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 108 年10月18日(星期五)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書長 林志嘉
秘書長:出席委員5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1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及第三百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財務永續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8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8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9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6人擬具「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許智傑等19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焜裕等16人擬具「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三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8人擬具「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內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7次會議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通過附帶決議,檢送避免兒童及少年沉迷遊戲軟體等新興軟硬體可行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送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11次會議修正政府採購法通過附帶決議答覆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交通部函,為本院第9屆第7會期第6次會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時通過附帶決議,檢送修法建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交通部函送「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交通部函,為修正「出境航空旅客機場服務費收費及作業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交通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央銀行函,為修正「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修正公布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定自108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第二十七條,定自108年6月23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7月3日修正公布之「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定自108年7月5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制定公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定自109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修正公布之「郵政法」部分條文,定自108年1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之「專利法」部分條文,定自108年1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7月17日修正公布之「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第三十五條,定自108年8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行政院函,為修正「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行政院函,為修正「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行政院、考試院、監察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第十四條,定自108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衛生福利部函送「申請特定用途化粧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記載事項變更登記之應檢附文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與非屬上述偏遠地區列表」部分附表及「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巡迴地點列屬藥事法第一百零二條所稱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列表」部分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原料綠咖啡萃取物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醫療器材管理辦法」第八條及第三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衛生福利部函,為「輸入明膠及其衍生物、其他動物膠與消化蛋白質及其衍生物產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證明文件」名稱修正為「輸入明膠及其衍生物、其他動物膠產品供食品用途應檢附輸出國官方證明文件」,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建構安全化學環境計畫─環保署計畫(109─112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09年至112年「永續水質推動計畫─氨氮削減示範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公告事項第六項及公告事項第二項附表二、公告事項第三項附表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行為揭弊者法律扶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六條附錄二、附錄三、第十一條附錄五,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第一批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種類及排放限值」,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第八條及第五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財政部函送「107年度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業務績效及考核結果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應實施輸入植物檢疫品目」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八項及其附件「泰國產山竹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考核辦法」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植物特定疫病蟲害種類及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一項及其附件「義大利產蘋果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標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經濟部函,為「臺印尼產業發展技職教育訓練合作瞭解備忘錄」換函展延1年事業已生效,檢送換函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經濟部函,為「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名稱修正為「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經濟部函,為「風力發電離岸系統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名稱修正為「離岸風力發電設置海域範圍所定低潮線」,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貿易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經濟部函送公告「彰濱工業區崙尾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費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經濟部函送社會企業、兼益公司、共益公司是否於公司法定專章或制定專法之政策評估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經濟部函,為修正「華僑及外國人投資額審定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受理查詢礦區與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案件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經濟部、交通部函送「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資訊公告及安全事故評估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處務規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名稱修正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處務規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表」,並修正條文及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司法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之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及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定自中華民國108年6月2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司法院函,為修正「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法務部函,為修正「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法務部函,為修正「候補、試署檢察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法務部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廉政合作協定」中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十二條及部分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條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九十二、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財團法人吳健雄學術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國民教育測驗與評量中心基金會106-10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教育部函送學產基金投資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教育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核子保防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九十六案至第一四五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三六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一○案、第一二八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九十六、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至5歲幼兒教育與照顧政策」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8年度第2季「管制預算運用情形統計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九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輔具補助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九、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電子競技業發展情況及需求-輔導及培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改善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民運動政策推動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包含社會安全捐之租稅負擔率」編算結果,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第1款第1項決議(一)檢討現有稅收預測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五、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十五)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四)註銷臺北市華光社區原居民已清償債務者之應收帳款及債權憑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七)各少觀所非法定不利處分之使用、考核房及違規房等設置與運用通盤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相關法律提案應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公務人員職場工作壓力量表檢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醫師人力缺口問題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研議親屬照顧者之客觀評估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進行將新醫療科技引進健保給付之科學技術評析方法研究」執行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專業訓練課程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構智慧健康生活計畫」執行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永續提供高品質健康醫療服務計畫」執行效益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十五)辦理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加強主動關懷具兒虐風險家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保障聽語障者權益辦理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公私單位目前普遍繳納差額補助費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情形之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研討毒性化學物質運送車輛之即時追蹤系統資訊公開之可行性」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汲取先進國家預防減災最新作法與經驗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廢太陽能板回收機制等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盲樣測試不合格之原因分析及技術輔導執行成果報告書」,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水體水質監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化災搶救訓場及訓練制度考察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電磁波監測工作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低頻噪音」成因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事業單位工作場所辦理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情形」通報機制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勞工權益基金之政府捐助款及因應勞動事件法重新規劃勞工訴訟扶助措施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決議(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一、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偏遠地區電信設施解決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二、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整合公私立游泳池資源推動學校實施游泳教學計畫」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三、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決議(八)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四、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評估調整國際賽會績優身心障礙選手獎助金額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五、科技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部科技大觀園重新設計及架構兒童網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三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八)檢討汽車運輸業之經營門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九)強化軌道運輸和其他公共運具間之整合與分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通過決議(三十六)強化軌道運輸與其他公共運具間之整合與分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賡續輔導設立雞蛋洗選場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四○、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新增產業區面積針對花蓮、台東等區域研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一四一、教育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2至5歲幼兒教育與照顧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開辦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至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執行進度,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因地制宜改善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服務內容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規劃提供都會地區原住民族托育服務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一四六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一四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外交部函為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外交部主管預算凍結等6案、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預算凍結1案、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預算凍結等9案、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預算凍結等3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八、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106年度預算書案等4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四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106年度決算書案」等3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第1項所定之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黃光藝君為建請本院決議或制訂法律,要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應符合其所提原則之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高雄市政府為有關「農會法」修正意見之