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0日(星期三)9時5分至12時3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張委員宏陸
主席:出席委員14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8年4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1時26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趙正宇 黃昭順 陳怡潔 洪宗熠 劉世芳 李俊俋 蔣絜安 張宏陸 林麗蟬 吳琪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林為洲 余 天 許毓仁 呂孫綾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江啟臣 王榮璋 鄭天財Sra Kacaw 呂玉玲 林昶佐 沈智慧 童惠珍 孔文吉 吳玉琴 陳明文 何欣純 蔣乃辛 邱志偉 周陳秀霞 蔡易餘 廖國棟 王定宇 李彥秀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官員: |
內政部部長 |
徐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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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司司長 |
林清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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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司科長 |
蘇誌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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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
陳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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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處長 |
高美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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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務處處長 |
謝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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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處處長 |
賴錦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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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委員會法政處處長 |
蔡志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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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參事 |
張春暉 |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薦任科員 林佩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一)審查委員蕭美琴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陳怡潔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八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陳怡潔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姚文智、何欣純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林麗蟬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八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一)審查委員陳怡潔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次會議經委員黃昭順、吳玉琴、陳怡潔說明提案要旨,內政部部長徐國勇、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朝建報告;委員趙正宇、黃昭順、陳怡潔、洪宗熠、吳琪銘、李俊俋、蔣絜安、張宏陸、林麗蟬、劉世芳、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林為洲、王榮璋、江啟臣、林昶佐、沈智慧、吳玉琴、呂孫綾、李彥秀等19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徐國勇、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陳朝建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許毓仁、余天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一)第二十四條,保留。
(二)第一案及第五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林召集委員為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其餘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
(一)第十四條,照委員吳玉琴等17人提案通過。
(二)第十八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三項中「家屬」後均增訂「、監護人」等文字,第四項毋庸增列,餘照案通過。
(三)第三十二條,保留。
(四)第五十七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四項中「家屬」後增訂「、監護人」等文字,及第七項修正為「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餘照案通過。
(五)第二案至第四案及第六案至第八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林召集委員為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3案:
(一)第十一條,照委員吳玉琴等17人提案通過。
(二)第十四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四項中「家屬」後均增訂「、監護人」等文字,第五項毋庸增列,餘照案通過。
(三)第五十三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三項中「家屬」後增訂「、監護人」等文字,及第六項修正為「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餘照案通過。
(四)第一案至第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林召集委員為洲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臨 時 提 案
第1案
酒駕已是全民公敵,立法院於3月26日三讀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及拒檢、拒測的罰則;但有個案例,某民眾認為酒駕「無差別臨檢」違憲,拒絕酒測站警察攔檢,一審判民眾勝訴,原因是法官認為,根據警政署的「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如果看不出駕駛人有「疑似酒後駕車」情形,警察就沒有權力攔停,既然攔停不合法,民眾不配合,自然無需受罰。
依警政署行政規則,「警察必須先觀察到有疑似酒後駕車情形,方能攔停車輛」。請問未來警方將如何查緝酒駕?事實上,「警察職權行使法」已授權警察可以攔停行經酒測站的車輛,查證身分,過程中自然就可觀察駕駛有無酒駕情形,判斷是否要實施酒測。請問這授權是否被警政署行政規則自我限縮?
爰此;特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於一個月內修正「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將這項與實務脫節的規定重新檢討,讓執勤員警有更堅強的法律後盾。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林為洲 林麗蟬
決議:除將第三段「特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於一個月內」修正為「建請內政部警政署於二個月內」外,餘照案通過。
第2案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登記為候選人時,應繳納保證金;其數額由選舉委員會先期公告。」以最近一次的全國性選舉為例,中央選舉委員會所公告之金額為: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新臺幣200萬元,直轄市議員、縣(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新臺幣20萬元,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新臺幣12萬元;其數額是否恰當?以首都市長為例,日本東京都知事的選舉保證金為300萬円(約新臺幣84萬元),英國倫都市長的選舉保證金為1萬英鎊(約新臺幣40萬元),我國所公告之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保證金數額,顯然偏高。
查選舉保證金之制定,係為避免非真心參與選舉之人士,藉由選舉登記干擾選務之執行,甚而達到影響選情之目的。為保障國人參與政治之權利,並完善選舉業務之執行,立法授權選舉委員會訂定保證金之數額實為必要;惟大法官第468號解釋文亦指出:「被選舉權行使之要件,應隨社會變遷及政治發展之情形,適時檢討改進,以符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之本旨,乃屬當然」。
爰建請選舉委員會於公告選舉保證金數額前,應先徵詢學者專家之意見並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後,妥適制訂合宜之數額,以確保人民參政權利暨選舉業務執行得以兼顧。
提案人:李俊俋 劉世芳 洪宗熠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6案。
(一)內政部
1.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綜合規劃業務專案計畫」經費凍結百分之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地政業務」經費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測繪中心「土地測量」經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4.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土地開發」經費凍結1/2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5.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內政資訊業務」項下經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6.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社會行政業務」經費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營建署
1.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公園規劃業務」經費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一般行政」項下經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3.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國家重要濕地復育」經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警政署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保安警察業務」經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消防署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消防救災業務」項下經費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役政署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役政署「役政業務」經費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移民署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一般行政」經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建築研究所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建築研究業務」經費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空中勤務總隊
1.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一般行政」經費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2.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中勤務總隊「空中勤務業務」經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7案。
(一)內政部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民政業務」經費凍結二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營建署
1.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經費凍結二十分之一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2.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營建業務」項下經費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3.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道路建設及養護」經費凍結1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4.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營建署「下水道管理業務」經費凍結1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三)警政署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警政業務」經費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四)移民署
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經費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本次會議採綜合詢答,逐案處理。
請內政部徐部長報告。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業務推動之支持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大院第9屆第6會期審議本部及所屬108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預算凍結23案之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書面報告事項之說明
一、內政部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百分之十、第4目「地政業務」600萬元、第5目「土地測量」100萬元、第6目「土地開發」二十分之一、第7目「內政資訊業務」十分之一、第11目「社會行政業務」十分之一等6案。
二、營建署及所屬凍結第1目「公園規劃業務」二十分之一、第4目「一般行政」100萬元、第6目「區域及都市規劃業務」1,000萬元等3案。
三、警政署及所屬凍結第4目「保安警察業務」500萬元1案。
四、消防署及所屬凍結第2目「消防救災業務」1,000萬元1案。
五、役政署凍結第2目「役政業務」百分之五1案。
六、移民署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1案。
七、建築研究所凍結第2目「建築研究業務」500萬元1案。
八、空中勤務總隊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00萬元、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100萬元等2案。
以上書面報告計16案,本部業已函送大院,敬請參閱。
貳、專案報告事項之說明
一、內政部第2目「民政業務」凍結二十分之一。
有關公民投票與選舉合併問題之法規修正及因應修法降低選務人員公教比例,本部將配合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執行需要,持續檢討,並促請該會加強教育訓練,確保選務人力之專業。針對維護原住民投票秘密之修法建議,已於107年1月23日函復大院參考。
關於「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本部持續定期召開控管會議,督促計畫執行。另有關殯葬業務,本部將賡續督導地方政府依法取締濫葬,並宣導推廣環保自然葬。
為加強宗教財團法人財務管理之外部監督機制,已完成相關法制配套措施並委託會計師查核及輔導法人財務情形。另本部將持續辦理清查政黨與政治團體作業及宣導族群平等,並透過所屬民政系統持續加強宣導族群平等與反歧視觀念。
二、營建署及所屬第2目「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凍結二十分之一,且陽明山國家公園經營管理另凍結100萬元。
有關國家公園內土地違法占用及違章建築部分,本部營建署訂有「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清查及處理計畫」,有效收回管有土地,占用部分已逐年減少;針對園區違章建築部分,各國家公園管理處已訂定新舊違章建築之區分日期,舊違建進行分類列管,將逐年排除,新違建部分秉持即報即拆原則戮力執行。
三、營建署及所屬第5目「營建業務」凍結2,000萬元。
為提高危老建築健檢及重建績效,加強對地方政府督導考核及資訊管理優化。配合國土計畫法作業期程,積極研訂並頒布施行各項子法。為推動社會住宅政策,分階段達成預定目標,協助地方政府用地取得,成立融資平台。健全建築法令、防止災害發生,各項政策透過中央與地方共同努力,以達施政目標。
四、營建署及所屬第9目「道路建設及養護」凍結1億元。
本部推動生活圈計畫配合區域建設整體發展,協助地方建構完善路網,採競爭型審查,地方政府提案前須符合道路開闢之公益性及必要性。未來將納入環境生態、永續經營、社會公平等三面向,具體融入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
五、營建署及所屬第10目「下水道管理業務」凍結1億元。
污水下水道是我國重要的基礎建設,近年來在中央及地方的攜手合作下,污水下水道普及率漸增,並賡續補助辦理污水廠、管線、用戶接管、再生水等工程,未來將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並加強再生水供、需水端媒合作業,我們在桃園可以看到幾家科技廠,包括台積電及群創等,他們的都是再生水,藉此以提升公共衛生及河川水質,促進下水道資源循環永續。
六、警政署及所屬第2目「警政業務」凍結1,000萬元。
司法警察偵查犯罪職權,依法調取相關資料,整體標準化流程均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為由詐欺車手端持續向上溯源及扣押贓款,本部警政署汲取前次專案經驗,規劃調整行動期程及方式,以降低誤觸法律之可能,並視治安狀況,將斬手行動規劃為常態性打擊策略,以嚴懲詐欺集團並保護民眾之財產安全。賡續以防制暴力、查緝毒品、打擊詐欺及檢肅幫派為治安工作重點,並結合地方政府力量,建構一個讓民眾安居的生活環境。由於很多機房都在中國,若他們無法在上游配合,我們只能從下游阻斷相關的詐欺犯罪,在此特別向委員說明。
為達成第15任總統副總統暨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工作順遂,將陸續完成各參選人安全維護警衛人員教育訓練,及機動保安警力檢測暨裝備檢查。針對警察風紀,本部警政署主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並持續精進勤務督察,有效維護警察風紀。
為強化對新住民、外籍移工人身安全保護,積極辦理預防性犯罪被害宣導,並持續精進及改善各項通譯措施,確保涉案新住民及外籍人士之司法權益。
警用手槍採購案規格訂定、廠商評核及交貨驗收過程,經學者專家審慎會評及足量實彈測射,符合規定;至本採購訴訟案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重行審理,將針對訴訟爭點審慎答辯。
警察退撫權益應予保障,修正警察退撫規定事涉層面甚廣,待審慎研議後提出。108年警察特考需用名額經調整為264人,另為保障現行在學(訓)人員權益,已規劃爭取預算員額派補。
七、移民署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1,000萬元。
為提升外籍勞工與外國學生透過網路申辦外僑居留證之比率,將持續優化線上申辦系統功能,並加強推廣及宣導,俾充分發揮系統效益。
有關「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計畫」及「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均依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提出申請,符合基金用途,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辦理方式,落實培力新住民及其子女成為國家發展新力量。
本部移民署各服務站之通譯服務人員未來將全數由通譯人才資料庫選任,並加強其在職教育訓練,俾建置友善通譯環境及完善通譯制度。
為降低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人數,除加強查處外,本部移民署刻正執行「擴大自行到案」專案,期以寬嚴並濟方式,策動更多逾期停(居)留者自行到案。
為加強國境安全管理,已加強高風險旅客控管、強化防闖預警及硬體安全阻隔設施等改善措施,委員們出國應該會看到移民署關口處之上已有安全玻璃圍起來,在此向委員作一報告。
有關107年12月25日觀宏專案越南旅客集體脫團事件,本部移民署已在第一時間追緝並查獲主嫌,未來將持續開辦防制人口販運教育訓練,強化第一線人員工作敏感度,並賡續加強觀宏專案旅客入境審查及落實違規即時處理機制,防止非法仲介旅客來臺。
為增加外國人在臺生活諮詢專區使用效益,已新增5種語言版本之專區連結,以擴大網站諮詢效益,營造友善環境之國際形象。
參、結語
本部主管108年度單位預算,業經大院審議支持通過,本部刻正依施政計畫,審慎督促各機關單位全力積極辦理中,有關前揭預算凍結案,敬請貴委員會同意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賜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3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臨時提案截止提出時間為上午11時,於討論事項完畢後進行處理。
首先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預算解凍案只要做得好,我們委員都會支持,沒有問題!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是,感謝委員。
趙委員正宇:部長,選舉也快到了,如果有假消息該如何防範?請說明一下。
徐部長國勇:關於假消息這部分,我們刑事警察局有相關單位,尤其第九大隊針對這部分在網路上……
趙委員正宇:你們有專責單位?
徐部長國勇:有。
趙委員正宇:上次你說內政部針對這部分有修法,可是我沒有看到啊!你還說這個責任判定是在法院,你上次答復我要在2天之內……
徐部長國勇:是,48小時。
趙委員正宇:確定嗎?
徐部長國勇:現在行政院正在審議當中,行政院院會也還沒通過,通過以後就會送到大院審議。
趙委員正宇:內政部要先提出修法,有沒有配套措施?你不能丟給法院,到時候會有爭議。
徐部長國勇:這部分跟委員報告,法國現在已經這麼做了,德國也是這樣處理,我們根據外國的立法例,用比較法學的方法,參照他們這部分的做法。像法國已經通過憲法法院的違憲審查以後實施,他們在5月進行投票,也就是下個月要投票,他們現在正在實施中,也許會有案例出來,一有案例我會立即向委員報告。
趙委員正宇:你有試過嗎?你有辦過嗎?
徐部長國勇:我們沒有辦過,不過法國目前正在進行中。
趙委員正宇:我們是向他們學習?
徐部長國勇:我們現在正在做一些相關的參照。
趙委員正宇:若查緝到散播者,像有人用FB、LINE或YouTube來散播訊息,你們抓得到背後的管理員嗎?
徐部長國勇:有一些是……
趙委員正宇:什麼叫有一些,能不能全部?另外,如果散播者在國外要怎麼辦?
徐部長國勇:講實在話,在國外尤其在中國的確是困難。
趙委員正宇:你也知道,中國現在大量購買我們台灣的粉絲團。
徐部長國勇:是,的確有困難,不過我們有國際合作的機制。
趙委員正宇:如果是假新聞,一般民眾可能上網用英文向他投訴,因為那是國外網站,有的人很厲害,他很會寫,他就向國外網站反映這是假帳號,另外一種是養了很多假帳號,若業者把這個假帳號取消,沒關係,他後面還有很多帳號,他可能養了幾百個。有些民眾對網路很熟悉,他檢舉之後就馬上生效,但是一般不懂的人去檢舉,檢舉了10次、20次,它還是沒辦法下架。今天一定要公權力還有政府單位,內政部一定要提出來,跟國外這些業者像LINE、FB,你們一定要跟他們達成共識,當法院判定在48小時之內查到不實散播,能不能馬上停止他的帳號?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加強跟他們聯繫。
趙委員正宇:不只要加強,你們要趕快聯繫,因為選舉快到了。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
趙委員正宇:今天不是只有選舉,平常這個人要去攻擊另外一個人,以前大概是散播謠言,然後一個傳一個,跟婆婆媽媽在外面亂講一通,就像耳語部隊一樣,但現在不是,現在都搞這個東西FB、LINE……
徐部長國勇:現在都公開耳語。
趙委員正宇:還在FB上面公開罵你,對不對?若每一個都要解釋,你要解釋到什麼時候?
徐部長國勇:我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有些社群平臺一接獲檢舉,他們就很快下架,剛剛委員提到……
趙委員正宇:有人檢舉了半天,還是沒辦法下架啊!你們內政部是主管機關,他們應該要配合,然後跟他們的關係要很好。
徐部長國勇:因為NCC才是主管機關,我們是負責犯罪這部分。
趙委員正宇:我知道是負責犯罪部分,NCC當然是主管機關,你們是政府機關,要跟他們保持良好關係。
徐部長國勇:我會跟他們保持良好關係。
趙委員正宇:內政部也是,這有刑責的,所以是你們嘛!
徐部長國勇:跟委員報告,像LINE的詐騙案件,他們有邀請我擔任宣傳大使,我很高興能參與,因為要宣傳網路詐騙,我也希望能防止這類案件,我親自去,所以我跟他們都有聯繫。
趙委員正宇:既然講到詐騙,你知道現在最流行什麼?是香港的詐騙案件。署長,他們利用美女交友手法誘騙民眾投資,像這類的案件很多,很多朋友都來問我要不要投資,我說那是詐騙案件,講了半天,他還是不聽,有人因此被騙,但是講了半天,他還是不相信,所以詐騙集團真的很厲害,可以把他們洗腦,讓他們認為這都是真的。
徐部長國勇:他平常就在網路上跟大家交流,取得他的信任。
趙委員正宇:所以要特別注意。
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們會再加強宣導。
趙委員正宇:請教陳署長,你說警消的協辦業務過多,所以8小時不要有額外的工作。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一定是8小時。
趙委員正宇:我想應該沒有辦法做到,因為你們的勤務太多、人力太少。
陳署長家欽:可能偏鄉地方的人力不夠。
趙委員正宇:保一、保二、保三、保四、保五可以支援嗎?應該可以吧?如果有多餘的時間,可否到各縣市支援?
