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43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7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7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7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蔣絜安等24人擬具「師資培育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營造業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何志偉等33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何志偉等3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何志偉等3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及第三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鄭寶清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鄭寶清等16人擬具「行政訴訟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六十五條及第一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3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0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7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6人擬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7人擬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條例第二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第七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葉宜津等25人擬具「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五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及第三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8人擬具「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戶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密)行政院函請審議我國擬簽署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之「捕魚實體參與文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0時18分53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39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2  贊成人數:28  反對人數:64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高金素梅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四十案。

四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7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108年度及財團法人臺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107、108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行政院函,為修正「指定律師、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為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3項第5款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其適用之交易型態及不適用第9條第1項申報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行政院函,為該院108年第1季無政策宣導廣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行政院函,為交通部為辦理「125CC以下配備防鎖死煞車系統(ABS)、連動式煞車系統(CBS)新機車補助宣導計畫」所需經費,動支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3億1,000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7年5月2日修正公布「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名稱並修正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該法第七條、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七款,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其餘應指定施行日期之條文,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行政院函,為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行政院函,為廢止「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行政院函,為修正「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七條及第四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行政院、司法院函,為修正「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考試院秘書長函,為108年第1季該院暨所屬部會並無辦理媒體政策宣導廣告相關業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規則」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三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總統府函,為該府及所屬、國家安全會議108年第1季均無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之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庭席位布置規則」第二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司法院函送「司法院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司法院函,為修正「集中保管有價證券之提存及其償還金替代證券孳息代為受取辦法」第七條、第七條之一及第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名稱修正為「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衛生福利部函送「衛生福利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公告「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部分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原料(6S)-5-甲基四氫葉酸葡萄糖胺鹽規格之檢驗方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放流水標準」第二條及第二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及所屬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108年第1季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主管108年度截至第1季補、捐(獎)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空氣中粒狀污染物檢測法─高量採樣法(NIEA A102.13A)」,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空氣中粒狀污染物檢測法─高量採樣法(NIEA A102.12A)」,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空氣中粒狀污染物自動檢測方法-貝他射線衰減法(NIEA A206.11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空氣中粒狀污染物自動檢測方法-貝他射線衰減法(NIEA A206.1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空氣中粒狀污染物自動檢測方法-慣性質量法(NIEA A207.11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空氣中粒狀污染物自動檢測方法-慣性質量法(NIEA A207.1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勞動部函,為修正「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勞動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108年度第1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案件資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勞動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構)108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員工消費合作社應繳回之代辦盈餘按季回復處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08年第1季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108年度第1季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一、文化部函,為修正「文化部主管文化機構及文化設施兒童優惠措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文化部函送「政府捐助之全國性文化事務財團法人由原捐助或捐贈之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推薦擔任董事及監察人之一定比例及推薦方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8年度預算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8年度預算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8年度預算案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8年度預算案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文化部函送該部108年度第1季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月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八、文化部函送該部及所屬機關(構)108年度第1季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九十九、文化部函送該部辦理臺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截至108年3月底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文化部函送實體書店扶植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教育部函送「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保險費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教育部函,為廢止「運動場館重大投資案件認定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教育部函,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申請介聘辦法」名稱修正為「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介聘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教育部函送「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教育部函送「國立政治大學指南山莊校區學生宿舍興建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構想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教育部函送該部主管108年度第1季補捐助經費執行情形總表及明細,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八、教育部函送該部主管108年度第1季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總表及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九、教育部、法務部函,為「少年矯正學校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名稱修正為「少年矯正教育指導委員會設置辦法」,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科技部函送「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該會108年第1季無刊登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管理經營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國防部函,為修正「後備軍人輔導組織設置辦法」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外交部函送108年度第1季「外交部對國內團體、縣市政府等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外交部函送該部108年第1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情形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外交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七、僑務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度第1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八、僑務委員會函送「108年度第1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九、內政部函,為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內政部函送「全國性營建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內政部函,為修正「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四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三、內政部函送「全國性民政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內政部函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108年1至3月承接委製節目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五、內政部函送108年第1季社會住宅推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海基會108年第1季辦理政策溝通說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七、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08年第1季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該會及所屬108年度第1季無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九、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08年度截至3月底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經濟部函,為修正「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一、經濟部函送「一定裝置容量以上之太陽光電設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二、經濟部函,為「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登錄管理辦法」,定自108年4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三、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兒童雨衣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四、經濟部函,為「無形資產評價基準暨評價資料庫之建置與管理辦法」,定自108年4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五、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CCC7209.18.10.11-0「冷軋(冷延)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經退火調質,捲盤狀,厚度0.32公厘及以上但小於0.5公厘,以重量計含碳量0.6%及以上者」等我國產製之302項貨品輸往歐盟採行限制措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六、經濟部函送水利署及所屬「108年度第1季對縣市政府之補助案件明細表」及「108年度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捐助案件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七、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加工出口區管理處「108年度對補助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案件彙總表」第1季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八、經濟部函送該部108年度截至第1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九、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08年度第1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案件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經濟部函送工業局108年第1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經濟部函送該部中小企業「108年度對民間團體、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案件第1季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二、經濟部函送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08年度截至第1季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三、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8年3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度1至3月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之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第三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五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機關108年度第1季補(捐)助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該會暨所屬機關及主管政府捐助基金50%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108年度第1季於平面、網路、廣播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108年度第1季對國內團體捐助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四、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五、交通部函,為修正「空運危險物品名稱」,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六、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108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七、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108年度第1季獎補助經費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八、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8年4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二條、第六條及第二條附件一、附件六、附錄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之單位預算、特別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公款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該會主管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及所屬財團法人,108年第1季媒體廣告無執行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非法廣播電臺聯合取締小組」108年第1季執行成果統計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三、中央銀行函送該行及所屬中央印製、造幣兩廠108年度截至3月底止政策宣導之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8年度第1季「對國內團體捐助(含公益支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營業、非營業基金及財團法人108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三條格式八之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七、財政部、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函,為廢止「臺灣地區省(市)營事業機構人員成績考核暫行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八、財政部函,為修正「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該總處108年度第1季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調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七○案至第三五一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二一○案、第二三七案、第二四四案至第二四六案、第二五二案、第二五五案、第二五六案、第二六一案、第二六四案、第二六五案、第二六七案、第二六八案、第二七○案、第二七一案、第二七三案、第二七六案、第二八四案、第二八九案、第二九二案、第二九六案、第三○四案、第三○六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二三七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七○、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提升建教生及實習生權益保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一、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107年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執行率落後檢討及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二、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加速擴大公共化教保服務供應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三、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校園社區化改造計畫─營造友善育兒空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四、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107年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執行率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五、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營造友善育兒空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六、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新增決議()建全圖像管理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七八、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09項全面檢討吉祥物推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七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綠色債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期貨市場交易量國際排名下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銀行局金融研究發展基金裁撤事宜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新增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提升電子下單之公司治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協助金融消費者瞭解金融商品之風險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監理人員資訊專業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資訊技術及人員專業因應程度,積極優化檢查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資訊技術及人員專業因應程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資訊技術及人員專業因應程度,以因應數位發展趨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資訊專業訓練及優化監理人員資訊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檢討修正不動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相關規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是否設立專責單位提供金融新創業者有關現行法規遵循之諮詢窗口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險局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內壽險業推動投資型保險業務將減少國人保險保障之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十八)近年追繳稅款作為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十七)閒置土地活化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十八)閒置土地活化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四、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推動與新南向政策國家洽簽租稅協定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五、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2項決議()彰化銀行東莞分行收受回扣案對吹哨者保護不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二十)增訂綜合所得稅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可行性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七、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二十七)檢討現行綜合所得稅扣除額合宜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八、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決議()統一規劃線上取號系統標準規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九、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十三)抵稅有價證券之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租稅優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加強推廣使用電子發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二、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新增決議()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數偏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9項決議(十三)因應非洲豬瘟疫情評估人力需求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四、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新增決議()檢討各類扣除額存在之必要性及額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五、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修正「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六、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決議()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七、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八、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1項決議()網路報稅系統精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一九、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十五)被占用國有土地清理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二、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稅務行政救濟案件久懸未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四、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稅務行政救濟案件久懸未決情形改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五、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稅務行政救濟案件久懸未決情形改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六、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七)派任公股代表宜遵循性別比例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七、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3項決議(十六)加強推廣營業人使用電子發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八、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有財產署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分回房地驗收及接管費用編列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二九、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有財產署執行檳榔管理方案超限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決議()稅務復查案件過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三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新增決議()降低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稅案件相關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三二、審計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要審核意見減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合格訓練組織認定作業委辦費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內兒童醫院現行可行募款方式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8年幼兒視力保健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合理化社工人員薪資結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澎湖醫院、三總澎湖分院盤點欠缺之醫療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公益勸募條例」修法事宜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開設新住民社工師學分專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護理人員監督通報管道及健保免付費專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有關門診減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衛生所業務檢討及具體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雞蛋溯源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病人自主權利法」對醫療資源耗用及健保財務影響研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品藥物管理署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未達預期規劃招生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都會區原住民族補助進用社工人力建構社會安全網網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展社區發展業務執行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民眾罹患腎臟病嚴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未來提供接種九價疫苗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置HPV疫苗公費接種資料庫,以規劃未來相關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小康計畫精神病患收治」計畫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探討孕產婦之死因及預防策略等書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委辦計畫暨健康傳播相關教育訓練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河川污染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含石綿建材建物跨部會管理及石綿危害宣導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環保集點實質回饋項目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20款第2項決議()辦理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二六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都會區及原住民族群較多區域之勞工就職業災害預防等研究規劃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職安宣導活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零工經濟」勞動契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勞動行政資料盤點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優化勞動法令系統查詢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檢討改善職業病認定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落實零派遣及承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具照顧服務員資格且自願就業者提供相關協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之對象及範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落實「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確保勞工權益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規劃研議優化官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客運業駕駛之工時、休息、過勞預防等加強檢查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持續強化社會責任投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工宿舍安全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政策進度管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青年就業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介護離職」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落實保障友善職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賡續檢討人力資源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人力需求改善方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91年11月20日勞動二字第0910058683號函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舉辦勞動法令及勞工(就業)保障宣導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保職場之性別友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力發展署全面檢討人力資源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輔導長照機構確實遵守勞動法令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出國報告繳交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應審慎嚴謹處理各申請案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有關彈性工作時間之規劃作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督促雇主遵守法令規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大專院校持續宣導勞動法令觀念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向大專院校針對常見違反勞動法令情形宣導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向各校宣導如何辦理兼任助理勞動權益相關事宜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落實保障受僱者性別工作平等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高雄國稅局合署辦公之工程進度及監督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九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及改善身心障礙者就業困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與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方案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金運用局行政資訊與風險控管等應用系統等「資訊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地方政府推動勞資會議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宣導勞動平權相關概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盤檢討研修「就業保險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彈性工作時間之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農民職災保險給付案件相關審核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宣導民眾了解勞保與勞退相關權益與資訊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加強宣導勞工(就業)保險給付權益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工保險局強化原住民投保意願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降低及加強預防高風險行業工作者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三一一、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沙崙綠能科學城106年度預算執行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二、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學研機構技轉能量及商業鏈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三、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無人飛機歸屬相關應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四、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學教育研究發展之補助規劃及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五、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用人結構計畫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六、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產學合作計畫成效追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七、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洲.矽谷推動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八、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美貿易衝突,協助臺商返鄉投資相關進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一九、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研發與人文藝術跨域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視基礎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一、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擴展新南向醫材產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二、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參與研擬空總創新基地未來發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三、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亞洲.矽谷計畫鏈結桃園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四、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AI時代下個資保護與產學合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五、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博士進入產業就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六、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鼓勵學研資源挹注偏鄉與原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七、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玉山計畫執行以來相關學者建言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八、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博士後研究人才補助期滿後投入產業研發比率偏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二九、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協助研究人員免於掠奪性出版之侵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確實積極處理學倫案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一、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落實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之補助費追償責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二、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以延攬科技人才計畫及補助專題計畫人力辦理機關行政業務,應設法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三、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基礎研究資源,強化基礎研究能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四、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之前後期計畫銜接及跨部會分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五、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六、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七、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決議()無形文化資產保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八、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三九、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七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一、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二、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三、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四、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工藝研究發展中心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五、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主管新增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六、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文化資產修復人才量能不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七、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八、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四九、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一、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三五二案至第四六一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三七三案、第三八○案、第三八一案、第三八七案、第三九五案、第四○一案、第四二一案、第四二三案、第四五四案、第四五六案、第四五七案及第四六○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各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三五二、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玉山計畫加強扶植青壯年學者措施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三、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與國際連結作法」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四、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專科畢業生先就業再升學之相關配套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五、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戶外教育與課程議題融入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六、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盤整地方創生相關計畫情形及後續推動策略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七、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大專校院招收境外學生相關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八、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產學合作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五九、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王大閎建築師設計之公有建築物提報為文化資產之可能性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前特殊教育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一、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校舍拆除及補強作業石綿危害預防」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二、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體育運動賽事人才資料庫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三、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青年生涯輔導、國際及體驗學習相關計畫整合及分工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四、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僑生相關座談會之精進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五、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玉山計畫執行情形及加強扶植青壯年學者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六、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緣由、定位及修正重點」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七、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完善偏鄉公共托育,提升偏遠地區公立幼兒園比例」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八、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大專校院提供僑生課外活動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六九、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奧亞運特定體育團體訪評結果監督及輔導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偏遠地區教育師資培育辦理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一、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私立大專校院校地屬性及賸餘財產歸屬情形及轉型退場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二、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中技藝教育相關課程納入長期照顧知能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三、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監督考核機制及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四、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督導大專校院招收境外學生暨優化境外生輔導相關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五、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敘薪標準」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六、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幫助各運動領域選手職業生涯延續及南部地區增設運動相關系所之回應說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七、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科書設計多元發展」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八、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校午餐整體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七九、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偏遠地區學校改列為一般學校或非山非市學校之後續扶助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級中等學校改善及落實108新課綱各項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一、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級中等學校改善及落實新課綱各項配套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五)故宮宿舍違建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一)數位多媒體展示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六)推動故宮教育資料與教育系統鏈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七)文物安全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二)加強注意履約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故宮台灣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七)檢討現行修復人才進用辦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八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落實行動數位博物館概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二)國內修復人才培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五)積極提振購票人數相關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二)成立「2020故宮前進東奧小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研擬開放博物館拍攝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三)(二十四)活絡南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社群媒體之圖文影像傳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跨部會「樂齡學習推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鄭問展.南院再現」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三九九、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強化故宮南院安全管理維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現行新故宮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六)新故宮計畫審慎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四、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2項決議 ()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4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4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4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4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三、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4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四一四、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108年度未補足10億元之基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五、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觀宏專案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六、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方臺辦代表申請來臺專業交流審查機制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七、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禁止酷刑公約協調會議紀錄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八、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微型攝影機配給不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一九、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社會秩序維護與犯罪預防宣導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陸客自由行政策之電話諮詢及協處人力經費編列暨執行成效」說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一、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相關單位研議專業筆跡鑑定方式納入查對程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人力招募彈性及效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三、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子連署系統增設可供民眾查對之機制」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四、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維護身心障礙者參與政治與公共生活之權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五、大陸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陸方高等教育學歷採認研議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服務推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八、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二九、行政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食安五環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行政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大樓管理費預算編列內容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一、行政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服務一點通建置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二、行政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幼兒園災害防救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四三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款第4項決議()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嚴守行政中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三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款第5項決議()公務員之人權教育課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三五、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款第5項決議()加強宣導公務人員於公民投票嚴守行政中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三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款第5項決議()住宿學員門禁管理改善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三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5款第5項決議()公務人員培訓課程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三八、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查局企業肅貪測謊作業效能精進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三九、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戒治所回歸衛生福利部醫療體系相關措施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一、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監獄教化等問題檢討改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二、司法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四、監察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6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五、監察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6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六、監察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6款第1項決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四四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三)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補助額度分配原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四八、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美軍事交流概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四九、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應美對我軍售正常化後續軍購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法律事務司與軍事院檢」及「資通電軍指揮部與電訊發展室」整併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一、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飛彈營區納入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四五二、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三)汽燃費相關催繳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四五三、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七)活化東部機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四五四、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新增決議(十五)「越南旅行團集體脫團事件及觀宏專案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四五五、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部分省市地方政府決議()對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導建立原住民雜糧集團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石化工廠工安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四五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五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補助款應依據業務計畫詳列金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四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有林地內早有祖先所建房屋導致無法續約之處理辦法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四六一、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十一)毒癮戒治處遇及措施精進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六二案。

