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3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9卷 第3期 院會紀錄
質詢事項
(一)本院萬委員美玲,鑑於各級學校近日陸續開學,而新冠肺炎仍持續延燒,教育部雖已發送各級學校兩萬五千支額溫槍,以防止群聚感染,然大量學生回到校園,逐位測量耗費大量時間及人力,絕非長久之計,且額溫槍測常有嚴重低估真正體溫的現象,無法正確測出體溫,恐出現防疫漏洞,為落實疫情防治,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召集相關部會,商議為各級學校添購「紅外線熱顯像儀」之可行性,尤以學生數較多之學校,應優先添購,以減輕各校教職員之工作量,落實防疫政策。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107學年度各級學校總量為10,902所,各級學生總人數為4,325,121,可見學校實為防疫重要戰場,一旦校園成為群聚感染的場所,將成為防疫破口,台灣恐將爆發大規模社區傳染,後果不堪設想,不可不慎之處理。
二、學校若僅使用額溫槍進行體溫測量,不僅加劇學校教職員之工作量,產生疲勞現象,且容易有漏網之魚,對防疫實為不利,又據指揮中心應變監測官莊人祥指出,額溫槍為測量皮膚表面,常有嚴重低估真正體溫的現象,無法正確測出體溫,故不建議常規使用。
三、據了解,為了落實防疫,已有部分學校自行添購「紅外線熱顯像儀」,然因各校資源分配不均,並非所有學校皆有能力購買,如學生數較多之學校,恐影響學生上課時間,實須予以協助添購「紅外線熱顯像儀」,以保障校園師生之安全,避免大規模社區感染發生。
四、綜上所述,為免學校成為防疫破口,並減輕學校教職員之工作量,縮短學生進校時間,落實體溫測量以隔離可能感染之人員,爰要求行政院儘速召集相關部會,商議為各級學校添購「紅外線熱顯像儀」之可行性,尤以學生數較多之學校,應優先協助添購。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韓、日、義大利、伊朗等國近期新冠肺炎確診人數飆升,紛紛進入「社區傳播」階段,我國目前卻仍強調僅「零星社區感染」,人傳人風險低;前疾管局長蘇益仁指出,預估3月底至4月中,台灣將進入社區傳播高峰期,政府應以超前部署態度來防疫。目前台灣已有31人確診,中央卻仍以「二級開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遲遲未升級為「一級開設」,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美國疾病管制局(CDC)於2月20日正式宣告台灣進入「社區傳播」階段。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定義之「社區傳播」四徵兆:確診病例無法找到傳染來源;本地感染個案數已遠超過境外移入感染個案數;已經出現持續性的傳播鏈;有廣泛發生的群聚感染事件。我國第8例、第9例、第14例、第15例、第19例至31例,皆為新冠肺炎患者與其密切接觸者間之傳播,且本地感染人數已超過境外移入感染案數,中央政府仍遲遲未將防疫升級為「一級開設」。專家學者建議,現階段衛福部的防疫能量已無法滿足疫情需求,應提升防疫等級至一級開設,並提出具體防疫對策,結合國安單位、外交單位,提升至國安層級抗疫,進行相關風險推估與決策。
二、4月清明節將至,因疫情滯留中國大陸之台商可能返台祭祖。中興大學獸醫系教授謝快樂指出,清明節將會有大批台商返鄉掃墓,恐將是社區傳播的高峰期。至今政府依然強調國內無社區感染,並無更進一步提出具體防疫對策,試問中央對此因應措施為何?政府應具體說明。
三、目前我國防疫圍堵策略出現破口,應擬定減災措施且加以演練。菲律賓、印尼檢疫量能有限,雖然確診個案不多,但對外籍移工之邊境防疫是否應升級?
(三)本院呂委員玉玲,鑑於教育部與疫情指揮中心於2月20日公布停課標準,規定高中職以下若是班級出現一例確診,整班須停課,大專院校則是出現一名師生確診,該確診案例所修(授)課程整班停課,然補課之教學進度若未能趕上大考日程勢必影響學生權益;教育部針對補課提出線上教學方式,「居家防疫,學習持續」讓學生不會因為疫情而中斷學業,可以在家自主或依照老師安排之課程進行複習,若出現線上系統超載、師生無法於短時間內熟悉系統、無法掌握學生在家學習情況以及偏鄉資源缺乏等問題,則未能確保學生學習之權利,據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若依教育部計畫,復課之後於週間、假日或暑假進行補課,國三與高三學生面臨大考,是否能在時日內完成授課?國中會考雖已調整考試範圍,惟仍因停課又無法及時補課完成,而影響教學進度,請問教育部有沒有什麼應對措施,是否再次開會排定合理之考試範圍?
大專院校於95年即訂定遠距教學辦法,至目前為止線上教學多已發展成熟,然新冠狀病毒肺炎來勢洶洶,高中職以下學校若停課,教育部目前線上教學系統─教育雲(內含台北酷課雲、教育部因材網、高雄市E-game等),再搭配民間數位教學資源(例如:均一教育平台、Learnmode學習吧等),建構完整但若疫情嚴重,出現大規模停課潮,這些資源平台伺服器能否有效承載數量龐大之學生上線使用?若多校集中使用某一平台而發生超載狀況時,教育部如何及時因應,並確保每位學生在家都能接收學習資訊?
教育部雖建構完整之線上教學系統,惟根據統計處統計,高中職以下學生約248萬人,107學年全國使用行動學習計畫僅3萬1000名師生,使用率約1.2%,要如何讓師生在短時間內熟悉整套系統?學生若在使用上有任何問題,能請誰從旁協助?老師或學校端,請問教育部有派專人進行使用教學嗎?建議各校於班會或資訊課時,為學生示範如何使用線上教學系統以及其餘可供使用之數位資源,以備不時之需。
學生在停課期間應依照老師給予之課程、作業達到實質學習效果,為了避免學生打開電腦連上網路,卻不是進行線上學習,教育部應請各校制定補課規劃,明確追蹤學生學習成效。民間教育機構開發之網路平台能有效追蹤學生進行測驗之作答時間、錯誤題型之類別,以利老師進行教學方式調整,若只提供多個教學平台,卻無法計出萬全、調整教學內容,線上教學此種方式恐形同虛設,如此教育部所稱「居家防疫,學習持續」只流於口號,欠缺完備。
雖現行電腦與網路普及率已高達85%至90%,但仍有少數孩童沒有相關設備,針對這群弱勢孩童請問部長該如何協助?尤偏鄉地區上學路程遙遠,若遇停課,線上教學勢必成為良好之補課方式,教育部應與相關部會研擬解決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呂委員玉玲,鑑於新聞本月26日報導指出,一名荷蘭籍男性旅客於香港轉機入境我國,投宿於南投縣渡假村,原應居家檢疫至27日,卻於25日開車前往花蓮,男子被攔查時表示,他皆有通知渡假村經理與警察25日將退房,卻沒人告知他接下來該何去何從。此案顯示相關單位未明確執行居家檢疫宣導與未配合之懲處,使防疫系統出現漏洞。據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因應新冠狀肺炎病毒,外籍旅客若由中、港、澳轉機入境我國,須受居家檢疫14日,部分旅客選擇投宿旅店,若被旅店婉拒入住,可向疫情指揮中心申請集中安置檢疫所。
本案荷籍男子告知渡假村經理與警察將退房一事,相關單位明知男子應居家檢疫至27日,卻毫無阻擋,直到里長追蹤才發覺男子已前往外縣市,趕緊跨轄區請警察協助。此非第一例外籍旅客未盡居家檢疫責任案件,過程中防疫出現漏洞,政府須迅速補足缺失,衛福部應向旅館業者做足居家檢疫之宣導,若房客堅持辦理退房,業者應向警察機關尋求立即協助。而此案中警察也獲知男子即將退房,可依照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於男子離開前,先行前往勸導。建議衛福部與各相關單位加強聯繫,尤外籍旅客對疫情防治措施較不熟悉,相關單位若能及時追蹤個案動向,且明確執行未配合居家檢疫之懲處,確保整體防疫系統萬無一失。
旅館業者配合政府政策提供友善住宿,為防疫盡份心力值得嘉許,相關單位若配合完善,則可降低為彌補漏洞而動員之資源,將資源運用於更有需求之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鍾委員佳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為了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課不停學之應變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教育部已提出防疫準備計畫,惟主要著重於整備防疫物資、衛教宣導及若學生有病症之緊急處置方式和停課標準等。
二、依教育部所訂「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一旦一班有一位師生被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若一校有兩位以上師生確診,該校停課;至於,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由各校自行訂定,並報教育部審查。
三、教育部雖表示將持續規劃遠距教學機制,如遇停課,立即啟動,惟詳細規劃未臻明確。為期達成停課不停學之目標、減輕教學進度中斷之衝擊,請行政院提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停課應變計畫」,包括:
(一)學生端:遠距教學設備盤點與區域調度規劃,例如倘一校停課,集結該縣(市)學校設備支援。
(二)教師端:鑑於教學現場教師平時並不全然熟悉遠距教學所需之相關設備、授課方式及操作數位平台等,建議教育部調查及培訓種子教師,成立遠距教學巡迴輔導團,協助各校及教師提供遠距教學措施。
(三)線上學習資源網:為充實遠距教學課程及內容,目前部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民間單位已有線上學習課程或平台,請教育部盤點國內現有資源,整合線上學習資料庫,俾利學生數位學習。倘運用或委託民間開發平台,應提前預為規劃相關經費。
(六)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各縣市警察局新進外勤人員,應勤裝備常有不足或因預算而延後領取應勤裝備之情形,導致必須自行購買相關裝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警察勤務條例第23條第2項授權警政署於108年10月29日訂定「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作為全國警察執行各項勤務所需使用裝備機具之依據。
二、目前警察勤務裝備採購分發作業,係由各縣市政府自行編列預算辦理;惟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部分縣市屢有延遲發放情形;或因採購品質不一,致使許多新進員警必須自行購買相關應勤裝備情形(包括手銬、槍套、S腰帶、密錄器、腰包、透氣雨衣、指揮棒、戰術手電筒及肩燈等)。
三、為使初任警察應勤裝備不受各縣市政府財政問題延遲發放或採購品質不一影響,甚而有自行購買相關裝備情形,建請警政署針對初任警察人員(包含警大及警專生)統一辦理應勤裝備採購,於受訓完或畢業時統一發給,以避免新進員警於未配發完整裝備出勤或因未使用公發裝備,導致意外事故後無法申請相關賠償或補助之嚴重後果。請行政院儘速研議改善。
(七)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及各軍事學校陸續開學,校區內計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型冠狀病毒」應有具體防疫措施特別加強,以防校內感染,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國防部應充分督導協助支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已針對各大專校院及中、小學防疫作為有詳細規定與宣導,惟內政部主管之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及國防部主管國防大學、陸軍官校、海軍官校、空軍官校及陸軍專科學校等學校,均採集中上課、集中生活、集中管理,尤其學生作息方式及課程型態特殊,集中用餐、同住大寢室、同搭交通車,群聚、接觸情形頻繁,並且多有使用密閉空間教學時段,相對更易引起交互感染機會,應較一般大專院校採取更嚴密的具體防疫措施。
二、此外,有接觸性的課程(例如柔道、體技、戰技訓練)於防疫期間建議改採其他方式進行,減少接觸感染機會。
三、後續疫情難以掌控,各校應做好一旦發生校內感染的或社區感染的因應作業準備,備妥隔離區所需的軟硬體設施、防疫物資(如口罩、漂白水、酒精及耳溫套等)。預算如有不足,應請各該主管機關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特別預算提出預算需求。
四、計對各校各項防疫措施,衛福部、教育部、內政部、國防部應全力督導協助支援。
(八)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警察消防海巡及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未包含警察機關非警職人員、因戶警分立具警察官任用資格隨業務移轉人員及在警察機關服務超過10年而改調其他行政機關退休人員,有失對警察人員醫療照護之美意,應重新檢討將上開人員納入。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警察、消防、海岸巡防及空中勤務人員,工作性質特殊,需24小時輪替服勤,長期日夜作息紊亂,致罹患疾病、發生意外等情形明顯比一般公務人員為高。蔡總統於107年6月15日出席內政部警政署107年警察節慶祝大會指示:「體恤警察工作辛苦,日夜顛倒,值勤時長期處於精神緊繃狀態,請內政部及警政署全力照顧員警身心健康,投入更多資源支持員警身心醫療照顧,爰自108年5月1日起實施「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二、查本方案適用對象有:
(一)警察、消防、海岸巡防及空中勤務機關(學校)編制內具警察官身分現職及退休人員(含現有退休人員)
(二)警察、消防、海巡及空勤機關(學校)編制內不具警察官身分而實際執行勤務之現職及退休人員(含現有退休人員)
(三)上開(一)及(二)退休人員需在該警察、消防、海岸巡防及空中勤務機關(學校)任職滿10年以上。(因公傷病命令退休而任職未滿10年人員,經行政院108年5月17日院臺法字第1080014596號函核復:「同意比照適用」)
(四)遺眷:警察、消防、海岸巡防及空中勤務機關(學校)編制內符合原公務人員撫卹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或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53條第2項第1款至第3款人員遺眷(含父母、未再婚之配偶、未成年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之子女),家戶代表1人。
三、依上開規定,警察機關非警職人員、因戶警分立具警察官任用資格隨業務移轉人員及在警察機關服務超過10年而改調其他行政機關退休人員均未在適用之列,此等人員有長期在警察機關實際從事警察工作人員者(例如刑事警察局鑑識人員),有因機關業務改棣而隨業務移轉者,亦有自警察大學或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後在警察機關服務10年後因其他因素改調其他機關後退休者,渠等在警察機關服務期間亦經歷需24小時輪替服勤,長期日夜作息紊亂之生活,如忽略彼等人員未納入本方案照護之列,顯有違蔡總統對警察人員關懷之美意,請行政院應即行重新檢討。
(九)本院鍾委員佳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為維繫我國決策中樞與基礎設施順利運行,及保障配合防疫作業而受影響之人員權益,建請行政院提出超前部署與相關人員補償獎勵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以防疫視同作戰的角度,維持第一線醫護人員戰力、後備戰略物資準備、決策中樞及基礎設施運作皆為重大要點。目前我國防疫雖處於防堵階段,但以衛福部超前部署的概念,各行政機關皆應預先做好準備。如同02/22媒體報導:中鋼總部大樓員工餐廳,為避免員工吃飯時交談口沫橫飛,在每個座位都用透明塑膠隔板間隔,以降低交叉感染的機率。
二、確保決策中樞:回顧SARS期間,台電將台電將總公司大樓兩千多名員工,以異地備援的概念,分成四個運作單元,任一單位均可單獨執行總公司的決策,以確保電力供應運行;同時兼採船隻防水隔艙的設計,四個運作單元有各自獨立辦公空間,徹底落實安全隔離確保任一小組若有成員不幸染病,該組必須接受隔離檢疫時,其他組依然可繼續領導整體組織順利運作。
三、衛福部也自02/26起因超前部署觀念,加強醫院進出人員之管制,要求全國醫院落實病人分流:急診、住院病人應有不同出、入口及動線,並對於疑似個案應有分流措施;訪客管制:應訂定每日探病時段,且每名住院病人每次僅限2名訪客;陪病者(含照顧服務員)限制為1名;同時配合分艙觀念,收治疑似呼吸道疾病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個案,該專責病房應以一人一室收治為原則,並固定照護團隊,輪替時亦同,同時,應避免人員頻繁輪調或跨單位服務,以降低院內感染風險及衝擊。建請行政院盤點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決策中樞,以上述異地備援、分艙分流、風險分擔思維,提前研擬對應措施。
四、基礎設施運作:建請行政院盤點社會運作不可或缺之基礎設施(電力、石油、交通、電信、軍、警、消、醫療),提前研擬對應措施。綜合提出「決策中樞、基礎設施超前部署計畫」,以在未來武漢肺炎疫情升級時,維持決策中樞與基礎維生系統順利運作。
五、補償獎勵計畫:建請行政院研擬政府相關單位配合防疫措施受影響之人員,於防疫期間共體時艱(如:管制休假、出國受限等)之相關補償機制,與獎勵措施。
(十)本院鍾委員佳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為了解文化部、教育部之場館管理應變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導致表演藝術演出、教育展覽、體育活動受到影響,若未來疫情進一步擴大,致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停止室內大型活動,勢必導致相關產業受到衝擊。
