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 年11 月22 日(星期五)10 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秘 書 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49 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 屆第8 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8 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8會期第10 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0人擬具「合作社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0人擬具「學生輔導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0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0人擬具「藥事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0人擬具「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柯呈枋等16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柯呈枋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私立學校法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8人擬具「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土石採取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9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作如下決定: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水利法第六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7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與文化推廣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行政院函請審議「中醫藥發展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十八款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新竹市新竹漁港垂釣區管理措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經濟部函送該部及所屬單位於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廣播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宣導之相關廣告截至108年第2季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財政部函送「108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控管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建物及工業維護塗料揮發性有機物成分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核發自願性休漁獎勵金經費不敷,動支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8,840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四十一、行政院函,為銓敘部108年度預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科目經費不敷,動支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3,671萬1千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修正「苗栗縣選舉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含附屬單位預算─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8年度第1季及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全無政府派任代表與現行規範不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內政部函送「提高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投保金額至新臺幣1,000萬元研議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內政部函送「村(里)長團體傷害保險額度由現行的5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研議結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水中油脂檢測方法─液相萃取重量法(OCA W502.5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水之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測定方法─電極法(OCA W403.5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一九○○兆赫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業務管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1900MHz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終端設備技術規範」、「1900兆赫數位式低功率PACS終端設備技術規範」、「1900MHz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基地臺射頻設備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1900MHz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系統審驗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廢止「1900MHz數位式低功率無線電話基地臺審驗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設備規則」第一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交通部函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投資成效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交通部函送「交通部(含所屬)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相關資料彙整表(1)、(2)」及「交通部得實質掌控營業單位及公設財團法人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經營績效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十六、法務部函送108年第2季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財團法人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文化部函,為修正「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衛生福利部函,為「化粧品及化粧品色素查驗登記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化粧品行政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衛生福利部函送「特定用途化粧品許可證核發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衛生福利部函送「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與「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三、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國內分裝之輸入化粧品,其外包裝或容器應加刊標示臺灣分裝之詞句」,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公告「化粧品之外包裝上應標示產品所含之全部成分名稱」及「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包裝之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廢止「化粧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定基準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衛生福利部函送「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化粧品成分使用限制表」、「化粧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及「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防腐劑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檢測及容器標示辦法」第十三條及第二條附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五條附表四及第六條附表五,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藥物化粧品檢驗封緘及對照標準品供應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應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化粧品種類」,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衛生安全案件檢舉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衛生福利部函,為「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名稱修正為「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衛生福利部函送「化粧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衛生福利部函送「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衛生福利部函送公告「外包裝或容器刊載『薬用』、『薬』、『医薬』、『Medicate』或等同意義外文字樣之輸入化粧品,應加刊標示詞句」,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申請動物試驗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原住民醫療或社會福利資源使用交通費補助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衛生福利部函送「個人符合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資格」,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二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務規程」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函送公告「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埸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勞動部函送「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勞動部函送「勞動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勞動部函,為修正「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勞動部函送公告「勞動財團法人設立捐助財產之最低總額及現金總額比率」、「勞動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之一定金額」及「勞動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之一定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07年水污染防治方案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交通工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規則」名稱修正為「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名稱修正為「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修正第一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使用中汽車召回改正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固定污染源管理資訊公開及工商機密審查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九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水中葉綠素a檢測方法─丙酮萃取法/分光光度計分析法(NIEA E507.04B)」,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水中葉綠素a檢測方法─丙酮萃取法/分光光度計分析法(NIEA E507.03B)」,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監測井地下水採樣方法(NIEA W103.55B)」,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監測井地下水採樣方法(NIEA W103.54B)」,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第十三條及第四條附表一至第九條附表六,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修正「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教育部函,為修正「幼兒園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教育部函,為「外籍配偶終身學習課程實施辦法」名稱修正為「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教育部函,為修正「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教育部函,為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教育部函,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幼兒園招收不利條件幼兒辦法」名稱修正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教育部函送「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教育部函,為廢止「教育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教育部函送「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勘誤表及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教育部函,為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教育部函,為修正「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教育部函,為修正「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教育部函,為修正「私立學校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科技部函送該部(含所屬機關)108年度第1季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經費資料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文化部函送108年1-5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辦事細則」第四條條文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契約應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經營驗證業務應保存資料與紀錄之項目方式及期間」,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驗證基準與其生產加工分裝流通及販賣過程可使用之物質」,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有機與有機轉型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生產加工分裝流通驗證收費上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類別及品項一覽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委託製造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第九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許可查驗規費收費標準」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第一百六十條、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三十三及第一百八十二條之三十四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四點及其附件「栽培介質輸入檢疫條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