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2分至9時37分、10時4分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4時22分

2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時8分至下午2時21分

  點 本院議場

出席委員 邱臣遠  高虹安  葉毓蘭  曾銘宗  陳以信  陳玉珍  李貴敏  吳斯懷  洪孟楷  張其祿  吳怡玎  李德維  劉世芳  高金素梅 楊瓊瓔  萬美玲  莊競程  陳歐珀  鄭天財Sra Kacaw   林文瑞  柯建銘  謝衣  馬文君  呂玉玲  鄭正鈐  吳秉叡  陳秀  羅致政  郭國文  湯蕙禎  洪申翰  羅美玲  蔡壁如  黃世杰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陳明文  蔡易餘  王美惠  賴惠員  李昆澤  王婉諭  周春米  蘇震清  邱志偉  林岱樺  管碧玲  鄭運鵬  邱泰源  吳玉琴  何志偉  陳素月  黃國書  何欣純  趙天麟  黃秀芳  沈發惠  孔文吉  張廖萬堅 林為洲  賴士葆  邱議瑩  吳思瑤  賴瑞隆  高嘉瑜  趙正宇  莊瑞雄  林宜瑾  許智傑  蘇巧慧  余 天  吳琪銘  陳椒華  林淑芬  蔡適應  王定宇  林俊憲  劉建國  陳 瑩  劉櫂豪  蔣萬安  江永昌  鄭麗文  廖婉汝  林奕華  陳超明  魯明哲  溫玉霞  蘇治芬  張宏陸  林昶佐  游錫  林楚茵  鍾佳濱  范 雲  翁重鈞  賴品妤  林思銘  張育美  許淑華  邱顯智  費鴻泰  江啟臣  林德福  徐志榮  賴香伶  陳柏惟  羅明才  蔡其昌  楊 曜  陳亭妃  廖國棟Sufin‧Siluko 陳雪生  傅萁  

委員出席 113人

委員請假 0人

席官員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行政院副院長

陳其邁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外交部部長

吳釗燮

 

國防部部長

嚴德發

 

財政部部長

蘇建榮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

 

經濟部部長

沈榮津

 

交通部部長

林佳龍

 

勞動部部長

許銘春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

 

文化部部長

鄭麗君

 

科技部部長

陳良基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吳新興

 

行政院政務委員

林萬億

 

行政院政務委員

張景森

 

行政院政務委員

吳政忠

 

行政院政務委員

鄧振中

 

行政院政務委員

唐 鳳

 

行政院政務委員

羅秉成

 

行政院政務委員

龔明鑫

 

中央銀行總裁

楊金龍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朱澤民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吳密察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

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美伶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明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吉仲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顧立雄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任委員

馮世寬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謝曉星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

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澤成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夷將.拔路兒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永得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進勇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美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陳耀祥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代理主任委員

楊 翠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

施能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張子敬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仲威

 

行政院秘書長

李孟諺

 

行政院發言人

Kolas Yotaka

 

(列席時間:2月21日)

 

  席

院   長

游錫

  席

秘 書 長

林志嘉

  錄

議事處處長

高百祥

 

秘書

陳小華

 

科長

鄭雪甄

 

公報處處長

秦劍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院長副院長選舉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三、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服務業轉型飛躍執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四、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青年創意創業創富執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五、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8人擬具「提高薪資執行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六、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0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紓困暨獎勵暫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二零一九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及基層紓困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九、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案。

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6人擬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生紓困暨振興產業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8人擬具「一零九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產業提振暫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林奕華等23人擬具「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五案依109年2月21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增列報告事項)

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七、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紓困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四案依109年2月2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增列報告事項)

決定:以上十二案併案逕付二讀,由院長召集協商。

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十九、本院委員謝衣等23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二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3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二十一、行政院函請審議「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案。

決定: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審查。

二十二、司法院函請審議「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三、考試院函請審議「監試法修正草案」案。

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二十四、本院人事處函送「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請查照案。