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江偉麗君為陳請早日通過「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草案」,俾以辦理股權繼承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簡千翔君為有關水利署第九河川局針對花蓮壽豐鄉平和村轄區內之吳全社區陸地上,假以加強該社區人民及財產安全理由所編造之興建堤防等各項預算書,陳請予以刪除,不予通過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為建請延長產業創新條例適用期限,並增加更具有吸引力的租稅優惠項目,俾能順利招引國內外資金投資台灣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為建請於「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中增訂第23條之3實質投資項目與方式,俾符合產業現狀需求,以促進臺灣投資動能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臺中市臨時工廠登記暨未登記工廠促進會為有關放寬既存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及重新訂定低污染認定事,建議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3條及第34條條文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台灣區預拌混凝土工業同業公會建請於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時卓參該會擬訂之未登記預拌混凝土工廠相關法制修法建議書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社團法人台北市報稅代理人協會為陳請提案委員體諒中小公司負責人經營不易,撤銷公司法第387條第3項修正案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五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許淑蘭君為對本院委員提案公司法第387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反對理由,懇請審酌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李兆坤君為建請未來審查自來水法時,將條文中貨幣單位,由銀元修正為新臺幣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普志國君為陳述行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漏洞,建請修法時嚴格把關,以杜絕不肖業者趁機炒作土地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普志國君為反對農地違章工廠可以開放自由買賣,且臨時工廠登記或農地違章工廠變更特種登記事業用地回饋金,由現行50%降為5%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有關李兆坤君為對教師法修正草案提供11項建議,惠請審議時納入參考意見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有關曾柏瑋君為現行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應提升至母法層次為妥,爰草擬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有關徐立言君為對修正教師法提出建言請願文書,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籌辦國際原住民文化節之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灣國際競爭力下滑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張廖委員萬堅就大法官釋字第778號解釋,對於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0條及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0年4月12日FDA藥字第1000017608號函說明三,有關藥事法第102條第2項醫療急迫情形之解釋部分,認為已經逾越母法之規定,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爰建議衛生福利部應邀集醫師、藥師及專家學者籌組專案小組討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周陳委員秀霞就行政院補助各縣市清潔隊員服裝是否有考量清潔隊員夜間工作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建議應將危老住宅房屋性能評估資訊列為公開項目,以利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提升住宅品質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每於年關時期皆會開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惟其申請資格限定須投保滿15年以上,此一限制造成有需要之勞工家庭無法申請。行政院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7條之規定,研擬放寬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申請紓困困貸款資格,取消投保年限規定。凡勞工加入勞保在保期間,皆能申請該項紓困困貸款,落實政府開辦「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困貸款」目的。期能真正幫助需要之勞工,解決勞工年關需用資金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社會救助法關於中低收入戶之審查要件,未考量多人共同持有土地可能導致實質中低收入戶,因持有未具收益之公同共有土地而無法取得補助。行政院應依現實狀況,研擬將家庭持有公同共有土地,其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公同共有土地,排除於家庭不動產計算之外,以落實社會救助法照顧中低受入戶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聯合國毒品和犯罪辦公室(UNODC)認定「毒品」,包括新興精神活性物質(NPS)有892種之多,惟台灣目前將毒品計區分四級共列管348項、四級,顯與國際列管內容差距甚大。為避免我國毒品列管內容與世界規範不一致,而使我國成為「毒品天堂」,行政院應依現實狀況,研擬檢討並重新定義毒品列管項目,以利「防毒於邊境」,勿因毒品入境或借境我國轉往他處而危害世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陳委員學聖,基於桃園台億交通集團惡性倒閉案引發社會動盪,肇因於靠行制度殺人,受害車主孤軍奮戰,政府卻坐視不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林委員淑芬,鑑於新北市蘆洲、五股抽水站機組老舊,為確保抽水站機械效能符合原始設計之功能,並對現有防洪排水設施做例行維護以維持防洪功能,建請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予以補助減輕地方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林委員淑芬,為配合執行國道一號五股交流道改善工程,新北市政府將執行新五路部分拓寬計畫,建請中央補助以減輕地方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林委員淑芬,鑑於都市開發隨著人為設施不斷興建,高度開發使得高不透水率對都市環境造成多方面的影響,況且新北市五股區屬於易淹水地區,有關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國中透水保水工程建請前瞻建設特別預算予以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林委員淑芬,為提升基層警員值勤安全,新北市政府辦理「加速汰換警用車輛補助計畫」,因考量地方財政有限,建請中央酌予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林委員淑芬,為改善長者營養問題,新北市政府通過高齡友善機構認證之衛生所設置社區營養推廣中心,提供高齡長者個別營養諮詢及共餐據點團體營養教育,以避免長者衰弱症發生,建立支持性高齡友善健康飲食環境,因地方財政有限,建請中央酌予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林委員淑芬,為落實「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之政策方向,並提供價格合理、品質有保障的教保服務,減輕家長經濟負擔,並提高幼兒進入公共化幼兒園比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林委員淑芬,為提升學生營養午餐食用品質,確保供餐食品安全,建請中央補助新北市政府轄內國民中小學自立廚房設置經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林委員淑芬,據查蘆洲、五股、三重等人口密集度較高之傳統都會區,其部分老舊公園基礎設施毀損及不足、公園遊具單調低齡化且未顧及各年齡層使用者共融使用公園之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馬委員文君,針對10月1日起是中國大陸黃金周,陸客來台大減,台北市旅遊業估在7天假期,平均每天不到3,000人來台,整個假期來台約2.1萬人次,較104年極盛時期的8.6萬人次大減76%。估計光是今年的十一長假,大減的陸客就讓台灣減收約新台幣33億元外匯收入,顯然政治因素已干擾讓國內觀光業者哀鴻遍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馬委員文君,鑑於經濟部近日公布最新經濟情勢報告,揭露上個月8月份我國失業率為3.89%,這是近34個月以來的最高點,較上月增加0.07%,與日本、香港、新加坡、美國失業率相較皆低於我國,而勞工薪資加計獎金及加班費等非經常性薪資後年增率僅1.8%,增幅為近3年同期最低,顯示受景氣趨緩影響,廠商發放獎金情況已不如以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馬委員文君,鑑於10月1日起是中國大陸黃金周,陸客來台大減,創下自開放陸客來台觀光十一年以來,史上最低的紀錄,接下來的年底跨年、明年春節等兩個重要旺季,國內觀光產業皆認為會受到陸客縮減的衝擊,十一假期陸客商機已經丟失,請行政院針對後續年底跨年、明年春節觀光產業振衰起敝提出具體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馬委員文君,有鑑財政部日前公布9月出口281億美元,年減4.6%,較原先預估的衰退幅度還要大,展望10月出口應會維持負成長,衰退幅度約在2%至3.5%之間;就全年觀察今年出口呈現負成長,幾乎已成定局,政府部門應嚴防這波出口寒流帶來的後座力,避免影響層面持續加深擴大,建請有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馬委員文君,根據衛福部疾管署監測資料,中部中彰投與桃竹苗7縣市,腸病毒就診人次從今年9月開學以來居高不下,都超過流行閾值,中部腸病毒疫情仍在流行期,建請主管機關持續宣導腸病毒防範的觀念,強化由家庭到學校、社區腸病毒防治的全面防護網,以保障幼童健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有效完善工廠職場勞動安全檢查,保障勞工工作職場安全,行政院及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檢視並研擬於「工廠管理輔導法」中,增訂工廠主管機關對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令之工廠應有積極輔導改善之規定。以利落實一般工廠勞動檢查程序,保障工廠勞工職場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鼓勵一般大眾廣為參與文化藝術活動及促使文化藝術消費大眾化,行政院及文化部等相關單位應參考國外發行「文化卡」或「文化消費券」方式,研擬修法由政府來發行文化卡或推動其他可促進文化藝術消費之鼓勵措施。明訂個人文化藝術消費於一定金額內得扣抵所得稅,以增加誘因增促使民眾參與文化藝術活動,進而提升國人文化參與能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運動彩券獎金支出比例固定,限制多元的運彩銷售方式,銷售額難以有效提升,連帶影響投入運動發展基金之盈餘,不利於達成以運彩振興體育之目的。行政院及教育部等相關單位應對運動彩券獎金支出比例固定及限制多元銷售方式提出檢討對策,落實政府發行運動彩券振興體育的目的,同時也改善弱勢彩券經銷商的生存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政府目前產業創新條例尚不足以提供足夠的誘因,鼓勵企業投入資金來培育創新人才。為鼓勵企業人才培育及更多資金挹注,以及帶動國內投資動能與產業轉型,行政院及經濟部相關單位應研擬將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於人才培育之支出,得抵減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以激勵產業培育人才,厚植人力基礎,提振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減碳防制空污為世界潮流,電動機車及「共享電動機車」時代亦將來臨,燃油機車業者的生存將面臨極大挑戰。行政院及交通部、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除了拿納稅錢來補助電動機車業者外,也應該儘速規劃輔導燃油機車業者因應電動機車來臨時的轉型問題。若不及時規劃輔導,必定會造成機車修理業、販賣機車的車行無力經營之窘況,徒然衍生經濟及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期長榮空服員罷工造成台灣空運幾近癱瘓,許多旅客及旅行社措手不及。社會大眾多數要求增訂「罷工預告期」,以減緩罷工對於一般人出行的衝擊。本席認為大眾運輸交通業的勞方罷工,應給予合理保障,但亦應同時兼顧旅客權益。行政院及交通部、勞動部等相關部會,應記取長榮航空勞資糾紛的經驗教訓,研擬大眾運輸交通業勞方罷工時的彌補措施,避免旅客及旅行社因措手不及,遭致困擾或權益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於K他命等新興毒品立法防範不足,造成社區住戶及社區管理階層無法有效防範或遏止毒品侵入社區,爰要求內政部及警政署等相關單位,應研擬如何防範毒品進入大樓社區之查緝方法,並規劃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公聽會,以保障大樓社區住戶的居家健康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進黨政府近年來不斷弱化中華民國主權意識,造成國人對於中華民國認同之混亂。為凝聚國人對國家認同之共識,行政院應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應增列及清楚標示國旗、國號,以增加國人對國家主權之認同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藥事法有關藥品安全之規定,未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賦予業者發現問題食品之主動通報義務,卻仰賴主管機關稽查後公告應回收之問題藥品,顯有不足。行政院應研擬立法明定「製造、輸入業者於發現藥物可能有製造瑕疵、產品變質、發現仿冒品或其他有損害使用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虞時,應主動停止製造、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以此建立主動通報制度,以保障國民用藥權益及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派遣制度長期以來問題叢生,例如派遣勞工一旦遭遇職災,常使派遣勞工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猶如次級勞工。由於要派公司非屬派遣勞工勞動基準法上之雇主,彼此間亦不成立僱傭關係,自無庸負擔勞動基準法上雇主責任。為確保派遣勞工遭遇職災時之受補償權利,行政院應研擬立法明定要派單位與雇主(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安全衛生規範之責任,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有關國民營養法制規範散見各項法律,欠缺完備之規範及明確之權責,致使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經常有「三不管」的缺失,導致公權力無法妥善保障人民權利。行政院應研擬專法改善人民飲食安全及營養攝取等問題,有系統地推動健康飲食與營養教育,增進人民健康。同時確實把關食品安全,消除對食品安全的疑慮。並擴及各生命週期及需社會救助之人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目前公務人員酒駕懲戒僅靠考試院一紙「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實屬「虛應故事」。為落實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行政院應將公務員犯酒駕行為,列入公務員懲戒相關條例,以昭顯政府各級公務人員為民表率之典範及政府防範酒駕之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各級地方政府首長或民意代表無法以身作則,酒駕事件頻傳。為使地方首長或顧及民意代表為民表率,內政部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應研擬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條文,明訂「違反酒駕條例者禁止參選地方首長或各級民意代表」,以彰顯全民對於「酒駕零容忍」的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酒駕零容忍」已是台灣全民共識,公務人員代表國家執行公務,其陞遷考量因素應將是否犯酒駕因素納入。為彰顯政府防範酒駕之決心,本席主張「公務人員犯酒駕條例者應限制其陞遷」。行政院應研擬修正「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條文,限制犯酒駕條例公務員不得陞遷,並予以管制,以彰顯公務人員為民表率之典範及政府防範酒駕之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酒駕零容忍」已是台灣全民共識,而自民國94年大翻修迄今14年共歷經20次的修法來提高酒駕罰則,均都無法有效遏止酒駕事件的發生,惟追究其因或有各級地方政府政務首長、一級局處長等無法以身作則,也難怪徒法不足以遏止酒駕之行為。為能使各級地方政務首長、一級局處長等帶頭為民表率,爰要求行政院應儘速研擬修正「地方制度法」相關條文,限制犯酒駕條例者不得擔任地方政府秘書長、一級局處長等政務公職人員,以彰顯政府政務公務員為民表率之典範及政府防範酒駕之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酒駕零容忍」已是台灣全民共識,國內各政黨政團的成員,若「曾違法酒駕者皆不應任命其為政務官、政務委員及任何政務職務」。惟目前並無明文規定「違法酒駕者不得擔任政務官、政務委員及任何政務職務」。行政院應研擬修正「行政院組織法」相關條文,限制犯酒駕條例者不得擔任政務官、政務委員及任何政務職務等職。以彰顯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及政府防範酒駕之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有效防止類似虐童致死案件,除針對犯重傷害罪且被害人為兒童時,加重其處罰刑責。行政院相關單位亦應針對「虐童被判刑入獄服刑者,於受刑期內,對其施以親子教育之感化課程」。並修改假釋規定「對此類受刑人若未受刑期一半之教化課程者,不能提報假釋」。使其對虐童或因而使兒童致死之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以有效保護弱勢兒童的寶貴生命權及避免虐童者再犯,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來一再發生酒駕致死案件,與行政院或交通部的「行政怠惰」亦有直接關係。例如本席提案於今年四月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酒駕者車輛需加裝「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條文,但至今交通部尚未公布「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之相關規範,對於該管制車輛點火之工具規格、功能、應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全部付之闕如,行政院或交通部顯有「行政怠惰」之虞。本席為人民請命,交通部應儘快會同內政部訂定「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規範遏阻酒駕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兩岸關係趨於「冰凍」、「惡化」,把臺灣推向國際經貿網路遭邊緣。兩岸關係惡化加上南向政策沒有實質成果,復又同時引發台灣產業結構陷入瓶頸、人才嚴重外流及長期低薪困境等重大經濟挑戰。為提升經濟發展及國家競爭力,也為了「貨出得去、人進得來」,讓人民能夠安居樂業的施政目標,行政院應儘快制定提振我國經濟相關政策,以利提升經濟發展及國家競爭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退撫基金管理機制投資效益不彰,有必要再作調整,以期因應國內外政治、經濟、社會環境變化。為提升退撫基金之運作塘效,使退撫基金投資管理能獲得更大報酬效益,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儘快研擬退撫基金管理機制改善辦法,以保障加入退撫基金之人員之財產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來媒體報載多有職業駕駛因行車途中使用手機、平板上網、追劇、看演唱會轉播等離譜情事,以致乘客心生恐懼、甚至感受生命安全受到危險影響。為保障民眾搭乘時之生命安全,行政院及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應儘速研擬對於「職業駕駛人與運輸業者於執行載客作業時,禁用3C電子產品」之相關規範,尤其要落實監督查核機制,使運輸業者與駕駛人更為重視相關道路安全規定,以保障民眾搭乘時的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未徵詢地方政府意見,獨斷獨行要廢止屬於地方財政之「印花稅」,引發全國各地方政府的抗議。行政院在未與地方政府完成溝通之前,悍然破壞憲法規範「中央與地方權限」,也有濫權與侵犯地方自治之虞,至不可取。行政院應儘速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並提出關於財政收支劃分法的適切修法,以符憲法「中央與地方權限」以及租稅法定主義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有關傳票應記載事項之設計,其目的為充分告知並確保被告與證人之權益。惟近年來新住民或旅居我國之外籍人士日增,實務上已出現屢有外籍配偶或外籍人士因不諳中文,未能理解傳票內容,致使遭拘提、通緝、罰鍰之情況。行政院應會同司法院等相關單位研擬「傳票對象若為新住民及外籍人士時,應加註國際通用語文或者是新住民國之通用語文」,以保障新住民及外籍人士在台之相關司法權益,避免因語文不同而造成不必要之傷害及損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在制度設計上被定位為「獨立機關」,旨在促其得以公正、獨立、超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但當前社會輿論普遍質疑行政院,在任命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或相關職務人員時,迭有「政治干預」之嫌。