一點第一項附件「美國產蘋果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五點,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二、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三、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應先經本部核准之貨品,新增鋼鐵產品」,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四、經濟部函,為修正「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五、經濟部函送該部主管公共工程建設「桃園會展中心計畫」,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六、經濟部函送「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及「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運作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三七、經濟部函,為修正「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八、經濟部函送108年度「科技專案研發成果績效評估指標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九、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108年5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鋼構吊裝工程專業營造業」、「鋼構組立工程專業營造業」團體業別及其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經濟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肥皂清潔劑工業」團體業別名稱為「清潔用品工業」及其業務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函送108年第2季查察民生物資價格波動之執行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四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六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五、內政部函,為修正「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條附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六、內政部函,為修正「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七、內政部函送「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八、內政部函,為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九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四九、內政部函,為修正「儲蓄互助社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更名作業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各級警察機關學校武器彈藥統籌調配辦法」第二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一、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提前退役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二、內政部函,為「替代役役男傷殘等級檢定區分標準」名稱修正為「替代役役男身心障礙等級檢定區分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三、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申請輔導安置認定作業程序實施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六、內政部函,為修正「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七、內政部函,為修正「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八、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之五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九、內政部函送「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內政部函送「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公開評選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一、內政部函送「公開評選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評選會組織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二、內政部函送「全國性合作及人民團體業務財團法人誠信經營規範指導原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三、內政部函,為修正「雪霸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太魯閣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十七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五、內政部函,為修正「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六、內政部函送「各級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訴審議會組織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七、內政部函送「內政部依都市更新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一定規模及特殊原因」,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八、內政部函,為修正「新市鎮特定區實施整體開發前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制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六九、內政部函送該部109年度歲出預算案所列「測量及方域」項下「無人載具高精地圖實證運用計畫」重大施政計畫之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一、內政部、經濟部函,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及第七十九條附表五,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一七二、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8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三、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度第1季補助情形」上網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四、客家委員會函送「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館場地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條文及「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苗栗客家文化園區場地設備使用規費收費標準」第二條及第三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五、客家委員會函,為「客家委員會推動研究機構參與客家產業群聚創新服務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名稱修正為「客家委員會推動客家產業創新補助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六、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一七七、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洋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八、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洋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九、交通部函送「航路標識服務費收取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交通部函,為修正「外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一、交通部函,為修正「船舶檢查規則」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二、交通部函,為修正「民用航空乘客與航空器運送人運送糾紛調處辦法」第三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三、交通部函送公告「『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可供創新實驗運用之無線電頻率與其地理範圍、實驗期限及其他相關條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四、交通部函送「航路標識設置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五、交通部函,為修正「船員訓練檢覈及申請核發證書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之一、第四十二條及第二十四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六、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七、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一條之四條文及「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肇事暫不予核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處理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八、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第四條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九、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8年5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08年6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一九一、交通部函送該部「環島自行車道升級暨多元路線整合推動計畫」備選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等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二、交通部、教育部函,為修正「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四條附件五,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三、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官停止辦理審判案件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四、司法院函,為修正「民間公證人懲戒程序規則」第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五、司法院函,為修正「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六、司法院函,為修正「提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七、司法院函,為修正「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辦案期限規則」第十條之一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八、司法院函送「勞動事件法第四十條第二項委任律師酬金支給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九、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案決議(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法務部函,為修正「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一、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三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二、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三、銓敘部函,為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四、行政院函,為廢止「國有財產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五、行政院函,為修正「中小企業政策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六、行政院函,為修正「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檢察官代表票選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七、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該院農業委員會修正發布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第三條條文,定自107年7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八、行政院函,為內政部為辦理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動支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2億7,679萬1,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九、財政部函,為修正「海關徵收規費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一○、財政部函,為修正「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二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一、財政部函,為修正「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辦事細則」第四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二一二、財政部函送公告「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設立捐助財產最低總額及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一定財產總額或年度收入總額」及「財政部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三、財政部函,為廢止「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一四、財政部函送公告金融帳戶屬「低風險規避稅負帳戶」名單,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四條格式二至十五等3項法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廢止「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及「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一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二一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二○、國防部函送「軍法官甄選及訓練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二二一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
