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1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4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國書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先跟委員會報告,有關立法院會議室人員進出,最近有做調整措施,我先跟大家作一個報告:第一點,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為減少近距離接觸飛沫傳播可能,本院群賢樓、紅樓會議室(含二樓以上走廊)等地點,參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31日宣布之「社交距離」規範,即日起請進入上開區域時配戴口罩(院內及其他室內空間亦比照辦理);第二點,即日起本院向國內自有品牌廠商免費借用紫外線滅菌機2台,供本院每週一、三、四於各委員會會議結束後進行全面消毒外,亦可提供有需要之委員研究室登記後,安排時段進行消毒;第三點,109年4月2日再進行院區各會館、記者室等公共區域環境定期消毒工作,屆時各委員研究室及本院各單位辦公室內部如有消毒需求,亦將併予施作。

進行今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9案。

(一)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與發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決議(一)「文化資產業務」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人權博物館決議(一)「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

主席:接下來請文化部鄭部長進行口頭報告,報告時間為8分鐘。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感謝教委會安排今日兩項報告,首先是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項修正草案主要是為了符合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於2006年施行,其中第五條意旨,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之法律保護,使其不受基於任何原因之歧視。我國於103年8月20日制定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同年12月3日施行,明訂各級機關政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就其主管之法規與行政措施有不符公約規定者,應進行法規之修正。所以本次修正草案是併同各部會機關之相關草案,一併送請大院修改,將本法第十三條與第十四條涉及歧視性意涵之「殘障」文字修正為「身心障礙者」,修正條文請委員參會。這項修正草案是連同其他部會的許多法案,一併送請大院修正。

第二項報告是向委員會報告文化部主管109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動支,非常感謝召委安排今日的動支報告書面報告審查。本次會議報告項目共9案,凍結金額共7,350萬元,詳細的書面報告已依據決議函送大院,以下謹就此9案進行簡要報告,懇請委員能夠支持,並同意動支預算,以利業務之推動。

第1案在「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部分,原凍結100萬元,這項的工作計畫主要是能夠建立文化政策公民參與的機制、文化會報的運作、文化基本法訂定之後,相關草案研修的工作,以及文化人才的培育等,為落實「部部都是文化部」的文化治理架構,懇請委員能夠同意動支預算。

第2案「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部分,凍結500萬元,委員關切的是史博目前修復的進度,該館本館與臺銀宿舍群文資審議及文物庫房都市設計審議等,因為相關審議造成時間延宕,目前史博館與審議機關積極溝通,亦正報修計畫,透過調整作業進度來提升執行率,這項凍結預算涉及的是史博館經常性的運作,該館在「修館不休館,服務不打烊」的原則下,希望能夠持續運作,懇請委員會能支持此項預算解凍。

第3案「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部分,凍結500萬元,這項工作計畫主要是輔導民間文創業者參與各項展覽的平台、鼓勵文創業者將作品加值應用與國際化,以及藉由「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提供創業第一桶金,懇請委員支持解凍,持續支持文創工作者,尤其是獨立工作者能夠進駐各地的文創聚落。

第4案「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部分,凍結50萬元,去年12月本部與花蓮文創產業園區的廠商解約之後,委員關切其後續的轉型。109年1月1日起由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進駐該區,先行辦理「花創藝文櫥窗」,2月在地方成立園區轉型規劃專案辦公室,希望這次的轉型能夠納入在地參與,採公聽會、諮詢會、座談,以及在地open call的方式,讓在地藝文工作者能深度參與未來的規畫。未來花創將以文化政策、在地藝文支持基地及文化經濟的服務設施三個面向來做整合,預計在今年第四季展開新的營運模式。

第5案「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部分,凍結1,000萬元,本人在這裡多次向委員報告,希望空總能作為未來文化創新的一個國際級機構,目前朝建構「當代藝術」、「科技媒體」及「社會創新」三大生態系的模式,以軟帶硬,並成立組織,負責新建工程空間規劃作業。我們獲行政院同意續辦,但是必須在兩年內提出一個空間規劃及工程計畫,希望這項預算能獲委員支持並解凍,以持續運作。

第6案「文策院營運與發展」部分,凍結200萬元,委員關切的是文策院甫於去年11月掛牌,其組織章程、薪資支給規章草案是否已經訂定?向委員會報告,這些相關的行政規章都已經訂定,經文策院董事會通過後,報本部備查或核定。另外,為確保文策院如實執行本部移交的業務,也訂定了相關的績效評估辦法,在今年會進行績效評估。

第7案「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部分,凍結200萬元,在這項工作計畫裡面,文化部希望財團法人文化臺灣基金會在中長程能夠朝向日本的 Japan Foundation或是英國British Council等國際文化交流專責機構來進行轉型,目前還在初步規劃階段,未來希望能夠配合本部國際文化交流體系化,促成國內外文化生態的接軌,達成國家文化品牌深耕國際之目標。

第8案是文資局「文化資產業務」部分,這是一個整體的文資保存跟活化再利用的預算,凍結2,000萬元,希望委員能夠支持,讓我們解凍,以利於推動各項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活化再利用以及再生的相關工作。

第9案「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部分,凍結1,000萬元,這項計畫期程是到110年,過去在規劃階段,因為相關修復的工程需要考量歷史脈絡,一度累計賸餘,略為影響預算的執行率。到目前為止,國家人權博物館透過各式的諮詢、調查研究等,已積極提升預算執行率,108年度本計畫之支用比達86%,所以懇請委員會能同意動支預算,以利中程計畫順利推動。

以上兩大項報告,謝謝,請委員指教!

主席:謝謝鄭部長。現在進行綜合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臨時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主席(范委員雲代):首先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9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辛苦了!要特別感謝文化部,在這段時間針對全臺灣的藝文團體因為受到肺炎疫情的衝擊,很快提出了相關的紓困方案,而且從3月17日開始受理紓困申請,一直到昨天3月31日是第一波紓困申請的截止日。本席請文化部提供一些數字,到昨天為止提出申請的有各類型案件,事業部分共有358件,自然人共有310件,自然人的件數太少了,怎麼會這麼少呢?臺灣的藝文工作者豈止是數萬人,只有310件,我覺得太少!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受理期間還沒截止。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

鄭部長麗君:受理期間到4月10日。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

鄭部長麗君:所以後續4月份自然人還會提出申請案件。

黃委員國書:我相信還會有案件。

鄭部長麗君:目前是之前的申請案件。

黃委員國書:你們3月17日開始受理申請,到3月31日這一波截止。因為你們4月就要開始撥款,文化部效率很快。

鄭部長麗君:為了解燃眉之急,所以我們分批審查,收到就開始啟動審查,但這一波截止日是4月10日。

黃委員國書:我瞭解,但到4月10日也剩下10天了,第1波到3月30日截止登記,如果只有這樣子的數字,你們可能還要再去檢討,因為這個件數有一點少。至於4月的部分,我去了解文化部所統計的全臺灣藝文團體,各縣市統計起來有6,363個藝文團體,大部分是表演藝術團體、視覺藝術團體,當然還有一些流行音樂的團體。可以申請補助的類型非常多,包括出版、工藝,影視、社區營造、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藝文團體這麼多,結果在事業的部分只有358件申請,以全臺灣的藝文團體來說,這樣的申請比例不到5%,我覺得可能要檢討,因為4月10日的申請截止日就快到了,是什麼原因造成這麼少件數?是因為這個申請的計畫書很難寫嗎?但是我看也不會,這次文化部其實是非常……

鄭部長麗君:他跟平常年度的申請……

黃委員國書:瞭解,比過去申請的案件已經簡便非常多了,我看過你們申請的表格與要件,應該也不是申請的計畫很難寫,還是因為宣傳不夠,導致非常多的藝文團體不知道有這個紓困方案呢?我們可能要去瞭解這個原因,因為接下來的這一波大概只剩下10天而已,如果只有這些藝文團體來申請補助,可能沒有辦法掌握到全臺灣藝文團體紓困的需求。所以本席在此建議,是否可以透過各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文化主管機關應該很清楚其所屬縣市到底有哪些藝文團體,他們都應該很清楚,他們也應該要跟文化部一起,或者他們在地方上想辦法去協助、邀集地方的一些藝文團體,告訴他們並指導他們如何來申請?對此,文化部跟地方政府之間有沒有開始有一些聯繫?

鄭部長麗君:有幾點跟委員報告,首先,這一波申請的截止日是到4月10日。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啊!就剩下10天。

鄭部長麗君:根據過去部裡面接受申請的經驗,通常到後期的申請量就會大幅增加,因為前面大家還在瞭解跟準備作業。第二點,部裡面也會到各地辦說明會,地方政府邀請我們都會去,我們也有跟地方政府一起向在地的藝文團隊說明,我想這個訊息是有傳遞出去。第三點,其實這一次的申請跟平常文化部的年度預算申請書很不一樣,這次是針對遭受疫情衝擊的申請,所以我們已經大幅簡化相關的計畫內容說明,只要舉出他受疫情衝擊,我們有標準化相關的項目,也有諮詢窗口,我們接到諮詢窗口的電話諮詢量是相當的多,所以我想後續補助的申請應該還會再提出來。

黃委員國書:應該還會再有,但是大概只剩下10天而已嘛!我們跟經濟部要到了紓困貸款,這是由經濟部來辦理,對不對?經濟部的紓困貸款,藝文團體到目前為止,也才只有5件申請,這個也偏低,藝文團體那麼多,我們好不容易要到經濟部的紓困貸款,但目前就只有5件,這什麼原因?文化部可能要再進一步去瞭解一下。

你們總共有15億元的經費,就是向經濟部要了8億元,自己編了7億元。

鄭部長麗君:行政院特別預算8億元,移緩濟急7億元。

黃委員國書:你們總共有15億元,如果以剛剛我統計的數量來看,事業358案,如果1個案上限是250萬元,自然人310案,1個案上限是6萬元的話,這樣子加起來大概快9億元了,你說到4月10日還會有非常多團體會提出申請,顯然這個15億元可能會不夠。

鄭部長麗君:是否請召委給我一個完整的時間,我跟你說明一下?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我把我的問題問完,你再回答。再來是昨天行政院長說再加碼1,000億元做紓困預算,未來文化部的紓困政策會繼續爭取多少預算額度?就這個1,000億元?

鄭部長麗君:跟召委作完整的報告說明。召委擔心說是不是申請太少?其實我反而擔心預算不夠。因為申請可能會在這幾天、4月10日之前會進來,所以上次在委員會就提出我認為15億元不夠,當時因為受限於……

黃委員國書:目前看是不夠啊!因為以這樣的申請量,預算就已經快9億元了!

鄭部長麗君:當時特別預算受限於600億元總額上限,所以我們只有8億元;因此,部裡面提出「移緩濟急」7億元,總計15億元,但是我還是認為不夠,所以上次我在這邊承諾會再繼續爭取。這段時間我們首先除了爭取中小型企業貸款之外,希望能夠納入現在行政院還在討論中的大型事業專案貸款,這需要突破中小企業貸款的上限額度,像映演業、大型事業等,其實它的貸款需求會更高,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針對受衝擊比較重大的艱困事業,我們有專案提出需求,希望能夠獲行政院的支持。因此,在15億元之外,我們渴望會再提出新的預算需求,也希望獲得行政院的支持,蘇院長也表達會全力支持。

黃委員國書:在這1,000億元增加的預算中,文化部有沒有預期的額度?

鄭部長麗君:因為目前還在跟行政院討論中,我們尊重行政院,相關的會議還在持續進行。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第三點我們會邀請國表藝、國藝會、文策院等相關法人機構,發揮行政調控,結合既有預算,一起提出方案。我預計在行政院相關預算協調之後,在4月中會在提出藝文產業紓困2.0的方案。

黃委員國書:是第二波的。好,所以未來會有2.0方案嗎?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一波受限於特別預算600億元總額上限,對我而言,這一波是希望解燃眉之急啦!

黃委員國書:瞭解。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是先用本次的特別預算來進行燃眉之急的紓困。

黃委員國書:這個我瞭解了!本席只是想瞭解文化部是不是有看到一些問題。另外,金曲獎今年會不會延期?6月要辦了,現在疫情指揮中心說室內活動只能以100人為上限,小巨蛋的座位是1萬5,000人。6月馬上要到了,現在應該都在籌備,我想問一下金曲獎今年有可能延期嗎?還是會用別的方式辦理?文化部可能需要做一些因應及準備了吧?

鄭部長麗君:金曲獎的部分,影視局協同民間相關執行團隊、總監以及評審團,所以他們有非常專業的討論。我想疫情是全面性的,我們還是要因應指揮中心階段性的相關指引,是不是請局長很簡要的跟召委報告?

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我們會依照疫情中心的相關指引,目前都在進行評估。因為還涉及到評審團的作業,所以我們會整體評估並參考指引,在規劃方案出來之後,看疫情的狀況,我們會再對外說明。

黃委員國書:可能4月就要決定了吧?

鄭部長麗君:對。因為金曲獎設有評審團,也有相關典禮製作團隊、總監、策展人等,經過專業評估之後,會儘速對社會說明。

黃委員國書:你們可以採線上頒獎的模式,這個也要列為你們可能性的方案之一,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我想專業團隊會有各種腹案的討論。

黃委員國書:他們會去判斷。最後講一個問題,陳時中部長昨天說防疫的社交距離是室外1公尺,室內是1.5公尺。國內各個博物館、場館,現在都要超前部署了!國立臺灣博物館跟中正文化中心,事實上現在入館都要登記,請問其他場館呢?有沒有要採取入館登記制?因為在博物館開放參觀時,如果有人確診,我們要去瞭解到底這段時間有多少人入館,所以文化部針對所有場館是不是也應該做一些因應?另外,對於室內距離1.5公尺的指引,是不是也採取參觀動線跟距離間隔的部署?

鄭部長麗君:召委都沒有看我們的新聞稿。在3月5日指揮中心公布新版因應指引之後,文化部會對外公布因應原則,只要指揮中心一更新因應指引,我們都是當天就會公布因應原則。所以我們從3月5日新版因應指引,就開始落實展覽跟表演場館新的原則,都是根據六項風險評估指標。民間需要做評估,但是在公部門都是把六項風險評估指標轉化為相關防疫措施,所以現在都有落實在做。

黃委員國書:國立臺灣博物館跟中正文化中心現在入館有登記,其他場館有沒有?

鄭部長麗君:因為在因應指引中提到集會要掌握參與者相關資料,所以我們根據這六項風險評估,都有在落實,請召委放心。

黃委員國書:謝謝!

主席(黃委員國書):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9時2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藉上次的機會,我們在這邊談到除了原來的8億元,還會有7億元,再來會有第三波、甚至第四波,因為這次疫情真的比預期中長,對大家的衝擊面也很廣。但是很抱歉,我第一個想要先請問,因為5月20日快到了,請問你有沒有被徵詢?因為現在文化產業影響這麼大,如果你有機會高升,我也很樂見。再來,就是文化部的部分,因為終究會牽涉到520內閣改組的議題,不知道你是否已經被徵詢這個問題?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政府整體都在為防疫跟紓困做全面的努力,我想政府裡都沒有任何人談到任何人事……

林委員奕華:目前還沒有?

鄭部長麗君:我個人完全沒有時間想這個問題。

林委員奕華:OK!

鄭部長麗君:我現在每天心心念念的就是做好防疫工作,藝文產業受創嚴重,怎麼樣來做好紓困的工作。

林委員奕華:對啊!就是這樣,所以我會很關心。因為這件事情很重要,你是有超前部署的一個首長啦!……

鄭部長麗君:謝謝!謝謝委員!

林委員奕華:我當然覺得文化部很需要你來繼續handle很多事情,所以我剛剛說如果你往上高升,我們也樂見啦!要不然,當然會覺得文化部這個位置……

鄭部長麗君:沒有任何的消息。

林委員奕華:文化部這個位置,當然我們也期待……

鄭部長麗君:我想沒有任何相關的動態。

林委員奕華:好,目前還沒有。

鄭部長麗君:我在此要表達對委員、朝野政黨各委員,大家對藝文產業的支持,我想在這一波疫情,不論朝野各政黨,大家一起共同來協助藝文產業度過難關。

林委員奕華:當然。這次真的是為了延續整個文化產業,所以今天一開始我想來討論的,其實剛剛召委問了很多問題,我就省略不問。但是昨天陳指揮官有提到一樣,就是防疫社交的部分,他還講到希望電影院單場不要賣100張,其實在聽完之後,我覺得可能陳時中指揮官現在很忙,應該沒有時間看電影。你知道現在電影票房大概少多少嗎?說已經少到八成至九成了……

鄭部長麗君:2月的時候……

林委員奕華:所以可能是一天都賣不到100張。

鄭部長麗君:也就是不到兩成啦!

林委員奕華:是啊!現在就剩不到兩成啊!

鄭部長麗君:2月的時候,我跟行政院提出需求,當時不到五成。

林委員奕華:對!現在更慘。

鄭部長麗君:現在應該不到二成至三成。

林委員奕華:現在應該不到二成左右啊!

鄭部長麗君:對!所以我也非常地憂心,我們也針對映演業做比較全面的思考。

林委員奕華:所以不是叫單場不要賣100張,他們說可能是一天賣不到100張。最近有一個調查,由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調查101家戲院,七成六的業者同意停業,你會不會有點嚇到?竟然這麼多業者希望政府像香港、新加坡、義大利一樣,乾脆下令直接停業。看到這個數字,你會不會覺得竟然有這麼多業者希望政府下令停業?你覺得他們碰到什麼困難?

鄭部長麗君:對於映演業者乃至像表演藝術相關產業,面對到的衝擊,我是深有感受,我知道大家受創嚴重,甚至會有這樣的想法。

林委員奕華:對啊!而且你知道他……

鄭部長麗君:整個文化部目前依照特別條例,由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訂定相關的指引,各部會都配合指引。

林委員奕華:是啊!但是就是如果室內……

鄭部長麗君:但是文化部想要做好,就是要做到如何強化在防疫工作的協助及紓困,我們全力進行。無論業者停業與否,我們都全力進行,也不需要等到停業才啟動紓困機制。

林委員奕華:好,我知道,那就講到這裡。現在我能問一下租金有包括在紓困範圍嗎?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們有針對映演業,思考它的負擔。

林委員奕華:我看你們有規定一個事業單位最高只能補助250萬元,但是你知道現在的租金,有的電影業者說不定一個月的租金大概就超過百萬。

鄭部長麗君:一家戲院超過啦!

林委員奕華:一家戲院就超過百萬啦!

鄭部長麗君:但如果是連鎖的,就有十幾家。

林委員奕華:是啊!我就在想租金的部分,既然院長說還有1,000億元的特別預算,再加上租金本來就算在裡面。我覺得租金是目前最衝擊的問題,像臺北市就把公有、市有的租金直接減半,等於由政府吸收,但是因為碰到民間的就不可能。你有沒有考慮類似像這樣,一半的租金由政府來補貼?這部分可不可能列入後續的紓困範圍?要不然以250萬元來講,真的是杯水車薪啊!

鄭部長麗君:如同我剛剛跟召委報告,目前行政院院長也宣示要再投入新增預算來進行紓困,所以各項的紓困方案在行政院討論中,我可能沒辦法在這裡一一回答委員哪一項補助多少,但是我們有幾項工作在進行。因為目前我們的紓困辦法針對的是解燃眉之急,對第一波受疫情衝擊的業者給予支持。接下來,第一個提出大型事業專案貸款,突破中小企業貸款的上限;第二是……

林委員奕華:但戲院有的不一定是大型,有的是中小型,有的一間……

鄭部長麗君:中小型目前就有貸款,我們文化部藝文產業金已經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以有一個8,000萬元的上限……

林委員奕華:所以專案協助貸款的部分是有的?