陳署長家欽:目前保一、保四、保五的狀況,像保一是支援航警進行有關毒品的防疫。
趙委員正宇:只有航警嗎?
陳署長家欽:保四就支援臺中花博。
趙委員正宇:保五呢?
陳署長家欽:他們在屏東燈會時予以支援,只要警察局有需要的時候,我們都會支援。
趙委員正宇:如果不是辦大型活動,比如說平常勤務較重的單位,他們能否提供支援?
陳署長家欽:我們都有,除了訓練期間要整訓、編訓以外,其餘時間隨時予以支援。
趙委員正宇:若能活用,我想這樣會比較好。在外勤的部分,就由保警處理,像報案、備案這類案件就由當地派出所人員執行,這樣分工合作,就可以變成8個小時,協辦的事情就少一點,這樣有沒有道理?另外,剛才部長有講,關於觀宏專案逃脫的人抓回來多少?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邱署長說明。
邱署長豐光:主席、各位委員。104人。
趙委員正宇:還剩多少人?
邱署長豐光:還剩44人。
趙委員正宇:這44人找得到嗎?
邱署長豐光:可以。
趙委員正宇:今年1到7月份警政署頒布為期半年「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現在來自首多少人?
邱署長豐光:應該是四千多人。
趙委員正宇:怎麼會是四千多人?一個月大概是1,700人,我剛才算過,大概到6月30日是11,000人,還有四萬多人要怎麼辦?
邱署長豐光:繼續宣導。
趙委員正宇:你要把時間再拉長一下嘛。
邱署長豐光:是。
趙委員正宇:什麼繼續宣導!就時間再拉長6個月,讓這些要自首的人,因為自首不用罰則,可以直接遣送回去,也不用關或罰錢,他們就會主動到案,這個專案由誰承辦?說明一下。逃逸在外的非法移工還有五萬多人,藉著觀光名義來臺……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張組長說明。
張組長文秀: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它是一次性方案,主要是在限期之內提供誘因,免於處罰……
趙委員正宇:當然要有誘因,他才會來自首。
張組長文秀:另外,我們在專案結束之後會修法加重相關處罰,主要原因是,我們也怕這個專案沒有限定一段期間,會讓這些逾期外來人口有錯誤的期待,認為這個專案將無限長的延期,可能會誘發……
趙委員正宇:沒有無限長,我的意思是,你可以說這個成效有達到,比你去抓人快吧!是不是?你再拉長一段時間讓他們來自首,也達到這個效果。
張組長文秀:這個自行到案會一直存在……
趙委員正宇:你們趕快研議再把結果告訴我,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蘇院長上任以後,針對108年辦理「安居緝毒計畫」的成效,本席在此予以肯定。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
吳委員琪銘:因為毒品對整個社會的危害,大家都很清楚,除了防制於校園、防制於一些,不管是遊藝場或特種行業,像這些毒品比較氾濫的地方。現在毒品問題已經擴及到外籍移工,本席看到3月份外籍移工也有毒品的問題,過去從未有外籍移工在臺染上毒品,經過近3個月的追蹤,在去年10月總共有63位,其中有12位是越南籍移工。未來對整個社會的毒品危害已在蔓延,未來應當如何遏止?因為警政署是緝毒的專責單位,但外籍移工的主管機關為移民署,整個部會該如何連結以共同打擊毒品?
徐部長國勇:事實上現任移民署長邱豐光,之前是警政署副署長,也當過臺北市警察局局長,而且他當刑警一輩子了,其實他到移民署之後跟警政署的聯繫非常的密合,沒有任何問題。關於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毒品案件,在我們強力查緝以後是有減少,不過到現在為止今年1到3月的毒品案件,外籍部分有121件,其中以越南籍較多,針對這部分警政署及移民署一定會合作加強查緝,他們在這部分的聯繫沒有任何問題。
吳委員琪銘:因為台灣的外籍移工非常多,所以這個層面絕對不能讓它擴散。
徐部長國勇:我們一定嚴格地查緝。
吳委員琪銘:本席這邊還有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去年6月20日光是在新北市土城、中和一帶,一個24歲主嫌持有龐大的毒品、槍械,所以現在犯罪的年齡層降低,一位才24歲的犯嫌,他幕後沒有主嫌?
徐部長國勇:我們一定會向上溯源,我跟委員報告,去年在大院委員的支持下修正組織犯罪法,所以如果有暴力性、集團性,而且像牟利性這一些的話,我們刑事警察局也做相關的搜證,該以組織犯罪法移送的,後面的首腦一定會追查,而且一定會整個移送給檢察官處理,這一定會辦。
吳委員琪銘:因為本席比較懷疑,一個才24歲的年輕人,他有那麼龐大的毒品,還有槍械……
徐部長國勇:背後可能是有集團。
吳委員琪銘:但是我們還要再考慮一點,警察同仁在緝毒時他們的裝備及安全,還是要把關。
徐部長國勇:是,我們一定會加強裝備、加強訓練,這部分事實上都不斷在訓練,委員請放心,警政署都有做相關的訓練,他們在出勤之前也有勤前訓練及勤前講習,這一些一定會有。
吳委員琪銘:畢竟毒品是牟取暴利,他們有非常多錢來購置槍械,所以警察同仁的安全還是要顧慮。
徐部長國勇:的確是如此,感謝委員關心。
吳委員琪銘:接下來,針對工業區立體化,過去土城工業區的容積率從210%、240%要提升到300%,但仍存在一個問題,因為現在在都會區,我們都很清楚,每一次的重劃不是在建地就是在商業地,請問署長知道以前被拆除的那些中下游工廠都往哪裡去了嗎?桃園!我認為新北市推動工業區發展立體化的政策非常好,立意良善,可解決用地不足問題,但還是需要整體規劃,畢竟都會城市的工業區用地是非常昂貴的。政府鼓勵台商回來投資,問題是,若土地價格昂貴,那麼對台商而言,就會是滿大、滿沈重的壓力。因此,是不是可以找一塊比較寬闊的農地來推動市地重劃,同時建構一定比例的工業用地成為工業區?這是一些中下游廠商的共同心聲,請署長回答。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欣修:主席、各位委員。工業區立體化政策業已在執行中,行政院並研議擴大於非都市土地來實施。不可諱言,過去確實有很多違章工廠存在於都會區周圍的農地上,所以我們正透過工廠輔導法或國土計畫規劃,期使將來能進入第二種農業區或第二種城鄉發展分區,以預留後續的開發進行。對於工業區來講,最重要的除必須有整體開發計畫外,尚得興建公共設施及下水道、污水處理設施,而新北市政府現正與我們就土城、樹林、柑園等地區土地問題討論中,由我們來協助解決問題。畢竟違章工廠周圍還是有些農地可以合法化的,所以我們希望藉由整體開發來降低日後所可能造成的污染問題。再者,透過整體開發,確實可以為工業區的土地供應問題帶來好處,所以我們會努力。
吳委員琪銘:因為新北市現有的工業區土地嚴重不足,以致整塊地都必須市地重劃;但市地重劃後,造成工廠往桃園跑,畢竟桃園地價比較低。爰此,我希望未來新北市不管是市地重劃或整體規劃,還是必須要重於工業用地,如此中下游的工廠就不用跑到桃園或外縣市,也可以繼續在新北市經營,我認為未來應朝此方向進行。
吳署長欣修:其實我們也主動清查新北,也有一些都市計畫工業區沒有開發的,譬如汐止、新店交流道底下都還有閒置的都市計畫工業區,所以我們要求新北市政府要主動開發,別讓規劃好的都市計畫工業區閒置。這點我們後續對各地方政府也會做這樣的要求。
吳委員琪銘:謝謝。
吳署長欣修: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部長也是喜歡運動爬山的人。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對,我以前常常爬山。
呂委員孫綾:據悉,內政部將在今年6月建置全國登山單一入口並對外開放,因為過去需申請的單位不只一個,以致民眾若要進入管制山區,必須透過非常繁複的申請手續。爰此,內政部未來將設置單一入口網,整合入園、入山及山務申請,以方便山友一次就能完成所有的手續,對此本席非常肯定。
徐部長國勇:感謝委員。
呂委員孫綾:雖然如此,我認為當中還是有很多地方必須做調整:首先,各申請網站的外語介面並不是非常友善,不僅有未翻譯的,甚至中英夾雜,有的頁面連外語介面都沒有。爰此,我希望未來所設立的單一入口網站能解決上述缺失,並重視外語介面品質,同時增加其他語種版本,部長,可以嗎?
徐部長國勇:針對委員所質詢的內容,我們已經在做了,現在我會要求他們做得更完善一點。有關中英夾雜這問題,照理說是不會如此的,可能是介面轉換時出了問題,這點我會請負責單位注意。現在我們已經建置好日文頁面,而營建署也特別拜託移民署協助其他語言的頁面建置,因為移民署在這方面的人才比較多。不可諱言,我們確實面臨到人力問題,故而轉請移民署協助,現在日文頁面已經有了,有些甚至可以連結到翻譯網站,我想這樣也可以,只是我擔心翻譯網站的翻譯不夠精準……
呂委員孫綾:部長,不要做這樣的連結,我認為這種連結會有很大的問題!其實我們過去也試過……
徐部長國勇:不精確。
呂委員孫綾:他們的翻譯根本完全不準!
徐部長國勇:這也是我要求他們自己做的原因所在,記得我上次答應委員的也是自己做,總之,相關網頁的建置翻譯我們會再加強。至於委員所提,可能係轉換時的問題,畢竟翻譯不可能單獨漏掉一行,唯一的可能就是軟體轉換時出了問題,這點回去後我會請他們做特別檢查。
呂委員孫綾:既然網頁上架了,就代表這是經過官方認證過的,但現在網頁上竟然中英夾雜?我認為這是不被允許的。因此,如果有發現這問題,就必須儘快改善……
徐部長國勇:我會請他們馬上全面檢討。
呂委員孫綾:會全面檢討?
徐部長國勇:好。
呂委員孫綾:在此,本席肯定日文介面的建立,剛剛部長說還請移民署協助其他語言介面建置……
徐部長國勇:我拜託他們來幫忙。
呂委員孫綾:眾所周知,政府一直在推動新南向政策,以吸引新南向國家人民來台灣觀光,甚或來台灣投資,這些都是我們所要努力的目標。
徐部長國勇:是。
呂委員孫綾:其實東南亞很多山友也很喜歡到台灣旅遊……
徐部長國勇:臺灣是登山樂園。
呂委員孫綾:所以我曾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要求退輔會在建置相關網頁時,務必加入東南亞國家語言介面。部長既然已經請移民署協助了,能否就此一併進行加強?
徐部長國勇:我們一定會加強。其實我還要謝謝邱署長,因為移民署的翻譯人才也協助我們建置國家公園網頁的工作。
呂委員孫綾:請問移民署的網頁建置會先建置哪種語言?
徐部長國勇:移民署?移民署網頁上各種語言都有。
呂委員孫綾:我知道,我問的是優先順序。
徐部長國勇:營建署要從東南亞語言……
呂委員孫綾:我問的是登山單一入口網站……
徐部長國勇:登山單一入口網站以何種語言優先嗎?
呂委員孫綾:對。你們請移民署協助建置了哪些語言?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與觀光局聯繫,看哪個國家來的觀光客特別多,就先做那個國家的語言。
呂委員孫綾:好。
徐部長國勇:由於內政部沒有來台觀光客統計資料,必須詢問觀光局,他們會比較瞭解這點,也才會知道需要建置哪種語言。我知道觀光局在菲律賓、馬來西亞都有派駐單位交換資料,也比較知道需求,我們會跟觀光局聯繫,這樣數字會更精確一點。
呂委員孫綾:這部分何時可以做好?
徐部長國勇:回去就馬上聯繫,並儘快完成。
呂委員孫綾:屆時可否給本席一個答復?也就是未來會優先建置哪種語言介面?
徐部長國勇:確認後就會把資料送至委員辦公室。
呂委員孫綾:其實針對入園及山屋、營地申請的時間限制很多,且大部分都是在申請前一個月才會開放。不僅如此,當中只有少數地區會開放讓外籍旅客提前申請,卻規定必須在30天內提出並通過審核,試問這樣的時間限制合理嗎?一般民眾如果要出國,都是很久以前就開始做規劃,如果我們現在要求在一個月前才讓外國旅客……
徐部長國勇:外國人是4個月。
呂委員孫綾:4個月?
徐部長國勇:4個月。
呂委員孫綾:確定4個月前?
徐部長國勇:因為外國人還要訂機票過來,所以是4個月。
呂委員孫綾:現在已經放寬到4個月?
徐部長國勇:這樣應該滿寬裕的。
呂委員孫綾:這樣比較有彈性,也不會讓這些想來臺灣登山的外國旅客受到時間限制,無法來臺灣……
徐部長國勇:我們已經根據委員的意見做了修正。
呂委員孫綾:很好,也謝謝部長,畢竟我們很希望能透過觀光旅遊來讓外國旅客知道台灣的美。再請教部長,如果國人想帶領外國旅客來台登山,申請程序也是一樣?可以一起申請嗎?
徐部長國勇:網站入口是一樣的。
呂委員孫綾:所以可以一起申請?
徐部長國勇:可以。
呂委員孫綾:無須個別申請?
徐部長國勇:可以一起申請。至於身分別,畢竟外國人與國人有國籍、護照上的差別,所以需註明。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欣修:主席、各位委員。這樣一來,如有任何意外,我們也比較能夠分辨清楚。
呂委員孫綾:我知道入山、入園都必須申請登記,我也認同,畢竟這樣才知道進入多少人,何種國籍的人又來了多少。現在我的疑問在於,既然外國旅客要另外申請,如果現在我和我的外國朋友打算去登山,會不會出現我申請成功,但友人卻申請不成功的狀況來?
徐部長國勇:基本上不會這樣。
呂委員孫綾:這種狀況過去曾經出現過,所以我希望內政部能研究清楚,也不希望未來再次發生這種事。
徐部長國勇:我們來看看該如何註明,又屬於何種團體。
吳署長欣修:可以同一隊,但身分必須分開登記。
徐部長國勇:既然可以申請同一隊,那就絕對沒問題。至於分開登記,係因屬不同國籍。承蒙委員提問,我們會把相關介面做得更好一點。
呂委員孫綾:在同一隊,但是分開登記?那麼我希望到時候不會只有本國人申請成功,但外國友人申請不成功,否則就會很掃興!
徐部長國勇:不會,我們會把介面弄得更好。
呂委員孫綾:一定要把介面弄得更好,更不要發生這種誤會!
徐部長國勇:是,謝謝委員提醒。
呂委員孫綾: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針對內政部主管之預算凍結案進行討論,在上一次本席曾針對新住民及警政相關議題提出一些建議供內政部參考,現在就來檢視內政部是否有一一落實。
首先是新住民發展基金委員比例問題,我們希望當中的新住民代表不能低於三分之一。目前新住民發展基金共有33位委員,扣除12名行政部門代表後,剩下的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名額為21位,而每一屆具有新住民身分的委員代表均無法達到三分之一的目標。從第1屆的4位,到後來的5位,至於第3屆則在我們的關心之下終於達到7位。眾所皆知,新發基金前身為外配基金,而在外配基金的前兩屆委員代表中,新住民代表甚至掛零,後來終於有一位,再增至3位、4位,卻始終無法達到三分之一這個目標!在如此情況下,試問新住民的需求與問題能傳達得進去嗎?我希望部長與署長能重視這個問題。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繼續做滾動檢討與提升。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相較之下,原住民文化事業發展基金就寫得非常清楚,規定原住民代表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且對外公開,讓大家知道當中的不同之處。同樣是基金,同樣是委員代表,為什麼新住民委員代表數就是無法達成目標?由於這屆委員具已聘任,因此可否請部長及署長承諾本席,從下一屆開始會讓新住民的委員代表比例達到三分之一?據我所知,在新住民中有些人已經是大學教授,有些還是藝文界的理事長,甚至在一些與新住民事務有關的團體裡做得非常好,不可能達不到三分之一的比例。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盡力進行滾動檢討並提升,畢竟現在政府機關代表就有12位,還必須加上民間代表名額,無論如何,我們會盡力處理這問題。
林委員麗蟬:有關新發基金的補助申請,本席在上一次處理預算凍結案時也提過,希望內政部能訂定陪伴機制,故從前年開始,我們舉辦過公聽會,其間不僅內政部次長曾參與,其他有訂定陪伴機制的單位如水保局等也都參與討論,但迄今仍不見任何具體成果!前兩天我與移民署開完協調會後,你們才終於在昨天提了一份草案給我。在此,我必須感謝辛苦的移民署行政人員擬出這份草案!但詳細看過草案內容後我發現,實在無法理解你們所說的到底是什麼?不知是匆促擬出所致,還是有其他原因?請問你們所謂的專業團隊定義到底是什麼?
