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星期三)14時30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 林志嘉

秘書長:報告院會,出席委員45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宣讀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8年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請各黨團於1月3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將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1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提供各黨團及相關部門參考。

三、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1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協商之進行。(當日下午2時30分進行協商前,各黨團如有必要時仍得酌予提案送財委會彙整)

四、各黨團原則同意1月9日(星期三)院會進行處理上開預算案。

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李俊俋  鄭運鵬(代)  江啟臣  

曾銘宗(江代)   吳志揚     李鴻鈞(代)

黃國昌  周陳秀霞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8年1月2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請各黨團於1月3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將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1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提供各黨團及相關部門參考。

三、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1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協商之進行。(當日下午2時30分進行協商前,各黨團如有必要時仍得酌予提案送財委會彙整)

四、各黨團原則同意1月9日(星期三)院會進行處理上開預算案。

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經濟、交通委員會)案。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外交及國防(含機密部分)、財政、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併案討論決議:請蘇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業經本日上午協商,已經獲致結論,定於1月7日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報告院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休息。

休息(14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