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中華民國109年4月7日(星期二)10時1分

     本院議場

     蔡副院長其昌

副秘書長  高明秋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出席委員77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1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3人擬具「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3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0人擬具「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高嘉瑜等25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四條、第七條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24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公共衛生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蘇巧慧等3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農業天然災害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如下決定: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九、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礦業法增訂第六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8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7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9人擬具「船員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0人擬具「國家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38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范雲等3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范雲等35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7人擬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黃世杰等17人擬具「全民國防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擬具「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農業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如下決定: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林為洲等4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23人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謝衣等16人擬具「農業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作如下決定: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信託法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災害防救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教育基本法第三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行政院函,為修正「印信製發啟用管理換發及廢舊印信繳銷辦法」第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行政院函,為修正「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一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行政院函送「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裁撤機制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行政院函,為修正「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六十二、行政院函,為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行政院、考試院函,為修正「關務人員獎懲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編制表」等4項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內政部函送「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編制表」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接近役齡男子出境審查作業規定」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內政部函送「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內政部函,為廢止「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內政部函送「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公開展覽與公聽會及陳述意見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一、內政部函送「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內政部函送「建築物節約能源設計技術規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內政部、勞動部函送「內政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五、內政部、財政部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六、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108年度第3季補助情形」上網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七、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8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八、客家委員會函送「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七十九、海洋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機關108年10月份廣告政策文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08年下半年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海洋委員會函送「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108年第3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108年度第3季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補助地方政府情形表及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該會及所屬(含附屬單位預算─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與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8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修正「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第八條及第四條附件一、第六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國防部函,為修正「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國防部函,為修正「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國家安全局函,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名稱修正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特種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國家安全局函,為修正「特種勤務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國家安全局函,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傷殘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名稱修正為「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因執行特種勤務致受傷失能死亡慰助金支給標準」,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教育部函送公告「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項目及額度」,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教育部函,為「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辦法」名稱修正為「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教育部函送公告「教育部指定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應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之重要事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教育部函送「教育部獎助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推展家庭教育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教育部函送「教育部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教育部函送「自學進修專科學校學力鑑定考試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教育部函,為「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遴聘及培訓辦法」名稱修正為「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資格進用及培訓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教育部函送「公、私立學校教職員受資遣處分加發資遣費之研析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教育部函,為修正「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科技部函送該部(含所屬單位)108年第3季於各類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之執行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三、文化部函送該部辦理臺灣電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案截至108年9月底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文化部函送108年1-10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一○五、文化部函送「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文化部函送「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法務部函送108年第3季該部及所屬機關、主管財團法人於媒體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八、司法院函送「勞動事件審理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九、司法院函送「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司法院函,為修正「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二十八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二十四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司法院函,為修正「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第六條及第十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考選部函送「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審查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四、考選部函送「有關國家考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經濟部函送公告「低污染認定基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經濟部函送「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經濟部函送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經濟部函送「檢舉未登記工廠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一二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報告院會,第一二三案至第一九三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三二案、第一三五案、第一四二案、第一四三案、第一五九案、第一六○案、第一六六案、第一七二案、第一七四案、第一七五案、第一八六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二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管理檢討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停閉廠區建物及土地活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決議第16項營運績效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局給水銷貨業務營運績效」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輔導溫泉業者合法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二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營運績效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輔導資源分配之妥適性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泉管理及查核作業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財務狀況惡化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防災型微電網設置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部分工業區閒置土地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穩定電力供應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投資損失2,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油公司「建置智慧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財務改善因應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三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調整措施改善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財務改善因應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物料存貨遽增積壓資金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發電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火力電廠空污改善說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提升偏鄉自來水普及率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區污水處理廠營運缺失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閒置土地改善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未來發展方針與轉投資事業合資對象之規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土地之處理方式」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發展地方特色型資產利用細緻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虎尾馬光有機集團栽培區營運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優先投資或轉投資原住民地區相關產業具體策略」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海外分公司經營績效改進方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東部地區設置綠能產業相關設施及專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東部地區設置循環經濟產業相關設施及專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速台糖公司閒置建地資產活用細緻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未來發展方針與轉投資事業之業務承攬與人事規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電公司成本費用控管與抑減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種苗改良繁殖場銷售策略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五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產品產銷失調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稻作保價收購政策及公糧去化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農村再生基金年度績效指標數值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養豬產業振興發展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融資貸款計畫預算編列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強化創業投資事業投資後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發展花東與原住民族地方創生規劃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發基金投資營運與強化公股監督機制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辦理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及製造業實施方案投資營運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六八、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土地銀行公司決議第1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興建花蓮有機農業中心及周邊示範場域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人事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捐助比重及人事管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農業保險投保率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漁業署評估修正「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漁業補償基準」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蒜頭供需及價格穩定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濫墾地補辦清理後續處理方案及辦理進度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白肉雞產業輔導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糧署稻作直接給付政府保價收購量不減反增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我國在WTO架構下花生等農產SSG所採行之策略及花生價格穩定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七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八○、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7款第3項決議()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八一、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研院收支平衡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八二、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銅鑼、宜蘭、二林及中興園區應積極招商以提升土地出租率」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八三、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園區宿舍租用效能提升作為」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八四、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重點產業高階人才培訓與就業計畫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八五、考選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不足額較嚴峻之類科研議改進等相關配套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六、考選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規定之檢討」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七、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法務行政」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八、法務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矯正業務」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八九、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鐵道及公路事故調查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般行政」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一九三、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雷射標定儀」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宣讀第一九四案。

