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9日(星期三)9時2分至11時3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林委員為洲
張主任秘書禮棟: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8年10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下午12時22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趙正宇 劉世芳 張宏陸 蔣絜安 鄭秀玲 黃昭順 陳怡潔 林麗蟬 李俊俋 林為洲 余 天 呂孫綾 吳琪銘 洪宗熠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葉宜津 鄭天財Sra Kacaw 曾銘宗 黃國昌 林俊憲 呂玉玲 童惠珍 孔文吉 陳明文 何欣純 鍾孔炤 周陳秀霞 林德福 尤美女 羅明才
委員列席15人
請假委員:許毓仁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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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部長 |
徐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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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次長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代理董事長 |
花敬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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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司司長 |
林清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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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政司司長 |
張琬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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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書兼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主任 |
陳茂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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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司司長 |
王靚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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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司司長 |
施明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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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處長 |
謝松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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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處長 |
于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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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處長 |
林順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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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處處長 |
饒志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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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事兼秘書室主任 |
王銘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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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中心主任 |
曾漢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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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署長 |
陳家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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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組長 |
曹晴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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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局局長 |
黃明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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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署長 |
吳欣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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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許亞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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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鍾銘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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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劉培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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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游登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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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楊模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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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曾偉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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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代理處長 |
徐韶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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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
謝偉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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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主任 |
洪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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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 |
陳興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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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署長 |
陳文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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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政署署長 |
龔昶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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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署長 |
邱豐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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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學校長 |
黎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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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研究所所長 |
王榮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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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 |
井延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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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劃工程處處長 |
李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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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測繪中心主任 |
劉正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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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董事長 |
周光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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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副院長 |
徐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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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董事長 (原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併入) |
董建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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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
戴群芳 |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108年度預算「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定:以上3案均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處理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8年度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次會議採綜合報告及詢答,由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報告;委員劉世芳、趙正宇、張宏陸、陳怡潔、黃昭順、鄭秀玲、林德福、李俊俋、林為洲、鄭天財Sra Kacaw、吳琪銘、尤美女、黃國昌、呂孫綾、林麗蟬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余天、洪宗熠、蔣絜安等3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內政部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內政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討論事項1案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臨時提案
第1案
鑑於現行警用無線電分別於86年及91年起使用至今,機件老化導致通訊品質不良,且各項設備業已於94年至100年間停產,設備維護十分不便。
再者,現有無線電以類比技術為主,因不具保密性,可輕易竊聽,以致警察執行勤務及偵辦刑事案件,恐有情資外洩之風險。且員警於執行跨區任務時,由於各縣市無線電頻道並未統一,導致跨區通訊難以快速建立,機動性不足,造成員警執勤效率降低。
為此,建議內政部警政署儘速提出警用無線電之汰換計畫,並編列預算及汰換期程,藉此提升員警執勤效率。
提案人:趙正宇 劉世芳 呂孫綾
決議:照案通過。
第2案
內政部警政署更換新制的警察服制,頗受好評,但基層員警,尤其是在燠熱、潮濕的夏季,警員常易流汗,因制服深色的關係,常易在頸部、腋下、背部留下白色的汗漬,而胸前鈕扣處加布料易悶熱不通風,故請內政部於3個月內調查並提出改善方案。
提案人:劉世芳 張宏陸 李俊俋 呂孫綾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議事錄稍後再確認。
繼續報告。
二、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報告。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本會成立迄今,依組織法賦予之任務與使命,綜理海洋事務之統合,加強海洋政策之規劃及落實推動,以達生態、安全、繁榮的優質海洋國家。
感謝各委員的指導與支持,有關本會近期各項施政及上會期五項臨時提案辦理情形,已編印成書面報告送達大院,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以下謹就「近期重要業務推動」與「未來施政重點」擇要提出報告:
壹、近期重要業務推動
一、統合海洋政策,擘劃發展方向
推動海洋基本法立法,編纂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確認國家海洋發展方向與原則。海洋基本法草案已於5月22日經貴委員會審議竣事,通過將收海洋政策統合協調之效,達到打造優質海洋國家之目的。
二、防治海洋污染,維護海域環境
(一)確保潔淨海域
推動海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強化海洋廢棄物管理預防,迄今已招募環保艦隊2,298艘,1至9月清除海洋廢棄物6,751公噸;試辦區域海漂垃圾調查,訪查全國69處濱海公有廢棄物掩埋場,源頭管理污染源;協調劃設我國船舶空氣品質維護區。
(二)打造健康棲地
建置我國海洋保護區平臺及海洋保育網資料庫網站,俾資訊透明、公開、完整;持續參與各項開發案中有關海洋生態及海洋保育之審查與承諾事項監督。
三、守護生物資源,落實海洋保育
訂定「海洋野生動物活體及產製品輸出入審核要點」及「臺灣友善釣魚行動方案」;救援擱淺鯨豚110隻及海龜205隻,培訓50位鯨豚觀察員;進行珊瑚礁等10處海洋生態系及臺灣周邊保育類海龜、鯨豚族群資源調查。
四、推動海洋文教,提升海洋意識
(一)跨域合作專業培育
辦理「跨域黑潮─航海實驗計畫」及「中華白海豚保育教育訓練」等跨域合作與專業培訓;另出版「小海龜的逆襲」保育廉政繪本,舉辦122場次宣導活動。
(二)舉辦活動擴大參與
與美國在臺協會高雄辦事處合辦2019南臺灣海洋青年論壇,並辦理「第1屆海洋青年培訓營」及「世界海洋日系列活動」,培養海洋意識及國際觀。
五、保護海洋安全,強化海域執法
(一)執行安海安康專案
1至9月查獲各級毒品8,547.6公斤、偷渡犯116人、私菸458萬3,569包、私酒100公升、農漁畜產品5萬9,248公斤、活體動物642隻。
(二)打擊違法抽砂陸船
打擊金門、馬祖地區之違法抽砂陸船,1至9月查扣計3艘,並強勢驅離澎湖臺灣灘海域違法抽砂陸船,計560艘。
(三)強化邊境防疫管控
本會自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即實施100%全面安檢,並加強海漂豬隻屍體之巡查工作,絕不容許產生任何漏洞與破口。
六、確保海洋權益,密集漁業巡護
(一)專屬經濟海域
1至9月執行北、東方(臺日)海域巡護任務119航次,處理國籍漁船在臺日海域遭日本公務船干擾作業2案;另執行南方(臺菲)海域巡護任務118航次,迄今國籍漁船無遭菲律賓公務船干擾、扣押。
(二)東、南沙海域
定期調派大型艦船巡護,強力取締不法船舶,1至9月計執行東沙24航次及南沙26航次。
(三)中西太平洋公海
1至9月由巡護七號、九號、八號船執行3航次中西太平洋漁業巡護任務,計登檢37艘次我國漁船。
(四)越界大陸船舶
針對重點海域彈性規劃勤務,提升查緝越區陸船成效。1至9月取締中國大陸非法越界船舶,計驅離1,114艘,扣留79艘,裁罰50艘,罰鍰5,555萬元,沒入22艘。
(五)打造救援中心
5月21日辦理「南援四號」演練,驗證大規模海空複合性災難應變機制,展現我國對南海議題「堅持和平、擱置爭議、維護航行自由及實踐人道價值」的一貫立場。
七、深化國際合作,鏈結國際發展
(一)擴展海洋外交
分別與帛琉、諾魯簽署海巡合作協定,並舉辦「2019年東沙國際研討會」;另參加2019年亞太經濟合作第12、13屆海洋及漁業工作小組會議、第11屆信天翁和水薙鳥保護協定諮詢委員會。
(二)漁業公約應處
提出「漁業工作公約」內國法化倡議,協請勞動部持續推動相關內國法化工作,強化我國人權保障之國際實踐。
八、扶植海洋產業,發展藍色經濟
(一)推動海洋產業發展
持續挹注地方政府資源,共推海上觀光遊憩及海洋產業發展;辦理海洋產業發展論壇,蒐集海洋產業統計資料與經濟推動策略,研析氣候變遷衝擊層面,據以研提海洋產業政策,研擬藍色經濟策略。
(二)海洋產業人才培育
協請教育部鼓勵各大專校院增設海洋相關碩(博)士專班,並鼓勵大專校院優秀研究人才,從事海洋產業相關研究。
九、強化研究量能,統合科研資訊
4月24日成立國家海洋研究院,強化國家海洋研究量能,統合現行分散於各機關之海洋監測資料,推動國家海洋資料庫建置。
十、積極遴補人力,推動海洋事務
本會107年4月28日成立之初,積極辦理人力遴補作業。為利本會海洋事務得以順遂健全發展,108年6月19日奉行政院同意核增預算員額148員,目前本會及所屬機關構預算員額總數為12,626員,現有12,011員,人力進用已達95%。
貳、未來施政重點
一、完備海洋法制,建構海洋國家
為配合海洋基本法通過後能落實相關政策規劃,本會刻正研擬海洋保育法草案、海域管理法草案與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草案,俾貫徹海洋生態永續、海域安全、產業繁榮的政策目標。
二、保護海洋環境,永續海洋資源
(一)源頭管理海廢
辦理海洋廢棄物、海洋塑膠微粒及海底廢棄物調查,掌握海洋廢棄物污染熱點,與有關機關合作,從源頭做管理,並健全養殖浮具與廢棄漁網回收及去化管道。
(二)海洋永續論壇
針對海洋環境保護及環境教育推廣議題,與民間團體共同辦理「2019國際非政府組織年會─全球海洋永續環境論壇」,以達成海洋環境保護共識,尋求合作契機。
三、復育海洋生態,深化海洋保育
(一)強化海洋生物救援
提升海洋野生動物急救站及收容中心之設備與管理流程,於苗栗及彰化分別設立鯨豚救援站,保存保育類海洋野生動物樣本、標本及調查數據。
(二)健全制度資料統合
辦理海洋生物保育及復育跨部會協調事宜,試辦釣魚區管理制度,研訂賞鯨活動管理規則;蒐集我國海域海洋生物多樣性、海洋生態、海域水質、海洋廢棄物相關資料,彙整擴充海洋保育資料庫。
四、強化海洋教育,提升文教能量
持續推動海洋教育,規劃海洋產業、科技及保育之互動式教材,出版海洋保育電子季刊,並舉辦教師研習營及學生體驗營,多元培養海洋思維,啟發青年學子對海洋的熱忱,促進未來向海發展。
五、推動國艦國造,振興造船產業
(一)推動造艦計畫
為應處海域情勢發展,提升我國海上執法能量,積極推動「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持續於107至116年之10年期間建造141艘各型海巡艦艇,並持續執行「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100噸級巡防艇建造案。
(二)促進產業發展
以上兩案均採「國艦國造」方式,由國內造船公司承攬,可有效帶動相關產業發展,亦提升造船產業之國際競爭力。
六、運用科技裝備,堅實海域治安
(一)提升偵蒐能力
籌建「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及「紅外線熱影像系統」等智慧科技裝備,以建構三度空間偵蒐能力,強化目標辨識,動態監控違規或不法事件蒐證,有效打擊不法,維護海域及海岸秩序。
(二)強化訓練與情資交流
落實政府毒品零容忍政策,加強人員訓練與跨境情資交流,提升查緝成效,期達「拒毒於海外,截毒於關口,緝毒於境內」之目標。
七、防範非洲豬瘟,加強邊境查察
(一)強化防疫措施
持續配合農委會「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防止疫情經走私偷渡入境,全力投入各項防疫工作。
(二)落實邊境管制
持續推動「安康、安海」專案,並善用「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之平臺,統合各機關能量,落實海上走私偷渡查緝工作,加強與國外執法機關交流,共同打擊跨國犯罪。
八、厚植救災能量,強化救生救難
(一)強化地方搜救能量
為引領輔導地方政府積極朝向海洋發展之立場,規劃於109至110年執行「結合縣市政府推動強化海域、海難救生救難能量計畫」,逐步厚實我海域、海岸救難能量。
(二)建立危險海域參據
針對危險海域之劃設進行科學研究及調查,建立科學依據之危險海域劃設標準,提供各主管機關作為公告限制及禁止水域活動之參據,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九、培育法政人才,厚植談判能量
為培育國際海洋法政人才,維護國家權益,自8月起,陸續與國內大學校院簽署合作備忘錄,開設海洋法政及談判等課程,培育相關領域人才,以強化我國因應國際海洋法律議題之能量。
十、推動海洋外交,積極國際合作
(一)強化雙邊對話
配合外交部及農委會等單位參與「臺美海事合作對話」及「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技術及紀律次委員會議」等交流平台及相關會議,增進國際交流合作,掌握周邊海域局勢,維護我國海洋權益。
(二)拓展海巡合作
為強化與亞太區域海巡合作,未來持續推動與太平洋友邦國家協商簽署合作協定,落實推展跨國海巡交流互助。
十一、推廣海洋活動,永續藍色經濟
(一)鼓勵親近海洋
統合產、官、學、研推廣海上休閒活動,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原則,鼓勵國人親近海洋。
(二)辦理產業論壇
規劃辦理「藍色經濟.海洋永續論壇」,邀請國內外專家及我國各產業領域代表與會交流,擘劃藍色經濟發展願景。
十二、籌設海洋展館,展現多元亮點
花東地區面臨太平洋,擁有豐富海洋資源,將規劃籌設國家級「海洋資源博物館」,以串聯在地人文、社區、產業,展現海洋民族與多元文化,期能帶動產業發展。
十三、強化海洋科研,提升海研量能
(一)建構智慧海洋網路
1、統合及建置國家海洋資料庫
統合各部會海洋資料並規劃設置全國近岸海洋生物、水文與環境監測網及國土變遷監測機制,以建置國家海洋資料庫。
2、運用人工智能邁向智慧國家
成立「人工智慧技術導入海洋事務工作任務小組」,以109年科技發展計畫成果為基礎,規劃110至113年中長程計畫,契合行政院五大施政目標之邁向智慧國家項目。
(二)深化研發推展亮點
1、推動海洋能技術研發
持續研發洋流能關鍵技術,期能早日商轉以提供穩定基載電力,有效協助再生能源政策之推展;另針對波浪能、潮汐能等其他海洋能技術,研發可適應極端天候機組的關鍵技術。
2、國家級船模試驗中心
規劃國家級船模試驗中心籌建計畫,執行「國艦國造」等所需之船舶模型試驗工作,並可提升國內學校之海洋研究教育能量。
十四、強化核心職能,提升人力素質
為因應海洋政策相關業務推動,型塑正向工作文化,未來將強化同仁核心職能,規劃辦理多元專業職能訓練,以提升海洋政策專業素養,有效提升本會人力素質。
參、結語
本會為我國海洋專責機關,將賡續結合各級政府及民間資源,透過高效能之施政策略,秉持永續共好的精神,擘劃國家海洋總體政策;藉由堅實的海域維安能量,阻絕不法於境外,使我國人民能安心於海上活動,積極推動新興海洋產業,型塑特有海洋文化,並兼顧海洋環境生態保護,成為社會向上發展之動能、國家往前邁進的主要力量,最終達致「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確保海洋永續發展」的海洋興國目標。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在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議事錄確定。
現在開始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4分鐘,得延長2分鐘;截止發言登記時間為10時30分;臨時提案截止提出時間為11時,於詢答完畢後處理。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林委員麗蟬發言。
林委員麗蟬:(9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您知道海港主要的功能是什麼嗎?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海港主要就是船舶的停泊、進出貨物的裝卸。
林委員麗蟬:還有補給、維修作業。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林委員麗蟬:遇到有颱風的時候,也有避風的功能。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林委員麗蟬:本席在這邊要問一下,在我們整個海港的功能定義裡面有沒有釣魚?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跟委員講,其實港口開放釣魚是因為有很多的釣客。
林委員麗蟬:我在問你海港有沒有釣魚的功能。
李主任委員仲威:港口的管理單位是交通部跟漁業署。
林委員麗蟬:根據行政院農委會對於漁港的功能描述是沒有的,可是我們看到很多漁港都還是有釣魚的情形,請問漁船該如何進來停靠?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跟委員做一個說明,我們有很多釣魚的團體跟喜歡釣魚的人一直在反映,希望能有一個釣魚的區域。他們並不是要求整個港都讓他們釣魚。所以在行政院召集相關單位研討以後,我們就規劃了五十幾處在港口或沿岸……
林委員麗蟬:什麼時候開始規劃有五十幾處?