徐部長國勇:我會請移民署主管單位就該草案與委員進行討論,看委員認為哪部分需要加強?哪部分需要檢討?請委員直接告訴他們,之後我會再與他們討論決定。
林委員麗蟬:我們很樂意協助完成……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做滾動檢討,使其更符合實際需求。
林委員麗蟬:對於所謂的陪伴機制,現在有幾個面向是我們比較期待的,在尊重專業……
徐部長國勇:他們也希望能於今年下半年啟動。
林委員麗蟬:不可否認,移民署同仁確實有移民署同仁的專業,可是也不能希望由移民署同仁來負責陪伴、行銷、規劃、計畫等等項目,甚至還要協助新住民核銷與品牌建置,為了後續發展,我認為一定要尊重專業性!我尊重移民署同仁的專業,既是尊重,就不能要求他們一定要做到每一件事!更重要的是,不能增加同仁的負擔!
徐部長國勇:只要屬於委託的部分就不會增加負擔。
林委員麗蟬:這就看內政部要如何決定了。至於申請補助手續的簡化,待討論陪伴機制時再與移民署商量。
徐部長國勇:他們向我報告的是,預計下半年就會啟動。相關細節我們會再處理。
林委員麗蟬:這樣會不會太趕?
徐部長國勇:目前預計是下半年,如果太趕的話,稍稍延後一下應該也不會差太多。
林委員麗蟬:好。
徐部長國勇:可是該有的種子人員研習都有在做……
林委員麗蟬:草案直到昨天下午才出來……
徐部長國勇:其實早在草案未出爐前,他們就已經在從事相關工作了,並非什麼都沒做。
林委員麗蟬:就是做得不好啊,所以我才會提出來希望移民署改善!
徐部長國勇:對,但是他們真的有在做。
林委員麗蟬:如果做得很好,我就不會提出來要求他們了!
徐部長國勇:他們真的很認真在做,而且從去年就開始做了,希望委員能給他們鼓勵。
林委員麗蟬:前年我就希望他們這樣做了,到現在還是把一些工作丟給基層同仁!其實我也有鼓勵他們,至少他們提出草案,讓我看到他們確實有在努力。
徐部長國勇:如果委員能給他們鼓勵的話,相信他們會做得更好。
林委員麗蟬:第二,我希望部長能承諾繼續辦理新住民二代海外培力寒假文化交流活動,因為去年已經取消寒假交流活動,所以今年……
徐部長國勇:上次委員提出後,我有轉達移民署,移民署答應會恢復寒假文化交流活動!
林委員麗蟬:我就等你這句話!
徐部長國勇:其實本來就沒有減少,只是合在一起辦罷了!如果大家都認為合在一起不好,那就恢復吧!
林委員麗蟬:我們認為寒暑假的文化交流之旅與孩子需要學習的項目並不一樣,不然大家就只放暑假就好了,寒假就不用了!
徐部長國勇:原本認為暑假時間比較適當,效果也會比較好,但如果大家認為原來的比較好,那就恢復好了。
林委員麗蟬:大家的目的莫不是希望孩子能藉此進行文化學習與交流,因此不能認為只有暑假才能適合學習,進而認為寒假學習是不重要的!
徐部長國勇:所以在委員及大家的要求下,我們已經恢復了。
林委員麗蟬:拜託部長了。
徐部長國勇:這點沒問題。
林委員麗蟬:礙於時間因素,我很快地請問有關警政署通譯人員問題。我知道如果為涉外案件,則相關經費由警政署自行編列經費;如果是外籍移工,就由勞動部的就安基金支持通譯經費。為了通譯經費,我們已經講了兩年,這是老議題,不是新的問題了,所以還是通譯人員請領經費的問題。我們講簡單的,由警政署編列的涉外案件部分,如果每個月是10號核銷,那麼只要11號去就得等一個多月才能請領,這是第一個。第二,有關外籍移工的通譯費,你們來公聽會也有聽到,最久必須等到半年,有必要讓幫忙翻譯的人為了600元必須等半年,還要再扣30元匯款手續費,最後只剩下570元?甚至有時候因為程序麻煩,同仁覺得通譯人員等太久,就先給一顆蘋果,但還是繼續等。
徐部長國勇:我們馬上檢討。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要檢討。
徐部長國勇:半年太久了,我也不贊成要等半年。
林委員麗蟬:部長,我們的公聽會都有提到。
徐部長國勇:1個月是合理的。
林委員麗蟬:部長、署長,如果可以,儘量先撥款,讓他們來的時候可以直接請領,從內部程序簡化。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要求警察局報通譯費一定要實支與給,超過絕對要處分,所以現在都要很嚴謹。
林委員麗蟬:我們也不期待你們處分同仁。
陳署長家欽:我們嚴格要求。
林委員麗蟬:因為這是程序問題,並不是同仁怠惰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我現在就跟警政署說了,這個不能拖6個月,6個月太久了,我也不能接受,1個月就已經……
林委員麗蟬:部長,警政署可以帶頭改善,我們要維護勞團。
徐部長國勇:講到這個,我現在就說了,不能拖6個月。
林委員麗蟬:部長,請讓我說完。署長那時有說你們可以先撥款,至於內部怎麼核,內部作業都可以調整,有些語言可能一整年就翻譯一次,只有600元而已。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我會請他們研究類似法院當場支付證人旅費的方式。
林委員麗蟬:對,就是這樣。
徐部長國勇:我們研究看看怎麼處理,但是我們先解決6個月的問題,不可以拖到6個月。
林委員麗蟬:內政部警政署可不可以在1個月內把可做的先做?不要再研擬了,已經2年了,為了600元等2年,若要再研擬,到最後乾脆把600元送人。
徐部長國勇:不會再有6個月這種狀況了,我們回去馬上檢討。
林委員麗蟬:1個月內可不可以提出一個可行的方向?
徐部長國勇:應該可以。
林委員麗蟬:好,謝謝。
徐部長國勇:1個月請他們研究,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3月底4月初的時候,大概有幾件關於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和內政部有關的事情,我在這裡和部長討論一下。第一個就是旅美法學專家邵子平被取消台灣人民身分一事,請問你們掌握的狀況是怎麼樣?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取消了,事實上他就是有拿到中國身分證,我們當然就取消,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應該取消,如果我們不取消才是違法,取消才是合法的。
洪委員宗熠:我知道部長也是非常堅定。根據我們查到的資料,他是在2018年12月申請中國大陸身分證,今年1月8日才領到中國身分證,3月份持中國護照進來台灣時被移民署查到,於是發函各單位取消他台灣人民的身分。但是本席查到的資料是早在2004年的時候,他已經申請中國護照,這件事情你們有沒有掌握?
徐部長國勇:2004年?因為那個時候……
洪委員宗熠:對,這是我看到的。但是我不知道他的護照在那個時候有沒有准,你們有沒有掌握這個訊息?
徐部長國勇:現在我們這邊的資料是他進來,我們一知道就馬上處理。至於2004年的問題,我就要再查,因為太久了,而且當時是馬總統執政時期,我們要再看一下當時的狀況是什麼。
洪委員宗熠:根據我找到的資料,他在2004年有申請中國護照,至於有沒有准,我就沒有找到相關資料了。
徐部長國勇:2004年是扁總統執政。
洪委員宗熠:他是在2004年的時候申請,但那時候有沒有准,我手裡沒有資料。
徐部長國勇:那是阿扁總統,不是馬總統。
洪委員宗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民國92年就已經開始公布施行,從那時公布施行到現在,只要這段期間所有相關事件都必須依照規定處理,是不是這樣?
徐部長國勇:是啊!
洪委員宗熠:所以我就問為什麼……
徐部長國勇:我們去查一下,如果在那時就有的話,我們再看怎麼處理,為什麼會沒有?
洪委員宗熠:對啊!如果那個時候就有的話應該趕快處理。
徐部長國勇:照理講,如果那個時候真的有,又用中國護照進來的話,我想那個時候就應該會處理,不會不處理。
洪委員宗熠:我現在不曉得那時候有沒有准,我只是說我有看到資料,他在2004年有申請中國護照,至於有沒有准就不知道。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講得非常清楚,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地區設籍或領用其護照,但是我在前半段講的是他在2018年申請中國大陸身分證,他是用大陸身分證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
洪委員宗熠:但我剛剛講的是我找到一個資料,他在2004年可能就已經有申請中國護照了。
徐部長國勇:這個我們來查一下。
洪委員宗熠:可能要請你們查一下。
徐部長國勇:我印象中那個時候的陸委會主委好像是吳釗燮,但如果那個時候有的話就會撤銷了。
洪委員宗熠:就是不曉得那個時候有沒有,有可能那個時候也沒有,我只是說我有看到這個資料。
徐部長國勇:應該是沒有。我們現在看到的就是現在有,所以立即撤銷了。
洪委員宗熠:2017年因為在中國設籍而被廢止台灣戶籍的有133人,2018年有143人,這個數字都有大幅增加,你們有沒有了解過相關原因是什麼?
徐部長國勇:這部分原因的了解是在陸委會,我們是執行單位,陸委會已經確定當事人是在他們的黨政軍機關,然後送到我們這邊就依法處理,包括處罰也是,我們的態度很堅定,只要只要有這種狀況……
洪委員宗熠:我剛剛開始時說了,你們是後面的執行機關。
徐部長國勇:對,我們是後面執行的。
洪委員宗熠:我只是覺得數字有明顯增加。
徐部長國勇:關於這部分,我們會和陸委會研究原因在哪裡。
洪委員宗熠:3月底你們針對兩個國人到大陸擔任社區主任開罰10萬元。
徐部長國勇:對,有開罰2個人,其他就在調查中。
洪委員宗熠:根據中國媒體的報導是有66人,目前陸委會掌握的是43人,到後面由你們開罰的是2人。
徐部長國勇:陸委會應該有再增加人數,是53人。
洪委員宗熠:我要講的是你們是最後面的執行單位……
徐部長國勇:對,只要我們確定他是就會執行。
洪委員宗熠:你們已經開罰2人了,未來開罰的會不會再增加?
徐部長國勇:只要確定就開罰,我的態度很堅決,只要確定是在黨政軍相關單位,像這些是基層村里的行政單位,我們都開罰。
洪委員宗熠:因為這也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三條,所以我一開始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你們都是到最後面的執行與開罰機關。
徐部長國勇:是。
洪委員宗熠:陸媒報導有66人,但你說陸委會已經掌握到53人。
徐部長國勇:我所了解是53人。
洪委員宗熠:你們開罰的有2人。
徐部長國勇:對。
洪委員宗熠:未來開罰的人數會再增加嗎?
徐部長國勇:這還是有行政程序,我們會讓人家說明,必須通知他來說明,如果不來說明,但我們有確定就會開罰,或者說明的結果,他不離任,也會開罰,但在行政裁量上,如果他願意離任就好,一定都會按照行政程序處理;也就是說,如果行政程序未完成,我們還是必須將行政程序完成,然後再做處置。
洪委員宗熠:本席得到側面消息,這些被報導擔任社區主任的人,有些人本身並不知情。
徐部長國勇:不知情的話要出來說明啊!但這2個是確認了。
洪委員宗熠:這2個是確認的,但如果有不知情的,或者只是被掛名……
徐部長國勇:不知情就離任啊!
洪委員宗熠:他們就是要說明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他說明了我們就會明白,只要離任就不處罰。
洪委員宗熠:部長,我們還是要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徐部長國勇:是。
洪委員宗熠:要維護我們的主權和尊嚴,謝謝。
徐部長國勇:是,感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兩天看到媒體報導流浪警察地方養不起,而且高雄市政府和台中市政府好像有提到如果中央不補助經費,增加的警察員額就會取消,這和部長在2月時答復我的狀況是相反的,我想知道部長的態度,或者你們有沒有和高雄市、台中市政府聯繫?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分幾個層次簡單向委員報告,第一個,這二千多個人員10月才會畢業。
劉委員世芳:今年10月?
徐部長國勇:10月才會畢業,縱然經費要負擔,也是11月、12月2個月而已,這部分由第二預備金支應應該不會有問題,我們會和他們商量。第二就是署長有和他們溝通,高雄市高層曾經向署長提及要核請增加266名,希望我們核准再給266名。
劉委員世芳:所以不是流浪警察的編制?
徐部長國勇:統統不是流浪警察,不管怎麼樣都是由中央和地方一起處理,我們不會有流浪警察的問題,這絕對不可能發生。
劉委員世芳:除了高雄市以外,其他縣市也一樣?
徐部長國勇:都有在談,包括台北市、新北市。
劉委員世芳:這要確定,還有警察配備……
徐部長國勇:前兩天我遇到侯市長,因為他當過署長,所以我拜託他在警察任用這部分要增加。
劉委員世芳:如果談妥請給我一份書面報告。
徐部長國勇:好。
劉委員世芳:我們還是希望能夠按照原來員額編制,只要有警察上任都可以如期如實領到薪水。
徐部長國勇:最重要是我們必須把預算員額控管放寬,這樣在編制上才沒有問題。
劉委員世芳:部長,我相信你,就請你和署長一起努力。
有一位台灣女性擔任全國政協委員,當時我說連健保都不要給他,現在我要知道目前處置情形怎麼樣,這些人都要回來申訴,台灣真的是民主開放的國家,這種人在很多地方大概都已經被消失了。
徐部長國勇:因為他擔任這個職務,我們現在處罰他50萬元,但因為他還是拿中華民國護照,並沒有取得中國的……
劉委員世芳:你這樣是不是雙重標準?剛剛有委員提到邵子平先生,你們已經取消他的護照及身分證。
徐部長國勇:因為他是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
劉委員世芳:所以馬上就取消他的戶籍、健保資格?
徐部長國勇:對,因為那是不一樣的狀況,但這個並沒有……
劉委員世芳:你可不可以告訴我申訴期間要多久?這個凌小姐回來的時候是以中華民國國籍的身分進入國門,就可以申訴是不是?
徐部長國勇:一般行政程序,申訴期就是30天。
劉委員世芳:萬一他不是持中華民國護照回來,你要不要讓他申訴?
徐部長國勇:都可以申訴,縱然他是……
劉委員世芳:可以用書面申訴,本人不用回來?有這麼好?
徐部長國勇:行政訴訟本來……
劉委員世芳:部長,我要跟你講的是,我們在處理廢止戶籍或取消健保資格一事上到底有沒有雙重標準。
徐部長國勇:沒有,我們不會有雙重標準。
劉委員世芳:移民署取消邵子平先生的戶籍是因為他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後來他要告移民署或是在依法行政的過程中,陸委會又表示沒關係,按照第九條之一,他也許會有申訴空間……
徐部長國勇:意思就是只要放棄中國護照,要求註銷護照,就可以恢復台灣的國籍。
劉委員世芳:我們不接受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雙重國籍。
徐部長國勇:也可以這麼講。
劉委員世芳:簡單的理論是這樣子,不論是不是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者中華民國國籍法。但現在的問題是,不要說「只要」,「只要」的過程到底有多長?到底有沒有依法行政?我的重點在於,邵子平先生要當中國人,又想用我們的健保,蘇貞昌院長已經說了,根本是門都沒有,但現在有後門,所謂後門就是陸委會所說的,按照第九條之一,就過來看看,如果不對的話,是不是就可以恢復原來的國籍?就是你所說的,只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好。可是你不要忘記,要放棄外國國籍回歸中華民國國籍,按照我們的國籍法第三條規定,必須居住183天,要年滿20歲,無不良素行,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哪有那麼快?我的意思是,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想要歸化為中華民國國籍時,相關法條我們是有的,應該要有一段時間,不是今天講講就好。
徐部長國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國籍法是優先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以這部分就不適用國籍法。
劉委員世芳:就兩個條例來看,會不會覺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好像比較寬鬆?
徐部長國勇:因為是恢復國籍。
劉委員世芳:你是法學專家,我才問你。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
劉委員世芳: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和國籍法第三條比較起來,是不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比較寬鬆?
徐部長國勇:國籍法是歸化,但這裡是恢復國籍,基本概念上他原來就是我們的國民,所以是恢復。
劉委員世芳:現在人家不願意當中華民國國民,管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還是原來的愛爾蘭,還是美國。
徐部長國勇:是,但因為我們的法律就是這麼規定,所以沒有國籍法183天的規定。
劉委員世芳:我知道,我現在就在問你,按照道理,國籍法的解釋機關也是在內政部,沒錯吧?
徐部長國勇:對。
劉委員世芳:對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你們也有一部分解釋權。
徐部長國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要解釋在陸委會。
劉委員世芳:我現在問你,兩個法條比較的話,這個是不是特別寬鬆?陸委會是不是開了個後門?只要回來說我永遠愛國、我永遠愛中華民國,馬上就可以回來?
