團提出《520事件調查報告書》,認為部分入獄者並無暴力預謀意向,與後來司法判決的事實認定完全不同。

520農運作為台灣民主、農業發展的重要節點,惟未有相關單位正視其歷史意義,並進行完整真相調查。爰要求文化部為促進轉型正義,記錄台灣民主重要歷程,應將520農運研究納入「人權民主發展史料文物蒐集典藏及出版計畫」項目,並請國家人權博物館及主管機關文化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規劃說明。

提案人:蔡培慧

連署人:黃國書  蘇巧慧

(五)接獲檢舉,陳韋至原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行政室主任,在國家人權博物館正式成立後,職務調整為綜合規劃組專員,但仍繼續支領主管加給,顯然違反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規定,核給此項職務加給之主管長官,以及相關主計、政風人員,亦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嫌。爰請國家人權博物館1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蔣乃辛  柯志恩

(六)國家人權博物館108年度「獎補助費」科目編列2,500萬元,較107年度1,466萬5千元增列1,033萬5千元(增幅70.47%)。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7點第1項規定,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應於機關網站首頁設置專區或便捷連結方式公開,惟經查,國家人權博物館網站雖設有「政府資訊公開專區」及「補助專區」,惟各專區內欠缺補(捐)助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之公開資訊;而文化部雖設有「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公開該部及所屬機關之補(捐)助資訊,惟國家人權博物館仍應依相關規定於該館網站或便捷連結方式公開補(捐)助資訊。爰要求國家人權博物館1個月內於網站上公告缺補(捐)助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之相關資訊。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七)國家人權博物館108年度「博物館業務之推展」計畫項下「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獎補助費科目編列500萬元,較107年度466萬5千元增列33萬5千元(增幅7.18%)。經查,國家人權博物館對於人權教育推廣活動另訂有「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補助範圍包括「不義遺址調查、研究、保存維護規劃」、「人權推廣活動、講座、座談會、研討會、國際交流活動」、「不義遺址研究及踏查」等,與「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之補助類別有部分重疊及相似之處(詳附表),難以精確評估各計畫獎補助費之執行成效。爰要求國家人權博物館,就對地方政府之補助範圍與其他計畫之補助內容作明確區分,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及「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對照表

 

補助作業要點

國家人權博物館推動不義遺址保存維護與人權事務發展補助作業要點(107年7月5日訂定)

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教育推廣活動補助作業要點(107年6月8日修正)

補助範圍

(一)不義遺址場域保存維護:建立不義遺址相關紀念物、紀念碑、周邊環境整理(如空間修繕)等。

(二)不義遺址研究調查、出版或應用計畫。

(三)不義遺址活化與人權教育推廣:展覽、演出、教育推廣活動、人才培育、人權事務合作(含國際交流)等。

(一)人權相關議題之歷史記憶書寫、研究及出版計畫。

(二)關於臺灣人權歷史研究及出版計畫、蒐集及建立人權相關史料數位化等。

(三)人權相關不義遺址調查、研究、保存維護規劃等。

(四)戰後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士及議題之口述歷史紀錄、出版、紀錄片拍攝、文學創作、報導文學、繪本創作、展覽、舞臺劇、舞蹈演出、劇本創作、攝影、電影拍攝、教案製作及其他可能之創作或推廣型式等。

(五)提升國家人權視野之人權推廣活動、講座、座談會、研討會、國際交流活動、人權教育通識相關課程等。

(六)綠島、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及人權相關不義遺址深度參訪、研究及踏查等活動。

 

補助對象

直轄巿及縣(巿)政府。108年度編列對直轄市補助250萬元,對縣市政府補助250萬元。

(一)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108年度編列對直轄市補助400萬元,對縣市政府補助400萬元。

(二)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文史工作室等非營利團體或組織、經核准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

(三)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

(四)個人(自然人)。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八)經查108年度博物館業務之推展,其中該分支計畫辦理之人權史料文物蒐集典藏及出版、人權教育展示及推廣以及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等,雖列出建構多元博物館,惟相關人權教育學習平臺、人權教育推廣、年度人權主題活動以及特展巡迴展等相關業務等,不應僅限以白色恐怖時期為主,亦應關注於長期以來,原住民族人權受迫害之相關事件與史料。為喚起世人對七腳川事件、大港口事件等原住民族歷史上人權受迫害相關事件的瞭解,還原歷史真相,國家人權博物館應與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等機構進行合作,辦理阿美族七腳川、大港口事件等原住民族歷史上人權受迫害相關事件的調查研究工作,若研究達一定成果,規劃辦理特展,使國人了解這段歷史。

提案人:蘇巧慧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高金素梅 鍾佳濱  陳亭妃  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柯志恩  黃國書

貳、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一)業務總收入:28億9,231萬1千元,照列。

(二)業務總支出:29億0,446萬元,照列。

(三)本期短絀:1,214萬9千元,照列。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0,108萬3千元,照列。

四、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五、通過決議4項:

(一)經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6年度各場館售票展演之觀眾人數總計為88萬8,841人次,而截至106年底網路購票會員數已達144萬2,492人次,與105年度網路購票會員數105萬6,874人次相較增加8萬5,618人次(增幅為8.1%),顯見觀眾利用網路之購票方式已為常態。爰請文化部妥善運用網路票務系統之資訊,建立大數據資料庫分析觀眾之消費行為,作為將來規畫展演節目與營運策略之參考依據,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陳亭妃  黃國書

(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轄北中南三大國家級藝文場館─「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以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為台灣表演藝術發展的重要領航角色。然經查該中心108年度預算書,卻未見與國內大專院校表演藝術相關科系合作培育表演藝術人才之說明與規劃。爰請文化部針對上開事項重新檢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陳亭妃  黃國書

(三)文化部研議效法義大利、法國,推動「文化卡」,給予青年或兒少藝文消費額度,鼓勵下一代認識本國藝術文化。文化卡評估研究委託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106年9月研究報告完成。107年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成立「阿特銀行」,並建立APP,供國人下載開立「藝文帳戶」,整合藝文機構資源,鼓勵國人進行藝文消費,採點登記後可兌換購物金與其他獎品。

然而目前「阿特銀行」試行至今,成效並不好。審計部107年7月調查發現,參與「阿特銀行」計畫的北北基國小,學童只要到相關表演場館、博物館、美術館,甚至是電影院等館所消費,都能集點換贈品,但是北北基三地內仍有12個行政區內的國小沒有加入「阿特銀行」,而且大多是偏遠行政區,對該區內學童不公。且目前加入「阿特銀行」的館所數量仍有待加強,「採點掃描QR code儲值」的方式,也造成有人到了藝文景點卻找不到QR code在哪邊的情況。該專案立意良善,應加強讓整個藝術文化科技應用系統更為完善,並加強向全國學校推廣。

綜上,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四)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轄各場館主合辦節目,雖各檔節目訂有售票率等目標,然仍有節目之售票情形與預期目標有所落差,致有座位席次應研議有效措施,使其更為充分運用之必要。

國表藝中心三館一團有關演出前未售出票券,應於節目演出前之一定期間,評估可釋出座位之主動規劃處理方式,以鼓勵參與角度,提供民眾或學生多元管道或親民之票價,促進多元族群親近表演藝術之機會,增進民眾聆賞節目體驗之可能性,以利場館資源有效利用,進而推動觀眾培養、文化平權之目標。為利後續推動,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各館團應提出近期及中長期對應策略做法,以期能夠依照節目銷售狀況,採取對應措施。

爰此,請提出對應計畫,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高金素梅 洪慈庸  黃國書  李麗芬  陳學聖  柯志恩  吳思瑤  

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8億2,354萬2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7億9,541萬3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2,812萬9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7,552萬8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3億0,239萬1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4項:

1.凍結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業務成本與費用」項下「管理及總務費用」中「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1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2.「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於106年8月14日核定通過,史博館於107年7月閉館整修,為期3年。計畫總體目標為:總體目標條透過國立歷史博物館整修再利用契機,回歸文化資產修護本業,並重新定位館令空間機能和未來發展方向,以強化各項典藏、研究、展覽、教育、文創等博物館核心業務機能,強化社會影響力,使本館成為其備國際魅力之國家博物館。

國立歷史博物館因應時代變遷而有多樣化的面貌,史博館本身擁有重要的中國古代文物,卻在台灣60年代美術史扮演極重要的角色,且在90年代率先開啟台灣超級特展旋風。今天國人仍難以辨認史博館的個性與定位。趁該計畫3年休館整修時間,史博館應審視自身過往發展與特色,具體確立館務目標與定位,必要時可推動組織法修法。請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鍾佳濱  黃國書

3.國立歷史博物館辦理「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本計畫應回歸著重文化資產維護及博物館教育本質,打造文化公共平台、推廣藝術文化等業務,該館應就如何增加收益、減少支出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陳亭妃  吳思瑤  蔡培慧  張廖萬堅 李麗芬  蘇巧慧  蔣乃辛  陳學聖  

4.國父紀念館108年編列「其他業務外收入」5,627萬6千元,包括資產使用及權利金、違規罰款、雜項等3項收入,較106年決算減少741萬8千元,減幅11.65%。綜觀104-106年「其他業務外收入」項下之「雜項收入」、「文創及出版品收入」決算數均高於108年預算編列數,顯見108年預算編列偏低,應參考歷年決算數,覈實編列預算,爰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高金素梅 黃國書  陳亭妃  吳思瑤  蔡培慧  蔣乃辛  李麗芬  張廖萬堅 蘇巧慧  陳學聖  

肆、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第22款 科技部主管

第1項 科技部原列406億6,425萬8千元,除12月3日通過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科學園區廠商滿意度調查計畫」10萬元、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326億7,353萬2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06億6,415萬8千元。

本項通過新增決議1項:

()「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作業規範」,有關時效性計畫為推動行政院層級重大政策且具時效性之計畫,同時該類計畫申請無限定時效,且隨到隨審。

此作業規範過於鬆散,雖名為「行政院層級重大政策」,但各部會均得申請,成果流於形式,顯難看出相關計畫之具體成效,相關計畫支出檢核管控機制未盡周延,應予強化。科技部會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應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提案人:高金素梅 鍾佳濱  李麗芬  蔣乃辛柯志恩

伍、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基金用途405億1,827萬4千元及本期短絀22億2,000萬元,均照列。

()通過新增決議1項:

1.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中「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科技會報跨部會署科發基金計畫」2億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高金素梅 柯志恩  陳學聖

陸、本會主審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基金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出席說明。

柒、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繼續進行報告事項。

二、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列席針對「新故宮計畫」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未審查完竣部分。

主席:現在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報告,時間10分鐘。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再度麻煩各位委員審查108年度新故宮計畫預算,我準備了幾張ppt做簡短說明,至於更詳細、更完整的部分請各位參閱手上的書面專案報告。

新故宮計畫於106年12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但計畫執行是從今年才開始,計畫主要分3部分,一個是故宮北部院區整(擴)建計畫,第二個是南院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建設計畫,第三個是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系統建置計畫。故宮北院整(擴)建基地包括(A)正館、(B)典藏研究大樓、(C)圖書文獻大樓,隔著至善路南面還有一個新的南側園區,園區也包括在此次整(擴)建計畫中。

接著稍微讓各位委員了解這幾個場館過去的歷史及故宮整(擴)建過程,正館建立於1965年,至今已超過50年,隔年正館即向左右兩翼擴建,以及從正館兩翼向前擴建,分別是第一期與第二期,第三期新建行政大樓,亦即今日之典藏大樓,第四期於1992年新建圖書文獻大樓。最新的圖書文獻大樓興建至今也已超過二十年,第五期曾對正館進行整修,這是滿重要的工程,因為是第一次對正館的全面改善計畫,雖然沒有擴建,但這就是到今天我們看到的正館空間計畫。時間已經過了很久,早期建築技術及材料都滿脆弱的,所以1998年就不斷提出整(擴)建計畫,初期有大故宮計畫,後因面積太大、工程太大引起很多問題,故於民國106年計畫中止。北院於2014年入館人次達540萬人,2017(去)年有440幾萬人次,北院一年365天都在開館,每天至少有1萬多人入館,可說是一個重度使用的場館。也因為如此,公務預算歲入部分比歲出還多,就是因為門票收入高達10幾億元,這是一個很特別的狀況,基金預算收入是7億餘元,支出6億餘元,每年繳庫近1億元。因為整年都開放,所以整修的機會其實很少,往往利用閉館的夜間時間,這些建築物已經非常老舊,包括典藏研究及圖書文獻大樓都很不足,唯一可以做為展館的只有正館跟圖書文獻大樓一樓,這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這一個空間,所以這次整擴建包括正館整修及這幾個場館的整建,以及一個新的擴建的部分,這次有用到南側文創園區的部分;接下來是整個整擴建內容跟其所占有面積以及各項經費,這是整個正館的平面圖,從最高層的三希堂,三希堂現在已經停止不用,因為屋頂漏水,以及其他牆面也都有問題,主要展場就是這三層樓,這三層都是一體成型的,可是它的隔層很脆弱,幾乎都是空心磚,平常裡面已經裝有各種滲水設備,所以工人經常要去換水桶;接下來是我們平常所看到展廳的狀況,這就是整個正館的狀況,我主要是跟各位強調,它的空間、高度、擁擠狀況以及服務設施,其實不太像一個全世界10名之內的國際級博物館。

有關這一次整修,首先說明我們文物典藏的地方,包括A棟後面山洞以及B棟地下,我們這一次整修是在B、C跟D之間移動,A尤其是三棟那邊是沒有動到的,所以文物並沒有要移到外面其他地方的問題,這裡有一個簡單的表,我們先把南側園區整修好,再把C棟大樓作為臨時庫房,接著把B棟的東西移到C棟,再來整修B棟,B棟整修好以後,把C棟的文物移回B棟,接著是人員以及其他設備包括圖書館再慢慢移回去,最後有一部分會留在新的D園區。

接著給大家看稍微看一下C大樓的圖書館如何移到D園區,圖書館就不是文物了;接著是辦公室如何從B大樓分別移到D園區跟C大樓,再來是有一些文物修復室如何從B大樓移到C大樓,以及最重要的是庫房如何從B大樓移到C大樓,整修完了以後再移回來,我們已訂定一個嚴謹的文物移動原則,計畫期程是B、C、D這三個區的移動,到了第二個階段才會動到正館A的部分。

在這個地方我要先跟大家說明一下,巴西國家博物館大火對我們來講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簡報右上圖是整個大火燒過之後空中的照片,裡面完全被焚毀,損失非常慘重,我們可以看出如果結構是單一棟的話,就會面臨這樣的危險,當時的報導曾指出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後來經過檢討,就是因為政府刪減維護經費、消防系統疏漏,甚至有時候跟選舉也有關係,所以今天我們審查新故宮的預算,希望行政部門可以國會一起來合作,看如何來克服這個問題,同時巴西這一個大火也給我們一個啟示,就是我們的文物是不是要集中在一個地方,可能以長遠來講也需要考慮,同時第二個,文物在移動的過程或是建築物在整修的過程中,都是處於比較危險的狀態,甚至會發生火災,我以上做簡單的報告,希望今天的審查可以順利,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召委又排了新故宮專案報告,其實滿不容易的,你們一個小單位預算也不多,竟然可以排三次審查,表示你們在之前的事前準備作業非常不完整,但是你們今天的報告有把你們一些詳細的計畫列出來,首先請教院長,新故宮計畫是延續之前停止的大故宮計畫,在新故宮計畫裡面,我不曉得你最近有沒有留意外界的輿情以及討論,舊的大故宮計畫在馬政府時代就開始做了,經費也高達315億元,當然新故宮計畫的經費有縮減下來,之前有人批評你們是不是換了一個新殼上市來規避環評,這部分在今天的報告裡面也有寫到,院長要不要再說明一下,你們在相關的法令跟民眾的溝通上是否都已經做好完備的準備了?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這點應該沒有問題,因為大故宮計畫跟新故宮計畫最主要的差別是在擴建的部分,大故宮計畫擴建將近2萬坪,甚至一早提出的是3萬坪,我們這次新故宮頂多就是3,000坪,而且並沒有向下開挖,將來也不會用到綠地部分,根據環評法,我們也不需要再次環評,事前我們也都有溝通。

洪委員慈庸:所以現在民眾沒有什麼反對的聲音?

陳院長其南:大致是沒有。

洪委員慈庸:希望到時候開始做時,不要又有反對的聲音出來。這個計畫經費101億元,當然,我們希望花了錢就應該有成效,請問你們預計的成效是什麼?

陳院長其南:預計的成效當然是把北院累積了3、50年沒有辦法整修的部分,一次完整的解決,當然,這也會提升我們展館參觀的品質,相信以後會有更多的遊客進來。新故宮和大故宮計畫最主要的差別,在於新故宮計畫在南院擴建了一個新場館,這對南院未來的發展是很有幫助的。

洪委員慈庸:當然,我們看的是最後參觀人次會提升多少,你們現在把整個環境弄好,把品質提升,至於會有多少人次進來,我想這才是重點。如果我們以北院400萬人次來看,未來這個計畫完成之後,院長認為會提升多少參觀人次?

陳院長其南:我保守估計,北院繼續維持每年差不多400萬參觀人次,其實這是保守估計,高的時候可以超過500萬人次;至於南院部分,目前是不到100萬人次,我們希望可以提升到至少200萬人次。

洪委員慈庸:這跟之前院長的期待沒有什麼差別,剛剛講到北院,因為院長提到的這些原因,所以必須花這些錢來進行整擴建計畫,而在前幾次質詢中,院長也提到相關問題,但是最近我看媒體報導,還是在講閉館3年的問題,報導中甚至指出,你們希望透過中國文物的南遷來稀釋或逐步消滅中華文化,以及救選情,就是歸納為這兩個重點,院長,你如何看待現在外界對這個計畫的批評?又你們會不會真的閉館3年?這個選項還存在嗎?

陳院長其南:這個問題可以分成兩個方面回答,像我剛剛提到的巴西大火,不管怎麼看,其實所有文物集中在一個庫房或一個地點,並不是最好的策略,所以長遠來看,如果我們有足夠的財力、預算,還是應該把國寶分散,這樣會比較安全。但是這次的新故宮計畫並沒有分散,整個文物還是保留在北部的典藏庫房。我想選前為了選舉,各種網路群組散發的消息,是為了要打擊執政黨、政府的形象,其實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可能性。

洪委員慈庸:院長,現在也沒有閉館3年的情事,經過其他在野黨委員的質詢之後,看來你們是方向轉彎了,並沒有閉館3年這件事了,是不是?

陳院長其南:我想閉不閉館,都是需要做準備的,因為這件事情並不是完全看政策,也不是看院長個人的想法。

洪委員慈庸:所以評估還沒有確認?

陳院長其南:那是一、兩年之後的事,我們現在只是儘可能的考量各種可能性,至於最後的決定,尤其是在今年整個PCM廠商的先期規劃出來後,我們才會再做評估。

洪委員慈庸:所以我現在可以先做一個小結論,就是還沒有確定未來要怎麼做,閉館或是在沒有閉館的情況下進行,都還沒有定見,是不是?

陳院長其南:對!我們還要透過專業的評估。

洪委員慈庸:因為時間非常有限,另外我要請教有關南院的部分。剛剛院長提到南院國寶館是一個很大的重點,在你之前的院長曾經提到大概預計要4年,但現在看你們的規劃,不含今年,至少還要5年,這樣的時程確定嗎?還是會有其他變數?

陳院長其南:再4、5年,應該是正常程序可以完成的。

洪委員慈庸:是正常程序,但還是有很多意外。

陳院長其南:對!還有很多可能的變數。

洪委員慈庸:所以我們也不曉得什麼時候可以完成!好!我們來看國寶館,其實很多人把希望寄託在這個新的館,根據今年到11月的統計,南院參觀人次不到70萬,年初時,前院長曾提到希望今年的參觀人次可以提升到120萬人次,因為今年投入相當多的資源與精神來提振南院,但看起來似乎效果並不好,只有70萬人次,我認為到年底大概也就是80萬左右。國寶館未來要投入三十幾億元經費,院長剛剛提到的200萬人次,是真的有信心嗎?我們今年投入1.35億元,可是什麼也沒看到,反而比預期的人次還少,所以這些經費投進去後,真的看得到成果嗎?