李主任委員仲威:今年6月開始規劃。
林委員麗蟬:再提供給本席,看看到底哪些地方有規劃開放釣魚。第二、本席要問的是,如果在沒有開放的區域釣魚,請問誰要負責來開罰?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會採勸導的方式。
林委員麗蟬:所以您的意思是,漁業署是要用勸導的方式嗎?因為罰單漁業署不能開,常常都是第一線的基層同仁去執行,有時候去勸導的時候會遭嗆、被罵髒話,本席就曾經目睹我們的同仁在那裡被罵髒話,難道你們沒有一個規範嗎?管理單位你說是漁業署,開罰單位是海巡署,……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只開勸導單,開罰單的話,我們會交給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去裁罰。
林委員麗蟬:從103年到現在為止,我們開過幾張罰單?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開過。
林委員麗蟬:沒有開過罰單,表示都沒有……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勸導了以後他們就離開了。
林委員麗蟬:你們有沒有到第一線去看,如果勸導之後有同仁被罵髒話?
李主任委員仲威:報告委員,我都知道。
林委員麗蟬:你就沒有為第一線同仁著想,你們上面就是高高在上,只要下令勸導就好了,結果沒有規範,讓我們的同仁在第一線執行的時候受到很大的委屈。主委,這部分要不要好好的去做一個精進的方案?要如何做才不會上面高高在上,不會中槍,下面都被罵?
李主任委員仲威:現在海保署有訂定了一個友善釣魚規範,也在網路上公告了。
林委員麗蟬:我的意思是沒有在規範裡面怎麼辦?
李主任委員仲威:那個規範裡面就有這些規定,這必須經過一個行政程序,通過以後才能執行。我跟委員報告,颱風來的時候,有很多民眾觀潮、觀浪,海巡弟兄也在那邊勸離,很多也遭受……
林委員麗蟬:所以本席才要問……
李主任委員仲威:所以我們要在法制面上去努力。
林委員麗蟬:執行的人不能開罰,可以開罰的單位人不夠,不可能在現場開罰,所以變成都不會有罰單,都是勸導。本席不是說這樣不好,只是你要有一個標準,讓我們的第一線同仁不會受那麼多委屈,主委可不可以承諾本席在一個月內和海巡署署長研擬出一個精進的方案?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麗蟬:你不用再跟我解釋了,只有做或不做而已。你們要怎麼做我們可以來討論。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可以研擬一個方案。
林委員麗蟬:那一個月以內給我。
李主任委員仲威:可是它有一個行政程序,不是說我要做就可以做,要去罰人家錢就可以罰,這要法制才行。
林委員麗蟬:我不是要你去罰人家的錢,我是要你解決現在的問題,我是要你去開會想出辦法來,不是開會就要馬上解決,你要告訴我你們有在做這件事。
李主任委員仲威:可以,我們一個月之內召集相關單位來開會研討。
林委員麗蟬:主委要召集,不能交給同仁去召集,結果開會沒有人可以決定,會後還要問你,那不是沒有用嗎?您來召集,可不可以?
李主任委員仲威:可以。
林委員麗蟬:一個月內給本席一個答案。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
林委員麗蟬:再來本席要請問海保署,請問您是……
主席:請海委會海洋保育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主席、各位委員。我是署長黃向文。
林委員麗蟬:黃署長,我們之前有討論要開放東沙島觀光,內政部研擬開放東沙島的觀光。
李主任委員仲威:跟委員報告,海保署並沒有參與。
林委員麗蟬:所以都是您在參與?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有去參加這個會。
林委員麗蟬:待會我來問,還是會問到他啦,因為開放東沙觀光,我比較擔心的是保育的問題。我們知道很多國際期刊都有報導,我們每一年在東沙收集到的垃圾高達近百斤,如果開放觀光以後,我不知道會不會有旅客亂丟垃圾,除了造成生態的浩劫以外,還可能會造成野生動物常常誤食塑膠廢棄物而死亡。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我前幾個月也跟著很多愛護海洋的朋友們去淨海跟淨灘,我們看到海底有很多塑膠、吸管,這些東西會不會對生態造成傷害?更何況東沙是我們嚴加保護的美麗群島,有關這部分,你可不可以給我們一個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特別跟委員報告,委員關心的也是我們大家正在討論的,因為這個問題還沒有獲得一個很好的解決辦法,所以觀光暫時不辦了。
林委員麗蟬:沒有關係,我會不斷的提醒,因為我會擔心,我在網路上正在尋找還看得到的一些圖片,當然這已經是舊事了,只是我要提醒說,連訓練有素的海巡人員都有可能對於保育類動物去做一個騷擾跟虐待,更何況一般民眾,如果去了東沙,除了丟垃圾以外,或許還會對我們的生態造成傷害,如果要開放觀光,這一點一定要納入考量。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一定要有好的規範,能夠徹底的解決這個問題,不要造成污染,才會開放。
林委員麗蟬:那我要再問的是,海保署負責的主要是保育政策規劃、協調等等,海巡署應該負責執法,這部分如何協調?可不可以一併考量?萬一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海保署可不可以……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保署跟海巡署都屬於海洋委員會下屬單位,所以我們的協調合作是非常順暢的。
林委員麗蟬:那應該不要一個負責開單,一個負責查,結果開單的不能去,查的人只能勸導,勸導完又被人家罵。這部分就一併來考量,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可以。
林委員麗蟬:本席對於海洋基本法非常關心,您剛剛也有談到如何讓海洋相關的活動要親近民眾,請問海委會到底辦了哪些活動可以親近民眾?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我們辦的所有活動都希望民眾來參與。
林委員麗蟬:我知道,有辦了哪些活動?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剛才在報告裡面……
林委員麗蟬:因為你有提到,所以我才要問,我剛剛看了一下,可是報告沒有寫得很細,可不可以直接給本席一份,讓我了解你們到底辦了哪些活動?
李主任委員仲威:可以,我們的口頭報告主要是精簡,在業務報告裡面……
林委員麗蟬:所以我才要再提出來問,因為很精簡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再送一份業務報告給委員,假使委員覺得還有不足的,我們再提供給委員相關的資料。
林委員麗蟬:我覺得不足的就要繼續做啦,不是提供資料而已。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是說委員認為資料不足的,我們再提供,當然這些親近海洋的活動我們會持續辦。
林委員麗蟬:好,一個月內針對海釣、保育給我們一個精進的作為,還有您說要開放東沙觀光,現在已經先擱置了,如果以後要開放的話,到底會議開得如何,也要給本席一份報告。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
主席: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9時3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今天你的口頭報告裡面第8頁特別提到,配合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一些相關措施,本席想了解一下,自從災害應變中心發布之後,海委會海巡署所發現的死豬大概有多少隻?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有六十幾件。
洪委員宗熠:金門幾件?
李主任委員仲威:金門五十幾件,大部分都在金門。
洪委員宗熠:總共幾件?
李主任委員仲威:68件。
洪委員宗熠:金門幾件?
李主任委員仲威:金門沒有。68件裡面有11件驗出來是陽性的,就是有非洲豬瘟的,其他的都是陰性的,都沒有非洲豬瘟。
洪委員宗熠:金門9件。
李主任委員仲威:金門是有9件,陽性的是9件。
洪委員宗熠:馬祖2件,所以金門跟馬祖列為疫區,我們臺灣目前岸邊發現……
李主任委員仲威:跟委員報告,金門、馬祖並沒有列為疫區,因為雖然有發現了死豬是陽性的,但是經過我們消毒檢驗,疫情並沒有擴散,所以在短時間內就解除了。在發現有死豬的時候,金門的肉製品是不可以輸出的,過去之後就解禁了。
洪委員宗熠:所以金門只是在海邊發現死豬是呈陽性反應,所以我們就先列管。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先列管而已。
洪委員宗熠:你剛剛講金門不是疫區,但是他的豬肉也不能到臺灣。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的豬肉沒有銷到臺灣來,因為價錢的問題。
洪委員宗熠:臺灣目前發現的死豬有多少件?
