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草案」公聽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4日(星期四)9時1分至11時4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主席:今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辦「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草案」公聽會,非常歡迎各位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代表到立法院參加本次公聽會。教育部前在108年4月2日函送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條文修正案到立法院,經院會交付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查本案實源於中央選舉委員會107年11月30日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1案投票結果通過,它的主文是「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爰召開本公聽會,擬具討論提綱如下:一、法制面,該條文修正是否兼顧公民投票結果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意旨?二、實務面,教育部未來應如何賡續推動適齡且合適之性別平等教育?
為了讓大家順利表達意見,作如下決議:每位貴賓發言時間7分鐘,第6分鐘時會有鈴聲提醒大家,7分鐘結束時還會有結束的鈴聲;如果兩位外國朋友的發言必須翻譯,發言及翻譯時間總共14分鐘。專家學者發言以簽名先後順序為準,現場發言及書面資料由本院做成紀錄、刊登公報;各位也可以再補充書面資料給議事人員。目前尚未有委員到場,如果發表意見,我們也會在會議當中穿插,以在場委員登記之順序發言。在場委員如果要發言,請到主席台登記。
現在請主管機關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就現行規定、執行狀況及相關問題提出說明。我先提醒大家,因為待會兒各方代表是以簽名先後順序到場發言,但是當中有三位因要到行政院開會須先行離開,也就是紀惠容女士及英國、澳大利亞等兩位代表。請你們自己協調一下,看第一、第二、第三位分別是哪位,好不好?我們就不浪費太多時間。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公聽會」,本部進行報告,並聆聽各委員、團體代表及與會女士、先生卓見,深感榮幸。
首先說明本部修正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背景:107年11月30日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1案通過後,本部應為實現本公投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在法制面,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修正本部已兼顧公民投票結果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意旨。
(一)本部已召開會議諮詢社會各界意見:本部已邀請公民投票案11案提案團體、家長團體、教師團體、校長團體、性別友善團體等社會各界團體,及性別平等教育之學者專家、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本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審議會之學生委員、本部青年發展署青年諮詢小組委員等代表提供意見,以書面配合當面溝通的方式,進一步蒐集更詳細且完整的建議意見。
(二)本部已參採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1案主文及理由書:公民投票案第十一案理由書仍肯認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性別平等教育之實施,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得藉由性教育、情感教育等課程,以教育方式尊重性別氣質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三)本部已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辦理: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除情感教育、性教育之外,依法應涵蓋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在內。
(四)本部已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相關規定辦理:復依聯合國1989年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條規定及我國2014年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二條等相關規定,均提及應確保兒童在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以及青少年在性傾向,有不受歧視權。
實務面,本部未來如何賡續推動適齡且合適之性別平等教育,說明如下:
十二年國民教育的性別平等教育實踐,應啟發學生在不同生活情境和社會場域,覺察性別權力不平等之各項議題,揚棄性別偏見,肯認性別多樣性。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性別平等教育是一種理念與價值教育,希望能讓學習者,站在辯證與多元的角度,思考現代社會與文化中的性別相關議題。學習面向主要對應總綱、性別平等教育核心素養所強調的自主行動、溝通互動與社會參與的精神,而不同學習階段所強調的議題實質內涵略有不同,主要是依據由具象到抽象、從理解、分析應用到社會行動的原則。總計性平議題有多個學習主題、不同的學習主題,在不同的教育階段,國小、國中、高中,都有不同的教學方式。
中小學教科書都應依據課程綱要編輯,並由出版社根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教科書審定辦法送教育部或國家教育研究院審定;因此,教科書的內容均應符合課程綱要規範、國家法律的要求,且須敘述、解釋正確。經審定提供學校使用之教科書,出版社也要配合各界建議、教師及學生使用意見進行內容的更新、勘誤或調整修訂,以符應教學之需要。
本部將積極宣導落實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之性別平等議題實質內涵、落實中小學教科書疑義處理機制、強化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審查機制及督導學校務依「邀請校外人士進班協助教學注意要項」規定辦理。
為持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並持續聆聽社會各界的聲音,促進更多的溝通對話,共同打造消除歧視、尊重多元、性別平等的友善校園及文化,本部規劃運用網路社群媒體、網路通訊軟體、網站、廣播節目、報章專刊及學術刊物,及持續運用公函等宣導方式,並結合社會資源,以增益性別平等教育社會推展與社會溝通。
結語
為消除對性別平等教育的疑慮,本部有責任作清楚與完整的說明,讓社會有更多的對話機會,本部期待在國民教育階段的性別平等教育,得以藉由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未來本部仍將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持續落實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及先進惠予指教。
主席:請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紀惠容執行長發言。
紀惠容執行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代表從實務界來看對多元性別的暴力行為,因為我們勵馨有一個多元性別歧視服務中心,之前我們也做了一個調查,總共回收2,932份問卷。其中認為自己是多元性別者有2,299份,異性戀者是633份。根據這樣的結果,我們發現只要是多元性別的朋友們,受到親密暴力或是從小一直到工作的暴力占非常高的比例。從我們的基本資料可知,包括女同性戀、男同性戀、泛性戀、探索中、異性戀及無性戀,各種性別的人都在這裡面。調查結果承認自己有多重性別或者多元性別者是2,299份,年齡12歲以下有2名,13~20歲有374名,21~34歲有1,421名,35~44歲是三百多名,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基本的資料都在這裡。我們再看他們現在或是曾經遭受性別暴力的經驗,性別暴力包括被歧視或是被打等等,被霸凌的總共占了九十%多,精神暴力88%,再來是高壓控制、威脅恐嚇、性別暴力、肢體暴力及追蹤等其他暴力,也有經濟暴力,我們可以看得出這樣的暴力比率是非常高的。
曾經遭到這樣性別暴力的場域到底在哪裡?學校是最高的,占69.1%。第二高是家庭暴力,也就是只要他是多元性別,所受到的暴力比例就會是非常高的,其中也包括職場暴力,三個暴力最高的地方分別是校園、家庭及職場。遭受性別暴力的生命階段,在國中是最高的,67.1%,而國小50.4%,高中職46.9%。可是到他出社會要找工作的時候有31.8%,如果這樣的比例與異性戀相比,異性戀並沒有這麼高遭到霸凌及性別暴力的比率。到底他們都是被誰施以暴力?因為周遭的人充滿了歧視的眼光,所以會暴力他們。第一個,學校的學生是最高的,有66%;第二高就是家人,所以學校的同學與家人都占非常高的比率;再來是學校的師長,所以老師也參與暴力的行列,另外還包括朋友、親人。我們常聽到的是有人會說「你怎麼那麼娘」等等,就是類似這樣的語言暴力,甚至會在廁所想要驗身,問「到底有沒有雞雞」等等。這種性別的暴力常常在我們的校園裡或者潛藏在家人間,又或者是剛剛講的職場、社區或朋友都有。
接下來是暴力所造成的傷害,第一個最大的傷害當然是心理的傷害,有86.6%,再來一個傷害是人際關係,因為人際關係對他的傷害也是非常強烈,還有一個就是自我認同的價值。我們看得到心理的傷害及自我認同價值對一個人的成長是非常大的傷害。如果站在人權的角度,我們都不希望有人受到傷害,為什麼周遭的這些人會對他們有這麼大的壓迫?如果站在人權角度,我們都覺得每個人有生存的自由,不應該被霸凌,尤其是周遭的人對他們歧視的眼光。接下來是他們曾經求助的對象,大部分都是朋友(41.8%),可是他們很少跟學校的輔導老師進行心理諮商,這個當然有,可是最大的比率還是朋友。至於曾經求助的對象,剛才已經講了朋友是最高的。未求助的原因當然是因為他覺得求助也沒有幫助,也因為大家對這個議題無感,所以沒辦法真正協助到他們。
無論如何,我們在這樣的實務研究報告裡可以看到,只要他承認他是多元性別,或者被人感受到他是多元性別,很多的歧視眼光與霸凌就會落在他身上。我們站在服務的角度,我們覺得身為一個人都不應該有被霸凌這樣的壓迫。我們也看到為什麼臺灣會這麼霸凌、壓迫他們,其實是我們對性別、自己的認識不足。
