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0日(星期三)9時4分至13時2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天的議程。
報 告 事 項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暨「專科教育定位發展暨人才培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專科學校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現在進行提案說明。
請柯委員志恩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柯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智傑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許委員不在場。
現在請教育部潘部長報告,時間為12分鐘。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承蒙貴委員會安排本部進行「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暨「專科教育定位發展暨人才培育」專案報告,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專科學校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32條之1修正草案」、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3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12條條文修正草案」,並得聆聽各位委員卓見,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本部兩案專案報告與專科學校法草案之意見提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正與支持。
壹、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
有鑒於原住民族深具運動潛能及天分,倘施以專項運動訓練,多能成就為運動競技場上的好手,為國爭光。對於原住民族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之建構,分就培育原住民族學校體育人才相關計畫、區域重點育才留才機制及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推展運動等面向,進行說明:
一、培育原住民族學校體育人才相關計畫
現階段對於原住民族學校體育人才之培訓計畫,計有輔導縣市政府及高中設立基層選手訓練站及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計畫專案。
(一)基層選手訓練站
為發掘、培訓具發展潛力之基層運動選手,本部自91年度起辦理基層選手訓練站計畫,迄今,計有22縣市設立1,921個基層訓練站,培訓的基層選手人數已逾4萬人,其中具原住民族身分學生運動員人數約3,859人。基層選手訓練站的運動種類,係以奧運及亞運之運動種類為主,包含個人項目之田徑、游泳等13種運動、團體項目之足球、排球、籃球、壘球等4種及縣市的自選運動種類2種,總計19種運動種類。除提供訓練經費外,也可依據申請計畫補助課業輔導、科學研究、醫學營養、場館設備及教練經費等。以107年為例,已投注之經費約1.9億元。
(二)強化辦理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計畫專案
本專案自101年度起辦理,係以公開遴選方式,遴選運動成績優異之原住民學生運動員,施以專項培訓及輔導照顧,建置「國小一國中一高中」三級培訓體制,透過選才、訓練、競賽、輔導與獎勵之配套措施強化運動選手訓練績效,並持續分析、遴選重點發展運動種類,搭配培訓、醫學監控、運動防護及保健、心理素質培養、生活照顧與學制銜接輔導等機制,期藉由長期計畫性培訓具運動潛能之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人才,培訓之運動種類有田徑、跆拳道、柔道、舉重、體操、射箭、拳擊、角力、空手道及射擊等10個運動種類為培訓重點,每年預計培訓菁英人數為140名。目前在國際運動競技場上有亮眼表現的選手,如楊俊瀚(田徑)、蘇柏亞(跆拳道)、江念欣(舉重)、郭婞淳(舉重)、洪萬庭(舉重)、陳念琴(拳擊)等,都是經由本計畫重點培訓並在國際運動競賽獲得佳績的選手。
二、強化區域重點育才留才機制
原住民族學校體育人才為國家競技體育發展的基石,教育部體育署目前在原住民族學校體育三級人才培育制度的銜接上,除極力協助學校體育人才在「國小─國中─高中」三級階段中,能夠續留原鄉延續發展外,更進一步規劃四級培訓(即協助銜接至大學持續專項訓練),並衡酌個人項目及團體項目的發展中,解決所面臨的問題,提供不同面向的協助。
目前具體的例證包含:
(一)在個人項目方面,成功的案例包含南投縣旭光高中空手道,該項培訓選手除可由國中部銜接至高中部延續訓練,並透過培育制度採以優秀之運動成績,透過甄審、甄試或是獨立招生等管道,將運動成績優良之選手銜接至重點發展空手道之暨南大學。再如新竹縣富禮國中射箭隊,於畢業後銜接至香山高中及中華大學持續訓練,都可續留原鄉進行訓練。
(二)在團體項目方面,以花東地區最多學校發展的棒球運動種類為例,臺東縣轄內有多數國小設有棒球代表隊,其餘國小畢業後,即銜接至臺東體育中學(國中、高中)及臺東大學持續訓練;另以花蓮地區為例,選手自國小畢業後,可銜接至花蓮體育中學、臺灣觀光學院或國立東華大學等校之棒球隊,以持續輔導棒球人才留鄉發展。再以南投縣的女壘隊為例,選手自埔里國中畢業後,可升學至埔里高工,再至暨南大學銜接培訓。都是輔導區域育才留才的最佳例證。
三、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推展運動
(一)優先聘用具原住民族身分之運動教練
為落實執行政府照顧退役運動選手之政策,提升原住民族地區學校運動訓練人力資源,刻正研訂「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原住民地區學校聘用運動教練實施計畫(草案)」,預計自108學年度起(108年8月)補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田徑、跆拳道、柔道、舉重、體操、射箭、拳擊、角力、空手道及射擊等10個運動種類教練,並優先聘用具原住民身分者,以協助原住民族地區學校推展運動及培訓制度建構,並照顧長期以來為臺灣體育發展爭光的原住民籍績優選手。
(二)補助體育活動、運動社團及設施設備
自105年起至107年間核定補助辦理各項原住民族學生體育活動及輔助原住民族學校發展運動社團及代表隊體育活動及競賽補助41件經費計1,768萬餘元;另為改善原住民族地區學校之運動場地設施及充實體育相關設備,核定補助147校,共計2億3,378萬餘元,以協助推廣原住民族學校體育推展。
貳、專科教育定位發展暨人才培育
專科教育係培育中級實用技術人力的主要管道,旨在培養實用技術人力,養成實用專業人才。80年代後,我國產業結構轉型為技術及知識密集型態,部分專科學校改制技術學院,後再改名成科技大學,以因應科技整合及科技人才需要。
現行辦理專科教育學校分為科技校院附設專科部與專科學校等2種型態,並設有五年制專科學校(以下簡稱五專)與二年制專科學校(以下簡稱二專)等2種學制,分別招收國中畢業生與高中畢(結)業生,兩者畢業皆取得副學士學位,以下就其現況與精進作為說明:
一、現況:
(一)五專辦理校數穩定,108學年度共有47校辦理,並以護理領域招生名額最多(占整體五專34%),培育之護理人才亦為我國護理人力主要來源之一(占整體大專校院護理系科41%)。
(二)二專辦理校數,受到另有四技進修部與在職專班等多種進修管道影響,其校數逐年遞減,108學年度共49校辦理。
(三)受少子女化趨勢,整體專科教育招生名額與註冊率逐年下降。五專部分,從105學年度註冊率91%降至107學年度80%;而二專近3年註冊率平均約70%。
(四)近三年五專畢業生升學約占5成4,就業3成3。二專畢業生升學約占2成,就業占6成5。五專畢業生傾向直接升學之原因,除升學管道暢通外,另與社會、家長期待(期待大學文憑、工作上敘薪差異)有高度相關。
二、精進作為:
(一)為提升五專就業率,引導五專畢業生直接就業,自106學年度先以專科學校試辦「五專畢業生投入職場展翅計畫」(五專展翅計畫)。107學年擴大至設有五專部之大學校院辦理,計補助27校882名五專生,約5,800萬元。兩年共306家企業提供學生生活獎學金約6,584萬元。
(二)為提升教學品質,支持學校與企業合作發展就業導向課程之課程模組。107學年度新增設工業類五專之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與其科別相對應之當地產業合作,引進IBM的P-TECH教育模式。P-TECH特色在於企業依實際職務技能需求,與合作學校共同規劃課程與授課,並由企業提供業界導師授課與學生諮詢,讓學校與業界的技能接軌。本課程亦搭配IBM授權「職場軟實力課程」。未來俟發展成熟後,可將辦理經驗應用至其他技職體系學制,以提升技術人力,提升國家整體發展。
(三)持續依各校招生狀況調控專科招生名額,並依「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組成專案輔導小組,輔導辦學不佳之學校改善辦學概況或退場等。
參、行政院函請審議專科學校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32條之1修正草案
專科學校法(以下簡稱本法)係於民國37年1月12日制定公布全文24條,建立我國專科學校教育基礎,賦予專業技術及職業教育之法律地位。其後修正11次,最近一次係於民國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
本部參酌大學法第5條有關評鑑之規定及配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劃刪除進修學校相關規定,回歸各級學校法規範之政策方向,爰擬具本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32條之1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配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劃刪除進修學校相關規定,回歸各級學校法規範之政策,將夜間部修正為進修部,並增訂本次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所設專科進修學校及夜間部原有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規定。(修正條文第11條)
二、修正專科學校評鑑制度及評鑑結果之效果。(修正條文第12條)
三、增訂具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者之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之法源依據。(修正條文第32條之1)
肆、本部就 大院委員所提併案審查之各草案意見說明
一、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32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查委員版所提各條文與本部政策推動立場一致,爰建議併同院版審查。
二、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專科學校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本條條文修正草案除維持「應」組成評鑑小組外,與行政院版推動方向一致,為利法案整體考量及未來執行順利,建議併同院版審查。
以上說明,敬祈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潘部長的報告。
接下來請原民會教文處林代理處長報告。請問您需要多少時間?
林代理處長政儀:5分鐘到6分鐘。
主席:但是本席要譴責你,因為你根本沒有提供資料給本席,在場委員手邊也都沒有。原民會是什麼時候知道今天要來報告的?
你先說明一下為什麼沒有提供資料。
林代理處長政儀:我們有準備。是不是請我們的國會聯絡人說明一下?
在場人員:有準備,但是沒有印。
主席:是我們辦公室助理同意你們這樣做的嗎?
很抱歉,我想這是我助理的疏失,我並不清楚你們沒有提供書面報告,下次不可以這樣,好不好?
現在請林代理處長報告。
林代理處長政儀: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貴委員會邀請,前來列席報告原住民族體育人才培育現況,個人深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對此議題的關心,在此特別向在座各位委員先進表達誠摯的敬意與謝意。
壹、前言
原住民族在各類競技及各項運動優異的表現常常成為各種國際賽事各國矚目的焦點,像今年的雅加達亞運賽事,原住民族就為我們臺灣贏得了5金4銀6銅的亮麗成績,過去楊傳廣、吳阿民、古金水及紅葉少棒的黃金時代也為我們臺灣體壇留下了光榮的紀錄。
為了培育及獎勵我們原住民族運動人才,雖然在整個政府的事權分工中,本會並非主管體育事務的推動,仍在有限的預算內規劃執行體育政策,並藉由體育環境的改善,鼓勵各種傳統運動競技賽事的舉行、優秀體育人才的獎勵,並提供退役球員之就業輔導等政策措施,協助原住民族運動人才在國際及國內賽事競技上爭取佳績。
目前本會所推動的原住民族體育人才培訓措施包括「原住民族學生發展多元智能計畫」、「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要點」,及「原住民族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每年投注預算大約在4,000萬元左右,協助培育及獎勵原住民族體育人才達千餘人。
貳、各項政策執行情形
一、「原住民族學生發展多元智能計畫」─培育基層運動選手及運動設施設備之改善
(一)為了提供機會,主動發掘輔導,適性發展,激發原住民族學生在體育表現潛能,自103年起,協助學校體育人才各項如設施、教練鐘點費、學生營養費及移地訓練之經費,以改善學校的軟硬體環境,提升訓練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長才之意願,促進原住民族學生未來體育的發展。
(二)103-107年,計協助259校改善各項運動設施設備,提供教練鐘點費,挹注經費達4,622萬元,培育原住民族學生達3,000人,訓練項目如籃球、網球、體操、棒球、跆拳道、舉重等多項體育專長。執行計畫學校如土國小、南澳國小、來義高中等,在各項體育賽事上皆有優異成績表現。
二、「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鼓勵國內傳統體育競技賽事之舉行及協助國際賽事之參賽
(一)為提倡原住民族傳統體育競技,提供原住民族體育人才競技之舞台,每年補助辦理各族運動會,如排魯族運動會、泰雅族運動會及布農族運動會等。
(二)藉由國際參賽經驗之積累,提升運動選手之成績,補助原住民族體育人才出國參與體育競技賽事或移地訓練。
(三)102-106年,計補助辦理族群運動會9場、傳統體育競技130件、參與國際體育賽事23件,執行經費3,748萬元。
三、「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要點」─體育人才之獎勵
(一)依據要點規定,原住民族體育選手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世界運動會、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等等,得擇一予以獎勵。106年世界大學運動會,本會即透過本要點獎勵成績優異之原住民族體育選手,如楊俊瀚、郭婞淳、洪萬庭等13人。
(二)103-107年,計獎勵1,068人、593個團體,獎勵金高達3,873萬元,獎勵項目有田徑、舉重、跆拳道、棒球、空手道等項目。
四、「原住民族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退役棒球選手就業輔導之提供
為提供退役棒球選手適性就業機會並發揮棒球專才,運用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媒合發展棒球的原住民重點學校具備棒球專業教練,一方面協助學校提供專業人才,另一方面創造退役棒球選手的就業機會,延續棒球的能量及熱情,希望能達到往下扎根、向上發芽的願景。透過這個計畫,我們每年陪伴、訓練熱愛棒球就讀國中小之原住民族學生約500名,102-107年已執行139校次,轉介退役棒球選手145人次擔任教練,執行經費達1億2,000萬元。
參、結語
未來本會除了在既有計畫推動下,持續改善軟、硬體環境的不足,也會就教育部(體育署)培育原住民族體育人才所面臨的問題提供協助,結合部會的資源。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林代理處長。請原民會趕快去印一下書面資料,提供給所有委員參考。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詢答時間為8鐘,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如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即不予處理。
首先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許淑淨的禁藥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我們相信選手背負世界競爭壓力是可以理解的,但有時卻沒有辦法同意,因為根據世界反禁藥組織(WADA)的規定,逢奧運周期4年間,只要同一國家相同運動項目有3名選手涉及所謂的禁藥,該運動其他選手也將一併喪失參加奧運的資格。我們的舉重選手目前已經有兩個了,表示再有一個被發現違反規定的話,2020年東奧我們最有機會獲得獎牌的舉重項目將會被取消資格,這件事情夠嚴重了吧!署長。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非常嚴重。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可不可以明確告訴我,體育署是在什麼時間點知道許淑淨使用禁藥的?你們事後又做了什麼處置?
高署長俊雄:體育署是在2017年6月接到中華奧會發函告知許淑淨違反禁藥檢測判決確定。
柯委員志恩:你們那時就已經接獲這個「不利檢測報告」,而且去年3月和5月已經召開委員會,決議禁賽3年,這就是你們所做的處理。我不曉得署長知不知道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就是WADA特別提出,如果違反第10.13條所規定的內容,必須做automatic publication,意思是必須要條列出來。結果呢?很早就知道要強制性地全部揭露,結果中華奧會不公布,你們體育署也不公布,直到今年3月WADA要求你們公布的時候,才心不甘情不願地把這11個選手的名單全部公布出來。我的意思是,如果世界性組織不要求的話,難道從中華奧會到體育署就都不按照這個權利義務來做嗎?
高署長俊雄:這確實非常不妥。有關禁藥的事情,我會符合WADA的規範,負最終的責任。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這次是明顯違規囉?因為你們這次的確沒有依照規定。你們很早就知道,卻沒有依照規定來做相關的訊息揭露。
我知道許淑淨是一個非常優秀的選手,可是他對法規或許不清楚,所以署長,我還是必須強調,去年你們都已經覺得他違規,但是他在去年6月宣布退役之後,你們還聘他擔任國訓中心的教練。根據中華奧會的規定,這也是不被允許的,所以當今年3月WADA要求你們公布之後,我覺得對許淑淨真的是二度傷害,他因為不懂法規,這時才辭去國訓中心教練一職。請問這個責任要由誰來承擔?他是一個優秀的選手,他可能不懂法規,但是不管怎麼樣,你們體育署和中華奧會都知道,也就是明明知道不可以做這樣的事情,卻讓這些事情全部發生了!署長,這個責任應該歸誰啊?
高署長俊雄:我想,最終的責任我會來負責。
柯委員志恩:負責不用下台,署長,我現在好害怕有人要下台。好好把工作做完才是比較重要的。我好害怕,特別是在這個質詢場合中。不過沒關係啦,下台都還可以上來,沒有問題,這都有前例。
接下來,署長,你不是計畫要成立中華民國反禁藥組織嗎?請問你打算到什麼樣的層級、什麼時候要成立?
高署長俊雄:國家反禁藥組織(NADO)目前全世界只剩下冰島和我們臺灣是由國家奧會來執行……
柯委員志恩:什麼時候要成立?
高署長俊雄:今年度我們委託中華奧會研議成立NADO的可行性方案,已經在執行當中……
柯委員志恩:這很重要啊!
高署長俊雄:對,這非常重要。當然,我們也是希望能夠越快越好,但是整個過程要非常嚴謹。也就是說,NADO成立之後和中華奧會在執行藥檢工作之間的過渡必須銜接得非常緊密。
柯委員志恩:必須非常清楚!和國際上都必須銜接清楚,我們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還有,前奧運跆拳國手莊佳佳也是,不過他的狀況不一樣,他是連續三次沒有向WADA回報他的賽事行蹤,所以被禁賽2年,然後體育署因此要追回他的獎金。
高署長俊雄:這個沒有,還在釐清當中。
柯委員志恩:還在釐清當中?這很重要,因為莊佳佳認為他是不知道自己被列入藥檢登錄名冊,所以才錯過飛行藥檢。請問署長,體育署是否有掌握到底有哪些國手被國際總會列入藥檢名單裡面?你們有掌握嗎?
高署長俊雄:有,國際總會對於成績特別優秀的一些運動……
柯委員志恩:我是說你們有掌握目前的名單嗎?
高署長俊雄:有。
柯委員志恩:你們沒有掌握!署長,我要告訴你,因為我才跟你們索取沒有向WADA回報行蹤而遭禁賽的資料,結果你們都給不出來,而且你們還要先後向單項體育協會、國際總會,最後向WADA詢問才知道。欸!你們體育署會不會太被動了啊?
高署長俊雄:因為國際窗口是由我們國家的特定體育團體跟國際總會之間直接聯繫。
柯委員志恩:我知道啊!可是我跟你們要名單的時候,起碼到目前為止,你們並未掌握。署長,我要特別強調,這部分要建立常態性的溝通平台。而且莊佳佳說未來舉行全運會時,他還要以體育局長兼選手的身分挑戰六連霸,問題是反禁藥組織要求遭受禁賽處分的選手不能參加國際賽事或是政府部門資助的高水準的國際比賽或是國家層級的比賽,請問全運會是不是屬於高水準的比賽?