決定:照案通過。

二十五、本院院長報告:茲依本院組織法第14條之規定,遴選林秘書長志嘉、高副秘書長明秋續任本院秘書長、副秘書長,特此報告院會。

質詢事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受到中美貿易摩擦的影響,台灣與泰國同樣面臨眼前的出口衰退壓力,但也受惠於中長期自大陸撤出的廠商轉移投資設廠的需求。然新增投資匯入的資金可能造成進一步推升新臺幣對美元匯率,給現有國內的廠商及保險業帶來更大的壓力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景氣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未納保懷孕新住民納健保免6個月等待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素月就建請加強台中電廠放流廢水管控及氣體排放監控,以增加民眾信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非核』或是『減碳』才符合國際趨勢潮流?」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降低台中火力發電廠用煤量」及「改善國內空氣品質並兼顧供電穩定」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加速國內行動支付普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農民退休制度規劃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取消鐵路立體化自償率條件及鐵路立體化之審議程序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柯前委員呈枋就「餐飲外送平臺產生更多垃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兩岸經貿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灣產業經營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公司解散家數增加及國內經濟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柯前委員呈枋就全面檢討少子女化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公司解散家數增加及國內經濟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協助青年未來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居住正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柯前委員呈枋就極端氣候農損防制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柯前委員呈枋就「新興媒體平臺的增加,有線電視已有衰退趨勢,對於新興媒體(網路等)發展尚未成熟之偏鄉地區,長期恐將產生不利之影響問題。基於媒體衡平發展及捍衛民眾收視權益,建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就各式媒體及有線電視政策提出健全、衡平發展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居住正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議透過數位科技防護橋梁等基礎建設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貫徹節能減碳及綠色能源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柯前委員呈枋就改善空氣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食外送平臺外送員相關安全管理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景氣燈號及未來經濟發展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國內生產毛額(GDP)編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議發布製造業及服務業中各種次行業投資金額之統計資料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議盤點並調整對中國大陸臺商之優惠措施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大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重大鐵道建設的決策轉彎,或是計畫變更之程序正義,建請交通部應充分揭露決策資訊以平息政策轉彎爭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本院主計總處發布之經濟成長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因應全球貿易不振,政府應思考發展內需市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試辦泰國免簽形成治安漏洞、泰簽新制引發議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泰簽新制引發相互不對等議論及試辦泰國免簽形成治安漏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台中電廠生煤使用量、淘汰老舊機組及我國擁抱煤電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台中電廠燃燒生煤製造汙染及放著可用的核電不用反而讓中火滿載;去年以核養綠公投通過政府卻拒不執行;離岸風電「遴選」較「競價」高出3.3元,以20年合約期間計算將多支付9,000多億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如何杜絕毒品侵入校園,應研擬制定防範毒品入侵校園專案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行政院提出之新教師法施行日期及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組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國家語言師資培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政府提出「八年要蓋二十萬戶社會住宅」承諾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台灣2020年經濟成長及薪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放寬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條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目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品」等新型態菸品情形氾濫,請本院儘速進行跨部會會議,以防制毒品藉此管道進入校園,殘害我國家未來主人翁的身心健康,嚴重影響國家競爭力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改善女性友善職場環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國人多年來習慣走路靠右,應持續宣導逆向走,才能提升用路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108課綱高級中等學校歷史科目第2冊教科用書審定作業及內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台中火力電廠生煤用量超過臺中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規定之標準,影響居民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流感疫苗開打延後且分批接種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長照財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泰簽新制引發議論、未能對等互惠應採反制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政府非核家園能源配比,火力占比高達八成,無助於減碳及零排碳之目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前委員靜敏就綠色照顧示範計畫政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臺中大坑地區柑橘曬傷凍傷農損,雖同農產品但遭受不同天災樣態卻無法獲得農業天然災害救助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重新研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三條條文之定義以符合實務現狀,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國內毒品氾濫問題,為抑制毒品販賣供給管道,宜針對制造、運輸、販賣毒品加重刑度與罰金,爰要求行政院應邀集相關部會,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條文中,研擬再犯者應提高刑度最重可處死刑,罰金應再提高10倍,以重罰來有效遏止毒品犯濫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國內毒品氾濫問題,為有效杜絕校園毒品買賣管道,保護青少年遠離毒品,宜針對制造、運輸、販賣毒品加重刑度與罰金,並調降門檻讓「持有三、四級毒品一公克者應處刑責」。