鄭部長麗君:所以目前進行的是非中小型企業的專案貸款,就是大型企業,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

林委員奕華:可是戲院應該不算是大型企業,再大的電影院可能也……

鄭部長麗君:它是超過中小企業處的標準,所以的確現在的貸款對它還不足。

林委員奕華:這是專案協助貸款的部分,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第二點針對艱困事業,就是遭受疫情衝擊重大,衰退到一定程度以下的產業,我們會提出專案的請求,像映演業、表演藝術業等等……

林委員奕華:是,部長……

鄭部長麗君:我已經提出專案的請求,這點是委員剛剛詢問的問題。

林委員奕華:沒錯,因為大家之前只看到比較屬於交通部、觀光局這一塊……

鄭部長麗君:就是一般性的。

林委員奕華:但是說實在像我們講到很多文化產業,包括電影業,他們影響其實……

鄭部長麗君:也是重大衝擊。

林委員奕華:對他們都是重大衝擊,可是你可以看到相對在某些部分,他們祭出很多好的方案,像是補貼薪資最高可以到兩萬元,避免大家無薪或裁員的狀況。我就發現在不同產業之間的確是有不同的對待……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也提出請求。

林委員奕華:我希望你要去要求啦!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有,有。委員請放心。

林委員奕華:就是要相同的對待啦!

鄭部長麗君:我已經在行政院的相關會議,應該兩、三度在會議中提出請求,所以請您放心……

林委員奕華:對啊!所以我們再給予你力量,就是我們……

鄭部長麗君:我們發現在過去SARS的經驗,其實對藝文產業的紓困經驗有限,所以這次幾乎是文化部重新提出來。

林委員奕華:是!因為你當這個位置,我相信你一定會……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已經提出請求……

林委員奕華:對,我希望……

鄭部長麗君:所以上次在這邊也回答委員,我一定會提出請求。

林委員奕華:但問題是我們希望看到能快一點啦!因為現在要快,大家都很急。剛才召委在講4月10日,大家不一定提得出來,第二波會是哪時候提出申請?我們希望是持續性的,包括文化產業部分好的方案,我們也希望可以看到不斷地繼續公布,好不好?這要拜託一下,希望專案補貼業者租金或者專案協助貸款,或我剛剛講的各種的……

鄭部長麗君:具體的項目,我沒辦法在這邊一一回應,因為要行政院整體規劃……

林委員奕華:我知道,就請你據理力爭,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只是說我們請求……

林委員奕華:我們全力支持你!

鄭部長麗君:我們請求藝文產業有受創嚴重的業者,希望以艱困事業的方式,是不是由行政院整體來規劃……

林委員奕華:對啦!就是不能有差別待遇。

鄭部長麗君:目前據我了解,的確有在進行相關的討論當中。

林委員奕華:這部分要麻煩你。再來我想提一下凍結的部分,我今天還是會退回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的書面報告,你知道為什麼嗎?部長知道你們現在在做變更計畫?你們是打算要變更啊!可是我們當初在三讀通過預算的時候,原來是經過國發會通過的預算。但是我知道你們碰到一些困難,因為現在國防部沒有任何的圖可以移交給你們,甚至包括管線配置等,我們也聊過,你們完全沒辦法掌握。所以我現在聽到你們要變更計畫,就代表當初我們通過的預算部分,跟後來變更的計畫不一樣。因此,我今天會做一個提案,我希望先退回書面報告,等到行政院正式公布到底有多少預算及相關內容後,再補送新的報告來,我覺得屆時才能夠解凍。

鄭部長麗君:不是變更計畫,是報修相關預算分配的進度,所以整體計畫沒有變更。因為行政院已經同意續辦,再編列兩年的預算,但是我們是變更預算分配的……

林委員奕華:但問題是在書面報告裡面,完全沒有看到啊!就算你說沒有改變,還是跟當初我們在三讀時審理的預算是不一樣的啊!

鄭部長麗君:整體計畫沒有改變,主要是在每一季的分配預算上約略調整,主要是這樣,也不像剛剛委員所提的問題,跨機關的協調都還好。我們希望先進行空間規劃,再來進行……

林委員奕華:部長,因為目前在防疫我也不想太刁難,但是你記不記得之前本來在1月份有答應由文化部召開說明會?

鄭部長麗君:空間小組已經成立了。

林委員奕華:不是,是對民眾開說明會。

鄭部長麗君:但因為現在疫情關係,我們的確本來有規劃。

林委員奕華:你們本來是答應在1月份,1月份的時候還沒有什麼疫情啊?1月份是過年!

鄭部長麗君:我們當時1月份是有跟委員答應啦!

林委員奕華:對啊!有答應。

鄭部長麗君:接下來在過完年之後……

林委員奕華:不是,是之前在審預算的時候答應的,那時候還有蔣乃辛委員,你們答應的嘛!

鄭部長麗君:當時有想開,但是人數參與不夠。

林委員奕華:沒有,1月份沒有啦!之前是由委託單位開,後來有答應在1月份由文化部召開,但是最後沒有開。

鄭部長麗君:因為遇到過年,希望過完年開,但後來碰到疫情。

林委員奕華:不好意思喔!我們完全沒有接收到同仁在這方面對我們做任何的說明。所以我才覺得沒有說明,也沒有開說明會;再來,計畫內容又有一些改變。因此,我還是認為書面報告要先退回,然後等到有更詳細的說明狀況之後,希望有機會能夠解凍,所以今天會做一個相關的臨時提案,退回書面報告。

鄭部長麗君:我們等會有機會再跟委員報告說明。因為在過年前我本人也主持過空間諮詢會議與相關會議,其實是有持續在進行諮詢,我們希望是針對不同社群來進行諮詢。我本人也有主持,也持續在進行,所以這個不是變更計畫,而是為了有比較完整的空間規劃,因而調整預算分配的期程,我再請同仁把資料補充給委員。

林委員奕華:等到臨時提案時再來討論。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9時3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這次大家都很重視文化紓困的問題,當然比起在SARS時,這其實是我們第一次的經驗。但本席看起來藝文界的反應熱不熱絡呢?當然相當熱絡!因為現在情況真的滿慘的,也有很多人在詢問。所以我想也有一些經驗上的限制,第一次大規模對整個產業進行紓困,當然會遇到經驗不足的問題,到目前為止文化部做得滿積極的。

但是我們面對的問題,譬如現在疫情越來越嚴峻,我們之前600億元的紓困條例,大概是針對中國那邊疫情比較嚴重,所以當時的規模僅600億元;現在像歐美經濟比較強的國家,疫情也都這麼嚴重,面對這樣的狀況,臺灣五大片商及流行文化界產業衝擊極大,五大片商也都把重要的強檔片撤擋或延後,所以有些人開玩笑說現在電影院放的都是藝術片或商業片,這也不是件壞事,終於有機會來看,不過這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我覺得是滿慘的。昨天我們看到防疫指揮中心在3月25日公布的室內100人、室外500人,而電影院的售票大概是以100人為主。現在的確診案例我們都掌控中,但是確診數卻越來越多,而且零星的個案也越來越多。3月30日開始的社交距離,剛才也有很多人問,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坦白講我是真的沒有看到文化部有什麼新聞稿,針對昨天才公布的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現在要怎麼去看電影呢?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指揮中心在3月5日公布新版的因應指引時,文化部已經有公布新版的因應原則。3月25日公布更新的因應指引,我們也有公布新的因應指引。有關新的公布,大致上跟我們在3月25日公布的因應原則類似,我們已經超前部署,所以大致上原則是一致的。當時就針對3月25日的室內100人、室外500人,還有六項風險評估,包含要掌握參與者的名單等。關於相關的這些原則,我們都已經有注意事項在進行,針對室內1.5公尺及100人,也規定場館容留人數每時段不得超過100人。所有博物館的規模也要全面盤查,並請他們計算出來,現在都可以達成,即同時段不超過100人。因此室內1.5公尺一定可以達成,所有的會議及活動在100人以下,也將透過新版的因應指引來進行。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都是滾動式檢討。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是同步更新。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不管是電影院、博物館等都是如此,請問演唱會呢?

鄭部長麗君:目前演唱會幾乎都已經取消或延期,而大部分也都延期了。

張廖委員萬堅:大家都問到,現在的規模要擴大,蘇揆昨天在院會總質詢說,因為看到別人的規模,如美國是二十幾兆元,而他也將整個銀行融資都算在內,目前可能又要因應新情勢,就是多一個1,000億元的紓困方案,部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從文化部提出特別預算8億元,加計本部移緩濟急的15億元之後,我有對委員及社會報告,我自己覺得預算不夠,其實當時我提出來的需求是比這個高!

張廖委員萬堅:當時是提出多少?

鄭部長麗君:我尊重行政院,就不在這邊回答。

張廖委員萬堅:不會啦!你講一下讓我們知道。那時我們罵體育署,他們說提了40億元,結果都沒有過。

鄭部長麗君:我長期的個性就是政府一體啦!我在那之後,不管是蘇院長主持的會議、秘書長主持的會議、政委主持的會議,我都一直提出我們的需求。目前我可以跟委員報告,在這一波追加的特別預算裡面,行政院應該會支持我們提出的新需求。請讓我講幾項,第一項就是中小企業貸款上限以上的大型事業的貸款需求,也有藝文產業的需求,所以希望能納入大型事業專案貸款。第二是針對像交通、觀光旅館等受創嚴重的艱困事業,藝文產業也是有的,我們希望也能提出專案的紓困方案。第三,15億元一定不夠,希望預算再增加,我們也有提出新需求。第四,我們文化部裡將繼續盤點及透過行政調控,對還可以發揮的年度預算,在疫情期間轉換執行模式來搭配。我有請國表藝、國藝會、文策院等,發揮其法人的行政調控及既有的預算一起提出方案,我預計會在4月中提出藝文產業紓困2.0的整體方案,我想在此期間,行政院的預算編列也會有初步的輪廓。

張廖委員萬堅:體育署提出40億元,卻沒有過半個,後來大家都很關心,也接收到地方的反映,我們也去現場看及瞭解。後來體育署在3月30日公布,有一個32億元的紓困方案。其中有一條,我覺得該怎麼做呢?譬如我們一直講,像觀光旅遊不斷提到消費券的問題,而運動產業就提出500元,本來是200元、150萬人次,當時我們有問他們要怎麼執行?後來報部同意的是500元、300萬人次,一下子匡列15億元,當然他們有一個運發基金的錢可以用。然而像看電影、看場館表演或到博物館去,我們該怎麼樣來促進呢?就是在疫情過後,怎麼樣來促進這些人的回流,或者如何去刺激,部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鄭部長麗君:體育署有運彩基金,像交通部有觀光基金,所以其實設有基金的相關部會……

張廖委員萬堅:他們比較大手筆。

鄭部長麗君:關於已經超越年度預算的這種預算需求時,它就可以發揮功能。文化部就是因為沒有文化基金,所以特別在文化基本法裡面,也通過要設立文化發展基金,目前還在跟行政院協商財源,這部分要訂定辦法。當然這幾年我非常感謝行政院的預算支持,包含年度預算及前瞻預算,其實今年的預算已經比2016年,我剛上任那年,公務預算等已將近成長七成,但是我們整個組織的預算機制還不足,所以文化發展基金應該要儘速訂定。目前解燃眉之急還是要靠部裡,除了移緩濟急,仍然要靠行政院的支持,我想我做部長,我一定會全力提出我們的請求。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可以去思考,剛好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去與行政院溝通,像運發基金的部分,由於運動產業很弱勢,我們就不斷去講,後來他們就將基金拿出來,以作為疫情的救火後援準備。其他的像交通部也一樣,文化部好不容易整個預算提升到你說的七成,可是事實上,在遇到疫情之後,除了行政院能夠加碼之外,其他就沒有第二條路了。由於此一基金才剛開始,我是支持的。現在看電影要怎麼看呢?目前院線片在放藝術片,我覺得每次都可以去看,針對安全措施,當然我們都會有一些指引該怎麼做。現在不管是流行文化產業或藝文團體,剛才黃召委已經問過,光是失業就有358家申請,如果說上限是250萬元就差不多是9億元,然而預算遠遠不足啊!

鄭部長麗君:截止時間是4月10日,依照我們過去的經驗,大部分的申請會在後面,量也會增加。我想剛才委員問到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這一波紓困的整個過程當中,我充分感受到蘇院長、秘書長、政委,乃自跨部會像經濟部及各部會的協助,我們才能夠提出目前的紓困措施,但是的確是不足的。我很希望文化發展基金能夠儘快來訂定相關辦法,上次召委跟幾位委員有提出來,我個人也在爭取,希望5G相關標金的收入能夠提撥一部分,以納入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我認為在數位時代裡,除了這些基礎建設及通傳的體系之外,最重要就是文化的內容,我們必須讓傳播跟內容並進,如此才能讓整體的軟實力有發展。既然有5G這樣的一個標金,收入是不是能夠提撥一部分來納入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呢?我會繼續爭取這一點。

張廖委員萬堅:希望將來的1,000億元裡能夠仿照,就像交通部及體育署,過去我們常常提到藝文消費券等,在疫情過後真的可以來刺激這些藝文產業嗎?

鄭部長麗君:有關振興的部分,我們在特別預算有編列藝文抵用券,不過因為預算有限,所以必須採納入經濟部的振興抵用券的模式。由於預算不足以我自己來做一個完整的部分,這次就先採納入經濟部的振興抵用券的模式。

張廖委員萬堅:有關將來振興的部分。我是覺得可以跟行政院專案爭取,否則你們可能會被排擠掉。

鄭部長麗君:如果既有的抵用券不足,當經濟部跟行政院再擴大相關的振興方案時,希望能同步把藝文產業的部分再增加,目前如果有擴大,我有信心我們會再繼續爭取納入。

張廖委員萬堅:你看體育署爭取的300萬人次。

鄭部長麗君:整體而言,委員可以感受到能爭取的話,我一定會積極爭取。

張廖委員萬堅:我瞭解……

鄭部長麗君:但是就中長期及平時藝文生態的壯大而言,其實文化部相關的預算編列模式、組織設計、政策工具都還可以再升級,這些在文化基本法當中都已經有規劃,今後必須逐步落實、跨部會一起合作。行政院相關制度如果也能夠讓文化政策運轉得更順利的話,我相信落實文化基本法的精神和文化治理都會更好。

張廖委員萬堅:謝謝你們的努力,因為藝文產業還是比較弱勢,所以我們希望行政院能夠加碼,看看能不能像教育部體育署這樣。

鄭部長麗君:在此也希望各位委員能夠幫我們爭取。

張廖委員萬堅: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9時5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今天的法規修改有一部分與身障者有關,所以本席想先請教部長一個與身障者有關的細節。我們都知道部長很重視文化平權,所以我想先就細節部分請教部長一些問題,如果還有時間的話,再向部長請教與紓困有關的議題。

首先想請問部長有沒有看過一個在TLC定期播放的節目叫做「小夫妻的天空(The Little Couple)」?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時間看。

范委員雲:我知道部長很忙,如果有空的話可以看一下,我覺得這個節目非常好看,它的內容在描述一對患有骨骼發育不全症(侏儒症)的夫妻養育小孩的生活點滴,雖然很平淡,但卻扣人心弦。其實我一開始看到這節目時並不是很想看,當時我覺得一定不好看,而且也不想去瞭解他們,可是後來看了之後,只要一轉到這個頻道我就會看,因為越看越有感同身受的同理心。人之所以會有偏見和歧視,就是因為我們不瞭解那一群人,看了這個節目之後,如果將來我在街上或其他地方遇到同樣狀況的人,我就會用同理心來跟他們互動。部長正在養小孩,我想你看這個節目應該會比我更有感受,如果將來有空轉到這個頻道的話,建議你可以看一下。

講到同理心,部長一定知道第90屆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曾經公開呼籲,甚至後來華納兄弟也在2018年承諾將多元包容附加條款(Inclusion Rider)納入公司政策,藉以保障弱勢族群的公平競爭。大家都會講到保障,可是如何保障呢?就是要承諾並確保影視節目當中的角色及工作人員都能忠實反映真實世界的人口分配狀況,包含女性有色種族、LGBTQ、身心障礙者等等。其實臺灣也有在做這方面的工作,像我們今天為什麼會修正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就是為了因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包括我們等一下會處理到的這兩條條文,其實也都規定公視基金會要負責公共化無線電視播送多元,身心障礙者也是當中的一部分。請問部長知不知道在公共電視整年度的節目當中,有多少比率的節目有身心障礙者的角色?不知公視有沒有在做統計?據本席所知,臺灣身心障礙者占總人口的5%。

鄭部長麗君:委員詢及在節目當中是否有像身心障礙者這種多元角色的比率,因為公視今天並沒有派人來,而我目前的認知也不一定正確,所以我們會再進一步向公視進行瞭解。的確現在國內可能是以身心障礙節目為主,也就是以兼顧不同障別的方式來設計節目,例如聽聽看、公視手語新聞、身心障礙行腳、用聲音去旅行等等。關於委員所提的問題,我們必須提升層次去關照,在傳播視聽當中設計多元角色的呈現及融入。我舉一個例子來回應剛剛委員所提的問題,有時我會陪我的孩子看BBC的科普節目,這個節目每次都會邀請不同的孩子共同參與,我關注到在他們邀請小孩的過程中,也會邀請身心障礙或不同膚色的孩子來顯現社會多元的背景,我想這就是在回應委員剛剛的關懷。針對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後續會再注意並設法加以落實。在我上任之後,已經在文化部成立一個文化平權推動委員會,我們從年齡、身心障礙及語言各方面去檢視這些變項是否有造成文化近用及文化參與的落差,同時我們也會儘可能去弭平,針對委員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後續會進一步加以瞭解。

范委員雲:我也知道文化部一直在推動文化平權,因為今天剛好審查到與公視相關的法規,本席希望這方面能夠有一個操作的方式,也許將來檢視的時候……

鄭部長麗君:我們可能不會只針對公視,我們會透過文化平權會報來思考如何建立觀察或統計的方法,以及如何鼓勵並關懷各傳播平台乃至創作的自我追求,畢竟公媒還是有一定的專業自主治理,我們會從文化平權的政策角度提供政策的思維及相關的方法供大家參考。

范委員雲:再來也是一個相關的問題,在此要肯定文化部於107年度推動全人友善博物館默劇,藉此友善聽損兒童,我覺得這個部分做得非常好,讓人感覺到這些文化細節也都有關心到文化平權,可是我發現今年並沒有這筆預算,不知是因為今年文化部對於身障兒童的多元活動沒有加以規劃還是有所疏漏?我覺得這滿可惜的,應該要持續才對。

鄭部長麗君:應該不是漏掉,事實上,我從2016年上任之後就成立了文化平權推動會報,剛剛我也曾報告過,我們針對不同項目加以檢視,鼓勵各場館及文化公共服務或是在文化政策當中融入平權的概念,因此國美館在每一年度都會嘗試創新的作法,委員方才所言是107年度所推動的計畫,其實國美館這幾年也有針對視障者的美術體驗……

范委員雲:所以是針對不同的障別,這樣我瞭解了。

鄭部長麗君:像我們也有口述影像,也就是對於視障者相關的表演藝術或電視口述影像的人才培育或製作等等,所以每一個政策和每一個場館都會提出嘗試性的作法,我們會在文化會報推動累計一定成果之後訂定相關指引,供各場館及各項文化政策未來在不同環節落實文化平權。

范委員雲:這涉及到下一個相關的問題,我覺得文化部的要求做得滿好的,本席的團隊去查了文化部轄下所有的網頁,從交響樂團到史前文化博物館,我們覺得做得不錯的部分是裡面都有無障礙專區的網頁,同時也有一些資訊,可是我們也發現有時有些活動的相關資訊並沒有顯示在網頁上,在此本席要提出兩點建議供文化部參考:一、有些資訊會缺漏,希望這方面都能夠補齊;二、有關導覽服務的部分,每個場館的能量不同,這一點我們可以理解,也希望文化部可以監督並催促他們儘量在導覽服務方面持續改善並增加。

鄭部長麗君:在此向委員說明,因為網站上無障礙專區指的是我們配合行政院各部會資訊平台無障礙的概念,也就是說,這部分所指的是網站近用的無障礙,而委員剛剛關切的是活動參與、文化平權、藝文近用或藝文參與的無障礙,我們在文化會報訂有相關指標及計畫,這部分我會再以書面資料向委員說明。例如我們要追求無障礙近用,對於聽障、視障、輪椅族或年長者提供口述影像、相關的輔具或手語導覽影片、放大字版的文字顯示、展示臺座要符合輪椅族的高度、掛畫的高度等等,也就是透過視覺、聽覺、觸覺等,來促進各種不同族群、不同背景的人,不管其身心條件為何,我們都有提供多語的服務、語言的背景等等,讓其能夠文化近用,但最近因為疫情的衝擊,有些碰觸式的沒辦法進行,不過我想這些工作是為了我們中長期發展文化平權的架構來做努力,相關的資訊在網路展現的部分,我會請同仁再加強,讓各館的友善服務都能夠有充分的說明,而我們也會把資訊再提供給委員。

范委員雲:好,最好是無障礙者在看網頁的時候,每個不同的館或是樂團表演等等,他都可以直接在上面找到比較一致的資訊。

最後,今天大家都很關心紓困的部分,請問部長,今天提出的預算解凍案,有哪幾項可能拿來移緩濟急而被用在紓困呢?