高署長俊雄:全運會是屬於國家級的比賽。
柯委員志恩:那莊佳佳就是沒有辦法參加,因為他受到禁賽處分,他就沒有辦法參加全運會了,對不對?
高署長俊雄:因為莊佳佳的案子還在申復當中,我們也在協助他,如果申復成功,同意他沒有違反的話,他是可以繼續參加的。
柯委員志恩:是,因為全運會也是規定的項目之一。我只是提醒署長,很多時候是選手不知道,所以你們要積極地掌握平台,不是像現在我提問了之後,你們目前連資料也沒有,這是我要強力告訴大家的。大家今天不斷地要求,我們要如何給體育選手最好的條件、資源,結果到最後連一個最基本的藥檢的名單我們都沒有,這是本席強烈要求體育署一定要做到的。謝謝。
接著請教潘部長。部長,今天我們要審專科學校法,基本上爭議不太大,本席所提的只是一些條文上的修正,跟院版的差異其實不大,希望今天能夠讓它順利通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是。
柯委員志恩:現在我要問一些大家所關切的問題,剛才你也特別報告,其實台灣早期的技職教育是非常棒的,特別是在五專的層面上,我想那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因為過去的整個歷史,而且今天是4月10日,15年前的410教改,現在我們都在承受,現在廣設大學,太多的技術科大、太多的技術學院,當我們發現技職教育非常重要的時候,又有人提議要在科大裡面設置五專。科大設置五專,目前來說的話,國立的部分效果都相當不錯,但是私立部分的效果卻不如預期,而且最重要的是,很多很多高職認為科大設置五專是來跟他們搶學生,所以以前高職跟技職本來是有策略聯盟的,現在每個都在搶學生,很多高職已經放話,如果再繼續下去,這些專校要到他們學校招生,他們將禁止其進入校園。部長,到底你的政策方向在哪裡?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跟委員說明,確實在2年前,因為工科這個類科要投入比較大的設備、設施,對學校而言,這是比較大的負擔,也因為學生參與相對地少,希望在類科的設置上不要過度傾斜,所以當時的14案基本上都是以這個為重點。
柯委員志恩:我了解,所以我只是提出來,目前為止,的確因為少子化的關係,導致你當初的美意造成學校彼此之間互相爭奪學生而產生非常多不利於學生的選擇以及整個辦校的方向。目前來說,像康寧大學就要申請改制為專科,因為他們的專科辦得很好,而技術學院的部分就辦得不怎麼樣,所以會不會從他們開始形成風潮?如果讓它從原來的科技大學改制為五專,好像是打臉過去我們的政策是錯的,如果政策是錯誤的,我們就概括承受嘛!如果有大學願意改回專校,部長,你的想法又是如何?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不管它要辦理哪一級的學校,教育部審查的重點還是在於它是不是真的有規劃的非常完善的改辦計畫,就如同過去一窩蜂想升級為科大的概念一模一樣,所以無論哪一所學校想要改制,教育部都會嚴格地加以審查。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長期看下來,教改這麼多年以來,過去我們對於整個教育政策的確缺乏穩定且長期的規劃,都是一窩蜂的作法,過去我們已經承受這麼多,如果發現不行的話,我們就改回來,即使被打臉都沒有關係,這是我的想法。
最後請教一個比較技術性的問題。技職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今年8月1日開始,在技職院校教授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的教師一定要有1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司長也在場,我只是提醒教育部,很多人質疑1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到底是要提出服務證明或薪資證明?是「或」還是「與」?而且5人以下的小公司並不強制加入勞保,只要公司出具的服務證明,服務證明隨便蓋個公司的大小章就可以了,屆時你們如何認定?國外經驗算不算?介聘、甄試呢?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不做細節詳述,我只是告訴你,本席接到非常多這一類老師的陳情,技職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很多相關的規範並未清楚地詳列,我提出上述幾點,請司長好好地考量清楚,否則8月1日馬上就要上路,你會造成非常多的老師無所適從,而且非常的不公平,好不好?這一點請你們好好地思考。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這部分因為我也得到很多建議,也正在做整體的盤整跟處理。
柯委員志恩:對,要明確,否則8月1日上路的時候,勢必造成很多的困難,好不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雖然今天詢答的題目是「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但我想三級培訓制度是整體的問題,所以我還是從整體的角度跟您請教。根據台灣師範大學在2017年跟台灣趨勢研究公司合作的調查報告,如果要改善國內的體育環境,民眾認為最優先應該改革的項目是什麼呢?前兩項就是簡報上這兩項,第一個是「建立完善的選訓制度,注重基層教練與選手的養成」;第二個就是「提供選手職涯照顧」。換言之,就是從基礎做起,還有為選手的未來著想,這個署長應該完全同意吧?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是。
蘇委員巧慧:所以我今天就從這兩題跟您就教。首先來看基層選手的養成,國民體育法第十五條在上次修法之後還是保留了條文,本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培育優秀運動人才,得提出計畫報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設體育班」。請問署長,你認為時代走到今天,我們設置體育班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我們想要達到什麼目的,所以設置體育班?
高署長俊雄:體育班的本質上就是將特殊才能的學生,像音樂、美術……
蘇委員巧慧:所以他應該集中被管理、集中被教導?
高署長俊雄:類似像這樣子……
蘇委員巧慧:你認同嗎?
高署長俊雄:當然在國小、國中、高中階段的體育班,應該還是從全人教育的角度來思考。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認為還是先把他集中了以後,然後我們再給他全人教育,你贊同這樣的方式?你認為有沒有一點修正的空間呢?
高署長俊雄:當然有修正的空間。
蘇委員巧慧:好,沒關係,署長,我今天就跟你討論,我看到體育班有這樣的狀況,首先第一個是它的設置條件,我認為其實滿難的,以現在的條件,第一個,至少要15人才能成班,可是我們在一間學校裡面要找到具同一種專長的體育選手15人,這樣容易嗎?署長。應該不容易吧?所以現在國小、國中的體育班可以有3種項目,高中甚至是4種項目,對不對?
高署長俊雄:是。
蘇委員巧慧:你也同意這樣的方向,對不對?
高署長俊雄:因為在體育班裡面……
蘇委員巧慧:因為不容易找到人嘛!
高署長俊雄:它適用的運動種類,因為個人項目或團體項目……
蘇委員巧慧:是啊!好,我們都同意是這樣,因為不容易一次找到15個同一專長的學生,所以我們又同意在15人的體育班裡面可以分項,可是這樣分項下去之後,我們能夠要求的是什麼?是師資和經費。在師資方面,第一個,我們要求專任教練要設置幾位?一位,一位而已啊!
高署長俊雄:一個班至少一位。
蘇委員巧慧:至少一位,可是大部分的學校只有一位,甚至還不是專任教練。如果他不是專任的話,那其他的項目師資怎麼來?應該是教師兼職或者是外聘教練,那您覺得這樣合適嗎?
高署長俊雄:這個就涉及到體育班裡面有關專任運動教練生師比的問題,他在指導學生的時候確實不應該有太高的生師比,所以我們才會要求設置體育班之後至少要有一位專任的教練,而不是由一般老師來兼或者只靠校外的……
蘇委員巧慧: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如果校方依照法規設置體育班,我的體育班有3種專長項目,那我可以3個項目都請專任教練嗎?可以,但問題是我有沒有資源、有沒有經費?坦白講,現實上很困難。為什麼?我讓你看下一個數據。
根據從教育部調到的資料,截至今年3月12日,全國各級學校體育班應聘用的專任教練人數是762人,但實際上聘用了多少人?實際上只聘用了526人,還差了二百多人,依法聘用的比率還不到七成。以新北市來講,依法聘用的比率還有達到81%,可是高雄聘用的比率只有31%,所以如果我的體育班15人,項目又分散,我希望他聘用專任教練,其他的非專任教練的待遇可能就沒有那麼好。我們不敢說非專任教練一定不好,願意在這種條件下進來教孩子的教練,我們更應該感謝他,但這樣是不是穩定性就不足?
高署長俊雄:確實。
蘇委員巧慧:確實是不足嘛!甚至連專任教練我們都還沒有補齊。用這樣的方式,會不會更可能導致我最後的結論,就是在這些項目裡面一定還有強、弱項之分,所以在弱項的部分,甚至我大膽一點地說,會不會變成只是為了湊足體育班成班的人數條件?會不會是這樣?
高署長俊雄:確實有可能。
蘇委員巧慧:我覺得有可能啊!這樣對這些孩子公平嗎?這是第一個。
高署長俊雄:對,他的受教權確實會受到一些忽視。
蘇委員巧慧:好。所以到底我們設置體育班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我們設置體育班的目的是為了培養更多的孩子,這是唯一的方法嗎?我認為應該針對體育班的設置進行非常嚴肅的檢討和修正,這是我的第一個訴求。
接下來我們再看看體育班的狀況,雖然我們上次在修國民體育法的時候沒有討論到體育班的存廢,但是社會上有很大的聲音在討論,我們有重視體育班學生的生涯規劃,因為當時已經有這樣的概念,就是從基層三級學校的時候就必須廣泛地培養體育人才,但最終誰會走到金字塔的頂端成為國手,甚至到世界去爭取榮耀,坦白講數量一定不是那麼多,這些不見得能夠成為最頂尖的運動選手的人,我們要給他們什麼樣的出路,所以在設置體育班的時候,學生是否要離鄉背井,是否在各縣市都有可以升學的班級數,這也是一個條件。再來,當時我們要求所有的體育班在上課的時候要納入生涯規劃,對不對?
高署長俊雄:對。
蘇委員巧慧:這在法條已有明定,我們在立法時就已經加進去了,國民體育法第十五條第二項,針對體育班的課程內容新增規定「前項之課程教學內容須包括生涯發展、職能探索、運動防護等項目。」請問署長,現在進行的如何?有做到了嗎?
高署長俊雄:針對體育班的部分,除了運動技能的指導外,對於學生的學科課業輔導以及運動傷害防護這方面,事實上我們也特別加強要求。
蘇委員巧慧:那生涯規劃呢?
高署長俊雄:生涯規劃這部分,學生到國中特別是到高中的時候,在他開始要選擇大學的時候……
蘇委員巧慧:好,到高中嘛,對不對?
高署長俊雄:是。
蘇委員巧慧:到高中的時候,我們開始幫他做職涯規劃,此處又衍生兩個問題。署長,我們到高中的時候,孩子才選擇就讀技職學校或者普通高中,甚至您說連體育班都到高中的時候才做職涯規劃,那為什麼我們的體育班是從國小五、六年級就開始分項?
高署長俊雄:有些項目……
蘇委員巧慧:他是不是從五、六年級開始打棒球以後就一路上去?比如我是體育人才啊!其實有可能每一種體育項目我都表現得很好,假如我從國小五、六年級開始打棒球、游泳或是手球的話,是不是接下來這一輩子可能就是朝棒球選手、游泳選手或是手球選手的方向走,我沒有其他可能了嗎?這樣合理嗎?
高署長俊雄:這樣的窄化從科學跟實證上來看,對學生運動員未來不見得是最好,所以……
蘇委員巧慧:那現在的狀況咧?
高署長俊雄:在小學跟國中階段會有一些機制叫做跨域的選才,根據運動項目最容易成功的一些要質特點去找到符合這些要質特點的學生,然後去協助他轉項。
蘇委員巧慧:這正是我提問的核心,我認為如果要設置體育班,我們剛剛就是在討論體育班的優劣存廢與否,除了剛剛提到的第一點之外,我的第二個提問是體育班這麼早就分項,這樣合適嗎?這是第二個問題。
第三個部分是職涯規劃,在職涯規劃這部分我們到底給了他們什麼空間?我可以舉一個實際的例子,我的辦公室裡面就有兩位助理是從體大畢業的,甚至還有一位是手球國手。根據調查的結果,國手最希望從事的職業是什麼?從調查項目看起來是運動教練、學校的運動教職員跟運動創業。我覺得這個非常好,無可厚非,因為我們調查的對象是國手,他已經是台灣的頂尖運動人才,要從事專職的運動工作非常好,值得鼓勵。但是如果我想要走其他的方向,是否在我的生涯養成過程當中有足夠的視野,讓我未來不見得只是成為運動選手,甚至可以變成是國會助理。
本席辦公室內這兩位同仁,一個是非常優秀的攝影師,一位是非常好的企劃人員、宣傳人員、行銷人員,這是因為他們過去有機會探觸其他的領域,所以今天他們可以選擇運動以外的行業。我其實很想告訴署長,時代走到了今天,到底體育班是不是還是應該這樣做?這是最好、最有效的培育體育人才的方式嗎?又或者從長遠來看,我們可以參考國外的例子,體育人才依舊在一般的普通班上課,但學校有經費、能力建置專業社團,用社團的方式來培育人才會不會是更好的方法?
高署長俊雄:我們很認同蘇委員的看法,事實上對於體育班設置的要件,如果學校沒有辦法聘用專任教練或者運動防護員的話,在109年底以前就必須撤銷現有的體育班。剛才蘇委員講到學生對於運動有興趣,成立學校的社團、代表隊,我們也從最近開始協助校方尋找多元的資源讓學生……
蘇委員巧慧:我同意,但是署長這種回答會讓基層學校又開始惶恐,在還沒有建置社團之前,你就說109年底前要先撤銷體育班,這樣會引起軒然大波,大家會更害怕。我想您在論述的時候,這兩者的順序應該顛倒過來,先說明政府會有更充足的資源、用更彈性的方法去培育學生選手,然後我們才來討論體育班的存廢,我這樣說你同意吧?
高署長俊雄:我剛才的表達可能不太精確,我剛才講體育班的退場是指,學校若沒有依照規定聘用專任運動教練就必須退場;有符合規定的學校就繼續往下發展。
蘇委員巧慧:我認為教育部應該給予體育選手更多資源,並且切實稽核專任教練及課程的設計,我想這都是部內應該做的事情。謝謝。
高署長俊雄:是。
主席:非常謝謝巧慧委員的質詢,希望部長不要讓署長一個人來擔負這樣的責任,好嗎?謝謝。
請蔡委員培慧發言。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暨「專科教育定位發展暨人才培育」,我覺得都非常重要,而且也跟我過去兩、三年的質詢緊密相關,但是在我就這兩個議題具體請教部長之前,我必須要講你們最近犯了一個很荒謬的大錯。當然我相信這不是部長你的錯,而是你們的承辦人員執行上的疏忽。教育部想要積極推動學校午餐促進法,這是好事,但是你們最近在希望廣徵各界意見而召開公聽會這件事情上,居然4月3日發文,4月9日開會。試問各位,在清明連假前夕發文,公文就算到了縣政府,縣政府什麼時候才會轉到學校讓承辦人員知道,您覺得呢?您是部長,您覺得呢?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以剛才委員所提的,為了廣徵意見舉辦公聽會,但是時程安排跟通知這絕對非常不適當。
蔡委員培慧:對。
潘部長文忠:因為因時程安排跟通知不當而錯失參加機會的相關人員,我會請署長再增加場次,讓相關的營養師或是其他人士都有機會再參與。
蔡委員培慧:為什麼呢?因為我注意到你們在4月3日發文、4月9日開會,也就是昨天的事,而且只有北部及中部,南部、東部都沒有。可是我們要建置學校午餐法,就是希望將國家資源用在對的地方。我們也知道,現在許多偏鄉地區的午餐經費裡面含括運輸、材料、設備、人事等費用,因此,愈是偏遠地區,它的運輸費用愈高、設備也比較缺乏,這樣減下來,食材費用就會變低,所以我認為你們要再開會。
第二個,就是在你提出的既有版本裡面,目前營養師還是維持40班,他還要兼任執秘的工作。依過去的規定,午餐執秘得減少授課節數,這樣的狀況是不是就消失了?你先不用回答,但是我要告訴你,今天要召開公聽會,就要切切實實的開,意思就是,你要聽到營養師的意見、要聽到校長的意見、要聽到午餐執秘的意見,更要聽到在廚房幫忙料理的這些媽媽們的意見,我們才能夠定出一個比較完善的學校午餐法。部長,您的看法呢?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因為委員對營養午餐的關注,以及對專法也多所期待。當時我也跟大會報告,希望在5月時將營養午餐專法送到立法院審查,所以同仁在時程上確實忽略要通知相關人員參與,我想這部分教育部應該要來檢討及做補救措施。因為現在專法仍是一個基礎,也希望透過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尤其在之前答詢的過程當中,大家所關注的營養師配置方案,以及對於這些設備、成本與食材,如何讓學生能夠享用到更好、更營養的餐點。針對這幾個重點,我們會再廣納意見之後,修正為我們送行政院及立法院審查的版本。
蔡委員培慧:至少我聽到兩點意見,第一個是加開南部、東部,第二個是要再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我相信來自執秘及校長的意見,對於你們提出比較完善的午餐法是有相關的。
潘部長文忠:是。
蔡委員培慧:謝謝部長。接下來,我要請教體育署。
在過去非常多次的質詢裡面,我都說體育之光是在基層,他們往往來自偏鄉或原住民地區。過去的訓練不夠、支持不夠,我也非常感謝體育署能夠針對偏鄉體育設施提出中長期計畫。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我發現如果只給予訓練設施與訓練空間,而忽略生活扶助的話,仍然是有所缺乏的,為什麼我敢這麼說?因為我們切切實實的看到,有些學校老師、教練願意義務付出,找到地方讓這些訓練選手居住,找到民間的資源讓他們三餐攝取比較多的營養,好讓這些小朋友可以繼續接受訓練。可是在一般的狀態下,我並不是說這些教練不認真,他們仍然是很認真,可是他們就是缺乏生活扶助,這些生活扶助就包含住宿的需求,不管是平時訓練的住宿;或者是移地訓練的住宿與參加國外賽事的經費;還有專業教練的聘任,除了既有的教練之外能否遴聘國外或國內的教練。此外,他們在訓練的過程當中,除了體育之外,仍必須具備基礎能力,包含課業、溝通及語言能力的提升。他們將來成為一個選手,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奧運金牌,所以我認為職涯規劃非常重要,這部分我待會再說。針對剛剛提到的生活陪伴或扶助方案,署長,你們的進度呢?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蔡委員的提醒,上個月召開公聽會的時候,我們聽到南投的案例,去(107)年我們運用運動發展基金來彌補公務預算,針對學校社團提供補助,協助這些偏鄉、原鄉體育班的一些不足。對於委員所提出的部分,有關校外住宿,目前我們比較明確的是可以在營養方面提供補助,而且對參加國內或國外賽事的補助,我們也有比較具體的一些方案。
蔡委員培慧:針對這些方案,事實上我都已經想好經費來源,部長,你也可以參考。現在有運動彩券,那些彩券盈餘不就是來自於各式各樣的賽事,所以這些彩券盈餘就應該拿來挹注這些生活扶助計畫,你為什麼不做呢?如果你能夠適當地移轉的話,它並不是公務預算,只是把國家的資源用在對的地方。
高署長俊雄: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發展基金,它主要的來源就是運動彩券。
蔡委員培慧:好,你可以在兩週或兩天內提出具體方案?我們再來討論。
高署長俊雄:好,我們兩週後提出具體方案。
蔡委員培慧:好,謝謝。另外,在體育人才的培訓方面,教育部如何促進優秀原住民選手輔導就業機制,比如說原住民委員會輔導棒球退役選手來擔任教練,這是一個方向。我們之前也認為應該要在既有體系裡面,不管是國防或體專增加其他運動專長項目,他們可能需要跑得比較快的田徑選手,或者是水上警察需要游泳選手,目前像跆拳道就有列入,但空手道、射箭這些項目並未列入,我必須要說這些應該要加速推動。以及我講了兩、三次,但是你們忽略的,針對長照體系的樂齡體適能,這個缺口是很大。任何一位老人家,因應不同的年齡層,他所需要的體育訓練是不一樣的,例如比較激烈的訓練,他可能不適用,可是比較軟性的,也不是只有練氣功,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的可能性。所以,不管是成為體育教練、成立國家人才資源庫或者是在樂齡體適能方面,署長,你的看法呢?