行政院任命中選會委員時,應依公務人員服務法之旋轉門條款制定中選會委員之任用資格,以避免獨立機關受到不當政治干預,導致出現操弄、造假、作弊等選舉舞弊情事,破壞國家民主體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臺灣社會邁入高齡化所帶來的長期照護需求,爰要求財政部應研擬將長期照顧失能家人所衍生的費用納入所得稅扣除額範圍,始符合量能課稅,並能減輕照顧者家庭之經濟負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今年年初臺灣爆發多起「毒雞蛋」食品安全事故,不僅嚴重傷害臺灣民眾之身體健康,亦衝擊國人對於國家食品安全維護之能力失去信賴。為增強食安法規之適用性與執行力,並有效保護消費者權益及國民健康,行政院應針對不肖業者研擬加重罰則,並應儘快針對蛋農等業者制訂稽查管理機制,以保障國人日常食品之食用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宿管理辦法」於106年11月14日發布修正,惟檢視該辦法之法源係依據「發展觀光條例」,而「發展觀光條例」卻近18年來未有檢討修正,殊屬不當。行政院與交通部相關單位應檢視現行「發展觀光條例」不合時宜之條文,並提出修法,以免阻礙當前觀光旅遊產業及民宿發展。政府責無旁貸應致力以進步的政策法規推動旅宿產業發展提升,並協助業者開創臺灣觀光業新前途,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灣社會毒駕、酒駕猖獗,現行罰則僅略為加重,但實為「法律輕縱酒駕者」,根本不符比例原則,亦不能達到嚇阻目的。行政院及法務部等相關單位應研擬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中,明定「車輛駕駛人因施用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酒精含量超過規定標準,而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者,應先立即拘留三日,並禁止接見通信」。以期收立即嚇阻之效,保障無辜用路人之生命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目前全國超過1,800個村里無設置活動中心,有部分原因在於村里活動中心興建用地取得不易。為有效因地制宜來建構各地里民活動中心,行政院及內政部及相關單位應研擬「里民活動場所租金補助方案」,以協助里辦公處租用里民活動中心處所,除可提供村里居民集會、交誼與學習之用以外。亦可於該活動中心同時設置里辦公處,以利里長就近服務民眾,滿足民眾對里民活動中心之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酒駕問題嚴重,已成為台灣社會治安惡化及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威脅的嚴重問題。惟酒駕事故至今仍然層出不窮,顯示酒駕已非單純個別的交通安全問題,而是嚴重的社會問題。行政院應拿出有效的政策,以遏阻「酒駕無法管」的窘況。行政院及法務部、衛生福利部等單位皆應對酒駕者除處以罰則及道安講習外,再交由各地檢察署、署立醫院開設「酒駕防治醫療」課程,從不同的方向出手,全力阻止層出不窮的酒駕治安事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去(107)年發生152位越南團客大脫逃事件,以及49位斯里蘭卡學生來台讀書,卻被引渡從事非法打工之情事,顯見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後,時有外籍人士假借觀光或求學之名,留在台灣從事非法工作的荒謬情況。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在執行新南向政策時,除不定期檢視新南向政策實施成效並定期向立法院及國人報告外,也應加強防範及查緝非法外籍勞工假借新南向政策之便,大量進入台灣非法工作的國安及社會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社會工作師法」對於社工師實行工作風險分級規劃,以及對應的安全防護措施規定不足。為有效保障社會工作師的工作安全,行政院應針對社工師安全保障不足部份,提出修法規範。同時也應邀集各縣市政府及警政單位,研擬各(縣)市政府所屬社工師處理虐童案件時的安全標準作業程序,以保障各地社工師工作時的人身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但觀諸中央政府總預算,並未將國民教育預算「優先編列」。為完善我國教育事業發展,教育經費預算應優先編列。行政院及教育部應檢討追蹤108課綱實施後,所需經費及因授課時數增加而需增加教師人力等經費需求。並將現行法定教育經費預算下限調高,編列中央預算,用於揖注地方政府教育經費,期能提高我國教育品質,培育優質人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在長年製造空污毒害台中人之外,近日又傳出中火竟然排放超標24倍之多「硼」廢水,簡直不把台中人的性命當一回事。行政院天良何在?民進黨天良何在?除了「含硼廢水」這種致命的污染物流出多長時間,行政院應該儘速交代清楚之外,行政院亦應指示經濟部台電公司,依照台中市政府「減煤四成、汰換老舊機組」的「最低要求」謀求改善。本席提醒行政院務必「覺醒」,萬萬不要低估台中市民反對空污不惜全面抗爭的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國內兒童用藥及醫材短缺情況嚴重,為落實政府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之目的,行政院及衛福部等相關單位應檢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內容,研擬修法,增訂「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各診療醫院及早產兒、重病兒童取得維持生命所需特殊藥品與醫材」,以保障病童之生存權及醫療人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教改」之後,目前各級學校品德教育皆出現「極度弱化」現象,任由不良風氣在校園蔓延。只有少數個別學校的校長、教師、家長會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而自謀改進。顯然行政院及教育部在推動品德教育工作上呈現「怠惰」與「不作為」,殊不可取。行政院應儘快彌補各級學校現行品德教育未周之處,並將「四維八德」列入課綱,全力推動品德教育,創造優良社會風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院會9月12日通過財政部擬具廢止「印花稅法」,並擬在立法院第八會期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惟此舉已造成全國不分藍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抗議聲不斷。蓋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印花稅稅收100%屬於直轄市及縣市財源,若因修法造成印花稅收減少,中央政府必須籌妥替代財源。行政院在程序不完備情況下,貿然宣布擬具廢止「印花稅法」,此舉已有違法之虞。行政院不可一意孤行,恣意濫權、無視法律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法律規定「失業者若扶養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得申請加領10%,最多加20%之失業加給」,惟現行就業保險法並未將父母納入扶養眷屬。為使失業者雙親獲得妥善照顧,減輕失業者的生活負擔,行政院應依現實狀況檢視就業保險法內容,研擬修法將非自願離職退保之被保險人之「無收入父母」,可計入扶養,並放寬申請加領上限至30%,落實憲法對貧苦無依者給以社會救助之本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危老條例之申請率不到萬分之一,顯然過低。為鼓勵及加速危老房屋之改建,行政院應重新檢視該條例獎勵改建之內容,研擬修法針對老舊房屋申請改建案,獎勵時效應予延長,以鼓勵危險老舊房屋改建意願及速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國民年金法」第十七條規定,國民如未能在10年法定補繳期限內完成補繳,將喪失老年年金擇優計算,無法享有領取基本保障之權利;惟考量未能遵照期限繳納國民年金保費之民眾,多屬社會經濟弱勢,非惡意不為繳納。為保障經濟弱勢民眾老年能夠享有基本經濟保障,行政院應重新檢視該條例之內容,研擬逾期十年之部分被保險人可給予請求補繳,並得予分期繳納所欠款項之融通考量。以落實設立國民年金之宗旨,提供國民老年生活獲得經濟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少子化現象短期內難以逆轉,爾後勢必影響大專院校生員及財務;然政府長期以來即鼓勵民眾終身學習,惟目前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在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並未納入納稅義務人本人。為因應少子化及響應政府鼓勵民眾終身學習、終身教育之政策,行政院應重新檢視該法條,研擬修法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納入納稅義務人本人,使其也能同時享有教育稅賦減免之優惠,以落實政府鼓勵民眾終身學習政策。亦同時提高我國人力素質,及解決國內大專院校生員因生員減少而引發之校務財政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罷工非屬不可抗力」,為維護航空器乘客之權益,行政院及交通部應研擬於現有民用航空法中,明訂「航空企業經營者不得逕自將勞資爭議行為所衍生之成本,轉嫁於消費者」,以避免無辜消費者遭受不預期之傷害及權益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全民健康保險於八十五年開辦之初,即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而後「全民健康保險法」歷經多次修正,其中有關「預防保健」之文字被刪除,致使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失去法源依據。為使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有所依循,行政院及衛福部等應研擬法條明確化。由於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使用率過低,亦應推動預防保健服務宣導,提高使用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選舉機關印發選舉公報時,候選人照片常與本人外貌有明顯落差。我國護照及新式晶片身分證換發,其相片規定「最近二年所攝」。為使選舉人能正確認識候選人,行政院及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應研擬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明訂參加各項公職人員選舉之候選人,所提供之照片,應擔保為「近期之本人」。以利選舉人作為投票參考依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選物販賣機」因「有受評鑑」或「無受評鑑」之分別,而有不同管理單位及標準。為維護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健全法律制度規範,爰要求經濟部應就「選物販賣機」(俗稱夾娃娃機),研擬統一標準適用,建立一致性之規範及管理機制,以避免青少年養成「以小搏大」的賭博心態,並解決現今管理不一的亂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家庭暴力虐童案件頻傳引發社會關注,紛紛呼籲提高刑度以遏止虐童案之發生。然除提高刑度之外,更應配套對於惡性重大遭判徒刑之施虐者,「禁止其假釋聲請」,以預防其他兒童身心安全再次受到傷害。為預防受虐兒童身心安全再次受到傷害,行政院及法務部應就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妨害幼童發育罪」罪者,研擬此類虐童受刑人不得聲請假釋並提出修法,以使施虐者受刑人於獄中接受完整之教化並服完刑期,不再對受虐兒童或其他兒童身心構成威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家暴及虐童案件頻傳,然目前雖有「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規定,但幾乎是以行政罰為主。為避免初犯後再發生施暴之機率,行政院及內政部、法務部,應研擬針對初期施虐兒童之親屬、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人,「實施親子教育及虐童法律課程」,期能遏止家庭暴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數起社會矚目的重大災難中,罹難者有未成年人。依現行保險法規定其人壽保險契約無效,繼承人無法受領身故保險金以及喪葬費用,這樣的規定與一般民情相悖離。為兼顧未成年人投保權益及防範道德危險,行政院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應就目前保險法中對未成年人保險之規定,研擬若發生無道德風險之天災、交通等重大事故時,對未成年人投保而身故,其家屬或繼承人應可請領一定數額之身故保險金及喪葬費用,以維護當事人保險保障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桃園機場第三航廈主體工程招標案,因建築設計太複雜、影響廠商投標意願而多次流標。為因應未來經濟成長及觀光客來台旅遊之大量客運需求,行政院及交通部應就桃園機場第三航廈主體工程招標屢屢流標、嚴重延宕完工時程,重新檢視其主體工程計畫及招標方案之合理性及可行性。交通部應就前項改善規劃,向立法院提出完整報告。說明桃機第三航廈主體工程完工時程、招標方案、流標原因及解決方案等,以利國家整體之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中機場整體發展建設關乎台中市未來整體建設,行政院及交通部應就「台中國際機場2035年整體發展計畫」規劃、定位問題,邀集內政部、台中市府等相關單位,進行審視及討論。並於下年度起陸續將相關預算提出,以利台中市府將機場內外加速翻新修建建。以期帶動周邊整體發展,實現對台中有利的「機場園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使台中市區著名地標「梅川」重現往日風采,行政院及經濟部儘速核定「台中市北區梅川整治環境計畫」,並納入108年前瞻建設「水環境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亦同時達成「水與發展」、「水與安全」、「水與環境」等三大建設主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使台中旱溪源頭的豐原、北屯、大坑段能同步整治,並一路延伸為親水廊帶,行政院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應研擬「台中市旱溪排水大康橋計畫」延伸至豐原、北屯、大坑段之規劃。並將該計畫納入前瞻建設特別預算中,使台中市民遠離水患威脅之外,兼顧打造一個市民休憩的親水公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灣各縣市里活動中心、社區關懷據點、里辦公室、長壽會或者社區歌友會等等,在購買伴唱機時往往面臨到「伴唱帶」的音樂著作權困擾。有些老人家恐慌,害怕擔心僅只是唱了一首歌,就要被依違反著作權而移送法辦。為使「伴唱帶」的音樂著作使用權徹底解決,行政院及經濟部、內政部等單位,應儘速研擬「著作權法」相關條文修正,增訂「音樂著作重製於電腦伴唱機的強制授權」規定,以利供公眾使用的「非營利場所設置伴唱機」無涉於民事、刑事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為落實政府資訊開放,行政院及法務部等應研擬放寬「政府資訊公開法」,將獨立機關公開之會議紀錄增列「會議成員就審議事項之發言內容」,以便利人民獲取及使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以及對公共事務之了解,進而促進民主參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氣候變遷全球暖化日趨嚴重,為協助農林漁牧業者分散農業經營風險,行政院及農委會應儘快將現行個人投保農業保險予以法制化,未來農民發生災損時,除政府的補助款外,仍有保險給付金額來復作,以利農林漁牧業者永續經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完成修法至今已有一年時間,為確保幼兒園不再發生虐童事件,行政院及教育部應就幼教法通過後,全面調查各縣市政府的執行情形。並將結果向立法院報告,以檢視修法是否完整且有效遏止幼兒園虐童事件。確保幼兒能夠接受適當教保服務,以及幼兒身心靈的健康與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中央主管機關欲作成涉及民眾重大權益事項之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前,並無召開聽證會或公聽會之規定。即或部份實際決策過程中有召開公聽會,也無法提供國人如聽證會一般的有效參與和最終決策影響。為保障國人食品安全及知的權利,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應在欲作成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前,先行召開聽證會或公聽會,以利提供國人有效參與和最終決策影響的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維護青少年健康及國家未來發展,行政院及法務部應研擬將現行三級毒品的愷他命(Ketamine,一般習稱K他命),改列為二級毒品,加重其刑責,以期發揮有效嚇阻。教育部亦應會同法務部研擬如何加強學校師生認識毒品的反毒宣導課程,以避免毒品濫用到校園內,戕害青少年健康,甚至危害國家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使捷運綠線延伸段工程能儘速動工完成,交通部應將捷運綠線延伸大坑段納入施政重點,並重新調整捷運綠線延伸段經費中央與地方的分擔比例。宜比照原先捷運綠線段經費中央分擔2/3,地方分擔1/3方式。如此不但能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同時也有利於北屯大坑觀光產業的提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使台中市政府推動「路平專案」順利推動,在撙節公帑,展現公共公程效率的前提下,行政院及交通部等應在「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及年度總預算項下編列預算補助台中市政府。並且在施工過程中,同步解決管線挖補、掩埋人(手)孔蓋、重繪路面抗滑標線,以及無障礙步道等專項問題,以保障國民用路與行車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年來65歲以上長者的自殺通報人數,非但未能明顯降低反有上升趨勢,特籲請蔡政府正視,長照政策不是1.0變2.0再喊3.0就可以抑制長照悲歌的頻傳。台灣是老得最快的國家之一,相較於歐美等國邁入高齡社會至少約50至100年,台灣從「高齡化」步入「高齡」、「超高齡」社會的時間分別不過25年及7年的光景。但是;靠孝道、靠親情做長照,究竟還能維持多久?據調查顯示,有8成5的照顧者,生怕長照責任把自己逼出身心問題,而高齡化、單身族增加……等社會現象,讓「老人照顧老老人」、「失能後無人照料」等問題則日益升溫。照理說蔡政府長照2.0開始施行後見有不足,即當採滾動式檢討,然三年來只任缺失持續肇生,從未改善。甫上任時;蔡總統稱國家財政拮据要全民共體時艱,而今台灣經濟景況每下愈況,百業更見蕭瑟。惟長照政策從本(108)年初開始的廣設服務據點,到50億的「布建住宿式機構公共化資源計畫」、30億的「住宿式服務機使用者補助方案」、近4億的「建立社工專業人員薪資專案」及14億的「身障機構服務躍升計畫」等,連串長照2.0補強方案推出,及長照3.0的躍躍欲試。卻驚見蔡政府開始四處撒錢,大放利多政策!蔡總統究竟是為了「政權保衛戰」的長照升級,還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長照『企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十九、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前時零工經濟業者因工作權益無保障擬組工會,及近來再次意外頻傳,籲請政府正視血淚外送已是不容迴避的嚴肅問題!拜資訊科技所賜,全球零工經濟一路飛快成長已是必然趨勢,據瞭解;大陸都會區民眾三餐的高度依賴外送宅配客戶已達四億人,台灣雖還在起步階段,但不容否認;從早餐到消夜,這群外送員已漸撐起台灣餐點宅配市場,許多小吃店、餐廳的生意越來越好,對忙碌的上班族和習慣在網路搞定生活大小事的年輕人來說,外送平台的確是個好幫手。有人羨慕外送員可月入十萬元,殊不知他們卻是勞基法的邊緣人,在店家與客戶之間穿梭賺著毫無保障的血汗辛苦錢。但若因趕時間超速收罰單,或因肉包鐵,在車陣中隨發生事故,一切後果要自行負責,當然國家的健保支出也連帶賠上。本席以為;若台灣不是低薪社會,或許沒有吸引年輕人投入這一行的誘因。換言之;為何年輕人願意投入對履歷專業累積幫助不是很大的行業?外送平台的夯起,對國家人才發展有哪些正負面影響?是不是為政者該深思的課題!然就現實來說;外送員的權益保障及與雇主間的勞動僱傭關係,政府應即有明確處置,俾得給予勞工一個安心的工作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首先請童委員惠珍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童委員惠珍:(10時3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中華民國在過去這三年來過得很辛苦,因為執政黨不斷的告訴我們臺灣國人說,我們的外交受到很大的打壓,中國大陸不斷的打壓我們,政府則是盡全力在維護我們的主權。我們也知道,就外交層面來講,如果一個國家要去開拓它的主權,最好的方法就是跟全世界的人交朋友,對不對?儘量去擴展我們國與國的關係,這點沒錯吧?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當然。
童委員惠珍:過去我們臺灣的外交從2000年開始,就是陳水扁上任擔任總統,那時候我們有29個邦交國,到現在19年過去了,現在是2019年,我們現在只剩下15個邦交國,有14個邦交國跟我們斷交,其中有7個是在這三年多來,就是蔡英文政府的時候斷交的。當然我也知道大陸無所不用其極在全世界打壓我們臺灣,我們都瞭解,我們也知道外交人員都很辛苦,可是面對這樣的情況,臺灣的國人都想要瞭解,針對這樣的外交現況,我們也很討厭,因為大陸這樣的做法,臺灣都不能接受,每一次他們用這樣的舉動來打壓臺灣,我們很憤慨,我們也很情緒反彈,問題是接下去,我想知道院長跟部長,全臺灣的人民都想知道我們的外交政策要怎麼樣繼續走下去,到底是我們要延續像現在這樣一直烽火戰下去,然後我們跟人家的實質外交,還是我們要繼續拉其他的國家跟我們來共同抗爭?我們想瞭解一下,外交政策會不會改變?有沒有什麼新的作為?
蘇院長貞昌:面對中國的無理打壓,我們就是莊敬自強,處變不驚。
童委員惠珍:完了,就「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結束?
蘇院長貞昌:這還是國民黨執政的時候講的原則。
童委員惠珍:院長,你要知道,2016年全臺灣的民眾把所有的票都支持了民進黨,執政權、立法權都在民進黨的手上,我相信全臺灣的人民不會只希望你講的被打壓,或是莊敬自強,處變不驚。我們要知道的是,你要有實質的作為啊!你要告訴全國民眾,接下去我們臺灣的外交,我們要怎麼樣在國際上立足,讓全世界的人能夠看到臺灣,我們的外交政策到底怎麼做,好不好?院長!
蘇院長貞昌:我們就是讓中國看到,它在外交上用盡手段打壓我們,臺灣人民更是堅強、團結,知道我們唯有自立自強,在國際上多交朋友,我們才能夠有一席之地。不但這樣,美國政府跟相同價值觀的國際友邦也都這樣支持我們。前天我在才剛接見AIT的主席Moriarty,他來行政院跟我見面的過程中,我們在交換意見的過程中,他也一再表示美國的態度,並且肯定我們現在的作為。
童委員惠珍:院長,自立自強我可以接受,但是院長,你要知道,中共打壓我們不是從現在才開始的,從很早以前馬政府,從李登輝時代、陳水扁時代都一直在打壓我們……
蘇院長貞昌:不只喔!