行政院應研擬有關持有三、四級毒品之「持毒犯罪構成條件」,從原持有二十公克以上,下修至持有一公克以上,以利有效根絕毒品流入校園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前瞻計畫之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應優先施作鴨母港溝補注水處理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財政部預估,我國今年出口負成長態勢,籲請政府應避免影響層面持續加深擴大,建請有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停擺,對我國等高度依賴貿易的中小型國家不利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我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reeTradeAgreement,FTA)及加入區域貿易組織數量極少」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陳前委員學聖就遠航停飛事件,請政府相關部門全力協調,務必要順利讓金門鄉親回家過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吳前委員志揚就台15線路面狀況不佳,要求加強掃車之清掃頻率,以維護民眾行車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外資快速匯出臺灣,恐衝擊我國資本市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臺灣光復節之歷史詮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研擬調降國內汽車及零組件之關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貴院推動「反滲透法」草案及「反併吞中華民國法」草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用量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鼓勵已婚職業婦女生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少子女化及高齡化因應對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輔導食品業者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及建立品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協助青年未來發展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吳前委員志揚就青年及婚育家庭之補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大量解僱案件數增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總體經濟表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提案要求盤點蘆洲港尾子洲國有非公用土地,串連五股獅子頭、淡水關渡等,於前瞻基礎建設水與環境計畫優先規劃並補助,以利打造淡水河系親水亮點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新北市五股區與蘆洲區161千伏宏安-蘆洲-重新線#13至#15高壓鐵塔,應配合相關工程進行遷移或規劃下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無薪假人數增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重大交通建設推動進度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提升服務業產業競爭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前委員智慧就協助青年創業與發展問題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二、行政院函送黃前委員昭順就補助型政策影響國家財政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產業結構變遷及轉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大陸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雖然台灣疫情尚可監控,但為確保疫情不致失控,衝擊民眾的生活與企業之營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台灣邁向高齡化、少子化社會,人口問題嚴重,勢將衝擊經濟、教育、社會、安全等層面,少子化尤為國安危機,但政府相關政策卻付之闕如,恐無法因應並解決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型冠狀肺炎疫情在中國大陸爆發,台灣展開防疫大作戰,沒想到「口罩之亂」引發社會的紛擾。去年12月31日衛福部疾管署針對武漢入境班機執行登機檢疫;大約同一時間,行政院下令各部會要對相關物資、醫療用材進行盤點。當時國內戰備口罩存量約4,000萬片至4,500萬片,其中僅有500萬片為國內自產,其餘均靠進口。粗估正常情況加上醫療所需,若有疫情,一天約需300萬片口罩,亦即戰備口罩只能支撐15天。整個「口罩之亂」的情況終於得到釐清,原因來自產能不足、恐慌需求、加上配售不公;配售不公已經得到妥善處理,恐慌需求正在降溫中,但產能不足卻還嚴重漏餡。經濟部近期不斷召集業者盤點產能,希望一般口罩能儘速從每日244萬片產能提高到400萬片,再由政府投入2億元建置62條生產線,將產能拉高至每日1,000萬片。產能不足使設計周全的新配售制度蒙塵,新配售制度雖然公開透明、杜絕囤積,但現階段每7天每人憑健保卡只能買2片,使民眾恐慌需求更被強化。每家健保藥局每天只有200個成人口罩與50個兒童口罩可以配售,換言之,只有排隊在前100名的民眾可以買到。其實「口罩之亂」是集供給、需求與配售三者失序的產物。疫疾開始時對口罩的恐慌需求未能妥善紓解是導火線;使用四大超商、藥店、藥妝店為配售管道,資訊不透明,重複購買與人情購買的囤積流言,雖然「事出有因,查無實據」,卻把「口罩之亂」的民怨推到最高點。儘管最後積極宣導,力圖降低恐慌需求,並且在配售制度改弦更張,公開透明,有效實名控管;但是在供給面產能不足,十足凸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根本困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政府和民眾都為武漢肺炎肆虐而繃緊神經,另一個可怕的威脅正悄然掩襲,危害台灣年輕人。我高檢署最近發布統計,去年十二月即有二十八人因服用混有強力搖頭丸(PMMA)的毒咖啡包致死,其中年紀最輕的才十七歲。這款新興毒品的致死率幾乎百分之百,要說恐怖,強力搖頭丸勝過武漢肺炎何只百倍,但它受到的關注卻不成比例。以超級搖頭丸一個月奪去二十八條命的紀錄,它比起武漢肺炎其實更致命、危害更深。政府除要從上游截斷毒品源頭,也要動員相關部會結合民間力量建構反毒防線,並加強學校的反毒宣導,才能遏止這波新興毒品的危害。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2020年被喻為亞洲之虎的越南,經濟捷報頻傳。2019年經濟成長7.02%,超過越南國會所提6.6%至6.8%的目標;也高出許多金融機構對越南經濟發展的預測。這是自2013~2017年越南連續五年GDP成長超過6%、2018年成長7.08%的高基礎下,連續第二年經濟成長破7%。越南與中、美重修舊好,加入東協(為東協第一個共產國家),善用地緣經濟、借外力(越南FDI多來自四小龍)、打造本國產業;利用中美貿易衝突、進行產業轉型,值得台灣政府加強關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台灣地區呈現低所得和高房價的問題,一直是國人尤其是年輕人最關心的課題,如何處理並協助國人擁有一個良好的居住品質和環境,應該是政府努力的目標。然而,營建署主管官員說,由於少子化嚴重,未來人口減少,再加上政府將推出20萬戶的社會住宅,因此未來房價會自然下降,從而得以解決房價過高的問題。對於政府官員這種過於簡單的推論實在難以認同,因為20萬戶社會住宅不到台灣900多萬戶住宅的3%,如何能有效影響房價?而且許多國家早就出現少子化,但他們的房價仍然很高。政府唯有從健全不動產市場和相關租稅政策著手,才有可能解決高房價的問題,同時才有可能讓所有國人都有一個合適的居住環境和品質,達到居住正義的目標。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蔡英文總統連任成功後,還有很多賡續性的政策有待落實,舉其犖犖之大者,莫過於青年政策;特別是高達600億的「挺青年創未來─青年創業圓夢方案」,要如何有效落實,讓年輕族群有感,當是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青年創業圓夢方案」高達600億元的預算挹注,實有其必要接受社會各界的嚴格檢視。政府提供「百萬元小額青創貸款」誠屬天經地義,但是除了發放標準與流程的公開透明之外,還要正視:地區和產業項目在集中或分散之間,要思考基於各自特性所訂定出來的階段性目標;為了避免「大者恆大」,任何個人/組織團體、甚或是產業項目,都不應該長期壟斷有限資源之分配。慎防600億元的「青年創業圓夢方案」,成為人財兩失的「青創墳場」,政府不能卸責,也是年輕朋友的最大期盼!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未來發展似不容樂觀,而其對全球經濟的影響已在所難免,相信大部分廠商已著手風險因應策略。