陳院長其南:這個數字應該這樣看,回到剛剛那個數字,69萬、70萬或80萬,其實這是國內所有博物館入館參觀人數的最好結果,包括奇美博物館或其他博物館,大概很難超出80萬或100萬,所以故宮南院有這樣的參觀人次,已經算是巔峰了。現在南院和北院的差別,缺的是國外的觀光客,所以我們一定要想辦法讓南院對國外的觀光客有吸引力,主要是從展覽內容來著手。

洪委員慈庸:院長好像對80萬的參觀人次還滿滿意的,但是你們設定的目標,今年是120萬,之後是200萬,所以你要超越這個目標要非常努力,我們希望經費投下去後,可以看到成果。院長剛剛提到要吸引國外觀光客到南院,這是一個重點,問題是國寶館能不能達到這樣的功能,這也是一個很重大的事。你剛剛說在博物館中,南院的表現已經不錯了,但我也要提醒你,台中花博花蝶館一個月參觀人次就有16萬人,所以那並不是那麼容易滿足的數字,希望院長可以再加油!

陳院長其南:謝謝洪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請問院長一個簡單的選擇題:一間博物館是否應該閉館整修?答案有A、專業性考量;B、政治性考量;C、商業性考量。請選擇。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是專業性考量。

蘇委員巧慧:是專業性考量,可是我們看前一陣子在輿論及媒體上聽到故宮有閉館3年的傳言,之後,不得了,紛紛展開的新聞報導,用的是「前所未見」、「國際罕見」來形容,甚至出現2025消滅故宮的輿論,我要請教院長,姑且不論院長剛剛的答案是ABC專業、政治或是商業性考量,面對這樣的輿論時,院長有讓故宮做了一些研究,看一下國內或國外有沒有全館閉館整修的案例?因為媒體說我們是前所未見及國際罕見。

陳院長其南:有啊!荷蘭國家博物館就閉館了將近12年。

蘇委員巧慧:很好,院長不愧是博物館專家,請看一下,不只是台灣,比如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已經閉館整修3年,而且現在也已經啟動了,媒體下標為:小別後,更美好。再來,在國際上也不只荷蘭,甚至是斯德哥爾摩博物館、布達佩斯美術館及法國橘園美術館等有名的博物館都有閉館整修,時間分別為1年半、3年及4年,甚至是10年。我個人認為一間博物館是否要閉館整修,這是非常專業性的判斷,最重要的考量,第一,就是文物侵害一定要最小,即展出品的侵害也一定要最小;第二,對遊客參觀的安全及品質必須要能確保;第三,甚至對博物館內的所有研究、行政人員及工作環境都要照顧好,以上是我認為一間博物館整修時要考量的最重要因素。之後基於專業判斷,我們再來決定是否閉館。

我聽到您在報告裡說,現在故宮的工人,每天工作之一,竟然是下雨天一定要用塑膠桶去接屋頂的漏水,這實在太荒謬了,堂堂的故宮啊!其次,現在的計畫到底是否閉館還沒有確定,剛才您是這樣回答洪委員慈庸的質詢。未來我一定會基於剛才提出的三個理由,並用專業性的考量角度來審視故宮是否閉館整修的這個議題。院長應該同意吧?

陳院長其南:沒有問題,容我說一句話,通常不閉館的博物館都是分開有好幾棟,所以他們可以一棟一棟整修,另外的則可以保留。

蘇委員巧慧:院長,對於要不要全館閉館,我也沒有定論,因為我不是專家。未來您提出這項計畫時,我一定會用上述專業性的角度來審查,這是我想表達的第一點。

第二,今天是新故宮計畫的專案報告,為什麼我們必須討論此一專案呢?我幫大家整理一下,上次在審預算時有太多的問題,問題可以分為目的、手段及執行的部分。有關目的的部分,大家會問新故宮整體規劃的藍圖是什麼?未來南院的定位是什麼?坦白講,這是一個政治性的問題。至於,手段的部分,北院會不會全院閉館?文物是不是會南遷?這都是專業性的問題。最後有關執行的部分,公共工程自償率的訂定是否合理,以及是否達到預期效應或延宕等,這也是專業的問題。

有關專業問題的前身,最重要的就是大家對故宮南院的定位有不同的想像,再進一步而言,大家為什麼會有不同的想像?您在上任的第一天就說,您的目標是要故宮台灣化,坦白講是院長提出您心中有這樣的藍圖,不過我們要回歸事實面來看,新故宮計畫在您上任之前,2017年11月6日就已經是被行政院核定的計畫。院長,即便您心中有藍圖,您也應該依行政院核定的計畫來執行新故宮計畫,我這樣的認知沒有錯吧?

陳院長其南:完全正確。

蘇委員巧慧:完全正確,所以新故宮計畫完全無涉於故宮南院的定位,它就是一個以改建工程為主的計畫。我們為了整修屋頂的漏水,必須整修已經50年且被視為珍寶的故宮。本席要再說一次,我對故宮的態度一直是一致的,這是歷史的因緣際會,台灣有機會與這一批珍寶共存,這就像任何一段歷史一樣,既然已經在台灣,我們就應該讓其落地生根,並視為我國文化的一部分,我們要用這種珍貴的態度去對待它們,因此包括被展出的場域都應該好好認真規劃出來。今天新故宮計畫就如行政院核定的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的中程計畫,難道不應該是這樣嗎?院長,這是行政院核定的計畫,沒有錯吧?

陳院長其南:對。

蘇委員巧慧:我們今天應該要這樣討論才對,因此等一下在預算討論時,大家可以從這個面向來談,就是新故宮計畫到底有沒有需要修整擴建北院場館,以及興建南院場館來帶動博物館的國際參觀?這是我希望進行討論的方向,不過也真的要提醒院長,既然您都同意我剛才的論述,其實您一開始就提出對故宮的想像,對於沒有說清楚的事情,真的會導致大家太多及無盡的想像,故宮台灣化何其偉大,但是並非在您在任內可以超越行政院核定的計畫,就這樣馬上去做啊!我非常期待院長,您要根據這項計畫來談,而不是根據您心裡的想像來談,有沒有問題呢?

陳院長其南:沒有問題,我一直嚴守新故宮的專有名詞,這是行政院核定的那本計畫書。我身為院長,當然對於故宮未來的發展要有想像,尤其我是在博物館研究所擔任教授,常常在教台灣博物館的發展史,而故宮一向都是我們的案例,我們就會有很多想像。

蘇委員巧慧:院長,我必須提醒,您是一位學者時,您可以大大方方說出您的想像,不過今天您身為故宮的院長,您的一言一行代表著故宮未來的方向,我希望等一下在審查預算時,我們是照著行政院核定的新故宮計畫來進行討論。我對院長提出上述的提醒,也向大家說明今天的狀況為何。謝謝。

陳院長其南:謝謝蘇委員。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時間非常趕,我對新故宮有非常多存疑之處要就教於院長,不過也謝謝蘇委員巧慧剛才做的定調,包括洪委員慈庸的意見,我想有一些事項都要做一些確定。第一,你們在報告的第12頁有寫,典藏文物並沒有任何移往南院的規劃,是有部分但沒有全部,這是確定的嗎?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對。

柯委員志恩:第二,有沒有閉館的問題,顯然前兩位委員說了老半天,院長的答復是要尊重專業,目前不會決定,而有關閉館3年,可能在1、2年後才會根據專業來處理嗎?

陳院長其南:對。

柯委員志恩:我還是要提醒院長,在回應洪委員慈庸時,你特別說有些在野黨要來修理執政黨。我讓你看一下,我在11月12日問你有沒有要閉館,你也說你們有在討論。行政院發言人Kolas還特別講,北院閉館已經是確定的方向,而且目標是從北院到南院,這都是他所講的。在我質詢完之後,顯然故宮要閉館3年不是空穴來風,而是你們內部已經有這個方向,我只是提醒院長,如果你認為這是專業考量的話,你就依照專業考量來處理,因為你們行政院發言人都已經這樣說了。包括要不要支解故宮,你曾經接受專訪,在專訪中說要成立「東方書畫美術館」、「工藝美術館」及「東方文學院」,這還存在嗎?你要把故宮變成三大部分還存在嗎?

陳院長其南:那些內容都是我上課的時候講的。

柯委員志恩:那是你上課的時候講的,不是你當院長的身分,是你當陳教授的時候的感覺就對了,所以我才說蘇巧慧已經幫你定位了,今天我們就不再談這個部分,這是你理想中的故宮,你身為故宮的院長還是從新故宮計畫著手,這樣沒錯吧?

陳院長其南:對,新故宮計畫是一個工程計畫。

柯委員志恩:這三個部分是你在陳教授的身分上去做的,我只先確定這三點。

接下來我們看看真正很重要的,新故宮花了101億元,它的效益如何?前院長林正儀特別提到,新故宮如果成形的話,2024年應該可以達到800萬人次,你的預估是多少?你認為新故宮完成的話,參觀人數會有多少?

陳院長其南:如果沒有其他因素干擾,這個目標是沒有問題的。

柯委員志恩:我們看看104年到107年的情形,馬政府時代為什麼會有大故宮計畫是想仿照羅浮宮,希望能衝破1000萬人次,所以要擴大。可是,我們看合計的部分,104年達到629萬,再衝一下就有機會達到700萬,後來陸客慢慢減少再加上其他的因素,如果以800萬人次的目標來看,如果加把勁的話,104年已經將近629萬人次了,距離800萬人次也不過差了一百多萬,花了101億元增加100萬人次,你覺得這個效益合理嗎?

陳院長其南:我覺得這件事情不能單純這樣看,到104年有五百多萬人次,我覺得這是故宮在透支,因為是365天,甚至每天開放9個小時。

柯委員志恩:你那時候評估是希望南院能夠達到150萬人次,事實上南院開幕的時候是147萬人次,所以南院是有潛力的,以林正儀前院長這種800萬人次的效益來看,也不過要增加一百多萬參觀人數,增加一百多萬的參觀人數卻要花101億元,從效益而言是值得檢討的。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現在要馬上進入下一個話題。馬政府時代提出大故宮計畫的時候,非常多民進黨的委員特別提到要辦公聽會,要有環境影響評估、要都市變更,林佳龍也提到了,但你們都沒有辦公聽會,也沒有其他作為,請問,新故宮計畫有辦過任何公聽會嗎?

陳院長其南:應該有。

柯委員志恩:應該沒有,有辦的話把報告拿出來,有嗎?我告訴院長,2016年6月5日跟里民有約,但人數非常少也沒有學者專家參加,你們給我的三十幾頁報告中所引用的都是101年到104年馬政府時期的資料。而且你們在9月22日辦的時候,你們回應當地大雙溪好土聯盟時表示你們要適時辦公聽會,你們的內容全部引用馬政府時代的陳年往事與居民溝通,你們有辦公聽會嗎?請告訴我有沒有?院長不知道的話,請後面的人回答。

陳院長其南:我向委員說明就好。大故宮計畫和新故宮計畫相差十萬八千里。

柯委員志恩:你們沒有辦公聽會。

陳院長其南:照規定不需要環境影響評估。

柯委員志恩:你縮小了面積以迴避環評。我先請問你們有沒有辦過公聽會?你覺得不需要辦,是不是?

陳院長其南:基本上新故宮計畫的主體在於整建,就是強化舊有的建築,這是和大故宮計畫最主要的差別。

柯委員志恩:這個茲事體大,你報告中提到的華表廊道加上1樓入口意象門廳,再加上新辦公室等於10.4億元,華表廊道後面完全是玻璃,是很漂亮的玻璃,但這個玻璃茲事體大,雖然很漂亮,這要10.4億元卻在第5頁中只以22個字帶過,而且你要將正館的賣場和公共服務中心搬到這個玻璃廊道。台灣氣候非常炎熱,還有颱風、地震,台北花博的台灣精品館就是使用玻璃,那是個失敗的例子,因為夏天需要很多冷氣,維修、電力成本都有問題,而且要往下挖,你上次回答洪委員慈庸說沒有往下挖,我幫你計算出來了,入口廊道在地下還要挖3670.3平方公尺,居民已經將這個地方向台北市文化局列冊了,到時會不會通過都還不知道,你不辦公聽會,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不要告訴我你已經縮小範圍了,事實上大家都有意見。

我們再看一個更嚴重的問題,這到底是誰的點子,我不知道,這麼漂亮的玻璃在台灣適不適合?過去很多人反對保護區變住宅區25,我們看你的故宮計畫中侯硐溪的部分,那時很多人講這部分是屬於土石流的潛式危險區,結果你要將新辦公室建在同樣的平行基地上,居民會抗議,你怎麼辦?你不辦公聽會,你不辦學者專家的公聽會怎麼辦?到時人家來向你抗議,就我瞭解,你們三次要求營建署幫你們評估,營建署拒絕,他們是在7月才同意做南院,這個部分你怎麼辦?當初你反對故宮的理由就是怕崩解,現在你反而在同樣平行的基地上建辦公室,怎麼辦?你怎麼處理?我還要提到,我們就是知道你們的執行力很低,最急迫的是正館會漏水,正館要整修的話,沒人有意見,但你們的計畫表顯示你們要在非常後面的第三階段2020年才要執行漏水工程,事實上這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嗎?為什麼反而在第三期或第一期的最後階段才要做,那是兩、三年之後的事了,那不是最該解決的事情嗎?還有臨時庫房並不是從A搬到B、B搬到C而已,現在正式的庫房中有這麼多的書籍,怎麼搬遷?這不是搬家公司能做的,這不僅不是搬家公司的問題,你要搬到南院的臨時庫房,南院的臨時庫房還要養庫三年,包括油漆剝落的部分,現在你們的臨時庫房卻是半年就完工,不需要養庫了嗎?即使臨時要做修正,不只是庫房的整修而是一些其他的整修,每個書畫、每個玉器的保存與溫度都不一樣,從A搬到B,B搬到C,這不是搬家公司可以做的。我還是要提醒你改箱為櫃,杜正勝時代要將箱子拿到櫃臺就歷經了杜正勝、石守謙兩任院長,而且中間還遺漏了5件東西,當時是這樣的搬法,你如何承擔這種風險?由誰來搬?哪個是檢核單位?你的報告中統統沒有看到這方面的資料,這部分如何解答?

陳院長其南:剛才委員所說的前半段我完全同意,就是華表大道的空間,我們會交給先期規劃者重新評估,我們看評估的結果,我們並沒有預定的立場。

柯委員志恩:我們已經要開始審查預算了,101億元等一下就會到我們手上,你卻無法回應我的問題,包括新的建築大樓的問題。

陳院長其南:這一定要規劃出來才會有結果。

柯委員志恩:已經有這麼多規劃了,到目前為止有安全的問題,特別是你的辦公室大樓要蓋的地方是當年故宮反對的地方,你們還要在這個地方蓋,那是平行的基地,難怪有一堆人在反對這件事情。

陳院長其南:那不一樣,大故宮計畫是整個大開發,我們現在幾乎都是整修舊的部分,包括藝文園區也是如此,藝文園區是整個都是整修。

柯委員志恩:如果是整修,你的時程表顯示的是最需要整修的部分反而放在後期,其實你都在做擴建,在擴建的過程中,當初很多民進黨委員質疑的水土保持、安全問題,到目前為止,任何一個你都沒有完整的報告,等一下審查預算時我再一一提出就教。

最後,有關東博的調查報告,上次另外一位召委告訴大家你們要提出調查報告,到目前我還沒有看到這個調查報告,你們如此藐視教文委員會,要求你們要提出調查報告,我到現在還沒有接到,如果沒有看到調查報告,院長,預算我們再說。

陳院長其南: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陳院長,故宮博物院有幾個?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故宮博物院只有一個。

鍾委員佳濱:只有一個嗎?就像中國只有一個。你知道什麼是「一個中國」原則嗎?中國只有一個,北京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當然,今天談這個政治話題太敏感了。你說故宮只有一個,但我上網查了,還有一個叫做「北京故宮」,請問,北京故宮和現在你所代表的故宮是同一個故宮嗎?

陳院長其南:它是位在北京,可是他們叫做「故宮博物院」,我們叫做「國立故宮博物院」。

鍾委員佳濱:很好、很好,所以我們叫做「國立故宮博物院」,只有一個,「一個故宮」原則指的是國立故宮博物院,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是。

鍾委員佳濱:南院是國立故宮博物院的一部分,沒錯吧?

陳院長其南:對,它是我們其中的一個組。

鍾委員佳濱:陳院長是故宮博物院唯一的合法代表,沒錯吧?一個故宮的原則要很清楚,國立故宮博物院位於台灣,有兩個院區,一個在台北外雙溪,一個在嘉義太保,這都是故宮的一部分。明天就是耶誕節了,我先就這個部分釐清一下,一個故宮的原則不是故宮博物院而是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博物院是北京的,它通常俗稱「北京故宮」。我們放個電影輕鬆一下,大家喜歡看的哥吉拉,聽說有三個頭的比只有一個頭的厲害。目前故宮就是一個,不管是北部的院區或南部的院區都是國立故宮博物院的一部分,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對。

鍾委員佳濱:現在這兩個展區都是由台灣人民的納稅錢維持的,裡面所陳列的文物算是世界人類文明資產,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對。

鍾委員佳濱:很好。國立故宮博物院有兩個展場,北部院區和南部院區相比,南部院區比較大,但在使用面積、展示空間和典藏空間─尤其是典藏空間,北部院區遠遠超過南部,但在使用年數上,南部比較新、北部比較老舊。從遊客數比較,以去年為例,北部有443萬,南部只有61萬,顯見南部院區還有進步的空間。

剛才有個議題,北院到底是封館還是整建?過去國立故宮透露出來的訊息很不一,剛才有其他委員質詢指出閉館是你們說的,不閉館也是你們說的,到底你們在講的閉館是什麼事情?是指整建期間有部分展館要暫時停止展示,是不是這樣?你說的閉館是什麼意思?你是指正館、展覽大樓或典藏大樓?

陳院長其南:這容許我用一分鐘說明一下。

鍾委員佳濱:是正館嗎?

陳院長其南:是正館,正館以前曾經分層整修過,一層修完再修另外一層,是半開放的。

鍾委員佳濱:是分層封閉。

陳院長其南:對,那個經驗非常痛苦,可是故宮在北院畢竟還有兩個其他的館,所以要看閉館的意思是閉一個館或是全部閉館。

鍾委員佳濱:以後你們回答問題要很清楚,不然其他在野黨的國會黨團關注關西機場發生的假新聞事件,他們說當初召開記者會指責、譴責大阪辦事處的也是他,現在為了一個優秀外交官的生命損失也是指責外交部施壓,所以第一時間的用詞要精確,不然有時候就會以訛傳訛,被其他有政治意圖者操作。

現在我們證明你們所說的閉館有正館、圖書文獻大樓、典藏研究大樓,因應故宮北院新故宮計畫的整建要分期辦理,不可能穿著西裝改西裝,所以在整建期間一定要做部分展覽和文物典藏的移轉,是不是這樣?沒錯吧?

陳院長其南:是。

鍾委員佳濱:我們看看你們會怎樣移轉。除了北院的移轉外,你們可能移轉那邊?北院國外遊客比例占了將近七成,我記得你之前有說明,就外國遊客來講,不管是在桃園機場或小港機場落地,到北院外雙溪和嘉義太保對他們來講沒有差別,因為他們就是來到台灣、來到國立故宮,他們未必分得清楚目前的故宮有兩個院區,他們就是要看故宮文物,所以整建期間對外國遊客的影響不大,他們只要從住宿的飯店拉車到外雙溪或嘉義太保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但對於三成的本國旅客,尤其是北部的在地客就會感受到當北院和南部同時有興建工程時,北院的展場面積和展覽縮減,他們就會受到影響,對於這點你們做好準備了嗎?比如以前北部在學生的校外安排可能習慣到北部故宮,整建期間正館不能維持原來的營運,你要他們怎麼辦?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陳院長其南:有,這多少會受影響,尤其是本國的觀光客。

鍾委員佳濱:影響到哪些部分呢?我幫你們想過,一個就是導覽志工,你們有沒有統計過北院導覽志工和南院導覽志工人力資源的多寡?哪邊比較多?

