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18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18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

(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強化監理效能,過去金融檢查對於金控的控股結構與相關持股帳戶應有一定掌握,金管會應以此與其大股東座談,並希望大股東清楚表達所有控制的相關持股帳戶。基本上,金管會本著接受現況、但如果後來發現有未揭露的實質利害關係人,則須有處罰機制,並限期要求處分股權。當實質利害關係人與持股發生變動,也要依規定向金管會申報。其次,在清楚掌握大股東控股結構之後,接著應落實大股東與金融機構的交易、授信管理,避免異常關係人交易。同時,金管會要同步思考修改「證券交易法」,就實質利害關係人的範圍,將大股東股權交易納入管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金管會對於金控、銀行、保險公司的大股東股權管理,在實質利害關係人的認定,將從法律形式改為最終受益人,亦即將屬於同一大股東家族控制的所有持股帳戶納入,這是正確、符合實際運作的措施。

二、今年1月底,金管會裁罰新光金控旗下的新光人壽,因為其在2016、2017年初,以盤後定價將持有的新光紡織股票,賣給新光醫院和另外二家公司(為新光金控大股東的實質利害關係人),疑似藉此介入新光紡織的董監事改選;等到改選結束後,又陸續採盤後定價,將股票再賣回給新光人壽。為何要進行上述安排?保險法規定,壽險公司財務投資的持股,不具有被投資公司董監事選舉的投票權,因此改由旗下其他帳戶持有,等改選完再轉回給保險公司。

三、然而上述安排的其中一家公司,從表面根本看不出是利害關係人,因而讓金管會體認到法律形式的利害關係人監理必須改變,亦即過去之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以金融機構負責人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的血親,以及本人與配偶為負責人的企業等,極容易被業者規避。另外,金管會也指出,依現行規定,有可能出現某帳戶(公司型式)原董事長符合關係人定義,但換一個董事長就不是,但該公司的股權結構卻沒有任何變化,可見在大股東的股權管理出現大漏洞。

四、由於金融機構吸收大眾的資金,主要是存款與保費,進行放款與投資,不僅設立需要主管機關的允許、財務業務須受主管機關的監督,而且要成為金融機構的大股東需要主管機關核准。以目前的金融控股公司法來說,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金控公司股權比率超過10%、25%或50%,均應分別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為了避免利用他人帳戶持有,金控法亦規定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式持有股份者,應併入同一關係人範圍一起計算。更進一步,金融機構與利害關係人的交易,必須舉證交易條件未優於第三人,且放款還必須十足擔保,並經董事會重度決議。

五、因此,為了保護存款戶、保戶的權益與健全金融市場的發展,金融機構大股東管理是金融監理最重要的工作。但是想要透徹瞭解、掌握金融機構大股東的控股結構並不容易。國內金融機構大股東的控股結構相當複雜,一開始的設計是為了規避遺產稅與相關稅負,當然也可以在一定範圍內規避主管機關的監管。以金控為例,各家金控大股東的股權安排多元化,包括:以公益信託、基金會、財團法人,以及層層設計的眾多投資公司來控股;更令主管機關摸不著頭緒的是海外銀行信託帳戶,以及隱藏在私募基金與相關帳戶中的股權。

六、目前金管會的做法是先與民營金控逐家座談,先就教大股東,再精進設計能充分揭露的表格;待控制家族填表後,再擴及非金控旗下的銀行與保險公司。之後思考修正金控法、銀行法及保險法,落實最終受益人的監理。

七、為了強化監理效能,過去金融檢查對於金控的控股結構與相關持股帳戶應有一定掌握,因此金管會應以此與其大股東座談,並希望大股東清楚表達所有控制的相關持股帳戶。基本上,金管會本著接受現況、但如果後來發現有未揭露的實質利害關係人,則須有處罰機制,並限期要求處分股權。當實質利害關係人與持股發生變動,也要依規定向金管會申報。

八、其次,在清楚掌握大股東控股結構之後,接著應落實大股東與金融機構的交易、授信管理,避免異常關係人交易。同時,金管會要同步思考修改「證券交易法」,就實質利害關係人的範圍,將大股東股權交易納入管理。

