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1日(星期四)9時至11時1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麗芬

主席:出席委員7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7分至10時4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林奕華  李麗芬  柯志恩  吳思瑤  高金素梅 簡東明  黃國書  陳學聖  許智傑  張廖萬堅

   委員出席11人

請假委員:鍾佳濱 蔡培慧 蔣乃辛

委員請假3人

列席委員:蕭美琴  李昆澤  羅明才  鍾孔炤  林德福

   委員列席5人

列席人員:

(11月18日)

 

 

科技部部長

陳良基率同有關人員

 

技部政務次長兼任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董事長

謝達斌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執行秘書

蔡志宏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

簡宏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廖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黃厚輯

主  席:高金召集委員素梅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許靜江 科 長 蔡月秋 薦任科員  李宗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繼續審查109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三、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決議:

一、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8項 科技部1,825萬元,照列。

第199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244萬7千元,照列。

第200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343萬元,照列。

第201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349萬4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7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10萬2千元,照列。

第168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285萬5千元,照列。

第169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496萬1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4項 科技部1,250萬8千元,照列。

第215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24萬2千元,照列。

第216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萬7千元,照列。

第217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21萬6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4項 科技部337萬6千元,照列。

第215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250萬元,照列。

第216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2萬8千元,照列。

第217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萬4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2款 科技部主管

第1項 科技部原列411億0,109萬9千元,除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332億6,452萬2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56項:

(一)凍結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2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林奕華  蔣乃辛

(二)審計部及109年度立法院預算中心審查意見指出:科技部及主管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等)現行持有之專利應用率偏低(至108年6月份統計),且尚未依技術成熟度(Technology Readiness Level,TRL)區分研發成果,不利於科研資源之有效發揮,且歷年皆支出龐大預算維護持有之專利,建請科技部就如何改善主管各單位之專利應用、評估與後續追蹤考核,以及是否應建立TRL評估機制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三)為鼓勵並深化產業與學界間合作,財政部於75年7月29日台財稅第7554812號函函示:各級公私立學校接受工商企業委託,代辦各項研究或試驗收取代價,可視同提供教育勞務,依照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惟財政部於近期考量產學合作範圍擴大,甚或涉及賦稅公平性等問題,遂於108年1月8日頒布台財稅字第10700704180號令重新制定學校辦理產學合作取得之收入徵免營業稅的規範,要求專題研究、檢測檢驗、技術服務、物質交換、諮詢顧問、專利申請、創新育成、技術移轉及智慧財產權益運用取得之收入,除部分例外,皆須依法課徵營業稅,並正式廢止台財稅第7554812號函。鑑於相關解釋函令衝擊學研界與產學合作運作機制甚鉅,已引發各界爭議聲浪,建請科技部就與教育部、財政部磋商情形與是否達成初步共識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四)為使行政院各部會辦理之科技計畫獲適當管理與績效評估,強化對科技計畫審議、管考與評估,科技部所屬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之科技政策中心,長期支援科技計畫之審評管理與績效評估等業務,並架設「科技部科技計畫管理資訊平台」、「政府科技計畫資訊網」等系統,惟相關管考情形皆僅供各部會內部參考,未能對外揭露,然立法單位與民眾應有了解政府預算與業務執行情形之權利,爰建請科技部考量是否應秉持政府資訊公開精神,實現科技計畫管考資料公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五)鑑於人工智慧(AI)特殊屬性,相關科技研發可能帶來社會或相關面向衝擊,科技部於2019年初起開始邀集各領域學者專家討論,並於2019年9月23日正式提出「人工智慧科研發展指引」,期確保相關研究與技術發展,能夠固守「以人為本」、「永續發展」及「多元包容」等核心價值,配合八大操作性指引,立意甚佳;惟後續該指引如何加強推廣、落實、評判及處理,仍有疑義,建請科技部就相關規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六)為回應部分學者建議,科技部於108年5月初,已針對未來專題計畫審查是否採取「雙盲機制」,調查學研界意見,根據該意見調查,年齡層越低之新進學者,不同意維持單盲之比例越高;縱該份調查可能因不同意維持單盲學者有較高回應意願,若視同此代表全體意見比例恐有偏誤,然此一調查結果仍反映現行仍有相當比例之新進學者,對專題計畫審查之公平性具有高度不信任,請科技部持續加強審議新制宣導,提升學界信任度;另鑑於科技部現行似已規劃於部分計畫試行「雙盲審查」,建請科技部應就上開試行結果作妥善分析,並於109年度審查完竣後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年齡層

同意維持單盲

不同意維持單盲

34歲以下

41.1%

58.9%

35歲-44歲

41.4%

58.6%

45歲-54歲

48.6%

51.2%

55歲-64歲

56.6%

43.4%

65歲以上

68.9%

31.1%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七)為協助科研發展,使相關採購之辦理能夠彈性,科學技術基本法第6條第4項明定公立學校、公立研究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接受第1項政府補助、委託或公立研究機關(構)依法編列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辦理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外,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之規定,並由科技部訂定監督管理辦法;鑑於現行科研採購之辦理,皆由各學研單位自行公布於單位官網,招標資訊遠較一般採購之政府電子採購網分散,是否因而致部分科研採購遲未有廠商投標而未能順利決標,建請科技部諮詢各部會及學研單位意見,斟酌架設單一科研採購網站之必要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八)科技部自前身國家科學委員會時期,即以產學合作方式長期補助科普節目之產製,歷年來相關節目亦連續10數年入圍、連續8年得獎,累積17座金鐘獎,顯見成效卓著,108年更進一步與FOX集團合作,以「科普新視界」為名於國家地理頻道、FOX+及YouTube等頻道或平台播出過去製作影片;惟相關影片放上YouTube頻道之後,觀看次數相當有限,究其原因,除未積極有效宣傳影片外,影片製作年代亦較為久遠,似未符現代收視習慣。鑑於科技部業務專長非製播影片,長年以產學合作方式製播科普節目,亦未能形成科普節目製作之成熟產業環境,建請科技部要求承包廠商與部內宣傳平台加強影片宣傳,並應考量與文化部或其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之共同合作,確實強化科普影片製作水準與產製環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黃國書  李麗芬

(九)為使民間單位積極投入太空商業活動,日本國會於2016年11月通過了《宇宙活動法案》,作為太空產業化之法制基礎;科技部現行亦以同步推動國家實驗研究院研發自主衛星技術,以及協助科研界發展製造立方衛星(CubeSat)等方式,期達成太空技術自主與建構太空產業鏈等目標,惟除相關投入廠商仍相當有限,本國相關法制亦未完備;建請科技部就太空產業發展規劃,與《太空活動管理法》現行研擬進度與規劃方向,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黃國書  李麗芬

(十)科技部於2000年設置GRB-政府研究資訊系統。自2000年起,各部會將委託研究案摘要列表上傳至GRB,並由計畫主管機關上網審核。2003年起加上實際成果資料填寫。2012年新系統增加了研究報告電子檔,及研究資料上傳功能。現有功能包含資料庫查詢及全文瀏覽下載、動態統計研究計畫項目。GRB系統可謂盤點我國科研成果重要資料庫。

在上傳GRB系統時,若是研究案經費來源來自科技預算,必須將研究成果報告上傳至GRB系統,但其若是使用單位預算,則無強制力要求上傳。

請科技部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與經濟部等部會協調,未來不論研究案預算來自科技預算還是單位預算,皆須將研究成果主動上傳至GRB系統。預計計畫、進度與期程。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十一)我國現行評鑑制度,鼓勵大專校院競相鼓勵教師爭取科技部計畫並發表學術論文,反映在科技部相關補助統計數據及現行補助機制,較不易凸顯技專校院實務應用之特色。故科技部從107年開始「技專校院實務型研究專案」,並於108年續辦,計畫經費年約1億5,000萬元(212案通過)。希望突破過往限制,提升我國對應用實務研究之重視,使多數技專校院具有實務研發能力之教師,能激發其發揮所長。

就公/私校區分,開辦以來私立學校研究計畫件數約6成,就申請計畫學校所在區域分析,雖然北部申請計畫學校數量較多,但中南部研究案件數近8成,突破過往重北輕南的資源分配。

建請科技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技專研究計畫是否有另請審議委員?是否有增加產業界比例?畢竟唯有改變審議委員組成,方能另闢蹊徑。

同時亦請科技部說明:預計如何評估產學小聯盟成效?如何建立KPI?(後續專利?技轉?業界獲利?)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十二)根據國家實驗研究院於2017出版之科研基礎設施整合管理機制探討指出,我國科研預算年約1,000億元,2016年我國投入環境建構經費(此項目經費大多花在大型研究硬體的採購與營運)約在16%(156億元),2014至2016年我國投入環境建構預算約15~21%,可謂我國科研重大支出項目。2014年開始,為強化「貴重儀器服務平台」範圍與功能,開始納入其他部會購置金額500萬元以上,有意願提供服務之儀器項目,活化儀器提供全國研究人員及產業界共同使用,解決目前大專校院儀器閒置或無力維護的困境,追求國家整體資源最有效益之運用。

但是「貴重儀器服務平台」現今顯示資訊僅有:補助單位、營運單位、儀器購置年份、管理/技術人員之聯絡電話。並無顯示該儀器支援領域、使用狀況、閒置率、可共享時段、研究產出等數據。無法進行績效評估、亦無法在未來購買新器材時,提供足夠的參考依據。

請科技部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以上項目加強狀況,預計計畫、期程。並加強設備與技術操作人員調度交流。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十三)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9年度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共348億元。扣除補助跨部會署之科技計畫21億元,327億元多用以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及科研機構進行科學研究。研究團隊於執行期滿應繳交成果報告。

根據「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撰寫格式」:「成果報告除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外,應供立即公開查詢。但涉及專利、其他智慧財產權、論文尚未發表者,得延後公開,最長以計畫執行期滿日起算2年為限,繳交送出前應填寫公開方式,如需延後公開,應註明原因及延後時間。」若研究團隊聲稱與專利有關,在科技部學術補助獎勵查詢網站,將只能看到計畫名稱、執行時間、核定金額。報告成果、計畫概述、摘要、關鍵字皆為空白。回顧最近5年,延後2年公開者皆在62%上下。

同為科技部主管:產學合作研究的結案報告,根據「科技部產學合作作業要點」,則必須公開精簡版。產學合作模式為業界提出問題,學界提供解答,相較專題研究,其專利、技轉更貼近商業化,但仍要刪除涉及專利部分後,公布精簡報告。

請科技部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未來專題研究結案報告參照產學合作模式,涉及專利部分可延後發表,但不涉及專利部分必須公開。並盤點申請延後公開者之結果評估(申請專利、論文通過狀況)。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十四)近年媒體多次報導,新竹科技園區周邊因為寒流來襲,或是大雨來襲,在開車通勤人數增加的情況下引起大塞車。例如2018年1月11日東森財經新聞報導:另類「寒害」!天氣太冷竹科人開車上班從B4到B1塞了40分鐘。

此種交通壅塞問題,更是直接影響竹科寶山擴建環評。根據工商時報2019年4月27日報導:「為迎接半導體龍頭大廠台積電4,000億元的3奈米建廠及研發中心,新竹科學園區申請寶山用地擴建案,環保署昨(26)日召開專案小組審查,環評委員認為,包括排水、溫室氣體減量、交通評估、文化資產等問題待釐清,因此決議在7月31日前補件再審」、「但交通改善問題仍為最大爭點之一,竹科坦言,目前新竹園區就有13萬就業人口,主要聯外道路在上下班時間確實交通壅塞,規劃將增設聯外道路及拓寬或調撥聯外道路,同時提升大眾運輸方式來改善。」

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05.27.總處培字第1080035544號書函。各機關可依照實際業務需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彈性時間不以1小時為限。請科技部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就短期而言,評估三大科學園區彈性調整辦公時間之可能(例:配合交管調撥車道時間,提早於7點上班),與長期的交通改善計畫、預計期程。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十五)依108年5月教育部統計處統計:未來16年(108至123學年)各級教育學生數預測,因為107學年大學一年級學生數只有24.8萬人,已經較100學年27.6萬人,大幅減少了2.8萬人(減少10.14%)。

之後每年也呈遞減趨勢,16年後(民國123學年),全國大一學生預計將降為18.8萬人,較107學年,鉅減24%。

另外,107學年小學1年級學生人數為21.4萬人,而16年後(123學年)小一學生預計降為16.3萬人,較107學年亦鉅減24%,顯見未來無論各級學校學生人數均將大幅減少。

附表:我國高等教育就讀各類領域學生人數表

項目

科技

社會

人文

合計人數

大學生

就讀類科

97

學年

人數

458,670

380,479

166,953

1,006,102

占比

45.59%

37.82%

16.59%

100.00%

107

學年

人數

393,332

373,716

194,857

961,905

占比

40.89%

38.85%

20.26%

100.00%

碩士生

就讀類科

97

學年

人數

83,137

56,125

41,547

180,809

占比

45.98%

31.04%

22.98%

100.00%

107

學年

人數

75,979

57,466

34,647

168,092

占比

45.20%

34.19%

20.61%

100.00%

註:資料來源,教育部統計處-「學科三分類」方式

(1)人文類:「教育」、「藝術」、「人文」等學門。

(2)社會類:「社會及行為科學」、「新聞學及圖書資訊」、「商業及管理」等學門。

(3)科技類:「生命科學」、「環境」、「物理及化學科學」等學門。

由於國內少子化問題嚴重,就讀「科技領域」之大學、碩、博士生人數一併下降,將引發我國科技人才不足、國際競爭力減弱問題。

爰此,請科技部就因應少子化國內科技人才減少問題,3個月之內提出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項目

科技

社會

人文

合計人數

博士生

就讀類科

97

學年

人數

22,602

5,145

5,144

32,891

占比

68.72%

15.64%

15.64%

100.00%

107

學年

人數

16,667

5,284

6,216

28,167

占比

59.17%

18.76%

22.07%

100.00%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十六)根據審計部107年公布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受補助赴國外研究之博士後人員,補助期滿後繼續留在國外就業比率,仍高於受延攬於國內服務之博士後研究人員,顯見我國科技人才較無意願在國內長期發展。

因此,科技部持續辦理第3期「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簡稱RAISE),由22家培訓單位共同培訓371名產業博士級人才,培訓期間每月補助每人津貼6萬元,帶領博士留在國內產業。

科技部RAISE計畫,由國內法人、大學擔任培訓單位,針對博士級人才提供為期1年「在職實務培訓」,培訓期間提供至少6個月期間就業機會,並補助每人每月6萬元的培訓補助津貼。且22個培訓單位:包括工研院、中華顧問工程司、生技中心、金屬中心、紡研所、商研院、國研院、農科院、國衛院等9家法人研究單位,以及中央、中興、交大、成大、清大、陽明、北護大、臺大、臺科大、臺師大、逢甲、北醫大和高醫大等13家大專院校。科技部宣布RAISE先前已經成功導引690位博士進入業界,如今計畫已邁入第3期。

為了解RAISE計畫案進度,是否真能有效培訓我國博士級人才,並持續提升國內業界研發實力,爰請科技部在2個月內提出RAISE計畫辦理情形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十七)依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第6條規定:該院「經費來源:包括創立基金之孳息、政府補助專案研究計畫之經費、受託研究與提供服務及產品之收入、國內外公私立機構或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其他有關收入。」因此,國研院收入除了來自政府,並應包含來自政府以外自籌收入。

國家實驗研究院105至108年度收入主要來自政府,但年度政府補助收入及特種基金收入決算合計數占總收入比率至少70%以上。

附表:國研院105-108年度收入結構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收入科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政府補助收入(A)

4,689,517

4,393,919

4,747,830

5,056,133

特種基金收入(B)

68,038

166,264

158,234

78,435

自籌收入(C)

1,166,130

1,402,689

1,934,579

1,097,029

總收入(D=A+B+C)

5,923,685

5,962,872

6,840,643

6,231,597

政府補助收入及特種基金收入合計數占總收入比重%【(A+B)/D】

80.31%

76.48%

71.72%

82.40%

自籌比率

目標值

13.00%

15.00%

16.89%

17.60%

達成值

19.25%

23.52%

28.28%

本期賸餘(-短絀)

預算數

-100,954

-149,263

-240,684

-952,707

決算數

71,253

104,998

91,802

          ※註:1.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2.105年度至107年度為決算數,108年度為預算案數。

而且因國研院預算短絀情形不斷惡化,108年度又短絀9.52億元,政府補助比率不斷上升。爰此,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國家實驗研究院收支平衡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十八)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提供園區廠商員工工作居住空間,滿足園區從業、主管等不同身分人員入住需求,於新竹、臺中、中興新村、臺南及高雄等5處園區設置單身、有眷、主管(僅臺南、高雄園區有)等3類員工宿舍。

截至民國106年底止,5處園區可供出租員工宿舍計4,524戶,共已出租3,637戶,比率約80.39%,待出租887戶,尚待出租比率19.61%。

但仔細分析:其中尚待出租比率逾40%者:包括臺中園區有眷宿舍42%、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有眷宿舍43.75%及高雄園區之主管宿舍100%,高雄園區主管宿舍12戶,民國104至106年度,均未曾出租,出租比率為0。

科學工業園區截至民國 106 年底宿舍出租情表(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區別

 

宿舍

類別

 

供出 單位

尚待出租單位

支情形

 

戶數

 

比率

 

租金收入

 

出租成本

賸餘

(短-

合        計

4,524

887

19.61

375,987

367,709

8,277

 

單身

628

95

15.13

 

193,456

 

109,722

 

83,733

有眷

733

42

5.73

 

