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星期三)14時30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長 林志嘉
秘書長:報告院會,出席委員45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先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宣讀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8年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請各黨團於1月3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將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1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提供各黨團及相關部門參考。
三、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1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協商之進行。(當日下午2時30分進行協商前,各黨團如有必要時仍得酌予提案送財委會彙整)
四、各黨團原則同意1月9日(星期三)院會進行處理上開預算案。
主 持 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李俊俋 鄭運鵬(代) 江啟臣
曾銘宗(江代) 吳志揚 李鴻鈞(代)
黃國昌 周陳秀霞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8年1月2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請各黨團於1月3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將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1月4日(星期五)上午9時,提供各黨團及相關部門參考。
三、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1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協商之進行。(當日下午2時30分進行協商前,各黨團如有必要時仍得酌予提案送財委會彙整)
四、各黨團原則同意1月9日(星期三)院會進行處理上開預算案。
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經濟、交通委員會)案。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外交及國防(含機密部分)、財政、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以上二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併案討論決議:請蘇院長召集協商,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主席:本案業經本日上午協商,已經獲致結論,定於1月7日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協商。作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報告院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休息。
休息(14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