二、已向文化部及教育部轄下各藝文、教育、體育場館租借場地辦理相關活動、展覽之廠商,未來若因疫情影響擴大而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下取消活動,就將面臨取消、延期及退票之問題,若是微型、小型產業,甚至會發生周轉及營運困難之危機。
三、文化部、教育部不僅是掌理文化、教育產業輔導與推動之機關,同時也是許多重要表演展覽場館、活動場地之監督、管理機關,鑒於疫情影響可能擴大,文化部與教育部理應積極面對、預先因應、超前部署,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擴大之危機。
四、綜上,請文化部與教育部於一周內,針對如何因應各場館之取消、延期及退票問題與未來紓困、振興相關產業,提出書面報告。
(十一)本院溫委員玉霞,鑑於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持續擴散並嚴重影響國內經濟及人民生計,各行各業皆受衝擊,尤其觀光、旅遊、運輸及餐廳等消費急遽滑落,政府應儘速提出有效之振興經濟政策,以確保國內經濟發展穩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除了傳染擴大造成人心不安之外,特別重創經濟民生,因此國民黨團優先提出「防疫紓困條例草案」,行政院也提出政院版本,朝野努力下已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顯見立法院不分黨派,對如何避免因疫情重創經濟皆有共識,本席呼籲,除了加速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之外,亦應加強宣導,俾讓民眾了解政府提供之紓困措施。
二、本席特別督促行政院兩大重點:(1)有關在大陸台商包機返台議題,政府應要放下意識形態,以國人權利、安全作為優先考量,選舉已然結束,應放下政治因素幫助國民早日返台,回歸正常生活軌道。(2)國人若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導致須隔離或放無薪假,針對經濟弱勢之房屋貸款,建議應給予延期繳納。
三、國民黨團版本主張對因疫情被隔離及申請防疫照顧假者,給予本薪之六成薪水,執政黨不予支持、院會表決未通過,但仍建請政府相關單位應提出輔導措施及加強宣導,落實紓困方案,並積極保障勞工權益。
四、受疫情衝擊,各行各業陷於景氣低迷氛圍,尤其觀光、旅遊、運輸及餐廳等消費急遽滑落,政府更應儘速提出有效之振興經濟政策,以確保國內經濟發展穩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溫委員玉霞,鑑於各級學校已陸續開學但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未見稍緩,教育部除應積極加強校園防疫之外,針對台商子女就學及會考問題,應即早規畫解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各級學校已陸續開學但新型冠狀肺炎疫情似未見稍緩,教育部除應積極加強校園防疫之外,針對台商子女就學及會考問題,應即早規畫解決,包括:(1)台商子女如因疫情「被迫」停留在台灣,如何安排在台灣就讀?(2)若是國中三年級學生,接下來面對到的即是國中會考,影響其升學,滯留在大陸的台灣學生如何參加會考?確實是一項難題。
二、教育部應儘速整理及統計滯留海峽兩岸的學生人數,滯留在台灣的台商子女學生,可否安排學校就讀,給予特別輔導,以利學生在學習進度上沒有落差。同樣的滯留在大陸的台籍學生,如何面對開學無法返台及跟上學校課程進度,是否可提供遠距教學,以及如何參加會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擴散,病毒的傳染力及危害性仍難以估計,是以政府現階段評估疫情衝擊的策略,應為提高風險意識,對疫情可能帶來的各種情境嚴陣以待,並就各大機構所提供的經濟影響預測進行專業校準。此外,由於個別產業所受影響差異甚大,亦應依照個別產業特性評估其受影響之長度、廣度及深度,並隨時追蹤疫情發展以調整決策,方能將疫情對經濟所造成的衝擊降至最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恐慌也日益加重,各界渴望知道疫情究竟何時能獲得控制,進而平息?整起事件對全球經濟影響面向、程度又是如何?疫情結束後,經濟到底是呈現快速強勁的V型反彈、蓄勢待發的U型反彈,抑或是低迷不振的L型走勢。
二、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依現今情勢預測,疫情將使今年中國GDP成長率下滑至5.4%,且視病毒在亞洲或全球蔓延程度估算,全球GDP成長率將分別下跌0.5、1.3個百分點;信貸評級機構穆迪則認為,若疫情再惡化,全球GDP成長將重跌至1.1%;IMF相對較為樂觀,預測疫情將使中國GDP成長率從前次預測的6.0%下降至5.6%,全球則從3.3%下修至3.2%,且當疫情不再持續惡化時,全球GDP成長可望出現V型復甦。
三、然無論透過哪種經濟模型去預測疫情造成的經濟衝擊及復甦時點,都必須先對疫情本身的嚴重程度、持續期間及影響範圍有個預先假設,亦即各個經濟模型的預測能力取決於對疫情可能發展的假設。
四、目前醫療科學界對新冠病毒發生及傳播途徑的認識依然不夠清晰。一來是疫情尚在發展階段,已確診病例可能僅是冰山一角,輕症、無症狀個案的感染狀況仍不為人知,遑論因檢驗技術或成本問題而未曾進行檢驗,或是基於不同原因而選擇隱瞞疫情的國家;二來是在病毒源頭、感染者數量、案例資訊皆不足的情況下,難以判斷何者為具傳染能力的病患、易感染人群,加上現階段各地感染人數、死亡人數正以不同的速度動態變化,更無法準確計算傳染率與致死率。因此,在置入的校準參數值精確度不高下,對各國防疫措施有效性的量化評估、應對措施的強度決策、醫療資源需求的預估等都將相當困難。
五、現階段要判斷疫情何時結束尚言之過早,以此為前提假設所進行的總體經濟估計(GDP成長率衝擊程度、復甦樣態及金融市場走勢的預測),充其量也僅能稱為猜測。因此,若各界一味相信模型所估計出的結果,極有可能低估其嚴重性,致使政府決策暴露在重大風險中,不可不慎。
(十四)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AI新興科技衝擊與零工經濟來臨,勞雇關係改變,政府應研商建立普遍性(全民)基本所得(UBI, Universal Basic Income)可能性,在維持國民基本生活保障外,可讓失業國民參與資源分配、享受自動化經濟所帶來的經濟成果,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零工經濟(Gig economy)的產生來自於AI科技興起,大量的勞動力被取代,以及遠端科技的進步,許多工作使用遠端方式發包,企業與獨立工作者簽訂短期合約,如此產業生態被稱為零工經濟。全職工作漸漸消失,勞雇關係改變,勞工不再受最低薪資保障,工作不穩定性增加,建立普遍性基本所得制度可以保障民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普遍性(全民)基本所得(UBI, Universal Basic Income)制度,近年來在世界各國也有許多討論。普遍性基本所得,是指沒有條件、資格限制,每個成員皆可定期領取一定金額的金錢,以保障生活需要。美國政治人物楊安澤(Andrew Yang),就在其參選美國總統民主黨初選提出,發放18歲以上美國公民,每月發放每人1000美元政見。他認為政府提供人民固定收入,可以讓民眾無後顧之憂的去找工作,遇到不好雇主時能有議價能力,瑞士提出UBI相關公投。
三、隨著國家經濟發展但民眾薪資卻是停滯,經濟成長的成果並無法雨露均霑,嚴重的財富不均的問題,恐導致特定階級落入貧窮陷阱,特別是在AI科技變革,初階勞動力被機器所取代,這些民眾即便願意工作,也認真工作,卻可能完全找不到工作。要透過普遍性基本所得保障,民眾因為生活有了基本支持,更勇於追求理想的生活方式,包括自由學習以及創業,有助於國家的經濟發展,及勞動力的提升。
(十五)本院鄭委員麗文,針對無戶籍國民之處境及法律規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所謂無戶籍國民,係指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而並未在台灣設戶籍者,其主要有二類人士:於海外出生,且父或母其中一方為中華民國國籍者、昔日旅居海外獲華僑身分者。
二、無戶籍國民依法得持我國護照,作為回國及出國之用,惟因大部份給予我國免簽證之國家,皆要求護照上必須具有國民身份證號才能適用,故護照雖外表相同,但其便利性卻天差地遠。此外,現時以無戶籍國民身份回台,除了持憑我國護照更需先向移民署申請臨人字入國許可(效期由一年、三年,只有少部份僑居國可享與護照同效期),效期內入國能停留三個月,得延期一次就要返回僑居地。
三、除了入出國不便,無戶籍國民在台停留或日常生活亦將遇到諸多問題,由於無戶籍國民居留條件嚴苛,不論是否台二代(父或母在台有戶籍依親申請居留)或沒有親人在台灣的僑胞,都難以突然放棄在外生活一年以達至設籍要求。定居其中一條設籍要求是無戶籍國民連續7年在台合法停留,每年超過一半時間留台才能設籍,其難度甚大,相信成功、符合者亦寥寥可數。
四、另外,旅居港澳無戶籍國民亦不能跟其他地區無戶籍國民依就學條例選擇回國升學(國小以至華僑高中),而〈港澳關係條例中〉有關港澳居民投資600萬設籍限制,等亦較無戶籍國民1000萬優待。可見其並未一視同仁,容有待遇不同之巨大差別。
五、以上,冀貴院觀察相關法制之實務後進行檢討。
(十六)本院楊委員瓊瓔,對於有關「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相關子法、特定工廠登記系統及線上申辦系統等事宜」,建請經濟部加速辦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工廠管理輔導法因應臨時工廠登記及特定地區輔導期限將於109年6月2日屆滿,於108年度增訂第四章之一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等相關條文,目前中央預計該等條文施行日期於109年3月20日,是以各地方政府將於該日起開放受理相關申請案件,先予敘明。
二、目前經濟部已於109年1月13日辦理特定工廠登記辦法、低污染認定基準等相關草案預告作業,惟針對「既有非屬低污染未登記工廠轉型遷廠或關廠及輔導期限處理原則」、「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作業程序」、「群聚地區認定原則」及「特定工廠申請用地計畫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等子法,雖於108年度已邀集相關機關召開研商會議,惟至今仍未有明確草案版本,鑑於施行日期在即,倘相關子法規範尚未明訂,將致地方政府執行困難,請經濟部加速辦理。
三、經濟部刻正辦理未登記工廠納管及臨時工廠登記換發特定工廠登記之線上申辦系統部分,請加速辦理,俾利各地方政府於相關說明會、通知內容各地臨時登記工廠及未登記工廠多加利用,另特定工廠登記系統部分,請儘速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提供地方政府經辦人員即早熟悉,倘有相關改善建議亦可事先提出,為後續受理申請預作準備。
(十七)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有關興辦工業人依「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特定農業區之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及用地處理計畫」申請利用工廠毗連之非都市土地擴展工業案件,建請經濟部研商宜否酌予放寬名額限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旨揭業務係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前於102年間修訂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其第6點規定:「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之農業用地,不同意變更使用。」,惟經濟部對於原已合法存在之工廠,考量在地性與對產業發展之貢獻,經衡酌不造成污染與公害之前提下,建立輔導機制及配套審查計畫,爰訂定旨揭計畫報送行政院,經行政院107年5月25日核定在案,合先敘明。
二、依旨揭計畫第11點規定:「依本計畫核准擴展計畫之申請案受理至中華民國111年4月30日止,但達核准家數100家時,不再受理。」經濟部工業局並於107年8月23日召開上開會議核配各直轄市、縣(市)名額,該會議決議核配結果,台中市獲配名額為至多核准14家。
三、台中市政府辦理此類業務,目前受理件數已達14案,雖多數正在審查程序中尚未核准,惟考量目前尚有興辦工業人持續詢問此類業務,預期近期申請家數即將超出上述核配名額14家,是以,有關上開名額限制一節,建請行政院研商宜否酌予放寬名額限制。
(十八)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日前通過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賦予在這次疫情的防範、整治,以及因應其對於各行業所造成不利影響時,讓政府在對於受影響的勞工、企業與各界提供相關援助時有法律依據。希望政府可以考慮本次疫情對於企業所產生之影響,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在設計上所沒有考量到的問題,透過解釋令鼓勵企業以以往的盈餘用以支應此次受影響的業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這次快速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中,在政府所祭出的財稅工具上選擇了,對於因為需要被居家隔離或檢疫而無法上班者,若企業等還是給付薪資的話,那麼在明年報稅時,得就該薪資金額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換句話說,若上班族因為被居家隔離而公司依舊照付薪資給員工的話,如果公司這段期間給付的薪資是5萬元,那麼在明年報稅時,就這部分公司可以認列10萬的人事費用,以公司明年可以少繳稅的方式,讓公司願意給付無法上班員工薪資。
二、這樣的設計固然是在照顧因為防疫而無法上班的員工與薪資,但實際上卻需要注意到一些問題:一來,公司如果沒有賺錢,而今年的狀況看起來要賺錢也很難,老實說可以扣除再多的成本也沒有意義,因為沒有所得就不用繳所得稅,即便依據《所得稅法》的規定,公司的虧損可以抵10年,但如果公司今年或明年就撐不下去了,這些規定就沒有意義了,而目前的狀況看來,這是很有可能會發生的。
三、最近因為新型肺炎在世界各地蔓延的新聞不停播送,以至於民眾出遊意願降低,最慘的事業應該就是旅遊業!如果我們設身處地地想,當你是旅遊業者,這時候你會選擇繼續支付員工薪資,因為明年可以多認列成本?或是裁員?甚至結束營業?但是如果政府在做法上鼓勵公司,尤其是中小企業將過去所累積的盈餘,在此時用於員工身上,除了可以避免員工被裁減外,也可以真正發揮保留盈餘的功能。
四、企業的保留盈餘就像個人的存款,在危急的時候,存款是用來讓自己可以度過難關的,更何況企業此時去動用保留盈餘而穩住員工的就業機會,也可以讓就業市場較穩定,讓大家一起努力面對新型肺炎對於景氣所造成的負面衝擊。因為企業在去年可能有盈餘,所以在今年報稅時勢必要就去年的盈餘申報營所稅,未分配的則是要再加徵5%營所稅,希望政府可以考慮本次疫情對於企業所產生之影響,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在設計上所沒有考量到的問題,透過解釋令鼓勵企業以以往的盈餘用以支應此次受影響的業務。若是將保留盈餘用於支付此段期間員工薪資取代裁員者,就該部分就不再加徵5%的營所稅,讓員工可以安心地等待疫情平息後的再次出發,也讓臺灣的稅制更呼應景氣的起伏。
(十九)本院魯委員明哲,針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2020年02月26日公告COVID-19(新冠肺炎)第32個確診案例為印尼籍非法看護移工。由於失聯移工行蹤掌握不易且有族群相聚之特性,為避免出現防疫黑數,成為我國疫情破口。我國相關單位針對非法移工有無具體防疫措施及配套作為?而合法移工部分,如何結合雇主加強防疫宣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我國失聯移工滯台人數越4萬7千多人,部分失聯移工能從事相關工作,如第32個確診案例即此情形。由於失聯移工行蹤掌握不易,且有族群相聚之特性,若發生群聚感染,恐成我國防疫一大破口,相關單位應提出具體預防措施、加強查緝非法移工及強化雇主不應聘僱非法移工之概念。
二、我國產業及社福移工人數,截至2020年1月底止,人數為713,732人。然,移工離鄉背井來台工作,與同鄉移工相聚交流乃人之常情。惟目前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尚無趨緩之情事,政府相關單位應協調雇主、企業宣導在台移工相關防疫措施,加強防疫措施,確保國人及移工健康。
(二十)本院魯委員明哲,針對政府於2020年02月06日啟用醫療用口罩實名制後,民眾購買醫療用口罩只能持健保卡依照相關規定向健保藥局購買。然,部分偏鄉地區由於無健保藥局,只能跋山涉水至其他鄉鎮購買。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雖在2020年02月16日宣布衛生所可投入販賣行列,但販賣數量仍維持每日每據點提供400片成人口罩和200片兒童口罩。此數量,對於偏鄉地區民眾之口罩需求是否充足?相關單位有無其他措施提供協助?政府都應擬定相關配套措施。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現今仍有城鄉差距的狀況存在,常來以來偏鄉地區居民在醫療諮詢或購買相關衛生用品多仰賴當地衛生所或到鄰近鄉鎮藥局。以桃園市而言,截至2020年01月,復興區住民人口統計為12,222人、新屋區為49,290人、觀音區68,034人,但卻無健保藥局可供購買口罩,相關單位應思索新增販售據點。
二、醫療用口罩施行實名制後,部分偏鄉地區由於沒有健保藥局之設置,多仰賴當地衛生所支援。然,衛生所提供販賣之數量仍維持每日每據點提供400片成人口罩和200片兒童口罩之數量,是否符合當地民眾需求,相關單位應評估因應。
三、由於偏鄉地區購買口罩較為不便,面對2020年02月25日全國高中職以下學生開學,校方多鼓勵學生自備口罩。然,偏鄉地區家長大多至外地工作或有隔代教養之情形,在家中成員無法幫孩童準備的狀況下,政府有無便民措施,提供偏鄉地區購買孩童口罩之需求,相關單位應儘快籌劃。