主席:我們非常謝謝紀惠容執行長,拿出一些數據讓大家理解。請國際跨虹聯盟Mike Davidson英國代表發言。
Mike Davidson英國代表: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給我這個機會,我是Mike Davidson博士。我過去有十一年之久在南非訓練教師,同時在我的職業生涯當中有二十年之久在英國的大學當教授。目前我領導一個非營利的教育機構,同時我是屬於英國高等教育學院的院士。2020年在英國,關係與性的教育會成為強迫性、且每個小孩都必須接受的教育,沒有任何一個孩童可以倖免於關係與性的課程,因此政府已經取代了父母親所扮演的角色。可悲的是因為這樣,完全沒有顧慮到父母的父母權與傳統價值觀。
第二點,我要表明的是,這樣的性教育並不是教育,而是教條的灌輸,而非單純提供資訊。當父母親的願望被忽視了以後,這樣就會產生危險,這個危險就是關係與性的教育會摧毀小孩子的純真,因為視覺性材料並不適齡;因為孩童們對這樣的視覺性材料完全沒有抗拒能力。
第三點,因為這樣的性教育已經造成變性實驗這樣的案例在過去五年來激增到百分之四百,所以過去五年來尋求要轉換性別的案例已經達四倍之多。當我們回顧總共十年的時間,從第一年到第十年,激增到四千個百分比,所以我想要能濃縮我的結論到以下三點:我希望臺灣不要允許孩童被灌輸這樣的教條,以致其純真被剝奪,因為他們被暴露在這樣的教材與理念當中,這樣的教材與理念對小孩來講並不適齡;第二點是臺灣的孩童如果接受這樣的性教育,將面臨轉換性別的實驗所造成的傷害,因為這樣的性教育在英國已經造成大量的孩童被轉介到性別轉換的情況,在剛才提到英國有大量轉介的案例當中,甚至連2歲至3歲幼童居然宣稱他們出生在錯誤的身體,你們可以到英國的Tavistock網站查看這些資料;第三點,像這樣的性教育在英國已經讓非常廣泛的家長們不滿意,甚至在青少年懷孕比例上,英國持續居高不下,只僅次於美國與紐西蘭。謝謝各位讓我今天有向大家報告、分享的機會。
主席:非常感謝Mike Davidson提供來自英國的看法及家長目前實際面臨的問題。
請國際跨虹聯盟Jeremy Bate發言。補充說明,Jeremy Bate來自國際跨虹聯盟澳大利亞代表,也是變性者的代表。
Jeremy Bate澳大利亞代表: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各位給我這個機會,讓我在這個美好的國家分享我的見證。我叫Jeremy Bate,來自澳洲,一生都在性別認同混亂中成長,在三十多歲讀了一本書,而這本書的訊息讓我覺得我應該是跨性別者,之後便尋求醫療協助,這個協助包含賀爾蒙療法以及生理的變性手術,之後的20年我是以一名女性的身分生活,不幸的是之後我發現跨性別後面的科學是有問題的,抽樣的樣本數很少,沒有經過同儕審核,是一個很輕率、有成見的研究基礎,因此後來我決定要走出我的變性身分。
回顧時我發現我的母親在懷著我的時候吃了一種稱為DES的藥物,這是一種很強的雌激素,也就是女性賀爾蒙。這種藥物在1940年代至1960年代提供很多懷孕的女性使用,目的是為了防止流產,但事實證明它是無效的,因為數據證實有20%使用DES的孕婦其孩子都有性別認同混亂的情況。後來我又找到很多證據證明強化跨性別的醫療是種意識形態,是種值得質疑的科學,醫療界的人被強迫接受跨性別認同治療,如果醫療領域專業人員不認同便會冒著失去工作的風險,有些團體在醫療機構內施壓。在治療過程中,他們不注重也不研究是什麼樣的原因造成這樣的跨性別混亂,他們直接假設這些有跨性別混亂的需要或人,自從生下來便是如此。
在變性人或跨性別的人當中,有20%有自閉症以及身心創傷的問題,而且通常跨性別之後自殺率就會增加許多,但是他們仍然宣稱那是因為被貼標籤或被抹黑所致。其實那樣的宣稱是沒有科學證據證明的,他們會說性別認同治療沒有醫治其性別認同錯亂,並進一步指出這樣的診斷是基於自我診斷、自我認同,而且對教育及法律界推動這樣的意識形態及說法,他們認為他們是推廣意識形態中的性別認同高於生理上的性別認同,並宣稱自己內在對性別的認同遠高於生理上實際的性別,這樣的結果混亂孩童的性別意識。他們讓想要變性的人在法律或程序上變得很輕率、很少有所要求,這就造成很多問題,比如男性可以使用女性廁所,以及生理性別為男性、心理性別為女性的人可以參加女性的運動比賽。
很多像我一樣反性別跨越者的性別認同錯亂不是因為被認同治療所醫治的,因此這就帶來一個問題:我們是否應該在目前主流所提倡的醫療方式當中尋找一個更有效的作法,如認同原本生理性別的認同療法?也就是改變我們的心理認同及感覺來適應生理性別,而非強迫改變我們的性別來適應我們的生理認同,改變身體去認同我們的想法並不能醫治跨性別的問題。當一個人的想法與其生理認同不同時,其實這是需要被醫治的。
截至目前為止,對於像我這樣反跨越性別的人,就是已經離開性別認同需求的衝動,是如何走出來的,他們對這方面並無相關研究。有些證據顯示,目前醫療機構拒絕接受如同我這樣已經跨出變性人的案例及概念。這種意識形態與所謂的同情、社會公益、善意相關,但事實上這屬於教條置入、是有害的。
結論:我一生對性別認同混亂是因為DES所致,被不對的資訊所誤導,生理性別認同的治療才是最好的治療,謝謝。
主席:謝謝Jeremy Bate。
請青少年醫學葉柏綸專科醫師發言。
葉柏綸專科醫師: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臺灣青少年專科醫師,同時也是台灣青少年醫學暨保健學會副秘書長。大家手上有相關資料,所有資料包括這幾個醫學會的聲明,我們後面都有參考資料,因此所寫的每句話都經過醫學實證及研究,也經過同儕審查。
首先,去年在這個議題進行公投之前,包括台灣青少醫學暨保健學會、台灣精神醫學會及臺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都已經發表正式聲明,支持多元性別及性別平等教育,也就是說在法制面上、從醫界的角度來看,青少年醫學會及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都認為原本施行細則當中有關「同志教育」部分沒有必要也不應該修改。既然公投的結果顯示,大多數的民眾對於「同志教育」這個詞有所疑慮,但是我們的修正又要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精神,並且保障性少數的健康權,因此我在這邊非常肯定教育部所做的,把原本的施行細則中相關的部分更加深化,把可能語意不清、讓人產生疑惑的同志教育修訂成現在這個更明確、更清晰的版本。
為什麼我們要在中小學的時候要教性別特質、性傾向、性別認同還有性霸凌?其實很多的研究告訴我們,因為就在這個時期,這些就是正在發生的事。我們知道一般的幼兒大概在3歲左右的時候,就會開始有性別意識,所以剛剛有人說,一個孩子在2歲到3歲的時候告訴你,他生在一個錯誤的身體裡面,他的性別跟他的身體不符,這是有可能的,雖然不多,但是有可能。首先各位要知道2~3歲根本還沒上學,這樣的說法不是教育所帶來的,如果一個2~3歲的孩子告訴你,他的生理性別跟他所認同的性別不一致的時候,其實你要想的是,他可能有非常多先天、甚至家庭的因素所致。
在3歲的時候開始有性別意識、性傾向,上學後又開始逐漸發展,或早或晚,但是在國中、國小的時期大概就可以發展出多元的性別特質以及性別認同,在世界各國的研究都差不多,跟性、性別、性別特質、性傾向相關的霸凌是校園跟社會中最常見的霸凌形式,剛剛勵馨基金會的本土研究也告訴我們有同樣的結果,校園是霸凌最常發生的場合,而且霸凌通常開始在國小階段,在國中時期最嚴重,所以已經有大量的研究告訴我們,這些對於性傾向的霸凌,會導致青少年全面性的傷害,不只是身體、心理的傷害,嚴重的時候其實還是可能死亡。而且這些遭受霸凌的經驗會在這些青少年往後的歲月中,產生更高比例的自卑、憂鬱、藥物濫用還有自殺。所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世界衛生組織、美國醫學會、美國兒科醫學會、美國與英國及加拿大的精神醫學會、美國青少年醫學會、美國公共衛生學會等等非常多的醫療單位都發布過研究跟聲明,希望政府還有立法單位要保護並且促進性少數、兒童與青少年的安全與健康。
我要說的是,其實醫界很保守,醫界願意發表正式聲明,其實都已經累積大量的資訊跟研究,我們才敢這麼做,包括所有的治療,其實都必須有非常足夠的實證,我們才敢去執行。要保護這些兒童跟青少年安全與健康最好的方法,其實就是透過學校教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去年出版了2018年的性教育指導綱要,UNESCO依據實證跟研究,把兒童跟青少年區分為5~8歲、9~12歲、12~15歲還有15~18歲等4個年齡層,它為這4個年齡層分別提出了適合這些年齡層的性教育目標。其中他建議9~12歲的時候,應該要了解每個人都有他獨特的性別認同,而且要了解有些人的性別認同,可能會跟他的生理性別不相符,即使如此,在這個年齡層應該要學習尊重不同的性別特質及性別認同,並且欣賞而且接納自己的性別認同。
9~12歲就是我們國小中、高年級的年紀,現在的醫學研究認為,我們無法透過任何的治療方式去扭轉一個人的性傾向,性傾向扭轉治療已經被證實是無效而且有害的,臺灣衛福部也已經明文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目前我們也沒有任何的研究證據顯示,我們可以透過任何的教育方式,把兒童或青少年教育成一個同性戀、雙性戀或者是跨性別者,一個健康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形成跟改變,一定是透過這個人的自我探索、自我接納與自我認同。
所以為了讓我們的兒童與青少年在成長的路上可以健康的探索,並且接納自我的性別認同,我們必須提供一個友善、多元性別的校園環境,所以我以一個家庭醫學科醫師與青少年醫學專科醫師的身分,支持教育部回應公投的修正條文,性別平等教育應該教導學童認識尊重不同的性傾向、性別特質與性別認同,並且教育防止性霸凌與性侵害,同時也要提升學生的性別平等意識。謝謝。
主席:請國小家長會莊淑靜委員發言。
莊淑靜委員:主席、各位委員。先說明一下,我並不是家長委員會的會長,我是家長委員會的委員,因為開學的時候才知道家長會長年度要捐10萬元,因為我還要兩個小孩要養,所以就是只能當家長會的委員。
我自己是兩個孩子的媽媽,目前一個就讀國中、一個就讀國小,所以剛好就是大家在討論的國中小階段能不能做所謂的多元性別教育,其實我自己非常的關切,也長期投入臺灣的性別平等教育,在這個過程中,我也希望今天有機會可以分享一些從去年公投以來我跟我兩個孩子之間的討論,包括臺灣這麼多的大人們現正在關切的這些事情,還有他們的想法是什麼,甚至一直到昨天晚上,我都還在跟他們分享我今天要來參加這個公聽會的事情。
首先,今天談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目前教育部所擬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的修正,我自己的想法是,這是符合公民投票的結果,當然也要回應、呼應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意旨。另外,我認為這樣的修正,事實上也符合了所謂的國際趨勢,剛剛前一位葉醫師其實也有提到聯合國訂定的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在2018年的時候做了一個修正,也朝向2030年永續發展目標前進;剛才葉醫師已經提到,事實上,早在5~8歲這個階段,聯合國給193個會員國的性教育指南裡面,就要求必須要讓孩子知道生理性別跟社會性別是不一樣的,而且的確有的人的性別認同跟自己的生理性別不一定是相互呼應的,而在5~8歲,其中一個最基本的概念,大家都談到家庭非常、非常的重要,所以在第一個概念裡面,孩子就必須要去認識並且尊重各種不同的家庭,而臺灣在今年5月已經通過同性婚姻,所以我的孩子必須要知道,臺灣就有所謂的同志、同志家庭,要有這樣一個知識,並且學會如何去尊重跟我們不一樣的同志家庭或者是異性戀家庭,這是聯合國在訂定這一個指標時所依據的基本概念。
