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星期五)10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秘書長:報告院會,出席委員7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請各位委員回座。首先恭喜大家,新年快樂!元宵節還沒有過,還在過年期間,過年期間不太適宜有爭吵,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請各位委員回座。

現在開會。

在進行報告事項之前,先處理108年1日17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8年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 時

地  點:議場三樓會議室

決定事項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2月15日(星期五)舉行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自2月15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二、2月15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答復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三、本(第7)會期程序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6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派1人代表組成,名單請於2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李俊俋(代)  鄭運鵬  曾銘宗  

江啟臣(代)  吳志揚(代)  徐永明  周陳秀霞

李鴻鈞(代)

江委員啟臣:柯總召,道歉一下!大過年了,有推到人就道歉一下!

林委員為洲:我們舉牌子,是執政黨先動手推的!

江委員啟臣:大過年怎麼能動手推人呢?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還在過年期間,而且也是蘇院長第一次到院會,大家能否平心靜氣的好好處理一下?

請問各位,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8年1月17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2月15日(星期五)舉行第9屆第7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自2月15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二、2月15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答復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民進黨黨團、親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三、本(第7)會期程序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6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派1人代表組成,名單請於2月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上述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及第9屆第6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及第9屆第6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及第9屆第6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8人擬具「監察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8人擬具「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周春米等28人擬具「國家人權委員會職權行使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重大運輸事故調查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一、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及「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國人投資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文化基本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醫師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防產業發展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行政院函請審議「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考試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項『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及『公聽會會議紀錄影本』」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併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經費稽核委員會函,為本(123)屆經費稽核委員會任期屆滿,檢送工作報告,請院會改選下屆委員,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朝野黨團協商推派人選後提報院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照案通過。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

 

單位

時間

地點

內政委員會

108年2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時至12時

紅樓202會議室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1會議室

經濟委員會

同上

紅樓101會議室

財政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9樓大禮堂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101會議室

交通委員會

同上

紅樓201會議室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同上

紅樓302會議室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同上

群賢樓801會議室

附註:

一、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2條:人事處應於每年首次會期黨團所屬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日之次日;每年第二次會期開議之次日,編定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分送各該委員會委員。各委員會於名冊編定後二日內,舉行召集委員之選舉。前項選舉之時間及地點,由人事處擬訂,提請院會決定之。

二、上表所定選舉時間(9時至12時)包含投票及開票時間,至投票截止時間由各委員會自行決定。

三、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票由人事處印製。

四、選舉事務,由各委員會負責辦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二十七案以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五十一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

二十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書案等5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十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外交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5年度決算書案等4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十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廢止「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查補助辦法」等23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審查內政部函為修正「國籍規費收費標準」等32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3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一、本院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中華民國內政部與帛琉共和國國務部間有關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作協定」中、英文約本影本等4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二、本院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三、本院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財政部會銜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二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四、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經濟部會銜函為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五、本院經濟、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展延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等25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1次及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之展延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區」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管制清單」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十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天然氣事業規費收費標準」第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船位回報漁獲回報海圖及監督管控中心設備管理輔導辦法」第七條及第二條附件一、第三條附件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漁獲證明書核發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廢止「食用禽蛋運出家禽飼養場之防疫措施」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作業辦法」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劇毒性成品農藥名稱」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五條附件二、第三十五條附件六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許可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第一條及第五條附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部分項目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十九、本院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會銜函為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三條附件一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本院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第2屆臺尼(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自由貿易委員會」完成簽署生效之第5號決議文影本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等11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05年通訊傳播績效報告」,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號碼可攜服務移轉作業費用上限」,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計程車專用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行動寬頻業務窄頻終端設備技術規範」,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低功率射頻電機技術規範」部分條文,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業餘無線電技術規範」,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3人於第9屆第6會期第11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1人於第9屆第6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1人於第9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2人於第9屆第6會期第1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2人於第9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於第9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9人於第9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六十六、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委員徐榛蔚自107年12月25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六十七、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黃委員偉哲、王委員惠美及楊委員鎮浯自107年12月25日起辭去立法委員職務,請查照案。

六十八、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第9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之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童惠珍女士已於108年1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整到院宣誓就職,請查照案。

六十九、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高委員志鵬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第2審更審判決,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107年12月26日刑事判決「上訴駁回」,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本院已函請內政部辦理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事宜,請查照案。

