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至10時2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為洲
張主任秘書禮棟: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先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公推林委員為洲為主席)
張主任秘書禮棟:請林委員為洲擔任主席主持本次會議。
主席(林委員為洲):現在開會,進行本日議程之報告事項及選舉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在案;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李俊俋 |
2 |
吳琪銘 |
3 |
洪宗熠 |
4 |
張宏陸 |
5 |
劉世芳 |
6 |
呂孫綾 |
7 |
蔣絜安 |
8 |
余天 |
9 |
趙正宇 |
10 |
黃昭順 |
11 |
林為洲 |
12 |
林麗蟬 |
13 |
許毓仁 |
14 |
陳怡潔 |
15 |
鄭秀玲 |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會召集委員2人。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另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選舉本會第9屆第8會期召集委員。請問在座各位委員,要用推舉或是票選?
鄭委員秀玲:用票選的。
主席:我們尊重鄭委員的意見。現在進行選舉事項,選舉本會第9屆第8會期召集委員,現在開始進行票選召集委員程序,請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
經推舉,李委員俊俋擔任發票員兼唱票員,鄭委員秀玲擔任記票員兼監票員。
現在作以下宣告:投票截止時間為上午12時,但若提前投票完畢即提早進行開票。
請監票員鄭委員秀玲檢驗票匭及黏貼封條。
現在開始進行投票,請各位委員領票及圈票。
(進行投票)
主席:報告委員會,本會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進行開票,請唱票員、監票員就位,並請議事人員協助進行唱票、記票作業。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應到委員15人,請假委員0人,實到委員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張,無效票數0張,得票結果如下:李委員俊俋9票、林委員為洲5票、鄭委員秀玲1票。
現在宣告:李委員俊俋和林委員為洲當選本會第9屆第8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0時20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9分至11時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致政
紀主任秘書珠: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6人,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日會議臨時主席。
(公推羅委員致政為主席)
主席(羅委員致政):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人事處提報院會關於「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
二、宣讀本院第9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單。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蔡適應 |
2 |
羅致政 |
3 |
林靜儀 |
4 |
王定宇 |
5 |
陳曼麗 |
6 |
趙天麟 |
7 |
吳焜裕 |
8 |
何欣純 |
9 |
蘇嘉全 |
10 |
馬文君 |
11 |
江啟臣 |
12 |
呂玉玲 |
13 |
林昶佐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案。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次會議相關報告事項及選舉事項有無異議?(無)無異議。
現在依規定進行選舉本會期召集委員2人,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方式進行,請問各位在場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既無異議,進行投票之前,請各位委員互推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請何委員欣純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吳委員焜裕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何委員如果先行離席,再請吳委員接續擔任監票員。
首先請監票員何委員檢驗選票總數、票匭及封條。報告委員會,選票總數、票匭及封條經查驗均無異議,請黏貼封條。
本次選舉投票截止時間至上午11時整,若本會全體委員除請假委員外均已投票完畢,則提前進行開票,開票結果以最高票者及次高票者當選,如果票數相同,則以抽籤方式決定。現在開始投票,請各位委員依序領票及圈票。
(進行投票)
主席(趙委員天麟代):報告委員會,本委員會全體委員除請假委員以外,均已投票完畢,請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監票員及議事人員就位,現在進行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出席人數10人,發出票數9票、有效票數9票、廢票數0票,空白票數4票。
得票結果如下:王委員定宇4票、趙委員天麟5票。由王委員定宇及趙委員天麟當選本院第9屆第8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1時2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14分至10時5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蘇委員震清
蘇委員震清: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公推蘇委員震清為主席)
主席(蘇委員震清):請報告出席人數。
黃主任秘書素惠:報告全體會,出席委員8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進行報告事項及選舉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蘇震清 |
2 |
林岱樺 |
3 |
邱議瑩 |
4 |
蘇治芬 |
5 |
邱志偉 |
6 |
陳亭妃 |
7 |
莊瑞雄 |
8 |
賴瑞隆 |
9 |
郭國文 |
10 |
廖國棟Sufin.Siluko |
11 |
孔文吉 |
12 |
陳超明 |
13 |
鄭天財Sra Kacaw |
14 |
周陳秀霞 |
15 |
徐永明 |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為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如採選舉方式: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
我們這次採取選舉方式,現在進行選舉,請推定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各一人,請各位委員推薦。
經推舉,本次選舉由周陳委員秀霞擔任發票員,蘇委員震清擔任唱票員,邱委員議瑩擔任記票員,郭委員國文擔任監票員。
本次召集委員投票截止時間至中午12時,中午12時準時開票,延長會議時間至開票後再散會;如本會全體委員均已出席並完成投票,則提前進行開票,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開始進行投票。
請監票員至票櫃前就位,請議事人員將票櫃拿起來給監票員及在場委員查看,請發票員到主席臺就發票員位子,並請各位委員依序到主席臺準備領票,接著開始進行投票。
(進行投票)
主席:所有委員均已出席並完成投票,請唱票員、記票員以及監票員就位,現在進行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宣布選舉結果:出席委員15人,發出選票15張有效票數15張,無效票數0張,委員得票數分別為:蘇委員震清9張,陳委員超明5張,徐委員永明1張。經過開票結果,由蘇委員震清及陳委員超明當選本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56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2分至11時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施委員義芳