二二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監察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6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第一案至第三案,決定:「均准予備查」;第四案至第六案,決議:「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處理「總統府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目『一般行政』及第4目第1節『國家發展研究及諮詢』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5案,業已審查、處理完竣,其中第一案至第四案,決定:「均准予備查」,第五案,決議:「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二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教育部主管生產力4.0推動事項」專案報告等53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二二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文化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2家財團法人106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等6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二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等10家財團法人106年度決算書案等4案,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二六、本院交通、經濟、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科技部函送加速行動寬頻服務與產業發展方案107年度第1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二七、本院交通、經濟、教育及文化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科技部函送加速行動寬頻服務與產業發展方案107年第2季執行情形書面報告,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二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賴振昇君為建請修正外役監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條文請願文書2份,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二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邱萬鴻君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違反議事規則,主張審查結果無效,並就有關立法院審查重要法案及各項法案之方式提出建議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呂湘庭君為建議檢討刪減立法委員待遇及所支費用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蘇瑞文君為立委共事無一定道德標準規範,建議設置嚴格懲戒,如惡意累犯者取消其立委資格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劉家梅君為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有錯誤,婚姻契約應以1次為限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石美英君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條第4項有關育嬰留職停薪年資,陳請溯至民國84年7月1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制度施行後申請者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許善德君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39條第1項有關退休人員每月所得,建議第2款修正為第3款,第3款修正為第2款,依序扣減每月退休所得請願文書等共2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台灣維護司法人權救援協會為司法受害人有權隨民團參與立法研究,並領取立法院之立法研究工時費及旅費等暨提案修補法律、命令、立法保護人民權益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吳榮林君為建請修正累進處遇條例一般監獄之縮刑比照外役監條例之縮刑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林添旺君為建請修正訴願法第53條等11條條文請願文書全卷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彭鈺龍君為刑事訴訟法規定委任律師之條文牴觸憲法第7、16、22及23條意旨,陳請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第1項及第319條第2項請願文書等共5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三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林策君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且違憲,陳請即刻檢討該二法,並於完成修訂前凍結其執行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李兆坤君為建請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第3條規定,以免與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1項產生規範不同之疑義請願文書等共2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陳目柱君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且違憲,陳請即刻檢討該二法,並於完成修正前凍結其執行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蘇素美君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且違憲,陳請即刻檢討該二法,並於完成修正前凍結其執行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黃素梅君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且違憲,陳請即刻檢討該二法,並於完成修正前凍結其執行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黃黎明君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且違憲,陳請即刻檢討該二法,並於完成修正前凍結其執行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葉秫華君為建請修正「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2條第5項第2款,指標數76要有一年過渡期;第34條凡85年以前就職者退休時應給予補償金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何財龍君為現行司法體制不健全,建請儘速修正監獄行刑法等案請願文書等共2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陳梅榮君為就立法委員欲修法,將輕犯由現行法規二分之一得報假釋放寬至三分之一得報假釋,提出建言及改善之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社團法人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為反對於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引進證據開示制度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四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蔡換民君為退休警消人員在職時罹患重病致傷殘領有身障手冊者,陳請比照軍人因執行公務傷殘保留18%優存和提升所得替代率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呂明東君為有關損失賠償請求權因二年內不向法院提出即失效,陳請修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五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吳思璇君等為控訴檢方集體濫權違法且舞弊暴力刑案,院、檢執法者玩法犯法,陳請刪除違憲之惡法國家賠償法第13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採陪審制等法請願文書等共4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五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賴清和君為陳請廢除或修正刑法施行法第7條之1第2項及第7條之2第2項,有關其撤銷假釋執行殘刑,應就原宣告刑之處罰規定為適用請願文書等共3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五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江永田君檢陳「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供參,俾維警察人員權益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五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武之璋君為建請速廢除「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並裁撤「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請願文書等共2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五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有關莊宗霆君為陳請放寬縮刑制度處遇分數,加速立法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二五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4人於第9屆第8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二五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1人於第9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二五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2人於第9屆第8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二五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2人於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李委員麗芬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趙委員正宇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靜儀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蘇委員震清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余委員宛如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超明就減少大專校院學生發生機車交通事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推動囤房稅,並建議修正自住房屋定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中央政府債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持續改善部分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或監察人達成三分之一性別比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純網路銀行(下稱純網銀)董事派任與合併報表編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3D列印技術應用於航空、航太、國防等領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灣面臨非洲豬瘟疫情威脅,應加速養豬場轉型為綠能環保現代化養豬場,利用豬糞尿發電及改變廚餘養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開拓多元市場推動觀光國際事務預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鑑於近年因菸稅調漲使查獲之非法菸品數量增加,主管機關應加強查緝,避免非法菸品未透過合法管道流入我國,使國庫得以收取關稅、菸稅、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等相關稅捐,並保障國民健康安全;又衛福部、財政部等菸害防制、健康福利捐運用、課徵菸稅及查緝非法菸品等機關,迄今未對每年流入我國之非法菸品進行數量、相關稅捐流失之估測與分析,恐不利作為非法菸品查緝、菸害防制、菸捐運用及長期照顧政策調整方向之參據,應積極研謀改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提升空氣污染改善目標,以加速改善空氣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逐步減少燃煤發電,並執行各項空污改善方案」、「政府推動能源轉型,並兼顧電價穩定」及「燃煤發電退場時間」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大陸地區近期金融開放措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有關用電成長及創能計畫預算執行率欠佳,以及107年起節電預算鉅幅增加,應滾動檢討,提升節電績效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離岸風電國產化、電網強化、電力調度與儲能設施推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培育創新人才政策及高教轉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曼麗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黃委員昭順就「逐步減少燃煤發電,並執行各項空污改善方案」、「政府推動能源轉型,並兼顧電價穩定」及「未來電力供應」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鐵普悠瑪號列車出軌翻覆事件與臺鐵改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港人陳同佳來臺投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長照財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減碳及用電需求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提升科技發展及改善技術貿易逆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應研議強化科技技術建構公共運輸使用狀況之大數據資料庫及相關運用,俾利交通運輸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評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港人陳同佳來臺投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加強教育及職訓體系配套,健全國內長照服務環境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童委員惠珍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日本福島核電污染海域及漁獲之檢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持續優化國內投資環境,以提升廠商回臺投資意願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軌道建設之財務效益及自償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建請妥善規劃換發作業,俾新舊證件使用順利接軌,亦應擬妥各機關之配套措施,確保資訊安全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非典型人力運用人數及經費於總預算書未揭露預計進用人數及經費編列等資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本院員額管理問題及非典型人力運用情形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高齡化及少子女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行政院應針對臺灣工具機產業需要轉型與升級,尋找下一個成長動能,思考包括5G網路與物聯網應用策略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能源轉型可能誘發電價調漲及建請政府應積極督促離岸風電及相關計畫工程進度符合預期目標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高房價造成青年居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本院主計總處應多在GDP編算及預測之專業上著力,堅持統計獨立性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應全面清查國內老舊自來水管現況,並逐年編列預算更新老舊自來水管,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為有效率運用水資源,行政院及所屬水利單位應全面清查臺灣水管漏水狀況,並訂定全國老舊水管汰換計畫,逐年編列預算更新,以珍惜『水資源』」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可可果等新興作物利用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岱樺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王委員定宇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超明就擴大秋冬國旅補助發放夜市抵用券適用之夜市範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新創經濟法規配套不足及平臺外送員勞動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本院主計總處國民所得統計應多援引工業用電量、高速公路聯結車通行量等公務統計來追蹤經濟成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東亞、南亞國家多與美陸維持等距交往,一味「反中」恐使臺灣國際處境更為艱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共享經濟」產業制度規範及美食平臺外送員僱傭關係界定問題所提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外送員勞動權益保障及青年職涯發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為因應超高齡社會之來臨,高齡者對公共運輸需求較高,應妥適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提升競爭力及穩定經濟成長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索吉兩國與我斷交、臺美關係發展及美中角力對我影響」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外送產業發展及外送員工作權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儘速完成「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續協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防汛監測系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琪銘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蘇委員治芬就第9屆第8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郭委員國文,鑑於汙水下水道接管為我國重要政策,然查現今六都接管普及率以台南最低,甚至傳出善化地區汙水下水道施作工程排定於民國115年以後,顯然跟地方發展速度有明顯落差,又營建署公布之下水道計畫目前僅編列至109年,後續進度部分尚未公布,實有加速之必要,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郭委員國文,鑑於我國為水果盛產王國,部分種類水果常有生產過剩問題,最後往往需要農委會進行收購,來平穩市價及保障果農收入,然而就農業經濟思考面向,實應以加工取向作為解決辦法,如僅以政府預算收購,不能帶動後續產業經濟,台灣菸酒公司既為公營事業,應可思考開發水果酒類品項,帶動農業經濟效用,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郭委員國文,鑑於台糖公司契作甘蔗保證收購價格長期未調整,致使蔗農種植不符成本,利潤降低。