單身

400

3

0.75

 

32,913

 

91,162

 

- 58,249

有眷

100

42

42.00

興新

高等研

 園區

單身

40

 

7,083

 

12,613

 

- 5,529

有眷

16

7

43.75

 

臺南

單身

1,720

574

33.37

 

104,551

 

108,417

 

- 3,866

有眷

164

5

3.05

主管

72

28

38.89

 

高雄園區

單身

591

61

10.32

 

37,981

 

45,793

 

- 7,811

有眷

48

18

37.50

主管

12

12

100.00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已於民國 107 1 5 日更名為中興園區。

為免資源閒置,各科學園區管理局宿舍應有效運用。爰此,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提昇宿舍租用效率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十九)截至107年12月底止,各科學園區規劃可供出租之土地計1,734公頃,已出租土地面積1,548公頃,卻尚有185公頃土地未出租,平均土地出租率為89.3%。

由各園區已出租土地出租率分析,南部科學園區95.57%最高,新竹科學園區87.02%次之,中部科學園區82.8%最低;但就各衛星園區分析,仍有出租率未達6成者,包括新竹科學園區之銅鑼園區54.51%、宜蘭園區6.03%、中部科學園區之二林園區3.69%、中興園區47.07%。

附表107年12月底科學園區土地出租狀況表   單位:公頃;%

園區別

可供出租

土地面積

已出租

土地面積

未出租

土地面積

土地

出租比率

新竹科學園區

新竹園區

274.3

274.3

0

100%

竹南園區

78.24

78.24

0

100%

龍潭園區

42.32

41.01

1.31

96.9%

銅鑼園區

69.67

37.98

31.69

53.38%

宜蘭園區

33.82

2.04

31.78

6.03%

新竹生醫園區

24.5

21.44

3.06

87.51%

小計

522.85

455.01

67.84

87.02%

中部科學園區

台中園區

226.56

226.56

0

100%

虎尾園區

42.14

39.03

3.11

92.62%

后里園區

141.93

138.20

3.73

97.37%

二林園區

72.54

2.68

69.86

3.69%

中興園區

17.91

8.43

9.48

47.07%

小計

501.08

414.90

86.18

82.8%

南部科學園區

台南園區

515.04

502.21

12.83

97.51%

高雄園區

195.53

176.87

18.66

90.46%

小計

710.57

679.08

31.49

95.57%

總計

1,734.5

1,548.99

185.51

89.3%

    ※註: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

為免政府資源閒置,各科學園區土地應有效運用。爰此,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出提昇科學園區土地出租使用效率之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二十)科技部應持續致力於科普教育,除產製科普出版品、影音外,應參照中央研究院「研之有物」之精神,鼓勵學者將新進之研究以淺顯易懂之方式發表,使一般大眾能了解台灣科研之最新進展,讓科技部補助之經費更能惠及一般民眾。對於不善於大眾溝通之學者,並應建立機制,協助將學術語言儘量轉化為貼近日常之語言。

科普教育並可結合重大科研進展,如108年度之黑洞影像、衛星發射、海研船任務,均是優良之科普教育素材。請科技部就相關素材如何以兒少適合之形式進行推廣進行研議。

提案人:李麗芬

連署人:張廖萬堅 黃國書

(十一)有關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於107年6月6日正式公布施行,其中設置管理條例第10條,因園區發展所需,且達一定規模時,應商請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設立實驗中小學、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及幼兒園、托嬰中心。

查各科學園區就條例公布施行後,已陸續增設托嬰中心、幼兒園部、雙語部,以滿足科學園區員工子女就學需求,值得肯定,但近年海外從事貿易之國人逐漸回流,加上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之修法,放寬進駐園區產業之限制,對此科技部應隨時掌握園區發展,針對各園區員工子女就學需求進行盤點,提早規劃設置增班,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十二)有鑑於「非典型就業」等彈性勞動力僱用模式對於勞工之就業安定性及待遇多有損害,近年國際社會紛紛檢討並致力於保障該類從業人員之權利,抑或是努力減少該類人員之使用。

國內社會亦有相同氛圍,故主計總處每年發布之「人力運用調查報告」其中關於我國非典型工作人數連年上升之情事亦引起媒體與社會的討論;除此之外,監察委員亦要求「政府應落實立法保護非典型就業權益,並確實掌握相關資訊,作為施政參據」,顯見政府與社會皆相當重視此議題,亟欲改善此狀況。

然科技部作為政府機關,亦為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管理機關,卻在該基金之各項計畫中,連年雇用大量「臨時人員」、「派遣人員」及「勞務承攬」,企業固然都被要求社會責任,政府何嘗不是如此?甚至應該被賦予更高之標準。

對於科技部大量運用彈性人力,創造諸多非典型就業者,該如何進一步保障該類人員之就業安定性以及給予合理之薪資待遇?抑或,是否有逐年減少該類人員之規劃?建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十三)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每年約在1億元至7,800萬元,但尚未有合理的成效評估機制,108年與福斯傳媒合作成立「科普新視界」線上頻道,惟訂閱者與影片播放次數仍差強人意。科技部應儘速研擬合宜之成效評估機制,定期檢討傳播成效,以增進台灣整體科學知識水準、強化民眾對科學研究之興趣,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十四)中國於108年11月4日所提出之「26條措施」,其中涵蓋吸引新創團隊、台灣學術研發成果相關措施,除了事後懲處帶出研究專利和技術成果的相關人員與機關,科技部應提出相關應對措施,除了消極避免、防堵相關技術與人才流往中國,更要提出積極政策,留住包含5G技術等領域之科技人才,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十五)科技部產學合作計畫,包含產學大聯盟與產學小聯盟,技專校院教授的申請數與核可數,較之一般大學有如九牛一毛,科技部應儘快提出相應對策,讓技專校院得以發揮其特色,將之應用於產學合作,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十六)有關基礎科學研究預算,109年度爭取增列40億元,預計5年增加200億元,以追上OECD國家之科技預算比例;但109年度科技預算約402億元,比106年之422億元尚短少20億元。陳良基部長於詢答時曾表示,從國家科學委員會改制為科技部後,反而無法更有效地實現跨部會科技政策的統籌角色。而總統科學獎得主之一的李遠鵬院士提出科研人才斷層的顧慮,我國博士生人數逐年下降,除了消極地給予博士生獎學金補助外,科技部應針對科技類博士、博士後等人才的培育、留才提出積極政策支持,避免人才斷層、研究斷層的產生,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十七)基礎研究是國家科研創新的動力,多數企業所必須的破壞式創新也大多來自於學術機構的基礎研究,然而我國整體投入基礎研究經費卻是逐年下降,基礎研究的比率在2018年已降至7.3%,從國際比較來看,遠低於瑞士(41.7%)、荷蘭(26.5%)、新加坡(23.8%)、法國(21.5%)、英國(18.1%)、美國(17.0%)、日本(14.5%)、韓國(13.1%)及以色列(11.3%)等先進或規模與我國相近的國家。除了對學界影響巨大,造成研究中斷、研究人才被迫捨棄重要研究成果或領域,讓科研成果與人才流失,長期以往,更將迫使國家競爭力的衰退。

科技部肩負推動國家科技發展與基礎研究之任務。爰此,由科技部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科技會報辦公室,積極爭取基礎研究經費以每年10%成長,俾穩定提升學研界研發能量,進而帶動產業創新,厚植我國國際競爭力。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十八)科技部與文化部跨部合作推動台灣文化科技產業新價值,透過參訪與座談交流等方式以期推動藝術與科學領域碰撞擦出創意火花,於106年安排專業策展人、新媒體、表演與視覺藝術等藝術家參訪國家實驗研究院轄下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台灣儀器科技研究中心實驗室;107年持續安排參訪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與國家太空中心。惟參訪與座談交流為短期之互動,應進一步規劃長期藝術家駐於科技實驗室之計畫,積極推動跨域結合。綜上所述,科技部應積極與文化部研議具體合作方式,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蘇巧慧

(十九)中美貿易戰已經如火如荼地進行中,中國也全面地想滲透台灣的高科技產業,再加上中國於2018年即提出「惠台31條措施」,更於2019年11月再次提出「26條惠台措施」,試圖以各種手段挖角台灣科技人才。因此科技部應積極提出各項協助企業完善資訊安全保護之措施。綜上所述,科技部應積極研議具體計畫,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蘇巧慧

(三十)科技部與教育部作為補助大專校院獎勵及延攬優秀人才之重要部會,提供諸多攬才計畫,如教育部從99年起即實施「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以引進國際高等教育人才;科技部至99年度起亦辦理「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惟科技部與教育部分屬不同部會,在補助對象上可能造成疊床架屋之風險。為利於資源集中並合理分配,教育部允宜與科技部協調合作,共同提出大專院校彈性薪資攬才計畫。綜上所述,科技部應積極與教育部展開討論提出具體改善方式,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蘇巧慧

(十一)因應中美貿易戰之影響,許多台商已經返台投資,預估108年將吸引台商返台投資突破7,000億元,並朝8,000億元邁進。盤點目前台商回流遇到的挑戰之一「缺地」,科技部現有三大科學園區的土地出租率都已非常高,因此科技部相繼提出各項園區擴增計畫,以供各多廠商使用。針對未來擴地計畫,科技部應遵循幾個方向:

1.帶動區域發展

科技部在規劃園區與工業區發展時,須導入區域平衡功能,不要一味往密集發展、機能優越之區域群聚,而應輔以政策誘因(如提高補助、提供租稅優惠等)強力將回流之企業廠家分散佈局於全台各區域,以落實區域均衡。

2.打造創新園區

台灣傳統科技園區的規劃,在建築設計面皆過於傳統,僅滿足「生產」需求,對於「生活」與「生態」面向的連結相當缺乏,對附近社區都市發展更沒有關切。未來的園區打造,應拋棄傳統園區規劃舊思維,朝新型知識經濟園區的國際趨勢鏈結,將「生產」、「生活」、「生態」三者結合為新知識,如美國Apple Park與Google Park等。

綜上,科技部應積極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相關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蘇巧慧

(十二)大學社會責任(USR)係針對所在區域的重要社會議題與困境,提出具人文關懷與學術創新意義的社會設計行動方案,提升在地人的生活福祉。不過USR除了在地深耕,應走向USR2.0的概念,進一步走向國際合作,讓USR亦成為我國公眾外交的一環。

國際上已經有11國、16間大學共同成立大學社會責任網路(USRN),透過國際間學校的連結,促進國際上大學社會責任概念之發展與實踐,並於各開發中國家執行計畫,台灣也應跟上腳步。

科技部推動「人文創新與社會實踐計畫」申請計畫皆是以在地深耕發展為主,應近一步擴大至國際合作。

綜上,科技部應積極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相關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蘇巧慧

(十三)科技基本法完成修法已逾2年,相關配套子法也都完成修正,逐步鬆綁及完善配套措施,對研究人員、技轉人員及學研機構三方,可以更有利於投入並促成科研成果的商業化,成效逐漸展現。

科技部應持續加強推動學校與產業界的鏈結,有效促進科研成果商業化,同時提升創新技術的價值,帶動產業升級,爰請科技部在3個月內針對前述科技基本法修正及配套措施相關成效,提出相關進展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柯志恩  蔣乃辛  陳學聖

(十四)108年11月4日,中國大陸國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即對台26條措施),內容包含吸引新創團隊、台灣學術研發成果相關措施。科技部對此措施,僅要求學校嚴格把關科技部補助計畫的研究專利和技術成果,若學校沒有管理好,科技部將停止該校的獎補助,缺乏積極規劃。然,科技部補助計畫之經費來源為國民稅金,應積極掌握稅收之用途,規範研究成果之使用,而非對此卸責,僅被動要求學校把關。爰要求科技部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規範學校保護科研成果計畫,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柯志恩  蔣乃辛  陳學聖

(十五)科技部科研經費除了支持學者投入科研外,也應透過科普資源的長期投入,厚植下一代科研人才的質量。藉由研究學者參與科普計畫的推動,將學研成果有效轉化為社會大眾可以了解的言語,同時科學研究的突破應讓更多學生了解,讓學子對於科學學習更有感受與體悟,以吸引學生以科研為職志。因此科技部應思考,如何有效提升學生的基礎科學理解能力?外在國民教育基礎上,如何持續深化推動科學教育?又同時兼顧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人才的培育?

綜上所述,請科技部與教育部合作共同推動科學教育的普及化,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柯志恩  蔣乃辛  陳學聖

(十六)台灣光子源同步加速器為全球最亮的光源之一,政府投入許多資源進行建置,自105年9月陸續開放用戶使用,運轉後研究成果質量逐步成長。惟台灣光子源的效益除了追求卓越學術研究成果外,也應在台灣未來的科技發展與經濟轉型的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惟允宜思考如何結合產業需求落實應用推廣,帶動企業升級轉型。

綜上所述,爰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柯志恩  蔣乃辛  陳學聖

(十七)109年度科技部-新竹、中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編列「投資推廣」預算項目分別為3,234萬1千元、1億4,088萬1千元、2億4,901萬9千元。

但是截至108年7月,竹科、中科、南科三個科學園區土地總面積4,437公頃,可供出租面積1,752公頃,已出租面積1,538公頃,出租比率87.80%;標準廠房可出租994單位,已出租949單位,出租率95.47%,出租比率雖然不差,但逾期未收租金金額亦不少。

截至108年7月底,三個園區逾期尚未收回租金卻分別為7,010萬5千元、6萬1千元、1億0,383萬2千元,合計高達1億7,399萬9千元租金,尚未收回,其中以逾期期間10年以上占36.21%最高,其次為2至4年所占比率25.35%,8至10年占15.99%。

附表108年7月底逾期未收回租金-帳齡分析表 (單位:新台幣元)

逾期未收回

期間

竹科

中科

南科

合計

占比

0-2年(含)

1,908,200

843

8,605,588

10,514,631

6.04%

2-4年(含)

5,961,878

57,713

38,089,777

44,109,368

25.35%

4-6年(含)

17,248,537

3,076

8,201,275

25,452,888

14.63%

6-8年(含)

0

0

3,086,090

3,086,090

1.77%

8-10年(含)

0

0

27,824,858

27,824,858

15.99%

10年以上

44,986,584

0

18,025,062

63,011,646

36.21%

合計

70,105,199

61,632

103,832,650

173,999,481

100.00%

註:資料來源,科技部提供。

因此,請科技部就租金逾期未收回及後續處理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柯志恩  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林奕華  高金素梅

(十八)「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計畫目的原本是為了鼓勵申請機構透過「產學合作模式」,先委託國內學術機構,進行提升智慧機械、航太產業設備、關鍵零組件產值,並研發高智能化製程,垂直整合技術及服務模式。

辦理期程為106至109年度。但是查中科、南科過往計畫,預算執行率不高:

中科107年度執行率僅僅41.65%。

南科107年度執行率僅僅49.82%。

附表:「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南部智慧生醫產業聚落推動計畫」預算執行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園區

計畫名稱

年度

預算數

(A)

執行數(B)

執行率

(B/A)

實現數

賸餘數

合計

中科

(1)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

106

108,938

21,752

7,231

28,983

26.61%

107

88,467

32,334

4,514

36,848

41.65%

南科

(1)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

106

30,752

7,383

0

7,383

24.01%

107

26,100

13,003

0

13,003

49.82%

(2)南部智慧生醫產業聚落推動計畫

106

100,500

8,451

248

8,699

8.66%

107

125,094

21,933

1,374

23,307

18.63%

上開計畫107年度合計數

239,661

67,270

5,888

73,158

-

※註:資料來源,各園區管理局單位決算書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柯志恩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李麗芬  吳思瑤  林奕華

(十九)科技部每年編列預算辦理「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又於科學園區同樣辦理相關演講與研習活動,恐有預算重複編列、消化預算之虞。

另檢視106至109年度該筆預算竟逐年增加,科技部於106年編列8萬9千元、107年與108年各編列17萬9千元、109年增加至66萬元;科學園區部分,106年編列66萬元、107年編84萬2千元、108年編69萬2千元、109年增加至83萬5千元。

綜上,科技部應研謀檢討相關預算編列情況,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林奕華  吳思瑤  高金素梅

(四十)科技部於「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共編列8,600萬元,相較108年度增加1,000萬元,其中較上年度增加「災防資訊服務」等計畫,而該計畫編列3,300萬元。

據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規劃,該「災防資訊服務」計畫之目的,係為整合災防科研能量及各級政府監測、預報、預警資訊,提供外部機構與民眾查詢、下載及應用災害情資服務。

然經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自106年度起,即已協助行政院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綜整各部會情資,提供各項災害潛勢資料分析,包括:透過建置智慧行動跨裝置服務、災害潛勢地圖網站、災害事件簿網站、天然災害紀實、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災害情資網、與LINE合作建構行動化災害訊息傳遞應用機制、彙整防災業管權責單位即時資料,建立「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台」等,提供中央、地方政府、民眾各項災防科技服務,且每年亦獲得服務滿意度達9成以上。

但109年度又編列「災防資訊服務」計畫,顯有預算重複編列、浮編之虞。爰請科技部檢討相關預算編列情況,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林奕華  吳思瑤  高金素梅

(十一)科技部於「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共編列8,600萬元,用以協助公私部門防災工作推動及應用的服務平台。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透過網路提供技術支援與應用服務,在107年度利用寬頻網路接收平台災害示警推播數為2,014萬人次。並與LINE公司合作建構行動化災害訊息傳遞的應用機制。

然經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7年數位機會調查與研究計畫」報告指出,107年度數位發展程度較低的區域,其民眾網路使用率為62.1%,與全國平均值86.5%差距達24.4%;另65歲以上民眾的手機使用率65.3%及上網率42.8%,皆低於全國平均值的91.1%及86.5%。

