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星期一)9時至11時4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費委員鴻泰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16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德福 吳秉叡 賴士葆 曾銘宗 費鴻泰 余宛如 王榮璋 郭正亮 施義芳 陳賴素美 江永昌 黃國昌 蔡易餘 羅明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昆澤 鍾孔炤
委員列席2人
列席官員: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顧立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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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林志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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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局 |
局長 |
邱淑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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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期貨局 |
局長 |
王詠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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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 |
副局長 |
王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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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局 |
局長 |
王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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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許璋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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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簡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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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董事長 |
陳永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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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李愛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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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
董事長 |
吳中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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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 |
黃崇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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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
常務次長 |
阮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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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 |
副署長 |
顏春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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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 |
副署長 |
李怡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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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
副署長 |
陳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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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產業發展處 |
處長 |
詹方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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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 |
副執行秘書 |
蘇來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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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員 |
李坤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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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 |
局長 |
游振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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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檢驗局 |
副組長 |
謝孟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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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局 |
副組長 |
盧文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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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副總經理 |
王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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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 |
處長 |
蔡玲儀 |
主 席:施召集委員義芳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趙弘靜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立雄就「綠色金融執行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曾銘宗、費鴻泰、余宛如、郭正亮、施義芳、陳賴素美、江永昌、黃國昌、蔡易餘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財政部常務次長阮清華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王榮璋、羅明才所提書面質詢;委員陳賴素美所提書面補充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 論 事 項
彙總整理提出「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草案」提報院會案。
決議:
一、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照草案通過,提報院會討論,須黨團協商。
二、有關內政、經濟、財政、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等7個委員會,俟其審竣並將審查報告送達本委員會後,請議事人員彙總整理逕予提報院會併案討論。
散會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立雄、財政部蘇部長建榮、經濟部沈部長榮津及國家發展委員會陳主任委員美伶就「海外資金回台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今日議程安排金管會主委、財政部部長、經濟部、國發會主委就「海外資金回台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提出專案報告,我們今天請金管會、財政部及經濟部3個部會做報告。
現在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報告。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海外資金回台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提出專題報告。以下謹就本會訂定境外資金匯回從事金融投資之相關措施,說明如下:
一、為引導我國個人及營利事業資金回臺投資實體產業及金融市場,以壯大國內經濟,增加就業機會,財政部訂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本條例),已於108年7月24日總統令制定公布,行政院核定自108年8月15日施行。本會已依本條例授權訂定「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下稱本辦法)並與條例同步施行。
二、本辦法對於個人或營利事業自境外匯回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資金,得提取並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規範金融投資之資金管理運用範圍與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重點如下:
(一)關於金融投資的原則:考量本案主要係引導資金回臺從事實質產業的投資,金融投資額度則設有25%上限,故本會規劃金融投資範圍以國內有價證券為主,並鼓勵長期投資,投資標的以流動性佳、集中市場交易且具公募性質為原則。
(二)金融投資的範圍:基於前述原則下,金融投資範圍開放的標的包括政府債券、公募之公司債、金融債、國際債券、上市(櫃)、興櫃公司股票、投信基金(含ETF)、期貨ETF、指數投資證券(ETN)等國內有價證券,並允許得以避險目的買賣上市(櫃)認售權證及從事期貨或選擇權交易。另外個人亦得在匯回稅後資金3%額度內投保國內保障型及高齡化保險商品。
(三)為避免境外匯回資金影響我國金融市場,及避免有境外匯回資金用於炒股之疑慮,相關控管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1.本辦法要求境外匯回資金運用於國內有價證券,應分散投資,投資任一公司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運用於國內有價證券總金額之20%,且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10%,避免投資過度集中影響個股股價情形。
2.本辦法規範須透過信託方式或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方式,由信託業者或全權委託業者等專業機構管理運用,於信託業法及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相關法規已有規範專業機構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
3.為避免資金屆滿年限大額提取影響市場波動,本條例及本辦法規範分年取回機制,從事金融投資及其餘未從事投資而存放於外匯存款專戶之資金,應於屆滿五年後分三年取回,以減少資金解除控管後對市場之衝擊。
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之施行,期能使個人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資金,透過我國財富管理與資產管理業之投資運用,為國內經濟引入活水、產生帶動投資動能、擴大金融產業規模之效,促進我國金融市場之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報告。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承邀就「海外資金回台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進行專題報告,以下謹就前開議題簡要說明,敬請指教。
壹、推動「協助資金回臺投資」三大措施
為引導境外資金回流挹注我國產業及金融市場,促進經濟發展及增加就業,本部循序漸進推動「協助資金回臺投資」三大措施。
一、第一項措施:提供「稅務專屬服務」
依行政院107年12月7日「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自108年1月1日起,由各地區國稅局設立專責聯繫窗口,提供稅務法規諮詢服務,幫助臺商有效處理稅務疑義;諮詢案件如涉及特定交易或個案事實認定,由國稅局成立專案小組與臺商進行個別諮商,協助釐清事實及確定其法律效果。
二、第二項措施:發布解釋令
本部108年1月31日發布解釋令,明確規範個人匯回資金性質認定原則及相關證明文件,俾使徵納雙方對於資金匯回之課稅範圍、課稅年度及舉證方式等,有一致性認定標準,大幅降低臺商匯回資金之稅負不確定性,提升資金回臺投資意願。
三、第三項措施:制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本條例)」
本條例經總統108年7月24日制定公布,行政院核定自同年8月15日施行。立法重點如下:
(一)適用原則及稅率:自該條例施行之日起算2年內,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自其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境外轉投資事業獲配投資收益且匯回者,得選擇依本條例規定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依規定管理運用,並按特別稅率(第1年8%或第2年10%)課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或基本稅額。
(二)適用限制:
1.本條例之執行,應符合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2.匯回之資金除經濟部核准用於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建築物,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
(三)投資運用規範: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後,應依下列方式投資運用,如違反規定自專戶提取資金或移作他用,應按20%稅率補繳差額稅款:
1.經濟部核准得提取資金,並依該部訂定之「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規定從事實質投資。
2.於5%限額內,得提取資金自由運用,但不得用於購置不動產或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所發行或交付之受益證券。
3.於25%限額內,得提取資金,並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內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訂定之「境外資金匯回金融投資管理運用辦法」規定從事金融投資。
4.其餘未提取作前開運用之資金,應於外匯存款專戶內存放達5年,自第6年起始得分3
年各提取3分之1。
(四)優惠稅率:如完成實質投資,並取具經濟部核發完成證明者,得向稽徵機關申請退還50%稅款(即實質稅率4%或5%)。
(五)控管機制:實質投資期間內,個人或營利事業每年應將投資辦理情形報經濟部備查;存放外匯存款專戶及金融投資部分,於其控管期間,受理銀行每年應將各專戶內資金管理運用情形報本部及金管會備查。
貳、前開措施辦理及實施情形
一、辦理情形
(一)配合本條例自108年8月15日施行,本部、金管會及經濟部於同日發布該條例授權訂定之3部子辦法,本部並完成申請及宣導配套措施,包含:建置網站專區與專人諮詢窗口、備妥疑義解答與懶人包、核定宣導計畫及擬定相關書表與公文格式,順利推動新法施行。
(二)為有效消除臺商疑慮及誤解,俾使各界充分掌握本條例實施之契機,安心匯回境外資金投資我國,本部與金管會、經濟部共同積極辦理對外宣導,截至108年10月底,已辦理416場對外宣導活動,共計3,146家企業、19,381人次參加。
二、實施情形
(一)提供稅務專屬服務部分:截至108年11月15日,各地區國稅局提供之「稅務專屬服務」諮詢「法令規定」案件已達922件;涉及個案事實認定「特定交易或個案」專案諮詢則有29件。
(二)受理適用本條例規定部分:透過本部、金管會、經濟部與金融機構及會計師持續溝通合作,截至108年11月15日,各地區國稅局已受理56件申請適用本條例案件,合計申請匯回資金約新臺幣235億元,推動臺商回臺投資成果已逐漸顯現。
本部將賡續辦理對外宣導,積極協助臺商解決資金回臺投資稅務相關問題,以利政策推行,期藉此帶動資金匯回投資動能,為我國經濟及就業成長帶來實質貢獻。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報告。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以下就「海外資金回臺現況及後續管理,投標的與因應策略」進行報告,並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面對全球經濟與租稅環境變遷,臺商有調整投資架構及全球營運布局而匯回資金之需求,並為引導我國個人及營利事業(以下簡稱投資方)資金回臺投資實體產業及金融市場,以壯大國內經濟,增加就業機會,財政部訂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下稱本條例),經總統於108年7月24日公布,行政院核定自108年8月15日施行。經濟部依據該條例訂定「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亦同步施行。
為讓資金投入我國產業進行實質投資,依本條例規定,資金匯回適用稅率8%或10%,若投資方向本部提具直接投資計畫或間接投資申請,並於規定期限完成投資,取得本部核發完成證明者,得適用優惠稅率4%或5%,期望引領資金挹注我國產業,增加產出。
壹、境外資金匯回實質投資重點
一、實質投資內涵
實質投資分為直接投資與間接投資,直接投資為投資方以匯回之境外資金投資本業、他業或新設營利事業,並由該事業執行投資計畫,計畫支出範圍包含購置供自行使用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及與計畫相關之必要支出,以鼓勵企業匯回境外資金用於能創造GDP或產業升級之投資。
間接投資為投資方透過國內創投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將資金挹注於重要政策領域產業達4年(產業包含5+2產業創新領域、電子零組件製造、批發及零售、長期照顧服務事業及文化創意等),且於第3年投資重要政策領域產業達20%、第4年達50%,藉此強化重要產業之發展。
二、申請審核程序
(一)投資前審查:投資方匯回資金1年內提具直接投資投資計畫或間接投資投資申請予本部,經本部核准,將其資金自銀行專戶提取進行投資。
(二)投資期間備查:於投資期間,每年1月向本部備查其投資進度。
(三)投資完成核發完成證明:
直接投資投資計畫於2年內完成(得展延1次,最長得展延2年);間接投資投資滿4年,得向本部申請核發完成證明,並檢具完成證明向國稅局申請退稅。
(四)各部會協辦:投資方投資之產業非本部主管者,本部核發前開各階段文件時,得請該產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
貳、本部辦理概況
一、截至108年11月15日為止,本部受理實質投資案件申請共14件,均為直接投資,境外資金投資申請金額為89.75億元,投資總金額為107.97億元;核准件數為11件,核准境外資金投資金額為86.27億元,投資總金額104.51億元。
二、目前受理之申請案件投資方多為營利事業(營利事業11件,個人3件),投資方式以投資本業並自行執行投資計畫為主(投資本業共9件、投資他營利事業共5件),企業規模方面,大企業及中小企業均有申請適用。
三、此外,投資產業別包含電腦、電力設備、紡織、電子零組件、金屬製品、運輸、食品、傘業、傳播業等。投資地點則遍布全臺,包含北中南縣市;投資支出項目則為興建廠房、建置營運總部、擴增生產線、購置機器設備等。
四、為利投資方申請實質投資,本部工業局網站已設置專區,提供書表文件、問答集等相關資料,並提供法規諮詢與申請協助,尤其通過財政部國稅局審核通過之投資方,主動接洽協助進行實質投資。
參、結語
為因應國際情勢快速變化,本部適時引導投資方透過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回臺進行實質投資,一同厚植臺灣產業發展實力,本部也將持續視產業需求提供協助。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的宣告:每位委員發言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現在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商總理事長賴正鎰於上禮拜四的會員代表大會上表示貿易戰之下,臺商幾家歡樂幾家愁。他建議政府再下調稅率,請問部長,調降稅率是不是能提高海外資金回臺的意願?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我想這個部分在當初擬訂專法時,我們都曾考慮到現實的情況,依據現行的法規規定,現行的稅率已經相對比較優惠……
林委員德福:已經相對比較怎麼樣?
蘇部長建榮:相對比較優惠。尤其他實質投資部分還受減半的課徵4%到5%……
林委員德福:對於海外資金的匯回率,你認為有沒有調降的空間?
蘇部長建榮:您是指稅率嗎?
林委員德福:對。
蘇部長建榮:目前我們才剛實施,基本上我們目前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不可能喔?
蘇部長建榮: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我們當初在擬定條例時已經做充分的考量,而且關於實質投資已經減半課稅。
林委員德福:蘇部長,因為上禮拜五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實施滿3個月,蘇部長說資金透過專法匯回的案件申請金額差不多214億元,那距離財政部低推估值的目標達成率只有16%,但是蘇部長預計今年年底申請金額可能上看400億元,那請問目前專法匯回資金達成狀況,你認為有沒有符合我們的預期?
蘇部長建榮:目前我們是到15日為止,因為該名記者寫的是他11月1日所掌握的資料,所以到15日為止,我們已經有235億元申請匯回,合計有56件。
林委員德福:換句話說又多了16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基本上因為專法實施第一年應該是從今年的8月15日到明年的8月14日,所以目前只實施3個月,後續還有9個月的時間,那我想我們財政部、金管會跟經濟部會積極再跟廠商說明,特別是因為我們專法實施以後,我們3個部會訂定的子法規,有些廠商對這個子法規詳細的內容還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們積極辦理巡迴宣導,讓廠商能根據這個子法規,減少他們的疑慮,我想未來在匯回的部分應該可以預期會比較樂觀一點。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到底是稅率影響意願,還是資金控管太過嚴格?投資管道標的大過侷限,以導致大家還有點在觀望。你認為呢?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是包含有內外因素,外在因素部分,比如說美中貿易戰使得廠商對於全球的布局要做調整,因此很多廠商他就把產線進行實質投資,就我們了解有些大廠就把高端的產線移回來臺灣進行實質投資,所以各個廠商的情況不太一樣。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這些境外資金匯入的專戶是不是可以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不行啦。
林委員德福:如果資金在匯回後還沒有進行投資時,那這個專戶因為訴訟而被假扣押,那又或者面臨強制執行的地步,那請問在稅率上會不會有什麼變化?
