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2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 年9月20日(星期五)10 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5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在進行報告事項之前,先處理108年9月17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宣讀。

主持: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柯建銘  管碧玲(代)    李俊俋

黃國昌  曾銘宗  陳宜民(代)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8年9月17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總統咨請本院行使審計長陳瑞敏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定於9月26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先由審計長被提名人列席說明20分鐘後,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2人、國民黨黨團推派6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派2人(如推派1人則為30分鐘)進行詢答,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均採即問即答方式,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5分鐘;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9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二、各黨團同意定於9月27日(星期五)院會下午2時30分,進行審計長人事同意權案投票表決。

三、上開行使同意權之時程於9月24日(星期二)程序會予以排入審定,同意權進行投票時,由各黨團推派1人擔任投開票監察員,並設置圈票處4個,票匭2個,其餘相關投票事務工作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第1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及第8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第1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及第8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7會期第16次會議、第1次臨時會第3次會議及第8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均確定。

繼續報告。

二、總統咨,為審計部審計長林慶隆任期於108年10月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第一百零四條之規定,提名陳瑞敏為審計部審計長,咨請同意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依9月17日協商結論,定於9月26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9月27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進行投票表決。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8人擬具「提高薪資執行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諾魯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行政院函請審議「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依9月3日協商結論,定於9月20日(星期五)及9月24日(星期二)上午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09年度施政計畫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黃秀端、邱昌嶽、陳月端、林超琦及蒙志成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對本案有異議,建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一、審計部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含外交國防僑務機密部分、總決算部分、營業部分及非營業部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6年度至107年度)」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依9月3日協商結論,定於9月24日(星期二)下午邀請審計長列席報告審核經過並備諮詢。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等5家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教育部函送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科技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及核能資訊中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文化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財團法人文化臺灣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財團法人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財團法人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美術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等13家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等9家財團法人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國防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安全研究院107年度決算書(含工作執行成果)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臺灣民主基金會及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含工作執行成果)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及監察報告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7家財團法人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福建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經濟部函送中國生產力中心等21家財團法人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等23家財團法人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等7家財團法人107年度決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08年第2季暨上半年成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報告院會,第三十三案至第六十四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五十九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五十二案至第五十四案、第五十七案至第五十九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請宣讀。

三十三、勞動部函送加強督導各地方政府完成勞動檢查目標場次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三十四、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8年度預算「其他業務支出」項下「委辦業務」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十五、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投融資業務支出」之「先期評估研究」凍結7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十六、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投融資業務支出」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十七、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先期評估研究」中「旅運費」之「國外旅費」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十八、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人道援助支出」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十九、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管理費用」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管理費用」─「人事費」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一、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委辦計畫支出」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二、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委辦計畫支出」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三、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委辦計畫支出」─「外交替代役」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四、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勞務成本」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五、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勞務成本」項下「國內會議費」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六、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勞務成本」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四十七、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十八、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四十九、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8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十、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五十一、監察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6款第1項決議()預算凍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中「特別費」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三、考試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議事業務」繼續凍結5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四、考試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法制業務」繼續凍結1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五、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規劃桃園監獄搬遷事宜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六、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臺灣士林看守所遷建用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七、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修正律師法以強化禁止不肖法官及檢察官轉任律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八、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淘汰不適任檢察官之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五十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繼續凍結1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六十、國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案未依預算法程序調增10億元預算」專案報告事宜,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六十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企業反映特約醫護人力不足及臨場服務品質良莠之相關檢討因應措施」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六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新增決議()「強化環評委員會運作方式以提升環評審查效率及公信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六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0至2歲嬰幼兒照顧因應對策及成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六十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有線電視分組付費」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宣讀第六十五案。

六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併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優先順序排列總表暨各主管機關概算計畫優先順序排列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密)國防部函,為國家安全局108年度申請動支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第一預備金,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備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併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六十九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淮予備查。請宣讀。

六十九、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請查照案。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名單

 