鄭部長麗君:因為現在文化部的移緩濟急是要陳報給行政院同意,我也跟行政院主計總處一直持續的溝通,而主計總處希望特別預算先用,若有不足,再報移緩濟急,而院長跟秘書長初步都同意我們15億元的規模,但是行政上是有一些規定要走;總之,目前他們有同意我們可以超前部署來陳報移緩濟急的項目,所以我必須要等行政院同意之後,才會有詳細的資料可以提供給委員。但是我一向尊重大院的職權,就是如果大院預算有予以解凍,然後我們有納入移緩濟急,這時我們才會納入;如果沒有解凍,等於我們就算納入移緩濟急,也是不能動支,所以這部分我都會尊重委員會最後的決定。

范委員雲: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10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是以國家文化底蘊為基礎,以文化的內容為核心的關鍵,文化部是以提升文化內涵來提振我們的經濟,從原創內容、從產業生態兩個面向來落實,以型塑屬於臺灣的文化品牌。

報告第14頁關於解凍案第3案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這個部分,對於有意投入文化創意產業的個人或團體,他們是可以申請文化創意產業創業圓夢計畫的獎補助,成為他們創業的第一桶金,去年108年度跟前年107年度圓夢計畫都在1月初就受理,但是今年109年度,卻還沒有排上去,今天已經是4月1日了,請問部長,受理的時程是否有安排?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今年這項計畫在執行上我們做了一些調整,因為文策院在去年11月正式掛牌,所以今年相關的一些計畫,我們就請文策院整體來做整合,因為過去這些是分屬文創司、影視司,然後還有影視局、人文司……

陳委員秀寳:整合之後什麼時候……

鄭部長麗君:過去文化部的設計是把各個產業分開來進行相關的政策,導致沒有辦法產生綜效,但現在文化產業的跨域性質是非常強的,所以我們把一些需要整合的計畫移到了文策院,而他們在進行規劃之後,就有逐步對外提出來……

陳委員秀寳:什麼時候開始受理呢?

鄭部長麗君:他們會有他們推出的節奏,現在可能計畫名稱也會改變,上禮拜已經有開過第一波策進方案的記者會,即我們把計畫、預算給他們來做整合,且上個禮拜已經開了第一波的記者會。

陳委員秀寳:往年是從1月份甚至從前年的12月份就開始了,本席認為,創作者本身的創作過程是持續而漫長的,創作者本身也都會制定各個階段的目標,如果我們整個獎補助受理時程也不確定,當然今年是因為計畫有改變,可是對創作者來講,他自己設定的時程可能是每個階段都各有其目標要去完成,但像現在都已經4月份了還沒有辦法讓這些想要申請獎補助的人去申請。

鄭部長麗君:上個禮拜文策院已經開了記者會,談到了第一波策進方案。

陳委員秀寳:已經開始接受他們的申請了?

鄭部長麗君:他們計劃的模式不一樣,相關資料我再提供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秀寳:會在網站上揭露嗎?

鄭部長麗君:這已經有開過線上記者會,也陸續推出相關的策進方案,所以會逐步來推出。

陳委員秀寳:本席希望這些方案能夠很明確的讓這些想要申請的人知道,因為整個時程不確定,一定會影響到他們各種創作階段的各種目標。

鄭部長麗君:方案包含融資、投資、補助等等,上禮拜的第一次線上記者會中都有提出第一波的策進方案。

陳委員秀寳:所以已經有在網路上公告?

鄭部長麗君:後續相關的專案也會逐步的提出,這就是為什麼要成立文策院的原因,第一個是由它來整合相關計畫;第二個就是發揮它專業的治理,然後基於產業化、前瞻性跟國際化的布局……

陳委員秀寳:所以明確來說,以後這個部分就轉到文策院?

鄭部長麗君:是。

陳委員秀寳:再來是報告第3頁關於解凍案第1案文化發展評估與推動的部分,有提到鼓勵各部會都要提出跨部會的合作計畫,因為基於部部都是文化部的理念,本席也覺得這個方向是對的,生活處處是文化,文化包含有型的文物或器用的部分,也有無形的思想或價值的部分,本來文化就是具跨領域的特質,依據我們的歲出機關別預算科目設置要點,業務計畫科目的訂定應該考量你們的職掌、你們的施政計畫還有你們業務實際的狀況,本案是辦理文化人才培育、補助以及跨部會文化施政的計畫,應該也算符合本身業務計畫訂定的目標、原則,本席認為,政府是一個團隊,講求的是整體的合作,各部會應該要做到分工合作,但是我們常常到了就是有組織分工可是忘了組織之間的合作,變成機關就是以自己的本位主義、自己的認定去做,所以跨部會的資源整合應該要落實,才能夠做到文化基本法所說的擴大文化參與、落實多元文化和促進文化多樣的發展,所以本席要再次強調,分工就是為了要合作,為了更有效的運用資源,做出加乘的效果。本席很肯定部長真的是非常的用心,也希望部長能夠堅持,對的事情就是要堅持。

上次我在質詢的時候,有建議文化部可以協助一些演藝團體、單位,跨部門去提出他們的申請案,基於同樣的思維,希望鼓勵各部會都能來加入我們文化施政的這個計畫,讓我們可以實現部部都是文化部的理念。

另外,本席也要提醒部長,計畫之所以會遭到凍結,其實也表示委員對部裡提出的計畫內容是有疑慮或不清楚的,這就表示說,在整個預算的編審過程中就是溝通不夠明確。所以希望這個部分下次編列的時候,也是要注意事前的溝通,我相信這會比事後再來做結凍會省事很多、省時很多。

還有,報告第19頁提到有關於花蓮文創園區轉型的規劃,包括要有半年的時間來用公聽會、諮詢會、座談會及在地提案的方式,來廣徵地方藝文工作者的意見以及民眾的意見,請問現在對於整個辦理、規劃已經開始進行了嗎?目前辦理狀況如何?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去年12月契約終止,今年1月我們的臺東生活美學館先行進駐辦理活動,2月我們就成立了在地的轉型規劃辦公室,也持續的展開在地的諮詢等等各式活動,不過因為現在是疫情期間,我想多少都會有所影響,因為他們也是要配合……

陳委員秀寳: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可能公聽會、諮詢會、座談會……

鄭部長麗君:目前都是有一些延期的情況,因為大家都要防疫。

陳委員秀寳:如此會造成整個進程的延宕。

鄭部長麗君:因應指引有提到室內100人以下、戶外500人以下,但是都要針對六項風險評估、實名制、保持距離……

陳委員秀寳:因為現在疫情比較嚴重……

鄭部長麗君:對,目前都在這樣的原則底下進行,我們……

陳委員秀寳:疫情指揮中心也發布了社交距離的指引。

鄭部長麗君:對。

陳委員秀寳:所以這個部分的話……

鄭部長麗君:都要落實。

陳委員秀寳:對,所以我們在辦公聽會或諮詢會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可能就必須時程會有一些延後,或者變成要縮小規模,或者採其他的方式。

陳委員秀寳:我們本來預計在第4季的時候就可以看到成果,但是因為受到延宕,所以這個部分也請……

鄭部長麗君:目前我還不確定第4季會不會延宕,因為我們總希望疫情趕快過去。

陳委員秀寳:對。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都會定時,但是我身為部長,我第一個要落實防疫。

陳委員秀寳:對,這個部分是最重要的。

鄭部長麗君:不管所有的活動、政策及計畫的推動,都還是要落實防疫。

陳委員秀寳:所以如果還是有公聽會、諮詢會或座談會要舉行的話,其實在社交距離的部分應該非常、非常地注重。

鄭部長麗君:有。我們都有要求各場館來落實。

陳委員秀寳:再來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剛剛部長也講到,室內超過100人、室外超過500人的活動建議停辦。考量到藝文活動參與的人數都是比較多的,為了避免長時間近距離的接觸,降低可能的傳播風險,所以現在一些場館室內演出的活動都暫停,或者整個人數都儘量控制在越少越好。文化部以往在督導、評鑑所屬場館的營運績效時,各大場館一直以觀賞的人次、人數當作衡量的指標,現在發生如此重大的疫情,對於一些繼續還在營運中的場館,以後的評鑑是不是可以不要納入年度成長的概念,就是在人數上去要求他們?

鄭部長麗君:這在第一波紓困方案裡面都已經納入行政調控,我們對外的新聞稿也有說明,我們已經進行調控,所有相關的補助,或者場館的績效、評量的指標,都會進行行政調控。

陳委員秀寳:就是不會再以人數……

鄭部長麗君:當然,包含補助結案的模式、評鑑、評估都已經進行調整。

陳委員秀寳:對,像部長剛剛講的,現在防疫是最重要的。

鄭部長麗君:當然,我們行政調控在第一時間就有提出來。

陳委員秀寳:好,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0時1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看到本席今天要質詢的題目,請部長請文資局石局長先stand by。我想先扣合著今天很多委員關切的紓困預算,我還是要再提一下,當然我非常有信心,部長一定能夠在未來的1,000億元裡頭會有更大努力規模藝文紓困預算的爭取,更何況剛剛很多委員都提到,現在雖然來申請的不夠多,因為還在進行中,可是原本的8億元已經不夠用了,對不對?尤其我又看到德國,我想部長也有看到,德國的藝文紓困預算是500億歐元,相當於臺幣的1.6兆元;英國是1.9億元歐元,約合臺幣63億元。這一次您很努力地在600億元當中爭取到8億元,所占的比率是1.33%。部長,未來的1,000億元如果以1.33%的比率來算,我們至少要守住13億元,但是我想您也不會以這個數字為低標,您會更大力地爭取,您有沒有一個可能的想像?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政府一體,這4年來我極力爭取文化預算……

吳委員思瑤:我知道,我們都看到。

鄭部長麗君:也為了有利於爭取預算,我必須在政府體制裡先做最大的努力,因為我覺得政府一體。我也感謝蘇院長、秘書長到政務委員……

吳委員思瑤:大家都給你很大的支持。

鄭部長麗君:其實都有相關的回應,我持續參與會議、持續爭取。其實不只是一個數字的訂定,因為行政院的紓困方案也有計畫,所以我們要怎麼樣納入計畫,或是我主動提出建議、希望行政院能夠有什麼計畫,我都會雙向努力。最後,我會在4月中提出一個藝文產業紓困2.0的方案。

吳委員思瑤:我知道在這裡也不要為難您,但是教文會的委員會成為您最堅強有力的後盾。

鄭部長麗君:謝謝,非常感謝委員。

吳委員思瑤:我們過去在600億元的規模時期是慘澹地爭取到1.33%,我知道您用了很大力……

鄭部長麗君:因為不足,所以我另外移緩濟急,我們才用移緩濟急……

吳委員思瑤:我們自己才又多了7億元……

鄭部長麗君:委員可以看到我們大概是所有部會最早提出移緩濟急的……

吳委員思瑤:對。

鄭部長麗君:我自己主動提出來7億元。

吳委員思瑤:以我個人認為合理的比率,我很期待能不能夠破3%。好,就把這個數字放在心上,可能也很低,3%也才30億元,其實個人希望我們能夠有50億元的藝文紓困預算。

鄭部長麗君:每次委員以質詢行政院層次的問題來質詢我……

吳委員思瑤:好,我們一起努力,我們會成為支持你最強的肩膀,我們也來協助爭取。

鄭部長麗君:我只能跟委員說,我這4年來都是全力爭取……

吳委員思瑤:好。部長,另外一件事情……

鄭部長麗君:有時候爭取到主計長在行政院院會走廊看到我,都……

吳委員思瑤:我非常了解您真的很用心。另外一個部分跟這個相關……

鄭部長麗君:可能都害怕看到我,他都面有難色。所以我一定全力爭取,好不好?

吳委員思瑤:好,我個人很期待,我有我心中至少的目標值,我們也會努力、想盡辦法跟行政院反映。

另外,在振興抵用券的部分,我想要比較細部的討論,原本是23億元,我們也是不得不納入經濟部一起share,其實後來連運動產業都要來share的時候,更是僧多粥少,而23億元的振興抵用券當中還必須綁國旅,我看到您說目前即便適用23億元的振興抵用券、跟國旅一起使用,可是藝文的部分是全國各地都可以適用的,因為藝文表演在各地。個人希望在下一波的1,000億元裡頭,振興抵用券能夠額外有一個藝文自己的專屬部分,如此才更能夠突破跟經濟部或其他部會共享的、一致性的操作機制。

鄭部長麗君:這次受到疫情的衝擊是全面性的,藝文產業受創嚴重,裡面也有受創最艱困的,它有各類型、各種不同規模,現在需要紓困,疫情過後需要振興,我身為部長,對我而言,我要追求對藝文產業的幫助極大化,所以我必須要整體評估。委員有時候關切個別問題,例如振興抵用券當然越多越好,但是如果我們整體預算規模有限,或是還不確定的情況,如果我們在振興抵用券增加更多的預算,勢必前面的紓困預算……

吳委員思瑤:那我們就脫鉤……

鄭部長麗君:補助預算……

吳委員思瑤:我們在未來的1,000億元裡頭……

鄭部長麗君:那就會排擠,所以我必須在未來的預算整體來思考、整體評估……

吳委員思瑤:對,您有沒有思考就跟一般的振興抵用券來脫鉤?

鄭部長麗君:這個就必須要整體思考,因為單一思考的時候,就很容易會造成意想不到的結果,所以我必須整體思考。因此在上一波8億元的預算裡面,我們必須要紓困先行、振興在後,所以我們是爭取一筆振興預算抵用券3億元,然後納入經濟部,我是為了確保3億元用於藝文……

吳委員思瑤:我懂,過去是這樣。那未來的1,000億元呢?

鄭部長麗君:3億元用於藝文,不要流向其他的產業,讓經濟部整體規劃,我們比較能夠讓3億元直接發揮抵用的效果,這是當時的判斷。現在如果經濟部的政策方案有變化,我們要再相對應來思考,或者預算如果可以增加的時候,我們會再做評估。但是我覺得現在對產業而言,我真的要呼籲其實現在的紓困必須要到位,才能夠讓藝文產業挺過這個難關,振興抵用券真的是之後,而且是諸多振興的措施之一。我能夠跟委員講的是,我會整體思考,抵用券實施後,如果屆時3億元不足,我們也會請行政院是不是考慮可以再增加。

吳委員思瑤:部長,我講我個人的觀點。我非常期待未來的1,000億元,我也可以想像新的1,000億元是更多的部會更會如雨後春筍般地爭取,因為我們看到在這段時間各行各業、百工百業都有紓困的必要,所以未來1,000億元釋出的時候,各部會一定無所不用其極地全力爭取,而在適用的範圍及內容,還有可能操作的機制,我覺得也是一個可以跟第一波600億元預算有所區隔的機會。有關未來的1,000億元預算,本席除了全力支持,也希望有50億元可以用於藝文產業的紓困,這是本席個人的主張,相信部長會很努力。

另外,有關藝文產業的振興抵用券部分,本席希望未來1,000億元中有一個新的、專屬於藝文產業的預算,而不要併入經濟部的振興抵用券範圍。

鄭部長麗君:要有一定的預算規模才有辦法做這樣的事情。

吳委員思瑤:是,未來的經費就是1,000億元。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下一波新的紓困計畫和預算,我相信行政院會有整體的思考與思考,針對第一波的紓困模式,現在行政院也有新的想法;政府是一體的,目前院長、秘書長或政委主持的會議,各部會首長都有參與,我們會協助行政院提出新的紓困方案,也會爭取藝文產業需要的預算,我相信政府是一體的,我會儘可能向行政院提出建議並爭取預算。

吳委員思瑤:本席了解,「寶寶心裡苦,但寶寶不說」,謝謝部長。本席非常關心紓困的部分,今天準備一大疊有關文化資產預算解凍的資料,因為沒有時間作完整論述,所以簡單說明,請文資局施局長協助。

有關草山文資群的部分,針對第一階段草山御賓館的修復,本席非常感謝文化部的支持。當初我們撥補了2億元的預算,卻沒有單位想要申請。當臺北市政府看到2億元的預算時,便表示願意申請撥用,表示預算補助真的是一個有效的政策工具。

草山文資群有非常珍貴、不同歷史脈絡的資產,包括黨國遺緒、日治時期、美援時期及眾多名人故居跟自然文化資產,本席希望能夠納入再造歷史現場的計畫方案。本席先提出問題,會後再與施局長一起討論。非常謝謝文化部對草山御賓館的全力支持,另外草山派出所也有同樣的困境,我們一起檢視該如何協助地方政府與警政署。

有關草山再造歷史現場的部分,經過我們不斷爬梳盤點後發現,它的適用範圍與擴及歷史現場的範圍,可能比本席2年前跟你提到的更大、更有價值。本席全力支持解凍文化部9項的預算案,包括當中2,000億元的文資預算。

有關草山再造歷史現場的部分,本席會後將再與施局長討論如何跟地方政府合作,因為第一線有發球權的是地方政府,也請文化部跟我們一起努力。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簡要報告,有關草山文資群中,我們全額補助草山御賓館的搶修,另外草山派出所的搶修計畫目前正在提出中。

吳委員思瑤:草山派出所現在很需要文化部來幫忙。

鄭部長麗君:草山文資群當中的中山樓正在進行文化景觀保存。其實針對個別的部分,文化部能協助的部分都已經在進行了,甚至也有全額補助的情形;但是再造歷史現場,像北投生活環境博物館,當年是我跟委員去視察後,建議、拜託臺北市政府提出來,由文化部補助。

吳委員思瑤:這就是我們恨鐵不成鋼的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責任最大。

鄭部長麗君:再造歷史現場必須在城市裡進行區域型的文化資產修復及空間治理,一定要由地方政府統籌進行,因此必須由地方政府提出來。臺北市政府提出的計畫確實比較少,其他地方政府也都有提出2案或3案。

吳委員思瑤:臺北市政府是比較消極的,所以本席身為臺北市的立委……

鄭部長麗君:侯市長上任之後,我們也建議他進行水金九計畫,因為區域很重要,而新北市政府也很積極思考由該區域進行整體性的文資治理。我們有三十幾案交由各縣市地方政府辦理中,這將是臺灣史上最大規模的區域型文資治理,我們希望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但這涉及前瞻預算的執行,前瞻預算4年期程今年即將到期,我們這個預算是在計畫裡面。我先讓委員了解整個進行的模式,才知道後續怎麼努力執行。

吳委員思瑤:我們一起來推臺北市一把,然後請文化部幫忙好不好?謝謝,辛苦了,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0時2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今天本席要特別提出有關學生的部分,學校的畢業聯展對於很多藝術、文化、建築及設計相關學系的學生而言,是一個必經的路程。他們在畢業的時候,透過舉辦畢業聯展,將4、5年來的學習成果,呈現給相關業界的朋友與民眾,不論是對學生而言,或在培育未來文化設計相關方面的人才上,都有非常大的貢獻跟影響。

本席知道近年來我們非常推廣文創產業,但想跟部長特別反映,要舉辦一場對外公開的聯展,從展場設計、展架設備、版面輸出,都需要龐大的資金,但這些經費都落在學生的肩頭上,所以本席要為這些學生及國家未來的人才向部長請命,文化部是否能考慮研擬一些措施幫助畢業學生的聯展?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過去幾年,我們特別請部裡盤點部裡的各項計畫,希望再增加青年相關藝術文化計畫的支持,各單位也都提出相關的措施融入在各項計畫中,例如這兩年開始啟動臺北時裝週,增加在時尚產業相關的支持計畫裡面;另外,也特別在展覽裡面融入學生、年輕人的參與、作品,像藝發司的青文化萌芽計畫,甚至在空軍總司令部舊址舉辦夏日青年藝術節;藝術銀行也特別為年輕人匡列相關支持的預算等,文化部是全方位在進行,有關委員特別關心畢業生聯展的部分,我會再來跟教育部討論。

李委員德維:學生的負擔真的非常沉重。

鄭部長麗君:委員所提的想法非常好,文化部其實已經有相關計畫可以支持,我會再跟教育部討論是否能夠更有系統性地互相合作。

李委員德維:好,前面的部分就拜託部長協助;第二部分,目前臺灣的文創園區最早是從華山文創園區開始,松山菸廠之後也轉型成松山文創園區,由於松山文創園區的租金非常高,大家也一直在反映,在某種程度上園區裡充斥著高級的餐廳跟比較商業性的展覽,跟我們文創發展的意旨似有不同,以致中小型的藝文團體或其他學術單位沒有辦法進去策展,針對文創園區的經營,本席不要說完全變調,但是已經走調了,在這個部分裡面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多來思考?