蘇部長建榮:假扣押的部分,我們是規定不能……
林委員德福:但是實際上……
蘇部長建榮: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金管會來說明?
林委員德福:請問顧主委的看法如何?因為他匯進來之後有可能面臨假扣押,他有可能會行使一些手段,現請你就匯進來給予假扣押的問題提出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就我的理解,大概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可能後續移出去稅率的問題。一個是現階段在他的帳戶裡面可不可以扣的問題,他現在可能有兩個專戶的可能性,一個是全權委託的方式,一個可能是信託的方式。如果還沒有進到那兩個專戶之前,先在外匯DBU的帳戶裡面,就是一般的存款帳戶,那應該是不能夠避免被扣押或被執行,但是如果他接下來運用到全權委託的帳戶,或者信託的專戶時,我們因為信託法的規定,對於信託財產不可以強制執行,他具有一種隔離的效果,所以這個就會依照信託法相關規定。
另外,如果他因為這樣子而被整個移出去,而沒有用到實質投資,或者沒有運用到這個金融投資等,這個稅率可能要回到……
林委員德福:因為稅率他要是……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本來有優惠的……
林委員德福:他本來有優惠的,會不會被馬上取消?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會變成沒有優惠的一個狀況。
林委員德福:還是會等到整個司法程序走完以後再追稅?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他如果扣押還沒有移出去,那當然沒有問題,但他如果一旦屬於強制執行被移出去,那就等於沒有依照條例的規定來運用,那這樣的話,就會有未依照條例規定來運用,那就會變成要補稅的問題,所以這要看個案的整個狀況逐一認定,都有相關的法規可以來適用。
林委員德福:蘇部長,假設個人或營利事業按照專法的規定,把資金全額從事金融和實質投資後,這些投資標的才被法院強制執行,請問會不會追溯、取消減稅優惠?如果不取消減稅優惠的話,你認為會不會有人自導自演?這叫做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就像剛才顧主委所提到,這要看個案情況而定,譬如依專法規定,專戶裡的資金不能作為質押、設定擔保等等,如果是這樣的話,未來他所要面對的,可能因為債務的關係,而會有強制執行的問題,這個要看實際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我們不希望用司法程序來吃政府的豆腐、來減稅,站在金管會、財政部的立場,你們是不是應該要有一些因應的方式?
顧主任委員立雄:只要沒有依照條例運用,而被強制執行移出去到那個專戶之外,這樣就會產生補稅的問題,還是可以課徵相關的稅。專戶的目的本來就是稅的優惠,但這畢竟是他的財產權,財產權的歸屬還是歸屬於他,只是他沒有運用這個條例的時候,就沒有辦法享受租稅優惠,所以只要確保稅沒有被少徵,那相關的法律就可以做相關的運用……
林委員德福:我再請教顧主委,投資本來就有風險,政府積極引導境外資金回來,金管會也必須負起洗錢防制的責任,依顧主委律師專業身分,請問為了財務規劃,以民法、商事法的實體法、程序法等等手段,讓當事人或法人境外資金回臺,既能夠獲得減稅又能夠符合實際預期的規劃,這算是洗錢防制的管轄範圍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洗錢防制是在辨識資金來源是不是涉及到犯罪或是藏匿所得,目的是在做洗錢防制的審查工作,所以在資金一進來時,就要先做一道洗錢防制的審查工作,這個部分銀行會做到一定的把關。
林委員德福:另外,站在境外資金管理運用上,你認為是不是有利可圖?
顧主任委員立雄:以這個專法來講,除了有稅務優惠外,其實沒有洗錢防制的必要,因為進到這個專戶是被控制的,他何必錢進到一個專戶,被控制這麼多年,然後還要接受審查,如果他真的要做洗錢……
林委員德福:因為媒體報導,有台商可望將錢匯回臺灣,但是因為兩岸關係凍結,資金匯入匯出缺乏依據,讓資金沒有辦法回來,兩岸資金存匯困難,請問金管會有沒有耳聞?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我們這邊相對來講應該是比他們寬鬆,要央行來回答比較適切一點,因為他們對外匯的管制應該比我們還要嚴格吧。
林委員德福:確實是存在的問題。
主席: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說明。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從臺灣的角度來看,我們是非常的自由,但中國大陸基於自己管理上的需要,我們也沒有辦法。
林委員德福:兩岸關係緊張,政府對於台商的困難,會不會視而不見?最後台商得不到協助只能吃悶虧,像這種狀況,到底是個案還是通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我們現在理解,上市櫃公司只要經過投資出去的,再匯回資金,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反映從那邊匯回來有遇到太大的困難。
林委員德福:若有資金是從正常管道出去的,從對岸匯回資金有沒有困難?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委員所講的是不是屬於不是循正常管道……
林委員德福:講實在話,要從中國把資金匯回臺灣,確實是困難重重,大家都心知肚明,目前中國控管資金是不是收緊?因為台商資金要匯回來,兩岸要是沒有溝通的金融平台,你認為大陸的台商要怎樣才能夠回來臺灣投資?
顧主任委員立雄:最近經濟部回臺投資方案已經到7,000億元,應該……
林委員德福:裡面有多少大陸台商?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現在三大投資促進方案,累積到11月15日,已經達到6,971億元。
林委員德福:六千多億元,那實質上大陸台商是多少?
林次長全能:絕大部分都是大陸台商回臺的投資。
林委員德福:實際上資金匯回有沒有困難?
林次長全能:我們目前預估今年落實在六千九百多億部分,可能會達到2,250億元,但他的資金不一定全部都是從海外匯回,他本身在臺灣有一些盈餘的部分也是可以轉增資,資金不一定全部都是從海外匯回來支應。
林委員德福:大陸台商要匯回資金確實有一些困難,很多台商在這方面有苦難言,我希望金管會在這方面能夠做一些溝通平台,讓這些資金能夠很順利的進來,如果可以,當然是最好,但事實上是有困難,所以我認為金管會還是要努力。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如果有反映,我們就會進行必要的協助。
林委員德福:謝謝。
顧主任委員立雄:謝謝。
主席:現在確認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議事錄確定。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9時3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大同第3季的財報出來了,我看完以後,心裡感慨很深。第一個關鍵數字,在大同第3季財報裡面,針對華映的資產和負債,資產218億元、負債389億元。我想這是他們為什麼申請破產的原因,他的負債遠遠高過他的資產。但是在另外一方面,在大同財報裡面,有一個資產是他在中國華映的持股。請看圖片右下角,華映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他所申報的股票價值,以大同持有數來講,高達59億元,這個是我之前為什麼一直在財政委員會質詢的,大同在對於臺灣的華映跟中國的華映,事實上是怎麼進行差別對待?把臺灣的華映搞到倒掉,但過去對中國的華映是怎麼做?保證獲利10%,幫他們蓋面板的六代廠,結果到去年年底的時候,臺灣的華映申請重整,然後大同在中國華映的董事長趕快辭職,進行完美的切割,把中國華映切出去,開始跟大同集團沒有關係,這是典型的什麼?典型的幫中國華映保證獲利,錢進去中國那邊,把債留在臺灣。這樣的經營操作模式所產生的惡果,就是上禮拜650個華映員工跑到大同靜坐抗議,他們到現在被積欠的工資根本拿不到。當然有人說可以用工資墊償基金等等,但問題是,以現實狀況來講,從8月開始,被積欠的工資都拿不到,大同回應華映工會的陳情,只有兩個字──同情,用「同情」這兩個字,我不客氣的講,根本是「鱷魚的眼淚」。針對這件事情,勞動部出面講話了,要求大同公司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幫華映籌措財源或代墊款項,以支付欠薪的員工,而不應該要求員工把工資墊償基金補助列為第一優先的選擇,針對勞動部這樣的呼籲,金管會的立場贊不贊成?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勞動部要去進行協調的,我們對勞動部的講法,不會表示其他意見,我們會尊重勞動部。
黃委員國昌:會尊重勞動部?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
黃委員國昌:問題是勞動部提出這樣的呼籲以後,現在大同公司說,如果他們要去代墊這些積欠的工資,在適法性上有疑慮。也就是大同現在說,金管會對於上市櫃公司資金貸與他人有一定的法律規範,他們沒有辦法代墊,因為這會違反金管會的法令。到目前為止,我從媒體上,看到大同的回應是這樣。請問金管會,大同針對這件事情,有詢問過金管會的意見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大同本身沒有,但我們有提供意見給勞動部。其實委員上次詢問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提過了,這個涉及到公司法第十五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大家最近也知道,公司法第十五條有關於短期融通的規定。另外根據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的規定,在貸與他人的必要性、合理性與對於大同股東權益影響的評估,我們希望他們做好評估之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然後再來做。
黃委員國昌:所以剛剛金管會顧主委講完那些抽象性原則以後,在這個案子裡面,對於勞動部所提出來的呼籲,金管會是尊重,對於工會提出的訴求,大同公司以金管會資金貸與的相關法令當作擋箭牌,金管會的立場是認為如果有必要性的話就可以做,是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必要性、合理性,然後經過……
黃委員國昌:那這個案子裡面,主委,你認為有必要性、合理性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這個部分,我剛提過,我們會……
黃委員國昌:針對這個個案,總是要有人表示一個清楚的態度出來,今天如果主委認為有必要性、合理性,或者是說,沒有嚴重到像大同公司現在拿法令當擋箭牌的話,可能在這個個案上面,才比較有解決的空間。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第一,因為短期融通是一年以下要償還,而現在華映破產,華映有沒有辦法在貸與以後一年內能償還,這是第一個問題。
黃委員國昌:是,如果沒有辦法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辦法,大同可能就會以他沒有合乎短期融通,我是希望說這個合約……
黃委員國昌:這樣子的話,勞動部講的不是空話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是。現在破產程序進行到什麼程度,我不清楚,但是如果雙方可以協調,合約的約定是在一年以內,譬如說償還期限……
黃委員國昌:就解套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第二個,我上次有提到,他的貸款部分,也就是給銀行的抵押權的部分,應該還大於積欠銀行的欠款,所以這個地方能不能設定抵押來確保大同股東的權益,因為我們還要涉及到對大同公司股東權益的影響。
黃委員國昌:這我瞭解。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對這部分,是不是要來商議一下……
黃委員國昌:所以兩個方法,第一個,契約的時間訂在一年之內。第二個,如果還沒設定抵押權或者是其他質權,像動產就是質權,那就可以去設定抵押權,只要滿足這兩個要件的話,金管會沒有其他意見?
顧主任委員立雄:當然還有程序上的一些問題,包括因為他現在進入破產,有沒有辦法在一年內清償?還有對於大同股東權益的影響,要由董事會來決議通過。
黃委員國昌:對嘛!所以滿足剛剛那兩個要件後,大同董事會可能動作要快一點,不要再拿金管會當擋箭牌!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這已經不是金管會主政的事項,我只是說要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以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相關規定,又不影響大同公司股東的權益,在這個情況之下,大家儘量去協調一個方案,而且這個方案,在進入破產程序情況之下,又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
黃委員國昌:主委,你今天所講的,我相信華映的工會、被積欠薪資的員工,還有大同公司都聽到了。因為媒體的報導讓大家很困惑,一方面勞動部這樣喊話,另外一方面,大同公司拿金管會的相關法令出來當擋箭牌,但總要有一個解方。我個人認為,最該負責的是董事長林郭文艷,要不然勞動部對於他積欠大量解僱勞工工資,不會把他限制出境嘛!過去臺灣日月光公司實際負責人被限制出境處分的時候,人家就出面解決勞工的困境,今天勞動部對他做限制出境的處分,就是希望實際的負責人好好的面對過去到底是怎麼營運的,好好的面對過去怎樣犧牲臺灣華映股東還有勞工的權益,然後去確保中國華映的獲利,簡直是莫名其妙。
接下來請教經濟部,現在到底工業地還有沒有缺?因為我現在看不懂,10月11日部長跟媒體說沒有缺地的問題,可是桃園市經發局局長又說會有缺地的問題,一個部長跟一個桃園市經發局局長所做的表述完全不一樣,以經濟部現在的評估,到底還有沒有缺地的問題?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盤點所有工業區土地的供應,事實上全國的工業區土地,確實是還有很多工業用地可以提供,但是在北部地區,必須透過工業區立體化方案來增加工業用地的提供。
黃委員國昌:所以誰講的是對的?
林次長全能:這個部分必須從不同的地點來看,我們盤點所有北中南的土地,從現在開始到111年,還有將近一千八百多公頃的土地……
黃委員國昌:還有多少土地可以當作工業區使用,還沒有使用的?
林次長全能:從三個面向來看,一個是公有土地,一個是私有閒置土地,另外一個是儲備在台糖土地的開發,從現在開始到111年,我們大概將近有……
黃委員國昌:以現在的時間點來講,還有多少閒置的工業區土地沒有用?
林次長全能:目前我們可以提供出來的部分,大概有將近四百多公頃的土地可以使用。
黃委員國昌:現在還有四百多公頃的土地可以使用?好。上一次我在質詢經濟部的時候就已經提過,就是工業區的土地被炒作,飆漲了以後,中小企業進不進去,結果把工廠蓋在農地上面,造成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大家都很痛苦,在環保和經濟發展要取得一個平衡點。但我現在發現更荒謬的狀況,就是有13家蓋在農地上的工廠,他們自己的手上竟然有閒置的工業區土地,等於是一方面把自家的工廠蓋在農地上,另外一方面手上明明有工業區土地,不是搬不進去,是手上有地,但空著不用,現在竟然又把閒置的土地準備拿出去賣來牟利。從經濟部立場來講,會不會覺得這樣的行為誇張了一點?
林次長全能:委員所提到的狀況,我們現在積極而且嚴謹的在處理,我們會督促已經在工業區購置土地的這些廠商,儘速來使用在工業區的土地。
黃委員國昌:你們現在跟我說的是,你們會督促在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如果工業區有地的話,趕快去使用工業區的土地,但是我現在看到你們回報的狀況是,他們要把這些工業區的土地全部轉手牟利。他自己的工廠還是要蓋在農地上,還是要在農地上成為違章工廠,但是我手上有的工業區土地,我不願意搬進去,我現在要做的事情是什麼?我現在要做的事情是把這個工業區的土地轉手牟利。現在我問題的重點是,從經濟部的立場來講,我們政策上應該容許這樣的行為嗎?