童委員惠珍:可是這個斷交……
蘇院長貞昌:不只喔!
童委員惠珍:可是這個直線斷交,李登輝的時候沒有這樣子的恐怖式的斷交,李登輝沒有,陳水扁沒有,馬英九沒有,一直到現在蔡英文才有這樣的一個斷交,這樣恐怖式的,簡直是打壓式的一連串的斷交,然後我們說我們現在要靠的是美國跟日本。
院長,我要跟你說明一下,現在這個國際局勢,大家都只會為自己的利益著想,……
蘇院長貞昌:當然。
童委員惠珍:如果你想要只靠美國,你覺得美國在乎的是我們的民主嗎?我覺得它在乎的是我們的戰略地位吧,我們的民主價值可能比我們的戰略,我們的戰略價值比我們的民主價值對他們來講更重要吧,因為它不想它的南太平洋島國也好,拉丁美洲它的後院,它都希望靠我們臺灣的關係,它當然不希望這些關係都讓大陸拿走,所以它當然會對我們表示很友善。可是你覺得這樣子真的能夠確定保證在關鍵時刻它會出面來幫我們嗎?最近院長可以看到,他們離開土耳其庫德族,他們這樣子放棄自己的友邦,院長,你不會害怕我們臺灣有一天也成為他們中美之戰之間的犧牲者?臺灣變成一個棄卒嗎?被他們放棄了以後,作為一個戰略嗎?你不會擔心臺灣變成這樣子嗎?
蘇院長貞昌:童委員,你可能比較年輕,講的是從李登輝開始,其實中國打壓臺灣,在李登輝之前,還曾經一年斷交12國,再隔一年斷交16國,中國是這樣打壓臺灣……
童委員惠珍:沒有錯,院長……
蘇院長貞昌:在國民黨執政的時候,一年斷交16個國家,所以我們要知道,無論誰執政,中國是從不放棄要壓縮臺灣的國際空間,不分你我,不分藍綠,……
童委員惠珍:院長,我明白了,所以院長,你就沒有告訴我……
蘇院長貞昌:大家應該團結一致,要對付中國這種無理打壓。而我們不是只靠美國,不是,剛才我講世界上價值觀跟我們相同,大家利害相同,一起團結努力。每一個國家都為自己打算,但世界上唯一不放棄武力對付臺灣的國家,宣稱臺灣是它的,只有中國。
童委員惠珍:有沒有人跟我們,現在有沒有人會願意,你要廣交朋友,就像你講的,打壓我們以外,我們要自己自立自強,對不對?好,那我現在請教一下院長,所以最近一連串下來,就有很多的民眾……
蘇院長貞昌:你要請教誰?
童委員惠珍:我要請教你,現在很多的民眾開始有這種想法,就是因為我們臺灣在外交上面,像院長剛剛講的,我們要靠自立自強嘛,那接下去很多人就認為說,既然我們那麼辛苦,這個邦交又斷了這麼多,很多人認為臺灣的護照現在很好用,對不對?因為我們的護照有164個國家的免簽國,這三年來又增加3個國家,就很好用。所以大家說乾脆這些邦交國都沒有用啦,叫做邦交國無用論。現在有那個專欄作家、很多民眾都認為說,與其我們花那麼多心思去維持這些跟我們關係很薄弱的這些邦交國,邦交國可能在國際上也沒幫我們講什麼話。我想請問一下,對於坊間現在流傳的這種觀念,院長你的看法?你覺得我們這些邦交國對我們有沒有幫助?我們是不是要繼續維持?還是我們有沒有什麼別的好方法?
蘇院長貞昌:有幫助,我們這些邦交國在國際場合都為我們發聲,無論是在聯合國、WHO,或是在世界衛生大會的WHA,甚至在其他的很多場合,甚至於有些沒有邦交的國家也為我們出力,這都讓我們非常感動。
童委員惠珍:因為很多民眾認為我們每年要花很多錢去維持跟這些邦交國的關係,而且要支持、贊助和維持,民眾認為與其這樣子,而且這些邦交國還隨時可能被大陸拉過去,傷害我們國人的自信心,所以大家會覺得這些沒有用。但是院長你覺得不管花多少錢,不管花多少力氣,我們都要維持這些邦交國,對嗎?
蘇院長貞昌:也不是不管花多少錢,不是這樣,也是要量力而為。但臺灣做為世界的一員,做為國際家庭的一份子,在我們力尚可及的範圍內,跟我們的邦交國互助、互動,這也是應該。如果參照世界其他先進國家,在國際參與上,他們對於國際支付的金額所占GDP的比例遠大於臺灣很多,我們臺灣還算是少的;但是,如果是凱子外交、金錢外交,我不贊同。
童委員惠珍:好。院長,所以大部分的時候,除了我們維持這些邦交國,我們跟其他沒有邦交的國家,是不是有維持實質的外交關係?
蘇院長貞昌:是的。
童委員惠珍:那我們現在就來談談實質的外交關係。前兩天駐日代表謝長廷回到臺灣,他來解釋福岡賀電(即國慶賀電)的事情。我想要了解一下,我們駐外使節回臺灣述職的時候,一般有沒有既定的程序要遵循?而且他們返國述職的時候,需不需要報外交部?這一次謝代表返臺,請問部長,外交部知道嗎?
吳部長釗燮:知道,他有請假,他是請公假,再請休假。
童委員惠珍:他有沒有什麼需要申請的?
吳部長釗燮:他是回來參加臺日協的定期會議。
童委員惠珍:院長上個禮拜在針對委員會質詢的時候,你有講過,如果日本首相或者副首相在公開場合有稱呼臺灣為中華民國全名,是我們外交一大突破,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童委員惠珍:但是這一次的福岡賀電,有專門受過外交訓練的外交人員公開這樣的不當說法,院長當時是說要查處,你說如果這是正確的,你要來查處。就我所了解,所謂查處就是這個事情是不對的,然後你要來調查,要來懲處,是不是這樣子?
蘇院長貞昌:我上次在這裡回答得很清楚,外交人員身受訓練,在第一線非常辛苦,處理任何事情都要嚴謹。對於這件事情,因為我剛看到媒體的報導,當時我說要來查處,就是要查明、處理,是這樣。
童委員惠珍:但是前兩天謝代表回來已經講了,說這個賀電是真的,而且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也說不用調查是不是真假,也沒有懲處。我想要了解,院長現在還會繼續查明清楚這個賀電的事情嗎?再者,這個查處的原則會不會有層級限制?會不會查到最後又是誰沒弄好?我想要了解有沒有層級上限?
蘇院長貞昌:外交的處理當然是總統的職權,但是做為院長,我也會了解,這部分我請部長向委員報告。
吳部長釗燮:向委員說明,我們接到這個賀電的確是真的,是由不同的來源,那媒體去問的時候,是問說這是不是從安倍首相發出來的,我想他們否認是從安倍首相發出跟我們實際上對外面說明的其實沒有矛盾。
童委員惠珍:是安倍首相發出來的嗎?
吳部長釗燮:安倍首相的弟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這是可以信賴的,而且我們在東京代表處的國慶酒會裡面,安倍的母親和弟弟都親自去參加,能夠證明我們跟安倍首相以及跟日本政府的關係是非常良好的。
童委員惠珍:我明白,所以我說這個賀電是真的。
吳部長釗燮:是真的。
童委員惠珍:是經過確定,所以對我們來講,這是臺灣在外交上的一個大突破,是我們的一個成就囉?
吳部長釗燮:我們並沒有這樣對外面說,我們從來沒有去證實這件事情,這個是透過媒體報導出來,我們外交部門都是對外面講沒有評論。
童委員惠珍:沒有評論,但是你說賀電是真的嘛,這表示我們有突破了。其實日本人跟我們的關係是蠻好的,日本跟臺灣的關係一向很好,當然因為在311震災的時候,臺灣的捐款最多,我相信他們都沒有問題,就是會幫助臺灣。但是每個國家都有其分際,尤其是外交更有它的分寸在,我覺得這一次這個事件爆出來,你一直說是真的,那我們就當作有突破,對臺灣是幫助,但是事實上,就我的瞭解,就內部而言,其實日本人還要顧慮到大陸、顧慮到美國和顧慮到其他人的看法,他們還要站出來否定,你知道在整個國際上對我們臺日的關係其實是面子跟裡子都沒有加分,部長同意嗎?
吳部長釗燮:跟委員報告,如果我們看那個事情之後,日本還有很多的國會議員來臺灣參加國慶日的遊行,甚至是參加遊行隊伍,揮舞著兩國國旗,這可以看到我們臺灣跟日本的關係仍然是非常的鞏固,甚至日本駐臺代表都一起參加這個遊行,讓我們非常感動,所以可以證明臺灣跟日本的關係是非常好的。
童委員惠珍:部長,我一點都沒有懷疑,我剛剛已經講了,我們跟日本的友誼很好,因為我們也幫助他們,他們也感念,所以大家的關係很好。但是我所質疑的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明明不需要有這個福岡賀電的烏龍事件,我們講是真的,但是日本出來打臉,那我們現在又講這個打臉是錯的、他的姊姊或是誰出來,但是都沒有公開啊!你告訴我這樣的事件,我們又不能在國際上去宣揚說我們真的得到肯定,你覺得這件事在國際上來講對臺灣有加分嗎?只是大家當成一個私底下的笑話。
部長,我要講的是,國際上對於外交都認為是非常嚴肅的問題,今天我們的外交部,我感覺是內部控管不好,螺絲掉滿地,所以會讓這種烏龍的事情發生,不但不能實際上增加官方……
吳部長釗燮:委員這樣的講法對我們外交部的同仁不公平,如果看看過去這段時間,我們外交部不管是在美國、在日本、在歐洲國家所看到的這些成就,我相信委員會為我們外交部感到驕傲。
童委員惠珍:我從來都沒有否認過外交基層人員非常的認真、努力、打拼,我也到很多國家去……
吳部長釗燮:那這些都是我們帶領出來的啊!
童委員惠珍:但是,部長,我們不能夠否定這次的國慶賀電的確是一件很錯誤的示範,因為你又不能拿出來在國際上說他正式稱呼臺灣,是給臺灣的正式國際賀電,我們只能說我們知道了、他們對我們很好,你是內銷轉外銷,只是讓臺灣的民眾爽一下,說我們有得到他們認同一個賀電,但是這個賀電不能夠拿在公開檯面上!
吳部長釗燮:就這件事情,我們政府從來沒有對外面做過任何的評論。
童委員惠珍:本席的質詢時間不夠了。我再請教院長,我很關心,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馬上在今年年底大概會員國都加入了,去年10月份,沈榮津部長告訴我們說臺灣很有機會加入,我也非常關心,我也覺得臺灣應該要加入,今年國慶的時候,我們總統也跟日本講我們希望能夠加入CPTPP。在此我想請問院長,我們到底能不能加入?我們用什麼名字加入?最快什麼時候可以讓老百姓知道我們可以加入?這對我們如果明年沒有ECFA的話,我們會有很大的幫助嘛!
蘇院長貞昌:有關加入CPTPP,我們一直在做這樣的努力,日本是個非常重要的國家,我們和他們的互動也非常密切,這一方面也都持續在進行。因為這是一個國際組織,臺灣要參與當然是非常重大的事情,我們從各方面努力,相關的各方面程序都在進行。
童委員惠珍:所以可以很快加入嗎?
吳部長釗燮:目前還沒有公布新會員加入的程序,現在只能進行非正式的諮商。
童委員惠珍:如果加入會用什麼名稱?
主席:謝謝童委員,童委員的意見,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
下一位請許委員毓仁質詢。
許委員毓仁:(10時4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們今天就國防外交的問題做一些實質的討論,因為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非常急迫,朝野也不分黨派共同支持中華民國的國防外交。首先,我想院長應該知道最近中共在各個地方去打壓,希望要求各個行業的人,無論是NBA明星、NBA的老闆,甚至於各大品牌,去對中國表態。我上個禮拜在華府的時候,也抽空到華府看了一場NBA比賽,是CBA跟華盛頓子彈隊的熱身賽,裡面有一位臺灣球星叫做陳盈駿,這位在CBA打拚的臺灣球星,還有許許多多為了求生存發展,不得已要過去中國大陸的這些非常努力的臺灣人,請問院長如何可以保障他們免於被表態或要求被表態這樣的恐懼呢?事實上,陳盈駿有透過友人向我表達現在的狀況,他非常擔心如果有一天他被要求表態的時候,請問我們中華民國政府到底可以怎樣保護他?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肯定國防、外交的重要並表示支持,我們同樣做為一個主權國家,對於我們的國民盡全力來保護……
許委員毓仁:院長,我覺得這件事情你必須要有一個比較明確的說法,因為現在這些意見領袖,包括這些藝人、運動明星等等,他們不得已到中國市場去,如果這些臺灣的看板人物、明星、歌手、運動員被要求表態的時候,我們政府到底會站在什麼樣的角度去保護他們?
蘇院長貞昌:政府始終都認為我們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對於主權寸土不讓,但對於國人到國際場合或是到其他地方發展……
許委員毓仁:你敢要求他們這樣講嗎?今天如果這些看板人物被要求表態的時候,他們到底該怎麼辦?你剛剛說的這句話是政治語言啊!大家如果為了要求生存,又被迫表態的話,請問我們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怎麼樣保護我們的人民?
蘇院長貞昌:委員,如果看到連NBA到了中國都受到……
許委員毓仁:我理解中國在打壓,所以我說我們對這件事情要有一套做法,好不好?我希望你能去想這個問題。
蘇院長貞昌:好。
許委員毓仁:這是滿敏感的,他們現在面對這個狀況,被夾在中間像三明治一樣,我不要求院長在此給一個答案,因為你講的答案,他們沒有辦法用,所以請你回去後跟外交部吳部長好好思考這個問題,當這些在對岸打拚的人,無論是樣板人物或是在大陸公司上班的人,到最後都被要求表態的時候,到底我們該怎麼辦,好不好?