四六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決議()『材料及用品費』凍結5%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時代力量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廖委員國棟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林委員奕華、陳委員學聖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陳委員明文、何委員欣純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林委員昶佐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時代力量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顏委員寬恒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9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13分03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62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9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1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陳雪生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六三案。

四六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決議()凍結『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5%專案報告」,業已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15分16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63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六四案。

四六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決議()『公共關係費』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17分11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64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六五案。

四六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決議(八)『台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凍結5專案報告」,業已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19分12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65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第四六六案至第四七四案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四六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防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萬元等35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六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凍結2,000萬元等14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六八、(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軍備局「辦理107110年度國防科技研究計畫」預算凍結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六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及所屬新增決議()凍結第6目『司法科技業務』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14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其中第一案至第三案,決定:「均准予備查」,第四案至第十四案,決議:「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考試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凍結「一般行政」2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等7案,處理結果:第一案至第三案,決定:「均准予備查」;第四案及第七案,決議:「均准予動支」;第五案決議:「繼續凍結50萬元,其餘准予動支」;第六案決議:「繼續凍結10萬元」,請查照案。

四七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行政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施政及法制業務』預算凍結1/10專案報告」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四七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選務工作檢討專案報告」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四七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大陸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綜合規劃業務』200萬元專案報告」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七五案。

四七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案等17案,業已處理完竣,其中第()案決定:「准予動支」,另第()案至第(十七)案決議:「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21分36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75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七六案。

四七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二十三)『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凍結專案報告」及「鐵道局新增決議()『一般行政─特別費』全數凍結報告資料」2案,業已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23分39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76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七七案。

四七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十五)『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預算凍結書面報告」等67案,業已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第31案至第35案均同意動支,其餘均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25分43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77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四七八案。