一九四、行政院函,為請本院組成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第7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朝野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九五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二○○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一九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財政部函為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39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九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決議預算凍結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報告完成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九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十五)『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一九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及處理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等函為105至107年度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5年第3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情形表」等50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九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考核辦法」第二條附表一、附表二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自願性休漁獎勵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會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標示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名稱修正為「離岸風力發電示範獎勵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經濟部受理查詢礦區與礦業保留區及地下礦坑分布地區案件收費標準」,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一○、本院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衛生福利部會銜函為修正「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申請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一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二一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3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晉陞太空科技公司執行探空火箭測試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為因應武漢肺炎對產業衝擊,建請政府必須提出具體有效的因應紓困措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全球防疫與經濟發展正面對重重挑戰,不論政府或企業都必須密切注意,而紓困補助計畫更應考量中小微企的燃眉之急,以緩解其周轉壓力,避免可能出現的倒閉裁員潮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行政院應於一週內公布「武漢肺炎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作業辦法,俾利受疫情災害影響之中小企業得以向有關機關申請紓困方案,以解生計之苦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建立橫跨公、私部門及跨域之「產業數位中心」,以串聯國內外中小企業之數據資源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溫委員玉霞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無戶籍國民之處境及法律規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李委員德維就建議產業政策規劃納入防疫科技產業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鑑於警察、消防及移民署人員為維持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力量,在防疫作戰期間,不能發生整個派出所、消防隊或專勤大隊服務站被隔離的情形。目前對於與民眾接觸之例行勤務及防疫支援任務,應重新檢討必要性及建立防疫標準作業流程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健保財務不佳,未來恐將面臨破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開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基礎醫學、治療藥物與抗病毒疫苗開發等研究項目經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武漢肺炎疫情對臺灣產業造成嚴重衝擊,建請對中小企業之補助預算應酌予增加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協助醫事服務機構因應疫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假訊息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5G專頻專網」及「共頻、共網、共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振興消費抵用券之方案,請各相關部會進行平行溝通、整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朝野對行政院《國土計畫法》修正多持不同異議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因應「國土計畫法」,擬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均於該法所設定之期程內擬定國土計畫並已完成公開展覽程序並將就各直轄市、縣(市)所提內容進行審議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行政院會於近日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惟草案條文內容放入尚無明確定義的「國家重大建設」,行政院只要認定個案為國家重大建設,即可改變上位的國土計畫,等同空白授權,行浮濫徵收、開發之實,要求行政院主動撤回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依照《國土計畫法》各縣市應在今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國土計畫,民間團體清點已公布的十五個縣市之國土計畫,發現竟有近十萬公頃農地將消失,引起民間團體和跨黨派立委的強烈質疑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呂委員玉玲就因疫情關心國高中會考、停課補課及線上教學方式問題之應對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重症兒家庭所需長照服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建議仿效歐盟建立人工智慧(AI)應用規範及資料分享準則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退除役軍人本人及其眷屬住宅自用生活所需之水電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從2017年8月1日起,取消退伍上校子女教育補助費,但上校平均退伍年齡約50歲,部分軍人比較晚婚,導致大部分退役上校的子女都還在就讀高中、大學,與公教人員性質不同,建請輔導會應研議恢復發放退除役上校軍官子女教育補助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之紓困振興方案,請交通部觀光局公布具體的申請及撥款程序跟流程時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對旅宿業的紓困方案是否應參考業者近年來的營運情況作為發放補貼金額的依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恢復支領退休俸上校軍官子女教育補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校園反毒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大南方,大發展」南臺灣發展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建議政府應預先調整各項政府基金投資策略以兼顧社會責任投資(SRI)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溫室氣體減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鄰近中油公司沙崙油庫之風險評估及防災應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中小企業開發公司僅能投資於中小企業,致其業務受限及其轉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鍾委員佳濱就第10屆第1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公布新增口罩生產機臺之預計產量與期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白牌計程車管理、加油站架設消毒站及失聯移工執行醫院看護工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軍訓教官退出校園後所衍生之校園安定、學生安全及軍訓教官轉型或由校安人員取代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十二年國教《總綱》雖將品德教育納為核心素養,但沒有一套完整的概念架構與學習內涵及重點,更沒有單獨設立領域或科目,而是零散的在相關領域課程中出現」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國發基金轉投資事業寶德電化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德公司)聲請破產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針對疫情對整體藝文產業的紓困與振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2017年零安樂死政策正式實施後,除面臨收容所犬貓數量激增及後續動物救傷、醫療等經費預算不足之窘狀與虐狗事件層出不窮,臺灣在面對動物保護資源困乏之問題與公部門動用預算程序之僵化與繁瑣。為依「世界動物權宣言」意旨規定:尊重動物生命權利、保護動物免於虐待與落實建立友善動物環境之精神,爰此,建議行政院(以下簡稱本院)應儘速研擬成立「動物保護基金」,運用於動保緊急救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5G專頻專網」及「共頻、共網、共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藝文活動場館防疫機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成立專責動物保護警察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政府應研議提供海外我留學生口罩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孟楷就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之影響,應對臺鐵火車站周邊業者之虧損給予紓困,並超前部署疫情復甦後之振興作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執行成效與預算執行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餐飲業者口罩短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協助旅宿業因應疫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持續統整口罩資源並彈性調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有鑑於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衝擊,政府應持續宣導,並加強企業勞動檢查,主動提供勞工相關諮詢輔導,避免勞工權益遭受侵害」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經濟部應核實盤點各業別受影響程度,蒐集各界意見,妥善規劃辦理期程、折扣條件、消費抵用範圍、業者適用條件及經費分配等,並加強對外資訊公開,以利相關業者配合規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發放振興抵用券等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臺美關係持續升溫,政府應把握機會洽簽雙邊FTA,或推動加入其他區域經濟整合,拓展我國對外經貿版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研議改善學校健康教育專業師資與落實課程,改善學生的健康媒體識讀能力,將安全健康教育納入學校主管人員與教師職前與在職教育的必修課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為阻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擴大,本部更應宣導教職員工生落實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以及生病在家休息之最基本且最重要防疫措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議政府精準調控口罩市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的紓困措施必須重新審時度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落實居家檢疫者之社區關懷及追蹤列管機制,強化中央與地方通報聯繫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鑑於國際疫情變化快速,應儘早完備外國人入國資料即時建檔作業及資訊作業系統擴充支援設備建置,以提升我國國境防疫安全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美國聯準會(Fed)在3月3日召開臨時貨幣決策會議,大幅調降利率兩碼(0.5個百分點),Fed主席鮑爾表示不排除繼續降息的可能;理應是颱風眼的中國企業債,過去兩周相對平靜,呈現離新冠越遠的企業,受傷越重的奇特現象。我國政府必須注意高收益債的賣壓,如果中央銀行大幅調降利率、釋放資金都無法緩和跌勢,那麼全球面臨的風險難以想像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四、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取消鄉(鎮、市)自治相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五、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日本舉辦「2020年第32屆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若經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取消該屆奧運或延期1-2年,政府重視協助運動員參賽舞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六、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日益嚴峻,致增加醫療院所醫檢師工作負荷,爰相關補助金額應擴及其他醫事人員並重視醫檢師人力配置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七、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食品外送作業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八、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勞保基金永續經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九、行政院函送吳委員斯懷就提升後備戰力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經濟部擬發放之「振興抵用券」,應該拉大格局,全面發放消費券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三讀後之施行事宜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二、行政院函送鄭委員麗文就政府應儘速研擬購買口罩之優先順序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三、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針對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以下簡稱本特別預算)中,振興預算是否與原編列公務預算重複、有無浮編及如何嚴守財政紀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四、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台灣Pay」每年投入七千萬預算,目前市占率僅約5%乙節,中央銀行應針對財金資訊公司建置台灣Pay整體進度落後一事,善盡監督檢討之責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五、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壁如就因法規無法如期通過,導致「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臺」上線期程延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口罩實名制限制過嚴造成低效率,政府應考慮放寬限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肥料供銷及價格穩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完備農業保險相關措施之法源基礎,應儘速推動制定農業保險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鑑於武漢肺炎疫情,數位高中生滯留中國而影響入學權益,其補救措施不得排擠本國籍學生權益與指考名額不可受影響部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高等教育育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一、行政院函送邱委員志偉就「建請政府通盤檢視大學校園之防疫缺口補救,並就大型畢業展恐影響學生畢業權益之問題進行檢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二、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彰濱工業區試辦產業移工外展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三、行政院函送賴委員香伶就人民團體核准設立之管制程度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四、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公司達成之訴訟和解案,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與其他部會共商提出此和解案之檢討報告及應對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五、行政院函送邱委員臣遠就國營事業管理法中人事任命相關條文,認為定義不明且欠缺普遍性原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六、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大南方,大發展」南臺灣發展計畫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七、行政院函送張委員其祿就樂生園區重建事宜,籲衛生福利部應正視且傾聽院民心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八、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防疫物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十九、行政院函送高委員虹安就服務型機器人產業發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行政院函送高金委員素梅就晉陞公司違法試射飛鼠一號火箭一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一、行政院函送洪委員孟楷就有鑑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於醫護作業之人員、場域等補助獎勵辦法現仍在草擬作業中,建請審慎訂定,以求標準完善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二、行政院函送費委員鴻泰就調整口罩實名制相關作為時(如13歲以下健保卡僅能購買兒童口罩)能更彈性認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超明就鑑於正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0VID-19)防疫期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業已宣布針對醫師及護理人員提供危險津貼,惟醫療院所內尚有協助防疫之行政人員、清潔人員等,工作繁重與危險性不亞於醫護人員,也應適時提供危險津貼,避免影響工作士氣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四、行政院函送葉委員毓蘭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對我國經濟影響及因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十五、行政院函送馬委員文君就協助觀光產業因應疫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葉委員毓蘭,有鑑於燃煤帶來大量的硫氧化物、氮化物、重金屬、PM2.5及碳排放等空氣污染,造成溫室效應與嚴重空氣汙染問題,業已引起世界各國重視並積極管制。使減煤成為國際共識,國外許多國家已不再興建燃煤電廠!然而我國卻反向操作,不僅火力發電占全國發電量的比重已經超過八成,其中燃煤也占火力發電的五成以上,使我國空氣污染問題越來越嚴重。為了解我國未來30年能源政策及火力發電逐年比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邱委員臣遠,對於行政院於107年10月列為優先法案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在同年12月送出後,歷經多個會期未能審議通過。但本院立法委員已進入第十屆,組成與上屆不同,卻未見國發會持續將本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本席基於為台灣充實不足之專業人才及技術人力,且滿足不影響國人薪資及就業之前提,爰請行政院將本法列為本會期之優先法案,儘速促成立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台北文化體育園區自1995年規劃於台北松菸建立室內體育場至今,延宕多年,致使民怨四起。又自2018年之疏散連通道爭議導致文化部與台北市政府溝通不良。爰此,行政院應積極與台北市政府協調,將國父紀念館及台北機廠之連通道之問題解決,儘速催生民眾期盼已久之大巨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邱委員臣遠,針對行政院紓困預算應包含體育產業提出說明。WHO甫宣布之武漢肺炎疫情在全球大流行,影響層面遍及各行各業。近日,體育產業也開始被衝擊,反映在各國重大聯賽上,如美國職籃NBA,歐洲足球的歐冠、歐聯、各國聯賽,美國職棒MLB都宣布採用延賽、停賽或關門比賽等方式,而台灣職業體育界最具規模跟影響力的中華職棒也宣布延遲開幕時間,將直接影響到球團的營運成本和門票收入。體育是國家重要的文化展現,也是大眾娛樂的重點項目之一,行政院應將紓困預算涵蓋到職業競技體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目前中央對於防疫旅館尚未制定SOP制度,致使各地方標準不一,恐有發生旅館感染及產生破口之虞。且交通部雖承諾將於一週內了解相關風險,並建立中央統一標準,惟衛福部並未積極作為。且近日國外回台旅客漸多,恐有旅館空間不足之問題。爰此,行政院應積極跨部會協調,制定防疫旅館之SOP制度並協助地方政府媒合旅館業者提供隔離地點,以免疫情擴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費委員鴻泰,鑑於截至目前,國內的兒童口罩存量高於預期。婦幼節將至,而新冠疫情仍持續延燒,爰此建請行政院應善用存量,確切盤點現有之兒童口罩數,在備用數量外,考量以學校為單位釋出,針對每位小朋友都配給3片或5片口罩,加強學童的防疫配備,減輕家長幫學童防疫的壓力,給全國的學童一份最實際的照顧與婦幼節禮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張廖委員萬堅,針對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全球蔓延重擊我國觀光產業,目前失業導遊有三萬人以上,交通部為此設有協助受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計畫,惟查該培訓計畫之上課地點只有台北、台中、高雄、花蓮這四個縣市,且目前只開兩班、每班90人,無論是培訓地點和培訓名額均難以滿足大多數失業導遊之需求,就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張廖委員萬堅,鑑於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已造成全球大流行,而我國旅外僑民數約198萬以及留學生約7.1萬人,且因各國基於防疫考量已紛紛禁止出入境,致使尚有多數海外的國民與留學生來不及回國,遠在臺灣的家人焦急如焚,因配合法令無法寄送口罩等防疫物資給予具體協助。經查目前我國在全球一百多個大城市,設有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或辦事處(簡稱「駐外館處」)平時亦提供海外的國人急難救助服務。爰此,建請在國內防疫物資供需無虞的前提下,能否將防疫物資寄送至我駐外館所,供旅外的國人與留學生可憑護照購買及領取,使在海外的台灣人亦可受到適當照護,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溫委員玉霞,針對經濟部在屏東砍掉268.95公頃林地,以供「種光電」一事,政策荒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溫委員玉霞,針對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政府應引以為戒,為完備糧食生產及儲備,已為國人最基本之生存,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費委員鴻泰,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財政部的線上客服應採用網路線上問與答「智能報稅達人」,善用網路回應民眾報稅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世界各國為降低新冠疫情衝擊,紛紛大手筆推出紓困措施。相較而言,我國編列的紓困預算,顯得相當保守;在計入人口數量之後,每個國民平均可獲得的補助,也遠不如主要國家。如此杯水車薪的紓困作法,十分不利於產業發展,也難以減緩失業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鄭委員麗文,鑑於防疫超前部署的戰略思維,為有效防堵新冠肺炎之擴散,政府應全面檢視我國邊境管制之措施與落實程度。除了航空的邊境管制,海上邊境管制同等重要卻常被忽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臺中市政府編制員額上限7,586人佔法定員額數11,700人之比率為64.84%,其他五都分別為臺北市政府96.35%、新北市政府86.74%、桃園市政府67.23%、臺南市政府84.88%、高雄市政府83.52%,顯示其他四都(不含桃園市政府)之可用編制員額數均達法定員額數上限8成以上,相對高出臺中市政府約2成人力之多,顯示臺中市政府可用編制員額數長期處於不合理情形。建請解除臺中市政府員額管制政策,專案核准同意臺中市政府可用編制員額數提升至11,700人,始符公平正義,並有利臺中市政府建構具競爭力之施政團隊,進而提升行政效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經濟部宣布口罩產量提升到每日達1,200萬片,但藥局排隊的人潮仍然無法獲得緩解,口罩產量提升,購買方式應更加便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各收容所監獄屬封閉空間,且各收容機關人滿為患,國外亦有監獄受刑人染疫情形發生,應嚴密防範,一旦有受刑人染疫恐擴大傳染造成嚴重後果,應立即處理,發給收容機關足夠口罩、消毒水、防護衣等防疫物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法務部日前提出有關死刑之檢討報告,針對報告內容部分有關死刑廢除之方向,以及與民意之溝通和不當司法審判之責任追究問題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黨產會已經成立了三年半,工作成效有待商榷。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賴委員香伶,就移工在台屢傳因宿舍與廠房合一(或比鄰),於發生火災時逃生不及而喪命之案例,顯見確保移工住宿安全已刻不容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賴委員香伶,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有關禁止醫護人員出國等事件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第7條是否有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以及與《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條文之關聯性釋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一、本院賴委員香伶,鑑於司法院108年10月25日公布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解釋,指出釋字第382號解釋見解應予變更,認為「本於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各級學校學生認其權利因學校之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措施而遭受侵害時,即使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亦得按相關措施之性質,依法提起相應之行政爭訟程序以為救濟,無特別限制之必要。」為儘速落實憲法「有權利必有救濟」之意旨,且使各級學校及學生對管理措施之性質及救濟途徑有高度預測可能,達積極正向協助、教育、輔導學生之目的,減少紛爭。爰就教育部有無歸納所轄各級學校教育或管理措施可能侵害學生權利之種類、程度、適用時機?等問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二、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當前數位化世界高科技快速發展,重大的發展皆來自於數位及科技工程的創新與突破,國內的研究教育經費預算長期存在重理輕文的現象,人文學科的價值由於較為抽象,無法以投資報酬率衡量,因此相關學門的研究經費經常被縮減,人文學者逐步被邊緣化,失去生存空間。然在此數位化時代中,科技道德倫理議題顯得益發重要:在大數據分析及人工智慧的使用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時,對其進行規範的倫理道德卻遠遠滯後;國家應重視學科之間的平衡,讓人文學科同步發展以期能相輔相成回應科技發展帶來的道德難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三、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即「非同意散佈性私密影音」之犯罪行為日益猖獗。此種未經同意進行散布、播送、張貼供第三人觀覽被害人性私密影音之行為,其惡性遠大於一般散播猥褻物之犯行,且往往造成被害人名譽與精神上之重大創傷。後續有關性私密影音之轉載、報導、平台擴散之討論,更造成被害人之「二度傷害」。由於現今網路社群平台之普及化,未來類似之犯罪恐有增無減,對被害人之傷害更深且難以回復。然依目前實務判決中,對加害者之量刑大多輕判六個月以下之徒刑,並可易科罰金,嚇阻效果顯有不足。法務部應正視此問題,儘速盤點目前法規之不足之處,擬定相關之對策遏止「復仇式色情」犯罪,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四、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青少年因為不了解笑氣對身體的危害,因為工業用笑氣容易取得,而普遍使用在青少年開趴等聚會,做為助興玩樂使用,不少青少年還因為過度濫用笑氣而癱瘓。去年11月,桃園還傳出三起濫用笑氣致死的案例。行政院應正視笑氣遭濫用的問題,除強化校園宣導外,對於如何管制,避免濫用,應儘快定出解決的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五、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已造成全球大流行,各國紛紛提高防疫層級,並嚴格管制出入境。我國規定國內航空公司若飛往三級的紅色警示區之長程航線,於外站期間須自主管理於過境飯店或旅館內,不得外出。然某國籍航空公司對於空服組員於外站期間之膳食協助,僅配給1瓶水、2杯素泡麵及5包米果之點心袋,對比他家民間航空公司之膳食標準有極大差距,難以期待機組人員依此配給保持最佳狀態,有效執行飛航安全及防疫工作。經工會揭露後,國籍航空公司再增加餅乾、巧克力與麵包等點心類食品,均仍非屬正餐。交通部應檢討國籍航空公司外站機組人員膳食欠佳之情形,並儘速改善之,使外站駐防機組人員能順利執行勤務並協助防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六、本院高委員虹安,有鑑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嚴峻,已造成全球大流行,國內確診案例亦持續增加,國內學校部分目前已有停課之情形出現,需以最高標準嚴加防範、超前佈署。面對五月即將到來之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國中會考,以及七月之大學指考,由於應考學生眾多,各考區皆極可能超過疫情指揮中心建議之一百人集會以上停辦或延期之標準。然教育部目前僅提供隔離中無法應試者補考之A、B卷分流考試措施,對於考試現場之防疫應變措施、停考作業標準流程均未說明公告。教育部應儘速針對大型考試之防疫部分完成規劃並對外說明,以免造成防疫漏洞,並維護考生健康及應試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七、本院張委員其祿,鑑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林口新創園區,聚落將提供新創辦公室、住宿空間、共同工作空間及展演空間等設施,並廣邀特色商店及國際級加速器和育成中心進駐,結合鄰近產業供應鏈及場域實證空間,期能成為國際新創來臺發展的最佳場域。似未有場域實證相關規劃,且未見園區內進駐單位提出場域實證,另園區以補助育成單位方式進駐,各受補助育成單位提出之被育成商業組織,於數量及具體使用園區相關資源方面,應符合園區設立之宗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八、本院張委員其祿,針對武漢肺炎疫情於各級校院之防堵問題,籲教育部應正視且協助各級校院防疫。然教育部為減輕大專校院所受之衝擊,教育部近日表示,已盤點年度計畫,除以紓困特別預算支應1億元防疫經費外,另移緩濟急籌措經費3億元,共計4億元用以補助大專院校教學及訓輔、防疫應變。另為預防群聚感染之風險,預定於4月舉辦之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及原訂5月舉辦之全國大學運動會、全國身心障礙運動會,目前已預計延期,但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涉及部分學子後續升學問題,決策部分尚需謹慎。建請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屏東縣政府、高雄市政府、台東縣政府共同評估,兼顧學子升學權利與積極防堵武漢肺炎之疫情,仍盼行政院能夠協助上述部會完成整合之事項,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九、本院張委員其祿,鑑於內政部對國家公園事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提供事業紓困,降低一定比例之權利金及租金,然相關紓困資源以遊客量減少計算,似未有全國性標準,且未見保障國家公園內業者所雇員工工作權保障,另除紓困補助外,應積極提升國家公園遊客數,並協助國家公園觀光產業之服務品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本院張委員其祿,有鑑於我國於民國107年通過「有機農業促進法」,致力發展我國有機農業。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民國109年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本年度該基金之預算約426億3,830萬元,其中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中農村再生基金約111億1,785萬。經查,農業委員會編列發展有機產業之預算於109年度為10億元,然預算說明僅簡單陳列,且於農村再生基金用途明細表無法得知該筆預算上年度使用之內容,為使民眾了解現行有機產業推廣之成效,權責機關應提出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台灣疫情控制的工作堪稱成功,不只確診人數與死亡率都遠低於所有先進國家,第二波的境外移入衝擊現在看起來也挺過去了,接下來,對抗瘟疫的戰場就會來到經濟、勞工、以及金融層面。公共衛生領域可以用「封鎖」的方式對抗病毒,但是在經濟與金融層面,台灣沒有「封鎖」的條件,我們在經濟、勞工與金融層面即將面對的災難,必然遠遠高過公衛層面的衝擊,接下來,就是經濟部、勞動部、財政部、與金管會的責任了。除了觀光、旅遊、餐飲產業,台灣即將面臨「訂單荒」的衝擊,這個衝擊當然是「境外輸入」,即將帶來企業營收大減、勞工失業、現金流量緊縮的全面挑戰,政府的防疫團隊必須趕緊升級,台灣死於新冠肺炎的病患有3人,染病不過3百人,但是「訂單荒」造成的傷害,絕對遠超過病毒,政府動作要快,分秒不能懈怠,經濟海嘯已經來臨,第二波的防護更是迫在眉睫!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且一發不可收拾,何時能達高峰並開始緩解尚難判斷。在上個月疫情尚未全球蔓延時,一般對經濟情勢的預估還屬樂觀,認為疫情若能像SARS般很快獲得控制,經濟成長只會些微下修,且期待能有V型反轉。但到如今,對比小規模、短時間的SARS已顯得不切實際,疫情對經濟衝擊將更甚於2008年金融海嘯已逐漸成為共識。要金融挺產業固然無可厚非,但目前台灣金融業的海外曝險已高達近20兆台幣,占所有曝險的近六成,面對全球經濟蕭條,金融業的壓力與困境已大,政府也不得不顧慮。政府在要求金融紓困企業之時,如果真的要「超前部署」,在紓困之餘,還真的想要振興、調體質,就不應毫無標準地一味挺企業而陷金融業與整體經濟於險境。對於不符未來潮流、不具競爭力、長期可能違約倒帳的企業,現在就應因勢利導地處理,或引導退場,或鼓勵合併,才能維持一個長期還能相互幫襯、互利共榮的基本盤。過度壓迫金融業或過度維護企業,不但很可能將已然脆弱的經濟推向險境,實也無法因應未來可能面對的激烈產業競爭。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武漢肺炎(COVID-19)持續蔓延全球,目前居家檢疫的人數共逾九萬人,其中逾五萬人管理中,未來一周每天仍會持續增加二千至三千人。近日傳出有不少居家檢疫者到處趴趴走,恐形成防疫破口,呼籲返國民眾應遵守規定,不要再到處趴趴走了,否則除了加重罰則外,亦應考量強制入住防疫旅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全球抗疫戰場大移轉,美國已經突破十萬例,遠遠超越中國大陸,成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最高國家;英國則從查理王儲、首相強生到衛生大臣都相繼確診。台灣的病例來源亦反映了這樣的疫情趨勢,從美國和英國的境外移入案例已高居一、二位,合計占確診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全球防疫戰場改變,疫情升級,台灣也必須盤點防疫資源及戰法。中研院院士何大一日前在聯合報刊登的文章提醒大家,世界現在面臨一個真正的可能,新冠病毒將變成我們生活中的現實,直到科學研究能成功克服它;但是,我們需要「買到時間」。面對病毒第二波攻擊,面臨更多未知,陣式更形龐大,迄今台灣防疫尚稱中規中矩,但防疫人力持續緊張、醫療物資可能見底,都是很現實的事。台灣必須盤點應戰資源與戰法,才能「買到時間」,打贏這場防疫持久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在全球延燒。在防疫相關主事者與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台灣的疫情還在可控範圍內,但壓力也愈來愈大,且隨疫情之持續,衍生的經濟、社會等諸多問題陸續浮現;國際情勢更錯綜。再怎麼看,這都是多難之年。這當口,有比防疫更重要的嗎?然而,前兩天,一齣讓人瞠目結舌的戲碼堂皇推出。內政部長徐國勇以機關名義將所屬警政署署長陳家欽,正式函送台北地檢署法辦,創下警界最高層因案被調查的案例。檢方分案後以函送程序不完備為由,退回原機關再行詳查。過去威權時代,上位者說了算,民主化以後,很多規制慢慢建立起來,但很多威權遺習無形中也滲入我們的政治生活中,因此,所謂權力鬥爭之說,無代無之,差別是格局大小、手法精拙,以及是否因此禍害政治社會之發展運作。以這次的荒謬劇,相關者應從中學些教訓,從權力邏輯中、從政治社會群體中建立、完善相關成文的規範與不成文的政治習俗。至於風暴主角陳家欽是否涉及不法,也希望相關權責機關本毋枉毋縱精神,詳加調查給國人交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病毒在歐美國家的快速蔓延傳播,各國政府在3月以來,束手無策,焦頭爛額。而面對各國陸續頒布的「限航封城鎖國令」,防疫成效一度很亮眼的台灣,因為歐美留學生趕著在政府禁令到期前返抵國門,確診病例與日俱增。過去兩個月來,「決戰境外,超前部署」,如今卻可能面對迫在眉睫、醫療體制瀕臨崩壞之危機。由於現行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是仿效自英國的全民健康服務;而就公共治理和市場干預的角度來說,英國和美國的醫療體系,呈現出強烈的對比,值得台灣參考。面對當下數以萬計返台國人「疫情倒灌」之重大衝擊,為了不要讓返台年輕學子成為防疫破口,政府與其最後被迫補破網,收拾殘局,還不如及早著手完成民主治理超限戰的法令程序,進入防疫的正式接戰階段,強勢處置防疫。相信在既有的健保體系和防疫基礎上,全體國人都能夠共體時艱,平安渡過防疫大作戰的第二階段。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重創全球經濟,各國紛紛加大紓困規模,以「超前部署」的態度來應對經濟衰退的狀況,而我國在紓困振興方案上,規模僅1,000億元,且推出的延後繳稅、降息等措施,缺乏真正可刺激經濟、振奮人心的超前部署策略,面對比金融海嘯還嚴峻的衝擊,政府應實質減稅和增加「酷碰券」發放金額,讓國人實質所得增加,敢放膽去消費、旅遊,來提振國內經濟。台灣一開始在面對疫情傳播時,即以超前部署的積極態度備戰,所以疫情管控良好,獲得多國讚許,現在疫情尚在延燒,台灣經濟大受衝擊,政府也應以迎戰疫情傳染的超前部署策略,提出有效的振興經濟方案來。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行政院宣布將砸百億元,加碼觀光旅宿艱困企業的薪資補助,由原來補助兩成薪資提高為四成,並提供旅行社每家每月十萬元的救急金,實施三個月。此舉,被業者批評為「齊頭式撒錢」,不少「靠行」的微型旅行社並未賠錢卻可以爽領卅萬元,這是浪費民脂民膏。對此,交通部已指示要考量業者規模,依級距提高補助。由此可見,政府急著救經濟,胡亂撒錢卻失了準頭。是以,政府應該善加利用目前觀光業暫時閒置的人力,邀請他們參與現下人手短缺的疫調及居家檢疫監管工作;同時,可視不同企業員工參與的積極度,調整其補貼比例。如此,一則可以增加觀光業參與防疫的成就感,二則可以增加防疫陣線的戰鬥能量,堵住居家隔離者趴趴走的破口,三則可以化解一般民眾對於無償補貼的異議;四來這也是社會協力防疫的良好展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十九、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台灣的疫情相對較輕,但是民眾足不出戶,減少消費的情況仍然相當嚴重,已經有一些國內企業打烊或是放無薪假。依勞動部最新統計資料顯示,3月到目前為止無薪假的企業已經有164家,人數已經達到4,808人,人數已經是去年同期的12倍之多。而現在只是3月,如果再拖三個月或更久,大家想想會有多少的企業會出狀況?會有多少放無薪假的人?或是被解僱的人?實在令人不敢想像!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央行只調降1碼的基準利率,實在過於保守;政府應該要再仔細思考是否應採取更寬鬆的貨幣政策及經濟振興政策,以確保企業可以拿到足夠的資金,來度過看不到盡頭的經濟蕭條期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第一線醫護人員、中央防疫指揮中心以及所有投身協助防疫作業的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與志工,是使台灣在全球疫情肆虐下至今仍保有絕佳戰果的最大功臣,但第二波疫情正蠢蠢欲動,台灣若要保持戰果,那些至今喜歡身居幕後做運籌帷幄狀,又唯恐外界不知其功的高層政治人物,在努力操作自己的政治公關之餘,請給予真正在戰場防疫作戰的人員、機構更多資源與支援,使戰場指揮官與戰士們可以根據專業需求下達指令,機動應變。這場抗疫戰爭還沒結束,前線人員深知敵人頑強狡猾,絲毫不敢鬆懈,其他人更沒有輕忽與顯露驕態的空間。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一、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本院陸續快速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600億元特別預算案;對於已開始執行的紓困措施,或未來超過600億元的部分,則採「移緩濟急」的方式,由各部會的既有公務預算及基金支應。未料近期第二波防疫出現境外移入的破口,政府又推出新一波紓困方案,從家庭到產業,涵蓋延緩繳稅、家庭支出到產業紓困及減稅等層面,集中解決民生議題,整體減收與補助尚未超過400億元。由於疫情導致政府許多國際性的業務停擺,或是不必要的設備採購支出延後,例如外交部的旅費、國防部的武器採購,乃至於各部會的出國計畫、國際性業務都取消了,顯然政府各部門的支出預算方面仍有很大的「移緩濟急」空間。因此,除了檢討經費配置的架構和比率應符合優先順序外,建議行政院要求各部會在法定義務的預算外,至少騰出10%的經費,以109年度中央歲出約2.1兆元計算,即有兩倍(2,000億元)的空間,可立即用於十萬火急的防疫及紓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肺炎疫情爆發迄今,全球已有一百六十多個國家及地區出現確診病例,嚴重衝擊全球產業供應鏈,更將危及生產、消費及貿易活動。正當全球面臨經濟下滑,甚至大蕭條的高壓下,除了積極抗疫渡過難關外,更須慎防新一波的產業倒閉潮。就台灣而言,不只觀光業受到嚴重衝擊,其他產業亦然,儘管外界預測不樂觀,旅行業倒閉潮預估可能六月湧現或放無薪假,甚至還有退費爭議未解,若疫情延燒至下半年,旅行業恐難正常營運。要讓經濟看到曙光,只有等待全球疫情趨穩,除了政府的各種補助,更需民間企業能安心的作進一步投資,若這波疫情停工停產增多,降低了投資能力,景氣復甦可能還需一段長路,尤其政府對中小企業必須施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在疫情重擊下,能有重生的機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日前主計長朱澤民赴立法院業務報告,談到對今年的經濟展望,朱主計長仍援引二月所做的預測指出可達2.37%,在立委相繼詢問下才表示如果疫情延長至今年7月,則今年經濟成長將調降至2.2%。朱主計長本次援引的預測,是一個多月前的數字了,這一個月來世界局勢已天翻地覆的變化,正所謂「世事如棋局局新」,全球肺炎確診數已由預測時(2月12日)的4萬多人升至朱主計長立院報告時(3月18日)的19萬人,如今恐已逾40萬,從而國際預測機構紛紛調降經濟預測,如此而我官方預測機構竟可文風未動,實令人嘆為觀止。是以,呼籲主計總處審時度勢,不要拘泥於過往的習慣,這是個非常的時代,必須有非常的作為,若當年因應金融海嘯,預測能倍增至八次,今日疫情風暴更烈,每年預測八次有何不可?再者,若《國民所得評審會設置要點》有賦予召開臨時會的法源,於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調降經濟預測以昭公信,又有何不可?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口罩實名制2.0版3月12日上路,民眾可透過健保卡、自然人憑證登入,或由手機的健保快易通行動App認證預購。原有的實體藥局通路仍然維持原有的販售量(每家每日600片),仍為主要配發管道。但是,實名制2.0立意良善,但流程設計確有複雜、不確定性高、時間拉得太長等缺失。例如若無自然人憑證和讀卡機,就要用手機App去買,年長者只好知難而退;若預購人數超過預定人數,將於首周登記截止日隔天公開抽籤,年輕人可能忙了半天仍買不到;用健保App下訂成功,只能用ATM轉帳匯錢,多了一道手續,最後仍須到超商領取,「網購口罩」竟然需要長達三段的手續,遠不如目前任何網路購物的下訂、付款一次搞定及貨送到家等優點。若能改為「以物就人」的「批發」方式,其實不用網路就可輕易解決問題。因此,建請衛福部趕快利用大數據,將口罩批發至健保的「投保單位」(可稱為實名制3.0),可以低成本、迅速、方便地直接送到民眾手上。第一類保險對象包括勞、公、教、雇主、自營業主、自行執業專技人員等,加上眷屬(多為學生),且很容易用大數據以公司行號、機關、學校等地址,以快遞、郵寄等批發方式送達,其他各類民眾則可至農、漁會,軍營、鄉(鎮、市、區)公所領取,或是由村里鄰長發送,繳費、領取都在投保單位完成,也無須拖累藥局、超商等民間業者,優點遠勝2.0。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近日為協助防疫各大眾運輸工具防疫措施也越來越多,交通部也從善如流,大眾運輸自5月1日起可拒載發燒的乘客,可有效抑制疫情擴散。目前台鐵也規劃自5月1日起,針對各車站、列車旅客實施全面量測體溫。但是台鐵人力不足的狀況已多年,目前規劃除了大站設有紅外線測溫,其餘皆採額溫槍量測,其中招呼站(無人站)因為無配置站員,恐由列車長幫忙量,引發第一線人員反彈。其中招呼站的部分以北部旅客量最大,部分站點一天進站人數約千人更有執行上困難,這部分台鐵還是要儘快提供解決方案,避免第一線人力不足,形成防疫的破口。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有鑑於警政署之統計資料顯示107年自行車使用者死亡107人,占所有車種7.17%,受傷17,529人,占所有車種4.10%。為促進道路使用者的公平,先進國家均集中努力改善更脆弱的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我國反而是要求行人及自行車騎士負擔較多的安全維護義務,例如處罰條例或道安規則中,要求行人及自行車騎士在所有道路上均靠邊步行及騎乘等,與先進國家有所差異,建請交通部應積極宣導並檢討現行法律是否需要修改。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七、本院費委員鴻泰,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政府鼓勵民眾減少外出,不少企業推行員工居家辦公等異地辦公計畫。如此,可以預期今年夏天民眾在家用電量將會增加。台電電價分為夏月(6至9月)與非夏月(10月至隔年5月)2種收費方式,電價都是採取累進收費。為減輕民眾今年夏天電費負擔,要求行政院提出夏季「不漲電價」方案,台電公司暫緩實施夏月電價,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十八、本院溫委員玉霞,鑑於行政院長蘇貞昌於總質詢中表示將研議郵寄口罩給海外親友,由於歐美地區疫情加劇,台灣留學生家長及海外僑胞亟需口罩作為防疫之用,但自蘇院長答詢至今已逾10日,相關部會仍在研議當中,實令國內家長及海外台灣人心急如焚,建請防疫中心應即刻宣布有條件開放郵寄口罩給海外親友,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四十九、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因應新冠肺炎的嚴重衝擊,政府應全面調降房貸利率,因失業或無薪無法繳納房貸者,准予延期,以減輕房貸負擔,避免因無力繳貸而遭拍賣危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本院溫委員玉霞,為因應新冠肺炎所帶來的嚴重衝擊,政府應速研訂減免綜合所得稅具體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一、本院蔡委員壁如,有鑑於報稅時間將近,而新冠疫情未歇,國稅局呼籲民眾盡量網路報稅,超商開放可查調所得、繳稅,也在研擬分流機制,但是國稅局應該對於申報人潮有可能群聚一室,造成群聚感染可能,應善盡監督檢討之責,也應儘快公布防疫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二、本院蔡委員壁如,針對政府提供之緊急醫療空中轉診需求,政府僅辦理服務離島地區民眾,包含金門、連江及澎湖地區配置民用航空器駐地備勤計畫。根據衛福部業務報告指出,空中轉診審核中心全天候24小時提供緊急醫療諮詢、轉診必要性評估並協助航空器調度,提供離島地區民眾緊急醫療需求。然而屏東縣恆春地區,長期醫療資源缺乏,也缺乏配置民用航空器駐地備勤,以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現行勤務隊駐地概況來說,有關恆春地區緊急救護及空中轉診推動情形,空勤總隊高雄及臺東2駐地勤務隊之救援時間,對於發生在墾丁地區的重大意外事件的空中轉診機制,對於人命關天之救援皆緩不濟急。爰要求內政部檢視並研擬於恆春機場增設民用航空器駐地備勤計畫,擴充恆春地區空中轉診設備,藉此維護南部人民健康、捍衛南部民眾醫療權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三、本院蔡委員壁如,針對都市計劃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明文規定都市計畫地區範圍內,應視實際情況,分別設置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然而根據有媒體披露,台灣都會區綠覆率偏低,尤其六大直轄市的綠地面積更低於10%,另根據107年營建統計年報分析,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及體育場所等5項計畫用地指標皆為國家競爭力之一,綠覆率偏低形同國家競爭力缺乏,且建商常有以韓國草取代樹木爭取綠地面積,造成綠覆率假象。爰要求內政部檢討我國綠覆率執行成效不彰之問題,並積極參考國外綠覆率相關政策措施、及臺北市《臺北市新建建築物綠化實施規則》之綠覆率相關規定,具體提出如何提高我國綠覆率之精進方案,藉此提高人民居住生活水準,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四、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公共債務法第12條規定,為強化債務管理,中央及直轄市應以當年度稅課收入中至少5%來編列債務還本。109年度總預算案編列債務還本佔當年度稅課收入比率5.06%,雖勉強達法定標準,但僅較108年度略增15億元,相較於近年度財政改善情形,顯然未相稱。為落實遵守財政紀律,以及考量過去稅課收入超收之情事,請財政部應評估未來年度增編債務還本預算比率,應該要超過5%,且債務還本比率應和實際財政改善情形相稱,以降低債務未償餘額,減輕我國債務快速的增加,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五、本院蔡委員壁如,鑑於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揭露之政府潛藏負債事項,約17兆元;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統計,歷年未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竟逾1.79兆元,其中包括未列入債限之特別預算舉借數,全數均以舉債支應。經查在95至100年度,連續6年未列入債限之每年債務舉借數,甚至高於該年度總預算等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顯示未列入債限之債務舉借數偏高,恐為中央政府債務持續增加因素之一。我國近年財政狀況雖尚屬穩健,惟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仍持續增加,舉債問題將導致帶動經濟成長之效益有限,並可能增加未來世代之負擔,因此,請財政部正視我國潛藏負債問題,並檢討改善、強化中央政府之債務管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六、本院蔡委員壁如,有鑑於我國逐年產生預算赤字,導致公共債務金額逐漸增加,不僅中央政府舉債瀕臨法定上限,地方政府更是財政收支長期失調,債務負擔沉重。依據財政部統計資料,預估108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計5兆5,009億元,尚可舉債額度計1兆6,001億元,扣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未來需舉債金額7,985億元及採購新式戰機舉債金額2,500億元,尚可舉債額度僅餘5,516億元。另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近20餘年,GDP僅上升2.97倍,惟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增加逾20倍,顯示政府採行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希望能因而提振投資,帶動經濟的成長,但顯然這個擴張性財政政策的成效不彰,請財政部應秉持健全財政、營造經濟永續發展之基礎,針對改善債務問題進行檢討,提供改善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七、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政府對於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後,警察三等特考及格,未安排至警大受訓,而無從取得警政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者,應取得上述任用資格。惟相關配套措施,將有資格補訓者從原先17名聲請人擴張至4,623人,從總員額管理業務主管立場,當初參與研議是否有疏失?當前完訓員警面臨無缺可分發、無限期候缺情形,甚至已有屆齡退休者,總員額管理業務主管是否應積極新置職缺,完成此類人員派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八、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社會安全網計畫實施業已邁入第三年,行政院除啟動跨部會平台,全面納管脆弱家庭、成人保護、兒少保護,同時社工人力已增加2,077人,並串連民間社區的互助力量以求構築完整的社會安全網,惟近日新店再度發生隨機殺人案,而自殺及保護案件也居高不下,目前社安網明顯有檢討改善之必要。為持續強化社會安全網實施成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十九、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3月21日海巡署查獲我國漁船「全O號」載運31名越南偷渡事件,呈現國境管理成防疫缺口外,更凸顯船舶獲取的高額酬勞與政府罰則相差甚大,即使第一線同仁勤於奔波守護國境,仍未能實際嚇阻不肖漁船及偷渡犯,針對不肖漁船所獲取的高額酬勞與政府罰則比例懸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本院葉委員毓蘭,鑑於警備車、消防車、救護車為趕赴現場執行任務,均要以最快速度最短時間到達現場,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訂有上述車輛不受限速之規定,一般車輛聞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但常因不知緊急車輛來自何方或因路口幾何設計影響視線無法及時發現對方車輛而屢屢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死傷。警察、消防及交通機關應改善規劃設計運用智慧交通設施以利於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趕赴現場執行治安救災救護任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一、本院邱委員臣遠,對於近期武漢肺炎疫情衝擊,中國許多藥廠停工,其生產之原料藥無法維持產能,也幾乎沒有出口,嚴重影響全球藥品市場,台灣更被波及。目前台灣進口原料藥約三成五來自中國,其次來自印度,而印度也開始禁止出口,台灣恐面臨學名藥供應斷鏈危機。行政院應積極協助國內各藥廠找到原料藥替代來源,並縮短申請流程及天數,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二、本院邱委員臣遠,有鑑於國發會於2018年12月提出「地生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將宜蘭縣蘇澳區等134處人口嚴重外流、經濟較為弱勢之地區列為地方創生優先推動地區。惟目前有提報之計畫,僅有31處,其餘103處鄉鎮尚未提報,顯見地方政府並未積極規劃地方創生之事宜。爰此,行政院應統合國發會、地方縣市政府共同規劃各具地方特色,以促進當地經濟發展,避免人口外流,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三、本院邱委員臣遠,對於台糖提出之「農業經營結合太陽能專案計畫」,將砍樹改做「營農型」太陽能光電板,其聲稱係配合國家能源政策,邁向2025年非核家園,但其欲使用之場域卻是2002年推動平地造林計畫之土地。台糖先以發展林業、景觀為為目標廣為植林,如今已收到成效,卻因為不衝突的能源政策意圖自毀成果,政策缺少一致性,令人感到可惜。國家能源和發展林業都屬國家重要政策,台糖名下土地廣闊,應完整盤點並分類使用,而非在同一區塊更動其使用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十四、本院邱委員臣遠,對於我國現行之《平均地權條例》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對於地價及房價之揭露,仍屬「區段化、去識別化」,其迴避和模糊空間大,地主及屋主得以隱藏必要資訊,而資訊落差便成為財富積累的途徑之一。我國憲法保障人民之居住權,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也指出人類應有適足住房權(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但我國現行之《房屋稅條例》對於持有超過一棟自住房產者,並未明訂非自住亦非營業用之房產所須繳納之房屋稅率,本席建議應採累進稅率以降低囤房賺取財富之比率,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今天繼續進行個人質詢教育及文化組之質詢。管碧玲委員及吳思瑤委員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管碧玲書面質詢:

壹、對教育部門

2019年末爆發且仍在持續中的中國武漢病毒性肺炎,其在全球尺度造成人類生活、工作的各種改變,正迅速衝擊每一個國家與社會。台灣雖然極有洞見並快速地對疫情採取有效靈活的防制作為,但不可見的病毒、仍難捉摸的感染與變異,及尚無法預見的有效疫苗,疫病仍可能在區域間之季節替換,隨跨境移動而重複傳染,我國各方面的防疫仍不可掉以輕心,也須隨時保持超前佈署的積極思維。

教育體系應對防疫得宜

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昨(4/6)天提醒各界,全世界許多國家直接鎖國封城,目前大概有40億人口已經被禁足,有160多個國家孩子不能到學校,台灣是全世界極少數還能正常生活、正常活動的國家。院長要求國人同胞一定要繼續保持最高警覺心,要過正常的生活活動,就要靠大家一起努力。

台灣防疫維持到目前的成功表現,在國際受到矚目讚譽,除了有衛生部門高度警覺的早期疫病管制調查作為,還有經濟建設部門在防疫物資的快速反應;尤其教育部門在一月底對各級學校延後開學之控管,及「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之決定,使全國各級學校432餘萬學生、29餘萬專任教師、7.6餘萬專任職員,總計近約470萬人數之移動與聚集延後,疫病前期的果斷決策值得予以肯定。

然而疫病的危機警報尚未解除,任何抗疫的破口一旦遭突破,所有人的共同成就仍有可能前功盡棄,我們也必須在各方面設想處境最困難時的社會運作,以及必須為此而有的準備。

台灣遠距教育準備已有25年

「停課不停學、防疫不停學」是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的社會衝擊下,台灣社會對教育體系運作的共識,各界也開始重視遠距教學、線上教學之準備及演練。教育部於3/19通報各大專校院有關因應疫情之遠距教學注意事項,並於3/31發布「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停課復課及授課因應防疫調整演練注意事項」,對《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對於遠距教學課程學分數之限制,給予較彈性之從寬認定。

教育部於3/31發布之新聞資料中指出,已有大學陸續將授課防疫演練規劃通報教育部,後續教育部也會安排相關訪視,以了解辦理情形。目前各校所提出的授課防疫演練規劃,包括:遠距課程採同步教學方式進行,辦理全校教師學習線上教學軟體培訓,與遠距教學數位TA培訓,使全校教師具備線上教學之能力。同時全校師生必須於線上平台上課、線上點名。