高署長俊雄:謝謝蔡委員,蔡委員在去(107)年的會期就提出來,我們非常認同,所以我們在去(107)年下半年跟今(108)年上半年已經找了25家大學,我們也核定大概50個方案,請他們在大學附近的社區裡面,針對銀髮族提供運動指導。
蔡委員培慧:這不是之後的,針對樂齡體適能我上次還把芬蘭的經驗提供給你們,事實上我們在這方面是有所忽略的。
接下來,要請教署長針對培養技職人才這部分。為什麼我要特別講?因為我們討論過很多次,當時我提到有一個被霸凌的小朋友,他告訴我,他想當師傅,雖然他講的可能是機車維修技師,但現在我們有高度精密機械,也有水電專業技術,甚至阿拉伯國家還希望我們過去設立技職學校,所以我說你們要有行動列車,而不是只把小孩子帶出來或帶進去,你要讓他在成長的過程中看到技職的多元及可能性,但是你們仍然按照既有計畫在做,並未探究如何協助偏鄉來探索職涯。第二個,在這個過程當中,不是只有國中升高中的階段,在高職體系你們能否建立區域性的產業?現在中部的精密機械最缺的工校,就是機械學校的工科訓練不夠,我們有沒有可能強化高職及技術學院、強化中部的技職體系?因為我過去都講農業,但是我要告訴你的是還有許多需求。第三個,還有金手獎,他們被拔擢到優秀的技術學院就讀,可是他們是去接受訓練?不是!他們要唸書,而且現在大學裡面實作課程的比例根本不對稱,他本來有一身的好手藝,結果到了大專反而停滯了,這合理嗎?這當然不合理,所以我建議你們把北科、台科等幾個學校,統整成北、中、南都有一個高級的技術學院,這樣才能讓金手指的人、優秀的人才及想學才藝的人,得到比較好的訓練,這些事情我們再以書面方式討論。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有幾位委員也關心類似的問題,在黃昆輝教育基金會所主辦的民意調查中,學生選擇大學的依據,你覺得和實際狀況是否相符?將近八成的家長為孩子選擇大學是依據學生的興趣和能力,這應該和事實相近吧!現在的家長都尊重孩子,第二個是考慮未來的出路,至於大學的名聲跟排名,只佔1%。對此我很好奇,我認為重視興趣是很明確,考慮出路也有可能,但是完全不考慮大學的排名,對此我覺得存疑。
之前本席在院會跟蘇院長表示,希望爭取未來工科大學在屏東設立專科部,以減緩屏東技職體系學生外流,當時部長也在場,教育部在3月14日回覆,現行屏東縣之五專與高中職核定招生名額遠超過屏東縣國中應屆人數,但是屏東每年有17%的國中畢業生到外縣市求學,這反應出什麼問題?屏東的高中職好像不能滿足屏東國中畢業生的需求。舉例來說,有家餐廳菜色琳瑯滿目,為什麼大家都到隔壁去排隊,部長,你覺得是什麼原因?價格太高?份量太少?服務不好?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菜色大概不是顧客要的。
108學年度屏東各類別核定招生名額,在公立技高大概各占一半,農工類大概五成三,服務類四成七,至於私立技高,服務類占七成以上,快八成,農工類不到兩成三,在私立五專部分,因為屏東有大仁科大和美和科大,一個是護專的前身,一個是藥專的前身,所以服務類科相對較少,醫療的需求供應量較大;相較於公立學校,屏東的私立技高、五專比較少農工類科,如果我們真的需要強化農工類科的技職教育,屏東好像比較缺。
屏東有兩所國立大學,屏東大學2018年(去年)的新生,在地學生只占全部新生的8%,屏科大只有4%;在錄取級分部分,獸醫系級分很高,熱農系級分低,資管系級分高,應用日語系級分低。部長,既然屏東需要農工科類別讓國中生來念,但設的系很少,結果屏東在地學生卻無法進入屏東科技大學就讀,為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很熱門。
鍾委員佳濱:因為全國都來競爭。就讀屏科大農學院PR值80以上的有很多,工學院PR值很低,社科與管理學院就參差不齊,照理說,工科大學在屏東應該有市場,但現在有市場嗎?沒有啊!屏東科大有工學院,卻不熱門,來就讀的都是低PR值的。
107學年度核定農工領域五專學校與科別,除了雲林虎尾科大和澎湖科大,其他的都在六都,請問部長,為什麼都在六都?
潘部長文忠:當時是評估整體在工業類科方面供應比較不足,所以選擇有意願或條件的學校,如委員所分析,從這14案可看出其座落的位置。
鍾委員佳濱:為什麼都在六都?很簡單,為什麼國立科大意願較高?很簡單,因為市場導向,因為六都交通便利,屏東的孩子會去高雄念,彰化的孩子會去臺中念,但是反過來說,高雄的學生會跑來屏東念嗎?會跑來屏東念屏科大工學院的非本地生,其PR值在後面,意謂他其實進不了六都的國立科大,才跑來非六都的國立科大,這很重要。現在缺乏農工人才,但是這些主動申請來辦的學校都很清楚,如果是私立的,它有招生壓力,如果是公立的,大家都會跑來念,所以他願意設立工科。
為什麼科大要回頭設立五專,這是核心的問題,早上也有委員詢問,請問教育部,為什麼希望科大試著重新辦五專?
潘部長文忠:就如剛才所回覆委員的,因為在整體產業人才需求中,發現過去工科的設置,其設備各方面的投資成本較高,而學生在這幾年確實是往服務方向的科系傾斜。
鍾委員佳濱:78%是往有興趣的科系。
潘部長文忠:是。所以這個可能要由政府來增加投資,當然也要增加一些誘因,讓這些類科可以回到比較衡平的狀態。
鍾委員佳濱:意思是對的,可是方法上有待調整方向。為什麼科大要回頭設五專?我歸納三個原因,第一、入學年齡不同,五專是15歲國中畢業生念的,科大則是18歲高中、高職畢業生念的;第二、招生方式不同,過去的五專是分區聯招,但是科大是全國聯招;第三、學制不同,五專是一貫到底,十五歲入學,二十歲畢業,如果念科大,可能是三年的技高加四年的四技。
過去的學制是高中畢業可以念三專,高職畢業可以念二專,或國中畢業直接念五專,然後20歲就可以就業了,所以以前技職教育出來的,從國中畢業之後有3個選擇,在20歲至21歲就就業了,念大學的則是22歲以後就業,這裡面就產生一個問題,高職到二專和五專不一樣,它多了一個考試。我住的立法院宿舍大安會館,對面是大安高工,在晚上九點放學的時候有很多學生,大安高工算是好的學校,請問他們晚上在學校多留2個小時,是在工廠實習嗎?是在研究車床嗎?部長,你覺得他們晚上為什麼要留在學校?
潘部長文忠:可能在準備升學。
鍾委員佳濱:對,現在全國的技高,如果是進入比較好的技高,學生都鎖定3年後要去念好的科大,所以前面3年的訓練不是為了就業而準備,是為了升學而準備。五專就沒有這個問題,前3年是基礎課程,後2年是技術課程;明志科大校長就是當年王永慶台塑辦的明志工專畢業生,他說他5年都住在工廠,這樣訓練出來的技職教育學生,他的技術純熟,五專和技高加四技最大的差別是,五專出來的技術純熟,而技高加四技是為了應付考試。
此外,還有聯招制度的問題,永達和正修一樣建校50年,正修現在學生數近2萬人,是非常好的私立科大,永達則是停辦,這是什麼原因?過去南區五專工科,第一志願是高雄工專,第二志願是正修工專,第三志願是永達工專,所以屏東60歲的中小企業黑手頭家,很多都是從永達畢業,現在永達科大和正修科大、高科大相比,有人會從別縣市來念永達科大嗎?沒有,就是因為聯招制度改變,因為全國一個選區就只有一個第一名,只有前三名,但是分成四、五個聯招區,每個區前三名都可以招到學生,過去永達在南區聯招的五專和工專當中還是前幾名,但在全國就是二十名以後了。剛剛提到學校投資的問題,你也講到了,那為什麼多數私立技職學校不投資工科生?道理很簡單,開餐飲科系只需要花63,000元弄一組烘培設備,但是一組CNC車床設備要173萬元,私立技職學校要投資嗎?一定不會投資的。
所以,今天我要跟教育部說的就是公立科技大學和私立科大最大差別在於私立科大是市場導向,會在六都招生,科系都是就業市場需要,在六都容易就業的,餐飲科服務業需求量很大,就算學生沒什麼基礎一樣可以就業,再以學生興趣導向為主,學生都不喜歡工作苦的,學校更要投資成本低的,不要買設備。公立大學的部分,我們要從過去的盲目擴充到合理配置,要區域均衡,要到私立不願意設校的地方去設立大學,不要在六都了啦!要重視產業需求,就像台灣需要造船人才,但是量不大,私立科大需要的是量,所以一定不會設這種科系,但是公立可以精,就可以設這些科系。我希望未來公立大學設立時,在公共性方面要改變地區分配,要在非六都地區投入,科系應該配合當地產業需要。
最後我的結論就是希望國立工科大學在屏東設立專科部,這才是我們未來要做的,招生科系要符合當地產業需求,國立名牌科大就會讓家長有信心進入,家長不相信大學排名是騙人的,78%的家長重視孩子的興趣,17%的家長重視孩子未來的出路,但其實還有很大一部分是要看學校好不好,因為老闆在選擇人才時會看是哪一所學校畢業的。所以有名的工科大學在屏東設立,留得住人,也才留得住未來。接下來我還有個臨時提案要請主席幫忙,部長可不可以同意在2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送交本委員會?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我簡要回應委員,委員在總質詢時也很關心屏東區域的學生,我想這不是只有數量的問題,還有重點發展,以及能不能引進其他科大資源來協助,我一定會持續往這個方向進行,這部分在之前我已經口頭與委員溝通過。其次,委員剛剛提到整體評估,這部分有幾個進路,但我想目標是一致的,我也私下和司長討論,讓屏東的學生不是單純在數量上有所改變,我們整體走出一個比較適切的方案,所以2個月內我們和委員充分討論後會再提出。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待吳委員發言完畢休息5分鐘。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奧運已經開始倒數計時了,你們知道奧運到現在是倒數幾天嗎?署長應該每天念茲在茲,每天都在final countdown才對,因為我們都要如火如荼地進行準備,奧運明(2020)年7月24日登場,換言之,今天是倒數471天。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吳委員思瑤:是,我提醒你們。我們除了要展現體育是國力之外,在運動場上要得金牌之外,其實這正是一個國家軟實力呈現的最好契機。所以我今天的破題就是,2020奧運除了運動表現要亮眼,我們國家形象更要得分。
我們來回顧台灣歷年奧運得獎狀況,從1956年第一屆加入,我們第二次投入是在1960年,楊傳廣為我們拿到男子十項全能銀牌,這是我們第一次在奧運得牌,一直到1992年開始,我們中華健兒連續7屆都有奪牌,史上最佳成績是在2004年雅典奧運,成績是二金二銀一銅,到上一屆2016年里約奧運,我們獲得一金二銅。在倒數471天的今天,主題又是在講體育培育,我當然就要問,2020年就在明年,我們有哪些潛力項目?我們有哪些預期可以得牌的狀況?署長是否有隨時盤點、隨時精進?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體育署及國家訓練中心各單項協會在去年雅加達亞運之後盤點過,我們在東京奧運能夠得牌的運動項目,目前黃金計畫中最優先會得牌的可能是羽球、男子競技體操、空手道,以及舉重。
吳委員思瑤:我們的射箭……
高署長俊雄:射箭全世界排名是在次一級。
吳委員思瑤:目前你提到4、5項都是潛力項目,好,我們就繼續努力。
今天我除了期許教育部要做足準備在奧運場上奪牌之外,場外也要奪牌,至於是什麼樣子的奪牌,就是台灣軟實力出擊,打造國家品牌的好時機,也是全民進行公眾外交,贏得國外人士對台灣讚揚與肯定的好時機。去年10月9日總質詢時,潘部長尚未回鍋,當時是葉部長在任,我向當時的賴清德院長提出,前進東奧要打造台灣的國家品牌,所以我要求整個內閣要成立跨部會東奧國家品牌工作小組,除了跨部會投入,也要廣納民間能量,主題就是軟實力設計力的全面出擊。我也獲得賴前院長的全面投入,責成由文化部主責,要成立台灣文化軟實力參與2020東京奧運專案計畫,現在都在進行當中。我就跟你短暫分享,現在各部會都已經動起來了,故宮已經要前進東京,在澀谷的東京文化村要展覽,甚至可能巡迴到福島、靜岡,文化部也在統籌各個文化館所的文化能量,要一起前進。我們要看準商機,整個交通部觀光能量體系每年都看準東京旅展和整個東亞旅展行銷,因為2020東奧那一年會有4,000萬觀光客在日本,而我們就要搭便車,要強化觀光配套,把赴東京的國外觀光客也帶到台灣來,所以交通部、國發會、文化部及各地方政府都動起來了,這就是一個跨部會的東奧國家品牌作業,都在如火如荼進行中。
回到教育部,當然是要做好體育表現,根據目前我調閱的資料,我知道你們都「照起工」在進行,精選重點培育選手,成立專業支援的團隊,以及啟動菁英選手專案培訓參賽計畫,也就是剛才署長回應我的,國訓中心已經訂出2020東奧黃金計畫,針對潛力選手會有客製化專案培訓。我知道你們都在做,可是我希望教育部門對於前進東奧一事,不是只有全力投入體育,當然這是重點,可是我們還有其他整合的事情,那是什麼?我常常在講設計力,我們的選手就是國家形象最佳代言人,這裡秀出來的美國隊制服是由他們的國家國寶級設計師Ralph Lauren設計,英國隊則是由Stella McCartney和愛迪達合作,法國隊是他們很有名的Lacoste設計,瑞典隊則是瑞典國寶品牌H&M,整個設計力大迸發,甚至奧運已經成為各國時尚設計的伸展台。在里約奧運那一年,他們甚至辦了走秀,義大利隊是Giorgio Armani;韓國隊很特別,除了找設計師設計之外,因為在里約奧運的時候茲卡病毒很強,他們衣服的材質甚至有化學物品可以防蚊、防疫;巴西隊是Lenny Niemeyer設計的熱帶雨林風;澳大利亞隊也是一個很特別的設計,他們Sportscraft品牌甚至把澳洲前前後後在奧運奪得108面獎牌的選手名字都繡在衣服上,這就是設計力,而透過這樣一個時尚伸展台,就看到國家的設計軟實力。
我知道2016我們也找了方國強設計師來做,長官覺得美嗎?我想美醜見仁見智,但是最少有批評有進步,而且我們嘗試找了設計師來做,可是有一個遺憾,我們還是委給中華奧會去辦,而中華奧會就用採購法傳統的方式再去委給競標,設計出來後,批評的聲音是滿大的,但美醜我不在這裡評論。我希望嚴格監督,不能夠我們給中華奧會辦理招標,在整個選手代表隊的服裝造型方面,就沒教育部的事,我不能接受;而且要擴大參與,除了尋採購法最低標之外,我們可以找出新的出路,我們可以擴大參與,廣邀時尚界來競圖、專業界來投入,甚至我們這麼多設計學門的學生們,大家可以一起來競技提案,這就是全民參與,所以我希望嚴格監督、擴大參與,而且是最優質的採購。部長,這可以做到吧?
潘部長文忠:委員剛才一系列對於東京奧運,包含在質詢時的提案,這些都是很棒的建議,也因為這樣,所以體育署跟我們之前已經前往東京奧運了解整個狀況的準備。
委員今天有再提出對於未來我們選手代表隊一些服裝的建議,這部分是很好的提議。
吳委員思瑤:建議你們就採納吧!不要就丟給中華奧會,然後尋一般採購模式又是最低標,當然就很難追求品質。
潘部長文忠:我剛才也跟署長說這是很好的建議,因為2016我們確實有啟動,但是不是可以再更進步,來達到更好的準備……
吳委員思瑤:剩下471天,一定要趕快做。
另外,這是2016奧運的影片,很可惜,精華版網路上只有6,000人瀏覽,台灣體育無敵,而且還找滅火器來寫、來唱這首歌;下一個是世大運的影片,當初還獲得德國紅點設計大獎的肯定,我想大家都很感動,網路上瀏覽的是千萬次。這就是用好的採購方式,有一個好的徵選平台,有一個品質形象控管小組產出的好作品,所以設計力是國力,而體育就是一個最好的載體。
除了服裝造型之外,我們代表隊前進東奧會有很多文宣出版品、新媒體網路行銷、帶給各國的伴手禮、宣傳影片、音樂,這些都需要一個國家品牌的控管小組,所以我要求三件事,第一,即刻在教育部成立奧運品牌設計小組;第二,推動優質採購,用最有利標吸引好設計跟好創意;第三,擴大全民參與,讓2020東奧台灣總動員,讓我們贏得不一樣的奧運金牌。倒數到471天了,是不是可以即刻來做?