委員會

召集委員

內政委員會

李俊俋

林為洲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王定宇

趙天麟

經濟委員會

蘇震清

陳超明

財政委員會

施義芳

費鴻泰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李麗芬

高金素梅

交通委員會

葉宜津

童惠珍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段宜康

周春米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邱泰源

陳宜民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部分機關、基金108年度政策宣導費預算較以前年度差異甚大,建請本院責成各機關政策宣導費必需依據「各機關編製108年度單位預算案應行注意辦理事項」規定覈實編列,並依預算切實嚴格執行,以避免執行率偏低或嚴重超支缺失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電業法』修正已開放綠能先行」、「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順應國內法規與實務推動」及「規範用電大戶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以活絡市場」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運用大數據資料庫研編財富分配統計設置專案小組,邀請專家學者審慎規劃,訂出對外公布時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江委員啟臣就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未規定主管機關於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人違規時應同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致使家長未能及時知悉違規情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台灣好行」路線接駁,了解遊客旅遊模式及需求,以使永續經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日雙方交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我國科技創新能力及研發成效應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要求本院責成所屬相關機關應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規定標示「廣告」字樣,且「廣告」二字之字級大小應符合比例原則,另本院主計總處就部分宣導樣態得免標示廣告之規定,應儘速完成修法程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訂定自由經濟區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貿易衝突,美國將對中國大陸商品課徵25%關稅,影響臺灣全球產業供應鏈,政府須提出有效因應對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5G政策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紀念日及節日放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加入亞太區域經濟整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對外貿易之挑戰及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貿易衝突之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再生能源之儲電系統及設備回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托育政策預算由中央補助款全額支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我給予東南亞國家簽證待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增進南投縣中寮鄉及國姓鄉復健服務之可近性及便利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放假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公共出借權」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振興出版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新南向政策執行成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貿易談判進展及我因應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防與經濟發展相輔相成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發展國內軟性投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區塊鏈應用於防災工程、治水預算、食安及公民參與上,政府必須克服相關問題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部分縣市原有托育補助未因中央政府提供統一補助而取消,且『0至2歲嬰幼兒照顧』計畫有部分內容規劃情形欠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綠能電動車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消防人員因公致殘者比照軍警納入榮民之家就養之政策公平行使權益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前瞻計畫原計畫撥款近四千萬元補助台中市北屯區太原三段(旱溪西路至建和路)人行道改善附加路面刨鋪計畫,不應以不當理由阻撓地方政府重要基礎建設,並應依原計畫足額補助為是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加強採取麻疹防治措施以防止麻疹疫情擴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政府為達法定備用容量15%之目標,提出大潭電廠7號單循環機組運轉時間展延,大林電廠5號機及通霄電廠4、5號機延役」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美國川普總統針對3,250億美元的中國大陸產品加徵關稅,其中包含電腦、手機等產品等將牽動臺灣產業發展,建請政府儘速因應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新課綱上路後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員額及教室空間」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志恩就「離岸風電對環境影響之相關研究,建議行政院參考國外經驗投入生態影響研究」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志恩就第三接收站完工前所增加的液化天然氣因應計畫,以及若觀塘第三接收站無法如期完工,其相關因應措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反霸凌安全學校計畫」調整為「推動防制校園霸凌領航學校實施方案」,請儘速自省並研擬改善之道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保障勞工老年經濟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政府推動準公共機制,經調查準公共幼兒園園內教保服務人員有高達三成薪資未達二萬九千元,且加收課後延托費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為保障新住民工作權,訂定整體及長遠性之政策規劃方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長照服務發展基金部分財源具有不確定性且未透列總預算而直接撥入該基金,存有衝擊長照服務提供及難窺政府預算全貌之疑慮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考招改革政策不周、配套不備、溝通不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中油公司桃園煉油廠遷廠整體計畫與期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如何提供優質的學術研究與高等教育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政府應參考國際間的道路防滑標準,研擬改善我國適用的防滑標準,以保障機車用路人的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106年度就業安定基金業務計畫有三項未達成目標,其中又以促進國民就業計畫未達標之金額最多,行政院及權責機關未能善加利用該計畫,亦未能以此增進勞工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獨立董事涉及公司財報不實或公開說明書不實時,將負擔高額賠償款,政府要讓獨立董事制度長久,應審慎解決獨立董事權責不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萬興排水滯洪池」及「第四放水路滯洪池」土地及工程進度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交通部公路總局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台14甲路線開挖道路,建置停車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臺中新站月台與自強號、太魯閣號車廂高低落差與月台間隙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一次用塑膠吸管限用政策」將「外帶消費」排除在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準公共化幼托政策未通盤考量城鄉差距,應該迅速大量開辦公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世界經濟局勢快速變化,政府應妥善因應外界變化,引導資金回台,規劃迎接台灣經濟總體發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如何強化各類公共運具間之接駁整合,以提高整體大眾運輸事業之營運效益及維持各類大眾運輸事業之衡平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長遠規劃垃圾處理政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改善災害防救經費資訊之揭露方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改革健保制度」、「量能付費與永續經營」與「宣導民眾愛惜健保資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議採行「加薪減稅」及「不加薪就加稅」機制,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南投縣國姓鄉少面積之甜桃、香水李難逃天災卻無法列入農損補助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等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因政府挹注經費短縮,營運困難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原住民保留地牽涉原漢之間複雜歷史脈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河川污染防治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研擬國家網路戰略及防制假訊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新版晶片身分證應標示國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有條件開放輸入泰國產山竹鮮果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實價登錄2.0」立法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成立自由經濟示範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對外經貿及兩岸經貿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產業發展策略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函陳委員學聖就國產汽機車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準公共化幼托政策施行後,出現中央補助金額低於地方,或家長不想讓孩子進入幼兒園,而無法領取補助情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建請將臺中市海線地區、北屯區列為優先電纜地下化地區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切莫輕忽美中貿易衝突對全球經濟動能及我國經濟之衝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開放海巡人員著制服購餐,隨著海巡的開放,其他類似職業是否也應考量與時俱進,作適度鬆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科技發展計畫之研擬、審議及預算籌編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高齡化與高房價之居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規劃擬訂特殊災害綜合計畫、國家層級或重要都會區大規模複合性災害防救計畫之可行性問題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影音串流平臺(OTT)產業發展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國對華為制裁,衝擊我國代工華為零組件之廠商」及「在不違背美國政策前提下,如何獲得中國大陸內需市場商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教育部應落實國民體育法之規定,賡續加強特定體育團體營運輔導、監督與考核工作,並追蹤缺失改善情形,以健全體育運動發展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資料開放應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資料開放城鄉落差及國際評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勞動部應積極檢討身心障礙者失業率高、薪資低及多從事非典型工作情形與加強就業服務措施宣導與利用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行政院及其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研議更適切之就業基金提撥比率與統籌款分配計算公式,以改善城鄉資源分配不均之現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非營業特種基金債務管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桃園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應積極嚴控工程進度,並結合工程專業單位確保施工品質,避免延宕時程或追加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電子化支付及行動支付發展情形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際信評機構穆迪日前發布報告指出,台灣壽險業保證型商品占準備金比重過高、平均保證利率偏高、負債存續年期高於資產面等三大問題,建請行政院責成金管會應強制壽險業者改善財務結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公股銀行之國外分支機構營運情形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公股銀行應積極強化國外分支機構放款風險控管機制,改善資產品質及財務結構,並致力提升經營績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讓年輕人提早認識高齡社會議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本院主計總處在美中貿易摩擦加劇下,必須審慎評估我國未來經濟情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英國脫歐對台灣影響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建請研議修正「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第4條至第6條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為確保和提升學生午餐食材安全及品質、健全校園午餐衛生管理及學生充分攝取所需營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特殊教育學校護理人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108新課綱教科用書之審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公私立大學教師評鑑重點常迫使大學教師需擔負非關教學研究之眾多行政與課外活動事務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五、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審核大專院校系所停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六、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建請內政部營建署都市委員會大會應無為變電所辦理道路變更之必要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七、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國民旅遊卡(以下簡稱國旅卡)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政府對日外交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條文修正後納管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是否有農地誤用及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影響財務性資金配置因素,除租稅稅率相當敏感外,更重要的是回報率,外加風險因素評估,財政部費盡心力只解決租稅問題,「任督二脈」打通了稅率一脈,卻在資金投放(確保低風險、穩定的回報率)上未盡全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應協助製造業高值化,並建構具知識基礎的高階服務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近期臺美國安高層會面」及「強化臺美雙邊關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三、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街友人數日益增多,恐欠缺積極性的福利服務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四、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目前全台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徵收面積,政府亦應定期檢視公共設施用地之計畫需求,撤銷不必要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還地於民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政府資料開放平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提升中央直轄老人福利機構收容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中央直轄老人福利機構人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應參考國外NCAP(新車評價計畫)制度,對國內車種審驗結果實施分級制度,加速建立有公信力之國內NCAP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一九、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政府施政成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建請政府評估「國土休養情況及續辦公地放領」時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消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尚有不符平等原則、罔顧消費權益與違反憲法之虞的前提下,應予妥適修正並刪除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二、行政院函送廖委員國棟就重大政策爰請原民會於花東地區各辦理兩場次原住民族政策說明會,並就消化目前原民土地申請案所需之人力與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薪資及獎金支給金額之合理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檢討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制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保障女性人身安全及經濟自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強化承攬商管理並加強查核,積極研酌將屢次造成重大工安事故之承攬商列管,作為國營事業新標案或續約之重要考量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中貿易衝突是臺灣脫胎換骨的契機,要掌握知識經濟的利基,轉型為高階製造業及服務業」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本部國營事業近年連續發生重大工安事故,建請政府應督促全面強化與落實國營事業工安管理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二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台電公司除針對老舊火力發電機組積極研謀提升發電效率與降低排放之改善方案外,應評估加速汰換機組之可行性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為使國營事業設備投資發揮最大效益,建請政府持續加強管理監督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灣面對美中貿易衝突後續之不確定性,有賴政府提出更具前瞻性的策略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建請台電公司應儘速完成桃園市大溪區仁和路一段地下化纜線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四、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全國工業區土地閒置」、「區域產業用地供需失衡」、「提供合適用地解決廠商缺地」及「工業區土地價格飆漲」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五、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面對美中貿易衝突升溫,政府應制定長期之貿易及產業因應政策,莫輕忽美中貿易衝突對全球景氣及我國經濟帶來之衝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閒置公共設施活化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提升手機災害資訊服務以引導民眾安全疏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八、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成立「自由貿易經濟特區」(以下簡稱自貿區)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三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檢討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存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營事業辦理重大投資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一四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極端氣候採取預防性配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教育部預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修正草案,讓外界赫然看見「管中閔條款」,引發爭議。新草案著重強化校長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候選人擔任重要職務資訊之揭露,和遴委利益迴避及自律規範;此外,並劃分「校務會議」與「遴委會」權責,希望避免重演台大遴選爭議,以及廣遭質疑雙重標準的陽明大學遴選疑義。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的缺失亟待補正,但只要執政者干預校園之心不死,再完善的辦法都能鑽出裂縫。教育部應讓政治與校園保持距離,阻絕政治黑手,為大學留下生路,為教育留下生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為保障租屋族的權利,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才在臉書、LINE宣傳租屋新制三大變革,包含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以及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三十萬元,並於六月正式上路。政府保障房客權益的同時,也應保障房東的權利,對於提供租戶遷戶籍者,應給予減稅,讓租客能「得其所」,房東能「取所需」。建請相關單位應訂定相關租賃政策,讓雙方都有「法」可遵行,同時保障雙方權益,才是兩全其美的方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美中貿易戰歹戲拖棚,戰況日趨惡化,台灣身為全球產業重要供應鏈,必然受到影響。究竟這場世紀貿易大戰,對台灣帶來的衝擊是福是禍?在過度泛政治化的台灣,竟然也因藍綠政治立場,出現了截然不同的解讀。建請政府必須放下政治意識形態,專注地拚經濟,提供台商及時有效率的服務,幫助台商快速設廠,建構完善的高科技產業鏈,順勢打造台灣成為全球領先的科技島。政府及企業唯有少說多做務實進取,才能在這波震撼全球產業與經濟結構的美中貿易大戰中趨吉避凶持盈保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2019世界競爭力報告」中,台灣排名第16名,雖較去年進步一名,但在亞太地區的排名,仍然落居星、港、中之後,只能屈居第四名。而在美國商會的「2019年台灣白皮書」中,則聚焦於對台灣能否確保能源供應的穩定性、充足性之憂慮。台灣的國際競爭力,向來靠對外貿易來支撐與呈現。而今,國際貿易項目的競爭力排名,在63個受評比國家中,竟然從2018年的19名,勉強算是躋身前1/3的地位,大幅滑落到淪為中段班的31名,自然可算是一大警訊。而IMD指出排名下滑的三大原因,商品出口走緩及出口集中度偏高,既凸顯出台灣出口欲振乏力的窘境,以及未能廣拓市場分散貿易戰風險的無奈。而觀光收入排名滑落,尤其凸顯執政當局偏執的兩岸政策,才導致觀光收入大幅減少。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高通是二十年來全球行動通信晶片設計、製造及相關標準必要專利授權的霸主,僅過去十年間專利授權的稅前獲利就高達500億美元。但是高通也是極具爭議的科技公司,尤其是其專利授權與獨家商業合作協議引起重大托拉斯疑慮,2017年遭我國公平會以壟斷及不公平競爭處以234億元台幣天價罰款。然公平會去年8月選擇放棄處罰而倉卒與高通和解,引發各界反彈,果不其然被監察院在日前糾正其有重大違失。面對已經美國法院證實的慘痛事實,建請公平會應該考慮基於高通有重大不利於我國產業的公共利益,以及其高管被高蘭惠法官認定有違反反壟斷法的故意;若公平會能解除與高通的和解,繼續原本的處罰,則將與美國法院判決多處不謀而合。只有如此,才能重建公平會的公信力,並可促使我國相關產業可以因高通商業模式被顛覆而有獲益的空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政府為從事公益之目的、有效協助推行各部會政策業務,依《財團法人法》捐助之財團法人達121家,每年國家財政更為此援支超過2,790億元以上,但卻鮮少見該眾法人公開各項業務評估、研究論文或報告等資料,遂使民眾難以閱覽取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桃園市已成為全國原住民人口第三大多區域,更是西半部原住民人數最多的縣市;此外,台灣原住民16族均有族人居於桃園,顯已成為台灣原民文化最多元豐富之都。附加擁有地利交通之便,實可作為各類國際級原住民文化慶典活動舉辦所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各種型態與內容紛眾之線上「開放式課程」與「大規模開放式線上課程」推陳出新,我國教育部亦對此趨勢提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開放式課程資源推展規畫」,然其中不乏欠缺周延之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有線電視系統與頻道事業雙方應重視公眾視聽權益、積極建立協商機制,以保障付費視聽用戶。