而對政府來說,在美中貿易摩擦加上武漢肺炎等不確定因素下,台商因風險分散而進行多元生產據點布局的趨勢將更為明顯,中國大陸世界工廠地位與角色將逐漸削弱,在著手應對疫情可能造成的衝擊之餘,也應積極運用我資訊電子產業研發及營運中心的現有基礎與優勢,順勢掌握資訊電子業中之高階製造活動,打造台灣成為全球高科技產業的研發聚落,提升台灣整體產業的全球競爭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武漢肺炎疫情侵襲,不能沒有危機意識,但長期而言也不需要太過悲觀。畢竟隨著醫學技術的進步,疫情影響期間應不至於拖得太長,對經濟的長期影響不至於太大。對企業而言,要聚焦在如何應對短期衝擊,而非驚惶失措、自亂陣腳。尤其是台商,短期的生產線停擺問題,首要之務是加緊調配產能或調整營運重心,盡量降低成本、厚積災情過後再出發的實力。如何協助台商度過疫情風暴,政府責無旁貸。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武漢肺炎疫情繼續擴散,這是繼二○○三年SARS疫情後全球最嚴重的公衛事件,也是今年全球經濟的第一隻黑天鵝。美中貿易戰的衝擊尚未停歇,武漢肺炎不但再度打擊大陸經濟,對台灣、乃至亞洲和全球經濟都有嚴重影響。政府應立即盤點這波疫情對各產業的衝擊,展開因應協助。對於第一線的重災區,如航空、旅遊、零售與農產品出口等,要即刻提出救急方案;對於第二波將遇到的產業斷鏈,行政院也應召集國發會、經濟部、交通部與農委會等跨部會協調,及早研議對策。否則,光是最基本的口罩問題,政府都處理得灰頭土臉;這種本事,怎麼穩住經濟?目前疫情還在延燒,政府須作長期抗戰準備,請拿出選前大撒幣的魄力來救經濟吧!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英國於日前正式脫離歐盟,成為第一個加入歐盟後又離開歐盟的國家,距離1973年英國加入歐盟前身歐洲經濟共同體,歷時47年。英國由於擺脫歐盟,亟欲建立自主的經貿政策,台灣雖不在英國優先選項中,但也是英國可以考慮的對象。特別是過去台英經貿關係呈現投資熱絡,但貿易弱化,更缺乏實質的產業合作,這些都是未來可以強化的領域,並可以建構在雙邊貿易協定的基礎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從引爆以來,每天公布的確診人數、死亡人數及擴散的國家、地區,呈現跳躍式增加,不只讓人看得怵目驚心,各國及大陸各地區所採取的防疫措施更是紛紛出籠,導致對經濟層面的衝擊也不斷擴大。包括製造業陷入斷鏈危機,農林產品的銷售也受影響;而各國的觀光、旅遊、大型商展、藝文體育活動等不同樣態的服務業,同樣也受到不同程度的衝擊影響。美國聯準會(FED)前主席葉倫即指出,此次的冠狀病毒疫情已使全球經濟面臨「風險」,且至少會影響中國今年第一、二季的經濟成長表現。而世界銀行總裁馬爾帕斯則憂心全球的產業供應鏈將遭到打擊,世銀也將因而下修今年的全球經濟成長預測。然而,更值得正視的是,不論是貝萊德等基金管理投資公司,或「責任銀行原則」的全面實施,迄今卻未見台灣的金融業者的回應。一旦這股風潮全面散開,包括台灣的金融業者,以及生產製造業者,恐難置身事外。從這個角度來看,台灣容或因為特殊的國際處境,呈現被邊緣化或有意無意的自我邊緣化現象。如果能夠認清此一潮流趨勢,因勢利導包括生產製造業與金融服務業才有可能找到生機,台灣也才能符應地球公民的基本期求。因此,儘管大家當下都在忙於防疫大作戰,但包括金管會、金融業界以及各行各業都不應因而忽視此一不可逆的世界潮流趨勢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武漢新冠肺炎擴散,看著大陸城市一座座封城,台灣確診一例例增加,病毒叩關,疫情逼近,人民卻連口罩都買不到,精神日益緊繃。這幾天,許多民眾除了要到藥局排隊搶口罩外,還急著趕到超市量販搶衛生紙、衛生棉和尿布。即使業者保證庫存充足,經濟部急著貼文闢謠,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大聲喊話,連蔡英文總統都出面幫忙澄清,但賣場貨架還是很快掃空,必須不斷補貨。顯見人民對疫情來襲信心脆弱,對政府信任已瀕潰堤。台灣防疫團隊的努力與專業表現令人讚賞,但政府配套措施跟不上還添亂,卻正侵蝕人民對防疫的信心,更耗損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蘇貞昌厲聲嚴懲防疫破口,但政府不斷製造人民信心與社會信任的破口。當疫情持續蔓延時,填補人民對防疫信心與政府信任的破口更重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不斷延燒,不僅民眾生活受到影響,國內多項產業更是大受衝擊,其中尤以航空、觀光產業受傷最重,在此非常時期,政府研議中的產業救急和振興方案,應儘速同步付諸執行,亦即比照SARS期間,訂定特別條例或暫行條例交付立法院審議通過,並規劃振興及優惠方案,在疫情平息後即時推出,快速幫助各行業擺脫低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武漢肺炎疫情引起關切後,政府部門曾大力宣導民眾勤洗手、戴口罩,許多醫師與公衛專家還仔細教導大眾要選擇哪種口罩與如何正確使用,民眾也認真奉行,行政院長蘇貞昌並強調,政府握有4,400萬副外科手術口罩,193萬副N95口罩,民眾不須恐慌,不必囤積。但未雨綢繆是人性,何況疫情已起,政府與專家們剛開始又宣導戴口罩是防疫第一步,民眾當然就會設法購買儲備自己與家人夠用一陣子的口罩,人同此心,出現搶購潮在所難免,而一旦開始有缺貨現象,連最需要口罩的醫護人員與病患都有嚴重無罩困境,政府隨即面臨很大壓力,必須設法紓解,這也是人之常情。政策轉彎應承有誤當時合理處置應是由曾保證口罩供應無虞的蘇揆再次出面向民眾說明,由於台灣處置得宜,本地的確診病例源頭皆屬外來,並未有社區感染,經專家實際評估,一般民眾除非必要,可以無須時時戴口罩,且由於社會出現恐慌性需求,造成口罩生產與供貨不及,為確保醫護等真正最需要口罩人員所需,請大眾共體時艱,配合政府新的口罩配給方式。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散,原在大陸就學之台生、台商子女恐將無法順利返回大陸繼續學業,恐將影響其學習權益,政府應該安排適當的學習銜接措施,讓學生接續在國內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小學修習課程或轉學回台,以確保其受教育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交通部去(108)年9月投入36億元推出「擴大秋冬國民旅遊補助獎勵計畫」,特表芻議!據瞭解,這已是近兩年來觀光局推出第七個補助案,本席對主管機關協助業者因應產業大環境困頓的補助,舉雙手支持,惟經查上端經費絕大多數來自「觀光發展基金」,據觀光局會計月報,截至去年10月基金支出已超出233%,比原預算多出27億元。換言之,這樣的基金管理是否合理?值得商榷!政府因建設桃機三航廈提高機場服務費,不但未能「專款專用」於桃園機場建設,反將新增款分配給無急迫資金需求的觀光基金,減少民航建設資金累積。於未來籌措民航建設經費,更需增加機場服務費、貸款、發行公債額度等財政措施挹注,增加全民負擔,非但不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更是「失信於民」。本席要求主管機關,應檢討回歸原收取目的,俾讓機場建設有穩定財源,使用符合全民期望與利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行政院因應武漢肺炎衝擊,將對受衝擊的觀光業、經濟產業、農業等提出中長期振興與短期紓困方案,籲請行政院宜再全面謹慎評估,俾利未來疫情發展之後續影響處理。武漢肺炎自去(108)年12月初爆發以來,已對全球經濟產生衝擊,儘管目前台灣在各項防疫措施上尚稱穩定,但包括大陸台商的年假被迫延長、國際航空陸續停飛及各國管制人員跨國移動等事件,都將導致供應鏈出貨減少,進而造成企業資金、營收與獲利衰退;其次,政府為避免疫情擴大,已採行限制大陸觀光客來台及大砍兩岸航線等措施,對航空及觀光產業所造成之衝擊勢將難免。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近期恐將進入高峰,短期內全球經濟動能轉弱,蔡政府對未來經濟與財政可能之衝擊,雖已先就觀光產業紓困與振興方案召開內部協調會,粗估所需額度將超過1、2百億元;惟判武漢肺炎疫情對國內各產業層面的影響勢必非常廣泛,本席以為,由近來口罩之亂即可查見蔡政府之相關因應作為,仍有極大改進空間,必須儘速未雨綢繆全面檢討,速謀因應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新冠狀病毒所引發的全球恐慌,籲請蔡政府相關決策應審慎嚴實,不宜隨興揮灑或閉門造車,肇致政令不是朝令夕改,就是趕髮夾彎班車,民怨因而四起。台灣的醫療防疫能力,因有過2003年「抗煞」經驗及醫療水準本極負盛名,故較讓民眾放心。反而是蔡政府在行政作為因應上,所凸顯出的莽撞好大喜功心態,及欠務實的管理體系,加大了人民的惶恐不安。以「口罩之亂」為例;短短半個月以來,從口罩隨時隨地都可買、口罩不缺貨開工後就沒問題、每個8元貨品充足大家都能買到、軍方協助生產立刻就可舖貨,一個6元,單、雙號分別買,一次只能買2個每個5元!到現今蔡政府宣布每人「7天2片」的實名制配給時,即已證實蘇貞昌當初保證「口罩夠用」,根本就是一張空頭支票。換言之:政府在處理口罩議題上,不但是誇大戴口罩防疫的必要性,及虛構台灣生產口罩的能力,更高估了政府調度及管控口罩的能力;另再如教育部陸續宣布的各級學校延後開學,從而引發家長的「防疫假」爭議,也一樣怨聲迭次餘波盪漾。本席提醒蔡政府,切勿一味因想要展現有感的「大有為」作風,卻因決策思慮欠周,結果反是治絲益棼,徒增人民不便及怨憤。疫情當前,全民理應共體時艱並配合防疫政策,惟政府處置應當專業謹慎,不可一再釋放錯誤訊息及不成熟政令而致亂上添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月前台灣考古團隊在基隆和平島挖出17世紀西班牙人所建的諸聖教堂遺跡,惟亦引發遺址保存與現址運用衝突,籲請主管機關應予正視。該遺址的發現,除見證基隆在大航海時代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亦是近年來考古界重大的成就與相當重要的文化資產,惟經透地雷達偵測後,確定該遺址位在台灣造船公司基隆廠的船塢地下,由於「國艦國造」的潛艦計畫確定交由台船基隆廠執行,未來廠區也將擴建為潛艦園區。