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29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29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從「紫爆」到「紅害」,空氣污染的問題漸漸受到各界重視,比髮絲還要細小的細懸浮微粒(PM2.5 )往往成為空污嚴重與否的關鍵指標之一。新近的一項動物實驗結果初步證實,懷孕母鼠吸入含有害物質的PM2.5,恐影響腹中胎兒腦部發發育,且重工業的危害比石化廠、火力發電廠更大。台中火力發電廠被認為是製造PM2.5 的元凶之一,政府應拆除台中火力發電廠機組,讓中部居民不再「用命換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中原大學研究團隊進行動物實驗研究,並刊登於民國106年環境毒理學(Environmental toxicology)期刊的相關內容指出,PM2.5 不只危害健康,還可能禍及下一代,影響腹中胎兒腦部發發育。

二、該項研究同時指出,每個地方的PM2.5 成分均不同,例如汽機車重金屬含量較高,對神經影響較大;火力發電廠則是硫化物、氮化物濃度高,恐增加肺腺癌機會。台中龍井地區是火力發電廠據點,PM2.5 裡的重金屬較少,但硫化物、氮化物、苯環類化合物卻較多,對小鼠的神經系統影響雖然較少,但出生後記憶力、學習力均比一般小鼠延緩10%。

三、雖然本項動物實驗研究只是初步結果,但是台中火力發電廠被認為是製造PM2.5 的元凶之一,政府應拆除台中火力發電廠機組,讓中部居民不再「用命換電」。

(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計畫在民國109年換發新版「數位國民身分識別證」,取消國徽國旗等與中華民國有關的的符號,甚為不當。民進黨在選舉時喊台獨,兩次執政機會又不敢宣布台獨,只會做一些「否定中華民國」的行為,傷害國民凝聚力,甚為不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規劃2020年全面使用新的晶片式身分證(New eID),考慮將取消國旗、配偶與出生地等設計。雖然內政部指出第一、二代身分證都沒印國旗,但當時受限於印刷技術問題,與今日進步的數位印刷,不可同日而語。

二、在亞洲,馬來西亞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印有國旗圖案;泰國國旗圖案在背面,正面左上角則印有國徽。新加坡、越南和巴基斯坦的身分證均未印國旗,但印有國徽;菲律賓2018年推行全國身分證,同樣也印了國徽。

在西方,美國沒有真正的全國身分證,而由各州發行的駕照則印有該州象徵或吉祥物圖案。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卡(俗稱楓葉卡)印有國旗。南美洲國家哥斯大黎加和智利和身分證印有國旗圖案。

在歐洲,保加利亞和瑞士的身分證正面印有國旗圖案,英國駕照上印有國旗圖案。

三、世界各主要國家都將象徵國家的國旗國徽印製在身分證明或是駕駛執照上面,民進黨政府卻在新版「數位身分識別證」上,竟然取消國徽國旗等象徵國家的符號,認為民進黨政府不敢喊獨立,卻偷偷摸摸做一些「否定中華民國」的行為,甚為可恥。

(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國103年行政院著手公家單位的「派遣減量、兩年歸零」政策。此舉原本在於促使政府公部門盡量晉用正職人員,而不是「臨時工」,以改善人民就業機會與條件。此項政策若執行不當,一方面晉用人員未增加,反而製造新的勞動條件更差的承攬勞工。行政院應督促全面檢視監督,提出制度性保障方案等,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進用派遣勞工、勞務承攬人員等非典型人力平均佔2成以上,在遭國人質疑批評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規劃108年減少運用派遣勞工4848人,其中3055人將改為自僱用人。但是因為中央機關尚有學校、醫療、行政單位等仍有勞務承攬需求。此令人擔憂政府推動零派遣計畫,依舊會發生勞務承攬相對增加的問題。

二、由於派遣及勞務承攬等非典型工作通常被認為是低薪、不穩定就業且缺乏福利保障,其勞動條件及工作環境相形惡劣,中央政府聘僱的非典型勞工,近年更佔在職人數比率近半,面對相關問題卻一直未能解決,主管機關怠忽職守,實有疏失。

三、政府降低派遣人員同時,也應檢討勞務承攬業務,面對勞務承攬人員,政府不能成為國家低薪的推手。此項政策若執行不當,一方面晉用人員未增加,反而製造新的勞動條件更差的承攬勞工。行政院應督促全面檢視監督,提出制度性保障方案等,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益。

(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菸酒稅法」挹注「長期照顧服務法」之財源,自民國106年6月12日起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五百九十元調增至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為提供長照服務、擴增與普及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之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充實並均衡服務與人力資源及補助各項經費,然而近期執政黨因為搶救2020選票,提出調降20元菸稅。本席認為政府因為要搶救選票而犧牲長照福利,恐影響財源穩定度,間接顯示出執政黨施行政策前未充分討論,使得人民對政府產生質疑及不信任。財政部及各相關機關單位應進行內部檢討及討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民國106年菸稅挹注長照財源後,107年度預估長照基金收入共有319億元,實際收入超過360億元,長照發展基金中包含菸捐、菸稅、遺贈稅、房地合一稅等,其中菸稅是最主要的收入且超過280億元。