在這些多元性別的相關概念裡面,大家可以看一下我提供的這些資料,其實教育部這次所修正的施行細則,我覺得剛剛好可以去回應聯合國新修訂的性教育版本,不過有一份稍微舊一點的資料,像剛剛有位來自歐洲的朋友,他就提到說英國在2020年的時候,也要實施所謂全面的性教育,而歐盟在給會員國的性教育綱要裡面,針對6~9歲的部分,也談到要有正面的性別認同態度;9~12歲就是在臺灣小學畢業之前,必須要學習到性別認同跟生理性別是不一樣的,同時也會談到性傾向、同性之間的友誼跟愛情。
像昨天我跟小學四年級的兒子談到關於同志這件事情,我的孩子很清楚地告訴我:我跟我一個男生的好麻吉,我們兩個是好朋友,但並不是談戀愛的關係。所以他其實非常的清楚,而9~12歲的孩子其實已經有很清楚的區辨能力;12~15歲的時候,則是已經有包括同性情慾、出櫃的概念,然後理解多元的性傾向,而且要能夠去處理歧視跟不平等這樣子的能力。所以我自己在回應這一題的時候,我的想法就是,我認為教育部這次的修訂,的確不只符合公投的結果,而且是跟得上國際的趨勢,所以我也要回應一下剛剛這位英國的朋友,他提到英國要在2020年實施全面的性教育,因為英國的青少女未成年生育率很高,所以要實施全面強制性教育,幸好臺灣我們在十幾年前就已經開始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而且是全面性的,所以在這十幾年之間,臺灣青少女的生育率已經從千分之十幾降到現在的千分之四,當然我們對這件事情還是不滿意的,我覺得我們的性教育其實應該做得更好、更落實,應該是讓每一個青少年,如果是不在他預期之內的,能夠不要懷孕或者是生下自己非預期的孩子。因此,非常恭喜我們的友邦要在2020年實施全面的性教育,既然臺灣早就已經在做,我們當然要做得更好,而且不能走回頭路。
第二題是接下來教育部應該要如何去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在聯合國這次的修訂中,特別提到一件事情,就是適齡,除此之外就是符合社會變遷,還有年輕人的需求,必須要去注重年輕人的想法,這個部分恰恰好符合我們108年課綱,即新課綱的想法是,年輕人、學生變成一個主動的學習者,2018年聯合國的性教育指導綱特別加入了一個主題,叫做網路使用的自我保護,這就是回應所謂的社會變遷,而年輕人的需求是什麼?昨天我特別詢問我的兩個孩子,如果你們要給教育部建議的話,你們會覺得性別平等教育應該做什麼?我的孩子就請我再跟他們解釋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目標到底是什麼?我說就是讓校園可以維持一個沒有任何性別歧視的環境,孩子就告訴我說,那必須要非常、非常早就開始做;小四的孩子則是告訴我說,他覺得至少小學二年級就應該開始做了,這是現在年輕人的心聲。因為時間關係,後面有一些補充的資料,包括為什麼現在談的這些性教育都是無效的等等。謝謝。
主席:請多元教育家長協會鄭立中理事發言。
鄭立中理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多元教育家長協會是由一群有人文社會科學背景的老師、大學教授還有一些不同背景的家長組成,我們今年3月也參加了教育部相關修正草案的諮詢會議,當時我們提出的建議有兩項,其實都是一些很基本的原則,然後這些原則稍後我們會再重新說明一下。
在提出這兩項建議之前,我想先回應一下前面提到的性平教育要從什麼時候開始做,我自己也是小學生的家長,而我參加過學校的性平委員會,大家都知道性平委員會是備而不用,就是有性平事件的時候才會召開,學校裡面是這樣來運作的。就我自己的經驗,我曾經處理過兩次,很巧剛好都是樣本數不足,我不能說這是普遍的狀況,但是我自己處理的兩次當中都是發生在低年級,當然都不是非常的嚴重,最後當然也就沒有再往上報,因為不是非常嚴重,大家討論的就是小孩子還沒有性別的概念,所以就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並沒有再往更嚴重的情況去發生。
剛才一位家長會委員提到,其實要從二年級就開始做性平教育,這部分我非常認同,這是實際經驗告訴我們的。現在是網路的時代,剛好我平常的工作是做翻譯,法國哲學家米榭塞荷他是法蘭西學術院院士,2013年曾經出版一本很重要的小說、暢銷書,叫做拇指姑娘,拇指姑娘的意思是什麼?意思就是說現在的知識只要靠兩根拇指,在手機上我們就可以獲得全世界的知識;至於「姑娘」的話,當然是暗示女性力量的崛起,這就比較不在我們今天討論的範圍當中。為什麼要提到「拇指」這件事情?因為我們不教小孩,小孩自己會從網路上去學習,所以不管是性教育、性平教育,我們必須在小孩從網路上用自己的方式獲取資訊之前,先給他建立一個識讀的架構,就是說他在性知識、性平的概念上面,必須要先給他一個識讀的架構,才能避免他自行在這個知識民主化的浪潮下,學習到一些不正確的知識回來霸凌自己的同學。
現在回頭談一下我們的主張,當時我們第一項建議就是先要認識性或性別的面貌,才能教導「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其實這是回應當時反同團體的修法提案,因為他們要求的就是上述引號裡面的這幾項,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防治教育,其實我們從事教育的人都知道,要做這件事情,必須要從認識開始,認識是一切教育的源頭,不談性、不談性別、不談性別特徵、不談性別認同、不談性傾向、不談性別特質,就沒辦法教導孩子去尊重不同面貌的性別認同,就沒辦法教導孩子去尊重同性戀的孩子,我們的焦點一直對準同性戀,其實在同性戀、異性戀中間還有很多不同的性別特質。譬如說男性氣質比較陰柔,即便他是異性戀者,還是有可能在刻板性別認同的印象之下遭到霸凌、嘲笑。所以一群對性別特質無知的孩子,如果用語言霸凌一個弱勢性別特質的孩子時,一開始可能只是語言上的遊戲,所以如果沒有性平教育知識做為是非的座標,那麼我們的性霸凌防治教育根本是緣木求魚。所以我還是要提醒大家,其實一開始這是我們反同團體提出來的,即我們認為教育部的考量非常周全,必須再把這個性平教育母法中的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等等都列進去。
我們要提醒大家的是,我們當時的建議是,要因應同婚專法實施後的社會現實需求,其實家長都會面臨這個問題,就是同婚專法今年5月通過,這是臺灣婚姻法律的重大變革,也是影響臺灣社會最重大的人權事件,面對這樣的人文社會現象,教育部在教育內容上應該去思考,從前不敢現身的同性戀伴侶、同性戀家庭,現在有很多都曝光在陽光底下,接受大家的祝福,雖然有的則是接收到更多的歧視,因為他們已經在陽光下現身了,這些家庭我們也很清楚,他們有些小孩是在學的,教育部針對這部分有無相關的配套措施,我們其實是看不到的,所以如果在施行細則中,還去抹煞掉這些關於知識的部分,那麼光是談什麼反霸凌,這些都是緣木求魚。
最後要提醒大家,性平教育法是2004年才開始實施,因為這方面教育只進行到18歲,那麼現在33歲以上的家長,根本就沒有受過性平教育,我們在場的諸位委員,恐怕都沒有受過性平教育,所以只要一有謠言出來,在以前比較性壓抑方式的這種教學模式下,一聽到謠言的時候,心裡的焦慮、恐慌就被煽動起來了,而且現在工時過長,其實家長對於孩子在學校學了什麼並不是那麼的瞭解,這是教育部的責任,所以我們期許教育部,也誠懇的請各位委員秉持教育專業,支持健康的性平教育,讓性平教育法施行細則可以充分體現母法的精神。謝謝。
主席:請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卓耕宇專任輔導教師發言。
卓耕宇專任輔導教師: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夥伴,大家早安。我來自於高雄市立中正高工,我擔任的是輔導老師,我自己在民國六十幾年出生,是70年代出生的一個臺灣小孩。在成長的階段當中,我非常幸運的見證了臺灣從戒嚴到解嚴,從一個沒有言論自由到比較有言論自由,現在大家都可以生活在一個民主自由的環境當中長大。我為什麼要講這個呢?因為其實我常常會跟學生說,沒有自由的環境,就不會有性別平等的倡議,如果過去很多事情都視為理所當然,其實我們不需要太多教育的介入,只要男主外、女主內,大家各司其分,好像這個社會也可以這樣運作下去。但是我們希望每個人都可以開放的發展自己的潛能,不管你的性別、性傾向或性別特徵、性別特質等等。
今天我在報告的過程當中想跟大家討論的是,其實就法的位階來講,我不是法律學者,但是因為在學校裡要跟孩子們談生涯規劃跟公民教育,我們為什麼會有公投?我們有憲法,我們有性別平等教育法這個母法,以及施行細則這樣的一個命令,在這樣的過程當中,施行細則因應公投第11案做了這樣的修正。剛剛有特別提到,譬如在英國,教育越來越介入家庭,其實這就是國家親權的概念,這個親不是侵犯的侵,而是親職教育的親,因為我們的確不能夠清楚的知道是不是每個家庭都可以給孩子很清楚且非常具體的協助,可能我處理的個案當中,比較多是受到家庭的侵害,或是家庭的地位不利、資源不利,然後常常就因此有接受諮商輔導的可能,所以我覺得國家的教育政策非常重要,因為它其實就是要引領這個國家進步,如果每個事情、每個議題都只要家庭教育就可以推動的話,其實我們不需要到學校接受教育,這也是我要清楚講的立場。在法位階的部分,其實只是讓我們清楚的思考,今天有機會在這個公聽會交流意見以及發言,其實就是站在這樣的位子來跟大家分享一些觀察。
第二個部分,我想要談的是,在這樣的過程當中,其實立場很重要,譬如剛剛澳洲的朋友在分享的時候,其實我滿心疼的,如果從小到大有一個完整的性平教育,可以認同自己、接受自己的差異跟不同,就不會那麼的問題化,不會那麼問題化之後,他可以發展比較好的人格趨勢,也許就會有不一樣的樣子。所以對於這樣的對話立場,我想要先跟大家確認一下。
第一,你是不是很確定、肯認同志的存在?因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其實就是站在這樣的立場當中,如果你的立場是不肯認同志的存在,其實我們今天的對話是不會有交集的。
第二,你是不是肯定將同性戀除病化?剛剛葉醫師有提到,在精神醫學會或各個專科學會,或是社會學、心理學的相關研究當中,其實已經除病化了,但是在你的腦袋當中是不是有把它除病化,還是你覺得它還是個病態、不正常、需要被矯正,如果是的話,我覺得我們今天的對話也不大會有交集。
第三,你是不是受到信仰的影響還是相信人權的價值?因為我在學校教書這22年來,每次都會跟學生談性別平等的議題,都會談多元性別或同志的相關處境或權益。有趣的地方是,我常常會做一種普查,就是問學生從自己國中、國小的教學經驗或受教的經驗當中,在學習到性別平等有關於同志議題的時候,會擔心自己變成同性戀嗎?學生都非常疑惑的看著我說「老師,你怎麼會問這麼……的問題」?我想在這個過程裡,我觀察到的一個部分是有一個gap,有一個落差。我們成長的年代當中沒有性別平等教育,更不用談同性戀,老實說,今天主席在這邊,我有一點粉絲的感覺。在我年輕還是學生的時候,看到喜宴這部電影,我看到了原來在華人的家庭與社會裡面,其實這樣一個值得被祝福的事情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我的生活周遭,從沒有人在小時候跟我說以後如果你是個男同志或是異性戀,多數會想像你應該是一個異性戀,要跟一個女生結婚、共結連理,然後有小孩、有家庭,我們是在這樣一個主流社會當中被教育長大,所以如果你擔心孩子接受了同志的議題就會變成同性戀的話,不要對自己太沒信心,我們從小到大教導的價值都是在異性戀的架構、期望跟想像當中,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我要特別拋出來問大家的原因,你此時此刻在這邊對話討論時,是用你的信仰為基礎,還是相信人權的價值?當然我們各自有各自不同的宗教信仰,我可以理解。