徐部長國勇:不然就要修法。
劉委員世芳:我現在就要問你,我不是在開玩笑,因為這是很嚴肅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但是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就是這樣,主管機關是陸委會。
劉委員世芳:如果我們認為不妥當就要修法,現在看得出來,去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村里幹事的罰10萬元,但凌友詩罰50萬元,而邵子平先生……
徐部長國勇:因為法律不一樣。
劉委員世芳:我知道,但外面的人沒有在看法條,我們在媒體上看到的就是有各種不同標準,我現在講的是在恢復原來的中華民國國籍狀況下,我不認為應該比國籍法更寬鬆。剛剛洪委員有提到,邵先生說不定已經拿到中國國籍,只是我們的移民局或入出境管理署沒有弄得很清楚,今天才會出現這種狀況,這表示我們在這個地方的漏洞沒有弭平。部長知道我的意思嗎?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委員的意思,如果委員認為這是法律的漏洞,那就要修法。
劉委員世芳:有沒有這個可能?
徐部長國勇:法律的漏洞已經跳出法律解釋的框架了。
劉委員世芳:那就是政治了,因為你是政務官,所以我就問你,中國大陸對我們不管是用什麼手法,一般我們都說是統戰手法,只要你來,就完全都給,有特殊功勳、有特殊貢獻、祖籍在這邊,要拿身分證都可以,不要忘記今年年初還有所謂的惠台31項措施,那也是要給身分證明。
徐部長國勇:居住證。
劉委員世芳:如果這部分沒有好好處理的話,會產生不同的矛盾現象。
徐部長國勇:關於這個部分,因為政策的決定是在陸委會,我來跟他們談。
劉委員世芳:我們必須告訴國人,愛我們的國家不是選擇,而是一種義務,不是今天喜歡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明天突然發現健保被取消就趕快回來,哪有這麼簡單?怎麼可以這個樣子呢?
徐部長國勇:所以委員的意思是放棄以後應該比照外籍人士歸化的時間,我知道你的意思是這樣,我了解。
劉委員世芳:是,我希望能夠用這種方式來比較一下。
徐部長國勇:但這要陸委會……
劉委員世芳:但你們是聯審,我知道在聯審制度上,內政部可以表達立場。
徐部長國勇:是,我會把委員的意見放在心裡。
劉委員世芳: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九合一選舉之前,民進黨有好幾個獨立機關被外界質疑是東廠和西廠,尤其是中選會,大家認為中選會已經變成助選團了,在選舉過程中不斷地修改很多遊戲規則,企圖影響整個選舉。但是我們沒有想到的是,選完之後這個狀況更嚴重,現在我們看到NCC主委被請辭,中選會主委提名的是具有黨籍的人,他說進來後再把黨籍放棄掉。從去年選舉的過程一直到今年,我看民進黨政府是吃了秤陀鐵了心,一定要把這些獨立機關可以影響的都直接影響進來,包括NCC主委被請辭、中選會主委提名有黨籍的人、農委會用網路行銷等等,可以說是奧步盡出了。現在又來個假新聞,針對假新聞要修正很多很多的法律,在修正法律的過程中,我想請問部長,你知道總共要修正多少法律嗎?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送來的是災害防救法。這是內政部主管的,就是現在行政院正在審議的,還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黃委員昭順:還有什麼?
徐部長國勇:我們的大概就是這兩個正在審議中的。
黃委員昭順:內政部送來的是這兩個?
徐部長國勇:內政部負責的是……
黃委員昭順:就為了防堵假新聞,你們送了二個修正案,其他單位送來的相關修正案,包括災害防救法、糧食管理法等,社會秩序維護法你們也送來了嗎?
徐部長國勇:沒有,還沒有送進來。
黃委員昭順:還沒有送,但也準備要修改,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最主要是針對聚眾鬥毆的部分。
黃委員昭順:也要修正,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對,聚眾鬥毆部分……
黃委員昭順:聚眾鬥毆影響社會秩序,包括散佈謠言,你們也都要修正耶!
徐部長國勇:散佈謠言這部分沒動到,因為他們現在正在處理中。
黃委員昭順:散佈謠言的部分會不會修正?
徐部長國勇:現在還沒有動到。
黃委員昭順:請署長明確用麥克風回答,因為我下次要看你們的案子。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社維法對於假消息部分沒有修法。
黃委員昭順: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不會動?確定不會動?
陳署長家欽:目前沒有動。
黃委員昭順:會不會動?還是你們會透過民進黨委員提案來處理?
陳署長家欽:沒有。
黃委員昭順:本席其實滿痛的,因為針對2020年的大選,民進黨大概有二個主軸,第一個是利用中選會的主委,其實中選會的主委應該是裁判,是整個2020大選的裁判,第二個就是用假消息,其實在處理假消息的過程中,去年九合一選舉的時候,警政署也弄了很多假消息,當時你們大概弄了幾個假消息,你們成立了一個中心,不是嗎?
陳署長家欽:我們是有一個專責的處理小組,主要就是受理報案,受理報案當然要偵辦。
黃委員昭順:專責機關放在哪裡?總共動了多少人、多少經費?
陳署長家欽:這就是一個常態性的設置,我們是偵辦網路……
黃委員昭順:你們是設在哪個單位?
陳署長家欽:就在刑事警察局。
黃委員昭順:那時候你們受理了多少案件?
陳署長家欽:委員問的是一整年還是選舉期間?
黃委員昭順:就是選舉的時候,就是假消息那段時間。
陳署長家欽:當初有偵辦153件。
黃委員昭順:153件?大家來報案是假消息的有153件?
陳署長家欽:只要受理就要偵辦。
黃委員昭順:這153件中有幾件真的是假消息?
陳署長家欽:我們都有移送,有的是用社維法,有的是用選罷法,移送給地檢署……
黃委員昭順:現在的結果呢?
陳署長家欽:繫屬在地檢署的部分,我們就不清楚了。
黃委員昭順:所以到現在為止你們也不知道整個的結果,有沒有具體案件是經過地檢署起訴的?
陳署長家欽:我們去了解一下,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黃委員昭順:有還是沒有?旁邊這位在搖頭,是有還是沒有?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局長說明。
黃局長明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手頭上沒有相關資料,我們要向檢察署做個調查後,再提供給委員參考。
黃委員昭順:所以你們到今天為止也不知道結果是什麼?
陳署長家欽:因為已經移送給地檢署,是地檢署負責偵辦,我們就沒有辦法去追蹤。
黃委員昭順:部長,本席現在要講的是,要做也不要做得這麼難看啦……
徐部長國勇:委員,他們移送後,是否要起訴是地檢署的事情,我會請他們把資料提供給你。
黃委員昭順:現在行政院的企圖是什麼,大家很清楚……
徐部長國勇:假消息該處理就是要處理啊……
黃委員昭順:當然要處理!
徐部長國勇:尤其像災害防救法,那個會危及到救災人員的生命、身體安全,例如這裡明明就沒有火災,他喊有火災,當然要處理啊!
黃委員昭順:部長,你說假消息,你說災害防救法,也可以,我們再舉個例子來講,去年外交部有位外交官後來自殺了,當時大家都說是因為假消息所以引起什麼什麼等等……
徐部長國勇:事實上這個已經證明是假消息了,日本也證明了!
黃委員昭順:但是他並不是為了假消息而自殺的,他的太太也把遺書內容正式發表新聞……
徐部長國勇:這是在解讀上,有人說這個是假消息,日本也報導得很清楚啊!
黃委員昭順:部長,解讀是什麼跟實際狀況是什麼?因為行政院現在幾乎把這些東西列為明年選舉最重要的手段,包括中選會主委……
徐部長國勇:沒有,這不是手段,處理假消息是為了社會的安定,不是手段。
黃委員昭順:包括連中選會的主委都可以提名具有這麼深厚黨籍的人士,說是只要停權就可以進來,部長,大家都在看,中選會主委是何其重要,他是裁判,再怎麼野蠻,我們過去提名的……
徐部長國勇:中選會不是我管的,你問我,我沒辦法回答,那是另一個部會……
黃委員昭順:我現在就是在跟你說行政院用這個方式,包括假消息也一樣,都是如出一轍的在做這些事。
徐部長國勇:沒有啦,假消息不會是這樣的,假消息就是要維護社會安定。
黃委員昭順:而且假消息的部分,包括這裡面甚至還……
徐部長國勇:違法就是違法,違反就要辦,不能違反……
黃委員昭順:還可以弄到無期徒刑,這是何等……
徐部長國勇:那是侵害到生命,你要看構成要件,是不一樣的,如果散佈假消息害人家失去生命,情節當然比較嚴重,這個東西是不一樣的啦!
黃委員昭順:部長,每一件事情都可以受公評,每一件事情在外面大家都在看,我們希望2020的選舉是一場公平的選舉。
徐部長國勇:當然啊!
黃委員昭順:不要每天在這裡改遊戲規則,否則這就是奧步,這就是典型的奧步!
徐部長國勇:沒有啦,不要這樣解釋,這樣解釋不公平!
黃委員昭順:雖然署長還沒有回覆我,在你們受理的案件中有多少……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跟地檢署聯繫,請他們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黃委員昭順:你把資料給我,如果假借這些東西來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民進黨對於去年九合一選舉的結果,相信民進黨也應該要去反省,如果連這個都不知道反省的話,又用遊戲規則企圖來改變選舉的結果,我想人民還是不會接受的。
徐部長國勇:沒有啦,危害社會的假消息,犯罪該辦就是要辦,這樣牽扯下去就太過了!
黃委員昭順:這個時間點的巧合讓大家無法接受,包括NCC主委被請辭,包括中選會……
徐部長國勇:NCC主委已經講得很清楚,他是自己請辭的嘛,報紙也登了啊!
黃委員昭順:就被請辭嘛,大家都知道他被請辭嘛!
徐部長國勇:不是這樣啦!
黃委員昭順:你就不要在這裡拗這個了!
徐部長國勇:沒有,我是說這件事已經很清楚……
黃委員昭順:這就是奧步!大家都……
徐部長國勇:行政院已經講得很清楚,他是自己請辭的,這也不是內政部的事情啊。
黃委員昭順:行政院當然要這樣講,要不然行政院要怎麼講?
徐部長國勇:這也不是內政部的事情啊!
黃委員昭順:我現在是把所有的奧步在這裡舉例給人民知道,不要用這種方式企圖改變選舉,謝謝。
徐部長國勇:你自己這樣解釋沒道理!這樣解釋不公平啦!
黃委員昭順:因為主席站起來了,我就不再多說了。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我想請教你幾個有關毒品的問題,其實最近警政署查毒品查得很厲害,你們還有一個專案,我們就來看一下相關數字。106年的刑事案件中,毒品大概占20.14%,大概有5萬9,000多件,107年確實也有降下來,只有占19.68%,約5萬5,000多件,一年少了大概4,000多件。最近你們提出一個安居緝毒專案,這個緝毒專案看起來成果豐碩,署長要不要稍微講一下緝毒專案現在的狀況怎麼樣?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從三個面向來看,第一個是在國內掃蕩藥頭、上游製造工廠,第二個是關口,就是不讓國外毒品走私到國內,第三個是跟國際警察的合作,把這個毒品堵絕於境外,這三個面向……
李委員俊俋:你說有三個面向,第一個是阻絕境外、第二個是不准進來、第三個是如何管制進來的……
陳署長家欽:如果有製造工廠,我們馬上掃蕩。
李委員俊俋:我們看到這些東西,其實成績都還不錯。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強調蘇院長所講的要打造無毒家園。請問署長,這個專案現在結束了沒有?安居緝毒專案是從幾月到幾月?
陳署長家欽:從去年安居專案第一波、第二波,到今年已經是第三次了,我們每一次執行完畢以後,無論是查到走私的地下製造工廠或是藥頭,都還會向上溯源,所以還要有一段的偵查時間,成熟了,我們再發動第三波。
李委員俊俋:沒有錯,基本上這個專案就是一波一波在做的,而且還要溯源,我的意思及重點是,當然要給所有警察同仁一個鼓勵,因為他們真的很辛苦……
陳署長家欽:謝謝委員。
李委員俊俋:這個部分也做得成績斐然,但最重要的是要持續,比如說,嘉義市最近有一個車禍,駕駛人自己精神恍惚撞車而發生車禍,結果從他身上搜出好幾包安非他命,這個也是要繼續努力的方向之一嘛,對不對?
陳署長家欽:這個絕對要禁止,因為這會危害到善良用路人的生命。
李委員俊俋:當然,這個我們都要處理。包括剛剛提到的海關查緝,來源追蹤、毒品勒戒、反毒宣傳等都要做,而最重要的就是持續毒品查緝、落實無毒家園,這是我們最重要的目標。
陳署長家欽:這是政府的重點政策。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要問的是,警方在毒品查緝的取證上到底做得夠不夠?署長,現在如果抓到煙毒犯有沒有經過驗尿的過程?
陳署長家欽:如果是現行犯,也有查獲到一些毒品,經過快篩,我們一定要強制取尿……
李委員俊俋:其實有兩種途徑來驗出他有沒有吸毒,一個是尿液,一個是毛髮,這兩種途徑可以……
陳署長家欽:我們現在大部分沒有採驗毛髮的部分,而是以驗尿為主。
李委員俊俋:如果是現行犯的話,一定是以尿液為主。
陳署長家欽:是。
李委員俊俋:請問可不可以不接受尿液檢查?
陳署長家欽:對於毒品人口,我們有要求3個月要驗尿一次,這是根據毒防條例的規定。
李委員俊俋:這些是已經抓到的嘛,但第一次抓到的時候如果要檢驗到底他有沒有吸毒,而他又說沒有的話,問題就來了,我們就要透過驗尿來確定他是否吸毒,請問驗尿過程的步驟與程序是怎麼樣?
陳署長家欽:法務部每一年會提供我們必驗尿的毒品人口,我們會把這些名單轉給各縣市警察局,派出所就會通知他們來驗尿,這是強制驗尿的部分。
李委員俊俋:署長,可以拒絕驗尿嗎?
陳署長家欽:不可以,這是毒品人口。
李委員俊俋:我舉幾個例子,你聽聽看這到底有沒有什麼問題?第一個例子,警察要求他驗尿,提供尿液後才給早餐,不然就沒有早餐吃,請問這樣可不可以?
陳署長家欽:報告委員,這要看個案,看這個個案是屬於現行犯還是必驗尿的毒品人口。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我們來看第二個案例,警察把這個毒販關在廁所裡,並表示必須尿出來後才可以出來,沒有尿出來就不能出來,請問這樣的取尿程序是否符合程序規定?
陳署長家欽:如果是必驗尿的這些毒品人口,有時候因為喝水少而尿不出來時,我們就會請他多喝水,這是正常的行為。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擔心的就是這個問題,因為我剛剛提出的這二個案例,後來都被檢察官認為因為你們取樣的方式、程序違法,所以統統不起訴,其中一個發生在板橋分局,這二個都有這樣的現象,所以我剛才特別說過了,要驗尿、要處理都是規定的步驟,一定要照步驟來做,這樣才有辦法符合相關的規定。有關這個部分,我要拜託署長,一定要嚴格要求每一位警察同仁都必須這麼做,因為有太多的案例都是因為取樣的過程不合法,另外還有警察偽造文書更改日期的,這些才是我們真正要去約束的。警察同仁都很辛苦,這個我了解,但是有部分警察同仁沒有照規矩做,就會造成這樣現象,好不容易抓到了,結果發現取樣違法,所以不得作為證據。
陳署長家欽:對於程序正義的部分,我們一直都有在要求,如果有一些個案有違背的,我們會做內部的檢討、改進。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知道這些個案並不多,但是個案的部分,你們必須要求非常詳細,否則會導致一個情況,那就是只要有這樣的現象他們就會拒絕驗尿,如果沒有經過合法、正當的程序,檢察官就會認定你們是違法取證。這個問題會影響到我們查緝毒品的目的、動機及結果,這個才是我們真正要注意的。
陳署長家欽:是。
李委員俊俋:另外還有發現警察同仁自己吸毒的,這個當然是少數、是個案,但是對於這部分,我要拜託署長去嚴格要求。
陳署長家欽:我們對這些員警有吸毒的……
李委員俊俋:一定要嚴格要求,因為被抓到的這位員警還不是第一次,已經是累犯了,但對他的處分只是調離單位而已。對於這個部分,我要求署長在這裡要具體的告訴大家,你們一定嚴格的督導。署長,你們要督導的項目包括兩個部分,一個是取證一定要按照程序,第二個是嚴禁有警察同仁自身吸毒,如果吸毒就一律撤職,可不可以這樣?
陳署長家欽:只要吸毒當然就要移送法辦,移送法辦後,我們也會追究行政責任,包括主管的行政責任,我們都會要求。現在警專、警大根據毒防條例對特定人士的尿篩也已經在做了,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是從源頭來開始管理。
李委員俊俋:署長,我今天特別請教你這個問題,其實是要提醒你,警察同仁非常辛苦在防制毒品,
陳署長家欽:我們不希望個案影響到整體警察的形象。
李委員俊俋:對,確實成績也不錯,但是必須非常重視這些細節,特別是取證細節與程序一定要按照規矩、按照步驟來做,不能便宜行事,也不能因為要趕快處理還去更改日期,這就是違法取證,就破壞了我們原來的規劃,也破壞了我們查緝的結果,這樣都不是好現象,麻煩署長嚴格要求,好不好?