陳院長其南:北院多。

鍾委員佳濱:如果國際客拉到南院,南院要有導覽志工,北部學生的校外教學也要有北部的導覽志工,你能夠把北部的導覽志工搬到南院嗎?你們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陳院長其南:這個都有。

鍾委員佳濱:你們很有名的導覽志工曾老師會講四國語言,你要他到南院去幫忙導覽嗎?

陳院長其南:我們可以聘請他過來。

鍾委員佳濱:這樣嗎?那我趕快打電話問他。

陳院長其南:南院和北院的故宮員工每天在高鐵上來來回回的至少有10位到20位。

鍾委員佳濱:我瞭解,但我要強調的是這些導覽志工有的是全職,有的是志工,既然叫做「志工」,我要好好的提醒你,你們要好好的想一想,當南北院區都是國立故宮的一部分時,你要考慮到展覽能量的南北調度與分攤。其次是旅行社的安排遊程,在整個施工期間,從107年開始到112年這段時間要旅遊業者如何和你們配合?你們有沒有做好準備?

陳院長其南:這還有一、兩年的時間。

鍾委員佳濱:還有一、兩年的時間,你們要準備提出來向大家報告。

陳院長其南:好。

鍾委員佳濱:南院有個南院處,我查了你們的組織規程,南院處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北院處有器物處,書畫處、圖書文獻處等,大概相當於南院處的第一科典藏研管,教育展資處大概和教育展資科一樣,秘書處和第四科行政管理科很像,安全管理室和安全管理科很像,基本上故宮南院處就是故宮的小縮影。我提醒你,國立故宮只有一個,你這樣搞叫做故宮分離主義,這樣不好。我建議你們調整,故宮既然只有一個,南院區基本上只有典藏和策展兩個功能,未來故宮的組織規程還是一樣,你們的器物、書畫、圖書、文獻基本上是分器物的類型,但你們的庫房大概是分為金屬、瓷器,你們的保存條件在你們的計畫中寫得很清楚,希望未來你們研究一下組織規程,不要給人家兩個故宮的印象,好不好?

陳院長其南:好。

鍾委員佳濱:故宮只有一個,南部故宮院區是屬於故宮的一部分,知不知道?不要搞故宮分離主義,可不可以。

陳院長其南:好,謝謝。

鍾委員佳濱:我最後的結論,北院要整建續命,南院要分攤維持,不只是分攤展品、分攤庫房還要分攤遊客,所以在故宮只有一個的前提下,我希望院長好好的兼顧這兩個目標,北院在整建過程中能夠維持在地遊客的需要,南院要維持文物的展覽,同時要吸引外國遊客繼續來,因為有四百多萬人次。我希望你們做到幾點:第一、在工法上要因應極端氣候、能夠維持文物的基本保存。第二、工期要準時完工不得延誤,不要為了同時兼顧展覽與工程而延誤。第三、在遊客分析方面,對於這段時間分攤到南院的遊客要做好分析。第四、剛才有委員提到南側基地有民眾表示有意見,你們的期程顯示你們有在進行,你們要注意沒有取得當地居民的認同之前,南側基地的工程要謹慎而為,我就不再重複了。最後,南院區的導覽要趕快和旅遊業者溝通,你們的組織架構不要搞故宮分離主義。可以同意嗎?

陳院長其南:可以,完全同意。

鍾委員佳濱:你們趕快回去做組織規程的調整,讓南院處成為故宮的一部分,好不好。

陳院長其南:好,謝謝。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在教文會再次談新故宮計畫,大概就是因為新故宮計畫有很多問題。我們現在是要審預算,其實從之前的爭議,從大故宮到新故宮,問題到底有沒有釐清?有沒有解決?新故宮大概是以整建為主,擴建為輔,有部分擴建,整個問題大概還是總預算到底是多少,對此有委員提出質疑。新故宮計畫整個公共計畫編列了91.3億元,在公務預算中編列了9.7億元,所以整個新故宮計畫應該是101億元,這點應該無誤,你們自償率的計算基礎也是用101億元,是不是?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對。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的問題是大家對新故宮的爭議在於是怎麼樣的做法?我們看預算的執行率真的是滿低的,整個故宮的公共建設預算今年度匡列了四點多億元,到11月底執行率只有9.14%,新故宮計畫是從107年到112年,所以今年是第一年,好像還沒有開始真的動就有很多話題,所以我提醒院長,已經核定的計畫就照計畫做。計畫中當然會有一些爭議,不管如何還是要面對,比如預算遇到問題,當時你們和營建署協商,因為你們要委託營建署,後來營建署只挑了南部新建的國寶館,其實北部是最難做的,邊整修邊展覽邊開放,營建署不做,故宮裡面又沒有工程比較專業的人員,所以你們在評選時其實有些困難,有很多問題就會產生很多爭議。

我們看一下現在的標案,你們標出去的包括很多結構補強的標案,到11月底編列了4.2億元,真正支用的只有0.38億元,我們就要審查明年度的預算了,明年度的預算你們還編列了8.6億元,你們要怎樣做?預算不是這樣編的,107年到112年已經核定了101億元,如果第一年執行遇到困難,像營建署到5月才說他們只要接南院三十幾億元,北院要你們自己做,我看你們到現在有很多評選,北院北側整建計畫的評選是不是明天要評選出來?

陳院長其南:好像兩次都流標。

張廖委員萬堅:明天也流標嗎?

陳院長其南:沒有人來。

張廖委員萬堅:年底就標不出去了。

陳院長其南:對,所以第一年預算的執行主要就是先期規劃,包括PCM的標沒有標出去。

張廖委員萬堅:整個先期規劃沒有辦法標出去,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對。

張廖委員萬堅:你編列第二年度預算就要覈實編列,在規劃動線上,剛才你回復很多委員華表大道到底要不要做的問題,在PCM規劃出來的時候覺得有意見就取消掉或取代掉,第一年度的規劃還沒有一個方向,第二年度又編了八億多元,這樣子意義在哪裡?你們是要分為六年編列或是怎麼樣?不然明年這8.6億元一定又是保留,沒有辦法做。

陳院長其南:我們有控制好,雖然第一年度的標案到年底之前標不出去,但我們希望明年年初可以解決。

張廖委員萬堅:這是你們的幾個重要計畫,北部院區、北部整建計畫大概有43.06億元,南部大概是37.10億元,北部、南部差不多,還有第三個計畫,第三個計畫應該比較沒有重大問題,但是這些工程很讓人擔心,比如藝文中心已經標出去了,但藝文中心現在變成暫定古蹟,台北市政府審不審?

陳院長其南:現在還在審。

張廖委員萬堅:你怎麼做?

陳院長其南:我們說會有很多變數的道理就在這裡。

張廖委員萬堅:今天這個專案報告是要審查明年度的預算,第一年的執行率超低又遇到困難,你們遇到困難要讓我們知道,我們才給你比較實在的預算,不然明年的預算給你,執行率最低又沒有辦法執行,最後變成浮編、虛編、亂編,總計畫101億元是不會變的,現在是執行進度的問題。

我們再看第三項,第三項本來是明天要評選,結果沒有人來投標,所以明天流標了,北側整建計畫委託專案管理的單位也找不到。

陳院長其南:我們會請工程會幫忙。

張廖委員萬堅:工程會幫你們很久了,包括和營建署協調,協調到最後就是新建的比較容易,所以他們拿去做,北區有歷史建築、水土保持的問題,也有居民反對,他們不要做。

陳院長其南:我們編列了九千多萬元,還是沒有人來標。

張廖委員萬堅:南院1,700萬元的規劃設計委託營建署辦理得如何?這1,700萬元是今年度的。

陳院長其南:這應該完成了,今年應該批出去了。

張廖委員萬堅:這進行多久?這規劃設計至少一年吧?

陳院長其南:對。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才批出去,明年整年都在規劃設計,明年編了3.2億元預算,到明年也是保留,是不是?

陳院長其南:不會,明年會開始動工。

張廖委員萬堅:上星期五(22日)教文會的每位委員都收到某個聯盟的陳情,他們說當時的大故宮計畫,106年6月院長與里民有約,院長和他們聊了也很重視他們的意見,然後在9月份回函給他們說會召開公聽會,會跟他們好好的溝通。現在問題是當時他們反對大故宮的意見在新故宮中看還是可以看到一些影子,包括華表大道、被指定為歷史建築的藝文中心,其工法和整建工程如何進行,他們還是會擔心;新建大樓會不會影響水土保持和其他方面,他們也很擔心。

剛才你回答委員說這個不必做環境影響評估,所以不開公聽會,我覺得這是不太正確的想法,不管怎麼樣,當初這些居民反對大故宮,他們有一些意見,現在新故宮要做了,工法、做法、原來的設計是否恰當等等還是應該和他們對話,這樣計畫才能夠順利進行,我剛才質詢就說你們遇到專業工程很大的問題,你們要誠實面對,不然執行率這樣,明年的預算一定要刪,這根本沒有辦法做,即使編下去也沒有辦法做。

陳院長其南:公聽會在先期規劃中就是其中一個必要的過程,所以沒有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一定要儘速和他們展開對話,不然已經發包出去的結構補強等等工程全部沒有辦法做,還是掛在哪裡,明年的預算怎麼給你?

主席(張廖委員萬堅代):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聽到院長的口頭報告,你很清楚的說明了這次新故宮和大故宮已經非常不一樣了,我也看到工程範圍和預算,新故宮幾乎只是大故宮的八分之一而已,也因為我們是採取原基地整建和低密度的整建方式,開發面積低於5公頃,所以不必進行環評,雖然如此,還是有相關的其他規範要遵守的。

新故宮和大故宮非常不一樣,新故宮有三個部分,第一個是北部院區的整建;第二個是南院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的建設計畫;第三個是軟體的部分─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系統建置計畫。新故宮有這三大計劃,目前我們比較關注的是北院的整建計畫,北院的整建計畫分為四個部分:正館的整擴建、典藏研究大樓和圖書文獻館的整建、新行政大樓的新建、南側基地藝文服務中心與綠地公園的整建。整個北院的整建有舊的也有新的,我們要關注的有兩個部分,不管是整建或新建對整個環境的影響是什麼?我講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文物和遊客的環境,這都是北院整建時應該注意的。我要講的部分剛才柯委員和張廖委員都提到了,新建的部分有新行政大樓,整個北院的整建中新建的部分只有新行政大樓,藝文服務中心是整建舊有的建築物,所以唯一新建的就是新行政大樓。我們可能不能以低於5公頃面積、不需要環評來回復,新行政大樓是不是確實會蓋在山坡地?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不準備蓋在那邊。

李委員麗芬:不準備蓋在那裡,那會蓋在哪裡?

陳院長其南:蓋在南側的停車場那邊。

李委員麗芬:我記得是比較靠後面的地方。

陳院長其南:比較靠近至善路的地方,那裡不是山坡地,但未來還是要請先期計畫的單位再去評估,如果確定是這樣的話,計畫要改變。

李委員麗芬:雖然低於5公頃不需要環評,但蓋新建築物時還是要符合建築法規等等的要求,這部分你們一定會去做嗎?

陳院長其南:當然。

李委員麗芬:我要澄清的是雖然不做環評,但新蓋的部分一定要符合所有建築及環境的規範,這些你們都會要求也會做到嗎?

陳院長其南:沒錯,這是當然的。

李委員麗芬:關於大家關心的華表廊道,民眾的聲音就是全部使用玻璃會不會浪費空調?羅浮宮也有玻璃,當然他們的氣候和我們不一樣,不過我覺得使用玻璃有個好處,如果建築全部是在地底下反而需要照明,必須要有更多照明的設備,照明的電費也是需要的,怎麼樣設計既可以穿透又可以省電,其實是可以做到的,院長會重新評估這個部分嗎?

陳院長其南:沒錯。

李委員麗芬:一定要符合台灣的天氣,某一部分穿透可以減少照明的電費同時也讓整個空間更為開闊,這個部分一定可以透過設計做到。民眾還關心另一個問題,就是這樣做之後,原來的牌樓和老榕柏會不會都被拆掉?

陳院長其南:這部分要看未來先期規劃PCM出來之後,然後他們進一步的提出一個新的建築設計標。

李委員麗芬:雖然說是看如何設計,但某個部分我們應該有自己的立場,我記得之前故宮有對外說不會動老榕柏也不會傷害到牌樓,我覺得我們要請專業來評估和設計,但我們也要向受委託單位說清楚我們的需求,其實之前故宮已經有正式說明不會動牌樓和老榕柏,會保持原來的樣子。如果你們已經對外這樣講,院長要注意一下,除非有不可抗拒的理由非動他們不可。這兩個部分是居民所關心的,故宮有責任和居民做更多的溝通,讓他們清楚你們要怎麼做以減低他們的疑慮,麻煩院長和故宮一定要去做這樣的溝通和協調。

有關文物的部分,北區整建的時候不要讓文物受到太多的影響,院長的報告已經將館內的移動說明得非常清楚,其實都有規劃了,我也看到文物移運計畫書,你們也會做文物的移運手冊,剛才柯委員關心的庫房問題,你們也說明環境一定要符合「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展覽保存維護要點」,這幾點你們都會做到吧?

陳院長其南:對。

李委員麗芬:報告中也寫到你們會落實文物的清點工作,同時會組成委員會監督,重要的是你們的規劃,我知道你們有這個想法,但目前還沒有完全出來。

陳院長其南:還沒有開始進行。

李委員麗芬:雖然還沒有開始進行,但你們有想到一定要做這個。

陳院長其南:對,這就是先期規劃和PCM標那麼重要的緣故。

李委員麗芬:大家的重點都放在北院的整建,本席看的則是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系統的建置,你們要推出一個愛台灣博物館卡,還要推動台灣文化套裝行程app,但其實國家兩廳院也參考國外的文化卡推出「阿特銀行Art Bank」,讓大家擁有一張文化卡,裡面甚至可以幫我們未滿18歲的兒少儲值,讓他可以在參觀文化活動時使用,可是這其中卻未包含故宮,本席要提醒院長的是你們現在推出的愛台灣博物館卡與此是否會有類似之處?

陳院長其南:故宮北院和南院都有包含在內。

李委員麗芬:對不起!那是本席漏看了。本席要提醒的是這兩者是否會有疊床架屋的問題?兩卡如何分工?你們有針此做過研究嗎?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展資處徐處長說明。

徐處長孝德: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部分,我們與文化部、教育部三個機關會整合行銷。

李委員麗芬:本席要說的就是一定要整合,民眾只要有一張就好,不用到這邊用一張,到那邊又要換一張,這樣他們會搞不清楚,希望故宮和文化部、教育部能對這部分好好的討論、整合。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Merry Christmas!聖誕快樂!本席身為執政黨的立委,本來應該如同聖誕老公公一樣,給你們想要的,給你們需求的,可是本席今天的心情非常複雜,我站在這裡嚴肅的質詢陳其南院長,探討新故宮計畫,但本席卻要說:我希望新故宮計畫能夠戒急用忍,我希望新故宮計畫能夠停、看、聽,因為我愛之深、責之切。本席的破題就是─如果沒有一個新想像,何來新故宮?欲速則不達。報告院長,本席的心情真的很複雜,我們等一下就要審議是否准予動支預算,但如果沒有看到一個新想像,即使本席是執政黨立委都很難放心把大把的預算讓你們去執行。

始終維持一貫─全民的故宮、創新的故宮、臺灣的故宮,它就會是世界的故宮,本席每次質詢都會將這樣一個核心理念再拿出來講一次,今天當我在看待新故宮形塑整個新想像的過程時,還是要念茲在茲的再提點一遍,換言之當我們想要打造的是全民的故宮、是創新的故宮、是臺灣的更是全世界的故宮的時候,其實就不會有如其他委員那樣的去專業化而就政治化的討論,絕對是回歸專業而且回歸社會的對話,所以新故宮計畫的成敗務必要步步為營。為什麼本席要說希望新故宮計畫能戒急用忍呢?因為任何一個大型的文化建設、巨額採購一定會有前期的可行性評估,再進入綜合規劃,然後才有設計案、進行施工,最後到使用,這是一個完整的大型國家建設必經的工程期程,回應到採購標案上,新故宮計畫這樣一個巨額的採購必須有三個標:第一個是專案管理PCM標,第二個是綜合規劃標,第三個才進入建築的設計標,我們現在才在第一個PCM專案標的階段,本席要強調的是,對於這三個標案,我不容許你們把任何一部分截在一起,必須要有三個標,這是照程序走的採購過程,而PCM標更是重中之重,必須含涵括綜合規劃、設計施工再到使用,是具有一貫性的,可見PCM標案何其重要!

由此回應我們的工程期程,你們現在的計畫期程是從2017年重新啟動新故宮計畫一直到2023年,這期間要完成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設計施工到使用,每年均有對應的時程跟預算,所以本席才說如果前端的新故宮、新想像沒有形塑出來,社會的共識沒有被創建出來,你們就要進入PCM,就要交給一個專業團體去替你們形塑出新故宮、新想像,那是沒有人做得到的,這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必須要有引領社會去對話,形塑出新故宮、新想像的負責任的作法,你們現在沒有了前端的新故宮、新想像就直接快速的進入PCM、綜合規劃然後建築設計,本席很遺憾的是很多委員或媒體不管之前如何,直接跳入北院休不休館、南院要不要策展這樣一個去專業化、完全政治化的討論,我不禁要說:沒有前端的新想像的構成,沒有PCM、沒有綜合規劃也沒有建築設計,而直接跳入北院要不要休館,不論是休一年、二年還是三年,那都是完全畫錯重點,是完全無視於專業,更是政治凌駕專業,所以本席完全不願跳入「北院是否休館」這個政治性的議題,因為必須先有前端的想像定位才會進入整個新故宮的綜合規劃,這是本席的論述和理解,應該沒有錯吧?

主席(李委員麗芬代):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完全正確。

吳委員思瑤:現在我們來探討一下故宮的標案,本席的簡報為此下的標題是「流標是常態」,你們目前線上有在進行的採購標案包括北院的擴整建委託專案管理(也就是PCM),一直到北院南側藝文中心的統包、室內裝修,到南院的景觀案、南院院區環境監測、南院電動鐵捲門及玻璃門整建等,金額從九千多萬元到69萬元,這些標案的上線傳輸次數也就是上網次數分別是第二次、第二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換言之是一再流標,一再重新上線,為什麼一直流標?從小的電梯門、鐵捲門到大的PCM都在流標,就連本席視為重中之重的PCM專業標案也流標了兩次,而你們馬上(也許今天或明天)又要召開第三次評選會。對於第一次上線,你們給的等標期是30天,應該非常合理,因為那是金額高達九千三百多萬的PCM專業標,流標之後第二次上線,你們就只給了7天等標期,符合採購法定的最低標準,但是第一次給30天等標期都流標了,第二次只給7天會有人來嗎?一定流標嘛!而流標的理由為故宮過去工程標案的紀錄差;故宮政治力介入的隱憂大;新故宮內容龐雜,招標條件不佳;新故宮沒有明確的方向,沒有新想像,政府不扛,民間能扛嗎?照這樣看來,一定會繼續流標的,那何不戒急用忍?