近期卻發生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英商壹拾壹體育網台灣分公司就「頻道授權費」爭議協商無果,致使6月1日起桃園等地區約23.6萬用戶無法收看「運動頻道Eleven Sports」,嚴重損及付費用戶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除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另有各地方縣市政府辦理「創業補助」或「創業貸款」等。然審查意見與過程多缺乏公開透明,除恐有違《政府公開資訊法》旨意外、亦難助申請者精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近期發生退輔會所轄之桃園市榮譽國民之家(即『桃園榮家』)飲用水長期骯髒黃濁、多次向退輔會申請更換管線未果,以致嚴重危損居住該處榮民眷員之生命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中美貿易戰至今未看到落幕的可能,即使兩國最後達成某種協議,但兩國關係與全球經貿格局已經「回不去了」,許多國家出現「選邊站」的壓力。台灣在此情勢下,政府該如何抉擇,可能影響未來台灣的經濟與產業。在中美相爭中,許多國家都承受到「選邊表態」的壓力,日前在新加坡舉行的香格里拉會議中,幾乎所有國家的與會官員都要求美、中終結貿易戰,並不完全認同美國對華為及「一帶一路」的說法。因此,基於台灣的經濟安全與利益,當然不宜、且應儘量避免選邊表態。類似去年川普對大陸的中興通訊發布禁令時,政府馬上主動表態,要求企業出貨給中興必須得到核准,結果在台灣表態後,美國又撤銷禁令。貿易戰可能造成供應鏈遷移、台商回流,台灣當然應想方設法吸引台商回流投資,長期而言,台灣對大陸的出口依賴度也可能有變化。但無論如何,建請政府都應避免選邊表態,更不宜介入對企業施壓、影響,甚至意圖主導企業的抉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美中貿易戰迅速蔓延,科技戰、口水戰、教育戰甚至文明戰都已出現徵兆。全球各界都在追問明日的世界到底會是什麼面貌。美中大戰後的世界結構沒人敢預測,但不是沒有經驗可以參考;過去十年日本與韓國的經歷,就提供了許多可借鏡之處。政府貿易政策不能只有出口面向,更需要「進口」思維。例如若未來想吸引更多台商將零組件「回銷」台灣繼續生產,首需認真檢討者是我國的進口關稅,以免保護產業的原意,反而成為台商的負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世界銀行日前發布預測,調降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至2.6%,估計全球貿易成長率將創近十年新低,以台灣外貿依存度逾六成而言,勢將首當其衝,不可不預為因應。政府必須早早備妥「振興景氣方案」以應不時之需。有鑑於此,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部門,在平日建立完善的「擴大內需計畫平台」,滾動檢討,以讓此一平台隨時都有上百件公共建設計畫是準備好的,這些計畫除了已完成細部評估,也已做好成本效益分析,一旦景氣反轉,政府即可自平台篩選計畫彙集而成擴大內需方案,只待預算到位即可發包,如此除了可以省下規劃時間,由於工程計畫早已完成評估,將不致出現蚊子館,既可收提振景氣之效,也可完善公共建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全球經濟在五月天彷彿大船駛入暴風圈,美國總統川普大打關稅戰,從中國、歐盟、日本,一路打到墨西哥、印度。貿易爭端不僅破壞既有產業供應鏈,全球股市動盪,跨國企業獲利衰減,各國經濟成長下修,新興市場貨幣競貶,金融市場利空不斷。各國對川普掀起的風暴都嚴陣以待,沒人敢在暴風雨夜開派對;唯有蔡政府似乎將美中對抗當成自己拚連任的利多,對台灣產業的可能衝擊卻輕忽以對。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稍早即預警:美國持續對中國產品加徵關稅,加上中國以牙還牙,將造成商品和金融市場動盪,恐引發全球經濟走下坡,發生貨幣戰爭、貶值、停滯性通貨膨脹,導致就業流失,失業率攀升。反觀行政院統一口徑,稱「投資熱絡,保二沒問題」、「景氣會逐季回升」,簡直在粉飾太平。川普掀起的風暴,能否在G20峰會出現停火契機,國際社會並不樂觀。建請行政院多關心一下庶民經濟是否禁得起景氣衰退的衝擊,以及通膨造成的民生壓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美國商會日前發表年度政策白皮書,其中針對台灣的供電前景提出警告,認為政府整體供電策略充滿風險,廢核和再生能源政策又過於急躁,使得台灣的發電備轉容量率不斷下降,已低於國際公認的15%門檻,導致在台美商憂心忡忡、外來投資裹足不前。因為「工業用戶必須制定未來數十年的生產營運與產能投資規劃」,「因此,他們不只看重眼前也會放眼於未來更長期的能源價格與穩定電力供應情況。」尤其,台灣致力發展的人工智慧、大數據運算等新興科技,個個都是高耗電產業,絕不會落腳在一個沒有穩定供電的國度。保證供電無虞、電價合理,是任何一個政府對人民的基本責任,也是爭取外來投資的必要保證。政府即使堅持廢核,也應參考德國經驗,以每年1%的比率調降,同時誠實告知民眾:若以天然氣取代,電價勢必調漲,限電風險也會提高;若以煤發電取代,空汙勢必惡化。至於離岸風力發電,經濟部早於2015年即著手在竹南外海建立20部機組的試驗性風場,投資約200億,合計年發電128百萬瓦,將於2019年底正式運轉。政府應當耐心地觀察這20部離岸風力發電機組運轉的情形至少三年以上,詳細記錄各項數據及對環境、海洋、航運、漁民生計等影響,然後再決定是否大規模建造離岸風力發電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從三年前的英國脫歐公投以來,公民投票似乎成為現代民主政治的風潮,這股「直接民主」的風潮也吹到台灣,在去年「以核養綠」公投通過之後,對政府的能源轉型政策形成重大的衝擊。政府未來會不會另以環境基本法「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做為「廢核」的法源根據,讓企業界人士感到憂慮不已。而去年11月「以核養綠」通過法定的門檻,行政院除了依法宣布電業法第95條第1項「2025非核家園」失效,也依法在今年4月提出公投法的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而立法院也在5月7日三讀通過電業法的修訂。「2025非核家園」的條款被刪除,建請行政院理應傾聽民意,就當前所面對缺電、跳電,或未來可能的區域性限電,提出因應的對策方案,並以核電做為24小時連續運轉,供應每天都需要、發電成本也低廉的「基載電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美中貿易戰酣戰未歇,幸而台灣近來出口、投資、消費、就業、薪資等數據仍有不錯表現,不致為動盪複雜的政治紛擾投注更不確定的因素。貿易戰所引發的台商回台潮甚至成為穩定經濟成長的重要力量,也成為政府積極宣傳的業績。面對這樣的局面,全球經濟局勢快速變遷所可能造成的衝擊仍不容輕忽,畢竟美國下一波針對中國3,000億美元出口所欲加徵的關稅才真正會對台灣產業造成較明顯衝擊,更重要的是,美國川普政府發動的貿易戰,並非興之所至率性而為的政策,勢將對全球經貿帶來長久與結構性的影響。設計更好誘因機制機會正在來臨,期盼政府及全民不要只是雀躍於回台投資數額的龐大與快速成長。反之,台灣的資源有限,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機會展開新的經濟政策與布局,如果還只是想透過補貼或解決五缺問題來創造回台投資金額,思慮未免太淺薄。設計更好的誘因機制來讓回台投資壯大產業創新計畫、強化新南向政策及與歐美日的連結打造新的供應鏈,才是政府在變局中該有的新策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我國警員除了正常班表之外,也因工作危險性高、承受壓力巨大、並隨社會變遷而大幅了增加業務樣態及業務量,且據警政署最新統計年報顯示:因病或意外死亡之警察人員竟為因公殉職人數的5.5到16.25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林委員淑芬,針對國立空中大學蘆洲校本部應積極盤點老舊校舍及閒置空間,並配合國家托育政策規劃改建增設托育或幼兒園空間,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補助計畫,以增加托育公共化服務量能滿足鄰近社區托育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林委員淑芬,據查五股地區二重疏洪道左岸僅興築約EL6.0M高,未達200年重現期防洪標準保護之堤防,讓五股地區民眾暴露於氣候變遷加劇的風險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科技領域之教學操作常需倚電腦操作,教育部於科技領域中卻未納含國小階段,等同將電腦課從過去國小必修刪除,改為選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教育部體育署依法執掌我國體育教育與推廣等各項業務,然就身心障礙或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體育項目研究與辦理幾近闕之弗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蔡委員培慧,鑑於現行偏鄉托育照顧資源不足,公私托嬰中心多集中在市區,且偏鄉地區缺乏保母資源,使得鄉村地區許多外出工作的家長,或家庭失衡的年輕夫妻,須將幼兒委由祖父母照顧,無法領取托育補貼6,000元。現行托育準公共化及育兒津貼政策,雖有育兒津貼2,500元的補助,然全國齊頭式的規劃,未將城鄉差距納入考量,造成區域落差。有鑑於幼兒照顧為國家發展根本,應完善偏鄉幼兒托育資源,保障家長與幼兒的權利,政府應將資源直接協助於照顧幼兒的祖父母,使其領取托育補貼6,000元或研擬相關措施,減輕家長負擔,也讓孩子們的成長更有保障。爰要求衛福部於兩個月內,針對偏鄉區域提出祖父母可直接領取托育補貼6,000元相關政策或研擬相關措施書面檢討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呂委員孫綾,茲就桃園機場捷運票價訂定應更為考量通勤族群需求,並基於區域生活圈之便利及擴展,以及與台北捷運里程票價比較之公平性,行政院相關部會應以中央政府之高度,與地方政府協調溝通,檢討票價乙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近年來許多年代久遠、極具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之建物,常於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審議是否為古蹟前、甚至已列冊為暫定古蹟後,仍被違法拆除或遭毀壞至難以復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蔡委員培慧,鑑於國內山藥平均年產量為13,287公噸,年產值超過5億元,分布於北部、中部等各縣市。行政院為促進消費多樣性,提出「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欲將進口山藥關稅自現行16%調降至8%,惟此項調整並未與國內山藥生產者溝通,亦未提供具體衝擊影響評估及對應政策,恐對國內山藥生產及市場穩定造成打擊,因此針對進口山藥,行政院應維持現行關稅16%,並於1個月內提出國產山藥精進產銷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全球氣候變遷致使極端型氣候現象漸增,使得諸類「強降雨」除頻發之外、更愈增災害,造成人員生命財產等重大損失,故建請將可申請「水災災害生活救助金」受災淹水高度自50公分降為降至30公分,以利受災民眾重建家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輸送天然氣此類「高可燃性」、「高爆性」、且總體危險程度遠高於輸水用管之「燃氣用塑膠配管系統」,我國卻始終未完備其國家標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趙委員正宇,有鑑於近年國內許多大專院校相繼合併,高等教育跨領域專業互補的校際整併已是未來的趨勢,為使更多學生皆能自由修習他校課程,加速多元化專業人才培育,建請行政院持續進行各大專院校整併外,並應開放大專院校跨校選課,藉以達成資源互享、人才流通之目的,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我國空軍之「空軍救護隊」為國軍唯一執行「軍事搜救」之直升機部隊(對外又稱「海鷗部隊」)。依其任務所賦屬性,是以軍事搜救為主,副勤方為支援民間搜救及救災。既為搜救與救災,當難以預演、或有事前完善前置規畫。然空軍司令部20日針對媒體報導「空軍直升機飛越雲林古坑地區」一事,對外卻表示為「例行」飛行訓練,令人費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蔡委員培慧,有鑑於長照2.0政策之長照據點忽略偏遠地區特性,部分長輩、志工往往需花費許多時間才能抵達巷弄長照站,而降低參與意願,無法落實政策目標。爰提案要求衛福部應於一個月內提出「針對偏鄉地區鄉鎮公所改善長照據點交通問題書面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趙委員正宇,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7年7月試辦「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方案」以來,成效卓著,然該試辦計畫僅為期一年,恐因預算問題而未能延續辦理。為繼續協助廣大退除役官兵適應職場,並促進其穩定就業,建請行政院續辦「穩定就業津貼方案」,為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桃園市復興區對外交通重要路段省道臺7線(又稱『北橫公路』)32.5公里處(又稱『北橫榮華段』)附近常有落石、坍塌、坡體滑動,以致交通中斷,嚴重影響且妨礙桃園市復興區內近1萬2千多位民眾生活與用路安全,且多年來未見改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桃園市大溪區「武嶺橋」橋面(屬省道臺3線),以及上下崎頂路段(屬省道台4線和省道臺3線),每逢下雨就嚴重積水,車輛行駛過時都會濺起大量水花,嚴重影響人車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桃園市大溪區中華路127巷與中華路主線道路口處人行道,除設有兩組巨大變電箱嚴重排擠人行道可供行人用路空間之外,導盲磚導引末端亦設有水泥製電線桿柱(以下簡稱『水泥電桿』),嚴重影響行人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陳委員怡潔,鑑於台灣包括台中市、高雄市在內陸續傳出使用中國海康威視所製造之監視系統,而海康威視近年來承接中國包括集中營監視系統、天眼系統等監控民眾之監視設備,使用該公司之設備,恐讓台灣的資訊落入中國政府手中,增加國安危機。為保障國民權益以及國家安全利益,政府各級部門應全面禁用中國製監視設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陳委員怡潔,鑑於現行法規規定,倘若所聘僱之外勞不適任,申請轉換雇主,在申請轉換的期間,期間雇主無法聘僱新外勞,必須等到外勞找到新雇主或申請轉換期限已滿,才能聘用新外勞。影響所致,這段期間雇主面對家中長輩或病人無人照顧之窘境。為避免需要照顧者因法令設置造成傷害,也避免照護者或家人造成不便,相關單位應從法制面、執行面檢討現行缺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陳委員怡潔,鑑於台灣教師考試多為各校獨立招考,影響所致,除了考生為了趕考疲於奔命外,部分學校考試時間重疊亦壓縮考生應考機會。除此之外,多年來教師招考「內定」的傳聞也曾未停歇。為維持考試公正性,以及減輕考生應考壓力,教育部應研議高中職以下教師聯合招考之可行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陳委員怡潔,鑑於現行通訊、資訊管道多元,社群軟體成為青年人甚至未成年人每日使用最頻繁的工具。也因此,許多菸酒廠商投入大量廣告資源在社群平台上,導致青年人以及未成年人有意、無意均可以接收到此類廣告,提高使用意願、機會。為避免年輕人過早接觸菸酒等有害物品,同時降低年輕人使用的比例,相關單位應研議於社群軟體不應主動彈跳或顯示菸酒廣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一、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我國中華隊選手於「2019年第二十九屆U-18世界盃棒球賽」中遭時速150公里的觸身球擊中頭部,當場卻完全無任何醫療人員或設備可供使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保障勞工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益,爰要求勞動部及相關單位應檢視「勞工保險條例」並提出修法,明訂勞工申請保險給付之請求權時效應與行政程序法規範一致,避免勞工保險權益不致因請求時效過期而喪失請求權利,造成無法彌補之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期台灣發生數起大型車輛「內輪差」奪命事故,儘管多數民眾都知道「視覺盲區」的可怕,但騎車騎士往往在遇到此類狀況時,仍然無法趨吉避凶,造成生命財產無可挽回的巨大損失。為能有效保障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的生命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針對大型車輛所謂「內輪差」和「視覺盲區」的觀念,應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能量,並將此觀念列入機車考照試題及路考題目中,以利機車駕駛人充分了解,避免機車駕駛人無端失去寶貴生命,造成其親屬無可挽回之遺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根據警政署統計數據,107年老年失蹤失智者2,190人,占全部失蹤人口8.7%,且有逐年成長趨勢。為協助預防長者走失,並能協助家屬及時找回失智長者,爰要求內政部及警政署等相關單位,結合民間團體的力量,協助家庭有65歲以上之長者,廣為配戴具有定位功能之「愛的手鍊」,同時做好各項資料之登錄系統,以利失智長者走失時能儘速尋回,防止意外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政府近期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給予一定金額投資優惠措施,惟為就我國AI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的研發、導入,給予以大力扶植,爰要求經濟部對於我國AI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產業之研發,不應制訂投資金額抵減上限,而應給予不限金額之投資獎勵租稅優惠措施才能鼓勵擴大投資,進而有助於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眾在日常生活中常仰賴網路科技,但科技便利也帶來許多威脅與挑戰。行政院為維護國家資通安全,除訂定行政規則,將提出有疑慮的禁用產品「黑名單」外,惟其資安處還有「白名單」計畫,該計畫是列出哪一些產品推薦使用,哪一些比較沒有資安疑慮,為避免行政院之「白名單」計畫,形成另一種形式的言論箝制,爰要求行政院應定期向外界公布「白名單」計畫執行情形,以避免形成另一種形式的白色恐怖,造成社會大眾疑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基於中央銀行地位之超然獨立,應保留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之空間。然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具有政治性格,使得政策的制定及執行,常受到行政及政治上的壓力。為使中央銀行不受行政層級、外在政治力的干擾,爰要求行政院應研擬中央銀行獨立於行政院組織法規範之外,不參與行政院會,以利其依專業能力獨立行使職權,並避免因受行政層級或政治力的干擾影響國內金融穩定及經濟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全國警察自今(108)年4月18日換裝新制服至今已有近五個月的時間,在盛夏期間,基層警察普遍反映出「太熱」及「危險」兩大問題。為維護全國警察人員值勤服裝舒適、透氣及安全性,爰要求內政部及警政署應全面調查員警穿用心得及意見,針對現行換裝新制服調查意見進行全面檢討修正,以避免負責全國治安的警察人員在繁重勤務下,仍得忍受新制服之不適感而影響執勤效率及安全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扶助並保護中小企業生存發展,載於憲法增修條文,政府應協助其財務健全,並確保資金融通順暢厥為首要。經濟部等主管機關應研擬制定獎勵措施機制,鼓勵國內公股銀行對中小企業授信,以優化產業結構達成智慧升級轉型,並鼓勵多元創新應用,縮短數位落差,讓廠商更有發揮空間,加速中小企業產業之升級轉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現行國民中小學辦理供應營養午餐並未制定專法及建立相關配套措施,然為維護我國國民中小學學生享有安全、健康、之營養午餐,並有效運用國家資源分配,解決目前營養師及廚工比例分配、規範學校辦理營養午餐之採購情形、食材之選擇、食品衛生之把關等事項。爰要求教育部相關單位應研擬修法,將學校辦理營養午餐等相關辦理措施予以法制化,以利學校辦理營養午餐過程中,同時對學生實施生活教育的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來時有校園群聚感染傳染病之事件發生,然「學校衛生法」第十三條僅規範「各級主管機關得命學校停課」,惟卻未訂定統一之停課標準,不僅造成防疫措施寬鬆不一,混亂的停課原則也讓學校與家長無所適從。為有效防制學校群聚感染傳染病之發生風險,爰要求教育部應會同衛福部等相關部會,研擬訂定全國統一之停課標準,以落實傳染病防疫措施,降低校園群聚感染風險,防範校園傳染病疫情擴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設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但選任方式一直受到民眾質疑。由於納保官設立問題爭議不斷,許多民眾、團體及公會無不發出警訊。為保障民眾及公司團體等納稅者權益,爰要求財政部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中所需設立之納保官的組成,研擬由專家、學者及業者代表擔任,以消除民眾有「球員兼裁判」之疑慮,並維護納稅者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維護民眾居家用水權益並降低漏水率,又因自加壓站輸送至用戶端之管線設於地下,造成用戶用水量不足,水資源無謂的浪費。爰要求經濟部相關單位,針對自來水用戶所設置之加壓受水設備,應比照電業及天然氣事業對家庭用戶進行定期查漏檢查,以避免水資源無端浪費,並維護用戶用水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病人自主權利法」於105年制定,該法公布後三年施行,也就是從今(108)年年初施行。惟現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費用過高,可能讓立意良善的法案推動效率不如預期。為落實「病人自主權利法」立法宗旨,保障病人惟一善終權益,減少無效醫療資源,爰要求衛福部研擬修訂該法所規範預立醫療照護諮詢費用,改以健保給付且以一次為限,以利「病人自主權利法」之推行,保障病人善終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離岸風電政策,恐難以健全國內能源供給,且國內外廠商在參與國內風電設備建設後,若不能落實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可能只是讓國外廠商大賺一票後走人,台灣的能源供給根本問題,仍然無解。經濟部應將離岸風電國產化規劃計畫(包含預算、期程)、目前執行進度及國產化具體作法等,向立法院提出報告說明,接受全民監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依據FATF於2012年所發布之40項建議,大幅度修正洗錢防制法,在法規與作業準則上亦進行諸多補強,然在府院高度重視下,銀行為執行洗錢防制規定卻惹來民怨。惟政府在重視洗錢防制之同時,也應兼顧執行時對民眾辦理銀行業務的便利性;為保障民眾進行金融業務的便利及兼顧政府洗錢防制的落實,爰要求法務部會同金管會研擬制定防制洗錢的執行標準程序,以利銀行達到防治洗錢目的及兼顧民眾辦理金融業務的便利性,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來老人受虐事件頻傳,由於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期待此類老人能自己提起告訴之可能,同時亦無法定代理人或配偶或親屬得可為其提起獨立告訴。為確保居住於安養中心老人身體安全之權益,爰要求衛福部會同法務部研擬制定政府主管機關可具有獨立告訴之權。此外當安養中心老人發生受虐事件時,對於無法定代理人或配偶或親屬時,政府亦可代其提起告訴之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灣地震頻繁,危險老舊房屋林立,然多數房屋並未進行安全評估,隱藏重大且不可預測的危險。並且在房屋買賣時,也可能造成交易資訊的「盲區」,容易滋生房產交易紛爭。政府相關單位,應將危老住宅房屋性能評估資訊列為公開項目,以利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提昇住宅品質,同時可避免產生所有權人與消費者間資訊不對稱之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九、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逕將「中華救助總會」列為中國國民黨隨附組織,對其進行調查與處理,直如將其組織暨資產視為非法不當,嚴重有辱該會與受其救助人士之聲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長照2.0上路之後,107年度長照服務人數僅約18萬人,使用的比例不到25%;另依據衛福部所做的統計研究報告,54.3%的65歲以上人口期待的居住方式還是希望跟子女住在一起,只有不到1%的人願意跟其他老人住機構;由於長照悲歌的社會案件不時上演,建請行政院儘速檢討長照2.0宣傳方式並加強宣導,並依據國人使用習慣檢討目前長照服務使用機率過低問題,以達到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服務政策之美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一、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台灣發明專利連15季呈現衰退趨勢,依據我國智慧財產局之統計,我國(本國)專利申請數量於2012年達52,000件的高峰後便連續下滑,至2018年跌破已跌破40,000件,僅剩39,276件,另依據中央銀行統計數據顯示,我國企業年花千億元支付智財權使用費,每年智財權收支抵減後的「赤字」金額動輒數二十餘億美元,從2016年的負21.66億美元,2017年的負20.63億美元到2018年的負20.68億美元,如今申請專利數持續下滑,恐讓我國支付智慧財產權使用費赤字情況雪上加裝,亦凸顯我國陷入代工、亟需轉型的困境,國家競爭力提升已刻不容緩,行政院主管機關應儘速研擬因應方案,協助企業技術轉型提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二、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台灣人口老化問題嚴重且速度加快,民國107年2月老年人口比例首度超過幼年人口,今(2019)年6月,65歲以上人口已占全國總人口14.9%,預估再過10年恐再超過20%,相當於每5人就有1名老人,屆時將成為超高齡社會。長照2.0雖已於106年正式上路,但由於制度設計及給付方式複雜,許多家中有老年者甚至不知道如何申請或有哪些服務項目可使用,有損政府推動長照制度之美意;建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強化各種管道之宣導活動,並召集相關部會著手進行全國普查,將照顧家庭列冊、關懷,主動對有需要的家庭伸出援手,以減少悲劇再度發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三、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大陸突然宣布自8月1日起停發47個省市來台自由行通行證事件,恐將再度重擊國內觀光產業,雖行政院立即提出投入36億元推國旅獎勵,但這三年來民進黨即便推出新南向政策,陸客來台人數占比仍高居第一,如今再用砸錢方式是否真能有效振興國內觀光產業令人質疑;行政院應立即召集跨部會議,研商全方位因應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四、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國內不時發生大型客、貨車因轉彎時無法發覺視覺死角內之人或物,因而造成車禍傷亡事件;為避免憾事一再發生,建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儘速研擬修訂相關法規,並參酌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BSIS-盲區資訊系統法規之作法,強制要求補助大型客車、貨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裝設具主動預警的毫米波雷達內輪差警告系統,以改善傳統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所無之主動預警功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五、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彰化縣每年獲得中央分配的統籌分配稅款及彰化縣每人平均歲出幾乎敬陪末座的問題已多年未解,彰化縣民形同二等公民,對彰化縣民非常不公!建請行政院立即全面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及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式,以澈底解決各縣市資源分配嚴重不均的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六、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國內數以千計之田園寺廟向為我國人精神寄託及信仰中心,惟目前許多寺廟卻坐落於特定農業區,對於遲遲無法合法使用土地問題,已造成許多寺廟團體及當地信眾極大困擾;建請行政院協調相關部會協助解決位於農地上之「田園寺廟」使用地變更問題及輔導該等寺廟早日合法化,以達成宗教安定人心、和諧社會之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七、本院柯委員呈枋,針對彰濱工業區線西區塭仔泊地及進出水道易受漂砂影響致淤積嚴重,威脅船筏通行安全;建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於明(109)年度優先執行彰濱工業區相關水道常年清淤費用,以利船筏進出,並維護漁民生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八、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經內政部營建署補助之桃園市「龍慈路延伸至台66線道路新闢工程(都市計畫內路段)」業已動工,然仍須興築第二階段路線方能實際完成自龍慈路延伸至台66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報告。

