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85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8卷 第85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今年(108)10月10日、11日連續有兩位餐飲平台外送人員因車禍死亡,然經查後卻發現其勞動身分皆為「承攬關係」;平台業者不僅無為外送人員投保勞保、僅有之意外保險尚須投保後要3至5天才會生效,致使意外死亡之外送人員幾為毫無任何保障之下進行勞務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108)10月10日、11日連續有兩位餐飲平台外送人員因車禍死亡,然經查後卻發現其勞動身分皆為「承攬關係」;平台業者不僅無為外送人員投保勞保、僅有之意外保險尚須投保後要3至5天才會生效,致使意外死亡之外送人員幾為毫無任何保障下進行勞務工作。不但無法獲得國家勞動保險之給付,更因商業保險時效問題而難以獲得賠償。再依現行《勞動基準法》承攬者,非屬於「勞基法所稱之勞工」,故無法受相關勞動法規保障或申請勞職傷亡給付。

二、勞動關係「承攬」性質判定,見於第490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是以勞動部於108年5月30日修正之《加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檢查注意事項》第二條除完全承認前開民法見解外,亦補充「有關承攬關係之認定,除依上述原則外,仍應就民法債編中所提承攬人特徵,如品質保證、瑕疵修補、解約或減少報酬損害賠償、危險負擔等加以分析認定。」

三、勞動基準法於108年4月26日曾經修正第2條第1項第6款有關「勞動契約」之定義。根據「立法院法律系統」紀錄,修法理由為:「關於勞動契約之認定,依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之實務作法,係採人格、經濟及組織等從屬性特徵以為判斷,爰修正第六款文字。」

四、又依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347號裁判要旨:一般學理上亦認勞動契約當事人之勞工,具有下列特徵:

(一)人格從屬性,即受雇人在雇主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並有接受懲戒或制裁之義務。

(二)親自履行,不得使用代理人。

(三)經濟上從屬性,即受雇人並不是為自己之營業勞動而是從屬於他人,為該他人之目的而勞動。

(四)納入雇方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勞動契約之特徵,即在此從屬性。

該判決文更聲明:「又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一般就勞動契約關係之成立,均從寬認定,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應成立。」

四、優食(Uber Technologies Inc,在台對外名稱為『Ubereats』)與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 GmbH,在台對外名稱為『foodpanda』)接連發生外送人員於為該公司客戶遞送餐點時車禍身亡之情事。「承攬」契約之有效與否不應由業者片面認定。外送員雖自備運送車輛與設備,但除與業者簽有契約外,業者亦可從配予外送人員之手機應用程式(即App)詳細掌握其位置、時速、配送狀態、抵達時間、甚至顧客對服務態度之回饋;此外,業者更可就App所收集之資訊對外送人員進行評等,給予獎勵或懲罰。外送人員除選擇是否接單外,其他工作時間內任何資料及動態幾乎皆可被公司掌握,並且必須遵照契約、App條款、業者及業者之客戶要求行事。基上,餐飲外送平台與外送人員之間有明顯之「從屬性質」。

五、建請勞動部立即針對全國所有外送平台業者進行勞動契約與勞動檢查,並循勞動基準法於108年4月26日對第2條第1項第6款之修法理由,及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347號裁判要旨,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應以「雇傭關係」適用勞基法,以保障其權益。

六、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二)本院鍾委員佳濱,為加速可可果、印加果等新興作物全利用及產業發展障礙之排除,建請行政院責成政務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進行「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農作物盤點、食安疑慮與產業發展障礙排除」之跨部會協調事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輔導檳榔廢園轉作,鼓勵農民種植經濟價值高的作物,於此同時,受極端氣候影響,全球「作物相」逐漸改變,原本適合種在東南亞等國家的可可,亦適應屏東氣候成為屏東新興農作物。全國可可種植面積、產量皆為屏東居冠,2018年結實面積約34公頃,總收量為280公噸。

二、在台灣,目前可可產業模式係以可可豆加工而成的巧克力或可可粉為主,惟可可豆以外其他部位亦具利用價值,例如:可可豆殼含膳食纖維與酚類化合物、可可果肉含抗氧化物及多酚、可可果汁風味佳等,卻尚未核准作為食品原料,有礙可可產業發展。

三、除了可可之外,國內尚有許多新興農產品,包括蝶豆花、沉香樹、印加果等,尚未被衛福部食藥署判定為可用食材,屢傳食安疑慮,致使其相關加工製品無法販售,需由農民或業者提出佐證方能納入正面表列清單之中,以影響農民種植意願、讓產業陷入危機。

四、針對可可果肉、可可豆殼之食用安全評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進行「是否為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問卷」,並送衛生福利部審查。為加速類此新興作物產業發展障礙之排除,建請行政院責成政務委員,組成專案小組,進行「非傳統性食品原料之農作物盤點、食安疑慮與產業發展障礙排除」之跨部會協調事項。

五、綜上,請行政院就以上內容及問題提出因應措施之書面報告。

(三)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勞保基金財務危機日益嚴重,可能將於民國115年前後用罄,不僅淨值轉為負數,且持續收支差距擴大。為避免勞保財務破產,政府必須採取更為積極性的結構性處理。行政院及勞動部應參考各國勞工基金設置主權基金成功之案例,研擬成立我國勞工主權基金方案。並逐步處理勞保累積的龐大財務漏洞,以保障勞工的財產權、生存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勞工保險基金為我國千萬名勞工之退休養老給付來源,亦是各項社會保險中人數最多者。對於退休基層勞工而言,更是唯一的養老經濟支柱。惟過去六年主政者送到立法院的勞保修法版本,都著重於給付面減少,僅稍加提出撥補的構想,而無有效的處理方案。導致勞保基金財務日益惡化,有瀕臨破產之危機。

二、參考最近的勞保精算報告(以民國106年12月底為基準日,於民國108年1月正式公告報告),財務危機非常巨大,最快將於民國115年前後用罄收支結餘,使淨值轉為負數,並持續擴大收支差距。預估在費率與給付面不變之下,民國106年12月底之未提存負債為9.1兆,民國117年收入約4,500多億,給付7,200多億,短差2,700億。至民國139年保費收入為4,300億,而支出將達11,400億,單一年度差距便有7,100億。

三、勞保基金財務危機日益嚴重,可能將於民國115年前後用罄,不僅淨值轉為負數,且持續收支差距擴大。為避免勞保財務破產,政府必須採取更為積極性的結構性處理。行政院及勞動部應參考各國勞工基金設置主權基金成功之案例,研擬成立我國勞工主權基金方案。並逐步處理勞保累積的龐大財務漏洞,以保障勞工的財產權、生存權。

(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保障家戶使用自來水的便利性及衛生程度,並兼顧因水管爆裂而導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事件,行政院及經濟部等單位,應全面清查國內老舊自來水管現況,並逐年編列預算更新老舊自來水管,以維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參考經濟部水利署資料,台灣各縣市自來水管線老舊,漏水率偏高已是沉問題。台灣自來水公司或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漏水率都在百分之廿以上,有些個案甚至高達三成。粗估每年漏掉自來水十二億噸,約合三個台北翡翠水庫滿容量。

二、台中市近期亦發生多起自來水管爆裂情況,經查「爆管」大多肇因於水管老舊所致。而且台中市自來水管多已超過20年以上,所以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發生水管爆裂情況,不僅造成民眾無水可用,同時也會因路面塌陷,導致用路人車禍意外的發生;台灣很多地方水管管線是PVC材質,亦不符衛生標準條件。

三、為保障民眾用水的權益及用路人的生命安全,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全面清查台中市老舊自來水管的狀況,同時規劃老舊自來水管換新計畫,並逐年編列預算予以換新,以利保障台中市民用水安全及便利性,同時避免造成用路人車禍意外事故的發生而導致傷亡。

(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現已實施「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而身心障礙者人士之中,有人可能有提早老化的問題。其投入職場從事勞動工作,亦可能因為身心障礙原因,導致不得不較一般人提前退出職場。行政院應考量特殊情況,在其申請支領勞工退休給付時,給予特別之照顧。行政院亦應研擬放寬身心障礙者年請領保險年資,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對於身心障礙者之國家義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於2014年8月公布施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明訂國際人權公約所揭示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之規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四條:「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公約有關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身心障礙者權利,保護身心障礙者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身心障礙者權利之實現」。

二、根據勞動部報告,國內身心障礙者平均退休年齡較一般勞工平均提前7.9歲。而主要原因,「已退休或因身心障礙疾病或其他傷病無法再工作」與「因身心障礙疾病,暫時無法工作或未工作過」分別佔49.43%、36.4%。有工作者,「體力無法勝任」佔9.63%。顯然身心障礙者有較一般人提早老化的問題。若依現行法規將身心障礙者與一般勞工適用同樣的退休年齡,並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國家照護身心障礙者之義務。

三、我國現已實施「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而身心障礙者人士之中,有人可能有提早老化的問題。其投入職場從事勞動工作,亦可能因為身心障礙原因,導致不得不較一般人提前退出職場。行政院應考量其特殊情況,在其申請支領勞工退休給付時,給予特別之照顧。行政院亦應研擬放寬身心障礙者年請領保險年資,以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對於身心障礙者之國家義務。

(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前段「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然而國內各地都出有自來水管老舊漏水的問題。為有效率地運用水資源,行政院及所屬水利單位應全面清查台灣水管漏水狀況,並訂定全國老舊水管汰換計畫,逐年編列預算更新,以珍惜『水資源』,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生活用水量高於歐美將近一倍,也是全球排名第19名的缺水國家,但是缺水原因與自來水管理不善有關。根據經濟部水利署資料,台灣自來水漏水率偏高。台灣自來水公司與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漏水率都在百分之廿以上,甚至達三成,每年漏掉的水量至少十二億噸。達三個翡翠水庫滿庫的庫容。可以說是管線老舊,造成漏水率偏高。

二、依據國際自來水協會資料指出,每年抽換老舊管線比率到達1.5%,才能使管網系統漏水不致惡化。因此,汰換老舊管線除了可防止漏水的發生,更使自來水輸送過程不受污染,確保了水質安全。

三、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前段「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然而國內各地都出有自來水管老舊漏水的問題。為有效率地運用水資源,行政院及所屬水利單位應全面清查台灣水管漏水狀況,並訂定全國老舊水管汰換計畫,逐年編列預算更新,以珍惜『水資源』。

(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來多起重大火災事故,前進火場搶救的消防弟兄,因不知危險物品擺放位置、物品類別,而無從判斷自身的安危,導致無辜殉職。行政院應研擬修法,規範管理人或行為人,定期提供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的「位置圖」。並報請各縣市消防機關稽查以及參考,避免發生災害事故時,前來搶救的消防弟兄無辜罹難,尊重並保障基層公務員的生命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消防法」雖有規範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之設置標準等,卻未課予管理人或行為人申報儲存位置之義務。

二、據內政部統計,近三年消防人員因公傷亡人數已達200多位,許多年輕消防員進入火場救災時因不清楚事故現場內可燃物、易燃物擺設狀況,導致無法正確判斷火場危險區域,以致釀成憾事。

三、行政院應研擬修法,規範管理人或行為人,定期提供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的「位置圖」。並報請各縣市消防機關稽查以及參考,避免發生災害事故時,前來搶救的消防弟兄無辜罹難,尊重並保障基層公務員的生命權。

(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目前台灣工會組織率扣除職業工會後僅約百分之七,無法有效發揮工會團結勞工之目的。現行規定對於連署發起成立工會勞工人數,須有三十人以上,已遠遠超過大多數中小企業員工總數,法規實質上剝奪該企業勞工組織工會之權利。為保障勞工權益,行政院及勞動部、內政部等單位,應研擬放寬籌組成立工會之連署人數門檻規定,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意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勞動基準法於民國107年修正通過後,雇主經工會同意可下修原應屬最低標準之勞動條件,例如輪班間隔休息時間由十一小時降至八小時、每七天最少一例假可放寬至十二天以及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可彈性提高至54小時,若企業單位無工會則可透過勞資會議放寬之。

二、依前項規定,若欲放寬勞動條件,須經工會之同意,例外則由勞資會議協商。考量台灣企業工會至106年底僅895個,會員人數亦僅58萬人左右,與現實情況不符。亦導致勞基法原欲透過工會代替勞工協商之功能名存實亡。

三、現行規定對於連署發起成立工會勞工人數,須有三十人以上,已遠遠超過大多數中小企業員工總數,法規實質上剝奪該企業勞工組織工會之權利。為保障勞工權益,行政院及勞動部、內政部等單位,應研擬放寬籌組成立工會之連署人數門檻規定,以落實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意旨。

(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有效保障受職業災害之勞工,在其醫療終止後能順利恢復勞動工作,並讓雇主願意聘用曾受職業災害之弱勢勞工,行政院及勞動部應研擬「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條文,訂定獎勵規定及執行辦法,以保障曾受職業災害弱勢勞工之「工作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現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十八條:「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主管機關得依其意願及工作能力,協助其就業」。但並未考量多數職災勞工希望回到原本職場之想法,致使許多受職業災害之勞工,未能回復工作而喪失謀生能力。

二、依據「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績優者,得予以獎勵。」然法條亦未明確規定獎勵資格、金額、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致使形同虛設。

三、為有效保障受職業災害之勞工,在其醫療終止後能順利恢復勞動工作,並讓雇主願意聘用曾受職業災害之弱勢勞工,行政院及勞動部應研擬「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條文,訂定獎勵規定及執行辦法,以保障曾受職業災害弱勢勞工之「工作權」。

(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日間托育上限四人、全日及夜間托育限兩人,育有六歲以下孩子的保母收托人數需減半。依前項規定,若保母自己有小孩,幾乎無法進入托育工作,反而成為年輕保母投入職場之障礙。為使保母人力年輕化,行政院應檢視並修改現行托育管理辦法,放寬收托門檻,以利於年輕保母能夠進入托育行列,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自去年八月推動,衛福部統計,已有八成四保母簽約加入準公共化,保母平均收托兒童數也由簽約前的○點八八人增加至一點一五人。然此項托育政策卻被民間托育團體質疑,「保母人力老化嚴重」。其原因是現行法規阻礙新手保母進場,剝奪育兒保母工作權,甚至有保母為保住托育工作中止懷孕。

二、參考二○一七年統計資料顯示,在兩萬六千二百四十位保母中,平均年齡五十歲以上近六成,四十歲以下只有一成四,顯示國內年輕保母人數不多。政府惟有放寬收托門檻,例如取銷「育有六歲以下孩童的保母不得執行收托」之規定,才能讓台灣保母年輕化。

三、現行「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日間托育上限四人、全日及夜間托育限兩人,育有六歲以下孩子的保母收托人數需減半。依前項規定,若保母自己有小孩,幾乎無法進入托育工作,反而成為年輕保母投入職場之障礙。為使保母人力年輕化,行政院應檢視並修改現行托育管理辦法,放寬收托門檻,以利於年輕保母能夠進入托育行列。

(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鼓勵國民參與體育運動,強化國民身心,並以優質運動場館培育國家隊選手,參與國際賽事為國爭光。行政院應盡力協助地方政府,推動興建國民運動場館設施。對於「台中市北屯國民運動中心」運動場館設施計畫,行政院核定「不予審辦」,並拒絕補助經費一事,至屬不當。行政院應檢討改進,並充分與地方合作,共謀為國民提供運動設施,方屬善良施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唯有好的運動場館,才能夠一方面培養國家體育人才,一方面給民眾良好優質的運動環境空間。台中市政府於106年10月12日向教育部體育署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城鄉建設─營造休閒運動環境計畫」項下,提報「營造優質友善運動場館設施計畫」,共44項申請計畫。其中北屯國民運動中心相關計畫,提出興建案總經費約為新台幣6億元。

二、據台中市政府資料顯示,北屯區興建國民運動中心規劃案,內容為地下一層、地上三層之建築。1樓「兒童室內運動中心」,2樓規畫「室內200米環型跑道」、「壁球場」,3樓是休憩區。教育部體育署於107年5月1日函覆台中市北屯國運動中心「不予審辦」,拒絕補助經費。

三、為鼓勵國民參與體育運動,強化國民身心,並以優質運動場館培育國家隊選手,參與國際賽事國爭光。行政院應盡力協助地方政府,推動興建國民運動場館設施。對於「台中市北屯國運動中心」運動場館設施計畫,行政院核定「不予審辦」,並拒絕補助經費一事,至屬不當。行政院應檢討改進,並充分與地方合作,共謀為國民提供運動設施,方屬善良施政。

(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行政院去年6月同意補助「台中足球休閒園區」興建計畫4.5億元,然而教育部卻在今年7月卻發函通知撤銷該補助案。行政院無視於台中市擁有大量足球運動人口,也無視於台中市民想要擁有標準足球場地的願望。行政院政策搖擺不定,同意在先、拒絕在後,態度反覆引起疑慮,均應向外界詳細解釋說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中市前任市長林佳龍曾向教育部提交「台中足球休閒園區」興建計畫,興建總經費7.5億元後,亦獲教育部同意補助4.5億元。同年10月19日台中市議會通過該案配合墊付款3億元。今年1月台中市府向體育署提出基地變更計畫,2月向體育署報告,教育部同意可朝修正計畫方向提出。3月體育署派官員及專家學者前往新基地會勘,期間經過多次修正並提出報告,但體育署今年7月22日發出會議記錄決議,撤銷原計畫案。

二、資料顯示,臺中市約有近百支足球隊伍,包含學校足球隊逾60支、俱樂部足球隊近40支,同時幼兒足球方興未艾,正在發展茁壯。總計台中市足球人口總數超過萬餘人。但台中市目前僅有西屯區朝馬球場內,2面天然草皮足球場,以及太原球場內3面足球場,現有足球場地顯然不敷使用。

三、行政院無視於台中市擁有大量足球運動人口,也無視於台中市民想要擁有標準足球場地的願望。行政院政策搖擺不定,同意在先、拒絕在後,態度反覆引起疑慮,均應向外界詳細解釋說明。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香港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政府連日來拒收,說詞令人瞠目結舌。直到挺不過輿論批評,政府昨日才改口說「香港不辦,我們來辦」,聲稱將派警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台灣一向以民主法治自豪,但政府面對區區一名港嫌卻如此畏怯而戒心深重,簡直羞辱了我國民主法治的優越性。尤其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和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香港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政府連日來拒收,說詞令人瞠目結舌。直到挺不過輿論批評,政府昨日才改口說「香港不辦,我們來辦」,聲稱將派警赴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台灣一向以民主法治自豪,但政府面對區區一名港嫌卻如此畏怯而戒心深重,簡直羞辱了我國民主法治的優越性。尤其陸委會態度反覆,一路「指導辦案」,引發檢方和法界反感,認為敗壞了司法公信。

二、政府處理此案的反覆曲折,令人目不暇給。蔡英文總統、閣揆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長蔡清祥都是學法出身,但他們處理此案卻完全從政治精算及選舉考量出發,把法律理念棄如敝屣。蔡英文和蔡清祥皆稱,港台須有某種形式的「司法互助」,我才能接受陳同佳投案。事實上,這些年來我國從肯亞、印尼、馬來西亞、波蘭、拉脫維亞等諸多國家交涉遣返我電信詐騙犯,人數動輒數十或上百,台灣和這些國家何曾簽署司法互助協定?雙方不過是透過外交及司法交涉,極力爭取嫌犯返國受審,以免他們被押解至中國大陸被處以重罪,這也是為維護司法主權。蔡政府聲稱港方須先與我談妥司法互助,完全只是託詞。

三、對於橫行國際損害台灣形象的電信詐騙犯,蔡政府為了與中國抗衡,每每不惜使出渾身解數,爭取詐欺犯返台。相形之下,對於殺人凶嫌陳同佳願意投案,政府各部門卻競相表態拒收,其間落差宛如天壤,令人難解。唯一的解釋是:蔡政府根本不在乎正義、公理或人權,凡是遇到兩岸議題,法律最後皆在「政治優先」下遭到犧牲。

四、次看閣揆蘇貞昌的觀點。他認為,「香港人殺香港人,說要送來台灣,這很詭異」。事實上,真正詭異的,是蘇貞昌的法律認知。第一,此案雖是「香港人殺香港人」,但犯罪地點在台灣,我國具有司法管轄權,這是士林地檢署去年向陳同佳發布通緝的主因。第二,蘇貞昌身為閣揆,卻說出如此偏頗的「種族主義」論調,證明他眼光狹淺、信口開河,毫無閣揆之重量。第三,以其邏輯,如果外國人在台灣殺了外國人,司法可以完全置之不理,那麼台灣豈不成為外國人犯罪的天堂?也難怪,有法界人士質問:蘇貞昌真的當過律師嗎?

五、再看徐國勇的賣力演出,就更顯可笑。徐國勇附和蘇揆「香港人殺香港人」的說法,以陳同佳現在「人在香港」為由,說依「屬人主義」,他應該在香港接受審判。這一說,不僅擅自推翻了我國司法「屬地主義」的精神,也葬送了台灣的司法主權。但台灣人民並不盲目也不健忘,徐國勇二○一六年評論我國爭取詐欺犯從肯亞遣返時,疾呼「司法管轄權就是司法主權」、「全世界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在放棄管轄權的啦」。而今,只過了三年,徐國勇就把自己說過的話全部推翻。

六、更荒謬的是,徐國勇一方面說,只要陳同佳一現身台灣,我國會立即將他「逮捕」;但另一方面,同是內政部管轄的移民署卻將陳同佳及勸喻他投案的牧師註記為「境管」,不准其入境。言左而行右,何其矛盾!陳同佳要來台投案,我政府「逮捕」他當然是必要程序;但徐國勇卻下令境管,不讓對方有入境的機會。這樣的內政部長,到底有哪句話、哪件事是可信的?

七、一名通緝犯要投案,竟使蔡政府驚嚇到不知所措,讓民眾看破了手腳。事實上,在台港人民心目中,我國的民主自由與司法獨立應較一國兩制的香港成熟而健全;但蔡政府卻把港府當成較勁對手,不僅選錯對象,更深陷自我矮化的迷思。港府處理陳同佳案的消極確實可議,但蔡政府以「陰謀論」拒收陳同佳,更是自棄司法主權。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去年10月21日普悠瑪號列車在宜蘭新馬站出軌翻覆,造成18人死亡重大慘劇,至今台鐵與司機員尤振仲對於事故原因仍各執一詞,此案仍在宜蘭地院審理中。但無論司法審判結果為何,這件重大事故絕對不只是司機員一個人的責任,如果不徹底檢討台鐵的結構性問題,台鐵列車的安全性仍然堪憂。普悠瑪號翻車事故屆滿1周年,台鐵的改革卻牛步化。行政院提出144項改善項目,台鐵竟然還有119項未完成,而今年仍有高達81列次「高危列車」故障換車,則更加令人膽戰心驚。台鐵改革不能只有三分鐘熱度,應像日本一樣牢牢記取列車事故慘痛教訓,台鐵才可能浴火重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普悠瑪號翻車事故屆滿1周年,台鐵的改革卻牛步化。行政院提出144項改善項目,台鐵竟然還有119項未完成,而今年仍有高達81列次「高危列車」故障換車,則更加令人膽戰心驚。台鐵改革不能只有三分鐘熱度,應像日本一樣牢牢記取列車事故慘痛教訓,台鐵才可能浴火重生。

二、去年10月21日普悠瑪號列車在宜蘭新馬站出軌翻覆,造成18人死亡重大慘劇,至今台鐵與司機員尤振仲對於事故原因仍各執一詞,此案仍在宜蘭地院審理中。但無論司法審判結果為何,這件重大事故絕對不只是司機員一個人的責任,如果不徹底檢討台鐵的結構性問題,台鐵列車的安全性仍然堪憂。

三、行政院「台鐵總體檢小組」在今年初提出的144項改善事項,至今竟然只有25項全面完成,完成改善比率只有17%,學者專家高度重視的「提高ATP可靠度」、「加強宜蘭線軌道強度」、「增設ATP失效或隔離後應有限速60公里以下功能」等重要改善措施都仍未完成。

四、台鐵應有改革決心至於台鐵已完成改善的項目,則進一步凸顯現有列車的嚴重問題。例如台鐵做到「列車不能行駛條件明確化」,明訂39項「要命故障」後,今年竟仍有高達81列次「高危列車」,其中14列次在出車前檢查發現主風泵故障、速度感知器故障、電瓶電壓不足等問題遭暫停發車,另有67列次是在行駛中發生軸溫過熱、ATP故障等而被要求立即停車處理。由此不得不令人質疑,當初交通部與台鐵信誓旦旦的徹底體檢,難道只是事故發生後一時虛應故事?已全面完成改善的項目如此之少,顯示台鐵投入的資源與心力不足;明確訂定SOP後卻有許多列次無法達標,則顯示台鐵並未落實定期維修等結構性問題。這些長期積弊固然無法在一朝一夕就能消除,但交通部與台鐵若真有改革決心,一定可以交出更令國人安心的體檢成績單。

五、提到讓乘客安心,日本當年發生福知山線超速出軌事故後,JR西日本公司的反省能力令外界刮目相看。一直到今天,任何人只要進入JR西日本官方網站,都可在首頁左下角看見這項明顯宣示:「我們絕不會忘記自己在2005年4月25日造成的福知山線列車事故,並會持續累積對安全第一的重視,建構令人安心、信賴的鐵路。」即使福知山線事故至今已過了14年,JR西日本仍不敢忘記慘痛教訓。JR西日本在事故後不只是提出明確改善計畫,其後更每5年重新檢視安全、提出新策略。而為了降低各種造成事故的人為因素,JR西日本所有員工必須3年一次定期教育訓練,並且設置「安全研究所」,追求有效降低意外的方法,以實際行動深植安全文化。

六、達到安全之路漫長台鐵所有列車在21日下午4時49分同時鳴笛3秒鐘,以此對普悠瑪號事故罹難者表示哀悼;台鐵過去一年有做到的改善努力,還是值得社會肯定。但別忘了,JR西日本在14年後仍於官網最醒目處提醒自己不能忘記事故慘劇,JR西日本的安全研究所也依舊在為降低意外做出最大努力,與此相較之下,台鐵總體檢只是剛開始而已,未來台鐵必須達到的安全之路也還很漫長。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日前表示將要求第三航廈的設計團隊變更設計,取消波浪屋頂等原先亮眼的外觀設計,並打算以分拆標案等方式,希望加速推動第三航廈的興建時程,能夠趕在原先計畫2024年啟用。目前桃機擴建案卡關,主要原因也在於經費不夠,其次是興建期程太趕,交通部與桃機公司想要突破這兩道障礙,不能只靠改設計圖以求順利發包,而是要重新盤點現有擴建計畫,確認需要投入的資源和可落實的興建進度。桃機第三航廈興建案是當前我國最迫切的交通建設,政府應對桃機投注更多資源,也應跨部會處理桃機擴建時遇到的預算、環保和施工等問題,第三航廈興建急如星火,但更重要的是完成一座符合國人與產業界期盼的新航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日前表示將要求第三航廈的設計團隊變更設計,取消波浪屋頂等原先亮眼的外觀設計,並打算以分拆標案等方式,希望加速推動第三航廈的興建時程,能夠趕在原先計畫2024年啟用。

二、第三航廈的興建並不是單純的只是桃機的擴建案,其旅客容量超越第一與第二航廈的總和,除航廈主計畫外,還包含第三跑道、衛星廊廳與新貨運站,投資金額與規模都是國內公共建設之最,對我國航空、交通與觀光業影響甚巨。簡言之,第三航廈計畫不僅航廈本身,還包括新跑道等周邊配套,若整個計畫能完整落實,桃機將會是一座嶄新的機場,不論旅客或貨運的運輸都將提升至新的檔次。

三、桃機第三航廈的興建案影響重大,但在招標時卻陷入瓶頸,交通部與桃機公司認為是前朝拍板的設計太過繁複,以現有桃機提出的預算和工期,廠商投標意願不高。交通部與桃機公司目前傾向不追加預算,希望原設計團隊修改設計,藉此壓低興建難度與成本。這樣的調整雖然可能無法給國人一個令人驚艷的國際機場,但仍有機會如期完成一座實用的機場,交通部與桃機公司提出的折衷方案,希望擺脫重新招標的風險,必須慎重以對。

四、第三航廈的設計雖然繁複,但建築界普遍期望能蓋得起來,關鍵在於我們能付出多大的代價。第三航廈目前的預算是789億元,有顧問公司估計還要增加百餘億的預算,才能達成原設計圖的目標。政府或許考量再新增預算會引起民怨,因而在此畫下停損點,寧可改變設計也不願追加預算。過去台灣的公共工程建設也曾多次出現因預算與時間壓力下而轉向妥協方案,像是早年台北市第一條捷運線木柵線就是如此,之後木柵線延伸至內湖變文湖線,究竟要採中運量或高運量,各界爭議不斷,在預算、興建時程等因素下,最後採取了妥協方案的中運量。

五、第三航廈興建目前亦碰到如文湖線當年一樣的困境,興建經費不足,國人與航空業者對桃機現有塞機與塞人的情況已難以忍受,交通部與桃機公司在此壓力下提出妥協方案並無不當,但我們要提醒政府,第三航廈計畫是桃機轉骨的指標,是桃機1.0邁向桃機2.0的關鍵一役,重要性不下於當年政府決定興建桃園機場。政府若在時間與預算壓力下倉促推動第三航廈發包,恐怕最終只會端出質與量都難以達到超越國際水準的新航廈。此外,除了第三航廈主體工程外,第三跑道的興建也遇到環評的爭議,若只有第三航廈卻沒有第三跑道等完整配套,則桃機的升級計畫等於只做了半套,難稱轉型成功。

六、近年來國際上主要機場在興建或擴建,都遇到了沉重的財務壓力,以香港機場目前在推動的三跑道擴建案為例,扣除掉填海造陸興建跑道的龐大經費,在擴建現有的二號客運大樓、新客運廊和停機坪工程,仍要花費約新台幣1,880億元,香港機場從2016年開始向旅客徵收機場建設費,就是為了機場擴建案所需的財源。

七、目前桃機擴建案卡關,主要原因也在於經費不夠,其次是興建期程太趕,交通部與桃機公司想要突破這兩道障礙,不能只靠改設計圖以求順利發包,而是要重新盤點現有擴建計畫,確認需要投入的資源和可落實的興建進度。桃園市長鄭文燦之前曾建議政府應考慮徵收機場建設費,或者是讓前瞻計畫第二期計畫納入桃機擴建案,都是中央政府與桃機公司可以考慮的方向。

八、桃機第三航廈興建案是當前我國最迫切的交通建設,政府應對桃機投注更多資源,也應跨部會處理桃機擴建時遇到的預算、環保和施工等問題,第三航廈興建急如星火,但更重要的是完成一座符合國人與產業界期盼的新航廈。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在台灣涉犯殺人案的香港居民陳同佳有意來台「自首」,但政府官員先前表態,強調香港本身即有司法管轄權,港人應該港審,並且質疑陳嫌是在政治操作之下「被自首」;蔡總統昨天表示台灣有管轄權,官員的說法也跟著急轉彎。持平而論,陳同佳案台、港政府都有其政治考量,儘管蔡政府急轉彎,依舊令人質疑司法正義難敵政治計算!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在台灣涉犯殺人案的香港居民陳同佳有意來台「自首」,但蔡政府官員先前表態,強調香港本身即有司法管轄權,港人應該港審,並且質疑陳嫌是在政治操作之下「被自首」;蔡總統昨天表示台灣有管轄權,官員的說法也跟著急轉彎。持平而論,陳同佳案台、港政府都有其政治考量,儘管蔡政府急轉彎,依舊令人質疑司法正義難敵政治計算!

二、陳同佳去年在台涉嫌殺人之後潛逃回港,士林地檢署發布長達三十七年半的通緝令,並於去年十二月三日函請法務部向香港提出遣送陳嫌來台受審,次日法務部針對士檢請求,表示「本部收到前開請求之後,已以最速件方式轉請大陸委員會協助辦理」、「本部期待香港政府重視本案,儘速提供相關協助,遣送陳姓被告來台接受偵查及審判,期能早日查明案情,使被告接受應有制裁,以實現司法正義」。

三、換言之,在政治因素干擾本案之前,法務部的態度很明確,就是希望陳嫌來台受審,「以實現司法正義」;當時,蔡政府上上下下皆未對遣送陳嫌來台表示反對;甚至,今年二月港府針對遣送陳嫌來台展開修例、三月三十一日香港第一次反修例大遊行之後,陸委會還於五月二日表示「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台灣)」。

四、豈料,香港反修例演變成反送中,一向「反中」的蔡政府有如撿到槍,蔡總統更因連番藉由反送中痛批中共,讓她低迷的支持度快速回升;蔡政府對於如何處理陳同佳案的態度也隨之一百八十度髮夾彎,從要求港府遣送硬生生地轉變為拒收陳嫌,直到昨天蔡總統才又一百八十度髮夾彎表示台灣有管轄權。

五、蔡政府先前口徑一致的強調,香港對陳嫌在台涉犯殺人擁有司法管轄權,但果真如此嗎?今年四月二十九日,香港高院針對陳嫌在香港犯下的洗錢等四罪,判處陳嫌二十九個月徒刑,當時香港高院法官彭寶琴表示,雖然被告承認在香港司法管轄區以外殺人,但不能在香港控以謀殺或誤殺,令人感到「沮喪」和「不公」,但法庭仍須根據控罪判刑。

六、對於這項判決,香港法界有認為判刑過重者,卻未見香港法界人士質疑何以香港法院並未審理陳嫌在台涉犯殺人;此外,今年四月亦有香港立法會議員針對此案建議修例,讓香港法院可以審理港人在境外的重大犯罪,或只針對台灣修例遣送陳嫌來台。因此,港府對於陳嫌在台涉犯殺人是否擁有管轄權?答案早已不言而喻!

七、此外,儘管蔡政府指控港府政治操作,但本身也充斥著政治操作,甚至操作到令人感到不知所云。例如,在陳嫌表達願意來台自首之後,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如果陳嫌在台灣現身會立刻逮人;但他似乎忘了,他主管的內政部移民署已禁止陳嫌入境。試問,陳嫌連台灣都來不了,何來「在台灣現身會立刻逮人」?徐國勇的說法豈不是「鬼打牆」?

八、再者,根據我國法律,台灣的確對陳同佳案擁有司法管轄權,但蔡政府卻一味推拖,直到近日輿論抨擊、檢方痛批行政干預司法之後,蔡總統以及法務部、陸委會才改變態度,顯見蔡政府也極可能是基於政治考量,為先前的失策設定停損點。

九、蔡政府強調要在台港司法互助的前提下進行處理,但港府先前表示可在司法協作機制外處理,甚至雙方還沒建立司法互助機制,因此恐怕又會互踢皮球。只是,司法正義真的難敵政治現實嗎?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十六歲的瑞典女孩桑柏格發起的「周五罷課行動」,從去年迄今,已在全球號召數百萬人上街抗議政府不重視氣候變遷議題。她日前赴美參加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時,怒瞪領導美國退出《巴黎協定》的川普總統,責其貽害全球氣候。桑柏格在峰會上痛斥大人不重視減碳對環境的危害,卻用空泛的言論,偷走許多人的童年夢想。鑑於去年以來,政府已連續三次凍漲電價,故意遮掩電價成本上漲的問題。到二○二五年,台灣要使用更多昂貴的天然氣發電,電價上漲壓力只會比現今更大。政府因擔心綠能發展不如預期,現在只能承諾老舊燃煤發電機組列為備援機組,不敢明列燃煤發電退場時間表。歐洲多國訂在二○三○年前要實現非煤,台灣至少要再多等二十年,才能盼到非煤低碳的到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十六歲的瑞典女孩桑柏格發起的「周五罷課行動」,從去年迄今,已在全球號召數百萬人上街抗議政府不重視氣候變遷議題。她日前赴美參加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時,怒瞪領導美國退出《巴黎協定》的川普總統,責其貽害全球氣候。桑柏格在峰會上痛斥大人不重視減碳對環境的危害,卻用空泛的言論,偷走許多人的童年夢想。

二、對台灣而言,氣候變遷的危機並非遠在天邊,大至海平面上升對沿海城鎮的威脅,小至氣候升溫造成萬里蟹等漁產大減,都是直間接威脅我國。近年國人關心的空汙問題,跟減碳亦密切相關;但台灣的減碳表現不見起色,反而愈見惡化,主要關鍵就在蔡總統的能源政策走岔了路。

三、距離明年總統大選僅剩兩個多月,蔡總統近期密集宣傳過去三年多的政績。她近日出席離岸風電廠商活動時說,台灣現在不缺電,已是不必爭辯的事實,藉此為自己的能源政策成績背書。但在這張蔡英文自認滿分的成績單背後,卻隱藏了蔡政府不願告訴國人的真相。蔡英文上次大選提出的「永續台灣」政見,承諾二○二五年綠能占比要達到兩成,同時兼顧電價不漲、空汙不增、供電穩定三目標。但現在只做到「供電穩定」,她沾沾自喜,卻不提空汙及電價上漲。

四、當年蔡英文提出能源轉型三大保證時,就有不少專家學者質疑其方案太過大膽與一廂情願;如今數據一一證實,她自詡不缺電的能源成績單,是台灣用昂貴的代價所換得。

五、首先,台灣目前不缺電的兩個原因,一是核二與核三廠仍滿載運轉,提供台灣一成多的電力。民進黨執政前對核電廠百般刁難,藉此爭取到許多反核者的選票;但執政後發現電不夠用,立刻轉變立場,同意核電廠「物盡其用」。台灣目前不缺電的另一原因,是「火力全開」,讓「燃煤發電」持續在近四成的高水位。簡言之,蔡政府的能源政策根本是「以煤養綠」。

六、且看,二○一八年我國用在發電的燃煤量是兩千九百萬公噸,足足較馬政府執政時期的二○一五年時高出近二成。亦即,蔡政府靠燃煤發電穩住了電力供應,但其代價就是國人「用肺埋單」,並將台灣的排碳成績單也拖下水,成為國際上不負責任的能源使用者。去年我國能源部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一.八九二億噸,這是蔡英文上任後連續第二年上升。蔡總統在自誇能源「政績」時不斷重申願景,對醜陋的一面卻避而不談,這不正是桑柏格所說的「空泛言論」?

七、二○一一年福島核災後,世界各國都開始檢視自身的能源轉型方案是否妥當,目標都是要兼顧供電、電價與環保三個面向,以及在轉型過程中必須付出的代價。以德國為例,福島核災後德國加速推動「非核」,付出的代價是高昂的電費與燃煤電廠延後走入歷史。前者,造成中下階層的能源貧窮;後者,造成空汙與碳排問題,不少德國人為此走上街頭要求政府解決。在台灣,蔡英文的能源政策永遠只提美好願景,卻不提人民要付的代價。

八、除了碳排放大增外,蔡總統沒有告訴人民的,還有沉重的電價上漲壓力與燃煤電廠的退場時間。去年以來,蔡政府已連續三次凍漲電價,故意遮掩電價成本上漲的問題。到二○二五年,台灣要使用更多昂貴的天然氣發電,電價上漲壓力只會比現今更大。蔡政府因擔心綠能發展不如預期,現在只能承諾老舊燃煤發電機組列為備援機組,不敢明列燃煤發電退場時間表。歐洲多國訂在二○三○年前要實現非煤,台灣至少要再多等廿年,才能盼到非煤低碳的到來。

九、蔡英文口口聲聲世代正義,但是,其能源政策卻埋下世代不正義的禍根。對於這種偏頗貽害環境的能源政策,瑞典女孩如果來台,必定也會怒目相向!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10月16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簽署命令,加速放寬外資銀行准入的進度,全面取消在華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範圍限制。李克強要求國務院所屬單位清理取消未納入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的限制措施,擴大資本項目收入與支付的便利化改革試點範圍,支持外資企業自主選擇借用外債模式。這是大陸政府對於金融市場開放的進一步重大改革,台灣在這次金融開放政策中可能錯失重要機會,由於政府層級的對話管道已經封閉,而且金管會對於金融機構在中國市場的曝險高度重視,甚至要求所有在大陸的分支機構,只要出現任何逾期放款即刻列帳打銷,政策方向朝向斷絕金融往來,重視資產品質的確是金融機構每天都不能鬆懈的工作,卻不能無視重大戰略發展機會,否則台灣在下一波亞洲金融市場發展的機會中,市場地位將再次退縮,淪為死守台灣市場的地方金融體系。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10月16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中簽署命令,加速放寬外資銀行准入的進度,全面取消在華外資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範圍限制。李克強要求國務院所屬單位清理取消未納入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的限制措施,擴大資本項目收入與支付的便利化改革試點範圍,支持外資企業自主選擇借用外債模式。

二、這是大陸政府對於金融市場開放的進一步重大改革,從今年7月李克強在大連舉行的第十三屆達沃斯論壇開幕演講,宣布深化金融服務業,加速開放市場的重大政策至今,大陸關於開放外資准入的政策陸續出台,可以說是自加入WTO以來,最重要、規格最高、也最具有實質意義的金融市場開放措施。

三、李克強的金融改革開放措施,原本應該獲得各界高度重視,如此重大的開放政策,是全球金融體系期待已久的大事,各國政府與龍頭金融機構在與大陸往來多年的各項會談中,金融市場開放都是重中之重的議題。有趣的是,李克強選擇金融開放的時機,一方面遇到中美貿易談判的煙硝戰火,另一方面遇到全球跨國龍頭金融集團集體裁員風暴,大陸的金融開放政策在逆勢中顯得彌足珍貴,也是有意在大陸長期發展的金融機構絕佳的窗口。

四、李克強在7月2日出席達沃斯會議,進行開幕演講時宣布,中國將深化金融等現代服務業開放舉措,將原來規定的2021年取消證券、期貨、壽險外資股比例限制提前至2020年落實,在增值電信、交通運輸等領域減少對外資准入限制,落實好徵信、信用評級、支付等領域外資機構國民待遇,擴大債券市場雙向開放。

五、大陸的金融市場開放原本就有既定的政策,此波追溯至2017年8月的國發39號文,當時宣布將提出金融開放時間表,接著在同年11月提出具體項目的開放時間表,並且在隔年4月的博鰲論壇,將保險業開放外資的時間表向前推進,這些都是配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歷次逐步修訂的進程在推動。大規模的金融市場開放是在李克強達沃斯演講之後推展開來,重點則是7月20日,中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布的《十一條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

六、十一條金融開放政策允許了外資信用評等公司在大陸展開信用評級業務,對銀行間的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所有種類債券,進行債券評級。大陸的債券市場規模龐大,參與機構家數眾多,而且不同的省份與城市之間存在信用差異的空間,企業債券之間的供需差異更是發展債券市場的沃土,國務院在清理歷史積累的地方債問題的同時,藉由外資的力量,引進體制化的信用評級制度,是展現政府對於信貸市場深化改革的非常重要里程碑。

七、此外,十一條開放措施還有鼓勵境外金融機構參與入股商業銀行的理財子公司、與中方合資設立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等財富管理相關業務的開放;將人身保險外資持股比例上限從51%升高到100%的時程提前到2020年、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等保險業開放措施;也將證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放寬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等。

八、落實十一條的開放措施,中國證監會也在10月初宣布,明年元月1日起取消期貨公司的外資持股比限制,4月1日起取消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而證券公司則自12月1日起全面放寬外資持股至100%。

九、四中全會召開前夕,國務院以及金融監理機構對於金融市場開放的政策逐一落實,展現市場結構改革的堅定信心,金融市場開放將成為四中全會的亮點。仔細評估從7月至今的金融開放政策,我們認為這是大陸經濟轉型、融資專業提升、金融供給側改革的具體措施,是國務院推動深化市場改革、結構化、專業化的重要里程碑,主要目的不只在吸引外資從金融服務業的管道進入中國市場,更重要的是藉此完成金融體系的轉型升級。

十、台灣在這次金融開放政策中可能錯失重要機會,由於政府層級的對話管道已經封閉,而且金管會對於金融機構在中國市場的曝險高度重視,甚至要求所有在大陸的分支機構,只要出現任何逾期放款即刻列帳打銷,政策方向朝向斷絕金融往來,重視資產品質的確是金融機構每天都不能鬆懈的工作,卻不能無視重大戰略發展機會,否則台灣在下一波亞洲金融市場發展的機會中,市場地位將再次退縮,淪為死守台灣市場的地方金融體系。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今年諾貝爾獎陸續公布,經濟學獎頒給了經濟發展領域的三位美國學者:麻省理工學院的巴納吉(Abhijit Banerjee)和杜芙若(Esther Duflo)夫婦,以及哈佛大學的克雷默(Michael Kremer),表彰他們致力探求消除貧窮的有效途徑。這三位學者在肯亞和印度的田野實驗研究,重新塑造並主導了「發展經濟學」,對消除貧窮的工作產生重大影響,對改善全球7億赤貧人口的生活具有巨大潛力。然而台灣對脫貧工作的努力,迄今似乎並未特別強調「精準扶貧」概念,脫貧的成效似乎也並不出色。當然,若經濟成長率偏低,像近年來的台灣,則貧民難以獲得有助脫貧的工作,扶貧績效當然也就不可能突出。由台灣低收入戶和人數近年都未能顯著下降的狀況觀之,極可能是政府未能重視這個問題的後果。今天,面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頒授,以及大陸在扶貧工作上取得巨大成果的狀況,都該深入反省與探討,讓台灣的消滅貧窮,不是停留在社會福利的提供補助而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諾貝爾獎陸續公布,經濟學獎頒給了經濟發展領域的三位美國學者:麻省理工學院的巴納吉(Abhijit Banerjee)和杜芙若(Esther Duflo)夫婦,以及哈佛大學的克雷默(Michael Kremer),表彰他們致力探求消除貧窮的有效途徑。