本席就後續如何從基層種植者的面向調整收購價格一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沈委員智慧,為加強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及鼓勵身心障礙者走向社會參與公共事務,行政院應檢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關身心障礙者參與決策行政未周之處。並在各項身心障礙者權益政策有關事項制定之前,提高身心障礙者參與人數比例,以落實國家照顧身心障礙者權益之義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行政院應重新檢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關於身心障礙者請領福利津貼經費相關條文,及時修正行政措施,以利各縣市政府每年定期檢討,讓該評估標準能更趨公正,真正落實照顧身心障礙者之國家義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我國於民國103年實施《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該聯合國2006年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旨在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然而該法實施迄今5年,公約第九條關於「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質環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資訊和通信,包括資訊和通信技術和系統」等,仍然未予落實,至屬不當。行政院應檢討對身心障礙者「不友善」的各項行政措施,並速謀改進「無障礙環境」,以符合國家立法保障身心障礙者權利之本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102年公債法修法後,每年度所編債務還本預算僅略高於公債法規定之當年度稅課收入5%,106年度甚發生因本院審議增列稅課收入致未達法定比率情形,加以近年稅課收入決算數均較預算數大幅增加,然109年度所編債務還本預算較108年度僅略增15億元。爰此,建請財政部應參酌近年財政狀況予以酌增,以降低債務未償餘額。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針對為提升土地銀行資本適足率,該行104年度起即未辦理盈餘繳庫,致近年繳庫歲入大幅減少,迄109年度形同國庫挹注222億元;且109年底該行資本缺口預估達210億元,恐無法以盈餘不繳庫方式予以補足。鑑於近年政府收支情形已有所改善,建請財政部應審慎評估增資土銀之必要性或籌謀因應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民營化基金成立以來,由於釋股預算無法順利執行,僅得以舉債支應民營化相關支出,致迄109年底預計累積短絀高達629億元,舉債空間僅餘不及5億元,現國發會既已同意該基金退場,要求行政院應責成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討論退場方式及執行細節,並儘速擬具退場計畫函報行政院同意,俾辦理後續事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這一個月以來美股屢創歷史新高,台股連破29年來高點,日股也走出一年來行情。這波美日台股市好景,主要受惠於美中貿易戰停戰有望,以及美國聯準會今年來第三度降息。展望未來的市場風險,除了眾人所知的:美中貿易談判前途未定、川普彈劾案、香港政局動亂外,上個月日本央行提出了「擔保貸款憑證」(CLO)風險警告報告,也值得我們關注。日本央行每年提出兩次「金融系統報告」,以此來檢視其國內金融體系的穩定與風險控管。日本央行的風險意識值得台灣效法。目前金管會對於國內金融機構投資海外CLO商品,並沒有統計。換句話說,萬一美國CLO商品發生系統性風暴,日本政府馬上知道各銀行的受災情況,而台灣政府會一無所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11月18日是我國第15屆總統、副總統選舉登記首日,在本月22日登記截止前,有意角逐大選的各黨派人士及獨立參選人,在各項條件符合,並完成既定程序後,都有資格成為候選人。多年來,我國透過民主程序,選出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為國家與社會服務,充分體現「選賢與能」真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3條闡明,「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嚴格規範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軍人乃廣義公務員,自當一體適用,除了嚴禁為候選人輔選;也不得讓候選人及競選文宣品進入營區,或舉辦涉及任何與選舉有關的政治活動;更不要在部隊中,用各種通信軟體傳遞選舉文宣。不論是否上下班,軍人都不應介入任何選舉活動。軍人的角色與分際,是檢驗一個國家民主的重要指標,軍隊國家化更彰顯一國軍隊是否真正達到現代化。民主成熟的國家,軍人唯有嚴守憲法規範、堅守行政中立,才能贏得人民的敬重與信賴,也才能擔負起維護民主、捍衛國家安全使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這幾年各地熱中於將鐵軌搬上移下,馬政府時代訂下鐵路立體化的自償率門檻,要求縣市得具有一定的計畫收入與償債能力才能叩關。不料,交通部近日打算刪除自償率門檻,部長林佳龍的理由是,若不符合自償率標準就不能進行鐵路立體化,將對都市發展帶來傷害。挑在選前修改辦法,時機不免引人揣想,但更值得深究的是,鐵路立體化真是帶動都市發展的大補丸嗎?要創造都市繁榮,鐵路立體化絕非唯一解方。地方政府如果能視當地的產業發展紋理,結合火車站,利用前後站大平台的概念,透過都市計畫變更進行整體開發,一樣能翻轉發展軸線,更能帶動台鐵附屬事業的利潤,消滅平交道絕對不等同於地方經濟起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生策會)日前進行第六屆理監事改選。引發外界關注的是,此次改選竟然有包括林百里、童子賢、林憲銘、洪水樹等11位科技大咖破天荒「群聚」成為新理事。由於這些企業家領軍的產值合計高達11.5兆元,前台大校長,現任生策會副會長楊泮池因而樂觀的認為,這將啟動「資通訊」(ICT)與「生醫」的跨域對話,並可望為生技產業吸金千億元以上,開啟台灣生醫產業的資金活水和創新能量,預計三到五年內就可看到成果。總體以觀,生技醫療產業的發展,乃是全世界都將面對的課題與機會,台灣的生策會跨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整體產官學研的整合仍待加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在多元數位科技迅猛發展的趨勢下,近來不論是資通訊科技服務業者、產業公協會,甚至政府官員,都大聲疾呼業界應該積極進行數位轉型。在全球先進國家都努力投入下,台灣應該如何進行才能迎頭趕上,值得各界關注。因此,就政府而言,如果能夠深入淺出的讓台灣的企業主瞭解數位科技運用的本質與內涵,透過專家組織顧問輔導團診斷分析進行數位化之潛在機會和風險,釐清數位化方向,協助其擬定具體的數位優化或轉型的目標與策略,並提供企業和其員工使用數位工具相關之訓練課程,降低其在進行數位化、數位優化與數位轉型時的風險,整體產業的數位競爭力才有機會進一步提升。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日前台灣和香港兩地同時面臨警察處理群眾事件的執法尺度問題。兩地的問題本質迥然有別:台灣方面,是台北地院判決警方處理太陽花運動驅離事件須賠償百萬,重挫警察執法尊嚴,並引發退休警察上街抗議。香港方面,則是港警進入大學校園強力追捕學生,造成滿目瘡痍,中文大學因此提前休業。同樣是處理青年學生的抗爭事件,台灣警察的公權力受到壓抑,香港警察則入侵校園強勢執法;後者太過,而前者不及,兩者形成強烈對比。在既有制度規範及行政和司法權的監督下,警察處理群眾事件應有一定的程序可循。問題在,政治人物為討好特定對象,動輒干預或扭曲警察權的行使,不僅造成第一線執法員警無所適從,也使社會秩序的維持充滿變數。法治的建立,必須在太平時期培養危機狀況的處理能力,才足以因應混亂年代的脫序。但台北地院的判決卻缺乏這樣的瞻矚,只想著討好一小撮人;當警察的執法尊嚴遭到抹殺,將來遇到棘手難題,要期待誰奮勇執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在現代民主政治發展的體制之下,面對總統或國會大選,國家領導人或挑戰執政地位的在野政黨,無不重視年輕選票,莫不提出更具體的所謂「青年政策」,以爭取年輕族群的選票,而「大學學費免費」的政見,則已經成為近年來歐美國家選戰的核心議題。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就應該營造出讓年輕人覺得「我的未來不是夢」,一個「只要好好努力,就會有豐盛收獲」的大環境。但現實的環境卻顯非如此,「還年輕人一個公平、有希望的未來」,相信是所有人民的期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日各界正期待美中貿易戰第三度休戰後,能儘快完成「第一階段」協議的簽署,但對於最關鍵的結構性問題,始終沒有共識,使美中雙方至多能讓關稅戰火不再升溫,科技戰等面向的爭戰仍難消停。若此,當前享有短期訂單成長的台灣企業,能否經由利潤增長持續加大研發、維持或提高技術領先度,將是重要關鍵。其次,未來在美中爭霸勢必愈演愈烈下,台灣能否持續左右逢源?據《金融時報》報導,美國政府正說服台灣政府要求台積電不要再供貨給華為,以加強其對中國科技輸出管制的影響力。由於台灣科技業技術研發大多和美國合作發展,且以中國為最大的出口市場,此一結構將使台灣陷入平衡技術取得與市場的兩難窘境,亟需政府予以廠商充分支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超速固然是危險動作,可是在超車道龜速行駛卻讓他人浪費太多時間,更消耗掉龐大的社會成本,其傷害並不亞於超速。高速公路的設計是在安全範圍內,給予駕駛人最高的行車方便,交通法規所訂的上下速限,也是因應國家道路建設的強度和駕駛人的需要而訂定,只有大家都在法規所定的範圍內,小心謹慎開車,才能獲得「高速」的最大效益,過猶不及都非所宜。而養護單位施工時,若能為駕駛人多考量一點,相信可以讓高速公路行更為順暢。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蔡總統昨天接見新任日本駐台代表泉裕泰時指出,台日洽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正是時機,希望雙方朝此方向邁進。持平而論,蔡總統已多次向日方提出此一想法,日方也數度正面回應,但台灣加入CPTPP始終未獲突破性進展。政府應該展現更具體的推動作為,否則台灣加入CPTPP總是還會「期待再期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下,兩岸關係急凍,尤其在最近香港的反送中事件中,中國大陸與香港高層指控,台灣間接介入其示威活動,進而斷絕陸客來台自由行,以及陸客團客減半。影響所及,減少大陸觀光客約75萬人,經濟效益可能損失200到300億元新台幣,且將衝擊200萬個家庭,以及0.5個百分點左右的經濟成長率。台灣的旅行社,境外旅遊的占比,境內只占一成,九成都是境外旅遊。未來應鼓勵新設旅行社以境內旅遊為優先,如能平衡此一傾斜現象,將可以帶動更多觀光客來台旅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大陸上周末公布物價統計,呈現民間消費價格上漲、但是工業價格緊縮的逆趨勢,另外,經濟發達的城市通貨膨脹率較低,而廣大的農村卻承受較高的通膨壓力。面對通貨膨脹、躉售物價緊縮同時存在的挑戰,政府必須密切觀察大陸豬肉價格是否的確如農業部所稱,將會在年底之後逐漸回降,至於工業生產價格的緊縮,則期盼中美正在進行的階段性貿易協定能夠順利完成。通膨壓力是短期猛暴的單一因素,通縮問題則有賴貿易秩序的逐步恢復,兩個病灶如果都能獲得解決,2020年大陸與亞洲的經濟持續增長就可以期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由東協主導,中國大陸、日本、南韓、澳洲、紐西蘭及印度參與協商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的文本已經完成,預計明年簽署。RCEP生效在即,但當初信誓旦旦要帶領台灣加入RCEP及CPTPP的蔡英文政府,竟然悄然無聲,甚至還想淡化其對台灣經濟的衝擊。蔡英文主政三年來,台灣對大陸貿易順差占台灣整體GDP比重,由百分之十八點六上升到二十一點九,與執政黨吹捧的降低依存度恰恰相反。同時間,台灣對東協十國的順差比重也從百分之四點五下滑到四,顯示政府的對外經貿政策沒有達到轉單效用。建請政府不可低估RCEP及CPTPP對國人的心理衝擊。我國國際空間因兩岸對抗而大幅縮減,現在連區域經貿整合都無法參加,將使得國內產業面臨更多挑戰,對經濟前景當然不會樂觀,這些都是必須嚴正面對的課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日有提案修改所得稅法,擬將個人藝術品或文物拍賣所得,參考香港和中國大陸分離課稅方式,按落槌價的1%課稅,希望能把握美中貿易大戰和香港動亂的機會,降低藝術品拍賣所得的稅負,讓台灣能再度成為國際藝術品交易平台。然藝術品交易相關業者與其爭取輕稅的減免,還不如借鏡香港和大陸的成功經驗,要求文化部、教育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提出一套發展藝術品產業的全方位政策、法規和環境,更能實現理想的目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各機關辦理「行政及政策類」研究計畫之目的,係作為行政管理改進或公共政策研擬之參考,爰研究主題當應配合自身施政計畫及業務發展需求而審慎評估,惟揆部分機關近年委託研究計畫建議事項之參採件數比率偏低,主題選定嚴謹度容有待提昇。另國發會對部分由其辦理委託研究並將建議事項函送權責機關研處之計畫,嗣後亦宜追蹤其後續參採狀況。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古蹟與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修復及再利用計畫之目標,雖然非以營利為導向,惟鑑於政府財政資源有限,各項計畫之營運管理單位應預為籌謀,加強營運規劃與強化營運機制,積極開創多元財源,提升財務收益,並有效控管營運期間之相關成本費用,以增經營效率,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近年來運用菸品健康福利捐常態性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相關活動經費,除推廣與宣導外,尚有補助體育或文藝團體等各類多元化之活動,要求行政院責成所屬主管機關應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規定落實補助民間團體經費考核及管制作業,且定期公開考核結果,以彰顯補助業務執行效益,並化解外界對於菸品健康福利捐運用之相關疑慮。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蔡政府自去(107)年九合一地方選舉慘敗,並將敗選之因定調及歸咎於「假訊息」後,近來蔡總統及蘇貞昌院長的言行,都有一共同重點,那就是幾凡對蔡政府不利的新聞都成了假訊息,特提醒主管機關勿成為濫權政府的幫凶。從蔡總統新年談話宣示建立「安全防護網」以來,只要蔡政府認為屬假訊息的,均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布謠言」移送法辦,但迄今戰果不佳,多數案件遭法院打臉。本席認為;如此反而只是凸顯濫權枉法、曲解法令、選擇辦案、裁判不一等問題,及成功製造了打壓異己的寒蟬效應,問題是,蔡政府並無收手打算,甚至變本加厲。就社維法規定來看,要處罰「散布謠言」,除必須是不實言論,還要「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試問蘇貞昌是否摔筆,陳菊是否和私菸少校合照,與妨礙公共安寧何干?而可受公評的公共政策,如軍購、登革熱補助、凱子外交等,動輒繩以社維法,那豈不是扼殺言論自由嗎?那麼;蘇貞昌「魔鬼說」、「借錢不用還」,及民進黨立委抹黑的「韓國瑜施壓貸款」,若以蔡政府的標準,是否也該移社維法究責?假訊息當然應該譴責並負起相應法律責任,但若是藉打假訊息之名,動員國家機器打壓異己,又應由誰來督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外送員交通事故頻傳,相關主管機關在社會輿論壓力,迅速定調「假承攬真僱傭」,並擬由中央做齊一規範,俾讓全國外送員都能受到保障的同時,籲請蔡政府應就全國類況通盤研商,邀請勞資雙方共議出法理均衡辦法,勿頭痛醫頭腳疼看腳。創新經濟崛起,現今的確有很多APP平台都是介於僱傭與承攬之間的模糊地帶,例如酒後代駕服務愈來愈普及,但駕駛在前往代駕途中,若發生意外或事故,雖是沒有任何保障,但相對的;發生車禍卻是從車主的車險先理賠,這會導致車主因車發生過事故保費增加,而明明遵守酒後不開車,車子發生事故卻得負擔額外的代價,是否也不合理。另這些透過APP平台的酒後代駕、清潔服務及外送員,大多都不是業者所認為的兼職斜槓員工,往往一天跑了許多個小時,承攬相當多的工作量,換句話說,不少人把這份工作當成正職,但在薪水不穩定的情況下,往往就沒有加入工會,而自行吸收勞健保,但當一出現危安情事,勞動權益自然就扯不清楚!爰此;期盼相關單位能研擬相關法規,至少確認業者與這些勞動者間的勞動關係,以及彼此之間要承擔的責任與義務,畢竟共享平台、零工經濟的盛行,需要有因應實際需求的法律出現來保障雙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內政部資料顯示,今(2019)年上半年已提早出現死亡人數大於出生人數的現象,籲請蔡政府應予鄭重看待,並要求各部會應有妥慎因應策略!據瞭解;由於少子化及老化加速影響,台灣人口紅利已失,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的現象,較國發會人口推估提早了一年,也就是代表著,明(2020)年將是台灣總人口數的高峰期,後(2021)年起人口將逐年減少。換言之;迄2033年台灣總人口可能只剩2,290.7萬人。