查教育部自1994年即著手進行設置高速網路實驗平台的規劃,在台大、清大、交大、中正及成大五所學校,進行高速網路實驗平台的設置;這幾所學校也自當年即建立他們的遠距教學系統。至1997年6月,行政院核准了為期四年的「遠距教學中程發展計畫」,可見遠距教學之準備,教育部門在25年前即已進行,並於2006年發布《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然至本次武漢肺炎疫情之際,顯示出過去二十餘年來教育部雖有遠距教學之預見與規劃,但一方面在制度上僅限於專科以上學校,二方面,專科以上之各校也似未就遠距教學或線上教學,持續有較具規模、定期或不定期之演練,或相關軟硬體之訓練、實作,三則是現行《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顯係以管制為旨而非以鼓勵為目的,教育部應積極對此提出改善策進措施。

遠距與線上教學亦應有超前佈署之思惟

此外,教育部在「教育部數位教學知識體系建立與實施計畫」下設置有「大專院校遠距教學課程與線上教學指引」,並於「教育雲」內提供「公私協力防疫不停學線上教學便利包」,彙集教育部教育雲及民間數位學習資源、平臺與工具,提供中小學、高中職、大學即終身學習各階層之老師教學及學生自學之數位資源。

然近日已傳出在台灣從官方、校園至民間企業有一定使用率的視訊會議平台「Zoom」被揭露為中國開發之軟體與網路服務,該軟體不僅並非點對點加密,乃使用簡單的加密技術,持有用戶會議加密鑰匙者,便可任意查看會議內容,有研究指出該服務在特定情況下,會將加密鑰匙存在位於中國的伺服器,導致資料會傳送回中國儲存。

上述情形已使美國特斯拉公司、紐約市各級學校、美國國家航太總署(NASA)及英國國防部等機構宣布停用該服務,我國中華電信公司4/6宣布停售其代理之Zoom產品,行政院更進一步於4/7通函各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不應使用具資通安全疑慮的產品,例如ZOOM」。然教育部長在4/6就本院其他委員詢問相關議題,要求學校應禁用Zoom時,仍表示『但有教育人員已習慣Zoom,將再提醒如何注意資安』,並未明確認可禁用Zoom軟體平台。

我國在面對武漢肺炎之防疫,能有別於世界各國、有超前佈署之思維與作為,即在於面對中國政府所涉不明事務有高度提防,對確有資安疑慮的中國網路服務平台,更應採此信念。尤其具學習門檻之教育工具運用,其「習慣」一旦形成,「依賴」就同時成為另一形式且難以改變之門檻,更應戒慎待之。面對全球性之之工作、生活、經濟模式劇變,未來以網路會議、虛擬實境等遠距方式之教育現場時代已然快速來襲,對線上、遠距教學之各層面準備更應立即啟動。

有鑑於此,請教育部就下列事項,提供本席相關說明與資料:

一、研擬各級教育機構遠距教學實施辦法之規劃

二、現行遠距教學實施辦法朝更彈性且為鼓勵提前部署、演練與操作實作修正之規劃

三、各級教育機構學生於家庭環境使用遠距或線上教學之基礎網路設備、頻寬需求之調查計畫

四、教育部所屬官方或專案網站撤除有關Zoom軟體平台服務說明、教學指引或加註警語等作為

貳、對文化部門

武漢肺炎於全球肆虐,民眾大幅減少前往公共場所的頻率,同時也影響到經濟活動的活絡;其中,實體經濟的影響最為嚴重,而非屬民生日常消費的表演藝術活動,情況更是危急,不少表演藝術工作者,只有在出席彩排、演出的時候才有收入。當各個演出紛紛取消、延期之際,正是時候思考如何為表演藝術工作者開拓收入來源。

世界各地的一流劇團跟劇院,例如維也納歌劇院、柏林愛院、太陽劇團,近日紛紛推出線上的錄影演出播映,讓民眾在疫情仍可以持續接觸優質的表演藝術;台灣的表演藝術發展長期以實體演出為主,此時正值疫情期間,民眾的線上休閒、娛樂需求大幅增加,文化部應思考化危機為轉機,加強推動表演藝術線上節目之製播、行銷、平台創建及作品上架、商業模式開發的研究及補助。

說明:

1.表演藝術作品的線上平台播放或直播服務,國外已經有成功的案例,例如柏林愛樂的數位音樂廳,便提供喜愛音樂的樂迷付費線上串流欣賞音樂會及音樂家訪談影音,使用者遍布全球。台灣目前尚未出現類似的商業模式,建議可參考國外的成功經驗,並先從小型的展演做嘗試,逐步調整運作模式。

2.鼓勵開發線上的表演藝術欣賞模式,讓民眾有更多方便接觸表演的機會,同時也是增加表演藝術工作者未來潛在的收入管道。當民眾透過線上接觸到優質節目,更有機會促使民眾未來進一步購票進劇院看演出,為表演藝術團體創造疫情結束後的收入,增加民間振興的能量。

3.表演藝術的錄影製作或直播,十分需要優秀的影像品質,以作為收費獲利的基礎,故相關人才的培育及技術研習相當重要。公視的《公視表演廳》團隊已累積多年經驗,建議可進行經驗分享及技術傳承。

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作為台灣表演藝術領域最重要的行政法人機構,應在推動線上欣賞表演藝術的業務扮演領頭羊及示範的角色,以國家的高度將優質表演藝術推廣給國內及國外民眾,尤其線上欣賞不分國界,能提高台灣藝文在全球的能見度,有利於本國文化產業發展。

5.請文化部將前述建議納入「線上提供表演藝術錄影及直播播映服務發展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撰寫之參考。

請文化部於2個月內,就文化部推動轄下機關及公法人、民間表演藝術團體的「線上提供表演藝術錄影及直播播映服務發展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主席:現在請王婉諭委員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王委員婉諭:(10時3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部長,很感謝在您上任之後,教育部很多的積極作為,其實全國的家長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今天想就教保員的問題跟您請教,我們可以看到一直以來兒虐的情況持續地發生,我覺得對身為家長的我們來說,其實是非常心痛的。兒虐的情況有非常多可能原因,但我們今天就教保員相關的勞動環境,跟部長請教和討論。

首先,我們可以看到2017年的報告指出,教保員的環境其實非常不舒適,例如有很多惡劣的勞動條件,工作時間常常超過8小時,甚至加班部分無法請領加班費;又或者是勞保被高薪低報;以及在午休時間,理論上是他的休息時間,但是因為必須要照顧小孩,所以沒有辦法得到真正的休息。因此,我們知道教保員的勞動環境有所謂的三高、三低:所謂的三低,就是薪資低、福利低及保障低;三高的部分,分別是高勞動、高情緒,以及因為勞動環境不佳造成高流動率。不知道教育部長是不是能夠清楚地知道,現在教保員在勞動環境上的狀況?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10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王委員對於幼童受教及教保員的關切,針對因應整個國家少子化的政策,我想從蔡總統到蘇院長也全力來支持教育部跟衛福部推動這個方案,方案當中其實……

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剛才提到三高及三低的部分,其實是從2004年到現在2017年,大概13年來都沒有積極的改善和作為。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補充報告,這次在照顧幼兒的政策上面,除了讓年輕的家庭夫妻可以享有更平價的服務,我們一直在擴大公共化的政策,當中教保員其實也是一個重要的政策指標。因為只有受到更友善對待的教保員才能照顧好幼兒,所以這次在加入準公共幼兒園裡一個很重要的指標,就是要提升有關教保員的薪資待遇,這些都是教育部要做為合作夥伴之一。當然,公幼本身就受到國家政府的保障、薪資等,所以在後續公共化政策上,我們會持續增強;尤其委員也會關切現在課後留園部分,除了政府來支持以外,我們也希望做出比較合理的費用。對於要留園照顧小小朋友的教保人員,他們在加班費等相關支付上,也會得到比較合理的對待。

王委員婉諭:我想在增加公共幼兒園、準公共化等部分的努力,大家其實是有目共睹,也非常肯定的。但是,如同資料所顯示,剛才對教保員薪資部分,部長也提到因為持續看到薪資偏低的情況,所以希望能夠提升準公共化、公共化幼兒園的比例。但是,同時在現在這個階段,私立幼兒園的比例還是相當高的,而私立幼兒園的教保員薪資,相對之下,真的是比公共化或準公共化的教保員薪資更低。我想除了在公共化及準公共化幼兒園部分之外,我們如何監督及保障私立幼兒園的教保員薪資,是不是能夠有更積極協助的作法?

潘部長文忠:剛才跟委員報告,因為公立、非營利幼兒園教保同仁的薪資,我們都是以一個更合理的標準,委員大概能夠瞭解,我們希望這幾個指標都是為了做引導,包含對私幼這方面,由於這部分是有競爭性的,當我們有更多好的對待教保員福利,我相信私幼也會跟著做。所以這次在過程當中,有加入所謂的準公共幼兒園,薪資、待遇等方面應該要有合理的規範。我們希望用良性而且支持教保員的措施,讓私立幼兒園也應該看齊。對這一部分我也跟委員報告,因為隨著比例逐漸的增高,也表示有更多私幼加入準公共幼兒園這樣的共同服務行列,也表示有更多的教保員會在薪資待遇、包含加班福利等方面有更好的這個照顧,整個會對教保環境朝向一個更好的方向來持續的調整,我想也請委員……

王委員婉諭:的確我也認同,希望可以透過良性的競爭以及良性的循環,來增加教保員的勞動權利。我想請教一下,就我們的認知,在幼照或幼教的教育訓練當中,大部分都是以12歲以下為界定,並沒有特別區分托嬰年紀或幼照年紀,譬如以0~2歲或2~6歲來做區分。在衛福部年資的計算,剛才提到在公共化的部分,衛福部的年資計算會將在幼兒園的年資紀錄轉任托嬰中心的年資,但是在教育部的部分卻不承認在101年以後托嬰中心工作的年資。我想請教,在提升公共化或準公共化這個部分,能不能同時考慮把這個年資加入計算?因為在我們看來,他們的教育訓練和工作的環境及對象其實都是接近的,都是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在教育的環境是以12歲以下做區分,並沒有特別區分2歲以上或2歲以下。在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同步修訂,支持他們做年資的累積,以保障他們的薪資及專業?

潘部長文忠:這一次在整個幼教的整合,兩個部會除了有部分年齡層的照顧有分工之外,其實是越來越趨於比較一致性,來從服務家長的角度跟園方這邊,不要太多,讓他們覺得好像有好多套的標準。

委員剛才所關心的,屬於教保托育人員的年資銜接,我再跟衛福部這邊來做這方面的研商,希望能夠讓這些一直都在職場服務的人,不要因為過往的分工,造成他們在年資上的損失,我想這部分我會積極來跟衛福部作研處。

王委員婉諭:是,所以提醒一下,衛福部的部分已經含入年資的計算,但是教育部這邊並沒有。

潘部長文忠:是。

王委員婉諭:我們會認為,同樣的一批人,同樣的這些人力卻有不同的算法,其實是不太合理也不太有邏輯的,所以很希望在教育部的這個部分能夠一併的作調整。

潘部長文忠:好,委員,這部分我們來積極地研處。

王委員婉諭:瞭解。剛剛有提到,因為少子化的情況愈來愈嚴重,所以公共化的比例也希望能夠同步提高,除了在公共化比例提高之外,我們也能夠比照OECD的看法,就是師生比能夠調降,我想身為爸爸媽媽大家都知道,帶小孩小孩愈多,那個壓力是愈高的,以臺灣現行的比例是1比15的情況,我希望在公共化的量能提升之後,是不是能夠同步降低師生比?這個部分在2016年立法院的附帶決議已經有提出來,當時也獲得認同,希望能夠降低師生比,讓這些小孩能夠被妥善的照顧。但是從2016年到現在2020年了,師生比的部分什麼時候能夠積極提出相關的作為以及措施,是我們很希望可以知道的。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我跟委員報告,確實在因應少子化方面,整個國家從總統、院長這邊,對整個方案提出非常大規模的發展,當然也不斷地加碼擴充有關公共化的服務,我想委員大概知道,不管公立、非營利、包含準公共幼兒園,這樣到目前,我想我們的努力從過去三成多,現在加總包含準公共化剛剛才過五成,這表示說,還有非常多的家長期待有機會進入這個平價、優質的幼兒園來照顧自己的孩子。當時立法院會做出這個決議,我想在整個施政的優先順序上面,讓家長的負擔、孩子的照顧能夠優先,所以當時做的這個決議也希望能夠達到一定的比例,我跟委員報告,剛剛才過一半的這個比例。因為降低師生比可能很短時間又要減少這個服務的量,所以這個前後是不是委員容許一樣在這幾年──從現在公立及非營利的幼兒園,總統在政見裡面已經提出來,到113年一定會再擴充到3,000班,甚至還在持續的加碼當中。所以是不是讓這個供應量達到可以讓普遍的家長獲得更多的負擔後,我們來作後續的研處?

我想這整個政策的優先序,還是從家長真的托育的需求、評價的需求,我們優先來做,因為孩子就是這樣,一個階段就往下走了,所以現在我們在整個規劃上先以這樣來做。對教保人員的薪資,這種類似加班福利的,我們儘快再從我們的配套裡面,就能夠讓他們得到更友善對待,對於生師這一部分,是不是我們在供應量達到一個程度之後,往下來繼續作一個規劃?

王委員婉諭:其實在2016年的附帶決議已經提到,公共化的比例達到一定程度以後,來考慮降低師生比的部分,我們很希望能夠明確知道,大概什麼時候有這個期程,當然公共化的重要性我們絕對清楚,我們也很支持,所以很希望在公共化的同時,你們也能夠加強、提早來規劃師生比應該達到什麼樣的比例之後,同步來降低。因為我覺得對幼教環境與孩童的安全來說,其實師生比的降低真的是有它的必要性。當然我不是說現在即刻、立刻就要降低師生比,而是在推動公共化的同時,我們能夠同時來考慮師生比降低的規畫會是如何。

潘部長文忠:是。

王委員婉諭:所以這部分再請教育部作考慮。

潘部長文忠:我們現在因為有幾個都是數據非常清楚的目標,當中包含在國小要校校都能夠增設公立幼兒園,這也是委員有在關切的,而是不是當發展到一個階段後國教向下延伸等等這些議題,其實這些都是同步在作規劃,但是它一定是有一定的基礎才可能往下走。

王委員婉諭:瞭解,可能針對師生比部分因為目前還沒有看到清楚的規畫和後續的作法。

潘部長文忠:是。

王委員婉諭:可能要請教育部這邊能夠再清楚來確認這個部分。

潘部長文忠:好,我想在蔡總統的第二任期,對少子化的政策提出非常清楚、具體的目標;院長這邊全力地跟我們兩個部會作要求……

王委員婉諭:瞭解。

潘部長文忠:所以我想這個穩定之後,我們對於能夠確實達成更高的公共服務量,因為當時比較希望……

王委員婉諭:不好意思,因為時間的關係……

潘部長文忠:至少要達成七成這樣的目標……

王委員婉諭:我們可能要再往下看……

潘部長文忠:才能服務到更多的家庭……

王委員婉諭:是,我們就是希望有清楚的規畫和作法,這個部分可能就再……

潘部長文忠:是,這個部分我們納入規畫,只是它可能在階段上有它的優先序。

王委員婉諭:沒有關係,那個我們很清楚,只是希望能夠同步考慮,而且提出未來的期程和計畫。剛剛提到師生比的部分已經偏高的情況下,我們又可以看到,其實這超收的情況一直普遍存在著,我相信部長一定很清楚,譬如我們可以看到皇佳幼兒園超收了90人,超收4次,開罰12.5萬元;嘉霖幼兒園超收106人,開罰43.8萬元;卡爾維德蒙特梭利幼兒園超收18人,且3次複查都未有改善才被罰停招一年,同步開罰21.8萬元。我想提的就是,在這些幼兒園的部分,原本師生比已經不低的情況下,又有這麼多大量超收的情況,你們的裁罰目前只有定在6,000元到3萬元以下,剛剛我提到的那幾所幼兒園已經是開罰比較嚴重、比較高金額的部分,普遍都存在6,000元到3萬元的罰鍰,對他們的不法收益,其實是沒有達到比例的原則。不知道部長認不認同這個裁罰金額有偏低的情況?我們希望能夠提升。

潘部長文忠:我們目前對於幼兒園這方面的督導,跟縣市政府我們是有共同的目標,因為剛才委員所舉的,這也都是當時我們接到民眾的一些反映,也應該跟縣市政府嚴格要求,因為這個罰則是可以採取更嚴格,包含連續罰啦!

王委員婉諭:是,沒有錯,我希望能夠連續罰,甚至到停業的情況……

潘部長文忠:甚至如果一個階段不改善,還可以停招……

王委員婉諭:沒有錯,這也是我們希望能夠……

潘部長文忠:這個當然是更嚴重的手段,我們也希望私立幼兒園的業者應該在這樣的法規上面來經營,我想這個部分教育部跟地方政府會持續的來做這一方面的嚴格督導,維持他們的品質……

王委員婉諭:謝謝部長的說明。同時我們希望,我剛剛提到勞動環境不佳的情況下,我希望在研習活動中能夠提升相關的課程,讓教保員們能夠清楚知道他們的勞權在哪裡,這一部分也是我覺得教育部可以積極作為的部分。以上也希望教育部能夠考慮。

第二部分我想要談的是,剛剛提到說不法業者開罰的情況,其實可以加重或者更積極來處理,以及公布相關的資訊,我想針對一位家長來說,我們在必須工作的同時,一定很希望把小孩送到一個安全的環境,讓他們好好地長大,讓家長可以放心地工作。我們可以看到在裁罰的部分,在公開資訊說明的部分,衛福部在我們的努力之下,已經有這樣的平台建立,上面其實可以有統一的格式,以及有搜尋的介面,家長可以相對容易、清楚地搜尋到在他居住的縣市有哪些幼兒園有違法的情況,包括它超收或者是之前提到的不當虐兒、不當管教。我相信衛福部做得到,教育部也應該做得到,可是教育部近期有一個網頁上面已經有將各縣市的資料連結,但它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格式及搜尋的介面,我們很希望這個東西可以更積極而完整地做到,也相信衛福部做得到,教育部也沒有道理做不到。同時,並不是只針對0歲到2歲的托嬰中心,2歲到6歲的幼兒園都應該要有相同的介面,讓家長可以放心地去選擇自覺良好的環境。而且,這個網站連結到各縣市地方政府的資訊專區裡,其實可以看得到並不是那麼完整,甚至還有未設專區或是資訊不夠透明的情況,這些都是我們很希望能積極推動的,至少在平台的建立上能夠清楚地讓家長有個管道可以找到安全的幼教環境托育他們的小孩,讓小孩受到良好的教育及照顧,不知道這部分教育部能不能積極地來做?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教育部也因為要服務家長和幼兒園,建置了全國教保資訊網,這一波因為公共化幼兒園的這個,我們在這個網站上,事實上讓更多家長瞭解這個資訊,家長也習慣使用這個資訊,因為上面可以找到幼兒園所在、收費情況以及包含委員關心的違反兒少法第四十九條……

王委員婉諭:我剛剛提到,這個網站其實就已經是全國教保網上的,但卻只連結到其他地方政府。

潘部長文忠:對,像這些資訊我們都會在這個網站上公開,委員如果對這方面有一些指教,也請把這些意見給我們。我想這個網站就是在服務更多家長,讓他們可以透過這個網站就知道全國各幼兒園的相關資訊,包含違規的相關資訊。

王委員婉諭:我剛剛提到的頁面其實就是從全國教保網上摘取出來的,但上面只連結到各地方政府的專區或是相關的資訊公開平台,並沒有完整資訊的揭露,我們希望它不只是一個連結,而且是能更完整的呈現,讓家長能夠放心地托育。這也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更積極地協助我們……

主席:好,謝謝。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王委員婉諭: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高委員虹安:(10時5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蘇院長好。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你好。

高委員虹安:現在看到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本席在此先肯定蘇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們的努力。尤其是看到在連假期間,行政院還加開院會去做肺炎特別條例的修正草案,在此真的要跟大家說一聲辛苦了,也要感謝你們的努力。

首先要關心一下追加紓困特別預算的部分,本席和台灣民眾黨一直以來的態度都是,只要是對民眾好的事情,包含像疫情的防治、產業的紓困,只要是對疫情有利的部分,其實我們都非常支持。所以上個月朝野政黨都發揮了極高的效率,很快速地通過了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但我在此也要提出一個憂慮,上次在準備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的溝通過程中,我們都發現政府和執政黨告訴我們,特別條例與預算的內容是經過政府審慎評估後才提出來的,但才經過一個月的時間,當然疫情的發展也是相當地快速,從院長到各部會,其實大家也都發現預算是相當地不夠用。所以我要特別提醒的一點是,這些超前的部署,其實民眾都非常有感,可是超前部署是否能夠真的見效,其實還是仰賴我們對疫情是否能夠正確地預測,以及我們對產業受衝擊的盤點。

這一陣子我從跟很多部會互動的過程中發現,部會在產業的盤點上,我必須老實說,上一次的過程並沒有盤點得非常完整和透徹,所以對於這次要追加的預算,本席真的希望院長可以好好帶領各部會,能真的把這些受衝擊的產業仔細盤點後,再給我們比較詳細的報告。包含我們之前看到教育部就只編列了防疫的物資,後來我們發現像體育和運動的產業、遠距教學等,這些都是在紓困的過程中被遺漏的部分,希望院長在之後的預算審查時,可以再把所有的產業做更詳細的盤點,希望這次提出的預算能真正落實到產業與民眾的紓困上,這部分就先向院長提出我自己的一些憂慮。

院長同時擔任過立法委員和行政院院長,您也知道立法委員要能好好發揮職權,行政部會就要能提供相關的透明資訊,所以本席也必須讓院長知道,這陣子像我自己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質詢的過程中,包含教育部和文化部都運用到了移緩濟急的預算。在這次移緩濟急的預算中,當我們看到各部會先對外公開地開了一個記者會,講了一個非常大的方向和數字時,很多民眾就會很想瞭解所謂的細節。基於立法委員的職權,我會希望能夠幫助這些民眾瞭解移緩濟急預算的來源和會如何被挪移和運用。我們可以看到很多方案可能是先對外講了一個數字,結果到真的要瞭解細節的時候,各部會的首長可能就會說其實還沒有到行政院核定,或是行政院核定的速度可能有點慢,不知道院長對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個大概的進度可以告訴我們?各部會的首長什麼時候可以告訴我們,移緩濟急的預算到底是運用到哪些工程款或基金?他們是怎麼移過來的?對於原本的用途會不會產生排擠的作用?不知道院長對於這方面的時程,是不是可以跟我們簡單地說明一下?

蘇院長貞昌:首先謝謝委員很多的肯定和關心,委員很專業也很認真,我們很敬佩。確實對委員所指出的,我們都應該盡力做到。有關第一次提送貴院的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我們當時對疫情評估也都只有在中國的部分,或是週邊的一些國家,但疫情確實發展得很快,超出原先各國的預期,譬如當初訂特別條例時,歐美的疫情都沒有出現現在這樣的狀況,所以確有追加預算等的必要。

另外,很多移緩濟急的經費確實都是根據災防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包括貴院剛剛通過的特別條例,都排除了原定預算法等之適用,這些都是依法辦理的。

第三,有些事情確實在講的時候都還沒有那麼細,譬如現在在講的1兆0,500億元,其實這些都還沒經過貴院通過,所講的就是一個方向。這麼大的預算,一定要有很多作業,所以相關部會都會再進一步去做很細的作業,當然也一定要受貴院監督,追加的相關特別預算等也一定要經過貴院通過,所以我們會很慎審去做,而委員剛才也指出,對於國會議員的監督所在,我們都會儘量提供,這是當然的道理,我也會要求部會這樣來做。

高委員虹安:謝謝院長,因為文化部長和教育部長剛好都在這邊,我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也反映過從民間聽來的民意,他們也非常關心這些預算的運用,所以我們在審查第二階段預算的時候,會很希望在審查之前政府各部會就能集結起來,一起就第一波600億元的預算,已經執行的進度及其困難之處,先給立法院一些資訊進行盤點和評估。因為我們看到先前第一波已經開始的預算和紓困計畫的執行,有些效率其實並沒有那麼好,我們希望在第二階段預算通過之前,至少能先檢視第一階段的600億元目前執行的進度和難度,接下來我們才能進行第二階段的審查。不知道院長就這個部分能不能同意?

我們之前看到特別條例,如果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可能要到5月25日才會拿到行政院的報告,但依據柯建銘總召在記者會的說法,是可能5月初第二波的預算就會通過了,不知道院長是不是可以讓各部會首長以比較方便的方式,提供我們第一波預算更詳細的執行進度,讓我們可以於法有據去審查第二階段的預算?