第四,更具體的修訂到底限制或限縮了誰?其實我覺得把性教育、情感教育、同志教育的同志教育四個字擴大解釋,我覺得沒有限縮誰,反而保障了更多人,應該是說保障了每一個人。譬如說談性別可能是以生理為基礎,是在談性別的傾向或認同,在談性傾向的時候,不要忘記了,做為一個廣大的異性戀者,這也是性傾向的其中一種,只是大多數,當然也有少數的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等等不同的分類。所以我覺得從法制面與務實面來講,其實都應該要肯定教育部這次作了這樣的修訂。
另外,我最後會提出這樣一張圖,是因為2013年當時臺灣在吵著婚姻平權要不要通過的時候,只有1,385位基層教師上網連署支持,其實老師是一群滿聽話的人,不大會參與太多社會倡議的議題。但這樣的議題到2018年,因為教材被扭曲,因為教育專業被蔑視,甚至有很多、很多的事件因為反對婚姻平權而導致性平教育被杯葛,在這樣的過程當中,有5,622位老師加入了連署,這也代表基層教師面對這件事情的重要性。我們肯定這樣的修訂,也希望教文委可以好好的思考這個部分。謝謝。
主席:請社團法人下一代幸福聯盟曾獻瑩理事長發言。
曾獻瑩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今天主要是以公投第11案提案領銜人的身分來跟大家分享,我先讀一個考卷的題目,讓大家看看這樣的考卷題目適不適合國中、國小的學生。這個考卷的題目是:有一個老師從小就認為自己是個女生,本來他是個男生,但是他不敢講出性向,同時也礙於禮教而結婚,考慮到父母及妻子的感受,遲遲不敢面對真實的自己;直到有一天,他選擇告訴親友自己的性向,開始女裝打扮,動了變性手術,最後事後證明,他的作法得到大多數的認同。考卷的題目是這樣的:請問他這樣子的作為,選擇告訴親友自己的性向,動了變性手術,最能展現哪一項人性尊嚴的內容?其實這樣的考題很多,所有的考題內容都在強調一個重點,這是真實的自己,做真實的自我,展現人性的尊嚴。當家長看到這樣的題目時,其實我們想要討論的是:我們的教育、我們的教材有沒有類似的題目去告訴孩子,變性手術會有什麼樣的風險?將要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有沒有?當我們想要討論或是提出類似問題的時候,就常常被說成是歧視、不尊重,其實我們完全沒有要抹煞任何族群的存在,而是認為當這樣的議題在討論的時候,是不是不要讓它變成某一種意識形態的推廣,而忽略了真正家長認為孩子教育應該擺放的重點在哪裡?對於國中、國小的學童,為什麼我們要一直去跟他們談論這些變性的議題或同志的議題呢?國中、國小最重要的應該是在性霸凌、性侵、性防治的教育,這是所有家長的期盼,沒有要否定任何族群的存在。
第二,我們認為這個事件一樣,這應該是一個性霸凌的防治,如果今天是用性霸凌防治的概念來談這些事件,我們舉雙手雙腳贊成,今天社會上不會有這麼多的衝突,原因在於到底是想推廣意識形態,還是站在孩子的最佳利益?我們看一下過去的舊法,性平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性平教育相關課程應該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這就是國中、國小要實施的教育內容。過去有一個叫做同志教育,對於情感教育、性教育,我們家長根本不反對,可是同志教育真的引起太多的爭議,所以去年公投我們就提案針對這一項,我們希望不要再有這樣的內容在國中、國小了,請注意,我們現在講的內容是國中跟國小。
教育部修正了什麼呢?去年708萬的同意票通過後,教育部把同志教育四個字拿掉了,非常好,感謝教育部的作為,但是放進了什麼呢?哇!一長串,大家可以看到,對於這一長串我們也沒有意見,我們也說很好,謝謝教育部,終於放進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的防治課程,但是為什麼又要塞進性別認同跟性傾向的教育呢?這個內容到底是什麼呢?我們根本看不清楚、說不明白,你要跟國小的孩子談現在的性傾向是什麼、你要跟國中的孩子談現在的性別認同是什麼,這個東西到底怎麼教?第一線的教師有沒有受過這樣的訓練?到底會不會讓孩子產生混淆?不知道、不清楚、沒人告訴我們。這像是什麼?我打個比方,大家可以想像一個情況,你們家樓下有一家牛肉麵店,你每天去吃,後來發現奇怪,有點不對,這口味不太好,每次吃完後就感覺口乾舌燥,你發現老闆在牛肉麵裡有加味精,有一天你去吃牛肉麵的時候跟老闆表明不要再加味精了,你點的牛肉麵不要再加味精,老闆說好,味精不加,結果牛肉麵端上來,你吃了之後覺得怎麼還是一樣,你質問老闆不是不要加味精嗎?老闆說沒有加味精,加的是麩胺酸鈉。什麼是麩胺酸鈉?麩胺酸鈉就是味精的化學元素的學名,麩胺酸鈉就是味精,味精就是麩胺酸鈉。我舉這個例子,給我們的感覺就是這樣的,今天我們說同志教育不要,好,就把同志教育四個字拿掉了,其實我們希望的是回歸到教育的本質,性平教育要性霸凌、性侵、性騷擾的防治教育,是希望以後國中、國小的教育放在這個重點上,這是孩子需要的,校園的霸凌事件太多了,為什麼不放在這上面?為什麼要一直講這些多元性別、多元情慾的意識形態呢?
我在公投第11案的理由書裡面講得非常清楚,如果你不知道什麼是同志教育,公投理由書裡面有提到,性別光譜、多元性別、變性、男與男、女與女等多元情慾內容,這些都是同志教育,不適合身心尚未發展成熟之國小學生以及正經歷身心快速成長與變化的國中學生,這是公投理由書裡面白紙黑字寫清楚的。
今天教育部次長在這邊,我們都已經講得很清楚了,為什麼你們還要再把這個東西換個字後又放進去?還是你們覺得這些字沒有包含我剛剛講的那些?那也請跟大家說清楚。今天我在這邊跟大家分享的是這個,我再舉個例子,我們帶孩子到咖啡店去聚餐,店員來問:你們喝咖啡嗎?媽媽說:小孩子太小,不適合咖啡,因為有咖啡因,所以菜單上的拿鐵可能不適合。店員就回去弄,結果弄了一杯摩卡來,媽媽一看怎麼還是咖啡,摩卡裡面還是咖啡嘛!這個例子要問大家會給這家店打幾顆星?在網路上,甚至有同運團體的網紅都說,現在教育部的版本其實是一個解壓縮的同志教育,也就是過去這個東西把它包裝在一起,就用四個字涵蓋,現在寫這麼多的法條內容,其實就是把它解壓縮開來了。
我在這邊再次呼籲教育部,也希望全國人民來關注,我們希望且再次強調,要尊重每一個人,國中、國小學生需要的是性騷擾、性侵、性霸凌的防治教育,而不是再把這些大人們的意識形態放進教育裡。謝謝。
主席:請中華民國全國家長聯誼會陳貞瑾家長代表發言。
陳貞瑾家長代表: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一名諮商心理師,剛才有從教育的觀點,有從醫學的觀點,我現在想要從與心理學有關的觀點來跟大家談談這一次的修法。
首先,我要先提出一個澄清,因為剛才有人提到,在孩子的成長過程當中,可能有一些孩子是因為性別氣質不同,或是性傾向、性別認同跟其他人不太一樣而遭受到霸凌,其實這個部分跟認識多少沒有太大的關係,應該是霸凌的防治教育出了問題。在霸凌的防治觀點裡面,要打破霸凌的結構,應該要從霸凌者、被霸凌者及旁觀者這三個方面去著手,這三方所面臨到的心理議題,還有他們在霸凌事件當中所受到的影響都不一樣,這個部分其實應該要從個別的輔導角度來給予他們適當的處遇、適當的協助或適當的輔導。
其實我在學生時代有5年的時間是跟原住民的同學一起相處,我們是室友,但是你說我是不是真的很認識原住民族群呢?我其實不認識,可是我能不能跟他們和平相處?其實可以的,而且我很尊重他們,他們也很尊重我們在不同文化上的差異性。
針對本次公聽會的第一個提綱,這樣的條文修正是否兼顧公民投票的結果,還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意旨?我們的立場和曾獻瑩先生相同,就是本次提出來的修正草案並不符合公民投票結果,也不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意旨。尊重公民投票結果的修正草案,應該是保留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並且刪除「性別認同」及「性傾向」這七個字。我想說的是,如果定義同志的依據就是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不同,那麼同志教育和認識並尊重不同的性傾向與性別認同的教學內容就沒有差別。如此一來,這樣的修正草案就不符合公民投票的結果──希望刪除同志教育。
另外一點我想要說明的是,剛才有提到性別平等教育法是在2004年修法的,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理由,其實當中已經給性別下了一個定義,就是兩性平等還有男女平等。不過很遺憾的,在目前臺灣,多元性別已經吞噬了性別平等教育中性別的定義,而多元性別教育,也就是目前同志教育的變身。其實在CEDAW這個人權公約裡面,我們剛剛一直在談人權,第二十八號一般性建議第五點所說的性別的定義,就是指男女的兩性,也就是Sex,以及基於男女生理性別所賦予的社會性別,也就是Gender。也就是說,在聯合國的公開聲明當中,Sex和Gender這所謂的性別其實指的就是男女兩性,並沒有所謂多元性別這個名詞,這是在聯合國官網都可以查詢到的。所以基於以上兩點,我認為這次的修法並不符合公民投票的結果也不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意旨。
再來是在實務面,教育部未來應該如何繼續推動適齡且合適的性別平等教育,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我們研究的是人類的認知發展、人類的思考歷程,還有諮商心理的部分。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不像外在的生理條件和性別特質客觀可見,而是屬於較為抽象的概念,在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當中,國小的第一階段、第二階段,也就是一至四年級的時候,這些兒童正處於具體運思期,也就是說,他們是以具體的事物來進行思考,一直要到11歲以後才進入形式運思期,也就是說,在這個時候才開始能夠進行比較抽象式的思考,而且這樣的思考要到16歲的時候才能夠比較成熟。當孩子開始知道他們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的時候,剛才的性別認同應該指的是心理的性別,他們仍舊是屬於變動和摸索的過程。如果在國中小階段置入太多對於性傾向和性別認同多元形式的介紹,真的能夠促進兒少的身心健康嗎?我想這是我們大家都很關心的。
其實在英國過去10年當中,兒少性別不安的比例暴增了44倍,在美國加州,短短2年的時間,性別不確定的青少年就超過四分之一,國外的研究可以證明,多元性別認同的教導已經造成學童認知上的混淆和錯誤的理解,對於兒少的身心健康會有負面影響。有鑑於此,我們認為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定義教學應該讓具有健康教育專業的教師來授課,這個部分其實也完全含括在現行十二年國教健康教育課綱裡面第三階段國小高年級的學習內容當中,我們認為它不應該被規範在性別平等教育之中,如此才能夠達到促進健康這個目標。
最後,關於大腦神經科學的研究,掌管理性思考和價值判斷的前額葉,一直要到25歲才發展成熟,兒童青少年階段因為大腦前額葉的發展還不成熟,其實還沒有辦法充分依據理性判斷來作思考,所以這個時候不應該輕易施以LGBT肯認傾向的輔導模式和教學。例如這三年以來一直使用的版本,有男生的身體卻有女生的靈魂,很好啊!這其實會讓男孩誤以為他喜歡玩芭比娃娃或是有陰柔的性別氣質就是他有女生的靈魂嗎?就是他是一個跨性別嗎?其實這個時候,兒少的性別認同和生理性別不一致的時候,可能的原因有很多,老師不應該輕易就給他下定論或是將他標籤化,而是應該陪伴他,也容許他有自然的發展空間,透過個別輔導的方式,陪伴他了解自己的認同、發展、歷程,還有成長、經歷,讓他更了解自己,才能夠促進兒少的最大利益。