七十、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第9屆立法委員缺額補選當選人,臺北市第2選舉區何志偉先生及臺中市第5選舉區沈智慧女士已於108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到院宣誓就職,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普悠瑪事故後續檢討及交通部臺鐵局公司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貿易衝突對我國高科技產業之影響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請銀行公會研議推動開放銀行(OpenBanking)計畫,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規劃OpenBanking推動框架,提供創新業務實現與發展之資料產業,並維護資訊安全與保護個人隱私,落實金融消費者資料自主性及可攜性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108年經建目標上標理應在3.0%以上」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打造智慧城市,為城市治理帶來新風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管委員碧玲就「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建立扣除總額設限機制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制規定新款機車必須裝設防鎖死煞車系統(ABS)或連動式煞車系統(CBS)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兩岸觀光、農業及產業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貿易戰與兩岸經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2019年全球經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以核養綠、及反空汙公投通過,與未來綠能推動,政府應及早確定跨黨派能源政策,以讓電力供應與價格能長期穩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對臺影響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以核養綠」等公投通過後,政府應修正能源政策,且在能源轉型下,要能確保穩定供電與合理電價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政府對日外交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改善經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人才外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家發展計畫之經建目標,未在國發會委員會後公布,直到行政院會議通過後,才由行政院對外發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提議警消專屬節日放假一天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今(108)年為迎接5G時代關鍵轉折年,建請政府積極預作準備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管制及臺日貿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技術士技能檢定收費標準調漲,漲幅高達13%,為避免徒增基層勞工與學生之負擔,技術士技能檢定之費用應免予調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促轉會推動辦理清除威權象徵事宜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新住民子女學生教育統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防治之預算編列、校園輔導人力及針對學校教職員工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過去邁頂計畫雖投入龐大經費,然納入世界大學排名500名內之學校數未有顯著進展,且高教深耕計畫「國際競爭經費」編列似較邁頂計畫更少,如何提升國際競爭力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高等教育總量管制,以及科技類博士班人數逐年減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34條規定,限縮教師權利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大學校長遴選之制度漏洞應儘速補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論文代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教育部體育署推動足球六年計畫執行情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5G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近來發生多起汽機車未禮讓行人,以致行人於行人穿越道上遭撞的交通事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產業結構轉型、提振內需、吸引人才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有關要求行政院比照「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之標準,於2020年將6種合成調味物質自合法食品添加物中除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自來水含微型塑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強化長期照顧機構公共安全推動方案」檢討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如何建立能源永續和低碳節能社會」及「政府面對『以核養綠』的公投通過結果,在『巴黎氣候峰會2.0』之後,應思考如何提高(能源供應)韌性」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除了努力開拓多元市場,輔導觀光產業轉型和公布旅次外,應當誠實揭示背後的經濟產值數據,才能正視產業困境,從而訂定更有利於觀光產業的務實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暖冬旅遊補助排除3縣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趙委員正宇就暖冬旅遊補助排除3縣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簡化長照服務及補助申請流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有關「青少年嚼檳率上升、檳榔致癌認知率下降,應強化校園檳榔防制知識宣導、落實員警加強巡查並取締販售檳榔予未成年之店家,結合醫療單位,協助嚼檳之兒童少年戒除檳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修改道路驗收之相關檢測規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勞工保險及國民年金保險費率調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中國大陸人士赴政府機關拜會之審查管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離岸風電政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運用我國「電子設計自動化」(EDA)領域之優勢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兒童遊戲場稽查管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離岸風電政策推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就K他命等第三級毒品改列為第二級毒品,並加強查緝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管委員碧玲就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應速成立籌備處專責組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產業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教育部來函回復有關大學院校英語畢業門檻屬於自治範圍,但未針對若無法通過相對應之英語或第二外語門檻標準,無相關語種之補救機制是否合宜進行答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民間參與英語檢定風氣盛行,唯有業者所設計之英語檢定考試,於應考前蒐集大量考生英語學習及相關個人資料習慣,此舉是否合宜?有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趙委員正宇,勞動部於日前宣告將鬆綁客運業於年節期間、紀念日與國定假日之七休一規定,然而,鬆綁客運駕駛之工時法規,易使駕駛因高工時而影響其身心健康,更將造成疲勞駕駛的發生頻率攀升,引發行車安全之隱憂,為此,本席擬針對勞動部鬆綁客運業七休一規定乙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趙委員正宇,財政部於民國93年即已修法取消查稅獎金,然而,在缺乏法源授權依據之情形下,財稅機關卻仍利用《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為依據持續編列預算以核發鉅額稅務獎勵金,為此,本席擬針對稅務獎勵金缺乏法源依據乙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現在進行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報告。

(台下:網紅治國!神隱內閣!)

主席:好,謝謝,各位委員都有講出心聲,我想社會大眾都聽到了,我們是不是透過總質詢來詢問蘇院長,請蘇院長對於大家所提出的意見表示意見,現在請蘇院長報告後即進行總質詢,好不好?

(台下:網紅內閣!治國無方!)

主席:謝謝大家!

(台下:網紅內閣!治國無方!)

(台下:網紅治國!神隱內閣!)

主席:好,謝謝。

(台下:多顧生計!少顧聲量!)

(台下:政治鬥爭0分!經濟民生滿分!)

主席:好,謝謝大家。等一下彼此之間的質詢一定可以擦出很多火花,可以告訴我們人民現階段的內閣要做什麼事情,委員也會善盡委員的責任。現在請蘇院長上台報告。

林為洲委員拜託一下!尊重一下蘇院長,把蘇院長台上的牌子取下來。

黃昭順委員,蘇院長要進行報告了。拜託賴士葆委員,蘇院長已經看到了,我們給蘇院長一個掌聲,歡迎蘇院長。

蘇院長貞昌:(10時22分)主席、各位委員。貴院第9屆第7會期今天開議,我應邀率同行政團隊到貴院作施政方針報告,備感榮幸。我謹先向各委員先進拜個晚年,祝福大家健康快樂、工作順利,祈求台灣國泰民安、風調雨順。

我曾說過人生的劇本早已寫好,只是不能偷看,但要全力以赴,真的沒想到時移世異,事隔13年,我竟再次回到這個台上來向國會、各位委員先進作施政方針報告。當然人生劇本翻到這一章,我一定全力以赴,福國利民,遵照各位的指教、指示,希望能夠「簡政便民、實事求是」,能夠「接地氣、平民怨、會做事」,有關施政方針書面報告已經呈送大院,敬請指教。

對於怎麼平民怨,例如過去為了防制洗錢、防止詐騙,政府曾經做出各方措施,但是層層要求下來,卻讓民眾連領個小錢都被調查、被追問,以致於在領錢的櫃台前暴怒,我覺得這就是民怨。因此,上任第3天,我帶同相關部會首長到銀行櫃台前向各界宣布,對於正常客戶的例行行為、對於一定金額50萬元以下、對於餘額資料不再重複調查、填寫,不但減輕銀行員的負擔,也立刻平息了民怨;而為了驗證是否做到,金管會顧主委更指派50位基層員工,到不同的銀行去試著領領看、試著匯匯看,如果沒有做到,就唯顧主委是問。

有關老車更新,在空污法修正後,我們看到環保署立刻要求提高標準,並限定淘汰年限,我們覺得要達到我們希望的空污目標,其實有多種方法可以做到,於是我們用多方獎勵補助,而不設淘汰期限,讓老車能夠真正在空污標準不及的情形下,能夠真的給它適當的更新,而且真正到老車車主的手上,我們希望過去在執行上如果沒有做到、偏差或者過猶不及的地方,這一次都適度及時加以調整。

「接地氣」就是要讓民眾安心生活,安心生活的第一點是「掃毒、掃賭」,一是毒品的「毒」、一是賭博的「賭」,我要求內政部及相關單位務必就相關源頭、相關職業賭場等,一定要做出成績,而且不是只有警方查察,而是全國大家一起注意。大家注意的兒虐、酒駕事件,政府一定竭盡所能修法跟嚴查,但這種事再怎麼嚴的法、再怎麼綿密的網,其實都不及第一時間最親近的人一句話、一個動作,多一份關心、少一個傷心。如何「實事求是、安心生活」第二例就如同非洲豬瘟的防治,疫區就在隔壁,它卻什麼都不做,還讓死豬漂過來,這不是什麼心靈溝通。為了防堵疫情於境外,我們全面查驗來自疫區的旅客,為了增進查驗的效率,不但立刻增加18台X光機,而且我們非常感謝在第一線非常辛苦的相關部會主管、同仁,也看到旅客們都能配合,並且對於沒有繳清罰款的外籍旅客就是不准入境,我們要讓他知道台灣是有政府的,我們是說到做到的,以過年期間這麼高的旅客運量,可以看出我們在這方面是真正做到。我也特別召集14個相關部會首長進行任務指示,務必阻絕病毒於境外,讓2,000億元的損失不要發生,但還是希望業者合作,希望國人給值勤的同仁加油。