蘇院長貞昌:委員所要求的,第一個是特別條例跟特別預算執行的相關進度或相關的資料,自然都應該應委員要求,儘量把已經做的、即將要做或將來要做的跟委員說明。

高委員虹安:太感謝院長的承諾了,本席也希望院長、各部會首長都能夠讓立法院的委員們去反映一些民間很急迫想要知道的,讓我們一起努力把第二波的預算真的用到民間紓困的需求上,包含我們的紓困措施也能夠真正反映到他們需要的部分。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委員代表民意,也來自民間,最接地氣,所以如果委員有聽到或是接觸到哪一方面有需要,或是我們還沒有顧慮到、沒有設想到之處,都請委員多指教。

高委員虹安:我們攜手合作。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部會也都很有誠意,這次真的有很多困難,我們要來做,所以請委員多指教,多給我們資料,我們隨時來精進作為,這是應該的。

高委員虹安:謝謝院長。

接下來是教育的部分,雖然現在疫情非常的嚴重,但是經濟跟科技都還是不能停,經濟的背後其實有很多科技的整合,科技的核心就在於人才的實力,謝謝部長留下來,因為接下來的部分跟您比較相關。在2019年有非常多的研究報告都顯示,所謂的數據科學家目前是前景排名最好的一個職業,這個職業不只是寫程式這麼狹義而已,其實跨領域各行各業都會用到,包含從數據的蒐集、連網到運用、分析,這些都有非常多的需求,所以像這次行政院做得非常好的口罩大數據──口罩地圖,在背後也是有很多的數據科學家去支撐這樣一個非常好的執行成果。

在此我們不免也要提醒,雖然現在疫情很嚴重,還是要回頭看一下我們在科技教育上做得如何,全球在AI的部分從好幾年前都已經開始在努力扎根,包含英國培養了8,000名的資訊教師、愛爾蘭教授4~12歲的孩子寫程式,其實現在很多家長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學校學習的過程當中就能夠培養他們科技上的一些素養,不管他們未來進到各行各業,我相信對這些科技的理解跟數據的一些能力,其實對於他們在各行各業的發展都會相當有幫助。這邊也稍微「老高賣瓜」一下,我在去年的時候也出版了這本人工智慧的書籍,這本書等一下送給院長,我已經簽好名了,我們在去年也出了第一本AI的高中補充教材,目前高中的學校也都在使用,教育部當然也有AI的電子書教材。我們在108課綱已經看到,資訊科技跟生活科技都是108課綱新增科技素養的部分,但是就本席了解,目前科技素養、科技教育相關的實施上,還是要提醒一下院長跟部長,在所有的科技教育裡我們看到的第一個問題是,其實學校裡的教學不管是在環境或者是教材上,我們不能夠把這些責任都放在學校跟老師身上,像民間自辦的教材或是教育部的教材其實很好,但是要搭配更多學校的教學環境,讓他們有更多數位學習的空間。剛好目前又遇到疫情,各個學校開始融入使用遠距教學,希望部長能夠更重視這部分,趁著疫情,現在的狀況能夠把數位學習的相關工具放到學校裡面,做一個很好的推廣,我相信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時機點。

當然,科技教育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我們的師資,在師資的質跟量部分,很多老師對於要教授AI或這些東西需要重新訓練,量的部分也是稍微不足,平均一個學校的老師數,有的學校甚至不到一位老師,這部分部長可能回去需要再了解一下,不管是老師的聘用問題或者是老師的再教育問題,可能都會是教育部需要在科技教育上好好努力的部分。謝謝部長。

接著請科技部陳部長,這是一個滿重要問題,因為時間不夠,所以我需要留一點點時間來跟院長及部長請教這個部分。各界現在殷殷期盼,本席剛好是科技立委,所以各界都會問我一個問題,小英總統在去年所提出來的政見──數位發展部究竟何時能夠落實,何時會有進度?不知道部長或院長對於這個數位發展部心裡面是不是已經有一些擘畫或者有一些進度,只是沒有對外公開?

蘇院長貞昌:在選舉的時候,總統對這件事情非常重視。

高委員虹安:各界也相當的重視。

蘇院長貞昌:本來在選舉當時就已經對外宣示,行政院就這一方面也有從各方面來籌備、準備,不過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全力在防疫跟紓困振興這方面,所以我們還是會持續來做,只是現在集中力量在防疫跟紓困上,所以這方面還沒有那麼快。

高委員虹安:上次我在委員會的時候也有質詢陳部長,那時候陳部長很感慨的講了一句話,說其實科技部主要負責的部分是在一些產學的推動。其實科技部有很好的組織章程,但是目前因為科技部受限於要去做這些學界的推動,所以數位發展部的需求反而沒有辦法在科技部落實。院長,我們當然知道疫情非常的嚴重,但是其實在這個時間點,反而是很多科技發展異軍突起的好時機,這個部分還是希望院長能夠再多用一點去心思去稍微了解一下數位發展部,也許現在還不能做什麼實質上的推動,但是我們可以做一些事前的準備。包含「DIGI+」的數位方案,針對這個數位小組,上一次我在質詢科技會辦的時候,他們連我們在講的是什麼配套措施或行動計畫都分不太清楚,這個也讓院長知道一下。同時,先前DIGI+小組大概開過3次會議,目前已經推動4年了,4年來只開過3次會議,院長沒有開過任何一次,不知道院長什麼時候會幫DIGI+小組的數位發展推動再做更多一些會議……

主席:何欣純委員及張廖萬堅委員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何欣純書面質詢:

1.隨著疫情上升,教育部應協助各級學校研擬線上教學方案,並同步盤點學校遠距線上教學能量及學生居家環境之數位落差。例如:城鄉差距、頻寬負載、遠距教學電腦設備等。

2.不同學科專業及課程屬性都會影響遠距教學的方式,課程設計若沒有因時制宜,針對使用設備、教學情境進行調整,線上遠距教學、補課若只是學生單向看影片,效果會很差,但若要一對多雙向視訊教學將涉及頻寬與電腦配備問題。教育部應會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五大電信業者會商,由業者提供無線網路訊號、網卡、行動載具等。

3.除了電腦設備問題,教學端如何使用線上教學軟體、播放工具、錄影工具、剪輯工具等,當教學方式改變其備課方式也將跟著改變。教育部已推行遠距教學多年,但各級學校也僅有少數課程實施遠距教學,尚未有全面、大規模遠距教學的能力。例如有些學校網路頻寬不夠、學生沒有足夠設備參與、老師缺乏遠距教學經驗、實作課無法進行等因素。

4.經濟部原預估4月初口罩產量可達單日產1300萬片,現有已提前達標,教育部是否考量,雖然目前有實名制2.0網路預購的方式,但如果兒童口罩有固定的需求與生產數量,國中小約180萬的孩子,一週5片總計900萬片兒童口罩。如果政府透過學校行政系統的方式,對政府來說也是一種高效率的配購、配送,也可以貫徹實名制的一種方法,學校作為孩子購買兒童口罩的一個通路,也可以讓家長免去排隊購買、減輕藥局壓力。

委員張廖萬堅書面質詢:

日本東北地區在2011年3月11日遭遇有史以來最強烈的地震,強震又帶來海嘯,進而引發福島核電廠的核災,即是複合式災害發生的實例。我國科技部陳良基部長亦曾在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中提醒,台灣被國際專家定義為發生複合式災害風險最高的國家之一,而我國針對颱風、地震、土石流、水災等所建立的災防體系也已行之有年。

然而,雖在《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災害定義種類中含「生物病原災害」(武漢肺炎即屬之),卻未見將傳染病疫情納入複合式災害的考量,即碰上既有避難安置的規劃便未能滿足防疫需求之情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3/25宣布室內超過100人以上、室外超過50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降低社區感染風險。而以台中市西屯、南屯區公所公告的部分避難所為例:

有室內+室外空間◆

1.至善國中(至善館+操場),容納人數:2,719人

2.永春國小(活動中心+操場),容納人數:1,750人

純室內空間◆

1.春社里活動中心,容納人數:200人

2.西安西墩至善里聯合活動中心,容納人數:180人

3.大福社區活動中心,容納人數:165人

避難空間不論室內或室外,容納人數都超過指揮中心宣布的上限!

倘若疫情間發生水災、地震等需要民眾疏散到避難場所的災害,既有避難所的規劃應如何調整?針對正在居家檢疫、隔離者的部分,應前往何處疏散避難?若又遭逢斷電、斷訊的狀況,應如何追蹤管控?而就全力投入防疫的醫療人力而言,若因其他災害導致大量傷患,是否有醫療能量備援的因應?此外,目前一級開設的中央疫情流行指揮中心,與因應其他天災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不同的指揮體系之間又該如何協調?

爰此,行政院應以超前部署的思維,盡速將防疫的觀念,以及相關防疫、災防科技的應用納入因應複合式災害的通盤規劃,同時落實至基層的災防演練與災防教育。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請鄭委員正鈐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鄭委員正鈐:(11時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覺得現在我們正處在歷史當中很特殊的一個點,多年之後我們今天的質詢也許會變成一個很重要的點,為什麼?因為新冠肺炎在多年之後也許會變成臺灣產業很多事情的轉捩點。歷史的發展就是這樣子,比方中世紀的黑死病,帶來了文藝復興、醫學進步,掙脫了神學的限制,這是一個歷史的轉捩點;到了1929年美國經濟大蕭條的時候,帶領出失業救濟、退休金的制度、社會安全立法,還有很多公共建設的投入,在羅斯福時代的新政就是這麼做的;近年包括SARS的疫情,也帶來大陸網路電商的崛起。一個美國學者提到:「非典證實了數字移動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有效性,因此成為使網際網路在中國崛起真正的大眾平台轉折點」。今天本席想和院長討論一個問題:究竟這次的新冠肺炎會對臺灣的未來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們希望如何讓這次的危機變成臺灣的大轉機?針對這次的新冠肺炎,有許多學者專家都提到它對於經濟的影響搞不好會比SARS和金融風暴加起來還要大,因為它是人類歷史上很少出現的需求和供給同時下降,而且是急速下降的狀態。今天的新聞也報導美國總統川普提到這次新冠肺炎的死亡人數,有可能會比二次世界大戰的死亡人數還要多。這樣的說法也許比較浮誇一點,但這至少顯示這次的肺炎確實讓我們不容小覷。在我們面對新冠肺炎的危機時,我覺得現在不只是防疫的問題,同時也包括經濟、民生、國安的問題,所以我們應該要做一些事情,尤其您是我國的行政首長,我認為在這個時間點我們要做一些事情能夠對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有很大的幫助。

首先本席想要請教的是在這次清明假期當中,行政院提出1兆0,500億元的紓困方案,針對這項紓困方案,其實也有很多人提到有沒有可能以發放現金的方式來取代酷碰券?請問有沒有這樣的可能?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11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確實這次疫情對人類和全世界的衝擊非常大,而且現在還在演變中,所以我們真的是戒慎恐懼。我們很希望在疫情衝擊之後,歷史定位臺灣在這個階段做得最好,我們不只渡過危機,甚至還讓臺灣化危機為轉機,所以我們很努力。在此謝謝委員的指教,同時也希望大家一起合作,讓臺灣渡過這個難關。

至於委員指教有沒有要發放現金的問題,有很多人以為上次有發放現金,所以這次是不是也要發放現金?其實在1兆0,500億元當中,我們已經規劃有許多都是發放現金的,但這次發放現金並不是像上次一樣不分貧富統統有獎,而是發給中低收入戶及弱勢團體,我們的現金也會補助給發不出薪水的企業,政府補助四成給自營企業主,所以我們發放的現金將超過1,000億元,比上次還要多。

鄭委員正鈐:有沒有可能在排富之後,比照某些國家的作法,也就是直接發放現金或限期現金使用券給民眾?有沒有可能採取這樣的方式?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現金是要給中低收入戶、弱勢團體以及發不出薪水的企業主,政府補貼四成給自營企業主,我們準備用這樣的方式來讓這些人渡過難關,這些總額加起來將超過1,000億元。

鄭委員正鈐:在排富之後,有沒有可能將現金發放給民眾?院長剛剛所說的本席也能理解,關於這1兆0,500億元要怎麼使用,是不是可以送給本席一份清楚的書面資料?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的是,升高中會考原本要在5月16日至17日舉辦,疫情指揮中心已經宣布會考日期維持不變,針對會考的狀態,是不是有防疫的因應作法?在室內有可能維持1.5公尺的社交距離嗎?

蘇院長貞昌:這部分我請部長來說明。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關切,確實疫情每天都在不斷發展,教育部已經將大方向及保障考生權益等方面都做好規劃,現在就是針對疫情持續與指揮中心專家會議保持聯繫,在社交距離公布之後,我們也會針對防疫做進一步的規劃,這方面當然會包含一些相關配套。對於應考的考生,以指揮中心來講,這是特定人的聚集,因為所有的考生坐在哪裡都是有標準的名冊……

鄭委員正鈐:所以就不需要維持1.5公尺的距離嗎?

潘部長文忠:究竟要如何達到高規格的防疫,目前我們正在和指揮中心的專家在進行這方面的研議。

鄭委員正鈐:剛才部長提到特定人的聚集,考生基本上都是應屆的同學,你們必須很確定他們的活動範圍是沒有風險的,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針對這部分,請於會後提供給本席具體的書面答復。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的是指考的時間會不會調整?

潘部長文忠:因為要讓考生放心做好最好的準備,所以就政策面而言,我們一定會讓他們先瞭解到在學習維持正常的前提之下,相關升學考試對他們來講都是三年的辛苦準備,所以當時定下了幾個讓他們都能知道的規劃方案,除非疫情產生非常重大的變化,否則我們還是會讓考生依序來準備。

鄭委員正鈐:還是按照原本的計畫進行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因為目前疫情還是可以讓上課等相關學習活動維持正常,所以考試就會維持……

鄭委員正鈐:以目前的情況來看,根據教育部的評估,指考還是維持原本的時間,我知道之前曾經宣布考試時間會慢兩天,也就是從7月3日至7月5日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對,是在7月3日、4日及5日,這是為了讓學生作息及考場安排更方便。

鄭委員正鈐:這次有7.1萬名高中生申請第一階段的大學入學篩選,接下來是第二階段面試的問題,請問目前對於陪考方面有沒有相關辦法或具體規定與限制?

潘部長文忠:針對大學第二階段的推甄,在教育部和指揮中心專家會議研商之後,今天就會將應試相關原則頒行給各學校,當中對於口罩、座位安排、陪考人員、進出動線都有相關規範……

鄭委員正鈐:有相關規範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對,詳細資料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因為每個學校……

鄭委員正鈐:陪考人數有沒有具體的限制?許多學校都說是限制一人以下是嗎?

潘部長文忠:針對大學第二階段的推甄,確實可能會有往返的問題,或許有人住在北部卻要跑到南部或東部去應考,所以我們把相關的彈性還是作一定的保留,因為有些孩子確實需要有家長陪同,但是有一個大原則,那就是陪考人數一定要儘量減少,如果有陪考家長進到校園,也一定要跟考生分流。

鄭委員正鈐:往年從4月份開始就是畢業旅行的時間,接下來就是畢業典禮,以今年的狀態來講,對於畢業旅行和畢業典禮是不是有別的作法?許多家長都非常關心這方面的問題,不知教育部現在對於畢業旅行和畢業典禮有沒有指導的政策或想法?

潘部長文忠:隨著指揮中心對於集會的限制,其實從第一次發布到現在又更加嚴謹,而教育部也一直不斷在滾動修正供各學校參考。以現在的校外教學來講,多數學校的畢業旅行大概都會延後,因為畢業旅行對畢業生比較不公平一點,也就是畢業之後就沒有了,而現在因為移動是一個非常要注意安全的……

鄭委員正鈐:所以畢業旅行基本上都要延後,或者是過了某一個時間就不舉辦對不對?教育部目前是採取這樣的……

潘部長文忠:當然這並不是一聲令下就規定他們要怎麼做,對於指揮中心所傳達的訊息,包含集會、交通等等,其實學校都必須提起最高的警覺,我想以外出這件事情來講,移動一定是最大的風險。

鄭委員正鈐:接下來本席想請教院長,這次清明假期確實產生許多民眾聚集的可能風險,以日本的經驗而言,他們在櫻花季之後,接下來那段時間的確診人數便大幅提高,我們現在也非常緊張,認為這次清明節的假期是不是也會產生影響,所以接下來的兩個禮拜非常關鍵。所以本席想要請教院長的是,對於接下來五一的三天假期,我們行政院有沒有什麼樣因應的方法或是有可能把假期拆開來放、甚至不放?針對五一假期的部分,院長有沒有一些想法?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關心,我們臺灣和世界各國一百八十多個國家相比,很多都已經鎖國、封城,甚至禁止人民走出家門,臺灣是極少數現在還能夠正常生活、自由活動的國家,我們很珍惜,所以在清明掃墓時,我們都鼓勵民眾儘量不要群聚。這一次看到連假中有一些觀光景點或夜市,有一些同胞大概悶久了,出來忘了戴口罩,沒有保持適當距離,所以我們才會發國家級警戒,鑑於這個經驗,我們對五一連假已經訂出很多相關的限制作為,要求民眾遵守,但目前並沒有要拆開或不放連假的規劃,現在沒有這樣,不過我們都緊盯疫情發展,如果真的發生重大變化,會隨時做滾動的思考及考慮。

鄭委員正鈐:所以到目前為止,五一假期原則上行政院還是採取繼續沒有變的方式?

蘇院長貞昌:沒有變,視疫情發展隨時因應。

鄭委員正鈐:謝謝院長。接下來我想提的是,因為臺灣在第一波防疫時其實做得非常好,針對從大陸回臺灣的民眾都做了很好的集中隔離狀態,但第二波後來就沒有這樣做,現在這一段時間以來,我們看到臺灣的確診案例大部分都是境外移入。現在臺灣因為兵源非常少,義務役的時間也縮短成4個月,很多營區是空下來的,我們有沒有可能利用閒置的營區,針對接下來入境到我國的境外人士能夠先做一個集中管理的作法?

蘇院長貞昌:我們現在不是用軍營,我們有鼓勵各地方做防疫旅館,各地都有提供。

鄭委員正鈐:可是因為現在有很多人回來後,直接就變成居家檢疫,這個狀態其實造成很多地方上里幹事及警察的工作量暴增,所以我們在想,尤其在居家檢疫的時候,其實你要去管控,坦白說,有一個難度,進而產生很多後續擔心疫情會擴大的影響,所以我們如果有足夠的防疫旅館,全部都能住進去當然是一件好事,可是防疫旅館不是強制的,大部分的人回國後是回到自己家裡去,都產生很多問題,包括要倒垃圾誰來倒、要怎樣準備自己的食物都是問題,所以本席希望院長能夠慎重的考慮,是否能用集中管理的方式,這樣不會讓臺灣境外移入的確診案例持續升高,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鄭委員正鈐:謝謝院長。

主席:許委員智傑、林委員楚茵及王委員美惠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許智傑書面質詢:

壹、請行政院盡快研議「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之修正,並與教育部跨部會合作,盡快使「國家產學大師獎」第三屆能順利辦理。

本席一直關注台灣技職教育整體之發展,在本席努力與相關單位合力推動下,2018年度教育部首度設置「國家產學大師獎」,總獎金900萬,鼓勵公私立技職校院教師投入產學研發。

每屆評選,除被推薦人需長期從事產學應用實務外,亦需將其產學成果或技術致力於專業人才培育上,且有實質的產出,並對產業實務及對技職專業人才培育有重要影響力。同時,並分為「工程」、「電資」、「人文、設計、藝術、商管及民生」及「農業科學、生技及護理」等四領域,以實質鼓勵之方式,讓讓技職產學研究傑出的老師、教授,能拋磚引玉,讓台灣技職教育環境更加堅實。

而第二屆「國家產學大師獎」原定109年2月25日進行頒獎表揚,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將延後擇期舉行。本席也希望疫情能盡快趨緩,讓第二屆「國家產學大師獎」能延續其精神,讓技職教育之優秀人才能獲得肯定。

其次,因「國家產學大師獎」內容涉及「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修正,而此辦法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教育部須等該辦法通過後,再據以辦理「教育部辦理國家產學大師獎遴選作業要點」規定之修正作業,才能辦理第三屆徵件作業。

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盡快研議「公立學校教師獎金發給辦法」之修正,並與教育部跨部會合作,盡快使「國家產學大師獎」第三屆能順利辦理。

同時,也請行政院與教育部共同研議,將得獎人或其所帶領研發團隊之研究、研發成果,能發揮促進產學緊密連結合作之效益,繼續對技職教育專業人才培育產生貢獻。

貳、檢視台灣足球發展狀況,建請行政院盡快將本席建議納入考量,並積極與相關部會共同研議,使台灣足球站上世界舞台

足球是世界上最主流的運動,而在2026年世界盃足球賽會內賽將擴大舉辦,從32國增加至48國,亞洲參賽名額從5個增為8個,正是台灣將足球運動推往世界的絕佳機會。然而,我國自民國九十九年起,陸續有「大足球計畫」、「足球中程計畫」、「六年足球計畫」等專案,行政院更於去年前瞻基礎建設已納入足球項目,不過我國足球發展卻長期不見起色,顯見在政策執行或是資源配置上,必然有另須檢討修正之處。

本席長期關心台灣足球發展,為使台灣足球可早日重返亞洲盃正賽,以至於進軍世界盃,爰對台灣足球發展分就產業、硬體與連結性等面向提供以下三點建言(產業、硬體、連結),建請行政院盡快與相關部會共同研議:

一、「足球產業化」作為重要目標,政府應提供優渥鼓勵企業贊助、成立球隊,並推廣聯賽正常化

綜觀世界體育發展趨勢,一個運動項目的興盛,不可能只單單依賴政府的補助與資源,而是必須要透過產業化的方式,提供足夠的就業機會與舞台,讓運動員、教練、以及各領域的優秀人才願意投入。然,我國目前尚未有職業足球發展,更遑論足球文化的建立,因此雖然近年在基層足球俱樂部的努力下,幼兒足球在台灣已有相當程度參與人口,但在產業端無法提供更廣闊的職涯可能,致使我國足球人口在轉向競技發展的過程中,考量後續的發展性,也只能逐漸放棄,使國中以上的足球參與人口呈現雪崩式下滑的狀態。

參考日本於1997年起,用在地化之方式推動職業足球聯賽,行政院應積極與教育部研議相關方案,擺脫過去競技主導思維,以產業發展的戰略,結合足協既有之男女足頂級聯賽,並協助球隊了解各國發展趨勢,提供相關優渥鼓勵措施,鼓勵國營事業及上市公司成立球隊,並給予地方縣市政府必要誘因協助球隊之在地化落實屬地主義,以聯賽產業化為短程目標,進而朝向職業化邁進。

二、足球教育在台灣國、高中陷入斷層,體育署足球規劃與世界足球發展趨勢出現落差,行政院應跨部會研究、借鏡各國之培訓系統,進行通盤規劃,盡快改善台灣足球培育環境

而在台灣基層足球培育狀況上,台灣過往在小學層級之發展到了國中就無法接續,以至於高中、大學只剩少數科班球隊支撐,對國內足球發展傷害甚大。如要探究此一狀況的成因,最關鍵的問題或者是體育署過去重學校、輕社區的學校本位主義所致生。

球員學齡時期的育成,對於台灣足球發展非常重要,但若參考國外制度,歐洲多半採行俱樂部制,而美國由學校校隊培養人才,部分亞洲國家則採雙軌制,讓學校與俱樂部結合,擴大足球風氣。但無論是何種制度,該國足協對於相關足球發展政策之制定,以及連結該國與大洲足總、國際足總之能量,均發揮關鍵效果。

然而,反觀台灣的足球發展,由於資源多由體育署所出,導致出現「學校足球─體育署、社會足球─足協」的雙頭馬車的狀態,由於長期以來均未能有充分的溝通合作,致使台灣足球發展往往淪於自行其是的困境,而讓相關資源投入所發揮的效益未能最佳化。

是故,針對台灣足球的發展樣態,無論是歐、美或是亞洲模式,行政院均應從中了解各方案之優劣,並結合足協專業,跨部會研究台灣可仿效之處,讓台灣足球發展能量與方向一制,追上世界各國腳步。

三、獨立設置之國家足球訓練中心之規劃、足球相關預算、經費之編列與其他硬體設施規劃、執行,應進行檢討,尤其以,才能打下改革基礎,讓台灣足球與世界接軌

目前台灣足球發展狀況,不僅基層選手嚴重斷層,合格的教練、裁判也嚴重不足,更甚者,相較於東亞各國如日、韓、中、港以至於東南亞諸國以至於關島都針對足球發展規劃了獨立的訓練中心的時候,台灣國家隊仍需逐水草(當下可借用的場地)而居。若從參與世界盃賽事的各國足球發展規格來檢視台灣足球現況,可發現台灣在資源的投入上,仍有許多部分都需組織化整頓。

就教育部自99年開始執行大足球計畫,每年固定編列超過5千萬元給足球計畫,102年提高至7千萬元,而在後續的「六年足球計畫」中,每年號稱執行的預算更超過一億,然而,相關計畫的執行卻多淪為例行公事,且均未針對計畫之執行與需求進行徹底的檢討,致使台灣足球發展在軟體人才如教練、裁判,硬體設施如社區型足球場、地區訓練中心等依然呈現長期缺乏的狀態。

其中,以前瞻計畫所納入的足球項目為例,原定新建六主球場六練習場的規劃,如今只有高雄楠梓文中足球場有望新建,其餘均以田徑場整修等方式蒙混過關,而楠梓文中足球場之照明與座位席次不足,亦凸顯出體育署在本計畫之執行欠缺專業與戰略高度。

因此,有鑑於足球運動於台灣許多基礎環境都需再紮根檢討,政府於足球運動之軟硬體預算編列上,應盡快檢討是否有提高之空間,其中尤以本席持續呼籲的獨立式國家足球訓練中心以及社區型足球場的設置,更為台灣未來足球發展的硬體關鍵。本席相信,只要體育署能轉換足球發展思維,以更產業化、全民化的角度,連結足協與國際足球接軌,讓資源有效且正確的發揮效能,台灣才有機會將基礎打下,走向世界。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案由:鑑於武漢肺炎疫情的擴大,電影院為大型影視娛樂產業,受限於指揮中心公布之社交距離及室內空間人數限制,影響甚鉅,行政院及文化相關部門應就其產業特性及規模予以協助。

說明: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4月1日發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規定室內應保持1.5公尺,防疫期間民眾應避免進入與維生無關之娛樂等性質之場所,特別是有較高機率近距離接觸之場所」。此項指引,形同將電影院之營運關上大門。

二、電影院之設置場所多於百貨商場內,囿於場所規範,又無法停止營業,相關的固定成本,如場地租金、人事及水電等,仍是鉅大開銷,導致每開業一天就虧損一天。尤其是大製作的電影寧願延後上片,以避免片房不佳,更使電影院陷入無片可放的窘境。

三、目前全球已有多個國家下令宣布關閉電影院,如美國、中國、香港、澳門、印度、英國、新加坡、紐西蘭、義大利、希臘波蘭、西班牙、德國部分城市、丹麥、挪威等,一方面減緩疫情的擴散,另一方面也讓電影院的虧損降到最低。

四、日前,全國戲院公會已統計,高達83.67%市占率的電影院,表達希望指揮中心下令短暫歇業,待疫情下降後,才能提升觀眾重新進入電影院的信心。4月1日的社交指引中,提及「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另行公布停業之場所,則優先適用該公布業別之停業規定。」在目前疫情的發展下,政府應考量是類大型娛樂產業的規模及特殊性,將疫情控制,減少傳播的不確定性,讓電影業的虧損降到最低。

委員王美惠書面質詢:

刺青(Tattoo)又稱為紋身、點青、黥、文刺、雕青、墨繪等名稱,中國從先秦以來便有在犯人臉上刺字,以標示犯罪符號的罰則「黥刑」,使得刺青蒙上一層負面陰影,其實包括台灣及世界各地的原住民,皆有在臉部、身上刺上著色圖騰的習俗,刺青是人類最古老的藝術之一。

刺青在全球造成流行,隨著時代進步,剌青藝術文化已經改變,台灣的刺青文化,經歷了代表黑道身分的紋身、愛國精神標語紋身,到現今已成為年輕人的流行,不一定再是加入幫派的代表,且現今國防部也順應時代潮流,因應時勢,士兵也能剌青。近幾年許多新銳設計師投入刺青行列,台灣刺青師傅參加國際比賽,屢屢獲得佳績,是另一種台灣之光,是成功的台灣國家隊。

刺青已是現今流行之視覺藝術文化,請文化部支持及尊重刺青藝術文化創作,開展文化未來新篇,並推廣正向及健康的刺青藝術文化。

請文化部提供現階段對於刺青藝術之推廣政策,並請說明是否支持新銳新創之刺青藝術文化?