(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今年美國消費性電子展(CES)及西班牙世界行動通訊大會(MWC)上,第五代行動通訊技術(5G)是這兩場盛宴的共同話題,各國的5G商轉進程與具體應用也在今年的兩大會展中有了更清晰的輪廓。綜觀各國5G發展進程,建請行政院在5G頻譜規劃上應加緊腳步,且需注意的是,為加速落實5G技術落地,在頻譜標售的機制設計上,應以加速5G商轉為優先考量,切莫僅著眼於頻譜價金,才有機會創造社會最大的經濟福祉。另一方面,對我資通訊產業而言,5G商機未來可能優先體現在如工業物聯網等B2B系統整合服務,相關供應鏈業者在產品發展與策略規劃上要看準趨勢,才有機會駛出當前所受困的紅海市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9開年以來,全球經濟便籠罩在一股低迷的氛圍之中。主要經濟體面臨景氣下行風險、美中貿易戰持續角力、全球電子終端產品需求疲弱等眾多負面消息,使各國政府與投資人無不感到憂心忡忡。然而,在當前的低氣壓當中,我們從今年全球科技業的兩大盛事,感受到有助於替全球經濟捎來下一波成長動能的正面消息,它同時也可能是影響全球科技業未來發展的重要趨勢。

二、在今年美國消費性電子展(CES)及西班牙世界行動通訊大會(MWC)上,第五代行動通訊技術(5G)是這兩場盛宴的共同話題,各國的5G商轉進程與具體應用也在今年的兩大會展中有了更清晰的輪廓。例如,在CES展場上,影音串流、無人機和遠距醫療等應用受惠於5G的大頻寬、高速率與低延遲特性,成為首波展示的應用重點。而韓國三星電子今年一改以往作風,趕在MWC開幕之前,率先發表了全球首款可折疊智慧型手機(GALAXY FOLD),令全球科技玩家為之驚豔;同時,三星也宣布領先蘋果IPHONE推出該公司首款5G旗艦手機,為即將來臨的5G消費性電子競賽揭開序幕。

三、事實上,近年隨著全球智慧型手機進入需求飽和的高原期,相關供應鏈業者已開始將未來成長動能寄望於5G上路後所帶來的新興商機,各國電信業者也正積極展現布建5G網路的企圖心,希望能取得先占優勢、搶攻市場份額。

四、根據國際知名顧問公司OVUM預估,2019年是5G商機萌芽的元年,到了2022年,全球5G使用者可望達到4億用戶,亞洲和北美地區將成為全球最大的5G市場。去年10月起,美國兩大電信業者VERIZON和AT&T便已開始為客戶提供「類5G」服務。VERIZON去年在休士頓、洛杉磯等4個城市推出5G HOME ROUTER服務,而AT&T則在亞特蘭大等12個城市推出5G行動熱點服務。

五、此外,VERIZON更在日前三星發表首款5G手機後進一步表示,將在今年底前,將5G網路服務擴展至美國30個城市,充份展現其經營本土市場並與AT&T互別苗頭的意圖。

六、將目光拉回亞洲,目前亞洲地區發展5G服務最積極的國家當屬韓國、日本和中國,其中又以韓國的步伐最快。韓國除了在去年平昌冬奧期間打造5G服務應用場景,韓國政府在2月亦對外宣布,韓國的5G服務將在今年3月上路,三大電信商SK電訊(SK TELECOM)、韓國電信(KT)、LGU+(LG UPLUS)今年也將加速投資,使韓國成為全球第一個開啟真正5G商用服務的國家,而SK電訊更早在去年成立5G開放實驗室,聚焦開發5G基礎建設與虛擬化技術、媒體(如AR、VR、沉浸式媒體和娛樂)及物聯網應用服務等三大領域。

七、在日本方面,日本電信公司除了將在2020年東京奧運期間展示5G應用,NTT DOCOMO電信公司也預計在今年秋天推出預先服務,為部份運動賽事觀賽提供5G服務;此外,NTT DOCOMO近期也積極投入車聯網、輔助醫療和重工業機具操作等應用項目。在中國方面,去年底中國政府已確立5G頻譜規劃方案,並向三大電信業者──中國電信、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發出5G試驗使用許可,象徵著中國正式邁入搶攻5G商轉的關鍵期。而獲得官方頻譜規劃方案最多資源的中國移動亦對外宣稱,將於今年上半年推出5G手機及自主品牌的5G終端產品,並將籌備百億人民幣規模的5G聯創產業基金,展現其打造5G產業生態系的企圖。