二、過去財政部提出將菸稅挹注長照財源,眾多立法委員、專家學者及產業提出反對相關建議,政府規畫將菸稅納入長照經費來源,被質疑有道德爭議,民眾抽菸,長照才有穩定財源,十分諷刺。諸多學者也直指菸稅財源不穩定,若吸菸率下降,未來長照經費的缺口仍存在,且菸稅調漲導致菸價大漲,許多癮君子吃不消,使得走私更加猖獗,甚至在夜市都買得到非法菸品,不但影響稅收,健康危害恐更加劇;財政部統計,去年查獲逾2,086萬包私菸,年增率逾111%,市價9.85億元更創歷年新高,國民黨委員甚至提出國外施行保險法之好處,但財政部等相關機關單位從不將反對相關建議納為參考。

三、對此,本席建議主管機關須將針對菸稅調降後進行內部檢討及討論,反覆長照財源政策,顯示執政黨將長照當兒戲的荒謬心態,如今政策轉彎,令人擔憂沒有穩定財源,怎麼建立健全的長照制度,讓台灣人民信任政府每一項之福利政策,徹底解決菸稅調降後所造成財源不足或應變措施。

(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長蘇貞昌政治介入將黑手伸進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施壓並破壞獨立機關超然獨立之精神,宛如走回戒嚴時期、干預新聞媒體自由,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委補選後隔天,以不滿所謂「假新聞、假訊息」氾濫,飆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稱「誰都管他不到,但他也什麼都不管」;此對NCC下指導棋,果然引起民進黨籍委員於立法院輪番砲轟,除了清算舊帳,指責包含蔡總統坐裝甲車勘災、日本關西機場等假新聞,NCC都沒有處理……,還施壓威脅NCC主委「在其位就要謀其政你不在其位,就不要謀其政,但是你不謀其政你就不要在其位……」,甚至有委員要求NCC對新聞電視台公開播放檢討影片,變更頻道,作為嚇阻手段。

二、公然飆罵獨立機關,惡意行政干預,不是對獨立機關無知,便是企圖箝制媒體新聞自由。過去民進黨高喊「黨政軍退出媒體」,便是認為新聞局干預媒體,所以才有後來的NCC成立;等到民進黨執政後,卻因自己施政無能,失去民心,便想把責任都推給自己認定的「假新聞」,要求獨立機關配合操作,如此忘卻在野理念與初衷,令國人嘆為觀止。

三、針對行政院長蘇貞昌帶頭將黑手伸進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帶領民進黨民代輪番砲轟施壓,如此肆無忌憚的政治介入,不只企圖破壞獨立機關獨立行使職權之精神,更宛如走回戒嚴時期、箝制干預新聞媒體自由,民進黨政府昨是今非,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惡行令人不齒,為此,特向行政院長提出專案質詢。

(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電公司在台中電廠內第9、10號機南側空地新建2部燃氣機組,總裝置容量約260萬瓩,機組面積約13.4公頃。但是新建機組後,舊的燃煤機組並非退役而是轉為備用,也就是說製造空污的舊有燃煤機組竟然轉為第2跟第3季運轉,繼續製造空污,至為不妥。行政院應遵守公投的最新民意,讓燃煤發電應逐年終止,以改善中部地區嚴重的空污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電規劃2部新燃氣機組預計分別在民國113年及114年取得許可證照,並預計在113年時讓2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114年則讓4部燃煤機組轉為備用;而備用機組在每年空氣品質不良日較高的10月至隔年3月不發電,在用電需求較高且空氣品質較佳的4至9月時,僅有預估備轉容量率低於目標值時才發電運轉。

二、燃氣機組雖然能夠減少燃煤空污,但發電量有限,台電因此仍打算讓舊有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但是此舉可能造成中部地區空氣品質區的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飆高,持續危害中部民眾健康。

三、新建機組後,舊的燃煤機組並非退役而是轉為備用,也就是說製造空污的舊有燃煤機組竟然轉為第2跟第3季運轉,繼續製造空污,至為不妥。行政院應遵守公投的最新民意,讓燃煤發電應逐年終止,以改善中部地區嚴重的空污問題。

(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鑒於行政院自民國106年9月27日起召開數場「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以逐項解決影響產業發展所面臨的關鍵問題,並自去(107)年1月起解決產業界關切之投資五缺(缺地、缺水、缺電、缺才、缺工)問題。本(七)會期已由蘇內閣率各部會向立法院施政報告並備質詢,蘇院長於施政報告中也將「拚經濟」列為重要施政,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對於產業投資五缺的問題,欠缺通盤解決方案,使得行政院的「拚經濟」恐將淪為口惠而實不至的口號而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宣稱「拚經濟」已列為政府最優先的工作,為展現政府拚經濟的決心,行政院自106年9月27日起定期召開數場「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以逐項解決影響產業發展所面臨的關鍵問題,以期打造我國優質的投資環境,吸引國內外企業加速投資台灣。

二、經濟部為產業界持續關切之投資五缺問題,政府已盤點問題並研提各項議題對策作法,為使產業界深入瞭解各項措施作為,特於107.1.17~107.1.31舉辦13場次說明會,邀請產業界共襄盛舉,加速投資台灣。

三、台北美國商會曾於106年2月發布「2017商業景氣調查」時就指出,受訪美商認為,影響在台營運關鍵前三大因素是:政府官僚、台海兩岸關係及勞基法的不確定性。本(七)會期已由蘇內閣率各部會向立法院施政報告並備質詢,蘇院長於施政報告中也將「拚經濟」列為重要施政,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對於產業投資五缺的問題,欠缺通盤解決方案,使得行政院的「拚經濟」恐將淪為口惠而實不至的口號而已。