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報告。

蘇院長貞昌:(10時24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蒙貴院安排報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編製情形,深感榮幸。為了福國利民,這一次的總預算,不但規模有所成長,而且是22年來第一次歲入、歲出達到平衡。顯示政府致力推動各項建設,為人民增福利、減負擔的同時,更嚴守財政紀律,並且帶動經濟穩定成長。

以下謹就國內外經濟情勢及展望、總預算案編製重點,綜合性說明如下:

近年來國際間貿易爭端不斷,地緣政治及金融市場等諸多不確定因素,干擾全球景氣及貿易擴張步調。根據預測機構這個月的預測,明年全球經濟成長2.6%,將略低於今年2.7%。

受中美貿易衝突影響,廠商回臺擴增產能大增,加上國內外半導體製程優勢,5G、人工智慧等新興產業持續發展,可望維繫我國出口動能。內需部分,國內就業市場穩定,有助於提升消費動能;投資方面,海外資金回臺投資規模優於預期,半導體、離岸風電等投資陸續進行,加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持續執行,均可帶動整體投資,明年國內的經濟仍可望穩健成長。

行政團隊將持續地在拚經濟、保弱勢、護民生、壯大教科文實力及國防自主能力等面向,全力以赴,包括加速推動「五加二」產業創新及前瞻基礎建設,優化投資環境,減輕家庭育兒與長期照顧負擔,增加就業機會,提高薪資所得,平衡區域發展等,讓國人都能安居樂業,讓臺灣更加幸福。

為妥善運用有限的資源,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以下列原則編製:政府歲出衡量歲入負擔能力,務實籌劃;債務管控都依相關的法律規定辦理。各機關本零基預算精神籌編,並建立資源分配之競爭評比機制。公共投資配合國家總體建設計畫及施政重點,兼顧均衡發展。各項社會福利措施,兼顧政府財政負擔、權利義務對等及社會公平正義等原則,審慎規劃。

109年度總預算案依循前開原則,嚴守財政紀律,並在「歲入成長率高於歲出成長率」這個原則下審慎籌編。近年稅收持續增加,所以得以支撐國家預算擴增規模,為因應國際變局,擴大內需,以確保臺灣經濟持續地穩定成長。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歲入及歲出均突破2.1兆元,但歲入歲出並無差短,這是自88年度來,再次達到歲入歲出平衡,另債務還本850億元,全數以舉措債務予以彌平。歲出編製重點如下:

為建構完善基礎設施,帶動內需市場與相關產業發展,編列公共建設計畫共4,670億元,較本年度增加818億元。為協助國內產業轉型升級,研發新興關鍵技術,編列科技發展計畫共1,523億元,較本年度增加34億元。為提升國防自主戰力,強化國防科技發展,編列3,580億元,較本年度增加175億元;而新南向政策經費編列69億元,與本年度相當。

為了營造優質的育兒環境,編列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經費506億元,較本年度增加146億元。

為加速布建長照資源,編列長照服務經費共441億元,較本年度增加51億元。

為強化治安,編列相關經費1,107億元,較本年度增加77億元。

為維護國民健康,編列食品安全相關經費57億元,較本年度增加4億元。

為了培育國家未來人才,編列教育經費3,083億元,較本年度增加89億元。

為促進文化發展,編列文化支出494億元,較本年度增加20億元。

為調劑地方財政盈虛,中央對地方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編列1,762億元,較本年度增加94億元,計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預估增加數51億元,109年中央對地方整體協助財源,較本年度共增加145億元,較106年更足足增加416億元。

編列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相關經費1,571億元,較本年度增加93億元,主要係新增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給付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108億元。

109年度各級政府編列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給付等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241億元,加計中央政府編列200億元挹注勞保基金,合共編列441億元挹注各項年金,將有助基金之財務永續。

為打造臺灣成為永續的綠色矽島,編列再生能源發展經費465億元,較本年度增加172億元。

以上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重點,至於詳細的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情形,將由朱主計長詳細報告,歲入部分,並由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各位委員先進,臺灣當前所面臨各式挑戰,均須貴我兩院共同努力,攜手民間,合作克服。期盼各位委員全力支持,早日通過109年度總預算案及相關預算,讓攸關國家長遠發展及人民福祉的各項施政得以順利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健康愉快。

謝謝!