再來,請問吳部長,我們現在邦交的狀況到底是怎麼樣?上個月的時候國安局還是國安會提到,到年底有可能再斷一到兩個。
吳部長釗燮:跟委員說明,我們的確對每一個邦交國都非常重視,也非常珍惜我們跟每一個邦交國的關係。而我們也看到中國在國際社會上,尤其在我們的邦交國方面是有很多的活動,因此,我們看到……
許委員毓仁:理解。部長上任以來斷了幾個邦交國?
吳部長釗燮:是有不少個。
許委員毓仁:5個,對吧?你應該算是我們中華民國有史以來任期最短,但邦交國斷交最多的外交部長,對不對?
吳部長釗燮:我沒有仔細去算,但是剛剛院長已經說了,在過去也發生過相同的狀況。
許委員毓仁:若說這完全是你的錯,也不盡然公平,但我要問你的是,我們當然理解中共在世界各地不斷挖我們的牆角、挖我們的邦交國,而我們反制的措施到底是什麼?我們絕對不能夠斷交了,就好像SOP一樣,發了斷交聲明稿,如果我們已經預期到年底可能有一到兩個邦交國會斷交,請問我們的反制措施到底是什麼?
吳部長釗燮:跟委員說明,我們準備的作為並不是反制措施,而是說任何一個邦交國,只要我們看到有任何的徵候,我們會盡我們的能力去保衛我們的邦交關係。除了這塊之外,我們跟世界上所有理念相近的國家都要開發出更好的關係,過去這段時間我們跟美國、日本、澳洲、歐洲這些國家的關係大家都看得到。
許委員毓仁:好,部長,這個我贊同,可是你要加強力道,我常在懷疑政府是否已經斷交冷感了?每次斷交的時候就有斷交的聲明稿,對於這個斷交聲明稿的文體,現在網路上都有一個叫做斷交聲明稿生產器,對這個結果外交部表示遺憾,譴責中國打壓臺灣,臺灣絕對不會低頭,呼籲各國一起抗中。部長,我是很心疼你的工作,但是用這種阿Q式的方法去做,我覺得不會有效果,如果剛剛的這些作法我們做得起來的話,叫美國早一點介入我們即將被斷交的國家,在太平洋那個地方,我們大概可以猜得到是哪幾個國家有可能會有危險。像所羅門群島還有吉里巴斯,就我所知,美國都有介入啊!為什麼到最後還是沒有用呢?部長你要去想一下,如果臺美關係這麼好的話,為什麼到最後臺美關係都派不上用場?
過去南太平洋、中美洲都是美國的重要盟邦國家,到現在中國可以擴展它的經濟利益,但是美國對它束手無策,然後臺灣的邦交國變成俎上肉,這個沒有辦法這樣子去理解吧!
吳部長釗燮:跟委員說明,我們這些邦交國邦交情況,我們都不斷跟美國或是跟其他理念相近國家不斷的做情資交換、意見交換。
許委員毓仁:部長,我知道很多事情你只能做不能說。
吳部長釗燮:如果中國是用直接拿金錢放到私人口袋這件事情,我們沒有理念相近國家會去做這件事情。
許委員毓仁:理解。部長,請問明年度外交年度預算編列多少?
吳部長釗燮:246億元。
許委員毓仁:246億元。我這裡有一張表,過去三年外交預算不斷的增加,過去三年內我們是斷了五、六個邦交國,外交預算增加,但是我們的邦交國不斷的斷,這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我們增加預算去拚金援,我們根本拚不過老共啊!請問現在對於外交政策、外交策略,你到底有辦法拿出什麼樣新的方法?你們的預算立法院一直都支持啊,一直給啊!請問我們有沒有辦法阻止這樣的斷交潮?
吳部長釗燮:我想預算的增加,除了邦交國是一部分的需求之外,我想最重要的就是擴展我們整個國際關係,包括NGO的關係,過去我們能夠做的非常有限,但是我們現在在NGO這一塊已經大幅擴增我們的能量,然後跟非邦交國、理念相近國家之間的關係,都一直在增加我們的能量。
許委員毓仁:部長,小心啊!預算不要被拿來當邦交國勒索的內容,要小心,不要捲入各個邦交國內部的政爭。
最近陳建仁副總統訪教廷,請問為什麼到現在教廷還沒有公布相關照片?
吳部長釗燮:跟委員說明,我們已經對外做過一個澄清,就是教廷會在適當的時機對外公布。
許委員毓仁:據我所知,英國威爾斯親王在之後去訪教廷,都已經公布照片了,所以外交部是不是快點把這件事情處理好?不然,大家會覺得教廷是不是下一個要離開的?
吳部長釗燮:我們跟教廷的邦交沒有問題。
許委員毓仁:而且最近教宗在11月將訪日本、泰國,外界其實蠻關注他是不是要接觸中國。
吳部長釗燮:我們目前接到的資訊是他不會去。
許委員毓仁:不要說陳副總統去是去談分手。
吳部長釗燮:沒有,陳副總統跟教廷的關係,其實展現出來是一個非常好的關係。
許委員毓仁:薛瑞福警告,帛琉跟馬紹爾面向轉向壓力,這是公開的資訊,部長有沒有掌握到這件事?
吳部長釗燮:當然有。
許委員毓仁:是不是我們在說即將走的兩個國家就是帛琉跟馬紹爾群島?
吳部長釗燮:並不是,因為我們看到中國在這兩個國家的活動非常旺盛,我也跟這些友盟國家互相交換意見,而且採取一致的作法。
許委員毓仁:有些地方是見光、曝光了,中共就會比較收斂,而有些在地面下運作的,我警告部長,你要小心。像哪個國家是非常危險,你認為呢?你知道嗎?你知道最近我們哪個友邦要進行國內的大選?
吳部長釗燮:最近有很多友邦都要進行國內的選舉。
許委員毓仁:最危險、最風雨飄搖的,即將進行大選的友邦,你知道嗎?
吳部長釗燮:最近有很多國家都在進行選舉,不是剛剛進行選舉或是馬上要進行選舉。
許委員毓仁:聖文森NDP:「若執政就從臺灣投入中國懷抱。」2020只差一席,這個危不危險?
吳部長釗燮:當然我們也注意到這些相關的狀況,我們也跟聖文森朝野各界做很充分的說明,對於聖文森的支持,我們也是不遺餘力……
許委員毓仁:部長,我知道在前幾次……
吳部長釗燮:聖文森的總理也與我們之間保持非常密切的關係。
許委員毓仁:我知道7月時蔡總統才去聖文森,千萬不要變成7月去的時候是蔡總統去畢業旅行。這個國家如果再跑,我相信對臺灣、對我們外交部的第一線工作人員是一個非常大的打擊。部長,這個你要好好關注。
吳部長釗燮:我們都有在密切關注。
許委員毓仁:我覺得這些問題都是在國際媒體上已經揭露的,這些都是public information,如果我們在事發之前沒有好好manage,發生的時候,我們只有被迫接受。我認為我們現在已經有一種斷交冷感,而且有一種斷交的SOP,這是非常不適合的。而且部長在每一次斷交都請辭,請問到最後會不會麻木?如果再一個國家斷交,你要不要堅持下台?蔡總統說慰留,你沒有下台的問題,但是是不是沒有人敢接你的位置?
吳部長釗燮:對於任何的工作,我都是全力以赴。
許委員毓仁:部長,我真的嚴正要求,我們不准再掉一個邦交國,再掉,本席要求你下台,而且你不准接受蔡總統慰留,我覺得這不是一個負責任的責任政治方法,如果你做的方式是從你上任以來一直都沒有改善,當然我們有外界的因素、外界的勢力,我們可以去做譴責,但是現在那個方法已經不work了,所以我嚴正要求外交部負起最大的責任,針對這件事情做好全面性管控、全面性監控,可不可以?
吳部長釗燮:對於外交,我們外交部當然要負全責,我們在外交部的工作,除了邦交國之外,還有其他理念相近國家的關係,我相信委員一定看得非常清楚,在過去這幾年,我們跟這些理念相近國家關係的發展,應該是有目共睹。
許委員毓仁:部長,我們不要報喜不報憂,中華民國的處境,我們都知道,我們也知道你的工作不簡單,但是我希望你務實以對,比較pratical一點,現在這個狀況,我剛剛講的都是公開資訊,所以你要面對,好不好?
嚴部長,我們談一下國防的問題。到底我們F-16 deliver的狀況到現在如何?我到美臺國防工業會議的時候,美商洛馬也跟我說會有問題,而且有可能沒有辦法按時交機,請問目前你的評估狀況是怎麼樣?
嚴部長德發:這個資訊應該是不正確的,我們空軍這段時間在漢翔的協調努力之下,已經把前面的落後問題克服了,他把漢翔的人力投入200人,現在積極在做,在112年可以如期完成整個訓練期程。
許委員毓仁:112年,是不是?
嚴部長德發:112年。
許委員毓仁:目前尚未出廠的戰機達32架,你知道嗎?占F-16比例的四分之一。
嚴部長德發:現在進場的飛機就是準備要做訓練提升的,其他的還是可以擔負戰備,進廠出來之後,他初始戰力完成,馬上就可以恢復戰力擔任戰備。
許委員毓仁:這個你要掌握,好不好?
嚴部長德發:沒問題,我們都在掌握。
許委員毓仁:我在美國時,美臺國防會議中,他們對臺灣嚴正要求必須掌握F-16的進度,如果沒有按期deliver,對我們的國安會產生非常大的危險,好不好?
嚴部長德發:是,我們有在掌握。
許委員毓仁:最後還有幾秒鐘,我問院長一個問題,我在美臺國防工業會議的時候提出:「資安科技將成為決勝的第一道防線」,薛瑞福也有呼應臺美應該成立共同打擊資訊戰爭,cyber warfare及information warfare的一道防線,所以我提出臺美資安聯防這樣的概念,院長願不願意主導,並且給予國家上的支持,推動這樣的做法?
蘇院長貞昌:資安非常重要,我們全力支持。
許委員毓仁:也藉由這次機會,吳部長和嚴部長把資安看成國防、外交及行政院最高指導原則,成立臺美資安聯防。
蘇院長貞昌:我也希望委員在評論外交的時候,知道像吳部長及第一線外交人員的努力和辛苦……
許委員毓仁:我理解,所以我才會這樣說,我覺得現在有很多方式,我們是面對一個險峻的工作,但是面對這個工作……
主席:謝謝許委員、謝謝蘇院長。
許委員毓仁: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務實以對,好不好?吳部長,你也加油!