最後我想說的是,合適的性別平等教育,應該著重在性侵害、性騷擾和性霸凌防治教育,性霸凌防治教育的範疇當然包括所有學生,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陳貞瑾家長代表。繼續請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張明旭專案經理發言。
張明旭專案經理:主席、各位委員。很高興今天能在此代表真正的性別以及教育團體進行發言。首先,針對本次公聽會提綱第一項「法制面」,我所希望說明的是,教育部本次修正不只是兼顧,更已經是實現了公投第11案的投票結果,從3個面向都可以證實這件事:
第一,在本次修正的研議過程中,教育部已經多次諮詢公投提案方下一代幸福聯盟,且在正式舉辦的諮詢會議中,也審慎邀請了下一代幸福聯盟及其相關的家長團體出席諮詢,並且我們也看到他們在修正過程中已經納入下一代幸福聯盟以及諸多家長團體的意見。
第二,在修正條文中,我們也可以明確看到,教育部參採公投理由書以及公投提案方的意見,明確標示出下一代幸福聯盟堅持提出、早已在臺灣施行多年、明定於十二年國教課綱、本就是性平教育中重要組成的「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
第三,在教育部的修正公告中其實也已經明文指出,本次修正乃是為了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內文中更詳細說明了參採公投理由書的部分,這些早已經公告說明過的事實,都已經清楚回答本次公聽會提綱中對於兼顧公民投票結果的疑問,本次修正不只是兼顧,更已經在合憲、合法的基本規範下將其實現。
剛剛有提到另外一個部分,即母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意志部分,方才許多專家學者都已經詳細說明,本次修正完全符合母法的立法意志。而我們希望補充的是,在教育部的修正公告中已經明確指出,此次修正正是依據母法第二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七條之規範,藉此明確定出性別平等教育依法應涵蓋之範圍,以此實踐母法第一條「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之立法目的,而此修正同時也符合我國憲法平等權以及兒童權利公約等規範。
由以上二者可知道,在法制面,教育部本次修正完全合憲、合法且合理,故在此懇請大家了解真實且正確的資訊,不要再因為謠言以及誤解,徒增社會資源之浪費。
接下來針對公聽會提綱第二項「實務面」,我想說明的是,教育部本次修正即是教育部未來持續推動適齡且合適性平教育的重要方向。
我今年34歲,和葉永鋕同年,如果葉永鋕能長大,我相信他會是個比我更溫柔、更加貼心且能把幸福帶給身旁每個人的人。而就像葉永鋕所經歷過的時光,在我國中及國小時,學校裡除了健康教育第14章、第15章、性騷擾與性侵害防治宣導外,幾乎沒有其他性別平等教育的內容。就像教育部前幾天所貼出的,那些制服上用來嘲笑他人的綽號,我以前唸書時也很常聽到,當時許多女生的性別特徵與特質很常被拿來取笑,像乳牛、大奶妹、飛機場、太平洋、男人婆、臭三八、彈肩帶、掀裙子等等,都是拿來嘲笑與攻擊的武器,而被嘲笑的女生,有些很無奈的後來只能穿起寬鬆衣服、駝著背,甚至時時罩上外套,藉此遮去身體樣貌來閃避嘲笑;而有些女生則裝作沒事,更加兇狠地罵回去、打回去。那時的我們沒有性別平等教育,不論是老師、家長或同學,包含我,大家都把這一切當成是玩笑,直到某天下課時,我不經意看見某個平常很兇狠的女生,在罵完超大力彈她肩帶的男生後,默默轉過頭掉下淚,並且趕緊擦掉。去年年底時,我曾經將這些國中小發生過的事情,連同我自己過去因為性別氣質以及身體意象遭到嘲笑的事情,寫在我的臉書上,而令人驚訝的是,居然有當時國中小的同學特別來留言或私訊找我,跟我說他們看到我的描述後才想起來當年有這樣的事情,並有些愧疚地提到:我當年真的以為這些是玩笑,我不知道這可能會造成傷害,如果我當年能夠早一點知道就好了,對不起。而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常會說「沒有認識,何來真正的尊重」的原因。要談到性霸凌、性侵害、性騷擾防治之前,如果沒有認識,怎麼能夠做到?而我想這也是為什麼在這次修正中,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等等,必須要被完整落實,而且愈早愈好,所有認識教育本質的家長以及教師應該都認同這一點,先有認識,才有尊重,不然我們怎麼有辦法落實?請勿再本末倒置。
最後,我想說的是,本次施行細則的修正並不是某些團體所說的會造成性別混淆,而是就如同十二年國教課綱的主軸,真正以學生為主,希望讓每個孩子透過正確的認識,學習擁抱自我,學會尊重及同理每一個不一樣的個體;並且在孩子徬徨受傷的時候,能夠好好接住他們,跟他們說:你沒有錯,我們都會陪著你,你會長大,有人會愛你。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學習自在地愛人無懼以及愛己無懼。謝謝!
主席:謝謝張明旭專案經理。繼續請國際跨虹聯盟黃佩瑩臺灣代表發言。
黃佩瑩臺灣代表: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我是臺灣的跨虹者,我叫做黃佩瑩。我先簡單講一下什麼叫做跨虹者,跨虹者就是曾經是同性戀或者是雙性戀,甚至是跨性別以及變性生活的人,在我們主動選擇了改變並找到了幫助以及陪伴之後,我們離開了原來、原有的生活方式。我今天想要以我自身的經驗來向大家述說,我曾經是一個女同性戀者,大概在我國小三年級的時候,我開始懷疑我自己的性傾向是喜歡女生的,我跟所有的男生就很像哥們一樣,當時在我懷疑我自己的性傾向的時候,有一個團體進到我們學校來進班授課,這應該就是我們所謂的同運團體,他們當時教導我們的內容就是如何分辨LGBT,他們說女同性戀稱為Lesbian,也就是蕾絲邊,或者是拉子,而男同性戀就叫做Gay,還有雙性戀,因為雙性戀的英文實在太難唸了,我不會唸,到現在也還不會唸,他們說雙性戀的英文比較難,那我們就叫它英文的B開頭就好了,然後一一講解下面這些不同性傾向的特性。當時他們說了一句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我為了這一句話付上了我人生極大的代價!我要再說一次,我為了他們這一句話,我付上我人生極大的代價!他們有提到,如果你是女生,但是你對男生沒有喜歡的感覺,卻對女生有喜歡的感覺,那你很有可能就是女同性戀,而且他們還說,可能是女同性戀裡面的T或者是婆。當時我正值懷疑我自己的性傾向,我聽到這句話就好像找到一盞明燈一樣,那個時候我就打從心底認定了我就是女同性戀。他們在這當中也有提到怎麼樣去分辨T跟婆,而婆還有一個英文簡寫就叫P,T就是個性和外表打扮得像是男生,婆就是女同性戀裡面的女生角色,個性跟外表跟一般女生是沒有兩樣的,差別只是在他喜歡的是男生,而不是女生。所以當時我上完這堂課以後,我就對女同性戀有更多、更深的好奇感,並且想要繼續探索。結果這一探索就花上我15年的時間。
我從小學六年級就跟同學公開出櫃。我說我承認我是一個喜歡女生的女同性戀者,並且在角色當中我是一個T,在大學時期的時候,我跟我的家人公開出櫃,我直到25歲,就是回應剛剛陳小姐所說的,我們25歲之後才有理智可以認識自己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我25歲才離開同性戀的圈子,離開的原因是因為同性戀的生活雖然讓我感受到短暫的快樂,但是卻帶來更深的情感空虛、失望還有痛苦,我發現這不是我想要的。我在公開出櫃的時候,我感受到我所愛的人好像都與我反對,我的家人不諒解,我們的關係彼此疏離、分裂;可是當我決定離開同性戀生活的時候,卻又覺得這個世界與我反對,就像現在這個樣子,我們這群跨虹者,其實是不被承認的一小群,我們在LGBTQ這些人當中,我們是不被承認的一群人,好像我們背叛了他們,我們歧視了他們,但是我們這一小群的存在不被承認,難道就不是一種歧視嗎?好像我做哪個選擇都不在社會的期待當中,但是當我選擇要離開同性戀的生活時就告訴我自己,不要再回到同性戀的生活,因為我為了要過同性戀的生活而付上了與家人為敵並且罹上憂鬱症的代價。
我的小學同學也有很多因為上過同樣的課程和我的公開出櫃,他們就像爆米花一樣,一一開始選擇過同性戀的生活,我要這麼說就是因為我覺得我們需要被引導,但是我們需要的是正確的引導。另外一提,我從小就喜歡打球、玩男生的玩具,個性大剌剌、很直率,我不喜歡穿裙子、不喜歡留長頭髮,我的運動成績很好,但我常常被同齡的同學特別是男同學叫男人婆、人妖,導致我覺得要保護自己就要變得很強壯、很陽剛,我直到長大以後才知道這叫做霸凌。我必須要說,有很多性別特質與眾不同的人,並不代表他就是同性戀!並不代表他就是同性戀!所以不要再用同志教育的方式去誤導我們。
最後我要提到,兒童期、青少年期是學習力跟好奇感最旺盛的年紀,甚至身體的賀爾蒙常常會駕馭在理智之上,而同儕之間的影響也很大,過去我們還沒有放進這些同志教育的教材就已經有一個我,活生生的站在大家眼前,更何況如果我們的教材內容執意──我再說一次,教材內容要執意的編入同志教育,那我們的後果、孩子的後果會是怎麼樣?小時候我聽過孩子是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但是我們的教育執意要進行同志教育的話,那現在的孩子過了20年後會是如何?謝謝。
主席:謝謝黃佩瑩代表,辛苦你了,加油。繼續請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蘇芊玲監事發言。
蘇芊玲監事:主席、各位委員。大家早,我今天來這裡其實心情有點複雜,我首先要說我的心情很嚴肅與無奈,嚴肅是因為我的報到時間比較晚,所以發言比較晚,我本來應該在比較開始的時候提一個疑問或是程序的問題,就是我不知道今天這個會的定位是什麼?為什麼會有幾位國際代表來參與我們所謂國內法律的公聽會,到底他們的正當性是如何?我非常歡迎所有人都來關切這個議題,但是如果他是旁聽、如果他只是出席、如果是一個座談會,我想我會比較了解,這個程序問題很抱歉必須放到比較晚的時間來提出。
主席:抱歉,我先解釋一下。
蘇芊玲監事:時間請幫我保留,謝謝。
主席:好的,時間保留。今天我們召開公聽會邀請各位來,其實是有按照我們的程序,在此跟大家報告說明。為了讓各界充分表達意見而且有所交流,我們是依照立法委員黨團的比例來分配推薦名單,而不是召委我個人召集的,這點先讓大家了解;所以民進黨推薦了6名專家學者,國民黨也推薦6名專家學者,這是以立法院席次的比例來分配,再來親民黨推薦1名專家學者,時代力量也推薦1名專家學者,然後召委我也推薦1名專家學者,這樣的公聽會程序,是按照立法院常年的慣例,至於每一個政黨要推薦誰,其實是每一個政黨的意願,身為召委的我必須尊重。以上是我的說明,請繼續,謝謝。
蘇芊玲監事:好,謝謝主席的說明,我想我也只是對這些團體、這些代表是不是在國內立法及他的代表性提出質疑。第二個我的無奈不是因為我頂著一頭白髮在這個議題上,從民間團體婦女新知基金會開始去檢視我們教科書裡頭兩性的一個呈現,後來在教育部開始有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在前面本來叫做兩性平等委員會時,我也參與多年的委員,後來又參與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然後經過了三十年,今天我還必須出席這樣的公聽會,不是因為這樣的無奈,而是今年我們的婚姻平權法案通過了,可是我們還在這裡討論同志教育該不該實施、什麼時候該實施的這個心情!