主席:請主計總處朱主計長報告。

朱主計長澤民:(10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編製概況及主要重點,蘇院長已經作了說明,現在謹就籌編經過及主要內容進一步提出報告。

壹、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籌編經過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籌編,賡續實施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制度。各機關依「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本「先減法、後加法」原則,將原有的計畫或預算全部歸零重新檢討,配合當前重大施政所需經費,優先在行政院核定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編列。行政院組成年度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通盤檢討歲入、歲出及融資調度事宜,經過審慎籌劃及審查,妥適配置有限資源,編成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在預算法規定期限內,於8月30日送請大院審議。

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容要點

一、歲入歲出差短及融資調皮情形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2兆1,022億元,較108年度增加5.5%;歲出編列2兆1,022億元,較108年度增加5.2%;歲入歲出無差短。另債務還本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

二、歲入來源別編列情形,稍後財政部蘇部長會作詳細的報告。

三、歲出政事別編列情形

各項政事別支出以社會福利支出編列5,245億元,占24.9%,居首位;教育科學文化支出編列4,282億元,占20.4%,居第2位;國防支出編列3,435億元,占16.4%,居第3位;經濟發展支出編列2,524億元,占12%,居第4位。

社會福利支出增列325億元,主要係增列政府應負擔之勞健國農保保費及新增撥補勞工保險基金等經費;國防支出增列188億元,主要係增列因應募兵制人力及軍事武器裝備等經費;教育科學文化支出增列126億元,主要係增列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至5歲)等經費;經濟發展支出增列103億元,主要係增列撥充農業發展基金、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等經費。

四、歲出機關別編列情形

109年度歲出編列2兆1,022億元,各主管機關歲出,以國防部主管編列3,580億元,占17%,居首位;教育部主管編列2,592億元,占12.3%,居第2位;衛生福利部主管編列2,316億元,占11%,居第3位。

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內容要點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116單位,總收入(基金來源)5兆7,225億元,總支出(基金用途)5兆4,582億元,淨利(賸餘)2,643億元,盈餘(賸餘)繳庫2,215億元,編列情形如下:

一、營業基金

(一)營業總收入2兆8,247億元,營業總支出2兆6,197億元,收支互抵後,稅後淨利2,050億元。

(二)盈餘繳庫2,041億元。

(三)固定資產投資2,855億元,較108年度預算2,747億元,增加108億元,主要係台灣電力公司為穩定供電及推動綠能建設等增加投資所致。109年度主要投資項目包括石油煉製、電力擴充及改善鐵路建設等,均為國家建設之重要計畫,對提升各事業生產或服務量能、增進公共投資及促進經濟發展等,均重大助益。

二、非營業特種基金

(一)業務總收入(含基金來源)2兆8,978億元,業務總支出(含基金用途)2兆8,385億元,收支互抵後,賸餘593億元。

(二)賸餘繳庫174億元。

(三)固定資產投資896億元,主要投資項目包括交通建設、港灣開發及教學與醫療設施等。

肆、結語

以上總預算案,係在兼顧經濟成長與財政穩健原則下,配合政府當前施政重點,審慎安排編成。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鼎力支持,使得政府各項施政能夠順利推動。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10時39分)主席、各位委員。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收入籌編情形報告如下:

壹、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為政務順利推動,本部積極籌措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財源,其中「歲入」編列新臺幣(下同)2兆1,022億元,「融資財源」編列850億元(詳附表1)。

一、歲入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2兆1,022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兆9,924億元增加1,098億元,成長5.5%,主要來源包括「稅課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財產收入」與「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謹分項說明如下:

(一)稅課收入

編列1兆6,796億元,占歲入79.9%,較108年度預算數1兆6,471億元增加325億元,成長2%,分為「內地稅」及「關稅」

1.內地稅

編列1兆5,599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兆5,271億元增加327億元,成長2.1%,主要係參酌未來經濟景氣、近年實徵情形、各稅目特性、稅制調整等因素,分別就所得稅、貨物稅、遺產及贈與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等逐項編列。

2.關稅

編列1,197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200億元減少3億元,負成長0.2%,係綜合考量經濟成長帶動關稅收入增加及臺紐、臺星經濟合作協議、世界貿易組織(WTO)資訊科技協定擴大談判關稅減讓貨品調降關稅及進口大型柴油車零附組件免關稅等因素編列。

(二)非稅課收入

編列4,226億元,占歲入20.1%,較108年度預算數3,452億元增加774億元,成長22.4%,分為「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財產收入」與「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

1.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本項包括「營業基金盈餘繳庫」、「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及「投資收益」,合計編列2,436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2,288億元增加148億元,成長6.5%。

(1)「營業基金盈餘繳庫」編列2,041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975億元增加66億元,成長3.4%,主要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盈餘繳庫分別增加45億元、12億元及11億元。

(2)「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編列174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81億元增加93億元,成長113.8%,主要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繳庫增加73億元、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繳庫增加30億元、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減少10億元等增減結果。

(3)「投資收益」編列221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232億元減少11億元,負成長4.7%,主要係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繳庫減少11億元。

2.財產收入

編列480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259億元增加221億元,成長85.4%,主要係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裁撤繳庫增加198億元、配合國防部編列國有不動產作價撥充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增列24億元,及其他機關增減結果。

3.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

編列1,310億元,較108年度預算數906億元增加404億元,成長44.7%,主要係增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5G釋照規費收入400億元。

二、融資財源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均編列2兆1,022億元,無差短,惟依公共債務法規定編列債務還本850億元(占稅課收入5.1%),須舉債支應,爰總預算案融資需求850億元。

貳、債務管控

一、債務流量

按上開籌編情形,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舉債850億元,占歲出4%;併同考量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9年度歲出1,182億元,全數以舉債支應,合計舉債2,032億元,占總預算案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歲出總額9.2%。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執行期間(106年度至109年度),總預算(案)及特別預算舉債合計數占該期間歲出總額合計數10.1%,符合財政紀律法、公共債務法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有關債務流量上限15%規定。

二、債務存量

108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5兆5,009億元,加計上開債務舉借數2,032億元,扣除總預算案編列債務還本850億元,預估109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5兆6,191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31.5%,符合公共債務法債務存量40.6%上限規定。

、結語。

為支應政府施政及國家建設,本部籌措109年度中央政府所需財源,其中總預算案歲入成長5.5%,達2兆1,022億元,與歲出規模相同。未來本部將協同各部會賡續落實開源節流,並恪遵預算法、財政紀律法、公共債務法等規定管控債務,兼顧財政穩健及經濟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鼎力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蘇部長。現在進行委員質詢,每位委員詢答時間不得逾15分鐘,輪到質詢委員如不在場,視為棄權。

首先請鄭委員秀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鄭委員秀玲:(10時46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財政部蘇部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很仔細地拜讀了院長達一百多頁的施政報告,看了非常敬佩,對於你做了很多事,然後統領各部會的施政能力非常敬佩。在新年度的預算書內容當中,讓我最感到憂慮的是,我們的教育部高教司現在推動108課綱的同時,竟然同意大學招聯會要將學生的學習歷程和考招連動,我認為這個本來很可能是一個德政,然而經過一個不好的配套措施,很可能就會變成大災難,所以我今天就優先來質詢這個議題。

臺灣沒有天然資源,只有靠公平的教育制度培育人才,才能讓下一代藉由創新、創意而自立自強,甚至立足天下。從106年度以來,我們的政府已經投入了450億元的經費,包括新年度一百多億的經費,還有全臺灣高中老師們,大家一起努力來推動的十二年基本教育課綱,也就是所謂的108課綱。我們其實非常肯定大家的努力,但是經過我們團隊深入的調查,發現教育部和招聯會在8月底宣布,正在推動的學習歷程與考招連動新制度,對於研究結果,我們認為這樣會產生明星高中更明星、偏鄉高中更偏鄉的後果,對偏鄉、弱勢、原住民的學生來講,非常的不公平,納稅人所繳的450億元更可能因為這個不好的配套措施而付諸流水。因此,本席在此懇請我們的院長明察箇中的問題,並加以解決。我這邊有一張圖,這個其實沒有很難,但是外界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據我們全臺灣各大學過去25年來推動通識選修教學經驗可以知道,唯有將學習歷程和考招脫鉤,才能真正讓學生自由選課、多元探索和適性揚才。我不怪教育部,只怪大學招聯會,它應該是最清楚,它是由大學校長組成的,大學生選修課程的心態幾乎是以自己的興趣為主,完全沒有為了碩士考試和工作的壓力,反而是這些招聯會校長們怎麼反而要要求我們高中生的選課要跟大學的申請入學綁在一起、互為連動呢?這是我非常不解的。所以我們建議教育部要督促招聯會不要過度介入、揠苗助長,政府投下這麼多的經費,全國的老師也投注這麼多的心血,希望不要白費掉,如此也才能夠順利達成12年國民基本教育的目標,培養出適應現代生活、面對未來挑戰的下一代。

其實教育部推動108課綱,總體而言是值得肯定的,因為學生可以自主選課。在這個課綱下面,我們看到有些部定的、校定的、必修的學分數下降了,增加了部定加深加廣的選修,還有校定的多元選修。我們預期未來各高中將有五花八門的選修課程,非常類似我們已經實施了二十幾年的大學通識選修課程。

政府花了四百多億元在推動這個課綱,讓高中的修課大學化,我覺得這個方向是非常正確的,我們也很肯定。但是很不幸地,大學招聯會在8月底公布了大學參採學習歷程項目內容草案,臚列了18個學群,規定學生的修課紀錄與學習成果要詳細地一一列載於學習歷程裡面,並要求學校要把校定必修及多元選修對應到招聯會自創的18個很詳細的學群,作為學生申請入學的時候連動的重要參考,而這18個學群其實是個問題。

現在已經開學了,上開草案適用於這學期高一的學生,教育部也設立了課程計畫平臺。我們的團隊到昨天為止還在很認真地分析,結果發現,在課程的品質、課程學群類別的分布上有非常顯著的城鄉差距,我們因此預期如果照這個考招連動政策推動下去的話,就會出現明星高中更明星、偏鄉高中更偏鄉的現象,對偏鄉弱勢、原住民的小孩子未來的發展非常、非常地不利。因此,我今天要先針對這個議題進行質詢。

我想舉一個例子。我們的團隊以臺北市北一女作為明星高中的代表,偏鄉的部分就以蘇院長的故鄉─屏東縣枋寮高中作比較。你看這個圖就知道,北一女有一百多個學門、45個學門選修,分屬於18類的學群;枋寮高中只有23個選修的課程,甚至出現框起來是零的學群,也就是沒有醫學衛生及生物資源這兩個學群,它的開課數是零;高雄的六龜高中甚至有3個學群沒有開課。

沒有開課的結果會出現什麼問題呢?招聯會還滿天才的,要求以後申請入學的時候,大學端要去勾選各系適用哪個學群。我們就發現,枋寮高中的學生今年有人考上醫學系,可是如果適用這個新的辦法,因為學校沒有開設這兩個學群的課程,學生就不能申請醫藥衛生學群及生物資源學群,也就是包括醫學系。所以這些小孩就完全沒有機會,因為學校沒有開設這些課程,他們到高三的時候就沒有機會去申請醫學系相關的課程。如此一來,很明顯地,偏鄉高中生在高一的時候在起跑點上就輸給明星高中;但是北一女開設的課程完完整整,有一百多門課,18個學群全部都有。

我們認為臺灣公立的教育體系其實還滿好的,本來是希望透過教育使階級反轉,讓偏鄉、弱勢的小孩有一個夢想,譬如哪一天能變成很厲害的企業家,或是很厲害的總統之類的;但是現在對他們來講,這個夢想更遙遠了,我覺得這不是我們花了四百多億元,最後想得出的結果。