潘部長文忠: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吳委員思瑤:我很擔心,因為你們大部分工作是給中華奧會,但我不能直接監督中華奧會,我希望你們組成這個小組,一個月後跟本席報告你們所有規範的事項跟精進的作為,好嗎?謝謝部長。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每年這時候對於應屆畢業生,他們最關心的就是招生、申請入學、學測,以學校來講,現在他們最關心的就是能夠招到好的學生進來,今年2月底、3月初在台大辦博覽會或是面談等等,不曉得教育部有沒有人去看過這個狀況?
主席:請潘部長文忠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沒有直接到現場,因為這是學校例行在辦理招生相關的……
蔣委員乃辛:這不是台大在辦的……
潘部長文忠:我知道,它是一個博覽會。
蔣委員乃辛:這是一個博覽會,可以看到人山人海,學生統統擠爆,而且重頭戲不是在國內的學校,都是在國外的學校,日本、香港、大陸都來了,學生都在排隊,廈門大學20個名額,500多人申請;上海交通大學500、600人申請;復旦大學15個名額,600人以上申請,我們也請教高中的校長,為什麼現在學生都要往外頭跑?有些學校講,以往是大陸,現在香港、日本也在成長,這讓我們感受到我們的孩子都想要往外頭跑,有些高中甚至標榜他們學校的榜單,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他們的榜單怎麼寫?我這裡有一張照片,給你看一下,上面寫「四年大學申請錄取國內外頂尖大學榜單……本年度大學學測……達70級分……」,前面都是美國的大學,還有英國的、日本的、香港的等等這麼多,排名十幾名學生中只有一名是台大,其他的都不在這裡。
再看下一張圖片,這也是一個學校的榜單,其中包括不分系的越南大學,都排在我們交通大學前面,都排在我們清華大學前面,怎麼會這樣?部長,你覺得這是怎麼樣?你看到這個情況有什麼想法沒有?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我跟委員報告,個別學校包含公私立辦學本來就有他們的辦學目標,而且就整體而言,根據我們的統計,107年全國真的有到國外就讀的學生是二千一百多位,僅占整體學生總數大概0.9%。
蔣委員乃辛:對。
潘部長文忠:我想委員也都有關注,為了招生,最近國內幾所學校包含過去大家認為排名比較前面的台大等等也都用更積極的方式介紹自己,讓國內高中職學生可以了解他們。
我想招生資訊的廣開和透明是必要的措施,至於學生最後的選擇,從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數據,我們發現到國外就讀的並不多;過去台大校長也曾經說,建中有多少學生到國外就讀大學,但是經過實際了解,人數並不高;就像剛才委員提到,之前某媒體在台大辦理大學博覽會,這可能讓學生對於這一方面有所了解,但是事實參與到最後決定出國的人數如何?以建中學生而言,人數並不高……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教育部的講法都是申請的很多,實際去的並不多。
潘部長文忠:實際也是如此。
蔣委員乃辛:好,我們看下一張,以下這些都是教育部給我的,製表都是教育部自己製的,不是我製的……
潘部長文忠:是。
蔣委員乃辛:所以正確度百分之百,除非教育部有所隱瞞……
潘部長文忠:沒有、沒有,就這個數據。
蔣委員乃辛:你看高中應屆畢業生歷年赴境外升學的人數直線往上跑,對不對?再看下一張,高中應屆畢業生赴境外就讀的占比已經達到0.72%,經過仔細分析,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赴境外升學的占比不是0.7%囉!現在這已經成長到1.32%了!如果用整體高中生稀釋這個比率,占比只有0.7%,如果只就高中普通科應屆畢業生而言,占比是1.32%,比率不一樣囉!因為排除技職體系的應屆畢業生,只就一般普通科的應屆畢業生而言。為什麼今天我要詢問這個問題?因為我們考慮到質的問題,出國唸書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不但數量在增加,質也在增加。
看下一張,這是公立傳統名校高中應屆畢業生歷年赴海外就讀人數和比重的資料,這是公立學校的統計,其中「傳統名校」是教育部用的名詞,不是我用的名詞,現在這個人數愈來愈增加,比重也是愈來愈增加,這就非常嚴重啊!再看下一張,排名前十名學校的應屆畢業生赴境外就讀的比重已經達11.52%耶!就是每9人就有1人出國去唸書。剛剛那個比重只是傳統名校高中的喔!現在這個比重是排名前十名學校的,每9名學生就有1名學生到國外去唸書,這就是現在我要討論的,這個質的問題非常非常重要!教育部有沒有辦法處理?當然他們到國外唸書有好幾種原因:第一個,因為覺得現在國內大學沒有競爭力了,所以他們要到國外去;第二個,因為國內大學和產業無法對接,所以他們要到國外去;第三個,尤其很多國際大型產業不在台灣,所以他們到大陸去,就可以直接和國際大型產業對接,畢業以後,他們可能就會在國際大型企業工作;以上種種原因都會造成學生往外頭走。
再看下一張,我們有辦法處理嗎?我真的不知道我們有辦法處理嗎?陸委會在桃園國際機場刊登「臺生赴陸停看聽」的廣告,這樣有用嗎?如果真的有用,為什麼去大陸的學生人數還會直線上升?去國外的學生人數也都直線上升?其次,怎麼只對去大陸的學生說要停看聽?到別的國家的學生都不要停看聽?學生已經申請到入學,機票已經買好,要住的地方也已經找到,才會到機場登機去大陸,這時你們要他們停看聽,誰會看?誰會聽?陸委會乾脆放一輛接駁巴士在登機門旁,將這些學生統統送回家好了!所以陸委會這個作法是駝鳥的作法,這有點類似前幾天陸委會主委講的話。回到教育部,你們要怎麼辦?只有提升國內學校的環境,人家才會願意留在台灣唸書嘛!尤其是好學校的精英學生,如果他們統統都去外面,我們怎麼辦?部長,你可不可以回應一下?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由於整體的國際發展,不管是我們學生到國外或國外學生來台灣,都應該讓學生有選擇機會,至於總體數字,就如剛才我跟委員報告的。
此外,對於國內大學,新年度我們在國際競爭方面增加不少資源,希望能夠對於學校這個方面的發展實際投入更多資源;最近我也看到國內幾所大學的校長有和過去大不同的作法,他們不只對國際招生,對於國內學校,甚至進到校園,讓更多高中孩子知道他們的辦學特色和強項;換言之,近期教育部在資源上有所協助,而且很多大學校長改變過去招生的作法,他們不是坐著等學生來,而是積極向學生介紹學校的不同表現……
蔣委員乃辛:你覺得這樣子就會有效果嗎?
潘部長文忠:這個我們會持續努力。
蔣委員乃辛:很難啦!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錢怎麼辦?
潘部長文忠:為什麼從高教深耕計畫後,我們對於……
蔣委員乃辛:你高教深耕打國際盃也才不過40億啊,怎麼打法?
潘部長文忠:這有持續在增加,不只40億啦。
蔣委員乃辛:高教的經費要增加嘛!
潘部長文忠:委員,有啊!新的年度也增加了13億的經費。
蔣委員乃辛:你要拜託召委,我剛剛也拜託召委,我有一個法案─教育經費編審辦法,把經費從23%提升到23.5%,你教育部支不支持?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蔣委員乃辛:你要是支持,就拜託召委趕快排,我剛剛也拜託召委員趕快排,增加教育經費,過去提升了兩次都增加在國教上面,我希望這次能夠增加在高教上面,把台灣的好的學生留在台灣就學,把人才留在國內。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主席:非常謝謝蔣乃辛委員的質詢,跟部長報告一下,的確我下下禮拜就會排了,因為有三位委員都有相同的提案,所以請你們回去準備一下,這是好事,潘部長應該微笑,怎麼看起來有點害怕?加油!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高署長,2020東京奧運備戰情況如何?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的備戰狀況有三個方向:第一、就是把我們最可能奪牌的選手挑選出來,目前大概有30位,去年12月已經挑選出來。第二、就是後勤,3月我們再次到東京各個場館去看可能最需要後勤住宿的地方。
黃委員國書:有獎牌預估了吧?
高署長俊雄:關於獎牌預估,我們依照部長指示,一定要超越歷屆來最好的成績。
黃委員國書:好,除了要積極備戰之外,我們要非常重視國際相關的規範、規章,最近就出了一個大紕漏,WADA也就是國際的反禁藥組織3月6日來函,指我們有至少有11個選手被公告在禁賽名單之中,其中包括了田徑、舉重、健美、健力選手,而中華奧會到3月28日才公布。最受矚目的當然是曾經拿到兩屆奧運金牌的許淑淨,她因為禁藥被禁賽了。這個事情茲事體大。我想用許淑淨這個案例來跟體育署探討,他們來函大概就是4個重點,要公布被禁賽的運動員名單。其實WADA去年5月就已經公告了,台灣的中華奧會照理講在去年5月就應該自動公告了,可是我們並沒有去做這個事情,還讓人家到今年的3月6日來文要求我們配合,態度非常嚴厲,告訴我們要做這4件事情,要儘速公布被禁賽的運動員名單,不能開玩笑,結果我們還拖到3月28日才公告。其次,他們還問,我們公告了名單之後,許淑淨為什麼還在國訓中心擔任教練職務。所以我們有兩件事情要處理:第一、我們公告的機制哪裡出了問題?第二、被公告的名單事後處理的機制在哪裡?其實就這兩件事情啦!
我們中華奧會的說法是,過去奧會一向不會對外公布禁賽選手名單,除了尊重選手的隱私之外,另一方面也是要避免選手受到二度傷害,這個立場是過去的立場,我們可以理解,為了道義、為了國家的形象,我們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是現在不行了,我要提醒體育署,作為國家最高的體育主管機關,我們要遵守國際規章,全世界都一樣,即便是俄羅斯那麼強大的國家,不遵守規章,照樣被停權,不是開玩笑的!如果我們不配合WADA的相關規章,會怎麼樣呢?署長,你了不了解?
高署長俊雄:不配合WADA CODE最嚴重的情況是,簽署的國家不能申請參加國際賽會,也不能去參加國際賽會。
黃委員國書:茲事體大,如果違反了WADA CODE,可能被列為不合作國家,然後還會被提到國際奧會IOC去討論,如果討論了,我們還持續不配合,就會被停權。就是我們可能為了保護選手,不讓他們的隱私被揭露,不讓他們受到二度傷害,可是卻犧牲了整體國家的利益,讓我們所有的選手沒有辦法出賽,哪件事情比較嚴重?
高署長俊雄:當然就國家整體來看的話,這個影響會非常大。在這個過程當中,選手個人的權益和行政單位責任的釐清,體育署也有責任要去協助選手。
黃委員國書:當然在這個事情上中華奧會、協會、選手、體育署都有不同的分工及權責。體育署什麼時候才知道的?署長3月才知道,這個我理解,因為你去年7月才來,那5月公告的時候,體育署會不知道嗎?我不相信!體育署只有高署長你一個人嗎?沒有副署長、沒有組長嗎?不可能!所以去年5月的時候我們奧會沒有公布,體育署的態度是什麼?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我可以理解啦,過去我們的心態都這樣,但是現在不行喔。
再來,還有一個被公告禁賽的選手莊佳佳,她是現在的桃園市體育局局長,她不是服禁藥被禁賽,而是因為沒有登錄行踨,然後錯過了WADA的飛行檢測,這是行政的問題,請問要歸責於誰?協會要不要負責?照理講協會應該要去處理行政的相關程序,但是協會沒有做,導致莊佳佳被禁賽,怎麼辦?體育署要怎麼補救?
高署長俊雄:非常謝謝黃委員關心莊運動員的情況,在兩週前我們知道之後,我就親自跟莊運動員聯絡,直接向他了解,他確實被世界跆拳道聯盟列為RDP,也就是被指定要去做行踨登錄的事情。
黃委員國書:體育署現在有沒有設法補救?
高署長俊雄:有。
黃委員國書:怎麼補救?
高署長俊雄:我們現在補救的方法,第一就是全力來協助莊佳佳,因為她要再申復。
黃委員國書:過去就有一個案例,韓國的羽球選手李龍大,也是很知名的事件,2014年他也碰過這樣的問題,韓國怎麼處理?韓國羽協馬上承認是他們的行政失誤,不能責怪選手,並且馬上透過國家的力量幫他進行申訴,後來申訴成功,還讓他趕上仁川的亞運拿到銀牌。我們的體育署有沒有這麼積極的為選手做這個事情?也就是說賞罰分明,不是選手的責任,我們想辦法補救,如果是選手的責任,我們就要按照WADA CODE的規定議處,這沒有灰色空間。
高署長俊雄:我完全同意黃委員的看法,4月3日我們跟莊佳佳還有跆拳道協會已經釐清了莊佳佳沒有被告知的那一段事情,而且莊佳佳本人在獲知被判禁賽的21天之內,即第20天就向協會提出申訴,但是協會並沒有透過正式管道申復,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全力來協助莊佳佳申復。
黃委員國書:因為現在重要的體育賽事非常多,有關國際規章的問題,體育署要很清楚,對於這次的案例,體育署有沒有掌握狀況?被列為禁賽的名單及禁賽的情形是不是都能掌握?再來,體育署內部總是要有一些檢討跟究責的機制嘛!我們希望體育署在一個禮拜內針對這件事提出相關疏失的檢討報告,可不可以?
高署長俊雄:是,應該的。
黃委員國書:好,那你們也應該去建立協會、奧會跟體育署等3個單位之間的通報機制,體育署總不能一無所知吧?
高署長俊雄:目前我們已經透過一個……
黃委員國書:你們要成立禁賽名單的公布平台啊!據我所知,過去都是每年舉辦國際賽事前,你們才會發函要求協會去了解到底有沒有禁賽名單,這樣太消極了!你們要建立相關的機制、平台,才不會出現人家去年5月已經要求你們公布,結果到今年3月你們才被迫公布的情形嘛!我想這樣會被WADA列為要注意的名單國家,絕對不是開玩笑的!
另外,許淑淨選手當然是台灣之光,這點毫無疑問,但她服用禁藥,就變成是制度的問題了!許淑淨禁賽一事是在去年5月公告,為什麼6月國訓中心還聘請她當教練?國際規章寫得很清楚,只要因為服用禁藥而被禁賽,就不能出任跟賽場相關範疇的工作。請問在此情形下,為何還可以讓她擔任國訓中心的教練?就是因為我們聘請她擔任國訓中心的教練,所以WADA注意到這件事,才會受不了在今年3月來函要求公布使用禁藥的選手姓名及禁賽期限嘛!結果我們是等到人家來函才覺得「糟糕,東窗事發了!」然後儘快讓她離職。我想了解一下,體育署對於這件事有何看法?
高署長俊雄:當時國訓中心是依其專任教練聘用辦法自行聘任許淑淨,而體育署做為督導機關,在知道時如果認為不妥,當然應該請國訓中心停止聘用,因此,除了許淑淨以外,包括她的指導教練是否留任?今天體育署訓輔委員正在國訓中心和他們共同討論這件事。
黃委員國書:你有公開說4月15日將邀請中華奧會、國訓中心共同討論蔡溫義教練要不要留任的問題;但我告訴你,國訓中心本來就有一些要點,為什麼還要去找奧會、協會來一起討論?這件事我也希望體育署在一個禮拜內一併檢討,也就是包括兩件事:第一,為什麼沒有公告禁賽名單?第二,為什麼當WADA來要求我們說明時,還可以讓許淑淨擔任國訓中心的教練?署長,請你在一個禮拜內就這兩件事提出檢討報告,可以嗎?
高署長俊雄:好,謝謝委員。
主席:署長,要趕快啦!其實我們今天原本也要請你就這件事來做報告。謝謝。
接下來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我要接續剛才黃委員的問題,雖然今天我們討論的是更重要的事情,但我覺得這個問題非同小可,因為這是個典範。
現在許淑淨因為禁藥風波不能再擔任教練,那莊佳佳目前也陷入禁賽疑雲,為什麼可以繼續擔任桃園體育局長?署長是做了選擇性的背書?還是你們已經做過調查,確認誰是冤枉、誰是罪有應得?你們都已經做好調查了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莊佳佳的部分,我們在4月3日進行深入且全面性的了解之後,初步認定跆拳道協會在轉知或告知方面,確實有遺漏莊佳佳本人……
陳委員學聖:所以你選擇相信莊佳佳是冤枉的?這是一個政府背書的問題哦!我贊成如果選手被冤枉,政府要傾全力幫他申訴,但如果你們沒有弄清楚真相就幫他背書,萬一最後丟臉怎麼辦?署長,你想好了嗎?剛才我提到兩個不一樣的案例,對於許淑淨,你們很快的讓她馬上退出培訓選手的教練職務,是因為你也認為許淑淨確實有問題嗎?
高署長俊雄:許淑淨和莊佳佳的情況不太一樣……
陳委員學聖:我當然知道情況不一樣,我只是問你在做決定之前,有沒有想清楚政府的背書角色?
高署長俊雄:對。
陳委員學聖:所以你認定許淑淨有問題?
高署長俊雄:許淑淨的禁藥檢查出來之後,是經過將近6個月的審理並判決確定,其間她本人也做過陳述,所以接受這樣一個事實;至於國訓中心聘請她擔任教練,她之所以會接受,可能是因為她不知道WADA Code最新的規定,就如同剛才黃委員也提到,WADA在3月6日來函之後……
陳委員學聖:我要特別提醒署長,萬一有風險怎麼辦?我很疼惜莊佳佳,也希望她是清白的,但如果最後證明有人因為誠實而離開了教練職務,而有人說謊,政府還幫他背書,這個風險豈不太大?
高署長俊雄:是。
陳委員學聖:今天署長站在這裡挺我們桃園的體育局長莊佳佳,我要謝謝你,但你要挺得理直氣壯,萬一你挺錯了,就要負起政治責任,因為這件事非同小可。現在你用政府的整個力量去挺選手的清白,我完全支持,但一定要先做好清楚調查,否則未來萬一涉及說謊,那問題會比現在的禁藥、禁賽風波來得更大,所以我希望署長把這件事放在心上。今天我就先代表桃園市政府謝謝你挺莊佳佳局長,但後續一定要審慎,好不好?