二、諾貝爾獎委員會說,這三位學者在肯亞和印度的田野實驗研究,重新塑造並主導了「發展經濟學」,對消除貧窮的工作產生重大影響,對改善全球7億赤貧人口的生活具有巨大潛力。他們發現在消滅貧窮上,必須對試圖解決的問題進行更細的切割,再挑選能針對問題處理的作為,方能獲得顯著效果。此一研究看起來相當簡單,但過去並未受到正視;研究成果為印度500萬學童提供了更精確有效的教育內涵,並對多國兒童預防性醫療提供了有效的模式。

三、在全球所得分配惡化,中產階級減少的此時此刻,諾貝爾經濟學獎頒給致力消除貧窮的發展經濟學家,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它在告訴各國政府,現階段要更重視消除貧窮的工作,而且要用對的方法來做事,不是撒錢就可以獲得成效,必須對症下藥方能有效。這種見解看似簡單易懂,卻是醍醐灌頂,因為許多政府懶得用心研究如何「有效」解決問題,認為只要增加預算和公共投資就可成事,這即使不是大錯,至少也事倍功半。

四、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頒授,令人想起一個經常在大陸新聞中出現的名詞─「精準扶貧」,意指應針對不同環境和個別貧戶狀況,運用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精準識別、扶助、管理,以確實助其脫貧。這是習近平2013年底於湖南進行鄉村考察時提出的,他要求「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扶貧」,希望改變粗放式的扶貧工作,要顧及受助者的實際狀況,來避免資金誤用、濫用,確保扶貧績效。

五、2015年底,中共中央提出「十項精準扶貧方略」,2017年秋設定2020年達到「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境界。中國貧窮人口從2012年底9,899萬人,到2018年底減少了8,239萬人,連續六年完成年減貧千萬的任務,遠超過全球減貧水準。設定2020年讓「貧窮縣」完全消失的目標雖具挑戰性,但達成的機會頗高。中國「精準扶貧」概念和三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人的研究發現具有高度關聯性,若三位學者到中國大陸進行研究,應對其研究大有裨益,對世界脫貧做出更大貢獻。

六、台灣對脫貧工作的努力,迄今似乎並未特別強調「精準扶貧」概念,脫貧的成效似乎也並不出色。十年來低收入人口的戶數和人數,從2008年底的9.3萬戶、22.4萬人,逐年成長到2013年的14.9萬戶、36.2萬人,再緩慢下降到2018年的14.4萬戶、31.2萬人,並非一路下降。貧窮是一種動態概念,台灣「低收入」戶的定義也會變動,但無論如何,我們的脫貧數據看來的確成效有限,可能和我們相對較重視社會福利、提供補助,較少對貧戶提供有效的脫貧扶助有關。當然,若經濟成長率偏低,像近年來的台灣,則貧民難以獲得有助脫貧的工作,扶貧績效當然也就不可能突出。

七、然而,在全球所得分配不均都在擴大的情況下,所有國際發展機構(如世界銀行),甚至區域合作組織(如APEC),都在強調「包容性成長」(inclusive growth),也就是發展政策要設法讓成長的果實平均地帶動所有族群都能獲益,嘉惠所有的族群成員。由台灣低收入戶和人數近年都未能顯著下降的狀況觀之,極可能是政府未能重視這個問題的後果。今天,面對諾貝爾經濟學獎的頒授,以及大陸在扶貧工作上取得巨大成果的狀況,都該深入反省與探討,讓台灣的消滅貧窮,不是停留在社會福利的提供補助而已。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經濟部統計處日前公布九月外銷訂單金額四五五.三億美元,較去年同月減少四.九%,較原先預期減幅縮小,而受到全球景氣放緩及去年高基期影響,外銷訂單今年前三季接單金額較去年同期減少了六.一%,預估全年接單金額較去年成長的可能性低,減幅可能落在四%至六%之間。這些數據起起落落,一般民眾看似平常無感,但對出口外銷為主的台灣,卻又是振衰一線牽。儘管新南向已成趨勢,但未來的大陸經貿仍是台商經營上的重要布局,行政院應積極維持兩岸貿易的穩定,兩岸貿易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而言,至少目前仍視為一條重要商業管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大選正熱的同時,經濟走勢似乎正被選情淹沒,或許是全球大環境不佳,加上美中貿易戰的侵蝕,但曾傲世全球的台灣經濟奇蹟,能否還有向上推升的衝勁,不只是執政黨的責任,更是每個從政者不能輕忽的使命。

二、經濟部統計處日前公布九月外銷訂單金額四五五.三億美元,較去年同月減少四.九%,較原先預期減幅縮小,而受到全球景氣放緩及去年高基期影響,外銷訂單今年前三季接單金額較去年同期減少了六.一%,預估全年接單金額較去年成長的可能性低,減幅可能落在四%至六%之間。這些數據起起落落,一般民眾看似平常無感,但對出口外銷為主的台灣,卻又是振衰一線牽。

三、三十年前不論台商外商,提到台灣經濟及相關建設都引以為傲,但三十年後卻對台灣的振衰起蔽憂心忡忡,其中不只兩岸經貿的大幅轉變,兩岸關係的緊縮,更讓業界有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之憾。

四、兩岸經貿發展迄今,儘管仍有部分人士認為大陸的「獲利」高於台灣,相對在雙邊談判下,台灣只能拿些「微」利,但也不能否認,多年來若非有兩岸市場相挺支撐,在經營獲利上可能更差,甚至台灣的進出口貿易數據統計,會更難看。

五、美中貿易戰在雙方最近的談判下看似趨緩,但長遠來看供應鏈分佈因擴及亞洲各國,新興市場首當其衝不在話下,關稅清單擴及高科技產品,台灣自然也會受到衝擊。儘管訂單移轉之效可望從貿易戰中受惠,但終究不是長遠之計。

六、兩岸貿易對台灣未來經濟發展而言,至少目前仍視為一條重要商業管道,儘管新南向已成趨勢,但未來的大陸經貿仍是台商經營上的重要布局,如何維持兩岸貿易的穩定,不是只在吸選票時說說。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政府上台後台灣共失去了七個邦交國,兩岸外交已經走上零和賽局,政府僵固的兩岸對抗政策,也是台灣外交節節失利的原因。在兩岸關係緊繃下,各國被迫必須選邊站,使得台灣在國際經貿舞台一籌莫展,在區域經濟整合台灣已經遠遠落後。特別是美國川普總統上任後,建構自由貿易協定(FTA)有新的發展趨勢,對台灣更是雪上加霜。政府三年來只與巴拉圭及史瓦帝尼兩邦交國簽署FTA,除了自我安慰外,經濟效益是微乎其微。過去政府不遺餘力抹黑抹紅兩岸經貿架構協議(ECFA),直指ECFA是包著糖衣的毒藥,既傾中又賣台,但ECFA卻是台灣目前效益最大的FTA。全國工業總會不斷在每年白皮書建議恢復ECFA後續談判,但蔡政府均置若罔聞;但是最近卻又公開呼籲中國大陸不要片面終止這個「互利雙贏」的協定,更給人有時空錯亂,昨非今是之感。台灣目前共與十國簽定FTA,比15個邦交國數目還少,早已被他國遠遠拋開;但是政府對如何擺脫困境束手無策,要求行政院除了喊出台灣會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及早已做好準備等口號外,應有其他積極的作為,不要讓區域經濟整合浪潮恐淹沒台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蔡政府上台後台灣共失去了七個邦交國,兩岸外交已經走上零和賽局,除了中國大陸的蠻橫無理,蔡政府僵固的兩岸對抗政策,也是台灣外交節節失利的原因。在兩岸關係緊繃下,各國被迫必須選邊站,使得台灣在國際經貿舞台一籌莫展,在區域經濟整合台灣已經遠遠落後。特別是美國川普總統上任後,建構自由貿易協定(FTA)有新的發展趨勢,對台灣更是雪上加霜。

二、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FTA涵蓋範圍必須全面性,以避免FTA成員只挑選對彼此有利的項目自由化,因而擴大對非FTA成員的貿易排擠。另外也要求不可以藉由FTA的規定,對其他國家造成更高的貿易障礙。上述原則雖然仍是有些爭議的灰色地帶,但過去WTO成員在建構FTA時,大致上還是會配合遵守。

三、美國川普總統上任後,完全按照美國需求,根本不理會WTO對FTA的規定。例如在去年簽署的美墨加貿易協定(USMCA),即訂立空前嚴格的原產地規定,對車輛產業甚至更搭配勞工薪資下限條款,幾乎就是為美國量身訂做,迫使供應鏈移轉到美國製造,與WTO原則相牴觸。最近剛達成的美日貿易協議,美日也只選擇對雙方有利的產品自由化,例如農產品及少數工業產品,也引起各國的質疑;甚至未來美中貿易協議,也有可能會採用類似模式。

四、在美國的帶動下,未來全球的FTA將會更為客製化,並採取階段式到位,談判時程也可能會縮短,此會催生出更多的FTA,對於未能參與的國家更加不利。另外在新科技引領下,數位貿易成為貿易新模式。WTO在此方面進展緩慢,也無力約束成員;所以各國紛紛藉由FTA來建立數位貿易的準則,以確保商機,台灣也是不得其門而入。

五、綜合而言,美中長期對抗趨勢已形成,為了降低衝擊,各國已投入下階段FTA競賽。除了美國走雙邊FTA路線外,中國大陸也加強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FTA的連結。另外大型FTA也會加速擴張,例如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即在評估吸引新成員,談判延宕多年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有可能在今年完成談判。歐盟整合腳步也加快,在今年與日本FTA生效,也和越南簽署了FTA。就連正在進行脫歐談判的英國,也成為各國拉攏結盟的對象。

六、反觀台灣在此波整合趨勢中,幾乎沒有切入之處。蔡政府三年來只與巴拉圭及史瓦帝尼兩邦交國簽署FTA,除了自我安慰外,經濟效益是微乎其微。過去蔡政府不遺餘力抹黑抹紅兩岸經貿架構協議(ECFA),直指ECFA是包著糖衣的毒藥,既傾中又賣台,但ECFA卻是台灣目前效益最大的FTA。全國工業總會不斷在每年白皮書建議恢復ECFA後續談判,但蔡政府均置若罔聞;但是最近卻又公開呼籲中國大陸不要片面終止這個「互利雙贏」的協定,更給人有時空錯亂,昨非今是之感。

七、台灣目前共與十國簽定FTA, 比15個邦交國數目還少,早已被他國遠遠拋開;但是政府對如何擺脫困境束手無策,除了喊出台灣會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及早已做好準備等口號外,並沒有其他積極的作為。政府目前將重點放在吸引台商回台投資,大肆吹捧承諾投資金額不斷增加,儼然台灣可以成為區域生產軸心,但是未來能有多少實際到位的金額仍有變數。

八、事實上,台商回台雖然避開了美國對中國懲罰關稅,但是由於台灣欠缺FTA網絡,出口產品普遍還需負擔關稅,國際競爭仍備感吃力。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變化下,政府誤判情勢,只能在邦交國中打轉,幾乎是原地踏步;錯過此波建構FTA的時機,蔡政府要負最大的責任。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際貨幣基金(IMF)日前發布預測,五度下修全球經濟成長至3.0%,這個數字已創下金融海嘯以來最低,該組織並警告,若貿易戰仍無法解套,經濟前景恐持續黯淡。值得注意的是,IMF也將台灣經濟成長率由2.5%調降至2.0%。然而在國會詢問主計長朱澤民對台灣今、明兩年經濟成長的看法,朱主計長樂觀的認為:「主計總處預測今年可達2.46%,比起國際機構,主計總處的數字比較接近實際情況。」他還調侃IMF在2017年10月預測台灣該年只有2.0%,但最後統計數字達3.08%。主計總處的專業長期以來多受肯定,所編算的經濟成長率、產業關聯表、物價、薪資、失業率及各類普查,一向也是政府及民間進行決策的重要參考,影響台灣政治、經濟至巨。建請主計總處能多在專業上著力,二、三十年來這個部門所追求不受政治干擾的統計獨立性,仍賴這一代的統計文官的繼續堅持,這看似小事,惟國家未來經濟發展成敗正繫於此,由是可知,這不是小事而是不容須臾讓步的大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際貨幣基金(IMF)日前發布預測,五度下修全球經濟成長至3.0%,這個數字已創下金融海嘯以來最低,該組織並警告,若貿易戰仍無法解套,經濟前景恐持續黯淡。無獨有偶,本月初世界貿易組織(WTO)也把今年全球貿易成長率大幅調降至1.2%,不到2019年4月預測數的一半。更有甚者,世銀與IMF總裁幾天前也同聲警告全球經濟展望惡化,有九成經濟體成長將放緩。值得注意的是,IMF也將台灣經濟成長率由2.5%調降至2.0%。

二、IMF大幅調降台灣經濟預測非常合理,因為台灣的出口占GDP比重將近六成,這個出口依存度遠高於南韓(36%)、日本(14%)及中國大陸(18%),當全球景氣降溫,貿易量大減,台灣自然是首當其衝,其次,台灣與貿易戰的兩大要角美、中貿易關係密切,兩者合計就占了台灣出口的四成,其風險之大,明顯可知。

三、日前多位立委援引國際機構最新經濟展望,在國會詢問主計長朱澤民對台灣今、明兩年經濟成長的看法,朱主計長樂觀的認為:「主計總處預測今年可達2.46%,比起國際機構,主計總處的數字比較接近實際情況。」他還調侃IMF在2017年10月預測台灣該年只有2.0%,但最後統計數字達3.08%。

四、2017年8月就連主計總處的預測也只有2.1%,與IMF幾無差別,事實上,這個3.08%的數字也是一年之後才修正出來的,如此看來,主計總處的預測有比較高明嗎?不言可喻。

五、經濟預測並非易事,常看預測的人會發現,如今的預測已有一個慣性,前景看好時各預測機構連袂上修,爭相加碼,而一遇風險又競相調降,其參考價值甚低。景氣平穩時的預測容易些,然而預測能力的高下只有在景氣轉折時才能見真章,第一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丁伯根(JAN TINBERGEN)說:「只有能正確預測出經濟轉折點的模型,才算是成功的預測模型。」以此來回顧主計總處過去20年的預測會發現,主計總處從未提前預測出景氣的轉折點,以此而言,主計長做的是,好好精進我國的預測,而非消遣國際機構的預測不準。

六、台灣近20年來面臨了三次經濟重大轉折,主計總處全都沒事前預測到。第一次是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前一年亞洲已有山雨欲來之勢,不過主計總處於年初仍樂觀的預測該年經濟成長可達6.18%,結果只有4.21%。第二次是2001年全球網路泡沫,出身業界的經濟部長林信義率先示警國人要有過苦日子的準備,惟主計總處隨後仍樂觀的預測會有5.25%的高成長,結果這一年台灣非但沒有成長,還出現半個世紀以來的首次衰退。

七、第三次也就是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主計總處同樣沒測出轉折點,2008年初美國第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陷入流動性危機,二房風暴時隱時現,面對這個風險,主計總處於5月依然上修經濟成長至4.78%,不料9月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破產,全球經濟風聲鶴唳,台灣經濟急轉直下,最後經濟成長只剩0.7%。

八、面對國際情勢瞬息萬變,還是要謙卑一些,尤其主計總處對總體情勢的判斷直接影響內閣施政,不容須臾誤判。也許朱主計長會說:「他們是預測,我們是概估,比較接近實際數字。」事實上,不用說概估數難以定準,有時連統計數也未必準確,回顧歷史數據就會發現,許多統計最後也是大修、特修,只是代遠年湮為人淡忘罷了。舉個例子,2009年國民所得統計五年修正便把1988年經濟成長率8.04%大幅調降至5.57%,以此而言,今年上半年的經濟成長是否如初步統計所呈現的這麼好,仍待商榷,主計總處必須參酌更多公務統計詳實估算,才是正辦。

九、主計總處在國民所得統計上有兩件工作,一是GDP的編算,一是GDP的預測,不論是依國民經濟會計(SNA)所編算的統計,或是依據總供需模型所做的預測,都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在全球景氣面前,我們必須更謙卑,事實上從過去半個世紀的編算、預測經驗,主計總處的文官們也早該學會謙卑的功課了,反之在面對政治壓力,則要有專業文官的勇氣挺住,有人說統計是良心事業,但良心也需要勇氣來救贖。

十、主計總處的專業長期以來多受肯定,所編算的經濟成長率、產業關聯表、物價、薪資、失業率及各類普查,一向也是政府及民間進行決策的重要參考,影響台灣政治、經濟至巨。盼該處能多在專業上著力,二、三十年來這個部門所追求不受政治干擾的統計獨立性,仍賴這一代的統計文官的繼續堅持,這看似小事,惟國家未來經濟發展成敗正繫於此,由是可知,這不是小事而是不容須臾讓步的大事。

(二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選前利用政策釋放利多,創造對自己有利的選情,乃是所有執政者皆會做的事。甚至,在其他國家也常發生這種現象。國外學者稱之為「政治景氣或預算循環」;其指的是政府為了選舉目的,操縱財政政策工具,包括減稅或擴張支出,以創造暫時的經濟榮景,以騙誘選民對執政者的支持,進而形成一種政治性的經濟或預算循環。要證明或區分政府所有選前的收支項目,何者乃係純為騙取選票而設,的確甚為困難。但是,若在短短的三個多月間,就有將近高達2,200億以上的政策,被社會輿論懷疑有撒錢買票之嫌,則這問題的嚴重性實已不可輕忽。由於選舉時間愈靠近,政策買票的效果愈好,執政者的需求與壓力就愈大,應該立法規定「自總統暨副總統選舉投票日前半年開始,政府各機關部門不得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新增減免稅或補助措施、凍結公用事業產品或服務價格等情形」,藉此修法整飭財政紀律,進而建立公平競爭的選舉環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是重要的總統大選年。這段時間以來,掌控所有國家機器與資源的蔡政府,極度濫用此項優勢,推出許多討好選民的政策;從旅遊補助、換車減稅、老農津貼、擴大長照、高鐵南延等等,琳瑯滿目,不一而足。無論外界如何質疑或批評,蔡政府皆絲毫不為所動,甚至還有變本加厲之勢。如此明目張膽的「買票」行徑,竟然還敢自稱「最遵守財政紀律的政府」,聞之令人氣結。

二、每逢選舉,政府必不斷宣導與呼籲,參選人不可買票賄選;每份與競選活動有關的贈品,不得超過30元,幾乎全民皆知。此規定意在改善選舉風氣,建立清廉的民主政治環境。孰料政府卻反而常帶頭違法、敗壞風紀。政府代表的是公權力,執政者取得政權,即等於控制了政府,掌握了國家機器。

三、絕對的權力,絕對的利益,絕對的算計,進而導致執政者為求勝選不擇手段。執政者任意撒錢政策買票,動輒數以百千億計,且用的還是納稅人的錢,但相對於30元贈品上限的嚴厲規定,這又是何等諷刺與荒謬!

四、其實,選前利用政策釋放利多,創造對自己有利的選情,乃是所有執政者皆會做的事,藍綠並無差別。甚至,在其他國家也常發生這種現象。國外學者稱之為「政治景氣或預算循環」;其指的是政府為了選舉目的,操縱財政政策工具,包括減稅或擴張支出,以創造暫時的經濟榮景,以騙誘選民對執政者的支持,進而形成一種政治性的經濟或預算循環。我們當然知道,要證明或區分政府所有選前的收支項目,何者乃係純為騙取選票而設,的確甚為困難。但是,若在短短的三個多月間,就有將近高達2,200億以上的政策,被社會輿論懷疑有撒錢買票之嫌,則這問題的嚴重性實已不可輕忽。

五、「政策買票」雖只是個通用的辭彙,但其操作的方法與內容則是包羅萬象。在台灣,由於民眾平常生活裡就可經常看到政府的身影,執政者在選前可以操縱的政策花樣也更多。除了各種減稅與補貼之外,最特別的就是一、公用事業價格凍漲,二、濫開重大建設支票,三、標的工程趕工剪綵等。為了選舉減稅,表示許多該收的錢卻不收;為了選舉補貼,表示許多不該花的錢卻亂花;為了選舉凍漲油電氣價格,表示扭曲巿場機制卻換得經濟失控的風險;為了選舉亂開建設支票,表示草率決策卻須付出資源浪費的後果,而為了選舉提前完工炫耀,往往趕工卻犧牲工程安全與品質,危害民眾生命財產。

六、所有這些破壞財政紀律的事,蔡政府目前都在做,而且毫不掩飾。蔡政府敢這麼囂張的原因有三:一為民眾容易上當,政策買票有效;次為在野監督不力,無法產生阻嚇作用;三則是現行制度未盡周延,難以防範與約束此行為。

七、前二者需靠民眾的智慧覺醒與在野黨的反省精進,至於制度的缺失則只有透過法律的修正來補強。現行法律中,今年初才剛通過的「財政紀律法」,即規定政府歲入、歲出、差短及債務等,皆應「不受政治、選舉因素影響」,故欲根本規範這些行為,從該法的重修著手,最為適當。

八、由於選舉時間愈靠近,政策買票的效果愈好,執政者的需求與壓力就愈大,應該規定「自總統暨副總統選舉投票日前半年開始,政府各機關部門不得有下列情形,直至選舉結束為止:一、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的決定。二、新增減免稅或補助措施。三、凍結公用事業產品或服務價格。四、預算法第63條、第64條及第70條等有關經費動用及第一、第二預備金之動支。」藉此修法整飭財政紀律,進而建立公平競爭的選舉環境。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日前行政院舉辦「策略規劃會議」,簡報勾勒出未來產業的發展趨勢、願景,對基礎研究、資訊安全的重視,跨域合作開拓新藍海產業的企圖心,以及成果展示與產業服務方向,均非常具有前瞻性,值得肯定。不過,與會代表提出了不少人才低薪、外流,學用落差、創新創業配套不足等問題。也點出跨領域整合,法規鬆綁的重要性。但這些問題為何遲遲都沒解決呢?其中癥結在於,時移勢易,問題愈形複雜。加上問題盤根錯節,同時涉及跨部會,不易解決。再者,缺乏具體績效指標(KPI),不易管考,政府及社會各界習慣行禮如儀。針對上述人才、低薪、學用落差、法等幾個問題,如果是跨部會跨局處必須解決的問題,那是否應該訂定跨部會共同KPI,或針對重大議題,應由行政院設立大型的專案計畫,並由跨部會、跨領域來加強合作,並由政務委員負責督導,才能克竟其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行政院舉辦「策略規劃會議」,據與會人士表示,其實會議報告做得很精緻,也很用心。簡報勾勒出未來產業的發展趨勢、願景,對基礎研究、資訊安全的重視,跨域合作開拓新藍海產業的企圖心,以及成果展示與產業服務方向,均非常具有前瞻性,值得肯定。

二、不過,與會代表提出了不少人才低薪、外流,學用落差、創新創業配套不足等問題。也點出跨領域整合,法規鬆綁的重要性。但這些問題在五年前,乃至十年前都曾提過,但為何遲遲都沒解決呢?我們認為,其中癥結在於,時移勢易,問題愈形複雜。加上問題盤根錯節,同時涉及跨部會,不易解決。再者,缺乏具體績效指標(KPI),不易管考,政府及社會各界習慣行禮如儀。就像病人看完醫生後,不用服藥,就覺得輕鬆了一大半。如此一來,問題越拖越嚴重,最後也就積重難返了。

三、針對上述人才、低薪、學用落差、法等幾個問題,如果是跨部會跨局處必須解決的問題,那是否應該訂定跨部會共同KPI,或針對重大議題,由行政院設立大型的專案計畫,並由跨部會、跨領域來加強合作,並由政務委員負責督導,才能克竟其功?

四、據了解,中研院長官在會中引用比爾蓋茲(BILL GATES)名言,「我們常常高估我們在一年內可以做的事,但也常常低估我們在十年內可以做的事。」依此推論,如果我們十年前訂下減少人才外流、提高薪水的目標,而我們現在還在討論人才低薪、人才外流的問題,是不是因為之前沒有訂下具體目標,或者已訂下目標,卻疏忽職責,沒有努力去完成呢?實在值得加以檢討。

五、首先,在人才外流、薪水偏低的問題上,博士生在台灣找不到博士應有的工作只好楚材晉用,或者留在學術界尋求博士後的位置。高階人才沒有出路,薪水偏低,久而久之,博士生自然越來越少。如果產學合作密切,學用沒有落差,學術界人士畢業後可以順利投身產業界,人才的生涯規劃就得以解決。

六、另外,吸引國外大廠來台投資,高階人才也有去處。尤其在美中貿易大戰後,美國似有重新定位台灣的企圖心,例如谷歌、微軟、美光紛紛來台投資,如果政府祭出誘因也鼓勵國外生技大廠商來台投資,也可增加就業機會。當前台商回流、海外資金匯回,生技產業不用太多土地、低階人力,是個有潛力吸引台商投資的領域,但此一重大驅動力,卻未見會議有任何著墨,並推動台灣為亞太生技研發中心或重鎮,相當可惜。

七、第二,學用落差的情況越來愈嚴重,學校老師的研究跟產業界嚴重脫軌跟國際也沒辦法接軌:學校教授沒有太多創業的經驗,研究跟產業界脫軌,加強產學互動不是空談,而是必須落實。台灣科技大學在工業設計領域,實踐大學在服裝設計全球相關科系排名前十名,師資跟產業界互動很深,學生畢業後馬上可以在產業界找到好的工作。因此,引進有創業經驗的退休人士到學校任教,或者延攬在國外有用創業經驗的資深人士擔任教職,避免學用落差值得正視。

八、第三,資本市場蓬勃發展但人才需求有限,代表產業政策出了問題。生技產業或往上游發展新藥或往下游製藥產業的製造發展。但其人才需求卻只有非常高階的博士或是非常低階的製造、檢驗人才,中間的製造研發品管設計的人才都缺乏,不利於創造更多高階的人力需求,無法和電子資訊業的基盤一樣紮實、廣泛,也無法和電子資訊業並列雙引擎產業。一個產業推動二十多年,號稱明星產業,基盤卻不夠紮實,只造就了少數創業大股東、資本市場,卻無法營造一個價值鏈完整的產業,創造更多高階的就業機會,卻只聽到不斷哀怨人才外流,令人不勝唏噓。

九、第四,法規鬆綁速度緩慢,不利產業的形塑及推動。雖然政府在法規審查速度上已有不少突破,但未來如果在審查時,將時效和誘因結合,或訂定快速審查機制(FAST TRACK PROCESS)但廠商自付較高的費用,或可解決部分問題。

十、最後,生技、資訊電子業的連結、跨域合作是國際趨勢,但台灣跨部會合作不夠積極,推動跨域合作困難重重。國內部會本位主義嚴重,各自訂KPI,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分工不整合一向是國內的通病。這一部分,應該透過跨部會的共同績效指標,或部會間中高階官員的輪調,即可解決部分的協調問題。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日發生頗受宅男、宅女與宅家庭喜愛的兩家知名餐飲外送平台,有外送員在工作途中車禍身故。兩起新聞事件震驚國人,原本態度閃躲的勞動部在火速勞檢後,也立即判定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存在「僱傭」關係,不過,兩個外送員之死,還是點出了,台灣還沒找出與新經濟共存的老問題。正如同這幾年這群已在台灣發展出數十萬用戶,以及數萬名外送員的餐飲外送平台業者,是由哪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做歸口管理?平台業者賺了錢,有繳稅嗎?第三個問題是,消費者與勞動安全,都顧及了嗎?呼籲政府,該管的要能管住,不該管的,可以聽其發展,法有疏漏趕快修,這才是面對新經濟該有的態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慶連假期間,正當國人歡愉享受今年最後一次的「四連休」,卻發生最近頗受宅男、宅女與宅家庭喜愛的兩家知名餐飲外送平台,有外送員在工作途中車禍身故。兩起新聞事件震驚國人,原本態度閃躲的勞動部在火速勞檢後,也立即判定外送平台與外送員之間,存在「僱傭」關係,不過,兩個外送員之死,還是點出了,台灣還沒找出與新經濟共存的老問題。

二、拜宅經濟與數位經濟之賜,這幾年,包括foodpanda、Uber eats等國際知名外送平台業者,均在台灣快速展業。他們的商業模式、利潤點或有不同,但不脫離,他們看中客戶不想出門的需求,提供物超所值的優惠,如滿額免運,或是標榜只要花兩趟公車的錢,就能在家等待外送員送上美味餐點,爭取客戶訂單。

三、正如早已成名在外的Uber、airbnb或Netflix、愛奇藝等影音串流業者,這幾家在台灣街頭隨處可見的餐飲外送品牌,同樣是藉由網路提供服務,走在一條讓人稱羨的「新經濟」道路上。餐飲平台業者一方面藉由解決消費者痛點,創造利潤;二方面則是大量運用承攬、論件計酬,以及提供加碼獎金方式,鼓勵外送員以自己的交通工具,與時間競速來接單、擴大市場。

四、三方面,平台業者還可要求上架的餐飲業者提供抽成,彌補平台業者為了搶奪市占率而來的「燒金」大戰。從各方面來看,平台業者的生意經,可說是想得非常周延。我們樂見業者創建出新服務,讓台灣民眾可享受更為便利的生活,由此也讓台灣的經濟,能夠冒出新的產業枝芽來。

五、不過,正如同這幾年,我們不停地對新經濟業者提出的三大提問,也想問問政府,問問業者,這群已在台灣發展出數十萬用戶,以及數萬名外送員的餐飲外送平台業者,是由哪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做歸口管理?平台業者賺了錢,有繳稅嗎?第三個問題是,消費者與勞動安全,都顧及了嗎?

六、首先,以找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說,只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能確定,就可確保營業內容相同或相似的業者,可在同一套法規管理下,根據相同的遊戲規則運作。平日確保行業公平競爭,當消費者權益受損時,主管機關還可依法處分,要求業者賠償。

七、新經濟業者走的是一條創新藍海之路,它們擔心政府把他們理解為舊產業,也怕政府以落後法規、舊思維來做管理,如此一來將扼殺創新。但即便如此,政府還是必須要跟業者坐下來談,不論雙方最後找到的是一個,或是兩個主管機關,或是打算採用舊法或專法來做管理,都會好過現在常見的出事沒人理的「三不管」地帶。

八、至於納稅要求,更是基於稅法規定,凡有中華民國境內來源所得,就必須繳稅。平台業者在台灣賺錢,就不該自外。政府也務必要掌握其金流,確保該課的稅,都要課到。

九、其三是勞動權益的確保。儘管有些人認為,一旦外送平台與外送員的僱傭關係成立,那麼外送平台勢必要依照勞基法提供勞健保、職災保險與提撥退休金,此舉將讓外送平台生意做不下去,還會累及外送員賺不到錢。但是我們要問的是,如果新經濟的盈利邏輯是建立在剝削的基礎上,那它還能走得久遠嗎?消費者能用得安心嗎?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全台「現金敬老」比例居高不下,監委近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各地方政府發放中央法定以外的老人福利現金,給付之名目態樣多達二十種,核發金額更從民國一百年的四十八億元,遽增至一○七年的八十九億元,增幅很多,成為地方政府沉重的負擔,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統一的發放標準,畢竟政府及社會若能作好友善老年的環境,讓銀髮族生活更愉快,才是長輩們真正的需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報載,全台「現金敬老」比例居高不下,監委近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各地方政府發放中央法定以外的老人福利現金,給付之名目態樣多達二十種,核發金額更從民國一百年的四十八億元,遽增至去(一○七)年的八十九億元,增幅很多,成為地方政府沉重的負擔,有些地方縣市民意代表透露,希望有人來做黑臉,因為民意高漲,他們在地方也要選舉,建議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統一的發放標準。

二、發放「敬老金」由來已久,以往總是被視為買票手段之一,但在台灣的社會現況,對銀髮年長者而言,「敬老金」的確對長者生活不無小補,有些退休者也能夠有退休後的少量收入,但統計今(一○八)年全台各縣市、鄉鎮規定及補助金額大不同,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者,可申請最高達二萬元,另有鑽石婚加碼三千的活動及免費長者健檢等。

三、長久以來的敬老金補助也造成國家重大的財政負擔,以台灣目前人口進入高齡化階層社會來說,年長銀髮族的人口數一定是越來越多,在少子化的情況下,納稅人口越來越少,未來各地方政府,是否還有能力每年編列「敬老金」的經費,也令人質疑,更讓人擔心會不會形成國家另外一個錢坑?

四、敬老金問題之外,台北市政府的服務老人措施,值得民眾讚許,雖不發放重陽敬老金,但每年花費七億元開始建立長者照顧系統,包括補貼大眾捷運系統票價及北市管理的園區開放,鼓勵老人走出家門,也提供老人共餐計畫,補助一人一餐費用,讓老人可以出門互相交朋友關懷,有些據點還有提供補助接種疫苗的政策。

五、選舉到了,銀髮年長者也會看誰的敬老金提出較多,就投給他一票,形成變相買票;對此希望年滿六十五歲選民思考一下,所能拿到的「敬老金」,雖然對生活不無小補,但是政府及社會若能作好友善老年的環境,讓銀髮族生活更愉快,才是長輩們真正的需要。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香港的動盪局勢,讓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大傷,但最近一段時間大陸國家級領導人或高層官員密集進行外交事務,而且對周邊國家採取以對話化解分歧的策略;相對於美國的印太戰略,大陸與美國的分庭抗禮之勢更趨尖銳。從東亞、南亞國家大多願與大陸保持對話,並與美陸維持等距交往來看,一味「反中」的蔡政府恐將台灣帶向更為艱困的國際處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儘管香港的動盪局勢,讓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大傷,但最近一段時間大陸國家級領導人或高層官員密集進行外交事務,而且對周邊國家採取以對話化解分歧的策略;相對於美國的印太戰略,大陸與美國的分庭抗禮之勢更趨尖銳。從東亞、南亞國家大多願與大陸保持對話,並與美陸維持等距交往來看,一味「反中」的蔡政府恐將台灣帶向更為艱困的國際處境。

二、十四日,大陸外交部宣布,大陸國家副主席王岐山將以國家主席習近平特使身分,於十月下旬訪問印尼、日本。王岐山訪日主要是出席德仁天皇的即位典禮,並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會談。根據陸日雙方的時程表,繼王岐山訪日之後,十一月初日本執政黨自民黨幹事長二階俊博將訪問大陸,並與習近平會談,進一步推動習近平於明年赴日進行國是訪問。

三、儘管蔡政府對日本百般示好,但日本的外交取向仍是爭取友陸,具體表現之一是日本外相河野太郎於今年四月訪陸時,表示雙邊關係已於去年「完全恢復」,這意味著前幾年雙方針對釣魚台歸屬等爭議已暫告平息;也正因為陸日關係完全恢復,雙方領導人互訪、會晤即水到渠成。在國際現實之下,由於兩岸關係緊張,安倍幾不可能為了蔡政府而破壞日本友陸的外交布局。

四、另一方面,在十一之後,習近平隨即走訪印度,並會晤印度總理莫迪。大陸與印度素來糾紛不少,包括邊界、巴基斯坦、西藏、印度對大陸貿易逆差等問題都僵持不下;習近平此次訪印之前則已與巴基斯坦總理會面,而印度也拒絕加入「一帶一路」。從客觀情勢而言,陸印之間存在的矛盾既多且深,稍有不慎雙邊關係即趨緊張。

五、儘管雙方存在諸多爭議,但去年至今習近平與莫迪已兩度會面,習近平在此次會面時更直言「朋友之間可以有坦率地爭論」,而印度方面的官方聲明則強調,兩國領袖同意「一起工作」,雙方將謹慎地處理分歧,避免使分歧變成衝突。習莫二度會面的結果,顯示對話仍是雙方的最優先選擇。

六、再以東南亞國家而言,九月下旬越南副總理兼外長范平明在聯合國大會暗示大陸侵犯越南主權,但就在爭議聲中大陸農業部長韓長賦日前訪越,並會晤越南總理阮春福,顯示雙方對話管道依舊暢通。

七、菲律賓方面,儘管二○一六年國際法庭針對南海爭議的裁決讓陸菲關係緊張,但菲律賓總統杜特蒂於八月下旬第五度訪問大陸,菲律賓總統發言人帕內洛表示,兩位領導人同意在互信和善意的基礎上,共同努力處理南海問題,持續和平對話以解決衝突。儘管面對菲律賓國內壓力,但杜特蒂並不掩飾他的友陸傾向。

八、以更大的範圍來看,大陸與東協國家持續針對《南海行為準則》進行磋商,八月下旬東協聲明指出,樂見大陸提出的三年內完成磋商的時程。儘管南海爭議在大陸與東協之間尚難化解,但菲律賓外長洛欽九月下旬在聯合國大會將《南海行為準則》形容為「讓自己生存,也讓別人生存的原則」。換言之,《南海行為準則》與馬英九前總統所提的《南海和平倡議》中「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精神,其理相通。

九、或許大陸當局這種「睦鄰友好」政策被視為「別有用心」,但大陸透過與周邊國家對話,也降低了發生衝突的機率,且符合大陸與這些周邊國家的國家利益。令人憂心的是,蔡政府始終堅持與大陸對抗,這些願與大陸對話的東亞、南亞國家是否會為了本身國家利益,而與台灣保持距離?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美食外送員的接連死傷終於引起各界對這種新經濟型態的關注。年輕生命因為生計而受到傷害畢竟令人惋惜,尤其在年輕人如何安身立命正受到高度關切的此刻。法規配套遲滯不前,外送員死傷凸顯的還不只是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的不對等關係,更凸顯了新創經濟面對法規配套不足的問題。近來政府鼓勵新創,因為新創活動不但帶來產業的變革提升,也希望帶給年輕人更好的發展機會。但好的新創環境需要有包含資金、技術、人才、法規各方面兼備的生態系。我們看到各級政府在提供新創場域、資金、留才攬才各方面都不遺餘力,唯獨在法規配套部分遲滯不前。缺一角的生態系就足以讓很多美事無從成功。未來不會只有勞動部面對問題,新創經濟需要的法規配套,需要政府更積極以對。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食外送員的接連死傷終於引起各界對這種新經濟型態的關注。年輕生命因為生計而受到傷害畢竟令人惋惜,尤其在年輕人如何安身立命正受到高度關切的此刻。所謂「零工經濟」究竟是利是弊?又該如何趨利除弊?藉由這次的事件,值得我們深思。

二、零工經濟是共享經濟衍生出來的一種模式。數位科技的進步帶來各種破壞式創新,人們得以藉由雲端及網路平台將有限資源運用得更有效率,讓民眾得以透過這種創新享受更好的生活品質,這正是共享經濟的特質,像Uber、airbnb以至於機車隨租的WeMo、iRent都提供了人們過去未曾體驗過的便利服務。數位科技的進步不會停止,利用數位科技來改善生活更是人性本然,未來只會更風起雲湧。

三、美食外送當然也屬於這種新型態經濟,而且之所以這麼快速蔚為風潮,正是消費者與餐飲業者享受了前所未有的體驗與利益所致。與其他共享經濟不同的是美食外送需要大量外送人力投入,產生了新型態的零工經濟。

四、零工經濟並不新鮮,之所以是新型態,是因為工作時間具彈性等特徵使得外送工作者與平台業者間的關係處於承攬或者僱傭關係的模糊區間。如今由於外送員的死傷,促使勞動部快速認定了這是一種僱傭關係,而非業者片面認定的承攬關係。儘管只是個案式的認定,這對將來通案式的認定應該也會有指導性的效果。

五、若要永續須更合理僱傭關係要求平台業者必須負起雇主應有的責任。從外送員與平台業者實際的互動關係來看,僱傭關係的確是一種比較合理的認定。

六、從市場經濟的角度來看,外送人員的報酬機制與投入工作的勤奮度高度相關,只要夠努力,報酬的確不差,這對處於普遍低薪環境的年輕人當然具有很高的吸引力。平台業者聰明地利用數位科技,結合了餐飲業者、消費者與年輕人的需求,創造了多贏的經濟模式。這是創新經濟型態之利,非常吸引人。然而,外送員的死傷也凸顯了這種經濟型態之弊。

七、我們認同勞動部可以快速亡羊補牢地認定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是屬於僱傭關係。除了勞動部從工作內容、制服、商標、從屬關係來認定僱傭關係外,更要指出本質上的問題。市場經濟的競爭促使資源有效運用的力量固然迷人,但總有其不足之處。勞動法規之所以必須存在,正是為了矯正勞動市場上勞資雙方權力不對等所可能造成的剝削或過勞等弊害。

八、在美食外送業,儘管平台業者認為與外送員之間是一種承攬關係,但是雙方權力不對等的情形與一般勞資雙方並沒有太大差異,可能產生的弊害也無不同,因此認定為僱傭關係,納入勞動法規的規範其實就是一種趨利除弊的合理方式。

九、不可否認,美食外送創造了多贏,但這種美好若要永續經營,就必須有更合理的安排。承攬關係比較像是一種竭澤而漁方式,外送員工作危險又得不到基本保障與長期生涯發展的保證,會衍生各種問題只是遲早的事。這次外送員的死傷果然凸顯了問題的本質,也讓我們有機會正視並解決問題。

十、法規配套遲滯不前,外送員死傷凸顯的還不只是平台業者與外送員間的不對等關係,更凸顯了新創經濟面對法規配套不足的問題。近來政府鼓勵新創,因為新創活動不但帶來產業的變革提升,也希望帶給年輕人更好的發展機會。但好的新創環境需要有包含資金、技術、人才、法規各方面兼備的生態系。我們看到各級政府在提供新創場域、資金、留才攬才各方面都不遺餘力,唯獨在法規配套部分遲滯不前。缺一角的生態系就足以讓很多美事無從成功。未來不會只有勞動部面對問題,新創經濟需要的法規配套,需要政府更積極以對。

(二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每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階段雖有所不同,但經濟活動的用電是免不了的,因此工業部門、服務業部門的用電多寡與經濟活動必定是密切相關。因此,可以循用電量、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這兩項統計來追蹤經濟成長。從相關係數來看,工業用電量的成長率與經濟成長率高達0.89,而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的成長率與經濟成長率亦達0.83,這意味著用電量、通行量兩項統計的確可以用來追蹤台灣的經濟成長。從歷年的統計及相關分析看來,毫無疑問的,這兩項公務統計可以用來追蹤、驗證我國經濟成長的走勢。驗證今年的情況,上半年工業部門用電量下滑1.2%,而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也較去年同期減少4.2%,在兩者皆跌的情況下,今年上半年經濟成長應該不會太好才是,但初步統計仍達2.1%。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用電量、通行量的跌勢與2015年相若,而那一年經濟成長才0.8%,兩相比較,不甚協調,昔日兩項統計與經濟成長亦步亦趨的關係,如今卻變得有點各唱各調的味道。主計總處精進國民所得統計的努力,能從紛雜的總體數據條分縷析出國民經濟會計帳,誠然不是容易的事,加以聯合國的國民所得統計定義經常改變,編算作業又更加不易了。然而,國民所得統計是各界評估經濟表現最重要的指標,宜多多援引公務統計進行追蹤,並能援引相關統計深入評估,務使其更準確、合理的反映台灣經濟實況才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十年前時任遼寧省委書記的李克強曾表示:「我喜歡通過用電量、鐵路貨運量及銀行放款餘額來追蹤經濟走勢,以擠掉統計數字的水份。」後來有人將這三項數字加權平均成李克強指數,用以追蹤大陸經濟成長的實況。用這個方法來追蹤景氣並驗證經濟成長率,是非常不錯的方法,因為這三項數字全數來自公務統計,無需繁複的編算,也無需大規模抽樣,有效的降低了編算的誤差及數字灌水的問題,我們若能用類似的統計來追蹤景氣走勢及經濟成長率,將更有助於我們了解台灣經濟成長的實況。

二、每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階段雖有所不同,但經濟活動的用電是免不了的,因此工業部門、服務業部門的用電多寡與經濟活動必定是密切相關,其次經濟活動的進行,有關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運輸仍得仰賴陸運,以鐵路貨運量來追蹤於大陸可行,於台灣則代之以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更適當。至於以銀行放款餘額追蹤民間投資,本是不錯的點子,但由於我國機械設備大多購自海外,與經濟成長的關聯度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

三、因此,我們可以循用電量、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這兩項統計來追蹤我們的經濟成長,結果發現自2001年到2018年這兩項時間數列的走勢與經濟成長可說是如響斯應,雲行而雨施。從相關係數來看,工業用電量的成長率與經濟成長率高達0.89,而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的成長率與經濟成長率亦達0.83,這意味著用電量、通行量兩項統計的確可以用來追蹤台灣的經濟成長。

四、舉個例子,2001年台灣出現五十年來首度經濟衰退,猶記得衰退發生前,時任經濟部長林信義還向國人示警,要大家要有過苦日子的準備,這一年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下滑1.8%,工業部門用電量幾近零成長,景氣亮了12個月的藍燈,兩項公務統計如實反映了經濟的頹勢。再看一例,2008年底美國二房風暴形成全球金融海嘯,次年台灣景氣空前低迷,經濟再度衰退,工業部門用電量下滑6.2%,高速公路連結車通行量大減13.7%,這兩項統計與景氣變化可說是亦步亦趨。

五、在各國傾全力以擴大內需刺激下,這場金融海嘯在一年之後逐漸平息,台灣的景氣也自谷底回升,2010年我們的工業用電量大幅成長13.1%,高速公路聯結車貨運量也成長13.4%,兩項統計顯示景氣陰霾盡掃,果然這一年的經濟成長率達到10.6%,創下1988年以來最高,用電量與聯結車通行量準確反映出經濟大爆發。

六、這些年經濟成長率雖只是微起微落,然而發電量、聯結車通行量依舊能如實反映景氣的變化,例如經常被總統蔡英文揶揄的2015年,也就是馬英九執政的最後一年,經濟成長率連一都保不了,這一年工業用電量真的下滑了1.3%,而聯結車通行量也減了0.7%,兩項公務統計與經濟成長率仍是如響斯應,亦步亦趨。

七、從歷年的統計及相關分析看來,毫無疑問的,這兩項公務統計可以用來追蹤、驗證我國經濟成長的走勢。我們以之驗證今年的情況,上半年工業部門用電量下滑1.2%,而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也較去年同期減少4.2%,在兩者皆跌的情況下,今年上半年經濟成長應該不會太好才是,但初步統計仍達2.1%。值得注意的是,上半年用電量、通行量的跌勢與2015年相若,而那一年經濟成長才0.8%,兩相比較,不甚協調,昔日兩項統計與經濟成長亦步亦趨的關係,如今卻變得有點各唱各調的味道。

八、長期而言,隨著產業結構的改變、節能措施的採行,工業部門用電量或許可能趨緩,然而這是長期才會出現的現象,兩年之間應不致於受此因素干擾,再者,上半年高速公路聯結車的通行量亦呈下跌,情勢低迷就更明顯了,惟其如此,何以經濟成長仍能保二?