雖然官方稱園區啟用後,可望帶來上萬就業機會與地方經濟繁榮,不過園區動工勢必破壞聖薩爾瓦多城遺址,古城保留與否?也再次陷入遺址與建設孰輕孰重的老問題。本席認為,「國艦國造」是蔡政府重要政策,亦確實是堅實國防戰力的關鍵;然當年西班牙人雖然在台灣只停留16年,卻留下諸聖教堂與聖薩爾瓦多城兩處重要遺址,對文史及古蹟保存言,亦絕對是相當重要的文化資產。爰此,建請蔡政府能夠慎謀兩全處理方案,讓深埋地底下的古城能重見天日,潛艦國造亦能順遂執行,俾利創造雙贏結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肆虐大陸,連帶影響其經濟衰退,進而影響我國農產品出口貿易一事,要求中央儘速提出因應辦法。自兩岸開放後,我國農業貿易高度依賴大陸,108年出口大陸農產品金額達12億7583萬美元,占總出口值約23%,其中尤以鳳梨、釋迦、蓮霧等作物,皆以大陸市場為銷售主力,108年鳳梨出口總量為52,679公噸,其中51,112公噸銷往大陸,占比高達9成7,釋迦出口總量為14,355公噸,其中13,927公噸銷往大陸,占比同樣高達9成7,蓮霧出口總量為4,909公噸,其中4,836公噸也是銷往大陸,占比更高達9成885,倘若疫情持續延燒,除上端水果之例外,據了解石斑魚養殖亦遭程度波及;總之,武漢新型冠狀疫情在全球發燒,台灣很難全身而退,我整體農產品出口亦勢將遭受嚴重衝擊,進而影響農民生計;籲請主管機關應即早因應,以寬農民忐忑惶恐之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毒品氾濫問題一直未能有效遏制,尤其近來青少年吸毒愈趨嚴重,特再籲請蔡政府正視。據瞭解,去(108)年12月即有28人因服用混有強力搖頭丸(PMMA)的毒咖啡包致死,其中最年輕的是才17歲的少女;這款毒品致死率近百分之百,這絕不是危言聳聽~PMMA「已經不是毒品,而是毒藥」。蔡英文初任總統時,曾宣示反毒是第一要務,四年要投入一百億經費防治,近來並聲稱施用新興毒品死亡的人數已獲得有效控制,製毒工廠因受不了打擊,開始消失等云云。但是,民眾的感受及所見事實,卻是毒品愈見氾濫的趨勢似乎從未消止。《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時,有立委主張持有1公克毒品就要處罰,但民進黨堅持數量要在5公克以上。本席質疑,蔡政府高舉反毒大旗,卻在毒品數量未以嚴加限制,似有助長毒品肆虐之虞。爰此,建請政府應從上游截斷毒品源頭,要求相關部會加強反毒宣導,並結合民間力量建構滴水不漏的反毒防線,俾利有效遏止新興毒品的危害,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中美雙方不久前簽署第一階段經貿協議後,陸方似乎又刻意趕在西洋情人節送美方「降750億美元美貨關稅」大禮,特提醒蔡英文總統,自詡在陸美貿易大戰中扮演重要棋子的台灣,在面對全球區域經濟整合的風潮下,未來要如何因應?蔡政府近四年來的媚日親美政策,似乎從2020總統大選中獲得美、日程度的支持可見成果,那麼,本席不禁要問,蔡總統已多次向日方提出急欲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為何迄今仍無具體突破性進展呢?去(2019)年1月召開的CPTPP部長級委員會,已經明定新會員加入的流程。但一年過去了,蔡政府除了不斷說空話外,有什麼具體作為及成果進度嗎?全民仍然不瞭解台灣加入CPTPP的整體策略是什麼?CPTPP11國中有6國是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民進黨政府一再宣稱新南向政策的成功,那麼這些國家是否已允諾會支持台灣加入CPTPP?這11個成員國與大陸經貿往來都比與台灣互動密切,大陸在該等各國的投資遠高過於台灣。在國際現實的互利互惠叢林生存法則下,台灣是否有能力投入更多資源,以能為對方創造更大經貿效益的誘因,去吸引及打動他們?還是蔡政府早已「準備好了」。如何能啟動CPTPP的敲門磚不重要?因為,只要把台灣加入CPTPP受阻,全部歸咎於大陸,就可輕鬆向國人交代過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內政部資料顯示,去(2019)年已提早出現死亡人數大於出生人數的現象,籲請蔡政府應予鄭重看待,並要求各部會應有妥慎因應策略!據瞭解,由於少子化及老化加速影響,台灣人口紅利已失,出生人數低於死亡人數的現象,較國發會人口推估提早了一年,也就是代表著,今(2020)年起將是台灣總人口數高峰期,後(2021)年起人口將逐年減少。換言之,迄2033年台灣總人口可能只剩2290.7萬人。如果出生率仍未見起色,2050年將剩不到2000萬人。而年齡的中位數也會在2033年達到50.1歲,這意味著全國每2人中就有1人超過50歲,2039年時全國65歲以上人口將會突破三成。這除已代表台灣「超高齡社會」的勢不可擋外,本席更擔心的是,台灣迎接銀髮社會的百行各業都準備好了嗎?就如同社會各公共設施、環境,政府規定必須要將身障元素置入,但已推廣數十年,卻依然無法100%落實一般。同樣的,政府近年陸續推出各種鼓勵生育措施,包括托育補助及托育公共化等,看似應有助提高生育率等等,但是為何年輕人仍然不敢婚?更不敢生?其實關鍵就在台灣整體經濟的遲遲無法明顯成長,歷任執政者都說:「少子化是國安問題」;本席的問題很單純,然後呢?政府相關政策不能說沒有,問題是具體有效的成果在那裡,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新增燃氣機組案,又引發中央與地方爭議,特再提醒蔡政府應嚴肅面對問題,勿以意識形態操弄民生經濟議題,其實問題根源都在錯誤的能源政策。尤其是中、南部民眾,不論官方如何強調天然氣發電乾淨,但氣電終究還是火電,只是汙染與排放比煤電低,對已難忍受空汙的民眾而言,當然不能接受。蔡政府一直強調推動綠電是全球趨勢,但卻不說清楚,各國推綠電是用來取代火電─特別是煤電,而不是取代核電。蔡政府蓄意把保留核電的聲音,打成無視世界潮流、反對綠電的反動者;惟事實上,沒有人是反綠電或再生能源,反對的是以高價又不顧風險的方式推動綠電,更反對的是用綠電取代核電,而非用以取代煤電的錯誤。究其根源;其實就是蔡政府堅持意識形態治國的「廢核神主牌」所致。以民進黨政府把可占全台供電比重達2成的核電視如無物廢除,而把只占1、2個百分點的一個煤電機組當成珍寶,就是最經典的荒謬創作。能源關係國家發展及民生經濟,應該回歸專業而不要再受「神主牌」拘束。本席籲請蔡政府,放棄廢核的「意識形態」,並以民眾健康及廢煤為優先,能源政策才能找出正確的出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國人尤其是年輕人最關心的課題,低所得和高房價的「居住正義」問題,再提醒蔡政府應亟思解決之道!據營建署主管官員說,由於少子化嚴重,未來人口減少,再加上政府將推出20萬戶的社會住宅,因此未來房價會自然下降,從而得以解決房價過高的問題。本席對此推論實在難以認同,20萬戶社會住宅不到台灣900多萬戶住宅的3%,如何能有效影響房價?而且許多國家早就出現少子化,但他們的房價仍然很高。政府應該建立一個透明而健全的住宅市場,為減少不動產囤房,亦應該推動適當的囤房稅,以減少空屋的資源浪費和投資者的囤房行為。另應針對年輕人的住屋需求,提供更多合理價格的自有及出租住宅。20萬戶的社會住宅只能提供給年輕人或中低收入戶所使用,並無法解決大多數年輕人和中低家庭的居住問題。政府唯有從健全不動產市場和相關租稅政策著手,才有可能解決高房價的問題,及給人民一個合適的居住環境和品質,達到居住正義的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近年來,蔡總統試圖以「中華民國台灣」置換了民進黨的「獨立國家」夢想,並襲奪國民黨主導中華民國的話語權,特提醒蔡總統勿玩弄中華民國憲法。蔡英文變裝成功,因而能吸納大小綠和中間選民的選票;就現況言;中共否定中華民國的存在,民進黨則藉著中華民國的保護傘來掩護獨派前進;蔡英文去(2019)年國慶演說,提到「中華民國台灣」六個字,是整個社會最大的共識。又在今(2020)年總統大選後接受BBC訪問時表示,「我們已經是獨立的國家了,我們稱自己為中華民國台灣,我們有自己治理國家的制度,我們有政府、軍隊和選舉。」本席提醒蔡政府;就算要「兩邊討好,」也請務必出言審慎、客觀、合宜,正如孔子所說的,「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但全台灣2,300萬人民質疑的重點是,蔡英文的「中華民國台灣」說,先姑且不問此說法是否能得到國際社會認同?但蔡總統的用意是否是明確地要告訴全國人民,我們國家的名字叫做「中華民國台灣」?那民眾更要問了,總統不是據中華民國憲法宣誓就職嗎?若然;蔡英文究竟是宣誓哪一個國家的總統?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民國台灣的總統?這樣的說法有沒有違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英國廣播公司2020年1月13日發布近日專訪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的部分內容,特表芻議。蔡總統稱「我們已是個獨立的國家」,沒有宣布獨立的需要,「我們稱自己為中華民國台灣」;她要大陸面對事實,尊重台灣,兩岸也不能排除開戰的風險,台灣有不錯的軍事能力,「侵略台灣,大陸的代價非常大。」蔡英文說她已經把戰爭準備好了,中共發動戰爭的代價將非常昂貴,問題是台灣面對戰爭的代價,是不是非常便宜?兵凶戰危,生靈塗炭喪身滅國,戰端豈能輕啟?本席嚴肅質疑蔡政府「我們真的準備好了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警政署103年大批採購的警用防彈背心,效期限至去(108)年12月17日到期回收銷毀,新採購防彈背心卻未能通過驗收,導致須重啟採購程序,致員警使用防彈背心出現空窗期,危及外勤員警人身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三十、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80歲以上高齡銀髮者及身障者,因為免疫力較弱,而且行動較為不便,建議可以比照醫院敬老叫號方式讓高齡銀髮者及身障者憑健保卡優先或預約購買口罩,免除排隊之苦,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三十一、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持續擴散,特提醒蔡政府應正視為因應疫情,可能肇致之「隔離容量」問題!