為使災害情資及示警服務亦能提供給高齡者、偏鄉地區民眾使用,落實資訊公開及使用原則,爰請科技部就因應偏鄉地區接收災害情資與示警之服務,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林奕華  吳思瑤  高金素梅

(十二)科技部109年之科學支出-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原列52億8,286萬3千元,其中綠能科技發展計畫經費8,878萬4千元,較上年度減列?3,764萬9千元。

綠能科技仍為我國至關重要之科技發展方向,即便減列項目為相關前期作業所需,仍應維持固定預算水準,以促進我國綠能科技發展。爰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柯志恩  李麗芬  林奕華  高金素梅

(十三)有鑑於各部會主管機關要求附屬單位進行研究計畫,一般皆透過任務交辦、再由預算補助方式進行。

然從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科技部共有25個計畫、共3億7,136萬9,300元,皆由國家實驗研究院透過「限制性招標」方式得標,且國家實驗研究院還須自籌約10%之經費,顯有不妥之處。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林奕華  高金素梅

(十四)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09年相較108年預算編列增加超過2,000萬元,雖計畫內容異於108年度,惟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歷年提供之高速計算與網路資源服務皆以學研機構為主且使用比重逾9成(見下表),允宜提升企業使用量。

另外,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提供優質之即時算圖平台服務、研發虛擬特效應用技術、提供模組化與便捷應用程式,對台灣動畫及影視產業之發展甚為重要,故科技部應加強推廣應用並提供更多運算資源予業界,以策進臺灣動畫及影視產業之發展。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學研占各項服務使用比重(%)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計算使用時數

99.72

99.57

99.45

雲端處存服務空間

99.77

99.53

97.8

研發平台服務件數

94.91

96.82

93.38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柯志恩  李麗芬  高金素梅 林奕華

(十五)鑑於歷年來國內外所倡議之提升動物福祉,我國早先已訂立動物保護法,其中第15條「使用動物進行科學應用,應儘量避免使用活體動物,有使用之必要時,應以最少數目為之,並以使動物產生最少痛苦及傷害之方式為之。」

為落實3R原則:以取代(Replacement)、減量(Reduction)、精緻(Refinement)作為動物實驗時主要之指導原則,並符合生醫產業未來的趨勢,建請科技部盤點國內替代方案相關技術能量,協助推動實驗動物替代方案。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高金素梅 林奕華

(十六)科技部於109年度編列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332億6,452萬2千元,較108年度增加22億2,466萬7千元。

由於目前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已透支,經學界反映科技部為回填基金缺口,限制部內各司不能啟動新計畫,甚至要求各司拖過108年後,再動用109年預算,原本各司行之有年的計畫也無法啟動,以致學界多項計畫皆被凍結。

經查截至108年10月底,前瞻司的預算執行率只有77%,有4.6億元未執行;產學司預算執行率只有68%,有13.7億元未執行;學術司執行率雖有95%,但也仍有12.5億元尚未執行,且據了解目前學術司部分專案計畫竟有停擺的情況。

綜上,請科技部檢討相關預算執行情況,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林奕華  高金素梅

(十七)科技部1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分支計畫「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計畫」原編列1億5,000萬元。有鑑於《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目前針對分配給創作人的比率,是採取各校自訂,但既然促進產學合作與技術移轉是國家重要政策,是否科技部應設立樓地板,並調整現今2成分成之規定,給予創作人較高之配比保障提供誘因,擺脫以國家為出發點的思維,以發明人作為保障核心。爰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十八)科技部109年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鼓勵技專校院從事實務型研究計畫原列1億5,000萬元。

審酌108年度之「私立大學及技職校院研發特色專案計畫」編列1億9,408萬8千元,108年度排除私立大學之補助,單獨編列技職之補助,實有激勵技職校院從事研究之效益。但向來技職的研究補助申請數與核定數都較一般大學低,故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十九)科技部1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分支計畫「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原編列26億2,582萬9千元。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產學大聯盟)旨在透過「業界出題,學界解題」模式,鼓勵國內企業籌組聯盟,有效縮小產學落差,促使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企業共同投入前瞻技術研發,以強化關鍵專利布局、產業標準建立或系統整合,並協助國內企業進行長期關鍵技術研發人才培育,然有鑑於近年來技專院校申請產學大聯盟件數與核定件數皆為零,足見推廣不足,有違產學大聯盟當初設立之意旨。爰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五十)科技部109年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原列26億5,282萬9千元,較108年度編列之25億6,216萬9千元增列9,066萬元,增幅約3%。

技專校院在產學大聯盟、產學小聯盟的申請數與核可數仍較一般大學少,且並未有顯著成長,未能將技職體系的優勢發揮於產學合作。此仍需要科技部從旁輔導、媒合產業界與技專校院之教授進行產學合作。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十一)科技部1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分支計畫「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原編列26億2,582萬9千元。有鑑於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科技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科技部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第2項皆明訂:「()已依相關法令辦理退休之人員:中央研究院院士、曾獲得教育部國家講座或學術獎、本部二次傑出研究獎、財團法人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或經本部認可之其他相當獎項,且申請機構於申請研究計畫函內敘明願意提供相關空間及設備供其進行研究並負責一切行政作業者。」皆未將國家產學大師納入其中,建議應重新審視科技部所有相關作業要點,將國家產學大師納入其中,作全盤性之思考與連結,方能促使國家技職體系健全發展。爰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十二)科技部1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分支計畫「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原編列26億2,582萬9千元。科技部作為推動產學合作之重要部會,於「國家產學大師獎」的推廣上不應缺席。有鑑於第2屆國家產學大師獎報名狀況不甚踴躍,且在許智傑委員辦公室催促下科技部方推薦名單予教育部,爰請科技部就規劃後續與教育部合作推廣國家產學大師獎之事宜,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十三)科技部於109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創新及應用科技」共編列4億3,379萬1千元。用以辦理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全國科技發展調查與資料編纂及推廣等計畫。

根據科技部統計,我國近10年整體科技預算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自98年度的910億2,968萬4千元至109年度成長至1,166億8,471萬6千元,然我國技術貿易卻呈現逆差的趨勢。

86年度技術輸出金額為15.93億元,到106年度為420.52億元、而技術輸入金額自86年度的324.17億元,逐年成長至104年度為1,601.27億元,106年度卻大幅減為788.39億元,淨技術貿易金額逆差達367億8,700萬元。

綜上,請科技部就持續強化科技創新能力、研發成效應用、以及關鍵技術專利掌握度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林奕華

(十四)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是基於災害防救法第7條「為提供災害防救工作之相關諮詢,加速災害防救科技研發與落實,強化災害防救政策與措施」而設立。災防中心亦是「行政院災害防救之防災科技幕僚單位」、「提供防災科技支援與服務平台,協助政府強化災害防救作業效能,並落實應用於災害防救實務作業中」。

近年來每逢颱風、豪雨,民生災情不斷;地震、危老建築亦成災害防救之重要課題,災防中心之科技研發亦具有高度水準。然而,基於現有職權規範,災防科技無法落實,科技部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亦僅扮演科技幕僚角色,難達成災防科技之積極應用。爰請科技部就災防科技應用與規劃,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柯志恩  吳思瑤  李麗芬  張廖萬堅

(十五)科技部109年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原列36億5,292萬6千元,較上年度編列28億0,435萬9千元增列8億4,856萬7千元。

我國面對科技人才之培育、留才,實有必要增加相關預算,但針對博士生獎學金補助,預計每年300位名額的補助遴選標準尚須說明。

有關科學傳播方面,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經費每年約在1億元至7,800萬元,但尚未有合理的成效評估機制,108年與福斯傳媒合作成立「科普新視界」線上頻道,但訂閱者與影片播放次數仍差強人意。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高金素梅

(十六)有鑑於科技部為鼓勵女性受到不同階段外在挑戰影響,不斷從研究領域流失,產生女性進入研究領域的管漏現象,推動「鼓勵女性從事科學及技術研究」計畫。

經檢視目前申請專題研究計畫的女性研究員,從105年的24.2%已逐年提升至108年的28.5%,但相較全國高等教育部門研究人員的女性比例,已有3成5以上,仍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且107、108年度該計畫審核的通過率偏低,107年度女性研究員申請694件、通過157件,核定率22%;108年度申請件數減少有606件、通過124件,核定率下降為20%。科技部宜檢討相關計畫審核標準,避免違背該計畫推動宗旨。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林奕華  高金素梅

第2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原列16億7,490萬7千元,除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890萬4千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9年度於「投資推廣」計畫編列3,234萬1千元,截至108年9月底止,竹科已開發土地出租率平均88.43%,其中宜蘭園區僅6.03%、銅鑼園區66.47%。除此之外,宜蘭科學園區標準廠房出租率僅75%,遠低於全台科學園區標準廠房平均出租率96%。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針對轄下土地出租率欠佳之園區,研議方案積極辦理招商,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第3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原列5億5,252萬7千元,除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213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凍結第4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環安行政」1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二)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9年度於「投資推廣」計畫編列1億4,088萬1千元,截至108年9月底止,中科已開發土地出租率平均82.40%,其中二林園區僅27.25%、中興園區50.06%,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針對轄下土地出租率欠佳之園區,研議方案積極辦理招商,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第4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原列8億4,955萬4千元,除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635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有鑑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8年10月底審議通過「高雄新市鎮橋頭科學園區都市計畫變更」,科技部對於橋頭科學園區後續計畫,如與周邊鄰近產業園區如何形成產業群聚效應,與周邊大專院校的連結,是否採取針對特定產業、特定地區,是否提供獎勵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政策,以及如何吸引外商、台商回流投資等,應有具體明確之規劃。爰建議科技部應於1個月內提交相關規劃報告予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公開對外說明。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二)南部科學工業園管理局歷年「規費收入」情形(見下表),過去預期收入顯有高估之情事,故歷年下修預算數,然近年決算數持續上升,由105年之309萬9千元,提高至107年之826萬7千元,預算數應該隨之增長。109年度相較108年度雖有所增列,惟仍遠低於107年決算826萬7千元,亦低於106年決算526萬6千元,增列之幅度並無貼近實際情形,請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預算數(千元)

9,284

7,128

7,131

3,691

決算數(千元)

3,099

5,266

8,267

-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三)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9年度「投資推廣」之分支計畫「南部智慧生醫產業聚落推動計畫」編列1億0,090萬4千元。有鑑於南部科學工業園區作為國內最主要的生技醫材聚落之一,近年來用地已趨於飽和,若不擴建恐將留不住投資廠商,甚至現有廠商亦可能會出走,進而影響南台灣之發展。爰請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黃國書  高金素梅

二、109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補充說明。審查結果如下: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09年度預算書案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3億7,509萬8千元,照列。

2.業務總支出:3億9,496萬元,照列。

3.本期短絀:1,986萬2千元,照列。

(三)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700萬元,照列。

(四)資金運用:應依據業務收支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五)通過決議1項:

1.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自籌款比率之達成率為災防中心績效評鑑項目之一:依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第23條第1項、第2項規定:「監督機關應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辦理本中心之績效評鑑;其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之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前項績效評鑑之方式、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監督機關定之。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三、本中心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

自籌收入來自民間部分甚低,且逐年呈下降趨勢:災防中心自籌收入,主要來自科技部、科技部以外政府單位,但來自民間之收入極低,106及107年度決算數分別僅占總收入0.40%及0.24%,且每年度來自民間自籌收入呈下降趨勢,108、109年度自籌收入甚至僅編列1萬元。

行政法人災防中心106年度至109年度自籌收入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預算

決算

預算

決算

預算

預算

自籌收入

合計

37,030

95,153

51,500

96,717

60,310

65,527

科技部

29,000

73,467

39,770

72,113

52,100

40,000

科技部以外政府單位

8,000

21,305

11,700

24,368

8,200

25,527

民間

30

381

30

236

10

10

總收入

204,195

271,519

269,933

347,198

354,817

375,098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

18.13%

35.04%

19.07%

27.86%

17.00%

17.47%

自籌收入來自民間部分占總收入%

0.08%

0.40%

0.06%

0.24%

0.02%

0.02%

     ※註:資料來源,災防中心提供。

爰此,請科技部適度提高國家災害防救中心自籌收入,於3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三、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1.基金來源:390億3,214萬8千元,照列。

2.基金用途:422億9,743萬2千元,照列。

3.本期短絀:32億6,528萬4千元,照列。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14項:

1.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之「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2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鍾佳濱  蘇巧慧

2.凍結「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0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林奕華  蔣乃辛

3.凍結「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項下「科學傳播與推廣」1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4.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經年設置「跨部會署計畫」科目,為因應行政院所屬各部會配合推動重大、急迫性科技施政,或未及循正常年度預算編列程序緊急啟動的科技計畫所需,若部會依科發基金執行計畫經評估效益良好,即可於往後年度轉為一般科技計畫列入單位預算;惟歷年依此途徑辦理之計畫眾多,且部分計畫於隔年度預算審議時仍在執行中,尚未提出任何成果報告與成果審查,即依一般科技計畫預算編列方式編列隔年度之單位預算,立法部門尚難監督,爰要求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應定期向立法院各委員會揭露各部會當年度依科發基金執行之計畫與辦理成效,以確保各計畫執行與經費運用皆能獲得應有監督,相關具體改善方案,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黃國書  李麗芬

5.有鑑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於「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多為補助國內大專院校及科技部認可之學術研究機構進行學術研究,並於研究執行期滿應繳交成果報告。專題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報告,原則應於計畫期滿3個月內立即公開,除涉及專利申請、技術移轉等其他智慧財產權或論文未發表者,得延後公開,最長延後期間以計畫期滿起算2年為限。然經查101至107年度專題研究計畫執行結束後選擇立即公開者僅占27.28%、延後1年及2年者各占10.98%、61.67%。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研究報告應主動公開、另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要點》規定,應於委託研究計畫結束後4個月內將委託研究報告及電子檔函送國家圖書館管理寄存,供公眾使用。為使政府補捐助專題研究計畫之重要且具時效性之研究成果即時分享及交流,爰要求科技部應於2個月內,檢討相關研究報告公開之時效性,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林奕華  蔣乃辛

6.有鑑於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預估,具備跨領域和資通訊數位能力高階人才,至2030年將有8.3萬人才缺口。科技部雖於109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預算持續編列5G及AI計畫,並與各部會進行相關人才培育計畫。然就高等教育端而言,我國高等教育各級學生就讀科技類領域比重、歷年博士班學生投入科技研發人力,皆有逐漸下降之趨勢;產業端部分,近年ICT產業(資訊與通信科技)於2018年上半年,平均每月職缺數與需求人數皆高於2017年同期數據,但想找ICT產業職缺人數卻呈現下滑趨勢。顯見產業端人才需求殷切、但人才投入相關教育體系及產業之意願皆不高。爰要求科技部應於3個月內,檢討相關人才培育計畫、資通訊研發計畫是否足以配合5G及AI市場之人力需求、以及人才留用,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林奕華  蔣乃辛

7.日前索羅門跟台灣斷交,外交部即宣布中止雙邊合作計畫,但科技部108年度補助「索羅門群島海溝隱沒帶地下速度構造及界面斷層的發震過程探討」166萬5千元之計畫,仍持續執行。

科技部雖說明該計畫為單純學術性質之科研計畫,但鑑於索國媒體曾公開報導讚揚台灣協助索羅門進行地震觀測研究。科技部應釐清該科研計畫是否屬台索間之雙邊合作計畫,以避免與外交部之立場不一。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吳思瑤  張廖萬堅 李麗芬  高金素梅

8.為了協助提升偏鄉中低成就的中小學學生之數理能力、精進中小學數理教師能力,科技部跟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合作,推動「科學教育培龍計畫」,透過在校實地教學的方式,研發多元適性教學策略、培育種子老師、逐年擴展實驗學校。

第1期(103至106年)計畫,科技部補助經費有7,500萬元、於第2期(106至109年)卻僅剩5,400萬元。據科技部回復,因第2期徵求方式調整,提案門檻提高,要求以「單一整合型方式」提案,目的是為促進資源共用及使用效率。

然經查第2期之執行成效相較第1期仍有段差距。例如:在「參與校數、師生人數、教材編制」不到第1期3成;在培育專業人才部分,參與工作坊人數也不到第1期的3成;辦理活動與出版部分,工作坊場次僅第1期的2成、研討會論文及期刊論文也僅是第1期的一半左右。

綜上,請科技部就檢討計畫徵求方式改變之成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林奕華  簡東明  高金素梅

9.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9年度「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產學合作研究發展」共編列40億6,306萬7千元。用以推動包括:產學合作研發計畫、科研成果價值躍升計畫、亞洲矽谷創新創業鏈結計畫等多項計畫。

然審計部於107年度審核報告指出,科技部、教育部及經濟部自80年間陸續推動國內大學與產業合作,卻尚無客觀之整體性績效評估及管理機制。且根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運用,應配合國家科學技術之發展與研究人員之需求,經公開程序審查,並應建立績效評估制度。

經查科技部雖已規劃辦理學研機構研發成果運用與產學合作成效調查,但卻未見整體性績效評估機制。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林奕華  簡東明  高金素梅

10.據教育部統計,近10年來,全國科技類專業在學博士生減少了近3成,約6,000人。博士生做為國家研發人才的重要儲備來源,不論是國防自主、經濟轉型或產業創新皆扮演重要角色,然而科技部與教育部作為主責博士生培育之部會,在總體規劃博士生「滿足市場供需」、「經濟支持」、「產官學共同培育計畫」與「博士生出路」上顯有不足。