如何「拚經濟」是大家最最重視的,「五加二」產業創新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鼓勵台商回台投資,優化創新投資環境,政府將全力推動排除障礙,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我們非常高興拚經濟的努力,獲得許多國內外大廠積極回應,像台積電、華邦電、微軟、Google都宣布加碼投資台灣,我們看到這方面會在在地繼續增加,而如何結合產業界共同努力,建立國內更完整的綠能產業鏈,吸引更多跨國企業投入臺灣綠電市場,讓我們持續努力。

今年是「地方創生元年」,地方創生並非紓解都會的壓力,亦非縮短城鄉差距,而是要如何發揮「一鄉鎮一特色」,讓地方有活力,國家有生機。在政府的協助之下,如何善用地方資源,形成在地產業,讓地方有自己驕傲的特色,生根發展茁壯,自給自足。過去,臺北縣的平溪放天燈、石門國際風箏節,在在都是善用地方千百年來已有的資源或活動,經過政府的協助,讓地方特色成為中央節慶,甚至國際都慕名而來,也因此讓地方有活力、國家有生機,不僅讓在地人有工作,青年也能返鄉,並成為大家的新故鄉。

關於如何壯大文化,建設都是筋骨,文化才是靈魂。臺北國家兩廳院、臺中歌劇院及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皆已建造完成,亦對區域均衡文化發展建立基礎,但最重要的是往後如何營運及帶動,都需要中央及地方政府、民間齊力,希望能夠扎根地方,讓文化得以綿延永續。另外,行政院業已核定啟動文化內容策進院相關籌備工作,未來,如何打造國家隊,壯大臺灣文化力,我們賡續努力。我們亦專案補助台語頻道,預計於今年中開播,並將持續推動「浪漫臺三線」及各項族群政策,強化臺灣多元文化傳承與發展,這是永遠不停地工作與努力。

弱勢優先是我們在在要做的事,加速長照2.0的資源布建;整合教育部、衛福部及民間資源,讓弱勢家庭學童能夠得到照顧;調升基本工資、調高綜合所得稅4項扣除額,減輕受薪階級者的負擔;農民職災保險已於去年試辦上路,讓農民有更多的保障,因為照顧弱勢永遠是天經地義的事。

對於守護民主,行政院尊重公投的結果,所以電業法第九十五條修正草案,已送貴院審議;關於婚姻平權法案,為尊重公投結果,我們將遵照大法官釋憲旨意提出專法,並於期限內送請貴院審議。

總之,臺灣就是一個國家,不分中央與地方、不分朝野。我們就這塊土地,土地上的人民面對各方面的衝擊、經濟情勢,以及國際上各種動盪因素,需要政府與民間團結、朝野努力,唯有一起努力才能走出臺灣的活力。如何拼民生、護民主、守主權,政府一定努力從方方面面來做,還請貴院委員先進多多指教與支持,謝謝大家。

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口頭報告)

蘇院長、蔡副院長、各位委員先進:

貴院第9屆第7會期今天開議,貞昌應邀率同行政團隊到貴院作施政方針報告,備感榮幸。貞昌謹先向各位拜個晚年,祝福大家身體健康,闔家平安,也祈求這一年,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今(108)年1月14日,貞昌時隔13年後,因緣際會再次承擔重責大任,對於還能再次為民服務,我心中只有對人民的責任,以及對臺灣的熱愛。感謝賴前院長一年多來,全力推動政務,開展改革,新的內閣將在賴院長所建立的紮實根基上,快速回應民意,做出成績。

行政團隊將以「簡政便民」為施政理念,爾後所有政策推行,都將從民眾的角度出發,少一些框架,讓民眾多一分便利。

例如,過去為了達到國際洗錢防制標準,以及關懷民眾免被詐騙,在匯款方面做了加嚴查核措施,造成民眾不便,經檢討後,我們已自1月下旬起放寬部分不必要的重複核對身分作業。又如,空污法去(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後,環保署曾依該法授權提出大型柴油車加嚴排放標準及淘汰時限,現經檢討,將在維持既有空污減量目標下,不訂定實施年期,改以多元措施鼓勵及補助老舊車輛汰舊換新。

貞昌將嚴格要求,今後的政府必須是「接地氣」、「會做事」的團隊,以執行力加速利民便民,以行動力解決民眾關心問題;我們要讓人民知道政府就在身邊,在第一時間讓民眾瞭解政府為大家做了甚麼。

日前,本院已將施政方針書面報告送達貴院,敬請參閱。今天謹就以下相關面向,向貴院報告。

安心生活

「不能讓人民安居樂業,是政府的恥辱」。這是13年前,貞昌在這裡第一次作施政報告時的宣示,也是從事公職以來,念茲在茲的承諾。

治安是民心安定最重要的基石,毒品防制是改善治安的首要工作,政府要將打擊毒品放在優先,讓年輕人遠離毒害,讓臺灣的毒品問題大幅獲得改善。

今年配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新制施行及「毒品防制基金」的運作,我要求相關單位必須動起來,跨部門綿密合作,強力執行掃毒、緝毒,溯源斷根,並促進全民反毒,阻絕毒品入侵社區及校園。

上個月發生多起兒少受虐案件,政府將扛起責任,充實社福中心與社工人力,完備兒少保護三級預防措施,鼓勵國人通報,及早介入,提供兒童周全保護。我們也已在「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處罰凌虐幼童致死、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以嚴懲施暴者,敬請貴院早日完成審議。