陳署長家欽:是,一定會照辦,這個我們會嚴格要求。
李委員俊俋:這個很重要,不然會影響到警察的士氣,謝謝。
陳署長家欽:謝謝委員。
主席:請蔣委員絜安發言。
蔣委員絜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兩天新聞媒體的焦點是82歲的旅美法學專家邵子平,他因為辦理中國身分證被內政部移民署註銷了戶籍,不過他認為內政部移民署的作為是違憲的,揚言要告移民署。昨天晚上有一位白色恐怖的政二代─魏廷朝的女兒魏筠,他說邵子平的問題是國際問題,是時代的悲劇。部長,針對這樣的說法,以及移民署可能會被告的問題,你有什麼看法?要怎麼因應?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就是依法辦理,撤銷就是撤銷,既然違反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申請中國護照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那我們就撤銷他這邊的戶籍,這是法律規定。他不能想保有健保,想在這裡看健保,又想擁有那邊的戶籍,這不應該,所以這沒有什麼,因為我們的法律規定就是這樣子,他是我們的國民,當然要遵守我們的法律,他既然這樣子,我們就按照我們的法律剝奪他一些權利,註銷他的戶籍,健保又因為戶籍註銷而被剝奪,這是法律規定的,我們就依法辦理。
蔣委員絜安:所以沒有時代悲劇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哪有什麼時代悲劇?他可以選擇不要去,他不要過去,他在這邊就擁有健保,為何他要選擇那一邊呢?那邊有一、二千顆飛彈對著我們,所以以時代悲劇這樣的理由,我個人認為是將之整體籠統化,不應該這樣講。我覺得他若想享有健保,很簡單,他就將中國的國籍放棄、註銷,這樣就可以恢復國籍,我們應該就是這個樣子。
蔣委員絜安:好,本席也贊成內政部依法而行,臺灣是民主法制的國家,我們還是要以法制來處理這樣的事情。
徐部長國勇:當然,我們是依法行政。
蔣委員絜安:接下來,我關心的是役男的權益問題。前陣子有一則新聞提到役男辦理護照的期限延長一事,原本只有3年,2014年放寬為5年,外交部近日預告要修法,打算再放寬國內接近役齡男子及役男的護照限期,不再限縮,同時也配合取消護照加蓋兵役管制的戳章。
徐部長國勇:是,沒錯。
蔣委員絜安:一旦未來修正通過之後,役男的護照期限將會跟一般國人一樣,正常可以到達10年?
徐部長國勇:是。
蔣委員絜安:預估將會有100萬人可因而受惠。本席請問部長對這樣的修法方向是持贊成或反對的看法?
徐部長國勇:我們沒有意見,我們是贊成的,因為本來護照條例這些規定就是由外交部所主管,事實上,他們要放寬這些規定,之前都有做一些跨部會的協商,所以這部分沒有什麼問題,我們的役政署也沒有意見。
蔣委員絜安:所以基本上內政部的立場是贊成的,兵役的管制當然不應以限制護照作為……
徐部長國勇:該管制的還是會管制,比如說還沒有當兵的人,我們這邊會有一些紀錄,這些都會有,不會沒有。
蔣委員絜安:對,但是本席想要提醒的是,根據實際上清查作業來看,目前相關的清查作業是有問題的,也就是在兵役管制上,我們看到對役齡前男子的返國期限是沒有明訂的,只能透過列入事故名冊來列管,定期清查他的出境紀錄。役政署的資料也顯示,根據70到75年次未役役男當中,有1,174人是在役齡前出境,對於役齡前出境的男子,如果他們在屆滿36歲的那一年年底12月31日沒有返國的話,就會除役,這就形同免除他的兵役,這樣是不是變相縱容逃兵呢?
徐部長國勇:其實有關逃兵的部分,可以看出我們的逃兵人數正在減少,事實上我最近有接獲陳情案,有很多人急著回來當兵,我覺得有些是他們個人價值上的取捨,也許其價值的判斷錯誤,當兵是我們的義務,所以我最近碰到好幾個個案,我也指示役政署長說這些人想回國,希望徵兵期間儘量能配合他們,我現在接獲很多人是想回國當兵,他們也急著回來當兵,當然委員的資料沒有錯,其實有些人縱然沒有出國,在國內也會有逃兵的狀況。
蔣委員絜安:本席認為目前以列冊方式來清查役男的出入境情況是沒辦法維持兵役的公平性,希望內政部可以檢討提出改善的方案。
徐部長國勇:是。
蔣委員絜安:另外,除了透過滯留國外來逃避兵役,剛才部長也提到許多在國內的人也申請了在學緩徵……
徐部長國勇:也是一樣有。
蔣委員絜安:來規避服兵役……
徐部長國勇:有的讀研究所讀了好久,最後畢業了,他竟然也除役了,這種情況都存在。
蔣委員絜安:是,根據內政部抽查30所大專院校的資料,結果顯示在106學年度辦理緩徵的資料有1,153件,但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函送的只有522件,比率高達45.27%,顯示這部分也有很明顯的缺失,因為現在這樣的緩徵是透過學校跟公所、縣市政府去申請,這樣的工作似乎耗日費時,其實就是沒有很明顯的成效,也欠缺即時性及準確性,在這部分我們也常聽到有一些藝人為了個人的事業,透過註冊學籍來逃避兵役……
徐部長國勇:他們跑去讀書卻一直讀不畢業。
蔣委員絜安:繼續他的演藝事業,事實上就是閃避兵役,明知有這樣的問題,而且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這種事情透過媒體的宣導,我覺得是很不好的事情。
徐部長國勇:所以現在也有學校覺得時間到了要辦理退學,我們也跟教育部進行相關的聯繫,現在有些學校不收這樣的學生,委員也看到報紙報導,有些學校乾脆不收這樣的學生,因為媒體一報導,會使該所學校的校譽受損,大家會認為這所學校專門讓人家逃避兵役,導致學校名聲不佳,所以他們就不願意接收這樣的學生,所以有時輿論的力量有效。
蔣委員絜安:如果學校拒收這樣的學生當然是很好。
徐部長國勇:已經有這樣的狀況。
蔣委員絜安:但是仍要請部長責成所屬……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跟教育部及相關單位進行聯繫。
蔣委員絜安:針對役男緩徵登錄效率不彰的問題,本席還是希望能夠儘快改善。
徐部長國勇:是,我們來聯繫加強辦理。
蔣委員絜安:說是保留學籍,可是事實上卻無在學的事實,藉以逃避兵役,這真的是一個很不好的示範,對年輕學子來言,是一個誤導觀念的作法。
徐部長國勇:因為他們沒有在學及上課的事實,屆時教育部會處罰那所學校,可能該所學校的補助款會因而被減少,所以其實他們也會怕,乾脆日後不收的原因就在這裡。
蔣委員絜安:是,本席就是要求部長責成所屬及各縣市政府要求各校針對這樣的學生及案例要予以退學,要拿出積極的作為,謝謝部長。
徐部長國勇:是,我們加強聯繫及處理,感謝委員。
主席: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上次質詢到有關規範假新聞、假消息的事,你認為目前假新聞及假消息的散播的確是很嚴重,我提出假新聞、假消息的防制可以透過區塊鏈這樣的科技方式去驗證假新聞、假消息的來源,請問自我上次質詢至今,你們有提出何種方案嗎?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已經責成資訊中心進行相關的研究。
許委員毓仁:他們沒有來找我,他們來找我都講別的事,根本沒有說這件事。
徐部長國勇:是委員找他們說eID。
許委員毓仁:對,我知道這件事情你有交代下去,但是他們完全沒有動作。
徐部長國勇:他們會有動作,這還要再跟行政院……
許委員毓仁:因為你對這件事情不重視,所以他們來的時候都是顧左右而言他,我要請你重視這件事!
徐部長國勇:OK,我跟他們再交代一次。
許委員毓仁:我在這裡講,你就隨便回答一下,說「好、好、好」,回去都當作是放屁!
徐部長國勇:不會是放屁,委員說的事情不會是放屁。
許委員毓仁:你上次曾說過,你認為那個平臺確實對假新聞、假消息的散播要有負載的作用,你希望NCC對在平臺散播假新聞、假消息訂定罰則,現在NCC主委換人了,請問你目前的考量為何?
徐部長國勇:因為NCC與我們是平行單位,像假新聞的部分就是羅政委在處理,所以我都有把這些意見都交給羅政委,包括選罷法或之前災害防救法的假新聞部分,是他在做相關的協調工作,這個他會繼續協調。
許委員毓仁:你現在還是認為,平台應該要對假新聞的散播負一定責任,是不是?
徐部長國勇:平台要負責是要看狀況,我想這部分就他們去做相關研究,但選罷法有規定,經由法院要求,對於這些電子媒體、新聞媒體,如果認為必須要在48小時內下架的話,那他們就下架,所以他們就有一定的責任。
許委員毓仁:我覺得你在這邊回答的時候還是要小心一點,因為你說要要求NCC制定罰則,你有能力要求NCC嗎?
徐部長國勇:我不是要求NCC,我們跟他們協商。
許委員毓仁:誰可以要求NCC?蘇貞昌說了一句話:「誰都管他不到,但他也什麼都不管!」結果NCC主委就下台了。
徐部長國勇:我不會要求NCC,它跟我是平行單位,我怎麼要求?
許委員毓仁:你不能這樣講嘛!說你去要求協調,但他們是平行的、管不到的單位,你可以這樣搞嗎?
徐部長國勇:沒有,我哪有要求他們,我不會要求他們啦!
許委員毓仁:你剛剛的確是講你「要求」啊!
徐部長國勇:不是,我是說這一些東西是NCC主管的,不是我們主管的,我不能指揮他們,NCC跟我是平行單位,而且他們是獨立機關啊!
許委員毓仁:這個講清楚就好了,大家要懂得分權、分治的概念,你不能這樣說。
徐部長國勇:我不會去侵犯到其他部會的職權。
許委員毓仁:大概在前幾天,瑞典哥德堡大學的研究單位公開最新的研究資料顯示,全世界受到外在新聞資訊及媒體力量影響最大的國家是哪一個?
徐部長國勇:應該是臺灣吧!
許委員毓仁:就是中華民國。
徐部長國勇:對,就是臺灣。
許委員毓仁:前陣子也有外媒指出,其實臺灣是處於資訊戰爭的狀態。
徐部長國勇:有媒體這麼報導過,我有看到這個報導。
許委員毓仁:那你的看法是什麼?
徐部長國勇:事實上最近有媒體人遭到了很多恐嚇,IP就是來自中國;還有一些傳過來的假新聞,我們查出來的IP也是在中國。譬如我們在選舉的時候有一個假新聞的資料,那個IP查出來都是在中國,但中國就不協助我們,所以卡在那裡。
許委員毓仁:所以我說這個問題很嚴重,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的確是嚴重。
許委員毓仁:事後我可以再提供這份資料給你看,我們受影響的程度竟然比中東的伊斯蘭教國家還要高,受外來資訊而影響本國內部言論的程度,在全世界之中我們是最高的。
徐部長國勇:委員說的問題我確實也很憂心,事實真的是如此。
許委員毓仁:不管哪一黨執政都必須要去面對。
徐部長國勇:當然。
許委員毓仁:我上次質詢時說,內政部要面對這個問題,你回答說你們願意去參考現在最新科技的使用方法。那我就再一次要求你們對這件事情要重視,你不能在這邊回答我了以後,結果下面的人都沒有在處理這個事情。
徐部長國勇:我們很重視,所以你看我們的相關法案已經送到行政院,災害防救法的部分也送到貴院來了。
許委員毓仁:上次我說用區塊鏈去驗證假新聞的事情,我希望你好好跟下面的人交代,不要派一個人來應付我,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好,我會請他們研究。
許委員毓仁:不能只是研究,請他要好好地就這件事情提出一個解決方案。你在這邊回答我了嘛!
徐部長國勇:沒錯,我會請他們來研究……
許委員毓仁:一言九鼎,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這是跨部會的,還要NCC的幫忙。
許委員毓仁:另外一個問題,我們明年會發eID,那請問一下,包含整個細部規劃和標準作業程序,目前時間點是……
徐部長國勇:這個規劃案剛剛發包而已。
許委員毓仁:上次我講到,上次換發是十幾年前的事了,這次我們有心要做,不要只從石器時代進步到青銅器時代,要看看世界上的潮流是如何。上次你們的人來跟我說,我們現在eID的做法是把身分證跟自然人憑證兩者加起來,這個別的國家十幾年前就在做了!請問一下,為什麼我們要做十幾年前別人就做過的東西?我們已經比別人慢了十幾年,現在還要花40.6億元做,請問每一個人所花費的錢是多少?可不可以用心一點,就這些資訊及科技,其實可以好好去做!
徐部長國勇:委員的意見他們都聽到了,但因為現在規劃案才剛剛發包,規格也還沒出來。
許委員毓仁:你的人跟我說我們就是做eID啊!要融入一個重要的T型國家網路骨幹,我跟你講,以現在你們的規劃,跟這件事情是完全沒有關係的,這筆錢花下去就等於砸到水溝裡面去!
徐部長國勇:現在才在規劃中,委員就說是砸到水溝去,這樣太武斷了。
許委員毓仁:但他們跟我說現在差不多都已經決定了、就是這樣,沒有什麼改變的空間了。
徐部長國勇:要改變什麼,委員也可以提出意見。
許委員毓仁:好,我會提出意見,我星期五會辦一個公聽會,針對eID的部分。
徐部長國勇:我會派人參加。
許委員毓仁:希望你們這邊可以敞開心胸,聽一聽外界的意見,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一定的,每一位委員的意見我們都會聽。
許委員毓仁:這很重要,所以我一直跟你說,這件事情你們要好好深思。
徐部長國勇:一定會派人參加,委員放心。
許委員毓仁:都十幾年了,現在才要換身分證,把它做好嘛!
徐部長國勇:我在立法院也辦過公聽會,行政機關一定要參加,委員的意見一定要……
許委員毓仁:如果還在規劃階段……
徐部長國勇:還在規劃階段。
許委員毓仁:我希望部長請你下面的人敞開心胸,聽取意見。他跟我說這個事情規劃完之後會有公開瀏覽期,大家都知道公開瀏覽期根本沒有用,因為改的機會並不大,所以在這個階段我希望你們能把意見聽進去,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就委員的意見,現在相關單位都在這裡,戶政司也在,因為今天司長有另外一個會議……
許委員毓仁:我知道。
徐部長國勇:你的意見他們都有聽到,我也講了,委員的意見一定要重視,怎麼可以不重視!每一個委員的意見我們都會重視,大家也都聽到了。規劃案剛剛才發包而已,我們會把這些統統納入,包括你辦的公聽會之意見,我們都會把它納進來。
許委員毓仁:好。
徐部長國勇:我們納進來,大家都來參考,集思廣益以做得更好。
許委員毓仁:好。我再把瑞典的新研究資料拿給你看,就臺灣現在的狀況,你們要參考一下。
徐部長國勇:好,感謝委員。
主席(蔣委員絜安代):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主要是處理相關預算的解凍案,請教一下,老舊建物的耐震補強、都更或是要做拉皮,所謂拉皮就是整修外部的處理,是不是內政部這邊的業務?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請營建署說明。
林委員為洲:好,營建署署長也一起上台。今天我的訴求比較簡單,最近我們在新竹縣做一些考察,包括內政委員會也去考察,而前一陣子我跟經濟委員會協商,孔文吉召委亦安排業務考察。我們看到了一些問題,就舉芎林鄉為例,因為那麼細的問題你聽得懂,所以才講給你聽,如果是其他人,我看他也搞不清楚這些鄉鎮在哪裡,但是徐部長對新竹縣很熟,所以我們就把問題講細一點。芎林跟大部分有兩萬多人口的小鄉鎮型態差不多,這些也不能說完全是偏鄉,但有山坡地,是客家人聚集的地方,通常的型態是有一條街道,差不多就一條而已,新埔、關西、芎林都類似,竹東就大了一點,而竹北已經是都會化。這些小鎮現在都面臨到一個問題,以前的都市規劃,因為車子不多,唯一的街道都很狹小,但所有的生活機能跟行政機關都位在那條街道上,每一個鄉鎮大概都是這個型態,芎林很明顯就是有一條街道,它的鄉公所、市場、生活機能及商業區也都在那一條街道,但是兩邊的房子都蓋了,所以也沒有辦法改建。芎林全鄉最主要的街道現在已經改成單行道,因為實在太小。你也知道改成單行道,鄉公所在那裡,市場也在那裡,農會也在那裡,老百姓的生活機能都在那裡,他們常常要去洽公,而這幾個機關都是老百姓最密切的機關,卻變單行道又沒有停車場,真的很不方便,但是又一定要去,因為小鄉鎮所有的機能都集中在那裡。我們去芎林考察了兩次,第一、它的鄉公所就在單行道上,既沒有停車場又是單行道,老百姓洽公都很麻煩。現在契機來了,當地有一個重劃區,縣政府有一塊機關用地可以給他們,所以用地的問題解決了。現在的問題是要興建新的行政大樓有困難,一只有年1億多元的年度預算,一棟大樓行政大樓蓋下來,大概要1億元或七、八千萬元以上。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但是他們的錢拿去買那一塊地了,那個鄉長好像……
林委員為洲:對,縣政府也不可能無償移撥給它,所以逐年編列預算,因為沒有辦法一次付清,因為一年只有1億多元的預算。
徐部長國勇:我那天碰到鄉長,他有跟我說。
林委員為洲:政府有時候是僵化,可以給芎林鄉公所拉皮,也可以給芎林鄉公所耐震補強,因為都是超過40年的老建物,這些經費都有。不論拉皮或耐震補強都解決不了它的問題,前面的街道還是單行道,旁邊還是沒有停車場。現在有一個好的機會,也就是縣政府提供重劃區的機關用地,卻礙於只能拉皮、耐震補強,就是不能興建,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解決。同樣花錢……
徐部長國勇:鄉長那天遇到我,有跟我講。
林委員為洲:你要解決問題!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我會來解決。
林委員為洲:政府的錢不能僵化到建物可以花兩千萬元拉皮,可以再花三千萬元耐震補強,但是要花五千萬元興建就不行!然後花了錢蓋一棟鄉公所,將來還是不好用。
徐部長國勇:有兩個層次,第一、我們要有錢補助;第二、它要有配合款。
林委員為洲:對!