主席:許委員的質詢,請行政院帶回去參考,謝謝。
林委員靜儀、王委員定宇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林靜儀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林委員靜儀,有鑑新南向政策對象國家中穆斯林人口眾多,且全球伊斯蘭市場日益擴大,惟我國觀光產業之穆斯林友善環境推廣成效有限,臺灣清真產品亦於海外與他國產品競爭激烈。為整備相關旅遊建設以加強外國穆斯林旅客來臺誘因,並推動臺灣清真產品走向國際,特向外交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南向政策18個對象國家中,以伊斯蘭教為國教或穆斯林人口比例高之國家,即有汶萊、馬來西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印尼、印度等國。又國際組織預估,在2026年全世界穆斯林旅客將達2億3千萬人次;皮尤研究中心亦預測在2050年,穆斯林將佔全球人口的三成之多,實乃我國極具發展潛力之觀光產業。
二、為吸引穆斯林旅客來臺,近年來交通部觀光局積極向國際推廣臺灣旅遊,惟臺灣整體之觀光基礎建設仍在國際穆斯林友善環境評比中位居中後段,諸如伊斯蘭祈禱空間、具哈啦認證之清真飲食等項目在2019年「全球穆斯林旅遊指數」中皆獲低評。
三、另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因應在臺穆斯林人口增加與全球伊斯蘭市場快速發展,於2017年委託外貿協會建置臺灣清真推廣中心,協助推廣臺灣清真產業。但因包裝文字語言等問題,臺灣清真產品在海外華人圈外能見度依然偏低。在進口臺灣清真產品之最大國馬來西亞,我國產品亦只於華人團體中較有知名度。
四、據上,爰要求外交部偕交通部、經濟部邀請相關部會於三個月內召開跨部會會議,並研議下列事項:
1.友善穆斯林之觀光基礎建設,訂定我國友善穆斯林觀光指標,包括公共設施與住宿設施整備、整理哈拉認證相關資訊供我國觀光產業參考等事項;
2.盤點我國清真友善產業,並討論於2020年杜拜世界博覽會之行銷重點及其計畫;
3.依前開要求提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
委員王定宇書面質詢:
★書面質詢提綱:
一、銳鳶無人飛行載具近年失事事故頻傳,合格操作人員不足。
二、國內戰機構改作業延宕情形。
三、閒置營地應積極檢討釋出利用以活化國家資產。
一、銳鳶無人飛行載具近年失事事故頻傳,合格操作人員不足。
近年來銳鳶無人飛行載具屢有事故發生(詳附表1),統計2016年至2019年06月底,銳鳶無人機已發生8次意外事故,檢視事故原因多與人為操作不當、環境評估欠妥或機具維修保養欠佳等因素有關,原購製32架銳鳶無人機現僅餘26架。另審計部前於2015年08月就「無人機飛行載具系統(銳鳶專案)軍事投資計畫執行情形」之專案審計報告指出:「戰術偵搜大隊編配8套系統,外部操作員應有17員(含教官組1員)……。」,依海軍司令部提供資料,截至2019年06月底,領有合格證書之外部操作員(EP)人數僅10人,顯示操作人員之現有編組明顯不足,請國防部提出因應對策與策進作為。
失事時間 |
失事地點 |
失事原因 |
2012/03/07 |
台東縣 |
實施換裝訓練時導控訊號脫鎖墜海 |
2016/03/12 |
台東縣 |
情監偵任務引擎轉速異常墜海 |
2016/10/27 |
嘉義縣 |
飛行高度不足撞山失事 |
2017/10/03 |
屏東縣 |
因水溫節溫器故障引擎失效墜海 |
2018/03/08 |
屏東縣 |
導航儀失效飛控電腦無法控制載具墜毀 |
2018/05/30 |
台東縣 |
高度保持不足主輪碰撞河堤失事 |
2019/01/07 |
台東縣 |
因鼓風齒輪盤故障而墜海 |
2019/03/28 |
屏東縣 |
因飛控電腦失效而墜海 |
二、國內戰機構改作業延宕情形。
空軍司令部辦理「F16A/B型戰機性能提升案」,辦理構改之戰機數為140架次,並規劃於2018年度至2023年分別出廠4架次、24架次、27架次、34架次、36架次及15架次。依空軍司令部提供資料顯示,2018年度之4架均依規劃於該年底前完成,然2019年01月至03月應出廠之6架次,已延至同年02月、04月、06月、07月及09月始完成構改作業,時程顯已延宕(詳附表2),並查目前進場構改尚未出廠戰機數為32架,占國內F-16A/B型機127架之比率達25.2%,若構改進度恢復不如預期,我空防戰力顯有疑慮,請國防部提出因應對策與策進作為。
預劃交機月份 |
實際交機月份 |
是否延遲交機 |
2019/01 |
2019/02 |
是 |
2019/01 |
2019/04 |
是 |
2019/02 |
2019/06 |
是 |
2019/02 |
2019/07 |
是 |
2019/03 |
2019/09 |
是 |
2019/03 |
2019/09 |
是 |
三、閒置營地應積極檢討釋出利用以活化國家資產。
根據軍備局資料顯示,軍備局所列管營地現仍處於空置者達137處,逾776.14公頃,未能積極檢討釋出以活化國家資產,致每年仍需編列高額委商巡管費用,國防部雖已訂頒營地移管及釋出審查作業規定,然迄今空置營區面積及空屋數量為數仍多,請國防部就目前非需用土地檢討釋出提出精進方案,以使資源儘速活化利用。
主席:報告院會,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休息5分鐘,休息之後進行經濟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分)
繼續開會(11時11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經濟組之質詢。
首先請陳委員亭妃質詢,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亭妃:(11時1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看我排了那麼多的芭樂,基本上真的是要感謝我們行政院農委會,終於,我們拿到了亞洲第一、世界第二,可以外銷到美國。這真的是一個對於農民朋友非常大的喜訊,對不對?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吉仲:(11時13分)主席、各位委員。是,特別向委員報告,其實這都是因為在蔡英文總統和蘇院長的帶領之下,才能讓我們的芭樂從17日開始正式外銷到美國,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2009年就跟美國申請了,花了10年,是最近這幾年我們把檢疫的問題都解決以後,可以大量賣去……
陳委員亭妃:重點在檢疫,其實過去所有的水果要外銷都是因為檢疫的問題,但是我們把它克服了,這才是最關鍵的。
陳主任委員吉仲: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芭樂品質很好,美國人很喜歡,在我們外銷的三千多公噸中,一半以上都跑到加拿大,加拿大底下就是美國,所以我們認為未來到美國的這個部分會大量出口,而且最近很多的貿易商……
陳委員亭妃:出口量會很多。
陳主任委員吉仲:對,像美國加州的貿易商已經主動跟我們農委會聯絡,看怎麼進口我們的芭樂到美國。
陳委員亭妃:主委,臺灣的水果其實世界各國都很歡迎,但是重點都在檢疫的部分,我們知道蔡英文總統、行政院蘇院長還有農委會對於這一個區塊都是很認真、很用心,在檢疫這個區塊怎麼去突破。我們看到芭樂,我們也希望看到其他的水果。說真的,每一次我們外交訪問的時候,很多的國家都跟我們說,你們臺灣的水果有夠好吃,他們最喜歡的就是臺灣的水果。所以,我們怎麼利用我們的農產品去打響整個世界的知名度,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而且要麻煩委員回去跟臺南您的選區,或是高雄所有的農民講,蘇院長在2個月前給農委會10億元做冷鏈。芭樂全年生產,任何時間都可以準備出口,但是在採收後要到國外一定要有冷鏈的設備,所以若是有需要冷鏈設備,儘快向農委會申請,我們就可以趕快來拚外銷。
陳委員亭妃:冷鏈也是一個重要的關鍵,因為我們過去就是沒有調節,所以才會過量,過量之後價格才會崩跌。所以當現在蔡英文政府、行政院蘇院長開始在推動冷鏈的狀況之下,我們就是要讓它真正落實,而且不只是直接的農漁會單位,其實一般的產銷也是可以來申請的。
陳主任委員吉仲:完全正確,任何農民、產銷班、合作社、農會、農民團體,若是要做加工、冷鏈,都可以來申請。
陳委員亭妃:我相信我們對於農民的照顧是超過過去的政府太多、太多、太多的,甚至所有的農民跟我們說,真的有感受到民進黨對他們的關心,從過去的老農津貼,到現在肥料降價,甚至是農機具的補助,這些都是直接嘉惠到他們身上。尤其是農機具的部分有8億元,現在已經6萬台了,我相信到10月底應該還會有人申請,所以我們要把整個手續簡單化,這才是最重要的。主委,我們好的政績要講給大家聽,說真的,講到農業,蔡英文總統、民進黨政府所做的一切可能要花上一天一夜才有辦法講清楚,我相信人民有感受到、農民有感受到,但是我們的宣傳也很重要,這個要拜託陳主委。
真的也要感謝主委,我們知道臺南麻豆的文旦及山區的芒果就是農委會調節的非常好,就是不讓劣果進入到市場去打亂整個價格,這有把握到它的精神,所以在這一次我們文旦的問題,還有在之前芒果的問題,其實都處理得非常得當,這個確實要感謝我們農委會在第一時間協助調整,協助所有的加工產業鏈進入到農會系統,協助他們共同整合,我相信這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希望藉著我們臺南芒果、文旦這樣好的績效,能夠成為其他各縣市的水果調節很重要的依據,這個部分要拜託。
陳主任委員吉仲:一定,因為蔡總統跟蘇院長就只有給我們一個目標,就是要讓農民的收入增加,收入增加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把價格拉高,不只是委員方才所提的文旦、芒果,這兩樣是也可以外銷出去的部分,芒果的部分我們是用每台斤40元幫忙處理,而今年也不只這兩樣,臺南關廟也有很多鳳梨,我們的鳳梨外銷……
陳委員亭妃:主委,如果我們要說,是說不完的。說真的,我們現在的政府讓人民有感的是,我們真的有關心到他們,關鍵就在於不讓劣果進入到市場去打亂所有的價格,這才是最重要的,可以外銷的外銷,可以進入加工冷鏈系統的進入加工冷鏈系統,可以在市場賣的在市場賣,把這三個階層分得很清楚,這樣才能處理我們整個農產品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錯,我們就是用這三個工具,外銷、加工與內銷分級處理。
陳委員亭妃:我們一定要把這樣的經驗繼續,每個水果品種一次一次把SOP演練到很順遂,這樣才能真正讓人民,還有農民會覺得他們很安心。我相信民進黨顧農民、挺農民,農民也會挺民進黨,這是非常重要的,謝謝主委。
接著要請教經濟部長,部長也知道安南區還有北區是我的選區,而且在過去是很容易淹水的地方,在我的選區部分,過去營建署在北區補助了我們的文賢抽水站,一路下來包括大排水系統、中排水系統、小排水系統不斷地改,一直改,這10年多來,我們光就一個北區大港寮的淹水狀況其實改善很多,但是這歷經多久?十年,十年的時間才看到成果。我們現在把北區的這樣一個區塊再放大到整個安南區的區塊,從本淵寮跟海尾寮排水這個部分,我們當時補助了五座抽水站,可是經由這樣不斷的演練、試驗,發現它的抽水量不足,甚至有些如果沒有調整,有可能外面在淹水,但是裡面的抽水站已經抽不到水,表示排水系統並沒有做一個最溝通的一個串連跟最適當的一個連結,所以這才是問題所在。為什麼每次抽水站設置之後,我們要檢討的是大排、中排、小排,不是說抽水站設了之後,好像就不會淹水了,錯了!為什麼治水那麼地困難,是因為有一個最重要的關鍵,就是設置之後必須要從大排、中排、小排再去做檢討。所以我們從海尾寮、本淵寮爭取了抽水站,再來又爭取了海尾寮跟本淵寮兩個排水系統。現在慢慢經由所有的中排、小排,這有些必須是市政府的權責,那這個部分就由他們去做處理,可是我們中央可以做的事是去確認抽水站的量是不是真的夠,如果量不夠的話,我們要全力支援,對不對,部長?
沈部長榮津:是,委員剛才提到治水分成大排、中排、小排,這叫系統性解決問題,過去我們編列8.35億元來支持臺南市……
陳委員亭妃:很感謝啦!其實所有的排水系統,從頭到尾都是我去爭取,所以我每一次遇到淹水也都不捨得去罵你們,但是確實有些地方還是需要把更多的預算整合在一起。
沈部長榮津:我會請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市政府以及委員一起到現場了解,再提出更完整的計畫,讓我們的鄉親有感。
陳委員亭妃:計畫很重要,其實我們看了好幾次,但是重點還是在於這個計畫,因為現在計畫還是要市政府去報。我所講的本淵寮跟海尾寮排水,現在就面臨這個問題。還有曾文溪排水總共要27億元,當時蔡總統下去到曾文溪排水,直接要求水利署要一次核定,確實現在已經一次核定了,所以是27億元一次核定,包括分洪9.24億元,全部都一次核定了,那9.24億元在今年年底要發包。但是每一次最爭議的就是在土地徵收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這些都要加快腳步。每次前面花了那麼多的經費,結果因為後端沒有處理,還是會淹水,所有的民眾就會覺得做這些治水有什麼用?
沈部長榮津:委員說出了重點,最重要的錢準備好了,但是土地徵收有問題,水利署河川局會和地方政府共同合作來突破、解決。
陳委員亭妃:這個很重要,每一次都是拖延在土地徵收的問題,沒有辦法做到位,然後民眾就會覺得為什麼每次都會淹水。其實錢都準備好了,現在每次我到地方的時候,因為過去有流綜,現在有前瞻,所以我們幾乎都跟地方說錢不用煩惱、經費不用煩惱,因為不論是我們的蔡總統或是蘇院長,我相信在這個部分他們一定會全力支持,錢的部分、經費的部分不用擔心。但是就是計畫,還有土地徵收,這兩個真的就不是我們能夠去做的部分。
還有就是六塊寮排水的部分,那部分很特別。因為當時在流綜的部分,因為還有一些土地問題,我們就從3.1億的部分、就從土地比較沒有問題的下去做。結果它就做在中間,剛好上游下游卡在中間,在中間當然它發揮的效果就不大,地方就會質疑。現在我們又爭取前瞻計畫,這部分也很感謝,六塊寮排水也是一次核定。一次核定之後,這個所謂兩個階段,就是我們所看到的紅色、7億(1,300公尺)的部分,剛好就在原本流綜3.1億的上和下,這只是一個部分,我們還有另外一個要9億、再往北延伸的部分,表示這部分的經費還要16億元。雖然經費沒有問題,但現在又卡在土地徵收的部分。
然後還有另外一個部分,就是前一張投影片中黃色的改建壓力箱涵,它其實在106年就完成了,可是說真的,因為地理位置的問題以及現在現實的問題,因為那些房子都蓋了,所以他只能用改建壓力箱涵,可是現在地方所擔心的是:好,你上面都做到那麼大條,結果在下面、下游的階段縮小變成壓力箱涵,夠不夠?這是地方擔心的。當然,我們都尊重專業,可是在與地方溝通的時候,他們擔心水會倒灌,當下游無法流出去的時候,水就會倒灌,倒灌的時候是不是越嚴重?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真的要把它很清楚的處理,尤其是六塊寮排水從現在的16億加上之前流綜的3.1億,總共花了19億,如果再加上壓力箱涵的話,我相信這個是超過20億元的預算!
我們也知道治水是需要時間的,可是要怎麼在治水最後完成的時候讓人民覺得:哇!我們的等待是有價值的。所以部長,我今天為什麼用這個部分來跟你討論,從海尾寮、本淵寮排水,到曾文溪排水,到六塊寮排水,這個幾乎已經是整個安南區所有的排水命脈,如果這三個主要系統可以完成,那中間包括安中河也是一個問題,但是這個部分營建署已經做了,我已經向營建署爭取一筆預算,現在已經在施工了。還有整面的部分怎麼去做檢討,把這個系統完完整整的溝通完成,我相信才能真正解決安南區的淹水問題。再拜託部長!
沈部長榮津:沒問題,我們會全力來配合,謝謝委員。
陳委員亭妃:好,謝謝。
主席:陳委員,那個芭樂要不要分給議事人員?
陳委員亭妃:陳素月委員還要用。
主席:還要用喔?好,用完就要送給大家喔!