其次,我們再比對一下北一女和枋寮高中「閱讀理解與表達」這門選修課,讓高中生自己去框選自己符合幾個學群。北一女認為這門課程可以適用18個學群,可是枋寮高中卻認為大概只適用5個學群,表示由高中端自行勾選課程適用哪個學群並沒有審查的機制,所以開課的內容是什麼、適用於對照哪個學群,都需要再更進一步的審查、把關。

這項政策剛剛上路,我認為建好學習歷程也OK,但不要馬上直接跟考招連動,只要不做這一步。我們希望招聯會不要在推動新制度時介入太多,在這個時候先不需要,因為課程都還沒開好,課程的品質也不一,尤其對於偏鄉、原住民、離島的小孩,真的是非常地不公平。

我今天的質詢只懇求院長一件事情,就是希望你能夠想辦法,因為這個學期剛開始,教育部及招聯會將在11月以前將學習歷程與考招連動的政策定案,但是我希望兩者能夠脫鉤,好不好?所以我們希望院長、所有執政團隊及潘部長對這件事情再多了解,不然11月那個辦法通過的結果就是,院長禮拜二開議的時候強調我們要拚經濟、保弱勢、適度調整政策、有效回應民意、普惠更多的群體、追求區域均衡發展,而這個承諾就會受到影響,好不好?所以我在這裡真的拜託蘇院長幫忙一下。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7分)主席、各位委員。很謝謝鄭委員剛才起頭給我們的肯定,也很佩服鄭委員這麼用功,這麼深入及專業地把整個問題點出來,而你點出來的問題又恰好以我們現在的所在跟我的故鄉兩相比較。如果因為我們的設計或作業,使得孩子在立足點上會失去公平,我覺得是不對的,我同意鄭委員剛才所講的。至於運作的方式、作業的情形,我請潘部長說明一下。

潘部長文忠:謝謝鄭委員對於108課綱及大學考招的關心,以及剛才很深入的分析。我跟鄭委員報告,大學及高中在106年的時候,不是單獨核定,而是透過全面性的溝通對話,才在106年決定於111年全面實施大學選才新制,所以它不是在短時間決定的,而是經過滿充分的討論及對話,並且在這種機制之下做比較細部的規劃。

剛才委員特別關心學習歷程檔案的設計,這項設計是在幫助學生,不是在限制學生。也就是說,在規劃裡面,不會要求學生要修習所有每一個課程,當時106年決定的時候已經有一個大範圍,不是每一個學生所修的每一個課程要一一對應過去,這只會增加學生的負擔。

第二點,關於委員剛才關心的選修課程,從委員剛才舉出一張圖上的比例可以知道,多數還是在固定必修及加深加廣的選修,屬於多元選修。目前來講,高一到高三合起來至少是6學分,當然,這也表示它的比例並不是這麼高,而學校的分布是從高一到高三逐年開設。剛才委員擔心會不會有些學校到現在還沒開,那是因為現在整個開設是學校從高一、高二到高三逐步地展開,所以對於委員剛才關心的問題,我想在細節的部分,教育部也會向委員詳細報告,讓委員更了解未來整個全面性的規劃及開設,確實是在幫助學生,不是在限制學生。委員關心偏鄉問題,其實院長對此也很關注,之前曾提到對於偏鄉學校學生參加申請入學時,能在以客觀公平為原則下來考量評估,或考慮遠距方式為輔助,這些我們都在考量,教育部也在著手規劃,並希望對偏鄉資源擬定特別的補助辦法。至於學習歷程檔案,包含未來參加申請入學時,提供離島、偏鄉學生能在大學附近住宿,或提供遠距教學。我們希望讓偏鄉的孩子在參與過程中,不會受到限制,甚至造成負擔。

鄭委員秀玲:謝謝。潘部長剛剛好像講錯了!在這兩項裡,會納入申請入學的相關學分,至少是10至14個學分……

潘部長文忠:那是加校訂必修,校訂的必修。

鄭委員秀玲:多元選修與校訂必修,因為這是可以選修的課程。總而言之,就我們所知,高教司與招聯會跟大學端講,你們某個系,譬如經濟系要併到什麼學群時,並沒有很詳細的說明。高中端老師在勾我的課時,要併到什麼學群也是每個人勾的不一樣。以大學端來講,因為電資學院張院長及系上老師比較關心,他們研究結果,決定不勾;台大醫學系也決定不勾。如果大學各科系瞭解這個運作辦法,就知道勾下去就會限制學生來源,所以真的很有問題,也拜託院長。謝謝。

蘇院長貞昌:謝謝。

主席:謝謝鄭委員,謝謝蘇院長。

下一位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曾委員銘宗:(11時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朱主計長、財政部蘇部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討教院長有關高鐵延伸到屏東一事。您在9月10日宣布這件事,就國民黨與我個人來看,給屏東鄉親更好、更快速的路好回到屏東,我與國民黨舉雙手贊成。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3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曾委員銘宗:我現在有幾個問題討教。第一,我不挑戰院長的交通專業,但我要請教院長,延伸這件事基本上行政院是從政治來考量,那麼請問預算何時編列?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的支持。我們都知道這件事不只為屏東,所以我要進一步講,這是為了整個臺灣軌道運輸的提升,也就是西部高鐵與東部快鐵,所以一定要把屏東這一塊連起來,如此才能達到這個目的。我現在向全國民眾報告,現在行政院就這整個案的態度是,我們要做這樣的努力,而四條路線的可行性規劃正在交通部處理。

曾委員銘宗:謝謝院長。我要請教的是,從蔡政府上台以來,這個案子已經兩次被交通部打回票,且程序上未經國發會與交通部審查,那麼交通部與國發會審查結果一定會通過嗎?

林部長佳龍:報告委員,我們現在正在進行審查,且可行性評估即將完成。政策上我們是要推動,技術上應該也可以克服,所以我們必須依照程序進行嚴格審查。

曾委員銘宗:院長已經下令了,等於給了通行證,所以你們一定會通過,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政策方向我們要來推動……

曾委員銘宗:對。

林部長佳龍:但採行怎麼樣的路線以及可行性評估,涉及到未來……

曾委員銘宗:還可行性評估?院長都已經說了!

林部長佳龍:可行性評估已經……

曾委員銘宗:所以結論是一定會通過,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我們希望來推動。

曾委員銘宗:你站在這裡,站在院長旁邊,你敢跟院長打回票?敢不敢?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這樣的。政府表示一個態度,但現在路線有四條,故必須做可行性評估,而所有預算也都會循序辦理。

曾委員銘宗:好。另外,高鐵是一家上市公司,泛公股的股份只占了45.13%,請問院長,這件事有沒有與高鐵公司商量過?

蘇院長貞昌:委員誤會了!軌道的興建,特別是從高雄延伸到屏東這段,是由政府興建,不是高鐵公司。

曾委員銘宗:院長,我沒有誤會,你要相信我的專業!要相信我用功的程度!我們往下看。高鐵是一家上市公司,當院長在9月10日宣布後,造成高鐵股價波動,從9月9日的37.9元跌到昨天的36.75元,這段時間股市漲了89點,但高鐵股價卻下跌!高鐵有將近八萬名股東,現在股價跌了,這些股民跟誰要錢?跟行政院要?還是跟交通部林部長要?

蘇院長貞昌:很謝謝委員,我很尊重委員專業。委員從專業角度出發,這樣的影響力大,但也更可以告訴股民:這並非由高鐵公司興建!謝謝委員今天給我機會,讓我可以在國會殿堂上明確宣示,未來的軌道建設是政府投資興建,非高鐵公司負責。

曾委員銘宗:我知道,你做的是BOT,但院長並未回答問題。現在高鐵股價已經跌了一塊多,請問這一塊多跟誰要?跟你要?跟部長要?還是向金管會顧主委要?向誰要?院長,我算是比較厚道的,如果我在今天質詢前就先買了一張股票的話,那我是可以告你的!我現在是依法論法,我可以告你,因為你造成我身為股東的損失!因為你是我的老長官,否則明天我可以買一張股票再告你!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尊重你在財政上的專業,但也請尊重我在法律上的專業。委員如果據此提告,那是告不贏的!

曾委員銘宗:你太樂觀了!你太樂觀了!

蘇院長貞昌:這要尊重我的專業!

曾委員銘宗:院長太樂觀了!你的法律專業沒問題,但你不是證券交易法的專業,所以對不起!其實還有後續延伸的問題,以後即使政府建完軌道,交給高鐵公司營運,萬一財務上有問題,從而造成股東損失,屆時請問院長要如何彌補?

蘇院長貞昌:未來要如何營運,後續我們會與高鐵公司商量,我也從不隱諱這點,當天也請了高鐵公司董事長在座,因此這件事他始終瞭解。

曾委員銘宗:院長,你在場,所以他當然始終瞭解!不瞞你說,這是第二段,也就是當政府做成決策,但財務上卻不可行時,損失的就是八萬名股東的權益!之後即使經過二、三十年的營運,只要股東虧損,屆時即使院長離開了,股東還是會告你!

蘇院長貞昌:委員,有時候離開還會再回來!高鐵……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你已經再回來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當年高鐵在2007年1月通車的時候,就是我主持的,當時國民黨就講這是廢鐵,還發起拒搭高鐵運動。結果今天高鐵賺錢,高鐵一天載客18萬2,000人,可見國民黨當年其實是危言聳聽,而且當年是站在錯誤的對立面!

曾委員銘宗:院長,你問對人了,假設高鐵沒有當時的財政部常務次長,沒有後來的金管會主委,沒有毛院長的強力協助,我不騙你,現在高鐵真的會變成廢鐵。所以你可以問問林部長,或向你的事務官問問看,這個案子沒有毛治國部長、沒有毛治國院長,沒有當時財政部,我跟你講喔,當時連臺銀要把聯貸的價格降下來,連臺銀當時的董事長張秀蓮都不願意,後來行政院動用什麼?不做就換董事長,當時都講好我要去接董事長了。如果沒有救它,它有二階段,第一階段財務降下來,第二階段把它的折舊拉長,早就變廢鐵了!院長,你問對人了,我本來不想講這一段!

蘇院長貞昌:委員,太好了!恐怕國人、同胞印象比較深刻的是,馬英九總統一再講這是廢鐵,他不搭高鐵。有一天他去搭高鐵,結果記者問他、「堵麥」,問他為什麼來搭高鐵,他說因為沒有買到飛機票,搭高鐵比較快,那個印象深刻!你可以google一下,我想國人、同胞對這一段印象恐怕比較深刻。

曾委員銘宗:院長,假設沒有後續二段財務重整,高鐵真的是廢鐵!

好,我們繼續往下。院長,我要向你討教,前瞻基礎建設不是你任內推出來的,是林全院長提出來的,第一期計畫到去年12月底為止,真正的實現數是65%,保留數是31%,105項計畫裡面真正已經完成的只有40項,還有65項還在執行當中。這表示當時編列得太早了、太快了,計畫都沒有做好。但是有個最大的問題你曉不曉得?院長,因為你當過地方行政首長,包括屏東縣、臺北縣,也如同你所講的,你已經兩度當行政院長,地方財政的問題你很清楚。早在早期我在行政院、省政府當科長,您當縣長時,我們就接觸過,我對你不亂花錢是高度敬佩,但是你曉不曉得,基礎建設做下去,照你們現在、照蔡政府的規劃,8,900億元做下去,你認為會衍生出什麼重大的後果?你曉不曉得?