(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聯合國專家會議在2019年3月提出應將「防制空污」視為人權事項一,行政院應體認與時俱進的人權,不只是保障刑案加害人、犯罪人或者廢除死刑而已,還要正視人民「不受空氣污染的人權」觀念。政府不能只是喊喊人權口號後就毫無作為。行政院應參考並遵循聯合國最新關於國際人權標準的觀念,將防制空污視為人權之一,並且「有義務」實踐此項人權,降低空污、保障全民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不受空氣污染」應被視為當今的人權觀念。參考2019年3月日內瓦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HRC)專家報告指出,全球每年因為「空氣污染」造成700萬人死亡,其中包含60萬名是幼兒,報告指出,因為空污死亡人數「超過每年死於戰爭、謀殺、肺結核、愛滋病與瘧疾的總合」。

二、聯合國人權及環境特別報告指出,空污應被視為對於「人權」具有威脅,各國政府與國際組織「有義務」著手處理、以挽救更多生命。空氣污染已經被認為是當今人類健康的重要議題。

三、該報告同時指出,空污違反生存權、健康、幼童權益與永續環境等;儘管多國著手空污問題,但仍有更多難以察覺卻致命的污染物質被忽視。行政院應參考並遵循聯合國最新關於國際人權標準的觀念,將防制空污視為人權之一,並且「有義務」實踐此項人權,降低空污、保障全民健康。

(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經常發生「二次追撞」,讓事故傷亡更加嚴重。「二次追撞」經常出現在國道高速公路或雨天視線不良的一般道路上,造成嚴重傷亡,讓人觸目驚心。民國104至106年三年內計發生132件「二次事故」,奪走42條人命。行政院應參考歐盟規範汽車駕駛人應置備用「高可見度反光背心」,以提高保護程度。至於如何執行,行政院應同時督促所屬在降低「擾民」的考量下,在國內實施此項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運輸研究所研究資料,歐盟25國中,已有15國(包含德比法義西等重要國家)皆已實施車輛「置放或穿著反光背心」強制規定。以法國為例,需在機動車輛乘客艙內置放反光背心,而一旦發生事故或車輛故障,乘員離開車輛時就必須穿著反光背心,未依規定者罰責極重。例如在法國,一旦遭警查獲未依規定置放或穿著反光背心,罰緩90歐元(約台幣3200元)。

二、詳究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二次追撞」的原因,即使已放置故障警示三角牌,但當事人並無著「明顯高可見度」的服裝,仍然容易讓後行車輛剎車不及而追撞。例如民國103年12月28日晚間,一名女子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下苗栗段發現前方交通事故,下車幫忙時遭後方轎車撞飛造成二次事故。又例如108年3月12日韓姓男子開車載陸姓女友,行經國道一號突然恐慌症發作,停靠路肩想和女友換手駕駛,不幸在下車時遭後方車輛撞擊,還被十輛車子連續輾壓,遺體破碎成4大塊。

三、行政院應參考歐盟規範汽車駕駛人應置備用「高可見度反光背心」,以提高保護程度。至於如何執行,行政院應督促所屬在降低「擾民」的考量下,在國內實施此項措施。

(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提出禁用、限用、不支援網路,來防範大陸華為手機疑似竊取用戶資料乙案。另經濟部附屬機構資訊工業策進會,亦表示基於「維護資訊安全」,將阻絕華為設備使用無線內部網路。前述行為如果出自政府的意識型態考量,恐影響台灣相關產業鏈以及國家整體形象。在事實未能釐清前,政府應召開相關部會蒐集國際趨勢報告,並審慎評估後續相關作業,避免造成民眾反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去年從「華為公主孟晚舟事件」到華為資安風波逐漸燃燒,行政院去年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公布公務機關及中央政府機關禁用大陸資通訊產品的處理原則,內容包含適用對象、大陸品牌,以及陸資定義等。只要網址有「.cn 」的網站,原則上就不能連結,包括相關app軟體都無法下載,幾乎等同於「全面性禁止」。

二、在國際貿易自由的前提下,如果禁止一項產地資通訊產品,應有科學證據為準。例如華為手機是否「內建木馬程式」、「威脅性攻擊可以潛伏後透過後門」、「將特定目標資料傳送到中國資料庫」等,都尚待證明。

三、華為供應鏈包括台灣業者有台積電、大立光、聯發科、鴻海、南亞科技、日月光、華通電腦等十多家,若一味全面禁止,台灣業者也將會受到波及,過度政治化反而會衝擊到產業競爭力。在事實未能釐清前,政府應召開相關部會蒐集國際趨勢報告,並審慎評估後續相關作業,避免造成民眾反感。

(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家庭相關之社會問題層出不窮,例如少年犯罪、婚姻暴力、兒童虐待、老人虐待、遊民、自殺、學童中輟等,在在顯示家庭在教育、扶養、照顧等功能逐漸弱化。我國家庭政策並無單一主責機構,而是分散於19個相關部會,所涉法律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終身學習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家庭教育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雖然監察院屢次糾正教育部在家庭教育缺失,例如具專業資格人力不足等。行政院做為最高行政機關,卻無力統整協調各部會,無法讓家庭教育法真正落實,施政不力實在責無旁貸,難辭其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人口結構與社會發展的變遷、就業環境不穩定或家庭解組等現象,家庭已無法一如往昔得以自身(或氏族)力量正常發揮功能。加上以下幾個因素,讓家庭功能有加速崩解之虞:

(一)跨國婚姻增加:我國跨國婚配率從87年之15.7%,到92年達到最高峰約31.9%,不僅比率高,且增加速度亦十分快速;截至102年5月底止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已達478,903人。跨國婚姻組成之家庭所面臨之社會、文化適應問題,亟待協助。

(二)失業率升高:我國失業率從85年2.6%、86年2.7%、87年2.7%、88年2.9%、89年3.0%、90年4.6%、91年5.2%,到98年5.9%,嗣後又略微下降至101年4.2%。失業率影響家庭之經濟維持與家內關係之變化。

(三)隔代、單親家庭增加: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100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單親家庭及隔代教養家庭之數量與過去相較,有逐年增加之現象。復據內政部之單親家庭狀況調查結果顯示,單親家庭由90年之24萬8,299戶增加至99年之32萬4,846戶,10年間增加7萬6,547戶,增幅達30.83%之多。

二、監察院曾糾正教育部及地方政府,所指出的缺失大多係「中央主管機關未採取有效督導作為」。長久以來各地家庭教育中心推展家庭教育,策略及模式未能符合弱勢家庭的實際需求,也缺乏橫向聯繫及合作機制,有效掌握目標家庭,進而主動提供適當服務,僅「被動等待」需求家庭自行尋求協助。

再者,由於單親及隔代教養家庭缺乏足夠的資源及支持系統,已衍生諸多社會問題,中輟生、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個案、矯正機關收容少年來自單親及隔代教養家庭比率逾5成。

三、我國家庭政策並無單一主責機構,而是分散於19個相關部會,所涉法律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終身學習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家庭教育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雖然監察院屢次糾正教育部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缺失,例如具專業資格人力不足等。而行政院做為最高行政機關,卻無力統整協調各部會,無法讓家庭教育法真正落實,實在責無旁貸,難辭其咎。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年2月底在立法院備詢時承諾,三個月內會訂出保險業淨值占資產比(淨值比率)的預警式指標,當指標低於一定程度時,會請保險公司增資與提出其他改善方式。此一新的監理措施,是特別針對壽險公司,是順應國際金融風險複雜多變與國外投資超過資產六成的正確作法,也是改善現有監理措施不足的適宜指標。台灣人愛買保險,以人壽及年金保險有效契約件數對人口數的比率,平均而言,每位台灣人有二張以上的保單;若以保費收入對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來看,更高居世界第一。因此,為了保障全體保戶的安全,也可說是保護全民財產,建請主管機關應強化壽險業資本品質與強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年2月底在立法院備詢時承諾,三個月內會訂出保險業淨值占資產比(淨值比率)的預警式指標,當指標低於一定程度時,會請保險公司增資與提出其他改善方式。此一新的監理措施,是特別針對壽險公司,是順應國際金融風險複雜多變與國外投資超過資產六成的正確作法,也是改善現有監理措施不足的適宜指標。

二、為何要引進淨值比率的監理指標?首先,去年底壽險業的資產為26.3兆元,但淨值(股東權益)僅有1.09兆元,占資產比率4.1%,相對各國壽險業的平均值,這是相當偏低的比率。其次,去年因美國利率上升、10月份股市有較大的跌幅,使得淨值大幅下跌2,745億元。本期綜合損益為本期損益與其他綜合損益之和,進而納入淨值變動;去年本期損益960.6億元,若再考量去年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報公報(IFRS 9)開帳,已使淨值增加1,800億元,可見去年其他綜合損益存在巨幅的負數。

三、去年壽險業仍處獲利、且年初有使淨值增加的開帳數,但淨值仍大幅下跌,可見有非常多金融市場風險評價的未實現損失,呈現在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因此,投資人不能只關心本期淨利,應該進一步觀察其他綜合損益的情況。過去金管會監理壽險業,主要以資本適足性為依據,有關壽險公司資產最大宗的債券投資,皆以成本計算,使得資本適足率不受未實現損益的影響。其次,壽險業投資國內股票持續增加,在計算資本適足率時,卻以前六個月平均股價計算,後來改成逆景氣循環提列風險係數。上述兩項作法使資本適足率比較不容易大幅變動,呈現較穩定的狀態。

四、但此種處理方式,在持續升息、債券價格下跌或股價大幅波動的時期,將造成資本適足率無法反映真實的狀況,也有可能產生部分壽險公司資本適足率合乎規定,但其淨值一直下降的現象。資本適足率是一項監理指標,亦考量壽險業長期投資的特性,但也應該反映真實狀況與財報編製原則,否則當主管機關發現問題壽險公司並再要求增資時,可能為時已晚。

五、如何訂定淨值比率的預警式指標?我們建議主管機關可採用以下作法。一是計算各國壽險業平均的淨值比率,特別是與我國壽險業有類似發展情況的國家,並且蒐集各國將淨值比率納入監理指標的規定,以及標準設立的方法,做為我國建立監理指標的參考。再者是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壽險公司時,會將淨值比率列入,以我國壽險業目前平均淨值比率,已經快接近最後一等,因此可參考信評機構的標準,訂定適宜的淨值比率監理標準。

六、最後是主管機關可訂定未來債市、股市、匯率的壓力測試情境,計算各壽險公司淨值不足的程度,反推現在需要增資的狀況,進而設定淨值比率的監理指標。另外,可進一步設計不同淨值比率的監理標準,適用不同強度的監理措施,降低萬一壽險公司財務惡化而無法挽回的可能性。