林次長全能:我想委員所提到的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未登記工廠的加速處理,一個是現在在工業區土地有購置工業區土地的使用,針對這兩部分,我們會分別積極進行。
黃委員國昌:對啊!就是你剛才所講的分別進行才導致我剛才所講的荒謬結果啊!現在你到底是要他搬進工業區,不要在農地上繼續蓋違章工廠,還是繼續在農地上蓋違章工廠沒關係,工業區的土地可以脫手?
林次長全能:委員所提到部分都是過去在未登記工廠的執行上,我們現在就依據現在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後的規定,我們會積極處理這些未登記工廠相關後續。
黃委員國昌:對,所以我的問題還是一樣,你處理的方略是什麼?是他繼續蓋在農地上,工業區的土地轉手牟利沒關係,還是如同你剛才一開始跟我講的,你會要求這些廠商搬到工業區裡面去?
林次長全能:處理的方式要視這些公司所面對的狀況,一則是如果他們合法化,我們就輔導他在現有的地方達成合法的狀況,如果不行,當然要遷移相關的工廠設施用地。
黃委員國昌:我話講得比較直接一點,正因為今天經濟部的態度是如此,所以這些廠商才很高興,我的工廠繼續放在農地上面,外部的成本全部讓社會大眾吸收,工業區的土地閒置了那麼久,現在炒起來了,脫手就可以牟利了。這種情況太荒謬了!我希望經濟部能夠積極一點,你們應該去跟這些廠商講:明明你們在工業區有土地,你們就應該要搬進去,怎麼會用這樣的操作方式呢!但是我也必須要講,今天廠商會採取這樣的操作方式正是我們國家政策的失敗,因為在我們現行的法規之下就是允許他們有這樣的操作空間啊!我有說錯嗎?
主席,可以了!謝謝主席。
主席:好,因為我對你很尊敬,充分給你時間。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央行嚴副總裁,最近外資一直湧進來,有沒有異常現象?外資一直進來,當然進來股市,我們是歡迎。這是不是在你們認為的可控制範圍之內?
主席: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說明。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各位委員。今年以來,外資在股市進進出出的規模都很大,我們看到8月時,臺北股市是匯出的,從9月、10月、11月的確都是進來,可是我們過去看到歷史上,也是有這樣的情況,所以我們……
賴委員士葆:我剛剛是問有沒有異常,還是說是正常?9月份進來多少?net淨匯入多少?10月份多少?這能不能講一下?
嚴副總裁宗大:9月份外資淨匯入是29億元左右。
賴委員士葆:美金?
嚴副總裁宗大:是,美金。10月份流入大概42.8億元,將近43億元。
賴委員士葆:這個月你預估還在往上?
嚴副總裁宗大:目前看來,這個月……
賴委員士葆:還是上?
嚴副總裁宗大:11月的資料要等到金管會……
賴委員士葆:但是看起來應該還是上的?
嚴副總裁宗大:對。
賴委員士葆:9月、10月、11月是進來,那麼8月是negative多少?匯出多少?
嚴副總裁宗大:8月我……
賴委員士葆:你等一下再講。
我們看到有媒體登了一個資料,提到因為這樣而讓臺幣不斷升值,然後有匯兌的損失,結果上市櫃公司超過100億元,這使我們想到外界對於長期以來央行的操作,在匯率操作的傾向上,我不敢說絕對,但是至少外界的感覺都認為央行是主升不主貶,你同意嗎?
嚴副總裁宗大:我想我在這邊也有幾次的機會跟大家講,央行是尊重市場的機制……
賴委員士葆:那是表面上,大家都知道啦,那只是講一講而已,實際上心裡……
嚴副總裁宗大:我們在維持匯率上的穩定,如果它升值太快,我們當然會維持匯率……
賴委員士葆:還是會出手嘛!出手的原則,那把尺就是不可以升太多,但是貶太多沒關係,因為這對出口有利!
嚴副總裁宗大:沒有,我們還是維持匯率的相對穩定,跟各國來比。
賴委員士葆:可是它在貶的時候,我沒有看到你們在干預,升的時候有看到你們干預啊!很清楚,這個你不反對吧,對不對?
嚴副總裁宗大:報告委員,我們在維持匯率穩定時,有進場,也有這種沒進場的時候。
賴委員士葆:其實這一次外界也解讀是跟美國沒有公布是不是匯率操縱國家有關係,你同意嗎?
嚴副總裁宗大:美國原則上在4月跟10月都會公布它半年度的匯率報告,過去也有延期的情況……
賴委員士葆:這次呢?
嚴副總裁宗大:理論上它在10月應該要公布,可是到11月還是沒有公布。
賴委員士葆:到現在還是沒有公布嘛!
嚴副總裁宗大:對。
賴委員士葆:它公布之後,你們會做什麼?
嚴副總裁宗大:我們很習慣它們每半年1次的匯率報告,基本上我們是尊重老美的看法。
賴委員士葆:好,尊重老美的看法。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不過你就先請回吧!
接著要請教經濟部次長及財政部部長,剛才經濟部林次長說統計到現在有匯進來,就是臺商回臺投資6,970億元,最近蔡總統不斷對外講這個月就要到7,000億元了,開口閉口講7,000億元,高興得不得了,結果實際上林次長剛才講今年會進來2,250億元,你說6,970億元,就算7,000億元好了,7,000億元減2,250億元是4,750億元,所以這是膨風啦!這叫做膨風青蛙!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我剛才有明確講到,基本上這六千九百多億元是已經申請向我們投資的計畫。
賴委員士葆:可是錢沒有進來啊!
林次長全能:我剛才有提到這個資金不全部都是從海外匯回來,我們國內的投資案,它本身有自己在臺灣的資金支應,它的資金來源不全然全部都是從海外匯回的。
賴委員士葆:我們就算7,000億元好了,因為6,970億元四捨五入變成7,000億元,這7,000億元統統到位了嗎?包括跟臺灣的銀行借的,統統都到位了嗎?請問你,就這句話!
林次長全能:七千多億元是3年要去執行,我們估計今年會落實的部分是2,250億元左右。
賴委員士葆:是嘛!沒有7,000億元啦!所以今年年底有7,000億元,這叫做膨風啦!今年實際上就是兩千多億元,膨脹了3倍,好會膨脹!
今天有沒有國發會的長官與會?國發會最近很大方,給大企業補貼利息,他講手續費,事實上就是跟利息一樣的意思,給了1.5%,大企業現在去借錢,大概1.6%,所以net等於0.1%。你們匡了200億元,結果已經出去三百多億元、已經借走三百多億元了,以利息來講,政府出錢五點多億元,10年下來,我們就損失五十幾億元了,講起來那都是拿我們的錢去補貼大企業,可是大企業已經這麼有錢了。財政部長順便聽一下,現在你們說請他們資金回來,到現在為止也不怎麼樣啊!等一下我再跟你講這個帳。現在經濟部和國發會很大方,等於是左手打右手,左手讓錢從這裡回來,結果錢也不回來。為什麼不回來?因為臺灣的錢更便宜,臺灣的錢才0.1%,但從大陸回來要8%、4%,結果他們直接在臺灣借只要0.1%就好,你告訴我誰要回來?用臺灣的錢就好了嘛!臺灣的超額儲蓄就高達2兆元之多。
主席:請國發會鄭副主任委員說明。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第二階段就把利率的委辦手續費從1.5%降到0.5%,所以現在大部分適用的都是0.5%,而不是……
賴委員士葆:請問適用1.5%的有多少家?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就是委員剛才講的三百多億……
賴委員士葆:有三百多億啊!令我覺得很生氣的是,要給學生免息貸款,就因為是韓國瑜提出來的,你們就斤斤計較,如果是蔡英文提出來的話有多好!不管是28億元還是幾十億元都會給。對於這麼有錢的大廠商,政府還要幫他們買單,讓他們的利率真的只有0.1%。全臺灣有哪家銀行這麼好,會以0.1%的利率貸款給人?就只有我們政府國發會這一家,就算現在只補貼0.5%也還是很好,100億元就能賺5,000萬元了,這才真的是在套利啊!潘文忠要來學一學,說什麼會用學貸的貸款利息套利,笑死人,這才叫套利!1.5%真的是笑死人,圖利廠商莫此為甚!
財政部蘇部長在臺北大學的演講,我特別quote一段起來,你說適用專法的總共有47件,申請的有214件,企業回來186件,個人的有28億元……申請金額達成率為16%。因為你認為今年會有二千多億元,結果只有這麼一丁點,請問問題在哪裡?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我現場沒有講這些話。
賴委員士葆:但記者卻這樣寫。
蘇部長建榮:這是記者根據11月1日的統計資料寫出來的,現場都有錄音。
賴委員士葆:記者有沒有在現場?
蘇部長建榮:當時我在現場沒有講這些話。
賴委員士葆:我們的蘇部長一天到晚罵記者。
蘇部長建榮:我現場是說,至11月15日為止,我們的資金被申請了二百多億元,大約在230億元左右。我只是講……
賴委員士葆:這樣也沒差多少,沒有很離譜啊!
蘇部長建榮:我跟委員報告,1,330億元是整年,從108年8月15日到明年8月14日一整年的最低估值,而現在只過了3個月,就已經申請匯回了235億元,後面也還有9個月的時間。
賴委員士葆:這樣的成績你滿意嗎?
蘇部長建榮:後面還有9個月的時間,我們當然會盡量去努力。
賴委員士葆:我剛剛已經講了,原因之一就是國發會打了你的臉,國發會提供企業1.5%的補貼,現在降成0.5%,企業在臺灣借錢這麼便宜,何必還要把錢從海外匯回來?錢借了放著也好!
蘇部長建榮:資金會回來,有著美中貿易戰與全球反避稅措施的壓力,他們當然希望把錢匯回臺灣進行實質投資。方才委員所提到的,回臺投資的資金不一定是直接匯回來的,有一部分可能是自有的資金,有一部分是國內銀行的貸款。
賴委員士葆:你隨便問一家企業的老闆,大家都希望從國內借,國內有2兆元讓人借,你們又補貼了大企業1.5%,他們總共只要負擔0.1%的利息,這種機會要去哪裡找?這才是大大的套利!
最後,投影片上所示者都是你們的資料,蘇部長說每年可以增加248億元的稅收,請問你現在還會這樣說嗎?
蘇部長建榮:這是當初我就專法在這邊報告時,我們的中推估數據,但我現場沒有講這些……
賴委員士葆:那現在還有沒有這麼多?現在是多少?請幫我update一下。
蘇部長建榮:現在匯回來已課到稅的已有10億元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現在一年大概是多少?你當初為了讓這個案子過就騙立委,把數字做得好看一點,這些我們都瞭解。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如果達到低推估的話,基本上大概是在30億元左右。
賴委員士葆:只有30億元,差這麼多!
蘇部長建榮:這是指低推估。
賴委員士葆:248億元只剩下30億元,剩10%不到,差這麼多!那高推估的部分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委員是指高推估的稅收嗎?
賴委員士葆:對。
蘇部長建榮:大概在600億元左右。
賴委員士葆:這也差太多了!那中推估呢?
蘇部長建榮:中推估就是委員剛才說的……
賴委員士葆:是不是二百多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
賴委員士葆:這就叫做三點估計啦!the most likely是中推估,the optimistic是樂觀估計,而the pessimistic則是悲觀估計,這些就是三點估計。照你這樣講range就差很多了,我們的主席是統計專家中的專家,你看他嘴巴笑到合不攏就知道,這樣真的太離譜了。中推估是二百多億元,低推估是30億元,高推估是600億元,我建議你們乾脆把高推估寫成6,000億元還比較好看。蔡總統今天去選舉需要6,000億元這個數字,寫成7,000億元會更好,謝謝啦!我知道你的意思了。要騙立委時就把它寫得好漂亮,但現在開始就會說「沒有啦!沒有那麼多」。告訴你,實情就是這樣啦!所以,你們官員很會騙人,尤其會騙立委,以後我們就來好好算帳。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0時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一下經濟部林次長,報紙登到這個禮拜台商回臺投資的錢將超過7,000億元,請問這個消息確不確實?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只能跟委員報告,統計到11月15日為止,來向我們申請的部分已高達6,971億元。
曾委員銘宗:這6,971億元中有哪些是真正從國外回來的投資?因為你比我還清楚,民進黨真的很會行銷,會把很多在臺灣上市、上櫃公司的擴廠都加進去,這是騙人的數字。我看過,也有很多老闆跟我講,經濟部說要把他們本來要投資的項目列進來,因此我就要問你,在這6,971億元中,有哪些是真正從國外回來的?
林次長全能:委員剛才提到的是上市、上櫃公司,據我們的統計,這6,971億元中有5,885億元是來自上市櫃公司,但還有高達1,086億元是來自非上市櫃公司……
曾委員銘宗:沒關係,你就說在6,971億元中有哪些是真的從國外回來的?還是國內的擴廠?這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但你們卻一直行銷,台商回臺投資將近7,000億元,其中有很多是把在臺廠商自然擴廠的部分加進去的,是灌水再灌水啊!
林次長全能:不是這樣,我們現在是一個投資計畫、一個投資計畫去做審查……
曾委員銘宗:好,那你告訴我,在6,971億元中有哪些真的是從國外進來的投資?
林次長全能:跟委員報告,我們分成三大塊,其一是台商回臺投資,六千九百多億元大概高達80%都是從台商回臺投資那個部分進來的,而這部分也不像委員所講的那樣,是上市、上櫃公司本身的擴充計畫。事實上,每一個計畫都經過審查,都是新增的投資計畫,而其中也都必須符合我們的要求,他們必須投資在智慧製造,而且必須……
曾委員銘宗:次長,你不要跟我講一堆形容詞,你就跟我講這6,971億元中,有哪些錢是從國外匯進來的?