四七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六)『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等10案,其中9案業已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第6案同意動支,其餘均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對本案有異議,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准予備查。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27分43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478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第四七九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四七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二)補助縣市政府辦理交通船碼頭規劃設計等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等105案,業已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均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四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第5目第1節『路政管理』經費凍結書面報告」,業已處理完竣,處理結果: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四八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送「鐵路旅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二、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三、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附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修正「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八十五條之一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及部分附表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審議規則」第八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動寬頻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第二條及部分附表暨「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第十五條及部分附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八九、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及「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七十九條之一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本院交通、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該會與大韓民國放送通訊審議委員會簽署「通訊傳播合作瞭解備忘錄」約本影本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廢止「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為防範豬瘟(Classical swine fever)傳入,暫停日本之活豬、豬肉及相關產品輸入我國」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九款第二目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附件三、附件五、附件七及附件十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業者核准及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八款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附件三、附件五、附件七及附件十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自備儲槽容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第八條之一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四九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地質敏感區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作業準則」第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三項所定一定期間及動物傳染病之特定種類」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第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第七條之一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禁止未檢附健康證明書之家禽輸送至屠宰場之防疫措施」第四點及第三點附件一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船位回報漁獲回報海圖及監督管控中心設備管理輔導辦法」第三條附件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五、本院經濟、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五○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4人於第9屆第7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五○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3人於第9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五○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於第9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五○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1人於第9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推動「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大數據政策及其預算執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吸引臺商回臺投資及推動產業創新轉型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前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受訪時,對我國司法改革提出見解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將職業大貨車駕駛年齡限制延至68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參與重要經貿協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少子女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壽險資金投資長照服務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提升國內投資環境與積極參與國際經貿整合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家經濟發展策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文創產業產值、外銷表現呈現下降趨勢,文化部應積極協助業者增進市場競爭力與拓展海外行銷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本條例)草案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長照人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請政府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家庭就學所需,使其平等享有安心就學權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公立國中小校舍耐震能力評估、補強及拆除重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本院派遣歸零及人力運用情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古蹟歷史建物防災防治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長照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江委員啟臣就「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裝備器材中程計畫」之機能型義消編組進用與現行法令、實務疑義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雲端發票索取比率偏低應提出改善措施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尊重公投結果,重新評估能源政策」、「核能延役及核四重啟之可行性」、「核廢料處理及選址問題」、「執行火力電廠各項空污改善方案」及「能源轉型未來推動方向」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航港改制、港埠管理與高雄港、市發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受美中貿易戰影響包括如臺商回臺投資、協助解決產業五缺、對出口影響之因應及今年經濟成長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鑒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依法律義務支出必須編列之支出比重達70.05%,歲出預算結構持續僵化,建請行政院應積極研謀改善之道,充裕財政收入,期能提高政府歲出預算編列之靈活度,並增加可彈性規劃運用預算之額度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臺中新站月台與自強號太魯閣號車廂高低落差與月台間隙應盡速進行改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農委會列預算執行『108年度加強農業訊息因應對策計畫』預算達1,450萬元,該標案規劃成立輿情小組(略以),讓人懷疑是否花大錢買網軍、測方向,另外農委會以『國防、外交機敏規格』阻擋立委調閱106年『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成果報告。爰此,建請政府應依法行政、公開資料供全民檢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子女就讀高中職之部分農漁民無法領取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國道客運業者於今年農曆過年後陸續漲價,建請交通部研議以採票價「補貼」代替「漲價」方式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都更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已近25年未有隨同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統案調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人才外流議題,要求行政院須採行有效因應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應積極改善國內投資環境,以發展國內產業並吸引外商投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加強亞洲.矽谷計畫預算執行進度管控及推動物聯網導入公共服務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提升國內產業投資動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近年度政府採購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差距頗大,建請行政院責成各機關應覈實編列預算,主管機關並應加強審核,縮小採購預算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距,以利國家整體財政資源之配置及有效運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於106年10月17日送貴院審議,該修正草案將刪除採最有利標須為「異質採購」及「不宜採最低標辦理」之條件(第52條)。惟監察院近年有關採購違失之彈劾案中,不乏採最有利標決標者,為避免採購弊端,建請行政院應督導各機關加強最有利標之核准作業,並執行相關項目之評選,以確實提升採購品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具國營事業背景的傳統銀行,如何迎接金融科技新世代之營運契機等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儘速改善勞動派遣朝修法處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今年景氣趨緩及因應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改善蔬果農藥殘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長照財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近年來中央政府各機關中央政府採購工程標案追加金額逾10%以上件數占追加金額件數之比率超逾5成,致造成採購經費增加,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持續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減少規劃設計欠周妥情事發生,加強管理,以避免工期展延,進一步導致計畫期程延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區域產業用地供需問題就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半導體設備國產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政府應為勞工建立一個完善的勞工保險保障體系,保障退休後長期經濟生活保障。建請勞動部參採桃園市總工會等勞工組織之勞工老年經濟安全之訴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臺灣汽機車產業供應鏈產值與就業人口眾多,但因國際市場競爭與環保標準因素,致使國產汽機車產業與市場持續衰退。為保障我國車輛業勞工工作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陳委員學聖,基於山地之土地產權分配,牽涉原漢之間複雜的歷史脈絡,諒非政府在某一時點,採取一刀切的武斷措施即可圓滿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準公共化幼托」政策施行前,政府宣示家長負擔每月不超過四千五百元,初任教保服務人員每月薪資至少二萬九千元。但參考近期調查研究發現,服務於準公共化幼兒園的教保人員有高達三成月薪未達二萬九千元,有近九成的幼兒園另外加收課後托育費。政府推動「華麗不實」的政策,未達預期效果,應考慮調整作法,使教保人員及家長都能安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準公共化幼托」政策施行後,很多地方政府原施行的幼托補助政策將會落日,但準公共化的補貼比較起原來地方政府的補貼反而是縮水的。以台中為例,不管孩子是送到保母、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同樣都給補助,但施行「準公共化幼托」後,未來中央規定三歲以上的孩子送托幼兒園才有補助,可是有些家長不想讓孩子那麼早去幼兒園,孩子三歲還是送托保母家,將使家長們無所適從,甚至如果不送幼托,一毛補助都沒有。中央政策不顧地方既有政策,以致無法融入,顯然殊屬不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家公園山坡地受國家公園法保障,禁止濫墾,然而交通部公路總局日前卻便宜行事,在未核准及未進行相關環境評估,即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台14甲路線開挖道路,建置停車場。交通部未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逕自施工開挖,除應依法開罰外,並應追究本案相關人員行政責任、法律責任,嚴懲失職人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中新站月台與自強號、太魯閣號車廂高低落差二十三公分,與月台間隙達十公分,啟用迄今意外頻傳,屢生事故。而台鐵解決之道竟將原本停靠台中站的山線車輛減班,移至月台尚未改建的海線,這樣做根本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新問題。交通部犧牲台中市民及觀光旅客交通安全與便利,至屬不當,應速謀解決,給台中市民一個交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世界經濟局勢快速變化,預估有超過十兆元境外資金可能匯回台灣,最大宗可能來自台商。政府應妥善因應外界變化,引導資金回台、疏導資金投資、領導台灣經濟上行發展。趁這波資金大潮流返回台灣時,能做出最好的規劃,迎接台灣經濟總體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中部科學園區所轄二林園區外之「萬興滯洪池」及「第四放水路滯洪池」等兩座滯洪池工程延宕,恐影響二林園區之開發使用。據調查這兩座滯洪池係屬「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中的兩座,土地為台糖所有,必須無償提供土地供做滯洪池,但歷經行政院政務委員多次協調,台糖仍拒不配合,防洪治水不僅關係科學園區之開發使用,更是二林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線,行政院不應任由轄下國營事業專擅獨斷,影響國計民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金管會規範上市櫃、興櫃公司應設置獨立董事,同時規範若發生該公司「財報不實」或「公開說明書不實」等狀況時,要由獨立董事負擔可能高達五億元以上的賠償。以現有上市櫃公司為例,三千六百多位獨董中,年薪超過千萬元者只有十二人,只占百分之零點三,而九成以上的獨董年薪都在二百萬元以下,卻要負擔相對而言「無極限」的賠償,顯失比例原則,而且極可能根本罰不到錢,高額罰金不過是「空包彈」而已。政府要讓獨董制度可長可久,應審慎解決獨董權責不符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海軍編列七億五千七百二十四萬元預算執行「海欉、檞樹飛彈屆壽組段」及「標準二型飛彈組段採購」等軍購,於一一○年至一一八年陸續換裝,使用於美系舊型飛彈。然而此舉是否有當,頗受質疑。一般咸認當前更應加速中科院「海弓三型」及「海劍羚」防空飛彈研發與換裝,如此才能有助於國防武力自主,而不是花大錢買舊裝備,浪費人民納稅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推動「準公共化幼托」政策,經費補貼家長及幼托業者,但應通盤考量「幼托機構的城鄉差距」。依現況,臺灣有八十個鄉鎮連私幼都沒有,政府的補貼政策對這些占全國二成的鄉鎮來說,根本無濟於事,有錢也找不到地方送托。對這些缺乏幼托機構的地區來說,行政院應該迅速大量開辦公托才是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自啟用以來頻頻發生有毒氣體外洩、火災、乃至劇烈爆炸等重大工安事件,嚴重危害油廠周圍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等近80萬民眾生命財產和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一次性塑膠吸管限用政策僅規範「內用消費」,卻將「外帶消費」排除在外,成為「限塑」政策的漏洞,實屬不當。政府政策制定及實施不能「只做半套」,行政院與主管機關應針對該政策之規範加以補正,確實展現對於「限塑」環保政策的決心,讓台灣善盡世界公民一份子的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高中生近年出國念書人數逐年遞增,出現我國高等教育留不住人才的現象,恐使得國家競爭力落後。面對人才流失的警訊,雖然教育部與科技部都提出「撒錢方案」,例如「玉山計畫」、「哥倫布計畫」、「愛因斯坦計畫」等等,但卻未能解決根本問題,也無從遏止高中生出國的風潮。行政院及相關機關應從「如何提供優質的學術研究與高等教育環境」做起,減緩高中生大量出國的不正常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內公道路繪製標線使用的漆料,「防滑係數」不足,導致路況稍有變化時,例如下雨導致的濕滑、異物出現道路、違停車輛阻路等,容易使機車騎士在駕駛車輛行進中發生「犁田」意外,讓機車用路人生命財產飽受威脅。政府應參考國際間的道路防滑標準,研擬改善我國適用的防滑標準,以保障機車用路人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起質詢。