七、台灣人愛買保險,以人壽及年金保險有效契約件數對人口數的比率,平均而言,每位台灣人有二張以上的保單;若以保費收入對國內生產毛額(GDP)比率來看,更高居世界第一。因此,為了保障全體保戶的安全,也可說是保護全民財產,主管機關強化壽險業資本品質與強度,實有必要。

八、為了讓主管機關在監理時有法源依據,應該修改保險法,將淨值比率列入壽險業監理指標,而且進一步要求淨值不足公司,須以普通股增資,藉以強化對非預期金融風險的承擔能力。這也是2008年金融海嘯後,國際上對銀行業資本適足性的監理趨勢。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日前高雄韓國瑜市長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構想,遭到執政黨的批判。整體而言,示範區規劃目的在於建立國人對經濟自由化、國際接軌的共識。「基於時代性」的考量,現階段推動示範區的迫切性更高於過去。除了台灣參與CPTPP、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進展不順利之外,台灣已連續17年陷入實質薪資停滯的困境。而實質薪資停滯不前的原因,除代工體系缺乏品牌、附加價值偏低之外,最關鍵的因素在於,服務業占台灣總就業人口的6成左右,但服務業規模小,缺乏鬆綁/產業化,致商業模式不足,國際化接軌程度低,致缺乏薪資漲升的空間。因此,透過示範區使金融、教育、醫療服務在示範區內,先行先試,鬆綁、產業化,加速升級轉型。其次,若干國內缺乏的農漁原料,如能進口,並在示範區內有效加值出口,可以創造附加價值。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最近,高雄韓國瑜市長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的構想,遭到執政黨的批判。主要批評的焦點集中於:(1)區內、區外的不公平;(2)中美貿易戰方興未艾,恐成為大陸的共犯;(3)租稅不公平競爭,反而對台灣不利;(4)自大陸進口農業原料、加工,可能會衝擊台灣的農業縣市。

二、在大陸農業原料進口上,主要因台灣農產品、原料的缺乏,進口大陸農產品加工再出口,反而可以創造農產加工品的附加價值。而進口農產原料轉為內銷,原則上不准,但如獲得許可,內銷則必須課稅,應當不至於衝擊農業縣市。再者,就租稅不公平競爭的考量而言,示範區的主要精髓在於服務業的鬆綁、產業化,關稅、租稅的競爭反而不是重點。

三、另外批評區內、區外的不公平競爭,也是不盡了解示範區內涵所致,因為若干服務業的鬆綁、產業化,著重在先行先試,以法規鬆綁、行政效率的提升為主要政策工具。而示範區裡的實體廠商雖然享有行政效率、法規鬆綁之便,但也必須配合示範區稅籍、資料透明,流程透明的要求,享有權利也會有相對義務。

四、整體而言,示範區規劃目的在於建立國人對經濟自由化、國際接軌的共識。因此,在特定區域內,選定金融服務、教育創新、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等五大產業,透過人才、資金、物流的鬆綁,加速市場開放、國際接軌。如證明其開放對國內產業衝擊不大,而且有助於吸引投資,提升台灣經濟的整體競爭優勢,則進一步擴大至全國,落實台灣加速走向全面貿易自由化的目標。

五、農業加值:過去國內農產品直接出口,缺乏附加價值,若能在示範區內加工,擴大價值鏈的加值,打上MIT品牌,將可提升利潤,使兩岸農業合作可以具體落實。不過,一定比率的國內原料、加工,以避免大陸廠商或台商抓住漏洞,大舉回流,排擠國內農業的出口優勢,也值得審慎觀察。

六、國際健康:台灣的全民健保陷入財務困境,透過示範區內的法規鬆綁、人才流動限制,吸引外人來台進行國際醫療,一方面可以增加外人來台觀光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可以使若干醫院擺脫對全民健保的依賴(國際醫療醫院不可享用健保,或只能申請一定比率以下的健保),有助縮減健保的虧損。初期規劃的200床醫療不至於排擠國人就醫機會,同時,醫師設定執行國際醫療時數的上限,並將一定比例盈餘回饋中低收入族群,將可吸引更多國人支持。

七、智慧物流:為使台灣的物流、通關發揮到最高效率,示範區將透過創新關務機制及雲平台等資訊服務,提供最佳物流服務,並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方式,提高商品附加價值並帶動產業發展。

八、金融服務:台灣每年金融帳逆差數百億美元,透過金融業務分級與差異化管理方式,發展財務與資產管理業務,放寬金融機構業務範圍,並鼓勵國內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除了培育金融、證券專業人才,並可吸引外移資金回台進行財富管理。

九、教育創新:國內教育在層層規範、管制下逐漸喪失活力,藉由本國和國外大學設立實驗大學(分校、分部),而得以突破現有法令框架、創新治理模式,擴大招收境外學生,拓展國內學生視野,提升國際競爭力。

十、「基於時代性」的考量,現階段推動示範區的迫切性更高於過去。除了台灣參與CPTPP、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進展不順利之外,台灣已連續17年陷入實質薪資停滯的困境。而實質薪資停滯不前的原因,除代工體系缺乏品牌、附加價值偏低之外,最關鍵的因素在於,服務業占台灣總就業人口的6成左右,但服務業規模小,缺乏鬆綁/產業化,致商業模式不足,國際化接軌程度低,致缺乏薪資漲升的空間。因此,透過示範區使金融、教育、醫療服務在示範區內,先行先試,鬆綁、產業化,加速升級轉型。其次,若干國內缺乏的農漁原料,如能進口,並在示範區內有效加值出口,可以創造附加價值。