有鑑於酒駕導致無辜死傷與無數家庭破碎,為防制酒駕肇事,確保國人安全,政府將嚴格執行酒駕查緝,並儘速研擬朝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方向修法,絕不寬貸。另,也將研提更有效達到事先防止酒駕者上路的行政作為,強化拒絕酒測的行政制裁強度,對於臨檢或查獲酒駕者,立刻扣車,若構成刑責,儘速移送法辦,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車輛。

非洲豬瘟不容輕忽,防疫就是作戰,我已召集14個部會首長進行任務指示,要求部會首長督導所屬機關落實各項防疫工作,並自上任第一天即指示,針對疫區入境旅客手提行李要達到百分百全面查驗,要人給人,要裝備給裝備,以補足查驗所需機具與人力;對於無視我國防疫政策仍違法攜帶豬肉製品入境的外國旅客,落實裁罰,且未繳清罰款不准入境;也要求各地廚餘養豬場應向環保機關完成蒸煮設備檢核或改採飼料餵養,並提前規劃一旦疫情發生,廚餘去化處理的短、中、長期計畫,希望國人同胞、相關業者共同與政府一起來守護臺灣養豬產業。

為讓民眾吃得安心,政府會落實「食安五環」,並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在地食材,目前全國22縣市皆已參與,約有3,370所公立國中小學校、186萬名學生受惠。「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已於今年1月16日公布,會擴大列管具食安風險疑慮的化學物質,從源頭控管防堵流入食品供應鏈,為國人的食品安全層層把關。

經濟第一

經濟是臺灣生存的命脈,也是人民生活的根本,面對美中貿易衝突的全球經濟變局,增進「投資」與「消費」,以有效提振內需,是讓國內經濟成長的重要關鍵。

我們正加速推動「五加二」產業創新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透過政府投資,帶動民間投資,並協助企業排除各項投資障礙;也將透過稅制優化,減輕民眾負擔,再經由鼓勵國內旅遊、補助國人購置節能設備與車輛汰舊換新等措施,活絡國內消費。

為吸引臺商回流,政府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整合土地、水電、人力、稅務與資金等政策措施,提供客製化單一窗口服務。截至目前,經濟部已核准6案,合計總投資金額超過234億元,可創造3,000個就業機會,預估還有34家臺商評估遞案申請。也正研擬制定促進海外資金回國投資的相關法案,吸引臺商回臺投資,投入策略性產業,促進國內產業升級。

投資臺灣,目前已獲得國內大廠積極回應,包含台積電、華邦電、日月光、力晶等,都加碼投資設廠,帶來大量就業機會;臺灣所具備的研發人才,也讓許多國際大廠,包括微軟、Google、IBM、思科等,宣布來臺投資計畫,設立創新研發中心或資料中心,這不僅代表其看好臺灣未來,也象徵對臺灣民主法治與資安環境的信任及肯定。

此外,臺灣去年農產品外銷出口金額達54.7億美元,不僅創下二十年來新高,出口到中國的金額達12.7億美元,成長23%,也創新高,而銷售至新南向國家中的新加坡和馬來西亞,也都各增加約18%。未來我們也將持續開拓其他新興市場,全力協助農民行銷農產品。

為落實非核家園,政府會加速推動再生能源,在離岸風力發電計畫上,經濟部去年已完成離岸風場遴選與競價招商作業,今年1月底公布108年太陽能、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方案後,產業公協會多予肯定,而在政府結合產業共同努力下,不但可建立國內再生能源的完整產業鏈,也會吸引更多跨國企業投資臺灣綠電市場。

為發展下一代產業及讓年輕人實現夢想,政府正推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協助年輕人創新創業;也將落實「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運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等,帶動產業升級與技術創新,預計於2020年完成第一階段5G頻譜釋出,與國際同步進入5G世代,以大大提升民眾生活品質。此外,行政院已將今年訂為「地方創生元年」,讓地方在政府的協助下,善用資源,形成在地產業,有自己驕傲的特色,生根發展,自給自足,不僅讓在地人有工作,也讓青年能返鄉,並成為大家的新故鄉。

壯大文化

重視文化,是國家進步的象徵。在本院與貴院共同支持下,108年文化部主管預算較去年成長約11%,若加計108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成長幅度更達23%。

為推動文化平權,「國家語言發展法」已於今年1月9日公布施行,讓臺灣各族群的自然語言,都能平等的復振與發展;另,今年政府也以專案預算補助設立臺語頻道,預計於年中開播。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於去年10月13日正式開幕營運,加上臺北國家兩廳院、臺中歌劇院,北中南三大國家級表演藝術場館已然成形,有助均衡區域藝文發展。未來,我們將積極完成北部流行音樂中心、高雄海洋流行音樂中心、臺中國家漫畫博物館等文化設施,讓臺灣文化持續扎根發聲。

此外,「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已於今年1月9日公布,我也核定啟動文策院相關作業,未來,我們將以國家隊的概念,形塑國家文化品牌,拓展國內外通路,壯大臺灣軟實力,讓世界知道臺灣,讓臺灣影響世界。

另,「再造歷史現場計畫」過去2年已投入47億餘元,輔導19個縣市政府提出29案計畫,突破過去單點、單棟、片段的文化資產保存,以軟體帶動硬體,以文化治理帶動城鄉發展。

我們將持續推動「浪漫臺三線」,結合客家文藝復興與產業再造,吸引青年返鄉,振興客庄經濟;另,也將持續強化對於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的傳承與發展、原鄉產業發展及聚落營造、原鄉數位落差的弭平等工作。

弱勢優先

政府有責任讓每位弱勢者得到安定的生活保障。為維持老年人的生活品質,我們將滾動檢討長照2.0的執行成效,加速布建長照資源,提升長照機構照護的安全與品質;我們也就傳統金融服務容易忽視的農村、偏鄉地區與高齡者及弱勢群體,提供普惠金融服務,例如,「以房養老」措施,核貸件數已由105年的1,200餘件,成長到去年已達3千餘件。

為照顧弱勢家庭與學生衣食溫飽,行政院每年匡列21億元補助弱勢學童午餐,衛福部也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實物給付服務,在全臺成立200多個食物銀行,把愛心與資源分享給需要協助的家庭與學童。去年9月起,我們也推動就學貸款寬緩措施,大幅減輕社會新鮮人學貸還款負擔,受惠人數達50萬名以上。