李主任委員仲威:除了金門的發現,臺灣並沒有發現多少件。
洪委員宗熠:海邊的死豬。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邊的死豬案件不多。
洪委員宗熠:五十幾件啊!從107年12月份到現在。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68件裡面有五十幾件是在金門地區發現的,還有在馬祖發現的。
洪委員宗熠:請幕僚提供一下數字。
李主任委員仲威:很抱歉!他們沒有做分區的統計。
洪委員宗熠:沒關係,本席要讚揚海巡署的是,其實根據本席手裡的資料,目前臺灣岸際大概有五十幾件,可能要跟你對一下數字,但是臺灣現在都還是陰性反應,所以臺灣目前並沒有發現非洲豬瘟。本席為什麼要特別講出來?因為9月22日彰化縣有一個淨灘的活動,海委會全力支援,當天在彰化縣有發現死豬,當時我看到海巡人員非常積極,也馬上通報動植物防疫所,海巡人員也馬上穿上防護裝警戒,甚至拉起封鎖線,本席覺得你們基層第一線的防疫工作確實有落實,本席在這邊要給予很大的肯定。
其實本席知道,你們基層人力非常非常的少,因為這次在彰化縣發現的死豬是淨灘人員發現的,並不是我們的海巡人員發現。海巡人員人力這麼少,你們怎麼樣善用無人機去協助這次非洲豬瘟的防疫工作,你可以講一下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我們去年籌建了8架無人機,今年又籌建了12架無人機,今年籌建的還在驗收階段,等到驗收完了,就會投入海岸線監測,由無人機定點定時的巡邏就可以彌補很多人力的不足。
洪委員宗熠:可以彌補很多人力的不足,因為本席也看過很多你們無人機拍攝的鏡頭,如果拉很近的話,其實海邊很細微的東西是可以看到的。所以本席一直認為你們缺乏海巡人員,但是你們用無人機來補足這次非洲豬瘟防疫的工作是很重要的,所以本席現在跟你討論的就是這一件事。另外,等一下會後你再提供比較正確的數字給本席,包括我手裡的資料顯示,金門是9件、馬祖是2件,本島是五十幾件。
李主任委員仲威:那是檢測出來陽性的,詳細的資料等我們做分區的分析後再……
洪委員宗熠:詳細的資料會後再提供給我。主委,現在海委會對於臺灣本島的海洋廢棄物暫置區的規劃方式為何?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洋廢棄物暫置區原則上都是我們與漁業署、環保署經過討論後所設定的,我知道委員一直希望能夠多設幾點,避免海洋廢棄物帶回來以後沒有辦法處理。我們現在也會接續跟環保署、漁業署及地方政府環保局做協調,希望能夠在王功和相關泊地上把這些點設起來。
洪委員宗熠:目前彰化縣六十九公里海岸線涵蓋2個二類漁港和10個泊地,主委知道目前彰化縣的海洋廢棄物暫置區有幾個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1或2個,我不是很清楚。
洪委員宗熠:你們補助彰化縣的只有一個。不過上次很感謝主委有到芳苑的王功漁港附近去看海蚵船,但是你應該也有看到,其實王功也是一個二類漁港,但是王功這個二類漁港並沒有海洋廢棄物暫置區,所以你那天應該有看到,整個海岸線有很多廢棄的漁網,問到這裡,主委應該知道本席想要爭取什麼。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所以我們會積極來辦理協調、聯繫的工作。
洪委員宗熠:包括漁民船出去,甚至他們帶回的一些相關的海洋垃圾要堆放在哪裡?就算是堆放在岸邊,如果經過風吹日曬或是有野狗叼走,那個暫置區也變成是沒有功能,垃圾也有可能隨時會散掉。所以本席要拜託主委再做詳細的規劃,多多增加彰化縣的暫置區。
李主任委員仲威:如同剛才我跟委員報告的,這個要協調,地方環保局也要能配合,這些海洋廢棄物進來以後,暫置在那裡要儘快做處理,假如不處理,它還是會造成二次污染。
洪委員宗熠:對啦,還是會二次污染,這是本席比較擔心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所以就是要相關單位去做很好的協調、進行很好的分工,大家同意後就可以很快來執行。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主委。
李主任委員仲威: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9時3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幾件事想請教主委,我們去年大概是11月24日做太平島的實彈射擊,在上次射擊的過程當中,有沒有其他的國家來對我們有任何的……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黃委員昭順:其實是有,我知道有。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
黃委員昭順:署長,確定是沒有嗎?
主席:請海委會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黃委員昭順:今年是準備在幾月幾日進行實彈射擊?
李主任委員仲威:11月21、22日。
黃委員昭順:兩天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中一天是預備日,假如21日受到天候或其他因素影響的話,就會移到22日。
黃委員昭順:我們在這個時段射擊大概已經做了幾次?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一年四季、每一季都要做一次。
黃委員昭順:大概做幾年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做很多年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黃委員昭順:站在維護我們的漁權和國家主權上,我們必須要它做得更好,這是第一個。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
黃委員昭順:第二,上次一百零幾年屏東洪家大姊的案子,主委應該還記得吧?
李主任委員仲威:記得。
黃委員昭順:那幾天菲律賓有個判決下來,主委知道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
黃委員昭順:署長知道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知道。
黃委員昭順:結果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判了8到12年不等的刑期。
黃委員昭順:當時馬英九總統非常的用力且非常的大力,使得這個案子最後有這樣的結果,我們覺得滿棒的,這是第一個我要講的。第二,在菲律賓的漁權上,這幾年我們做了多少協調會議?
李主任委員仲威:漁權的談判是漁業署在談的。
黃委員昭順:漁業署跟你們都有一起。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去只負責海域執法的協商。
黃委員昭順:主委,海域執法的協商固然很重要,但是到今天為止你們還是沒有辦法很明確的告訴我們哪個海域就是我們的,對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針對委員的質疑,因為我不是主管機關,不能幫主管機關答復。
黃委員昭順:海巡署有派人去啊!海委會有去啊!署長要不要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去談判、去參與會議的時候,只就執法的合作協議去做討論,至於漁權的談判是由漁業署來負責。
黃委員昭順:主委,那個會議是大家一起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是,在我擔任署長任內,我所瞭解的不是委員想的那樣。他有重點的,主政的是哪一個單位,就由他們去談。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們去談判,我們國家的政府代表本來就有責任、也有義務。署長在你的後面,他想要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跟黃委員報告,台菲相關事務我們處理的是執法和救難的部分。
黃委員昭順:執法和救災跟我們的漁權是有直接關係的,所以好不容易有個判決下來,對我們來講是打了一劑強心針,尤其對我們所有的漁民來講。以往在馬英九政府的時候,漁民在哪裡、漁船在哪裡,海巡署就保護到哪裡,這是非常明確的,從以前定下來一直到現在,我們必須要更努力的維護它。現在本席想問的是,我看你們幾次協商都沒有結果,所以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辦法明確的把經濟海域定下來,是這樣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針對這個部分,我們負責的是海上執法和救難的部分,漁權的談判……
黃委員昭順:對,但是每一次會議海巡署和漁業署都要去,幾次會議都是這樣,外交部也要去,我想我們可以更明確的表達:第一,我們要執法,當然必須要有更明確的海域,對我們的漁民來講是更放心的。本席今天之所以再提出這件事,就是希望主委和海巡署必須要更努力……
李主任委員仲威: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昭順:你講這個海域是我們的,有這麼難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但是雙方重疊就必須要去談。
黃委員昭順:主委,對啊,但是就是談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國際法上規定,雙方重疊的海域就是要經過雙方談判和協商。
黃委員昭順:當然要去談,但本席現在告訴你的是,你們談了那麼久……
李主任委員仲威:但是談的主政單位不是海巡署,我們就不能跨越職權,至於我們跟菲律賓在國際法上的協調,因為……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再問你一次,太平島的主權是哪裡?
李主任委員仲威:太平島的主權是我們國家的。
黃委員昭順:就是我們的嘛!當年你在海巡署,我看前任主委就很大聲的說:太平島就是一個島,就是我們的島。
李主任委員仲威:太平島本來就是我們的,到現在沒有任何人說它不是我們的。
黃委員昭順:蔡英文政府上台時,哪敢說太平島是誰的!連島跟礁都不敢講了,拜託!我跟你拜託可不可以!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權和漁權應該……
黃委員昭順:漁權很重要,這個司法案件的判決對我們來講是一個很好的點,而這個點……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也認為這個是一個很好的點。
黃委員昭順:所以我們要藉由這個點趕緊再往前走,這對我們國家在經濟海域、漁權以及未來在這方面的執法會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我希望主委和海巡署署長出去談判的時候,不要講你們只負責執法,你們該發言的時候,你們畢竟是中華民國的官員、代表,你們就有責任、有義務把它弄好,我希望你們再弩力,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
黃委員昭順:其次,剛才有幾位委員提到海域的垃圾及保育的問題,尤其金門地區的垃圾問題非常嚴重,過往環保署有主張要跟對岸簽署協議,不知道這個部分現在是歸在環保署,還是因為海域已經屬於海洋委員會,變成是你們必須要去做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跟委員報告,金門縣政府也一直積極的在跟對岸談,漂到岸際的垃圾清完了後,我們要送回去,但對方似乎沒有回應。
黃委員昭順:還是沒有回應?所以是金門縣政府在處理,海洋委員會和環保署有沒有在處理這一塊?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都有處理海洋廢棄物,我們處理的是漁船出海時順便……
黃委員昭順:主委,因為過往海巡署和對岸有個協議,這個會還開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現在都還有保持聯繫。
黃委員昭順:有開會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我們私下講,不要在公眾場合講,如果委員想瞭解,我們到辦公室去跟委員做說明。
黃委員昭順:這個沒有辦法公開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協調有很多東西……
黃委員昭順:署長,你們現在有公開的會議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一般比較低階的交流還是有的。
黃委員昭順:低階的交流是到什麼程度?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有關執法的部分。
黃委員昭順:只有執法的部分?所以現在垃圾的部分你們是完全丟給金門縣政府?環保署、海洋委員會和海巡署是不處理的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我們處理的是執法和救生救難的部分。
黃委員昭順:所以這個部分你們不處理,但是現在海洋保育的部分是屬於海洋委員會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都在做,所以我剛才跟委員講的委員可能沒注意聽,對於海上廢棄物的打撈,我們現在是運用環保艦隊……
黃委員昭順:我要請教海洋保育署的黃署長,你是不是要跟我說明?
主席:請海委會海洋保育署黃署長說明。
黃署長向文: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海廢的部分我們都有持續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淨海和環保艦隊的清除,也有協助地方政府在垃圾的收受和後面的……
黃委員昭順:本席問的不是這個問題,本席所問的是海漂過來的垃圾,因為這個牽涉到海域的培育和保育的問題,今天不是你拿一點點錢去補助地方就好了,因為從對岸漂過來的垃圾為數是最多的,所以本席現在講的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講的都沒錯,如果垃圾是漂到海上,我們就運用環保艦隊在海上清除,假如海上沒有清除完漂到岸上,到岸際的時候再做淨灘,再把垃圾集中。至於垃圾集中後最後的處理,我們現在是補助地方政府去處理……
黃委員昭順:所以本席現在跟你提的是,因為過往環保署是與對岸有個協議,然後大家來處理,因為很多垃圾是從對岸過來的,而本席想知道的是,當對岸的東西海漂過來的時候,我想我們不需要成立一個只分配經費給地方的海洋保育署吧?這不是我們成立海洋委員會的目的吧?你們怎麼會只做這件事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洋委員會的組織法規定,我們就是從……
黃委員昭順:海洋委員會的海洋保育署……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海洋委員會給我們的職掌就是統合規劃、協調推動各項海洋事務。
黃委員昭順:對,所以本席現在才告訴你,因為以往是環保署跟對岸有一些協議,而且會開一些會,他們的垃圾漂過來了,他們必須要處理,大家有個協議,而本席現在要問的是,你們到底有沒有再做這個協議?
李主任委員仲威:金門縣政府現在一直在跟對岸做協調。
黃委員昭順:我現在沒有問你金門縣政府的事,我是問你海洋委員會的事!我希望主委不要推諉責任,現在海洋委員會所負責的東西非常多,尤其是海洋保育的工作,當時大家就認為把海巡署放在海洋委員會,因為海巡署原來是走到哪裡大家都會鼓掌歡迎的,現在你們多了這一塊,你們要怎麼做?我覺得主委必須要有另外的想法來做,而不是只是把它推給金門縣政府,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沒有把它丟給金門縣政府,我們都是合作的關係,我們是協調、推動的關係。
黃委員昭順:主委,不是只有跟它是合作的關係,因為海漂垃圾最主要的來源是對岸,包括他們的輪船等有的沒有的,把我們金門,尤其是東北角……
李主任委員仲威:金門的垃圾很難漂到東北角去。
黃委員昭順:不是金門漂來的,我是指大陸漂過來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啊,大陸會漂到金門的垃圾很難漂到臺灣的東北角。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聽到哪裡去,我是指我們海岸區的垃圾幾乎都是對岸漂過來的,所以我們必須……
李主任委員仲威:所以我們會做處理。
黃委員昭順:因為以往環保署有這樣的機制,所以本席很懷疑為什麼現在沒有這樣的機制?所以本席剛才問了海洋保育署署長,署長,你們僅止於對各縣市做補助嗎?你們有試圖和對岸做這樣的協調嗎?
黃署長向文:基本上就海廢的議題在APEC的相關場合也會跟對岸做瞭解和他們的處理狀況。
黃委員昭順:只有APEC的時候,但我們被拒絕參加APEC啊!
黃署長向文:沒有,APEC的海洋漁業工作小組我們都有參加,包括相關的一些……
黃委員昭順:只有工作小組參加?正式的會議沒有參加?
黃署長向文:應該都有,另外還有一些工作會議。
黃委員昭順:能不能把會議的紀錄給我?
