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13日(星期一)9時1分至17時2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蔡委員適應
主席:出席委員9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0時15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昶佐 王定宇 陳曼麗 羅致政 江啟臣 何欣純 趙天麟 林靜儀 呂玉玲 馬文君(出席委員10人)
列席委員:劉櫂豪 呂孫綾 鍾孔炤 柯呈枋(列席委員4人)
請假委員:蔡適應 吳焜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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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人員: |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沈一鳴及所屬人員(部長嚴德發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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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國正及所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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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劉嘉偉 |
主 席:王召集委員定宇(由羅委員致政代理)
專門委員:張景舜
主任秘書:紀珠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王世義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14案:
(一)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萬元案。
(二)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三)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四)資通電軍指揮部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各項加給」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五)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凍結3,000萬元案。
(六)憲兵指揮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史政作業」預算凍結5萬元案。
(七)憲兵指揮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電腦鑑識及科技偵查實驗室」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八)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石子山洞庫系統整建」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九)軍事情報局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中「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十)陸軍司令部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十一)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電腦兵棋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十二)資通電軍指揮部第11目「一般科學研究」項下「軍品研發」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十三)軍備局「辦理107─110年度國防科技研究計畫」預算凍結案。【機密預算】
(十四)軍備局「天使專案」預算凍結案。【機密預算】
三、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2案:
(一)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二)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預算凍結250萬元案。
決定:以上16案報告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6案:
(一)軍醫局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4節「其他設備」項下「醫療設備」中「國軍中部及南部地區臨床檢驗毒物室醫療設備整備案」所需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二)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三)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中「業務費」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四)空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項下「一般設施整建工程」中「跑(滑)道擴建工程先期規劃」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五)陸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六)海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七)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八)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快速布雷艇」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九)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第二代砲兵戰、技術射擊指揮系統」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十)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十一)海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案。
(十二)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4,000萬元案。
(十三)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置與維護」中「業務費」之「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十四)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十五)國防大學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情報及測量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十六)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特種作戰模組化系統暨成套裝備」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十七)陸軍司令部第8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2節「營建工程」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十八)軍備局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武器及戰備支援裝備購製」中「105公厘輪型戰砲甲車研製案」之「業務費」─「軍事裝備及設施」預算凍結6,000萬元案。
(十九)空軍司令部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項下「訓練綜合作業」中「業務費」之「教育訓練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二十)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一般彈藥購製與維護」預算凍結4,000萬元案。
(二十一)陸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智慧型運輸系統」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二十二)陸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設施修繕維護與管理」預算凍結3,000萬元案。
(二十三)空軍司令部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預算凍結2,000萬元案。
(二十四)本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項下「國防資源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二十五)軍備局「雲成專案」預算凍結案。【機密預算】
(二十六)軍備局「國防專技(四)專案」等10案預算凍結案。【機密預算】
二、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2案:
(一)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預算凍結15萬元案。
(二)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三)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四)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五)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六)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七)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之「業務費」中「國外旅費」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八)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案。
(九)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十)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項下「林區經營管理」預算凍結50萬元案。
(十一)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案。
(十二)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凍結1,000萬元案。
(國防部軍政副部長沈一鳴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國正報告,委員林昶佐、陳曼麗、羅致政、江啟臣、劉櫂豪、趙天麟、林靜儀及柯呈枋等8人質詢,均由國防部軍政副部長沈一鳴、軍醫局局長陳建同、戰略規劃司司長吳寶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鍾樹明、陸軍司令部參謀長楊海明、空軍司令部參謀長劉任遠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國正等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王定宇、吳焜裕、何欣純、蔡適應、馬文君及呂玉玲等6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四)以上38案除國防部第(十七)案繼續凍結外,其餘均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臨時提案1案
一、依照衛生福利部油炸油安全管理準則,及國防部重申之油炸油食用油之衛生安全管理原則之「油煎」、「油炸」烹調方法特性,大豆沙拉油不適合高溫烹煮。以民間食用習慣,食品油炸占三成以上,惟國軍戰備油與副供站食用油的大豆沙拉油使用比例高達九成以上,恐致生我軍士官兵健康高風險。請國防部訂定有關行政規則,通令各單位如實採購、如實使用,並訂定換油、檢測、回收油品流向、以及廚房設置標準等標準作業模式(SOP),且導入第三方(衛生福利部、地方政府衛生局、具備中央認證與相關檢測能力之公信機構)檢核機制,依照我國食安有關法制之最高規格加以要求。相關規範建置與運作並應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趙天麟 陳曼麗 何欣純 羅致政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上次會議議事錄稍後再確定。
請問國安局彭局長呢?