大學就是一個社會的縮影,大學時期所可以學習到的知識絕對不應只侷限於書本,舉凡校外實習、社團組織都是非常好的課外學習機會,其中培養大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尤是重要。

依據《大學法》第33條第1項規定「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其中第2項更明述「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學生會在大學生活的學習中是學生得以接觸公共議題、培養獨立思考能力的平台,而學生會在經費上的獨立自主在許多層面必須源自於財務獨立,惟至今仍有許多大學並未依法提供學生會應有的支援。

在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8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會環境調查》中,目前在學生會費收取方式層面仍有26個學生會表示學校不願意協助代收會費,明顯有違《大學法》第33條第2項之規定。

為提升學生自治發展並確保財務健全,本席有以下兩點要求:

一、請教育部根據《108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會環境調查》中之「問卷調查結果」的第五項「經費運用的自主性」的第四點「學生會費收取方式」中,拒絕協助學生會代收會費之大專校院是否有違法之疑慮進行分析。

二、時至今日,許多大學仍在寄發紙本繳費單,若要進行代收會費,時常會衍生印製費及相關手續費,許多學生會至今仍無力承擔該筆費用,《大學法》學校應協助學生會代收會費之規定形同虛設,請教育部相關單位研擬改善並進行調查。

以上兩點項目之調查報告及後續相關處置方式應於2020年4月21日下午5點前送交本席國會辦公室。

武漢肺炎疫情全球升溫,在許多國家相繼「淪陷」後,台灣至今的疫情狀況卻仍在可控制範圍,近日國內新增案例也多為境外移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亦建議國人盡可能不要涉險出國,把可能的危險帶到台灣,然查貴部辦理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華語教師及華語教學助理,以下簡稱華師及華助)赴國外學校任教計畫尚在進行中,卻未見相關配套措施。

經查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官方網站,目前共有22案仍在行進中,聘期自2020年8月至10月不等,可能置國人於風險當中。

時至今日,武漢肺炎疫情在多國不見好轉,更無法確切預測疫情停止時間,本席認為,教育部應防患未然,因應疫情擬定配套措施,以保障國人權益及健康,故請教育部提出相關因應配套措施:

一、教育部應提供預計派外及已經派外之華語教學人員(華師及華助)完整保障,提供派外之華師及華助於國外任教時,針對該地疫情發展得向本國伸張之權利,並擬定相關配套措施。

二、武漢肺炎疫情若在華語教師、華語助教赴外任教之聘期間未見好轉,教育部應設置一定標準並停止派任。

以上兩點要求,請教育部於4月21日前將相關配套措施及實施方式送至本席國會辦公室。

主席:報告院會,教育及文化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交通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1時24分)

繼續開會(13時50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進行第一案,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共同提案,由賴委員香伶代表發言,請賴委員香伶說明提案旨趣。

賴委員香伶:(13時50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代表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針對這次3月25日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與航空城的環評通過,雖然我們之前已經提出非常多的質疑,包括該計畫在油庫的區域範圍內過境,造成很多飛安的疑慮,但終究還是通過。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皆認為,依現行的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子法,環評應進行「社會影響評估」,然而,相關規範中,對河川水質、健康風險、植物生態、航空噪音等雖有較細的規範,可是針對社會影響評估非常空泛,甚至沒有進行。爰要求環保署儘速召開社會影響評估的專家會議,重作社會影響評估,並擬定相關規範,才能讓居民不會在後續的搬遷過程中造成二度傷害。以上。

第一案:

本院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鑑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與航空城計畫開發在即,刻正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第三跑道及附近地區,徵收範圍內有住宅設籍6,190戶,約16,367人,徵收面積達2,599公頃;航空城全區內亦至少有9,149個家戶,約3.9萬居民,社會影響程度巨大,爰要求環保署召集社會影響評估專家會議,重作社會影響評估,並儘速擬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以下稱環評法)及其子法,現行依法必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的開發行為,皆必須進行「社會影響評估」。然而,相較於「河川水質」、「健康風險」、「植物生態」、「航空噪音」、「海洋生態」、「動物生態」等項目,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現皆已有相關評估模式技術規範,卻未制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提供開發單位進行社評作業有一定之步驟與方法,以致於無法實際就受開發行為影響的社會衝擊,包括從就業機會、土地利用、居住權、搬遷健康風險等層面進行實質、深入的分析評估,導致環評法應具備的「現況調查、影響預測分析及提出減緩方案」功能不彰,而流於形式。

以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及周邊土地開發案(以下稱本案)為例,本案的土地徵收面積達2,599公頃,受影響的徵收、搬遷規模巨大(第三跑道部分,住宅設籍戶數為3,344戶,約8973人),且該計畫北側緊鄰中油沙崙油庫,惟環保署目前未尚就社會影響評估制定技術規範,致使該環評報告書就社會影響評估部分過於簡略,對於諸如「原所有權人無法配地」、「無法自地自建等土地利用負面影響之人數比例及影響程度」、「有多少居民無法選擇安置方案」、「對無產權或未涉及者居住層面的衝擊」、「對於敏感族群進行搬遷健康風險評估」等項目皆疏未評估。

鑑於本案開發在即,影響層面巨大,實有必要充實環評內容,本席等要求環保署應召集社會影響評估專家會議,重作社會影響評估,並儘速擬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以求法制完備。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賴香伶  高虹安  邱臣遠  張其祿  蔡壁如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邱顯智  陳椒華  王婉諭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陳委員椒華說明提案旨趣。

陳委員椒華:(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飲用水安全至關重要,目前全臺灣水源區之巡守及管理僅翡翠水庫相關的水源區有管理機制,包括設立水源特定區、編列預算,其他的水源區、水庫則無此機制。為了讓全臺灣都有安全的飲用水,本席與本院10位委員提出方案,建議政府應該將有劃設水源保護區的地方訂定行政法規,建立巡守制度,並編列預算管理,以照顧大眾飲用水安全。

第二案:

本院委員陳椒華等11人,水資源水質保護至關重要,且自來水水源區應受到保護,以維護國人飲用水之水源安全。然目前全國僅翡翠水庫之台北水源特定區有嚴謹的集水區巡守及管理制度。許多縣市之自來水水源迄今缺乏巡守及管理機制,還有地下飲用水之取水口仍未劃設飲用水保護區,難以確保水源區和水質安全。然日前翡翠水庫集水區遭不肖人士傾倒大量有毒廢液桶,所幸未釀成災害,但水源區安全已令人憂心,更遑論其他未公告及無巡守管理之水源區的安全性。為維護我國有限且珍貴的水資源,和國人飲用水原水的安全,爰請經濟部在三個月內全面檢討,並將目前尚未劃設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之水源區儘速公告設立,並制訂相關行政法規,建立巡查巡守及管理制度,一旦發現違法情事即予以舉發及處分,以確保水資源保育與良好之水質與水量,亦能增進保護區之生態保育,並對保護區內災害之通報、聯繫與疑似違規案件舉發能即時反映及處理,且同步協助調查崩坍地狀況。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台灣的水資源相當珍貴,保護水質是重中之重,不論生活、農業、工業用水,都要有好的水質才能讓國人安心,國家的產業及農業發展才會順利。因此各水源區的保護要有管理機構及法規,應建構水源保護區巡守法規、明訂管理機構,而抽取地下水飲用之地區也應劃設飲用水保護區,包括飲用水取水口一定距離的區域也應劃設,以維護靠地下水做為飲用水地區居民的水源安全。

二、建請運用水源保育與回饋費給予集水區範圍內的社區、部落經費進行集水區環境巡守的工作,促進在地就業及保護集水區。而位於原鄉或原住民族生活領域之水源保護區的巡守工作,建請水利署結合原住民族委員會規劃及晉用在地原住民協助,創造水源保護與就業機會之雙贏。

提案人:陳椒華

連署人:蔡壁如  邱顯智  劉建國  洪申翰  黃秀芳  莊競程  蔣萬安  高嘉瑜  張其祿  王婉諭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德福說明提案旨趣。

林委員德福:(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有鑑於大客車、大貨車受到其車輛體積、重量以及承載乘員人數等影響,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之傷害往往較小型車事故更為嚴重,為降低大型車輛事故發生,建請交通部比照道路安全規則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二十六款規定,將「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列為大型車定期檢驗項目,並提供相關補助,鼓勵車主主動積極裝設,以提升國內道路行車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三案:

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8人,有鑑於大客車、大貨車受到其車輛體積、重量以及承載乘員人數等影響,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之傷害往往較小型車事故更為嚴重,為降低大型車輛事故發生,建請交通部比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條之1第26款規定,將「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列為大型車定期檢驗項目,並提供相關補助,鼓勵車主主動積極裝設,以提升國內道路行車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國內慢車、汽機車及大型車輛常有混流行駛情形,大型車輛因有內輪差或視線死角導致交通事故致死率高。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國道交通事故中平均有30.95%係由重型車輛所肇致,肇事比例相對偏高;而事故肇因以「駕駛人因素」最高,約占總事故件數80.67%。其中「未依規定讓車」、「轉彎不當」及「未保持安全距離、間隔」皆以「大貨車」及「客運公車」肇事率較高,主要係因駕駛人開車工時較長,較易發生交通事故。

二、交通部2015年5月15日發布修正《車輛安全檢測基準》,自2019年起強制新出廠的大客車、大貨車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S)」,一旦偵測到與前方車輛或障礙物車距不足,即可自動煞車,已上路舊車則不溯既往。然目前全國大型車輛約22.5萬輛,2019年以前出廠之大型車輛不在少數,若將其排除,恐為交通安全之漏洞。

三、為降低大型車輛肇事死傷一再發生,建請交通部比照道路安全規則第39條之1第26款規定,強制全國大型車輛均應設置「緊急煞車輔助系統」列為定期檢驗項目,且為降低車主負擔,應由政府擬定相關補助計畫,鼓勵業者主動安裝,以提升道路行車安全。

提案人:林德福

連署人:吳斯懷  曾銘宗  萬美玲  羅明才  許淑華  溫玉霞  葉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孔文吉  洪孟楷  廖婉汝  張育美  陳以信  呂玉玲  楊瓊瓔  魯明哲  謝衣鳯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交通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54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交通組之質詢。

趙委員正宇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趙正宇書面質詢:

1.國際機場為服務旅客、建設、維護機場設施,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依國際通例向出境旅客收取機場服務費。台灣鄰近國家機場亦皆設有「機場服務費」,雖然名稱不同但用途一致,日本稱為「旅客服務設施使用費」、澳門「乘客服務費」,另外香港則除了「飛機乘客離境稅」之外,針對第三跑道建置之財務需求,增加收取「機場建設費」。這三個鄰近國家機場皆用於維護機場設施,但台灣的「機場服務費」一半給桃園機場作為維護機場設施經費,另外一半則交由觀光局發展觀光產業。因觀光業務改由交通部主管後,將部份機場服務費收入分配觀光使用。多年來機場服務費六成分配觀光使用、四成分配航空使用。民國104年交通部為籌措桃園機場建設經費,將機場服務費由300元提高為500元,觀光分配雖減為五成,實質分配增加39%。因機場服務費分配大幅增加、各風景區管理處收入逐年成長,收入大增;觀光建設陸續完成,投資支出逐年減少,使得觀光發展基金收支連續三年剩餘都超過20億元,累積剩餘已超過85億元。原109年預算編列剩餘5.6億元,累積剩餘將超過九十億元。(依旅客成長、近年實際執行估算,今年實際累積剩餘可達90億元,明年將接近100億元)。近年來入出境旅客大幅成長,各機場設施極需擴充、更新。桃園機場三期航廈建設需投資747億元;後續桃園機場新增745公頃土地,土地徵收、興建第三跑滑道系統、停機坪、侯機室、相關運作設施建設需要千億元。

今因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根據觀光局發布「來台旅客性別及來台目的統計」,今年一月份來台觀光旅客較去年同期減少11.8萬人次,近19%,主要是陸客減少近15萬人次。業界人士評估,二月陸客團客降為零,日、韓客也在減少,恐怕面臨僅剩去年同期三成到五成的來客數。民航局民航統計月報分析,一月兩岸航線較去年同期減少9.7%。桃園機場航空公司則統計,每日實飛航班數已不到原定一半,旅運人次僅占正常每日12萬至13萬旅運人次兩成。根據觀光局發布觀光發展基金會計月報,去年基金收入雖高達76億元,但支出比預算數暴增44.6億元,大增69%,主要是因為支應交通部陸續推出「擴大國旅暖冬遊」、「春遊專案」以及「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計畫」等補助方案,導致去年基金剩餘為負33億元,是五年以來首度出現赤字。目前觀光發展基金現金流還剩50億元,今年基金預期收入74.5億元,但預期支出也高達70億元。日前觀光局業已預估今年機場服務費將短收恐將大減7成。建議交通部應重新整體考量觀光業務,自籌觀光基金財源。而機場服務費之分配應取之於機場、用之於機場;取之於桃園、用之於桃園。重新檢討、修訂相關法規,俾使機場服務費分配於機場及鄰近桃園地區之建設。

2.桃園108年度獲配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吊車尾,財政收支劃分法因多年未修改,其設計之財政資源分配公式早已不適合目前全國6都16縣市之行政規模,以直轄市之分配公式為例,因其中營利事業營業額權數高達50%,以台灣現況而言,公司多設籍於台北市,但工廠設於其他縣市,導致台北市獲配統籌分配稅款最高,財政資源嚴重失衡。107年度桃園市獲配財源(為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及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之合計數)僅為其他5都平均獲配財源之7成,差距達84億元至231億元不等。理應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彌補桃園財政壓力。建議修法方向如下:

一、彌補各縣市財政收支差短,以滿足地方政府基本需求。

二、重視污染回饋,將本市獨特性污染產業及建議之環境負擔指標納入修法考量:()本市獨特性大型污染產業:中油桃園煉油廠、沙崙油庫、大潭火力發電廠及桃園國際機場。()環境負擔指標:空污費、水污費徵收金額及製造業全年營業收入總額(即工業產值)。

三、縮小直轄市間整體獲配財源差距:促進直轄市間區域發展平衡。

四、不應納入保障財源規定:地方制度法第87-3條規定有關保障先前直轄市財源之規定,所以直轄市雖已由2都變為5都、再改制為6都,原已有較高財政資源之地方政府獲配財源,仍比其他縣市來得多,相對於最後改制的桃園市及其他16縣市,顯然是不公平。

3.查《民用航空法》第37條已於2015年修正,將「噪音防制費」修正為「噪音補償金」,明訂航空噪音之處理應以補償為原則,並得以現金方式給予補償。有鑑於軍用機場之航空噪音亦影響周遭居民生活安寧甚鉅,現行噪音管制法第十七條卻限制政府僅能對軍用機場之噪音採取「防制措施」,導致受軍用機場航空噪音影響之民眾,未能辦理和民用航空機場相同之噪音補償措施,民眾於申請相關經費時,不僅申請項目受限,審查之作業流程亦曠日廢時,導致民怨四起。為此,擬參考《民用航空法》上開之修法精神,修正噪音管制法第十七條,將「防制措施」修正為「補償措施」,並新增第二項,明訂得以現金方式給予補償,使受軍用機場航空噪音影響之民眾亦能得到公平合理之補償。請貴院儘速研議支持本案。

4.大鶯豐德交流道因聯絡道經過陸軍化生放核訓練中心,經多次召開協調會議及立委趙正宇居中協調,順利取得國防部同意、通過可行性研究審議,相關報導指出目前該計畫採用交通運轉較佳的雙苜蓿葉型方案,解決道路高低差的問題,並以拆遷數較少且工程可行的方式為選址原則。此工程完工後民眾可直接從八德上國道3,抒解大溪觀光車潮,總建設經費約55億元,對桃園市民甚有助益,請相關單位儘速完工,以利市民大眾。相關進度並請定期以書面報告回覆本辦,以利民眾知悉地方建設進度。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呂委員玉玲:(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及部長辛苦了,四天連假回來後有太多的事情要處理,尤其是疫情的部分。在4月2日的時候,林部長特別宣布大家在連假時可以到戶外去走走、到花東去,但是4月3日,也就是第二天,我們疫情中心卻希望大家都要待在家裡。這給國人的感覺是,我們政府的態度應該要一致,答案也要一致,這樣國人才有辦法依循,尤其是在這四天連假的第三天中午宣布11個景點,請大家儘量不要去這些景點,因為這些地方人潮擁擠,要大家自主管理好健康。所以我們在講說三天後才宣布這件事情,這表示你們有一定的依循跟標準,不然這11個景點的標準是如何公布的?以及為何要限制這11個景點呢?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這叫做有原則,也有靈活應變,原則就是說,我們在全世界是絕少數還能正常生活、自由活動的國家,所以我們鼓勵民眾去正常生活、健康活動,但是發覺到這些景點──很多民眾來這裡玩的時候忘了我們所交代的,應該……

呂委員玉玲:所謂的標準在哪裡?

蘇院長貞昌:應該保持社交距離卻忘了,或者連口罩都忘了,所以我們特別去提醒,這也是基於防疫需要。

呂委員玉玲:發現這些狀況所以才會作這個宣布是嗎?

蘇院長貞昌:也就是說,我們認為民眾自律是很好的事情,健康活動也是可以容許的,但當你超過的時候,政府還是給你提醒。

呂委員玉玲:可是公布的這11個景點,你的標準是照院長所說的,就是沒有保持1.5公尺的距離,人潮擁擠,所以才要作這個公布,是不是?

蘇院長貞昌:對。

呂委員玉玲:如果這樣講的話,大賣場、Costco的人潮也是這麼擁擠,為什麼不在這些景點裡面呢?

蘇院長貞昌:這個我們也都有要求大賣場或Costco,當顧客來的時候,也都要對他們作這樣的要求跟呼籲。

呂委員玉玲:是,所以本席還是要請我們的政府單位,我們的態度要一致,答案也要一致。所以你們事後公布說是有標準在依循,包括1.5公尺、人潮洶湧、人潮擁擠的部分。我想請教的就是,5月1日也是有三天的連假,院長及部長都在這邊說不會取消這個連假,也不會有禁足的問題,所以我想請教,如果這樣子的話,依照你們的標準,除了這11個景點,你們在5月1日是不是也照樣會公布不要去的景點呢?

蘇院長貞昌:我們到目前為止沒有規劃現在就要取消連假,不過疫情的發展我們也都緊盯著,萬一疫情有非常嚴重的變化,當然政府自有因應之道,不過目前基於春假連假的情況後,已經有明白的訂出一些原則、要求,那天在CDC的疫情中心,大家也有一起作討論,我們的部長也特別講,例如停車場也就不是等到停滿了,各種應變方法都已經有因應,並且也有公布。

呂委員玉玲:要看疫情狀況的發展,我們做好安全的防範,但是……

蘇院長貞昌:最重要、最重要還是拜託全體國民自己做到……

呂委員玉玲:其實全民都很配合,只要政府公布要依循的標準在哪裡,所以也要請院長及部長,現在離5月1日只剩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因應疫情的發展狀況,我們應該要提前作個公布,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對,要不要請部長向您報告一下?

呂委員玉玲:一定要提前作一個公布,可以嗎?

林部長佳龍:是。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我也要請問一下,我們有很多確診案例都是屬於境外移入的,其中3月28日的案269例就是從菲律賓回來的,從案277傳給案269,案269再傳給案299,這個是因為交通部的員工、機場公司員工的這些問題而傳染的。所以我們在想,很多的境外是從機場進入,所以機場也是最重要且要去攔截的防疫重要防線,所以從下了飛機之後一直到檢疫站,這中間我們儘量都不能停留,也不能在那邊逗留、逛逛,對不對?而下了飛機到檢疫站這中間有免稅商店,這個就是我們擔心的會有破口,部長有沒有考慮在這中間要如何去嚴加管制呢?

林部長佳龍:跟委員說明,這整個動線都有,從入境然後通關、提領行李,在中間設有篩檢站等等,至於免稅商店的部分,確實現在是人少,但還是要提供一些服務……

呂委員玉玲:人少並不表示沒有接觸,接觸就有確診、會感染的問題啊!是不是?

林部長佳龍:他是在出境的時候,基本上就只是提領,並沒有……

呂委員玉玲:入境!我是指入境的免稅店,在到檢疫站之前。部長,我直接說了啦!像有的案例是喝咖啡不到30分鐘就感染,也確診了,所以從你下了飛機──飛機飛到我們桃園機場,下了飛機出關之後,從出口到檢疫站,這中間就是設有免稅店,既然有免稅店就會進去裡面逗留,去逛逛、去買東西,不管你是付現金或刷卡,你都會跟裡面的人員、員工有所接觸,只要有接觸,就會增加感染率,所以這個部分要怎麼樣去防範?我們不能夠把國門這個最重要的、防疫的防線,讓它發生破口的情形。所以部長,我希望你要嚴加去落實管理措施,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好。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我們想談的就是一些我們在交通方面的紓困方案,紓困方案有很多,尤其在上週行政院也召開了臨時院會,在我們的紓困條例裡面,增加了1,500億元的預算,再加上前面的600億元,就有2,100億元,再加上貸款的7,000億元,這些錢我們都要拿來紓困、振興經濟、刺激消費,這些都是要趕快做的。但是很多民眾在陳情的時候都是關心著7,000億元的貸款,這是很好的政策,但會不會看得到、吃不到?因為門檻太高,為什麼?因為不管你是製造業或者工業,銀行一定會做一個把關的動作來做風險管控,所以它必須要評估──評估你的訂單有多少,然後我們就貸款給你多少。如果是服務業,也要去評估你的人有多少,然後它可以貸款給你多少。但在這個當下,在這個疫情擴散的當下,它的評估可能會失準,因為沒有訂單、沒有人潮,所以這一點,我們的行政院、交通部,你們都應該很清楚知道,要如何協助給予貸款紓困,這也要靠院長和部長,如果要提供擔保品,他們沒有擔保品,要提供土地、房子,他們也沒有,那他們如何貸款?這就是看得到、吃不到。請問院長,這部分如何做調整?

蘇院長貞昌:對於這一次相關的紓困,政府拿出非常大的誠意,貴院已經通過原有特別預算裡面的100億元,就希望做到1,000億元的效果,由政府來保證中小企業等等的貸款。因為疫情發展更為嚴重,1兆0,500億元裡面有7,000億元關於貸款,就是委員剛才指出來的,這個由財政部、金管會特別要求各該銀行,對於既有的貸款無論是申請延長等,都要從快、從速,而且從方便,相關作業的細節,昨天包括政委、財政部長、金管會主委都已經對社會公布,另外相關的這一些都設有專戶,如果企業或個人有任何困難,還有單一窗口的服務。總之,我們希望做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呂委員玉玲:既然是協助紓困就要讓他們拿到紓困的經費,本席剛才強調的是,如果他無法提供擔保品,或是他的貸款金額已經超過,對於這些方面,因為是授權給銀行,銀行當然要做風險控管評估,在都沒有辦法的情況之下,政府對於擔保方面有沒有協助的辦法?

蘇院長貞昌:政府有就相關保證的部分,對於銀行的風險,政府還特別提供保證,希望讓各該企業能夠獲得需要的貸款,並且由政府為各該出貸銀行減少風險,這一切的作業方法,財政部、金管會都訂有相關的作業機制。委員來自地方,最代表民意,也接地氣,也等於是監督政府,如果有哪一個地方做得不好,請委員多指教,我有特別要求相關部會不要讓業者覺得雨天收傘,或是看得到、吃不到,希望這次要讓民眾感到政府的誠意跟效率,也請委員幫著監督,如果哪個地方沒有做好,請儘量指教。

呂委員玉玲:希望你們了解問題,且要視各行各業的狀況給予最好的協助,才能夠真正做到紓困,進而達到振興經濟的效果。

蘇院長貞昌:有關交通的部分,部長也有作業的方法,他一定比較瞭解,請部長向委員說明一下。

呂委員玉玲:因為時間的關係,請教部長運輸業關於汽車和鐵路運輸的部分,本席提出紓困方案的幾個問題。運輸業有很多掛牌或是靠行的計程車都是在車行底下,他們申請都要靠車行,可是所有盈虧都是由他們自己負擔,不管養車、貸款、養家活口都是靠自己,但是一定要靠車行,如果車行沒有幫他申請就沒有辦法得到補助,如果車行在申請上會收取一些折扣,或是在補助上會有一些抽成,講坦白就是會有抽成,因此需要交通部來加強管理、管控。請問有沒有跳過車行而有個人的申請方式?

林部長佳龍:向委員說明,這一次我們都是採取對人的補助,包括薪資補貼,不是對車行。

呂委員玉玲:我知道,就是1個月1萬元,最多3個月。

林部長佳龍:對。

呂委員玉玲:是否有對個人的補助?

林部長佳龍:有關融資貸款的利息補貼,也是針對車輛擁有者來辦理。

呂委員玉玲:部長的意思是只有對車的業者、產業,沒有個人的申請嗎?

林部長佳龍:有,就是個人的申請,我們也在協調車行、車隊辦理……

呂委員玉玲:最好有相關的窗口或是管道,才能讓全民都有感,讓個人都能夠得到紓困,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向委員說明,其實有一些是跟融資貸款公司,可能還是會收取一些成數,比如三成,我們會做利息補貼,並且出面協調……

呂委員玉玲:我希望部長要瞭解所有運輸業的狀況,給予實質的幫助,比如公路汽車和市區汽車就不包括在預算經費的補助,而是給予物資的補助,為什麼只有物資的補助?