徐部長國勇:所以這兩個問題都要解決。
林委員為洲:我的前提是耐震補強、拉皮等經費不變的話,也是要花國家的錢。
徐部長國勇:他們把錢拿去買地,所以現在沒錢。
林委員為洲:你不用幫他們煩惱地的問題,那是鄉公所與縣政府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我知道。
林委員為洲:現在是說建物的錢!我要強調的是,政府常常在科目上僵化,因為科目的限制,可以讓它拉皮、耐震補強,同樣要花五千萬元,但花下去是無效的!因為前面還是單行道,旁邊還是沒有停車場,政府卻這樣花錢,然後沒有解決問題。我們要提供好的解決辦法,但是礙於科目,反而很難補助錢給它去興建新的行政大樓。
徐部長國勇:我請民政司去研究。
林委員為洲:這只是一個例子、單一個案,其實每個鄉鎮市公所都有類似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全臺灣都有這種問題,臺灣有很多鄉鎮都是這樣。
林委員為洲:四、五十年的建物位在小街道,又不能把它廢掉,目前為止,它還是行政中心、商業中心集中的地點。行政措施最後還是要服務百姓,如何能夠便民,把錢用在最恰當的地方,真正幫助人民,給他們方便,我舉這個的例子的目的在於,我們要思考解決的方案。
徐部長國勇:感謝委員。
林委員為洲:同樣地,芎林的市場就在鄉公所旁邊,這個市場的狀況更嚴重,它是一棟危險建物,而土地是向私人承租,再兩年就到期,私人不租了。以後就沒有市場,雖然市場的規模不大,只有五、六十個攤位,卻是當地的商業核心。像這樣的問題更需要解決,也是同樣面臨我剛剛所提到的問題,可以補助它拉皮,也可以補助它耐震補強、修修補補,但是就是沒有辦法補助它興建。土地的問題也一樣,在重劃區裡也有市場用地,縣政府與鄉公所也達成協議,現在缺的就是我們得花一點腦筋、想個辦法,幫民眾與鄉公所解決問題。
徐部長國勇:多謝委員,鄉長也有說,我了解。
林委員為洲:請你多了解,我會持續追蹤這樣的案子。
徐部長國勇: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知道現在全臺灣最夯、大家最關注的新聞是什麼嗎?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最近?
陳委員怡潔:對。
徐部長國勇:大概就是兩岸被處罰的那個……
陳委員怡潔:不是!現在每天新聞報導的不是有關選總統的議題,就是瘋媽祖。
徐部長國勇:如果談宗教,當然就是瘋媽祖。
陳委員怡潔:我想要探討的是,搶轎文化造成很多搶轎的衝突。例如這次的事件,警方可能也透過很多地方角頭的座談制約,但最後還是一樣上演全武行。對於這個部分,部長怎麼看?原來的搶轎文化變質,演變成好像地方角頭跨地區秀拳頭,甚至傷及無辜,造成相對的負面印象。部長怎麼看待這個部分,該怎麼處理?
徐部長國勇:我比較不喜歡用「角頭」這個字眼,我都說他們是「陣頭」。我較偏向用「陣頭」。
陳委員怡潔:無論叫「角頭」或「陣頭」,但是造成一些暴力事項或者殃及無辜,我覺得這都是……
徐部長國勇:關於有暴力等情形,我今天要很誠懇地講一句話,迎神賽會仍然不能夠違反法律、治安。如果有違法的情事,譬如攻擊警察,我指示警政署一定依法辦理、抓起來。如果民眾為了搶轎打架而提出告訴者,我們一定處理。另外,有些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我們依法處理,不能違反社會、民間的法律,還是不可以!
陳委員怡潔:這也不是第一年發生,過往就常發生這種搶轎文化事件而造成傷及無辜,本來這是文化卻產生一些負面的作用。到底依過往這麼多年的經驗,我們處理這些事,在警力的布置上或者警力動員是怎樣的處理模式?
徐部長國勇:有關警力,方仰寧局長在還沒上任之前就開始部署,但還是發生。就像歐洲的足球賽一樣,雖然部署了,結果還是有……
陳委員怡潔:重點的部署狀況如何?
徐部長國勇:有關部署,請署長再向委員報告清楚,但發生這些事,我們還是感到遺憾。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警力動員滿吃緊的,因為全員要動員,那……
陳委員怡潔:總共動員多少警力?
陳署長家欽:警力由各縣市警察支援,包括臺中、彰化、雲林、嘉義都是……
陳委員怡潔:有大概的數字嗎?
陳署長家欽:我們沒有統計,而且臨時會增加,因為看朝拜的人來……
陳委員怡潔:因為這不是第一年,所以我沒有辦法接受署長的回答。這是每年重要文化的大事,要如何避免且警力如何配置?
陳署長家欽:每一年的狀況不一樣。
陳委員怡潔:部長,我是認真的,不能回答我,你不知道或是沒有辦法調度!
徐部長國勇:我請警政署與各縣市統計一下。
陳委員怡潔:這應該要相對,這不是……
徐部長國勇:加總起來一定有上千人次。
陳委員怡潔:你們用多少警力配置?怎麼避免重點部署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事實上,每一年的狀況不同,但我知道今年上千人次是跑不掉的,至於每一個縣市動員多少人次的警力……
陳委員怡潔:這部分相對應該提供給委員,讓我們知道。
徐部長國勇:因為現在還正在迎媽祖……
陳委員怡潔:我的意思是,你不能說因為正在迎媽祖,所以不知道動用多少人……
徐部長國勇:不是的,我們知道,一定有的。
陳委員怡潔:這是你們要事前做預備。
徐部長國勇:是,縣市的部分一定有,我請他們提供數據。
陳委員怡潔:不要造成衝突產生,但署長這樣的回答方式讓人覺得沒有責任心,是在推託責任。
徐部長國勇:請署長下次就把各縣市的警力數據蒐集過來,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怡潔:這是文化大事,但每一年卻越打越嚴重,怎麼會是這樣的態度?
徐部長國勇:我請警政署去處理人數及人次,提供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怡潔:我還想請問另一件事,這部分只有部長可以回答,因為連迎媽祖的事,署長都推託責任。昨天警界大風吹,總共有77位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我們也知道警政署副署長已經缺了半年都沒有補,甚至有人臆測搞不好這是內政部跟警政署彼此有心結、人事喬不攏,到底是不是這樣子?請部長說明清楚。
徐部長國勇:這是我們的規劃,因為這牽涉到……
陳委員怡潔:所以沒有心結嗎?
徐部長國勇:沒有啦!
陳委員怡潔:也不是人事喬不攏?
徐部長國勇:我跟署長對於這部分的規劃是有默契的。
陳委員怡潔:什麼樣的默契?
徐部長國勇:因為人事的部分在還沒出去之前是屬於「密」,所以我也不能在這裡講到底要怎麼提,所以這是有規劃的。
陳委員怡潔:懸缺半年的原因呢?
徐部長國勇:其實,跟委員報告,我們有三個副署長,曾經有兩個出缺一段時間,比如周文科副署長退休,也懸缺半年多,因為我們還是要做相關的規劃,大家都知道高階警官異動是有所連動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部長在這裡可以特別澄清兩件事,不是因為警政署和內政部的……
徐部長國勇:不是,我們是有我們的人事規劃。
陳委員怡潔:沒有心結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去做相關協調。
陳委員怡潔:也沒有要用誰造成人事喬不攏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不會啦!再怎樣都喬得攏,沒有喬不攏的,因為警政署屬內政部轄下,是同一機關,我們當然會去處理相關事宜並有所規劃,所以這是有規劃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目前已在規劃中?
徐部長國勇:當然是有規劃的。
陳委員怡潔:那也不可能是政治酬庸,對不對?
徐部長國勇:警察都是事務官,怎麼政治酬庸?
陳委員怡潔:不是,我所謂的政治酬庸是指某人是某一派的。
徐部長國勇:沒有啦!警察每一個都要中立。
陳委員怡潔:這也是有可能發生的。
徐部長國勇:我在這裡也下令,每一個警察都是中立的,高階警官……
陳委員怡潔:這件事就是要部長出來喊。
徐部長國勇:對啦!
陳委員怡潔:你知道我的意思,你是大家長,所以你說的話,大家才會聽信,才算數。
徐部長國勇:警察都是事務官。
陳委員怡潔:對,是事務官沒錯,但問題是有分誰的人馬、誰的派系,這是我們不想看到的。
徐部長國勇:沒有啦!警察是我們台灣人民的人馬啦!
陳委員怡潔:對,這句話就對了,所以我希望你能銘記在心,所以在最短時間內,何時可以找到合適的人把這個位置補上?你可以不用說機密的部分,但最快什麼時候可以讓大家知道懸缺這麼久的副署長是可以補上的?
徐部長國勇:人事布局是一波一波過來的,像現在是三線一的,接下來縣市就要調選一些兩線四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是下一波嗎?
徐部長國勇:再來就是往上再選。
陳委員怡潔:所以下一波時,副署長的位置就會底定了?
徐部長國勇:對,再來就會往上處理。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有關桃園國際機場2011年到去年間,4度遭旅客闖越查驗通道入境的事件,關於這件事情,部長知不知道監察院昨天其實已經要求交通部和內政部要督促所屬單位檢討改進?
徐部長國勇:是。
陳委員怡潔:有沒有掌握這個訊息?
徐部長國勇:有,移民署邱署長一上任,我第一件事就是跟他講要把這件事做好,因為舊航站的縱深太淺,你看現在人家國外新蓋的縱深都很深,當時我們蓋的縱深的確淺了點,因為當時沒有想到這麼多,現在我們就是用其他一些硬體的設施,比如用安全玻璃圍起來,就算要跳也跳不過去,類似這樣,已經都弄好了。
陳委員怡潔:所以部長有完全掌握監察院對於移民署應該要檢討的事項?
徐部長國勇:這我了解,所以我也要求署長一上任,馬上要把這些事做好,現在都有做。
陳委員怡潔:不過監察院叫你們檢討是昨天的事。
徐部長國勇:它說要檢討之前的。
陳委員怡潔:不過是它昨天的意見,所以你有沒有完全掌握?
徐部長國勇:我了解。
陳委員怡潔:我是認為,大家覺得四度發生這樣的事件,其實也算滿嚴重的,而且還……
徐部長國勇:算「漏氣」。
陳委員怡潔:我不好意思這樣說,既然部長自己說了……
徐部長國勇:真的很「漏氣」,事實就是這樣。
陳委員怡潔:所以對於我們的警覺性不足,或者未落實勤務規定所造成的這些問題……
徐部長國勇:是SOP沒有做。
陳委員怡潔:SOP要如何改善?包括剛才部長說的防護設施等等,應該要有效防止闖關案件發生。
徐部長國勇:硬體做好了,軟體比如人員的訓練也很重要,其實那個警報有響,但他們認為是小朋友碰到,就那麼巧,小朋友跟翻過去的人同一時間接觸那裡,結果我們只看到小朋友,沒有想到後面有一個人翻過去,警報同時響起,誤以為已經解決了。所以以後我就要求他們,一定要調錄影帶再看一遍。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不能等事發再來檢討,要如何做整個配套及前置作業……
徐部長國勇:一定會。
陳委員怡潔:並加強機場的查驗工作,我覺得要負起相對的責任,不要最後變成國安漏洞,其實就會變成一個笑話。
徐部長國勇:一定!謝謝委員。
陳委員怡潔:這不只是「漏氣」的問題,變成國家笑話就不好看了。
徐部長國勇:我叫他們要防堵起來並建立SOP,謝謝委員。
主席(張委員宏陸):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跟部長討論有關殯葬的議題,108年度的民政業務有涉及原住民遷葬的公務預算解凍報告,本席要問部長,關於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的改善計畫,你們的目標計畫到底是要如何改善原住民殯葬設施?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細節部分我請司長先跟委員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民政司林司長說明。
林司長清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原住民殯葬設施的改善,主要是因為原住民公墓滿葬,我們希望它能更新,去做一個比較符合當地需求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司長,你的資料中,其計畫目標分成山地原住民族和平地原住民族,既然你們要分,從以前開始,教育也分山地和平地、健康也分山地跟平地,現在連殯葬也分山地跟平地。有關你們規劃的山地原住民鄉談的是什麼?及平地原住民鄉談的是什麼?我就直接講,山地原住民鄉是滿葬,平地原住民鄉則是引導改善。請問部長,有關平地和山地原住民的殯葬習俗,是陋習還是怎樣?為何要一直改變我們的殯葬方式?你們提出要促進環境永續,所以要用環保葬、用火化入塔,可是上一次我有跟部長提過是三地門事件,這是其一,第二……
徐部長國勇:有關三地門事件,我有去了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還記得之前在台東縣有一個卡地布部落反遷葬案嗎?不曉得?
徐部長國勇:遷葬是地方。剛才講的三地門,我後來有去了解,是因為他的親戚搬出去後,後來再回來,所以產生國家賠償的問題,不過剛才委員所提到的山地、平地原住民鄉不同的狀況已經拿掉了,現在沒有了,都一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都一樣?
徐部長國勇:都一樣,包括補助也都一樣,沒有不一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我還是要跟部長清楚說明一下,你們在做殯葬政策的時候,有沒有真正了解原住民的殯葬文化?我們有什麼類型的殯葬形式?
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應該都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了解什麼叫做蹲葬?什麼叫疊葬?什麼叫崖葬?還有甕葬?
徐部長國勇:有關殯葬文化,我們會尊重各原住民族……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有尊重嗎?沒有呀!你覺得原住民不環保嘛!你們應該是要先了解各種安葬的方式,然後再提出覺得適宜的原住民殯葬政策。為什麼整個卡地布部落在反遷葬?遷葬是因為他們要做公墓的改善。
徐部長國勇:遷葬是縣政府在處理的,不是我們內政部在處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是在馬英九時期要改成火葬,要把原住民習俗改掉,所以他們認為「挖我祖墳必遭詛咒」,如果你們把卡大地布的公墓遷葬,你們必遭詛咒。他們要捍衛他們的祖靈地,因為沒有人知道那裡原本就是部落存在的地方,為什麼?卡大地布原本的殯葬習俗就是在自己的住家,所以他們覺得那個是部落,那你們有沒有先瞭解?當你們每一次提出原住民殯葬政策的時候,不要淪為文化霸權,這樣可以嗎?
徐部長國勇:遷葬是由地方政府主導,這是他們的權利。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上位機關可以指導啊!
徐部長國勇:我們來跟地方政府說,要尊重當地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要尊重原住民的殯葬習俗。
徐部長國勇:這不是內政部要他們這麼做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做得不對!你們的目標是引導平地原住民土葬習俗轉型,但是你們對於平地原住民的殯葬政策,我剛剛講了嘛!山地是什麼,平地是什麼,如果是在不清楚、不尊重文化的情況下,一定會造成衝突,我希望民政司和內政部對於這個部分要瞭解。
現在看一下你們編列的預算,107年是1億5,520萬元,108年是1億7,129萬元。好,我們再來看,107年平地原住民鄉通過幾案?108年平地原住民鄉通過幾案?你們知道嗎?根據我手上的資料,108年平地原住民鄉1案都沒有,107年只有3案。
徐部長國勇:承辦人員說有20案。
林司長清淇:平地沒有申請。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平地就是沒有啊!為什麼?
林司長清淇:我還是要向委員報告,我們那個計畫……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那就對了嘛!我就說了,你們的計畫還是有分,還是山地優先!
