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56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政府應為勞工建立一個完善的勞工保險保障體系,保障退休後長期經濟生活保障。建請勞動部參採桃園市總工會等勞工組織之勞工老年經濟安全之訴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現行勞保老年年金給付計算方式,縱使勞工投保30年,由於投保薪資上限為45,800元,能領到的老年年金僅21,000元。選擇領取勞保老年年金之勞工,平均每人實際月領年金僅約17,000元,與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用標準」相差無幾。

二、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施行後,對當時現職員工給予5年選擇期轉為新制;94年7月1日後受雇或轉職之勞工,一律強制適用新制。除留採舊制勞基法年資的退休金者,需靠企業持續經營方能領得外;被強制轉往新制勞退者(每月提繳6%之勞工)日後退休金與原勞基法退休金相較竟約減少一半數額。

三、為求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桃園市總工會等勞工團體與本席提出建議,建請行政院勞動部參採:

(一)維持現有規定,逐年緩步調整勞保費率,迄費率依現行之勞保條例第13條規定漸進微調達到上限13%時,經過精算勞保基金餘額後,再行檢討。

(二)維持勞保年金給付原有之所得替代率1.55%。

(三)維持原有之平均月投保薪資採計期限,以最高之60個月平均。

(四)由行政院編列專款預算,每年至少撥補新臺幣500億元挹注勞保基金,以彌補勞保的潛藏債務,並由政府最終支付責任。

(五)透過稅收或其他方法,收取資本家所得的利潤,建置老年基礎年金,使所有勞工的老年生活都有基本保障。

(六)重新檢討勞退新制,修改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將雇主每月應提繳之勞退金由現行6%,每年調整1%方式,調高至達到與勞基法原有相當之適量標準12.5%為止。

四、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二)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臺灣汽機車產業供應鏈產值與就業人口眾多,但因國際市場競爭與環保標準因素,致使國產汽機車產業與市場持續衰退。為保障我國車輛業勞工工作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臺灣汽車製造產業相關之勞工人口眾多,賴以生計之家庭人口更不可勝數。然而近年因進口車挾匯率和量產優勢,嚴重壓縮國產車生存空間。此外,整車進口與零件進口關稅現行稅率相近,使國產車製造成本居高不下、喪失價格競爭優勢。107年國內已出現要求生產線勞工配合產能減少輪流休假、或只領6到7成薪水之情事,實讓人憂心狀況將持續惡化、影響車輛產業勞工工作權。

二、政府為環保節能,推動車輛電動化政策,給予貨物稅減免及購買獎勵等政策,但並未公平對待亦符合環保標準的燃油車,導致車廠停止燃油車種的開發及製造、進而促使產業人才出走而造成技術斷層、車輛相關產業勞工工作權亦可能因企業緊縮投資而深受負面影響。

三、為求保障我國車輛勞工工作權及汽機車產業之持續發展,本席建請行政院勞動部與經濟部協同,針對以下台灣機械業工會聯合會等團體所提之議題進行通盤檢視,並提出具體因應政策:

(一)進口車挾匯率與量產優勢,嚴重壓縮國產車生存空間。

(二)整車與零件進口關稅稅率相近,使國產車製造成本居高不下。

(三)政府的新能源政策,將導致車輛停止燃油車種的開發、製造及新車種引進。

(四)政府如不思應對之策,台灣終將步入澳洲汽車製造業全面撤出的慘況,屆時將有10餘萬勞工面臨失業。

四、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三)本院陳委員學聖,基於山地之土地產權分配,牽涉原漢之間複雜的歷史脈絡,諒非政府在某一時點,採取一刀切的武斷措施即可圓滿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明文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二、依監察院105年12月8日內調字第0106號調查報告、台灣山地鄉平地住民權利促進會提供之資料,有關山地之土地利用,早在日據時期即有「準要存置林野」之設,光復後臺灣省各縣山地保留地管理辦法改設「山地保留地」,嗣配合山胞正名為原住民,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將其定名為現行之「原住民保留地」。

三、本院於85年11月1日修正通過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亦作成「關於居住在山地鄉之非原住民,於本條例施行前向政府承租有案,或與原住民有買賣行為,並繼續使用之土地,應立刻進行清查,儘速妥善圓滿解決。」之附帶決議。

四、惟山地之土地產權分配,除了涉及土地使用政策,萬不可忽視原漢之間複雜的歷史脈絡。有鑑於山地之土地使用者並不限於原住民,已為長久以來之既成事實,諒非政府在某一時點,採取一刀切的武斷措施即可圓滿解決。

五、綜上,行政院應特別留意歷史脈絡,邀集相關機關、團體進行協商,尋求共識,以調和原漢之間的利害衝突。

六、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準公共化幼托」政策施行前,政府宣示家長負擔每月不超過四千五百元,初任教保服務人員每月薪資至少二萬九千元。但參考近期調查研究發現,服務於準公共化幼兒園的教保人員有高達三成月薪未達二萬九千元,有近九成的幼兒園另外加收課後托育費。政府推動「華麗不實」的政策,未達預期效果,應考慮調整作法,使教保人員及家長都能安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一份針對「一○七學年加入準公共化制度」的三○九家幼兒園所做的調查發現,有三成教保服務人員月薪並未到達政府宣稱的二萬九千元,最低的月薪僅有二萬一千元。某些幼兒園所稱「二萬九千元包含年終獎金及考核獎金」,這種說法,顯然有「華麗不實」之嫌。

二、目前法定托育每日8小時,通常是指每日8:00-16:00,16:00之後為課後延托時間。過去私立幼兒園延托為17:00起,但加入準公共化後,將教保服務時間下修為8小時,比原先9小時的托育少了一小時,而家長要多負擔一小時的延托費用。理論上,這一小時的延托費用應該是給負責延托的教保人員,但高達九成的教保人員表示,延托仍由原班或值班老師負責,但有些並未領到延托費用,等於家長增加了支出了,教保人員卻未受益。

三、在「少子化、招生不易」的大環境下,幼兒園或托育業者經營並不容易,同時也需要兼顧教師權益、家長負擔能力等等諸多問題。政府推動「華麗不實」的政策,未達預期效果,應考慮調整作法,使教保人員及家長都能安心。

(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準公共化幼托」政策施行後,很多地方政府原施行的幼托補助政策將會落日,但準公共化的補貼比較起原來地方政府的補貼反而是縮水的。以台中為例,不管孩子是送到保母、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同樣都給補助,但施行「準公共化幼托」後,未來中央規定三歲以上的孩子送托幼兒園才有補助,可是有些家長不想讓孩子那麼早去幼兒園,孩子三歲還是送托保母家,將使家長們無所適從,甚至如果不送幼托,一毛補助都沒有。中央政策不顧地方既有政策,以致無法融入,顯然殊屬不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準公共化」政策與地方原來的補助出現矛盾現象,像是目前不少縣市政府都有公私合作的托嬰補助,例如台中、台北和新北,都是由地方政府與私人業者簽約,家長只要將孩子送托給有簽約的業者,就可以領取補助。

二、以台中為例,不管孩子是送到保母、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同樣都給補助,但現在中央要求地方的補助到今年中就要落日,未來中央規定三歲以上的孩子送托幼兒園才有補助。再以台北市為例,現在的托嬰補助,第二胎最高可以領到一萬一千五百元。落日後,第二胎的托嬰補助只能領到六千元,讓家長壓力更大。

三、「準公共化幼托」施行後,出現中央補助金額低於地方的情況,或者因為家長不想讓孩子那麼早去幼兒園,而無法領到補助。中央欲解決「少子化問題」的政策顯然與民意、實際狀況脫節。中央政策不顧地方既有政策,以致無法融入,顯然殊屬不當。

(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家公園山坡地受國家公園法保障,禁止濫墾,然而交通部公路總局日前卻便宜行事,在未核准及未進行相關環境評估,即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台14甲路線開挖道路,建置停車場。交通部未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逕自施工開挖,除應依法開罰外,並應追究本案相關人員行政責任、法律責任,嚴懲失職人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家公園法」第一條條文:「為保護國家特有之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之育樂及研究,特制定本法。」開宗明義以立法來保護國家公園之自然風景。

二、交通部公路總局為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台14甲路線開挖道路,建置停車場,雖向主管機關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報備,但尚未經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核准,即逕自開工開挖山邊坡地,直到遭人舉發,才停工受罰。雖然公路總局停工後試圖復原當地原生植被,但原有生態已經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三、交通部未依規定完成申請程序,大肆開挖作業工程,造成周邊山坡地綠色植披形成光禿禿一片,嚴重危害山邊坡水土保持功能。而且逕自施工開挖,除應依法開罰外,並應追究本案相關人員行政責任、法律責任,嚴懲失職人員。

(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中新站月台與自強號、太魯閣號車廂高低落差二十三公分,與月台間隙達十公分,啟用迄今意外頻傳,屢生事故。而台鐵解決之道竟將原本停靠台中站的山線車輛減班,移至月台尚未改建的海線,這樣做根本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在製造新問題。交通部犧牲台中市民及觀光旅客交通安全與便利,至屬不當,應速謀解決,給台中市民一個交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台中新站月台與自強號、太魯閣號車廂高度差跨距差廿三公分,當民眾向台鐵陳情,得到的解決方案是「山線改海線」,直接把自強號太魯閣號改往還沒改建月台的海線。這個結果造成尖峰時間,海線站站停靠,市區山線卻是擇站而停。

二、過去林佳龍部長擔任立委時曾就此問題質詢交通部,當時交通部回覆說106年底可以完成。現在林佳龍擔任交通部長,卻忘記當年為台中市民的質詢,改口說,108年底才能完成月台與車廂差距的問題,屢改時程,毫無誠信。

三、此外,交通部也提出另一解決方案,即待「山手線」即能解決此一問題。但是細查山手線恐需十年才能完成,更何況山手線到現在連預算在哪都不知道。拿一個「飄在半空中」的「山手線」,來解決實際遭遇到的交通問題,交通部的作法實在讓國民難以接受。交通部犧牲台中市民及觀光旅客交通安全與便利,至屬不當,應速謀解決,給台中市民一個交代。

(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世界經濟局勢快速變化,預估有超過十兆元境外資金可能匯回台灣,最大宗可能來自台商。政府應妥善因應外界變化,引導資金回台、疏導資金投資、領導台灣經濟上行發展。趁這波資金大潮流返回台灣時,能做出最好的規劃,迎接台灣經濟總體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世界經濟局勢快速變化,預估有超過十兆元境外資金可能匯回台灣,最大宗可能來自台商。行政院對此提案立法規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規定若資金回台而沒有運用於投資,則需要經過八年才可完全解除管制。除此之外,該草案規範資金可投資項目範圍過於狹隘,政府限制過多,顯然「開放不足、設限有餘」。

二、依該草案,實質投資部分須經濟部核准產業。提取資金自由運用部分,僅得於匯回五%限額內;金融投資部分,得於廿五%限額內,須投資達五年,自第六年開始得分年提取三分之一。但如果未從事金融投資或實質投資之資金,應於外匯存款專戶內存放達五年,自第六年開始得分年提取三分之一。這個管理運用辦法,根本就在於管制資金回台,而不是引導資金運用。

三、當年這些資金離開台灣時,大多是傳統產業型態,時隔二、三十年還是以傳統產業型態回台灣,這樣的情況卻被排除在獎勵投資的範圍,實在不合理。政府應妥善因應外界變化,引導資金回台、疏導資金投資、領導台灣經濟上行發展。趁這波資金大潮流返回台灣時,能做出最好的規劃,迎接台灣經濟總體發展。

(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中部科學園區所轄二林園區外之「萬興滯洪池」及「第四放水路滯洪池」等兩座滯洪池工程延宕,恐影響二林園區之開發使用。據調查這兩座滯洪池係屬「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中的兩座,土地為台糖所有,必須無償提供土地供做滯洪池,但歷經行政院政務委員多次協調,台糖仍拒不配合,防洪治水不僅關係科學園區之開發使用,更是二林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線,行政院不應任由轄下國營事業專擅獨斷,影響國計民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屬特別法,一○三年一月廿九日施行,只適用到一○八年十二月卅一日,預算沒用完要繳回國庫。總預算上限六百六十億元,條例設有五個排除,一個加速審議,目的在使防洪治水能有效施行,由中央負擔費用,排除公債舉債上限,並排除水利法徵地程序,以及適用都市計劃法相關規定,跨部會快速併案審查,係屬防洪治水之良法美意。

二、經調查,此條例中需設置卅二個滯洪池,其中「萬興滯洪池」及「第四放水路滯洪池」兩座緊鄰中科二林園區,屬二林區域滯洪之用,在颱風大水來時,希望可以有效解決低窪地帶的淹水問題。但台糖屢以「太陽能」開發為無償提供土地之要件,以致到一○七年底這兩個滯洪池工程進度只有○.○五%,而預算在一○八年底就要結束,一個國營事業很有可能就毀了攸關未來數十年防洪治水的計畫。

三、此案歷經行政院政務委員多次協調,台糖仍拒不配合,「萬興滯洪池」及「第四放水路滯洪池」不僅關係科學園區之開發使用,更是二林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線,行政院不應任由轄下國營事業專擅獨斷,影響國計民生,應速勒飭所屬盡速配合辦理。

(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金管會規範上市櫃、興櫃公司應設置獨立董事,同時規範若發生該公司「財報不實」或「公開說明書不實」等狀況時,要由獨立董事負擔可能高達五億元以上的賠償。以現有上市櫃公司為例,三千六百多位獨董中,年薪超過千萬元者只有十二人,只占百分之零點三,而九成以上的獨董年薪都在二百萬元以下,卻要負擔相對而言「無極限」的賠償,顯失比例原則,而且極可能根本罰不到錢,高額罰金不過是「空包彈」而已。政府要讓獨董制度可長可久,應審慎解決獨董權責不符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一般而言,獨立董事執行「提升資訊揭露品質」及「強化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公司治理事項。若發生該公司「財報不實」或「公開說明書不實」等狀況時,要由獨立董事負擔可能高達五億元以上的賠償。

二、至一○八年一月底為止,投保中心代表投資人進行中的團體訴訟九十二件中,涉及「財報不實」和「公開說明書不實」有四十八件,占團體涉訟案件一半以上。其中獨立董事被列為連帶求償的被告案件有十四名,起訴總金額約五十三億多,平均個案求償六﹒四億元。

三、現有上市櫃公司的三千六百多位獨董中,年薪超過千萬元者只有十二人,占百分之零點三,而九成以上的獨董年薪都在二百萬元以下,卻要負擔相對而言「無極限」的賠償,顯失比例原則,而且極可能根本罰不到錢,高額罰金不過是「空包彈」而已。政府要讓獨董制度可長可久,應審慎解決獨董權責不符的問題。

(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海軍編列七億五千七百廿四萬元預算執行「海欉、檞樹飛彈屆壽組段」及「標準二型飛彈組段採購」等軍購,於一一○年至一一八年陸續換裝,使用於美系舊型飛彈。然而此舉是否有當,頗受質疑。一般咸認當前更應加速中科院「海弓三型」及「海劍羚」防空飛彈研發與換裝,如此才能有助於國防武力自主,而不是花大錢買舊裝備,浪費人民納稅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海欉樹飛彈為一九六九年代產物,射程僅六公里,原則上防範不了現代化的飛機船艦。而標準二型中程防空飛彈為一九六七年代產物,去年六月廿一日德國海軍在一艘護衞艦試射飛彈,一枚美製標二型中程防空飛彈(SM-2MR),在引擎點火後,沒有升空,反而在飛彈發射井內發生「自爆」意外。

二、這些相關裝備,目前連訓練使用都可能發生自我誤傷,或無法操控的窘況,對於精實備戰,幾無助益。若編列七億五千萬餘元投資於老舊彈種的維護與設施更新,是否妥當,不無疑義。以同樣短射程飛彈而言,國軍現有刺針飛彈,完全足以取代舊裝備。

三、一般咸認當前更應加速中科院「海弓三型」及「海劍羚」防空飛彈研發與換裝,如此才能有助於國防武力自主,而不是花大錢買舊裝備,浪費人民納稅錢。

(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推動「準公共化幼托」政策,經費補貼家長及幼托業者,但應通盤考量「幼托機構的城鄉差距」。依現況,臺灣有八十個鄉鎮連私幼都沒有,政府的補貼政策對這些占全國二成的鄉鎮來說,根本無濟於事,有錢也找不到地方送托。對這些缺乏幼托機構的地區來說,行政院應該迅速大量開辦公托才是當務之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很多幼教業者及家長團體反應,「準公共化」不過是重蹈補貼政策的覆轍,而臺灣長期以來公共幼托問題是資源不足及分配不均,單靠補貼根本無法改善這些問題。透過補助減輕家長負擔看似立意良好,但家長團體與幼托業者同聲質疑,顯然經費補貼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

二、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分析,各國平均公共幼托資源比率約為66.8%,但臺灣在平均值之下,僅有31%,顯然公共資源偏低,私人幼托又有分配不均的問題,臺灣有80個鄉鎮連私幼都沒有。