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消防人員,因執行勤務而致身體健康受創後,政府卻沒有對其妥善照顧,亦未比照警察人員、替代役人員由政府編列預算,終身照護並安置於榮民之家,顯有未妥。政府應將消防人員因公致殘者比照軍警納入榮民之家就養之政策,讓為國家社會不幸致殘的消防人員,亦可公平行使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前瞻計畫原計畫撥款近四千萬元補助台中市北屯區太原路三段(旱溪西路至建和路)人行道改善附加路面刨鋪計畫。近聞主管機關擬將該項工程補助預算全數取消,理由是「原計畫補助人行道改善為主,若人行道不施作,則路面刨鋪一併取消」。行政院遽以前項片面理由取消全案,恐將實質損害台中市民權益,行政院不應以不當理由阻撓地方政府重要基礎建設,並應依原計畫足額補助為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今年深受暖冬少雨影響,導致農損災情頻傳,南投縣先前已有青梅、枇杷、荔枝、龍眼等4種作物可獲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但國姓鄉少面積的甜桃、香水李雖難逃天災,卻無法列入農損補助,且災害導致收成銳減7、8成,農民欲哭無淚,建請農委會研議擴大南投縣甜桃、香水李農損可獲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以協助農友度過難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內政部預計明年換發新版晶片身分證,是否保留國旗並未定論,國發會日前表示未來新身分證上,僅會顯示姓名、相片、身分證字號,不會出現國旗,內政部16日表示,數位身分證是否要放國旗,將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做最後定奪,基此,為凝聚中華民國國家認同,捍衛國家主權,本席強烈主張新版晶片身分證應標示國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近期國內外麻疹疫情嚴峻,國內感染病例多為境外移入個案之接觸者,國際間菲律賓、越南、泰國等東南亞各國麻疹疫情仍持續高檔;美國、日本、南韓疫情亦持續,皆高於去年同期,本席建請中央應發揮防堵中國大陸傳入「非洲豬瘟」、「秋行軍蟲」的人力物力及行政資源,加強針對麻疹疑似個案,應依法立即通報,以利衛生單位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等宣導,以避免有擴大流行之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台電14日供電亮黃燈,預估尖峰備轉容量率百分之七點一一,屬供電吃緊,距離供電警戒的橘燈僅差距約一個百分點,在各項變數下,供電風險有如走鋼索,為了達到法定備用容量百分之十五目標,台電提出大潭電廠七號單循環機組運轉時間展延,從原定的今年底延至二○二二年底,顯然國內電力供給面無法如期如質完成,需求面又不斷攀高,埋下缺電危機的隱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農委會防檢局日前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擬有條件開放輸入「泰國產山竹鮮果實」,最快7月即可公告開放進口,惟專家指出,山竹果實蠅問題比較大,若檢疫沒落實,外來果實蠅入侵,輕則增加農民生產成本,重則瓦解台灣本土生態系,不可不慎,基此,為避免台灣本土生態系瓦解,建請中央做好山竹果進口檢疫措施確實,以防止外來種入侵迫使農民須投入更多生產成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中國大陸日前宣布對美國加徵關稅措施展開報復,六月起將價值六百億美元之美國產品加徵百分之五到二十五不等的關稅引發全球股市震盪,對於陸方無視川普警告展開報復,多針對農產品、礦產品等,雖與台灣的關聯性較小,倘接續若川普確定加徵三二五○億美元中國產品關稅,其中包含電腦、手機等產品價值約八百億美元,恐將影響台灣蘋概股的表現,甚至進一步牽動台灣產業,建請有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因政府補助經費縮水,收容中心本月起推出十三隻認養大使,對外號召認養。由於收容中心經費主要來自政府補助,僅約百分之二來自小額捐款,剛成立時,收容中心一年經費三至四千萬元,現在經費縮水近半,而動物數量也暴增三分之二倍,綜觀國內其他動物收容所認養率連年下滑,為維持更好的收容品質,建請中央有關單位正視該收容中心小額捐款比例過低問題,切勿雨天收傘,提供協助中心多元認養資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十二年國教課綱即將於今年八月正式上路,教育部要求高中職廣開多元選修課,但實際面臨師資、教室不足,甚至要找兼課或退休教師救火窘況;尤其代理教師比率高的離島學校,開不了課的困境更為嚴重,新課綱上路後,恐無法開設足夠選修課及教師員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柯委員志恩,有鑑於為達成政府民國114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至20%之政策目標,離岸風電該年度預計裝置目標將達5.5GW。經濟部規劃離岸風電開發分成三階段,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預計民國108年將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相關規則,並於民國115年至119年每年釋出1GW風場容量,國內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將持續成長。惟考量國內相對缺乏離岸風電開發計畫對於環境影響之相關研究,建請行政院參考國外經驗,由政府與開發商合作,針對未來完工風場,投入離岸風電生態影響研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柯委員志恩,有鑑於政府規劃民國114年能源占比將達到再生能源20%、燃煤30%以及燃氣50%,在此規畫下,將持續提高液化天然氣進口量,惟觀塘第三接收站預計112年才能完工,恐無法因應109年至111年新增進口量。建請行政部會評估第三接收站完工前所增加的液化天然氣因應計畫,以及若觀塘第三接收站無法如期完工,其相關因應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自從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出「自由經濟特區」,以落實「貨出得去,人進得來,高雄發大財」的競選口號,全台更有15縣市長共同提案之後,中央政府上自蔡總統、行政院蘇院長即以各種政治語言反擊,主管的經濟部及財政部、農委會,也少從專業角度提出中肯的意見,使得以拚經濟為出發點的「自經區」,淪為政治鬥爭的祭品。自經區的法案不可能完美無缺,也不可能百利而無一害,蔡政府大可針對有問題的部分,提出改善作法,讓全體民眾受益,也可為自己的政績加分。基於保護農民及農產品的觀點,自經區草案可以授權主管機關對進駐廠商有審查機制。應不應該開放,或哪些品項可以開放,終究還是握在農委會等主管機關手上,農委會也大可提出要求搭配使用國內農產品的條件;又如加工後的產品除了外銷,若屬於非管制性還可以內銷,農委會基於保護國內農業,對於自經區的產品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品補課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或者直接負面表列不准內銷等方式來保護國內農產品。建請行政院若有心拚經濟,不需以偏概全,說是全部政策都是傷害台灣農業而全盤否定?應就自經區之利弊提出相關因應措施,針對有利部分加以推動,以促進我國經濟,莫讓政治傷害經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中市某國中四月二十二日傳出學生跳樓案,所幸未失去生命,但未來也恐將影響行走,家屬事後在網路上提出跳樓原因是校園霸凌所致,接下來的事件發展就如每個霸凌案件的標準流程,雙方指責、互相澄清提出利於己方的證據、校長教師道歉、媒體網路口誅筆伐,然後霸凌事件就回歸到學校,繼續羅生門的演出。當一切都回到原點,發生霸凌事件的學校與中央主管單位的資源並沒有增加,推動方向也沒有修正,只有更多的表單報告要撰寫,受害者與加害者則進入一個很難達成的修復者正義的假象,教育部多年來的霸凌防制策略在少數專家與長官的不專業主導之下,已經進入了必須改革之時;而教育部業管單位將推動有成的「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改為「教育部推動防制校園霸凌領航學校實施方案」,內容大同小異,卻失去過去推動的精神,沒有強調旁觀者正義,沒有邁向整體的校園安全,這種沒有核心價值的推動方式,加上沒有長遠規劃的方式,可以說只是換個名稱在完成業務,建請教育部儘速自省並研擬改善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美貿易戰局勢日前風雲突變,美國川普政府驟然撂話,要對中方出口品全面加碼課徵關稅,給中國大陸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因而大陸台商出走潮有所擴大,其中選擇回台投資者亦相應增多。殊不知,台商與大陸的產業鏈接關係根深蒂固,非中美貿易戰所能阻斷;即便是回台投資者,亦大都須持續依託在陸供應鏈及大陸市場。因而建請行政院之相關政策莫走極端去中路線,而須對陸留有餘地。無論中美貿易戰形勢如何演變,兩岸經貿都會持續往前發展。因而政府的對外經貿政策,須給兩岸經貿留有餘地,至少應支持台商維護既有的大陸市場。切莫趁中美貿易戰烽火、千方百計冷卻兩岸經貿關係;如此只能當美國的棋子,而讓台灣得不償失。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世界經濟論壇2019年最新發布的《全球風險報告》指出,全球風險排名前三位主要是自然環境類型風險,包括極端天氣、氣候變遷調整措施失敗和重大自然災害。值得注意的是,大規模數據欺詐與竊取,以及網路攻擊被列為第四及第五位。WEF認為這種以網路為場域進行攻擊對國家社會經濟體系所可能帶來的損害,不亞於自然生態環境的崩潰,各國政府須賦予必要的關注與行動,甚至應該努力形成跨國際的網路治理共識,以對抗此一風險。台灣資訊多元且開放,又正積極推動數位經濟的發展,面對此種新型態的「資訊戰」,非常需要結合公私部門的力量研擬宏觀的「國家網路戰略」,除了識別什麼是國內的「網路關鍵基礎建設」之外,更需持續結合不同專家及平台業者,建立屬於「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這些都是短期政府與企業皆須投入關注的事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日前海巡署長室貼出公告表示,為考慮同仁工作充滿不確定性,已開放海巡人員著制服購餐,未來海巡弟兄不必再強忍飢餓執行任務,而能正大光明出外購餐填飽肚子。隨著海巡的開放,其他類似職業是否也應考量與時俱進,作適度鬆綁,實值得省思。時代在變,類似性質的單位,應予以適度開放,讓基層同仁都能感受到社會的善意及敬意。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台灣的全民健保被2008年諾貝爾經濟獎得主,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克魯曼博士稱讚為全世界最好的健保制度;根據2017年健保署委託陽明醫學大學所做的最新民意調查,國人對於整體全民健保的滿意度高達85.8%,滿意度創歷史的新高。然而,根據2015年遠見雜誌所推出的一份「醫療關鍵報告」─全國第一線醫療從業人員滿意度大調查發現,近92%醫療從業人員對未來感到悲觀,從這一份調查中看到,醫界對於醫療品質的下降,醫療資源為民眾濫用,醫師、護理師和檢驗師人力短缺嚴重,醫護人員生活品質下降等等感到憂心。台灣的醫療品質、醫療技術、就醫便利及費用低廉,讓民眾的醫療福利遠高於其他國家。為了讓台灣的健保能夠永續經營,政府需要大刀闊斧地改革健保制度,宣導民眾愛惜健保資源,建立正確的就醫觀念和習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美貿易戰愈演愈烈。5月10日零時起,美國正式調升對中國2,000億美元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從原先的10%上調至25%。中方於周一也提出反擊,宣布自6月1日起,對600億美元美國產品,提高進口稅率,最高至25%。隨後,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中國輸美商品剩餘的3,250億美元將加徵25%的關稅,涉及產品達3,805項,清單包括手機、手提電腦等各種消費品,實施的時間將視談判情況決定。然而,值得關注的是,不論美國最終是否對中國製造的電子終端產品加徵關稅,中美兩國的經濟若在貿易戰的干擾下後續出現景氣收縮,從而影響全球經濟成長動能,則對台灣經濟所帶來的衝擊,將可能數倍於中美相互徵關稅所帶來的直接影響。