施委員義芳:在場委員推舉本人擔任本次會議主席。
趙主任秘書弘靜: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施委員義芳):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請查照「第9屆第8會期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在案。
二、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吳秉叡 |
9 |
羅明才 |
2 |
江永昌 |
10 |
林德福 |
3 |
陳賴素美 |
11 |
賴士葆 |
4 |
蔡易餘 |
12 |
費鴻泰 |
5 |
郭正亮 |
13 |
曾銘宗 |
6 |
王榮璋 |
14 |
黃國昌 |
7 |
余宛如 |
|
|
8 |
施義芳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主席:本次會議進行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採無記名單記法票選召集委員2人。
請推舉發票員。好,由郭委員正亮擔任發票員。
請推舉唱票員。由余委員宛如擔任唱票員。
請推舉記票員。好,由曾委員銘宗擔任記票員。
請推舉監票員。好,由王委員榮璋擔任監票員。
請問各位委員,對於以上人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發票員郭委員正亮點驗空白選票總數,請王委員榮璋檢查投票票匭,請議事人員協助。
選票總數及投票票匭經相關委員檢驗結果均無異議,請議事人員先將投票票匭加封封條。
進行投票前作以下宣告:一、本次選舉投票及完成開票時間至上午12時止,若全體委員除請假外均已投票完成,隨即進行開票,開票結果以最高票及次高票者當選,若票數相同則抽籤決定。
現在開始投票,請各位委員依序領票及監票。
(進行投票)
主席:所有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進行開票,請唱票員陳賴委員素美、記票員曾委員銘宗及監票員施委員義芳就位,開票時請唱票員注意唱票,請記票員隨後複誦登載,並請議事人員協助。
(進行開票)
主席:選舉結果:總票數14票,發票數14票,開出票數14票,有效票數14票,無效票數0票,剩餘票數0票。
得票部分:施委員義芳8票、費委員鴻泰5票、黃委員國昌1票。
現在宣告當選結果:施委員義芳、費委員鴻泰當選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散會。
散會(11時3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12時4分至12 時1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施委員義芳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始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1時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郭正亮 吳秉叡 余宛如 王榮璋 施義芳 費鴻泰 曾銘宗 林德福 賴士葆 黃國昌 蔡易餘 江永昌 羅明才 陳賴素美
委員出席14人
主 席:施委員義芳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趙弘靜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薦任科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第9屆第8會期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及第8條,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經在場委員互推,由郭委員正亮擔任發票員、陳賴委員素美擔任唱票員、曾委員銘宗擔任記票員、施委員義芳擔任監票員。)
選舉結果:出席委員14人,發出票數14票、開出票數14票,開票結果為施委員義芳8票、費委員鴻泰5票、黃委員國昌1票。由施委員義芳及費委員鴻泰當選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討論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草案。
主席:本日議程討論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草案,請宣讀。
工作項目 |
日程 |
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分配表及審查日程提報院會後,院會將審查分配表及審查日程交付財政委員會,並由議事處函達財政委員會。 |
108/9/24(二)以前 |
財政委員會通函各委員會進行審查。 |
9/25(三)以前 |
各委員會進行審查公務預算部分。 |
9/30(一)~10/30(三) |
各委員會擬具公務預算部分之審查報告,並送財政委員會彙總。 |
11/4(一)以前 |
各委員會進行審查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 |
10/31(四)~11/27(三) |
財政委員會核算、彙總、整理公務預算部分各委員會之審查報告,並擬具審查總報告。 |
11/5(二)~11/7(四) |
公務預算部分審查總報告送交印刷所付印。 |
11/8(五) |
財政委員會舉行全體委員會議討論公務預算部分審查總報告,並提報院會。 |
11/11(一) |
各委員會擬具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審查報告,並送財政委員會彙總。 |
12/6(五)以前 |
財政委員會核算、彙總、整理各委員會附屬單位預算之審查報告,並擬具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後,送交印刷所付印。 (本項日程授權財政委員會視公務預算部分之院會協商及二、三讀、各委員會實際審查進度及審查報告提送情形,彈性調整。) |
12/16(一)~12/31(二) |
財政委員會舉行全體委員會議討論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並提報院會。 (本項日程授權財政委員會視公務預算部分之院會協商及二、三讀、各委員會實際審查進度及審查報告提送情形,彈性調整。) |
109/3/31(二)以前 |
說明:1.因停會、加開院會或其他影響總預算案審查時程之事由,致本審查日程須配合順延時,授權財政委員會修正,並通函其他委員會知照。
2.各委員會對於所審查之公務、營業及非營業預算,若有提前審竣之部分,請先將該部分之審查報告送財政委員會彙總。
審查 委員會 |
審查機關別及款項別 |
非營業基金別 |
營業基金別 |
內政 委員會 |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大陸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所屬、警政署及所屬、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署及所屬、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 |
作業基金: 營建建設基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新住民發展基金、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 信託基金: 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在校學生獎學基金、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誠園獎學基金、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
|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含國家安全局)。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作業基金: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資本計畫基金: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信託基金: 莊守耕公益基金、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僑民學校輔助金基金。 |
|
經濟 委員會 |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公平交易委員會。經濟部、工業局、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林業試驗所、水產試驗所、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茶業改良場、種苗改良繁殖場、7個區農業改良場、漁業署及所屬、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農業金融局、農糧署及所屬。 |