三、針對0-2歲托嬰托育政策而言,過去補貼政策的經驗,現金補助雖然能減輕家長負擔,但是臺灣有八十個鄉鎮連私幼都沒有,政府的補貼政策對這些占全國二成的鄉鎮來說,根本無濟於事,有錢也找不到地方送托。對這些缺乏幼托機構的地區來說,行政院應該迅速大量開辦公托才是當務之急。

(十三)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自啟用以來頻頻發生有毒氣體外洩、火災、乃至劇烈爆炸等重大工安事件,嚴重危害油廠周圍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等近80萬民眾生命財產和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以下簡稱『中油桃園煉油廠』)自啟用以來,僅計媒體批露有紀錄之重大工安災害就有12次;包括數次重大火警、氣體爆炸或鍋爐爆炸(且引發火災)、燃油噴出至民宅、工業廢水逕流汙染、施工引燃周邊雜草等。108年1月29日,中油桃園煉油廠再次發生第二柴油加氫脫硫工場氣爆。該次爆炸威力強大、烈焰沖天,噪音與震動影響超過方圓三公里、有害氣體與異味擴散範圍更為廣大。據前所舉,足見該廠在工業安全與周遭環境保護上嚴重欠缺改善和精進作為。長此以往,對桃園市及該廠鄰近之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等近80萬民眾生命財產和健康安全之威脅必將與日俱增。

二、根據桃園市政府107年「桃園煉油廠遷廠可行性評估摘要報告」:桃園煉油廠於民國92年經時任經濟部長之林義夫部長承諾提出遷廠計畫,後經10次遷廠覓地小組會議,迄今仍無覓得妥適的建廠用地、亦無具體訂定遷廠時程表,且選址地點與評估內容也被中油列都為最高機密。自林前部長承諾至今已過近16年,可見經濟部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上並無積極運作遷廠作業,更恐有欺瞞敷衍桃園市民乃至全國民眾之弊。除為要求中央政府履踐對人民承諾,更為保護全體桃園市民、特別是該廠毗鄰之桃園區、蘆竹區、龜山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和健康安全,建請經濟部儘速提出中油桃園煉油廠明確遷廠整體計畫與期程。

三、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一次性塑膠吸管限用政策僅規範「內用消費」,卻將「外帶消費」排除在外,成為「限塑」政策的漏洞,實屬不當。政府政策制定及實施不能「只做半套」,行政院與主管機關應針對該政策之規範加以補正,確實展現對於「限塑」環保政策的決心,讓台灣善盡世界公民一份子的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平均每天消耗800萬根的一次性塑膠吸管,每年產生30億根的塑膠吸管垃圾。環保團體統計發現,我國海洋廢棄物數量,吸管有36,600件為廢棄物數量排名第三名,佐證「塑膠吸管」確實是汙染海洋環境的元凶之一。

二、為了減少塑膠污染環境,政府應該提出「店內消費」不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限用政策。然而檢視環保署提出的限用政策,卻有漏洞。即「消費者外帶,業者仍然提供塑膠吸管」。可能出現的情況是當消費者收到食品改在店內消費時,就會發生「店內消費使用塑膠吸管」的現象,顯然限塑政策出現了漏洞。

三、政府政策制定及實施不能「只做半套」,行政院與主管機關應針對該政策之規範加以補正,確實展現對於「限塑」環保政策的決心,讓台灣善盡世界公民一份子的責任。

(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高中生近年出國念書人數逐年遞增,出現我國高等教育留不住人才的現象,恐使得國家競爭力落後。面對人才流失的警訊,雖然教育部與科技部都提出「撒錢方案」,例如「玉山計畫」、「哥倫布計畫」、「愛因斯坦計畫」等等,但卻未能解決根本問題,也無從遏止高中生出國的風潮。行政院及相關機關應從「如何提供優質的學術研究與高等教育環境」做起,減緩高中生大量出國的不正常現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參考教育部統計,應屆高中生赴海外(含中國大陸)念大學的人數,從2012年的858人到2017年時增為1,584人,人數幾乎翻倍。又根據香港教育資助委員會統計,香港八間研究型大學的學生中,來自台灣不含交換、短期交流的全日制學生人數從2010年的76人,一路暴增到2017年的643人,成長八倍多。

二、國際教育交流協會(IIE)公布的「2018國際教育交流門戶開放報告」統計,則顯示台灣學生赴美就學人數達到22,454人,在2017至2018學年度連續第三年成長。

三、教育部與科技部雖陸續提出撒錢方案,如「玉山計畫」、「哥倫布計畫」、「愛因斯坦計畫」等等,但卻是治標不治本的救急方案。行政院及相關機關應從「如何提供優質的學術研究與高等教育環境」做起,減緩高中生大量出國的不正常現象。

(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內公道路繪製標線使用的漆料,「防滑係數」不足,導致路況稍有變化時,例如下雨導致的濕滑、異物出現道路、違停車輛阻路等,容易使機車騎士在駕駛車輛行進中發生「犁田」意外,讓機車用路人生命財產飽受威脅。政府應參考國際間的道路防滑標準,研擬改善我國適用的防滑標準,以保障機車用路人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起質詢。

說明:

一、參考統計資料,國內2016年機車肇事傷亡人數22萬8,724人,占全部交通事故56%,其中機車「自摔」比率,即通稱的「犁田」意外,又佔了10%以上,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國內道路標線防滑措施不當,防滑係數過低所致。

二、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台灣目前將道路防滑係數訂為45BPN至65BPN,相較日本65BPN,顯得過低。這與道路標線施作方式有關,例如日本採取「噴射法」,我國採用「熱拌漆」標繪法,這兩者之間的差異性,是否會造成防滑係數的不同,交通部應該做出專業的判斷。

三、為保障廣大機車族行的安全,政府應參考國際間的道路防滑標準,研擬改善我國適用的防滑標準,以及道路標線施工繪製方式,以保障機車用路人的安全。

(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消防人員,因執行勤務而致身體健康受創後,政府卻沒有對其妥善照顧,亦未比照警察人員、替代役人員由政府編列預算,終身照護並安置於榮民之家,顯有未妥。政府應將消防人員因公致殘者比照軍警納入榮民之家就養之政策,讓為國家社會不幸致殘的消防人員,亦可公平行使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92年修訂的「替代役實施條例」及93年修訂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警察人員在執行勤務中,致全殘或半殘者,應給與醫療照護及安置就養。替代役人員因公致傷、病成殘者,亦可比照常備兵役人員予以安置就養。

二、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96年起推出「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強化老人安養重點計畫」,採行榮家照護資源共享政策,亦兼辦地方政府委託老人安養、養護及失智安置照護等。但其中仍然未將消防人員因公致殘的照護安養納入其中。

三、根據消防署資料顯示,自民國86年至107年止,消防人員因公致全殘者4人,半殘者17人,合計21人,這些消防打火英雄,犧牲身體健康,為國家社會人民提供了重大貢獻,但至今被排除在國家照護安養之外,顯失公平。政府應將消防人員因公致殘者比照軍警納入榮民之家就養之政策,讓為國家社會不幸致殘的消防人員,亦可公平行使權益。

(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前瞻計畫原計畫撥款近四千萬元補助台中市北屯區太原路三段(旱溪西路至建和路)人行道改善附加路面刨鋪計畫。近聞主管機關擬將該項工程補助預算全數取消,理由是「原計畫補助人行道改善為主,若人行道不施作,則路面刨鋪一併取消」。行政院遽以前項片面理由取消全案,恐將實質損害台中市民權益,行政院不應以不當理由阻撓地方政府重要基礎建設,並應依原計畫足額補助為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前瞻計畫原訂撥款近四千萬元補助台中市北屯區太原路三段(旱溪西路至建和路)人行道改善附加路面刨鋪計畫。在此計畫範圍內,戡查現址原貌,發現諸多缺失,例如空中纜線密布、景觀不佳、行人徒步空間不足、無障礙設施欠缺、自行車道動線衝突、路面老舊龜裂等等。台中市民殷切期待,前瞻計畫預算提升該範圍內道路品質,以及強化基礎建設、增進道路公共設施機能、形塑都市景觀、拉近城鄉公共設施差異等,都是。

二、原計畫總經費近八千萬元,以中央與直轄市工程款分配原則,中央原補助近四千萬元,後因此計畫範圍與自辦「市地重劃單元十三」有部分重疊,在考量不重複挖掘及不重複施工以撙節經費、減少市民不良觀感前提下,台中市政府以做實事的方式自行減作,並呈報行政院備查,中央補助經費降已為三千餘萬元。

三、近聞主管機關擬將該項工程補助預算全數取消,理由是「原計畫補助人行道改善為主,若人行道不施作,則路面刨鋪一併取消」。行政院遽以前項片面理由取消全案,恐將實質損害台中市民權益,行政院不應以不當理由阻撓地方政府重要基礎建設,並應依原計畫足額補助為是。

(十九)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今年深受暖冬少雨影響,導致農損災情頻傳,南投縣先前已有青梅、枇杷、荔枝、龍眼等4種作物可獲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但國姓鄉少面積的甜桃、香水李雖難逃天災,卻無法列入農損補助,且災害導致收成銳減7、8成,農民欲哭無淚,建請農委會研議擴大南投縣甜桃、香水李農損可獲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以協助農友度過難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暖冬少雨,導致農損災情頻傳,南投縣先前已有、枇杷、荔枝、龍眼等4種作物可獲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但國姓鄉少面積的甜桃、香水李也難逃天災,卻無法獲得幫助,栽種香水李的農民看著滿園因雨掉落的裂果欲哭無淚,

二、由於南投縣國姓鄉栽種甜桃、香水李農損嚴重,農民期盼爭取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但因2種作物面積相加僅約2公頃,儘量災害導致收成銳減7、8成,但還是無法如願得到農糧署正面回應支持。

三、栽種甜桃、香水李因暖冬少雨已讓果樹開花量銳減,入春後一波降雨,開花量確有增加,原想多少彌補一些損失,惟結果期又碰上連續降雨近10天,雖採網室栽培,還是難敵雨神襲擊,果實來不及長大成熟即大量裂果掉落,收成只有平常產量的2成,施肥、管理成本泡湯,許多災損的果實則是棄收任由腐爛,宛如「垃圾園」。

四、建請農委會苦農民所苦,不能因國姓鄉內甜桃、香水李栽種面積少而未獲同意補助,何況受災情況與青梅、枇杷、荔枝、龍眼等4種作物同等嚴重,應儘速研議擴大南投縣甜桃、香水李農損可獲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以協助農友度過難關。

(二十)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內政部預計明年換發新版晶片身分證,是否保留國旗並未定論,國發會日前表示未來新身分證上,僅會顯示姓名、相片、身分證字號,不會出現國旗,內政部則16日表示,數位身分證是否要放國旗,將由行政院長蘇貞昌做最後定奪,基此,為凝聚中華民國國家認同,捍衛國家主權,本席強烈主張新版晶片身分證應標示國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發會是智慧政府計畫的推動者,今年3月陳美伶主委主動宣布換發時程及設計特點,提出沒有國旗、朝向去性別化等重點,意味著民進黨政府早有定見,企圖說服外界「身分證沒有國旗也不奇怪」。事實上,兩蔣時期的身分證印有國徽或是鋼印紋,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中華民國的國民身分證。國旗和國徽都是國家的象徵,一旦這樣重要的識別符號不見了,將會在國民的心理上造成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

二、新版晶片身分證換發大約需要花費新台幣四十億元,民進黨政府顯利用這個機會,彰顯意識形態治國,乘機消滅國旗、圖像等國家意象,一步一步消滅中華民國於無形,把國民對於國家認同一點一滴弱化。

三、世界在身分證上有標示國旗的國家,包括馬來西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加拿大、哥斯大黎加、保加利亞、瑞士等國;有些則印國徽,例如中國大陸、新加坡、越南、巴基斯坦、菲律賓等國,從先進的民主國家到較落後國家都有,目的在於凝聚國家認同與共識。

四、國內民眾早已習慣身分證上有國旗,又由於中華民國對外處境相當艱難,身分證上標示國旗,可凝聚國家認同,令人費解為何民進黨政府執意要取消標示國旗,顯然民進黨政府大搞意識形態、不斷做小動作,目的就是一步步讓中華民國消失,爰此,本席強烈反對身分證上沒有國旗,要求蔡政府捍衛國家主權,請先從新版晶片身分證標示青天白日百地紅國旗做起。

(二十一)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近期國內外麻疹疫情嚴峻,國內感染病例多為境外移入個案之接觸者,國際間菲律賓、越南、泰國等東南亞各國麻疹疫情仍持續高檔;美國、日本、南韓疫情亦持續,皆高於去年通期,本席建請中央應發揮防堵中國大陸傳入「非洲豬瘟」、「秋行軍蟲」的人力物力及行政資源,加強針對麻疹疑似個案,應依法立即通報,以利衛生單位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等宣導,以避免有擴大流行之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麻疹是傳染力很強的疾病,可能藉由空氣、飛沫傳播或接觸病人鼻咽分泌物而感染,潛伏期通常可以達到14天。常見的症狀則有發燒、出疹、鼻炎、結膜炎、咳嗽,以及發燒3至4天後口腔內出現斑點,麻疹是高傳染性疾病,會導致感染者失明、失聰或腦部受損,甚至造成患者死亡。

二、美國近期爆發數十年來最嚴重的麻疹疫情,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中心(CDC)4月29日表示,目前全美已有逾700起確診病例,其中500多名患者並未接種相關疫苗,日本則感染德國麻疹患者數有增加趨勢,進入今年累計已達1,377人,另世衛組織(WHO)歐洲地區42個會員國通報的3萬4,300個病例中,死亡人數達到13人,烏克蘭、羅馬尼亞及阿爾巴尼亞都有死亡病例。世衛組織警告,疫情恐將持續蔓延,目前疫情已擴散到世界各地,包括美國、菲律賓、泰國、日本及南韓。

三、今年截至5月6日為止,國內罹患麻疹累計病例七十八例,包括境外移入二十九例、國內感染四十九例,國內感染病例多為境外移入個案之接觸者。

四、為防止麻疹疫情擴散,中央應發揮防堵中國大陸傳入「非洲豬瘟」、「秋行軍蟲」的人力物力及行政資源,陸續釋出公費MMR疫苗,疫苗優先提供下列一九八一年(含)以後出生之高感染傳播風險族群,加強平時防護,進出醫療院所、人潮壅擠或密閉公共區域,務必勤洗手、戴口罩,出國到流行地區宣導衛教工作。

(二十二)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台電14日供電亮黃燈,預估尖峰備轉容量率百分之七點一一,屬供電吃緊,距離供電警戒的橘燈僅差距約一個百分點,在各項變數下,供電風險有如走鋼索,為了達到法定備用容量百分之十五目標,台電提出大潭電廠七號單循環機組運轉時間展延,從原定的今年底延至二○二二年底,顯然國內電力供給面無法如期如質完成,需求面又不斷攀高,埋下缺電危機的隱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大潭電廠目前設有六部燃氣複循環機組、一部燃氣單循環機組,二○一四年通過增建計畫環評後,台電二○一七年以供電吃緊為由提出緊急發電計畫,希望先行設置兩台共六十萬瓩的燃氣單循環機組,原定「過渡時期」僅運轉到今年底,但台電今年再提出環差,希望展延至二○二二年底,如果要照台電計畫展延,最慢今年底前必須通過環評審查。

二、台電解釋,兩大主因提出大潭電廠展延,首先是民營電廠國光、宏關的環評未過,50萬瓩的第二座IPP招標進度不如預期;其次,台中電廠2018年至2020年的核可用煤量打六折只剩1,260萬噸;興達電廠也削減秋冬生煤許可量三成至五成,為銜接電力缺口,因而提展延。

三、大潭電廠此次展延到2022年,係否能達到供電無虞不無疑問,未來會不會一而再、再而三提出展延,如此一來,不僅對發電管理者徒增處理程序,也凸顯國家能源政策難以如期如質達成的隱憂,導致供電需要不斷「買保險」。

四、綜觀過去3年來,台電的「供電吃緊日」從161天變成207天,又增加到281天,也就是說,去年1年365天有8成的日子都用電吃緊,天天亮黃燈,「缺電」問題真實存在,諷刺的是,這個號稱最願意傾聽民意的政府,完全無視主流民意的走向,執意死守非核家園政策,根據新的規畫,大林5號機與通霄4、5號機均將「再度」進行延役,新排定的除役時間為2022年,顯然政府能源政策只在徒勞延役期限,實將國家能源帶進瀕危的險境,。