院長應該看過羅浮宮的朗斯分館吧?本席曾經多次要求林正儀院長去,然後他率了我們同仁去看,我現在就以羅浮宮朗斯分館的經驗來分析新故宮如何欠缺新想像。朗斯是個只有36,000人口、失業率高達16%的煤礦小鎮,羅浮宮為了貫徹法國的文化下鄉政策,向全球發出國際競圖,有120組國際建築師來投標,最後由日本的SANAA得標,他們讓羅浮宮的正館藏品每年更換一層放到新館來展出,換到這裡來說就是我們北院的展品要勇敢的到南院去展出,這就是文化下鄉。羅浮宮的館長說「我們的文化責任就是讓我們的文物去沒有文化的地方」,這是何其偉大跟宏觀!他們的展出有三個特點:一、文物展示零距離,新羅浮的設計是讓所有展件都擺在觀者眼前,而非如過去一般高高在上,用很多玻璃圍起來,孩子可以坐在地上由老師直接上課,無障礙設施更全部都是滑坡,有需要的人完全可以順利的進入展區,這就是第一個特色─開放展示文物零距離。二、採用全新的策展模式,他們拉了一個從西元前3,500年到現在2018年的時間軸,把所有的文明放在一起,觀賞者可以依著這個時間軸同時看到希臘、中國、埃及和歐洲等地的所有文明,可以看到所有的文物樣類,不論是雕塑、織品、畫作全部擺在一起,這是一個劃時代的新解放、新想像,羅浮宮用策展的方式在分館重新定義了博物館的功能。而在修復和典藏部分更是如此,過去所有博物館的典藏都是塵封在庫房中,人們是看不到的,羅浮宮新館卻大方的讓所有觀賞者可以隔著玻璃帷幕,透明的看到文物未被展示、未被修復之前的樣貌,這是將一個文物的生命週期全部開放展示出來,連典藏空間和修復過程都開放給全民,讓世界各國的觀光客一起來共享,這就是顛覆過去的傳統,重新定義並創新博物館的功能。

所以,沒有新想像何來新故宮!本席占用了這麼多時間來敘述羅浮宮新館,目的是提醒大家當我們看待故宮的新故宮計畫時,有無用一個redefine的社會共識先來突破,然後才能進入後續的redesign,不是嗎?而這個社會共識的形成必須由產業界、政府、民間及專業界共同參與,有了具共識的討論,才能夠進入招標期程,才會有未來新故宮的誕生。所以本席認為這個期程應該是2017+N到2023+N,因為欲速則不達,我們要戒急用忍,沒有新想像就不會有新故宮,我們必須要停、看、聽。在詮釋權的部分,過去是由政府來決定,未來一定是專業來決定,而本席更要說,過去由老故宮的人來決定故宮的命運跟未來,將來則要開放讓社會共識來重新定義故宮的未來是什麼,由此回應到時程,你們原本定的是從2017年到2023年,本席希望能夠+N,N等於社會共識形成所需的時間,這是一個重新建構新故宮、新定義的新機會,而且是唯一的機會、最後的機會了,我願意給這個N更多的時間,哪怕是一年、二年、三年。所以本席今天的心情很複雜,我不想當聖誕老公公,給了預算你們就開始開快車,本席希望的是戒急用忍,擔心的是欲速則不達,針對本席以上所言,請院長做個回應。

陳院長其南:完全沒有問題,我非常贊同吳委員的意見,所以我們絕對會戒急用忍。

吳委員思瑤:即便大家今天願意給你們預算,但還是要以社會共識形成為最高指標,redefine故宮。

陳院長其南:我覺得委員今天的質詢,對於我們整個社會或是你所標示的新故宮的想像都很有幫助。

吳委員思瑤:尤其是臺灣故宮有相當高度的敏感性,我們唯有用更多的時間來形塑社會的共識,才會成就一個當代臺灣人的故宮,更會是一個世界永久的故宮,本席非常期待這個N的等待是值得的,我們一起加油。

陳院長其南: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專案報告主要內容有二,一個是預算金額到底是91.3億元還是101億元,因為你們這兩年送來的預算書並不一致,請問到底是91.3億元還是101億元?你身為院長都不知道嗎?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我當然知道。

蔣委員乃辛:那為什麼你不回應?本席要求由院長答復,如果院長不回應,那本席是否也可請本席的助理提出質詢?

陳院長其南:總數是101億元,包含公共工程預算和公務預算。

蔣委員乃辛:公共工程預算是多少?

陳院長其南:九點多億……

蔣委員乃辛:請院長身邊的幕僚人員退後三步,本席今天就是要請院長答復,因為上次就是未由院長答復導致今天要做專案報告。

陳院長其南:如同剛才所言,總數是101億元,分成91億元和9億元兩部分。

蔣委員乃辛:院長認為你們現在這種編列方式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我不是預算專業……

蔣委員乃辛:去年編列的是91.3億元,今年則編了101億元,預算書上署名的是故宮院長陳其南。

陳院長其南:預算書上後來寫的都是101億元。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立法院審議的兩個年度預算居然不一致?可見院長都沒有仔細審閱預算,你身為故宮的院長,竟然自己的預算都不看!

陳院長其南:有啊!

蔣委員乃辛:到底是你在當院長還是別人在當院長?

陳院長其南:院長當然要倚賴下面很多專業人員。

蔣委員乃辛:可是最重要的東西你還是要知道啊!你們這種編列預算的方式對嗎?107年編了91.3億元,108年就編了101億元,沒有做任何說明的就直接寫在預算書上,這樣對嗎?

陳院長其南:站在故宮的立場,對於預算書上的錯誤,我們當然要向委員致歉!

蔣委員乃辛:你們不是要向本席致歉,應該是向立法院致歉,這是對立法院的不尊重。

陳院長其南:沒有問題,我們向立法院致歉!

蔣委員乃辛:另一個內容就是新故宮計畫,到底新故宮的中程計畫要不要修改?院長上次說要休館3年,但新故宮計畫中並沒有休館3年這一項,所以我們認為如果真的要休館3年,應該先修正新故宮計畫,結果黃副院長說在南院簽,簽的是什麼?請你告訴我一下,你們兩個當時振振有詞,說我們在南院簽要變更計畫,到底變更是什麼樣的計畫?變的是什麼東西?

陳院長其南:這中間有個誤會,這也是要再跟委員致歉的。

蔣委員乃辛:誤會什麼?

陳院長其南:故宮博物院聽到的,以為蔣委員的內容跟我們的認知中不是同一件事,故宮的人員以為蔣委員講的是原來我們在談的101億元跟91億元的問題,是牽涉到要變更,而南院剛好有個BOT案要解決,我們可能誤會是南院的BOT案變更的問題,所以是中間的miss。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們現在簽的是什麼?你們現在報行政院的是什麼?

陳院長其南:我們報行政院的是BOT案解除之後,可以考慮擁有的空間從20公頃變成70公頃。

蔣委員乃辛:這樣的話101億元的總經費會不會再變更?

陳院長其南:關於這個101億元的變更,在所有的工程計畫裡,都會有變更的狀況,可是到目前……

蔣委員乃辛:南院權責管理的部分,從20公頃變成70公頃,預算會不會再增加?

陳院長其南:新故宮計畫是明確訂好的,就是101億元,是不會變更的。

蔣委員乃辛:不會變更的?

陳院長其南:對!不會變更,因為變更就要重新許可,變成要增加預算。

蔣委員乃辛:你們12月4日報行政院,對不對?南院從20公頃變成70公頃,只是權責範圍的變更,不涉及到內容的變更,是不是?

陳院長其南:對,不涉及到……

蔣委員乃辛:上禮拜五在立法院到我辦公室跟我本人探討的時候,你們還是這麼講。那你們報了行政院,你們知不知道主計總處怎麼說?針對你們12月4日報院的內容,權責變更從20公頃變成70公頃,主計總處怎麼回應?

陳院長其南:現在還沒有回應。

蔣委員乃辛:好,我給你看,12月12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給國發會,「故宮為了土地管理面積,由20公頃增加為南院的全區70公頃,整體經費需求勢必增加,爰請該院舊址計畫之後續開發及維護本撙節原則審慎規劃」。

陳院長其南:這意思應該不是針對新故宮計畫。

蔣委員乃辛:不是針對新故宮計畫,是針對你們12月4日報的文,20公頃變成70公頃,增加了50公頃,你的計畫會變更嗎?

陳院長其南:我讓委員了解這中間的困難與模糊的狀態,這70公頃原來就是屬於故宮的土地,後來這50公頃因為BOT案……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當你經費增加,總預算要不要增加?如果你的總預算不增加,那就是主計總處講的撙節嘛!

陳院長其南:對啊!撙節沒有問題啊!總預算不增加,這是沒有問題的!其實這70公頃的開發包括新故宮的101億元可能都不夠的。

蔣委員乃辛:我們再來看內政部怎麼回應,內政部12月18日把這案子回函國發會,原興建一棟國寶館,你們現在修正為國寶館、文物修復及典藏大樓、研究管理大樓及湖畔景觀餐廳共四棟,從一棟變四棟,樓地板面積由二萬二千多平方公尺,增加到三萬一千多平方公尺,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八,因為樓地板面積增加,致使計畫經費內容及組成均與原計畫不同,所以要求、建議故宮,因為你跟原核定的中程計畫有差異,要修改計畫。

陳院長其南:這我分兩部分回答,第一部分我們在調整……

蔣委員乃辛:你有沒有要從一棟增加到四棟?

陳院長其南:那在先期規劃中他們就會確定。

蔣委員乃辛:內政部怎麼會不懂?這是國發會轉發內政部,內政部轉給國發會,要國發會注意這事,從一棟變四棟,內政部亂講話嗎?

陳院長其南:第一,原來我們可以開發的面積只有20公頃,現在變70公頃,所以我們就會有更多的選擇,甚至把原來分成二棟變成更多的可能性,可是其他都是附屬的,所以基本上其實是三棟,那三棟為什麼要變更,就是因為我們不要讓它擠在那20公頃裡,就是讓它……

蔣委員乃辛:現在變70公頃,就是把原來的變成四棟,不管怎樣就是樓地板面積要增加,把一棟的面積變成四棟。

陳院長其南:如果是面積增加到……

蔣委員乃辛:經費要不要調整?

陳院長其南:這都還沒定案,可是即使這樣,都受到新故宮計畫的約束,新故宮工程計畫如果給我們那麼大的面積與預算,我們就不可能去把它變更。

蔣委員乃辛:不是,院長完全講得相反!新故宮的計畫當時核定的時候只有一棟國寶館,你現在報行政院的文變成四棟,原來核定的面積是2.2萬平方公尺,現在變成3.1萬平方公尺,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八,這是你11月4日報行政院的東西。

陳院長其南:你來回答……

蔣委員乃辛:我要院長自己了解!身為一個院長,你對自己新故宮的事情都不清楚,完全聽下面的人講話。

陳院長其南:不是,我的了解就是這個樣子啊!這是整個細部規劃的過程,而且這是還在先期規劃的過程裡,他們甚至都還沒定案。

蔣委員乃辛:不是,這是內政部給國發會的回文。

陳院長其南:內政部的回文?我們還是會去跟他說明。

蔣委員乃辛:你11月4日報到行政院,行政院國發會就轉給主計總處,轉給內政部等相關單位,主計總處12月12日回給國發會,內政部12月18日回給國發會,都在講你的計畫在變更,你要修正計畫。剛剛吳委員講,沒有新思維要暫緩,你也同意,對不對?計畫的程序不完備的話,你要不要暫緩?

陳院長其南:暫緩?這我們都可以接受,因為我們覺得工程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所以今天的預算通通不能過,等你整個財務計畫修正的計畫通過。

陳院長其南:那我現在告訴你北院的整修如果受到影響,就不是我能負責任的喔!

蔣委員乃辛:這你不要跟我講!你去跟行政院講。

陳院長其南:我們跟行政院都沒有問題啊!

蔣委員乃辛:什麼沒有問題!這個公文都在這裡,什麼沒有問題!你們有沒有看過這幾份公文?

陳院長其南:這程序我們可以解決的啊!我們可以跟他說明,因為公文來……

蔣委員乃辛:你有沒有看過這些公文?

陳院長其南:這我還沒看過。

蔣委員乃辛:對!那為什麼我會看到?

陳院長其南:那就是因為他比較尊重立法委員啊!

蔣委員乃辛:才怪!因為我比你了解!我才跟這幾個單位要。

陳院長其南:這我同意。

蔣委員乃辛:你們有沒有了解?你們有沒有關心自己的新故宮計畫?

陳院長其南:有啊!

蔣委員乃辛:當你們公文送出去的時候有沒有問?或跟這些單位協調,讓他們知道這些問題在哪裡?什麼都沒有!還說尊重立法院,哪裡是尊重立法院?站在立法院的立場,我們都可以知道你們會向這邊報,我們就去問相關單位的意見是甚麼,而你們都不會去了解呀?故宮到底是立法院在蓋還是你們在蓋?

陳院長其南:我們一直都保持與國發會之間的聯繫。

蔣委員乃辛:院長,故宮用這種態度,誰敢相信你?一個經行政院核定的中程計畫,你們修改、增加預算竟都隱瞞不敢跟立法院講,主計總處都說這樣對立法院不尊重,這句話是你們副院長上禮拜在我的辦公室時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講的,說你們這種預算編列方式是對立法院的不尊重。第二,行政院核定你們的中程計畫,你們就依該要按照計畫去做。

陳院長其南:這沒有問題。

蔣委員乃辛:當計畫修改時,所有的收入支出要配合計畫修改去做,在計畫還沒定案之前,……

陳院長其南:沒有,我們已經定案、已經核定了。

蔣委員乃辛:照正常你應該要維持原計畫,而不是照這個方式去做。

陳院長其南:好,維持原計畫也可以。

蔣委員乃辛: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內政部還會有這樣的說法?為什麼主計總處還有這樣的講法?

陳院長其南:這部分我們要進一步去理解。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主計總處說你這樣會增加預算,為什麼內政部也說會增加預算?

陳院長其南:這個我們會跟大家解釋,我們不可能去增加預算、增加容量,其中一定有一點misunderstanding,所以我們會再跟大家解釋。

蔣委員乃辛:所以我告訴你,故宮的院長、副院長及相關人員對於工程的相關知識嚴重欠缺,對於預算法完全漠視、不了解,才會變成今天這種做法,身為院長、副院長、主計主任對於相關問題應該要多予了解才對啊,否則今天內政部不會這樣回應,主計總處也不會這樣回應。懂嗎?

陳院長其南:了解。

蔣委員乃辛:等審查預算時再來探討,你們的3個分支的進度只有百分之九點幾,還有四億多元沒有使用,你們還要編預算幹嘛?

主席:謝謝蔣委員,我們等一下審預算時可以再討論。

蔣委員乃辛:拜託!主席,你剛才對吳委員都沒這樣,只是很客氣地跟他說時間到,為什麼我發言你就說拜託、拜託?

主席:有啦,我也給你講很多。

蔣委員乃辛:我只是要求一視同仁,我剛才也等很久。

主席:謝謝蔣委員。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新故宮計畫的總經費是101億元,北院整擴建43億元、國寶文物修復展示館37億元、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建置計畫25億元,執行新故宮計畫這101億元是非常多的經費,可能要去思考政策計畫是不是非常成熟,立法院一定要把關,這些計畫是不是具體可行、執行方式是甚麼、效益評估又是甚麼?因為這些都是國家的預算,是人民的納稅錢。

提到新故宮計畫,陳院長在就任之初拋出故宮要閉館3年整修的震撼彈,我們都很想了解接下來你對於新故宮計畫的論述到底是甚麼?其實我們都很想看,中國清宮文物來臺灣已經五、六十年了,故宮已經設立這麼長的時間,現在是不是碰到轉型的必要?該如何轉型、如何在地化、如何國際化?這都是我們對於故宮在這個階段碰到問題時所需要去思考的,你拋出震撼彈,其實我們都想了解要怎麼做。

當時你提到新故宮計畫應朝向國家博物院轉型,這非常好啊,你也提到要分三階段在北、中、南三區完成三處新的國際級博物館設施,並與在地文化資源結合,這是你當時所提的新故宮計畫,其實那時候我們都好想跟你一起討論。這分為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要以扶植南院的國際化為目標,完成北院展出內容無縫接軌全數南移的作業,第一階段就很震撼了;第二階段要在中部地區尋找適合的地點,永久移置故宮原器物處與書畫處典藏之文物。我看到第二階段驚喜得不得了,故宮文物展出的精華─器物與書畫是最受歡迎的典藏品,這要移到臺中不得了了,如果要移來臺中,我告訴院長,我一定支持你,但問題是要移到台中的哪裡?哪裡是適合的地點?亦即當時你在論述新故宮計畫時有非常宏大的想法要去解決故宮轉型的問題,可是你要去想我們該如何做;第三階段新故宮北院的整擴建,現在就是跑到新故宮計畫裡面43億元那個部分,未來要做甚麼?你說要定位為東方文書館,這個我沒有意見。以上是你當時所拋出來的,結果媒體的焦點都放在要閉館3年,接下來大家要問的是閉館那3年故宮到底要做甚麼事情?請教院長,要閉館3年這件事好像縮回去、沒有這件事了,是不是?或是不確定?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方才我有向其他委員說明,通常要全部閉館的情形是那座博物物只有一棟,如果有兩、三棟的話……

黃委員國書:所以現在沒有要閉館3年的問題,是不是?今天看到你所提的新故宮計畫,相對比你當時的論述保守非常、非常多,至少你在內容中提到典藏文物並無任何移往南院之規劃,也就是今天你所提出來的新故宮計畫並沒有要將典藏文物移到南院。

陳院長其南:這項新故宮計畫是我到任之前就核定的,所以當我們在談新故宮計畫時是嚴謹遵守行政院核定的版本,至於剛才所提的其實主要是我在……其實我對國立臺灣博物館有很多想像,也有很多國立臺灣博物館系統的建立,那部分並不是新故宮計畫。

黃委員國書:可是院長當時在論述那麼宏大願景的新故宮計畫時,你如何面對現在來立法院報告所提出來的這項保守的新故宮計畫?

陳院長其南:關於行政院核定的新故宮計畫,將來如果有可能的話是可以整合到剛完委員所介紹……

黃委員國書:不可能啦,這個計畫就一直執行到112年了耶,不可能這樣啦!如果是這樣,你今天提出來的也就不是甚麼新故宮計畫,這根本就是故宮北院的整修計畫而已,哪叫做甚麼新故宮計畫,對不對?那個也沒關係,我聽院長這樣講,你那些宏大的故宮轉型計畫就放在你心裡就好了,對不對?就當成文獻就好,是不是?

陳院長其南:沒有,還是可以……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那我們也來看你現在提出來的故宮問題,今天你提出這麼保守的新故宮整建計畫,結果還是被媒體提出了一個標題:藝術界擔心這是國寶的浩劫。你提到沒有要移到南院,可是我們現在在意的是這些文物要如何在院內做移動,因為移動才有辦法進行整修,你們對於要怎麼移動只有短短幾行字的說明,事實上這涉及非常多專業,包括故宮博物院文物展覽保存維護要點中相關的作業規範,你應該向大家說明,現在北院要整建、要擴充,這些文物打算要怎麼移,本席在意的是這點。再者,本席看來看去,這個新故宮計畫大概是要在至善路南側的地方蓋一棟行政大樓吧!大概就是如此!其中原有的行政空間全都要變成文物的……,是不是如此?

陳院長其南:不是,文物不會放到南側。

黃委員國書:當然是行政人員到南側上班,文物就都留在北側,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對。

黃委員國書:只是你們在移動而已,擴充的時候就移來移去,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對。

黃委員國書:要如何移,可能需要進一步報告喔!

陳院長其南:這個有,剛剛我在……

黃委員國書:可能要喔!不是簡短的幾行字就可以交代。

陳院長其南:這個在我們內部有很多的作業、很多的手冊、很多的圖、很多的表,因此,這一點……

黃委員國書:本席這樣問你好了,根據今天媒體的報導,不願具名的故宮研究員指出,圖書文獻大樓日照嚴重,不宜存放文物,認為此番移動文物形同國寶浩劫。使用這麼嚴重的字眼來形容這次北院故宮文物的移動,造成國寶浩劫耶!故宮對這件事不用說明嗎?你要不要說明呢?

陳院長其南:這個太誇張了,故宮的專業人員不會做這樣的表達。

黃委員國書:是不是符合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文物展覽保存維護要點?是不是符合?有沒有符合?本席給你們機會說明一下!