陳委員亭妃:對啊,就送給大家。
主席:這麼好吃的芭樂不能再帶回去。
請陳委員素月發言,時間15分鐘。
陳委員素月:(11時2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的選區彰化縣社頭鄉最有名的產品就是襪子和芭樂,所以我今天要來講這兩個議題。說到芭樂,我們非常高興美國在美東時間17日正式公告我們申請的檢疫已經通過了,所以臺灣的生鮮芭樂可以直接輸往美國,這可說是亞洲第一、世界第二,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我知道臺灣芭樂的品質非常好,在我的選區裡面,實際上不只是社頭有生產芭樂,包括二水、永靖和其他選區的溪洲,甚至其他縣市像高雄、臺南和花蓮都有生產。不過我們現在向鄉親宣布我們已經進軍美國市場,未來我們的採購和運銷流程是不是可以請主委說一下,讓農民可以更清楚,因為他們會煩惱以後採購的產地會不會只限於某個縣市?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吉仲:主席、各位委員。很感謝委員指教這個問題。我要以芭樂來說委員過去為農民做了哪些事。第一、我們之前到過彰化,很多芭樂在河川地生產的農民……
陳委員素月:二水的河川地……
陳主任委員吉仲:因為委員的爭取,現在河川地的農民百分之百都可以加入農保,這是第一項。第二項,因為芭樂比較耐放,不管外銷或內銷,都要有冷凍庫來存放,所以麻煩委員在彰化……
陳委員素月:冷鏈的設備。
陳主任委員吉仲:冷鏈的設備任何團體、農民產銷班都可以來申請,這是第二個部分。第三個部分比較重要的是,我們會將出口商拉到彰化與農民坐下來座談,我們的改良場會向農民說明,種的農產品若要賣到美國,什麼藥能用、什麼藥不能用……
陳委員素月:我覺得這點非常重要,地方的農民就是在關心這一項。我相信不只是我選區的農民關心,其他縣市的農民應該也會關心。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有關藥能不能用,因為加拿大或美國對用藥的規定都不一樣,這是我們的責任,所以我們一定會跟農民說,若種要跟哪個廠商契作,我們就會告訴你什麼樣的藥能用、什麼藥不能用。因此,外銷包括冷鏈及包裝,農委會都可以協助。我在此特別向委員報告,雖然一個芭樂看起來很簡單,但是它一年的產值將近四十七、八億元,尤其它是全年生,全年都可以獲得收入。我們現在只要將芭樂外銷,價格就一定可以拉起來。
陳委員素月:剛才主委說到一項很重要的,就是出口商到產地直接跟農民座談的部分,應該趕快積極進行。讓農民實際感受到進軍美國對他們的幫助及效益,所以我們是真的把芭樂成功賣到美國,絕對不是在芭樂票!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所以很感謝委員替農民爭取很多協助及補助。我舉個例子,例如之前葡萄因為下雨,所以晚腐病很嚴重。其實在委員選區所有種葡萄的農民,因為需要捲陽式設備,也是在委員的爭取之下,我們補助一半。這部分我們會比照,假如其他的農產品有需要,我們都可以來幫忙。最後我要感謝委員,稻穀的部分若不是你爭取,我們可能無法以那麼好的價格,對今年第一期所有種秈稻的農民補助。因為這樣,所以第一期收50萬公噸的稻穀,而現在第二期在收割了,從我們屏東先開始。現在100斤的溼穀都開價1,000元以上,與去年相較,多了超過100多元。針對這部分,農委會一定會百分之百照顧農民。甚至不只是芭樂要出口,現在也有機會在這個月出口20萬公噸的稻米,而我們一年才150萬公噸……
陳委員素月:這是非常重要的……
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國內的價格一定會很好,因為種稻有二、三十萬的農民。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委。我們都知道「做事人看天吃飯」,真的非常辛苦!我們也希望積極地打拚,能讓農民真正有更好的收益。
接下來請教沈部長,我剛才提到社頭有三樣多,第一樣是芭樂多,第二樣是襪子多,第三樣是董事長多,我相信沈部長最了解。董事長為什麼多?因為中小型企業多,就是家庭式或小型加工廠非常多。最近、8月底我們也與織襪業者座談,他們也一再反映,事實上,因為目前美中貿易戰的關係,很多地方的業者非常期盼訂單會回流,實際上卻感受不到。業者也一再反映,這幾年看起來,織襪產品歷年的出口呈現衰退的狀況。尤其2016年較前一年(2015年)衰退將近20.65%;2017年較前一年衰退了2.7%;2018年較前一年衰退了6.9%。對他們來說,這個數字代表了出口是在衰退的。我們也看到織襪產品的進口卻是逐年在成長,從2015年較前一年度成長了15.87%,2016年較前一年度成長了8.83%,2017年較前一年度成長了2.52%,2018年成長了15.93%。所以對在地的織襪業者來說,他們是面臨了內憂外患,內需市場受到進口襪品的擠壓,真的讓他們的生存空間更縮小了,在出口部分他們又一直在消退。所以他們在座談會時有反映一點,就是進口襪品有涉嫌洗產地的狀況,希望經濟部能夠拿出有效的做法,不知道這部分經濟部有沒有什麼績效?
沈部長榮津:我向委員報告,首先感謝委員關心社頭的襪子產業這幾年受到內憂外患,國內市場被大陸襪子傾銷進來,在這個情形下,我們上次去社頭時,委員很關心這件事,我陪你去了之後,我在那裡就與在座的老闆說,是不是大家共同來努力。第一,政府會針對大陸進口襪子的數量與價錢,透過工業總會,因為關於整個進口監視有沒有傾銷目前有一個專案計畫在,現在我們都有在監視,看他們的價格與數量是否合理,如果有達到,我們會透過它來協助織襪公會向財政部提出反傾銷的事情,這是第一個,我們會針對大陸,如果大陸有低價傾銷的情形,我們會這樣來做,目前都在監視中,這是第一個。
第二,有一些所謂的標示不實,大陸製造的卻貼是臺灣製造的MIT,這部分前一次我們在那裡座談之後,我也說過,有沒有這樣做,其實業界最清楚,你們把資料提供給我們,我們就會來處理。
陳委員素月:你要叫他們檢舉,有時候他們會難做人,所以他們不可能去檢舉啊……
沈部長榮津:沒關係,已經有提出來了……
陳委員素月:你們是不是能夠主動……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目前已經有8個案子送標準檢驗局,其中有2個案子已經被海關查扣了,另外有6個案子現在正由地方政府查處中,這件事情到一個階段後,我們會再下去跟當地的織襪業者交流,告訴他們政府在做的事情有哪些,讓他們知道我們有在動,有在做,效果又是如何,讓他們覺得政府是有在做事情的。
陳委員素月:再來看下一張表,根據關務署的統計表,織襪產品從中國進口的統計數字是逐年在增加,增加幅度也滿高的。2018年較前一個年度的數字是成長27.76%,業者反映大量的中國產品進口,但是在市面上卻很少看到有標示是中國產品的襪品,所以他們的質疑應該不是空穴來風,是有依據的,針對涉嫌偽標、改標的情況,我們希望經濟部要拿出有效的對策。
最後的時間我要請教院長,因為業者他們真的非常憂慮,因為他們認為現在的織襪傳統產業,真的是面臨生死存亡的一個關鍵,他們也一再的反映他們的困境,所以提出九大訴求,關於這九大訴求,我在這邊簡單的替他們陳述一下,我希望院長等一下是不是可以指示一下,針對他們的訴求,政府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回應?織襪業者的訴求其實除了關係到經濟部外,還關係到財政部海關查緝的部分,第一,他們希望政府提供更新設備的補助,因為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機台都很老舊,如果要接訂單的話,他們就要再投入大量的資金去購買設備,對他們來說,將是很大的資金壓力,所以他們也希望政府是不是可以提供五年以上的資金融資貸款,還有補貼貸款利息。第二,培育織襪產業人才,因為現在人才斷層,很多年輕人不願意投入這個產業,是不是可以採取建教合作方式開班。第三,關於染整專區部分,因為現在環保法令嚴格並且執行很澈底,地方上真正合法的染整業者只剩一家,所以業者擔心如果這家出問題,等於整個供應鏈會出問題。第四,社頭在地有工三工業用地,業者希望能加速開發,規劃織襪業批發集散市場。第五,在業者前往美國參加大型展覽時給予經費補助,讓他們可以藉由打團體戰的方式去美國展覽,吸引採購商。第六,是否可以補助長期性假日市集,讓業者平時就有行銷管道。第七,開辦研習課程,提升從業人員專業能力。第八,補助建置英、日文網站行銷產品,加強襪類產品曝光管道。第九,希望政府協助織襪產業協會建置電子行銷平台及相關費用。以上九大訴求,是不是可以請院長裁示……
蘇院長貞昌:感謝陳委員的指教,剛才委員質詢之前的陳亭妃委員也一樣,我先對兩位委員表示敬佩,在在都替臺灣農民說話,桌上也排出滿滿的芭樂。從剛才委員所指教的內容,如兩位委員都指出臺灣的芭樂頭一次銷往美國,所以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有的政客開芭樂票,而我們蔡總統所領導的蔡政府可以歷史性、頭一次讓臺灣的芭樂銷往美國,以後美國人吃臺灣芭樂,我們的農民賺美金,這就是長期以來我們蔡政府所努力的事情,不僅芭樂一項,各種農產品都一樣。進一步,剛才陳委員指教如何讓彰化第一特色的襪子,也就是政府如何協助織襪業者,除了政府中小企業輔導作業政策中,我們對於資金輔導的協助,現在正在進行,而且已經有業者提出申請。
另外,委員剛才特別提出如何給予技術輔導、設計打樣,甚至行銷推廣等種種事項,政府在這方面也加速進行。關於其他方面,委員所提出的指教都非常有道理,行政院全力來支持,至於詳細的部分,我請部長向您說明。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感謝委員關心襪子產業的發展,我第一個動作就要求負責襪子產業的工業局總其成,將人才培育、外銷等等由貿易局、中小企業處等單位都來配合……
主席:好。
陳委員素月:謝謝院長、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蘇院長。針對陳委員的問題再請經濟部回應。這些芭樂是要分給大家還是陳委員要繼續?
陳委員素月:大家分享。
主席:好。
請陳委員明文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明文:(11時4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我要代表嘉義的農民向院長與農委會陳主委表示感謝,因為你們大力的協助,讓農民今年能夠順利度過稻熱病,你們提高餘糧收購的數量,從3,000公斤到4,800公斤,因為這樣的緣故,不至於讓農民血本無歸,本席在此向兩位表示感謝。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45分)主席、各位委員。就這一點我也要感謝委員,關於這個問題,其實委員長期以來都一再督促,也很支持,所以我們才能這樣做,感謝!
陳委員明文:本席今天有四個議題要請院長和農委會主委協助,第一個是公糧收購問題,第二個是老農津貼的調整,第三個是希望能夠建置一個完善的農民退休制度,最後一個則是山區土地爭議問題。我今天的質詢會很快,希望兩位的答詢也比較明快一些,我們一起節省時間,讓嘉義的鄉親能夠瞭解到中央的一些政策。
今天我首先要提到的就是公糧收購,在100年馬政府時代已經提高公糧收購3元,不管是輔導收購、計畫收購或餘糧收購都調漲3元,所以對農民而言,大家都很高興,但是經過將近8年,民進黨執政也已經執政三年多,但公糧收購保證價格一直沒有提升,所以我今天要在這裡請教農委會和蘇院長,你們認為我們要不要全面調高公糧收購的價格?
陳主任委員吉仲:很感謝委員替全部二、三十萬種稻的農民爭取權益,公糧收購的價格真的會影響到農民的收入,但是我直接和委員報告,剛才院長有提到,因為委員在今年的第一期建議除了要收輔導收購、計畫收購或餘糧收購以外,還有每公頃可以收2,000公斤,所以第一期已經收50萬公噸稻米進來,現在第二期正在收割,屏東的溼榖平均開1,000元,我保證嘉義一定會更高,其實有很多方式可以讓稻穀的價格提高,不一定要透過公糧。
陳委員明文:農民真的很弱勢,公糧收購價格基本上是政府在管理,糧商是根據公糧的價格來制訂市場的價格,所以農民基本上沒有決定自己要賣多少的權力,因此現在必須依賴政府公糧收購的價錢是否能夠提高,這是我今天要向你質詢的問題。我知道或許你今天沒有辦法很清楚告訴我這個答案,但是我為什麼要在總質詢提出來?我已經在委員會提出了,我是希望院長能夠聽進去,能夠好好的就這個部分,大家做個檢討,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明文:謝謝。接下來我想要談老農津貼調整問題,依據老農津貼暫行條例,上次調整時間是105年1月1日,下一次就是109年1月1日,所以今年是調整的一個時機,現在是7,256元,明年應該調整為7,557元,陳主委,沒有錯吧?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那個數字正確。
陳委員明文:當時我們在101年制訂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的時候,7,000元的基底到底從哪裡來的,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那時候會訂7,000元為基底,基本上沒有參考的方式。
陳委員明文:所以基本上它是沒有科學依據,我今天要在這裡跟院長提一下,這個案子現在已經送到立法院來做討論了,我們是希望透過立法來做一個修法的動作,也就是說,我們在老農津貼暫行條例的這個7,000元基底其實是沒有科學根據的。我是希望從這個7,000元,根據勞保最低給付率1.55%,乘以農保的平均年資23年,這樣才有科學根據,再用每月兩萬多的農民所得,這樣算起來大概應該有7,800元,以這個7,800元為基底,是否可以調整老農津貼?所以,這個案子如果能夠順利通過的話,這樣算起來,我們明年的老農津貼應該就可以調整到8,179元。當然行政院的立場也很清楚,就是依照現在的老農津貼暫行條例處理辦法來處理,但是,如果立法院能夠順利通過的話,我們也希望行政院能夠支持,院長,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明文:好。謝謝院長。
基本上,行政院跟我們對這個的立場應該是一致的,就是希望能夠制定一個農民的退休制度,沒有錯吧?農委會現在已經積極在推動此一方案了,是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
陳委員明文:我聽說你到各縣市時,針對農民的退休制度也都有跟大家說明。
陳主任委員吉仲:其實非常感謝委員說到這個議題,其實這個也是蔡總統跟院長這邊未來要照顧農民福利制度的其中一項,這些總共有四項保險,包括: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農產品保險,再加上這個,全部一起做起來的話,農民的福利制度就非常完整,所以我們現在就要針對農民來做這個退休制度。其實每個行業都有職業災害保險,唯獨農業沒有。
陳委員明文:對。
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民進黨執政後,我們去年才開始來做。每個行業都有退休制度,只有農民沒有。
陳委員明文:沒錯,所以到現在為止,大家都知道了,勞工有勞保,公務人員有公保,甚至於軍人也有軍保,而且他們都有現在政府制度性儲存退休金的一個制度,所以現在只剩下農民沒有,我們也非常不捨,看到這些一生都在為農業打拚的農民,最後退休時只能依靠七千多元的老農津貼。尤其最近嘉義有一些青農加入農業的行列,你到嘉義也跟這些青農座談,也討論了很多,他們也非常期待我們的政府能夠建立一個農民的退休制度。也就是說,假設他現在30歲加入農業行列,先繳15年的農保之後,到65歲後可以取得領老農津貼的資格,他同時能不能再去加入國民年金?所以如果國民年金再繳15年,用儲蓄的概念可以領到老農年金的給付,這樣子再加上老農津貼,大概就有14,000到15,000元左右,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吉仲:向委員報告,我們做的農民退休制度是否就讓農業部門自己來做,不要跟國民年金混在一起,否則我怕會亂掉。
陳委員明文:可以嗎?可以這樣子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可以,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明文:如果可以這樣子的話,那是最好,我是不知道這個案子是否已經成熟。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去年在推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的時候,是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裡面加一個章節即可。我們現在在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裡面加了一個農民的退休制度,就由我們自己來推動,不用經過其他部會,這個是最快的方式。其次,我們自己會來試算,假設一位農民是25歲參加農民退休制度,他就要繳保費,40年之後,他65歲就可以領兩筆,一筆是老農津貼基本補助,另一筆是年金,25歲加入,繳保費40年,將來至少可以領取15,000到16,000元。但這個只是初步的,我們還必須報行政院,院長決行,確定之後再報到立法院。
陳委員明文:好,所以院長都有聽到了,我想這個案子基本上現在已經在行政院形成政策了,沒有錯吧?現在正在推動嘛?