(二十三)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農委會防檢局日前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擬有條件開放輸入「泰國產山竹鮮果實」,最快7月即可公告開放進口,惟專家指出,山竹果實蠅問題比較大,若檢疫沒落實,外來果實蠅入侵,輕則增加農民生產成本,重則瓦解台灣本土生態系,不可不慎,基此,為避免台灣本土生態系瓦解,建請中央做好山竹果進口檢疫措施確實,以防止外來種入侵迫使農民須投入更多生產成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山竹、紅毛丹等東南亞熱帶水果原先可以進口台灣,2003年因果實蠅疑慮遭禁,雖有台灣農民成功種植山竹、紅毛丹,但是數量極少,目前市面上販售的這些水果,多數來自冷凍進口。今山竹主要產地泰國已重新提出申請,將透過蒸熱殺蟲方式去除果實蠅疑慮,經過國內專家會議評估,同時農委會也派員前往現場確認後,決定重新開放常溫山竹輸入。

二、防檢局上月26日已預告有條件開放新鮮泰國山竹進口,預計6月底預告完成,若沒有重大意見,最快7月就可以開放泰國出口商申請。依照公告,自泰國輸入的山竹,得採46℃持續58分鐘蒸熱殺蟲處理,殺滅楊桃果實蠅及木瓜果實蠅後再輸台。

三、由於果實蠅為繁衍後代,會將卵產在水果果實中,幼蟲孵化後就會以果肉為食物,導致水果從果心腐爛,對於果樹栽植危害極大。台灣目前有東方果實蠅、南瓜實蠅、瓜實蠅災情,泰國山竹可能會挾帶的楊桃果實蠅、木瓜果實蠅,雖目前在台灣並未出現,如在台灣出現,恐導致更多水果受損。

四、若依農委會防檢局檢疫程序處理,進口水果理論上不會有病蟲害疑慮,但若檢疫措施不確實,外來種入侵將使農民須投入更多生產成本,嚴重的話,亦可能造成台灣本土生態系瓦解,近來荔枝椿象危害就是最好的例子,基此,建請中央做好山竹果進口檢疫措施徹底落實。

(二十四)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中國大陸日前宣布對美國加徵關稅措施展開報復,六月起將價值六百億美元之美國產品加徵百分之五到廿五不等的關稅引發全球股市震盪,對於陸方無視川普警告展開報復,多針對農產品、礦產品等,雖與台灣的關聯性較小,倘接續若川普確定加徵三二五○億美元中國產品關稅,其中包含電腦、手機等產品價值約八百億美元,恐將影響台灣蘋概股的表現,甚至進一步牽動台灣產業,建請有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國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宣布,因美方針對2,000億美元中國輸美商品提高關稅,「不得不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調整加徵關稅措施」,預定自6月1日零時起,針對已加徵關稅的600億美元美國商品中,將部分項目稅率提高為25%、20%或10%。其中,對牛、羊肉等2,493項商品,關稅提高為25%;對羽絨、草莓等1,078項商品,關稅提高為20%;另對冷凍玉米、番茄罐頭等974項商品,關稅提高為10%;至於其他595項商品,仍維持5%關稅不變。

二、隨著美「中」貿易戰激化,白宮經濟顧問柯德洛指出,美國企業與消費者將受到衝擊的一群;但美國總統川普隨後仍在推特上聲稱,中共將因此吃足苦頭。柯德洛接受「福斯週日新聞」專訪時,坦承對中國大陸貨品加徵的關稅,泰半仍將轉嫁到美國進口商與消費者身上,並表示,「某種程度上並不同意川普宣稱中共將付出代價的說法」,但其也強調,加稅將打擊中共經濟成長力道,美「中」往來貨物若全遭關稅打擊,全球GDP恐在2020年底前減少0.5%,實則導致全球貿易衰退。

三、由於中國大陸報復性加徵關稅雖屬預料中事,對台灣來說,美中台密切三角貿易,肯定會有影響,再者,若後續電子產品捲入美中貿易戰,從蘋果到半導體、半導體設備等,恐都將受影響。就算先前美中達成協議,但除了貿易方面,雙方在各方面還是有很多歧見,不見得貿易有共識就能解決其他問題,因此美中貿易戰只是顯現出雙方各方面歧見的結果,美中貿易戰不是短時間內能夠解決的問題,台灣在經濟下行風險下,全年經濟成長率恐有保2威脅,執政的蔡英文政府都應努力思索應對之道,避免出口衰退、利潤下降,影響層面分別是陷入經濟活動下降、經濟成長率下滑的窘境。

(二十五)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因政府補助經費縮水,收容中心本月起推出十三隻認養大使,對外號召認養。由於收容中心經費主要來自政府補助,僅約百分之二來自小額捐款,剛成立時,收容中心一年經費三至四千萬元,現在經費縮水近半,而動物數量也暴增三分之二倍,綜觀國內其他動物收容所認養率連年下滑,為維持更好的收容品質,建請中央有關單位正視該收容中心小額捐款比例過低問題,切勿雨天收傘,提供協助中心多元認養資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的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主要以收容保育類動物為主,自一九九三年成立迄今已滿26年,目前收容一百多種動物。若以個體計算,數量已達一千五百多隻,比高雄市立動物園的動物還多。

二、收容中心經費主要來自政府補助,只有約百分之二來自小額捐款,剛成立時,收容中心一年經費三至四千萬元,現在縮水至兩千萬元左右。而動物數量,十年前大約只有九百多隻,如今卻暴增三分之二倍。

三、收容中心和動物園設立的目的並不相同,動物園以展示、教育為目的,而收容中心的動物主要來自被查扣的非法捕獵或走私,「這裡的動物只有終老」,有的甚至送進來時就已殘廢。

四、近年因民眾的保育意識提高,通報量增加,救傷和收容的動物數量逐年增加。目前政府補助約一半用於人事費,另一半大多用於動物食物,還有其他設施需要不定期更換,收容中心經費捉襟見肘。

五、因為政府補助經費縮減,成立26年的屏科大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今年首度啟動認養計畫,盼望能增加認養經費收入來源,但綜觀國內許多動物之家認養率連年下滑,超收問題更是雪上加霜,收容中心僅約百分之二來自小額捐款,基此,建請主管機關切勿雨天收傘,不要再遞減補助經費,提供協助多元認養資源。

(二十六)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鑒於十二年國教課綱即將於今年八月正式上路,教育部要求高中職廣開多元選修課,但實際面臨師資、教室不足,甚至要找兼課或退休教師救火窘況;尤其代理教師比率高的離島學校,開不了課的困境更為嚴重,新課綱上路後,恐無法開設足夠選修課及教師員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國內高中職教師員額編制是普通高中每班2.25人、高職商業家事類科2.5人、工農海事類科3人,但因為受到主管機關控管,多數高中職實際教師員額遠比編制少,如果要因應新課綱的實施,絕對無法開設足夠課程達到多元選修的精髓。

二、12年國教課綱8月1日上路,高中生至少要修過40個選修學分才能畢業,新課綱規定選修學分為54到58學分,需開設1.2至1.5倍的課程讓學生選擇,因此以最低標準計算,需增加10.8節課。如果不增聘教師,這些增加的節數勢必又要由教師回兼,然而現行高中職教師已普遍多兼4到6節課,未來勢必會出現有課但找不到老師的窘境。

三、國教課綱8月1日上路後,增加員額需要龐大的人事經費,光是國立高中職要增加2,000人,每年就需要新台幣16億元,去年教育部協商時,縣市政府大都持保留態度,多數學校面臨自籌財源。

四、再者,部分學校教室不足,無法讓學生同時跑班上課,落實多元選修,也要改善校園空間配置。目前高中職普遍採升學至上傳統思維,部分學校選修課恐淪為國、英、數等考科的加強班,掛羊頭賣狗肉,升上大學後還是無法自主選擇。

五、高中職課程多元選修,現實面臨配套不足,若沒有增加教師員額,如何能完成多元的學習?政府想讓學生們跳脫升學的緊箍咒,開設這麼多的分組選修課程,但是目前教師數量無法滿足這樣的需求,教育部必須要出面解決,給足教師員額及教室空間。

(二十七)本院柯委員志恩,有鑑於為達成政府民國114年再生能源發電比例至20%之政策目標,離岸風電該年度預計裝置目標將達5.5GW。經濟部規劃離岸風電開發分成三階段,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預計民國108年將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相關規則,並於民國115年至119年每年釋出1GW風場容量,國內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將持續成長。惟考量國內相對缺乏離岸風電開發計畫對於環境影響之相關研究,建請行政院參考國外經驗,由政府與開發商合作,針對未來完工風場,投入離岸風電生態影響研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荷蘭政府為了解離岸風電開發所造成之環境變化,於民國105年針對北海離岸風電風場投入環境監測研究(The Dutch governmental offshore wind ecologicalprogramme),監測運轉風場對於海洋哺乳動物、海洋及沿海鳥類、水下棲息地等相關研究,並評估限制風場營運措施之必要性及效用,以降低對生態之破壞影響。其研究也將做為未來開發風場之參考依據。

二、針對離岸風電風場開發,施工噪音、海域水質、生態以及營運期間低頻噪音等,皆為民眾關注議題,台灣若將離岸風電視為重大施政目標,並有意讓台灣成為全球離岸風電示範市場,政府應投入更多相關環境影響研究,深入了解相關開發案對於環境之影響,以減少相關知識落差並提供相關政策參考依據,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柯委員志恩,有鑑於政府規劃民國114年能源占比將達到再生能源20%、燃煤30%以及燃氣50%,在此規畫下,將持續提高液化天然氣進口量,惟觀塘第三接收站預計112年才能完工,恐無法因應109年至111年新增進口量。建請行政部會評估第三接收站完工前所增加的液化天然氣因應計畫,以及若觀塘第三接收站無法如期完工,其相關因應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能源局民國106年「擴大天然氣與穩定供應計畫」,天然氣卸儲設施使用率預計在民國110年至111年超過100%,惟民國107年液化天然氣進口達1,600萬噸,接收站使用率已達103%。民國109年中油公司與Global LNG的合約將開始啟運,又110年與Cheniere Energy的合約也將啟運,且中油公司於澳洲投資案也開始開採,預計由澳洲進口之液化天然氣也將持續增加。惟觀塘第三接收站預計112年才能完工,建請行政院評估如何接收及儲存民國109年至111年增加之液化天然氣。

二、能源局原擬修正天然氣事業法,採政府引導方式明定安全存量,並以漸進式規劃逐年提高天數。在接收站使用率已超載情況下,建請行政院重新評估提高安全存量天數之規劃。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自從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出「自由經濟特區」,以落實「貨出得去,人進得來,高雄發大財」的競選口號,全台更有15縣市長共同提案之後,中央政府上自蔡總統、行政院蘇院長即以各種政治語言反擊,主管的經濟部及財政部、農委會,也少從專業角度提出中肯的意見,使得以拚經濟為出發點的「自經區」,淪為政治鬥爭的祭品。自經區的法案不可能完美無缺,也不可能百利而無一害,蔡政府大可針對有問題的部分,提出改善作法,讓全體民眾受益,也可為自己的政績加分。基於保護農民及農產品的觀點,自經區草案可以授權主管機關對進駐廠商有審查機制。應不應該開放,或哪些品項可以開放,終究還是握在農委會等主管機關手上,農委會也大可提出要求搭配使用國內農產品的條件;又如加工後的產品除了外銷,若屬於非管制性還可以內銷,農委會基於保護國內農業,對於自經區的產品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品補課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或者直接負面表列不准內銷等方式來保護國內農產品。建請行政院若有心拚經濟,不需以偏概全,說是全部政策都是傷害台灣農業而全盤否定?應就自經區之利弊提出相關因應措施,針對有利部分加以推動,以促進我國經濟,莫讓政治傷害經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從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出「自由經濟特區」(簡稱自經區),以落實「貨出得去,人進得來,高雄發大財」的競選口號,全台更有15縣市長共同提案之後,中央政府上自蔡總統、行政院蘇院長即以各種政治語言反擊,主管的經濟部及財政部、農委會,也少從專業角度提出中肯的意見,使得以拚經濟為出發點的「自經區」,淪為政治鬥爭的祭品,再次印證了台灣此種內耗式的民主政治,只會讓經濟每下愈況。

二、最讓人不解的是,蔡英文總統說自經區「寄望的就是和中國綁在一起」,事實上自經區是對全世界開放;蔡總統又說「中國貨」(MIC)在「自經區」轉一手,變成「台灣貨」(MIT),會影響台灣品牌的信用,也將台灣置於美國報復的風險,誤導為「洗產地」。

三、相對專業的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即表示,海關對進口貨品加工、加值再出口,都有具體掌握與規範,不會有「洗產地」的問題。前關務署長王亮說得更清楚,在全球化下,產品的原物料都來自世界各地,最終產品的原產地是哪一國,都照WTO原產地規則的規定,我國也早就與國際接軌,訂定「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原料加工後,要達實質轉型程度,稅則前六碼須已變更,或附加價值達35%以上,否則就會遭到輸入國的處罰。

四、例如,日本的原料也可送到台灣自經區加工,如達到特定原產地標準,也可標示MIT,出口到中國大陸享零關稅的優惠。因此,他諷刺說,如果自經區做的叫洗產地,那世界上每個國家,包括我國在內,每天都在「洗」,完全打臉蔡政府的政治語言。

五、至於蘇院長所提的自經區內、外租稅差別待遇不公平,也有值得討論之處。蔡政府現在執行的自貿港區、科學園區不就是區內享有租稅減免優惠?最近送立院審議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更針對無法交代資金或所得者給予「租稅特赦」,還對投資特定產業給予「一半退稅」的優惠,不但有「洗錢」的疑慮,更對誠實申報海外所得者、資金留在國內者,或非屬於指定投資對象的其他產業不公平,行政院是否以租稅不公平的相同理由,向立法院撤案呢?

六、此外,前高雄市長陳菊在任內公開說高雄最有條件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還向中央請求讓高雄市參與規劃,怎麼輪到蔡政府執政,不但不好好研議如何推動自經區,還反過頭來打擊高雄市和其他提案的地方政府?

七、當然,自經區的法案不可能完美無缺,也不可能百利而無一害,蔡政府大可針對有問題的部分,提出改善作法,讓全體民眾受益,也可為自己的政績加分。例如,開放目前禁止進口的中國貨品,可自由輸入自經區內加工,因為輸入貨品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等稅費,可能會使得區內業者不向國內採購,而改從大陸或其他國家、地區進口,從而對國內農產品或農民產生衝擊。

八、基於保護農民及農產品的觀點,自經區草案可以授權主管機關(農委會)對進駐廠商有審查機制。應不應該開放,或哪些品項可以開放,終究還是握在農委會等主管機關手上,農委會也大可提出要求搭配使用國內農產品的條件;又如加工後的產品除了外銷,若屬於非管制性還可以內銷,農委會基於保護國內農業,請立委支持參考科學園區條例,對於自經區的產品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品補課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或者直接負面表列不准內銷。如果政府有心拚經濟,又何需以偏概全,說是全部政策都是傷害台灣農業而全盤否定?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中市某國中四月二十二日傳出學生跳樓案,所幸未失去生命,但未來也恐將影響行走,家屬事後在網路上提出跳樓原因是校園霸凌所致,接下來的事件發展就如每個霸凌案件的標準流程,雙方指責、互相澄清提出利於己方的證據、校長教師道歉、媒體網路口誅筆伐,然後霸凌事件就回歸到學校,繼續羅生門的演出。當一切都回到原點,發生霸凌事件的學校與中央主管單位的資源並沒有增加,推動方向也沒有修正,只有更多的表單報告要撰寫,受害者與加害者則進入一個很難達成的修復者正義的假象,教育部多年來的霸凌防制策略在少數專家與長官的不專業主導之下,已經進入了必須改革之時;而教育部業管單位將推動有成的「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改為「教育部推動防制校園霸凌領航學校實施方案」,內容大同小異,卻失去過去推動的精神,沒有強調旁觀者正義,沒有邁向整體的校園安全,這種沒有核心價值的推動方式,加上沒有長遠規劃的方式,可以說只是換個名稱在完成業務,建請教育部盡速自省並研擬改善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中市某國中四月二十二日傳出學生跳樓案,所幸未失去生命,但未來也恐將影響行走,家屬事後在網路上提出跳樓原因是校園霸凌所致,接下來的事件發展就如每個霸凌案件的標準流程,雙方指責、互相澄清提出利於己方的證據、校長教師道歉、媒體網路口誅筆伐、立法委員質詢、最終教育部長出來說「我們不容許任何一件霸凌發生,我們要營造友善校園」,然後霸凌事件就回歸到學校,繼續羅生門的演出,新聞媒體則漸漸失去興趣。

二、當一切都回到原點,發生霸凌事件的學校與中央主管單位的資源並沒有增加,推動方向也沒有修正,只有更多的表單報告要撰寫,受害者與加害者則進入一個很難達成的修復者正義的假象,還是必須懷著憤恨過一輩子,加害者留在校園,而被害者則懷著傷口轉校。台灣的校園霸凌已經漸漸成為新聞媒體墊檔的材料。而人們也越來越不在乎,教育部的推動政策急需改變,要不然只是將這些被霸凌者壓迫成反社會的隱性炸彈。

三、然國中小的霸凌案件較多,但業管國中小教育的「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署」卻非業管單位,目前霸凌防制的業管單位是「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實在很荒謬。