如果出生率仍未見起色,2050年將剩不到2,000萬人。而年齡中位數也會在2033年達到50.1歲,這意味著全國每2人中就有1人超過50歲,2039年時全國65歲以上人口將會突破三成。這除代表「超高齡社會」的勢不可擋,更重要的是;台灣社會迎接銀髮社會的百行各業都準備好了嗎?就如同社會各公共設施、環境,政府規定必須要有將身障元素置入,但已推廣數十年,卻依然無法100%落實一般。同樣的;政府近年陸續推出各種鼓勵生育措施,包括托育補助及托育公共化等,將有助提高生育率等等,但是為何年輕人仍然不敢婚更不敢生?其實關鍵就在台灣整體經濟的遲遲無法明顯成長,歷任執政者都說:「少子化是國安問題」;本席的問題很單純;然後呢?政府的具體有效政策在那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區域全面經濟合作夥伴關係協定」(RCEP)日前談判結果順利,預計在明(2020)年將形成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特提醒蔡政府正視對我新南向政策可能產生之不利影響。今(2019)年台灣經濟因陸美貿易戰轉單效應而受惠,不僅重登亞洲四小龍之首,也讓台灣的經濟成長創下近年來的高峰。但是,這樣的成績能讓台灣安穩嗎?我國目前所擁有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只有小貓兩小隻,不管蔡總統自我感覺有多麼好,迄今仍無法參與日本主導的CPTPP是事實,而單憑績效乏善可陳的新南向政策,能對抗由大陸主導的RCEP嗎?台灣經濟因陸美貿易戰而受惠,但也可能因陸美貿易戰慘遭滑鐵盧,RCEP談判已取得重大進展,未來若協定真的順利簽訂,代表大陸與東協、日韓等國無論在經濟、貿易、產業等合作交流將更加緊密,對於話語權的掌握也加大力度,RCEP成員國幾乎都是蔡政府新南向政策的標的國,反過來看,面對大陸主導的RCEP,台灣幾乎沒有還手的機會,那麼我國所冀新南向政策的效益,還能欣欣向榮嗎?若新南向政策真的沒有辦法對抗RCEP時,請問蔡政府西進不要、南向不行?台灣是否還有東奔、北往的新經濟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媒體披露,全台移工的「黑戶寶寶」近年來有增無減,與官方數據天壤之別乙節,籲請有關正視並積極以應。全台灣到底有多少移工黑戶寶寶,是一直爭議未息之事,但本席以為;數字僅是凸顯了問題的嚴重性,但這些移工的人權維護,才更是政府必須嚴肅正視的課題。由於智慧手機、網路交友平台愈來愈普及,即便有些移工信奉的宗教嚴禁婚前懷孕、墮胎,但移工身在異鄉旁無親友,很容易起心動情,和在台灣認識的男友發生關係、懷孕生子。而且各國「失聯移工」早各有社交圈,彼此互通各種訊息,不僅有保母、接生婆,據瞭解;有些地區很多移工直接在山裡工寮生產,也有社工發現移工墮胎問題,但兩者幾乎都是政府未能掌控的大黑數。早期女性移工如果懷孕,因不想被遣返,九成選擇逃離雇主,又因怕被抓,不敢去產檢、自行在家生產,造成不少死胎,或者孕婦難產死亡。惟我國基於國際人權規範,自2002年11月取消女性移工每半年一次妊娠檢查,卻因對移工在台生育子女所衍生的諸多需求及問題,缺乏配套措施,而肇致以移工及以觀光名義來台後失聯人數愈來愈多,黑戶寶寶人數亦明顯愈益升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衛福部「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顧計畫」的長照醫師召募未符預期,籲請有關應再檢視計畫誘因不足究竟,提出具體因應策略!據瞭解;全台有24萬名失能人口,而失能個案多數伴隨慢性疾病,還可能有多種疾病纏身,不但就醫成問題,潛在的疾病讓照服員介入照顧時,常出現未預期的風險,引發不少照顧糾紛。再因我國長照資源只要民眾主動提出就能進入體系,不需經由醫師評估後轉介,使得個案本身潛在的疾病,更成為加速失能或是照顧的未爆彈。爰此;「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顧計畫」的執行確有其意義,計畫主要是欲結合基層診所醫師,每位長照醫師最多負責200名個案,初期盼招募2,000人,照顧新開立的失能個案約4~5萬人。惟衛福部從108年7月起召募長照醫師,迄今為止有意願者不到原預期10月底能有700位醫師加入的一半,究其原因,居然答案是「不想被糟蹋」,本席質疑上端計畫在制訂的過程中,除內部研議外,是否有與相關學者專家及公會討論,集思廣益的徵詢意見?否則一個立意良善的計畫,為什麼沒有獲得仁心仁術醫師們積極的回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近來蔡總統津津樂道台商回流金額即將突破7,000億元,強調可以提振台灣投資及就業機會。奉勸蔡政府不要為了選舉,倒果為因的掩飾今(108)年台灣GDP成長率,恐怕只能勉強保住2%的現實。本席當然樂見;台商回流只要不是取代原有的台灣投資,可以讓台灣總固定投資增加、提升經濟生產和勞工需求、促成勞工薪資上漲。但若是;為說服選民讓蔡政府延續執政,企圖將台商回流投資引導為蔡政府的顯著政績,那就有欺騙人民之嫌了。這所謂7,000億元的台商回流,其實是因陸美貿易戰下,在大陸生產貨品直接對美國出口,將被課徵高關稅,而被迫轉回台灣生產的「避禍投資」,正確的說算是台商無奈被川普「趕回來」的資金,與蔡政府的施政有何關聯?如果蔡政府真行的話,請問在陸美貿易戰未興之時,為什麼台商沒有大舉的鮭魚返鄉投資?這三年多來,蔡政府讓台商流出國境的「對外投資」為380億美元,而核准的「外來投資」卻只有300億美元,換言之;台灣其實是「淨損失」2,000多億元新台幣的投資,這不代表台商和外商對蔡政府的信心不夠,或是蔡政府營造的投資環境不佳而駐足的多嗎?如果蔡政府再不提出有效振興對策,而僅在台商回流帶動投資方面大作文章,未來台灣經濟成長的步伐勢必更為艱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在進行討論事項之前,先處理變更議程之提議,並截止收案。
我們依提案先後順序處理,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共21案。
請宣讀第一案。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改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一 |
本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報告院會,本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將「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與民進黨黨團之變更議程提議相同。
因為本案各黨團都有共識要通過,所以我們是不是同意本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既無異議,本案照案通過。
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二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二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孔文吉等19人、委員周春米等21人分別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4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委員Kolas Yotaka等17人、委員鄭天財SraKacaw等17人分別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23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委員蘇震清等25人、委員陳亭妃等17人分別擬具「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23人擬具「礦業法增訂第六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礦業法修正草案」案。 |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現在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針對本案現在進行處理。
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05分5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三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三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三 |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尤美女等23人擬具「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協議簽署監督條例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及委員黃昭順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案。 |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08分14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四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四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四 |
民進黨黨團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10分0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五案。
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五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五 |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 (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12分0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5)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六案。
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六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六 |
行政院函請審議「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委員鄭麗君等35人擬具「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3人、委員蘇治芬等18人分別擬具「集會遊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0人、委員陳明文等21人分別擬廢止「集會遊行法」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14分0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6)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七案。
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七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七 |
(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瑞隆等16人及委員洪宗熠等25人分別擬具「社會團體法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陳曼麗等18人擬具「社會團體法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16分05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7)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八案。
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建請變更議程,增列為討論事項第八案,內容如下:
內容 | |
八 |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時代力量黨團、委員李俊俋等21人分別擬具「考試院組織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段宜康等18人、委員段宜康等24人分別擬具「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考試院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李俊俋等20人擬具「考試院組織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18分14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8)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九案。
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下列議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 |
1 |
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第9屆第8會期第3次會議提案) |
3 |
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4 |
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20分27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9)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5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8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李鴻鈞 周陳秀霞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案。
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下列議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 |
1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5人「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5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22分2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0)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5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8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李鴻鈞 周陳秀霞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一案。
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下列議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 |
1 |
行政院函請審議「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地政士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2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4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24分35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4 反對人數:44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江永昌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二案。
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財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4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26分2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4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江永昌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林俊憲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三案。
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下列議案自交通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 |
1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之一、第十二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二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3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9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6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28分3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9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6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李鴻鈞 周陳秀霞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四案。
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第9屆第8會期第3次院會提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7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30分26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7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4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五案。