勿庸置疑的可以論定,COVID-19已是繼2003年SARS疫情後,再次最引發全球關注的嚴重公衛事件,平心而論;政府本次在因應COVID-19的醫衛作為上,迄目前為止中規中矩尚屬允當;但反觀諸多行政措施,卻實在只是在添亂及增加人民的惶恐!就以口罩「實名制」施行之後來說;迄今大多數民眾的感覺,仍是買不到、7天兩片怎夠用?藥局總是高懸「賣完」的牌子,這些都是政府政策理論與實務的脫節。同樣的邏輯;滯留湖北的國人,從第一批247人返台後,第二、三批就被卡住在所謂的「協商」中,一下子是人數問題,一會卻又生國籍航機問題,其實;說穿了就是因無互信所致生的政治疑慮?本席請問蔡總統:「是人道救援重要?還是意識形態重要?」這些滯留的鄉親不都是我們的國人嗎?協商破局的原因,蔡政府口徑一致地指向陸方,對岸卻數落責在台灣,那就公布所有過程啊!國人在陸經商、求學、旅遊者眾,未來若疫情蔓延,台灣地小人稠,又能有多少的隔離容量?建請民進黨政府,少些政治計算,多些為有效防疫的未雨綢繆規劃,才是福國利民之道,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民進黨2020總統大選操弄「芒果乾」及「台灣主權」結果,所引發出的兩岸關係「斷鏈思維」,肇致世代及族群對立,特籲請蔡政府莫見獵心喜操弄過頭,傷人三寸自損七寸!所謂「斷鏈」,係包含「經濟鏈」與「外交鏈」兩個概念,而經濟與外交無疑亦是國家發展的重要生命線。自兩岸開放及互動以來,兩岸關係是台灣經貿和外交穩定的重要環節,已是勿庸置疑的事實。然長期以來,民進黨在意識形態作祟下,認為台灣的經濟可以跳過大陸,僅靠國際或內需即足以;故就有所謂的「新南向政策」,但實施迄今的成果卻顯然事與願違。同樣的;在外交上蔡政府亦認為只需仰賴美日支持;即聯美、日就可以有效與大陸對抗。結果三年半斷交七個邦交國!事實上;在地球村的國際社會裡,最重要就是互動互利,這也是為何大陸武漢疫情爆發後,日、韓第一時間即向大陸送暖,及川普總統亦肯定陸方防疫措施,表達援助意願。反觀我國;諸多防疫舉措隱然是劍指大陸,致使陸方網路仇台言論陡然升高,反向刺激台灣再度出現「兩岸斷鏈論」。然兩岸若真斷鏈,首當其衝的是百萬在大陸就學、工作、創業的台灣人及其家庭,其沉重結果絕不可小覷。本席要提醒蔡政府;若不想面對台灣經濟鏈和外交鏈的「雙斷鏈」危機,際此之時,對兩岸關係尤應更謹慎小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大陸軍機連續兩天實施繞台遠海長航訓練,且踰越海峽中線,籲請政府應再強化國人憂患意識。國防部日前於新聞稿宣布,共軍殲11、空警500、轟6等型機,再次經巴士海峽由西太平洋進入宮古水道飛返原駐地,我空軍F-16也掛載實彈緊急升空監控;俟後另再表示,中共轟6等型機於次日上午10時許,經巴士海峽進入西太平洋後,循原航線飛返駐地,據判;應係執行遠海長航訓練,該段期間轟6機之伴護兵力,曾短暫踰越海峽中線,經我空中偵巡戰機適切應對、攔截,並實施廣播驅離等作為後,共機隨即飛返海峽中線以西空域。國防部並同時指出,共軍遠海長航舉動已衝擊區域安全穩定,危害區域各方共享的和平福祉,面對各種敵情威脅,國軍均能全程掌握,並據相關戰備規定應處,全力維護國家安全,請國人放心。本席肯定軍方至當處置,惟要求蔡政府應再積極建立全民國防共識,俾利凝聚及鞏固台灣2,300萬人民對保家衛國之最大決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我國近年來大量解僱人數不斷上升,逐步影響勞工就業權益,要求中央儘速提出因應辦法。108年我國大量解僱人數已達15,630人,創下近3年來新高。雖勞動部解釋主要是因個別事業單位,如茂迪解僱916人是因太陽能生產過剩;華映解僱4,400人為公司財務困難;中連貨運解僱915人則是因營運方向改變而解僱員工等,非為整體產業經濟趨勢影響。惟相關單位仍應儘早掌握各產業之相關狀況,提出檢討改進之辦法,並持續追蹤受影響勞工就業、轉業、職業訓練等後續成效,俾利勞方基本權益之保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區域全面經濟合作夥伴關係協定」(RCEP)在順利完成談判後,預計本(2020)年即將形成的世界上最大自由貿易協定,特籲請蔡政府正視其對我新南向政策可能產生之不利影響,及早妥謀因應之策。去(2019)年台灣經濟因陸美貿易戰轉單效應而受惠,不僅重登亞洲四小龍之首,也讓台灣的經濟成長創下近年來的高峰。但是,這樣的成績能讓台灣未來經濟成長持續提升嗎?我國目前已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國家,仍然只是區區幾國,不管蔡總統自我感覺有多麼好,迄今仍無法參與日本主導的CPTPP是事實,本席要質疑的是;在即將步上正軌的RCEP完成後,單憑績效乏善可陳的新南向政策,台灣與東協國家間的經貿優勢是甚麼?台灣經濟曾因陸美貿易戰的過程而受惠,但也可能因陸美貿易戰的結束慘遭滑鐵盧,現今陸美貿易戰第一階段已圓滿簽署,美方因COVID-19疫情讓大陸慘遭侵害,甚至主動告訴美國人民應體諒相關協定可能的展延,代表陸美間在貿易戰上已有程度的共識。而RCEP協定未來的順利簽訂,亦代表大陸與東協、日韓等國在經濟、貿易、產業等合作交流將更加緊密,話語權的掌握也將更有力度,RCEP成員國幾乎都是新南向政策的標的國,爰此;面對大陸主導的RCEP,台灣的新南向政策,還能欣欣向榮嗎?菲律賓已開了第一槍,若再生骨牌效應時,請問蔡政府西進不要、新南向無效?台灣是否還有東奔、北往的新經濟政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部分私校大學招生為搶學生,甄選入學只採一科學測成績的畸形現象,深切影響高教品質,特籲請蔡政府正視問題的嚴重性。由於近年來少子化效應加劇,教育部預估;本(109)年大一新生將再減2.4萬人。為求早點搶到學生,今年大學個人申請、繁星推薦各有201、326個校系,只參採一科學測成績為底標,甚至有英文系不參採英文,只設國文一科為底標的離譜現象。私校為求生存採計一科為底標,好像是為向教育部交代的徒具形式,本席質疑;這樣的採計和不採計又有何差異?只有讓本來就令國人憂心的台灣高教品質恐每況愈下,學生程度更差,教授更不敢當掉學生,未來企(產)業也更不敢用後段私校生。據說未來8年,大一新生將比目前再減少8萬人,也就是說;即使學測成績完全不設門檻,後段私校恐怕也招募不到學生,爰此;教育部應儘速檢討及彙整私校退場條例的提案意見,及早提出修正草案,除能有效維護師生及教育行政人員應有權益外,亦可藉此改善台灣大學學校氾濫之譏,提升高教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菲律賓民航委員會於日前宣布:「即刻禁止曾入境或停留台灣的外籍人士入境」一事,雖現今菲國政策已髮夾彎改變要求,但仍籲請蔡政府應剴切檢討「新南向政策」成效,並研議後續改善辦法。本席要強調的是;即使菲國已改正上端禁令,但此舉的背後政治意涵更值得民進黨政府正視其所呈現的事實,菲律賓與去(108)年與我國斷交的索羅門群島與吉里巴斯有別,菲國乃是蔡政府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的主要對象,卻逕自做出如此嚴重侵害我國民眾權益的行為,顯見「新南向政策」推動的成果不如蔡總統告知人民那樣的金碧輝煌。菲國總統杜特立在第一時間還強硬的嗆聲我國,並直言與大陸無關。爰此;本席要求對如此藐視我國的國家,不應再委曲求全,相關單位對「新南向政策」是否還須一廂情願地推展,應儘速務實檢討,並提出改進辦法,避免濫用人民辛苦的血汗納稅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近年國內假訊息肆虐,而今隨著新冠疫情延燒更甚囂塵上,復加蔡政府防疫作為上的朝令夕改政策,引發民眾的疑慮與恐慌,特再提醒各主管機關應謹言慎行!不實訊息的傳播在網路蓬勃的世界,對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影響甚鉅,執政者應尤其正視,且即時的澄清與說明,比嚴懲、嚴辦更為重要。假消息與言論自由一線之隔,但真假究竟誰說了算?警方近來常接到「上級」指示追查特定案件,但假消息難定義,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案件,自由心證空間大,法院常裁定不罰,辦案人員自嘲快變成「東廠」,本席籲請蔡政府;切莫公器濫用,讓警察無形中成為干預言論自由的打手。綜觀蔡政府近兩個月在處理所謂假訊息問題時,盡是持續對人民進行「常識性的恐嚇」,藉「國家安全」之名,冀嚴懲嚴辦收效的結果,卻落實了「綠色威權」,並直接侵害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與隱私權。蔡政府執政3年多,所強行通過諸多與人民、團體有關之法案,均是因有侵權之虞致爭議迭迭。2020台灣人民再給了蔡總統四年施政,本席期許民進黨政府,應即針對「假訊息與言論自由」間要如何清楚界定?做出具體規範,俾利人民遵行及避免社會爭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金管會去(108)年金融業裁罰收入,對銀行、保險及證券業等開出375張罰單,罰款收入逾3億餘元,其中又以保險業罰鍰收入1億3千餘萬元最多,約占4.5%,而其中最大一張罰單則是南山人壽3,000萬元;特表芻議!據金管會資料,該會每年都會編列罰款收入預算,做為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國際金融交流等業務運作支出;再以金管會歷年罰鍰收入預、決算執行狀況,儘管罰鍰上限大幅提高,不論銀行、保險及證券業裁罰案件仍是有增無減,本席質疑的是:罰鍰金額逐年攀升,受裁罰者遍及各大知名公、私業者,顯示相關業者之各項作業缺失,絕非冰山一角,如此對於攸關金融消費者權益之相關系統、人員與紀律,還能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嗎?單以理專挪用資金就開出5,100萬元的罰鍰,除了裁罰之外,金管會對於業者執行業務之內部控制、資訊系統與管理機制,以及從業人員的管理、教育訓練與考核,要如何精進卻毫無所悉?要一般民眾如何能安心?為避免因業者之疏失,造成消費者的損失,本席籲請金管會應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裁罰只是手段,不能做為目的,罰鍰收入不能只為達到預算目的,更重要的是罰鍰的效果要使業者警惕,加強人員考核與作業紀律,俾利真正達到改善公司內部管理與運作流程,以落實金融管理與監督工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108年新課綱上路後,家長及學生對教育資源、城鄉落差的疑慮從未消止,近日又聞今(109)年部分學校招生,居然僅採計算乙科學測成績。