鄭部長麗君:是,這個是我持續在推動轉型的工作,因為我擔任立委的時候,我也深有所感,就是這些文創園區因為都是早年以ROT的方式全園區委外經營,基本上是一種把空間經營、空間管理委託民間進行,這個廠商必須以空間營運為主,當時我們希望在空間營運過程達成對文創產業的支持跟輔導的政策功能,它是會比較低的,因為空間營運它必須要自償嘛!

李委員德維:是。

鄭部長麗君:所以它就會有租金的門檻,以及空間內舉辦什麼樣的展覽比較有收入的效益等等商業邏輯在裡面,所以我認為完全以空間……

李委員德維:他們的比例是可以調整或者怎麼樣?

鄭部長麗君:完全以空間委外進行這種ROT的模式,不一定能夠完全發揮文化政策上我們期待的功能,也就是政府的政策反而在委外之後不容易進去。所以我這3年除了松菸──因為松菸文創園區是臺北市政府主管,文化部所屬的文創園區我們逐一在進行轉型,整體的第一步──我組成檢討平台,針對餐飲──複合式的餐飲、純餐飲空間都已經低於15%,我們希望鼓勵創作者進駐園區,有些是對藝文創作者個別的降低進入的門檻等等,提供文創業者優惠租金,這個都已經進行了,這是統一第一波檢討。

第二波是逐一轉型,像我們臺中文創園區已經轉型成文資園區,因為它是文資局直營的,我們直接轉型,我們現在正在進行花蓮文創園區,它是101年委外契約,去年12月終止契約。

李委員德維:五大酒廠園區嘛?

鄭部長麗君:對,五大酒廠,花蓮文創園區我12月終止契約,我們1月就已經啟動轉型,現在正成立轉型辦公室,納入地方參與意見,我就有三個層次的功能希望在以後發揮,第一個是文化政策平台;第二是在地的藝文支持基地,讓藝術家、創作者、進駐,然後創作工坊、展演等等;第三就是現行的這種文化商業、文化經濟或附屬設施,它就不會再是完全的主體。所以有三個層面在進行,但是我們要逐一評估,像華山是臺北市,當然營運狀況……

李委員德維:是,這邊我覺得……

鄭部長麗君:它比其他好一點,但是我們也有未來華山轉型的方案在思考。

李委員德維:我想要請教松菸的部分,華山屬於臺北市,那麼松菸呢?

鄭部長麗君:松菸是臺北市政府主管。

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

鄭部長麗君:不是文化部所屬。

李委員德維:本席想要請部長可不可以提醒他們一下,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107年松菸的室內場地收費表,文創優惠價跟藝文優惠價是6折跟2折,學校單位申請的話是可以2折。但是這一項象徵公部門對於藝文學界的補助制度,在108年就全部被刪掉,所以你剛剛解釋,由於是臺北市府管的……

鄭部長麗君:因為它是臺北市政府……

李委員德維:你這邊也特別……

鄭部長麗君:我想我要做的是,我自己文化部所屬的文創園區有一些因為是早年簽的契約,政府還是必須某種程度依循契約來進行,但是我能夠全力做的轉型都啟動了,我來做一個示範。至少我們中央先透過轉型來提出新的文創園區的思考,所以臺中轉型了,花創正在轉型……

李委員德維:嘉義、臺南……

鄭部長麗君:嘉義我們有降低一些進駐的門檻;臺南目前的營運還好,可能也會有一些機構要進駐;華山有未來2.0的計畫,2.0計畫之後,在華山文創園區的契約履約到111年,我們也會再提出華山未來下一個階段可以的轉型,然後搭配2.0一起來進行,我自己先來做示範。

李委員德維:好。

鄭部長麗君:我相信我們可以跨越上個階段這種文創園區的模式,希望來引導地方政府的文創園區,也能夠進一步更符合藝文發展生態系的需要。

李委員德維:其實文創園區在臺灣發展的歷程的確沒有那麼長,在這個部分裡面的確前期本席也認為是一個實驗性質,或者一個初階段的性質,但是我們也看到了,由於太過商業化或者受限於市場經濟的一些要求,讓我們現在感覺,我們的文創園區跟其他先進國家比,的確我們有非常多轉型。當然剛剛部長也講了非常多,也期許部長在未來的這些日子裡面如何加速,在市場經濟跟我們藝文發展的部分來做一個平衡跟協調。

我最後要提一下,關於今天解凍預算的部分,我們今天看到,在文化交流研發計畫項下補助文臺會2,000萬元;當然我也看到了,其實大多數是一些國際交流方面的東西,由於今年疫情的發展……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

李委員德維:因為凍結了2,000萬元是有關於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這個部分裡面,其實今年疫情的影響,假如再解凍這個部分,因為今年整個相關的計畫,我認為因應疫情,要你原來的預算能夠執行,大概都有一點困難,我誠實的講,我不是要打擊文化部。所以在這部分裡面是不是部長可以稍微思考一下,因為你原本的預算達成率,恐怕就不到……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個我們都思考了,我們要懇請大院支持解凍預算,因為目前預算解凍之後,我們的年度預算能做的繼續做,疫情期間同樣的預算用途,能調整成疫情期間能做的繼續做,不能做的我們移緩濟急,我就必須把所有的預算用到極致啊!就是說,能做繼續做,能夠調整成疫情衝擊下可以執行的模式,我會進行行政調控,兩者都不能的,就是不能做我就會移緩濟急。因為現在我們已經有特別預算,我們要爭取下一波,我既有年度預算每一筆對我都非常重要。所以我在這邊……

李委員德維:本席給部長一個建議,假如你這邊的預算不解凍,你可以先去爭取別的嘛!

鄭部長麗君:不行──不是不行,可以啦!我一定會爭取。

李委員德維:對啊!你到時候……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確我會爭取……

李委員德維:你有需要再來解凍啊!

鄭部長麗君:但是爭取特別預算,我們文化部的預算,我一定要把它發揮到它所有的功能,就像這一波的特別預算600億元我爭取到8億元,我自己就先移緩濟急7億元,但是我還是要報行政院同意。我還會繼續盤點移緩濟急,所以我要懇請委員會的就是,如果解凍,我還是會整體看,能做的做;能夠調整成疫情衝擊下可以做的做;不能的,那我就移緩濟急。當然我會尊重委員會的決定,就是解凍以後我才能夠做一些調整。

李委員德維:瞭解,我只是給部長一個建議。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這的確是需要整體來說明的一件事情,經過說明之後,我真的要拜託各位委員來支持。

李委員德維:是,好。

鄭部長麗君:謝謝!

李委員德維:謝謝部長!

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賴委員品妤:(10時3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麻煩主席請部長來接受質詢。哈囉!部長,今天很高興可以再來質詢部長,我想文化部這邊也知道,我真的非常關注你們相關的業務,首先我要開始問文策院的事情了,不好意思,因為我真的是很關注這一塊,尤其是影視娛樂的發展。我想請問的就是,有關我們文策院預算解凍的問題,怎麼說?因為文策院基本上就是做為臺灣文化國家隊中重要的一員,我自己或是我相信很多臺灣人也都很期待文策院的表現;上次其實我也質詢過了,就是希望文策院這邊的資源跟人力可以趕快到位;但是我看到你們在預算解凍報告中提到,就是未來文策院將在不與民爭利的情況下,逐步提升本業收入,減少對政府財源的依賴。那我這邊就想要請教了,我剛才就有提到一件事情,也是我很關心的事情,就是文策院的人力都還沒有到位的情況下,你們預期提升本業收入,減少對政府的財源依賴,這件事情要什麼時候才能夠達成?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當然這是未來,所以我們今年給文策院的預算應該有11億元,我們人力的預算給它109年的人力編制預算是150人,這個本來是3年要達到的我加速,在成立的第二年,就編給它足額的人力編制的預算。所以我們人力編制預算在整體預算上,最重要的是國發基金100億元的投資預算,委託文策院進行;以及我們在11億元裡有一些相關科技計畫,讓它去搭建平台,促進民間資源的整合,所以我們目前給它比較充足的政策工具,這邊的本業收入指的是未來,希望它在相關的運作裡面如IP的開發等等,未來輔導產業有成之後,它會有一些收入,但是我當時有宣布,成立行政法人不代表它自給自足,因為行政法人承擔公共任務,我們一定要給它預算、給它政策工具,所以其實我是準備讓它成立3年內給它充足的政策工具。

第二,你關心的人力問題,我還是要跟委員說明,人力編制沒有少,我們就是規劃150人,預算都給它,但是之所以要成立行政法人就是它有它專業的治理,我必須要尊重董事會專業治理,所以它要進用什麼樣的人才、要分幾個階段進用,我們要信任董事會的治理,否則我們就沒有達到成立行政法人尊重專業治理的精神,所以我相信它是逐步進用。去年是50人,我看到4月1日新的數字是81人,所以人力編制還沒有用滿,所以沒有編制不足的問題,我想是因為它逐步在發展組織當中。

賴委員品妤:分兩個問題來講,因為上次我問部長的時候,還有後來我們再問文化部,回應都是一樣的,我的理解是文化部這邊的態度是階段性的補充人力,那有沒有可能給我們一個期限──你大概什麼時候可以補足人力的期限?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為什麼要成立行政法人?政府應該做,但不適合做,民間也沒有辦法自己做,所以要成立一個公法人,做為政府和產業間的平台,既然我們成立行政法人,其實我們在專業治理上必須要一個手臂的距離,我做為部長,平常不介入像國表藝、文策院乃至公共媒體的人事權,我們任命董事會之後,它下面編制裡的組織人力進用,我們尊重董事會、董事長和院長的治理,它才有最大的專業空間,所以這件事情的確不是用我部長的職權要求它進用誰、什麼時候進用多少人,因為組織是為了完成任務,我相信他們有他們的安排,它在逐步階段進用,也許它有他人才進用的標準和原則,它逐步開展組織的編制,它有它的空間需要規劃,所以這部分我請委員一起來尊重董事會專業的治理。

賴委員品妤:我覺得這分兩部分,第一,我當然同意進用的人才是由他們決定,這部分是無庸置疑的,但是我覺得人力的缺口是滿多的,所以我還是希望文化部可能要適時提醒一下文策院。

另一個問題,我看到你們解凍報告提到文策院預期自籌的財源是受委託研究或提供服務之收入、文策院營運及產品之收入,還有接受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捐助。請問,目前文策院已經接受了哪些委託案?現階段的人力資源有辦法達成嗎?因為我就是覺得人太少,所以我一直對這個部分有所質疑;再者,就我的了解,目前文策院接的案子都還是文化部自己包出去的比較多。

鄭部長麗君:不是這樣,不是所謂接案子,文策院在成立的時候,我們其實是把過去三年來相關的政策工具結合在文策院上,例如國發基金100億元委託它進行;例如我們相關的科技計畫、文化內容開發的相關計畫委託文策院進行;例如我們在國際拓展相關展會的規劃、產業的調查委託它進行。為什麼要委託它進行?就是我們當時要成立文策院的目的,我們希望它綜整進行之後,對文化產業的生態系及未來前瞻性的布局能夠有一個綜整的預算可以運用,能夠有比較全面的規劃,來發揮它專業的治理。所謂專業的治理就是它在相關的人力要鬆綁,財務方面在採購法的改革之後適度鬆綁,它才能夠去服務產業,做它該做的事情。所以是在這樣的設計下,我們把一些預算在預算書明列委託文策院進行,所以並不是文策院來接文化部的案子,這件事情我必須要跟委員說清楚,文策院整個組織的設計就是要達成做為產業發展的中介平台這樣的角色。

賴委員品妤:我了解部長的意思,但我的意思是說,現在看起來文策院做的事情還是跟公部門有關,我會希望……

鄭部長麗君:它就是一個公法人,它必須要承接文化部的政策工具,搭建平台、導入民間的投融資,建立民間產業跨域合作的平台,甚至跨國合作,然後去開拓國際的通路,如果它沒有政府的政策工具,它從零開始,就沒有辦法有效、快速的服務產業,所以我們把3年的政策工具結合在文策院裡面進行。

賴委員品妤:我了解部長的意思,我也沒有覺得這樣是錯的,但是我要表達是,就我的理解,以比例上來說,現在文策院跟民間的融資或接觸相對還是沒有很多,我前面也有說到,你們自己在預算解凍報告裡面提到相關的內容、相關的目標,我覺得現在的狀況好像還沒有辦法達成這個目標,我當然也可以理解目標不是一蹴可幾的,但是我在這邊要提醒,文化部、文策院應該要注意這個部分。

另外,目前臺灣的動畫產業有幾個問題,不管是我就任前或就任後,我都接觸了很多業界的人士,目前臺灣的動畫產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缺資金、人才留不住、公司經營不下去、待遇偏低,這都是常見的抱怨,所以我們從業人員多往美國、日本甚至是中國跑,除了文化部每年挹注公務預算、加上現在文策院的輔導融資試著去帶動我們的動畫產業外,文化部認為補足資金這件事就能做出讓人眼睛為之一亮的作品嗎?

鄭部長麗君:當然不是,所以我們過去幾年的政策就是壯大生態系,包括ACG產業生態系,包括整個文化產業跨域發展的生態系,所以我回到剛剛文策院的議題,我們並不是一年就要求要達到量化的KPI,我們文策院和部裡面提出1、3、5年的計畫,1年要把整個生態系支持體系建構起來,包含政府政策工具,包含民間的投入,包含文化金融體系的建立,當中有無形資產鑑價的機制、完工保險等等工具的開發;3年把產製量提升,所以在投融資的投入最重要的是產製量的提升之後,希望臺灣的文化產業能夠品牌化;5年後在國際上能夠有個國家文化品牌的呈現,一個軟實力的呈現。所以它是一個中長期的計畫,我們的目標就是一個生態系,絕對不會只是認為有錢就能夠壯大文化產業,但是沒有錢、沒有投融資,產業的發展是困難的,過去投融資的關卡,我們大概逐一解決,剛剛委員提到投融資案件少,事實上,申請的非常多,所以我們在這一年內來型塑文化金融體系,讓這些投融資能夠專業的導入,它必須要建立一套文化金融體系專業評估的模式,然後專業的導入,才能夠讓產業永續的發展。

賴委員品妤:我同意這個東西絕對要有短、中、長期的計畫,這是一定的,但是今天我會這樣問就是因為文化部給我們的資料裡面,這個東西好像還不是那麼明確,我當然都同意不管是補人或計畫都應該要有個期程。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這四年來在這邊都不斷說明,我們有相關的資料再補充給委員,有需要的話,我都可以到委員辦公室說明。我們做的是政策思維的轉型、政策的轉型,我認為這是過去文化政策的瓶頸和困境,我們沒辦法靠單一的輔導金,也沒辦法靠頒獎、單一的政策就能夠支持藝文產業,它必須要整個壯大生態系,然後產製量提升、品牌化。

賴委員品妤:這我完全同意。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會把委員需要的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其實它需要政府、民間一起合作,未來是一個跨業、跨平台、跨國的文化趨勢,臺灣要把文化產業由內而外壯大走到國際上,它必須要全方位的努力,所以我才在組織的布局上面設立文策院,然後文化部在行政院爭取部部都是文化部,其實我們的政策工具來自各部會,包含國發會、經濟部、科技部、金管會、財政部,其實各部會都有參與,文策院裡面有好幾席董事來自其他部會,這必須要全方位一起努力。

賴委員品妤:這我當然同意,但是我的意思是說,第一,文化部應該補充更多的資料,我覺得這些資料也應該更公開,如果連委員都有這樣的疑惑的話,民眾一定更疑惑。第二,因為時間的關係,其實我還有很多有關動畫產業的質詢,就以書面的方式給文化部,希望能有個答案。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委員發言後休息5分鐘。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0時5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線廣播電視法在104年12月18日修正第四十五條,當然這個法律的主管機關不是文化部,但是這裡面有一些相關的部分,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系統經營者每年按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之金額提繳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之特種基金(中央主管機關就是NCC)。第二項規定:前項系統經營者提繳之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下列目的運用:一、百分之三十交給NCC來統籌運用於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二、百分之四十撥付直轄市、縣市政府。三、百分之三十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另外,最重要的就是最後一項,特別增加了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這是104年12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的,也就是要撥給公視的百分之三十之停止實施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自停止實施之日起,原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之金額部分,移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前項第一款規定運用。這條條文我在上一屆多次質詢NCC,在這一屆開始之後,也質詢過NCC,他們的回答一直是同樣的,一直說需要文化部的同意。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同意停止嗎?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同意停止實施的日期,我是第一次跟部長提這件事,既然NCC這樣說,所以要請文化部去跟NCC溝通,到底還要不要這個30%?因為法律已經修正公布這麼久了,104年12月至今四年多了,對偏遠地區來說,很需要這30%。為什麼很需要這30%?因為第一款中央主管機關統籌用於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所以如果原本給公視的30%給NCC的話,它就會多了1億元左右的經費。