(二十一)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我國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院內感染及零星社區感染相關案例,為及早防堵本土個案造成後續傳播,加強醫療院所感染控制與應變的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除了出現零星社區感染,也出現院內感染是嚴重警訊,代表病毒量較高的傳播者可能出現,雖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提升至一級開設,但仍由衛福部陳時中部長續任指揮官,恐無法即時決策並貫徹執行,必須思考更周延的防疫措施,建議由行政院院長或副院長出任指揮官統籌協調指揮防疫工作。
二、為降低醫院醫療篩檢的負擔,同時安定民心,建議提供1922專線供民眾打電話諮詢新冠病毒的疫情;同時疫情中心應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發布規範禁止大型活動及宗教集會,以避免如同韓國新天地教會的群聚感染。
三、越來越多的醫師及專家呼籲「健康的人不用戴口罩」的說法可能已經不合時宜,政府應該重新思考調整口罩配戴政策,並讓大家買的到口罩,有足夠的口罩能戴。
四、新冠肺炎高致死率族群發生在冠心症、高血壓和糖尿病病人,因此應該避免慢性病族群頻繁出入醫院,必須要思考視訊問診、開藥的可能性,以因應未來類似傳染病流行期間,做為第一線診所醫生問診的準則。
五、傳染病最怕就是延誤,再多的防護都已經沒有用,政府的政策應該要更明快,不要再拘泥社區感染的定義,讓第一線醫護人提早握有診斷工具,及早發現感染者,減少傳染機會。
六、現階段政府應儘速規劃醫院分流管理、疑似案例診所啟動轉診程序、相關收治專責醫療機構協調等工作,讓醫事人員有所適從,同時提高每日採檢量,讓醫護人員能夠及早發現疑似病症、及早隔離,避免擴大傳染的風險。
(二十二)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截至今(109)年1月失聯移工總人數高達48,545人,其中以印尼(23,474人)、越南(21,931人)最多,而今年1月新增失聯移工人數達1,171人,其中以印尼(565人)、越南(554人)最多,政府應積極研議如何查處並遣送出境,以避免成為社會治安與防疫的死角,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移民署統計今年1月新增失聯移工人數達1171人,其中以印尼(565人)、越南(554人)最多,截至今年1月失聯移工總人數高達48,545人,其中以印尼(23,474人)、越南(21,931人)最多,內政部及勞動部應研議如何查處並遣送出境,以避免成為社會治安的死角。
二、非法外籍看護在醫療院所照顧病患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他們大多是被雇主通報失聯的移工,當非法印尼看護因為照顧第27案而染病時,本席擔憂醫療院所非法外籍看護恐成為防疫破口,因為他們是沒有辦法掌握移動蹤跡的人口黑數,相關部會有必要研議必要的防疫措施來因應疫情。
三、外籍移工「逃逸」背後是結構性的問題,他們在印尼就要給當地仲介8到12萬元,付給台灣合法仲介費用3年也要6萬元,幾乎是背債到台灣工作,當他和雇主有問題時卻又不能轉換雇主,在沒有選擇下只能逃跑,這部分問題,勞動部應該研議能否轉換雇主,同時應該避免外勞被仲介剝削。
(二十三)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去(108)年9月中秋節過後毛豬價格節節下跌,創下十年來新低價,基層豬農虧損哀號不已,爰要求相關部會應儘速研議提升豬價穩定措施,避免豬價崩盤,並協助地方養豬協會辦理國產健康豬肉促銷推廣活動增加銷量,同時應暫緩進口商大量進口豬肉打壓國內市場,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去(108)年9月中秋節過後毛豬週平均價格從每公斤72元暴跌至60元,今(109)年春節過後豬價更是節節下跌,以國內毛豬主要產地的雲林肉品市場為例,2月上旬連續多天每公斤拍賣均價都跌破60元,2月1日至2月24日每公斤平均價格甚至跌至55.78元,同時台南地區市場每公斤平均拍賣價格也都跌至56.05元,創下十年來新低價,基層豬農虧損哀號不已,已經撐不住了,一定要救救豬農。
二、去年大陸因非洲豬瘟疫情大量撲殺,進口需求大,政府以台灣口蹄疫拔針,向OIE國際衛生組織申請在今(109)年6月解禁,同時鼓勵豬農多養豬來出口,以達到政府照顧豬農的美意,不料美中貿易戰導致國際豬價暴跌,不肖商人卻趁低價大量低價進口加拿大豬肉到台灣,造成台灣豬價一夕崩盤。豬價已經低迷5個多月,政府應管制一般(販賣)豬肉進口商大量進口豬肉來打壓國內淺盤市場。
三、國內養豬成本每公斤約62至65元,目前生產平穩但價格卻一路下滑,今(109)年2月全台拍賣平均每公斤價格只有59元,但是在農產地也就是中南部市場每公斤平均更只有55元,大部份豬農已經賠錢在賣。而各縣市環保及水污染防治規定逐漸嚴格,同時加強死廢畜禽處理與管理,造成養豬生產成本節節上升,因此對豬農民來說每公斤70元是較為理想的價格,而目前國際屠體豬肉價格較國內豬價低,政府應暫緩豬肉大量進口來打壓國內淺盤市場。
四、為建請行政院儘速研議提升豬價穩定措施並協助地方養豬協會辦理國產健康豬肉促銷推廣活動,以推廣消費者食用新鮮、衛生、美味的國產豬肉,並藉由促銷鼓勵消費大眾多購買食用國產健康豬肉,提升豬價穩定,以維護養豬產業永續經營,特向行政院提出書面質詢。
(二十四)本院李委員德維,針就5G競標結果創下1421.91億元新高天價,恐將費用轉嫁到5G使用者,更會排擠電信業者網路佈建經費的成果,使我國引以為傲的5G建設速度趨緩,對台灣5G及智慧應用科技發展造成阻礙,因此建議政府在收取極高的競標金額後,應挹注資源於偏鄉及電信產業以促進5G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5G第一波釋照競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底價原本訂為新台幣300億元,5G競標第一階段數量競標結果,創下1380.81億元天價後,第二階段位置競標結束,兩階段合計總標金更再創1421.91億元新高。有鑑於天價5G競標金額除了會使費用轉嫁到5G使用者,同時更會排擠電信業者網路佈建經費的效果,使我國引以為傲的5G建設速度趨緩,對台灣5G及智慧應用科技發展造成阻礙,因此政府在收取極高的競標金額後,有必要應挹注資源於偏鄉及電信產業以促進5G發展。
二、行政院定位5G為「DIGI+國家發展碁盤」,應挹注資源促進產業打造數位國家創新生態。以美國為例:FCC自標金收入中提撥90億美元成立「5G基金」,協助電信業者建設偏鄉地區網路及研發相關應用服務。因此,建議行政院應執行辦理以下項目以增進電信產業發展5G、維護消費者權益: (1)協助偏鄉與網路建設:提供電信業者基站建置補貼,同時主導並補貼偏鄉電信基礎設施之建設與共用。(2)協助5G應用發展:提撥溢增標金400億協助電信業者5G建設與創新應用服務、提供電費優惠或補貼電信業者電費與延後垂直專頻釋出時間降低對產業之衝擊。(3)租稅與投資抵減優惠:延長投資抵減年限為10年,並提高申請抵減稅額至100億及減收4G頻率使用費,並免收5G頻率使用費。
(二十五)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我國正值武漢肺炎防疫期間,行政院院會竟於2月20號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原本應「每十年及五年做通盤檢討」之全國及直轄縣市之國土計畫,得「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予以變更」。此舉可能破壞國土計畫法所規範之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追求國家永續發展之立法目的。爰此,行政院應於防疫期間過後再行提案並合理說明本次修法之具體理由,俾利全體國人知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正值武漢肺炎防疫期間,行政院院會於2月20號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訂第15條第3項第4款,明定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即可對原本每十年及五年做通盤檢討之國土計畫隨時變更之。
二、查國土計畫法立法目的係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並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如本次修法通過,則每遇政黨輪替之際,新政府欲提重大建設計畫,而國土計畫亦配合調整,將可能喪失其國土計畫原定國家土地永續發展之意義,亦將使國土計畫法形同虛設。
三、退一步言之,即便國土計畫法通過,則政府於四年前所主導之重大建設當數「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舉債幅度高達8,800億元,實際效益猶未可知。本次修法是否欲為將來的重大建設計畫準備「開後門」?假政府所推之重大建設計畫涉及國土計畫變更,則係屬事關重大,非有共識不可冒然推進。本席呼籲,此際正值國家防疫之重大難關,政府宜緩推慢行,先談抗疫,再談建設,不要貿然偷渡法案。
(二十六)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武漢肺炎感染疫情已擴散至28例,而政府對於部分患者感染之源頭並未掌握確切來源,可見已有社區傳播之可能性。惟至今仍未見行政院對此問題有防範意識並建立社區傳播的標準及制度。爰此,行政院應立即擬定社區傳播之行政管制措施及宣導,避免造成民眾恐慌及不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我國感染武漢肺炎第24、27、28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此並無法完全確定其感染源之源頭,面對該事例,僅定調為社區零星感染,並未進入社區傳播階段。惟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理事長黃立民已表示,台灣確實進入社區感染,防疫應該要更升級,不能完全依靠接觸史跟旅遊史來判定。
二、新北市政府已於本月24日疫情應變會議中,指示近期將舉辦社區感染演練之SOP。一旦面對社區感染,將結合現有第一線防疫醫護人員,明定分流、後送與急救之相關措施。惟以目前情況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無動於衷,至今並未有對社區傳播之相關配套管制措施。
三、本席認為,防疫不待發生才動作,而係應「防範未然」,將社區傳播之注意事項及應變步驟及早公諸予民眾。綜觀上述,行政院面對社區傳播之管制擬定,已無不作為之空間。本席在此呼籲政府應立即結合現有醫療資源,擬定出針對社區傳播之SOP流程,並加以宣導使民眾知悉。
(二十七)本院邱委員臣遠,針就準公共化幼兒園頻傳巧立名目收費亂象,例如要家長額外繳高額教材費,才提供課本,甚至還有散步費、洗澡費;還有強收「課後延托費」,家長不繳,孩子部分課程竟被迫與其他同學「隔離」上課。政府平價教保政策上路以來,收費亂象及相關衍伸爭議多,卻僅部分縣市教育局零星開罰,遲不見教育部出手遏止歪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去年8月推動托育準公共化政策,準公共化雖標榜可減輕家長負擔,由政府補貼準公共化幼兒園學雜費,讓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但很多家長反映並沒省到多少錢,業者巧立名目增加散步費、才藝費等收費。爆料平台「靠北惡質幼兒園」粉專版主日前受訪時亦表示,粉專自成立以來,已接獲逾50起幼兒園投訴案,其中有4成是針對準公幼,且全數與費用爭議有關,原以為補助給私幼業者,可減少民眾支出,但現實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私幼,會想盡辦法用各種方式讓民眾繼續掏錢,導致政府與家長雙輸。
二、目前糾舉無良幼兒園僅能被動式的仰賴第一線家長、教保人員,而不是主動查核。據兒盟所做調查就發現,家長反映不敢檢舉原因包括「小孩在保母、托嬰中心手上,不敢輕舉妄動」、「檢舉後若沒人照顧再找幼兒園很麻煩」,家長更擔心檢舉讓身分曝光,與其重找幼兒園或保母,會覺得能用錢解決都是小事而「忍氣吞聲」。
三、私幼雖是營利性質,但既然接受政府補助,就應遵守相關規範;政府也應發揮監督者的角色,教育部除應主動體檢全國準公幼是否按規範行事外,更應隨時滾動檢討政策缺失,並研議監督及擬定退場機制,以免補助落入業者口袋,讓準公托化政策澈底失靈。
(二十八)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我國中小企業佔總體企業家數高達97%以上,中小企業發展之良窳,對我國經濟發展之影響甚鉅,然我國中小企業主管機關僅為政策執行單位,並無政策規劃之職權,無法實質串連國內外中小企業之資源,亦無法有效連結我國新創與傳統產業能量以發揮經濟產能綜效果,政府應研擬提升及擴大現有編制,以強化我國經濟體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三項明示,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政府對於扶助中小企業之工作,應視為重點項目,而非以一般行政機關等閒視之。
二、根據「2019年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指出,台灣2018年中小企業家數為146萬6,209家,占全體企業97.64%;中小企業就業人數達896萬5,000人,占全國就業人數78.41%,兩者皆創下2014年以來最高紀錄,顯示中小企業之發展對我國經濟發展影響甚鉅,且創造廣大勞工朋友的就業機會。
三、揭櫫美、日、韓、新等各國政府中小企業主管機關層級,皆具有部會間政策協調之功能,尤其美國為「小型企業署」與內閣部門相同位階,韓國亦將「中小企業廳」升格為「中小創投企業部」,新加坡亦於2018年成立「新加坡企業發展局」,世界各國之經濟發展路徑,莫不以加強中小企業復甦力道,持續鼓勵中小企業創新與創業作為其主要策略。
四、台灣是海島型經濟體,國內巿場有其局限,在今日快速全球化經濟局勢中,海外中小企業成為我國國內中小企業加速融入全球經貿體系機會掌握的前導者,具當地國優勢,若能整合海內外台商互補之資源,提供合作支援平台,將能發揮整合效果,紮實我國經濟競爭力。
五、為強化政府政策規劃能量,由政府帶頭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之決心,並整合既有資源,加強橫向協調功能,提供單一窗口,行政院應就中小企業處提升及擴大編制進行可行性評估。
(二十九)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蔡政府花了1.8億購買60座機台委託口罩業者生產並與廠商約定達標後,機台就「送給」廠商,特別提醒這樣的做法,到底應該算是政府或是民間的投資?否則俟未來疫情過後,即可能將會面臨到過剩產能處理的責任問題。這種政府出資為廠商添購機器設備直接生產的模式,乃政策首創,未有先例。但本席認為;既然這是因應非常時期的專案政策,應將之視為政府投資,由政府承擔所有的風險,切切不可在亟需要用之時,什麼樣的承諾都可以任意開支票,事後卻藉「善意的」將機台送給廠商,反而把疫情過後可能會有產能過剩的問題,丟給廠商自行解決,導致廠商反因而蒙受損失。爰此;本席具體建議蔡政府;在與廠商議約時,應明確律定雙方的角色(政府為主,民間為輔)、新增裝備的生產數由政府全數(含合約停止生產止)負責採購、口罩價差或產生盈餘,支應紓困使用及疫情經政府宣布停止後,機台由政府負責,視市場狀況租售或出口等方式處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0221)到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談到「口罩之亂」,蘇貞昌表示,「其實口罩沒有亂」,台灣現在有足夠能量提供口罩,且是全世界最便宜,所以口罩之亂是錯誤的,外界也沒必要這樣說。但未過幾日卻說;因應2019冠狀病毒疫情,經濟部徵用民間口罩,以及購置機器、設置60條生產線,產能陸續增加;日前又再另外核定9,000萬元,增加30條生產線,以備不時之需。如此前後矛盾的說詞,要民眾怎麼會不慌張、錯亂?既然是足夠,那何須花了1.8億新增60條生產後;又再加碼9,000萬另增加30條產線?
二、據經濟部估計,口罩產線若全部到位投入生產,屆時日產能可達1,200萬至1,300萬片。另為因應各國防疫需求推動口罩、酒精原料等進口價格,行政也核定,對於取得衛生福利部核發證明文件的藥用酒精原料,關稅機動減半為10%;口罩關稅機動降至免稅,即日起至5月26日,為期三個月。看來2019冠狀病毒一時半刻是還不會稍止!
三、台灣迄今雖然尚未有任何確實的社區傳播,但民眾似乎仍充滿著憂慮與恐慌,瘋狂搶購口罩等防疫器具的行為,即為一例。但為因應此一變局,政府快速推出的一連串緊急措施,從禁止口罩出口、定量限價配售口罩、統一口罩徵用調度、到憑健保卡單、雙日分流配售口罩,以及政府投資1.8億建置新生產線等。整個應變過程中,充分表露出蔡政府不但誤判事態的嚴重性,又因決策思慮雜亂無章,徒增社會恐慌。
四、由於恐慌性需求居高不下,國內產能相對不足,加以疫情擴大,其他國家亦自顧不暇,無法以輸入應急,進而更惡化了供需失衡的缺口。這場疫情造成「口罩之亂」,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恐慌性需求增加,其次是供應產能不足,最後是配售制度設計不良。復加蔡政府想藉此機會一展大有為政風,在限量配售的過程中,不但售價引發爭議,民眾到處排隊重複搶購,惶惶不可終日,反而造成更多的恐慌與民怨。
五、在口罩分配方面,居然傳出口罩銷售還有「城鄉差距」。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黃金舜表示,目前中南部約有30多家藥局口罩剩餘上千片口罩,愈積愈多,反觀都會區銷售一空,建議可「南罩北送」;若產能增加後,也建議拉長領取間距至兩週,並增加領取數量。陳時中則表示,未來將根據產能和實名制經驗,進行滾動式檢討!「口罩之亂」到底有沒有?口罩供應到底夠不夠?近來每天一大早去住家周遭藥局看看,是不是還是大排長龍?過了午後各藥局即高掛賣完了的牌子就知。再不然;在街頭隨便問幾位市民朋友、學生、阿公阿嬤都知「口罩買不到、不好買」,但只有衝衝衝院長,和逆時鐘疫情指揮官不知!