黃署長向文:沒有問題,這個部分可以。
黃委員昭順:好,你把紀錄給我,謝謝。因為有些會議我們是沒辦法參加,有些會議我們是有參加,我們能不能夠像以往環保署一樣有另外的協議在處理這個事情?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去瞭解一下,然後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黃委員昭順:主委,立法委員在這裡質詢,沒有私下的事,你不用跟我私下報告,因為這是全體國民都想要知道的,所以我希望這個部分還是必須要公開的告訴我們,以上,謝謝。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秀玲發言。
鄭委員秀玲:(9時5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主要講的是「海域污染監測與海廢處理不能等」,這是全世界的趨勢,各國政府都在努力做這件事,尤其臺灣四面環海,海洋資源的維護和管理,不管是從環保、經濟或從觀光的角度來講都相當重要。把海廢處理好就可以維護物種多樣性、水產資源及生態平衡,可以利用海洋資源來做很多的活動。
我們來看看國外的作法,日本在2010年通過了海洋垃圾對策推進法,他們針對海洋廢棄物的處理、回收和預防都做了法令的規範;韓國是在2014年通過「海洋環境管理法」,來處理這些廢棄物,尤其是保麗龍的部分,在他們訂定這個法案之後,回收率就從原來的29%提升到去年的80%。所以,從日本與韓國的立法和執行可以看得出成效。
我們回過頭來看海委會,你們成立將近一年多來,我們看到你們做得較多的是在2014年通過海洋污染防治法,主要是針對海上污染的處理,如一些船舶油污、廢污水排放等等。我們團隊的研究結果,發現好像在海洋污染的廢棄物處理,我們剛剛也聽到黃委員說的,不只是處理還要做回收再利用,這部分需再加強。
針對海洋污染廢棄物的監測機制,從法律上看來,這部分好像並沒有特別是你們的施政重點,所以等一下主委可以說明。我們的主要廢棄物分成保特瓶、玻璃瓶等,主要是竹木類的污染,還有廢棄漁網、漁具及其他不可分類的廢棄物。
海保署和環保署的確也做了一些事情,曾經推動淨灘與海洋污染的防治,清運了將近2,500噸海洋垃圾,所以,我們可以發現垃圾很多。民間環保團體綠色和平和荒野保護協會,他們做了一個調查,針對整個海岸調查後,發現臺灣每公里的海岸垃圾大概是日本的2.4倍、韓國的1.7倍,表示我們的努力還不夠,我們的垃圾很多,但是清除和再利用是做得不夠的。
在進行中的,的確海委會和環保署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我們發現如果與其他國家相較,海委會不是只去發現這些廢棄物,還需訂定一個辦法,針對海廢物的管理、回收再利用,其實我們廠商的能力應該可以做這些事。另外還有污染的標準,就各種不同程度的污染需要訂定標準,並有不同的對應辦法。所以,針對這部分,等一下本席要請教主委,你們有沒有做?要怎麼做?
第二部分,針對海域污染處理的熱點和偵測系統,因為我國四面環海,你們要挑出哪邊是重點、比較可能有廢棄物,包括剛剛說的金門或其他河川下游之類的,針對一些熱點去做偵測。關於這一塊,不曉得你們做了沒有?
第三部分就是關於你們與環保署的合作,我們發現雖然有一個海廢平台,但是這個平台現在掛在環保署的網頁上,當然,因為你們人力有限,所以這一塊好像還沒特別去加強,是不是?你們是剛成立,我還發現當初成立時,你們寫了很多未來要做的事情,在109年的年度計畫裡,你們寫了8頁關於海委會要做哪些事,包括促進海洋休閒產業、經濟的、環保的等各方面都列了很多,有將近8頁,可是我看到你們的預算其實不多,你們的一百多名人力也不多,但是當初成立時卻列了那麼多業務。
今天我看了你的報告,其實覺得滿務實的,你沒有說要做那麼多事情,有些其實是環保署在做的,所以你們當初成立時說要做這個、做那個,有些其實還是環保署在做,因為他有人力、設備,還有一些偵測的部分。所以,除了剛剛這個問題之外,我想請問主委,你在施政報告所開的支票要做那麼多事,是不是需要重新修正你們可以做多少事,不能做的不要開支票?以上大概是我的問題,請主委回答。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的意見,首先我要跟委員報告,海洋委員會成立以後,除了海域治安以外,其實生態永續是我們最重要的一項工作,所以我們會把海洋廢棄物的治理擺在最首要的工作上。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其實委員看到我們大部分的預算大概都用在……
鄭委員秀玲:但是你們的法令足夠讓你們做這些事情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希望的就是海洋基本法能儘速通過,海洋基本法通過以後,我們訂定三個作用法,一個叫做「海域管理法」、一個叫做「海洋保育法」,海洋保育法裡就會把這些全部……
鄭委員秀玲:可是你們的人力其實應該不夠,怎麼與環保署合作?這個滿重要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就人力部分,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的人力在做現在的事情,主要因為海洋委員會不是什麼事情都由自己做,而是進行統合,原來主管機關在做的,我們看他做的方向和目標是不是跟我們一致……
鄭委員秀玲:所以應該是在協調整合部分。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只是協調……
鄭委員秀玲:另外,最後一點就是除了海面上的廢棄物之外,海底下……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現在也在做。
鄭委員秀玲:對,這很重要,他們說綠島、蘭嶼這些觀光地區,如果海底下的污染沒有處理,就會影響到珊瑚礁等各方面環境,所以看不見的海底下,那部分其實也要加強。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在明年的預算裡就有編列與潛水協會和潛水單位合作,請他們協助把海底垃圾、廢棄漁網全部撈出。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委員剛剛很關心的就是後端的再生利用,我們現在對於廢棄漁網部分,其實臺灣的技術已經有了,也有企業家願意投資,但是我們的材料穩定性和來源量不夠,今天如果建立一條生產線,臺灣現有的廢棄漁網過來以後,可能這條生產線動工三個月以後就沒有物料了,人家建立一條生產線後,不可能就停工在那裡。所以,現在如何穩定物料來源其實是一個重點,因為我們看到臺灣的漁網很多,但是進入工業生產的時候數量就不夠了,我們現在希望透過……
鄭委員秀玲:這個可以跟經濟部或是誰合作?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希望透過APEC的會議去與東南亞新南向國家討論,假如從那邊能獲得穩定的貨源、物料來源,企業就願意來投資。
鄭委員秀玲:還有寶特瓶的回收是不是要做?
李主任委員仲威:寶特瓶的部分現在已經在做了,遠東新世紀已經在做了。
鄭委員秀玲:我知道,但是要做回收,不是清理而已。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清理完的後端運用,我們都會建立一個機制。
鄭委員秀玲:好,希望你們再努力。
李主任委員仲威:會,我們一定會努力,謝謝委員關心。
鄭委員秀玲: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10時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署長,我們剛剛聽到你的報告,你有特別強調在海域治安上,海洋委員會或海巡署責無旁貸。在海洋委員會還未正式成立之前,海巡署也是由李主委來領導很多同仁處理有關海域治安的部分,我今天的質詢重點就在於安海專案的執行成效。在我的表格上,顯示了從過去3年以來,安海專案大概就是三個重點─槍、毒和偷渡犯,目前這樣的組織編制,在槍、毒和偷渡犯三部分是不是都可以跟其他六大檢警調系統配合得很好?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劉委員世芳:都配合的很好,而且執行得非常辛苦。我們也曾經在高雄地檢署舉辦一個盛大的記者會,因為破獲非常多毒品,當時還有看到海巡署所提供的錄影帶,連檢察官都上到海巡署的船上去,馬上做了檢、警方面的協調聯繫工作。
但是,事實上,以李主委的識多見廣,都知道臺灣或以臺灣為中繼站的毒品部分其實是相當嚴重的,我們在地方上很偏鄉的地區都有民意代表提到,連青少年遭受的毒品危害都很大。其實毒品相當多來源可能來自對岸,在2017年的相關資訊有提到你們破獲屏東470公斤海洛因,這個市值非常高,還有在太平島、金門烏坵等等。本席請教署長,目前這些在臺灣內部的六大緝毒系統當然是區域聯防,這沒有問題,但是與國外、國際上的資訊情報,甚至聯合緝毒的交換機制到底有沒有?主要的國家是哪些?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和世界各緝毒國家都有一些聯繫。
劉委員世芳:就是反毒?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都有一些聯繫,像……
劉委員世芳:但是目前臺灣因為國際地位的關係,包括國際刑警組織也把我們排除在外,這方面會不會在情報的交換上出現困擾?
李主任委員仲威:現在我們的協調、聯繫和資訊共享都非常順暢。
劉委員世芳:但是兩岸共打也沒有了,對岸的這些情資怎麼過來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在反毒上,我們還是有情資交流的管道。
劉委員世芳:如果是這樣,我倒要鼓勵海洋委員會,尤其是海巡署。從1998年開始到現在,美國國務院都一直強調走私到臺灣的毒品有67%,三分之二來自中國,這是1998年正式的資訊。在2018年時,美國也希望跟臺灣可以聯手反毒,希望緝毒署可以在臺灣設立辦事處。就我所了解,AIT現在還沒設立這個辦事處,但是會有專人負責。
我看到美國的緝毒經驗非常豐富,包括中南美洲直接經由陸運將毒品運到美國本土,臺灣其實也可能變成中國或亞太其他國家的一個毒品中繼站,再轉運到日本或美國,因為他們是經濟大國,買毒品的市場相當大。製造基地都會選擇在以前我們常聽到的金三角,現在我聽說金三角好像慢慢移到中國大陸了,而且是在南方。美國的緝毒署在遠東的辦公室,泰國有3個、中國有3個,這表示事態嚴重。
臺灣既然強調海域安全,除了保護自己的臺灣人民不受毒品侵害以外,我們也必須強調自己的角色,不要變成中繼站。當然,你們還有其他夥伴,譬如法務部、外交部或其他相關單位,請問海委會或海巡署在國際聯合反毒方面可以擔任的角色有哪些?
李主任委員仲威:在整個反毒作業上,我們國內是由法務部主政,六大緝毒單位共同努力……
劉委員世芳:我知道,我現在說的不是行政組織架構,我是說海委會功能,你們現在與法務部一樣大。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有很多,現在整個作業是情資共享,我們的所有情資會送到法務部,他們有一個反毒中心,由他們再做大數據分析,然後指導六大緝毒單位執行緝毒工作。
劉委員世芳:所以你是執行單位,沒有錯?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劉委員世芳:但是,請問大部分毒品到臺灣來是經由空運多,還是海運多?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運,假如是走私就是海運。
劉委員世芳:關於走私漁船,我看署長都非常清楚,很多船老大捕魚沒有什麼利潤,但是如果走私槍或毒品,利潤就非常高,成功一次的獲利大概就可以吃一輩子了。這是你們海巡署的統計年報,中國現在是臺灣毒品的最大來源國,當然這是法務部責無旁貸的責任,但是在海巡署的部分,你們查獲的比率,從2015年到2018年是不是都相當高?而且出現的一級毒品是五百多公斤,你們的部分要怎麼處理這一塊?還有沒有其他加強的防護措施?如果主委無法回答,我可以請署長回答。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關我們的緝毒,第一就是怎麼把高科技裝備運用於情資蒐羅上;第二,我們與其他單位做資訊交流;第三,我們聯合查緝的時候,大家要共同來……
劉委員世芳:打擊反毒犯罪。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要爭功;第四,最重要的就是委員說的國際交流,我們與國外其他反毒單位一起共同合作。
劉委員世芳:我再請教,海巡署現在查緝毒品,可以到達的經濟海域是在什麼範圍內?有沒有越過海峽中線的可能?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上一次在烏坵的案子就越過中線了。
劉委員世芳:那表示打擊犯罪或反毒的部分,不論哪個國家都是非常……
李主任委員仲威:犯罪行為是可以追……
劉委員世芳:所以我希望海委會或海巡署可以有更大的功能,為什麼呢?因為我看到海委會的業務報告裡有增進區域合作的部分,就是APEC為主的海洋相關領域,但是這不一定只有海洋保育功能,我認為在查緝走私,尤其是毒品方面也應該可以加強,而且這部分沒有其他道德、國籍、國徽等方面的問題,因為我們就是不希望下一代或我們的人民受到毒品或槍枝的危害。
所以,在2019年印太戰略報告裡,我們的盟國如日本、韓國、澳洲,這些國家都有可能受到來源比較大的中國毒品危害時,有沒有可能提出這樣的倡議,在我們的海域裡成立一個聯合緝毒防線?除了阻止毒品到臺灣來以外,也阻止毒品把臺灣當成跳板轉到美國和日本以外的地區,有沒有可能試看看?