柯副局長承亨:報告召委,局長公出,所以……
主席:我沒准假喔!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一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蔡適應等19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張麗善等21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陳曼麗等16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委員蔡適應等19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特種勤務條例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特種勤務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委員姚文智等17人擬具「特種勤務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特種勤務條例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現在先確認議事錄。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議事錄確定。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委員羅致政等16人、委員蔡適應等19人、委員張麗善等21人、委員劉建國等18人、委員陳曼麗等16人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之提案說明。
首先請陳委員曼麗說明提案旨趣。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臺灣在2014年將聯合國2006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予以國內法化,制定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我們希望對於聯合國立法的一些文件,臺灣能夠統統都採納。依據聯合國的公約及臺灣制定的公約施行法,對於法規裡的一些不適當用語、歧視性用語應該統統更改為中立、描述性詞語來呈現,所以本席所提特種勤務條例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修正案是把「殘障」、「全殘廢」或「半殘廢」的文字改為「身心障礙」,也把「傷殘」改為「損傷」,這是比較符合中性的詞語,而且也比較能與聯合國身心障礙權利公約不歧視、平等的規範相符,因此本席提出這樣的修正案。
另外,國家情報工作法同樣也有這樣的現象,條文中有「傷殘」或「失能」的文字,所以本席提案將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七項的「傷、殘」改為「損傷、失能」,也把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殘」改成「失能」。
我相信透過這次的修法能將身心障礙平等權益的概念納入我國的特勤和情報工作當中,希望情報人員在進行情報工作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也能夠體認到身心障礙者的平權,讓臺灣社會不再充滿歧視。謝謝大家。
主席(林委員昶佐代):請蔡委員適應說明提案旨趣。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及陳亭妃等19人,就現行「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有關情報機關的定義,僅包含「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並未將「國防部資電作戰指揮部」納入。惟參酌該部業務職掌,此單位需對於資通系統、網路戰和電子攻防,進行建立與維護工作,且對於全軍頻譜資料庫之管理、管制與頻譜運用、規劃與建議,均有涉及情報工作之內容,故基於規範、監督、統合國家情報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並保障人民之權益,爰提案將國防部資電作戰指揮部納入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條第一款情報機關的範疇。
其次,本席與呂孫綾、林昶佐等19人,因應外國勢力及境外敵對勢力對我情蒐行為日趨增加,為嚇阻相關人員犯行,並確保我情報人員及情報來源管道之安全,爰擬具「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提高刑度。主要內容就是將第二項後段規定刺探或收集第八條第一項以外應秘密資訊之行為態樣,修正刑責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符規範之一致性。
以上二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主席(蔡委員適應):因其他提案委員均尚未到場,暫不予說明。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羅致政等20人、委員姚文智等17人、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特種勤務條例第七條、第十四條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之提案說明。
因三位提案委員均尚未到場,暫不予說明。
報告委員會,因國安局彭局長尚未到場,會議暫時休息,等國安局彭局長到場後再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是5點24分,請教兩位副局長,局長能不能到現場?
柯副局長承亨:報告召委,局長公出到海外。
主席:所以還是不能到現場,請坐。
讓各位相關人員都很辛苦等了一整天,如果是這樣,本席就在此宣布散會,相關議程擇日再排繼續審查,謝謝。現在散會
散會(17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