林部長佳龍:市內是屬於地方政府,我們本來就有一些補貼的制度,如果營運在多少成以下,公路總局原本就有相關的補貼辦法,所以就可以用那些預算,因為目前還沒有下降到八成以下,像國道客運走機場的,我們就是對一輛車補助3萬元,目前也會納入其他的國道客運。

呂委員玉玲:部長,我讓你瞭解的是,遊覽車和小貨車如果沒有客人就不發車了,但是公路汽車和市區汽車不同,即使沒有乘客也要發車,所以有成本的問題。我們要關心所有的運輸業,要公平的給予補助,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好。

主席:高委員嘉瑜及吳委員琪銘之質詢均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高嘉瑜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高嘉瑜,就下述事項:一、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應改採「隨油徵收」方式;二、現行規劃不良之「車種分流」政策,造成道路資源分配失衡,反使交通亂象頻傳;三、交通部將2030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列為重大施政目標,惟目前各縣市執行進度不如預期,恐難達成政策目標;四、交通部對計程車業受疫情影響,編列之油資補貼、培訓費以及貸款利息補助等紓困措施,其政策目標雖尚屬明確,惟對於產業整體規劃似缺乏前瞻性思考等四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據現行公路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維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其徵收費率,不得超過燃料進口或出廠價格百分之25。」,汽車燃料使用費(以下稱汽燃費)係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經費,並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分配於市區道路之養護,目前汽燃費係採「隨車徵收」方式,亦即以各型車之種類(大型車、小型車、貨車、機踏車)及用途(營業、自用)估算車輛每年平均耗油量,作為徵收汽燃費之依據,而非以車輛每年實際使用燃料多寡為課徵依據,不僅徵收名目不符徵收目的,且徵收方式亦違反「使用者付費」精神,造成多年來各界均不斷呼籲交通部應檢討汽燃費徵收方式是否合宜。

由於現行汽燃費係依照汽車汽缸排氣量級距而徵收不同稅額,只要是同型車輛,不論每年所使用燃料是高於或低於平均耗油量,均採同一費率,造成汽燃費有多徵或少徵之不公平情形產生,且亦無法達到政府「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我國民國87年所召開之「全國能源會議」中,交通部即在會議結論中,提出將推動汽燃費隨油徵收,作為主要項目之一;民國88年召開之「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具體行動方案」,於運輸部門採行措施中亦提出將推動汽燃費改隨油徵收,以調整汽機車持有及使用成本,擴大與公共運輸成本之差距,且本院歷屆委員修正汽燃費徵收方式之提案逾十餘案,交通部多年來卻以隨油徵收相關配套措施無法提出,或云應採「隨里程、車重」徵收方式等,拖沓修法進程至今。

歷年來汽燃費無法由隨車徵收改為隨油徵收,交通部所主張之問題如下:農漁業用油免徵汽燃費,若改為隨油徵收將使一般油價與溶劑油、漁業優惠用油之間的價差更大,地下油行將更為猖獗,對加油站業者也會造成重大衝擊。農漁業用油與地下油行之問題,交通部所引述之實務資料,乃民國50年汽燃費曾短暫採用「隨油徵收」方式,當年度所產生之免徵油品流用事件,導致實際徵收汽燃費僅約六成左右,然該狀況至今已逾近六十年,改採隨油徵收方式是否發生相同情事仍屬未知,且若再度發生油品流用或地下油行等情事,公部門理應執行公權力加強查緝、取締,而非倒果為因,稱可能有非法情事而不願改採隨油徵收方式。

衡諸汽燃費之徵收目的,在於籌措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經費,並養護市區道路,以降低政府財政負擔,其徵收與使用具有專款專用性質。其實應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因必須依附於燃料使用量作為計算徵收數額之基準,方符合使用者付費及公平課稅原則,本應採「隨油徵收」。現行我國汽燃費採「隨車徵收」方式,和世界主要國家如美國、日本、德國、新加坡等普遍採「隨油徵收」方式並不相同,係以各型車輛之種類、用途估算車輛每年平均耗油量,只要是同型車輛就一律課徵同額費率,而忽略每輛車每年實際使用燃料之多寡,致汽車燃料使用費產生多徵或少徵之不公平情形,無法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亦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本席認為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名目與徵收方式均應修正,方能符合徵收目的且不違背使用者付費及公平課稅原則,並得節省政府徵收及追繳汽燃費之業務費用近10億元,另為節省能源、減少廢氣排放及道路交通擁擠現象,鼓勵大眾運輸確有其必要性,此亦為政府既定政策,大眾運輸工具本來就為汽燃費免徵範圍,因此汽燃費改隨油徵收後,給予大眾運輸業者補助或回饋,亦有其必要的。

綜上所述,本席業已提出相關修正法提案,請交通部衡諸本席上述說明,盡速研擬汽燃費正名「汽車道路使用費」並採「隨油徵收」方式之相關配套措施,勿再延宕修法進程。

二、我國於民國50年代,因國民所得成長,機車開始成為國人交通工具首選,並因機車數量飛漲,政府遂於民國67年時推出「禁行機車」之做法以擬定道路計畫,至民國88年,交通部提出之〈機車交通管理政策白皮書〉中,明訂「汽機車分流」之政策方向,然而,「禁行機車」及「機慢車二段式左轉」等車種分流政策沿用至今,反使機車騎士之行車空間受到「車種分流」隔離與擠壓,道路資源的分配失衡、不良的政策規劃,反而使得交通亂象頻傳。

最初提出以機車、汽車車種為分流依據之時空背景為民國60年代,至今已過40餘年,交通部仍固守車種分流及二段式左轉等措施能保護機車騎士之迷思,不願正視車種分流不僅不合時宜,且根本無助於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之事實。目前內側車道多為「禁行機車道」,機車被規定行駛於外側車道,但車種分流政策並未限制汽車行駛於外側車道,加上公車靠站上下客、計程車臨停上下客、路邊違停、併排停車等各種情事,各種車種皆可行駛於外側車道,眾多汽車違規情事加上需要不定時閃避公車及計程車,使得機車族騎士行車時只要稍一不慎,就可能導致車禍事故。

本席屢獲民眾陳情,行駛於外側車道每日皆見機車、汽車、公車爭道,險象環生的畫面不斷上演,交通部四十餘年來以「安全考量」為由,實施車種分流政策,卻僅限縮機車不得行駛於內側車道,汽車和大客車卻可以行駛於外側車道,導致車種分流一詞流於形式,於道路上實則不存在,交通部多年來墨守成規、不願檢討不合時宜之道路政策,不僅未保障到機車騎士,甚至成為助長機車騎士成為「多數弱勢」的兇手。

考究我國「機慢車二段式左轉」之立法來源,係借鏡日本針對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因車速無法跟上一般車流,規定必須在「部分」路口採兩段式右轉,讓不能跟上快車車速的輕型機車也能安全轉彎,其立法目的仍是以「車速分流」為出發點。然我國針對250c.c.以下的機車、電動車所實施的兩段式左轉政策,和日本輕型機車兩段式右轉的立法原意完全相反,只是因為車種分流下必須解決機車左轉問題,便草率套用,結果並未讓機車騎士更加安全,反而是衍生出待轉區淪為「待撞區」等種種亂象。

現行機車二段式左轉之政策並非所有路口均適用,但駕駛人於行駛於道路時之直覺應當為「左轉靠左,右轉靠右」,規定機車應二段式左轉,反造成機車騎士若要左轉必須確認前方路口有無待轉區,才能提前決定要靠左逕行轉彎,或是靠右前往機車待轉區,不僅造成道路路線混亂,若有機車騎士對路況不熟,就可能因為要轉彎而緊急切換車道,反而造成更大的危險性。此外,待轉區位置多設置於車道上、斑馬線旁,若遇路幅狹窄處,待轉區幾乎都淪為「待撞區」,只要有大型車輛要轉彎,機車騎士就必須閃躲,抑或是待轉區車潮太多,亦會壓縮到行人路權,種種現象都讓人質疑,機車二段式左轉之政策到底是保護了機車騎士的駕駛安全?還是增加了更多風險?

目前已有地方政府開始試行或推動取消機車禁行內側車道及兩段式左轉的規定,並提出數據佐證,在推動取消限縮機車路權之相關規定後,機車肇事率反下降四成,交通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不應再以「因地制宜」之名卸責給地方政府,必須有統一性的政策規劃。

綜上所述,本席就道路規畫改革,提出以下幾點建議:1.全面推廣、試辦「取消機車禁行內側車道」2.搭配「不強制二段左轉」,讓駕駛方式回歸自然直覺,左轉靠左、右轉靠右3.取消「車種分流」政策,達成「車速分流、車向分道」的道路平權目標。請交通部從善如流,衡諸本席上述說明與政策建議,盡速研擬相關政策修正措施,以期我國之行車環境能更合理、更安全、更順暢。

三、根據2017年行政院宣布的「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我國預計在民國119年達到市區公車電動化的目標。去年交通部於「2019新能源車國際研討會」中,再度重申此2030市區公車、偏鄉客運以及高速公路客運要達成全面電動化的目標,並表示未來將編列300億預算帶動電動巴士市場發展。

據交通部截至109年1月的統計,我國目前市區公車共有10709台,其中僅有487台為電動公車,占全體市區公車之比率約為4%。若欲2030全面電動化之目標,至少每年要有超過900輛的數量增長,才能完全達標。依照近三年每年不足一百台的成長量,顯然難以完成。對此,交通部僅有提出既有的補助方案外,仍未見明確的推廣時程表。

我國政府自99年至今推廣電動車已有十餘年,但是從大型電動車的掛牌數量卻未見明顯增長,顯示政府提出的補助方案,具有誘因不足之疑慮。過去審計部、監察院皆針對電動車之推廣成效,提出改善意見。相較傳統柴油公車,電動公車存在成本過高、電池衰退過快、妥善率不佳以及續航力不足等問題,導致市場競爭力不佳。加上我國目前針對電動公車的維修產業尚不發達,許多零件不僅價格高昂,又不易取得,使其性價比遠不如傳統柴油車輛。

此外,現行的補助措施尚有審核時程冗長,牽涉到經濟部、交通部以及環保署等跨部會的協調。雖然購車補助由交通部主管,但是有關附加價值率等細節評估仍需由經濟部認定,審核曠日廢時導致業者資金調度困難,降低其購車意願。

綜上所述,本席認為交通部除了目前既有的購車補助以及電池技術研發外,應提出更具體的政策以及推廣時程。同時成立跨部會的專責單位,簡化購車的審核程序,提供業者足夠的購車誘因,俾能朝全面電動化的政策目標更進一步。

四、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升高衝擊我國計程車產業,載客量減少,交通部因此提出三項紓困措施:油料補貼、轉型培訓課程以及貸款利率補助等紓困措施。交通部部長林佳龍於今(109)年3月16日受訪指出,面臨新型態租賃車服務的競爭,本次疫情除了補貼油料以外,也已經展開培訓。

傳統計程車業者在此次疫情衝擊下面臨載客量不足、營收下滑等困境,對受影響的計程車業者提供直接性的紓困措施,在社會安全網中承接住需要幫助的人當然是目前最重要的施政方向之一。但雪中送炭之外,或許也可以思考疫情帶來的危機可能就是產業轉型的轉機,交通部應該以具有前瞻性的思維規劃這次的政策目標。除了油資補貼、貸款利息補助以外,交通部也針對計程車從業人員提升專業職能、學習產業升級及數位轉型新知,辦理短期專案輔導培訓課程。本席認為有以下事項可以檢討改進:

疫情造成整體消費環境改變,民眾減少外出或是選擇新型態運輸服務,補貼油價無法改變路邊攔車沒有客人的事實。以交通部2018年公布的「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報告」,2017年專職計程車每天營業9.8小時,其中空車3.1小時,時間空車率達到31.6%。一台計程車有將近三分之一的時間空車,補貼油價非常明顯不是解方,更可能造成更多道路上過多空車,對交通狀況以及空氣環境造成負擔。

新興服務平台進入市場後凸顯計程車產業傳統上費率僵化、司機資訊不透明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也可以從過去幾年消費者的選擇、新型態運輸服務的從業人口看出端倪(以Uber為例,過去最高合作租賃車輛近1.2萬輛,已超過我國傳統計程車十分之一的數量),也就是說,我國計程車相關消費環境已經有明顯改變。

從過去開放多元計程車行業的舉動可以發現交通部了解計程車產業所面臨的挑戰,也願意修法因應時代環境改變,也有許多傳統車隊業者順應時勢推出多元化計程車以及APP叫車服務。然而,從過去相關修法仍然可以發現交通部採取小心翼翼的態度,對於新型態運輸服務仍然有所戒備。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該就整體計程車產業未來政策做全盤性檢討,秉持開放、超前的態度,思考如何輔導傳統計程車司機接軌新型態營運,以數位轉型為目標因應疫情帶來的挑戰。

交通部此次規畫辦理短期專案輔導培訓課程提出產業升級及數位轉型新知,提供轉型培訓課程讓司機不只可以領取轉型培訓費,也能降低道路上空車過多的情形。面對疫情衝擊,本席認為相關課程規畫應該要包含計程車司機面對產業數位轉型,讓司機了解職涯規劃上能夠有更多的選擇。然而檢視公路總局網站彙整的轉型培訓計畫,卻可以發現有關數位轉型的課程內容竟包含數位精準行銷,讓人不明所以,更擔心這樣的培訓課程是否真的能幫助計程車司機面對產業升級及數位轉型。

建請交通部就計程車產業升級及數位轉型相關政策研擬檢討方案、提出未來政策目標,並且盡速完善培訓課程相關規畫。

委員吳琪銘書面質詢:

議題一、(北土城交流道)

首先有關於北土城交流道,在本席還未當立委前,這個案子地方就爭取了11年,被交通部退了7次,終於在本席的努力爭取下,106年通過可行性評估,這項建設未來將有助於緩解土城醫院及司法園區帶來的大量車潮,也可以紓解土城、樹林、板橋以及中和交流道的車流量,有急迫性的需求。我們要讓民眾看見我們政府的決心,來實現給民眾的承諾,盡快來拍板定案。

問題1.3月5號新北市與交通部已經將計畫修正內容回報給國發會,請問交通部這次能不能定案了?

議題二、(台65延伸)

土城、三峽的人口是新北市增加最多的區域,為了這兩區的交通壅塞問題,本席在去年一直爭取台65線的延伸,當時各方都互踢皮球,後來還是拜託行政院出面辦理聯合會勘,才終於在行政院的堅持下,由我們的政委吳澤成拍板撥款600多萬來進行可行性評估。

問題1.當初的規劃,預計明年要完成評估作業,去年10月第一次招標就流標,今年2月底才再次上網招標,請問交通部,進度會不會有所影響?

議題三、(三鶯大橋)

接下來要來談的是改建三鶯大橋的問題,當初設計不當,沒有機車道,被民眾視為危橋,本席爭取了23億多來進行改建,106年12月就已經開工,原本第一期預計在今年的2月要讓機車道通行,本席這幾日去現場確認,現在還封著。本席希望中央一定要加緊工程進度,每一個階段都要順利如期完成,盡量縮短交通不便的黑暗期,當地民眾都相當期待這座三鶯大橋改建後能變的更安全、更方便。

問題1.依照現況,第一期工程預計什麼時候可以通車?如果完工時間一直往後延,民眾的期待會一直落空,是不是能盡快完工?

問題2.請問交通部,照這樣的進度,第二期工程勢必有所延宕,預計何時可以開工?

主席:繼續請陳委員雪生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雪生:(14時47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對於這次的疫情,院長身負很大的使命和重任,整個團隊非常辛苦,表現也可圈可點。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4時47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古諺有云:天大、地大、老百姓最大。就是說老百姓的事就是政府的事,是不是這樣?

蘇院長貞昌:對。

陳委員雪生:我也希望能夠苦民所苦。最近疫情在發燒,電視也報導目前還沒有發現解藥,疫情會繼續發生,春去秋來,冬天過去,夏天又來臨,疫情繼續不斷,我想行政團隊也會評估,在解藥還沒出來的情況下,疫情會持續下去、甚至擴散。最近離島各行各業都真的很慘,我們也怕國外回來的確診人數,比如說有一個跑到金門、馬祖、澎湖,我們那邊的負壓病房很少,說真的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所以我也拜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於離島發生確診要如何因應一事,拜託院長妥善的幫我們處理,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雪生:另外,這兩天我坐計程車碰到一個開計程車的朋友,他說寧可病死也不要餓死,因為我問他有很多人沒戴口罩,為什麼還是讓他們上車?他說沒辦法。當然政府最近快速的因應,日前蔡總統宣布一部計程車1個月補貼1萬元,還有500公升汽油,我去問了一下,大概計程車朋友都已經領到了,我想我們的情資會比政府的情資來得迅速且確實。對於各行各業面臨的衝擊,當然我們那邊因為資訊不足,很多特性跟臺灣民情也不太一樣,所以我拜託各部會關注離島各縣市,對這個部分能夠多聯絡。

另外,本席不得不替交通部講個好話,我們航港局速度很快,效率很高,今天報紙登出來了,第一艘小三通的業者就領到兩百多萬元,這個速度很快。像上禮拜我質詢民航局時就有提到紅外線測溫儀的問題,其實松山機場很多入口都沒有設置,乘客上了飛機後問題就會很大了,所以民航局在第二天就封閉了幾個入口,這樣的舉動是非常好的。

另外,新加坡政府好像在今天宣布21歲以上的公民,每人每月補助1萬2,000元,可能還有排富條款,請問院長知道這件事嗎?

蘇院長貞昌:知道,各國補助的情形各有不同。

陳委員雪生:因為院長之前說發放現金可能不可靠,發放購物券也不太好,現在我從報紙看到有人發明一種券,好像是年輕人在玩的,像我們這些年紀稍微大一點,他們跟我建議說還不如拿現金給我,畢竟再拿去換券、拿點或者用網路等等都很麻煩,所以院長可以考慮一下是否從善如流。既然政府有這樣的德政,不如就把現金發放到大家的口袋去,不管他是年紀大或是年紀輕,都可以很快就用得到。

蘇院長貞昌:是這樣的,我們不是不能發放現金,而是不分貧富統統有獎、統統發放現金這樣的作法就比較偷懶了。

陳委員雪生:要排富。

蘇院長貞昌:我們現在有準備發放現金,就是發給需要的人、發給弱勢者、發給有特別情況者,而所謂的弱勢,比方說中低收入戶;所謂的特別情況,比方說老闆發不出薪水,政府補助他四成,還有自營營業主,我們也給他們每月1萬元的補助,這些統統都有,而且這些加起來就有一千多億元,比以前金融海嘯時發放現金方式的八百多億元還要多啦!

陳委員雪生:我想不是錢的問題,現在是我們政府不得不這麼做,有一些工程能夠停擺的我們就停擺,最重要的就是防疫跟紓困,尤其是目前這個狀況,就是要讓老百姓活下去,今天出去工作卻是要冒著生命危險,萬一被傳染了、確診了該怎麼辦?不出門躲在家裡是比較安全,但是在家裡等死嗎?總是要有飯吃啊!這是很重要的,院長身為全國的大家長,這些建議我想院長一定會考慮,而且你也當過縣長,應該很了解相關的狀況。

再來是五一勞動節快到了,這個清明節假期,像南部墾丁擁擠的情況真的讓我們很擔心,萬一這樣的群聚造成了大感染,造成了社區的感染,我們現在起碼還可以不戴口罩上街,只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像現在我和院長的距離,雖然我們都沒有戴口罩,就算你打個噴嚏,還不至於噴到我這邊來,還算滿安全的,若是像美國那樣,真的不曉得敵人在哪裡。所以五一勞動節可否讓勞工分流的放假,或是擇日、分次的補假?總之,關於總體的流量,院長有沒有進行相關的規劃?

蘇院長貞昌:目前沒有,就是照原來的規劃,沒有變化。不過,我們會緊盯著疫情,我們還是鼓勵民眾利用連假休息,若要出外則依照出外規範指引,保持安全的社交距離,如果大家真的照這樣來面對疫情,臺灣真的是世界上少有的、能夠正常生活的、自由活動的國家,我們希望大家都能維持這樣,這才是最好的,我們也不希望疫情嚴重發展。如果在放假期間一定要出來,希望大家能依照相關規範來運作。

陳委員雪生:請教院長,如果疫情嚴重爆發,造成社區感染的時候,到時再去阻止就來不及了,我們寧可未雨綢繆,所以請院長回去後聽聽醫療專家的建議,這並不是我的建議,如果能夠預防我們就預防,也不是五一勞動節全部把人放出去,像清明節那樣大家都跑去墾丁玩,老實說,我看了也心驚肉跳,更別提醫療人員了,醫護人員站在第一線是非常辛苦的,冒著生命危險在醫院裡面做這樣的工作,我上次總質詢時曾經建議院長是不是給他們加一點補貼、加班費等等。

蘇院長貞昌:委員,相關的作業跟規範,我們就是由疫情中心的專家會議,就各種情況訂出各種規範、指引。

陳委員雪生:但是動作要快,就跟剛才講的紓困一樣,你說紓困,老百姓感覺不到啊!到目前為止,只有計程車可以加油500公升,飯店的部分可以貸款3,000萬元,民宿的部分可以貸款1,000萬元,這要經過很冗長的申請手續,剛才呂委員玉玲也有質詢,有些信貸已經期滿不能再貸了,底下銀行的從業人員也擔心有責任的問題,所以這一點請院長留意一下,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委員,可能您還不知道一些資料,光向銀行申請的部分,有些過去比較不合的,現在都經過政府加強相關的協助,通過的就有一千八百多件,已經超過300億元了。

陳委員雪生:謝謝院長。另外,有關馬祖地區的重大建設工程,蔡總統蒞臨馬祖巡視2次,很重視我們馬祖有關馬祖的跨海大橋還有北竿機場。馬祖的跨海大橋大概需要經費120億元左右,105年連江縣政府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106年元月份總統指示行政院評估,107年行政院核定可行性評估,108年縣政府跟交通部公路總局簽訂了委辦事項,110年(明年)建設計畫要核定。這座橋路線全長4.3公里,跨海橋梁長度3.2公里,橋寬15公尺,它是以不等高雙塔斜張橋來建設。院長,您繼續支持這個案子嗎?

蘇院長貞昌:對。

陳委員雪生:繼續支持嘛!林部長也在這裡,有你們這樣的回答,我們鄉親很滿意,因為這關係到馬祖未來的命運。第二,總統也指示北竿機場要擴建。北竿機場從104年10月份行政院核定了可行性評估,106年12月完成兩階段航空研究跟評估,107年交通部同意依航空研究進行綜合規劃,108年11月提出綜合規劃的期末報告,109年啟動環評的工作,110年(明年)預定建設計畫核定。跑道向南面延伸到1,500公尺,並且保留未來4C機場,也就是4C類的B737需求的彈性,第二個是架設ILS儀器降落系統的改善,另外提供66萬人次的空運量,預計投資160億元。這是總統蒞臨馬祖時兩項重大的指示。請問院長、部長,你們是不是繼續幫我們推動這樣的工作?

林部長佳龍:跟委員說明進度,這個南北竿大橋現在稱為馬祖大橋,它可以連結南、北竿,所以機場只要一個,所以不需要南竿有北竿也有,是基於這樣的考量,如果集中在北竿機場擴建,那更安全,我想整個對馬祖地區的發展就能夠把海空運跟陸運結合在一起。目前都按照跟委員報告的進度,在進行綜合規劃期中、期末階段。另外,關於機場擴建,當然涉及到跟軍方協調,有一些土地的取得,整個都市計畫……

陳委員雪生:這都沒問題了?

林部長佳龍:是的。

陳委員雪生:謝謝部長、院長給我們的鼓勵與支持,交通部非常努力,我們也非常期待這樣的成果。另外要提的是兩家航空公司進駐,我在歷次也質詢了好多次,最近華航謝董事長承諾2022年華信航空將進駐,他雖然這樣提,但我希望行政院、交通部或民航局能夠針對中華航空公司這樣一個初步的規劃有效的進行管理,交通部至少要召集連江縣政府跟民航局還有中華航空公司開會,另外跟立榮航空公司也要聊一聊,本席希望2022年能夠順利的進駐。因為觀光人數從過去一年30萬人到現在已經快接近50萬人,很多鄉親是有家歸不得,想去臺灣也去不了,因為一票難求,都要拜託我們民意代表幫忙買票。請問院長,可以不可以?