四、教育部訂有「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準則內容卻不清楚,流於原則敘述,也無施行細則。導致學校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霸凌事件,以至於處理方式荒腔走板,校方卻需要負擔最後的社會與法律責任,不教而殺謂之虐,這個準則亟待修正,包括對於霸凌事件的取證方式、專家的延聘標準、相關的預算、學校的權利義務皆須明定。

五、目前沒有定期的全國教師霸凌防制的研習制度、教師職前的養成教育也沒有相關課程,當然校長與教師沒有能力處理霸凌事件。

六、各校依據校園霸凌防治準則設立的霸凌防制小組成員,沒有在職訓練的課程與規範,多是辦個演講虛應故事。而教育部主管機關委託台北大學進行了多年的推動,推動的學者多以犯罪學者與心理學者為主,大力推動由犯罪學衍生的「修復式正義」為主軸,並運用大量經費成立與台灣社會文化不相符的臺北大學橄欖枝中心,因為台灣本土的修復式正義有特別的文化模式,應該謹慎規劃,這個橄欖枝中心一開始的設定就犯了錯誤,校園霸凌防制絕對不能由犯罪的觀點為之,而必須由行為與教育的觀點去切入,霸凌的根源在於教育,而不是犯罪的意圖。

七、修復者正義華而不實,學校應當以預防為主,國立東華大學李明憲教授多年前提出的「旁觀者正義」方為學校所需,當每個旁觀者願意挺身而出,霸凌的事件才會減少,教育部委託台北大學執行計畫行之多年,花費將近數千萬,卻甚少人知道有橄欖枝中心與相關作為,研習也多流於艱深的研究報告發表或法律教學的相關作為,實在有待修正。

八、為了創造新的名詞,教育部業管單位將李教授推動有成的「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改為「教育部推動防制校園霸凌領航學校實施方案」,內容大同小異,卻失去過去推動的精神,沒有強調旁觀者正義,沒有邁向整體的校園安全,這種沒有核心價值的推動方式,加上沒有長遠規劃的方式,可以說只是換個名稱在完成業務,會申請辦理領航學校的多數沒有太大的校園問題,有問題的學校卻不會主動申請。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美貿易戰局勢日前風雲突變,美國川普政府驟然撂話,要對中方出口品全面加碼課徵關稅,給中國大陸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因而大陸台商出走潮有所擴大,其中選擇回台投資者亦相應增多。殊不知,台商與大陸的產業鏈接關係根深蒂固,非中美貿易戰所能阻斷;即便是回台投資者,亦大都須持續依託在陸供應鏈及大陸市場。因而建請行政院之相關政策莫走極端去中路線,而須對陸留有餘地。無論中美貿易戰形勢如何演變,兩岸經貿都會持續往前發展。因而政府的對外經貿政策,須給兩岸經貿留有餘地,至少應支持台商維護既有的大陸市場。切莫趁中美貿易戰烽火、千方百計冷卻兩岸經貿關係;如此只能當美國的棋子,而讓台灣得不償失。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美貿易戰局勢日前風雲突變,美國川普政府驟然撂話,要對中方出口品全面加碼課徵關稅,給中國大陸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因而大陸台商出走潮有所擴大,其中選擇回台投資者亦相應增多。對此,民進黨政府似有「見獵心喜」心態,彷彿其「經貿去中」政策已奏效。殊不知,台商與大陸的產業鏈接關係根深蒂固,非中美貿易戰所能阻斷;即便是回台投資者,亦大都須持續依託在陸供應鏈及大陸市場。因而民進黨政府相關政策莫走極端去中路線,而須對陸留有餘地。

二、本月上旬,美國總統川普以中方反悔、否定以往談判共識為由,驟然宣布對大陸銷美產品大幅加徵懲罰性關稅。主要是,去年年中已加徵10%關稅的2千億美元中方商品,自本月10日起提高加徵稅率為25%。

三、隨即,大陸副總理劉鶴仍按原定計畫赴華盛頓,與美方進行談判,亟力緩解事態;惜因雙方認知差距過大,此輪談判未能扭轉乾坤,只能草草結束。過程中,上述2千億美元商品,如期自10日起被美方加徵25%關稅。

四、緊接著,川普下令其主事部門,準備另外對中方的其他3,250億美元商品,同樣加以課徵25%的懲罰性關稅。此項舉措一旦成真,則連影響重大的中方銷美智慧手機、筆電等商品都無法倖免,讓全球資通產業圈普感焦慮;至於傳統產業圈,早已是中美貿易戰最先的犧牲者,其亦擔心未來受創更重,自不在話下。

五、中美貿易戰下一步會如何演變,很少人敢作精準推測,只能說普世大都忐忑不安。惟在如此動盪局面下,台方民進黨政府卻彷如「撿到一把槍」,說話音量出人意料地升高,讓人感覺,中美貿易戰激化,對其似乎「正中下懷」、已然為其經濟政績加分。

六、原來,隨著中美貿易戰愈演愈烈,海外買主自大陸轉單到台灣的數量多了,大陸台商回台投資也形成一股小熱潮;這種情況,和民進黨政府對外經貿政策一貫踐行的去中路線不謀而合,其主政者自然會見獵心喜。

七、特別是,今年初以來台商回台投資金額,累計至日前,已超越今年全年目標2,500億元台幣;民進黨政府志得意滿之餘,日前又放話,要將今年台商回台投資目標翻倍為5,000億元,企圖心十足。

八、更值得注意的是,5月10日,蔡總統就中美貿易戰問題舉行國安高層會議,並在會上表示,這場貿易戰至目前「對台灣影響尚相對有限」,且我政府張開雙臂,「歡迎所有台商回家」。蔡總統同時強調,中美貿易戰將根本改變全球貿易秩序和供應鏈,所以,「台灣接單,中國大陸製造,出口美國」的三角貿易模式,也將會改變。

九、這項談話顯示,在蔡總統的認知上,中美貿易戰雖可能弄得全球貿易大脫序,但台灣不一定會吃虧,至少有機會拉攏台商回台投資,及擺脫「台陸美」三角貿易框架。蔡總統如此「積極、正面」看待中美貿易戰,似是全球各經濟體領導人中的「異數」,也讓人們直覺,其是想藉中美貿易戰,來強化「經貿去中」路線,使台灣經濟更加疏離大陸。

十、事實上,台陸美三角貿易鏈,長期以來一直是台灣對外經貿頂樑柱,迄今其累計帶給台灣的貿易順差,已超過1兆美元,是歷來台灣經濟增長及發展的重要活水源頭。然而,民進黨政府從未肯定這筆收入對台灣的貢獻。

十一、其亦未正視,台商為配合台陸美三角貿易需求,早已建立聯結兩岸的供應鏈;其中配置在大陸的部分,近年有頗多陸商加入,呈現出兩岸廠商共構而成、門類齊全、搭配台產優質物料機件的供應體系。這是兩岸雙方間根深蒂固的產業鏈接結構,是中美貿易戰無法阻斷的;即便是回台投資台商,生產上仍須適度依賴這套強大的兩岸供應鏈;鏈上相關大陸台商亦將多數留陸發展,不會打包回台。

十二、另方面,因中美貿易戰已激發大陸加強產業創新、擴大內需、推進東亞經濟整合,所以會吸引一批新台商西進大陸,以掌握陸方的「後中美貿易戰」商機。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世界經濟論壇2019年最新發布的《全球風險報告》指出,全球風險排名前三位主要是自然環境類型風險,包括極端天氣、氣候變遷調整措施失敗和重大自然災害。值得注意的是,大規模數據欺詐與竊取,以及網路攻擊被列為第四及第五位。WEF認為這種以網路為場域進行攻擊對國家社會經濟體系所可能帶來的損害,不亞於自然生態環境的崩潰,各國政府須賦予必要的關注與行動,甚至應該努力形成跨國際的網路治理共識,以對抗此一風險。台灣資訊多元且開放,又正積極推動數位經濟的發展,面對此種新型態的「資訊戰」,非常需要結合公私部門的力量研擬宏觀的「國家網路戰略」,除了識別什麼是國內的「網路關鍵基礎建設」之外,更需持續結合不同專家及平台業者,建立屬於「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這些都是短期政府與企業皆須投入關注的事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2019年最新發布的《全球風險報告》指出,全球風險排名前三位主要是自然環境類型風險,包括極端天氣、氣候變遷調整措施失敗和重大自然災害。值得注意的是,大規模數據欺詐與竊取,以及網路攻擊被列為第四及第五位。WEF認為這種以網路為場域進行攻擊對國家社會經濟體系所可能帶來的損害,不亞於自然生態環境的崩潰,各國政府須賦予必要的關注與行動,甚至應該努力形成跨國際的網路治理共識,以對抗此一風險。

二、美國白宮在去年所發布的《國家網路策略》(National Cyber Strategy)就曾對這樣的戰爭型態進行陳述並指出:一、網路已是公民不可或缺的生活空間,而且也是社會經濟的重要基礎;二、網路與數位工具造就了一個資訊共享的世界,但也有許多惡意組織藉此侵害公民安全與權利,甚至取得軍事、政治或經濟上的利益;三、面對這種新型態戰爭,政府必須協同民間擬定一套可以確保國家網路基礎建設安全、公民權利不受損害的「資訊對抗」戰略。而除了政策宣示,美國亦將「網路司令部」獨立成為美軍第十個最高級別的聯合作戰司令部,以因應未來的網路戰。

三、美軍網路司令部將網路戰定義為「混合戰」(Hybrid War),其整合了如社群媒體、公共輿論、資訊生產等不同手法,並且可能與經濟戰、實體軍事作戰進行相互配合,其中就包括假新聞(Fake News/ False News)攻擊。「假新聞」意指某一惡意組織藉由網頁置入、社群媒體為工具,在特定國家大量散布錯誤消息,誘導民眾的視聽與輿論。假新聞之所以會受到關注,主要是這樣的攻擊手法,相對於直接攻擊對方的基礎建設,更不容易被察覺,而且對於資訊平台多元開放的國家來說,受害的情況又更為嚴重。

四、面對假新聞挑戰,Facebook在過去兩年已提出一系列措施,來防止Facebook成為假新聞散布的途徑。其於上個月發布「打擊錯誤資訊的下階段工作」,宣示擴大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結合密西根大學等外部專家,希望提出一套可有效減少假資訊、假帳號、不真實活動的解決方案。

五、除了Facebook,包括Twitter、Instagram、Helo等社群軟體,也分別提出對抗假資訊的策略,並且致力於開發更多檢驗方法與工具,避免自身成為假新聞的散布平台。主要因素除了受到政府的要求之外,業者也瞭解到,如果不抑制這些片段化、被刻意設計的假新聞,當這些資訊透過平台大量傳遞到群眾,會形成真假難辨的「後事實」(Post-Truth)並取代「真實」(Reality),當隨著時間不斷積累,將有癱瘓整個社群平台的風險,甚至侵蝕數位經濟的核心─資訊透明與安全。

六、一項由瑞典哥登堡大學所支持的「民主多樣性」計畫,曾進行「遭受外國假資訊攻擊」相關的調查。在其最新發表的2018年報告中指出,台灣與拉脫維亞、巴林、科索沃等國家,同列在「受假資訊攻擊」最嚴重的國家之一,這對台灣來說無疑是嚴重的警訊。

七、台灣資訊多元且開放,又正積極推動數位經濟的發展,面對此種新型態的「資訊戰」,非常需要結合公私部門的力量研擬宏觀的「國家網路戰略」,除了識別什麼是國內的「網路關鍵基礎建設」之外,更需持續結合不同專家及平台業者,建立屬於「第三方事實查核機制」,這些都是短期政府與企業皆須投入關注的事務。然而最重要的,包括美國、歐盟等國皆已明白指出,民眾是否對「惡意資訊」有足夠的防禦心態與準備,才是面對未來「資訊戰」的關鍵,而這需要靠政府、產業及社會全面的網路素養教育與推廣才能竟其功。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日前海巡署長室貼出公告表示,為考慮同仁工作充滿不確定性,已開放海巡人員著制服購餐,未來海巡弟兄不必再強忍飢餓執行任務,而能正大光明出外購餐填飽肚子。隨著海巡的開放,其他類似職業是否也應考量與時俱進,作適度鬆綁,實值得省思。時代在變,類似性質的單位,應予以適度開放,讓基層同仁都能感受到社會的善意及敬意。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海巡署長室貼出公告表示,為考慮同仁工作充滿不確定性,已開放海巡人員著制服購餐,未來海巡弟兄不必再強忍飢餓執行任務,而能正大光明出外購餐填飽肚子。

二、時代在變,軍、警、消穿著制服購餐,過去因顧及社會觀感問題有所限制,但隨著海巡的開放,其他類似職業是否也應考量與時俱進,作適度鬆綁,實值得省思。社會上確實有許多職業都會有跨時段用餐的問題,尤其像是軍、警或是消防人員等,往往任務結束之後,就錯過用餐時間,若只是為了社會觀感問題,而必須餓著肚子,對這些替社會付出的人有失公允。

三、以往若有警消人員或是軍人穿著制服在外購買食物時,經常會被「正義魔人」偷拍,並上傳網路進行網路公審,現在海巡人員開放後,將不必再擔心因穿著制服購餐,而被迫餓肚子。

四、其實大多數民眾對這些特殊性職業人員穿著制服用餐,並無太大異議,只有少數民眾會用嚴苛的角度來審視,話說回來,穿著制服在外購買食物的約束,實可藉由明確的公告或是規定,讓基層的軍、警、消人員能藉以依循。

五、時代在變,類似性質的單位,應予以適度開放,讓基層同仁都能感受到社會的善意及敬意,若有社會觀感問題,就讓民眾從自身做起,一起來改變社會不合時宜的規定。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台灣的全民健保被2008年諾貝爾經濟獎得主,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克魯曼博士稱讚為全世界最好的健保制度;根據2017年健保署委託陽明醫學大學所做的最新民意調查,國人對於整體全民健保的滿意度高達85.8%,滿意度創歷史的新高。然而,根據2015年遠見雜誌所推出的一份「醫療關鍵報告」─全國第一線醫療從業人員滿意度大調查發現,近92%醫療從業人員對未來感到悲觀,從這一份調查中看到,醫界對於醫療品質的下降,醫療資源為民眾濫用,醫師、護理師和檢驗師人力短缺嚴重,醫護人員生活品質下降等等感到憂心。台灣的醫療品質、醫療技術、就醫便利及費用低廉,讓民眾的醫療福利遠高於其他國家。為了讓台灣的健保能夠永續經營,政府需要大刀闊斧地改革健保制度,宣導民眾愛惜健保資源,建立正確的就醫觀念和習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的全民健保被2008年諾貝爾經濟獎得主,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克魯曼博士稱讚為全世界最好的健保制度;根據2017年健保署委託陽明醫學大學所做的最新民意調查,國人對於整體全民健保的滿意度高達85.8%,滿意度創歷史的新高。

二、然而,醫界對於健保的現況和評價其實有不同的看法。根據2015年遠見雜誌所推出的一份「醫療關鍵報告」─全國第一線醫療從業人員滿意度大調查發現,近92%醫療從業人員對未來感到悲觀,從這一份調查中看到,醫界對於醫療品質的下降,醫療資源為民眾濫用,醫師、護理師和檢驗師人力短缺嚴重,醫護人員生活品質下降等等感到憂心。克魯曼博士認為台灣的健保制度,以極為低廉的成本,卻能達到非常好的醫療品質,醫界人士泰半認為,這樣的成績是源於民眾只繳交低廉的保費,而健保支付極低的醫療價格給醫界。

三、由於台灣的健保是「全民健康保險法」法律規定的全民納保和單一保險人制度,中央健康保險署是法律上唯一的保險人,「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對於醫療保險機構,民眾和醫界事實上別無選擇,只有「中央健康保險署」。

四、許多醫界人士認為,撐起現在健保亮眼的成績的背後,是犧牲醫療從業人員的過度勞累和低廉薪資來達成的。「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簡稱醫勞盟)更認為,在外國專家學者眼中的台灣健保奇蹟,事實上正默默地走向醫療崩壞當中。由於健保給付偏低,許多醫院急重症醫師的人力青黃不接,比如內、外、婦、兒科和急診、重症科的醫師人力短缺,已經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醫勞盟以「六大皆空」,來描述六大科醫師人力短缺的窘境。

五、所以台灣的健保到底好不好,呈現眾說紛紜的現象。簡單地說,外國學者覺得台灣的健保很好,台灣的民眾也覺得健保不錯,唯獨在健保制度下,從事醫療的人員覺得悲觀。那麼,究竟是醫界過度悲觀,還是外人無從真正得知,這個被外國學者視為奇蹟的醫療烏托邦,可能正逐漸走向崩壞呢?