高署長俊雄:好。
陳委員學聖: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一件很重要的事,你能不能在歷史上留名就看這件事了!在教育部的新課綱裡面,把小英總統捍衛領土主權的決心放在哪裡?當然,談的就是釣魚台。現在請你看一下投影片,今年3月26日日本文部省科學部在學習指導要領中明白表示尖閣諸島(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且領土範圍不止尖閣諸島,還包括竹島及北方領土,裡面特別提到:「尖閣諸島是我國固有領土,沒有領土問題的存在。」這是相對於我們教育部的日本文部省所做的聲明,而且納入教科書當中,就像我們的課綱一樣,旨在教育日本下一代要明確認知竹島、北方領土及尖閣諸島是日本的固有領土。請問對於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我們的教育部有沒有任何回應?我查了一下,我們的政府反應,到目前為止是空白的。部長,你趕快去想,我們要如何回應?同時我也要讓你看一下中共和南韓政府的反應。
南韓政府的態度非常清楚,他們不稱這個地方為竹島,而是稱為獨島,因為就韓國來講,這是韓國的領土,他們說:「這不是你日本的竹島,是我韓國的獨島!」而且不僅南韓如此宣示,北韓也如此宣示,可見不管南韓、北韓或日本,都宣稱擁有這個地方的主權。事實上,從1952年到現在,這個島的管理權並未變更過,都在南韓手中,日本人也沒有踏上去過,可是日本人卻宣稱這個地方叫做竹島,是他們的固有領土,而且還在今年3月26日特別強調這點。
對於所謂的釣魚台,中共的態度也非常清楚,他們明白表示:「就釣魚台問題,中方的立場是明確的、一貫的─釣魚島及其附近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無論日方怎麼說、怎麼做,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這是中共外交部的說明。部長,相對於南韓、相對於中共,我們的態度是什麼呢?我查了一下,小英總統在這段時間有很多的新聞發布,但都沒有提到這件事;至於教育部,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裡面,不論是總綱、社會領域、生活課程或全民國防教育,都沒有提到釣魚台是我們的。現在日本文部省科學部在學習指導要領中強調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而南韓教育部針對獨島也有非常清楚的宣示,就是日本必須撤銷批准扭曲歷史的教科書決定。部長,這是你在歷史留名的機會,因為總統不敢宣示我們的主權、行政院長不敢宣示我們的主權,所以我要請教育部告訴我們的孩子─釣魚台是我們的!可以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課綱的規範比較大略,所以才叫課綱,包括108新課綱在內,而新課綱對於我們國家相關認同的主題是提到大要,但過去九年一貫課程所發行的教科書,對於釣魚台部分,很明確的著墨在實際內容上,我想委員可以去了解現行教科書,釣魚台本來就是列為我國領土,這樣的內容已經行之多年,並沒有做任何更正,所以在現行教科書裡面,對於釣魚台列入我們國家領土範圍這部分,在內容上是明確的。
陳委員學聖:那部長可以在這裡再次宣示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嗎?我想這很重要,因為日本在3月26日才做了宣示,而我們政府竟然沒有任何回應!部長,今天你就相對於日本政府,在我們教委會所有委員面前公開宣示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就這幾個字,可以嗎?
潘部長文忠:剛才我跟委員報告過……
陳委員學聖:把這幾個字講完就好了!
潘部長文忠:我們會在教科書裡面去讓學生了解釣魚台屬於國家領土的範圍,我想這是很普遍的讓學生理解這樣的問題,當然也代表政府透過課綱、教科書所呈現的內容,這就是事實啊!多年來的事實!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只請你講這幾個字─「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可以嗎?人家日本用了長篇大論來講這件事,現在我只請你講這幾個字,有困難嗎?
潘部長文忠:沒有啊!剛才我向委員報告的還更詳細啊!
陳委員學聖:部長,我們要留下歷史紀錄嘛!
潘部長文忠:這不是短時間或間斷性的問題,所以才會在我們的教科書裡面,明確讓台灣的學生去了解……
陳委員學聖:既然部長不敢正面宣示……
潘部長文忠:我沒有什麼敢不敢啦!
陳委員學聖:那我就間接問你好了!釣魚台是不是我們中華民國固有領土?
潘部長文忠:在教科書裡面呈現的內容……
陳委員學聖:釣魚台是不是我們中華民國固有領土?我用反問句可以吧?
潘部長文忠:我剛才報告的是一個實際面……
陳委員學聖:部長,有困難嗎?
潘部長文忠:沒有困難啊!所以我跟委員報告說,連學生都……
陳委員學聖:所以你告訴大家說:「請你們去看教科書,裡面寫得很清楚!」部長,你有困難嗎?我要你正面表列,你不肯,所以我反問你─釣魚台是不是我們中華民國固有領土?部長,要你回答這個問題,有困難嗎?
潘部長文忠:這沒有困難啊!
陳委員學聖:那到底是不是?
潘部長文忠:是啊!
陳委員學聖:是?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過了,都會在國家審定的教科書裡面呈現內容,表示我們的立場啊!
陳委員學聖:呈現什麼內容?
潘部長文忠:釣魚台是我們國家的領土。
陳委員學聖:好嘛!這麼簡單就講完了,有什麼好怕的?總統都沒講……
潘部長文忠:我只是想詳細的讓委員知道,這不是短時間的事情,而是我們一貫以來的立場跟內容─釣魚台就是國家的領土啊!
陳委員學聖:3月26日日本宣示這件事之後,我們很高興今天聽到部長在立法院這樣說,經過我九彎十八拐的提問,你總算宣示釣魚台是我們的……
潘部長文忠:沒有,我要跟委員報告,這不是因為哪個國家突然說了,所以我們要去做對應,而是因為國家長期以來在課程及教科書內容……
陳委員學聖:那南韓及中共為什麼要在第一時間回應?
潘部長文忠:他們經常這樣啊!經過一段時間就會宣稱一次……
陳委員學聖:對嘛!那第一時間出來以後……
潘部長文忠:我們是要讓學生確實了解釣魚台是國家領土啊!
陳委員學聖:學學南韓和中共的態度吧!
另外,對於今天討論的主題─原住民的體育人才培訓,原本我要表達一些意見,但時間不夠,所以我簡單說一下。你們從101年度至107年度培育了608名選手,但請部長注意,萬一他們無法三級升上去,後續退場有沒有好好照顧他們?這608位選手比一般生重回正常履歷是很艱困的,如果沒有持續往運動履歷發展,後續要如何照顧他們?又要如何協助他們的職涯發展?這是我更關心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好。
陳委員學聖:釣魚台是我們的,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對。
陳委員學聖: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2017年在台北舉辦的世大運裡面,我們原住民選手的獎牌貢獻率大概占12%;隔年也就是2018年,我們的亞運代表團裡面有31位原住民選手,只占全部選手的5%,但獎牌貢獻率達22%。這些資料在上次教育部的專案報告中有提出來,所以今天召委安排這樣的專題報告,我覺得非常有意義,因為有些原住民朋友在體育方面的確具有天份和專才,如果政府能夠透過政策跟經費給予支持,相信一定可以為國家培育出優秀的運動選手。
我們知道,短跑健將楊俊瀚在得獎之後接受很多媒體訪問,其間他特別提到要感謝母校花蓮玉東國中的栽培,才有所謂「台灣最速男楊俊瀚」的產生。其實玉東國中曾經接受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的補助,這項補助就是要栽培及訓練基層運動選手,所以我剛才才說栽培一個選手非常耗時,必須有好的政策跟經費引導,才能為國家培育出優秀的運動人才。
以目前教育部相關的政策規劃來看,因為選手分成四級,所以你們在整個栽培過程中,曾經提出四級的培訓體系,而第一級就是選才,主要是從國中、小表現優秀的選手當中去發掘;第二級是育才,當選手在某個部分特別具有專長時,就要加以特別訓練,希望他能成為職業選手或是國家代表。我要提醒部長,如果這是我們培養運動人才很重要的政策,那麼我覺得很重要的部分反而是在第一級的選才跟第二級的育才,因為我們一定要從最基礎開始做起。
說到這裡,我要提出的問題是,我們常常看見媒體報導原住民的國中、小,運動選手在學校裡面能夠得到的支持非常少,好比運動器材的購置以及出國參賽等等,在經費上都有困難。請問部長,在這樣的四級培訓體系裡面,如果我們覺得原住民學生在運動方面的能力很強,那麼有沒有一些特別的政策來支持他們進入運動生涯?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目前我們對於體育選手的四級培訓,跟選手的發展是相關連的;當然,愈基礎的部分,也就是委員所提第四級選手的部分,涉及的人數跟層面愈廣,所以之前體育署正在研擬一個比較屬於中長程的培訓計畫,希望能夠從最基層做好選訓,而這裡面涉及委員關切的生活陪伴、出國參賽等等,尤其是想要出國參賽的部分,因為數量非常大,以目前的資源要全面協助確有困難,但是剛才委員提到的原住民學生、運動選手這部分,體育署有一個專案計畫,只是在範圍上,是否可以擴及一些項目給予協助?這點我會請體育署一併納入中長程計畫裡面來做思考。
李委員麗芬:好,因為我們可以看到,原住民選手的表現都非常優秀,所以本席認為相關政策的引導與經費的投注都應該要再更多一點。講到經費這部分,本席也看到你們108年度的運動發展基金比去年(107年)增加了六億八千多萬元,這當中當然是要配合年度的各項賽事,以及要完善選訓賽輔獎的這個制度,但本席同時也在你們的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中看到了一個很重要的指標,那就是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計畫,這是你們很重要的關鍵指標,這部分預計要培育4萬2,000名的人才,本席目前所看到的資料是這個樣子,所以本席想要請問,你們投注在原住民選手上的經費將會有多少?就是你們打算要培育多少位的原住民選手?你們有統計過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這4萬名左右的選手,這是最基層一千九百多個訓練站所要培育的總數,而這裡面原住民籍的學生大概占了10%左右。
李委員麗芬:10%?
潘部長文忠:也就是將近三千八百多位。
李委員麗芬:是,但本席在這邊要提醒,相關經費配置這部分可以再多考量一點,因為原住民學生在體育這部分的表現是特別優秀的,本席剛才也講了,他們的獎牌貢獻度超過20%,但目前我們投注在他們身上的經費卻只占總經費的10%,所以本席認為,體育署應該要再多投注一些資源在原住民族學校。
潘部長文忠:是,我跟委員報告,剛才那個是人數的比例,如果只計算最基礎與普及的,一年就要將近2億元。我剛才也跟委員報告了,確實,原住民的選手不管是在國內或國際上都對臺灣的體育加了非常多的光采,所以我們現在有針對原住民選手的基層訓練一直到國家代表隊推出一個專案培訓計畫,我們會把它貫串起來,因為他們未來的發展和銜接就是關鍵。
李委員麗芬:是,很謝謝部長針對這部分所做的回應,本席希望我們能夠針對原住民的朋友或學生給予特別的支持。
再來,針對體育署108年度的預算提案本席也特別的指出了,因為還有很多學校沒有游泳池,以致於有很多的國小畢業生從來都沒有在學校上過游泳課,可是我們的基本學校課綱卻又要求他們要完成相關的游泳學習,所以本席當時就有提出,我們應該要針對沒有游泳池的學校給予相關的協助與補助。而體育署的統計中也指出,民國106年度確實有885所的中小學沒有上過游泳課和自救課程,其中80.25%的原因都是因為學校沒有游泳池,本席也不認為校校都一定要有游泳池,我們應該要將泳池的資源加以整合,本席記得本席曾經跟部長講過,像有些大專院校就有游泳池,所以我們是不是可以把他們結合起來?針對這部分本席也曾特別的提到過,因為有些學校沒有游泳池,所以他們還必須要坐交通車才能夠到有游泳池的那個地方去學習,以致於可以學習游泳的學生人數就變少了,原本他們可能五、六年級都可以學習,但因為交通費的緣故,所以只剩下六年級的同學可以學習。本席要特別的感謝體育署,因為相關的問題在本席提出來後,體育署就提出試辦計畫了,這個試辦計畫原則上會有7個縣市,有: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南投縣、雲林縣、彰化縣和屏東縣,本席比較好奇的是,這些縣市是怎麼選出來的?因為其中有2個縣市是六都,也許他們的資源是足夠的,但我們卻沒有看到東部的縣市被列入,例如:花蓮縣和臺東縣都沒有被列入,所以本席想要了解的是,這7個試辦縣市是怎麼選出來的?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選擇這部分我等一下再請體育署來跟委員報告,因為當時我才剛從服務的臺中被調到教育部來,就我所了解的是,過去學校沒有游泳池但卻又需要上游泳課的費用都是由學生來繳費負擔的,但監察院對這部分有意見,教育部後來召開專案會議後也認為,學生不應該因為學校沒有游泳池而失去練習的機會,所以後來就有了這個專案。這個專案啟動後,一年大概會增加約2億元的費用,我們希望能夠把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那個數字、就是大概還有八百多所的學校沒有游泳設施,但他們也應該要有學習游泳的機會。至於剛才委員提到的試辦縣市選擇評估這部分,我是不是可以請體育署來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麗芬:好。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今年1月我有和學校組的同仁一起前往花蓮和臺東,確實,當時我們也發現花蓮和臺東有這樣的需求,所以我們馬上就和花蓮縣的一所高中和臺東高中聯繫,因為他們擁有很好的游泳設備,所以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做為區域的中心,以彌補我們選訂時的不足。至於更偏鄉的部分,因為他們要出來交通上確實很遠,所以我們今年已經核訂了將近五十多所的學校可以購買簡易的親水體驗游泳池,這樣他們就不用跑那麼遠了。
李委員麗芬:好,本席在這邊要提醒的是,其實更偏鄉的地方更是缺少游泳池的資源,雖然你們目前已經在四十多所學校開始試辦,但這40所學校數量真的太少了,雖然這個方案才剛開始試辦,但一定要持續下去,因為這就像剛才部長所講的,我們應該要讓所有的學生都能夠有機會享有這樣的課程,以上,謝謝。
主席(陳委員學聖代):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請教一下莊佳佳遭到禁賽的原因。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莊佳佳被禁賽的原因是因為他被世界跆拳道聯盟列為必須要登錄行蹤的一位選手,他也是我們臺灣唯一一位必須要每天登錄行程的選手。
許委員智傑:這個本席知道,但你們有沒有檢討,這是因為誰的問題?
高署長俊雄:因為單項協會把世跆盟的通知告知莊佳佳本人後,他之後的行蹤登錄都是由協會在幫他處理,但是當莊佳佳最新的行程有所變動時,協會卻沒有幫他變更,這個我們在2個禮拜前就已經當場確認過了,所以導致他代表國家去紐西蘭比賽時,因為他原本的行程是在國內,所以當他們來臺灣做飛行檢查時,莊佳佳卻已經代表臺灣去紐西蘭參加比賽了,有一次的情況是這樣。另外一次則是世大運結束後,他從國訓中心回去學校……
許委員智傑:細節的部分我們就不談了,總共有3次,那以後要怎麼改善?
高署長俊雄:針對未來改善的部分,我們還是要強調,行蹤登錄一定要由選手本人依照他的帳號和密碼自行維護,這就像藥檢一樣,有任何違反禁藥的物質在選手的身上,最終的責任還是跟選手有關,所以我們最近會針對三十幾位被註冊列入要登錄行蹤的選手,一對一的來確認他會不會操作上網登錄和變更行程。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將來他會有自己的密碼去登錄行程?
高署長俊雄:對,他會有自己的帳號和密碼,他要自行登錄。
許委員智傑:他要自行登錄?
高署長俊雄:是,他要自行登錄與維護。
許委員智傑:莊佳佳是由教練幫他登錄的?
高署長俊雄:莊佳佳不是由教練幫他登錄的,而是他的協會。
許委員智傑:對,他是由他的協會幫他登錄的。
高署長俊雄:之後比較麻煩的是維護,譬如:前二、三天也有人要來臺灣對我們的體操選手李智凱做飛行檢查,但他當時要和郭婞淳去參加一個公益活動,所以他和郭婞淳就自行把行程變更為從國訓中心離開到臺北來,而此時要來臺灣對他做飛行檢查的官員就會知道他此刻已經不在國訓中心了,所以選手要維護個人的資料已經是這些頂尖選手、被列管的這些選手每天都要做的例行工作之一。
許委員智傑:OK!署長,本席今天之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是希望體育署要注意與避免這種情況將來再次發生。
高署長俊雄:是,這種事情的確是預防勝於治療,所以未來我們必須要做3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因為被註冊列管的名單有可能是來自於世界總會,而這個名單世界總會會先告知單項協會,然後請他們轉知選手,所以單項協會在知道了這個訊息後,必須要即時告知選手。因為被列管的名單世界總會一季會更新一次,所以單項協會一收到後馬上就要同步的告知體育署、選手和中華奧會,這是第一件一定要做的事情。
許委員智傑:你說誰要通知?協會要通知體育署?
高署長俊雄:對,他們一收到最新的名單,就要同時讓我們和選手與中華奧會知道。
許委員智傑:OK!好,這部分請你們落實。
高署長俊雄:好。
許委員智傑:因為現在協會說他們有通知,但他卻說協會沒有通知,所以他不知道,像這樣的問題,以後我們要如何的去杜絕與避免它再次發生?如果你們體育署可以要求協會,以後只要有選手被列管,協會就一定要正副本同時通知選手和體育署,體育署也應該要有專人記錄這件事情,因為這件事情現在就像羅生門,誰說的才是對的你也不知道,至少要有見證人或公正單位、像體育署可以來了解,因為被列管的選手也沒有多少人嘛!
高署長俊雄:對。
許委員智傑:這個業務相較之下應該沒有那麼的重,所以體育署把這件事情擔下來應該沒有問題?
高署長俊雄:沒問題。
許委員智傑:好,本席希望這種事情以後不要再發生了。
高署長俊雄:是。
許委員智傑:藥檢的通報機制體育署是不是也可以幫忙溝通一下?因為曾經有選手的家人跟本席說,有時候他們接到電話也不曉得這是不是詐騙集團打來的?你懂本席的意思嗎?所以可不可以有一個SOP或程序?或是你們可不可以去跟WADA溝通,要讓選手知道這個程序是什麼,通關密語是什麼你要先說,你說完通關密語後,我才能夠知道你不是詐騙集團,要有類似這樣的程序,請你們去思考一下,也幫選手反映一下。
高署長俊雄:這個我們一定要做。
許委員智傑:因為那個訊息有時是臨時通知的,但現在詐騙集團又這麼多,到底這個訊息是真的還是假的?像這種事情以後要怎麼樣去杜絕?是需要由協會去通知體育署或當事者?而追蹤的機制需要建立什麼樣的SOP來讓選手可以確定這的確是WADA要過來追蹤的訊息,證實這是沒有問題的?本席希望這2個問題體育署都要去思考與改善,請把它處理好,好不好?