日前政府對外表示,受中美貿易戰影響,近期台商回台投資意願大增,並預告台商回台投資將會有爆炸性的成長。建請並提醒行政院,中美貿易戰造成台商供應鏈返台投資固然可喜,但切莫輕忽了中美貿易戰對全球景氣所帶來的衝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為保障新住民工作權,以協助其經濟獨立、生活安定,歷年來中央政府均將「保障就業權益」列為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之重點工作予以推動,然由勞動部官網公布之新住民求職求才與有效推介就業等資訊及本院所辦公聽會與會人士之相關發言等,可窺知新住民就業仍存有職場歧視及專業技能不被認證等問題,因此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應儘速訂定整體及長遠性之政策規劃方向,並由相關部會據以逐步推動辦理,以利臺灣多元文化社會之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目前我國災害防救預算之統計及災害防救計畫之擬訂,均係災害防救法規範之主管機關別、災害別及行政轄區別等辦理。雖然目前各級政府及相關機關可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開設災害應變中心與緊急應變小組,辦理協調及執行跨域災害之應變措施,行政院並訂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作業規定,期能快速整合救災資源等。惟當大型複合性災害驟然發生時,如未能事先規劃因應策略,並有效執行演練,各權責機關恐未能即時完成橫向整合與縱向溝通及掌握資源等。爰為提升災害應變效能,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規劃擬訂特殊災害綜合計畫、國家層級或重要都會區大規模複合性災害防救計畫之可行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近5年度我國大眾運輸除捷運及高鐵外之載客量未見明顯提升,非六都之公共運輸市占率偏低,逾八成之市區客運路線集中在六都,近3年度中央政府對地方市區客運營運虧損補貼逾七成用於六都;有關高鐵及捷運對其他大眾運輸之影響,暨如何強化各類公共運具間之接駁整合,以提高整體大眾運輸事業之營運效益,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積極正視並妥謀政策因應,以維各類大眾運輸事業之衡平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美貿易談判高層磋商進展到第11輪最終仍以無結論收場,中美貿易戰正式升級成2.0。中美貿易談判突如其來的轉變,其實雙方各有各自的盤算。為因應中美貿易大戰,行政院要重新盤點五缺問題,以排除路障迎台商返鄉。但缺乏宏觀的產業發展戰略,才是台灣經濟發展的致命傷。台灣唯有著眼優勢產業,採取更為自由開放的彈性作法,勇於突破困境,才能與國際競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日前新聞報導在高齡化和高房價的雙高衝擊下,房屋的繼承移轉創27年新高,繼承移轉棟數自2001年後一路增加,去年單年超過5.6萬棟,創1991年有統計以來的新高;但贈與移轉自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維持在4.1萬到4.3萬棟,較2015年減少超過2成。面對當前的高房價與低所得,房地產繼承移轉將越來越多,成為趨勢。隨著繼承移轉的增加,未來多元居住品質改善方式的需求也將越來越重要。資訊扭曲投機套利,房地產市場從短期失衡終將會隨著「市場機制」逐漸回到長期均衡狀態,然而這個調整過程,會因為「市場失靈」加上「政府失靈」,而使得這個調整過程的時間變得很緩慢。有鑒於此,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積極發揮功能,透過健全房市,並配合稅制與金融改革,建立制度,全力減緩房屋投資需求,保障自住需求,如此房市的正常合理才能實現。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為改善河川污染問題,政府就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及畜牧廢水等污染源,分期分階段提出整治策略及執行方法,歷經多年河川污染防治工作,整體而言,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已見成效,惟我國50條重要河川中仍有部分河川之嚴重及中度污染河段較10年前增加;而最近1年嚴重污染河段上升者計有11條,顯見部分河川之污染整治成效未逐年好轉,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積極檢討並強化相關防治措施,以提升河川污染防治成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2016年發布之世界競爭力年度報告資料顯示,在61個受評比國家中,我國污水處理率排名第42;為解決生活污水污染河川問題,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系統係改善污染之根本,然我國污水處理率尚落後先進國家水準,且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尚未完成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將影響河川污染改善成效。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環保署應積極加強與內政部營建署溝通協調污水下水道建設進程,使污水下水道建設進度能與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相配合並完成建置,以加速提升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我國垃圾掩埋場容量瀕臨上限,且多數垃圾焚化廠廠齡偏高,由於垃圾處理設施之興建計畫迭有地方民眾抗爭、用地取得困難,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有虞等情事,是以,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除倡議資源永續零廢棄目標,並持續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等方案外,應積極及早研謀因應,長遠規劃垃圾處理政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當前的OTT(影音串流平台)市場,正陷入戰雲密布的樣態。檢視現階段台灣OTT市場的角逐,主角並非本土業者,反而是侵門踏戶的境外業者。相關於美商、陸商等境外OTT業者,邇來競相想方設法投入台灣OTT市場,對台灣本土剛萌芽的業者來說,卻形同已面臨生死交關的危局。檢討起來,政府相關主管部會則更是失職。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長期面對網際網路產業的侵門踏戶,始終束手無措,甚至連複製歐盟的法規建制都不會。而文化部在新完成立法的「文化基本法」中,只知依循老套路,對文化、藝術工作者與業者給予獎勵、補助、租稅優惠,卻對如何協助業者創作產品進軍全球華人市場沒有具體策略。主管部會的短視、無知,甚至自我設限,以及本土OTT業者的產業困境,其實只能算是冰山的一角,缺乏與時俱進的法律規範與政策方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擘劃我國4年之科技發展藍圖,並涉及資源規劃,為重要科技政策,惟近3期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均於計畫起始年度陳報及核定,與預算籌編時程尚有落差,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之研擬與核定時程亦落於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且近年部分科技發展計畫引用為依據之科技政策時宜性待酌,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積極妥為規劃研訂時程,以使科技發展計畫之研擬與審議及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得適時有該重要科技政策為參據,並強化科技發展計畫與科技政策之適時適切扣合,以確保政府有限資源妥慎分配於當前國家科技發展重點。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長照服務發展基金部分財源具有不確定性且未透列總預算而直接撥入該基金,存有衝擊長照服務提供及難窺政府預算全貌之疑慮,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調整編列方式,並適時滾動檢討各項財源收入實現情形,以健全該基金財務之體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大學個人申請統一分發放榜,今年大學甄選入學也告一段落。但從學測「五選四」之亂,到指考分發比率之爭,數月來的考招爭議並未落幕。尤其對甄選與指考名額分配,雙方寸土不讓,還不時傳出要求恢復聯考的聲音。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肯定多元入學,認為不宜重回聯考單一模式。多數人可能同意潘文忠的想法,問題是,考招改革,政策不周、配套不備、溝通不足,各種亂象已打亂了多元入學的理想。大學考招政策不周、配套不備、溝通不足帶來的亂象,卻讓許多家長不禁懷想起聯考,更不利於考招的改革與溝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實價登錄2.0」修法草案,去年5月經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但內政部竟在今年2月悄悄地撤下最重要的「實價登錄資訊揭露至門牌」、「預售屋即時登錄」部分條文,只打算先推動實價登錄責任從「地政士」回歸到「買賣雙方」等相對次要部分的修法。其實持平的看待,房市交易的實價,登錄於公開的網站以流通正確的資訊,沒有對買方或賣方何者比較有利的問題,本來就應從中性、客觀的角度出發。再說,房市的交易金額非常大,是任何人一輩子最重要的大事,房市資訊透明是影響終身大事的關鍵因素,政府如果無法讓房市價格充分正確的揭露,就是對不起普羅大眾。有鑒於此,建議政府莫忘初衷,應當儘速完成實價登錄2.0的立法,最重要的「實價登錄資訊揭露至門牌」、「預售屋即時登錄」部分絕對不能漏掉,讓房市的消費者、地主、房東、建商和政府,都能更對稱、透明地知道當前的正確價格資訊,台灣的房市才能更臻健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最近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議題沸沸揚揚,成為朝野對抗的戰場,討論的面向雖然多,但許多論點必須加以澄清,有助於正確決策。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是經濟特區,是指在特定區域內,單方面放寬相關人流、金流及物流規定,同時進行制度鬆綁,以吸納人才及資金,並吸引多元產業進駐。由興利的角度,擴大對外開放,並加速與國際接軌。在美中貿易戰加溫,全球產業供應鏈重組,並帶動資金挪移下,自由經濟示範區可做為台灣在國際競爭中一個亮點。台灣更應反思近年來韓國擴張FTA網絡,並積極發展經濟特區,對其經濟成長的貢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的低薪問題存在近20年,歷經政黨輪替,仍未見改善。受僱員工每月平均經常性實質薪資,2017年為37,781元,倒退至2000年左右水準。尤有甚者,從國內生產要素所得結構來看,1988年受僱人員報酬占61%,營業盈餘占39%;2000年比率各為58%與42%;2017年則變成56%與44%。明顯可知,勞動要素報酬相對於其他生產要素所得,持續的縮減中。換言之,隨著經濟成長,勞動者並未能增加分享更多的成果。建請行政院透過具創意性的稅改,引入獎懲並重的機制,才能刺激現行保守僵化的官僚體制有所作為。除了把「加薪減稅」做得更好外,「不加薪就加稅」才是關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106年度審計部「就業安定基金」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就業安定基金」業務計畫有四項,其中竟有三項未達成目標,其中又以「促進國民就業計畫」未達標之金額最多。近幾年台灣失業率居高不下,行政院及權責機關未能善加利用該計畫,亦未能以此增進勞工權益,顯有行政怠惰及行政不作疏失,應予檢討並向外界說明,以釋群疑,特向行政院提起質詢。

