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星期一)9時至9時3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莊委員瑞雄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3月1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38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林德福  賴士葆  蔡壁如  曾銘宗  郭國文  陳椒華  林楚茵  高嘉瑜  莊瑞雄  余 天  費鴻泰  江永昌  羅明才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葉毓蘭  傅崐萁  洪孟楷  鍾佳濱  吳斯懷  莊競程  鄭天財Sra Kacaw   廖國棟Sufin.Siluko 楊瓊瓔  李貴敏  孔文吉  何欣純  邱志偉  謝衣鳯  李昆澤  蔡易餘  劉建國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朱澤民

 

 

主任秘書

許雅玲

 

 綜合規劃處

處長

李奕君

 

 公務預算處

處長

張惟明

 

 基金預算處

處長

黃叔娟

 

 會計決算處

處長

許碧蘭

 

 綜合統計處

處長

蔡鈺泰

 

 國勢普查處

處長

陳 憫

 

 主計資訊處

處長

潘城武

 

 人事處

處長

楊翠華

 

 秘書室

主任

李錫東

 

 政風室

主任

江北鑾

 

 主計室

主任

周文玲

 

審計部

審計長

陳瑞敏

 

 秘書室

主任秘書

郭大榮

 

 第一廳

廳長

李順保

 

 第二廳

廳長

林建志

 

 第三廳

廳長

林汝玲

 

 第四廳

廳長

李錦常

 

 第五廳

廳長

李奕勳

 

 覆審室

主任

洪春熹

 

 業務研究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燦興

 

 資訊會

執行秘書

邱團寶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人事室

主任

藍夏瑩

 

 會計室

主任

陳梅英

 

 政風室

主任

楊華興

 

 教育農林審計處

處長

李香美

 

 交通建設審計處

處長

葉盈池

 

 臺北市審計處

處長

 

 新北市審計處

處長

張志乾

 

 桃園市審計處

處長

張漢卿

 

 臺中市審計處

處長

吳錦祥

 

 臺南市審計處

處長

陳三民

 

 高雄市審計處

處長

陳正鏞

 

 基隆市審計室

主任

王挺龍

 

 宜蘭縣審計室

主任

劉玉珠

 

 新竹縣審計室

主任

黃美蘭

 

 新竹市審計室

主任

楊一芳

 

 苗栗縣審計室

主任

楊肇煌

 

 彰化縣審計室

主任

謝淑芬

 

 南投縣審計室

主任

楊美冠

 

 雲林縣審計室

主任

王文助

 

 嘉義縣審計室

主任

林勝賢

 

 嘉義市審計室

主任

林建成

 

 屏東縣審計室

主任

黃森裕

 

 花蓮縣審計室

主任

林慶文

 

 臺東縣審計室

主任

陸冠聖

 

 澎湖縣審計室

主任

張倍榮

 

 金門縣審計室

主任

陳文清

主  席:賴召集委員士葆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趙弘靜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劉芳賢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澤民、審計部陳審計長瑞敏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就業務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曾銘宗、蔡壁如、郭國文、陳椒華、林楚茵、高嘉瑜、莊瑞雄、費鴻泰、江永昌、羅明才、傅崐萁、葉毓蘭、鄭天財、邱志偉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審計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余天、謝衣鳯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延燒,而行政院主計總處109年度擬執行的「人口及住宅普查」需動員大量訪員至家戶拜訪,爰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考慮實施期間(109年9至10月)是否造成對疫情發展之衝擊,於109年6月底前提出因應方案。

提案人:賴士葆  林德福  曾銘宗  費鴻泰

散會

主席: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39案:

(一)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一般行政」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促參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決議(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決議(二)「國庫及支付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決議(三)「菸酒管理作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決議(四)「國庫資訊作業」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