陳院長其南:當然一定要符合、一定有公正人士,而且所有文物的事情一定會經過立法院的同意,不是經過行政院同意。

黃委員國書:院長,今天你馬上要做的事情就是把北院因為整建必須移動文物該如何配置及移動的細節做一個完整的說明,不然,今天這個新聞出來,對故宮而言就是不符合文物展覽保存維護要點的相關規定,而且你的圖書文獻大樓並不適合做為這些文物的典藏空間,如果這樣做會造成國寶浩劫,針對這個部分,故宮可能要提出說明。

陳院長其南:前提就是要先整建,等到整建結束後才能放進去。

黃委員國書:現在指的是整建期間啊!整建要花多少時間?一年、二年、三年?

陳院長其南:對。

黃委員國書:你的對是幾年?幾年?

陳院長其南:至少要一年。

黃委員國書:至少要一年,在這一年的期間,這些文物要如何移動?移動到哪裡?

陳院長其南:一定是整建結束後,文物才會移動。

黃委員國書:本席認為,今天你一定要盡速的說明,好不好?

陳院長其南:對,外界有太多的誤解。

黃委員國書:為了以正視聽,請故宮今天一定要就這個部分提出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要是我們的文物移動還是不希望讓外界知道,包括祕密通道或其他等等,一旦公布出去,恐怕會造成文物更大的危機,我們也不太能夠同意公開。

黃委員國書:好,以上,謝謝。

陳院長其南:謝謝。

主席(陳委員亭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何委員欣純、孔委員文吉、林委員德福、江委員啟臣、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鍾委員孔炤、劉委員世芳及林委員奕華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無論是大故宮、新故宮或故宮改等等的各種名稱,本席認為,這項計畫到最後一定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故宮北院部分絕對是寸步難行,但是,真正的用意是想把國寶移往南院,是否真是如此?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在新故宮計畫中與南院有關的就是國寶館的計畫而已,所有其他北院的整擴建,其實是從秦孝儀擔任院長時一路延續下來的。

陳委員學聖:本席已經歷經好幾位院長,心裡很清楚,因此,本席可以告訴你,故宮北院的改建計畫,無論你擔任這個職位多久,到你卸任之前都不會成功的!

陳院長其南:對,沒錯!

陳委員學聖:沒錯?

陳院長其南:這種工作本來就是要一路延續五年、六年、十年。

陳委員學聖:本席是告訴你,在你卸任之前北院改建計畫都不會完成,因為它的問題非常大。不過,現在本席要問你主要是不是想藉這項計畫將國寶移往南院?這個並不是本席個人提出來的疑慮,包括故宮的同仁都有非常大的疑慮,假借修復之名把國寶移往南院?

陳院長其南:講這個話的人,其實是對故宮的文物保存及典藏制度一無所知,而且對於南院的狀況也不清不楚,南院根本就不可能有那個空間接收北院目前的文物。

陳委員學聖:院長,講這些話的都是在故宮服務三、四十年的人。

陳院長其南:那就是他們有問題,故宮沒有這種人、絕對沒有這種人。

陳委員學聖:院長來來去去,但是,底下許多國寶級的故宮人才……

陳院長其南:那就表示他不認同故宮。

陳委員學聖:不是不認同故宮,而是故宮這幾年的……

陳院長其南:他對故宮一無所知,即使我只進去這麼短的時間,也知道我們的文物不可能像傳言那樣處理,不可能!

陳委員學聖:本席監督故宮的時間比你還要久,今天你竟然可以如此的放話,把本席提出的員工疑慮說成是這些人無知、不了解!

陳院長其南:那就請員工出來,我們再向他解釋、與他對質,而且,在場也有一大堆的員工,他們都是處長啊!

陳委員學聖:對於這些處長,本席是不想多說什麼話,幾年政黨輪替的腥風血雨,人事的異動,很多人向本席露出淺淺的笑容,本席就知道對於本席所講的話,大家的心裡是有一些想法存在!院長,你才剛任職於故宮,本席要告訴你,當初林院長接任故宮時本席就特別提醒他,故宮就像一座大的紫禁城,裡面有非常多的遺矩、非常多的潛規則,不是你一個經營過奇美的人跳進去就能將問題解決完,雖然你在我們的文化資產保護界中是德高望重,但是,故宮是另外一個地方!本席只是提醒你,故宮有一些讓人看了非常感動的事情,包括一代一代之間守護國寶的傳承。

陳院長其南:對。

陳委員學聖:如果你用現代的眼光去看,你會說它的保全是絕對不及格的,但是,如果以我們的眼光來看,我會說這就是一個世代的守護,他所付出的心血遠遠超過現代科技所能做到的保全,而且他對所有的文物置放在哪裡,可說是如數家珍!院長,你知道這些人……

陳院長其南:這一點我同意啊!

陳委員學聖:院長,本席告訴你,這些人才是你故宮真正的國寶。

陳院長其南:沒錯。

陳委員學聖:結果你們都像客卿,今天你竟然都還沒聽本席要講的話就開始將這些老員工講的話當作是無知,院長,本席告訴你,真的要回去檢討。院長,你聽本席講,本席很少發脾氣……

陳院長其南:這些老員工一定知道故宮的典藏制度。

陳委員學聖:主席,你制止一下院長,好不好?主席,請制止一下院長,好不好?連主席都不聽本席講話了?

陳院長其南:抱歉!抱歉!請繼續。

陳委員學聖:你有沒有來立法院備詢過?你知不知道本席很少發脾氣?今天竟然看到身為院長如此強詞奪理,讓本席非常的難過!

陳院長其南:我沒有強詞奪理,只是……

陳委員學聖:你又開始講話了?

陳院長其南:好。

陳委員學聖:剛剛本席告訴你,每次本席講的話都會引起故宮裡許多人的共鳴,因為本席講的話常常不是在外面亂聽的,而是有所本的講出故宮許多人的心聲,但是,院長,你沒有把本席的話放在心裡面,竟然把這些提出疑慮的員工當作無知!對不起!院長,本席告訴你,你應該針對在故宮工作三十年以上的每位員工好好的認識一番!告訴本席,你認識幾位?學歷在高中以下者,你認識幾位,告訴本席?院長,你可知道這些人守護國寶守護到讓本席非常的感動?

陳院長其南:我在院內講的話與你一樣。

陳委員學聖:但是,院長,今天你對本席講的話竟然用「無知」兩個字來形容!請在座的各位回去告訴你們的同仁,今天本席為故宮員工反映出來的疑慮,院長認為你們是無知!院長,故宮南院的定位一直讓我們很多人心裡忐忑不安,從故宮南院要開始設立起,就是一個政治目標、就是一個政治動作,到最後為了要去中國化,甚至是要與故宮本院脫鉤,本席都沒有問題,要走自己的路都可以,但是,今天本席一開始就告訴你,不要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假借國寶修復的名義,把國寶移往故宮南院。

很多人有這樣的疑慮是因為奠基在許多的執行上,如果今天真的要做國寶修復,本席也提出了許多的概念,台灣在修復上有非常好的技能,而且,從好幾任的院長之前,本席就告訴你們,故宮前面有一個原住民公園,我們可以給原住民另外一個空間,因為這個公園對故宮的增建可說是其中一個非常棒的構想,它可以成為一個非常棒的古物修復醫院,不僅修復故宮的文物,還可以傳承修復的技能、還可以幫海內外、國內外修復古物,可以為我們台灣創造非常多的文化價值,因此,本席一直不認為修復一定要移到故宮南院。剛剛本席問你,認識幾位高中學歷以下在故宮工作超過三十年以上的老師傅,當你決定要把修復工作移到南院時,很多人都不願意做了,你知道嗎?這就是你對這些人才真的不重視的原因!院長,本席講的全都是肺腑之言,因此,本席希望有一天你能好好的聽本席講話,不要一開始就把員工的話當作是無知,院長,希望你把本席聽到的話聽進去。

陳院長其南:有,我有聽進去。

陳委員學聖:本席再講第二個建議,看能不能做得到?把捷運拉到故宮,也已經講了很久很久……

陳院長其南:有啊!現在已經規劃到故宮了。

陳委員學聖:如果這兩件事情能夠做成,你可說是功德無量了。第一個,把古物修復醫院就蓋在原住民公園,第二個,拉捷運……

陳院長其南:打岔一下,我們有去要過那塊土地,但是要不過來。

陳委員學聖:唉!總統有什麼要不到的東西,沒有用心啦!

陳院長其南:那是台北市政府的土地。

陳委員學聖:因為今天沒有增加時間,我們也不要耽誤大家的時間,院長,請記得本席告訴你的……

陳院長其南:我的意思是我們有積極去做。

陳委員學聖:高中職以下學歷在故宮做了三十年以上的老師傅,你好好去訪談一下就會了解今天本席所講的事情。

陳院長其南:這點我滿了解的。

陳委員學聖:好,謝謝院長。

陳院長其南:謝謝。

主席:誠如剛剛陳學聖委員所言,如果真的有故宮三、四十年的老員工提出這樣的異議以及他的疑問,我們確實是要去了解,因為三、四十年的員工也沒有多少位,很容易查嘛!既然剛剛陳學聖委員做了這樣的提醒,我們就麻煩故宮去了解一下這些三、四十年的老員工是否有這樣的想法,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再拜託陳學聖委員提供相關的資料,讓他們能夠很清楚嘛!既然委員講的是三、四十年的員工,我們就有一個目標。

不過,本席還是要說,基本上,故宮南院絕對不是政治動作、也不是去中國化,故宮南院設在我們南部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精神,台灣精神,而且它就是一個故宮,無論是北院或南院,它就是一個故宮,因此,本席相信,無論是北部的委員或是南部的委員,我們就是一個故宮,無論是故宮北院或故宮南院,我們所有人就是一個大家庭的好朋友,謝謝。

陳委員學聖:這是主席講的,不是本席的結論。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請教一下,原本之前是說故宮要閉館3年,現在提出新的計畫又說不要閉館,變成是要改建,這個部分是否能具體的說明?因為你的說法前後不一,能否講清楚,到底故宮將來的計畫是什麼?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通常閉館這樣的語意,在故宮有三棟主要的建築,而閉館的意義就是正館整個封閉起來,但是,其他兩個館還是正常開放。

許委員毓仁:所以正館會關起來,時間是多久?

陳院長其南:這一點還在評估,而且,這個也必須要經過先期規劃,因為我們現在還有幾個先期規劃標與管理標……

許委員毓仁:假設正館關閉,兩邊的館打開,也就是繼續開放,那麼正館的文物會挪到兩邊展示嗎?還是?

陳院長其南:正館只是展廳而已,它裡面並沒有文物的典藏。

許委員毓仁:目前這個部分整體大概編列了多少預算去執行這樣的規劃?

陳院長其南:北院整個預算是三十幾億元,包括整建及擴建,整個數字就是這一筆。

許委員毓仁:如果本會期教育委員會通過預算的話,下個會期,也就是明年度就會開始進行這樣的工程,是嗎?

陳院長其南:其實,明年大部分都是在規劃的階段,真正施工可能是後年之後的事了。

許委員毓仁:關於這樣的做法,過去有沒有舉辦過公聽會,邀請文化界人士或對於這項政策有相關想法的人士來做說明?

陳院長其南:這個計畫在某些方面有點是延續之前的大故宮計畫,當初大故宮計畫就召開過好幾次公聽會,後來是根據公聽會的結論才縮小規模,變成了新故宮計畫,所以新故宮計畫已經沒有大故宮計畫的問題了。

許委員毓仁:現在許多民間的文化團體對於這項政策有很大的疑慮,因為計畫有改變,而且剛才你所講的,說實在的,文化團體向本席反映,本席今天這樣講,他們可能也是第一次聽到,如果這樣的改變,應該要怎麼做,是不是可以再傾聽一下民意、再邀請這些文化團體或資深文化界人士做一個說明,甚至舉辦公聽會?

陳院長其南:這個一定沒有問題。

許委員毓仁:否則,恐怕會太過倉促,再加上之前又有選舉的一些紛紛擾擾,即使這件事情原本是好意,可能最後大家會認為你只是為了聽從上意而交辦這件事情,是不是?什麼時候可以舉辦公聽會?

陳院長其南:這是必然的過程,在先期規劃標出來之後,那個廠商就會不斷的去徵詢。

許委員毓仁:在目前的規劃中,什麼時候可以舉辦公聽會?

陳院長其南:目前將先期規劃標,也就是PCM標標出去之後,他們很快就會進行這方面的工作了。

許委員毓仁:明年年初嗎?還是?1月份有沒有辦法舉辦,那時立法院的預算應該已經審查通過了?

陳院長其南:明年上半年應該就可以開始。

許委員毓仁:實際舉辦公聽會的日期,再通知本席一下,好不好?

陳院長其南:好,沒有問題。

許委員毓仁:因為現在大家對這件事情都相當的關心。

陳院長其南:好。

許委員毓仁:第二,你們現在對於故宮南院的定位到底是什麼?本席認為,可能不要用這種拯救觀光或振興地方產業的方式看待一個國家級的重要博物館,可能要用一個比較至高的點、文化的至高點去思考,既然已經有了南院,那麼北院與它之間的關聯性到底是什麼?不能用北院來救火,如果現在南院的遊客人數很慘淡的話,應該要思考在定位上它有沒有可能做一個不一樣的改變,關於這個部分,本席想聽看看院長的想法及意見。

陳院長其南:從故宮博物院的角度來看,不會有南院與北院之分,因為台灣都是一日生活圈,我們的員工每天在高鐵上來來回回,其實,已經將它視為同一個博物館的不同展場,而這個不同的展場就好像我們故宮圖書文獻大樓一樓的國際展廳,它的性質與正館就不一樣,這一點是沒有問題。

許委員毓仁:本席認為,目前這個規劃的效果不好,目前南院的經營狀況也非常不好,我覺得故宮這邊應該要重新去思考南院的定位。

陳院長其南:沒錯。

許委員毓仁:你講到南北生活圈,其實過去在講這件事情的時候,以故宮這樣的配置就已經不work了嘛!就是因為不work,所以要檢討這樣的一個定位,我覺得應該要去想一想,就南院的部分可能要跳脫原本故宮的範疇,甚至於做一點數位跟科技的部分、打造科技故宮,或者有更不一樣、能夠吸引年輕人來觀展的內容,開放更多年輕的策展家、更多策展人以協助南院進行轉型。不然的話,純粹以中央的角度來思考,資源分配一定不均,而且故宮北院有其國際地位,任何來臺灣旅遊的外國遊客,要特別拉行程到嘉義南院去,其實有一定的難度。本席希望,故宮要站在文化至高點來整體思考到底南院的定位何在,針對未來的發展計畫,請院長花30秒的時間簡短回答就好。

陳院長其南:南院開幕到現在還不到兩年,時間滿短的。對於南院未來的發展我們是滿有信心的,絕對會跟北院一樣具有國際地位,並具有吸引遊客數的能量。

許委員毓仁:由於時間的緣故,針對南院定位的相關計畫,會後你再到我的辦公室來說明一下。

陳院長其南:好,謝謝。

主席:麻煩院長請院裡面的同仁再把資料送到許毓仁委員辦公室。

請蔡委員培慧發言。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對院長是非常地尊重,因為在我的成長過程當中,包括社區總體營造,或者更早期的部分,我上次質詢也有提到,就是針對原住民的建築物,從日治時代的調查以至屏東原住民文化園區的復原,院長做事的仔細、謹慎以及您的願景,都是我們有目共睹的。

大故宮計畫和新故宮計畫是不一樣的計畫,過去我有質詢過新故宮計畫的部分,提醒你們在修復的過程中,並不是蓋起來都不要讓人家看到就叫修復,不管是擴建也好,或者是調整也好,在這個過程當中也可以去強化文物保存的專業知識,包括透過網路,或者透過空間的開放,我的意思是,雖然還在整建中,但是有一個動線能夠讓人家看得到,如此新故宮計畫就不會只是一個遠遠地蓋在那邊、讓人覺得有隔閡的型態,過去質詢的時候我有強調這部分。對於新故宮計畫現在的整個規畫以至將來的啟動,我覺得應該要建立一個全民參與的體系,而不是有所隔閡、把它隔離開。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對。

蔡委員培慧:長期以來在臺灣,甚至於世界各國想要了解華人文化的時候,往往都會關注到故宮。過去推動大故宮計畫時,當地民眾有種種的意見,我知道那個時候有辦公聽會,但是新故宮計畫沒有辦公聽會。在前一位委員質詢的時候您也提到,將來開始上線之後,可能明年的上半年你們也會規劃辦公聽會,我覺得你們要把它放在新故宮計畫的全民參與的概念裡面。我相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所有的委員都收到了相關的陳情,我很仔細看了這些陳情書,可以感受到生活在這裡的人其實是希望能夠關注新故宮未來的方向,未必是阻攔新故宮的改善,比如有人覺得要運用當地的自然景觀,尊重在地的生活機能。如果不仔細去想的話,我們會覺得這跟生活機能沒什麼關係,可是如果我們知道整個故宮交通動線的調整,包括其所承載的量,就知道這跟當地的生活是息息相關的。故宮有這麼久的歷史淵源、是一個綠意盎然的地方,在興建的過程當中會不會對當地的景觀和環境有所調整,或者能不能夠有一些綠美化、保留綠帶?院長參考了過去公聽會的結論,未來要辦理公聽會的時候,這一些大概都會再被提出來討論,我希望你一定、務必要好好地來辦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公聽會,這部分可不可以請您具體回應?

陳院長其南:101年至104年的部分,委員所提的公聽會其實是針對大故宮計畫而召開的,新故宮計畫顯然就是根據這個公聽會所得到的結論,所以現在的新故宮計畫裡面幾乎就沒有這類問題。當然我們還是會繼續召開公聽會,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的困境,因為很多的廠商看到以前大故宮計畫受到民間的反彈,他們都不敢來投標,所以已經流標兩次了。而這個公聽會,在得標之後,要透過他們的程序去召開,這樣子是比較客觀的,就這一點程序上是這樣走的,可是目前我們就是還沒有找到廠商。

蔡委員培慧:我知道。剛剛我本來也是要問您:對於新故宮計畫您總不會不辦公聽會吧?什麼時候要辦?我知道那牽涉到整體預算的質詢、廠商的推動作業,您剛剛也有提到會在明年上半年辦理,但我之所以特別把這些資料都整理出來,其實是要提醒故宮以及陳院長,就積極溝通的部分,並不只是開個會而已,除了在地居民的反映,我相信在這當中有非常多的人也有所想像,不只是環境景觀而已,而是在未來的新故宮計畫裡面要怎麼樣強化我剛剛講的互動部分。對於故宮的展示,我覺得不應該再停留在過去那種好像跟大眾是有所隔閡的、高高在上的作法,而要有互動。對於過去您也會有一些正式的澄清或者聲明,但我也要提醒您以及故宮的成員,做這些澄清跟聲明不只是發一個新聞稿而已,對於現在年輕人的感受,我並不是說你們只要針對年輕人去做聲明,我的意思是網路媒體的散播速度非常快,如果你們只是透過文字來回應,那些回應就只會是掛在故宮的網站、停留在上面而已。

陳院長其南:對。

蔡委員培慧:將來在澄清上跟專業部分,除了資訊透明之外,其載體不一定要是文字性的,可能有的是口語化,有一些可能就是動畫性的。大概5年前我跟一個媒體在做研究的時候,針對當時年輕世代的國中、小學生,大概是13歲左右,想要了解他們上YouTube或者Google搜尋資料的比例何者比較高,結果是YouTube比較高,他們並不是到Google去搜尋資料。所以我就意識到,原本我們這個年代是透過文字來認識世界,而當時還小,現在大概都已經是18歲的這些青年們,他們是透過影像來跟外面的資訊做連結。我舉這個例子並不是要講過去的調查,只是要提醒您,將來在澄清上的專業、透明度以及型式的載體,你們要花時間去想。我覺得審慎面對是最重要的,也不要讓大家的意見都停留在口語型式,而是採納意見、具體地去做調整。

接下來提到南院的部分,過去我最關注南院的部分是可食地景,跟故宮做了很多討論,我也知道未來你們在規劃的時候會往這個方向。但我要講的第二件事情就是,新故宮計畫並不只是北院的改建而已,也牽涉到南院的擴展。我要跟您講,我們去歐洲、日本,往往都會看到他們的廟宇或教堂,它們是文化載體,但我覺得就新故宮計畫,我們的宗教好像就只是信仰,可是南臺灣的宗教文化以及節慶的慶典非常豐富多元,而且也都有歷史脈絡,故宮應該去做連結。不管是我比較關注的可食地景的農藝,在公益及節慶、宗教文化方面故宮也應該去思索,因為南院所展現的是臺灣跟東南亞的連結,這部分要麻煩您使勁地去加以連結。

陳院長其南:好,沒問題。

主席:現在輪由本席發言,這一段時間故宮都陸續有來我們辦公室報告,所以我就不再質詢了。他們很用心地溝通協調,待會兒在預算審查時,希望能有一些進展。

剛剛唱名過了以後林奕華委員才到場,因為他是新委員,所以我們還是給他3分鐘的時間跟院長做個討論。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給我3分鐘的時間,我只好跳過一些剛才已經質詢過的部分,先請問院長,今天是針對「新故宮計畫」進行專案報告,但我比較關切的問題之一是,雖然現在還在做專案報告,但我們已經看到黑機關的成立。去年有成立青年事務暨行銷專案辦公室,那時候被說是黑機關,所以已經在12月11日裁撤掉了,是不是有這件事情?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奕華:按照組織法,故宮的編制有368人,加上技工、工友等等,故宮已經有500多人,我上網看故宮博物院的組織表,任務編組部分只有秘書室的國會暨公共事務室,也沒有看到剛剛講的青年事務暨行銷專案辦公室。另外,針對新故宮計畫的幾個目標,我看到又多了兩個黑機關,叫做國際交流推動辦公室以及新故宮計畫辦公室,請問院長,是不是有這麼一件事?