我們先看108年原文會和公視預算的比較,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是五億多元,這還包括廣播,公視是25億元,事實上它收的剛才講的有線廣播電視的經費只有1億元,其實對它來說,多出這些也沒有太大意義,但是對偏鄉來說很重要。另外,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的收視費用,也就是民眾要繳的,新北市是500元,臺北市是495元,到了臺東要580元,花蓮590元,當然還有屏東、其他地方,尤其是偏遠地區。對NCC來講,如果它有這個經費,它可以去做這些很多相關的事情,NCC的預算事實上也真的不多。因為今天是第一次跟部長提,是不是請部長跟NCC溝通,趕快報行政院來核定實施日期。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的確法律有這樣一個條文,但是因為現行公視法裡面規定政府對公視預算的捐贈逐年下降到9億元,所以變成現在給它的年度統籌預算只有9億元,維持整個公共電視的運作,其他您剛剛提到的二十幾億元,是包含計畫預算,計畫預算畢竟跟年度預算還是不同,計畫預算會有很多限制,像在人力編制上就沒辦法發展中長期組織,沒辦法聘比較中長期的專職人力,所以不利於公共媒體的發展,所以我有提出公共媒體法,目前在行政院審議,如果審議完送到大院能夠通過,裡面對它的預算就重新安排,我想在重新安排之後,這個條文就比較可以來進行修改,但是前提是政府對公共媒體要有獨立預算的安排,讓它有充足的資源做中長期的發展,未來國際化乃至數位時代的轉型,一個比較綜合性的發展。至於您關心的偏鄉或其他地區的基礎建設,我也認為很重要,我覺得現在5G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是我們要不要依法的問題,你不覺得104年12月……

鄭部長麗君:如果今年公媒法能夠通過,或文化發展基金能夠成立,我剛剛有答復其他委員,文化發展基金未來也希望能夠支持公共媒體獨立的預算,所以我們今年儘速來進行,就可以來落實相關的法規。至於委員關心的議題,我也很關心,雖然是NCC的職掌,但是我相信在這次5G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他們一直都說要經過文化部的同意。

鄭部長麗君:對,但是在5G標金收入的運用底下,也有基礎建設的部分,我想NCC或政府會做整體的安排,因為這兩者目標都重要,公媒發展以及我們全國未來傳播的基礎建設,尤其偏鄉的數位機會的權利,這件事我也認同,我們把握時間來進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不要那麼快做決定,公共電視是政府捐助的,客家電視、客家廣播也是政府捐助的,原住民族電視、原住民廣播……

鄭部長麗君:都應該支持。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但是我們去比較預算的時候,未來是未來,既然法律已經明定了……

鄭部長麗君:不會,未來在公媒法裡面,我希望政府對公媒的支持有一個整合性的安排,預算要充足,也包含原民台、客台。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政府要率先依法行政。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兩者都重要,原民台、客台、公視,公共媒體的發展以及基礎建設都重要,兩者看要怎樣來一起努力。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11時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委員會的委員們還是很關心這一波的新冠肺炎疫情,目前疫情看起來還是在世界各地繼續延燒中,上一次的委員會我也跟部長交換過意見,我們都知道藝文產業、藝文工作者的受創非常嚴重,而且我們預估他在這一波的受創之後,在未來的振興恐怕不像其他產業可以來得這麼快,就速度上來講,我相信它一定會比較慢一些。因為我們都知道其他的產業可能是在民生必需上面,民眾在第一時間就會趕快尋求他的需求,可是在藝文產業上面,現在臺灣的藝文產業在發展上就有一定的瓶頸和困難,我們已經不斷的幫忙它了,所以如果它受創後要再起來,部長一直說紓困先行、振興在後,可是我覺得在紓困的這一關就有很多要討論的空間,因為如果我們在紓困上面沒有做得很好,後面談振興的時候,我覺得花好幾倍的力量都不見得能夠回復到現在的狀況,更別說是未來的發展了,這樣一來,部長過去4年所做的一切,很可能因為這個疫情之後,過去的成績可能會打很大的折扣。

本席在此要跟部長討論幾件事,第一,我們在紓困上面的預算,雖然一直聽你說在行政院爭取特別預算的紓困,你提出來的數字也不是這樣,但是你一直強調政府是一體的,所以你也能體諒,但是你的體諒和藝文界的需要是不是一致?也就是說,這個體諒會不會造成在紓困上面,我們的藝文團體更辛苦?我覺得這一點是需要考量進去的。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今天並沒有提到這兩個字,我今天不斷在這裡回答的是說,我極力爭取當中,我上次在委員會也回答……

萬委員美玲:部長,我先講完,這樣你比較能瞭解我的意思。當然,你認為你積極爭取,可是很多事情是看結果論,我們不否認你的努力,但結果上來看,不管是跟各部會的比較或如何,我們爭取的預算就是少的,或者我們跟世界各地來比較,今天很多委員也跟你提到了,你自己也知道,德國投入500億歐元,相當於臺幣1.6兆元,或者是英國投入的1.9億歐元,相當於臺幣63億元,這個數字對我們來說都是天文數字。就我們各部會來看,這次在部長努力之下爭取到的數字還是少的,我們並不是因為這個數字少而去否定你的努力,但是你的努力並沒有帶來藝文業界這一波衝擊當中所需要的額度,所以我們不用去計較是哪個字眼,可是結論是我們希望在這一波的紓困中,我們能夠爭取更多的預算,讓我們能夠在這一波後面的振興上面更能未雨綢繆,能夠要到更多的錢,我想這才是今天的重點。請教部長,目前是8億元加7億元,一共15億元,在這8億元中,如果以現在來看,從開放申請到4月10日截止,截至3月31日已經有358家申請,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總計六百多家,包括事業和自然人,每一天都在增加,我昨天參與會議跟行政院報告,今天總計七百多家。

萬委員美玲:總計已經七百多家了?

鄭部長麗君:對,每天都在增加當中。

萬委員美玲:也就是說,這幾天數字增加越來越快。

鄭部長麗君:從我們過去年度補助的經驗,到後面數量就會增加,因為大家需要準備時間,所以後面會增加,所以現在每天數字都會變動。

萬委員美玲:4月10日截止,你往前推一個禮拜,我相信數字還會繼續增加。既然我們都知道數字會繼續增加,這個金額真的夠嗎?

鄭部長麗君:我已經在這邊數次回答,15億元不夠,我第一時間就說15億元不夠。

萬委員美玲:不夠這件事我們都知道,但我要問的是,如果我們都知道現在已經七百多家申請了,在4月10日之前,這個數字還會繼續往上,第一波的金額是夠的嗎?

鄭部長麗君:我在第一次公告的時候就有對外說明,我們第一波的紓困補助解燃眉之急,針對的是之前1月15日到3月底受疫情衝擊的,我們特別預算8億元就是不夠,我才會提出移緩濟急的7億元,其實當時還有委員說怎麼文化部需要這麼多預算,還質疑預算太多,但我也很高興各個委員現在都覺得文化紓困預算要再增加,我是非常感謝委員,所以我在這邊已經數次表達我正在爭取預算當中,我也努力爭取預算,院長……

萬委員美玲:我們還是就現況來談,如果第一波的15億元就已經知道不夠了,萬一第一期申請的金額超過預算,你要怎麼因應?

鄭部長麗君:這次我們的方案裡面,這一波的預算應該還是可以優先核定,其實裡面很多行政的關卡都需要政府裡面去溝通、打通,例如本來主計總處建議特別預算先用完,再讓我們啟動移緩濟急,但是在我們幾度的請求下,它也同意我們最近就可以呈報移緩濟急預算,所以我會把所有的預算視申請的情況,在第一波紓困補助儘可能進行,但也要看申請情形,看我們預算到位,我會全力努力,我也會同時爭取下一波預算的提升,目前我參與的會議中,我有得到行政院的回應,我想現在因為行政院需要整體紓困方案的規劃,政府一體,我們還是要在整個規劃裡面一起來努力,但是我瞭解委員的用心,您的用心也是我的目的,我一定盡我全力來爭取。

萬委員美玲:我還有另外一個擔心,我不知道這個擔心成不成立,現在我們看到全國相關的文創事業登記有六萬多家,如果你認為第一期夠用,我不知道你審核的標準或是……

鄭部長麗君:我沒有說夠用,我是說……

萬委員美玲:你剛才的講法是說盡量在第一期的部分來滿足。其實真的不要在字眼上爭執,我們要談的是,假設全國的藝文、文創業總共有六萬多家,我們以整數6萬來算好了,假設你是用平均來給,每一家大概分不到2萬元,我現在比較擔心的是,如果有受創嚴重的、規模比較大的,我不知道你的標準怎麼算?你會不會因為第一期的金額有限,因此就平均下去給?

鄭部長麗君:不會。

萬委員美玲:事實上如果受創比較嚴重的,它根本沒有辦法得到好的紓困。

鄭部長麗君:委員問的這個問題也是很重要,因為藝文產業的紓困,我看了過去SARS的經驗並沒有,藝文產業不像其他產業那麼標準化,有的也不是登記制等等,所以藝文產業多元、樣態多,而且規模不一,僱用的情形及樣態也多,所以真的比較不標準化,的確比較不像其他產業那樣,例如一家旅宿補助多少、一家旅館補助多少,但是我們特別預算的精神是在針對疫情衝擊下的紓困,所以我們必需要在這條例授權範圍內,透過相關申請者的人員薪資、租金、營運需求等等,我們來核定它的補助,所以我們也設計了諮詢的機制,也分各組進行,也有委員協助,我相信這一波我們已經逐步在審查當中,應該可以順利。但是我必須誠實說,解燃眉之急啦!紓困就是要一波,我剛剛有跟委員承諾,我們4月中在整個行政院的規劃底下,我們會再提出藝文產業紓困2.0方案。

萬委員美玲:再去多努力一下,我希望2.0能夠交出漂亮的成績單。另外,剛剛一直在談文創事業的部分,我們還要談一下自然人的部分,到目前為止,自然人部分申請的案件有多少?

鄭部長麗君:目前是三百多件,後面應該會再增加。

萬委員美玲:在自然人的部分,因為在申請條件上有一些瓶頸,當然我們有一些放寬,我覺得這個放寬也是很接地氣的作法,不過你在自然人申請部分說過,需要契約或其他類似的契約,其實很多人比較不理解所謂類似的契約指的是哪一些?我知道你講的可能是e-mail或LINE截圖的方式,但是有一些如果是口頭約定或者用電話,這要怎麼處理?

鄭部長麗君:他可以提出佐證資料,因為這個補助還是在特別條例的精神──受疫情衝擊,所以我們需要是有契約的,我們也知道很多承攬不一定有書面契約,所以它有類似契約或相關的邀請資料,如果都沒有的話,它也可以請邀請單位來提供一個證明書,所以我們盡可能放寬。委員可以看到在很多部會裡面,我們大概是比較率先提出這種自然人承攬的紓困方案,也就是我們不僅關懷到事業,我們在事業補助裡面也希望它優先照顧員工。

萬委員美玲:這是因為過去自然人在就業上遇到一些需要文化部和勞動部一起來解決的相關問題,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藝文產業工作者有一定比例是用接案子、自然人承攬的勞動樣態,整體的藝文工作的勞動保障會再提升,所以我在去年和勞動部組成一個專案小組,有僱傭關係的,怎麼在既有的勞動法規裡面來提升它的保障;沒有僱傭關係的,像承攬,我們怎樣也能提升它的保障,我們現在有個專案小組在進行,不過這屬於制度研議,但是紓困是比較急迫的,我們先突破來進行。

萬委員美玲:沒關係,這次紓困也要注意到自然人的工作權。

鄭部長麗君:有,我們在這次紓困的經驗中,也有跟行政院進一步建議,像這種勞動樣態在未來也要考慮,我提出建議,也會提出爭取,我全力努力。

萬委員美玲:加油,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11時1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還是想了解一下移緩濟急的部分,首先回顧一下,其實在2月27日文化部就已經對外公開發布新聞說8億元的特別預算應該是不夠的,所以在不排擠原有年度的補助之外,我們會移出可延後進行的工程經費,也就是俗稱的移緩濟急7億元的部分。本席3月19日在本委員會質詢時,部長也表示會積極任事和超前部署,當時我相信各界都非常敬佩部長其實在超前部署上面做了非常長遠的規劃,也先看到了第二波和第三波,那時候部長其實提到如果立法院希望看到是移了哪些工程款而不致造成延宕的話,部長也承諾我們,報請行政院同意,這個部分應該是可以確定了,目前在進行盤點的行政程序。請教部長,行政院目前是否已經核定移緩濟急的7億元預算?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目前要呈報行政院,還沒有核定,其實我剛才回答其他委員已經有提到,當時在編列600億元預算時,文化部獲編8億元,我有提出不足的意見,所以我有請示秘書長、院長是否本部用移緩濟急再提出7億元。

高委員虹安:這我們都知道,為什麼還沒核定?

鄭部長麗君:但是主計總處曾經一度規定特別預算先使用,不足再用移緩濟急,但是我們在歷次會議提出請求是希望讓我先啟動,所以大概前兩天答應了,因為其實我經過好幾次會議的參與提出請求,所以已經答應我們可以同步啟動,所以我們最近就會儘速報行政院核定,只要我們提出來有獲得初步同意,我們就會儘速把資料給關心的委員。至於委員擔心移緩濟急會不會導致工程的延誤,委員放心,因為移緩濟急不影響……

高委員虹安:我想提醒一下,因為你在3月19日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時有提出短期紓困的方案需要11億元,我也相信這應該是文化部有盤點過產業需要的短期紓困部分,也就是救急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對,救急的部分。

高委員虹安:但如果預算來源裡的特別預算只有8億元的話,看起來在短期紓困的使用上確實是不夠的。

鄭部長麗君:這11億元就是我們特別預算的8億元裡面有4億元是紓困預算,再加上移緩濟急的7億元,所以我們現在希望趕快把移緩濟急的部分報行政院同意。

高委員虹安:所以短期紓困看起來是不夠用。

鄭部長麗君:我的原則就是能夠儘速進行的就儘速進行,因為本來主計總處統一規定先用特別預算,然後再啟動移緩濟急,但是它現在也同意我們同步進行來報移緩濟急,所以我們也有所突破,所以從上次您質詢我到現在也有進度,我們會儘速來進行。

高委員虹安:只是我們確實還沒看出來,3月19日的逐字稿在這邊,部長一直說放心、放心、放心,講了三次。

鄭部長麗君:我的心裡和委員的期待是一樣的,我也希望行政院趕快同意我們,但我們的確要報行政院,因為先前有這樣一個通則的規定,但是我們有提出請求,也獲同意可以提出來,因為政府一體,在政府內部我會做最大的爭取,包含行政程序。

高委員虹安:許多表演團體和藝文團體不管是人事的成本壓力或場地租金壓力,文化部在2月底喊出的11億元的紓困之後,他們對這個部分都是非常期待,希望政府可以幫助他們,如果從2月27日算到現在其實也有1個月的時間,行政院……

鄭部長麗君:不會影響,請委員放心,因為現在還在申請期,逐步申請、逐步核定,我們也開始啟動報行政院,我想整體都在我的管理當中,所以請委員放心。

高委員虹安:因為我看到的是2個禮拜過去還沒有進度,也是滿擔心的。

鄭部長麗君:怎麼會沒有進度?我剛才已經充分說明了,怎麼會沒有進度!

高委員虹安:因為我們沒有看到進度。

鄭部長麗君:特別預算已經可以來核定,移緩濟急行政院也同意我們同步報,因為本來是有順序的,但是它也了解我們現在的需求,所以來同步進行,我有進度都會在這邊回答,所以請委員放心。

高委員虹安:我還有一個小小的問題,今天我們討論的是解凍案,請問你們移緩濟急的工程案是否有在解凍案裡面?還是說解凍案的內容都不會影響到會被移緩濟急?

鄭部長麗君:有一些會在裡面,但是……

高委員虹安:有一些在裡面的話,我們今天還要討論解凍案就有點錯置了。

鄭部長麗君:我剛才有整體回答委員為什麼要移緩濟急,就是因為特別預算不足,我必須在年度預算裡面讓它發揮最大的功能,所以有關年度預算的部分,在疫情衝擊下可以繼續進行的就繼續進行,在疫情衝擊下能夠改變進行的方式,讓它對紓困振興有幫助的,我會來調整它同樣一個預算支用的用途底下的作法,如果不行的,我們就要移緩濟急。所以預算解凍是請求對所有的預算進行解凍之後,我才能做整體的安排,但是我會尊重委員會的決定,如果委員會有解凍,我才有可能納入移緩濟急,但不是全部,也是要看它是屬於我剛才說的三者中的哪一種。如果委員會沒有同意解凍,我就不會把它納入移緩濟急,所以我一定會尊重委員會的決定。但是我們年度預算必須讓它發揮最大的功能,事實上……

高委員虹安:我覺得這樣有點特別,其實我們在討論解凍與否是根據這幾案的目的性,但如果它的目的性是解凍完之後要被移緩濟急,可能委員會的考量又會不同,這只是覺得比較奇怪的地方。

鄭部長麗君:如果移緩濟急,是不是委員會更應該全力支持?

高委員虹安:所以我才說這些應該要被標註出來。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依照預算的程序來進行,因為解凍預算的部分,我們也是尊重委員會的安排,我們極力爭取預算解凍,但是屆時移緩濟急報行政院同意之後,它還是要修改預算的年度預算書,之後還是會送立法院備查,等於它還是會循預算程序。所以委員放心,在整個政府體制的預算制度裡面,如果我們依照制度來做事的話,基本上,行政院、立法院都在體制裡面,我們都受立法院的監督,所以請委員放心,我們都會按照循序漸進來進行。

高委員虹安:本席還是要提醒一下文化部,許許多多的細節部分,其實政府今天面對需要救急的藝文產業,我們有提出這些好的預算都是超前部署,但是我覺得要負責任的超前部署,因為我們必須要知道預算從哪邊來,它是實際上可以挪移的,甚至你提到第二波之外還有第三波,就實際上執行的速度來講,剛剛部長也提到了,可能跟行政院這邊的作業程序有關,這部分部長也是辛苦了,還是希望你繼續積極努力來向行政院爭取。

鄭部長麗君:向委員報告,我從政至今,對我的最大動力就是「責任」兩個字,所以委員您放心,我一定是負責任的超前部署。但是在我們的工作裡面,其實這四年來我們極力爭取預算、法案及組織的發展,我們希望全面架構文化政策,就是希望突破藝文產業發展過去的一些困境,這些工作我都持續在進行,但是……

高委員虹安:對啊!我們要解燃眉之急,錢一定要先到位,才會有2.0或3.0啊!

鄭部長麗君:我必須在整個法律、行政的體制裡面來創造可能性,所以我還是要循相關的法律、行政程序,所以您放心,在既有程序裡面,我們也會尊重大院的監督。

高委員虹安:是,我們希望能夠站在民眾的立場幫忙去監督這些預算,能夠依法有據啦!這是立法院立法委員的職責,您的職責跟我們的職責,我們都是互相分工。

再來是文化部在做產業紓困預算的盤點之外,其實有一個很重要的是,在我們的紓困振興辦法裡,有關文化部的部分已經有提出六大不同的種類,但個人看了一下,本席覺得並不是六個產業都一樣,每個產業受損的嚴重程度可能不一,我不知道文化部是不是已經評估過受到衝擊的影響,在六個種類不同的程度是否有所區別?還是說其實是透過一個審查小組,也許是六個小組,他們會各自依據不同的程度去進行補助的審查?我們知道最高250萬元是for法人、6萬元是for自然人,這個部分可能還會有一個補助比例的問題,這是產業界滿關心的一個補助比例的審查。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們其實從2月初就開始瞭解衝擊,但是疫情也持續在發展,所以衝擊也在繼續發展、繼續產生,我們都持續的在進行了解,其實這兩天都還在持續打電話,像我們這兩天也持續跟映演業在溝通,持續都在瞭解中。所以我們因此才會分這五類,因為藝文產業樣態不同、大小不同、僱傭型態不同、勞動型態不同,所以我們必須分類來進行,所以委員會有……

高委員虹安:本席的問題很簡單,這六個類別會有不同的六個類組嗎?

鄭部長麗君:對,委員會有不同類別的小組來協助我們,但是我們不是全部依賴委員,您放心,我們在……

高委員虹安:他們在申請的過程當中有保障會申請成功嗎?