(三十)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經濟部預於3月中旬要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4月電價漲或不漲,特提醒政蔡政府,多些專業判斷少些政治算計。據經濟部表示,燃料價格占台電總成本6成以上,目前價格趨勢處於低檔,加上2019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影響,國內各業產能營業需求降低,沒有調整必要,不過仍尊重電價費率審議會決定。本席質疑;審議會還沒正式召開,經濟部就把內部意見放話出來,難脫想下指導棋之嫌,實有不妥!事實上;據蔡政府的能源規劃,2025年時天然氣發電比重,將從目前的38.6%升為50%,再生能源發電則從5.5%增為20%,照此估算,台灣每年會增加2,500億的發電成本。另據最新的公布資料顯示,國營事業當中唯一虧損的就是台電,迄目前止台電背負累計虧損已有758億,電價若因太多非專業的計算而一直凍漲,並非美事,且不漲不代表電價沒有真實調漲需要。本席就上端台電每年會增加的發電成本來看,這樣下去真的可行嗎?再者;就民進黨設定2025年非核家園,綠能占發電比要達2成目標,先前經濟部長沈榮津已坦言,試算過到當年電價需反映漲價33%左右。故從過去、未來長期電價未合理反映內外部成本來看,此刻不漲只是替蔡政府營造一種低電價假象,無非只是「飲鴆止渴」,無助民眾節約、產業轉型及台電公司治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電價從去(108)年4月就開始凍漲,但國內的電價真的有這麼平穩嗎?蔡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要大量提高燃氣以及再生能源的政策下,發電成本一直往上走,能源政若全面策動起來,尤其來到夏季用電高峰期,除了怕缺電還有電費問題,一旦電費上漲恐怕萬物齊漲。
二、原本年初國際分析還認為今(109)年油價可能溫和走升,豈料2019冠狀病毒疫情爆發,全球經濟降溫,國際油價走跌,讓執政黨撿到槍,也讓4月電價有機會不漲。不過,電價不漲,不代表電價沒有真實調漲需要。從過去一路走來,台電現仍背著以前電價未調的累計虧損758億,尚未打平。但目前電價公式設有每次調幅不得超過3%,1年不超過6%上限機制。換言之,今年電價不在此刻調漲,未來5年即使每次都漲,漲幅恐也無法完全反映成本,只是埋下財務黑洞,或把壓力鍋丟給下一任執政者。
三、經濟部表示,燃料價格占台電總成本6成以上,目前價格趨勢處於低檔,如果台電凍漲,依電價機制,政府仍需讓台電今年有3到5%合理利潤,不足部分需從電價穩定基金撥補,但基金彌補後,戶頭僅剩22億元。據了解,經濟部可能會將合理利潤砍為3%,如此餘額便能硬擠到100多億,以備虧損撥補之需。
四、電價調整不應只從今年燃料狀況、疫情去決定,應把過去未漲足、未來綠電成本加在一起考慮。一味的壓抑電價,將使產業低成本缺乏升級轉型誘因,民眾未意識謹慎節約用電、台電背負累虧影響正常營運,只是飲鴆止渴。據了解,台電向經濟部遞出電價燃料成本分析與建議,包含國際燃料走勢各種情境分析。在燃料價格看穩情況下,目前傾向暫不調漲機率大。但有聲音認為台電仍背負758億累虧,應先爭取調漲3%,讓台電有盈餘打累虧或轉到「電價平穩基金」儲備。
(三十一)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國內首波5G競標,分別在今(109)年1月16日完成第一階段的數量競標,標金突破新台幣1,380.81億元,僅次於義大利及德國,高居世界第三;2月21日完成第二階段位置競標,兩階段合計總標金再創新高,達到1,421.91億元,特提醒主管機關應密切注意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5G標金飆破天價,看似是乎是一場沒有贏家的商戰,但殊不知最大的輸家,有可能卻是「消費者」。擺在電信業者眼前的是,4G的建設成本都還沒攤提完成,現在又要投入5G的建設,都還沒想到何時回收,就必須先將這筆帳付清。由於5G標金衝高,未來對使用5G消費者必定產生相當程度的衝擊,NCC代理主委陳耀祥表示,未來將延續4G時代質優價廉的精神,透過政策工具,讓業者的5G資費不要太高,問題是;話說大聲不代表業者必須遵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即有具體措施與作為來適當管理?才不會讓業者巧立名目將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與企業用戶身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準備進入5G時代,政府首次對電信業者開放「三共」(共用頻譜、共用網路、共建基地台)政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進一步放寬5G「三共」原則,去(108)年6月19日NCC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確定5G「頻譜競標、釋照,釋出頻段頻寬、競標方式、5G基地台建設義務、資安防護與執照使用期限」等六大重點。然通訊產業供需關係錯綜複雜,「共頻、共網、共建」是種友善理念,「共建」較容易整合,「共網、共頻」則有一定的難度,畢竟電信業者須考量產品差異化,且商業談判中各有盤算,是否能真正落實「三共」?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能否有效規範、管理與關切的重點。
二、政府為扶植產業發展,預計未來4年將斥資超過200億元,推動5G垂直產業應用網路(或稱5G專網、企業私網、垂直場域)系統設備業者最大的客戶仍是電信營運商,若能打破營運商合作門檻促進彼此合作,將一定程度地降低營運商的建網成本負擔,可避免垂直應用產業自建私網的現象。但要如何共網?共網是核心網、還是基地台?以及平衡城鄉間的供需,跟自家消費端產品連結等等問題,都還有努力空間,才能使5G市場完善。
三、預判當5G邁入商用化階段,網路規劃建設的區域,偏鄉5G網路建設絕非是營運商優先選項,營運商必定從人口密集之都會熱點區開始,尤其就基地台需求數量與布建密度而言,也均以都市為優先,因此偏鄉建置5G市場,短期內必無實質進展是可預期的。另考量5G基礎建設(基地台、核心網路)成本較高,希望透過法規促進業者合作,藉此降低建置網路成本,而「電信管理法」即將於今(109)年7月上路的,會給予各家業者經營上更大的彈性,如代理委員陳耀祥所提「未來將延續4G時代質優價廉的精神,透過政策工具,讓業者的5G資費不要太高」,且能照顧偏鄉市場需求。
四、電信業者紛紛表示,標金遠遠高出政府預算收入,政府若沒對電信業者祭出「減稅、獎勵、基地台補助等相關措施」,恐對他們未來獲利與股利都會產生影響,最終也只能反映到消費端。因此,如何制定出「高成本、民眾接受度及市場競爭」之間取得平衡的資費,對管理者與電信業者無疑是一大考驗。
(三十二)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因應2019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影響,教育部宣布大學延後開課,惟學期行事曆仍必須排滿18周,造成暑假縮短,衝擊師生原排定的暑期計畫。特表芻議。據我國教育部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大學學分之計算,原則以授課滿18小時為一學分」。這個原則也使台灣成為全世界大學,學期周數較長的國家之一,也因此之故暑假相對較短,不利與國際接軌。為此各大學紛紛出招各顯神通,規劃彈性修課,行事曆雖排滿18周,但學生「實際要到課堂上課」周數縮短至16或17周。本席以為:因應全球化與知識經濟的世代來臨,教育應聚焦於培養學生的多元能力,引發學生學習熱情,提升自主學習能力,使學生在學習期間即與國際社會及產業接軌。而大學法要求一學分以「授課滿18小時」為原則,但較長時數是否就能保障學習效果,值得探討。爰此;教育部應考量如何在能維持授課品質原則下,檢討修訂授課時數,以促進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提升高等教育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瞭解台灣大學系統(台大、台師大、台科大)和台聯大系統(清大、交大、中央與陽明大學)皆規劃彈性修課,行事曆雖排滿18周,但學生「實際要到課堂上課」的周數,縮短至16或17周,讓學生可如期放暑假,以利學生自主學習與老師出國進修和研究。
二、台大系統原本要在二月中舉行的大學校長會議中提案下修學期長度,但因2019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暫時取消會議。不過,也因疫情,讓各大學有機會「實驗」縮短學期周數。
三、台師大教務長陳昭珍表示,目前台大系統排課有四個方案讓老師選擇,老師可用數位學習、自主學習、補救教學等方式,將實際上課時間縮短為16周;也可維持上課18周。陳昭珍指出,國內大學學期太長壓縮暑假長度,不僅不利於師生與國際頂尖大學接軌課程,也影響老師研究和出國進修。
四、清大教務長焦傳金表示,台聯大系統統一規定在第17周舉行期末考,第18周則是「擇期補課」,而「補課」的方式可以是數位教學,讓學生須進教室的課程在7月前結束。成大教務長王育民表示,成大也有類似設計,成大教師可將第18周排為數位學習。
五、台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也表示,美國許多頂尖大學的學分,把學生自主學習的時數也算在內,不像台灣是計算「坐在教室裡上課」的時間。台師大教務長陳昭珍說,此次因應疫情教授彈性開課、鼓勵學生數位或自主學習;大學生也將有機會透過選課,選擇要上十六周或十八周,等於給台灣高教改變大學學期長度的實驗機會。
(三十三)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桃園機場第三航廈主體工程發包作業,受工程設計與預算額度影響,至今發包遙遙無期,影響桃園航空城整體經濟效益之達成,特表芻議。桃園航空城計畫曾經被視為新十大建設之領頭羊建設,但第三航廈主體一直受到工程變更設計或預算額度影響,使本項工程不僅爭議連連外,更讓未來工程的執行添增太多變數。日前國發會主委在因應2019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對國內經濟衝擊之相關會議上表示,將研擬修正「109年度加速公共建設計畫穩定經濟成長因應對策(草案)」、「109年度加速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成效措施(草案)」,加速推動國內公共建設,本席對此非常贊同,也籲請蔡政府在面對第三航廈相關爭議時,能少些政治算計多些專業考量?面對相關工程發包的困難,究竟關鍵問題為何?是工程技術不足?還是預算受限?蔡政府也應先釐清,究竟我們需要的是一座便利實用的航廈?還是金碧輝煌卻華而不實的航廈?機場是國家的大門,每一位國人當然都希望進出國門能即感受到國家進步的榮耀。爰此;本席鄭重提醒蔡政府,除了切勿因技術層面問題,影響到國家重要建設外,也應審慎考量花費鉅額預算若不符成本效益時,對國家財政及整體經濟發展之影響,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桃園國際機場入出境旅運量連年成長,現有兩座航廈服務的旅客量早已超出設計容量,據暸解;預判到2026年會出現航廈容量大爆滿的情況,將嚴重影響旅客動線便利及服務品質,交通部已要求桃機公司在本(2020)年2月提出第三航廈主體發包施工可行的方案。惟據桃機公司主管表示,當前國內公、民營機構工程案多,第三航廈主體工程量體大,較難尋覓合適廠家。另行政院亦已成立「第三航廈專案小組」,交通部也由常務次長祁文中成立「第三航廈督導小組」,請外部的專家(包括退休機場人員、前民航局官員、學者)等,提供各專業意見,希望上端主體工程能順利發包,俾免因工程未能發包的延宕,而肇致桃園機場整體服務品質受到影響。
二、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究竟何時完工?這是歷經馬英九、蔡英文兩任政府都無法回答的問題;原訂2020年完工的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是15年前就獲得行政院核定建設計畫,國際競圖首獎由設計英國倫敦希斯洛機場第五航廈的團隊Rogers Stirk Harbour+Partners得標,其屋頂13萬朵花瓣的設計尤其讓外界驚豔,但絢麗過後,該工程因諸多因素爭議不斷,從此就陷入完工期程一延再延的噩夢。
三、近年來國人出國旅遊頻繁,所造訪之鄰近國家如:韓國仁川、香港、新加坡樟宜及大陸北京等國際機場展現高效率、高品質的服務,不斷結合深具特色之航廈設計、整合有效率之物流科技、運用機器人服務成為機場亮點,再再都展現了一個國家的進步水準與友善的環境;惟相較我國自己國門的桃園機場,由於客貨運數量都不斷成長,愈顯亟待改善的迫切。爰此;全體國人對桃園航空城之發展都給予非常高的期許,更冀盼能有一個既體面又便利的入出境國門航站大廈。
(三十四)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國際奧委會(IOC)最資深高級成員龐德表示,有鑑於2019冠狀病毒疫情迅速在日本蔓延,如果在5月下旬得不到控制,7月24日開幕的2020年東京奧運會可能將被取消,籲請蔡政府除應掌握其後續外,亦應考量相對因應政策。今(2020)年東京奧運若最後決定,不延期也不改其它城市進行,而直接取消,相信對各國苦練許久的運動員而言,應該是最大的夢靨,更無疑會感到一定程度的受挫和沮喪。一個運動員的運動生涯是短暫的,因此;對許多運動員來說終其一生的最大願望,就是在運動最高殿堂~四年一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上創出佳績,為個人及國家爭取至高無上的榮耀。換言之;若萬一不幸今年的東京奧運決定取消,那必然會肇致為奧運已備戰數年,磨刀霍霍的運動員受到極大的衝擊,甚至一生的心血付之東流。爰此;本席建請蔡政府應即早妥謀因應對策,關注東京奧運會若萬一真的被取消,政府應協助運動員另覓舞台或提供適當的補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日本放送協會(NHK)統計截至25日當天晚間止,日本國內共通報862例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包括鑽石公主號郵輪病例)。
二、根據《美聯社》的報導,加拿大籍的龐德(Dick Pound)為游泳選手出身,從1978年擔任國際奧委會委員至今,是最資深的委員之一。他指出,東京奧運的觀察期最多只有兩到三個月,若在這段期間內無法控制疫情,就無法在東京如期舉辦奧運,好則可以移地或者延期舉辦,壞的狀況不排除直接取消。
三、《美聯社》對龐德的專訪在日本引發熱議,日本奧運擔當大臣橋本聖子26日在眾議院答覆:「這並非IOC(國際奧委會)的官方意見,已要求IOC說明此事,並且盡全力繼續籌備工作」。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26日也表示「5月底」的停辦考慮期限是IOC委員龐德接受專訪時的個人看法。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在26日例行記者會,也同樣表示「這不是IOC的官方看法」,預計3月開始的聖火傳遞行程,目前也完全沒有聽說有任何改變。日本政府雖然從中央到地方「續辦」的口徑一致。但在疫病流行時該如何確保選手與觀眾的安全,包括橋本聖子、小池百合子跟菅義偉,全都沒有談到此事。
四、在2019冠狀病毒疫情肆虐的情況之下,東京奧運面臨嚴峻的挑戰,例如公共運輸的安全、選手村的衛生、食物供應、工作人員住宿等問題,都需要取得大眾的信心,大家才敢到安心日本參加比賽。若無法做到這一點,奧委會就必須有所做出決定。
五、目前我國已有多位選手取得東京奧運門票,正處於運動員最好年紀的標槍國手鄭兆村就表示,「東奧如果真的取消或延後的話會感到非常可惜,畢竟這次是自己認為狀態最佳的一次」。年僅17歲的體操女將丁華恬,不但讓我國拿到暌違逾半世紀的奧運女子體操門票,國際體操總會還用她命名一套地板動作。正為自己的奧運處女秀勤奮練習,教練蔡恆政就怕東奧真的取消,會讓愛徒心情失落。蔡恆政表示,選手辛苦訓練多時,當然希望可以在奧運殿堂展現成果,如果東京奧運因為疫情影響取消也只能接受。我國首位在射箭世錦賽奪得個人賽金牌的好手,「雷母」雷千瑩去年直接獲得專屬的東奧門票。王星皓、王冠閎則創奧運游泳設置A、B參賽標準來,我國首次直達A標的紀錄。運動員們都為東奧磨拳擦掌,就怕疫情毀了他們的夢想。
(三十五)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2019冠狀病毒(COVID-19)「後疫情時期」,建請蔡政府應前瞻布局,即早計畫準備。從各項的民調顯示,民眾對於政府處理2019冠狀病毒防疫表現,多持正面肯定,本席除多次對防疫衍生問題提供建言,也要再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全國投入防疫工作的醫事人員、國軍官兵及其它各行各業參與者,致上最高的敬意!鑑於政府有關防疫紓困及振興產業的相關作法,即將漸次執行,如何使「後疫情時期」之紓困與振興併行,讓真正需要的產業及人民都能被照顧到,這是本席此質詢議題至所關切的。回顧疫情初始,先有口罩之亂,後有滯陸台商、陸配返台問題,或多或少的已傷害了兩岸人民善意往來與經貿互動契機,基於兩岸關係之經緯萬端,如何維護台灣2,300萬人共同利益,才是未來振興產業達到目標之關鍵。據財政部公布之我國對亞洲國家進出口主要貨品統計,無論108年全年或109年1月,我國對大陸進出口主要貨品金額佔對亞洲國家整體進出口主要貨品金額幾近4成;但上端疫情爆發後,衍生之生產斷鍊危機,相關產業之紓困與振興措施,是否受未來兩岸互動之溫度而影響速度?其次,由於疫情肇生產業分工與布局之新思維,如何留優汰劣?政府在台商回台投資、新南向政策及產業升級等方面,如何均衡以應或適當調整,在在關係未來台灣整體經濟成長至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參照國際機構研究估計,大陸今(2020)年第1季經濟成長率會由6%減少到4%,全年的成長率則會由6%下降到5.5%。主計總處也將今年經濟成長率由原先預估2.72%下修到2.37%,這是很大幅度的修正。顯示2019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對全球經濟的影響,要遠比過去兩年的美陸貿易戰爭和英國脫歐的衝擊要來得大上許多。
二、2019冠狀病毒疫情持續延燒,其影響範圍將不限於消費行為,對於全球生產斷鍊更可能產生嚴重影響;另疫情爆發後造成之消費緊縮,疫情控制後補償性之消費,因應非常態生產與消費行為之改變,市場供需失衡導致價格之變動,同樣值得關注。
三、對於行政院因應2019冠狀病毒疫情衝擊送請審議之「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困特別條例)」草案,朝野黨團回應社會各界需要,對政府快速提出紓困特別條例構想已具共識,並三讀通過!然相關預算仍是來自人民辛苦的血汗納稅錢,本席再次大聲呼籲蔡政府,務必珍惜民脂民膏,在紓困與振興措施上要有選擇,透過融資協助、租稅優惠政策措施,將政府資源提供給經營體質良好與競爭能力較佳企業度過難關,其次透過投入經費針對個別特定對象,汰弱留強、徹底整頓,始為良策。
(三十六)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2019冠狀病毒確診第「案32例」經查係『非法外籍看護』,籲請蔡政府正視外籍移工為台灣社會所帶來的問題!據勞動部資料;外籍移工至109年元月止,在台人數為713,732人。再從勞動部「產業及社福移工行蹤不明失聯概況」表可查,迄109年元月未查獲人數達48,545人。據「產業及社福移工犯罪概況表」顯示,108年犯罪件數2,994件,其中公共危險件數為1,113件,犯罪人數為3,068人。光是109年元月單月行蹤不明者即有1,171人,犯罪案件達221件。另前時媒體亦曾披露,全台移工的「黑戶寶寶」有增無減,顯見除外籍移工在逃情況嚴重,因外籍移工大量來台,所引發的社會問題也愈益嚴峻。前(107)年4月28日的敬鵬工業平鎮廠大火,就暴露出多少移工安全與權益的問題。本席必須指出;如果經這樣的慘案檢討後,都不能讓蔡政府正視外籍移工所衍生的問題嚴重,那非法外籍移工到處趴趴走的亂象就不足為奇了。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強調,「不贊成防疫期間掃蕩非法看護」。本席以為;「非法就是『非法』」,不能因災害而合法,然因「疫」制宜的查緝作為可予考量。外籍移工來台後失聯人數、犯罪案件、黑戶寶寶增加,數字僅是突顯問題的嚴重性,這些移工的權益維護及周全管理,才是政府更必須正視的課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非法移工在台灣四處趴趴走的亂象,恐怕是政府公權力不彰最具寫實的代表作,從早餐店、菜市場、醫院看護處處可見,但奇怪的是卻只有主管機關(勞動部)視而不見?這些年來蔡政府只要決心追查件事,諸如假訊息的散播,短則一天至多三日就可宣布查獲,但對行蹤不明也就是所謂的在逃移工,卻任其逍遙法外,更無視對台灣社會所造成的諸多問題。2019冠狀病毒確診「案32例」再次把這荒謬現象搬上檯面。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表示;病患自行帶來的看護無權過問,然也暴露出上從政府機關下到民間百業,自掃自家門前雪的心態。不信問問;查緝非法外籍移工究竟應是誰的責任?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甚或調查局?憲兵隊?跟每個單位似都有關,但卻因沒有整合致成多頭馬車,難怪非法外勞四處可見!