蘇院長貞昌:可以。

陳委員雪生:拜託院長交代交通部,請林部長協助,找民航局來作控管。

林部長佳龍:好的。

陳委員雪生:控管之後,一切就按部就班的往下走,否則講了老半天,又沒有結果,這一點很重要。交通部在華航空公司裡面占了很大的股份,為此本席還拜託過蔡總統,他說可以研究。澎湖現在是4C機場,金門也是4C機場,都有好幾家航空公司的飛機在飛行,只有馬祖的機場還沒跟上,我弟弟就是在那邊犧牲的。本席擔任縣長8年、擔任立委也好多年了,馬祖鄉親給我的這個重大任務與使命,我到現在還沒辦法完成,拜託院長成全我的願望。

蘇院長貞昌:委員每次都在為鄉親爭取這件事情,讓我們很佩服,政府也用盡全力希望把這件事情做好,一如委員所要求。

陳委員雪生:謝謝。院長的健康就是我們的幸福,請好好加油,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可以。

主席:接著請林委員俊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俊憲:(15時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這次的防疫臺灣的表現贏得世界的尊重和肯定,臺灣防疫可說是全球讚譽;我看看大概只剩下共產黨和國民黨在「黜臭」,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巧合,共產黨跟國民黨的立場總是一致。防疫工作做得好以外,最近人民也感受到另一個危機,就是經濟的打擊,政府也反應很快的推出1兆0,500億元的紓困方案,在這其中,我們看到在野黨的委員一直在攻擊經濟部所推出的酷碰券,在野黨為什麼一直專注在這一點?因為確實民間的反應不好,對於這一點,行政院要很謹慎的去考量。為什麼在紓困方案裡面,經濟部都是推出振興券、酷碰券這種東西?其實就是要讓民眾有感,希望能讓更多的人可以直接感受到政府在幫忙他。

民眾最近又開始收到稅單,院長知道嗎?4月收到的是汽機車牌照稅,5月是所得稅,政府有沒有減稅的考量?我想這樣的執行效率是才最快的,大部分的民眾也幾乎都能感受得到,政府有沒有這樣的考量?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5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肯定與關心,這一次的疫情,在民眾受到衝擊後,政府也希望儘量減少民眾的負擔,並能走出困境,相關的作業方法包括用補貼的方式、補助的方式等等。至於稅務部分,財政部也有相關的規劃,如果是地方稅,我們儘量用補貼的方式,不要去動它,所以相關的稅目跟作業方式,財政部都已公布,委員如果覺得哪個地方做得還不夠,請隨時指教。

林委員俊憲:我想跟個人、跟民眾最有關係的是5月的所得稅申報,如今報稅的時間也已經到了,因為有很多人的收入受到影響,民眾有沒有能力在5月繳稅?政府考量未來經濟所受到的打擊,希望能幫忙民眾,我們大概花了9,000億元在幫忙企業,只有1.000億元是花在人民身上,如果要讓大家直接感受得到,5月份即將課徵所得稅,政府是否可以考量來減稅?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先完整說明一下,第一,這個時候報稅的話,可以立刻退稅的部分有500億元之多,這也是人民最需要的部分;如果全部延後,退稅不能辦的話,這500億元就不能實現,會比較可惜。第二,如果繳稅有困難,也可以延展,可以申請延緩一年或分36期,目前的作業是這樣的。

林委員俊憲:我的意思就是這樣,大家就會有感受。比如特別扣除額的部分,現在是特別狀況期間,或是他繳的稅我們再想辦法退稅給他……

蘇院長貞昌:對,就是現在可以退稅的部分有500億元,所以這次就是要讓人民能夠馬上拿到這個500億元的退稅、

林委員俊憲:希望政府對5月份個人所得稅減稅、退稅的方式,能再說明得更清楚。

蘇院長貞昌:昨天就有說明,另外財政部也有公布,委員如果覺得哪一個地方還不足,也請隨時指教,讓財政部這邊隨時來配合。

林委員俊憲:謝謝院長。另外在1兆0,500億元的紓困方案裡面,並沒有包含到基層的醫事人員。院長知道這1兆0,500億元裡面,完全沒有包括到我們的醫事人員,尤其是基層的醫護人員。臺灣大概有5萬名醫生,有3萬5,000名是在大醫院服務,基層診所及社區醫院大概有1萬5,000名醫生,但是門診量有70%是在基層院所,也就是這1萬5,000名醫生要負責70%的門診量。大家都知道,現階段看診的壓力非常大,臺灣防疫成功,基本上也是我們過去的醫療水準非常高,很多國家會疫情慘重,就是因為它的醫療體系崩潰。所以醫療體系的維護,對我們是非常的重要,尤其疫情發展到現在,他們的壓力非常大。而我們目前對他們的獎勵或補助,包括你們所提出來的紓困方案裡面,都完全沒有照顧到醫護人員。我們現在發給醫護人員的部分,只有像醫學中心照顧確診患者,目前確診患者大概有三百多位,在第一線執行照護工作的醫護人員有防治津貼,就是我們大家知道的,一天一萬元,至於其他醫事人員,除了大醫院會自己發放津貼之外,到目前為止,政府對於基層院所還沒有提出任何的獎勵補助,津貼都沒有。本席曾經開過記者會,也邀請健保署來說明。現在因為醫事人員的壓力大,門診數量減少,收入也減少,他們今年的健保點數是不是可以比照去年?大概只有這一點以外,沒有再提出其他任何的獎勵補助津貼。我再舉個例子,新加坡在二月底時,政府就宣布公務人員減薪一個月,但是同時立刻讓所有的醫事人員加薪,多增加一倍,因為他們知道醫護人員非常重要,所以新加坡政府是馬上給他們加薪加一倍。我認為這一點,我們不可以遺漏掉,他們很辛苦,因為看診的壓力,可以說是面對威脅、緊張以及風險是特別大。我跟我們臺南市醫師公會討論過,他們希望政府可以幫忙大家什麼?他們大概有提出幾點:第一個,基層院所的醫生,我們在計算他們的所得叫做執行業務所得,因為基層院所的醫生沒有雇主,醫生自己就是老闆,過去他的成本是政府直接認定,政府認定他的成本是80%,利潤是20%。政府這次不必另外再掏錢出來,政府不必另外再編經費出來,因為在這裡面已經沒有編列了,我們就直接把他們的業務成本由政府認列提高5%,由80%變成85%,把他的成本增加5%,等於無形中讓他的毛利增加5%,用這樣的方式做為一種間接的補貼,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果是大醫院的醫生,大概有三萬多位,現在大醫院都是自己發津貼補助,每個醫院發的都不一樣,大醫院比較有錢可以發津貼,但是發多少錢並不知道,民間醫院跟公營醫院又不一樣,對於這個部分,政府是不是也要有一定的考量?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們這樣吧!還是委員要先完整講完?

林委員俊憲:我把它講完。

蘇院長貞昌:好,你先完整講完。

林委員俊憲:藥局也是,健保藥局在執行業務所得時,我們竟然沒有補貼它的成本,因為你們已經沒有編列在裡面了,那麼我們就另外用間接補貼的方式,也就是拉高它的成本,政府認列它的成本,多認列2%,由94%變成96%。這是我跟幾個醫界人士所討論出來的。臺灣有5萬名醫生、15萬名護士,如果再加上藥師、藥劑師及檢驗師,大概有40萬名醫事從業人員,我認為他們不應該獨漏於所謂的紓困方案之外。換院長講你的看法。

蘇院長貞昌:委員,可能你的資料中還不知道有這個部分,我表示三點:第一,對於這次疫情站在第一線的人員,無論是在地方診所或者是在醫院裡面的每一位醫護人員,我們表示最大的敬意跟感謝,在疫情緊急的狀況之下,他們能夠身先士卒照顧民眾,以控制疫情,這是最大的幫忙,我表示敬意跟感謝;第二,委員說好像紓困沒有照顧到他們,其實有的,這一次對於地方診所或是醫事人員、從業人員相關,相較於去年……

林委員俊憲:這是健保點數。

蘇院長貞昌:如果收入減少15%、30%,我們都認為是營運困難,這都有相關的紓困措施;第三,對於參與防疫給予津貼等等,還給予免稅,這方面的細節,我不是那麼清楚,但是衛福部有公布相關的辦法。

林委員俊憲:關於這一點,我是跟臺南市醫師公會討論的,公會的醫生在紓困方案裡都沒有感受到,也沒有找到對他們有幫忙的措施。但是你剛剛提到健保點數比照去年收入,這個部分是有,我們曾經跟健保署開會討論過,因為醫生在這段期間的業務所得也會降低,政府會補得像去年一樣。另外在減稅的部分……

蘇院長貞昌:我剛才講的是如果收入所得減少,亦即營業比去年少15%、30%,相關的級數都認為是營運困難,都是屬於要紓困的。

林委員俊憲:另外還包括藥師的部分,藥師的成本都是政府直接認列的,把他的成本多認列2%,等於他的收入就多2%,關於這個部分,希望院長回去指示衛福部,請衛福部不能獨漏對基層醫事人員的照料。

蘇院長貞昌:好,我向委員說明,現在我們每天對於國人同胞都有紓困相關的報告,昨天是貸款、銀行這些部分,今天是對於勞工等部分,每天都有報告。

林委員俊憲:謝謝,龔政務委員每天都會出來報告,這些我都有看。

蘇院長貞昌:每天都有相關報告。

林委員俊憲:再來是這次武漢肺炎的疫情可以說是讓全球都非常震驚,臺灣表現好真的是不簡單,我們之所以能表現得好,其中是有很多原因,就是我們能提前部署、超前部署。我希望我們能夠記取這次的教訓,我們應該要盤點哪些是國防物資,你看美國現在啟動國防生產法,強制徵收民間資源去製造所需要的物品,但是有些東西譬如口罩,美國根本沒有工廠、沒有機器,有再多錢也沒有用,它還是只能到國外去搶、去買,所以我們應該利用這次的疫情,盤點出哪些是必要的國防物資,這次疫情什麼時候結束不知道、不確定,但是唯一可以確定的是,絕對會有下一次的挑戰,一定會有下一次的挑戰,所以如果美國有這樣的國防生產法,臺灣面對的威脅更大,臺灣所面對的危險非常大,你看我們有很多供應鏈,還好這一次的口罩你們有提早準備,其實在臺灣有很多的供應鏈幾乎快斷了,我們應該要有自己的國防生產法,美國都有類似的法律,而臺灣面對的威脅更大,我們目前卻沒有這樣的一個法,也就是未來在面對像現在這樣的挑戰,我們應該平時就要先做好準備,我希望我們能夠盤點相關的國防物資,不論是口罩、藥物,譬如藥物,我們很多藥的原料其實都是在中國,很容易就會斷;又或者是一些防護衣、醫療器材等等。另外,要確保我們國內有一定的產能,所以希望政府能夠比照像美國的國防生產法,我們應該訂出自己相關的法案,我們國家面對這樣的威脅與挑戰,不能沒有相關的法律,更不能沒有相關的準備,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委員講得很有道理,現在這叫做戰備物資,比如臺灣的口罩本來也是靠中國進口,每年四億多片,現在我們覺得不能用什麼最低價向中國購買,我們要維持一定的戰備物資,所以其他的相關物資也是一樣,委員講的這個問題,政府就這一方面已經開始在做,謝謝。

林委員俊憲:謝謝院長,如果法律不足,我們應該完成立法。

主席:請沈委員發惠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沈委員發惠:(15時18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我想這段時間全國在防疫工作上面,我們看到行政團隊的努力,也得到國人以及國際的高度肯定,我們所有行政團隊都非常辛苦,而且蘇院長白天要在立法院罰站,回去要批公文,還要開防疫會議,非常辛苦,所以我原本今天有一些問題,希望能跟蘇院長請教,不過我想這15分鐘,請蘇院長休息一下,沒關係,可能最後1分鐘再請蘇院長來作政策的宣示,好不好?請蘇院長休息一下。首先我要請教林佳龍部長,我知道部長也很辛苦,但是沒辦法,我們的選民有所託付,所以我必須要向部長請教。在詢問地方的交通議題之前,這兩天很多民眾跟我們反映,所以要請教部長,因為交通部主管觀光業務,這次清明連假中央防疫指揮中心挑選11個熱門地點發出警告簡訊,而交通部是主管觀光的部門,請問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這樣的簡訊之前是不是有和交通部會商過?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佳龍:(15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沈委員發惠:據你所知,這11個熱門觀光景點是怎麼挑出來的?

林部長佳龍:指揮中心是基於所謂的大數法則,同時根據他們掌握的資訊,因為往中南部的人潮有增加。不過交通部對於主管的13個國家風景區及25個觀光遊樂區都有在監控車流、停車場,結果顯示並沒有大量增加,事實上,是降低非常多。

沈委員發惠:你的意思是那天的人潮是可以預期的,你說和過去相較沒有增加,事實上,人潮是降低的,所以那天的人潮是可以預期的。

林部長佳龍:以住房率來講,稍微比較增加的大概都是比較偏遠的地方,比如墾丁、花東地區,還有阿里山和清境……

沈委員發惠:我知道這個啦!林部長……

林部長佳龍:至於其他風景區,住房率還是很低,人流也很少。

沈委員發惠:所以有一些狀況是可以預期的,我看部長及大家都辛苦了,我也沒有要指責誰,我的意思是這是可以預期的狀況,結果我們事前沒有對這件事情有所研判,也沒有因應,直到我們認為人潮已經超過預期,就發出警告簡訊,但是我這樣聽起來,這個人潮似乎在預期之中啊!

林部長佳龍:我跟委員先說明一下,首先,為什麼我們在4月1日就對大眾運輸包括雙鐵及所有客運,進行要戴口罩、量體溫的措施?就是預期到有大量的車流及人潮。往南是因為去掃墓、祭祖,但是有一些人可能不去,而稍微去走走,就整體人數來講,是比去年降低至少五成,就是之下;至於特定地方,比如墾丁,墾丁街上也沒有人車分流,所以你會感覺到人潮很多,可是就總量來講,人數是不多的。

沈委員發惠:部長,我了解了,我了解了。只是這次我們在人潮超過一定數量時無預警發出警告簡訊,導致當時在現場的民眾接下來必須要居家辦公,而且要採取後續種種措施,這都不在大家的預期之中,所以這樣的狀況確實造成很多民眾困擾,不過我相信大部分的民眾還是以防疫為優先,都可以體諒這樣的狀況,但是我希望如果是可以預期、事先可以研判的狀況,我們應該事先給予國人警告,或者事先要求大家在熱門觀光景點必須要佩戴口罩,這種事情都應該事先做,不過畢竟不只是你,大家都是第一次,全部人都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世紀疫情,關於這個部分,我們邊走邊檢討,大家互相切磋啦!

林部長佳龍:是。

沈委員發惠:接下來我要請問的這個議題,因為我們許多、許多汐止鄉親都在關心,就是有關基隆輕軌的問題。2017年3月蔡總統宣布基隆要興建輕軌,我想蘇院長很清楚,過去大臺北捷運系統規劃的時候,為什麼到現在為止汐止捷運一直落後在新北市所有鄉鎮之後?其中很大原因是因為當初有一個政策,我們要讓臺鐵捷運化,把臺鐵做到捷運的地步,就可以取代捷運,那時候也說,因為捷運資源有限,所以所有大臺北地區的捷運建設以沒有臺鐵的鄉鎮市為優先,汐止就被排到最後面,之後最早規劃的南港線東延也沒有了,後來再重新規劃民生汐止線,民生汐止線之後,2017年總統宣布要興建這一條基隆輕軌,它勢必而且事實會經過我們汐止,如果能夠順利,我想它也能夠負擔起一定的汐止捷運功能,因此許多汐止鄉親也相當期待。

按照我們的統計,從2009年到2019年,臺鐵五堵站到南港站之間的上車人數總共成長44%,十年之間成長了330萬人次,投影片上是臺鐵從南港到基隆區間的乘客人數成長率,就汐止段來看,從五堵開始,五堵、汐止、汐科這三站的乘客人數在十年時間就成長330萬人次,可見目前汐止往臺北的公共運輸大部分都依賴臺鐵,而從那時提出的臺鐵捷運化到現在,所謂的臺鐵捷運化並沒有滿足汐止人的通勤需求,我想部長應該很清楚,你在臺中市長任內也提出臺中的山手線,所以你應該很清楚,日本東京的捷運化、它的山手線、中央線、總武線,那種做到捷運化的程度,當初畫給汐止人的大餅,就是未來臺鐵要做成像山手線這樣便利,結果現在汐止人坐車到臺北還是得看時刻表,沒有辦法到站等個3分鐘、5分鐘就有一班車,因此對於基隆輕軌,汐止民眾一方面也是期待,一方面我利用這個機會也要部長跟大家說明清楚,有很多汐止市民不了解,他們擔心汐止會不會因為有了基隆輕軌的建設而排擠了民生汐止線的建設,這個部分是不是請部長說明一下?

林部長佳龍:這不必然排擠,其實民生汐止線可行性評估通過很久,遇到困難,現在臺北和新北兩位市長對這一條線又有不一樣的看法,可是基隆輕軌也應該把汐止到南港併入汐止這一段來做規劃,就是轉乘,所以現在我們一方面讓未來的高鐵不走原來的北宜直鐵……

沈委員發惠:部長,你先跟大家講清楚,基隆輕軌是不是會排擠民生汐止線?還是兩個是沒有關聯的?

林部長佳龍:應該說基隆輕軌一定要把汐止和南港整個納入考量來做轉乘,但是是不是要走原來的汐止民生線的路線,還是會做一些修正……

沈委員發惠:部長,我是第一次聽到,我第一次聽到因為興建基隆輕軌我們會修正民生汐止線,我真的是第一次聽到,過去我聽到的包括雙北市政府都認為基隆輕軌和民生汐止線是兩件事情,它們的運輸路廊也不一樣,一邊是社后、東湖、內湖,一邊是基隆、汐止、南港,這是不一樣的路廊,今天我第一次聽到會因為基隆輕軌去修改民生汐止線喔!

林部長佳龍:我跟委員報告,基隆輕軌進到南港時要怎麼轉乘,一定要做整體考量,汐止民生線遲遲沒有辦法解決一些問題,包括一些地方不同的意見。基隆輕軌已經做過可行性研究了,也要綜合規劃、環評、動工了,這個時候要如何就周邊路廊做規劃,以紓解這裡面的交通瓶頸……

沈委員發惠:對啦!紓解交通瓶頸是最大的重點,但這兩個彼此互相並不排擠,因為路廊並不一樣,原本我是希望讓部長來澄清,讓人民沒有疑慮,結果你這樣越講大家越有疑慮呢!

林部長佳龍:因為就是雙北市長意見不一樣,然後汐止民生線也遲遲沒辦法突破,這時候當基隆輕軌已經要做的時候,我們就應該考量讓基隆輕軌的效益最大化。

沈委員發惠:好,那現在我來跟你談基隆輕軌。基隆輕軌在2017年,包括蔡總統那時候宣布的,以及鐵道局所發布的新聞稿,都說基隆輕軌預計2022年通車。今年都2020年了,也就是兩年後通過,請問你,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延宕?要讓市民大家瞭解啊!為什麼那時候說2022年會通車,現在都2020年了,兩年後要怎麼通車?請部長說明,為什麼延宕成這個樣子?

林部長佳龍:基隆輕軌是去年通過可行性研究,因此差不多要啟動整個綜合規劃跟相關的……

沈委員發惠:當年也就是2017年,鐵道局發布的新聞稿表示2017年12月底可以完成可行性研究,事實上可行性研究是在去(2019)年4月才完成,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對!

沈委員發惠:跟原本宣稱的日期相較延宕了兩年,為什麼?這不是對錯的問題,但是要跟大家說明。

林部長佳龍:是因為路廊的問題,因為這個地方要兼顧臺鐵、兼顧基隆輕軌,還要兼顧客運跟貨運,如果要占用臺鐵的軌,可能會影響臺鐵原來的整個運量。

沈委員發惠:既然這樣,為什麼當初交通部會跟總統提出所謂的遷建?為什麼當初說沒問題,現在變成大有問題?

林部長佳龍:那種是比較會產生競合關係,我們是希望能夠做更完整的規劃,讓未來不只是基隆輕軌,臺鐵的運能也能夠維持,而不是占了一條軌來做輕軌,對於未來臺鐵的客貨運產生不好的影響。

沈委員發惠:由於時間的關係,部長能不能在這邊說明,到去年2019年4月才通過可行性評估,如果一切順利,請問環評什麼時候完成、什麼時候動工、什麼時候可以完工通車?你預計幾年可以完成?只要預計的時間就好了。

林部長佳龍:因為現在在進行綜規,這個部分我們當然也需要再瞭解,所以我現在沒有辦法跟你講一個……

沈委員發惠:部長,我算給你看,這是你們現在的預估,2019年9月啟動綜合規劃,完成環境影響評估要到2021年,最快2023年可以開始動工,如果一切順利,2028年10月可以通車,我完全都是按照你們可行性評估的月份去計算的,也就是一切順利的話,2028年才可以通車。小弟我1998年當選臺北縣議員,那一年我提出汐止要有捷運的政見,到2028年通車正好30年,我希望這個計畫可以順利推動,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好。

沈委員發惠:不要再有延宕!

林部長佳龍:好,我們加速來進行。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超明:(15時34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我要感謝蘇院長和林部長對苗栗交通的支持,因為交通是地方發展的基礎,交通好苗栗就更好。選舉前,院長特地到造橋,也答應了三件非常重要的地方建設,但是院長也了解到苗栗縣財政的困難,所以免配合款,然後林部長又在你的指示之下,參與了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苑裡交流道的這個案子,也答應免配合款,解決了地方財政跟地方建設的困難,在此我要特別的感謝!請問林部長,你去看了苑裡的交流道,有沒有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佳龍:(15時35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問題。

陳委員超明:那個公文目前是簽到你那裡,就是改善省道快速公路增設交流道申請的案子,請你趕快簽核,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好。

陳委員超明:我不要功勞沒有關係,好不好?趕快把它完成。

林部長佳龍:好。

陳委員超明:你們常常為了某些功勞而搞拖延戰!

但是我感謝歸感謝,蘇院長你實在太厲害了,我永遠懷著對你的感恩之心,但你選舉時這樣弄我,害我整個「烏暗眩」!

蘇院長貞昌:沒有啦!你也選上了啊!

陳委員超明:你在背後對我下毒手,害我選得悽悽慘慘!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都選上了呀!立法委員……

陳委員超明:那兩天本來我的票數很高,被你弄一下,變成「烏暗眩」啦!

蘇院長貞昌:但是你也變得很出名啊!

陳委員超明:說我出名是不敢啦!

蘇院長貞昌:說你為地方爭取,有什麼不好?只是以後不要再丟水球、撒麵粉了!

陳委員超明:那是監督,不要緊,職責……

蘇院長貞昌:監督沒關係,但是不要丟水球、撒麵粉。

陳委員超明:我都是學以前民進黨的作法,今天我們就不要誰「虧」誰,大家互相都很了解!好不好?但是我永遠非常感謝你,因為這幾個建設,我是講真話,所以我今天的質詢主題是:忍辱負重,只要苗栗好就好!

蘇院長貞昌:沒有啦!沒有「辱」啦!

陳委員超明:沒有啦!你這樣弄我,害我選到最後整個臉「青恂恂」!

蘇院長貞昌:沒有!沒有!你變得更加出名啦!你是為地方爭取,但以後不要再丟水球、撒麵粉了!

陳委員超明:多謝你啦!我這次選上了,不知道你──我還有4年任期,在這4年期間,有6項建設希望可以在我任內完成。我仍然一本初心,希望和部長能夠繼續支持我們!

蘇院長貞昌:但不能再丟水球、撒麵粉了喔!

陳委員超明:看機會啦!我不知道是多或少,但大概這個機會很少啦!這幾項建設你們要好好會勘喔!我每一任、每一任都有目標要完成,這個比較特別,還要拜託一下,這樣好嗎?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超明:感謝蘇院長,現在你可以回座休息,我看你好像很累了!部長在這邊,院長聽就好了,你太厲害了,站在那邊跟你辯論,根本辯不贏你!

我第二個主題是關於通霄城北里高鐵瞬間噪音音爆損害賠償案的問題。部長也知道,苗栗縣非常特殊,我們低山緩坡,丘陵多,占全縣82.7%土地,你們開闢高速鐵路,隧道最多的就是在我們苗栗縣,這個問題我希望你可以了解,每過幾分鐘高鐵通過附近就轟轟隆隆響,你也常常搭乘高鐵,應該會有這樣的感覺,你當立委的時候,如果有兩輛車會車就會震動,發出來的聲音就很大。所以只要是隧道附近村里民聚集的地方,大家都失眠,午夜夢迴,大家都睡不好覺,可以說村民是一人一天一包安眠藥。對此你的感受如何?

林部長佳龍:鄉親有這樣的感覺,一定是真實的,當然我們也聽到了,但過去按照標準都不通過,而且打官司高鐵也贏,現在要如何做一個大家可以接受的……

陳委員超明:不是!不是!我說給你聽!你說打官司,但是我有一點要提醒部長,高鐵公司並沒有在這些路段興建隔音牆,他們請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裁決,結果是高鐵公司必須針對音爆所造成的影響,給予居民精神損害賠償,這是針對國內瞬間噪音的判決結果。但是你知道嗎?我覺得我們的法令很奇怪,高鐵的噪音是用一般公路的噪音來評定,何況駛過去的聲音那麼大聲,可是法都沒有改,我會修這個法。不過這已經發生了,因為瞬間噪音非常嚴重,你們還很「夭壽」,在高鐵特區裡面的高鐵站有隔音牆,我們山洞旁居民住的地方就沒有隔音牆,而高鐵特區的地價漲、人又多,好的條件都歸他們,你們不就把我們鄉下人看成瘋子嗎?你們也覺得鄉下人都笨笨的很好騙嗎?你整天在坐高鐵,我都知道,所以這個問題要好好研討。我處理這件事情很久了,聽說公文已經送到你那裡了。我處理已經有半年、一年了。

林部長佳龍:委員都知道我們交通部的公文送到哪裡,實在有夠厲害。

陳委員超明:我要查清楚,就是有追蹤的精神,不然我真的會被蘇院長搞倒,那是我有「拍拚」呢!

林部長佳龍:總是鄉親有這種噪音的感受,當然我們兼顧法、理、情,請高鐵儘可能做一些減少噪音的措施。

陳委員超明:這件事情我處理了差不多8個月,也很耐心去溝通,你要知道高鐵有官股,另一個是環保署,是要判它輸的,但法院是判百姓輸。那個地方你也知道,是蔡英文總統贏票最多的地方,所以大家一直說這個公道要討到,我希望你要有大氣魄及決心,我協調好的可能都要請示到你那裡。現在他們要求的條件,就是高鐵公司負擔訴訟及鑑定的費用,還有地方也要求有條件架設隔音牆。但是其中有一項,就是在噪音法裡是用一般公路的噪音法引用至高鐵的噪音部分,這點要好好幫我解決。還有民進黨的委員,我都處理了8個月還跑去處理,我也想不通,如果要處理就大家來處理。原則上,公文會送到你那裡去,你要怎麼來處理這件事情?現在院長在那裡聽,不然就下來會勘一下。那是我們的老大……

林部長佳龍:跟委員說明,我們也請高鐵本於企業的社會責任做好睦鄰的措施……

陳委員超明:我知道,官話!

林部長佳龍:因為先前環保署有其規定,也不是高鐵不願意,希望在中間能找到一個也讓鄉親感覺到有誠意的方式,努力來減少噪音。

陳委員超明:你以後是候選人,這個問題要好好處理,大家都會感謝你,你先南下親身瞭解一下。

林部長佳龍:好。

陳委員超明:你去聽從山洞、隧道出來的震動聲音有多大,而且二十、三十分鐘就一次,都市人都沒有感覺,坐高鐵很爽,但卻換我們鄉下人在受害,我希望要好好處理這個問題,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好。

陳委員超明:院長在這邊聽,他會交代秘書長,讓你沒有作假的機會。

林部長佳龍:你建議的我們都會很認真來研究。

陳委員超明:你不要只說好聽的。

第三,關於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沿線設置休息站的案子,我說的休息站是像高速公路那種的休息站,要美觀、內容要豐富,你們可以選幾個地方,藉以提高西濱快速道路沿途鄉鎮觀光的能見度,並帶動地方的創生機會。還有更重要的,就是你在天下雜誌受訪時說,我們苗栗縣的西濱快速道路在臺灣、世界上是非常美的,你說是吹海風的路。你厲害!你取的名字很成功,聽起來就很好及很舒服。我在這裡建議苗栗縣的幾個地方,可用一個新的觀念,就是在竹南龍鳳漁港及苑裡漁港,正好位於西濱快速道路交流道下去之後,2分鐘就到了。我希望交通部及國發會能以地方創生的方式,做成像高速公路的休息站,由於他們都有腹地,也有即刻的效益,因為平常人就很多了。

你的想法都很創新,不要只提一個構想在天下雜誌發表而讓大家有期待而已,你要有構想也要有作法,不然只是說出你的構想卻沒有作法。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可以改變地方的發展,而經濟結構也會跟著改變,真的要推地方創生,你們應該這樣做結合。這個建議你覺得怎麼樣?你有什麼構想?還是我召集會議來協調大家,做出一番大事業,讓百姓覺得民進黨執政是有效率及有感的?