為解決青年與弱勢族群的居住,106年已完成「住宅法」大幅修正,可建立穩定推動社會住宅機制;我們也在盤點區位適合的國有、國營事業、警消單位、產業園區的土地及閒置房舍,運用多元方式興辦社會住宅。截至去年底止,已完工、興建及規劃中的社會住宅,合計約5萬1千餘戶。

另,為改善整體居住環境,今年1月30日修正公布的「都市更新條例」,我們會加速訂定相關子法,配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施行,以及已成立的「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促使都更有效推展,加速城市再生。

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減輕薪資所得者及育兒家庭稅負,自今年元旦起,勞工基本工資已調升至2萬3,1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升至150元;另,也調高綜合所得稅4項扣除額,自今年5月報稅時即可適用,將有逾542萬申報戶受益。

為增進農民職業安全保障,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農民職災保險於去年11月起試辦上路,讓遭受職業災害的農民及其家屬能獲得適當經濟補償,預估將有114萬農民受惠。

守護民主

基於主權在民的民主真諦,行政院尊重去年11月24日各項公投的民意結果,並依公投法相關法定程序予以落實。「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一案,行政院已於去年12月11日將「電業法」第95條修正草案,送請貴院審議。

針對「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一案,未來已沒有新建、擴建燃煤發電機組的規劃,至於火力發電下降的缺口,將由綠能替補。政府將以「穩定供電、減少空污、合理電價」三大原則,達成能源配比最佳化。

關於婚姻平權法案,行政院將秉持大法官釋憲精神及遵守公投結果,於公投法所規定時限內,研提專法送請貴院審議。

針對「禁止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一案,政府會在確保食品安全為第一優先及維護國人健康的前提下,進行縝密的風險評估及溝通,日本政府管制流通的產品,不會開放進口。對於日本食品管制措施並無時間表,政府將秉持WTO的精神,持續與日本政府溝通。

去年多起假訊息引發社會紛擾,不但危害社會安定,也衝擊國家安全。為兼顧言論自由與社會秩序,政府有責任針對假訊息即時查證與澄清,並推動相關修法。行政院已將包括「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等與防制假訊息有關的法案送請貴院審議,未來也將與社會大眾、第三方查核組織及平臺業者共同協力,確保公共利益,鞏固臺灣民主制度。

儘管中國不斷透過各種恫嚇與打壓,我國始終堅定維護兩岸及區域的和平穩定,但國家主權不容矮化。臺灣是世界不可或缺的一員,我們會積極整合政府與民間力量,推動踏實外交,強化國防建設,對外展現臺灣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國際組織及自我防衛的決心,讓世界支持臺灣。

團結,讓臺灣更好

去年,國際情勢遽變,美中貿易衝突升高,亞太安全頻受挑戰,臺灣的產業、人口結構也面臨轉變的重要關鍵,唯有朝野團結、中央與地方合作、政府與民間合作、與國際友我夥伴合作,才能平息紛擾,開創新局。貞昌將帶領行政團隊,接地氣,解民怨,務實做事,與民一體,奮力向前。

各位委員先進,團結,讓臺灣更好。我懇切籲請貴我兩院攜手共進,匯聚最大能量,讓臺灣更好,在世界保有一席之地,守護這片美麗家園,讓民眾安居樂業,讓世世代代更加幸福快樂!

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敬祝大家身體健康、事事如意。謝謝大家!

行政院108年度施政方針

根據全球主要研究機構預測,2018年及2019年全球經濟都將呈現成長趨勢,惟美國稅改政策對全球經貿發展衍生的效應、美國與中國大陸角力愈趨白熱化、全球央行貨幣政策動向、英國脫歐後續進程、朝鮮半島與中東地緣政治風險等,將牽動全球經濟情勢;此外兩岸關係仍處於冷和狀態,中國大陸推出相關對臺政策,試圖磁吸臺灣各界人才,持續限縮我國國際空間。而在國內方面,人口結構、產業升級、能源轉型、空污、轉型正義等問題,都必須嚴肅面對。上述國內外政經局勢與兩岸關係的變化,對我國均充滿挑戰。

面對國家發展所面臨的各項挑戰,行政團隊都將穩健務實的擬定策略,踏實解決問題,同時也將確實追蹤管考各項政策落實進度,強化執行力,務求加速推動各項重大建設,讓經濟蓬勃發展,讓國家競爭力及人民生活品質都能提升。

未來,政府將賡續推動各項重大政策,包括持續推動前瞻基礎建設及「五加二」產業創新方案,鬆綁財經法規、提高招商行政效率,以加速政府及民間的各項投資,增加就業機會;落實「新南向政策」,持續拓展國際經貿,並爭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擴大國際合作;加速推動能源轉型,並兼顧解決空氣污染與穩定供電,落實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加速執行長照2.0政策,建構多元托育體系,並強化育才、留才、攬才與新移民政策,確保國家競爭力;平衡臺灣區域發展,逐步消弭城鄉差距;持續落實各項改革,推動轉型正義;此外,也將全力緝毒、打詐、掃黑,同時落實食安五環、居住安全與強化社會安全網絡,期望將臺灣打造成一個安居樂業、生生不息、均衡發展的國家。

爰本此旨,訂定108年度施政方針如次:

壹、內政、族群及轉型正義

一、推動實施國土計畫法,引導國土安全、有序、和諧發展;推動地方創生國家戰略,維繫地方生存能量及點燃創新成長動能;加強偏鄉、農村、花東及離島建設,推動區域適性適量規劃建設,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強化土地開發審議程序,確保國土永續發展。

二、完備數位政府基礎環境,深化政府資料治理及開放資料整合應用,強化跨域整合運作,擴大公共政策網路參與。

三、落實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及還原歷史真相等轉型正義事項,促進真相和解,迎向團結和諧社會;處理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落實政黨政治公平競爭。

四、加強社會安全網,確保社會安定;強化反詐騙工作,全力防制組織犯罪;落實治安教育訓練,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提升複合型災害防救量能,增進緊急救護品質與效能。

五、全力推動社會住宅政策,保障青年及弱勢家戶基本居住權益;加速都市更新、危險及老舊建築重建,推動鄉鎮市舊市區總體檢,強化公共設施服務機能與品質;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落實震災預防措施。

六、健全政黨政治發展,提升選舉品質及效率;完備公民參政法制,確保民主政治參與;精進地方制度,強化地方政府組織彈性及合理化;完備人民團體轉型法制,尊重團體自治,活絡公民社會。