二、2019冠狀病毒第32例確診個案為非法移工看護,查緝非法居然意外成為爭論「疫題」。面對逃逸外勞,勞動部擬祭出「鼓勵投案機制」,同步加強查緝,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天強調,「不贊成防疫期間掃蕩非法看護」,只在乎他們是否健康與有無照顧責任,此時加強取締恐造成病患無人照顧,加重醫院與社會負擔,也增加感控風險。致使原本提出的勾稽系統暫緩施行。此再凸顯查緝「非法外籍移工」的矛盾。
三、台灣外籍移工、配偶人數近年來持續增加,甚至自成生活、社交圈,有些失聯移工到山區顧菜園、果園、甚至成為山老鼠集團。中、南部山區有不少逃逸移工群聚的地點,更不乏直接在部落生出沒有身分的孩子。有些失聯移工媽媽躲偏遠山區,山裡原就缺醫療資源,有時就算想帶著意外受傷或生病的寶寶對外求助,但最終會因為擔心自己的非法身分曝光、害怕被誤認為施虐、或因交通不便而作罷,導致寶寶死亡,常未經司法相驗,就在山裡就地掩埋。
四、移工失聯後從事非法工作的處所,以工地、餐飲業、私人住宅居多,移民署稱;會結合相關國安團隊持續加強清查外來人口,防止滯台外來人口在特定區域群聚,甚至從事不法活動。但從勞動部資料顯示;外籍移工行蹤不明(在逃)人數至本(109)年元月底為止,已有近4.9萬人,佔全部約71萬外籍移工的7%,因而衍生的犯罪事件在108年即高達近3000件,顯然這已不是移民署單一能處理的問題,建議蔡政府應責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專責跨部會處理以收實效。
(三十七)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大型重機肇事死傷年齡層下降有快速迭升趨勢,籲請主管機關應予重視,並謀因應對策。據交通大隊統計,在機車事故中,大型重機與其他機車(含普通重機與輕型機車)的肇事率雖然相近,但大型重機死亡率卻較高,就算保守地的估計也為其他機車8倍之多。機車因包覆性不足,交通事故發生常造成嚴重傷亡,危險性本來就遠高於汽車。而其主要肇事原因包括未注意車前狀況、超速失控、駕駛失控等。但其實;大型重機的操控性能及車身結構都要比普通機車優越,死亡率之所以較一般機車高的最關鍵因素,就是在於行駛的「速度」。另據瞭解;過去大型重機的主要肇事年齡層,約是30至39歲和40至49歲,研判應和渠經濟因素有關。穿著皮衣、靴子及掛副帥氣的墨鏡「飆車」,是許多年輕人的嚮往,但大型重機車要價不斐,並非一般初入社會的年輕朋友所能買得起,至中壯年後,當經濟狀況相較要穩定許多時,故會去購買重型機車以一圓年輕時的夢想。惟由去(2019)年數據顯示;大型重機事故年齡層已下修,18至25歲占比已約27.5%,而且無照駕駛占比為14%,遠高於一般機車的5%,推測應是年輕朋友偷騎,在未經專業技巧指導與合格駕照下,致交通事故頻仍危安因子相對增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很多人都有騎大型重機馳騁的夢想,但經台北市調查大型重機事故,發現去(2019)年騎士死傷年齡層大幅下降。北市交大分析,年輕騎士原本就是機車事故高危險群,騎大型重機車速快、經驗不足,有如火上加油,更加危險。近年大型重機登記數逐年攀升,2013年9424輛,今年1月已有2萬3365輛,北市府統計近3年共發生1628件大型重機事故,造成16死、951傷;交大統計2018年大型重機事故以30至39歲最多,占27.9%;去年肇事死傷年齡層首次降至18至25歲,占27.5%。
二、過去大型重型機車的主要肇事年齡層,是30至39歲和40至49歲,因中年人經濟狀況比較穩定,會買重機一圓年輕時的夢想。近年來雖然台灣貧富差距,如同全球許多國家一般,愈益拉大,但相對買得起大型重型機車的人也愈來愈多,另或許因少子化已是普遍現象,許多家長為討寶貝子女歡心,也就將危險因子置於寵溺喜愛之後了。
三、大型重機定義是排氣量在250cc以上,排氣量介於250至550cc的是黃牌大型重機,超過550cc則是紅牌大型重機,大型重機登記數量有逐年攀升趨勢,以台北市為例;2013年登記數量為9424輛,但迄今已近2.4萬輛,增長速度益增,顯然已成為民眾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雖然說大型重型機車操控性能、車身結構均較普通機車為優,但畢竟機車車身包覆性較低,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嚴重傷亡,危險性遠高於汽車,隨著大型重型機數量的增加,事故件數相對也逐年攀升。
四、立法院2011年修法通過,明訂550cc以上大型重機,可由交通部公告試辦開放國道行駛,但至仍未全面開放。交通部訂定肇事、違規、不當駕駛行為等3大評估指標,但重機團體認為交通部評估及試辦態度消極,多次揪團騎上國道,表達不滿。重機團體認採樣數偏低,因為採樣數低,當個案產生,就會把比例擴大。惟高公局呼籲大型重型機車騎士爭取行駛國道路權時,應透過自律爭取社會認同,創造開放的外在條件,切勿貿然違規行駛未開放國道路段,此違規行為將造成社會各界對大型重型機車的負面觀感,不利後續爭取認同。
(三十八)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國防部證實大陸軍機本(2)月第二次越過海峽中線,特表芻議。建立全民國防共識,及面對兩岸情勢應有的憂患意識,是本席為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向來的呼籲及主張。然正確的國防認識有利全民國防建立,反之;則會因誤導而致民心惶惶社會不安。國防部日(28)前偵獲大陸轟6機經西南海域進入巴士海峽,期間派出戰機升空攔截,全程監控,並無異況。事實上;本(2)月除大陸在9、10兩日亦有殲11等多型軍機繞台,執行遠海長航訓練,其中一次越過海峽中線外;美軍12、13日也有MC-130J型機、B-52轟炸機及P-3C反潛機,分別在台灣海峽中線、東部空域及鵝鑾鼻外海飛行。惟據『國際法』在沒有侵入領空且遵守「無害通過」(innocent passage)慣例的狀況下,不論美軍或共機經(繞)過台灣周邊空域,法理上並不能算是對我國有顯著的挑釁意味。只是由於兩岸關係現況的不佳,致更觸動彼此軍事對峙的強度。海峽「中線」其實是台灣海峽一條『無形』界線,全線絕大部分係處公海,是原美軍協防台灣時據「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單方面劃定,因而成為台灣海峽兩岸軍事和平底線的『默契』。而領空(Airspace)是指主權國家領陸和領海(12浬)上空的空氣空間,屬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繞台究竟是經過台灣「周邊空域」還是『侵犯領空』相差亟大!本席除籲請建立全民正確國防認知外,亦提醒國防部;與其注意大陸軍機繞台與否?倒不如重視共軍在出海作戰操演中所展現的聯合作戰序列,及同時飽和攻擊的能力,此才是對台海防禦影響深遠的威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海峽中線」簡稱台海中線、海峽中線;是台灣海峽的一條無形界線,從北緯27度、東經120度~北緯23度、東經118至北緯23度17分、東經117度51分,為一條呈東北─西南走向的圓弧形。全線絕大部分處於公海,亦非兩岸各自主張領土範圍。依主流說法,海峽中線起初為美國所建議劃定的一條互不侵犯的假想中線,中華民國海軍與空軍以此建立防空識別區,用以防衛台灣領空與領海,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秉持其政治立場,向來不承認「海峽中線」的概念。
二、1950年代起,中華民國軍事封鎖台灣海峽,執行關閉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軍民船隻皆不穿越台灣海峽。1970年代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逐步突破中華民國的軍事封鎖。197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軍用水面艦艇編隊首次通過台灣海峽。198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船以在台灣海峽中線西側通過的方式,實現部分航行自由。1996年台海危機時,美國海軍第七艦隊經過台灣海峽,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軍機數次飛越台灣海峽中線。
三、台海危機後,中華民國除向金門、馬祖運輸物資補給的軍機和軍艦外,海峽兩岸的軍機與軍艦都保持默契互不穿越海峽中線以避免引發軍事衝突。惟在民進黨二次執政後,因蔡英文政府對兩岸關係的態度,肇致彼此官方互動相噤如兵,自2016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解放軍軍機開始頻繁通過台灣海峽繞島巡航。2019年3月31日,大陸人民解放軍空軍兩架殲11型戰機罕見飛越所謂的台灣海峽中線,為近20年來大陸軍機首度刻意飛過海峽中線,自此大陸遠海長訓更見頻繁。
四、「領空」是一國的陸地、河流、湖泊、內海、領海等的上空。是指主權國家「領陸」和「領海」上空的空氣空間,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受該國主權管轄,他國不得侵犯,外國飛機和其它航空器非經該國許可,不得在其領空飛行。外國飛機,特別是軍用飛機,侵入一國領空,是對該國領土主權的侵犯,地面國有權按照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巴黎航空公約》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規定,國家對其領土上空的空氣空間享有絕對主權。
「領海」是指島國或臨海國家主權管轄下的與其海岸或內水相鄰接的一定範圍的海域,包括領海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領海不許他國侵犯和干涉。領海以外是公海,各國均可以自由航行。我國政府於1958年9月4日宣布領海寬度為12海里。
五、依《國際法》,在沒有侵入領空且遵守「無害通過」(innocentpassage)慣例的狀況下,不論美軍或共機及任何國家軍機穿越台灣周邊空域,其實所面對的法理邏輯是一樣的。
(三十九)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內政部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6條、第8條修正草案,特表芻議。現行危老條例提供前3年申請危老重建者10%限時容獎,惟這項優惠至今(109)年5月9日屆期,但據暸解;該有關獎勵優惠執行之成效並不如預期,本次修正等同自屆滿日起再延長限時容積獎勵5年,以鼓勵更多危老房屋進行重建。然在推動危老房屋重建過程中,無論是法規、中央與地方配合程度、民眾財務負擔能力等等,都直接或間接影響民眾參與改建之意願。另再根據內政部統計,107年底,國內30年以上的住宅數為410萬戶,在10年內將會提升到約640萬戶,占全台房屋棟數的比率達73%,有鑑近年來重大天然災害頻傳,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之重大損失,危老房屋之改建確實刻不容緩;本席想請教的是,內政部在整個危老房屋重建的施政作為上,是否已有明確之藍圖?過去3年危老條例獎勵措施成效為何?本次修法後預期能產生多大之效益?能否針對相關窒礙因素,提出解決方案,提高人民參與改建之意願與對政府的信任?政府不斷藉由興建公共建設提高國家競爭力,創造整體競爭優勢,這是件值得鼓勵的事。爰此;本席對於此攸關都市更新、產業發展與維護人民安全之重要施政,建請蔡政府更應前瞻著眼,務實著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現行危老條例,提供前3年申請危老重建者10%限時容獎,這項優惠今(109)年5月9日屆期,內政部部務會報已於109年2月16日通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將再延長限時容積獎勵5年,另新增規模容積獎勵,採雙軌制鼓勵更多房屋進行危老重建。為配合國家經濟進步與提升人民生活水準,老屋(危老房屋)重建有其必要,建議政府在祭出優惠政策後,更應針對適合危老房屋重建之對象,加強宣導,鼓勵參與,以確保渠等權益。
二、政府為解決都市更新進度緩慢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於106年5月頒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危老條例),透過危老條例提供之高效率與多獎勵之優惠政策,來達到另類都市更新的目的,但執行效率不佳。根據內政部統計,107年底,國內30年以上的住宅數為410萬戶,在10年內將會提升到約640萬戶,其占全台房屋棟數的比率亦由47%提升到73%。如以台北市為例,至108年7月台北市屋齡高達30年以上建築物將近9萬5000棟,約占83%。
三、依內政部的規定,《危老條例》是有限制條件的,申請房屋必須符合不能是具有歷史、文化、藝術與紀念價值的建築物;不能位於工業區,以及必須符合「危險」和「老舊」兩項資格。而政府積極推動危險老舊房屋重建執行率不佳,其主要問題包括適法性爭議、缺少法律依據、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配合不足、改建資金導致改建意願下降、全體住戶同意的困難、整合不易導致執行率偏低、圖利大戶爭議、缺少足夠誘因的宣導、危老重建計畫執行區域受限、政府的政策宣傳相對不足、人民參與改建的心態、缺少實例對應因素、不信任政府的相關政策……等等,都是影響危老政策執行效率偏低的因素。
(四十)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行政院本(109)年2月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大建設可不受《國土計畫法》限制,現正在進行的縣市國土計畫也可能因此延期。本席認為,此舉等同架空《國土計畫法》,更恐讓政治力介入,而致國土計畫願景遙遙無期,對國土資源與生態承載力保存的殺傷力,實非台灣這塊土地所能承受。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放寬現行規定,增訂於「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不但引起在野黨及環保團體、都市規劃專家、學者的不滿,甚至連民進黨內部都發出不少撻伐異聲。若然如此;蔡政府為何不乾脆修訂成,國家重大建設『不必』受各級國土計畫之規範。上端修法草案之意圖,還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台灣本即地小人稠,土地幅員有限,所謂「國家重大建設」如何決定?由誰決定?這樣架空國土計畫的修法草案,實值商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有鑑於過去政府主導開發案以重大建設為名徵收民地、導致抗爭不斷國土沉淪,社會付出巨大成本,而後民間倡議國土計畫法立法,盼藉由制定最上位國土計畫,健全土地分區使用之合理性與程序正義,對國土計畫寄予厚望;現有國土計畫開闢平台讓各部門提出土地使用需求並討論,任何開發需求皆可以此程序進入討論。但蔡政府本次作法卻打破遊戲規則,毀去國土計畫的上位計畫指導原則,肇致民間多年的努力,及國土利用的理性秩序均將毀於一旦。
二、本席認為:「任何開發案在現有審議程序都可以納進來討論,不懂為何蔡政府現在就要打破國土計畫好不容易建立的規則。未來各項爭議性的案子,只要冠上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就可以不受約束,具爭議的開發案只要走這個制度缺口,形同特權通道。換言之;如果行政權可任意指定重大建設不受國土計畫約束,那麼公務體系是否將無所適從的難以把關。」
三、本次修法之一是將縣市國土計畫的公告期程延後,如果地方政府作業趕不及,適當延期應屬合理。但此次「國土計畫法」第15條修法,則是一個嚴重的倒退警訊,本席質疑:「行政院定義的重大建設是什麼?這種立法太過於人治!過去經濟思維是發展至上,然而國家核定重大建設根本沒有標準。本席合理的質疑,蔡政府在國土計畫還沒完全上路之時,就急著要開後門、架空它,是否有甚麼見不得陽光的陰謀?
四、過去政府憑藉「重大公共建設」為名任意開發,國土管理失序,浮濫開發導致天怒人怨,因此,在2015年民間遊說立院國、民兩黨委員,修法廢除「重大建設不受管制」的惡法陋習。而今民進黨居然在篤定政權連任後,竟然又把當初自己不認同的惡法再修回來,本席籲請民進黨政府;是否可以向全國人民說清楚、講明白,這般自打耳光的行徑,究竟為何?這根本就是一道造成國土潰爛的後門,朝野好不容易有了共識把它關上,現在又被重新打開,難道是當初所有顧忌的理由都已從人間蒸發了?。
五、以桃園航空城為例,新增第三跑道僅需700公頃,航空城卻一次畫出4000公頃範圍,光是區段就徵收了3100公頃,難道蔡政府不該給全民一個交代?本席必須說;就是因為過往政治權力與財團的需要,被夾帶在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裡面,給了政商關係操弄土地開發機制,才是導致民間對「重大建設」四字不再信任的原因。本席認為,蔡政府必須先剴切檢討,為何民眾對於國家重大建設失去信心,若蔡政府執意要重新開啟這道門,是否程序跟機制必須有民主參與、公平透明的過程。而現有審查委員會制度不斷的遭受質疑,有關部會真正該做的,難道不應是如何重建公信力?俾藉公眾參與程序,能夠檢驗合乎公益性、必要性且透明公開才是關鍵。
(四十一)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慶富獵雷艦案,肇使泛公股銀行損失至少130億元以上,但結果卻只有慶富造船廠商一肩挑,官方單位或相關人員都只有作業疏忽,卻沒有民刑事責任,甚感訝異!慶富案諜影幢幢,迄今還有諸多羅生門情節讓人竇疑費解?諸如;銀行貸款給慶富蓋海研館,但撥了10億元卻連根柱子都沒看過?而獵雷艦這麼大的一個案子,慶富公司提供保證居然是標案的地上權設定(沒蓋就價值為零),單就林林總總的證據顯示,蔡政府顯然是怕壓不住社會輿論撻伐,只好僅追究慶富案涉嫌父子,其他涉案者均予「特赦」,難怪沒有人民相信,蔡政府有查明真相的決心。本席認為,慶富獵雷艦案並不複雜,重點是層峰要不要澈底查辦?還是只是蔡政府口頭展現除弊興利的決心而已。猶記蔡總統一上任就召開「司法國是會議」,但轉瞬4年即逝,可以問問全國百姓,我們的司法變好了嗎?慶富獵雷艦案搞得沸沸揚揚,監察院也主動展開調查,但當監委詢問海軍時,卻有高階將領表示:「獵雷艦不重要,海軍沒需求」。本席質疑的是,獵雷艦如果真的沒有需求?請問當初為何建案?海軍暨國防部是拿納稅人的血汗錢來開玩笑嗎?當初從計畫需求提出、到建案、到造艦,難道都沒有評估?沒有討論?國軍有哪個重大武器案是『臨時起意』即立即可得?哪個不是因有需求才有計畫,有計畫才有預算?如果按照上端高階將領的表示;那若不是該徹查從建案到造艦過程中,所有經手及核定人員的濫權失職外,就就該是查辦此信口開河釋放假訊息的高階將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競爭力論壇學會2019年12月23日開記者會表示,針對慶富公司的海軍獵雷艦貸款弊案,有51.7%的民眾認為,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時任高雄市長的陳菊應該負起最大責任,並有高達72.2%認為陳菊應出面說清楚慶富貸款弊案。針對慶富公司的海軍獵雷艦貸款弊案,高雄市議會的專案調查報告指出,慶富公司能夠獲得聯合貸款的履約保證金17億多,高雄銀行只花了4天就通過。民調顯示51.7%認為發生這個弊案當時擔任高雄市長的陳菊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
二、國軍獵雷艦聯貸案是近來台灣少見超過百億的大案,但一個資本額只有5億多的慶富公司,有什麼通天本領可以吃下300億的標案,還讓高雄銀行輕鬆提供高額保證金、貸款。根據此次調查顯示,超過五成二(52.2%)的民眾,要求陳菊前市長應該對高銀早知慶富財務不健全仍予如此高額貸款負責。但時任高雄市長的陳菊,至今仍是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在總統府內繼續穩穩當當的當她的大官,真不知這是台灣官場上的最大笑話?還是台灣民主史上一個最大的諷刺可以解釋?