蘇院長貞昌:對,這樣做下去,農民就可以受到完整的保護。
陳委員明文:好,也就是說,國民年金法就不需要再修正了?
蘇院長貞昌:對農民的保護就整個完整了。
陳委員明文:不要再擴大被保人的範圍了,直接從老農津貼的部分去做修正就可以了。
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是老農津貼,是農民健康保險。
陳委員明文:好。
陳主任委員吉仲:請委員再讓我講10秒鐘。很多人誤解農民有農保,以為農保跟勞保一樣,其實農保跟勞保或軍公教保險是不一樣的。農保只有領到死亡的補助15萬3,000元,還有殘障津貼而已……
陳委員明文:沒錯!
陳主任委員吉仲:沒有退休制度,所以外界可能將農保……
陳委員明文:因為農保才繳78元而已嘛。
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他們可能想錯了,我要特別解釋這個制度。
陳委員明文:沒錯,所以農民沒有老人年金的給付制度,也就是沒有退休制度,這一點值得我們做一個修正,很好。既然農委會已經在推動了,我們會全力支持,也希望能夠儘速,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吉仲:好,謝謝。
陳委員明文:最後,我想在這裡討論一下山區的土地問題。我想嘉義的山區土地基本上一直是老百姓跟政府對立的民怨所在,這一點我要特別再提醒蘇院長及陳主委。我們國有的土地也好,或者是林班地也好,我覺得很多已經是不合時宜了,或者時代已經改變了,我們應該做全面性的檢討改進,所以我特別要在這裡拜託院長回去能不能成立一個跨部會的小組,好好地進行討論?
現階段有一些問題,譬如國有土地的管理,國有財產署的管理跟林務局的管理方法不一樣,甚至有一國兩制的情形。譬如針對國有土地上的建物是否屬於既有建物而允許其繼續存在,國有財產署是以82年7月21日作為基準,但主管林班地的林務局則是根據當年農民廳的一紙公文,以58年5月27日作為基準,所以現在有82年7月21日與58年5月27日這兩個時間點。老百姓認為,兩者同樣都是國有土地,雖然一個是林班地,屬於林務局管的,另一個是國有土地,但是認定土地上的建築物能否繼續存在的時間點卻不一樣。所以我希望不管是農委會也好、行政院的政策性宣示也好,對於現階段這些既有的建築物到底能否繼續准許使用,是不是先達成一致性?也就是說,行政院能不能參照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主動修法?可不可以?
陳主任委員吉仲:跟委員報告,我先說明我們農委會林務局負責的林班地,只要在58年以前已經在使用的,我們絕對保證他人的權利……
陳委員明文:今天不在這裡討論這個問題,我只是希望能不能回去做檢討?
陳主任委員吉仲:但是委員說的所有國有財產署主管的土地部分,我們會跟財政部做一個完整的討論,然後再向院長報告。
陳委員明文:院長,我簡單講一下,現在還剩下1分鐘的時間。嘉義的土地除了林班地、保安林區,也有舊的保安林,還有一些地方的,像竹崎有赤司農場,梅山有圖南地。赤司農場、圖南地這些過去日本時代遺留下來的農場,現在被國有財產署拿去,他們希望能夠儘速讓他們放領,因為他們的祖先早就在那裡經營了。至於已經形成部落的林班地,事實上,我們應該做一個通盤性的檢討,使國有財產署能夠讓老百姓去購買。已經是既成的部落了,現在還用森林法、林班地的相關法規去管理,實在是不合時宜了。最後就是保安林地,事實上保安林地管制得太多,有國防必要、古蹟保護等等的規定,如果這些因素已經消除了,也應該做全面性的檢討。所以院長我在這裡再次提醒,是不是可以成立跨部會小組好好檢討山區土地問題?
蘇院長貞昌:我是整個解決問題,如果有理,我就看該怎麼整個解決,請委員指教。
陳委員明文:好,謝謝院長。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蘇院長。
劉委員櫂豪、陳委員曼麗、林委員俊憲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劉櫂豪書面質詢:
臺東有優良地理環境加上豐沛海洋資源,是最好的農業基地,尤其瀕臨太平洋,有珍貴的海洋深層水可供開發,可以發展無害的農漁產業,也能研發相關生技業,促進當地產業發展。但是目前經濟部水利署佈建的深層水管線從完工後就取不到水,農委會水試所佈建的深層水也僅取水2年後於102年9月因天兔颱風過境而進水中斷,造成相關產業研究發展受阻。深層海水運用在農漁業,是最天然無害的產業,而且也不必擔心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的問題,這是臺東地區的天然優勢,但是必須中央政府積極協助開發,才能形成產業規模。也非常感謝政府有真正重視臺東的產業發展,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將臺東深層海水的重新布管取水納入,於特別預算支應4億由水利署再重新探勘辦理布管取水工程,依據目前進度規劃在原取水點往南約2公里處布管,預計取水深度350米,每日取水量2,400噸,計畫期程明年底能完成佈管取水,由於近幾年颱風肆虐減少,本席期待水利署能早一點完成布管取水,協助當地的產業發展。
另外農委會水試所於臺東種原庫布建的深層海水102年因颱風進水中斷,但目前採用OT模式已由廠商修復,今年6月開始恢復供水,目前每日可供200米深度的深層水4,000噸,50米的表層水6,000噸,表層水目前供業者養殖白蝦,深層水部分水試所已積極研究,對於冷水魚類比目魚、油斑、條石鯛的養殖技術都已成熟,也開始有業者申請技轉。由於臺東深層海水的取水即將恢復,農委會及經濟部對於未來產業的發展,應開始積極輔導業者來開發運用,期能將該地區打造成深層海水園區,創造無污染的養殖產業商機。
臺東地區航空票價為國內航空票價最高的航線,由於票價節節攀高,臺東機場的營運量,從過去的最高峰超過100萬人次到目前僅不到一半的營運量,臺東居民又經常買不到火車票,為了就醫的需求若搭乘飛機至北上就醫,其交通花費成本實在非常高,因此交通部特研議「花東地區居民航空票價補助試辦計畫」,該計畫並向行政院提案由花東基金支應。惟該試辦計畫研議針對花東居民航空票價補貼500元,由於目前臺東─臺北間航線的票價約高達2,300元,補助500元後,票價仍居高,誘因還是有所不足,建議國發會在審議這個計畫的時候,可以調整為依目前票價比例優惠5折的方式來辦理,這對臺東的居民而言,方有足夠誘因來改搭飛機。尤其臺東鐵路建設不足,花東鐵路全面雙軌化未完成前,運能無法提昇,鄉親逢年過節返鄉一票難求,航空票價又是全國最高,基於區域平衡以及國民應享有平等的的交通人權,政府應增加補助,來弭平偏鄉建設不足的問題。此外,行政院若能儘速核定花東居民航空票價補貼,勢必能帶動臺東航線的載客率,屆時仍須請交通部提早因應,要求業者能增加航班,協助臺東的交通問題。
基於區域均衡及平等的交通人權,政府應徹底解決臺東鄉親一票難求的問題,然徹底解決方案就是本席一再爭取的花東鐵路全面雙軌化計畫以及南迴鐵路電氣化計畫。目前花東鐵路全面雙軌化計畫正在辦理環評程序,需俟環評通過後方能開始做細部設計及發包動工,這項攸關臺東交通改善的重大建設,行政院應重視辦理的期程,也希望國發會能主動協調環保署、交通部等相關單位,加速完成環評程序工,這是一項各界都沒有爭議的重大交通建設,希望能儘速來動工,早日提昇臺東的交通建設。
而南迴電氣化工程即將於109年底通車,屆時配合臺鐵採購新的城際列車加入營運,不僅可以提昇南迴鐵路的運能,更能加快行車時間,讓高雄─臺東的行車時間縮短約90分鐘。因此本席已具體向交通部提案,在南迴鐵路電氣化通車後,花東鐵路全面雙軌化計畫通車前,研議臺北─左營─臺東的高鐵─臺鐵優惠套票,透過優惠套票來提高臺東鄉親透過高鐵轉乘的意願,疏運臺北─臺東間的旅客,由於相關配套的方案,交通部已指示臺鐵局及高鐵公司儘速來研議,而優惠套票的補助經費,建議由花東基金來支應,因此希望國發會能支持這個方案。
委員陳曼麗書面質詢:
一、因應人口負成長,審視調整現有少子女化對策:
「自然增加」在國家人口指標中具有極大意義。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的統計,2017年自然增加為22,602,去年已下降到8,817,截至今年8月已轉負,臺灣人口負成長恐怕要提早來臨,儘管政府推出托育補助政策,但少子化仍然緩不濟急。且國家發展委員會在2018年的人口推估報告中就已對此做出示警,當時國發會高推估(樂觀)、中推估(一般)及低推估(悲觀)三種推算,其中自然增加率轉負的推估時間點分別為2025年、2020年及2019年。換言之,若今年全年的人口自然增加率未能轉正,就將符合國發會所推估的最差情形。這樣的情況下恐會影響到的是勞動力缺口、產業轉型、人口老化與社福資源佈建的速度。
為了加速突破少子女化困境,同時增進民眾敢生敢養的觀念,建請行政院協調相關部會,審視調整現有人口政策,穩定國家發展之根基。
二、強化因應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之公民教育:
臺灣容易受到地震與極端氣候影響,因此氣候變遷議題是臺灣無可迴避的責任,依據英國民調公司YouGov九月份發表了橫跨28國、共三萬份樣本的氣候變遷感知民調,臺灣有73%的民眾認為臺灣在氣候變遷上可以貢獻更多,有66%認為個人可以貢獻更多。從前者比例看來,是受調國家中第五高的。可知,臺灣人民對於氣候變遷議題感受程度甚高,臺灣若能引導關注氣候變遷議題的民意,國家推動產業轉型、能源轉型、與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等工作可以獲得更多民眾的支持。世界先進國家,氣候變遷議題不只在主流媒體上有大量的曝光,也滲透流行文化之中,如最近日本動畫─「天氣之子」,就將氣候變遷議題融入動畫之中。
相較之下,臺灣對於如何促進全民積極應對氣候變遷的意識,相對薄弱。建請行政院強化因應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之公民教育,並於一個月內以書面提出未來規劃報告。
三、積極發展公民綠能電廠:
先進國家有許多案例證明,再生能源可以協助偏鄉農漁村、原住民部落,越多公民參與再生能源生產獲利,就越多民意支持國家的能源減碳政策。未來,臺灣要積極推動減碳工作,必須快速讓公民參與國家再生能源生產。本席肯定能源局對於民間團體推動綠能社區的補助政策,但是,凡事起頭難,對偏遠農漁村、部落而言,找尋第一個公民電廠的用地相對困難。建請行政院協助整合,若通過能源局第一期社區公民電廠計畫的社區,可以主動提供公有空間,協助社區快速設置公民電廠,讓社區有營運經驗之後,有信心後續推動各種綠能設備設置。
另外,鑒於國有土地與國營事業綠能開發案,常因地方參與不足,導致附近社區、部落反對,如知本溼地、七股鹽灘地等,讓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美意打折。
為了加速再生能源的發展,也同時促進地方創生,建請政院在國有土地與國營事業的綠能開發案之中,可以有部分比例讓在地社區居民以公民電廠形式參與。
委員林俊憲書面質詢:
一、臺南南區黃金海岸以往有著美麗的沙灘,是市民週末休憩的去處,滿載著在地鄉親的回憶。然而近年來因安平港防波堤的突堤效應,導致沙灘遭大量侵蝕,原本海灘遊玩的人群漸漸消失,在101年養灘工程開始後,雖沙灘已有回復,但今年相較於102年時的沙灘,又退縮了約15公尺左右。黃金海岸沙灘的恢復需要長期的措施累積沙量,目前今年度將開始執行短期目標養灘,經費4500萬也已經有著落。但未來中期、長期目標都是五、十年後的事情,到時候會有經費嗎?這次的養灘是否會到最後又變成虎頭蛇尾,請行政院、經濟部水利署訂出計畫,確保本次養灘能確實執行10年,成功恢復黃金海岸的美景。
二、自中美貿易戰開打以來,全球兩大經濟體的紛爭導致諸多臺商受到牽連,政院、經濟部順勢推出「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主要針對在中國投資2年以上,後受中美貿易衝擊之臺商回臺投資的優惠,然而此方案一出,立刻引發對持續留在臺灣投資的企業不公平的疑慮。政府針對企業的投資優惠,都可能造成市場競爭不平等,長期留在臺灣的臺商,在臺灣景況最差時仍然留著沒有離開,但他們不僅沒有得到優待,政府還為了吸引臺商回臺給予出走者投資優惠,造成長年在臺深耕的企業主心寒。現在經濟部已檢討政策方向,推出「根留臺灣」以及「中小企業」投資優惠方案,也請經濟部持續滾動式檢討方案是否有改進空間。
政府吸引臺商回流、增加臺灣工作機會是美意,也是正確的政策方向,但在吸引臺商的同時,也需要考慮對既有臺灣企業的影響,切勿造成不公平的現象,請經濟部檢討投資優惠方案,以及未來鼓勵投資政策應如何避免造成不公平競爭的現象。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經濟組之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