科技部從107年起推出「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育」計畫,每年預算投入3.9億元,協助諸多博士畢業生找尋出路,在107年共培育357位博士畢業生,更有達74%之博士生順利進入企業。然而此計畫應有進一步擴大,如下:

(1)計畫預算應提升。科技部從107、108年計畫之報名人數分別為765、650人,最終實際提供名額僅357、425人,此反應預算不足。

(2)科技部應與教育部合作,共同推出就讀博士階段之「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育」,完善高階人才培育計畫。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黃國書  張廖萬堅 李麗芬  高金素梅

11.有鑑於目前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從107年度開始短絀44億元、108年度累計至8月份,已短絀1億8千多萬元,根據109年度預算編列情況,預估短絀32億6,528萬4千元。

根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申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補助單位皆需繳交研究發展成果及收入。然經查部分申請補助之部會,雖從事應用研究及技術發展,但其研發收入繳交比例卻遠少於核定補助經費。以103至107年度為例:原子能委員會繳交收入占核定金額有11.77%、但經濟部卻僅有2.7%。

再看受補助單位申請研發成果運用計畫,其後續繳交研發收入,以104至108年度為例:經濟部獲科發基金補助38億6,603萬9千元,卻只回繳4,886萬7千元(占撥付金額僅1.26%)。

綜上,為提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入、避免基金短絀,請科技部就研謀提高各部會繳交研發收入之比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吳思瑤  林奕華  簡東明  高金素梅

12.依108年6月19日修正之「原住民族教育法」第5條「為發展及厚植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應會商教育、科技、文化等主管機關,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中長程計畫,並積極獎勵原住民族學術及各原住民族知識研究。前項中長程計畫,至少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公告之。」

依上開規定,建構原住民族知識體系有必要列為優先推動之重要施政計畫,原住民族委員會應會同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衛生福利部、農業委員會等有關機關積極規劃推動,並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依計畫性質分別循程序辦理,其中有關建置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知識體系部分,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儘速將中程5年計畫函報行政院核定,以利編列相關年度預算;至於有關建置原住民族知識平台及決策系統部分,符合數位國家及開放政府之政策方向,109年度先期計畫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提案,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於跨部會署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予以支持。

爰此,請於6個月內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協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金素梅

連署人:李麗芬  柯志恩  張廖萬堅

13.據教育部統計,近10年來,全國科技類專業在學博士生減少了近3成,約6,000人。博士生做為國家研發人才的重要儲備來源,不論是國防自主、經濟轉型或產業創新皆扮演重要角色,然而科技部與教育部作為主責博士生培育之部會,在總體規劃博士生「滿足市場供需」、「經濟支持」、「產官學共同培育計畫」與「博士生出路」上顯有不足。

科技部108年推出「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計畫,每年投入預算1.5億元,鼓勵300個名額攻讀博士,為期4年,前2年科技部每月獎勵3萬元、大學至少1萬元;後2年科技部每月獎勵2萬元、大學至少2萬元。惟科技部卻規定大學出資「須為本部各項補助經費以外自籌經費」,這導致諸多大學在計畫推動上面臨困難。從108年9月實施至今,只有13校119名博士生回報科技部,執行成效明顯不佳。因此,科技部應放寬大學出資獎勵額度規定,得使用科技部補助之經費,全力支持此計畫。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黃國書  高金素梅

14.大屯火山被斷定是「活火山」後,社會防災意識應逐步建立,不只是中央內政部與地方台北市之防災演練,市民之防災意識尤其重要。雖科技部108年已辦理為期6天之TVO國際學術活動與「Kiss Science科學開門,青春不悶」活動,惟科技部仍應持續加強以「火山防災應用主題」之科普推廣,透過研究團隊進入士林北投社區,透過地方鄰里及學校,推動科普活動,讓市民建立更完善之防災觀念。

綜上所述,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四、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科技部主管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176億2,423萬3千元,增列「業務收入」600萬元(含「勞務收入─管理收入─中部科學園區」500萬元及「租金及權利金收入─土地租金收入─新竹科學園區」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6億3,023萬3千元。

2.業務總支出:145億3,509萬9千元,照列。

3.本期賸餘:原列30億8,913萬4千元,增列600萬元,改列為30億9,513萬4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98億1,444萬4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738萬4千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3項:

1.經參考科技部網站資料,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園區之土地出租率分別已達88.43%、82.40%及91.94%,惟其中銅鑼、宜蘭、中興、二林等園區出租率尚未達7成;另3園區107年底債務餘額高達1,062億元,且至108年8月尚有逾2億4,000萬元之逾期欠款未收回,各園區應積極引進廠商投資,收回欠款。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高金素梅

2.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09年之勞務成本-管理成本原37億4,739萬1千元,較108年編列之數額增加6.6%。

宜蘭園區土地、廠房出租率低,面對中美貿易戰、台商回流,園區土地、廠房的供給應當增加,原因似出於園區的生產行為限制。

為使廠商願意進駐宜蘭園區,又宜蘭園區未來以通訊、軟體等低污產業為首要發展方向,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提出要開放宜蘭園區的量產行為,並重提環評,惟經詢問,目前尚無相關期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緊盯此事進度,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綜上,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黃國書  高金素梅

3.為滿足廠商用地需求,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編列固定資產專案計畫(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建設計畫)60億9,293萬5千元,以擴建科學園區。惟鑑於部分園區營運短絀,土地出租狀況不理想,例如宜蘭科學園區、銅鑼科學園區,截至108年9月底,出租率分別僅為6%及66%,與整體新竹科學園區平均88%顯有差距。此外,宜蘭科學園區標準廠房出租率僅75%,遠低於全台科學園區標準廠房平均出租率96%。上述出租問題,仍待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加強招商,爰請科技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高金素梅

五、本會主審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高金召集委員素梅出席說明。

六、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主席:本日議程為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我們今天要進行詢答及審查,相關提案請於今日上午10時前提出。

現在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報告,時間為5分鐘。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大院長久以來對本院業務與預算的支持及策勵,以下謹就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經營願景與策略、109年度基金預算編列情形向各位委員報告,敬請指教並持續給予本院協助。

壹、109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一、經營願景與策略

(一)提升文物加值應用效益,增加基金營收產值

本院文物衍生商品透過合作開發機制,並善用民間資源,以提升文物加值應用效益與商品品質。

(二)善用故宮文物資源,為文化商品的使用經驗創造意義

藉由文物衍生商品開發應用,創造生活美學體驗,達成本院教育推廣的目標與功能。

(三)建立產業創新交流平台,培育優秀人才

善用本院豐富的典藏資源,建立產官學研交流平台,鼓勵培育優質人才。

(四)藉由民間專業行銷經營團隊,提升基金營運績效暨服務品質

依政府採購法公開徵求優質廠商進駐經營管理博物館商店,藉由民間文創行銷專業能力提高基金商品營收效益。

(五)參與國際展會活動,提升故宮品牌形象並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

為提升故宮品牌形象及文物衍生商品形象,以參加國際各類文創商品暨設計展覽會等方式,拓展國際營銷通路。

(六)平衡城鄉藝術資源差距,加強偏遠弱勢地區之文物藝術知識推廣

善用本院之複製文物、數位影音、數位內容等媒材,以巡迴展覽方式,於各地區辦理數位藝術推廣展覽,並配合在地需求,辦理文物藝術教育推廣,增加偏遠弱勢地區之文化資源。

貳、基金預算編列情形

(一)產銷營運目標:本基金開發創作商品包括書籍、畫冊及手卷、圖片及明信片、文物仿製品、各類衍生文創商品等,本年度預計產製207萬件,成本3億2,347萬2,000元,預計銷售208萬7,976件,銷售收入6億8,673萬2,000元。

(二)收支賸餘繳庫編列情形:

1.收入部分:109年度編列預算7億5,479萬1,000元,包括銷貨收入6億8,673萬2,000元,業務外收入6,805萬9,000元,較108年度減少1,262萬8,000元,主要是因為書籍及各項藝術紀念品銷貨收入減少所致。

2.支出部分:109年度預算編列6億1,252萬3,000元,包括銷貨成本3億2,612萬7,000元、行銷及業務費用2億6,936萬1,000元、管理及總務費用1,703萬5,000元,較108年度減少2,350萬8,000元,主要是因為預計銷售收入減少,銷貨成本及行銷費用隨同減少所致。

3.總收支相抵後賸餘1億4,226萬8,000元。

4.預計賸餘解繳公庫編列8,500萬元。

(三)文物收購:109年度編列文物收購預算1億元,依照國立故宮博物院產品徵集辦法,以預審、初審及複審三階段審查程序辦理採購,期能豐富典藏文物之多元性,增加展覽多面性,進而吸引更多遊客參觀。

本基金為推廣故宮典藏文物,提升文物加值應用效益,109年度持續辦理出版品發行、文物仿製品、各項藝術紀念品開發與銷售及文物收購等業務,各項收支預算均係因應業務需要覈實編列,本院將戮力發揮有限資源的最大效益,敬祈各位委員鼎力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6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發言登記第一位的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9時1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院長還有南院的處長,我今天雖然是有關於基金的質詢,但是我還是要對於上一次我質詢南院缺失的一些報告,再一次澄清。首先我們看到10月31日,其實我指出了南院有許多缺失,結果那時候瞭解之後後來回覆,下午的時候我請問故宮有沒有一個說明,故宮說目前資料沒有寫好,結果你們卻在網路上特別是在臉書上來回覆我的質詢,這完全是過去我前所未見的,請問這些質詢的說明是誰擬稿,院長知道嗎?而且這些質詢的稿子,根據我的提問,其實也沒有確切的答復,你覺得這樣的程序對嗎?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發這一個……

柯委員志恩:我知道你沒有。處長要不要說明一下?你沒有執行、沒有回覆我的問題,你是用你們的臉書來回覆,而且完全都沒有針對我的問題,卻用這個方式,你覺得這個程序對嗎?處長。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南院處彭處長說明。

彭處長子程: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部分是我們有擬了新聞稿之後,在臉書上也同步發布的。

柯委員志恩:是啊!你沒有給我回覆,卻在臉書上就發布,而且我所提的問題其實沒有反映在不管是你的臉書,或是給我的回應當中,我們就一一來做解釋。院長,我上次特別提到的,有關於水坑還有沙坑等等之類的,做這個東西問題不大,但真的是沒有配套,特別是在冬天的時候,而且很多孩童在外面玩完之後,還可能沒有辦法做好一些衛生上面清理的工作跑到院裡面來,這樣子的配套你有沒有考慮到?這是一個。

還有,你說很多新建的這些過程,有沒有知會原建築師姚仁喜先生的意見?

彭處長子程:委員,是不是我來說明一下?在園區外面我們做了親子的設施這部分,是有在國保館的先期規畫裡面,有規劃進去。

柯委員志恩:姚仁喜先生知道嗎?

彭處長子程:這個部分我們並沒有特別再去通知他。

柯委員志恩:沒有去通知他,其實這個部分跟它當初整個建築結構是有些不一樣的,還有包括裡面特別是有關於工程完成之後整個南院輪廓的線有沒有被破壞?還有你打算從北側停車場興建一座鄒族橋,連到博物館本身,這會讓整個景觀、整個建築的美學受影響,跟你當初原審的規畫是不太一樣的。其實我知道你們有建築碩士,也知道你有建築博士在,但是這樣的部分裡面,破壞原來的設計,你覺得這是你們想要的嗎?處長。

彭處長子程:這個連通北側停車場是在新故宮計畫裡面的一座機能性的橋梁,主要是解決北面停車場要到要館內的一個動線過長的問題,委員在擔心這個部分是不是會破壞或跟原來建築物和諧的部分,我們現在在審查過程裡面會特別去注意這個部分,不要去干擾到原本整個地景的設計跟建築物……

柯委員志恩:那是大家見仁見智的部分,但是我只覺得,你們當初原始的一個設計跟理念,不是只有這個部分,包括我剛剛所提到的,有關南院的圖書館改建成視聽室,這也是你們在臉書沒有特別對我提到的,你看,因為我們都認為圖書館樓層的負重必須比其他為高,這是一個當初設計的點,你要把它變成一個視聽室,當然它的安全沒有問題,可是你不覺得這有一點浪費?更何況很多人都認為你們南院的圖書館是最棒的,現在整個外圍你要把它改成視聽室,同樣的你也是跳過原來的建築師姚仁喜先生。我覺得這都是一個尊重,你們真的必須要做到,否則人家說這個南院是誰設計的?一進來看到,其實跟他當初所設計的緣由是完全不同的,院長你同意嗎?

吳院長密察:我們非常尊重姚仁喜建築師的設計,但是我們使用下來也發現有一些……

柯委員志恩:但是你還是必須告知……

吳院長密察:譬如從南、北都一樣,要進到我們館的這個路程很長,所以我們必須適度的縮短這種路程。

柯委員志恩:你也可以做一個設計,而且我還是要提醒,處長,像鄒族橋這個部分,很多人是從你的臉書裡面知道,還不是透過正式的官方網站知道,是從你的臉書才知道還會有這樣的一座橋。很多時候你都會放一些沒有經過官方驗證的新聞,我還是要提醒處長要特別注意。

還有,院長,我是在乎理念,典藏科的人很專業,但是為了所謂的來客率,其實他們常常必須在半年以內舉辦7場以上的展覽,這對他們來說是一個人力非常大的消耗,而且最重要的是,你們近2年都是委外,過去南院你們上下都是由實習生帶領,還包括同仁,所以你們辦的展基本上誤差不是太大,可是現在常常是委外,委外的方式當中,其實那個落差跟我們所期待的還是有……這個我必須提出來。更何況你們在這個過程當中的整個績效裡面,很多廠商認為,要跟南院做生意真的口袋要夠深,為什麼?因為往往這個程序當中,在付款的這個部分,其實沒有達到大家認可的效率。更何況我剛剛所提到的,因為我們的時間實在是太短了,有關於地方人員進入到南院裡面來,地方公務人員不是不能進來,但是要有專業,就像你們現在,最近不是有聘了史博館的一位專委來嗎?很好啊!他懂得所謂的博物,可是很多人卻不是如此。所以我要特別提醒,因為有太多人寫很多東西來,本席做一個建議,我是建議南院的處長,你必須給我回覆,請跟我回覆,不是透過你們的臉書來回覆,而且這是你當初根本沒有特別提到的。另外有關於教育界,你們跟大學的合作當中,有很多人特別提到「人才培育計畫」,應該是1月1日開始執行,可是你們3月公告、5月召開審查會議、7月核定,你們說8月會將第1筆款項匯入,但他們卻在10月才拿到補助,然後又要求他們12月底要核銷完畢,對於這個流程其實學校都覺得很困擾,這個計畫表明是人才培育實習合作計畫,但有半數的學校並沒有實習,而且裡面有一些案件跟南院比較無關,這些都是學校來反映的事實,院長,您最後是不是給我一個回覆?包括你們的百萬進攻計畫裡,說實在的給人家的補助也非常的少,才138萬,卻要求要有2萬人次的來客率等等,給學校人才培育的補助很好,可是錢要花在刀口上面,特別是這些人才和實習到底有沒有去落實?我們這邊都有非常多詳細的資料,希望這部分南院要給本席一個答復,南院是一個值得大家關心、發展的地方,但是若在整個專業程度上跟大家期待的有落差,包括裡面的人有一些落差的時候,就會造成裡面的紛擾,完全沒有辦法讓你好好發揮業務……

吳院長密察:第一個,我們用人一定是專業用人;第二個,我們會把業務的執行確實落實,尤其是剛才委員談到的大學合作,我們一定會提早來啟動,不要縮短大學執行的期程。

柯委員志恩:好,院長你說專業人員這一點,我就要打你臉了,最近你們進用的一些地方公務員,到底有沒有南院博物館相關的專業資歷,不是不能用,要用專業,否則對真的以專業進來故宮的一些基層人員而言非常不公平。

吳院長密察:博物館裡面還是有一些行政性及工程性人員……

柯委員志恩:如果這些行政性人員大力去干擾一些行政業務,你們怎麼辦?

吳院長密察:我們分組分科,其實他們各有……

柯委員志恩:你還是要多多去瞭解啦!如果不是這個樣子的話,就不會有一疊這樣的事情在我手上,不要告訴我你們用專業,事實上很多非常不專業,我還是要告訴院長一聲。

吳院長密察:好。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2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處理的是109年度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先請院長回答,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設置的目的是什麼?應該是為了讓它可以更彈性運用,讓故宮有更多好的發展,是不是?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蘇委員巧慧:這個基金一年的數額大概是多少?

吳院長密察:目前基金的總資產是24億元。

蘇委員巧慧:每年可以運用的,本席看收入進來大概不會超過10億元,支出部分也還滿固定的。

吳院長密察:是的。

蘇委員巧慧:既然是希望有這一筆這樣的基金讓故宮業務上運用更彈性、可以更多元的使用,本席分兩個面向來討論,一個是現在這24億元的基金整體狀況是如何;另外一個是制度面。首先,整體狀況來講,每年的收入大概是多少?

吳院長密察:每年的收入大概有7億元左右。

蘇委員巧慧:對,每年收入數字大概是這樣,可是如果把歷年的拿出來看,在2015年到達高峰超過9億多元,但接下來一直在往下降,就像你說的大概7億多元左右,紅線收入部分減少,綠線支出部分沒有減少,表示盈餘部分是不停的在下降,所以基金的錢變少了,院長你怎麼看這個部分?你覺得營運績效是好的嗎?