十一、整體而言,示範區固然有其不足之處,但如何完善缺失、創造經濟動能,才是正辦。否則一味墨守成規,無力因應時代的要求,無法加速產業的升級轉型,台灣極有可能步入日本失落20年的後塵。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壽險業的國外投資金額龐大,2015年底為10.1兆元,三年後增加至16.3兆元,占可運用資金的68.5%,堪稱全球之冠;一般國家這項比率普遍介於10%至20%。以此推算,今年2月底壽險業國外投資金額就已經接近17兆元,若加上實質投資國外債券、以新台幣計價之債券ETF的投資額5,007億元。而提振台灣投資需求,需要產業順利轉型與不斷提升競爭力,眼前這些都不是容易的事;若是放寬壽險公司投資不動產,副作用與社會反彈更大。因此,目前主管機關能做的是強化壽險公司的風險管理,並且要求壽險公司審慎從事匯率避險,不要一直想靠沒有真正避險效果的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來調整。同時,在國外投資擴大之際,可要求壽險公司以普通股增資,藉以強化吸納非系統風險的能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壽險業的國外投資金額龐大,2015年底為10.1兆元,三年後增加至16.3兆元,占可運用資金的68.5%,堪稱全球之冠;一般國家這項比率普遍介於10%至20%。以此推算,今年2月底壽險業國外投資金額就已經接近17兆元,若加上實質投資國外債券、以新台幣計價之債券ETF的投資額5,007億元,壽險業所曝露的價格與匯率風險,實在令人擔心。

二、壽險業為何會有如此龐大的國外投資?日前金管會顧立雄主委在立法院財委會專題報告時,指出我國長期處在低利率環境,是導致壽險業資金出走的主因之一。然而,列席備詢的中央銀行副總裁嚴宗大回應,問題的關鍵是壽險業國外投資比率為全球最高;雖然去年美國公債殖利率上升之後,造成台灣與美國間的利差擴大,但有些國家的10年期公債殖利率更低,例如法國為0.4%、德國0.09%、荷蘭0.18%、瑞士負0.36%等,隱含我國的10年期公債殖利率約為0.8%並不算低之意。

三、去年底央行總裁楊金龍也對外表示,我國壽險業資金持續增加國外投資,反映了國人理財多元化和資產配置全球化的需求,再加上壽險公司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所致。以2017年為例,壽險業負債面的保險負債平均存續期間約20至25年,資產面的投資平均存續期間約八至十年。由於壽險業對長期投資需求大,但國內公債發行規模小且平均剩餘年限不及十年,無法因應其投資所需,造成壽險業大幅增加國外投資。

四、金管會、央行的說詞各有著眼點,很難直接論斷孰是孰非,需要有更全面的論述。首先是壽險業普遍以高於銀行存款利率,透過銀行理專與保險業務員大推儲蓄型保單,取代存款,使得資金源源不斷地湧入壽險業。另外,主管機關也不想讓壽險業資金投資太多在不動產上,以免民眾無法承擔因而升高的房價,因此設下一些限制,導致國內投資管道受限。

五、由於預定利率高於國內利率水準,且國內債券的額度與到期日皆無法滿足壽險業的需求,壽險業就得到國外尋求較高報酬率且能減少資產負債期限錯配問題的合格有價證券。近幾年來,此類儲蓄型保單每年持續大幅增加,終於使得壽險業國外曝險問題浮上檯面,成為大家關注的議題。

六、如果認定台灣與美國利率差距是形成我國壽險業巨額國外投資的主因,只是看到問題的表象。至於提出台灣利率仍比部分已開發國家利率高,藉以反駁金管會的歸因,亦有錯誤對比之嫌;而且,要歸因於資產負債期限錯配,顯然未盡瞭解我國壽險業發展的結構性問題。

七、其實,真正造成壽險業龐大國外投資的主要原因,是相對於台灣目前的投資需求,資金供給實在太多,因而資金不願存在銀行,以免被物價上漲侵蝕購買力。但在同時,資金又缺乏其他適合、足夠的投資標的,以致壽險業很容易籌集資金。

八、因此,只要國內投資需求升高,即會有相對較高的利率水準,資金就未必會流向壽險業,或者是即使資金流向壽險業,也會比較傾向留在國內投資。

九、提振台灣投資需求,需要產業順利轉型與不斷提升競爭力,眼前這些都不是容易的事;若是放寬壽險公司投資不動產,副作用與社會反彈更大。因此,目前主管機關能做的是強化壽險公司的風險管理,並且要求壽險公司審慎從事匯率避險,不要一直想靠沒有真正避險效果的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來調整。同時,在國外投資擴大之際,可要求壽險公司以普通股增資,藉以強化吸納非系統風險的能力。這些措施,可有助於緩和或減少資金投向壽險公司,若還有過多資金,則央行應該要適度調整貨幣政策,避免讓台灣長期處於低利率時代。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十五個在野黨執政的縣市,聯合要求國發會支持「自由貿易經濟特區」,遭到國發會冷回應,國發會陳美伶主委反對的重要理由,說台灣的「經濟自由度」已名列全球第十、足夠開放,沒必要再設特區。其實此話只對了一半,因台灣的經濟自由是排除對中國大陸開放的,也因兩岸對抗而缺乏東亞各國都有的大量「自由貿易協定」,導致跨國投資捨台灣而就大陸或東南亞,「自由經濟示範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扭轉目前台灣缺乏「自由貿易協定」的劣勢,妥善規劃下將可成為台灣下一波經濟成長的重大激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十五個在野黨執政的縣市,聯合要求國發會支持「自由貿易經濟特區」,遭到國發會冷回應:若和2013年的「自由經濟示範區」類似,就無重啟舊案之必要。事實上,從韓國瑜市長提出「自由經濟示範區」構想後,立刻遭到蔡政府相關部會輪番打臉,連稍作研究都興趣缺缺,讓人深感蔡政府的「政治性」遠高於「專業性」。政府若有足夠智慧,應好好研究一下,也許可將高雄自經區納入擴大版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帶動南部甚至全台發展;在地方和中央雙贏之下,應該有機會爭取到更多中間選民的選票。