高署長俊雄:好。
許委員智傑:再來本席要請教一下體育署的運動重點,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我們不能要求每一種運動項目都要發展的很好,如果你說我們每一項都要做得很好,那就是假話,但總有幾項是體育署必須要重點去努力的,譬如:棒球和籃球,因為這2項運動很通俗,但本席現在想要請教一下,到底足球是不是體育署重點栽培與關心的項目?
高署長俊雄:它確實是,我們去年有針對足球提出一個六年計畫,它是從大學社會隊到國家隊,去年年底我們就非常重視這個部分,因為足球要往上發展,那就必須要向下紮根,所以從今年開始我們就針對幼稚園、小學的迷你足球,一直到國中、高中要怎麼樣來銜接大學這一端,訂出一個十年計畫要來推動整體的足球發展。今年迷你足球會在全臺灣22個縣市進行將近1,000場的比賽,每一個縣市都會有主場,我們會全面性的來推動,希望5年後這個足球選手……
許委員智傑:OK!本席今天主要要跟署長提的是,今天部長也在場,因為迷你足球是從小栽培足球選手的種子,現在民間都已經辦得如火如荼了,如果這部分體育署再不努力,那是會讓人家笑話的,所以對於你剛才提到的迷你足球、就是小小足球盃,就是要從小開始培養足球選手,因為足球是全世界最多人參與的運動項目。每一個運動項目都需要體育署個別關注,但本席認為足球這一項一定要列為非常重要的項目,因為這可以跟全世界接軌,所以足球這部分請你們再努力。
另外,除了迷你足球外,請你看一下簡報中的這個圖表,圖表中顯示我們的足球現在全世界排名第124名,本席希望可以擠進前100名,我們跟全世界前100名比較一下要怎麼加強,除了要從小培養外,還有就是要怎麼樣加強我們的足球隊?你可以看一下這個圖表,菲律賓排名第116名,但他們近5年來,每年都會舉辦25場的友誼賽;緬甸是第141名,他們每年也會舉辦23場的友誼賽;日本則是會舉辦51場的友誼賽。臺灣是第124名,但舉辦友誼量的數量卻不到第116名的菲律賓和第141名的緬甸的一半,這部分體育署打算要怎麼改善?
高署長俊雄: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在去年10月足球協會完成理事會改選後,新的理事長已經有聘請專任的秘書長與副秘書長,整個組織已經愈來愈健全,所以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一直到今年上半年,國內所舉辦的比賽或友誼賽都已經開始有增加了,2個禮拜前我們還第一次跟索羅門群島,就是我們正式的邦交國在臺北體育場踢了一場友誼賽,那場比賽打得非常激烈。前二、三天前我們的女子足球國家隊也在奧運會外賽裡拿到了分組冠軍,這些都是在我們足球協會改選後所具體呈現出來的年度賽事計畫,我們也有協助他們在臺灣取得集中訓練的場域。
許委員智傑:OK!因為時間到了,我們再看一下前一張簡報,本席覺得要求比較實際,因為這樣我們才看得到成果,如果要增加友誼賽,那體育署有沒有問題?
高署長俊雄:沒有問題。
許委員智傑:那從今年開始,每年我們都要跟其他國家做比較,既然你重視,那你就應該要有實際的行動、要表現出來,這樣我們才能知道你是真的重視。本席希望小小足球盃和國際友誼賽這2個部分體育署都要加強力道,要培養我們的足球人口。部長在旁邊一直點頭,相信就算你提出要多一點經費,他也一定會點頭的。這部分希望體育署可以再加強,好不好?謝謝。
高署長俊雄: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召委我所安排的這個議題終於可以看到體育署有針對原住民的體育人才提出專門的規劃報告。本席要先鼓勵一下署長,雖然今天針對禁藥的問題大家都對你有所指責,但基層的教練和選手們都對你非常的肯定,說你是最接地氣的署長,所以本席先給你鼓勵與加油一下,希望你能夠再繼續努力。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你告訴本席,現在原住民的運動人員有5,104位,分別是小學444人;國中2,797人;高中1,863人,總共培育出來的原住民選手有608位,這個數據沒有錯吧?
高署長俊雄:是的。
高金委員素梅:好,那本席現在要請問你,你今天告訴本席,你希望可以有原住民體育人才的三級培訓制度,另外,你希望可以續留原鄉,但續留原鄉這部分本席並沒有在你的報告中看到你們將會怎麼做,是不是續留原鄉就是你們每年補助1.9億元給22個縣市政府設立的1,921個基層訓練站,讓這些訓練站培育這些選手嗎?
高署長俊雄:不是。
高金委員素梅:這些訓練站是什麼?
高署長俊雄:體育署根據高中、國中甚至有些項目在小學階段發展很好的運動種類,透過縣市政府補助學校裡面設訓練站,剛才部長提到全臺灣……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91年度起,22個縣市有1,921個基層訓練站在學校裡面,是這個意思嗎?
高署長俊雄:是。
高金委員素梅:以107年為例你們投注的經費是1.9億元。
高署長俊雄:是。
高金委員素梅:這些經費就是在所謂三級階段的國小、國中、高中做培育?
高署長俊雄:對。
高金委員素梅:有沒有真正落實到選手身上?還是各級縣市政府教育局用掉了?你們有沒有……
高署長俊雄:這是指定用途的經費,用於學生運動員的課業輔導、營養金及學雜費。
高金委員素梅:你確定?好,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倒是要好好地問各縣市政府有無確實執行。署長可否告訴我是否有確實執行嗎?
高署長俊雄:它們應該要執行才有辦法核銷這項經費。
高金委員素梅:繼續請教,我們培訓了這麼多優秀選手,請問專職教練的人數有多少?
高署長俊雄:委員的意思是原住民籍……
高金委員素梅:就是你剛才說的608位國手,目前他們能變成專職教練的人數有多少?
高署長俊雄:目前現職擔任教練的原住民籍教練大概有……
高金委員素梅:請署長不要浪費我的時間,因為你一直告訴我國小、國中、高中要怎麼樣,然後這些人變成選手之後,是否可以成為專任教練或可以有其他的技職訓練?或是去當工友?或去賣便當?署長連這樣的數據都沒有給我,我不是已經要求你們了嗎?你馬上就要向本席及原民會做報告耶!
高署長俊雄:是。
高金委員素梅:請問部長還記得1個月前本席曾在此提醒部長,針對原住民教育,請綜規司、高教司、國教署等單位於1個月後一一到本席辦公室做說明?現在體育署都沒有相關資料,請問其他署或司準備好了嗎?如果沒有的話,我要譴責部長!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之前委員確實有提出來幾個跟原住民相關的重點……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也不就只有1,863位這樣的人數!請再看原住民的學生人數只有13萬6,411位,占全國學生人數3.1%,其中幼兒園1萬9,000人、國中小6萬5,000人、高級中等學校2萬3,000人、大專院校2萬5,000人,不就是沒有超過3萬人的學生,你們連依據這樣精密度的數據去看原住民孩子都沒有用心,又如何做其他的教育?這只不過是十三萬多的孩子而已!我們的教育有做好了嗎?
潘部長文忠:委員提醒的部分,我會確實要求教育部各單位做到。剛才委員詢問署長有關原住民族專任教練的聘任等安排,這些應該要有詳細的數據。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是否知道,為何原住民選手沒有辦法考上專職教練?這絕對跟考試制度有關係,所以這不是只有體育署跟原民會的事情,原民會今天也做了報告,甚至非常優秀的棒球選手考不上教練執照也沒關係,給他一個月三萬多元的薪水回原鄉,培養他3、4年後得到專職教練的職位,這些原民會都在做今天國教署也表示,如何協助他們成為專任教練,這些絕對不是署長一個人可以做到的。今天我之所以要請部長幫忙,是因為教育部的橫向聯繫都做不好時,更不要講其他了。我手上技職的數據顯示,原住民女生多過男生,為何技職部分女生多於男生?因為原住民護理專科非常多,如果護理專科畢業考不上護士執照可不可以去做長照?這部分是不是要跟衛福部合作?當我們談到這十三萬多原住民學生的時候,教育部連內部都協調不好,又如何和外部結合!所以我再提醒部長,原住民學生只有13萬6,411位而已,如果連這13萬6,411位原住民孩子的教育都沒有做好,是部長失職啊!
潘部長文忠:是,跟委員報告……
高金委員素梅:今天不要再浪費我太多時間,我要再提出一個更重要的問題,部長曾經跟我去過臺中市原住民2年一次的體育盛事,請問部長在台上有什麼感覺?
潘部長文忠:那天我在現場確實有看到原民……
高金委員素梅:你有什麼感受?看一下照片,回味一下,表演是否精彩?
潘部長文忠:非常精彩。
高金委員素梅:我不是指責承辦單位,我要指責的是主辦單位,主辦的是教育部,對嗎?
潘部長文忠:對。
高金委員素梅:如果主辦單位是教育部,是不是要有規範的注意事項給承辦單位?您知道整場的節目非常精彩,但是其中有何缺失?
潘部長文忠:詳細的部分,我沒有那麼深入了解。
高金委員素梅:因為部長不是原住民,沒有感受到。首先,我告訴部長,表演得非常精彩,而且顯然花了很多時間,但是開幕式時只有部長和署長坐在那裡,來賓都還沒有就定位,這是開幕式應該有的態度嗎?2年才一次的體育盛事,貴賓在舞台上來來去去,台上的工作人員送往迎來,這對台下的表演者是何其不尊重,非常不禮貌,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我們尊重副總統的到來,但是為何開幕式時他不就定位?他不來也就算了,還把臺中市長拖到跟他一起進來,等到全部都表演完後運動員進場了他才進場,這叫做尊重2年一次的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嗎?第三,各鄉鄉長及議員沒有受到重視,這些部長發現了嗎?這是誰的運動會?是原住民的運動會!
前面表演完了之後,聖火進場儀式沒有原住民,剛開始迎聖火的時候,是到泰雅族的聖山裡面點火,點火完了後到現場就是這個樣子,我很難過,非常不舒服!還有一點非常不可取,臺中市唯一的原住民鄉是和平區,是泰雅族的,結果在現場祈福的是阿美族人,泰雅族耆老氣壞了,聖火是從泰雅族的聖山引下來,祈福祭典卻不是泰雅族的,我不怪承辦單位體育局,但我問體育局是否清楚知道臺中市唯一的原住民鄉是和平區,為何和平區區長沒有到場?為何祭儀祈福是阿美族的?他告訴我因為前面已經有泰雅族人唱歌了,所以祈福祭典就用阿美族。部長,是這樣子嗎?這對原住民的祭祖儀式何其不尊重,所以和平區區長沒有到場!全國原住民議員沒有被安排至適當位置、全國原住民鄉長不曉得被排在哪一區,這應該怪承辦單位、體育署還是教育部?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關心,2年一度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的主體很清楚,應該是……
高金委員素梅:主體是誰?
潘部長文忠:當然是原住民族的選手、教練及在地一些……
高金委員素梅:為什麼「離離落落」地進場,完全沒有原住民鄉長帶領?部長當天是主席,你不覺得奇怪嗎?
潘部長文忠:是,跟委員報告……
高金委員素梅:因為這些鄉長根本不願意參加,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參加過春日鄉或泰雅族的運動會?那是多好,多麼漂亮!不但有傳統狩獵運動文化的呈現,也有一般的體育競賽,原民會辦得非常漂亮,中央教育部卻辦得「離離落落」,這是因為主體性不見了!下次是2年後在宜蘭辦,請部長答應本席協調體育署、教育部、原民會及文化部4個部會,辦一場風風光光、漂漂亮亮、尊重原住民文化的真正原住民族運動會,可不可以?
潘部長文忠:謝謝召委,4月1日有召開這次運動會的檢討會議,過去體育署給承辦縣市的準則可能沒有像委員瞭解得這麼深入,把重點放在運動上面,忽視了原住民族文化、背景、脈絡及相關人員的參與安排,我們會把委員今天指教的部分一併列為……
高金委員素梅:都會檢討吧?
潘部長文忠:是,在文化脈絡這方面應該成為凸顯的重點。
高金委員素梅:我提醒部長,針對原住民教育的橫向聯繫,請高教司、國教署等各司、署必須到本席辦公室做報告,對十三萬六千多名原住民孩子都辦不好教育的話,不要講對全國的教育了!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接下來發言的沈委員智慧、廖委員國棟及林委員奕華均不在場。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事實上,這個資料之前也放過了,2017世界大學運動會原住民出賽選手超過12%,臺灣所獲得的金牌數近五分之一是由的原住民選手獲得,顯示出原住民族在世界大學運動會的成果;2018印尼雅加達亞運原住民選手奪得5金4銀6銅共15面獎牌,占總奪牌數近22.4%,占金牌奪牌數近30%,部長,比率很高吧?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我們要特別重視。我國運動選手培訓體系從最上層的國家代表隊菁英選手,到國家儲訓選手、具潛力選手至最基層運動選手,其中包含國小、國中、高中,而相關基層運動選手訓練站的原住民選手占9%以上,所以在整個培訓及資源的投入上,如果我們從剛才最後的成果來看,更應該重視及加強。
潘部長文忠: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針對退役運動員的照顧應該加強一事,106年10月本席及高金委員曾經質詢過,107年10月17日又質詢體育署,高署長特別提到運動員從選手期間至退役確實需要協助他們做生涯規規劃,請問這部分有什麼進展?
潘部長文忠:體育署已經針對績優原住民籍運動選手回到比較多運動選手的原住民部落擬定草案計畫,相關內容我請署長向委員簡要報告。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今年針對原住民地區學校需要的專業運動教練列了十項左右的運動專長,優先僱用原住民籍教練,上個月我們找了陽建福選手,因為他從職棒退役後想要到學校任教,我們也有協助他,後來他有更好的就業機會,就說把學校的機會讓給別人,這部分去年我們確實依照委員的建議,今年開始執行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除了這部分之外,針對原住民族地區學校聘用運動教練,經過質詢及協調後你們也定了這個計畫草案,請問何時開始實施?
高署長俊雄:今年8月就開始實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就是新的學期開始實施?
高署長俊雄: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目前還是計畫草案,未來要落實,對原住民族地區學校不論是田徑、跆拳道、柔道、舉重、體操、射箭、泰拳、角力、空手道、射擊等,都要優先聘用具原住民身分的運動教練,你們的報告一開始即提到早期田徑選手楊傳廣、吳阿民、古金水到近期的楊俊瀚等,但是沒有提到棒球也是我們的強項,署長可以提出幾位棒球好手嗎?
高署長俊雄:陽岱鋼及宋家豪目前在打日本職棒,都是非常優秀傑出的選手,早期則是郭源治。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建置原住民族體育人才資料庫非常重要,這部分確實需要加強,請問署長何時可以完成?
高署長俊雄:這部分已經在做了,我們從101年開始有一個優秀原住民選手的培育計畫,就是把每年120位左右的優秀原住民選手逐年累計在培育計畫的資料庫。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部分確實需要做最好的處理,你在報告中提及,臺東有臺東大學,臺東、花蓮都是培育棒球國手的搖籃,雖然你們有提到花蓮有臺灣觀光學院等兩所學校,我對此仍感到質疑。最近大漢技術學院新成立棒球隊,還聘請阿美族張泰山及布農族余賢明兩位國手擔任教練,並訂定3年內要帶領大漢球隊重返大專組一級賽事的目標。以花蓮而言,花蓮的選手從國小到體中,最近有私立大漢技術學院願意來接手,而且已經成立棒球隊,請教育部及體育署給予更多的協助。可以嗎?
高署長俊雄:會的。方才委員提及臺灣觀光學院,這確實也是運彩公司協助他們,譬如目前王光輝就是擔任臺灣觀光學院的教練……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張泰山擔任大漢技術學院的教練,而且這所學校非常具有活力。謝謝。
高署長俊雄: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對於人才培訓或未來職涯規劃的部分,不僅僅是體育署的事情,因為體育署無法協調其他大學或國、高中生,所以我們希望部長將此事放在心上,未來你們到本席辦公室來報告時,也請你們把這部分寫上去。好不好?謝謝。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有許多委員提及禁藥的問題,上個月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要求中華奧會公布禁藥的選手名單,選手服用禁藥通常就會被禁賽,我們也看到這11名選手中,其中有2名最受矚目的選手─許淑淨與林子琦,過去他們最有奪牌的機會,成績也都有很好的表現。方才有許多位委員都詢問此事,我很想要了解的是,既然禁藥問題如此的重要,我們都知道一位選手能夠進入東京奧運的殿堂參加比賽,無論有沒有得獎,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何況如果選手有機會得牌,國家不但要花多少的時間與金錢,選手個人的生涯也要花很多的時間與金錢,這實在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一旦選手服用禁藥被禁賽或是發生重大的醜聞,對運動選手而言,這是一輩子都很難去抹滅的歷史。以本席非常喜歡的棒球而言,我們看美國大聯盟曾經在單季擊出70支全壘打的人是馬怪爾(Mark McGwire),後來這項紀錄被單季73支全壘打者邦茲(Barry Bonds)給打破了。照理說,他們兩人應該要進入美國的棒球名人堂,但因為他們被媒體爆出有服用禁藥,即使他們兩人一輩子在運動成績上有這麼好的成就,卻無法進入美國棒球名人堂。
此外,我們看到許淑淨在聲明中指出,因為他長期失眠、睡不好,而服用減壓的膳食補充劑或營養藥品。我們不禁想起,連許淑淨如此具有豐富經驗的選手,甚至他已經在國訓中心擔任教練,竟然對禁藥的知識會不足到這種地步。許淑淨在聲明的最後一句話是:「在使用營養品前務必先向國訓中心查證確認後再使用。」請問署長,到底國訓中心相關查證的機制為何?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國訓中心每天主動提供的饍食及增補劑給選手……
張廖委員萬堅:不是的。無論是感冒藥、營養品或其他鬆弛劑,國訓中心所提供的知識有沒有讓這些選手在這方面有足夠的知識或資源?