林司長清淇:不是,我們這個計畫是由地方提出需求,包括葬俗的部分也是尊重地方的處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沒有哦!地方有提出需求,我舉107年為例,你們再回去看地方有沒有提需求,後來都被駁回。
林司長清淇:不是,委員,我們要求他們要開部落會議,而且要取得所有人的同意。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現在再提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要改善原住民的殯葬設施,第一個,你有沒有尊重原住民的文化?有沒有討論應該要怎麼去引導?以紐西蘭奧克蘭北岸紀念公園為例,他們是採用多元的殯葬文化,拋棄引導的思維,傾聽族人的聲音,所以他們的北岸紀念公園同時具備土葬、火葬以及花、樹、灑葬的環保葬,用這樣的方式可以去融合大家不同的需求,那我們只有唯一的選擇嗎?我們的殯葬政策是直接用文化霸權的方式,要原住民全部……
徐部長國勇:沒有,我們還是要聽部落的聲音,經過部落的同意。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部落的同意只有選擇要不要而已,他沒有各種不同的……
徐部長國勇:剛剛司長也回答了,像方才提到的遷葬,我們再與地方政府來協商,要尊重人家,讓他們來處理,因為遷葬不是內政部的權責,你告訴我們,我們就去跟地方政府協商,讓他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是,遷葬是因為必須要引導平地原住民去改善他們的殯葬習俗。
徐部長國勇:關於補助的部分,我會告訴他們,不可以有山地、平地的區分,不必區分,大家都一樣,也沒有區分了啦!司長在這裡也向委員報告說不會區分,絕對沒有這種區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本席在這裡具體的跟部長講,第一個,我們要先瞭解原住民的殯葬文化,然後再討論如何用兼容並蓄的方式讓原住民覺得文化有被尊重,而不是用單一的漢人思考方式。第二個,能不能來試辦這種多元形式、多元文化的殯葬園區?我們應該要摒棄單一思考的模式。第三個,取得原住民的諮商同意和溝通是必要的,我希望內政部能夠扮演監督的角色,這樣可以嗎?
徐部長國勇:殯葬一定是多元,一定會尊重各個原住民族傳統的文化,一定會如此。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部長,先去思考為什麼平地鄉1案都沒有,再來就是我們如何去推動……
徐部長國勇:我要看他們有沒有申請,如果沒有申請當然就沒有,如果有申請……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有申請被駁回,你再請民政司把資料調出來。
徐部長國勇:我再來看,請民政司回去統計一下。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部長,能不能去思考像紐西蘭奧克蘭北岸紀念公園的方式,我們來做一個……
徐部長國勇:我們基本上一定是多元的,我在這邊就直接回答了,一定是這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來思考一下,用原住民討論的方式,在原鄉部落去做一個示範的多元殯葬園區,這樣可以嗎?
徐部長國勇:我們一定是朝多元的方向,絕對是這個方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的意思是說,有沒有這樣一個討論的方式?
徐部長國勇:對,就是那個方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再來,有沒有以這樣的政策方向來做試辦?
徐部長國勇:就是這個方向啦!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個就是你的亮點,部長,你不要再給我耍嘴皮子了!
徐部長國勇:不是,就是這個方向啊!就是委員講的這個方向,多元的政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的1億多元做得出來?只有十幾案你做得出來?
徐部長國勇:這個是補助的部分,我們的政策方向就是委員所講的多元,一定是這樣,我們不會干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希望你找一個原住民地區來討論,做這樣的試辦區。
徐部長國勇:民政司也聽到了,以後就這部分我們會多元去處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最後給司長一點時間來回應。
林司長清淇:關於原住民的部分,其實都是由公所按照族人的需求來提出改善的部分,那我們在補助的過程中,有要求他們要依照原基法開部落會議,而且要跟所有的族人取得一致的處理。至於改善公墓的規劃,我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107年有46案申請,只有3案通過;108年有36案申請,1案都沒有通過,你們自己好好去思考,這樣的預算我會給你們解凍嗎?
林司長清淇:不是,它可能是沒有提出來,或者是不合標準,我們再把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主席(劉委員世芳代):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上也有委員問到,在兩岸關係條例裡面有規定,台灣人民如果領有中國的戶籍或護照,就要撤銷他在台灣的戶籍。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當然,要依法處理。
張委員宏陸:但重點是,如果他放棄了中國的身分,要回復台灣的戶籍,其實在第九條之二寫得很清楚,「前項許可條件、程序、方式、限制、撤銷或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我想請問部長,這個做了嗎?有沒有做?你可以請同仁回答。
主席:請內政部戶政司陳專門委員說明。
陳專門委員子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訂一個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張委員宏陸:有沒有做?第九條之二寫得很清楚,你們做了沒?你就回答有或沒有,這樣回答不出來?
徐部長國勇:委員是不是在問有沒有案子按照這樣來處理?
張委員宏陸:不是,「由內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這個相關的辦法……
徐部長國勇:這個辦法有報行政院。
張委員宏陸:有沒有?
徐部長國勇:有,有這個辦法。
張委員宏陸:好,既然有訂辦法,那我們就應該大聲講,讓人家知道,不然我說真的,台灣人如果去那邊取得戶籍或護照,然後他又要回來,現在中國對台灣的欺壓是無孔不入的,你怎麼知道他回復台灣的身分是要來做什麼?他有沒有可能來這邊從事其他的工作?
徐部長國勇:這個部分當然會有審查機制,這一定有,因為最近就有一個案子正在處理,我們一直沒有讓它過,所以我剛才才會請教委員是不是在問那個案例。
張委員宏陸:不是,我不是問那個案例。
徐部長國勇:委員不是問案例,是問辦法,辦法當然是有,至於那個案例,我們現在還在審查中。
張委員宏陸:好。接著要請教消防署署長,前幾天台塑六輕發生氣爆,到底是什麼原因?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文龍: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的初步調查,它的LPG管有一些洩漏,它有在處理,然後下午就發生爆炸。
張委員宏陸:這麼剛好,早上查,下午就爆炸。
陳署長文龍:它的管線有洩漏,然後在做檢查。
張委員宏陸:對外說是管線老舊,是這樣嗎?還是你的調查報告還沒出來?
陳署長文龍:還沒有,我們初步調查它是在早上有一些洩漏,然後要去處理,結果在下午兩點多就爆炸。
張委員宏陸:好,我記得在敬鵬大火發生後,本席在這邊有要求所有化學工廠的建置要上雲端,署長那時候是說3個月內或是多久要做到,現在做得怎麼樣?
陳署長文龍:那部分全部都完成,在廠裡面有自成的那些管路配件,它是在外面……
張委員宏陸:全部都完成,所以現在的消防員如果遇到這樣子的狀況,他們馬上就可以到雲端找到所有的配置圖?
陳署長文龍:現在圖是先放在值班室,雲端的部分是搭配環保署的化學雲,那工業局現在是他們要提報,我們消防署是暫時先放在值班室、警衛室。
張委員宏陸:放在值班室,雲端的部分還沒有?
陳署長文龍:雲端那是搭配環保署的計畫做的。
張委員宏陸:不是,我只問你做了多少。
陳署長文龍:圖全部畫好,讓我們到現場馬上可以取得。
張委員宏陸:有沒有還沒登錄的?
陳署長文龍:當時要做的危險性場所,在今年全部都完成了。
張委員宏陸:今年?是去年還是今年?
陳署長文龍:我們去年就在做,但是有一部分沒有完成,到今年年初全部完成了。
張委員宏陸:很奇怪哦!我親自打電話去消防署問,轉了3個單位,沒有人可以回答我這個問題。
陳署長文龍:我們是危管組在辦。
徐部長國勇:轉了3個單位都沒有人回答你?
張委員宏陸:沒有辦法回答。
徐部長國勇:署長回去查一下,怎麼會委員在問事情還轉了3個單位?
張委員宏陸:對啊!
徐部長國勇:我們不可以這樣子,要把它查清楚,我們馬上檢討。
張委員宏陸:已經建置多少、登錄多少,3個單位竟然沒有1個人可以回答得出來。
徐部長國勇:照理講不應該這樣子,消防署回去要檢討,委員在問事情,怎麼會3個單位都答不出來?
張委員宏陸:部長,我的重點不是我問不到,這沒有關係,但是如果我問都搞不清楚的話,第一線的消防弟兄怎麼辦?你說你們都做得很好,本席真的很懷疑哦!
徐部長國勇:回去會馬上問清楚。
張委員宏陸:我的重點是在這裡,因為我問沒有差嘛!我在時間上沒有急迫性,但是人家如果發生事情,第一線的人要資料怎麼辦?重點是在這裡啊!部長和署長,你們回去以後馬上處理這個部分,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感謝委員提醒,我們回去馬上檢討。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徐部長國勇: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葉委員宜津、鄭委員天財、孔委員文吉、廖委員國棟、沈委員智慧、吳委員志揚、呂委員玉玲、陳委員明文、李委員彥秀、鍾委員孔炤、柯委員呈枋、蔣委員乃辛、蔣委員萬安、何委員欣純、邱委員志偉及周陳委員秀霞均不在場。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年在舉辦世大運的時候,整個維安狀況搞得亂七八糟,當時的警政署署長下令給萬華分局長陳文智先生,結果竟然叫不動他,當然啦!本席對於警界整個下令的系統以及紀律不是那麼瞭解,我尊重警界本身的運作,結果這位公然違抗署長命令的分局長後來被拔掉分局長的職務,他調回了警政署督察室的靖紀組,負責端正警紀。當然,這個人事調動適不適當,這是屬於行政用人權的範圍之內,但是怎麼會讓一個連署長命令都不聽的人去負責警察的紀律?是不是要教其他下級的警察,以後長官的命令統統都可以不用聽?這個邏輯我不瞭解。本席現在比較關心的是,內政部警政署的辦公室變成他個人在談判私人債務的場所,部長,這會不會太離譜啊?
主席(張委員宏陸):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早上我知道這個訊息,在第一時間就要求署長立即處分,所以署長已經在進行處分了,絕對會做行政處分,我先向委員做一個報告。
黃委員國昌:請署長說明一下,好不好?我簡單的講啦!這位先生因為仗著他的官階很高,前署長叫不動他,那現在您叫得動他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指揮系統沒有問題。
黃委員國昌:指揮系統沒有問題,好,那你打算這件事情要怎麼處理?
陳署長家欽:第一個,他在上班時間處理個人的私事,違反上班的紀律,部長已經交代……
黃委員國昌:恐怕不是只有這個樣子吧!
陳署長家欽:我先說明,針對違反上班紀律的部分,我們先做行政處分,那督察室……
黃委員國昌:什麼樣的行政處分?
陳署長家欽:就是上班紀律嘛!他怎麼可以在上班時間來處理私人……
黃委員國昌:對,你說你要做處分,什麼樣的處分?
陳署長家欽:一定是申誡以上。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會決定?
陳署長家欽:今天就決定了,督察室會簽出來。另外,根據媒體的報導,督察室已經在調查瞭解,如果屬實我們也不會包庇,會依法處理。
黃委員國昌:本席現在的重點,其實不是只有上班時間處理私人的事務,我覺得有時候一些小事是難免的,譬如說人員去7-11繳個電費、水費,我想一般社會都可以接受,大家現在沒有辦法接受的是,他竟然找人到警政署辦公室來喬私人的債務,警政署是一個什麼地方?還不是地方的警察局耶!這是中央的警政署耶!這件事情如果沒有嚴肅面對的話,他要告訴整個社會,告訴所有基層的警察同仁,我們基本的紀律在哪裡啊?我這樣說應該沒有錯吧!
陳署長家欽:我同意委員的說法,這件事情是相當不當的。
黃委員國昌:好,你們內部要怎麼樣處分我都尊重,警界應該要有相關的規範,部長和署長今天已經在國會公開的表示這樣子的態度,我相信對於傳遞給社會一個清楚的訊息也有正面積極的幫助。接下來你們的調查處理需要時間,我都願意給,那最後的結果是不是可以讓我知道?
陳署長家欽:好。
徐部長國勇:今天處理好以後,我會把處理的結果送到委員辦公室。我再次的向委員報告,我一大早看到這個網路新聞之後,我就立即指示警政署,假如他真的有叫人到辦公室來喬事情,一定要做行政處分,現在署長也在處理了,處理的結果一定會送到委員辦公室。
黃委員國昌:本席斗膽給一個建議,我想這位警官一定有他的專長,那警政署要進行怎麼樣的人事調整,這個是行政權的範圍,我也不敢僭越,但是我斗膽的建議,如果自己的紀律狀況是這樣的話,他還適不適當去負責督導別人的紀律,這件事情恐怕部長和署長就要深思了。
徐部長國勇:好,署長聽到了,我想他會處理。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也是大家很關心的問題,你們現在追緝趙嘉寶,進度到底怎麼樣?當初大家是繃緊神經,成立專案小組,做各式各樣的宣示,那台灣社會似乎是習慣雷聲大雨點小,時間過去就過去了,但是對於追緝這種通緝犯,這種重大的經濟犯罪,這個是攸關整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實踐,現在的進度到底怎麼樣?
徐部長國勇:就我所瞭解,高雄地檢署和高雄市警察局都有專案在處理,那委員質詢了,我在這裡也跟署長說,要通令所有的警察同仁,對這個通緝犯要盡全力去處理。
黃委員國昌:人還在台灣嗎?
徐部長國勇:這個部分可能要看警政署相關的資訊,因為我沒有這個資訊,如果沒有出國的紀錄,他應該就是在台灣。
黃委員國昌:署長有這個資訊嗎?
陳署長家欽:沒有出境的紀錄,人應該還在台灣。
徐部長國勇:沒有出境紀錄就應該還在,除非他「坐桶子」出去。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直接秀給署長看,這些都是攸關人民對於公平正義基本追求的案子,陳偉志跑了,繆竹怡跑了,這個大家都知道,那趙嘉寶跑了沒有?葉海清跑了沒有?特別是這個葉海清,他是有警界關係的人,這些重大的貪污犯或是經濟犯罪傷害台灣非常的深,造成很多人的傷害,我再次的懇請部長和署長,對於這些事情要用最嚴肅的態度面對,否則的話,一般基層的百姓每天很辛苦的在討生活,結果這種人在台灣造成了這麼大的傷害,他們拍拍屁股就走人,然後說抓不回來,大家都會懷疑啊!是不是因為這些都是有權有勢的人,所以沒有認真在抓?
陳署長家欽:委員剛才列舉的這些人都是涉及貪污,那貪污都是其他偵查單位在偵辦,由地檢署發布通緝,我們員警只是看到那些通報,並不曉得他涉及的案情,所以……
黃委員國昌:所以我從去年開始就一直想辦法要協調法務部,協調警政署,協調調查局,你們要建立一個完整的逃犯通緝系統啊!
徐部長國勇:對,這個要感謝委員。
黃委員國昌:那你們警察同仁只要手上的電腦敲一敲……
徐部長國勇:其實這個偵辦的過程都不是警察辦的。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知道,但是老實講,如果本席今天質詢的是法務部部長,我跟部長說明,法務部部長會說我手下只有那些檢察官,你要我怎麼去抓?
徐部長國勇:我們警察絕對會不遺餘力的抓到通緝犯,我在這裡也跟署長說,如果抓到這幾個人,要比抓到一般的通緝犯更加的獎勵,所有的警界同仁要一起努力把這些人抓回來。
黃委員國昌:部長,我最後只跟你分享一件事,人民希望看到的是具體的行動和結果。
徐部長國勇:當然、當然,我在這裡就宣布,對於抓到人的員警,我們會特別予以獎勵,重重的給予嘉獎。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天發言。
余委員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選出來的民代,最基層的應該是里長吧?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對,除了里長,還有鄉鎮市的代表。
余委員天:我覺得里長是最基層,也是最瞭解地方的民情。
徐部長國勇:最接地氣啦!
余委員天:對,最接地氣的就是他們,因為老實講,最辛苦的就是他們,民眾家裡不管是有死老鼠,還是夫妻吵架,任何事情都要找里長。
徐部長國勇:里長就像土地公和土地婆。
余委員天:對。有很多基層的里長都向本席反映,說里長有時候做得要死,但是如果有一點點事情,他們就要負很大的責任,所以他們是建議,里長如果能夠做5任以上,是不是可以比照公務員?
徐部長國勇:退休金,委員說的我瞭解。
余委員天:要5任以上,只有1屆是不可能的,因為5任以上就已經超過20年了,他們也是領政府的錢,這些里長都向我反映,他們做得要死,一輩子就是在當里長,有的還超過5任。
徐部長國勇:有的做了30幾年。
余委員天:對,所以是不是能夠修法?只要當了5任以上,沒有出任何差錯的,就列入公務人員的退休金來處理。
徐部長國勇:現在里長的定位,他到底是民意代表還是機關的首長?他是介在中間,好像是機關首長,因為他也有印章,但是他又像是民代,那以前沒有退休金,現在要列入,這個會牽涉到錢的問題,我們看看怎麼樣來……
余委員天:看有沒有什麼好的方法,需要我們來提案或者怎麼樣協助,老實講,他們在基層做了一輩子,做了那麼多事情,卸任之後沒有退休金,什麼補償都沒有。
徐部長國勇:我也當過民代,跟他們有接觸,所以我知道,現在就是那個定位的問題。
余委員天:關於這個定位的問題,內政部是不是可以想一下?或者是我們委員這邊也來互相商量一下?