九、上半年工業部門疲弱,但可能是服務業部門表現的特別好,挹注上半年經濟成長力道,遺憾的是,上半年民間消費成長率1.5%為近六年同期最低,服務輸出不佳,三角貿易也不好,服務業部門不具力挽狂瀾的能量,亦甚明矣。

十、肯定這些年主計總處精進國民所得統計的努力,能從紛雜的總體數據條分縷析出國民經濟會計帳,誠然不是容易的事,加以聯合國的國民所得統計定義經常改變,編算作業又更加不易了。然而,國民所得統計是各界評估經濟表現最重要的指標,宜多多援引公務統計進行追蹤,以力求其準確與合理才是。

十一、依主計總處發布經濟成長率的程序,先是發布概估統計,而後有初步統計,然後再依據更詳實的資料修正,每五年還會根據工商普查資料再做修正,今年上半年2.1%係初步統計而已,盼望主計總處後續能援引相關統計深入評估,務使其更準確、合理的反映台灣經濟實況才好。

(三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2019年可謂5G元年,在爭奪領先地位與市場競爭壓力下,許多國家紛紛加快5G商轉速度。但因5G的多元化應用促使網路的布建複雜度提高,除了傳統大型基地台外,用於提高傳輸流量的小型基地台也將在各種不同場域中布建。面對5G商用腳步逼近,大量基地台需求浮現,若基地台資源不足問題仍無法解決,將不利5G的發展。政府新版電信管理法重大改變之一,就是確定共頻、共網和共建。主要也是希望透過共網、共建,降低營運商合作門檻促成彼此合作,進而降低營運商建網成本負擔。但如何能讓政府的美意成真,從國際的案例及國內現實的競爭態勢看來,除了法源依據外,恐怕還需要有更完整的機制與更多的配套,才有機會讓營運商埋單。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9年可謂5G元年,在爭奪領先地位與市場競爭壓力下,許多國家紛紛加快5G商轉速度。但因5G的多元化應用促使網路的布建複雜度提高,除了傳統大型基地台外,用於提高傳輸流量的小型基地台也將在各種不同場域中布建。面對5G商用腳步逼近,大量基地台需求浮現,若基地台資源不足問題仍無法解決,將不利5G的發展。

二、為解決此問題,我國在上半年通過的電信管理法中明示「開放共頻共網共建」,政府不再強制要求業者必須自行建設通訊網路,而是可自行決定是否自建網路,或向擁有基礎網路資源的業者租用。不過廠商對政府此一美意似乎意興闌珊,究竟問題何在?

三、基本上,面對5G世代大量基地台投資部署的需求,5G發展領先國家,如南韓、日本與中國大陸,即從政府端開始透過不同方式,鼓勵、推動營運商與關係機構進行通訊基礎設施的共建共用,以利未來網路加速部署與廣覆蓋。

四、以韓國為例:政府與KT、SK Telecom、LGU+以及SK Broadband多次協商,檢討出「共同設置新設備與共同運用現有設備之制度改善方案」,同意共同建設新設施,並改善現有設施的共用。包括電線桿、管路、人孔等有線設備,以及基地台、天線、支架等無線設備,希望藉此增加行動通訊設施提供的數量,有效利用資源並減少重複投資。同時由韓國科學技術先進研究院考量地段、工程環境等因素,採用標準成本計算方法,提出共享基礎設施的資費方案,讓有共用基礎設施需求的營運商,可以更合理價格取得資源。

五、日本方面,其政府在去年底提出「行動通訊領域的基礎設施共用─電信事業法及電波法的適用關係指引」,定義基礎設施共用的範圍與業務型態,鼓勵業者進行共用。今年6月,日本政府宣布將開放全國20萬個交通號誌系統,提供給NTT DoCoMo等四大行動通訊營運商架設5G基地台。NTT DoCoMo、KDDI、Softbank與樂天行動等業者也各自開始針對基地台基礎設施共用的計畫,或與擁有站址資源、相關經驗的業者展開合作。今年7月,KDDI與Softbank宣布利用彼此所擁有的基地台設施,共同推動後續5G網路系統的早期部署規畫,並考慮建立聯合施工管理公司,進行5G基地台的施工設計與管理。

六、中國大陸除了透過發布《關於2019年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用的實施意見》政策,推動各地方政府開放政府公共資源(如土地、屋頂、塔杆、號誌、機房等)或鼓勵民間機構基礎設施共用。也早在2014年促使三大通訊營運商共同出資成立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由該公司負責通訊鐵塔等基地台之機房、電源、空調配套設施與建設、維護、運營服務、大型室內分布系統建設、維護和營運及其基地台設備維護,以及各類高鐵地鐵公網覆蓋之工作。隨著5G邁入商用化,中國鐵塔公司已協同營運商於大陸全國主要試點處部署建設超過1萬個5G試點站址。

七、從以上案例觀察,為推進5G的發展,亞洲主要國家電信監管機關皆開始放寬行動寬頻基礎建設共構共用的限制,並透過明確的規則與執行機制,以及開放許多政府公共的資源來吸引及鼓勵,甚至強制彼此的合作及開放。這些舉措都是希望提升營運商彼此合作意願,而有助於達到降低布建成本,同時提高布建速度,確保5G行動服務商轉時程。

八、政府新版電信管理法重大改變之一,就是確定共頻、共網和共建。主要也是希望透過共網、共建,降低營運商合作門檻促成彼此合作,進而降低營運商建網成本負擔。但如何能讓政府的美意成真,從國際的案例及國內現實的競爭態勢看來,除了法源依據外,恐怕還需要有更完整的機制與更多的配套,才有機會讓營運商埋單。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過去兩年來行政院全力推動台灣行動支付,並在2018年喊出了「行動支付元年」的口號;當時賴清德院長發下豪語,希望台灣的行動支付普及率可以在2020年到達六成,且在2025年提升到九成。現任蘇貞昌院長則在今年8月指出,行動支付普及率已提升至逾五成;金管會也全力配合政策指示,規劃以2020年為期,提出「創新數位科技,打造智慧金融」的願景,期盼國內電子支付占民間消費支出比重在五年內倍增。推動行動支付,需要政府真正認同這是台灣未來發展與提高競爭力的重要政策。建議蔡總統與行政院蘇院長從本身做起,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之下,親自操作兩種以上的電子支付,才能體會年輕世代的生活方式。同時,要求所有的部會首長也要親自體驗,唯有如此,官員們才知道落實行動支付的意思,否則只是口頭上大喊促進金融科技,結果卻是一再錯失利用金融科技最佳場景及讓廠商實戰操兵演練的機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過去兩年來行政院全力推動台灣行動支付,並在2018年喊出了「行動支付元年」的口號;當時賴清德院長發下豪語,希望台灣的行動支付普及率可以在2020年到達六成,且在2025年提升到九成。現任蘇貞昌院長則在今年8月指出,行動支付普及率已提升至逾五成;金管會也全力配合政策指示,規劃以2020年為期,提出「創新數位科技,打造智慧金融」的願景,期盼國內電子支付占民間消費支出比重在五年內倍增。

二、財政部同時將小規模營業導入行動支付的租稅優惠期限,延長至2025年;教育部與科技部則都對金融科技的產學合作表示歡迎。至於政府周邊的智庫,例如台灣金融研訓院,更是陸續舉辦各種金融科技論壇。市場上目前已有30多家以「pay」為名的公司,最近還看到了推行高雄幣與嘉義幣的消費折抵電子回饋方式,以及坊間雜誌舉辦及頒發年度「數位金融服務最佳銀行大賞」。一時之間,似乎政府與民間都動了起來,熱鬧滾滾,行動支付往前邁進。

三、今年8月中國大陸發布禁止個人來台自由行之後,大陸來台旅遊的人數遽減,使得國內旅遊相關業者,例如景區、旅館的生意都受到嚴重打擊,政府為了幫助相關產業度過難關,經濟部推出了夜市抵用券,農委會提出了農業體驗抵用券與森林區優惠券等。

四、本來這些推廣活動都是美事一件,但執行層次卻令人困惑不已。因為原先以為行政院會將推出的消費抵扣與電子支付結合,如此雙劍合璧,可產生一石三鳥的效果。這些效果包括可以協助旅遊業度過難關;其次是行動支付元年的延伸,順其自然地培養基層大眾線上消費的習慣;第三,也是政府常常忽略的,就是有了經濟學臨時所得上升對消費影響的大數據,可供未來政策與學術分析使用,增加台灣的軟實力。

五、數位金融與純網銀的發展,最重要的條件之一就是場景的應用。此次政府發行消費抵扣券,其實就是一個最好的場景。同時,台灣的硬體發展世界聞名,軟體發展相對較慢,如果能夠以招標方式,讓所有各式各類的電子支付公司都參與競標,透過大廠帶小廠的發展模式,應有助進一步提升台灣金融科技的能力。

六、但沒想到這一波的抵扣券發行,竟是回到了最原始的實體紙張發行方式,凸顯了政府鼓勵行動支付政策只是淪為口號,金管會倡議的實虛結合破功,都未具體落實行動支付的政策。部分政府官員解釋,使用實體券的原因是夜市攤商若使用儀器設備,成本過高,且國人習慣使用現金。在儀器設備方面,與採用的系統有密切關係,究竟是要用QR code或其他系統,可以留待未來討論。

七、但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中國大陸的攤商也大量採用電子支付,他們只用一塊紙板,印出QR code貼上,顧客就可以掃描,這與系統設備成本似乎沒有太大關聯。

八、即使系統設備的成本有影響,政府也可以給予補助。至於所稱因國人習於用現金而發行實體券的這項理由,豈不是正好違反了推動行動支付的原意。我們認為,攤商不願揭露收入、引起稅收的困擾,可能才是原因,此時財政部可以出面協助解決稅的問題。

九、推動行動支付,需要政府真正認同這是台灣未來發展與提高競爭力的重要政策。我們建議蔡總統與行政院蘇院長從本身做起,在無人協助的情況之下,親自操作兩種以上的電子支付,才能體會年輕世代的生活方式。同時,要求所有的部會首長也要親自體驗,唯有如此,官員們才知道落實行動支付的意思,否則只是口頭上大喊促進金融科技,結果卻是一再錯失利用金融科技最佳場景及讓廠商實戰操兵演練的機會。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目前市面上充斥著娃娃機,不管大街小巷、夜市或是商店街。它反映了台灣經濟的縮影,包括經濟的滑落、租金的上漲、網路的排擠效果、青年人創業的困難等。當然它也產生了很多負面的效應,包括學生的沈迷、青年聚集的滋事、治安的死角、娃娃機的作假坑人及一窩蜂設置形成泡沫危機等。但它的存在卻可能是台灣庶民經濟的縮小版,透露出台灣服務業的欲振乏力、網路肆虐侵襲實體店面的實情。政府應該以創造經濟的活絡為己任,可以將娃娃機納入文創觀光的一環,使其創造更大的附加價值,進而提升年輕人的薪水。若政府志不在此,至少要瞭解和研究市面上娃娃機店的消長,與年輕人的就業和娛樂是否相關,才能提出有效對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市面上充斥著娃娃機,不管大街小巷、夜市或是商店街。它反映了台灣經濟的縮影,包括經濟的滑落、租金的上漲、網路的排擠效果、青年人創業的困難等。當然它也產生了很多負面的效應,包括學生的沈迷、青年聚集的滋事、治安的死角、娃娃機的作假坑人及一窩蜂設置形成泡沫危機等。但它的存在卻可能是台灣庶民經濟的縮小版,透露出台灣服務業的欲振乏力、網路肆虐侵襲實體店面的實情。

二、長期以來,台灣薪水陷入停滯的困境,政府拿不出具體的解決對策,年輕人薪水低,陷入23K的夢魘,必須靠一些額外收入補貼家用。娃娃機又是創業障礙相對小的行業,只需要每個月5,000元到8,000元左右就可以租個小機台自行創業。而對房東而言,店面租不出去即產生租金收入的減損,既然有人要租,而且可預支半年至一年的租金收入,在租金收入無虞下,「無魚蝦也好」亦樂於出租。

三、雖然娃娃機的景氣已自高點滑落,但市面上仍是五步一小店、十步一大店。根據財政部統計,2017年全台娃娃機店總數6,409家,假設每一個娃娃機店家有30部娃娃機,平均一人擁有兩個機台,就有96,000多個台主,代表著有96,000個經營者(台主、青年人)或工作機會,每一娃娃機店假設有200人造訪,也有120萬個消費者,人數也相當可觀。加上背後供貨商、商品生產者,也是個小規模的產業與群聚。這些經營娃娃機的台主,或經營整個娃娃機店的場主,多數是青年人、兼差者,或者是經濟上相對弱勢者,他們可說是庶民經濟的一環。計程車、外送食物,乃至娃娃機,皆是經濟低迷和社會型態轉變的一個新的服務方式,可以批評、改進、加值它,但不要忽視它的存在或抹黑它。

四、或謂機台可能遭動手腳而作弊,一般言,消費者上了一、二次當,夾不到娃娃或其他商品自然會棄之而去。當然,政府也可以介入,對於造假的機台進行取締、重罰或吊銷執照,避免消費者受害,甚至在國外旅客多的觀光區應嚴格督導娃娃機作假,避免引發國外觀光客反彈。更進一步,可以降低保證夾取物品的價格上限,使國外觀光客有賓至如歸之感。

五、目前社會上看衰或抹黑娃娃機聲浪高漲之際,不少人建議予以管制或抵制,但沒有配套下抵制娃娃機產業會扼殺很多人的收入,包括業者及背後的機台、產品供應商,同時政府稅收也會減少。加上店面出租受影響,而且閒置店面過高將影響商圈的發展。

六、因此,地方政府如能逆向操作,在一片撻伐娃娃機產業又要不喪失娃娃機繳納的稅金之下,制定有效管理,甚至協助其提升附加價值,成為都市景觀之一,又可兼顧青年人謀生、賺取外快。

七、更積極而言,如果提出娃娃機店可以融入觀光文創,為其找到商機,創造附加價值。例如結合檳榔攤、娃娃機及珍珠奶茶店的商圈、一條街,即是外國旅客有趣的逛街街景。娃娃機產業背後商品可以有MIT標章的國內製造商品為主,更能帶動製造業、文創產業的活絡、復甦。目前,娃娃機已紅到國外,如果帶動風潮,也是繼泡沫紅茶、珍珠奶茶的輸出,成為另一項台灣經濟的特色。

八、如果上述作法都不可行,那麼政府應該提出改善經濟,使年輕人可以加薪、經濟無虞,讓年輕人未來可以不再依靠娃娃機維生。目前,不少上位者或政治人物避談娃娃機,就如同過去的檳榔西施一般,它其實是經濟不佳衍生的副產品,應該正視它,減少治安的死角。而更積極的作為則是輔導它,提升它的附加價值,甚至納入文創、觀光,以正面思考來面對它。

九、這十幾年下來,M型社會已經成為台灣一個普遍的經濟現象。上焉者、資金雄厚者炒土地、炒股票、當包租公,經營事業、科技創業。而下焉者、青年人、資金不足者則透過小確幸的娃娃機創業、外送食物、當UBER司機等兼差賺外快,它未嘗不是庶民的一條活路,也是社會雙元性的展現。經由實地的訪察,不少台主具雙重身分,不少人有一份正職或兼職工作,經營娃娃機只是副業,他們中間也有工程師、設計師、房地產仲介、3C、洗車店從業人員、卡車司機、小吃店業主等,和社會的刻板印象並不盡然相同。

十、一個大有為的政府,應該以創造經濟的活絡為己任,可以將娃娃機納入文創觀光的一環,使其創造更大的附加價值,進而提升年輕人的薪水。若政府志不在此,至少要瞭解和研究市面上娃娃機店的消長,與年輕人的就業和娛樂是否相關,才能提出有效對策。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美日雙方最近宣布達成美日貿易協議,這是美國與非自由貿易協定(FTA)成員國的第一個協定。美國與各國展開貿易談判,包括最難纏的中國大陸,美國都堅持必須是全面性的貿易協定。惟獨美日貿易協定只包括部分貨品降稅及數位貿易自由化,而在美日達成協議後,川普立即聲明美中貿易協定必須是全面性,不會比照美日模式。美國貿易代表署每年會公布台灣貿易障礙報告,並要求改善,然而有些要求也未盡合理。台灣首先要擺脫過去只是因應美國要求,純採守勢的做法,必須據理力爭。其次美日貿易協議中,美國有對日本降稅,日本可以爭取到,台灣為什麼不能?台灣近年來在美國市場占有率下滑,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受到其他FTA,例如美韓FTA的衝擊,未來台灣可針對受影響產品要求美國降稅。另外台灣也應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台美產業合作方案。美國積極圍堵中國大陸,就是希望以美國生產體系取代中國供應鏈。在高科技領域上,例如半導體,美國著力更深。台灣可以規劃如何由過去美中台三方競爭,轉為美台合作與中國競爭,在技術合作、人才交流、市場拓展等,都是可考慮的方向。如此才可避免重蹈覆轍,淪為只是迎合美國卻對台灣無實質利益的結局。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日雙方最近宣布達成美日貿易協議,這是美國與非自由貿易協定(FTA)成員國的第一個協定。美國與各國展開貿易談判,包括最難纏的中國大陸,美國都堅持必須是全面性的貿易協定。惟獨美日貿易協定只包括部分貨品降稅及數位貿易自由化,而在美日達成協議後,川普立即聲明美中貿易協定必須是全面性,不會比照美日模式。

二、美國願意破例,主要是在美中貿易戰下,中國針對美國農產品課徵報復關稅,對玉米、大豆及牛肉豬肉影響很大,引發傳統支持共和黨的農民不滿,衝擊川普連任之路。加上跨太平洋全面進步夥伴協定(CPTPP)及日本─歐盟FTA生效,使得美國農產品出口日本也受到衝擊,川普須為美國農民尋找出路,日本是最好的選擇。

三、日本也深知美國的急切,所以借力使力,雖然開放了農產品,但是只有到CPTPP前身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標準,日本最敏感的稻米也未納入,因此衝擊在日本可承受範圍內,在數位貿易也大致符合日本的原則。日本全盤掌握形勢,靈活運用談判策略,進退有據;既滿足美國需求,也未踰越日本底限,難怪不少人認為日本才是美日貿易協議的贏家。

四、台灣一直在追求美台貿易協定,最近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台北法案」後,台灣的期待更高。因為美台貿易協定不僅可加強台灣與美國經貿的連結,更具有多層面的意涵;但是台灣千萬不能只當美國對抗大陸的棋子,而損害到台灣利益。例如美國實施貿易保護政策下,為了爭取輸美鋼鐵產品免除25%關稅,台灣配合美國要求降低台灣產品的中國原料投入,但是此降低「含中成分」的做法,台灣卻仍然得不到美國豁免。

五、另外台灣也支持並參與美國抵制中國企業的做法,希望由紅色供應鏈移轉到美系供應鏈。不過美方並不領情,美台經貿關係進展有限,美台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已經三年未開,台灣沒有得到對等回報。

六、台灣是美國第13大貿易逆差國家,在美國陸續和主要國家達成協議後,台灣可能會是下一階段目標。只是台灣不能只是一味承諾美國而損及本身利益。台灣雖然沒有如日本有充裕的談判籌碼,可以與美方周旋,但至少應該先做好功課,才不致發生在談判桌上一退再退的情況。

七、台灣首先應比照日本,以日本在美國投資來爭取美國認同的做法。日本在美國特別是汽車產業的大量投資,替美國創造不少就業機會,並促進美國經濟成長。台灣在美投資雖不及日本,但一直平穩,也有不少代表性企業,此可以彰顯台灣對美國經濟的貢獻,並做為與美國談判的籌碼。

八、美國貿易代表署每年會公布台灣貿易障礙報告,並要求改善,然而有些要求也未盡合理。台灣首先要擺脫過去只是因應美國要求,純採守勢的做法,必須據理力爭。其次美日貿易協議中,美國有對日本降稅,日本可以爭取到,台灣為什麼不能?台灣近年來在美國市場占有率下滑,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受到其他FTA,例如美韓FTA的衝擊,未來台灣可針對受影響產品要求美國降稅。

九、另外台灣也應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台美產業合作方案。美國積極圍堵中國大陸,就是希望以美國生產體系取代中國供應鏈。在高科技領域上,例如半導體,美國著力更深。台灣可以規劃如何由過去美中台三方競爭,轉為美台合作與中國競爭,在技術合作、人才交流、市場拓展等,都是可考慮的方向。如此才可避免重蹈覆轍,淪為只是迎合美國卻對台灣無實質利益的結局。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今年10月1日起,日本政府有兩項新的重大政策上路,其一是消費稅的調漲,從8%提高到10%,其二則是被媒體形容為「國家幫你養16歲以下小孩」的政策,這種「先加稅,再加福利」、「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正是目前日本政府執行政策的邏輯。日本政府今年10月起「先加稅,再加福利」、負責任的政策作為,儘管也是在選舉結束之後才敢上路,但這在台灣當下的政治環境,無論選舉前或選舉後,都不太可能做到。但面對「高齡化」、「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政府還是應當有更積極的思考,提出開拓永續財源的對策,才是國家長治久安之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10月1日起,日本政府有兩項新的重大政策上路,其一是消費稅的調漲,從8%提高到10%,其二則是被媒體形容為「國家幫你養16歲以下小孩」的政策,這種「先加稅,再加福利」、「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正是目前日本政府執行政策的邏輯。

二、依據「2017年人口老齡化白皮書」的預估,日本在1990年代是5.8人養1位老人,千禧年代下降到3.9人養1位老人,而到2025年,則將是2.1人養1位老人。此外,根據日本「人口與社會保障研究學會」的人口預估顯示,2012年到2017年,日本人口已經減少100萬人,2048年到2057年的10年期間,則更將減少900萬人口。從解決「少子化」困境,所發想出「國家幫你養16歲以下的小孩」,當是著眼於勞動力不足、稅收捉襟見肘、老人年金破產、經濟發展停滯的負面連鎖效應;因此,這項政策絕對不只是「功能性」的政策議題,而是可以上綱到國家「生死存亡」的重大議題。

三、就「加稅與教育無償化」的政策內容而言,無論是「國家幫你養16歲以下的小孩」,或是更清晰明確的所謂「教育無償化」政策,對象都是以必須負擔兒童與青少年教育經費的家庭為單位;從今年10月起,政府認定的清寒家庭子弟,可以免費進入幼兒園就讀,但營養午餐則不在其列;而從明年(2020年)起,也將逐步發放低收入家庭「免償還學生貸款」的獎學金,目標是高等教育的「無償化」。

四、如果從消費稅調漲所預定可以拿到的5.7兆日圓之分配來看,依照駐日代表處經濟組引用讀賣新聞之資料顯示,幼教和保育的「無償化」只有1.7兆,充實社會保障的有1.1兆,加上「輕簡稅率」所減少的1.1兆要由消費稅收挹注,稅金分配額度最高的則是1.8兆的政府償還借款。而其所涉及的政府機關包括:「內閣府」(特別是「少子化對策會議」與「高齡社會對策會議」)、財務省、文部科學省、厚生勞動省、以及經濟產業省。

五、然而擺在眼前很具體的事實是:所謂的「教育無償化」政策,是全民買單;但就業市場裡面,失業率比較高、20歲到29歲的年輕族群或單身男女,並沒有受惠;而且,無論是否有成年子女的所謂「下流老人」,也沒有受惠。雖然可以看得到「加稅與教育無償化」之間的連結,對於「少子化」問題的解決或許長期有幫助,但對於「被強迫」必須依法繳納消費稅「幫別人養小孩」的其他人口族群來說,則等於是一種「不生小孩(或小孩長大成人)的懲罰稅」。

六、正由於「全民買單,但不是全民受惠」,新增消費稅收的分配不均,能不能縮小社會上的貧富差距,尚未可知;而被安倍稱為「兒童工資」、只要家裡有小孩就拿得到的補助津貼,算不算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所謂社會福利的合理運用,也值得討論。

七、相較於日本政府的正式政策之施行,國內對於「6歲以下,國家養」或是「65歲以上,國家養」的主張,都停留在競選政見的層次。值得思考的反而有兩個問題:第一,究竟是6歲以下的人口成長比較快,還是65歲以上的人口成長比較快;第二,「錢從哪裡來?」的問題,應該分為短期(例如四年)和長期(例如八年)的財源,而其前提則是:針對快速成長的人口族群,必須要以穩健成長的方式籌措財源。

八、就前者來說,毫無疑問的,鼓勵生育的國家政策,還需要「住得起」、「養得好」、「生活得下去」在各方面政策的配合。就後者來說,65歲以上的族群,隨著醫療照護的科技進步,以及人口平均餘命的逐年增長,更需要永續的財源。不過,開徵新稅、或就現有稅目提高稅率,在當前國內的政治氛圍下,恐怕缺乏「政治可行性」。就此而言,最好的方式莫過於結合現有全民健康保險之「社會保險」制度,基於「風險共同分攤,費用共同負擔」既有的社會共識,加速推動「長照保險」,恐怕才是正辦。

九、日本政府今年10月起「先加稅,再加福利」、負責任的政策作為,儘管也是在選舉結束之後才敢上路,但這在台灣當下的政治環境,無論選舉前或選舉後,都不太可能做到。但面對「高齡化」、「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政府還是應當有更積極的思考,提出開拓永續財源的對策,才是國家長治久安之道。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外送產業正在台灣崛起,主要廠商如foodpanda與Uber Eats的服務範圍迅速擴展,現在幾乎已經涵蓋台灣西部所有城市。尤其今年起,在媒體「外送員月入10萬」等報導的推波助瀾下,出現了「一周單量總數抵得上過去六年總和」的爆發性成長。從社會公益的角度出發,政府有必要扶持外送產業的發展。雖然外送產業被笑稱是懶人經濟,讓大眾可以免受風吹日曬雨淋與排隊之苦,在家裡吹冷氣用手機訂購,就可以吃到各種美食。然而對於獨居老人、因為各種原因不方便出門(生病、照顧家中老人或小孩等因素)的人們,卻是必需。面對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外送產業有其必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外送產業正在台灣崛起,主要廠商如foodpanda與Uber Eats的服務範圍迅速擴展,現在幾乎已經涵蓋台灣西部所有城市。尤其今年起,在媒體「外送員月入10萬」等報導的推波助瀾下,出現了「一周單量總數抵得上過去六年總和」的爆發性成長。

二、在街頭到處可見foodpanda與Uber Eats的送貨員,騎著摩托車穿梭,然而我們的法規卻還沒有準備好面對外送產業的崛起。上個月有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指明目前的外送產業是無法可管,在「勞動安全」、「道路安全」等方面有明顯法律問題。

三、不管是foodpanda與Uber Eats,都是將外送員視為宅配業務的個人承包商,彼此之間並非雇傭關係,因此企業並沒有承擔外送員的勞健保。此外,因為是承攬關係,如果外送員在送貨過程發生交通事故,外送員必須負起全部的賠償責任。

四、但是現在不少外送員將外送當作全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企業卻完全撇清責任,這樣的企業態度合理嗎?再者,萬一發生交通事故,無勞保的外送員無法進入職災醫療體系,可能成為社會負擔。換句話說,現在崛起的外送產業,企業獲利的部分來源,是以走在法律邊緣的方式,將外送員的職災風險轉嫁給社會,來降低經營成本。

五、目前外送產業是微利行業,在企業競相提出優惠以吸引消費使用的市場型態下,Uber Eats美國總公司至今仍然是赤字經營。如果政府強硬要求外送平台,如一般企業全額負擔外送員的勞健保,恐怕會扼殺外送產業的發展。

六、從社會公益的角度出發,政府有必要扶持外送產業的發展。雖然外送產業被笑稱是懶人經濟,讓大眾可以免受風吹日曬雨淋與排隊之苦,在家裡吹冷氣用手機訂購,就可以吃到各種美食。然而對於獨居老人、因為各種原因不方便出門(生病、照顧家中老人或小孩等因素)的人們,卻是必需。面對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外送產業有其必要。

七、如何維持外送產業的長期發展,同時又維護到外送員的工作權益,是今後政府在制訂相關管理辦法時,所必須考慮到的重要前提。碰巧日本的外送產業在這個月有一個重要的變化,Uber Eats外送員成立了工會,並且企業也開始做出回應,日本經驗值得我們參考。

八、日本Uber Eats三年前成立時,業者就以保險的方式,對於外送過程的交通事故,對車與受害者,負擔最高額1億日圓的保險補償。然而日本Uber Eats所提供的保險,並不包含外送員本身。換句話說,如果外送員不小心撞到車或人,企業會負責,但是外送員自身的醫療費用,企業是不負責的。日本Uber Eats這種不管外送員醫療負擔的態度,讓外送員們心生不滿,外送員們早就想請公司負起責任並提高企業營運的透明度,但是又恐懼被公司暗記負評,影響以後接單機會,因此只好忍氣吞聲。今年6月在人權律師以及工會組織的協助下,外送員們開始籌組工會,10月3日工會正式成立。

九、有趣的是,工會即將成立前夕,日本Uber Eats宣布開始提供外送員的醫療保險。日後如果發生事故,外送員可以獲得治療費最高25萬日圓、死亡慰問金最高1,000萬日圓的保險補償。不過,工會成立後立刻對企業的醫療保險表示不滿,因為如果是重傷入院,25萬的治療費遠遠不夠。治療費的額度今後可能成為企業與工會溝通的焦點。

十、相較日本Uber Eats,台灣的Uber Eats與foodpanda的社會責任感低到不可思議。大街上外送的摩托車鑽來鑽去,如果外送員自己沒有額外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就只有強制險的理賠。甚至,外送員以自用車作為營業車用,恐怕有違反強制險的規定,到時候可能在理賠申請上會出現問題。外送員們工作時都背著印有Uber Eats或foodpanda保溫箱,這兩家企業都有必要義務,全面推動外送員的勞保健保可能會有困難,那至少先從日本式的保險責任開始吧。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新方案」,主委顧立雄更喊出響亮的口號,要「台灣的資金台灣自己管」,承諾將在年底前提出具體方案,目標是要抓住海外台商資金回流的浪潮,讓台灣的金融業者能夠擴大財富管理的能量,不只吸引台灣人自己的海外財富,甚至連大中華區、包括香港人在內的資金,都能交由台灣金融機構來管理。顧立雄主委「媲美星港」的目標抓到要害,卻還是面臨過去二十多年金管會口號泡沫的風險,這不是金管會自己的事情,也得中央銀行、金融機構與會計師們群策群力,真正面對問題,從客戶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從法規到金融服務徹底改造財富管理平台,做到貨真價實的「媲美星港」,才有成功的機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新方案」,主委顧立雄更喊出響亮的口號,要「台灣的資金台灣自己管」,承諾將在年底前提出具體方案,目標是要抓住海外台商資金回流的浪潮,讓台灣的金融業者能夠擴大財富管理的能量,不只吸引台灣人自己的海外財富,甚至連大中華區、包括香港人在內的資金,都能交由台灣金融機構來管理。

二、金管會抓住海外資金大挪移的浪潮,在政策時點上掌握時機,值得肯定,尤其是提出「媲美星港」,顯示金管會掌握到財富管理的任督二脈,要讓龐大的台商海外資金回流,最簡單、最明確、一針見血的原則,就是「新加坡、香港能做的,台灣都能做」,政策上掌握到這個原則,就有成功的機會。但是,「金融中心」是台灣最大的政策口號泡沫,顧立雄的新案雖然喊得漂亮,仍然有淪為泡沫的高度風險。

三、台灣從1993年,李登輝擔任總統、連戰擔任行政院長時,由策略大師大前研一提出「亞太營運中心」的國家戰略,1995年行政院責成當時的財政部證管會負責推動「亞太金融中心」,25年來歷屆政府不斷繞著「區域金融中心」的口號,提出各種標題漂亮的方案,每次都是雷聲大雨點小,計畫簡報、公聽會、論壇都不知道做了幾百、幾千場,徒然浪費寶貴的政府資源,口號從未落實還算事小,政府威信淪為笑柄,造成金融產業發展動能停滯,才是全民最大的損失。

四、馬英九總統就任後,兩岸關係改善再度燃起台灣作為區域財富管理中心的希望,當時政府以發展人民幣相關商品為主軸,推動亞太財富管理中心的政策,至少就有陳裕璋擔任金管會主委時提出的「發展具有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開放外國人能運用台灣金融機構平台進行人民幣交易的「國人理財平台專案」、以及曾銘宗擔任金管會主委時,大力推動的「亞太理財中心計畫」。

五、上述這些近期的計畫,也都由相關單位提出洋洋灑灑的開放方案,動員基層公務人員做完整的跨國比較,逐一臚列可以開放的產品、建議鬆綁的法規等,但是,一如歷代金融中心的計畫,只要時空環境略有變化,特別是金管會主委、銀行局、證期局局長換人,一切計畫就自然停擺。而台灣資金流出的金額則不斷擴大,台商在海外投資獲利成為香港、新加坡最重要的核心客戶,坐實政府口號喊得越響,政策泡沫越大的事實。

六、金管會主委顧立雄這次提出的新計畫,看來有企圖心,也抓到問題的要點,但是,顯然決策幕僚給他的訊息仍然有限,政策開放的焦點在「希望能把在境外金融中心(OBU)可銷售的商品等,也可以同步放寬在外匯指定銀行(DBU)銷售」,以這個原則,那麼顧立雄方案的標題應該改為「DBU媲美OBU方案」,而不是「媲美星港的財富管理方案」。

七、金管會要放寬DBU、也就是國人經常往來的「外匯指定銀行」銷售產品的業務限制,主要恐怕是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正式實施之後,銀行發現台商從海外匯回的資金,有25%資金允許投資在台銀行的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成為金融業擴張財富管理業務的資金來源,卻發現受到太多投資限制,因此設法讓匯回DBU的海外資金能夠比照OBU,化解產品太少的實際障礙。

八、《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固然提供了極為優惠的稅賦誘因,但是對於匯回資金的用途綁手綁腳,匯回資金非常可能淪為呆錢。25%進行金融投資面臨到「產品太少」的障礙,必須金管會與央行溝通放寬DBU的限制,更重要的是,70%的資金必須投資在經濟部核定通過的投資項目,雖然堅持了回台投資實業的政治正確,卻忘記這些資金本質上是家族傳承的理財資金,是金融業「財富管理」的客戶,而不是經濟部「振興投資」的對象,政府喊出一年3千億、連續3年的回流目標,可能根本無法達成。

九、香港持續三個多月的動亂,造成大量資金追求安全而逃離香港,新加坡成為承接香港資金最大的受益者,台灣金融法規限制太多,產品太少,金融服務水平與星港相距太遠,只能承接製造業回流的資金,至於龐大的海外資產回流的金額甚低。

十、顧立雄主委「媲美星港」的目標抓到要害,卻還是面臨過去二十多年金管會口號泡沫的風險,這不是金管會自己的事情,也得中央銀行、金融機構與會計師們群策群力,真正面對問題,從客戶的角度來思考問題,從法規到金融服務徹底改造財富管理平台,做到貨真價實的「媲美星港」,才有成功的機會。

(三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經濟部長沈榮津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回應表示,目前並無跡象顯示中國要終止ECFA,而ECFA對兩岸是共創雙贏,應該不至於單方面終止;但若中國取消ECFA,影響台灣的外貿金額會低於5%,主要是石化、汽車零件和農產品。假如真的發生終止ECFA的情況,政府會協助業者分散市場和升級轉型。若沈部長說的為真,政府就該讓「共創雙贏」的範圍擴大,要求陸方簽署貨貿協議,嘉惠台灣對大陸出口的所有品項,這也算一種善意的表達。至於「服貿協議」若真有疑慮,可以要求陸方重談、修正後再生效,不宜像鴕鳥般將頭埋在沙堆當成沒事;明年9月架構協議十年到期,就算對岸不提,其他WTO成員國極可能也會挑戰其有效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受到美中貿易戰的影響,今年上半年我國對大陸出口年減8.8%,對美國出口則成長17.4%。這對長期以來追求分散市場、減少風險的台灣,似乎是件好事。問題是,這種市場分散若是基於市場變化、企業自行選擇的結果,自然不是件壞事,但若是美中貿易戰的非自然結果,就會損及經濟,付出代價。

二、兩岸關係日趨緊張,特別是在我總統大選日益接近的此刻,蔡政府似乎有意以支援香港「反送中」運動、藉機嗆聲對岸、催化國人仇視北京,來彰顯其捍衛主權色彩,並藉以求得勝選。這樣的發展當然會進一步惡化兩岸關係,讓兩岸關係逐漸由冷卻轉為冰涼,並使得美中貿易戰對大陸台商的衝擊雪上加霜,不少台商轉進東南亞求生,少數則搭著政府優惠措施的順風車返台。

三、日前,國安會舉行關於「中國介選」的專案報告,警示國人北京干預選舉將益發嚴重,包括不排除再斷我一兩個邦交國、明訂統一時間表、威脅終止「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報告的內容都屬於推斷式的預測,但確實可收到民眾因此更加反中仇共的效果。

四、只是,ECFA可能因此而「被終止」一事,已在民間引發疑慮。經濟部長沈榮津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時回應表示,目前並無跡象顯示中國要終止ECFA,而ECFA對兩岸是共創雙贏,應該不至於單方面終止;但若中國取消ECFA,影響台灣的外貿金額會低於5%,主要是石化、汽車零件和農產品。假如真的發生終止ECFA的情況,政府會協助業者分散市場和升級轉型。

五、沈部長的回應,凸顯蔡政府一個嚴重的政策問題,就是應該如何看待ECFA?馬政府要和對岸簽署ECFA時,民進黨全力反對,當時蔡英文和馬英九還在電視上舉行了辯論會。但依照沈部長的說法,卻認為ECFA是「共創雙贏」,對岸沒必要終止這項協議。這樣的談話顯然缺乏政治敏感度,和國民黨看法相互一致,但可能說出了真心話。

六、問題的關鍵,其實不僅是簽署ECFA的雙方,有沒有一方會通知對方要終止協議,主動讓協議終止;而是依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兩岸已生效的架構協議,其實只是一個「過渡性」協議,這雖是WTO所允許,但其存在的合理期限只有十年;若兩岸不在過渡期限內完成正式的「自由貿易協定」,則十年後(即明年9月)就應該終止。這意味了就算北京不主動提出終止目前的過渡性協議,其他成員國也可以在WTO的國際貿易委員會,當對我國貿易政策審查時提出質疑,進而被迫終止;例如與台灣貿易競爭激烈的韓國,應該不會裝做沒事。

七、更重要的是,我們自己是如何看待這個協議?目前台灣有5%的貿易出口透過ECFA架構協議「早期收穫清單」而獲得免關稅,但還有大多數貿易商品未能被涵蓋在此清單內,需再簽署正式的「兩岸貨品貿易協議」,才能讓所有商品免除關稅。若沈部長所說的「共創雙贏」為真,蔡政府就不該讓「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躺在立院不動,既不諮商「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卻又賴著過渡性的「架構協議」不放,繼續享受十年前陸方慷慨提供我方較多品項的免關稅,其實這是很奇怪的邏輯。

八、若沈部長說的為真,蔡政府就該讓「共創雙贏」的範圍擴大,要求陸方簽署貨貿協議,嘉惠台灣對大陸出口的所有品項,這也算一種善意的表達。至於「服貿協議」若真有疑慮,可以要求陸方重談、修正後再生效,不宜像鴕鳥般將頭埋在沙堆當成沒事;明年9月架構協議十年到期,就算對岸不提,其他WTO成員國極可能也會挑戰其有效性。蔡政府不宜以「維持現狀」裝做沒事,只是賴著「架構協議」不放,是該下個決定的時候了。

(三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東協十國和其他六國組成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將於本月12日在泰國召開部長級會議,會中可能會宣布即將完成協商及公布主要內容,並在明年完成簽署。而台灣是一個小型開放經濟體,高度依賴對外貿易。對外貿易不但可以擴大出口,帶動國內生產,且因生產規模擴大,也可以大幅降低台灣的生產成本,提高競爭力。更重要的是,為了要與其他國家產品競爭,台灣的企業勢必要更有生產力,所以開放市場、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就非常重要。RCEP即將達陣,我國想要加入必須先克服兩個重要的問題。一個是台灣可能先得爭取和東協十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分頭成為經濟夥伴之後,這些國家才會有意願再洽談台灣加入RCEP事宜。另外一個更困難的問題是,中國大陸是RCEP的成員,依慣例新會員的加入必須獲得所有會員國的同意。換言之,如果想要大陸同意台灣加入RCEP,可能會面臨大陸要求先協商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後續的協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由東協十國和其他六國組成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將於本月12日在泰國召開部長級會議,會中可能會宣布即將完成協商及公布主要內容,並在明年完成簽署。合理預期,RCEP將會在未來一、二年生效。

二、RCEP會員國占台灣對外貿易將近六成,可說是台灣最大的貿易夥伴,如果未來這些會員國之間可以享有貿易免稅優惠,台灣產品卻要繳稅,必然會大為削弱台灣產品在這16個國家的競爭力。屆時台灣的產品不但會被排擠在外,國內外資本也可能會轉向這些國家投資,加速台灣的邊緣化。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政府應該要妥善因應。

三、RCEP最早是在2011年時由東協十國提出來,希望將已相互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六個國家(中日韓紐澳印)組合起來,成立一個大型的全面綜合經濟合作協定。由於其中包括中國大陸、印度兩國,再加上東協十國的人口,總人口占全球人口將近一半,將是全球人口最多的經濟合作協定。另外,RCEP會員國的國內生產毛額(GDP)總量與貿易總量,約占全球的三成,市場潛力不能小覷。

四、過去九年多,RCEP已經進行過超過20多次的協商,大部分內容都已談完,之前主要問題卡在印度對於中國大陸的擔心。因為大陸是印度的最主要進口國與最大的赤字來源,印度若再對大陸降稅,可能會導致更多的大陸產品進入印度。最近印度終於鬆口,願意分年調降八成大陸產品的進口關稅;在印度同意之後,RCEP應該很快就可以完成協商。

五、與去年底生效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相比,RCEP的開放程度相對要低很多,不但關稅調降的項目較少,很多產品的關稅也未完全調降到零。而且,CPTPP的相關內容有30章,RCEP的相關規範少了很多。

六、雖然RCEP的開放程度較低,但對台灣而言,RCEP占台灣貿易總量59%,CPTPP只占24%;在投資方面,RCEP占台灣對外投資的65%,CPTPP只占14%。因此,RCEP對台灣的重要性遠遠超過CPTPP。

七、台灣是一個小型開放經濟體,高度依賴對外貿易。對外貿易不但可以擴大出口,帶動國內生產,且因生產規模擴大,也可以大幅降低台灣的生產成本,提高競爭力。更重要的是,為了要與其他國家產品競爭,台灣的企業勢必要更有生產力,所以開放市場、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就非常重要。

八、在馬英九總統時代,因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RCEP都還在協商之中,無法立即申請加入,要等到原始發起國家之間完成協商及正式生效後,其他國家才能在第二回合申請加入。韓國、泰國和台灣都已表明加入CPTPP的意願,如今RCEP即將完成協商及生效,相信會有更多國家申請加入,香港也已經表明加入意願。

九、台灣地理環境處在CPTPP和RCEP兩大陣營的中間,且與這兩大陣營的貿易與投資都非常密切,當然應該要積極申請加入,接著再強化與這些地區的經濟整合。可惜的是,過去三年多來,民進黨政府並未積極地爭取加入這些重要的多邊經濟合作協定,例如CPTPP都已生效將近一年,卻未看到政府有任何作為。

十、RCEP即將達陣,我國想要加入必須先克服兩個重要的問題。一個是台灣可能先得爭取和東協十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分頭成為經濟夥伴之後,這些國家才會有意願再洽談台灣加入RCEP事宜。另外一個更困難的問題是,中國大陸是RCEP的成員,依慣例新會員的加入必須獲得所有會員國的同意。換言之,如果想要大陸同意台灣加入RCEP,可能會面臨大陸要求先協商完成「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後續的協議。