鄭部長麗君:請您讓我講完,很快就講完。我們依據申請的情況會先訂定補助原則、補助的標準參考,然後提供給委員,經過跟委員共識來做最後的決定,再核定。我們也會有整體資料的建立等等。因為這是第一次紓困的經驗,我都是用超前部署來預先模擬如何進行,所以在這次進行之後,有助於我們在4月中提出藝文產業紓困2.0的方案。我們在爭取的過程也有提出我的建議給行政院,就是如何思考在這2.0裡落實院長講的雨露均霑,照顧不同類型、規模大小、衝擊程度不一的產業,但是又要能夠照顧事業、照顧人民,雨露均霑。在這個原則下,各部會提出建議,各部會也來爭取。

高委員虹安:好,本席最後就提醒幾點,第一個,對於這六大類,我們希望儘量能公平,而這個公平性包含救急的程度、受衝擊影響的程度,以及審查小組的公平性,這些都是外界非常關心的議題。第二個,剛剛有提到陸陸續續會有補助的辦法、規則以及最後的結果,也就是補助到哪些人或者比例,我希望這個也能夠公開,不僅是給立法院能夠去作審查,也能夠及時讓產業界知道,他們應該如何去申請,以及用什麼樣的準則。因為我們其實也收到很多民眾打電話來詢問,是不是文化部可以更透明的把這些補助未來的情形去作個說明?以上是本席建議文化部在未來進行的部分,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11時3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日前高虹安委員好像在質詢中建議文化部要補助藝文團體的線上直播,讓觀眾免費觀看,那時候我記得部長好像有回答說這個建議不錯,也強調文化部一直有在做文化科技的創新、推動線上直播,而且在防疫的紓困振興辦法也有這樣的規劃,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指的不是免費看,我上次回答的是,其實這三年來,我們也在鼓勵文化傳播的創新模式,為什麼我們要成立文策院,就是希望能夠壯大這個生態系,包含內容的生產,其實也要包含傳播平台的發展……

林委員宜瑾: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在這當中還是要壯大產業生態系。的確過去有一些藝文活動的免費,讓消費者認為藝文活動不需要付費或購票,其實這幾年我看是有在改變這樣的觀念,所以我們並不是贊成免費,而是說,我們其實平常就有在鼓勵文化創新的模式。但是這次的疫情,的確在疫情的衝擊底下,很多藝文活動停演了,是不是有一些替代性的、線上營運的模式……

林委員宜瑾:對,我今天就是要跟您探討這個問題,您一開始就破題了。

鄭部長麗君:但是這還是必須在委員所關心的,在營運底下來進行,什麼樣的營運模式?因為民間有各種多元的方式,他們的營運模式,我也沒有辦法在這邊回答出一個標準,但基本上應該是在一個產業永續發展的情況下。

林委員宜瑾:是,這是重點!

鄭部長麗君:對,政府也不應該一直鼓勵免費。

林委員宜瑾:沒錯!我今天要跟您探討的就是……

鄭部長麗君:我從以前當立委到後來當部長,我一直都是倡議這樣的概念,甚至我自己去看表演,我們也不鼓勵公關票,我也都是自己買票。

林委員宜瑾:因為上次就提到類似免費看這樣的措施,當然有一些社會輿論跟文化產業的爭議啦!我今天特別提出這個議題就是說,其實真的可以透過這次防疫期間好好來建立這些平台,特別是像有個很知名的音樂製作人──深白色,他就強調國外因應疫情做一些線上的轉播或是圖書的借閱,其實是本來民眾就有消費、有付費觀賞演出的習慣。剛剛部長有點到,臺灣這幾年的藝文演出其實是在市場中辛苦的在求生存,所以如果真的開放免費的轉播方式,其實是一個很大的傷害,特別是政府又要出資來補貼表演費,我覺得某個程度是雪上加霜,所以不要讓大家覺得看表演不用錢,藝文團體其實很苦惱民眾看表演不用錢,因為這會降低了藝文在民眾心目中的價值,所以我覺得要透過這樣的機會好好的去調整。如果要免費線上看,其實應該像試用包一樣,也就是說,我們試用了之後會去消費,發這種試用包才有意義。如果說要免費線上看,就是前面一、二集或是前面5分鐘、10分鐘這種的模式,這種發試用包的模式,我覺得這樣才有意義。

鄭部長麗君:我瞭解委員的關切,就是說,基本上是要對產業有利的方式,然後也對中長期的創新發展有幫助。在最近的疫情之下,我們看到有些國家有線上營運模式,也許是他們過去的產業已經有相關的創新傳播的方式在進行……

林委員宜瑾:對,像維也納愛樂本來就有在線上……

鄭部長麗君:對,他們本來就有數位音樂廳的平台……

林委員宜瑾:對,他們一場音樂會收14歐元。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上次的回答是,國內的產業本來也有在準備這樣一個文化創新的模式,是以產業營運的模式在進行。文策院上禮拜召開記者會,有宣布第一波的策進方案,也會擴大加速來支持民間的創新模式,我相信民間會有它的市場思考,也會有它的產業思考。

至於政府的部分,在這個疫情衝擊期間,除了紓困以外,我們也可以為未來的振興預做準備,所以我也有邀請相關的法人,像國藝會、國表藝、文策院等等,還有公共媒體,大家一起思考看看怎麼樣發揮公共的平台跟法人的機構,能夠有在疫情期間可以進行的營運模式,來跟產業接軌。

林委員宜瑾:對,像國表藝的部分,你們現在的租金好像減收了50%嘛!

鄭部長麗君:這個減收是紓困,就是一些優惠措施,但是不是有一些法人彼此間合作,能夠在疫情衝擊期間、在疫情的衝擊下、在防疫的措施下,可以進行的營運模式,這需要規劃、需要思考,我們有請大家一起來思考,除了要追求短期防疫的營運模式,也要兼顧中長期有利的發展,而且對產業永續。

林委員宜瑾:對,我覺得現在真的是好機會,我們說「防疫不停歇、文化好機會」,就是透過這個去建立線上直播的平台,去媒合──文化部主動來媒合……

鄭部長麗君:但是要符合產業的需求,也要符合永續營運的模式,所以我們會進一步再邀請各法人一起來思考,其實文策院已經跨出一步了。

林委員宜瑾:對,像我的這張PPT上所顯示的,維也納歌劇院總監說「我們的努力有相當的價值,因此無法免費提供」,我覺得這個其實是很發人深省,未來我們的文化產業其實是可以往這個方向前進。

鄭部長麗君:這也是我們文基法落實的精神,文基法裡也有相關的條文,尊重藝文創作者相關的智慧財產的價值跟保障。

林委員宜瑾:我的意思是,現在就好好可來參考,像維也納歌劇院也好,或者柏林愛樂數位演奏廳的作法,趁現在這個機會來建立一套數位展演的製播流程、平台,還有收費機制。

鄭部長麗君:目前有請法人一起在討論當中。

林委員宜瑾:是,我覺得這樣可以吸引更多的粉絲,像博恩夜夜秀,其實本來是線上的,可是也有買票進場,因為點閱率越來越高之後,就水漲船高,買票進場的收益也就越來越多。我的意思是說,現在正值防疫期間,可能大家就是在家裡躺在床上看、躺在沙發椅上看,如果我們有一個所謂的線上收費平台,讓他們養成這個習慣,在家裡養成收看藝文節目的習慣,等到疫情一過,他們其實會有很大的動力要進現場去看原汁原味……

鄭部長麗君:就是也有利於中長期產業發展的需要……

林委員宜瑾:去看更有原汁原味、更有臨場感的藝術展演。

鄭部長麗君:委員的這個建議很好,就是在這個疫情短期的衝擊裡,怎麼樣協助催生民間這樣的平台,或是說政府也能夠協調相關的法人來發揮這樣的功能。

林委員宜瑾:其實現在OTT的平台很多,所以我覺得可以利用現在OTT的平台去做媒合,去做合作。除了跨國的OTT業者,臺灣本來就有一些OTT業者,像民視的四季線上影視,或者是中華電信的中華影視,或者是LiTV、KKTV、CATCHPLAY等等,而跨國的OTT平台很有名的就是Netflix,其實Netflix有跟三立、公視及凱擘影視都有合作。我的意思是可以藉由這樣的平台,我們就直接去跟他談合作,然後去媒介現在一些表演藝文團體,我覺得這樣真的可以促成他們未來的收視大眾,我是提出這個建議給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都會來思考,不過文化部還是優先希望壯大國內的平台。

林委員宜瑾:當然、當然,可是我想這是相輔相成的。

鄭部長麗君:其實文策院上禮拜的第一波策進方案裡也有提到支持一些創新平台的發展,我想公共的平台或民間的平台,我們都可以一併來思考。

林委員宜瑾:因為現在是疫情期間,而且現在進入室內要有1.5米的社交距離,以這個距離來說,要進入室內去看藝文展演是難之又難!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但文化部防疫還是為重啦,也就是說,其實很多的創作團隊及藝文工作者的防疫也很重要,所以我想整個防疫、紓困……

林委員宜瑾:對,所以變成是目前只能推線上……

鄭部長麗君:但是線上內容的產製,藝文工作者也是要表演,也是要參與創作演出,所以還是有防疫的需要……

林委員宜瑾:所以國表藝可以好好的讓這些藝文團體……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現在原則上……

林委員宜瑾:我覺得還是可以演出,只是用線上收費的方式,讓觀眾去聽表演、看表演。

鄭部長麗君:我充分瞭解委員的建議,我只是要補充說,防疫為重,紓困並行,振興我們預作準備,每個面向都要顧及。在疫情衝擊底下,防疫要做好,雖然現在有觀眾人數限制,但是藝文工作者的健康安全也很重要。在這個過程當中,我們的紓困趕快加速進行,有任何的創新方式,能夠有利於產業永續的發展,不能用傷害產業的方式來進行,有利於產業永續發展的情況下,我們加速來做,不論是支持民間的平台或是透過公共的平台。

林委員宜瑾:是,如何善用這種科技的載具,然後媒合演出的平台……

鄭部長麗君:如何善用新型態的傳播平台。

林委員宜瑾:讓藝術走進客廳啦!現在目前為止應該是要這樣來努力。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1時4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我知道在推動文化藝術的同時,現在面臨防疫問題確實是一個兩難的抉擇。比如說,今天我們看到報紙的頭條報導,我以蘋果日報為題的話,室內距離是1.5米,也就是1.5公尺,我今天特別帶了直尺過來,是因為我想很多人對距離並沒有概念,1.5米的長度等於就是150公分。其實它有這麼長耶!電影院算是室內,但這個距離只是梅花座就可以了嗎?恐怕已經不是一排了,是距離兩排以上。左右也是,我把直尺拉出這個距離,看旁邊的同仁可能都會被我打到,也就是說,恐怕不是間隔一個人,而是要兩個人以上。對於許多室內的藝文表演來說,不論是電影院或者是音樂廳的欣賞等等,1.5米是不是真的會窒礙難行?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想指揮中心是依據整個疫情的發展,基於防疫之需要,他們會定期更新因應指引。特別條例第七條有規定,指揮官基於疫情需要、防疫需要所做的處置,我想各部會跟全國要大家一齊來落實,其實這是為了我們每個人的健康,所以每個部會都會針對他的因應指引,我們自己的場館也要做。我也知道,在民間產業部分,一方面大家也都尊重指揮中心,也有在落實,但同時真的會對產業造成衝擊。我身為文化部長,我是有非常深刻的體會跟瞭解,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當大家在配合指揮中心防疫的同時,文化部來加強、加深我們的紓困方案,所以我會積極去針對受衝擊更重大的產業、艱困的事業,來提出專案紓困的請求給行政院。院長昨天也宣示了,紓困預算會再提升,我相信行政院也會來回應我們所提出來的這些請求。

林委員楚茵:提到紓困,有一些產業恐怕很難等到紓困就要面臨歇業了,比如電影院,剛剛幾位同仁也有提到,而現在我手上這一份是四大電影工會給我的聯名陳情書,裡面有高達80%的電影院都已經提出他們的要求,就是說,現在規定的社交距離其實是跟我的身高差不多高,所以我助理就說我一拿直尺出來,我的身高就曝光了,以一個一般女生、正常的身高,沒穿高跟鞋的話,必須保持這樣的距離,當他們要來執行的時候,有沒有可能現在就由疫情指揮中心或者是由文化部來建言,乾脆讓他們就在短期間進行歇業呢?不然他們也沒有好片可放嘛!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像映演業也會受限於這個距離,因為它是屬於密閉空間,的確,它的票房從2月開始就一直在衰退,至於表演藝術,因為室內限100人,它真的也很難演,所以在因應指引公布的時候,我們也有說,我們瞭解表演藝術團隊即使100人可以演,但它真的很難演,它也幾乎形同停演了,必須取消、延期……

林委員楚茵:成本上是無法負荷的。

鄭部長麗君:所以這些衝擊我瞭解,事實上,我們這幾天也密切的在跟映演業聯繫,但是依照特別條例第七條的規定,是由指揮官來做相關的處置,所以在我們密切聯繫底下,在指揮中心的因應指引底下,我們能做的就是要來拉高整個紓困的水位,加強紓困的力道,我們要以等同他們幾乎接近歇業狀態的情況來進行紓困,也不等它關門歇業再來紓困,我們現在就要立刻來加強紓困的進行。

林委員楚茵:所以部長比較傾向紓困在先,至於是不是應該要歇業或是短暫的停業,後續再來考量。

鄭部長麗君:因為基本上特別條例是賦予指揮官這個權力啦!我們也許在內部會把意見反映上去等等,但是指揮官是站在防疫的需要,因為他是面對各行各業,而且特別條例第七條賦予權力的是指揮官,所以在這樣的體制運作底下,我們把意見提出來,但是文化部我們自己會先超前部署,我們不要等它歇業、不用等它停業,我們現在就要把這些艱困事業的紓困需求提報出來,我相信院長、秘書長、政委、行政院也會來回應相關的請求。

林委員楚茵:因為許多人都會認為,像我剛剛提到的電影院業者,他們好像就是播片嘛!但是事實上,在背後他們有許多的成本,在這些成本當中,他們的票房隨著疫情的增加是越來越差。我們看螢幕上的資料就會發現,2月初跟3月就只剩下十分之一,部長剛剛有說要超前部署,請問它可以怎麼做?

鄭部長麗君:關於我們的超前部署,就是我們不等指揮中心宣布要不要停業或閉館,我們就是用最重大衝擊的情況來提出需求。我知道電影院的租金壓力其實是非常大……

林委員楚茵:房租。

鄭部長麗君:對,房租,其實他的房東,或他背後整個土地、建物的物權,跟相關的銀行、金融機構、壽險業等的關連也非常多,所以他們在協商上很困難,這個我都有充分瞭解,而且他們有比較多規模的員工人數,所以包含水電費的協助等等,目前水電費部分經濟部有在處理了,但是其他的負擔真的很艱鉅,所以我們會針對這種疫情衝擊重大的艱困事業,像映演業、表演藝術等提出專案的需求,希望能夠納入行政院新一波的紓困方案。

第二點,關於大型事業的貸款,目前在中小企業的貸款裡面有8,000萬元的上限,但他們的需求可能也是超出的。所以我們也有提出,希望有針對非中小型企業,也就是大型事業的專案貸款,然後兩者一起來進行。至於營業稅緩繳的部分,這個部分已經在進行了,財政部也已經公布了,所以我們是多方面來進行。我也有說,在行政院規劃成熟之後,4月中我就會提出紓困2.0,但是我想行政院近期就會有新的決定。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部長辛苦了。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4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看到你這麼為藝文努力,我真的很高興。請部長看一下畫面上的資料,我們看到106年10月28日的部長比現在更年輕,我也看到我們英明的召集人,以前胖一點,現在瘦一點,更帥了!真的非常高興,國家漫畫博物館合作備忘錄在106年10月28日盛大展出,對此我們中部地區是滿心的歡喜,很歡喜的看到當時的林佳龍市長跟鄭部長都能夠來成就這件事情,因此我們也來看一下過往(106年10月28日)的相關報導,中國時報頭版很大一版的報導──全臺第一座國家動漫博物館即將在臺中市誕生!哇,當時大家真的是非常高興。報導提到,市府推動影視及動漫發展,文化部挹注4.45億元預算,在中臺灣電影中心合建「國家漫畫博物館」,市長林佳龍與文化部長鄭麗君28日正式簽署合作備忘錄;新聞局長卓冠廷表示,文化部將持續挹注7.05億元充實設施及館藏,朝2020年完工為目標,這座國家級漫畫博物館計畫,將吸引全省應該是全世界漫畫、插畫家群聚,推動產業發展。

部長,當時大家看到這個訊息都非常、非常的歡喜,我們也非常感動,因為這些努力,終於在107年4月2日正式動工。本席接下來要請教一個議題,請問部長,文化部承諾的4.45億元的預算編在哪裡?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4.45億元工程補助預算,是補助臺中市政府的中臺灣電影中心……

楊委員瓊瓔:對,錢什麼時候下來?

鄭部長麗君:以及7億元的軟體,在我們的公共建設計畫裡面,在國家漫畫博物館公共建設計畫裡都有編列,而我們7億元的軟體……

楊委員瓊瓔:編在什麼地方?

鄭部長麗君:委員,請讓我說完。這個編列在國家漫畫博物館的公共建設計畫裡,而公共建設計畫已經獲得國發會的同意,都有編列,7億元的軟體預算、典藏研究都繼續在進行,4.45億元的工程預算,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就是臺中市政府的漫畫博物館工程依照我們原先的核定,它的興建模式必須符合三個原則,因為做為一個博物館,它基本要有集中的空間,不能分散在中臺灣電影中心裡面,然後要有獨立的出入口,分設水電表,我想委員一聽就會覺得這是很基本的要求,所以我們希望它的工程設計能夠符合這個基本要求,之後我們就會撥款。但是這個興建過程,我們經過二十幾次的協商,都沒有符合這樣的標準,所以我還在努力,我沒有放棄。我們的計畫也都還在,預算都還在……

楊委員瓊瓔:預算在哪?

鄭部長麗君:但就是拜託臺中市政府,如果要在中臺灣電影中心裡面做一個博物館,起碼要達到的標準就是空間集中,不要把博物館有些空間拿去分散在商場啦!進出動線也不要切割,我們有獨立的進出……

楊委員瓊瓔:對嘛!這都是小事啦!

鄭部長麗君:也有水電,如果一個漫畫博物館,它的空間跟商場是混在一起的,然後要去地下室的電梯還要經過商場等等,它就不像是一個國家級漫畫博物館……

楊委員瓊瓔:我真的要感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身為部長,我要把關它的品質。

楊委員瓊瓔:對。

鄭部長麗君:您是臺中的民意代表,您放心,我的目標跟你一樣,我也很想要完成這個國家漫畫博物館……

楊委員瓊瓔:謝謝,因為兩個都是美女嘛!當然……

鄭部長麗君:所以要拜託臺中市政府……

楊委員瓊瓔:當然都是要為了我們的動漫,所以本席要來確認幾件事情……

鄭部長麗君:要拜託臺中市政府把這個工程……

楊委員瓊瓔:不要拜託,我們一起完成。

鄭部長麗君:要拜託臺中市政府把這個工程設計能夠提升,工程能夠標準到位之後,我們就會來進行。

楊委員瓊瓔:好,謝謝。因為我們兩個都是美女,都是很有氣質的,所以一定要把它完成。

第一件事情,4.45億元的預算已經經過國發會拍板定案,而且編列的預算沒有挪到其他地方去用,是不是?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預算都還在,但是因為經過二十幾次協商,它的工程品質還沒到位,我們本來要撥的錢一直撥不出去,所以我們就要報修計畫,把這筆錢往後挪,但預算都還在,不過時間必須要往後挪……

楊委員瓊瓔:請針對本席的提問……

鄭部長麗君:所以行政院秘書長在核定我們的報修計畫時,他也有說必須趕快,希望臺中市政府可以達成這個共識。

楊委員瓊瓔:請針對本席的提問,第一個,4.45億元都在嘛!