二、「自由經濟示範區」本質上就是一種「經濟特區」(special economic zone, SEZ),也就是提供某地特殊經濟待遇,來提振當地和鄰區發展。這其實不是新的概念,早在13世紀的法國馬賽港,就已成為「自由貿易港」,提供貨物在港口進出(但不入境)的免稅待遇。15世紀德國北部的漢薩聯盟也提供漢堡和布萊梅自由貿易港區。

三、17到19世紀,荷蘭和英國也將其部分殖民地港口打造為自由貿易港,如直布羅陀、亞丁、香港、新加坡、檳城。二次戰後,巴拿馬科隆自由貿易區成為拉美的著名地標,愛爾蘭的香穠發展區在1959年更成為依賴機場而成的自由貿易區。1966年高雄加工出口區更結合了製造和自由貿易,促成了台灣經濟起飛,也讓經濟特區從此風靡全球。

四、世界勞工組織(ILO)統計,1986年有176個經濟特區分布在47國中;到1995年急遽上升到500個,且在2006年已超過3,500個、分布在130個國家;ILO在2015年估計全球已有4,500個之多。目前大量設立經濟特區的主要是中國大陸、埃及、印尼和菲律賓,但連愛爾蘭、紐西蘭和美國等先進國家也有,且出口數量也相當龐大。

五、經濟特區的型態和功能也不斷演化,從早期的自由貿易港、加工出口區、保稅區,到後來的科技園區、創新特區、邊境特區,到近來東南亞盛行的區域經濟走廊,在在展現全球過半數國家都寄望它們能滿足某些功能,如出口、就業、外匯、創新、區域發展、結構轉型等。當然,即便在提供租稅優惠、基礎設施、行政簡化、資金借貸、報稅協助之下,經濟特區也並非都能成功;包括區域選擇、法令規章、行政支持、薪資優勢、績效要求等,都會影響到特區的成敗。而若能搭配「區域貿易協定」(RTA)的國家間相互免稅,就更能降低成本和風險,帶來創新綜效而更容易成功;這也是亞洲的經濟特區通常表現優於非洲的原因(除了非洲最成功的模里西斯)。

六、台灣在1990年代中期提出了頗令韓國緊張的「亞太營運中心」計畫,但因「戒急用忍」、兩岸並未三通而失敗後,已經20多年沒有令人矚目的發展計畫。「桃園航空城」原來有機會成為發展亮點,但企圖心太大、規模擴大,成為炒地皮標的,加上無法解除某些疑慮而胎死腹中,讓國際對台灣經濟前途看淡,跨國投資過門不入。

七、若「高雄自由經濟示範區」能讓朝野理性討論、好好規劃,可以是個中央和地方攜手合作,讓台灣經濟再次攀上國際的機會,值得朝野再思量。

八、國發會陳美伶主委反對的重要理由,說台灣的「經濟自由度」已名列全球第十、足夠開放,沒必要再設特區。其實此話只對了一半,因台灣的經濟自由是排除對中國大陸開放的,也因兩岸對抗而缺乏東亞各國都有的大量「自由貿易協定」,導致跨國投資捨台灣而就大陸或東南亞,「自由經濟示範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扭轉目前台灣缺乏「自由貿易協定」的劣勢,妥善規劃下將可成為台灣下一波經濟成長的重大激勵,此事正嚴厲考驗著蔡政府和執政黨的最高智慧。

(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蔡政府執意推動的年金改革法案,違反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等憲法基本原則。司法院大法官已受理軍人年改聲請釋憲案,然而更早通過的公教年改相關釋憲聲請,包括監察院立法院提出的個案救濟,卻一再遭駁回或拖延受理。行政院應本於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地位,促請司法院儘速受理軍公教年改釋憲案,保障所有曾經在行政院下屬機關或機構,服務奉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立法院本屆9─5臨時會6月修正軍人年改法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後,國民黨立法委員曾就此提出關於退除給與修正部分規定是否違憲,聲請大法官釋憲,且107年6月13日本黨送軍人釋憲的同時,亦將公教釋憲案連署送交司法院,然而大法官三人小組處理至今,卻未見下文。

二、本席與黨籍委員今年3月11日集體拜會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接獲之回應為『公教還未決定是否受理,但目前積極處理中……』。對此,本席認為雖大法官獨立行使職權,但送軍人釋憲的同時,國民黨委員連署公教釋憲案,軍人釋憲已受理,公教釋憲案司法院三人小組處理至今卻長達九個月,對於年金改革之目的、手段類別、影響層面、民眾反應,三種年改方案具有高度之類似性,受理與否卻有極大差別待遇,實令人難以信服。