(三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從今年開始我國將逐漸進入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的關鍵期,在國人期待了三年,當一根根的風機陸續矗立在台灣西部沿海、綠能占比逐漸提升的同時,當前風電開發仍有諸多挑戰要克服,從經濟部與風電開發商仍在為風電國產化一事攻防來看,風電建置的進度目前難稱樂觀。蔡政府的能源轉型目標,是在六年後讓天然氣、燃煤與再生能源分別達到五成、三成與二成的占比。但能源轉型成功與否,不是只看帳面上的數字能不能達成,包括風電國產化、電網強化與儲能設施等項目也必須同步跟上,才能讓我國產業參與到能源轉型的實質商機,同時平穩達成能源轉型與穩定供電的目標。這些工作都需要相當時日才能見到成效,這非經濟部單一部會之責,政府必須及早規劃與盤點,才能讓能源轉型順利達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從今年開始,我國將逐漸進入推動離岸風電建設的關鍵期,在國人期待了三年,當一根根的風機陸續矗立在台灣西部沿海、綠能占比逐漸提升的同時,我們必須提醒政府,當前風電開發仍有諸多挑戰要克服,從經濟部與風電開發商仍在為風電國產化一事攻防來看,風電建置的進度目前難稱樂觀。

二、離岸風力發電是蔡總統能源轉型政策的核心,離岸風電的成功與否,左右著蔡總統能否兌現她的能源轉型支票。國人與產業界接受蔡總統能源轉型政策主張,除了環保的考量外,蔡總統當初承諾的風電國產化亦是關鍵。在蔡總統的經濟政策中,發展包括風電在內的綠能產業是5+2創新計畫的一環,若風電國產化的效益不如預期,5+2創新計畫就難稱得上成功。

三、今年以來,國內風電供應鏈廠商已陸續傳出退出或調整腳步的消息,凸顯風電投資的市場進入障礙與風險較國內廠商原先估計的還高。風電國產化對我國產業發展有高標與低標兩個門檻,高標就是如蔡政府早先所預期,希望兆元投資的風電,能帶動國產風電供應鏈的建立,未來可以組成風電國家隊,跨出台灣去打國際盃。

四、但從今年以來風電國產化傳出諸多不如預期的消息,我國風電供應鏈是否能在未來六年內就達到打國際盃的水準,似乎頗有難度;若不能達到高標,政府也必須確認風電國產化能達到低標,亦即外資風電廠商必須確實履行風電國產化的承諾。政府也應藉由政策引導與獎勵,讓國內廠商具備後續風電維修保養的能力,不至於讓風電所有的核心商機都掌握在外商手裡。

五、除了風電國產化的議題,必須提醒政府,要提早因應我國發展再生能源後的電網建置、電力調度與儲能設施是否能同步跟上。8月間英國倫敦罕見地發生停電,雖然停電時間短暫,但首都大規模停電仍引起各界關注。英國此次停電是因為雷擊,加上一座風場與一座燃氣發電廠故障,讓電網頻率下滑而引發。

六、英國這次的停電有兩個關注點,首先是英國電網基礎建設的不足,未能跟上再生能源發展的速度,此點跟台灣類似。台灣的電網雖然在729大停電與921大地震後經過大範圍的補強,但在台電近年財務困窘的情況下,對電網的投資已放慢腳步。2017年和平電廠一座電塔倒塌,就對國內供電造成嚴重影響,即顯露出我國電網建設仍有弱點。

七、英國這次停電,兩座規模不大的儲能設施,在電網頻率急降時從充電狀態轉為放電,大幅縮短了電網頻率恢復正常的時間,讓停電的時間與損失都得以降低,凸顯了儲能設施的重要性。在台灣,大型儲能設施仍在起步階段,未來包括Gogoro充電站在內的民間儲能設施,都可以成為我國電網的應急供電來源。

八、到2025年時,我國的能源配比將有大幅度的變動,在核能退、綠能增的新架構下,電力調度的重要性將更勝以往。舉例來說,再生能源發電的特性與傳統電廠不同,太陽能發電在傍晚時會因日落而大幅下降,風力發電在冬天與夏天的供電狀況也會有起伏,我們除了靠天然氣發電作為快速備援方案外,必須發展相應的儲能設備,強化電網調度的彈性。

九、蔡政府的能源轉型目標,是在六年後讓天然氣、燃煤與再生能源分別達到五成、三成與二成的占比。但能源轉型成功與否,不是只看帳面上的數字能不能達成,包括風電國產化、電網強化與儲能設施等項目也必須同步跟上,才能讓我國產業參與到能源轉型的實質商機,同時平穩達成能源轉型與穩定供電的目標。上述工作都需要相當時日才能見到成效,這非經濟部單一部會之責,政府必須及早規劃與盤點,才能讓能源轉型順利達標。

(四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財政部日前在「長照2.0執行、困境及未來規劃」的書面報告中,指出目前的稅收制,無法因應長照財源需求持續成長,且違反財政紀律法,建議衛福部評估長照保險制的可行性。因此,衛福部不應該一意孤行於稅收制,應就從正面角度參考財政部的保險制建議,畢竟保險制具有稅收制所欠缺的優點,又能避免全民健保的缺點。首先,就是把原來由民眾單獨承擔長照沉重費用的情形,改為由政府、受僱者和雇主三方面共同分攤,費用只有健保的五分之一,民眾的負擔明顯減輕,照顧者不需放棄工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日前提出長照改採保險制的政見,衛福部長陳時中立即抨擊保險制的種種不是,甚至表示願意當面辯論。未料,財政部後來在「長照2.0執行、困境及未來規劃」的書面報告中,指出目前的稅收制,無法因應長照財源需求持續成長,且違反財政紀律法,建議衛福部評估長照保險制的可行性。陳部長不得不改口,說個人並不排斥保險制,但是否實施仍需進一步討論。

二、財政紀律法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或自治法規時,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或將政府既有收入以成立基金方式限定專款專用。可見得蔡政府的長照2.0政策,當初決定用稅收制,也就是依據長照服務法而以遺贈稅、菸稅的加稅部分,以及房地合一稅做為指定的財源,顯然已經違反了財政紀律的規範。因為稅收基本上是統收統支,不應該有哪個部會享有特定稅收保障的特權。

三、更何況,當初嫻熟財政的專家都提出警告,長照靠稅收制、尤其是靠遺贈稅和菸稅等機會稅,來支應支出快速成長的長照2.0,無異是「以短支長」,也就是靠不穩定的稅收,根本不足以因應人口老化、少子化下失能失智人口快速增加的長照負擔和壓力。

四、尤其衛福部更陷於矛盾,一方面基於健康衛生的立場,希望民眾少抽菸;另一方面,卻又希望民眾多抽菸,以貢獻菸稅來支持長照。也難怪菸稅大增之後,造成部分基層民眾強烈反彈,影響到去年的九合一選舉結果,蔡總統還因而致電台灣菸酒公司,建議生產「低價菸」來平息民怨,後來更鬧出總統府、國安官員和華航等關係企業捲入走私菸等一連串醜聞。

五、長照2.0採稅收制的另一個最大問題,就是稅收不穩定而迫使衛福部必須「量入為出」,因此在支應民眾的長照需求方面,「涵蓋率」嚴重偏低,對於僱用外勞的家庭,只給付有限的醫事與喘息服務;以及住在長照機構的部分,每月補助5,000元,都是杯水車薪。事實上,目前國人面臨長照問題,居家照顧最常用的就是僱用外勞;重度失能者則只好送往住宿式的機構,負擔最為沉重,卻是被排除的大多數對象,等於多數的、負擔最沉重的民眾,都享用不到長照2.0的資源。

六、難怪,照顧者因為不堪照顧失能失智者的負擔,在放棄工作或僱用他人照顧之間天人交戰,放棄工作則再衍生為經濟問題,託人照顧又於心不安,以致社會上屢屢傳出照顧者和受照顧者同歸於盡的悲劇。

七、換言之,長照2.0因為採稅收制,使得收入不穩也不足,只好斤斤計較,只能涵蓋居家、社區,而排除外勞、機構,不但涉及歧視,也無法明顯減輕民眾的長照負擔,亦即長照的財務負擔還是要靠民眾自力救濟。連帶地也使得長照的產業無法蓬勃發展,照服員的待遇也無法提升,以致投入長照產業的比率偏低,影響長照的品質,稅收制早就到了該痛加檢討的地步了。

八、因此,衛福部長如果捫心自問所司何事,就不應該一意孤行於稅收制,不妨就從正面角度參考財政部的保險制建議,畢竟保險制具有稅收制所欠缺的優點,又能避免全民健保的缺點。首先,就是把原來由民眾單獨承擔長照沉重費用的情形,改為由政府、受僱者和雇主三方面共同分攤,費用只有健保的五分之一,民眾的負擔明顯減輕,照顧者不需放棄工作。

九、如此一來,不但保費收入穩定,而且較多,可以大幅提高涵蓋率,減少家庭悲劇,又不至於發生濫用長照資源的道德風險。更重要的是,僱用外勞或住宿機構者也能獲得給付,有助於提高照服員的待遇,吸引更多專業人士的投入,更能帶動長照產業的興起,可以早日進階到長照3.0,何樂而不為。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過去五年地球連創高溫紀錄,台灣近五年氣溫也不斷創新高,雨日少、雨量增多,正是極端天氣惡化的證據,但國際的減碳似乎與台灣無關,難道仗著是非氣候公約締約國?承諾的減碳數字只是說說而已?不必接受國際社會檢視,台灣嘴上減碳就好了?甚至不把排碳視為必須革除的現象,反把排碳視為經濟活動的必然,實在匪夷所思。環保單位最近借用電力公司「需量反應」作法,供電尖峰用電大戶減少用電,可以享受電價回饋,降低用電需求;環保單位新推空汙橘色警戒時工廠關機、降載,出發點都不在減碳,而轉移為空汙是必要之惡,付空汙費就可排汙,與節能減碳救地球背道而馳;如此下去,勢必加劇極端氣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在紐約登場,會議主要是對進度遲延的《巴黎協定》施加壓力,但顯然沒發揮作用。會前聯合國要求氣候公約締約國承諾二○五○做到碳「淨零排放」,但六、七十個國家都顧左右而言他。

二、十一月將正式啟動退出《巴黎協定》程序的美國總統川普,意外來到峰會,在瑞典十六歲抗暖化鬥士桑柏格的怒視下進場,僅待了十來分鐘就離席。

三、氣候峰會重點是為減碳不力加把勁,但科學調查、衛星偵照掌握到的證據都非常駭人。北極圈內世界最大島格陵蘭四月就開始融冰,較常態早了三周;六月十六日一天的融冰量達二十億噸,這些原鎖在冰蓋、永凍層的水分融解,直接的影響是海平面上升;若加上近年南極大規模融冰,估計海洋會多出三兆噸的水,海平面升高至少五公尺。

四、海平面上升,帶動大氣的水文循環,而且是巨量改變。先看西太平洋,今年已生成十七個颱風,與去年接近,但現在九月還沒結束。十七個颱風只有「白鹿」登陸台灣尾;有五個颱風以近似路線直撲日本。有人開玩笑說颱風也「哈日」,其實是今年太平洋高壓偏強、偏北導致,與去年日本的大氣環境近似。

五、台灣雖然只有「白鹿」颱風掃過恆春半島,但沒登陸的颱風卻都帶來可觀的強降雨,兩小時兩百毫米很常見。因為高層南亞高壓把印度洋水氣源源不絕地引入,中南半島、華南、華中、台灣、日本一路極端強降雨不停;這樣的現象與去年幾無二致,雨日減少,但強降雨災害加劇,科學界擔心是「極端氣候常態化」。

六、中央氣象局承認是「極端氣候常態化」現象,正在建立「時雨量兩百毫米」預報機制,相對過去豪大雨預報常態以二十四小時累積為單位,顯示極端氣候加劇,往往一、二小時就已成災。氣象局特別強調時雨量預報技術還不成熟,顯示近年極端氣候正迅速變化,尤其是短期、小範圍的強降雨更難預測。今年龍眼幾乎零收成,因為去年秋天起乾旱了近半年,大尺度的天氣變化掌握不到;今年春天中、高海拔水蜜桃開花不錯,原以為有不錯收成,沒料到連下半個月的雨,水蜜桃全爛在樹枝上,這是小尺度未能掌握。

七、災害的規模與頻率,過去預測的那一套突然失準也是大問題。今年大西洋生成的熱帶風暴數字與去年相近,但從風暴增長變為颶風卻比去年大增四成,颶風規模也明顯增強,讓美國東、西岸的防災面臨新的挑戰。

八、為什麼災害規模有明顯變化?簡單說大氣的水文條件大幅度變化,尤其空氣汙染是新的變數,大氣二、三千公尺以下空域幾乎都是霧霾、氣膠物凝集,讓中高海拔穩定的季節風受到干擾,過去的經驗不再精確。尤其許多變數不斷發生,例如這段期間赤道至南緯五度有巴西亞馬遜雨林大火,非洲中部同一緯度也大面積火災,亞洲印尼放火燒墾的黑煙也接近失控;這些汙染物因為赤道無風帶暫時不致擴散,但隨著地球自轉、雨季來臨必然成為大氣的新亂源。

九、過去五年地球連創高溫紀錄,台灣近五年氣溫也不斷創新高,雨日少、雨量增多,正是極端天氣惡化的證據,但國際的減碳似乎與台灣無關,難道仗著是非氣候公約締約國?承諾的減碳數字只是說說而已?不必接受國際社會檢視,台灣嘴上減碳就好了?甚至不把排碳視為必須革除的現象,反把排碳視為經濟活動的必然,實在匪夷所思。

十、環保單位最近借用電力公司「需量反應」作法,供電尖峰用電大戶減少用電,可以享受電價回饋,降低用電需求;環保單位新推空汙橘色警戒時工廠關機、降載,出發點都不在減碳,而轉移為空汙是必要之惡,付空汙費就可排汙,與節能減碳救地球背道而馳;如此下去,勢必加劇極端氣候。

(四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RCEP可能即將上路,面對這個全球最大的自貿區塊,台灣必須儘早因應。RCEP規定加入談判的成員國必須具備「東協自貿協定夥伴」(AFP)或「外部經濟夥伴」(EEP)的身份。AFP是指與東協簽署「東協加一自由貿易協定」的中、日、韓、紐、澳、印度;而EEP則是意味與東協具有緊密經貿合作關係的國家。台灣因應RCEP的衝擊可分為政府與企業兩方面,在政府方面,應積極盤點新南向政策執行以來的成效,一則爭取與東協談判取得AFP身份;或是以新南向成果來申請EEP身份,以加入第二輪新成員談判。再者APEC目前正積極規劃「後2020願景」,身為APEC正式成員的我國可以藉此呼籲RCEP應致力於強化東亞供應鏈運作,不刻意排除且應歡迎所有APEC成員加入,落實後2020進一步區域整合的宏大願景。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中貿易戰最終結果恐將使得兩大市場脫勾,華府積極呼籲美商回流投資之餘,並已完成「美加墨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以供應北美市場需求為目標。貿易戰的壓力使得中國對美國出口銳減,從原先身為美國最大貿易夥伴的地位,隨著2019年以來雙邊貿易額顯著下滑,現階段已然落後於墨西哥與加拿大。北京的長期作戰因應策略之一,便是儘快完成「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談判,不得不以多邊自由化手段對抗貿易戰壓力。

二、RCEP起初於2012年11月啟動談判,最早原來希望在2015年年底完成談判,但是後來一再地延宕,至今已然歷經27輪回合談判。RCEP談判進度緩慢的原因是因為多數成員屬於亞洲新興市場,進口貨品關稅或服務業進入的法規保護向來偏高。新興市場國家一方面不希望自外於全球化與自由化浪潮,另一方面卻又對市場開放抱持疑慮。而談判進度最主要障礙,則是來自印度的態度。

三、自第一輪談判以來,印度對開放的態度堅持保守。原本RCEP要求印度比照其他成員,在協定上路後的未來15年能夠開放92%的進口品零關稅,但印度拒絕接受。2018年11月會議,其他成員妥協並希望印度同意將來至少開放83%的進口品零關稅,但仍無法獲得印度首肯。因為印度雖勉為同意對其他RCEP成員國開放達八成以上,但表示只能對中國、紐西蘭、澳洲等三個國家開放74%的進口商品免稅。

四、印度的顧慮其來有自,印度對中國貿易逆差每年高達600億美元,所以擔心大幅開放會讓赤字進一步擴大。此外,紐、澳的農產品出口具備高度競爭優勢,兩國對進口農產品的平均關稅約在1.2~1.4%區間,而印度為保護本國農業,對進口農產品課徵的平均稅率超過30%。今年9月第27回合談判時,印度希望增加「自動啟動防衛機制」(ATSM)條款,意味只要進口超過協定同意門檻,可以自動調高關稅。

五、RCEP完成第28回合在越南的談判後,最快將於11月宣布結論,企盼於今年完成談判,並於明年元月可以簽署上路。其實北京已經在5月時,就對談判一再拖延表達不耐,甚至提議讓東協加三(中、日、韓)協定先生效啟動,而把紐、澳、印度先晾在一旁。當然北京這樣的態度也給紐、澳很大的壓力,因為紐、澳政府一向不希望在東亞區域整合中缺席。

六、因此在9月8日的曼谷RCEP部長會後,以紐、澳為主的RCEP成員國希望印度趕快表態,決定是參加多邊自由協議還是暫時退出。因此如果RCEP順利在明年上路,將會造成產業供應鏈「凝聚」與「排擠」效果。RCEP的會員彼此可望享受關稅下降、投資保護、手續便捷與原產地規定等優惠與保障。然而非會員與RCEP做生意,則會出現相對成本增加、比較利益降低、供應鏈位階不保等可能影響。

七、參照世界貿易組織的最惠國與約束關稅,可以發現除了紐、澳、日本、汶萊、新加坡之外,東亞國家的關稅保護程度都很高。意涵之一是如果他們彼此合作邁向自由化、零關稅,則非會員將會很難打入他們的市場。但是也可以解讀為:保護程度高的國家一般對自由化比較保留,例如RCEP國家幾乎都沒有積極爭取服務業的開放,且原產地規定一定不至嚴格。低標的原產地規定意味台灣出口的主力─中間財必然還是有進入這個自貿區域的機會,所以我們也無須過度緊張。

八、RCEP可能即將上路,面對這個全球最大的自貿區塊,台灣必須儘早因應。RCEP規定加入談判的成員國必須具備「東協自貿協定夥伴」(AFP)或「外部經濟夥伴」(EEP)的身份。AFP是指與東協簽署「東協加一自由貿易協定」的中、日、韓、紐、澳、印度;而EEP則是意味與東協具有緊密經貿合作關係的國家。

九、台灣因應RCEP的衝擊可分為政府與企業兩方面,在政府方面,應積極盤點新南向政策執行以來的成效,一則爭取與東協談判取得AFP身份;或是以新南向成果來申請EEP身份,以加入第二輪新成員談判。再者APEC目前正積極規劃「後2020願景」,身為APEC正式成員的我國可以藉此呼籲RCEP應致力於強化東亞供應鏈運作,不刻意排除且應歡迎所有APEC成員加入,落實後2020進一步區域整合的宏大願景。

十、在企業因應方面,業者可以參考並配合政府所規劃的新南向產業地圖,布局RCEP成員國,分享此區域在自由化與便捷化下,經貿與投資提升的商業利益。並且建議鎖定未來五年具備6%以上經濟成長實力,以及逐年增長的經濟體,包括越南、菲律賓、寮國、緬甸、印度等國,以降低風險、提高投資報酬率。

(四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受到美中貿易戰波及及全球經濟成長下修的影響,近半年來國內機械業放無薪假人數激增。以工具機產業重鎮的台中市為例,去年僅一家業者通報放無薪假,然而今年到7月為止,已有七家公司通報放無薪假,影響人數近千人。其中,工具機相關公司就占了四家,影響人數超過500人。過去中國大陸的龐大市場,尤其是汽車工業的迅速發展,是台灣工具業成長的重要動力來源。然而隨著美中貿易戰的影響,以及中國汽車市場持續性低迷,台灣工具機產業需要轉型與升級,尋找下一個成長動能。在這個景氣寒冬中,包括智慧生產、5G網路與物聯網應用、電子產業生產設備的進口替代等策略,都是相關產業可以思考再出發的方向。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受到美中貿易戰波及及全球經濟成長下修的影響,近半年來國內機械業放無薪假人數激增。以工具機產業重鎮的台中市為例,去年僅一家業者通報放無薪假,然而今年到7月為止,已有七家公司通報放無薪假,影響人數近千人。其中,工具機相關公司就占了四家,影響人數超過500人。

二、到了9月,放無薪假的情況已經略有改善,但勞動部日前公布最新無薪假的統計,目前仍有34家事業單位、1,950人放無薪假中;這項統計相較8月公布的統計減少307人,減幅達13.6%。

三、然而,工具機依舊是放無薪假的最大宗產業,而且農曆年關漸近,若是訂單持續低迷,工具機業者若在無奈下斷尾求生,極有可能進一步惡化成大量解僱員工,甚至出現倒閉潮。如今離農曆春節還有四個月,政府必須做好危機處理。

四、9月中旬,政府已經提出了機械業搶救方案。日前蔡英文總統接見工具機公會及機械公會代表時,提出「資金融通」、「擴大訂單」、「固本轉型」三大因應策略。行政院在月初時也表示,由於台商回台的採購需求、技職學校機台汰舊換新,以及國營事業設備更新,估計明年工具機產業將有100億元的商機。

五、然而,我們必須指出,政府目前搶救工具機的方案毫無危機感,雖然技職學校和國營企業的採購內需,看得出來是政府的政策支持,卻似乎沒看見工具機業者迫在眼前的焦慮。

六、既然台灣的工具機業者有可能因為訂單能見度低,在年關之前將放無薪假轉成為以裁員因應,政府也預估因為台商回流投資潮,以及教育單位和國營企業採購的內需,明年將有機會帶來龐大商機,為何政府不努力將明年可預見的需求,在今年底之前就化為具體的遠期訂單,讓工具機業者可以明確看到來年生產需求,自然就減少裁員的風險。

七、央行已在19日的理監事會後記者會宣布,考量到台商回流潮所帶動的投資效應,上修今年的經濟成長率,由上季預估的2.06%,大幅增加0.34個百分點至2.4%。然而台商回流的第一年,大都是先進行規劃、廠房建設與擴建,業界評估添購機器設備的需求熱潮,要等到明年第1季或第2季才浮現。

八、政府可以思考,如何讓預期明年上半年才會出現的訂單潮,提前讓工具機業者在農曆年前就可以看到;政府也可以考慮提供限期的優惠政策,例如在農曆年前下單廠商所購買的機器設備,可以獲得較優惠的利息條件。雖然政府可能需要補貼一點利息,卻可以預防工具機業者在農曆年前就被迫啟動裁員潮。

九、至於蔡總統提出的「資金融通」、「擴大訂單」、「固本轉型」三大策略,基本上只是新瓶裝舊酒的文書作業,未見有危機感的新政策牛肉。「資金融通」的核心政策是今年6月通過的「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可讓企業投資智慧機械及5G得以抵減營所稅。然而「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中是不限企業採購設備的生產地,就算企業只採購德國或中國大陸的機器設備,同樣適用。

十、為了獎勵廠商採用國產機械設備,在不違反世界貿易組織(WTO)公平待遇的精神下,可以適當地修正法令,例如讓抵減範圍除了採購全新軟硬體,也可以讓一定比率的金額,用於機器設備採購後三至五年內的維修與零件更換。如此,具有在地服務優勢的台廠會更具有競爭力。

十一、長期而言,我們認同政府三大策略中強調產業轉型的重要性。過去中國大陸的龐大市場,尤其是汽車工業的迅速發展,是台灣工具業成長的重要動力來源。然而隨著美中貿易戰的影響,以及中國汽車市場持續性低迷,台灣工具機產業需要轉型與升級,尋找下一個成長動能。在這個景氣寒冬中,包括智慧生產、5G網路與物聯網應用、電子產業生產設備的進口替代等策略,都是相關產業可以思考再出發的方向。

(四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灣日前連丟兩個邦交國,蔡英文總統沒有任何政策反省與人事檢討,反而美國國務院急著探索因應選項。美國總統川普主持在聯合國總部舉行的活動與演講,邀我紐約辦事處長出席,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是重要的外交突破;不過,盱衡全局,稱台美關係突破則可,說是重要外交突破則牛皮有點大、臉皮有點厚。面對中國大陸日漸細緻化的經援政策,建請政府應改變二元的外交政策,而以多元的思考來處理外交,重回錢復所說「大陸政策」才是上位政策的警語;否則,友邦認為「台灣無用」,台美關係再突破,我國外交也只會成為美中角力的祭品,而一旦美中妥協,台灣「無用」,真會淪為棄子。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五天連丟兩個邦交國,蔡英文總統沒有任何政策反省與人事檢討,反而美國國務院急著探索因應選項。美國總統川普主持在聯合國總部舉行的活動與演講,邀我紐約辦事處長出席,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是重要的外交突破;不過,盱衡全局,稱台美關係突破則可,說是重要外交突破則牛皮有點大、臉皮有點厚。

二、國人歡迎台美關係突破,也樂見台灣在聯合國亮相。但因為美國對中共還以顏色,挾帶台灣進場,而沾沾自喜,只反映了蔡政府外交政策越走越窄,外交關係只剩台美關係的窘狀;事實上,台灣正被聯合國所屬國際民航組織大會拒於門外。外交虛進實退,也敢表為政績?再以甫斷交的兩國為例,索羅門對美國介入頗有微詞,並直言中國對索國落實聯合國目標具關鍵地位,對其抗衡澳洲更有幫助;而吉里巴斯才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挺台參與聯合國,沒兩天卻跟著外交轉向了。

三、對於台灣面臨的外交困境,蔡英文把責任推給中國大陸,譴責北京介入台灣選舉。但台灣接連斷交,不只有中國大陸的因素,還有民進黨僵硬的外交政策,以及過度依賴美國的消極心態。

四、蔡政府三年多失去七個邦交國,這些斷交事件有幾個共通特性:首先,他們都因經濟理由選擇了北京;例如索羅門總理蘇嘉瓦瑞說,一帶一路帶來巨大利益,而「台灣對我們毫無用處」。其次,縱有美澳等國積極牽制,不但無法挽回邦交國,他們反而認為台灣介入中國與美澳在南太平洋的政治角力,這也是蘇嘉瓦瑞說「中國是協助索國與澳洲抗衡的更好外交夥伴」的背後因素。

五、然而,面對美澳在南太平洋及拉丁美洲的勢力消褪,以及邦交國面對中國大陸崛起的心態改變,蔡政府仍然把美國的印太戰略奉為維護邦交的護身符,恐怕與國際現實脫節。我國還把過去的農耕團等經援政策,當成無往不利的固邦政策,而罔顧中國大陸一帶一路對邦交國經濟紅利的強力誘惑,也無視美澳強推圍堵中國,對我邦交國產生巨大反作用力,這導致我國對邦交國金援政策的失效與預警政策的失能。

六、首先是以金援為主的政策失效。過去兩岸爭奪邦交國,通常是以金援數字高低決定勝負,但是中國大陸早已打破迷思,改以國營企業作先鋒,進行基礎建設及改善交通設施,之後再逐漸引進官方的經濟援助及無償貸款,來強化對該國的政治影響力。此中固然有兩岸經濟實力強弱的對比,但相形之下,我國對邦交國雖已調整全面金援的思維,但仍未能跳脫金援為主的外交模式。這次索羅門在最後階段傳出將驅逐我國大使,理由是台灣以一人一百萬美元為條件要求國會議員支持;如果屬實,這是嚴重干預他國內政的行為。面對中國大陸一帶一路的巨大經濟紅利挑戰,台灣必須從根本檢討外交政策與作為。

七、其次是預警政策的失能。民進黨上台後,兩岸欠缺對話管道及互信基礎,加上蔡政府積極聯美日抗中,兩岸關係形成對抗格局。中共以挖外交牆腳及壓縮國際空間對台灣極限施壓,在兩岸政經實力失衡下,蔡政府便拉攏美日澳等國來為我國外交護盤,利用美澳抗衡圍堵中國的形勢,把鞏固台灣邦交國與維護美國戰略利益劃上等號。

八、例如去年薩爾瓦多與我國斷交後,美國國務院還召回多明尼加、薩爾瓦多及巴拿馬大使,幫台灣維護中美洲邦交。最近美國國會也傳出所謂「台北法案」,為台灣外交護航。這樣的趨勢是否讓蔡政府也漸把美國當成是台灣外交的護衛,以為有「美」萬事足,而逐漸對邦交國內部政治變動失去預警性,形成彷若另類「外交休兵」的消極心態。

九、面對中國大陸日漸細緻化的經援政策,我政府應改變二元的外交政策,而以多元的思考來處理外交,重回錢復所說「大陸政策」才是上位政策的警語;否則,友邦認為「台灣無用」,台美關係再突破,我國外交也只會成為美中角力的祭品,而一旦美中妥協,台灣「無用」,真會淪為棄子。

(四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北市政府建議中央,將房屋稅稅率改成第一戶為1.2%,第二戶改為1.5%至2.4%,第四、五戶則是2.4%至3.6%,第六戶以上提高稅率至4.8%,財政部長蘇建榮則以「暫不推動囤房稅」回應,理由是只有台北市、新北市囤房問題較嚴重,囤房稅須整體考量,不能將雙北的問題套到全國一體適用;且現行法制,地方政府已可藉由稅基調整來達到政策目的。因此,面對囤房稅效果不彰的事實,以及房價持續上漲、年輕人依舊買不起房子的困境,財政部不但不應袖手旁觀,或僅說地方政府可調整稅基,讓民眾誤以為中央無心推動囤房稅,反而更應思考如何改革囤房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最近囤房稅議題又受到關注。台北市政府建議中央,將房屋稅稅率改成第一戶為1.2%,第二戶改為1.5%至2.4%,第四、五戶則是2.4%至3.6%,第六戶以上提高稅率至4.8%;立委質疑財政部對囤房稅卻步不前,使房價居高不下,讓低薪的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財政部長蘇建榮則以「暫不推動囤房稅」回應,理由是只有台北市、新北市囤房問題較嚴重,囤房稅須整體考量,不能將雙北的問題套到全國一體適用;且現行法制,地方政府已可藉由稅基調整來達到政策目的。

二、其實,「囤房稅」早已於2014年納入房屋稅條例並全國一體適用,實施多年。針對住家用房屋,「非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中央訂定最低不得少於其房屋現值1.5%,最高不得超過3.6%的法定稅率範圍,由各地方政府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徵收率)。

三、至於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也是由財政部定義為屬供自住使用。換言之,房屋在全國合計超過三戶,無實際居住或出租(非公益),都是非自住房屋,即視為「囤房」,就由各地方政府對第四戶起的囤房,分別課徵1.5%至3.6%的徵收率。

四、囤房稅開始實施時,17個縣市多自始就從低訂定1.5%的稅率,只有少數地方政府,例如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宜蘭縣、連江縣,對囤房者訂定2%至3.6%的稅率。但因為地方政府受到地方的政治壓力,後來大都再調降稅率,以至於目前地方政府幾乎都是從低訂定徵收率1.5%。

五、在房屋稅的稅基方面,少數地方政府鑑於33年未曾調整,在2015年調高房屋評定現值,甚至適用於既有的舊屋。但結果也因為政治壓力而退縮為調降漲幅,甚至後來連土地的公告地價、公告現值也一併調降。

六、由上述房產持有稅「不進反退」的現象,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單獨、片面調高稅基或稅率,最後都難敵政治壓力,再加上非自住房屋的定義過於寬鬆,竟然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持有第四戶」才算「囤房」,如此囤房者大可將最高價的房屋申報為自住,而將價值較低的第四戶起房屋申報為非自住房屋,再以偏低的稅基和不高的稅率來計算囤房稅負,當然囤房稅也就課不到什麼稅了。

七、難怪蔡政府時代房價仍然在上漲,2019年第1季全國住宅價格指數已升至歷史新高的101.09,最近台中、台南、高雄的漲幅最大,也證明囤房並非雙北所特有的現象,而房價所得比已上升至8.66,比2016年第1季還要高,實況都不符合年輕人的期待。

八、因此,面對囤房稅效果不彰的事實,以及房價持續上漲、年輕人依舊買不起房子的困境,財政部不但不應袖手旁觀,或僅說地方政府可調整稅基,讓民眾誤以為中央無心推動囤房稅,反而更應思考如何改革囤房稅。

九、可採行的作法很簡單,就是財政部主動修改「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將囤房定義限縮為夫妻及成年子女持有第三戶(含),亦即持有第三戶即為「非供自住」;同時,修改房屋稅條例,將非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第三戶之房屋,門檻稅率提高至2.4%,第四戶(含)以上則適用3.6%稅率。

十、另外,並可透過財政收支劃分法,對於調高房屋稅及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稅基的地方政府,給予補助款或統籌分配稅款對應增加的獎勵機制,相信可以促使地方政府一起調高囤房稅的稅基,既收改善地方財政狀況之效,又有助於居住正義的實現。

(四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哈吉貝颱風侵襲日本關東帶來嚴重災情,存放福島核電污染物的臨時貯存場也遭大水淹沒,部分核電汙染物遭沖走,傳出已經流入附近河流當中。如果海洋受到汙染的話,就算尚未影響台灣海域,但是仍有可能影響民眾食安,建議漁業署密切緊盯事故未來發展,原能會持續進行採樣檢測,包括漁船入港漁獲在內,只要是食安問題都要嚴格把關,以便確保民眾食的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哈吉貝颱風侵襲日本關東帶來嚴重災情,存放福島核電污染物的臨時貯存場也遭大水淹沒,部分核電汙染物遭沖走,傳出已經流入附近河流當中。雖然日本官方表示,即使流入河中也不會有太大影響,但是韓國核電安全委員會對日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我國政府應該對從北太平洋漁場作業返國的漁船暨漁貨進行輻射檢查。

二、福島縣田村市臨時收容場大約儲存二千六百六十餘袋核電污染物,袋中裝滿核事故現場清出來的輻射土、樹枝等雜物,這次風災期間不慎遭到大水淹沒流出,目前日本相關單位展開搜尋,陸續回收外流垃圾袋。日本媒體報導,有些垃圾袋已是空袋。

三、為了避免民眾恐慌,原能會表示,針對我國九處漁港附近的海水、岸砂、漁產物等例行採樣,目前檢測分析都是正常。

四、福島核污垃圾流入河川,是否帶來生態危機不得而知,但是政府仍應落實把關工作,畢竟河川終點就是流入海洋,就算只有少許汙染物,我國政府相關單位也應密切追蹤,台灣擁有全球第一大遠洋船隊,不論是全球哪個海域都有台灣遠洋漁船,每年捕撈大量漁獲滿足台灣消費市場,若是海中生物受輻射污染就事態嚴重。

五、如果海洋受到汙染的話,就算尚未影響台灣海域,但是仍有可能影響民眾食安,建議漁業署密切緊盯事故未來發展,原能會持續進行採樣檢測,包括漁船入港漁獲在內,只要是食安問題都要嚴格把關,以便確保民眾食的安全。

(四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在美中貿易衝突持續延燒之際,對許多在中國大陸地區投資之台商企業營運恐將產生不利影響,建請行政院應及時掌握此事件引發台商重新衡量投資決策之時機,持續優化投資環境,以提升廠商回(在)台投資意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由於美國與中國大陸貿易長期失衡,加以中國大陸多年來因產能過剩,並以欠當之貿易手段如政府補貼、侵犯智慧財產權、強迫技術移轉等,從美商取得商業利益,為導正中國大陸不公平貿易措施,促其就相關貿易政策進行結構性改革,美國於2018年7月至9月間,3度對中國大陸部分商品加徵關稅10%至25%,共計6,842品項、價值約2,500億美元;中國大陸同期間亦相對實施對美國特定商品加徵關稅5%至25%,共計6,085品項、約1,100億美元予以反制。

二、2019年5月10日,美國又進一步對逾5,700項、價值約2,000億美元之中國大陸輸美產品關稅由原10%提高至25%;中國大陸亦再採反制措施,對原已實施加徵關稅之5,140項、價值約600億元美國商品,自2019年6月1日起提高加徵關稅稅率至10%到25%(原為5%~10%)。雙方你來我往,迄2019年8月間,仍持續各自宣布後續將對對方特定進口貨品再實施加徵關稅措施,雙方衝突似愈演愈烈。於此情況下,在中國大陸投資生產商品主要以輸出美國為對象之台商,勢必須重新衡量是否仍宜繼續在中國大陸投資設廠。

三、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統計,近年(103年度至107年度)之核准廠商對外投資(不含中國大陸)金額係呈攀升之勢,且增加幅度不小。該項金額於103年度尚僅72.94億美元,其後各年度均躍升至100億美元以上,至107年度已達142.95億美元,並創下新高紀錄,4年間增加幾近倍數(增幅95.98%),顯示對部分廠商而言,基於地利之便或國內投資環境、誘因相對欠具吸引力,選擇赴他國投資之風潮正盛。其投資地區又以中南美洲及亞洲金額較高,近2年(106、107年度)核准對中南美洲地區之投資均達60億美元以上;對亞洲地區之投資亦曾於105年度達到74.88億美元,餘各年度則介於24億餘美元至46億餘美元之間。

四、由於海峽兩岸地緣、文化相近、語言相通,考量中國大陸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市場廣大,加以早期人力、原料等生產要素相對低廉,有利產品之產銷與獲利空間之提升,爰吸引不少台灣廠商赴中國大陸投資設廠或建立銷售據點。但隨著近年來中國大陸經濟快速成長所帶動之土地、租金、勞力成本上升、環保條件趨嚴、同業競爭益趨激烈等變化,台商過往在中國大陸投資之相對優勢漸失,使得台商赴陸投資熱潮已見減退現象。

五、從近年我國核准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變動情形顯示,自105年度迄107年度,國內廠商對中國大陸之投資金額已連續3個年度呈現負成長並低於100億美元。107年度對中國大陸投資金額84.98億美元較103年度之102.77億美元計減少17.79億美元(減幅17.31%),主要係金融及保險業、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產業投資金額減少所致,但電子零組件業、批發及零售業對中國大陸之投資意向仍續熱,其107年度經核准投資金額仍分別有18.46億美元及11.89億美元,較103年度更增2.33億美元及0.93億美元(增幅各為14.45%及8.52%)。

六、反觀華僑及外國人近年來台投資方面,其投資金額分別在107年度及105年度創下114.40億美元及110.37億美元之佳績,係自96年度以來次高及第3高水準。107年度該項金額較103年度之57.70億美元係呈近倍數成長,顯見僑外來台投資已見回溫。

七、在前述近年我國國內投資成長呈現遲滯之同時,卻見廠商對外投資金額(不含中國大陸)仍不斷攀升,107年度甚至創下142.95億美元之新高紀錄;在對中國大陸之投資熱潮方面雖已漸降溫,但部分產業如電子零組件業、批發及零售業等,迄107年度仍維持10餘億美元之投資額。整體而言,含對中國大陸在內之核准對外投資金額於107年度達227.92億美元,較103年度之175.70億美元計高出52.22億美元(增幅29.72%),顯示我國廠商近年對外投資熱度依然不減,投資資金外流情況仍未有改善。

八、從上述對外國及中國大陸投資金額之消長情形研判,我國廠商原在中國大陸之投資,有轉移至其他外國地區之跡象;另一方面,由於同期間我國民間投資並未見有較顯著之增長,可悉截至107年底止,廠商於減少在中國大陸之投資後,回流至台灣投資者相當有限,說明國內投資環境似相對欠具吸引力,

九、在美中貿易衝突過程中,美國對中國大陸眾多出口品項祭出加徵高額關稅措施,經提高關稅後之商品因無法貿然提高售價轉嫁予消費者,喪失價格競爭力,其含稅成本之驟然提高將可能使廠商無利可圖或僅餘微利可取。

十、據統計,2018年美國對中國大陸貨品之貿易赤字達約4,192億美元,占該年度美國貨品貿易赤字總額之比率近48%,規模頗鉅,其中涵蓋在中國大陸投資製造涉及輸美產品之台商恐不在少數。美中貿易衝突之發生,對於在中國大陸投資、獲利受到影響之台商而言,勢將引發其重新衡量投資決策,如能因勢利導,以相對較優厚之投資誘因,促使該等台商、甚至是在中國大陸投資之外商回(在)台投資,可望成為活絡國內投資、促進我國經濟成長之一大助力。

(四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多年來由於對日本技術及關鍵零組件之依賴,我國對日本高額貿易逆差現象迄未改變,實有賴加速國內相關產業升級,在高端技術迎頭趕上,提升關鍵性零組件自製率以資改善。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本係世界七大工業國組織(Group of Seven,G7)成員國之一,躋身於先進國家之列,並為全球僅次於美國及中國大陸之第3大經濟體。台灣與日本之間由於地緣相近並具歷史淵源,貿易往來密切。

二、由於長年來對日本所生產、居產業上游之關鍵性零組件或材料需求不墜,我國對日本貿易近年在進口方面由104年度之388.7億美元,逐年攀升至107年度之441.4億美元,並維持每年達約210億美元上下之入超,多年來皆居我國對外貿易逆差國家之冠,遠高於對歐洲地區及澳大利亞每年約20多億美元至60億美元間之貿易逆差;108年度截至7月底止,我國對日本貿易逆差金額亦已達113.5億美元。此現象一方面顯示我國長年來對日本生產之商品、勞務均維持一定水準以上之需求;另一方面對其商品、勞務之輸出卻無法有效擴大市場,所形成之趨向恐非短期內能改變。

三、據台灣日本關係協會官網就台日經濟貿易概況之說明資料,「日本是我第三大貿易夥伴及外資與技術的主要來源之一,而台灣則是日本第四大貿易夥伴」,我國從日本主要進口項目為:「積體電路、半導體裝置、積體電路及平面顯示器之機器及器具、小客車及其他主要設計供載客之機動車輛、其他塑膠板、片、薄膜、箔及扁條、電子工業用已摻雜之化學元素」,顯係以附加價值較高之關鍵性零組件為主。如欲擺脫對日本之進口依賴,加速我國相關產業升級,使所需關鍵性零組件得以自製自主,當為斧底抽薪之策。尤其是「智慧製造」已成為未來國際產業發展趨勢,如再搭配新一代5G行動通訊技術,將創造無數多元創新應用,相關關鍵技術、零組件專利之取得,更成為當前產業能否得以升級、自主發展之重點所在。

四、有鑑於此,為鼓勵具指標性廠商掌握關鍵技術(產品),以建構完整供應鏈體系爭取國際商機,經濟部前已自104年度起,與科技部共同推動「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行政院並於105年5月提出涵蓋多項產業之大型綜合性「5+2產業創新計畫」,期能加速台灣產業升級及結構轉型,均顯示政府對國內產業升級問題之重視。惟產業結構之轉型及升級需配合研發、投資及輔導,非短期可及,該等計畫仍有待持續實施並觀察具體成效之良窳,及時參酌業界反映意見適切調整作法;且各先進國家如美國、日本、與我競爭國家如南韓等,於我國前揭計畫執行之同時,其科技研發、創新腳步亦並未停歇,因此我國必須迎頭趕上,掌握未來結合「智慧製造」之先驅技術,使相關關鍵性零組件得以逐步自製自主並外銷他國,方能有效減少對日本長期之高額入超。

(四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南部區域每日供水缺口主要係仰賴跨區調度及農業用水調度補足,經濟部所執行解決南部區域供水吃緊之計畫若未如期如質完成,則120年度南部區域缺水風險將大幅增加,不利吸引企業投資。是以,要求行政院責成經濟部督促計畫執行機關應如期如質完成行動方案相關計畫,穩定南部區域供水,以促進南部半導體等產業及區域經濟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106年3月10日核定經濟部「臺灣南部區域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第1次檢討)函說明四指出「鑑於南部區域工業用水尚有缺口,且為用水主要成長標的,……。」又因半導體產業發展需要,近期新增投資案多選擇南部區域設廠,如:華邦電子公司新設12吋晶圓及台灣積體電路公司3奈米廠將分別設置於台南科學工業園區高雄園區及台南園區,且高雄市將新設仁武產業園區及屏東縣將新設新園產業園區。

二、另行政院本(108)年4月通過高雄新市鎮開發科學園區(橋頭科學園區)可行性評估報告,科技部將籌設高雄橋頭科學園區。是以,南部區域工業用水之穩定供應,攸關南部半導體及地方產業之發展。

三、經濟部107年5月「產業穩定供水策略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指出106年度供水較吃緊地區為桃園、臺中、彰化、嘉義、臺南及高雄等地區,其中南部區域(嘉義、臺南及高雄)供水缺口每日22萬噸(占每日供水缺口40萬噸之55%),目前係採取跨區調度,必要時由農業節餘水量因應。

四、查106年度台灣地區年總用水量166.45億立方公尺(M3),其中工業用水16.54億M3占年總用水量9.94%,南部區域總用水量39.04億M3,其中南部區域工業用水量5.39億M3占工業總用水量32.59%,且與南部區域工業面積(由104年度之8,970公頃增加至106年度之1萬27公頃)呈同步增長現象,104年度至106年度南部區域工業用水量及占比均呈增加趨勢;若考量產業發展增設產業園區以容納新增投資案,則工業用水需求勢必增長;若未有妥善因應作為,水利署預估120年度南部區域產業用水供水缺口約達每日65萬噸,供水吃緊地區將涵蓋屏東地區。