三、獵雷艦的主要功能是清除水雷。據瞭解;水雷布放的海域多半是「海運頻繁的港口」,我國絕大多數重要物資,均係仰賴國外進口,海運運輸是支撐物資供應的主要力量。萬一出入港口的主航道遭敵布雷,其影響嚴重可知。惟台灣周邊淺水區,水質混濁,視距往往不到幾公尺,增加獵雷難度。據軍事專家研判,萬一兩岸爆發衝突,中共極可能對我重要國際航道實施布雷,封鎖我商船進出阻斷我海上生命線。尤其中共擁有10萬餘枚水雷,數量高達全球1/3。另作戰艦艇即使出海作戰,仍需返港加油補給,如果沒有良好的獵雷艦,就因無法有效清除港口的水雷,而讓水雷作戰更形困難,難道這樣的兵力對我防衛作是「不重要也不需要」?
四、水雷作戰受海域環境的影響極為關鍵,而獵(掃)雷遠較佈雷尤其困難,這不只是我國如此,全世界相同。如2012年,美國與30盟國於中東荷莫茲海峽進行掃雷演習,總共布放了29枚水雷,但當兩周演習結束後,找到的水雷卻不到一半。水雷不單是用於攻勢作戰~封鎖敵人海上重要出入航道;亦可用於守勢作戰~布放於自己海域,阻礙敵人登陸。例如韓戰期間北韓布放了3,000枚水雷,波灣戰爭期間伊軍也布放了1,200多枚水雷,在戰術的作為上都產生了相當的效果。另獵雷作戰的難度是因為在「水下」,而反潛作戰也在水下,兩者同樣的都具有相當難度,但相對於潛艦,水雷的造價只是九牛一毛,因此;水雷成為封鎖作戰常常被運用的手段。
(四十二)本院吳委員斯懷,針對農委會於本(109)年3月1日表示,目前並無證據顯示寵物或其牠家畜可感染或傳播2019冠狀病毒疫情(COVID-19),將召開專家會議,未來可接受動物檢體的檢驗乙事提出質詢。雖然農委會表示,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官方訊息,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寵物或其它家畜可感染或傳播2019冠狀病毒,但台北市政府已表示;如果民眾需要隔離,那寵物也需要被帶到動保處隔離,並依「台北市動物之家服務收費標準」,一隻寵物每天200元,上限為3,000元。由上端顯見中央與地方,對於寵物的防疫措施並不同調,本席建議農委會應儘速召開專家會議,並與疫情指揮中心討論寵物檢驗方法及後續的配套措施,以確保民眾健康及寵物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日前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對一名2019冠狀病毒(COVID-19)確診病患家中飼養的犬隻進行檢驗,結果呈現弱陽性。
二、農委會表示,香港雖從這犬隻的口腔、鼻腔及肛門採樣進行檢驗,在口腔及鼻腔的樣本驗出弱陽性反應,但肛門樣本並無陽性反應,犬隻本身也無臨床症狀,推測有可能只是近距離接觸患者,狗的口鼻沾染患者病毒所致,目前的證據尚無法確定2019冠狀病毒可以感染犬隻。
三、獸醫師呂柏賢表示:「寵物跟主人會有親密接觸,你就把動物想像成是這個人戴著的口罩好了,口罩會不會發病?不會。狗貓會不會無緣無故發病?不會。可是這個口罩本身,它上面帶有病原,那是否有可能因而傳染。」獸醫師建議,寵物就跟人一樣,主人不要隨便讓寵物跟陌生人接觸,民眾也不要太過親近,如果接觸後,一定要記得洗手。
四、臺北市政府下令,如果民眾需要隔離,那寵物也要需要被帶到動保處隔離,並訂出了每天200元,最高上限3,000元的收費標準,臺北市動物保護處動物救援隊長吳晉安表示,目前已跟衛生局保持橫向聯繫,若民眾需被居家隔離或檢疫,衛生局會一併詢問家中是否有養寵物,若有,是否願意把寵物交由市府安置,若飼主隔離期間寵物發生緊急疾病,會協助送醫,醫療費再跟飼主收取,只要飼主解除居家隔離或檢疫就可帶回寵物。
(四十三)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日本及韓國在近日突然爆增上百名確診案例。使日韓兩國的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從未有任何疫情提示,提升至第三級警告。升級期間政府對於日韓抵台之旅客,若未能即時提升防疫規範,即形同防疫空窗期。為防止日後再發生個別國家或地區疫情快速爆發,疫情提示反應不及,建請政府提前佈署,對所有返台或抵台旅客提供相關就醫資訊及快篩窗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韓國於2月19日爆發新天地教會群眾感染後,至2月27日累積確診數已高達1,766例,超越日本鑽石公主號705例,成為大陸之外的第二大疫區,顯示目前疫情日趨嚴重。而我國於2月23日始將韓國旅遊疫情建議提升到第二級「警示」,24日再提升為第三級「警告」。顯見之前尚未列入警示期間,若有旅客或國人受感染而不自知,或因未達警示標準,而未自主隔離,形同感染空窗期。政府應協助旅客或國人,遇有狀況時,能快速就醫,並成立快篩窗口,以避免疫情擴散。
二、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自2月25日零時起,自韓國入境的外籍人士,需居家檢疫14天;本國籍人士於2月25日、26日後自韓國入境者,須落實14天自主健康管理;自27日零時起入境的本國籍人士,則實施14天居家檢疫。前述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時點,卻因是否為本國籍,而有所不同,請問判斷標準為何?且政府並未於宣布警示第三級當天,即刻實施隔離政策,導致空窗期間延長。請問原因為何?
三、綜上,由於國人長期習慣至日韓進行旅遊及購物,近日更有具韓國旅遊史民眾返台空窗期問題。政府應致力佈署並宣導,自韓國或其他國家抵台之旅客或國人,遇有武漢肺炎徵狀時,可即刻就醫或快篩窗口等相關配套,以避免此波疫情持續擴散,或導致社區感染等情事之發生,建請相關主管機關儘速評估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擴散,南韓及香港日前皆因宗教活動,造成群眾感染。近期國內遇有許多大型群眾活動即將進行,例如:宗教民俗活動(媽祖遶境出巡)、馬拉松路跑等,皆面臨是否延期或停辦之抉擇。政府應對於大型室內或戶外群眾活動之人數、規模、類型、進行或管制之方式,頒訂一套標準,以供民眾遵循;而非推給宗教自由,由民間自主決定,導致輿論爭議不休。建請相關主管機關,應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日韓國之新天地教會活動爆發群聚感染,當局要求約9,400名相關人員採取自家隔離,確診病例超過500人;香港佛堂也發生群眾感染,已有8名確診病例,顯見聚眾大型運動容易造成疫情擴散。一年一度的媽祖遶境也即將開始,歷屆活動更高達10幾萬人,引發許多民眾憂心造成群聚感染,近日在網路上出現各種批評聲浪,導致許多廟宇活動也都延期或停辦。
二、再者,近期有許多場大型馬拉松活動,報名人數也多達2至3千人,這些活動後來也因民眾擔心引發群眾感染問題,而由主辦單位宣布取消或延期。
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業已於2月27日提升至一級開設,政府對於大型室內或戶外群眾活動之人數、規模、類型、進行或管制之方式,目前都尚未頒訂標準,僅宣導大家盡量避免或是要採取相關防疫配套,輿情莫衷一是,恐造成疫情漏洞或因過度反應影響人民生活。
四、綜上,政府針對疫情的發展,應主動回應民眾相關疑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大型群眾活動,應以專業判斷,提出相對應規範內容,使民間團體得以依循配合。建請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因應,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擴大,各級學校雖已開學,家長對於學童健康仍然憂心。因學校為師生長時間群聚之公共空間,教育部及相關單位應做好萬全防疫準備,守護學童健康。然位於桃園市之潛龍國小竟以「防疫隧道」的方式來進行消毒,直接對學童噴灑次氯酸水,恐誘發皮膚與呼吸道不適,反而傷害學童健康。顯見正確防疫教育觀念尚未落實宣導,政府亦須審慎檢視各級學校針對學童之防疫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桃園市立潛龍國小日前針對學童防疫,採用當地里長設計之所謂「全自動噴霧隧道」,欲直接噴灑次氯酸水(hypochlorous acid)於學童身上,以達消毒之效果。雖立意良善,但恐誘發不適並對人體造成傷害。
二、相關新聞報導中,專家表示,次氯酸水雖對於環境消毒有顯著效果,但同時也會傷害皮膚與呼吸道,不可直接噴灑於人體。病毒若已存在於人體之中,即無滅菌消毒效果,無法防止感染者傳染他人。此外,相關產品必須申請特定用途許可證後使用,若隨意噴灑,不僅無法形成肌膚保護膜,還可能殺死皮膚之益菌。若吸入呼吸道,將造成咳嗽、胸悶、甚至氣喘等不適情形。
三、此次肺炎疫情來勢洶洶,已在全球造成嚴重影響,學校為師生長時間聚集之公共空間,教育部應針對防疫做好萬全準備,對於各級學校之防疫輔導措施亦應審慎規劃評估。今潛龍國小出現如此事件,顯見防疫教育宣導業務推動,尚有極大改善空間。
四、教育部及相關單位應正視此次事件,並積極落實正確的防疫教育觀念,檢討既有防疫措施之可行性與效益,守護學童健康,也讓家長放心。
(四十六)本院高委員虹安,鑑於共軍近日多次繞台,又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威脅正炙之時,政府各單位面臨多重威脅與挑戰,國安單位應竭力防範各種可能的國家安全威脅,以維持國家正常運作、保護人民身家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大陸地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依據大陸官方公布資料,截至二月二十三日止,累計報告確診病例77,150例,累計死亡病例2,592例,增加幅度雖有逐漸趨緩趨勢,然而人數還是不斷攀升。即使大陸官方全力抗疫,卻仍然未忽略對台灣的打壓。在國際上,強勢施壓世界衛生組織,除了排除台灣參與多數防疫會議、提供正確資訊的機會,使我們無法在國際公共衛生體系中貢獻心力之外;還因為世界衛生組織出於政治考量的一個中國原則,造成包含義大利、菲律賓、越南等國均曾對台灣發布飛航禁令,其中義大利迄今仍未解禁。許多國家也將台灣疫情相關統計與大陸、香港、澳門同列合計,嚴重影響我國國際地位,也傷害國際社會社會面對防疫本應基於科學事實的普世標準。
二、此外,大陸軍機也於二月九號與十號連續兩天入侵我國空域,十日當天對岸的「殲十一」戰機不僅越過海峽中線,還曾「鎖定」我方前往攔截、驅離的F-16等軍機,情勢一度緊張。美軍十二日也兵分兩路繞飛台灣,一架MC-130J特戰運輸機穿越台灣海峽空域南下,兩架B-52轟炸機則在東部海域由北向南飛行。十三日,美軍的P-3C反潛機則從嘉手納基地起飛,經鵝鑾鼻外海回返嘉手納基地。十五日則是派出神盾艦由北向南航經台灣海峽,次日並由第七艦隊對外展示照片。由兩大國的動作可以看出情勢的緊張,我國務必做好相關國家安全作為。
三、國家面臨內部嚴重危機時,往往藉由引起對外紛爭或戰爭以轉移民眾對政府的不滿,並壓制國內反對力量。許多媒體與國際學者指出,持續升高的疫情已經使看似團結實則暗潮洶湧的大陸內部加深分裂危機,反對大陸領導人習近平之勢力蠢蠢欲動。值此大陸政權正當性面臨挑戰之際,更有可能發生藉由引起國際或兩岸爭端以舒緩內部壓力。
四、我國此刻面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侵襲,政府各單位全力動員防疫之際,斷不可忽視來自海峽對岸任何蛛絲馬跡。本席呼籲國安單位加強情報偵蒐與研判,並制訂於防疫時期需同時面對兩岸可能危機之應有處置作為,以維國家安全。
(四十七)本院高委員虹安,鑑於台灣高科技人才嚴重流失,更被國外研究機構預測2021年將成為人才供需落差最嚴重的國家。政府再不痛定思痛,提出解決方案亡羊補牢,台灣將成為消失的矽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一、2015年,英國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出版的《全球人才2021》(Global Talent 2021)報告預測指出台灣將在2021年成為人才供需落差最嚴重的國家,人才赤字率達-1.5%,為全球最慘。連老齡化嚴重的日本都比台灣好。英國牛津經濟研究院分析台灣高等人才荒的兩大關鍵,一是台灣專業人才外移,高居總外移人口的六成,位居全球第一高;二是台灣平均薪資只有4萬六千餘元,低於鄰國的星、港、韓國等,難以留才,更無法吸引高等人才來台。
二、經濟部《2019~2021年工業局重點產業專業人才需求推估調查報告》,指出,針對半導體、5G、物聯網、人工智慧、大數據等多項前瞻科技產業,盤點企業在招募高階技術人力時遇到的問題。台灣的IC產業市占排名全球第二,預估2020年人力需求將比2019年翻倍,但是在該份調查中回答人才充裕的廠商,居然是「0%」!高達44%企業表示覓才困難,56%表示得拉長招募時間才有辦法找到要的人才。
三、隨著5G時代來臨,台灣網通業產值估計逾新台幣3.34兆元,但調查中,合計高達95%的廠商表示人才不足或難尋;行政院科技會報更推估到2030年,台灣資通訊人才缺口將達8萬3,000人。再以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軟硬整合服務為例,92%的廠商表示找人不易;「缺很大」的還有智慧製造,就算台灣機械業產值已連續兩年突破1兆,但高達75%的廠商直接說「找不到人」。
四、景氣差、少子化、起薪低等大環境因素,都是台灣人才流失的原因,然而高教政策的混亂、短視與缺乏延續性,也是高等人才危機的原因之一。包括學校廣開流行熱門科系造成理工科系學生大減、技職教育不振造成實作人才不足、學校徵求優秀師資卻不敵全球市場競爭,不但吸引不了國外人才,連台灣優秀人才也留不住。
五、人才不斷外流將影響台灣的競爭力,也妨礙產業的升級。長期缺乏人才,對台灣經濟絕對不利,本席期許政府正視包含高等教育培育人才困境、吸引國外優秀人才誘因不足、產業相對低薪等問題,讓產業不再缺人才、更多人才肯留在台灣打拼。
(四十八)本院蔡委員壁如,有鑑於近年來農地違章工廠火災意外頻傳,造成嚴重公共安全,以及食品安全之疑慮,而《工廠輔導管理法》於108年6月27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迄今已七個多月,卻尚未公布實施。導致無法開始進行各縣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的核定程序,行政怠惰遲未公布的原因為何?中央應負起責任,《工廠輔導管理法》應儘速公布實施,避免憾事再度發生,究竟預計公布實施之時程為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108年6月27日,行政院表示因有修法急迫性,於是執政黨在臨時會中強行將《工廠輔導管理法》修正案在爭議中三讀通過。但是在修法通過後,迄今已然七個多月,中央政府卻遲遲不公布實施,導致目前無法開始進行各縣市「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計畫」的核定程序,既然如此,當初又何必急迫的要在臨時會將該法案通過?
二、108年10月3日凌晨,台中大雅區一處,因農地違章工廠發生火警,造成2名消防員為救災而殉職。而農地違章工廠的問題,不只是有關消防員的生命安全,還有後續因大火而造成周遭農地可能受到落塵和廢水汙染,還有食品安全及地方社區的健康安全……等問題,本月20日本院各委員辦公室均收到「火大米」,為彰化農地違章工廠火災後周遭農地所產有汙染疑慮之稻米,已引起社會民眾之關注。
三、蔡總統宣示其上台後,即2016年5月20日之後的新增違建全部都要拆除,即報即拆。但是實際上,第一波只拆了17家,究竟第二波之後又拆除了多少違章工廠?是否有2016年迄今各年度新增違建及相關拆除數據?與縣市分布?而新修正的《工廠輔導管理法》也已經直接給予中央政府可以介入斷水斷電的法源依據。因此,中央政府不能再推卸責任給地方,應負起責任,《工廠輔導管理法》應儘速公布實施,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四十九)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行政院竟趁防疫之虞,強渡《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於行政院院會通過,為何突襲修法未經過60天的法規預告期?且現行法制上,各項法規對於「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並無明確定義,行政院核定之正當程序,也付之闕如。行政機關不應為配合短期政策,貿然修改、破壞國土計畫之安定性和環境永續發展,為落實民主法治,應明定「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之統一定義、標準及核定程序,有無法制化之具體時程規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新型冠狀肺炎(COVID-2019)疫情肆虐,全國當上下一心,以防疫為優先。行政院應以防疫為優先,急於在此時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急迫性與必要性為何?依照行政院2016年10月起的規定,應將草案公告周知60日以蒐集民間意見,此次突襲修法使得該政策宣示「強化與國際規範接軌,落實開放透明政府」淪為口號。
二、2015年第八屆立委卸任前夕修正的《國土計畫法》,經跨黨派立委達成共識,「只准通盤檢討,不准個案變更」,意即不准行政院自行以重大建設為理由,隨意破壞國土計畫的安定性和環境永續發展。此次,行政院修法草案,第十五條第三項的關鍵爭議點,現行條文已在第三款幫政府大開後門,「國防、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已不受限,這次修法竟然還要新增第四款「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全面毀棄定期通盤檢討的精神,延續歷年來個案變更氾濫成災的畸形制度,搞了廿五年的國土計畫法,想要縫合都市計畫與區域計畫,等於重回原點。
三、我國現行法制上對於「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並無明確定義,行政院核定之之正當程序,也付之闕如。包括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1條及本次修法之《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第15條中,皆出現「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國家重大建設」等詞彙,該定義為何?又由何人定義?實在令人不解。在內政部「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的附表中,只包括交通、水利、能源(電廠);而國家發展委員會「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的附表,則包山包海,涵蓋各部會的各種建設,甚至私人財團的工業區和特定區。行政院懶人包說帖第四頁,更是直接標舉礦業土石,將夾帶門票給大財團的水泥礦場,顯見現行制度下並無統一之標準。
四、台灣價值應是去珍惜每一塊土地的價值,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行政,不應為配合短期政策,貿然修改、破壞國土計畫的安定性和環境永續發展。行政院須明定「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之定義,及統一標準和核定程序,避免含糊不確定的法律要件,讓行政機關有過多的任意裁量空間,並迴避民意監督,應加強政府施政之透明公開,並在程序中明定加強民眾參與的過程。
(五十)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行政院於2月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草案,修訂第四十五條空白授權「內政部訂定之一定期限內完成」,內政部營建署未能督導各地方政府於現行規定「兩年內」完成公告的原因為何?請製作無法如期完成的檢討報告(Root Cause Analysis,簡稱RCA),並估計需要新增多少時間方可完成?另第十五條第三項新增第四款「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逕行個案變更,為何不能循定期通盤檢討程序辦理?為何不能在各縣市預留城鄉發展用地,以配合「大南方計畫」所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內政部次長花敬群26日表示,法案審議時內政部原提出3+3+4(年),而通過版本為2+2+2(年),故縣市國土計畫或許延長一年各地方政府能做到,但功能分區再多延一年、兩年也未必能完成。既然縣市延長一年即可完成,是否第二階段的縣市國土計畫只需修法延長一年,即可保留解決問題空間給地方政府,第三階段內政部整合圖資的功能分區,是否修法為三年或四年即可完成,不必「一定期間」這麼寬鬆的空白授權?