林次長全能:我剛才說過,到今年底這些申請投資通過的計畫會有2,250億元。
曾委員銘宗:你有統計數字嘛!你就跟我講這6,971億元中,有哪些真的是台商回臺投資的?還是本國廠商在臺擴廠?你跟我講這個就好,不要跟我亂講形容詞,多少?
林次長全能:我剛才說過都是臺商回臺要來投資的,裡面有七成以上會用國內的資金,大概有三成是從國外回來的資金。
曾委員銘宗:到現在6,971億元有七成是在國內借的,另有三成是從國外匯錢回來的,對不對?
林次長全能:我再精準說明一下,七成是國內資金,而國內資金有些是自有資金,有些可能是銀行貸款。
曾委員銘宗:現在針對這三成,你預估什麼時候可以匯進來?
林次長全能:我剛剛提過,我們申請通過的計畫有三年的執行時間,它會在這三年之間進來。我剛剛還提到會有將近2,250億元落實在今年投資。
曾委員銘宗:今年的部分已經匯進來多少?你提到今年會落實的部分,今年已經匯回來的有多少?
林次長全能:據投資臺灣事務所統計,目前都是先運用國內的資金,國外匯進來的部分還沒有看到。
曾委員銘宗:「0」,對不對?民進黨說一套做一套!搞了半天,6,971億元有七成是從國內借國內的自有資金,三成是國外匯回來的,結果現在最新的統計資料是「0」!次長,這樣會不會太誇張?經濟部每天發布消息,搞了半天,到現在匯回的還是「0」!請你先回座。
部長,境外基金匯回條例7月24日公布實施至今,真正已經匯回來的有多少錢?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申請的已經有35億元,真正……
曾委員銘宗:多少?
蘇部長建榮:235億元。
曾委員銘宗:235億元是申請的,核准的有多少?
蘇部長建榮:核准的是228億元。
曾委員銘宗:真正匯回來的呢?
蘇部長建榮:至11月10日為止,已經132億元。
曾委員銘宗:對於這樣的目標,你的看法如何?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積極向廠商說明,因為實施三個月,有些廠商對於子法規的落實、比較細節的部分還是不太清楚,所以現在各地國稅局、金管會與經濟部積極輔導廠商中。同時我們也請各公股行庫與國稅局一起舉辦說明會,因為資金回來開戶的時候,也需要相關的了解,所以國稅局也會協助各公股行庫來辦理說明會。
曾委員銘宗:當時你有推估,低推估是1,300億元,中推估是4,200億元,高推估是8,900億元。當時這樣的宣示讓很多金融業滿心期待,以為可以擴大相關的財務管理業務,餅畫得好大!現在過了幾個月,只有匯回來一百多億元,多少?
蘇部長建榮:132億元。這個是已經匯回來的,但是申請核准的已經兩百多億元了。
曾委員銘宗:對,只匯回來132億元,你核准的不一定會匯回來,所以真正匯回來的是132億元。從這部條例7月24日公布至今,你認為有沒有哪些規定必須調整?你有沒有檢討過?
蘇部長建榮:目前剛實施,未來我們會與金管會、經濟部一起來討論一些細節,例如子法規施行上面臨的一些問題。
曾委員銘宗:本法的部分不需要再修?
蘇部長建榮:目前不需要。
曾委員銘宗:你剛才說匯回來132億元。以你的低推估、中推估及高推估,你認為一年可以達到低推估嗎?
蘇部長建榮:因為剛實施3個月,真正滿一年是明年8月14日,而在一年內是用8%的稅率來課徵,到明年過年以後,廠商應該會有比較明確的態度。基本上,1,300億元應該是可以期待的。
曾委員銘宗:所以1,300億元可以期待,中推估4,200億元不要期待?
蘇部長建榮:不,我沒有這樣講。委員,你不要……
曾委員銘宗:高推估8,900億元更不要期待!部長,我只是問你,你還在期待中推估嗎?或者你還在期待高推估?
蘇部長建榮:本來我們就是要盡力向廠商說明,請廠商回來。其實廠商要不要回來,除了我們本身稅率的問題以外,國際之間的經貿情勢變化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特別是OECD國家全面實施反避稅措施以後,他們不容易把錢藏在所謂租稅天堂裡面,所以資金勢必要回來,不然會被課到更高的稅賦。同時美中貿易戰的結果造成國際產業鏈的調整,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更是我們實際接觸到廠商的時候,還有徵詢會計師界的意見也都是這樣的情況。
曾委員銘宗:部長答得不錯,都是形容詞,不過沒關係,我還是那句話,低推估是可以期待的,你認為中推估還可以再期待嗎?
蘇部長建榮:我們儘量努力。
曾委員銘宗:努力但是不要再期待。另外,你還期不期待高推估?還是再努力、再努力?
蘇部長建榮:這是一個目標,就像我們在經濟預測的時候也是這樣的情況和目標,但實際情況還是要各單位共同努力來吸引臺商回臺。
曾委員銘宗:我同意你的看法,低推估可以期待,中推估就不要想了,高推估則是連想都不敢想!
蘇部長建榮:後面那句話我沒有說。
曾委員銘宗:我幫你說!
蘇部長建榮:那不是我說的。
曾委員銘宗:我幫你說!我會幫你證實。最後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去年2月7日公布所得稅改革方案之後,你認為今年的租稅負擔率會是多少?過去大概12.8%,你認為今年會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去年是13.4%,今年應該還是差不多這樣的水準。
曾委員銘宗:明年呢?
蘇部長建榮:因為我們的經濟成長已經上來了,相對地,最近幾家外商銀行也開始調整我們的經濟成長預測目標。如果我們的投資能夠落實,明年經濟成長率會相對地維持在百分之二點多的水準,基本上經濟有成長的時候,稅收也會比預期的增加,所以在稅收與經濟成長同時的情況下,我想維持在13%的水準應該是……
曾委員銘宗:你上次在這裡提過,你的理想目標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應該是15%。
曾委員銘宗:對,15%你也是不太期待嗎?
蘇部長建榮:不,我當時有跟委員提到,15%是很大的結構性問題,你當過財政部次長也知道整個租稅結構的問題,不是我一下子喊15%就15%。
曾委員銘宗:15%是你喊的!
蘇部長建榮:不,是你逼著我講的。
曾委員銘宗:部長,竟然還是我錯,你的理想呢?
蘇部長建榮:我沒有說你錯。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是財政學的老師!部長錯了的樣子喔?
蘇部長建榮:不,我沒有說委員錯,但我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夠把租稅負擔率提高。
曾委員銘宗:15%,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對,但這個還是有一些結構性的因素要去努力,不是我能夠一下子做得到的。
曾委員銘宗:部長,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請你提出施政的方向,我錯了,下一句話我不講了,我不好意思說你沒有施政的理想,講一個理想,講出來就講了,就儘量努力。部長,我最後再問你一次,你的租稅負擔率的理想目標是多少?
蘇部長建榮:就剛才講出來了。
曾委員銘宗:我沒有逼你,你不要下次說是我逼你講的,要有理想,因為你是政務官。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在外面提到的,未來的稅基擴大以及相關租稅結構的調整,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工作。
曾委員銘宗:好,因為你是政務官我才問你,我就不會問站在你旁邊的李署長租稅負擔的目標是多少。
部長,有個理想、有個願景,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理想跟謊言有時候是一線之隔。
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10時1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人不相信我們整個經濟狀況比原來預估的要好,GDP年增率的部分在增加,但有人卻不相信,比如有一部分委員同仁就不相信,但是國際上的金融機構怎麼看我們?從今年初第一季,我們看到各個機構的經濟研究部門一路下修我們的GDP的年增率,一度跌破2%,但在第三季開始,他們開始承認錯誤並往上調,而且是大幅度往上調,以最低預估來講,平均到1.8%,但是現在最高的部分預估已經到2.6%,請問副總裁,這樣大幅度的調整,在過去是不是經常會發生並常看見?
主席(曾委員銘宗代):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說明。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覺得國外的預測基本上還是參考臺灣自己本身的預測,以其做為一個很重要的參考指標,所以我們過去也看到國外的預測其實跟我們的預測真的是差滿遠的,所以我個人還是會尊重我們國內自己的預測機構對國內經濟問題的看法。
王委員榮璋:我們的主計總處跟央行一直相信我們會在2%以上,對不對?
嚴副總裁宗大:對,央行自己的預測也是。
王委員榮璋:現在這些國際金融組織機構的調整,包括惠譽、澳盛、星展等等這些銀行紛紛調高,我想請教,你們認為大幅度調高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主席:請國發會鄭副主任委員說明。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主席、各位委員。一般的外資機構對今年臺灣的預估之前比較保守的主要原因也是國際經貿情勢不穩定以及美中貿易大戰,他們在早先時認為臺灣是一個受害國,現在他們從實際的經濟表現及今年台商資金回來投資的因素,整個臺灣投資的趨勢現在是屬於比較正循環的情況。
王委員榮璋:所以是什麼原因?他們也不是無的放矢,原來低估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到現在願意承認錯誤來做修正,是什麼樣的原因讓他們改觀?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很重要的一塊的確是台商資金回臺投資這一塊讓他們改變想法。
王委員榮璋:這一部分就是我們的投資及海外投資的部分有增長,不管剛剛很多委員跟三位所做的討論,認為這是虛假的、是錯誤的、是灌水的,但事實上這是存在且真實的一個情況,連國外的信評機構都認為這部分確實是有影響的。按照星展銀行強調的原因之一,除了投資增長以外,還有國內消費動能的增長,這部分是不是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目前臺灣的消費,政府部門有盡我們應該努力的部分,就是儘量來鼓勵並採取多消費的心態,該加薪的部分去年也有加薪,基本工資也往上調,但是對於目前臺灣的消費,我們必須要承認還有努力的空間。
王委員榮璋:所以以這樣的情況,如果海外資金的投資陸續到位,事實上我們在未來GDP年增率預估的部分,在來年、乃至於後年的部分,只要目標可以達成,資金陸續到位,我們在這部分還是看好的。
再來,請教金管會顧主委,最近星展銀行宣布從12月2日開始,要陸續移除他們在40家分行內的自動提款機,他們在6月時就向金管會申請,現在的情況是他們已經先宣布確切的日期,這部分我們同意了沒?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它是跟銀行局報告,所以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貞:主席、各位委員。6月時它有來大概說明方向,我們有要求它做一個評估報告,依照現在的情況就是會以逐步的方式來做ATM的調整,如果客戶在其他的ATM領錢,它會負擔相關的手續費,這是目前它給我們的說明。
王委員榮璋:所以我們同意,還是默許?還是如何?因為它是第一個,如果其他的銀行陸續做申請,我們會用什麼樣的標準來做准駁?
邱局長淑貞:第一、我們要看是行內還是行外,因為行內事實上有櫃員會來處理現金的相關存提,如果是行外的話,依照現行的規定要申請許可才可以搬遷,因為這是行內,相關重要的部分是要看客戶權益的處理,以及整個移動對客戶損害的部分有沒有做補償的措施。
王委員榮璋:聽局長這樣講,本席特別請同仁去離立法院最近的星展銀行華山分行,它的1樓有ATM,也只有ATM,它的銀行業務是在地下一樓辦理,而且它是旋轉樓梯到地下1樓,所以它的ATM撤銷之後,對於行動不方便的人要存提會不會有影響?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提到特定分行相關的無障礙措施,我們會提到委員會來了解。不過剛剛局長也提到有分行內和行外的ATM,這也是我們的基本立場,委員也關心相關股匯金融議題,尤其特別在沒有臨櫃銀行服務的地方有設置ATM的必要,其申請或撤除我們也會來注意。
王委員榮璋:雖然有臨櫃服務可以替代,姑且不談提款的部分給予優惠,那存款的部分呢?如果用ATM跨行存款的話,必須扣15元手續費,而且分行臨櫃辦理有營業時間的限制。這些問題在第一例出現之後,金管會應該要完整思考萬一之後有其他銀行跟進該怎麼辦?畢竟星展銀行在臺灣的規模比較小,當其他銀行都比照此例想作其他改變及縮減時,金管會有什麼樣的一致性標準來處理?
顧主任委員立雄:星展銀行決定要撤除ATM的時候,當然同時也要考慮到對客戶的服務,現在他們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主要是因為他們想要發展網路或行動銀行。現在他們的ATM家數並不是很多,我們的考量重點在於他們撤除ATM之後,對於相關使用ATM的便利性是不是會受到傷害,這方面包括他們自己的客戶,也包括不是他們自己的客戶,如果他們要撤除的地點是在ATM比較多的地方,也許我們會接受;如果他們要撤除的ATM是設置在偏鄉地區或是偏遠地區,沒有足夠的銀行可以提供相對應的服務,那我們就會審慎評估。剛剛提到臨櫃無障礙設施的問題,我想這部分他們應該是會做到吧!
王委員榮璋:針對這部分,銀行局應該再去瞭解,如果要改為臨櫃處理的話,那麼到底能不能臨櫃?
另外,剛才主委提及他們之所以做這樣的改變,主要是希望以網路銀行替代,不知金管會或銀行局是不是有要求所有銀行的網路要有無障礙專區,以方便視覺障礙者也可以同樣使用銀行的網路服務?請問主委,銀行開放給一般民眾的網路服務功能,在無障礙專區當中是不是也都可以達成?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障礙別不同,針對這方面我們正逐步加強與要求當中。委員剛才提到的應該是在無障礙專區當中所提供服務類別是不是跟……
王委員榮璋:服務的項目及功能是不是與非無障礙專區相同?也就是和銀行所提供的一般網路服務功能,包括轉帳、餘額查詢等等相關功能是不是全部都一樣?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已經提供無障礙網頁,那麼針對這部分的服務提供,就要看它對於無障礙的服務到達什麼程度,如果它……
王委員榮璋:我想請問銀行局邱局長,現在的服務到達什麼程度?它能不能與非無障礙專區的功能效果一樣?
邱局長淑貞:跟委員報告,目前還沒有辦法完全相同,因為障別不太一樣,現在比較有困難的大概是聽力……
王委員榮璋:請問無障礙專區的主要使用者是誰?