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第9屆第8會期第3次院會提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32分2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5)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六案。
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下列議案自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 |
1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最低工資法草案」,請審議案。 |
2 |
本院委員鍾孔炤等20人「最低工資法草案」,請審議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7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34分17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6)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7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4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七案。
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草案」案,自交通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36分11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7)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八案。
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下列議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案名 | |
1 |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刑事陪審法草案」案。 |
2 |
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案。 |
3 |
本院委員徐榛蔚等16人擬具「人民參與刑事審判準備條例草案」案。 |
4 |
本院委員鄭天財Sra.Kacaw等16人擬具「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案。 |
5 |
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陪審法草案」案。 |
6 |
本院委員鄭寶清等23人擬具「陪審團法草案」案。 |
7 |
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案。 |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38分3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8)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十九案。
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40分29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9)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二十案。
二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42分2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20)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二十一案。
二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院會,擬請將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自內政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時代力量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徐永明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44分1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2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鄭秀玲 黃國昌 徐永明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親民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共5案。
請宣讀第一案。
一、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提議變更議程,建請將親民黨黨團擬具「軍警消生活安定基金設置條例草案」案,自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7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46分08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親民黨黨團提案(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7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鴻鈞 周陳秀霞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提議變更議程,建請將親民黨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案,自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7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48分0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親民黨黨團提案(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7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鴻鈞 周陳秀霞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三案。
三、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提議變更議程,建請將親民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自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7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49分5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親民黨黨團提案(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7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鴻鈞 周陳秀霞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四案。
四、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提議變更議程,建請將親民黨黨團擬具「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自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現在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2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51分43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親民黨黨團提案(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2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1
贊成:
李鴻鈞 周陳秀霞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蔣乃辛
主席:請宣讀第五案。
五、本院親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提議變更議程,建請將親民黨黨團擬具「鐵路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自交通委員會抽出逕付二讀,並由親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處理。
針對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8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上午11時53分30秒
表決議題:變更議程
親民黨黨團提案(5)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8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李鴻鈞 周陳秀霞 蔣乃辛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變更議程案1案。請宣讀。
一、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建請變更議程列案順序如下表__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9-8-11 討論事項(變更)
議案名稱 | |
1 |
本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案 |
2 |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蔡培慧等16人擬具「科技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3 |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4 |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5 |
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名稱、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6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王榮璋等18人擬具「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7 |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榮璋等17人擬具「獸醫師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靜敏等16人擬具「獸醫師法第六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8 |
本院教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智傑等20人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李麗芬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9 |
本院教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蔣絜安等20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五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絜安等24人擬具「師資培育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李麗芬等23人擬具「師資培育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10 |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鍾孔炤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世芳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11 |
(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案 (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交通、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
12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科技部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09年度預算書案」 |
13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中心109年度預算書案」 |
14 |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9年度預算書」及「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109年度預算書案」 |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變更議程提議均已處理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一、本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案。
主席:請宣讀審查報告。
立法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
受文者:議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台立財字第1082101488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附件0
主旨:院會交付本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案,業經審查完竣,並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茲檢附審查報告乙份,請 提報院會討論。
說明:
一、復貴處108年11月12日台立議字第1080703668號函。
二、本案經於108年11月13日由財政委員會會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舉行第1次聯席會議,由財政委員會施召集委員義芳擔任主席審查完竣,請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財政委員會施召集委員義芳補充說明。
三、檢附「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案審查報告乙份。
正本:議事處
副本: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以上均不含附件)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審查報告
壹、行政院於108年10月31日以院授主預國字第1080102619A號函送「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經提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貳、財政委員會於108年11月13日會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舉行第1次聯席會議進行審查,由財政委員會施召集委員義芳擔任主席,對本案進行審查;並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國防部嚴部長德發、經濟部工業局呂局長正華等機關首長列席說明並答復委員質詢。
參、各機關首長說明:
一、國防部嚴部長德發說明:
感謝大院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讓空軍新式戰機採購的預算,得以依法編列;全案以不超過新臺幣2,500億元預算上限,總金額編列2,472億3,883萬元,謹就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編列概要報告:
(一)計畫必要性
面臨中共軍事現代化之跳躍式成長,預判在116年我國空軍現有機隊將漸失優勢,雖已發展下一代新式戰機,然緩不濟急,考量高性能戰機獲得期程、銜接時間及投資成本等因素,規劃籌獲F-16V(BLK70)型戰機,彌補空軍戰力間隙。
(二)主要計畫內容
1.發價書採購項目(計2,467億2,000萬元):
(1)F-16V(BLK70)型戰機66架、航電系統及發動機等主要裝備與新增功能(如紅外線搜索追蹤系統及第二代數位飛操電腦)等,計需1,693億4,916萬8千元。
(2)支援作戰裝備、模擬機、遙測裝置等,計需9億0,059萬4千元。
(3)作戰系統整合相關品項採購等,計需7億0,974萬4千元。
(4)備份件、支援裝備、手工具、試驗裝備等後勤裝備,計需221億8,693萬2千元。
(5)電戰、無線電、敵我識別、鏈路系統等通資電裝備,計需240億0,466萬5千元。
(6)各項技術支援、訓練及相關服務費用,計需295億6,889萬7千元。
2.國內配合款(計5億1,883萬元):
(1)辦理生產線訪查、駐廠、赴美接裝技勤專業人員換訓、接機整備、國外專案管理會議派員出國計畫,計需1億7,554萬元。
(2)執行專案及風險管理教育訓練、法律顧問、技術手冊翻譯、國內差旅、業務協調聯繫、裝備驗收、運載、成軍整備及辦公室軟、硬體設備採購等,計需3億4,329萬元。
(三)預期效益
1.本型戰機與現役機隊具武器共通性,搭配匿蹤塗料、先進指管及電戰能力,戰術運用更為靈活,可擔負各種任務,快速形成戰力。
2.藉由工業合作機制,優先籌建核心能量,爭取相關零組件產製及關鍵技術移轉,滿足機隊維修需求,降低全壽期作業維持費用,並爭取加入原廠供應鏈,承接亞太地區訂單,帶動國外交修或採購商機,逐步達成設立F-16型戰機「亞太維修中心」之目標。
3.美國基於「臺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同意供售新式戰機,顯示我國是美國「印太戰略」中重要的安全夥伴。未來在此良好基礎上,持續鞏固雙邊安全夥伴關係,共同維護臺海安全與區域和平穩定。