還有一點也很重要,如果西濱沿線能夠做到像高速公路那樣,很多人不一定要跑高速公路,西濱快速道路就會有很多車流量。你仔細去觀察,看你要怎麼做?這是你說出來的喔!是我提出來,你覺得非常好……

林部長佳龍:感謝委員那麼注意我講的話……

陳委員超明:我很注意你們這些大官講的話,否則你們就會打馬虎!

林部長佳龍:我跟委員報告,西濱快速公路就是台61線,在南北縱向的國1、國3之外,很難得的是一條300公里的道路,其實是可以結合地方創生,也滿足旅客的需求。過去這是公路總局管的,不是高公局管,所以並沒有去規劃周邊的服務區或休息站。我們基於人本交通,我有請公路總局開始進行研究規劃,但在交流道上、下的範圍內,土地如何取得會涉及公有或私有地,還有如何鼓勵民間來投資這樣的休息站或服務區。

陳委員超明:有關構想的部分,我建議一下,就是我們苗栗的龍鳳漁港及苑裡漁港,剛好在交流道下去後,大概3~5分鐘就會到,加上腹地很大及集客力也很強,你去做做看地方創生,變成一個新的……

林部長佳龍:目前我們公路總局從北到南有挑選13個地點在進行評估,委員的建議我們也會納入參考。

陳委員超明:我要找什麼人來討論這件事情?你們的國工局嗎?

林部長佳龍:應該是公路總局。

陳委員超明:對,公路總局,但你要支持,這兩個地方都很好。

林部長佳龍:政策方向是我在推動,但是具體地點的選擇一定要有可能,就是土地的使用,以及另外的一些建設。

陳委員超明:我請蘇院長及你下去看看。我敢提出來就絕對能克服,因為我很關心這樣的問題,你全力支持我,全省的話就先以這兩個地方當做示範點,好嗎?

林部長佳龍:我們會納入評估。

陳委員超明:還是苗栗縣不是民進黨執政,你就放在旁邊呢?

林部長佳龍:新竹以南有高度需求,10個縣市,在台61線,尤其是新竹以南幾乎都有需要。

陳委員超明:新竹以南除了香山最漂亮之外,再來就在苗栗站,它的保安林地保持得最好,你親自跟我走一下,就知道這地方好得很可愛,好不好?

林部長佳龍:好。

陳委員超明:時間被你拖很久了,我還要拜託兩件簡單的事情,報告院長,我希望你們用前瞻計畫對縣市道路的危險瓶頸路段去做改善,由於用在都市的大概都沒有問題,但是鄉下的縣市道路,有的財政困難,有些道路上車子這樣開非常危險,或是要截彎取直。這一點要好好在前瞻計畫裡提出來,我相信鄉親會有感,因為一直沒人會講這一項。現在你們在做大的計畫,就像沈委員講的,我看他的一個計畫就有幾百億元,如果是100億元給苗栗縣,每樣都會做得好好的,花小錢做大事情。這點好不好?你們將前瞻計畫的部分稍微拿出來一點。

林部長佳龍:我們來評估。

陳委員超明:什麼評估啊?你跟我到鄉下走一趟,帶你去看看幾條道路,就知道我們的痛苦在哪裡。

林部長佳龍:是。

陳委員超明:再者是臺鐵西部海線雙軌化的部分,現在臺中市有兩條線,你當臺中市市長時,只推動從臺中市日南到追分雙軌化,你們的肚子大大,我們苗栗縣呢?只有幾個地方,有的是單軌,有的是雙軌,你們的肚子大大、消化不下去,我們這邊沒有開頭出去,你們要怎麼出去?所以,部長你上次跟我說的時候我就反對,你說那邊做好之後,馬上會解決苗栗縣海線雙軌化的部分,你還記得嗎?

林部長佳龍:我們會展開可行性研究。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政府都只為了六都,我們鄉下都不被重視……

主席:時間到了,剩下的問題……

林部長佳龍:臺灣的鐵路都應該要全面來推動。

陳委員超明:好,最後1分鐘……

主席:謝謝。我已經多給你一分多鐘了。

陳委員超明:你們推出的秋冬旅遊補助方案,農業縣市不到1%,所以如果六都綁的住宿券有效,但是農業縣綁的住宿券都沒有用到,苗栗縣是百分之六點多。我有一個表格,報告院長,農業縣市大概不超過1%,你們叫這些鄉下人去都市消費,我們鄉下都沒有人消費到,所以你們這個真的要改進……

主席:其他的問題,請會後再以書面答復。謝謝。

陳委員超明: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許委員淑華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許委員淑華:(15時52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這一次受到新冠肺炎的影響,所以全球的景氣明顯都有減緩,包括整個消費的動能也都慢慢地受到很大的影響,因此每一個國家都提出了很多不同的財政政策和方案,希望可以來減緩疫情所造成的衝擊。我們也可以看到,全球因為肺炎疫情影響,幾乎很多國家都陸陸續續的關閉其國境,而對臺灣來講,觀光產業一直是我們這幾年非常努力的目標,相對地,對我們的觀光產業影響也很大。我們都希望疫情的爆發不要成為壓倒我們在觀光推動上的最後一根稻草,因為前幾年確實受到了陸客的影響,我們也做了幾波的反應,但是此次因為疫情擴大,所以在此呼籲,我們不分朝野,希望共同做好防疫,特別是提升國內的觀光。

在這裡要跟院長來作個探討,我們在3月13日三讀通過了600億元的紓困預算,我們看到行政院目前打算公布的2.0方案,是針對特別預算的部分將再加碼1,500億元,沒有錯嘛!三讀通過之後,有部分已經開始上路了,比方人才培訓的部分,還有貸款的展延等措施,但也還有一些尚未實施。本席今天在這邊要跟院長、部長討論的是,我們要如何好好的檢視第一階段,才能夠在第二階段的時候適時對內容做一些調整,避免資源浪費?

我現在跟院長及大家來探討一下,因為這次冠狀病毒所擴及的區域及時間都比SARS來得長,相對地,其影響也很重大。如果我們從這個圖表來看的話,舉例而言,我們從今年2月間兩岸還有港澳航線平均載客數量來看,比疫情爆發之前減少90%以上,就是大概一成而已,這個比例是相當可怕的。其次,計程車的客運量又比日常的運量減少30%。再者,我們的遊覽車出車量跟去年同期相比,也下滑了百分之十七點多。眼見整個疫情延燒,我們在委員會探討的時候,部長也一再提到,就是當疫情結束的時候會出現V型的反彈。但是因為這個疫情會拉長到多久、何時會出現V型的反彈都還很難講,我覺得不是那麼樂觀。但是,我們從這個圖表上面可以看到,在臺灣的觀光產值裡面,餐飲業在整個的觀光GDP裡頭,包括其員工數都占了五成左右,占比最高。另外,旅行業、住宿服務業、航空運輸業、汽車租賃業加起來大概是占五成左右,所以一旦國內外的旅客停止了這些旅遊活動,對我們的衝擊當然就很大。所以今天我們就這幾項來跟院長、部長作個研究。

首先,我們可以看到,因為陸客的影響,先前我們觀光旅客的住用率等等的數字一直持續在下降。一般旅館的住用率從2016年開始已經跌破了50%大關,再從2019年這一整年的數字可以看到,因為交通部在2019年也推出了一些不同的暖冬專案等等的補助和計畫,所以任用率有提升。我們都知道,補助並不是一個長久之計,根據旅保協會的評估,今年上半年度可能會有500家旅行業者會面臨到停業的狀況,如果疫情到下半年度還沒有減緩的話,損失將會更加慘重。所以,我想請院長跟部長看一下,我們這次原本既有的方案,暫且稱之為1.0的補助計畫內容是包含圖表上的這些,在這些計畫裡頭,目前因為第5項跟第6項是屬於第二階段的計畫,部長,沒有錯吧?

主席:請交通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佳龍:(15時57分)主席、各位委員。第5項在第一階段就會開始推動,第6項也是。

許委員淑華:第6項在第一階段已經有做了調整嗎?

林部長佳龍:第5項的部分,在第一階段就有編列預算;第6項是有納入紓困2.0。

許委員淑華:好,因為我們跟同仁這邊了解的是,目前只有前4項有在運作,因為後面的部分你們還沒有開始討論,所以沒有正確的時間。但是,本席之前在委員會也跟部長討論過,因為部分銀行本身願意去貸款給觀光業者的機會本來就不高,所以後來政府有拿了觀光發展基金去作保嘛!但是,現在因為我們有聽到、多位立委也都有接到業者的陳情,就是說他們希望業者來跟銀行開協調會,才能順利地去貸款。而院長的意思是說,基本上我們的標準必須要更加的明確,不應該是靠著關係來協調跟陳情之後,貸款才能夠更順利。這是第一點。

其次,目前停(休)業的旅館數有這麼多,而對於這麼多旅宿業的融資跟貸款補貼,現在政府是以銀行為主,所以有一些非都會型的業者就反映,因為他們可能是跟信用合作社、農漁會貸款,可是我們這一次並沒有把他們納進去。所以我今天要請教院長,我們有沒有可能做什麼樣的調整去包括這些業者,而能夠達到你所謂的「雨露均霑」?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對這方面很多的關心,同時對我們作業的肯定。對於相關的這些紓困,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貸款出去407件、金額是61億元;而銀行自己辦的貸款已經達1,800件、金額超過300億元。昨天我們特別向各界報告紓困的作業是貸款的部分,今天也向各界報告,就是對勞工的部分,現在每天都有,委員在地方最接地氣,也最瞭解哪些方面我們沒有做到,這一次我很誠意,委員多指教,無論是交通部或哪一個部會,我們希望委員從底層民眾的角度來檢驗,如果我們有做不到的,委員儘量指教,我們一定儘量來做。

許委員淑華:不敢,謝謝院長。畢竟我們南投的旅宿業很多,可能他們的貸款不是來自銀行,就我剛才講的,在這次紓困計畫裡頭,都是銀行……

蘇院長貞昌:貸款不是來自銀行,不然是來自哪方面?

許委員淑華:有一些是來自農漁會,但我們這次的紓困主要是以銀行為主,所以如果他是跟農漁會或者是信用合作社貸款,就不包含在我們這次的範圍裡,所以我要說的是能否放寬這個標準,才能夠雨露均霑?

蘇院長貞昌:這樣的話,關於農漁會或信用合作社部分,我也請他們就這部分的貸款──反正政府出於一番誠意,凡是受困的業者,我們儘量要紓困,剛才我以為你講的是銀行,關於銀行的部分,我已經說明了。現在你說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我交待他們再來查,委員再看是哪一部分,這樣連起來才能真的做到面面俱到。

許委員淑華:好,如果就這部分,可以幫助有跟農漁會或是信用合作社貸款的,就可以解決一部分沒有列在這一波紓困方案裡頭的問題,在這邊我就以院長的答復為主,先謝謝院長。

再者,我們來看航空業,因為從去年開始,全球有17家航空業者都收起來了,在今年開始因為肺炎疫情的關係,所以桃園機場的旅運量也呈現雪崩式的下滑。我們看到從幾天前,3月29日當天實際的出入境旅客才兩千四百多人,比2003年SARS時期5月份的人數還要低,創下桃機啟用41年來當日最低旅運量的紀錄,而旅運量那麼低所影響的不只是航空業者,還包括許多免稅店也受到影響。航空業一般都是靠著貸款來運行的,每天要支出龐大的利息,必須要靠著航班的起降才有收入,沒有航班的起降,每天還是要有日常性的維修。我們看到政府給予利息的補貼之外,這次紓困方案2.0當中政府有提到可能會增加一筆500億元的專案貸款,這個專案貸款目前也還在討論當中,何時上路我們不是很清楚,因為一開始是講300億元後來說是500億元,我不曉得到底這項評估是怎麼出來的?這個問題請部長回答一下。

另外因為航空業者的資金本來就很龐大,我們這次的紓困方案,包括低潮期什麼時候要結束也不知道,所以在貸款的時候,我們如何更加的謹慎,避免讓許多金融機構受到牽連?

林部長佳龍:有關大型的航空公司,他們的融資貸款、信用擔保,還有一些利息的補貼,我們除了基本所謂的租金、權利金的減免、其他使用費的補助以外,就這部分我們是進行媒合,也就是從申請、信用擔保到審查的階段三位一體,所以目前我們跟所有的航空公司都溝通好,也已經找到主要貸款的銀行、主辦的。

許委員淑華:所以這500億元是很多銀行商量過後所評估出來的、大致上我們所需要的金額,是嗎?

林部長佳龍:對,比如以華航來講,就由臺銀來主辦,然後再加上聯貸。當然長榮也是一樣,所以我們可以說是單一窗口服務到家,就是幾家主要的航空公司。

許委員淑華:就我剛剛提到的,因為航空業的貸款金額很大,要如何確保我們的金融機構不會受到影響,這也是一個很大、必須要關注的點。因為觀光業受創那麼嚴重,我們儘量都會支持,在天平的兩邊,如何能關注到我們的航空業者?但是我們也不能讓很多的金融機構承受太大的負擔跟壓力,這部分一定要好好的做評估。

林部長佳龍:是。

許委員淑華:我們再來看一下,這次因為連假才剛剛結束,但從各大運輸系統都可以看到,不論是臺鐵也好,或者是高鐵也好,售票情況確實不如以往,這是大致上可以估算得出來的,畢竟這兩者也是我們政府在後面支撐,所以不管好與不好,他們都不需要太過擔心。但是有很多的客運業者,比方說在這次的客運業者當中,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民營的客運業者紛紛都有減班,並且針對一些特殊的路線也都有做刪減,所以原本在2、3月份,不管是帝爺公或媽祖誕辰,這在地方來講都是一個進香的時期,應該是非常熱絡的,但是因為疫情的關係,這些都減免了,所以遊覽車等這些客運業者所受到的影響更大。也有計程車在反映,目前他們的載客量也都一直不斷的減少,在這裡可以看到我們的圖表,目前政府所做的補助,當然在2.0當中看到都是以加碼為主,我不曉得待會兒部長是否能提出一些新的作法,或者是按照原本1.0的部分再做2.0的加碼,這點待會再請部長補充。但是就跟航空業一樣,很多遊覽車所面臨的狀況是,因為成本高,所以他們貸款壓力比較大,現在因為沒有收入也就沒辦法去償還,而我覺得政府在這個部分一直不斷在做調整、同時也做得很好的地方就是,我們有協助在融資的過程當中降息,或是延長其償還期限,在我們跟你們建議之後這個都有在做調整,我必須肯定這方面政府做得不錯。但是我還是要講,目前很多業者擔心的是他們自己資金不足,需要的是調高貸款額度,這方面有沒有可能我們儘量再協助這些客運業者或者是遊覽車業者?如同你們在規劃航空業的專案貸款一樣,有沒有可能朝這方面去做?

林部長佳龍:是,對於運輸業,當然我們現在有增加在紓困2.0裡面,像遊覽車跟計程車司機薪資的補貼。

另外,當然就是針對像國道客運這個部分,除了機場以外,我們可能也會擴大,我們都會看到它實際運量的變化來提供紓困。但是你剛才提到貸款額度,有關一些大的車行或是業者,目前金額的額度,按照經濟部相關的規定,除了中小型以外,可以高達一億多元,所以融資的上限應該是足夠的,現在是能否得到銀行承作的問題,關於這部分我們也會全力來協助,如果有遇到困難,請委員也跟我們反映,我們一定會一家家來協助他們處理。

許委員淑華:包括像你說的油料補貼還有汽燃費減免的部分,其實我覺得這部分就可以再檢討,比方說我們現在的措施是汽燃費減免50%,我上次也講過計程車現在可以向中油或是台油申請油卡,每個月申請政府的補助大概以2,000元為上限,我講過因為現在疫情的關係,現在問題很多不是油價的關係,就是計程車上路在街上繞也是空繞,沒有客人可以載,所以政府補助他油料費,其實對他沒有幫助,他空車在街上繞,只會造成空氣的污染,等於是跑白工。所以我一直在講,是否可以把某些的預算調整做為其他用途?

林部長佳龍:有關於汽燃費跟牌照稅,因為計程車本身就是免徵的,所以我們另外再給予油資、薪資的補助,至於其他的車輛,就公路客運而言,我們本來的制度裡面都有一些虧損的補貼,在市公車方面,當然地方政府……

許委員淑華:但是部長,你剛才講就客運業者我們本來就有針對特殊或偏遠路線進行補貼,那是正常的,但是因為這次疫情的關係,政府不能夠因為疫情的關係,減掉之後,他們也造成損失,地方也造成損失……

林部長佳龍:我們會對車來補貼,比如說,如果是國道客運一輛是多少,以車做為單位,因為油的計算其實會比較複雜一點,在公路客運或是相關部分,計程車方面因為以前也有經驗,然後中油、台塑也願意承做油卡,甚至加碼,我們當然也會跟業者來溝通用什麼方式是最有效的。

許委員淑華:我現在提出來就是計程車業者反映的,我們現在補助他油卡是好意,問題是他必須要去加油才能夠拿到補助,但是他今天加油後開車出去在街上繞,也沒有客人啊!所以,同樣是這樣的補助能不能去做不同的調整?

林部長佳龍:我們都放彈性了,比如說一個月2,000元,並不是說一公升扣4元,你要一次使用也可以,它有點像是儲值卡的性質,所以是一定用得完的,6個月用不完也可以再延伸到9個月。因此,1萬2,000元給計程車司機的油資補貼是看得到、吃得到,他們也都覺得很受用。

許委員淑華:沒關係,我之所以提出這個部分,我在委員會也有提過,就是因為有計程車業者反映,畢竟我們政府的美意要讓他感受得到嘛!所以你剛剛講的,我們當然有很多部分的減免,但是既然對計程車司機我們又祭出另外油資的補貼,怎麼樣讓他感受到好用?否則的話,就我剛剛講的,他出去之後,載不到客人,其實這就沒有用了,我還是覺得……

林部長佳龍:現在網約車,以及我們協助他們數位轉型,這個部分也是利用這個機會對計程車競爭力的提升。至於油資的部分,經過大家的建議,我們現在是非常彈性地處理,所以他也可以一次去加油就用掉2,000元,只是我們就先限定一個月2,000元、六個月1萬2,000元。

許委員淑華:當然你上路之後必須要有一段期間觀察,最主要是受用者跟受惠者的回饋,對我們來講才是最重要的,不是我們單方面在這邊討論跟思考的,還是要從受惠者的角度去出發,既然部長也說會調整,再一段時間,如果計程車業者也再提出來,我覺得……

林部長佳龍:已經調整了,在4月1日上路的時候,針對現在的油卡,台塑跟中油還加碼,因為他們會競爭,所以這變成是一個可以長期使用的卡,2,000元我們並沒有限定一公升補4元,你要一次用或分幾次用都可以。

許委員淑華:沒關係,我覺得我們再看看回饋。我在這裡跟院長再討論一下,其實我們剛剛講的都是一些屬於業者的紓困,畢竟受到衝擊的不只是業者,因為觀光業者的勞工也是受害者之一,我看到交通部的統計,到今年2月底,我們旅遊業的從業人數是四萬四千多人,旅館跟觀光業的從業人員是將近9萬人,觀光遊樂業大概是六千多人,所以總計在觀光的從業人員上面是14萬人,上個月我們就看到有很多的業者開始出現一些裁員的狀況,或者是開始放無薪假的,包括很多公司倒閉,當然員工就失業了。從勞動部3月份所公布無薪假的數字可以看得出來,已經是8年來最高,所以我想未來的情況可能會更加地嚴重。

我跟院長及部長再討論一下,目前針對觀光業的勞工,我們確定有在補助及進行的是人才培訓的部分,從最下面的這個圖表可以看到,如果我們每個人能夠領取最高的上限是1萬8,960元的話,觀光業者大概可以提供的人數是在2萬6,400人,以公路運輸業來講,是可以提供1萬6,000人左右,它的百分比一個是18%、一個是8%,其實還是很低的,我問過觀光局的同仁是說還有預算,可以再加碼。

林部長佳龍:對。

許委員淑華:因為公路總局的部分,我不曉得現在因為預算用罄之後,會不會繼續再加?或者是部長在第二階段有沒有新的作法,能夠讓相關產業的勞工也能夠得到更好、完善的照顧?

林部長佳龍:本來是(5+3)億元,5億元是針對觀光業人才的培訓,3億元是針對運輸業,運輸業的3億元目前是夠用,因為他們辦理訓練的課程相對沒那麼多,可是在觀光包括旅行、旅遊等一些相關的產業,他們需求很大,因為他們覺得可以提升,在這個時間來做培訓,所以我們再加碼15億元,這樣是20億元。

許委員淑華:按照部長剛剛講的,基本上,在運輸業的部分,3億元目前是夠用的,所以在第二階段不會調整?

林部長佳龍:對。

許委員淑華:只有在旅宿業跟觀光業的部分,我們會在第二階段再以……

林部長佳龍:增加15億元,加上原來的5億元就是20億元。

許委員淑華:好,如果這樣的話,基本上讓這些觀光的勞工能夠得到幫助,還是最重要的。因為我剛剛講了,在我們的觀光業裡面,餐飲業其實還是占非常重要的一環,雖然它不屬於交通部的範疇,但是我在這邊藉這個機會跟院長也提醒一下,目前經濟部也提出了幾個紓困計畫,比方說利息的補貼、信保基金、抵用券及大型的活動等等,最近因為有很多的業者一直在講它的步調很慢,如果再不趕快把這個經費核撥下來的話,我看很難再撐過接下來的兩個月。

另外,經濟部最近有提出要編列1.65億元補助一萬多家餐飲業,要導入餐飲業的擴大銷售平台來增加營收,可是我有一個不同的看法,其實這個只是變相來補助外送的平台,說好聽一點是幫助他們可以擴展他們的市場,可是相對的,外送的市場有增加的話,相對的人力就會減少,這個跟政府一開始的紓困計畫其實是背道而馳的,我不曉得院長對這個細項的內容了不了解?我今天……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部分恐怕外界解讀上有一點誤會,在這次疫情衝擊下,外送業者其實生意大好,因為大家都在家裡叫外送,所以外送反而在這個階段整個評量起來生意是好的,不必要補助。因此,我們不是補助外送業者,而是補助餐廳,因為沒有人上餐廳吃飯或者減少了,於是它改為賣便當、送外送,所以我們補助有經由外送送去給客戶的這些餐飲業者,不是補助外送。

許委員淑華:如果是這樣,我們就是確保一點──不要因為它是外送平台但到時候可能有很多又委託做外送的公司,最後導致他們自己員工的權益受到損害,我覺得院長及經濟部只要把持住這點,就是確保我們很多餐飲業勞工的權利就可以了。至於怎麼樣更普遍性地做、更加安全,當然這個我不反對。我今天跟部長及院長在這邊探討,因為這次的紓困方案第一時間也很急,內容也很繁瑣,包括剛剛部長提到的,我們2.0的內容也會隨著1.0調整,再去做不同的改變嘛!所以內容可能很多會去做更動,包括旅行業者本來的薪資從1萬元到2萬元,包括航空業的保證金從300億元到500億元等等,我當然是可以理解政府有時候為了很快地去安定民心,我們會提早公布某些政策,但是因為很多的政策還沒有確定之前,就會變成口耳相傳,在坊間有各種不同的版本,甚至2.0還沒有上路,現在有很多民眾或業者已經打來詢問該如何申請了,在這個過程就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誤會。所以,我還是提醒院長及部長,各單位在這方面還沒有很確定以前,我們不能夠隨便喊價,不是大家畫大餅一樣地喊口號,我覺得這對未來政府的整個施政過程會造成不便,同時會增加很多不必要的困擾,要在這邊跟院長及部長提醒一下。

另外,連假剛剛結束了,可以看到清明節的這段期間,有很多旅宿業及觀光景點其實人數都是增加的,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因為好的是看到觀光業者還沒有那麼蕭條,但是我們又很怕群聚感染,所以院長在這部分一定要提醒各部會做好防疫的追蹤,特別是南投這個觀光大縣,本席一直希望能夠跟部長討論,藉由你過去在中部的一些經驗,將整個中部地區的觀光產業串聯起來,這是我們非常關注的,也希望部長在這部分能夠更加用心,好嗎?

林部長佳龍:好。

許委員淑華:院長,再跟您簡單探討一下,因為現在政府提出很多不同的方案,這次的振興方案也好,還有酷碰券或者是抵用券等等,甚至現在很多民眾也在討論是不是應該來發放現金券,當然不管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一定要趕快進到院會裡頭來討論。本席想請教院長,對於發放現金券,您的看法如何?

蘇院長貞昌:其實外界有誤會,以為說以前發放現金,這次政府都不發放現金,其實不是。這次我們已經準備發放現金達一千多億元,我們不是像上次……

許委員淑華:抵用券還是現金?

蘇院長貞昌:不,現金。

以前金融海嘯的時候,政府曾經發放八百多億元的現金,不分貧富,所以我們覺得當年的效果沒有那麼大。這次我們是針對有需要的,比如中低收入戶、弱勢家庭就發放給他們。

許委員淑華:排富?

蘇院長貞昌:這些就達到四十幾億元。另外,對於自營工作者發放每個月1萬元,這個也都是現金;對於有些公司付不起薪水,政府補貼它四成,這個也是現金;對於我們要照顧的失業者發放180億元,這也是現金。這些統統加起來有一千多億元,政府都是要發放現金,只是不像上次的消費券人人有獎,不是這樣!這次是針對哪種對象有需要就給多少,就像剛才講的計程車司機一個月發放1萬元,這個也是現金。

許委員淑華:基本上聽起來就是排富?

蘇院長貞昌:對。

許委員淑華:用級距性予以補助?

蘇院長貞昌:對,就是給需要的人、給弱勢的人。

許委員淑華:好,我想在這個會期朝野都會全力支持行政院來做好防疫工作。

蘇院長貞昌:謝謝。

許委員淑華:包括很多大型建設等等,但是本席希望就每一筆錢都能夠好好思考,讓它花在刀口上,畢竟所有的錢都是得來不易,本席在此也替所有行政團隊加油。

最後,本席再提醒院長,每一個會期本席都會提到未來中興新村的發展,接下來4年由民進黨來執政,如何讓它更有未來性,在這裡要請院長再好好規劃,好嗎?

蘇院長貞昌:好。

主席:報告院會,本日排定質詢之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蘇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答詢。

現作以下決定:下次會議繼續進行交通組之質詢。

繼續處理復議案。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0案之決定,提出復議。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0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主席:本案作以下決定:另定期處理。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6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