六、法律上規定,中央健康保險署是健保制度唯一的保險人,所以全民納保的全民健保是具有獨家壟斷的性質,對於弱勢族群和特殊團體(譬如榮民)又有優惠保障的措施。然而,任何健康保險制度必須要求財務的健康平衡,否則難以永續經營。所以台灣的全民健保的屬性,究竟是社會福利還是社會保險,一直都是眾說紛紜,甚至連前衛生署署長葉金川和楊志良,對全民健保的屬性,竟然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七、對照美國的醫療制度,美國的醫療保險主要是由各州大大小小不同的各醫療保險公司所承攬,美國法律並沒有規定單一保險人制度,所以美國的醫療保險有濃厚的資本主義的精神。然而台灣的全民健保,比較類似國營事業獨家壟斷的社會主義制度。台灣的國營事業存在的基礎,是來自於孫文的三民主義,「發達國家資本,節制私人資本」,然而自1990年以來,鑒於國營事業效率不彰和財務赤字,許多國營事業逐漸開放民營,接受市場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精神。

八、反觀我們台灣的全民健保,獨家壟斷的規模和不斷擴張的財務預算,絲毫沒有開放民營,走向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的跡象。尤有甚者,中央健保署的角色和定位,其實具有球員兼裁判兩者角色。打個比方,早期的公路局既是公路監管的政府單位,本身也經營客運業務,後來公路局退出客運經營的業務,只擔任公路監管的公務機構。除非立法院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否則作為台灣全民健保唯一的保險人,中央健康保險署,它的角色和定位,將永遠是球員兼裁判,難怪醫界要為極低的健保給付和不斷調降的藥價,紛鳴不平,卻又無能為力。

九、無論如何,我們認為健保應該永續經營。所以,健保必須兼顧民眾就醫權益,醫療品質提升以及財務平衡。在民意機關監督之下,調整保費以充裕健保收入,難度頗高,然而適度合理地調整部分負擔,如取消慢性連續處方箋的藥費部分負擔減免,應該是合情合理的措施。同時,也應該導正民眾「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台灣的醫療品質、醫療技術、就醫便利及費用低廉,讓民眾的醫療福利遠高於其他國家。讓台灣的健保能夠永續經營,我們需要大刀闊斧地改革健保制度,宣導民眾愛惜健保資源,建立正確的就醫觀念和習慣,我們不能「又要馬兒肥,又要馬兒不吃草」,如果只是一味地把道德光環強加在醫療之中,只會讓這個醫療烏托邦加速崩壞罷了!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美貿易戰愈演愈烈。5月10日零時起,美國正式調升對中國2,000億美元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從原先的10%上調至25%。中方於周一也提出反擊,宣布自6月1日起,對600億美元美國產品,提高進口稅率,最高至25%。隨後,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中國輸美商品剩餘的3,250億美元將加徵25%的關稅,涉及產品達3,805項,清單包括手機、手提電腦等各種消費品,實施的時間將視談判情況決定。然而,值得關注的是,不論美國最終是否對中國製造的電子終端產品加徵關稅,中美兩國的經濟若在貿易戰的干擾下後續出現景氣收縮,從而影響全球經濟成長動能,則對台灣經濟所帶來的衝擊,將可能數倍於中美相互徵關稅所帶來的直接影響。日前政府對外表示,受中美貿易戰影響,近期台商回台投資意願大增,並預告台商回台投資將會有爆炸性的成長。建請並提醒行政院,中美貿易戰造成台商供應鏈返台投資固然可喜,但切莫輕忽了中美貿易戰對全球景氣所帶來的衝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美貿易戰愈演愈烈。5月10日零時起,美國正式調升對中國2,000億美元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從原先的10%上調至25%。中方於周一也提出反擊,宣布自6月1日起,對600億美元美國產品,提高進口稅率,最高至25%。隨後,美國貿易代表署公布,中國輸美商品剩餘的3,250億美元將加徵25%的關稅,涉及產品達3,805項,清單包括手機、手提電腦等各種消費品,實施的時間將視談判情況決定。美國總統川普13日在白宮會見媒體時表示,中美貿易談判,預期3至4周內會有分曉。

二、在中美此次進行貿易談判之前,川普就率先以提高關稅的方式迎賓,著實跌破許多專家的眼鏡,也使得今年以來雙方所營造出的融洽氛圍,一夕間發生轉折,引發全球金融市場動盪。外界多以為川普在談判前祭出調高關稅手段,目的在於拉高談判姿態,最終仍對雙方達成協議有所期待。惟從談判破局的事實觀察,中美雙方目前皆不願作出讓步。

三、川普目前對外貿易談判已略有斬獲,不急著完成中美談判。川普上任以來便積極與對美國有貿易順差的國家進行談判。去年9月,美國和南韓完成新版美韓FTA簽署,南韓政府同意提高美國汽車的進口配額,並接受美國減少南韓30%的鋼鐵輸美配額,以換取美國對進口鋼鐵課徵25%關稅的永久豁免。此外,去年10月,美國亦與加拿大、墨西哥完成了「美國─墨西哥─加拿大協定(USMCA)」,取代早先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在USMCA協定中,美國提高了加、墨兩國輸美汽車所享有的免稅條件(汽車在北美自製率需提高至75%),同時在協定中訂有16年的落日條款。

四、根據美國勞工部資料顯示,美國4月份非農業新增就業人數達26.3萬人,失業率下降至3.6%,是美國半世紀以來的最低水準。而道瓊工業指數和那斯達克指數在歷經日前短暫回檔修正之後,再度攻堅向上,目前美國主要股價指數亦在相對高檔的位置。反觀中國,自去年貿易戰開打以來,外界普遍認為中國經濟的下行風險將升高,且不論就中國官方或全球主要經濟研究單位所發布的數據來看,中國實體經濟活動確實呈現放緩,其資本市場也隨著中美貿易談判的轉折呈現明顯波動。兩相對比之下,可能使川普政府認為中國應會相對急切地想與美國達成協議,因此進入延長賽對美國而言將更為有利。

五、美國將於2020年11月進行總統大選,對於川普來說,對中國談判結果固然重要,但川普今年最重視的恐怕是如何順利贏得共和黨黨內初選。雖然今年1月共和黨全國委員會表決一致通過支持川普競選連任,但目前仍傳出可能有黨內同志將與川普在初選競爭。因此,對任期已逾半的川普而言,雖然上任以來對外經貿談判的成績差強人意(對中、日、歐盟談判未果),但經濟成績單及成功凝聚美國內部認同中國威脅論的氛圍,著實增加川普贏得初選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中美貿易戰進入延長賽,亦可讓川普將中國議題形塑成其競選主軸之一,持續高舉令美國再度偉大的選戰策略。

六、隨著中國的態度堅決與美國的有恃無恐,引發國人擔憂若中美貿易對疊局面持續增溫,將對我國經濟帶來嚴峻衝擊。事實上,若單純就美國現階段對中國所祭出的關稅清單項目進行分析,由於我國許多電子零組件是出口至大陸進行組裝後再銷往美國,惟目前中美貿易戰徵稅範圍尚未擴及中國輸美的電子終端產品,因此現階段中美貿易戰對我國出口的直接衝擊相對有限。

七、然而,值得關注的是,不論美國最終是否對中國製造的電子終端產品加徵關稅,中美兩國的經濟若在貿易戰的干擾下後續出現景氣收縮,從而影響全球經濟成長動能,則對台灣經濟所帶來的衝擊,將可能數倍於中美相互徵關稅所帶來的直接影響。今年以來,我國資訊電子業受到全球智慧手機銷售趨緩影響,不論在生產或外銷情況,都已出現明顯的下滑。根據市調機構CANALYS資料顯示,今年第一季全球智慧手機出貨量創下5年新低,其中IPHONE出貨量更較去年同期減少兩成以上,是IPHONE推出以來單季最大跌幅,受智慧手機需求減弱拖累,台灣電子零組件業今年第一季生產指數亦呈現高達兩位數的減幅。

八、日前政府對外表示,受中美貿易戰影響,近期台商回台投資意願大增,並預告台商回台投資將會有爆炸性的成長。我們要提醒政府的是,中美貿易戰造成台商供應鏈返台投資固然可喜,但政府切莫輕忽了中美貿易戰對全球景氣所帶來的衝擊,投資人亦需提高警覺。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為保障新住民工作權,以協助其經濟獨立、生活安定,歷年來中央政府均將「保障就業權益」列為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之重點工作予以推動,然由勞動部官網公布之新住民求職求才與有效推介就業等資訊及本院所辦公聽會與會人士之相關發言等,可窺知新住民就業仍存有職場歧視及專業技能不被認證等問題,因此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機關應儘速訂定整體及長遠性之政策規劃方向,並由相關部會據以逐步推動辦理,以利臺灣多元文化社會之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瞭解外籍與大陸配偶在臺生活狀況,移民署自92年起每5年辦理1次「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需求調查」,依102年調查報告並比較其與97年調查結果發現有:勞動參與率由97年之55.96%降至102年之46.63%,且低於該5年期間國人勞動參與率之平均值(57.9%至58.43%間);從事職業別仍以服務及銷售員、基層技術工與勞力工為主;遭遇求職困難者比率雖有降低,但仍有職場歧視等現象,嗣經近幾年度中央政府持續辦理相關就業權益保障措施,並於108年度續編列預算8,700萬6千元予以推動,然觀其執行成效似仍有精進之處。

二、為提升外籍配偶在臺之生活適應能力,使其順利融入我國生活環境,內政部於92年間定訂「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105年3月間已修正為「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迄107年8月底止該照顧輔導措施雖已陸續修正11次,惟其辦理生活適應輔導、醫療生育保健、保障就業權益、提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等八大重點面向主軸仍維持不變,且續由各相關部會依執掌業務予以分工並每年進行檢討。

三、經彙整近5年度(102至106年度,以下同)中央相關部會預算支用於辦理新住民照顧服務措施所列八大重點項目概況,其中保障新住民就業權益所支經費(4億83萬6千元)名列第四,占整體中央對新住民預算配置比逾1成且主要係由勞動部主政,該部108年度續編列預算8,700萬6千元推動。

四、按勞動部所提供其近5年度所辦理關於保障新住民就業權益措施之內容,概係提供新住民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辦理渠等參訓時子女臨時托育補助協助及拍攝新住民就業微電影等,以協助就業。惟依本院內政委員會於106年12月7日舉行之「新住民基本法草案」公聽會會議紀錄,關於新住民就業權益問題之發言包含:「新住民常因家庭照顧因素,而無法從事全天候之工作……爰訓練課程之規劃,以從事個人服務之項目者為多……」、「……新住民朋友在臺灣所面臨工作上、勞動環境上的問題……他們並不是找不到工作,……問題是……同工不同酬、有升遷的天花板、有薪資的天花板、就業選擇少以及他們過去的專業技術及專業能力不被認證等相關問題……」、「有關技能培力的部分……很多企業對任用新住民還不是那麼友善」、「……有關新住民的學歷認證……有學歷者的工作能力和各方面一定足以讓他在臺灣適任更多的工作,在工作範圍上能有更多的選擇……」足見就業可選擇工作類型少、職場歧視及專業技能不被認證等仍為新住民就業面臨之主要問題。

五、觀勞動部官網公布106年度「新住民就業服務之新登記求職人數」、「新住民就業服務之新登記求才人數」及「新住民就業服務之有效求職推介就業人數」等資料可知,新登記之求才人數計7萬9,326人次約為求職登記人數1萬580人次之7.50倍,就業市場各職業別之需求遠高於供給,而有效求職推介就業人數為8,174人次,其中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專業人員;事務支援人員之推介就業人數占當年度新登記求職人數之比率均未達7成,顯見政府對所提供職訓課程之類別、方向及輔導其專業技能取得認證等方面之措施仍待強化,俾提高專技職業類別推介媒合之成功率,以期渠等原有專業技能在臺發揮運用。

(三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目前我國災害防救預算之統計及災害防救計畫之擬訂,均係災害防救法規範之主管機關別、災害別及行政轄區別等辦理。雖然目前各級政府及相關機關可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開設災害應變中心與緊急應變小組,辦理協調及執行跨域災害之應變措施,行政院並訂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作業規定,期能快速整合救災資源等。惟當大型複合性災害驟然發生時,如未能事先規劃因應策略,並有效執行演練,各權責機關恐未能即時完成橫向整合與縱向溝通及掌握資源等。爰為提升災害應變效能,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規劃擬訂特殊災害綜合計畫、國家層級或重要都會區大規模複合性災害防救計畫之可行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我國災害防救體系分為中央政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3層級,在中央並依災害種類指定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由各部會依權責辦理各種災害之預防、應變及復原重建工作。此外,為賦予政府執行災害防救任務之行動依據與準則,該法並規範政府應擬訂災害防救計畫之程序及內容等,惟現行災害防救預算統計方式及災害防救計畫體系仍有尚待精進之處。

二、目前我國災害防救白皮書針對災害防救預算之統計,係以以主管機關別及災害別進行統計,依據行政院提供資料顯示,104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災害防救預算係以經濟部為主要編列機關,預算資源配置則以水、旱災為大宗。

三、中央政府災害防救總預算:104至108年度平均編列數229.77億元,其預算配置如由編列機關觀之,主要為經濟部、農委會及內政部,占災害防救預算總數逾8成;如由主管災害分析,則以水旱災為最大宗,土石流災害次之,再次為風災震災火災及爆炸等災害,分別平均占近3年度災害防救總預算之46.2%、15.4%及10.4%。

四、中央政府災害防救特別預算:104至108年度預算數介於132.42億元至310.3億元間,主要係經濟部、農委會與內政部等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前瞻基礎建設災害防救相關計畫等預算編列或轉入數,預算配置係以流域治理及治水防洪等為主軸。

五、由前述災害防救預算統計方式,僅能知悉預算配置之主管機關及災害類別,尚無法得知我國災害防救預算配置策略聚焦於何種災害循環時序(例如災害預防、災害緊急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及資源提供方式(例如提供現金救助或辦理重建復原計畫等)。

六、災害防救計畫是政府執行災害防救任務之行動依據與準則,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災害防救計畫包括災害防救基本計畫、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等3種,在各類計畫運作層級及內容方面,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屬最上位之全國災害防救綱要計畫;其次為災害防救業務計畫,係實務性規範權責機關(構)所主管業務或事業應採行之災害預防、應變及復原等事項。至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則須在不抵觸上級災害防救計畫之原則下,實質規範該地區辦理減災、整備、應變、復原重建等內容。

七、按我國現行災害防救計畫體系中,負責實務運作層級之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及與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係分別以主管災害類型、公共事業及地方政府單獨行政區域為出發點各自規劃,有其行政專業分工及政治分層負責之考量。

八、然而,近年來由於全球氣候變遷、大規模地震趨於活躍、都市化程度提升等,致使天然與人為災害之類型及強度均大幅增加,且各類災害常以複合型態發生,並造成跨縣市之重大災害,僅運用前開計畫類型,恐已無法及時因應多元巨災之災害防救需求。

九、雖然目前各級政府及相關機關可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開設災害應變中心與緊急應變小組,辦理協調及執行跨域災害之應變措施,行政院並訂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相互支援協定作業規定,期能快速整合救災資源等。惟當大型複合性災害驟然發生時,如未能事先規劃因應策略,並有效執行演練,各權責機關恐未能即時完成橫向整合與縱向溝通及掌握資源等,爰為提升災害應變效能,允宜規劃擬訂特殊災害綜合計畫、國家層級或重要都會區大規模複合性災害防救計畫之可行性。

(三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近5年度我國大眾運輸除捷運及高鐵外之載客量未見明顯提升,非六都之公共運輸市占率偏低,逾八成之市區客運路線集中在六都,近3年度中央政府對地方市區客運營運虧損補貼逾七成用於六都;有關高鐵及捷運對其他大眾運輸之影響,暨如何強化各類公共運具間之接駁整合,以提高整體大眾運輸事業之營運效益,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積極正視並妥謀政策因應,以維各類大眾運輸事業之衡平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提高國人對公共運輸之使用,近年來交通建設多居我國公共建設經費之首,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共建設計畫中「交通及建設」類別編列693億元,占整體公共建設經費(1,679億元元)41.27%。

二、另為保障並維護偏鄉民眾基本民行之權利,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10條第1項明定:「主管機關對大眾運輸事業資本設備投資及營運虧損,得予以補貼;其補貼之對象,限於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之路(航)線業者。」108年度另編列對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補貼16.93億元(含市區汽車客運業4.67億元、公路汽車客運業7.10億元、船舶運送業及載客小船經營業0.61億元、民用航空運輸業4.55億元)。

三、自85年3月我國首條捷運─臺北木柵線(現為文湖線)及96年1月南北高速鐵路通車後,捷運及高鐵載客人數逐年攀升;近10年來捷運及高鐵成長幅度高達72.62%及98.07%;公路汽車客運因高鐵通車及配合地方改制升格為直轄市移撥部分路線為市區客運等影響,載客人數逐年縮減,近10年衰退幅度高達42.90%;航空客運國內航線亦受高鐵通車影響,「西部航線」陸續停飛,97年度國內航線載客人數490萬9千人僅為95年度高鐵通車前860萬6千人之57.04%,衰退逾4成,目前航空客運國內航線僅餘「花東航線」及「離島航線」,並以「離島航線」為主,載客人數約占9成2。