五、因應氣候變遷及產業用水需求成長可能造成供水風險,行政院採開源、節流、調度及備援四大策略,水利署依經濟部107年5月核定之行動方案,推動穩定供水各項建設計畫,以增加氣候調適能力及韌性,強化供水系統安全及供水穩定。

六、依水利署資料,相關計畫總經費2,834.72億元(已完成計畫229億元、執行中計畫1,585.72億元、未核定計畫450億元、檢討中計畫570億元),且涉及經濟部、科技部、內政部營建署、農委會、嘉南農田水利會、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及屏東縣政府等單位;計畫執行經費係由各主辦單位籌應或提報計畫爭取經費執行,其中計畫經費已納編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者計244.59億元。行動方案與南部區域有關之計畫包括曾文水庫蓄水位提升等。

七、經濟部所執行解決南部區域供水吃緊之計畫,截至108年7月底止除曾文水庫蓄水位提升計畫已完成外,餘臺南高雄水源聯合運用等計畫尚辦理中,經濟部應督促計畫推動不如預期之執行機關依計畫期程如質完成及審慎評估計畫替代方案之可行性及時效性,以確保南部區域供水之穩定。

(五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推動女性參與決策為國際重要議題,為落實性別平等,政府爰戮力推動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原則,惟查部分政府捐助比率逾五成之財團法人現任董事或監察人單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一,要求行政院責成各部會督促財團法人持續改善,以增進婦女權益,以利與國際趨勢接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係基於公益目的而設置,其董事及監察人允應衡酌學識、專業、才能及政策配合度等標準遴選,而我國政府為促進性別平等,刻推動實行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並擴展至政府捐助超過50%之財團法人。經檢視各部會提供資料,仍有部分財團法人董監事單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一。

二、鑑於保障婦女權益係人權普世價值,為提升我國性別人權標準,落實性別平等,我國於86年成立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現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復於96年簽署加入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持續推動多項重要政策,以期消弭性別歧視,使兩性權益獲得平等保障。

三、在提升女性參與決策機會方面,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於98年決議,除依據法令或捐助章程規定無法達成者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遴聘董監事之性別比例,應依「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原則進行檢討改善;另行政院100年函頒「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起,即於「權力、決策與影響力篇」,將「持續推動並擴大實行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原則」列為具體行動措施,且該比例原則擴展至國營事業董監事、政府出資或捐助超過50%之財團法人董監事等。

四、以政府捐助比率超過50%之財團法人而言,遴聘之現任董事計有38家財團法人女性比例未達三分之一,其中更有2家財團法人未遴聘女性董事,且女性董事比例未達三分之一之財團法人中,僅2家捐助章程明訂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有待持續推動改善。

五、以政府捐助比率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而言,現任監察人設置3名以上者,計17家財團法人女性監察人比例未達三分之一,其中更有14家財團法人未遴聘女性監察人,且女性監察人比例未達三分之一之財團法人,其捐助章程均未明訂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有待持續推動改善。

(五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應恪守公益本職執行業務,惟部分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組織,其業務卻屬其可自行辦理業務,或目的係為照顧員工、承攬或擴大營利業務,增加人事規模,難謂符合公益目的,不無藉此組織變革擴張並力求營利之疑慮;且部分轉投資公司組織業務雷同,亦增添主管機關監督之成本及困難度。故此,要求行政院責成各部會全面清查檢討轉投資情形並釋出股權,俾得回歸財團法人成立原意,並增裕政府財政收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具公益性質,與公司組織以營利為目的有別。經查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司組織,難謂係達成公益目的所必要,有組織變革擴張並力求營利、業務性質雷同或不經濟之虞,容待主管機關全面清查檢討。

二、依法務部101年3月1日法律決字第10100011300號函及102年1月3日法律字第10103111050號函規定,財團法人係公益性質,其運作不得逾越捐助章程之規定,且其公益本質與以營利為目的之公司組織有別,其投資行為應為財團法人達成公益目的所必要,並經主管機關衡量其監督管理量能,及財團法人之設立目的、公益性及財務健全後為之。

三、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直接或間接轉投資公司,與公益性之設立宗旨未合,且所營業務頗為相似,亦難謂符合經濟效益;另初次成立轉投資事業時,已由原財團法人移撥諸多人員,其後更持續直接或間接轉投資營利性質之公司組織,人事規模增加,容有藉此組織變革擴張並力求營利之慮。

(五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受極端氣候影響,已進行整治之易淹水地區仍無法完全免除水患,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定期盤點全國易淹水地區改善情形,因地制宜檢討各河川或排水系統防洪標準及所推動治水工程之完備性,並強化非工程預警、避災等配套措施之落實,以維國土保育及民眾居家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協助地方水患治理工作,經濟部及所屬95至109年度間分別於「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95至102年度)、「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至108年度)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1、2期(106至109年度)(以下分別簡稱易淹水計畫、流綜計畫及前瞻計畫)等3項特別預算,合共編列1,379.35億元,投入地方管河川及區域排水之規劃或整治工程,迄107年底已改善易淹水面積約835平方公里,占全臺易淹水面積(1,150平方公里)約72.61%。

二、94年間經濟部參據行政院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前國家科學委員會防災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所模擬之淹水潛勢圖及近年颱洪受災淹水範圍等推估全臺易淹水面積約1,15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中南部地處低窪且尚未完成整治之區域,約占全臺易淹水面積8成。

三、統計經濟部水利署提供迄107年底以特別預算投入地方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治計畫經費分配情形,亦以前揭易淹水縣市為主,約占整體經費67.92%。

四、106至107年度我國重大淹水事件,主要以106年度0601豪雨、尼莎暨海棠颱風及107年度南部0823豪雨分別造成淹水面積2,066公頃、1,150公頃及4萬5,872公頃,影響範圍較大。106年度尼莎暨海棠颱風:主要淹水之河川或區域排水為舊虎尾溪(雲林縣)、三爺溪排水(台南市)及林邊地區排水系統(屏東縣)等,迄107年底中央對該3條河川或排水合共投入整治經費約42.09億元。107年度0823南部豪雨:主要為舊虎尾溪(雲林縣)、荷苞嶼排水(嘉義縣)、將軍溪排水(台南市)及土庫排水(高雄市)等因降雨量超過排水設計標準及地勢過低等造成積淹;迄107年底中央就該4條河川或排水合共投入整治經費約102.10億元。

五、現行中央治水計畫之防洪設計標準主要以(1)地方管河川以通過25年重現期距洪水設計,50年重現期距洪水不溢堤為目標;(2)地方管區域排水以10年重現期距洪水設計,25年重現期距洪水不溢堤為目標;另前瞻計畫並規範:「規劃時,應以流域或系統整體考量辦理,河川及區域排水等工程設施設計標準原則採上述目標外,於人口密集區、村落或重大建設地區可考量提高保護標準,並以搭配滯洪、蓄洪、分洪、墊高基地及村落防護等方式治理。如因現有環境無法充分達成時,則輔以避洪及減災規劃等非工程措施因應。」

六、以近2年度發生重大水患地區多為中央已投入整治之區域,溢淹原因多係受氣候變遷短延時強降雨超出河川排水設計容量所致。爰此,對易淹水區域之控管及治理防洪標準之完備性等,亟待政府全面檢視並提出積極配套措施因應,經濟部108年4月底所召開之全國治水會議,產官學界亦提出「因地制宜漸進檢討調整防洪保護標準」、「強化氣象預報軟硬體,建立周全的防災處置應變對策與撤離措施,建構有效的預警機制」等建議。

(五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連年累積,造成人均負債隨之逐年攀升,80年底人均負債僅1.29萬元、89年底及100年底已分別突破10萬元及20萬元,107年底達22.82萬元,預計108年底及109年底各增至23.31萬元及23.80萬元,在未來我國邁入高齡化社會,及總人口推估於109年至116年達最高峰後開始減少之趨勢下,倘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未能有效去化,未來世代之負擔將更形沈重。因此政府舉債用於施政能量之同時,應持續提升政府施政所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並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預算法第1條第3項規定:「預算之編製及執行應以財務管理為基礎,並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將此原則體現於政府之財政規劃上,即須將舉債換取之施政資源,有效引導用於具未來效益之公共建設或投資,發揮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進而提高國民所得。然而,近20餘年間中央政府債務持續累積、人均負債隨之攀升,惟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之提昇卻有限,允宜持續提升政府施政所帶動經濟成長之效果,並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二、我國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自80年6月底為2,647億元,於84年6月底、89年底、92年底、98年底及102年底分別突破1兆元、2兆元、3兆元、4兆元及5兆元,預估108年底及109年底達5兆5,009億元及5兆6,191億元,近20餘年間已增加逾20倍,債務仍持續增加。

三、我國政府之財政收支在80年度以前維持相當程度之穩健,支出規模於79年度最高為6,732億元,少見大額預算赤字,惟自80年度以後,政府多採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故中央政府總預算支出規模大致為逐年擴增,於82年度即首度突破兆元,再加上持續推出租稅減免措施,致稅收未相應成長,又於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配合精省政策,承接台灣省債務8,139億餘元,導致入不敷出,政府財政赤字幾成常態,近20餘年,僅87年度、95年度、96年度、97年度、106年度及107年度出現賸餘,及109年度歲入歲出平衡外,其他年度均為短絀,該等財政赤字,經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後仍有不足,故須發行公債彌平,造成債務逐年累積。

四、為因應天然災變、金融海嘯、歐債危機等全球經濟情勢重大變革,近年來提出各項排除年度債限規定之特別預算,包括:921震災災後重建特別預算、SARS防治及紓困特別預算、第1-3期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93-97年度之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第1-2期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特別預算、98-100年度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特別預算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等,自89年度至108年7月底舉借1兆6,209億元之債務,使債務迅速增加。

五、中央政府採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時,多主張透過政府公共建設,引導民間投資,於推出特別預算時,亦多表示將藉之提振投資、刺激景氣,以帶動經濟成長等,惟觀察近20餘年GDP之成長情形,80年度GDP為4兆7,353億元,109年度預計為18兆8,214億元,僅成長2.97倍,GDP增加之幅度似屬有限。

六、以各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比率分析,80年6月底債務未償餘額(2,647億元)占該年度GDP(4兆7,353億元)之比率僅為5.59%,然至109年底預計債務未償餘額5兆6,191億元,而GDP預估18兆8,214億元,因GDP增幅較小,致比率提高至29.85%。

七、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40.6%,故倘GDP有較高之成長,則可創造較多之舉債空間。惟如前所述,因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快速增加,而GDP成長速度相對緩慢,故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比率80年度為6.88%,直至101年度以前該比率大致呈逐年上升之趨勢,101年度最高達36.21%;102年度至105年度各為35.81%、35.78%、34.52%及33.32%、32.11%及31.37%,呈逐年降低之趨勢,部分原因係GDP之統計配合聯合國國民經濟會計制度之修訂,於103年進行改版而稀釋比率之結果。108年度至109年度則較107年度微幅增加,各為31.45%及31.52%,故短期內恐難降低。

八、108年底及109年底預估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將各達5兆5,009億元及5兆6,191億元,若以107年度至109年度GDP平均數18兆2,664億元之40.6%計算,估計中央政府舉債上限為7兆4,162億元,預計109年以後舉債額度僅餘1兆7,971億元,應持續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

九、因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連年累積,造成人均負債隨之逐年攀升,80年底人均負債僅1.29萬元、89年底及100年底已分別突破10萬元及20萬元,107年底達22.82萬元,預計108年底及109年底各增至23.31萬元及23.80萬元,在未來我國邁入高齡化社會,及總人口推估於109年至116年達最高峰後開始減少之趨勢下,倘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未能有效去化,未來世代之負擔將更形沈重。

(五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人事行政總處為統籌辦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人事之政策規劃、執行與發展業務之主管機關,除應賡續依員額管理規定督導各機關有效運用現有公務人力,落實匡減長時間均未實際運用之預算員額缺額,以使員額反映實況;並與考試院權責機關商討部分職缺長期無法遴任足夠人力之癥結,共謀妥適對策訂定目標逐步解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機關員額應本於撙節用人精神及業務實際需要覈實編列,俾使員額能確切反映機關實際用人情況。觀之中央機關每年均保有部分未進用員額,惟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仍持續攀升;爰以,員額需求之覈實檢討及現有公務人力之是否有效運用均引發外界持續關注。

二、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之(六):「中央及地方政府各機關預算員額之規劃,應……本撙節用人精神及業務實際需要,依下列原則,合理配置人力,……1.各機關配置員額,應……,就施政優先緩急及必要性,中央機關依行政院核定員額評鑑結論、……檢討原配置人力(含超額員額)實際運用情形,合理核實編列各機關預算員額數,避免編列之預算員額未確實進用,影響人事費之有效執行。」

三、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9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四點之(二):「緊縮經常支出5.各機關108年度預算員額,應……,本精實撙節原則,考量施政優先順序、實際業務消長、組織設置情形及機關人事費或用人費可支應程度等因素核實編列,……另應核實減列列管超額之預算員額缺額,並檢討核實減列已無業務需求之預算員額,避免編列之預算員額未確實進用,造成政府資源閒置與浪費。」

四、依人事行政總處統計,至107年底中央政府機關預算員額21萬9,456人、現有員額20萬3,914人,預算員額較現有員額高出1萬5,542人,預算缺額比率7.08%,人員類別涵蓋職員、技工工友及聘用人員等;而觀之以往年度差異情形亦大抵相同,導致每年人事費均產生大量賸餘。

五、各機關預算員額缺額主要係包括因依法規保留職缺(如留職停薪)、提報考試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報到前控管職缺、商調遴補中等暫未補實職缺,以及部分保留機關視業務需要彈性進用之人力。倘排除已有遴補職缺規劃者,同期間(至107年底止)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未進用預算員額約為4,498人;另方面中央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每年持續攀升,爰員額需求之覈實檢討、現有公務人力有無充分運用及按業務需要及所編預算員額進用正式人力,而非以非典型人力替代執行日常業務等,均引發外界關注。

(五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中央政府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逐年遞增且規模不小,顯示重要性日增,已為政府人力之一部分。然目前作法僅於人事行政總處官網公告各機關是項人力運用人數,整體經費統計資料尚付之闕如,總預算書亦無揭露預計進用人數及經費編列等資訊,實不利預算審議監督及供外界瞭解政府整體用人之全貌。易言之,須透過各機關預、決算書逐一檢視,內容相當分散龐雜,與所稱「已充分揭露非典型人力之相關資訊供國會審議監督及外界比較運用」之可達外界考核與監督成效恐有落差,目前針對中央政府非典型人力之資訊揭露方式或有再審酌空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政府人力運用型態趨於多元化,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人數呈增加趨勢,其對於政府員額精簡、用人成本表達及效益評估等均造成影響。

二、自99年4月1日總員額法施行以來,適用該法範圍之中央機關預算員額在「總量控管、彈性調整」原則下雖已逐步精簡,由99年之16萬4,587人,減少至108年度之15萬3,667人,10年間總計精簡員額1萬920人(員額精簡率6.63%)。然另方面,各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亦遞增,統計107年度中央政府機關進用臨時人員及運用勞動派遣、勞務承攬等非典型人力總計10萬1,698人,其中行政院及所屬機關9萬5,337人(93.75%),餘為行政院以外中央機關6,361人(6.25%),合計較106年度增加7,061人,增幅7.46%。

三、又各類非典型人力中,臨時人員及勞動派遣係屬機關具有指揮監督權者,勞務承攬則無;據人事行政總處調查105年度至107年度行政院所屬機關進用臨時人員及運用勞動派遣人數由4萬5,674人增至5萬1,715人,占機關員額總數(不含約聘僱)比率由15.45%上升至17.50%,顯示機關運用是類非典人力之人數及占比均呈增加趨勢。

四、依據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八)點規定:「各機關為應短期或特定業務需要,需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規定,從嚴核實進用或運用。」由前述,在總員額法之員額管控架構下,非典型人力似已成為政府常態性用人管道。是以,相關資訊之充分揭露攸關外界之瞭解與監督成效。

五、人事行政總處自100年度起雖已於官網按季公告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情形,嗣後並依本院決議自106年第4季起再擴大調查範圍,按季公告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機關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惟目前尚無是項人力之經費統計資料,每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亦無揭露該年度各機關非典型人力之預計進用人數及經費估列等資訊,實有礙預算審議。

(五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將戶外空氣污染列為人類致癌物,為防制空氣污染危害,近年來環保署歷經4次滾動式檢討空氣污染改善方案,冀達成108年度PM2.5濃度發生紅色警戒次數減半,以及細懸浮微粒(PM2.5)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18μg/m3之目標,惟歷次空氣污染改善方案實施以來,我國PM2.5濃度雖已達紅害改善目標且逐年下降,但相較國際排名位居末段,亦與空氣品質標準容有差距,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提升空氣污染改善目標,以加速改善空氣污染問題,俾維國人健康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世界衛生組織指出,2012年全世界有7百萬人因空氣污染而死亡;國際癌症研究機構並於2013年10月將戶外空氣污染列為人類致癌物。為改善空氣污染問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3年來(104-106年)滾動式檢討提出4次空氣污染改善方案,並設定在4年內(105-108年)各空品測站之PM2.5濃度發生紅色警戒次數自104年997次,逐年下降至108年499次,累計改善50%,達到空污紅害減半之目標;預計108年度全國細懸浮微粒(PM2.5)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為18μg/m3。

二、歷經多年空氣污染改善,我國105年度各空氣品質監測站之PM2.5濃度發生紅色警戒次數為874次,較104年度基期997次下降12.3%,已超過當年度目標值(10%);另106及107年度之累計改善比率各為51.6%及68.9%,不僅超逾該兩年度之累計改善目標20%及30%,甚達108年度紅害減半目標50%;同期間我國PM2.5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則自104年度之22.0μg/m3逐步下降至107年度之17.5μg/m3,且達到108年度預計目標18.0μg/m3。是以,我國PM2.5濃度已達紅害改善目標且PM2.5濃度逐年下降。

三、按我國PM2.5濃度雖已達設定之改善目標,惟參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2017年「觀光旅遊競爭力報告」顯示,在136個調查國家中,我國之政策條件表現以「環境永續」排名第75最不理想,該項目之細項指標PM2.5濃度落在百名之後,總排名第123,係所有細項指標中成績最差者,在136個國家中僅優於13個國家,卻落後鄰近國家如新加坡(第39名)、菲律賓(第41名)、日本(93名)之排名甚多,影響國家競爭力,爰我國PM2.5之防制仍有長足進步空間。

四、參據環保署最新公布之106年度空氣污染防制總檢討報告顯示,各直轄市、縣(市)之二氧化硫(S02)、二氧化氮(N02)及一氧化碳(CO)濃度均符合空氣品質標準;部分縣市則未符合懸浮微粒(PM10)空氣品質標準,包括:嘉義縣及高雄市,其24小時值未符合者亦有雲林縣、嘉義縣及高雄市;另未符合臭氧(03)空氣品質標準之縣市為屏東縣;而大部分縣市之細懸浮微粒(PM2.5)則均未符合空氣品質標準,僅宜蘭縣、花蓮縣與臺東縣符合其年平均值,另24小時值符合者僅花蓮縣及臺東縣。

五、顯見環保署近年滾動式檢討及實施空氣污染改善方案以來,我國PM2.5濃度雖自104年度之22.0μg/m3逐步下降至107年度之17.5μg/m3,惟與環保署101年5月14日訂定「空氣品質標準」PM2.5為15.0μg/m3之標準容有差距,各縣市幾乎均未符合該空氣品質標準,恐影響國人健康,爰該署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之設定尚待提升。

(五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隨著大學生源減少,我國高等教育供過於求狀況將益趨嚴峻,辦學績效欠佳學校轉型或退場勢在必行,惟預警學校名單基於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予公開,而專案輔導學校名單需待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通過後始可公開;而目前除得於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查詢之學校學生數及新生註冊率資訊外,學校與學生或民眾間資訊不對稱情形仍賡續存在;爰值此草案待續審之過渡時期,教育部應持續檢討公開攸關學校轉型退場之相關資訊,尤先辦欠薪、減薪、師資質量及教學品質查核情形等學校退場轉型攸關資訊之適時公開,俾消弭資訊不對稱情形。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少子女化趨勢明顯,不僅影響國民教育體系,且已擴及高教階段,據教育部推估,107學年度大學一年級學生數約24.8萬人,而迄123學年度預計減為18.8萬人,生源明顯減少,恐將衝擊大專校院運作。

二、是以,教育部於102年9月啟動私立大專校院專案輔導機制,私校倘有教學品質欠佳、財務困難、學生數未達下限或新生註冊率未達標準等情形,得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且為協助私校轉型退場,行政院設置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規劃自106年度起逐年由政府撥入資金合計50億元,以支應相關轉型及退場所需,而迄109年度教育部業累積編列輔助該基金運作經費40億7,720萬元。

三、為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及解決私校供過於求問題,106年間行政院訂定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該條例旨在協助私校有效利用現有資源,重新定位校務發展目標,並透過改制調整,以利發展等。

四、該草案係首度以法律位階規範大專校院列入專案輔導學校之標準與轉型及退場相關事宜,其內容尚包括強化轉型或退場後原有校產之監督機制,並規劃編列50億元基金協助大專校院退場。然因學校法人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歸屬等爭議,迄未完成審議,致目前仍以「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等行政規則辦理改善、停辦相關事宜。

五、教育部自102年9月啟動對私校之專案輔導機制,據該部提供迄108年7月底輔導情形,停止輔導學校計10所,其中列管原因改善者4所(M大學、N技專已解決資金問題,B技專、I技專則已達成所訂改善目標改列預警學校),改名轉型者1所(L大學),申請停辦或停招者5所(O技專、P技專、D技專、F技專及J技專);另6所學校尚在輔導中,其中輔導5年以上者2所(C技專及E技專),4年以上未達5年者2所(A大學及G技專),3年以上未達4年者1所(H技專),至停止輔導後又再予以輔導者1所(K大學)。

六、然隨大學生源減少,接受專案輔導私立學校恐漸趨增加,且由目前專案輔導學校觀察,技職體系受衝擊程度屬較嚴重。

七、前揭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所列專案輔導學校之檢核項目,108年修正前與退場條例草案規範不盡相同,且財務困難等指標定義不清,以往備受各界質疑。而鑑於轉型退場條例立法爭議待解,教育部為配合現行實務運作,爰於108年2月間修正該原則,除參照退場條例修改專案輔導學校之檢核項目,且明確定義學校財務惡化、師資質量基準不符規定之態樣,亦對辦學品質下滑與營運漸趨困難者增列預警學校之早期預警機制。

八、準此,專案輔導學校篩選指標已較以往明確,辦學績效欠佳學校亦可因預警機制之建立,預先防範改善;而迄108年7月底列為預警學校計17所,其中一般大學7所、技專校院10所,然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預警學校名單並未公開。

九、教育部以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係行政規則為由,未公開專案輔導學校及預警學校等審查結果,需待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通過後始可公告專案輔導學校名單,爰學校與學生或民眾間資訊不對稱情形仍賡續存在。

(五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年來在政府改善勞動條件之政策作為下,國內照服員人力缺口獲得一定程度緩解。又當前長照職場在性別、年齡結構上呈現陰盛陽衰,並以中高齡為主,且有大量倚賴外籍家庭看護工現象。相關部會雖在教育及職訓體系致力於培訓長照人才,惟缺乏有效配套措施,恐不利於長照人力之新陳代謝及服務品質之有效提升。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研謀改善之道,俾利健全國內長照服務環境之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鑑於長期照顧服務屬勞動密集性質,照顧服務員人力之多寡、良窳為長照政策推動成功與否之關鍵。為充實照服員人力,中央政府109年度包括勞動部、教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部會均編列預算,針對照服員人力之培訓預算合計編列達1.23億元,較上年度1.21億元增列0.02億元(成長率1.65%)。自長照計畫推動以來,照服員人力結構上以中高齡、女性為主,又基於經濟、需求考量,近年傾向引進外籍看護補足照服員人力缺口,惟在人力素質方面尚有改善空間。

二、勞動條件欠佳係國內長照存在人力缺口之關鍵因素。為改善照服員勞動條件,衛生福利部已於107年4月底規範居家照服員薪資標準(月薪3萬2千元或時薪200元),並要求各縣市政府確實督導轄內所屬單位落實保障渠等勞動權益。根據衛福部提供資料顯示,長照2.0推動以來,照服員之空缺率自106年之11.67%驟降至107年之0.21%;照顧管理專員之空缺率亦自106年之25.37%降至107年之14.06%;照顧管理督導之空缺率則自106年之20.54%減少至107年之16.31%,顯示近年在政府積極作為下,國內照服員人力缺口情況已有一定程度之改善。

三、有關國內照服員人力之性別結構,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在居家照服員方面,男性自100年至103年期間平均之569人(占比7.96%)增至104年至107年期間平均之958人(占比9.08%),同期間女性則自6,583人(占比92.04%)提高至9,584人(占比90.92%);在老人長照安養機構方面,男性自100年至103年期間平均之1,608人(占比13.1%)增至104年至107年期間平均之2,073人(占比13.97%),同期間女性則自1萬666人(占比86.9%)提高至1萬2,764人(占比86.03%)。反映近年來國內照服員性別結構中,男性人數、占比雖略增,惟仍係以女性為主。

四、至於在照服員之年齡分布方面,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截至108年3月底可辨識年齡別之照服員計有3萬3,947人,其中45歲以上之照服員計1萬8,557人,占54.6%,顯示國內逾半數照服員屬中高齡,在年輕族群就投入照服員行業多有所保留之情況下,對未來照服員人力之新陳代謝恐產生負面影響。

五、近年來部分國人鑑於經濟因素或不易覓得符合自身需求之本國籍長照人力,爰以僱用外籍看護因應。根據勞動部提供之統計資料,整體外籍看護人數自105年底之23萬5千餘人逐年增加,截至108年6月底,已達25萬5千餘人,同期間外籍家庭看護人數則自22萬1千餘人增至24萬餘人,占整體外籍看護比率自93.95%提升至94.09%,顯示外籍看護在長照服務之居家照顧上已成為重要之補充人力。

六、在外籍家庭看護之訓練方面,依據長照服務法第64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就外籍家庭看護之在職訓練訂有明確規範,以確保渠等提供之服務素質。又勞動部於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諮詢網站,建置外籍家庭看護工補充訓練專區,提供查詢補充訓練集中、到宅開課資訊。另為提供外籍家庭看護工更多元便利之學習管道,勞動部於前揭網站亦放置24小時免付費之數位學習課程。

七、在教育體系之人才培育方面,教育部近年針對專科以上長照相關科(系)自主發起研發長照核心模組課程提供經費補助,截至108年3月底,相關課程已推廣至全國38個相關科(系)所學程,高中職照服科107學年度全國實際招生人數則達273人。惟根據衛福部提供資料,截至108年3月底,我國長照體系下可辨識其資格類別之照服員計3萬3千餘人,其中屬高中(職)以上學校長照相關科系畢業生僅814人(占比2.4%),領有照服員職類技術士證者6,707人(占比19.8%),最大人力來源仍係領有長照相關訓練結業證明書者計2萬6千餘人(占比77.8%),顯示照服員中,屬於長照科系畢業生仍占相對少數。究其原因,主要在於當前欠缺如國家考試及格之專業證照、完善陞遷制度,學生對長照產業之職涯欠缺願景,影響渠等投入長照產業之意願。

八、在職訓體系之人力培訓方面,根據勞動部及退輔會提供之統計資料,近3(105至107)年期間,該等部會辦理照服員職訓計畫之結訓人數自5千餘人增至8千餘人,取得技術士證照人數自3千餘人成長為4千餘人,訓後投身照服員工作人數自4千餘人提高至6千餘人,雖有初步成果,惟進一步觀察近3年訓後任照服員人數平均比率僅達69.07%,尚未達7成,反映該等部會辦理照服員培訓計畫之成效尚有改善空間。此外,同期間參與培訓計畫人員取得照服員技術士職類證照之比率,則有下滑趨勢,恐不利服務品質之提升。

(五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隨著長照服務人數增加,長照支出亦逐年攀升,在收入未妥適調增之情況下,預估最快自110年度起,長照基金將出現收支短絀情形,112年度起累計餘絀更將自正值轉為負值。鑑於長照、健保醫療及預防保健彼此間環環相扣,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將相關制度在財務估測機制上進行整合,並考量全面推動醫養合一制度,落實全人健康照護之理念,促進相關資源配置之合理性,俾提升整體資源之運用效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9年度中央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經費、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給付、國民預防保健之預算案數分別為441億元、6,940億元及42億元,較上年度之390億元、6,653億元及44億元分別增列13.1%、4.3%及減列4.5%。

二、根據衛生福利部之說明,長照基金支出面主要包括長照給付支付基準之政府負擔及補助型經費兩大項。前者考慮因素包括舊案(指持續使用長照服務者)、新案(指自新年度起始使用長照服務者)之服務使用人數、平均使用月數及使用服務所需費用金額;後者在長照2.0計畫未來推動期間各年度經費需求數方面,則以較前一年度支出水準之預估增加率分別估算。至於收入面,衛福部國民健康署負責預估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數,財政部則針對遺贈稅、菸稅及房地合一課徵之所得稅進行推估。

三、根據衛福部截至108年5月底針對長照基金最新財務估測,在108年度至115年度期間,支出規模約介於338億元至560億元之間;包括遺贈稅、菸酒稅、房地合一稅、菸捐、政府預算撥充等在內之法定收入規模,各年均約300餘億元。隨著長照服務人數增加,長照支出亦逐年攀升,收入倘未適度調高,預估最快自110年度起,長照基金將出現收支短絀情形,112年度起累計餘絀更將自正值轉為負值。對此,衛福部表示,為因應長照支出逐年增加趨勢及年度相關稅捐收入不如預期之情形,未來亦考量另尋財源、其他可能財務方案(如保險制)或依長照法第15條第2項第3款規定編列公務預算撥充長照基金。

四、從衛福部所提出之長照支出估測模式可知,該部主要考量因素係長照制度推動過程中產生之歷史經驗值,惟隨著長照2.0提出服務向前、向後延伸之政策目標,意謂長照制度本身與其他相關制度已產生某種程度之連結關係,僅觀察過往年度之使用人數、經費支用額度等歷史經驗值,就未來年度支出估測之準確性而言,恐係「見樹不見林」,難謂周全;在收入預測方面,主要法定財源多屬機會稅,實難以估測。在支出估測具侷限性,收入估測存在不確定性之情況下,如何確保長照制度之永續運作已成為刻不容緩之議題。

五、長照與健保醫療及預防保健等制度環環相扣,在財務規劃上允宜採系統性思考模式。按長照2.0預估之經費需求呈逐年增加,應係考量人口結構高齡化趨勢,預估高齡人口數增加隱含失能人口數亦將隨之增加所致。一般而言,多數長照服務對象亦是多重慢性病患,對醫療照護及生活照顧均有需求。倘能提升相關照護服務品質,個案失能情況將可獲得有效控制,即可減少後續醫療資源之介入,在高齡人口快速增加之今日,健保醫療支出亦可獲得有效抑制。同樣地,對於接受長照服務者,醫療團隊及資源倘能有效、及時介入,長照有機會變成短照,亦可減少後續之照護支出;預防保健政策倘能落實,對減少疾病發生、減緩老化均有助益,將有效減少對相關健保醫療、長照之需求。

六、當前政府社會福利項下彼此具關聯性之長照補助、健保給付及預防保健支出之編列及運用,分由衛福部所屬不同機關擔當。以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基金而言,編列年度預算之主要考量因素係近年度平均支用情形,長照基金預算之編列亦然。至於衛福部國健署近年編列之預防保健預算金額,則受制於整體經費額度。前揭相關制度彼此間在財務估測上較欠缺整合,在面臨收支不平衡時,往往僅提及本身財務上之開源節流,忽略與他制度間之連動關係,恐不利於相關資源整體運用及長期規劃。

(六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際間不乏兼具文化藝術及觀光價值之彩繪村等觀光遊憩據點,吸引全球觀光客慕名前往,歷久不衰,值得我國參考借鏡;我國目前彩繪村等類似據點不少,惟部分彩繪村及玻璃教堂之藝術價值與地方元素似未有效鏈結,觀光效益恐不易發揮。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盤點全國各地彩繪村等景觀設施,研謀相關建置及管理規範,使相關設施能繼續發揮觀光效能;另配合地方文化特色,協助在地元素開發與運用,增加藝術創作深度與觀光價值,俾利相關資源有效運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農業委員會歷年來辦理「臺灣地區農村規劃建設」之硬體成果相當多樣化,包括多處彩繪村之建置,109年度農委會預算案編列「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109-112年度)」預算數20.5億元,賡續辦理相關建設。我國目前已有彩繪村80座及玻璃教堂4座,於各地塑造活潑、具文化藝術氣息或玻璃教堂之浪漫氛圍等多元化觀光遊憩據點,惟全國相似據點數眾多,其觀光效益待酌。

二、全國各地彩繪村、及彩繪巷(牆面、地板、階梯)等彩繪設施(以下簡稱彩繪村)日趨增加。我國成功彩繪村不少,其中台中彩虹眷村為一成功彩繪村之創作,並由台中市政府以彩虹藝術公園形式保留下來。除台中彩虹眷村受到國際肯定外,尚有台北市寶藏巖藝術村、新北市蘆堤彩繪階梯與435板橋藝文特區、桃園市坑口藝術村……等,均吸引不少觀光客前往。

三、我國歷年來積極辦理地方建設,以提高生活品質並兼具發展地方觀光,各級政府之相關施政計畫眾多,以農委會為例,歷年來辦理「臺灣地區農村規劃建設」之硬體建設不少,以107年度為例,投入總經費為9億5,821萬5千元,硬體成果包括「休閒遊憩設施」42項、「環境改善」165項及「景觀設施」23項等,108年度及109年度分別編列9.46億元及20.5億元,賡續辦理相關業務;農委會歷年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中,包括農村社區辦理各項彩繪工程者,103年度至108年度分別為11件、10件、6件、7件、4件及4件。

四、我國近年來積極活化老舊社區及農村,社區美化蔚為風潮,除農委會補助農村建設之各項彩繪工程外,尚有經濟部水利署及各地方政府於水利環境改善工程,運用相關3D彩繪於堤防結構體外觀,陸續於各地完成河堤彩繪作品;另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北門遊客中心亦於104年度建置彩繪牆,或民間自發性創作,全國彩繪作品相當多樣化。

五、由於各級機關、社區依據各地區所需自行設置者眾,彩繪村之型式及規模多樣化且數量龐大,我國各主管機關對於彩繪村尚無正式統計。部分彩繪村作品(如卡通人物、模仿知名圖像……等)未能有效結合當地特色或特色未先鮮明、相關創作與其他藝術作品相似、抄襲、仿製等恐涉著作權問題、歷史建築遭塗鴉衍生之文化資產保存問題、缺乏整體規劃及觀光客穿梭社區,影響居民作息及社區安寧等問題,是否有效提升社區生活品質並兼具觀光效益,遭各界質疑。

六、近年來國內陸續出現以觀光為目的之景觀性玻璃教堂,除民間自行興建外,尚有由觀光局分別於嘉義縣及台南市建置之高跟鞋教堂及水晶教堂,建造成本分別為2,590萬1千元及1,363萬9千元,均以當地傳統故事為背景,以玻璃教堂呈現,非供宗教使用之大型景觀性設施。前揭2座玻璃教堂均於開幕時人潮湧現,隨後參觀人數逐年下降,以傳統故事為元素所建置之觀光遊憩據點,與建物外觀或整體觀光環境未有效融合,觀光效益恐未充分發揮。

(六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溫泉及露營活動為國內旅遊重要活動之一,行政院應責成相關主管機關對於活動場域、營運現況及溫泉水質監測等,應予有效控管並加強輔導,原民會補助原住民族溫泉示範區計畫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尚待積極提升,俾利確保天然資源永續發展,並兼顧消費者權益,有效提升安全控管機制。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擁有豐富天然資源,為重要觀光特色,其中「溫泉活動」及「露營活動」為來臺旅客參與活動及國人喜歡旅遊活動之一,為確保觀光旅遊品質,相關場地設施之監督管理為一重要課題;其行政管理權責機關在中央政府主要有經濟部及交通部等,如109年度經濟部水利署預算案編列「溫泉監測井網觀測計畫」預算數380萬元;另尚有原住民委員會配合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相關建設,編列「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預算數4,225萬元。

二、溫泉係我國重要天然資源,政府重視溫泉產業發展與管理,於民國92年制定溫泉法,為保育及永續利用溫泉,提供輔助復健養生之場所,促進國民健康與發展觀光事業,增進公共福祉,並立法賦予10年緩衝期,俾利溫泉產業合法化,依據溫泉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以溫泉作為觀光休閒遊憩目的之溫泉使用事業,應將溫泉送經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構)、團體檢驗合格,並向直轄市、縣(市)觀光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溫泉標章後,始得營業。」、同法第31條第2項規定:「本法制定公布前,已開發溫泉使用未取得合法登記者,應於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前完成改善。」

三、自溫泉法緩衝期(94年7月1日至102年7月1日)過後,目前各溫泉區除部分案件因用地問題無法取得合法外,均已全數納入溫泉區總量管制中,107年底已取得溫泉水權家數計599家,未取得溫泉水權家數計18家。依據觀光局統計,108年3月底溫泉業者取得溫泉標章者有405家,占整體家數88%,較102年度比率45%,已具成效。108年3月底未取得溫泉標章者計55家,取得標章家數占全部業者家數比率以臺中市及臺東縣之比率(63%)為最低。近年來各事業主管機關為督促溫泉業者合法營運,對於違法者進行裁罰以促其改善,其中以107年度之106件、裁罰金額達855萬1千元為最高。

四、有關溫泉使用者未能申請取得溫泉標章之原因略以,係部分業者囿於溫泉法施行前即違規營業,多屬土地使用分區不符、違規建物、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等問題,致溫泉法施行後亦不能依法取得溫泉標章。未來各縣市政府依核定之「溫泉區管理計畫」,由各縣市政府視需要研擬「輔導方案」報行政院核定後,即可輔導部分業者違規建築物合法化,或依據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以解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亦或解除部分地下水管制區,始能依法申辦溫泉水權後而取得溫泉標章。經濟部水利署目前溫泉資源管理除加強取締違法取水者外,並逐年辦理各項溫泉水質管理等計畫,未來將建置「溫泉水智慧管理系統」,以期達到溫泉資源即時監控管理目標。

五、溫泉為原住民族重要資源,截至108年4月底止,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業者家數共計137家;為協助原住民族地區之溫泉建設,以帶動原住民族經濟發展,原民會歷年補助多項溫泉地區開發計畫,自99年度起辦理「原住民族地區溫泉資源永續經營及輔導獎勵中長程5年(99-103)實施計畫」,並賡續執行原住民族地區溫泉產業示範區計畫,105年度至107年度預算數分別為7,365萬元、1億1,250萬元及1億1,250萬元,惟執行率僅53.59%、48.17%及7.4%,執行率偏低,108年度預算數4,225萬元。

六、觀光局「中華民國107年國人旅遊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國人旅遊時主要從事遊憩活動以「自然賞景活動」比率最高,其中又以「森林步道健行、登山、露營、溯溪」占整體活動45.3%(占第2名)。近年來露營活動蔚為風潮,各地露營場孕育而生,露營活動涉及國人旅遊安全與品質等相關問題,值得重視。

七、由於露營活動管理範圍廣泛,行政院105年11月25日召開「協調指定露營活動之主管機關會議」決議,露營活動之推廣、輔導及協助之相關措施由交通部(觀光局)主政,露營場地之管理、安全規範及土地開發行為等事宜,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於權責管理。

八、為避免山坡地過度開發,露營場管理範圍包括土地使用、開發利用、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建築管理、消防管理、衛生管理或其他相關事宜者,應依各該相關法規辦理。交通部觀光局於107年5月9日訂頒「露營場管理要點」,並於網站上設置「露營專區」,供各界參考運用。

九、據了解,目前全國露營場共計1,990處,其中「營業中」1,667處,「符合相關法令者」166處(占8.34%),「違反相關法令」者,諸如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違反水土保持法、區域計畫法、森林法……等共計792處(占39.8%),「待清查」共計709處(占35.63%),另「營業狀態待確認」135處(占6.78%)。進一步分析,露營場屬於「原住民地區」共計754處(占37.89%),其中「符合相關法令」之家數41家(占2.06%),「違反相關法令」及「待清查」分別為393家及233家(分別占19.75%及11.71%)有待協助輔導。

十、由於露營場涉及現行農牧用地之使用管制,為利地方政府輔導相關業者,行政院分別於107年6月6日、7月30日及10月19日邀集農委會、內政部、環境保護署、交通部及地方政府等召開研商露營區管理相關事宜會議,請農委會研議放寬露營設施規範其最大興建面積及比例之限制;並請內政部檢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一定規模以上之面積,循休閒農場露營場申設模式提供露營場所,或另以低度管理及簡化申請程序精神,研擬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條文,惟尚未獲具體共識。

(六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年因菸稅調漲使查獲之非法菸品數量增加,主管機關應加強查緝,避免非法菸品未透過合法管道流入我國,使國庫得以收取關稅、菸稅、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等相關稅捐,並保障國民健康安全;又衛福部、財政部等菸害防制、健康福利捐運用、課徵菸稅及查緝非法菸品等機關,迄今未有對每年流入我國之非法菸品進行數量、相關稅捐流失之估測與分析,恐不利作為非法菸品查緝、菸害防制、菸捐運用及長期照顧政策調整方向之參據,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相關主管機關應積極研謀改進。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年菸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實徵數,從105年度之546億餘元,逐年上升至107年度之730億餘元;占全國稅收比率亦呈上升態勢,自105年度之2.46%攀升至107年度之3.06%。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菸品健康福利捐245億元,然近年查獲之非法菸品數量增加,恐造成國庫稅捐流失。

二、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提供長照服務、擴增與普及長照服務量能、……,應設置特種基金。」據此,衛生福利部設置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又為籌措長照財源,同條第2項復明訂基金之來源:「一、……。二、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徵收新臺幣590元調增至新臺幣1,590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

三、另一方面,財政部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上開規範,推動菸酒稅法第7條修正案,並於106年間三讀通過,每千支紙菸與每公斤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均徵收新臺幣1,590元之稅額,嗣經行政院核定自106年6月12日施行。是以,每千支紙菸課徵之稅額較調升前之590元增加1,000元。

四、依據財政部資料顯示,近17年度(91至107年度)由關務署會同相關單位及地方政府查獲之非法菸品數量平均為1,511.68萬包,然近2年度(106年度至107年度)因調漲菸稅提升走私誘因,致查獲之非法菸品數量分別為2,086.5萬包及1,801.75萬包,不僅高於近17年度之平均值,亦為自103年度以來新高,又108年度迄至7月已查獲896.12萬包。

五、復該部財政統計通報(第16號)指出「為配合籌措長照財源,106年6月12日正式施行新菸品稅制,每包菸稅調漲20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挹注長照基金,原紙菸稅捐每包為38.3元,新制後為59.25元。」爰此,倘107年度查獲之非法菸品1,801.75萬包全數經由合法管道銷售,預計國庫可收取10.68億元之稅捐收入。

六、由上可知,政府每年度均查獲為數不少之非法菸品,然針對每年流入我國境內之非法菸品所造成之稅捐流失數,詢據財政部表示迄今尚無正式之官方估計數;學者羅光達等3人以2010年至2013年我國進出口貿易資料,分別以靜態法及動態法推估稅捐流失數,兩種方法4年平均為49.16億元,走私菸品數量推估平均為1億5,826萬包。

七、又研究機構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於107年度公布對我國106年度非法菸品調查研究中推估該年度我國非法菸品消費量約22億支(相當1億1,000萬包),至非法菸品占整體菸品市場比率,該研究院概估為6.2%,另中華民國菸葉協會101年度私劣菸品研究報告指出,國內近3年度白牌菸數量占整體菸品市場之3.3%至5.6%,107年度調查復顯示「臺灣市場之非法菸品情況,與前兩年相較並無明顯差異,氾濫程度仍然嚴重。……,而未稅菸占我國菸品市場比率高達6.4%,為歷年來之新高」,此與牛津經濟研究院研究結果頗為相近。

(六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2010年兩岸ECFA簽署至今已近十年,因為WTO建議國家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應該在十年之內完成協商,因此最近有些國人擔心明年6月ECFA是否會失效。其實WTO只是建議自由貿易協議應該在十年內完成協商,如果未能完成,並沒有硬性規定該協議是否失效,主要還是要看雙方的態度。大陸是台灣最重要的貿易夥伴,而且CPTPP已經生效,同時RCEP即將達成協議,因此建議行政院應該儘速與對岸完成ECFA的後續協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0年兩岸ECFA簽署至今已近十年,因為WTO建議國家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應該在十年之內完成協商,因此最近有些國人擔心明年6月ECFA是否會失效。其實WTO只是建議自由貿易協議應該在十年內完成協商,如果未能完成,並沒有硬性規定該協議是否失效,主要還是要看雙方的態度。大陸是台灣最重要的貿易夥伴,而且CPTPP已經生效,同時RCEP即將達成協議,因此我們建議蔡總統應該儘速與對岸完成ECFA的後續協商。