(四)結語
新式戰機採購為捍衛臺海領空與區域和平穩定的重大國防投資,本部將嚴守預算支用相關規範,縝密規劃,落實執行,完成空軍新式戰機採購,提升國軍整體空防戰力,確保國家安全。
附表 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分年編列表
單位:新臺幣元
年度 |
發價書採購項目 |
國內配合款 |
合 計 |
109 |
50億0,107萬2千元 |
1,818萬4千元 |
50億1,925萬6千元 |
110 |
289億7,927萬3千元 |
2,072萬7千元 |
290億元 |
111 |
400億4,955萬6千元 |
2,322萬6千元 |
400億7,278萬2千元 |
112 |
450億4,940萬6千元 |
3,438萬6千元 |
450億8,379萬2千元 |
113 |
450億5,440萬6千元 |
1億9,423萬4千元 |
452億4,864萬元 |
114 |
428億0,222萬元 |
1億5,727萬9千元 |
429億5,949萬9千元 |
115 |
397億8,406萬7千元 |
7,079萬4千元 |
398億5,486萬1千元 |
合計 |
2,467億2,000萬元 |
5億1,883萬元 |
2,472億3,883萬元 |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說明:
依據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2,500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其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23條不得充經常支出規定之限制。但經費額度因匯率變動影響超過上限部分,以總預算方式編列。至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方式辦理;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度合計數之15%。本條例施行期間舉借之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辦理。
行政院於上述特別條例所定經費上限2,500億元範圍內,依「鳳翔專案」整體獲得規劃書及美方提供軍事採購發價書草案等,編具完成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實施期程自109年度至115年度,其主要內容如下:
(一)歲出編列2,472億元,茲按計畫別及政事別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1.計畫別編列情形:新式戰機採購計畫編列2,472億元,計畫採購新式戰機66架與其相關系統、裝備等,全數編列於國防部項下(詳附表),經費內容概要說明如下:
(1)依美方提供發價書採購項目,包括籌購新式戰機、航電等相關系統、軟硬體及系統研發等,所需經費80億美元,折合新臺幣2,467億元。
(2)辦理新式戰機採購訪廠、駐廠、專案管理、接裝換訓及飛返派員出國計畫等所需經費2億元,以及相關專業服務、配合款、國內報關及國外裝備運載等所需經費3億元,合共5億元。
2.政事別編列情形:國防支出計2,472億元,占歲出總額之100%
(二)以上歲出經費所需財源2,472億元,依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50億元及舉借債務2,322億元支應。
本次美方同意供售的新式戰機,為國防部爭取多年之重要武器裝備,獲得後除將大幅強化我國空防能力,並可落實技術轉移,以達到兼顧國防自主及國內經濟發展之目的。有關新式戰機採購計畫之預期效益,簡要說明如下:
1.本型戰機籌獲後可使戰術運用更為靈活,可擔負各種任務,快速形成戰力,捍衛我國領空。
2.藉由工業合作機制,提升我方軟、硬體整體維修能量,另將爭取技術轉移,提升國內整體技術能量。
3.持續鞏固臺美安全夥伴關係,強化雙邊合作。
附表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
項 目 |
預 算 數 |
| |
109年度 |
110年度 | ||
一、收入 |
247,238,830 |
5,019,256 |
29,000,000 |
(一)歲入 |
- |
- |
- |
(二)債務之舉借 |
232,238,830 |
- |
24,000,000 |
(三)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 |
15,000,000 |
5,019,256 |
5,000,000 |
二、支出 |
247,238,830 |
5,019,256 |
29,000,000 |
(一)國防部主管 |
247,238,830 |
5,019,256 |
29,000,000 |
特別預算案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 配 數 | ||||
111年度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115年度 |
40,072,782 |
45,083,792 |
45,248,640 |
42,959,499 |
39,854,861 |
- |
- |
- |
- |
- |
35,092,038 |
45,083,792 |
45,248,640 |
42,959,499 |
39,854,861 |
4,980,744 |
- |
- |
- |
- |
40,072,782 |
45,083,792 |
45,248,640 |
42,959,499 |
39,854,861 |
40,072,782 |
45,083,792 |
45,248,640 |
42,959,499 |
39,854,861 |
三、財政部蘇部長建榮說明: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總經費新臺幣2,472億元,自109年度起至115年度,分7年度辦理,財源規劃前3年度每年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50億元,總計150億元;另第2年度至第7年度總計舉債2,322億元,各年度舉債數介於240億元至452億元間(詳附表)。
依上開財源規劃,併同考量109年度總預算案、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及戰機特別預算案之歲出及融資調度,中央政府債務情形說明如下:
(一)債務流量:
1.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及戰機特別預算案舉債數合計2,032億元,占歲出總額9.1%。
2.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均規定,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15%。考量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自106年度推動執行,爰併計106年度至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該2特別預算(案)舉債合計數,占該期間歲出總額合計數10.1%。
(二)債務存量:
按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併計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及戰機特別預算案,預估該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5兆6,191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31.5%,距公共債務法上限40.6%規定,尚餘9.1個百分點,約1.6兆元舉債額度,足以支應後續年度戰機特別預算2,322億元舉債需求;又未來隨著GDP成長,可舉債額度將增加,尚能支應緊急重大政務需求。
本部將恪遵公共債務法、財政紀律法及相關特別條例等規定,管控各年度總預算及各特別預算舉債數,以維財政紀律,兼顧國家施政需求及財政穩健。
附表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之財源規劃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
歲出需求 |
財源規劃 | ||
債務之舉借 |
移用以前年度歲 計賸餘 |
小計 | ||
109 |
50 |
- |
50 |
50 |
110 |
290 |
240 |
50 |
290 |
111 |
401 |
351 |
50 |
401 |
112 |
451 |
451 |
- |
451 |
113 |
452 |
452 |
- |
452 |
114 |
430 |
430 |
- |
430 |
115 |
398 |
398 |
- |
398 |
合計 |
2,472 |
2,322 |
150 |
2,472 |
註:表列數據因四捨五入關係,略有尾差。
肆、審查結果:
一、歲出預算部分
第1款 國防部主管
第1項 國防部所屬原列2,472億3,883萬元(分配數:109年度50億1,925萬6千元、110年度290億元、111年度400億7,278萬2千元、112年度450億8,379萬2千元、113年度452億4,864萬元、114年度429億5,949萬9千元、115年度398億5,486萬1千元),減列115年度第1目「裝備」第1節「武器裝備採購整備」中「業務費」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72億2,883萬元(分配數:115年度改列為398億4,486萬1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項:
1.近二十餘年我國政府財政僅87、95、96、97、106及107年度決算審定有賸餘數,其他年度均為短絀,故須發行公債彌平,造成債務逐年累積。
截至107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3,801億元,預估108及109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將各達5兆5,009億元及5兆6,191億元,預計109年以後舉債額度僅餘1兆7,971億元,恐無法因應臨時突發之天災劇變。而除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需舉借債務2,322億3,883萬元外,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即將於109年度達執行期限,未來預期行政院將繼續以特別預算舉借債務辦理後續計畫,舉債需求勢必持續提升,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將持續增加,爰要求行政院應強化債務管理,逐年提高編列債務之償還數額,以期實現債務控管之成效。
提案人:曾銘宗 呂玉玲 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馬文君 羅明才
2.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就美方發價書項目編列2,467億2,000萬元,根據國防部工業合作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國外得標商應依承商實際合約總價款40%核算工業合作額度,透過技術移轉、國內採購、共同研發或人員訓練等多項方式,協助引進國內產業所需關鍵技術,達到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與國防能量自主之具體目標。為降低F-16V戰機作業維持費用,國防部應依規定落實與美方完成工業合作協議書簽署作業,以獲取戰機維修及技術能量。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連署人:羅致政
3.中國近年來不斷擴增軍力,軍機繞台航行次數劇增、蓄意越過海峽中線,不僅挑釁意味濃厚,也嚴重威脅我國防安全。為因應與日俱增之空防威脅,我國向美方採購66架F-16V戰機,並規劃新增「空軍第七戰術戰鬥機聯隊」,初步規劃需編設作戰隊空勤人力為90餘人。但自100至108年8月底,空軍F-16型戰機新增合格飛行員人數為129人,然同期間該型機辦理離退之飛行員人數亦達108人,僅淨增加合格飛行員21人,實屬有限。據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資料顯示,F-16型戰機飛行員之養成需2年6個月,並非一夕可成,為能如期完成新增聯隊戰力編成,國防部應就飛行人力養成儘早慎謀規劃,以及提高飛行員待遇,使飛行人力長留久用,以滿足人力需求。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連署人:羅致政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出所需財源原列2,472億3,883萬元,隨同歲出預算審查結果減列115年度1,000萬元,改列為2,472億2,883萬元(分配數:115年度改列為398億4,486萬1千元),依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50億元,照列;舉借債務原列2,322億3,883萬元,減列115年度1,000萬元,改列為2,322億2,883萬元(分配數:115年度改列為398億4,486萬1千元)。
伍、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陸、院會討論本案時,由財政委員會施召集委員義芳補充說明。
主席:審查報告已宣讀完畢,請施召集委員義芳補充說明。
施召集委員義芳不補充說明。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報告院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主持人:施義芳
協商代表:曾銘宗 鄭秀玲 柯建銘 管碧玲 李俊俋 陳宜民(代)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依協商結論處理。
現在進行逐項討論。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二讀)
主席:請宣讀通案決議部分。
(一)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編列2,472億3,883萬元購置66架F-16V戰機,金額龐大,然過往採購案中我國與美國進行工業合作之運用成效,仍有改進空間。為妥善發揮預算運用綜效,國防部應與經濟部及相關機構積極尋洽與美國進行更直接、更廣泛之工業合作,在我國既有厚實之製造業基礎上,帶動相關製造及維修產業之發展,以厚植我國之技術能量及國防自主能力。經濟部會同國防部每年並應就前開事項辦理情況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報告有涉及機密部分,得以機密方式處理。
(二)為提升我國國防自主能力,推動國防產業技術進步,除由經濟部工業合作推動小組建立工業合作需求項目資料庫,並辦理工業合作推廣宣導與規劃外,亦應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國家產業政策規劃及研析之成果,協助國內各類廠商標定需求項目、參與工業合作項目,以利工業合作點數運用之效益,加速國內廠商技術提升。每年並應就前開事項辦理情況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報告有涉及機密部分,得以機密方式處理。
主席:通案決議部分照協商結論通過。
宣讀一、歲出預算部分第1款國防部主管。
一、歲出預算部分
第1款 國防部主管
第1項 國防部所屬原列2,472億3,883萬元(分配數:109年度50億1,925萬6千元、110年度290億元、111年度400億7,278萬2千元、112年度450億8,379萬2千元、113年度452億4,864萬元、114年度429億5,949萬9千元、115年度398億5,486萬1千元),減列115年度第1目「裝備」第1節「武器裝備採購整備」中「業務費」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472億2,883萬元(分配數:115年度改列為398億4,486萬1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項:
1.近二十餘年我國政府財政僅87、95、96、97、106及107年度決算審定有賸餘數,其他年度均為短絀,故須發行公債彌平,造成債務逐年累積。
截至107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3,801億元,預估108及109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將各達5兆5,009億元及5兆6,191億元,預計109年以後舉債額度僅餘1兆7,971億元,恐無法因應臨時突發之天災劇變。而除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需舉借債務2,322億3,883萬元外,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即將於109年度達執行期限,未來預期行政院將繼續以特別預算舉借債務辦理後續計畫,舉債需求勢必持續提升,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將持續增加,爰要求行政院應強化債務管理,逐年提高編列債務之償還數額,以期實現債務控管之成效。
提案人:曾銘宗 呂玉玲 賴士葆 費鴻泰
林德福 馬文君 羅明才
2.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就美方發價書項目編列2,467億2,000萬元,根據國防部工業合作作業規定第4點規定,國外得標商應依承商實際合約總價款40%核算工業合作額度,透過技術移轉、國內採購、共同研發或人員訓練等多項方式,協助引進國內產業所需關鍵技術,達到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與國防能量自主之具體目標。為降低F-16V戰機作業維持費用,國防部應依規定落實與美方完成工業合作協議書簽署作業,以獲取戰機維修及技術能量。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連署人:羅致政
3.中國近年來不斷擴增軍力,軍機繞台航行次數劇增、蓄意越過海峽中線,不僅挑釁意味濃厚,也嚴重威脅我國防安全。為因應與日俱增之空防威脅,我國向美方採購66架F-16V戰機,並規劃新增「空軍第七戰術戰鬥機聯隊」,初步規劃需編設作戰隊空勤人力為90餘人。但自100至108年8月底,空軍F-16型戰機新增合格飛行員人數為129人,然同期間該型機辦理離退之飛行員人數亦達108人,僅淨增加合格飛行員21人,實屬有限。據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資料顯示,F-16型戰機飛行員之養成需2年6個月,並非一夕可成,為能如期完成新增聯隊戰力編成,國防部應就飛行人力養成儘早慎謀規劃,以及提高飛行員待遇,使飛行人力長留久用,以滿足人力需求。
提案人:陳賴素美 施義芳
連署人:羅致政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主席:第1款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宣讀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出所需財源原列2,472億3,883萬元,隨同歲出預算審查結果減列115年度1,000萬元,改列為2,472億2,883萬元(分配數:115年度改列為398億4,486萬1千元),依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50億元,照列;舉借債務原列2,322億3,883萬元,減列115年度1,000萬元,改列為2,322億2,883萬元(分配數:115年度改列為398億4,486萬1千元)。
(台下:強化國軍戰力!守護民主臺灣!)
主席:我們還在二讀進行中……
(台下:強化國軍戰力!守護民主臺灣!)