四、以近5年度(102至106年度)進行比較,捷運及高鐵載客人數仍達18.98%及27.55%之成長幅度;公路汽車客運(-17.43%)及海運客運國內航線(-4.75%)則呈下滑;市區汽車客運(4.12%)、臺鐵(2.43%)及航空客運國內航線(5.17%)等成長幅度均未逾6%。

五、是以,近5年度我國大眾運輸除捷運及高鐵外之載客量未見明顯提升,公路汽車客運並呈逐年下滑趨勢,有關高鐵及捷運對其他大眾運輸之影響,暨如何強化各類公共運具間之接駁整合,以提高整體大眾運輸事業之營運效益,亟待政府正視並妥謀政策因應,以維各類大眾運輸事業之衡平發展。

六、106年度經各地方政府核定行駛之市區客運路線計1,542條、客運總人數10.71億人、客運總收入193.71億元,分別較102年度增加260條(增幅20.28%)、0.42億人(增幅4.12%)及15.23億元(增幅8.54%),營運量值尚呈增加趨勢。惟以分布地區觀之,逾85%市區客運路線及約96%客運人口集中在六都,六都以外之客運人數則未見增長。

七、另就市區客運業每車公里平均收入之運輸效率指標觀之,106年度每車公里約38.95元,較102至105年度平均值38.55元,僅增加0.4元,但較102年度39.44元減少0.49元;客座利用率則逐年下滑,106年度首度低於5成僅達44.57%。

八、104至106年度中央政府對各地方市區客運業經營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線營運虧損實際補貼金額約介於4.78億元至5.99億元間逐年增加;另就分配地區觀之,逾七成補貼款用於六都,亦呈逐年增加之趨勢;參據交通部提供資料及說明,配合五都改制升格,自100年度起中央陸續移撥部分公路客運路線至市區客運,暨地方新闢與政策型路線等增加,致市區客運之虧損補貼路線及金額亦隨之提高。

九、參據交通部106年6月公布之「105年度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101至105年度間六都之公共運輸市占率可達18.5%以上,並概呈逐年增加之趨勢,非六都地區未及9%,仍具相當差距。爰此,提升六都以外地區公共運輸之便利性,擴大吸引當地居民對大眾運輸之使用,仍待政府賡續檢討改善。

十、近5年度我國大眾運輸除捷運及高鐵外之載客量未見明顯提升,非六都之公共運輸市占率偏低,逾八成之市區客運路線集中在六都,近3年度中央政府對地方市區客運營運虧損補貼逾七成用於六都;有關我國公共運輸路網配置之妥適性及對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線營運虧損補貼之成效等,亟待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協調合作,審酌各地民眾需求、地方經濟及交通建設發展情形,定期檢討盤點並因地制宜研擬有效策略,以符民需,期落實我國發展大眾運輸之政策。

(三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中美貿易談判高層磋商進展到第11輪最終仍以無結論收場,中美貿易戰正式升級成2.0。中美貿易談判突如其來的轉變,其實雙方各有各自的盤算。為因應中美貿易大戰,行政院要重新盤點五缺問題,以排除路障迎台商返鄉。但缺乏宏觀的產業發展戰略,才是台灣經濟發展的致命傷。台灣唯有著眼優勢產業,採取更為自由開放的彈性作法,勇於突破困境,才能與國際競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美貿易談判高層磋商進展到第11輪最終仍以無結論收場,中美貿易戰正式升級成2.0。中美貿易談判突如其來的轉變,其實雙方各有各自的盤算。本月5日美國總統川普突發推文拋出震撼彈,針對2000億美元中國大陸輸美商品關稅從10%調升至25%。消息一出,造成全球股巿一片譁然,美股也不例外應聲倒地,其中大陸市場反應最大,股匯急挫。

二、川普為何要在中美貿易談判進入尾聲之際,變臉如川劇,如此損人不利己呢?原因不外乎明年大選在即,能否連任成為川普的最優先考量。一來藉此諷刺對手民主黨可能人選的軟弱不堪,凸顯自己是唯一能夠對付中國的領導人,以提高個人聲量拉抬聲勢。二來可以轉移「通俄門」的焦點,雖然調查報告已經出爐,但卻未能替川普無罪背書,事件仍在國會尤其是眾議院中持續發酵。中美貿易談判破裂,川普一石二鳥。

三、美國在貿易協商收關之際梭哈,對大陸來說,要全盤吞下美國方案,根本是強人所難。中美兩國體制不同,經濟發展軌跡和產業結構也不同。談判的結果若要中方強制立法,又允許美方單向監督,實已觸碰中國主權核心,嚴重的話更可能撼動中共統治。因此,與其未來長期受制於人,不如就在第一時間反擊,大陸表態「不得不採取必要反制措施」旋即在5月13日宣布對已加徵關稅的部分美國商品分別提高10%、20%、25%不等關稅。中美談判破裂,傷的絕不會只是一方。

四、很顯然的,中美貿易戰一時難了,未來雙方「邊打邊談」將會是「貿易戰2.0版」的常態。根據彭博經濟學家指出,大陸及亞洲鄰近地區面臨的壓力最大,其中台灣和南韓曝險最高。夾在兩強之間難為小的台灣,實應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

五、為因應中美貿易大戰,行政院要重新盤點五缺問題,以排除路障迎台商返鄉。但台灣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等問題存在已久,蔡政府現在才想到要做?更何況,解決「五缺」的基本問題,也不代表台灣經濟就可以再起。缺乏宏觀的產業發展戰略,才是台灣經濟發展的致命傷。台灣唯有著眼優勢產業,採取更為自由開放的彈性作法,勇於突破困境,才能與國際競爭。

六、依據高雄市「爭取高雄為自由貿易經濟特區說帖」,先針對高雄的優勢與未來趨勢,提出了國際醫療、金融專區、國際教育等3大產業作為推動重點,然後透過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的設立,鬆綁現有法規的限制,提供優惠租稅,以吸引人才與資金,促進產業升級,提升競爭力。

(四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日前新聞報導在高齡化和高房價的雙高衝擊下,房屋的繼承移轉創27年新高,繼承移轉棟數自2001年後一路增加,去年單年超過5.6萬棟,創1991年有統計以來的新高;但贈與移轉自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維持在4.1萬到4.3萬棟,較2015年減少超過2成。面對當前的高房價與低所得,房地產繼承移轉將越來越多,成為趨勢。隨著繼承移轉的增加,未來多元居住品質改善方式的需求也將越來越重要。資訊扭曲投機套利,房地產市場從短期失衡終將會隨著「市場機制」逐漸回到長期均衡狀態,然而這個調整過程,會因為「市場失靈」加上「政府失靈」,而使得這個調整過程的時間變得很緩慢。有鑒於此,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積極發揮功能,透過健全房市,並配合稅制與金融改革,建立制度,全力減緩房屋投資需求,保障自住需求,如此房市的正常合理才能實現。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最近新聞報導,在高齡化和高房價的雙高衝擊下,房屋的繼承移轉創27年新高,繼承移轉棟數自2001年後一路增加,去年單年超過5.6萬棟,創1991年有統計以來的新高;但贈與移轉自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維持在4.1萬到4.3萬棟,較2015年減少超過2成。

二、雖然這現象短期令人擔憂,年輕人面對高房價買不起房子,只能經由繼承或贈與慢慢「等房」。但長期由於少子化問題跟隨而來,加上當前有超過80%的房屋自有率,未來子女大多都可以透過繼承或贈與擁有上代父母的房子,自住需求的壓力將逐漸舒緩,長期則不必過度擔憂。

三、房價勢必下降調整尤其目前房屋存量早已大於家戶存量,房屋供給超過自住需求,面對高房價及高空屋率,相信透過市場機制的健全、相關的稅制改革以及金融適度的調整,房屋的投資需求將逐漸減緩,房價勢必逐漸下降調整,高房價的現象也會逐漸改善,大家也不必過度恐慌未來房價只漲不跌。

四、最明顯的例子,即是臨近日本的發展經驗,過去同樣長期面對高齡化及高房價壓力下,經過近30年「土地神話」的破滅,日本人不再相信房價只漲不跌,房價已明顯逐漸長期向下修正。

五、面對當前的高房價與低所得,房地產繼承移轉將越來越多,成為趨勢,由於高齡化的繼承移轉持續增加,年輕人擁屋時間也將延後,而且擁有的房屋多為老舊,其居住品質也將逐漸下降,年輕人屆時勢必透過整建維修或甚至都市更新重建,才能改善居住環境。因此隨著繼承移轉的增加,未來多元居住品質改善方式的需求也將越來越重要。

六、雖然在相關稅制檢討下,房屋贈與較房屋繼承不划算,因此未來繼承移轉逐漸增加。但另一方面,也由於年輕人所得有限,無太多餘力奉養父母,父母又在年金改革中受到減損,高齡父母為求自保,也只能等到往生之後才將房屋以繼承方式移轉給子女。因此未來房屋的繼承移轉勢必成為主要趨勢,相關可能衍生問題與爭議,當事人必須事先規劃因應。

七、另一方面,在子女奉養能力有限下,「以房養老」父母自力照顧方式也將逐漸盛行,此時政府應鼓勵並提供多元方式的以房養老,以適應不同老人的需求,才能減輕政府為因應高齡化所產生老人長照問題的壓力。然而在以房養老後,接下來的房屋繼承也會增加年輕人的負擔與爭議,相關問題,政府與金融機構也必須及早因應。

八、資訊扭曲投機套利前面論及房地產市場從短期失衡終將會隨著「市場機制」逐漸回到長期均衡狀態,然而這個調整過程,會因為「市場失靈」加上「政府失靈」,而使得這個調整過程的時間變得很緩慢。尤其在這調整過程中,將會產生資訊扭曲,形成嚴重的投機套利行為,進而造成貧富差距擴大等市場不效率且不公平現象。換言之,如果這個調整過程的時間拉得很長,將會令人擔憂!根本因應之道,惟有透過政府積極發揮功能,透過健全房市,並配合稅制與金融改革,建立制度,全力減緩房屋投資需求,保障自住需求,如此房市的正常合理才能實現。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為改善河川污染問題,政府就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及畜牧廢水等污染源,分期分階段提出整治策略及執行方法,歷經多年河川污染防治工作,整體而言,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已見成效,惟我國50條重要河川中仍有部分河川之嚴重及中度污染河段較10年前增加;而最近1年嚴重污染河段上升者計有11條,顯見部分河川之污染整治成效未逐年好轉,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積極檢討並強化相關防治措施,以提升河川污染防治成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改善河川污染問題,政府就生活污水、工業廢水、畜牧廢水及其他非點源等污染源,分期分階段地提出整治策略及執行方法,近10餘年來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其施政計畫中擬定相關執行計畫,以控制各項污染源排入河川之水質,包括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河川及海洋水質維護改善計畫、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以及畜牧場永續資源管理及再利用計畫,相關計畫經費總計1,753億餘元。

二、歷經多年河川污染防治工作,近10年來我國50條重要河川之輕度污染以上河段(河川污染指數RPI> 2者)長度比率自97年34.82%,下降至106年29.55%,整體而言,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已見成效。

三、106年度全國50條重要河川中,嚴重污染河段(河川污染指數RPI> 6)較10年前增加者有6條,分別為中港溪、老街溪、社子溪、林邊溪、新虎尾溪、南崁溪;另中度污染河段(3.1≦RPI≦6.0)較10年前增加者則有13條,包括港口溪、磺溪、烏溪、鳳山溪、南澳溪、新城溪、福興溪、知本溪、阿公店溪、東港溪、社子溪、秀姑巒溪、立霧溪。故歷經多年河川污染整治,仍有部分河川之中度及嚴重污染河段較10年前增加,河川污染防治成效容待提升。

四、106年度50條重點河川之嚴重污染河段(RIP> 6)長度總計數較105年度淨增28.22公里,增加者分別為朴子溪、淡水河系、中港溪、老街溪、社子溪、林邊溪、鹽水溪、急水溪、北港溪、新虎尾溪、南崁溪等11條河川。

五、其中淡水河、南崁溪、老街溪、新虎尾溪、北港溪、急水溪、鹽水溪等7條河川均為環保署現行「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之重點整治河川;且南崁溪及新虎尾溪嚴重污染河段百分比於1年間驟增20.68%及19.87%,顯見部分河川之污染整治成效未逐年好轉。

(四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2016年發布之世界競爭力年度報告資料顯示,在61個受評比國家中,我國污水處理率排名第42;為解決生活污水污染河川問題,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系統係改善污染之根本,然我國污水處理率尚落後先進國家水準,且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尚未完成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將影響河川污染改善成效。爰建請行政院責成環保署應積極加強與內政部營建署溝通協調污水下水道建設進程,使污水下水道建設進度能與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相配合並完成建置,以加速提升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河川污染源主要為生活污水、畜牧廢水及工業廢水,其中生活污水污染排放量占比最高達80.68%,另畜牧廢水及工業廢水之污染排放量居次,各占10.98%、8.34%。

二、由於污水下水道系統係解決生活污水污染水質之根本,故政府自81年起推動第1期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截至109年底止,中央政府預計投入2,482億餘元預算,冀透過污水下水道系統,將生活污水輸送至污水處理廠,俟處理為符合水質標準後,再排入河川或海洋,俾解決生活污水污染問題。

三、31.96%;同期間整體污水處理率升至55.86%。惟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2016年發布之世界競爭力年度報告資料顯示,在61個受評比國家中,我國污水處理率排名第42,落後歐亞國家如英國、荷蘭、德國、新加坡、韓國及日本等;且截至106年底,我國部分縣市之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普及率甚低於10%,如桃園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等,不利河川污染改善。

四、按行政院於98年3月核定「污水下水道第4期建設計畫(98─103年)」略以:「為達成優先整治淡水河等9條中度及嚴重污染長度合計50%以上河川,並發揮各部會資源協調整合及集中焦點之功效,請納入個案系統推動時程彈性因應配合辦理」。故環保署宜就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協調內政部營建署配合河川污染整治期程,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

五、惟查環保署「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101─108年)」所欲改善之11條重點河川,其主要污染來源多為生活污水,其中9條河川(淡水河、南崁溪、老街溪、濁水溪、新虎尾溪、急水溪、鹽水溪、二仁溪及愛河),即污水下水道第4期建設計畫開辦當時,行政院函囑優先納入個案系統推動時程彈性配合辦理者,然第4期(98─103年)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已結束,第5期(104─109年)建設計畫亦將屆期,各該欲改善河川污染之所在縣市均未完成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而係處於建置中或規劃階段,將影響河川污染改善成效。

六、為解決生活污水污染河川問題,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系統係改善污染之根本,惟我國污水處理率尚落後先進國家水準,且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尚未完成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將影響河川污染改善成效。

七、爰環保署應加強與內政部營建署溝通協調污水下水道建設進程,使污水下水道建設進度能與欲改善污染之河川河段相配合並完成建置,俾加速提升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達成河川污染改善成效。

(四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我國垃圾掩埋場容量瀕臨上限,且多數垃圾焚化廠廠齡偏高,由於垃圾處理設施之興建計畫迭有地方民眾抗爭、用地取得困難,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有虞等情事,是以,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除倡議資源永續零廢棄目標,並持續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等方案外,應積極及早研謀因應,長遠規劃垃圾處理政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順應環境永續之國際潮流,我國垃圾處理政策自70年代「掩埋為主」,逐步演變成80年代「焚化為主、掩埋為輔」,近年則倡議資源循環零廢棄目標。另為執行垃圾處理政策,中央及地方政府陸續投入約1,087億餘元經費興建垃圾掩埋場(約206億餘元)及垃圾焚化廠(約881億餘元)。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並於108年度「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分支計畫之「鼓勵公民營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計畫」編列5億9,600萬元獎補助預算,用以補助:1.民有民營焚化廠攤提建設費用(包括桃園市、台中市、苗栗縣)及台東縣廠緊急備用設施等補助款4億4,833萬6千元;2.南投縣、花蓮縣、新竹縣等配合焚化廠停建縣市之垃圾跨區轉運費及區域合作調度等相關費用1億4,766萬4千元。

三、據統計,全臺垃圾掩埋場總計385處,復育中204處、封閉79處、停用32處、未使用者2處,僅68處尚在營運。68處營運中垃圾掩埋場之剩餘可掩埋容積369萬2,431立方公尺,占設計總掩埋容量3,298萬2,437立方公尺之11.20%,其中高雄市路竹區、旗山區;苗栗縣竹南鎮;雲林縣斗南鎮、東勢鄉、崙背鄉、二崙鄉、土庫鎮;嘉義縣新港鄉、民雄鄉;臺東縣鹿野鄉、卑南鄉、台東市等13處掩埋場已飽和無剩餘容量。

四、據了解,24座營運中垃圾焚化廠有19座之營運廠齡超過15年,其中14座瀕臨行政院92年12月核定「垃圾處理方案之檢討與展望」報告提及之使用年限20年,另5座廠齡已超過20年(包括臺北市木柵廠、臺北市內湖廠、新北市新店廠、新北市樹林廠、臺中市文山廠),顯示我國多數垃圾焚化廠營運廠齡偏高。