二、2010年6月簽署的ECFA只是一個架構協議,其中提及後續有四個協議需要完成,包括投資保障協議、服貿協議、貨貿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等。其中投資保障協議在2012年簽署並且生效,服貿協議在2013年簽署,但是隔年發生太陽花學運,導致服貿協議無法在立法院通過審查。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承諾要先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後,再進行服貿協議的審查,但到目前為止,立法院從沒審查過監督條例。由於服貿協議受阻,貨貿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也一直無法完成協商。

三、雖然服貿協議與貨貿協議沒有完成及生效,但是投保協議已經生效,而且已經有一些成果。其中最重要的有,48小時的通知機制,即台灣人民在大陸因為某些因素被大陸警方留置時,必須48小時之內通知我方,這對於保障我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有很大的作用。另外,兩方企業有爭議時,可以進行調解或仲裁,這對於保障台商投資安全有很大的助益。而後來的確有很多案例,說明投保協議的有效性,可惜在蔡總統就任之後,兩岸關係惡化,兩岸缺乏正式的溝通管道,投保協議的作用因此大幅降低。

四、簽署ECFA時,為免協商曠日費時,兩岸先選擇一小部分商品放在早期收穫清單中,提前降稅,兩岸可以先享受到一部分降稅的成果。當時的早收清單中,大陸給我方539項商品降稅,其中包括18項重要的農產品;我方則提供269項商品,從2011年1月1日降稅,分三年降到零關稅。從財政部統計資料來看,過去八年,台灣對大陸整體出口的年平均成長率為3.2%,而早收清單項目的出口成長率達到6.0%,高出2.8%,顯示早收清單對於擴大台灣產品出口至大陸的確是有顯著的效果。至於自大陸整體進口的成長率為5.3%,而早收項目進口成長率為5.4%,兩者差不多,表示早收清單在擴大進口方面的作用不大。同時,雙方產品降稅也省下一些關稅支出,依財政府公布資料,過去八年,台灣早收清單出口省下的關稅達到63.2億美元,而大陸產品進口省下的關稅為5.6億美元。也就說,雙方都得到好處,只是我們享受到的好處要更多一些。

五、另外,早收清單對於擴大台灣農產品出口也有很大幫助,因為大陸農產品的進口關稅很高,降稅後,對18項台灣農產品出口到大陸有實益。財政部資料顯示,2010年台灣農產品出口到大陸為5.3億美元,當時台灣的逆差為1.23億美元;到了去年,台灣農產品對大陸出口已達到12.7億美元,同時台灣享有0.26億美元的順差,早收清單對台灣確實有顯著效果。

六、過去八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兩岸調降關稅的確有利於擴大我們對大陸出口,因此政府應該努力與大陸完成ECFA的後續協商,包括當時已經接近完成的貨貿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另外,由於近年來,大陸服務業對外開放的程度已經提高很多,2013年兩岸簽署的服貿協議內容已經落後,因此我們建議服貿協議也應該重新協商,以爭取台灣服務業可以有更好的條件進軍大陸市場。最後,台灣是一個小型開放經濟體,國際貿易一直是帶動經濟成長的引擎,應該積極與其他國家洽簽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協議,而ECFA、CPTPP及RCEP都是台灣的重要貿易夥伴,台灣都應該儘速簽署,加速參與東亞經濟整合的腳步。

(六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美國陸軍部長日前公布「先進製造政策」,希望將3D列印、機器人、人工智慧與複合材料等先進科技,納入陸軍後勤體系,藉以提升部隊作戰與後勤補保效率。由此可以體認,因應知識爆炸時代,軍事領域必須與時俱進,充分結合現代科技,否則將使整體軍力落後於「競爭者」,甚至因而產生國防戰力罅隙。科技一日千里,各國無不全力開發尖端科技,強化競爭力。軍事領域更不能置身度外,不論建軍發展、後勤維保、作戰訓練等,都必須保持與科技發展齊頭並進,確保武器裝備籌購項目、後勤管理策略或戰術戰法的與時俱進,並鼓勵部門多與產、官、學界交流,結合民間科技能量,導入軍事專業領域,強化國防武力,達成保國衛民使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國陸軍部長日前公布「先進製造政策」,希望將3D列印、機器人、人工智慧與複合材料等先進科技,納入陸軍後勤體系,藉以提升部隊作戰與後勤補保效率。而就在近期,長約25英尺、世界最大3D列印船Dirigo號,於美國緬因州公開亮相,證明美國在此領域已領先全球,可隨時支援軍事科技轉型,打造強大後勤能量。吾人由此可以體認,因應知識爆炸時代,軍事領域必須與時俱進,充分結合現代科技,否則將使整體軍力落後於「競爭者」,甚至因而產生國防戰力罅隙。

二、綜觀世界科技研發趨勢,3D列印與人工智慧為各國經濟發展帶來前景,堪稱「新工業革命」。對此,各國軍隊自然不願錯失良機,如美國為精進製造政策,已規劃引進先進技術,推動龐大的後勤補保改革,藉以提升部隊戰力。舉例來說,部隊若發生車輛重大損壞,需由保修單位至偏遠後勤倉庫提領,可能拉長戰鬥部隊恢復戰力的時機;如適時納入3D列印技術,前線後勤單位可自行產製零件,將能大幅縮短戰力再生時間。另關於人工智慧、材料科技等,更可延長裝備壽期、減少操作故障,或節約管理人力,讓前線部隊用得安心,後勤部隊也能從容提供高品質服務,以全方位維護作戰系統的完整可靠。

三、軍事後勤工作經緯萬端,需導入新一代科技,使之更具效率。後勤工作聚焦於軍品補給與保修,範疇涵蓋軍品製造、需求端配送、故障修護等,都需要精準的項量評估、時間管制等,任一環節發生問題,都會影響到作戰成敗。1941年德國進攻蘇聯,即是因為後勤能力無法支援作戰耗損,最終只能以敗北收場;2001年第一次波灣戰爭,美軍充分運用現代化資訊技術,準確籌劃各種後勤支援手段,例如「全球戰鬥支援系統」、「物流自動識別系統」、「全球運輸網路」、「指揮官決策系統」等新世代科技技術,使後勤作業相當透明化,為作戰提供準確時間、數量、品質的物資與維保支援,同時最大限度的節約後勤資源,實為當代戰史後勤重要典範。

四、3D列印已廣泛運用於航空、航太、國防等領域,可快速且低成本生產必要零件。新加坡武裝部隊今年利用3D列印技術,生產逾20項創新軍品,包括步槍彈夾間隔裝置,讓步槍可模擬實彈射擊的槍機運作,提高訓練真實性;另列印出戰機拖曳車感應器與電池盒等小型軍品,適時解決消失性商源問題。綜言之,3D列印可協助三軍開發創新軍品,也能避免產品數量與價格受制於廠商規範限制,迅速生產支援部隊所需。

五、關於人工智慧,則可謂效益性後勤之核心。當其與機器人相輔相乘,首先能解決少子化之急,藉由智能運算與自動化機具,使原本需要多人操作的大型船艦、指揮系統與後勤管理,僅需少數人(無人)即可運作,且流程更精簡,計算更精準;更可連結至不同之感測器,回饋多樣化數據至中央操控平台,執行原本需要許多人執行的庫儲盤點、維保排程、料件訂購等。例如美軍史崔克旅,即運用車上10個感測器蒐集之資訊,預測裝備將發生的故障,提前保養,降低維護費用;新加坡則建設智慧化軍營,讓系統執行人臉識別與武器清點,結合個人智慧型手機即時狀況回報,迅速提供後勤維保解決方案。換句話說,應用人工智慧,已能做到減低人力負擔,提升後勤工作效率。

六、縱觀今日戰場後勤趨勢,由於單質材料已無法滿足日益複雜的戰場環境需求,材料複合化是軍事科技的必然趨勢,因為其具備高強度、高耐熱、耐腐蝕、疲勞壽命高等特性,早已受軍事領域青睞。因此,各國除不斷開發新式材質廣泛應用,讓主戰武器裝備的主(副)件材質強化但重量減輕,大幅提高作戰防護力、戰場機動性與裝備妥善率等,更要讓武器效能發揮至極致,給予敵方龐大壓力,尤其在飛彈改良上,亦可提升其攻擊距離與穿透力。雖然複合材料應用廣泛,但其潛力其實尚未完全發揮,未來,期許國軍各級研發部門持續結合新開發材料、奈米科技等,擴大應用範圍,以提升武器裝備的匿蹤性、可靠性與殺傷力。

七、科技一日千里,各國無不全力開發尖端科技,強化競爭力。軍事領域更不能置身度外,不論建軍發展、後勤維保、作戰訓練等,都必須保持與科技發展齊頭並進,確保武器裝備籌購項目、後勤管理策略或戰術戰法的與時俱進,並鼓勵部門多與產、官、學界交流,結合民間科技能量,導入軍事專業領域,強化國防武力,達成保國衛民使命。

(六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南方澳跨港大橋崩塌,造成人命傷亡及漁民龐大經濟損失。這起重大災難看似件意外事故,事實上諸多跡證顯示其中弊端環環相扣,悲劇因果誠屬必然,絕非意外一詞所能蔽之。行政及司法相關單位應拿出魄力,嚴懲失職與不法,發揮震懾警示作用,避免類似災難重複上演。全台為數眾多的橋梁,乃至無處不在的公共工程,如果主其事之公務員對於工程設計、發包,以及例行檢修輕忽怠慢,甚至暗藏弊端,全民百姓均將身陷危境。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乃至各級檢察機關,均應發揮主動精神積極偵辦,扭轉公共工程存在已久的諸多亂象,還給國人最基本的生存安全環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南方澳跨港大橋崩塌,造成人命傷亡及漁民龐大經濟損失。這起重大災難看似件意外事故,事實上諸多跡證顯示其中弊端環環相扣,悲劇因果誠屬必然,絕非意外一詞所能蔽之。行政及司法相關單位應拿出魄力,嚴懲失職與不法,發揮震懾警示作用,避免類似災難重複上演。

二、首先從各方提供之錄影畫面,可以清楚看到這座橋梁坍塌主因,導源於懸吊橋體的鋼索斷裂。經工程人員近距離拍攝鋼索狀況,赫然發現斷裂鋼索鏽蝕非常嚴重,此外橋梁上方箱涵樑的焊道也已鏽蝕。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莊均緯明確指出,如此鏽蝕現象應係長時間累積使然。換言之,鏽蝕問題導致橋梁坍塌,而如此嚴重鏽蝕現象,則起因於設計不良與檢測不實,全屬於人為問題。

三、由於這座大橋所在位置係屬港區,海風及鹽漬問題必須納入橋梁設計考量。設計者將大量橋梁鋼件放置於箱涵封閉空間內,導致鹽水不易蒸發揮散,長期存留於箱涵鋼件內,形成飽和鹽分環境,日積月累導致嚴重鏽蝕。錯誤的橋梁設計,導致這座鋼橋使用年限尚未屆滿即已嚴重鏽蝕,進而導致斷塌。

四、這起災難除了橋梁設計不良,例行檢修並未落實,平時也缺乏基本監控機制,致使斷橋之前毫無警覺,未能有效防範人員傷亡及財物重大損失。由於鋼索及鋼件鏽蝕狀況存在已久,並非一朝一夕使然,因此港務公司歷來委外檢修及驗收工作均未落實。

五、各方跡象均已明確指向人為問題,這起斷橋事故與人謀不臧無法脫離因果關係。事實真相亟待司法及行政機關立即展開深入調查,找出深藏其內的禍首弊端。國內斷橋事件再三發生,每次事故均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但是陳年老問題包括橋梁設計不良、檢修不實、驗收草率等弊端卻總是持續地重複上演。

六、全台為數眾多的橋梁,乃至無處不在的公共工程,如果主其事之公務員對於工程設計、發包,以及例行檢修輕忽怠慢,甚至暗藏弊端,全民百姓均將身陷危境。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乃至各級檢察機關,均應發揮主動精神積極偵辦,扭轉公共工程存在已久的諸多亂象,還給國人最基本的生存安全環境。

(六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發會上月底公布8月景氣對策信號,亮出連續第八顆「趨弱」的黃藍燈,儘管同時指標持續上升,領先指標卻已連續兩月下跌,顯示當前景氣疲弱。既然危機來臨時,政府撒錢無用,不如趁著榮景尾巴,認份改革。政府可以做的事,包括持續節省開支、鬆綁法規,鼓勵產業與教育創新;針對台灣的人口老化問題,政府也必須提出更有力、更速效的解決策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發會上月底公布8月景氣對策信號,亮出連續第八顆「趨弱」的黃藍燈,儘管同時指標持續上升,領先指標卻已連續兩月下跌,顯示當前景氣疲弱。國發會的黃藍燈,一亮就是八個月,但是連月來經濟部卻密集放送台商回台投資金額創新高訊息,景氣冷、投資熱,更讓人摸不清,台灣當前的經濟實況究竟為何。

二、國發會的景氣燈號,一共有九個構成項目,包括:貨幣總計數M1變動率、股價指數變動率、工業生產指數變動率、非農就業人數變動率、海關出口變動率、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變動率、製造業銷售量指數變動率、批發零售及餐飲營業額變動率,以及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不難看出,景氣對策信號是一個能反映台灣內、外需冷暖的總體經濟指標;比起單一指標,更能看出當前的經濟全貌。

三、事實上,這一波拜美中貿易戰所賜的台商回台投資熱,也可以在景氣燈號系統中驗證一二。像是廠商回台建廠後,必然帶動的機械及電機設備投資,目前仍處於偏熱絡的黃紅燈;構成景氣領先指標之一的建築物開工樓地板面積,在扣除住宅類的樓地板面積後,商辦與工業倉儲仍在正成長,顯示這波台商回台投資熱是正在進行式,並非空穴來風。

四、只不過,當前全球經濟已浮現諸多「不良跡象」,尤其是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迄今,已屆滿十周年,主要經濟體,如美國、德國,都已歷經長達十年的榮景,而台股攀上萬點的時間,轉眼間也超過兩年。這些不尋常的超長榮景,更讓人戒慎恐懼,就怕彈指之間,經濟黑夜自此降臨。

五、近期一些景氣不良跡象,包括前陣子外界討論甚烈的美國長期公債殖利率低於短期公債殖利率,即殖利率曲線倒掛現象,不少預測機構相信,這是代表美國經濟衰退的重要信號;美國聯準會(Fed)前不久接連兩次的降息,更坐實悲觀者的預期。更符合經濟學家衰退定義的,在於德國經濟成長率繼第2季為負0.1%後,很有可能在第3季再現負成長。

六、中國大陸經濟下行已不在話下,另外,連月來,美、日、中國大陸與歐盟的製造業採購經理人指數(PMI),都呈現緊縮態勢;近期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也預估,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將降到十年來最低。不難想見,此刻全球的貿易與投資正在同步放緩,一旦黑夜降臨,台灣經濟也必然受到衝擊。

七、以目前台灣的經濟情勢來看,儘管民間投資表現搶眼,但是民間消費與出口表現卻是乏善可陳:今年前八月,台灣零售營業額雖較去年同期增加,但是成長率接近長期平均值;前八月出口累計達2,154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減少2.3%。如此平庸的經濟表現,實在不宜執政者作為誇口的成績單。台灣要慎防景氣驟變的第一步,就是看清全局、居安思危。

八、執政者必須謹記,過去全球十年的榮景,與各國央行採行超寬鬆的貨幣政策脫不了干係。惟長期的低利率,卻是與低成長、低通膨共生,成為不少國家的「三低」問題。一旦景氣翻轉,現在勉強可用的貨幣政策,未來也將走入盡頭。

九、既然危機來臨時,政府撒錢無用,不如趁著榮景尾巴,認份改革。政府可以做的事,包括持續節省開支、鬆綁法規,鼓勵產業與教育創新;針對台灣的人口老化問題,政府也必須提出更有力、更速效的解決策略。政府何不趁著眼前榮景還在,此刻又正逢台商返台投資高峰之際,奮力一搏,掌握契機,如此才是維繫政權、民心的最佳策略。

(六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中央政府每年投入鉅額科技發展支出,更應充分發揮領頭羊效益並有效提升國內技術創新與運用價值,惟我國技術貿易逆差仍鉅,顯示國家科技之研發運用與產業發展需求容有落差,建請行政院責成相關機關應務實檢討並研擬積極對策,俾有效改善技術貿易逆差問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990億元,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77億元、國防科技經費106億元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250億元,以上科技發展經費總計1,523億元(較上年度相同基礎增加34億元,增幅2.3%)。

二、其中990億元為中央研究院113億元、科技部426億元及其餘機關451億元(包括生命科技114億元、環境科技34億元、資通電子90億元、工程科技101億元、人文社會及科技服務52億元、科技政策60億元)。

三、政府將科技創新視為國家經濟發展之強大原動力,更是我國優化產業結構與發展方向之重要關鍵因素,並逐年投入鉅額科技發展支出。依據科學技術統計要覽(2018年版)最新統計,中央政府科技預算由103年度938億2,100萬元增至106年度1,027億9,000萬元,107年度因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跨部會署科技計畫部分)預算減少降為932億800萬元;且研發資源高度集中於科技部、經濟部及中央研究院等3機關。

四、另全國研發經費由102年度4,595億4,900萬元增至106年度5,767億900萬元(增幅25.49%);其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亦由102年3.02%升至106年3.30%,國內投入科技研發日益積極。若以106年度全國各類型研發計畫經費執行分析,基礎研究經費來源主為政府研究計畫並多由高等教育部門及政府部門執行;應用研究及技術發展則主要由企業部門執行,三者間應相輔相成,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尤須發揮領頭羊功能,有效引導國內科學技術創新發展與運用。

五、技術貿易之輸出、輸入為評價國家產業技術自主性之重要指標,而科學技術研究成果應有優化我國產業技術與自主發展之效益。依據歷年科學技術統計要覽統計,我國技術貿易逆差由91年度368億7,200萬元大幅攀升至104年度1,239億5,200萬元(增幅236.17%),顯示政府雖長年投入鉅額科學技術研究經費並進行相關產業技術研發,惟技術貿易逆差仍鉅,其協助提升我國產業技術自主性之成效容有改善空間。

六、若依技術輸入來源國分析,我國仰賴美國技術輸入比率由91年36.26%攀升至104年77.65%,而來自美、日、德3國以外其他國家技術輸入比率由91年23.56%降至104年8.62%,顯示我國產業技術受到美國影響程度日益加深,恐為我國產業永續發展之隱憂,相關機關應澈底檢討並研謀改善對策。

(六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日前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最新經濟預測,受中美貿易戰影響,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恐將寫下2009年以來的最低水準,中美貿易衝突升溫除了將損及各國經濟成長,亦將重創全球貿易與投資活動。OECD指出,今年全球貿易可能出現負成長,企業投資也因為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今年上半年全球企業投資成長率僅剩1%。然而,有別於國際經濟局勢持續籠罩在低氣壓中,對比近日我國中央銀行所公布的經濟報告,國內景氣表現似乎不若OECD對國際景氣所陳述的那般悲觀。根據國際組織的評比,台灣不論是經商環境或國際競爭力在亞太地區皆有亮點的表現。雖然目前政府爭取台商回台投資已見成效,但長遠來看,政府除了協助廠商分散供應鏈風險之外,也應思考如何善用台灣的優勢條件,發展台灣的總部經濟,以厚植台灣在全球產業價值鏈的定位。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最新經濟預測,受中美貿易戰影響,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恐將寫下2009年以來的最低水準,中美貿易衝突升溫除了將損及各國經濟成長,亦將重創全球貿易與投資活動。OECD指出,今年全球貿易可能出現負成長,企業投資也因為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今年上半年全球企業投資成長率僅剩1%。然而,有別於國際經濟局勢持續籠罩在低氣壓中,對比近日我國中央銀行所公布的經濟報告,國內景氣表現似乎不若OECD對國際景氣所陳述的那般悲觀。

二、中央銀行在第三季理監事會議後發布今年國內經濟預測數據,今年我國經濟成長率可望達到2.4%,較上季預測增加0.34個百分點,而經濟成長率上修主要來自民間投資增加,央行預估今年民間投資對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從第二季的0.77個百分點上修至0.86個百分點,顯示央行對於今年民間投資的看法相對樂觀。細探央行對民間投資樂觀預期的主因,應與近期台商申請回台投資增加有關。根據經濟部投資台灣事務所統計,目前已有140家台商通過經濟部回台投資審查,預計總投資金額達5,926億元,占今年主計總處預估的民間投資總額約18%。而前述通過回台投資申請的業者皆為製造業廠商,投資目的多以產能擴充或發展下世代產品為主。

三、持平而論,在國內土地、水、電等生產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政府策略性的提供滿足特定條件的業者,而非無條件的全面接受申請,作法上值得肯定。不過,在當前國內外企業面臨因應中美貿易戰下全球供應鏈的重新布局,政府不妨值此時機,進一步延伸思考如何加速促進企業在台灣設立營運總部,進而吸引多元產業投資台灣,活絡國內經濟、創造就業機會。

四、事實上,推動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並非新興議題,行政院早在2002年就曾提出「推動企業營運總部行動方案(總部方案)」,希望藉由提供租稅優惠及簡化行政流程等方式,鼓勵企業在台成立營運總部。回顧彼時的時空環境,受到國內生產成本上升、環保意識抬頭,加上中國崛起後所帶來的龐大磁吸效應,給許多國內低毛利產業形成外移壓力。為防止產業空洞化,政府遂提出鼓勵企業設置營運總部的構想,希望營運總部扮演連結企業海外產線的決策中樞,並將高附加價值生產、研發設計及後勤管理支援等功能留在國內,以促進產業升級、防範產能外移後可能產生的斷鏈危機。

五、當時行政院總部方案將企業營運總部分為兩種類型:全球營運總部和區域營運總部,在量化指標的認定上,前者的全球及國內營收需超過50億和30億,營業費用需高於2億,而後者的區域及國內營收需超過15億和10億,營業費用需高於5,000萬。從事後之明的角度來看,總部方案的政策野心雖然遠大,但相較於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大陸等鄰近國家,所設定的門檻過高,加上配套措施不足(例如與我國簽署租稅協定的國家較少),遂造成推動成效有限。當時總部方案的政策目標是:2011年達成200家全球營運總部,1,000家區域營運總部,但根據經濟部「營運總部認定辦法」相對寬鬆的認定標準,2011年我國企業營運總部家數僅有340家,今年第一季則為319家。以業別來看,電子資訊類廠商占多數(146家),其次是民生化工類(80家)和金屬機電類(68家),在區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北部地區,以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市為主。

六、隨著亞洲新興市場國家的經濟崛起,東亞國家近年相繼祭出政策方案,希望打造吸引企業投資的「總部經濟」。以日本為例,東京都在2011年獲得中央政府指定為國際戰略特區,劃定目標將在2017至2020年新增企業於東京成立400家以上的營運總部。同時,為確保政策資源獲得有效運用,戰略特區鎖定特定領域(如人工智慧、金融科技、物聯網等)進行營運總部招商,除了設立一站式服務中心外,在租稅、人才媒合及融資等方面亦提供多項支援措施,並積極整備城市經商與生活環境。此外,韓國為了吸引外資設立營運總部,2014年頒布促進外國人投資方案,希望藉由吸引國際企業在韓國設立營運總部,提升韓國整體技術與管理實力;在政策方案擬定時,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合作,共同研議租稅優惠與財務支援項目,並給予營運總部外籍人士17%的單一所得稅率。除日本和韓國,其他亞洲國家近年亦針對發展總部經濟制定了相關的政策目標與推動策略。

七、根據國際組織的評比,台灣不論是經商環境或國際競爭力在亞太地區皆有亮點的表現。雖然目前政府爭取台商回台投資已見成效,但長遠來看,政府除了協助廠商分散供應鏈風險之外,也應思考如何善用台灣的優勢條件,發展台灣的總部經濟,以厚植台灣在全球產業價值鏈的定位。

(六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金管會在今年7月底宣布了三家申請純網路銀行牌照的業者,包括連線、樂天與將來銀行,皆獲得審查通過。純網銀的確引發一些爭議,首先是純網銀董事派任與金金分離政策,有所隔閡;其次是純網銀合併報表編製的議題。在純網銀董事派任方面,建議主管機關重視主要金融股東的意見,畢竟原本經主管機關核准而具投資關係的銀行,可以派任董事。至於有關利益衝突的問題,則可透過純網銀董事行為規範、董事會運作監督與金融檢查來避免。另在純網銀合併報表方面,建議以會計原則為準,當金控持有純網銀股份超過25%,雖使純網銀符合金控法之子公司的定義,但如果會計師提出專業意見證明無實質控制力,則可免編入合併報表;銀行持有純網銀股份超過25%,則依會計原則決定是否需編製合併報表,不能直接要求主要銀行股東編入。同時,主管機關也要研擬非金融業將純網銀編入合併報表的做法,包括會計項目定義與層級、會計政策一致性、會計估計與假設的調合、會計報表編製作業流程整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金管會在今年7月底宣布了三家申請純網路銀行牌照的業者,包括連線、樂天與將來銀行,皆獲得審查通過。一個多月來,純網銀的確引發一些爭議,首先是純網銀董事派任與金金分離政策,有所隔閡;其次是純網銀合併報表編製的議題。

二、台灣的純網銀,在股權結構上是有特殊要求的,發起人中應至少有一銀行或金控所認股份超過25%,即主要金融股東。而且,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所認股份超過25%者,須提供純網銀必要財務支援之承諾書。其中,主要金融股東應承諾,除有其他銀行或金控願意承接股份並持股超過25%以外,否則將繼續維持超過25%的股權。目前三家純網銀皆由科技業者為最大股東,持股比率介於41%到51%,而主要金融股東為第二大股東,持股比率介於25.1%到49%。

三、因此,連線、樂天、將來銀行的主要金融股東,包括北富銀、國票金控、兆豐銀,皆有維持所投資網銀持股比率的承諾。如果純網銀經營佳,主要金融股東參與增資不會有問題,當然也不想降低持股給其他金融機構。但是,一旦當純網銀經營不善、需要不斷增資時,則主要金融股東必須維持25%以上的股權,此時也較難有其他金融機構願意成為主要股東。

四、原先主管機關公告只開放二家純網銀,現在卻核准三家,是否會造成過度競爭,而使純網銀經營不善、甚至惡化?這種狀況並不無可能,再加上持續參與增資的承諾,純網銀的金融主要股東當然想派其總經理或相關業務的高階主管,擔任純網銀的董事;但是這樣的安排卻會牴觸到金管會的金金分離政策,特別是兆豐銀、北富銀,被主管機關認定為有利益衝突而必須重新改派。金融主要股東對於主管機關的要求,自然會有不平之處,因為他們還是要對其股東負責。

五、原本金管會強調銀行經理人、純網銀當董事,必須擇一,但之後做出修正。金控對銀行是投資關係,較無競業的問題,因此金控經理人派任純網銀董事,可認定無利益衝突。至於銀行對銀行較有競業禁止關係,要個案認定,銀行要能說明派任經理人擔任純網銀董事沒有競業問題的話,可個案討論。然而此一修正,金融主要股東還是不能派其銀行負責數位金融的主管去擔任純網銀的董事。

六、近來,純網銀合併報表到底由誰來編製也有爭議。直覺地推論,首選是最大股東科技業者,但是會計科目不同,使非金融業難以直接將純網銀編入合併報表。但若要求主要金融股東編入,則又強人所難。因為主要金融股東雖然持股純網銀25%以上,卻是第二大股東,最多是有顯著影響力,但無控制力。特別是主要金融股東是銀行者,受到金金分離的限制,編製合併報表更是不適合。

七、面對上述紛爭,在純網銀董事派任方面,我們仍然建議主管機關重視主要金融股東的意見,畢竟原本經主管機關核准而具投資關係的銀行,可以派任董事。至於有關利益衝突的問題,則可透過純網銀董事行為規範、董事會運作監督與金融檢查來避免。況且,純網銀最大股東是科技業者,自然也不希望金融主要股東有傷害純網銀的行為。

八、另在純網銀合併報表方面,建議以會計原則為準,當金控持有純網銀股份超過25%,雖使純網銀符合金控法之子公司的定義,但如果會計師提出專業意見證明無實質控制力,則可免編入合併報表;銀行持有純網銀股份超過25%,則依會計原則決定是否需編製合併報表,不能直接要求主要銀行股東編入。

九、同時,主管機關也要研擬非金融業將純網銀編入合併報表的做法,包括會計項目定義與層級、會計政策一致性、會計估計與假設的調合、會計報表編製作業流程整合。

(七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為迎向智慧政府時代,並利全民一同邁向智慧政府創新服務紀元,內政部爰規劃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作業,俾增進民眾生活便利性,建請應妥善規劃換發作業,並與地方政府、戶政事務所等相關機關密切配合,俾新舊證件使用順利接軌。此外,為發揮New eID串連政府各項服務之預定成效,亦應擬妥各機關之配套措施,並確保資訊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迎向智慧政府時代,並使全民一同邁向智慧政府創新服務紀元,內政部爰規劃進行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作業,109年度於「戶政業務」計畫下編列所需經費4億2,768萬元。鑑於國民身分證為民眾識別身分之重要基礎證件,係辦理各類證照證件審核身分之重要依據,亦廣泛運用於民眾洽公,或向金融機構等民間單位申請各類案件之必備文件等,影響民眾生活機能、權益、金融秩序及社會治安等甚鉅,允宜妥善規劃換發作業及各機關配套措施,俾新舊證件使用順利接軌,發揮預計成效,並確保資訊安全。

二、行政院107年12月27日第3632次會議,國家發展委員會發表「智慧政府發展藍圖」揭示數位身分識別證為智慧政府基礎架構,會議決議各部會合作推動智慧政府,優先完成「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識別證」及「建立具安全且可信賴的資料交換機制(政府骨幹網路,T-Road」等基礎架構,內政部爰擬具「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計畫」,108年6月間經行政院核定。該計畫擬於109年啟動全面換發作業,規劃將國民身分證與自然人憑證結合,取代目前使用近15年之紙本國民身分證,成為智慧政府藍圖所稱之數位身分識別證(以下簡稱New eID)。預計將有八大功能,包括虛實世界身分識別、一卡多功、數位簽章、保護隱私、資訊自主、智慧政府基礎建設、提升防偽以及帶動創新應用及產業發展等功能。

三、該計畫自108年1月起至112年3月,總期程計4年3個月,換發對象為全國民眾,約2,359萬人,108年1月至109年9月為規劃及建置階段,109年10月至112年3月全面換發階段,訂於111年9月30日完成14歲以上人口換證作業,於112年3月31日完成未滿14歲人口換證作業。該計畫總經費48億9,285萬元,109年度編列4億2,768萬元,110年度至112年度預計所需經費各為22億1,078萬元、16億7,024萬元及5億8,415萬元。

四、據內政部規劃,全面換發新一代國民身分證作業期間,94年版舊證及New eID並行,擬於全面換證完成時,視換證狀況,公告舊證停止使用日期,舊證停止使用前,仍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將不影響民眾權利。惟因換發對象為全國民眾,須透過戶政事務所辦理換證相關作業,直轄市、縣(市)政府需統籌規劃所轄戶政事務所人力運用、督導戶政事務所配合辦理換證作業、後續回收之舊證及作廢瑕疵新證依規定銷毀等,因而換證期間需相關機關之密切配合,並適時對民眾宣導,此均攸關民眾對New eID之接受度,及全面換發作業之成效,允宜妥善規劃,俾新舊證件使用順利接軌。

五、依據New eID之基礎架構,係以New eID串連政府所有服務,透過政府政府骨幹網路(T-Road),整合強大資訊,解決不便,憑證支援包括健保與社福、育兒津貼、通信傳播、就學與教學、貿易與產業、國民年金、生前契約、車駕籍資料、交通監理、護照簽證、公投連署、防災資料、工商登記、不動產交易、稅務與通關及勞保等16項服務,民眾可以免臨櫃,直接透過網路,在線上確認個人身分後即可向各機關申請相關服務,未來還可綁定手機。鑑於前開整合服務功能,創新智慧服務等簡政便民功能,需配套建置整合之政府資料交換機制T-Road,另植基於各機關提供之線上服務,允宜擬妥各機關之配套措施,俾發揮預定成效。

六、目前規劃中之New eID係採個資揭露最小化、晶片內資料分區保護,設計不同讀取權限,建置初期即由資安管理專業服務廠商協助導入資訊安全系統制度,以確保各系統資訊安全符合ISO國際認證標準,並納入第三方進行獨立驗證及確認系統安全無虞,以強化防偽功能,另由民眾自行選擇是否停用憑證,期可確保民眾隱私資料,落實個資保護。爰此,規劃以New eID串連政府各項服務,將增加各相關單位及外界之資訊使用介面,為降低資安疑慮,應持續強化防護技術,並確保資訊安全。

(七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民生經濟議題攸關每一個人的生活與利益,政府在執行政策時,應該以最大多數人的福祉做為考量的依據,而不應該只是為了選票的考量,做出一些短線的決策。一般來說,只要是福國利民的政策,當然會受到民眾支持。可是,如果只是因為選舉在即,為了爭取選票而在選前推出相關政策,就會令人質疑是不是在玩真的。而且,這些政策急忙地推出,究竟是否已經過充分的討論與評估?其中有一些很重要的經建支出,經過仔細評估以後,的確需要去做;但是也有一些政策根本就不應該推出,若只是為了政黨利益而忽略國家利益的做法,實不足取,希望執政部門三思。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最近政府推出一系列和民生經濟有關的政策。一般來說,只要是福國利民的政策,當然會受到民眾支持。可是,如果只是因為選舉在即,為了爭取選票而在選前推出相關政策,就會令人質疑是不是在玩真的。而且,這些政策急忙地推出,究竟是否已經過充分的討論與評估?其中有一些很重要的經建支出,經過仔細評估以後,的確需要去做;但是也有一些政策根本就不應該推出,若只是為了政黨利益而忽略國家利益的做法,實不足取,希望執政部門三思。

二、第一個重大的政策,就是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把高速鐵路延伸到屏東。這是一個討論過很多次的老案子,由於建設支出金額龐大,經濟效益卻有問題,因此一直無法定案。大致上來說,此案有四種路線的選擇,支出金額約在600億到1,000億元不等,但是在回收上都有問題,因此過去在做可行性評估時都未通過。

三、這並不表示此項政策一定不能推動,因為還要考慮可能會為屏東帶來多少都市開發的利益。至於利益的大小,需要看路線如何規劃,也因此其中存在許多爭議,需要從長計議。沒想到,現在為了選舉,行政院突然直接宣布要把高鐵開通到屏東;萬一選後經過仔細評估,最終專業的決定是不宜興建,那麼現今行政院長的決定是否還是需要遵守呢?

四、其次,近日又有民進黨立委提出要提高老農津貼的補貼。如果依照他們提出來的補貼方案,可能又需要政府數百億元的支出。其實,過去每逢選舉之時,就會出現提高老農津貼的爭議,而且幾乎每次都會通過,因為兩黨都想爭取農民的選票,於是競相加碼。最終的結果,就是現在農委會每年要編列大約500億元的經費,用於老農津貼,吃掉農委會的絕大多數預算。

五、馬政府時代的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提高農民領取老農津貼的門檻,才把老農津貼的補助限制住,沒有讓這一項支出變成一個無底洞。沒想到現在為了選舉,又有人提出修改老農津貼的調整方式,要從原來依照物價變動調整改成依經濟成長的方式來調整。我們認為,依照物價變動來調整的方式是比較合理的,因為可以保障老農的生活維持一定的水準,若改成依照經濟成長率的方式來調整,擺明了就是為了要提高老農的收入,不無政策買票之嫌。

六、另外,日前經濟部宣布,經過費率委員會議,決定電價凍漲,這已經是電價連續第三次凍漲。問題是,今年以來台電已經虧損200億元,加上以前的虧損累積,台電的總虧損已經達到1,294億元,如果再加上廢止核四可能產生的2,800億元虧損,台電的累積虧損可能會超過其資本總額3,000億元,未來台電又該如何永續經營下去?

七、另外一個相關的議題是,公路客運已經九年沒有調漲,最近考量成本上漲的壓力,客運公會申請調漲運費。交通部審查結果,核定應該要上漲17.2%。但是交通部最後決定凍漲票價,業者的損失則由交通部補貼,每年約3億元。我們覺得,這又是另外一種變相的政策買票,因為既然生產中各項成本都在上漲,產品價格當然就應該隨之調漲。但是政府為了擔心選票流失而決定凍漲,難道要由人民的納稅錢去一直補貼業者?還是應該回歸使用者付費原則?其實,答案再清楚不過。

(七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交通建設對於提高民眾生活品質、促進國家經濟及區域之發展至關重要,各縣市民眾使用運具之現況可透過相關統計調查,以具體數據呈現,有利各界瞭解政策推動背景並評估效益。我國民眾使用各類運具情形之唯一常態性官方統計業於106年起停辦,隨著社會進步,電子票證日益普及,為期全國一致及後續彙整分析所需,建請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研議強化科技技術建構公共運輸使用狀況之大數據資料庫及相關運用,俾利交通運輸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評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9年度中央政府公路及軌道運輸之公共建設計畫經費共1,090億元,其中總預算案566億元、特別預算372億元、營業基金33億元及非營業基金119億元。交通建設投資金額龐大,行經路段多涉及土地徵收,易招致抗爭,加上工程期間長,施工造成之不便嚴重影響民眾生活品質,爰交通政策之規劃應審慎評估,而完整充分反應公共運輸結構及現況之調查統計資訊,可供作決策基礎、監督工具與政策修正等參考。

二、交通部自98年起按年辦理「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參考歐美先進國家之定義與調查方式,建立公共運輸使用率相關指標,供作該部推動公路公共運輸相關計畫參考。該調查主要內容包括各縣市別之運具次數及旅次主運具市占率、民眾外出旅次分析及搭乘運具之滿意度分析等資訊,其中:公共運具包括捷運、公車、客運、計程車、臺鐵、高鐵等;私人機動運具包括機車、自用客車、自用貨車等;非機動運具包括步行與自行車。

三、前述調查統計為我國民眾對各類運具使用情形之唯一常態性官方統計,藉此瞭解各種運具使用之狀況,有助交通建設之規劃。例如:105年最後1次之統計結果顯示,與98年(第1次)相較,公共運具次數市占率上升1.8個百分點,呈緩步成長趨勢、軌道運輸市占率8年上升1.9個百分點;我國民眾外出使用率最高之運具均為私人運具,歷年市占率並無明顯降低,政府部門仍需積極努力提高公共運具之便利性以提高民眾搭乘意願。惟交通部106年9月19日發布,106年起停止辦理「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

四、由於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涵蓋各縣市之公私運具使用情形,多年來已為各界廣泛引用,部分交通建設計畫或直接引用該統計作為績效指標或據為參考,例如:公路公共運輸相關計畫直接引用該統計結果作為績效指標、交通部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6-109年)參考該調查研定「提高公共運輸使用量10%」之衡量方式;交通部「101年運輸政策白皮書─綠運輸」中,訂有配合我國減碳目標預訂於114年度公共運輸市占率提升至30%之目標,而公共運輸市占率亦來自該統計調查。

五、是以,該統計停辦後,部分計畫須配合修正,如:交通部於106年12月6日奉行政院核定「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106-109年)」第1次修正計畫,刪除原計畫引用該統計之「公共運輸市占率」及「公共運輸服務滿意度」2項指標,增加「電子票證使用率」1項指標。

六、計算公共運輸市占率需以公私運具為基礎,且透過觀察全國各縣市民眾之不同運具使用狀況及趨勢,可瞭解城鄉差異及需求、近年度綠色運輸推動情形及公共與私人運具之消長等。目前雖有臺鐵、高鐵、捷運及公路運輸之載客量公開資訊,惟並未涵蓋所有運具,尚無法取代市占率資訊,是以,該統計停辦後,相關計畫推動後公共運具取代私人運具之成效,恐無適當之衡量指標;此外,該統計包括民眾對公共運輸滿意度調查,停辦後,政府投入巨資推動之公共運輸相關政策,亦可能缺乏民眾回饋資訊。故此,行政院於「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106-109年)」修正計畫核定函表示,該等指標多年來已被廣泛引用,請交通部審慎評估刪除後之影響。

(七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軌道建設之興建首重公共利益,財務效益並非單一之決定因素,爰現行做法係將自償率作為規劃階段時財源分擔之參考。經調查近年度辦理之軌道建設計畫自償率顯示,自償率不高,近6成經費由中央政府負擔,而規劃階段時提出之自償率於後續計畫修正時多未配合調整。鑑於軌道建設資金龐大,辦理之期程長,期間因土地取得、設計、物價或廠商等因素修正計畫予以展期及變更經費規模之情形甚為普遍,自償率既作為財政負擔之參考,為免財務效益過於樂觀造成未來營運困難,主管機關應隨同修正計畫適時調整,提高相關數據之準確度,俾供評估計畫實際執行成效之參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9年度中央政府軌道運輸公共建設計畫共506億元,其中總預算案222億元、特別預算251億元及營業基金33億元。考量軌道建設計畫興建成本龐大,為使政府資源有效運用,各計畫主辦單位於綜合規劃階段需研擬完整之財務計畫,以營運觀點衡量計畫之財務效益,相關分析包括自償率分析在內;且中央政府對各級政府非自償性經費之補助以自償率為門檻,爰為免財務效益過於樂觀而失準造成未來營運困難之現象,地方政府提報之軌道建設相關計畫,應審慎評估後提出完整計畫並逐年落實相關配套作為。

二、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8條規定,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經費之補助係按其財力級次區分,各級政府財力分為5級,其中臺北市政府列為第1級,直轄市列為第2級至第3級,縣(市)政府列為第3級至第5級;爰交通部訂頒之捷運建設計畫審查要點、鐵路建設計畫審查要點,依各級政府財力級次,以自償率作為門檻,訂定非自償經費之中央政府補助比率(以下簡稱中央補助比率),財力較弱(第1級財力最佳,第2級次之,依此類推)之地方政府,補助門檻之自償率較低,故中央補助比率較高,財力級次相同時,中央補助比率隨計畫自償率提高而增加。

三、中央政府對於各級政府捷運建設計畫,財力第1級至第3級者,補助門檻分別為自償率35%、25%、15%,財力第4級及第5級之補助門檻均為自償率10%;且中央政府之補助比率隨自償率提高而增加,財力第1級者,自償率45%以上之計畫,非自償經費之中央補助比率為50%,較自償率35%之中央補助比率32%高出18個百分點;倘地方主管機關所提之自償率未達最低值,應以其他替代方式辦理或就財務可行性再評估後另案提報。

四、103年度至108年3月底交通部主管辦理之重大軌道建設計畫共75項,總經費高達2兆5,563億餘元,其中,中央政府負擔1兆4,872億餘元,占58.18%,地方政府負擔7,124億餘元,占27.87%,民間投入3,566億餘元,占13.95%。

五、上開75項軌道建設計畫,扣除規劃中21項及未核定6項後已核定計畫48項,再扣除結案及停辦2項後,其餘46項計畫之自償率,大於0者共31項,其中僅「高速鐵路車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自償率達100%以上,其餘30項,自償率達30%以上者12項;自償率逾20%未達30%者3項;自償率逾10%未達20%者7項,自償率1%以上未達10%者8項。另自償率為0或負值或因計畫性質未評估自償率者共15項。可知,軌道建設興建成本龐大,自償率不高,財務效益評估結果多無法回收,近6成經費由中央政府負擔。

六、自償率主要係規劃階段供作相關計畫之中央與地方政府經費負擔參考,計畫核定且財源負擔比重確定後,其後續之修正計畫多未重新評估自償率;而計畫修正結果主要為展延期程或變更經費規模,自償率係衡量興建成本由營運收入回收之情形,展延期程或計畫總經費變更,均可能影響計畫自償率。

七、如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計畫之規劃報告書及計畫分別於93年度及95年度核定,自償率為6.64%,原期程至102年度,經3次修正計畫分別展期至104年度、106年度及107年度,歷次修正計畫均未調整自償率;然該計畫因期程展延,並無法依原規劃於102年通車,隨著原物料及人工成本變動,原規劃自償率與修正後計畫應存有極大之差異。

(七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高齡者對公共運輸需求較高,我國捷運建設集中於都會化程度較高之縣市,上開縣市高齡人口占全國高齡人口比重高,而我國已於2018年成為高齡社會,預估2026年轉為超高齡社會,兩者僅相隔8年,高齡者之交通需求將隨年齡增長而調整,且部分高齡者尚需搭配輔具行動。鑑於軌道建設規劃及施工時間較長,為因應超高齡社會之來臨,避免甫完工後即因原設計未盡周延而增修建之情形,未來軌道建設之建置允宜審酌人口結構之改變,妥適規劃相關配套措施。此外,除臺北市外,高齡化程度較明顯者多非都會區縣市,且高齡化程度有較前一年同期嚴重之情形,其中部分縣市之高齡人口公共運輸市占率反而較各該縣市全體民眾公共運輸市占率為低,允宜了解相關公共運輸是否切合高齡人口需求,早日籌謀因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因應綠色交通運輸趨勢,考量國內迄今仍面臨偏鄉交通不便、私人運具持有比例高、公共運輸量提升已達瓶頸等課題,政府爰加強推動軌道建設,其中捷運建設計畫集中於人口較密集及公共運輸較為發達之縣市,109年度交通部主管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共編列45億1,220萬元;而據國家發展委員會人口推估,預計我國於2026年成為高齡人口占總人口比率逾20%之超高齡社會;是以,我國軌道建設計畫,允宜審酌人口結構之改變,妥適規劃相關配套措施。

二、交通部主管之捷運或輕軌建設,主要集中於人口較密集及公共運輸較為發達之6都與都市化地區,103年度至109年度臺北、新北、基隆、桃園、新竹、臺中、臺南及高雄等地方政府之捷運建設及規劃計畫(含輕軌,以下同)共29項,計畫總經費高達1兆3,541億6千萬元,截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前瞻第1期、第2期特別預算共編列4,579億100萬元。

三、高齡化程度較明顯者多非都會區縣市:108年7月底我國各縣市戶籍登記65歲以上人口(以下簡稱高齡人口)占該縣市總人口比率(以下簡稱高齡人口結構比)前10名之縣市,依序為嘉義縣19.38%、雲林縣18.27%、臺北市17.64%、南投縣17.55%、屏東縣16.90%、臺東縣16.44%、花蓮縣16.30%、苗栗縣16.29%、宜蘭縣16.28%及澎湖縣16.24%,除臺北市為都會區外,其餘縣市均非都會區;復與前一年同期(107年7月底)相較,前揭縣市高齡人口均增加,高齡人口結構比較前一年同期增加0.43至0.84個百分點,且108年7月底總人口除澎湖縣外均減少,顯示高齡化程度有較前一年同期嚴重之情形。

四、全國高齡人口6都合占67.03%:108年7月底各縣市高齡人口以6都居多,依序為新北市56萬餘人、臺北市46萬餘人、高雄市42萬餘人、臺中市35萬餘人、臺南市28萬餘人及桃園市26萬餘人,占全國高齡人口之比率分別為15.91%、13.29%、12.14%、9.99%、8.21%及7.49%,以上6都高齡人口合計占全國22縣市高齡人口之67.03%,顯示,高齡人口集中在6都。

五、進一步比較各縣市之全體民眾公共運輸市占率與高齡人口公共運輸市占率發現,僅苗栗縣、新竹市、嘉義縣、屏東縣及雲林縣等5個縣市高齡人口公共運輸市占率低於各該縣市全體民眾公共運輸市占率,其餘17個縣市高齡人口公共運輸市占率高於各該縣市全體民眾公共運輸市占率,整體而言,高齡人口對公共運輸使用率較高。

六、惟前述5個高齡人口公共運輸市占率低於各該縣市全體民眾公共運輸市占率之縣市中,嘉義縣、雲林縣、屏東縣及苗栗縣係高齡化程度較明顯之縣市,高齡人口結構比分居全國第1名(19.38%)、第2名(18.27%)、第5名(16.90%)及第7名(16.29%),其高齡人口公共運輸市占率反而較各該縣市全體民眾公共運輸市占率為低,允宜了解相關公共運輸是否切合高齡人口需求。

七、高齡者之交通需求將隨著年齡增長而調整,且部分高齡者尚需搭配輔具行動,鑑於軌道建設計畫規劃及施工時間較長,部分已完工之建設爰配合調整,如:臺北市捷運古亭站9個出口僅1部電梯,不利高齡者及搭配輔具行動者之民眾通行,經民眾反映多年後增設電梯。有鑑於此,辦理中之軌道建設可能在未完工之際已處於超高齡社會,為避免甫完工後即因原設計未盡周延而增修建之情形,未來軌道建設計畫允宜納入高齡者之角度,強調便利性及安全性,如不同交通工具之接駁(轉乘)與銜接、軌道系統電(扶)梯數量及月台設計等。

(七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內政部最新發布的今年第一季住宅價格指數,全國住宅指數為101.09,較上季上漲約0.29%,已連續三季上漲,累積漲幅逾1%。更重要的是,這一指數已經再次突破2015年第一季的原歷史高點。這顯示了儘管房屋供給持續增加,整體房價仍維持高檔且還持續上漲。高昂房價向來是年輕人最主要的痛苦來源,儘管這兩年來薪資有些微提升,面對持續上漲的房價,這一痛苦顯然並沒有被正視與解決。囤房稅是否真能達到抑制房價的目標仍有爭議,但顯然房價問題在大選逼近之際,勢將成為對政府執政的質疑課題。一再宣示將照顧青年的政府,實必須提出有感的具體對策,而這有賴於對問題有明確的理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內政部最新發布的今年第一季住宅價格指數,全國住宅指數為101.09,較上季上漲約0.29%,已連續三季上漲,累積漲幅逾1%。更重要的是,這一指數已經再次突破2015年第一季的原歷史高點。這顯示了儘管房屋供給持續增加,整體房價仍維持高檔且還持續上漲。應注意的是,這還是第一季的數字,隨著資金與海外就業人口急速回流帶來的房地產需求,可預見房價還會是易漲難跌的狀況。

二、較之香港全球第一的房價,台灣房價看似還好,但也別忘了香港的房價已導致年輕人絕望,成為激烈的反抗運動重要原因。台灣的房價所得比一直居高不下,全國平均為8.66倍,也就是不吃不喝也得近9年才買得起房,這一比例在台北市更達到14.15,比起東京的5倍或新加坡的4.5倍都要高許多。高昂房價向來是年輕人最主要的痛苦來源,儘管這兩年來薪資有些微提升,面對持續上漲的房價,這一痛苦顯然並沒有被正視與解決。

三、也因此,積極經營年輕選民的時代力量已預告將在立法院本會期推動「囤房稅」的修法。囤房稅是否真能達到抑制房價的目標仍有爭議,但顯然房價問題在大選逼近之際,勢將成為對蔡政府執政的質疑課題。一再宣示將照顧青年的蔡政府,實必須提出有感的具體對策,而這有賴於對問題有明確的理解。

四、排擠家庭文教支出眾所周知,房地產價格很難用市場的供需來分析,否則房價不會居高不下。房地產與一般商品不同,是難以用貿易來調節的非貿易財,一旦市場資金過多,漲價的通常不是可以進口的一般商品,資金必會湧入房地產市場。因此房地產價格與市場資金量具有明顯正向關係,1980年代的台灣及2010年之後的中國都是最明顯的例子。

五、根據這個原理,只要資金取得成本低、市場資金多,即使是提高囤房稅,恐怕也難有效抑制房價的上漲。台灣的利率長期處於低水位,絕對是房價怪獸難以馴服的主要原因。央行維持多時的低利率政策事實上已證明無助於促進投資的提升,想要投資增加,還不如美中貿易戰來得有效。反之,低利率不但扭曲了資金運用的最適配置,也惡化了所得分配,對整體經濟影響很大,不能總是以維持總體經濟景氣的理由來思考。

六、有一些看法認為房地產是「龍頭產業」,可以帶動若干產業的發展、活絡經濟,然而,一些研究也明確指出高房價具有明顯的排擠消費效果,最主要排擠的是家庭文教支出。試想,高房價已造成年輕人的高負擔,若還排擠了教養下一代的支出,如何期待年輕世代敢婚敢生,如何期待少子化問題不會更惡化?