徐部長國勇:民政司再去研究看看要怎麼解決,其實認真講起來,最後都是錢的問題。
余委員天:那當然,可是不要常常提到錢的問題,其實有很多事情是國家需要去做的。
徐部長國勇:所以我們現階段先幫里長保險,包括傷害險和團體險等。如果現在讓里長可以領退休金,用的是地方政府的錢,那地方政府可能會認為中央在慷慨,卻要地方出錢,接下來當然會要求中央出錢,因為這是中央講的。
余委員天:這個當然會有很多問題,但是有時候我們也要替基層考慮,已經有非常多的里長都在向我反映,如果我們能夠想個好的辦法,譬如說5任以上再來處理,1任、2任就沒有,不可能嘛!你要做得夠久,為民服務那麼久也應該要獎勵一下,看看有什麼優惠或者是什麼條件,都可以。
徐部長國勇:這一點讓我們民政司來研究一下。
余委員天:去研究一下,好不好?如果需要我們立法委員幫忙也是可以,看要怎麼處理。
徐部長國勇:如果要我在這裡馬上答應,這是很困難的,這一點要向委員報告。
余委員天:當然,我沒有叫你一定要答應,但是大家要互相研究看看。
徐部長國勇:是。
余委員天:這是最基層,我們要替他們著想,這些里長把一輩子都奉獻給民眾。
徐部長國勇:我有遇到做了20幾年、30年的里長,都是我們的好朋友。
余委員天:對,如果只有一、兩屆,那就不必去考慮。
徐部長國勇:我瞭解。
余委員天:5屆以上等於是20年了,那個可以去考慮看看,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好。
余委員天:接下來要請教營建署署長,你們編列22億3,542萬9,000元,其中有多少是用在老舊房屋改建的計畫?
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欣修:主席、各位委員。老舊房屋改建,如果只是修的話,這是屬於申請修繕,我們有更新的維護,在都市更新可以申請自主更新。
余委員天:我的意思等於是更新,對不對?
吳署長欣修:對。
余委員天:尤其是三重,我之前就講過了,三重是一個非常老的社區,它的老舊房屋實在太多了,三重這些老舊房屋的更新,到目前為止,有幾件來申請?
吳署長欣修:自主更新如果只是做拉皮申請,現在全國的申請件數非常少,主要都是印章蓋不出來,
余委員天:對啊!
吳署長欣修:因為它要配合款,屋主自己也要出一半以上。
余委員天:如果是申請都更,現在有多少件?
吳署長欣修:這個我們沒有詳細的資料,因為有的都在地方政府手中。
余委員天:我跟你講,在三重的部分,審查中有2件,核准重建有3件。
吳署長欣修:那可能是指危老重建。
余委員天:也是,不過這個東西你必須要讓民眾瞭解,政府有這個預算,所以你們要來申請,你要讓民眾知道,老舊房屋實在是很危險。
吳署長欣修:是。
徐部長國勇:我們來加強宣傳。
余委員天:一定要加強宣傳,讓他們知道政府有這個補助款。
吳署長欣修:是。
徐部長國勇:我親自來錄個影片,然後在臉書公布,再來請……
余委員天:這樣最好。
徐部長國勇:我親自來錄好了。
吳署長欣修:其實我們今年也有打算文宣……
徐部長國勇:委員和我一起錄。
余委員天:也是可以。
徐部長國勇:你的宣傳效果比我好。
余委員天:不是,我們既然要有政績,你必須要去宣傳讓民眾知道,他們才有辦法去做,政績才會好嘛!
徐部長國勇:不然我們兩個一起來宣傳,好不好?我們來錄個影片。
余委員天:內政部要怎麼處理都可以,你需要我就說。
徐部長國勇:拜託委員一起來宣傳。
余委員天:我希望很多事情不要自己關在房間裡頭做,要讓民眾知道政府有這個打算,告訴大家要怎麼來申請,怎麼來做,不然現在申請的件數這麼少,這要怎麼處理?
徐部長國勇:沒問題,拜託委員一起來錄影。
余委員天:好啦!
徐部長國勇:你錄的效果會比我好。
余委員天:你也不錯,謝謝。
徐部長國勇:謝謝。
主席:請尤委員美女發言。(不在場)尤委員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吳委員志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委員吳志揚書面意見:
案由:本院吳委員志揚,有鑑於役政署發生張姓替代役男於107年底申訴首長信箱遭受霸凌,及108年3月遭役政署內部成員施暴致腦震盪案件,實則有損我國役政之行政形象,亦對役男之權益有其未盡照護之虞。爰此,特向內政部提出書面質詢,盼有關單位於國會議事之明文紀錄中,留下得以釋疑之解釋。
說明:
一、張姓役男於107年底申訴遭職場霸凌後,役政署有無啟動職場霸凌防範機制?離申訴事發多久後方啟動?遭霸凌情事之調查經過為何?
二、經該名張姓役男申訴後,霸凌者本身自第二辦公室調到第三辦公室,此一調動何以可稱之為調職處份?又申訴者張姓役男本身遭調換科室之理由為何?
三、張姓役男於108年度3月間遭推落樓梯間後,便有役政署之公務員數人,再對該役男表示不要報警,請問此舉如何排除為變相的施壓霸凌行為?役政署有無再對要求該名役男不要報警等人,進行調查及究責?
四、役政署於108年度4月4日對外新聞發言,表示該張姓役男遭推落樓梯間之事發後,曾有役政署業管組長欲就此案進行調解。請役政署說明,調解行為之明文行政依據為何?另外有無輔導該名役男就醫報警?抑或張姓役男於推落樓梯事後之就醫及報警等,僅為該名役男獨力完成?
五、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於4/4(四)日對外受訪發言,表示該名遭推落樓梯間之役男無法聯絡上;但就該名役男於當日與役政署多通連絡電話之實而論,與沈哲芳發言之間顯有矛盾,請問沈哲芳之發言依據為何?查證經過為何?若沈哲芳所言為不實,沈哲芳本人有無再行澄清?或受內部之發言不實檢討?
六、役政署迄今對該名役男之關懷措施為何?有無對其法律救濟行為再行輔導?抑或刁難?
七、役政署於張姓役男遭霸凌及施暴之輿論關心期間,多有其餘役男出面反映役政署內部問題及建言,請問如何保障相關役男於事後不會遭受秋後算帳?
主席:現在處理報告事項「二、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6案」,請問各位,對書面報告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作以下決議:有關內政部6案、營建署3案及警政署、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等各1案,及空中勤務總隊2案之凍結項目,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有關書面報告通過的單位,如果沒有其他的案子可以先離開。
現在處理討論事項「一、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7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有異議,有關於內政部「民政業務」凍結二十分之一的專案報告,以及營建署「營建業務」項下經費凍結2,000萬元的專案報告。
主席:就這兩案?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異議?
趙委員正宇:有關於警政署第2目凍結1,000萬元,這個要說明一下。
主席:好,先說明。
趙委員正宇:署長,昨天槍枝又發生問題,這個到底要怎麼處理?以前的90手槍還有三道保險,現在沒有啊!對不對?
陳署長家欽:昨天那個女警完全是個人疏失,她是在裝備檢查,已經把槍都整理好了,她放在槍背帶,結果就這樣自己扣扳機,她不應該這樣扣扳機,如果要扣扳機也是在清槍桶,所以完全是個人疏失。
徐部長國勇:她在這個位置扣扳機,所以子彈從這裡射過去。
陳署長家欽:打到腳。
趙委員正宇:我知道她打到大腿穿過去,我剛剛不是講嗎?以前的90手槍有沒有保險?有嘛!是不是?
陳署長家欽:現在是PPQ,這個型沒有……
趙委員正宇:這個沒有,對不對?我現在講這個問題嘛!那這個手槍會比較好嗎?不安全,有那麼多問題出來。
陳署長家欽:在安全性和性能上,這個是國際很多……
趙委員正宇:會更好嗎?
陳署長家欽:現在只是大家的使用習慣啦!因為它少了一道保險,所以是習慣的問題。
趙委員正宇:像我們以前當兵的時候,使用的是45手槍,它槍頭有一個保險,在把手後面有一個按鈕,另外一個就是撥桿,有三道保險,那90手槍是幾道?一道?
陳署長家欽:滑套一道,上彈匣一道,還有卡榫一道。
趙委員正宇:那現在用的是德國製的新型手槍,你們的教育訓練是不是要做得更好?不然每次都發生問題,連清槍也有問題,昨天是在保養裝備,就像你講的,把它結合起來,她把槍放到槍帶,結果馬上就擊發,要把教育訓練做好,我對這個預算沒有意見,就解凍,好不好?
陳署長家欽:好,謝謝委員指教。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加強教育訓練。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在第1案的部分,我要拜託徐部長,剛剛有3位委員特別提到有關凌友詩或是邵子平,其實在第九條之二裡面已經有提醒,要恢復我們的戶籍和國籍應該是由內政部來擬訂辦法,而不是陸委會,這個有點緊急,也放在民政業務裡面,所以我想要請教一下,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第九條之一,還有第二十七條……
徐部長國勇:就是時間的問題。
劉委員世芳:在第九條之二有提到「前項許可條件、程序、方式、限制、撤銷或廢止許可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擬訂」,因為您剛剛的回答是說陸委會,那現在看起來是內政部擬訂。
徐部長國勇:好,我們立即來檢討,我馬上問一下陳主委的意見。
劉委員世芳:現在有這個程序嗎?有這個許可條件的辦法嗎?
徐部長國勇:有許可辦法,那個是行政院核定,已經發布了。
劉委員世芳:這樣子是吧?
徐部長國勇:對,我們立即來檢討,如果說委員的意見是這樣子,因為這個要跟陸委會跨部會,有時候還是需要政委來協商,如果需要做相關的檢討,我們再報行政院來處理。
劉委員世芳:我是希望越快越好啦!
徐部長國勇:好,我今天就立即和政委聯絡。
劉委員世芳:同時,因為您剛才提到了兩岸人民是採取單一戶籍制度,在中國大陸設籍「或」領用護照者,已經喪失台灣人民身分,這裡不是用「且」,所以在處理什麼村里幹事60幾人的部分,我建議是不是從嚴審查和從嚴處罰會比較好?
徐部長國勇:對,他們如果有這個狀況,一樣要這樣處理,問題是他們沒有申請,他們只是去那裡任職而已。
劉委員世芳:這個我們不知道,我們的資訊不充足。
徐部長國勇:我是說針對這兩個人,我們現在得到的訊息是這樣子,假如有他拿到護照的訊息,我們會立即撤銷,這個沒有問題。
劉委員世芳:這個撤銷的程序當然是依照法律,但是那個回復的程序,我剛剛有提到……
徐部長國勇:對,我們來檢討回復的程序。
劉委員世芳:希望要從嚴來審查,好嗎?
徐部長國勇:是。
劉委員世芳:好,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絜安發言。
蔣委員絜安:我要針對的是第7案,第2目「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凍結1,000萬元,其實本席和洪宗熠委員都有提案,主要是針對先前的線上申辦率偏低,我們認為這個系統的效益值得懷疑。本席看到移民署的專案報告,移民署有函請仲介協會及大專院校來協助宣導線上申辦,同時利用網路還有實體的文宣來加強宣傳線上申辦的優點,也會透過移民署和服務站,還有設置客服專線來宣導,用各種方法便捷外國學生來申請,也會考慮增加四大超商的繳費,增加線上申辦的件數來提升效益,所以這個外籍勞工線上申報系統在107年第4季已經成長了38.1%。至於另外一個外國與外僑學生線上申辦系統,在第4季的成長偏低,只有9.1%,所以後續的成長和配套還要請移民署再多留意,本席是支持預算解凍,謝謝。
主席:除了剛剛高潞委員提到的那2案,還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意見的案子我們就先通過,有意見的案子我們等一下來協商,好不好?林委員,你對哪一案有意見?
林委員麗蟬:其實我們的案子剛剛都有拿出來和部長、署長討論,原則上部長也有口頭答應,可是本席要再強調一次,我期待真的去完成它,我不知道部長這邊能不能達到我們要的。
徐部長國勇:感謝林委員,我剛剛已經答復林委員,委員所講的案件我們都會來做。
林委員麗蟬:第一個是針對寒假的部分取消……
徐部長國勇:這個已經恢復了,沒有問題,這個一定會做。
林委員麗蟬:取消我們新住民原本做了很久的寒假部分。第二個是新住民基金回撥的部分,對這部分,部長好像去年有承諾過我們……
徐部長國勇:有關補助10億元的部分,我們已經送行政院了,而且主計長在上次預算協商時也做了回覆,所以,補助10億元絕對沒有問題,至於今年要用的錢絕對足夠,請委員放心。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你們裡面的錢絕對會夠,但到明年如果不夠時該如何處理?
徐部長國勇:應該不會不夠。
林委員麗蟬:對這部分,我們期待能整個撥補回來,其餘就是我早上有問過的部分……
徐部長國勇:另外,有關業務的部分,以後學生可以不必透過學校,直接自己上網完成,我們預計到6月這部分就會全部完成;至於剛才蔣委員問到外籍移工的部分,到8月也會全部完成。
主席:林委員關心的部分是不是已經OK了?如果問題都解決了,請問各位委員,對沒有異議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就先予以解凍?(無)無異議。
現在休息2分鐘,稍後我們針對高潞委員的意見進行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宣讀協商結論。
林委員麗蟬:本席還要再問一件事,就是我們剛才是不是只有把移民署的預算解凍,還是整個內政部、營建署的部分也都包括在內?
主席:在休息之前我有問大家對今天的預算解凍案4個案子有無異議,當時大家都沒有異議。
林委員麗蟬:主席剛才說4個議案是包括4個單位嗎?
主席:對,剛才我是就全部4個案子徵詢過大家的意見。
林委員麗蟬:因為我們黨團針對警政署有提了幾個案子,我不知道剛才的協商跟之前的協商方式並不一樣,不過,我還是尊重主席的處理。
主席:跟林委員報告,剛才在進行協商之前我有針對全部的解凍案徵詢在場委員的意見,因為大家都沒有意見,所以,我們就針對有爭議的部分進行協商。
林委員麗蟬:可能因為本席質詢的時間比較晚一點,所以,沒有聽到主席有這樣講。現在部長既然也在座,對我們就警政署執行通譯費所提出的要求,是否等警政署提出改進方案之後,我們再解凍相關預算?
徐部長國勇:關於這部分,我們還要先跟院會提出報告。
林委員麗蟬:只要你們把報告送過來,我們就會解凍相關預算。其次,你們一再講要建立通譯的制度,本席想要了解的是,你們所謂的通譯制度究竟內容為何?
劉委員世芳:第一案不是還沒處理嗎?
主席:林委員,不好意思,我剛才已經就這幾個案子徵詢各位委員均無異議,所以,我們現在就照程序來走,請議事人員先把協商結論唸一遍。
林委員麗蟬:沒關係,對這部分,我可以尊重主席跟部長的處理與說明,但對這部分你們所做的承諾,我們認為如果今年沒有用完,明年我們還是會繼續凍結,甚至還會加重比例,到時候還望主席能支持我刪減或凍結的提議。其實,我們質詢通譯費這個問題已經很久了,但你們都一直不處理,實在是不可思議。
徐部長國勇:我剛才已跟委員承諾過:我們一定會處理這個問題,請委員給我們6個月的時間,到時候我們一定會解決問題。
主席:部長,就照委員這樣要求好了!
林委員麗蟬:主席,對部長的承諾可否列入紀錄?
主席:剛才林委員的質詢,公報都會列入紀錄。現在就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第一案、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7案:
(一)、內政部部分:民政業務經費凍結二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本項共計14案,其中第2案、第8案及第10案,與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有關,原編列1億7,129萬5,000元,原決議凍結二十分之一,現繼續凍結百分之二。
(二)、營建署部分:第1案准予動支;第2案營建業務項下經費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計11案,其中第(9)案研修建築技術規則;第(10)案升降設備管理,請委員裁示如何處理;第3案、第4案均准予動支。
(三)、警政署部分:准予動支。
(四)、移民署部分:准予動支。
主席:有關內政部1案、營建署4案及警政署與移民署等各1案之凍結項目中,內政部主管民政業務經費項下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原編列1億7,129萬5,000元,原決議凍結二十分之一,現在改為凍結百分之二,凍結金額大概三百多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另外,二、營建署部分的第2案營建業務項下經費凍結2,000萬元亦准予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今日審查之預算解凍案到此已全部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呂委員孫綾:針對今日議程所排定之預算解凍案,本席都非常支持,惟去年本席在審查預算時有特別提到下水道管理業務的問題,尤其是本席選區所在的泰山地區污水下水道的部分,接管率竟然還是零,所以,本席於去年有特別要求營建署必須對這部分進行監督,今天部長也在坐,請部長務必要求署長應提出工程進度的報告;除此之外,八里的污水處理廠在地方上也是一大問題,當然這是有它的歷史淵源,目前雙北正就接管的部分進行洽談當中,本席認為,作為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也應該就這部分積極進行監督,希望營建署署長能在會後針對剛才提到的兩部分跟本席作一說明。
主席:請部長、署長就呂委員剛才提到的兩個問題,趕快跟呂委員作一說明。
請問各位,對今天議程所列討論事項還有無其他意見?(無)無其他意見。
今天的會議進行到此,現在散會。
散會(12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