七、完備移民法規,優化外人來臺工作及生活環境,吸引專業優質人才來臺(留臺)工作;落實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保障新住民權益;持續強化新住民子女與母國文化鏈結,培養國家關鍵人才;前瞻規劃入出國查驗及自動通關系統,創造便利及有效率的服務環境,並為國境安全把關。

八、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保障原住民族福利、健康、住宅及土地權益,優化原住民族產業經營,加強原住民地區基礎建設;深化原住民族教育體制,保存與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九、營造客語生活環境,確保客家語言、文化永續發展;融合傳統與現代,精緻客家藝文,輔導辦理客庄節慶;活化在地產業,累積文藝能量,營造全臺客庄亮點;拓展客家國際深度交流,多元展現臺灣文化內涵。

十、強化海洋巡護,捍衛國家海域主權,保障我國漁民作業安全與權利;深化海洋保育觀念,永續利用海洋資源;健全海洋產業發展,推動海洋科學研究;精進海上搜救效能與災害防救量能,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貳、外交、國防及兩岸關係

一、實踐「踏實外交、互惠互助」理念,堅持和平、自由、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全力鞏固與邦交國關係,增進與理念相近重要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爭取國際參與,營造友我國際環境,提升我國國際地位及臺灣形象。

二、持續推動「新南向政策」與新南向目標國家建立更緊密的連結;持續推動爭取我國加入CPTPP等區域經貿整合機制,並洽簽雙邊經濟合作等各項經貿協議,以提升我國全球競爭力。

三、維護我國已加入的國際組織會籍與權益,強化實質參與,並爭取參與尚未加入的重要功能性國際組織,經由務實、創意方式尋求突破,積極加入國際社會的運作。

四、結合民間力量、資源與經驗,在國際人道救援、醫療援助、疾病防治、糧食安全、綠色能源、農業技術、數位治理等國際合作領域,建立與國內外重要非政府組織(NGO)夥伴關係,發揮臺灣社會綜合軟實力,對國際永續發展目標做出貢獻。

五、強化海外僑民聯繫服務,厚植國際友臺力量;鏈結僑臺商經貿網絡,媒合投資臺灣商機;推升僑教量能,培育僑青蔚為國用。

六、前瞻國防及軍事戰略,妥善配置國防資源;依「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縝密檢討及發展不對稱戰力;完善配套措施,提升募兵、留營成效;有效運用替代役專長,提升政府服務效能及產業研發能量。

七、從制度面引導國防科技研發,帶動國防產業發展,厚植國防自主能量;落實安全管控機制,防杜國防科技研究成果及關鍵技術遭竊或不當移轉,確保國家安全與利益;掌握新型資安威脅,強化國軍資通安全應處能力。

八、加速國軍營舍整建,充實醫療資源,落實照顧官兵及眷屬;執行救災、救險及防疫作為,展現軍民一家精神。

九、積極尋求具共同戰略利益國家,拓展戰略對話與安全合作機會,推動國際間軍事交流合作,維護臺海安全與亞太和平穩定。

十、完善退除役官兵多元服務照顧,提升就業輔導成效;賡續優化榮家生活設施,提供友善頤養環境;連結退伍軍人組織,建立溝通管道爭取認同。

十一、依循民主原則及普遍民意推動兩岸政策,展現臺灣民主及多元人文特色,建構兩岸有序交流環境,捍衛國家尊嚴與維護民眾福祉,維護臺海與區域和平穩定與安全。

參、經濟及農業

一、落實國家發展計畫,以創新、就業、分配核心理念推動臺灣新經濟模式;落實執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建立公共建設計畫審議、預警及退場機制,如期如質推動國家重大建設,帶動經濟成長動能;致力解決「五缺」問題,持續推動法制鬆綁,排除投資障礙,強化招商服務,吸引企業擴大投資臺灣。

二、創新驅動產業升級轉型,致力「五加二」產業創新,布局新興關鍵技術;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吸引國內外資金投資新創事業,未來成為亞洲新創資本匯聚中心;加強扶植中小企業,善用數位、循環及體驗經濟,活化在地發展。

三、結合智慧科技與生活應用,推動智慧服務業發展新興商業模式;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優化國際行銷通路。

四、因應全球經貿情勢及「新南向政策」,推動洽簽雙邊投資及經濟合作協定,強化區域鏈結,全方位拓展貿易。

五、維持電力供應穩定,全力發展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布建智慧電網,加速能源轉型;推動全民參與節能,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落實2025非核家園目標。

六、多元水源開發與節水,維持供水穩定;推動水庫集水區明智管理,發展智慧水管理;強化防汛整備,精進旱澇預報及應變,營造安全與發展水環境;加速建設污水下水道,提升用戶接管戶數,推動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強化水資源管理。

七、建立農業新典範,形塑農業多元價值;推動對地綠色環境給付,穩定農業產銷及收益;提升友善從農環境,輔導青年農民經營創新;加速農村再生,帶動農村發展綜效;建立農業發展地區分類劃設及管理機制,落實農地農用。

八、推動農漁民組織及農田水利會體系變革及精進服務效能;強化農漁會信用部監理措施及農業信用保證機制,擴展農漁業金融資訊共用平臺;設立區域農產品加工中心,開發特色農產;茁壯小農並扶持企業農,加強推動地產地消。

九、發展耐逆境育種、防災減災技術與設施設備,強化氣候變遷因應能力;建構智慧農業及綠能設施,打造創新節能型循環農業;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拓展海外新興市場;深化區域農業合作,落實「新南向政策」。

十、加強動植物用藥安全與管理,精進畜禽屠宰衛生,提升動植物防疫檢疫效能;推動溯源管理,提供安全的農漁畜產品;推廣食農教育,推動國中小學校午餐採用國產食材;強化動物保護,落實寵物登記與源頭管理。

十一、參與國際農漁業組織活動,接軌國際遠洋漁業規範;建置漁船動態監控管理系統,提升漁業保育及作業安全;推動亮點漁港,魚貨不落地,改善魚市場環境衛生。

十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推動國產木材驗證;編織生態綠網,落實里山倡議,提升森林多元服務價值;推動整體性治山防災,精進集水區保育治理,建構坡地智慧防災體系。