鄭部長麗君:在計畫裡。

楊委員瓊瓔:第二個,關於這個計畫,我覺得本來就不管是哪一個政黨或者是誰當市長,我們全國的民眾,尤其我們臺中市的市民,全部都同樣口徑一致的希望要完成這一座博物館,讓人才、人文能進駐到臺中市來。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

楊委員瓊瓔:所以這個計畫完全是依照以往的計畫,盧秀燕市長是承接了這個計畫繼續執行之。但本席覺得很奇怪,因為原本是在109年就要完成,如果說這個計畫的內容有不一致,那應該是以前就不一致啊!以前你們都沒有提出嗎?為什麼等到現在,我們滿心期待,很多cosplay都希望到這邊來辦,甚至國外的朋友,有法國的朋友、日本的朋友、韓國的朋友,以及我還有一個美國朋友說臺中如果有這個,他就要來這邊辦,我高興得不得了,所以我希望,既然錢還在,那麼在溝通方面,大家好好去溝通,一定要去把它完成。臺中市也是竭盡所能,當時本席在擔任副市長的時候,我很感謝我們所有的議員,大家都希望能夠完成……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時間有限,我瞭解委員的期待,因為您也擔任過副市長。我做事是這樣,我的計畫我要繼續推,我也不論誰執政、哪個政黨執政……

楊委員瓊瓔:對,我給你比讚!

鄭部長麗君:但是這個原則我們從頭到尾都有提,也在會議提……

楊委員瓊瓔:對啊!

鄭部長麗君:這三個原則說起來真的是一個博物館很基本的原則──它的空間基本原則,所以我們要請委員協助,你也可以請臺中市政府趕快把工程修改到符合一個博物館基本的要求,空間集中、獨立進出、獨立水電,以後不要跟商場變成混在一起……

楊委員瓊瓔:那就是鄭部長打臉現在的林部長……

鄭部長麗君:我們不論誰執政……

楊委員瓊瓔:對啊!怎麼可能一個案子去做這樣……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個是無論誰執政……

楊委員瓊瓔:本席敬佩部長您的看法,不論誰執政,都要完成這個。

鄭部長麗君:不論誰執政,國家級博物館要有一定的品質,就像您說的,這是國際級的,我們一定要求品質,所以必須要達到,那如果達不到,臺中市政府就必須要思考,如果它不構成一個國家級的博物館,那要怎麼辦?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去完成!

鄭部長麗君:這個計畫後續的合作要怎麼做?委員您說承諾,您可以發現,我們的計畫我們是繼續推動,承諾兩個字,我真的必須說,我們的臺中州廳……

楊委員瓊瓔:對啊!怎麼可能從107年4月2日到現在仍然是這樣的程度呢?

鄭部長麗君:委員也可以回去關心一下,請您回去關心一下臺中市政府的臺中州廳,我們也簽了MOU,我們也有預算的安排,我甚至有再造歷史現場計畫,已經投入……

楊委員瓊瓔:這個4月2日就動工了耶!

鄭部長麗君:對,然後我們後續也要規劃預算,但是……

楊委員瓊瓔:那個是另外一回事,那是不一樣的事件!

鄭部長麗君:對,盧市長也取消了。

楊委員瓊瓔:這是另外一回事!部長,你剛才提到,不管誰當市長,我們都要推動市民所需要、國民所需要的……

鄭部長麗君:換了市長執政,那個案子就不見了。

楊委員瓊瓔:這個案子跟那個案子完全不一樣,這個是已經動土執行之,裡面的條件差距那麼大,為什麼……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們必須做品質的把關。

楊委員瓊瓔:品質把關本席一定是堅決……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品質還是要達到。

楊委員瓊瓔:但是也需要你們的支持嘛!

鄭部長麗君:要做到!

楊委員瓊瓔:所以預算4.45億元仍舊維持支持。第二個,我們希望儘快合作將它完成,謝謝。

到時候剪綵的時候也要請英明的召集人及部長一起去剪綵。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拜託臺中市政府,工程的標準要達到一個博物館基本的要求,這是我做為一個部長要堅持的把關。

楊委員瓊瓔:這是當然啊!謝謝。

主席:好,大家一起加油。

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鄭委員正鈐:(11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一次質詢的時候,本席曾特別提到,我對於臺灣是否能夠成為一個媒體中心或是華人的影音流行音樂中心,其實是非常的關切,也希望臺灣能夠有機會發揮我們自己的軟實力。這次解凍案當中的第六案是針對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發展的部分,它的金額其實不大,才200萬元,我在想說,因為文策院算是一個新的單位,而剛剛部長在回答其他委員的時候也有特別提到,目前我們要做的就是讓生態系壯大。然後部長有提到的一個點,我個人其實是非常感興趣,也很欽佩,希望鄭部長真的能夠做到「部部都是文化部」這樣的目標。

我為什麼提到這個點?是因為本席從新竹選區上來,我們知道新竹有很多國際級的企業,其中有很多是生產性的,上一次我只有提到一半。因為文策院有一個目標是希望能夠把國家品牌做國際輸出,對於這件事情,我想請教部長,目前我們有沒有去盤點過,臺灣總共有多少的大品牌是您認為我們要去協助讓他做國際輸出的?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文化產業的品牌,還是說企業?其他企業來支持藝文?

鄭委員正鈐:包含企業。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文策院是在跨域、跨平台、跨國來壯大國內藝文產業生態系,這裡面其實需要文化金融體系的形塑、投融資,也需要企業一起參與。像韓國的經驗,其實在韓流崛起的過程當中,韓國企業的參與是非常深的。所以文化部也已經委由文策院成立一個CSR平台,讓企業可以來參與,一起努力。我這兩年也向證交所爭取,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公司的CSR強制揭露報告裡面原來有四大項,其實沒有藝文,像生態永續發展、社會公益等,我們把藝文納入社會公益裡面,這樣更可以鼓勵企業參與,也結合CSR來支持。文策院的確會在另外一端,結合企業端一起努力。

鄭委員正鈐:好,這部分其實本席非常關切,也希望鄭部長針對文策院目前的相關計畫,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

鄭部長麗君:好。

鄭委員正鈐:我剛剛看到資料裡頭寫到,第一屆的文策院董事包括經濟部、科技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外交部、交通部觀光局……

鄭部長麗君:其實也有金融機構。

鄭委員正鈐:是,還有國家通訊委員會、文化部的官員,我覺得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本席對文策院有很多期待,也會特別關心,希望文策院在文化部的指導下,讓臺灣有機會變成真正的媒體中心,以及華人的影音、流行音樂中心。本席也非常希望文策院有機會把臺灣的流行文化創造成世界型的颱風、臺流。這是本席對這部分期待,希望部長能夠……

鄭部長麗君:好。剛剛委員關心的第二部分,就是哪些藝文產業是不是有一些特定的項目等,文策院上禮拜也提出第一波策進方案──支持文化內容開發產業領航旗艦計畫,譬如IP的催生、產業創新營運模式,或跨域營運的發展,還有跨國……

鄭委員正鈐:這部分再給我比較完整的書面資料。

鄭部長麗君:這些都有,我再請文策院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

鄭委員正鈐:好。我接下來想問與整個臺灣的內容產出有關的事情。國際青少年媒體研究中心針對跨國兒少節目研究,發現臺灣的兒少節目有高達87.9%是動畫,所有節目裡面有91.1%是國外製作的,都是從國外採買的,國內獨立製作的大概只有7.6%,比例相當低。以古巴為例,他們在2007年的時候,自製節目只有6%,外購節目達到94%,到2017年的時候,自製節目已經達到33%。文化部有沒有提供什麼資源,鼓勵製作臺灣的兒少節目?有沒有一些具體的作法?

鄭部長麗君:有。這個過去真的比較少,為了提升兒少節目的製作,我們在2018年特別訂定兒童電視節目製作補助要點,支持兒少節目、多元節目的開發,也放寬補助的比例,過去有一些補助我們都限制,一定要在49%以下,但是因為兒少節目投入製作的資源相對更少,所以我放寬了這個補助比例的上限,我們會逐步支持。自製率方面,在我上任之後,NCC跟我們兩個部會合作,開始落實國內節目的自製率。我們的確沒有分類型,針對兒少節目再另訂,我們是採用鼓勵的方式,投入更多資源提升兒少節目的製作。

鄭委員正鈐:根據很多業界從業者跟公視部門的意見,兒少節目在整個內容的製作跟技術上其實都有一些困境,最主要就是因為在內容上,臺灣專門做兒少節目的比較少。部長也有提到,整個生態系統的建立,整個在培養的過程中,兒少節目的部分比較少。事實上從業者對於兒童的認識不一定很深,他會像製作一般的節目思考兒童節目,用大人的觀點思考兒童的節目。技術上臺灣跟很多國外機構在合作上面來說,其實沒有參與,所以對於一些比較先進的技術,可能也沒有太多交流跟學習。這部分本席希望文化部能夠加強提升兒少節目。

鄭部長麗君:是。

鄭委員正鈐:這部分我先不請您回答,您給我書面資料。

鄭部長麗君:我可以很簡要的跟您回答,您提到公視,倒是公視法本身對兒少節目有一定時數的規定,新版的公共媒體法現在在行政院審查中,也保留相關的條文。另外,我們還有新的條文,就是公媒基金會要積極提供適合兒少欣賞的內容,所以我們也有強化這個草案,也希望未來能夠落實。其實未來除了線性,還有數位傳播、國際化,委員剛剛這些建議我們未來都會持續努力。

鄭委員正鈐:謝謝部長。接下來我想問整個藝術工作者的保障。臺北市藝術創作職業工會之前有發起藝術工作者勞動情況調查,去年藝文工作者提出了一個現象,就是發現臺灣的藝文工作者普遍出現低收入、工時長、零保障的狀態,幾乎有五成藝術從業者的月薪不滿3萬元,平均每週工時超過52小時,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有很多接案的創作者沒有簽訂承攬契約,勞保投保的比例也不足。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提出了幾個訴求,除了對工作權和智慧財產權的保障之外,他們也希望能夠協助從業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事宜,並廣納民間藝術團體,參與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法案修訂。本席想請教一下,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部分,目前文化部還邀請了哪些藝文單位一起參與?目前整個彙整的修法進度大概到哪裡,可不可以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去年通過文化基本法之後,為了落實、強化藝文工作者工作保障的條文,我們跟勞動部組成專案小組,先就政府機關內部展開研修,檢視既有勞動體制的法規哪裡不足。另外,現在很多藝文工作者用承攬的方式,是自僱者,的確現有的勞動體制對他的保障很低,所以我們也思考怎麼樣在這種樣態裡面提升他的保障,因此有設計相關的條文,現在在最後階段的修整當中,如果有草案的話,我們就會邀社會相關人士,請大家一起討論,然後再送行政院,這個都有持續進行當中。

鄭委員正鈐:所以整個修法目前還在……

鄭部長麗君:已經有草案。

鄭委員正鈐:現在還在邀集各個個藝文團體一起表達意見嗎?

鄭部長麗君:這一波藝文紓困裡面,我們有納入自然人承攬,在這一波的申請,相關的資料也會協助我們更了解。這一波的申請是4月10日截止,我們其實是同步跟勞動部這個專案小組持續進行。這一波紓困的經驗讓我們在最後的條文做更完整的整修之後,就會展開跟社會諮詢的工作,然後送行政院。

鄭委員正鈐:好,謝謝部長,如果有相關資料的話,可以給本席一份書面資料。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鄭委員正鈐: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2時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本席聽了前面委員的質詢,像楊瓊瓔委員,其實兩位都是美女,真的不用那麼劍拔弩張,我們共同為臺灣的文化盡一份心力。

請教鄭部長,目前文化部所屬有非常多機關,疫情期間相關機關的人流變化有沒有受疫情影響而減少?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人流變化是什麼意思?

洪委員孟楷:就是入園的……

鄭部長麗君:您說對外公開的場館嗎?

洪委員孟楷:對。

鄭部長麗君:一定受影響。

洪委員孟楷:都有受影響,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為了防疫的需要,展覽型的場館跟表演型的場館都必須配合指揮中心,他們會定期更新因應指引,更新因應指引之後,我就會定期提出因應原則,部裡面也訂有相關注意事項。

洪委員孟楷:反正都是疫情指揮中心要求,包括昨天有講,室內1.5公尺……

鄭部長麗君:不止,我們要定得更細,他們有因應指引,但是因應指引公、私部門都適用,公部門要用更高的標準,所以我們會根據這個因應指引訂定更細的相關因應原則跟注意事項。

洪委員孟楷:好,本席肯定你們有用更高的標準要求。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會即時對社會說明。

洪委員孟楷:相對來講,您剛才也提到,其實人流有受到影響,你們的附屬機關,包括今天也有出席的國家人權博物館或是歷史博物館,有些附屬機關裡面也都有委外的店家,不管是OT還是相關的商家。目前人流減少,沒有辦法給他適時的補助,有沒有針對租金調降部分給予……

鄭部長麗君:可以提出紓困補助。

洪委員孟楷:你是說要他們提出紓困補助嗎?

鄭部長麗君:文化場所裡面的營業單位也可以提出紓困補助。另外,他們還有租金、權利金的部分。在上一波特別條例的時候,各部會依據特別條例訂定紓困辦法,當時我們也希望減租金,不過主計總處認為要以補代減,所以我們會另外提供租金補貼,再公告辦法。

洪委員孟楷:以補代減不就是有點左手進、右手出嗎?

鄭部長麗君:委員放心,我也認為,所以我其實一開始也希望能夠減租,最近也有跟行政院提出建議,財政部相關單位也啟動、在研議了,未來可望有整體性的,對公有場館的減租措施,我看財政部有對外說明。

鄭委員正鈐:今天本席會特別提出這個質詢,最主要是本席的辦公室接到滿多電話。其實交通建設──臺鐵或臺北市的捷運都有一些委外單位甚至廣告業者,因為在疫情期間,公家機關主動用相關辦法調降租金,等於是政府沒有辦法開源,讓大家有更多客人進來,但是至少幫大家節流。政府部門如果能夠帶頭做這件事情的話,其實也有一種帶頭支持的效果。

鄭部長麗君:是,我認同委員,所以我們有提出這樣的建議。因為中央有財政部跟國有財產法的相關規定……

洪委員孟楷:我們就往這個方向努力。

鄭部長麗君:財政部已經有通函,依契約就可以進行,財政部現在也會統一研議公有場館減租事宜。另外,在公有文化場所,只要他的收入不是進入國庫的,都可以來申請紓困補助。

洪委員孟楷:本席有跟故宮博物院要資料,即使故宮博物院已經簽訂相關合約,但是都因應這一波疫情的期間,主動調降租金,文化部也可以這樣做。

另外,請教部長,這次的藝文產業紓困辦法,文化部到目前為止受理了多少申請案件?

鄭部長麗君:每天都在增加,今天大概總共七百多件,這一波……

洪委員孟楷:到目前為止七百多件嗎?

鄭部長麗君:七百多件。這一波受理會到4月10日,但是我們已經逐步審查。

洪委員孟楷:已經逐步審查,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逐步審查,不要等4月10日以後才審查,我們大概會分兩波審查。

洪委員孟楷:我們看到媒體的消息,這次的紓困對象包括影視、表演、藝術、書店、博物館、文化資產等,其實包羅萬象,因為文化部涵蓋的範圍本來就非常廣。

鄭部長麗君:對,很多元。

洪委員孟楷:本席滿愛看書的,以獨立書店來講,其實衝擊最大的不是本地的訪客減少,而是港澳地區的訪客因為現在沒有辦法入臺,因此他們都減少。很多獨立書店其實是一人書店,店主自己一個人經營,沒有其他股東,比較像小型的工作室,如果他來申請紓困補助的話,要以個人名義還是以團體名義?

鄭部長麗君:個人商號都可以適用「事業」。

洪委員孟楷:另外,紓困辦法第二條的適用對象是發生營運困難的產業、事業跟相關從業人員,但是藝文個人工作者部長也很清楚,有些時候工作內容是編劇、繪畫等相關創作,他適用「營運」兩個字嗎?要怎麼提出證明說他受影響?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須知裡面都有解釋。就像委員說的,多樣、多元、規模不一,而且僱用樣態、勞動樣態也不一。所謂「營運」是來自特別條例,要針對營運產生衝擊的狀況,特別條例的法律授權文字是這樣,但是我們的須知都有詳細說明什麼是自然人承攬,以及他要怎麼申請,我們都有說明,所以您放心,不會因為「營運」兩個字造成相關理解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相關補助金額的計算也都有嗎?

鄭部長麗君:須知裡都有,然後有電話,隨時可以打來諮詢。

洪委員孟楷:好。這個本席也接到很多藝文工作者反映,他們都說還是比較不瞭解,是不是請相關同仁可以給本席資料?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加強。

洪委員孟楷:再加強宣傳。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官網、FB再加強說明。

洪委員孟楷: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之鍾委員佳濱、劉委員世芳、孔委員文吉、邱委員志偉、李委員貴敏、何委員欣純、謝委員衣鳯、周委員春米、蔡委員易餘、高金委員素梅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伍麗華及周春米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伍麗華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伍麗華,有鑑於文化部為全國文化業務主管機關,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辦理以及拓展國際文化交流空間是文化部重要的工作項目。關於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的辦理,文化部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外,對於文台會擬轉型為國際交流專責機關,其業務推動管理監督及其預算分配運用,文化部應有嚴謹透明的機制,特向文化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關於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的辦理,文化部應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為顧及原住民族特有的思維、價值觀,加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之保存,文化資產保存法於民國105年7月增訂有關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所涉相關事項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隔年I06年7月政府公告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而施行至今,關於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登錄、公告之成果包括:口述歷史3項、文化景觀7項、古物94項、古蹟8項、民俗32項、傳統工藝17項、聚落建築群2項、歷史建築12項。但綜觀上述成果大都集中於有形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中如傳統知識與實踐甚至付之闕如。

究其原因,在於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文化資產區分有形與無形兩類。其中,無形文化資產包括了傳統表演藝術、口述傳統、民俗及傳統知識與實踐等5項,是由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依法進行審查後辦理登錄、公告,而中央主管機關即文化部僅得就地方政府已公告者再行審查公告為重要無形文化資產。以傳統知識與實踐為例,至今僅台東縣政府1案、南投縣政府2案,如果地方政府並不積極辦理無形文化資產的調查、採集、研究,則要如何進行無形資產特別是像原住民族傳統知識的傳承、推廣及活化?

而在文化部方面,至今僅辦理「傳統知識與實踐資料徵集委託第一期計畫」、「雅美族傳統知識與實踐文化資產調查暨培力民間團體提報計畫」及「傳統知識與實踐資料徵集委託第二期計畫-鄒族」3項資料的採集,後續還需經由地方政府之審查、登錄與公告。

爰此,文化部應扮演更為積極的角色,應就無形文化資產主動進行保存,更應儘速規劃期程、投注適足經費辦理原住民族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工作。

二、對於文台會的轉型,其業務推動管理監督及其預算分配運用,文化部應有嚴謹透明的機制

文化部為與國際進行相關文化交流活動,於109年度「文化交流業務」項下編列5億903萬2千元,辦理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畫等計9項工作。

文化部109年度「文化交流業務」與108年度預算規模相比,增加1億366萬元,主要在於「全球布局策略推展計畫」增加700萬元,及「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經費增加9,660萬元。而「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3億4,835萬9千元經費中,則編列近約三成、1億200萬元用以補助財團法人文化台灣基金會(簡稱文台會)之營運及辦理國際交流活動。

但就文化部過去歷年補助文台會的金額來看,109年度較108年度爆增7,650萬元。相較於文化部109年度整體預算規模減少15億2,229萬8千元,對於文台會的補助金額卻增加7600萬元,而文台會又是財團法人團體,文化部是否想借預算的轉移來逃避立法院的監督?