(九)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決議(五)「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庫署決議(六)「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一)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決議(一)「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二)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決議(二)「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三)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決議(三)「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項下「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四)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賦稅署決議(四)統一發票發售經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五)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國稅局決議(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十六)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國稅局決議(二)「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七)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國稅局決議(三)「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八)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北國稅局決議(四)「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十九)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國稅局決議(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國稅局決議(二)「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一)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國稅局決議(三)「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二)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雄國稅局決議(四)「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三)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北區國稅局決議(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四)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北區國稅局決議(二)「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五)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北區國稅局決議(三)「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六)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北區國稅局決議(四)「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七)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北區國稅局決議(五)「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十八)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區國稅局決議(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二十九)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區國稅局決議(二)「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區國稅局決議(三)「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一)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區國稅局決議(四)「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二)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區國稅局決議(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三十三)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區國稅局決議(二)「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直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四)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區國稅局決議(三)「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間接稅稽徵」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五)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區國稅局決議(四)「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六)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政資訊中心決議(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七)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政資訊中心決議(二)「資通資源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八)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政資訊中心決議(三)「電子發票管理」之「業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十九)財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政資訊中心決議(四)「電子發票管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8至109年度)決議,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1案:

(一)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財政部關務署資料中心設置整體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主席:請問各位,針對以上預算解凍案的書面報告部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書面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主席:今天討論事項是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基金關於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現在進行提案的處理。

江委員永昌目前另提出債務基金的部分2案、民營化基金的部分2案。請問各位,是否同意收案?(同意)同意收案,那就列入委員提案。

現在進行提案處理。在處理之前本席一併宣告,未來本委員會各項提案的簽署,請各位委員務必簽署在正本上以符合規範,也比較沒有爭議。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審查各項預算案的審查項目及提案共16案。宣讀完畢就進行協商。

一、預算部分: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

(一)業務計畫(第2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第2至3頁、第5至10頁):

1.基金來源:7,790億9,261萬4千元

2.基金用途:7,790億9,183萬7千元

3.本期賸餘:77萬7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第5頁)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

(一)業務計畫(第1至2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第3頁、第7至10頁):

1.基金來源:87億7,779萬6千元

2.基金用途:90億9,863萬1千元

3.本期短絀:3億2,083萬5千元

(三)解繳公庫:無列數

(第7頁)

二、委員提案部分: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吳委員秉主席,我要表示意見。本席建議財政部以及所屬相關單位對於提案的主管單位,若是你們有意見再提出來,如果沒有意見的部分就予以通過,你們先自己看一遍,這些提案你們應該已經看過了,如果沒有意見的就說沒有意見,主要是針對內容,不用再針對細節的文字作文章,這樣好不好?部長,這樣比較快啦!

主席:吳委員秉叡的意見也是大家的意見,沒有意見的話就讓它通過,尤其今天要讓你們趕快回去護盤。

關於債務基金的提案有5案,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在債務基金的5案裡面,第2案我們做一些文字修正,其他的應該都可以照案辦理。

主席:請賴士葆委員發言。

賴委員士葆:我想請教,現在利率是有史以來最低的,我們債務基金有一個很大的功能,也是歷屆財政部長喜歡講的一件事,就是「舉新還舊」,你們有沒有因應央行這次大幅調降相關利率,讓這次舉新還舊的規模大一點?就目前來講,現在的規模多大?有沒有準備因應讓多一點新債進來,然後把利率高一點的老債還掉?你們有沒有這個動作?

蘇部長建榮:像107、108這兩年,我們本來有舉新還舊,後來因為財政狀況良好,所以後來就實質還債,所以沒有舉新還舊,至於未來要看情況,如果利率低的話,債務基金在整個操作上面,也許可以在預算的範圍之內做一些舉新還舊的措施,因為有一些舊債像保險公司它買了以後就鎖債,並沒有到次級市場去賣,我們即使要買也買不回來。

賴委員士葆:我們現在債務的累計餘額有多少?可以運用於舉新還舊的額度有多大?

蘇部長建榮:我們一年期以上的有五兆三千三百億元,實際占GDP比率約29.7%,今年發債本來大院審查以後總預算剩餘294億元,本來要850億元舉新還舊,現在只要556億元。

賴委員士葆:有556億元可以舉新還舊,那你做了沒有?