吳院長密察:2015年最高峰與入館人數高峰是正相關,那以後下降……

蘇委員巧慧:這樣回答的話,又產生另外一個問題,到時候有人又開始問,你們入館人數不就是這幾年一直被詬病的地方嗎?所以這兩個是正相關,對不對?

吳院長密察:是的。

蘇委員巧慧:今天不是跟你討論人數問題,本席是跟你討論為什麼這兩者如此地正相關?這個基金的收入主要是來自於故宮的商品販售,所以大家的焦點是在討論如何讓商品販售可以更好,是產品更多元、更精進、更時尚之類的嗎?還是如何來改進收入和支出部分,讓成效看起來變好?甚至讓開館入園人數更多,這也是一招。但整體來看,這兩個原因如此地正相關代表了什麼訊號?代表的是故宮的商品它還是一個紀念品,也就是人進來以後,在博物館逛完了想帶一個紀念品走才去購買,還沒有成為市面上的文創商品,就是沒去故宮就不會想買,看起來是這樣,對不對?

吳院長密察:委員非常內行,的確現在整個的情況主要是這個。

蘇委員巧慧:確實是這樣,你剛剛說入館人數與商品銷售是正相關,但你看看線上商城下降得是最明顯的,這表示沒有去過故宮的人,他不會點開故宮的網站,甚至也沒有其他電商通路在販售故宮的商品,所以距離故宮商品脫離紀念品的行列以至於達到文創商品、文創品牌,還有很長的一段路可以走,這個同意嘛?

吳院長密察:委員非常的專業,相當深入的分析了我們的問題。

蘇委員巧慧:你們的問題本席點出來了,接下來要怎麼做,就是你們的問題了,對不對?

吳院長密察:是的。

蘇委員巧慧:你們打算怎麼做?你們報告上沒有看到啊。

吳院長密察:第一個,我們的網路商店相當的不友善,對於各式各樣讓人友善的透過網路來購買我們的商品,這個系統本身就是不友善的系統。

蘇委員巧慧:院長你能夠說出這句話,我先給你一個讚,你的年紀可以對網路販售部分有這樣的理解,說出這樣的語彙,我已經開始對你有信心了,這個很好,非常讚。

吳院長密察:謝謝。

蘇委員巧慧:我對你後面有信心,我的時間只剩下一分半,本席想跟你討論另外一個可以幫故宮打通任督二脈的方法,也就是制度面部分,我幫你們看了基金的辦法,這個辦法是在1974年就訂的,甚至比我的年紀還大,縱然改過一些,但顯然是跟時代已經脫鉤,依這部基金的辦法,什麼東西可以收進來?現在所有的商品裡面,雖然有很多不同的授權方法,有open data的文物、沒有open data的文物,還有其他品牌授權,但不管哪一種,我們進來的收入有兩塊,一個是權利金收入,一個是銷貨收入。剛剛談了那麼久,都只有銷貨收入可以進到這個基金裡面,也就是要一件一件算,按件計酬,賣一個文件夾就收一個收入,賣一個包包、賣一條絲巾才有收入,但最重要、最大筆的一次性收入─品牌授權金,其實並沒有辦法進到這個基金裡面,這就很可惜。依新修的博物館辦法,授權金早就可以變成是這類基金的收入之一,這樣才有誘因讓整個博物館,甚至包括故宮去進行品牌的授權,所以本席覺得授權金根本就應該要依據現行的、這兩年修正的博物館法,把它調進去,這樣大家才有動力來做事情,這是第一個大筆的收入。

第二個支出部分,收了這麼多錢進來以後,可以用在哪裡?依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它可以做哪一些用途呢?除了第四條,如果捐贈的人有指定用途之外,其實受限很少,包括我們上次談的,需要找修復的人才及其他各種專業人才也都不能運用這個基金。當時基金在設置的時候,本是希望能夠更彈性運用,來幫博物館添翼、添財,但這樣子的方式,根本就沒辦法用嘛!為什麼不比照現行最新的博物館法,它已經放寬運用目的非常、非常的多,最大的博物館法在這裡,而且文化部、教育部的博物館已經都如此適用了,結果最大的故宮博物院、博物館界的龍頭卻沒有適用,我覺得非常可惜!今天特別借用質詢的時間提醒院長,故宮的基金如果要真正能成為故宮的動力,與其在後面討論枝枝節節到底賣了多少東西,不如先從運用辦法來打通任督二脈,收和支兩者都應該依據兩年前最新修訂的博物館法,把它整部翻修,這樣其實對故宮有一個比較大的助力,院長,你同不同意?

吳院長密察:我完全同意委員的指教。

蘇委員巧慧:就修啊!同意的話就很快啊……

吳院長密察:我們目前已經在修法中,有一個草案了,除了要比照參酌博物館法之外,另外公益勸募條例……

蘇委員巧慧:這也是我上次提到的。

吳院長密察:也是我們要納入的,要不然我們沒有跟上整個國家更上位的法。

蘇委員巧慧:我們藉著質詢提出問題,希望你們這個辦法不要只修幾條,而是應該用一個整體的概念把這部辦法整體翻修,這是我最誠摯的建議。

吳院長密察:好,我們會趕快來翻修它。

蘇委員巧慧:謝謝院長,希望我還有機會質詢你。

吳院長密察:好,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9時3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故宮有將近70萬件的典藏品,本席覺得重點不在這70萬的數字,而是接下來故宮要如何幫忙這些珍貴的典藏品創造價值,我看你們未來的發展策略和目標說得非常好,要提高文物加值的運用、善用故宮的文物資源、參與國際會展的活動、平衡城鄉藝術資源的差距,很好!我上次建議故宮要積極運用國際創用CC授權,故宮也從善如流,本席在10月2日質詢,故宮在11月13日就召開「開放圖檔導入CC0授權討論會議」,非常感謝故宮,這個對資訊公開、授權、使用人都是非常友善,也跨出非常重要的一步。

在書畫和器物典藏資料檢索系統,我們也跨出很重要的一步,過去都是用故宮檢索系統的版權,現在就改以用政府資訊開放授權條款1.0版,已經改變了,這一點故宮做得很好。但除了器物及書畫之外,可不可以進一步來考量圖書文獻?圖書文獻到現在還沒有開放,為什麼我特別強調這個?有非常多做研究的相關學者,他們不一定都在北部,可能在中南部,為了要下載這些圖書文獻資料,都得舟車勞頓到故宮閱覽室一個一個翻,所以我覺得如果在器物和書畫都可以運用相關Metadata的開放,那圖書文獻是不是也可以比照呢?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故宮所有的檢索系統最難用的就是圖書文獻處的系統,因為我自己是歷史學者,常常要用它,其實它非常的難用,更何況現在所有的這種系統提供image的時候都用PDF檔,而我們竟然不是用PDF檔,所以我要求同仁一定要全面改善。請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我們一定會全面改善。

黃委員國書:好,我們可以往這個目標努力,現在故宮所有的技術、儲存的系統、open data的系統還都用過去老的技術,看看國外的博物館的品質,我們故宮差他們差太多了,好不好?你們可不可以一個月內研擬出未來要如何精進,並提出說明?

吳院長密察:我們會比照開放CC0的方式,一定在一個月內召集相關會議,然後提出全面的改善方案。

黃委員國書:好,故宮的數位典藏最近被熱烈的討論,本席認為故宮的文化資產公共性要再進一步推動,故宮參訪人數的高峰是在105年,一直到今年的人數最少,明(109)年預估要回到三百多萬,可是要如何做呢?當然要想辦法,但要想什麼策略?觀光局那邊其實有非常多的行銷策略,故宮是不是有這樣的可能性?譬如故宮明年的大展,包括北部院區、南部院區,其實你們都已經準備好了嘛?

吳院長密察:是。

黃委員國書:包括專題特展、國際展都有了,當然常設展就更清楚了,可是所有的觀光業者在排定套裝行程的時候,他們無從得知故宮明年到底有什麼展,有一些觀光套裝行程是在一年前或是半年前就已經開始籌備,但他們完完全全沒有辦法在之前獲得故宮相關的策展資訊,如果我們可以提早讓觀光產業業者知道故宮在明年度會有什麼樣的大展,他們當然可以做一些準備。故宮不是沒有準備好,是都已經排定了,排定以後可不可能公告在故宮相關的網站或行事曆裡頭,讓一般民眾甚至觀光業者及早做一些準備?

吳院長密察:我們一定會提前公告,而且明年整年的展覽都會在今年12月以前就公告。

黃委員國書:好,會在哪裡公告?

吳院長密察:會在我們的網站上公告。

黃委員國書:好,明年的大展提前到今年12月底一定會公告,好不好?

吳院長密察:是的。

黃委員國書:這個對故宮整體的行銷及與觀光產業的結合一定會有幫忙,你們的資訊越公開越讓人瞭解故宮,資源就會更豐富,參觀人數就會更多,好不好?

吳院長密察:是。

黃委員國書:甚至是一些國外的旅客,特別是日本,最近日本非常多人喜歡來,好不好?

吳院長密察:好。

黃委員國書:謝謝。

吳院長密察: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黃委員國書暫代主席。

主席(黃委員國書代):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9時4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故宮做了兩件事,本席很肯定,第一件事情是11月12日公告故宮和Google文化學院合作平台裡,新增4個線上展覽。前陣子韓國瑜先生喊說故宮文物要一次展,那當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張善政先生就幫他善後說要做數位故宮,也就是要數位化,可是就算是數位化,你有沒有可能把所有的文物一起拿出來展覽?其實這還是有問題的。這次我看到你們有做一個不錯的示範,我們這次數位展覽其實不是那麼簡單,只是把照片放上去而已,其實我們有一些策展的想法在裡面。我就舉出北宋山水畫的數位展覽為例,我們看到相關網頁,它是會隨著導覽的文字說明,然後我們可以自動去放大或縮小,還有一些文字說明,讓我們在觀賞這幅畫的時候能夠了解畫中更細節的部分,所以我很肯定故宮的作法。何況這部分一次就新增了4個數位展覽,我覺得這次絕對不只是把照片放上去而已,所以本席請院長說明,這一次你們大概花了多少時間去做這樣的數位展覽?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本來是採用資料庫的方式,讓大家去檢索看到那一個影像,但是Google系統很好,它可以像剛才委員所demo的,可以很細節地導引我們去觀賞這幅畫,為了這件事情,我們花了半年的時間。

李委員麗芬:對,就算是數位展覽,你們也要花很多的時間進行策展規劃,只是這部分我有一個建議,目前的文字都還是中文,可是,我們在Google的文化學院中是全世界重要博物館都在上面,我相信我們希望將故宮的文物放在Google上面,以吸引國外對故宮相關典藏有興趣的人士也可以一起來,所以我不知道我對此有沒有誤會,但目前我看起來這只有中文的部分。

吳院長密察:我們故宮有許多的文物,其實要更大幅度的英文化,畢竟英文還是國際語言,尤其使用像Google平台是全世界性的,所以更需要使用英文。

李委員麗芬:是。接下來這部分我們會努力將相關展覽可以用中文與英文做同步的展現。

吳院長密察:但是,也請委員理解這是一項很大的工程……

李委員麗芬:我知道,這需要時間,我只是建議,我們可以朝此方向來前進,此其一。

第二件事情就是我們上週六有舉辦「最佳南主角─東南亞語導覽種子培訓計畫成果發表暨授證典禮」,因為我無法前往觀禮,所以我有特別請助理前往參加。原則上,我肯定故宮一直往公共服務、公共化的方向努力,除了我看到過去故宮有舉辦兒童暨青年事務推動諮詢會,現在已經進行第二屆海選階段,之前也有青少年文化大使選拔,目前要進入第三屆了吧?

吳院長密察:是的。

李委員麗芬:我都已經幫你們算好了。這次我們有東南亞的志工,我覺得這真的很好。我的助理告訴我,在這次的經驗分享中,有一位會泰國語的志工有特別分享到東南亞的佛教是小乘佛教,這與現今故宮的典藏可能有一些不同之處。

吳院長密察:是,不一樣。

李委員麗芬:所以他會用自己的文化觀點再出發,然後再做不一樣的說明,我覺得這真的還不錯。除了語言之外,還包括不同文化的觀點來做,所以我很肯定這樣的培訓。請問院長,這部分在北院或南院也會有這樣的志工來協助導覽?

吳院長密察:以現今北院與南院來說,北院有這樣的人才比較多;南院導覽志工的人才比較少,尤其現在又需要多國語言導覽的話,這樣的人才會比較少一點。

李委員麗芬:是。我想南院也可以比照北院的方式來做,我對此表達肯定之意,我們也希望有更多的東南亞旅客來參觀故宮,所以我完全是支持這樣的培訓計畫。

再者,我之前一直關心推動「愛臺灣博物館卡」的問題,後來你們有向我們做說明,但是,我認為你們的方向有點不對。因為你們只有向我報告執行進度,基本上,我比較在意的是,既然我們要推動「愛臺灣博物館卡」,如何與現有卡片或相關博物館合作?後來我看到新聞有提到,目前故宮發行「愛臺灣博物館卡」定價為650元,這部分已經確定了嗎?

吳院長密察:這個定價是我們初步的構想……

李委員麗芬:這是初步的構想,所以你們還有修正的可能。對不對?

吳院長密察:對。

李委員麗芬:我要講的是,其實我認為這樣的定價不會有誘因,第一、你們沒有列入票價最貴的海生館,而且私人博物館,像奇美博物館及相關博物館也沒有列入其中。第二、我們有許多的博物館是老人、小孩或學生參觀都不用錢了,所以我會覺得這張卡片定價650元,如果這個對象只是一般成年人的話,我手中有各主要博物館門票的定價表,以全票150元來看,消費者就會想我必須至少要參觀5次至6次才可以回本,但是,這只有一般的展覽,並不包括特展,對不對?所以我要特別提醒,雖然這個方向很好,但如果你們要將「愛臺灣博物館卡」定價為650元,我覺得那樣的誘因效果不會很大。

吳院長密察:報告委員,奇美博物館已經納在卡片裡面,至於定價650元一事,目前內部正在討論中。

李委員麗芬:好的。院長,你們還是要好好地思考「愛臺灣博物館卡」的定位,然後你們再考慮價格要訂在哪裡,本席建議你們考慮不要再以650元為定價,我認為這部分在推動上可能會有困難。謝謝院長。

吳院長密察: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9時4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日會議主題為審查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剛才有委員提及目前相關資產淨額達到24億元,但是,由於故宮參觀人數及文創商品主要收入是減少的。其實以前我也詢問有關故宮收入減少,但支出沒有減少,剛才也有委員詢問此事,我想針對這個數額,我們來討論支出的部分。其中有一項就是,我知道去故宮參觀大概都會購買一些文創商品,我看了這些文創商品也非常好,譬如出國旅遊行李箱的封條,我就有購買行李箱封條,上面還有符咒的圖案,真的滿有創意,所以我們在文創商品的產製上,事實上,很多人逛故宮到最後都會去參觀文創商品,個人也購買了不少,也收藏了不少,包括文件夾等等,這些都是不錯的商品,也是我們基金收入很重要的來源之一。其實每年我們都會舉辦文創商品的設計競賽,不知是哪一位同仁負責,等一下可以幫院長說明。

我們每年都編列200萬元預算,另外再加上79萬元的獎金,我只是講這個例子。我們來看看整個基金營運的效率如何?我們光是委託人家舉辦這場比賽就花了200萬元,但是,你們花了200萬元讓人家舉辦比賽,然後甄選文創商品,希望它能夠在量化產製之後進行銷售,可是,我們來看一看其成效。我們從2013年第4屆開始來看,歷屆故宮文創商品設計競賽得獎作品開發成商品的情況,這就是我們執行預算的效果,這是文創商品的設計競賽,不是文創作品,也不是比賽完畢之後就放在那邊束之高閣,就沒了,而是希望它能夠鼓勵大家來針對故宮的典藏文物或相關文創商品能夠做有效的設計,經過比賽之後,商品能夠進入我們的商店來販售,所以它是商品,而不是作品,這是一個概念。我們第4屆當時獎項列出來了,然後頒獎的作品數達到12個,後來作品轉成商品數也只有5個,坦白講,如果這是一個文創商品的設計競賽,那一定是他設計完之後就可以變成販售的東西。第四屆的頒獎作品數是12個,作品轉成商品數只有5個;到了第五屆2015年有15個作品,轉成商品數剩下4個;到了2016年,不但要頒9個從缺3個,有頒獎的6個作品也只有1個轉成商品;到了2017年,要頒7個獎項,結果只頒了2個,從缺5個,然後轉換成商品的也只有一個。

甚至到了去年,我們一樣編了200萬元要辦比賽,也一樣編了79萬元的獎金要來獎勵,可是去年一直到10月1日才開始徵集這些作品,到今年的3月15日才截止,等到今年的8月1日才公布並舉行頒獎典禮,然後今年又編了明年的預算,而今年的預算跟去年的預算變成兩年。到底這個2018年開始比賽徵集作品,然後到今年頒獎的這樣一個比賽,是用兩年的預算還是一年的預算,可不可以跟我說明一下?

主席(李委員麗芬):請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王副處長說明。

王副處長耀鋒: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預算我們是兩年執行一次,會有這樣的改變是因為剛剛……

張廖委員萬堅:兩年執行一次是花多少錢?