蘇院長貞昌:很謝謝,真的,我也是很肯定與佩服曾委員的專業,同時在處理事情上的公正,當年很多的成績我都很肯定,也謝謝,希望我們一直都用這樣的態度來福國利民。有關前瞻基礎建設,國人、同胞最印象深刻是,當年送進來立法院的時候,國民黨委員丟水球、灑麵粉。結果現在我去到地方,每一個都伸手跟我要前瞻預算,包括我去新竹主持桃園、新竹水連通工程,林為洲委員也有到場,而且大力支持,還上台表示希望繼續擴大。不但這樣,我去到台中,副市長楊瓊瓔也是一直爭取前瞻計畫建設經費,我去到新北,侯市長也是這樣。所以前瞻基礎建設相關計畫,很謝謝貴院通過,很謝謝委員現在特別點出來還有哪些執行或許還有需要再加強或怎麼樣,我一定會嚴格監督。

曾委員銘宗:謝謝院長很誠懇的答復這個問題,你看的是它的優勢面,但是站在你旁邊的主計長,還有沒有上台的部長,我們看的是財政面。不瞞你說,地方政府的部分,因為你當過屏東縣與臺北縣的縣長,最新數字,到8月底的額度,地方政府未來舉債額度只剩下7,325億元,扣除臺北市只剩下4,754億元,因為臺北市財政很好,而且幾乎沒有前瞻建設。另外,依照前瞻基礎建設的配合款,這個數字不是我自己算的,是審計部審計過的數字,高達4,127億元,所以到民國114年,地方政府的舉債額度只有剩下627億元。院長,我不曉得民進黨能不能撐到民國114年……

朱主計長澤民:委員,我報告一下……

曾委員銘宗:你先聽我講,我還沒問完。所以到時候地方財政,除了少數幾個像桃園等等有比較好的財政以外,到時候舉債額度只剩下627億元,22個縣市的財政幾乎都會破產。你剛剛講的是光明面、好的一面,這個當時在這裡對答或是在財委會的時候,站在你旁邊的這二位都在,我們都一再提醒,所以這二位其實都知道,只是這是行政院的政策,他們不敢講真話。

我另外跟你報告,這件事情是林全擔任院長時提出來的,林全院長作為一個財政專家,假設前瞻基礎建設不踩煞車、不檢討,院長,到時候不瞞您說,以後財政學的課本或財政歷史上將會記林全院長一筆,說在他任內提出了前瞻基礎建設,結果把地方財政搞垮了,到時候林全院長歷史留名,另外,蔡政府也會歷史留名。所以我的要求很簡單,院長,這些前瞻基礎建設真的有一些是沒有急迫的,並不是真的前瞻的,我希望能重新考量,更何況為了政府的永續經營,院長可不可以檢討一下?

主席:謝謝。

曾委員銘宗:是不是請院長說明一下?

蘇院長貞昌:我一定尊重委員,請委員隨時指教。

主席:因為時間到了,是不是請蘇院長以書面來回覆曾委員?因為現在沒有聲音也聽不到啦。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

主席:現在請鍾委員佳濱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鍾委員佳濱:(11時1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財政部蘇部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先請教蘇院長及林部長,老縣長、校長好,感謝老縣長十多天前在屏東宣布一件事情,對於當天你簡報的內容有一個畫面讓我印象非常深刻,請你看一下螢幕上的畫面,你說規劃要有遠見,決策要有魄力,執行要有效率,在臺灣,尤其屏東的鄉親都知道,院長的魄力絕對沒有問題,你的效率也是一級棒,但是有沒有遠見這件事情,恐怕要從後代人的角度來檢討,對不對?同樣的道理,我們現在的施政也跟前面的人有沒有遠見,進而影響到我們,對不對?

接下來我要向林部長請教,你知道我是唸歷史系的,請問你是臺灣第一條鐵路是開在哪裡嗎?

主席:現在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佳龍:(11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你是問臺灣第一條鐵路?

鍾委員佳濱:對,歷史課本有寫嘛!劉銘傳,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對。

鍾委員佳濱:在1887年開始決定從臺北大稻埕開到基隆,連結新竹,連接港口,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對。

鍾委員佳濱:我們小時候坐鐵路,臺灣的西部縱貫線,就是西部幹線,部長知道北邊的起站到哪裡、南邊的站到哪裡嗎?我知道你從小是在臺北長大的,你知道嗎?

林部長佳龍:委員是講臺北到基隆這一段嗎?

鍾委員佳濱:沒有,我是說後來的臺鐵,西部縱貫線北起哪裡、南到哪裡?

林部長佳龍:南到恆春。

鍾委員佳濱:沒有到恆春,南部到高雄啦!北部到松山。我跟院長和部長報告一下,我是屏東的小孩,我們在念書時,要回到屏東買不到有位的票,我們要到松山去搶位子,搶哪個位子?搶廁所裡面的位子。等到臺北站的人都上車之後,有人要上廁所,我才出來,如果沒有人要上廁所,我就跑進去,因為沒有位嘛,但是松山站有站嘛,運氣好會搶到位子。不知院長有這樣的經驗嗎?從松山坐火車回去屏東。

蘇院長貞昌:我的經驗一定比你還多,當年我讀大學的時候,我們都是坐慢車,當年平快車也沒有對號,所以我當年以打橄欖球的身手,常常是晚上要做英雄事蹟,就是買月臺票進去火車站……

鍾委員佳濱:院長,你沒有逃票啦?

蘇院長貞昌:平快車進來的時候,我跳上去,當然這是不好的示範,當年是大學生嘛,然後占位子給老弱婦孺坐啦!

鍾委員佳濱:哇!太感動了,我本來以為你要逃票。

我想要請教部長,鐵路建設從松山到高雄,為什麼臺鐵要這樣規劃?我直接告訴你,因為松山要放維修機場,松山機場在那裡,而高雄要放高雄機場,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對。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有車輛基地跟維修機廠,請問一下,部長知道我們屏東什麼時候有鐵路?還是請院長答復好了。屏東的高屏舊鐵橋是1914年日本人蓋的,所以從1914年開始,日本人就打通了從高雄到屏東的鐵路,通到哪裡呢?通到鼓山,因為屏東的糖廠和菸廠,必須要以鐵路送到鼓山,上碼頭再送到日本。所以有沒有注意到,臺鐵一開始是通往港口,它需要維修機廠,但是隨著都市的發展,維修機廠的面積占地因為都市的開發而要搬遷嘛?對不對?所以我們看臺鐵的維修機廠是不是很奇怪呢?北端的居然不是從松山往更北邊或是更東邊遷,而是往桃園遷,可是屏東本來要搬到六塊厝,後來搬到潮州,請問院長和部長是什麼原因?很簡單,因為北部已經沒有空間了,大臺北地區找不到地方放機場,所以就往南部放,但是高雄機場要遷移,因為屏東很寬啊,六塊厝可以啊,後來乾脆放到潮州,為什麼?因為臺鐵打算做一個環島鐵路系統,南迴未來要以潮州為基地,所以乾脆放到潮州。講到這裡,院長,你有一個讓我們很感動的事情,從六塊厝到潮州站,本來這一段要怎麼辦?後來怎麼辦?請你向我們鄉親說明一下好嗎?

蘇院長貞昌:上次我當行政院長的時候,臺鐵的原計畫已經確定,就是機廠要遷到潮州,使得高屏之間的火車從一天60個班次,突然增加到一百多班,近兩百個班次,也就是每4分鐘要有一班火車通過平交道,有24個平交道,所以每4分鐘柵欄就要噹噹噹放下來,所以屏東人不但沒有享受到交通的便利,都市被切割成兩半,而且交通癱瘓。

鍾委員佳濱:如果院長原來只做部分高架,那要花多少錢?

蘇院長貞昌:當時我做行政院長,在2006年……

鍾委員佳濱:院長,因為時間有限……

蘇院長貞昌:5月21日在潮州宣布全線高架化,同時因為高架化而附送六個車站,到今天都已經全部通車了。

鍾委員佳濱:本來是150億元,後來你大筆一揮,到256億元嘛!

蘇院長貞昌:254億元。

鍾委員佳濱:你比我還清楚。

蘇院長貞昌:到今天已經全部通車了,你就可以看出,當年如果沒有這樣做,確定就是原來忽而高架、忽而平面的話,今天已經完全癱瘓,這就是規劃要有遠見。

鍾委員佳濱:是的,就是這個註腳,經過了十年,你的遠見被驗證了。好,那為什麼高架要這麼貴?請問部長,軌道建設當中有高架、平面、地下化,哪一個最貴?

林部長佳龍:當然是地下化最貴。

鍾委員佳濱:再來是高架,再來是平面,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對。

鍾委員佳濱:再請問部長,高鐵有什麼特色?

林部長佳龍:就速度來講,當然是以高架為主。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高鐵除了速度要快之外,它有專用的路軌,而且路軌基本上不能有平交道,像高鐵基本上有73%是高架,平面的路體是9%,地下化隧道化的部分是占了18%,所以高鐵的造價比臺鐵和一般鐵路更為昂貴就是這個原因。那我們來看一下,鐵路地下化的南北差異是差多少,你們知道嗎?臺北的鐵路地下化從什麼時候開始決定?早在1979年臺北車站就決定要地下化,臺北的鐵路地下化從板橋到南港花了多少錢?花了1,810億元,後來高雄鐵路地下化花了多少錢?花了9,999億元,院長,南北差異差了幾億?

蘇院長貞昌:老實說,不要講剛才我說的軌道運輸整個向上提升,每次屏東人看著報紙在登大都會區的捷運都是用千億起跳的時候,聽到高屏之間把高鐵南延也只要五百多億元,卻還被抨擊得不堪,心裡的感受實在是……

鍾委員佳濱:是,沒有錯,不但如此,我要報告院長,同樣是在花錢,高雄的地下化花得比較晚,臺北的地下化決定得比較早,差異在哪裡?差異在高鐵,高鐵一開始通車是從哪一站到哪一站?部長還有印象嗎?2007年1月的時候,從左營到哪裡?是從左營到板橋,沒有到臺北。有沒有影響?沒有影響,因為臺北捷運做好了,所以臺北人要搭高鐵,可以到板橋搭乘。那麼對高雄有沒有影響?對不起,2007年高雄還沒有捷運,高雄捷運到2008年才落成,為什麼捷運沒有進高雄?部長覺得是什麼原因呢?

林部長佳龍:涉及到一些土地取得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不只如此,涉及到要花錢,因為在高鐵決定的時候,高鐵本來在1974年開始評估,到1988年開始成立,到了1992年核定的時候,臺北的鐵路地下化已經完成了,照說高鐵沿線只有臺北進入核心區,其他各站都沒有進入到都市的核心,為什麼?高鐵興建的時候,都市發展都已經具備,要進入核心區就很難,大部分都是在都市外圍,但是由於臺北的地下化已經完成了,所以高鐵可以一路從板橋、高雄到南港。那為什麼從左營不到高雄呢?為什麼高鐵不從左營到高雄?因為高鐵決定到左營的時候,因為沒有打算地下化,所以等到高雄鐵路地下化的時候,高鐵的契約是從左營到南港,沒有包含高雄這一段。所以我要講的是,一個決策同樣都是要花錢,花得早或是花得晚,之後的建設是否用得到?差別就是在這裡!

繼續請院長來看一下高鐵的生命史。高鐵從1974年開始評估,1992年路線核定,歷經了1994年,因為本來要逐年編列預算,後來改成BOT,因為政府的財政不好,然後到了2007年通車。在這個期間你看兩個東西,一個是1995年高捷核定,一個是1996年北捷通車。高捷核定的時候,比高鐵還要晚,所以高鐵不進入高雄,只到左營,那時候是沒有打算給高雄人用捷運去銜接。院長你知道嗎?我是屏東人,在座有高雄人,高雄人覺得很委屈啊!高鐵可以到臺北車站,高鐵沒有辦法到高雄車站,為什麼?因為高鐵核定的時候,臺北已經全線地下化,可以通板橋到南港,但是高鐵核定的時候,高雄還沒有捷運,居然那時候中央政府敢說那就進入到左營就好,為什麼?就是如部長所說的,因為拆遷的成本太高。

蘇院長貞昌:改天如果委員讀某人的回憶錄,對於這一段,其實你剛才講的還不是正確的,真正的原因,當事人現在都還在,不是因為你剛才講的這些因素,但這個講起來會是非常大的事情,所以也不宜在這裡講。但你講的那個原因並不是真正當年沒有進入高雄火車站的原因。

鍾委員佳濱:不管怎麼樣,中央的決策為了這一千億元,我們沒有同步的讓高雄鐵路地下化,沒有辦法讓高鐵從左營進入高雄,也就沒有後來從高雄延伸到東部,反之,到了南港之後要延伸到花蓮是有可能的,所以地下化經過核心區之後,高鐵往東部延伸才有辦法,但是現在「無牛駛馬」,現在有一個說法是,高鐵延伸到屏東只比臺鐵省19分鐘,要花600億元到1,500億元,請問院長,從板橋到南港,臺鐵跟高鐵差幾分鐘?差1分鐘。花多少億?花1,810億元。鐵路地下化幫高鐵可以從板橋到南港,同樣是16公里,從左營到屏東是17公里,一個省19分鐘,一個省1分鐘。請問,臺北的人會不會覺得為了省1分鐘花1,810億元,讓臺北鐵路地下化,讓高鐵可以從板橋到南港,會不會嫌太貴?