李主任委員仲威:像國際會議APEC,每年都有一個主題,這兩年的主題大概都擺在海廢的處理上……
劉委員世芳:我知道,但是不要忘記這一塊。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未來可以提出,希望能把反毒、緝毒變成一個議題,我們大家共同討論怎麼促進國際合作、建立一個聯防機制,有效來打毒。
劉委員世芳:包括情報的交換,好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劉委員世芳:因為我認為海委會或海巡署的工作效率相當高,一定有可能做到這一塊,千萬不要只圍在我們的海域裡而已。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會。
劉委員世芳:我認為這部分相當重要,請問海委會何時可以提供這方面的評估報告?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在3個月之內提出。
劉委員世芳:好,那就麻煩你們,謝謝3位。
李主任委員仲威: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10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幾個有關海洋委員會負責的問題,我們還是要來檢討。海洋基本法在108年4月1日時,行政院就通過這個草案,並於5月1日送到立法院,在5月22日,我們就完成審議了。我也跟主委報告,你上次去找我,希望我們趕快協商,所以我們在今天中午就排了協商,張宏陸委員將會主持協商,趕快把這個案子處理完畢。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李委員俊俋:海洋委員會非常重要的幾件事,一個是海洋權益問題,一個是海洋產業問題,另一個就是海洋環境問題,所以這三個問題都是海洋委員會應該要做的事情,沒有錯吧?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錯。
李委員俊俋:大家關心的焦點很多,而我最在意的其實是如果海洋基本法完成立法,會有很多相關法規和行政命令要配套起來,包括海洋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而海岸巡防法我們上個會期已經完成修法了,請問有關海洋污染防治法和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的部分,你們現在進度如何?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洋污染防治法原來已經有了,但是海洋基本法完成立法以後我們要再依照海洋基本法去檢視一下,看看海洋污染防治法有沒有要修的地方。
李委員俊俋:所以基本上你們的草案大概差不多了,就等基本法正式通過?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洋污染防治法其實已經有了,我們要看看有沒有必要再修。
李委員俊俋:就是修正的部分。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關海洋產業發展條例的部分,我們已經開過4次公聽會,還有4次相關的研討會,等海洋基本法通過以後,這個草案就可以馬上報院。
李委員俊俋:我要特別提醒你的是,這個部分的法規修正不能慢,因為海洋委員會跟海巡署最大的差別是擴大並包括了海洋產業和海洋污染防治的部分,這些也歸現在的海洋委員會處理,所以這個法規不能慢。
接下來我還是要著重在海巡署海巡能力的部分,請問陳署長,本席秀出來的這2張圖片是不是你在最近的署長信箱裡面公布的?
主席:請海委會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俊俋:這是開箱文嘛!對不對?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是的。
李委員俊俋:這2台是什麼意思?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是我們平常進行救援的時候會有黑鷹……
李委員俊俋:會有黑鷹或其他飛機來支援嘛!應該是海鷗嘛!對不對?
這2架飛機不是你們的吧?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不是。
李委員俊俋:是空勤總隊的嘛!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是的。
李委員俊俋:空勤總隊長期和海巡署搭配,變成海空可以同時來處理海巡的問題,對不對?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對。
李委員俊俋:過去李主委是海巡署署長,你是警政署署長,按理說你們現在是「最勇」的時候,所以現在要利用你們兩個對這方面的專業知識,建置未來二、三十年海巡的力量,這是我今天要講的主題。
上會期修正通過的海岸巡防法中有「得配置……」等文字,就是我們現在給你們這樣的能力在上面配置,但是有的因為艦艇大小未必很適合。現在海洋委員會有兩個重點,第一是海巡艦艇發展計畫,我想這個主委非常熟悉,另外一個是旋翼型無人載具試辦計畫。請問主委,現在海巡艦艇發展計畫進行到什麼程度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現在都按照計畫在執行,這6型的船都已經完成開標,也都開工了。第1艘600噸的艇今年年底就會下水,明年就會交船。
李委員俊俋:600噸的第1艘已經完成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今年年底下水,明年交船。
李委員俊俋:所以4,000噸、1,000噸、600噸其實都照既定計畫在走?
李主任委員仲威:都照既定計畫在進行。
李委員俊俋:我說海空要合為一線,那麼另外這個旋翼型無人載具的狀況怎麼樣?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第一年(去年)是8架旋翼機。
李委員俊俋:107年買了8架,另外……
李主任委員仲威:108年買了12架。
李委員俊俋:現在還在履約當中,還沒有完全交機?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12架今年會陸續交機,交機以後……
李委員俊俋:我現在要請教的是這個無人載具的用途,它好不好用?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用。
李委員俊俋:好用的理由在哪裡?
李主任委員仲威:它可以很快速地……
李委員俊俋:速度快、重量輕?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它可以很快速地抵達案發或者你想要它到達的地點,把視訊全部傳回來給你。
李委員俊俋:它的控制範圍大概有多廣?
李主任委員仲威:30公里。
李委員俊俋:30公里內都可以操控?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李委員俊俋:它的飛行距離為30公里,飛行時間為50分鐘,最高飛行高度為3,000公尺,在海岸巡防或其他巡防方面其實有很大的貢獻喔!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的。
李委員俊俋:其實臺灣的無人機非常厲害,以後可以多加利用;這是UAV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的部分。
請教一下,4,000噸的船大概可以放幾架UAV旋翼型無人飛行載具?
李主任委員仲威:4,000噸的話可以放4到8架都沒有問題。
李委員俊俋:都沒有問題嘛,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的。
李委員俊俋:請問它有救護的功能嗎?沒有吧?
李主任委員仲威:它有緊急救援的功能,它可以帶著救生圈……
李委員俊俋:帶著救生用具往下丟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李委員俊俋:好,大概是這樣。
為什麼要把海上跟空中結合起來?這就是我今天要強調的,利用現在你們海洋委員會剛成立不久的時候,把海、空的部分結合起來。空勤的力量除了請空勤總隊支援以外,海上的救難也非常重要。我們現在有3種飛機,一種叫黑鷹、一種叫海豚,另外一種就是定翼機。定翼機的航程較遠、滯空時間也比較久,請問我們現在有幾架定翼機?
李主任委員仲威:定翼機屬空勤總隊,應該只有1架。
李委員俊俋:請問主委知不知道這架飛機飛多久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不知道。
李委員俊俋:39年!這架已經老到快要死了。39年的飛機還在那裡硬撐!
所以如果海巡署和海洋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我們也可以建議空勤總隊趕快採購啊,因為越南至少就有2架,日本、韓國每個都比我們多。定翼機很重要,直升機也很重要,無人機更重要!因為對臺灣來講,無人機的發展其實非常有前途,而且無人機相對好用,成本又低。這個部分我今天是要提醒主委還有署長利用現在海洋委員會剛成立的時候,針對未來海防力量如何將空中跟海上的部分結合在一起多做努力。
你們看一下我秀出來的圖片就知道,首先是直升機、巡防艇跟定翼機的巡航高度、搜救距離和速度,下一張更清楚,臺灣到太平島的距離是860浬,坐船大概要3天3夜,如果搭飛機,大概4小時就到了。如果我們在臺灣和太平島之間有海岸巡防的相關問題,其實無人機就可以先出去,定翼機也可以出去,馬上就能掌握狀況,把這個狀況的照片報回來,我們馬上就可以處理。所以我今天要強調是,你們去思考看看有沒有這樣的需求,這樣的需求因為現在都是跟警政署的空勤總隊來搭配,如果這個部分有需求的話就提出來,立法院來想辦法幫你們解決,讓空勤總隊那邊建置更好的相關設備,然後跟海防部分進行海空聯合,才能夠真正強化我們的海防,這才是我們原來成立海洋委員會的目的嘛!沒有錯吧!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錯。我特別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研究我們已經開始進行了,我們也期盼能有自己的空中監偵兵力,這樣我們執行各項勤務的時候會更有效果。
李委員俊俋:我當初幫你們考量的是因為你們現在剛成立,第一,人力沒有那麼多,第二,你們沒有時間去做維修,所以這個部分長期以來是跟空勤總隊搭配,既然現在空勤總隊的飛機也都老舊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然後海空聯合在一起,對我們的海防會有很大的助益。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的。
李委員俊俋:這點麻煩海洋委員會多思考一下。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的。
李委員俊俋:另外,對於剛剛幾位委員提到的海岸污染還有海洋產業的問題,你們還是要多加油,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
李委員俊俋:好,謝謝主委。
李主任委員仲威:謝謝委員。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不在場)蕭委員不在場。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10時2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知不知道9月底的時候我們桃園竹圍漁港有發生漁船翻覆的事件?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吳委員志揚:現在我們是請農委會漁業署跟地方政府在想辦法就港口清淤和防波堤改善進行研商,昨天也開了一個地方的討論會,會中有人反映說這是很諷刺的事情,因為我們一直在講清淤,可是港口旁邊一直有人在偷倒廢土、砂石,你這邊再怎麼會清,那邊一直亂倒,有用嗎?所以說是很諷刺的事情。請問檢舉傾倒砂石這件事情跟你們海巡有沒有關係?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到現在好像沒有收到有傾倒砂石的……
吳委員志揚:什麼叫做「收到」?
李主任委員仲威:沒有收到報案啊!
吳委員志揚:人家要跟你們檢舉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吳委員志揚:一般是向你們檢舉嗎?還是向當地的港口管理單位檢舉?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港口的管理單位或環保單位。
吳委員志揚:你們在那邊不是有海巡單位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海巡人員只負責安全。
吳委員志揚:你們不必查緝偷倒廢土的事情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只要有人來……
吳委員志揚:你們有巡邏吧?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巡邏,但那是港區裡面的巡邏。
吳委員志揚:也差不多啊,它也在港區兩邊啊!
李主任委員仲威:假如是在港區兩邊,有看到的話我們就會處置。
吳委員志揚:好,那就拜託主委,我今天反映的這個事情請你們幫忙一下。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會特別注意。
吳委員志揚:請你指示那附近的海巡單位加強看一下是不是有漁民講的一邊清淤、一邊一直倒的情形,這實在是太誇張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這是不允許的。
吳委員志揚:好,那就請主委指示海巡署加強管制周遭的環境。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的。
吳委員志揚:謝謝。
接下來,現在國發會在推動地方創生,請問海委會在地方創生方面大概有什麼方向?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就是以活化經濟和保存文化的方面來補助。
吳委員志揚:你們的施政計畫裡面有講到要對一些資源比較缺乏的地區進行在地漁民的轉型經營,吸引漁村青年回歸。現在漁港普遍老化,大家都很懶得回去,所以事實上就是要增加地方的元氣啦。請問你們的補助重點是辦活動、做文化扎根,還是做什麼?
李主任委員仲威:要看提出來的計畫,剛才我特別講了,就是活化經濟或者做文化保存。
吳委員志揚:你們去年跟今年核准的補助案件都是15案,這些案子內容不太一樣,有的還是海洋音樂祭那種的,你覺得那種也有幫助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倒不是……
吳委員志揚:那比較像觀光方面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我們對這類案子的補助經費都會比較少。
吳委員志揚:好,我現在跟你講,我們桃園有兩個很重要的漁港,一個是竹圍,一個是永安,其中永安去年有拿到石滬文化的補助。石滬真的是很值得研究和推廣,為什麼石頭堆一堆,海浪打了幾百年都不會倒,現在一座橋,海浪沖一沖就掉下來了?這是古人的智慧!這個文化去年有得到補助。今年我發現你們核准的案子一樣是15案,而且整體預算比去年多,可是桃園連一案都沒有,是桃園市政府沒有送案子給你們,還是他們今年送的案子不符合你們的標準?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我們都是公平的啦!我們在同一個時間……
吳委員志揚:桃園市政府有沒有送案子?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查一下再告訴委員。
吳委員志揚:好,你查一下,等一下再告訴我。不管有沒有送,或者是你們的審查怎麼樣,因為我們桃園就只有這兩個漁港,而且兩個都很有特色。我還要特別介紹其中一個。有關你講的地方創生,其實這兩個漁港裡面以南區的永安漁港資源更為落後,因為北區那個比較接近航空城和新北市,有比較好的資源。永安漁港那邊是一個非常安靜的客家漁港,它有一個很重要的文化特色,就是它是全國唯一的客家漁港,所以他們除了漁業觀光以外,還有一個特色就是客家文化。這點我要求海委會針對地方創生的部分多跟客委會討論一下,因為客委會也有類似的責任,就是輔導我們地方客家漁港的文化,但是他們經費有限,所以也許可以用海洋的概念,因為它是唯一的海客文化。這點是不是可以請主委注意一下?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會注意,但是因為明年的預算已經都編列了,而且行政院規定對地方的補助款在8月份就要通知各地方政府……
吳委員志揚:所以你們這15案沒有辦法變動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看看後面還有沒有什麼標餘款……
吳委員志揚:看看有沒有能追加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吳委員志揚:好,會後麻煩你們告訴我桃園有沒有送什麼案子,我想瞭解一下。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要跟委員報告的是,110年我們有一個特別的專案和地方創生跟活化有關,我會請承辦人跟桃園市政府或這兩個漁港的主管機關做個討論,看看他們有沒有什麼想法可以納入我們這個案子裡面。
吳委員志揚:好,這個我很重視,如果有相關的訊息,也請讓本席知道。
李主任委員仲威:地方創生是我們必須共同努力的。
吳委員志揚:好。謝謝。
李主任委員仲威: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10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海巡署的裝備最近幾年越來越精實,包括我們當時討論的第1艘4,000噸級的巡防艦明年底會如期完工交船,請問主委,這個部分的時程應該沒有問題吧?包括第2艘、第3艘和第4艘的部分,因為那時有說完工交艦日期分別是110年、112年跟114年,目前都能按照規劃完成嗎?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我請艦隊分署謝署長來說明。
陳委員怡潔:好。
主席:請海委會海巡署艦隊分署謝署長說明。
謝分署長慶欽: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進度都正常,第1艘是明年年底交船、下水典禮是明年3月;目前進度一切正常。
陳委員怡潔:那麼我想請教一下,未來這4艘巡防艦成立的話,我們在海上的治安、緝毒、查緝走私等方面的任務是不是相對具備足夠的能力?