主席:好,謝謝你們。現在還在進行二讀,還沒有三讀通過,不要太高興。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照審查會意見通過。
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內容。
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三讀)
(一)歲出部分:原列特別預算數2,472億3,883萬元(分配數:109年度50億1,925萬6千元、110年度290億元、111年度400億7,278萬2千元、112年度450億8,379萬2千元、113年度452億4,864萬元、114年度429億5,949萬9千元、115年度398億5,486萬1千元),減列115年度1,000萬元,改列為2,472億2,883萬元(分配數:109年度50億1,925萬6千元、110年度290億元、111年度400億7,278萬2千元、112年度450億8,379萬2千元、113年度452億4,864萬元、114年度429億5,949萬9千元、115年度398億4,486萬1千元)。
(二)融資財源調度部分:歲出所需財源原列2,472億3,883萬元(分配數:109年度50億1,925萬6千元、110年度290億元、111年度400億7,278萬2千元、112年度450億8,379萬2千元、113年度452億4,864萬元、114年度429億5,949萬9千元、115年度398億5,486萬1千元),隨同歲出預算審議結果,減列1,000萬元,改列為2,472億2,883萬元(分配數:109年度50億1,925萬6千元、110年度290億元、111年度400億7,278萬2千元、112年度450億8,379萬2千元、113年度452億4,864萬元、114年度429億5,949萬9千元、115年度398億4,486萬1千元)。除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50億元外(分配數:109年度50億1,925萬6千元、110年度50億元、111年度49億8,074萬4千元、112年度至115年度無列數);其餘2,322億2,883萬元以舉借債務支應(分配數:109年度無列數、110年度240億元、111年度350億9,203萬8千元、112年度450億8,379萬2千元、113年度452億4,864萬元、114年度429億5,949萬9千元、115年度398億4,486萬1千元),並依據新式戰機採購特別條例第4條規定,所舉借債務不受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有關每年度舉債額度規定之限制。
主席:三讀內容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決議: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109年度至115年度)照審查報告修正通過。
報告院會,本院委員柯建銘等人針對本案三讀之決議提出復議,並請院會隨即表決處理。
委員柯建銘等提案:
本院委員柯建銘等人針對本案三讀預算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以記名表決處理復議動議。
提案人:柯建銘
連署人:林靜儀 趙天麟 賴瑞隆 吳玉琴 王榮璋 吳秉叡 莊瑞雄 江永昌 李麗芬 郭正亮 吳琪銘 林俊憲 尤美女 許智傑 蔡適應 鍾孔炤 鄭運鵬 張宏陸 施義芳 管碧玲 何欣純 蔡易餘 林岱樺 郭國文 鄭寶清 張廖萬堅 陳亭妃 黃國書 周春米 李俊俋 蔣絜安 李昆澤 葉宜津 陳曼麗 陳靜敏 邱泰源 余 天 陳賴素美 吳焜裕 邱議瑩 鍾佳濱 蘇治芬 陳歐珀 段宜康 余宛如 蘇巧慧 何志偉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處理本件復議案。
現在進行表決。針對委員柯建銘等人所提復議案,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現在開始,時間1分鐘。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45人,贊成者0人,反對者45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決議:委員柯建銘等人所提復議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1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22日下午12時04分46秒
表決議題:中央政府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
委員柯建銘等提請復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45 贊成人數:0 反對人數:45 棄權人數:0
贊成:
反對:
黃國書 鄭寶清 周春米 吳玉琴 李俊俋 柯建銘 管碧玲 尤美女 鍾孔炤 吳琪銘 李麗芬 施義芳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張宏陸 鍾佳濱 羅致政 蘇巧慧 趙天麟 陳靜敏 陳亭妃 蔡易餘 葉宜津 江永昌 陳賴素美 余宛如 吳焜裕 邱泰源 何欣純 蔡適應 陳歐珀 蔣絜安 林靜儀 段宜康 何志偉 林岱樺 吳秉叡 邱議瑩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郭正亮 賴瑞隆 蘇治芬 郭國文
棄權:
主席: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現在截止登記。
首先請余委員宛如發言,發言時間2分鐘。
余委員宛如:(12時5分)主席、各位同仁。今日順利通過新式戰機採購特別預算案,是歷史性的時刻,面臨如此重大的採購案,朝野黨派不分彼此在立法院本會期快速通過特別條例與預算,展現出面對國防安全、國家安全的立場是一致的,此時此刻,令人十分感動與驕傲。這是我國史上第一次戰機採購案採用特別條例立法來規範特別預算的方式,透過國會的監督與制衡,讓全民有知的權利,也為臺灣自由、民主與法治樹立一個良好的典範。
在蔡總統及相關部門的努力下,美國自去年3月以來,陸續通過台灣旅行法、台灣保證法、國防授權法及台北法案等友台法案外,再次顯示我國是美國印太戰略中重要的安全夥伴,對於共同維護台海安全與區域和平穩定有相當助益。今日F-16V預算的通過,更向國際社會傳達一個明確的訊息,臺灣在面對中國的步步進逼,對於提升我國國防實力、捍衛自由民主,展現出不懼戰不畏戰的精神,擁有保護自己人民的決心與力量。
新式戰機採購是捍衛台海領空與區域和平穩定的重大國防投資,未來將部署在東部地區,西臨太平洋與宮古海峽,南接巴士海峽,為進入關島的首要位置。其用意在於保護花東,取代F-5戰機,對應共機繞台、共艦遠海長航的威脅,對於印太區域的和平穩定,盡一份作為國際成員的責任。
採購武器的第一要務是要買得到、買得好,還要用得及時。我們這次編列2,472億元採購66架4.5代的F-16V新式戰機,平均單價為1.21億美元,跟其他美國邦交國相比,目前為止是最便宜的。同時,買F-16V戰機還可帶動亞太地區後勤維修商機,創造國內就業機會,預計增加近203億元台幣的國內航太產業值。因此,我們期待也相信此次新式戰機的採購會成為帶動整體國防產業發展、達成滿足國防需求及創造經濟效能的三贏方案。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12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所有關心臺灣新式戰鬥機建軍案的所有國人同胞,大家好,這真的是劃時代的一刻,本席非常榮幸可以見證這樣一個時刻。中華民國臺灣的立法院不分黨派全力支持F-16V的條例以及預算,為中華民國臺灣建立起一整個世代的國防屏障。這66架的F-16V,不僅是世界第一流的新式戰鬥機,我國政府還可以以合理的價格、最快的速度完成這樣一個軍購案、建軍案,再搭配現在全世界最強的戰車─M1A2T,加上潛艦國造,蔡英文總統跟民進黨政府全面強化國軍戰力,一起守護民主的臺灣,可以讓臺灣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法治的制度得以屏障。
我們特別觀察到,這次從委員會,不管是從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到財政委員會,不分黨派的委員共同支持也監督這個建軍案,這真的是民主的表率。在監督的部分,我們特別強化要求工業合作要落實,讓全世界超過200架未來的F-16戰機的機隊,在臺灣建軍之後,也可以成為F-16維修的一個很重要的亞太地區維修基地。
所以在此時此刻,對照吳斯懷、郭冠英等人幾近叛國的言行,這次立法院通力合作且不分黨派通過這樣的條例及預算感覺到彌足珍貴。值此之際,在本案三讀通過之後,我們要告訴所有的國人,我們的立法院及我們的民主制度是值得驕傲的,我們將會有一整個世代最優質的國防屏障。謝謝大家。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12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首先,非常感謝本院所有委員同仁對這次新式戰鬥機採購條例以及預算能夠大力支持,本席長期作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也非常高興在我們這屆任內能夠解決臺灣空防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從92年之後,臺灣就已經沒有採購新式戰鬥機了,過去包括2000年及2008年,我們都曾經向美表達希望爭取新式戰鬥機,但很可惜當時都被否決,這一次在小英總統努力之下,我們取得了F-16V的新式戰鬥機,相信對於我們捍衛領空的幫助是非常大的。
許多人都會質疑到底需不需要F-16V?我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講一個最重要的,就是我們空軍飛行員的安全,我們希望我們的空軍飛行員所駕駛的戰鬥機是安全、有效、高科技的戰鬥機,從92年之後,其實我們很多戰鬥機都已經超過20年時間,所以對我們來講,採購新式的戰鬥機,讓我國的空軍飛行健兒駕駛新式戰鬥機捍衛臺海領空,這是我們國家、我們國會、我們立法委員對他們的一個重要承諾。另外,有人提到為什麼我們不採購F-35B呢?大家都知道,就F-35B現在的整個工期預算,即便臺灣能夠獲得同意,那也要在十餘年後才可能配發到臺灣,在這段期間,臺海的安全誰來顧?在這樣的情況之下,F-16V就是最好的替代方案,F-16V也是最好的選擇。尤其是F-16V採用AESA新式雷達系統,它的制空雷達的能力事實上遠比現有的許多裝備都來得更好。對於我們先期了解對岸中國軍隊的狀態,以及在空軍的捍衛飛行中,將會扮演重要的角色。感謝朝野立委的協助,讓F-16V的採購預算順利進行。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2時12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是一個超光速的修法過程,本會期從9月17日開議到今天,總共66天;扣除周末,剩下48天;再扣除國慶假日,只剩下47天;扣除颱風天1天,只有46個工作天。在46個工作天裡面,我們完成兩項立法,一個是特別條例,一個是特別預算。我必須說,在這個過程中,行政與立法兩院以及民進黨黨團匍匐前進,忍辱負重,我們最大的責任就是無論如何一定要讓戰機的預算順利通過,以保家衛國,以強化我們的空優。
在這次的修法過程當中,我們兩度創造第一的紀錄。第一,9月5日到9月6日的24小時之內,行政院通過決議,而在24小時之內立法院就完成函請審議的案子。10月30日的預算也是一樣,在一天之內,行政院完成了決議以後,立法院也是在24小之內;在10月29日條例通過三讀當天,總統也完成公布,這是歷史上我們所創造的紀錄。還有很多的紀錄,在24小時之內,我們完成了兩院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協商和審竣以及院會與委員會之間,都在24小時之內完成。
我必須說,事實上9月17日是受到反對黨的杯葛,民進黨黨團在這段期間之內,我們唯一的任務就是必須減少所有的爭議,我們必須把跟反對黨之間在院會裡面的相處,處理成一個可以讓這個法案匍匐前進,而完成兩個法案順利三讀通過的任務。所以這個期間,民進黨黨團幹部忍辱負重,遭受很多的質疑,我們在這裡報告大家,為了這個預算,我們願意承受,所有的爭議,我們不敢啟動,原因在這裡。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