王副處長耀鋒:兩年辦一次,也是200萬元的標案,會有這樣一個時間的改變,主要是剛剛委員提到的那些問題,我們把它改成讓參賽者有足夠的時間提案、打樣,我們現在也做了一個很重大的改變,在他打樣完以後,我們會召開合作廠商跟品牌授權廠商的商品研發討論會議,讓設計得獎的作品能夠及時變成真正的商品。以第8屆目前來講的話,7件的得獎作品有3件作品已經在下個月會上架,另外還有兩件應該會在1月上架,也就是會有超過一半以上的作品上架,跟前7屆商品的上架率相比是改善滿多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現在就是講這個東西嘛!你們這個比賽叫做文創商品設計競賽,既然這樣,得獎作品就應該都是可以上架的,怎麼會評完之後,大部分都不能上架,只有少部分上架?

王副處長耀鋒:第8屆應該是7件會全部上架……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的預算編得很奇怪,就是辦比賽給200萬元,然後獎金又另外給,辦這個比賽是固定一個單位嗎?還是你們自己辦的?

王副處長耀鋒:這個是我們故宮辦的,還會有一個委託廠商來辦理,因為每年大概有三個多月的收件期間,會有五、六百件的作品……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廠商的條件為何?從這種效率來看,已經連續好幾屆了,你現在跟我講說從去年開始兩年辦一次,可是你們明年又編了預算?

王副處長耀鋒:對。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今年的預算都沒有執行了,明年還編預算?

王副處長耀鋒:因為明年的預算會找另外一個新的標案,然後我們又會再做一些改變。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標案的主辦公司都是不同一個人嗎?

王副處長耀鋒:會有可能。

張廖委員萬堅:那這幾屆是不是都是同一家?

王副處長耀鋒:不是。執行的廠商依照政府採購法的標案來處理,所以不一定會是同一家。

張廖委員萬堅: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你們辦這個比賽非常敷衍,200萬元讓你們辦,你們徵選出來的每一次評審結果,像是2016年有叫創意文具組,還有插畫創作組、服飾設計組,看起來都好像是會上架的商品,可是2016年選出來的也只有一個有上架,然後到了2017年也一樣,又變成家飾用品設計組、平面藝術設計組,還有不分組的評審獎,也是只有一個有上架,然後頒獎要頒5個,但從缺2個。從這個結果來看,你們找人家辦比賽給200萬元,好像就是在給錢,可是結果不重要。

王副處長耀鋒:廠商不能決定得獎與否,廠商是我們邀請專家學者……

張廖委員萬堅:問題是評審的評審標準是什麼?是在選作品還是選商品?

王副處長耀鋒:當然是選作品。

張廖委員萬堅:作品?

王副處長耀鋒:對。

張廖委員萬堅:那你們的比賽就應該叫文創作品展啊!

王副處長耀鋒:它是一個……

張廖委員萬堅:是文創作品比賽啊!可是你們明明就叫商品比賽,商品不是就是要進入市場嗎?那為什麼選出來不能進入市場呢?好幾年了喔!

王副處長耀鋒:評審完的作品跟市場還是會有落差。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你們辦得非常潦草嘛!

王副處長耀鋒:沒有,第8屆……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從結果來看非常潦草嘛!你們就是要徵選文創商品,可是你又跟我說作品,那你們的名字要不要改啊?作品就是比賽,那很好啊!可是我覺得今天就是要開發很多文創商品,要讓很多這方面的不管是學生也好,進入民間公司的也好,都能來比賽,能夠來提供作品,讓故宮的文創商品能夠更多元、更吸引人、變成話題,結果你每年這樣花也沒成為什麼話題。其實故宮這幾年有一些新的東西讓我們耳目一新,不管是數位典藏或是一些展覽,可是我們的文創商品……其實我們進去看,也都有很多讓人家覺得非常好的東西,可是你們辦這個比賽,花了那麼多錢,卻成效不彰,等我們審預算的時候再來探討,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9時5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有一個程序問題想先請教一下,我們今天是審查故宮基金預算,請問得標廠商可不可以在現場?

主席:有廠商在現場嗎?

蔣委員乃辛:得標廠商有沒有在現場?負責故宮文物銷售的廠商有沒有在現場?

主席:有嗎?

蔣委員乃辛:有,是哪一位?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王副處長說明。

王副處長耀鋒: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商店的總經理。

蔣委員乃辛:他為什麼在現場?

王副處長耀鋒:是我們業務單位請他來列席。

蔣委員乃辛:可以嗎?有跟主席講過嗎?那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是不是所有廠商都要列席?為什麼?

主席:因為我看出席的名冊是沒有的,所以我覺得……

蔣委員乃辛:名單也沒有!也沒有跟主席報告!而且他是得標廠商,合約到明年8月結束,又要重新招標。從104年一直到現在都是這家廠商,今天審預算他竟然還在這裡,可以嗎?

主席:蔣委員,我們是不是請他離席?

蔣委員乃辛:不是請他出去的問題,故宮有很大的責任啊!你們是不是跟廠商勾結?為什麼從104年到109年的幾次得標廠商都是這一家?而且銷售的金額一直下降,然後得標廠商還拿25%的委外費用。

主席:蔣委員,是不是請他離席,然後這個部分我們就來質詢?

蔣委員乃辛:這一定要追究責任啊!我們在審預算,廠商竟然可以坐在這邊聽我們審預算,哪個委員講什麼或是對他的預算有什麼意見他都可以知道,可以這樣嗎?

主席:那我們是不是請你先離席,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不是,暫時不能離開啊!

主席:因為這個部分要究責的話,故宮這邊……

蔣委員乃辛:這個要怎麼處理?院長會怎麼處理要先告訴我,我才能進行啊!我在立法院審預算,從來沒有一個單位,也從來沒有一次得標廠商可以坐在委員會聽我們審查,而且單位首長沒有向主席報告,也沒有向委員會報告,到底是怎麼回事?

主席:是不是請院長說明一下?我覺得他可能是希望能夠多提供一些……

蔣委員乃辛:不是,委外廠商有意見的話,你自己要回應,你隨時要掌握廠商的工作狀況啊!怎麼會是廠商來回應呢?

主席:沒有啦!

蔣委員乃辛:這太離譜啦!

主席:廠商沒有回應啦!目前沒有回應啦!

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請他來,所以我希望他可以馬上離開。

主席:我們是不是就請……

蔣委員乃辛:是哪一個請他來的?

王副處長耀鋒:就是我請廠商來……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要請他來?

王副處長耀鋒:因為今天我們有很多業務是跟商店的經營成效有關,所以是我個人在沒有院長的同意之下,我請廠商來列席,確實我沒有跟院長回報。

蔣委員乃辛:你們業務單位平常就要了解廠商經營的方式,怎麼可以請廠商來這邊提供資料,然後讓你們回應。

王副處長耀鋒:我做錯了……

蔣委員乃辛:廠商可以坐在後面,然後等一下是不是還能站在院長旁邊?

王副處長耀鋒:沒有、沒有,我們都有講好,他們只能來聽。我確實沒有跟院長回報過這件事情,也沒有跟我的處長、長官……

蔣委員乃辛:從來沒有過耶!

王副處長耀鋒:對,我跟委員致歉……

蔣委員乃辛:我在立法院3屆,審過那麼多預算,從來沒有一個得標廠商可以坐在這裡聽我們審預算,而且明年8月要重新招標……

王副處長耀鋒:我再跟委員……

蔣委員乃辛:這個合約是到明年8月截止……

主席:好,我覺得故宮這次的作法真的不適當啦!

蔣委員乃辛:在合約截止之前,要重新招標,而且這家廠商從104年起每次都得標,一直得標到現在啊!

主席:是。

蔣委員乃辛:我們審查預算時,他們還可以坐在這裡聽嗎?提供意見嗎?這樣的話,故宮的院長給他做,基金預算的詢答就由廠商答復好了!

主席:不是請你們兩位離開了嗎?為什麼還坐在這裡?請你們儘快離開。

王副處長耀鋒:我再跟委員致歉,我們院長不曉得,純粹是由我邀請廠商來的。

主席:關於這個部分,就請故宮回去做相關處置啦!很謝謝蔣委員做這樣的提醒,就請院長回去……

蔣委員乃辛:不是,主席,不能這樣啊!一定要追究責任啊!我要求一定要追究責任啊!怎麼不追究責任,對不對?

主席:對啊!我就說請院長回去追究責任啊!對,我們確實沒有相關名單……

蔣委員乃辛:從來沒有過!我做民意代表這麼久,從來沒有過沒有經過主席同意,廠商竟然可以到這裡的……

主席:是,我也不贊同故宮這個作法……

吳院長密察:我跟委員說明,我不知道我的屬下做了這樣的事情,我回去一定追究責任。

主席:好。

蔣委員乃辛:你說離譜不離譜啊!離譜不離譜啊!故宮怎麼會變成這樣耶!故宮的院長到底是廠商還是你?

主席:好,院長有同意回去會追究相關責任,就請蔣委員繼續進行詢答。

蔣委員乃辛:下星期一以前把追究責任的狀況向委員會報告。

主席:好,下星期一,可以嗎?

吳院長密察:好,是的。

主席:好,謝謝。

蔣委員乃辛:好。因為今天我就是要問這個問題,院長,你們的銷貨收入,如今天你自己所講是以預估展覽人潮及以前年度銷售情況編列的,可是109年相較於108年的參觀人數增加12萬,銷貨收入為什麼減少?那就是銷售狀況有問題嘛!

吳院長密察:它一方面跟我們的入館人數有關,同時也跟入館人的結構有關……

蔣委員乃辛:沒有錯!現在你們的參觀人數是在增加,公務預算的歲入也在增加,可是為什麼銷貨收入會減少?105年、106年、107年、108年至109年的銷貨收入預算數年年下降,決算數也年年下降,這都是誰在做?都是剛才那一家廠商在做,他們從104年就承包這個業務直到109年8月,現在還可以坐在這裡聽我們審預算,你們是不是明年(109年)以後還是繼續讓這家廠商承包呢?

吳院長密察:這是不一定的,我們有一套機制去選擇……

蔣委員乃辛:你看108年截至10月底才收取4.4億多元,如果照前面10個月的平均預估,到年底也才5.3億元,和你們的預算收入相差1.7億元耶!對於這種銷售成績,你可以接受嗎?你能接受嗎?

吳院長密察: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有一套評估機制……

蔣委員乃辛:你知道這個數字嗎?院長,你有沒有看過這個數字?

吳院長密察:我有看過數字……

蔣委員乃辛:如果你有看過數字,你還敢寫出這個報告!你的報告提到「依政府採購法公開徵求優質廠商進駐經營管理博物館商店暨網路商城,並善用廠商豐富經驗及專業作業流程,藉由民間文創行銷專業能力經營商店,以提高基金商品營收效益。」你們做到了嗎?

根據我的資料,北院廠商A的第一個合約是104年到105年,之後一直到109年8月,都是這家廠商!都是這家廠商!其中106年8月到109年8月,3年收入總計應該要達到20.6億元,第一年收入編列應該是6.18億元,第二年、第三年都應該達到7.21億元,但是107年和108年的收入總計(包括預估到年底)最多只有11億元。換句話說,照你們的合約,109年應該編列9億多元,為什麼你們只編6.8億元?合約寫在那裡,你們的預算數也不照合約走,審查預算時又請廠商坐在後面,我們到底是審誰的預算?是審廠商的預算還是審故宮的預算?而且你們給委外廠商25%,當收入有100元時廠商就拿25元。所以今天你的報告不是自打嘴巴嗎?還寫「公開徵求優質廠商」、「善用廠商豐富經驗」,決算數年年下降,預算數年年達不到,他們還是經驗豐富嗎?還是優質廠商嗎?你們還敢讓他們坐在這裡!而且明年的預算收入才編列6.8億元,如果照你們的合約,應該編列9億多元,如果還達不到,依照合約要怎麼處理?還是像過去一樣繼續給他們做嗎?繼續給他們做嗎?這一家到底有什麼關係,我不知道,可是故宮竟然容許一個廠商達不到合約,還依然可以每年得標?

吳院長密察:跟委員報告,這個契約是3年的合約,我們每年都會看他們的績效,3年之後,如果他再來投標,我們會以他們以前的績效作為其中一個評判的參考。

蔣委員乃辛:這麼簡單啊!這麼簡單啊!承包3年下來,錢也拿走了,績效沒有達到,就不讓他們得標,他們違反合約規定耶!違反合約規定的話,你要怎麼處理?就只是不讓他們參與下次的投標嗎?說實在的,我很懷疑,如果今天我不質詢,不拿這些資料來質詢、不講這個廠商在現場的話,照過去的狀況,明年8月開始的合約廠商還是它!還是它!還是它!

吳院長密察:這是不一定的,……

蔣委員乃辛:不一定?現在我已經攤開來,你還敢講不一定,你應該講根本不可能,還講不一定!你講不一定就表示他們還有機會得標,院長,你還敢講不一定,他們違反合約規定,3年應該有20.6億元的銷貨收入,現在只有一半,2年過去了,收入就一半,現在還剩下幾個月時間,還講不一定,這個合約還可以繼續給它嗎?不一定就表示他們還可以來投標,他們還可以得標、他們還可以繼續受託辦理、還可以繼續拿故宮的錢,明年審查預算時,他們還可以繼續到委員會來聽,是不是?

吳院長密察:這是一個3年的合約,我們會根據合約對他們有所究責,屆時合約到期,我們再啟標案時,他們以前的業績會變成我們很重要的考量部分……

蔣委員乃辛:不是,院長,那你今天的收入要怎麼寫?如果照合約20.6億元,扣掉前面兩年的決算數,他們今年實際的收入要達到將近10億元。你們故宮博物院的基金預算有沒有編到10億元?沒有,而且是到8月就結束了,不是到明年底結束,是到明年8月就結束了,所以你的預算數到明年8月就應該達到20.6億元,等一下我們審歲入的時候就確認歲入有沒有提高到那麼高。我不曉得這一家是有什麼關係,可以從104年、106年到109年,馬政府、蔡政府時期統統都是他們,很奇怪。照院長的說法,他們還有資格參加投標,只是不一定是他們得標而已。故宮院長可以這樣答復嗎?還可以包庇這個廠商包庇到這種程度,讓我很懷疑故宮跟廠商之間到底有什麼樣的關係。

吳院長密察:我絕對不會包庇他,我甚至會按照合約去咎責。

蔣委員乃辛:請你馬上處理。從來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我擔任民意代表將近40年,第一次碰到竟然有得標廠商坐在這邊聽我們審預算、有這麼大的膽子!

主席:謝謝蔣委員,謝謝院長。我在這裡要說明,根據我國法律,邀請列席是召委的權力。我覺得今天故宮在沒有告知我的情況之下做這件事情,其實真的侵犯到召委的權力,所以我在這邊真的要譴責。我們剛剛講了,下星期一要把整個究責相關的報告交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我也要建議故宮,真的要對一級主管進行立法院議事程序規則的訓練,很多事情都有明文規定,不是你們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這部分也要請故宮院長一併帶回去處理,謝謝。

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0時1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剛剛那段風波,我覺得會務人員應該要提醒,現在我們的議事都有轉播,如果真的有非會議列席人員、公民團體需要知道我們的會議進行情形,大家隨時都可以看我們在講什麼。我也希望以後這種情形不要再發生,行政機關應立法院職權到這裡來進行詢答,本來就是行政機關的義務,至於需要知道這些資訊的人,現在立法院是透明公開的,隨時收看轉播即可。

院長,轉換一下氣氛,你知道我們最近除了競選連任「跑攤」之外,我們在婚宴上要講什麼話嗎?你覺得立委的權責除了在這邊質詢之外,就是看到新人祝福他們早生貴子、百年好合,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鍾委員佳濱:最近我們遇到一些場合,我們要鼓勵年輕人趕快結婚,就像我們最近遇到這件事情,「宅男們別再等啦!志玲姐姐都嫁啦!趕快去結婚吧!」林志玲小姐在哪裡結婚?在一個古蹟裡對不對?

吳院長密察:在南美館。

鍾委員佳濱:院長,以你來說,如果有位名媛要使用故宮辦婚禮,你覺得可以嗎?如果是吳委員,你應該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吳院長密察:以現在北院的場地,有一點迴旋不過來。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覺得這雖然有一點爭議,但是可以考慮的。

吳院長密察:是的。

鍾委員佳濱:故宮文藝發展基金主要目的是產銷營運,透過衍生商品的開發,增加基金的營收,並推廣文化教育,但是除了推廣之外,真正的目的還是希望能夠累積一些資本收購文物,充實故宮館藏,所以還是以博物館的典藏跟展覽為目的,對不對?

吳院長密察:是的。

鍾委員佳濱:在這種情況下,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的主要目標就是要賺錢嗎?

吳院長密察:至少是可以回收投資……

鍾委員佳濱:儘量賺,能賺多少就賺多少?

吳院長密察:但是也不能跟我們……

鍾委員佳濱: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可以把故宮借給類似郭董事長這樣的人辦世紀婚禮,跟他收個1、2億元,這樣不是賺很快嗎?

吳院長密察:其實現在世界上的博物館有各式各樣的辦法,但是也要看各個社會能夠容許的程度。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說好電影怎麼判斷?有叫好的電影,也有叫座的電影,叫座的電影不見得會被認為是好電影,但如果我們一味要拍賺錢的電影,可能就只是拍出叫座的電影,以「銷售金額」為考量。以電競或是電玩軟體為例,它其實有一些方式,不用更改遊戲的劇情內容,不用設計新的劇情,只要換一些手法,就可以讓遊戲創造很高的價值;認真寫劇本、做遊戲的,反而不容易募資。舉例來說,像日本的卡通先設計好卡片,讓怪獸在每週的動畫中登場,實體卡片上市時就帶動玩家消費,有些玩家戲稱這樣的遊戲為「會動的商品型錄」。也就是先做好要賣的商品,再把它變成電競或是卡通的內容,這樣的作法是純粹以商品銷售為目的,故宮會這樣做嗎?