十三、健全公平交易及消費者保護機制,維持物價穩定;加強管理多層次傳銷,維護傳銷交易秩序;有效處理重大消費爭議,確保交易秩序與事業自由公平競爭。

肆、財政及金融

一、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加強地方財政輔導,健全地方財政運作;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妥適配置國家資源;精進債務監管,嚴守財政紀律。

二、持續檢討稅制、稅政,保障賦稅人權;建構公平、效率、簡化、適足稅收及具國際競爭力賦稅制度;加強查緝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三、多元活化國家資產,創造資產價值,增裕永續財源;強化公股股權管理,發揮經營綜效,增裕國庫收入。

四、完備促參法制與作業機制,強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環境;培育專業人員,精進輔導諮詢措施,加強招商行銷;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加速社會經濟發展。

五、推動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協助金融業者拓展海外市場;提升金融產業競爭力,鬆綁金融法規,擴大金融業務範疇;推動差異化管理,落實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

六、鼓勵金融科技創新,推動普惠金融,落實創新實驗機制;發展數位金融環境,提升電子化支付比率,並積極推動行動支付普及;引導金融業發展高齡化創新商品及服務。

七、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揮金融中介功能,協助「五加二」新創重點產業投融資資金需求,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活絡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多元化商品。

八、優化金融業公司治理,推動金金分離、產金分離,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強化資安、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提升金融交易安全,增進金融消費者權益與投資人保護。

九、維持物價穩定與金融穩定,協助經濟發展;審視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採行妥適貨幣政策;強化外資進出管理機制,維護外匯市場秩序。

伍、教育、文化及科技

一、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服務,營造優質平價的學前教育環境;改善教保服務人員待遇,提升托育服務品質。

二、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優質化與均質化;鼓勵學生就近入學,逐步落實適性發展及全面免試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三、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強化產學鏈結,縮短學用落差;培育產業發展轉型需求的新興數位科技人才;推動高等教育多元及彈性發展,加強國際育才留才攬才;強化與在地連結,落實大學社會責任;協助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

四、防制校園霸凌及毒品滲入,落實食安管理及預防保健;合理分配教育資源,保障偏鄉、弱勢及身心障礙學生受教權益,健全特殊教育支持體系;尊重多元族群,鼓勵母語與文化傳承,強化原住民族與新住民子女教育。

五、健全師資培育制度,建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培育以學生學習為中心的優質師資;建構終身學習社會,促進社區大學穩健發展,完善高齡教育體系;運用智慧科技創新,提升社教機構服務品質。

六、營造便利及安全運動環境,培養國民規律運動及增進體能;健全體育團體組織,扶植民間發展運動休閒產業;扎根培訓運動菁英,強化國際競技實力。

七、深耕教育新南向,促進雙向人才交流,推動臺灣與世界接軌;擴招優秀境外學生來臺,鼓勵國內學生赴外研修;擴大青年公共參與,落實青年賦權;推動青年國際交流及壯遊體驗學習,開展國際視野。

八、健全文化治理體系與完善文化法規制度,落實文化公民權,實現文化臺灣願景;建構藝文創作支持體系,成立專業文化中介組織及文化法人;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提升文化近用機會及藝文無障礙環境,落實文化平權。

九、重建臺灣藝術史,建構典藏、研究與詮釋體系;促進國家級藝文設施升級與轉型;落實藝術在地扎根,推展階梯式藝術文化專業人才培育系統;以文化生活圈建設,帶動城鄉新風貌;再造歷史現場,區域性保存在地文化。

十、建構國家文化記憶庫,傳承保存地方知識;推動新故宮計畫,提升南北院區服務品質;串連博物館群,創新故宮文化價值;整合博物館與地方社群能量,發展地方知識;鼓勵青年投入社區,深耕在地文化與推動社會創新設計。

十一、發展文化產業生態系及文化金融專業體系;擘劃公共媒體發展,促進跨域應用,振興出版產業,提升本土漫畫原創內容質與量;推動文化科技合作平臺,導入科技創新應用,促進原生文化跨界發展。

十二、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政策,保障國民平等使用母語的權利;傳承、復振與發展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營造多元語言友善環境。

十三、推動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智慧機械、新農業、循環經濟圈、數位經濟、晶片設計及半導體前瞻科技,以及文化科技創新等產業創新關鍵技術研發;投入量子電腦、數位醫藥及奈米科技創新等產業應用,導入國際與臺灣新創生態系,提升臺灣科技應用創新。

十四、整合國內產學研能量,投入與新南向國家共同關切課題,強化實質連結;以我國資訊與通信科技(ICT)產業優勢打造人工智慧(AI)創新生態圈,帶動經濟轉型動能。

十五、全方位培育及延攬科研人才,推行科普教育,形塑科研人才;推動並促成產學聯盟、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及園區轉型活化,營造國際青創基地;發掘大專校院具市場潛力的研發成果,創造社會效益及產業價值。

十六、強化輻射安全管制及輻射災害防救量能,落實環境輻射劑量調查;嚴格執行核電廠除役、核廢料處理及核電廠安全管制作業,推動公眾參與監督及資訊透明機制;拓展原子能科技民生應用,研發綠色能源產業關鍵技術。

陸、交通及建設

一、推動多元公路公共運輸及無縫轉乘,善用智慧裝置與電子票證,推動智慧運輸,提升公共運輸使用量及偏鄉地區公路公共運輸空間服務涵蓋率;鼓勵使用低地板、節能、低污染、低排放的客運車輛。

二、辦理鐵路捷運化及立體化等建設,構建都會區捷運路網,推動前瞻軌道建設,強化軌道運輸服務功能;加強客運業者公司安全管理機制,持續辦理公路瓶頸路段改善及提升道路品質,優化行車安全。

三、建設桃園國際機場成為東亞樞紐機場,持續發展高雄、臺中國際機場為新南向國門;賡續拓展國際航權協議,開闢國籍航空航網航點,督導業者落實執行安全管理系統,提升整體飛航安全服務。

四、掌握國際發展趨勢,確保國際商港競爭地位;優化海運產業經營環境,開拓新南向市場商機;持續推動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降低港區空氣污染,落實船隊自主管理,強化航行安全。

五、創新應用交通大數據,規劃精準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增進高齡者交通安全宣導措施、減少機車族群死傷,貫徹酒駕零容忍,以及強化學童交通安全教育;建立積極管理駕駛人的制度,輔以科技執法與管理設備,促進交通安全。