特再籲請政府重視城鄉教育落差,及偏鄉地區學子的受教權益與學習資源的問題。憑良心說;事實上政府並未完全忽視各校相關經費之支援,但從每年中小學廢校的數目、偏鄉地區高中職招生困難,及私校熄燈號吹起等諸多現象上,可見其城鄉教育差距的持續擴大,其癥結到底何在?是政策法規的侷限?還是在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背後,所涉及更為複雜的社經結構問題?偏鄉地區公共教育資源不足、缺乏就業機會及人口外流的惡性循環,固然非光憑教育政策即可解套,但教育所致之人力資源與公民社會養成,卻足以發揮關鍵效益。若不以區域發展與生計的整體角度去審視教育政策,縱使有天價的預算,會有多少教師僅憑熱情可長年投入偏鄉教育?或有多少偏鄉孩童可不因生計而輟學。教育主管機關絞盡腦汁所研議而出的108年新課綱,為何仍然被學者專家批判是「以培育菁英學生為目的所設計的課綱」?爰此;如何讓教育的發展與社經結構真正緊密扣連,如何讓社會承擔、教育自主與社區共同決策相輔相成,以有效縮減城鄉教育落差等事實,恐怕主管機關要再更深入研議,期給莘莘學子們一個真正公平的教育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一、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因COVID-19影響肇致旅遊消費者損失,建請主管機關應主動協助相關補償作為,以維護消費者應有權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蔓延,諸多產業遭受波及哀鴻遍野,朝野紛紛趕著提出紓困條例,期能挺住台灣經濟及扶助產業度過難關,行政院蘇貞昌院長也允諾會提撥第二預備金因應,為相關業者解困。政府的德政及立委們的美意,相信產業界感受到了關心,但是;這其中同樣受害的消費者,他們權益的受損又應是誰來補償呢?有旅客退團後不但被扣訂金,部分業者甚至還要求要補繳全額團費才同意解約;有旅遊期間因疫情影響未能如約履行,消費者要求補償,業者卻告知係免費行程,無賠償問題!但事實是;業者在招攬之時不但未告知是免費項目,還特意誇大內容豐富精彩及需花費價格,如此難道沒有涉及故意欺瞞、誘引消費者購買產品之嫌?消費者向業者據理以爭時,居然反被嗆「找誰來講都一樣」!業者有難求助,政府必須善意回應以待,那為何消費者受害求援,業者卻不能本同理心以應?難道真是應了「消費者是最弱勢」的一群?旅行業者稱;先代付墊款因未出團,所以損失慘重需政府紓困,各公股銀行馬上推出應急方案;但不要忘了,已成行的旅遊團,團員可是得付清團費才能出遊。如此不公不允情事,主管機關難道只會要消費者向品保協會或消保官申訴?不該更積極主動的協處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二、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這陣子台灣因為被世界衛生組織排除在外,無法從WHO獲得最新疫情統計資料及相關資源共享之際,許多人都痛批WHO祕書長譚德塞(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輕信大陸數據,並以政治立場左右WHO,將台灣排除在外乙節,特表芻議。上端情勢讓人忍不住想起2009年,時任衛生署長的葉金川,率團代表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加WHO的最高權力機構WHA世界衛生大會。遇到10多名旅法僑民與自稱台灣留學生的民眾指責「葉金川賣台」,理由是葉率隊的代表團,是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加WHA,遭批為「自我矮化」。葉回台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田秋堇、管碧玲、賴清德,則連番痛罵葉「丟台灣人的臉」。民進黨在野時一直堅持要「正名」,而今執政後,轉頭卻說「『台灣』已經是個獨立自主的國家」。在野時痛批執政黨用「中華台北」名義出席世衛大會是「賣台」,執政後,因意識形態的治國,而今連這種渠所謂的「賣台」機會都沒有了。本席請問;在涉及健康與生命安全之際,到底哪一種方式,才是真正對台灣2,300萬人最有實質意義?是有「尊嚴」地被國際社會排除?還是「賣台」地實質成為國際社會的一部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三、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級學校延後開學,而年輕人於假期偏愛到電影院、KTV及電子遊戲廳等群聚密閉空間的娛樂場所,KTV更有不適合戴口罩、麥克風鄰近口部、手指觸碰點歌設備,又於場域內飲食的特性,因此更需加強防疫整備工作。為保護消費者安全,建請主管機關進行宣導,督促業者落實防疫及消毒措施,才能讓防疫無漏洞,使消費者安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武漢肺炎全民恐懼之際,另一疫情似乎也悄悄蔓延。根據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2020年2月3日表示,雲林縣東勢鄉黑羽土雞場確診為H5N2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而國際禽流感疫情持續升溫,中國、越南、沙烏地阿拉伯及東歐等國也持續通報疫情。防疫專家蘇益仁於95年曾撰文呼籲:「現在H5N1由禽已傳到了人,而且範圍越來越廣,幾乎所有的流感專家皆認為,H5N1的人傳人大流行,只是何時發生的問題而已,嚴密監測並做好應變措施是我們能做的選擇。」為防止禽流感病毒擴散或出現基因突變感染人體,農委會應該妥適處置禽流感疫情,也要和相關部會、各縣市政府通力合作,強化各項防疫措施,並建立正確防疫觀念,提供必要的輔導措施,鼓勵農民替「家禽」投保家禽禽流感保險,降低農友損失風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林委員德福,針對全球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民眾人心惶惶,造成全民爭相購買口罩,形成供需失調。即使政府已宣布徵收所有醫療口罩,由中央統一調度,但仍出現口罩緊缺,民眾爭相搶購之現象,可見口罩供應最大問題在於分配不均。爰此,建請儘速改善口罩分配通路問題,讓民眾認知口罩數量能充裕供應,使國人安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六、本院林委員德福,為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俗稱武漢肺炎)疫情,教育部日前宣布高中職以下學校延後至2月25日開學,但安親班、補習班則不需停課,導致兒童課後照顧責任完全落在補習班、安親班;而目前中央政府對安親班的防疫能力,卻沒有相對等的妥善配套措施,恐開啟另一個防疫漏洞。爰此,建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儘速提出具體措施辦法,中央也應適度釋出口罩保障補教老師、學生的健康。讓各安親班、補習班防疫有所遵循,以降低疫情或其他流感病毒相互傳染,以保護學童健康,使家長安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七、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台灣技職教育的長期處於定位不明的狀態,導致技職教育面臨到學用落差問題,造成各產業面臨到專業技術人才不足之情形。為培養具備專業知識及技術之產業人才,以及重新架構我國技職教育,爰請主管機關提出專業技術人才培育以及強化技職教育之計畫以反映產業及社會需求,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八、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每當假日或活動旺季,百貨量販店人潮湧聚,但根據消基會109年1月調查:全台11間百貨量販店,其中47%店面樓層無法明顯看到逃生路線圖、38%賣場無避難器具、26%安全門不緊密無法於火災時有效阻煙,更有5間店面設於地下室,且僅有一個出入口,不利逃生,倘若發生火災意外,恐使傷亡人數增加。為保護民眾消費安全,建請主管機關加強稽查百貨賣場公共安全,若有建築、消防檢查不合格之情形,應依法命業者限期改善,為消費者的購物環境安全嚴格把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九、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肆虐全球,引發我國民眾搶購口罩、酒精的熱潮,沒想到口罩之亂後,又發生民眾恐慌搶購衛生紙民生用品。即便經濟部已出面闢謠,但仍壓制不住搶購潮,顯示民眾的恐慌及對政府不信任感升高。爰此,政府應積極宣導並負起安定民心的責任,確保各大民生必需用品存量與生產線是否正常供貨無虞,避免市場失序而陷入恐慌,形成惡性循環,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本院林委員德福,有鑑於國內新興毒品嚴重氾濫,據統計108年10月至12月即有34人因服用第二級毒品PMMA而喪命,其中年紀最輕的是17歲少女。此款新興毒品常被包裝成咖啡、奶茶包裝流竄,易誘騙年輕人誤食。然寒假期間又因武漢肺炎疫情延後開學,年輕學子出外遊玩參與聚會時間增長,遭致引誘而吸食的機會也增加,爰此,政府應加強查緝,從上游查獲毒品製造源頭,並應整合相關部會,分責併行。確實執行「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同時也應結合民間力量建構反毒防線,加強學校的反毒宣導,才能遏止這波新興毒品的危害。對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含有關針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作為及紓困振興事宜併予報告)並答復質詢。(2月21日)