剛才我說我在教育部前面階段參與非常多屆的委員會,當時叫做兩性平等委員會,後來改名為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也因此參與了性別平等法草案的草擬過程,我是那個草擬小組的成員之一。
2004年性平法通過之後,今天我們所要討論的施行細則以及另外一個防治準則的研擬小組,我也都參與其中,因此我想回溯一下,這個法大概1999年就開始草擬,到現在差不多20年時間,我們在無數的專家座談、無數的公聽會、無數的座談會當中,幾乎有非常多的與會者,他們回顧他們在求學階段影響他們人生非常大的因素,如果是跟性別教育相關的,就是這三個議題:情感教育、性教育跟同志教育。因此他們想如果有機會可以在學校裡落實這三個教育的話,應該會讓他們成為更快樂、更自信、在人際關係上更好的一個人,因此我們就依照剛才說的眾多會議的結果去草擬這個法案,然後有了這樣一個施行細則。
嚴格說起來,我們並不是沒有性教育或情感教育,可是在臺灣即使到今天為止都還是一樣,我們的情感教育跟性教育大概都是以威脅和禁止為出發點,這樣的教育其實是背離了很多我們從小到大非常多學生的生命經驗跟他對人生的一個期待,一個教育如果斷了這樣一個對話的心跟溝通的心,我不知道那個教育的目的到底何在?更不要提同志教育,在當時根本就是付之闕如,也沒有考慮到臺灣的同志運動事實上從1990年初已經開始,我們在立這個法的時候,我們的同志運動已經有十幾年歷史,許多同志都已經在告訴我們,他們就在身邊,他們就在生活當中;是的!同志朋友們就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每一次當他們在做相關的教育或是演講的時候,常常會要聽眾回顧一下自己身邊到底有多少同志朋友?我是一個在大學教書30年的老師,目前退休,每次我聽到這樣一個問題時,我就回想,如果用最保守的估計,我每一班的學生、每一個學期、每一個課,如果有5個同學透過各種方式來跟我分享他們身為同志的生命經驗的話,二十、三十年下來,我可能有數百名的同志學生。是的!同志是你、是我、是他,他們就在我們的身邊。
我最近讀了一些研究論文、研究報告,有一個研究者針對某一個縣市的高中生作問卷,結果在六百多位受試者當中,有14%自認他是非異性戀者,有超過六成的高中生說他的身邊有同志的同儕,有9%說他們有同志的親人。另外一個探討職場同志友善程度的研究,受訪者大多是年輕的同志,他們說自己了解、認知到自己的性傾向不是一個異性戀者的年紀,大概是7~17歲,這些不管是過去或現在的研究,在在都告訴我們,是的!同志就在我們身邊,相關的教育不可少、不可晚,要從小、從頭做起。
我是一個教學者,也是一個研究者,從來就一直關切這樣的議題,在許多人做的相關研究中,到目前為止,我們聽到最多的大概都是先天生理因素,但也有少數文獻有其他的提供,不管你用什麼樣的研究,如果這些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我們學術或實務上的求知慾,甚至你想要提供協助,我都覺得非常好,也應該鼓勵,可是可能更根本的問題是我們要想想,我們做這些研究、這些探究的目的,有沒有其他原因?是不是想要因此而去扭轉、改變或所謂的除之而後快?我們只是想,如果身為同志,他就是多樣、豐富、多元的一種,我們何須去改變他、去扭轉他、去質疑他呢?我先發言到這邊,等一下第二輪我再繼續。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蘇芊玲監事。
接下來請財團法人臺灣綜合研究院李安妮資深研究員發言。
李安妮資深研究員:主席、各位委員。我首先要非常肯定教育部在去年公投完之後,透過非常多的努力,包括把公投主文的意思清楚的釐清,同時也檢視性別平等教育法這個母法,以及聯合國一些跟兒童權利有關的公約,並邀集了兩次專家諮詢會議,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還有更多的研究報告,來作成這一次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修法,在此我要表達對這樣的一個過程的肯定。
理論上來講,一個行政命令行政院送到立法院之後,事實上是備查即可,為了慎重起見,立院又再度辦了一次這樣的審查,雖然就我個人來講,我並不覺得國家社會資源值得做這樣的浪費,但即便如此,我還是非常願意來參加今天這個公聽會,而且這還是我人生第一次的公聽會,我把我人生第一次的公聽會獻給了性別平等教育,我覺得非常的光榮,也非常的驕傲,原因是我覺得臺灣社會有太多議題把社會撕裂,性別平等、同婚的這個議題確實也是,特別是去年公投前後,我有非常多的觀察,自己內心也有很多上下起伏。對於今天這樣一個公聽會,基本上,我是抱持一個經過去年公投這樣的社會紛擾之後,我觀察到、我願意再多傾聽及我願意再多對話的態度,但是我希望今天的公聽會真的能夠達到這樣的對話效果。就如耕宇剛才所說,假使有既定立場來這邊的話,也許這個對話就不會有效。有關教育部整個的施行細則,在第十三條的修法中,很清楚掌握到公投的主文,其意義並不是要廢除同志教育,而是在有關同志教育的執行面需要有一些調整,因此更清楚用40個字來取代原有的4個字。
其次,我從剛才多位出席者的發言中,也發現到大家對這40個字不滿意,大家要的只有9個字,就是「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我必須指出,如果沒有瞭解why,那要如何去how呢?我想教育的目的,或是過去幾波的教育改革,其實就是希望我們的教育不是填鴨式的,即只告訴你how而已,而是要你有思辨能力去知道why。這次用40個字來取代這4個字,我再一次給教育部肯定,也希望呼籲只要9個字而不要40個字的人,你們能夠再仔細想想,是不是我們可以脫離過去填鴨式的教育──就是只告訴你如何去做,而不告訴你這件事情的起因,不教你why及思辨,只教你照這樣子的填鴨式教育去做?我們這樣去思考時,就會發現這40個字,真是有其絕妙之處,這是我想講的第二點。
第三,我要回應剛才多位出席代表的發言,你們用了很多比喻,包括牛肉店的老闆、咖啡店的老闆,就是以商業經營者的角度來與教育體系的教師做比喻,我個人認為這樣的比喻聽起來令人覺得好像很有趣,但是比喻卻非常不當。大家要知道整個教育體系並非商人開店,今天一家商店可以倒閉沒有關係,星星給得很少也沒關係,但中華民國整個教育體系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是一個有規矩、紀律及監督的體系。雖然我們常常會詬病此一體系的封閉,可是這樣的體系也讓我們對其有信心,因為它不會容許在裡頭胡搞瞎搞。如果你們不信任中華民國的教育體系,我們可以一項、一項來改,可是不能不讓孩子們知道why,而只告訴他們how。
最後,我要以一位基督徒的心情,對這項修法提出個人的看法。我覺得宗教是人生最重要的精神支柱,然而基督徒更要知道聖經裡告訴我們的一句話,就是「神愛世人」,所以要以愛為基礎,我們沒有任何權利去壓迫他人。我就先講到這裡,謝謝。
主席:請高雄市家長協會洪志和理事長發言。他是代表高雄市家長協會。
洪志和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從高雄來,所以最後一位到,也不是要搶最後發言,真的是有榮幸搶到最後。我很用心,而家長就是很用心,我沒有那麼多法條,但是我很用心,所以就聽到很多話。我想在這邊回應一下,我都稱呼人名就好,你們也可以稱呼我洪志和,因為我怕稱呼不對會很麻煩。
李安妮說備查怎麼會變審查,很簡單嘛!當時本來是備查,但是全國家長非常憤怒,我們就動員很多立委,而有良心願意出來講話的立委將它改成審查,事情就是這樣子,也是今天為什麼會在這裡的原因。然後我要回應張明旭,剛剛好我也是真正的家長才在這裡發言,今天我開始要提供另外一個話題,因為這個話題就發生在高雄,本會的一位律師顧問,他的FB有一天有一個人闖入了,是一個男同,在闖入後跟他講「我支持高雄市家長協會所做的事」。為什麼?因為他說他就是被這種教育教出來的,以為自己是男同,後來就追求男同的生活。我的律師顧問跟他講,你為什麼不出來?既然你覺得現在不對了,就要出來啊!他說:很抱歉,我已經染毒了。因為追求男同的生活,他已經染毒了,然後再染到愛滋。從今天開始我們要把這個話題加進來,律師基於保護當事人的責任就有所保留了。
當大家在談這個議題的時候,我希望大家要注意一下。主席,今天我要質疑一件事情,今天的主題到底是什麼?今天的主題是性平教育,我們要怎麼樣的性平教育,所以不是講同志教育啊!難道只有用同志教育才能性平嗎?很簡單,我回應一下蘇芊玲,因為時間真的很趕,今天只要把同志教育這四個字拿掉就好,回復這些案的精神,什麼都不要加,我告訴你,學校老師很會教,也不要擔心,你放心好了。請不要忘記還有一個什麼可以教性平,你們都忘記品格教育了嗎?現在高雄市家長協會正在推動,預計下禮拜一在臺中有50所學校同步推動品格標語重耀校園,總計就有一百多家了。我們要告訴你們,教性平用品格教育也很棒,不然你可以去看一本叫「奧力佛是個娘娘腔」的繪本,裡面告訴你娘娘腔並不是同性戀,你還可以教孩子什麼叫做尊重。
我回應一下卓耕宇,他又講到宗教信仰,什麼東西要講到宗教信仰呢?然後老師問學生,我不要講威權,但是老師問學生,你要不要老師問家長?我再回應莊淑靜女士,剛剛英國、澳洲這些人所講的是希望臺灣不要步入後塵,他們以他們的痛苦來告訴你,希望臺灣不要步入後塵,基本上我本來就沒有想要學歐美,I am Chinese。沒有錯,五月同婚過了,所以在高雄有某一所學校竟然有老師怎樣你知道嗎?他告訴孩子現在同婚過了,你們可以勇敢追求同婚的生活,我們家長受得了嗎?本來只是尊重,怎麼變鼓勵?這就是我為何站在這裡的原因。
很多事情都沒辦法講完,最後一分鐘,我把條文講一講,還是要講一下條文。基於教育基本法和聯合國公民權利公約明文保障父母可以依照自己的信仰、標準去審查及選擇教育內容,但現行的性平法規範中缺乏這樣的保障機制,就是沒有保障家長,所以翻譯為白話文,就是這天所討論的施行細則依據的母法性平法並沒有保障到父母的教育選擇權。第二,教育部現在導入的同志教育,國外的案例是導致性別不安的孩童人數增加、危害兒童,我翻譯成白話文,即教育部依照這種不完整的性平法,導入這種同志教育,家長絕對不同意,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高雄市家長協會洪志和理事長。
請鷺江國小翁麗淑教師發言。因為剛剛來了一位立法委員,是時代力量的黃國昌委員,所以待會再請黃國昌委員發言。
翁麗淑教師:主席、各位委員。我是鷺江國小的老師,我擔任小學老師已經22年,同時我也是三個小孩的媽媽,我的孩子分別是國三、小六以及幼稚園小班。前面很多的專家學者已經提了非常多的證據及非常多的面向,許多的證據其實也證實我在教育現場的觀察,所以我想要就我在教育現場的專業跟觀察來回應我們今天公聽會的兩個很重要面向,就是關於法制面跟實務面,到底這樣的法條修正是否有兼顧公投的結果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立法意旨。