109

108

107

106

105

 

補助文台會

1.02

0.288

0.04

-

-

單位:億元

其次,我們認同文化部所說,因為台灣國際處境特殊,以官方身分拓展海外業務仍受相當限制,所以想要輔導文台會轉型為國際交流專責機構,運用其中介組織的彈性來突破官方單位所可以面臨的問題。文化部所提書面報告指出,文台會109年將規劃辦理東南亞文化創意平台計畫合計12項子計畫,國家品牌計畫合計7項子計畫。但經查,文台會東南亞文化創意平台計畫之12項子計所需經費為952萬元、國家品牌計畫之7項子計畫所需經費1,502萬元,僅占1.02億元補助款的24.05%,其他經費又用於何處?

最後,雖然文化部所提供資料指出目前文台會現有員工人數為10人,但依文台會109年度預算書指出,文台會正式預算員工人數計董事長1人、主管1人,另外還有行政組、文教組各聘專任員工1人,且分別兼任會計與出納,合計共4人的正式員工是否足以擔負1.02億預算的執行?

我們支持在台灣國際處境困境,需要輔導文台會轉型為國際交流專責機關,以突破因官方身分所受限制的目標。但對於文台會業務推動的管理與監督,及對其經費補助的分配及運用,文化部都應有更為嚴謹的規劃與管控,爰要求文化部提出更為具體完整的說明。

委員周春米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周委員春米,有鑑於武漢肺炎疫情重創我國各項產業,藝文產業亦受疫情影響,多項展演皆已暫停,嚴重影響我國藝文工作者生計。雖文化部編列15億預算,並制定《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紓解燃眉之急,然仍屢見藝文團體反應,該紓困振興辦法與實務現場需求尚有落差。爰本席特向文化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文化部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編列15億預算於藝文界之紓困,並制定紓困法規《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然本席接獲諸多藝文團體反應,藝文工作者申請紓困振興多所窒礙。

二、查,《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須知》明定,自然人補助對象資格為「具我國國籍之個人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其他相類似之契約受影響者」。然第一線展演者,其接案、演出之契約多半以口頭約定方式為之,以契約做為紓困之依據,對展演者而言無疑橫柴入灶。

三、再者,《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申請須知》亦明定,補助項目限於:人員薪資與酬勞、場地及設備租金、行政、製作等費用及其他經本部認定之項目等營運項目。然對於獨立工作者如街頭藝人亦或獨立工作室而言,以營運項目做為補助標的,難謂對症下藥。

四、參照他國經驗,法國為因應疫情衝擊所提出之紓困方案,包括藝文工作者在內,要求受影響的公司、自然人以列舉方式提出其從事藝文表演工作之佐證,並列舉粗估損失,再交由政府審核,並不限於營運損失,值得我國參考。

五、綜上,敬請文化部,於兩周內相關因應之書面報告予本席。

主席:我們現在開始審查解凍案。第一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文化發展之評估與推動』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二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國立歷史博物館營運與發展』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動支。

第四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動支。

第五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第五案跟臨時提案的第1案其實是同一個範圍、內容,我們可不可以兩案併案處理?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提案委員是林奕華委員,他特別提到空總這部分有一些疑慮,是不是提出變更計畫以後再解凍?林奕華委員馬上會來說明,這部分是不是可以依照他的提案裁示?

主席:臨時提案還是要宣讀一下,我們先宣讀臨時提案第1案的內容。

1、

空總當代文化實驗場為文化部重點推動之古蹟修復與再利用計畫,然因部分建築老舊恐有安全疑慮,據悉文化部刻正進行計畫變更,擬針對硬體工程建設進行計畫調整,而其具體內容與本院三讀通過之計畫與預算是否相符不得而知,且文化部送至本院之解凍報告書面說明亦未提及計畫變更一事,顯然是實際情況不符。為落實本院預算監督權,爰決議退回文化部「空總臺灣當代文實驗場計畫」一千萬元解凍案,俟其提出變更計畫並經行政院同意後再送至本院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解凍。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李德維  鄭正鈐  

主席:提案人現在沒有在現場,解凍案的第五案先保留,等林奕華委員到了再處理。

第六案是「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與發展』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請問各位對第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動支。

第七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針對第七案,大家有沒有意見?好,大家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處理第八案。第八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文化資產局決議()『文化資產業務』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針對第八案,大家有沒有意見?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報告各位,不好意思!對於第()案,我沒有意見,對於第()案至第()案,也是尊重委員會的決定,但是我能不能請教一下,在第()案,因為「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的預算執行是落後的,所以凍結第1項第3目「文化資源業務」第1節「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原列二億多元的部分預算,可是文化部送來的解凍報告並沒有國立歷史博物館的作業方案調整計畫,這個計畫是不是還在文化部?我是不是能夠稍微了解一下?因為本席對這個案子不是太理解。

主席:其實第()案剛剛已經准予動支了……

萬委員美玲:我尊重這個結果,但是……

主席:沒關係,文化部針對萬委員的詢問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請文化部說明。

鄭部長麗君:目前這正在報修預算配置的期程,主要是因為本館與臺銀宿舍群及文物庫房要處理跟臺北市政府的文資審議及都市計畫審議,而這個審議程序不是我們可以控制的,是臺北市政府,受了那個程序的影響,導致預算執行的期程要做點修正,這不是變更計畫,是修正,目前這在報院的過程當中,並沒有影響,如果我們調整了預算每一個期程的分配,預算執行率就沒有問題。

萬委員美玲:OK。

鄭部長麗君:謝謝。

主席:好,第八案就准予動支了。

處理第九案。第九案為「文化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人權博物館決議()『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針對第九案,大家有沒有意見?好,大家沒有意見,准予動支。

現在回頭處理第五案。第五案併臨時提案第1案一起處理。我們剛剛發現臨時提案第1案漏了一個字,應該是「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文中少了一個「化」,可能要補上。現在提案人林奕華委員不在場,沒關係,請文化部說明。

鄭部長麗君:報告召委跟各位委員,剛剛我們同仁有再跟林委員辦公室補充說明。林奕華委員是擔心這個計畫是不是有在進行計畫變更而又要解凍,我們有跟委員說明,這個計畫沒有在進行計畫變更,當時我們同仁跟林委員辦公室聯絡時可能用語錯誤,現在我們進行的是預算分配的滾動修正,就像剛剛提到的,沒有變更計畫,是在修正預算的分配期程。其實當時行政院同意文化部續辦這個計畫的核定函就有提到,本案採兩階段作業,綱要計畫內容應衡酌執行情形及主客觀環境滾動檢討,計畫經費請循序報核,所以它本來就要讓我們進行滾動檢討,而且現在我們在做空間規劃,要跟民間諮詢,必須把一些工程規劃費用往後調整,計畫並沒有變更,只是調整預算執行的時序。我們有跟委員辦公室說明,我也不能代委員回答,但是林奕華委員辦公室的同仁是說委員可以考慮接受我們的說明,所以這個提案的連署委員像李委員或鄭委員認為我們的說明可以接受的話,是不是讓這個預算可以解凍?因為現在圍牆已經拆除,景觀工程快要完工了,後續有一些部分還需要做,這個凍結可能會凍到我們現在要做的部分,所以是不是可以拜託委員?

主席:好,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主席,當然部長剛才也提出一些說明,但是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點時間,我跟奕華委員再check一下?其實剛剛助理有來訊息,說他在過來的路上,是不是可以給我一點時間……

鄭部長麗君:我要去參加行政院的紓困會議。

李委員德維:我們馬上……

主席:好……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還要參加……

主席:我了解、我了解。沒關係,今天我們討論9個解凍案,第五案暫時保留,其他8案准予動支。現在我們先處理……

李委員德維:會啦!部長……

鄭部長麗君:因為紓困會議很重要啊!

主席:對,我知道,等一下12時30分部長要到行政院開紓困會議嘛!

李委員德維:是、是……

主席:沒關係,我們5分鐘以後再回來處理,好不好?現在先處理逐條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條文內容。

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第十三條  前二條所稱負擔,其內容如下:

一、公視基金會應整合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資源,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化環境之建構,有效運用數位頻率資源。

二、公視基金會應負責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播送多元、優質及符合公共利益之節目、頻道,兼顧兒童、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特定族群之權益及終身學習之目標,並重視區域均衡發展,必要時設專屬頻道。

三、公視基金會應負責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於兒童節目時段,不得插播廣告。

四、公視基金會應負責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廣告,不得為政黨或宗教團體宣傳。

五、公視基金會不得將前二條受贈之股份及其股票股利轉讓他人;公視基金會應將前二條受贈股份產生之現金股利及紅利捐贈予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

六、公視基金會不得規避、拒絕提供第十五條規定之資料。

七、其他為達維護媒體專業自主,追求優質傳播文化,提升經營效率,創造公共化電視環境之目的所設之負擔。

第九條規定,於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準用之。

第十四條  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附負擔捐贈公視基金會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其負擔內容如下:

一、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應整合公視基金會資源,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化環境之建構,有效運用數位頻率資源。

二、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應播送多元、優質及符合公共利益之節目、頻道,兼顧兒童、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特定族群之權益及終身學習之目標,必要時設專屬頻道。

三、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於兒童節目時段,不得插播廣告。

四、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廣告,不得為政黨或宗教團體宣傳。

五、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應設立專戶,將本條之捐贈用於製播多元、優質及符合公共利益節目之用途。

六、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不得將本條之捐贈作為獎金、紅利、薪資、加班費、福利金、津貼、退休金、資遣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人事費用。

七、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不得規避、拒絕提供第十五條規定之資料。

八、其他為達維護媒體專業自主,追求優質傳播文化,提升經營效率,創造公共化電視環境之目的所設之負擔。

前項第六款規定,於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受贈前條第五款現金股利及紅利時適用之。

政府編列預算招標採購或設置之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台灣宏觀電視等頻道節目之製播,應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之次年度起,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

主席:針對本案,大家有沒有意見?這個修正條文非常簡單,只是把過去用的「殘障」修正為「身心障礙者」,就這樣,我想大家應該都沒有意見。好,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修正條文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先處理第2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2、

案由:近年來因國內文化創意產業興起,帶動各地文創園區成為熱門推銷意象,民間各自辦理的文創園區不僅數量多且樣態多元,然而由文化部規劃發展的文創園區除了台北華山文創園區以外,其餘花蓮、嘉義等屢次傳出經營績效不佳甚至委管單位趕走廠商等情事,顯見文化部管理之文創園區應積極進行轉型規劃,以符合地方發展需求,爰提案要求文化部六個月內針對國內文創園區經營現況與未來轉型規劃發展等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林奕華

連署人:李德維  鄭正鈐

主席:針對本案,文化部有沒有意見?六個月應該還好啦!

鄭部長麗君:報告召委,是不是些微的文字修改?

主席:好,請說。

鄭部長麗君:第三行「然而由文化部規劃發展」改成「然而由文化部以促參法委外營運」……

主席:對、對。

鄭部長麗君:還有第四行改成「傳出經營績效不佳,顯見文創園區應積極進行轉型規劃」,因為有沒有那個情勢,我們也沒有百分之百確定啦!

主席:好,提案內容文字修正通過,好不好?好,大家沒有意見。

接下來處理第3案。請宣讀。

3、

文化部為因應疫情,訂定「文化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已於3月12日公告,並於3月18日開始受理第一次申請。第一次公告的紓困補助,將分兩批次審查。第一批審查及核定將於3月底前完成,並預計4月初完成撥款。為了解藝文產業受疫情影響情形、特別預算使用概況、文化部之紓困後續檢討措施,爰要求文化部應於第一階段紓困撥款後,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虹安  鄭正鈐  李德維

主席:針對本案,文化部有沒有意見?

鄭部長麗君:報告召委跟委員,是不是高委員可以同意倒數第二行加上「一個月」?因為這需要一點時間,然後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好,委員有沒有意見?

高委員虹安:所以是4月初第一階段完成撥款後一個月嘛!可以4月底嗎?好不好?我們就直接定大概1個月,4月底好不好?好,同意。

主席:好,文字修正為「第一階段紓困開始撥款後一個月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好,文字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解凍案第五案併臨時提案第1案。提案人林奕華委員還沒到場,沒關係,還有連署人在場,你們再提你們的看法,好不好?

李委員德維:主席,關於這一部分,剛才我們連繫提案人,他特別提出這一個「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好像沒有送到我們委員會,所以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再作一些補充?

主席:好,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不好意思!部長自己也當過立委,應該很清楚我的理由是什麼,當時凍結「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的預算是因為我們審預算的時候,行政院才通過第二期的綱要計畫(11月6日通過),我們還沒有辦法了解計畫內容,委員會未能了解計畫內容,所以要請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其實三億多元預算只凍結1,000萬元,最主要是因為那時行政院才核定第二期的綱要計畫,但是這次文化部送來的書面報告完全沒有綱要計畫,先不管有沒有變化,光是我們希望了解行政院核定的綱要計畫,書面報告也完全都沒有,所以我們才說應該要退回,再加上我知道計畫可能會有些調整嘛!

鄭部長麗君:計畫沒有……

林委員奕華:但是連綱要計畫……

主席:請文化部說明。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整體說明……

林委員奕華:就算是我們原來要看的綱要計畫,也完全都沒有給我們啊!

鄭部長麗君: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們同仁之前跟您辦公室聯繫時資訊提供有一些誤差,事實上,我們沒有變更計畫,去年行政院原則同意我們的綱要計畫續辦,但是之前他們希望我們採二階段作業,綱要計畫內容要衡酌執行情形及主客觀環境滾動檢討,計畫總經費要併工程建設計畫循序報核,所以現在我們在針對那個工程建設計畫做空間規劃,但是空間規劃需要一些時間,所以我們是在滾動修正預算分配,整體計畫沒有改變,綱要計畫也沒有改變,是把計畫執行的分配預算(就是時序)做了一點調整,我才會跟委員說計畫沒有改變,您放心!沒有變更計畫,只是時序做調整,綱要計畫本身是同意續辦的,另外,委員如果需要綱要計畫的內容……

林委員奕華:部長,現在不是我們有沒有需要綱要計畫,而是去年凍結1,000萬元就是因為……

鄭部長麗君:因為已經核定了……

林委員奕華:就是因為核定了,但是那時我們還沒有辦法知道內容,因為我們在審查預算時,第二期綱要計畫方經行政院同意續辦,委員會未能了解計畫內容,所以請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既然如此,照理來說,這次書面報告最重要的內容應該是要讓我們知道第二期綱要計畫是什麼及相關的執行內容,但是這次書面報告是提到C-Lab以一機構、三中心的組織架構規劃等等,我們本來就知道這個部分,我覺得這跟二期不是完全相關,我們在這個書面報告看不出二期的綱要計畫,這總是要提供給我們才對啊!先不管有沒有變更,光是二期的綱要計畫,書面報告就完全都沒有,以你們的辦理情形三點來看,這三點也都是沒有具體內容,當一個立法委員,我們總要了解相關內容。再來我不知道是不是溝通上的問題,我們辦公室跟你們同仁了解時,你們的確是說有要變更計畫,現在經過部長說明,我可以接受只是有些調整……

鄭部長麗君:時序的調整。

林委員奕華:對呀!問題是我們連前面的都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調整,我們當然也不會知道,前面那個部分總是要讓我們知道吧!

鄭部長麗君:我請同仁趕快補充計畫內容給委員,好嗎?因為行政院是同意這個計畫續辦啦!但是行政院希望我們滾動檢討,也希望總經費尤其是預算規劃要併工程建設計畫循序報核,所以現在我們在做空間規劃當中,至於綱要計畫,其實這已經組織發展二年,現在行政院是同意續辦第二期計畫,我們可以把相關說明、委員需要的都補充給您。

林委員奕華:這分二點,當然現在你們可以補給我,可是主席應該知道我的意思……

主席:我了解、我了解……

林委員奕華:照理來說,綱要計畫應該在書面報告就要給我們所有委員,不是今天我要才給我們啊!

主席:我了解、我了解,坦白說,我們可以排解凍案很難得,我們也不希望相關預算的凍結會讓空總的活化計畫受到延宕,當然文化部有很多移緩濟急,很多預算如果這個時候凍結可能也會排擠到其他預算,我不知道文化部的考量。這樣好不好?文化部顯然必須要再進一步跟林奕華委員說明,既然如此,關於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我覺得我們委員會再來排一個專案報告,讓大家更進一步了解未來可能的相關作法,好不好?林委員,今天我們是不是可以先讓它准予動支,文化部再進一步跟您提出說明,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報告召委跟林委員,我們這裡有一個綱要計畫的簡要說明,今天我要來大院報告,我自己有帶著,現在我是不是先給委員?至於召委隨時要排什麼議程,我們都尊重委員會的安排……

林委員奕華:部長,既然你可以帶著,為什麼給我們的書面報告卻沒有?照理說,這應該寫在報告裡面才對啊!

鄭部長麗君:因為書面報告是針對預算要解凍,就解凍項目的計畫內容要請求解凍作說明啦!

主席:對呀!就是一個概略的說明,它沒有辦法寫到……

鄭部長麗君:它並不是把每一筆預算的計畫都寫在裡面……

主席:對啦!

鄭部長麗君:因為它是一個體例,但是委員希望我們補充資料,我同意,委員需要我們補充的,我們都應該補充……

林委員奕華:部長,我知道你也許要幫同仁說明,但是站在立法委員的立場,說實在的,凍結這1,000萬元的理由已經這麼清楚,我覺得書面報告就是要針對凍結理由提出書面說明,我可以接受給我,但是我覺得今天我想爭取的不是只給我,因為這是當時經過委員會決議的,經過大會決議的,我再唸一次我們凍結的理由,就是剛剛講的,這是因為第二期綱要計畫方經行政院同意續辦,委員未能了解計畫內容,所以請文化部提出書面報告,意思就是要請你們提供第二期綱要計畫的內容讓所有委員知道啊!所以我說想要退回就是因為我覺得你們滿敷衍的,我說得比較直接。

主席:文化部再說明一下。

鄭部長麗君:我這裡有一個簡要資料先提供給委員,好嗎?

林委員奕華:為了防疫,大家辛苦,我知道,可是……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我們先提供簡要計畫給委員?委員希望我們提供的資料,我們的確都應該提供,我很了解,只是同仁可能在寫這個預算解凍報告針對的是預算本身的計畫在做什麼,不是進入綱要計畫的內容……

主席:對啦!

鄭部長麗君:現在我手上的確有備一份,我先提供給委員,好不好?再請您審酌參考……

林委員奕華:好啊!

主席: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要不然,剛剛召委也有提到,你要安排專案報告嘛!

主席:對,如果有必要,我們當然安排,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先讓我們的預算解凍……

林委員奕華:召委如果同意安排專案報告,今天我就不堅持,好不好?

主席:好,我們先讓它准予動支,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當然我也希望它好……

主席:當然,我們都希望……

林委員奕華:但是我覺得這是一個立委的職責啦……

主席:當然、當然。

林委員奕華:如果我要解凍,我總要先知道,我該要拿到的資料要拿到,但是如果等一下部長可以提供一些資料給我,召委也願意安排專案報告,今天我就不堅持。

主席:好。臨時提案第1案跟解凍案第五案併案處理,第五案准予動支,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那要答應我要安排專案報告。

主席:當然啦!當然啦!好。

跟委員會報告,解凍案9案全數准予動支。

剛剛處理的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審查結果免予重複宣讀,在不影響條文文義前提下,文字、條次及標點符號為統一體制授權議事人員修改,列入紀錄,未予採納條文授權議事人員確認,本案業已審查完竣,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大家沒有意見,不需要啦!

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9案業已審查完畢,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補充說明;各提案如有委員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41分)