八、由前述各國5G發展進程可以發現,目前各國電信業者皆投注大量資源力促5G技術能儘早進入實質商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5G商機將有別於當初由3G升級為4G技術時,對消費性電子產品所帶來的爆發性成長貢獻。由於布建5G基礎建設所需成本是4G的數倍之多,外界普遍預估初期電信商的5G資費將對一般消費者形成高額門檻;另一方面,符合5G規格的智慧型手機的製造成本目前也相對昂貴,因此不論是網路資費或終端產品,5G初期的營運商機可能不是在傳統的B2C市場。根據電信設備商ERICSSON的預估,至2026年,5G應用可為全球資通訊產業創造1.3兆美元產值,其中電信業者將占6,190億美元。ERICSSON報告指出,電信業的前5大營收來源將為:製造業、能源與公用事業、公共安全、健康照護及大眾運輸,而有關B2C市場的汽車、金融、零售和娛樂等占比相對較低。由此可見,5G初期商機可能發生在B2B市場的垂直整合應用,而B2C商機則需等待基礎建設及終端產品製造成本降低後才有明顯成長的機會。

九、綜觀各國5G發展進程,政府在5G頻譜規劃上應加緊腳步,且需注意的是,為加速落實5G技術落地,在頻譜標售的機制設計上,應以加速5G商轉為優先考量,切莫僅著眼於頻譜價金,才有機會創造社會最大的經濟福祉。另一方面,對我資通訊產業而言,5G商機未來可能優先體現在如工業物聯網等B2B系統整合服務,相關供應鏈業者在產品發展與策略規劃上要看準趨勢,才有機會駛出當前所受困的紅海市場。

(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民眾對於歷來多件兇殘殺人者不判死刑,以及死刑犯長久不予執行的怨氣積壓已久,這些民怨不僅記在所謂的「恐龍法官」身上,更記在政府頭上,如果政府再不重視、不處理,將導致司法威信蕩然無存,社會重大刑案層出不窮,全國百姓生活將永無寧日。蘇內閣上台後,強調要「接地氣」,但揆諸許多震驚社會的刑事案件,政府卻未能體察民意,任令加害者僅受輕判,而受害者家屬卻求告無門。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視法律的訂定、審判與執行,警方並應加強犯罪案件的防杜與查緝,以防台灣成為犯罪的溫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傳統儒家思想的根本精神是以人性為本,人性高於政治;而其天賦人性的思想,則是肯定人的價值、尊嚴、平等,及其不可剝奪,每一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台灣早期奉行儒家思想與道統,近年來隨著西方思潮的引進,傳統禮教或被指為八股過時而被拋棄,或為與時俱進而變革扭曲,因而造成許多難解的社會問題,甚至使台灣成為跨國犯罪的溫床,值得各界深思改進。

二、日前台灣發生一起震驚各界的棄嬰屍案,新北市新店區一家環保公司員工於二月廿六日處理回收廚餘時,發現原已整理過的廚餘桶內多了一只黑色塑膠袋,裡面竟然是一具死亡的女嬰屍體,若沒被發現,將被絞碎成為廚餘,警方連日循線追查後,查出疑似遺棄女嬰的是一對新加坡籍廿三歲黎姓男子與另一名廿四歲女子,二月十九日入境後,投宿在北市武昌街一間飯店,廿六日凌晨三時許,右手拎著一只疑似裝有女嬰屍的黑色塑膠袋,丟棄在昆明街一間燒肉店外廚餘桶,棄屍當天就向飯店辦理退房,隨即搭機離台飛往新加坡,由於台灣與新加坡並未簽訂引渡協定,恐難把兩案嫌疑人引渡來台受審,警方將透過刑事局與新加坡連繫,希望能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

三、類似案情還去年二月所發生的殺人案,身懷六甲的香港潘姓女子與陳姓男友來台旅遊,卻被陳男狠心殺害後,屍體藏入行李箱丟棄捷運竹圍站外,陳男隨即逃回香港,一個月後因盜刷潘女信用卡,才被香港警方逮捕,卻因法律疏漏,無法以殺人罪起訴陳男,僅以竊盜罪羈押至今,一年多來尚無進展。