謝分署長慶欽:就4,000噸級而言,因為目前我們最大噸位是3,000噸,以後建置4,000噸4艘的話,依照海域……
陳委員怡潔:4,000噸的部分不是都能如期完成嗎?
謝分署長慶欽:是的,都可以如期完成,屆時海上執法包括醫療救護等的能量將會大幅提升。
陳委員怡潔:醫療救護?
謝分署長慶欽:是的。
陳委員怡潔:治安、緝毒、查緝走私的部分呢?
謝分署長慶欽:這本來就是海域執法、海域巡防……
陳委員怡潔:也相對沒有問題嗎?
謝分署長慶欽:是的。
陳委員怡潔:另外請問,海巡署的主要任務還是有涵蓋軍事方面嗎?這個部分現在的編制到底是怎麼樣?如果海域發生戰爭,海巡署的相關艦艇會不會投入?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會支援?像太平島或東沙島被攻擊或被占領等狀況發生時候,海巡署的角色是什麼?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個部分我要特別跟委員報告,依照國防法的規定,在國家發生戰爭或緊急狀況的時候,依照行政院的命令,海巡署就必須歸國防部進行作戰管制。
陳委員怡潔:所以這個部分其實基本上就是會做一些軍事上的支援?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怎麼樣讓它能夠平戰結合,其實我們每一年都透過跟國防部的高層會談去做討論。
陳委員怡潔:為什麼我要這樣問?因為外國的研究都有提到南海是一個潛在的火藥庫,主委,你認不認同這樣的觀點?
李主任委員仲威:南海的情勢錯綜複雜、瞬息萬變,隨時都可能發生擦槍走火的狀況。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是認同這個說法。那麼我國海域發生軍事衝突的時候,是不是由國防部的國軍負責第一線出擊,海巡署則擔任第二線的角色?
李主任委員仲威:太平島本身的防衛作戰初期都是由我們的海巡同仁來擔任,國防部也有訂定很多計畫,有增援、馳援的計畫,當增援、馳援的兵力到了島上後,就是由國防部來接替了。
陳委員怡潔:所以國防部是站在第一線,而海巡署是扮演第二線的角色?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我們是共同來做防衛。
陳委員怡潔:你們是共同,所以沒有分一線、二線,基本上……
李主任委員仲威:因為我們接受國防部的作戰管制,國防部要怎麼用,自然有它……
陳委員怡潔:就是全部遵照國防部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它有它的防衛作戰的構想,它要把海巡署的兵力用到什麼上面去,這由他們來規劃。
陳委員怡潔:海巡署目前的配備或同仁的負荷量都是可以的?能力是足夠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因為法律已經賦予了我們任務,所以……
陳委員怡潔:所以即使不足夠,你也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會量力……
陳委員怡潔:你自己去評估,你覺得有沒有這樣的標準?
李主任委員仲威:可以擔任部分的……
陳委員怡潔:可以擔任部分?好。我為什麼要這樣來討論?因為現階段我國在南海比較大的威脅其實是對岸,是中國大陸,沒有錯吧?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陳委員怡潔:他們現在填海造陸,跟越南、菲律賓有所衝突,相對的,這樣的關係有沒有影響到臺灣?主委有沒有掌握這方面的資訊?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要我來講南海的主權,目前是有6個聲索國,但是很奇怪的是,臺灣一直說這是我們固有的領土,但是我們一直沒有辦法進入討論。現在這6個聲索國正在做COC(南海行為準則),但我們也被排除在外,我覺得真的很遺憾,假如我們不能進入,而他們去做了一些規範,我們未來也未必要同意他們、承認他們。
陳委員怡潔:所以的確對岸對我們來說,在南海算是一個比較大的威脅。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是我們比較不能掌握的……
陳委員怡潔:包括填海計畫部分也影響到臺灣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們填海,基地造成了,兵力當然就可以投射到那裡。
陳委員怡潔:目前我們在南海島礁有增加一些軍事化的設備,提供國軍跟海巡署的艦艇的停泊,這個部分是不是都已經設備完備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以目前來講,都已經建置完成了,但是還有一些小地方必須去……
陳委員怡潔:小地方是指哪些地方?
李主任委員仲威:比如說可能有部分地區還要去做一些浚深。
陳委員怡潔:部分地區?
李主任委員仲威:例如現在有個突堤碼頭,突堤碼頭靠岸這邊的碼頭水深不夠,未來我們有4,000噸的船,吃水會比較深,所以我們要把它做一些浚深……
陳委員怡潔:對啊,所以你現在有4,000噸的船,但你的環境有沒有辦法讓4,000噸的船可以停泊,這些設備全部工程完竣大概要到什麼時候?
李主任委員仲威:都是配合造艦的期程來做。
陳委員怡潔:造艦的期程,所以如果它交船了,你們的其他設備……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它交船完……
陳委員怡潔:地理環境跟所謂的軍事化設施都能夠完備?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陳委員怡潔:這部分有絕對的把握,工程不會延宕?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當然希望是這樣子走。
陳委員怡潔:當然希望跟有絕對把握……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目前都是依照計畫在走。
陳委員怡潔:都是依照計畫在進行就對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陳委員怡潔:不會有延宕的可能?
李主任委員仲威:到目前沒有延宕的狀況。
陳委員怡潔:未來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未來有很多的因素,不是我能……
陳委員怡潔:不能這樣,這個還是有一個軍事化……
李主任委員仲威:今天我向委員保證一定可以如期完成,到時候有……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還是要實際落實工程的進度,不然到時候交船了,但現在的工程狀況如果趕不上交船,到時候還是沒有用。
李主任委員仲威:現在碼頭的靠泊,有一邊是4,000噸的船是隨時都可以靠的。
陳委員怡潔:到時候會有4艘啊!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啊,就是考量到這個,所以……
陳委員怡潔:我的意思是說,交船的時間跟所謂軍事化設備等等,還有地理環境,或者你應該配合的部分,都應該要盯緊時程啦。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
陳委員怡潔:另外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是中國大陸抽砂船在我們海域附近周邊進行抽砂的部分,大家都說這會影響海洋生態,包括對於澎湖的地質也有很深的影響,這種事情其實常常發生,之前我們也有討論過,海巡署有沒有什麼樣的管道去跟對岸溝通?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抽砂船?
李主任委員仲威:之所以有抽砂船一定是有後面的銷路,有經濟的利益他們才會來抽嘛,我們現在也準備做強勢的執法。
陳委員怡潔:強勢的執法?有沒有試著去溝通過?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我們一直希望他們能跟我們共同來取締,就是偕同來取締,他在他的水域,我們在我們的水域裡面,共同來取締。
陳委員怡潔:你們去溝通過,他們的態度呢?溝通的結果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第一,他們的反應是謝謝我們通知他,我們打算要強勢執法。第二,因為他們的階層比較低,他們要向上面……
陳委員怡潔:還是要上報,所以有溝通跟沒溝通一樣啊!我認為應該強烈的讓對岸瞭解,對於這件事情,不是只有重罰的部分,也就是說,我們重視這件事情,因為不單單只是海洋生態的部分,很多人會認為這相對也是一種國安的問題,所以我們要拿出具體的因應方案。說真的,就以執法來說,執法對他們有用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想都會有……
陳委員怡潔: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謂有用,有用的程度到哪裡?他們害怕的程度到哪裡?就像主委您說的,他們還是要呈報到上面,他只是謝謝你告知以後會開罰、制裁抽砂船。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舉個例子跟委員報告,在金門的抽砂船以前也是非常橫行,大量的在抽,但是我們開始查扣、沒入之後,這兩年只有……
陳委員怡潔:主委,抽砂船的船員很多都是漁民,包括檢調單位將他們逮捕、法辦,會有嚇阻的作用,但是我覺得你們要實質的拿出具體的因應方法,因為你還是要讓他們去呈報,讓對岸的高層可以知道我們對這件事情是很反彈的,而且這是我們捍衛國安問題、捍衛主權的態度。就算你抓到人,把他們驅逐出境或抓到累犯,說真的,他們還會不會再跑回來?如果他跑回來再繼續抽,到底是民間行為還是官方授意?這都有很多的問號,大家是有很多問號存在的,你認為這是民間行為還是官方授意?這個可能性都存在,都有啊。我的意思是說,你說要執法、驅逐出境等等,這些其實都是很空泛的說法,他們有可能就是不怕罰,不然為什麼你一直宣導,一再表示要開罰了,他們還是照做,就是不怕死、不怕罰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因為我們以前沒有強勢執法,沒有扣、沒有沒入,我們現在查扣及沒入的話,就會產生嚇阻,就跟金門的情況一樣。
陳委員怡潔:你覺得這樣的嚇阻程度可以達到多少?
李主任委員仲威:最起碼可以產生很大的效果,能達到多少我不敢以百分比來說明,但是絕對可以達到很大的效果,因為從金門的案例就可以看得出來,以前是很多艘在那邊,現在我們採強勢執法,只要發現就一定沒入,這個……
陳委員怡潔:所以對他們來說,最重的制裁,最威嚇的方式就是沒入而已,我覺得這個不是最具體的啦,我還是希望主委能夠重視對岸人民的不法抽砂,除了海巡署的加強巡邏之外,或是您所說的提高罰則、沒入等等,能不能相對透過一些國際的壓力?因為你不可能跟他們的高層溝通嘛,他們的基層已經瞭解您的做法了,是不是努力的透過一些國際壓力,讓對岸瞭解我們正視這個國安問題跟這樣的示警,我覺得這應該是主委可以做得到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是,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陳委員怡潔:好,我們期許。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蔣委員絜安發言。(不在場)蔣委員不在場。
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11時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今天想要跟您探討一些我過去關心的議題,第一個就是有關於海巡人員的勤務服需要做個檢討,我在5月的時候就曾提出相關的質詢,當時主委有講到現在正在研議當中,我想請問主委,有關這個部分,現在進度到底到哪裡了?除了海巡人員的勤務服要做檢討之外,我還想詢問的是岸巡人員的工作服方面有沒有需要做調整?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服裝問題,我們希望我們改的樣式及材質都能夠受到基層同仁的肯定,從5月份委員提出之後,海巡署就已經積極在做一些研討,這個問題是不是能請海巡署署長來說明?
主席:請海委會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5月份委員質詢過後,我們對於同仁的勤務安檢服一直很積極在做處理,廣泛地聽取同仁的聲音及需求,我們採統包方式來設計,並進行採購。目前是依法在招標及進行評選作業,預定年底可以準備好,希望明年能夠獲得。
呂委員孫綾:所以年底才會設計完成?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因為是用明年的預算來處理的。
呂委員孫綾:好,這是海巡人員的部分,岸巡人員的部分呢?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是安檢服,也就是橘色操作服的部分。
呂委員孫綾:所以會朝向橘色操作服的樣式來做一個檢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還是這樣的色系,做部分的改善,就是通風、防污、比較舒適一點,讓同仁自己來票選喜歡的服裝,當然也會經過專家的審議。
呂委員孫綾:未來海巡人員一個人會拿到幾套衣服呢?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這是三件式的,一套三件─長袖、短袖及褲子。
呂委員孫綾:所以一個人只有一套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我們分二個年度來做處理,今年花了一千三百多萬元,大概是這樣的處理,明年度再繼續做處理。
呂委員孫綾:所以沒有換洗衣物?沒有換洗的套數可以讓他們去……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因為改變的不多。
呂委員孫綾:如果改變的不多,那為什麼要改呢?我們改的用意不就是要讓他們穿得更加舒適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對,如果沒有替換的,原來那一套還是可以處理的,因為限於我們的經費,一個年度的經費預算就是這樣,我們沒有新增預算,是從明年的服裝預算裡去籌支的。
呂委員孫綾:署長,有關服裝方面的預算,我們都會大力支持,因為我們都希望海巡人員在第一線執勤的時候,他們的服裝不會影響到執勤的狀況,我們都希望他們能夠穿得很舒適。但現在的服裝,對他們來說,在執勤上其實是非常的辛苦,因為不通風,導致他們執勤時的穿著是非常的炙熱,也很容易流汗。我要講的就是,如果今天只發一套衣服讓他們去穿著的時候,沒辦法讓他們可以替換,我覺得對他們來說是非常的不方便,像警察人員一個人有三套,有兩套到三套可以去做替換,但是海巡人員沒有,本席希望這個部分你們能去注意。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向委員報告,警政署的服裝是經過好幾年了,籌備預算之後然後再籌補,是一次性的做處理,我們是從今年開始規劃,按照同仁的需求及舒適程度來做籌劃,我們沒有新增的預算,我們當然也希望能夠有更多的預算來支應,但是在額度內,今年我們先做這樣的處理,整個換裝要經過好幾年啦。
呂委員孫綾:好,我希望換裝的速度可以加快,謝謝署長。
接下來我想要就第一線人員的執勤方面來就教於主委,我想請問一下,第一線執勤人員在語言上面有沒有什麼樣的資格要求?例如當查緝到非法漁船進入我們的範圍之內,他們有可能是鄰近國家,例如菲律賓、印尼等國的漁船,我們執勤的第一線人員有沒有需要懂某一個國家語言的需求呢?