七、另一方面,房地產高漲更是提升了實體經濟的生產成本,對實體經濟產生巨大威脅。且不論高漲的房租可能影響商圈商家的經營,台商回流時面對一漲不復返的房價地價,往往只能喟嘆。壓低房價在台灣一直是投鼠忌器的難題,主要在於自有房屋率高,一旦房價下跌,將使房屋擁有者的資產受損,因此歷任政府總是帶有敷衍性地漠視此議題。

八、賣舊買新也不容易然而,對擁房自住者而言,已有資產的價格並不是最重要的,賣舊買新的「重置成本」才是關鍵,不斷上漲的房價使得賣舊買新也變得不容易,降低了提升住宅品質的機會。此外,擁有房屋的上一世代面對買房困境的下一世代實也有不少同情,他們也不見得視房屋資產的價格高漲是一美事。青年選票是大選兵家必爭之地,青年憂心的房價問題卻一直不像低薪問題獲得那麼多的關注,真正關心青年問題的政治人物實不應再迴避這個問題。

(七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政府於推動軌道建設之際,同時思考建立自主之軌道系統技術能力及軌道產業發展等課題,研訂軌道產業興建及維修關鍵績效指標,興建部分以臺鐵通勤電聯車、輕軌車輛為現階段優先發展重點,維修部分以維修備品國產化為發展目標。自107年3月推動迄今1年餘,提升軌道興建(購車)國產化比例方面,隨得標者為國內廠商或國外廠商而異,致研訂適當目標值之難度頗高,且因核心關鍵技術仍仰賴進口,容待持續精進研發;提升軌道維修零組件國產化比例方面,亦頗有發展空間。是以,建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研謀措施,扶植國內廠商提升技術品質,帶動我國軌道產業發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9年度中央政府「公共建設計畫─交通及建設─軌道運輸」共編列506億元,政府於推動軌道建設之際,同時思考建立軌道系統技術自主能力及軌道產業發展等課題,爰成立「軌道產業推動會報」,於107年3月5日首次開會,研商軌道產業推動政策、供應鏈與需求端間之媒合關鍵績效指標及推動期程等。

二、行政院於107年3月15日召開「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第9次會議」,由交通部會同經濟部等提報軌道產業興建及維修關鍵績效指標(KPI)。國內軌道分為高鐵、臺鐵、捷運及輕軌4大系統,基於國內廠商已具臺鐵通勤電聯車及輕軌部分系統之參與設計及產製能力,而高鐵及捷運則尚無完整技術能力及產業鏈之考量下,配合前瞻計畫推動、各地輕軌建設需求及國內產業優勢項目,以臺鐵通勤電聯車、輕軌車輛為現階段優先發展重點,臺鐵城際電聯車、捷運電聯車、高鐵車輛現階段以維修備品國產化為優先發展目標。

三、經濟部88年起推動工業合作計畫(ICP),藉軌道車輛及重要機電設備採購案執行工業合作互惠協定,提升國產化能力;101年簽署政府採購協定(GPA)後,大部分軌道採購案不得再有工業合作之規定,則外國供應商並無義務採購國內貨品及提供技術移轉。再者,由國內廠商得標之興建(購車)國產化比例應相對高於國外廠商得標之國產化比例,致研訂適當目標值之難度頗高;且因核心關鍵技術仍仰賴進口,致部分系統國產化比例之提升面臨挑戰。為期順利達預計目標,政府應研謀相關措施協助國內廠商提升技術品質。

四、以往臺鐵EMU800購車計畫由國內廠商得標,國產化比例達52%;嗣EMU900購車計畫於107年6月由韓商得標,受GPA限制,臺鐵局雖媒合國內廠商參與,初估國產化比例僅為10%,與原訂目標值差距甚大,108年6月28日召開之軌道產業推動會報第4次會議結論略以,臺鐵購車案已由外商得標,無法達成原訂通勤電聯車62%至70%之目標。

五、國內廠商已具輕軌部分系統之參與設計及產製能力,安坑輕軌於106年2月決標,國產化比例初估41.9%,雖較以往淡海輕軌之21.5%大幅提升,惟國產化比例之提升不一定隨時間呈線性成長,容待持續精進核心關鍵技術,俾達50%至70%之目標。

六、臺鐵局、各捷運公司等辦理維修零組件採購雖多不受GPA限制,惟維修零組件需與國外原廠系統設備相容且採購規模小,較難藉由國外供應商工業合作提升國產化比例。107年度國內軌道營運機構之維修採購總額合計55.48億元,其中國產維修採購額合計為16.86億元,各機構維修零組件國產化比例介於18.61%至38.04%間。又預估107年度至115年度國產維修商機為116.7億元,即預估平均每年國產維修採購額為12.9億餘元,惟107年度實際已達16.86億元,較預估值為高,顯示國產維修商機頗有發展空間。

(七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我國107年度觀光收入總金額成長,觀光外匯收入與來臺旅客人次增加,然107年度國內旅遊總旅次及旅遊支出較106年度減少,為全方位提升臺灣觀光價值,109年度預算案編列111.77億元,經費龐鉅,其資源之分配運用,攸關我國觀光產業整體發展,要求行政院應整合中央與地方觀光資源,宏觀規劃並持續滾動檢討,以落實施政方針並發揮政策效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109年度施政方針之一,係整合中央與地方觀光資源,增進旅遊品質及觀光附加價值;強化外國旅客來臺旅遊多元行銷,振興國民旅遊市場,提振地方小鎮經濟,提高觀光收入。為落實該方針之目標,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編列觀光相關經費111.77億元,較108年度預算106.52億元成長4.93%,中央政府觀光經費龐鉅,其資源配置攸關我國觀光產業之發展。

二、行政院設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協調各機關整合觀光資源,並由交通部觀光局推動「Tourism 2020─臺灣永續觀光發展方案(106-109年)」,以開拓多元市場、推動國民旅遊、輔導產業轉型、發展智慧觀光與推廣體驗觀光等5大策略及多項工作計畫,積極促進觀光產業及人才優化,整合及行銷特色旅遊產品,引導智慧觀光推廣應用,鼓勵綠色及關懷旅遊,以全方位提升臺灣觀光價值,提振國際觀光競爭力。

三、據交通部觀光局公布105至107年度觀光收支統計表,107年度觀光收入總金額新臺幣(以下同)7,902億元,較106年度7,770億元成長1.70%。

四、觀光外匯收入與來臺旅客人次均成長:107年度來臺旅客人次1,106.67萬人次,較106年度1,073.96萬人次成長3.05%;觀光外匯收入4,133億元,較106年度成長10.24%。

五、國內旅遊每人每次消費額增加,總旅次與旅遊支出減少:雖107年度每人每次消費額2,203元,較106年度提高。

六、惟107年度國人國內旅遊1億7,109萬旅次,較106年度減少6.74%,且107年度國內旅遊支出總額3,769億元亦較106年度減少6.27%。其主因據觀光局分析係107年2月花蓮強震、8月豪大雨導致部分縣市淹水、10月臺鐵普悠瑪列車出軌等天然災害及意外事件,以及大環境經濟疲軟、消費者物價指數全年平均上漲等因素影響,使得民眾限縮消費、減少旅遊次數,該局亦賡續推出觀光優惠措施等方式以振興國內旅遊。

七、中央政府觀光經費主要編列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以及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109年度預算案觀光相關經費總額111.77億元,較108年度預算106.52億元增幅4.93%。

(七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交通部觀光局109年度開拓多元市場推動觀光國際事務相關預算編列約27.50億元,以多元行銷並全力開拓高端商務、國際郵輪及會議展覽與獎勵旅遊等高潛力客源,並預期109年度全年Fly-Cruise旅客4萬人次、獎勵旅遊5.6萬人次、國際郵輪旅客26萬人次、教育旅行旅客年成長率5%之目標。準此,推動全球旅客來臺觀光之相關措施時,除衝高來臺旅客數外,應同時加強吸引具相當消費力之客群,以實質帶動觀光收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交通部觀光局109年度開拓多元市場推動觀光國際事務相關預算編列約27.50億元,以多元行銷並全力開拓高端商務、國際郵輪及會議展覽與獎勵旅遊(MICE,以下簡稱獎勵旅遊)等高潛力客源,並預期109年度全年Fly-Cruise(以下簡稱空海聯營)旅客4萬人次、獎勵旅遊5.6萬人次、國際郵輪旅客26萬人次、教育旅行旅客年成長率5%之目標。

二、空海聯營旅遊:為鼓勵國際郵輪公司安排以臺灣為轉接點,結合航空與郵輪兩種交通工具之來臺行程,吸引全球旅客,視每一航次實際入境帶入之旅客數與停留時數,對攬客包裝行程之郵輪公司給予獎助金。

三、境外獎勵旅遊來臺:為鼓勵境外獎勵旅遊團體來臺,在爭取階段補助機票與客房費用,在舉辦階段按團體人數與停留天數等規模,對主辦之境外企業或法人,以及受託辦理之旅行業者等予以補助。

四、境外郵輪來臺:為爭取國外郵輪搭載外籍及大陸地區旅客來臺停靠,視停靠時間與航次,給予郵輪公司獎助。

五、來臺教育旅行:為獎勵學校接待境外學生來臺教育旅行,依境外學校來臺旅遊人次與交流時間,給予接待學校相關補助。

六、交通部觀光局推動空海聯營、獎勵旅遊、境外郵輪與教育旅行來臺措施,106年度與107年度執行結果,空海聯營獎助金實際數均為零,獎勵旅遊獎助金合共4,963萬3千元,境外郵輪來臺獎助金合共649萬4千元,教育旅行來臺補助合共3,540萬1千元。

七、空海聯營107年度旅客3.6萬人次,較106年度1.5萬人次大幅成長,亦超逾108年度3萬人次之預期,並接近109年度目標4萬人次。

八、獎勵旅遊107年度3.8萬人次,較106年度4萬人次減少5%,而109年度預計吸引5.6萬人次,尚待積極達成。

九、境外郵輪來臺旅客107年度約14.4萬人次,較106年度15萬人次減少4.00%,109年度預計達26萬人次之目標,亦待加強執行。

十、教育旅行來臺原預計每年成長率5%,107年度實際5.89萬人次,較106年度5.13萬人次成長14.81%,且106年度亦較105年度基準值成長17.39%,人數持續成長。

(七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為保障國土防洪安全並維民眾水資源及水環境建設等需求,109年度中央政府「公共建設─水利建設」合共編列573億元,係自101年度以來投入金額最高者,占整體公共建設經費4,670億元之12.27%。受氣候變遷影響,近年全球各地降雨強度屢屢超過水利工程原規劃設計標準,各國治水方向逐步改向提高都市耐洪韌性等非工程措施推動;配合流綜計畫及第1階段前瞻計畫將於108年及110年8月屆期,建請主管機關應盤點過去治水計畫執行成效,參據國土計畫法、水利法修正之實施進程及全國治水會議結論,全面檢討我國未來治水政策、所需經費規模及資源配置等,並對外詳實說明,以維成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保障國土防洪安全並維民眾水資源及水環境建設等需求,109年度中央政府「公共建設─水利建設」合共編列573億元(包含總預算126億元、特別預算334億元、營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13億元),係自101年度以來投入金額最高者,占整體公共建設經費4,670億元之12.27%。

二、平均每年度投入水利建設約458億元,占整體公共建設(平均每年度4,032億元)之11.36%;103及104年度因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已於102年度編竣,行政院103年4月始提出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且初期投資金額較低,故該2年度水利建設經費較往年為低外,其餘年度均逾370億元。

三、100年度因同時編列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易淹水計畫、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等3項特別預算,水利建設擴增為800億元、占整體公共建設15.40%,係近年來投資最高者;107至109年度除賡續編列流綜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並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水環境建設,水利建設經費均達500億元以上,占公共建設經費比率亦升高逾12%,逾半數來自特別預算。

四、中央管河川共26條水系(含2條跨直轄市及縣市河川)、區域排水36條,治理及維護經費主要由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水利署)每6年檢討訂定跨年期專案計畫辦理,最近1期(104至109年度)計畫將於109年度屆期、已編列515.43億元、平均每年度約85.91億元。

五、直轄市、縣(市)管河川共92條、區域排水1,641條;鑑於地方財政困難,自95年度推動易淹水計畫起,相關整治經費主要由中央編列特別預算協助辦理;95至109年度間中央於易淹水計畫、流綜計畫及前瞻計畫合共編列2,090.61億元特別預算、平均每年度約139.37億元投入整治;日常維護工作仍由地方政府自籌負擔,參據水利署統計103至107年度列屬流綜計畫治理範圍內地方政府水利建造物維護管理經費,平均每年度約50.85億元,概呈逐年增加趨勢,107年度已達70.55億元。

六、103年度開始執行之6年期流綜計畫將於108年底屆期,行政院雖於106年度賡續推動前瞻計畫協助地方水患治理,惟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該計畫以4年為期程,期滿後需經本院同意後始得為後續預算之編列執行,第1階段4年期前瞻計畫亦將於110年8月屆期。有關流綜計畫及前瞻計畫之執行成效、我國易淹水地區最新分布情形、未來推動優先順序、經費需求等,允宜全面盤點檢討,以為後續治水工程之規劃。

七、國土計畫法第6條第2款明定「國土規劃應考量自然條件及水資源供應能力,並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防災及應變能力。」內政部已於107年4月30日公告全國國土計畫,各地方政府允應於109年4月底參據公告縣市國土計畫;另107年6月修正水利法增訂第7章之1「逕流分擔與出流管制」,並經行政院發布定自108年2月1日施行,未來逕流分擔優先由公務部門推動,新建或改建公共空間時需規劃兼有滯洪功能,另民間開發案達一定規模以上,應提送出流管制計畫書,期以提高國土耐淹能力,均待政府依各地方實施進程,滾動檢討納入未來治水政策落實執行。

八、107年8月23日南臺灣因短延時強降雨造成重大淹水災情,經濟部爰於108年4月30日邀集產官學界召開「韌性臺灣─全國治水會議」針對「國土計畫梳理水土空間秩序」、「綜效治理在地行動」、「承洪韌性共建典範移轉」及「面對氣候變遷需要有高度整合有效的機制」等4大論點討論,並達成「加強國土、水資源保育及用水安全管理」、「風險管理、環境敏感地區、水資源管理、國土復育等納入縣市國土計畫中落實」等12項共識結論,經濟部亦表示將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動會議共識結論,並擬訂短、中、長期具體行動方案,以韌性臺灣解決水患的問題。

(八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期世界經濟論壇(WEF)所發布的「201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與人力資本相關的「技能」指標,正是台灣在12個中項評比中唯一退步的指標。回溯過去5年台灣在這項指標的排名,從2014~15年全球第12名掉落到2019年的第21名。固然這項全球排名的退步,在理論上對台灣發展不具實質意義,但若進一步客觀檢視近年國內人力資本的相關資訊,卻可呈現出台灣排名的退步應有諸多原因!近幾年政府在人力與人才的議題上,確實也投入不少的心力。除了投入大量經費推動人培、吸引基礎研究人才及推動產學合作,亦進行外國專業人才及中高齡就業等修法。不過,從「全球競爭力報告」持續退步現象來看,顯示幾個部會各行其是的作為,仍不足以因應未來幾年的挑戰。人才政策需跳脫頭痛醫頭的傳統政策作法,目標必須放在創造出同時有利於高教、業界及人力人才有意願持續發展的「創新人才生態系」上,這包括需一方面引導高教轉型,一方面也引領業者共同推動產業數位轉型,促使工作環境優化工作內容自動化,同時要讓資深人力職涯有保障、年輕人才願意努力前進,讓人力與人才能在高教體系業界間緊密連結。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期世界經濟論壇(WEF)所發布的「201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與人力資本相關的「技能」指標,正是台灣在12個中項評比中唯一退步的指標。回溯過去5年台灣在這項指標的排名,從2014~15年全球第12名掉落到2019年的第21名。固然這項全球排名的退步,在理論上對台灣發展不具實質意義,但若進一步客觀檢視近年國內人力資本的相關資訊,卻可呈現出台灣排名的退步應有諸多原因!

二、首先,在過去的一兩年間,許多國際大廠都更為積極來台擴大投資,特別是來台設立研發部門。除高通(QUALCOMM)因與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和解而必須在台設立研發中心外,微軟(MICROSOFT)、GOOGLE、IBM、亞馬遜網路服務(AWS)及臉書等都主動來台投資。根據媒體的採訪分析,關鍵還是台灣軟硬體的工程人才研發能力及薪資水準,相當符合這些國際大廠掌握未來趨勢發展的需求。再加上「歡迎台商回臺投資方案」,累計承諾投資成績豐碩。一旦這些台商在未來三年落實回台投資的承諾,必然會產生可觀的人力需求。

三、再者,台灣人口結構將在幾年內進入「超高齡」社會,各產業也開始面臨資深員工退休潮及中小企業老闆與專業技師的傳承議題。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調查,107年多數製造業部門在55歲以上人力比重相對於99年多呈現大幅提升的現象。107年的資料顯示,除電子零組件及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兩大製造業部門55歲以上人力比重落在5%以下外,其餘多在10%左右或以上。這顯示大多數製造業都存在著人力或人才高齡化的現象,面臨諸多人才退出勞動市場,人力及人才不足的風險。

四、台灣生育率長期偏低,新增人口數量多年來都在相當低的水平,這趨勢已在過去幾年對教育體系產生相當大的影響。例如高等教育體系105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人數較前一學年大幅減少1萬5千人,預期109學年度將較108學年減少約2萬7千人;這些學生人數的減少,已造成高教體系招生出現缺口,多家私校退場,下一波將會開始衝擊到產業的人力供應。

五、根據近期科技部統計資料,台灣高等教育部門的研發人力,如按全時約當數計算,從2012年起到2017年已經縮減接近12%。這訊息顯示出台灣高等教育體系培育人才的生產力,已經開始逐漸下降。

六、綜合以上的幾個人才供需的資訊,可發現整體呈現人才需求增加,而中期的新增人力供給正在下降,且資深人才正進入退休潮,同時培育高階人力的生產力也正在降低,這幾個趨勢,應可大致猜測到未來幾年台灣人力及人才供給將可能面臨不足的情形。固然人才需求的增加,有機會帶動薪資成長,但如果產業結構未能轉型成功,特別是聘用大量人力的中小企業未能成功轉向以創造高附加價值的營運模式,將可能進一步引發所得分佈的惡化。

七、近幾年政府在人力與人才的議題上,確實也投入不少的心力。除了投入大量經費推動人培、吸引基礎研究人才及推動產學合作,亦進行外國專業人才及中高齡就業等修法。不過,從「全球競爭力報告」持續退步現象來看,顯示幾個部會各行其是的作為,仍不足以因應未來幾年的挑戰。

八、人才的發展政策,不能一直只是挹注經費及管制鬆綁,而必須掌握不同部門轉型動機,為不同組織與族群創造發展的機會,並提供需求,才能引導實質的轉變。例如,高等教育體系近期有高度轉型意願,而在數位轉型趨勢下,業界諸多資深人力正擔心數位轉型與AI導入而致高齡失業之際,可引導各大學與科大發展出特定垂直產業數位轉型的中心,一方面向業界展示數位轉型後的情境,同時提供業界資深人員學習數位及AI技能,並給予證照作為避免高齡失業的證明,進而協助相關業者進行數位轉型,改善現場工作環境吸引年輕人,另一方面可創造與校內年輕學子共同學習與傳承的機會,改變勞動法規以吸引學子早期建立職涯紀錄,以穩定業者人力與人才供應來源。

九、換言之,人才政策需跳脫頭痛醫頭的傳統政策作法,目標必須放在創造出同時有利於高教、業界及人力人才有意願持續發展的「創新人才生態系」上,這包括需一方面引導高教轉型,一方面也引領業者共同推動產業數位轉型,促使工作環境優化工作內容自動化,同時要讓資深人力職涯有保障、年輕人才願意努力前進,讓人力與人才能在高教體系業界間緊密連結。

十、最後,如果真的成功創造出這樣的生態系,相信在高教及業界將會出現「優質的研發環境」,這將會吸引學子們及國際人才的積極參與這個生態系所產生的機會,將自然發展出人才發展、工作環境與條件的正向循環。

(八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大陸去年8月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不僅造成豬肉短缺,亦帶動國內外豬肉價格飛漲,專家估計,非洲豬瘟造成直接損失逾人民幣1兆元。目前亞洲各國已有10國淪陷,台灣、日本尚未淪陷。非洲豬瘟為豬農帶來危機,但也帶來轉機,應加速養豬產業升級轉型。目前台灣、日本尚未被非洲豬瘟攻陷,但防疫如作戰,一刻都不能鬆懈,因為一不小心,就可能引爆疫情。面對鄰近四面八方疫情,國內養豬戶不能沾沾自喜,應加速養豬場轉型為綠能環保現代化養豬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大陸去年8月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不僅造成豬肉短缺,亦帶動國內外豬肉價格飛漲,專家估計,非洲豬瘟造成直接損失逾人民幣1兆元。目前亞洲各國已有10國淪陷,台灣、日本尚未淪陷。非洲豬瘟為豬農帶來危機,但也帶來轉機,應加速養豬產業升級轉型。

二、非洲豬瘟疫情延燒1年多,由於大陸每年消費豬肉占全球的一半,龐大供給缺口必須靠進口補足,間接使得歐洲豬價上揚;此外,豬肉短缺,也使得雞、牛、羊肉需求增加,也連帶引發這些肉類價格上揚,大陸9月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3%,創下6年新高,對民眾日常生活影響非常大,

三、廚餘是傳播非洲豬瘟的管道之一,兩岸豬農傳統上習慣以廚餘餵豬,經過這次慘痛教訓,豬農們應該改變過去以廚餘養豬的陋習,採用營養調配的飼料,避免非豬瘟經由廚餘再擴散出去。此外,應加速更新養豬場設備,把豬糞尿用於生產沼氣發電,一方面解決汙染,另方面充分運用資源,解決電力問題,一舉多得。

四、非洲豬瘟重創大陸養豬產業,不過,危機就是轉機。大陸國家發改委近日宣布,中央將投資人民幣3億元,用於補助符合條件的生豬規模化養豬場與種豬場。養豬場應把握良機,揚棄傳統把惡臭糞尿排入河川的作法,改建新式環保養豬場,利用豬糞尿、廚餘來發電,創造新商機。

五、目前台灣、日本尚未被非洲豬瘟攻陷,但防疫如作戰,一刻都不能鬆懈,因為一不小心,就可能引爆疫情。面對鄰近四面八方疫情,國內養豬戶不能沾沾自喜,應加速養豬場轉型為綠能環保現代化養豬場。

(八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部分國營事業固定資產建設投資計畫因前期規劃作業未盡完善,未能審慎評估計畫可行性,使後續執行遇有地方政府反對或環評未過等窘境,肇致計畫停辦,且部分計畫亦缺乏辦理之急迫性及必要性,於投入資金後因執行欠佳等情形停止辦理,恐導致資源浪費及配置無效率,為避免是類情形再發生,要求應加強固定資產建設投資計畫前期規劃及可行性評估之辦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2點規定略以,國營事業購建固定資產預算之執行,於年度進行中如因財務狀況欠佳,資金來源無著,或因情勢變遷,無法達成預期效益,或因其他原因,經詳予檢討,認為應予緩辦或停辦者,應按程序報請行政院或主管機關核定。

二、交通部、財政部及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近10年(98年度至108年3月底)停辦或退場之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共10項(其中郵政公司之郵政物流中心建置計畫退場後列入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辦理,台電公司之台中發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刻正辦理修正計畫及復辦作業外,其餘8項計畫仍維持停辦。

三、上開8項計畫國營事業已投入資金5億2,653萬2千元,其停辦原因包含計畫經費一再增加、未獲地方居民支持及選址問題等,恐與該等計畫前期規劃及調查等事項未能妥適審慎辦理有關,另桃機公司之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停辦則因該興建方案不利機場競爭力且影響機場運作能量,顯示該計畫於辦理可行性評估時,恐未能通盤考量後續對機場營運影響,實宜審慎檢討國營事業辦理可行性評估之確實性。

四、據審計部98年度至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營業部分),國營事業停辦計畫除前述10項計畫外,尚有6項重大興建計畫曾緩辦或停辦:台電公司2項:包括(1)西寶水力發電計畫(截至99年度已動支1億2千餘萬元)因受民眾抗爭等影響,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惟未能於緩辦期限屆滿前完成檢討作業因而停辦。(2)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計畫(截至106年度已動支2,828億7,513萬餘元),103年度行政院宣布「核四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核四2號機全部停工」。

五、港務公司3項:包括(1)高雄港前鎮商港區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截至102年度已動支1億8,276萬餘元)因土地取得延誤,致工程進度落後,經重新評估,對該公司業務尚無急迫性及必要性,經交通部同意,結餘款全數辦理停支。(2)高雄港中島商港區倉庫改建工程計畫(第一期)(截至105年度已動支3億2,800萬餘元)因倉庫招租作業不順,影響投資計畫效益,致停止辦理。(3)南星土地開發計畫(港務公司辦理部分)因當地居民及環保團體抗爭,遲未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致無法進行相關工程。

六、台水公司1項: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大甲溪輸水管路及周邊自來水幹管埋設工程因遲未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且遭當地民眾抗爭,無法執行輸水管路及周邊自來水幹管埋設工程而緩辦。

七、上開計畫停辦因素主要受到民眾抗爭等影響,惟港務公司之高雄港前鎮商港區土地開發計畫對該公司業務並無急迫必要性,仍編列預算辦理,投入1億餘元後始因工程進度落後而停止辦理,顯示未能於計畫審查規劃階段審慎評估,造成後續資源配置浪費。

(八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明年ECFA面臨10年協議到期,如果不續約,經濟必受實質及心理影響,影響最大的可能是中部的機械業,他們已成產業聚落,是否會對金融機構造成衝擊,政府必須未雨綢繆。近期的好消息是台商回流,企業界及房地產界已經深深感受到信心增強,但政府仍需注意,不要重蹈台商回流只造就了房地產高漲的前例。另外,我國企業普遍借債比例低於美國、日本和大陸,民營企業壯大是台灣之福,新總統上任後,應全力加強兩岸關係,並且提升科技產業競爭力。有穩定的政治及政策,才能有穩定的經濟成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每到年底,尤其在去年底,幾乎每個專家都預測今年經濟大幅下滑,要趕搭十年繁榮期的最後一班列車,主要國家將經濟負成長,股市將一蹶不振,但是今年上半年,股市欣欣向榮,雖然5月遭遇一次股災,道瓊指數在1月3日為22,682點,10月22日來到26,853點,還漲了4,000多點,等於漲了近20%,而第4季通常是旺季。今年第4季股市如果不漲應該也不會大跌。

二、很多投資專家警告,投資人要留意去年此時美國股市大跌的情況。但是今年情況有所不同,最大的差別,是美國聯準會(FED)的貨幣政策已大為改變。FED去年是調升利率,今年則降低利率。

三、第3季美國企業財報季開鑼至今,獲利情況比預期佳。但是也有很多利空,中美貿易戰不確定。眾院已啟動美國總統川普的彈劾調查程式,但是精於處理經濟的川普,必定想盡辦法不讓股市大幅下跌,以利明年選舉。美國總統選舉和台灣大不同,選民評估總統4年來的政績,而不是一時即興的議題。也因此美國經濟不致蕭條,美國這3年經濟成長率平均都是3%以上,實在難能可貴。

四、近年來投資大眾都被2008年的金融海嘯嚇壞了,末世經濟學家每年總在恐嚇大眾,金融海嘯將至,說得人心惶惶。其實上次金融海嘯可能是百年難得一見的最大經濟危機,不會那麼頻仍出現。自2008年以後,美國對金融機構加強嚴管,國會通過諸多法案限制大金融公司的鑽法律漏洞行為,而且嚴管洗錢,著眼關鍵是防範系統性風險。

五、美國金融監管單位更對最近風行的加密貨幣嚴加管理,例如,今年7月,寶利通被繽特力以2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繽特力8月表示,SEC(證券交易委員會)與美國司法部正在針對寶利通中國業務可能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一事展開調查。隨著FACEBOOK的LIBRA橫空出世,美國諸如SEC等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數位資產交易所、區塊鏈技術公司、評級公司等,都注意其動態,嚴加監管。從7月起,已經開罰類似公司7起,罰款金額從26萬至1,024萬美元。期能達到殺雞儆猴之效果。

六、既然美國大底穩定,其他地區就看各國施展本領了,德國堪憂,普遍認為是十年繁榮期的末期,成長率小於1%;亞洲國家中國還是有望達成6%成長率,日本可能面臨負成長,台灣也值得憂心。根據中央銀行一份研究報告指出,美中關稅戰若全面開打,亞洲各國GDP所受到的影響以台灣最大達2.41%,超過中國、日本、南韓。

七、明年ECFA面臨10年協議到期,如果不續約,經濟必受實質及心理影響,影響最大的可能是中部的機械業,他們已成產業聚落,是否會對金融機構造成衝擊,政府必須未雨綢繆。近期的好消息是台商回流,企業界及房地產界已經深深感受到信心增強,但政府仍需注意,不要重蹈台商回流只造就了房地產高漲的前例。

八、另外,我國企業普遍借債比例低於美國、日本和大陸,民營企業壯大是台灣之福,新總統上任後,應全力加強兩岸關係,並且提升科技產業競爭力。有穩定的政治及政策,才能有穩定的經濟成長。

(八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蔡總統自上任以來雖然亟欲改善就業,尤其改善青年就業,然而就業政策、產業政策息息相關,沒有妥適的產業政策,就不可能有好的就業表現,在這種情況下,任憑政府怎麼修法改善勞動條件,提升最低工資,其效果亦屬杯水車薪,有時甚至適得其反,一例一休翻來覆去的修法,引發無窮的民怨,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如今政府以數位經濟、資本密集、技術創新為導向的產業政策,日後必將替代可觀的就業人力,這樣的產業政策非但不能創造充分就業,更將擴大貧富差距,而讓更多青年人被迫從事低薪的非典型工作,長此以往,對台灣經濟成長、社會穩定必將帶來巨大的衝擊,更甚於今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九年前馬總統啟動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談判時,曾與在野黨主席蔡英文進行一場政策辯論,當年蔡主席強調為政者須有政策作為,要為國人創造更多優質的工作機會,尤其要重視青年就業,轉眼蔡總統執政已逾三年,我們來回顧一下這些年政府的就業政策成效。

二、蔡總統自上任以來雖然亟欲改善就業,尤其改善青年就業,然而就業政策、產業政策息息相關,沒有妥適的產業政策,就不可能有好的就業表現,在這種情況下,任憑政府怎麼修法改善勞動條件,提升最低工資,其效果亦屬杯水車薪,有時甚至適得其反,一例一休翻來覆去的修法,引發無窮的民怨,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三、那麼,總統三年來的努力,到底為台灣創造了多少就業機會?又創造了多少的優質就業機會?依主計總處甫公布的就業調查,今年9月我國的就業者1,150萬人,比去年同月增加不到6萬,排除2001年、2009年兩次全球經濟風暴,這個增幅已創了歷年最低,顯示就業機會明顯不足。

四、蔡總統於2016年開始執政,此前每年就業人數成長皆逾10萬,甚至20萬,此後每況愈下,年年在10萬以下,甫公布的9月就業人口增幅更跌破6萬,這個變化未必是蔡總統執政所致,但到底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年就業成長趨近停滯?政府不能不加以思考。

五、所幸,如今還有70多萬的海外就業、逾2百萬傳銷商撐住這微弱的就業成長,如果沒有海外就業、直銷人力,台灣的就業恐怕將雪上加霜,失業率也將更上層樓。然而,海外就業逐年增加,傳銷商人數逐年增加,美食外送人員逐年增加,昔日所說的「優質工作機會」嗎?應該不是。如果說馬總統任內沒有創造優質工作機會,那麼近三年我們的政府又創造了多少優質的工作機會?

六、我們再來看一下蔡總統最重視的青年就業,今年前三季15~19歲失業率9.2%,20~24歲12.2%,25~29歲6.6%,這三個年齡層的失業率只有20~24歲低於馬總統最後一年執政期間(2015),餘皆略高,這些數據說明青年失業情況依舊未獲改善。

七、再以今年與去年比,則青年各年齡層的失業率都比去年同期來得更高,政府口口聲聲今年有轉單效應,有台商回台,創造了數萬個就業機會,但是調查結果反映的是青年人的失業率比去年更高,這不是一、兩個月的統計,而是今年前三季的平均結果,沒有資料跳動的問題,足以代表今年以來的趨勢,顯示如今台灣的青年處境,仍然疲困。

八、至於有收入的青年人,他們的收入有增加嗎?日前有報導指出去年青年所得創新高,聽起來好像不錯的樣子,惟報導中提及的所得是名目所得,也就是貨幣所得,貨幣所得創新高只是本然,要衡量青年人日子過得好不好,不能用貨幣所得來評判,而是要用物價指數平減後的實質所得來觀察,我們以主計總處的資料估得(以2016年為基期),去年30歲以下年輕人的實質可支配所得39.2萬元,三年來依然停滯,非僅如此,這個實質收入還比不上1994年的42.8萬元,年輕人之苦悶,不言可喻。

九、至於30~34歲人生處於黃金時期的青年人,他們的年所得又有多少?經物價指數平減後的實質可支配所得,去年也只有51.5萬元,非僅不如十年前,更不如二十年前,1994年這個年齡層的青年實質可支配所得達59.1萬元。尤有甚者,今日青年人如此差的薪資條件,還得面對二十多年來高漲數倍的房價,他們能不苦悶嗎?

十、常聽說台灣實質經常性薪資倒退十五、六年,過去蔡總統在野時也曾「十問馬政府」為何實質薪資倒退十六年,並批評馬政府無法回應人民深切的期待。如今蔡總統任期將屆,也應反省當年對馬政府的十問,自己做了多少,又做成了多少?改善了多少?有沒有辜負人民深切的期待?看看如今青年實質所得,倒退不只是十五、六年,而是二十五、六年,身為國家決策者,午夜夢迴豈能無憾,又豈能無愧?

十一、尤其讓人憂心的是,如今政府以數位經濟、資本密集、技術創新為導向的產業政策,日後必將替代可觀的就業人力,這樣的產業政策非但不能創造充分就業,更將擴大貧富差距,而讓更多青年人被迫從事低薪的非典型工作,長此以往,對台灣經濟成長、社會穩定必將帶來巨大的衝擊,更甚於今日。

十二、今天產業、就業政策日趨扞格的局面,已非傳統政策所能兩全,三年多來政府就業成績不盡理想,必與此有關,蔡政府若不思改善之道,仍迷失在漂亮的統計數字裡,就業情勢如江河日下,而民怨日深,民情益疲,已不遠矣。

(八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今年國慶連假發生多起美食平台外送員致死車禍,引起社會對其執業安全與勞動權益的關注,也凸顯完善合適的法規環境已刻不容緩。當我們國家的四十歲以下年輕人都去送美食外送,這種低技術門檻的行業對個人職涯的累積,幾乎沒有任何幫助。當社會沒有機會讓年輕人發展高端技術的職業,久而久之問題將會加大,最終就會變成年輕人都去大量尋找服務業,很難想像這樣的狀況下,台灣難保不會菲律賓化,對國家人才發展政策也不是一個好的風向。當任職高風險工作的人變多,國家會支出更多醫療保險費用,也會增加很多國家在設保上的困難,政府或社會面臨這樣的社會發展,無非將是一大警訊,不可不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年國慶連假發生多起美食平台外送員致死車禍,引起社會對其執業安全與勞動權益的關注,也凸顯完善合適的法規環境已刻不容緩,其中近年外送美食平台紛紛崛起,越來越多人為求方便,只要滑手機,不用出門就能吃到美食。為因應市場需求,外送平台也大舉招募外送員,還有網友貼出送餐員薪資條揭露,指出送餐員竟可以月入十萬,讓不少人甘願頂烈日、冒大雨,仍趨之若鶩要加入送餐員的行列。

二、新行業興盛,卻也曝露背後隱藏的問題,除了外送員的保險安全問題外,在送餐員人數暴增的情況下,引發的糾紛也層出不窮,其中以洩漏個資問題最為嚴重,日前還出現有恐怖送餐員持續騷擾女客事件,甚至還有送餐員開設群組,散佈正妹地址電話;再者,外送平台業者始終認為外送平台員工,是視為合作的夥伴,也就是承攬人員,不為其投保意外險,讓外送員暴露在騎車沒有保險的狀況下,政府不可不察!

三、外送服務業背後潛藏的是一個社會低端人口膨脹、中年二度就業不得不的選擇,試想許多老年人不便外出,叫UberEats無可厚非,但有許多宅在家的年輕人,連步行外出五百公尺吃飯都懶,然後叫年紀跟他爸一樣的外送員送餐來,當然他並不知道對方是中年人,但這真的像話嗎?

四、簡而言之,當我們國家的四十歲以下年輕人都去送美食外送,這種低技術門檻的行業對個人職涯的累積,幾乎沒有任何幫助。當社會沒有機會讓年輕人發展高端技術的職業,久而久之問題將會加大,最終就會變成年輕人都去大量尋找服務業,很難想像這樣的狀況下,台灣難保不會菲律賓化,對國家人才發展政策也不是一個好的風向。

五、當任職高風險工作的人變多,國家會支出更多醫療保險費用,也會增加很多國家在設保上的困難,政府或社會面臨這樣的社會發展,無非將是一大警訊,不可不慎!