邱局長淑貞:我們推動的第一目標就是要降低ATM的高度,這個部分是推動得最好的。
王委員榮璋:本席所指的是網路,網路上會有ATM的高度問題嗎?無障礙專區網頁服務的功能到底是怎麼樣?因為視覺障礙者沒有辦法辨識及使用一般網頁,他們在操作及辨識方面有一些問題,而現在幾乎所有的銀行,包括公股銀行在內,他們的無障礙專區只有一個功能就是餘額查詢,在這種情況下,請問我們的普惠金融是不是能夠做到?尤其你們一再強調要在網路上進行金融相關業務,但如果障礙者沒有辦法使用、沒有辦法平權的話,那麼只會把差距越拉越大。請問金管會願不願意澈查所有銀行的無障礙專區功能可不可以、能不能、應不應該做到與非無障礙專區所提供的功能及項目一樣?
顧主任委員立雄:關於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我會去瞭解一下有關視障、聽障在無障礙專區所能提供的服務到什麼程度、施行的困難在什麼地方、如何能夠改進,等我瞭解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王委員榮璋:無障礙專區在銀行網路上主要是針對視覺障礙者,多年來相關問題其實都已經很清楚,而現實的情況就是如此。請主委提供給本席一份統計資料,針對所有銀行的無障礙專區目前所提供的功能,這部分應該不難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問題。
王委員榮璋:在這禮拜五之前請將相關統計資料送給本席。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統計無障礙專區所提供的服務項目類別是不是?
王委員榮璋:還有相關功能,也就是他們可以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如此一來,大家很快就可以瞭解其中的差距及問題。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的。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10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想請教蘇部長,最近國民黨所提出來的不分區名單吵得沸沸揚揚,主要在於這些名單不只是千歲名單,而且還是重點名單,包括反年改、讓人民有亡國感、對於香港問題站在黑警那一邊等等,讓大家真的非常害怕,另外還有一個讓大家害怕的原因是因為這些名單不僅提出來了,而且這些人明年可能真的就會進入立法院,因為他們在安全名單上面,換句話講,國民黨的不分區名單並不只是國民黨的事情,而是全民的事情,所以全民都非常害怕。安全名單第四名是吳斯懷,他不但是八百壯士反年改大將,而且之前還傳出包括臺灣的國防機密、國艦國造等等,在他擔任立委看到相關機密之後會跑去告訴中共,因為他是向中共輸誠的一位退將。本席想請教部長,我們這一屆這麼認真的推動年改,如果之後被吳斯懷這些人要求改回來的話,你覺得對臺灣會造成什麼衝擊?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是國民黨所提名的名單,我想我個人還是尊重他們黨的提名,當然這份名單社會自有公評……
余委員宛如:名單我們當然尊重,相信部長一定非常清楚我們為什麼會推動年改,如果年改被改回來的話,你覺得對臺灣會有什麼衝擊?對我們的財政會有什麼衝擊?
蘇部長建榮:年改的部分還是要經過大院的審議通過才可以,這並不是個人所能影響的。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年改之後所節省的錢還是回到退撫基金裡面去,所以基本上對未來的公務人員來講,領得到退休金才是比較重要的一點。
余委員宛如:所以退撫基金可能會破產嘛?
蘇部長建榮:是的。
余委員宛如:如果改回來的話,會影響到未來接棒的公務人員?
蘇部長建榮:財務上面會有一些問題。
余委員宛如:什麼樣的問題?是不是可以請部長仔細描述一下?
蘇部長建榮:這次年改最主要是因為退撫基金財務上的問題,所以才要做改革。改革以後所節省的錢還是回到退撫基金裡面去,也因為這樣的改革而使退撫基金的永續性相對增加,等於是讓下一代、未來年輕的公務人員退休時,可以領到退休金做為保障,這也是政府當初提出年改的一個很重要的理由。所以這部分我想是一個很重要的動機啦!
余委員宛如:我想繼續請教部長,為什麼要年改?是因為現在年輕人薪水普遍就是三、四萬元,但是一個退將吳斯懷可能是每個月領11萬元,而且他還跑去中國聽習近平演講、訓話,這是大家最反感的地方。但是我們其實也很關心過去經濟非常畸型地發展,以致年輕人沒有辦法買房。請問部長任內採行了什麼政策來幫助年輕人,或者是你知道政府用什麼政策來幫助年輕人實現購屋的夢想?
蘇部長建榮:這部分大概分成幾個面向,在稅制方面,基本上我們在107年的所得稅優化方案裡面擴大中低薪資所得者的扣除額,年輕夫婦的育兒扣除額也相對提高了,使他們可以享受租稅減免的優惠,甚至可以不用繳稅,這對剛進入職場的年輕人來講是非常重要的。第二是公股行庫也推出所謂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專案,利率是百分之一點六幾,可以選擇一次性或逐步調升,這是幫助年輕人在剛成家、需要購買房子時的低利貸款。第三是在財政部過去推動的地方財政健全方案裡面有一個囤房稅的機制,當然,有些縣市譬如臺北市可能覺得這個囤房稅還不夠。我想,目前房屋稅條例的規範事實上應該要因地制宜,以臺北市來講,也可以透過地方稅法通則適度去調高它的稅率,這都沒有問題;這對抑制囤房也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另外就是因應投資客炒房,我們也有房地合一稅的課徵,如果在持有一年之內賣出的話,房地合一的交易所得最高可以課到45%。以上這些,在我們財政部向來所推動的財政健全方案中,都是很重要的機制。
余委員宛如:但是細看這份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提名名單,排在第7名(安全名單內)的廖婉汝在屏東擁有8筆土地(我這不是以國家機器在監視人民,而是根據監察院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他這8筆土地隨便都是破百坪,根本就是屏東地主。另外是排名第8,也在安全名單內的翁重鈞,他有31筆土地、7棟建物,人稱「嘉義地王」。排名第29的張智倫雖然名單上寫的是「青年會計師」,不過他爸爸就是張慶忠,土地多到填滿16頁財產申報表,算到我眼睛都痠了,才算出他總共有將近200筆土地、12棟建物,人稱「立院土地公」。
其實我最近非常憂心,就是韓國瑜市長在重新定義「庶民」─庶民也可以買得起7,200萬元的房產,而且不只買一棟,還買了很多棟。所以我看這份名單就是庶民炒房新名單啦!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們都進到立法院,要求部長更改過去所做的這些努力,屆時你的態度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我想這個部分財政部還是要秉持自己的財稅專業,對於整個稅制的變更要有通盤性的思考,這是我們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稅制改革牽涉到非常大的面向。
余委員宛如:如果他們團結起來要求部長必須吞下去,你要怎麼辦?
蘇部長建榮:我們還是會儘量說明,稅制改革也要經過大院同意才可以,並不是……
余委員宛如:年輕人和新庶民,你站在哪一邊?我所謂的「新庶民」是韓市長定義的新庶民,年輕人則是指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你站在哪一邊?
蘇部長建榮:財政部的思考並不是針對特定的對象,但是我們徵起的稅制面向應該要做比較廣泛的思考。
余委員宛如:那你的稅制呢?會繼續抑制房地產不當炒作嗎?
蘇部長建榮:當然,在目前的情況之下,比如說房地合一稅向來都是我們非常堅持的一個避免炒房的利器,這部分我們一定會來做;如果是輔導年輕人去購買房屋的話,青年安心成家專案我們已經連續好幾期延期了,未來還是會繼續推動。
余委員宛如:是的,希望是這樣。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一下林次長。現在資金回流臺灣預計到年底會有多少落地?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以目前所看到的狀況,向我們申請海外資金回臺投資的有14案,金額經過我們統計大概是八十九億多;不過這是目前。我們看到很多企業都在準備相關的投資計畫,所以到年底還會更多,以這樣的狀況而言,我想我們是樂觀的。
余委員宛如:次長,我覺得你滿清楚的,因為你知道我在問什麼。剛剛聽起來,我覺得有些人問得不太清楚,原因是臺商回臺投資和資金回臺投資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你可不可以就你的經驗講一下臺商過去是怎麼回臺投資的?因為我知道臺商回臺投資是30年來我們總算盼到的、是春燕嘛!過去雖然不多,但是也有少數案件,請告訴我們過去臺商是怎麼回臺投資的。
林次長全能:過去案件非常、非常少,就像委員剛剛所說的,當然它是透過自己的公司就回來投資嘛!這次整個臺商回臺投資是一個很大的、結構性的變化,因為其中有一個很大的經營環境的改變,所以我們所看到的是,這次是一個很有結構性,而且是屬於高階製造回臺的部分。
余委員宛如:所以之前的投資和現在的投資其實也差不多,就是他們有一些房地產可以抵押,或者是有一些資產可以跟銀行借錢,境外的資金其實並沒有回到臺灣,但這也是投資,GDP也會增加嘛!是吧?
林次長全能:是的。
余委員宛如:所以我剛剛才切割說這其實是兩件事,我們在問不同的事情嘛!
林次長全能:是的。
余委員宛如:所以雖然現在經濟部做了很多宣傳,說臺商回臺投資估計上看8,000億元,年底會落地的大概是二千多億元,但這不代表你們跟大家講的,錢就回來8,000億元。
林次長全能:是的。
余委員宛如:這是一個很奇怪的理解啦,我也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所以現在我想繼續請教,到底在年底前……
主席:次長,時間到了,麻煩你書面答復。
余委員宛如:好,最後一個問題,到底在年底前有多少錢,就是這個二千多億元是不是真的會……
主席:次長,你請下去,請書面答復。
余委員宛如:真的會落地嗎?會投資嗎?
主席:次長,書面答復。
余委員宛如:麻煩回答這個問題我就結束好不好?
主席:書面答復!書面答復!
余委員宛如:次長,麻煩你,請講!
主席:書面答復!次長。
余委員宛如:請講!請講!請講!
主席:書面答復!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請講!請講!麻煩你!請講!
主席:書面答復!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麻煩請講!
主席:書面答復!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麻煩請講!次長,麻煩請你趕快講。
主席:次長,書面答復。
余委員宛如:麻煩請你趕快講!
主席:你請下去。
余委員宛如:次長,你講完我會感謝主席,我會感謝主席沒有打擾我的完整質詢。次長,麻煩你講完,你不要下去!
主席:次長,請下去!
余委員宛如:你不要下去!你趕快講,次長。
主席:次長,請下去!
余委員宛如:次長,麻煩你講、講清楚!
主席:次長,請下去!
余委員宛如:你就講清楚嘛!
主席:你敢講!你試試看!
余委員宛如:你就講清楚啊!你講清楚啊!
主席:請下去!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麻煩你講清楚啊!次長,麻煩你講清楚!
主席: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麻煩請你講清楚!
主席: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那我在這邊不走!麻煩請講清楚!
主席:你不走,你不要走。
余委員宛如:我不走,不走,我在這邊啊!
主席:好,你不要走。
余委員宛如:麻煩你講清楚,次長,我不走你也不能走。
主席:次長,請下去。
余委員宛如:次長,我不走你也不能走,麻煩請你講清楚,快一點。
主席:好,讓他站在那裡,莫名其妙。
余委員宛如:我的質詢大家都看到了,還沒有完成,主席自己站起來。
主席:時間到,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不讓次長回答我的問題……
主席: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別的委員會可以發生這種事情嗎?
主席: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我覺得主席你應該跟我道歉!
主席:我不需要跟你道歉。
余委員宛如:你不需要在職場霸凌我……
主席:我執行我的職權職務。
余委員宛如:這是我的質詢權利。
主席:你的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作為一個主席,作為一個委員會的主席、召委,一點水準都沒有。次長,你不要理他……
主席:誰沒有水準啊!大家看得很清楚,你水準那麼高,我跟你講,你水準那麼高,為什麼民進黨……
余委員宛如:你可以繼續污辱我……
主席:為什麼民進黨不敢讓你當召委?
余委員宛如:你可以繼續污辱我,但是……
主席:我不講而已啊!
余委員宛如:你可以繼續污辱我,但是……
主席:我沒有污辱你。
余委員宛如:這是我的權益。
主席:我沒有污辱你。
余委員宛如:我現在在這邊詢答,次長沒有回答,就被你打斷,你有沒有尊重過我?你是不是應該道歉?
主席:你那麼好……
余委員宛如:你是不是應該道歉?
主席:我跟你講,你那麼好……
余委員宛如:你給我道歉,你給我道歉……
主席:你那麼好,為什麼民進黨不讓你當召委……
余委員宛如:你給我道歉,你除了會罵我們這些委員是笑話之外,還會做什麼?你給我道歉……
主席:你給我道歉。
余委員宛如:你給我道歉,你給我坐下來……
主席:你給我道歉。
余委員宛如:你回答,次長,你回答。
主席:你那麼優秀,為什麼民進黨不敢讓你當召委?
余委員宛如:你為什麼不讓人民知道真相是什麼?我剛剛給次長回答時間為什麼不可以回答?這就是我質詢。
主席:時間到。
余委員宛如:次長,麻煩請你回答。
羅委員明才:再給他30秒啦!
主席:好,消音。
余委員宛如:來,次長。
主席:消音讓你回答。
林次長全能:委員所提到的,我們年底的落實有將近2,250億元,這2,250億元絕大多數都是用我們自己國內的資金進來,基本上,我們看到海外資金的部分在明年上半年落實的速度會加速。
余委員宛如:好,謝謝!
主席:那麼優秀,民進黨為什麼不敢讓你當召委?
余委員宛如:那又怎麼樣?那是民進黨的事情,關你什麼事情?關你什麼事?關你什麼事?
主席:這件事可受公評啊!
余委員宛如:那是民進黨的事情,關你什麼事情?