李主任委員仲威:特別向委員報告,語言的需求現在是越來越急迫,越來越需要。我們在教育訓練中心訓練各班隊的時候,在他們受訓的時候,都會開這種像越南語、菲律賓語、印尼語的課程,讓他們在簡單的對話上是可以做到的。我們也跟移民署合作,他們有訓練得很好的特殊語言人才,我們也請他們支援我們,也有幾位同仁支援到海巡署來,所以在需更深入的跟他們做訪談或溝通的時候,就用這些比較專業的人去做。但我覺得這是一個暫時性的做法,未來我們還是鼓勵同仁在特殊語言上能夠再去強化,最起碼在執法的時候,你講的話他聽得懂,他講的話你聽得懂,不要有誤解,誤解之後就可能產生的很多擦槍走火的事情。
呂委員孫綾:沒有錯。我在這邊想要提醒主委,因為在你們招考人員的資格上面,並沒有看到針對語言人才的部分來做招考,移民署或外交部在招考人員時都有分組別,但是海巡署是沒有的,可是海巡人員在第一線執勤的時候,也是會面對到一些外籍的朋友。誠如主委所講到的,如果我們在語言上有隔閡或是誤會,可能會進而產生衝突,這個衝突對於第一線執勤人員的安全其實會有很大的疑慮。所以在這邊我想要要求主委的是,雖然你們在這個部分沒有特別開缺去招考語言上面的專業人才,但是我希望就現有海巡人員的部分,你們應該要提供他們更多語言方面的訓練或是課程,讓他們能夠精進,而不要讓他們因為語言隔閡而有一些誤解。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這個方向是對的,我們會積極朝這個方向來推動,我們看看……
呂委員孫綾:定期或是鼓勵他們去考一些證照,就是語言方面的檢定,我覺得要提供一個很大的誘因,讓他們願意主動去學習語言的部分。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然後把這些規定訂定起來。
另外,剛才委員關心到服裝的問題,我向委員補充說明,因為明年的預算已經送來了,沒有辦法再調整,我們在110年看看怎麼樣來調整,讓服裝費能夠增加,我們希望盡快的把服裝換過來。就像委員所講的,現在的服裝穿了就是不舒服,因為不舒服,所以我們更換新的制服,但新制服又只能發一套,沒辦法換洗,我覺得這是比較不好的,我們儘快看看在110年能不能就編列足夠的預算,讓服裝可以一次換完。
呂委員孫綾:不僅是橘色工作服需要做調整,我發現其實在岸巡人員的生活設施或裝備上,他們的工作服裝也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套,像反光背心他們是輪流穿。我認為這有幾個問題,第一個是衛生上面的問題,第二個是前一位同仁執勤完之後,整件背心溼答答的,然後下一個人還要再去穿這樣的衣服嗎?這個對於在第一線值勤的同仁,他們心裡上其實是不好受的。當然我也知道海巡在預算上面非常短缺、不足,但是我們要體諒第一線值勤人員,他們非常辛苦,我們應該要做他們最大的後盾,所以在最基本的服裝上面,要給他們最大的支持。本席認為不僅要增加橘色工作服的套數,在岸巡人員需要的配備上,也應該要朝每個人可以有一套的這個方向前進。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檢討經費,儘快把它補足。
呂委員孫綾:謝謝主委。最後一個問題,我們可以看到現在有更多的女性投入海巡服務的行列,我認為在生活設施方面,對於女性的友善環境與硬體設施上,其實是稍嫌不足,所以我也希望主委能對此多加關心,甚至進一步可以把女性的生活設施做到更加完善。我們看到現在國軍在這方面也是非常努力,而且也做得非常好,不管是警監設備或是在提供女性生活設施方面,其實都做得非常完善。當然我也清楚我們在這部分還要再繼續努力,所以我希望主委能夠繼續加強。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我們早就發現了,但是限於預算的關係。我們現在整個要做一個完整的案子,比照國軍的興安專案,用一樣的標準來重建,明年我們就提中長程的計畫,申請國發會公共建設預算來支援,我們會管制來辦理。
呂委員孫綾:好,謝謝主委。
李主任委員仲威:謝謝。
主席(呂委員孫綾代):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1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海委會轄下海巡署的岸巡人員、海巡人員及安檢人員是不是所謂的司法警察?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他們都具備司法警察的身分,因為都受過司法警察的訓練。
林委員為洲:因為有司法警察的身分,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於刑事犯罪的現行犯可以執行司法警察的任務,可以進行逮捕,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現行犯是可以的。
林委員為洲:已經是犯罪現場,當然可以執行。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林委員為洲:海巡署有海巡的部分,我們常看到你們在執行海上的勤務,譬如查緝走私、毒品、越界或護魚等,大家都看到他們確實在執行司法警察的任務,但是對於岸巡這一部分,我大概有去了解一下,不管是不是在港口附近的海岸,如果碰到不法觸犯刑法相關法律的歹徒,你們的人員有那個能量去執行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舉一個例子,剛才提到緝毒,屏東之前在岸際查獲,就是海巡與岸巡共同合作,毒犯從海上到岸上以後,岸上的岸巡人員就立即將他逮捕。
林委員為洲:你們現在岸巡人員的配備有什麼?而且他要執行這樣有點危險的任務。
李主任委員仲威:他的槍都是一樣。
林委員為洲:他們有槍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有,我們看他勤務的性質。
林委員為洲:巡邏人員平常有帶槍出門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巡邏人員平常只帶警棍,但是在特殊的狀況下,車上還是有放槍。
林委員為洲:那是有一個案子已經確定要去執行了,譬如有線報要去執行才會帶槍,他們平常巡邏是不帶槍的,只帶一支警棍和手銬。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林委員為洲:兩人一組巡邏。
李主任委員仲威:不見得,要看是什麼樣的情況。
林委員為洲:我知道,我現在要跟你講的就是,如果碰到現行犯時,就跟警察在巡邏一樣,有時候不是線報或專案,而是你碰到了犯罪現場,你要怎麼做?司法警察可以馬上執行他的司法警察任務,可以逮捕現行犯,至於岸巡人員在平常巡邏時只帶了警棍跟手銬,如果在岸巡的時候,碰到了走私犯,比如走私毒品、走私槍械的犯罪行為,大家可以想像,走私槍械及毒品的這些歹徒都是組織犯罪,而且通常都是有武裝,如果是偷渡的我不敢講,但是走私毒品、走私槍械的不會有武裝嗎?不可能嘛!這時候我們的岸巡人員碰到了,如何逮捕現行犯?明明看到他在走私毒品或槍械,遇到這種情形,他要如何執勤?我問的結果是趕快報警,他本身是司法警察,但是碰到這種情形卻要趕快報警,還是要跑過去把他抱緊?因為他沒有槍械啊!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跟委員說明,以前的巡邏確實像委員所說的,我們使用摩托車,一車兩人。
林委員為洲:一車兩人,拿著警棍。
李主任委員仲威:帶的裝備就是不足。
林委員為洲:是啊!
李主任委員仲威:但是從106年開始調整為車巡,就是一車四人。
林委員為洲:使用汽車。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假如有情資或者有顯示這個區域是不安定、不穩定的,車上是可以帶槍的。
林委員為洲:所以還是要有情資,你的意思是隨車不一定會帶槍,要有情資或線報才會帶槍。
李主任委員仲威:要看任務的特性,例如這個地方在這段時間是比較不穩定的,勤務就可以配槍。
林委員為洲:我認為這個要做檢討,之前我們也看到一個例子,在火車上的特種警察,因為配備不足,當碰到歹徒持有刀械的時候,真的只能撲過去把他抱緊,最後就犧牲生命。我剛剛講的是更嚴重的情況,如果碰到走私毒槍的這些歹徒,兇狠不知道幾十倍,他們一定有槍械,我的意思是這個要檢討,否則就失去岸巡巡邏的意義,巡邏就是預防臨時狀況,如果有線報當然就專案處理,但是巡邏的意義是什麼?就是平常碰到突發性的犯罪行為,能夠當場以司法警察的身分加以處理,以確保國家及人民的安全,巡邏的意義就在這裡。否則天天在安檢所等線報就好了,等到有專案的時候,檢察官再動員警察協調處理,那是專案處理的部分,巡邏的意義不在那裡,巡邏的意義是防止任何時候突發的犯罪行為,所以你們的平常巡邏值勤要點恐怕有必要做一些調整或檢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再來檢討。
林委員為洲:否則那會變成一個缺口,歹徒如果知道岸巡人員都只帶警棍和手銬的話,他們就不會從港口那邊出入,而會在海岸用丟包或竹筏接駁的方式進出,這將會變成槍、毒走私的漏洞,等到你們打電話報警就已經沒有時效性了。
李主任委員仲威:其實並不是報警,因為我們應勤的……
林委員為洲:應該是尋求支援啦!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就是我們有機動的人力……
林委員為洲:我想這方面的機動性是不足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委員剛才講的很對,在應急的時候,這是沒有辦法立即處理的。
林委員為洲:你也不敢讓他們去冒險犯難嘛!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會檢討武器配帶的……
林委員為洲:特種警察都有平常配備不足的情況,所以我們之前曾一再提醒警政署這個問題,究竟在槍械和警棍之間還有沒有其他選擇,比如在一定距離內具有嚇阻力並可制伏歹徒的電擊槍,我想這方面應該要好好檢討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的。
林委員為洲:針對這部分,希望你們在未來審查預算的過程當中能提出一些改善的檢討。
李主任委員仲威:好的。
林委員為洲:謝謝。
李主任委員仲威:謝謝委員。
主席(林委員為洲):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1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會期要審查預算,海委會的歲出大概是5億元,海洋國家必須推動許多海洋相關業務,另外還有安全性的問題、產業的問題、環保教育的問題、生態保育的問題,方方面面有許多面向,如果要落實海洋國家,政府相關政策及預算就一定要到位,所以本席認為5億元的規模太少,在此期待主委未來能夠向行政院爭取更多推動海洋相關業務的預算。
主席:請海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仲威: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點我絕對贊同委員的想法,但因為我們今年才剛成立,許多計畫都還在研擬當中,明年我們將會推出許多計畫……
邱委員志偉:可是你們已經有五個業務處了啊!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有許多計畫,比如生態守護計畫、科研計畫、海域監控計畫等等,每一項計畫都需要預算,我們會積極去爭取……
邱委員志偉:海委會相當重要,你們必須統整所有的海洋事務。以5億元的預算規模,其實很難推動什麼重大政策,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本席也會向行政院蘇院長反映這件事情,如果要落實海洋國家,那麼充足預算及人力是非常重要的。
李主任委員仲威:今年這一年我們比較著重在法制面,我們花了很多時間……
邱委員志偉:你所說的法制面是指哪方面的法制面?
李主任委員仲威:光是海洋基本法我們就花了很多時間在討論。
邱委員志偉:那就是推動立法。
李主任委員仲威:海洋基本法完成之後,後面還有三個作用法,因為要有作用法之後,許多事情才可以推動,包括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海域管理法、海洋保育法……
邱委員志偉:海洋基本法就等於是海洋政策總綱領,之後再針對海洋產業、海洋生態、海洋保育訂定子計畫,然後才能落實,所以海洋基本法非常重要,我希望這方面能夠積極推動。
另外,海巡署有許多分署,在地方上執行相關海洋事務時,分署的角色非常重要。本席的選區有一半都是靠海,從最北邊的茄定、永安到彌陀、梓官,本席的選區八區八鄉鎮當中有四區靠海,許多居民都從事漁撈業或養殖業,所以和海洋事務也是密切相關。南區分署許署長剛到任,我覺得他很認真,雖然他剛到任,但是和地方上的聯繫非常重要。不只是南區分署,我希望所有分署的分署長都能到自己的轄區,傾聽所有漁民的需求、體察民意與民情,有很多都是溝通上的問題和法令宣導的問題,很多漁民所獲得的資訊相對比較不足,包括許多作業規範的資訊來源也不足,在地分署長代表著海委會,你們應該以宣導代替開單及處罰,藉此落實法遵。本席期待李主委及陳署長能夠多到各分署去視察,一方面鼓舞各分署的同仁士氣,另外一方面也能瞭解各區漁會的漁民對於海巡相關執行過程中有沒有什麼誤解,或是有沒有什麼需要加強的地方?你們一定要多做雙向溝通,陳國恩署長非常認真、努力,各分署的情況他都很瞭解,我也期待李主委能夠以主委身分到海巡各分署去跟漁民座談。當然這些事情陳國恩署長都已經做了,包括跟漁民座談、與海洋相關學者及產業代表進行座談等等,我期待主委能夠做到這一點。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一直在朝這個方向努力,其實我們有許多時間都是在跟專家學者及漁民朋友座談。
邱委員志偉:我希望海委會的預算能夠以一定比例逐年增加,比方今年是5億元,希望明年能夠成長一倍到10億元,你應該要有這樣的雄心壯志,你必須對蘇院長說沒有10億元的話,你們沒有辦法推動海洋立國的政策。
李主任委員仲威:在此向委員報告,明年可能不只增加5億元。
邱委員志偉:增加的規模可能是多少?50億元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要視計畫而定……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50億元都還不夠。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的計畫正在研擬當中。
邱委員志偉:漁業署也和海洋有關係,漁業署必須照顧漁民、發展漁業,漁業署一年的歲出就要56億元,我覺得海委會的預算明年成長10倍也不過份。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必須向委員說明一件事情,其實海委會和漁業署是不同的,他們是主管事務機關,所以他們必須做那些事情……
邱委員志偉:你們是負責協調、法律……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是負責統合、規劃、協調、推動的機關,也就是說,很多事情是由我們規劃完畢之後,再由他們負責執行,所以預算會編列在他們那邊,而不是在我們這邊。
邱委員志偉:你們在規劃時一定要合理、合情,這樣他們在執行時才不會遇到太多的障礙。
另外,海洋研究院4月剛揭牌,請問海洋研究院的院址在哪裡?