關於法制面,在之前的施行細則第十三條其原始法條是要求校園裡的性別平等教育應該要包含性教育、情感教育以及同志教育,大家知道同志教育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綱其實是在2011年在校園裡面正式上路。在2011年正式上路之前其實發生了很多事情,從2011年到2018年之間我在校園裡面的現場,我的觀察是其實所謂的同志教育並沒有真實在校園裡面好好被落實,也就是說這個落實是非常點狀的、恣意的,很多時候教育的主管單位並沒有好好去檢核到底落實的狀況是什麼樣子。所以這樣的結果就反映了我們在2018年的公投,我們很輕易地就會讓大家對同志教育有諸多的誤解。很多人害怕同志,更害怕自己的小孩變成同志、被教成同志,所以其實在2018年公投的結果呈現之後,我當時非常、非常憂心,我認為如果缺了同志教育,這樣的性平教育還可以真實體現平等這樣的重要價值嗎?所以當我後來看到修正的結果,我其實是肯認教育部的用心。
從法制面來回應這個提案,我認為這樣的修正不但回應了公投的結果,其實也兼顧了性別平等的重要價值,我非常珍惜我們擁有公投法這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因為它可以讓很多人的制度得以表達,但身為教育人,其實我也很希望大家可以好好看到資訊不平等所造成民意的傾斜。這是我們身為公民都要注意到的點,人權本來就不應該投票,所以應該要說,這一次的修正結果有回應到如果我們說認識以及尊重不同性別、不同特徵、不同特質以及不同的性別認同、性傾向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就是要回應後面所謂的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的防治,如果沒有前面,其實後面會很難成功。
我想要講一個笑話,因為剛才不是有人提了一些例子嗎?我想用食物來當例子也許有一些人比較容易理解。有一個人肚子很餓,他就去買了10包子,然後他吃一個還是很餓,他就吃2個、3個──怎麼還是這麼餓?直到他吃了第10個終於飽了,這時他就去跟老闆說:「老闆,你要退我錢,你前面9個包子都是假的,只有第10個是真的。」,什麼意思?他認為前面9個都沒有讓他飽,所以只有第10個包子才是真的讓他飽了。我想要用這個理解告訴大家,如果我們沒有在前面好好認識跟尊重、好好的讓所有的族群都得到平等的對待,後面再多的口號其實是沒有用的。事實上在2011年的時候,也就是我剛才說課綱要上路的時候,那時候真愛聯盟就已經提出非常多同志教育的錯誤理解,在媒體上面不斷地宣傳,當時也辦了非常多的公聽會,後來真的有一條課綱因此而改變,有一個課綱在第四階段──國中階段,原本叫做「認識自己的性傾向」,後來改成「尊重多元的性傾向」,聽起來好像沒有什麼改變,對不對?聽起來好像沒有錯,非常政治正確,可是如果你是一個重視教育、重視孩子各個面向發展的人,其實我是感到非常難過,認識自己原來是教育裡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尊重多元當然是非常美好的體認,但是如果這個尊重淪為一種空洞的口號,我們可以聽到:我尊重同志但是他不要在我孩子的班;我非常尊重同志,但是他可不可以不要坐我孩子旁邊;我很尊重同志,但是可不可以不要把我的小孩教成同志。不一樣的性傾向就好像很遠方的風景,那是別人家的事,如果還一直把這樣子的姿態放在教育裡面,那所有不同且在性別上弱勢的孩子就會被遠遠推在天邊,他就像前面的那9個包子不會進到你的肚子裡,也就是說性侵害、性霸凌的防治事實上是很難被呈現。
我想要回應剛才曾執行長的看法,其實我非常同意你的看法,他認為我們要根除校園裡的性霸凌跟不合理的對待,我覺得如果要體現這件事情,同志教育或者是我們後面談到的認識性傾向及認識與尊重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性別特徵的這些教育,絕對不能在教育的現場失去,消除霸凌確實需要品格教育而且是真實回應生命需求的品格教育,不是口號、不是標語,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最後一位今天政黨所推薦的代表翁麗淑教師。
請時代力量黃委員國昌發言,發言時間7分鐘。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學者專家、各位同仁。其實來這場公聽會,我主要是向所有與會的專家學者及家長團體的代表謝謝,謝謝大家能夠花寶貴的時間來關注這個議題,早上因為我自己是其他委員會的委員,還要去其他委員會質詢,所以沒有辦法在這邊聆聽每一位的高見,但是會後立法院公報都會做成逐字的紀錄,包括我及今天沒有辦法到場的其他委員,我相信都可以供大家參酌。
今天之所以會有這場公聽會是之前教育部頒布了這個施行細則以後,在有一次院會中,有些委員提案把它轉為審查,因為施行細則基本上是屬於行政命令的層次,本來是由行政機關來做,但立法院的確是有這個權限來把它轉為審查。我先表明我自己之前的立場,在轉審查這件事情上,我當初並沒有同意,而沒有同意的理由是因為當初我就認同教育部所提出的施行細則內容。當然我充分了解到,去年我們在公投的時候,曾經有公民投票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按照這個公投的結果是教育部會去更改這次施行細則最主要的理由。
臺灣做為一個民主國家,不同立場的人雖然對很多事情有不太一樣的看法,但是決定出來以後,即使我可能對這個公投的結果未必是我自己之前所支持的立場,但是教育部在這個公投的結果之後,還是很用心去處理有關於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裡面的規範,這個規範現行的條文是依照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的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的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後來因為這個公投結果過了以後,教育部也尊重這個公投結果,把「同志教育」給刪除掉,或許是基於過去可能社會上面針對「同志教育」這個詞彙出現了一些誤會或是誤導,導致於我們在公投結果裡面要把「同志教育」一詞給刪除掉,而教育部在制訂這個施行細則的時候,也因應這個公投結果把它刪除掉,目前他們所提出來的修正條文是把「同志教育」刪除掉,希望能夠比較開闊、比較多面向的去教導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我們的下一代,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的教育,同時也對於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這些在社會上面可以說是大家深惡痛絕且整個法律也不容許的行為加以防治,希望我們下一代能夠有更好的教育,從小時候就可以培養正確的觀念,也正是因為這個樣子,我肯定教育部在這件事情上面的用心,這樣的詞彙可能也符合我們希望能夠給下一代正確的性別平等的概念,學會尊重不同人,每一個人可能來自於不同的背景、來自於不同的家庭、有不同天生的傾向,但是臺灣做為一個民主憲政的法治國家,基於對每一個人人性尊嚴的尊重、彼此之間的相互尊重,我覺得這件事情是從小就應該要開始培養的,我知道第一線的老師們承受很大的責任,第一線的老師在教學現場當中,如何能夠透過有效的方式讓我們的下一代有正確的觀念。我也想利用這個機會來謝謝所有在基層教育的老師,每天在教學的第一現場擔負著去教養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國家未來下一代這樣的重責大任。
再次感謝今天所有與會專家學者及家長團體的代表來參加這場公聽會,我相信大家所提供的寶貴意見,接下來都會做為立法院在這個行政命令轉審議以後,其他委員非常重要的參考,謝謝大家。
主席:專家學者都已經發言完畢,另外有李委員彥秀提出書面意見。
委員李彥秀書面意見:
1024教育委員會性平教育法施行細則公聽會
1.我認為成人要如何選擇他的另外一半,這是他的權力;然而,對於正在成長中的孩子,我們應該給予怎麼樣的性平教育,這是我們大人的責任。
2.舉例來說,電影有分級制,不同的年齡層,可以看的電影不同;性平教育也是一樣,國小、國中、高中的孩子,他們的心智成熟程度不一樣,本來就應該有不同深淺、範圍的性平教育。
3.這段時間以來,一直有家長很擔憂不適齡的性平教育反而會讓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過度外在的影響。對於這些質疑,我很遺憾教育部只是一味的將這些家長的擔憂不合理化、甚至污名化;難道這個社會上只能接受前進的聲音,只想著往前衝,卻刻意忽視社會傳統、保守的聲音嗎?
4.這段時間,我在地方跟許多的家長座談,確實看到了許多過度露骨、直白甚至是情慾的講座宣傳或是學習讀物,我相信這些內容或許不是在課本上的,但卻是在課程中可能被使用到,或是被連結到的內容。
5.根據我們現在的性平教育,在性別認同跟性傾向的探索上被放大,而這也是造成家長們恐慌的主因;然而,我們應該去思考的本質,是我們為什麼要教導性平教育?不就是為了讓孩子能夠瞭解自己、尊重別人?那麼,是不是應該「性霸凌的防治上」?
6.在教學現場上,我們應該要教導孩子的,是如何防治,是如何學會尊重他人,同時也學會保護自己。「以性霸凌防治為核心」、「傳遞尊重多元價值」,這才是性平教育的重點。因此,對於身體的探索、性行為的介紹,這都不應該被當作性平教育的主軸。
7.今天很多學者專家也都在場。因此,我提出兩個問題想要給大家思考:
(1)現在仍有許多家長擔心學校課本內的性平教育到底在教什麼、特別是這次施行細則修正的部分,雖然教育部澄清過課本沒有謠言講的那些內容,但是這還不夠,因為家長很難看到完整課本的內容!如果教育部真的想要家長安心,請教育部是否應該就把所有的課本公告上網?特別是性平教育的部分,讓所有家長可以去查閱,否則家長真的很難安心,教育部要負起責任讓家長安心。
(2)教育部一直說這次修正的面向是好的,那是否可以提出具體的數據(可以是國外的)來向家長說明與佐證,消除家長的擔憂?
(3)是否能夠定期與家長團體等多元意見召開會議,廣納多元意見,避免一言堂,產生不必要爭議?
8.總括來說,性別認同發展有時間性,在這個過程中,還是可能會面臨性別摸索的問題,當然每個家庭也都會有不同的影響因素,不應該刻意用一般性教育引導與置入,所以我強調「適齡」、「適宜」的性平教育,這才是讓孩子能夠身心健全發展的關鍵!
主席:次長剛剛聽到那麼多的發言,有專家學者、家長代表,以及自己本身有經歷過這樣不愉快過程的朋友,您是不是來回應一下?