主席: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經濟部林次長,今天我們談論一下海外資金回流的管理,本席希望針對人力的欠缺與土地的需求部分來就教於次長。在今年的5月份彭博商週的中文版裡面有提到,因為探討的是中美貿易大戰的問題,其中有談到,因為中美貿易大戰是否會帶來Made in Taiwan的浪潮?我要請教一下次長,在這一段時間有沒有如雜誌所說的,就是帶來臺灣製造的這些浪潮等等?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我剛剛很明確的來說明,這一次很多廠商在臺做投資,包括我們的臺商回臺或者根留臺灣的廠商,或者我們的中小企業積極在臺灣加碼投資,確實是看到一波新的往高階製造這樣的浪潮出現。
施委員義芳:另外在報導裡面有談到,就是台達電預計在未來要僱用7,000位工程師;在廣達的部分,也在去年購入華亞科技園區的土地,有大概8,900坪左右,它希望把高階的這些產品回到臺灣來生產。當然我要請教次長的是,這些企業回來投資的資金不外投資所謂的廠房或者是生產機具,或人員的部分,經濟部有沒有針對這些人才或者是土地廠房的部分去做一下需求的盤點等等?
林次長全能:我想這個非常重要,因為大量的投資在臺灣來做投入的話,我們必須提供適當、充足的土地跟人才的供應,在土地方面的話,大概我們現在看到的,以今年來看,大概都會用現有的一個廠房來做擴充,但是未來還會有更多的一個需求,所以我們現在已經就3個面向,包括我們公有土地的釋出、民間閒置的土地,包括我們還在跟台糖做後續儲備土地的一個園區開發。如果以目前公有土地馬上可以使用的土地,大概有491公頃可以來提供現在回臺投資或中小企業投資廠商來做使用,這個部分我們有充分地做準備。人才的部分,我們也從在學的一個訓練跟教育部合作;另外一個在職的部分,我們也從不同的面向來成立不同的計畫,來做在職的培訓。
施委員義芳:好。當然這些臺商回來的部分,行政院也一直積極在尋找土地,有針對工業區或者是科學園區等等這些。此外就是,也預計在2021年讓這個廠商同步設廠嗎?
林次長全能:是。
施委員義芳:我要請教次長的就是,在這些工業區或者是科學廠房的部分,訂定了2021年,這一個時間的訂定是不是一個最佳的時機,還是怎麼樣訂定出來的?
林次長全能:我剛剛說我們會從3個面向來看,以我們現有的公有土地,馬上可以釋放出來的有491公頃,委員剛剛提到的部分,我們看到這一波回來投資的浪潮,需求非常強勁,所以我們有跟台糖在溝通、討論、規劃,我們未來可能要儲備一些新的產業園區;你剛剛提到的部分,那是我們現在在規劃要設置產業園區的進行,我們用最快的速度,希望在明年底就可以提供給廠商來做設廠的投入,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加速進行。
施委員義芳:所以在明年年底左右?
林次長全能:是。
施委員義芳:次長先留步。接著我要請教國發會鄭副主委,我要談一下人才的需求。今年的5月國發會有針對五加二產業裡面評估人力,人力裡面有提到亞洲矽谷跟智慧機械的部分大概需求的人力是2萬名左右,但是在金融科技FinTech部分只有512個人。在這麼多的人力需求情況下,我要請教一下國發會的副主委,人力的部分是如何補齊啊?
主席:請國發會鄭副主任委員說明。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國發會每年是在做人才的一個推估,我們會把這些相關的資料移給例如教育部主導學校教育的,請他們在教育政策針對產業的這個需求,能夠提供適當的人口。像委員這個資料裡面所顯示的,在金融科技產業人才方面,這個相對缺口是比較少,主要原因就是,國內的金融相關科系近幾年來在金融科技的領域提供了相當多的課程;另外在我們這個亞洲矽谷跟智慧機械產業裡面,經過我們的盤點,目前這個的確是產業的需求還是滿多的,所以我們也希望教育部儘量在這方面的課程能夠多予開放。
施委員義芳:另外我要請教2位的就是,在上個月紐約時報有提到台積電的部分,因為台積電生產的晶片可以用在很多的地方,比如說飛機、衛星,或者是無人機、手機等等通訊,所以美國也希望台積電能夠到美國去設立新的廠,當然台積電劉董事長也曾經到美國去談這些降低成本的、什麼製造的這些問題,如果真的台積電外移的話,我們要怎麼因應?
林次長全能:我們跟美方這邊在很多先進的技術上是有合作開發,不只是只有台積電,我們在任何產業裡面都有跟美方有很多先進技術的研究開發;如果就先進的技術研究開發來看,我覺得我們應該跟美方繼續的合作;但是先進的製造或者是生產的部分,在臺灣我們會提供更好的一個環境,讓我們的企業都能夠在這邊做先進的製造跟生產。
施委員義芳:好,鄭副主委,你的看法呢?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我們跟美國在很多方面都有很多密切合作的關係,但是個別廠商的問題,我想不是國發會可以回答的。謝謝!
施委員義芳:不過這個影響還是很大,台積電算是很大的廠商,對國內的就業市場是影響相當大的,2位請回座。
接著我要請教金管會的顧主委、財政部的蘇部長,還有央行的嚴副總裁,在本月初有券商遭到駭客的勒索,這個勒索到底有沒有付贖金?主委。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施委員義芳:沒有付贖金,這個歹徒是用最基本的所謂阻斷式的攻擊,阻斷式的攻擊裡面,在2007年也發生這個例子,本席從金管會的改善報告裡面,相較於在今年跟2017年所寫的報告,幾乎都大同小異。也就是說,在2017年發生的事情,2019年又發生同樣的情況,短短三年內,同樣的情況一再發生,請問主委有沒有什麼具體的辦法,可以去阻絕這些事情?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對於DDoS的攻擊,基本上我們是被動防禦,所以一旦遭受攻擊的時候,我們可以立即洽定廠商啟動流量清洗機制,這是最重要的;這次也同樣運用這個方法啟動流量清洗機制,所以也就沒有造成任何實質的傷害,當然是很短暫的,一下子就被排除掉了。為因應這樣的一個情勢,我們每年也都會定期對業者辦理DDoS跟資安的演練,包括相關的通報機制,如果服務真的受到阻礙,網路有異常,就會有一個公告機制;一旦發生的時候要如何來因應,這些都有一套作法。所以……
施委員義芳:你的意思是,這個在防禦裡面算是成功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啊!因為攻擊的結果,事實上沒有造成券商在實質服務上面……
施委員義芳:的損失跟傷害?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就是我們認為不可容忍的中斷時間,將提供服務的傷害減到最低,而且對整個交易幾乎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
施委員義芳:本席上次質詢金管會的「媲美星港財務管理方案」,有關OBU的開放分成三個階段。本席想了解的是第一個階段也沒有法規的修改,為什麼到現在都沒有開放?
顧主任委員立雄:OBU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對外幣授信的部分,它是以授信為目的,確實有放入一個境內外的企業,不見得是限於境外企業,所以境內企業也可以在OBU開設以授信為目的的帳戶,這是我們就這個法條的理解,因此我們才會建議,第一階段如果是以授信為目的,是不是可以不需要有修法的空間?這個部分,我們也會洽相關部會,包括財政部跟央行……
施委員義芳:還在持續辦理。本席再請教一下副總裁,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因為涉及修法的部分,作為外匯主管機關的你們對這個部分有何看法?
主席:請中央銀行嚴副總裁說明。
嚴副總裁宗大:主席、各位委員。如果要修法的話,就要全面性去檢討OBU存在的價值或是以後的發展方向。目前金管會提出來的個案,我們會從個案的角度去評估……
施委員義芳:我想你提到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一致性的問題,要不然的話,再修下去會更亂。根據現行相關規定,銀行免繳營利所得稅或營業稅、印花稅等等,亦無須對國外客戶的利息進行扣繳。請教蘇部長,未來如果開放OBU這個部分,是否比照國外優惠來辦理?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OBU的部分,要看他是法人還是個人,如果是法人的話,我們採取的是屬人主義,不論境外所得或境內所得,都要課徵所得稅、營利稅,所以這部分對法人的營利事業並無影響。
施委員義芳:對相關的賦稅有什麼樣的看法?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對個人就會有影響,個人存在OBU的利息所得,如超過一百萬,就要按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去申報所得基本稅額,這部分可能會有一些影響。
施委員義芳:本席希望未來在修改的時候,不管是國內或國外,應該朝一致性的方向,不能讓這些制度一邊是這樣,一邊又是那樣,修改到最後是一團亂,以上是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希望三位能把這一段放入思考。
蘇部長建榮: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0時5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美國道瓊工業指數屢創新高的情況之下,台股的表現會不會如同你過去講的指數到了11,000就應該居高思危?台股跟美國一些電子高科技股的連結度還蠻高的,不知道你怎麼來看待這樣的一個問題?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我還是回到基本面的觀點,即:台股最後的表現還是要看這些上市、櫃公司整體及個股基本面的表現,才是最重要的。剛剛部長他們也都提到,過去本來要下修我們的經濟成長率,卻因為中美貿易戰所產生的轉單效應,使得營收上沒有像預期那樣呈現顯著的衰退,反而是在一個持平的狀態,所以從整個基本面看起來,表現還不錯。再來,當然是受到美中貿易談判相關的影響等等,我想股市總是會有起伏的。
羅委員明才:中美貿易戰即將慢慢進入落幕,這樣一個轉單效應是不是一時性的?如果要回歸正常的情況,台股不就是要往下修正了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剛剛提到中美貿易戰的部分,它的停歇,現在還沒有看到最後版本,我們並不清楚;但是看起來也不是說有一個階段性的協議,好像大家全部都休兵回家,應該也不是這個狀況。看得出來,美國在很多面向上想要去防堵中國的……
羅委員明才:所以,你的看法中美貿易戰大概多久會落幕?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認為中美長期在各方面的對峙,有時候已經不是單純的一個經濟或貿易的議題,甚至還牽涉到兩個強國之間的對抗問題等等。
羅委員明才:希望在兩國相爭的情況之下,我們可以找出一條對臺灣有利的路。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要分散,像剛剛提到的,高階的回到臺灣,低階的到東南亞,然後儘量去分散。
羅委員明才:所以這個現在是我們政府的一個指導方向?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現在臺商回臺,將高階的設置在臺灣生產,把高階的生產基地重新配置在臺灣等等,這樣的趨勢長遠來看,當然對臺灣是非常好的……
羅委員明才:香港的恆生指數最近從歷史高點猛跌下來,看來短期的暴亂情況一直沒辦法停歇,事實上很多外媒也在報導香港國際性的金融地位及其投資地位已經大幅下滑,恆生指數一直下跌,不曉得主委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敞開雙臂,歡迎香港國際資金到台灣。香港暴亂事件已經有四、五個月了,政府可有什麼具體方案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資來到臺灣?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我們現在一個比較務實的做法,之前也都有提到,即:臺商如果有資金調度的需求,如果他原來是以香港為基地的,我們是不是儘量有一個開放的作為,讓他們可以考慮以我們的OBU等等,作為資金調度的場域?過去已經有的,現在就繼續來加強。
羅委員明才:就目前我們所提出的方法來看,好像沒有實質的效益,不然你問央行。因為臺商從香港匯回來的資金,不過一、兩百億,並不多。可是這段時間,香港資金外移到新加坡超過兩兆,我們調整的速度、彈性能不能大一點?我們多麼希望臺灣成為全世界的理財中心,多麼希望臺灣成為所有的財富管理中心,在這個變化的時刻,難道我們不能趕快來爭取臺灣的一些利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會儘快來進行……
羅委員明才:力道好像還不夠。另外,臺灣也沒有什麼投資的標的,因為有很多的臺商說回來也不曉得要投資什麼,投資太陽能,政府限定是五加一產業,那都可能會很危險、是打水漂啊!我們看到日本一場風災下來、兩個月前的一場大颱風,所有的太陽能設備全部掃為平地、統統變為垃圾!你們鼓勵臺商回來,臺商說他只能投資這個,但有風險。部長,現在臺商回來的資金有多少?事實上投資的標的也不多啊!
主席:請財政部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申請回來的有235億,核准回來的有228億,就是真正匯回來的,因為有1個月的匯回期間,目前匯回來的有132億。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回來炒地皮?
蘇部長建榮:我們規定是不能……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炒房?
蘇部長建榮:都不行,不能買賣房地產,也不能買賣……
羅委員明才:那如果抓到了呢?
蘇部長建榮:就是要補稅到20%。
羅委員明才:他的房地產如果漲了2倍,補個20%也划得來。
蘇部長建榮:反正就是類似循正常管道回來的也是20%的情況,不過跟委員……
羅委員明才:請密切注意,我們不希望這些資金回來,變成炒房、炒地的元凶。
蘇部長建榮:我們會密切注意,只要他違反專法的規範去運用的話,我們就會補課稅。
羅委員明才:我們也希望財政部和金管會能有彈性,趕快調整因應,像財政部也一些稅的問題。本席一再強調,讓臺灣成為紅酒交易中心、藝術品拍賣中心、物流中心、籌資中心,都有賴兩個單位好好坐下來想出一個方法,你們如果做不出來的話,主席會笑你們。主席當過金管會主委,他的評鑑得到五顆星、非常高啊!速度快,又有彈性,最重要是要讓臺灣更好,對不對?我們這邊已經等了4、5個月,一直沒有看到政府拿出具體的方案,我覺得很可惜!其實兩位不見得說一定要超過曾銘宗,但是你們可以找出自己的、讓人民讚美你們的一條路,好不好?謝謝。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明才委員。先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費委員鴻泰發言,費委員改提書面質詢;請郭委員正亮發言,郭委員正亮改提書面質詢;請吳委員秉叡發言,吳委員秉叡改提書面質詢。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昆澤、邱委員志偉及鍾委員孔炤均不在場。
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11時1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2016年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金融監理單位指控違反洗錢防制及銀行保密法等相關規定,重罰了1.8億美元,當時金管會認為蔡友才等高層有缺失,而蔡友才覺得自己在紐約、洛杉磯、芝加哥、矽谷等4家分行被檢查之後,已經盡力做了相關的預防及提醒措施,否認有責任。主委,金管會當時為什麼認為他們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相關的意見我們已經表達在處分書裡面,因為這個案子應該是我到任以前的……
陳賴委員素美:是在你之前的。2016年9月金管會對蔡友才祭出解職處分,蔡友才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一審判蔡友才勝訴;金管會後來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在11月13日駁回上訴確定,也就是說蔡友才勝訴。主委,這件案子是不是銀行局敗訴的一個首例?銀行局在場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不是首例,我想應該也不能這樣講,我想任何被處分人提起訴願以至行政訴訟,相關機關都會有一些相關的見解,包括訴願會也好,法院也好,我們都會表示尊重。
陳賴委員素美:這個案子當時上訴的理由是什麼,您知道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你是說我們上訴的理由嗎?