四、新加坡情侶及香港情侶,雖然對象不同,但都選在台灣下手,逞凶後都迅速離台。行兇地點選在台灣,可以肯定是認定台灣法律刑責較輕,即使被逮捕,也不會被處死,但根據法界人士指出,這對情侶若被新加坡最後以謀殺論罪,在該國屬「唯一死刑」之罪,倘若不是謀殺罪,其他刑責也可處無期或十年以上徒刑。相較於台灣,故意殺了人大多不判死刑,死刑犯不知道何年何月才會執行,這樣的法律環境,當然成為犯罪者的天堂,寧可千里迢迢搭機來台犯案,以求免除一死,這樣「受歡迎」的情況,確實讓人倍覺諷刺。

五、除此之外,許多跨國詐騙集團在國外被查獲,引渡回台後立刻被釋放,令警方深受打擊與挫折,反觀被引渡到中國大陸受審的犯嫌,則受到相當嚴厲的懲罰,讓詐欺犯寧可回到台灣受審;另外販毒者在台灣的刑期比起其他國家輕得多,也讓惡行重大的毒販有恃無恐,從而衍生社會的動盪不安,犯罪者不僅是本國公民,連外國人都要來台灣從事犯罪行為,這種現象政府能不重視嗎?

六、台灣絕非鼓勵犯罪的地方,但是我們的法律規定、司法審判及執行,卻沒辦法有效遏止犯罪事件的發生,這就有值得檢討的空間。民眾對於歷來多件兇殘殺人者不判死刑,以及死刑犯長久不予執行的怨氣積壓已久,這些民怨不僅記在所謂的「恐龍法官」身上,更記在政府頭上,如果政府再不重視、不處理,將導致司法威信蕩然無存,社會重大刑案層出不窮,全國百姓生活將永無寧日。

七、蘇內閣上台後,強調要「接地氣」,但揆諸許多震驚社會的刑事案件,政府卻未能體察民意,任令加害者僅受輕判,而受害者家屬卻求告無門。政府應重新檢視法律的訂定、審判與執行,警方並應加強犯罪案件的防杜與查緝,以防台灣成為犯罪的溫床。

(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近年來因陸客來台人數驟減,重創台灣的觀光收入,但是央行報喜,去年第4季由於日本旅客來台人次年增8.2%,成長較顯著,日客的消費金額又較高,大大挹注觀光收入,也使得觀光逆差降至6.8億美元,是近八季來的最低,且觀光收入創歷年單季新高。日本去年海外旅遊人口創紀錄,是因為國內過多的外國觀光客所造成的排擠效應。日本今後的外國觀光客預計會持續增加,日本國內旅行的成本會居高不下,因此轉向海外旅遊的日本人也會繼續增加,這是台灣的機會。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與旅遊業者掌握機會設計出有魅力、多元的短旅行商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因陸客來台人數驟減,重創台灣的觀光收入,但是央行報喜,去年第4季由於日本旅客來台人次年增8.2%,成長較顯著,日客的消費金額又較高,大大挹注觀光收入,也使得觀光逆差降至6.8億美元,是近八季來的最低,且觀光收入創歷年單季新高。

二、就全年度來看,2018年陸客來台人數比2017年減少1.4%,日客來台人數卻成長3.7%。儘管陸客去年還是我國最大觀光客來源國,總數為270萬人次,遙遙領先日客的197萬。但是如果目前的陸客持續減少、日客繼續增加的趨勢維持不變,五年後,來台觀光旅客人數,將出現日客逆轉陸客的情形。

三、陸客持續減少與兩岸政治緊張有關,那去年日客為何會大幅增加?未來日客會持續增加嗎?要回答此問題,我們要從日本的旅遊市場來考慮。對於日本人的海外旅行而言,韓國、台灣與大陸是互替性很高的商品,大概主要賣點都是總天數約為四天三夜或三天兩夜、美食體驗為主的短程國外旅遊。而在大陸與韓國的競爭下,台灣能吸引的日客有限,早在1995年來台日客就已經超過90萬人次,但是到了2010年也還在百萬上下徘徊,在這15年間來台日客只有緩慢成長。