吳院長密察:我想以臺灣來說,故宮還是一個比較保守、典型的博物館。

鍾委員佳濱:其實不是啦!是故宮不能自己創造出一個假的東西去銷售,你不能把毛公鼎和翠玉白菜畫成動畫去賣。其實館藏資源的類型會影響商品的開發、策展的內容及長遠的發展,館藏的資源就是一個博物館的基本能量,不可能像畫動畫、漫畫一樣,虛擬創設新的玩具、新的造型,你就只有這些,所以你們所創造的商品先天就受到典藏品的限制,另外,周邊的服務則會影響民眾對博物館的體驗。舉例而言,院長有沒有看過這部電影「博物館驚魂夜」第1、2、3集?

吳院長密察:有。

鍾委員佳濱:有啦!我合理懷疑,是不是紐約大都會的贊助者贊助拍這部電影,裡面雖然是紐約幾個有名的博物館,但是整個電影拍出來就吸引民眾想要去博物館看一看,可能去看恐龍,可能去看蠟像,是不是這樣?

吳院長密察:是的。

鍾委員佳濱:所以也能做大眾娛樂。紐約大都會有這些情況,館長在10年期間讓其館藏的每個商品都做得很細緻,比如河馬威廉,他把典藏品─古埃及中王國時期的小河馬變成大量的衍生商品,變得很好賣。故宮有沒有類似的成功例子?

吳院長密察:故宮有類似成功的例子,但是規模沒有那麼大。

鍾委員佳濱:剛才很多委員指教過,故宮商品從97年開始採限制性招標,100年經營績效不彰,到106年開始有某一個公司一併經營你們三合一的標案。但是到目前為止,你們評估的內容統統是以銷售金額作為績效評量。如果是一個商業公司,你完全以銷售金額評量我們也沒話講,坦白說,我們在審預算時,很多委員也是希望看到你們銷售金額越高越好,但是如果你們目前對委託廠商的要求只有這點的話,會不會陷入我剛才所說的,即只要能賣錢,都是好商品?

吳院長密察:我們2年半前的這個標案的確就是只限縮在這裡,但其實可以有更多項目。

鍾委員佳濱:你覺得可以怎麼做?除了評量營收之外,你要不要納入消費者的使用經驗,讓消費者可以回饋,讓我們覺得這個東西不只是你們賣了會賺錢而已,也要讓消費者感受到博物館的推廣、博物館的使命,讓他們有一個正向的回饋?

吳院長密察:市場的需要也要考慮,同時博物館原來的基本使命也要考慮。

鍾委員佳濱:好,那我就給你一個提議,其實就廣告來講,大家都認為沒有好廣告和壞廣告之分,而只有活廣告跟死廣告,意思是廣告是語不驚人死不休,但儘管如此,廣告雖然要引起他人注目,但也要有好品質,所以廣告業會自己辦獎項,以鼓勵好的創意廣告,而不要只是語不驚人死不休,也就是在引發消費者欣賞廣告之餘,還能有其他的想像,所以我們電影有金馬獎,廣告有4A創意獎,由故宮來帶動我國博物館的周邊評鑑獎,你覺得如何?故宮可不可以來帶動?

吳院長密察:其實各種各樣的可能性我們都可以考慮,但還是要跟委員說,故宮相對是一個比較保守的單位,因此不能完全的跳得很快,這點,請委員可以理解。

鍾委員佳濱:我了解,我只是善意的提醒,你們目前的設計方式雖然要保守,但是你們跟商業機關採取完全一致的單一銷售金額作為唯一的標準,這是有問題的,如果今天故宮除了追求自己衍生商品的經營效益外,還能帶頭對於博物館在開發衍生商品上辦個獎項,鼓勵大家不是只做出好賣的、賺錢的衍生商品,也能夠彰顯出博物館本身的社會責任,這樣一個獎項的頒發,創造這樣的獎項,事實上,是讓我們的博物館界有一個重質同時兼顧量的方法,院長可以考慮嗎?

吳院長密察:當然可以考慮,而且我們會積極的考慮。

鍾委員佳濱:我們幫你做銷售數字的分析,發現你們只有整體的目標,對得標的廠商卻沒有做分別的、不同通路的銷售,做比較精緻的目標管理,我覺得這點是比較可惜,因為未來的趨勢,網路商城應該要被要求更多。

再往下看,包括你們的這些體驗感受,你們自己去操作看看,在別的博物館網頁,只要點選語言,它就會跑出什麼幣值,但是我們官方網頁基本上都沒有整合,我選了英文,結果裡面還是臺幣計價,網頁還是中文,因為時間關係,我就不再贅述,但我們花時間幫你們找出來,對於你們的營運廠商,他們要聽的就是這個部分,他們要知道的就是這個,我的助理花了時間找出來,就是要幫助故宮找出這些廠商可以改進的地方,這些內容我會後都會提供給院長,院長可以承諾要改革嗎?

吳院長密察:一定會改革。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吳院長密察: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培慧發言。

蔡委員培慧:(10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你是做歷史的,我覺得歷史的淵源在我們故宮是源遠流長,一定都會展現。在我持續詢答的過程中,大概有幾件事是我最關注的,一個是我覺得故宮的典藏缺少了農藝,我說的農藝不見得是現代的,而是整個華人文化也好,不管是我最常舉例的茶藝,或者是整個柴米油鹽醬醋茶,每一項其實都有其相對的工藝,但這部分,過去故宮的定位比較在精緻、經典,就是正統的藝術,所以就忽略了這些農業的工藝,這是我第一個要求的。第二個,我覺得故宮離我們並不遠,可是離我們不遠,並不是去住南院就可以了,它應該要創造出來、跟一般社會大眾接觸,譬如今天我看到你們的報告,一個是數位的媒介,這個我們待會兒來討論;第二個是我持續質詢的,也非常感謝你們有做到,那就是開放讓偏鄉的孩子來故宮,我真的很感謝。在我印象中,這個開放的申請,上個月3日我質詢時,申請的學校是65間、2,811位老師跟學生。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133間。

蔡委員培慧:對!現在是133間、6,600位師生會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進展,因為故宮有這麼好的典藏、這麼精緻的藝術,應該讓孩子們感受到,而這些孩子們感受到之後,事實上也有發揮一些效果,那一天我自己也有去故宮看,大家都知道,孩子們對故宮的這種典藏會覺得有所隔閡,因此你們特別設計手作讓他們展現,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用心。第三個也是我常常質詢的,待會也希望院長可以回答,那就是我常常講的食農地景,我們剛開始在做食農地景時,忽略了故宮南院外圍其實是比較旱作的基地,甘蔗是旱作,它不是水稻,而你的旱作要如何轉型,應該要先做當地的旱作調查,譬如我舉一個例子,大家知道山粉圓嗎?我不知道大家是否知道我說的山粉圓,山粉圓就是一個大家覺得吃了會很好的一個野生、野放植物,它長得跟什麼最像,你知道嗎?它長得跟九層塔最像,我要說的是,如果你了解旱作,你的食農地景就可以找比較野放的植物,像九重葛就是一個野放的植物,如果搭配野放的植物,我相信會有不同的景象!上次我們也提到,就是大家喜歡的紅寶石雜糧作物都可以來實現。

回頭來講,我要講的這三點你都要具體回答,但是我先講第一個你們做得很好的,就是平衡城鄉藝術差距,在這個過程中,我覺得要平衡當然數位最容易,可是數位化還有一個落差,那就是頻寬不夠,不過這是偏鄉的問題,我會再去質詢NCC和教育部,我要說的是,先稱讚故宮,這一點真的做得很好,因為你們讓孩子們感受到藝術的精緻,比如針對很多的小動物怎麼在這些古畫裡呈現,你們有一個特展,孩子們看了就覺得很興奮,原來他們家會叫的黑狗在這裡是這麼可愛!更重要的是,跟老師的美術課結合,你們在水墨畫部分,用撕紙方式讓他們去做一個平衡桿或小飛機之類的,老師就依據他們在故宮的感受去連結水墨畫,我覺得這個真的很好,坦白講,這個事情是做對了,我很感動。但覺得我們還缺一件事,就是故宮應該要做廣泛的交流,比如我最近在推日月潭紅茶,當然我來自日月澤,大家會說我又在講日月潭紅茶,其實不是。我們連續兩年跟日本地方創生做得最好的笠間市交流,然後邀請他們的市長來日月潭,他感受到這麼好的美景、這麼好的紅茶,就結合他們的笠間燒。我相信你也知道,笠間燒是日本的國寶,所以形成了以笠間燒為一個載體,然後把我們的紅茶、陳年老紅茶放在笠間燒裡,當然日本人做事是眉眉角角很多,我們連續談了兩年才促成一件,我相信未來故宮應該承擔起這個角色,把你的典藏拿去做國際交流,把你的典藏跟地方特色結合,不管是糖、茶或是各式各樣的東西緊密結合,這樣才能夠創造出讓我們被看見、被感動,以及接觸故宮的可及性。好,我講了很多,請你回應。

吳院長密察:沒錯!故宮以前的典藏因為都是皇帝的收藏,所以相對來說,是士大夫為主的文物,但其實我們在南院,不論是織品也好,茶文化也好,都跟庶民生活息息相關,而且這些跟庶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東西,也會發展出一整套的文物,甚至是文化,我們會在這樣的基礎之上,把這些都箍起來,譬如我們的茶文化那個展間,當然就會有各地的茶文化,包括我們臺灣的茶文化。

蔡委員培慧:我覺得這次讓偏鄉的孩子來故宮參訪,特別是到臺北的故宮,因為大家想像的故宮是非常宏偉的,這部分要持續進行,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不管是茶文化的結合,陶藝文化的結合,或是任何的結合都好,我覺得我們不要忽略對匠師的尊重,所以希望你們將來辦活動的時候,也可以邀請他們來參與,大概是這兩點。

吳院長密察:好,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

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0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藉由審查基金的時候,我們來做本屆可能是最後一次故宮新展望工作事項的盤點。是的!我看到你們有很多創新及進步,但是沒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們絕對還可以再加把勁。尤其是今天要審查文物藝術基金,其實有非常多都符合我現在所說的創新故宮的新作法。

有關跨界的部分,我們這幾年做了很多,比如與時尚的跨界,我們已經連續兩年與周裕穎Just In Case,即將「翠玉白菜」、「玉人與熊」的故宮文化內涵及時尚的designer合作,也登上紐約時裝週,請問有沒有什麼新的計畫呢?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最近我們的計畫不是在這裡,而是在多媒體及高科技的部分,馬上就會端出來。

吳委員思瑤:跨界及時尚部分有沒有持續在合作中及有沒有什麼新的呢?比如周裕穎是連續兩年都有。

吳院長密察:我們會請具有知名度的人來幫我們代言。

吳委員思瑤:當然要持續做,院長現在講不出來,可能是沒有一個具體對象在洽談中,請趕快繼續去做,為什麼?因為在本席的催生努力之下,臺灣已經學習了紐約時裝週、巴黎時裝週、倫敦時裝週及米蘭時裝週,也包括日本東京或首爾時裝週等,臺灣已經有臺灣時裝週,您知道嗎?

吳院長密察:知道。

吳委員思瑤:文化部已經開始辦理,今年是第2屆,因此我有兩個建議,第一,我都參與了兩屆的臺灣時裝週,非常多在地設計師能夠在臺灣自己的土地上展示最新作品,而故宮元素你們可以再秀呈出去,就像周裕穎把故宮的文化內涵登上國際時裝週一樣,也勇於將我們的IP再提供給時尚界能有更多的運用,這是第一個要求。第二個要求,剛才鍾佳濱委員提到林志玲的婚禮是在臺南市立美術館舉行,如果故宮要把場地釋出去辦私人婚禮,目前社會的共識可能不是那麼完全可以接受。假使故宮能夠成為臺灣時裝週的走秀會場,我覺得這是大有可為的,是不是?

吳院長密察:是的,以前就辦過。

吳委員思瑤:對,過去是提供給一些民間、時尚的活動,現在已經有文化部在統籌的臺灣時裝週,我希望你們可以與文化部跨部會來合作,這是我要提醒的。

吳院長密察:好。

吳委員思瑤:新作法的跨界是很好的,你們跟上今年7月珍奶的熱潮,您知道四大暗黑料理,包括故宮火鍋、珍奶焢肉、珍奶滷白菜及珍奶壽喜燒,你們有網路票選,最後到底是誰勝出呢?雖然僵持不下,但是我個人一直在follow這則新聞,並沒有看到最後是由誰勝出。我要告訴你,我都會去follow你們這種運用社群新媒體的好作法,到現在我還在等四大暗黑料理的大PK,結果都還不知道。您應該弄一個ending,看看到底是誰勝出呢?我個人是喜歡珍奶焢肉啦!

有關故宮新作法文創,我們跟Pinkoi合作,這是非常好的選擇。Pinkoi是一般設計文創很強的電商平台,我自己都會去逛,而故宮登上Pinkoi也剛剛上路,我覺得非常好。那下一步與國際電商合作有沒有可能,比如跟東南亞很紅的Shopee,或是歐美最大的Amazon合作,有沒有可能?

吳院長密察:我們跟Amazon好像已經有合作了。

吳委員思瑤:有嗎?確認一下。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王副處長說明。

王副處長耀鋒:主席、各位委員。確定有。

吳委員思瑤:如果確定有,有多少款在上頭及上路多久呢?

王副處長耀鋒:20件。

吳委員思瑤:在Pinkoi上路多少件呢?

王副處長耀鋒:上禮拜才上。

吳委員思瑤:沒有關係,我沒有follow到Amazon的部分,但是看到你們與Pinkoi合作,就覺得很好,而且它的對象及調性也很符合故宮的文創,我們可以持續與國際及國外的電商合作,這都是一種新的嘗試,比如與Pinkoi或Shopee都可以來做,尤其是Shopee在東南亞及華文世界都是很好的一個機會。

有關新作法行銷的部分,我非常謝謝也多次要求你們的iTaiwan Museum Pass(愛臺灣博物館卡)應該要上路了,現在的國內卡是650元,請問國際卡什麼時候可以上路?

吳院長密察:明年就可以上路。

吳委員思瑤:確定明年嗎?

吳院長密察:確定。

吳委員思瑤:相關內容有哪些規劃呢?現在的iTaiwan Museum Pass的國內版可以看得比較清楚,至於國際部分請提供資料給關心的委員。我還要提醒,也許剛才有其他委員垂詢過,目前你們與國立博物館合作,希望一些市立的部分,比如我的選區在臺北市,如果來臺北看博物館一定會去臺北市立美術館,以及當代最大的兩個美術館。你們的第一個階段是跟國立的部分,第二個階段就是市立部分,即水準很高的……

吳院長密察:北美館有,奇美也有。

吳委員思瑤:北美館有嗎?我沒有看到。如果還沒有的話,請擴大去談,好嗎?

吳院長密察:好。

吳委員思瑤:我的另外一個提醒,就是你們會跟新故宮計畫體驗臺灣文化套裝行程的app來合作,並共推iTaiwan Museum Pass,藉由這個機會也請你們去盤點一下,現在故宮有6個app,本來就很值得整合。因此未來要用iTaiwan Museum Pass的話,在擴大新故宮裡頭能好好將故宮所有的app加以整合,並能一步到位,也不是說全部all in one,你可以保留不同的分眾,但是我認為整合是需要的。

有關Google Arts & Culture是我去年一直講的,即與Google Cultural Institute的合作,故宮是亞洲華文世界第一個加入平台的,去年我看到大英博物館上線了7,000件文物,故宮在去年10月只上線18件,我一直希望能夠提升。前陣子國民黨總統候選人在講故宮數位化時,剛好我們藉此時間,而早就是華文世界第一個加入Google Arts & Culture的故宮,現在到底有多少件呢?

吳院長密察:兩百多件。

吳委員思瑤:大英博物館有七千多件,這樣夠嗎?所以繼續努力,好嗎?我們要做就儘量做,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審預算時我們再來討論。無論如何看到你們有很多跨界跨域的新作法,有些事情不要只做80分,我們可以做到100分,大家加油,謝謝。

吳院長密察:我們來努力。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0時4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故宮的特色之上,我們去做一些傳統及創新的結合,我想大家都非常支持。然而對故宮的定位我在多次質詢也都有提到,比如與世界其他博物館的競爭,或故宮在臺灣為什麼要成為二級單位,還有故宮的特色及定位(position)為何。我看到為配合新南向政策,現在故宮南院叫做亞洲文化的故宮,也策劃不少亞洲文物的展覽,而且還看到預算裡有編列為豐富南部院區的典藏,而收購印度、東南亞及伊斯蘭等地文物,到底故宮南院的定位是什麼?已經不是中華文化的故宮,而是亞洲文化的故宮嗎?

主席:請故宮博物院吳院長說明。

吳院長密察:主席、各位委員。不是的。

林委員奕華:感覺上應該是。

吳院長密察:我們不能把中國自外於亞洲之外,我們希望故宮的中國古典……

林委員奕華:這是打擦邊球嘛!

吳院長密察:我們不能只談中國的古典藝術精品,不去談它跟亞洲其他地方的相互影響。我們只有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才能夠把故宮的文物價值真正看到……

林委員奕華:所以就是用亞洲文化來打中華文化的擦邊球啊!