三、因無論軍、公、教之釋憲聲請,所主張違憲者,均認為係嚴重侵害各該被規範對象之財產權、工作權及生存權等憲法所保障權利,且違反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等憲法基本原則等。行政院應本於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地位,促請司法院儘速受理軍公教年改釋憲案,保障所有曾經在行政院下屬機關或機構,服務奉獻的退休軍公教人員。

(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有鑑於酒駕事件頻傳,雖於農曆年後即提出社會矚目的「酒駕致死者,處死刑」刑法修正案,以及主動強制酒駕者應裝置酒精鎖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然而觀諸酒駕常犯者的行為,常犯者似乎是「罰不怕、關不怕」。有多數民意贊成引進新加坡「鞭刑」處罰,以收威嚇之效。然而,法務部在答覆本席質詢時卻表示,不贊成「報復主義」的刑事司法政策,因而反對「鞭刑」。但是實施「鞭刑」的新加坡並非落後國家,行政院應就民意支持刑罰增加「鞭刑」進行立法研究,以期符合民意,保障絕大多數無辜與善良人民的生命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酒駕事件頻傳,外界喊話政府面對酒駕累犯應該重罰,甚至有不少民眾高喊引進「鞭刑」,本席3月6日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再提出鞭刑想法,「酒駕肇事鞭他一鞭,酒駕再犯致人於死,死一個人再多一鞭」。法務部詢答時表示,不贊成「報復主義」的刑事司法政策,反對「鞭刑」。

二、公路總局於3月7日將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的場地移到板橋殯儀館,當日有76名「5年內2次以上酒駕」的累犯聚在靈堂,講師放投影片上課,直到下課,部分聽課的學員認為「沒甚麼用,酒駕的還是會酒駕」。

三、根據調查,酒駕累犯人數居高不下,2014年至2018年酒駕違規人數43萬人,其中8萬8000人是兩次以上酒駕累犯,占比超過兩成;酒駕違規件數55萬,有21萬件是累犯所為,占比近四成。本席認為實施「鞭刑」的新加坡並非落後國家,行政院應就民意支持刑罰增加「鞭刑」制度進行立法研究,以符合民意,並保障絕大多數無辜與善良人民的生命權。

(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蔡政府運用國家預算、資源推出「亞洲矽谷」、「新南向」、「5+2創新產業計畫」等經濟新創政策。但事實上唯一的政策只剩下減免租稅、資金補貼等「撒幣政策」,拿不出像樣的成績單。台灣創業成功案例稀少,「獨角獸」公司寥寥無幾,就是明證之一。若行政院不處理關鍵問題,而只是一昧「撒幣」,則民眾期待的「拼經濟、發大財」都將成為泡影,無法實現。政府收稅來亂花,實在麻木不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臺灣產業轉型升級,追求永續發展的經濟新模式,不是喊喊口號,「撒幣」補助就可以辦到的,重點是在經驗豐富的各類管理人才,還有勇於嘗試無畏失敗的文化。綜觀行政院的政策主軸,全是靠租稅、資金補貼等「撒幣」行為,對於人才培育卻完全忽略,實在本末倒置。

二、民國106年教育部提出玉山計畫,強化延攬及留任國內外頂尖人才,預計每年度投入最高56億元於高教預算,但是玉山計畫顯然又是一個「撒幣」政策,根本無法解決人才流失西進的問題。教育部還反向操作,刪減「育才」補助,勞動部聲稱要月薪4萬塊以上的中階管理職採「責任制」。管理職4萬元的薪資已經是國際笑話了,還要用「責任制」來約束,行政院施政荒腔走板,幾近「麻木不仁」。

三、英國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公布的2021全球人才報告,台灣預計將是全球「人才赤字」最嚴重的國家。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除了給予員工足夠的薪水外,給予員工良好的工作環境與生活環境,更是不可忽略的重點。若行政院不處理關鍵問題,而只是一昧「撒幣」,則民眾期待的「拼經濟、發大財」都將成為泡影,無法實現。政府收稅來亂花,實在麻木不仁。

(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年達300億元,然而菸捐收入未能專款專用,遭到濫用情事頻傳。例如某些縣市政府將款項轉用於員工餐敘、考察差旅、採購花籃、採購禮物等。挪用菸捐經費不只違背立法精神,也無助於菸害防治。行政院應本於全國最高行政機關之地位,從協助各縣市主計部門著手,遏止濫用菸捐情事一再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年收入約300億元,中央及地方之菸害防制(3%)、中央及地方之衛生保健(3%)、中央及地方之社會福利(3%)、私劣菸品查緝與防制菸品稅捐逃漏(1%)等。另有1%分配給中央與各縣市政府,用於私菸查緝及防止菸品逃漏稅。

二、審計部調查發現,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民國101年至106年共獲配9.79億元,實支6.85億元。賸餘經費1.16億元。其中高雄市政府在民國100年、101年度給付菸品查緝無關人員之薪資、出國考察、聯誼餐敘等花費193萬餘元。屏東縣府於民國101年花用198萬元,購買36輛警用機車。雲林縣府於民國99至101年,花費58萬餘元,採購毛巾、雨傘、白米,作為員工文康。

三、挪用菸捐經費不只違背立法精神,也無助於菸害防治。行政院應本於全國最高行政機關之地位,從協助各縣市主計部門著手,遏止濫用菸捐情事一再發生。

424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