(八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灣近期發生多起美食平台外送員車禍傷亡事件,引發各方關注及熱議。除了關切這些外送員的人身安全缺乏制度性的保障之外,甚至還引發這些外送員與業主之間到底是「僱傭關係」,或是「承攬契約」的認定爭議。從而,如何亡羊補牢,建構新樣態的「零工經濟」或是「共享經濟」的產業制度規範,也就成為政府相關主管部會無可逃避的責任。然而,根據過往的經驗,期待政府主管部會能夠快速的制訂相應的制度規範,實務上卻是緩難濟急。而業者所擔心的是,在新規範未能建構的空窗期,面對各方的質疑,主管部會往往只能生搬硬套的援引既有的法規條文,對所謂「違規」的業者進行裁罰。然事關台灣產業在國際間的競爭力,執政當局自然不應等閒視之。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近期發生多起美食平台外送員車禍傷亡事件,引發各方關注及熱議。除了關切這些外送員的人身安全缺乏制度性的保障之外,甚至還引發這些外送員與業主之間到底是「僱傭關係」,或是「承攬契約」的認定爭議。從而,如何亡羊補牢,建構新樣態的「零工經濟」或是「共享經濟」的產業制度規範,也就成為政府相關主管部會無可逃避的責任。

二、然而,根據過往的經驗,期待政府主管部會能夠快速的制訂相應的制度規範,實務上卻是緩難濟急。而業者所擔心的是,在新規範未能建構的空窗期,面對各方的質疑,主管部會往往只能生搬硬套的援引既有的法規條文,對所謂「違規」的業者進行裁罰。具體的案例,既包括交通服務領域的UBER一再被裁罰;而在此次的外送員車禍傷亡事件接連發生後,勞動部職安署才忙不迭地「片面」認定,包括FOODPANDA與UBER EATS這兩家業者與罹災外送員為「僱傭關係」,除了將依勞基法對違規業者開罰之外,還表示勞保局也會依勞保條例裁處雇主應負擔保險費四倍的罰鍰,以及就業保險十倍的罰鍰。

三、勞動部針對此一事件所啟動的「危機處理」,讓首當其衝的相關業者也不得不趕快啟動業界的「危機處理」機制。由共享經濟產業所組成的「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除了在第一時間召開記者會,公開呼籲政府應與各界積極溝通,避免病急亂投醫,以舊法規規範新的經濟模式。緊接著又在日前,與國發會主委等官員舉行座談,呼籲政府勿以個案作為通則,忽視平台經濟與新興工作型態的本質,並獲致五點共識,以期讓平台經濟能夠成為數位轉型的新產業模式,並產生正向發展的效應。

四、進一步逐一檢視共享經濟協會與業者所達成的這五點共識。其中第一點強調應強化提升外送員與消費者的保障及安全,以及第二點揭示在法律規範前優先敦促業者自律與加強他律,重點聚焦於對投入共享經濟領域的相關業者的「自我課責」。(編按:台灣協作暨共享經濟協會已於24日發布業者共同發起的「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律公約」)

五、所謂「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儘管這些美食外送業者一再強調,其與外送員之間並非傳統的僱傭關係,而是承攬關係。但業者的如此自我定位,其實自然難以避免外界質疑是要規避聘僱員工所要負擔的勞保、健保、勞退等法定成本,以及勞基法工時上限和一例一休等的規範。從而,相關業者如果能夠懲前毖後的強化提升對外送員的安全保障,建構各不同性質領域業者的自律規範,以及由共享經濟協會出面來制訂他律準則,則不只可以化危機為轉機,並帶動各不同專業領域共享經濟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六、其次,共識的第三點,宣示懇請行政院指定國發會作為跨部會溝通窗口,全面討論新興工作型態適用之法規。此一共識,其實已是不指名的點出不同部會之間各自為政,缺乏橫向溝通整合的病灶。共享經濟產業發展所涵蓋的領域,不只與勞動部、交通部、經濟部的主管業務有關,甚至還可廣及金管會、內政部、公平會、NCC等,如果各部會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不只將讓業者無所適從,更將扼殺共享經濟新興產業的發展生機,無怪乎共享經濟協會不惜低姿態的「懇請」國發會能做為跨部會的溝通窗口,而這本來也就是國發會的法定職責,至於成效如何,大家不妨拭目以觀之。

七、至於第四點強調應尊重外送員的工作型態、意願與選擇,並協助政府與業界透過數據,作為制定政策重要參考依據。重點其實是在後段,除了既不指名的批評政府向來制訂公共政策不夠嚴謹的病灶,更期待今後的公共決策應該善用大數據而不是隨興的民粹模式。而第五點強調妥善應用平台經濟創造的彈性機會,以彌補傳統勞動力難以照顧到的族群,補強社會安全網與解決就業的問題。此除了有自我表彰之意,但同時也凸顯面對快速變遷甚至是顛覆性的產業樣態,公部門消極的不作為或即興式作為,其實只會扼殺台灣的產業生機。

八、整體以觀,共享經濟協會所揭示的這五點共識,既是面對外在質疑、公部門裁罰壓力下的救亡圖存說帖,但同時也點出政府公部門決策制訂和法規執行的偏差和滯後。事關台灣產業在國際間的競爭力,執政當局自然不應等閒視之。然而,在當前台灣朝野各方正陷入明年大選的尖銳對抗乃至集體焦慮之下,來自產業界的焦慮與期求,究竟能否化解與落實,也許只能期待奇蹟的出現了!

(八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商的製造能力向來備受肯定,隨著台商回台投資的錦上添花,台灣的製造業的確有機會再創榮景,但也必須指出幾項隱憂。首先,台商製造能力雖強,但仍普遍各自零散鑲嵌在供應鏈的某些片斷層次中。這些供應鏈是我們依附的對象,而非台灣所能主導,因此也難享有價值的分配權。過度重視供應鏈,正說明了台灣經濟的依附性很強。如果希望提升經濟自主性,這就是一個值得擔憂的問題。政府既不期待高耗能、低效率的產業或企業回台,甚至願協助在新南向國家建立生產基地,以因應企業移轉所需,那麼對國內既有的類似產業,也可引導至這些海外新生產基地,不但可以釋出資源來發展更高階的製造業,也可創造海外群聚之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今年的出口未臻理想,幸而台商回台投資潮適時填補缺口,使得今年經濟表現遠較東亞競爭國家來得亮眼。台商回台投資,除了支撐經濟成長數字,更被視為是台灣長期產業再興的契機,不但製造業榮景可期,也可望降低對中國紅色供應鏈的依賴,甚至有機會在未來美國主導的「非紅供應鏈」中扮演重要角色。

二、台商的製造能力向來備受肯定,隨著台商回台投資的錦上添花,台灣的製造業的確有機會再創榮景,但也必須指出幾項隱憂。首先,台商製造能力雖強,但仍普遍各自零散鑲嵌在供應鏈的某些片斷層次中。這些供應鏈是我們依附的對象,而非台灣所能主導,因此我們也難享有價值的分配權。過度重視供應鏈,正說明了台灣經濟的依附性很強。如果希望提升經濟自主性,這就是一個值得擔憂的問題。

三、其次是產業發展圖像或願景不明確。目前回台投資的台商,從因應未來5G發展的網通產業到若干傳統產業,不一而足。正面來看是產業全面回台,但也凸顯了在台商回台潮中,投資金額比產業圖像或願景更受重視。儘管政府行動方案提供的誘因機制,希望篩擇高附加價值、居供應鏈關鍵地位或符合5+2產業創新計畫的企業,但看起來還是期待強化在既有供應鏈中的優勢,看不出未來產業發展的圖像規畫。

四、第三是台灣有限的資源如何支應大量投資。過去十多年來,台灣投資低迷,經濟成長率普遍低於全球平均;即使如此,台灣還是產生所謂五缺問題。今年台商回台已有約6,000億元規模,如果台灣製造業因而再興,土地、水、電、勞工的供給窘迫情形勢將與日俱增。重要的是,政府顯然不讓市場處理資源有限的問題,全然視為政府責任而攬在身上,如此很容易導致資源錯置與無效率使用;當政府解決了一缺,往往就製造了其他數缺,這種循環很難見到終點。

五、既然存在上述隱憂,政府對於台商回台,就不能只著重在規模上的期待,或是頂多準備若干篩選機制來誘導台商回台「升級」。既然台灣的資源有限,避免亂槍打鳥、分散資源就是重要原則。

六、首先,必須正視供應鏈的依附性。儘管台灣致力孕育隱形冠軍或中堅企業,但也難以擺脫過度依附於他國供應鏈的困境。全球製造強國莫不有最終產業,來確保中上游產品的出海口及最終價值的分配權。我們的產業願景,不可完全漠視發展最終產品的重要性。

七、再者,台灣的資源顯然無法支應過多不同產業的發展,應當有所取捨。政府既不期待高耗能、低效率的產業或企業回台,甚至願協助在新南向國家建立生產基地,以因應企業移轉所需,那麼對國內既有的類似產業,也可引導至這些海外新生產基地,不但可以釋出資源來發展更高階的製造業,也可創造海外群聚之效。

八、另一方面,既然資源有限,台灣應該更善用腦力這項最無限的資源,亦即製造業服務化。製造業服務化本是政府過去三業四化政策中的領頭政策,就是為了解決製造業的發展瓶頸。台灣有製造業的優勢,卻不見得樣樣都要留台生產;日本擁有強勢製造業,卻常將不再具國內生產優勢的產業外移或讓出,以保有最具附加價值的產業在國內生產,足堪借鏡。

九、日本另一個值得效法的做法,是政府不過度介入資源的提供,而是由市場來解決資源有限的問題。日本同樣是資源有限的國家,由市場處理資源短缺的問題,最能激發企業精神或企業能力這項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使市場中永遠保留最有競爭力的企業。

十、反之,若政府努力提供資源來協助企業,可能五缺不再,卻缺了最重要的企業家精神,實有悖於產業再興的目標。台商回台值得慶幸,但唯有將有限資源善用到對的地方,才能真正做到產業再興,也才有機會回復高經濟成長的榮景。

(八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在出口面臨美中貿易戰的重大不確定性外,內需是驅動經濟成長、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但國內市場不大,欲發展服務業必須大幅鬆綁法規、產業化,並將10兆元的超額儲蓄,甚至包括海外匯回台灣的資金,導入鬆綁、產業化的服務業,如長期照護、雙語教育、國際醫療、金融理財、都市更新等。結合資金、法規鬆綁、產業化,一舉現代化服務業,強化其競爭優勢外,也可以為民眾開拓更多高薪的服務業就業機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9年對韓國來說是個不太如意的一年。首先,韓國近三年來基本工資的大幅調漲,失業人數增加,政府的支持度也跟著下降。其次,DRAM進入景氣下滑循環,盈餘下降,營收負成長。而屋漏偏逢連夜雨的是,為了二戰勞工賠償的爭議,以及可能減輕韓國在晶片上對日本的壓力,日韓展開貿易大戰,日本針對半導體、面板、手機上的主要原料,包括光阻劑、氟化氫等,予以管制,延緩出貨時效,致韓國在面板、半導體及手機上的原料短缺,面臨出貨調整上的困難。

二、眾所皆知,DRAM、手機是韓國科技產業上的兩大金雞母,一旦獲利下滑或營收負成長對韓國科技產業衝擊不可謂不大。影響所及,韓國銀行(即其中央銀行)調降今年經濟成長率至2.2%,是韓國在全球金融海嘯隔年以來最低的成長率(2009年成長率為0.8%)。同時,出口下滑,設備及建設投資也呈現負成長。

三、除了美中貿易戰,日韓貿易戰摩擦帶來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之外,中國大陸經濟的快速崛起也是韓國經濟長期發展的重大變數。中國的快速發展除了影響日本、台灣的產業競爭力之外,也對韓國科技產業、傳統產業均帶來重大的衝擊。

四、在科技產業上,韓國三星、LG的主要營運策略在於挾其雄厚財力,在DRAM、面板上,大舉投資超越對手研發的速度,並推出次世代產品,再大力攫取市場。不過,在中國崛起後,中國有國企、央企影子的京東方、華為、中興等,在政府補助下資金雄厚,和韓國相比並不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例如華為總裁任正非,最近更聲稱將在未來5年內投入1,000億美元做研發,手筆之大令人咋舌,連財大氣粗的韓國三星、LG也只能瞠乎其後。還好,美國對中國華為公司的抵制,使三星、LG喘了一口氣。但美中貿易摩擦,也使中國自主發展半導體產業,變得更積極,對台灣、南韓的晶圓代工、DRAM在長期上也有不利的影響。

五、在傳統產業上,中國大陸的鋼鐵、水泥、造船、汽車、家電、工具機的大幅投資及規模經濟。也非韓國可以比擬,在規模經濟效益不如之下,韓國的傳統產業即使不是現在,也會在未來面臨瓶頸。

六、韓國遭遇的產業發展瓶頸對台灣有什麼啟示呢?首先,在市場、產業、原料上,不能太過依賴單一客戶,否則,一旦面臨抵制,將產生很大的壓力。

七、在大國(如中國)旁邊的小國,在製造業上,應採取差異化策略,透過研發、國際認證、品牌通路、安全安心、少量多樣客製化等作為,有效和中國區隔,才能維持台灣在製造業上的競爭優勢,而不至於被邊緣化。在服務業上,應該投入研發,提供優質化、精緻化的服務來服務周遭的大國,才能發揮規模經濟利益,使服務業有競爭力。當然,除了差異化之外,系統化也很重要,台灣在資通訊(ICT)、微電子上最具競爭力,因此,ICT、微電子,結合如醫療器材、新藥、工具機、紡織品等,善用跨領域的系統整合,來維繫自己的競爭優勢。

八、面臨數位經濟時代,台灣應善用此次美中貿易戰的契機,中國面臨美國科技上的制裁,台灣應積極投資美國的AI、5G領域的創投,購併美國企業,將技術、商業模式,帶回台灣,讓台灣在數位經濟時代可以藉由外力的協助,來取得一席之地。

九、另一方面,傳統產業的影響力不容忽視,尤其在就業、創匯收入上面。因此,台灣應該導入AI、5G於傳統產業,以提升傳統產業的競爭優勢。但中小企業、傳統產業,在人才、資金、技術上,均不利數位經濟時代的競爭。因此,政府應該廣為設立AI、5G的體驗中心(EXPERIENCE CENTER),透過體驗中心,讓企業界了解導入AI、5G、物聯網等科技之前後效益變化,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才敢投入上述數位經濟領域,並產生重大突破。一旦有重大進展,台灣更可以透過新南向市場的出口來發揮規模經濟效益。

十、除此之外,在出口面臨美中貿易戰的重大不確定性外,內需是驅動經濟成長、穩定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石。但國內市場不大,欲發展服務業必須大幅鬆綁法規、產業化,並將10兆元的超額儲蓄,甚至包括海外匯回台灣的資金,導入鬆綁、產業化的服務業,如長期照護、雙語教育、國際醫療、金融理財、都市更新等。結合資金、法規鬆綁、產業化,一舉現代化服務業,強化其競爭優勢外,也可以為民眾開拓更多高薪的服務業就業機會。

(八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107年度全國發電量為2,736億度,其中各類能源發電配比前3高依序為燃煤46.27%、燃氣34.65%及核能10.12%。依政府規劃,未來核能發電缺口將改由燃氣發電及再生能源(主要為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遞補,預計114年度全國發電量為3,132億度,前三大電源將調整為燃氣50%、燃煤27%及再生能源20%。考量未來再生能源及燃氣比重大幅提升,預估發電成本將次第增加。審計部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指出,政府自108年起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因能源轉型而誘發電價調漲,恐增加廠商營運成本,應妥擬配套措施,以利台商回台投資。鑑於預估114年燃氣發電占電力供給之半數、離岸風電占比亦大幅提升,要求行政院應責成所屬主管機關積極持續關注相關計畫工程進度是否符合預期目標,並預擬對策,俾利我國能源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達成能源轉型目標,我國電源未來將漸次改由燃氣發電及再生能源以填補核能等除役機組之供電缺口。109年度中央政府編列供電計畫預算約942億餘元。

二、107年度全國發電量為2,736億度,其中各類能源發電配比前3高依序為燃煤46.27%(1,266億度)、燃氣34.65%(948億度)及核能10.12%(277億度)。依政府規劃,未來核能發電缺口將改由燃氣發電及再生能源(主要為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遞補,預計114年度全國發電量為3,132億度,前三大電源將調整為燃氣50%(1,580億度)、燃煤27%(851億度)及再生能源20%(617億度)。

三、考量未來再生能源及燃氣比重大幅提升,預估發電成本將次第增加。審計部於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指出,政府自108年起推動「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因能源轉型而誘發電價調漲,恐增加廠商營運成本,宜妥擬配套措施,以利台商回台投資。

四、至於燃氣發電占比從107年度之34.65%(948億度)提升至114年度之50%(1,580億度),表示7年內燃氣發電需增加632億度,增幅達66.67%;另再生能源之離岸風力占比從107年度0.01%(0.27億度)提高至114年度之7%(219.24億度),代表離岸風電發電量需再增加218.97億度,增幅逾數百倍,顯示該二種電源是否能如期開發成功,對於我國未來電力供應之充裕及穩定,有決定性之影響。

五、由於我國燃氣發電占比由107年度之34.65%預計提高至114年度之50%,中央政府爰投入鉅資於燃氣發電,以108年度推動中尚未完成之4項計畫為例,包括中油第三接收站(新建)、中油台中接收站(擴建)、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以及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該4項計畫合計為3,184億餘元,金額龐鉅,且各計畫皆為期10年以上,預計於111年度至121年度期間完工。

六、有關中油公司負責之中油第三接收站,其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雖業於107年10月8日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第340次會議獲有條件通過,然在此之前,囿於關鍵工程無法決標執行而影響進度,該公司已於通過環評後積極趕辦,並責成廠商積極趕工。

七、至於台電公司燃氣發電計畫之執行進度,除「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原訂108年5月完成環評審查,惟5月尚未通過環評,進度已落後;另「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原訂107年12月底完成環評審查,惟遲至108年7月始通過環評;再者「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甫於108年8月16日奉行政院核定辦理,刻正辦理前期作業。

八、為提供桃園地區離岸風電1.14GW及彰化離岸風電6.5GW併網容量,台電公司執行「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計畫總經費達606.79億元,期程自107年1月至114年底。截至107年底工程實際進度6.76%,雖較預定進度之4.92%超前,惟考量該計畫係提供離岸風電併網容量,為利日後開發商所發電力順利併網,仍宜預留適當測試期程。

九、經濟部規劃以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做為推動再生能源之主力,其中離岸風電規劃114年累計達5.5GW,除第一階段示範獎勵外,經濟部續於107年6月完成容量分配作業,共分配3,836MW以躉購模式於109年度至113年度完成商轉、1,664MW則以競價制度於114年度完成商轉。至於114年累計達5.5GW風場之分配,其中最大開發商沃O之裝置容量合計1,820MW、第二大開發商達O之裝置容量1,058MW,二者合計2,878MW,已超過5.5GW半數(我國中鋼及台電合計為600MW),顯示該二開發商對我國離岸風電之成敗具有關鍵之影響。

十、經濟部雖依據相關法規命令而遴選合格及最適廠商,惟曾有開發商因未取得預期躉購費率,致其風場財務計畫與利潤評估產生不確定性,而與供應商暫停契約執行或重新議約之案例,爰未來倘開發商發生進度落後或發電量未如預期情事,不僅將影響我國電力調度及穩定,亦恐弱化預期之國產化、人才發展及產業升級效果,宜預為因應。

(九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經濟部依產業發展趨勢預估至111年仍有1,266公頃新增產業用地需求,經濟部為提供台商返台投資、根留臺灣企業、中小企業及外商等企業投資之產業用地需求,提出三大策略、12項具體作法,預估可增加提供產業用地1,442公頃,以協助企業解決產業用地需求問題,其中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策略,除輔導地方政府及民間開發新產業園區外,並規劃以台灣糖業公司土地與台糖合作開發產業園區,以促進中小企業加速投資。園區土地初步規劃以「只租不售」方式辦理,惟此方式恐將提高開發成本回收之期限與風險。開發台糖土地新增產業用地並以只租不售方式供投資人使用產業用地,雖能發揮促進產業投資之效果,惟開發產業用地必須同時考量產業用地之需求強度暨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財務負擔能力,審慎規劃開發方式與適宜時機,以期兼顧促進投資與該基金財務健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經濟部依產業發展趨勢預估至111年仍有1,266公頃新增產業用地需求,近期又逢中美貿易爭端方興未艾,行政院於108年起執行「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協助優質台商回台投資,對產業用地需求更加殷切。

二、經濟部為提供台商返台投資、根留臺灣企業、中小企業及外商等企業投資之產業用地需求,提出三大策略、12項具體作法,預估可增加提供產業用地1,442公頃,以協助企業解決產業用地需求問題,其中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策略,除輔導地方政府及民間開發新產業園區外,並規劃以台灣糖業公司土地與台糖合作開發產業園區,以促進中小企業加速投資。園區土地初步規劃以「只租不售」方式辦理,惟此方式恐將提高開發成本回收之期限與風險。

三、據工業局資料,已初步擇定彰化二林、雲林馬光、嘉義南靖、公館及臺南沙崙、高雄九鬮等6處台糖農場土地規劃開發為產業園區,面積計1,486公頃,約可提供產業用地1,040公頃,已完成現勘作業及初步評估報告,若經核定,後續將與台糖公司研議採合作開發方式,並視產業需求辦理開發作業。

四、經濟部經盤點產業用地後,預估自106年至111年可提供產業用地約1,827公頃,截至108年6月底可立即設廠用地約532.13公頃,以中南部地區計377.5公頃最多;又經濟部清查轄管62處工業區閒置用地,並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於107年9月26日將閒置空地約214.5公頃(合計344筆)公告為閒置土地,其中北部33.1公頃,中部142.1公頃,南部39.3公頃,閒置土地亦多位於中南部;另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核定補助26案預估編定開發完成後可提供501公頃以上產業用地,其中位於中南部之補助案計20案。是以,中南部未來3年內可供投資者使用之產業用地多於北部地區,應多審酌開發台糖土地為產業園區之妥適性。

五、參考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可行性規劃報告分析,該園區和春基地及大發基地不含土地費用之每公頃土地開發成本分別約為3,806萬5千元及3,706萬2千元,據此推估經濟部規劃與台糖合作開發產業園區案,開發成本逾500億元。

六、又此合作開發案勢將由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主政,惟規劃中係以只租不售方式供投資人使用產業用地,異於以往工業局所轄62個工業區之開發模式,致開發成本之回收期程不確性增高,且產業園區基金未來需籌措375.43億元支應「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查產業園區理基金107年度決算累積賸餘計14.6億元,若同時負擔台糖土地開發案及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案之開發資金,則基金財務負擔加重,調度困難度提高,恐不利基金健全運作。

七、經濟部產業用地政策白皮書指出,為確保產業用地供給調控彈性,未來新闢產業園區用地將視財務狀況以租優於售為產業用地供給原則,惟開發資金回收不易乙節,建議可評估建立民間參與產業園區開發合作機制,引進民間參與投資。是以,經濟部與台糖合作開發產業園區以增加產業用地供給,允宜研議民間參與產業園區開發合作機制,以減輕基金財務負擔。

八、開發台糖土地新增產業用地並以只租不售方式供投資人使用產業用地,雖能發揮促進產業投資之效果,惟開發產業用地仍宜同時考量產業用地之需求強度暨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之財務負擔能力,審慎規劃開發方式與適宜時機,以期兼顧促進投資與該基金財務健全。

(九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年政府執行育才、留才及攬才相關措施以招攬及培育優質人力以對我國產業發展貢獻心力,有其具體成果。然107年重點產業當前整體人才供需情形調查結果,反映業界對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應用服務等7項5+2暨數位經濟相關產業之人才供給問題甚感憂心;又逢優質台商大舉回台投資增加專業人才需求,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亦預估2030年數位轉型人才需求缺口將達8.3萬人。是以,優質人才之培育與延攬攸關我國產業未來發展,應持續採強化成效措施積極辦理。又瑞士洛桑管理學院2018年世界人才報告,我國整體排名第27,其中攬才與留才在企業優先順序(第45名)、人才外流(第51名)及對外籍技術人才吸引力(第55名)等吸引與留住人才評比項目之指標表現均劣於2017年之排名;留才與攬才面向之相關對策,應檢討強化並積極落實成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人才是產業發展之重要資本且攸關產業之長期競爭力,我國自103年至105年執行「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以解決產學供需落差及人才流失等問題並培育量足質精之優秀人力,惟依瑞士洛桑管理學院2017年世界人才報告,我國整體排名雖列第23,然於攬才與留才在企業優先順序(第38名)、人才外流(第47名)及對外籍技術人才吸引力(第44名)等吸引與留住人才評比項目之指標表現相對欠佳,相關政策實施成效仍待強化。行政院為排除企業投資專業人才難覓之障礙,於106年11月復再提出由留才、攬才及育才等三大面向著手之因應對策,並於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執行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計畫,以解決企業之人才需求。

二、「育才、留才及攬才整合方案」(執行期間103年至105年)係以育才、留才及攬才3面向、9策略進行,總經費360.12億元,共計培訓專業人才近190萬餘人次、提供49萬餘人次參與實習、協助18萬餘人次取得專業認證、促進92萬餘人次就業及創業,並延攬3,362名國外優秀人才來台工作。

三、106年起執行之育才、留才及攬才等面向因應策略與作法,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計畫(含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推動國際產學聯盟計畫、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年輕學者養成計畫、領袖學者助攻方案及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AI智慧應用暨新世代人才培育推動計畫),期能培育國家重點產業人才,並吸引國際人才來台發展,以促進國際產學研合作交流,並協助我國創新創業生態系與國際接軌,其中計畫經費已納編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者計139.40億元。

四、國發會106年對22項重點產業進行當前人才供需狀況之調查結果,業者認為「人才不足」者,包括智慧紡織、無形資產評價、生物農藥、農業機械等4項產業,通訊暨物聯網裝置與設備及保險等產業則在「人才供需均衡」與「人才不足」看法大致相同。107年則對19項5+2暨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及11項非前項類別之其他重點產業進行調查,業者認為「人才不足」者計有智慧機械等8項產業,在「人才供需均衡」與「人才不足」看法相當者計有航空等5項產業,業者認為並無產業屬「人才充裕」狀況。顯示,政府近年執行育才、留才及攬才相關措施所提供之專業人才,尚未充分滿足產業之需求。

五、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預估至2030年數位轉型人才需求缺口將達8.3萬人(含台商回流需求),需求規格為具跨領域能力之資通訊數位人才(經理人及高階人才)。除教育部擬採擴增培育資通訊數位人才、學習成效檢核、目標導向培育厚植人才品質及實習就業媒合促進供需接軌等4項推動策略增加培育人才外,既有之育才、留才及攬才措施亦應強化成效,以及早因應。

六、瑞士洛桑管理學院2018年世界人才報告,我國整體排名第27,其中攬才與留才在企業優先順序(第45名)、人才外流(第51名)及對外籍技術人才吸引力(第55名)等吸引與留住人才評比項目之指標表現均劣於2017年之排名;留才與攬才面向之相關對策,應檢討強化並積極落實成效。

七、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優化技職校院實作環境計畫」107年度補助95案,其中僅40案與國家重點產業5+2創新產業所需之專業技術人才有關;科技部「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截至107年底已培訓357人,其中進入產業就業或自行創業者計265人,媒合率74.23%超逾目標值66.67%,惟有部分培訓單位就業媒合率低於目標值或金融等6項重點產業別之媒合率低於平均媒合率者,應慎擇培訓單位,以期才適其所。

八、據勞動部勞動參與率統計資料,研究所學歷之勞動參與率104年平均為72.47%達到高峰後即呈遞減趨勢,107年平均為68.97%,計下降3.5個百分點,高階人力勞動參與率逐年降低,允宜究因改善。又我國高等教育STEM(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資訊通訊科技,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學生人數95年達50.6萬人後即逐年減少,107年度降至39萬人,趨勢若持續將不利未來跨領域人才之培養。

九、據主計總處106年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統計結果,106年計73萬6千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者54萬6千人(占74.18%),且98年至106年期間呈上升趨勢,迄106年度人才流失問題未趨緩。

十、據勞動部統計外籍專業人才在我國工作人數107年底計3萬501人,相較106年底之3萬928人,在台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人數,未因107年2月8日施行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而擴大增幅,吸引人才成效仍有強化空間。經濟部維運「Contact Taiwan」入口網作為全球攬才之網路平台,截至107年底人才資料庫計有人才1萬2,329名,會員計1,363家企業其中約七成為中小企業,但相較107年度中小企業家數146萬6,209家,實為少數,必須提升企業會員人數以擴大網站建置成效。

(九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98年度至106年度我國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1.45%,經濟部考量大型半導體投資案、台商回流及車輛電動化等新增用電需求,並節能抑制需求,重新預估107年度至114年度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為1.86%,其中114年度總用電量約3,029億度,較107年度之2,644億度,估計將成長14.56%。而104年度至109年度我國投入於創能計畫之金額以火力發電最高、其次為風力發電及太陽光電,然部分創能計畫預算執行率欠佳,恐影響整體電力供給;另107年起節電預算鉅幅增加,應滾動檢討,提升節電績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滿足逐年成長之電力需求,政府提出多元創能增加供給、積極節能全民參與及靈活調度智慧儲能等對策因應,其中為提高電力供給,109年度中央政府於創能、節能及儲能範疇合計編列972億餘元。

二、98年度至106年度我國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1.45%,經濟部考量大型半導體投資案、台商回流及車輛電動化等新增用電需求,並節能抑制需求,重新預估107年度至114年度電力需求年均成長率為1.86%,其中114年度總用電量約3,029億度,較107年度之2,644億度,估計將成長14.56%。

三、截至108年5月底,台電公司預估因中美貿易戰返台投資之台商特高壓用戶申請用電量情形,108年度至110年度分別為1,028MW(Mega Watt,百萬瓦)、503MW及704MW,以108年度最高;至於108年度至114年度特高壓大用戶申請用電量之分布區域,以南部最多、中部次之、第三為北部。經濟部預估回台投資台商新增之電力需求,尚在供電範圍。

四、按台電公司統計,過去5年北部地區平均供電缺口達134億度,需透過南電北送因應。上述回流台商特高壓大用戶申請用電量較多區域雖係南部及中部,尚非仰賴南電北送之北部地區,惟未來倘中部及南部工業用電增加,是否可能降低北送電力,甚至產生難以填補北部供電缺口等問題,台電公司宜預為因應,並強化各區域電力調度及穩定。

五、104年度至109年度中央政府對於創能、節能及儲能相關計畫,每年預、決算數合計介於476億餘元至972億餘元,各年度皆以創能計畫為主軸。至於104年度至109年度創能聚焦類別以火力發電居冠,該期間火力發電合計2,425億餘元、其次為風力發電,合計311億餘元、第三為太陽光電,計畫金額合計172億餘元,至於其他項目如輸變電、變電所改建等,104年度至109年度合計707億餘元。

六、創能計畫為電力供給之核心,台電公司104年度至107年度預算數超過1,000萬元之創能計畫分別達8項、10項、13項及19項,合計50項,惟其中6項計畫預算執行率未達八成,104年度至107年度分別為2件、1件、1件及2件。再者,6件執行率未達八成之創能計畫,風力發電2件,其餘水力、火力、太陽光電及小型再生能源則各為1件。

七、探討預算執行率未達八成之原因,除部分決標金額較原預估數低(如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之第7號機組等),亦有計畫未如期決標(如太陽光電第五期計畫)或遲至12月決標,致未及於年度結束前支付款項等情形,恐影響計畫預期成效。

八、104年度至106年度節能計畫經費每年介於1.47億元至1.8億元,包括工業、住宅及服務業之能源查核、節能輔導以及台電獎勵住宅節約用電抽獎活動。107年度起台電公司因配合政府編列「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23億餘元,全年度節電計畫提高至25.56億元,相較於104年度至106年度各年度節電預算約1億餘元,增加逾10倍。考量該計畫經費龐鉅,且實施期程自107年度至109年度為期3年,應滾動檢討修正,俾提升整體節電效果。

(九十三)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台灣已邁入高齡社會,但相關安養信託機制並不普遍,甚至對許多銀髮人士是極為陌生,為增大高齡者之財產安全及保障,籲請主管機關應予適切宣導及輔助。基本上來說;生活資金的保障、資金運用的增長,以及財產繼承的傳承等,都是高齡人口在財產管理的必要需求。但面對少子化及高齡社會的現實,高齡者可能因金融或數位知識不足、市場缺乏高齡金融商品、金融剝削及長期照護等問題,使得因故無法妥善保管自己的財物,而遭到欺騙、侵佔及奪取。而信託雖然是一種可以有效管理自己財產的工具,但許多高齡者擔心失智或失能後,信託保障可能無法落實。日本信託業就跳出傳統金融機構角色的框架,嘗試扮演高齡人口財產管理需求的整合者,推出創新商品,讓高齡者的財產管理,能得到更多的保障選擇,殊值主管機關及台灣相關信託業參考學習。據瞭解;金管會也鼓勵銀行信託業務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等功能,針對高齡者需求提供量身訂作的商品。那是否更應該就高齡化社會所需的金融服務,提出更有保障的因應對策及法規保護,以讓台灣中高齡者能安心、放心及有信心的迎向超高齡社會的到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已邁入高齡社會,轉瞬之間在2025年就要進入「超高齡社會」,但是政府各相關部會準備好了嗎?尤其銀髮族的財務管理,更是讓高齡者尤其擔心及掛心的問題。雖然有安養信託可為退休安養預做規劃,但就我國國情來說;國內安養信託仍不為多數長者所知,當然也就尚未被廣泛推展。然比鄰的日本,在2007年進入高齡社會後,為解決高齡人口財產需求痛點,日本信託結合行動裝置App,推出創新信託商品「代理出金機能付信託」,效果斐然令大多數高齡者採用,可為我國有關業者參考借鏡。

二、許多面臨退休的中產階級想辦理安養信託,但卻擔心老年失智、失能之後,信託保障無法落實。高齡者更擔心隨著自己認知能力的下降,錢會被亂花、被詐騙挪用或不能依照自己的意願使用。也有的怕麻煩又擔心被誤解,也使得子女不願意當信託代理人。日本金融廳金融審議會,就特別針對高齡化社會所需的金融服務提出研究與對策。

三、高齡者可能面臨金融或數位知識不足、市場缺乏高齡金融商品、金融剝削及長期照護等問題,金管會鼓勵銀行信託業務結合安養照護、醫療服務等功能,針對高齡者需求提供量身訂作的商品。包括生活資金的保障、資金運用的增長,以及財產繼承的傳承等,都是高齡人口在財產管理的需求。日本信託業跳出傳統金融機構角色的框架,嘗試扮演高齡人口財產管理需求的整合者,推出創新商品,值得台灣信託業參考學習。

四、行政院前院長陳表示,信託業務要從現在的「財富管理」轉化或升級為「財產管理」。他針對安養信託提出四大建議,首先是安養信託應針對自理生活弱勢者的需求設計;第二,銀行應投入更多資源研發符合需求的安養信託並可申請專利,不排除成立專營信託業來推動。第三,關注「溫飽」以外的照顧,包括擴大受託人角色、異業結合及金融機構的臨櫃關懷等;第四,結合政府長照以及信託、社福及監護的人力,培養具公信力的社福團體擔任「信託監察人」的角色,發揮政策綜效。

(九十四)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國防部日前成立「聯合兵種營」,但因國內各大訓練場地都難以滿足聯兵營的需求,對此;國防院建議,國軍可考慮移地至美國與美軍進行聯合訓練。特表芻議!不論國防部「聯合兵種營」的組織調整,是基於國軍組織精實、募兵制成效未符所期,甚或冠冕堂皇「面對中共與日俱增的威脅,提升指管、目獲、地空整體作戰能力」等理由。本席質疑的是;訓練是戰力養成的必要條件,有需求才有計畫,國防部成立「聯合兵種營」難道沒有經過詳實的計畫及評估嗎?如果連最基本的聯訓場地都沒有,且還要千里迢迢的移營美國訓練?這是什麼邏輯?美軍如果可以跟我國進行聯合訓練的話,在我鄰近太平洋海域演訓時,不就可以邀請我國軍力參與,但事實呢?換言之;成立聯兵營是打假球嗎?如果沒有準備好,蔡政府又何必同長照,交通、財政般,為選舉大放利多政策?國防安全是何其嚴肅之事,豈能以選舉的政治著眼思考?「聯合兵種營」能否達到「一個營出去就能獨立作戰」的目的,除編制型態外,還要取決在「資訊化能力、後勤保修暨軍官幹部質能」,單就資訊化能力,請問「聯合兵種營」的C4ISR系統安裝好了嗎?「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防部月前正式宣布國軍成立「聯合兵種營」,國防安全研究院特別指出;受限於場地問題導致國軍營級部隊無法展開,通常只能連級部隊輪流使用訓練。但這對國軍的「聯合兵種營」而言相當不利,因為聯兵營是採用「多領域作戰」的概念,涵蓋多種兵科,如狙擊小組、陸軍航空兵、海、空聯絡與支援等,有別傳統機步營或戰車營等單位,以目前國內的訓練場地恐無法滿足需求,建議國軍可考慮移地至美國與美軍進行聯合訓練。

二、國防部長嚴德發月前在立法院答詢時,再次明確的表明;「國軍軍事戰略是『有效防衛,重層嚇阻』」。台澎防衛作戰計畫當然會依據敵之威脅、能力、主客觀環境改變及科技的日新月異而有所調整,但唯一不變是「守勢作戰」的作戰指導是確定的,早年國軍「寓攻勢於防衛之中」的作戰思維已不復提,其中一極重要原因,即在國家財力有限不足以支持龐大的國防經費,攻勢及守勢作戰的軍事整備不同,國防預算負擔亦差別極大。國軍的「聯合兵種營」未來要執行的也是台澎防衛的守勢作戰,理應結合我戰場地形、地物及現況才是至當,就因為美國地方大而移地訓練嗎?將來的戰場又在美國嗎?就算真的要和美軍聯防,是否也應該是美軍到我國來因地制宜?

三、「國防自主」是蔡政府國防政策落實極重要的一環,現在居然有倡議,為了一個小小的「聯合兵種營」訓練,要移地美國受訓,國防院的聯訓理由究竟是為了我國軍軍、兵種間之聯訓?還是跟美軍聯訓?更遑論我國與美國非邦交國,兩國軍力聯訓,是國與國間的正式軍事互動,是否蔡政府在外交已突破了此點?那何不如乾脆要美國正式承認中華民國為「邦交國」,若然;相信全台灣2,300萬人民都不吝給蔡英文總統再多一點掌聲!

四、理論上;在創新及不對作戰的理念下,作戰部隊因裝備更新、組織調整及兵力整合,是可能提升戰力。中共軍事改革重點之一的「合成營」,就是因為機動力、監偵力及火力支援範圍大幅增加,使其作戰效能比團級單位還大。國軍新制的「聯合兵種營」的戰力成(增)長,訓練場地不是關鍵,更何況國防部在編裝調整計畫中,這都應該是必要考量事項,否則豈能成軍?真正的問題應該是「資訊化程度」、「軍官幹部的掌握能力」及「後勤維保能力的提升與整合」,但從現況的國軍人力不足、募兵成效不彰(含素質)、軍官幹部不知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等等軟實力虛化下,未來要克服的挑戰仍多!

(九十五)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蔡總統近日出席離岸風電廠商活動時說,台灣「現在不缺電」,已是不必爭辯的事實,藉此為自己的能源政策成績背書。特提醒蔡政府,這份自詡不缺電的能源成績單,是台灣用昂貴的代價所換得。而在這張成績單的背後,是否還隱藏了許多蔡政府不願告訴國人的真相?台灣目前之所以不缺電,一是核二與核三廠仍滿載運轉所提供的一成多電力。另一則是「火力全開」,讓「燃煤發電」持續在近四成的高水位。簡言之,蔡政府的能源政策根本就是「以煤養綠」。2018年我國用在發電的燃煤量是2,900萬公噸,較2015年時高出近二成。也就是說,蔡總統的「現在不缺電」,是靠國人「用肺埋單」的燃煤發電穩住了電力供應。但所造成空汙與碳排問題,卻不提人民要付的代價。除了碳排放大增外,蔡總統沒有告訴人民的,還有沉重的電價上漲壓力與燃煤電廠的退場時間。2025年台灣要使用更多昂貴的天然氣發電,屆時電價上漲壓力只會比現今更大。蔡政府又因擔心綠能發展不如預期,更不敢明列燃煤發電退場時間表。對於這樣偏頗貽害環境的能源政策,是蔡總統一句台灣「現在不缺電」,能含糊籠統帶過的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政府主要職責是照顧百姓生活的基本需要:水、電和空氣。目前,由於多年不當的能源政策,造成電力不足和空汙惡化,嚴重威脅人民的安全健康,特別是老大人和小朋友。一個民主政府應積極規劃如何及時達成鄉親期待,如用各種理由阻擋百姓心聲,不僅會加速破壞人民的健康、幸福及發展,更會摧毀民主和自由。為了解決電力危機以及台灣未來,蔡政府需要有勇氣和智慧去做對的事情,因國家前途和人民福利比政黨權勢和個人利益重要。

二、缺電會危害國家安全,套句蔡總統的金言語錄,是朝野政黨及台灣2,300萬人最大的共識。但安全是最重要的,怎麼可以犧牲大家的健康、用肺發電,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除了發電更應節電,政府應該要花最大的資源來推動,讓全民一起來節電,建構智慧電網,建構智慧節能,事實上能源不單是節能,重要的是能夠減碳,作為地球公民、地球村一份子的責任。而蔡政府提到的能源政策完全是意識形態、完全不可行,本席認為「不擁核但也不該意識形態的反核,用安全的核,希望核盡其用,以核養綠才是真正達到一個清淨家園的目標。

三、對台灣而言,氣候變遷的危機並非遠在天邊,大至海平面上升對沿海城鎮的威脅,小至氣候升溫造成萬里蟹等漁產大減,都是直間接威脅我國。近年國人關心的空汙問題,跟減碳亦密切相關;但台灣的減碳表現不見起色,反而愈見惡化,主要關鍵就在蔡總統的能源政策走岔了路。蔡英文上次大選提出的「永續台灣」政見,承諾2025年綠能占比要達到兩成,同時兼顧電價不漲、空汙不增、供電穩定三目標。但當前只做到現在「供電穩定」,為了選舉就急切的大肆宣傳,但未來缺不缺電、空汙及電價上漲問題呢?蔡總統難道不知道,她自詡不缺電的能源成績單,是台灣用昂貴的代價所換得的?

四、去(2018)年我國能源部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1.892億噸,這是蔡英文上任後連續第二年上升。蔡總統在自誇能源「政績」時不斷重申願景,對醜陋的一面卻避而不談,這不正是桑柏格所說的「空泛言論」?除了碳排放大增外,蔡總統沒有告訴人民的,還有沉重的電價上漲壓力與燃煤電廠的退場時間。去年以來,蔡政府已連續三次凍漲電價,故意遮掩電價成本上漲的問題。歐洲多國訂在2030年前要實現非煤,請問蔡政府到底要多久台灣才能盼到非煤低碳的時代到來?

(九十六)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期世界經濟論壇(WEF)所發布的「2019年全球競爭力報告」的「技能」指標,台灣在5年中由全球第12名掉落到第21名,特籲請政府正視。台灣的人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各產業也開始面臨資深員工退休潮及中小企業老闆與專業技師的傳承議題。根據主計總處的統計調查,大多數製造業都存在著人力或人才高齡化的現象,面臨諸多人才退出勞動市場,人力及人才不足的風險。再則;生育率長期偏低,新增人口數量多年來都在相當低的水平,這趨勢已在過去幾年對教育體系產生相當大的影響。根據近期科技部統計資料,台灣高等教育體系培育人才的生產力,亦已經開始逐漸下降。人才的發展政策,不能一直只是挹注經費及管制鬆綁,而必須掌握不同部門轉型動機,為不同組織與族群創造發展的機會,並提供需求,才能引導實質的轉變。換言之,人才政策需跳脫頭痛醫頭的傳統政策作法,目標必須放在創造出同時有利於高教、業界及人力人才有意願持續發展的「創新人才生態系」上,唯有在高教及業界將會出現「優質的研發環境」,才能創造及發展出人才發展、工作環境與條件的正向循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幾年政府在人力與人才的議題上,確實也投入不少的心力。除了投入大量經費推動人培、吸引基礎研究人才及推動產學合作,亦進行外國專業人才及中高齡就業等修法。不過,從「全球競爭力報告」持續退步現象來看,顯示幾個部會各行其是的作為,仍不足以因應未來幾年的挑戰。從台灣近年整體人才供需的資訊中,可發現整體呈現人才需求增加,而中期的新增人力供給正在下降,且資深人才正進入退休潮,同時培育高階人力的生產力也正在降低,這幾個趨勢,應可大致猜測到未來幾年台灣人力及人才供給將可能面臨不足的情形。

二、在過去的一兩年間,許多國際大廠都更為積極來台擴大投資,特別是來台設立研發部門。如微軟(MICROSOFT)、GOOGLE等都主動來台投資。根據媒體的採訪分析,關鍵還是台灣軟硬體的工程人才研發能力及薪資水準,相當符合這些國際大廠掌握未來趨勢發展的需求。再加上「歡迎台商回臺投資方案」,累計承諾投資成績豐碩。一旦這些台商在未來三年落實回台投資的承諾,必然會產生可觀的人力需求。

三、人才的發展政策,不能一直只是挹注經費及管制鬆綁,而必須掌握不同部門轉型動機,為不同組織與族群創造發展的機會,並提供需求,才能引導實質的轉變。換言之;人才政策需跳脫頭痛醫頭的傳統政策作法,目標必須放在創造出同時有利於高教、業界及人力人才有意願持續發展的「創新人才生態系」上,這包括需一方面引導高教轉型,一方面也引領業者共同推動產業數位轉型,促使工作環境優化工作內容自動化,同時要讓資深人力職涯有保障、年輕人才願意努力前進,讓人力與人才能在高教體系業界間緊密連結。

四、由於少子化及高齡化的必然,台灣人愈來愈少、愈來愈老的趨勢短期內恐難以逆轉。也因此,如何有效提升「人力」轉為「人才」的良率,自然成為左右台灣日後競爭力的當務之急。時至今日,也許得以「從人力到人才」的角度,重新解構再定義。因為文明演進促使兼容並蓄的多元價值,徹底發揚「天生我材必有用」的時代意義,廣泛觀察並發掘每個人的不同潛質,避免以單一標準過早評斷設限。重點在於施教者是否能循序漸進,透過量身訂做的系統性訓練、修正並持續累積,進而啟發受教者自發學習、分析、聯想,最終內化為運用自如的各種能力。易言之,贏在起跑點的人不見得能奪得最終榮耀,堅持屢敗屢戰、隨時調整節奏,堅持完賽到終點的人,才是真正的人生勝利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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