五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高壓電及其產生的電磁波幅射,對民眾生活、生存、生命影響至鉅,台中市被列為加強電纜地下化建設的縣市之一。然而目前台中市海線地區、屯區電纜地下化比例尚低,恐將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應將台中市海線地區、屯區列為行政院優先辦理電纜地下化地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事項已處理完畢。現有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本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二案、第三十六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處理。

民進黨黨團復議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2案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7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第36案「(密)行政院函請審議我國擬簽署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之『捕魚實體參與文書』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處理復議動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報告院會,本件復議案現在進行處理。現在處理復議案,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9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少數,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各案,均照原作決定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30分30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2案及第36案

     民進黨黨團提請復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89  贊成人數:24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2

贊成: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呂玉玲  林奕華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江啟臣  林麗蟬

主席:報告院會,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變更議程之提議,並截止收案。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處理,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共13案。

先進行第一案,請宣讀。

1、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

內容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1)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3)委員葉宜津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4)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5)委員張宏陸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6)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7)委員王惠美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8)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9)委員林德福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0)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1)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2)委員鄭寶清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3)委員呂玉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4)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5)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6)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7)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8)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19)委員沈智慧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0)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1)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2)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3)委員洪宗熠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24)委員林奕華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5)委員林麗蟬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6)委員賴士葆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7)委員蔣乃辛等25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8)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29)親民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30)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31)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32)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33)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34)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35)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超明聲明對剛才所有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陳委員宜民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2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32分58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2  贊成人數:38  反對人數:64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李鴻鈞  陳怡潔  周陳秀霞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陳雪生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二案,請宣讀。

2、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二案:

內容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34分57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變更議程第三案,請宣讀。

3、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三案:

內容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徐永明等17人擬具「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寶清等16人擬具「監察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監察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監察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37分05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四案,請宣讀。

4、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四案:

內容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定宇等23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99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偉哲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114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洪慈庸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41條及第99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39分2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五案,請宣讀。

5、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五案:

內容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孔文吉等19人、委員周春米等21人分別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4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委員Kolas Yotaka等17人、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分別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23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委員蘇震清等25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分別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23人擬具「礦業法增訂第六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70人,贊成者7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41分4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5)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70  贊成人數:7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孔文吉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鄭天財Sra Kacaw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六案,請宣讀。

6、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六案:

內容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郭正亮等17人擬具「消防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四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8人、委員許毓仁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鄭寶清等17人、委員吳焜裕等21人分別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鎮浯等16人及委員洪宗熠等21人分別擬具「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蔣絜安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七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消防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44分3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6)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七案,請宣讀。

7、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將下列議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七案:

內容

民進黨黨團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46分2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7)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八案,請宣讀。

8、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建請將下列議案列為討論事項第八案:

內容

 

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48分3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8)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62  棄權人數:1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林淑芬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九案,請宣讀。

9、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擬請將第9屆第5會期第13次院會一讀,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50分35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9)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十案,請宣讀。

10、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擬請將徐永明等16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自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52分37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0)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曾銘宗  

鄭天財Sra Kacaw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十一案,請宣讀。

11、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擬請將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9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54分3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95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沈智慧  童惠珍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廖國棟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十二案,請宣讀。

12、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擬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人,贊成者37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56分34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事項第十三案,請宣讀。

13、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院會,擬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黃國昌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上午11時58分3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8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昶佐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共1案,請宣讀。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建請變更議程僅限列案順序如下表 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9-7-15 討

 

議案名稱

1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尤美女等23人、委員劉世芳等17人、委員江永昌等18人、委員周春米等22人及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段宜康等18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委員周春米等26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段宜康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草案」案,請審議案

3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7人及委員周春米等26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十一條文草案」案

(2)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十一條文草案」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五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黃秀芳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六十三條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7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5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8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泰源等24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10

(1)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2)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1)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委員吳焜裕等17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20人擬具「民法親屬編增訂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3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及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5

(1)本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高金素梅等17人、委員鍾佳濱等19人分別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等20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等22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Kolas Yotaka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教育法刪除第二十九條條文草案」案

(2)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委員許毓仁等16人、委員葉宜津等18人、委員張宏陸等16人、委員羅致政等21人、委員王惠美等20人、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林德福等18人、委員黃偉哲等16人、委員曾銘宗等16人、委員鄭寶清等17人、委員呂玉玲等19人、委員吳志揚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21人、委員林俊憲等16人、委員江啟臣等20人、委員沈智慧等22人、委員馬文君等17人、委員黃昭順等16人、委員林奕華等19人、委員林麗蟬等19人、委員賴士葆等18人、委員蔣乃辛等25人、委員許淑華等17人、親民黨黨團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委員蔣萬安等18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洪宗熠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行政院函請審議「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7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徐永明等17人擬具「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寶清等16人擬具「監察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監察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監察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8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19

(1)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3人,反對者3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下午12時00分28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民進黨黨團提案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63  反對人數:32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反對: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剛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僅列討論事項共19案,因此其他黨團變更議程列入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之提議就不再處理。

現在繼續處理黨團變更議程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之提議。

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四案,請宣讀。

4、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5)次會議建請將如下所列議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相關議案併案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案名

1

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2

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3

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4

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5

親民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6

委員吳志揚等17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7

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8

委員林奕華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下午12時02分57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案(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32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五案,請宣讀。

5、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5)次會議建請將如下所列議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相關議案併案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1

委員黃昭順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2

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3

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4

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5

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6

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7

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8

親民黨黨團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9

委員吳志揚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0

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11

委員林奕華等22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四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人數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下午12時04分5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案(5)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32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第六案,請宣讀。