四、然而,2010年之後中日之間因為釣魚台問題關係明顯惡化,2012年還因為日本政府將釣魚台收為國有,中國全境爆發反日運動,中日之間的民間感情降到冰點。在此同時,2012年韓國總統李明博登上與日本存在主權爭議的獨島(日本稱竹島)參觀,成為第一位訪問獨島的總統,日韓關係從此一路惡化至今。

五、另一方面,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台灣是對日本最多民間捐款的國家,日本輿論對台灣的友誼讚賞有加。此後,台灣成為日本人海外短期美食之旅的首選。在「台日友好」的支持下,同時又有廉價航空興起的時代趨勢,2010年後的來台日客,不到十年已經增加100萬,直逼200萬大關。然而我們必須指出,過去一年的日客增加,應該與台日友好關係不大。最明顯的例子是,去年日韓之間,因為二次大戰期間徵用工等問題爭吵不斷,但是去年日本訪韓旅客卻增加27.6%到295萬人。

六、為什麼日韓感情持續惡化,日本訪韓旅客卻大幅增加?韓國政府也抓不到原因,在韓國媒體的採訪中,韓國觀光公社表示,可能是因為日本經濟轉好與日圓升值吧?的確日圓升值會造成日本海外旅行人數增加。日本2018年海外旅行的人數創下最新紀錄的1,895萬人,破了2012年的紀錄。2012年那年會創紀錄很明顯是因為日圓升值到1美元對80日圓。但是2018年的日圓並沒有明顯升值,是維持在1美元對105日圓上下。

七、日本雜誌「現代商業」分析,去年日本旅行社有關海外旅行生意增加的同時,國內旅行的營業額卻減少。這應該是因為近年訪日外國人急速增加,連動拉高日本國內旅館與巴士的費用,讓原本計畫國內旅行的人轉為海外旅行。

八、因此日本去年海外旅遊人口創紀錄,是因為國內過多的外國觀光客所造成的排擠效應。日本今後的外國觀光客預計會持續增加,日本國內旅行的成本會居高不下,因此轉向海外旅遊的日本人也會繼續增加,這是台灣的機會。

九、在這個新趨勢中,韓國的確比台灣有優勢,因為替代國內旅行的短旅行,周末的兩天一夜或者三天兩夜是主流,地理上比較接近日本的韓國有交通優勢。但是台灣既有的台日友好優勢依舊存在,如何設計有魅力、多元的短旅行商品,關係著台灣未來十年能否再增加百萬日客。

十、去年9月日本雜誌「東洋經濟」,有一篇有趣的報導,一位東京OL勇闖東京台北一日旅遊(清晨5點羽田機場出發,隔天清晨2點桃園機場回日),這樣報導的出現,意味著日客來台輕旅行的一個新趨勢,政府與旅遊業者要掌握機會。

(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美國海軍推動AI輔助訓練系統所獲之實效,其確能改變現有訓練模式,甚至可能影響準則、組織等面向。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可取法美國海軍經驗,研析如何將AI科技,應用於精進作戰決策與訓練等相關作為,結合強大之資訊產業,進而在提升戰力同時,創造另一個軍民雙贏的合作空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國海軍部研發暨武獲助理部長葛茨日前在一項研討會中表示,美國海軍現有培訓機制,無法適應造艦與先進戰力發展速度,可能導致新技術難以完全發揮效果。具備強大、快速資料分析能力之人工智慧(AI)系統,將是未來非常有用的訓練輔助工具,可有效提升海軍官兵訓練成效。誠然,此類輔助訓練系統若能與軍艦操作系統結合,勢將大幅改變海軍專業訓練模式。

二、軍艦是一種極為複雜的載台,其戰力之有效發揮,端視官兵對各式武器裝備的熟練程度。美國海軍軍艦數量自冷戰結束後,即大幅降低;加上過去10餘年來,全球威脅情勢改變,昔日充裕的訓練時間已不復可得,多數軍艦須在戰備執勤過程中,利用在職訓練強化官兵本職學能。

三、此窘境在軍艦部署頻率不斷提高情況下,每每導致官兵因疲累而降低訓練效果。美軍去年針對第7艦隊近年來多起撞船意外提出調查報告,直指勤務疲倦與訓練不足,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四、同時,隨著軍艦數位化程度不斷提高,各種先進偵測、火控、射擊與戰場管理系統,也須更多時間培訓,方能具備正確操作的專業職能;若因循過去訓練模式,勢必使相關專業訓練問題更形惡化。AI訓練輔助系統恰能滿足海軍在艦艇專業訓練方面的需求。