接下來我要請院長來看看,如果當年高鐵有經過高雄市,而目前的捷運紅線,過去如果有決策的話,如果當時願意從左營到高雄鐵路地下化,走的就是現在高雄捷運的紅線。高雄捷運紅、橘線花了多少錢?花不到2,000億元,臺北捷運花了多少錢?臺北捷運花了4,400億元。院長、部長,南北差異差了幾億?差了2,400億元。

同樣是捷運,我們來看一下,你剛剛有說到財政能力,那天院長講得非常讓我們感動,過去1987年到1989年進行高鐵可行性評估的時候,政府的財政是有賸餘的,但是到了高鐵核定的當年,政府的財政狀況很超高,所以本來高鐵是預定要用逐年編列預算,後來改用BOT的方式,所以才會有1994年通過一個獎勵投資的部分,讓高鐵可以用BOT的方式執行,所以您說得沒有錯,現在政府的財政有餘裕了,我們要趁著政府的財政有餘裕而趕快來用於高鐵。請問您認為這一段路是不是要像用F-16一樣,用特別預算來處理、用特別條例來支撐?院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蘇院長貞昌:委員可以更舉例,其實過去政府在推動建設的時候確實是重北輕南,更是把屏東作為化外之地,所以重大建設都沒有到屏東,也因為沒有重大建設到屏東,第一條高速公路只到鳳山,鐵路電氣化只到高雄站,所以屏東人口一直遞減,我當屏東縣長的時候,屏東還有90萬人,現在剩下82萬人,連立法委員都少1席,因此我認為這些建設政府一定要有大魄力,在大都會推動大建設,這不必猶疑,也不必計較。但對於偏鄉、偏遠地區,基於區域平衡發展,我們一定也要用大魄力,讓每個地方都能夠平衡發展,甚至要後來居上,同時要讓整個建設可以帶動每個地方都能發展起來,這樣才是國民平等、才是區域平衡。

鍾委員佳濱:院長,我要說的是,北捷到現在,如果初期投資是他自己貸款的,則他還在賠錢,如果今天高鐵沒有在2015年透過減資、增資,再給他70年的特許權的話,高鐵公司現在變成廢鐵,可能也倒閉了,所以不能只從盈虧來看,對不對?因為時間到了,所以我不再繼續問了。

主席:謝謝鍾委員、謝謝蘇院長。下一位請周陳委員秀霞質詢。

周陳委員秀霞:(11時3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主計總處朱主計長、財政部蘇部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首先本席要請教蘇院長,今天是我們的預算總質詢,有幾個問題想要就教院長。首先來看預算執行的部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舉債2,032億元,占歲出的9.2%,未償債務餘額的部分是6兆6,723億餘元,表示我們的孩子一出生就背負著29萬元的債務,相較於106年每人平均負債的24萬元,足足增加了5萬元,如果再加上潛藏債務、非營業基金舉債和地方政府的債務之後,每人平均負債就高達106萬元,暴增了4倍之多。院長剛才的報告也說,22年來首度達到歲入、歲出平衡。我就要請問院長,為什麼未償債務卻是一直增加?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指教,我很榮幸在上次當行政院長的時候,當年的數據,現在都已經決算出來了,當年民進黨執政第一次能夠看到歲計賸餘,而且2006年歲計賸餘達到166億元,到了2007年達到834億。接著後來的年度也就是國民黨執政的年度,則通通是赤字、通通是歲計負債增加很多,現在好不容易從2016年開始,我們又開始有歲計賸餘,我們的歲計賸餘開始從前年一點點的賸餘25億元,到了去年,已經歲計賸餘1,109億元,一方面是國人同胞的努力、政府的努力,大家一起讓整個稅收規模成長、增加,一方面堅守財政紀律,蔡總統特別重視財政紀律,所以可以看出明年送大院,現在就要開始審查的總預算案,雖然規模擴大,但卻是歲入、歲出平衡,這是22年來第一次。

周陳委員秀霞:做一個有為的政府,這是國人的期盼,但是本席希望歲入跟歲出平衡不要是一種假象,院長還是有這個責任,要把政府的負債做到降低到最完美的部分,這是政府的責任,還是要努力去完成。

根據國發會截至108年度第2季的資料顯示,行政院所屬各機關1,247項計畫當中,有448項的預算達成率落後36%,計畫執行進度有167件的達成率落後14%。請問448件預算達成率落後,以及167件的執行落後是什麼原因呢?哪個部會落後最多?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絕大部分相關的計畫通通是超前,但是其中有一些或因災害的影響等,有幾件是什麼情況,我請國發會陳主委向你報告。

陳主任委員美伶:報告委員,有些公共建設的部分,因為招標的問題,或者是天候的關係,在執行上是有一些期程上的落後。但是我們已經啟動所謂公共工程的督導機制以及預警的機制,所以他們都已經可以在今年內趕上進度,這個沒有問題,而且總體的預算執行率其實都是超前的。

周陳委員秀霞:在這裡面我看到交通部的執行是落後最多的,本席希望行政院一定要重視計畫的執行和跟催,不是預算、計畫編列之後,執行成效卻這麼差,這樣國家是沒有辦法進步的。

蘇院長貞昌:不會的,我們會多多注意,也希望委員來監督我們,謝謝。

周陳委員秀霞:接下來看看印花稅跟娛樂稅的部分,103年到107年,我們每年平均的印花稅稅收是112億元,占全國稅收0.5%,行政院已經通過廢止實施85年的印花稅法,這個影響的確是不大。印花稅是地方稅,只要能夠確保補足地方的稅收缺口,本席也是給予支持,但是我要請問院長的是,你要如何去補足地方稅收所減少的缺口?是不是要比照我們過去土徵稅減半徵收以及遺贈稅由50%降到10%時,由中央擬定公式補助的這種前例呢?

蘇院長貞昌:感謝委員表示支持。確實,印花稅從民國23年實施到現在85年,這是當年政府對於經濟活動沒有辦法正確掌握的情形下,所設計出來的一種便宜性的政府實施收稅,但是經過85年,現在政府對於各種經濟活動、稽查等等,掌握都相當清楚,這個稅不但顯得老舊,而且所這課徵的,還有很多是重複課稅,對人民其實是相當不公。比如統一發票中獎,領獎要課所得稅也要課印花稅;比如裝個假牙也要印花稅;比如相關的坐月子中心到老人長照,這個裡面也有印花稅,更不要講土地房屋買賣這些印花稅,謝謝委員支持。

這個是地方稅,如果大院通過了廢止印花稅法,來不及編列預算時,整個中央會審酌相關財政,我們一定補足給地方,未來將由財政部編列預算來做替代,一定不會讓地方財源因此減少。

周陳委員秀霞:好。請問院長,你知道全國的娛樂稅一年有多少嗎?

蘇院長貞昌:我請財政部長跟您報告。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娛樂稅所占的比例非常低。

周陳委員秀霞:非常低,大概是15至16億元而已。

蘇部長建榮:是。

周陳委員秀霞:哪些活動要課徵娛樂稅?

蘇部長建榮:目前我們所瞭解的,包含電子遊戲、網咖、電動玩具、娛樂設施等這些都需要,也包含所謂的高爾夫球場,這些都需要課稅。

周陳委員秀霞:你剛剛所說的這些活動,現在已經是日漸普及,不再是奢侈的象徵。院長,本席在這裡建議,在廢止印花稅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廢止娛樂稅?你支持嗎?

蘇院長貞昌:蔡政府一直在減稅便民、增加人民的福利,並且遵守財政紀律。娛樂稅確實有一些項目被各界詬病,認為這些再課稅,好像不太合理,但有一些社會上還是認為應該要課稅,比如剛才部長所舉的項目……

周陳委員秀霞:院長,請看,我們的印花稅一年一百一十幾億元都可以廢止了,這個一年才十五、六億元而已……

蘇院長貞昌:項目不同。說實在的,有些娛樂稅不需要再課徵,我也認同,有些社會還是認為要課,但無論如何這確實是很小……

周陳委員秀霞:院長,政府輕稅、減政、便民是很好的,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請行政院好好再做研議。

蘇院長貞昌:我們研議。

周陳委員秀霞:接下來是長照的部分,政府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已經兩年多了,院長也說,長照支出的規模,從105年將近50億元,逐年增加到今年的338億元,明年更增加到接近400億元,成長8倍之多。增加預算照顧民眾是值得肯定,但是審計部說,去年決算只有執行194億元,執行率不到六成,是什麼原因呢?

蘇院長貞昌:這個……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因為是在基金的預算,我們在補助型的計畫裡面都寬列給地方,讓他們能夠儘量造福長照的需要;另外涉及資源的布建等等,所以這三年的執行率大概都是百分之五十幾,但是基金的預算可以保留,基金的賸餘會留下來,這樣讓我們今年可以做更多事情。

周陳委員秀霞:因為要照顧中重度、需要住在機構的長照家庭,大概有兩成,這些家庭的負擔本來就非常沉重,所以優先補助也是應該的。本席當然肯定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的方案─每人每年可以領到最高六萬元的補貼政策,但是目前機構的住民並沒有劃分失能等級,統一補助對他們來講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本席建議要搭配失能等級,並且比照長照2.0,依照失能等級給予不同的服務額度給與補助。院長及部長是不是認同本席的建議?

陳部長時中:住宿方面安養是沒有,比較輕度的不在裡面,我們是養護型的護理之家等等,基本上都是相對嚴重的,所以在裡面……

周陳委員秀霞:在照顧上對於中重度的……

陳部長時中:照顧強度幾乎是差不多的,像是生活的照顧,會根據經濟情況給他們最高六萬元的補助,希望可以減輕家庭的負擔。另一方面,可能有身心障礙的部分,他可能在照顧上就有一些強度的不同。我們今天或昨天也宣布,對於住在身障型的住宿機構,我們給機構每人每月補助六千塊,希望能夠讓機構更有能力改善員工的薪資,並增加設備、照顧的強度。對於身心障礙機構,我們另外又給他一個補助,所以會符合委員的需要,事實上,對於不同強度的照顧需求,我們有給予不同的補助。

周陳委員秀霞:其實針對長照2.0,目前政府分類的三級單位,服務內容有一些重疊,民眾容易混淆。本席建議你們可以用居家照護、日間照護跟安養機構區分,並且擴大宣導,讓民眾能夠知道這一項服務,這樣才能夠讓長照體制更加完善。

另外,昨天高雄的韓市長有提到要推動長照保險,院長認為可行嗎?

陳部長時中:到底財務規劃是由稅金或者保險支應,涉及財務的來源,但是重要的整體規劃要看服務的規模跟強度。昨天韓市長提出用一個便當的錢來做他所提出來的服務,我認為財務跟他的服務內容是不相襯的,可能兩個便當的錢都還不夠。

周陳委員秀霞:長照不能只靠稅收,要全國的人民一起動起來,這樣才能夠做一個長治久安的計畫,這才是上上之策。這部分的精算方面,請你們回去再好好的準備。

接下來是關於教育的問題,政府為了迎擊少子化海嘯的問題,去年也推出準公幼政策,今年加發二到四歲的育兒津貼,教育部的業務也因此大增,於是行政院在8月分編定教育部的員額一百個,其中國教署就占了五十六個,而且還新增學前教育組。因為少子化,國高中、小學及大學院校的業務量都會減少,整體來看應該調整人力,減少這部分的人員,但是為什麼還增加人力呢?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應該是說,教育部國教署是上次組改後新設的組織,這個組織的業務其實占了教育中非常大的比例,從預算經費就可以看出來,占了教育部將近二分之一的預算。院長這邊也非常地體恤,希望能夠讓第一線的同仁在服務上可以做到最好,所以這個是補過去的不足,並不是未來所增加的而已,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們會把人力做到最好的應用,謝謝。

主席:謝謝周陳委員,謝謝蘇院長。

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預算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