二、目前有八個縣市政府已完成或將完成縣市國土計畫的初審,中央複審有可能在四月底完成,而有十個縣市政府顯然無法在期限內完成,其無法如期繳交的原因為何?是否為資源落差?或是其他原因。請製作無法如期完成的檢討報告(Root Cause Analysis,簡稱RCA),方可具體估計需要新增多少時間可以完成。
三、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認為,第十五條第三項,單指國家自己主導開發的部分,然而有需要民間廠商投資配合的部分,則完全沒有空間和彈性,如大南方重大建設計畫,所以才要新增第四款「重大建設」。然而本席質疑,民間開發計畫有何理由不能循定期通盤檢討程序辦理?其必要性何在?如有需用地,應可在城鄉發展分區先預留發展用地,以配合未來「大南方計畫」所需,內政部有何執行上的困難?
四、民間與空間規劃專業界認為,國土計畫法之立法精神即為合理分配國土資源,並為長期規劃運用國土資源,避免政治權力干預。若民間廠商不走通盤檢討而總是循個案變更,將讓農業發展區陷入流失的危機,如何避免行政權恣意以「重大建設」為由,行炒作土地之實,並避免行政濫權,致「大埔事件」的悲劇再發生?
(五十一)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全球氣候變遷已為世界關注的趨勢,氣候變遷及所導致極端氣候的系統風險與轉型商機,對企業與投資布局而言,已成為一個重大議題。碳密集型產業的撤資運動,也將影響未來資本市場的長期配置。追求投資與永續發展的ESG(環境、社會和治理)整合投資成為全球主流,順應全球趨勢,政府應預先調整各項政府基金投資策略以兼顧社會責任投資(SRI),一方面鼓勵企業採行對氣候友善的政策,一方面使基金收益避免承受風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ESG原則可視作評估企業健全狀態與穩定程度的指標。過去企業多是以財務表現進行評估,而隨著全球氣候變遷已為世界關注話題與趨勢,ESG原則對於企業經營聲譽有一定的影響,也是投資者在判斷企業穩定程度以及選擇投資對象時的重要參考。
二、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簡稱SRI)為因應永續經濟發展而生,在投資過程中,除了傳統的財務指標外,整合社會正義性、環境永續性、財務績效等倫理性指標,穩定利潤分配的持續性與社會貢獻程度,讓SRI能夠同時達到財務性與社會性的利益。
三、SRI已經是世界性潮流。現階段亞洲在SRI的發展上除了日本有較快速的成長外,其他國家均嚴重落後於歐美國家。根據全球永續投資聯盟(GSIA)統計,截至2016年底,亞洲僅占全球SRI規模的2.3%,若扣除日本,亞洲SRI總管理資產僅占全球0.2%,台灣的四大基金,包括郵政儲金、國民年金基金、勞保基金、勞退基金早已帶頭開始投入SRI。
(五十二)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行政院院會於(2月20日)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一案。其中第十五條第三項第四款增訂「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此舉架空、背離「國土計畫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明定: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之精神。相較於立法院第八屆,對當時「國土計畫法」決議不將「國家重大建設」放入此條例母法。為防範日後恐浮濫開發、徵收衝突等情形再現,爰要求政府應遵行現行法律,不該大開開發後門,同時亦需兼顧所有國人都能接受且合適的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等共識,達到真正國土永續發展之正義目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依據國土計畫法第六條規定,國土計畫之規劃基本原則如下:國土規劃應配合國際公約及相關國際性規範,共同促進國土之永續發展;國土規劃應考量自然條件及水資源供應能力,並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防災及應變能力;國土保育地區應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並得禁止或限制使用;海洋資源地區應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整合多元需求,建立使用秩序;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應避免零星發展;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創造寧適和諧之生活環境及有效率之生產環境確保完整之配套公共設施;都會區域應配合區域特色與整體發展需要,加強跨域整合,達成資源互補、強化區域機能提升競爭力;特定區域應考量重要自然地形、地貌、地物、文化特色及其他法令所定之條件,實施整體規劃;國土規劃涉及原住民族之土地,應尊重及保存其傳統文化、領域及智慧,並建立互利共榮機制;國土規劃應力求民眾參與多元化及資訊公開化;土地使用應兼顧環境保育原則,建立公平及有效率之管制機制。
二、對於歷年來推動國家重大建設之浮濫開發、徵收衝突及終造蚊子建設、蚊子館等現象歷歷在目,例如新竹璞玉、苗栗大埔事件、後龍遠雄健康園區及花蓮環保科技園區,皆是借鑑。
三、為傾聽民間反對本次修法之排山倒海聲音,行政院應先謙卑檢討,非以「國家重大建設」名義掛帥,操作土地開發,進而引發政商利益關係糾葛,而是透過民主參與、公開透明之過程,而重建民眾對政府公權力信心,並透過公眾參與正義程序,檢驗其合乎公益性、必要性,以利端正外界對此舉「開發至上」之思維。
(五十三)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近年來我國改造槍枝風氣橫行,造成我國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等受到安全危脅,且第一線執法人員在執行法定任務時亦暴露於改造槍枝的威脅之中,為淨化台灣治安及端正歪風,爰要求內政部應就本案儘速研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及相關執行辦法,從源頭阻斷非法槍械供給流向、管道及來源做起管制與提高改造槍枝刑責,並和相關部會、各縣市政府通力合作,強化檢肅槍枝,以利安定我國民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為槍枝管制國家,對於嚴格管制非法槍枝更是全民期盼。近期警政署從查緝實務中發現非法改造槍枝等事件層出不窮,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數據統計,「查獲槍枝彈藥及刀械」案件數,其中土製槍枝自2014年1,290件增加至2018年1,890件,歷年案件數節節攀升,顯見相關案件日趨嚴重。且「持改造槍枝犯罪刑責較低」亦為當前改造槍枝氾濫之主因,為確實抑制違法槍枝,防堵歹徒鑽漏洞,實屬有管制之必要性。
二、依聯合國《人權宣言》第三條規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與第十七條規定,任何人之財產不容無理剝奪。綜觀上述條文之精神,我國政府應竭力保障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三、為確實抑制違法槍枝及徹底遏止此類犯罪行為,應從管制槍枝源頭阻斷非法槍械供給流向、管道做起管制,並提高改造槍枝相關刑責,俾便有效嚇阻,端正社會治安風氣。
(五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人們迎來的,也是新冠肺炎病毒的第二波攻勢。外在情勢上,疫情迅速擴及各大洲,南韓、義大利、伊朗等國都出現大爆發局面,全球進入「非常高」的風險等級。內在形勢上,台灣連續爆發查不出感染源的病例,且透過病人和看護導致醫院的內部感染,包括台灣旅遊者自日本、中東等地區都帶進了病毒,情勢日益棘手。目前許多國家都在研發新冠病毒的疫苗及藥物,也傳出若干進展;但要取得人體試驗成功並投入生產,還需要很長的時間。在此之前,更重要的是國際間彼此交換抗疫和治療的技術與方法,對待輕症和重症病人各有何迅速有效的療方,以降低患者死亡的風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升為「一級開設」,人們迎來的,也是新冠肺炎病毒的第二波攻勢。外在情勢上,疫情迅速擴及各大洲,南韓、義大利、伊朗等國都出現大爆發局面,全球進入「非常高」的風險等級。內在形勢上,台灣連續爆發查不出感染源的病例,且透過病人和看護導致醫院的內部感染,包括台灣旅遊者自日本、中東等地區都帶進了病毒,情勢日益棘手。
二、目前全球的疫情地圖,重點仍在亞洲,但應對不足的韓、日已呈疫情爆發,歐陸、中東、中南美洲也均告失守。在第一個多月的首波防疫戰中,感謝國內防疫人員的不眠不休,堅守城池,使台灣防疫成績表現出色。但新冠病毒第二波攻勢來勢洶洶,加上學校開學及二二八、清明連假的人口流動,我們的防疫戰略必須全面盤整,民眾也應重新認識防護之道。
三、人類對新冠病毒仍相當陌生,一個多月的接戰經驗,公衛界稱其為「最完美的病毒」。這種新型病毒狡猾善於突變,它既頑強又柔軟,進入人體後,人類至今一籌莫展。從好的方面看,新冠病毒的致死率比SARS低佷多,比較不必過度恐慌;從壞的方面看,它的傳播率很高,防不勝防。尤其,許多患者染有病毒卻無發燒、咳嗽等症狀,他們甚至不知道要就醫,卻在防疫網外遊走。
四、沒症狀但具備傳播能力的病毒,最為難防。甚至有些已痊癒出院的患者再接受追蹤檢測,竟呈陽性反應,使接觸過他們的人成為高危險群。台灣迄今痊癒出院者僅十二人,滿懷重生喜悅之餘,不能不防新冠病毒逆襲。
五、台灣日前出現的「院內感染」案例,一發現即有四起。專家研判,應該是護理人員及清潔人員接觸患者或物品後,未確實做好手部清潔、消毒,而後不慎接觸臉部或口鼻,導致感染。這樣的慘痛教訓,值得民眾警惕:不要忙著排隊買口罩,卻忽略平時「勤洗手」的重要性。
六、一個多月來的抗疫經驗,不少人已逐漸理解:一個簡單的「勤洗手」動作,竟是最佳的防疫自保策略。這顯示,過去大家對傳染病的恐慌,其實是衛教及公衛意識不足,真正該補強的是衛生知識與生活習慣。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費盡心血四處圍堵疫情,其實教會民眾勤洗手更有效。
七、衛教是公共衛生的基礎,民眾若衛生知識不足、生活習慣不佳,公衛體系再多努力也是事倍功半。洗手、擦乾是很簡單的事,竟然要新冠病毒當老師,何其諷刺?不僅如此,人們生活作息多親近陽光,不在人多處逗留可免感染也是極簡單的道理,但要落實卻何其困難。
八、新冠病毒肆虐,最終仍然寄望藥物、疫苗的研發成功來解決。目前國衛院和幾所教學醫院都有相當進度,問題是研發到商品化量產之路仍很漫長。技術與科學門檻或許不是最關鍵,疫苗生產後的市場才是最重要;而國際疫苗大廠從來都是利益導向,看不到市場獲利潛力,疫苗研發常常戛然而止。以國衛院這次應對新冠肺炎的藥物及疫苗之研發為例,就是運用過去研發SARS、MERS未達陣的「半成品」;原因是,當年好不容易研發到生物試驗階段,病毒就消失了。
九、目前許多國家都在研發新冠病毒的疫苗及藥物,也傳出若干進展;但要取得人體試驗成功並投入生產,還需要很長的時間。在此之前,更重要的是國際間彼此交換抗疫和治療的技術與方法,對待輕症和重症病人各有何迅速有效的療方,以降低患者死亡的風險。中國大陸累計治癒人數已達四萬多人,樣本數目最龐大,經驗也很豐富;儘管兩岸間政治溝通不良,但醫界和學界的交流絕不能中斷。在此之前,全球雖未找到對抗新冠病毒的良方,但人們只要勤洗手,或許就能降低被病毒入侵的機會。
(五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2019年是全球5G元年,美國、韓國和中國的電信業者已經拔得頭籌,2020年全球主要電信業者力求讓5G陸續進入商轉。5G時代萬物聯網,更加便捷效率,但因傳輸距離短和繞射能力差,5G微型基地台(SMALL CELL)的布建必須三倍於現有4G的基地台,但因微型基地台遍及各處,資安風險的防範更加複雜與困難。而台灣五大電信業者以總價1,421.91億元,標得5G頻譜,每單位頻譜超過52億元,創下全球單位頻譜的最高價紀錄,真正的苦主不是電信業者,而是5G使用者。政府應積極鼓勵業者合作,以「共頻、共網、共建」的「三共」方式提高營運效率,也間接減輕5G使用者未來的使用成本。且5G面臨另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用電,根據3GPP標準會議之資料指出,5G NR的電力消耗為4G LTE的三~四倍;另外,5G NR傳輸距離較短,若要達到相同的覆蓋率,需要的基地台數量為4G的三倍以上。換言之,5G總電力消耗預估將達4G的九倍以上。目前台灣電信業者所用電力,約占台灣整體供電3%,若不落實共建,九倍用電的粗估是占台灣整體供電27%,細算後也仍高達21.8%,對台灣的電力供應將帶來極大的壓力。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9年是全球5G元年,美國、韓國和中國的電信業者已經拔得頭籌,2020年全球主要電信業者力求讓5G陸續進入商轉;換言之,全球資訊通信技術(ICT)已進到第五代,具有「高頻寬、低時延、廣連結」三大特性,提供相關產業「跨領域、全方位、多層次」的數據化應用,專家認為一個「新經濟、新科技、新人才、新製造、新服務」的新時代將因5G而來臨。
二、台灣NCC釋出首波5G頻譜,採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的頻譜「數量」競價,總標金衝上1,380.81億元。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在3.5GHZ及28GHZ的頻譜均得標,台灣之星只在3.5GHZ頻譜得標,亞太電信只在28GHZ頻譜得標。2月21日舉行第二階段的「位置」競價,總標金為41.1億元,加計兩階段的競標結果,總標金高達1,421.91億元。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三大電信都強調力拚在下半年提供5G服務,使台灣也進入5G時代。
三、根據各大電信對外發布的訊息,中華電信將鎖定智慧停車、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農業、智慧環境、智慧觀光、智慧零售等應用。台灣大則鎖定智慧停車、智慧居家照護、智慧零售、3D人臉辨識和骨架追蹤、智慧眼動照顧、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的零售導覽等應用科技。遠傳則強攻智慧醫療、智慧城市、空品偵測、智慧路燈、智慧製造。亞太電信布局智慧製造、智慧電網、智慧農業、空品監測、臉部辨識等。各大電信提供的服務項目異中求同、同中求異,顯示各電信都不放棄熱門應用,也都希望推出特色應用。
四、國際標準組織3GPP定義了5G的三個主要應用場景:增強行動頻寬通訊(EMBB),大規模機器型通訊(MMTC),和超可靠且低時延通訊(URLLC)。因此,自動工廠、無人商店、無人機、自駕車、擴增/虛擬實境(AR/VR)、遠距醫療等應用,在5G時代將較4G時代更具可行性,對消費者而言,一部二小時的HD電影只要三秒鐘就可完成下載,最為有感。
五、在5G時代,通訊頻寬增大、時延縮短,數位化通訊能力大幅提升,連接大量終端的技術得到根本的改善。更重要的是,5G行動通訊技術將基於雲端運算和邊緣運算,透過萬物互聯,將智慧感應、資料分析和深度學習的能力整合在一起,全面實現雲端時代的行動智慧物聯。
六、因此,在5G這個行動雲端智慧物聯時代,由於行動通訊速度提高,連結增強,技術的使用門檻和使用成本降低,5G應用將涵蓋生活的所有層面,不是只供一般消費者平時通訊、追劇使用,在產業、交通、遠距醫療等方面的應用才是未來5G的主流應用。例如在智慧交通、智慧家居、智慧生產、工業管理物聯網、智慧農業、智慧醫療、智慧物流、智慧社會服務等多個領域,5G可以建構高效率的運作體系,大大的改善人們的生活及提高產業、醫療、交通的效能。
七、雖然許多人對5G未來充滿期待,我們參考專家意見,提出下列提醒:5G時代萬物聯網,更加便捷效率,但因傳輸距離短和繞射能力差,5G微型基地台(SMALL CELL)的布建必須三倍於現有4G的基地台,否則很容易收不到訊號。但因微型基地台遍及各處,資安風險的防範更加複雜與困難。2019年12月,埃森哲顧問公司訪談全球12個行業的2,623名企業決策者,訪查企業對5G技術的理解、應用現狀以及對其潛在影響的態度,超過三分之一(35%)的企業受訪者對5G的安全性表示擔憂,約四分之三(74%)的受訪者表示,隨著5G的發展,他們會重新定義其所在企業的安全政策和流程。
八、台灣五大電信業者以總價1,421.91億元,標得5G頻譜,每單位頻譜超過52億元,創下全球單位頻譜的最高價紀錄,這是肥了國庫,瘦了業者嗎?不是,「羊毛出在狗身上,豬買單」,真正的苦主不是電信業者,而是5G使用者。政府應積極鼓勵業者合作,以「共頻、共網、共建」的「三共」方式提高營運效率,也間接減輕5G使用者未來的使用成本。然而,業者的「三共」,在共建方面可能比較沒問題,但共網、共頻則有很大的挑戰。
九、5G面臨另一個關鍵問題就是用電,根據3GPP標準會議之資料指出,5G NR的電力消耗為4G LTE的三~四倍;另外,5G NR傳輸距離較短,若要達到相同的覆蓋率,需要的基地台數量為4G的三倍以上。換言之,5G總電力消耗預估將達4G的九倍以上。目前台灣電信業者所用電力,約占台灣整體供電3%,若不落實共建,九倍用電的粗估是占台灣整體供電27%,細算後也仍高達21.8%,對台灣的電力供應將帶來極大的壓力。