蘇部長建榮:還沒有。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準備要做?

蘇部長建榮:我們要看實際的情況,像今年稅收可能不好……

賴委員士葆:那今年就少了1%!

蘇部長建榮:所以今年稅收如果不好的話,我們可能就舉新還舊。

賴委員士葆:可以舉新還舊的上限大概差不多達到五百多億,是不是這個意思?

蕭署長家旗:因為我們有些債務到期,一定要舉新還舊,因為我們新增的債務非常有限……

賴委員士葆:要等它到期才能夠還,對不對?

蕭署長家旗:如果要提早還債的話,因為它早期的利率比較高,他們大概都鎖住不太願意放出來,可以的話,我們大概盡量就在市場上買回,但是實際上我們試過幾次都買不到。關於我們一年的償債計畫,光是債務我們有所謂的定期、定額、定量的還本債務,我們都會進行公告,一年更新大概會有……

賴委員士葆:一年舉新還舊大概平均省多少?

蕭署長家旗:大概節省利息約193億元,就是把債高的還掉以後用比較低的債來……

賴委員士葆:100億左右?

蕭署長家旗:193億元

賴委員士葆:193億元,快200億了。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應該是最近這幾年狀況良好,就是有一些債務基金的操作原來預算是一千一百多億元,後來資金數少了一百多億元,光是債息的部分。

吳委員秉主席,就照你剛才宣布的程序先進行,我們同仁如果還有什麼其他的意見,還可以再跟部長溝通。

主席:賴委員,我們現在就照程序進行,剛才是讓你先表達意見,相關資料印好了?

關於債務基金共計有5案,其中除了第2案以外,大家沒有意見,我們現在來看第2案文字修正的部分。在第2案倒數第4行「度」之後文字全部刪除,文字修正為:「故請財政部提出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債務管理績效評估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第2案照上述文字修正通過。

在場人員:其餘幾案都沒有意見?

蘇部長建榮:其餘幾案,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其他我們提出的幾案,財政部都沒有意見。

關於債務基金的部分全部都沒有意見。

接下來處理有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共計有11案,請蘇部長說明。

蘇部長建榮:第1案遵照辦理、第2案遵照辦理、第3案是否併第2案處理?第7案也是併第2案處理、第8案遵照辦理……

賴委員士葆:第4案?

蕭署長家旗:4併2……

在場人員:不用併。

蘇部長建榮:那就是遵照辦理。

第7、8、9、10案……

賴委員士葆:第5案呢?

主席:他們沒有意見。

蘇部長建榮:第6案遵照辦理、第7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4案呢?

蘇部長建榮:第4案也是遵照辦理。

吳委員秉第8案?

蘇部長建榮:第8案遵照辦理。

吳委員秉第9案?

蘇部長建榮:第9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10案是新的提案,我們來看一下。

其實是一樣的東西……

蘇部長建榮:第10案跟前面第5案是一樣的。

主席:一樣的。

蘇部長建榮:那就遵照辦理。

主席:第11案。

蘇部長建榮:遵照辦理。

主席:第4案、第5案也都一樣遵照辦理。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除了第2案作文字修正,其餘都照案通過。

賴委員士葆:主席,這些案子都過了,針對第6案郭國文委員的提案,我覺得他提這個案子非常好,提案中提到行政院國發會兩年前已經同意基金要退場,因為累積的短絀將近有630億元,但是到現在卻還沒有退場,郭委員很客氣的提案要求說:「具體之退場計畫仍未擬具,應加速辦理」,所以就此現在你們是否能告訴我們一個時間表,因為行政院原本107年就已經同意退場……

蘇部長建榮:是同意退場。

郭委員國文:需要一點時間。

賴委員士葆:現在問你們時間表為何?現在不能退場的最大原因是什麼?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因為如果民營化基金退場的話,民營化基金所要支付的支出就會分散到有國營事業的各部會裡面,這部分還要再跟總處那邊協調,譬如說像交通部有中華電信、經濟部有臺船,他們對原來已經退休人員這部分的支出本來還是由民營化基金來支出,現在如果民營化基金退場的話,這些預算就會納到公務預算裡面去,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的各部會編列預算,這部分的預算可能我們還要……