陳院長其南:有。

林委員奕華:這兩個是黑機關嘛!你還說要常態設置,如果要常態設置國際交流推動辦公室,為什麼不修法?

陳院長其南:不是,像新故宮計畫辦公室是為了執行目前的計畫,這個計畫結束了以後,新故宮計畫辦公室自然就裁撤了。

林委員奕華:但一般來講,因為我在政府部門也待過,如果要有任務編組,就現有的編制或公務人員組成一個臨時性質的辦公室,這個OK,而你們這裡面用業務費又多聘了多少人?

陳院長其南:像新故宮計畫,剛剛大家質詢了那麼多,就是因為問題很複雜,不增加人,我們原來的人力……

林委員奕華:你要增加多少人,這就是問題!我已經說了,光故宮的編制就有368人,沒錯吧?

陳院長其南:人都還不夠。

林委員奕華:全部有五百多人,這個編制不小。

陳院長其南:我們每天要服務1萬多人。

林委員奕華:那請問你為了這個計畫要增加多少人?

陳院長其南:我們每一年繳庫十幾億元。

林委員奕華:現在是不是藏在這個預算裡面……

陳院長其南:不會,我們一定會按照人事、主計的規定。

林委員奕華:一定要用業務費請人,沒有別的選擇,因為沒有編制員額。

陳院長其南:對。

林委員奕華:為了新故宮計畫你們要用業務費請多少人,你可以告訴我們嗎?

陳院長其南:現在差不多是5個人,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林委員奕華:未來呢?這些都是新的嘛!

陳院長其南:未來也是5個人。

林委員奕華:另外,國際交流推動辦公室的部分呢?

陳院長其南:那個沒有臨時人員,就是原來的人力。

林委員奕華:好,我們要確定一下,因為我覺得這個很重要。

陳院長其南:它只是統合業務。

林委員奕華:這部分一定要讓我們很清楚。

陳院長其南:沒問題。

林委員奕華:民意代表是在為民眾把關,如果你們要增加人力,必須要很明確地告訴大家。

陳院長其南:好,我們會按照規定,沒有問題。

主席:剛剛林奕華委員所說的任務編組部分,是不是會被認為是黑機關,你們要把完整的資料提供給林委員,讓他很清楚了解,不要有所誤解。

今日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鍾佳濱、陳亭妃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鍾佳濱書面意見:

委員陳亭妃書面意見:

案由:有鑑於國立故宮博物院於12月23日宣布與澳洲雪梨新南威爾斯藝術博物館合作的「天地人: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珍寶展」,展期自2019年2月2日至5月5日。故宮博物院文物首次前進南半球,以「天地人: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珍寶展」為展名,展出「肉形石」、「清明上河圖」等87組、153件文物。故宮表示,過去雖已有多次文物赴國外展出紀錄,卻從未在南半球地區展覽過,希望這次與新南威爾斯藝術博物館的展覽交流,能成為2019年全球藝術博物館界的年度盛事之一,故宮指出,這次展覽以「天地人」三才的觀念為主軸,歡迎澳洲民眾共同認識、欣賞華夏文化獨樹一格的美學風格。爰此,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務必慎重此展,將展覽完整計畫於兩週內送至本席辦公室,並且將此次展覽圓滿達成,以利我國推動博物館國際交流及落實館際合作,讓世界看見台灣。

主席:繼續審查故宮博物院預算案,大概就是第2目和第3目,還有兩個主決議,今天早上針對專案報告的質詢大概都是為了新故宮計畫的部分,大家應該都充分表達了,所以我們直接進入審查,就不用再到台下協商,這樣子會比較完整。

從第2目開始,針對文物研究展覽與推廣的部分,當初蔣乃辛委員認為這跟新故宮計畫有牽扯,建議還是保留,等報告完之後再來審議,我想今天他們應該都說明得非常清楚。請問各位,有無異議?沒有的話,第2目就照原列數通過。

現在進入第7目,新故宮計畫部分,處理第83案至第97案。請問委員,有無異議?

請柯志恩委員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非常有意見,今天我也質詢了很多,院長都很清楚,今年大概是八億六千多萬元,分為幾個主軸,對於北院的部分我個人認為應該要凍結,因為今天我沒有得到一些非常滿意的答復。包括我剛剛所提出來,就是你們新辦公大樓設在猴峒溪的部分,十幾年前要改成住宅區的時候,那裡就被認為是一個保護區,因為是土石流的潛藏區,所以不應該改,結果十幾年之後你們竟然在同一個地點要去蓋大樓,所以就這部分本席有很大的存疑。

另外,剛剛有很多委員特別提到有關文物搬遷的部分,我還是要提出來,雖然院長也提了很多,包括從A地搬到B地、C地,可能還會有一些臨時的儲藏空間,但在你的新故宮計畫當中我並沒有看到。而且我還特別提出來,你只提到會根據登錄原則來辦理,但是你所講的非常、非常含混。在你們的期程表當中,臨時庫房部分只需要半年的時間,這點我們完全沒有辦法相信,因為要花3年養庫。你要整建整個圖書文獻大樓當典藏庫房,原本你們的樓層整個就是打通的空間,有中央空調,不同的文物有不同的溫度濕度控制,而搬到藝文服務中心的話,這個地方的建築很老舊、結構也必須要補強,包括到底有沒有雜項執照,問題一籮筐,你們要補辦以上的證照,辦出來了沒有?就這些我現在都沒有看到具體的結果,包括搬遷,到底是在什麼地方,絕對不是請搬家公司,更不要講所謂的公聽會,27個月來都沒有公聽會!我尊重專業,但在過去的資料當中我們並沒有看到,只有在「院長跟市民有約」提出了一些之外,並沒有公聽會。

所以我個人認為在北院,我只強調北院,在其他有關於國際觀光網路系統建置計畫等等,我都沒意見,但我強烈要求在北院部分應該給予一些規劃費用,因為你剛剛告訴我們很多東西因為沒有規劃費用,所以沒有辦法做,我認為8億元當中,你們應該給予一部分的規劃費用。

另外,我們最在乎的正館屋頂整修問題,對不起!屋頂整修問題不在你們這本預算內,顯然屋頂整修不在今年8億元預算當中該有的部分,這麼重要而且該有的事項不在第一階段,所以我認為八億六千多萬元中應該是給予一些規劃費用,而且要等開完公聽會後,看到由專家條列出來的意見,還要包括附近居民大家所質疑的這些問題,全部做完之後,才能再來討論,這才是務實的作法。

主席:謝謝柯志恩委員的說明,還有誰要發言?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請教院長,我早上有質詢過了,現在你們有很多發包的標案不是很順利,照理說,第一年應該都是一些規劃評估的標案,如果現在連規劃評估的標案發包都不順利,我早上質詢後才想到,你們因為之前發的那一個標案,好像是藝文區的標案,就是因為被台北市文化局擋住了,你們現在沒有跟它好好溝通的話,標案標出去了也沒辦法動工,後續的標案,例如北側,就不會有人來標啊!標了還是會有地方溝通的問題,還是會有跟文化局溝通的問題,我如果來標的話,我就會有一組人要等你,而且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動,這是一個問題。

我為什麼會提案全數減列第2年的8億多元預算?因為你們在第1年真的都沒辦法做,到年底還發包不出去,你們要不要務實一點?「新故宮」還有很多問題要溝通,既然6年期程101億元的計畫已經核定了,你們自己衡酌一下,有多少預算有辦法執行,我當然不會全數都減列,你真的能夠做的,我們就給預算,對於不能夠做的,我覺得要酌予減列,好不好?

李委員麗芬:我的提案是第86案,主要是關心北院文物的搬遷,今天的報告中提到,你們有想到這個部分,可是具體的計畫還在規劃當中,還沒有完成。另外,跟張廖委員所關心的一樣,你們去年的執行率真的沒有很高,到9月底才8.38%,執行率還有待改善的空間。就如同剛剛張廖萬堅委員所說的,目前故宮到底有多大的把握,這筆經費明年度的執行狀況是怎樣?我認為我們可以務實一點來看這筆預算,謝謝。

蔣委員乃辛:依照故宮給我們的資料,新故宮計畫下面有3個子計畫,到11月底才執行9.13%,3個子計畫合在一起的預算是4.2億元,才執行了3,800萬元,還有將近4億元的經費在故宮無法進行。這些經費當中有些是沒有開公聽會、有些是沒有環評,如果今年再編列8億元,故宮手上就有十幾億元,你能做嗎?還是不能做啊!

第二、我在剛剛質詢時就講過了,新故宮計畫11月24日報行政院由20公頃變為70公頃,你們給了我一個公文,但是對於你們的計畫內容是什麼?我也要不到資料,你們說現在不能給。但是為什麼主計總處說你們報出來的東西會增加很多預算?為什麼內政部的意見說原來只有1棟,現在變成4棟;原來是2萬2,000平方公尺,現在變成3萬1,000平方公尺,因此要修正計畫?你們原來是請內政部委辦,內政部對於你們的內容是非常清楚的,既然內政部也要你們先修訂計畫,如果按照內政部所講的,你們的計畫是沒有確定的。從107年的91.3億元變成108年的101億元,如果依照內政部所講的,要再增加將近9,000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難道你們不用再增加經費嗎?用現有的經費就可以增加9,000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嗎?這是不可能的事!對任何人都是不可能的事!尤其內政部營建署對於建築方面是非常非常專業的,內政部講出這種話,就表示你們的財務計畫在不確定當中。依照你們的計畫要增加9,000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勢必要增加費用,調整財務計畫,調整整個中長程計畫,但是你們對於要怎麼做是不知道的,你們報到行政院的內容到底是什麼也不知道,因此,我覺得既然去年還有4億元預算在它手上,今年有需要再編八億多元嗎?

洪委員慈庸:大家對於新故宮還是有很多質疑及意見,我的提案是第93案,針對景觀藝術工程明年度編了7,000萬元,你們到我們辦公室來提供的資料還是滿不明確的,我還是不曉得你們到底要做什麼,今天有提到南院未來還要投入三十幾億元做國寶館,但是我們對於未來的效益還不能夠清楚瞭解,明年度所編列的7,000萬元到底要做什麼?我想可能還是要等補充詳細的計畫及書面報告後,再來解凍,因為今年度投入的1.35億元好像沒有看到什麼成果,這些錢都是人民的血汗錢,我覺得真的是語重心長,我在這個部分是凍結四分之一,但我希望能夠凍高一點,你們把整個詳細計畫拿出來之後再解凍。我也支持其他委員,整個新故宮計畫是不是需要用那麼多的費用,到底能否創造出效益?是不是要做些減列?我也能支持張廖委員的提案。

主席:現在請院長報告。大家比較質疑的是,新故宮計畫去年在執行上只有花了3,800多萬元,還有四億多元留在這個計畫裡面,你們在今年編列8億6,867萬8,000元到底要怎麼花?是不是預算根本就是高編了?這部分是大家對於這個預算非常重要的關鍵,其他委員對於新故宮計畫都有很多的期待,也都希望101億元能夠真正發揮成效,請院長就這個部分補充說明。

陳院長其南:謝謝各位委員的指教,新故宮是一個建設工程的計畫,而且屬於特定預算,我們都曉得它的總數是不會變的,所以每個年度它可以用多少、可以執行多少,都要相當具體且實際,所以這點我的看法跟各位委員的看法一樣。今年度執行率很低的緣故,其實都不在施工,都是在規劃標,還有PCM標沒有標出去,它若標出去的話,執行率的問題就解決了;因為它標不出去,所以就延宕了,說不定會延宕2個月甚至半年。一旦延宕的話,整個規劃報告、計畫報告的完成又要順延,後面的建築設計還有施工標可能就要延到後年。根據這個時程,根據107年的這些狀況,108年的確不太可能去執行這些預算,這些我們都很了解,我們也希望能夠很具體、踏實的把每一步都做好。

至於柯委員剛剛提到的兩點,對我們來講都不是問題,不論是公聽會或新行政辦公大樓的地點,其實我們的心裡都不是那麼comfortable,可是我們也不適合自己去變更,一定要透過先期規劃還有PCM標,包括我們搬遷的具體做法甚至公聽會這些東西都要透過他們;可是這個標若沒有標出去的話,等於這些工作都卡在那邊。以上是我們對整個狀況的一個評估,我們也不希望編了一大堆預算,最後又執行不了,執行率不高。

柯委員志恩:還有文物搬遷、搬家公司的部分,如A館搬到B館,B館搬到C館;還有庫房若要整建的話,臨時庫房的部分,南院臨時庫房的養護都需要3年,你這邊的期程只有半年,這怎麼可能?

陳院長其南:這一點沒有問題;我們在過程中,會請外界具有公信力的單位,包括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及行政院。其實故宮的程序都非常嚴謹,包括我們的國寶要去日本、澳洲展覽,都要行政院層層的審核,經過內部委員的審核、文化部的審核,要他們通過之後,東西才出得去。

現在我們的文物搬遷是在館內,所以比較沒有那麼大的問題,可是這個責任沒有一個人負擔得起;這中間如果掉了一張紙片、弄破了一個文物,沒有其他公正人士在場,我們所有的人,包括院長都可能要跟著辭職啊……

柯委員志恩:本席只是提醒院長,故宮的工程改建,從杜正勝院長時代搬到石守謙院長,還掉了5個文物,那時候真的死無對證,因為要懲處,事情才暴露出來。你剛剛只是要有公正人士在場,但這事情茲事體大,我相信故宮會很重視,但是在你的報告中,完全沒有看到這方面的訊息,幾行字就帶過去了,我沒有看到一個很完整的報告,只聽到你說A館搬到B館,B館搬到C館;而且我也說了,你要搬到藝文服務中心,這個建築已經很老舊,包括使用執照、雜項執照,目前也都還沒有看到。本席提的都是非常實的問題,我們想要看到非常detail的內容,但到目前為止,我都沒有看到,所以我不放心。

還有公聽會的部分,院長說這不是問題,可是從上一次的公聽會之後,都已經27個月了,第一期計畫也都給你們了,在這27個月裡面,竟然都沒有開公聽會。你說因為你的區域變小了,也就迴避了環評的部分,這個我當然知道,但是太多人有意見,包括我剛剛說的廊道部分,有很多是文化局列冊,即使今天讓你通過,到時候還是會被卡,我們看到的都是實質上的問題。我們也很希望故宮變好,只是大家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樣,站在我們的角度,這些問題都還沒有釐清,如果召委覺得我們都已經有充分的溝通,可是充分溝通中,還有很多問題,特別是北院的部分,像漏水問題,它還不是在你們第一階段該被處理的,那就很奇怪了!本來是擴建的部分要做處理,可是大家覺得拿桶子接水的問題很丟臉,為什麼不趕快處理?那些都不是你的時程表裡面最具急迫性的,所以這裡面有太多太多需要檢討的。

個人認為,在去年第一期的時候,我們給了4億餘元,可是你們的執行率不到3%,只有三千多萬元,剩下的部分可否做更詳盡的規劃?我剛剛問你玻璃的部分,你說有可能改變;問你新辦公室的地點,你也說那個可能可以改變,究竟什麼才是確切的?我們要知道你的確切的規劃,才好找專業人士來做評估,所以等開完公聽會之後,我們再來看錢該怎麼花用;你不用擔心那101億已經擺在那裡,因為你的第一期做的不符合大家的需求,所以我們把預算攔下來,希望減少你被糾正的可能性。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在今天的詢答中,我也表明了,像剛剛提到的漏雨,極端氣候的強降雨,包括你們的正館及未來要改建為典藏研究大樓或圖書文獻大樓,年限都相當久了,除了你們事先規劃之外,是不是都已經妥善了?完善了?未來在執行的時候,能否讓這些問題於整修過程中一併解決?尤其剛剛提到在故宮裡面拿著塑膠水桶接水,真的讓人匪夷所思;比較起過去桃園國際機場被國人詬病的情況,不論是桃園機場公司或交通部、民航局,他們都很快的去要求;故宮是不是也可以讓我們同樣感受到,你們明快的處理,你們是劍及履及,不要讓委員在審查預算的時候,覺得不能夠全部放行?本席雖提案要求凍結1,0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但主席若要與其他委員提案併同考量,本席亦尊重這樣的處理。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院長,我想我們還是要比較清楚的瞭解,對於北院建築物的整建,我想應該不會有多大意見,就是把建築物修理好,或是擴建蓋行政大樓;現在大家關心的焦點在於整建期間,故宮的文物要如何移動?這是個大學問、大問題。故宮總共有70萬件的典藏品,大概分佈在正館、典藏研究大樓、圖書文獻大樓、後山山洞等處;我們想要了解,分別有多少典藏品,配置在哪些位置?請問後山山洞現在有多少典藏品?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陳院長說明。

陳院長其南:有一萬八千多件。

黃委員國書:後山山洞典藏哪一類的物品?

陳院長其南:器物。

黃委員國書:就是瓷器嘛!70萬件裡面好像有60萬件的圖書,圖書部分典藏在哪裡?

陳院長其南:在行政大樓。

黃委員國書:對於文物的移動,故宮有沒有SOP?

陳院長其南:有。

黃委員國書:不僅有,而且是非常非常嚴謹的。這次歷史博物館閉館的時候,本席去看過他們的保存、移動準則,非常非常的嚴謹,並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想要怎麼做。院長現在要告訴我們,是不是70萬件的典藏品都必須要移動?典藏研究大樓一定要整建,這棟大樓有多少典藏品?它典藏的是書畫和器物,在大樓整建期間這些典藏品要移往何處?

陳院長其南:要移到圖書文獻大樓。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們就要把計畫說清楚……

陳院長其南:這些我們都可以說清楚,而且那些文件我也都看過,我問同仁可否拿來報告?他們說不可以,主要是怕這些文物的訊息……

黃委員國書:本席沒有要求那麼詳細的說明哪個文物……

主席:不是當初也有請你們私下去跟委員溝通?

黃委員國書:你只要大概讓我們相信,你們在整建期間對於文物的移動是有相關的作業準則,是安全無虞的,對各個典藏空間的濕度、溫度都可以控制好。我們要了解的是這個!

陳院長其南:這個都有!