作業基金: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經濟作業基金、水資源作業基金。農業作業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經濟特別收入基金、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反托拉斯基金。
|
台灣糖業公司、台灣中油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 |
財政 委員會 |
主計總處。審計部、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財政部、國庫署、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融資財源調度。 |
債務基金: 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信託基金: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
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中國輸出入銀行、臺灣金融控股公司(含臺灣銀行公司、臺銀人壽保險公司、臺銀綜合證券公司)、臺灣土地銀行公司、財政部印刷廠、臺灣菸酒公司。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
中央研究院。國立故宮博物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體育署、青年發展署、國家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家教育研究院。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原子能委員會、輻射偵測中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核能研究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國立臺灣博物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家人權博物館。 |
作業基金: 48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教育部所屬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學產基金、運動發展基金、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 |
|
交通 委員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及所屬、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所屬、鐵道局及所屬。 |
作業基金: 交通作業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航港建設基金。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
|
中華郵政公司、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灣港務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國史館、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立法院。司法院、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法官學院、智慧財產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及4個分院、20個臺灣地區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福建連江地方法院。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國家文官學院及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監察院。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法醫研究所、廉政署、矯正署及所屬、行政執行署及所屬、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及4個檢察分署、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20個臺灣地區地方檢察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調查局。 |
作業基金: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考選業務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毒品防制基金。 信託基金: 中央公教人員急難救助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
|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職業安全衛生署、勞動基金運用局、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國民健康署、社會及家庭署、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 |
作業基金: 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 特別收入基金: 就業安定基金。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環境保護基金。 信託基金: 勞工退休基金(舊制)、勞工退休基金(新制)、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 |
|
2.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部分,行政院項下有關(1)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賸餘繳庫部分,由經濟委員會審查。(2)中央銀行股息紅利繳庫部分,由財政委員會審查。
3.外交部、國防部及僑務委員會主管機密預算部分,由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舉行秘密會議進行審查。
主席:請問各位,對於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日程暨審查分配表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提報院會。
本次會議係配合院會議程需要,請議事人員儘速將本案提報院會。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散會。
散會(12時18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1分至9時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5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提報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黃國書 |
2 |
張廖萬堅 |
3 |
蘇巧慧 |
4 |
吳思瑤 |
5 |
鍾佳濱 |
6 |
李麗芬 |
7 |
蔡培慧 |
8 |
許智傑 |
9 |
蔣乃辛 |
10 |
陳學聖 |
11 |
柯志恩 |
12 |
林奕華 |
13 |
簡東明 |
14 |
高金素梅 |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置召集委員2人,由本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另按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選舉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規定,並經各黨團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進行。
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黨團之書面同意書。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李麗芬委員為第九屆第八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李俊俋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高金素梅委員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 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