6、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5)次會議建請將委員江啟臣等19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自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吳志揚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採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人數95人,贊成者32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下午12時06分5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抽出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案(6)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32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江啟臣  吳志揚  陳宜民  林為洲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林奕華  沈智慧  童惠珍  羅明才  費鴻泰  賴士葆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柯呈枋  蔣乃辛  陳玉珍  李彥秀  蔣萬安  馬文君  柯志恩  陳雪生  王育敏  林德福  陳超明  顏寬恒  陳學聖  廖國棟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張廖萬堅 江永昌  鄭運鵬  柯建銘  管碧玲  劉建國  尤美女  王定宇  鍾孔炤  陳素月  劉櫂豪  周春米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呂孫綾  吳琪銘  吳思瑤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蘇巧慧  趙天麟  陳亭妃  黃秀芳  陳明文  蔡易餘  葉宜津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楊 曜  余宛如  劉世芳  吳焜裕  余 天  邱泰源  邱志偉  何欣純  陳 瑩  李俊俋  陳賴素美 蔡適應  蔣絜安  洪宗熠  林靜儀  段宜康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莊瑞雄

棄權: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尤美女等23人、委員劉世芳等17人、委員江永昌等18人、委員周春米等22人及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5、5、5、5、6會期第8、7、10、12、12、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宣讀審查報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

受文者:議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台立司字第1074301442號

主旨:院會交付本會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尤美女等23人、委員劉世芳等17人、委員江永昌等18人、委員周春米等22人及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業經併案審查完竣,須經黨團協商,復請查照,提報院會公決。

說明:

一、復貴處106年11月22日台立議字第1060704256號、107年4月18日台立議字第1070700806號、107年5月9日台立議字第1070701141號、107年5月23日台立議字第1070701417號、台立議字第1070701448號及107年10月11日台立議字第1070703426號函。

二、檢附審查報告(含條文對照表)乙份。

正本:議事處

副本:

併案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9人、委員尤美女等23人、委員劉世芳等17人、委員江永昌等18人、委員周春米等22人及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報告

壹、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07年12月13日(星期四)召開第9屆第6會期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上開法案;由召集委員周春米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外,相關機關亦應邀指派代表列席說明,並答覆委員詢問。

貳、委員提案說明:

()委員顏寬恒等19人提案要旨(參閱議案關係文書)

有鑑於辯護人之閱卷權係衍生自訴訟權,故被告不論有無辯護人,其閱卷權應無二致。惟依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無辯護人之被告閱卷權,其行使之方式及檢閱標的較辯護人大幅限縮,且依第二項但書列有多項例外情事可由法院限制之,一方面對被告防禦權之行使限制過大,另方面則造成有資力雇用辯護人之被告與無資力雇用辯護人之被告,二者之閱卷權範圍產生差異,造成歧視之不公平問題。另關於刑事閱卷權行使之規範,同條第一項規定,辯護人閱卷權之行使範圍,明示以審判中者為限,至繫屬於上級審之前,及聲請再審或請求非常上訴之受判決人或受委任律師,其卷證獲知權之保障規定,則乏明文。爰提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尤美女等23人提案要旨(參閱議案關係文書)

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62號解釋,憲法第十六條賦予人民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依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被告卷證資訊獲知權,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對於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僅得取得筆錄之影本,而未能獲知卷證中其他資訊,已嚴重妨害其有效回應相關事證及防禦權之行使,而有違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意旨。爰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以符憲法第八條正當法律程序與第十六條訴訟權保障之精神。

()委員劉世芳等17人提案要旨(參閱議案關係文書)

有鑑於人民之訴訟權係憲法第十六條所保障,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依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被告卷證資訊獲知權,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釋字第762號指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未賦予有辯護人之被告直接獲知卷證資訊之權利,且不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妨害被告防禦權之有效行使,與前揭憲法所保障訴訟權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不符。爰此,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江永昌等18人提案要旨(參閱議案關係文書)

有鑑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七六二號解釋揭示,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依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被告卷證資訊獲知權,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然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未賦予有辯護人之被告直接獲知卷證資訊之權利,且未賦予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妨害被告防禦權之有效行使,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訴訟權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意旨不符。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被告卷證資訊獲知權相關條文。

()委員周春米等22人提案要旨(參閱議案關係文書)

鑑於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辯護人之閱卷,僅列舉檢閱、抄錄及攝影三種方式,與現行實務上辯護人多以影印方式重製之操作模式不符;第二項規定不當限制被告之資訊獲知權,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訴訟權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意旨有違,大法官釋字第七百六十二號解釋亦同此旨。此外,法庭應以公開審理為原則,如有不應公開或以不公開為適當之情形,其他相關法律皆已有規範,故明定法院開庭之錄音或錄影內容,係審判中閱卷權之範圍。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委員許毓仁等17人提案要旨(參閱議案關係文書)

有鑑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表明現行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未賦予有辯護人之被告,得以適當方式適時獲知其被訴案件之卷宗及證物全部內容之權利,有違憲法保障被告防禦權之有效行使,爰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參、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報告:

今天貴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併案審查委員顏寬恒等十九人、委員尤美女等二十三人、委員劉世芳等十七人、委員江永昌等十八人、委員周春米等二十二人及委員許毓仁等十七人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以下均稱提案),本院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一、就委員顏寬恒等十九人提案之意見

()依本院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意旨,卷宗及證物之「影本」,在解釋上應及於「複本」(如翻拍證物之照片、複製電磁紀錄及電子卷證等),前者在概念上包含後者。是本草案第一項前段所規定「提供文件、錄音或錄影之複本」,是否與前揭解釋意旨相符,容有再酌餘地。

()原審終局裁判後、繫屬上級審前之期間,本得解為屬「廣義之審判中」(與「偵查中」相對,參見本條於民國七十一年八月四日之修正理由),且實務上向許原審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提起上訴或抗告前閱卷,於運作上亦無窒礙之處(參見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辦理民刑事審判紀錄業務注意事項第一三一點第一項前段)。從而,草案第一項後段「繫屬於上級審之前,亦同」,有無再予規範之必要,敬請再酌。

()第二項前段規定「被告檢閱卷證」之限制事由,惟對被告依第一項前段「請求提供文件、錄音或錄影之複本」,卻無限制規定,規範密度似有不足;又依前揭解釋意旨,被告檢閱卷證之權利,須符合「有非檢閱卷證不足以有效行使防禦權之情事」、「在確保卷證安全之前提下」此二要件,惟草案並無類此要件之規定,是否妥適,均請斟酌。再者,法院如依第二項前段予以限制者,得否提起救濟,建請一併釐清。

()第三項係關於聲請再審或請求非常上訴時檢閱卷證之準用規定,除同有上述疑義外,因特別救濟程序(再審或非常上訴)得否閱卷、閱卷權主體及閱卷範圍等,均牽涉再審及非常上訴制度之整體設計,如單設閱卷規定,恐難期周延,敬請再酌。再者,現行實務除已准許聲請再審案件之當事人委任律師閱卷外(參見前開注意事項第一三一點第二項),實務見解亦肯認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之被告獲悉卷內資訊之權利(參見最高法院一○○年度台抗字第六九○號、一○一年度台抗字第二七七號裁定意旨),併請參酌。

二、就委員尤美女等二十三人提案之意見

()案經起訴,檢察官即應將卷宗及證物一併送交法院(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參照),則草案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法院或檢察官持有或保管之卷宗及證物」,究何所指,意涵似欠明確,建請釐清;且依現行實務,辯護人之閱卷權本得以影印、電子掃描等「重製」之方式為之(參見各級法院刑事及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第十九點),故有無必要增列「或重製」等文字,亦請斟酌。

()關於第一項及第二項第二款聲請交付法庭開庭之錄音或錄影內容部分: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之一與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八條等規定,已有關於被告及辯護人得向法院聲請開庭時錄音或錄影內容之依據,規範方式較為周全,亦能保障被告及辯護人之權益;且依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之一之規定,被告或辯護人如認審判筆錄之記載有錯誤或遺漏,得聲請法院播放審判期日錄音或錄影內容核對更正,或經法院許可,依據審判期日之錄音或錄影內容,自行轉譯為文書提出於法院。是不問於個案訴訟權益之保障或其他權利之行使,現制均已有相關規範可資依循,似無於本草案規範之必要。

()第二項第一款所規定「付與……卷宗之影本或電子檔複本」,其意涵是否與本院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意旨相符,宜予再酌;且被告為本款之請求時,應否預納費用,並未規定,可能產生爭議。又本款未設如現行條文第二項但書之限制事由,惟此等限制事由係維護當事人或第三人權益及公共利益所需要,如毫無限制,是否可能造成隱私或業務秘密侵害等流弊,併請斟酌。

()第二項第三款規定「檢視證物」之用語,概念上是否與「檢閱卷證」相同?如有不同,此一規定之權利保障範圍是否與本院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意旨相符?均建請釐清。又於現行卷證併送制度下,未經檢察官檢送到院之卷證,即非屬本案卷證,而與本案刑事訴訟程序無涉,關係人如認有獲知資訊之必要,自宜另循法定程序申請,應無就其程序及其救濟(草案第三項)於刑事訴訟法規範之必要,敬請斟酌。再者,本款就前述限制事由及前揭解釋意旨所揭櫫「非檢閱卷證不足以有效行使防禦權」之要件,均付之闕如,是否妥適,請再斟酌。

()第三項規定「被告不服法院或檢察官依前項第三款指定之條件者,得以書狀或言詞向法院聲明異議」,則被告對於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所為請求之駁回決定,似無救濟途徑,是否符合「有權利,有救濟」之法理,敬請斟酌;又對法院所為決定不服者,似應循抗告之途徑,而非依聲明異議程序救濟,併請斟酌。