五、以美國海軍針對神盾系統軍艦所發展的「虛擬雙胞胎」(Virtual Twin)系統為例,其可在不影響軍艦運作前提下,同步進行資料接收與運用。執勤官兵操作戰備系統時,另一組人員仍可利用虛擬備援系統進行操作訓練,且使用的是完全真實之參數,因而提供了完全仿真的訓練環境。美國海軍甚至計畫安裝AI監控分析系統,以追蹤並分析操作人員的專業表現及相關問題,期立即檢討與改正。

六、該設計等同讓海上執勤之作戰艦,擁有可隨時訓練的系統,也因與作戰任務完全結合,而建立「作戰與訓練融合」之仿真模擬環境,對於素來追求貼近實戰施訓的軍隊而言,不啻是一項空前突破。

七、美國海軍太空與海戰系統指揮部指揮官貝克曾指出,在資訊戰環境中,海軍須對AI的任務執行範圍與技術提升等關鍵問題,重新思考未來發展方向。因為作戰決勝的關鍵,不僅取決於技術精熟之優質人力;更有賴指參人員精確判斷敵人決策模式與行動的能力。此種過去須仰賴絕世天才,方可望擁有的能力,卻正是AI、機械學習與大數據資料庫的最大優勢。從近年來AI軟體在圍棋及其他高階複雜行為方面的驚人表現,即可知此科技運用高速運算與模式判斷、比對產生之推論,在軍事決策行為上,具有極大發展潛力。

八、由此可知,美國海軍推動AI融入式輔助訓練系統,除可用於強化軍艦官兵的專業能力;且有助於讓訓練指揮官與幕僚,利用AI分析工具與資料庫,判斷敵人行動方案,下達至當決心,完成最佳行動方案與作戰計畫。美國國防部武獲暨後勤維持助理副部長謝弗針對此評論指出「百年前,力量最大者可以贏得戰爭;未來的勝利者,將屬於能最快下達正確決心的一方」。足證美國已將這場AI角力戰,視為爭取未來「數位至尊」的重要關鍵。

九、事實上,不僅美國海軍積極推動AI科技融入作戰和訓練系統,中情局、國安局、網路司令部和各軍種等,亦極為重視軍事AI系統的發展與運用。尤其在網路戰攻防方面,網路司令部與國防先進研究計畫局,已將AI技術應用於網路弱點偵測及威脅溯源分析,並在反制駭客攻擊和打擊IS的網路戰中,獲得豐碩成果;美國空軍與戰略司令部亦將AI應用於飛彈防禦規模分析模式發展,以及多重彈頭攻擊戰術演練等複雜模擬項目。可以預期,隨著AI技術日漸強化,其在軍事上的應用範圍,將會更加廣泛。

十、要言之,AI科技在未來軍事作戰方面,可發揮多大潛力雖仍無從得知,然證諸美國海軍推動AI輔助訓練系統所獲之實效,其確能改變現有訓練模式,甚至可能影響準則、組織等面向。我國應可取法美國海軍經驗,研析如何將AI科技,應用於精進作戰決策與訓練等相關作為,結合強大之資訊產業,進而在提升戰力同時,創造另一個軍民雙贏的合作空間。

(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歐盟(EU)在前年(2017年)12月6日公布「稅務不合作國家」黑名單,包括南韓、澳門、巴拿馬、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17個國家和地區入列。台灣雖然並未列入黑名單,但仍被列入「觀察」的灰名單。在國內資金氾濫的情況下,專戶管理要能有效落實,管制成本會很高,而且若財政部阻擋不住利益團體的壓力,以致在「海外資金匯回管理應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提供租稅優惠,則租稅優惠只會讓國內資金更加氾濫;更重要的是,對藏在租稅天堂的海外資金回流給予特赦與優惠,等同歧視留在國內的資金,對誠實守法的國人無法交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歐盟(EU)在前年(2017年)12月6日公布「稅務不合作國家」黑名單,包括南韓、澳門、巴拿馬、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17個國家和地區入列。台灣雖然並未列入黑名單,但仍被列入「觀察」的灰名單,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已經與32國簽訂租稅協定,但受限於國際政治的處境,加上兩岸租稅協議受到「兩岸監督條例」卡關以致未完成生效程序,因此要完全符合歐盟規定,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