高署長俊雄:當然國訓中心非常地努力在做,無論在網路上公告的資訊也好,或是進駐的醫生……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只有被動公告,如果選手沒有去了解相關資訊,萬一不小心誤食,就會被檢測出禁藥。
高署長俊雄:對。
張廖委員萬堅:從預算上來看,體育署每年花費那麼多錢培養運動選手,一旦選手誤食禁藥就無法出賽。事實上,我們在這方面編列1,684萬元,經過我進一步的詢問,你們有1,100萬元是使用於藥檢。因為臺灣沒有成立藥檢中心,如果有重大的國際賽事,我們的選手必須提出藥檢報告,每年我們大概有300例至400例的檢體必須送至鄰近國家進行檢測,這部分都花掉1,500萬元,剩餘500萬元是用於選手教育的經費嗎?
高署長俊雄:相關經費主要在從事教育宣導。
張廖委員萬堅:署長的答復是,你們在做教育宣導,但令本席感到好奇的是,到底你們都做了哪些事情?
高署長俊雄:這是依照國體法……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花了這麼多錢,為何WADA公布的結果,還是有11位可以參加國際賽的選手都因服用禁藥而被取消出賽資格?
高署長俊雄:這個確實是我們在教育宣導上必須再精進,要用更好的方法協助他們。當然,這包括一般性的教育宣導,也有重點式的宣導,像這些進入國家訓練中心都是國際級的選手……
張廖委員萬堅:據我所知,現今有七十多個單項協會參與國際性比賽,你們有補助他們相關經費,再加上這500萬元分一分、辦一辦,經費大概就沒有了,不是嗎?到底你們有沒有比較積極的作法?過去我們都沒有公布禁賽選手的名單,也不敢公布。方才有許多委員提及莊佳佳的情況,當年他發生被通知3次藥檢未到的情況,當事人卻不知情,因而被取消選手的資格。署長,政府花了那麼多的錢在培訓選手,發生這樣的事情之後,大家才知道未來你們會定期公布選手藥檢的結果,依照WADA的規定,就要公布已通過與未通過藥檢的選手。到底在我們這方面做了多少的防護?我的意思是,我們除了編列1,684萬元,其中有三分之二的經費是用於藥檢,這部分一定是要做的,其餘500萬元要做宣導,這樣的經費到底夠不夠?
高署長俊雄:這確實不太夠。
張廖委員萬堅:既然經費不太夠,那你們打算怎麼辦?署長,2020年東京奧運即將來臨,自去年11月起就舉行東京奧運資格賽,假如一個國家在單項賽事有3名選手被檢測出禁藥,可能那個國家在該單項賽事就會被禁賽。連我們有機會奪牌的舉重賽事就有2名選手驗出禁藥,這種情況會不會再發生,如此會不會影響到其他選手的權益?
高署長俊雄:這才是體育署在面對禁藥零容忍的原則……
張廖委員萬堅:你不能只講體育署在面對禁藥零容忍,而把所有的責任都讓選手承擔。當然,運動選手也要很注意自己的用藥,但是,連現在已經當上教練、參賽經驗豐富的許淑淨還被驗出禁藥;現今擔任體育局莊佳佳局長被通知要藥檢卻不知情,導致他的資格出現問題。針對上述的情況,本席認為,到底體育署針對禁藥、藥檢在制度上要如何評估?
高署長俊雄:誠如委員所言,第一、我們當然要亡羊補牢;第二個我們要防患未然。現在我們亡羊補牢的方法,就是要做全面的檢視,依照WADA Code的規定,我們針對現行藥檢管理作業的體系要全面……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告訴本席,體育署針對2020年東京奧運將成立專案小組,並主動介入輔導。對不對?
高署長俊雄:對。
張廖委員萬堅:請問你們要如何介入輔導及成立專案小組?你們有沒有打算要成立國家級檢測禁藥中心?
高署長俊雄:針對藥檢方面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就是方才委員所指的實驗室,目前我們臺灣還沒有申請成立實驗室的資格,但是,在管理機制中心的部分,現在全世界只剩下臺灣與冰島是由奧委會來做,今年我們也正在研議……
張廖委員萬堅:如果我們要成立國家級檢測禁藥中心,可能會遭遇到兩個問題,第一、我們必須簽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反運動禁藥國際協定,但因為臺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所以我們就無法簽署。第二、當然就是成本的問題,我想我們的經費應該沒有問題。請署長告知本席,你們可能就不做這部分了,而要另外成立什麼機關?
高署長俊雄:我們要成立國家禁藥管理中心。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預計在何時成立國家禁藥管理中心?
高署長俊雄:我們在成立國家禁藥管理中心的過程中,包括參考中華奧會目前的作法及新單位成立之後,中間的銜接、過渡要非常……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你們做到什麼程度了?現在只是你們有此構想,還是已經在推動了?
高署長俊雄:今年我們委辦給中華奧會的業務裡面,就有成立國家禁藥管理中心的可行方案,中華奧會會提出來……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方案在何時會提出來?
高署長俊雄:我們在兩週前與他們討論時告知,希望在今年年中的時候……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2020年東京奧運即將來臨,所以你們要儘快進行此事。
另外還有本席最關心棒球方面的問題,明年東京奧運棒球賽有6個名額,除了主辦國─日本有1個名額之外,只剩下5個名額,其中美洲、歐洲及非洲各有1個名額,剩下3個名額應該從12強賽中取2名,最後的資格賽就是明年3月排名比較前面六搶一的名額,所以我們比較有機會是在12強賽。據本席所知,4月12日即將在臺中要公布12強賽的預賽賽程,對不對?
高署長俊雄:對。
張廖委員萬堅:請問現在我們的總教練到底是誰?
高署長俊雄:報告委員,依照我們相關的權責,總教練的產生是在今年1月底,中華棒協與中華職棒大聯盟簽署一份合作協議,這部分的主訓就是由……
張廖委員萬堅:本來要在4月中旬公布總教練的人選,不是嗎?
高署長俊雄:是。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4月12日即將公布賽程,照理說,你們現在公布總教練人選就是最好的時機,但本席聽說,直到現在連選訓委員都還沒有確定。
高署長俊雄:對。選訓委員也是在今年4月中旬會成立,他們成立之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討論總教練的人選。
張廖委員萬堅:到底總教練的人選何時會出爐?怎麼每次都這樣?11月2日即將要比賽了,現在正是中華職棒的賽季,10月份又是職棒的最後賽季,這些職棒教練都很忙,直到現在,我們還不知道總教練是誰,到底總教練人選是洪一中、陳連宏或黃甘霖?還是你們打算職棒球隊以外的教練來擔任總教練,你們對此有沒有做過討論?
高署長俊雄:我會再與訓輔小組的成員密切聯絡開會的時間與地點,事實上,我們非常歡迎他們到……
張廖委員萬堅:署長,你們在4月中旬公布總教練一事會不會跳票?我看到有媒體報導,在1月份簽約時就一直在講,你們在4月中旬要公布總教練的人選。
高署長俊雄:我與中職秘書長再確認。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只剩下一週的時間,不要每次都這樣子,連大家最喜歡的棒球都弄成這樣!臺灣都舉辦過東京奧運的資格賽,包括12強賽或六搶一,臺灣都拿到主辦權,我們很喜歡爭取主辦權,但公布總教練的時間總是很慢,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體育署為督導單位,所以請你們趕快公布總教練的名單。好不好?
高署長俊雄:好的。
張廖委員萬堅:謝謝。
主席:請署長加快腳步。
請陳委員瑩發言。陳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得再加1分鐘。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原民會林代理處長,目前原住民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每年編列多少的預算?
主席:請教育部原民會教文處林代理處長說明。
林代理處長政儀: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度我們編列2,019萬餘元。
陳委員瑩:你們的預算足以支應所有想要來申請補助的學校嗎?
林代理處長政儀:現今我們輔導25所學校,就目前而言,還可以來……
陳委員瑩:你敢說還可以?所有打棒球的原住民學校有多少個球隊,然而你方才回答,你們有輔導25所學校,這樣的經費還足夠嗎?對於林代理處長的回答,我很不能接受。我之所以特別關心此議題,係因我是臺東縣棒委會主委,我們家自阿公那一代起就在關心棒球、打棒球,所以我覺得你這樣的回答很有問題。因為你們前年核定是25所學校,這點沒有錯,相關預算也支應這25所學校,這點也沒錯,但是,去年有25所學校全部通過評鑑,也就繼續核定補助,事實上,你們在去年根本沒有公告、也沒再接受申請。對不對?
林代理處長政儀:因為我們的預算……
陳委員瑩:林代理處長表示,因為預算不夠,只能補助25所學校,顯然整體經費不足以供應所有球隊的補助,所以我希望,凡是有心經營棒球隊的學校,再加上我們擁有這麼多的棒球人才,而小朋友又希望打棒球,所以只要資格符合規定,你們都應該補助相關預算以聘請教練。對不對?所以很顯然這部分的經費不足。事實上,符合申請資格的學校肯定都是超過25所,只不過這些學校符合申請資格,但是,你們的經費只有編列這樣而已,所以你們必須透過預算有限的方式,然後審查各所學校所提出的計畫。這些學校明明就符合資格,我還要再好好地寫一份漂亮計畫與許多的學校一起競爭,我想這樣的思考是不對的,小朋友希望有教練可以教他們打棒球,未來我不希望再看到這種很心酸的方式,所以本席要求你們要辦就辦好,也要求你們明年要補足相關預算,凡是符合資格者,都可以獲得補助。可不可以?
林代理處長政儀:明年度預算我們已經在編列,所以我們儘量……
陳委員瑩:雖然你們已經在編列明年度預算,但是也還沒有做最後的定案。請林代理處長針對相關預算的部分,於一週內赴本席辦公室來做報告,好不好?
林代理處長政儀:是的。
陳委員瑩:另外,你們計畫要修改的地方,還不是只有這部分,因為在去年10月我也有向你們提及,在球員中必須有50%原住民學生的規定,這項規定過於僵化。我們試算看看,假設一個球隊中的原住民學生與漢人比例差不多,有可能在下學期多一名漢人的學生,那麼原住民學生所占比例就不足了,抑或是正好有一名原住民的學生被挖角到別的學校,該校原住民學生的人數也都不足,所以這就會造成申請教練資格都會受到影響。也就是說,我們看看這張表格,A學校有9位原住民、6名漢人的球員,總計有15人,這就符合你們的規定。如果換成B學校的球隊32人,他們有15名原住民的球員,但是因為有17位漢人,所以他們在比例上就會有問題。正因為你們的規定很僵化,本席要求你們對此要做修正,或是你可以讓基本條件變成雙軌制,原住民學生要達到50%或達到一定的人數即可獲得補助。
再者,還有一種狀況是,這所學校約有15至25名球員就可以申請一位教練,當這所學校的球隊成員已經有38人,但是,他們與15人的學校一樣,都還是只能聘請一名教練,結果這名教練的負擔就變成double,在品質上就會打折扣,所以這部分也必需要修正。
另外,請教林代理處長,你們培育棒球選手、聘教練的計畫是放在就業基金,對不對?
林代理處長政儀:對。
陳委員瑩:為何你們會放在就業基金?
林代理處長政儀:因為在102年這項計畫本來試辦原住民棒球專才就業輔導示範計畫……
陳委員瑩:既然這是輔導就業計畫,重點就是你要讓原住民的教練有就業機會,所以你就不應該去看球隊的學生是不是原住民。因為這是就業計畫,對象應該是教練,所以你們的思考邏輯都有問題,即使今天是漢人的白浪戶外冒險學校想聘請優秀的原住民教練,你為什麼不給他們?為何還要求須有50%的學生為原住民?這種思考邏輯是完全錯誤的,所以我希望這一點能一併修正。
有關補助球隊的問題,還請體育署回答。
主席:我提醒一下陳瑩委員,體育署從108學年度8月起就開始補助原住民地區聘用教練了。
陳委員瑩:謝謝主席,但我接下來要談的是設備的補助。大同國小應該是在主席的選區,棒球隊教練要請委員幫幫忙,因為小朋友的球衣已經穿3年了,而國小和國中的小朋友長得很快,但問題就出在你們認為那是個人物品,所以不予補助,我認為這點也要重新思考,既然要培育,這點就很重要……
主席:署長和原民會可能要針對今天所作的報告再思考一下,好嗎?
陳委員瑩:關於防護員的網站,安排得亂七八糟,宜蘭或花蓮如有問題需要防護員,請問究竟要打電話到哪裡?在你們的網站上根本就沒有寫清楚。
主席:請體育署修正。
陳委員瑩:另外,我也要求你們盤點全國有運動代表隊的學校,防護員真的很重要,要如何協助改善沒有運動防護員的學校,請你們於兩週內給我報告,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不在場)呂委員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發言時間為5分鐘,得延長1分鐘。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恭喜林代理處長接任原民會教育文化處的代理處長,希望你能早日真除。
接著我要請教部長,政府長期漠視對原住民運動員的照顧,你知道長期漠視的意思嗎?從楊傳廣、古金水至今,他們為國家爭光,但在他們自體壇退休之後,政府卻沒有一套能好好輔導他們退休後生涯的政策。你知道當過一屆立法委員的楊傳廣最後在當乩童嗎?下場真的是很淒慘,而古金水也一樣。有關政府對優秀運動員的照顧,請教部長,這些原住民運動員退休後有沒有年金制度?退休制度又要如何建立?政府有沒有幫原住民運動員著想過其退休制度?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這兩年在推行退役選手的生涯發展輔導計畫,尤其是以轉任專任……
孔委員文吉:我們就不講以前的,因為當時也沒有很好的退休制度,但如今政府對這些在亞運或奧運中為國爭光的原住民運動選手會如何給予輔導,以為退休之後的安排?他們離開運動場之後,還有沒有舞台?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要符合選手專長發展方向的規劃,108年8月開始就會針對原住民籍的專任教練實施聘任計畫,因為體育署的草案已經出來,會在8月……
孔委員文吉:是針對原住民的優秀選手,還是針對全國的選手?
潘部長文忠:剛才針對運動選手的運動生涯發展計畫是完整的……
孔委員文吉:完整地包括了原住民?
潘部長文忠:8月1日開始會針對……
孔委員文吉:裡面會包括原住民嗎?
潘部長文忠:原本就包括了,但8月1日開始會更專門針對原住民籍的運動選手。
孔委員文吉:希望能就其退休生涯進行輔導,選手幫國家爭得金牌、銀牌,奏完中華民國國歌,他們從運動場回來之後就沒有人理了,因此要輔導他們轉任第二生涯,像是讓他們擔任奧運或學校的教練,如此才能發揮他們的專長。像現在就有很多原住民的重點學校,所以要優先安排他們轉任到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原住民地區的學校擔任教練嘛!
潘部長文忠:感謝召委安排這樣的專案,讓我們可以更清楚地說明。運動選手整體性的職涯照顧計畫會有一個完整的規劃,但8月開始的則是僅針對原住民藉的績優運動選手。
孔委員文吉:希望能單獨為原住民運動選手列出輔導措施,有生涯輔導的規劃。
潘部長文忠:8月開始就是這樣。8月1日啟動的就是專門針對原住民籍績優運動選手轉任教練的輔導計畫。
主席:這部分8月就要做了。
潘部長文忠:對。
主席:要點再請孔委員看看,思考能提供什麼意見。
孔委員文吉:主席打斷了我質詢時的思考。
主席:抱歉。
孔委員文吉:現在還有一個問題是,許多原住民的國中小生有音樂、舞蹈和體育運動的才華,他們說要前往歐洲或日本參加表演或比賽,但也因為是出國比賽就沒有相關的經費了,故而尋求立委幫忙募款,或是由家長出錢,但部長可不可以為想要出國競賽或表演才藝的原住民國中、小單獨編列補助預算?每次遇到要出國的時候就沒錢,校長就要到處募款,首先會找的對象就是諸如高金委員和我這樣的立委。於是我們就會去找各部會,但各部會又礙於經費有限,沒有錢,因此有沒有可能單獨編列預算辦理此事?
潘部長文忠:包含各級學校,這些代表隊或代表團的數量其實是滿大的。有關體育運動的部分,之前就請體育署研議一個中長程的計畫,其中就有運彩基金可以協助。
孔委員文吉:這是一定要納入的,因為每次遇到問題都是我們……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們會盡力協助,但因團隊的數量非常多,若要全面都協助,確有其困難。不過,我們會反映在基金上面,可以嗎?
孔委員文吉:請問署長與林代理處長是怎麼協調與幫忙原住民運動選手的?高署長是負責哪一方面的?之前我提過,諸如全國國中、小的運動設施與跑道都由體育署負責,但若縣政府不編配合款,就算想幫忙也無從幫忙,請問針對原住民地區的這些問題有沒有辦法解決?
主席:這部分原民會和體育署的報告都有補助,請向委員說明。
孔委員文吉:對,這些上次都提過,當偏鄉原住民地區的國小報到縣政府申請經費時,縣政府無法編列配合款,你們中央就不予補助了,這部分該如何處理?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高署長說明。
高署長俊雄: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偏鄉學校自籌比例的問題,我們會來想辦法。
孔委員文吉:對,這些上次都提過了,希望最好能全額補助,而最需要經費的也是這些學校,但卻因縣政府表示沒有配合款,所以就不報了。如果要報的話,縣政府勢必就要編列10%到15%的配合款,所以就沒有報上去,而這些學校也拿不到中央補助的經費,因此還請體育署高署長再去瞭解。
高署長俊雄:瞭解。
孔委員文吉:接著請教林代理處長,你當上處長後請好好表現,針對體育方面,不曉得你們在輔導上有何新的措施和作法?
主席:請原民會教文處林代理處長說明。
林代理處長政儀:主席、各位委員。是,感謝委員對原住民體育人才的關注與支持。因為體育仍由教育部主政,我們會配合教育部把全國原住民體育人才的資料提供給……
孔委員文吉:再提醒一點,五峰鄉今年9月要辦理全國泰雅族運動會,但比賽場地全都在五峰鄉鄉外,因為五峰鄉缺乏場地,還望原民會能仔細思考。
主席:主計總處其實會針對偏遠或各縣市政府的財政問題,調整公共建設的補助款,因此建議署長可以針對此事與主計單位好好討論,好嗎?