柯委員志恩:本席想插個話,院長,沒有啊!六十餘萬件是放在圖書文獻一樓,圖書文獻的二、三樓是放器物、書畫,那六十餘萬冊要搬到山下的藝文區,沒錯吧?

陳院長其南:那個文物不會搬到那邊去……

柯委員志恩:黃委員剛剛問的沒有那麼神秘、不能講,這些都是可以講的……

黃委員國書:你不用個別去講……

陳院長其南:我也覺得沒有那麼神秘啦!

黃委員國書:不用啦!不用講到像谿山行旅圖那麼重要的國寶文物要到哪裡……

主席:就是準則啦!

黃委員國書:你只要讓我們相信這個移動是有道理的,讓我們看到移置的相關作業報告,而且要配合整建工程的進行,這是立法院的權責,我們要去了解;我們也很擔心在整建期間,這些文物的移動會讓文物受到影響,所以這件事情當然要很慎重。如果你們有很好的說明,也可以避免外界的疑慮嘛!外界擔心那個空間的溫度、濕度沒有控制好,萬一不適合當作典藏空間,我們卻放了文物,會不會對這些文物有影響。故宮當然要有一些必要的說明。

陳院長其南:沒錯。

黃委員國書:你說明清楚,就可以減輕社會對整個新故宮計畫的疑慮。所以我建議你們應該要有一些說明及移置的書面計畫。

主席:請問文物移動有沒有什麼準則或計畫?故宮不需要跟我們說明你們要移動哪個文物、國寶,但是你的準則在哪裡?國寶級的要如何移動,現代圖書要怎麼做?到底有沒有這樣的準則?

陳院長其南:有的,對故宮不要那麼沒有信任感……

主席:既然有,就印給所有的委員。

陳院長其南:故宮裡面的人比大家都緊張,比大家都擔心。

柯委員志恩:院長,本席要了很多次,你們都沒有給我。

主席:趕快印給所有的委員。

柯委員志恩:而且你們是要增建臨時庫房,還是要用修繕庫房,也都沒有解釋……

主席:是不是有準則?

蔣委員乃辛:有關文物的移動,故宮真的要好好說明,包括這次顏真卿的畫到日本展覽,像這種文物移動,你們怎麼處理?有什麼樣的公信力?到了那邊之後,萬一被人拓版或是損壞了,要怎麼辦?拿回來的東西跟原來的是否一樣?這個文物在台灣已經十幾年沒有展出,現在拿到日本去展覽,大家心裡會不會有這些疑問?一定會有嘛!你們說有SOP,請問你的SOP是什麼?還有什麼是我們不能知道的嗎?如果有的話,就召開秘密會議,讓我們了解清楚之後,再來審查預算!這麼多的國寶、古文物要怎麼保存,才是我們最關心的,光憑故宮一句話,我們能相信嗎?而且你們連預算、新故宮計畫也都說不清楚!

12月4日報行政院的內容,也只是管轄權面積的移轉,從20公頃變成50公頃,其他都沒有涉及到,所以當時我對這個預算就沒有太大意見,可是下午收到主計總處、內政部的文之後,我發現問題大了。我們問內政部究竟是怎麼變的?內政部說不方便給我們資料,所以故宮當初就應該主動跟我們說,這次報出去從一棟變四棟,22,000平方公尺變成31,000平方公尺,你們都沒有誠實的說出來,在此情況下,要我們如何相信你們?如果沒有看到內政部、主計總處的文,我們就相信它了!所以故宮應該實實在在、明明白白的說清楚,不要隱瞞。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跟院長講,這件事情情不會發生,因為不可能改建,改建不會成功。故宮的這些國寶在跟日本戰爭期間,走過大江南北,過海來到台灣,從台中來到台北,從來沒有丟過一件,也沒什麼高科技,沒有特別保全。這就是本席今天在質詢的時候,為什麼跟院長會有爭議的地方,你要好好重視故宮看不到的無形文化資產,守護故宮的價值,這不是你用什麼保全、什麼儀器設備所能取代的。為什麼經過那麼多的戰亂,這些國寶都沒有任何的損失?院長一定要把這句話記在心裡面。為什麼我說它不會發生?因為你要改建的這件事情,你還沒有完全說服周遭的鄰居及抗爭的人們,所以這一塊應該不會發生。本席要再次提醒你,故宮看不到的價值,連杜正勝在當故宮院長的時候都很稱職,他是去了教育部才開始違法亂紀,希望你好好守護故宮的價值。

同時,本席也要特別提醒故宮不要「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把故宮本院的國寶移到故宮南院;我已經跟嘉義的立委講得很清楚,就搞你的亞洲藝術,要多少錢我都支持,請不要去跟中國文物或華夏文物扯在一起,就走自己的主體性!現在你把國寶館修復再展出,這是一個短期性的措施,還是長期性?每修復一件,就往南院移一次,最後全部都移到南院?你的計劃到底要移多少件過去?我要把它弄清楚,因為這涉及到故宮南院的經營。

主席:文物移動部分,我們是不是就做成主決議,請故宮在一個月內把所有文物移動的準則、相關計畫,送至教育文化委員會,讓大家可以清楚知道未來的方向、目標、準則計劃。預算部分,本席建議減列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

柯委員志恩:我反對,完全不可能做到。我認為應該減2億元並凍結2億元,因為第一年給故宮4億多元,執行率卻只有百分之二點多,這個部分你們也還是做不到,因為我強烈要求你們要在公聽會之前,你們只需要有一個規劃或是什麼,所以我個人認為凍結2億元,減列2億元。

主席:我稍微調整一下……

柯委員志恩:不可能減5,000萬元……

主席:好,調整一下,是不是減列1億元,凍結1億元?好不好?

柯委員志恩:不可能啦!

蔣委員乃辛:不需要,去年剩下的4億元,故宮準備何時把它花完?

主席:請故宮回答,之前4億元是不是又移到現在八億多裡面,是這樣嗎?還是4億元,你們什麼時候要花完?

蔣委員乃辛:去年的4億元,故宮什麼時候要用完?

陳院長其南:這個4億元,包括PCM標就1億元了,現在是第二次流標,所以第三次,當然我們希望公共工程委員會可以接下來,那個標案標出去之後,剛剛所有的問題才能解決,如果那個標沒有標出去,即使給我8億元,我都沒有辦法……

主席:院長,你預計何時可以完成?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這個8億元要做什麼?就像現在那個標一樣啊……

主席:院長這麼說,等一下就全數被凍結了。

蔣委員乃辛:本來就是這樣啊!

陳院長其南:所以這就是預算的概念嘛!我們……

主席:院長,你們的規劃案是流標……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我早上其實有質詢過,你們自己覈實計算一下,我怕你們刪掉,會提高你們明年的執行率啦!

蔣委員乃辛:PCM的標案沒有標出去之前,他們今年的8億元就沒辦法動支嘛!

張廖委員萬堅:真的!不然明年會很難看。

蔣委員乃辛:就沒有辦法動支嘛!

陳院長其南:對,明年會很難看。

蔣委員乃辛:本來就是這樣啊!

陳院長其南:因為根據我所了解的工程程序,PCM標是1億元,也許兩個月之後才能夠決定廠商,它可能要花半年,甚至是8個月、1年以後報告才會出來,等報告出來之後,我們又要審核,審核之後,又要開始接下去進行的規劃標、設計標。所以我跟很多委員的看法一樣,這個事情是急不來的,可是……

主席:院長這麼說,那麼請問你自己這樣要凍多少?

蔣委員乃辛:主席,他8億元根本都沒辦法動嘛!

黃委員國書:那你們當時就不應該送這樣的預算來啊!

主席:院長這樣的解釋……

蔣委員乃辛:根本沒辦法動嘛!

柯委員志恩:所以就是減列……

鍾委員佳濱:減5,000萬元,凍結2億元啦!

蔣委員乃辛:這就是我提案全數凍結的原因,你給他們錢之後,他們也沒辦法動,反而對他們的績效造成影響。

陳院長其南:減2億元,凍2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好啦!好啦!減2億元,凍2億元。

主席:好,那就依照柯志恩委員的提案,減2億元,凍2億元,這也是院長說的,所以就是減2億元,凍2億元。這樣沒有問題吧?

柯委員志恩:還要承諾召開公聽會,一定要開公聽會。

主席:是開公聽會之後才可以解凍嗎?

柯委員志恩:還有搬遷計畫,主決議一定要有……

陳院長其南:PCM標出去之後就會有公聽會。

柯委員志恩:這當主決議,主決議還是要把它寫進去,要不然27個月,等了半天都還沒有,搬遷計畫跟公聽會要放到主決議裡面。

陳院長其南:搬遷計畫,我們1個禮拜就會送出去,其實我們都有了。

主席:好。

蔣委員乃辛:主席,107年的4億元到現在都還沒動支的事情,故宮準備怎麼花?什麼時候會花掉?

主席:就是PCM過,他PCM……

蔣委員乃辛:他要給我們書面。

主席:有,他剛才已經說了。

蔣委員乃辛:他要給我們書面。

主席:好,提書面。

蔣委員乃辛:因為他剛剛在這邊答應吳思瑤委員有關PCM標會戒急用忍。

陳院長其南:不是,他是……

蔣委員乃辛:所以他要有新思想、新觀念之後,才會去發包PCM的標。剛才李麗芬委員當主席時聽到的,我在他後面,我也聽到了,議事錄也有嘛!所以你必須請他把今年107年的4億元到現在沒有動支,準備何時使用等等,提供書面給我們,好不好?

主席:好,把書面寫清楚。謝謝蔣乃辛委員。

請故宮準備一下主決議,包括柯志恩委員剛才所講的主決議要包含搬遷計畫以及召開公聽會,關於這個部分,請寫一下主決議。第二個就是新故宮計畫在107年度的4億元,在107年只有花了3,800萬元,進度才2%,這是因為卡在PCM流標的問題,所以請你針對這個部分說明,主決議要針對整個107年工程延宕以及預算沒有進度的狀況,請故宮到委員會來說明。

柯委員志恩:所以現在就是減列2億元,凍2億元,誠如我剛才所提議的部分?

主席:對,減2億元,凍2億元。

柯委員志恩:我要提醒,主決議所要求的資料務必給我們,除了給召委之外,還要給我,上次的調查報告都沒有到我手上,有關於東博的問題,調查報告也沒有到我手上,不是只有給召委,每個人都要給。

主席:好,調查報告……

蔣委員乃辛:東博展覽顏真卿的畫,它的字體一定要放大,比東京博物館的字還要大,才能顯示出我們的主體,否則預算不能動支。

主席:這不是在這個部分吧?這不是新故宮計畫。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這不是新故宮,可是東博這個問題是在審預算之前,我質詢時就講過這個問題了。

主席:對啊!但是我們那時候預算審過……

蔣委員乃辛:他應該要要求東京博物館把這個字體放大,現在還是放得那麼一點點小,誰看得見?用顏真卿的書做為主打,竟然把臺北故宮的字,放得那麼一點點小,拿20倍的放大鏡也看不到。

主席,請問一下,他們現在加了一塊藍色的「臺北故宮」字樣,然後把原來「東京博物館」的字樣放得更大,這樣我們可以接受嗎?所以他要負責任,去跟東京博物館協商,否則預算不能動支,我的要求是這樣。

主席:但是那是之前的預算。蔣委員,那是之前的預算,我們今天是審查新故宮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主決議啊!我做主決議啊!

主席:好,主決議OK。建請故宮要爭取我們的權益,請寫一下主決議。

蔣委員乃辛:字一定要比東京博物館大。

主席:故宮有誰在寫嗎?

蔣委員乃辛:上次翠玉白菜……

主席:蔣委員,如果主決議去訂這個字是比較……我們可以寫要求故宮去爭取,希望「臺北故宮」的文字一定要是主視覺比較能夠看得到的地方,但是如果要求比誰大,我們這樣做主決議可能會很奇怪。

蔣委員乃辛:主席,你覺得這個,主視覺是看得到還是看不到?

主席:對,所以我說你剛才所提的意見……

蔣委員乃辛:這一塊藍色的範圍,你只看到藍色,沒有看到字。

主席:我同意,所以我說我們應該是要把主決議……

蔣委員乃辛:這個樣子,我們故宮竟然還接受,人家這樣對待我們,貶值貶到這種程度,在世界的地位上,東京博物館的地位比我們故宮……

張廖委員萬堅:好啦!讓院長講一下。

黃委員國書:「顏真卿」三個字就是主視覺了。

蔣委員乃辛:你不知道是臺北故宮的還是東京博物館的……

黃委員國書:人家知道啦!

主席:「顏真卿」一定知道是臺北故宮啦!

蔣委員乃辛:不知道啦!

黃委員國書:東京博物館怎麼會有顏真卿的典藏?你想也知道。不過沒關係,蔣委員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但是我覺得就是描述一下我們的立場就好了,如果要規範字體要多大、要比「東京博物館」還要大,那要不要也規範字體要用哪種字型,是不是要故宮的標準字?

蔣委員乃辛:這個字體就是我們要求的,本來沒有這麼大,就是立法院要求的、教委會要求的。

主席:蔣委員,我先來處理,等預算處理完之後,主決議出來……

蔣委員乃辛:不要,這個事情過了之後,下面的事情就忘掉了。

主席:不會……

蔣委員乃辛:大家翻議事錄,這件事情是不是在我們教委會要求的?

主席:對,就是寫主決議,現在寫主決議。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這個可以要求,這個卻不能要求?我覺得很奇怪啊!

主席:沒有,現在寫主決議,待會主決議出來,大家一定還會再討論一次,所以我現在先處理我們的預算,把這個處理完,主決議寫出來,一定還會再討論一次。所以我們先處理預算,第7目「新故宮計畫」減列2億元,凍結2億元,凍結的部分要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蔣委員乃辛:專案報告。

主席:好,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動支。

蔣委員乃辛:我們要求針對4億元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我們要知道那4億元是怎麼動支的以及動完了沒有,4億元動完了之後,後面才動用,否則如果4億元沒有動支、沒有發包,後面根本也用不掉啊!

主席:有關4億元的部分,他們要先給我們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對,4億元的部分先給我們書面報告,然後凍結的部分要提專案報告,我們要看他們書面報告對於這4億元是怎麼寫的。

主席:好,沒有問題。所以就是減列2億元,凍結2億元,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新故宮計畫先這樣處理。

陳委員學聖:剛剛院長還沒回答我故宮南院的事情,會不會借修復就放到南院去?院長還沒回答我這個問題。

主席:請院長回答。

陳院長其南:這已經回答過好幾次,這次的新故宮計畫裡面就沒有這個部分,沒有要把文物移到……

黃委員國書:所以我要他們提出文物移動的計畫啊!

陳委員學聖:你看故宮南院的計畫中寫的,我唸給你聽:文物典藏館、文物修復室依保存環境區分為有機、金屬與瓷玉類三類,共四間庫房。我只想請教你,這跟故宮本院都不會有關係?所有的故宮本院文物都不會移到故宮南院?

陳院長其南:那你要問蓋好之後的事情……

陳委員學聖:當然啊!如果蓋好之後是要把故宮本院移到南院,我當然就不同意你蓋國寶館。

陳院長其南:南院……要爭取文物啊!

陳委員學聖:故宮南院就走它的亞洲藝術,我沒有意見,就跟華夏文物切開嘛!

陳院長其南:有啊!現在就有一些故宮的文物,譬如龍藏經現在就在南院。

陳委員學聖:沒有,那個是短暫在那邊展出,最後還是要回到本院。

陳院長其南:我們不會這樣分南院、北院,這樣的話,一定會卡死南院。

陳委員學聖:我要跟你們分南、本院,這是因為故宮自己在分……

主席:我們沒有分。

陳委員學聖:過去就把故宮南院走成亞洲藝術,我都還知道你們要收藏什麼、典藏什麼,包括從織品、茶藝、佛教文物,我都支持,你們要跟華夏文物切開,那就切得乾乾淨淨嘛!不要到最後,因為故宮南院現在沒有客人了,就開始想要動故宮北院的腦筋,我講的是這個脈絡,所以院長要銜接我過去所有的質詢,我分得很清楚,我絕對支持故宮南院走自己的路,為什麼當年會蓋故宮南院?為什麼故宮南院要跟華夏文物及中國文物切開?我都支持,但是你今天又說不要分故宮南院、北院,這是一個很大的政策轉變。所以不要去講我對國寶館的質疑,我質疑的是故宮到底有沒有政策?

陳院長其南:現在是沒有。

蔣委員乃辛:院長,你去翻一下,當時故宮南院送到立法院審議時,你們故宮是怎麼說的,在你們的說詞下,立法院通過故宮南院的預算,你們當時對故宮南院的定位是什麼,你自己先清楚,然後在這邊再回應,好不好?如果故宮現任院長對於過去的院長、對於立法院的決議都不知道、都可以拋到一邊……

主席:我跟兩位委員先說明一下,因為現在兩位委員所講的都是你們自己的主決議,都和你們的主決議有關,我的意思是……

陳委員學聖:陳委員,從斬掉十二獸首之後,大家就各走各的路了,我講得很清楚,我也不反對故宮南院就走它自己的亞洲藝術典藏中心的方向,但是如果今天政策要改弦易張,請公開說明故宮未來對南院的經營到底是怎麼樣的方式,跟過去故宮對於南院的經營態度是不是有轉變?

陳院長其南:我這個……

主席:我們是不是先進行……

蔣委員乃辛:主席,關於故宮南院,我沒有做主決議,就像剛才所講的,我只是要故宮的院長回去之後,把當年故宮預算送到立法院時,有關南院的預算,他們給南院的定位是什麼,請他自己說清楚、想清楚,如果要變更當時預算的定位,他們也應該向立法院報告吧?他們也應該報行政院,然後向立法院報告吧!不能愛怎麼變就怎麼變。

陳院長其南:我簡單說明一下,這個概念是可以討論的,你一直要把中國、台灣從亞洲排出去,我聽起來就有一點這個意思……

蔣委員乃辛:我沒有任何意見。院長,你到現在還聽不懂我講的話?我只是要你把當年行政院、故宮將南院的預算送至立法院時,針對當時的故宮是怎麼做定位的,立法院也因此通過了這個預算,現在你們要變更,當然要向立法院報告,當然要提書面向立法院報告,這表示尊重嘛!難道這都不要做嗎?

主席:沒有變更啦!其實它的本體沒有改變,它現在是一個展覽的特色,故宮南院其實我們都很清楚……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也知道。如果沒有變更,當然就不需要,但是如果有變更,當然就要送資料過來嘛!

主席:沒有變更啦!一直都沒有啊!

蔣委員乃辛:12月24日報行政院的文,有關南院管轄的20公頃變了,請故宮把所有的附件給我們,好不好?我現在要不到附件、看不到附件。

主席:它只是範圍移轉。

蔣委員乃辛:內政部講的根本不只是管轄權的移轉,從1棟房子變成4棟房子,2.2萬平方公尺變成3.1萬平方公尺,這個資料要給我看,否則預算怎麼給它?

主席:有關這部分,請提供資料給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否則主計總處怎麼會講這些話?

主席:對,為什麼內政部跟主計總處所針對的這個部分……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們報給行政院的到底是報什麼東西?我們不知道啊!

主席:好,請給蔣委員相關資料。

陳委員學聖:這個事情,我要爭得很清楚,我清楚院長講的道理,但是所有的導火線就是從十二獸首斬首開始,我曾經做過一個非常強烈的決議是嚴禁所有故宮本院的中國文物到南院展出,為什麼?我認為故宮南院就完全走它故宮南院的路,但是後來接受嘉義立委的懇託,我沒有堅持通過這個決議,可是今天故宮又開始要蓋國寶館,所以我才問你,你們是不是要用國寶館以修復的名義把原來中國文物等國寶往南院移,修復完之後展示,然後以後典藏就在南院?這是經營政策很大的改變,如果你們要改變,那麼有人要出來道歉說:過去我所強調的東西是錯誤的、我過去只發展亞洲藝術那四大收藏目標,我都背下來的,我剛才都講過給你聽。所以我說你要故宮南院怎麼走,我全力支持,但是如果南、北院要回復到原來的故宮一個概念,那麼我希望你們自己要提出一個說明,該道歉就一定要道歉。

陳院長其南:可是這樣故宮就沒辦法台灣化,我們要讓南台灣的人認識故宮的傳統中華文物,若是南院都不去……

蔣委員乃辛:院長,你要怎麼做是你的事,當時在審查預算,向我們立法院白紙黑字寫的是什麼?當你們要變更時,你們要向立法院報告吧?