賴委員士葆:你這樣的講法,會不會去打臉行政院?行政院認為可以退場,你卻說不能退場。

蘇部長建榮:國發會原來的目的也是這樣子,只是我們再跟總處這邊協調……

賴委員士葆:那你要跟行政院講好,要行政院去改,要不然的話我看到的資料是要退場的,結果你們還拼命地說這個東西不能退,這樣等於是財政部在否決行政院的決定。當然這個案子通過沒問題但是……

主席:這些案子都通過了,現在是委員垂詢,請行政部門表達意見。

曾委員銘宗:我要問的是時程,因為民營化基金累計到現在短絀達629億元,既然行政院已經決定要讓民營化基金退場,我要問的是退場的時點是什麼時候?因為這件事情已經延遲一段時間,等於說你退場面臨最大的問題是629億元的債務會實現,會回到政府一般普通預算,請問時程是在什麼時候?

蘇部長建榮:這問題分兩個部分,一個是我剛才講的支出面的問題會到各部會的總預算裡面去,另外一個部分就是629億元這部分會反映到我們的普通債務上面,所以我們還需要再跟總處協調。

曾委員銘宗:兩年內有沒有辦法?

蘇部長建榮:這可能要跟總處……

江委員永昌:行政院是不是有個公文說111年要裁撤,到底有沒有這份公文?

蘇部長建榮:沒有。這只是國發會召開一個會議說民營化基金應該研議退場。

主席:部長,這個問題不用欺騙,這一定是找一個當年度剩餘很多的那一天作宣告。好,我們就謝謝……

賴委員士葆:但是我要提醒,因為今天是公開的會議,當然這個案子是過了,但是你的意見和回答的意思等於是告訴我們案子是過了,但是你們做不到,因為退場有困難,所以你們不讓他退場,剛才你的意思講清楚是不是這個樣子?

蘇部長建榮:應該也不是這個樣子,我們只要跟總處協調,因為它涉及到各部會的預算……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就像曾委員講的,只要退場,六百多億就變成國家的負債,當然如果你講清楚就可以,那就是行政院不管是哪個單位做的決議,如果是國發會做的決議,財政部有不同的意見,這就好像你嘴巴講說要民營化、要退場,但實際上卻做不到,你就是這個意思嘛!

郭委員國文:剛剛我聽部長的意思也不是表示不同意,只是他還要找出那個方法。

蘇部長建榮:是,我們……

郭委員國文:時間點沒有辦法拿捏,不是有不同意見,給他們一點時間去處理,就照本席的案由通過就好了。

蘇部長建榮:事實上我們不是跟行政院有不同意見,我們的意思是在時程上需要一點時間,因為這涉及預算編列的問題和債務呈現的問題,我只是反映這個想法。

主席:好,謝謝。那我們……

蕭署長家旗:報告委員,如果郭委員同意我們研議的話,是否原來的第3案的「應考量其保留之必要性,辦理釋股預算保留數之註銷」,是否改成「請研議保留之必要性,辦理釋股預算保留數之註銷」?因為原本是說第3案要併第2案。

郭委員國文:通過就好了。

蕭署長家旗:是。

主席:沒有併啦。我們協商完畢。

蘇部長建榮:謝謝委員。

(協商結束)

主席:協商完成,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債務基金的第1案、第3案、第4案和第5案均照案通過。

第2案修正通過,修正內容如下,修正倒數第4行「以便……」到最後一行「書面報告」整段刪除,文字修正為:「故請財政部提出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債務管理績效評估書面報告。」,其餘均照案通過。

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除第3案修正通過外,其餘均照案通過。第3案修正如下,將倒數第2行「應考量其保留之必要性」修正為「應考量並研議其保留之必要性」,其餘均照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對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針對今日討論事項作如下決議:

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債務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預算案除照協商結論通過外,其餘均照列。

二、債務基金及特別收入基金業務計畫均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9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