繼續請邱委員志偉發言,發言時間為5分鐘。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通常都很守時。國教署和體育署的業務量非常大,對非都會地區或偏鄉教育資源的投入來說非常重要,因此我要肯定體育署高署長與國教署彭署長。本席選區有五十多所國中、小,資源相對不足,因此學校只要有教學設備或軟硬體的提升或改善,我都會全力以赴,但全力以赴還不夠,還要使命必達,既然要使命必達就須要國教署與體育署的全力支持,因此我要感謝高署長和彭署長在辦理現勘時的積極參與與協助。
今天的主題是專科教育,因此要請教部長,不曉得你知不知道五加二產業是哪七項產業?技職司楊司長也可以回答,畢竟你們也要培育技職人才。
主席:這是政府的重大政策。
邱委員志偉:這是未來重大的核心產業,教育部怎麼可能不知道?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沒有辦法馬上回應委員。
邱委員志偉:最起碼也要回答一、兩項嘛!
潘部長文忠:綠能、AI(智慧機械)、生醫……
邱委員志偉:還有國防、物聯網、循環經濟與新農業。
潘部長文忠:沒有常常複習,很抱歉。
邱委員志偉:這是未來核心的產業,所以未來人才的培育也要能和這些核心的產業扣合。產業振興一定要有人才,沒有人才就做不到產業發展,因此專科教育的培養就要針對未來的核心產業去做。有關五加二核心產業人才的培育,請問教育部有沒有什麼計畫?
潘部長文忠:因為召委今天安排的是專科教育的定位……
邱委員志偉:對,但我認為這些應該要從專科教育著手。我提供數據給部長看看,現在很多專科教育都集中在服務業,這部分就占了90%。
潘部長文忠:護理占的比例比較高。
邱委員志偉:專科人才的培育以服務業為大宗,大約占了90%左右,至於工業、製造業與農林漁牧業大概只占了10%,如此你們該如何扣合未來五加二核心產業的人才培育?在專科教育上就應該要有前瞻性的規劃,要輔導學校開設相關科別,也要培育相關的師資,但我們所看到的相關數據卻指出,教育根本就沒有扣合核心產業。如果光有政策目標卻沒有人才執行,請問該怎麼辦?
潘部長文忠:就教育部所主管的專科教育而言,因為過去幾年多數專科學校都已發展成為科技大學,這部分就占了相當高的比例,現在就如書面資料所提供的,真正屬於專科學校的比例並不高。對於委員剛才所提醒的,五專的部分,我就以北科大為例,之前增設的五專部就是以智慧機械為主,而原本做的則是在中階技術人才的養成,因此會比較強調護理人才,這部分扮演了滿大的功能。至於現在的普通大學與科技大學,應該比較能夠對接到委員現在關心的五加二產業,畢竟過去也有幾項計畫……
邱委員志偉:你指的是高階人才培育的部分,但我問的是中階。你們應該要盤點所有專科或科技大學開設的課程,瞭解這些究竟有沒有符合五加二產業的需求,所以,不要光講人才供需失衡,政策沒有辦法落實。雖然以大學教育針對五加二產業固然是個方向,也是該執行的,但這是在培養高階人才,學生要唸研究所。若要將之落實在科大或是現有專科學校的話,就要好好盤點,針對人才不足的部分趕快規劃開設班別。
潘部長文忠:感謝委員的提醒,如果要讓專科教育更對接到國家產業發展的幾個重點的話……
邱委員志偉:另外,蔡總統提出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方案有很多的討論,相信大家也知道問題在哪裡,首先是誘因不夠,其次是宣導不夠,因此無法達到預期。不曉得該如何提高誘因、宣導與強化,好讓政策能夠具體地落實,這部分還請技職司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們會再補充,謝謝。
主席:謝謝邱委員的提醒,我認為你提醒得非常好,還請潘部長和技職司回去後能好好思考,同時也感謝邱委員的守時。
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不在場)周陳委員不在場。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時間為5分鐘。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件事情讓我非常難過,去年10月成大不幸有位研究生在校園中發生了性侵的命案,當時發現是成大聘用的清潔工友所為。發生了這樣的悲劇,全校的師生特別是受害同學的同學們都很悲傷,大家在第一時間質疑成大校方的是,按照性平法的相關規定,明明就不能進用這樣的人,為何成大卻怠忽職守地用了,因此要求成大校方澈底地檢討此事。成大校方表面上辦了追思會,同學們在追思會上所提出的訴求,除了有我剛剛所講的,要求校方檢討在進用人員方面的疏失外,還希望能就心理因此而受到創傷的同學,乃至於罹難者家屬,提供各式各樣諸如在社工、撫卹、法律、醫學等方面的資源,這些都是在追思會上同學所發表的聲明以及對校方的喊話。但學校辦了追思會後,表面的功夫做了,受害的同學們及其家屬卻寫了封陳情信給我,上週我看了所接獲的陳情,內心非常難過,因為成大校方與行政主管對後續作業不聞不問,只能靠熱心的同學與老師在奔走,不論是家屬所面臨的經濟困難,還是協助被害家屬到精神科就醫,甚至整個法律的途徑,乃至於教育研究所這些精神受創傷的同學,完全沒有提供任何的協助與後援,彷彿辦了一場追思會後,事情就過去了、就抹平了!部長,我知道你公務繁忙,這所大學發生的事情你未必可以完全掌握,但是我收到的是同學們、家屬們深沈的痛苦與控訴,對此,部長能不能承諾我,你本人也好,或是請高教司官員也好,告訴成大校方不能這樣做,否則會讓所有關心這件事情的同學和老師們心寒得不得了,部長,可以嗎?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剛才把同學或家屬們向委員的陳述非常詳細的說明,的確,我沒有掌握到這個事件之後學校的處理情況,但我會親自轉達成大蘇校長,希望學生和家屬內心的感受學校能夠給予關心,何況成大是醫療資源豐富的學校,針對這部分應該儘量給予協助。
黃委員國昌:部長說得完全沒有錯,正因為這樣,所以才讓這些同學和家屬心寒!我非常尊重大學自治,我從學生時代就一直為這個理念努力、奮鬥,問題是我也很清楚在學校掌握行政權力的人所可以控制的範圍及掌握的資源,他們態度上的積極或消極,對全校師生所造成的影響也很不同,所以才特別麻煩教育部去關注這件事情。其實我後來有發文到教育部調資料,發現全國國立大學沒有一所有編國家賠償的預算,現在的問題是校方有無可迴避的責任,加害人要接受司法審判,我們都了解,但是我們也了解這樣一位前科累累的人,事實上是沒有任何資力的,所以我希望教育部能夠主動介入,請成大一定要用最大的誠意和善意,用積極的態度來面對國家賠償的問題。今天我們正在質詢的這個時候,成大和家屬正在就國家賠償進行協商,最後的結果會如何我不是很清楚,但我希望成大不要因為預算裡沒有這個項目,反而要被害的家屬再經歷一次司法上的折磨,如果他們沒有預算,教育部可以動用資源,以部裡編列的國家賠償預算來協助成大校方以趕快撫平被害者家屬的傷痛嗎?
潘部長文忠:是。雖然事件發生時我不在部裡服務,但我知道這位受害的同學,包括家屬都是完全無辜的,他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被加害,所以學校,包括教育部,都應該在這方面支持家屬和學校進行相關協助。
黃委員國昌:部長今天這樣的承諾,我選擇相信你,我想你也知道我的問政風格,我一定會追下去,希望未來我繼續追蹤這個案子時,包括家屬、教育所同仁們及所有被害者的同學、朋友,在成大所面對實際上的處遇,能夠得到改善。
潘部長文忠:好,再麻煩委員把詳細的資料提供給我,我再請蘇校長這邊盡最大力量來協助。
黃委員國昌:好,沒問題。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何委員欣純、吳委員焜裕、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黃委員昭順、劉委員世芳及鍾委員孔炤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都非常關心原住民的體育問題,但因為很多原住民籍委員都詢問過,所以我現在要來關心有關身心障礙的部分。我想部長對板樹體育館應該很熟悉,因為你本來是台北縣教育局局長,首先要跟你說明一下,在我教育局長任內的這一年,我們把這個體育館變成是無障礙環境,讓身心障礙的選手,包括身心障礙輪椅族,都可以在體育館內打網球、羽球,甚至手搖車等等,其實高雄也有一個所謂的輪椅夢公園,面對未來老人化社會,因應銀髮族需求,我覺得這個案例是滿好的,應該可以推廣到其他縣市。其實這樣的場館,輪椅族非常歡迎,上次我還看到他們在館裡攀岩,精神讓我非常感動,所以我們應該幫這些身心障礙朋友或銀髮長者打造一個適合他們運動的公園、環境。另外,我們也應該提供帕奧身心障礙選手一個訓練的場所,這部分當然需要中央資源的挹注,所以我建議板樹體育館可以考量成為帕奧選手集訓場地,這部分請教育部體育署研擬。
另外,我要請教部長,之前我也詢問過有關遊具的事情,在那天質詢完的同時,剛好衛福部辦了一個公聽會,因為是公聽會,所以當天並無結論,可是那天我問部長時,部長非常同意教育現場的遊具應該要有屬於教育的思維,同時具有教育功能,但現在因為有個CIS規定,讓我們的遊具設限非常多。那天我聽到教育部代表說要再延3年,這跟我們當天得到的答案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到底現在教育部對於小學、幼兒園的遊具,後續看法如何?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確實,有關遊具規範是由衛福部主管,所以這有兩個面向,一個是馬上要啟動一體適用,而一體適用在管理上有很大的問題……
林委員奕華:而且部長你知道……
潘部長文忠:就是要一聲令下,所以……
林委員奕華:但是你知道一紙公文……
潘部長文忠:我知道,所以我跟……
林委員奕華:而且我要跟你說,只有我們教育單位最遵守規定,其他部會或局處都沒有人在管這個公文,沒有人那麼認真的在執行這個公文,就只有教育部、教育局很認真在做,問題是這部分也沒有罰則。當然,我知道教育單位是最守規定,可是我們要回過頭來思考,到底這個規定合不合理?我覺得教育部要有自己的看法。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這次是因為衛福部公布後的執行期程馬上就到了,所以大家比較……
林委員奕華:再1個月就到了。
潘部長文忠:對!對!所以大家認為這個期程應該要再跨部會研議,委員們也都很關心,現在衛福部對實施期程應該已經有一個腹案,也希望有緩衝時間,這是第一點。
第二,我長期在地方服務,地方有幼兒園、中小學,其實這些遊具的管理和設施,和一般放在公共的公園遊具是不一樣的,這部分我也希望在管理方式及密度方面能夠有個區隔。
林委員奕華:私立幼兒園面對這個問題,就是拆掉遊具,至於公立部分,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不要講檢驗費需要多少錢,光是遊具改善花下去的錢就是一筆不少的預算。在此我要重申的是,以前的遊具並沒有不安全,以前我們也有一套管理的機制,對於年限到了需要汰換的遊具,我們希望可以回歸教育原則,甚至有更好的想法,所以我才要請教部長,你們到底是希望可以延3年,還是其實針對教育系統的遊具,你們想要告訴衛福部由教育單位自己訂定辦法,你能不能明確告訴我答案?
潘部長文忠:是,我剛才先做了報告,就是希望可以爭取到緩衝時間,在這個過程中,衛福部如果研擬可以再有3年緩衝期,那麼我們才有機會研擬,因為這涉及跟地方政府……
林委員奕華:你認為要不要自訂標準?
潘部長文忠:針對學校體系,包含學前等的這些遊具,我們來召開一個會議,看是不是要朝向另立標準,這些都要經過討論,因為以後還有管理層面的問題。
林委員奕華:你們是不是可以召開會議,因為衛福部……
潘部長文忠:是!就像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現在這個期限大家都有相當大壓力,這部分如果能夠緩衝,那麼我們就有一段時間來會商……
林委員奕華:的確啊!很多學校、都換不完啦!
潘部長文忠:我了解。
林委員奕華:我不講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就以民進黨執政的台南市為例,他們也換不完、做不到啊!所以,是不是請你們最近再召開個會議?
潘部長文忠:對!所以如同我剛才講的,如果時間上能夠有緩衝,教育部當然會跟地方政府……
林委員奕華:第一,爭取緩衝時間,第二,我們要求教育部近期內趕快就這個事情開會……
潘部長文忠:是!我們如果可以……
林委員奕華:我是希望可以有自己的標準。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們會商時,再來聽取各界意見。我想學校體系其實是比較有嚴密的管理和維護的機制,所以是不是完全用原來的一套標準,我們會商後,再看看大家有沒有討論出比較合適的方案,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好,謝謝。
主席: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鍾委員佳濱、廖委員國棟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鍾佳濱書面意見:
請教育部通盤檢討並妥適規劃原住民族運動人才運動生涯及退役生涯之相關扶助措施
一、目前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計畫僅於規劃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人才生涯發展體制,其規劃內容僅限於培訓、運動傷害防護、生活照顧與學制銜接等,處理「國小─國中─高中」之運動發展,惟未有退役扶助措施之說明,難以說服本席目前有完整架構原民人才生涯發展體制,合先敘明。
二、又原住民人口目前約有55萬之人口,約占全國人口2.3%;在105年至107年基層培訓運動選手比例上,約占全國選手9.5%,顯見原住民在數據上確實較有運動潛能及天分,可為國爭取體育上之輝煌成績。惟一將功成萬骨枯,如為國爭光取得亞運十項金牌之古金水,退役後擔任地方國中體育老師,後續又因司法之誤判僅能以駕駛計程車維生,甚至於2014年被診斷出血癌需以募款之方式籌措醫藥費並於2016年因病過世。這正是原住民族運動人才所擔憂的,若因故受傷中斷運動生涯與屆齡退役,是不是就是人生之終結。
三、綜上,教育部不僅是要規劃原住民族學生體育運動人才生涯發展體制,更需要規劃「因傷中斷運動生涯」及「屆齡退役」之相關扶助措施,如在學制銜接中培養選手之第二專長、接受財務規劃課程、相關運動傷害之保險措施皆是可以考量之選項。爰請教育部研議上述階段之扶助措施,讓原住民族運動人才無後顧之憂為國賣力,盡其所能為國爭光,才是架構完善之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計畫。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請大家用餐。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逐條審查。我們一面宣讀條文,一面進行協商。
專科學校法條文修正案: | ||
行政院提案條文: |
委員柯志恩等提案條文: |
委員許智傑等提案條文: |
第十一條 專科學校得設進修部;其設立、變更、停辦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所設之專科進修學校及夜間部,自本法○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應依本法規定轉型為進修部;其已任職教職員工及已招收學生之權益,仍適用本法○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之規定。 前項專科進修學校與夜間部轉型為進修部之程序及期限,於第一項辦法定之。 |
第十一條 專科學校得設進修部;其設立、變更、停辦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所設之專科進修學校及夜間部,自本法○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應依本法規定變更為進修部;其已任職教職員工及已招收學生之權益,仍適用本法○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之規定。 前項專科進修學校與夜間部變更為進修部之程序及期限,於第一項辦法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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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專科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學生實習、產學合作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校定之。 教育部為促進各專科學校之發展,得組成評鑑會或委託大學、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專科學校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學校校務發展之參考;其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相關評鑑類別、內容、基準、方式、程序、評鑑結果之運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第十二條 專科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學生實習、產學合作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校定之。 教育部為促進各專科學校之發展,應委託經教育部認證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專科學校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學校校務發展之參考;其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原則,評鑑類別、項目、基準、方式、程序、評鑑結果之運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第十二條 專科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學生實習、產學合作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校定之。 教育部為促進各專科學校之發展,應組成評鑑小組或委託大學、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專科學校評鑑。評鑑結果應公告,作為學校校務發展之參考。 前項評鑑類別、內容、基準、方式、程序、評鑑結果之運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第三十二條之一 具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者,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發給證書;其考試辦理機關、每年舉辦之次數與時間、應考資格、考試科目與範圍、成績計算基準、證書之頒發、撤銷與廢止事由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第三十二條之一 具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者,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發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其考試辦理機關、每年舉辦之次數與時間、應考資格、考試科目與範圍、成績計算基準、證書之頒發、撤銷與廢止事由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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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協商)
主席:處理第十一條。
第十一條柯委員志恩的提案和行政院提案文字稍有不同,一個是「變更為」,一個是「轉型為」,不過柯委員對此沒有意見,所以第十一條就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第十二條。
許委員智傑:部長說脫鉤沒有問題,對不對?
主席:行政院版本是「得組成評鑑」,柯委員是……
潘部長文忠:脫鉤。
許委員智傑:脫鉤一致啦!
鍾委員佳濱:「應」改成「得」就一致了。
許委員智傑:好,沒問題,主要是脫鉤。
主席:柯委員版本是「委託經教育部認證之學術團體」,行政院版本是「評鑑或委託大學、學術團體」,這個部分柯委員也不堅持嗎?如果柯委員不堅持,而許委員也沒有意見,第十二條就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處理增訂之第三十二條之一。
柯委員的版本是學力鑑定,行政院版本是發給證書,柯委員堅不堅持?不堅持的話,就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鍾委員佳濱:支持行政院版本。
主席:第三十二條之一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專科學校法相關修正草案審查結果免於重複宣讀,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調整、標點符號及相關體例,授權議事人員修改,列入紀錄;未採納的條文,授權議事人員確定。
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專科學校法相關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畢,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補充說明。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委員鍾佳濱等臨時提案:
屏東因產業不偌外縣市多元,且境內專科因升格,主要因學校升格,招生方式由專科區域聯招變為科大全國聯招,致使像屏東等非六都地區對外招生不易,除了有意選擇農業相關科系的學生,其餘多半不會選擇屏東學校而外流。此外,屏東科技大學科系偏向農業相關,而私立技職學校因無市場、無足夠經費投資設備,偏重於設立低技術門檻科系,以致於畢業生從事低薪工作,進而招不到生。
故本席提出「國立理工科大到屏東設專科」的訴求,請教育部參考桃園農工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合併的模式,媒合國立工科大學於屏東設專科部,讓孩子在升學選擇時,能多一個科系類別選項,留縣升學並於未來留縣就業。綜上,建請教育部國立工科大學在屏東設專科部之議題進行可行性分析,並於兩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陳學聖 高金素梅 許智傑 吳思瑤
主席:部長,有沒有意見?
潘部長文忠:全力配合辦理。
主席:臨時提案照案通過,若有委員要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全部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