親民黨黨團推舉書:
本黨團同意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由親民黨推選高金委員素梅擔任。
此致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高金素梅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各黨團之書面同意書有無異議?(無)無異議。
現宣告推選結果如下:李委員麗芬及高金委員素梅為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
本席在此非常感謝民進黨黨團的承讓,並謝謝親民黨黨團的爭取,更感謝國民黨黨團的支持,謝謝大家。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3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7分至9時1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昆澤
李委員昆澤:本人承蒙各位推舉為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好的,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李委員昆澤):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序號 |
委員姓名 |
1 |
葉宜津 |
2 |
李昆澤 |
3 |
劉櫂豪 |
4 |
鄭寶清 |
5 |
陳歐珀 |
6 |
陳明文 |
7 |
蕭美琴 |
8 |
陳素月 |
9 |
林俊憲 |
10 |
陳雪生 |
11 |
顏寬恒 |
12 |
許淑華 |
13 |
童惠珍 |
14 |
柯呈枋 |
15 |
李鴻鈞 |
主席:現在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本院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並經各黨團書面同意,以推選方式進行。請宣讀各黨團之同意書。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葉宜津委員為第九屆第八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李俊俋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本黨團推選童惠珍委員為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
交通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
親民黨黨團推舉書:
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相關規定推舉童惠珍委員為第九屆第八會期交通委員會召集委員
推舉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中華民國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宣讀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宣告推選結果如下:葉委員宜津及童委員惠珍當選本會期本會之召集委員。
今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10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6分至10時3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2樓會議室
主 席 周委員春米
楊主任秘書育純: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5人,已足法定人數,請各位委員推舉本次會議主席。
段委員宜康:推舉周委員春米擔任主席。
主席(周委員春米):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及地點,業經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01 |
何志偉 |
08 |
鄭運鵬 |
02 |
尤美女 |
09 |
蔡其昌 |
03 |
段宜康 |
10 |
王金平 |
04 |
周春米 |
11 |
沈智慧 |
05 |
鍾孔炤 |
12 |
吳志揚 |
06 |
柯建銘 |
13 |
陳玉珍 |
07 |
管碧玲 |
14 |
洪慈庸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說明: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二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其選舉辦法另定之。」另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但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亦得以推選方式行之。」
主席:今日會議是進行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本會期參加本會委員共計14人,依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規定,應選舉召集委員二人,現在請各位委員推舉發票員、唱票員、記票員及監票員。
經推舉,鍾委員孔炤擔任發票員兼監票員,段委員宜康擔任唱票員兼記票員。
投票截止時間為中午12時整,如本會全體委員均已完成投票,則提前截止並提早進行開票。
現在開始投票。請各位委員領票。
(進行投票)
主席:全體委員均已投票完畢,現在開票。
(進行開票)
主席:現在報告選舉結果。應到委員14位,實到委員14位,發出票數14張,委員得票數分別為:段委員宜康5票,周委員春米5票,沈委員智慧4票。
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由段委員宜康及周委員春米兩位當選本會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0時35分)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19日(星期四)9時19分至9時2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宜民
主席(陳委員宜民):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序號 |
委 員 姓 名 |
1 |
劉建國 |
2 |
楊曜 |
3 |
陳瑩 |
4 |
林淑芬 |
5 |
黃秀芳 |
6 |
吳玉琴 |
7 |
邱泰源 |
8 |
陳靜敏 |
9 |
王育敏 |
10 |
蔣萬安 |
11 |
李彥秀 |
12 |
徐志榮 |
13 |
陳宜民 |
|
|
主席:進行選舉事項。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主席:依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規定:「召集委員之選舉,經各該委員會全體委員,或經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之書面同意,得以推選方式行之。」第八條規定:「各委員會召集委員之選舉以推選行之者,由各該委員會出席委員簽名,或由各黨團及未參加黨團之該委員會委員簽名定之。」經民進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同意,本會期以推選方式選出召集委員,請宣讀各黨團之書面同意書。
民進黨黨團推舉書:
本院民進黨黨團推舉邱泰源委員為第九屆第八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集委員。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管碧玲 李俊俋
國民黨黨團推舉書:
茲依據「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五條」,本黨團推舉陳宜民委員為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 此致社福及衛環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中華民國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席:請問在場委員對以上書面同意書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席宣告邱泰源委員、陳宜民委員為本會第9屆第8會期召集委員。
本日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