李主任委員仲威:跟我們海委會在一起。
邱委員志偉:在前鎮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在成功二路。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計畫在興達港蓋一個什麼船舶……
李主任委員仲威:興達港那一塊地是原來慶富要的,我們現在希望把它撥用來,那邊蓋一個船模實驗室……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詳細的計畫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船模實驗室其實是海軍的專案所建置的,我們只是協助獲得這塊地。
邱委員志偉:興達港為了要轉型為遊艇港碼頭,或發展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又或者發展很多與漁業、生物科技相關的部分,走向產業界。比方有個與國防部船舶相關的中心設置在那邊,會不會有點與整體園區規劃不搭?未來地方上希望期待變成一個海洋或者是漁業生物科技園區,類似屏東的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已經有規模了,透過漁業生物科技園區的建置,搭配遊艇港碼頭,才能把這個地方活化。
李主任委員仲威:船模實驗室對我國發展海洋產業重要的……
邱委員志偉:我當然支持,但是在地點、區位的選擇有沒有更適當的?我希望你們去評估。地方上希望能夠朝向漁業、產業、生物科技,或者是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等相關規劃。如果是研究中心或國防部的相關單位設置在那邊,跟整體園區的開發會不會不搭?再思考一下!我當然支持國防部這個計畫,但設置的點要詳細評估。不要設在那邊,沒有錢或資源,那不是很可惜嗎?這部分我會繼續關心,因為這塊地屬於漁業署,你們跟它申請撥用,撥用程序完成了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這塊地屬於國產署。
邱委員志偉:本來是漁業署的,漁業署轉給國產署,已經撥用完成了嗎?
李主任委員仲威:我們現在正在進行撥用程序。
邱委員志偉:還沒有完成,在進行程序,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仲威:對。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俊憲、孔委員文吉、余委員天、鄭委員天財、鍾委員孔炤、葉委員宜津、陳委員雪生、周陳委員秀霞及陳委員亭妃均不在場。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11時3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尤其黃魚跟白鯧在金門海域,現在是盛產期。現在很多中國大陸的漁船都越界捕魚,這關係到金門漁民的生計。針對他們非法過來捕魚,海巡署要去驅趕,油料以及相關經費的支出都會相對提高。針對這一點,他們現在為了捕魚、為了漁獲量所賺的錢,不惜跟我們發生衝突,而本月4日就發生衝撞,請署長對此說明。
主席:請海委會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九月份到十二月份是金門海域的黃花魚季,尤其是在農曆初一到初五、十五到十九的階段,更是因為潮汐大潮的關係,海象不好,漁獲量就更多,所以大陸漁船前仆後繼。海巡在做的就是掌握陸船的動態,預置兵力來協處,所以九月份開始,我們就有大艦艇,譬如屏東艦支援,還有100噸艇及特勤派八個人,結合當地的岸巡及海巡的多功能艇出航。因為有利可圖,所以他們前仆後繼,我們有的把它帶案處罰,甚至於沒收,但還是有很多陸船,我們必須強力驅趕。至於委員提到衝撞的這一艘,我們也找到了並把它帶回來。
吳委員琪銘:因為現在是盛產期,漁獲量多,你剛剛講到有利可圖,海巡弟兄要驅趕的話,艦艇還是要大,配備也還是要新。至於海巡弟兄的安全,我們都要顧慮到。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安全最重要。
吳委員琪銘:這對我們的漁民也有保障。現在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海巡最重要的業務之一就是查緝毒品,這幾年來海巡在查緝毒品相當有成效,查獲的數量逐年攀升。針對毒品,請署長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過去三年來海巡署查緝的成效都維持一定的數量,106年至107年,總共查緝兩萬一千九百多公斤;今年度到9月份,查獲各類毒品八千六百多公斤。平常我們的同仁都很努力地獲得情資,最主要是要在海上攔截,在關口上要阻絕,有的則是在內陸查緝,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加強。
吳委員琪銘:有關查緝毒品,署長過去當警政署署長就有很好的成效,我相信在海巡署,你更能發揮。因為毒品危害整個國家社會安全,毒品很具嚴重性,要靠海巡署的弟兄努力地查緝,此舉是對國人的保障。本席在此也肯定署長。
陳副主任委員兼海巡署署長國恩: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不在場)張委員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余天、蕭美琴、趙正宇、蔣絜安及張宏陸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主委好,海洋委員會自107年4月成立迄今已一年六個月,除部分業務尚有待與其他部會釐清,但大多數的業務仍是屬於持續推動,台灣四面環海,沿海各縣市都有漁會存在,保護漁民的漁權與安全,是海巡署責無旁貸的工作;然而,根據近年來海巡署及所屬志願士兵不適服現役的統計資料顯示:不適服現役人數由103年度75人(占比5.13%)增為106年度237人(占比7.92%),其中最高為105年度266人(占比9.08%),而107年度截至8月底不適服現役人數146人(占比5.42%),其原因以個人「生涯規劃」及「工作時間缺乏彈性不自由」為主。未來海巡署招募志願役士兵是否可以依照任務性質的需要,在工作時間彈性尚適度放寬,以利招募到足額的志願役士兵?面對每年志願役不適服現役人數在5%至10%之間,這樣的人力缺口,又該如何補足?
●主委,我們都知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海委會需要關照到的台灣海域幅員相當遼闊,除了岸巡、海巡需要人力之外,我們的海巡、岸巡艦艇的數量上也需要跟上。海委會在之前還是行政院海巡署的年代,提出的「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已經在106年6月19日由行政院核定,總共要建造:4,000噸級巡防艦4艘、1,000噸級巡防艦6艘、600噸級巡防艦12艘、100噸級巡防艇17艘、35噸級巡防艇52艘以及沿岸多功能艇50艘,可否請主委簡單報告一下目前執行的進度?目前在1,000噸級巡防艦6艘、100噸級巡防艇17艘以及35噸級巡防艇52艘三個項目的預算執行率都掛零,這對未來的海巡工作有沒有影響?海委會有因應的補救措施嗎?
●主委,海委會成立至今已經一年半了,因為整個業務範圍較過去行政院海巡署時更為擴大,相關法令需要因應修訂,甚至還有需要制定新法的部分,才能將海委會與各部會相關業務區塊界定清楚;此外,海委會的成立就是宣示政府對於總體海洋政策、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保育及永續發展、海洋科技研究與海洋文教政策等等的重視,因此希望海委會能加強與內政委員會委員辦公室的互動,讓海委會業務相關的法令更為健全,尤其是在海洋保育的上位政策範疇,更需要海委會透過立法與以政策宣示,本席要請海委會務必要加速推動。
委員蕭美琴書面質詢:
海洋資源生活博物館進度
海委會依「花蓮地區深層海水海洋產業廊道」規劃報告的分工,於108年以250萬元補助國家海洋研究院,辦理「研議海洋資源生活博物館先期評估、調查及規劃」工作,此工作的辦理時程依前開規劃到民國110年,使用海洋委員會之預算,是否意味未來兩年「海洋資源生活博物館」難有進度?
美崙溪出海口開放捕鰻苗
花蓮港港區範圍雖已重新調整,開放西堤岸以南的美崙溪出海口,供漁民捕鰻苗,但漁民希望捕苗季節擴大開放捕撈區域,且海巡署是以GPS座標作為港區範圍的裁罰點,對以岸上建物或地標作為指認標的的漁民來說常有越線遭開罰之情況。目前港務公司已有再次調整花蓮港區之芻議,請問海巡署在不影響船隻安全航行下,於港區範圍調整完成前,能否有更具彈性的執法作為?
委員趙正宇書面質詢:
一、海巡登船臨檢安全問題
有鑑於8月14日金門海巡隊登船查緝大陸漁船時,因海象不佳,造成兩名海巡人員腿部輕重傷;9月4日,金門海巡隊登船臨檢大陸漁船時,亦發生海巡人員與大陸漁民扭打,造成海巡人員於舢舨上滑倒,顯見目前海巡人員登船臨檢具有相當之危險性,且相關規範及裝備尚有不足之處。為此,是否能請海洋委員會提供現行登船臨檢之SOP?是否應盡速檢討現行登船臨檢之必要性?是否優先採用其他替代執法手段?
再者,在海巡人員受傷後,海洋委員會之官方臉書也表示,將替海巡人員換發防滑勤務鞋,試問,為何防滑鞋及其他之基本裝備,需遲至發生意外後才替換?是否應全面檢視基層海巡人員之裝備需求、一次換發到位?
二、濫用救難資源之處罰與費用收取
有鑑於9月28日颱風來臨前夕,有三名遊客在海巡人員告知海象不佳之情況下,仍然不聽勸阻執意出海,結果因風浪過大受困於海上,造成海巡人員依然需冒著風雨前往救難,導致國家救難資源之浪費。
根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2項規定:「各級政府得就搜救所生費用,以書面命獲救者或可歸責之業者繳納。」如台中市政府於《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中,規定若民眾於颱風天進入管制山區,發生事故需政府出動搜救者,政府可於事後向被救者收取出勤徵用、租用救難機具、車輛等必要費用。惟查,目前海洋委員會尚未有相關規定,恐導致國家之救難資源遭到浪費。
為此,針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意外搜救事宜,海洋委員會是否盡快訂定相關之搜救收費標準?
三、海洋塑膠微粒汙染嚴重
根據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1月發佈檢測全台海水之結果,台灣四周海域充滿小於0.5公分之塑膠微粒,且相較於一般海洋垃圾,塑膠微粒因清除不易,更容易遭海洋生物吸收,進而影響人體健康。
對此,試問海洋委員會對於海洋塑膠微粒之汙染問題,除呼籲民眾減少使用含塑膠微粒製品之外,是否有其他有效之清除方式?
委員蔣絜安書面質詢:
一、海巡署自2016年以來破獲的重大毒品案件,包括烏坵海域破獲國內治安史上數量最大的1,800塊海洛因磚、南沙太平島海域查獲漁船走私安非他命832公斤、屏東車城破獲1,240塊海洛因磚、新北市萬里破獲新興毒品分裝2,914.3公斤、小蘭嶼南方處查獲安非他命899.16公斤,以及伽藍漁港查獲K他命648.7公斤等,乃至今(2019)年9月20日,發生民眾在台東大武地區岸邊拾獲32塊海洛因磚,後續經擴大搜索後,又於達仁溪岸際再拾獲其餘毒品。上述例子,顯然近年來我海儼然已成為了毒梟轉運毒品的中繼站,面臨我國四面環海、處於海運要道,本有走私猖狂的可能性,也因毒品衍生的竊盜、搶奪犯,台灣監所一半收容人都與毒品有間接和直接關係,然而我國海巡單位,未來如何研議出有效查緝毒品之法?以維護我國在國際地位上之名聲。
二、就海巡署成立「海巡偵搜犬區隊」,目的是為了打擊毒品、防疫以及增加我國海巡防衛能力,而就上述毒品的問題為例,未來海巡署要如何將偵搜犬區隊應用到打擊毒品方面,提升我國打擊毒品之效率?及其編制、培訓及勤務運用規劃是如何進行?對於這些辛苦為人服務的偵搜犬,海巡署又如何落實照護及給牠們保障?(如犬舍空間、退役規範等)
三、對於大陸漁船約3百艘直接開到金門外海越界捕魚,猶如蝗蟲過境般,無視我國海洋主權之行為,面對我國海巡艦艇,敵眾我寡之情形,海委會與海巡署要如何因應及防止大陸漁船撈過界?
委員張宏陸書面質詢:
一、會議名稱: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
二、會議事由:
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三、質詢內容:
2019年6月G20峰會於大阪落幕,各國達成共識,同意履行「藍色海洋願景」(Blue Ocean Vision)協議,在2050年以前,將海洋塑膠垃圾歸零。
此為國際社會對於海洋垃圾減量之目標,設定最新之明確數字,台灣作為海島國家,海洋保育之重要性不言可喻,尤於海洋委員會設立主政海洋保育事務後,應盡速擬定相關政策目標與實際做法。茲為海洋保育,特向海洋委員會提出質詢:我國對於海洋垃圾減量之政策目標為何?若響應世界各國2050年歸零之目標,所需制定之政策及做法為何?
主席: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一併以書面答復。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1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