陳賴委員素美:嗯。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高等行政法院當時認為對已經離職的人員無從為解除職務的處分,而我們認為還是有管制的必要,所以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近是維持高等行政法院的見解,認為對於已經離職的人員無從為解除職務的處分,但是我想最高行政法院現在看到了相關新聞稿所公開的見解,看起來並沒有否認法律上有賦予本會維持金融機構健全經營的職責。
陳賴委員素美:依照銀行法的規定,被解職處分者5年內不得重回金融圈,金管會是為了要讓蔡友才5年內不得再任職負責人,才做出解職處分嗎?還是有什麼其他的理由,解職的必要性何在?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因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已經確定了,所以我們尊重法院的判決。而我們以後的做法會是這樣,自銀行的處分確定之日開始,對於已經不在職的這些相關人員,我們會決定是不是在一定的期間之內他不可以再任職於金融機構,也就是說,我們不……
陳賴委員素美:您的意思是,為了要……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直接在處分……
陳賴委員素美:為了要預防將來任何人針對他的職務有疑問,提前知道金管會可能會做出解職處分,他就趕快辭職了,那麼這個法令對他而言就沒辦法做到……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就不再做解除職務的處分,因為他已經離職了。但我們會直接考慮、重點是以他的疏失程度來決定是不是要限制他在一定的期間之內不可以再任職於金融機構,直接下這樣的一個處分。
陳賴委員素美:你們有這樣處分的權力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其他必要之處置」,在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九款……
陳賴委員素美:有這樣的前例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
陳賴委員素美:也有?
顧主任委員立雄:像最近我們對於南山,有一個是總稽核,我們就直接處以他3年之內不可以再擔任總稽核的職務,給予這樣子的處分。
陳賴委員素美:金管會如果認為蔡友才督導不周,內控沒做好,有礙健全經營,所以才予以解職,那麼主委,這一條監督的界線在哪裡?到底要做到什麼程度的管理才符合要求?
顧主任委員立雄:當時做出解除職務的處分,我們的處分書當時的內容是提到,他對於海外分行的管理,洗錢防制和法令遵循、內部控制與稽核等有重大的缺失,所以他應該負督導不周的責任。另外也有提到,當時……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未來對金融機構的非現職人員,還有可能採取解職的處分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剛剛提到的非現職人員,我們就不再做解職處分,但是我們會直接考量其疏失程度,看是不是要限制他在一定期間內不可以再任職於金融機構。
陳賴委員素美:這就有一點類似褫奪公權的附帶作法。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一個管制性的行政處分,這個管制性的行政處分是根據他本身在職期間的疏失程度,來決定他再任其他金融機構或是原有金融機構的相關職務時,會不會有礙金融機構的健全經營。
陳賴委員素美:蔡友才得知判決定讞,對媒體受訪表示相關單位不明就理,跟著輿論起舞,以政治跟民粹的心態對他祭出嚴厲的處分,必要時會將整個兆豐事件寫成一本書以昭公信,以維護自己的人格與名譽。主委,相關單位指的就是金管會嗎?金管會當時真的是對輿論壓力有所交代才處分蔡友才嗎?您認同蔡友才的指控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這個處分是在我到職之前,我沒辦法做評論,但是我認為我們的處分都在處分書裡已經有敘述相當的依據,對於蔡友才先生的言論,只要在他言論自由的範圍之內,我們都會予以尊重,但是我們日後對於這些銀行……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法院這樣判決之後,金管會就必須取消解職的這個部分?
顧主任委員立雄:剛剛有提到的就是對於非現職人員,我們現在就是直接用管制性的行政處分來作為。
陳賴委員素美:他利用法院的這一條,就可以當成免死金牌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啊!我不太清楚所謂免死金牌是什麼意思,我剛剛已經提到了,現職人員還是可以解除職務嘛!那非現職人員我們就直接依照他的情節及疏失程度……
陳賴委員素美:我今天會在此質詢,主要是因為我會擔心如果依照這樣的判決理由就可以規避行政處分的話,我是擔心未來會影響主委及金管會的監理作業。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剛剛提到的應該是不至於,現職人員除了解除職務以外,我們也會進一步視疏失情節的輕重決定他們是不是在一定期間內不可以任職金融機構。至於非現職人員我們就不再做解職處分,但是我們直接就一樣看是不是要限制……
陳賴委員素美:我在此想請教,針對保險業理專監理的部分,根據統計,截至今年的10月15日為止,也就是到現在9個半月的時間,我國的銀行、保險及證券期貨三業遭到金管會罰款的總金額高達1.87億元,跟去年全年的數據相比,累計罰鍰金額已經突破去年全年的1.32億元。主委,這是不是顯示金管會裁罰下手有明顯加重的趨勢?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主要是有一個個案,也就是南山人壽,光是南山人壽新境界系統的部分,就開罰了近5,000萬元,所以這個數字如果把南山的因素加進來,確實處罰的金額要比去年來得高。
陳賴委員素美:其中光是保險業近9個半月的罰鍰,就高達1億650萬元,甚至也比去年一整年的7,520萬元還要多。在件數方面,累積到10月15日為止有46件,也快逼近去年一整年的47件。當然最大的罰鍰案件就是您剛剛提的南山人壽,因為系統問題重罰了3,000萬元。主委,這是不是表示這一年來我國保險業的內稽內控有不少重大的缺失,連連出包,所以頻頻收到金管會的處分?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不管是我們的專案檢查或是一般檢查,檢查的結果都會出具檢查報告,我們會根據檢查報告所顯示內稽內控相關的一些重大缺失來進行必要的裁罰,但是裁罰本身不是目的,裁罰的本身都是藉由這個罰度……
陳賴委員素美:當然裁罰不是目的,主要就是要整頓這些保險業……
顧主任委員立雄:促請他們改善內稽內控。
陳賴委員素美:金管會一連串的裁罰保險業,頗有強勢整頓保險業的意味,是不是代表金管會已經提前看見哪些弊端或風險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希望透過檢查能夠看到,當然也希望保險跟銀行的三道防線能夠做好,可以自我檢視,也可以自我稽核,然後加強他的內控內稽,也會看得到風險。
陳賴委員素美:另外在銀行業方面,到今年10月15日為止,銀行業的罰鍰收入是6,950萬元,已經超過去年一整年的4,816萬元,件數則有15件,而去年一整年有24件。如果從案件類別來看,銀行業遭到罰款金額最多的是理專盜領案。主委,到今年為止,有幾家銀行爆出理專人員盜用客戶資金的事件?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這邊的資料是顯示8件。
陳賴委員素美:我這邊看到的是10家,包括兆豐、華南、台新、匯豐、新光、國泰世華、中國信託、聯邦、永豐及玉山,目前金管會裁罰了幾家?
顧主任委員立雄:目前是8家。
陳賴委員素美:根據統計,銀行理專挪用客戶的案件在2015年只有1件,2016年有3件,2017年有4件,2018年有2件,合計為10件,但今年到9月就已經爆出10件,等於是過去4年的總和。主委,臺灣的金融秩序是不是出現了大問題?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倒不覺得,因為這個都是長期累積的問題,所以我也希望……
陳賴委員素美:長期累積的問題?這些案件都不是由銀行或金管會發現,而是客戶自己本身發現其存款短少才爆發的舞弊事件,我覺得銀行跟金管會是不是應該主動針對這個部分嚴加防堵,其實金管會也有祭出所謂的理專十誡,採取十大防弊措施,但是這個措施實施之後,卻一連發生這些……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跟委員報告,這個不會是因為實施理專十誡才發生問題,反而應該是說,那個處分都是在理專十誡之前,我當時的想法就是我一次把它處分完畢之後,我們的理專十誡要進行一個有效的從制度面、從執行面進去到銀行裡面,然後落實,落實之後如果還有發生問題,那當然不是只有理專本身要被處罰,也不是銀行本身要被處罰的問題,而是涉及到相關總行的督導部分,不管是監理部門或相關的……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不管是保險業的缺失,或者是銀行理專盜領的事件,都已經嚴重衝擊到國內的金融紀律,當然裁罰並非是最終的目的,我們主要的目的還是希望能夠未雨綢繆,能夠儘快改正相關的缺失,讓我們的金融秩序及監理單位能夠落實,好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當然。
陳賴委員素美:好,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1時2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問一個經濟部跟金管會都不管的事情,現在在網路上或是直接在FB上面輸入「無卡分期」,事實上它是一個分期付款的買賣,就可以找到一大堆的資料。有的直接告訴你,你要買手機配件就來分期付款,不用辦信用卡,也免徵信,學生附學生證上去就可以,還有更誇張的,也不用買手機配件了,不管是想買什麼,只要想滿足心裡的慾望,都可以來分期付款買賣,請問這類的行為誰要來管?是金管會還是經濟部?這顯然應該是融資吧!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對,單純的融資業務不屬於特許業務,不須要取得特許業務的證照,所以這個部分確實不是金管會可以……
江委員永昌:證照就是公司註冊等等,所以你要推給經濟部,可是它又是一個資金融通行為。我這樣講好了,它會出現幾個問題,現在我們都看到了。
第一個問題是年滿18歲就可以上網申請,這樣的契約與民法的規定是不是有所牴觸?還有利率是多少?違約不違約到底怎麼辦?第二個,現在也有大學生已年滿20歲,結果被冒用為人頭,他們以為賺取到佣金,事實上,業者及融資公司取得商品之後,出現詐騙行為,但是當時買商品的是這些大學生,他們年紀也已滿,結果被當作人頭,你怎麼看這件事情?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我簡單三點說明,第一點,如果他是18歲未滿20歲,這樣的分期付款行為當然屬於效力未定,因為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且我不認為這屬於日常生活他們可以決定的事項……
江委員永昌:主委,不好意思!我聽不太清楚你的聲音。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如果他是18歲沒有滿20歲,這樣分期付款的約定就會成為效力未定,它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的事後同意,我認為這個分期付款的效力是有問題的。第二個,……
江委員永昌:所以到時他可以不還款喔!現在你講的是18歲到20歲。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18歲到20歲屬於未成年人,對不對?現在再假設他是滿20歲的成年人,如果他用的分期付款涉及到信用卡部分,我印象中過去有像補習班這種遞延服務引用到信用卡的情況,到時它的服務沒有提供的話,就可以終止信用卡繼續付款,以保障……
江委員永昌:對,那是信用卡,但是這是無卡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這是無卡,但是既然業者或融資公司要分期貸款、融資或借錢給這些20歲以上的學生也好,不是學生也好,他們就要承擔相關風險,因為這些人可能沒有一定的資力,這樣無卡分期的作為也是要由融資業者承擔相關風險啦!
江委員永昌:不是,我跟你講,你是說融資業者要承擔相關風險。現在我問的第一個問題是假設你真的買東西,也用無卡分期付款,這樣的資金融通是存在暴利的,因為不管是利息,還是風險管理費,甚至手續費,這些加起來真的比你直接買東西花的要付更高的代價。對於這個東西,我們沒有任何的想像和管理,我剛剛第一個問題是問這個。後面你回答,18歲到20歲這個空窗期只靠學生證,又不用徵信,如果學生偽造家長簽名,要回到民法,看看應該要怎麼處理。
另外,有一件事情你也還沒有回答,這涉及到我以為我賺佣金,結果我被拿去當人頭,這不是融資公司或賣出貨品的店家要承擔什麼風險,是我被當作人頭,後面我要負擔這個欠債啦!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部分在法律上就涉及到借給人家用的人頭知不知情,如果他只是單純借出證件,被人家冒用,他並不知道,就涉及到……
江委員永昌:不是,他以為可以賺到佣金,比方介紹同學等等進行無卡分期買賣,去當人頭,其實商家就是想要取得貨品的人,可見……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
江委員永昌:主委,沒有關係,這樣有落差!你顯然對於網路上這樣的資金融通不了解,現在這不只是一、二個個案,已經好幾百件了,我請你們去研究,這當中問題很大。今天我不是要你們說明什麼,我是主張你們要去管,你們更可以去研究97年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的「融資公司法」,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這個法案,後來是不了了之。這個法案對於融資公司可以做的業務都有詳細規定,當時本來要規定主管機關是金管會,其中還包括利率、懲罰、公會的建置。不然,經濟部也可以回答,現在狀況是很嚴重,很多人受害,很多人被融資公司賺取暴利,卻沒有人要處理,又回到其他一般法律,我覺得這樣不行,所以我期許經濟部或金管會有人能夠站出來解決這件事情。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如果以融資行為作為一個態樣,要由金管會介入,使之成為一個特許業務,受到監理,這不只會涉及到您剛剛提到的無卡分期問題,包括融資租賃業者及其他有關融資給人家的行為都會涉及到要如何進入成為特許行業的問題,這個部分必須要有一個政治上的通盤考量。
再者,據我了解,如果融資公司法整個部分要放到金管會,金管會也要考慮到實際監管上面的監管目的。因為一般金管會要介入的部分都是要保障大眾的資金,就是有涉及到吸收大眾資金的部分,包括銀行,他們吸收大眾資金的存款,保險公司吸收大眾資金做為保費來源,資本市場直接籌資等等,如果這個部分沒有,金管會介入做為監理的力道和依據是不夠的。就是如果制定這個法律的背後意義只是單純為消費者保護,無疑應該從消費者保護這一端著手,而不是由金管會介入監理這個部分著手……
江委員永昌:好,主委,你就回答我,既然你這樣從頭講到尾,表示你自己也看過融資公司法這個專法,但是站在監理的立場,你認為主管機關不應該是金管會,這樣的話,主管機關應該是誰?是經濟部?還是跳回去消費者保護法?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
江委員永昌:這樣聽起來,這個內容你看過,現在我不要你回答,我要經濟部回答,請經濟部回答,事態是滿嚴重的!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剛剛聽到你的垂詢……
江委員永昌:這部法的主管機關改成你們經濟部好了……
林次長全能:我想這涉及到很專業的融資行為,但是如果從商品的買賣來看,回到公司的商品買賣,就要看公司設立時的登記項目,看它是不是有從事它沒有登記的執行項目,經濟部可以從這樣的買賣行為是不是和當時公司登記的項目相符這個面向來看,我們可能只能從這個面向……
江委員永昌:這就你們經濟部而言不違法,它的確可以進行這樣的分期付款買賣,但是現在就是管制寬鬆,導致很多問題產生,所以我要為這些受害者發聲,希望政府能夠分擔一些責任,看看要怎麼樣做,就是因為這樣,才就教於金管會和經濟部。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如果講的是未滿20歲,這是一件事,滿20歲之後,又是另一件事,這時他已有完全行為能力,如果所有法律行為都要藉由特許行業才能加以保護,如果政策的考量是這樣,我個人倒覺得對於這樣的法律行為,我們可能管制……
江委員永昌:好,你站在法律人的立場,不是站在我所想要金管會的專業態度上,這樣的話,請問對於其他部會,你怎麼建議,你總是可以講講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它是一個分期付款行為,需要透過定型化契約作為的話,我覺得可以從消保會、消保處的立場,就這個部分做定型化的約制,這也是一個切入點。至於無卡分期導致的銷售手法等等,我覺得這樣的行為在市面上有很多種可能存在,而我們不可能像保護一個baby一樣保護所有成年人,這是我的看法,因為他畢竟已經成年……
江委員永昌:如你這樣講,我們就跨部會來做個研究。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我們把它界定是哪個行業,然後做定型化契約條款的約制,這是可以考慮的一個方向。
江委員永昌:跨部會來研究一下,我覺得必須這樣做。
主席:報告委員會,詢答結束,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委員賴土葆等臨時提案:
1.請經濟部於兩周內公布依協助資金回臺投資等措施之廠商名單與承諾文件等,並送交財政委員會。
2.請財政部就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為何實施迄今,僅達預期目標16%之檢討報告,於兩周內送交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賴士葆 費鴻泰 曾銘宗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提供的決議案件,事實上,目前經濟部在接受資金回臺申請實質投資部分,廠商都要求用營業秘密法第二條來申請保留,在營業秘密法第二條之下,他們所申請出來的資料都屬於營業秘密,所以經濟部無法把這些資料公開,這是目前法規上的限制。
另外,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的規範,這樣的資料是不是可以公開?我想這部分經濟部可能很難依照這樣的方式處理。
主席:次長,你建議如何修正?