三、就委員劉世芳等十七人提案之意見

()本院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固賦予被告直接獲知卷證資訊及請求付與卷證影本之權利,惟該解釋意旨並未述及被告之輔佐人同有此等權利;且依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被告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均得隨時以言詞或書狀向法院陳明為被告之輔佐人,如將輔佐人納入草案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權利主體,在該等人員並無受職務規範或懲戒機制之約束下,恐增加實務上閱卷作業之困難及卷證保管之風險,敬請再酌。

()第三項關於檢閱卷宗及證物之規定,並未設有如同第二項但書之限制事由,此於卷證安全及被告行使防禦權之必要性上,是否妥適,且是否可能造成侵害隱私權或業務秘密等流弊,似均有待斟酌。再者,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請求,如經法院予以限制者,得否提起救濟,草案未見明文,恐與「有權利,有救濟」之法理扞格,亦請再酌。

四、就委員江永昌等十八人提案之意見

()本案第二項前段所規定「付與卷宗之複本」及「檢閱證物」,其權利保障範圍是否與本院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意旨相符,建請再酌。

()依前揭解釋意旨,須有「非檢閱卷證不足以有效行使防禦權之情事」,且「在確保卷證安全之前提下」,被告始得檢閱卷證,惟第二項關於檢閱證物之規定,就此二要件付之闕如,是否足以確保證物之安全,恐有疑慮,尚請斟酌。

五、就委員周春米等二十二人提案之意見

()本案第一項將現行條文所載「並得抄錄或攝影」,修正為「並以抄錄、攝影、複印等方式重製」,惟辯護人依現行閱卷實務,本得以影印、電子掃描等重製之方式為之(參見各級法院刑事及少年保護事件律師閱卷要點第十九點),故有無必要增列「複印等方式重製」等文字,敬請斟酌。

()關於第一項及第二項聲請交付法庭開庭訊問之錄音或錄影內容部分,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之一與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八條等規定,較為周全,亦能保障被告及辯護人之權益,且依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之一之規定,被告或辯護人本得聲請法院播放審判期日錄音或錄影內容核對更正,或經法院許可後,依據該內容自行轉譯為文書提出於法院。是不問於個案訴訟權益之保障或其他權利之行使,現制均已有相關規範可資依循,似無於本草案重複規定之必要。

()第二項前段所規定「付與卷宗之複本」,其權利保障範圍是否與本院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意旨相符,建請再酌。

()第四項關於檢閱卷證之規定,並未設有如同第二項但書之限制事由,此於卷證安全及被告行使防禦權之必要性上,是否妥適,且是否可能造成侵害隱私權或業務秘密等流弊,似均有待斟酌。

六、就委員許毓仁等十七人提案之意見

()草案未明定審判中之被告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卷宗及證物影本以及直接檢閱卷證之權利,與本院釋字第七六二號解釋意旨是否相符,尚請再酌。

()關於第二項聲請交付法庭開庭之訊問錄音或錄影內容部分,法院組織法第九十條之一與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第八條等規定,較為周全,亦能保障被告及辯護人之權益,且依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之一之規定,被告或辯護人本得聲請法院播放審判期日錄音或錄影內容核對更正,或經法院許可後,依據該內容自行轉譯為文書提出於法院。是不問於個案訴訟權益之保障或其他權利之行使,現制均已有相關規範可資依循,似無於本草案重複規定之必要。

()第五項規定之主體為「持有第一項及第二項卷證內容之辯護人或被告」,惟若排除自辯護人或被告取得或輾轉取得卷證內容之第三人,將可能產生規範漏洞,而有損及他人權益及司法公正之虞,敬請再酌。

以上,謹就貴院委員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草案規定,依本院權責提出意見,俾供貴院修法之參考。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各位。

肆、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報告:

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議併案審查顏委員寬恒等19人(下稱甲案)、尤委員美女等23人(下稱乙案)、劉委員世芳等17人(下稱丙案)、江委員永昌等18人(下稱丁案)、周委員春米等22人(下稱戊案)及許委員毓仁等17人(下稱己案)分別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代表本部列席說明,並備質詢。就上開修正草案提供以下意見,敬請參考。

委員們基於保障被告於審判中之卷證獲知權,以落實被告訴訟防禦權之保障,而提出刑事訴訟法第33條條文之相關修正草案,本部對於委員們保障人權之理念深感敬佩。

惟於司法院釋字第762號解釋公布前,本部與司法院經多次研商後,就刑事訴訟法第33條審判中閱卷之修正方向達成共識,且該修正草案經司法院及行政院完成會銜程序後,業於107年3月1日共同函請大院審議(司法院107年3月1日院台廳刑一字第1070005203號函、行政院107年3月1日院臺法字第1070164381號函,下稱兩院會銜版修正草案),現由大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中。

雖然兩院會銜版修正草案係於司法院釋字第762號解釋公布前所提出,有部分項次設計尚須依司法院釋字第762號解釋意旨予以調整,惟就相關修正方向及條文規劃,實已於現行條文架構下,平衡兼顧及被告訴訟權益保障及實務運作之需求,故就委員們所提出之本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兩院會銜版不一致之處,本部敬表尊重,惟尚祈委員們斟酌參採兩院會銜版修正草案之體例與精神,及司法院釋字第762號解釋意旨進行修法。

()有關乙案、丙案部分

委員提案對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固有助益,惟未規範禁止卷證內容、訴訟資料之訴訟目的外使用,恐有造成不公平審判及侵害訴訟相關人隱私權及人格權之疑慮,建請審慎研議。

蓋偵查或審理程序中之錄音、錄影或相關卷證等資料如何運用,涉及當事人、證人、鑑定人等訴訟關係人之人格權與隱私權之保障,此類資料複製轉載便利,極易散佈流傳,一旦遭外流或惡意使用,對於上開訴訟程序參與者之隱私權及人格權恐將造成重大危害,而被告及辯護人可取得卷證資料之原因及理論基礎,係源自被告於刑事訴訟程序中行使防禦權及辯護權之需求,故卷證資料得予運用之範圍,自以限於訴訟程序使用為宜,敬請委員斟酌。

()有關甲案部分

委員提案對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固有助益,惟未規範禁止卷證內容、訴訟資料之訴訟目的外使用,恐有造成不公平審判及侵害訴訟相關人隱私權及人格權之疑慮,請參酌「壹、有關乙案、丙案」之本部意見。

第3項有關於聲請再審或請求非常上訴時準用第1項及第2項審判中閱卷之規定,由於聲請再審、請求非常上訴之程序,實與審判程序容有不同之處,直接準用審判程序之閱卷規定恐非妥適,敬請一併斟酌。

()有關丁案部分

委員提案就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項所為之修正,業已兼採司法院釋字第762號解釋意旨,並維持兩院會銜版修正草案之體例,且明文增訂禁止卷證內容、訴訟資料之訴訟目的外使用之規範,而併同增訂本條第4項,使本修正草案得平衡兼顧被告訴訟防禦權保障及訴訟程序參與人之人格權與隱私權保護,本部敬表認同。

()有關戊案部分

委員提案對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固有助益,惟未規範禁止卷證內容、訴訟資料之訴訟目的外使用,恐有造成不公平審判及侵害訴訟相關人隱私權及人格權之疑慮,請參酌「壹、有關乙案、丙案」之本部意見。

有關委員提案第4項賦予被告檢閱卷證原本之權利,對於被告訴訟防禦權之保障確有助益,惟建請斟酌於法院許可被告檢閱卷證原本之前,是否先行徵詢檢察官之意見,以防免檢閱卷宗之範圍存有足以妨害另案偵查之內容,以資周妥。

()有關己案部分

本修正草案第33條第3項規定:「前項但書之限制,若為保障被告之防禦權,法院得以適當之方式使其獲知卷證之內容」,對於被告防禦權之行使固有助益,惟賦予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既為司法院釋字第762號解釋所揭示之原則,則本修正草案第33條第2項但書所規範之「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之等相關限制,即為上開原則之例外,若又增設修正草案第33條第3項,於法制體例上似屬例外之例外,於法制體例上是否妥適,建請審慎研議。

又委員提案第33條第5項固屬關於禁止訴訟資料訴訟目的外使用之規定,然其所適用之主體僅限於「持有第一項及第二項卷證內容之辯護人或被告」,相較於兩院會銜版修正草案第4項內容為:「持有第一項及第二項卷證內容之人,不得將該內容為散布、公開播送,或任何不符正當目的之使用」,對於因訴訟資料不當使用所可能造成的訴訟相關人權益侵害之防護恐有不週,敬請斟酌。

以上報告,敬請主席、各位委員參考,謝謝。

伍、與會委員於報告、詢答完畢,並經大體討論後進行逐條審查。認為本案係依司法院釋字第762號解釋意旨予以修正,以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實有其必要性與急迫性,爰將全案審查完竣。茲就審查結果為:

第三十三條,修正如下:

第三十三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被告於審判中經法院許可者,得在確保卷宗及證物安全之前提下檢閱之。但有前項但書情形,或非屬其有效行使防禦權之必要者,法院得限制之。

對於前二項之但書所為限制,得提起抗告。

持有第一項及第二項卷宗及證物內容之人,不得就該內容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陸、爰經決議:

()本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周春米出席說明。

柒、檢附條文對照表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