吳院長密察:不是這樣的。簡單舉個例子,為什麼顏真卿的祭姪文帖到東京去會轟動,就是因為韓國也好、日本也好,他們的書法都受到中國的影響。

林委員奕華:這個我曉得,顏真卿的帖是我們的文物,可是現在你們是買印度、東南亞、伊斯蘭文物,要不然你們每一筆都要告訴我們,它跟中華文化的關係。因為我們看到的是,……

吳院長密察:比如說,中國的佛教本來是從印度來的,但是到了中國之後有另外一種表現。

林委員奕華:如果你今天買的的確是跟我們有關的,但是現在我們看不出來有關啊!故宮南院希望吸引的到底是本國遊客還是外國觀光客?你買東協的文物,我不是說不好,但是新南向的遊客到了故宮南院,請問南院的東南亞文物收藏會比東協國家好嗎?會比泰國曼谷國立博物館好嗎?或是馬來西亞國家博物館好嗎?新南向的遊客進來……

吳院長密察:當然目前我們不可能比他們好,因為他們是大本營,但是我們必須去……

林委員奕華:今天你讓新南向的觀光客進來看的是東協國家的文物,……

吳院長密察:從故宮的文物能夠看到彼此之間的相互影響。

林委員奕華:今天除非你把這些文物跟我們的產生關連性,這才是完整的展覽嘛!

吳院長密察:就是因為看到它們相互的關連性,透過這個關連性才能彼此的相互影響。

林委員奕華:我們看到的是「認識亞洲」或是「故宮泰文化特展」,請問它的關連性是什麼?泰國人來到臺灣……

吳院長密察:比如說,我們展出故宮很重要的中國冊封泰皇的黃金國書,如果我們沒有把那時候泰國和我們到底是什麼關係展出來,如何能了解黃金國書的重要性?

林委員奕華:那是泰文化啊,你覺得泰國人來臺灣看泰文化的意義是什麼?

吳院長密察:不一定是泰國人來臺灣看,而是我們國人要了解故宮那件那麼重要的文物的意義。

林委員奕華:對故宮來說,到底希望看到的是本國人進來多還是外國觀光客多?我一直強調的是這個。

吳院長密察:目前為止,參觀南院是本國的同胞多。

林委員奕華:所以故宮南院的定位是以本國觀光客為主,這是我要問清楚的地方。

吳院長密察:目前的情況是,92%是國內的觀光客。

林委員奕華:如果今天是以本國觀光客為主,那OK啊,但是故宮一直強調要讓外國觀光客進來,尤其故宮南院成立的目的不是希望把外國觀光客引到臺灣南部去嗎?

吳院長密察:但是短期內我們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

林委員奕華:我們看不出來你們的定位到底是什麼?

吳院長密察:數字明明白白告訴我們,現在92%是本國的參觀者。

林委員奕華:是啊,就是因為沒有搞清楚它的特色嘛!一直這樣走下去,外國觀光客更不會去,因為看不到故宮的特色,他們為什麼要去故宮南院呢?

吳院長密察:當然會看到故宮特色,要不然我們怎麼會有那麼多的重要國寶到南院去展出?

林委員奕華:但是我們看到的大部分是亞洲文物,並不是故宮文物啊!

吳院長密察:現在在南院展出的是以故宮北院的國寶為主,希望這些國寶可以被更深入地了解,所以有一些……

林委員奕華:我們看到的「佛陀形影」、「認識亞洲」都是拿故宮文物去的嗎?應該不是吧!據我所知,「交融之美」或是「故宮泰文化特展」都不是啊!

吳院長密察:「佛陀形影」有85%以上都是故宮北院送下去的東西。

林委員奕華:所以這些都是故宮北院送下去的東西?

吳院長密察:「茶文化」也都是。

林委員奕華:我要確定都是故宮北院的東西,因為……

吳院長密察:現在南院只有兩千多件文物,我們不可能用這兩千多件文物跟北院將近七十萬件的高級皇家收藏來相比。

林委員奕華:那你叫「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就好了嘛!就不必叫「故宮」。

吳院長密察:它就是故宮南院,所以才會是故宮北院的文物大量南下展覽。

林委員奕華:我的意思是說,它雖然是故宮南院,但是定位是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簡介是這樣寫的。既然是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那幹嘛要掛著故宮的品牌?

吳院長密察:它絕對是故宮南院,一定要有故宮的品牌。

林委員奕華:那你們的網站上為什麼要寫故宮南院定位為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你們的網站簡介是這樣寫的,所以我才會一直想要了解南院的定位到底是什麼?

吳院長密察:故宮南院就是大量把北院的國寶拿到南院去展。

林委員奕華:我要強調的是,故宮的招牌就是中華文物,它不是原住民文物,也不是亞洲其他國家的文物。除非你告訴我說,這些都有相關,那也許OK,但是不要變成泰文化、越南展覽,否則永遠無法提升故宮南院的知名度以及重要的定位,而且也無法拓展臺灣的觀光。

吳院長密察:它是故宮南院。

林委員奕華:如果是故宮南院,我希望你們能在「故宮南院」這樣的名稱之下去做相關的規劃,這樣才真正符合故宮南院的定位。

吳院長密察:沒錯,它就是故宮南院,一定要有「故宮」這個招牌。

林委員奕華:請你們整理解釋一下,因為在我們看起來,它並沒有完全符合這樣的定位。

主席:謝謝林委員和吳院長。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簡東明及許智傑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委員簡東明書面質詢:

經查,國立故宮博物院歷年以來,文物產品庫存情形嚴重,請問未來如何逐步改善此等問題?

委員許智傑書面質詢:

1.故宮文物基金109年度預算編列文物仿製品銷售數量7,000件,金額122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銷售數量10,000件,金額140萬元,減少3,000件。有鑑於故宮文物基金近年來文物仿製品銷售成效欠佳,允宜檢討採購策略,並積極辦理各項行銷推廣,俾增績效。

2.經查,近年來文物仿製品銷售數量皆未達預期目標。105年度預計銷售量1萬3,400件,決算銷售量1萬1,730件,達成率87.54%。106年度預計銷售量1萬700件,決算銷售量6,122件,達成率57.21%。107年度預計銷售量1萬件,決算銷售量5,658件,達成率56.58%。

3.前揭文物仿製品銷售數量偏低,肇因於參觀人數減少致銷售數量下降,仿製品採購數量不足而無法增加,及文物體尺寸不符購買者之需求,影響購買意願等。本席建議,故宮允宜檢討採購策略並積極辦理各項行銷推廣活動,俾提升經營績效。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接著再處理預算。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開始審查預算,請議事人員一邊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一邊進行協商。

一、預算數部分:

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

作業基金-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

 

項目

預算數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

業務總收入

7億5,479萬1千元

業務總支出

6億1,252萬3千元

本期賸餘

1億4,226萬8千元

解繳公庫淨額

8,500萬元

轉投資計畫

無列數

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1億0,050萬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二、委員提案部分:

(進行協商)

主席: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計29案,現在進行討論與協商。

我們先來看總收入的部分,總收入的部分有林奕華委員、蔣乃辛委員、柯志恩委員及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請問提案委員有無說明?

請林委員奕華說明。

林委員奕華:有關歲入的部分,在我們所查到的資料中,根據觀光局的統計,107年來台的外國旅客中有1,107萬人次,新南向的18個國家有259萬人次,但是我們以故宮的統計資料來看,東南亞旅客參觀故宮占所有外國人的比率最低,所以還有成長的空間。現在政府力推新南向政策,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希望可以增加收入的10%以督促故宮積極規劃,提升東協國家觀光客到故宮的旅遊數,讓他們能夠感受到故宮之美,且能夠購買相關的紀念品,將故宮文化之美行銷到東協國家,所以我們建議能夠增列收入10%。

主席:林委員提議增列10%,即增加六千八百多萬元,可以嗎?

請故宮說明。

吳院長密察:跟委員報告。其實剛才也委員指出,我們的業務銷貨收入這幾年並沒有如預期的好,所以如果再增加10%的話,更沒有辦法達成。當然,我們也知道我們必須努力,是不是可以不要增列那麼多?我們當然要努力,但因為從這個實際的數據來看,我們現在這樣就已經很緊了,因此,是不是可以不要增列那麼多?

王副處長耀鋒:跟委員補充說明,委員關心新南向的部分,109年度我們已經規劃參加新加坡的書展,我們會在書展的時候進行相關出版品及相關文創品的銷售,對新南向國家的銷售成績,我們也會特別注意。像院長剛才特別提到,在目前的銷售實際狀況來講,我們確實是希望這個增加六千多萬元的額度能夠做一些調降。

主席:剛才多位委員的質詢都很關心故宮的銷售情形,對於業務收入的部分,大家都有期許,因為這個六千八百多萬元10%的部分確實是有困難,是不是就增加2%?

林委員奕華:2,000萬元,OK?

主席:我覺得我們應該列一個他們可以達到的目標。

林委員奕華:他說2,000萬元,為了務實,已經刪減三分之一。

吳院長密察:是不是照蔣委員或柯委員建議的數目?

林委員奕華:那就是1,500萬元。

主席:是不是照柯志恩委員建議的1,000萬元呢?

林委員奕華:剛才院長說照蔣乃辛委員或柯志恩委員的建議,那就照蔣乃辛委員提的1,500萬元。

主席:好,那就是刪減1,500萬元。

王副處長耀鋒:好,但也跟委員們說明,因為在增加1,500萬元收入即銷售1,500萬元的同時,也表示它有600萬元要給我們的廠商,也有25%(即375萬元)要給經營商店的廠商,所以,後續相關的支出跟成本的費用,希望委員也能夠併同考量。因為這邊不同時增加的話,這個在會計上的收支會有不平衡。

主席:對,這個會不平衡。因為你增加1,500萬元收入,本來就有一定的比例要給廠商,所以支出部分也要一起提。

王副處長耀鋒:對,一定要搭配增加,否則我們沒有那麼多貨可以……

林委員奕華:但我們立委只能提高歲入,不能增加支出。

主席:是。

吳院長密察:這個就跟後面支出部分提案的第6、7案連動,如果這裡增列預算的話,第6、7案就不能減列太多。

主席:不能減列太多?

王副處長耀鋒: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現在要扶植臺灣的廠商,其實我們要回給……

主席:了解、了解,就是增加這個部分的收入,下面的支出會增加,就請各位委員在處理後面的第6案跟第7案時就予以斟酌,也不要讓他們影響太多。好,是不是總收入的部分就增列1,500萬元?好,謝謝。

處理總支出的部分。總支出的部分,第6案至第17案是否就一起討論?提案委員有張廖萬堅委員、柯志恩委員、蔣乃辛委員及林奕華委員。請問各提案委員,有無需要說明?

請林委員奕華說明。

林委員奕華:主席,這部分我是沒有提議要刪減,但是我提案凍結,凍結的原因一樣,從我們剛才講的來臺灣觀光客人數及現在進入故宮的部分,尤其在新南向這一塊,因為現在既然我們把主力放在這邊,包括鼓勵新南向國家的觀光客來臺灣,但是他們去參觀故宮的比率還是最低的。所以本席提案凍結10%的原因在於如何來提高行銷故宮的部分,他們提書面報告之後就可以動支。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的案子是第6案跟第8案,剛才已經有一筆1,500萬元,然後……

王副處長耀鋒:375萬元,基金收益的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那第6案的部分就酌予凍結500萬元。

主席:第6案是全部的嗎?

張廖委員萬堅:本來是刪2,000萬元。

主席:這是銷貨成本嘛!

張廖委員萬堅:那我就不刪了,但凍結500萬元,總是要請他們來說明一下。

吳院長密察:是、是。

張廖委員萬堅:第8案的部分,……

主席:凍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是。第8案是我剛才質詢過的,你們已經改成兩年一度的話,那今年度的預算保留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要再編?

王副處長耀鋒:我們在12月11日要辦一個頒獎典禮,獎金部分也是要在今年發出去。明年的話,……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剛才質詢的時候,你告訴我,去年跟今年的預算,只用了1年。

王副處長耀鋒:事實上是只有辦一屆。

張廖委員萬堅:但是你們編了兩年的預算,去年有編,今年也有編。為什麼明年又編了呢?

王副處長耀鋒:明年是要辦下一屆的部分,配合明年的部分,我們建請委員再審酌一下,因為明年是啟動一個新的標案。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來說明好不好?因為你們說得不清不楚。剛才問你說這是文創商品的設計,你說是作品,我們已經保存、購買那麼多了,還有需要徵求作品?這就是要上架的商品,讓你的文創商品更引人注意,你說你們辦了那麼多屆,老實講,我在新聞媒體或Google上,也很少看到你們有任何的亮點,只有把比賽的作品公布而已,沒有看到哪一個部分有什麼亮點,而且第一名都從缺,連續兩年都這樣子。我知道今年公布的……

王副處長耀鋒:今年是改善滿多的……

張廖委員萬堅:那你們參展的作品有多少?

王副處長耀鋒:大概五百多件。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評審的標準,是完全用文創商品的角度,還是你們認為它可以變成商品上架?我覺得這個要溝通清楚。不要說你們評選出來的得獎商品卻都不能當商品上架,你又說這是文創商品的競賽獎,得獎了就是要變成商品,對不對?

王副處長耀鋒:對、沒錯。

張廖委員萬堅:結果你們只是把作品放在那裡不用,這是有點奇怪。

吳院長密察:報告委員,我們會照著委員所說的來改。

張廖委員萬堅:方向……

吳院長密察:酌減,但是讓我們還有這個項目,這樣我們就可以做事情了。

張廖委員萬堅:好啦,酌減嗎?

主席:我們就請故宮把張廖萬堅委員的意見參酌進去。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今年預算有用到嗎?

王副處長耀鋒:今年會用到。

張廖委員萬堅:我是說2019年的預算,你們2018年的預算不是都沒用到嗎?

王副處長耀鋒:因為它是跨年度的標案,所以去年和今年都有執行。

張廖委員萬堅:既然你執行過,我問你,你們是200萬、200萬元,執行了400萬元?

王副處長耀鋒:對,所以我們具體建議可以酌減50萬元。

主席:它是跨年度的,所以是去年招標,然後執行到今年,今年還會再招標執行到明年嗎?

王副處長耀鋒:對,明年也會再招標。

主席:好啦,我們酌減好了。

張廖委員萬堅:故宮的文創商品這麼受歡迎,你辦了一個競賽,結果沒什麼人知道,出來的作品就是五百多件,然後常常在從缺或出來7件又不能變商品,我覺得辦比賽不應該是這樣子。

主席:減列50萬元好不好?

張廖委員萬堅:好啦,減列50萬元。

主席:好,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第6案凍結500萬元。

第7案蔣委員不在現場,我們就不處理。

第8案減列50萬元。

第9案柯委員不在現場,我們也不處理。

第10案蔣委員不在現場,我們也不處理。

第11案柯委員志恩也不在現場,我們就不處理。

第12案林委員奕華剛剛有表示意見,可是因為他現在也不在現場,所以我們也不處理。

第13案蔣委員不在現場,我們不處理。

第14案柯委員不在現場,我們不處理。

第15案蔣委員不在現場,我們不處理。

第16案柯委員志恩不在現場,我們不處理。

第17案柯委員志恩不在現場,我們也不處理。

剛剛總支出的部分,除第6案凍結500萬元及第8案減列50萬元外,其他都照列。

吳院長密察:第4案和第5案……

主席:第6案是提書面報告後解凍。

吳院長密察:第4案和第5案呢?

主席:第4案和第5案總收入的部分都處理了,就是總收入增加1,500萬元。其他剛剛講的總支出部分,除第6案和第8案外,其餘照列。蔡委員和鍾委員佳濱都加入連署。

現在處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部分,從第18案到第20案。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文物收購」的預算你們每年都編,可是執行數很少,我知道收購當然是可遇不可求,所以要謹慎評估,請問你們現在每年執行且流用的經費已經到多少了?你們明年為什麼還要編那麼多?我想瞭解,所以才會提這個減列案,我想知道到底有沒有需要。

主席:請故宮說明。

吳院長密察:就像委員說的,買文物是可遇不可求,有時候太少,有時候太多,所以我也覺得可以如張廖委員所提予以酌減。

張廖委員萬堅:減1,000萬元應該還好。

主席:故宮不要緊嗎?我覺得你們可以先留著那筆錢,如果不用就是不用……

張廖委員萬堅:不會啦,如果他們真的買到超過這個數額的,也不是小事情,不會一下子就買,不會3個月或半年就買。

吳院長密察:對,因為買文物的確是一個很謹慎的事情。

主席:所以故宮不會受影響?既然如此,我們就要減了,是減列1,000萬元嗎?

吳院長密察:是。

主席:第18案減列1,000萬元。

第19案、第20案都照列。

現在處理主決議。

故宮有先看過主決議嗎?

吳院長密察:看過了。

主席:處理第21案。

吳院長密察:第21案我們可以同意。

主席:好,第2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2案。

蔡委員培慧:第21案和第22案是一樣的。

吳院長密察:對,是一樣的。

主席:第22案就撤案。所以第21案照案通過,第22案撤案。

第23案因為簡委員東明不在,就不予處理。

第24案因為蔣委員不在,也不予處理。

如果你們沒有意見也可以過啦,你們的想法如何?

張廖委員萬堅:可以過啦!

蔡委員培慧:照案通過。

主席:所以是第23案也照案通過嗎?是第24案照案通過,第23案就不處理。第25案呢?

鍾委員佳濱:都照案通過。

主席:好,第25案照案通過。

第26案照案通過。

第2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8案,應該都沒有意見嘛?

吳院長密察:沒意見。

主席:所以第28案照案通過。

第29案也是照案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今天預算案審查結果免予重複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記錄。

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全部審查完竣。109年度本會主審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非營業基金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本委員會審查結果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會李召集委員麗芬補充說明。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1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