主席:沒有變更啦!

陳院長其南:沒有變。

蔣委員乃辛:總要向立法院報告嘛!只敢做卻不敢講嗎?

陳委員學聖:院長,這些是你講的,今天我才第一次聽到,你要就任前講的「讓故宮台灣化」,我總算今天第一次親耳聆聽到你說的話,我實在不敢苟同。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我了解陳學聖委員跟蔣乃辛委員的主張,我來說我的理解跟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故宮南院是以亞洲文物為主題的博物館,故宮北院是華夏文物,但是亞洲文物當然也包括華夏文物,華夏文化當然也是台灣文化的一部分,所以也不會台灣文化就跟華夏文化兩個是截然不同的,或是這之間就會有鴻溝,我覺得也不是這樣理解的。我這樣說,當時我們反對十二獸首放在南院是因為它沒有經過公共藝術審議,我們並沒有要去處理它背後所代表的歷史文化,甚至是政治的意涵,只是因為它沒有經過審議,它變成公共藝術,在公共藝術相關的法規上,這樣的程序是有問題的。再來,它是贗品而不是真品,所以引起社會對這件事情的質疑,我們現在來討論一下……

主席:國書委員,因為待會1點還有院長主持有關國家語言法的協商……

黃委員國書:我簡短的講,我們不全然要用這樣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南院現在碰到困難,而北院的文物要南遷南院,目前的計畫只是要去展覽,並沒有要典藏。

陳委員學聖:有,修復完之後……

黃委員國書:好吧!那以後再說嘛!國寶修復館……

陳委員學聖:不是……

主席:這個部分我們不要再談下去了,因為這個爭執……

黃委員國書:我們不要爭執那個問題,你現在質疑的問題是未來才會面臨的……

陳委員學聖:正在發生當中。

張廖委員萬堅:這樣爭執會沒完沒了。

主席:真的會沒完沒了!我覺得我們就……

陳委員學聖:沒有,我講的是基本價值,主席不要強迫我,我只堅持這個東西。

主席:不是,學聖委員,我是講你的主決議還有一個,你還有主決議,這就跟你現在講的是一模一樣的,你的第139案主決議內容是:為維持故宮南院作為「亞洲文物博物館」之開館目標、新任院長「故宮臺灣化」之理想,以及執政黨「去中國化」之中心思想,故宮本院之固有中國文物不應移至南院展出,以免再次造成不必要之政治爭論。這是你提出的主決議。

陳委員學聖:對啊!

主席:我剛才就說我們進入主決議,你剛講的話還要再講一次啊!

陳委員學聖:不用,我不用再講,只要通過就好了。

主席:這要問在場的委員。

陳委員學聖:大家不同意,我就繼續再講。

主席:請問各位,對這個主決議有沒有異議?

陳院長其南:我們建議修正為:為維持故宮南院作為「亞洲文物博物館」之開館目標、新任院長「故宮臺灣化」之理想,應善加運用故宮南北兩院區妥善展出中華文物,發揚光大,避免造成政治爭論。

主席:他要修改文字啦!

陳委員學聖:我就是不要南北交流,希望南北各自發展。

主席:我們是一個故宮,當然要南北交流啊!

陳委員學聖:沒有,當年故宮南院就是南北分流。

主席:你這樣子,我們怎麼可能接受。

黃委員國書:羅浮宮也有把很多重要的典藏品送到朗斯分館去展覽。

主席:這牽涉到台灣南部所有人民的權益,所以不能說故宮文物不能移到南院。請問大家有沒有異議?如果有異議就……

張廖委員萬堅:我贊成修正文字,因為故宮很多文物都會出國借展,在自己南院借展怎麼會不行?這有點扯啦!

黃委員國書:好啦!

陳委員學聖:政黨輪替前和政黨輪替後,講的話差很多。

主席:學聖委員,你還是堅持你的文字,那就看現在在場的委員同不同意,如果不同意,這個案子就不能通過。

黃委員國書:好吧,那就算了吧!

主席:「算了」是什麼意思啊?

陳委員學聖:那就繼續審啊!

蔣委員乃辛:主席,到最後了,還要用表決的方式?那以後一開始就表決,所有案子統統表決。不能這樣嘛,你們要過的統統過了,到最後連溝通都不溝通,……

主席:有溝通啊!

蔣委員乃辛:故宮有事先跟陳委員溝通嗎?沒有啊!

主席:我記得在審故宮預算時,故宮要去拜訪陳委員,陳委員都不接見。

陳委員學聖:不要亂講話,我還碰到院長一次。

主席:我還在故宮審預算的時候特別拜託陳學聖委員,一定要讓故宮跟你面對面,我請他們無論如何一定要找到你。

陳委員學聖:我有見到院長啊!但這個案子我還是很堅持。

主席:你的文字如果修整,我們OK,現在這樣如果我們讓它通過,我們出去會被南部鄉親打耶!你的案子寫著:「故宮本院之固有中國文物不應移至南院展出」,那就把南北劃分了。

陳委員學聖:我是要建立南院主體價值,這不是當初想要的方向嗎?

主席:要不然你把文字修整成大家能接受的文字,因為現在你直接說北院的東西不能給南院,我們怎麼可能會通過?一通過,我們回去就被罵了。調整一下啦,我們都OK啦!

再來是蔣乃辛委員的第140案:

「新故宮計畫在陳其南院長上任後,無論是計畫目標、計畫任務、主要工作項目,甚至是計畫總經費,都與原先規劃有所不同。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各案計畫編審要點》,中長程計畫若有上述相關更動情形,應即修正後再次報准行政院核可。因此,新故宮計畫應立即重新修正,並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核定後,相關預算始得審議。」可是我們已經審議了,這要如何修整?

蔣委員乃辛:我這是按照預算法,如果今天決議說不要按照預算法,那是大家的決定,我是按照預算法寫的,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上禮拜五院長、副院長和所有的人到我的辦公室,沒有人跟我說有意見。

主席:沒有說這個主決議喔?

蔣委員乃辛:沒有人跟我說有意見,就是接受了,想不到現在又要翻案,以後這種溝通都是玩假的,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我今天第一次聽到,我們還要進一步……

蔣委員乃辛:以後溝通都是玩假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也認了。第一個,我們委員會不按照預算法,我這個案子完全是按照預算法寫的。不尊重預算法,也不溝通,事後又反悔,故宮要這樣子做嗎?

主席:院長,說明一下為什麼沒有溝通?

蔣委員乃辛:故宮要這樣子做嗎?說實在的,我這個主決議就算不寫,它也要按照預算法。我按照預算法寫的東西,你可以不要。

陳院長其南:這個計畫是遲早要修正的,我們從來不排斥整個計畫重新修正再報院核定,可是現在這樣修修補補,沒有辦法解決問題。我們一定要等今年的PCM的標,標出去以後再重新做先期規劃,重新看各種可能性,看各種地點配置是否適當,到時再根據報告重新報院,作完整的修正。所以一定要讓今年的這個計畫通過,接下來才會有更完整的……

蔣委員乃辛:你這個PCM是去年的預算,不是今年的預算。

陳院長其南:對啊,一樣。

蔣委員乃辛:什麼一樣?

主席:蔣委員,他的意思是說PCM如果發包出去,會重新有個規劃,那個規劃如果跟之前新故宮計畫的內容有所不同,他們一定要重新送修正啦!

蔣委員乃辛:本來就是這樣啊!那為什麼反對?

主席:就文字調整一下,沒有反對。

蔣委員乃辛:要反對什麼?我不懂啊!

主席:沒有反對,現在是說文字修整一下。

蔣委員乃辛:你要修改我的文字一定要跟我溝通,不能把你修改的版本給了別的委員,由別的委員來講。

主席:我剛才唸的是你的版本啊!

蔣委員乃辛:剛剛那個版本刪刪刪又改來改去。

張廖委員萬堅:他現在唸你的版本。

主席:我剛才是唸你的版本耶!

蔣委員乃辛:可是有刪我的文字。

主席:我剛剛唸的都是蔣委員的版本。

蔣委員乃辛:我對故宮這種做法非常不齒,院長、副院長和相關主管禮拜五都在我的辦公室,沒有針對這個主決議講過任何一句話,到現在在委員會又要來翻案。開玩笑嘛!以後我還敢跟院長、副院長溝通嗎?溝通都不算數嘛!

主席:委員,我們現在就是在處理你的案子。

蔣委員乃辛:他們不能做到,事先應該跟我講,不能找別的委員來翻我的案子。

主席:沒有啦!

蔣委員乃辛:這在立法院是犯大忌,我絕對不接受。

主席:沒有,張廖萬堅委員比較熱心。

蔣委員乃辛:第二個,這是預算法的要求。第三個,我站在立委監督行政的立場上,立法院不是行政單位,當你的預算有變更時,你要報行政院同意後,再報立法院告訴我們預算變更。怎麼可以說不報行政院,就直接變更預算、變更做法,而且要我們先通過。我們立法院算什麼?如果大家都說,我就是想這樣,立法委員就是行政院立法局下面的一個小小的人員,那你們可以接受,我不能接受啊!

主席:蔣委員,我們現在在溝通。

蔣委員乃辛:我不是行政院立法局的,我是立法院的立委,所以第一點,我對故宮的態度非常不滿意,你們為什麼不在禮拜五跟我溝通?

主席:確實,這個要道歉。

蔣委員乃辛:統統都說沒有問題,到今天才來翻案。

主席:這個確實要道歉,因為我要審故宮預算時已經再三重申,一定要溝通。如果這個主決議並沒有跟蔣委員溝通,那確實是故宮應該要道歉的地方。我剛才所唸的並沒有修整任何一個文字,全部都是蔣委員原先提案的文字。我建議蔣委員,你所說的是尊重預算法,這沒有問題,但是後面這個段落有問題,因為新故宮計畫本來就要修整,可是你說「立即重新修正」,現在PCM還沒有過,無法立即重新修整,這是第一個部分。

第二個部分,你說報請行政院核定之後,相關預算始得審議。問題是107年審的跟現在所審的會有問題,所以文字要加以修整,以符合預算法及蔣委員的意見,可不可以?

蔣委員乃辛:我跟故宮要12月4日報行政院的文,他們給文不給附件。

主席:這個剛才主決議有做了。

蔣委員乃辛:這就是不對的,就是在隱瞞嘛!

主席:剛才主決議有做了。

蔣委員乃辛:我今天沒有問內政部,沒有問主計總處,也沒有問國發會的話,根本不知道這幾個部會有不同的意見。難道我們審預算,他們不用實實在在地跟我們講嗎?

主席:剛才蔣委員講的,我們都有做主決議了。

蔣委員乃辛:這是故宮的態度,我在之前就跟他們要資料,結果他們只給公文不給附件。

主席:態度有問題。

蔣委員乃辛:如果我沒有向國發會等相關單位要求提供資料的話,內政部的意見我不知道,主計總處的意見我不知道,因為他都不跟我講。所以故宮已經沒有信度,我們還可以相信他嗎?我是在禮拜五下午拿到這個資料,禮拜五上午他們在我的辦公室都沒有講針對主決議是否要調整文字,都沒有啊!

主席:這個要道歉啦!

蔣委員乃辛:他們統統同意啦!

主席:請副院長說明一下。

蔣委員乃辛:禮拜五是我自己在場,不是我的助理在場。

主席:這個要道歉,為什麼這個案子沒處理?

蔣委員乃辛:當時院長說因為我在,所以他也趕過來,當然我謝謝院長。可是他在我的辦公室談的時候,針對主決議有意見就要跟我講。

主席:剛剛有4個主決議好像在委員的桌上,是新寫好的,找一下,請委員簽一下。

陳委員學聖:我先講一下我的主決議,我稍微修得中性一點:為維持故宮南院作為「亞洲文物博物館」之開館目標,避免造成政治爭論,應善加運用故宮南北兩院區妥善展出中華文物,發揚光大。很中性,好不好?

主席:可以,同意。第139案修正如下:為維持故宮南院作為「亞洲文物博物館」之開館目標,避免造成政治爭論,應善加運用故宮南北兩院區妥善展出中華文物,發揚光大。謝謝陳學聖委員。

我一直強調故宮要妥善溝通,為什麼這個主決議並沒有跟委員溝通?那個禮拜五早上我看到故宮大陣仗地在等蔣委員,要向蔣委員報告,我本來以為沒什麼問題,怎麼你們準備了那麼多東西,結果卻漏了這個主決議要溝通,我覺得故宮要先向蔣委員道歉。

李副院長靜慧:謝謝主席,在此特別站起來向蔣委員道歉,當天我負責帶隊去跟蔣委員說明預算的部分,同時報告新故宮計畫。我們說明了兩個做錯的地方,一個是101億元和91.3億元預算的差別,當場向委員說明,兩個預算有差別造成行政權凌駕立法權,為此不尊重當面向蔣委員道歉。第二點是說明我們給行政院的公文主要是有關權利範圍,我們的公文和附件都在這裡,附件並沒有不給委員,待會兒馬上再送給委員。附件裡完全只提到權利範圍的調整,沒有內政部所回有關1棟變4棟的事情。我剛才看到回文內容也非常驚訝,同仁說那些內容是我們從今年7月以後陸續跟營建署談需求計畫時的一些洽談內容,可是都還沒有定案。因為還沒有定案,所以不是這次報院的附件內容。那天跟委員報告,後來院長也進來,對不起,我真的談得太高興,所以忘了這個主決議要再跟委員協商。是我漏掉了這個部分,真的非常抱歉,在此很鄭重地跟委員道歉。

主席:故宮有些小細節還是要注意,難怪委員會生氣,那天花了那麼多時間跟你們一起討論,居然漏掉了這個主決議。蔣委員對新故宮的關注一直非常深入,從預算面到計畫面,真的很感謝蔣委員的監督。107、108年度的相關預算都審議過了,如果PCM招標出去,整個計畫出來,勢必要去做計畫的修正,一定還是要報院。所以之後的預算確實是報院後才能編列,是不是109年度預算要先送行政院重新調整才能送立法院審議?是不是可以這樣處理?否則109年度的預算都還沒有調整、還沒有送計畫的變更,要怎麼編預算?那不是更奇怪!可以做到嗎?蔣委員的這個,你們調整一下、溝通一下,作為109年度的依據,好不好?

陳院長其南:這沒有問題。

主席:本來就應該這樣子嘛,PCM出來後本來就要調整。蔣委員,我請他們調整完之後再跟您溝通。

蔣委員乃辛:主席的裁示,我尊重,從109年開始。基本上,我就是要依照預算法的程序去處理,不能有變通,不然就像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講的,這是行政院對立法院的不尊重,我希望你們能按照預算法處理。

主席:謝謝蔣委員,請故宮把修整的文字跟蔣委員溝通完之後,送到主席台。

現先進行已寫好的主決議。

主決議:

請故宮提出北部院區整(擴)建期間之文物移運計畫,於3個月內報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柯志恩  張廖萬堅 李麗芬  蔣乃辛  蔡培慧  陳學聖  陳亭妃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的第140案就把最後一句話「相關預算始得審議」,改成「始得編列109年度預算」,就是按照主席剛剛講的。

主席:倒數第二行「因此,新故宮計畫應立即重新修正」中的「立即」二字就不用了。

蔣委員乃辛:對,修正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核定以後,你再編列109年度的預算。本來就應該這樣嘛!

主席:始得編列109年度預算。

陳院長其南:主席,不過這一點我比較沒有那麼有把握,再過幾天就將邁入108年,108年我們的PCM標還有選舉規劃標,他們都要做出完整的報告,報告經過審查以後,然後我們才能夠做完整的重新變更計畫的申請書,109年度的預算在明年年中就要編了,那時候可能……

蔣委員乃辛:院長,我已經幫你想過了。第一個,你PCM的預算是在107年,所以PCM沒有確定的話,108年的預算中有關PCM裡面規劃的這些東西或者後續的部分都沒有辦法動支,所以你就會累積很多的錢。然後109年你也不要再等PCM的東西,然後就隨便再編預算嗎?你當然要等PCM確定,報行政院核定以後,你才能夠編後面的預算啊!難道行政院沒有核定,你也敢編嗎?整個規劃案沒有定案,你也敢編嗎?107年賸餘的錢,再加上108年的6億元,兩個加起來就有10億元,還不夠你花嗎?對不對?你有變動的部分,你當然要等行政院核定以後才能編預算,否則我們立法院算什麼?行政院都不核定,然後要我們立法院先通過預算,沒有這個道理啊!你擔心什麼呢?

主席:OK,這沒有問題啦!對啦!院長,基本上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你PCM過了之後,後續包括108年度的預算你才能執行啊!你也沒有把握108年度你就可以完成執行你現在所進行的所有相關的預算案嘛,所以這個部分本來就一定要調整之後才有辦法重編,否則你的預算還是沒辦法執行喔!對啊!你還是沒有辦法執行啊!因為PCM完成後,你一定要重新修正計畫,對不對?需要嗎?對不對?

陳院長其南:因為這個有北院、南院跟子項3的區別,而現在的問題都在北院……

主席:是啊,沒有問題嘛!因為PCM出來之後,那只是一個變更,你只要送行政院,行政院同意你變更之後,你就依照這個變更案下去編列預算啊!現在蔣委員跟我們所有委員是希望你在109年度的預算不是像這樣匡列,現在幾乎都是匡列的方式,對不對?107年匡列四億多元,108年匡列八億多元,現在都是匡列的預算,因為沒有一個PCM的主要規劃,等到主要規劃完成之後,你當然就有依據可以編列預算嘛!這本來就是原則啊!107年、108年我們沒有約束你,讓你的預算過了,過了之後你就可以用這些預算去做先期的、你說沒有改變可以進行的部分,那些你就可以做啊!我們針對的是那些已經有改變過的,有改變過的部分,你當然要重編啊!所以這沒有問題。第140案後面這一段就修正為「因此,新故宮計畫應重新修正,並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核定後,始得編列109年度預算。」如何?還是改為「始得審議」?

李副院長靜慧:跟委員溝通一下,看能不能改為「始得審議109年度預算」?就是依照原本委員的標準。因為行政院會要求我們先編列預算,預算編列跟送到立法院審議之間會有一點時間差,預算編列主計處這邊的工作會先做,至於行政院的審查工作這部分,如果在我們送進立法院審議之前還沒有通過的話,那當然就不得審議了。

主席:如果行政院尚未審查通過的話,那個預算就凍結啦!對啊!就是改為「始得審議109年度的預算」,OK嗎?OK,好。第140案最後一段就修正為「因此,新故宮計畫應重新修正,並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核定後,始得審議109年度預算。」第140案照修正意見通過。

有兩個主決議還在改,先等他們一下。

現在繼續進行主決議。

主決議:

請故宮儘速(於108年上半年)辦理公聽會,取得社區共識,俾收集外界對新故宮計畫之規劃辦理方式,始得動支,北院北側有關擴(整)建工程經費。

柯志恩  陳亭妃  張廖萬堅 蔣乃辛  陳學聖  李麗芬  蔡培慧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還有一個有關PCM的部分,要請故宮提出107年度預算執行情形的書面報告給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就是有關新故宮計畫的預算啦!因為執行率偏低,所以要將整個執行狀況以書面報告提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還沒寫到,他們現在正在寫。

蔣委員乃辛:你就寫2月底,2月底就開議了。

主席:現在繼續進行主決議。

主決議:

請故宮於108年2月底前提出新故宮計畫,107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蔣乃辛  張廖萬堅 陳亭妃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主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今日審查結果免予重覆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

今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質詢時所要求的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二、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本會主審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本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陳召集委員亭妃補充說明。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已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各位。

休息(13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