賴委員士葆:次長,我沒有要為難你,但是我們有知的權利,你在沒有違反你剛才提到的法規之下,把文字做若干修正,我們就OK。你現在去改文字,財政部也是一樣,做若干修正,我們就OK。
主席:財政部的部分沒有意見,經濟部……
賴委員士葆:經濟部改完我就接受,好不好?
主席:現在改啊。次長,請說明。
林次長全能:我們建議修改為:「請經濟部於兩周內公布依協助資金回臺投資等措施之去識別化的投資金額相關資料。」
賴委員士葆:「承諾文件」我可以不要,但是廠商名單不能公布嗎?
主席:你們都發新聞稿,在報紙上都看到啦!
賴委員士葆:現在外界是怕你們是假的,名單公布不會怎麼樣,這是好事嘛!
主席:對,名單不行啊?
賴委員士葆:名單公布就好了,我跟你講,……
主席:不然下次開專案報告好了。
賴委員士葆:如果不行,下次開秘密會議都可以啊!我建議把「與承諾文件」這幾個字劃掉,亦即「請經濟部於兩周內公布依協助資金回臺投資等措施之廠商名單。」金額不必寫,這樣就好了,這就沒有機密的問題,你們也很爽啊。這樣可不可以?有沒有什麼機密的問題?如果你連這個都列機密,代表這個數字是在騙人的,才會害怕公布。我不要你們的數字,金額統統不要,只要名字,例如「士葆公司」、「銘宗公司」、「永昌公司」,這不是機密吧?
主席:哪有可能回臺投資不敢公布的,經濟部常常發新聞稿啊!
賴委員士葆:可不可以?這還不行嗎?怎樣才可以?
主席:這不行啊?一定是吹牛的!
賴委員士葆:如果連這個都不行,代表你亂講。
林次長全能:根據營業秘密法,廠商有保留,說這是營業秘密,我們就必須去處理。有的廠商沒有依據營業秘密法說這些資料不能公開,如果是這樣,我們當然就可以提供。所以我們必須視不同狀況來處理,如果廠商提出營業秘密法申訴的話,我們就把個別資料去識別化。
賴委員士葆:比如「永昌」就改成「○昌」,這樣就可以。
林次長全能:是。
賴委員士葆:好,如果是這樣……
主席:好,修正通過。
賴委員士葆:在不違反與廠商的營業秘密底下公布名單。
主席:這好奇怪,經濟部都發新聞稿,名稱還不敢講,搞什麼東西啊?
賴委員士葆:請重新念一遍。
主席:次長,文字念一遍吧!因為剛才議事人員已經先給你們臨時提案,你們對文字有意見,早就該擬好,不要到這時候才來更動文字。
林次長全能:抱歉,文字是:「請經濟部於兩周內公布依協助資金回臺投資等措施之不違反營業秘密法去識別化的廠商名單。」
主席:修正通過。
報告委員會,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在一周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有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三、委員費鴻泰、郭正亮、吳秉叡、蔡易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四、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如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委員費鴻泰書面質詢:
根據財政部統計,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以來,截至11月15日止,合計申請匯回件數共56件、申請匯回金額共235億元,其中經濟部核准實質投資案件計14件,核准境外資金投資金額為86.27億元,投資總金額破百億,達104.51億元。
◎距離財政部當初推估值1,333億元目標,達成率為多少?年底能達標?實際資金匯回多少?
◎海外資金匯回台灣是否造成金融市場波動?
◎境外資金匯回,在挹注金融市場活水的同時,也可能引發炒作風氣?
◎台商對於海外資金匯回採取觀望態度,是因為擔心境外資金匯回之後被追稅?
◎資金回來投資,也要有水有電有地,經濟部總說不缺水電,但工業總會等民間單位並不相信,先前台積電甚至要自備300輛水車。
◎副總統陳建仁說「台商回流創造5.6萬個工作機會」,但人民感受到的卻是,許多傳統店舖仍舊蕭條,新設廠房座落在哪些工業區?在哪些地區創造了工作機會?
委員郭正亮書面質詢:
有鑑於「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專法上路施行迄今尚未滿3個月,其成效雖仍有不少成長空間,惟囿於境外資金匯回專法適用期限僅有2年時間,加以外界對於部分課稅之相關規定等細節仍有所疑義。
譬如說,就曾有執業之會計師投書提出,若依照此境外資金專法規定,個人及營利事業匯回,得選擇用現行法,或依據境外資金專法規定課稅,惟按此規定也僅能免除現行行政處分補稅處罰,尚不及於刑事責任。因為,在此專法的邏輯概念中,資金回台問題只會碰到行政罰,完全不考慮是否觸犯刑事罰層面。問題是,倘若這些目前仍在海外的資金,是否在回台後,不小心觸犯到洗錢防制法的刑事犯罪呢?
另,外界又有提出疑問說,政府雖然有管制境外資金的相關規定,但問題是,要如何運用才能真正吸引海外資金回台,讓境外資金明確引回台灣作相關產業投資,而非變成炒房?匯回境外資金、擴大在地投資對企業營運有何實際挹注?個人與營利事業應先評估貿易戰會對企業全球布局形成那些改變?
惟囿於專法終將於2年後落日,且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接著上路,此專法宗旨顯然仍非為了單純的節稅,而是如何將資金導入在地產業的實質投資。因此,為期達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訂定專法之最佳效益,並讓台商能在全球經濟變局中順利回台站穩腳步,建議相關部會應積極進一步釐清相關規範,將適用要件更加明確化,切勿陷入「只要讓資金有匯回台灣就達目標」的迷思,要降低台商對資金回流台灣投資之不確定性,衡量的面向包括產業供應鏈完整程度、台灣移轉產業布局的成本、台灣的產經優勢(如稅負、土地、能源、人力、資金等成本),以及資金回台用途是否管制……等問題。
委員吳秉叡書面質詢:
案由:本委員會吳秉叡委員為(1)海外資金回台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2)銀行販售投資型保單及具有解約金之保單的亂象,及(3)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現狀與未來策略,特向相關主管機關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關於海外資金回台現況及後續管理、投資標的與因應策略。
1.主計總處於8/16發表經濟預測,認為美中貿易戰促使台商回台投資、以及轉單效應,看好下半年出口動能,因而將今年經濟成長率預測值從2.19%上修至2.46%。自8月以來又過了一季,綜合台商資金回流的效應,以及國際經貿發展,請經濟部、國發會說明今(108)年的經濟成長率會進一步調高嗎?明(109)年的部份呢?
2.為爭取台商資金返台所推動的「歡迎台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以及「投資台灣三大方案」,主要係針對解決五缺的根本問題,並提供土地、水電及融資手續費補貼等稅務優惠項目。這一部份,相關主管機關的步調與進度如何?
3.台商資金回流的數額與原預測值有無重大差距?變動的原因為何?回流後可帶動的民間投資成長動能若干?對台灣金融市場與投資的影響層面又如何?
4.《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上路後,相關的稅制規定較為繁複,主管機關有無加強說明,或提供專屬窗口?以協助海外資金相關稅務諮詢。
5.政府制訂資金回台專法歡迎台商資金回流,然而據聞中國為防止資金外逃,之前就展開外匯管制措施,知情人士指出,中方早先實施且目前共有三大手段控管資金,包括封殺地下換匯、外匯總額限制及投資計畫從嚴審查等,台商資金匯回並不簡單。針對這一點,主管機關能提供哪些協助?或有什麼對策?
6.美中貿易戰與反送中事件,對香港經濟造成嚴重影響,財金相關主管機關有無預期香港2019及2020年的經濟成長情形?
7.香港動亂對台資銀行在香港之曝險衝擊如何?金管會的具體行動又如何?香港經濟繼續下滑的話,其金融中心地位是否能仍穩住?金管會有無相關評估與對策?
二、關於銀行販售投資型保單及及具有解約金的保單的亂象。
1.部份銀行為銷售「投資型保單」及「具有解約金的保單」,常勸誘客戶以貸款、定存解約或保單借款來繳交保費,另一手又再收取佣酬,顯然有「雙重佣酬」的不合理現象。
2.金管會有何改善措施來杜絕這種不合理的現象?
三、關於「金融科技(Fin Tech)」發展現狀與未來策略。
1.全球「金融科技」市場規模持續增長,KPMG創新金融科技團隊與「H2金融科技投資公司」於本(108)年11月12日發布第六屆「Fin Tech loo金融科技創新者報告」,支付與借貸服務公司占42家,為最受注目的類別,其次是財富管理與投資業。Fin Tech loo以平均年度募資金額、近期募資比率、地區分散性、產業多樣性,還有創新程度等五大項目來排名,台灣金融科技業者以銀行相關服務為主,規模都比較小,難列入前百大之列,企業界則沒有一家入榜。
2.台灣「金融科技(Fin Tech)」目前的發展現狀如何?有無窒礙難行之處?金管會在法規、監理措施方面有那些作為?
3.對於「台灣金融科技業者難列入前百大之列」、「台灣沒有一家企業入榜」這樣的結果,金管會有何看法?107年年金融業投入Fin Tech經費僅有117.3億元,預估108年投入金額估計有多少?
4.金管會對輔導我國金融機構「金融科技」未來發展策略為何?
5.關於金融科技創新,無現金社會來臨,銀行業未來將逐步裁撤ATM:
(1)據聞星展銀行日前公告,12月2日起到年底前,全面移除全台40台ATM,開本國銀行第一槍,外界高度關注,是否引發連鎖效應?
(2)銀行裁撤ATM會影響客戶權益嗎?影響層面有多大?需經金管會核准嗎?
(3)其他銀行會不會跟進?金管會對銀行業減少ATM,乃至全面廢止ATM的監理政策為何?
(4)有些銀行減少ATM,是否也有增加ATM的銀行?增減ATM只是個別銀行的行銷(或業務發展)策略?或是整體金融市場朝向「無現金數位化」趨勢發展?
(5)未來民眾勢必透過網路銀行與行動銀行查詢帳戶交易明細,進行自動化交易,我們的社會準備好了嗎?金管會準備好了嗎?
委員蔡易餘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蔡易餘有鑑於我國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已有3個月時間但申請案件數僅56件,目前匯回也僅有新台幣235億元,中美貿易大戰又趨緩,因此向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1.據報載美國商務部長羅斯接受美國福斯財經新聞網訪問時稱,美中有非常高的可能達成這份協議,相關關稅協議也預計會在12月15日確定,推動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主要是因應台生在中美貿易戰下的不確定因素,在中美貿易戰可能結束的情況化,台商回台投資意願是否有降低的可能性?申請案件量,是否已有逐步降低的現象?
2.依照財政部當時推估境外資金匯回的預期效益,每年低推估預計有1,333億元,目前專法已施行3個月匯回資金僅235億元,達成率約17.6%,依照比例推估境外資金匯回第一年恐連低推估都無法達標,其原因為何?呈上題,中美貿易戰的變數增加是否能達財政部當初推估之成效?
3.境外資金匯回雖在專法下有賦稅優惠,但我國銀行對於企業放款利息低,在中美貿易戰下,企業擴廠投資也可向國內銀行融資貸款,依金管會銀行局統計,今年國銀對企業放款預計可以達多少?中美貿易戰趨緩情況下,國銀放款應審慎評估風險,金管會針對這部分又有何因應措施?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1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