二、歐盟的黑名單決定,主要是檢視各國是否達到或承諾3項標準,包括公平稅制(不得提供有害租稅慣例)、稅務資訊透明、和執行BEPS最低標準。台灣之所以會被列入觀察名單,主要是透明化標準,包含CRS(共同申報標準)及自動資訊交換,受限於國際政治因素而尚未到位。

三、相對地,原本有「租稅天堂」之稱的開曼及英屬維京群島(BVI),今年起啟動新制,不再歡迎紙上公司,預計澤西及百慕達等也會跟進。這些租稅天堂國家改弦更張,要求所有於當地註冊的企業必須有設置營運據點、聘僱全職員工、進行營業活動等「經濟實質」,否則可能會撤銷登記。根據統計,台灣上市櫃公司停泊在這些租稅天堂的獲利金額超過3.1兆元以上,可能需要重新調整投資架構。

四、根據開曼、BVI訂定的「經濟實質揭露法案」,新設公司今年起適用新制,必須在一年內向當地稅務單位申報,說明公司稅務居民身分及實質經營活動如何進行;現有公司從7月1日起適用新制,2020年6月底前必須完成申報。控股公司可適用較低「經濟實質」標準,但仍要在當地設置辦公室、聘僱全職員工。若無法達到「經濟實質」要求,可能被處以5千美元、甚至10萬美元罰鍰,還可能被註銷公司登記;而且在當地的金融稅務資訊,也可能被交換回到母公司或公司最終受益人所在國的稅務機關。

五、從而,自去年(2018年)中以來,對於海外資金回流應否給予「大赦」,提出訂定專法「海外資金匯回管理應用及課稅條例」、租稅大赦、回流資金投入「5+2產業」給予租稅優惠等議題。立法院財委會針對此議題曾經邀集金管會、財政部、中央銀行等單位報告,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在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海外台商資金匯回的管理方式涉及三面向,第一,洗錢防制的控管;第二,資金回來後如何有效控管;第三,涉及租稅優惠,屬財政部權責,金管會不置喙。顧主委的答覆有為有守,令人激賞。

六、國內目前不缺資金,甚至本國銀行資金已經氾濫到必須仰賴央行發行定存單回收,因此海外台商資金回來,必須將資金導引投入政策推動中的5+2等實體產業,以免資金流竄到不動產等供給缺乏彈性的產業,衝擊房價快速高漲導致年輕人更無力置產。因此,依照金管會規劃,海外台商資金匯回須透過金融體系設專戶來控管。

七、這些海外台商資金原先既然存在開曼、BVI等海外低稅負而且監管鬆散的地區,資金回流時應該符合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及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規定,有關涉及自願性稅務遵從計畫(VTC)也都應納管。金管會研議,海外台商資金匯回,涉及VTC計畫時都要合乎洗錢防制原則。因此應該不是台商藏在租稅天堂的所有資金都能全數匯回。

八、在國內資金氾濫的情況下,專戶管理要能有效落實,管制成本會很高,而且若財政部阻擋不住利益團體的壓力,以致在「海外資金匯回管理應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提供租稅優惠,則租稅優惠只會讓國內資金更加氾濫;更重要的是,對藏在租稅天堂的海外資金回流給予特赦與優惠,等同歧視留在國內的資金,對誠實守法的國人無法交代。

九、更大的隱憂是政策極力推動的5+2等實體產業,在國內資金氾濫的情況下都不能得到投資人的青睞,莫非是這些產業前景不佳?專法若規畫讓海外回流資金得到租稅大赦及租稅優惠以投入「5+2產業」,豈不更加證明投資「5+2產業」可能是資源運用的扭曲,看來經濟部應該跳出來說明白、講清楚了。

十、更值得考慮的是,如果原先存在開曼、BVI等海外低稅負地區的海外台商資金回流後可以得到租稅優惠,台灣豈不成為新的「租稅天堂」了?以前有所謂的「假外資」問題,海外台商資金匯回專法實施後,若給予租稅優惠,將來可能要防止「假台資」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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