六、跨平臺整備地方特色觀光資源,提升整體觀光收入;導入數位應用服務,健全觀光產業發展及永續經營能力;推動郵輪產業發展,持續優化郵輪港埠設施,強化東南亞行銷,帶動臺灣郵輪品牌競爭力再提升。

七、開放實驗頻譜及建構試驗場域,賡續辦理國家通訊整體資源規劃;推動兆元級(Gbps)寬頻網路基礎建設,促進民生、經濟、交通、安全及災害防救等領域的數位基礎建設發展。

八、落實循環經濟政策,推廣再生粒料應用於公共工程;推動前瞻與策略性基礎建設,帶動關連產業投入,刺激內需市場動能;促進工程產業開拓海外市場;協助各機關工程查核及督導協調解決困難問題。

九、賡續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多元服務,促進政府採購公開化及透明化;健全政府採購法規,導入全生命週期的採購策略;提升政府採購效能與品質,迅速、客觀、公正處理政府採購爭議。

柒、司法及法制

一、推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決議,建立權責相符、透明公開的檢察官辦案體系,檢察權引入人民監督機制,提升檢察體系的效能與專業,打造中立的檢察體系;引進妨害司法公正罪;強化犯罪被害人的訴訟地位、補償請求權,推展修復式司法,形塑保障人權、值得人民信賴的司法。

二、推動多元人權教育,提升人權標準,落實人權保障;完備民事及行政法律制度,建立符合潮流並貼近民意的現代法制,落實保障人民權益。

三、設立毒品防制基金,協調、整合與執行各項毒品防制措施,重刑嚴查與治療復歸並進,有效降低涉毒者衍生性犯罪,並抑制新生毒品人口增加;強力打擊各類型犯罪,強化追錢制度,查扣沒收犯罪不法所得,以追錢、防逃斷絕犯罪誘因,有效遏止犯罪。

四、落實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政策,透明金流接軌國際;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與合作,積極推動與各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議),有效共同打擊跨境犯罪;強化保防工作,全力維護國家安全。

五、加速矯正機關新(擴)建,疏解超額收容;改善收容環境及監控設施;深化收容人教化輔導及就業轉介,協助復歸社會;完善矯正與觀護處遇銜接機制,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

六、推動廉政革新,落實陽光法案;鎖定風險業務,建立防貪機制;完備揭弊者保護法制,積極鼓勵檢舉。

七、推動政府組設及員額配置合理化,培育高階領導與管理人力,強化整體待遇管理的策略性,營造友善與健康的公務職場,打造功績導向的人力資源管理措施。

八、落實「資安即國安」政策,加強資安宣導、培育資安人才、完備資安法制、扶植資安產業及強化關鍵資訊基礎設施資安防護能量,以打造完善的資安基礎環境,作為我國發展數位國家的基石。

捌、勞動、衛生福利及環境保護

一、完備職業安全衛生法制,強化高風險事業防災機制,擴大職場健康照護範圍;加強職場危害及預防機制調查研究;完善職業災害保險制度,確保安全職場環境。

二、掌握勞動市場脈動,多元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動參與;加強外國人聘僱及管理;完善就業保險制度,強化就業安全體系。

三、建構最低工資法制;周延特殊工作者工時規範,推動非典型勞工保護法制;健全職場平權法制;強化勞動條件輔導及檢查效能,提升就業者勞動條件。

四、完善勞工保險制度,完備勞工退休法制;強化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健全勞工保險財務,追求勞動基金長期穩定績效,優化基金監理功能,保障勞工老年生活。

五、營造勞工有利結社環境,促進勞資自主協商,增進訴訟外爭議處理效能,強化大量解僱勞工保護制度,提升勞動權益。

六、充實長照服務資源,完善失智社區照護服務體系,發展高齡照顧服務模式,建立以使用者為中心的服務,加速醫療健康照護資訊整合,實現在地老化。

七、落實分級醫療;強化以人為中心的社區醫療照護服務,營造支持性健康環境;健全健保財務,發展多元支付,守護偏鄉醫療,運用智慧雲端科技,創新健保服務;提升爭議調解效能,改善醫事人員執業環境。

八、落實食安五環及生技醫藥政策,加速法規調和及強化風險預控,以食品產製銷網絡及藥物全生命週期管理方略,完備追溯追蹤、邊境及流通管理,精進稽查與檢驗量能,保障食藥安全;促進中藥產業升級,加速國際接軌。

九、健全國家疫苗接種制度,完善傳染病監測預警機制,優化傳染病檢驗體系,提升防疫整備與應變量能,建構防疫一體的防治體系;強化邊境檢疫與區域聯防,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網絡,保障國人健康。

十、強化托育公共化,持續建構社區共助支持模式,落實推動「托育、長照、就業」三合一照顧政策;強化兒少、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及社會參與,落實兒童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十一、整合兒童虐待與家庭暴力服務、高風險家庭服務、社會福利服務、社會救助、心理衛生、自殺防治、校園學生輔導、失業青年就業及治安預防等體系,落實推動社會安全網,營造安全生活環境;積極管理公益勸募行為,持續完善社會工作專業制度。

十二、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整合運用性別主流化策略工具,推動重要性別議題,強化地方培力與國際交流,持續提升女性各項權益,建構性別平等的友善社會。

十三、多元化垃圾處理,賡續推動焚化廠升級整備及掩埋場活化,提高垃圾處理效能;開闢再生資源,推動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強化事業廢棄物流向追蹤,遏止非法棄置,落實循環經濟。

十四、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研議氣候變遷調適策略,逐步建構適應全球氣候變遷風險的綠色低碳家園。

十五、落實空氣污染防制,積極推動電動車、淘汰老舊高污染車輛、電力機組更新及使用天然氣、餐飲油煙管制、禁止露天燃燒、管制港區污染、防制河川揚塵、強化季節性空氣污染管制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應變。

十六、積極推動河川水質改善,創建親水新環境;補助地方政府清除海底垃圾及海漂物品;加強源頭污染減量及海洋油污染應變,維護我國海域環境。

十七、檢討精進環評制度,發揮實質篩選開發行為的功能並提升審查效率,強化政策環評功能,落實追蹤監督。

十八、擴大列管化學物質,加強源頭控管;強化毒物及化學物質運作安全管理,降低災害事故風險;落實業界聯防組織運作,建置專業訓練場,提升應變能力,建構健康永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