(由委員邱顯智、賴香伶、林為洲、鄭運鵬、賴瑞隆、蔣萬安、劉櫂豪、鍾佳濱質詢。)

決定:另定期繼續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質詢。

討論事項(2月25日)

一、(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曾銘宗等20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紓困暨獎勵暫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二零一九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及基層紓困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五)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6人擬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生紓困暨振興產業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六)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8人擬具「一零九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產業提振暫行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七)本院委員林奕華等23人擬具「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十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紓困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十二案均逕付二讀,併案討論,並於二讀後繼續進行三讀)

決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制定通過。〔二讀時,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增訂第四條之一、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二條、第五條、第六條、國民黨黨團提案第三條至第五條、修正動議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均不予採納【經記名表決結果,均不予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至(9)】;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九條均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經記名表決結果,均予以通過,表決結果附後(10)至(12)】,因第三條修正通過,原通過第十六條第一款文字配合修正為「違反第三條第三項規定。」;其餘均依協商結論照協商名稱及條文通過;三讀時,均照二讀文字通過;本條例條次及條文中之條次,如有不一致情形,授權議事人員調整;並通過4項附帶決議:1.有鑑於我國現行第一線緊急救護工作,主要仍是由各地消防主管機關負責,因應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中央主管機關應針對有發燒或上呼吸道症狀者,採取較高標準之防疫措施。並應調查各地消防單位之各項防疫裝備是否充足,主動協調衛福部建立後勤支援管道,補足第一線所需。更應研議若有消防人員、分隊遭檢疫隔離,後續針對火災與重大災害之防災人力維持機制。2.去年進行109年度健保總額協商時,原訂今年第一季減量5.88%,延到4月實施。如今受新冠肺炎影響醫院門診量下降,根據健保署統計,比較去年及今年春節後一周,今年1月31日至2月5日,全台各層級醫療院所就醫件數全面減少,門診件數減少最多,達13%、急診件數減少4%,住院件數減少19%。因此對於防疫期間,醫療院所今年申報健保點值之浮動,或提高健保暫付款在醫院申報點數的佔比,以及如何合理排除今年疫情對於110年度健保總額成長預估,以免疫情過度衝擊醫療院所營運,導致影響民眾取得醫療服務的權利,建請健保署審慎評估妥為因應。3.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以下簡稱新冠肺炎)來勢洶洶,但防疫治療的醫療院所,卻極可能因收治新冠肺炎病患,而導致正常的病患數急遽下降,危及醫療院所正常運作,而醫事人員的工作量及風險卻逆勢上揚的矛盾情形;再加上,一旦發生社區感染,人數龐大的接觸人群需要篩檢,這時,既有的胸腔科和感染科人力一定不足,尤其標準篩檢程序還包含胸部X光,喉部採檢,著裝換裝等,屆時必然請非感染科與胸腔科的其他科別醫師投入第一線篩檢輪班,也將排擠醫療院所正常運作;因此,不論哪些科別醫師與醫事人員需在疫情擴大時優先投入?醫事人員投入疫情及收治病患時的危險專業加給為何?對該醫療院所因投入防疫,而導致正常病患人潮驟降所引發的醫療院所經營困境……等等,建請衛生福利部都應該預作因應,給予防疫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必要的保障,亦即行政院應比照SARS時期的作法,保障收治新冠肺炎病患醫療院所營運不至於發生因收治新冠肺炎而陷入萎縮甚至無法發放正常薪資的窘境,並針對收治新冠肺炎病患的各類醫事人員提供必要之危險專業津貼,如此方能讓防疫醫療院所及人員無後顧之憂,全力對抗疫情。4.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為避免勞工因經濟壓力而受雇主強迫前往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為第二級、第三級旅遊警示地區工作,因未有適當準備而增加感染傳染病風險,爰要求勞動部加強宣導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規定提供勞工必要之防疫物資;如勞工認為雇主未提供必要充足之防疫物資,得拒絕前往,並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申請調解,以保障勞工權益。〕

其他事項

壹、109年2月1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定於2月21日(星期五)舉行第10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開議日),本會期自2月21日(星期五)起,每週五及次週二視為一次院會,國是論壇及臨時提案依往例處理(週五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週二下午5時至6時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期間,週二下午1時50分至2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二、2月21日(星期五)邀請行政院院長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含有關針對武漢肺炎防疫機制併予報告)並答復質詢,報告後隨即進行政黨質詢,當日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4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進行,質詢順序依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之順序輪流交叉方式進行,有關質詢期間之順序及人數,均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

三、第10屆各政黨委員議場席位區域劃分表如附圖。

四、針對我國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之本院各黨團共同聲明,由各黨團推派1名委員參與協調,並由法制局2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綜整其內容送各黨團確認後,加蓋各黨團章戳於2月21日(星期五)送院會宣讀。

貳、109年2月21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行政院函請審議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及各黨團、委員提出之相關草案,如附表,增列納入第1次會議報告事項。

二、各黨團同意本次會議報告事項原列及增列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等案,併案逕付二讀,由院長召集協商,於2月24日(星期一)協商完成後,於2月25日(星期二)院會進行處理完成立法,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列上開議案,2月25日(星期二)當日不進行施政質詢及不處理臨時提案。

三、2月24日(星期一)協商前有委員提案,併案協商。

四、定於2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召集朝野協商。

附表

 

提案人

法案名稱

1.

行政院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

2.

何欣純等26人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民生紓困暨振興產業特別條例草案

3.

蘇巧慧等28人

一零九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產業提振暫行條例草案

4.

林奕華等23人

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防治及紓困特別條例草案

5.

黃國書等21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

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除依協商結論修正通過外,其餘均照原編擬議程草案通過;有關增列報告事項議案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肆、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

立法院各黨團針對世界衛生組織(WHO)定名之Corona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所引發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擴散,鑑於我國地理位置臨近中國大陸疫區,政府為有效防治,保障國人健康福祉,應積極參與WHO及世界衛生大會(WHA),與全球各國更緊密及全面合作,經協商共同聲明如下:

一、WHO宗旨在於追求全人類的最高健康標準,保障健康權之普世價值,不應該遺漏任何人。WHO作為最重要的國際醫衛組織,應堅定捍衛此宗旨,不該因中國大陸以政治理由,損及臺灣全體人民享有最高水準衛生及健康之權利,且誤將臺灣列為中國大陸疫區的一部分,導致臺灣被部分國家實施出入境管制或停航,本院嚴厲譴責中國大陸阻撓臺灣參加WHO及WHA之打壓行為,我們呼籲WHO應更正其資訊,將臺灣排除於中國大陸疫區之外。

二、臺灣為國際醫療援助提供者,無論在實現全民健康覆蓋、提供緊急醫療援助、醫療專業衛生人員培訓、國際疫情捐款或醫療防疫專業水準等,臺灣的發展經驗不僅卓越且豐富,此可成為許多國家寶貴的參考。臺灣若納入全球防疫體系,將使更多國家受惠,也能使WHO之防疫努力更具成效。

三、臺灣位處全球航道、金融、觀光、商業、貿易等樞紐要地,與全球各地居民交流往來密切,世界各國更該將臺灣納在醫療防疫體系內,讓臺灣成為共同防疫之一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全球防疫作戰,在WHO第146屆執行委員會會議期間及前後,臺灣於全球防疫上之重要性、必要性及正當性,獲得國際間廣泛肯定及支持。本院呼籲WHO應仔細聆聽國際社會的正義聲音,遵守專業中立,儘速尋求適當模式,以完整無礙之制度化方式接納臺灣參與WHO之組織運作。

四、值此全球抗疫之緊急時刻,本院強烈表達支持政府持續爭取參與WHO;也要求政府積極結合友邦及理念相近國家等友我力量,持續爭取參與WHA,以及完整參與包含防疫在內的WHO其他所有會議、機制及活動,提供專業務實的貢獻。

本次會議各項記名表決結果名單:

(1)「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增訂第四條之一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36

贊成者:8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者:60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36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陳柏惟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林昶佐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鄭麗文  陳以信

(2)「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二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42  反對人數:6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2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者:62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0人

(3)「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五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1  贊成人數:39  反對人數:62  棄權人數:0

贊成者:39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者:62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0人

(4)「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六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2  棄權人數:37

贊成者:5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者:62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者:37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5)「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國民黨黨團提案第三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41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1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者:63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棄權者:0人

(6)「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國民黨黨團提案第四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42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2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者:63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棄權者:0人

(7)「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國民黨黨團提案第五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5  贊成人數:42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42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者:63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棄權者:0人

(8)「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七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37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者:63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棄權者:0人

(9)「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國民黨黨團提案第九條不予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7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者:37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者:63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棄權者:0人

(10)「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63  反對人數:36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3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反對者:36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棄權者:0人

(11)「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四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106  贊成人數:69  反對人數:36  棄權人數:1

贊成者:69人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邱臣遠  張其祿  賴香伶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反對者:36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萬美玲  呂玉玲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棄權者:1人

李貴敏

(12)「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予以通過」部分:

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62  反對人數:37  棄權人數:0

贊成者:62人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陳秀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林昶佐

反對者:37人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萬美玲  呂玉玲  傅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吳怡玎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棄權者: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