五、由於垃圾經焚化廠處理後,約產出原垃圾量5%之飛灰及15%之底渣,飛灰及底渣若未再利用,則送至掩埋場做最終掩埋。查近年來焚化底渣再利用率,概因底渣資源化產品品質堪慮,以及少部分再利用機構涉嫌詐欺,致各界對於焚化底渣再利用產生疑慮,而有下降趨勢,104年度尚達89.33%,105、106年度則下降為66.83%及69.58%,恐加重垃圾掩埋場容量瀕臨上限之負擔,以及底渣遭任意棄置之風險。

六、我國垃圾掩埋場容量瀕臨上限,且多數垃圾焚化廠廠齡偏高,由於垃圾處理設施之興建計畫迭有地方民眾抗爭、用地取得困難,以及環境影響評估有虞等情事,是以,政府除倡議資源永續零廢棄目標,並持續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等方案外,應及早研謀因應,長遠規劃垃圾處理政策。

(四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當前的OTT(影音串流平台)市場,正陷入戰雲密布的樣態。檢視現階段台灣OTT市場的角逐,主角並非本土業者,反而是侵門踏戶的境外業者。相關於美商、陸商等境外OTT業者,邇來競相想方設法投入台灣OTT市場,對台灣本土剛萌芽的業者來說,卻形同已面臨生死交關的危局。檢討起來,政府相關主管部會則更是失職。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長期面對網際網路產業的侵門踏戶,始終束手無措,甚至連複製歐盟的法規建制都不會。而文化部在新完成立法的「文化基本法」中,只知依循老套路,對文化、藝術工作者與業者給予獎勵、補助、租稅優惠,卻對如何協助業者創作產品進軍全球華人市場沒有具體策略。主管部會的短視、無知,甚至自我設限,以及本土OTT業者的產業困境,其實只能算是冰山的一角,缺乏與時俱進的法律規範與政策方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美貿易戰的高潮迭起,不只持續成為全球媒體報導議論的焦點,更讓全球股市如坐雲霄飛車,呈現不規律的跌宕起伏。而就台灣來看,此波貿易戰延長賽,台商無疑已成為最大的受害者。不論是轉移生產基地回台,或到東南亞,都需要大量的時間與成本,令業者陷入擔心「緩不濟急」的焦慮狀態。

二、撇開這個近乎無解的衝擊與挑戰,戰雲密布的場景,其實還不只出現在中美雙方及受到波及的世界各不同經濟體,台灣當前的OTT(影音串流平台)市場,同樣也正陷入戰雲密布的樣態。而更準確的說,它不只是戰雲密布,其實已經陷入刀光劍影的近身肉搏戰。

三、檢視現階段台灣OTT市場的角逐,主角並非本土業者,反而是侵門踏戶的境外業者。包括以YOUTUBE、NETFLIX為首的美商業者,以及包括愛奇藝、騰訊WETV、優酷視頻等為首的陸商業者。前者不只是早已大軍壓境,如NETFLIX甚至規劃在台投資內容製作中心;而陸商業者如愛奇藝因想在台灣設站頻遭卡關,只好迂迴經香港輾轉落地;此外,騰訊WETV、優酷視頻等大陸OTT業者也都各顯神通在台灣各大APP STORE上架。

四、相關於美商、陸商等境外OTT業者,邇來競相想方設法投入台灣OTT市場,對台灣本土剛萌芽的業者來說,卻形同已面臨生死交關的危局。業界人士甚至直言,今年本土的OTT就可能出現倒閉或整併潮。更具體而言,如本土業者不能參採國外OTT業的發展趨勢,進行內容商、平台商和科技公司間的跨域合作,可能就只能等待境外業者的併購,甚或最終只能走向倒閉一途了!

五、平議台灣OTT業者目前所面臨的存亡困境,其實境外業者侵門踏戶的現象,台灣並非唯一的受害者。而毋寧說是在網路時代,因著網路無國界的特性,使得網際網路業者可以方便的跨國營運,卻未必要像傳統企業般的一定要在各該國設立據點才能營運。從而衍生逃避繳稅,甚至不守法規的亂象,進而形成與各該國本土業者之間不公平競爭的現象。

六、總結網路時代才出現的這種現象,最初各國政府因為無前例可援,既有的法律也未見規範,因此如臉書、谷歌等網際網路業者可以說占盡便宜,既不必受法律規範即可營運,賺了錢也不必向各國政府繳稅。然而,亡了羊,終歸還是要補牢。因此歐盟乃率先一方面制訂規範,對這些境外網商課徵特別稅,或要求必須購買一定比例的本國相關產品;另方面則透過法律審判程序,追繳這些境外網商的營業稅收。

七、在歐盟好不容易建立這一套針對境外網商的管理、課稅機制之後,陸續如印度等國家也比照辦理,以建立公平競爭環境,保護本國產業發展。循此,檢視台灣的做法,則是採取雙重標準的策略。對於陸商,甚至有中資背景的企業,採取的是全面封殺的措施。而對於以美商為主的其他境外網商,則是採取低管制甚至不管制的措施。這種做法,美其名是開放自由競爭,但其實是讓本土業者陷入水深火熱的困境。而名為被全面封殺的陸商,依循網路無國界的特性,再怎麼迂迴,終歸還是有辦法侵門踏戶。

八、再從另一個視角來探討。本土OTT業者闡析產業發展所面臨的困境,另外也歸咎於國內市場太小,不足以支撐回收。然而,果真如此,又如何解釋境外美商、陸商,除了蹈台灣缺乏法律規範的空隙而侵門踏戶之外,為何還要想方設法來台灣正式設點,甚至規劃成立OTT內容製作中心?原來,這些外商在意的不是台灣的市場規模,而是看重台灣有深厚的文化底蘊、異采繽紛的創意人才、高素質的IT專業人才,不只可以製作優質的OTT內容產品,同時更是放眼於全球多達20億的華人市場開發與擁有。

九、包括陸商在內的外商之視角思維,對比之下反而凸顯本地業者只知歸咎本土市場規模太小,形同只會拿著金飯碗在討飯。然而業者的短視也就罷了,檢討起來,政府相關主管部會則更是失職。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長期面對網際網路產業的侵門踏戶,始終束手無措,甚至連複製歐盟的法規建制都不會。而文化部在新完成立法的「文化基本法」中,只知依循老套路,對文化、藝術工作者與業者給予獎勵、補助、租稅優惠,卻對如何協助業者創作產品進軍全球華人市場沒有具體策略。主管部會的短視、無知,甚至自我設限,以及本土OTT業者的產業困境,其實只能算是冰山的一角,缺乏與時俱進的法律規範與政策方略,最後恐怕連要自保都將是戛戛乎其難了!

(四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擘劃我國4年之科技發展藍圖,並涉及資源規劃,為重要科技政策,惟近3期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均於計畫起始年度陳報及核定,與預算籌編時程尚有落差,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之研擬與核定時程亦落於科技發展計畫之審議,且近年部分科技發展計畫引用為依據之科技政策時宜性待酌,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積極妥為規劃研訂時程,以使科技發展計畫之研擬與審議及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得適時有該重要科技政策為參據,並強化科技發展計畫與科技政策之適時適切扣合,以確保政府有限資源妥慎分配於當前國家科技發展重點。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科技發展為促進產業升級之重要原動力,並影響國家競爭力。中央政府科技預算95年度為776億餘元,逐年成長至108年度為1,168億餘元,顯示我國近年政府財政困窘,中央政府仍持續增編科技經費,相關經費允應用於推動關鍵議題,俾使政府有限資源有效運用。

二、政府制定科技政策,藉由宏觀思維,衡酌國際情勢,社會結構變遷與需求、經濟模式改變及人才流動,以及科研生態體系之運作及影響等諸多因素,使科技施政聚焦推動關鍵議題。而科技政策之落實係透過科技發展計畫之執行,爰二者允宜適切對應,使計畫規劃聚焦重大科技政策所設定之國家社會需求,計畫審議評估結果回饋於資源分配,以確保有效落實科技政策,並因應當前重要且亟需解決之問題。

三、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10條2及第11條3規定,政府應每4年訂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作為擬訂科學技術政策與推動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依據,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包含國家科學技術發展之總目標、策略及資源規劃,暨政府各部門及各科學技術領域之發展目標、策略及資源規劃等,為重要國家科技政策。

四、近3期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均係於計畫起始年度方陳核,而於下半年度完成核定,致各期計畫起始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於前1年度4-8月辦理籌編時,科技資源之配置尚無確定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得以參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擘劃我國4年之科技發展藍圖,並涉科技資源規劃,允宜衡酌科技資源配置時間,於未來妥為規劃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研訂時程,俾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時,已完成訂定當期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以作為科技資源配置之參據,進而落實該重要國家科技政策。

五、科技政策係透過科技發展計畫之執行而落實,而科技資源係分配於該等落實政策之科技發展計畫,爰科技發展計畫允宜適時扣合當前科技政策,俾科技施政及資源分配聚焦於當前重要議題。

六、105年度至107年度被引用科技政策計82項,惟部分被引用之科技政策時效性有待斟酌,且部分較久遠政策被引用次數遠逾近期政策,例如105年度至107年度科技發展計畫引用政策來源為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90年至93年)次數為106次、74次及58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98年至101年)次數為266次、220次及136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102年至105年)次數為32次、36次及28次;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100-103年)次數為134次、106次及72次。

七、相關科技發展計畫及資源配置是否契合當前重要科技發展所需,有無因此產生資源排擠效果而致當前重要科技政策未能充分落實而影響國家整體科技政策目標之達成,容有待審酌。

八、108年度科技計畫引用之政策來源多引用近期政策。另依科學技術基本法第9條規定,政府應每二年提出科學技術發展之遠景、策略及現況說明。科技部據此規定提供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104年至107年),透過檢視我國科技政策與施政藍圖、分析全球科技發展趨勢、萃選國內及國際面臨重大科技關鍵議題等步驟,訂立我國科技發展目標,並形成全球科技布局策略,成為我國104年度至107年度推動科技研究發展之藍圖。

九、惟該白皮書係於起始年度(104年度)始完成行政院備查,相關時程落於起始年度科技發展計畫之研擬與審議及科技資源分配時程。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108年至111年)於107年9月11日尚於研擬階段,108年度科技發展計畫之研擬與審議及科技資源分配尚無中華民國科學技術白皮書(108年至111年)為參據。

(四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長照服務發展基金部分財源具有不確定性且未透列總預算而直接撥入該基金,存有衝擊長照服務提供及難窺政府預算全貌之疑慮,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調整編列方式,並適時滾動檢討各項財源收入實現情形,以健全該基金財務之體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長期照顧服務法全部條文自106年6月3日生效,該法第15條規定,為提升長照服務品質與效率、充實人力資源及補助各項經費等,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以下簡稱長照基金),並明訂「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10%調增至20%以內所增加之稅課收入」、「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徵收新臺幣590元調增至新臺幣1,590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政府預算撥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等為基金之財源。是以,長照基金108年度附屬單位預算編列「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6億9,000萬元及「其他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332億8,910萬元,合計339億7,910萬元。

二、為籌措長照財源,財政部推動遺產及贈與稅(以下簡稱遺贈稅)修法,完成立法程序後於106年5月12日生效,將遺贈稅稅率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及20%,並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以調高遺贈稅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作為長照基金財源,該部預估每年可挹注長照基金財源63億元。遺產稅為機會稅,且連同贈與稅,兩者均易受到政策影響致實現之不穩定性頗高,是否足以因應未來日漸高漲之長照經費,容有疑慮。

三、長照基金成立宗旨「為促進長照相關資源之發展、提升服務品質與效率、充實與均衡服務及人力資源,……,強化長照服務普及性,……,以提供民眾整合性、多元化之長照服務」可知,接受長照服務之失能者不論在性別、地域或教育程度等因素,均具有不確定性,且大部分長者或失能者偏好就近取得長照資源,爰長照服務資源之布建需在資源有限之前提下廣置據點,以提升整體照顧量及普及性。基此,考量長期照顧服務具有普及性及近便性之性質,其財源宜以總預算統收統支方式撥入長照基金,以利管理及制度永續維持。

四、為進一步充裕長照財源,除上開調高遺贈稅稅率以增加收入外,財政部另按長期照顧服務法之規定推動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於106年6月12日施行,將各類菸品之菸稅由現行每千支徵收590元調增為每千支徵收1,590元(由每包11.8元增加至31.8元),該部預估每年約可挹注長照基金233億元。

五、惟我國菸害防制法自86年實施迄今約20年,成年人吸菸率及吸菸人口從79年之32.5%、457萬人降至106年之14.5%、278萬人,吸菸率降幅超過一半(55.4%),吸菸人口也大幅減少約179萬人(39.2%)。另從98年調漲菸捐之政策遞延效果以觀,106年6月調漲菸稅後,吸菸率將因菸品價格上漲而下降,故預期菸稅收入於107年為最高峰,108年起數年間將呈現下降態勢,財源穩定性恐將不足。

六、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第3項明訂「依前項第1款及第2款增加之稅課收入,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即遺贈稅稅率由10%調增至20%及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徵收590元調增至1,590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稅收分成及統籌分配給地方政府之相關規定。

七、衛生福利部曾表示「此2類稅課收入,屬基金來源之一部分,且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爰不透列公務預算,係直接撥入基金」。從長期照顧服務法所定該2類收入不適用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之立法意旨以觀,係為避免該類收入因稅收分成及統籌分配給地方政府等原因而大幅減少,故將之排除財劃法適用,以充裕長照基金之財源。未來該2類收入倘逕撥入長照基金,將使該基金來源除總預算所列外(如:國庫撥款收入),尚有部分財源無從自總預算中得知,恐有難窺政府預算全貌之疑慮。

(四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大學個人申請統一分發放榜,今年大學甄選入學也告一段落。但從學測「五選四」之亂,到指考分發比率之爭,數月來的考招爭議並未落幕。尤其對甄選與指考名額分配,雙方寸土不讓,還不時傳出要求恢復聯考的聲音。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肯定多元入學,認為不宜重回聯考單一模式。多數人可能同意潘文忠的想法,問題是,考招改革,政策不周、配套不備、溝通不足,各種亂象已打亂了多元入學的理想。大學考招政策不周、配套不備、溝通不足帶來的亂象,卻讓許多家長不禁懷想起聯考,更不利於考招的改革與溝通。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大學個人申請統一分發放榜,今年大學甄選入學也告一段落。但從學測「五選四」之亂,到指考分發比率之爭,數月來的考招爭議並未落幕。尤其對甄選與指考名額分配,雙方寸土不讓,還不時傳出要求恢復聯考的聲音。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肯定多元入學,認為不宜重回聯考單一模式。多數人可能同意潘文忠的想法,問題是,考招改革,政策不周、配套不備、溝通不足,各種亂象已打亂了多元入學的理想。

二、大學考招爭議年年不絕,擴大多元入學與捍衛考試分發名額,兩路主張持續較勁;今年,則是由學測「五選四」新制問題拉開戰火序幕。為銜接新課綱,減低學生壓力,今年開始減少考科採計,卻造成同級分人數暴增。繁星被迫增額錄取,卻擠壓指考名額;更多學生較易通過校系第一階段篩選門檻,卻飽受第二階段甄試高度不確定性的煎熬。最後,卻是堅持到底的指考學生,遭到名額緊縮的懲罰。

三、爭議之初,主要是不滿指考名額被擠占的家長團體發聲,要求增加指考分發比率。但是,他們也被質疑,是擅長考試甚至部分想恢復聯考的一群。至此,所有考招爭論,即皆陷入多元入學/考試分發的二元對立。事實上,面對今年考招亂象,前段班固然受懲罰,中段班更恐慌,而後段班則無人聞問了。尤其中段班學生,在缺乏可靠的落點參考,二階面試衝堂改善不多的情況下,看似希望增多,其實個個更沒把握。至於那些真正如招聯會期許「選其所愛,愛其所選」,期待在多元選才管道出頭的學生,他們的選擇機會反被擠壓得更厲害。

四、等到個人申請放榜,各校缺額創七年新低,讓多元入學主張者士氣大振。他們認為,這顯示新制已見成效,更多學生進入理想校系,故應增加申請入學招生比率。但今年缺額大減,主要是各校採取了不同的因應策略,例如,台大實施校內預先分發避免重複錄取,清大則提高備取人數解決缺額問題。但預先分發在龍頭台大有效,在其他大學卻未必奏功;而過度擴張篩選倍率、大幅提高備取名額,卻反而是對多元入學的諷刺。

五、以清大電機系乙組為例,原預計篩選一二○人進入二階甄試,卻篩出五○六人,最後有四六八人參加甄試,正取四十人,備取三九二人。換句話說,只要學測成績通過一階門檻,九成二以上的二階考生都能至少獲得備取資格。這的確是解決缺額的好辦法,卻也打了多元入學一個巴掌。因為學測成績仍是主要決定因素,接著就看排序在前的考生有多少只是「路過」了;清大固然說明了審查程序如何嚴謹,但如果備取率高到「進了籃裡都是菜」,還有什麼多元選才可言?