(五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恐慌也日益加重,各界渴望知道疫情究竟何時能獲得控制,進而平息?由於疫情持續擴散,病毒的傳染能力及危害性依舊難以估計,故現階段評估疫情衝擊的策略,應為提高風險意識,對疫情可能帶來的各種情境嚴陣以待,並就各大機構所提供的經濟影響預測進行專業校準。此外,由於個別產業所受影響差異甚大,政府亦應依照個別產業特性評估其受影響之長度、廣度及深度,業界則應隨時追蹤疫情發展以調整決策,方能將疫情對經濟及企業營運造成的衝擊降至最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隨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恐慌也日益加重,各界渴望知道疫情究竟何時能獲得控制,進而平息?整起事件對全球經濟影響面向、程度又是如何?疫情結束後,經濟到底是呈現快速強勁的V型反彈、蓄勢待發的U型反彈,抑或是低迷不振的L型走勢。
二、對此,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依現今情勢預測,疫情將使今年中國GDP成長率下滑至5.4%,且視病毒在亞洲或全球蔓延程度估算,全球GDP成長率將分別下跌0.5、1.3個百分點;信貸評級機構穆迪則認為,若疫情再惡化,全球GDP成長將重跌至1.1%;IMF相對較為樂觀,預測疫情將使中國GDP成長率從前次預測的6.0%下降至5.6%,全球則從3.3%下修至3.2%,且當疫情不再持續惡化時,全球GDP成長可望出現V型復甦。
三、然而,無論透過哪種經濟模型去預測疫情造成的經濟衝擊及復甦時點,都必須先對疫情本身的嚴重程度、持續期間及影響範圍有個預先假設,亦即各個經濟模型的預測能力取決於對疫情可能發展的假設。問題是日前中國以當前疫情發展與對政府防疫措施的評估所跑出的數學模型預測,以及英、美等國流行病學相關機構及專家所發表疫情預測,大多指向2月中下旬應為疫情高峰期,疫情可能在4月穩定。對照時下疫情似見失控的發展,顯有樂觀之虞。
四、再者,根據典型的流行病學數學模型可知,疫情擴散的動態歷程可以隨時間軸描繪成一條S型曲線,將累計受感染人數分為四個階段:起初為相對平緩的第一階段,之後病毒開始快速擴散,來到受感染人數上升速度加快的階段二;當新增治癒數高於傳染數後經過反曲點,將進入受感染人數增加速度趨緩的第三階段;隨後到達第四階段高原區後,疫情逐漸平息。
五、惟描述疫情動態變化背後的微分方程式模型並沒有代數解,運作時尚須經過專家的校準程序。所以,若相關單位要將此模型應用於預測疫情發展時,不僅需要對當前疫情有精確的掌握,還必須對病毒特性及傳染途徑加以了解,以便估算諸如傳染率、接觸率、病程及致死率等參數值。
六、但令人遺憾的是,目前醫療科學界對新冠病毒發生及傳播途徑的認識依然不夠清晰。一來是疫情尚在發展階段,已確診病例可能僅是冰山一角,輕症、無症狀個案的感染狀況仍不為人知,遑論因檢驗技術或成本問題而未曾進行檢驗,或是基於不同原因而選擇隱瞞疫情的國家;二來是在病毒源頭、感染者數量、案例資訊皆不足的情況下,難以判斷何者為具傳染能力的病患、易感染人群,加上現階段各地感染人數、死亡人數正以不同的速度動態變化,更無法準確計算傳染率與致死率。因此,在置入的校準參數值精確度不高下,對各國防疫措施有效性的量化評估、應對措施的強度決策、醫療資源需求的預估等都將相當困難。
七、由此可知,現階段要判斷疫情何時結束尚言之過早,以此為前提假設所進行的總體經濟估計(GDP成長率衝擊程度、復甦樣態及金融市場走勢的預測),充其量也僅能稱為猜測。因此,若各界一味相信模型所估計出的結果,極有可能低估其嚴重性,致使政府與企業決策暴露在重大風險中。
八、要言之,由於疫情持續擴散,病毒的傳染能力及危害性依舊難以估計,故現階段評估疫情衝擊的策略,應為提高風險意識,對疫情可能帶來的各種情境嚴陣以待,並就各大機構所提供的經濟影響預測進行專業校準。此外,由於個別產業所受影響差異甚大,政府亦應依照個別產業特性評估其受影響之長度、廣度及深度,業界則應隨時追蹤疫情發展以調整決策,方能將疫情對經濟及企業營運造成的衝擊降至最低。
(五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全球,世衛組織一周前警告,中國境外病例數不斷擴大,「控制疫情蔓延的機會之窗正在縮小」,不旋踵疫情已到新拐點,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新增病例已多過中國,世衛組織將全球風險提升為最嚴峻的「非常高」。同時間,我國疫情也呈現本土案例數快速增加,更不容輕忽的是,病毒已越過醫院防線。政府除了盤點口罩,更應考量時間因素,全面推算醫療院所及民間需要的醫療物資,務必充裕供應,避免醫護人員火線曝險,也讓民間長照機構、在家照護的各種病弱人士及一般民眾都可安度疫期,降低醫療體系負擔。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全球,世衛組織一周前警告,中國境外病例數不斷擴大,「控制疫情蔓延的機會之窗正在縮小」,不旋踵疫情已到新拐點,中國大陸以外國家新增病例已多過中國,世衛組織將全球風險提升為最嚴峻的「非常高」。同時間,我國疫情也呈現本土案例數快速增加,更不容輕忽的是,病毒已越過醫院防線。
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聲稱,提升一級開設是因應國際發展超前部署,台灣還是「零星社區感染」。但事實是,不到半個月,本土案例已超過境外傳入,不確定感染源案例增為三起,全因病入院後確診;另除外籍看護在院感染外,又發生醫護院內感染案例。這顯示兩大趨勢:醫院防線已被入侵;社區傳播四要件只剩持續傳播鍊、廣泛群聚傳染未被攻破。
三、世衛組織專家會議後,便指出「無接觸確診者、無中國旅遊史的患者增加,感染模式令人擔憂」,同時我國也碰到第十九例白牌車司機案,政府卻把趨勢指標當個案,為此費時爭辯有無「社區感染」。不少曾參與抗煞的防疫專家建議,政府別花太多資源追溯感染源,只為爭面子向美國證實無社區傳播,應調整防疫策略及早擴大整備,但未獲重視。
四、事實證明學界有先見之明,第十九例後一連串十多個本土確診病例,主要來自不明感染源造成家族群聚感染,雖未擴散社區,但醫院變成重案現場,若非及時確診隔離,後果不堪設想。連續出現多起院內確診,指揮中心卻到非法外籍看護染疫才準備「保衛醫院」,還說是「考量日、韓院內感染封院,因此超前部署」,和平醫院的教訓難道都還給歷史了?
五、疫情發燒月餘,衛福部才宣布限制陪病、探病人數,且須登記,醫院連登錄資訊系統都還沒建置,行政院宣傳大數據防疫,看來還需多加油跟上疫情。一般民眾本來就很難找到負擔得起的合法看護陪病,新冠肺炎蔓延,缺工更是嚴重,非法看護成為日常;但若不是非法移工看護染疫,衛福部也沒要求醫院提供外籍陪病者口罩與多語衛教資訊。政府的超前部署和戰場落差太大,醫院應戰卻欠缺風險管理。
六、醫護人力短缺更是防疫一大隱憂,指揮中心一度強頒醫事人員出國禁令,但配套與法源都遭質疑,在醫護強烈反彈下,幾經協商而以全面補償勉予安撫。然究竟各大醫療院所人力能否因應長期抗疫,指揮中心必須未雨綢繆,不能像看護問題般,出事才開始補破網。
七、雖然世衛組織不承認疫情已達全球性傳播的「大流行」,但先進國家如德國,針對無法釐清感染源的情勢,已要求醫院和醫療單位實施對抗「大流行傳染病」措施。在疫情看到隧道出口前,醫療體系是爭取時間最重要堡壘,萬不容有一隅失守。
八、由於輕症感染者具有傳染力,人數又占多數,指揮中心應儘快規範各地醫療院所分流,對老人、慢性病等高危群,以及需要篩檢的可能病患規畫不同就診流程,並加速提升篩檢能量。同時提供基層診所有關收治、後送的標準流程,不能全憑經驗摸索,致使基層院所怕麻煩不願收治病患,延誤疫情。
九、政府除了盤點口罩,更應考量時間因素,全面推算醫療院所及民間需要的醫療物資,務必充裕供應,避免醫護人員火線曝險,也讓民間長照機構、在家照護的各種病弱人士及一般民眾都可安度疫期,降低醫療體系負擔。
(五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國發會日前發布元月景氣報告,由於元月多數指標還未反映這一波新冠肺炎疫情,自然不是大家關心的重點,儘管它亮的是綠燈,並未引起太多的注意,大家想問的是未來會出現什麼燈號,經濟發展處長吳明蕙直言:「二月景氣燈號,不太樂觀。」。過去四年執政當局大力推動新南向,然而市場法則並非政府說變就能變,以此看來,今年大陸經濟成長若不能保六,台灣所受的衝擊之大,可想而知。農曆年後各方對疫情的評估不少,樂觀的也有,悲觀的也有,然而疫情的變化瞬息萬變,其發展已超乎各方的預料,不過兩岸分工的關係、全球生產的結構、世界貿易的趨勢大抵是不變的,至少短期內不會有大變動。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發會日前發布元月景氣報告,由於元月多數指標還未反映這一波新冠肺炎疫情,自然不是大家關心的重點,儘管它亮的是綠燈,並未引起太多的注意,大家想問的是未來會出現什麼燈號,經濟發展處長吳明蕙直言:「二月景氣燈號,不太樂觀。」
二、長期以來,政府官員遇到情勢大好時多能侃侃而談,什麼創多少年新高,又優於亞洲多少鄰國,但遇到情勢變壞時總是支吾其辭,什麼審慎樂觀,穩中求進,景氣淡定,這些話如徐徐東風,然而總迎不來春燕。何以多數官員面對景氣變化不願解釋清楚,總要如此拐彎抹角,老一輩官員會說:「因為,政府官員沒有悲觀的權利。」
三、政府官員是沒有悲觀的權利,卻也有說清楚事實的義務,不然編這些指標,做那麼多的調查做什麼?若眼見景氣寒冬就要來了,為官者就應旁徵博引,說明清楚,以讓國人有所準備才是,這也是過去各界期許國發會處長們扮演「景氣氣象官」的原因,如今吳處長據理論述,言人所不敢言,無愧於景氣氣象官矣。
四、對於這一波疫情帶來的影響,我們常聽到的官方回應大抵是不痛不癢的,例如:「過去SARS確曾引發通縮,但這次通縮不會捲土重來」、「疫情雖然影響出口,但台商回台擴充產能有助於出口」、「疫情雖衝擊餐飲業,但外送平台可以緩和這個局面」、「我們疫情控制的比日、韓及大陸好,可望帶來轉單效應,並加速台商回台投資」。
五、不能說這些官方談話是騙人的,但在景氣天平的兩端,樂觀的砝碼實在放得太多,這個官場文化暖了人心,順了人耳,卻可能誤了大計,吳處長此次示警,一新官場風氣,值得肯定。對於這一波疫情台灣不能太樂觀的理由,補充以下四點,以供當局參考:
六、第一、大陸GDP去年超越歐元區:大陸出口於2009年躍居全球第一,依國際貨幣基金去年底統計,大陸GDP也在去年超越歐元區,美、中、歐元區的GDP占全球GDP比率依序是24.8%、16.3%、15.4%,反觀發生SARS的2003年,美、中、歐元區占比為29.4%、4.3%、22.7%,兩相比較會發現十七年來大陸經濟規模已呈三級跳。2003年全球經濟的引擎仍是美、歐,大陸疫情不致撼動全球,但如今大陸與美、歐已呈分庭抗禮之勢,大陸疫情稍有閃失將會形成驚濤駭浪,以昔日疫情經驗來判斷今日之情勢,必將嚴重低估。
七、第二、大陸外商出口近1兆美元:多數人都知道大陸出口居世界第一,卻沒有注意到大陸每年的出口,外商的貢獻有多大,過去兩年中美貿易戰雖打得厲害,但在大陸設廠的外商一年出口值仍有1兆美元的規模,前年達1.03兆美元,去年也有9,661億美元,如今全球出口能上兆的國家只有中、美、德,而大陸外商出口規模竟達到這個水平,顯示外商在大陸的生產鏈遠遠超乎我們認知。近兩年中美貿易雖然風風雨雨,但外商對大陸的出口仍有四成的貢獻,這說明今天大陸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供應鏈的影響,對各國經濟的影響,比我們所認知的更為嚴重。
八、第三、台灣出口依存度是日本四倍:今天的日本雖不如過去「日本第一」的年代,但商品出口規模仍居全球第四,然而去年日本出口占GDP比率(出口依存度)僅13%,台灣卻高達54%,台灣對外貿的依賴度是日本的四倍之多,而我們的競爭對手南韓也只33%、大陸更只有16%,從這個比率可以看出最容易受全球景氣干擾的就是台灣,全球景氣稍有風吹草動,台灣頃刻便山雨欲來,如響斯應,這是因為台灣人口少,內需市場不夠大所致,如今新冠肺炎疫情拖累全球生產及貿易,台灣自然是首當其衝。
九、第四、台灣對大陸出口比重高達四成:雖然過去四年兩岸關係轉淡,但兩岸貿易往來如常,台灣去年總出口是3,293億美元,其中輸往大陸及香港便高達1,322億美元,也就是我國出口到大陸市場的比重高達40.1%,四年來這個比率一直維持在四成,並未降低,這大約就是1980年代後期台灣對美國的依賴程度。
十、這個比率說明兩岸仍存在唇亡齒寒的關係,大陸經濟若不好,台灣也好不了。過去四年執政當局大力推動新南向,處心積慮要降低對大陸的依賴,然而市場法則並非政府說變就能變,以此看來,今年大陸經濟成長若不能保六,台灣所受的衝擊之大,可想而知。
十一、農曆年後各方對疫情的評估不少,樂觀的也有,悲觀的也有,然而疫情的變化瞬息萬變,其發展已超乎各方的預料,不過兩岸分工的關係、全球生產的結構、世界貿易的趨勢大抵是不變的,至少短期內不會有大變動,從以上四點可以看出這場風暴對台灣的影響之大,超乎其他國家已然不言而喻,吳處長對二月景氣不樂觀的看法,實非虛言。
(五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在國際蔓延,我國迄今控制得宜,但產業和經濟仍受到不小的衝擊。國際分工的製造業,因為勞工跨境流動受阻、延後開工,導致缺工、缺料,出現供應鏈中斷的問題,以及觀光旅遊餐飲業少了客源,受到重創。在此疫情未歇之際,建議勞動部不妨再加強對企業、勞工的宣導或推廣電傳勞動的模式,相信可營造勞雇雙贏的結果,更有助於控制疫情。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在國際蔓延,我國迄今控制得宜,但產業和經濟仍受到不小的衝擊。國際分工的製造業,因為勞工跨境流動受阻、延後開工,導致缺工、缺料,出現供應鏈中斷的問題,以及觀光旅遊餐飲業少了客源,受到重創。除此之外,多數服務型的行業,其實可以彈性運用「電傳勞動(telework)」方式因應疫情,不但可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員工也可安心工作,企業正常營運。
二、所謂的電傳勞動,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定義,是指企業員工可以「利用電腦軟體、網際網路等從事約定的工作,並利用電子科技回覆工作處理狀態」,通常有「不受場所限制」和「可自行彈性安排工作時間」兩個優點。勞動部也將「電傳勞動工作者」定義為勞工於雇主指揮監督下,於事業場所外藉由電腦資訊科技或電子通信設備履行勞動契約型態的工作者。
三、電傳勞動不受場所限制,勞工可以在企業場所以外的地方(例如在家)工作,省去通勤、交通的時間和費用,並可在較輕鬆的心態和環境下提供勞務;工作時間可彈性安排,來自於通勤時間的節省,也可以配合企業的特殊緊急需要;企業則可明顯節省場所的相關成本。基本上,隨著網路科技的發達,通訊軟體的普遍應用,除了製造業之外,電傳勞動幾乎可適用於其他產業。
四、例如新聞媒體工作者,早就不需要到企業場所工作,在外採訪、蒐集新聞資料,完成文字或圖像的報導並上傳到企業場所即完成任務。近年運作電傳勞動的環境條件日益成熟,也有愈來愈多的通訊軟體與平台、雲端系統輔助勞工在家工作。例如阿里巴巴為企業打造的通訊軟體「釘釘」,2014年上線後已成為全球最大的企業聊天服務,中國大陸獨立用戶就超過1億人,企業用戶700多萬家,使得電傳勞動的模式愈來愈普遍,成為因應疫情的利器。
五、值此疫情蔓延之際,我國的企業除了以「異地備援」來防範風險,製造業受限於非在場不能使用廠房機器設備從事生產,其他的行業或企業大可利用電傳勞動模式讓員工可以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既可減少交通時間,也避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和在企業場所群聚而衍生感染的風險,並可在較無拘束的環境下發揮工作效率,提高生產力。
六、同樣的道理,教育事業如學校、補習班等,也可以參考電傳勞動的模式,善用電腦軟體、網際網路等,從事教學資料的上傳、講授、討論,並利用電子科技繳交作業、考試等,讓師生避免群聚感染的風險,照常在家學習。不過,由於電傳勞動大都為「在外(家)工作者」,工作性質特殊,雇主常以通訊軟體或電話等交付工作,這些工作者常有工作時間過長、工作時間認定不易及出勤情形記載等問題,引發勞資糾紛。例如有些企業採用的通訊軟體,要求員工使用定位功能、以臉部掃瞄證明會見客戶或參加會議,主管都認為自己的要求應優先處理,甚至假日也會要求員工辦事,造成勞工有苦難言。
七、因此,勞動部在2016年9月即制訂了「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規範在外工作工時認定及出勤紀錄的共通性原則,並分別就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契約工作者、外勤業務員及汽車駕駛等各類型,列出應注意的特別事項。其間明訂勞資雙方應將工時、休息時間、延長工時等,以書面勞動契約約定並訂入工作規則,記錄工時非以簽到簿或出勤卡為限,如網路回報、客戶簽單、通訊軟體及其他可供稽核出勤紀錄的工具。但雙方的約定,仍不得違反勞動基準法的強制性規定。總之,在此疫情未歇之際,建議勞動部不妨再加強對企業、勞工的宣導或推廣電傳勞動的模式,相信可營造勞雇雙贏的結果,更有助於控制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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