請教育部林次長發言。
林次長騰蛟: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再次代表教育部非常謝謝教文會高金召委、黃國昌委員,以及教文會各位委員對於性別平等教育實施的關心,並特別召開今天的公聽會,也讓各方對於學校、尤其是在國民中小學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大家有更多的關注,也希望性別平等教育未來的實施能夠依法落實來執行,所以非常謝謝各方提供寶貴的意見。
其次,針對今天公聽會,教育部還是重申我們在108年4月份所發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的修正案,該修正案已經參採且回應公投第11案有關主文及理由書的內容,同時也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的意旨,尤其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裡面,對於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的課程內容都有明確的敘述,在施行細則修正後,修正的文字、內容、名詞都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規定的內容一致,同時也符合聯合國兒童人權公約及我國在2014年CRC施行法相關的規範或一般性意見,同時也回應了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這部分是在這次施行細則文字上的修正,也感謝各方對於這個修正意見的支持。
大家也比較關切的是國民中小學有關在學校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的相關實施現況,目前學校裡面所實施教科書基本上未來都必須依照課綱的規定來進行編輯,所以必須符合課綱的規範及國家法律的要求,教育部未來也會持續強化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的審查機制,事實上,目前我們在這個機制上面,國教院的課程審查小組也納入了比較多的家長代表一起來參與審查,同時也會落實中小學教科書疑義處理的機制,當然也歡迎大家對於現行的教科書或是目前在審定的教科書,如果認為內容上有一些疑義的部分,也都可以提出來,我想這部分我們會在疑義的審查機制裡面來協助處理相關的問題,對於學校課程規劃,學校裡面有設置課程規劃小組,也會針對學校裡面所實施的教材及審議範圍來做把關的工作。
另外,針對邀請校外人士入校進班來進行教學,也必須依照國教署的注意事項來辦理。簡單來講,對於學校、中小學所實施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跟教學的部分,教育部及各主管機關以及學校都會做好把關工作,這個部分也請家長及老師放心。
今天非常感謝各方提供寶貴的意見,教育部未來也會持續依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課程跟教學相關的工作,尤其我們也希望能夠結合民間資源、民間團體大家共同來推動,建立一個無歧視、沒有霸凌、認識與尊重及包容的友善校園,謝謝高金召委,謝謝大家。
主席:非常謝謝林次長剛才做為一個行政機關的說法。
首先,我今天會排這樣的公聽會,它不是實質審查,我必須要先說明讓大家知道。第二個,因為現在網路非常發達,有非常多不實或是比較聳動的言論一直在流傳著,家長們非常擔憂,所以今天我也請了9位家長代表來旁聽,聽聽看不管是教育部、專家學者或是自己曾經在人生經歷中遭受到一些不愉快的過程,讓大家彼此了解、尊重、互相理解,這個社會才會有愛。
接著要跟大家報告一下,這個施行細則是5月31日送到我們委員會來的,按照行政流程會有三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大家可以彼此討論,如果三個月的時間已經到了12月17日,屆時在立法院應該已經停會了,所以在這個會期停會之前,我希望藉著今天的公聽會大家可以聽到彼此的聲音、理性來探討問題,不要再把不理性的語言彼此傷害,我們大家都是為了下一代好,我們要有一個好的示範,儘量不要用不良的言詞互相攻擊對方,我覺得身為家長、身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召委、身為一個大人或老師,這是最起碼應該要謹守的分寸,我們做了一個很壞的教育示範,不要再談未來語言甚至於行為的霸凌,大家同意召委的說法嗎?如果同意,非常謝謝大家。所以家長們不要擔憂害怕,好像以為施行細則馬上這一陣子就通過了,不會的。
我在這邊也建請教育部,課綱以及未來施行細則如何入到孩子課程、課本裡面要非常注意,我們希望既不要讓家長們擔憂,當然課本選材、老師們再進修也很重要,如果老師們的師培再進修並沒有達成大家所講的彼此互相尊重、了解,進而不再會有霸凌的事件發生,我覺得你修再好的法、你再有更好的課本,這件事情也不可能會真正完成。
身為召委、無黨的我在這裡建議,請政治人物不要在這段時間挑起非常敏感的互相對立,這是我非常不認可也不認同的,今天我是一個無黨籍,我很願意在這邊,很多人都給我很多壓力,說你必須要排會、你不要排;我們現在要選舉了,我們後面都有非常多不同團體的支持,你硬要這樣搞得大家不愉快。希望我今天的一席發言能夠讓在場各位,不管你們持的是什麼樣的立場、意見跟擔憂,大家能夠做一個最好的典範跟示範,好嗎?謝謝大家。
在這邊我請教育部回去之後,次長在這答應我們了,包括原住民的課綱也很重要,依據課綱的大綱範圍交給出版商,再請各界、學校老師開始編課本,所以原住民的課本也出現很多問題,也就是出版商到底理不理解課綱?到底有沒有專業素養編成課本?這個教育部責無旁貸,要小心、要注意,我相信在場專家應該也很贊同我這樣的說法,家長應該也贊同吧!
這個土地要和諧、要愛,就是彼此要互相了解、互相尊重,有了互相了解、互相尊重才會互相欣賞,臺灣才會變美麗。以上召委做這樣的說法,有沒有還有一些意見沒有充分表達的?
請臺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蘇芊玲理事發言。
蘇芊玲理事:主席、各位委員。謝謝主席給我第二輪發言機會。每次在談到性別教育相關議題的時候,有很多家長團體或是發言者都會去提自己的家長身分,有的時候我有一點點避免,我自己有兩個小孩,我甚至是一個「阿媽」,我為什麼會避免?我非常珍惜這樣的身分,可是不會因為我們當了家長一切就理所當然、一切都是正確,特別在很多議題上面,我們常常稱它為新興議題的這些東西,比如說性別教育、人權、民主、環保或是生態,都是我們成長歷程或是求學階段非常欠缺的,以致於成年的我們雖然當了家長,並不一定有性平意識、很好的民主概念,甚至是對於我們的環境、身心障礙者、多元族群都缺乏認識、意識,因此如果我可以建議教育部,性平教育可能要從這些在過去非常欠缺相關教育的家長們、成人們去著手。從現在非常多數據我們也看得出來,我們年輕一代在過去十幾年如果有機會接觸到性平教育,他們其實已經慢慢長成不太一樣的人,不管我們是不是家長,我們都有公民身分,我們正在培育臺灣未來的公民,在這一點上我們已經創造一些不同,這是對剛剛非常多發言我想要做的回應,也同時建議教育部,特別對於這些擁有權利、年長者、覺得自己不再需要學習、不再需要與時俱進的大人們,我們可能要加強相關的性別教育以及其他教育。
第二個,我必須說生命經驗非常多元,很難做單一的歸因,現在我們慢慢有的共識跟公約數是身分或是認同這樣的東西是沒有是非對錯的,它就是一種存在,我們要怎麼去面對不同、豐富、多元、各式各樣的人,我們能夠檢討的是我們在社會正義上是不是給予他們公平?我們在教育資源上是不是同等提供,能夠充分、完整、善意的讓所有受教者都可以在這樣環境底下知道我自己是誰?我要去建立一個什麼樣的人我關係?我可以什麼方式來參與、貢獻給這個社會?我想這是性別教育非常大的一個目標,也是非常符合我們公民社會大家共同的努力,再次謝謝給我這樣的補充,也謝謝與會大家。
主席:非常謝謝蘇監事,剛剛因為他的7分鐘時間是沒有用完的,所以我們還是讓他繼續把那7分鐘用完。如果各位沒有其他特別的意見,而且大家的意見也都表達完畢的話──張明旭專案經理要簡單補充一下。請不要花太長的時間,給您2分鐘的時間,好嗎?謝謝。
張明旭專案經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召委,我就簡短說明,以下我講一下自己的經歷。在我國中的時候,學校裡並沒有任何同志相關的資訊,在情感教育上,其實我們只有十分僵化且恐嚇式的兩性交往。在這樣全面異性戀教育的環境中,當時的我只聽過同性戀,這是拿來罵人的,但其實我不知道這個意義是什麼。即便如此,在我國一第一次喜歡上人的時候,我仍然清楚的意識到,我是個喜歡男生的男生,直到現在也是如此,可見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是屬於自我的一部分,不會因為教學而被混淆、而強行改變。
我喜歡上這個男生的過程,可能跟在座很多人一樣,就是如此自然而然,因為他就是一個很好的人。然而,這樣單純的喜歡,卻讓當時的我面對很多的恐懼與擔憂,這個擔憂與恐懼不是來自於我的喜歡與性傾向,而是來自於我真的在課本裡面找不到我的存在,我真的在校園以及課程裡看不到自己未來的可能,因為當時真的沒有相關的性別教育。當時我別去想未來可能和同性結婚,光是擔憂同志身分被傳出去,擔憂家人可能會把我趕出家門或不再愛我,我就已經十分的掙扎。而這樣的掙扎、恐懼和自我厭惡,其實伴隨我很多年時間,也包含到我後來因為校園環境不夠友善、覺得自己一輩子沒有辦法被家人及社會接受因此自殺未果這樣的過程。所以,當我後來接觸到性平教育後,我不禁在想,如果當年我的求學過程中,學校能有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那麼我的人生是否能夠快樂一點?而且很多、很多可能比我遭遇過更加難過的事情、因為他們不符合狀況的朋友,是否能活得稍微像人一點?這部分我也希望給次長一個建議,謝謝。
主席:謝謝張明旭專案經理的心情陳述。
這樣子好不好?繼續請家長協會代表發言結束後,我們就不要再發言好嗎?也請大家儘量用比較互相尊重、理解的方式說話,好嗎?謝謝。
請高雄市家長協會洪志和理事長發言。
洪志和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先看一張照片,中間這位是范次長,那時候我們在高雄,我有一次找了大約20位的媽媽會長去跟他談這個事情。他當時說了一句話:受到家長爭議的教材,本來就不應該放在教科書裡。
另外,我是覺得不要用家長來匡架我們真正的家長,其實真的如果家長專家來的話,這裡爆了啦!擠爆了!
我是雄中畢業,我碩士班第一名畢業,說真的,我們家長如果站出來,也是很有學識的,謝謝。
主席:非常謝謝洪志和理事長。
今天這個公聽會,我聽起來其實也沒有很大的差異,只是擔心教育部未來在課本裡面會不會讓家長擔憂,其實我相信大家都非常尊重彼此不同的性別和性向,應該沒有很大的差異吧!所以我們儘量已經把大家所謂的不愉快對立慢慢的、慢慢的把它縮減了。所以,部長、次長,你們很重要,我剛剛說的,就是家長們擔憂在課本裡面會有不應該的幹嘛、幹嘛,可是我在這裡也要提醒家長們,even不在課本裡面放,網路好多喔!所以這也是我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一直很擔憂的事情,現在網際網路世界,有關安全審查的這一塊到底要怎麼樣處理?所以不是那麼簡單的一件事情,希望大家心平氣和,然後好好的討論,討論出對下一代最好的方式,好嗎?謝謝大家,謝謝。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委員會應該在公聽會終結後十日內,依出席者所提供的正反意見,提出公聽會報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以及出席者;第五十九條規定公聽會報告作為審查該特定議案之參考。我們會把各位的發言意見以及所有的書面資料綜合歸納,彙編成冊,送交本院全體委員以及所有出席的與會貴賓。
非常感謝各位出席今天舉辦的公聽會,對各位所提供的寶貴意見會審慎的考量,作為未來修法的依據。謝謝大家,辛苦了。

































曾獻瑩理事長:































洪志和理事長書面資料:



主席:現在散會。
散會(11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