六、這裡還衍生公平性問題:守規矩的校系活該缺額,不守規矩的校系喜迎大滿貫。招生簡章公告篩選倍率為三倍,結果卻篩選超出十二倍的學生進入二階甄試,雖然解決了缺額問題,但在這場招生競爭裡,那些不知邊玩邊修改遊戲規則的校系,只好吞下缺額苦果。可以預期,明年會有更多校系效尤,備取更加浮濫,除了考生更受不確定性的煎熬外,最後還是多元選才擺一邊,學測成績定天下。

七、考招問題當然不止這些。現在到各校高三教室看看,有多少上榜學生,學校拜託他們請長假,別來擾亂同學拚指考。再數一數,還有多少指考學生其實也請了長假,進補習班拚考衝。去年才說好的「保持高中學習完整」呢?

八、我們贊成適性揚才的理想與多元選才的目標,反對把彩色的青春年華推回過去聯考的蒼白歲月。但大學考招政策不周、配套不備、溝通不足帶來的亂象,卻讓許多家長不禁懷想起聯考,更不利於考招的改革與溝通。別讓多元入學的理想,因執行失控而埋葬在考招亂象裡!

(四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實價登錄2.0」修法草案,去年5月經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但內政部竟在今年2月悄悄地撤下最重要的「實價登錄資訊揭露至門牌」、「預售屋即時登錄」部分條文,只打算先推動實價登錄責任從「地政士」回歸到「買賣雙方」等相對次要部分的修法。其實持平的看待,房市交易的實價,登錄於公開的網站以流通正確的資訊,沒有對買方或賣方何者比較有利的問題,本來就應從中性、客觀的角度出發。再說,房市的交易金額非常大,是任何人一輩子最重要的大事,房市資訊透明是影響終身大事的關鍵因素,政府如果無法讓房市價格充分正確的揭露,就是對不起普羅大眾。有鑒於此,建議政府莫忘初衷,應當儘速完成實價登錄2.0的立法,最重要的「實價登錄資訊揭露至門牌」、「預售屋即時登錄」部分絕對不能漏掉,讓房市的消費者、地主、房東、建商和政府,都能更對稱、透明地知道當前的正確價格資訊,台灣的房市才能更臻健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落實蔡總統競選政見的「實價登錄2.0」修法草案,去年5月經行政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審議,照道理,循往例,在執政黨於立法院擁有席次的優勢下,且在野黨也支持的情勢下,應可順利完成審查,但內政部竟在今年2月悄悄地撤下最重要的「實價登錄資訊揭露至門牌」、「預售屋即時登錄」部分條文,只打算先推動實價登錄責任從「地政士」回歸到「買賣雙方」等相對次要部分的修法。

二、行政部門此種未審查便撤件的作法實屬罕見,也會讓民眾懷疑蔡政府是否忘了初衷,甚至不惜讓開出的競選政見跳票,是否值得,建議蔡政府再好好三思。

三、回顧實價登錄三法(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好不容易突破萬難從民國101年8月實施,至今已近七年,當初立法目的便是讓房地產的價格資訊透明化,避免爾虞我詐的哄抬房價,確保房市交易的公平合理。實施以來,政府也對實價登錄資訊的落實進行多次改進,包括實價資訊發布由每月一次逐步改為每月三次,將區段化區間由50縮減至30,新增歷次交易明細查詢、交易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資料,區別顯示新成屋或中古屋買賣等功能,以使資訊更加及時與詳細。但關鍵部分,仍維持區段化、去識別化的「模糊」作法,使得實價資訊不是以門牌號碼呈現,民眾至今仍無法掌握正確的房市價格資訊。

四、另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預售屋未被納入。建設公司自建自售的預售屋,自始就排除在規範對象之外,不需要實價登錄,而若交由代銷業者銷售,也只需在委託代銷契約終止後(可能是開始預售的兩三年後)30日內整批申報,導致消費者在預售屋市場仍然處於高度不利的地位,讓預售屋市場無法獲得買方的信任,也經常引發爭議和訴訟等等社會問題。

五、其實持平的看待,房市交易的實價,登錄於公開的網站以流通正確的資訊,沒有對買方或賣方何者比較有利的問題,本來就應從中性、客觀的角度出發。經濟學最基本的ABC,就是以資訊透明作為市場健全的前提,交易雙方應該處於基本資訊對等的條件上,做出其判斷和選擇,而達成市場的均衡與總體效益最大。例如,想要買房者,可以根據房市價格的升降,決定購屋時機;建商或地主也可從正確的房地價格,判斷應否開發興建或調整價格出售,以免投資決策錯誤而受害。因此,有人擔心實價登錄會造成某方受害,或是為了「打房」根本就是錯誤的觀念,而若是不希望房市有正確透明的資訊,此種心態就非常不可取。

六、再說,房市的交易金額非常大,是任何人一輩子最重要的大事,房市資訊透明是影響終身大事的關鍵因素,政府如果無法讓房市價格充分正確的揭露,就是對不起普羅大眾。再看看重視隱私權的美國、英國,連手機都能查到任何門牌號碼的房市交易價格資訊,也沒有洩漏個人資料的問題,台灣如果到了民國108年都還不能對稱、透明的揭露,豈不表示台灣的房地產市場離健全的水準還遠得很?

七、而且,內政部花費人力物力投入「大量估價系統」的規劃,想透過大數據的科學化分析,能更精準、及時的掌握市場供需、價格與景氣,有助於政府相關政策決定、資源調配之參考。若沒有實價登錄2.0的落實,最後推估的房價資訊又怎能確定是否精準,又如何能夠對房市供需量與價的趨勢掌握或預測,從而維持房市的安定?

八、因此,建議蔡政府莫忘初衷,應當儘速完成實價登錄2.0的立法,最重要的「實價登錄資訊揭露至門牌」、「預售屋即時登錄」部分絕對不能漏掉,讓房市的消費者、地主、房東、建商和政府,都能更對稱、透明地知道當前的正確價格資訊,台灣的房市才能更臻健全。

(四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最近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議題沸沸揚揚,成為朝野對抗的戰場,討論的面向雖然多,但許多論點必須加以澄清,有助於正確決策。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是經濟特區,是指在特定區域內,單方面放寬相關人流、金流及物流規定,同時進行制度鬆綁,以吸納人才及資金,並吸引多元產業進駐。由興利的角度,擴大對外開放,並加速與國際接軌。在美中貿易戰加溫,全球產業供應鏈重組,並帶動資金挪移下,自由經濟示範區可做為台灣在國際競爭中一個亮點。台灣更應反思近年來韓國擴張FTA網絡,並積極發展經濟特區,對其經濟成長的貢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最近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議題沸沸揚揚,成為朝野對抗的戰場,討論的面向雖然多,但許多論點必須加以澄清,有助於正確決策。自由經濟示範區就是經濟特區,是指在特定區域內,單方面放寬相關人流、金流及物流規定,同時進行制度鬆綁,以吸納人才及資金,並吸引多元產業進駐。由興利的角度,擴大對外開放,並加速與國際接軌。

二、政府強力反對自由經濟示範區,認為會形成區內區外條件不一,造成不公平競爭;所以應該直接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將開放範圍直接適用於全國。但是以台灣目前的處境,連下一個FTA的對象都不清楚,時程更是遙遙無期,完全不切實際。試點,是自由經濟示範區的主要精神,透過先行先試,若有正面成效,可將試點效果擴散至全國,達成全面自由化的目標;反觀若示範效果不如預期,也可調整自由化政策。

三、國際間有非常多類似自由經濟示範區的例子,例如韓國就有仁川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及濟州國際自由都市。為何韓國已經生效了15個FTA,還是需要特區?主要原因FTA只是根據對手國家需求被動開放,而自由經濟示範區則具有彈性,可以根據本身條件及國家經濟發展願景,深化自由化範圍並對全世界開放。

四、自由經濟示範區既為經濟特區,就必須了解目前台灣同樣具有特區性質,例如自由貿易港區、科學園區與加工出口區的運作概況,勾勒出如何利用自由經濟示範區來補現有特區之不足;再搭配台灣經濟發展需求,以及與其他國家經濟特區競合概況,才能制定出完整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推動藍圖。

五、執政當局最大謬誤,是一再質疑自由經濟示範區對中國大陸開放,漠視其對世界開放的功能;甚至認為自由經濟示範區若是由大陸進口原物料進行加工,可能會產生由中國製造,變成台灣製造「洗產地」的情形。政府上下無不同一口徑,甚至還有洗產地會使台灣成為美中貿易戰下中國共犯的說法;不但凸顯逢中必反的意識形態,更顯示出政府的無知,貽笑國際。

六、因為目前在台灣的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以及自由貿易港區,都可以由大陸進口產品,在台灣進行加工後出口。如果自由經濟示範區可以洗產地,那麼上述過去行之多年的制度,豈不是都有問題?特別是目前政府大肆宣傳,大陸台商回台投資熱絡;然而未來這些來台灣生產的台商,許多也會由大陸進口原物料在台灣加工後出口,是不是也同樣會發生洗產地的情況?

七、事實上,出口產品的原產地認定,並不是只有台灣說了算,最終必須由產品進口國家來認定。而且目前此種洗產地的說法,可能會影響到未來回台設廠的台商產品,順利取得進口國家原產地認定。

八、另外政府也深怕由中國大陸進口的原料及半成品,未在台灣進行深層加工,甚至直接銷售,而衝擊到國內產業,但是此可由落實管理機制著手。而且根據國際趨勢,現階段自由經濟示範區主軸應放在服務業開放,重點是使人及資金進得來,包括國際醫療、國際教育與金融業等,都是可以討論的範圍。

九、在美中貿易戰加溫,全球產業供應鏈重組,並帶動資金挪移下,自由經濟示範區可做為台灣在國際競爭中一個亮點。台灣更應反思近年來韓國擴張FTA網絡,並積極發展經濟特區,對其經濟成長的貢獻。當然目前各方所提出的自由經濟示範區版本並非完整,特別是在實施範圍與運作機制,都有改進的空間,這些都可以討論。但是政府堅持反對到底,仍然陷入兩岸議題爭議的泥沼中,使台灣繼續空轉。

(五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的低薪問題存在近20年,歷經政黨輪替,仍未見改善。受雇員工每月平均經常性實質薪資,2017年為37,781元,倒退至2000年左右水準。尤有甚者,從國內生產要素所得結構來看,1988年受雇人員報酬占61%,營業盈餘占39%;2000年比率各為58%與42%;2017年則變成56%與44%。明顯可知,勞動要素報酬相對於其他生產要素所得,持續的縮減中。換言之,隨著經濟成長,勞動者並未能增加分享更多的成果。建請行政院透過具創意性的稅改,引入獎懲並重的機制,才能刺激現行保守僵化的官僚體制有所作為。除了把「加薪減稅」做得更好外,「不加薪就加稅」才是關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馬英九基金會日前舉辦「突破困境,迎接挑戰」重振台灣競爭力論壇,分別針對國際經濟發展新策略、解決低薪與人才培育問題,以及台灣產業發展新藍圖等三個面向,進行開放式討論。主辦單位用意至深,值此政經世局紛擾多變之際,希望以專業理性的論證,為台灣找到有效的因應方法。未料會議最後的圓桌論壇,四位國民黨總統初選參選人的參與,使得整個會議主軸變調。會中許多精闢見解,在總統參選人事的哄鬧中,完全消失不見,殊為可惜。

二、台灣的低薪問題存在近20年,歷經政黨輪替,仍未見改善。受雇員工每月平均經常性實質薪資,2017年為37,781元,倒退至2000年左右水準。尤有甚者,從國內生產要素所得結構來看,1988年受雇人員報酬占61%,營業盈餘占39%;2000年比率各為58%與42%;2017年則變成56%與44%。明顯可知,勞動要素報酬相對於其他生產要素所得,持續的縮減中。換言之,隨著經濟成長,勞動者並未能增加分享更多的成果。

三、探討台灣低薪的原因,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項:一、產業結構轉型不順,資本密集化的發展,未能有效提升高薪就業人口;二、勞動巿場未臻健全,非典派遣員工比重增加,外籍勞工的開放引進,再加上勞資關係弱化失衡;三、全球化自由化的衝擊,薪資水準均等化,產業外移傷害勞工就業;四、教育改革失敗,濫設大學,學用落差問題一直能未有效解決。從而可知,欲澈底改善低薪困境,政府唯有成立跨部會的專責小組,提出包裹式的政策方案,才有可能成功。

四、然而,反觀政府這幾年的作為,盡是一些零散片面的急就章。其間,或宣示性的表明政府對低薪問題的重視,修改了公司法與工廠法,要求企業在有盈餘時,「記得」分配部分盈餘給員工;或以加薪連結投資標的,創造「高薪100指數」掛牌,然卻未受到股民青睞;或以行政手段誘導加薪,在政府標案評選中加分,唯占比又不能太高,終至淪為聊備一格;又或照顧邊際勞工,提高基本工資,但卻難於帶動普遍性的加薪風潮。這種散槍打鳥式的做法,顯示政府既無整體戰略,亦乏亮點突破戰術。

五、但是,這並表示我們就束手無策。在這場探討競爭力的會議中,財稅學界曾巨威教授便提出了一些稅改解方,切中時弊,我們依此申論,希望廣為引起社會的注意與討論,朝野都能共同推動此項稅改。首先,在營利事業所得稅方面。為鼓勵企業給員工加薪,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企業可以調高基層員工薪資所增加給付的130%,當做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的減除數,此亦即所謂「加薪減稅」。

六、然為強化其效果,政府應趁營所稅率剛從17%提高至20%,適時加強引入誘因機制,規定企業在中位數員工薪酬成長率高於全國平均成長率、或高階經理人薪酬相對中位數員工薪酬之倍數低於某一倍數、或員工盈餘分配占比超過某一比率等三個條件下,每達成一單項,企業營所稅率就減1個百分點,讓加薪企業營所稅率最多可降回至原先的17%。

七、其次,在保留盈餘稅部分。保留盈餘愈多表示企業加薪的空間愈大,政府可藉此引進「不加薪就加稅」的機制。較緩和的做法是,在現行保留盈餘加徵5%規定中,准予企業將規劃用於員工加薪部分自盈餘中扣除。另一種較積極的做法則是,在企業年度課稅所得中強行設定保留一定比率用於加薪,若未符規定,即按其差距金額加徵10%保留盈餘稅。相信透過這種具創意性的稅改,引入獎懲並重的機制,才能刺激現行保守僵化的官僚體制有所作為。除了把「加薪減稅」做得更好外,「不加薪就加稅」才是關鍵。

(五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106年度審計部「就業安定基金」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就業安定基金」業務計畫有四項,其中竟有三項未達成目標,其中又以「促進國民就業計畫」未達標之金額最多。近幾年台灣失業率居高不下,行政院及權責機關未能善加利用該計畫,亦未能以此增進勞工權益,顯有行政怠惰及行政不作疏失,應予檢討並向外界說明,以釋群疑,特向行政院提起質詢。

說明:

一、依據「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之意旨,其主要運用為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而該基金主要收入為「就業安定費」,雇主於聘僱外籍勞工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每年約有150億元收入。

二、根據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附冊─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指出,勞動部所主管之就業安定基金,該年度業務計劃4項,實施結果,實際數較原預計增加者1項,減少者3項,其中「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預決算落差高達2成,審計部指出原因是「促進青年就業、青年就業領航等計畫」等業務執行情況不如預期所致。

三、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之失業統計,近三年失業率皆維持約3.7%上下,顯示出我國失業率仍然居高不下。行政院及權責機關未能善加利用該計畫,亦未能以此增進勞工權益,顯有行政怠惰及行政不作疏失,應予檢討並向外界說明,以釋群疑。

(五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高壓電及其產生的電磁波幅射,對民眾生活、生存、生命影響至鉅,台中市被列為加強電纜地下化建設的縣市之一。然而目前台中市海線地區、屯區電纜地下化比例尚低,恐將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應將台中市海線地區、屯區列為行政院優先辦理電纜地下化地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中市人口約二百八十萬人,是六都的第二人口大市,其中北屯區人口廿八萬,是台中29個行政區人口最多的。北屯地區近年發展快速,新建住宅、辦公大樓林立,更加速人口移入增長。但是該區還存在多座高壓電塔,影響市民生活,也影響市容風貌。

二、例如北屯區子溪及大里溪河床,目前尚有四座高壓電塔。旱溪河床上有五座高壓電塔,加上一座連接站,單是北屯就有十座高壓電塔。當地居民對此深感生命財產受到威脅,期待政府及早進行電纜地下化建設。

三、高壓電對民眾生活、生存、生命影響時有所聞,然而目前台中市海線地區、屯區電纜地下化比例尚低,恐將威脅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應將台中市海線地區、屯區列為行政院優先辦理電纜地下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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